========================================================== 更多精校小说尽在:http://www.ynpj.com/ ========================================================== 汉乡 作者:孑与2 内容简介:   我们接受了祖先的遗产,这让中华辉煌了数千年,我们是如此的心安理得,从未想过要回归那个在刀耕火种中苦苦寻找出路的时代。   反哺我们苦难的祖先,并从中找到故乡的真正意义,将是本书要讲的故事。 第一卷 龙图腾 第一章 预言   除了没用的肉体自杀和精神逃避,第三种自杀的态度是坚持奋斗,对抗人生的荒谬。   这是加缪,一个存在主义大师说的,云琅非常的认同这句话。   痛苦的人有各自痛苦的理由,很容易从已经存在的哲学领域里找到共鸣之处。   英雄却不会这样,他们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反抗或者拯救。   走别人不走的路这是英雄的特点。   反抗与镇压永远都是人类历史上最灿烂的篇章,在这些篇章里,人性的美丽以及阴暗都赤裸裸的摆在桌面上,就像是一道道供饕餮饱食的大餐,美不胜收之外,还滋味隽永。   统治这个世界的永远是坏人,好人就只配反抗,反抗成功的好人也很快就会变成坏人,千万年以来莫不如是。   国家如此,群体如此,家庭自然也是如此,他们之间是如此的相似……且不可逆转。   据说,人类有一种叫做盲从性的病,也就是别人的行为或者思维会影响到另外一群人。   这可能是存在的,一呼百应揭竿而起的起义者就是被这种病症所控制之后的结果。   压迫与反抗从来都是对立的,也是亘古存在的,只是这两种行为都只是针对一小部分人。   具有伟大或者邪恶情操的人终究是少数,就像你我一样庸庸碌碌,在经历出生,成长,交配,繁衍,然后衰老的人,很少有机会参与这种伟大的进程。   这是一个脱胎换骨的过程,也是一个自我完善的过程。   越是激烈的社会环境,往往就能产生很多伟大的蛊惑者,比如刘邦。   他们用自己的思维影响了一群人,然后利用这群人去影响更多的人。   这是病毒式的传播方式,伟大的思想与邪恶的思想在传播方式上别无二致。   以上,就是云琅对于世界本质的看法,很透彻,也非常的深邃,不过,这些思想基本上跟他没有太大的关系。   只是在无聊的时候表现一下自己还有思想,还有看法,不是一根腐烂的木头。   身体与思想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东西,思想指明的道路,身体限于现实,往往会走一条孑然不同的道路,这是一个非常无奈的事情。   所有的反抗者在反抗之前都是对将要承受的后果预估不足。   后果显现的时候,已经没了退路,只能一步步的走下去,付出的代价越多,反抗的意志就越是坚强。   此时,反抗的最初原因已经消失不见了,此时的反抗只是想让自己的付出与收获相等。   寻求付出与得到之间的平衡,对于人类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不过,坚定的意志将人的能力放大了很多,持之以恒的干一件事情,总能做出一些成绩来的,这是事物发展的本质所决定的。   门开了,高跟皮鞋特有的咔哒声蕴含着怒气。   云琅微微叹口气,恋恋不舍的放下手里的《史记》,从历史的迷幻中清醒过来,换上一张灿烂的笑脸去迎接回家的女王。   云琅现在的生活过的不错,没有什么想要反抗的地方。   因为是孤儿的原因,自从云婆婆长眠之后,他的亲人就只剩下一起生活了两年的女友了。   只是,女朋友对他的满意度也越来越差。   认为他除了满世界乱跑之外,剩下的时间就是看书,修破飞机。   这在两人初恋的时候是优点,然而,到了现在,准备成家立业的时候,全部变成了缺点,毕竟什么都要钱说话。   昨日就因为云琅宁愿看书也不去参加上司的上司举办的升迁宴,两人弄得不欢而散。   云琅没办法让她明白,一个修飞机的工程师,靠的是手艺吃饭,不是交际,再说,他讨厌那个该死的妖人。   假如不是云琅做的一手饭菜实在是难以割舍,女朋友早就跑了。   能透过迷雾一眼看到事物的本质是云琅为数不多的优点。   很小的时候在孤儿院里,云琅就是这里最乖的一个孩子,听话,聪明,干净,自律,上进,总之,所有别人家孩子所能具有的美德在他身上都能找到。   只是,当孤儿院里的孩子陆陆续续的被一些和善的人领走之后。   这里就只剩下云琅跟一些智力有残疾的伙伴,在这里,一脸微笑好像从来都没有什么忧虑心思的云琅就如同阳光底下最茁壮的那朵向日葵,出挑的如同天使的孩子。   有时候,云琅总是想,是不是那个慈祥的云婆婆刻意做了什么手脚,不许别人领养他。   这个念头才生出来,他就有一种浓烈的罪恶感,云婆婆几乎是在用生命来爱护他……   云婆婆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逝去了,她走的时候没有什么遗憾,只是一遍遍的用枯槁的手抚摸云琅的面庞舍不得离开。   一遍一遍的告诉云琅:“你是神的孩子,你注定要做一番大事的。你是神的孩子,你的将来注定不会平凡,我看见你的时候,你身上有光……”   这个可怜的一生都没有婚嫁的老妇人在无限的期望中离开了人世,被云琅亲手埋进了黑暗潮湿的泥土中。   她信奉了一辈子的上帝,没有把她的身体跟灵魂一起带去天堂,而是腐烂在泥土里。   云婆婆一辈子干的事情就是喋喋不休的告诉云琅他将有一个伟大的未来。   和大部分的英雄故事一样,在英雄的懵懂期总有一个光辉的引导者。   他们一般负责将英雄领到他即将要走的崎岖小路上,然后就死去……这已经是很老的套路了。   云琅是一个很听话的孩子,从小到大一向如此,既然云婆婆已经做了这么多,加上女朋友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估计分手已经被她提上了生活日程,且会在三天之内发生。   他觉得该到反抗自己沉闷,无聊,痛苦生活的时候了。   于是,他向自己年轻的上司请了年假,二十天的时间足够他去寻找或者完成他的伟大。   时间再长,就会丢工作,再找很麻烦。   在女友“你不用再回来了”这种殷切的嘱咐声中,云琅离开了,去找属于他自己的伟大。   “你是神的孩子,你的将来注定不会平凡,我看见你的时候,你身上有光……”   云婆婆慈祥的脸似乎就倒映在高大的玻璃幕墙上。   云琅笑了,这又是英雄道路的庸俗开端。   上帝用了七天制造了世界,女蜗造人也用了七天。   上帝用七天制造了世界,却把制造人类的任务交给了亚当与夏娃。   女娲就不同了,世界是盘古制造的,她不管,让世界自由的生长,她只是专心的造人,用手捏出来的注定是贵族,用柳条枝子甩出来的注定是平民。   云琅很坚定的认为,既然制造世界以及人类都只需要七天,自己想要寻找伟大,二十天应该绰绰有余。   既然想到了人类的起源,云琅自然是要去拜谒一下人祖女娲。   骊山的后山上就有一座人种庙。   华清池畔,杨贵妃丰腴的白玉像很美,只是丰满的胸口被无良的游人抚摸的黑乎乎的。   如果李隆基权势依旧,应该会五马分尸很多人。   避开大道,秋日苍凉的山脊上,蜿蜒着一条灰黑的路,有的劈山开取,有的顺势而上。犹如蟒蛇匍匐,弯弯曲曲,渐升渐高。   山上就是伏羲女娲交合了整整三千年的地方。 第二章 被烧焦了   云琅躺在草丛里,想了整整一天一夜,还是没有想通他为什么会没有死。   如果伟大就是被旱雷烧焦,他宁愿不要这样的伟大。   的确,他现在就是一副死人模样,焦黑的手,焦黑的胳膊,焦黑的全身,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眼睛没事。   如果要他找出一个合适的形容词来,他觉得烤猪这个词很符合他现在的模样,还是一只没有烤透的猪。   这不符合常理……他觉得自己更像是一个被包裹在蚕茧里的蚕,而不像是一个被烤熟的人。   这种感觉很奇妙,身体依旧很痛,却不是那种让人发疯的灼伤痛,更像是新的生命在经历最初的生长痛。   蝴蝶就是这么从茧子里出生的?   被旱雷击中是这种感觉?   在这一天一夜中,总共有四只狼,一只豹子,一头狗熊,一群野猪来看望过他,其中一头野猪还调皮的将他的身体拱了一下,得以让他由趴着变成仰面朝天。   云琅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悲剧,明明已经烤的很香了,那些一看就是野兽的邻居们也不愿意吃他一口,好早点结束他悲惨的命运。   天色湛蓝,柔柔的飘着几朵白云,其中有一朵还特意帮云琅遮住了太阳。   松树上的猴子愉快的跳跃着,一头肥大的猴王在云朗的眼前临幸了他其中的一个妃子,志得意满之后,就从一颗李子树上摘下青青的李子,不断地往云琅身上丢,算是一种事后的游戏吧。   身子动不了,云琅那颗聪明的脑袋很快就根据太阳以及植物的状况给自己定了位。   穗花杉,青钱柳,就长在山脚处,这两个植物很容易辨认,尤其是穗花杉长而光滑长着两条白色气孔的叶子就非常的容易辨认,至于青钱柳,对云琅来说实在是太熟悉了,婆婆患有糖尿病,他没少给婆婆找青钱柳树叶子泡茶喝。   至于纬度用太阳的晨昏线来确定,对云琅来说不存在什么难度,即便是心算,也能轻易地得出结论。   都说人生识字糊涂始,这话一点都不假。   穗花杉与青钱柳都告诉云琅他身在秦岭余脉,而计算出来的大致经纬度告诉他,他此刻就在骊山附近。   这一点他非常的确定,唯一让他糊涂的是——穗花杉,青钱柳什么时候多到随意长在这座小山上了?   而且,身为旅游狂人兼凶猛的肉食动物的关中人,太白山无人区都当做踏青地了,怎么可能会放过这片景色宜人的小山?哪里会有什么狼,豹子,狗熊遍地走的场面?   即便是关中人憨厚,不懂得探索,那些为了经济繁荣早就疯狂的恨不能把祖坟都刨出来当景点的政府官员如何会放过这片世外桃源?   一颗野三七就生长在云琅的脑袋边上,顶上的一簇小红花开的正艳。   这东西有多珍贵,云琅心知肚明,大名鼎鼎的血参啊,即便是在野三七的产地云南都见不到几颗真正的野三七,这里却长着好大一片。   当学问与现实相抵触的时候,具有时限性的学问就变得很可笑。   这是一个很大的发现——云琅暗自揣摩。   做学问的心思起来了,云琅暂时就不想死了,毕竟,霍金都轻松愉快的活着,自己虽然焦了点,只要有大发现,活着也不错,只要有点食物,活过来的问题不是很大。   烧焦也有烧焦的好处,那就是温度高,再加上浑身漆黑比较吸热,一条三尺长的菜花蛇试探了几次之后,见云琅一动不动,就把身体懒洋洋的盘在他的脸上,开始晒太阳。   很久以后,云琅见到蛇就害怕,尤其是被蛇盘在脖子上的感觉能让他疯狂。   好在冰凉的蛇血为他补充了很多能量,蛇皮下面的蛇肉跟蛇皮给他补充了一些蛋白质,让他得以熬过又一个难熬的夜晚。   希望总在第二天早上,这是婆婆说的话,每当云琅失望灰心的时候婆婆就这样安慰他。   婆婆的话总是对的,至少被旱雷击中的那一刻他确实在发光,焦炭的余味帮助了他很多,在昨天晚上,连蚊子都没有光顾他。   手脚依旧不能动弹,这让云琅想要弄一点野三七块茎补血的想法落空了。   昨日里匆匆离去的狼群又来了,其中有一头雪白色的母狼,身形高大,肚腹下面的一排乳头又红又涨,看样子,这是一匹带着崽子的母狼。   经过昨日的接触,云琅知道这些狼对自己烧焦的肉不感兴趣,这时候,他非常的希望母狼能趴到他的脸上,好让他有机会喝两口狼奶。   这自然是一种奢望,等了足足一个小时,那匹母狼却没有任何靠近的意思,反而把身体隐藏在不远处的蒿草从中。   云琅苦笑起来,这些狼的目标是昨日出现的那些野猪,自己充当了人家狩猎的诱饵。   太阳很快就偏西了,那群欢乐的野猪带着满身的泥浆从树林子里钻出来,珍贵的野三七被他们用獠牙跟大嘴一株株的拱翻,露出地下肥厚的块茎。   一头满是伤痕且瞎了一只眼睛的野猪只是负责把野三七的块茎翻出来,那群小野猪就跟在父亲屁股后面抢着吃野三七块茎。   云琅也很想吃……大野猪似乎感受到了云琅的渴望,一鼻子就把躺在一株野三七下面的云琅拱到了一边,继续用嘴巴给自己的孩子弄吃的。   云琅本来想要警告大野猪一下,告诉他这是一个陷阱,可是这一鼻子拱的他全身痛如刀割,自然就放弃了做什么好人的意愿。   一条白色的闪电从云琅的眼前掠过,那几对红艳艳的乳头告诉云琅,那匹母狼开始进攻了。   从高处被拱到低处,云琅翻了几个圈,听到旁边传来凄厉的猪叫声,眼前却被蒿草遮的严严实实什么都看不见。   不断地有狼从他的身上越过,矫健而迅捷,就像是骑兵发起了最凶猛的冲锋。   一声惨厉的猪叫声在云琅的耳边响起,只见那头硕大的野猪背上背着一匹狼冲开蒿草,还用獠牙划开了另外一匹狼的腰背,而后,沉重的蹄子就狠狠地踩在来不及站起来的狼脖子上,然后凌空转了一个圈,把背上的那匹狼也狠狠地甩了出去,虽然脖子上被撕掉了巴掌大的一块皮肉,依旧威风凛凛与那匹白色的母狼对峙。   三只带着白色条纹的小野猪坦克一般的从云琅的脸上,身上踩过,紧紧的跟随着他们勇猛的父亲。   云琅再一次仰面朝天,他很担心被野猪踩破的地方,因为那里正在往外冒血,就在他的头顶上,那头金钱豹正瞪着绿莹莹的眼睛,如同一个阴谋家一般俯视着树下的战况。   云琅竭力避开豹子阴险的眼神,事实上豹子并没有关注他,当母狼与野猪重新厮杀在一起的时候,他悄无声息的跳下了树,尖利的爪子在半空中就已经完全打开,云琅眼睁睁的看着豹子锋利的爪子如同钢针一般刺进了野猪厚实的脊背,正在冲锋的野猪摔倒在地,脖颈才露出来,就被豹子的嘴一口咬住,浓烈的腥味,即便是距离战场两米远的云琅也几欲作呕。   大野猪没了声息,其余大小野猪立刻星散,白色的母狼仅仅一个纵越,嘴上就多了一头绝望嘶鸣的小野猪。   然后回头看了一眼金钱豹,然后就迅速的离开了战场。   大野猪连最后的咕噜声也吐不出来了,金钱豹依旧死死的咬着他的喉管,直到大野猪再也不动弹了,他才猛烈的甩动一下脑袋彻底撕开了野猪的喉管。   他的嘴里叼着半截血红色的喉管,用他阴郁的眼神四处瞅一眼,草丛中的悉娑声立刻变得激烈,两匹灰色的狼迅速远遁。   云琅顾不得满身的疼痛,竭力屏住呼吸,昨日他被这些野兽当成了一块烧焦的肉,今天,他希望这些家伙们依旧能这样看他。   那头野猪很重,比豹子重的多,他想把食物拖上大树的举动明显是徒劳的。   豹子试验了很多次,每次都徒劳无功,看的出来,这家伙非常的焦急。   云琅自然没有心思去理睬豹子干什么,被野猪踩踏不是没有好处,至少有一颗野三七的根茎被野猪不小心拖过来了,他需要非常努力的移动自己的牙齿,好把那块根茎小心的移动过来。   不论是豹子还是云琅都非常的努力,差别之处就在于云琅的努力非常的见成效,那块野三七根茎终于被他移动到了嘴边,咬了一口。   “好硬,好苦……” 第三章 虎外婆   一阵山风刮过,金钱豹忽然丢下了野猪的尸体箭一般窜上大树,三纵两跃就上了大树的高处。   云琅咬在嘴上的野三七块茎从嘴上滑落,他呆滞的看着浮在他脑袋顶上的那颗巨大的虎头。   他第一次注意到老虎的眼睛是黄色的,或许是这里阳光充足的缘故,两只黑色的瞳孔变成了两条竖着的细线。   这双眼睛里看不到任何情绪,只有无尽的淡漠。   废了很大劲才弄到的野三七块茎掉在了耳边,云琅觉得有些可惜……   这种情绪非常的奇怪,老虎的嘴巴就在脑袋上方,自己却在为一块没吃到嘴里的补血良药感到惋惜。   听说老虎嘴边的长须对他非常的重要,是他重要的宽窄测量器,现在,这家伙正在肆无忌惮的用胡须在云琅黑漆漆的脸上来回的蹭。   莫非,这家伙在测量云琅的脑袋大小,看看是否能一口吞下?   “人?活的?”   声音很难听,如同勺子刮锅底。   老虎的脑袋被粗暴的踹到一边,一张老妇人皱巴巴的脸出现在云琅的头顶。   云琅先是瞅瞅卧在一边的老虎,再看看那个因为没了牙齿而显得没有下巴的皱巴巴的脸。   忽然想起婆婆小时候讲的那个恐怖的故事,眼睛一翻昏了过去。   “虎外婆啊——”   老虎不可怕,可怕的是虎外婆……老虎不一定吃人,虎外婆一定会。   云琅一直是这么认为的,虎外婆的故事云婆婆足足给年幼的云琅讲述了十年,伴随他度过一个有一个不眠之夜。   小时候的恐惧在真实范例出现之后就变成了绝望。   自认身体不轻,虎外婆却很容易的一只手就把他抓起来丢到老虎背上。   老虎看起来很大,实际上很矮,云琅的两只手垂在地上,两只脚也拖在地上,刮起了很多的枯叶。   虎外婆朝隐藏在树上的金钱豹诡异的笑了一下,树上的豹子就嗷的叫了一声窜到另外一棵树上,三窜两窜之后就消失在密林中。   “嘎嘎,跑的快啊!”虎外婆干笑一声,用一只脚挑起地上的那头死野猪,野猪在空中翻了一个身,然后准确的落在老虎背上,与云琅同一个姿势。   直到这个时候云琅才看清楚,虎外婆头上的高高的发髻根本就不是发髻,而是一顶黑色的纱冠,只是被一条肮脏的带子系在下颌,纱冠很破旧,粗看之下以为是一袭高髻。   一件破旧的裘衣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腰里束着一条黑色革带,一块莹白润泽的白玉镶嵌在革带上,即便是云琅这种不怎么懂玉的人也能看出这条玉带价值不菲。   玉革带上还悬挂着一柄宝剑,剑鞘是鳄鱼皮制成,式样古朴,配上宝剑特有的剑锷两者配合的严丝合缝。   如果不看那张古怪的脸,这绝对是一身属于人的装饰,他的影子在日光下也是人的模样。   加入一只鸟叫起来像鸭子,看起来像鸭子,走动的样子也像鸭子,那么,他就是一只鸭子。   同理,这位虎外婆一样的家伙也该是一个人才对。   思虑至此,云琅的恐惧之意慢慢的消退。   老虎很听话,走在一条羊肠小路上不疾不徐,偶尔咆哮一声,山林里就会慌乱一阵。   云琅很想说话,可惜喉咙里像是塞了一块火炭,一丝声音都发不出来。   虎外婆对云琅的身体非常的好奇,一边吱吱喳喳的用极快的语速说着云琅听不明白的话语,一边不断地用手指触碰他焦黑的身体,看样子他也很奇怪,一个人都快被烧熟了为什么还有一双灵动的眼睛。   穿过狭窄的山道,眼前豁然开朗,山下是一望无际的平原,放眼望去一片葱茏,密集的植被从山顶一直蔓延到山脚下,一条飞瀑挂在前川,巨大水流冲击在坚硬的岩石上水花四溅,水雾蒸腾,一条七彩的长虹横跨两山宛如一道美丽的拱桥。   沿山路向下沉降,老虎起伏的肩骨给了云琅极大的折磨,这一刻他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被扒了皮的人,风一吹都痛不可当。   虎外婆在崎岖的山路上行走如飞,云琅亲眼看到他的身体平地拔起一丈来高,探手就摘到了一颗野树上的梨子。   不等云琅赞叹,虎外婆就抬起云琅的脑袋,五指稍微一用力,那颗梨子就四分五裂最后在他的掌中变成了一摊梨浆。   榨出来的梨子水滴进云琅焦黑的嘴唇,刚才还为生死担忧的云琅立刻就贪婪的吸吮梨子水,这汁水是他从未品尝过的甘甜。   直到天黑老虎一直在走路,云琅也不知道昏死过去多少次了,等他再一次醒来的时候,弯月如钩冷冷清清的挂在西天。   前面是一座高大的土山。   土山上黑漆漆的,好像长着树,不过树木都不是很高大,至少在朦胧的月光下,云琅没有看到骊山上古木参天的模样。   虎外婆面朝土山跪拜,暗哑的哭声在夜色中显得极为凄惨。   也不知道虎外婆哭了多久,云琅趴在老虎的背上很暖和,他非常希望这家伙能多表露一点人性好加深他对自己判断的信任度。   事实上云琅对那座山包觉得很眼熟,月光下看不清楚全貌,只好把疑惑压在心底。   虎外婆哭了很久,云琅都睡一觉了,他依旧在哭泣。   等到启明星出现在天边的时候,虎外婆才直起腰身,冲着老虎低声咆哮一下,然后继续赶路。   老虎就不适合骑乘,颠簸的厉害,尤其是它起伏不定的腿骨,不断地摩擦着云琅脆弱的身体,明明马更好一些,云琅不明白像虎外婆这样的高手为什么会选择骑老虎。   身边的野猪经过一天半的折腾已经有味道了,很多时候云琅都在想,在虎外婆的眼中,自己是否跟野猪一样都是他跟老虎的食物。   对于眼前的一切,云琅早就麻木了,自从发现自己被火快烧熟了依旧没有死之后,眼前就算出现再诡异的事情,他也不觉得没什么不能接受的。   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把这里当做亡灵世界。   一道山崖突兀的出现在山道上,老虎一个纵越就上了岩石,然后就沿着一条石道走进了一条黑暗的山洞里。   老虎抖动一下身体,云琅就掉下虎背,他能感觉到野猪如同钢针一般的鬃毛已经刺进了他的肉里。   虎外婆用两块石头不断地敲击着,火花四溅,火光转瞬即逝,他的神情非常的安详,面容却丑陋至极。   一簇小小的火光在虎外婆的手心亮起,他小心地鼓气吹着,很快一小簇火光最终变成了一个火光熊熊的火塘。   云琅侧身躺在火塘边上,眼看着老虎在撕扯着那头野猪的尸体,他还是选择闭上了眼睛。   老虎吃东西的模样绝对谈不到赏心悦目。   虎外婆用宝剑砍下一条猪腿,宝剑非常的锋利,猪腿掉在地上,虎外婆很随意的放在火上烧烤。   一张不知道是什么野兽的皮子被虎外婆丢在云琅的身上,云琅不由得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   山洞里充满了烧猪毛的味道,即便云琅身上的味道也好闻不到那里去,他依旧烦恶欲呕。   猪腿里的油脂被火焰给逼了出来,掉在火塘里不时闪亮一朵火光。   虎外婆用来烤猪腿的时间比云琅想象的要少,应该没有烤熟。   虎外婆吃东西很不讲究,跟老虎差不多,只是一个用牙齿撕咬,一个用宝剑切削。   吃东西的速度倒是一样的快。   云琅的嘴被虎外婆粗暴的捏开,一大团带着说不上来味道的白色油脂塞进了嘴里。   油脂入口即化,这应该是这条猪腿上最精华的部位。   吃饱了的老虎卧在火塘边上,发出老猫酣睡一般的呼噜声,虎外婆也同样靠在山洞的墙壁上,不断地打着盹。   而云琅早就被虎外婆丢在墙边的柴火堆上。   事实上此时天光已经大亮,借助朝阳漏进山洞里的余光,云琅重新打量了一遍这个山洞。   经过昨晚的煎熬,他已经非常确定,虎外婆跟老虎都没有吃掉他的打算。   如果幸运,他就能在这个山洞里度过一段非常难以忘怀的时光。   山洞里其实很整齐,方方正正的,石壁上满是凿子开凿的痕迹,即便已经被烟火熏得看不清本来面目,却依旧能看清楚这里的每一处陈设。   石桌,石凳,石床一样不缺,石壁上的凹槽里面甚至还有一盏油灯。   油灯的造型朴拙,甚至可以说是精美,仙鹤模样的造型大巧不工,看似简单的几处点缀,却把一个活灵活现的仙鹤展现无遗。   云琅想要从这里找到熟悉的东西,很可惜,他一样都没有找到,哪怕是挂在墙壁上的蓑衣,也与他所知道的蓑衣模样大不相同。   直到中午太阳最猛烈的时候,虎外婆才慢慢的站起来,他就这一个装满水的石槽认真的洗了脸,然后重新戴好他的乌纱冠,重新束好玉革带,挎上那柄宝剑,给云琅灌了很多水之后就带着老虎出发了。   这一过程云琅甚至觉得有些肃穆,怎么说呢?就像是一个大将军正在做厮杀前的最后准备。 第四章 始皇帝的太宰   他走在那一束阳光里,云琅第一次看清楚了他的脸。   如果忽视他干瘪的嘴巴,他的天庭还是很饱满的,一双细细的丹凤眼其实也很耐看,当然,如果不是显得很阴鸷的话,是一双漂亮的眼睛。   老虎的背上驮着一柄粗大的木弓,以及一只装满羽箭的箭囊。   他感受到了云琅的目光,就转过头用一种古怪的语音道:“别死,死了,就成虎粮了。”   说完话,就跟着老虎走出了石屋。   云琅陷入了沉思。   他也算是走南闯北过来的人,不论是西域汉话,还是苗家,傣家汉话,哪怕是蒙古人拖着长音的汉话他都听过,从未听过虎外婆说的这种腔调。   更何况,这家伙总共就说了两句话,两句话都不是云琅直接感受到的意思,而是经过他翻译之后得来的消息。   或者说,这家伙还是一个说古言的人。   云琅知道,年代越是接近后世,他们的语言就与后世越接近,听起来也越少阻碍。   他之所以肯定虎外婆说的是古言,纯粹是因为他看到了一堆的竹简。   昨夜屋子里漆黑一片,竹简胡乱的堆在墙角,还以为是柴火,而他身体下面的竹简更多,最上面还铺着一层厚厚的写满字的木牍,可以说他是躺在学问上面的。   这个发现让云琅哭笑不得,这是什么地方,怎么可能落后到这种地步,或者说能原始到这个地步。   只有蔡伦之前的人才用竹简木牍啊……   被火烧焦的外皮如同铠甲一般正在变硬,这让他想要弯曲一下胳膊都成了妄想。   好在脖子似乎有了很大的活动余地,于是,他的脑袋可以微微的向左转或者向右转,比昨日的视野要宽阔许多。   竹简上的字体云琅认识,是大名鼎鼎的小篆,这非常符合木牍的身份。   至于内容,那些如同花纹一般的字迹实在是太陌生,瞅了半天,看到的竹简上就没有一个他能认识的字。   倒是上面一层新木牍上的字迹他大概能认出一些来。   “五月初五重五日,星在天南,帝冢无恙。”这竟然是一片新写的简牍。   这让云琅紧张起来了,因为他忽然发现,自己引以为傲的学识在这里似乎没有半分优势。   这些竹简都不是很旧,其中还有一些堪称簇新,这说明这里的人还是在大量的使用竹简木牍。   随着石屋里的光线越来越充足,云琅用一个考古者的眼光巡视完毕了整座石屋。   每看到一样东西,他的心就下沉一分,直到一座只可能出现在博物馆的青铜罍被随意地丢在门口,他就已经有些绝望了。   “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见渔人,乃大惊,问所从来。具答之。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村中闻有此人,咸来问讯。自云先世避秦时乱,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不复出焉,遂与外人间隔。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云琅嘴里念念有词,虽然喉咙里并无声音发出,并不妨碍他在心里表达自己最后的希望。   古老相传,虎乃是山神爷的巡山兽。   因为虎外婆表达出来的冰冷的善意,云琅更喜欢把他称作山神,而不是邪恶的虎外婆。   傍晚的时候,山神带着老虎回来了,这一次老虎的背上不仅仅驮着一只鹿,身体两边还挂着两大串水果。   那只鹿竟然是活的,只是被老虎给吓傻了,被山神爷爷或者山神奶奶从虎背上丢下来的时候,竟然被吓的腿软,卧在地上呦呦的叫唤,却不敢起身逃遁。   山神爷爷从石桌上取过一个灰陶大碗,掀翻了那只鹿,就在它的肚腹下揉捏起来。   有白色的乳汁溅射出来,很快就装了半碗,山神爷爷丢下那只鹿,再一次掰开云琅的嘴巴,把半碗鹿奶灌了进去。   乳汁有些微微的奶腥味,不过,温热的奶水经过喉咙,就像是一场春雨滋润着干旱的大地。   看到云琅在贪婪的喝奶水,山神爷爷那张没有男女特征的脸终于有了一丝笑意。   他的声音很难听,类似被人捏着嗓子在说话,如果他能说的慢一些,云琅或许还能听明白,可惜他说的太快了,以至于云琅什么都不明白。   “匈奴人?”   山神爷爷也似乎觉察到了这个问题,他特意放慢了语速,一字一句的问道?   云琅看到了山神爷爷握在剑柄上并且逐渐用力的手,连忙艰难的摇摇头。   “庶人?”   见山神爷爷眼中明显的不屑之色,云琅再次摇头,他可不愿意充当一个社会最底层的角色。   “良家子?”   云琅很诧异,良家子是要当兵的,汉将军李广跟汉家国贼董卓都是良家子出身,听起来好像不错,良家子之上就是官员跟贵族了,难道说这里还分贫贱不成?   山神爷爷见云琅确认,似乎松了一口气,手底下也越发的温柔起来,不像先前那样粗暴。   一碗鹿奶让云琅确认自己不再是老虎的口粮了,这让他非常的欣慰。   人的一生中有很多的槛要过,往往,眼前的这个槛是最重要的。   来到石屋第十天,云琅干涩的嗓音已经能发出一些简单的声音,虽然很嘶哑,却让他非常的高兴,至于由虎外婆升级到了山神爷爷的那个家伙,也似乎非常的兴奋。   最让云琅开心的不是嗓子在恢复中,而是他身上的烤肉味道逐渐散去了。   老虎总是有事没事往他跟前凑,用硕大的鼻子嗅烤肉味的举动给了他非常大的压力。   身体痒得厉害,烧焦的外壳里的水分正在逐渐被蒸发,渐渐地失去了弹性,变得硬邦邦的。   云琅能感觉到身体正在跟外壳脱离,皮肤痒的厉害……这是一个很好地现象,证明他的身体正在痊愈中。   石屋子外面有一个树藤编织的兜子,兜子距离地面很高,挂在两棵巨大的松树上,松树斜斜地向外延伸,下面就是一道深涧,一道不算大的溪流从山涧里奔腾而过。   云琅现在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这个带着顶棚的兜子里渡过的,这让云琅觉得无比轻松,在这里他可以自由的完成身体所需的所有消化排泄过程,而不至于劳动山神爷爷。   喜欢跟人说话的山神爷爷先是一字一句的教云琅说话,虽然云琅嘴里发出的声音还没有任何意义,他依旧乐此不疲。   很快,云琅就知道了山神爷爷的身份,这是他一直自以为傲的,并且愿意让云琅知道的。   山神爷爷是始皇帝门下的太宰,这个官职很高,在周朝的时候太宰执掌着治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六部典籍,堪堪与宰相的官职相等。   只是到了始皇帝之后,太宰就变成了家臣,专门负责始皇帝的衣食住行,这是无上的荣耀。   到他这一代已经是第四代了,因为每一代都是太宰,所以他的名字也就叫做太宰。   这明显不符合云琅对于桃花源的向往……   桃花源仅仅是隐秘偏僻而已,而始皇帝往后数一个家族的四代……也不过西汉中期而已……   云琅总觉得这是自己的耳误,或者是太宰爷爷没说清楚,应该是四十代吧?即便是四十代,一代也应该是五十几年才合适。   这是一个简单的算术题,且很好计算。   不过,很快他就把这个疑惑丢到脑后去了,他的一只胳膊掉了……   准确的说是他右胳膊外面的焦壳子烂掉了。   嘴边的梨子掉了,他习惯性的探手去捞,结果粗糙的兜子挂住了胳膊上的一块硬皮,然后在他突然用力之后,那块硬皮就像一只长手套一般从胳膊上被扯掉了。   一条白皙的耀眼的小手臂出现在云琅的面前……   云琅仔细看了看那条手臂,来回活动两下,就叹口气继续做捏拳动作。   这条手臂单看是一条毫无瑕疵的美人臂,皮肤像是透明的,青色的血管在薄薄的皮肤下涌动,暴露在天光下仅仅片刻,就由白色转变成了粉红色。   只是太小了,比起他以前的手臂小了足足一圈。   随着手臂可以自由活动,虽然依旧虚弱无力,云琅却不能要求的再多了。   从一团焦炭变成这个人的模样,已经是质的飞越了。   就算是最后四肢变得大小不一,他也认了,了不起跟着太宰爷爷在这个深山老林里过一辈子就是了。   太宰爷爷回来之后看到这条手臂,笑的眼睛都看不见了,一脚就把同样探脑袋过来看的老虎踹到一边,吓得那只只要老虎在,就从不敢离开云琅两步远的梅花鹿一个劲的往云琅的身边凑。   太宰爷爷捧着云琅的那条手臂竟然有口水流下来了,这让云琅非常的担心。   他看着这条手臂都有食欲,更不要像太宰爷爷这种常年吃半生不熟肉食的人。   太宰不知道想起了什么,掰开云琅的嘴巴就把他肮脏的手指塞了进去,满是老茧的手指在他的喉咙里来回搅动,取出来的时候,他的手指上竟然多了一团青灰色的肉皮。 第五章 大人为上,礼为尊   于是,云琅再一次被太宰爷爷搬了出去,嘴巴对着夕阳,张的大大的,一只用细细的金丝编织成的小耙子再一次探进了云琅的喉咙深处。   小耙子每次出来的时候细密的小齿上就会挂着一片肉皮,直到云琅的嘴巴开始流血之后,太宰才放弃了这个莫名其妙的行为。   叹口气道:“还需自己跌落才好。”   这样的治疗实在是太粗暴,太直接了,云琅根本就来不及反应,更加无力抵抗。   看着太宰又把目光盯在他的身上,连忙快速的摆手,示意他不要太莽撞,他自己知道,身体还有很多部位依旧跟这个烧焦的壳子是连着的。   好在太宰看懂了他的手势,没有再给他做进一步的治疗,如果继续下去,云琅的性命可能不保。   “耶耶的手艺其实不错,看见了没有,这只老虎的腿断了,就是耶耶治好的。”   太宰得意的指指老虎,老虎快速的躲到云琅的另一边,看的出来,只要可能,老虎就不愿意跟太宰在一起。   拥堵的嗓子好多了,只是一层皮被太宰给扒掉了,咽口水都痛,好在云琅这些天总是被疼痛折磨,耐痛的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为了分散太宰想要治疗他的欲望,云琅竭力比划着希望太宰能带他回到石屋子,相比治疗,他更加喜欢跟着太宰学习他说的那种话。   晚餐是野果子跟野兔肉,肉类两人都没吃几口,大部分给了老虎,太宰的目光在那头梅花鹿的身上停留了很久,云琅连忙用那只能动的手揽住梅花鹿的脖子,尽管梅花鹿已经没有奶水了,他一样不喜欢把这个救命恩人烤熟之后装进肚子里。   云琅的举动让太宰有些感慨,把石屋里的火焰拨的明亮一些,就尽量选择用最简单的话继续说自己家族的历史。   他似乎对此非常的执着,并且希望在最短的时间里把自家的历史讲完,讲透,让云琅更快的进入他需要的境遇之中。   “王二十九年,被王迁怒去上邽祖地牧马的家祖再一次回到咸阳就任王的家宰。   回到咸阳之后,家里的财货房屋,奴仆全部都被别人侵占了,家父想要夺回,却被祖父给阻拦了,说一点财货无足轻重,只要能回到王的身边,就万事皆足。   家祖常言:此身属于王,在上邽地养马是为王效力,在咸阳任职家宰同样是为王效力,两者没有什么区别。   且不可咸阳繁盛就趾高气扬,也不可因上邽偏僻就垂头丧气,只要做有益于王的事情,就是我辈家臣最大的荣幸。   六月,王临幸鹿苑,命左右驱逐鹿苑里的梅花鹿,王以弓箭射杀之,一连射杀了两鹿,犹未尽兴。   时有妖人卢生进言曰:今日天光晦明,有阴神过路,需以母鹿未落地之阴胎为血食敬献阴神,将有不可言之奇妙事情发生。   王欣然从之,命家祖驱赶怀孕之母鹿供王射杀。   家祖以六月射杀怀胎之母鹿有违祖制不肯从命……王怒,随之以利箭射杀家祖,家祖不避,身中三矢……临终时告诫子孙,不可因此事对王稍有怨愤。   王听到家祖临终遗言,命家父继任家宰。   汝今日因母鹿哺乳之恩而对母鹿多加护佑,颇有家祖遗风……今后当长持此心。”   说实话,太宰讲的这个故事有违云琅的是非观。   明知会死依旧直言进谏更是与云琅的为人秉性起了巨大的冲突。   他觉得没有什么东西能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自从云婆婆过世之后,他连一个想用生命去保护的人都没有了,更别说用生命去纠正别人的错误了。   他没心思去考虑这些远不可及的东西,只是担心自己的身体能否康复,如果不能,他准备真正的自杀一次。   单手搂着梅花鹿美美的睡了一觉之后,太宰说的那个故事对他来说就真的成了一个故事,而且是一个需要警惕的反面例子。   天亮之后,用一只手吃了昨晚吃剩下的果子,有手可以用的人是幸福的,尤其是当一个人的手失而复得之后,更是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感激。   云琅再一次被太宰丢上了吊床一样的软兜,同时丢上来的还有一张厚实的熊皮。   他眼看着太宰带着老虎又离开了石屋,依旧是那副大将军出征的模样。   云琅很想知道他每天早出晚归的在干什么,却多了一个心眼从不多问。   莫说他现在还说不了话,即便是能说,他也不会问的,这个世界上死于多嘴的人如同过江之鲫。   那只母鹿不知道是被老虎吓傻了,还是有了动物斯德哥尔摩症状,竟然留在石屋不走了。   云琅在高高的软兜上,它就在软兜底下安心的吃草,即便云琅用折断的树枝丢它,它也只是抖搂一下落在身上的树枝,继续低头吃草。   鉴于此,云琅也没有办法,这家伙迟早是进老虎肚子的命。   清晨,山坳里云海蒸腾,朝阳一出云蒸霞蔚的瑰丽无常,这样的景致云琅第一次见的时候连眼睛都舍不得眨。   一连看了十几天之后,就没有什么兴致了。   人如果闲着就会干出很多莫名其妙的事情来。   恰好,云琅有一只宝贵的手可以用,于是,在好奇心的怂恿下,他开始用手剥身上的焦壳子。   首先照顾的是脖子,这个部位有一个厚厚的硬壳子让他每一次转动脑袋都经历一场折磨。   壳子很硬,剥开一小块之后,就很容易顺着死去肌肉的纹理一条一条的撕下来。   他做的很小心,只要稍微感到疼痛,他就会立刻停手,他只想获得一部分自由没有自虐的打算。   好在这一部分的硬壳子跟新生的肌肉已经脱离开了,这个活计他干的得心应手,且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畅快之感。   下巴上的硬壳子还没有完全脱离,云琅就放弃了继续剥除的打算,脖子上的新皮肤光洁细腻且没有任何疤痕已经让他欣喜若狂,转而开始把主意打在另一只胳膊上。   剥除左臂硬壳子的过程就是一个赌徒开筛盅的过程,不但激动而且刺激。   先是一只完美无缺的小手出现在眼前,云琅特意把两只手放在一起比划了一下,谢天谢地,两只手的大小差不多,虽然小了一些,却没有变的更加怪异。   手腕的粗细也大致相当,这样一来,剥除硬壳子就成了一种乐趣,每天剥除一点,他生命里就会多一点快乐,这是以前生命中从未享受过的快乐,他甚至不准备把这个乐趣跟太宰一起享用。   他干的是如此的细心忘我,以至于太宰都回来了,他依旧在跟膈肢洼里的一小块硬壳子做最后的斗争。   太宰跳上大树,眼看着云琅从黑漆漆的一团逐渐长出两根洁白的肉芽,也非常的为他高兴。   以前的时候,硬壳子就是云琅的衣衫,现在随着身体逐渐好转,硬壳子将逐渐变成碎片,云琅目前最需要的就是一套衣衫。   太宰似乎早就想到了,才回到石屋,他就从老虎背上的革囊里取出一套衣裳放在云琅的身边。   衣衫很明显是旧的,衣缝中间爬满的虱子证明衣衫原来的主人并不是什么高贵的人。   衣衫下摆处还有一坨巴掌大的暗红色更加证明这衣衫的来路诡异。   太宰笑道:“有人误入禁地,被我杀了。”   云琅不由自主的避开了太宰的眼神……   衣服上还散发着的血腥味告诉他,太宰为了一件衣衫真的杀人了。   在云琅的意识里,杀人是思想上的一个禁区,在他的世界里,杀人大多只挂在嘴上,只有极个别的人才会将愤怒转化为行动。   杀人这种事历来是国家机器的专利,与个人意愿相距甚远。   脑袋掉了就接不上去,云琅是这样想的,显然,太宰不是很在乎,或者说一条人命比不上为云朗弄一件遮羞的衣服重要。   云琅并没有因为不满就把这件肮脏的衣服丢进火塘里去,既然太宰能为一件衣裳杀一个人,那么,也就能为另外一件衣裳杀另一个人。   已经能够坐住的云朗将衣裳放在火塘里烤,不断地有虱子从衣裳里掉进火塘,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太宰很满意云琅的表现,用低哑的声音道:“大人为上,礼为尊!”   这个道理太宰昨晚教过云琅,他的祖父就因为遵守这一条道理,站在那里用胸膛接了始皇帝三箭。   以此类推,那个死去的庶人因为一件衣裳被高贵的太宰杀掉并无不妥。   有了双臂,一个人基本上就能移动,云琅的双臂拖着他在地上爬行,那件已经被烤的很热的衣衫被他放进了一个灰陶罐子,然后在太宰的帮助下把灰陶罐子罐子挂在火塘上。   今天的晚餐是一钵子麦饭,把麦子放在罐子里放一点盐然后煮熟的吃法,云琅还是第一次遇见。   他吃过的麦饭与面前一粒粒的麦子不同,而是精选上好的野菜,用面粉搅拌了,然后添加各种调料,最后放在蒸笼上蒸二十分钟之后的产物,非常的美味。 第六章 破茧   麦子并不饱满,即便是煮熟之后,麸皮也远比里面的面粉多,吃了几口之后,云琅的嗓子就被磨的很痛。   太宰接过云琅手里的灰陶碗,把一块烤的油脂吱吱作响的野鸡腿塞给了云琅。   “麦饭粗粝,难以下咽,黍稷一时难找,且将忍些时日,待我去远处寻来。”   云琅不明白太宰为什么会对她这么好,他绝对不相信是自己人品爆发的结果,其中一定有缘由。   这时候问什么都不合适,快快的接受太宰的好意比什么都重要。   太宰见云琅撕扯着鸡腿,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接下来的日子里,云琅心安理得的接受着太宰无微不至的关怀。   虽然这些关怀非常的原始,有时候是一块烤熟的黄精,有时候是一串已经泛着紫色的野葡萄,更多的时候他会变戏法一般的从怀里掏出一颗黄澄澄的梨子。   当一大碗黄米饭出现在云琅面前的时候,他坚信,太宰真的是已经尽最大能力在照顾他。   云琅整天乐此不疲的撕扯着身上的硬壳子,这是他最喜欢干的事情。   当他忍着无限的痛苦清除掉胯下那块最坚固的硬壳,禁锢他的外壳终于全部脱落了。   陶盆中荡漾的水波里出现了一个光滑的蛋头。   随着水波慢慢平息,水面上的倒影越发的清晰,一张俊秀的小脸浮现在水面上,即便是因为没有眉毛跟头发,仅仅是耐看的五官就清晰无比的告诉云琅,他现在是一个长相很不错的美男子。   厚厚的一层硬壳去掉之后,他的身体也整体小了足足一圈。   就这张稚嫩的脸,最多只有十二三岁,没人会认为他的实际年龄早就过三十了。   脱壳的过程对云琅来说也是一个新生的过程,喜悦就像光明一样慢慢展现,梦想伴随着希望一起起飞,以最好的形势把最好的一面展现给了这个新的世界。   云琅对自己的表现极为满意,至于过程虽然恶心一些,难堪一些,结果是好的,这就是最好的结局。   就像蝴蝶在黎明时分挣开茧子,在美丽的朝阳下第一次开始呼扇翅膀……   赤条条的站在阳光下,云琅张开了双臂,像是在拥抱整个个世界,也像是在跟这个世界宣告,自己来了。   太宰看着云琅就像是在看一个绝世瑰宝,眼中不仅仅只有欢喜,更有泪光浮动。   云琅收回目光,虽然这一幕已经出现过无数次了,他依旧感到新奇。   再一次用嘶哑的声音问太宰:“我是谁?”   这个问题太宰最喜欢回答了,张嘴就道:“你是第五代太宰!我是你的耶耶!”   这样的问答对两人来说其实就是一个游戏,两人都有些乐此不疲的意思。   也直到这一刻,云琅才明白太宰为什么会对他这么好。   他需要一个第五代太宰。   始皇帝的家宰是宦官,这在始皇帝以前是不可能的,家宰乃是王室重臣,秩一千五百石,掌管大王出行,衣食,寝宫,游猎,并有校正大王不当言行职责。   自从嫪毐与秦太后私通生两子阴谋叛乱,为始皇帝剿灭,长信侯嫪毐就成了始皇帝心中永远的痛。   面对母亲生下的孽种,始皇帝狂性大发,下令诛除了雍城中的每一个人,并且一把火将这座嫪毐用了十年才修建成的坚城烧成了白地。   一座城的人死并不能平息始皇帝心中的狂怒之火,为了以后不再出现嫪毐这种假宦官,他亲自对赵高下令,只要是出入王宫的内府男子,全部施以腐刑。   自此,太宰一脉想要依靠血脉来继承就成了泡影,于是,每一代太宰都会寻找一个优秀少年,以父子相称,最终完成接替。   毫无疑问,太宰看中了云琅。   这一幕对云琅来说并不算陌生,当初云婆婆就是从一堆孤儿中间一眼就看中了他。   只要是良才美玉,在哪里都会熠熠生辉,对于自己很优秀这一点,云琅有着充分的认知。   而太宰的做法也非常的普通,太监在寻找继承人的时候,如果没有子侄,就会找另外一个看中的人来继承自己的一切。   只是太监寻找的一般都是太监,太宰是一个宦官,而云琅非常的不愿意做什么宦官。   更何况太宰也没有什么东西好继承的,付出比收获更大的时候,傻子都知道该怎么做选择。   云琅不明白太宰是怎么从一团焦炭中看出自己是一个优秀少年的,每回问他,太宰都笑而不答,云琅总是觉得他似乎非常的得意。   山里的日子过的没心没肺,很快,秋日就要消失了,一场北风吹来,山腰处的阔叶林就立刻变得稀疏起来,漫天的黄叶几乎遮蔽了天空,只留下干巴巴的树枝矗立在那里,如同持戈的武士。   手脚回来了,身体获得了极大的解脱,云琅就无所畏惧,即便是死,也是进行了充分的抵抗之后死掉的。   一连两天,云琅都是在剧烈的咳嗽中度过的,每一次剧烈的咳嗽之后,总有大团的青灰色粘液从喉咙里喷涌而出,粘液最终由清灰转为淡白。   神医太宰以为这是一个排毒过程,是云琅将要痊愈的好现象。   因为云琅可以说话了,他每日出去的时间越来越短,放在云琅身上的时间更多了,他甚至给云琅做了一个沙盘,手把手的教他认字。   “秦书有八体,凡我士人虽不一定全习却一定要知晓。   秦书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   大篆乃益伯观世间万物,测天下玄机,以飞鸟鱼虫外形取其意而创,古朴典雅,最是优美,只是字体繁复,刻于简牍多有不便。   我皇元年,下诏‘车同轨,书同文’,丞相李斯集三百能人异士经三年出小篆,大材昭昭,只可惜为人奸险,小篆通行天下,有利于我大秦,李斯死无葬身之地,乃是自取。   刻符乃是万年文,只求通意,不求美观,字迹铁钩银划,乃是匠人用于铜器上的字体,老夫只求你能看懂,不用刻意通习。   虫书通行于吴、越、楚、蔡、徐、宋等南方诸国,王一统天下之后,此书已经式微,兼之‘书同文’经行天下,渐不为人所知。   署书,殳书大同小异,一书于殿宇,馆阁门楣之上,一椠刻于兵刃之上。   唯有隶书老夫对此深恶痛绝,你却不得不习之,世人往往畏难趋易,隶书就是如此。   云阳奴程邈,初为县之狱吏,获罪始皇帝,系云阳狱中覃思十年,损益大小篆方圆笔法,成隶书三千字。   始皇称善,释其罪而用为御史,以其便于官狱隶人佐书,故名曰‘隶’。   此书大损篆书之美景,除却便宜之外再无半点好处……唉,你亦当习之。”   太宰说话的功夫,云琅已经用非常正确的握笔姿势用树枝在沙盘里分别用,大篆,小篆,隶书分别书写了云琅二字。   这让太宰一脸的惊喜。   如果让云琅用隶书,大篆,小篆这样的字体写别的,他自然不会,至于说到名字……他以前练过。   “云琅?你识字?”   云琅羞涩的笑了一下道:“仅限于名字。”   太宰正色道:“会书写名字,已经是士人了。”   “啊?”   太宰微笑道:“能书写自己姓名者,放眼天下已是万中无一。尔云姓出自于缙云氏,是黄帝时夏官之后,以官名为姓氏,比老夫的乌姓要高出不止一筹啊。看你握笔娴熟,虽然怪异,却运转自如,看来老夫捡到宝贝了。”   说完话,太宰就提起树枝在沙盘上用分别用大篆,小篆,隶书书写了始皇帝三个字,并一字一句的教云琅念诵,直到发音确认无误,这才带着老虎走出石屋,继续去巡视自己的禁地。   太宰一走,云琅就牵着梅花鹿出了石屋。   外面阳光明媚,秋日的清晨清凉,尤其是云琅身上只有一袭薄薄的单衣,更是显得局促。   身体遭受了大难,才知珍惜身体发肤,云琅不想让自己这具新得来的身体再遭罪,决定把那张熊皮改成一件合适的御寒衣物。   最主要的是,他非常的想有一双合适的鞋子,当初太宰拿来衣服的时候是没有鞋子的,估计这不是他忘记了,而是因为被他弄死的那个人脚上根本就没有鞋子。   翻遍了石屋终于找到了一根针,看着这枚比锥子小不到那里去的铁针,云琅不屑的撇撇嘴,这东西用来缝制麻袋自然是极好的,用来制作衣衫,实在是……   不过,既然是身处汉代,这没有什么想不通的,唐朝的老太太都在用铁杵磨针,这根非常锋利的锥子应该是一个很不错的缝制衣服的工具了。 第七章 穿衣为礼?   墙上挂着一大团麻,云琅低低的呻吟一声,就从墙上扯下一股子粗麻,熟练地劈开粗麻,然后分成细细的十几股,把它们放在一块木板上,用木槌用力的捶打。   直到麻线变得绵软,他才找来一根棍子,在棍子底部绑上一块石头,开始搓麻绳。   仅仅是这个工作,就消耗了他足足一个小时的时间,握着缠绕在棍子上的一大团细麻线,感慨万千。   太宰弄来的死人衣服也是麻衣,穿在身上跟锉刀似的,这让云琅娇嫩的皮肤吃了很大的苦头。   即便是这样这件衣衫已经被那个死去的人穿了很久,早就磨损的千疮百孔了。   再加上云琅出于洁癖的关系,又把这件破衣衫在灰陶罐子里煮了足足三天。   那张熊皮倒是非常的漂亮,轻轻一吹,浓厚的皮毛层就会起漩涡,是最上等的皮子。   云琅有一把小刀子,按照太宰的说法,只要是秦人,都应该有一把刀子,没事的时候用来吃肉,有事的时候用来杀人。   这句话将老秦人的进攻心态表露无疑,他们从来都没有过防御概念。   在刚刚结束的大秦帝国时期,他们总是处在进攻的一方。   刀子就是用来开疆拓土的,否则开刃干什么。   事实上云琅的小刀子一点都不锋利,青铜制造的刀子能锋利到哪里去?   即便是再锋利,只要切割一会熊皮,刀子刃口部位就会变成钝圆,云琅不得不切割几下,然后再把刀子在石头上狠狠地摩擦几下,好让刀子一直保持在锋利状态。   云琅从未想过缝制一件衣裳会是如此的艰难。   在以前的时候,这种小手工活计,身为孤儿的他曾经干过好多,即便是最笨拙的时候,干活的效率也比现在高的太多了。   就在云琅奋力与兽皮衣裳作战的时候,老虎习惯性的带着一阵风从大石头后面窜了出来,蹲在高高的石头上,张大了嘴巴不断地喷着热气。   没用的母鹿呦呦的叫唤一声就一头扎进了云琅的怀里,打搅的云琅没法子安心缝衣裳。   衣服成了碎片,云琅全身上下光溜溜的,自然不愿意光着屁股爬石头。   可是,等了好一阵子,那只傻老虎依旧蹲在石头上喘气,不见太宰从石头后面过来,这让他有些担心。   没有了太宰,云琅不是很确定自己能在这片荒僻的地方独自活下来。   要知道,他现在粉嫩粉嫩的,吃起来一定非常的可口,远不是刚来时那副焦炭模样。   将半成品的熊皮裤子绑在腰间,云琅奋力爬上大石头,抱着老虎的脑袋向小路上看。   小小的山路上空荡荡的,老虎刚刚经过,连调皮的松鼠都没有一只。   “他不会有事吧?”云琅下意识的问老虎。   老虎自然是充耳不闻,依旧把目光放在想要跳上石头找云琅庇护的母鹿身上。   大石头对云琅来说就是一道分界岭,大石头的外面是洪荒,大石头里面则是暂时安身的家。   他没有冲动到跑到大石头外面去,至少,在他没有确定外面确实安全之前他是不会去的,哪怕是为了太宰也不成,能把武艺高强的太宰弄死的存在,弄死云琅没难度。   唯一能做的,就是跟老虎一起安全的蹲在石头上等太宰回来。   大石头上阳光充足,老虎摊开身子懒洋洋的躺在上面晒太阳,看到老虎都不紧张,云琅紧绷着的心也就慢慢放回肚子,这里好像更适合干活。   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云琅的一条裤子终于做好了,不是太宰穿的那种深衣,爬个破石头,黑黝黝的屁股就露在外面。   穿上裤子的感觉很好,只是太宰依旧没有回来。   黄米饭蒸熟了,老虎吃的腌肉也准备好了,野菜用野猪油泼过了,筷子也用开水煮过了。   太宰还是没有回来。   等人的感觉非常讨厌,云琅以前就不喜欢等人,时间稍微一长,整个人都会变得烦躁起来。   天擦黑的时候,外面淅淅沥沥的下起雨来,云琅瞅着已经冰凉的饭菜,盘着腿坐在门前看雨。   一阵凉风吹过,太宰终于回来了。   他的模样很狼狈,破烂的深衣上满是泥水,精美的剑鞘上更是被泥巴糊的看不出本来面目。   云琅上前要搀扶,太宰推开云琅,踉踉跄跄的倒在竹简上,呼吸粗重的如同风箱。   这是脱力的症状。   以前是太宰照顾他现在轮到他照顾太宰,事情就是这样轮流转的厉害。   扒掉太宰湿漉漉的衣服,他的胸口就有好大一片乌青,看样子像是被人用拳头打的。   云琅没有问是谁打的,只知道太宰这条船似乎不是很安稳。   缓过气来的太宰默默地接过云琅拿来的黄米饭,上面浇了一些肉汤,他也不吃菜,大口吃完黄米饭之后就倒头睡在竹简堆上,转瞬间就鼾声如雷。   云琅吃过饭之后,清洗了碗筷,就重新坐在火塘边上,用那一根大针缝制上衣。   这样做出来的衣裳自然不可能太好,其实就是熊皮里面缝制了一层麻布,然后再用麻绳挽几个中国结当扣子。   如果有丝绸或者彩缎,云琅能盘出更加漂亮的扣子,这一手可是跟云婆婆一起给人家制作旗袍的时候学来的本事。   睡觉前,云琅不但把自己的上衣做好了,也把太宰撕破的衣衫缝补妥当了。   他伸了一个懒腰,再一次扫视了一遍石头屋子,不由得叹口气。   实际上,这间屋子里什么东西都不缺,只是被太宰弄得如同猪窝一般。   生活的要义就在勤快两字,一个人的居住环境在很大程度上能够表现一个人的精神风貌。   云琅认为,太宰这个家伙可以邋遢,自己的新生活才刚刚开始,是万万不能养成邋遢的习惯的,时间久了,假邋遢就会变成真的懒惰。   云琅因为工作的关系曾经见过几个非常厉害的人。   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从不在人前显摆。   本事这东西就像是已经吃进肚子里的饭,自己知道有多饱就成,没必要吐出来弄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   在陌生的环境里要小心,这句话永远都是对的。   云琅现在就是这么干的。   太宰认为他只认识名字,喜欢教他认字,他就仔细的跟着太宰认字,一板一眼的也不错,反正他对隶书的认知也仅仅是认识而已。   太宰醒过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了,穿着一身奇怪衣衫的云琅给他送来了饭,他一边吃一边看着云琅收拾这个散乱的石屋。   “你为何不问我昨日因何迟迟归来?”太宰放下手里的饭碗,若有所思的道。   云琅将沙盘端过来,当着他的面将始皇帝三个字分别用三种字体写了一遍。   太宰很快就忘记了自己刚刚问的话,仔细的检查了云琅的作业,挑出来两处不合适的地方,然后就继续教他认字。   惯例是一天两顿饭,到了天黑的时候,太宰才停止教学,咳嗽着站起来,来到石屋外面,瞅着天边残存的一片晚霞发呆。   “您在这里多久了?”   太宰回过头看着云琅笑道:“一辈子。”   “您就不想出去看看?”   “不想,外面是汉国的天下,没有我这个秦人的立锥之地。”   “不感到遗憾吗?”   “秦人一诺千金,死不旋踵……”   云琅想了一下道:“留在这里其实也不错,只要快活,哪里都是乐土。”   “不可通便,不择手段非好汉,不改初衷大丈夫!云琅你要记住,人一旦通权达变了,就没了坚持。”   云琅点点头,他不想问太宰用一辈子为一个死人守墓到底值得不值得。   即便他是始皇帝,也不没有资格在死掉之后,依旧牢牢地控制着一群人为他所用。   当然,这是他的想法,太宰却会把自己的坚持当成一种荣誉。   这非常的符合这个时代人们的价值观,就像不食周粟伯夷叔齐,就像是枯守孤岛,最后自戕而死的田横五百壮士,至于赵氏孤儿这种残忍的忠贞,正是太宰这样的人所向往的。   在这些不能动弹的日子里,云琅想了很多,从太宰暴露出来的身份,以及石屋对面那座葱茏的高大土丘,他如果再猜不出对面就是秦始皇陵那就太愚蠢了。   毕竟,南面背山,东西两侧和北面形成三面环水之势。“依山环水”正是秦始皇陵最主要的地理特征。   他在测度太宰,相信太宰也在测度他,云琅不相信一个刚刚认识不久的人,想必太宰也不会过于相信他。   直到现在,云琅都在怀疑,从自己出现在这个世界的第一天,太宰就应该发现了自己的存在。   否则无法解释自己一个无法动弹的人如何能在荒原中独自存活三天。   这一辈子,云琅从来就没有过什么好运气,因此,他从不相信什么巧合。 第八章 生死?小事耳!   太宰能够毫无心理负担的为一件破衣裳就杀掉一个人,这说明,这周边还有很多人,如果他想,他应该不缺少一个太宰五代。   除非自己出场的过程非常的惊艳,惊艳到太宰根本就无法解释的地步。   在这个时代,没有办法解释的事情一般都被称为神迹!   太宰枯坐在高崖上木呆呆的瞅着对面草木葱茏的高大丘陵,不知道是不是在追思自己的王。   云琅没有王可以追思,所以只好不停地玩弄老虎的大爪子。   很奇妙,老虎的爪子其实没有那么坚硬,反而软绵绵的,尤其是脚掌上的那几块肉垫子,只要轻轻地一按,老虎爪子里面的尖爪子就会冒出来。   老虎硕大的嘴巴就在云琅的头顶,偶尔会张着嘴打个哈欠,似乎要吞掉云琅的脑袋。   老虎的嘴巴很干净,没有什么怪味道,云琅今天非常勤快的用盐水帮它清洗过,只是漱口水被它吞掉了。   那只母鹿就卧在老虎的肚皮旁边,如果继续这样下去,云琅觉得她们能发展出一段跨种族的爱情。   太宰的咳嗽声在夜色中传的很远……非常的悲壮,这世上能把咳嗽咳出悲壮感觉的估计就太宰一个人。   “明天,我能跟您一起去巡山吗?”云琅到底年轻,还是忍不住先开口了。   太宰回过头,一双眼睛亮晶晶的,不知道他想起了什么,摇着头笑了一下道:“不用,你怎么想起跟我一起出巡了?”   云琅把一块皮子披在太宰的身上道:“我怕你明日回不来了,无论如何有我在,也能给你选一块好的墓地,埋葬你,这里的野兽太多了。”   太宰认真的看着云琅道:“不用,等我真的不中用的时候,会把巡山的重任交给你,现在还不用。生死,小事耳。”   云琅点点头,继续把身体靠在老虎的脖子上玩弄老虎的爪子。   “您是怎么驯服老虎的?它有名字吗?”   “老虎就是老虎,要什么名字,它是我捡回来的幼崽,长大之后就跟着我一起巡山。”   “你看他额头有一个王字,我能叫他大王吗?”   太宰的眼神变得有些凌厉,好半晌才慢慢的道:“它本就是兽中之王,称为大王也没有什么不妥。”   云琅像是没有看见太宰的眼神变化,亲昵的把脑袋在老虎的头上蹭蹭笑道:“大王,大王!”   老虎没有反应,太宰的拳头却握的紧了一些。   “我需要一把铁刀,您能帮我弄一把吗?”   “铁刀柔软不堪,要他作甚?你不是有一把铜刀吗?”   云琅笑道:“你之所以觉得铁刀软,纯粹是因为你们不会炼制,在我的故乡,人们都用铁刀,锋利无比。如果您能给我一个铁砧,一柄铁锤,我就能炼制出那种锋利的铁刀。”   太宰的面容隐入了黑暗,云琅看不清他的神情,只有太宰淡淡的声音传来:“我找找看,不知道有没有。”   山崖下的一股青岚缓缓地升起,眼看着就要淹没石屋前的平台。   太宰的深衣上下通透,保暖性能很差,云琅又不敢劝说他回去休息,只好带着老虎,母鹿率先回到了石屋。   云琅能感觉到太宰盯在自己后背上的灼热目光,不过,他不在乎,如果再不表现出点神奇之处,他不敢保证太宰还能继续这样的对他好。   一串串的竹简木牍被平平的铺开,变成了两张床,床上放着云琅今天晒过的各色兽皮,一半铺床,一半盖身,这样的床铺应该非常的舒适。   自从来到这里,今夜是云琅睡得最舒服的一晚,太宰很自然的睡在另外一张床上,可能是昨晚睡得很足,这一晚,他瞪着眼睛看了云琅整整一夜。   早晨云琅醒来的时候,太宰已经不见了踪影,老虎却还在,正在一次次的假装扑倒母鹿,每一次都用大嘴含住母鹿的脑袋,却从不用力,母鹿似乎也不害怕,陪着老虎玩的不亦乐乎。   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即便是有,云琅也不信!环境诡异的变了,甚至时空可能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唯一没有变化的是云琅那颗近乎冷酷的心。   离开了工程师的工作,也同时离开了那个喜欢指责他不上进的女人,那个女人曾经咬着牙打电话说他的心是石头做的……   她以为云琅只是出走几天,最后还是会回家的,没想到他一去不复返,对那个家没有半分的留恋。   最后,那个女人还祝愿他早点去死……所以,云琅就死了。   今天的天气很好,云琅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想起那个女人,她已经很久没有进入过他的梦乡了。   “或许,那个女人说的是对的。”云琅抓着老虎耳朵,自言自语的道。   跟老虎用最短的时间建立起最亲密的关系,是云琅最近一直要做的事情,现在看来,进展还不错。   老虎很喜欢用盐巴水刷牙,或者说它只是单纯的喜欢盐,云琅观察过了,太宰对老虎一点都不好,呼来喝去,稍有不顺心就拳打脚踢。   这或许是太宰与老虎用来构筑主仆关系的办法,对一头野兽来说,幼年时期臣服的王,将是它一辈子的王。   云琅今天的工作是制作一双鞋子,他有足够多的兽皮,其中,一张坚固的老狼皮将是他今天制作鞋子的主要原料。   狼皮的颜色是他非常喜欢的青灰色,不过,在制作鞋子之前,他需要将五层刮掉毛的狼皮用麻绳钉在一起,最后用一张厚实的狼皮把这些狼皮包裹起来,最后形成一个漂亮的鞋底子。   过程说起来简单,制作起来非常的难。   狼皮又厚又韧,他的那根大针又非常的不争气,力量用小了,扎不透狼皮,力量用大了,会把针弄弯。   中午的时候,云琅看着自己布满水泡的双手,只好暂时停止了鞋子的制作。   他非常的希望太宰能给他弄来一套铁匠工具,好让他用最简单的方法弄出一套合用的工具来。   整个下午,云琅都在石屋附近的山林里转悠,这里的山林物产极为丰富。   仅仅是附近的山林,就让他获得了两种野生香料,一种是花椒,另一种则是八角。   有了这两种香料跟盐巴,云琅觉得自己今晚就能做出一锅极为鲜美的兔肉汤。   前途未卜,云琅决定过好每一天,至少要每一天都不辜负自己的新生。   兔子肉炖在陶罐子里面味道没有想象中的好,这种动物的肉非常的寡淡,还有非常浓重的土腥味。算不得好吃,不过啊,如果给里面添加一两块肥腻腻的野猪肉之后,再被调料的气味烘托一下,立刻就变得喷香扑鼻。   没人单独吃野兔肉的,这应该是一个常识,云琅自然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不过,一连三天顿顿都吃野兔肉,即便是再好吃的东西也会变成垃圾。   可是,太宰这家伙却每天都吃的非常开心,不论云琅做多少食物,他都会把剩余的吃光,即便是汤汁也不会剩下。   云琅相信,如果有人看到太宰吃东西的模样,一定会对食物这种存在保持极高的敬意。   于是,太宰每天回来的时候都非常的准时,因为他发现,云琅做的食物,一旦放凉之后味道就差了好多。   云琅顾不得继续研究美食,他需要的铁砧,铁锤,火钳子,铁刀子都被太宰陆陆续续的弄来了。   虽然上面有厚厚的一层铁锈,依然让云琅非常的开心。   垒一个简易的炉子需要最好的泥料,旁边山根上就有一层红胶泥,这个材料很适合弄出一个简易的炉子来。   于是云琅开始用最细的麻线编织孔洞非常小的筛子,好用来筛选泥料。   那些被细细磨碎筛选出来的泥料被云琅泡在水瓮里面,为此,还用脚丫子踩了成千上万遍。   泥料在水瓮里待了足足三天。   在等待泥料沉淀的日子里,云琅在山根处挖掘了一个炉子,把太宰储备的粗大柴火全部丢进去烧,在浓烟将要散尽的那一刻,他用土把炉子的排烟口跟火口全部封死,然后就开始整理他生锈的铁锤跟铁砧。   太宰看了足足五天,在云琅的炉子刚刚成型之后终于忍不住了。   “你不是要打铁吗?做这些事情干什么?”太宰有些怜悯的看着云琅,打铁需要烧炭这事他还是明白的,至于云琅干的其他事情他就一头雾水了。   “我是要打铁,主要是因为我需要一柄锋利的刀子跟一把坚硬的锥子好给我做一双合适的靴子。”   云琅的话说的很拗口,不过,太宰还是明白了他的意思,他多少有些鄙夷,一个真正的贵人是不干这些事情的。   云琅不等太宰提起读书的事情,张嘴道:“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蒹葭萋萋,白露未晞。所谓伊人,在水之湄。溯洄从之,道阻且跻。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谓伊人,在水之涘。溯洄从之,道阻且右。溯游从之,宛在水中沚。   太宰,秦风十五篇我已经会背了。”   太宰闻言叹了口气,就背着手离去了,《秦风》是他在发现云琅学习能力很强之后,特意找出来难为他的,只是没有为难住。 第九章 努力成为一个贱人   云琅瞅瞅自己满是泥巴的手笑了起来,经常做一些出乎太宰预料的事情对两人以后长时间相处好处很大。   炉子弄好了,下一步自然是烘烤,然后再保温,要不然炉子会炸掉的。   太宰眼看着云琅用胶泥条一圈圈的盘绕弄出一个奇怪的炉子很是惊讶,他的手艺非常的娴熟,就像是经常干这些活计一般。   云琅忙碌了一整夜,太宰看到他出去了无数次,直到天亮,才倒在竹简上沉沉的睡去。   太宰起来的很早,坐在火塘边上用刀子削木牍,最近因为云琅来了,有很多的事情需要记录。   赤着脚站在冰冷的石头上,会让人发疯,云琅用两块狼皮包裹着脚丫子,依旧冻得瑟瑟发抖。   被草木灰完全覆盖的炉子被他扒拉出来之后,心情才变得好一些。   炉子烧制的很好,没有裂纹,内腔不大,对云琅来说足够了。   毕竟,他只想要打造一把小刀跟几柄锥子,如果可能,他还想打造出一把合用的菜刀。   在太宰的帮助下,云琅将砧铁安放在一个粗大的木头墩子上,高低很合适他现在的身材。   烧炭的窑冷却的时间已经足够,打开之后里面依旧有热浪喷出来。   怪不得老虎跟母鹿这几天都喜欢趴在炭窑上方过夜。   眼看着云琅烧成了木炭,太宰长叹一声,取出一块成型的木炭对云琅道:“百工精妙,于国家大有裨益,这是人人皆知的道理。当年,我大秦百工皆受制于国,大良造以十六级上爵署理百工,不能说不看重百工。只可惜,操持百工者多为家奴,尔一旦接替我太宰,将跻身爵位第九级五大夫,再摆弄这些贱业,将获罪于左庶长,更会招来他人耻笑。”   云琅一面开始往炉子里添加木炭,一边笑道:“我现在需要一双鞋子,在制作鞋子之前,我先要弄一柄合适的锥子。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在您面前,我无所顾忌,只要过的舒服,干什么都成。”   太宰再次叹口气道:“老夫担心的就是你这种得过且过的性子。士大夫乃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哪怕是一瓢饮一箪食,也当恪守风范,虽死不改初衷。没有这样的决心,即便是位列彻侯也不过是沐猴而冠罢了。”   云琅看看自己黑乎乎的手,再看看衣着破烂的太宰,他没有看出两者有什么差别。   “饿死也不能丢弃士大夫的尊严吗?”   “首阳山上有先贤。”   “渴不饮盗泉止水?”   “胡说,我大秦以法立国,从父子兄弟姐妹,不准同睡在一个炕上直到全国使用统一的尺寸升、斗、斤、两。   再到十家编一组,相互监督一家犯法,隐匿不报九户连坐。   再到从事垦荒者,九年不收田赋,耕田织布特别好的,积存粮食多的免除税务和劳役。   人际间争执,诉诸官府,禁止私人决斗,对敌作战,以斩首多少论等赏赐;必须作战有功才能升迁,贵族商人,若是没有战功,不能担任政府官员。   每一样,每一种都有法可依,人人遵从律法行事,奴隶以百工糊口,士大夫以为国谏言,统御牧民为生,各行其道,不得稍有僭越。   孔丘之言,不过一家之念,不可全信。”   云琅的嘴巴张的很大,吃惊的道:“咱们是法家?”   太宰习惯性的瞅着天上漂浮的白云道:“有商君变法才有我秦国成为天下七雄。李斯立法,才有我大秦一统天下的机遇,我们自称法家也没有什么不妥。”   “可是,这两位死的都好惨啊。”   “豹死留皮,雁过留声,人死留名,本就是千古功业,生死小事耳。”   云琅痛苦的转过头,他决定不再跟这种把自己性命当成一回事的人说话。   两人相处才短短一个月,这家伙就两次为了功名利禄把性命不当一回事了。   以后如果有可能一定要远离这种人,跟他们站在一起,比被雷劈还要惨,天知道那一天自己就因为跟他离得近,被他的理想株连,最后被某一个强力人士五马分尸。   这个世上的坏人一个个都活的风生水起,好人只能靠卖惨留名,傻子都知道取舍。   云琅觉得自己就是一个俗人,不是俗人也不会因为受不了老婆的唠叨最终亡命天涯。   俗人就喜欢一些俗事情就对了,不论是跟小贩讨价还价省了一文钱,还是地里多产出了一斗麦子,哪怕是在街道上多看了一眼美女,意淫的愉快,都是好事。   至于后人读着自己惨烈的历史,生出雄心壮志这种事情,他是一点都骄傲不起来的。   死掉了,肉体就腐烂了,什么都没有了,留名有个屁用。   云琅没有第一时间毁掉炉子,丢掉锤子,这让太宰非常的失望。   他承认云琅是一个非常聪慧的学生,一定能够在学问上有很大的前途。   同时也承认,想要把云琅教化成一个真正的士族,前路依旧漫长。   打铁首先要打的就是火钳子,太宰拿来的火钳子充满了秦汉风格,古朴而笨拙。   在经过皮囊鼓风之后,炉子非常的给云琅面子,火焰熊熊,颜色也从橘红转变成了青色,高温之下,不一会就把一柄破铁剑烧的通红。   大锤子需要很大的力气才能抡起来,云琅没有这个本事,只好用小锤子一锤锤的将破铁剑折叠成两层,然后趁着铁料依旧高温,猛力的挥动锤子,软铁里的碳砸出去。   没有焦炭,在鼓风皮囊的作用下,木炭不一会就烧没了,眼看着木炭一点点的变少,云琅几乎要放弃自己的雄伟计划了。   一整天的时间,木炭用了不少,云琅精疲力竭,才完成了一把最小号的火钳子。   被老虎拖死狗一样的拖回石屋子,太宰坐在云琅收拾的非常干净的石屋里悠哉悠哉的喝着水。   不论云琅制作出了什么东西,都打动不了太宰的那颗士族之心。   他心安理得拿着云琅打造出来的火钳子,夹着云琅烧好的木炭往火塘里丢。   这家伙不喜欢干活,却非常的喜欢享受云琅给他带来的便利。   比如,他现在一天不换洗一遍衣衫就很不舒服,尽管他只有两件破衣裳。   救命之恩大于天,云琅自然不会计较这些,被老虎拖回来之后,还要挣扎着起身,为大家熬制鸡汤。   自从上一次云琅用灰陶盆子熬制了一锅野鸡汤之后,太宰基本上就不再做饭了。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是云琅一向的追求,日子已经过得苦不堪言,如果每天对食物都没有一点期待,生活就再无质量可言。   风干的野猪肉被热水逼出油脂,油脂再与八角,花椒,山姜,野葱充分混合之后,浓郁的香气就弥漫了石屋。   厚重的野猪腿骨带着一大块肥厚的猪肉不用煮熟,被云琅晾凉之后,就放在老虎的面前。   老虎现在已经喜欢上吃煮过的食物,虽然它大部分的食物都是血淋淋的,而每天晚上这顿带着盐巴味道的熟食,依旧是老虎最大的享受。   不等老虎下嘴,那根猪腿骨就被太宰拿走了,他一边吃一边抱怨:“如此美食喂给牲口吃未免糟蹋了。”   野兽都是护食的,这无关驯服与否。   老虎大王咆哮一声,不等扑过去抢夺食物,一根粗大的木棒就重重的敲在老虎的头上,也不知道太宰是怎么敲的。   刚才还悲愤的不能自抑的老虎大王,摇摇晃晃的在地上走了两步,就摔倒在地上。   太宰丢掉手里的木棒,斜睨了老虎一眼然后看着云琅道:“畜生就是畜生,学会了规矩才能继续活下去,如果有一天它有了弑主之心,就该剥皮煎骨。”   云琅放下木勺,拱手道:“瑾受教!太宰与畜生争食有失身份。”   太宰放下正要进食的猪腿骨道:“奴隶与士人,一在平地一在天,奴隶与野兽同列。   老夫夺野兽奴隶之食饱腹乃是天道。   自周天子失了天下,天下群雄并起,列国征战不休,奇谋妙计层出不穷,奇人异士如雨后春笋更是屡见不鲜。   争天下者乃士人也,威天下者士人也,服天下者士人也。   士人驭百姓如驭牛马,驱平民,奴隶上斗场如观儿戏,士人才是天下的主宰,予取予求乃是上天所赐。   云琅你当谨记,尔为士人,恻隐之心可有,却不能滥施。   就如今日虎食,它平日里茹毛饮血习惯了,你贸然给它熟食,一旦吃惯了熟食,就会懒于狩猎,我等也没了食物的来源。   因此,恪守其道乃是天理,不可贸然改变,否则必遭啮脐之祸。”   云琅觉得太宰这是对自己进行洗脑大业。   什么大道理在特定的时间里都是有道理的,直到他被另一个更大的道理给灭掉。 第十章 徐夫人的手艺   云琅自然有无数的大道理可以说,不过,他不准备跟太宰说,说到了会死人的。   就像一个员工想要跟自己的老板讲道理,道理讲赢了,他的倒霉时刻也就自然来临了。   黄米饭其实很好吃,如果再浇上蘑菇肉汤之后就变得非常完美。   一连吃上三碗,不论是士人还是奴隶都会心满意足。   物质才是决定人心向背的决定因素。   就像此时的老虎大王,忧伤的啃了一根没肉的骨头之后,就满足的趴在火塘边上,跟那头母鹿耳鬓厮磨。   现在,睡觉对云琅来说真正变成了一种享受,一整晚不用在梦里跟那个女人吵架,身体得到了彻底的休息,每一个早晨对云琅来说都是一个新的旅程。   锻造一块顽铁需要耐心,巴掌大的一块铁在云琅的铁锤下被折叠了三十几次,那些漂亮的人折叠花纹已经慢慢的出现,现在剩下的就是造型与淬火了。   云琅的手艺不好,他只是见过新疆英吉沙小刀的锻造过程,也仅仅知道锻造需要的一点小小的知识。   上手之后才发现,工艺什么的并不是很难做到,唯一难以做到的是耐心。   一个模样丑陋的短刀出现在了太宰的面前,对于这个结果太宰并不感到吃惊,毕竟,对于云琅瘦弱的身体来说,能做到这个程度,已经比一般的工匠强大了很多。   让他吃惊的是云琅在有意识的收集尿液,不但有他自己的还有老虎的。   老虎自然没有往罐子里撒尿的习惯,太宰瞅着云琅漫山遍野的追逐老虎要虎尿的样子,不由自主的露出了微笑。   烧红的锥子被塞进了尿液里面,一股难闻的蒸汽散尽之后,六把黑乎乎的锥子就出现在了云琅的面前。   黑色的外皮被磨掉之后,被云琅安上木柄之后就已经成型了。   它是如此的锋利,往日里用那根大针费劲力气才能刺穿的狼皮,现在,在新做的锥子面前如同一张纸,即便是六层的狼皮鞋底子,在锥子面前,也不再是云琅制作鞋子的障碍。   兴奋的云琅一整天都在用锥子刺东西,且无所不刺。   淬火之后的锥子果然是一件人间利器,淡漠的太宰拿走了最长的三个,他准备当兵刃使唤。   短刀就不能用尿液来淬火了,虽然说也没有什么问题,可是,这柄短刀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将是云琅的吃饭工具,用尿液淬火虽然不错,用尿液淬火后的刀子吃起饭来却十分的恶心。   冰冷的山泉水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云琅不知道自己的刀子里的碳是否合适用水淬火,虽然有很大的几率出现裂纹,他最终还是用陶罐取来了山泉水。   将烧红的刀刃部慢慢的放进水里……   刀子变得有些弯,这是热胀冷缩的结果,而刀子的刃部还是不可避免的因为热胀冷缩刀背向后弯曲刀刃经不起拉扯出现了十余道细细的裂纹。   看着云琅晦气的面容,太宰狂笑不已,眼见云琅的脸上已经出现怒容之后,才从石屋里拿出一柄用鲨鱼皮包裹的短刀丢给云琅。   淡漠的道:“这是徐夫人制作的短剑,想必比你的打制的破匕首强一些。”   云琅双手死死的攥着鲨鱼皮包裹的精美匕首,怨恨的瞅着太宰。   太宰莞尔一笑,指着云琅手里的匕首道:“早就准备给你了,只是见你想要亲手打造一柄,就不好强人所难,现在给你也不迟。”   太宰给的匕首自然不是荆轲刺杀秦王时使用的那柄毒剑。   从太宰的口中得知,荆轲刺杀秦王失败之后,远在赵国的徐夫人并未逃脱罪责。   此时的赵国已经于一年前为秦将王翦所破,惶惶如丧家之犬的徐夫人自缚入咸阳,愿意终生为匠奴,换取一家存活。   自此,秦宫多利器。   太宰丢给云琅的那柄匕首双面开锋,寒光闪闪一看就不是什么吉祥的东西,也不知道徐夫人给匕首里面添加了什么材料,能跟铜产生反应,最终变成了硬质合金。   云琅制作的刀子跟徐夫人制作的匕首碰撞了几次之后就变成了一把短锯。   事实上,云琅最后就把那柄短刀做成了一把锯子,用来锯木头非常的合适。   冬天就要到来了,只要看看红叶上厚厚的霜花就知道这个冬天将会有多冷了。   云琅的鞋子已经制作完毕,难看,丑陋,别扭,这些话都可以用在这双鞋子上面。   同样的看世界一定要一分为二的看,这双鞋子除过难以忍受的丑陋之外,还有温暖,舒适,结实这些可以赞美的地方。   尤其是系上带子之后,就与云琅曾经见过的劳保鞋非常的相似。   六层狼皮组成了厚厚的鞋底子,然后被密密的麻绳牢牢地钉在一起,在外面包裹上一层烫掉猪毛的野猪皮,脚跟与前掌部位各自订上一块硬木,即便是踩在水里,里面依旧能够保持干燥。   每回云琅穿着大皮鞋踩在新生的冰凌上,太宰的面容就变得非常难看。   看的出来,他也非常想要一双。   显摆够了之后,云琅就开始给太宰做过冬的衣衫跟鞋子。   这是一个懂事的孩子必须掌握的技能,满足显摆的欲望之后就要懂得分享,否则就会招来很多人的怨恨。   对于穿裤子这事太宰开始的时候是非常抗拒的,在拗不过云琅的坚持之后,勉为其难的试着穿了一次,结果穿上之后就再也没有脱下来过。   按照他的说法,胡服骑射是赵武灵王跟野人学来的,不符合五大夫的穿着要求,好在大秦的骑兵也是这么穿裤子的,所以,他觉得自己的爵位至少可以在军中担任偏将的职位,穿这样的衣裳也不算是违例。   云琅自然不会跟太宰争论,主要是他实在是不忍心看到太宰冻得发青的光屁股。   关于鞋子,他一个字都没说,就在云琅的指挥下痛快的穿上了。   常年穿山越岭的,他知道一双好鞋子能给他带来多少好处。   云琅把裤子做的很长,这样,太宰就能把裤脚塞进鞋子里,绑紧鞋带之后,裤子跟鞋子就成了一个整体,再大的寒风也吹不进去。   穿着云琅给他制作的衣衫在山林里对着野兽显摆了一天之后,归来的太宰就对这套衣裳赞不绝口。   “若是蒙恬大将军有这样的一套衣衫,驱逐匈奴野人于万里之外有何难哉。王上何至于遣发天下百姓修筑长城,弄得天下尽是累累白骨,以至于渔阳狐鸣天下皆反。”   太宰这样的忠臣这个世上可能不多了,始皇帝躺在前面不远处的陵墓里,不知道有没有感应,如果他真的有灵,闻听还有人在他死后犹自为逝去的大秦帝国尽忠,云琅觉得他足矣骄傲一万年。   一提到大秦,太宰就会倜然泪下,并伤心难过整整一夜。   老虎现在根本就不往太宰身边凑,总喜欢腻在云琅的身边,除非不得已,它是万万不会靠近太宰的。   即将入冬的时候,云琅在树林子里发现了一些苦楝,剥皮晒干之后熬成了汤药,将老虎全身上下用苦楝皮药汁洗涮了七八遍,最终除掉了它身上的寄生虫。   寒冷的冬天,可以跟老虎睡在一张床上,不但安全,还非常的温暖。   冬天的老虎皮如同缎子一般闪耀着金灿灿的光辉,就是云琅还要教会这家伙不要随便用舌头去舔他,这家伙的舌头上满是倒刺,舔一口像是被砂纸摩擦过一般难受。   母鹿自然不能继续留在干净的石屋里,随地大便这种事调教了它无数次都没有学会。   进入冬天之后,云琅的每一天都过得无比充实,石屋子也在一点点的发生着变化。   先是有了两张大床,床脚是粗大的木料,即便是云琅与老虎同睡一床,也不担心会把床压塌。   后来又多了一个巨大的木头架子,云琅用了一整天的时间把所有的竹简,木牍堆放在上面,想要把这些竹简木牍按照时间整理整齐,不是一时半会能做到的。   石屋的外墙上,挂着满满一墙的腊肉,这都是老虎辛勤捕捉来的,被云琅用盐腌制之后,就成了他们过冬的口粮。   太宰有一种奇怪的本事,那就是只要云琅提出要求,他总能办到,而且显得非常轻松。   比如盐巴就是一例。   盐巴在没有工业化生产以前,从来都是金贵的货物,更别说这个原始的时代了。   可是,太宰一次性就给云琅扛来了满满一皮口袋盐巴,还是最好的精盐,雪白如霜。   秋日的猎物很肥,云琅熬制了很多荤油,其中以野猪油最多。   储存在一个半人高的罐子里,足够两人吃大半年的。   石屋外面飘着雪花,云琅正在非常认真地从一堆发霉的白米中间挑选可以食用的部分。   这是一堆陈米,放置的时间应该很久了,旁边还有一些没有脱壳的谷子,只是没了金灿灿的颜色,变得有些暗黄,云琅搓开之后里面的米粒要比外面的这些陈米好的太多了。 第十一章 反汉复秦?   对云琅来说,太宰就是一个类似多拉爱蒙一般的存在。   只有一点不太好,这家伙拿来的东西都是旧的,全部都是旧的好东西。   云琅尽量不去想这些东西的来路,他担心一旦自己弄明白了,太宰可能会杀人灭口。   山里的生活是富足的,这中间离不开云琅不懈的努力。   干蘑菇,干野菜,腊肉,香料,他们的餐桌上甚至多了一个半瓷的盘子,这是云琅无意中找到了一点高岭土,试验着在柴窑里面烧出来的。   当初找来高岭土的时候,太宰还说这种土可以吃……   云琅当然知道这种土可以吃,只是吃过这种土的人最后都会死,他另外有一个惨烈的名字叫做观音土。   太宰还兴致勃勃的跟云琅介绍了一些高人靠吃观音土最后成仙的经过,看得出来,他非常的羡慕。   云琅觉得自己以后要是想弄死太宰,不用下毒,只要把高岭土磨成粉末给他吃就足够了。   直到现在,太宰在云琅面前暴露的秘密实在是太多了,以至于云琅只需要做一点简单的归纳总结,就能判断出大部分的事实。   不过,他现在没有做好出山与别人见面的准备,这是一个不同于他过往的世界,这里有这里的规则,对于这里的生存规则,云琅还太陌生了,一个与所有人都格格不入的人,在这个时代,被杀死是一个非常糟糕的结果。   大雪封山的日子里,整理简牍,其实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   这里有堆积如山的简牍,每一片简牍上正反面都写满了文字。   云琅辨识的非常困难,小篆的字体一个个非常的相似,稍微不注意,就会看错,看错一个字的后果就是整部简牍的阅读顺序就乱了。   没有什么比整天泡在简牍中学习小篆文字更快的方法了。   其实,整个屋子里的简牍上记录的内容,并不比一本半寸厚的书本多。   里面的信息内容却广博的太多了。   简牍上写字很难,听太宰说,以前都是用刀子刻字的,更难。   于是,为了少费点制作简牍的时间,简牍上的文字就尽量的简化,有时候简化的连作者自己都弄不明白。   尤其是一字多用,这就要见仁见智了,后人为什么会对古代流传下来的学问有无数种解释,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穷。   太宰对云琅严谨的治学精神还是非常满意的,尤其是翻看了云琅按照图书馆分类法整理归类出来的简牍,觉得非常方便找寻需要的记录。   身为大秦的太宰,他甚至要求云琅把这种方便的归类法书写在简牍上,好流传于世。   “就这个分类的法门,如果始皇帝还在,老夫就会谏言让你来充当陛下的值更官。”   “这是一个多少担的官职?”   “六百担!”   “能养活一家人不?”   “大秦的县令爵位大夫,一食精米一斗,酱半升,菜羹各一,肉食一盘,另有食邑百户,各色杂丝五匹,你如果就任陛下值更官,食料俸禄加倍,由于是陛下近臣,获得赏赐的机会要比旁人多得多。运气好,甚至有各国敬献的女子可以婚配。”   “如果大秦尚在,您呢?”   太宰脸上洋溢着光芒,一字一句的道:“若是始皇帝尚在,太宰的家门,等闲人不得入。”   很明显,太宰说的等闲人,指的就是云琅这种可能担任值更官的小吏。   明显被太宰鄙视了,不过啊,破落户都是这样,总拿祖上的荣光说事。   “现在外面的皇帝是谁?”   “伪帝刘彻!”   “我们要反汉复秦?”云琅觉得太宰想要推翻汉武帝的统治难度很大,如果是汉献帝他可能还会参加,至于汉武帝——还是算了。   太宰并没有疯狂到忘乎所以的地步,长叹一声道:“刘彻承父祖余荫府库余粮堆积如山,旧米未尽,新粮又到,听说他的钱库里串铜钱的绳子都腐烂了,只好堆在露天里。加之此人自幼聪慧,又懂得轻徭薄赋惠及万民,天时地利与人和他占全了,现在起事没有成功的可能。时机不好,我们只能继续蛰伏,静待天时,一旦风云变幻,我们就揭竿而起,重塑我大秦江山。”   云琅认真的点点头,表示非常同意太宰的见解。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人一般都是烈士,他对充当烈士没有任何兴趣。   认怂有时候是睿智行为的具体表现,尤其是在汉武帝面前认怂,云琅以为这是一种骄傲跟荣誉。   在汉武帝时期谈反汉复秦这种话很没意思,两人很自然的将注意力放在快要熟的饭菜上。   云琅今天做的晚饭是大米饭跟蒸腊肉,配以干菜,跟蒜瓣,陈米总有一股子嗖味,这东西云琅在孤儿院没少吃,特意在蒸饭的时候放了一点盐巴跟猪油,米饭蒸熟之后,米粒晶莹,饭香扑鼻。   一指厚的肥猪肉蒸的酥烂,咬一口油脂四溅,唇齿留香,清亮发青的猪油往热腾腾的米饭上一浇配上柔津津有嚼头的蒸干菜,虽然只有两个人,却吃出了千军万马的气势。   “呼……”两人同时丢下饭碗,不是因为吃饱了,而是因为陶罐里的米饭没有了,装在碗里,盘子里的菜也没有了。   “老夫错了,你更应该就任陛下的庖厨,而不是值更官。”   “这才是一道家常菜而已!”   “一道菜就足够,老夫来到世上的时候,大秦虽然已经没落了,自幼在父亲的庇护下过得却是锦衣玉食般的日子。像今日这般痛快的食肉,却还是平生第一遭。唉,可怜的。如果不是因为那场内讧,这样的日子你也能过。”   云琅摊开双手笑道:“我习惯了靠自己的双手吃饭,至少,在我被天火劈中之前,我从来都是独自求生的。”   “如果不是看你身高八尺,有我老秦人之像,你早就被老虎吃掉了。”   “现在变小了。”   “知道什么,这是异人之像!”   云琅苦笑道:“我自幼孤苦,随着商队在大地上流浪,别人都说我是秦人,这还是第一次回到咸阳……”   太宰用极度讽刺的目光看了云琅一眼道:“不用编造了。”   “我说的都是真的。”   “且当你说的都是真的,这里是荒山野地,外面狼虫虎豹极多,反正你也走不出去,是不是真的有什么打紧。”   “你不信我还收留我?”   太宰幽幽的叹口气道:“这是天意……你是从晴空里掉下来的,是仙人吗?”   云琅摇摇头。   “鬼怪?”   云琅快速的摇摇头。   “那就是人了,一个从天上掉下来的人。”太宰说完话,就出去了,没给云琅任何解释的机会。   云琅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一个合理的解释,说真话,比假话更像假话。   “喂,我是秦人,这一点丝毫不假!”云琅朝门外高声叫道。   “这就足够了!”太宰低沉的声音从外面传来,同时也带进来一股子寒风,将火塘里的炭火吹得明灭不定。   关中的大雪下的很大,云琅还从来没在关中见过这么大的雪。   都说燕山雪花大如席,这里的雪下的也不小,雪一层层的下,一层层的向上累积,等到积雪快要与窗户平齐的时候,云琅与太宰就不得不出去铲雪。   铲雪的过程很简单,只要把厚厚的积雪用木板推到旁边的悬崖底下就算是成功了。   铲雪的过程中,云琅还捡到了三只冻僵的野鸡。   最后一堆雪被云琅推下悬崖之后,太宰就站在悬崖边上,望着咸阳方向发愣。   “那里应该是咸阳吧?”云琅帮着老虎掸掉脑袋上的白雪,刚才推雪的时候它非常的卖力。   “被楚人一炬焚毁了。”   “项羽?”   “就是他,云琅,今后如果遇到项羽后裔,记得杀掉。”   “早就被刘邦干掉了吧?”   “一个偌大的家族如何会如此轻易地覆灭,他们跟我们一样,都是在蛰伏。从今后,项氏子弟就是你的仇敌,能答应吗?”   云琅瞅瞅悬崖外面白茫茫的世界,觉得自己遇见项氏子弟的可能性不大,遂点头道:“见到他们就弄死,在茅厕遇见就溺死在粪桶里,在街道上遇见就弄死在大街上。”   太宰嘿嘿笑道:“也好,反正你不杀他,他们就一定会杀死你,你看着办就好。”   大雪连续下了三天,在这个过程中云琅跟老虎一起推雪推了三次。   雪下的太大了,不远处的松林总能传来树干被积雪压断的吱嘎声。   自从太宰发现老虎能帮着云琅推雪之后,他就没有动过一根指头,而是每日里兴奋地站在积雪被清除之后的院子望着咸阳,长安方向像是在看最吸引人的大戏,即便快要被大雪埋掉了依旧舍不得进屋子。   只可惜,这场大戏并没有看多久,三天之后,大雪停了,天空中再无一丝云彩,红艳艳的太阳挂在高空,照耀着这个洁白的世界。   太宰是如此的失望,以至于站在高大的石头上,挥拳向天空怒吼:“贼老天,你因何如此偏爱国贼?”   他怒吼的声音很大,夹带着无尽的怨恨,声音在山谷里回荡,惊起一片雪崩,在白气弥漫中,云琅看到了太宰那对血红的眼睛,几欲择人而噬。 第十二章 《太宰录》   直到现在云琅才确认,自己真的是来到了西汉年间。   没有锥骨之痛的人是不可能发出这样痛苦的哀叫声的。   如果不是对大汉朝痛恨到骨子里的人,是不可能如此渴盼这个国家倒霉的。   三天三夜的大雪,对向来干旱的关中来说,是一个福音。   就这点积雪,撑不过冬天就会被黄土地完全吸收,并成为来年滋养禾苗的水分。   当然,再下三天三夜,积雪就会阻绝交通,压塌房屋。   大汉遭灾估计是太宰这个秦国的老臣最喜欢看到的美景。   雪停了,太宰的精气神似乎也被抽掉了,已经躺在床上一整天了,连吃饭这种最享受的事情也没有了兴趣。   云琅跟老虎很开心,少了一个吃饭的主力,一人一虎依旧没有剩下什么东西。   母鹿这几天眼睛水汪汪的,总是早出晚归,应该是发情期到了。   山里的梅花鹿很多,据太宰说,以前修筑阿房宫的时候,不论是仙鹤还是梅花鹿,乃至虎豹狼熊,巨蟒,大象,猪婆龙,园子里都有,数量之多,远不是现在汉国的上林苑所能比拟的。   这里的野兽,猎物的祖先大部分都是被猎夫驯服过,因此对人不是很畏惧。   这话云琅自然是不信的。   他相信阿旁宫辉煌无比,里面的飞鸟虫鱼一定多的数不胜数。   始皇帝穷搜六国珍玩,美人,珍禽异兽,征发数十万人修建阿房宫,里面一定穷奢极欲至极。   但是野兽的祖先被驯服过,以后的野兽就会跟人亲近?这也太唯心论了吧?   就他接触到的那几匹狼,豹子,野猪,好像没有一个是善类。   提到大秦,提起始皇帝,太宰的智慧一般就会消失,和野兽相比,他才是被始皇帝驯化的那个。   石屋里面的简牍,其实就是大秦灭亡之后三代太宰记录的秦陵维护记录。   从记载中云琅得知,最初的时候,负责维护秦陵的人手有两千人之多。   后来刘邦进咸阳之后,其中一千五百人战死在了咸阳,剩下的五百人继续维护秦陵。   然而,项羽后来进入关中之后,一把大火烧了阿房宫,咸阳,并派人穷搜关中,寻找秦陵的所在地。   这是太宰记录上最惨烈的一幕,五百秦陵卫士在与楚国密谍的交锋中逐日凋零。   其中有一百五十七人是在将要被俘的时候自戕身亡的。   有一个叫做彭驹子的家伙,四肢被楚卫斩断,然后用烙铁把他创口封闭,最后被人家从屁眼位置插在削尖的木杠子上,哀嚎了两天,直到木杠子从嘴里冒出来才气绝身亡。   这个争斗直到项羽被刘邦在垓下击败,自刎乌江之后才慢慢的停止。   刘邦是一个真正做好当皇帝准备的人,他对秦陵没有什么兴趣。   而且开国的时候建都栎阳,秦陵这才逐渐退出了野心家们的视野。   一部《太宰录》就是一部守陵卫士的血泪史。   而后,汉高祖五年关中置长安县,在渭河南岸、阿房宫北侧、秦兴乐宫的基础上兴建长乐宫,高祖七年,营建未央宫,同年国都由栎阳迁移至长安县,因地处长安乡,故名长安城,取意“长治久安”。   八年前,危机重现。   十八岁的汉皇刘彻下令修建上林苑,偌大的一个上林苑基本上继承了阿旁宫的旧址,地跨三百里,辖长安、咸阳、周至、户县、蓝田五县县境,有灞、浐、泾、渭、沣、镐、涝、潏八水出入其中。   很不幸,秦陵又被囊括其中。   上林苑乃是皇家禁苑,又被雄心勃勃的刘彻当做训练羽林军的地方,于是,又有大批巡山猎夫,军卒出入其中,给秦陵带来了新的危机。   跟太宰一起守卫秦陵的本来还有十六个秦陵卫士的后代。   在这八年中,也逐渐消耗殆尽,仅剩下太宰一人孤独的守卫着沉睡在地下的始皇帝。   在遇见云琅之前的一个月,太宰最后的一个伙伴也被猎夫设下的陷阱杀死。   云琅放下最后一片简牍,长叹一声,心中所有的疑惑都有了答案。   太宰不是太相信他这个突兀的来到骊山的人,而是没有任何选择,如果没有新人加入,秦陵卫士将会彻底的灭亡。   云琅能想得到,在太宰最绝望的时候,天空中凭空掉下一个黑乎乎的人来。   这是神迹啊,是始皇帝派来帮助他这个孤独绝望的臣子的援兵。   即便是这样,小心谨慎的太宰同样守在一边观察了云琅一天一夜,直到他发现再不出现,云琅就会被野兽吃掉的时候才现身。   太宰不在乎云琅是谁,只要不是汉国奸细就好,这几乎已经是他要求的极限了。   太宰眼看着云琅整理完毕了最后一根简牍,沉声道:“看完了?”   云琅点点头道:“明白了,我是第五代太宰是吧?”   “我死之后你才是。”   “我明白,我现在没有别的路能走了,要是不当太宰五代,你的宝剑就会砍掉我的脑袋。你放心,我会留在这里守卫王陵的,不是因为我还怕你砍我脑袋。而是因为我现在没事做,给自己找点事情做才能保证我不发疯。”   “你不来,我说不定已经疯了。”   太宰红着眼睛沉默了良久又道:“即便你以后守不住寂寞想要离开,也请你莫要将王陵的所在告诉他人。否则,我等即便成了阴魂也会取你性命。”   阴魂索命是最无奈,最没有威胁性的恐吓。   云琅不想让太宰失望,认真的点头道:“我以婆婆的在天之灵起誓,王陵之密只会藏在心中,没有找到合适的继承人之前,永不对他人泄露,否则,万箭穿心而死。”   太宰露出了满意的笑容,随即皱眉问道:“婆婆是谁?”   云琅翻着眼睛道:“一个比我性命还要重要的人,已经故去了。”   太宰歉疚的朝云琅施了一礼,他觉得自己刚才的问话非常的无礼。   “明日开始跟老夫学搏斗之术。”   “没问题,我也不想一出现就被猎夫们给干掉,同时,你也给我弄点书回来看啊,不论什么书都成,我现在认识很多字。”   “你本来就认识很多字!”   太宰哼了一声之后就重新躺在了床上。   大雪封山,外面天寒地冻,云琅想要给自己打几样合用的小工具都不成,就只好待在屋子里教老虎识字……   老虎今年只有三岁,非常的聪明,在肉干的诱惑下,不到二十天的时间就能从一数到八了。   云琅极度怀疑,这家伙其实能数更多的数,只是懒得张嘴嚎叫那么多声而已。   老虎识字,数数这种事情已经超乎了太宰的认知范围。   不过,老虎能通过云琅的话语去做相应的动作,这些太宰还是能理解的。   云琅很聪明,非常的聪明,不论是读书,还是做事情,没有他拿不下来的,唯一,到了练剑术的时候,他就成了蠢货。   好好地杀人剑术,到了他的手中比舞蹈还要好看些,唯独不能杀人。   就在太宰担心云琅在猎夫们的手中活不过一口气的功夫时。   云琅用外面的打铁炉子,给他打造了一柄小巧的钢弩。   这柄钢弩只有一尺宽,加上弩箭的滑槽,也不过一尺长。   不过,当云琅将一枚无尾铁刺装进滑槽,扣动了机括,嗡的一声钢铁振鸣声刚刚响起,三丈远的大树干上就多了一枚黑黝黝的铁刺,入木三寸。   眼见云琅将弩弓指向了他,太宰遍体生寒,他没有任何能够躲过铁刺的把握。   直到云琅将弩弓交到他手上的时候,太宰背后的冷汗才涔涔的冒出来。   勉强收摄心神,太宰学着云琅的样子扣动了机括,同样的一声嗡鸣过后,树干上又多了一根铁刺。   “这是近战之利器!”   云琅接过钢弩敲敲弩臂遗憾的道:“本来应该是软钢制作,只可惜没有合用的物料,软钢做不出来,只能用硬钢,弓弦也不好,熊腿上的大筋多少有弹性,以至于不能发挥最大的力量。”   “足够了!”太宰肯定的斩钉截铁。   “你最好给我多找些金铁来,我试验的多了说不定能找到最合适的物料。”   太宰从云琅那里取走了十二枚弩刺,立刻就踩着厚厚的积雪走了。   从头到尾都没有再提交还弩弓的事情。   云琅被老虎追杀的很惨。   跑步这种事情,一定是要有动力的,太宰在云琅的脸上涂满了猪油,一个作用是防冻,另一个作用就是用来引诱老虎舔舐。   老虎的舌头上有一层白绒绒的倒刺,平时是用来清理毛发跟骨头上的残渣的。   任何人被老虎舔了一次之后绝对不愿意再被舔第二下。   别人家的老虎越养越凶悍,云琅养的老虎越来越像狗。   被三百斤重的老虎扑倒并且把上半身的重量全部压在身上,那种窒息的感觉,让云琅忘记了老虎舔脸的痛苦。   脸上的猪油没有了之后,老虎一个虎跃就从云琅的身上跳走了。   留下瘫在雪地里并呈大字型的云琅。   好久,勉强起身,一头钻进了松林,刚才老虎那一下,让他的便意非常的强烈。   武艺练不好,云琅觉得跑步一定要练好,打不过别人,一定要跑赢别人,这东西应该很管用,紧急的时候就要靠他救命。   在山林里跑赢老虎这是一件根本就做不到的事情,每次赛跑都被老虎虐待的很惨,云琅依旧乐此不疲。   老虎也是这么想的,只要云琅给脸上涂抹了猪油,它就非常兴奋的在一边走来走去,就等着云琅跑远之后他再追上去。 第十三章 做一个博学的人   打铁,跑步,被老虎虐待,被太宰夸赞,被母鹿当为依靠,就是云琅目前的生活。   日子过的非常充实,根本就没时间去感受什么孤独。   再加上太宰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简牍,更是把云琅最后的空闲时间都给压榨干净了。   唯一的苦恼就是简牍上全部都是大篆文字写成,比小篆更加的复杂难懂。   不是因为他有多么的复杂,而是这东西非常的考校眼力。   大篆也叫作籀文,象形文,字体繁复,稍微一走神就会看错形象,不像后世的文字顺序的对错并不怎么影响阅读体验。   靠字形来判断含义,阅读的速度如何能够快的起来?   不懂的地方向太宰求教,太宰总能给出答案,求教的次数多了,云琅就发现,太宰居然也是靠猜的。   因为没有字典一类的东西可以作对照,太宰非常心安理得的糊弄云琅。   靠猜想来认字的最大缺点就是得出来的结论大多数为胡说八道。   云琅相信,在李斯他们没有弄出小篆之前,认识大篆的人应该很多。   学问从来都是一种昂贵的高级货,投入一生精力去研究的人历朝历代都层出不群。   聪明的云琅拿出几篇不同的文章,然后对照里面相同的字,先一个个的对照确认,最后才肯定他是主流,然后才庄重的写在新的木牍上,并标注了对应的隶书。   这相当于编篡字典,是一个水磨功夫,需要非常长的时间。   冬日里的山林是安静而且祥和的,残雪变成冰层之后,青色的雾岚就笼罩着山林。   一个蒙面皮衣少年突然从一条小路上窜出来,不等站稳,踩地的那只脚又开始发力,踏碎薄冰身体前倾,随着腿弯伸直他的身体再一次箭一般的射了出去。   紧跟着,一头斑斓猛虎悄无声息的从他身后出现,庞大的身躯凌空飞起,抖落了树枝上残留的落叶。   前伸的两只大爪子几乎要碰到少年的后背。   少年不惊不慌,本来向前狂奔的身体,在平地上突兀的折向,让老虎扑了一个空。   眼看着老虎重重的扑进了枯草堆,少年人大笑了一声,沿着崎岖的小路向尽头狂奔。   老虎把脑袋从乱草堆里拔出来,一巴掌就把站在一边看热闹的梅花鹿拍翻,继续盯着少年的背影紧追不舍。   石屋就在眼前,云琅再一次加快了奔跑的速度,无论如何他今天也不想让大王的舌头再落在他的脸上,这家伙昨日里弄死了一头野猪,吃掉了整挂内脏,包括野猪还没有排泄干净的大便。   虎啸山林,绝对不是夸张,身后的传来的虎啸有摄人魂魄吓破人胆的效果,云琅明知道这是大王在耍赖,脚底下依旧不由自主的停顿了一下。   不等他第二次发力,一股凌厉的风压推着他向前迈出了一步,重心没了,被向前的力道推着摔在了地上。   刚刚做完蜷身动作,一只沾满了泥水的大爪子就重重的按在他的脑袋上。   老虎熟练地把他翻过来,一个巨大的虎头就贴在他的脸上,红里泛着黄白色的舌头刺啦刺啦的开始舔舐他蒙面布上的猪油。   吃完了猪油的老虎就对云琅没了什么兴趣,懒懒的虎蹲在地上,巨大的肚皮起伏不定,刚才这一段剧烈的运动,对它这个山中之王来说也不轻松。   “你他娘的居然耍赖抄近路!”   云琅愤愤的从地上爬起来冲着老虎大吼。   老虎张嘴嗷的叫了一声。   云琅怒道:“只有那么一点糖,我还做个屁的红烧肉。”   老虎似乎知道自己理亏,用大脑袋蹭蹭云琅的肋下,云琅没好气的用力推开,打一声唿哨,那只被老虎拍翻的母鹿就哒哒哒的跑了过来。   淡青色的薄雾粘在露在外面的皮肤上,针刺一般的疼痛。   云琅快步奔跑起来,想快点进入温暖的石屋。这鬼天气,如果不是被太宰丢出来,他无论如何都不会自虐。   一大早就被太宰丢出去了,回来之后,石屋子里面非常的诡异。   太宰端正的坐在火塘边上,头戴白色鹿皮做的皮弁,身穿素服,腰系葛带,手持榛木做成的手杖,威严如天上的神祇。   见云琅带着老虎梅花鹿回来了,就指着床上的一身屎黄色的衣衫要云琅穿上。   “今日蜡祭,我替始皇帝祭天,你着民服。”   云琅点点头,没有半分犹豫就穿好了那身难看的衣衫,戴好了斗笠,这两样东西都象征着秋季之后草木的颜色。   草民一说就有这个因素。   大秦帝国没有过年这一说,每一年的开始是从十月开始的,九月为一年的终结。   本来大秦之前的历法不是这样的,始皇帝信奉《五德终始说》之后才变成现在的模样。   这是标准的随着农作物的生长周期制定的历法。   云琅认为入乡随俗很重要,没必要非要在这个时代过什么年。   这里只有两个人,太宰要扮演皇帝,云琅就只好扮演草民,至于另一个重要的角色——尸,就只好交给了老虎。   “土返其宅。(夯土不要乱跑,乖乖的待在屋子地基上。)水归其壑(水都要回到沟里,不要漫出来),虫崇勿作(害虫都去死),草木归其泽(杂草、荆棘,请长到水里,不要来田里)。”   仪式非常的简单,太宰唱一句,云琅跟着唱一句,最后两人一起合唱一遍就算是结束了。   老虎是最舒服的,虽然脑袋上戴着荆冠,脑袋跟前的小桌子上却堆满了云琅昨日就备好的冷猪肉。   尸是蜡祭中最重要的一环。   这是因为鬼神们“听之无形,视之无形”,当他们回到生前的家里后,抬头看椽子,低头看几案,那些用过的器皿还在,自己人却没了,就会感到各种空虚寂寞冷,所以需要由“尸”代替他们吃饱喝好。   总之,这个大型的蜡祭活动中,老虎的角色最好。   按照太宰忧伤的说法,等到祭祀结束,钟鼓等音乐暂停,“祝”宣布祭礼完成,神灵都喝醉了,就该回到天上了。   这时乐队再次敲起钟鼓,送“尸”和祖先的灵魂踏上归程;庖厨、侍女们撤下祭品,大家开始准备宴饮。   为此,他还忧伤的唱了一首《诗经·小雅·楚茨》   礼仪既备,钟鼓既戒,   孝孙徂位,工祝致告。   神具醉止,皇尸载起,   钟鼓送尸,神保聿归。   诸宰君妇,废彻不迟,   诸父兄弟,备言燕私。   享受过好日子之后,就很难再吃糠咽菜,云琅陪着太宰喝了一大碗酸了吧唧的所谓的酒之后,就埋头吃饭,听太宰讲那过去的事情。   “老夫总角之年,祖父未亡,童仆尚有百二,每逢蜡祭,家中熙熙攘攘。蜡祭宏大,非我等今日之惨状……祖父酒醉痛苦,捶胸顿足,满座宾客无不痛恨赵高,李斯之流……断我大秦基业者赵高也,害我百二秦关尽落敌手,章邯也,此二人皆为国贼,当断子绝孙以儆效尤……云琅,切记,他日一旦相逢二贼后裔,诛之,诛之!”   太宰说一句,云琅就答应一句,总之,项羽,赵高,章邯的子孙不是死在茅厕里,就是死在街道上,且死法大不相同。   陪喝高的人,云琅非常的有经验,他们这时候说的话基本上都是屁话,只要点头,他们就会在酒精的作用下兴致更高,能讲出更多的埋在内心的秘密。   云琅不敢借酒套话。   天知道这种比醪糟还淡的酒能不能把太宰灌醉,要是这家伙耍酒疯反过来套话,这就麻烦大了。   事实证明,太宰的酒量一点都不好,一连喝了七八碗醪糟之后就醉了,躺在地上耍死狗不肯起来,一个劲的说林子里有尸,他好怕,要耶耶抱他。   云琅费了很大劲才把太宰搬到床上,瞅着鼾声如雷的太宰,思绪万千。   妈的,这个老家伙终于放下了防备的心思。   喝酒不是太宰这么喝的。   尤其是这个时候的酒里面满是酒糟,这东西进到嘴里又酸又涩,必须用筛子过滤一遍之后烧热了喝。   筛子云琅有,他细心地筛出漂浮在酒浆里面的酒糟,然后倒进罐子里,挂在火塘上烧煮。   又往里面添加了一点糖霜,这才用双手抱着膝盖坐在火塘边上瞅着暗红色的炭火发愣。   喝酒的时候,情绪就是最好的下酒菜,高兴的时候就能饮酒三升并且豪迈异常,怀揣徐夫人之匕刺秦都不算大事。   痛苦的时候也能痛饮八斗,而后见着什么悲什么,最后吟诵出千古悲剧。   最没意思的饮酒方式就是情绪不好不坏的时候,喝着喝着就觉得酒好难喝……   云琅现在的情绪就不好不坏,他准备酝酿一下,总要高兴起来,或者悲伤起来。   白日高悬,还不到下午,云琅就醉倒了,没什么酒味的酒,就像最不要脸的刺客,在你不知不觉中就把你放倒了。   太宰翻身坐起,古怪的看着酣睡的云琅,良久,叹了口气,就重新睡倒。 第十四章 大王派我去巡山   太宰拿来的酒根本就不是什么好酒。   除了味道难以下咽之外,后遗症还非常的猛烈。   口干,头痛,身体僵硬,嘴里的气味难闻。   老虎刚刚把鼻子凑近云琅的脸,就被一个长长的隔夜酒嗝熏得摇头晃脑,用爪子挠了很长时间的鼻子,才安稳下来。   “哆,哆,哆……”   云琅被极有节奏的劈柴声给惊醒了。   掀开身上的兽皮,趴在窗户上向外看。   太宰劈柴的样子非常的贵族。   身体坐的笔直,每一根劈柴都被他端端正正的摆在木桩子中心。   而后手起斧落,大腿粗的树干就被均匀的从中间劈开,松香弥漫。   每根劈柴之劈砍三斧头,多一下都不砍。   他的身边已经堆积了一大摞木柴,看样子已经干了很久的活。   可是,他头上的纱冠虽然破旧,却一尘不染,两条被汗水浸染的发亮的带子依旧紧紧的束在他的下颚上,一丝不苟。   云琅悄悄地缩回脑袋,没有打搅太宰,他希望太宰能把剩下的木柴全部劈开,最近他喜欢烧东西,需要的木柴量非常大。   宿醉之后的人就该好好休息,只是昨晚睡得太多,现在有些无法入眠。   就知道太宰不可能被那么一点酒灌醉,果不其然,大半夜的瞪着眼睛瞅了他好久的事情,云琅心知肚明。   其实无所谓,人跟人相处的时候总有一段磨合期。   云琅是太宰最后的希望,也是他想要建立亲子关系的最重要的一个人,小心一点,谨慎一些也没有什么不对的。   云浪可没有期望自己从一开始就成为太宰心中最重要的一个人。   如果这种事发生了,那么,两个人中间,总有一个是蠢货。   外面很冷,裘皮里面很暖和,云琅哪怕是睡不着也不想到冰天雪地里面去。   今天空气清冽,视线极远,云琅躺在床上透过洞开的窗户就能看见远处的秦陵。   这座山丘是如此突兀的出现在平原上。   骊山是秦岭北麓的一个支脉,传说因此山山体像一匹骊色(黑色)的骏马,因而得名。   山峦与沟壑相间,构成了一条条南北走向的山谷,并由此发育出了一道道河流。   南靠骊山,北临渭水,始皇陵就在骊山南山脚下,高大的封土与骊山南部悬崖紧紧连接,最终将骊山与始皇陵完美的融合成了一体。   这在后代也是极为浩大的工程,云琅很难想象秦人是怎么用简陋的工具将一座悬崖变成山峦的。   云琅参观过兵马俑,却没有见过秦陵,或者说世上就没有人见过秦陵。   在云琅来这里之前,秦陵上依旧草木葱茏,封闭如昨。   太宰在山中一定还有别的巢穴。   两千人跟两个人的居住地方是有很大区别的,也无法解释太宰总能弄来云琅想要的所有东西,包括糖。   据云琅所知,在秦汉时期,只有楚地有最原始的蔗糖,至于麦芽糖一类的东西,估计妲己都在把它当零嘴。   这东西在这个时代只有皇帝才有资格享用,除了楚地,外面是没有这东西的。   所以啊,太宰这家伙其实对他的始皇帝没有他所表现出来的那么尊敬,至少,这家伙敢从陵墓里拿东西就是一个明证。   这个问题同时也说明了一点,始皇陵至今还留有进出口……   听说始皇陵的顶上布满了宝石镶嵌成的日月星辰,地上布满了用水银制作成的江河湖泊美不胜收,云琅很想去看看……   云琅直起上身,瞄了一眼依旧在砍柴的太宰,这一刻,太宰身上的迷雾全部都散尽了。   一个人是经不起琢磨的,尤其是经不起一个身边人琢磨的。   最伟大的骗子也没有办法蒙骗所有人,这是一个定律,且坚不可破。   喜欢吃白米饭的老虎很麻烦。   他一顿吃的很多,在偶尔品尝了白米饭之后就爱上了这个东西。   只要有白饭吃,吃不吃肉对他来说似乎都不是很重要。   老虎当然是吃肉的,就他那一嘴尖牙,咬白米饭简直就是杀鸡用牛刀。   只是这家伙有些不知好歹,只要云琅跟太宰开始吃饭了,就丢下自己嘴边的肉食不吃,专门跑过来蹭云琅的米饭吃。   太宰那里老虎从来不去,只要靠近太宰一米之内,就会被太宰粗暴的踹出去。   “你看,不多了,就剩一小口了,我还没吃呢,你就不能好好地去吃肉吗?”   云琅竭力护着自己的饭碗,把老虎的脑袋向外推。   太宰抬头看了一眼老虎,老虎愣了一下,立刻乖乖的趴在地上吃他没有吃完的生肉。   “宠溺不可过甚!”   云琅点点头,快速的将碗里的白米饭吃完,还冲着老虎亮亮碗底,老虎失望的低下头,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自己的饭。   “端月过后,就是春天了,你想不想陪我去巡山?”   云琅愣住了,抬起头瞅着太宰道:“您前些日子还说不到时候。”   太宰落寞的道:“是时候了,开春就会有猎夫上山,我一个人应付不来。”   “猎夫们的目标是始皇陵?”   太宰摇摇头道:“他们的目的在山上的野人。”   “野人?这山上有野人?”云琅惊讶的站了起来,他对这个东西太有兴趣了。   太宰依旧冷冰冰的看着他,眼睛一眨不眨。   云琅抓抓长出来不到两寸的头发,难堪的道:“我们?我们是野人?”   太宰面无表情道:“上林苑是伪帝刘彻游猎,练兵之所,更是刘氏皇族饮宴聚会之地,原有百姓全部迁往他处,剩余流民之属编篡在册,成为了宫奴。其余不在皇册的浪人,自然就成了野人。”   “难道不是以礼为衡,来确定一个人是不是野人的吗?”   太宰冷哼一声道:“这话是孔丘说的,可不是伪帝刘彻说的。刘彻认为我们是野人,我们就一定是野人!他虽是伪帝,一样出口成宪。”   “我不想当野人。”云琅的脸色很难看。   “成啊,你就告诉那些猎夫,你是流民,然后等他们把你送到上林苑少府监领了赏钱之后,你就成上林苑宫奴,劳作至死。”   “宫奴不纳钱粮,不服劳役……如果不是压榨的太厉害的话,似乎比农夫好。”   太宰叹息一声道:“这话还是有些道理的,在王的庇护下,确实可能比山野百姓好些,只可惜,一人为奴,便代代为奴,儿女皆操贱业,再无出头之日。”   云琅笑道:“当了农夫除了更苦之外,恐怕也没有什么出头之日。”   “因此,你一定要抱着自己士人的身份不能丢,一旦丢了,将成粪土。”   “咱们是大秦的士,在汉国估计会被砍头吧?”   太宰鄙视的看了云琅一眼道:“被斩首的士,也比荒野草民高贵一万倍。”   这就是抬杠了,话就没法子说了,一个说生命,一个说阶级,根本就格格不入。   不过,跟随太宰巡山这事已经敲定了,云琅必须做很多的准备,要不然把性命丢了那就太惨了。   云琅最近有丝绸内裤穿,同样的,太宰也有了同样的东西。   丝绸虽然照例是旧的,是一面巨大的丝绸帷幕,厚重的暗红色已经褪色很多了,却依旧结实,大红色四角内裤跟内衣,终于让云琅丢弃了那件死人衣服。   其实云琅心中是有疑问的,既然太宰能弄来旧的丝绸,当初干嘛要砍死一个人抢一件脏衣服回来?   这个问题不好问太宰,云琅最后还是把这样的悲剧归结于人类的不信任感。   丝绸可能会暴露一些消息,太宰根本就没打算给。   丝绸这东西织造的非常细密,如果把七八层丝绸缝在一起应该能弄一件躲避箭矢的东西吧,即便不能,至少能减轻伤害。   太宰有一件很厉害的软甲,听说是夔龙皮制成的,刀枪不入,水火不侵,这家伙从不脱这件皮甲,因此,云琅也没有见过。   夔龙长得什么样子?   云琅只见过夔龙纹。   太宰拿来的简牍版《山海经》是这样描述的——“状如牛,苍身而无角,一足,出入水则必有风雨,其光如日月,其声如雷,其名曰夔”。   云琅知道这个时候剑齿虎跟猛犸象都已经灭绝了,没道理还有长相这么奇特的家伙还能存活。   云琅没有夔龙皮的软甲可以用,只好在油灯下匆匆的为自己赶制丝绸背心跟丝绸护腿。   为了保证这东西有效,云琅特意多加了一层,这样他的丝绸护甲就足足有七层。   冬天的骊山寒气逼人,即便是开春也暖和不到那里去,虽然穿上这两样东西之后云琅的整个人都不好了,他还是咬牙穿上,至少,很暖和。   骊山阳面的残雪全部化尽了,云琅期待已久的春天也就到来了。   钢弩,挂在胳膊上,抬手就能发射,徐夫人制造的匕首插在绑腿上,伸手就能够到,一柄青铜长剑死沉死沉的,太宰却一定要云琅背上。   豹皮的雷锋式样帽子,精美的薄兔皮手套也被他装备到了身上,再加上熊皮外衣跟裤子,他觉得被那些猎夫当成狗熊的可能性要比当成人的可能性更大。   太宰盯着云琅把一些类似钩索一类的东西挂在肩上,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默许了。 第十五章 羽林郎   “你这样的人能活很久!”   走过了两个山头,云琅摔倒了七八次,每次摔倒看似很重,可是他总能在第一时间站起来,他身上的衣服给了他非常好的保护。   见证了装备的重要性之后,太宰由衷的感叹。   “您赶紧向咱们历代太宰祈福吧,让我活的越长越好,只有这样,才能长久的保护好始皇帝的陵墓不受外人侵犯。”   裤子穿太厚的结果就是两条腿总是打磕绊,这同样需要适应。   只是衣服太厚而且密不透风还有另外一个坏处,那就是非常的保暖。   云琅的一张小脸变得红扑扑的如同一只红苹果。把雷锋帽子卸掉之后,脑袋上的汗水滴答滴答的往下流,热气遇到冷气,他的脑袋就像是一座将要爆发的火山,正冒出袅袅的蒸汽。   一路走,一路拆卸装备,老虎是一个无怨无悔的好帮手,走过第三个山头的时候,云琅身上就剩下弩弓,短匕首跟一把长剑,至于皮衣也早就脱下来放在老虎的背上。   丝绸是一个好东西,不但透气还保暖,最重要的是他能快速的将身体产生的水汽散发出去。   即便是七层丝绸叠在一起,也没有一件皮衣厚。   翻过第四个山头,树林就逐渐变得稀疏起来,山坡上是大片大片一人高的茅草。   云琅跟在太宰的身后前行,而老虎早就不见了踪影,只要色彩斑斓的老虎走进枯黄的茅草丛,如果他不动弹,你即便是从他身边走过也发现不了。   太宰分开一丛茅草脸色凝重,云琅上前一看,一串清晰地脚印出现在早春刚刚化冻的土地上。   脚印明显不属于云琅或者太宰,他们两人的脚印都非常的奇特,几乎与所有汉人的脚印不同,毕竟,那样的鞋子只属于他们两人。   “这是诱饵……”   太宰缓缓地后退。   脚印尽头就是一处低矮的松林,松林黑越越的,看不清里面的动静。   “至少三个!”   太宰凝重的表情让云琅变得紧张起来,毕竟,这是一场真正的殊死搏斗,不是云琅在后世玩的那些对战游戏。   跟着太宰绕着松林走了半圈,太宰单膝跪在地上,回首看一眼高大的秦陵,然后就把目光盯在前面不远处的一条小路上。   看样子要打伏击战了,云琅卸下挂在胳膊上钢弩,学着太宰的样子单膝跪地,这样的姿势最方便弩弓射击。   云琅藏身茅草地,非常的感慨。   这片土地他一样非常的熟悉,在他们的脚下就该是声名赫赫的兵马俑陵墓坑。   再之前的两千年多年,该是一望无垠的田野……   自从始皇帝的陵墓开始在这里挖掘之后,方圆五十里之内就不得再有人烟与农田。   七十年未曾耕作,这片肥沃的土地已经回归了亘古的模样。   对面的草丛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太宰的眼神变得凌厉起来,身形却缓缓地下压。   一个满是草芥的乱蓬蓬的脏脑袋慢慢的出现在草丛里。   他先是静静的听了一会,没有发现异动,就拖着一柄短木叉,走出草丛。   他的腰上挂着两只死兔子,春寒料峭的日子,脚上仅仅穿着一双草鞋。   不知为什么,他故意站直了身形,来回走动,还咳嗽两声。   等了一会,没有发现危险,草丛里又陆陆续续的冒出七八颗脑袋。   为首的大汉笑道:“趁着没被猎夫们发现,早点回去,这里的兔子正是又大又肥。”   其余的汉子也都跟着哄笑,每个人身上都挂满了猎物,其中以野鸡跟兔子最多。   太宰眼中的杀气非常的浓重,手却非常的稳当,眼看着这群人说说笑笑的将要离开弩箭射程,他依旧一动不动。   直到这些人走远了,云琅轻声问道:“这些人也是野人?”   太宰收好弩弓坐在茅草上道:“是野人,可能是附近的强盗,冬天的存粮吃完了,就来这里打兔子跟野鸡果腹。你有没有发现什么?”   云琅笑道:“他们中间只有最早出来的那个大汉脚上穿着一双破草鞋,我们发现的那个脚印不是他们留下来的。除过我们,这里还有人。”   太宰笑了,指着云琅道:“你如果永远这样聪慧机智,你真的会活很久。”   太宰的话音刚落,就听到前面不远处传来一声惨呼。   太宰脸色一变,迅速的将云琅的身形压低,两人匍匐在地上。   惨呼声接二连三的传来,云琅透过茅草的间隙赫然发现刚刚走过去的那个大汉正沿着小路狂奔,两边的茅草丛里偶尔传来一声战马的嘶鸣声,高大的茅草波浪一般的向两边分开,一匹高大的战马突兀的出现,在马上骑士的催促下沿着小路狂奔。   云琅看到马上的骑士扬起了手里的长矛,在战马快速的奔跑下,并没有做多余的动作,只是单手握着长矛,在战马超过那个大汉的时候,长矛轻松地破开他的脊背,从前胸穿了出来。   骑士甚至还有时间探手从大汉的前胸拽出血乎乎的长矛前部,等战马跑远之后,长矛也被骑士完整的抽了出来。   大汉的身体踉跄着向前狂奔几步,然后就颓然倒地。   骑士兜转马头,缓缓来到死去的大汉身边,用长矛扒拉一下死去的大汉,骑着马站在一边,似乎在等候什么人。   马蹄特特,一匹更加高大健壮的战马缓缓地从小路上走过来,云琅首先看到的就是一丛足足有一尺多高的红色羽毛。   “羽林郎!”太宰痛苦的呻吟一声。   头盔上插着羽毛的骑士看了一眼倒地的大汉,对站在路边的骑士吼道:“王炼,区区一介蟊贼,你竟然用了十二息才将之斩杀,日后陛下要我等鹰犬为之效命之时,你可堪用?”   马上骑士抱拳大声道:“王炼知错,今后当勇猛奋进,不辱羽林之名,请郎官责罚。”   羽林郎满意的点头道:“阵前踌躇,贻误战机,赤背三鞭以儆效尤。”   “喏!”   羽林郎见骑士领命,这才换上一张笑脸道:“这是你第一次杀人,难免会有些紧张,好在你过了这一关,以后就不会踟蹰不前。”   说着话还在与他并辔而行的骑士肩膀上重重拍一下,说说笑笑的离开了。   至于地上的尸体,他们连多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   不等云琅开口问,太宰的身体却再一次伏地,拖着云琅一起趴在地上。   云琅连忙四处观望,只见先前寂静一片的黑松林慢慢走出四个穿着裘皮的大汉来。   为首的一个大汉踢一脚地上的尸体哈哈大笑道:“羽林郎不稀罕的东西,没想到被我们兄弟轻易地捡了便宜。早知道羽林郎会来,我们费那么多的心思做什么?”   另一个雄壮大汉道:“周庆,小心些,羽林郎不要的东西,也不是我们能捡便宜的,莫要为了一点赏钱就丢了脑袋。”   周庆鄙夷的哈了一声道:“谁不知道羽林郎高贵无匹,岂会与我等腌臜人计较。我等埋伏在林中捉野人,羽林郎岂能不知,定是看我等勤于公事,留下尸体让我等领赏。”   云琅与太宰二人静悄悄的待在原地,看着这些猎夫们割下了尸体的脑袋,尸体腰上的兔子,也被卸下来,挂在腰间。   猎夫们走了,那具尸体少了脑袋,如果云琅想去前面看看的话,那里还会有几具没有脑袋的尸体。   中午的时候,云琅与太宰坐在茅草丛里吃久违的午饭,云琅煮熟的肉块很大,味道也好,只是这时候吃起来,让云琅有一种如同嚼蜡的感觉。   很长时间不见的老虎,吃饭的时候准时来到他们的身边。   背上的革囊却不见了,爪子上隐隐有血迹,还有一些碎布条。   云琅掰开老虎的嘴巴,没看见牙齿上挂着肉丝,这才把手里的肉块塞进了老虎嘴里充当奖励。   他知道太宰今天带他来的目的。   这是老师带学生实习的办法,先看清楚身处的环境有多么恶劣,然后才会放手让学生自己去历练。   “羽林郎看样子是训练的目的多于杀人的目的,那些猎夫是怎么回事?他们怎么可以把人当野兽一般追捕?”   太宰把最后一点肉放进嘴里慢慢的嚼,等到完全享受完吃肉的快乐之后,才擦擦嘴道:“流民不是人,这一点你要记住,流民就是不被官府认可的人,这一点你要记住。见到流民的那一刻你最好先动手,否则,就轮到他们朝你下手了,知道吗?”   云琅摇摇头表示不解。   太宰皱眉道:“老夫不知道你以前生活在一个什么环境里,让你养成了看所有人都是好人的坏习惯。按理说,就你表现出来的聪慧以及教养,老夫真是看不懂。你的长辈,你的先生,教会你读书识字,教会你打铁,缝衣,治器,甚至还教会了你高超庖厨本事。你每样都做的很好,教你这些本事的人都是真正的高人。他们为什么唯独没有教会你人心险恶这件事?”   “孟子说人本善,荀子说人本恶,我们觉得人性在最初没有善恶之分,善恶只是后天行为造就的结果。所以每一个人都可能是善人,也可能是恶人,要靠律法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保护善人,抑制恶人。”   太宰奇怪的看着云琅道:“你们把儒家想法与法家手段齐头并进的使用没有问题吗?”   云琅摇摇头道:“没有,儒家育人,法家管束人,两者各有千秋难分上下。”   太宰笑道:“你们倒是一团和气。”说完话就摇摇头,似乎觉得不可思议。 第十六章 人俑的骨架   刚刚吃完肉的人,看到被野兽撕咬的乱七八糟的残尸多少都有些反胃。   当然,反胃的人只有云琅一个,太宰面无表情,看这些残尸跟看一堆木头没区别。   老虎总是想靠近去嗅嗅,架浓烈的血腥气有点激发他的野性了。   好在,这家伙还是忍住了,蹲坐在云琅跟太宰之间左顾右盼。   羽林郎不见了,猎夫们也不见了,云琅太宰两人穿过偌大的荒原,一个外人都没有看见。   太阳西斜,挂在山巅上。   早春的白日很短,再过半个时辰太阳落山之后,大地将一片昏暗。   这里距离秦陵已经很近了,可以说两人已经站在厚重的封土之上了。   围绕秦陵一周的时间半个时辰正好。   秦陵完好无损,没有盗洞,连大一点的老鼠洞都没有。   太宰一脚跺在一个细细的孔洞上,用力的把这个孔洞彻底踩瓷实,最后还小心的用脚碾上一碾。   常年累月的走这条路,原本没有路的荒原上就多了一条小路。   不过,这条小路掩映在茅草中,不仔细看,很难发现。   或许是天将要黑的缘故,太宰的步伐很快,沿着小路向骊山的跟脚处走去。   再向前走,就是一条不算大的溪流,春日消融的冰水散发出透骨的寒意。   小路在溪水边彻底的消失了,云琅随着太宰踩在鹅卵石上溯流而上。   越往上走,鹅卵石就越是密集,脚踩在鹅卵石上最后的行走痕迹也消失的无影无踪。   水边有一道不高的石壁,太宰猿猴一般轻盈的攀上石壁,从高处扯着一块岩石飞身落下,他的身体降落的很慢,云琅看的清楚,他的手上连接着一条细细的链子。   等太宰落在地上,偌大的岩壁似乎抖动了一下,却没有多大的声响传出来。   太宰丢开手里的锁链,不等锁链收回去,双手按在石壁上,用力的一推,巨大的石壁竟然缓缓地向后退去,一道三尺宽的黑暗缝隙出现在两人的面前。   老虎熟门熟路的率先走进缝隙。   太宰神色难明的看着云琅道:“这里是神卫军营所在地,在锁链收回原地之前,可以推开这道石门,一旦锁链回到原位,石门就锁死了,你记住,这道石门一日只能打开一次。”   云琅点点头,仰头看看锁链的位置,然后走进了缝隙。   刚刚走进门,云琅就跟老虎撞在了一起,这家伙似乎是故意的,两只绿莹莹的眼珠子在黑暗中显得极为明亮。   “抓着老虎尾巴走。”   太宰没有点火的意思,云琅就只好找到老虎尾巴被它拖着向前走。   这座山洞很大,因为云琅足足走了一炷香的时间,可是,这里的气味非常的浑浊,有一种浓烈的腐臭气息,却偏偏没有到让人难以呼吸的地步。   太宰摸黑推开了一扇门,等云琅跟老虎走进来了,又把门关上。   一豆暗红色的火光出现,云琅听见太宰吹火折子的声音,很快一豆星火变成了一团明亮的火焰。   最后,一座灯山被点燃之后,整个屋子就变得亮堂堂的。   这是一间武械库,粗大的木头架子上摆满了戈、矛、戟、剑,还有一些具有少数民族气息的弯刀,墙上挂满了弓弩,其中,秦弩占据了大多数。   这是一种优美的杀人工具,即便落满了灰尘,黑色的包漆外壳依旧在灯光下闪烁着光芒。   云琅站在架子上从墙壁上卸下一具秦弩放在灯火下仔细的观摩。   这东西结构合理,上面的青铜组件制作精良,充满了金属感,它天生就是为杀人而出世的……   “不用太沉迷,你以后有的是时间看这些东西,大部分的东西都是出自《考工记,秦工篇》看图样就是了,难道说你真的打算做一个卑微的匠人不成?”   云琅不断地翻看着木架上的兵刃,兴奋地对太宰道:“我想住在这里成不?”   太宰摇摇头道:“这里是阴地,你不适合居住在这里。”   “十天半月不见阳光不成问题吧?”   太宰一声不吭,只是拿起一根柴火,在灯山上沾点油点燃之后就打开门丢了出去。   柴火在半空中飞舞,划出一条明亮的火线,照亮了屋子外面的空地……   云琅看清楚了外面的景象,只觉得头皮发麻,短发都快要竖起来了。   直到现在,他才明白太宰为什么能带他进来,却一定要摸黑走,不让他打量周围环境的原因了。   只因为,外面堆满了尸骨……人的尸骨,一座座,一堆堆,即便是地上也横七竖八的布满了骸骨。   “咯咯咯……”   云琅的牙齿不由自主的响个不停。   太宰带着满是恶趣味的笑容瞅着云琅的眼睛道:“你还要住在这里吗?”   “不了,我们回山上吧。”   “不行,从今天起,每隔十天,你必须在这里居住一晚上,我可以陪你三次,三次之后你自己留在这里,我回山上住。”   “全是死人骸骨,会传播瘟疫的,我会死在这里的。”   太宰幽幽的瞅着云琅道:“没有疫毒,每一具尸骨都是被开水煮过的,这里只有骨头,骨头上没有一丝肉,何来的疫毒?”   “煮过?吃人?”云琅的牙齿响得更加厉害了。   “没什么好害怕的,这里的尸骨都是你的父祖兄弟,战死之后,能收回来的尸骨就带到这里,等皮肉销尽之后,就放在大锅里面煮,去掉最后残存的皮肉,将尸骨放在这里,等待有人用我们父祖兄弟的骨架,制作俑人,生生世世护卫陛下,等待陛下自九幽归来……”   当一个人用一本正经的态度讲述一个疯狂故事,并付诸实施以后,这个人即便是很清醒,他其实已经疯了。   “我已经很老了,等我死掉之后,你也要如法施为,将我的骸骨跟他们堆在一起。假如,老夫说假如,假如你有能力寻找制作俑人的工匠,记得把我的样子塑造的勇猛一些,也不要忘记把我恢复到受腐刑前的模样。”   “您今年高寿?”云琅强行压下心头的惊骇颤声问道。   “已经虚度三十七个春秋。”   “您三十七岁?”云琅即便是已经非常镇定了,还是忍不住惊叫起来。   说太宰七十三岁他信,说他三十七岁这毫无可能。   “宦官总是老的快一些……好了,该说的都说了,快点找地方睡觉吧,明日还要早起,趁着天黑出山。”   云琅脑子里如同滚开的开水,行尸走肉一般的执行着太宰的吩咐,极为自然地来到老虎的身边,搬开它的大爪子,在地上铺一张裘皮躺进老虎温暖的怀里。   躺了一会,觉得不妥,又把老虎的大爪子捉过来搭在身上,才闭上眼睛假寐。   每一个兵马俑里面都有一具骸骨?   这个念头如同八爪鱼紧紧的缠在他脑子里,怎么都挥之不去。   可是,没听说兵马俑博物馆的研究公报中说起过这件事啊。   那些断开的兵马俑里面全是泥土,没看见有骸骨的存在啊?   老虎的呼噜声带着一种奇妙的韵律,让云琅带着满脑子的疑问进入了梦乡。   在梦里,云琅与僵尸怪整整战斗了一个晚上,被云琅惊醒的太宰看到云琅狰狞恐怖的面孔,以及胡乱挥动的手臂,非常的满意。   这才是少年人嘛。   在一个幽闭的空间里睡觉,基本上是没有时间概念的,加上云琅做了一夜的噩梦,被太宰唤醒的时候,依旧困倦非常,且全身酸痛。   太宰没有带着云琅从山壁位置出门,而是从一个凹槽里面抽出一根绳梯,紧紧的绑在一根木头桩子上。   老虎走上绳梯,走的很稳,四条腿不断地交替,很快就隐入对面的黑暗中了。   云琅战战兢兢的踩上绳梯,脚下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见,他吐了一口口水,好半天都没有听见回响,这让他更加害怕了。   干脆学老虎的样子四脚落地,撅着屁股手脚并用的一步步向对面攀爬。   绳梯比他预料的要短,攀爬到对面之后就摸到了老虎光滑的皮毛,这让他的心神大定。   云琅刚刚过来,太宰也就过来了,弄亮了火折子,就走在前面,云琅赶紧抢在老虎前面走。   走在这样的黑暗里,他总有一种后面有东西退拽他的感觉。还是让老虎在后面跟着放心。   这是一条紧贴着崖壁的小路,借助微弱的火光,能看到崖壁上满是凿子开凿的痕迹。   小路似乎一直向上延伸,只是黑乎乎的看不清左右的模样。   黑暗像是有了实质一般,从四面八方向云琅压迫过来,以至于云琅不得不一手抓着太宰的衣服,一手抓着老虎的耳朵,才能感到一丝丝的安慰。   不知道走了多久,一束天光从头顶落下,这让云琅差点欢呼起来。   快步越过太宰,沿着小路狂奔。   小路的尽头是一道裂隙,云琅抢先把脑袋从裂隙上探了出去。   山风凛冽,云琅贪婪的呼吸着,虽然冷冽的空气让他的胸口发痛,他依旧大口的呼吸。   裂隙很小,只容一人通过,太宰推着云琅爬出裂隙,稍微打量一下周围的环境,不由得愣住了。 第十七章 活人的尊严   “是不是觉得很熟悉?”   云琅苦笑一下,探手拔出一颗枯萎的野三七,取下依旧饱满的根茎道:“您那一天就是从这里出来的?”   太宰笑道:“晴天里响了一声炸雷,就在老夫的头顶,炸雷响过之后你就从半空掉下来了,如果不是老夫大惊之下踢了你一脚,你早就掉在石头上摔死了。”   云琅瞅瞅长满野草的软地,再看看怪石嶙峋的山口,长舒了一口气道:“运气啊。”   “因此,你以后必须对老夫好点……你挖的是什么?”   “了不起的活络补血佳品。”   云琅确认自己还活着,就开始动手挖野三七,小巧的铲子很好用,不一会就挖了好大一堆。   干完活,云琅发现太宰坐在山顶俯视脚下的始皇陵。   他几乎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这座陵墓上,剩下的一点注意力会放在云琅的身上,至于别的,他基本上不关心。   云琅总觉得这家伙已经死了,即便是没有死,他的灵魂也被始皇帝装进陵墓里去了。   太宰对活着似乎没有什么期望。   能把死人唤回来的只有美食!   早春,最先露出地面的美味植物就是野韭菜!   地面上仅仅露出一点绿星,如果用铲子往下挖,就会挖出一条肥厚的根茎,根茎是淡黄色的,如同韭黄。   韭黄猪肉馅的饺子向来都是云琅的最爱,就太宰目前这幅死样子,非韭黄猪肉馅饺子不能救他的性命。   只可惜,这东西实在是太少,云琅挖了一上午,只有一把,不够一个人吃的。   “你在挖什么?”   “好吃的。”   太宰看了云琅手里的叶韭菜根,指着一个小小的向阳坡道:“这东西那里更多。”   云琅大喜,扬扬手里的野韭菜笑道:“别看他不起眼,等你吃过之后,就会发现这世上比始皇陵重要的事情还有好多。”   太宰似笑非笑的道:“你对皇陵没有兴致吗?”   云琅笑道:“本来是有的,经过昨晚的事情之后,就没有什么兴致了,那里是死人的世界,我是活人,要有活人的尊严。即便是皇陵里堆满了黄金,如果每一块黄金上都附着着冤魂,我觉得还是不要碰为妙。再说了,你觉得我以后会缺钱?”   太宰脸上的皱纹如同菊花一般灿烂绽放,拿起云琅放在地上的铲子道:“我们一起去挖,晚上尝尝你说的比皇陵还重要的绝世美食。”   云琅大笑起来,率先奔向向阳坡,太宰也笑了起来,几个纵跃就超过云琅领头先行。   孤儿院长大的孩子除了那些智力上有病的孩子,剩下的哪一个见风使舵讨好大人的高手。   别的孩子讨好大人是为了要东西,在孤儿院里这是孩子们的生存本领。   尤其是云琅这种号称孤儿院之王的男人,更是把这个本事发挥的淋漓尽致。   给老虎看了一张小野猪皮,告诉他晚餐需要一头小野猪来配合,老虎在得到一条香肠之后,就兴致勃勃的钻进了山林。   向阳坡上已经生机勃勃,无数淡绿或者嫩黄的植物已经冒头,远远望去一片春色,走近之后才会发现,这里依旧是一片被寒冬统治的大地。   这里不但有野韭菜,还有刚刚发芽的蒲公英,苦苦菜,野芹菜,对云琅来说都是难得的珍馐。   杂木林子里能挖出春笋,实属运气,十几颗长势竹子长势不好,其中最大的几颗竹子全部都拦腰折断,应该是冬天那场大雪干的坏事。   太宰难得的将目光从始皇陵上收回来,关注目下的生活,所以,他玩的很开心。   走进山林,就意味着安全了,老夫叼着一头半大的野猪回来了,只可惜没有咬死,云琅只好用绳子拴着,一路拖着前行。   太宰杀猪的时候,母鹿被吓坏了,因为猪叫的声音大极了。   母鹿的肚皮鼓鼓的,云琅不忍心让一个孕妇遭罪,就把它关进了屋子。   太宰也不会杀猪,因此,被弄得乱糟糟的猪内脏除了猪肝,猪心之外,肠肚一类的东西只好遗憾的丢弃。   云琅切割下来猪身上最好的部位,鲜嫩的里脊肉配上一点肥肉是包饺子最好的材料。   家里最珍贵的就是一小袋麦面,这是太宰弄来一架小小的磨药石磨后,云琅修整了石磨的花纹,用手摇磨一点点磨出来的。   在这个时代想吃一点面食非常的困难,秦国人不喜欢麸皮的味道,认为麦子是粮食中最难吃的一种,以至于现在的大秦,种植谷子跟糜子高粱的人家才是真正的主流。   猪肉剁成小小的肉丁,野韭菜也不必完全剁碎,云琅讨厌任何糊糊状让他难以辨识的食物。   太宰今日难得有兴趣,就站在云琅的身边看他擀面皮,看他包饺子。   顺便帮云琅照顾灰陶罐子里面煮着的竹笋排骨汤。   饺子下锅了,煮饺子的工具是一个不算小的青铜鼎,架在炭火上,烧开一锅水用了云琅很长的时间。   不过,当一个个白白胖胖的饺子浮在水面上,被云琅用笊篱拍打的时候,即便是冷漠如太宰,也露出希冀的模样。   没有醋,虽然这里的酒跟醋区别不大,云琅还是不想用,一人一头蒜,就足够了。   春天的头茬嫩韭本就鲜美无比,再加上毫无腥膻味道的小猪肉,除过盐之外根本就无需添加别的佐料,一口咬下去,汁液四溅,鲜香满口,人生的意义一瞬间就得到了完美的诠释。   郁闷伤心的人明显不是一盘子饺子就能打发的,于是,太宰一口气吃了三盘子,老秦人的盘子跟碗都出奇的大,云琅虽然早就馋疯了,也不过吃了一盘子罢了。   太宰捂着肚子,遗憾的指着刚刚煮好的竹笋排骨汤道:“味道刚刚好。”   云琅捞出来两碗排骨汤递给太宰一碗道:“溜溜缝,吃饱了溜溜缝子才算是真正的吃饱了。”   几千年来,云琅认为华夏历史中最有用的就是美食进化史。   只有这东西才符合所有人的欣赏口味,至于王侯将相的兴衰史,跟老百姓的关系不大。   但凡是立志成为了政治家,不论是被砍头,还是五马分尸,乃至于抄家灭族都是他们应该收获的后果。   没有人在进行了穷奢极欲的享受之后不付出代价的。   所以说,历史上那些悲惨或者残忍的事件,如果不牵涉老百姓,云琅都能坦然面对。   所以说,谁要是同情太宰这一类人,他就是傻瓜,他会趁你同情他的时候掏出刀子刺进你的肚皮。   这是一种哪怕被五马分尸都不要别人怜悯的人,或者说,他们最恨的就是怜悯他们的人。   关中的春来的猛烈而迅速,昨日还是阴冷的让人发抖的严冬,第二天,太阳晒一天之后,就立刻变得风和日丽鸟语花香。   这段时间里,云琅跟随太宰下山六次之多,每一次都看似惊险,却没有什么事情发生。   其中有一次,太宰看到了两个落单的猎夫,本想突袭,只是看到一脸紧张的云琅才放弃了这个念头。   云琅什么都好,就是不愿意一个人住进神卫军营,无论太宰怎么威逼利诱他都不为所动。   跟那么多的死人居住在一起,云琅也会把自己当成死人的。   皮袄是穿不成了,云琅换上了轻薄的春衫,半尺长的头发被他梳了一个冲天小辫,唇红齿白的样子,不论是谁看,都会觉得这是一个富家子弟。   当然,是一个没落的富家子弟,主要是他身上的春衫料子华贵,却很旧。   这样的衣裳不适合在山林里奔走,更不适合跟老虎赛跑。   之所以穿成这样,纯粹是因为清明节到来了。   老秦人原本是不过清明节的,原因就是,这个节日是韩赵魏三个国家的节日。   是晋文公为了纪念功臣介子推而设定的一个节日,与老秦人无关。   太宰之所以一定要云琅穿成这个样子,是因为只有这三天,上林苑里才允许有祖坟在这里的百姓进来祭奠。   也只有这三天,上林苑里才没有羽林郎跟猎夫。   日出而行,日落而止,过了清明节,这里又会重新变得杀气漫天。   这一天,也是野人们出来交易盐巴的时间,是他们唯一能趁机逃离上林苑的机会。   上天有好生之德,皇家就是这样,追杀你三百六十二天,然后给你三天的时间来喘息。   云琅觉得这根本就不是什么皇家的恩典,而是一个非常阴险的计谋。   就像养兔子的人总是不知道自己有多少只兔子,于是,就在平地上撒非常多的食物,让所有的兔子全部出动,好让养兔子的人制定一个合理的宰杀方案。   看着太宰帮他往要带上挎剑,云琅笑道:“这合适吗?”   太宰迷醉的瞅着云琅道:“大秦公子多年不现世,不知世人忘怀了没有。”   云琅见自己收拾停当,就背上自制的双肩包准备离开。   母鹿很自然的跟了上来,老虎也想去,却被太宰一脚踢到门后面去了,只能委屈的伸出爪子拼命地挠墙。   “去看看,去宜春宫那里看看,汉国所有的文告都会贴在那里。我很担心他们今年会进驻更多的羽林。”   “这种事他们不会提前说,并且广而告之的吧?”   太宰摇摇头道:“你有所不知,伪汉皇帝的日子并不好过,他的上面还有太后,下面还有外戚,旧臣,他还做不到一呼百应,只有实力强大了,才能大权一统。羽林就是他的期望,他开辟上林苑的目的就在于羽林,今年已经是第九个年头了。羽翼应该已经丰满了,该到大规模训练羽林郎的时候了。” 第十八章 钓到一个督邮   云琅不知道国人是什么时候开始通过祭奠来思念故去的祖先的。   想来这个时间段应该非常的长。   站在他来到这个世界的地方,能看到山下小路上的人。   人很多,超乎云琅想象的多,甚至有车马行驶在道路上。   这些人都是来祭奠祖先的?   太宰的回答是否定的。   太宰带着老虎送他出山,一路上絮絮叨叨的,却让云琅感到很温暖。   重新踏上山下的平地,云琅的神经依旧是绷紧的。   头上那束冲天小辫,多少有些无害的意思,不过啊,这是他的想法,估计盗匪跟猎夫们可能不这么想。   同样惊恐的还有他身边的梅花鹿,好几次它都扭头往回跑,不久之后,云琅发现它又跟在他身边,估计梅花鹿也不傻,回去的路对它来说比前方的路更加的危险。   两个惊恐的动物战战兢兢的上了大路。   云琅的薄底皮靴踩上坚硬的大路的时候,他有一种宇航员在月球上踏出第一步的感觉。   好在路上的行人对他并不关注,即便他拖着一只怀孕的梅花鹿。   走了一段路之后他惊恐的心就慢慢落下来了,这里的人最多说他一句“好俊的小郎君。”   这些话都是从马车里传来的,大部分都是女声。   至于那些拖着爬犁,或者拖着大车的平民黔首来说,云琅一身士人装扮,与他们有天地之别,即便是有一两个年轻的少女多看了云琅一眼,也会立刻被老翁或者老温拉到身后。   没人拿着刀子冲过来乱砍,云琅已经很满意了,一只手搭在梅花鹿的脖颈上,脸上带着和煦的微笑沿着大路向前走。   慢慢的荒野之地逐渐变少,开始有农田出现,一些精赤着身体的人在田地里劳作,准备春耕,即便是路上行人很多,丝毫不理睬。   云琅瞅了一眼,发现男的精瘦,女的干瘪,没有什么看头。   劳动的美丽这个词云琅以前听过,只是无法把劳动跟这里的美丽联系在一起。   午饭时间到了,很多人就坐在路边,吃一点黑黑的云琅认不出来的东西。   从外形看像是糜子煮熟之后捏紧然后晒干成的干粮,就是里面有很多淡绿色的絮状物。   相比之下,云琅的午餐就丰富的太多了,梅花鹿的背上有一个不大的革囊,出发前,他就给里面装了很多食物。   一份凉拌的野菜,一块切成片的冷猪肉,两张雪白的面饼,再加上一壶酒,在黔首百姓眼中一个低调的贵族小郎君的模样就活脱脱的出现了。   事实上这么装的人绝对不止云琅一个人。   能进入路边茅草亭吃饭歇息的人基本上都是这副样子。   旁边有一个身形硕大的胖子,他面前的食物远比云琅拿出来的夸张,最显眼的就是这家伙把半只烤羊摆在桌子上大嚼。   云琅其实很想在这里交际一下,且不论是谁,在山上居住了半年,说话的对象只有太宰一个人,他很想另外结实一些纯正的汉人,至少要在交流中判断一下这些人的智商,好方便以后跟他们愉快的交往。   云琅的饭菜是放在一张麻布上的,他面前没有矮桌子,只好跪坐在麻布上,一口一口的吃东西,真正做到了食不出声,嚼不露齿。   这样的场面就变得很有趣,一个穿金戴银的胖子,一个干净漂亮的少年人,一个吃饭粗俗不堪,一个吃饭充满了贵族仪式般的优雅。   立刻,看到这一幕的人齐齐的对胖子投去了厌恶的目光,却对云琅充满了善意。   这就是云琅想要的效果,一个人在一边吃的再好看也没有人会注意,如果身边有一个参照物,就能把他的表演拔高至少三个层次。   云琅从自己的食物中分出一少部分,装在一个小木盒里,放在茅草亭子外面,还冲着一个努力帮父亲推车的五六岁孩子招招手,指指食物就重新坐下来吃饭。   云琅快要被自己的行为弄吐了,如果在他的世界他敢这样做,估计会被无数人用脚踹的连云婆婆都认不出来他。   但是啊,在这里,就不一样了,一个英俊的小后生见到一个孝顺的孩子,给一点小小的奖励,这是士必须做的。   渴不饮盗泉之水,这句话自然不适用于黔首,小孩子在父亲的推搡下终于拿走了木盒,当他抱着木盒给云琅磕头的时候,云琅的一张脸顿时涨的通红,却强忍着一动不动。   他的模样引来其余士人的哄堂大笑,这笑声却没有什么恶意,只是单纯觉得这个小郎君面皮薄,有趣。   怀着愧疚之心的云琅又在孩子手里的木盒上加了一块肉,然后指指母鹿道:“能否帮我给母鹿采些嫩草来,这些饭食就是酬谢。”   小孩子看着肉激动地眼睛发亮,听云琅这样说,连连点头,然后就快速的抱着木盒回到了父亲身边,高举着木盒要父亲吃肉。   父亲只吃了一小片,就把其余的肉片放在儿子的嘴里,让儿子吃。   他在边上的山坡采来了母鹿最喜欢吃的嫩草,放在母鹿的嘴边,朝云琅拱手道:“多谢郎君赐食。”   云琅摇头道:“这不是赏赐,是交换,你帮我喂养母鹿,我给你饭食,非常的公道。”   父亲很木讷,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云琅的话。   倒是旁边一个留着三绺长须的中年人笑道:“今日出门不算白来,父慈子孝,肉食者颁奖,当上行下效,各安其道,人心融融,可见陛下教化有方。少年人,可愿意与老夫共饮一杯无?”   云琅起身施礼道:“长者有邀,云琅敢不从命。”   中年人捋着胡须大笑道:“果然是名门之后,只是你缙云氏有不才子,贪于饮食,冒于货贿,侵欲崇侈,聚敛积实,不恤穷匮,天下之民以比三凶,谓之饕餮。汝当戒之。”   缙云氏不才子实在是太有名了,但凡是读过《人本纪》的读书人没有不知道的。   这也是缙云氏最大的遗憾,无论是谁都能拿他来训诫缙云氏子弟。   云琅恭敬地献上自己的食物,请中年人品尝,中年人皱着眉头吃了一片冷猪肉,眉头散开,瞅着云琅道:“精于美食,果然不负饕餮之名。”   云琅施礼道:“祖上遗祸人间,儿孙辈勉力回报天下就是,总有一天我缙云氏依旧会名扬天下。”   三绺胡须的中年人大笑道:“少年人如潜龙腾渊,自有鳞爪飞扬之态。只是要多做,少说,而后才能名扬天下,老夫静候云琅之名再入我耳。”   说完话就递给了云琅一杯酒,云琅双手接过一饮而尽,交还就被躬身道:“瑾受教!敢问长者姓名。”   中年人仰天大笑道:“人称铁面督邮的方城就是老夫之名。”   云琅拱手后退,这是一名大汉的官员,不好再继续攀谈。   吃完饭后,云琅请辞,方城摆摆手示意他可以走了。   眼看着云琅牵着梅花鹿离开了茅草亭子,一个戴着面纱的锦衣女子来到方城面前道:“夫郎缘何对次子青眼相加?”   方城笑道:“无他,老秦人子嗣,多教诲一声没有错,只是次子秉性孤傲,并未向我求索什么,且看他日后的造化吧。”   “一介贫家子而已。”   “少君一向精于刺绣,难道就没有看出此子的衣着吗?”   妇人噗嗤一声笑了,轻声道:“自然是看了,绸缎料子不错,却是西蜀织造,秦人尚黑,然他一少年着黑最是不妥,这套衣裳应该是用长辈的衣衫修改过来的。不过,制衣的针脚倒是新颖,尚未得见。”   方城饮了一杯酒道:“大汉代秦久已,秦之士族自然会遭受灭顶之灾,摇尾乞怜者方能存活,然,此类人没了士人节操,最是不能重用。余者,有不愿食大汉禄米遁入深山的,也有离开故土四处流浪的。然,这些人大多是志向高洁的真士人,他们的子弟也不会差到那里去。仅仅是一顿饭,少君当看出两者之云泥之别。”   妇人瞅了一眼吃东西吃的忘我的肥胖少年,不由得掩着嘴巴笑道:“夫郎高见。”   与督邮方城一杯酒,就省了云琅非常多的麻烦。   这一番礼遇不过是发生在路边的茅舍内,看到的人却不少。   黔首百姓距离他更远了,那些混杂在人群中的猎夫也收起了一些不好的心思。   原本他们在等云琅落单,好捉回去之后卖与喜好男色的贵人,大汉贵族偏好男色亦非秘密,即便是当今陛下也与韩嫣朝夕相处,不忍分离,如此美少年可比同样的美女值钱的太多了。   云琅自然不知道自己差点被人绑架,屁股遭灾,离开茅草亭子之后还在仔细的回味方城这个人。   这是他见到并有交流的第一个大汉官员,从他的言谈举止上来看,这些家伙的素质很高。   这样的人仅仅担任督邮这种小官,看来刘彻手下确实有点人才济济的样子。   “不好弄啊。”云琅哀叹一声。   那个治军非常严格的羽林郎已经让他对大汉的军队充满了期待,没想到,今天钓鱼又钓到了一个督邮,这家伙眼光犀利,很不好糊弄,再跟他攀谈下去,这家伙就该追问自己的家在何方。 第十九章 飞扬跋扈霍去病   梅花鹿很乖,跟着云琅寸步不离,它现在已经不害怕了,甩着短小的白色尾巴,边走边吃很是惬意。   云琅的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这已经是他今天遇到的第三波骑士了。   不过论起威仪,前两波骑士根本就无法与这一波骑士相媲美。   因为他们是羽林。   大红色羽毛插在铁盔上随风抖动,再加上他们身上披着红黑两色的大披风,风吹斗篷,会露出披风下的铁甲跟长剑,显得格外威风。   最重要的是这群家伙骑马根本就没有刹车装置,在行人不绝的地方纵马狂奔,他们愉快了,却给行人留下一股浓浓的灰尘。   惹不起的人云琅自然要躲避一下,拉着傻了吧唧的梅花鹿跑到了草地上,等候这群无法无天的家伙们经过。   羽林纵马跑起来就是一片红云,不过这片红云在经过云琅身边的时候,有人“咦”的叫了一声,然后云琅就听见战马急促的马蹄声在快速的变缓。   云琅苦笑一声,自己还没有那么大的魅力能让这群羽林停下马蹄,那只有一个可能了,这帮家伙中的某一个人看中了梅花鹿。   挺直了腰板,露出最和煦的微笑,云琅站在阳光里就如同一束最纯净的阳光。   羽林虽然威风,论起摆姿势制造形象,他们那里比得过每天都要拍很多照片的后世人。   跑出去很远的羽林控马来到了云琅面前,云琅这才看清楚马上坐的全是跟自己现在的身体一般大的小屁孩。   一个长着一对非常可笑的眉毛的小子倨傲的丢给云琅一个钱袋道:“你的鹿我买了。”   云琅点点头,从地上捡起钱袋,打开瞅了一眼鄙夷的道:“不够啊!”   “不够?”那个卧蚕眉小子的一张脸顿时涨的通红。   “你看清楚!这里有好银三两可换钱……多少来着?”卧蚕眉少年转头问同伴。   不等他的同伴说出答案,云琅不耐烦的道:“六百二十五钱,我说了,这点钱不够!”   旁边一个微胖的少年回头对卧蚕眉少年道:“霍去病,你遇到骗子了,陛下准备售卖上林苑周边的土地,一亩才一千钱。”   云琅听到霍去病三个字脑袋里面如同响了一声炸雷……他很快就站稳了身体,看着眼前这个长相滑稽的少年,心中竟然隐隐生出一股战意来。   霍去病显然是一个比较讲道理的孩子,皱眉道:“你知道三两好银可以买多少东西吗?”   云琅一只手搂着梅花鹿的脖子一边道:“如今谷价一石五十钱,三两好银可买新谷十三石,地价一亩一千三百钱,可买好地半亩,可买上品齐绣半匹,蜀绣半匹,还能买猪肉一百六十斤。可是要买我的梅花鹿差的远。”   少年人被云琅飞快的语速惊呆了,他们没想到云琅能这么快的就说出三两好银能买到的东西,而且听起来似乎很对。   霍去病把脖子一梗咬牙道:“我还是不信三两好银买不到你的鹿,舅父当年猎虎才卖了四两好银。”   云琅嗤的笑了一声道:“这山里老虎很多,你找几个猎夫就能弄来。可是我的梅花鹿岂能与山涧的野兽相提并论,真是活活气死我了。”   “你的鹿怎么个珍贵法,你倒是说出来,如果说不出来,小心耶耶们打断你的腿。”   云琅看着发话的胖少年笑着问道:“你是谁啊?”   胖少年笑道:“褚少孙,如果你想去告状,就去陵县昌乐坊褚大夫府邸,一找一个准。”   云琅点点头,从梅花鹿后背上的革囊里掏出一块白面饼子一小块,一小块的喂给了梅花鹿,叹息道:“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穷吗?主要是我的好东西跟钱都用来喂养这头梅花鹿了。它每日食用精白面两斤,白米一斗,还要喝酒一斗……”说着话又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野三七块茎,一并喂给了梅花鹿。   “你们知道这是什么药吗?人称血参,你们这群没见识的一定没见过,看你们都是羽林,告诉你们吧,此物最能散瘀止血,还有消肿定痛之功效。用于跌打损伤,风湿痛,咳血,外伤出血,吐血,病后虚弱有奇效。这用这样的宝药已经喂养这只鹿三年了,看到了没有,它如今终于怀孕了,只要等小鹿降生,这头母鹿就会死去,而刚刚降生的小鹿就会成为大名鼎鼎的血鹿,只要饮一口它的血,再重的伤势也会复原。你说,你给三两好银跟抢有什么区别?”   “你是术士?”   云琅摇摇头道:“不是,今日带着这头母鹿来到集市上,就是为了让它吸收人身上的阳气,好助他产崽。”   见朋友都被云琅说的那头神奇的梅花鹿给吸引了,霍去病却把目光放在云琅手上那块被梅花鹿吃了半截的野三七上。   看样子他并不信梅花鹿有那样的功效。   “这血参真的如同你说的那么神奇?”   云朗大笑道:“找一个受伤的人试验一下不就成了。”   霍去病从高大的战马上跳下来,捏着拳头道:“我不知道为什么,只要看到你的笑脸就想打一拳,不如我们用你来试药,只要你说的血参真的有效,耶耶用一镒黄金买你的宝药。”   云琅笑道:“我们真是想到一起去了,我只要看到你坐在马上飞扬跋扈的样子心头就有怒火,你的身子骨不错,挨一顿揍之后再治好你,让你切身感受一下宝药的厉害。”   霍去病哈哈笑道:“原本看你这人怎么看怎么讨厌,没想到说出来的话倒是很合胃口。”   话刚刚说完就捏着拳头冲了上来。   “停,停,停,先脱掉甲胄!”   霍去病愣了一下,还是慢慢脱掉甲胄,对同伴道:“我们今天一对一绝对,你们莫要插手,谁插手谁就是我的敌人。”   云琅对于这一场决斗还是很有信心的,他主要的信心来自于跟老虎嬉戏了大半年,体质增强的很快,就他现在的身高,已经比刚来的时候高了足足一寸多。   霍去病摆出一个叉手姿势,双手呈环抱状一头冲向还在摆高人姿势的云琅。   云琅纵身一闪,避开霍去病的身体,却环住他的右臂,用力的向怀里拖,霍去病去势很急,被云琅勾住了一条胳膊,身体不由自主的向右转过来,同样转过身体的云琅已经抬高了左手,一记重拳狠狠地擂在霍去病的鼻子上。   与此同时,霍去病的左拳也同样重重的砸在云琅的左肋上,一股钻心的疼痛让云琅差点惨叫出来,没想到有心算无心还是没有占到便宜。   人的鼻子非常的脆弱,那里经得起云琅重重的一拳,霍去病顿时眼冒金星,两股鼻血冲天而起,引来一片惊呼。   被霍去病一拳打的气都喘不上来的云琅强行忍着疼痛,双腿完全靠毅力在一片惊呼声中挪到发晕的霍去病身边,右拳再一次砸在他的太阳穴上。   霍去病的身体摇晃的更加厉害了,云琅纵身一扑就把霍去病扑倒,骑在他身上一拳一拳的砸在他的后脑,没两下,霍去病就瘫在地上不动弹了,只是鼻子里流出来的血把沙地浸湿了一大片。   见霍去病不动了,云琅就站起身,脸色煞白却依旧把腰板挺得笔直。   回过气来之后从革囊里掏出两块野三七根茎丢给一脸震惊的褚少孙道:“内服,煎汤,或入丸、散,或浸酒,效果自知。”   从震惊中清醒过来的诸位羽林少年,纷纷从马上跳下来,围着云琅不让他离开。   “让他走!”昏过去短短时间的霍去病拒绝了朋友的帮助,自己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不顾流淌的鼻血大声道:“老子中了你的奸计还没死,可还敢比过?”   云琅嗤的一声道:“先止血吧,没被我打死,却流血而死。你舅舅会找我麻烦的。”   提起卫青,霍去病顿时如同一个爆发的火山一般咆哮道:“我是霍去病,不是卫去病,我们再来过。”   说着话,霍去病不顾长流的鼻血推开褚少孙准备再扑上来。   云琅一面退一面道:“你今天输了,想要再打,选个时间。”   霍去病的鼻子痛的厉害,脑袋也昏昏沉沉的,他知道自己的状况不好,云琅的那一拳将他的鼻子打的错位了,确实不宜再战。   “明天!”   云琅笑道:“谁有空陪你们玩小孩子的游戏,我有读不完的书等着我呢,要打,明年的今天,不见不散!”   云琅说完,就从地上捡起霍去病的钱袋,在手上颠颠然后揣进怀里大笑道:“果然是一只肥羊。”   霍去病这时候显得很平静,安静的接受伙伴们的救治,见云琅走出十几步了,张嘴问道:“你是谁?”   “老秦人缙云氏,云琅是也!”   褚少孙咬牙道:“霍去病,你打完了,该我们了,真的很想揍他。”   霍去病手里拿着两块野三七摇摇头道:“他是我的,不许你们抢。老秦人?缙云氏?云琅?耶耶记住了,明年的今日,耶耶等你!” 第二十章 打闷棍   霍去病的拳头力量大极了……   云琅用胳膊夹着肋部在草地上来回翻滚妄图释放疼痛。   对于忍痛,他的经验实在是太丰富了,今天之所以能够打赢霍去病,不是自己的武艺有多么得高强,完全是因为自己能忍住钻心的痛苦并发起反击。   如果霍去病的忍痛能力与他想当,云琅如果不跑的话,后果难料。   说起来,云琅自己清楚地知道,霍去病的拳脚力量比他的要大。   疼痛慢慢的散去,云琅解开衣衫,只见肋部好大一片红晕,相信到了明天,红晕就会成熟,变成一大片紫青。   忍着痛按摩了一下肋骨,好在骨头没有什么问题,只是现在,喘一口气都会痛。   取出一颗野三七,云琅忍着苦涩吃了下去,站起身,看看快要落山的太阳,准备去太宰所说的宫奴村落借宿一宿。   不等他起身,一个庞大身影重重的将他压在地上,同一时间,他听到梅花鹿也发出了惊恐的呦呦声。   恶臭充满了他的鼻腔,他能感受到他如今正被一个男人压在肋下。   那个人的力量是如此之大,刚刚遭受了重创的云琅根本就无力抵抗。   于是他就立刻停止了挣扎,放缓呼吸,假装昏了过去。   压在他身上的男子见云琅不再挣扎,就嘿嘿笑着从身上掏出一截麻绳,将云琅的手脚捆绑的结结实实。   母鹿也被人放翻在地,两个粗壮的男子小心的束缚着母鹿的四条腿,比对付云琅温柔地太多了。   “梁甲,手下轻一些,这可是绝世宝贝,我们就指望它下崽子赚钱呢。”   捆绑完云琅的汉子擦一把额头上的汗水,高声道。   云琅幽幽的醒来,看着眼前的汉子道:“诸位好汉,小子家中尚有一些薄产,如果诸位好汉放过我,小子将家产双手奉上。”   为首的壮汉笑道:“这就不劳小郎君费心了,看你穿着,你家里能有几个钱?倒是你跟这头神鹿能卖大钱。小郎君,咱们打一个商量,我们兄弟出手就是为了钱粮,只要你不挣扎,让我们好好地把你送去男风馆,我们兄弟也就不虐待你,你看如何?”   云琅一脸的惊惶,连声道:“我怀里还有一个钱袋,里面有三两好银,我把银子给你们,你们放了我如何?”   大汉大笑一声,探出黑乎乎的脏手伸进云琅的怀里,取出霍去病的那个钱袋道:“我们知道啊,小郎君还有没有钱?如果还有,我们说不定就会放了你。”   大汉嬉戏云琅的话让其余两个大汉笑了起来,云琅只好痛苦的闭上眼睛。   “周庆,梁甲,快把鹿抬走,这里离大路太近了,要是被羽林发现我们坏规矩,砍脑袋都是小事,快走。小郎君我来扛,仔细些,千万不敢伤了母鹿,它肚子里面的崽子比你们的命值钱。”   云琅被为首的壮汉粗暴的扛上肩膀,云琅瞅着壮汉的爬满虱子的后脑勺,叹了口气,就屈伸一下胳膊,从袖口里拽出一根三寸长的锥子。   出门的时候,太宰不允许云琅拿走弩弓,只给了一把普通长剑,徐夫人的匕首也没有让云琅带走,一旦这些武器被羽林或者大谁何(西汉的谍报)查到就没有活命的可能了。   很久以前,云琅就知道人的后脑其实是非常脆弱的。这里的头骨很薄,却偏偏有一大堆最要害的器官。   比如控制人身体的脑干就在这一带,这个区域很大,很容易找到。   云琅的中指上带着一枚顶针,这是他为缝衣服特意制作的,由薄铁皮制成,中间有一个小小的凹坑。   杀死这个扛自己的大汉很简单,只要用顶针顶着锥刺快速按进他的后脑即可,铁刺进入后脑再被头发掩盖,云琅相信其余两个猎夫匆忙间找不出他的死因。   只是这么一来,另外两人怎么处理?   眼看他们一行人就要走进一片松林,一旦歇息,这么好的杀人机会不一定会再有。   云琅不再犹豫,双手一起用力,猛地把铁刺刺进了大汉的后脑。   坚硬而锋利的三棱铁刺,如同刺穿一层熊皮一般刺进了大汉的后脑。   大汉的身体猛地顿住了,云琅趁机将后半截铁刺全部按进他的后脑,这个过程中,云琅看的很仔细,只冒出了一粒晶莹的血珠。   大汉的身体软软的倒地,云琅也跟着摔在地上,只是在落地的那一霎,他用鞋底抹去了那一粒血珠子。   大汉摔倒的动静惊动了周庆与梁甲,他们不约而同的转过头,见彭毒口吐白沫,全身抽搐,立刻放下抬着的梅花鹿,来到彭毒身边,大声的叫唤,希望彭毒能够醒过来。   周庆疑惑的看着手脚都被捆死的云琅,又检查了一遍彭毒的身体,没有找到任何外伤。   “羊角风!快点救治,慢了就死定了。”   被摔得七荤八素的云琅连忙对周庆道。   周庆把目光从云琅身上收回来,看着大小便已经完全失禁的彭毒对梁甲道:“救不活了。”   梁甲避开彭毒哀求的目光点点头道:“羊角风,没法子救啊。”   周庆,梁甲很快就把彭毒藏在一片灌木林里,临走时还对继续抽搐的彭毒道:“是死是活看天命,兄弟一场也算是对得起你。”   然后他就抱起梅花鹿,让梁甲继续扛着云琅走进了树林。   这两人走路的样子很有意思,自从彭毒死掉之后他们相互之间就在相互戒备。   谁都不愿意走在前面,所以,他们两人只能并成一排向前走。   平衡的局面谁都喜欢,被人抬着走的时候,梅花鹿一路上呦呦的叫个不停。   现在,被人抱着,它反而安静了下来,只要经过它喜欢的嫩枝条,还会撕扯两口。   云琅的铁刺还有十几根呢,在这种状况下没有使用的空间,同时,这也不适合继续用这一手杀人。   如果梁甲再得羊角风死掉了,周庆在极度恐惧之下,恐怕会对云琅下杀手。   一座木屋出现在小路的尽头,这座木屋是用松树做框架,辅以竹子建造起来的。   看起来非常的简陋。   此时,天色已经昏暗了下来,梁甲将云琅丢在一堆干草上,周庆也把梅花鹿小心的放下里,放开它的四脚,只在脖子上栓了一根绳子,另一头拴在柱子上。   两人生了火,分坐在火塘的两边,用树枝子穿着一些兽肉挑着在火塘上烤。   “周庆,你说这只鹿能卖多少钱?”   梁甲压低了声音小心的问道。   “一镒黄金,是那个小郎君说的,咱们就不作那个梦了,能卖一斤黄金,我们就卖了。”   云琅惨笑一声道:“暴殄天物啊,这东西只要献给大富之家,区区一镒黄金算得了什么。这可是我缙云氏三代人的心血,中间耗费的钱粮就不止一镒黄金了,你们却要一斤黄金就把它卖掉……”   梁甲瞅瞅云琅,再看看缩在云琅身边的梅花鹿咬咬牙道:“周庆,我们不能便宜了那些豪门大家。”   周庆苦笑一声道:“这种东西只有豪门大家才会买,你我二人哪一个能摆上台面跟人家谈生意?恐怕还没开口,就被人家的家奴给轰出来了,就算贵人们知晓了这只鹿的宝贵,你能保证人家会给我们一镒黄金,雇游侠儿杀了我们也用不了几个大钱。梁甲,别做梦了,这世上的好东西都是贵人们的,与我们腌臜人没什么关系。我说能卖一斤黄金,还是因为我小舅是阳陵王家的管事才有的门路。”   周庆把话说完,可能这些话勾起了他心头的一些痛苦,愤愤的将烤肉丢进火塘,一把抓过云琅的宝剑,将它跟霍去病的钱袋子放在一起,对梁甲道:“这才是我们看得见,摸得着的钱财,钱袋,宝剑选一样。”   在周庆的注视下,梁甲的手不断地在宝剑跟钱袋上方晃悠,他很难衡量这两个东西那个更加值钱一些。   “选宝剑吧,这是一把好剑,即便是最苛刻的质所(西汉当铺)也能质钱两千。”   听了云琅的话,梁甲立刻将宝剑抓在手里,匆匆道:“我要宝剑。”   周庆起身,重重的一脚踹在云琅的腹部,将他踹的快要飞起来了,闷哼一声,抱着肚子缩成了一团。   “你打他做什么,要是脸花了,还能卖出大价钱吗?”梁甲对周庆破坏货物的行为非常的不满。   周庆冷哼了一声,又指着缩成一团的云琅跟梅花鹿道:“我把话都说清楚了,人只要卖到男风馆就有钱拿,鹿却要费一番功夫,你要人还是要鹿?”   梁甲皱眉道:“我们难道就不能一起把人跟鹿一起卖掉最后平分钱财吗?”   周庆摇头道:“这个小郎君已经落在铁面督邮的眼里了,羽林小校也跟他打过照面,他是士人,我们戕害士族一旦事发,是灭三族的罪,这一笔生意做完之后,长安我是不打算待了。快点决定,要人还是要鹿?我打算连夜走。”   梁甲犹豫良久,终于开口道:“人只能卖两千钱,鹿却能卖一斤黄金,也就是一万钱,我还是要鹿,人归你了。”   周庆哈哈一笑道:“不吃亏的梁甲果然不是白叫的,好了,就这么定了,人归我,鹿归你,来帮我一个忙,把人丢在我肩上……” 第二十一章 古人诚,不能欺   云琅觉得自己又要被摔了……   梁甲听闻周庆同意了他的要求,非常的开心,一点小忙而已,如何能不帮。   当云琅被梁甲丢麻袋一样的丢上周庆肩膀的时候,他手上的绳子已经被他用小锯片给锯开了,右手握着一根铁刺,就等周庆把刀子捅进梁甲的肚子了。   事情没有任何的变化,被好处遮住眼睛的梁甲在欢喜中忘记了提防周庆,两只手还搭在云琅的身上,一柄一尺余长的短刀已经狠狠地刺进了两家的胸口。   梁甲惨叫一声,踉踉跄跄的向后退,望着周庆手中沾满血的短刀吼道:“你杀我?”   周庆桀桀笑道:“便宜都被你占了,我不杀你杀谁?”   话音刚落,周庆的身体猛地僵住了,在梁甲怪异的眼神中软软的倒地。   有周庆的身体当垫子,云琅摔得不是很痛,翻身从周庆身上坐起来,一边用锯片切割脚上的绳子,一边对嘴里不断往外喷血的梁甲道:“他羊角风病发作了。”   梁甲瞅着周庆不断地抽搐,嘴角也有白涎流出来,艰难的道:“你杀了彭毒?”   云琅站起身,来到梅花鹿边上,把它脖子上的绳子解开,这才回答道:“都说了他是死于羊角风。”   梁甲似乎对这个答案很满意,吐了两个血泡泡之后就软软的倒在地上,只是手脚还无意识的抽搐两下。   被折腾了半天,云琅也很饿了,梁甲是一个细心的人,他给自己烤的肉块放在一块石板上,肉块里的油脂被滚烫的石板煎的嗞嗞作响,外面已经焦黄,里面则非常的细嫩。   云琅向烤肉上撒调料,只是手抖得厉害,好几次都撒到外面去了。   长吸一口气用左手抓住右手手腕,这才完成了平日里做过无数遍的动作。   一头老虎轻捷的越过木栅栏,用脑袋拱开木门,然后就蹲坐在云琅的身边,伸出舌头瞅着他手上的肉块。   一山不容二虎,整个骊山上就只有大王这一头老虎,来的自然是大王。   云琅把烤肉放在一边,大王很有耐心的等烤肉变凉。   带着黑色纱冠的太宰从外面走进来,肩上扛着一具面目狰狞的尸体,如同索命的黑无常。   走进屋子,他就丢下肩上的尸体,蹲在火塘边上烤火。   “你知道我跟着你?”   “当然知道,你不许我拿弩弓,也不许我拿匕首,就这么把我放出去,你放心?”   太宰笑道:“确实不放心。”   云琅笑道:“再说了,梅花鹿对大王的气味非常的熟悉,刚开始的时候它还非常的惊慌,进了林子它反倒安静了,被人抱着还有心情去撕咬路边的嫩树枝。看到这些,我要是还不知道你跟大王来了,我就是傻子。”   太宰从墙上切割下两块肉穿在树枝上递给云琅一块,两人就围着火塘继续烤肉。   “第一次杀人能这么镇定,还一口气杀三个,你比我想的要强大。”   “两个,梁甲是周庆杀的。”   太宰皱皱眉头道:“你很在意杀人这种事?”   云琅愣了片刻喟叹一声道:“还是少杀些人比较好。”   太宰看看云琅被火光尹红的脸笑道:“人杀少了才是罪孽,要是屠得九百万,你就是雄中雄,伪帝刘彻都要看你眼色行事。”   云琅翻转着肉块沉声道:“您知道我将来准备怎么处置这里的事情吗?”   太宰愣了一下道:“你是说我死之后?”   “也不一定要你死,你今年才三十七岁,如果你能活到七十岁,说不定就能看到。”   太宰摇摇头道:“我曾经受伤太重,流血太多,没可能活不到七十岁,你说说你打算怎么保住皇陵?”   云琅抱着膝盖,前后摇晃了很久才道:“现在最重要的是保证皇陵的安全,不让他被伪帝刘彻发现是不是?”   太宰认真的点点头道:“盗墓贼不可怕,可怕的是刘彻当盗墓贼。”   云琅又道:“不管我们愿意不愿意,反汉复秦已经成了泡影对不对?至少在伪汉经历了文景大治之后。”   太宰喟叹一声道:“我何尝不知道反汉复秦只是徒然捞月,无奈祖宗遗嘱如此,我们身为后辈只能继续下去。”   “祖宗没说什么时候成功对不对?如今敌人空前的强大,我们选择蛰伏这没有违背祖宗的遗训吧?”   太宰明知这不过是云琅的托词,却无言反驳,只好重重的点点头。   “既然如此,我们两人就算是全身都是铁,也打不了几根钉子,再这样下去,只要你我出事,皇陵迟早保不住,就算无人得知,没人祭祀,没人怀念,皇陵也只会成为一座荒冢是不是?”   “你要干什么?”太宰有些跟不上云琅的想法。   云琅拿起刚刚烤好的肉,把身子靠在老虎肚皮上懒懒的道:“按照汉国的规矩来保护皇陵,同时也给我们自己一个宽松的生活环境。”   太宰霍然起身,盯着云琅道:“怎么说?”   云琅咬了一口肉块,淡淡的道:“我今天在路上听一个勋贵子弟说,伪帝刘彻,准备售卖上林苑的一部分无主之地,我准备把皇陵以及皇陵周边的地买下来。”   “这不可能!”太宰大惊,身体却不受控制的颤抖起来。   如果云琅真的能够做到这一点,他们就能正大光明的招收奴仆,收拢黔首,哪怕修建围墙将秦陵围起来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如此一来,皇陵将会成为家产,只要不被刘彻抄家灭族,皇陵的秘密将永远不会被人得知。   “有什么不可能的,卫青跟匈奴人在云中打了两仗,耗费的钱粮数之不尽,即便是有文景两代的积蓄,刘彻想要继续与匈奴作战,他的国库也支撑不了多久。你看着吧,他现在是崽卖爷田不心疼,再打几仗,他就该向百姓征收重税了,到了最后,整个国家都会他绑在战车上纵横四方。”   “国虽大,好战必亡?”太宰眼中跳跃着灼人的火焰。   “我们只要等到伪帝刘彻倒行逆施之时,再联络我大秦故旧,振臂一呼定能将伪帝推翻。云琅!如果能做到,我奉你为主!”   云琅惊讶极了,他没想到只给太宰画了一个大饼,太宰居然认真到了这种程度。   古人正是太认真了……   怪不得苏秦,张仪公孙龙这些家伙仅仅靠着一张嘴就能混的风生水起,苏秦一个破落户居然能够身配六国相印。   天啊,云琅觉得非常幸运,还好是自己过来了,如果来的是硅谷旁边咖啡馆里的那些张嘴十几亿几百亿融资的家伙们,这个世界估计距离毁灭就不远了。   “你是我的长辈,此事万万不可行,长幼尊卑听起来没什么大用,然而,他是所有社会关系的基础,所有的伦理关系都是构建在长幼尊卑这个基础之上的。轻易毁坏,国运不久,我们还是谈谈购买皇陵的事情吧,对了,你有多少钱……”   跟三具尸体睡了一夜的云琅萎靡不振,脸色蜡黄,还有些气急败坏。   太宰则是喜上眉梢,只是不怎么敢看云琅吃人一般的眼神。   多少年来,太宰一直在惶恐,悲苦,忐忑不安中度过每一天,没想到会在某一天,他面临的所有困难,都被人清醒的理出来一个清晰地脉络,只要沿着这个脉络走,最终事情将会得到解决。   最重要的是身边有一个可以依靠的聪明人,实在是人生中最愉快的一件事。   云琅的鼻孔中喷出灼热的气息,靠近他的老虎被吓了一跳,云琅鼻子喷出来的气息比它鼻子里的气息还要灼热。   云琅不满的瞅了太宰一眼,一个口袋里只有三十斤金子还想买一万亩土地的人有什么资格得到他的好脸色。   一斤金子作价一万钱,三十斤金子也不过三十万钱,而一万亩土地最基础的价格是一千万钱……云琅很想骂人。   不论在那个时代买地,费用最大耗用精力最大的永远都不是土地的价格。   始皇陵里面的好东西很多,里面的东西如果换成钱,估计能把整个关中买下来。   可是啊,这件事不能提,连想都不能想,如果说出来,第一个找云琅拼命的人就是太宰。   被人打了闷棍,今天就没法子去宜春宫了,云琅搜检了三个猎夫的遗物,基本上没有什么好东西。   就是那个叫做彭毒的家伙身上有一块古玉样子还不错,云琅顺手解了下来,这东西将来穿文山衣的时候用来压袍子还是不错的。   太宰看着路上络绎不绝的行人有些意动,对云琅道:“我们掳掠些黔首回来如何?”   云琅绝望的摇头道:“我们要的每一个人都必须是心甘情愿跟我们在一起隐居深山的人,否则,每多一个心怀叵测的家伙,我们就会倒霉一次,说不定就会因为用人不当最后产生毁灭性的结果,那样,还不如我们两个人守山呢。”   太宰遗憾的道:“以前倒是发现了两个逃奴,结果,被我给杀了,要不然至少有两个可用的人了。”   云琅笑道:“会有的,不着急,刘彻既然放出售卖上林苑土地的风声,就会有跟进的策略,因为土地这东西要有人经营才能有产出,否则花一大堆的钱买一些荒地来做什么?” 第二十二章 卫青?卫青!   清明过后,上林苑又恢复了往日的寂静,山林里野兽继续横行,猎夫依旧在这个春和景明的好日子里狩猎。   远处农田里的黔首继续光着屁股在农田里劳作,除了除了麦苗,谷子苗糜子苗长高了一些在没有什么变化。   云琅依旧在山里啃晦涩难懂的大篆,半猜半蒙的也认识了很对字。   只是太宰满怀期望的拿来的《连山易》《归藏易》云琅一个字都看不懂,尤其是那些符号,更是让他如坠云雾。   这东西不知道是谁家的秘藏,简牍的第一行就写着“非我族裔,读者必死!”的恶毒话。   后面还有一连串诡秘的符号,还是用朱砂写成,红的如同血,最后还用朱砂画了一个鬼脸,非常的具有楚地图腾的古朴美感。   自从上会谈话之后,太宰就把云琅归类于智者的行列,他很希望云琅能够解开这两本上古绝学,好窥探一下未来的模样。   “学问可通神!”   见云琅随手把两本看不懂的《易经》丢出窗户,连忙一个虎扑凌空接住了竹简。   小心的放在架子最上端。   家里最郁闷的就是老虎,因为家里忽然多了两只小鹿。   母鹿在食物最丰沛的五月产下了小崽子,因为整个冬天母鹿就没有饿过肚子,乳汁丰盛。   因此,两个小鹿都健壮的活下来了,它们生下来就对老虎没有什么畏惧感,还总是喜欢跑去老虎的肚皮下面找奶喝。   这给大王造成了非常大的困扰,好几次把小鹿的脑袋含在嘴里,最终还是没有咬下去……   而小鹿偏偏喜欢上了这个游戏,没事干就把脑袋往老虎的嘴边送。   大王为了保持自己兽中之王的威严,曾经把这座山里的另外两只老虎打跑了,以至于,他现在想要找一个伙伴都没办法。   别的老虎只要闻到大王带有强烈性激素的尿液味道,就自动远遁十里之外。   一堆黑色的粉末在桌子上剧烈燃烧冒出一股浓烟之后就变成了一堆渣滓。   木炭不合适,硫磺不合适,硝石不合适,什么都不合适,云琅的经典火药配方就不准,屁用没有。   身体成了少年人,再加上每日都摄入大量的肉食,每日早起的男人状况让他非常的满意,为了消耗多余的精力,他与老虎大王几乎走遍了骊山后山。   一座山的珍贵与否在于他的产出,就像一个男人英俊与否跟头发有很大的关系。   此时的骊山远不是后世那座骊山所能比拟的,仅仅是随处可见的溪流,瀑布,就让云琅欣喜若狂。   在这里吟诵飞流直下三千尺,非常的应景,却也非常的无耻。   狗熊打不过老虎,就用肥厚的爪子抱着脑袋把肥硕的屁股露出来,希望老虎从他屁股上咬一块肉吃莫要伤害它的性命。   云琅赶走了老虎,狗熊快速的逃进山林,临走的那一瞥,满是感激。   老虎每年都要把山里的猛兽都要挑逗一遍,用来树立他兽中之王的地位。   很原始,却很有效。   看看狗熊伤痕累累的屁股就知道在过去的几年中,它的遭遇有多么的凄惨。   “笃!”   一枝羽箭撕破了空气,瞬间就钉在一根侧立的木桩上,白色的尾羽猛地炸开,像是一朵被风撕碎的蒲公英。   一个多月过去了,霍去病的鼻子还是有些歪,云琅那一拳彻底砸塌了他的鼻梁骨,这个地方的软骨想要完全长好,需要很长的时间。   霍去病只要照一次镜子,他的怒火就爆发一回。   卫青穿着一袭青色的深衣,外袍上的带子没有系上,被晨风吹得猎猎作响。   他站在后花园看霍去病射箭已经很久了,见霍去病又把羽箭牢牢地钉在箭靶子上,忍不住扬声道:“弓开八分!”   霍去病不但没听,反而将手里的弓箭重重的丢在地上,还狠狠地踩了一脚。   卫青面无表情的走过去,霍然抬脚,一脚踹在霍去病的屁股上,这一脚是如此之重,霍去病腾空飞行了一丈远,屁股落地之后还在花园的草地上滑行了很远。   卫青弯腰捡起弓箭,掸掉上面的泥土,整理了羽箭的尾羽,这才将弓箭一一归位。   “不尊重自己武器的人不配用武器。”   卫青淡淡的说了一句,就不再理睬撒泼打滚的霍去病,径直去了凉亭。   长平公主是一个很恬淡的女人,父亲要她嫁给平阳侯曹寿,她就嫁给曹寿,曹寿死后,父亲要她嫁给汝阴侯夏侯颇,她就下嫁夏侯颇,夏侯颇死后,弟弟觉得夫人去世后单身带着三个孩子的卫青人不错,她就很听话的嫁给了大将军卫青。   虽然嫁了三次,长平公主依旧风姿绰约,最重要的是,长平公主嫁给卫青算是皇帝对卫青的最大奖赏。   如果有人问大汉权势最大的女人是谁,众人一定会说是皇太后王娡,如果问全大汉最有钱的女人是谁,那么,只有两个人选,一个是大长公主刘嫖,另一个就是长平公主。   一个是因为收受了太多的贿赂从而巨富,另一个却是依靠不断地嫁人积累了大量的财货。   如今,大将军府的吃穿用度之所以豪奢,都要托长平公主的福气。   鬓角微微有几丝白发的卫青刚刚坐定,长平公主就给卫青倒了一杯淡酒笑道:“你又何苦为难去病儿?”   卫青哼了一声道:“少年人本性跳挞,相互殴斗乃是常事,因一场斗殴失败就心绪难平,将来如何担当大任?”   长平公主笑道:“他不若你,你自幼孤苦,靠坚韧不拔的性子自奴隶到将军,吃过苦,受过罪,自然知晓人间冷暖。去病儿与你不同,他母亲私通平阳县吏霍仲孺才有了他。这让他自幼就有极强的自卑之心,将每一场胜利当做对过去的反击,突然被一个同龄的乡野少年击败,自然气愤难平。”   卫青皱眉道:“未曾找到!”   长平公主呀了一声道:“缙云氏乃是名门大族,云琅之名也颇有古意,血鹿一说不过是少年胡诌,然血参之名却名副其实。本宫将去病儿拿来的血参找侍医试验过,确实是补血,生血,通经舒络的上好药材,如果能够配伍成方,会成为最好的金疮药。如此有名有姓,又有学识的人怎么可能会找不到?”   卫青摇头道:“确实没有找到,三辅之内云姓不过三户,两为黔首,一为行商,左奴查询过,这三家都没有一个叫做云琅的子侄。而且,这三家也没有培育出云琅这种人才的环境。”   长平公主有些失望……   卫青探手握住长平的手笑道:“明年清明,去病儿与云琅有约还要撕斗一场,到时候他会现身的。”   “何以见得?”   “哈哈哈,老秦人慷慨赴死,死不旋踵,他既然给自己冠上老秦人之名,就不容他不出战。”   “他敢不来,我翻遍三辅也要找他出来,然后将他碎尸万段!”   霍去病来到卫青,长平面前,咬牙切齿的道。   长平笑道:“照你所述,你将要面对的是一个狡猾之辈,从头到尾,你们一群人就没有占到任何便宜。你确定明年清明能够击败他?”   霍去病道:“我回想了整个经过,发现这家伙不过是在装腔作势,如果我当时不去想鼻子的事情,拼着鼻子再挨两拳,即便是一拳换一拳,我也能打赢他。”   卫青笑道:“男子汉大丈夫,输了就是输了,下一次打回来就是,这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若是勉强给自己找理由,那才是真正的输了。”   霍去病高声道:“舅父有所不知,那家伙鼻子很好看,眼睛很好看,嘴巴长得也不错,可就是,这三样东西长在一张脸上,就让人有一种要打一拳的冲动。”   长平笑的直不起腰,拍打着软塌笑道:“哎哟哟,笑死我了,如此有趣的少年不可不见,明年清明你们比试的时候记得叫上舅母,真的很想看看一张脸长成什么模样才会让人生出殴打之心来。”   卫青看着脸上逐渐浮出笑意的外甥,心中隐隐觉得那里似乎不对。   这种感觉只是短短的一瞬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他不由得摇摇头,觉得自己好像多疑了。   他没有多余的心思可以用在家里,明年,大军就要出定襄。   汉皇一句“骑兵逐远,贼人能在大漠称雄,朕同样可往”的话,也不知道明年又会有多少袍泽血染黄沙。   两次云中大战,仅仅是左谷蠡王座下的骑兵就让不擅骑射的汉军吃了大亏。   虽然将左谷蠡王驱逐出云中,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汉军北逐,匈奴王就带着部族牛羊远遁,汉军归塞,匈奴王就重新带着部族牛羊再回来。   远征对大汉军队来说,需要消耗山一般多的钱粮,对匈奴人来说,不过是秋日的一场远足而已。   如何以最快捷的方式驱逐匈奴,如何以最简单的方式为大汉解除匈奴的威胁,这让卫青大将军愁白了青丝。 第二十三章 大丈夫当如是   家里有三只鹿,因为有一只母鹿,很快就变成了四只。   因为那只公鹿不是好东西,没事干跑出去两天,回来之后又带了两只母鹿……然后就来了好大一群。   于是,云琅就不得不开始修鹿圈……   翻过大石头,石头前面有好大一片空地,空地前面就是一个缓缓地山坡地。   鹿群喜欢围绕着大石头居住,它们对老虎的威严已经视而不见了。   直到一只野外的公鹿闻着母鹿的味道闯到大石头前面的时候,被忍无可忍的老虎分尸之后,鹿群才意识到老虎并不像它们平日里认为的那样无害。   种群的自然扩大,当然会有一个优胜劣汰的问题,除过给他乳汁喝的那头母鹿之外,云琅并不在意老虎吃掉一两只鹿。   养鹿其实是个不错的营生,身体虚弱怕冷的太宰需要每日饮用一杯鹿血。   云琅也需要鹿群为他提供一张张完整的鹿皮,来制作各种各样的东西。   直到两个漂亮的鹿皮背包出现在太宰面前,他沉默了很久。   “你是做大事的人……”   “背包好看不?你看啊,你可以往里面装你所有的零碎,不管装多少,因为是双肩背包,都能极大的减轻你的负担。等以后,我再给你弄一个更大的,可以把帐篷,被子,衣服,武器,吃喝,全部装进去,天下虽大,我们那里不能去?”   “这个背包是作战的时候用的?”   “对啊,你不觉得我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无所事事的干这些小事?你看啊,如果我再给背包订上一个漂亮的老虎模样的铭牌,他就更加完美了……”   太宰急切的希望云琅开始筹划反汉复秦大计,即便是不能立刻执行,也需要处理迫在眉睫的秦陵安全问题。   山下无聊的人越来越多,他们装备整齐,队伍严整,声势极为浩大。   八千名骑兵在荒原上呼喝奔驰,驱赶野兽,中间还夹杂着披着红色斗篷的羽林。   无数的猎犬被放入荒原,无数只猎鹰被扔上了高空。   皇帝的黑龙背日旗哗啦啦在风中招展,旗下的文仪,武卫一样不缺。   各色旗帜几乎铺满了骊山下的平原。仅仅是皇帝中军大帐,就是一片黑色的海洋。   云琅趴在树梢上羡慕的看着骊山下的军阵,觉得皇帝与其说是狩猎,不如说是屠杀。   一队骑兵来回驰骋,将野兽从山谷里驱赶出来,一群群野猪,野鹿,野羊,野牛,野狗,野狼,野熊,野豹子野兔成群结队的仓皇出逃。   大大小小的混杂在一起,谁也顾不上谁,最可怜的是那两条肥硕的野蟒蛇也混在队伍里,时不时地被野兽踩上几脚,凄惨至极。   留在山谷只要藏好或许还有活命的机会,出了山谷就是死路一条。   平原上的骑兵纵横交错,围追堵截,逼着发疯的野兽沿着规定好的路线狂奔。   然后,皇帝站在高大的珞车上,弯弓搭箭,射脚底下的野兽。   皇帝每射出一箭,周围的群臣就轰然叫好,立刻就有不怕死的猛士冲进兽潮大军里,能把皇帝猎杀的猎物拿回来的就是真猛士,会有丰厚的赏赐。   不小心被兽潮吞噬了的就是假猛士,只会招来无穷的羞辱。   这当然没有射中射不中的问题,距离皇帝不到十步远的地方,就是兽潮大军,要是射不中才是怪事情。   当然了,万一皇帝的运气不好,真的没有射到,也有太宰一类的官员偷偷地拿着皇帝的金纰箭插在骑兵打来的野兽身上,骑兵要是敢说出去,就会被满门抄斩。   云琅只看到了皇帝的中军大帐,也看到了汹涌的兽潮,至于别的,当然是太宰这个狩猎专门人士讲给他听的。   他如果敢靠近皇帝中军三里之内,立刻就会被驱赶进兽潮大军里,跟无数的野兽一起接受皇帝羽箭的检阅。   “羡慕不?想不想也有这样一天?”太宰被皇帝无聊的屠杀弄得热血沸腾。   “你是指当野兽还是当皇帝?”   “当然是当皇帝,当初始皇帝出巡的时候,项羽,刘邦都发出感慨——大丈夫当如是,然后一人坏我大秦江山,一人断我大秦宗庙,此赫赫之功也。”   云琅看太宰的目光非常的复杂,忍不住道:“这两个都是大秦的国贼。”   太宰一手枹树,一手指着平原上的军阵感慨的道:“就是因为知道我大秦是何等的强大,才明白项羽,刘邦二人是何等的雄才伟略。”   云琅抱着树慢慢的爬下来,准备去看看老虎,山下的号角,金鼓,呐喊之声飘荡四野,不知道引起老虎那些不好的回忆,这家伙今天待在屋子里一天都没有出去。   回到屋子里,老虎大王正试图用两只肥厚的爪子捂住耳朵,因为构造的缘故,它总是不能成功。   胡乱咆哮,到处乱抓,石头墙壁上满是老虎爪印。   云琅叹息一声,找出两块柔软的麻布条,揉成疙瘩塞进老虎耳朵,再抱住老虎脑袋这才让它安静下来。   “皇帝狩猎要多少天啊?”云琅烦躁的问道,好好地平静生活被强行打断这让他非常的不高兴。   “长则一月,短则十八天。”   “他们这么干,那里还有野兽的活路!”   “不会啊,一般来说,天子狩猎,自有仁慈之心,网开一面是必须的,另外,不杀怀孕母兽,不杀幼崽,不过多扑杀猛兽,这些规矩都是要遵守的。”   “我记得我们家老祖宗就是为了保护怀孕的母鹿被始皇帝射死的。你觉得汉皇会遵守这些猎人的规矩?”   提起老祖宗被皇帝射死的事情,太宰并不悲伤,淡淡的道:“取舍之道存乎一心,帝王行事如同雷霆雨露,皆是恩赐,即便有负臣子,也不可心存怨念。”   云琅认真的看着太宰道:“如果让我亲眼目睹你被皇帝像杀一只鸡一样的杀掉,我即便是不能杀掉皇帝为你复仇,也一定会找到皇帝最大的敌人投靠与他,与皇帝做一世敌。”   太宰的眼神变得凌厉看着云琅的眼睛道:“你对皇权没有半分的敬意。”   云琅拍拍趴在他怀里瑟瑟发抖的老虎怒道:“我之所以会发誓言保卫始皇陵,完全是因为你的缘故,而不是始皇帝。始皇帝对我无恩,所以我不欠他的,我欠你的,这才是我留在这座荒山上过苦日子的最大原因。”   太宰苦涩的道:“看来大秦恩泽已绝。”说完话就木偶一般的走了出去。   云琅皱着太宰的背影也忍不住叹了口气,自己的话很重,对一个把生命都献给了始皇帝的人这些话来的尤其残酷。   老虎需要一个更加安全,更加安静的空间来躲过皇帝狩猎时产生的宏大噪音。   很明显,只要计算一下太宰收养老虎的时间就该知道,老虎的母亲恐怕就是死在了四年前的一场皇家狩猎行动中。   可怜的小老虎在汹涌的兽群中不知道经历了怎样的磨难才坚持到被太宰收养。   因此,云琅决定带着老虎去后山。   后山多沟壑,骑兵是没有办法找到这里来的,可能是受到皇帝狩猎的影响,这里的野兽也远遁秦岭了。   登上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的高台,这里早就被荒草淹没了。   只有周边残存的一点灰白色的夯土还能依稀分辨出这是一座人造景观。   这里距离狩猎场很远,自然就安静多了,老虎也彻底安静下来了,依旧不允许云琅掏走它耳朵里的布条。   背囊里装了很多的咸肉,老虎这几天没怎么进食,全是给它准备的。   可怜的……   云琅用刀子削一片,老虎就迫不及待的吃一片,直到剩下光骨头,云琅整个塞进老虎嘴里,老虎上下颌一用力,粗大的猪腿骨,就断成两节,里面的骨髓依旧新鲜,用棍子捅出来之后,被老虎连棍子一起吃的干干净净。   很奇怪的感觉,山外越是热闹,云琅就越发的感到孤独。   今天跟太宰无缘无故的发脾气,就是被这种非常不好的情绪所控制造成的。   还以为自己已经适应了孤独的生活,现在看起来,不是那么一回事。   人间的城市,站在山顶就能看见,他曾无数次的猜想,那些城市里的人是如何生活的,是怎么快活的。   那里的青楼果真只需要才学就能畅行无阻?那里的赌场里总有一些拎着棒子的彪形大汉看守场子,最终被英雄好汉砸掉吗?   那里的纨绔子弟真的可以横行无忌不用顾忌后果吗?   如果可能,云琅真的很想体验一下强抢民女是个什么感觉,当然,最后还是要把人家闺女还回去的,可能还需要给点补偿……   生活在一个法律不健全的社会可能真的很好,只是,首先你要是一个强者才行。   真正算起来,山的另一边,那个站在珞车上的人才能活的真正差强人意吧。   偌大的世界里,可能只有他一个人是一个真正的自由人吧。   云琅一个跃身,从老虎身边跳起来,吐掉嘴里的青狗尾巴草,站在台子的最边缘处,痛快的散了一泡尿,晶莹的水珠顺山而下,掉进了一道小溪中。   或许皇帝的晚饭就是用这道泉水煮的吧!   云琅快意非常! 第二十四章 七仙女?   在山上溜达了半天,下山的时候已经是一身的臭汗。   该死的天气一丝风都没有,只剩下一个明晃晃的太阳祸害人。   沿着野兽踩出来的羊肠小径下山,云琅记得不远处就有一股子温泉。   不过啊,温泉口子上可不是一个好的洗澡地,那里的水能把人烫熟,云琅跟太宰两人冬天给野猪烫毛的时候一般才选温泉口。   顺着温泉向下走两三里地,这里才是最好的洗浴地点。   云琅自己就有一个很好的温泉池子,他特意往温泉里面丢了很多大大小小的鹅卵石,池子里见不到一点泥。   寒冷的冬天,除了猴子偶尔会占用一下之外,基本上就属于云琅一个人。   最喜欢在大雪纷飞的日子里泡温泉,外面天寒地冻,池子周围温暖如春。   如果不是担心会被猎夫发现,云琅早就在这里修建屋子了。   有火塘的屋子简直就不是人住的,早上起来鼻子里全是黑灰,还往往头晕目眩,这是氧气不足,一氧化碳中毒前的征兆。   还没有走到温泉池子,老虎就开始低声咆哮,这时发现外人的征兆。   拔掉老虎耳朵里的布条,老虎耳朵左右动一下更是目露凶光,除过云琅跟太宰之外他讨厌所有的人。   云琅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里,跟随皇帝来上林苑狩猎的人,没有一个简单的,非富即贵,这样的人从不缺少护卫。   不过,这里距离他们居住的石屋已经不远了,云琅很担心被人发现太宰的踪迹。   他一个少年,很好糊弄过去,太宰特殊的样貌,有见识的人一眼就能道破他的宦官身份。   没人会以为太宰是前朝宦官,只会认为他是皇宫里的逃奴。   为了巴结皇帝,云琅相信会有无数的人前赴后继的捉拿太宰的。   温泉池子的所在地是一片乱石滩,这里寸草不生,只有一道热泉汩汩的在乱石中间流淌。   云琅压低了身形,蛇一样的缓缓向乱石滩爬过去。   两个灰衣男子背靠在树上呼呼大睡,他们前面的树干上乱七八糟的拴着十余匹马。   这些马身形矮小,一看就不是战马,不过,装饰的倒是非常的精巧,银制马鞍,绑着红丝绦的小巧马鞭,以及黄铜马辔头上精巧的花纹都证明能骑这种马的人应该是皇家的随从。   从一道高耸的土崖上爬过去,云琅就看到了他的洗澡池子,一瞬间,两只眼睛瞪得比铜铃还要大。   池子里全是白花花的肉体,玲珑饱满的身体,银铃般的笑闹声,泼起的水花击打在肉体上的声响,如同海浪一般拍击着他的耳膜。   很快,这种感觉就平息下来,云琅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开始认真的观察汉代女子与后世女子的不同之处来。   看了很久之后,他得出一个精辟的论断,两千年来,人类外形的进化基本上没有变化……   老虎毛绒绒的脑袋也凑过来了,跟云琅一起趴在土崖上往下看。   可能是老虎看的太肆无忌惮,两只圆润的老虎耳朵越抬越高,一个正在嬉戏的少女无意中抬头看见了一个可疑的东西。   大胆的少女从水里捞出一块鹅卵石,丢上土崖,准确的打在老虎的耳朵上,老虎吃了一惊,腾地站立了起来,一个吊睛白额猛虎的模样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啊,老虎!”一声高亢如云的惊叫声让云琅胆战心惊,连滚带爬的沿着来路往回爬,一头钻进低矮的灌木丛,而后一路狂奔。   老虎瞅瞅跑远了的云琅,又瞅瞅池子里的抱成一团大喊大叫的女子,一个虎扑跳下土崖,冲着水池里的女子咆哮一声,然后转身就跑。   被少女包围在中间的女子倒是显得很是有些从容,自从侍女发现老虎的第一瞬间,她就扯过一条纱衣围在胸口,直到老虎跳下土崖这才有些花容失色。   老虎来到水池边冲她们咆哮的时候,女子并未如其余女子那般昏厥,而是死死的盯着老虎的眼睛看,直到老虎退去。   耳听得不远处传来仆役们的脚步声,女子朗声道:“不准过来!”   声音清冽,仆役们虽然忧心忡忡,却立刻停下脚步,一步都不敢向前。   “大虫已经走了,找几个年长的仆妇过来,小朵儿她们被大虫吓昏了。”   仆妇们赶过来的时候,女子已经穿好了衣衫,冷冷的看着仆役首领道:“卓蒙,主人家沐浴的地方竟然出现了猛虎,你该当何罪?”   满头大汗的仆役首领跪在地上连连叩首,一句求饶的话都不敢说。   女子长吸了一口气缓缓吐出,低声道:“仔细搜检周围,看看还有没有猛兽出没。另外,仔细检查,我总觉得刚才似乎有人在偷窥。”   仆役首领领命,立刻飞奔而去,很快,百多名仆役就挥舞着棍子敲打着灌木丛,大声吆喝着沿着山路向上搜索。   女子眼看着丫鬟侍女们在仆妇们相继灌下一杯淡酒之后慢慢醒来,就走进了一座纱帐,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一身猎装,手持一柄猎弓,后背背负一壶羽箭,丰胸细腰美艳不可方物,又英气勃勃。   卓蒙连滚带爬的从土崖上滚下来,来到女子面前单膝跪地捧上一枚玉佩道:“回禀卓姬,土崖上发现人踪,还发现了一枚玉佩,是贼人匆忙间留下的。”   卓姬取过玉佩,瞄了一眼道:“这枚昆仑玉佩价值不菲,上面又有明月二字的篆书,字迹是新刻的刀法却娴熟,非名家不可,拿着这面玉佩去四处打听,看看是谁家的无赖子!”   卓蒙低头道:“土崖上有人扑虎卧的痕迹,那头老虎应该是此人豢养的。”   卓姬露出一丝冷笑,养老虎可不是人人都行的,如此明显的特征,她相信一定能找出那个带着老虎一起偷窥的无耻之辈。   云琅跟老虎一起垂头丧气的向山上走,他一边走一边用力的把拳头往脑袋上招呼,天知道刚才为什么会看的如此忘我,以至于连起码的危机感都没了。   不过,那个长发披肩个子最高,身材最丰满的女子确实有看头……   太宰的眼睛红的如同炭火,而且酣睡不醒,睁着眼睛睡觉的人云琅还是第一次见。   帮他合上眼睛,有用冰水浸湿了布条覆盖在他的眼睛上,又找来一片木条塞进他嘴里,免得他无意识的咬伤了舌头。   太宰这样的症状云琅也不是第一次见了,每隔两个月太宰的昏睡症状就会发作一次。   只是不会在昏睡的时候睁着眼睛。   时间也不对,距离上次发作才过了一个半月,这次是提前发作了。   太宰说是尸毒发作,云琅以为这纯属胡说八道,没听说细菌感染会导致人每两个月就昏睡一次的。   这应该是受创应激症的一种,出问题的可能是脑子而不是什么中毒。   一般情况下,太宰昏睡两天之后就会醒来,云琅觉得他这一次发病跟自己对他说的那些话有很大的关系。   山下的狩猎,不过进行了一天,其余两天都是看歌舞饮酒。   卓姬在营地中到处搜寻豢养老虎的人,没有任何线索。   合骑侯公孙敖家里倒是豢养着一头老虎,只不过这头老虎一向被关在虎坑之中,莫说带出来,就算是喂养老虎的仆役都已经被咬死两个了。   那块昆仑玉倒是难得一见的好玉,玉佩上篆刻的明月二字也出手不凡。   卓蒙访遍营地中的篆刻高手,也无人认识篆刻这两个字的人。   两个线索全部都戛然而止,一想到自己被人家白白的占了便宜,卓姬就咬牙切齿的。   只是一想到来长安的目的,卓姬只好放弃追查那个无耻之人,把心思开始用在正事上。   自从陛下任命桑弘羊担任大农丞尽管天下盐铁酒粮之事,蜀中最大的冶铁富商卓王孙就彻底坐不住了。   一旦朝廷开始插手冶铁事宜,世上再无卓氏冶铁立足之地。   此事桑弘羊盯得很紧,他要下手的第一人选,就是蜀中卓家。   卓王孙想尽了办法,依旧说动不了桑弘羊分毫,只有派女儿千里迢迢的进京,希望通过贿赂皇太后来达到让卓家逃脱灭顶之灾的目的。   营地里的女眷很多,皇太后也来了,她跟皇帝一起居住于中军大营,等闲不得见。   蜀中与关中历来一体,这里也是高祖发迹之地,高祖出川之时,蜀中富户捐献钱粮有从龙之功,高祖鼎定天下之后大封功臣,即便是普通富户也与皇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只是,这一次,皇太后避而不见,并且派黄门把卓氏敬献的礼物一并发还,事情就非常的严重了。   无奈之下,卓姬准备了一份厚礼送到了长平公主门下来碰碰运气。   长平公主慵懒的坐在锦榻上,笑眯眯的看着进来的卓姬笑道:“快来说说,听说你沐浴遇见了猛虎?难道说卓姬的美丽,连猛虎都已经晓得了?”   卓姬苦笑道:“守寡之人哪来的颜色可以娱人,卓姬没有公主的好命可以嫁得如意郎君,如今,好郎君没有招来,却招来一个牵着老虎的登徒子,真是命苦!” 第二十五章 求不得是一种痛苦   “可看到登徒子的模样?”长平掩嘴嗤嗤笑道。   “登徒子没有看到,却把老虎看了一个清楚,另外,他还留下一面明月君子牌。真是世风日下,一个戴着明月君子牌的登徒子把老虎推出来顶缸,自己跑的倒是很快。”   卓姬说着话,把捡到的那枚玉佩递给了长平,好增加一下同仇敌忾之心,再进行下面的话。   长平接过玉佩,瞅了一眼噗嗤一声又笑了,把玉佩还给卓姬道:“一块好玉。前些时候,有人给美女蒙面,一眼千金却无人问津,到你这里就变成了真的。”   卓姬苦笑道:“如果《盐铁令》施行,卓姬也只有这样一条路好走了,但愿生意兴隆。”   长平笑道:“卓王孙富比王侯,即便是没了冶铁祖业,就凭卓王孙治下的万顷良田,百十座山林,难道会没了卓姬一口饭吃吗?尝听人言,蜀郡临邛半属皇家,半属卓,富贵三代难道还不满足?”   卓姬色变,起身盈盈下拜:“请公主可怜卓氏,如今的卓氏多为膏粱子弟,穷其一生只会冶铁,若没了祖业,立时就有饥馑之忧。若是能够逃脱倾覆之忧,卓氏愿意唯公主马首是瞻。”   长平叹息一声道:“卓姬,你怎么还不明白,我大汉自开国以来,就与民休息,轻徭薄赋,开关梁,驰山泽之禁,以富百姓。   尔殷实之家,一家聚众或至千余人,大抵尽收放流人民也。   远去多里,弃坟墓,依倚大家,聚深山穷泽之中,或伐木,或采金铁,或东海煮盐。   区区百年就聚集财货无数,而更为可虑者乃是尔等门下成千上万童仆之属。   稍有风吹草动,就啸聚山林,对抗朝廷,视王法如无物。   仅仅昨年,就有山仆作乱一十九起,这如何能让陛下容忍?   桑弘羊作《盐铁令》,一为筹北征之资,二来,平国内之祸乱,三为控盐铁为国用。   如此大政,谁人可以动摇?”   卓姬哀泣道:“果无卓氏生存之道也。”   长平淡然一笑,指着帐外的骊山道:“此地之野民外有猎夫捕杀,内有野兽荼蘼,然近十年以来,依旧捕杀不尽,反有愈演愈烈之势。有道是钢刀斩草,草犹生,而卓氏富贵百余年,难道连这里的野民都不如吗?天下百业只禁盐铁,卓氏就不知通权达变吗?有哀告上位者,不如改弦易辙,从头再来,难道你卓氏准备让国朝容忍你们万年吗?”   卓姬心中叹息,从长平一改平日说话模样,改用奏对之言,就知道事不可为。   此时的长平是长平公主,而非平日里可以嬉笑言欢的长平。   多说无益,卓姬黯然告退。   云琅的心情也不好。   太宰从晚上开始,浑身滚烫,盖了三层裘皮依旧在梦中喊冷。   云琅一夜未睡给他换了一夜的冰水布条降温,就连腋下,大腿根部,脚心也没有放过。   直到太阳初升,太宰的高烧才退去,困倦至极的云琅不由自主的趴在床沿睡着了。   “水,水……”   听到太宰的呓语,云琅猛地跳起来,匆匆的倒了一碗淡盐水,给太宰灌了下去。   喝完水的太宰又恢复了安静,渐渐地鼾声大作。   云琅揉揉眼睛,瞅着太宰那张老太婆一般的丑脸低声道:“要活下去啊,我答应你,我们一起反汉复秦,我们一起重现大秦盛世……”   太宰似乎听到了他的话,呼吸变得更加平稳,摸摸他的脉搏,也似乎跳动的更加有力。   走出石屋,云琅面对朝阳伸了一个懒腰,一夜没睡,眼睛一看太阳就流泪。   哄骗的招数都用了,太宰再不醒过来,云琅也就黔驴技穷了。   这个时代的人生病,不论是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对付病患的招数只有一个字,那就是——扛!   扛过去了,万事大吉,扛不过去,那就只好呜呼哀哉。   自从在这个时代弄清楚了这个道理之后,云琅就对自己的衣食住行非常的注意。   万一生病了,他可不想被太宰用他杀猪的法子再治疗一次。   在这个瘟疫横行的时代里,受凉会死人,受热会死人,拉肚子会死人,阑尾炎会死人,伤口发炎会死人。   总之,病死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字眼了,甚至可以说,谁家还没有几个病死的年轻人。   被太宰认为是贵族风范的洁癖,对云琅来说不过是一种自保的手段而已。   自从有了鹿群,云琅就有了一些鹿奶,这是从那些小鹿嘴底下抢来的。   这些奶对云琅来说还是太多了,而太宰这个老秦人根本就对奶这种东西不屑一顾,认为只有妇人孺子才会吃。   于是云琅就把鹿奶放在一个干净的灰陶罐子里静置两天之后就成了酸奶。   酸奶做成之后,他又用两层丝绸过滤掉奶清就成了酸酸的奶酪。   等太宰休息的差不多了,云琅就把把奶酪在火上稍微烤热,涂抹上蜂蜜,就一点点的给太宰喂了下去。   本来他还做了一些麦芽糖的,牙口不好的太宰最喜欢吃,只可惜现在他昏迷着,没法吃。   吃东西是一种本能,即便是太宰依旧没有醒来,身体的习惯依旧驱使着他吞咽……   已经三天了,太宰依旧没有醒来,好在他的呼吸越来越有力,看样子正在不断地痊愈之中。   一个人是不敢得病的,或者说即便是病了也没法子对外人说,在一切都要靠自己的时候,生病不生病的没有什么分别。   老虎这些天非常的给力,除了忍不住会偶尔吃一只瘦弱的鹿之外,包括蜂蜜都是它弄来的。   代价就是皮薄的鼻子眼皮等部位,被野蜂蛰伤了,红肿了好些天。   始作俑者却是云琅。   自此之后,老虎见到苍蝇都害怕。   太宰醒来的时候,云琅已经装束停当,昨日的时候,皇帝的狩猎队伍终于离开了骊山,去了别的地方。   这个时候是一定要下山去看看皇陵有没有被人侵犯。   虚弱的太宰一脸的欣慰,指着自己的长剑道:“用这一把吧。”   云琅没好气的道:“你不是说那是你的陪葬物吗?”   “你昨日就该下山的,每年这个时候是最危险的。”   “昨日你还没有醒来,我走了,老鼠都能咬死你。”   “我死不死的不要紧,皇陵重要。”   云琅咆哮一声,就带着老虎走了,临走之前,特意让老虎吼了两嗓子,吓跑了周围所有可能伤害到太宰的野兽。   事实上,云琅这样做是白费功夫,走了一路别说野兽了,连松鼠都不见一只。   路过温泉池子的时候,他站立了良久,那一天看到的美人沐浴图像是在脑子里生根了,怎么都挥之不去。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原本一个十三岁的小正太是没有他脑子里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的。   现在他的身体变年轻了,脑子里却装满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   这让他刚刚开始的青春期非常的难过。   老虎走一路,撒了一路的尿,只要是有特点一点的大树他都不放过。   一方面是在宣示领土,一方面是在告诉路过的母老虎,这里有一只精壮的公老虎。   绕着高大的秦陵走了一圈,陵墓上已经长得很高大的树木给了陵墓很好地伪装。   当初建造陵墓的那些人仅仅知道一个大概位置,修建主陵墓的人,已经被始皇帝杀死了。   负责安葬始皇帝的人,在断龙石落下的那一刻也死了。   神卫知道陵墓在那里,他们却不说,死都不说,最后死的就剩下太宰一个人了,如今又多了云琅。   全是死人骸骨的神卫营云琅已经看了七八遍了,也就没了害怕的心思。   太宰说的没错,这里全是袍泽,就算是有阴魂在,也是兄弟,不是仇敌,不会害自己人的。   这是一个强大的心理安慰药剂……   拉开了锁链之后,云琅推开了石壁大门,钻进去之后等大门关上,在这之前他就戴上了厚厚的绸布口罩。   进来后就把手里早就备好的火把丢进一个石槽里,很快,火把就引燃了石槽里沾满油脂的绳子,火焰渐渐向前方延伸,最后将空荡荡的山洞照耀的如同白昼。   云琅爬上一个高大的青铜鼎,往一个巨大的葫芦里面装鲸油,点燃之后烟气很小,大鼎里面都是这东西,鲸油上面有一层水,防止这东西硬化。   每一次拉动锁链,就是给绳子上油的时候,绳子穿过青铜鼎的底部,山壁上的锁链动,绳子就会穿过鲸油一次,同时也自动涂抹一遍鲸油供这次照明使用。   机关很巧妙,这一青铜鼎鲸油在不计损耗的情况下估计能用两百年。   从青铜鼎上爬下来的时候,不小心踩在一颗骷髅上,云琅连忙移开脚,叹息一声就对有着一对黑眼洞的骷髅道:“乱跑什么啊,你的身子在那边。”   说完就抱起骷髅头安放在一具骸骨上。   骷髅头自然不会乱跑,这里有鲸油,所以就有很多老鼠。   骷髅头部就是被老鼠不小心碰掉的。   装绳子的水槽里,是云琅最不喜欢看的地方,槽子里总是有很多死老鼠,照明的时候老鼠自然不敢来碰着火的绳子,云琅出去的时候只要搬动机括,绳子就会沉进水里,水里有毒,想要吃绳子上油脂的老鼠也会被毒死在水槽里。 第二十六章 新发现   骨骼标本的储存是一门大学问,可惜云琅不懂,他仅仅知道将这么多骨骼堆放在潮湿的环境里很容易引发火灾。   淡蓝色又带着一点黄色的磷火在骨骼上虚无的燃烧着,偶尔会有一两点磷火离开骨骼的束缚漂浮在半空,只是一瞬间就熄灭了。   刚才开了大门,有新鲜的空气涌进来,所以,磷火就越发的密集,如果云琅不明白氧气助燃这个道理的话,很可能会认为这是死去的同伴正在夹道欢迎他。   太宰就是这么认为的,每一次来到这里看到磷火满天飞舞的样子,他就悲伤地不能自抑,他甚至会向每一朵磷火问好,并且叫出人家的名字,然后拥抱他……   而那些磷火总是会避开……这让太宰更加的悲伤,认为这是他昔日的长辈与兄弟不想伤害他,不想让他沾染阴气从而减短寿命。   对于这件事,云琅是不解释的,也没有必要解释,一个人有精神依托也是一种好事。   太宰有这样的感觉让他对死亡没有半分的恐惧,甚至觉得死亡才是他真正的归宿。   云琅大声的向那些漂浮的磷火问好,还点燃了从外面捡来的松枝当做香烛,慰藉这些死魂灵,他以前不相信这些,现在因为自身变化的缘故,他变得不那么肯定了。   对于一个从小就养成事事井井有条的人,他不能容忍这里杂乱无章的模样。   一具骸骨上不能有两颗骷髅,这是常识!   只要他来一次,他就重新安排这些骨骼排列的方式,中间可能会有一些乱,比如把张三的腿骨安在李四的身体上面,不过,这不要紧,他们是过命的兄弟,你用我的腿,我用别人的腿问题不是很大。   鹿皮手套很好地隔绝了他与骨骼的直接接触,看着今日重新摆好的十具骸骨,很有成就感,也让他对人体骨骼的认识上了一个新台阶。   每一次来到神卫营,他都会重新搜检一遍,每一次搜检都会有新的发现。   比如这一次,他就在一个不起眼的小房子里发现了一具女子的骸骨,骸骨上的衣衫颜色虽然褪色了一点,依旧能判断的出来,这是一位身份高贵的女人,掉了满地的头饰,每一件都出乎云琅意外的美丽。   皮肉被年月侵蚀销尽了,只有一头的乌发盖在淡黄色的颅骨上,指骨掉了一地,腿骨也散乱的倒在她坐着的木头箱子之下,透过脊椎骨,能够看到一柄发绿的青铜匕首卡在肋骨上。   正是第二根肋骨与第三根肋骨中间,看的出来,下手非常的狠,只要从下向上用刀,基本上就能做到一刀毙命。   刀柄上还残存着一截指骨——她是自戕身亡的。云琅缓缓抽出那柄匕首,用鹿皮手套擦拭之后在匕首上发现了两个梅花篆字。   远看为花,近看为字,花中有字,字里藏花,花字融为一体,字体刚劲有力,就是梅花篆字的特点。   这是在篆字的基础上,将梅花镶嵌字内,使之天然成为一体,远看像篆字飞舞,近看似梅花盛开,篆体本来就很难令人读懂,加上梅花的点缀,便显得更为生涩难懂。   这让云琅大为光火,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辨别出上面似乎是“红玉”二字。   匕首上的铜锈是被尸体浸染所致,轻轻擦拭,绿色的铜锈就消失了,这柄匕首虽然在这里很久了,刃口部位依旧寒气森森。   同样制式的匕首云琅也有一把,应该都是出于徐夫人之手,只是两柄匕首在质量上却有云泥之别。   不论是锋利程度还是做工,装饰上,云琅的那柄匕首跟这柄红玉匕首一比,基本上可以扔掉了。   这间房子很小,墙角还堆着大量的锄头,柳条筐一类的农具,应该是杂物间才对。   只是那个木头箱子上面上了黑漆,夔龙纹出现在箱子的每一个边角上,中间的黄铜挂扣虽然失去了光泽,却古朴大方。   云琅想了很久,才忍住要打开箱子的冲动。   古人最是小气,天知道一个能对自己下狠手的女子会不会在箱子里放什么机关消息。   万一箱子一打开,里面喷出火焰,或者毒针弩箭就不太好了。   还是留着让太宰打开,他对这方面比较有经验。   戴着口罩的老虎样子很滑稽,这是云琅为了控制老虎去碰那些骸骨做的一点小小的防备。   猫科动物,不论是老虎还是小猫,都是好奇心重的要死的动物。   说服老虎戴口罩费了他很大的力气。   云琅不好过久的打扰这个妇人的安宁,就走出来这座小房间。   走出房门之后,他总觉得哪里不对,思索了很久也没有发现蹊跷之处,就继续沿着每一间房间搜寻。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绳子上的火焰渐渐变小了,云琅也就要离开了。   绳子上的油脂燃烧完毕,火焰就会损伤到绳子,即便绳子里面绕着粗大的铜丝。   临走前若有所思的瞅了一眼妇人自杀的房间,他就熄灭了灯火,挑着一个可以折叠的气死风灯沿着台阶攀援而上。   出口处的机关很讨厌,只能从里面打开,却没有法子从外面打开,每打开一次机关,云琅就会被折腾的满身大汗。   山洞外面就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起点,每一次从山洞出来,站在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地方,就像是获得了新生。   柔柔的风从远处的河谷地带吹来,带着草木青香,风中的水汽沁人心脾。   给老虎卸掉口罩,口罩上已经沾满了他的口水湿哒哒的。   一个少年带着一头猛虎站在山崖之上眺望远方,这个场景一定非常的有看头。   回到住处之后,云琅告诉太宰一切安好,太宰也对目前的状况非常的满意。   只是他的目光总是会避开云琅特意放在他面前的那柄叫做红玉的匕首,还下意识的远离匕首,似乎那上面沾染着恶魔的灵魂。   当云琅第三次将匕首放在他眼前的时候,太宰不得正视它了。   “唉——喜欢这把匕首就留着,你何苦要弄清楚它的来龙去脉呢。”   听了太宰的话,原本一脸肃穆的云琅离开就笑开了花。   一把将匕首抄在怀里,第一时间丢进早就烧开的开水里面消毒。   “我只想要匕首,谁想知道匕首后面的故事了,你嘴里所有的故事没一个是欢喜的。听你讲故事,我迟早会变成一个杀人魔王。”   云琅识情知趣得做事方式是太宰最欣赏的。   “如果始皇帝在位,你将是我们太宰一门中官职最高,权力最大,最受始皇帝宠爱的一代太宰。”   “如果是始皇帝在位,我为什么一定要当太宰?不说别的,光是腐刑这一关,我宁愿去要饭也不干自毁身体的事情。”   太宰笑道:“我遭受腐刑,是因为我愿意,到我这一代已经无所谓腐刑了,因为,最后一个宫人去世了。”   “红玉?”   “是啊,华庭公主嬴嫶曼的女儿玉滋翁主。你手里的红玉匕,就是她最心爱之物。”   “我看她的装束及头发看起来很年轻啊,干嘛要自杀,我相信你们一定把她照顾的很好。”   “不见天日二十年,你也会自杀的。”   云琅想想也是,就把这个念头抛开了,始皇帝死的时候殉葬的人除了他的三个儿子之外,还有十个女儿,更有成千上万从六国弄来的美女。   虽然都是胡亥干的坏事,不过啊,事情的源头就出在始皇帝自己身上。   他们家族灭亡,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   秦人勇猛,却也残毒,不论是秦汉,还是大唐,都逃不出自相残杀的老路。   “乳酪很好吃,你怎么不吃?”太宰的碗里堆满了烤好的乳酪,晶莹的野蜂蜜带着蜂蛹涂满了奶酪,酸香扑鼻。   云琅抽抽鼻子道:“跟你以前不喜欢吃麦面,精米留给我吃是一个道理。”   “这里有很多。”   “还是算了,我吃了一块就想吃两块,吃了两块就想吃三块,最后,你要是不把碗里的都给我,就会成我的仇人。我们还是从一开始就克制一下。”   太宰哑然失笑,却不再说让云琅分吃乳酪的事情。   “跟你说啊,我准备走一趟阳陵,看看大汉的世界是个什么样子。”   “如今上林苑外面有重兵把守,你如何出去?”   “我看了,羽林,拱卫基本上都跟随皇帝去了龙首原,这时候骊山反而无人注意,也没有猎夫祸患,正是出去的好时候。”   太宰思索一下看着云琅道:“你年纪太小……”   “拉倒吧,你会不知是怎么回事?我以前也是昂藏男子汉,只是被雷火劈了之后掉了很多肉才成这样子的。放心,没什么事情不是我不能解决的。”   太宰撇撇嘴道:“天知道你说的是不是实话,我看见你的时候只看见一团焦炭从天而降。好吧,你总是很有主意,不过,一定要小心,事不可为就不为,也要保住性命。”   云琅苦笑着指指外面道:“其实外面的世界还是被刘姓皇帝治理的不错,至少城市里,就没有荒原上这么黑暗。” 第二十七章 冤家路窄   静谧的夜晚,石屋子里面亮堂堂的,鲸油蜡烛要比猪油灯明亮的太多了,高大的烛焰不断地将扑火的飞蛾烧死,太宰就这样趴在桌子上愣愣的看着飞蛾找死的过程。   云琅受不了飞蛾烧焦的味道,恨恨的将罩子扣上,明亮的房间顿时就黑暗了很多。   自从太宰发现云琅是一个可靠地继承人之后,他的智商就在不断地降低中……   沉默,发愣的时间比云琅初来的时候还要多,现在,已经是云琅在决定两人一天要干什么事情,不干什么事情,他已经非常习惯的接受了。   或许,他接受的宦官教育本来就习惯于接受命令而不习惯于发号施令。   用徐夫人制作的匕首来削简牍自然是一种浪费,不过,云琅已经有了那柄叫做“红玉”的匕首之后,无名匕首自然要退位。   云琅习惯性用最好的,这也是后世人的一个特点,他们早就被层出不群的新的发明,新的创新弄得眼花缭乱,永远都走在接受新事物的路上,这非常的了不起。   “你该睡觉了,昏倒了又要我伺候你,记得睡前把鹿奶喝了。”   月上半空,太宰依旧不睡觉,没了飞蛾可看,他就无聊的盯着云琅看,看的云琅很不自在。   太宰端起火塘边上温热的鹿奶,一口喝干之后就直挺挺的躺在床上。   云琅想去阳陵县去看看,来到大汉这么久,他还对大汉这个国家没有任何的现实感觉。   他所知道的都是从简牍记录与太宰的诉说中得来的,这可能很不客观,至少,太宰的话就带有强烈的大秦视角。   长安城是宫城,其中皇宫就占据了三分之二的面积,其余如驻军以及中枢的各种衙门又占去了剩余的三分之二的面积,剩下的则是各种各样的店铺与客栈,民居很少,所谓冠盖满京华指的就是大朝会时候的壮观场面。   在长安城的周边零星的散落着四五座卫星城,阳陵就是其中的一座,且是最繁华的一座。   阳陵之所以最繁华,主要原因就在于这里是刘彻父亲刘启的墓地。   刘启的坟墓整整建造了二十八年,在这二十八年中小小的工地最后变成了一座最繁华的县城。   这是经济规律的必然产物,二十八年都是大工程,大投入,崛起一座县城实在是不算什么。   云琅说要走,实际上还不能立刻出发,无论如何也要等太宰的身体恢复了才成。   他又停留了两天,告别了太宰与老虎,就独自背上背包出发了。   这一次,他携带着自己全副装备,从弩弓到长剑,再到匕首,攀爬高山用的钩索。   薄底的狼皮快靴,麻布制作成的蓝色深衣,挽起来之后用簪子插起来的发髻,就是头发很短,不用布条扎住就会散开。   太宰最后用一块蓝色的绸布裁了一个头巾,这才遮掩住他头发短这个事实。   “万事小心!”   云琅点点头就带着老虎走了。   云琅没有马,从山上到山下就走了半天,到了平原上,就不能带老虎了。   一旦老虎被那些羽林看见,羽林会发疯的,皇帝行在,居然还有不被控制的猛兽,是羽林的失职更是大罪。   驱赶了老虎八回,才把它赶走,看着老虎像个被抛弃的孩子一样呜呜的低鸣着向山脚走,云琅的眼睛竟然有点湿,说着的,在这个世界上,他最亲的人并非是太宰而是老虎。   阳陵在骊山东面,更靠近咸阳,走路要走足足一百里。   这对云琅是一个很大的考验。   走上大路之后,他就装作一副无害的模样,背着奇怪的背囊做快步走。   他很希望能够碰见像督邮方城这样的人能够捎他一程。   地里的禾苗已经有一尺来高了,长得稀稀疏疏的,低洼的地方水足,麦苗就长得高些,高处的浇不上水,麦苗就长得发黄。   数量最多的却是谷子跟糜子,这太浪费土地,如果肥料跟水能够跟上,关中夏日长,完全可以在收割了麦子之后再种一茬谷子跟糜子,糜子已经抽穗,现在正是灌浆的时候。   云琅来到地头仔细的观察庄稼长势,原本在地里劳作的妇人就羞耻的蹲在田地里——她没有穿衣服。   云琅大方的跟妇人挥挥手,再丢给她一小袋盐巴,指指糜子地里火穗,就愉快的拔了起来,这东西很奇怪,长得跟糜子一样,却不结黄米,叶苞里面是一根外皮发白,里面发黑筷子粗细的一寸来长的东西。   很好吃,有点吃馒头的感觉。   妇人接过口袋瞅了一眼里面的盐巴,惊叫一声,然后就继续蹲在地里看这个奇怪的少年在糜子地里拔火穗吃。   见少年吃的满嘴发黑,妇人也不由得笑了起来,这么漂亮的少年居然喜欢吃这东西。   就把箩筐里面的火穗捆成一把,远远地丢给云琅。   云琅捡起火穗朝农妇挥挥手就重新上了大路,刚才糜子地里的火穗极多,这说明,糜子的收成不会很好。   路上一连遇见了三波羽林,因为云琅的衣着与气度一点都不像是野人,更加不像是宫奴,再加上年纪幼小,人畜无害的样子,他们连盘问的过程都省略掉了,以为他是哪一个随皇帝狩猎的勋贵之家的童仆。   其中一群人还非常无礼的拒绝了云琅要求把他带上一起出上林苑的要求,自顾自的打马飞奔而去。   很多时候就是这样,你也是毫无顾忌,别人就越是对你尊重,要是唯唯诺诺的跟一个贼一样,即便是不偷,人家也会多问你几句。   眼看就要到下午了,云琅很发愁,不知道今晚应该睡在那里。   放眼望去,前面是大片的农田,后面也是大片的农田,旁边是波涛滚滚的渭水。   看起来壮观,却没有什么人烟居住。   仅有的几个三角形窝棚,云琅一点都不想去,跟宫奴们在窝棚里挤一晚上,他第二天就会被满身的虱子,跳蚤吃掉。   好在后面出现了一长列车队,最前面的马上骑士手里擎着一面旗子,云琅仔细看了,才发现上面写着一个硕大的“卓”字。   这就很让云琅欢喜了,如果是飞虎旗一类的旗子他会立刻跑远,平民在山野见了王侯车队,必须站在路边施礼,等王侯车驾走远了才能继续前进。   但凡是有任何异动会被认为是图谋不轨,就算是被砍掉了脑袋,也是白砍。   云琅笑的如同一只招财猫一样拱手站立在路边等候车队主人的到来。   求人的时候不妨把姿势放低一点没坏处。   一辆马车停在云琅身边,一个头发灰白的老人掀开车帘道:“少年人可是有所求?”   云琅施礼道:“小子预备去阳陵,只是路途遥远,年少力乏,不知能否借贵主人车驾一角去阳陵,小子在这里感激不尽。”   老者哈哈笑道:“快上来,正要去阳陵,我家主人仁慈,不会介怀,老夫也正好一人闷得慌,一路上有你作伴谈天正好稍解寂寞。”   云琅谢过老者,爬上骡车,赶车的马夫轻轻地挥挥鞭子,骡车就重新汇入到了车队之中。   骡车很宽大,里面铺着厚厚的毡垫子,还有一个小小的案几摆在车上,案几上摆着笔墨,墨盅却是镶嵌进了案几,最妙的是案几上还镌刻着一副围棋棋盘,只是比云琅熟悉的围棋棋盘少了两道,为纵横十七行。   老者见云琅的目光盯在围棋上,不由得惊喜道:“少年人也知博弈?”   云琅露出一嘴的白牙笑道:“自幼就知,只是长大之后再无敌手。”   这句话只要说出来,在围棋界,如果不遭到殴打的话,那就一定是要分出个胜负来的。   老者果然大怒。   “小子无礼,博弈一道精深高妙,既有兵家纵横之机,又有阴阳五行之妙,尔乳臭未干何敢大言炎炎?”   云琅整衣净手然后拈起一枚黑子放在左下角,准备以向小目开局。   没想到老者竟然大咧咧的将白子放在天元的位置上,还冷哼一声道:“第一手不知抢占中原,反而去经营蛮夷之地落于下流。”   云琅闻言大喜,知道自己遇见了传说中的棒槌,立刻在平线上布了一子。   只有真正的高手才会无视落子天元的天生劣势,至于这个口口声声上流下流的老头,如果不是棒槌才是怪事……   卓姬依靠在马车窗户上愁容满面。   在骊山沐浴被登徒子偷窥一事已经不被她放在心上了。   桑弘羊铁面无私,身后又获得皇家的鼎力支持,《盐铁令》颁行天下已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蜀中卓氏世代以冶铁为业,确实如长平所说,山野之中,卓氏还有上万童仆在挖矿炼石。   支持卓氏百年富贵的不是那些田地,也不是那些山林,更不是家中上万的仆役,而是藏身山林之中,没日没夜的为卓氏采矿的奴仆。   《盐铁令》一旦颁行,官府勒令奴仆下山,如此一来,卓家大势已去也。   这一路上昏昏沉沉,卓姬在半梦半醒之中,忽然听到一阵怒吼,不由得眉头一皱,扬声问道:“何人喧哗?”   守在马车外的仆役连忙回答道:“平叟正在与一少年争执。”   卓氏虽然不是王侯,却也有自家的家臣,平叟就是家臣之一,此次前来长安游说,能见到长平公主正是平叟从中牵线搭桥,虽然没有成功,也居功甚伟。   此人历来以思虑缜密,行事稳重颇受卓王孙看重,卓姬怎么都想不通他怎么会跟一个少年争执,车队之中又有哪一个少年敢与平叟争执。   眼看太阳就要落山,卓姬吩咐道:“就在渭水边扎营,明日再走。” 第二十八章 阴阳家   平叟在棋局上力求美轮美奂,云琅在棋局上力求勇冠三军。   然后……平叟在棋局上制造的古典主义美感,被一头纵横无敌的野猪拱的七零八落。   “唉!”平叟丢下手里的棋子长叹一声。   “博弈围棋怎能如此下手,围而不杀方为上策,不战而屈人之兵方为正道,少年人,你的杀伐气太重了,失去了博弈的趣味。”   云琅得意洋洋的捡拾着平叟被吃掉的一大片棋子,瞅着自己黑棋中间出现的一大片空白满意的道:“博弈,博弈,怎能围而不杀?昔日宋襄公遇楚军不趁人之危,结果一败涂地。昔日白起长平对赵用兵,若是围而不杀,哪来强秦日后一统六国之荣耀?既然是博弈,自然要寸土必争,寸土不让,如此才能博出一个胜负,博出一个结果。”   平叟皱眉道:“汝非童仆?”   云琅惊讶道:“小子乃是缙云氏子弟,良家子之属,如何能是童仆一流?”   平叟点头道:“看你风度也非童仆,只是你缙云氏远在蔡地,为何你一人出现在上林苑?”   云琅笑道:“家中管教甚严,小子不喜约束,遂一剑一囊行走天下。”   平叟哑然失笑道:“呀呀呀,你能活到现在实属不易,难道你不知你如此美少年乃是贼人的膏粱吗?”   云琅笑道:“路遇三个贼人皆被我为民除害,能走到关中,也多亏三个贼人腰囊丰厚。”   平叟豁然变色,坐直了身体道:“你斩杀了三个贼人?”   云琅耸耸肩膀道:“他们要把我买进男风馆,小子自然送他们去地狱。”   平叟老于世故,看的出来云琅并非作伪,拱手问道:“尊师何人?”   云琅烦躁的一把拂乱棋子道:“我被人逐出门墙,又被亲族欺我年幼霸占田产,本欲以掌中剑讨还公道,却不忍背负弑亲之名,只好远走他乡,终有一日,我当衣锦还乡羞煞那些目光短浅之辈。”   云琅寥寥两句,就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悲愤的少年英雄模样,他觉得这样的少年人,只要这些大户人家眼睛不瞎,应该会起招揽的心思吧?   果然,平叟为云琅愤愤不平几句之后,立刻道:“前路盗匪如麻,你虽自持勇力,到底年幼,这乡野之贼狡计百出,害人手段层出不群,尔只要有一次闪失,就会陷入万劫不复之境地。我主卓王孙乃是蜀中大富之家,仁义之名远播天下,你可愿意暂时托庇在我蜀中卓氏,以待他日衣锦还乡?”   云琅笑道:“我若愿为童仆,也就不会与大将军卫青的外甥做生死之斗,并订下一年之约。大丈夫前路崎岖,死则死尔,先生万万不可以贱事羞辱与我。”   平叟心中一凛,前些时日,就是他负责促成门路让卓姬与长平公主结识,自然是时时刻刻关注大将军卫青府邸的所有动静。   卫青外甥霍去病与一少年争斗落败愤愤不平之事他岂能不知。   更加明白那个少年以血鹿为引售卖血参这个聪明的事实。   而血参这味新药就连长平公主都起了觊觎之心,他如何能不心动?   “缙云氏乃是高门大族,我主上如何能以贱业轻薄少年英雄?”平叟转瞬间就变成了云琅初见时的那个和蔼老叟。   云琅还是摇摇头道:“我尝听闻蜀道难,难于上青天。进出一次不易,我并非畏难蜀道,却是担心与霍去病的一年之约,在下已经没了宗族与师门荣名,却不能再失去承诺。请先生恕我不能从命远遁蜀中。”   平叟哈哈大笑道:“这有何难,我卓氏产业遍布大汉,即便是偏远的吴越之地也有店铺,更莫说这京师要害之地。少年郎不愿毁诺,乃是高风亮节之举,老夫如何能让你英名尽丧?”   云琅似乎松了一口气拱手道:“既然如此,请先生为云琅引荐,日后必不敢忘先生大恩。”   平叟哈哈大笑,捋着胡须道:“这有何难,我卓氏大女在此,且容老夫前去为你说颊。”   云琅跳下早就停止的马车,将平叟搀扶下来,目送他向前面最大,最豪华的那辆马车走去,脸上就浮现出诡异的笑容,双手后背,双腿叉开,腰身挺得笔直,以最好的卖相等待卓家长女的到来。   “先生说此子就是与大将军府羽林霍去病斗殴并获胜的那个少年郎?”   卓姬也感到非常的惊讶,大将军府穷搜不得的人居然被自己在路上捡到了。   平叟笑道:“如果仅仅如此,也不足为喜,卓氏府上身手高绝的虎狼之士数不胜数,即便是招揽他,也不过一看家的护院而已。还不值得老夫大动干戈亲自为他说颊。此子身怀宝物却不自知,这才是老夫看重他,并且要求卓姬给他丰厚报酬的原因。”   “什么宝物?”卓姬站了起来,能让平叟这等见多识广之人称为宝物的东西恐怕不凡。   “血参!”   “此为何物?”   “老夫不知!”   “啊?”   “卓姬莫恼,老夫之所以确定此物是宝贝,乃是相信长平公主的眼光。霍去病以三两好银仅仅购买了两颗血参,这原本可以认定此子是在讹诈霍去病。然,大将军府只恼怒云琅击败霍去病,却对他用三两好银购买血参一事沉默不言,这至少可以说明,那两颗血参的价值绝对在三两好银之上。我卓氏遭遇《盐铁令》,如今看来已经不可抗拒。一旦我卓氏停止冶铁,就必须另外开发财路,才能维持卓氏不败,以老夫之见,这血参不可放过。”   云琅站在夕阳底下,身影拖得好长,在远处无数的仆妇,侍女朝他指指点点,云琅面露微笑,把身板挺直的时间长了,也觉得很无聊,遂来到河边,蹲在一块倒塌的石碑上瞅着滚滚的渭水出神。   太宰当初判断他只有十二三岁,可是这一年就要过去了,他的身高窜了很多,他自己估计,至少有一米七左右,现在说他有十五岁也不会有人怀疑。   这个身高,放在大汉成年人中间也不算矮小,再加上猿臂蜂腰,一张漂亮的脸蛋,非常具有诱惑美女的本钱。   “此子桀骛不驯,卓姬可晾他一晾,现在过去未免会让他觉得主人好欺。”   卓姬透过纱帐的窗户看了云琅一眼,咬牙道:“不知为何,我看他那张脸就感到不适,能否强求?”   平叟一张和蔼的脸顿时就拉下来了,庄重的拱手道:“事情已经在我们预料之中进行,成功已经是唾手可得之事,卓姬因何要节外生枝?仅仅因为看不顺眼就改弦易辙,智者所不为也。”   平叟在卓氏位高权重,即便是卓姬也要礼敬有加,见平叟发怒,敛身施礼道:“卓姬知错,请先生莫要恼火。”   平叟叹口气道:“卓姬,你可知你兄弟数十人,为何老夫偏偏对你这个孀妇格外亲厚?”   卓姬落泪道:“这是卓姬的福分。”   平叟看着卓姬道:“你是在我眼前长大的,还是老夫为你以及你的那些兄弟开蒙。   因此,你们所有人的秉性老夫都一清二楚,你少年之时就聪慧无比,读一知十,只可惜你不是男儿身,否则,卓氏基业传承非你莫属。   你如今还有父亲可以垂怜与你,一旦你父亲去世,落于你那些兄弟之手,下场必定惨不堪言,老夫年迈,还能在你卓氏操劳五年,五年之后我将笑傲泉林之下。   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总想用这五年时间帮你一把。   五年之后,你还能依靠谁?   云琅此子一诺千金大有古人风范,兼之文武双全,正是你可以依靠的助臂。   血参为其一,云琅为其二。   血参可以肥你卓氏,云琅若能收为心腹,他可保你一世平安。   这才是老夫借重云琅的所在。”   云琅在外面站了很久,迟迟不见卓氏长女过来收揽,慢慢的心里就很不高兴。   不过,他并没有将喜怒现于颜色,觉得肚中饥饿,恰好侍女端着满满一木盘的食物经过他面前。   他随手从木盘上捞过一只煮熟的鸡,在侍女愤怒的叫声中凶狠的扭断了鸡的脖子,在最肥美的鸡胸部位狠狠地咬了一大口。   “他是一个粗俗的人。”卓姬叹口气道。   平叟满意的瞅着吃鸡的云琅笑道:“这是一头乳虎,他天生就该高高在上。”   “先生,您说卓姬以后真的要靠此人?有些草率吧。”   “卓姬,老夫上一次看人有这种感觉的就是司马相如,而此人给我的感觉更加的强烈。”   “什么样的感觉?”   “说不清楚,老夫出身阴阳,历来以平衡阴阳五行自傲,尔父之所以重我,敬我,不是因为老夫可为门下走狗,而是因为老夫这双眼睛从无差错。此人来自东方,木性温暖,而火隐伏其中,若钻木而生火,则呈燎原之势。”   “如此,卓姬这就前去好言招揽。”   一只肥鸡,饥饿的云琅三两口就吞入肚中,吃相虽然粗鲁,饭后净手的程序却万万马虎不得,需要彻底的清洁。   他一边在水边净手,一边瞅着走过来的面纱女子,微微笑了一下,看样子,自己来大汉的第一份工作就要有着落了。 第二十九章 考教   “君有何长处意欲入我卓氏为仆?”   直到很久以后,卓姬都清晰地记得自己站在渭水边上问出的这句话。   云琅轻轻地撩拨着有些浑浊的渭水笑道:“女公子有何长处可令我云琅为你卓氏奔走?”   “月俸五两好银如何?”   “如此,卓氏一月只可问我下等事一次!”   “难道说君为主上分忧还要挑拣一番不成?”   云琅大笑道:“君王讲平衡,则万事皆可调理。将相讲平衡,则百变不失身,士人论平衡,则处事得先机,农人行平衡,则稼穑兴旺。得到多少就付出多少,原本就是这世间的大道理,女公子缘何不知?”   卓姬强压怒火问道:“既然如此,多少代价可问君中等问题?”   “一斤黄金!且三月一问!”   “若上等问题不知君作价几何?”卓姬的声音不由自主的变得尖利起来。   云琅慢慢起身,用手帕擦拭着手上的水渍道:“你可能问不起!”   卓姬浑身颤抖,转身就走,云琅轻笑一声道:“你不试试,怎么知道我要的价格是高了还是低了?”   卓姬豁然转身,双目中的怒火即便是隔着面纱也似乎能将云琅点燃。   若不是平叟言之凿凿,卓姬决计不会容忍云琅如此羞辱于她。   随着卓姬一声令下,她身边的丫鬟就在地上丢了一锭雪白的银子,银光灿烂,一看就是好银。   云琅并不计较卓姬的态度,俯身捡拾起银锭,拿在手上仔细观瞧,确认这锭银子没有任何问题,就对冷笑着的卓姬道:“你可以问一个下等问题了。”   卓姬指着渭水道:“我想知道渭水长几何!”   云琅皱着眉头道:“你确定要问这种无聊的问题吗?”   卓姬怒道:“现在就想知道!”   云琅将银锭在手上抛一抛满意地笑道:“也好,银子是你的,怎么花是你的事情。听好了,渭水源于陇西郡首阳县乌鼠山,经上邽县而入内史地,过咸阳、长安、骊邑、下邽等地,最终于桃林塞汇入大河。此河全长共计一千六百里,文帝十五年,渭水在骊邑决口,出动河工六百,民夫三千七百余,损耗钱粮七十六万钱,方堵住缺口。景帝六年,陇西大雨一十七日,渭水再决口于骊邑……出动……等一下。”   在目瞪口呆的卓姬注视下,云琅匆匆的来到刚才洗手的位置上,看了一会脚下的石头,重新跑过来道:“骊邑仓官韩大钟率领河工一千三百余,民夫一万三千人,耗钱五百万……”   卓姬眼中尽是迷茫之色,她不信云琅可以博览群书到了这种地步。   听他言之凿凿又不似胡说八道,正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想起云朗刚才诡异的动作,就来到河边云琅刚才去的地方。   低头一看,差点被活活气死……   水边赫然倒着一面《渭水河工事碑》!   云琅见卓姬脸色铁青,呐呐的道:“我劝过你了,你非要……”   “此事休提,从今,你就是我卓氏长安铁坊的客卿,月俸五两好银,属平叟先生麾下。”   云琅笑道:“其实你还可以问我骊山之高的,我在骊山脚下还发现了一座……”   话没说完,卓姬就走的不见踪影。   平叟安静的坐在纱帐里看书,见卓姬气冲冲的回来了,就放下一片简牍笑道:“我且问你,你问渭水之长,可是早先准备好的?”   卓姬摇头道:“一时起意。”   “那座写满答案的石碑可是云琅事先存放的?”   卓姬摇头道:“绝无可能。”   平叟笑道:“既然是天意,你为什么会生气?”   “我……”   “恭喜卓姬,此人不但身负重宝,还有大气运在身,得如此人才,卓姬日后定当事半功倍。老夫对这个少年越发的感兴趣了,哈哈哈……”   平叟大笑着出去找云琅,卓姬坐在纱帐里冰冷的脸上也逐渐浮出笑意。   想起刚才发生的事情,最后不由自主的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天色完全黑了下来,头顶乌云笼罩,一颗星星都看不见,大河呜咽倒映着火光,颇有半河残血半河黑的意境。   云琅不断地打饱嗝,傍晚的时候吃的太快,以至于胃口还来不及发出已经吃饱的讯号就被塞了更多的食物。   平叟发现云琅不停地打嗝,现在做的事情非常的有趣。   他从包裹里取出一块黑乎乎的东西,冲着云琅挤挤眼睛笑道:“老夫这里有止嗝良药。”   云琅借着火光仔细看了一眼,又拿过来闻闻,最后掰了一小块放嘴里才确定,平叟手里拿的是他非常熟悉的茶。   在不确定这东西是茶之前,云琅对汉人的食物非常的排斥,在这个曼陀罗都能泡水喝的时代里,天知道什么是能吃的,什么不东西不能吃的。   尤其是平叟这种古怪的老头子,有什么古怪的癖好要是不知道,随便吃他给的东西,风险很大。   看到茶,云琅的心就跳的如同打鼓,这他娘的才是他在大汉遇到的最好的东西。   在平叟惊讶的目光中,云琅又掰下来一块茶饼,熟练地拿过平叟还没有从包裹里掏出来的青铜小罐子,熟练地将茶饼丢进罐子里,然后放在火上烤。   一边烤,一边轻轻地摇晃着罐子,看见包裹里有黑芝麻,抓了一把丢了进去,当美味的焦香味道传来之后,他就往罐子里倒了沸水,刺啦一声脆响,茶香四溢。   当云琅将自己仅剩的一点麦芽糖丢进茶水罐子,平叟的眼睛立刻就变得闪闪发光。   不是因为那点麦芽糖,而是吃惊于云琅对茶的熟悉程度。   在大汉,茶还只是蜀中一个非常小众的饮料,在关中,他只是药,不是每天喝的东西,这少年不是蜀中人,如何对偏门的茶叶习性如此熟悉?   当云琅将一杯茶水放在他面前的时候,平叟放下心中的疑惑,端起杯子专注的品茶。   他很快就发现云琅在做与他同样的动作,先闻,然后小口品尝,最后一饮而尽。   云琅给茶水里添加了一点麦芽糖,麦芽糖并未化尽,喝一口茶水,就有一丝麦芽糖入口,苦涩中有甜,只是苦味占据了大半。   一连喝了三遍,云琅就把罐子里的茶叶倒掉,洗干净了罐子重新装进平叟的包裹里,见平叟意犹未尽,就笑道:“喝多了茶水晚上很难入眠。”   “为何?”   “什么为何?”   “汝为何知晓茶叶之妙?”   “不奇怪吧?神农尝百草日中七十二毒,就是靠这南方嘉木解毒。”   “神农氏自然如雷贯耳,只是何来尝百草日中七十二毒之说?至于茶叶解毒,老夫也是首次听闻,不知书于何典?”   听平叟这么问,云琅就知道自己又被后世的历史给忽悠了。   故事当历史果然是不靠谱的。   见平叟瞪大了眼睛等他回答,就笑道:“乡野传说而已不足为信。”   “令师定是一位奇人。”   交浅而言深自然是不妥的,平叟虽然好奇却不能逼迫云琅将所有的事情都说出来。   “他就像是天上的神祇,无所不知,又神通广大,脾气爆烈,喜怒无常,明明胸怀经世干才却不愿出山一步。他是我极为尊敬又极度痛恨的人,不说了,今日饮了先生的好茶,云琅身无长物,见先生脖颈似乎不便,有两块得自深山的良药奉上。此药补血活络之能天下第一,先生若能将这野三七与桂肉粳米同煮,时日久了,自然能够收到奇效。”   平叟接过野三七看了一眼,记住了它的外形似笑非笑的道:“此物难道不是叫做血参?”   云琅尴尬一笑道:“囊中羞涩,只好行此下策,不过,霍去病以三两好银,换我两块野三七也不算亏。”   “仅仅是熬粥食用吗?”平叟有些失望。   “如果能够找到君臣佐辅的配药,此物当成世间奇药。”   “云琅可知?”   “不知,只知道家师手中就有这样一种治疗金疮的奇药,主药就是这野三七,其余配药一无所知。”   “这就是了,好东西总该有个好用处的,否则就浪费了上苍的好意。云琅,你不会真的一个月才回答一次主家的问题吧?”   云琅点点头道:“人无信而不立,既然事先说好了的,那自然要尊从。否则,不但对我不好,也是对主家的不敬。”   平叟笑道:“这样也好,至少让主家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每一个问你的问题都作价五两好银。也只有知道了问题的价值,主家才会重视你给出的回答。毕竟,不花一文钱得来的消息跟花用五两好银得来的消息在重视程度上差别好大。看样子老夫以后也要订立这样一个规矩,免得很多人总拿老夫的话的那个放屁。”   从正规的谈话转变到平日闲谈,平叟转化的几乎天衣无缝。   公事,私事,寒暄问候,探讨问题,追溯过去这些都在短短的几句话中全部完成,老贼很有效率。   这就是一个老狐狸,从见到平叟的第一眼起,他就知道了。 第三十章 封建社会中的商业行为   车队是在第二天下午走进了阳陵邑境内的。   这里已经是大汉国人烟最稠密的地方,自太祖皇帝七十六年前在汜水称帝建立大汉以来,关中作为太祖梦寐以求的国都之所从未停止过建设。   之所以选择长安,最大的原因就是秦地富庶,当初始皇帝统一六国之后,迁徙六国富户于关中,蜀中,虽然经历了残酷的战乱,造成了财富的毁灭,百姓的流亡。   但是,在战后,他恰恰是最先苏醒,复兴的土地之一,相比其余地方,这里的明智也是最开化的地方。   在田野里耕作的农夫跟宫奴的差别不大,唯一的差别或许就是身上的衣裳了。   至少,在阳陵邑,人们都是穿衣服的。   别看这只是一件衣服的差别,却不知这就把人从奴隶中区分出来了。   奴隶见到贵人要嘛隐藏起来,要嘛跪在地上不敢让贵人看到他们的脸。   农夫们则不然,他们与贵人一起走在大路上,虽然依旧对贵人保持尊敬,然而,对于卓氏这种大商人,态度非常的淡然,见到卓氏车队过来,也仅仅是退到路边,很显然是一种出行方便的礼让,而非尊敬。   黄土高原上的房子,自然就是由黄土夯制而成的土墙,再加上房顶,门窗构成,奇特的半边房即便是后世都屡见不鲜,在这个时代则是一种大众潮流。   阳陵邑的守城官兵,似乎对卓氏也缺乏足够的敬意,至少,没有因为卓氏车马簇簇就免掉他们的进城税,从随行管家那张难看的脸,就知道经他交涉之后,可能多交了进城税。   阳陵邑的城墙也不高大,估计也就四米多高,外面是城郭,里面是主城,标准的三里之城七里之郭。   大汉皇帝不但要依靠这些城郭抵御外敌,还要防备自己的部下利用这些城郭来反对他,因此,城墙的高度就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   经历过后世数千万人的大都市之后,这个时代的城郭更像是电影取景地,只是群众演员更加的朴实,也更加的真实投入。   街道上的店铺看起来灰蒙蒙的,只是比较新,毕竟,这座城郭还在继续发展中。   两边的货物,云琅看了一眼,就非常的失望,不论是爬满苍蝇的猪肉,还是摆在货柜上的绫罗绸缎都没有什么看头。   至于竹蜻蜓,陀螺,竹马一类的东西更是让他看的连连叹气。   街市上唯一能够吸引云琅的是贩卖空白简牍的商贩。   他一口气购买了很多,在山上的时候,自己制作简牍,过程之繁复,对人来说就是一种折磨。   松烟墨还是松散的,就是那种只要不小心掉进水里就会散掉的那种,与后世那种扔水里十天半月也没有任何变化的墨条没有任何可比性。   至于陶器,云琅看到了就会摇头,这里黑陶,灰陶,比他自己制作的都不如。   云琅的各种表现,一滴不漏的落进了平叟的眼中。   只不过陪着云琅转了一条街,他就发现仅仅依靠收买是没有办法让这个少年人为卓氏死心塌地干活的。   不论是珍宝店的奇珍,还是楼上勾栏院里的美妇,都没能留住云琅的目光。   即便是看到极为出挑的美女与珍宝,云琅眼中也只有欣赏之色,却无贪婪之意。   平叟不明白,一个被师门驱逐,被宗族排挤的破落户眼光为何会如此之高。   是个人就有弱点,有的贪财,有的贪色,有的好名,有的好权,有人好酒,有人贪美食甚至变态一点的还有好杀的。   云琅似乎很好钱,但是,他花起钱来更是如同流水,昨日才从地上捡起来的五两俸银,才走了半条街,就被他花的一干二净。   其中购买简牍跟笔墨,平叟非常的理解,购买一大堆食材,平叟也能理解,毕竟是出自缙云氏,这个家族素有饕餮之名,好吃,贪婪天下闻名。   至于把剩下的三两好银随意丢给一个拖着三个孩子跪在一具尸体边上准备卖身葬夫,葬父的丑陋妇人跟脏孩子这样也可以吗?   “咱们在铁器作坊吃饭不要钱吧?”   重新变成了穷光蛋的云琅侧着脑袋问平叟。   平叟叹了口气道:“不要钱,每日有仆妇送饭过来。”   云琅笑道:“待遇不错,不过,还是让他们送一套厨具过来,我准备自己做。”   “这是为何?”   云琅鄙视的瞅了一眼路边食铺里那些连猪食都不如的饭菜道:“我信不过。”   平叟拍着额头道:“没人会下毒。”   云琅指指那些售卖火爆的食物对平叟道:“跟下毒有什么区别?”   “此物乃是上八珍之首名曰——炮豚,取钢鬃直竖之肥豕洗剥干净,腹中实枣,包以湿泥,烤干。而后剥泥取出肥豕,再以米粉糊遍涂豕身,用巨鼎烧油炸透,切成片状,配好果蔬,然后再置于小鼎内,把小鼎又放在大镬鼎中,用文火连续炖三天三夜。据说掀开盖子之时神灵都会汇聚左右,如此美食难道也入不得小郎君之眼?”   云琅努力的把目光从一个正在用木勺挖肥油吃的人身上移开。   时代不同,人们吃饭的方式也不同,这没有什么好见怪的。   油脂对汉人来说是世上最好的美味,他是最重要的热量来源。   一头猪来到了厨房,庖厨们考虑的是如何能够把它身上所有的油脂利用到极致,而不是考虑什么味道。   就像在云琅经历过的困难时期,人们更喜欢肥肉而非美味的排骨跟瘦肉。   食物最初的作用是为人补充热量,而不是满足口腹之欲。   铁器作坊开在闹市最好的地段上,里面浓烟滚滚,打铁之声不绝于耳……这就是这个时代的特征,他们更喜欢热闹。   云琅分到了一间耳房,房间不大,至少比平叟的房间小了一半,里面只有一张床榻,一张矮几,两个蒲团,一个衣箱罢了。   一个长得跟炮豚一样的丫鬟送来了一盏油灯,点上一个香炉之后就匆匆离去,一刻都不敢在云琅的房间停留,似乎只要再停留片刻,云琅就会把她按在床榻上。   平叟那里的丫鬟长得就可人多了,云琅不止一次的看见丫鬟抱着自己的衣衫半裸着从平叟的房间里偷偷溜走。   一连三天,云琅过的开心极了,每日里不是在阳陵邑瞎逛,就是站在一些书院的窗下听里面的人授课。   一两天不打紧,时间长了,就有仆役要求云琅提两条子猪肉来,如果不提猪肉,就不能继续站在人家课堂外面蹭课。   于是,云琅就不惯人家的坏毛病,再也不去什么书斋听课了。   不是他舍不得两条子猪肉,而是因为人家讲的东西他听不懂,也不敢懂。   鼓励自己的儿子割肉煮汤给母亲喝,这种事听起来就反人类。   没钱,出去就很没意思了,街道上碰见了那天卖身葬夫,葬父的一家四口,还在继续卖身,芦席底下的尸身都已经发臭了,那一家四口还在继续执着的等候,想要再碰见一个像云琅这样的傻子。   铁锅,铁铲,铁炉子,就是云琅等候了三天的东西。   消失了三天的平叟在这三样东西送来之后,也就出现了。   这个东西实在是太神奇了。   给铁锅里放了一点猪油,然后再把葱花,鸡蛋一起搅拌,等锅里面的油脂开始冒烟了,就把加了盐的蛋液倒了进去,刺啦一声响之后,很少的一些蛋液,就迅速膨大,被云琅抓着铁锅的把手翻两下,一张黄灿灿散发着异香的暗黄色蛋饼就出现了。   为了满足平叟的好奇心,云琅不得不把这个过程重复了三遍,据说最后一次是为卓姬重复的。   平叟说,去秦岭寻找野三七的人已经回来了,快马加鞭之下,三天时间,就有人已经在蓝田峪按照云琅画出来的模样找到了这种东西。   这是一个很好地消息,另外也带回来了一个不好的消息,那就是长平公主家的奴仆也在那一带找到了野三七……   云琅很高兴有足够多的野三七可以用来煲汤,无论如何好东西他是从来都不嫌多的。   在权贵面前,商人基本上就是一个渣渣。   大将军府来了一个小吏,拜访了卓姬,然后卓姬就笑容满面的一再向人保证,卓氏寻找野三七只是为家人食用,绝无炮制药材之心。   云琅原以为卓姬跟平叟会非常的失望,结果,两人在小吏走了之后,依旧笑容满面,没有半分颓丧的意思。   这就很明显了,他们之间有了交易,这个交易对卓氏非常的有利。   今天的天气一点都不好,大雨绵绵的让人心烦意乱,看到食材中有一大块五花肉,跟山药,他决定今天晚上吃红烧肉炖山药。   八角跟花椒他有,就是缺少酱油或者糖霜。   云琅很不高兴的看着面前这一碗散发着腐肉气息的酱油,想破了脑袋也想不通用鲜肉来制造酱油是个什么工艺!   鱼露是利用小鱼虾用盐腌制之后发酵经过熬煮得到的东西。   难道是鲜肉也能弄出同样的效果?   就在云琅为酱油跟糖霜烦恼的时候,卓氏铁器作坊变成了长平公主名下的产业。   家产被人夺走了,平叟,卓姬却笑开了花,大手笔的赏赐家仆,云琅这种人浮于事的人,也得到了一斤好银的赏赐。 第三十一章 云家的祖宗是贪官   所有的重大交易都是背后促成的,这样的事情几千年来从未改变过,不论是从以前到后世,还是从后世到以前,两者没有区别,就像两千年的时空从历史中消失了。   偌大的阳陵邑能让云琅产生购买欲望的东西很少。   因为另一种产品的功效,让那个胖丫鬟不再躲避云琅了,如果云琅肯多烤一点饼干的话,她晚上可以不走。   很奇怪,这个时代的女子似乎并不喜欢年轻英俊的少年。   相反,他们对多金的老头子青睐不已。   云琅出去,那些侍女丫鬟们或许会多看一眼,却不会主动靠上来。   如果平叟使一个眼色,晚上就很可能春色无边。   云琅的目的不在什么春色无边,他只想找机会弄明白大汉国的土地政策,好从中找到购买始皇陵,建立自己庄园的机会。   大汉的土地政策很简单,内容正好是云琅所喜欢的,那就是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可以私人持有,国家只负责收取农田税。   现在,唯一的麻烦就是始皇陵身处上林苑,这是皇家园林,一般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去打这块土地的主意。   “怎么才能从上林苑弄块地?”   傍晚喝茶的时候,云琅抱着求教的心思问平叟。   “战功封爵之后,放弃关外侯的荣耀,要求皇帝给你在长安附近给一处安身之所,然后,皇帝有四成的可能在上林苑给你划一块地。以后给茶里面不要放芝麻,那东西塞牙。”   “缙云氏先祖被人称为饕餮,这名声到底是怎么来的,我身为云氏子弟为什么如此陌生?已经被人家笑话两次了。”   平叟呵呵笑道:“你缙云氏先祖的饕餮之名来自平王东迁之前。据说你家先祖在担任夏官之时连平王敬献给上天的贡品都不放过,冷猪肉上都要咬一口,不是饕餮是什么?”   “贪官?”   “大贪官!”   “冷猪肉而已!”   “冷猪肉都偷,遑论其他。”   “我听说皇帝正在售卖上林苑多余的土地,不知此事是真是假?”   “真的,不过啊,跟你我没关系,只有羽林有资格购买。你为什么一定要上林苑的土地?那里的土地比起关中其它地方的没有好到那里去,除了沾染了一点皇家名头,产出不会比别的地方高。最重要的是,你一介良家子,觊觎皇家田产,难道就不怕背上一个大不敬的罪名吗?”   “怎么就大不敬了,我出钱啊。”   “嗤,你以为皇家的土地是你出钱就能买到的?皇家会在意你的那点钱?一亩地一千三百钱,这是针对那些羽林孤儿的,这里面还有赏赐的意思在里面。在皇家园林里面有一块地那是荣耀。如果没有皇家荣耀在里面,荒地如何能价值一千三百钱?”   “看来,我想要上林苑里的一块地,不加入羽林是不成了,是不是?”   “羽林?你怎么可能加入?能加入羽林的人都是皇帝最信任的人,他们的父辈不是为皇帝亲兵的后代,就是为国征战捐躯烈士的子侄,不是什么人都能加入的。”   云琅叹口气,重新烤了一块茶饼,冲进开水,这一次,里面没有丢芝麻,而是丢进去了一把核桃仁,麦芽糖也放的多了一些。   他觉得自己嘴里发苦,需要甘甜的茶水润泽一下。   能在今年吃到核桃的人都是了不起的人,自从五年前张骞带来了核桃种子,这东西就在大汉风靡的厉害。   刚刚种了五年的核桃只有一点点的产出,还不够皇帝自己吃,外人想都不要想。   好在,大汉现在很富裕,胡商们从遥远的西域很贴心的运来了大量的核桃在长安售卖。   价格很感人,一斤核桃五十个钱。   平叟喝一口茶水,就骂一声云琅败家子。   一次能买来十斤核桃砸着吃的人不是败家子是什么?   云琅也不解释,他以前在超市里看都不看那些包装精美的核桃。   一件事情不能好好地说,只能曲里拐弯的跟人套话,得到的消息就非常的有限。   而且根平叟这种人套话,危险性极高,弄不好自己想要的消息没有套出来,反而被他把目的给套明白了。   平叟聊聊几句,就让云琅明白了一个道理,事情只要牵涉到皇家,主动权都只会在皇家手里,别人一点办法都没有。   别看卓氏很有钱,在这些问题上他们的地位跟云琅没有什么区别。   这让云琅非常的失望,想通过卓氏来达到目的的做法看样子不能成功。   相反,平叟对云琅非常的满意,放弃野三七让卓氏做到了借用长平公主的力量来保护卓氏在长安产业的想法。   虽然每年要给长平公主很多钱,但是,长安的产业算是彻底保住了。   这一次清算执行《盐铁令》皇家不在清算范围之内。   一道政令的颁布到执行再到彻底执行,这中间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只要给卓氏,等盐铁大户多一些准备游说时间,中间可能就会发生非常大的变故。   云琅让铁匠作坊打造的铁锅,是一个非常好的东西,这东西不但比黑陶,灰陶耐用,也比青铜锅一类的东西便宜的太多了,也方便了很多,这还不包括一种可以吊在篝火上烧水的水壶。   黑铁是所有铁器作坊中储量最多,用处最少的一种铁料,如果用来制造器皿,它的消耗量就会非常大而且持久。   五两好银雇佣云琅这样的人,平叟觉得非常划算。   卓姬又在外院看到了云琅,她的心情很复杂。   这个少年人能跟臭烘烘的铁匠蹲在打铁炉边上愉快的交谈一整天,甚至抡铁锤打铁,也能跟那个胖胖的侍女说说笑笑,经常惹得那个侍女笑的前仰后合。   唯独面对她的时候,两只眼睛里就散发着银子的光芒。   “我家祖上是贪官,身为祖宗的后裔,我要是不贪财都对不起祖宗。”   这等厚颜无耻的话语,他竟然能够心平气和的说出而没有半分愧疚之心。   平叟总说他还是一个少年,卓姬却敏锐的觉察到这家伙的眼睛并不老实,总是在自己的胸口腰身上转悠。   与那些纨绔子哪里有半分区别?   不过啊,平叟看人的眼光还是非常准的,且不论野三七,仅仅是那种造型别致的铁锅,铁壶就一下子打开了铁匠们的心思。   由此衍生出来的炊具足足有十一种之多。   世人对有本事的人总是很宽容的,卓姬也不例外。   所谓一白遮百丑就是这个道理。   “他今天起来的很早,喝了一碗粥,进了一个鸡子,却没有出门,就站在大门口看早起的妇人,看了足足一个时辰。中午的时候他又让仆役买来了麦面,裹上细葱用荤油煎过,就着一碗菘菜汤吃了好高的一摞子那种饼……”   仆役说着话,不由得吞咽了一口口水。   卓姬瞪了仆役一眼道:“平先生可还与他在一起?”   仆人见主人发怒低下头道:“午饭是一起吃的,平先生说美食应该与主人同享,云氏子说主人看不上这种粗陋的食物……”   卓姬哼了一声,烦躁的挥挥手,仆役就连忙跑了。   矮几上的羊肉汤腥臊难闻,黄米饭干巴巴的,肉糜上面全是白花花的肥油,清水煮好的菘菜也是淡而无味。   丫鬟把羊肉汤浇在黄米饭上,端过来,卓姬烦躁的一把推开。   她很想吃昨晚吃过的韭菜猪肉馅饺子……那些仆妇也是蠢得要死,吩咐下去之后,居然告知没听说过。   这个想法刚刚起来,卓姬就羞愧难忍,堂堂卓氏长女居然会为一顿饭食纠结。   那个家伙也是的,整天不干活,却一门心思的制作吃食,每一样吃食看似简单,却美味异常,平叟先生也不催促,整日里与一个毛头小子混在一起不是喝茶,就是饮酒,再就是一起研究吃食。   明日长平公主莅临铁匠铺查看账目,卓姬却没有心思去面对。   长平公主那样都好,唯一令人诟病的就是对钱财的执着。   一个铁匠铺有什么好查验的?   想到这里卓姬又叹了口气,也不知道平叟有没有把边账抹平,如果被长平查出来铁匠铺有两本账簿,那就难看了。   很快,账房就把账目拿来了,卓姬瞅了一眼,就放下手里的算筹,账目还是那本账目,只是她已经看不懂了。   平叟过来的时候还在不断地打嗝,葱韭的味道熏人,中间还夹杂着酒臭,刚一进门,卓姬就掩上了鼻子。   平叟也知道自己身上味道重,不好在卓姬的房间多停留,拱拱手道:“这是新式记账法,叫做借贷相抵法,乃是老夫新创。”   说完,平叟就得意的捋捋胡须,腰板也似乎挺得更直了。   “跟云琅无关?我听闻这些日子你们朝夕相处从不分离。”   平叟瞅瞅卓姬美丽的大眼睛咳嗽一声道:“那小子就是无意中看到了账簿,嫌我做的帐太难看,随便说了两句。”   “这个账簿我看不懂,长平公主自然也是看不懂的,明日如何交代?”   平叟大笑道:“看不懂是你们的学问不够,与我等何干?”   “如果长平发怒呢?”   平叟走到矮几跟前盘膝坐下,抚摸着那一本账簿温柔地道:“如果她有眼光,就该明白这新式记账法,比铁器作坊有用。” 第三十二章 饕餮的子孙还是饕餮   流水账云琅极为鄙视,却没有办法从中渔利。   这种记账方式虽然愚蠢,繁琐,却非常的简单,只要有足够的耐心,总会弄清楚账目的。   如果云琅把流水账变成了“货清簿”、“银清簿”和“往来簿”,贪污这种事对于足够聪明的人来说就变得简单多了。   “货清簿”用于记录商品的购进与销售事项;“银清簿”用于记录现金收付事项,而“往来簿”则专门用于登记往来转账事项。   记账符号有的用“收付”,有的用“来去”,也有的用“出入”。   例如赊销给张三商品一千钱,这笔业务一方面需在兑货总簿的收方记录“销售收入来账银”一千钱。   另一方面需同时在“往来总簿”中的付方记录“张三去货欠款去账银一千元”。   对于现金收付事项的处理,则只记录现金的对方,而现金方面则略去不记。   例如:销售商品二千钱,现金收讫无误,银已存入本店钱柜。这一账项只在兑货总簿中作一笔“收销售收入来账银二千钱”就够了,对现金的去向便不再记录。   云琅问过平叟,东家一般半年才查一次账,如果有人将该收入库房的银钱只记录在账本上,却不入库,这样一来,负责钱粮的人手里总有好大一笔钱,直到主人查账的时候,只要把半年前的账目弄清楚,他手里还有新的半年收入……   这个法子非常的恶毒……也非常的下作。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太宰的钱太少,又不准云琅打开秦陵去找钱,他只好另辟蹊径。   想要在最短的时间里筹足金钱,这是他目前唯一能拿的出来的方法。   越是简单的工具用起来就越是长久,虽然效率不高却胜在皮实。   越是复杂的东西执行起来就需要智慧做支撑,没有足够的智商,面对繁复的新式记账法,总能有照顾不到的地方。   等所有人都熟悉这种出现在明朝中叶的记账法之后,云琅觉得自己应该已经积攒够了足够多的钱财。   他现在的目标就是成为卓氏长安的铁器作坊大掌柜。   自然,他不会下作的贪掉卓氏的钱财,只会拿来用一阵子,最后还是要把账目填平的,也会给卓氏留下一个兴旺无比的铁器作坊,算是作为补偿。   “很多失足的贪官在贪污之前大概也是这么想的吧……”   云琅叹息一声,瞅着秦陵所在的位置忍不住再次叹息,欠钱这种事云琅不在乎,他只害怕欠别人的恩情,比如太宰的。   他从来都没有想过在一个地方停留太长时间,更不要说守在骊山为始皇帝守陵墓了。   然而,不彻底的安排好始皇陵,他哪里都去不了,现在,他只要想起太宰默默垂泪的样子心中就有万丈怒火。   平叟说皇家园林不可图谋,是因为他从来就没有朝这方面动过脑子。   也不敢去想怎么损害皇家的利益,因为一旦被皇家察觉,后果实在是太严重。   第二天,传说中的长平公主来了,并没有多大的排场,四个骑士,六个侍女,两辆马车,两个马夫,再无其他人。   想想也对,她今天是来审核她名义上的财产的,不是公主出行。   云琅看了一阵子,觉得很无聊,才走进自己的院子就看见一个披着红色斗篷的羽林背对着他站在那里。   “原来你是卓氏的家仆!”   羽林转过来的时候,云琅才发现这家伙就是霍去病。   “我怎么可能是奴仆?谁又能用得起我?”   “不是奴仆你怎么会住在这里?”   云琅抽抽鼻子道:“还不是你害的。”   这句话说的霍去病愣住了,两道憨憨的蚕眉顿时就扭在一起。   “如果不是跟你有一年之约,耶耶早就起身去洛阳了。”   “你是谁的耶耶?”   “当初在上林苑你就是这么对我说的,那时候你们人多,我不好还嘴,现在还给你,有什么问题吗?”   霍去病想了一下点点头道:“确实如此,不过,这是最后一次。”   云琅笑道:“只要你不对这样说我,我绝对不会羞辱于你。”   霍去病卸掉斗篷,斗篷下面却是一件锦衣,而非铠甲,又把挂在腰带上的长剑卸掉放在树下的石桌上,摊开双臂对云琅道:“来吧,我的鼻子已经好了,不用等到明年。”   云琅摇摇头道:“大丈夫一诺千金,说明年就明年,绝不提前。”   还以为霍去病会发怒,没想到他反而收起来架势点点头道:“你确实没有你那一天表现出来的那么强,那一天是我中计了。我想这个道理你自己也清楚,我只是不明白,你为什么会不逃走?”   云琅叹口气道:“你知道不?那天我肋下挨了一拳,这让我痛苦了很久,在无人处喊叫的时候,还被三个猎夫所趁。如果不是我用计杀之,你以后会在阳陵邑的男风馆看见我。”   “我不好男风!”   “我也不是兔子啊!之所以不远走他乡,纯粹是因为我觉得我还能击败你。”   霍去病果然是霍去病,听云琅说他杀掉了三个猎夫,他的眼皮子都没有眨一下,反而很有兴趣的道:“我不会再上当了,只要我不大意你就没机会。后来我想明白了,我其实能打你两个的。”   云琅冷笑一声道:“我兄弟也这么说。”   霍去病饶有兴趣的道:“你兄弟很厉害吗?今年多大?”   “还行吧,它今年已经四岁了,打遍我们家那一带没敌手。”   霍去病哑然失笑,拎起斗篷往身上一裹就要走。   却听云琅道:“我兄弟生下来就会走,一岁的时候就能食肉一斗,两岁就能自食其力,三岁已经是我们家的顶梁柱,说来惭愧,我这个做兄长的,还是靠我兄弟养活的。”   “世间有这样的奇人?”   “当然有,我可能不是你的对手,等我兄弟来了再教我两手,你就不是我的对手了。”   霍去病仔细看了云琅一遍,最后摇摇头道:“你除了身子灵活一点再无长处,即便是出拳也绵软无力,清明的时候,若不是我一时愣住了,再来一拳,倒地的就该是你。既然你的身手是你兄弟教的,那就把你兄弟找来跟我比比看,看看到底是天生神力的人厉害,还是本公子这双千锤百炼的拳头厉害。”   “我兄弟帮我出战?”   “如果你兄弟敢来的话。”   “那就一言为定,我兄弟听到这个消息应该非常的快活。”   霍去病瞅着云琅笑道:“既然有高山可攀,他山不攀也罢!你兄弟叫什么名字。”   “我们人人都叫他大王!”   “大王?好名字,但愿不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之辈,哈哈哈……”   解开了心结的霍去病来的迅速,去的也快,是一个非常痛快的小伙子,云琅就喜欢这种大大咧咧的家伙。   霍去病看起来很强壮,少年人再强壮又能强壮到那里去,不论如何,他也没可能打过老虎的,云琅深信不疑!   长平公主手捧账簿看了良久,缓缓地将账簿放在手边,盯着卓姬道:“如果不是想戏弄本公主,就快点把缘由说出来。”   卓姬笑容满面,闪身把位置正面的位置让开,躬身道:“卓姬自然不敢戏弄公主,卓氏门下有一家臣,最近新研究出来一种新的记账法子,名曰《卓氏记账法》。有了这种记账法,不论多么繁复的账目,都会变得清晰,且一目了然,公主之所以没有看明白账簿,非是公主不明,而是这部新的账簿里,有一些新的学问,只要公主明白了这种新的记账法,日后府中财源田亩账册,就再也不庸耗费公主大量的精力,且能让那些不守规矩的奴仆们不敢起贪渎之心。”   长平公主笑道:“此言大善,这就命你卓氏家臣为本公主解说一番。”   说完话左右看看,却不见了霍去病又扬声问道:“去病儿哪里去了?”   长平的随侍道:“方才没有进来。”   长平怒道:“快快找来,正是长学问的时候如何能够缺少。”   随侍正要出去,却看见披着大红斗篷的霍去病已经进来了。   随他一起进来的还有长袍博袖的平叟。   平叟的身后还跟着两个丫鬟,她们手里抬着一个屏风一般的东西也跟着进来,将屏风放在长平公主的对面,就躬身出去了。   平叟在长平饶有趣味的眼神中从袖子里取出一只炭笔,清清嗓子道:“……”   晚霞已经笼罩了天边,云琅与霍去病对坐在小院子里,一人手里拿着一根硕大的猪腿骨吃的香甜。   “你卓氏还真是出人才,就刚才授课的那个老朽,居然能弄出一套新的记账法来,且听起来很有道理。”   霍去病吃完一根骨头之后,不好意思再拿一根,毕竟他刚才只是说尝尝的。   “想吃就吃,别找借口,那套记账法我都听得云山雾罩的,我就不信你能听出什么道理来。”   客套话被拆穿,霍去病仰头哈哈大笑一声,觉得非常有趣,与他相处的人多了,唯有在云琅面前觉得最是快意。   “这猪骨头平日里也不少吃,为何总是没有你这里的滋味浓厚?”   云琅丢掉手里的光骨头道:“有人说我这人庖厨之术天下第一,也有人说我这人狡计百出从不吃亏,更有人说我是泼皮无赖,毫无良家子气概,你能碰到我这样的人确实是你的运气。” 第三十三章 卓姬夺肉   天色渐黑的时候,长平就要走了。   霍去病离开云琅的小院子的时候手扶着门框回头看着云琅道:“想做我的朋友,且看三年吧。”   云琅并未起身相送,端起一杯茶道:“明日卤肉就要做好了,喜欢的话就再来尝尝。”   霍去病嘿然一笑,就快步走了。   云琅脸上的笑意渐渐消失,叹口气自言自语的道:“总是欺负历史上的好人,这样好吗?现在购买皇陵的两个条件具备了……为什么我的心里还是那么不愉快呢?”   平叟喜滋滋的回来了,一张满是皱纹的老脸如同脱毛老狗肚子上的皮。   一大把银簪子塞进云琅的手里,然后朝那些眼馋的丫鬟们挤挤眼睛。   瞅着丫鬟们乌泱泱的围过来,云琅终于知道这个老贼夜夜春宵的秘密了。   大汉的女子很实际,对于爱情这种消耗品并不是很执着,能用年轻的肉体换来以后可以依靠的金钱,她们并不在乎与她们同床共枕的人是谁。   胖胖的丫鬟有些自行惭秽,挤到前面来的都是院子里最漂亮的姑娘。   就在她希望云琅不要把簪子都给那些漂亮姑娘,多少给她留一枝的时候,发现云琅正在冲她招手。   一把簪子足足有七八个,云琅一股脑的拍在胖丫鬟的手里道:“归你了。”   然后冲着那些围着她的丫鬟们笑道:“没了!”   没了银簪子的云琅马上就没有了吸引力,那些女子现实的惊人。   刚刚还一个个笑颜如花的,转瞬间,就留给云琅一个个美丽的背影一哄而散。   胖丫鬟抱着一把簪子,脸上不断地向下滴汗水,吧嗒,吧嗒的,她很想大笑,又努力的闭着嘴巴,云琅估计,这是这个可怜的胖丫鬟这辈子最荣耀的一次经历。   “你喜欢胖丫头?”   “只是不讨厌。”   “她侍寝了?”   “没,我还是个孩子啊。”   “老夫十三岁的时候长子文月降生,十五岁的时候已经是三个孩子的父亲了。”   “您老天赋异禀,常人难以企及。”   “少年郎,人如草木,春夏勃发,秋冬守藏,少年时男欢女爱乃是天理,这样有利于人族繁衍。一过三十,身体如秋日之树木,落叶以存身,到了五十岁之后,则可以尽情挥霍,享受仅有的余欢。尔少年不知享乐,难道要等到年老时再追悔莫及不成?”   面对平叟老头的诱惑,云琅坚定的摇摇头道:“这是您阴阳家的法门,请恕小子不敢遵从,您大可享尽鱼水之欢,小子依旧抱元守一,各取其道岂不妙哉?”   “可惜了一身好皮囊!”   平叟见云琅并不认同他的看法,遗憾的摇摇头,就走进了自己的屋子。   卓氏的《铁器营造法式》一书让云琅看的非常失望。   以前的时候他对古法营造非常的感兴趣,总觉得古人能在最简陋的条件下,将中华文明推到了世界的最高峰,一直致力于恢复古法营造,并以此为荣。   看了卓氏的看家本事之后,他觉得卓氏这样的匠人,对中华的文明基本上没什么用。   因为他们家现在用的依旧是欧冶子时代的东西,而且还把这个破烂保护的水泄不通,生怕别人拿走,坏了他们的生意。   云琅快速的看完了十几斤重的竹简,叹口气对守在身边负责藏书的卓氏家仆道:“就这些?”   家仆傲然道:“放眼天下,谁家的铁器营造法式能比我家强!”   “那就完蛋了,故步自封五百年,竹简都快要被虫子嗑烂了,你们依旧没有任何长进!把书拿走吧……”   家仆鄙夷的瞅着云琅,这让云琅非常的不明白,沿着仆役的目光看过去才发现,胖丫鬟已经躺在他的床上,正对他忽扇眼睛,还他娘的水汪汪的……   家仆给了云琅一个暧昧的眼神,就抱着十几斤重的竹简走了,走到门口还淫笑着把门带好。   卓王孙家就不产什么好东西。   不论是人还是物件。   胖丫鬟很明显光着身子躲在毯子下面,这一点从起伏的山峦上就能看出来。   实际上吗,十七八岁的少女哪里有几个丑的?只是不能对比罢了。   说起来,云琅更喜欢丰腴一些的女子,可是,绝对不是胖丫鬟这种的。   这时候把胖丫鬟从床上撵走,云琅无论如何都干不出这种事情。   于是,他拍拍胖丫鬟的脸道:“好好睡,我还有事情。”   说完就不理会那个姑娘失望的眼神,关上门走了出去。   站在窗前的平叟眉头紧皱,事情的发展很出乎他的预料之外。   原以为云琅会把胖丫鬟赶出来,没想到出来的却是云琅。   卓氏的藏书楼就在前院,云琅很明显的是去了藏书楼。   “居然是个情种……”   天亮的时候,云琅探手熄灭了油灯,将桌子上散乱的简牍一捆一捆的整理好,还特意做了一点分类。   《营造法式》是一门很广泛的学问,它包括,冶铁部,陶部,石工,木工,漆器,藤麻,造屋,筑桥,修路……堪称是一部集大成的工部规范典籍。   昨晚看到的仅仅是上部,也就是他们所说的民部。   至于下部,应该包含了军械制造,建城方略农田水利这些高级知识。   问过哈欠连天的仆役了,那些书,云琅还没有资格看。   云琅决定睡一觉之后,就去向这里的主人卓姬要求读那些书。   很多时候,云琅自有地学问用不上,主要是这里的工业发展还没有到那一步,需要的工具,以及硬件环境,都不具备。   想要在大汉做一个博学的人,就必须利用现有的工匠跟工具,一步从封建社会初期直接跨到后现代工业进程中,这根本就不可能。   没有电,再厉害的工具也不如一把铁锹合适,当然,铁锹这东西也很金贵。   在这里铁料是珍贵的,在很多没有铜的地方,人们甚至会用铁来铸钱。   打造一把铁锹所用的铁足够打造两把长矛,或者十个铁箭头。   至于云琅以前提出来的铁锅,之所以会被工匠们接受,纯粹是因为,铁料比青铜便宜的太多,也比瓦罐耐用的太多了。   在这个世界里,唯一能让云琅满意的就是小米粥了。   金黄色的小米粥一碗下肚子,整个人都会变得精神起来,如果再来两颗流沙蛋,那就再美妙不过了。   卓氏很小气,只供应小米粥跟盐菜,却不供应鸡蛋,云琅吃的鸡蛋都是他派胖丫鬟从集市上购买来的,足够他们两个人吃的。   很奇怪,胖丫鬟以前见了鸡蛋没命,今天看云琅吃流沙蛋口水流的哗哗的,却死活不肯吃她面前的煮鸡蛋。   “怎么不吃?生病了?”云琅最受不了人家盯着他的食物看,就停下筷子问道。   “您嫌弃婢子。”   “废话,嫌弃你是必需的,谁叫你是婢子的。”   “您嫌弃婢子胖!”   “这就胡说八道了,胖的好处多的说不完,遇到饥荒,胖人至少能比瘦子多活两个月,就这两个月,说不定就是生死的差别。别告诉我你没饿过肚子。”   胖丫鬟听云琅说起饿肚子,不知道想起了什么,打了一个哆嗦,连忙抓起鸡蛋小心的在碗沿上磕破,一小口一小口的品尝鸡蛋的美味。   云琅把另一颗煮鸡蛋推给胖丫鬟道:“这颗也吃了,我们多存一点肉,将来好应对饥荒。”   胖丫鬟连连点头。   放眼整个铁器作坊,能围着矮桌子跟自己伺候的对象一起吃饭的,只有胖丫鬟一个人。   平叟认为这么做很不合适,这样会让别人看低云琅的。   “谁会看低我?”云琅瞅着平叟笑眯眯的问道。   “那些人!”平叟的手指向那些躲在屋檐下朝云琅跟胖丫鬟指指点点的人。   “您觉得我会在乎她们的看法?”   平叟无奈的摇摇头。   “她们的好恶在我看来仅仅价值十个钱,只要我给她们一人十个钱,她们就会把我夸成世上最好的人,只是,这样做对我有什么用处吗?”   平叟无奈的道:“就算是不为她们,你总要考虑别人的看法吧?”   云琅哈哈笑道:“您会因为我跟婢子一起吃饭就会看不起我吗?”   平叟连连摇头。   “知我者不怪我,不知我者我管他作甚?”   “特立独行者下场一般都不会太好。”   “这样却活的痛快!”   “阴阳相济才是王道!”   云琅笑着摇摇头,却不再与平叟争辩,冲着这个总想着帮他一把的老人拱拱手,就径直进了屋子,片刻,就香甜的睡着了。   胖丫鬟是一个非常尽职的人,也是云琅最满意她的地方。   云琅说卤肉要小火慢炖,胖丫鬟就守在小炉子边上,一会加柴,一会扇火,总之,让架在小炉子上的铁锅一直咕嘟,从未停止。   卓姬进来的时候,胖丫鬟跪在地上,目光依旧没有离开那口铁锅。   卓姬掀开了铁锅,一大股肉香四散开来,胖丫鬟就有些痛不欲生。   “这是什么肉?”   “回主人的话,这里面是豕肉。”   “可曾熟透?”   “小郎说需要慢火炖三个时辰,还差一刻。”   卓姬点点头,对身后的仆妇道:“连锅端去我的房间。”   仆妇答应一声,立刻上手,盖好锅盖,端着两边的把手就快速的不见了。 第三十四章 影响世界两千年的美女   上位者天生就对下位者有掠夺权。   云琅现在是下位者,不好发出别的声音。   他其实很喜欢现在的样子,尤其是喜欢上位者拥有一切,下位者一无所有的状态。   只要成为上位者,就能够基本上做到为所欲为,云琅以为在这个世界里自己成为上位者的时间不会太久。   维护卓姬目前的利益,就是在维护他将来的利益。   一般情况下,上位者只要不是很无耻,都会在拿走下位者的东西之后,给一点小小的补偿。   当然拿走你一万两银子,再给你一百两赏赐,那叫安慰,是不想你因为一万两银子没了最后绝望,从而走上伤害伤害上位者的道路。   留下的一百两银子也叫作种子,等你用一百两银子重新发展起来之后,他会再来收割,这种行为也叫作猎杀不绝!   如果极为无耻的拿走你一两银子,而你的作用明显比一两银子大,那么,恭喜你,好事来了,这个时候你可以正大光明的提出你的要求,以作为补偿。   他之所以拿走你一两银子完全是在试探你的驯服程度,一般这个时候,得到的补偿要远大于失去。   当然,这种行为叫作熬鹰,只要你一直保持驯服的态度,总会有肉吃的。   云琅瞅着卓姬高耸的胸部真诚的道:“昨夜看了一夜的简牍,不想主人家会过来,未能出迎,实在是太失礼了。”   卓姬大气的挥挥手道:“小郎在阳陵邑过的可还合心意,下人们是否还殷勤?”   云琅笑道:“山野之人能得主人家厚爱,云琅甚为惶恐。”   卓姬笑道:“如此,这些奴仆都该奖赏才是。”   云琅陪着笑脸道:“主人家英明。”   “英明倒是谈不上,自从小郎来到我卓氏铁器作坊之后,对我卓氏大有裨益,卓姬先前多有不敬,还请小郎见谅。”   云琅不得不在心里暗暗叹口气,大汉的女子实在是太会动用自己所有的优势了。   明知道云琅的目光盯在她的胸脯上,这个鬼女人不但不退缩,反而骄傲的挺起了胸膛。   站在太阳下的她,身上薄薄的丝绸根本就起不到多少遮掩身体的作用,暗红色的纱衣绷紧之后,被太阳照晒之后最高的部位居然会发光……   败下阵来的云琅只好低着头道:“如今,卓氏外有《盐铁令》为祸,内有铁价高涨为贼,一个操持不当,就有倾覆之忧,不知主人家可有对策?”   卓姬叹口气道:“我卓氏世代以冶铁为业,除此之外再无谋生手段,听平叟说小郎精通百工,不知有何可以教我?”   云琅笑道:“这个国家的核心永远都是皇帝,如果想要过的舒坦些,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能得罪皇帝,没有人能承受的起皇帝的怒火,不管你以前干的多么出色,惹怒了皇帝之后,就只有败亡一途可走,且不可逆转。”   卓姬脸上依旧挂着笑容,云琅即便是隔着薄薄的面纱也能看见,她的鼻子很挺拔。   “卓氏从无谋逆之心,何谈激怒皇帝?”   云琅嘿然一笑:“激怒皇帝从来就不用得罪他,只要他需要就能发怒,这是皇帝的特权,对于这一点,主人家应该比我清楚。”   “皇帝的索求无度,天下人总有不忿者。”卓姬似乎并不在意随便说皇帝的坏话。   云琅笑道:“只要皇帝的兵甲犀利,不忿者也只能闭嘴。好了,我们不说这些没用的,卓姬,我想要权力。”   卓姬大笑道:“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你这个小丈夫要权力来做什么?”   云琅笑道:“给天下人做一个真正的铁匠作坊看。”   “什么样的铁匠作坊才算是真正的铁匠作坊?”   “简单,‘物勒工名,以考其诚’!”   “秦法?”   “没错啊,秦国之所以能够一统天下,与他的格物制造有很大的关系,‘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只是其中一项而已。”   卓姬皱眉道:“秦法严苛,工匠稍有差池,就会砍手剁脚,以至于秦国多残疾之人,此乃是天下公论。你难道也要在阳陵邑作坊实施这样酷毒的禁令不成?”   云琅笑道:“这也是秦二世而亡的主要原因,我岂能不汲取教训?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用这样的特性来来促成严刑峻法所不能完成的事,我以为不是很难。”   “匠仆无需这些。”   “主人家指望这些行尸走肉来制造出有灵性的物件吗?”   “他们至少可以干活。”   云琅仰天长叹一声,奴隶主的心思他根本就猜不透,可能对他们来说,控制比提高生产力更重要。   卓姬见云琅一副屈原问天的模样,噗嗤一声笑了。   抖抖肥大的袖子,将衣袖挂在黄金绊臂上,抬起莲藕一般的手臂轻轻拢一下头发。   “你说的这些话以前也有人对我说过,只是他太穷了。云琅,你说这个世上是不是只有穷人中间才会有好人?”   云琅很惊讶一个奴隶主能问出这样的话,随口道:“人还是富裕一点的好。”   “如果人人都富裕了,谁来帮我们干活?”   云琅笑着看了一眼这个美丽的奴隶主,觉得自己还是另想办法比较好。   奴隶主本身就是一群天生就该被雷劈的人群,跟这样的人在一起,很危险。   至于那一锅卤肉就当是喂狗了。   “今后,冶铁作坊上下两百五十七人就听你的调派,平叟是你的账房,所有银钱都必须经过平叟之手,然后交于我手。”   卓姬冰冷的声音传来,云琅一下子愣住了,转过头,就看见掀开了面纱之后的那张冷酷的奴隶主嘴脸。   她的话听起来很让人心动,可是每一个字从她嘴里说出来就有说不出的冷酷。   “我不知道你想用这座铁器作坊来达到你什么样的目的,可是,鉴于你这些天对我卓氏的帮助,我愿意赌一下!我会亲自盯着你……”   云琅笑着摇摇头,对卓姬道:“等着数钱吧,这将是你唯一需要干的事情。”   卓姬依旧冷冰冰的道:“最有钱的是皇家,而陛下最喜欢在军队上花钱,如果你能拿到军队中武械的订单,这座冶铁作坊算你两成份子有何不可?”   云琅转身就走,却把大拇指挑的老高。   这个该死的漂亮奴隶主还真是不辜负她的阶级,绝不放过任何压榨别人的机会。   她之所以把冶铁作坊交给云琅,根本就不是看在他多么有才华,对卓氏的贡献有多大,而是看在他能够接近霍去病……   非常人行非常事,云琅回到屋子的时候,就看到霍去病坐在他最喜欢躺的那张藤床上,连鞋子都不脱。   刚才那一幕,应该被这个家伙看了一个通透,云琅的嘴里一阵阵发苦。   霍去病的脸上带着严重的讥诮之意,一张嘴就是世上最恶毒的屁话。   “你打算怎么通过我,去影响我舅舅上奏陛下,把原本属于大将作的军械制造交给你?”   云琅咳嗽一声,倒了一杯茶喝了一口悠悠的道:“那是傻子才干的事情,制造军械从来就不是一个好的生意。将士们把仗打好了,就算是我用木棍交货也是大功一件,要是战败了,我就算给每一个将士都交付一柄太阿宝剑,最后追究罪责的时候还是我们的错。只有刚才那个长胸没长心思的女人才会觊觎军械制造!”   霍去病见云琅说的有道理,就从床上盘着腿坐起来笑道:“我最讨厌被人利用!”   云琅看看窗户上硕大泥脚印叹息一声道:“我也讨厌啊,只是我们逃不脱被人利用的命运,有时候甚至要为自己有利用价值而欢呼!”   霍去病的屁股在藤床上颠簸两下道:“平民小户的东西有时候也不错。”   云琅皱眉道:“觉得我说的话有道理就夸奖我两声,夸奖一张藤床算怎么回事?”   “君子当虚怀若谷,不为物喜,不为己悲,常心怀天下即为君子之道。”霍去病闭着眼睛背诵了一段很没意思的话。   “谁说的?以你的为人说不出这样的话。”   “董仲舒!”   “这家伙还没死?”   “没有,从泰山出来了,今天给陛下筵讲。”   “你去听课了?”   “老家伙是骗子,说什么他家有绝世美女准备献给陛下,我是去看美女的,谁知道老家伙一直在说什么天人感应!还说这就是他要献给陛下的美女!我觉得很无趣就跑出来了。”   云琅抽抽鼻子,觉得心里痒的厉害,鄙视的看着霍去病,这家伙根本就不知道他错过了什么。   (注,汉武帝三次见董仲舒讨论治国良方,其中以天人三问最为有名,最后一次,董仲舒以美女自喻儒学,以儒家宗法思想为中心,杂以阴阳五行说,把神权、君权、父权、夫权贯串在一起,形成帝制神学体系。   因为这一套理论对巩固皇权极为有利,被汉武帝采纳,最终完成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终极目的。) 第三十五章 崩溃   很想看看董仲舒是怎么怂恿皇帝终结百家争鸣时代的。   只可惜,以云琅目前的身份,连宫禁的边都沾不上,更不要说去欣赏董仲舒口沫横飞的千古大忽悠。   站在百姓的立场,百家争鸣自然是有好处的,那些有学问的人从各自的角度对同一件事做出解释,有利于百姓们从中间选出一条最合适自己的理解方式,最妙不过了。   不过,百家争鸣这种事本来就跟皇权是对立的,皇权需要一言堂,而百家争鸣如同一百只鸡在鸣叫,让皇帝伟大的声音淹没在一百种杂乱的声音之中,这如何了得?   伟大的始皇帝在操弄三万名六国美人的同时,还发动了史无前例的废书坑儒运动。   这让其余九十九家极为得意,没想到始皇帝在坑杀了儒家博士淳于越等人之后,意犹未尽,顺便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   这下子所有读书人都得意不起来了……就在他们悲惨命运将要开始的时候,渔阳戌卒造反了,泱泱大秦被楚人一炬成了永远的记忆。   现在,伪帝刘彻又要继续这一事件了,云琅以为,太宰听了应该很高兴。   《盐铁令》出来了,刘彻想要搜刮更多的民财为己用,董仲舒开始献他的美女了,从今往后,寰宇之间只剩下刘彻祭天的朗朗之音。   然后,击垮匈奴的万世功业就开始了。   再然后,汉族人口在他统治年间死去了三成。   前因后果云琅知道的清清楚楚。   可惜,屁用不顶!   历史大事件是高级人士玩弄的,云琅自以为还没有到那个高级阶段,现在要是跳出来说伪帝刘彻的不是,估计会被五马分尸之后再喂狗。   无论如何,云琅的跟脚都必须站在太宰一方,必须自认是老秦人。   这是他来到这个时代的第一天就注定了的,就像出生在某一片土地上的人,他就该是那片土地上的人民。   这事跟皇帝好坏无关,不论刘彻是千古一帝,还是千古大昏君,云琅都认为他是伪帝,至少,在太宰还活着的时候,在云琅心中,刘彻只能是伪帝。   “霍兄,不知你可认识司农卿门下之人?”   云琅给霍去病倒了一杯茶邀请他饮用。   霍去病喝了一口茶,不自觉的点点头道:“怎么,你打算把你的新汤水献给大司农不成?”   云琅摇头道:“汤水虽好,滋味却需有心人细品,大司农位高权重,我还是不打扰人家了。”   “那就是想要司农卿属下的铁器制作了,告诉你,别想了,知道不?盐铁两条财路,已经被陛下从少府划到了大司农门下,任命大盐商东郭咸阳、大冶铁商孔仅为大农丞专门负责此事。你们卓氏没机会从孔仅手里拿走大司农门下冶铁事宜的。”   云琅笑道:“用商人来管理商人?有意思!”   霍去病笑道:“东郭咸阳跟孔仅两人背后还站着一个桑弘羊,那人不算是好人,一旦这两个商人敢中饱私囊,桑弘羊就敢用刀子砍掉他们的脑袋,没收他们的家财。你以为大汉已经沦落到了让一介商人来治理国家的地步了吗?”   云琅笑道:“这么说,那个东郭咸阳跟孔仅是两头待宰的肥猪?”   “他们是《盐铁令》能否成功的关键。”霍去病白了云琅一眼。   云琅哈哈大笑,没想到这个时代的政策出台后面会有这么多的条件做保证。   被弄成人质的东郭咸阳与孔仅现在恐怕天天都生活在痛不欲生之中。   他们只能天天期盼《盐铁令》能够顺利实施,一旦失败,或者出了什么岔子,他们两家的财产就会被拿来补漏洞。   “算了,司农卿衙门里面这么复杂,我就不把功劳往他们手里塞了。霍兄,咱们做一个交易如何?”   霍去病笑道:“我从不跟商人厮混,之所以跟你来往,纯粹是因为我很好奇你那个四岁的兄弟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奇迹。”   “这件功劳对你舅舅好处极大。”   “滚开,我舅舅好不容易从贱民坑里用命爬出来了,你想把他再拖回去?如果真的有什么如同野三七一般的大功劳,可以去找我舅母。”   云琅认真的点点头道:“给我半个月,我给你家一个大功劳。”   霍去病愣住了,怀疑的道:“你认真的?”   云琅笑道:“我从不骗人!”   霍去病立刻道:“我舅舅舅母一起说了,你那个钢筋铁骨力大无穷的四岁兄弟就是在骗我,这是你的缓兵之计。而且,三辅之地的云家根本就没有你这么一个人。”   云琅笑道:“以后会有的。”   “好大的口气!”   “不算大,少年人如果再不说一点狂言,年纪大了再说会被人笑话的。”   霍去病可能觉得云琅说的很对,这一次没有再笑话云琅,起身道:“你那一锅好吃的肉被那个女人拿走了,我也没得吃了。话说,你总盯着人家胸前的两块肉看什么,难道说你准备让她肉债肉偿?”   “想过,就是觉得有些无耻,就不打算行动了。唉——你走门啊……”   “我不登商贾贱民家的门……十五天之后我会再来……”   走门丢人,跳窗户翻墙就是高门大户的行径?云琅根本就无法理解霍去病。   胖丫鬟哭得稀里哗啦的,这让云琅很是感动,只是胖丫鬟一句“今晚没肉吃了”的话,让这种好感立刻消失无踪。   这个丫鬟外形看起来蠢笨,其实是一个聪明的女子,至少,在这一晚,她没有出现在云琅的床上。   如果她能够继续保持这种聪慧,云琅打算把她带去石屋照料太宰。   此时的太宰一个人坐在火塘边上愣愣的瞅着火焰上的瓦罐,即便是里面已经有焦糊味道出来,他依旧一动不动。   直到老虎嗷的叫了一声,他才如梦初醒,匆匆的把瓦罐从火上取下来,却不小心被滚烫的瓦罐烫了手。   瓦罐跌落地上,碎裂开来,里面半湿半焦黄的米粥撒了一地。   他想要狠狠地一脚踢在破裂的瓦罐上,却硬是收回了已经踢出去的脚,瞅瞅依旧整洁的屋子,叹了口气,蹲下来,将破裂的瓦罐跟撒掉的米粥收拾干净,再找来干净的沙子铺在地面上。   云琅不喜欢乱糟糟的屋子……   卸掉一条野猪腿烤的半生不熟,他一少半,老虎一大半,只是一人一虎吃起饭来都没有什么兴趣。   五月的骊山下如同火炉,骊山顶上却清冷凄寒。   一轮淡黄色的明月圆圆的挂在天上,带不来半分的暖意。   太宰坐在云琅经常坐的那道断崖上,瞅着对面黑乎乎的始皇陵不知道在想什么。   老虎一巴掌拍开总想靠在它肚子上取暖的母鹿,无聊的趴在地上伸出舌头梳理自己爪子上的凌乱的毛发。   “老虎,你说,他会不会回来?”   太宰的声音突兀的出现,吓了老虎一跳,警惕的站起来,寻找声音的出处。   “老虎,你说他会不会回来?”   老虎终于弄清楚是太宰发出的声音,就呜咽一声,继续趴下来舔舐毛发。   “我总是梦见他回来了,梦醒之后,他的那张床却还是空的,探手一摸,冰冰凉凉的,你说,他怎么就不回来呢?我想去找他,可是,始皇陵怎么办呢?找到他,他要是不愿意从花花世界回来,我又能怎么办呢?老虎,大王,你给我拿个主意,说句话啊……”   云琅桌案上的灯火飘摇的厉害,一只肥硕的蛾子刚刚靠近灯火,就被一只白皙的胖手给捉住了,然后丢到窗外。   “丑庸,蛾子翅膀上的鳞粉有毒,快点去洗手,以后不要用手捉。”   正在绘图的云琅头都不抬的道。   丑庸是胖丫鬟的名字,来历是卓姬随口一句,貌丑性温庸赞许,然后她就有了这个名字。   这是胖丫鬟最耻于提起来的事情,为了同行姐妹们说这两个字,她不知道打了多少架。   很奇怪,云琅说这两个字的时候胖丫鬟并不生气,或许是他真的只把这两个字当做她的名字,而没有半分嘲笑的意思。   曲辕犁这东西对这个时代来说已经是一个惊天动地的大发明。   大汉朝的两牛扛一犁的传统耕作方式,很明显对农夫非常的不利。   且不论耕作效率,仅仅是喂养两头牛的花费就不是一般人家所能承受的。   在近距离的见识过大汉百姓的生存状况之后,云琅就觉得自己有责任把曲辕犁给弄出来。   尽管他仅仅是知道曲辕犁这三个字,对他一个机械工程师来说足够他把这种先进的耕犁复原,并改进的更好。   他的案几上摆放着一个简陋的三角形犁头,上面锈迹斑斑,犁头的最顶部还缺少了一块。   这种完全没有锋刃的犁头只能依靠两头牛的蛮力拖拽前行,铸铁制造的酥脆犁头还要承受两头牛作用在它身上的力……   “摩擦力还是太大,偏转三十度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看来,还要在犁头的锋面添加一点弧度……”   云琅随手将桌案上的白绢揉成一团,废纸一样的丢在边上。   丑庸赶紧把那块白绢捡起来,放在另外一个桌案上小心的捋平,她虽然不知道云琅在干什么,却知道每一块这样的白绢价值不菲。   “平滑的弧度打造不出来,铸造更是不可行的,铸铁强度不够,除非能够先炒出钢来,妈的,老子难道又要弄出炒钢工艺吗?那些嘴皮子上的大才,难道就不能低下头给那些光屁股在田野里干活的人想点好办法吗?去你妈的白马非马,去你妈的庄周化蝶,我去你妈的百家争鸣,有他妈的一万个想法却不知道干点实事……害得老子想弄一个破犁头出来还要从头到尾的发展出一整套冶金工艺来……你们的老娘就是老子一辈子的对手……”   云琅面目狰狞,一连串脏话从嘴里喷薄而出,声音由小变大,最后干脆推开窗户,扯着嗓子对着窗外浩瀚的星空破口大骂! 第三十六章 眼光决定未来   云琅的声音是如此之大。   以至于整个冶铁作坊鸡飞狗跳,人仰马翻。   原本黑漆漆的作坊,灯火相继燃起,无数衣衫不整的人匆匆逃出屋子,更有护卫光着屁股就提着刀子连声问“贼人在哪”。   丑庸吓坏了,刚刚还温文尔雅的小郎转瞬间就变成了恶魔,一张漂亮的脸蛋在月光下变得鬼气森森,两颗原本如同墨漆点成的双瞳也在冒绿光,大有择人而噬的欲望。   丑庸带着哭腔环抱着云琅的腰,用力的把他往屋子里拖,而云琅两只冒着青筋的手死死的抓着窗户一步不退。   “小郎是在骂我……”丑庸真的哭出来了,她极力的想为云琅遮掩。   虽然听不懂小郎在说什么,她还是敏感的觉察到,这一番话可能会对小郎不利。   云琅清醒之后,发现窗户跟前站满了人,丑庸跪在地上不断地对披着斗篷的卓姬叩头。   他一把拎起丑庸拖进屋子,然后恶狠狠地看着院子里的人怒道:“看什么看,没见过老子骂人是不是?”   说完话就砰地一声关上大门,又把窗户关上,对丑庸道:“再给我拿一块绢布来。”   所谓主辱臣死,护卫首领卓蒙见云琅态度恶劣,竟敢当着卓姬的面出言无状,不由大怒,刚要上前踹门,就被平叟一声断喝给阻止了。   平叟扫视了一遍院子里的闲杂人等人沉声道:“都出去吧。”   当院子里只剩下卓姬,平叟与两个年长侍女的时候,卓姬亲启玉唇问道:“怎么回事?”   平叟瞅着云琅印在窗纱上的影子道:“入魔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因何事让他心力交瘁至此?”   “听他怒吼的话语来看,他似乎在琢磨一种新的犁具,只是中途遇到了一些困境,遂走火入魔。”   “好事?”   “好事!但凡走火入魔之后还能醒过来的人,一般都有大成就。所谓不疯魔不成活就是这个道理。”   卓姬点点头认同平叟的判断,云琅能为了卓氏如此殚精竭虑,这让她心头大慰。   “他院子里的侍女粗陋不堪,明日换两个精明伶俐的过来。”   平叟苦笑道:“他可能不同意。”   “这是为何?你们男子不是都喜欢美丽妖娆一些的女子吗?”   平叟继续苦笑着摇头道:“这家伙不同,他是一个看起来桀骛不驯实际上非常重情的一个人,不论是一个物件,还是一个人,只要在他跟前久了,他就不愿意撒手。丑庸虽然笨拙丑陋,却是他用惯了的人,大女调换丑庸,恐怕他第一个就不同意。且随他心意吧,至少,过了这段时间,您再施以笼络手段也不迟。”   丑庸干别的不成,倒是熬的一手好粥,尤其是小米粥,金黄金黄的,一碗下去,什么脾气都没了。   文人的思想,可以灿烂瑰丽,可以天马行空,甚至可以信口开河,也可以别出蹊径,可以脑洞大开,更可以空中楼阁。   唯有格物一道,是一个盖房子的过程,必须要先从地基开始,然后筑墙,然后盖屋顶,那一步错了,房子就盖不成。   收拾心情想明白这个道理之后,云琅的心情就好了很多,喝了一碗粥之后,就把毯子往身上一盖,万事明日再说。   早上起来以后,他就钻进了冶铁作坊,昨晚烧化的铁料,已经变成了铁水,云琅不顾工匠们的哀求,硬是往铁水里添加磨碎的铁矿石,一边添加,还一边要工匠们搅拌……   老工匠痛哭流涕,眼看着一炉就要成功的铁料被云琅弄得乱七八糟,指着云琅怒吼道:“败家子,老夫要去主人那里禀告!”   穿着厚厚隔热衣服的云琅回头瞅瞅老工头皱眉道:“你就不能等会?”   老工头可能刚刚哭过,现在精神非常的饱满,狞笑一声就离开了工棚。   云琅微微一笑,摇着头对其余工匠道:“加把劲,中午我请大家吃肉。如果事情成了,从明日起,给你们发工钱,梁翁就算了,他不稀罕,也就不发了。”   工匠们一听这话,即便是不信云琅的话,手底下的动作也变得更快,更有力了一些。   匠奴对主家来说就是跟牛马是一样的东西,只要给口吃的,就可以被主家往死里使唤。   现在猛地听到有人准备给他们发工钱,不论怎么想,都不妨碍他们的身体对自由跟尊严的渴望。   老工头梁翁就是没弄明白这个道理,认为只要拼命为主家考虑了,主家也一定会考虑他们的。   他已经活了五十多岁,也失望了五十多年,到如今,他依旧希望……   后世的办公室政治用在梁翁的头上有些大材小用。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云琅却恨不起来,觉得如果连一个卑微的老头子都要恨,他在这个时代恐怕就只剩下造反一条路了。   梁翁当然是没资格见到卓姬的,他能见到的人只有卓蒙,而卓蒙在知道了这件事情之后,也没资格找云琅的麻烦,只能把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平叟。   至于平叟的态度则非常的奇怪,骂了卓蒙一句多管闲事,就继续抱着茶罐子研究他的新式饮茶法……然后羞怒交加的卓蒙就狠狠地抽了梁翁一鞭子……   一道鞭痕从梁翁的额头一直延伸到下巴上,隆起的部位皮开肉绽,鲜血淋漓,低洼的地方也有青色的鞭痕。   云琅第一次炒钢自然是失败了。   这并不妨碍他邀请那些工匠喝酒吃肉。   孤独的梁翁站在远处,伸长了脖子向这边看,他发现,工匠们果然是在吃肉。   捞了最大一根肉骨头啃的云琅没工夫说话,只是用空闲的那只手指指梁翁,立刻就有梁翁的徒子徒孙们装了一大碗肉给梁翁送过去。   匠奴们挨鞭子简直再正常不过了,梁翁虽然很痛,却被一鞭子打醒了,云琅的事情不是他一个匠奴工头所能参与的。   一头二三十斤重的瘦猪,那里经得起十几个想吃肉想的快疯魔的人吃。   云琅想去捞第二碗的时候,大瓦罐里已经连汤汁都没有了。   丢下饭碗,云琅拍拍手道:“这几天就这么干,不断地往里面撒矿粉,不断地搅拌,在搅拌的过程中还要主意炉火,不能减弱火力,一定要用硬火,大火,大风。只要达到我的要求了,我就再杀一头两百斤的肥猪请你们吃,带回家给婆娘娃吃也行,最重要的,你们每人将会分到五百个钱。五百个属于你们自己的钱……”   梁翁顶着烂糟糟的一张脸,不知道该不该再相信这个败家子一次。   其余的工匠已经欢声雷动。   从今天下午刚吃这一顿肉来看,这个少年良家子还是很有信誉的。   他们不像梁翁想的那么远,只要有口肉吃,有人为废料担当,那个答应给他们肉吃的人怎么说,他们就怎么干。   卓姬的脸色阴晴不定,云琅连续六天窝在铁器作坊,没干别的,就是在一炉炉的浪费铁料……至今,堆在外面的废料已经足足有一千斤。   平叟放下手里的茶叶块子,笑着对卓姬道:“大女的养气功夫渐长啊,老夫以为大女最多能够忍耐三天,没想到六天下来,你不但没去找云琅,反而找到老夫头上,呵呵,在这么下去,即便是你父亲也不是你的对手。”   平叟说完,见卓姬想要说话,就摆摆手,指着桌案下面的竹筐里装着的茶饼道:“老夫为了让茶更好喝,这些天试着烘焙,结果损失了快二十斤茶,估计还要继续损失下去……”   卓姬脸色苍白,颤声道:“您说云琅还会这样无休止的试验下去?”   平叟笑道:“只要试验成功,过去损失掉的全部都能十倍,百倍,千倍的收回来,更何况那些废掉的铁料,只需要再回炉一次就重新成为好的铁料。”   卓姬咬着牙道:“您老知道云琅在实验什么吗?”   平叟大笑道:“不知,不过啊,再有三天,他无论如何也要给大女一个解释了。莫非大女以为云琅只需要肆意胡为而不需要承担责任吗?”   卓姬苦笑道:“大女能给云琅三天时间,恐怕家父以及家兄不会给他时间。”   平叟诡异的瞅着卓姬半天,看的卓姬有些羞赧,又有些慌乱。   “大女为何不跟王孙将阳陵邑的铁匠铺子彻底的要过来,从而放弃蜀中的所有财物呢?”   “这怎么行?”卓姬目瞪口呆,自己第一次嫁入邓氏,带回来的嫁妆价值远超这座铁器作坊,仅仅是一座铁器作坊,根本就不足以维持她豪奢的生活。   平叟笑道:“那就再看看,反正主人到来还有几天,也不知云琅能否在这几天里给大女背水一战的决心。”   卓姬的目光散乱,瞅着桌案下烤焦的茶叶一言不发。 第三十七章 为奴五十年   又有一炉铁水变成了渣滓……   云琅耐心的等暗红色半凝固的铁水被匠奴们从坩埚里面一点点刮出来。   他用一根铁棍搅了一下粘稠的铁水叹口气道:“搅动的时间再久半炷香,铁粉添加的数量再减少一分……”   “小郎,小老儿已经晓得您要干什么,只是,您这样就真的能弄出钢来?能否把道理跟小老儿说说,这里的匠人都是卓氏的家奴,不虞外泄。”   云琅叹口气道:“不是担心你们泄密,而是说出来你们弄不懂,简单的说吧,铁之所以是铁,而不是钢,两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碳这个东西上。我们添加矿粉再搅动铁水,就是打算让铁水里的碳被烧光,同时也能让矿渣跟铁水容易分离,最后直接通过烧化铁矿最后得到钢。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过程,没想到却会如此艰难。”   梁翁一脸的疑惑,他实在是不明白云琅说的那个碳是个什么东西,不由自主的和其余匠人一起把目光落在当燃料的木炭上面。   云琅苦笑一声,用手帕擦擦脸上的汗水,指着另一炉已经快要烧好的铁水挥手道:“继续,记着我刚才的话,我们继续,我见过有人用这个法子得到了钢水,别人成,没道理我们就不成……”   云琅的话多少给了其余匠人一点信心,众人轰然应诺,再一次掀开炉盖,重复上一次的举动,只是这一次,他们一边搅,只是搅动的更加有力,添加矿粉的时候也更加的细心,梁翁突破性的拿着铁勺不断地将浮上来的渣滓一一潎掉。   云琅闻着刺鼻的酸味,忽然灵机一动,抓了一把石灰丢进了坩埚,并且大声道:“火力加大,风箱一呼吸一次!”   火炉中的火苗子腾的一下就窜起一尺来高,火焰呈亮白色,靠的最近的梁翁头脸上的毛发立刻卷曲,汗水刚刚从皮肤里渗出来,转瞬就烤干了。   其余匠人也好不到那里去,在炉子跟前连呼吸都成了一种奢望。   滚烫的空气进入肺中,五脏六腑如同被放上了蒸笼备受煎熬。   云琅一瓢凉水浇在头上,大吼一声道:“快要成了!”   眼看着铁水由暗红色变成了亮红色,梁翁也大叫道:“铁水与以往不同!鼓风,再鼓风!”   一人高的风箱,在四个赤裸着上身的大汉费力的推动下,进气口发出嘶嘶的响动,每一次推动风箱,炉子里的火苗就高高的窜起来。   眼看着渣滓已经不再出现,云琅嘶声吼道:“出炉!”   亮红色的铁水被倒进了倒好的沙模中,一炉铁水,只能装满六个沙模,每个沙模只有一尺长,一寸宽,一寸深,是标准的五斤重铁模。   铁水倒进了模具,云琅就一屁股坐在沙子堆上,眼睛死死的盯着那六个正在慢慢凝固的模具,一颗心噗通噗通跳的快要出嗓子眼了。   他很希望这一次能够成功,今天已经是第十天了,废掉的铁水至少有一吨,用掉的木炭更是不可计数。   如果在后世,这样的浪费屁都不算,再来十倍云琅都不会在乎。   可是在这个把铁当钱用的时代,如果再不给卓姬一个交代,恐怕说不过去。   工匠们耗尽了力气,跟云琅一样坐在沙堆上眼巴巴的看着,那几个拖风箱的人更是躺在地上如同死狗一般张着嘴喘气。   即便如此,他们的眼睛依旧盯在那几块破铁上。   云琅的鼻子有些发酸,这种如同小狗看食物一般眼巴巴的眼神让他感触良多。   很久以前,他们在攻克一道道难关的时候,也有过这样的眼神,只是后来就变了,大家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人际关系上,很少关心这些事情,即便是有,也没有那种渴望跟激动。   梁翁大口大口的喝水,只是手抖动的抓不住木瓢,水洒了一地,顺着黝黑干枯的胸膛成串的掉在沙子上,弄出一个小小的沙坑。   “一定要成功啊!”   云琅重重的一拳砸在沙子上。   傍晚的时候,云琅带着梁翁抱着一个包裹来到了卓姬的小院子。   平叟也在,漫不经心的喝着茶,卓蒙抱着一把刀子站在门廊下,不怀好意的打量云琅跟梁翁的脖子。   云琅进院子卓蒙不好阻拦,刚要伸出手喝令梁翁滚出去,却被云琅阴沉的眼神吓了一跳。   “滚开!”   云琅的眼神极为坚定。   卓蒙跨前一步,刀子都抽出来了,就听见卓姬清冷的声音从大堂传来。   “让他们进来。”   云琅微微一笑,回首对梁翁道:“要嘛死,要嘛自由,等一会你自己选,我只能帮你们到这个份上了。”   原本猥琐的低着头缩着脖子的梁翁赫然抬头,往日顺贴的胡须这一刻似乎都炸起来了。   “小老儿为奴五十年……”声音哽咽,再也说不下去。   云琅笑道:“留着话一会对他们说。”   说完就踏进了大堂。   端起平叟的新茶壶一顿长鲸吸水就把一壶水喝的涓滴不剩。   “还是那么难喝,青草味都没除掉,很失败!”   平叟笑道:“今天这么长气,看样子你成功了?就是不知道值不值你废掉的两千多斤铁水。”   云琅露出洁白的牙齿大笑道:“我想要更多!”   卓姬掀开面纱露出洁白如玉的面积,微启红唇笑道:“我是商贾,商贾自然是要看看货色之后然后讲价钱的。”   云琅笑了,瞅瞅不动如山的卓姬,再看看摇着羽扇跟他妈的诸葛亮一样的平叟道:“最讨厌你们这些资本家装模作样的样子,明明好奇的快要死掉了,还非要装出一副万事都在掌握中的模样。”   卓姬一张俏脸顿时变得通红,至于平叟,则笑的更加云淡风轻,老脸上的皱纹聚在一起很像一朵盛开的菊花。   云琅没有继续说下去,成功以后的人可以嚣张一下,却不能没有止境。   麻布摊开,一块黑黝黝的铁块放在卓姬的矮几上。   “先看货,我们再论价钱。”   卓姬对铁器不懂,平叟走过来满不在乎的用手指弹弹铁块,脸色微变,抽出一把小刀子在铁块上敲击了一下。   叮……   听到这个声音,平叟就冲着卓姬点点头然后就坐回自己的座位上去了。   “卓蒙,用你的刀斩断这块铁料!”   卓蒙立刻抽出雪亮的长刀,长刀在空中转了半圈,然后在卓蒙吐气开声中重重的斩了下去。   “叮……”又是一声响,只是这次声音大的多。   云琅瞅着平叟笑道:“什么坏习惯啊,用百炼刀斩铁?这能试验出什么?就是粗铁,这么厚的一块铁料,他也斩不断啊。”   “钢刀斩铁,贵族们试验好钢或者好刀的不二法门,确实很没道理,不过大家都喜欢,你就将就吧。”   铁料被长刀斩出来了一个半分深的口子,至于,卓蒙手里的刀子,已经弯了。   卓姬认真的检查了铁料上的口子,满意的点头道:“不错,总算两千斤铁料没有白白浪费。听着,从今天起,你每月的食俸与平公相同,另外,再给你院子里添两女四男六个仆役,另有马车一辆,拉车骡子一匹,锦缎十匹,麻布一百匹,绢丝五十束,黄金十斤。”   云琅听得很认真,平叟也满脸笑容准备恭贺云琅,毕竟,一步登天这种事情不是年年都有的。   “完啦?”   云琅张嘴问道。   卓姬一张脸有些黑,还是继续道:“再给你一座阳陵邑的房子。”   云琅摇摇头道:“我的功劳你之前给的那些已经足够多了,甚至有些奢华了。我问的是他们你给什么赏赐!”   卓姬有些疑惑,不知道云琅是什么意思,难道说家奴也需要厚赐,往日里,不是给几顿饱饭,几件衣衫就可以了吗?   梁翁噗通一声双膝跪地,连连叩头道:“老奴别无所求,只求主人能给老奴放籍。”   “放肆!”   怒喝的不止卓姬,平叟,卓蒙一起断喝,声势惊人,大厅里的温度似乎都降下来了。   梁翁浑身颤抖,显然惊惧到了极点,不过,在云琅期盼的目光中梁翁还是抬起泪痕斑斑的老哽咽着道:“老奴为奴五十年……”   话说了半截却怎么都说不下去,心中太多的苦楚堵住了他的嘴,让他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平叟的脸色铁青,一字一句的道:“一日为奴,终身为奴的道理你难道不懂?”   见梁翁磕头磕的额头都出血了,云琅心中微微叹气,看样子梁翁选择了退却。   “自女娲造人以来,良贱已定……”平叟见梁翁不敢说话,准备乘胜追击。   “不见得吧?昔日的始皇帝今安在?昔日皇族或者身死族灭,或者沦落为奴,谁说女娲娘娘造人之后就把人的身份给定死了?我大汉高祖揭竿而起,斩白蛇赋大风从一小小亭长终成大业,谁说身份不可改?即便是楚霸王项羽,也不过是说了一句‘彼可取而代之’,就纵横天下不可一世,声威煊赫之时,即便是高祖也要退让三分。谁说身份不可逆?”   卓姬疑惑的看着云琅,不解的道:“你喜欢奴隶?”   云琅沉重的摇摇头道:“我讨厌奴隶,非常的讨厌,讨厌他们唯唯诺诺,看到了就想踹一脚,讨厌他们长着人的模样却跟牛马一样的生活。我是人,所以就会认为长得跟我一样,说的话跟我一样的东西就该是人,所以我见不得一群披着人皮的牲口,如果老天真的要他们当牲口,就不应该再给他们一张人皮。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奴隶跟牲口一样只会被动的干活,想要他们把活干好,干精通,这不可能,那是人才能做到。接下来,我要干的事情全部都是属于人才能干好的事情,你这里全是奴隶,我要他们还不如要一群真正的牲口,至少,他们的力气更大!” 第三十八章 失败的奴隶解放行动   平叟疑惑的瞅着云琅道:“你这样想是不对的。”   云琅耸耸肩膀笑道:“就事论事,奴隶没有立场,没有进取心,不适合操作精细的事情。”   卓姬似笑非笑的道:“其实还有一种解决办法,那就是把这些匠奴卖给你。”   云琅笑道:“这主意不错,卖给我之后我会给他们解良文书。”   卓姬的瞪大了眼睛道:“你不是为了控制这些人才提出这样难题的?”   云琅摇头道:“拿着你的钱,用着你的人,浪费着你的物资弄出来的东西自然是你的,这一点没什么好说的。”   说着话从怀里掏出一块绢帛放在桌子上道:“这是配方跟流程示意图。”   平叟长长的吐了一口气,取过绢帛仔细的看了一遍对卓姬点点头,就继续闭目沉思。   他到现在都没有弄明白云琅的目的所在,必须尽快想通。   “小老儿六岁能干活的时候就进卓氏为奴,至今已五十余年……我父是匠奴,我母是仆婢……四十指婚才有了我,每日辛苦却只能果腹,寒天腊月,家无取暖之物,家父家母相拥取暖,将我包裹其中……及天亮,家母身体已经冰冷,犹自将我环抱其中……家父剥除家母衣衫裹在我身……只愿我……能活下去。”   梁翁说的悲苦,卓姬眼中已有泪光,平叟眉头紧皱,他们虽然同情梁翁,却没有改变心思的意思。   至于卓蒙脸上则浮现出幸灾乐祸的模样,很显然,梁翁说的这一幕他很常见。   “到我成年,主家以我勤劳能干也为我婚配,来年生子,一子亡,越年生子,二子亡……十年六子……只余一女……”   随着梁翁的故事逐渐延长,不论是卓姬还是平叟眼中都有了不耐烦的意思。   在他们看来,今日已经听了太多奴隶的话语,而梁翁竟然还没有停止的意思。   云琅在边上笑眯眯的,还不断地打量他们的神色,似乎像是在看一场猴戏。   这让卓姬变得有些羞怒,梁翁的事情就发生在她的眼皮子底下,这故事越是悲惨,就越是能够证明卓氏为富不良。   平叟却从云琅戏谑的表情中发现,这家伙为梁翁他们出头是假,目的似乎在测度卓氏的胸怀气量。   而卓氏对梁翁等人的处置结果很可能会影响让云琅走火入魔的那个犁头……   “你这么说其实没用!”   打断梁翁悲苦诉说的人是云琅。   在座的所有人都瞅着云琅准备听他继续说。   “你的悲苦本身就是他们造成的,你指望从他们这里得到救赎,这不是缘木求鱼吗?听着,老梁,你应该这么说……”   梁翁抬起满是泪水的老脸疑惑的瞅着云琅,而平叟则是一脸的无奈。   “老子不干了,有本事就把老子砍死,你卓氏的新式冶铁法只有老子掌握了,而那这个叫做云琅的家伙一点都不可靠。万一他抽身走人了,卓氏就再也没人会新式冶铁法。现在,要嘛给老子解良文书,要嘛一刀砍死老子!还有我闺女的解良文书一起给我。如果你们这么做了,我老梁这一辈子就卖给卓氏了,保证忠心耿耿,新式冶铁法只会装在脑袋里带进坟墓!”   卓蒙大怒,一脚踹翻梁翁道:“白日做梦!”   梁翁怯懦的指着云琅对卓蒙道:“是他说的,不是我说的。”   梁翁的一句让卓姬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平叟苦笑着对云琅道:“你看看,你看看,没有担当,如何为人?”   云琅的一张脸变得通红,还有点气急败坏,跳着脚道:“他要不要是他的事情,老子给不给是老子的事情,只要老子想给,他就得拿着,有我在,他们就算是想继续为奴都不成!”   平叟哈哈大笑,指着云琅道:“这才是你啊,这才是一个上位者。”   卓姬原本努力想要控制住不笑的,听了平叟的话再也忍不住了,笑的花枝乱颤。   他们两人笑的越厉害,云琅的脸色就越是难看,眼看着就要爆发了。   就听卓蒙抽出刀子道:“有本事把你刚才说的话再说一遍。”   刚刚用威胁的法子让梁翁改口,卓蒙觉得这法子对云琅也应该有效。   暴怒的云琅瞅了一眼这头蠢驴,一张俏脸变成了铁青色。   平叟一看不好,张嘴道:“手下留情!”   平叟还是说晚了,只听铮的一声金铁交鸣之音。   一支一尺来长的铁羽箭就插在卓蒙的大腿上,卓蒙惨叫一声,钢刀当啷落地,那支铁羽箭竟然穿透了他肥厚的大腿,雪亮的箭簇从大腿的另一端露了出来。   眼看着卓蒙抱着大腿在地上翻滚,卓姬拍案而起道:“你好大的胆子!”   话音刚落,屋子里就呼啦啦涌进来一群卓氏家奴,七八把长矛对准了云琅,只要主人一声令下,云琅身体上立刻就会多出七八个血洞来。   平叟的眼珠子转的如同走马灯,他似乎想起了什么,才要喝止家奴,就听云琅大声道:“霍去病,你要是再不出来,老子就死定了。”   卓姬吃了一惊,霍然站起四处观望,平叟却一脸的死灰,再无精神。   “没事,你死不了,继续啊,再杀两个我就出来了,你刚才用弩箭伤人的模样很果断啊。”   一扇窗户被推开了,霍去病那对可笑的眉毛就重新出现在云琅的视线中。   他把短弩收进后腰,大笑道:“我说过十五天,就是十五天,不会有错。”   霍去病无视面色铁青的卓姬,跟坐在桌案后一脸痛色的平叟道。   “你说的大功劳已经成功了?”   “需要的材料已经试验成功,大功劳也就唾手可得。”   “桌子上的那个东西就是材料?”   云琅点点头道:“确实如此,不过,那是卓氏的东西,我们说的大功劳不是这东西。”   听云琅这么说,平叟立刻睁开了眼睛,这一刻,老家伙的眼神亮的惊人。   霍去病把目光从那块铁上收回来遗憾的道:“可惜了。”   然后重新看着云琅道:“你真的要给这些匠奴解良文书?”   云琅看了一眼抱着柱子偷偷看他的梁翁咬咬牙道:“自然是真的。”   “这是为何?”霍去病露出了与卓姬,平叟一样的诧异表情。   云琅笑道:“这些天与这些人日夜劳作,虽说艰苦,却非常的愉快,这就难免生出一些同袍之情。”   卓姬怒道:“就为了这些?”   云琅怒道:“难道还不够吗?”   平叟一张老脸重新皱成了一朵菊花苦笑道:“少年任侠啊,这种事我们可以好好说的,卓氏家奴十余万,解良几个不算什么。”   云琅哼了一声道:“求人的事情我不做!”   “所以你宁可把事情弄到现在的地步?”   “谁让你们不快点答应的,那家伙还叽叽歪歪的威胁我。”   平叟指着快要被吓死的梁翁道:“你以为一个匠奴有了解良文书就成良人了?把解良文书给他们,他们更活不下去。”   云琅不解的瞅着霍去病,只见这家伙呲着一嘴的大白牙笑道:“良人是要缴纳赋税的,一个没有缴纳过赋税的人,不算良民。会被官府捉去成为官府的匠奴,修皇陵,修水利,筑城,开塞,随军队远征,呵呵,用处多着呢。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他们成为你的部曲,由你缴税,基本上就没有问题了。”   “当我的奴隶跟当卓氏的匠奴有什么区别?不都是奴隶吗?”   霍去病滑稽的眉毛左右动动大笑道:“似乎是这样的,你可以对他们好点啊,哈哈哈哈!”   霍去病无良的大笑,平叟没心肝的大笑,卓姬掩着嘴嘲笑,就连趴在地上努力拔铁羽箭的卓蒙都有些幸灾乐祸。   当一个阶级想要完全控制另一个阶级的时候,基本上不会给你半点空子钻。   除非你足够优秀,优秀到让所有人只看你本人,而不看你的身份。   事实上,严格算起来,云琅自己比奴隶还要惨,因为他是野人,还是一个有着老秦人身份的野人。   只是他从一开始就以良家子的身份出现在世人面前,不论是他表现出来的教养,还是学识,技能都不是一个奴隶该有的。   这才让所有人忽视了他的身份,以为他是同类。   猎夫们如果不小心弄死了一个奴隶,立刻就会有奴隶的主人找上门,如果不能赔给奴隶主足够的钱财,按照《大汉律》他就会被奴隶主弄走代替那个死去的奴隶。   而猎夫弄死一个野人,与弄死一头野兽没有什么差别。   云琅确实没有诚心诚意的帮助奴隶获得解放的心思,他只是看不下去,从而用梁翁他们来试探一下,看看有没有改变身份的可能,另外,也为自己将来更进一步做点准备。   眼看人家的网织的密不透风,而梁翁似乎也没有坚持到底的决心,云琅长叹一声准备放弃。   梁翁却一下子从梁柱后面跑出来,抱着云琅的双腿,带着无限的期望仰头哀求道:“小老儿愿意成为小郎的部曲!”   云琅咦的惊叫一声,他还是很不习惯被人跪拜,好不容易从怪异的感觉中清醒过来,苦笑一声道:“你现在倒是精明!” 第三十九章 少年人论匈奴   没有努力就没有收获。   这句话在大部分时期是很有道理的,至少,梁翁努力之后就有了收获,他跟他闺女以及多病的老婆从今天起就变成了云琅的部曲,同时被开革出卓氏的还有胖丫鬟丑庸。   至于别的匠奴,卓姬一个字没提,平叟也好像忘记了云琅的要求,霍去病根本就没把这事当做一件可以摆上台面说的事情。   于是,云琅也只好选择性忘记。   炒钢的工艺,在卓姬,平叟亲眼见证下,再一次获得了成功。   刚刚获得了一点奖励的匠奴们工作的更加精心,同样的一锅铁水,获得的钢料比上一锅还要多一些。   这也证明了云琅刚才说奴隶干不好活的论断纯属屁话。   一个人做事说话一定要缜密。   看看卓姬,平叟看云琅的眼神就知道,这两人已经在严重怀疑他的人品。   至于卓蒙就遭罪了,云琅的铁羽箭又有一个名字叫做铁羽狼牙箭。   因此,想把这种羽箭从腿上拔出来非常的受罪,因为所有的狼牙箭除过匈奴人用的真正狼牙箭之外,都是有倒刺的。   一边是卓姬等人欢天喜地的庆祝新式冶铁法的诞生,一边是卓蒙被两个杀猪匠模样的大夫绑在案子上拔狼牙箭。   欢喜中带着疼痛才是这个世界前进的本质,因此,云琅也很快就忘记了自己造的孽,跟霍去病一起愉快的吃肉喝酒,顺便商量一下应该把曲辕犁放在哪里制造。   平叟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曲辕犁的事情他是知道的,卓姬也是清楚地,本来两人还对曲辕犁有一些想法。   在霍去病避嫌不去看炒钢过程之后,他们俩就非常知趣的忘记了曲辕犁。   他们相信,这时候绝对不能把霍去病当做一个小孩子看。   事实上他们的判断是对的。   如果给霍去病换一套女人衣衫,他就立刻会变成伟大的长平公主。   因为他跟云琅说的每一个字都是出自长平公主之口的,根本就没有他的任何智慧在里面。   看的出来,霍去病这个人很讨厌当别人的传话筒。   “曲辕犁的真实效果如何?”   “是现在铁犁效用的五倍,还能帮助农户少一头耕牛,如果家中无牛,两个壮劳力也能拖着耕犁干活,就是不如耕牛快而已。”   “曲辕犁一架造价如何?”   “不知道,不过,整架耕犁的费用大多在犁头上,只要炒钢工艺能够得到大范围的应用,耕犁的价格就能迅速的降下来。”   “曲辕犁从不见史册记载,仅凭空想无济于事,必须先制造出一架来,然后方能徐徐推进。”   “同意,可是我是一个穷光蛋,最近又被卓氏从冶铁作坊撵出来了,手头只有三个妇人,一个老汉,无力制造。”   “这部分的费用由大将军府来出……”   “先给我一百万钱……”   “你要这么多钱做什么?难道说一架曲辕犁需要这么多才能做出来?”   “在一架完整的曲辕犁做出来之前,我至少制造十架以上的废品,你没见炒钢法出现之前,我弄废了多少铁水吗?”   “好吧,我如实禀报回去……”   一大堆没有意思的谈判话说完之后,两人都懒懒的躺在床榻上,把脚搁在窗户上,多余的一句话都不想说。   有人陪着发呆是一种享受。   云琅就是这么认为的,还以为只有自己一个人喜欢没事干发呆,没想到,霍去病也有这毛病。   直到丑庸端着瓦盆告诉云琅面团已经醒好之后,两人才算是活过来了。   “我一直不喜欢蒜头!”   正在揉面准备扯面的云琅忽然听到沉默了很久的霍去病说话了。   “蒜头金贵着呢,没听说张骞刚刚带回来的时候大家打破头了争,你好好的把蒜头剥干净,马上要用!”   “吃了之后嘴臭……”   “拌面味道很香……”   “我是说,这东西来大汉才四年,现在遍地都是了,就像匈奴人,以前从来不会出现在关中,现在,上林苑偶尔都会有匈奴的探子了。”   “这么说,云中一代岂不是满世界都是骑马的匈奴?”   “差不多了,我舅舅说匈奴人现在越发的猖狂了,他们已经不满足我们送去的美女,开始自己来抢了。”   云琅指着勤快的扫着院子的丑庸道:“我家里的女人很安全。”   霍去病丢下蒜头道:“我家里的不安全!”   云琅把面团翻了一个身,然后用瓦盆扣住,习惯性的抄起自己的茶壶嘴对嘴喝了一口道:“所以你舅舅该出征了?”   霍去病摇头道:“有人不同意。”   云琅长吸了一口气道:“不同意算是老成谋国的看法。”   霍去病诧异的看着云琅道:“你也不同意?”   云琅笑道:“我不同意有个屁用,只是觉得没商量好怎么出征,就慌乱出征,即便是打赢了,也没有太大的意义。”   霍去病一拳砸在云琅摊开放在案几上的手怒道:“外敌入侵,生灵涂炭,陷边城百姓于水火之中,如何容得我们细细思量。”   云琅的脸红的如同秋日的晚霞,这不是感到羞愧,而是被霍去病榔头一样的拳头砸在手上导致的疼痛引发的。   “愚蠢,匈奴人坐在马背上来去如风,劫掠如火,绝不在同一个地方停留三天,等你去了云中,匈奴人说不定早就跑去了晋阳,等你追到晋阳,人家说不定早就跑去了河西。抓不住匈奴,只能把我们的将士肥的拖瘦,瘦的拖死,兵疲将乏之下,匈奴人要是再回马一击,死的人更多。”   “咦,你怎么这么熟悉匈奴人?莫非你就是匈奴派来的探子?”   “哎呀,该死的,我怎么就忘了我还身怀如此重任,多谢霍兄提醒!”   话不投机半句多就是这样的,一个被战争荣耀冲昏头脑的少年人,听不得半点关于失败的论断。   他认为只要自己出马,就绝对不会有失败这回事。   大汉直到现在依旧对匈奴持守势,完全是因为现在掌兵的将领全部是尸位其上,哪怕其中一位还是他舅舅。   如果换成他掌兵,一定能让所有的匈奴女人怀上汉种,也能把匈奴所有的牛羊弄回大汉供全国百姓大嚼,更能让匈奴单于跪在伪帝刘彻的面前瑟瑟发抖,然后,自己胸前挂着一枚八十斤重的金牌上书——天下无敌!   “这确实很麻烦啊,怎么才能拖住匈奴人不让他们乱跑呢?”   霍去病终究是不同的,在少年狂想病爆发的同时还能有一点忧虑,这非常的难得。   “其实很好办啊。”   “计将安出?”   “其一,从皇宫里弄百十个绝色美女放在一座小城里,整天大张旗鼓的跳舞唱歌,让匈奴的探子看清楚每一个美女的漂亮模样,然后回去禀报给单于知道。那些对我们丑公主都趋之若鹜的大小单于们一定会发疯,大家都想要美女,然后就千里迢迢或者万里迢迢的跑来抢美女,嘿嘿,我们趁机布下重兵,然后哈哈哈……”   霍去病抽抽鼻子道:“这法子不成,张贯两年前用过,其中一个美女还是他闺女,结果不太好,匈奴人抢走了美女,顺便弄死了张贯麾下一千三百人……”   “呃,张贯是谁?”   “左将军,以前是中郎将,以武勇冠绝天下,结果这一次很倒霉,丢了闺女,也丢了官职,只好在家喝酒骂人,最近骂人骂的起兴,连丞相薛泽都没放过,我舅母说他快倒霉了。”   “好吧,前面的话就当我没说,不过啊,这个张贯也太没脑子了吧?竟然用自己的闺女上场?”   “这其实也不怪张贯,人家拿闺女引诱匈奴是忠心耿耿的表现,反正他有二三十个闺女丢一个就丢一个没什么。他只有六千兵马,谁能想到匈奴一次会来五六万人?就因为他闺女都被抢跑了,陛下才会对他这一次兵败持宽容态度,毕竟对国朝忠心耿耿嘛。”   “你以后如果这样表现你的忠心,最好离我远点,我怕天上打雷的时候跟你在一起,很容易被牵连。”   “你刚才还说用美人引诱匈奴来着?”   “那是用皇帝家的美女好不好?”   “呀,我忽然发现你好像对陛下很不满。”   “没有的事,只是觉得小户人家经不起折腾,反正皇家喜欢送美女给匈奴,一次一个跟一次一百个区别不大。”   “那是和亲,现在已经不多了,当年高祖被匈奴困在白登山的时候,皇后可是一次给单于送了九十九个美女。就这,匈奴单于还不满意,特意写信来问咱们六十岁的老皇后,表示他对皇后非常的倾慕,问老皇后有没有亲自来匈奴游玩一遭的意思。”   云琅吃面的速度不由自主的加快,能听到这样的皇家密辛很难。   “老皇后怎么说?”   “老皇后一点都不生气,说她年纪大了,不能侍奉英雄,所以就派些年轻的去……”(老皇后吕雉,此处为史实,非作者胡说八道)   “噗,咳咳咳……”   云琅差点被一口面条噎死。 第四十章 严谨的科学发展观   这个世界最美妙的就是少年人……他跟云琅以前见过的少年人一样不太靠谱,一样喜欢做白日梦,一样对未来充满了希望,一样喝高了之后就会鬼哭狼嚎……   很好!   太好了!   顶呱呱啊!   云琅觉得自己可以跟少年人一起混,尤其是跟霍去病这种明显有妄想症的少年人一起混太安全了。   即便是发疯,人家也会大度的晒然一笑,然后道:“年轻真好啊……”   如果总是跟太宰这种被始皇帝严重洗脑并且对一个死人至死不渝的人在一起,他迟早会走上恐怖的反汉复秦的不归路。   如果跟平叟这种没事干就讲究阴阳调和并且将所有阴暗心思都归咎于天地阴阳变化的人一起混,云琅觉得自己要是不变成一个脱离实际只喜欢耍嘴皮子靠脑子算计人的恶棍才怪。   如果跟卓姬这种骄傲的如同孔雀一样没事总是喜欢开屏,并且露出丑陋光屁股的人一起混,云琅觉得自己迟早有一天会跟她有一腿。   以上三种可能实在是太恐怖了,没一样是云琅想要的。   霍去病就着一碗面条跟一头蒜喝了一罐子烈酒,两三壶浓茶,结果就是剧烈的发酒疯,然后被大将军府的马车接回去。   至于卓氏的马车,酒醉的霍去病也不愿意去坐。   平叟双手插在袖子里,笑眯眯的目送霍去病的马车离开。   然后就对云琅道:“手段不错,算是笼络住了一个贵公子。”   云琅笑道:“你知道我志不在此,何苦拿我来说笑。”   平叟摇摇头道:“这不是笑话你,而是在羡慕你。你知道这世上每日有多少人在追逐肥马尘土吗?能做到你这个地步的据我所知一个都没有。想要往上爬,没有青云梯是不成的,即便有满肚子的才华,也需要人引荐才能一展胸怀。老夫当年如果有你现在的机遇,何苦蜷缩在卓氏充当一个食客。”   云琅笑道:“平公也有一襟怀抱未曾施展吗?”   平叟笑道:“晚了,晚了,如今只能依靠腰里的几个铜钱,调戏一下小女子。”   说着话从袖子里取出几片简牍文牒递给云琅道:“小郎胸有沟壑,必不在意民籍这等小事,从尔缙云氏祖地办理,必定迁延时日,有听闻小郎与故乡父老不甚和睦。   老夫遂自作主张,为小郎在阳陵邑办理了民籍,从今后,小郎就是蓝田县人氏。   只是蓝田县自从高祖二年大饥荒之后就更名为渭南郡,户籍大多流失。   到八年前,蓝田县又被陛下划入上林苑,又在去年修建了上林苑鼎湖宫。   一连串的变革下来,蓝田县中的民籍已经散乱之极。   正好给了老夫可乘之机,买通一二胥吏,成就了小郎蓝田县上户之名。   文牒在此,小郎只需填上父祖之名,就成关中子弟。”   平叟笑眯眯的表情让云琅心中一阵阵的发寒,这个老家伙竟然不声不响的在调查自己。   如果自己没有表现出过人之处,恐怕这就是这家伙对付他的一个把柄。   现在眼见自己跟霍去病结为挚友,立刻就把调查监视说成了置办文牒,把自己可能对卓氏的最后一丝怨恨也填补的干干净净。   做事真真正正是滴水不漏。   云琅抓了简牍一把,却没有抓回来,另一头被老贼抓的紧紧的。   云琅只好松开简牍,拱手道:“小子欠平公一个人情,他日但有用到小子的地方,云琅必不敢忘。”   平叟哈哈大笑,一把将简牍拍在云琅的怀里道:“一家人说两家话,小郎真是太客气了,哈哈哈哈哈哈。”   得到了云琅亲口承诺,平叟就满意的背着手走出小院子,经过一个小婢身边的时候,还在人家屁股上重重的抓了一把,可见这个老贼的心情是真的很好。   云琅回到房间瞅了一眼简牍,就知道自己上当了,痛苦的揪着头发把脑袋往案几上撞……   简牍很旧,一看就是有年头的东西……上面的文字也没有错,只是在写名字的地方被人用抹布擦洗掉了原来的字迹……   既然蓝田县的户籍大多遗失,也就是说官府手里留底的名册是不全的,现在全靠百姓手里的文牒来登记户籍。   云琅自己大可制造一个假户籍,然后去渭南郡官府登记也是没问题的。   自己既然接受了平叟他妈的好意,自己没户口的事情已经彻底的暴露了。   丑庸见云琅糟蹋自己,惊恐的站在一边不敢说话。   就听云琅呻吟着道:“还是太年轻啊!”   丑庸听了这话,立刻就不害怕了,温柔地揽着云琅的肩膀道:“再过两年,小郎的身子就长成了,小婢等着您就是了……”   自从卓氏有了新的冶铁方法,卓姬的一颗脑袋就再也没有低下来过。   别人家冶铁,她家炼钢,仅仅是两个字的差别,就让卓氏冶铁作坊的档次提高了十倍。   这个狠毒的女人,明明知道她老爹已经快要被《盐铁令》折磨死了,不但不伸手帮忙,反而还跟他老爹哭哭啼啼的要阳陵邑的作坊。   也不知道肥胖如猪的卓王孙是怎么想的,带着一群跟他一样胖的儿子呼啦啦的来到了阳陵邑,满足了女儿的要求之后又呼啦啦的离开了。   可能是蜀中的形势太严峻,他仅仅在阳陵邑停留了一天。   就是不知道这位伟大慷慨的父亲在听说卓氏冶铁作坊有了赚钱的新工艺之后,会不会被自己的不孝女活活的气死。   卓王孙来的那一天,卓姬不允许任何奴仆在外面胡乱走动。   更不允许云琅走出他的小院子一步,为此,云琅的到了一大堆精美的食材。   云琅的小院子说小,其实并不小,除过中间的正房之外,两边还有耳房。   丑庸现在是得了意的,把自己的房子安排在左手最靠近云琅卧室的地方,整日里指挥着梁翁老两口跟一个瘦弱的小姑娘干这干那。   知道云琅喜欢干净,整个小院子里连一棵杂草都看不见,即便是有泛碱的浮土,也会被梁翁的老婆跟闺女扫出去,再用石锤把地面捶结实了。   云琅小院子里的饭食永远都是令人期待的,只是平叟最近不太来了,他实在是忍受不了跟四个奴隶吃一样的饭菜了,并且极为痛恨云琅的自甘堕落。   不知道他坚持什么,反正面子大于天是肯定的。   这种头可断,血可流发型不能乱的坚持让云琅非常的感动,觉得这家伙还是有缺陷可以让自己攻击的。   一个没有任何道德缺陷的人云琅一般是不跟他接触的。   和这样的人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已经是罪孽了,再呼吸同样的一股空气,会让他发疯。   平阳公主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她是伪帝刘彻最忠实的拥护者,是天下妇人纷纷效仿的女德标杆,是大将军卫青少年时期的性冲动对象,是霍去病最严厉的指导者,更是云琅这个可怜人的最大债主。   “一百万钱,十天就花用干净了,不知小郎是如何花用的,可有账簿可以查验?”   平阳公主的声音听起来很动听,如同黄鹂鸣叫一般清脆,只是话语里的意思就让人非常的不愉快了。   事实上,谁要是被人查账,心情一般都不会太好。   新式记账法已经糊弄了卓姬很多天了,云琅也因此从中获得了很多的利益。   比如说这一次制造曲辕犁用的钢,就是平白无故的用账目制造出来的,云琅不但没给卓姬一个钱,反而从她的账房那里拿到了两万四千钱。   当然,这点钱在卓氏冶铁作坊最近庞大的交易往来中是微不足道的。   卓姬想要弄明白,以她用算筹的方式计算,估计需要计算到明年春天。   长平公主这人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只要抓住你的一根毛,她就能顺着这根毛最后把你隐藏在黑暗中的裸体全部揪出来。   新式记账法对她一样具有强大的蒙骗性,只是她固执的认为制造一架曲辕犁,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在十天之内花销一百万钱。   “你且来说说,为何曲辕犁明明已经制造好了十一架,你却在账目上勾销了其中的十架,而且两千一百斤钢料,为何在打造之后就成了两百八十三斤?其余的钢料哪里去了?”   这就不讲道理了,科学研究最大的支出就是材料的浪费。   以前云琅在机场带着兄弟们攻关的时候,就是这么干的,否则,大家哪来的奖金发,哪来的馆子可以下,哪来的钱在高档会所里抱着美女唱甜蜜蜜?   长平公主根本就不懂得什么叫做核销,做好十一架曲辕犁核销十架,这是科学常理,精益求精嘛,科学总是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的,前面十架只是为第十一架做铺垫的,是曲辕犁一型,到曲辕犁十号,都是试验型号,一旦第十一号曲辕犁定型了。   身为科学家,就必须有保密意识,把过程记录成册,而后再把那十架全部销毁,避免泄密,这是非常正常的一个流程。 第四十一章 不容拒绝的女魔头   “如何销毁的?”   长平公主的眼睛非常的漂亮,即便是已经三十岁的人了,长长的眼睫毛依旧很弯,很翘,眨巴起眼睛来如同两把小刷子。   “自然是丢进炉子里烧了!”   云琅大大方方的摊开手表示自己问心无愧。   “少掉的钢料呢?这个总烧不掉吧?”   “烧不掉,不过,我们为了能让钢料更加的耐磨,有的添加了一些石灰,有的添加了矿料,有的还往里面添加了磨碎的瓷器……最后,都变成了废渣,只好丢掉。”   “废渣呢?”   “被卓氏捡走了重新冶铁了……”   云琅总觉得长平公主是在捡芝麻丢西瓜,这么大一架曲辕犁不看,偏偏在一些枝节问题上纠缠很没意思,他总不能说,她给的一百万钱其实只用了二十万,剩下的都被他通过霍去病换成了黄金,打算过两天送去骊山?   长平公主不知道为什么莞尔一笑,转身就开始仔细观察面前的这架曲辕犁。   不得不承认,在云琅的指导下,这架曲辕犁充满了工业时代的流线美感,尤其是暗青色的犁头呈一个美妙的弧形,且被云琅分成三块,最后拼装上去。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最容易损坏的犁头,可以多次更换,有效的减少了损耗,仅仅这一项发明,云琅觉得自己拿走八十万钱一点都不多。   “试验过了吗?”   “公主不在,我等不敢轻易将这东西展现于人前。”   贪污人家的钱归贪污钱,该给人家的尊重以及为人家考虑这两点是不能丢的。   有了这两点,人家最后最多说一句贪婪,却不会说你办事不靠谱。   这样一来,以后还有合作的机会,了不起他们下次把钱看紧些就是了。   果然,听到云琅这样说,长平公主的脸色好了很多。   亲自抚摸着这架制作的非常精良的曲辕犁轻叹一口气道:“如果此物真的能够为百姓节省一头牛,一百万钱也算是花的千值万值了。”   云琅点点头表示理解。   在这个破时代里,饲养一匹马,一年的饲料价值相当于中户人家六口一年食物的价值。   一家饲养一头牛的耗费也价值三口人的食物价值。   在很多中户人家,牛的地位比人重要。   对云琅来说,制造这样的一架耕犁,对他来说基本上难度不大,如果不是材料壁障,给他一群木匠,他能一天生产出一百架来,毕竟,曲辕犁是唐代的产物,工艺不可能太过精细。   拔一毛而利天下的事情,云琅还是很喜欢做的,当然,如果这个时代就开始重视专利权,并且给专利费的话,云琅是不会想到贪污这回事的。   阳陵邑城里就有很多的农田,这是这个时代城池的特点。   一旦被大军围困,城里的人至少还有一点土地可以耕种,不至于被活活饿死。   一头牛拖拽着曲辕犁在土地上滑行,锋利的犁铧劈开了黄色的土地,健壮的耕牛随着农人的吆喝声,一道笔直的犁道出现在土地上。   曲辕犁与以往的犁铧完全不同,它在翻开土地的同时还能借助犁铧上的弧面将土地翻倒在一边,相当于将原来的土地转移了近一尺的距离。   别看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挪动,却对农作物保墒进气杀死虫卵有极大的作用。   霍去病刚才差点被吓死,他很担心云琅扛不住将两人贪污钱财的事情招出来,因为他也拿来五万钱。   虽然云琅很镇定的化解了,他依旧心头惴惴不安。   直到曲辕犁展现出它强大的威力之后,心头的不安才转变为骄傲。   长平公主顾不得自己华丽的衣裙,站在犁道里亲自比量了翻耕的深度,还赤手捏碎了一小块黄土,转过头对一个宦官模样的人道:“隋越!滚过来看清楚,仔细看清楚了,这将是我大汉农耕的无双利器!”   戴着黑色高帽的宦官隋越连忙跑进地里,学着长平公主的样子,测量了翻耕的深度,又点了一炷香记录了一炷香里耕地的数目。   好一通忙活之后才谄媚的朝长平公主施礼道:“仆,记下了。”   长平公主傲然一笑道:“记下了,就把这架耕犁带进皇宫,给陛下看看,我等着明年秋日听到庄稼丰收的消息。出嫁的公主,就不进皇宫了。我从未向陛下要过官职给别人,这一次,你禀报陛下,就说我要一个羽林郎的职位赏赐功臣。”   隋越大有深意的瞅瞅云琅,然后笑着躬身道:“仆,一并记下了。”   霍去病得意的用肩膀撞撞云琅小声道:“看样子我们要多一个伙伴了。”   云琅严肃的瞅着霍去病道:“先说清楚,我当羽林郎没问题,可是我不上战场!”   霍去病怒道:“羽林,羽林,为国羽翼,如林之盛,为皇帝之护卫,如何能不上阵杀敌?”   云琅也跟着怒道:“我这种人百年都出不了一个,一旦上阵战死了,你不觉得可惜吗?”   “不上阵你为什么一定要我舅母为你谋一个羽林郎的职位?你以为羽林郎是什么人都能担任的吗?”   “第一,我要羽林郎的职位,纯粹是为了在上林苑要一块地研究种地!第二,曲辕犁一旦在全国得到运用,大汉一年可多收一两成的粮食,至于节省的粮食,耕牛不算在内。我立了这么大的功劳,要一个羽林郎来玩玩很过分吗?”   “你可以当文官啊,不要羞辱羽林之名。”霍去病大怒之下强忍着揍云琅一顿的心思转过身去,不再理睬云琅。   云琅跟霍去病的争吵长平公主看在眼里却很不在乎,在她看来那不过是小孩子耍脾气,一会就会好。   眼看着隋越将曲辕犁擦拭干净装上马车,这才朝云琅招招手,笑容和蔼可亲。   “曲辕犁的名头你担不起!”长平背着手很伟岸的瞅着远山语重心长的道。   “确实如此,公主殿下只需给我一点小小的金钱上的补偿!”   对于长平夺走曲辕犁的事情,云琅一点都不生气,她说的那句话一点错都没有,以云琅的目前的地位,拿不到这件大功,即便是拿到了,估计下场会很惨,不如不要。   “老实说,一百万钱,你拿了多少?”   “十万!”   这时候是交心的时候,再隐瞒就会引起长平的怒火,毕竟一个上位者是不会判断错的,即便是判断错了,也是下属的错。   云琅连磕巴都没打就报出一个小得多的数字,如果说八十万,估计长平会翻脸。   长平满意的点点笑道:“跟我预料的差不多,哼,在我面前到底还是说实话了。”   “公主殿下法眼无差,云琅羞愧无地。”   “好了,曲辕犁不错,那十万钱就算是赏赐给你的,去了你的贼名。小小年纪正是为国建功之时,却偏偏喜欢财货,真是让人恨之入骨。”   “没办法,从小穷怕了,见到钱财就习惯往怀里揣,拉都拉不住。”   “男子汉大丈夫只要建功立业了,区区钱财不过是粪土一般的东西。要把眼光放长远,不要计较目前的得失,你年纪幼小,将来的路还长,不要被一点财物遮住了你的眼睛。”   云琅躬身道:“瑾受教!”   长平公主叹口气道:“我自从出了皇宫,就不愿再进去,为了你这个孽障,又开口求人,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云琅无辜的眨巴一下眼睛,他记得目前得到的一切应该是自己拿曲辕犁换来的,怎么到了长平的嘴里,就变成了恩赐?   霍去病极为隐蔽的轻轻一脚踹在云琅的腿弯里,云琅双膝一软,噗通一声就跪在地上。   长平极为忧郁的道:“这一拜本公主受了,从今往后,你也算是我大将军府的人了。”   说着话还慈爱的抚摸了云琅的脸继续道:“可怜的,少年就失去双亲,又被族人贬斥,也不知道吃了多少苦楚。好在以后不用了,大将军府就是你的家。尔今后当与去病儿,伉儿、不疑、登儿相互扶持,相亲相爱,为我大将军府增添荣光。”   云琅觉得脑子很乱……先是莫名其妙的有了一个家,然后就莫名其妙的多了四个兄弟,再然后自己要为大将军府增光添彩。   一瞬间,他缺的东西好像全齐活了,剩下的只有磕头这一条路好走了。   成为羽林郎对他拿到始皇陵那块地很重要,跟霍去病当兄弟好像也没有什么坏处,至于另外三个还不认识,卫青的三个儿子似乎没有什么本事,应该不难对付。   这时候如果磕头这些都能拿到,万事大吉。   如果拒绝……   云琅愉快的认真磕头,露出一嘴的大白牙笑的很傻,完全是一副我很喜欢,我很惊喜的模样。   长平公主嫌弃的挥挥衣袖,对云琅跟霍去病道:“去玩耍吧,今天准你们晚归!” 第四十二章 不能跟古人比   “真不知道我舅母看中你什么了,居然会把你当子侄对待。对我都没有这么好过。”   霍去病跨坐在窗户上,两条腿不断地晃啊晃的,如同吊死鬼随风飘荡的腿。   云琅躺在软塌上,接受丑庸殷勤的按摩,随手指指左腿示意丑庸换一条,不要老是按右腿。   “我也不知道啊,或许是我的长相比较出众的缘故?”   “你贪生怕死,你阴险狡诈,你还满嘴谎话,你还卑鄙无耻的贪污钱,这样的人在长安一般都会被五马分尸,偏偏你活的好好地,现在还比大部分的人活的好。真是没天理啊!”   霍去病将脑袋靠在墙上无力地又道:“我军中有很多的好兄弟,他们都是孤儿,个个都是铁骨铮铮的汉子。每日里没完没了的骑射训练,哪怕被羽林郎用棒子抽也一声不吭。论起骑射,他们比你强一万倍,论起胆气,他们也比你强一万倍。他们每日里夜思梦想的就是能够成为一个羽林郎。可是啊,你却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快的成为了羽林郎。”   丑庸跟云琅霍去病混熟了,很不服气的帮自家主人分辨道:“我家小郎也很辛苦啊,这些天没日没夜的在绢帛上画图形,还要盯着木匠打造农具,有时候半夜都要爬起来去看铁匠们有没有偷懒。你看,你看,小郎的胳膊都晒黑了。”   云琅欣慰的拍拍丑庸的胖手,他真的觉得自己最近过的很辛苦。   霍去病把他这样的人跟羽林里面那些玩命打熬力气的家伙放在一起比,本身就没有什么可比性。   “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这本身就是一个颠扑不破的道理,去病,你以后也要向劳心者的方向前进,我很怕你到时候练的连脑袋里都是硬邦邦的肌肉。那样的话,你还想封侯?做梦去吧。”   霍去病点点头道:“我说这些话的目的就是想要说服我自己去看一些兵书。我以前只要拿起兵书就头痛,看样子还是要坚持看下去啊。”   云琅笑道:“看不进去书就不要死看,有些人呢,看书能长进,有些人呢看书只会越看越糊涂,更有些人呢,天生就不用看书,他们是上天的宠儿,天生就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希望你能分清楚自己是哪一种人。”   霍去病笑着朝云琅拱手道:“羽林霍去病见过郎将。”   云琅抬抬手道:“免礼,下次先从窗户上下来两条腿并齐,正过衣冠再行礼不迟。”   霍去病笑道:“郎将说的极是,标下这就依律行事。”   说着话两条长腿往回一收,踩在窗棂上腰间发力,张开双臂,老鹰扑食一般就朝云琅飞过来。   早就有准备的云琅翻身下了床榻,随后就把茶壶丢在床榻上……   霍去病一声惨叫,砰的一声铺在床榻上,又触电一般的跳起来,捂着胯下呼呼喝痛。   云琅惋惜的看着被弄碎的瓦壶,觉得这东西一点都不好,喝起茶来一股子土腥味,还非常容易被弄碎。   “我霍家就我一根独苗……”   “你如果再算计我几次,你霍家就真的只剩下你这一棵独苗了。”   “我心里很不痛快!”   “我知道啊,像我这种人进了羽林,该是羽林的大不幸。”   “你不能不进吗?”   “不能,我还准备加紧再弄点功劳好跟陛下要骊山底下的那块地,明年开春还要种谷子,农时不等人,哪有功夫磨磨唧唧。”   “你进羽林纯粹就是为了要地?换一块成不成?我舅舅家有很多地。”   “你知道个屁啊,你舅舅家的地全是熟地,看起来不错,实际上一塌糊涂。知不知道啊?种地也需要大学问,你看看骊山那块地,背山面水,阳光普照,山涧又有无数溪流可供我圈成水库,只需连上水渠就是上好的水田,再来一把大火烧山,烧山的灰烬立刻就能肥地,不用怎么耕作,就能有三年的好收成。再说了,在皇家园林里面盖一座庄园,没事干去山中狩猎,空闲时在山涧钓鱼,没劳力了就请猎夫去帮我在园子里抓野人,你觉得这日子过的有滋味不?”   “你就想种地?”霍去病的两只眼珠子快要掉出来了“成为了羽林郎你竟然要种地?”   云琅弄干净了床榻上的碎陶片,重新选了一个舒适的位置躺了下去,打着哈欠道:“谁告诉你羽林郎就不能种地了?谁告诉你种地的天生就比人矮一头了?没了种地的,你们吃什么,饿不死你们!”   霍去病喟叹一声道:“我是为你好,羽林中郎将公孙敖那一关你不好过。只要是羽林中人,即便是伙夫,马夫,也避免不了练习阵法。知晓军中避讳,一日都不得闲,稍有忤逆,就军法从事,轻则军棍,重则斩首从不宽贷。你散漫惯了,如何能够受得了约束?”   云琅大笑道:“说到底,你就是不希望我进羽林是吧?”   霍去病认真的道:“你会成为羽林之耻的,知道不?你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能力,那就是把人带坏。我不敢想军中那些直爽的汉子遇到你会是一个什么结果!我以前什么东西都能吃,自从跟你吃了几顿饭之后,家里的饭菜已经无法下咽,军中看来更不用想了,以前我决计干不出贪污这种事……现在居然贪污家里的……”   “好吧,好吧,我进羽林之后别人不问话,我绝对不主动跟别人说话成不成?”   霍去病松了一口气点点头道:“这还差不多,不过啊,你如果敢反悔,明年清明之时,我会揍翻你兄弟,再揍你!”   “哈哈哈哈,先打败我兄弟再说吧。去病啊,天色不早了,你是不是该回家了?”   霍去病悻悻的道:“知道惹你厌烦了,现在就走!”   云琅对霍去病有自知之明很是欣慰,随口问道:“明日还来?”   “当然!”   话音刚落,霍去病再一次消失在窗户外面。   “可能是名将的原因吧。”   云琅自言自语。   但凡是名将,似乎对军队的纯洁性都有很高的要求,越是一根筋的人就越是符合他们对合格战士的要求,就像吴起喜欢用目不识丁的农夫,李靖喜欢野蛮的山人,戚继光从来都不在城市招兵都是一个道理。   想想也是,面对明晃晃的刀枪,奔腾咆哮的战马,飞蝗一般的箭雨,流星一般乱飞的石头,面容扭曲狰狞的敌人,只有服从性极好的人才会义无反顾的向前冲锋。   聪明人一般都会避开这种场面的,比如云琅就是这样的人。   只可惜真正的英雄只可能从前一种人群里出现,他们经历过聪明人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做过聪明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千锤百炼之后,只要活下来,都是极为了不起的人。   聪明人很少能够成为英雄,因为他们足够聪明,能及时的将自己从危险的境遇里解脱出来。   有时候为了解脱,就顾不上别的,叛徒就是这么出现的……   霍去病就是一个标准的军人,和云琅相比他要一丝不苟的多,也古板的多,假如不是遇到云琅不小心打开了他少年人的好奇之心,打死他都干不出贪污这种事情。   他的心里还是很清楚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云琅跟他做朋友这没问题,事实上云琅也是他最有意思的一个朋友。   云琅想要成为他的战友兄弟,他的潜意识告诉他,这非常的不靠谱。   云琅当然知道自己是个什么货色,一个连武艺都练不好,却能对逃跑这种事另辟蹊径的人,上了战场唯一的优点就是能比别人跑的快些,还是向后跑……   当羽林郎可以,主要是好处太多,这是最接近把始皇陵占的那块地弄成自家庄园的路径。   上战场当军官就算了,云琅能想得到,自己麾下的军队一定会成为羽林中最能跑,最不能战斗的那一部分。   毕竟,一个喜欢逃跑的军官,手底下总会有一群喜欢逃跑的属下,只要到了军中,云琅一定会跟磁铁一样把所有胆小懦弱或者还有其他毛病的人吸引到他的麾下。   “不上战场!”   这是云琅给自己制定的最后底线,哪怕丢官丢人也不上战场。   他觉的自己一介后世人,跑来汉朝为一个历史上出现过的皇帝卖命,实在是一件无法理解的事情。   没有做到反汉复秦,已经是他对这个皇帝这个时代施以最大的善意跟敬意了。   这么一想,云琅马上就高兴起来,自我安慰的力量是如此的强大。   没事干就琢磨点吃的,他搓着手在屋子里来回转悠,眼看天色就要黑了,还没有想好今天晚饭的菜单,这才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第四十三章 万事就怕认真   “我家小郎要做官了!”   云琅刚刚起床,就听见丑庸依靠在门框上朝外面几个丫鬟高声道。   云琅会心一笑,这确实是一件让人欢喜的事情,既然是欢喜的事情,丑庸大声宣扬也没什么错。   人生在世,能有欢喜感觉的事情不多,升官发财自然算。   至少,这是一种能力得到肯定的标志。   世上值得快乐的事情远比悲伤的事情少,能多快活一点就快活一点。   云琅发现自己好像有了很大的变化,以前的时候尽务实了,吃饭都捞干的吃,现在不一样了,居然关心起人们的精神生活了。   天使没来,官服没穿上,印绶没有,自然不好自吹自擂,等这件事情落实了,云琅打算大肆的操办一下,让大家一起乐个够。   今天是个好天气,事实上大汉的天空只要没有阴云,天空都是湛蓝湛蓝的。   伪帝刘彻没工夫理睬云琅那个芝麻大的一个小官,他正亲自扶着犁头在皇宫里耕作呢。   很小的时候他就跟随父亲练习过耕作。   皇子皇孙要嘛是膏粱子弟,要嘛就是人里面的尖子。   为了讨好重视农耕的父亲,刘彻可是在耕作上下过苦功的。   仅仅看笔直的犁沟,就知道他绝对是一个干活的好把式。   二十八岁的刘彻已经登基十二年了,正是野心勃勃的好年纪。   仅仅从今年颁布的年号元朔,就能看出这个昔日的少年皇帝已经不满意大汉国暮气沉沉的状态,准备有所作为了。   (汉武帝改年号为“元朔”,“朔”具有“初始”的意思。此时的汉武帝,已从少年皇帝长成了青年皇帝,具有成就一番大事业的雄心壮志,“元朔”体现出了汉武帝的自信。)   皇帝在后面扶犁,大将军卫青干回了马夫的老本行,在前面牵着牛。   不大功夫,一整块地就已经犁完,泛黄的土块暴露在阳光之下,散发着泥土特有的腥味。   刘彻放下耕犁,解开挂在绊臂上的衣袖,径自走上田垄,坐在一张软塌上,立刻就有宫人将备好的温汤端过来,将皇帝的脚放进水盆细心地擦拭。   卫青牵着牛扛着耕犁也上了田垄,自有宫人牵走了牛,卫青自己扛着耕犁来到刘彻身边,轻轻地把耕犁放下,对正在喝蜜水的刘彻道:“仆检视过了,犁头并未有损坏或者缺损之处。”   刘彻回头看看那块被翻耕过的土地道:“确实是好东西,长平这一百万钱花的值。诏,长平献‘元朔犁’有功,赐,黄金十镒,蜀锦一千匹,珍珠一斗,白壁两双,荣,仪马一双,屏山一对。”   手捧简牍伺立一侧的尚书郎魏苟立即执笔记述,片刻而成,然后拿给皇帝过目。   刘彻扫了一眼就挥手示意存档。   卫青从头到尾都笑眯眯,既没有太激动,也没有什么失望之色,静静的看着皇帝拟诏。   “是不是很失望?”刘彻看了一眼卫青问道。   卫青躬身道:“本就无所求,何来的失望?”   刘彻哈哈大笑道:“仲卿这句话说得好,一点散碎钱财就夺了造福农桑的大功,放在别人身上自然是不妥的。放在你卫仲卿身上朕觉得很合适,你想要的只能用战功来获得。去岁你走了一遭龙城,果敢冷静,深入险境,直捣匈奴祭天圣地龙城,首虏七百人,虽然取得胜利。然,另外三路,两路失败,一路无功而还,朕深以为耻。”   卫青俯首道:“主辱臣死,秋日后,请给臣三万铁骑,臣将出雁门,再探探匈奴右谷蠡王虚实。”   刘彻笑道:“这不是早就商量好的吗?”   说完话,等宫人给他穿上鞋子,朝卫青挥挥手就径直去了大殿。   卫青低头看着跟前的曲辕犁,惋惜的看了一眼,在宦官的陪同下出了皇宫。   临出门的时候,宦官隋越恭候在门口,笑眯眯的将一枚小巧的青铜印绶,以及一个木箱子献给了卫青。   “这是长平公主要的,陛下已经准了。”   卫青晒然一笑,命仆从捧上,就上了战马一路慢跑回家。   回到家的时候,长平已经在欣赏满屋子的赏赐,甚至取出一匹宝蓝色的蜀锦放在刚刚进来的卫青身上比划一下道:“不错的蜀锦。”   卫青看着长平学着刘彻的样子问道:“不觉得失望吗?”   长平笑道:“得来的容易,自然不会失望,夫郎也不需要战功之外的任何功劳。”   卫青摇摇头道:“功劳倒在其次,而是这曲辕犁不,现在叫做元朔犁,不该这样就被埋没了。陛下今日试用之后还说是一个好东西,却不知为何会如此冷淡的对待。在我看来,制造此物的功劳不比为夫探龙城的功劳差。探龙城,为夫进爵关内侯,云琅制造元朔犁,却只有一个小小的羽林郎。”   长平看着自己的丈夫笑道:“十二三岁的孩子,要那么高的官爵做什么?   夫郎也宦海沉浮这么些年了,难道还不知道官爵必须与实力相匹配的道理吗?   没有足够的实力,却身居高位,这不是在赏赐他,而是在戕害他。   羽林郎多好啊,就在陛下的眼皮子底下,云琅虽然怪心思多谢,终究年幼,只要在公孙敖的麾下磨练几年,长大之后,陛下自然会记得他的功劳。   毕竟吗,元朔犁是要颁行天下的,这可不是一年两年能做到的。   等到元朔犁的效用真正发挥出来了,那时候再另行封赏,就没有现在这些麻烦了。”   卫青笑道:“去病儿昨夜找我,说云琅不适合羽林。”   长平大笑道:“就因为那是一个刁滑的小子,我才特意让她进了羽林,换了别的地方,天知道他会闯出什么祸患来。夫郎可知道这次制造元朔犁,他从中获得了多少好处?”   卫青皱眉道:“全部给他我也觉得少,怎么总是在几个钱上纠缠不休?”   长平笑道:“这可不一样,少年做贼跟成年做贼是两回事。我更恨这个刁滑的小子居然把我也装进去了,明明贪污了不下三十万钱,偏偏告诉我贪污了十万钱……不对,可能还要多,夫郎自便,容我再去细细追查一番。”   卫青目瞪口呆的瞅着老婆小步快跑离开的背影呐呐的道:“至于吗?”   “怎么就不至于了!去岁四路大军偷袭龙城,知道为什么就我舅舅一路人们成功了吗?”   “为什么?”   “只有我舅舅没有在荒原上迷路,知道不,我舅舅白日看太阳,夜晚观星就能认路。”   “就这?”   “这还不够厉害?”   “这本是我也有,可能比你舅舅还要强一点。”   “撒谎!”霍去病一张脸变得通红,他无法忍受云琅小看他的亲人偶像。   “你别急啊,对了,司南这东西你知道?”   “知道,太常属下的太史令在长安北府有一座观星台,观星台上就有一块青铜盘,盘子上有一柄乌勺叫做司南,我去年还玩弄过。很好玩啊,无论怎么转动勺子,勺柄都指向南方…………你滚开,我再也不要见你了。”   正在给两人烹茶的丑庸吓坏了,她非常的不理解刚刚还谈笑言欢的霍去病,下一刻就爆发了,一把捏碎了小陶杯,即便被碎陶片割破了手也不在乎,一脚踹开窗户就跑了。   丑庸小心的看看云琅,只见云琅对她叹口气道:“他不是在生我们的气,而是在生自己的气。”   “为什么啊?”   “可能觉得自己太笨了,好了,把炉子里的松果取出来,我一个人喝不了那么多的茶水,自己家的东西一定要省着点。再把梁翁喊过来,让他修理一下窗户。”   丑庸是个听话的姑娘,冲着云琅憨憨的一笑,立刻就把一颗充当燃料的大松果夹出来,浇上水然后拿去窗台上晾晒。   霍去病一走,云琅就有些孤独,主要是平叟,卓姬他们两人不知道在忙什么,已经七八天不见人。   云琅等了很久的羽林官身还没有下来,没有羽林官身,就没办法带着大量的东西回骊山。   也不知道长平是怎么搞的,一件小事情到现在还办不好。   傍晚的时候,卓氏铁器作坊似乎变得很热闹。   正在看简牍的云琅终于忍不住丢下手里的简牍,走出房门。   一眼就看见卓姬那辆挂着风铃走起路来叮叮咚咚作响的马车。   平叟从后面一辆马车上跳下来,身手矫健的不像是一个老人。   “把后面的钱箱全部搬下来,十六个,一个不能少,卓蒙,你的腿瘸了,心没瘸吧?仔细数着,少一箱小心老夫剥了你的皮。”   云琅把身子靠在门框上,往嘴里丢了一颗炒黄豆嚼的嘎吱作响。   卓姬看到云琅没好气的给了一个大大的白眼转身就走,招呼都懒得打,在她身边还有一个戴着花头巾的白面男子,潇洒的走在卓姬身边,看到云琅靠在门框上的无赖模样,居然皱起了眉头。   不过,他还是有些风度的,并未说什么难听的话。   倒是平叟很有人情味,从云琅手里拿走一点炒黄豆指着仆人们费力的从马车上抬木头箱子。   “五百万钱!”   “有我的份没有?”   “没有!”   “为何?我还是铁器作坊的大管事好不好?”   “你小心了,偷钱的事情主人家知道了。”   “这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长平公主找了四十个账房,用筹算算了八天,发现你从柜上偷钱了,就是还不明白你是怎么偷走的。虽然不至于送官,你还是自求多福吧,哈哈哈哈哈……” 第四十四章 我是冤枉的   看完热闹,有没有钱好拿,云琅只好重新回到房间,继续看自己没看完的《左传》。   《左传》相传是春秋末年鲁国的左丘明为《春秋》做注解的一部史书,与《公羊传》、《谷梁传》合称“春秋三传”。   云琅想要理解《春秋》就必须先从《左传》开始,即便这本书是《春秋》的简读版,云琅依旧看的很艰难。   主要是古人实在是太懒,为了少刻几个字,就用最简洁的话语来说明一个艰涩的问题,这让云琅吃尽了苦头,还每每被平叟耻笑。   读书是云琅打发时间唯一的消遣,如果再有,那就是吃了。   至于钱财,云琅并不是很看重,如果不是为了买地,跟准备好将来的赎罪钱。   他觉得这个世界里钱财的用处不是很大。   他做出来的饭菜他觉得是世上最好吃的,他制作的衣衫他穿起来最舒服,至于房子,皇帝的宫殿里如果不是有巨大的取暖铜柱,还不如山洞暖和。   至于赎罪钱,这个很重要,太史公司马迁就是因为付不起六十万钱的赎罪钱,才被弄的男不男女不女的,屈辱一生。   如果不是因为心中有《史记》这个执念,他早就自戕身亡了。   云琅认为自己将来犯罪的可能性很大,被犯罪的可能性也很大。   如果每一次犯罪或者被犯罪都遭受一次肉刑,云琅觉得自己活到二十岁,身体上但凡是能凸起的部位都会被人家割掉……   左传的作者左丘明就是被人挖掉了眼睛,没办法了才摸索着在竹简上刻了《左传》,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么回事,总之,霍去病就是这么吓唬他的。   看样子,凡是想要写点历史的人,下场都不太好,齐国史官父子兄弟三人中的两人因为一句“崔杼弑其君”的话被人家斩首了。   第三个还带着自己九岁的儿子一起来领死,因为太惨,人家才放过了他们父子,但凡那个崔杼的心再硬一点,就那一句话就要死五个人了。   就这,南方的史官听说这事之后还兼程前来打算等北方的史官家族死绝了,他们好继续跟着死……   云琅的书没有读多久,可能会去上了一个厕所的卓姬又带着一群人马快速杀到,非要他交代是怎么从卓氏钱柜里捞钱的。   “我是冤枉的。”   云琅放下简牍,再一次对围着他转悠了足足一炷香功夫的卓姬道。   “钱的数目不对,账房说你拿走了两万四千钱。”   “账目对吗?”   卓姬咬牙切齿的道:“账目是对的,平叟也算过了,是对的。”   “那不就完了?我拿走的是我的钱。”   “你的钱?”卓姬的声音一下子变得尖利起来,昔日的优雅跟高贵全都不见了。   “你的钱?你哪来的钱?所有进入卓氏钱柜里的钱都应该是卓氏的,里面的每一个钱都是!”   云琅叹一声对平叟道:“我早就说过,不能让女人看到钱,一旦看到了,是不是她的她都会想要。”   平叟撇嘴道:“我也很好奇,你的钱是从哪里来的,说说……”   云琅再次叹口气道:“这是大家不多的生财之道,平公,你真的要我说出来?一旦说出来了,我最多退两万四千个钱,您可能要退掉的恐怕就不止这点钱了。”   平叟大怒。指着云琅道:“还真是贼咬一口入骨三分,你偷钱,关老夫何事?”   云琅不理睬平叟,瞅着卓姬道:“你确定要我把这个盖子掀开?说实话,我干的是这事情是每一家的大掌柜都会干的事情。这种事情绝对没有伤到主家的收益,又让大掌柜能有一些多余的好处,即便是官府都不能禁绝,大女真的想要知道吗?”   卓姬有些迟疑,她可以怀疑云琅,这没关系,反正这家伙马上就要去当官了,以后官民有别,打交道的时候应该不多。   问题是云琅把这件事情指向了平叟,这就不能不多想一下。   她现在借重平叟的地方还多,万一云琅把底子都戳漏了,平叟除了请辞之外再无他路好走。   云琅见卓姬犹豫,就继续笑着道:“知道这世上最难以对付的人是谁吗?   是胥吏!   你见过胥吏用脚踹百姓纳粮的粮斗了吗?你见过胥吏用大斗进,小斗出的借贷方法了吗?   你可能都不知道什么是偷梁换柱,什么是以次充好,什么是无中生有,什么是一把火烧的真干净……   这些你都不知道……你高高在上的活在蜜罐子里,听到司马相如几句狗屁不通的瑰丽句子就激动地难以自抑,恨不能以身相许。   操一曲琴,看一段歌舞,听别人的故事为古人落泪,却看不见眼皮底下那些黑暗的所在。   现在,你还准备掀开这个盖子吗?   先申明,这个罐子里装的除了蛆虫之外就剩下蜈蚣,毒蛇,蚰蜒这些最恶心的东西。你真的确定要掀开看看?”   卓姬一脸的纠结,平叟一脸的茫然,只是当平叟看到卓姬纠结的表情,心头微微发寒。   咳嗽一声道:“说出来吧,你如果不说,老夫只有请辞一途了。你说的这些有的老夫见过,有的老夫听说过,有的,老夫简直闻所未闻,想来都是一些鬼蜮伎俩。老夫自付为人还算清正,为一点清名计,也干不出那些下作事情来。”   “哈哈哈哈哈……”云琅大笑起来,重新抓起桌案上的简牍,抖抖袖子就准备出去。   平叟淡淡的道:“说出来吧,至少说清楚你为什么会从账上拿走了两万四万钱,而账目居然是平的,为什么找不出任何漏洞。这事关老夫一生清誉。”   云琅转身瞅着平叟道:“无中生有的法门而已,至于账簿为什么是平的,主要的原因是因为账上的黄金成色变好了,火耗减损了,价值上升了。按照以往的规矩,洗炼黄金的秘药是我做出来的,我拿走多余出来的东西有什么不妥吗?”   卓姬眉头一动,一锭小巧精致的金锭就从袖笼里滑到手中,她举着金锭对着太阳看了好久,不得不满意的点点头,这确实是一块非常好的金子。   平叟取出一块发乌的金子跟卓姬手上的金锭比量了一下,也不得不承认卓姬那块跟他手里金块一样重的金锭,在价值上至少要超过半成以上。   卓姬长出了一口气,向平叟敛身施礼道:“平公莫怪。”   平叟淡淡的点点头,一把拉住云琅的手道:“为何不早说?”   云琅看了一眼卓姬笑道:“早说怎么会有这样的把戏好看。如此也好,云某走的时候也就不用过于留恋了。”   丑庸早就不喜欢住在这里了,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说她长得丑运气却好,还有一大群把脸蛋抹的跟猴屁股一样的女子自从知道小郎马上要当羽林郎了,没羞没臊的打着各种借口往小院子里跑。   梁翁已经在昌乐市上找了另外一个青砖小院子,比这里还要清爽,至少没有叮叮咣咣的打铁声。   见小郎要走,立刻欢喜的背上了早就准备好的大包袱,再把小郎心爱的茶壶抱在怀里,簇拥着小郎就要离开这个鬼地方。   “且慢,某家便是你刚才贬斥的司马相如!小郎不给某家一个交代吗?”   花头巾司马相如摇着蒲扇挡在门口,笑吟吟的看着云琅。   云琅抬头看了一眼司马相如,这家伙长得很高,嘴巴上留着一些短髯,可能是因为经常吃肉的缘故,胡须黑亮,根根直竖,再配上一双丹凤眼,一张棱角分明的大嘴巴,即便是被云琅当场羞辱了,依旧能够笑面以对,不得不说这家伙确实有泡妞的本钱。   至少相貌,风度无可挑剔。   云琅嘿然一笑到:“我不是看不起你,而是看不起所有拿文章博名利的人。尤其是看不起你这种用文章得来的名声,骗自己女读者的人。跟你们对比起来,奸淫女人更能让我接受一些,虽然会被砍头,至少人家确实是在认真犯罪。你们是一边祸害人家妻女,一边还要高举着双手说这他么的不关我事,是这个死女人自己扑上来的……”   卓姬的一张脸变得通红,转瞬间又变得铁青,至于司马相如从来没有遇见过云琅这种人,竟然被他一番话噎的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眼看着云琅跟丑庸主仆二人,扬长而去。   “竖子无礼!”   云琅跑的不见人影了,卓姬才怒吼出来。   平叟淡淡地笑道:“不激怒你,他怎么走啊。不激怒你,他怎么从刚才大女制造的钱财漩涡里爬出来?不激怒你,他怎么带着他洗炼黄金成色的秘方走?”   经过今天的事情,平叟觉得自己累极了,他忽然有些羡慕云琅,可以走的如此光棍,如此干脆,如此的毫无征兆,让他准备拉拢的后手全无用武之地。   卓姬到底是一个女人,容易被一些外来的因素掌控心绪,犹豫不决三心二意是她最大的弱点。   想到这里,瞅了一眼高大英俊的司马相如,叹了一口气,背着手走进了自己的小院子。 第四十五章 人生就要当机立断   “小郎,你等等我啊……”   云琅走的很快,背着大包裹的丑庸在后边紧紧追赶,却被襦裙裹住双腿,跑不起来。   云琅停下脚步,从丑庸肩上取过一个包袱背在身上,然后,继续大步流星的赶路。   “小郎我们干嘛要走的这么急啊?梁翁他们还没有按照您的吩咐收拾好新院子呢。”   “不跑不成了,再不跑要是被他们知道我往黄金里面掺杂黄铜让金子变漂亮的事情,会有大麻烦的。”   “可是,那是一个好办法啊,婢子看到您把黄金磨成粉末,灵液(水银)上面黑乎乎的东西都给捞出来了……”   “傻妞,我在铸造元宝的时候又往里面加了铜……”   云琅并不担心有人会察觉,所以,当着丑庸的面他也敢说。   他坚信,阿基米德定律是几十年前才刚刚在希腊被研究出来,没道理现在就能被大汉人氏广泛掌握。   给平叟新式记账法不过是掩人耳目之计,计算虽然繁复,却依旧在他们的知识范围之内,只要下足了水磨功夫,迟早会把繁复的账目变得简单。   就像长平(再解释一下,长平就是平阳,只不过此人改动较多,所以换名字了)做的那样,找一群账房来,只要把账目分解,没什么难度,就是时间长点而已。   至于给金子里面添加杂物,这在大汉也非常的普遍,只是那些人比较傻,往里面死命的添加比重较重而且容易融化的铅,把一个个漂亮的金锭弄得跟纵欲过度一样顶着一个青了吧唧的面孔,谁看不出来啊?   硼砂是个好东西,干涸的盐湖底部就有,不过,在大汉,人们把它叫做月石,神医们一般把它拿来治病。   云琅拿来当做黄金跟铜的粘合剂,效果很好。   当黄铜跟黄金完美的融合之后,黄铜自然就变成了金子,在这个没有阿基米德定律的时代里,这就是真理。   不离开卓氏,长平不可能将羽林郎的官职给云琅的。   这是云琅昨晚才相通的事情。   否则,以长平的地位跟尊荣,吃饱了撑的才会在金钱上跟云琅为难。   长平家自从出了一个马夫大将军关内长平侯,他们对搜罗人才这种事就非常的热衷,并且独占性很强。   一个卫青就能让长平家三十年无忧,再来一个年轻的比如霍去病一类的,就能五十年无忧……   一代一代总要出人才的……这样,家族才会鼎盛千秋。   骑驴找马是这个世界上永远都能通行的法则。   在卓氏捞取了第一桶金子之后,就一定要早点离开,时间长了,人就会生感情,再走,绝对没有现在就走这样来的写意。   阳陵邑并不算大,不过,二十万人的城池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通都大邑了。   街市就是集市,绕着街市走了半个城池,就来到了云琅在大槐里的新房子。   云琅在大汉选房子同样会用后世的理念,即——地段——地段——地段。   大槐里就在县令家不远处,督邮家也在附近,最重要的是上林令,上林丞也居住在大槐里。再过一条街,就是长平侯家的豪门大院。   丑庸走了一路吃了一路,两斤麦芽糖仅仅够她吃到家门口。   内城的房屋与外城房屋最大的区别就是有没有砖头。   外城的房屋大多是由黄土夯制而成的,只是在门头屋檐上添加一点砖帽。木板制成的大门大多涂成黑色,镶上一个铁门栓,看起来似乎不错,只是大街上尘土飞扬的没办法落脚。   内城的房屋讲究就多了,虽不能说处处雕栏玉砌,却也处处清爽,尤其是雨后的青砖,泛着润润的青色,让人很想摸一把。   “用手摸就成了,不要拿脸去蹭,你不疼吗?”   就在云琅打量督邮家大门的时候,丑庸可能是跑热了,正把脸贴在砖墙上贪凉气。   见云琅发怒,丑庸嘀咕一声道:“反正我又不漂亮……”   院子里的梁翁听到云琅的声音,连忙打开大门扫帚都来不及丢,就欢迎主人进家门。   青砖的门楼并不高大,黑漆的大门也显得朴素,这样的房子矗立在一群高大的宅院中显得非常不起眼。   整座院子花用了三十个金饼子,这让他非常的肉疼,好在有卓氏这个金主在,云琅自己并没有花费多少,如果真的要他全出,他会想办法再从长平那里弄点钱。   这是一个日字形的院子,算不得大,主人居住在影壁后面的二层小楼上,两边是两排尖顶平房,梁翁一家人就住在右边,将左边留出来充当客房。   楼前左侧有一座方井,上面有一架辘轳,粗大的木头上满是绳子勒出来的印痕,看样子已经用了不少时候了。   上一任主人是一个雅致的人,靠着墙边还种了两排竹子,竹子堪堪长成,三长高的竹子如同两排遮阳伞,正好给不大的院子里留下一片浓荫。   地上的青砖已经有些青苔了,梁翁的女儿小虫正在用铲子铲地,估计是担心云琅会被这些青苔滑倒摔死。   “应怜屐齿印苍苔,小扣柴扉久不开,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啊不,一枝青竹窥邻家……哈哈哈。小虫,青苔别铲掉了,留着,给某一个不喜欢走门的混蛋留着,摔死他!”   “摔死我可不容易!”   听到这个变音期的公鸭嗓子,云琅的眉头就皱起来了。   “你站在墙头干什么?就算我不在乎,邻家难道不会报官吗?”   “谁敢报?隔壁就是我家!”   云琅四处瞅瞅疑惑的道:“长平侯府可是在另一条街上!”   霍去病从墙头攀着竹子跳了下来,顺手在小虫的身上擦拭一把手,然后笑道:“你难道不知道整条街都是我们家的吗?”   “混蛋!”   “确实很混蛋,家太大,有时候会迷路,太大了也很没意思啊。”   “我是说你干嘛在小虫身上擦手?男女有别你不知道?”   霍去病挑起小虫的下巴瞅了一眼道:“谁管他是男是女,我的手脏了,自然要找个地方擦。呶,给你一把钱,换套衣衫,麻布衣服擦手很不舒服。”   云琅很生气,可是作为当事人的小虫,却一脸娇羞模样接过铜钱,敛身施礼之后就跑了,她没有被羞辱的自觉,反而因为霍去病挑她下巴弄得心乱如麻。   就连梁翁夫妇二人,也靠在厨房门上傻笑……看样子只要霍去病勾勾手指,他们就会把自家十二岁的闺女送到霍去病的房间。   总体上来说,大汉国的实用性哲学在这个时候是占了上风的。   几十年来的黄老哲学已经深深地影响到了这个国家。   国家对百姓基本上除了收税之外,就是在放任自流,伦理上的约束并不严格。   历经战国,以及秦末大战,在后来的军阀混战之后,丁口减少严重。   每一个新兴的王朝都会施行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政策,这个时代对于伦理道德的要求远没有云琅经历的后世严苛。   在云琅认为是过不去的事情,对大汉百姓来说屁都不算。   想想两千年来的伦理进化成果连屁都算不上,这就让云琅有些气急败坏。   “我要西面的那一间!”霍去病指指二楼西面的那间凉房。   “不成,那一间要改成茅厕的。”   “你把茅厕修建在卧室边上?”   “对啊,这样方便!”   “你就不嫌臭?”   “谁告诉你茅厕就一定是臭烘烘的?”   霍去病很想反驳一下云琅,不过,考虑到这家伙总能给人带来惊喜,就决定等他弄完之后再做评判。   既然隔壁是长平家,云琅就觉得没必要客气,站在二楼上就能看见人家的后花园。   十几个造型威猛的兽头喷出的水柱足足头半尺粗,水柱砸在汉白玉石板上,如同瀑布轰鸣。   有钱人家就是这样的,不求最好,只求最有气势。   “从你家接一个水管子过来让我冲厕所行不?”   “兽头是陛下赏赐的,你要从上面接水槽引水冲茅厕?”   “你家地势高,我家地势低,不从你家引水,难道让梁翁每天提水上楼?”   “对啊,仆役就是这么用的!你每日冲茅厕能用多少水,让仆役提水。”   “我还要在茅厕里洗澡……”   霍去病干呕两声,挥挥手决定结束关于茅厕的谈话,他今天是来告诉云琅他舅母明日要过来。   丑庸很自然的霸占了楼下一层左面的房间,安顿好之后,就开始给云琅跟霍去病煮茶。   碧绿的茶叶泥,配上油炸过后的豌豆,以及炒好的芝麻,活在一起用开水一煮,鲜香扑鼻。   云琅弄不到茶叶,这些茶叶还是从平叟那里抢来的,炒茶是没法子了,只好弄成擂茶喝,刚开始还有些喝不惯,时间长了也就喜欢上了这种带着咸味的茶汤了。   至于放糖去茶叶苦涩这种事情他已经不敢想了,阳陵邑的柞浆(蔗糖)是真正的价比黄金。   “我想搬出来住!”   “好啊,自由,要不要我帮你找院子?”   “你的院子都是我帮你找的,我的意思是我打算般你家来住。”   “为何?大院子住腻味了?打算品尝一下小户人家的生活?”   “不是的,总有些人让我看了不舒服。”   “估计你要是搬过来了,你舅舅如果不打断你表哥表弟的腿,就是打断你的腿。”   “我会好好说的,就说是我自己想要过的宽松一些。”   “那你完蛋了,你舅舅一定会打断你的腿,可能还有我的!” 第四十六章 淮南王秘术   在一个吃野菜已经成为日常的时代里,吃一盘经过驯化的白菜,就是一种享受。   其实姜汁菠菜这道菜是云琅最喜欢吃的绿叶菜,至于姜汁白菜就差了那么一点意思,主要是白菜发甜,没有菠菜的那股子清爽味道。   云琅很希望已经出使西域的张骞能够把他心爱的菠菜带回来,不要让这道菜到了唐朝才出现。   他能想象的道,在西域,菠菜这东西一定长得漫山遍野都是……   长平要来,家里总要准备一点菜肴招待的,霍去病说的很清楚,长平过来的时候不用仪仗,不带多余的随从,就带着霍去病跟两个宫女过来。   这就是当通家之好来交往了。   梁翁体弱多病的老婆很细心,一缸黄豆芽被照料的白白胖胖的……只可惜没有菠菜……   粉条也没有……为了添加一点好看的颜色,只好用荠荠菜了。   一勺子热油浇下去,葱蒜的香味就弥漫了整间屋子。   豆腐不小心做稀了,最后变成了豆花……不管了,霍去病也已喝了两碗,估计长平也喜欢。   最不能缺少的就是红烧蹄髈,瓦罐子里小火煨了一天,筷子轻轻一戳,就有晶莹的油脂从红亮的外皮缺口处流出来,喷香酥烂,轻轻一抖骨肉就会自动分离。   没有污染的大草鱼本来非常适合红烧,只可惜云琅家里的豆油太少,只好加了姜葱清蒸,大火熏蒸之下,外面的鱼皮爆开,露出里面蒜瓣一般的白肉,沾上用葱姜腌过醋水,这味道应该比什么羊肉鲜美的多。   云琅没见过大户人家的厨子是怎么做饭的,不过,就那两个给长平打头阵的侍女不断流口水的样子,云琅就不再对长平侯家的饭菜抱什么希望了。   鸡这个东西天生就适合炖汤,一砂锅飘着淡淡油花,却清澈透明的汤水,再配上一整只黄澄澄的肥鸡,只要撒上碧绿的小葱,就是一道再好不过的开胃汤水。   “我舅母喜欢吃素!”   已经开始吃第四个猪蹄的霍去病满嘴油花,含糊不清的指导云琅。   云琅面无表情的用勺子指指霍去病道:“你不是说从来不吃豕肉的吗?”   霍去病笑道:“以前哪知道豕肉这么好吃。”   因为是分餐,每种菜肴云琅都做了两份,一份专门给长平准备的,另一份是他跟霍去病的。   有洁癖的霍去病现在已经对两人吃一份饭菜没有丝毫的抗拒了。   在大汉以前,庖厨从来都是一个很高级的职业,甚至有过因为做饭做得好成为权贵的传奇。   只是这几年风气不好,人们渐渐不大看得起庖厨,认为这是贱业。   不过主人亲手做羹,本身就是对客人最大的尊敬,云琅为了拍长平的马屁,也算是无所不用其极。   长平没有动用仪仗,可是她的马车本身就是仪仗,再加上一个喜欢耀武扬威的马夫,仅仅走了一条街,大槐里的所有官宦都知道了一件事——新搬来的那家人与长平交情莫逆……   站在门口迎接长平的时候,云琅有一种屁股上被人盖了章子的感觉,那个章子上还刻着——公主专用四个字。   什么时候见长平,她都是一副母仪天下的模样,即便是下马车这种小事,她也能做到迈腿而身体不对,头上的金步摇只是微微晃动,人就已经下了马车。   下了马车还不抓紧进院子,而是朝四周敛身施礼,然后收获一大堆“微臣不敢”的屁话。   好不容易进了院子,总有长相妖艳男女仆人也不问云琅这个主人,就往云家不断地塞东西。   从吃饭的金碗银筷到上好的白玉席子,酒水,乃至于镶金嵌玉的屏风,马桶,铺地的红毡一样都不缺。   长平笑眯眯的坐在上首,满意的看着面前的佳肴,似乎非常的满意。   然后她就命服侍她的宫人,将云琅跟霍去病面前的佳肴,一份份的赏赐给了那些送东西来的官宦人家。   到了最后,云琅跟霍去病面前就只剩下一盘子凉拌豆芽……   “还算有心!”   长平用云家特有的铜勺子挖了豆花吃了一口,闭上眼睛仔细的品尝,然后就命宫人去厨子那里要秘方……   五道菜吃了一遍,就要了五次秘方……   霍去病跟狗腿子一样的蹲在舅母跟前,一道道的讲解,反正云琅做饭的时候他就站在一边看着,而且,他已经吃饱了。   云琅没工夫吃仅有的豆芽,光是写菜谱就用来一炷香的时间。   等他放下毛笔,长平已经吃完了,正在擦嘴,还有些不好意思的说:“今天中午没什么胃口,没想到晚膳倒是进的多。”   云琅很想回答她,是啊,能把五道菜差不多吃光的女人还真是不多见。   长平是从来都不剩饭的,她刚刚吃完,手里捧着霍去病敬献的擂茶,吩咐宫人们把剩饭吃光,不准剩下一粒米……   两个宫人似乎也很开心,装了两大盘子米饭,然后就各种窃喜,看样子不可能剩下什么饭菜。   “擂茶?这倒是新鲜,味道不错,喝了五脏六腑都舒坦,走的时候拿一点。”   话音刚落,见云琅眼巴巴的瞅着她,莞尔一笑指着宫人带来的藤箱道:“在里面,看你猴急的样子,一个小小的羽林郎就把你盼的脖颈都长了,可怜的……”   云琅很想骂人,又不敢,只好傻笑着打开箱子,瞅着里面的铠甲跟印鉴傻笑。   “十天之后就跟去病儿一起去郎中令公孙敖那里入籍,想要更大的官,就要看你自己了。侯府只能帮你打开大门,至于走到那一步就看你自己的本事了。将相本无主,男儿当自强,我能做的,能帮的以此为限,男儿家不好扶持过甚,如果受不了军中苦楚,就回来,少府还是能进的。”   云琅捧着印信施礼道:“长辈赏赐,云琅无话可说,大恩不言谢。”   长平笑眯眯的道:“小郎可曾在淮南停留过?”   云琅迷惑的摇摇头道:“蔡地在西,淮南在东,云琅未曾去过。”   长平叹息一声道:“想来也是,只是这豆羹之术你是从何处习来?”   “豆羹?”   长平见云琅一头雾水,就指指已经被宫人吃干净的豆腐脑碗。   云琅皱眉道:“这是豆花,也叫豆腐脑,如果用麻布包裹,放在木盒,压上重物,就会变成豆腐,如果放在浅盘里面继续压榨,就会变成豆干。小子还从未听说过什么豆羹!”   长平叹口气道:“蔡地云姓找不到你的踪迹……”   云琅一脸黯然的从怀里取出申报完毕的户籍记录简牍递给长平道:“我现在是京兆阳陵邑人氏。”   “中山国乱,波及蔡地,逃户无数,云氏已经不可考。云琅,你告诉我,你因何会淮南王秘术?”   云琅听到长平说蔡地云氏已经不可考,绷紧的头皮立刻就松弛了下来。   只是,淮南王秘术是什么?   长平继续叹口气道:“去岁,淮南王进京,给陛下敬献了名曰豆羹之物,听说是黑豆制成,我恰好在座,有幸分得一碗,与你今日所作豆花极为相似,只是一个干,一个稀,与你所说的豆腐更为相似,只是你做的豆花闻不到丝毫的豆腥味,也比淮南王敬献的豆羹白润的多,你做和解?”   只要长平不追究蔡地云家,云琅就毫无畏惧,皱着眉头小声道:“淮南王是磨豆腐的?”   “磨?”   “是啊,把豆子泡水发胀,然后放在石磨上磨成浆,用麻布过滤掉渣滓,然后放进大锅里烧煮,如果此时不点卤,就是豆浆,喝起来与牛乳相似,每日喝一碗有延年益寿之功效。如果将少量盐卤水倒进豆浆里面,豆浆就会变成豆腐脑也就是豆花一样的东西,只要再把豆花挖出来,用麻布包裹,压上重物豆腐就成了。”   长平愣住了,过了片刻才道:“这么简单?”   云琅皱眉道:“这应该是人人都会的手艺啊,我还奇怪,家中老仆出去购买豆腐,他竟然没有买回来,只好自己做,难道说……偌大的阳陵邑没有豆腐吃?等等……您说的淮南王秘术就是怎么做豆腐?” 第四十七章 可怜的人   迷迷糊糊的云琅总觉得哪里不对头,淮南王他知道,那就是一个想当皇帝想疯了的人。   难道说豆腐是他发明的?   一个王侯不好好的治理侯国,研究什么豆腐啊?   云琅别的迷糊,有一点却很清楚,离淮南王越远越好。   在这个完全属于伪帝刘彻的时代里,谁敢跟他作对,只有死路一条。   不论是匈奴王,还是大臣,还是藩王,凡是被他看不顺眼的,最后都死无葬身之地。   长平公主走的时候,云琅赫然发现,他居然答应了长平合伙开一家豆腐作坊……   “豆菽比黍粟耐活,不挑地,反而肥地,种植豆菽之后的田地再种黍粟,收获要高于去年种黍粟的地,只是豆子吃多了胀气,不耐受,因此一直作为牲口的口粮种植。吃了豆腐则不会有胀气一说,算是真正把豆子的用处显出来了。这些天哪里都不要去,好好地琢磨豆腐,只要弄出来了,算你大功一件!”   长平走的时候,交代的话有些语重心长,看得出来她的忧思很重。   云琅总觉得国家大事关他屁事,只想好好地把埋始皇帝的那块地买下里,然后在上面种满大树荆棘粮食,果树,弄一个大大的庄园,把可怜的太宰奉养到死,然后愉快的在大汉的土地上生活。   反正这个时代里高手如云,酷吏如雨,阴谋遍地,愚昧重重,皇帝又是一个心思重而且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不用担心会被异族欺负,过好自己的日子就不错了,没必要强出头。   世界上的能人异士无数,死的最多的就是喜欢出风头的。   丑庸关上大门,梁翁的老婆跟小虫一起给云琅做了一碗面条。   云琅蹲在竹林下,大口的吃饭,看到婆娑的竹影竟然如同一头老虎,鼻子猛地一酸,眼泪吧嗒吧嗒的掉了下来。   丑庸正要安慰他,就听云琅抽噎着道:“以后不要给我拿独头蒜……”   藤箱里的铠甲很合身,这样小的铠甲军中并不多,直到云琅在胸甲里面看到了霍去病的名字,才知道是这家伙把他的铠甲拿来了。   以前做梦都想要到一身羽林郎的铠甲,现在它就安静的放在箱子里,云琅却没了穿它的心思。   羽林郎的制式武器很糟糕,至少比不上云琅自己的武器,而羽林军的武器已经是汉军中配置最好的武器了。   秦国出品依旧是质量的保证,从这一点上看,大汉目前的战争潜力,还比不上大秦一统天下的时候。   在高楼酣眠最大的好处就是容易中风,穿堂风刮得呼呼地,也不知道那些高士为什么喜欢袒胸露乳在高楼上酣眠,云琅觉得这些家伙完全是为了出名而不顾自己的身体健康。   到处漏风的房子睡一夜就伤风,鼻子塞得厉害,勉强起身之后,让丑庸打来冰凉的井水,咬着牙把脸塞进去,全身打了几个寒颤之后,浑浑噩噩的脑子终于渐渐变得清明。   他最强大的武器就是脑子,现在是非常时刻,一个应付不对,就会成为淮南王的探子。   是不是探子的人也不知道被大汉廷尉府杀掉了多少,那是真正的宁可杀错不可放过的典范。   想要人家重视你,你就必须要对人家来说有用处,想要人家特别重视你,你就必须表现出相应的价值。   因此,云琅在筹建豆腐作坊的时候,非常热心,强迫自己喝了一锅小米粥的云琅,一大早就开始绘图,准备制造豆腐坊里所需的所有器具。   这一次,长平没有直接把钱交给云琅,而是派了一个管事过来,负责所有器物的制造以及钱粮的支出。   至于开店的地方,就在长平侯府的后花园,他们在墙上开了一扇临街的门,利用了靠着围墙修建的一大排平房,这里还有水,有阳光,有空地,作坊的场地问题就算是解决了。   十几个明显是官家匠作的人在云琅提出需要大量木桶,蒸笼,木盒之后,他们锯木头的声响一天都没有停止过。   想要打造巨型铁锅,现在只有卓氏有这个实力,那个管事去了一趟之后,就脸色铁青的回来了。   大锅的造价不菲……   这是一桩让人非常难以理解的事情,卓姬利用了长平的名头才保住了阳陵邑的铁器作坊,现在不知道发什么疯竟然敢为难起长平侯府来了。   管事怒气冲冲的去找主人去了,一副很难缠的样子,云琅觉得事情很不妙,卓姬是个傻蛋,平叟决计不是。   没有十拿九稳的把握,得罪长平就等于得罪了死神。   平叟在日落时分来找云琅喝茶,气色灰败,不断地喝茶却一句话都不说。   “既然已经决定翻脸了,你现在就指望你们背后的人能够帮你们挺住,如果挺不住,或者人家抽身走了,你们想死都没地方埋。”   “帮帮我,帮帮卓姬!”   “我现在也很倒霉,别看当官了,还没有白身的时候自由。人家要砍我,我连喊冤的机会都没有,因为人家会说对我执行的是军法。”   “丞相!”   听到这个名字,云琅就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嗝,然后整整一晚上就一直处在打嗝状态中。   “丞相啊!”   丞相,秩万石,月俸六万钱,率以列侯出任。   伪帝刘彻任命御史大夫公孙弘为丞相,因其无爵,封为平津侯。从此之后,凡平民拜相者必封侯。   《汉书·百官公卿表》云:“相国、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绶,掌丞天子助理万机。”   丞相对百官有选举、任官、黜陟、刑赏的权力。   皇帝对丞相礼遇隆重。按照大汉任免丞相的仪式规定,皇帝本人亲自出席朝会,在京六百石以上的官员必须到会。   丞相晋见,皇帝必须在正殿具正式朝服接见。   丞相奏事毕,辞出,皇帝要起立、送至殿门。   丞相病重,皇帝要亲临问疾,并遣使送药。   丞相死后,尸体从丞相府移私宅,皇帝要亲自上门吊祭,并赐棺木、葬地、冥器等。由此可见丞相地位之尊崇了。   现在的丞相就是广平侯……薛泽。   大汉朝的那些风云人物云琅多少是有些记忆的,比如田蚡,比如公孙弘,至于薛泽,说实话,他真的没有半分记忆。   “你觉得是薛泽厉害,还是卫青加上长平公主厉害?”   “自然是卫青加上长平公主厉害,只是,长平公主发怒,卓姬与我最多没了家产,一旦得罪了薛泽,明日就是我们的末日。现在这样做不过是饮鸩止渴罢了。”   云琅奇怪的道:“他一个堂堂丞相,看上你们卓氏冶铁什么了?”   “曲辕犁!”   云琅惊讶的道:“曲辕犁关你们卓氏什么事情?要找应该找卫青或者长平才对啊。”   平叟痛苦的道:“是在我卓氏出产的,丞相认为既然卓氏能造出第一架,就能造出第二架。”   “那就去造啊,犁头是你们打造的,废品还留在你们手里呢,照着样子再打造一个不就完了?”   “长平公主不许!”   “那么,长平知道不知道薛泽在打曲辕犁的事情?”   平叟绝望的道:“我就是刚刚从长平侯府门过来,今天在那里与卓姬跪在门口一整天,公主不见我们。”   云琅不由得笑了出来,看着平叟道:“人家两个大贵族不愿意硬碰硬,所以就只好逼迫你们了是不是?其实只要你们死了,这事也就没了,对不对?”   平叟惨笑一声道:“确实如此!如果不是司马相如为了当官把曲辕犁的事情说给了薛泽听,也不会有我卓氏现在的困境。”   云琅笑道:“你觉得找我有用吗?”   平叟颤抖着双手捧着茶杯喝了一口茶道:“老夫六神无主……”   眼看着平叟佝偻着身体跨出门槛,云琅苦笑一声道:“我这里还有一幅图,图上的器具名叫耧车,原本是与耕犁配套的播种农具……”   话刚刚出口,云琅脸色突变,指着面有愧色的平叟道:“你们做的好绝!”   云琅只觉得自己的太阳穴痛的厉害,眼前无数金星飞舞,这些天被压下去的不适,一瞬间就全部涌了上来,努力的睁大了眼睛,眼前却越来越黑。   他最后听到的就是丑庸的尖叫声,丑庸的声音一向很大,这一次却听得不是很清楚。 第四十八章 梦境与现实   孤儿院的那栋白色的三层小楼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如同神殿。   神殿前面有一棵巨大的柳树,柳树的枝叶繁茂,硬是在清朗的天气里遮出一片荫凉。   云琅摇着小磨盘让它转的飞快,云婆婆用大勺子往磨眼里放泡涨的黄豆,一勺子黄豆下去,石磨周围就有白色的豆浆流淌出来,最后沿着石磨的凹槽流进石磨下的一个铁皮桶里。   磨豆浆是云琅每天要做的工作,谁叫他是所有孩子中年龄最大的那个呢。   胖嘟嘟的小朵把手指含在嘴里,痴痴的瞅着铁皮桶里的豆浆,怎么撵都不愿意离开。   她最喜欢喝豆浆了,当然,如果有剩余的豆浆能做成豆花,她就更加喜欢了。   只是云婆婆手里的笸箩已经空了,里面并没有多余的豆子,也就是说,今天大家只能喝豆浆,却不能吃到美味的豆花了。   “婆婆,我想回去修飞机。”云琅把最后一点豆子磨完之后就急不可耐的对婆婆道。   云婆婆的眼珠有些浑浊,不如以前那么清澈,这是白内障的前兆,不过,云琅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依旧不敢直视婆婆的眼睛。   “行啊,累了就换一种活法,没必要总是绷的紧紧的,你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不会跟女人打交道,这都是命啊。”   “婆婆,不是我不好,主要是满世界都是王八蛋,你的小琅被人坑的很惨。”   云婆婆笑了,只是牙床上缺少了两颗牙齿,让她的笑容显得有些滑稽。   “你呀,如果肯心黑一点,就不会被人家坑了,孩子,你是孤儿院里最聪明的孩子。”   “您也笑话我,我比小朵儿他们聪明我知道,因为现在除了我之外,别的弟弟妹妹都有残疾,我跟他们唯一的区别就是我不会尿裤子。”   “胡说!”云婆婆探出湿漉漉的手在云琅脑门上宠溺的拍了一巴掌。   “都是婆婆没本事啊,你本来有更加远大的前程,却因为我这个老婆子跟一群傻子弟弟妹妹,就近选了一个什么狗屁学校啊,出来之后最好的前程就是修飞机,唉……说了你也不听。”   云琅掏出手帕把靠在他腿上的小朵儿嘴角的口水擦干净,然后笑道:“修飞机没什么不好啊,至少薪水高,一个月能多买不少黄豆呢。”   “屁话!你选择修飞机只能给我们多买点黄豆,如果你能有更大的出息,岂不是可以给孩子们买花生,磨花生奶喝?如果能再出息一些,不就能把这座小楼给推倒重建一座?如果有大出息,婆婆还想去梵蒂冈朝圣呢。”   “去啊,我不是刚刚给了您二十万吗?去意大利足够了。”   “混账,那是你贪污来的钱,怎么能用这钱去朝圣?用在孩子们的身上,还能化解你的罪孽,放在上帝的面前,只会让地狱之门打开。”   “哈哈哈,婆婆,我觉得我更喜欢地狱一些……”   云婆婆凝重的看着云琅,沉重的道:“这是亵渎!”   “我觉得用地狱的手段解决问题更容易一些……婆婆你要去哪?”   云婆婆转身走了,她走到哪里,她的身后就变成了黑暗,走到哪里,那里的光明就会崩塌……   云琅惊恐的抱紧了小朵儿,小朵儿小小的身体却如沙子一般从他的怀里散碎,最后流的涓滴不剩。   “婆婆——”云琅撕心裂肺的大吼一声,翻身坐起。   冷汗湿透了重衣,额头的汗水小溪一般涔涔的往下流淌,双目恐惧的盯着面前的砖墙,身体抖动的如同秋日的落叶。   “小郎,您怎么了,您别吓我……”丑庸惊恐的声音把云琅从无边的恐惧中拖拽了回来。   他的眼珠子重新恢复了灵动,低声道:“给我煮一碗姜汤,多放姜,三碗水煎成一碗,再给我多准备一些凉开水,凉开水里加一点盐,让我再睡一觉,身体就会恢复。”   丑庸慌乱的出去了,云琅就看到了骑坐在窗棂上孤独的喝着酒的霍去病。   “我小的时候疾病缠身,非常的麻烦,我母亲就给我起了去病这个名字,可能真的起作用了,从那以后我就很少生病。愉快的活到了现在。”   霍去病的声音听起来淡淡的,似乎还有一点冰冷,他所谓的愉快,绝对不像他描述的那么让人欢喜。   “没那么愉快吧?”   “去你妹的,私生子能他娘的愉快到那里去?”霍去病学说别人语言的天赋非常的强大。   云琅笑了,指指霍去病,再指指自己道:“差不多啊,我一直很奇怪,像你我这么优秀的人,为什么我们的父母好像都不太喜欢我们。”   霍去病在确定云琅不是在笑话他之后,点点头道:“卫伉今天早上还说我是野种来着。”   “我不是挑事啊,要是我绝对不会忍的。”   “我没忍啊,我把他的肋骨打断了一根,看在我舅舅的份上,我要他记住,以后再敢说我一句,我就打断他一根肋骨,听仵作说人有二十四根肋骨,所以,他还有骂我二十三次的机会。”   “你舅舅怎么说?”   “什么话都没说,他一般不管这些小事情的,只要别打死打残。”   “我能动手揍他吗?”   “为何?”   “因为你舅母正在坑我。”   “那你就揍错人了,你该去揍平阳侯曹襄,那才是我舅母的儿子,唯一的儿子。”   “那人好揍不?”   霍去病叹口气道:“不好揍,主要是因为这家伙病的海枯石烂的,估计你一拳头就能活活打死他,死掉一个关内侯,还是曹参的后人,不抵命实在是说不过去。”   “那就算了,给一个死人抵命一点都没意思。”   “那个耧车给了吧,我们他娘的实在是太小了,狗屁的能力都没有,看以后吧。”   “可以,请长平公主帮我在上林苑骊山下,渭水边要一块地,我打算在那里实验新农具,当然,实验完毕之后,那块地应该属于我私人。”   “多大?”   “不超过三千亩,少了无法试验出效果。”   “理由?”   “这个就需要你舅母自己去找了,我只要去那里划地就好。”   “为什么一定是上林苑?”   “我一无所有,只敢跟陛下要他的地,也只有陛下在满意新农具之后才会心甘情愿的给我土地,且没有后顾之忧。如果不小心要了别人的地,我担心性命不保。”   霍去病冰冷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拍拍云琅的肩膀道:“好主意,等我获得了军功,我们一起在上林苑里置办庄园,骊山脚下,渭水边上,确实是一块好地方。”   “顺便告诉你舅母,豆腐作坊的工艺,器具我已经弄好了,只要按图索骥就没有问题。至于合股就算了,请你舅母折算成银钱给我,我想要去种地。秋日草木枯黄之后,正好放火烧山,灰烬可以肥地,只要赶在上冻之前把土地翻好,明年开春就不会耽误农事。”   霍去病笑的咕咕的如同猫头鹰,用力的拍打着云琅的肩膀道:“早就告诉你不要过于展露锋芒,满阳陵邑里基本上没好人,你拿出来的好东西越多,惦记你的人就越多。这一次是那个司马相如拿你的元朔犁向薛泽邀功,薛泽在听说这事是我舅母在操办,立刻就打了退堂鼓,然后,哈哈哈,然后你就被人家装坑里了。我以为你起码会置之不理,或者见死不救,最好的结果就是你能向我舅母哭诉哀告,没想到你居然入彀了,这完全出乎我的预料之外了。别说我,就是事情的始作俑者我舅母也愣住了,她只是想试试你人品,结果……哈哈哈,她现在尴尬的都不知道怎么见你。”   “少替你舅母说话,皇家人天生就是阴谋家,整天一步三计的算计人,她才不会有内疚这种感觉,意外可能是真的,至于尴尬,还是算了吧。”   霍去病笑道:“不过啊,我舅母对我说‘你可以为友’,这句话出自我舅母之口,算是对你人品的最高褒奖了。”   霍去病这一次离开的时候没有跳窗户,虽然还是有翻墙的坏毛病,却用了梯子。   他刚走,梁翁全家以及丑庸就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围在云琅身边像是在哭尸体。   “城里不好待,等我病好之后我们就去城外种地去,安安静静的过自己的日子……”   梁翁连连点头道:“种地好,种地好,关上大门就是自己的天地,好人经不起外面这些人的折腾。老奴还想伺候小郎长大,成亲,开枝散叶呢。”   只有丑庸噘着嘴道:“我们几个也种不了多少地啊。”   云琅笑道:“你看我的样子像是能赶着耕牛种地的人吗?”   梁翁嘿嘿笑道:“傻大女,小郎自然能找到种地的人。”   丑庸这才露出了笑容。 第四十九章 刘彻的大嘴巴   耧车,是一种播种工具,就是因为有了这种农具的出现,田野里的麦子,高粱,谷子,糜子一类的作物才会形成整齐的行列。   排成行列而不是一大片种植的最大好处就是可以通风,这对作物生长极为有利。   楼车的出现,对于减轻农人耕作强度,以及提高作物的产量都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   为了把这一段话写在简牍上,云琅用了七八斤简牍,如果算上先前楼车的构成以及制作方式,使用的简牍足足有五十斤。   “因何会写的如此繁琐?”   “工艺流程不敢删减,只求最详。”   “你家门外的那一箱金子你真的不收?”   “为什么不收?当然收!还有那一箱子茶饼也不会放过。”   “卓氏的赔礼非常有诚意啊。”   “都是小人物,也都是傀儡,有什么好生气的,只是从今后,只在金钱上有往来就可以了,至于人情,已经被他们消耗光了。”   东西被丑庸跟梁翁费力的抬上二楼,人却没让进来。   霍去病打开箱子,惊讶的吼叫道:“你家的金子为何成色如此之好?”   说着话还往自己怀里揣了两个金锭。   “知道是我家的你还往自己怀里揣?如果你舅母肯让我把她家的金子全部重新冶炼一番,两成的火耗,就能把金子全部变成这个模样。”   霍去病计算了一下,然后疑惑的道:“这样一来我舅母没有什么损失,你也没有什么好处啊,你为何如此热衷?”   云琅看着箱子里的黄金迷醉的道:“我就是喜欢黄金金灿灿的模样,这才是财富的本来面目,灰不拉几的东西怎么能表现出黄金的价值?”   霍去病举着两锭黄金仔细的在太阳底下研究,被云琅一把夺过来丢进箱子。然后一屁股坐在箱子上,他觉得再让霍去病研究下去,他的金子还会减少。   “我舅母进宫去了,成不成的等到她回来就知道了,当今陛下的心思很难猜,没人知道他想些什么。很多自以为了解陛下的人,现在快死光了。田蚡的大儿子昨天也倒霉了,武安侯的爵位被革除了,陛下似乎正在有计划的清除关内侯爵。”   “所以说要上林苑的土地有难度?”   “这就要看陛下对耧车跟你以前进献的元朔犁有多重视了。”   云琅心里很着急,他很担心太宰的老毛病会复发,这一次出来的时间太长了。   然而,他什么都做不了,只能被动的等待,这种命运被人家决定的感觉,云琅已经很习惯了,就目前而言,他还没有打破樊笼的能力。   中午的时候身体依旧虚弱的云琅勉强喝了一碗粥就躺下休息了。   霍去病则回到长平侯府帮云琅打听消息,他一直不明白云琅为什么一定要把家安在上林苑,无论如何都想不通,只好听之任之。   云琅躺在床上,脑袋里却如同开水沸腾一般,将来到阳陵邑之后自己的行为过滤了一遍。   基本上没有大的漏洞,除了那个喜欢研究豆腐的王八蛋淮南王害他遭受了池鱼之灾以外,没有什么太出乎他预料之外的事情。   蔡地云氏,只是史册上一段话,云琅以前研究自己姓氏的时候看过,他甚至记不清楚那段话说的那个时代。   长平的调查有了一个明确的结论,那就是查无此人。   这具青涩的身体,给了他极大的方便,如果不是因为年纪的缘故,他相信,以长平的谨慎,他一定会继续深挖下去的。   长平坐在回家的马车上也在思量云琅的问题。   这个少年给了长平太多的惊喜与惊讶,有时候让长平觉得这个少年人就不该属于这个世界。   他的谈吐,行为,礼仪,学识全部证明,他不是一个平民子弟。   想要调教出这样一个懂百工,通晓四艺的人首先就应该拥有一个博学的老师。   然而,蔡地却因为中山国之乱,已经成了断壁残垣,不论有没有云氏的存在,终不可考……   不论是新式冶铁法,新式记账法,还是曲辕犁,亦或马上就要出世的耧车,这些新的事物给了大汉极大的帮助,所有的物事都找不到出处,让云琅的身份笼罩在一团迷雾中。   长平知道,自从大汉统治世界之后,这片国土上的名山大川中,还隐藏着无数的隐士。   这中间或许就有云琅的老师。   在大汉没人敢轻视这些无名隐士,当年商山四皓出山,一举奠定了高祖太子刘盈的皇储之位,这让大汉皇室记忆深刻。   长平已经不再怀疑云琅是淮南王的人,只要看看他敬献的这些东西,再说他是淮南王的人就是一个大笑话了。   如果淮南王手上有了元朔犁跟耧车,他早就名满天下,被百姓视作贤王。   皇帝对绢帛上的耧车视若珍宝,大匠作亲自领命按照图纸制作耧车,并且将元朔犁与耧车视为皇国最高机密,直到施行天下之后才会解开。   云琅要求的上林苑土地,皇帝一口回绝,直到长平再三解说有必要在皇家禁苑里面建立一座司农寺农庄,皇帝才勉为其难的答应,在骊山脚下,渭水之滨划出一块三千亩的土地,专供研究培植张骞得自西域的那些良种。   “两千万钱!这就是这三十顷荒地的价格!”长平看了面前这个脸色苍白的少年良久,才缓缓说出了皇帝的原话。   “这么说,农庄不但要为朝廷免费培植新庄稼新作物,还要用关中良田价格的十倍来购买这一片荒地,公主,这是陛下的另一种拒绝方式吗?”   长平公主点点头道:“应该是,这还是陛下看在你已经是羽林郎的份上给的恩赐。当然,这价格是陛下随口说的,陛下说完之后自己都笑了。但是啊,君无戏言,假如你真的拿出两千万钱,这块地就是你的,且无人敢动你的土地分毫,即便是我汉家皇族也不能。”   云琅忽然笑了,苍白的脸上浮起两坨红晕,这让这个少年在这一刻美的不可方物。   他的两只拳头握的紧紧的,青筋暴露,微微有些颤抖,只是脸上的笑容依旧和善。   “就凭陛下开了口,这三十顷地就值两千万钱,再加上长久两字,这块地我买了!”   云琅的拳头还是重重的敲在案几上,只是表情变得有些狰狞!   云琅的表情变化全部落在长平的眼中,她端起擂茶啜饮了一口笑道:“你得先有两千万钱!”   “我只有大概两百万钱!”   “不错啊,十来岁的少年一口气拿出两百万钱的可不多。剩余的一千八百万钱你打算怎么办?”   云琅挠挠脑袋尴尬的瞅着长平道:“能不能先欠着?”   “哈哈哈哈……”   长平笑的花枝乱颤,胡乱用手指指着云琅上气不接下气的道:“欠陛下钱的人你算是我国朝自开国以来的第一个。”   云琅笑道:“这没有什么可笑的,只要运作得当,两千万钱没有您想的那么多。国朝为筹措军资鬻爵的时候两千万钱只不过是民爵乐卿的价格,不算多。(汉武帝有鬻爵的习惯,价格奇高。)”   长平笑道:“鬻爵是国朝大政,岂能与土地相提并论?你先想想怎么弄到一千八万钱吧!”   “真的不能欠钱?”   “真不行!”   “既然如此耧车没有赏赐吗?”   “有,所有财物本宫为你换成钱财,大约一百万钱。如果你还有耧车一类的东西要卖,可以直接找本宫,总会给你一个好价钱。时间不急,陛下既然已经许诺了,只要你有两千万钱,就能立即找上林署划地。”   长平走的跟上次一样愉快,没有半点尴尬或者要帮助云琅的意思,跟霍去病说的完全不同。   云琅叹了口气,皇家就是皇家,不把一个人的价值榨干,是不会松开鱼饵的。   “陛下发话了,你现在就算是想不买也不成了。”霍去病带来了一个不算大的箱子,里面放着十几个颜色各异的金锭,这是他全部的身家,其中祈福的金葫芦就有七八个,估计这是他每年收到的生日礼物。   “在大汉最赚钱的买卖是什么?”云琅将小箱子还给了霍去病,他很缺钱,但是啊,缺的是两千万钱,不是霍去病手里的几十万钱。   “东海有鱼盐之利,本一而利十。”   云琅摇头道:“算不得,区区十倍利,就要冒着违反国法被杀头的危险,我们不干。”   “朔方牛羊满坑满谷,匈奴不知买卖,常常以一柄铁刀就能换取良马两匹,只需千里路途,就能有百倍之利。”   云琅摇头道:“匈奴喜怒无常,这样的生意做起来,被匈奴人抢劫杀掉的可能性也比做生意成功的可能性高一百倍,不可取。”   “听说有人去玄菟郡捕奴,如果有遇到颜色周正的扶余奴,经常获利千倍,万倍。”   云琅已经不指望霍去病能给出一个好的答案了,原来,捕捉高句丽人为奴,从高句丽这个国家还没有建立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   “难道还有更加赚钱的法子?”霍去病很不服气,他在军中也算是见多识广,这些法子都是听校尉们闲谈的时候说起的,被云琅鄙视,让他很不舒服。   “其实我有一个能在最短时间中赚大钱的法子,就怕这事开始之后,就再也收拢不住了,我们如果干了,遗臭万年是肯定的……” 第五十章 良心,是赚钱的毒药   云琅才把如何买彩票的事情跟霍去病说了,这个非常具有正义感的少年就把云琅按在地上,掐着他的脖子要他用最快的速度把这事忘掉。   “诱之以利,驱百姓不劳而获之心聚敛钱财,堪称丧心病狂!流毒天下!”   这就是霍去病对卖彩票这事的看法。   “你看不习惯,你信不,我要是给陛下出这样的主意,他说不定就会把那块地白送我,要知道,我给他提供了一条民不加赋而国用足的好办法。不用官家出面,找一个豪商出头,官家最多做一下保证,一年弄几亿钱不算什么。”   “不行,你要是缺钱,我们一起想办法,这法子绝对不能用,用了就成千古佞臣了,我们将来还要建功立业彪炳史册,不能因为这件事就坏了名声。”   霍去病的态度非常的坚决,可见这家伙也是一个心理不够强大的废物。   想了好一阵子,云琅不得不承认自己也他娘的是一个没用的废物,因为他也不敢把这法子在这个经济全靠农耕的世界里传播出去。   会死人的……绝对会死人的,可能会死好多人……   “以后这种变态的法子不能想。”   “我刚刚还在想着把这个法子卖给你舅母呢!”   “她也不会同意的,我舅舅家的钱很多,我舅母的钱更多,他们不会用这个法子敛财的。”   “我说卖给她的意思是——她如果不给我钱,我就把这法子卖给卓姬这些商人!”   “你这是要挟!”   “对啊,你看看我这些天过的有多苦就知道我被你舅母要挟的有多可怜了。只许她要挟我,不许我要挟她,没这个道理吧?”   霍去病捂着耳朵大声道:“换个法子,换个法子,你再想想,了不起我们一起上阵捞军功,军功还是很值钱的。”   云琅苦笑一声,摊开腿坐在木地板上,伤心的捧起一碗高粱饭慢慢的吃,红高粱米饭吃起来剌嗓子,配菜也只有葵和豆类的叶子,不但味道苦涩,还需要嚼很长时间才能吞下去,两片腊肉被切的如同纸一样薄,几乎是透明的,舌头舔一下就化了。   这在后世,估计金贵一点的猪都不愿意吃。   自从云琅站在二楼大吼——我怎么这么穷啊,梁翁,丑庸两个就再也不准备好吃的饭食了,云琅还有高粱米吃,他们四个人吃的全是加了黑豆的糜子饭。   梁翁非常朴素的认为,小郎之所以喊穷,纯粹是因为大家把小郎吃穷了。   家里的钱财是用来买地的,这一点全家都知道,勒紧裤腰带买地是他们心中再正确不过的行为了。   只要有了自家的地,以后永远都不会饿肚子。   为了将来的富足,他们心甘情愿现在吃苦。   霍去病对这样的饭食似乎很适应,一大碗高粱米吃干净之后,又把那些粗糙的绿菜塞嘴里三两下吞咽下去之后笑道:“还是比军中的饭食可口。”   云琅吞下最后高粱米,放下碗筷瞅着碗里的剩下的几粒米,若有所思的道:“如果我制作出一种新式军粮,你舅舅愿不愿意出钱购买?”   “不用,将士出征,一伍携炒熟的粟米一百五十斤,肉干三斤,酱菜三斤,可供一月所食。”   “骑兵呢?”   “倍之!”   “这能吃饱?”   “山野有飞禽走兽可供猎取。山涧有野草木芽可供捡拾。”   “你们是野炊还是去打仗?”   “自然是作战!好了,你就不要打军伍的主意了,军中所有,皆有成例,不得改动分毫。”   云琅仰面朝天躺在地板上,瞅着窗外的夕阳道:   “还是卖彩票来钱快,在这世上,只要想当好人,就一定会委屈自己,忍受磨难只为求一个心安。那些坏事做尽的人却个个活的龙精虎猛,快活无边的,真是羡慕啊!”   霍去病小声道:“其实没必要这么着急的,我舅母其实正在为你想办法呢。昨日舅母回府的时候对我舅舅说,你是一个长着七窍玲珑心的大才,心思之巧世所罕见。虽然放之朝野会是国家的蠹虫,放之乡野一定是百姓的祸患,却一定要供养起来,一旦国朝需要,就能解决大问题。所以啊,你耐心等待就是了,舅母迟早会解决这事,甚至不用你花钱。”   云琅坚决的摇头道:“即便是你舅舅舅母帮着我把地拿回来了,我以后一定会还钱,你知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最贵的就是不要钱的东西。”   “我舅母都夸你是国士了,你还要怎样?”   “算了,不跟你说了,国士一般都是死后才被称为国士的,活着的没人才,只有劈柴。”   霍去病虽然聪慧,到底还是年幼,弄不明白云琅话里的意思,见云琅听不进去自己的话,就打算离开,他没有求这人听他说话的习惯。   云琅一把拉住霍去病道:“帮我弄匹好马,我最近要出一趟门。”   “去哪?”   “去天上!”   “滚!”   霍去病骂的很厉害,第二天的时候,还是骑来了一匹灰不溜秋的母马。   “这匹马温顺。”   云琅骑上这匹马,在城里溜达了一圈之后,终于确定,霍去病说的是实话,这匹马确实很温顺,根本就不会跑,即便是拿鞭子抽也不跑,只会走!   “小郎,这是一匹专门供妇人女子骑的游春马,从小就被绳子绑住四只蹄子,只能慢慢走,跑快了就会摔跤,慢慢的,它就不会跑了。”   梁翁爱惜的洗刷着家里的第一匹马。   丑庸跟小虫听说这是一匹给女人骑的马之后,就不愿意走开,站在一边跃跃欲试的准备骑马。   云琅回到房间准备回骊山的东西,山里缺少的东西都被他装在一个很大的包袱里面,到时候只要绑在马背上就能走。   其实没有什么好准备的,山里的物资可能还比阳陵邑丰富一些。   一些膏药,点心,水酒,调料,被捶的很软的麻布,两件深衣,两顶帽子,被云琅装在背包里,还有一些小米跟大米,就只好挂在马脖子两侧。   家里的黄金在云琅的再三要求下被霍去病拿去给了长平,就算是定钱。   收拾好了之后,云琅就坐在露台上,瞅着丑庸跟小虫轮换着在院子里骑马。   她们真的很开心,银铃一般的笑声充满了小院子,让这座有些清幽的院落多少有了一些生气。   “小郎明日要走?”梁翁上了楼,坐在云琅对面小声问道。   “嗯,明天进上林苑,去看看我们的庄园该选在那里才合适。”   “是啊,是要好好看看,家里一大笔钱买地,虽说是在置办家私,花用的太狠了,老奴担心会伤了家里的元气。”   云琅笑笑,从袖子里取出一个小包袱递给梁翁道:“这里有一锭金子,两锭好银,你收好了,就作为家里这段时间的花用,至于铜钱,全在楼上的小箱子里,钥匙在丑庸那里。我不在的时候,你们轻易不要出门,就在家里按照我留下的图样翻修我的房间,霍去病会时常过来,如果有什么不能解决的事情,告诉霍去病,他自然就会帮你们出面。”   梁翁接过小包袱,当着云琅的面打开,确认里面的金钱与主人说的一致,就收进怀里,躬身道:“小郎尽管放心,老奴等一定紧守家院,等小郎回来。”   云琅笑着点点头就重新把目光放在一惊一乍的丑庸身上。   直到这时候,云琅才觉得丑庸跟小虫都很小,她们还只是孩子。   这个时代的粮食是自然成熟的,至于人,却是被生生的催熟了。   女子十二三岁落红之后就可以嫁人了,男子十三四岁就可以拥有妻妾。   小小的丈夫拖着小小的妻子满街乱逛的场面数不胜数。   看着他们一个个用成年人的口气说话,办事,云琅就非常的想笑。   然而,他们却是认真的,非常的认真,因为,这就是他们的生活,他们的命运。   云琅是一只在画面外面飞动的蝴蝶,他不属于这张图画,不论他怎么煽动翅膀,画里面人,鸟,鱼,虫的生活似乎都不受干扰。   这让他有一种极为深奥的自豪感,就像一个隐士走出困居多年的山洞,看着芸芸众生,如同神祇一般的俯视。 第五十一章 定计   披上羽林郎的红斗篷,就该纵马狂奔,这不关嚣张不嚣张的事,而是唯有狂奔才能让斗篷飘起来,如此才能彰显羽林郎之威。   游春马自然是跑不起来的,云琅的披风就只能有气无力的耷拉在身上。   大路上从来就没有不嚣张的羽林郎!   因此,守规矩的云琅就非常的刺眼。   一匹高头大马从云琅身边昂嘶一声就过去了,踢起来尘土笼罩着他,等游春马从尘土里出来之后,他早就变得灰头土脸。   “窝囊!”   一个羽林骑从云琅身边走过,鄙视的眼神差点把云琅从马背上弄下去。   他回头一看,身后全是羽林骑,看铠甲的样式都是些小卒,铠甲远没有云琅身上的好看。   羽林的前身乃是建章宫骑,最重上下尊卑,云琅这个羽林郎在前面不愿意快走,他们也只好跟在后面慢慢走。   游春马是马匹中最好看的一种马,肥硕健壮,整洁,再加上刚刚被丑庸跟小虫整理过鬃毛,那些羽林军虽然心有不满,却不敢上前打扰。   只是刚刚被驻扎在细柳营的北营军超越,才让一个脾气爆燥的羽林爆发了。   云琅笑道:“有紧急公务的就赶紧滚,没有紧急公务的就一起走走。”   一个年龄看起来二十来岁已经是人群中最大的一个羽林拱手道:“不知郎官身属那一营,卑职在羽林已经三年了,还是第一次见到您。”   云琅取出印信丢给那个羽林道:“我叫云琅,刚刚加入羽林,还没有去公孙校尉那里点名,你看着眼生很正常。”   看过印信的羽林恭敬地将印信还给云琅,拱手道:“原来是击败了霍去病的云郎官,孙冲见过郎官。”   云琅笑道:“还没有在校尉那里报名入帐,还算不得羽林,孙兄客气了。”   孙冲有些苦涩的道:“未曾报名,已经官至羽林郎,云兄好运气。”   云琅见孙冲说的苦涩,噗嗤一声笑道:“沾了长平公主的光,否则我没资格入羽林。”   听云琅这么说,孙冲脸上的晦暗之色顿时就消失了,在马上坐直了腰身,点点头道:“原来如此!既然郎官喜欢慢慢观赏美景,我等就不打扰了,日后营中再会。”   说罢就随便拱拱手,带着一群羽林沿着大路狂奔而去,又给云琅留下了大片的灰尘。   这一次,云琅是有准备的,灰尘刚起,他就用斗篷包住头脸,等灰尘散去之后,才掀开斗篷,那些羽林已经跑得不见踪影。   这就是云琅想要达到的目的。   没必要跟这群人过于亲近,按照史册记载,最早的一批羽林战死的概率大于九成九,万一跟他们成朋友了,以后会非常的伤心。   对于那些为国战死的英灵,云琅总来都是报以最大的尊敬来对待的。   只是,他非常的不愿意自己身边的人成为英灵,他不敢想象那是一种怎么样的痛惜……   说明自己是依靠长平公主的威势进的羽林军,一来可以让那些经过千锤百炼之后才成为合格羽林的将士心理平衡一些。   二来,关系户的名声出去之后,将会减少非常多的麻烦,同时获得一部人的理解,很显然,孙冲就很理解云琅,一个没本事的关系户而已,或许能占一时的先机,却对他们这些想要从军中捞取战功光宗耀祖的人没有威胁。   就云琅骑游春马的样子,都不可能被选中送上战场。   有了长平公主的名头,即便是公孙敖都不会对云琅太过分。   最多视而不见……恰恰,这是云琅最喜欢的一种存在方式。   听霍去病说,羽林会把最好的战士送去军中,然后,最好的战士会在军中冲锋陷阵,所向披靡。   冷兵器时代里,最勇猛的战士往往是人家重点照顾的对象,尤其是狼牙箭照顾的对象。   羽林赫赫威名都是前人用血来书写成的。   云琅期望羽林军成为大汉的中流砥柱,因为这是他心中谋划最重要的一环,也是他唯一能让皇帝忌惮并且永远关注他,却不会伤害他。   关中的麦子五月就熟透了,因此,田野里如同癞子的头皮。   没毛的地方是已经收割的麦田,没有收割的是糜子田地,谷子地里的谷子,正在被收割,沉甸甸的谷穗快要垂在地上,让人看着就欢喜。   这一次,云琅没有走进糜子田采火穗吃,守卫在田地边上的宫奴眼睛瞪的好大,警惕的看着每一个路人,防止他们走进田地里偷谷子。   农忙时节,山林里的猎夫们不见了踪影,再加上云琅的红披风有鬼神辟易的效果,总之,他一个猎夫都没有遇到。   伤害羽林的后果是可怕的,不论是国法还是羽林中别人的都不会放过凶手。   而羽林中人处置这种事情的时候,一般都是以事发地为圆心画一个圆圈,然后把圆圈里的所有生物统统干掉。   袭击建章宫骑与谋反同罪!   游春马很聪明,走到山林位置之后,就不愿意往前多走一步,老虎的尿液对它有着天然的威慑力。   不过,这种马也非常的死心眼,当云琅跳下马牵着它前进的时候,它就非常乖巧的跟着走,虽然很惊慌,每一步却踩得很稳。   云琅没有直接上山,而是在弄死三个猎夫的小屋里准备停留一夜再走,他不是很确定身后有没有人追踪。   这座死过人的木屋,很显然被猎夫们抛弃了,里面再也没有准备好的食物,以及柴火,火塘里的柴灰冰冷,甚至吸收了太多水分凝结成块。   云琅拖来了一颗枯树,用宝剑砍成柴火,不一会就升起来了一堆火。   傍晚的时候,山岚阵阵,风从平原上,河面上吹过来,引发了阵阵松涛。   一个人的时候,云琅总是非常的自在,不论是煮茶,还是烤肉,都得心应手。   游春马越来越不安,云琅笑着忍住了想要呼唤大王的冲动。   他相信,只要他走进松林,老虎大王就该收到他到来的信息。   老虎知道了,太宰也自然就会知道,他或许不相信云琅会出卖他,却一定会探查一下云琅有没有被有心人盯梢。   饭菜,自然是要做三份的,太宰的面条,云琅的米饭,老虎的猪腿一样都不能少。   当游春马惊惧的围着云琅转圈子的时候,就听门外有人道:“把马牵出来,要不然一会被老虎吓得屎尿齐流的,还怎么吃饭。”   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云琅心里就暖和,刚刚把门打开,就被老虎扑倒在地上,好在,他很有先见之明的戴上了一张面具,才逃过老虎的舔舐。   太宰一把抓住游春马的缰绳,将它牵了出去,这才没有波及到刚刚做好的饭食。   跟老虎亲热了好久,它才把注意力放到烤的温热的猪腿上,把猪腿叼在一块干净的木头案子上,这才用两只爪子按住开始大嚼。   “又长高了一些,咦,从哪里弄来的羽林军服,还是郎官!”   云琅把印信递给太宰,得意的道:“伪帝刘彻给的。”   太宰研究了一下印信撇撇嘴道:“这是昔日大秦的宫骑的腰牌,去掉了最上面的秦钮,就成羽林郎官印信了。这次出去有什么收获?”   云琅笑道:“收获就是我成了羽林郎,有资格购买骊山脚下,渭水之滨的土地,倒霉的就是伪帝开价两千万。”   太宰咬咬牙道:“如果变卖遗物,应该可以凑齐这笔钱。”   云琅嘿嘿笑道:“少傻了,这是人家在为难我,我一个孤儿,要是能轻易地拿出两千万钱,人家才会怀疑呢。说白了,根本就不是钱的事情,皇帝跟一个小小的羽林郎做生意才是天大的笑话。”   “那该怎么办?”   “其实是好事,你别忘了,但凡是皇帝都有一言九鼎的坏毛病。只要我凭借一己之力赚到了两千万钱,这块地就铁定会属于我们。我现在要做的就是慢慢敲定脚跟,让人人都知道皇帝曾经说过这样的话,最后做成这一桩可笑的买卖,并且让他成为铁一样的事实。”   太宰叹息一声道:“我久在深山,对这些已经非常陌生了。”   云琅瞅瞅太宰已经大半花白的头发,心头一软低声道:“我来办,你不用担心,我不在的日子里,你可曾发病?”   太宰苦笑道:“都是贱毛病,你在的时候心神松懈,万病齐发,你不在的时候,我就什么事情都没有。”   “鹿奶一定要每天都喝,一顿都不能少,我们还要一起努力,在始皇陵上修建一个大大的庄园,让这里成为人烟密集之地,只要经过几年改造,我想,即便是当年修建皇陵的人复生,也认不出这里的原貌。将始皇陵从天外天搬进人间,才是对他最好的保护。”   太宰点点头道:“你是对的,我们以前只是简单的防护,只要有人进来,就会被斩杀,这些年死在这里的人越来越多,终究有一天,会被人看出蹊跷来的,杀人隐瞒,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第五十二章 骗人是一辈子的事情   跟太宰在一起算是云琅最轻松的时刻,端着饭碗边吃边聊,让他很容易就找到跟云婆婆在一起的感觉。   不论说的是什么,对不对,都不用顾忌,就像他以前跟婆婆讨论贪污这种事情一样。   婆婆只会跟云琅讨论此事可行不可行,而不会在道德层面指责他。   只因为婆婆对云琅的品质有着绝对的信心,但凡有一点可能性,他都不会去干这种事情。   话说到这里的时候,很多人可能会对他们两个人的道德一起发出质疑之声。   只可惜,在很多时候,不是你想当好人就能当好人的。   当云婆婆为让所有孩子吃饱饭,有衣服穿,有机会治疗,山穷水尽之时去卖血,去跪地求人的时候,云琅就不认为自己的贪污是什么可耻的事情。   拿到那些所谓的脏钱也没有任何的不安,只有无尽的喜悦。   天大地大,先让弟妹们吃饱饭才是最大的道理,至于别的,再说吧!   只有当婆婆跪在简陋的十字架下整夜忏悔的时候,云琅才会难过。   不是为自己的行为难过,而是为自己不能弄到更多的钱财而难过……   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孩子,全都是所谓的精致利己主义者。   别人,乃至他的女朋友这样指责他的时候,他一般都是沉默不语的。   无论如何贪污都是错的……这个最正确的普世价值观让云琅所有想要辩解的话最终都堵在喉咙里,一个字都出不来。   “老虎给你断后的时候,发现了两个身份不明的人,不过,他们距离你很远,只知道你进入了这片山林,却不知道你在山林里干什么。在他们想要走进山林的时候被老虎吓跑了。”太宰吃了两口面条就放下饭碗,担忧的对云琅道。   云琅一边吃饭一边含糊地说道:“长平公主对我的来历一直抱有怀疑,卓氏冶铁作坊的阴阳门下平叟也对我的来历持怀疑态度。追踪我的人不外乎来自他们两人。不要紧,只要他们没有看到你,我总会自圆其说的。”   “问题是谎言就是谎言,总有被戳穿的一天。”   “那不一定,我如果能够持之以恒的骗他们一生,谎言也就会变成真实。”   “你确定你能骗他们一生?”   “这是我努力的方向。”   “不回去看看?”   “不看了,我来就是来看你跟老虎的,该看的全看了,明天就该测量这片土地,看看庄园究竟该安置在那里比较好。”   “安置庄园的地方一定要避开陵寝,也不能损害灵丘,你下回再来的时候,我带你进一遭皇陵,方便你确认。”   听太宰这么说,云琅皱起眉头道:“怎么还没有把墓道封死?”   太宰叹息一声道:“始皇帝留下遗旨,说他还会回来的!”   云琅一巴掌拍在自己的脑门上痛苦的呻吟道:“你信吗?”   太宰的眼神有些忽闪,低声道:“信吧,毕竟徐福当年敬献了不老药的。”   “带着三千童男女远渡重洋的徐福回来过?他敢回来?”   “始皇帝大葬的时候回来的,还亲自将一枚不老药放进了始皇帝的口中。”   “哦……你看,这就是骗人有始有终的典范,我想,做完这件事之后他一定披发入山,不知所踪了吧?”   “没有,当场伏剑自杀……;临死前还说自己会归来,始皇帝也会归来!”   云琅呆滞住了。   过了片刻才钦佩的道:“吾辈楷模!”   太宰犹豫了很久,才对云琅道:“按照太宰法度,每一任死去的太宰都会被安置在皇陵里面,我这一生已经完蛋了,你如果想要放下断龙石以绝后患,我想,我想留在里面……”   云琅再一次放下晚饭叹息一声道:“没好好活过,那就好好的活,怎么就要一条道跑到黑,把自己的一生弄得如此悲伤,也要让我伤心?”   太宰的眼睛在火光下熠熠生辉,兴奋的拉着云琅的手道:“如果你不是用那种神奇的方式出现,我只会认为我的死亡只是殉葬。自从我发现你从半空中平白出来,我就觉得神灵确实是存在的,太玄奥了,你不知道,当我发现你被烧焦之后都能重现生机,差一点以为你是始皇帝复生,如果不是后来确定你不是始皇帝,我早就向隐秦一族发出始皇帝复活的消息了。”   云琅目瞪口呆……   “如果我过来的时候,对你说的是——朕回来了,这句话,你是不是就会立刻纳头就拜?”   太宰连连点头道:“那是自然,我父祖等了一生,我等了这么些年,你说我会是一个什么反应?”   云琅绝望的朝后倒过去靠在老虎软软的身上呻吟道:“亏大了,亏大了……原本可以当皇帝的,结果成了守墓人……果然是他娘的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老虎趁机舔了云琅的脸一下,他就像是挨了一记耳光一般,脸上顿时没了知觉,大怒之下,张嘴就咬住老虎毛绒绒的耳朵,用力的咬,一人一虎又纠缠在了一起。   太宰笑了,笑的极为开心,一碗面条被他吃的酣畅淋漓,精神上的愉悦让他的人生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剩下的谈话就变成了垃圾话,太宰努力的要把隐秦一族的秘密告诉云琅,云琅总是顾左右而言他,照顾一个始皇陵已经让他心力憔悴了,再来一棒子矢志要反汉复秦的老秦人,他觉得自己将来的人生一定会偏离他混吃等死这个伟大目标。   他不想成为一个名垂青史的人,更不想成为一个著名的反抗暴政的英雄。   这两种人的下场都不是很好。   天快亮的时候,太宰狠狠地拥抱了一下云琅就要带着老虎走了。   老虎叼着云琅的衣襟不愿意松口,即便被太宰红着眼睛踹了两脚,依旧不愿意松开……   云琅抱着老虎硕大的脑袋泪如雨下……   什么样的事情也不能阻碍太阳从东边升起。   因此,云琅站在一处高坡上,看着红日感慨万千。   自己的生活真是美的不可方物。   被不知道什么人或者什么神从锦绣现代丢垃圾一般的丢到大汉。   遇到了一个把殉葬当成自己最高人生目标的蠢货,还丢给他一个埋着一个伟大皇帝的陵墓给他,要他继续守着。   云琅知道太宰相干什么,他之所以要把自己埋进皇陵,就是以自己的尸骨为要挟,要云琅把这座皇陵当成自己亲人的坟墓,而不是一个装满各种奇珍异宝的宝库。   挖祖坟跟挖宝库是两个概念,太宰就是看中了云琅这种重亲情的坏毛病,才这么肆无忌惮的祸害他。   “人啊,他娘的就不能有点好品质,一旦有就会被人家利用。”   云琅面对越来越炙热的太阳,长叹一声,就回到了树荫里,关中七月的太阳根本就不是人所能承受的。   不过,坏事中总有好事发生,就像股票都他娘的要跌停了,偶尔也会向上跳动一下,如同诈尸,给悲伤的人最后一丝安慰。   游春马会跑了!   畏惧老虎的自然本能,让它突破了后天的禁锢,在荒原上狂奔起来。   它跑的是如此之快,以至于云琅的红色披风被风扯得笔直。   好几次差点从马背上掉下来。   卓蒙单膝跪地隐藏在草丛中,看着云琅在荒原上纵马狂奔,恨恨的吐掉口中的茅草,抬起来的长弓缓缓收了起来。   自从腿上被云琅粗暴的用一把小儿玩具一般的短弩射穿之后,他就很想在云琅的腿上也来一箭。   他忘不了,大夫给他取弩箭的时候所说的话——忍痛,忍着,再忍着……快出来了,再忍忍,还有最后一根倒刺……   这一忍就足足忍了一个时辰,最后还是大夫用锉刀锉平了后面的铁羽,把弩箭硬生生的从后面怼出来了。   幸好,伤口没有溃烂,如果溃烂,就要把整条腿锯掉,如果伤口再溃烂……卓蒙就不愿意想了。   杀掉云琅这种事他曾经幻想了一千遍,只可惜,一想到平叟那张能把水冻成寒冰的脸,他就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 第五十三章 咸鱼   就在他咬牙切齿的放下长弓的时候,在他不远处的一棵树上,也有一个收起了长弓。   他领到的命令有两个,一个是保护云琅不要出意外,另一个就是看看云琅在干什么。   昨晚突然出现的老虎吓了他一跳,而一爪子撕开他坐骑的脖子之后不吃,却立刻消失的老虎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这让他非常的担心,云琅会被老虎吃掉,不管从哪一个角度来看,那个长的如同兔儿爷一样的少年,不可能打的过那头锦毛斑斓猛虎。   所以,当云琅清晨站在山包上鬼哭狼嚎的时候,没人知道他的心里有多么的欣慰。   公主殿下是一个和善的人,这是大汉国上下公认的,长平侯爷也是一个待下宽松温和的人,这也是大汉国上下公认的。   只有他们这些公主与侯爷身边最亲近的奴仆,才知道公主跟侯爷是多么的和善……   来之前,郎福已经仔细阅读过,其他人搜集到的关于云琅的所有文书,包括云琅身边的武器模样,跟衣食习惯,以及所有传闻跟调查事实。   他如今要做的就是继续不断地丰满这个文书。   已经有很久没有被派遣过这样的任务了,这让郎福非常的重视。   卓氏有暗算云琅之心!   郎福心中暗暗有了计较。   云琅在测度土地,并且绘制了山川地形图。   这是跟踪了云琅一整天之后得出的结论。   至于昨晚云琅脱离视线一夜的事情,郎福也找到了结论,那就是云琅在那片山林里有一个小小的破旧的临时聚居地。   他甚至在那间小木屋的外面,找到了三具已经腐烂不堪的尸体。   其中一具尸体脱落的头皮下,赫然有短短的半截铁针,拔出来之后经过比较,发现与云琅身上的铁针如出一辙。   另外一具尸体脑袋上也插着一根铁针,位置也没有第一具尸体上的正,看样子是慌忙插上去的。   至于第三具尸体胸口上巨大的创伤,他只是看了一眼跟尸体埋在一起的匕首就明白是怎么回事。   看完尸体,郎福对云琅的欣赏之意就更加的浓重。   他甚至只要稍微推敲一下就能复原出事情发生的经过。   此子,极善操弄人心!   这是郎福在鉴定云琅报告上,下的最后一个定语。   云琅带着一匹马,在荒原上停留了足足两天,在这两天里,他已经大致对皇陵以及这里的山川地貌有了一定的了解。   当他来到一片荒草生长的格外不茂盛的地方,露出了奇怪的笑容。   如果两千年来这里的地貌没有翻天覆地的变化的话,按照始皇陵巨大的封土堆计算,他脚下这片距离始皇陵五里远的土地就该是兵马俑的所在地。   夯土层不适合植物生长这是一个常识。   云琅准备把这一片土地当做自家的陵园,只要是自己庄园里的人去世,都可以埋葬在这里。   他相信,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死亡,这里迟早会变成一片巨大的乱坟岗!   反正这里的夯土层很厚,不担心有人会向下挖几十米。   至于埋在地底深处的兵马俑,正好守卫这里死去的灵魂。   不知不觉,一幅山庄图,就在云琅的笔下形成了,那里是农田,那里是谷场,那里是墓园,那里是庄园都有了非常明确的布置。   最后一笔落下的时候,正是太阳西下的时候,浑浊的渭河被残阳照射的如同血一般殷红。   有几处波浪泛着金花,美的如同一张油画。   “始皇帝真他娘的会选地方,把这地方选座自己的墓地。在这里修建庄园,这眼光,除了老子之外也没谁了吧?”   再次欣赏了一下自己的杰作,云琅满意的收回了绢帛。   游春马再次惊慌起来。   云琅朝不远处的那片松林,看了一眼,就跨上了游春马,不用扬鞭,游春马就疯狂的沿着大路狂奔起来。   云琅隐隐听见一声悲凉的虎啸,长叹一声,把身体伏低,减少一点风阻,好让游春马能跑的再快一些,至少,能在天黑前,进入不远处的羽林军营。   事实证明,游春马跑的还是不够快,等云琅来到羽林军营的时候,军营已经关闭,这个时候,就算是皇帝来了,大营的大门也不会打开。   原本不是这样的,自从周亚夫不让文皇帝半夜进细柳营之后,大汉军队就有了这样的规矩。   同样没有能进入军营的人很多,没人鼓噪,纷纷找了一块干爽的土地,倒头就睡,准备等明日再进军营。   云琅也是如此,只是刚刚躺下,就听到躺在他身边的羽林饥肠雷鸣。   刚刚就是这个羽林见他是郎官,把一小块干爽的细沙地让给了他。   云琅的干粮还剩下很多,军营外面禁止大声喧哗,他就取出一块饼丢在了那个羽林的身上。   羽林惊呼一声,马上就把目光投向城寨顶上,果然,已经有一个家伙举着弩弓瞄准了这里。   他赶紧低下头,抱着饼子狼吞虎咽起来。   一块饼吃完了,他如同蛆虫一样挪动到云琅身边低声道:“多谢郎官,不知还有没有这种麦食,我家小弟也没吃。”   “你妹啊,刚刚吃的时候怎么没想到你弟弟?”   “标下没有妹子,弟弟倒是有一个,刚才饿昏头了,没想起来。”   云琅没好气的又丢给他一块饼……   给出了一块,然后就给出了两块,很快,他的干粮包袱里就一块饼都没有了。   城寨上面的军士非常的好奇,城门外边原本乱七八糟横躺着的晚归军卒,现在已经聚成了一疙瘩。   一枝火箭落在最中间,云琅漂亮的郎官铠甲就暴露在火光之下。   一个巡营的郎官怒骂道:“身为郎官,也没有及时回营,这是羽林之耻!今天带队出操的郎官是谁?”   “徐正!”另一个身着郎官铠甲的羽林恶声恶气的道。   “不对啊,老徐已经回营了,晚饭我们一起吃的,还喝了一角酒。”   “不管了,明日就知道是谁了,到时候挨鞭子的时候就知道郎官晚归是个什么滋味了。”   这些话云琅听得真真切切,低声问旁边的羽林:“你们今天出操了?”   羽林有气无力的道:“全副武装,狂奔五十里,日落前没有归营,没有晚饭,明日也没有早饭,还要继续出操。三次未能归营者,革出羽林卫。郎官,您很面生啊。”   “我是前来报名入军的。”   “啊,看在您的食物份上,标下劝您,如果明日不是最后报名而入的期限,您最好在日出前离开,养好精神再来。这些天,公孙大魔头不知道发什么疯,死命的操练,再来两次,耶耶就要被操死了。”   “怎么会这么惨?”   “惨?这算什么,郎官,看您细皮嫩肉的,一看就是功勋之后,就您这样的,要是不被公孙魔折腾死才是怪事情。”   “为何?”   “为何?公孙魔总是说现在的羽林全是废物,进羽林卫的人一代不如一代,还说你们这些功勋之后,依仗长辈恩泽,轻易就能进羽林,自己还不学无术,文恬武嬉最坏风气。”   “郎官也不放过?”   “郎官?郎官算什么,检校校尉都跑的屎尿齐流啊,就是上个月岸头侯张次公家的老二张自。因为那一次的事情,大家都叫他屎尿校尉,受不得辱,拔刀砍掉了一根手指发誓,说什么再也不会落后。结果,十天前又没能按时回营,觉得没脸待了就直接回家。第二天下午就被他爹捆着送来,人都被抽烂了……惨啊!”   “这他娘的还是亲耶耶吗?”   “这话问得好,是亲耶耶,只是母亲是侍婢,这么说兄弟你是嫡子?”   “独苗!”   “啊哈,独苗来什么羽林啊,将军不会让独子上军阵的。”   “谁要上军阵了,耶耶是来羽林混日子的,顺便看看有没有机会混点便宜军功!”   周围的羽林军校听了云琅的话,齐齐挑起大拇指夸赞道:“有志气,来羽林不想出战,又想混军功的,您是头一位!”   云琅低声笑道:“万一成功了呢?告诉你们,人,一定要有梦想,没梦想他娘的跟咸鱼有什么区别。”   “有道理啊,咸鱼兄,小弟在此祝你混军功成功!”   “哈哈,客气,客气……”   疲惫的军校们嬉笑了一阵子就鼾声如雷。   天亮的时候,却再也找不见那位咸鱼兄,这让很多军校以为自己昨晚只是作了一个梦。 第五十四章 我想有个美丽的家   “我想有个家,   一个只需要三千亩的家,   在我疲倦的时候,   我会想到它。   我想要有个家,   一个只需要三千亩的地方,   在我受惊吓的时候,   我才不会害怕……”   云琅是唱着歌回阳陵邑的。   游春马在老虎的威胁下,彻底释放了奔跑的天性,现在,不让它跑,它都不干。   或许是这匹马被训练过,舞步走的很漂亮,哪怕是扬起前蹄昂嘶,也会呈现出最美的一面。   跑起来不但快,而且稳当,最重要的是人家见识过老虎这种大场面,在路上遇到耕牛,驴子一类的动物,没有丝毫的畏惧之心。   哪怕是在集市上突然听到锣鼓声,它也岿然不惊,甚至都懒得看声音的来源。   云琅觉得这样的宝马很难得,决定有空的时候跟霍去病再要两匹。   至于不会跑这种事对他来说已经不是事,只要让它们多见见老虎就好了。   马头才出现在大槐里,就听见梁翁扯着嗓子大呼:“小郎回来了,小郎回来了,丑庸快去准备热水,小虫准备饭食……小郎回来了。”   他自己一个箭步冲过来,拉住游春马的缰绳,泪眼婆娑的冲着云琅流泪。   “被人欺负了?”   梁翁摇头。   “钱丢了?”   梁翁继续摇头。   “小郎你不在,老奴这心里空落落的。”   云琅理解的点点头,主人家要是不在,如果超过一定的时日还杳无音信,官府会把仆人抓去问话的,一般来说,没什么好下场,被重新发卖已经是最好的下场了。   被丑庸跟小虫一人一只胳膊拉着进了家,云琅全身都感到舒畅,就是这个院子实在是小了点,霍去病两个纵越就翻墙过来了。   “我见豆腐作坊都已经开始出豆腐了,先拿两百斤过来让我大补一下,这四天,可是要了我的老命了。”   霍去病不理睬云琅要豆腐吃的屁话,张嘴就道:“你真的去看地了?”   云琅得意的从怀里掏出一卷子绢帛丢给霍去病道:“好好看看,这才是人住的地方。”   霍去病看地图没有阻碍,事实上这个时代的地图就是看图说话,有楼阁的地方自然是庄园,有草木,水池的地方自然就是花园,有墓碑的地方自然就是墓园,被分成方方正正格子的自然就是农田。   看的出来,整座庄园处在一个缓缓地斜坡之上,从渭水之滨一直延伸到骊山脚下,背山面水,左高右低,正是难得的好地方。   “你看啊,我在这里发现了一道山泉,泉水丰盛,可以在山谷里修建大坝,留住这些泉水,让泉水池子里的水面升高,然后在这里放置水车。   让水车自动把低处的水引往高处,这样一来,高处的这片荒原就会变成水浇地。   一般大水车可灌溉农田六、七百亩,小的也可灌溉一、二百亩。   你别看我,我不会告诉你水车是什么样子的,除非你舅母快点把地弄给我,否则我打死都不说……   水流从高处倾泻而下,在带动水车将水提到高处之余,下游还可以安装水磨……   你不用问,水磨是什么我也不告诉你,想要知道就催……好了,好了,再掐就掐死了。”   霍去病终于松开了手,瞅着云琅道:“你怎么会这么多的机关消息之术,莫非你老师是墨家矩子?”   云琅木然的瞅着霍去病道:“跟我在一起是不是总觉得脑子——啊不,心思不够用?”   霍去病摇头道:“没有……”   “真的?”   “好像有一点,只要你不说水磨,水车之类的东西就没有问题。”   “好吧,我以后再也不说这些东西了。”   霍去病高兴的道:“这样好,这样好,明天我带你认识一些人,岸头侯家的张自你知道吧?”   “这人没被他耶耶打死?”   “快了,不过啊,他终于通过羽林测试了,虽然检校校尉没了,变成羽林郎,他还是决定在长相思宴请众位兄弟。你以前不是羽林的人,不能去,现在是郎官了,有资格去。”   云琅想想那个叫做张自的可怜鬼,吞咽了一口口水道:“你其实是想让我看了张自的惨状之后打退堂鼓吧?”   霍去病哈哈大笑,拍着云琅的肩膀道:“没有的事情,只是让你看看好汉子是什么样子的。”   云琅笑道:“你怎么就知道我在羽林混不下去?现在想看我笑话还早了点。”   说着话探出身子对院子里的梁翁道:“今天不要吃高粱米,你们也不准吃黑豆糜子,全吃稻米,不准是糙米!”   霍去病挠挠头发道:“你不过日子了。”   云琅白了霍去病一眼道:“你舅母会帮我出买地的钱!”   “为何?”   “因为你会告诉你舅母,水车跟水磨这两个事情,然后她们就愿意为我出钱了。先说明,这笔钱我是不还的,同样,我的水车,水磨做好之后,你舅母拿去干什么我也不问。”   “这两样东西价值两千万钱?”   “我只能说,一两架可能不值,放眼全大汉就千值万值。如果你舅母嫌贵,我可以把这东西卖给别人,我相信,丞相薛泽应该很有兴趣。”   霍去病满意的拍拍云琅的肩膀道:“这个忙我帮了。”   “你越来越无耻了。”   “跟你在一起,我如果不无耻一点,可能活不下去,你看,我甚至打算多读一些简牍,好让我变得更加无耻一些。”   霍去病还没有回家,长平就已经知道云琅在骊山脚下干的所有事情,包括他杀了三个猎夫的事情。   卫青听了之后,微微一笑,就进了后堂,继续研究他的军略去了。   既然云琅这个人有自保能力,他就不愿意再管。   在他看来,这个世界上作重要的力量就是来自自体的力量。   外来的帮助永远都是只能起辅助作用的,帮得了一时,帮不了一世。   是英雄就该出头,不是英雄就活该倒霉,世上每天都有不世出的奇才降生,死掉的远比活下来的多,没见世界有什么损失或者大变化。   外面传来了霍去病的脚步声,长平挥挥手,郎福就隐没进了厚厚的帷幕。   长平想不明白,云琅明明没有足够的钱购买那块地,为什么要先勘察地形地貌,设计庄园的模样,难道说他还有其余的来钱门路?   如果是有人在后面大力支持,长平就要好好地思量一下云琅的那个依旧不清不楚的来路。   事情没有想通,却看见霍去病翘着双腿横坐在窗前的软榻上,把两脚搭在窗台上,伸长了手去够盘子里的酥梨。   “想吃酥梨就坐起来吃,这样不像话。”   霍去病笑道:“在自己亲人面前还不能做到自由自在,这日子过得也太没意思了。”   “守礼是为了修身,修身是为了克己,克己是为了利天下,这是君子的德行。”   霍去病咬了一口酥梨道:“我以前很守规矩,后来发现还不如一个野人一样的家伙,可见守规矩跟聪明以及成大事没有关系。”   “云琅回来了?他出去干什么了?”   “给自己看修庄园的地去了。”   “这么说,他有钱了?”   “没有钱,还是只有我拿回来的那两百万钱。”   “既然他没有钱,现在看地做什么?莫非是要给自己一点激励?”   “不是的,他连庄园的大致模样都画好了,就等着开工。”   “谁会为他出钱?”长平的语气不知不觉就变得阴冷起来。   霍去病好无所觉,看着长平道:“云琅觉得您会帮他出钱。”   长平一愣,然后笑道:“这是两千万钱,不是二十万钱,即便是咱们侯府,出这么大的一笔钱,也要仔细掂量一下。”   “水车,水磨!”   霍去病一字一句的把四个字说的清清楚楚。   “什么?”长平听得愣住了,她不明白这四个字是什么意思。   “水车不用人力,牲畜就能把低处的水提高到高处,一架大水车可浇灌田亩六七百亩,一架小水车也能浇灌田亩二三百亩。”   长平细长的眉毛跳动一下,看着霍去病道:“水磨呢?”   “水磨能把所有谷物的壳去掉,还能把麦子的外皮去掉,磨成面粉,让产量比粟,高粱这些东西高的麦子真正变成主粮。”   长平皱着眉头沉思了片刻,对眼巴巴看着她的霍去病道:“可有实物?”   霍去病摇摇头道:“没有!”   长平怒道:“实物都没有,就漫天要价,正是岂有此理!”   霍去病担忧的道:“云琅说,如果舅母您不愿意出这两千万钱,他就准备去问问相国薛泽有没有兴趣。” 第五十五章 皇帝不能惹   在任何时代里,科学技术永远都是最昂贵的货物。   之所以没有在历史上看到那些发明者大发其财的原因,就是古人比较羞涩,耻于谈钱,或者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发明对一个国家有多么的重要。   不过,这一点可以从沈括,黄道婆的历史地位上就能窥出一斑。   都说一招鲜,吃遍天,普通百姓对这有着极为深刻的认识,只要家里的店铺有别人不知道的秘技,他们就能死死的守住一辈子,或者几辈子,生生世世用这些秘技养家糊口。   士大夫们则是大度的,他们时时刻刻以天下人的福祉为己任,只要有点发明创造,就会刊印成书,恨不得让天下人都知晓他是如何的聪明,从而换取更大的名声,好继续鱼肉百姓。   总之,都有利益进项。   云琅跟这里的所有人都是不一样的,他知道自己将要推出的水车,水磨对这个国家有多么的重要。   所以,他的要价非常狠!   霍去病说长平会帮他取得那块地,云琅不这样看,一旦长平帮他取得了那块地,那么,那块地说白了依旧是长平的。   一旦自己对长平没有用处了,那块地会分分钟被收回。   他想要一块完全属于自己的一块地,虽然在皇权社会下,这个想法是一个伪命题,他还是想要最大的保障。   对于大汉的人来说,云琅觉得自己有着强大的智慧上的优势,如果甘心做傀儡,是对他智慧的羞辱。   长平沉默了良久。   她不是在思考钱的得失,而是感慨云琅的桀骛不驯。   不愿意受制于人,这是所有英雄人物的特征。   而降服一个英雄,是所有勋贵们梦寐以求的大业。   这是世界上利益最大的一种投资。   她之所以会忘记卫青曾经是她家马夫的事情,从而委身于他,就有这种心思在里面。   在这个时代里,女人嫁过几次不重要,要看她嫁的是谁。   云琅想要的那块地,就是一块荒地。   当然,这在皇家看来是这样,只要他们愿意,天下所有的地都会是荒地。   皇帝之所以开那个变态的价格,其中就有调侃长平的意思在里面。   如果长平坚持,那块荒地对皇帝来说没有任何意义,给了长平也只是一句话的意思。   在这个地广人稀的时代里,稀缺的不是土地,而是可以干活的人。   长平忽然发现,云琅最大的本事不是什么稀奇古怪的想法,而是能通过一些方法,让一个人顶两个三个,乃至是十个人用,而且还是在减轻人劳作辛苦的情况下。   两千万钱当然很多,可是长平不准备自家出这笔钱。   一旦水车,水磨出现之后,如同元朔犁一样,最大的受益者是皇帝,因此,这笔钱应该由皇帝来出。   “这个孽障最惯撒泼耍赖,这一次就让他得逞一回。”   霍去病听了舅母的话非常吃惊,张口结舌的瞅着舅母道:“您还真的答应了?”   长平走下锦榻,探手摸摸比她高出半头的霍去病脑袋,叹口气道:“快点长起来啊,舅母已经很累了,现在已经沦落到了跟一个小鬼头斗智斗勇的地步,真是不堪!”   霍去病愣头愣脑的瞅着舅母命人准备车马,看样子是要进宫。   只好离开,去书房里找舅舅,他心中有太多的疑惑需要舅舅开解。   “舅母进宫去了。”霍去病规规矩矩的站在卫青面前。   卫青放下手里的地图绢帛,坐直了身子道:“这么说云琅赢了?”   “您怎么知道?”   “这与两军对垒没有多大差别,一方还在以逸待劳,另一方已经在准备得胜归来的酒宴,如果主将不是眼高于顶的蠢材,他大半是要得胜的。”   卫青听霍去病解说了水车跟水磨的功用之后笑道:“是好东西,拿来换地是一个很稳妥的法子,如果拿来换爵位,换官职,恐怕会有杀身之祸!”   “为何?”   卫青怜惜的看了一眼外甥,决定把事情掰开了揉碎了给这个还不明白人世险恶的外甥好好说说。   “皇家园林乃是皇家颜面,威不可犯,以力,以威,以势,以钱,以恩都不能损益分毫。   唯有农桑是不同的,所谓社稷,一为宗庙,二为农桑,此谓之国本也。   皇家飞龙在天,高不可攀,唯宗庙与农桑能让飞龙落地。   也唯有宗庙与农桑才能让皇家低头而无羞辱之念。   皇家可用的手段数不胜数,列侯以下皆为蝼蚁,即便是列侯,在皇家这架车马面前也不过是一些比较强壮的螳螂。   云琅不管是利诱你舅母,还是威胁你舅母,最后的目的都是为了将你所说的水车,水磨献给皇家,也就是说,这件事从一开始目标就是正确的,要土地也不过是捎带的一个小目标。   对皇家有所求的人,皇家都会喜欢,至少不会恼怒。   云琅以小搏大,在皇家看来是可笑的,这样做说不定会引起陛下看热闹的兴致,很可能会同意把那一块地赐给云琅,看他还能不能继续带给皇家一些惊喜。”   “这么说,这家伙成功了?”   卫青笑道:“陛下未曾点头之前说成功还为时过早!”   天色渐黑的时候,长平的车驾驶入了皇城,她已经很久没有踏进过这座宫城。   不论是黝黑的城墙,还是那些如同泥雕木塑一般的守卫,以及夹着腿匆匆来往的宦官,都让长平生起无限的感慨。   未央宫漆黑一片,在月色下如同一头择人而噬的猛兽,静静的蹲伏在黑暗中。   长乐宫里却灯火辉煌,丝竹之音袅袅,还未走进,就有甜腻的脂粉香透窗而出。   纱冠乌衣的黄门令隋越迎了上来。   面色悲戚的长平迅速换上了一张平和的笑脸,对隋越并不显得如何亲切,却也不疏远。   “今日有张美人新编的《采薇舞》,陛下正在观赏,意兴正浓。”   长平笑道:“张美人身姿窈窕,轻捷如燕,她的新舞不可不看,本宫来的倒是时候。”   “谁说不是呢,陛下与上大夫韩嫣也看的兴致勃勃,一个劲的叫好呢。”   长平的眉头微微皱一下,旋即平复如初。   雁翅般罗列的宫人推开沉重的宫门,丝竹之声大作,还隐隐有男人在唱歌。   此时虽是季夏,长安依旧燥热无比,宫门打开之后,却有一股凉气扑面而来。   对着门的是两座一丈余高的冰山,冰山上有锤凿雕刻出来的山川湖泊河流模样,河流中满是殷红的葡萄酿,流经湖泊的时候又与蜜山相融,六个宦官不断地用酒勺舀酒,让这座红色河流源源不断。   看到眼前这一幕,长平心中咯噔一下,皇帝不喜葡萄酿的苦涩滋味,平时也从来不饮葡萄酿,这些价值巨万,被张骞万里迢迢带回来的葡萄酿,如今只能沦为观赏之物。   “长平,这座江山社稷冷山如何?”皇帝清朗的声音从大殿深处传来,在他开口的那一瞬间,曲罢歌停。   长平敛身施礼道:“倒也别致!”   皇帝大笑道:“这可是张嫣费尽心思所做,葡萄酿的酒气被冰雪激发,嗅之令人昏昏然,远比喝起来爽利!”   皇帝说着话,从大殿深处走出来,亲昵的拉着长平的手,将她按在一张锦榻上坐下来,继续笑道:“你多年未曾回宫看过,今晚就宿在永巷(初期为未成年公主,嫔妃的住宿地,后来成为了宫廷监狱)你的秀春殿依旧为你留着,里面的陈设一点没变,只是日日有人洒扫。”   长平笑道:“不敢回旧居,回去了就会想到父皇……”   皇帝笑道:“母后那里你也不去吗?她日日都思念着你。痨病鬼死了,你也嫁给了豪杰,应该忘了以前的龌龊才是。”   长平笑道:“陛下说的是。”   皇帝哈哈大笑道:“那就先看看张美人的舞,朕刚才与张嫣打赌,看张美人在他肚皮上作舞能几时跌倒。眼看着就要跌倒,却被你破坏了,姐姐当自饮三杯。”   刘彻袒胸露怀,白皙的胸膛在猛烈的烛光下似乎在发光。   长平探手掩住刘彻的衣襟道:“你小的时候根骨就弱,冰山阴寒,莫要为了贪凉就招来病患。”   刘彻笑道:“无妨,朕现在强壮的可以打死一头猛虎。”   长平轻啐了一口笑骂道:“还是那样口无遮拦,还记得你被大角羊追的满园子乱跑,大喊救命的模样吗?”   刘彻尴尬的抽抽鼻子道:“那只大角羊最终被朕给吃掉了。”   一个油头粉面的青年男子笑吟吟的端着酒杯过来,长平立刻放下了面纱。   刘彻更加的尴尬,朝那个男子挥挥手,就重新拉住长平的手道:“姐姐夜里进宫,可是有什么事情?”   长平见张嫣去了殿外,就重新掀起面纱笑道:“姐姐被人要挟了。”   刘彻愣了一下,马上笑道:“诛他三族如何?”   长平奇怪的看着皇帝道:“你就不问问是非曲直吗?”   刘彻喝了一口酒笑道:“我姐姐性情淑均,晓畅国事,从不以一己之私误国,能要挟姐姐的,定是恶徒无疑。” 第五十六章 永不放手   长平笑道:“如果杀人能够管用,姐姐手底下还有几个可用的家仆。”   刘彻笑道:“如此说来,姐姐是接受了人家的挟持?”   长平白了一眼刘彻道:“不接受怎么办?他手里有我刘家想要的东西,我不但不能伤了他,还要千方百计的笼络他。如果姐姐不受人家挟持,人家就会去找你的相国,最终东西还是会落在你的手里。你不吃亏,姐姐却会落人笑柄。”   刘彻笑道:“薛泽不会跟姐姐争的。”   “会的!”   “咦?薛泽什么时候这么有胆量了?”   “事关农桑,就算是从我这里夺走,你又能说什么?这本身就是宰相的职责。阿彘,元朔犁可还好用?”   刘彻皱眉道:“农耕之利器,只是精铁难觅,以致难以推广。”   “卓氏炒钢术已经成型,功效百倍于锻造,阿彘不知?”   “量少,难以为继,军械当为先。假以时日工匠多了,才能铺展开来。怎么,这一次出现的又是什么新东西?”   “水车,水磨,只要有活水,水车不用人力就能将低处的水源源不断的提升到高处,至于水磨,据说可以不用人力就能把麦子磨成面粉,从而避免麦饭难吃之忧。”   “在哪?拿来!”   “还未制造,就等陛下在上林苑拨一块土地然后试制!”   “哈哈哈哈……姐姐这是想省下两千万钱是也不是?也罢,能让姐姐连夜进宫,可见成功已经是应有之事,只是上林苑的土地惯不能赐与外人。既然水车,水磨功效斐然,那就赐予姐姐,而后由姐姐自行发落。若水车,水磨不能彰显其能,始作俑者斩首!”   长平见目的已经达到,就不愿意继续留在长乐宫,这里的氛围让她非常的不喜欢。   既然进了宫,母亲那里无论如何都要走一遭的,站在长乐宫外,听着里面又起的靡靡之音,长平暗自叹口气径直向永宁宫太后住处走去。   云琅躲在屋子里的两天没出门。   第三天出门的时候,人憔悴的厉害。   每一次有新东西出现,对他来说就是一次恐怖的煎熬。   水车是全木料器具,水磨是木料与石料的结合体,云琅知道这两种东西的运作原理,不代表他自己就能制造出这两种东西来。   图纸上的东西,往往在实际生产中会遇到很多问题,这一点云琅有着清醒的认知。   他实在是没想到一个木匠居然能牛到这种程度,仅仅是看了一眼云琅画的图纸,就冷笑一声,连霍去病的面子都不给,转身就走,嘴里还嘀咕着“瞎胡闹”一类的屁话。   不论霍去病跟云琅如何陪笑脸,人家一样不给面子,说什么要修造宫殿,没工夫做小孩子的玩具云云。   至于石匠……云琅就没有见过他的脸,一般情况下他都是趴在地上的,从一进门就跪拜,直到离开一直都在地上……   他倒是满口答应,看他恐惧的样子,估计云琅要他制造火箭他也会答应。   一个比后世工程学巨擘还要牛的木匠,一个比奴隶还要没地位的石匠,云琅不明白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   “公输家的人就是这样子,他们是百工中的异数,太祖高皇帝在蜀中之所以能够立足,托赖公输家良多。蜀中栈道,多为公输家所制,开国之后虽未封侯,却有木侯之称,即便是陛下,对公输一族也多有避让,人家看不上我们也是情理之中,我去请舅母帮忙再找其它木匠就是了。”   人家木匠比较高贵,云琅也没有办法,他已经弄明白了,能修建宫殿的木匠,确实当得起巨擘,你说人家是建筑师也说的过去。   尊敬人家的本事,这也是在变相的抬高自己,很多时候,云琅觉得自己跟那个木匠差不多,干的都是同一类别的事情。   云琅的木匠之道与旁人不同,四十斤重的青铜锯子,三十斤重的铁锯子,这本就不该是人使用的工具。   刨子,凿子,墨斗,钻子,当他妈的钉子都需要云琅自己打造之后,他就发誓,不再弄什么新东西出来了。   长平回来之后云淡风轻的告诉云琅,他可以去上林苑找上林署划地了,三千亩一分都不会少他的,可是,皇帝要水车,要水磨,如果两种东西不能满足皇帝对这两种物件的幻想,他将人头落地。   “始作俑者砍头!”   霍去病听到这个消息都不自觉的摸摸脖子,这话别人说出来可能还是玩笑。   即便是刘彻开玩笑说出来的这两个字,也会有人严格的执行。   所以,水车跟水磨就是云琅的生命。   大汉木匠制作木器是不用钉子的,云琅不管,他想用钉子,用钉子连接木头只是两锤子的事情,如果制作卯榫,太费时费工了。   直到这个时候,云琅才知道,自己在街上雇不到帮自己干活的人,尤其是现在,正是农忙的时节里,他能动用的人只有梁翁,丑庸,小虫,跟梁翁多病的老婆。   一大早出门去买奴隶的梁翁直到下午才回来,即可交加的梁翁先是猛猛的喝了两大瓢凉开水,然后才对云琅无奈的道:“价钱太高了,熟壮劳力快赶上一亩地的价钱了,生劳力也要八百钱,哪个年月都没有这个价啊。小郎您还要一家一家的买,人家就欺负您心善,故意把娃娃掐的哇哇叫,就等着老奴上当呢。不过啊,今年的粮食长得好,眼看就要收割了,粮食价格倒是掉的厉害,大户人家都在卖旧粮腾仓库呢,咱家没有粮食地,小郎,是不是多买一些存着?”   “那就多买些,我们家里很快就有很多人了。”云琅觉得老梁说的很有道理。   不过,这家伙刚刚过了几天好日子,就好像已经忘记了他自己也是奴仆这么一个事实。   这事并不怪云琅,云琅想要给他们自由,他们也不敢要,只要成了百姓,他们马上就要面对高额的赋税。   不说别的,仅仅是梁翁每年三个月的劳役就会要了他的老命。   “熟劳力跟生劳力?”第一次听说还有这样的称呼。   梁翁连忙解释道:“熟劳力就是主家不要再次发买的劳力,不过啊,多少都是有问题的,否则大忙的季节,主人家不会卖劳力的。生劳力就是猎夫们捉来的野人,他们不服管教,一有机会就会跑掉,两个人干活,就要配一个看管他们干活的,不划算。”   听了梁翁的解释,云琅就明白了,阳陵邑的奴仆市场是个什么状况。   按照他曾经学过的史书记载,大汉国从战国时期就已经结束了奴隶社会,开始了封建社会。   原则上奴隶这种人,在大汉已经不存在了,实际上,从未断绝过。   如果没有奴隶,卓王孙家里的三万仆从算什么?长平侯家里的五千奴仆算什么?   云琅家里的四个奴仆又算什么?   别人家里的奴仆多,有自家的木匠,铁匠,瓦匠,甚至还有陶匠,织工,绣女,主人家想要干什么,一声令下,吩咐下去,立刻就有完成。   云琅家不成,只有一个铁匠,丑庸对自己的定位是以色娱人的女仆,小虫酷爱刺绣,以前没有好料子跟丝线供她刺绣,自从来到云家之后,已经会绣一点荷包了,至于梁翁老婆,是云家不会做饭的厨娘。   贪心不足蛇吞象就是这样的。   云琅长叹一声……头大如斗。   还以为自己用水车跟水磨就能挟制长平弄到三千亩地。   现在看来,地弄来了,想要把秦陵一带变成图画里的模样,仅仅依靠他们家里的五个人,大概需要好几百年……   卓姬坐在锦榻上,怀里抱着一个娇小的小丫鬟,看得出来,那个被她抱在怀里的小丫鬟,就是一只波斯猫一类的玩物。   她的手指在小丫鬟的脖颈上不断地来回滑动,不到十岁的小女孩竟然发出令人心旌摇动的呢喃声,真是变态至极。   “想买奴仆啊!”卓姬慵懒的散开头发,把脑袋靠在小丫鬟的胸口上,似乎在回答,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还想要木匠啊?你也知道,家里的木匠不多啊,作坊里的活计多的干不完,没有多余的奴仆卖给你。”   “我们还是有交情……”云琅呲着大白牙嘿嘿的干笑。   “呀,快别提我们的交情了,你又偷,又是骗,又是发脾气的,已经把我们的那点交情折腾光了,您说是不是啊云郎官?”   说着话还扭动一下自己丰硕的臀部,大夏天的穿的又薄,稍微扭动一下,白花花的小腿就露出来了。   云琅不得不把目光落在平叟的身上,这个老混蛋老神在在的品着茶水,对眼前的这一幕就当没看见,假装自己是透明人。   尽管严格的来说,这两个恶人对不起云琅的地方,远比云琅对不起他们的多。   可是形势比人强,云琅如果不想一辈子被长平公主当棋子使唤,就只好退而求其次的找卓姬帮忙,至少,卓姬带来的危险还在可控范围之内。   “你在长平公主那里弄不到奴仆,在我这里也一样弄不到。甚至,满长安三辅你都没可能弄到足够的人手去修建你那个三千亩大小的庄园。”   卓姬一句话,让云琅一下子就明白了,这些天光忙着找劳力了,却忘记了自己之所以找不到劳力最大的原因就是有人不愿意让他找到劳力。 第五十七章 我不造孽,天造孽   听到要仆役的事情没戏了,云琅当然不会继续停留,站起身就走,脸上谄媚的笑容也没了。   卓姬叹口气道:“你就是这样一个人,用到人家的时候,趴在地上都成,一看没用处了,立刻就翻脸。长气的跟你才是这里的主人一样。你就不能再有点耐性听我把话说完?”   云琅指指自己的脸皮道:“我是二皮脸我知道,问题是我没有时间再跟你们客套,如果水车,水磨修不起来,别说脸皮,脑袋都保不住。”   卓姬愤怒的把面前的果盘推到地上,双手拍打着锦榻道:“那就快点滚,快点被皇帝把脑袋砍掉,我也眼不见为净!”   云琅笑嘻嘻的靠近锦榻,找了一个角落坐下来道:“计将安出?快点,保人头的功夫没时间瞎扯。”   卓姬的小腿很漂亮,光滑的如同白玉,就是缠绕在上面的袜子系带很碍眼。   “看什么呢?”卓姬闪电般的将小腿收回裙子底下,腰身一曲,丰隆的臀部却变得更加圆润。   云琅吞咽了一口口水道:“你的腿生的好看。”   “登徒子!滚开!”   平叟老神在在的继续品茶,茶壶在他手里很稳,不论是云琅无赖的模样,以及卓姬娇媚的状态都不能让他放下心爱的茶壶。   只是见云琅跟卓姬有继续打情骂俏的趋势,才抱着茶壶道:“想要不受人家钳制,只有一个地方有可能弄到足够的仆役。那个地方,长平公主的手还伸不进去,可以说,在那里,你的才智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云琅看着平叟非常的警惕。   阴阳家从来就不出什么好主意。   “夫天地阴阳,阳极而阴生,阴极而阳生,两者相辅相成,妙不可言。长平公主威势无双,三辅之内莫敢不从,然此事终究上不得台面,因此乃是阴势。阴极阳生乃是必然之事,极阴之地必有阳眼生,那块地方就是你的阳眼。”   云琅听得一头雾水,瞅瞅卓姬,她也好不到那里去,看样子今天做主的人该是平叟才对。   “什么地方?”   “上林苑!”   云琅泄气的推开卓姬的美腿,仰面朝天的躺在锦榻上,一边忍受卓姬踹他,一边道:“上林苑里连野兽都快没了,哪里来的人?”   平叟笑着递给云琅几片竹简,云琅看过之后,疑惑的道:“上林苑去年被猎夫捕获的野人就有三百五十六人之多?”   平叟笑道:“还有被枭首的一百八十一人,还有被贩卖的妇孺皆不算在内。”   云琅皱眉道:“上林苑中居然隐藏了这么多人?”   平叟叹口气道:“皇帝八年前划长安、咸阳、周至、户县、蓝田五县土地的半数为上林苑,纵横三百里,有灞、浐、泾、渭、沣、镐、涝、潏八水出入其中。那里土地肥美,物产丰富,原本就是人烟稠密之所在。有人不愿为宫奴,又不愿意迁徙去偏远之地,自然就会有无数的隐户。”   “你的意思是要我收拢这些隐户?皇帝发怒怎么办?”云琅不是没考虑过这事,只是觉得不怎么靠谱这才作罢。   “遵照国法而行,怎么会触怒陛下?”   “怎么个遵照法?”   “你的庄园在上林苑,这是最大的便利,直接从猎夫手里就地购买就是了。如果能通过霍家小郎动用羽林去捉,效果更好,五十万钱,就足以让军中那些穷汉们眼红。”   云琅没了继续听下去的兴致,坐起身道:“那样会死人的,死很多人。不论是猎夫们还是羽林都没有把那些所谓的野人当人看。与其死很多人才能达成目的,我还不如直接跪在长平面前求饶。我的膝盖痛一些,好过别人被长枪穿胸,割头取耳。”   说完话,认真的对卓姬道:“你的小腿真好看。”   然后就笑着离开了卓氏铁器作坊。   卓姬抱着膝盖看着平叟道:“一个贼偷,骗子,无赖,混账,骄傲,聪慧的混蛋,偏偏有这样的坚持,您说怪不怪?”   平叟笑道:“大人物都有一些莫名其妙的坚持,我更看好他了。”   “包括让我故意露出小腿?”   “你该多露一些的……”   “司马成了相府的谒者,秩四百石。”   平叟摇头道:“你需要一个靠的住的男人,不需要一个玩物。”   “可惜了那些诗赋。”   “你不是也会作赋吗?想看了自己作就是了,深浅不过是一些辞藻罢了。”   “我年纪大他太多,等他成年,我已美人迟暮。”   “相信老夫吧,少年人成长的速度远比你想象的快,对于一个懵懂的少年来说,美艳的妇人才是他们的毒药!”   云琅回到家里的时候,他就吃到了可口的面条,这对他来说已经是莫大的享受。   白色的面条上面还放了一些青菜,中间还卧着一颗生熟相宜的太阳蛋。   云琅吃的非常香甜,他似乎忘记了刘彻那道冰冷无情的旨意。   “家里有石磨了,以后记得磨一点炒熟的芝麻,做一点芝麻盐调味。”   丑庸乖巧的答应了一声,就拉着东张西望的小虫下了楼。   主人家心情不好,家里的也就没有什么欢乐可言。   平叟的主意其实不错,如果羽林跟猎夫捕获野人的时候能够不死人,云琅会欣然笑纳。   只可惜,这种事在大汉永远都不可能发生。   云琅可以对别人制造的杀戮袖手旁观,因为这是别人制造的罪孽,他觉得自己一个外来人没有资格说三道四。   至于自己制造杀戮,这不符合云琅的是非观。   高傲的木匠再也没有来过,卑微的石匠满口答应,却也没有来过。   就连霍去病也没有来过,估计是被长平给禁足了,这让云家彻底变得安静了下来。   云琅再也没有出门,而是在家里继续在绢帛上写写画画,丑庸她们经常能看到云琅房间里的灯火在四更天的时候依旧亮着。   一记炸雷在天空响起。   一场暴雨不期而至,它来的是如此的迅猛,如此的让人猝不及防。   豆大的雨点敲击在云琅的窗棂上,噼里啪啦的作响。   雨点碎裂之后化作雨雾,从蒙在窗户上的青纱缝隙里钻进来,让整间屋子变得潮乎乎的。   院子里已经开始有积水了,梁翁披着蓑衣,清理院子里的排水沟。   丑庸跟小虫两个费力的推着接雨瓮让它去该去的地方。   梁翁多病的老婆裹着皮袄坐在窗前,担忧的瞅着在雨地里忙碌的丈夫跟女儿。   大槐里是阳陵邑里的高尚住宅区,一般情况下,高尚住宅区都被建造在地势比较高的地方。   排水沟通畅之后,院子里的积水很快就排光了,沿着街边的石渠去祸害住在低处的人。   “雨太大了,地里的庄稼要倒霉了。”   换过干爽衣衫的梁翁抱着一碗茶汤,担忧的道。   丑庸漂亮的头发被雨水浇得湿漉漉贴在脑门上,一边用干麻布擦拭头发,一边道:“咱们家有没有粮食地,操这个心做什么。”   梁翁苦笑道:“傻女子,地里的粮食糟了灾,市面上的粮食就会涨价。”   丑庸抬头瞅瞅二楼疑惑的道:“咱家都被粮食塞满了,小郎的房间里都堆着半房间的麦子,够我们吃一辈子的。”   说起这事,梁翁就得意,这事是他干的,小郎之说多买粮食,他就一口气买了一千石,如果不是家里实在是没地方堆粮食了,他还能买来更多。   家里有粮,遇事不慌,这是老梁这种吃过大苦的人一辈子追求的梦想。   没想到现在就实现了。   “趁着大雨,别人还没反应过来,再买一些,越多越好。”   云琅坐在二楼,听见了老梁他们的闲谈,心头一动,就趴在窗户上吩咐梁翁。   说到买粮,梁翁立刻就来了精神,二话不说,就披上蓑衣,出门买粮去了。   “小郎,买来的粮食往哪里放啊?”   丑庸很担心她漂亮的房间被粮食给占了。   “放在你的床上!”   云琅说完话就重新关上了窗户。   小虫笑的嘎嘎的,丑庸拿云琅没办法,却一把拉住小虫道:“你今晚就睡在粮食口袋上!”   小虫连连点头道:“好啊,好啊,最好把我的屋子用粮食给塞满。”   事实证明,有粮食忧患意识的人不仅仅只有梁翁跟云琅。   梁翁跑第一趟的时候,雨停了,粮价还是往日的价格,等他跑第二趟的时候,又开始下雨了,粮价就涨了一成,当他跑第三遍的时候,黄豆大小的雨点又开始倾泻,粮价已经上涨了三倍。   即便如此,拿着钱也买不到粮食了。   “已经下了三天,这一次真的是遭灾了,小郎你没看见,城外全是人,都在田地里冒雨收粮食……男女老幼算是全上阵了。老天爷啊,这么大的雨,谷子,糜子全部倒在烂泥里都散架了,这可怎么收哟!” 第五十八章 令人失望的大汉   大雨下了整整七天,即便是这样,天色依旧未曾放晴,天空中还是有濛濛雨落下来,让人安宁不得。   受创最重的并不是京兆尹,而是河东郡跟弘农郡,其中弘农郡平地水深一丈,房屋倒塌无数,百姓只能困居高处,与逃避水灾的蛇虫一起嗷嗷待哺。   河东郡境内六条河流齐齐溃堤,大水漫延河东,一十六县竟成泽国。   右扶风山林众多,一场大雨引发山洪,从右扶风到京兆尹的道路全部被冲垮。   官府一气征发民夫八万,日夜不停的抢修从右扶风到京兆尹的道路。   河东,弘农已经顾不上了,官府一心想要抢通右扶风,先把里面的大军接应出来,应付即将到来的民变。   大街之上风声鹤唳,除非有办法,否则没人上街,现在,街道上全是军兵,转瞬间,一座繁华的阳陵邑就变成了一座死城。   云家的大门关闭的死死的,不挂谁来都不开门,家里老的老小的小,要是有强盗跑进来就麻烦了。   “只准吃个半饱,没事就喊饿,不能让人知道我们家有粮食,官府正发疯般的筹粮呢。”   梁翁趴在门缝上朝外看看,然后就喝骂端着大碗吃饭的小虫。   小虫被耶耶铁青的脸色吓坏了,连忙把饭碗藏在背后。   云琅站在二楼上,轻易就能看见外面。   大槐里还算是安静的,越过前面一大片低矮的平房,西市,东市全都是人,哭闹声即便隔着老远都清晰可闻。   云家的东面是长平侯府,西边是上林署监事家,一个胡子老长的家伙,跟云琅一样站在楼上眺望远方。   见老家伙看过来了,云琅就遥遥躬身施礼,老家伙也拱手还礼。   看了一阵子,两人不约而同的转身进了房间。   对云琅来说,这场雨并不算大,他见过更大的,关中在他的时代里曾经暴雨半个月,满世界的新闻都说关中遭灾,可是,也仅仅是新闻上吼几嗓子,在云琅他们这些群众一人捐出了一百元之后,灾荒好像就过去了。   没听说把谁家的粮食拉走救济灾民,也没听说把谁家的壮劳力拉走去修路。   倒是那些商人们欢呼着要求去重建灾区,最后一个个赚的肥头大耳朵的。   一百元就过去的事情,至于吗?   于是,在军兵上门的时候,云琅大方的给了一万钱,那些军兵就不再理睬云家一屋子的老弱病残。   “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这是云琅这几天经常说的一句话。   每日里都欢喜的看着别人家强壮的仆役被军兵们用绳子串起来带走。   官身是个好东西,至少在贿赂的时候人家知道这是自己人,不会出现告发这种事。   商人就倒霉了……只要遇到灾年,他们就是这个世上最大的肥猪……   “我出了一百万钱啊……一百万钱啊……他们怎么还是把我家的仆役全部带走了……”   第一次看见卓姬靠在粮包上痛哭,云琅心里很舒服。   “赶紧住嘴,人家不仅仅要壮男,听说连壮女都不放过!”   云琅的吓唬性的言辞自然对卓姬没有什么威慑力。   “作坊里现在全是妇人,一个男人都没有……我只好搬过来……平叟看家。”   好不容易听卓姬颠三倒四的把话说清楚,云朗无奈的道:“住过来没问题,只能睡粮包上了。”   听云琅这么说,卓姬才注意到云琅这间被粮包塞得满满当当的房间。   “天杀的,你怎么会有这么多粮食?”   “在你们都以为新粮马上收获,清除旧粮空仓库的时候买进的。就一个字,便宜!”   卓姬苦涩的道:“出旧粮进新粮这是每年都要做的事情,今年也不例外。谁成想,再有十天新粮就要下来了,偏偏这个时候下雨。老天爷这是不给人活路啊。”   云琅见卓姬双目通红,明显好久没有睡好了,就摊开自己的床铺道:“睡一会吧,我去给你熬粥,白米粥!”   说完就走了出去。   卓姬挪到床铺边上一屁股坐下去,这时候才发现身体没有一处不是酸痛的。   屋子里满是粮食味道,说不上难闻,也说不上好闻,只是不难受罢了。   少年的床铺很干净,也没有怪味道,皂角的清香有些浓郁,毯子松松软软的像是才被炭火烤过,只有那只塞满了荞麦皮的枕头很奇怪,不过,枕上之后不像木枕,玉枕那样硬,更不像锦枕那样松软,软硬适中,很舒服,卓姬准备回去之后也弄一个这样的枕头。   细雨蒙蒙的天气里本就适合睡觉,卓姬脑袋刚刚挨上枕头不久,就沉睡了过去。   事实上,不管长安三辅发生了什么事情,也不会缺少她一张安全的床榻。   来到云家借宿是平叟的主意。   自从老天开始下大雨之后,平叟就要她无论如何也要住进云家来。   这让卓姬又是羞耻,又是难过。   可是平叟须发虬张的指着天上的大雨怒吼“你看,你看,连老天都在帮他……”   这些话,让她无所适从。   卓姬知道平叟不会害她的,尤其在平叟已经把家眷从蜀中搬来长安之后,就更加的确定这一点。   关中大灾,让长平钳制云琅的事情成了泡影,长平已经没有心情和时间去钳制云琅了。   偌大的关中,如今已然全速运转了起来,救灾,防灾,防止灾民暴乱,才是重中之重。   现在,只要云琅愿意,他想要多少仆人官府都会卖给他,只要他能保证喂饱这些人的肚子,保证他们不造反就成。   或许是这两天太操劳的缘故,卓姬一觉睡到了傍晚才悠悠醒来。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巨大的粮包,她才霍然惊醒,想起这里是云家,不是铁器作坊。   在平叟的坚持下,卓姬这次过来,连丫鬟都没有带,平日里,只要她睡醒,立刻就会有人伺候她穿衣洗漱。于是,她就愣愣的坐在床上,有些不知所措。   门,吱呀一声响了,丑庸带着笑意走了进来,手里还端着一盆水。   “大女,您起来了呀,小郎刚才还问起您。”   卓姬愣了一下道:“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丑庸笑道:“丑庸,还是您给起的名字。”   卓姬看着丑庸丰满的脸蛋,发现这丫头也不是很丑,至少笑起来两只眼睛弯弯的很是让人舒服。   “这名字不好,改了吧!”   穿好衣衫的卓姬看着自己在水盆里的倒影说道。   丑庸摇摇头道:“小郎说这是一个好名字,只要没人笑话的名字就一定是好名字,还说贱名好养活。婢子现在过得很好,正好应验了这个说法。”   “在这里没人笑话你?”   “只有小郎总是嫌弃我笨!”   “那就不是笑话了,他几乎嫌弃这个世上所有的人。”   丑庸立刻笑逐颜开,张着嘴笑道:“小郎是世上最聪明的人。”   对于丑庸这种明显没有立场的话,卓姬自然付之一笑。   睡了一天,中饭都错过了,自然感到腹中饥饿。   云家人吃饭的样子很奇怪,东一个西一个的,从主人那里就没有什么好习惯。   云琅见卓姬一直在看他,就放下饭碗道:“没规矩是吧?”   卓姬皱眉道:“吃个饭而已,你总是抖腿干什么?”   云琅叹口气道:“我这是在安慰自己,努力的告诉身体,好好吃饭,这些饭菜很好吃!”   卓姬看了一眼自己的餐盘道:“有稻米粥,有今日祭祀雨神的胙肉,有鸡子,还有豆腐跟绿菜,这可是一等的餐饭。”   云琅丢下筷子无力地道:“你没吃过川菜,没吃过湘菜,没吃过孔府菜,没吃过潮州菜,更没有吃过真正的关中菜,当然觉得这些东西很好吃。”   “听都没听过!”   云琅重新端起饭碗,狠狠地喝了一口粥道:“吃饭,吃饭……” 第五十九章 帝流浆出必有妖孽   想吃辣子鸡,没辣子,想吃大盘鸡没粉条跟土豆,想吃火锅……   算了……云琅把刚刚写在地上的菜名用脚抹去,心中有说不完的惆怅。   这些菜都是他最喜欢吃的,他甚至有些无辣不欢的嗜好。   在大汉,不是没有制造辣味的东西,其中芥末跟茱萸就是最出名的两种。   这两种东西确实能够制造出辣味来,可是,跟云琅想要的复合辣味相去甚远。   没有辣椒,云琅连臭豆腐都懒得弄,眼看着昨日从豆腐作坊里拉来的豆腐被丢掉。   丢弃腐烂的食物,对梁翁来说就是要他的命,死死的抱着豆腐篮子哀求云琅,这样的好东西千万不能丢,他一个人就能马上吃掉。   云家的人都喜欢吃豆腐,这一篮子豆腐是梁翁昨日舍不得全部吃掉,专门给云琅留的,谁知道仅仅过了一夜,豆腐就酸了。   “如果家里喂了猪可以给猪吃,总之,凡是腐烂,发霉的东西都不能吃。”   卓姬眼看着梁翁含泪把豆腐倒掉,砸吧着嘴巴道:“啧啧,确实是金贵人啊,豆腐作坊里的豆腐可不是用来在西市上卖的,只有富贵人家才有机会从豆腐作坊里弄一点尝尝鲜。你就这么倒了?一点都不知道粮食的金贵。”   云琅面无表情的道:“粮食之所以比黄金贱,是因为它本身就值这个价钱,即便偶尔有大的波动,也是市场的选择,最终,它还是要回归它本来的价值的。不要把粮食跟道德联系在一起,他不过是跟丝绸,麻布,一样的生存必需品。”   卓姬很喜欢跟云琅说话,一来此人说话的方式非常的有趣,明明是标准的关中腔调,却能给人一种新奇的异域风情。   “你存这么多的粮食做什么?即便是有灾荒,到了明年,粮食又会从地里长出来。等到雨停,其余地方的粮食也会全部涌到长安,不如现在卖掉,还能有一个好价钱。”   云琅摇摇头道:“我准备留足自家吃的,剩余的全部送去上林苑。”   卓姬拍手道:“好办法,山外遭灾,没道理山里面会风调雨顺,那些野人遭受的灾害恐怕更大。这时候带着粮食去上林苑,不用捉拿,那些饿肚子的野人也会自动来你家觅食。这样就能做到你想要的不死人而最终获得奴隶是不是?”   云琅无语的瞅着眼前的这个漂亮的女奴隶主,叹息一声道:“山外面的人多少有条活路,山里面野人的死活谁管?现在正是青黄不接的极致时候,夏秋日还有野菜之类的东西可以勉强果腹,如果到了冬天……山里面的场面一定是惨不堪言。天灾之下,再谈论什么奴隶,我担心会遭受天罚,这些粮食就是送给他们吃的,不管来不来我家当仆役,先吃饱肚子再说,别变成了野兽口中的粮食。物伤其类,人同此心,无论如何,这种心绪要有。”   卓姬费解的摇摇头,继续低着头吃饭,只是餐盘中的饭食,没有刚才吃的时候那么香甜。   晚饭后,平叟提着一包茶叶来访,满意的看到卓姬霸占了云琅的房间,心情大好。   跟云琅一起坐在屋檐下喝茶,他并有什么不适应,依旧悠闲自得。   炒熟的芝麻一粒粒的用手指沾着吃,非常的享受。   对于云家有这么多的存粮,他也丝毫不感到惊讶。   他拍着云家堆积在门口的粮包笑道:“听说小郎准备把粮食带去上林苑,看来已经有了计较?”   云琅笑道:“不过是以心换心而已。”   平叟点头道:“这才是正途啊,小郎孤身一人在这险恶的人世行走,处处小心,步步谨慎这才走的长远。钱买来的仆役没忠心,抢来的仆役只会恨你,用心换来的仆役,如果小郎能够辨别其中居心叵测之辈,自然是最安稳的。即便是人数少,用起来放心,一个人顶一个人用,反而比买,或者抢来的要管用的太多。只是不知小郎何时启程?”   云琅叹口气道:“怎么也要等霍去病从禁足中被解脱出来才行。您也看到了,凭我的本事,没办法把这么多的粮食运出阳陵邑。”   平叟大笑道:“迟一些好,迟一些好啊,人不到绝境的地步,感受不来你给他救助的意义。”   云琅笑道:“粮食还是少了些……”   平叟朝楼上努努嘴,然后拍拍云琅的肩膀,就潇洒的告辞离开。   如果一个女人对一张铺开的白纸,不论是挥毫作书,还是泼墨作画,意境都非常不错。   可是,当一个女人拿着小刀子费力的削竹简,刮竹简,烤汗青,钻眼,最后用牛皮绳把竹简穿起来,这个过程基本上就是苦力劳作,与美丽没有半点的关系。   讲究一些的读书人,用来书写文章词句的简读都是自己制作的,甚至于对竹子杀青多少都有一定的要求。   很显然,卓姬就是这么一个人,从她手里的竹简颜色来看,她喜欢青竹皮。   见云琅站在门口,卓姬就放下手里的竹简道:“刚刚起了作赋的心思,结果竹简做好了,却没了那个心思。”   云琅轻笑一声指着案几上的古琴道:“寒雨连夜,灾民哭嚎,官吏叱咤之声不绝于耳,纵有诗意还是留待日后散发。这个时候不如听你弹琴!”   卓姬鄙弃的瞅瞅云琅断然拒绝道:“知音少!”   云琅坐在门槛上,尴尬的道:“听说你跟司马相如就是一曲定情?说来听听。”   卓姬脸上顿时就有了羞恼之色,不过,在眼珠子转动一圈之后,她叹息一声道:“男子总是薄情寡义的。”   云琅点点头道:“这倒是真的,所以我们就不要谈什么感情了,直接进入商业谈判进程如何?你需要我做出什么样的承诺跟质押,才肯帮我弄五千石粮食回来……”   云琅浑身湿漉漉的从楼上下来了,脑门上还有一大片红斑,甚至有些发肿。   当然,茶壶砸在脑门上,然后碎裂,就会造成现在的状况。   女人发狂之后往往力大无穷,以云琅的机敏,也没有躲过卓姬的饿虎扑食,生生的被她咬住耳朵,大叫了很久才逃脱。   丑庸幽怨的帮小郎擦拭耳朵上的血,还不时的恨恨朝楼上看一眼。   她觉得小郎太没有眼力了,如果想要女人,找她就好,她一定不会发出任何奇怪的声响,更不会咬破小郎的耳朵,也不会用茶壶砸他。   弄成现在的样子何苦来哉!   云琅止住了疼痛,见梁翁一家三口都诡异的看着他,干咳一声道:“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梁翁宽容的一笑,然后把老婆,闺女赶回房间,又冲着丑庸咳嗽一声,见丑庸不愿意走,就上前拉住她的手,将她硬是给拖回了小虫的房间。   这个时候一定要喝点酒才应景……   脑袋挨揍,小兄弟却肿胀的厉害,成年人的脑子,少年人的身体,再加上一个美艳的妇人,最后遭罪的一定是这具无辜的身体。   身为过来人的云琅岂能不知道卓姬在干什么,经过这么多次的暗示,他要是再不明白,那颗脑袋就白长了。   以前当工程师的时候,他对自己穷人的身份很满意。   主要是自己不算太差的长相跟那张能说会道的嘴,再配上一颗七巧玲珑心,让他非常的有女人缘。   从相识到热恋的过程永远都是美丽的,只是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事情往往就会发生变化。   每一次的分别都撕心裂肺的疼痛,也不知道经过多少次之后,他忽然发现,这样似乎也不错。   生命里的每一段旅程都有一个别致的人陪着度过……   于是,一个只求开始不求结果的渣男就这样生生的被人家锻炼出来了。   现在有了重新开始的机会,云琅就不太愿意穿新鞋走老路……好吧,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这具身体还太小了……   有的孤儿重情,渴望得到自己缺少的情感,把感情看的比命重。   至于云琅,他本身就喜欢孤独,尤其是跟人接触多了之后他就越发的喜欢狗!   清冷的月辉洒遍大地的时候,云琅的心情也就变好了,连续这么多天都是阴雨天,月亮一出来的时候就显得格外的皎洁,格外的明亮。   空气中的水分实在是太多,以至于月光似乎变成了有形的物质,丝丝缕缕的……   这或许就是传说中的帝流浆。   据说这东西每六十年才出现一次,也只有这一年七月十五才会有帝流浆……   凡草木成妖,必须受月华精气,但非庚申夜月华不可。   因庚申夜月华,其中有帝流浆,其形如无数橄榄,万道金丝,累累贯串垂下……   “老虎该沐浴一下这月光的……”   虽然目光被高墙挡住,云琅似乎依旧看见了老虎蹲在山上,对月咆哮……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明明如月,何时可掇?……忧从中来,不可断绝。   ——越陌度阡,枉用相存。契阔谈宴,心念旧恩——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   或许是心有所感,云琅将这一句足足唱了三遍,才轰然倒地…… 第六十章 墨家矩子   “你昨晚唱歌了!”   卓姬见云琅从丑庸的房间里出来,就急切的道。   云琅的脑袋痛的厉害,昨晚被梁翁他们拖进丑庸的房间,刚开始的时候还有一点知觉,后来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他的头很痛,嘴巴很渴,非常的想喝水,可是家里除了蹲在门口晒太阳装聋子的梁翁之外,丑庸,小虫,以及梁翁有病的老婆全都不见了。   听卓姬问的急切,一边弄茶水一边烦躁的道。   “我这人会的多,时不时地就会唱一两首歌,下回给你唱更好听的,打扰你睡觉的事情,你就忘了吧!”   “不是,你昨晚唱的那首短歌确实不错,就是差一句有气势的结尾,以至于这首短歌只有自艾自怜却没有了高山大河般的气势,最终难免落入了下乘。”   “有这种事?我昨晚唱了什么歌,让你如此感慨?”   弄到茶水喝的云琅终于复活了,脑子也变得灵光起来。   卓姬惋惜的看着云琅道:“看来也不过是灵光一闪的巧合而已,终究年轻,才智有限,再过上十年,你就能写出更好的短歌来。幸好我早晚帮你记着,要不然,难得的一首好歌,就白白的被浪费了。听好了——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听了第一句,云琅额头的汗水就哗哗的往下淌……他记得曹操的这首《短歌行》最后一句是——“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他很想立刻捂住卓姬的嘴,这个女人的声音又高又嘹亮,隔着两条街估计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曹操就是唱完这首歌,然后被人家周瑜一把火烧的屁滚尿流……云琅现在觉得自己的脖子痒得厉害,可能会有一把鬼头刀正在思念这个位置。   在汉代唱这首歌的人就没好下场……曹丞相都不能幸免。   一脸惶恐的云琅快被汗水淹死的时候,卓姬又女高音唱完“绕树三匝,无枝可依”之后,就遗憾的停了下来,对云琅道:“意犹未尽啊……”   “没了?”云琅满怀希望的问道。   “没了,你昨晚就唱到了这里,还凄惨的唱了三遍,然后就醉倒了……你今天没事,不妨好好想想,把最后一句补上!”   听卓姬这样说,云琅快要跳出来的心终于安定了下来,抹一把脑门上的汗水道:“就这样吧,这世上的事情不如意者十之八九,留点遗憾其实挺好,有时候残缺也是一种美,更多的时候能救命!”   就在两人闲谈的时候,有人敲门。   老梁打开门之后,就发现眼前站着两个老者,一人头发斑白,却面如冠玉,三绺长须飘在胸前,气势不凡,身上的衣衫做工,刺绣虽然上乘,却有些破旧。   另一位身着灰色深衣,五短身材,腹大如鼓,头发上的插着的青玉簪子一看就不是凡物。   不等老梁见礼,深衣老汉就丢给他一把钱道:“打扰高邻了,我等是被讴者的歌声引来的,想要再听一遍,还请主人家莫要见怪。”   深衣老者说完,就自顾自的走进了院落,与同伴大剌剌在座位上坐定,指着卓姬道:“讴者好颜色,再来一曲!”   梁翁不敢阻拦,只能手足无措的看着云琅,云琅挥手示意梁翁离开。   呵呵的拱手笑道:“还未请教长者大名。”   三绺长须的老者笑道:“记住了,这位就是我大汉执掌乐府的大乐令韩泽,常在陛下身边走动,你一介羽林郎还惹不起,快快奉酒,如此妙音不可无酒。”   大乐令韩泽大笑道:“大名鼎鼎的旁光侯刘颖,文帝子孙,窦后血脉也来用老夫小小的大乐令来威胁孩子了吗?”   听到此人是旁光侯刘颖,原本一脸怒气的卓姬,立刻就换上了一张满是微笑的脸,重重的在傻乎乎的思考膀胱问题的云琅腰上扭了一把,然后上前一步道:“小女子无意吟唱一首新词,没想到惊扰了贵人。贵人稍安,且容小女再次唱来。”   刘颖并没有看卓姬那张漂亮的脸,而是很有深意的瞅着云琅道:“少年人心如熊罴,胆如猛虎,依仗元朔犁就能在上林苑获取三千亩地营造庄园,真是罕见啊。韩泽,你以为能与陛下赌斗的人,是我一介散侯所能吓唬住的吗?”   卓姬色变,云琅上前一步道:“总之是利国利民之事,也是陛下仁慈,公主大度,国道昌明,才有这样一个小小的赌局。”   韩泽欣赏的瞅着云琅那张云淡风轻的脸道:“旁光侯素来喜欢机关消息之术,浸淫此道四十年,为天下人共仰,李师是皇族子孙,同时也是墨家矩子。”   听韩泽这样说,卓姬的身体抖动的厉害,墨家自墨翟,禽滑釐之后,墨家分为相里氏之墨、相夫氏之墨、邓陵氏之墨三支。   墨者多来自社会下层,以“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为教化天下目的。   他们以裘褐(破羊皮)为衣,以跂蹻(草鞋)为服,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乐,生活清苦。墨者可以“赴汤蹈刃,死不旋踵”。   卓姬很害怕云琅的师门就是墨家……墨家秘术从不外传,一旦外传,遂九死也需追索。   平叟曾经猜测过云琅的师门,只是被云琅好舒适的性格打消了他对云琅是墨家子弟的怀疑。   现在,人家墨家矩子刘颖都追过来了,卓姬才猛然间想起云琅说过,他是师门弃徒的说法,她的身子抖动的更加厉害了。   “孟子说,天下之说,不归杨,就归墨,(说的是‘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的杨朱,与主张‘兼爱’的墨子)云郎官,你师出何门?”   刘颖坐了下来,云琅才发现这个穿着旧衣服的家伙脚下确实踩着一双草鞋。   云琅笑道:“矩子舍本就末了,您既然是被卓氏大女的歌喉引来,何不,先喝口茶水,听听让两位念念不忘的新曲子如何?”   刘颖愣了一下,一双纤长白皙的手放在案几上,轻声道:“唐突了。”声音低沉,竟然有些黯然之意。   云琅拱手道:“长者稍安,云家有一些新奇的汤水供奉,且容云琅去准备一下。”   云琅去了厨房,心惊胆战的卓姬也跟着去了厨房,刚赶进去,就一把拉住云琅的手哀求道:“千万别告诉我你是墨家的弃徒。”   云琅手下不停,一边熟练地将茶饼掰碎放进茶罐,一边笑道:“当一个皇族子弟成为墨家矩子之后,墨家基本上也就完蛋了。不用怕他们,他们快完蛋了。”   “你到底是不是墨家弃徒啊?”卓姬的眼泪都快下来了,她卓氏冶铁作坊,现在用的就是云琅给的冶铁法子冶铁。   如果墨家开始追索,她不敢想那个后果。   云琅快速的把几盘子糕点摆在餐盘里,递给卓姬道:“放心吧,我跟墨家八竿子都打不着。”   卓姬抱着木盘怀疑的道:“真的?”   云琅笑道:“自然是真的,比他们高级的太多了。”   高级这个词,卓姬已经明白是什么意思了,既然云琅这样说,应该是真的,只要云琅不是墨家,今天来家里的两个人,不管身份多么尊贵,也不外乎是两个客人而已。   卓姬端着绿豆糕,以及花花花绿绿的米糕出去了,云琅透过门缝,再次打量了一下来的这两个人。   他确信,那个乐府大乐令确实是因为卓姬的歌喉来的,因为这个老汉,前些天他见过,就是那个跟他一起站在二楼看阳陵邑的人。   不过,这样的人一般都很遵守礼数,即便是想过来,也会先派仆役过来说一声,得到主人家的欢迎之后才会来。   像这样蛮横的拍门而入,恐怕是就是出自那位膀胱的怂恿了。   茶水沸腾了,香味四溢,不论是韩泽还是刘颖都对这种药汤很喜欢。   三人就这种南方嘉木赞叹不绝,更对云家的糕点持肯定态度。   当然,卓姬的演唱也是非常成功的,乐府大乐令对这首《短歌》极为推崇,当场要来白绢,在上面亲笔记录下来。   云琅偷偷地看了一眼,结果一头雾水,白绢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圆圈或圆点、以及大小不一的方框,如同涂鸦。   茶水喝了两轮,大乐令韩泽愉快的跟卓姬用一张古琴来为这首新歌定音。   刘颖则一脸哀愁的道:“世人不知墨家为何物久矣。”   云琅看着刘颖沉默了片刻,小声道:“水车,水磨之事矩子可知?”   刘颖点点头。   云琅笑道:“我有一个困难。”   刘颖的脸上也浮现出笑意,拱手道:“郎官请说,只要有益于我墨家,万事皆可商量。” 第六十一章 脆弱的古代人   膀胱放在人身上是一个很重要的器官,自然,旁光侯也就不是等闲之辈。   敢无视长平公主的人,在大汉不是很多,一来,皇帝对这个同胞姐姐非常的尊重,二来,一连嫁了三个关内侯的人谁敢小觑?   刘颖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想要水车跟水磨的发明权,也就是说,他想要云琅告诉别人,这两样东西其实是他们墨家的发明……   云琅现在是穷鬼,有三千亩地却没有能力盖房子,刘颖很有钱……   水磨已经给皇帝了,至于是谁发明的他觉得无所谓。   利益交换要比接受别人施舍好一万倍……尤其是长平,她并非是施舍,而是要挟,是控制。   在后世的时候,云琅不觉得自己很自由,只要不犯罪,就可以无视所有人。   也没有谁一定要把他攥在手心里当奴隶使唤。   在大汉,他一样讨厌被人家控制,这让他觉得自己跟大汉土著没有什么区别。   明明多进化了两千多年,如果日子过得跟梁翁一样,不如死了算了……   卓姬虽然在跟韩泽弄音符,眼睛却总是不由自主的看云琅跟刘颖。   见云琅露出了那种人畜无害的奸笑,就知道他可能又达成一个不可告人的目的。   “这么说,水车,水磨都将由我墨家的人来修建?”刘颖小声道。   “当然,当然由你们来修建,我出图,你们按图施工,施工完毕,你们拿走图就是了。至于我这里,会给陛下再出一份图,至于出处,我会告诉别人,是从你们墨家的机关消息中得到的启发。”   刘颖瞅着云琅道:“你其实可以加入我墨家的,你现在年纪还幼,等老夫百年之后,以你的才智,不难成为墨家矩子。”   云琅很想骂人……这种不值钱的许诺,但凡是大人物都用的很顺手,是世界上最无聊的骗术,尤其是拿来骗年轻人,简直无往而不利。   云琅不答话,刘颖就叹口气道:“现在的年轻人已经没有兼爱世人之心,整日里享受醇酒美妇,再无古人淳朴之心。”   云琅羞涩地笑道:“小子荒唐惯了,让长辈见笑了。”   “无妨!”   刘颖大度的摆摆手,他今日得到了想要的东西,自然心满意足,至于没有骗到云琅,只是一个小小的挫折,无损大局。   墨家沉寂的太久了……董仲舒在未央宫上的一席话,让刘颖似乎已经看到了墨家的末日。   墨家主张的兼爱,非攻,没一个是现在皇帝所喜欢并接受的。   一心想给皇帝一个新墨家形象的刘颖,在与云琅达成协议之后,就决定三天之后,墨家进驻上林苑,开始着手修建云氏庄园。   刘颖跟谢泽离开之后,卓姬咬着嘴唇轻声道:“你还缺少多少粮食?”   翻看着帛书的云琅叹口气道:“昨日还缺很多,今日已经不缺了。”   卓姬小声道:“旁光侯?”   “是啊,他决定帮我出人,出钱,出粮食修建云氏庄园。”   “为什么啊?”   “因为我手里有一颗梧桐树啊,有了梧桐树再找金凤凰就不是很难了。”   卓姬有些难堪的道:“其实卓氏在终南山的庄园里还有一些存粮。”   云琅笑道:“那就运来,全当是我借的,庄园建成之后,我还需要很多粮食来招纳野人。等我家的庄园有了产出,我再加倍还你。”   卓姬愣愣的看着这个往日对她尖酸刻薄的少年很久,才黯然道:“你怎么就没能早生几年?”   云琅摇头道:“早生两年也不娶你,这一点你完全可以放心。”   原本泫然泪下的卓姬听到这句话,已经流出来的眼泪一瞬间就被眼睛里的怒火蒸发的干干净净,见一只胖手在她面前晃悠,一把抓过来就狠狠地咬了下去。   “啊——”丑庸发出杀猪一般的叫声。   卓姬抬头才看清楚,自己嘴里的咬的是丑庸的胖手,而云琅手里却抓着丑庸的臂膀……   “小郎,被咬破了。”   丑庸抽咽着把流血的手放在云琅面前抱怨。   云琅无奈的道:“谁叫你刚才偷偷摸摸的伸手问我要钱来着?正好被人家拿个正着。”   丑庸咧开大嘴哭道:“今天上街,看到一匹青绸,最适合给小郎做衣衫,我们身上的钱不够,才让伙计抱着青绸来家里取,谁知道大女会咬我。”   云琅瞅瞅丑庸手背上的那一圈渗血的压印,倒吸了一口凉气道:“太狠了!”   能治疗丑庸伤口的自然只有钱,能弥补丑庸受伤心灵的,也只有钱。   总之,一小块金子放在丑庸手里之后,这丫头也不知是聪明还是蠢,立刻就笑开了花,紧紧的攥着一小块金子就喜滋滋的跑了。   当丫鬟当久了,对于拧,捏,掐,扭包括咬这些伤害早就习惯了。   老梁在一边道:“那些金子能买两匹青绸。”   云琅大度的挥挥手道:“我今天找到了一个大金主来帮我们修建庄园,这点钱不算什么,今晚,弄只羊,我们煮羊肉汤喝。”   老梁佩服的看着自家小郎,不知道说什么好,现在的阳陵邑里一片愁云惨雾,只有自家的庄园要开始起大房子了,这得多大的本事才能办到。   下午的时候,霍去病回来了。   这家伙来到云家的时候,几乎处在一种半死状态。   披风早就变成了泥巴披风,铠甲的缝隙里也全是泥巴,就连他的脸上也布满了泥点子,都已经干了,一说话,脸皮上的泥屑就刷刷的往下掉。   梁翁,小虫,丑庸忙着给他烧热水洗澡,这家伙躺在屋檐下的席子上喝了满满一壶茶水,才交代了他这些天的去向。   长平侯府在蓝田的庄子倒霉了,这一次倒霉的很彻底,一股山洪从山里裹挟着巨石泥浆浩浩荡荡的将长平侯府家的庄园摧毁的干干净净。   听起来很解气,可是,再听到霍去病哀痛的话云琅也有些不忍心。   长平侯府食邑三百户,经过这一场洪水之后,就剩下一百户不到了……   “惨不忍睹!泥浆中混杂着尸体,太阳一晒,就恶臭十里。尸体太多,要尽快埋掉,否则一旦起了瘟疫,那里的人就要全部杀掉。舅母仁慈,不忍心这样做,就下令府里所有人都参与救援,埋尸体。忙了半个月,才清理完毕,下手虽然快,还是有几个仆役上吐下泻的回不来了。”   云琅抽抽鼻子,就皱着眉头对梁翁道:“给澡盆里添加醋,多多的添加,然后再煮一些柳枝水兑进去。”   霍去病惊讶的道:“这是为何?”   云琅不自觉的离霍去病远些,然后才道:“清除你身上的疫病。”   霍去病叫道:“我没疫病!”   “每个得了疫病的人都这么说。”   “我真的没有!”   “那也要被醋水跟柳枝水煮过之后才能确定,等一会我会让梁翁把水弄热些,你要在里面多泡一阵子,全身都要泡到。”   “这能预防疫病?”   “能减弱疫病,并杀死你携带的疫病。”   “你怎么知道?”   “你废话很多啊,其实我应该用石灰水泡你的,现在,家里没有石灰窑,只要用醋代替。”   霍去病很无耻,当着丑庸,小虫,老梁的面就脱得赤条条的跳进了木桶,刚进去又闪电般的窜了出来,疵牙咧嘴的指着木桶道:“烫啊——”   “你慢慢适应。”   云琅没心情看霍去病的光身子,背着手出了洗澡间。   见卓姬趴在二楼朝下看,云琅就对卓姬道:“赶紧回作坊,如果家里有发烧打摆子的人,就赶紧隔离,如果可能,就带着作坊里的人先离开阳陵邑,去你的南山庄园里躲几天。我感觉这里快要发疫病了。”   卓姬被疫病这个字吓坏了,这两个字在大汉几乎就是索命阎罗般的存在,它可不分什么贵族,奴役,只要沾染上了一样会死。   “回去之后,记着给作坊里下一道令,不准任何人喝凉水,必须煮开了喝,也不要吃生食,另外,再管管你作坊里的人,不准他们随地便溺。如果有人得痢疾死了,或者打摆子,就一把火把尸体烧成灰,要不然,死的人会更多。”   云琅说一句,卓姬就一脸惨白的点一下头,从来就没人知道疫病是怎么得来的,且不说云琅说的对不对,至少他说出来了一个办法。   原本对这事毫不在意的霍去病,也听见了云琅的话,光着身子打了一个哆嗦,就咬着牙重新跳进了澡桶,这一次,他虽然很痛苦,却咬着牙一声不吭,并且按照云琅的吩咐,把脑袋也没进热水里。   云琅看着家里的四个人道:“女的去厨房,用你们常用的木桶装水洗澡,同样是热水,同样加醋,同样加柳枝水,身上的衣衫换掉之后,装在陶盆里用水煮开再晾晒。小虫,你要是再敢啃生萝卜你看我会不会打断你的腿。” 第六十二章 鸟兽散   大灾之后必有大疫!   放在后世这句话就变成了大灾之后防大疫。   一旦发生了巨大的灾情,灾区里面就会充满了把全身裹在白色防化服里面的恐怖的人,背着一个喷雾器满世界的喷洒药水,不但杀毒,也杀蚊虫。   云琅相信这是一个必须的手段,以后世强大先进的卫生防疫能力,每次都如临大敌,在这个生态脆弱,人人喜欢满地便溺,吸收天地灵气的时代里,如果可能,他想把家里的这几个人包括他自己全部泡进巴斯消毒液里煮一遍。   云家最不缺的就是炉子,主要是主人很难伺候,总是需要热水,自然就会多备几个铁炉子来烧水。   不一会,在浓烟滚滚中,又烧好了一大桶热水,梁翁驱赶着三个妇人进了厨房洗澡,他自己等小郎泡过之后,也赶紧泡进了药水里。   云琅不准霍去病再用清水洗身体,换上云琅的衣裳,两人的身体上散发着同样酸溜溜的味道,坐在屋檐下开始喝茶,吃点心。   枣糕这种东西,霍去病就吃不够,一个人吃了一盆枣糕,这才意犹未尽的放下盆子,喝了一口茶水。   “我想回去,云琅,你别怪我,我知道我舅母在难为你,可是我一点办法都没有,我说了,却招来了禁足……可是……”   云琅拍拍霍去病的肩膀道:“快回去,就按照我家的法子办,主要是不能喝生水,吃生食,不得随地便溺,发现有人发热,闹肚子就一定要隔离,家里多备纱帐,不能有蚊蝇。”   霍去病感激的看看云琅,咬咬牙,穿着云琅的衣裳就翻墙进了长平侯府。   以德报怨自然不是云琅的本意,只是疫病这东西太过恶毒,一旦真的爆发,后果太恐怖……   在大汉,一个村庄发生疫病,那就封锁一个村庄,如果一个镇子发生了疫病,就会封锁一个镇子,如果一座城发生疫病,他们就会封锁一座城……只许进,不许出,直到疫病彻底结束……   “收拾东西,我们明日一大早就出城,去上林苑。”   云琅对梁翁吩咐道。   “小郎,咱家在上林苑里没房子,去了住在那里?”   “松林里有一间木屋,我们暂时住在那里,就算是那里有野兽,也没有城里的疫病可怕。”   梁翁点点头道:“确实如此,这就去准备。”   很快,梁翁就找来了三辆马车,四个人忙忙碌碌的往马车上装行李。   傍晚的时候,疲惫的卓姬回来了,她身上也是一股子酸溜溜的味道,看来也用醋洗了一个澡。   卓姬看着忙碌的丑庸,以及被堆得高高的马车,不解地问道:“你们要去那里?”   云琅把一床厚厚的羊毛褥子丢上马车道:“出城!”   “出城?为何?”   “躲疫病!”   “疫病是可以躲开的吗?”   “废话,人烟稀少的地方,疫病发作的可能就少,人烟稠密的地方,疫病发作的可能就高,这是常识。”   “等等,我也跟你们出城!对了,你要去哪里?”   “上林苑!”   “那里是荒野,你不如跟我去终南山!”   云琅上前一把抱住卓姬,在她耳边轻声道:“谢谢你,你算是第二个真正关心我的人,这份情谊我记住了。”   卓姬这一次没有发怒,她能感受的出来,云琅这一次拥抱她没有占她便宜的意思,只是一门心思的想要表达感激之心。   “终南山里有粮食,如果你需要的话,随时可以去拉。”   云琅笑道:“你以后如果有什么过不去的难题,记着来找我,一次一斤黄金,童叟无欺。”   卓姬笑了起来,她记得当初在渭水河畔,云琅就说过这样的话,那时候她觉得自己被人勒索了,现在,这句话重新出现,她却觉得自己占了很大的便宜。   “什么时候帮我解决问题能不收钱?”   “这不可能,如果我免费帮你出主意,后世子孙一定会怪我夺了他们的衣食。”   “好,等你的庄园修建好了,我登门祝贺!”   “快去准备吧,无论城里会不会有疫病爆发,人烟稀少的地方总是安全一些。”   跟云琅相比,大汉的人总是显得迟钝一些,天明的时候,在霍去病的护送下,云琅带着家里的一千担粮食出城,并没有受到城卫的为难。   看样子长平已经吩咐过了。   “你真的不要护卫守护吗?”   “不用。”   “你保护不了你的四个仆役。”   “只要在山林里,我就能!”   “为何?”   “因为我有粮食!”   “这话说反了吧?就因为你有粮食,才是招贼的根源。”   “放心,我会用爱心来感化他们的。”   “我想骂人!”   “这里天高海阔,只要不骂我,你可以随便骂,就算是骂你舅母,我也装作听不见。”   霍去病叹口气道:“昨日,我舅母对我说,她很担心你活不到成年。不是每一个人都像她一样只会用怀柔手段,也不是所有人都会在你摆脱羁绊之后像她这样的温和的放弃。”   “刘颖是一个贪婪的人,而且还有些无耻,我知道他打的是什么主意,且看吧!”   霍去病担忧的道:“旁光侯看似平和,其实心胸最是狭窄不过,陛下之所以弃用旁光侯,最大的原因就是此人野心太大。抛弃了皇室的尊严,穿着草鞋充当墨家的矩子,以墨家之名,行他收拢人心之事,是一个心机深沉之辈,你要小心。”   云琅整理一下游春马的马鬃无所谓的道:“看样子皇家好人不多啊。”   霍去病看看周围无奈的道:“四十几个藩王两百多公主,一个个相互倾扎,好人活不长的。”   “看来以后要远离诸侯王,更要远离皇帝才能活得好啊。”   霍去病笑道:“无所求自然要远离,有所求自然要靠拢。”   “所以我选择了把上林苑当家,这样做不但能获得皇家的庇护,也能最大限度的远离皇家。霍兄,在这个世界上生存我们需要足够的智慧,皇帝如同一个能湮没一切的黑洞,你要小心,别没有拿到自己想要的,却把生命搭在上面。”   “你今天说的话很怪,有点像是在交代后事,难道说你不去羽林了?能拖到现在,将军已经是看在我舅母的份上了,再不去,会有人来捉你。”   云琅看着两边萧瑟的山野,长吸了一口气道:“我已经给公孙将军去了一封信,说明了这里的事情,短时间内,他应该不会来烦我,毕竟,水车,水磨关系到百姓生计,将军会有计较的。”   霍去病摇头道:“我总觉得你哪里不对,你在刻意的疏远所有人。”   云琅笑道:“目的达到了,继续在那个危险的漩涡里挣扎,你觉得是好事?以后想要见我,就来上林苑吧!”   “你不回阳陵邑,也不去长安了?”   “躲闪都来不及呢,如何会主动粘上去?”   “这么说,你的目的就是这三千亩地?”   “对啊!”   “我们这些人算什么?”   “朋友!”   霍去病淡然的点点头算是默认了,云琅表现出来的疏离感,依旧让他很不舒服。   云琅取出那柄红玉匕首,递给霍去病道:“你馋这柄匕首很久了,现在送给你。”   “算是我帮你运粮出阳陵邑的报酬吗?”   “滚,这柄匕首比这些粮食加起来都值钱。”   霍去病脸上终于有了一丝笑意,拍拍云琅的肩膀道:“让你兄弟准备好,明年清明,我们好好地恶战一场。”   车队很长,一千担粮食就占据了五十辆马车,粮包摞得高高的,这让云琅非常担心马车脆弱的木头轮子能否承受这样的重压。   走了三十里地之后,他终于放心了,那些车轮虽然给人的感觉很脆弱,却吱吱呀呀的走了三十里路之后依旧在坚持。   城外一片破败。田野里还有倒伏的庄稼,这些庄稼的禾穗被剪走了,地里依旧还有宫奴在不死心的翻检地里的庄稼,看样子是想捡拾一点漏掉的禾穗。   “大灾已经酿成,今明两年,他们的日子难过了……”云琅指着那些赤身裸体的人,一脸的黯然。   “大灾之后总有关于疫病的谣言,城里的人也将离开,一来是为了躲避疫病,二来方便去乡下就食,总之,就是一场闹哄哄的鸟兽散。”   霍去病明显更加关心城里的人。 第六十三章 仓促的开端   回到了骊山脚下,云琅觉得自己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欢呼跳跃。   黛色的山顶,松涛阵阵,旁边的渭水,浊水滔滔。   脚下的平原如同一张绿毯从脚下铺开,延伸到了远方。   他张开双臂,像是在拥抱整片大地。   听到远处的虎啸狼嚎,云琅的脸上浮现笑意,梁翁,丑庸他们却瑟瑟发抖。   霍去病看着云琅如此陶醉,不由得有些羡慕,这里环境虽然险恶,却是一方自由的天空。   云琅陶醉完毕,见丑庸,小虫脸上满是泪水,就指着群山对她们道:“以后这片土地就是咱们家的。”   丑庸抓着云琅的胳膊道:“有老虎……”   云琅莞尔一笑,拍拍丑庸的头顶道:“那也是咱们家的老虎!”   丑庸喜欢自家的东西多多的,比如自家的马,自家的牛,自家的猪羊,自家的鸡,可是小郎说的自家的老虎,她还是接受不了。   “老虎咬人!”小虫也在一旁发抖。   “这里的老虎不咬人!”深知瘟疫厉害的梁翁咬着牙骗自家闺女。   霍去病看着这奇怪的一家人,大笑两声,就命仆役们将马车赶进了松林。   他似乎很熟悉这里,几乎没有走岔路,就来到了那座木屋前面。   一座木屋肯定是不够住的,霍去病带来的仆役中间有高手,在他的指挥下,开始伐木。   长平家的部曲实力非常的强大,云琅眼看着这群人拿着他新制作的超级工具,轻易地锯断一颗颗大树,然后再把巨木分成小段,那些壮汉然后就两两分开,扯动大锯,轻易地将那些木头分成两半,埋在事先挖好的壕沟里,七八颗大树并排用长钉钉起来就成了一堵墙。   修理树干剩下的树枝也没有浪费,与收割来的芦苇编织之后,就搭在修建好的尖锥形的房顶上,然后把活好的泥巴丢上去,上面再铺设一层,然后再铺一层泥巴。   如此三次之后,在日落之前,三间还挂着新鲜松树枝子的木头房子就被盖好了。   云琅看了,很是满意,虽然门窗都是粗树枝编织成的,却非常的结实,虽然简陋,却处处透着大气。   “这是军中的营造阀门,用了你拿来的钉子之后,不用卯榫,也不用捆扎,建造起来就更快了。不知不觉,我已经用了你很多的独门秘技。”   云琅笑道:“自从你把自己的压岁的金葫芦都拿出来之后,我觉得我的东西你都能用,以后不要再说这样的傻话。”   “如果我要你的那些东西你会不会怪罪?”霍去病想了很久之后才小心翼翼的道。   云琅叹口气道:“我做的所有图,你那一天不翻个十遍八遍的?”   霍去病拍拍自己的脑门,然后认真的对云琅道:“以后,只要是我有的,你都可以拿走。”   云琅这才满意的点点头,觉得自己又做了一笔划算的买卖。   长平家的部曲们似乎非常喜欢云家的工具,尤其是斧头跟各种锯子。   他们甚至顾不上吃完饭,趁着天边还有一丝亮光,抓紧清理小屋前面的空地。   很不错,大树被锯断之后就变成了大桌子,粗大的梁木被锯断之后就变成了凳子,一道一丈高的围栏就很快出现了。   他们乘着月光,再用夯锤将地面齐齐的夯了一遍,铺上运来的新河沙,二更时分,一座古朴的小院子就出现在了云琅面前。   云琅拍着粗大的梁柱道:“这可是军中修建军寨的法门啊。”   霍去病笑道:“他们本身就是我舅舅的部曲,自然通晓军中营造之法。”   新建成的房间还住不了人,部曲们往每一个新房间里丢了很多的炭火,由于木料都是湿的,并不担心起火,烧红的炭火遇到湿木柴之后,很快就冒出大量的浓烟,偌大的房间如同蒸笼一般。   这样的熏蒸要进行两天才能把木料外面,以及里面的虫子全部熏死,炭火也要烧死那些没有被连根拔出的大树,让它的根部碳化,从而变得不容易腐朽。   “你为什么到现在还是不愿意接受我舅母赠送的奴仆?至少他们还是有一些勇力,可以保护你不受歹人伤害。”   云琅出神的瞅着被烟雾笼罩的房子,过了片刻才答道:“我喜欢光屁股打天下的感觉,那种从无到有的过程才是人间最大的享受。”   霍去病笑道:“虽然我知道这又是屁话,不过啊,听起来很长精神。明日清晨,我们就要走了,你自己好自为之!”   云琅看着黑乎乎的骊山笑道:“只要这座山里还有山神,我就不会出事。”   霍去病找了一张毯子跟部曲们靠在一起不一会就呼呼大睡。   云琅走进了原来的木屋,见梁翁还没有睡,就小声道:“外面有人守卫,放心睡吧。”   梁翁扬扬手里明晃晃的斧头道:“从今往后,这里就要靠老奴这柄斧头来保护大家的周全。”   云琅笑道:“我看见铁匠炉子也支起来了,我们从今后就一边看墨家人帮我们建设庄园,一边打点铁器。”   打铁是梁翁的老本行,提起这些,他就来精神,见三个妇人睡得深沉,就把自己身上的毯子给他们盖上,蹲在云琅身边道:“我们打点什么好呢?”   “铠甲,战具!”   梁翁听了浑身打了一个哆嗦,连连摇头道:“小郎,这个真不成,被官府捉到会砍头的。”   云琅笑道:“我们是在为羽林军打造铠甲战具,哪来的麻烦呢?”   梁翁长出一口气道:“吓死老奴了,还以为您要私造军械呢。”   云琅叹口气道:“这是没法子的事情,你家小郎我身子骨看起来还算结实,却经不起羽林军的摧残,更不能丢下你们去边关取战功。只好用铠甲战具来换取不去军营的特权,如此,能保住我的官职,也能换来羽林对这里的保护。”   梁翁惭愧的道:“老奴刚才还觉得小郎太莽撞了,没想到小郎早有安排,早知如此,老奴何必这般担心。”   云琅笑道:“早点睡吧,明日,墨家人就会到来,上林署的人也会到来,我们要丈量出三千亩土地,恐怕这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的事情。”   卫青跟长平两个,管家的时候用的军法……所以那些部曲三更天才睡去,五更天就已经起来了,摸着黑站在院子里报名。   被吵醒的云家五口人齐齐的趴在窗户上朝外看,天色还暗,看不清人脸,只能影影绰绰的看见百十个高大的身影。   随着一片嘈杂的脚步声过后,院子里很快就安静了下来。   霍去病并没有跟云琅打招呼,带着仆役部曲赶着空空的马车回阳陵邑去了。   粮食被整整齐齐的码在一个木头棚子下面,垫着厚厚的木料,粮食堆上上满是干草,即便是下雨,也不会浸湿粮食,这些人想的非常周到。   太阳出来的时候,一家人才开始站在偌大的院子里欣赏自家的房子。一丈多高的围墙给了丑庸三个妇人极大的心理安慰,再不像昨日那般胆战心惊,多少有了一些笑脸。   湿漉漉的房子依旧在冒着白烟,白烟中夹杂着大量的水汽,那些部曲走的时候,又给上面铺了一层碳灰,足够烧到晚上的。   “下午的时候,就要把碳灰清理出去垫墙根,木头里面的水汽已经逼得差不多了,再烧下去,说不定会着火。”   还没有来得及吃早饭,就有人开始敲木门,“笃笃”的声响如同啄木鸟敲击空树干。   三个妇人立刻就钻进了木屋,梁翁也不由自主的握紧了斧头。   云琅瞅了一眼大门笑道:“烧水,烹茶,待客!” 第六十四章 散播文明的方式   荒野中的刘颖才是真正的墨家矩子模样。   麻衣,草鞋,斗笠,披发,木杖,被摩挲的泛着红色古意的水葫芦,往门外一站,器宇轩昂的厉害,傻子都知道来了一位世外高人。   “矩子请进,荣小子奉茶。”   刘颖摇摇头道:“不必了,我们是来履行承诺的,不是来喝茶的。”   云琅不由自主的向他的身后望去,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在他身后,军队般站立着七八百名大汉,与刘颖一般无二的打扮,像军队多过像文士。   云琅愣了一下,不明白他们是怎么来到上林苑的,尤其是他们很多人中,腰上还挂着长剑,有的腰里还别着一柄大铁锤,更有过分的,背后交叉背着两柄长刀,一看就知道这人不好惹。   八百个这样的人进了皇家禁苑,也不知道伪帝刘彻能不能睡着觉。   刘颖似乎看穿了云琅的担心,就笑着道:“郎官放心,刘氏子弟进入自家花园,还用不着向陛下报备。”   云琅吃了一惊,呐呐的道:“这些人都是皇家子弟?”   刘颖点头道:“家族百年传承,总有一些亲眷家世已然没落……”   “矩子还是进院子吧,小子不仅仅是想请矩子喝茶,主要是有一批工具需要矩子接收,有了这些东西,施工进度就能提高不少。不怕矩子笑话,小子还准备在这座庄园里过今年的冬天呢。”   刘颖的眼睛一亮,哦了一声,就很自然的进了们,目光首先就盯在梁翁手中的斧头上。   也不见他如何动作,刘颖就已经到了梁翁身边,那柄斧头已经落进了刘颖的手中。   大喝一声,斧头在空中画了一个半圆,就落在了云家的木头桩子充当的凳子上。   斧头似乎没有受到阻碍,直径一尺的木桩子就应声裂成两半。   刘颖的手轻轻一抖,斧子就翻滚着重新飞起,他单手捉着斧头查看了一下钢口,叹息一声道:“百炼钢用在斧头上了,可惜。”   云琅笑道:“以墨家兼爱,非攻之精神,用在斧头上才是正途。”   刘颖把目光从斧头上收回来笑道:“如果郎官这样看待我墨家,那就太偏颇了。”   刘颖并不打算给云琅解释一下墨家现在的精神文化,即便受到质疑也一笑了之,非常的有风度。   带着云琅风格的各种工具被抬出来之后,刘颖的眼睛有些发红,两只耳朵也变成了红色,自然脖子也变成了著名的红脖子。   “这是我给矩子的礼物!”   这句话一定要快点说出来,刘颖的手已经摸到剑柄上了。   “只求矩子能够快快赶工,小子实在是不想在这样的破房子里过冬。”   工具箱子很重,刘颖单手就拎在手里,从他青筋暴跳的手背来看,他是不准备撒手了。   “这有何难,有这八百墨家子弟,起一片山庄还用不了四个月……郎官静待,第一场雪落之前,这里会出现一座新的庄园。”   云琅指着他手里的工具笑道:“矩子需要尽快将这些工具散播出去,如果迟了,卓氏铁器作坊就会说这些东西都是他们的首创。”   刘颖冷哼一声道:“区区商贾,也配!”说完就大步流星的走了。   此后的三天里,云家的人就没有迈出大门一步,在他家的门外,是一座非常热闹的工地。   参天大树一颗颗的被砍倒,大片的灌木林子被耕牛一片片的连根拔出,石壁上烧火取石头的火焰彻夜不息,一辆辆运送晒干的木料,青砖,青瓦的马车源源不绝。   云琅不知道刘颖动用了多少人力,仅仅是工地上,人数就不下一千人。   很巧,云琅看见了那个不把云家当回事,骄傲的如同上帝一样的木匠,他现在,看不到任何可以让他骄傲的地方,一样的麻衣,一样的灯笼裤,一样的草鞋,站在泥地里,指挥一群人干活。   只要稍有不对,旁边站着的墨家子弟就会大声的呵斥。   云琅从房顶上下来,叹息一声,怪不得刘颖敢说大话,墨家子弟现在根本就不干活,他们是监工,是打手,唯独不是什么事情都亲力亲为的墨家。   施工图给出去了,就没有云琅什么事情了,这也是人家刘颖要的效果。   庄园是云家的,刘颖却是修给皇帝看的,这或许是他向皇帝表达臣服的一种方式。   竹林,水洼,草坪,山溪,瀑布,松林,花池,温泉,楼阁,院落,假山,亭台,想要全部修建好,大概需要云琅付出一辈子的时间。   事实上,刘颖在看到图纸的时候,也惊讶的合不拢嘴,然后,他就粗暴的砍掉了这里面大部分的工程……   这就是为什么云琅连续三天窝在家里不出去的原因所在。   占便宜没占到就是吃亏!   这样的日子,不能去找太宰,也不能去看老虎,这让云琅有些伤心。   老虎总是在晚上嚎叫,它知道云琅就在这里,却因为这里有太多的人而不能过来。   忍耐是一种美德,也是一种煎熬,更是一种折磨。   来到这个世界仅仅一年,云琅就感受到了足够多的恶意。   贵族之所以成为贵族,就跟他们孜孜不倦的剥削穷人有关,云琅想要突破阶级的束缚,就要面对所有勋贵的打压,这不是那些人在有意识的打压,而是一种本能,毕竟,山顶上的位置有限,不能容纳下所有人。   一无所有的云琅,唯一能够依靠的就是他的智慧,以及他从他的世界带来的那些精神财富。   卓姬的古琴弹奏的很好,云琅却对音乐没有任何的天赋,不论是胡笳还是埙,他都吹不响,更不要说演奏了。   第五天的时候,云琅打开了木门,走出了松林,第一次站在高处俯视这片繁忙的工地。   刘秀就坐在高处,他的身姿非常的挺拔,即便是跪坐着,腰板依旧挺得笔直。   他是刘颖的外甥,至少刘颖就是这么介绍的,他自从拿到了那套工具之后就离开了上林苑,把这里所有的事情都交给了刘秀。   在他身上看不到任何贵族的影子,仅仅是那一双满是茧子的双手,就让云琅在第一时间把他规划到穷人的行列里面去了。   “应该先蓄水,而不是先挖池塘。”云琅善意的指着泡在水里挖泥的劳力对刘秀道。   “我们需要泥制作泥砖,修建围墙的时候,多少泥砖都不够用的。”   刘秀依旧看着工地,却没有看云琅。   “三千亩地全部用围墙围起来这不可能。”云琅明知道这是一句非常愚蠢的话,他依旧问了出来。   “我们要修建的是一座庄园,不是城池……”刘秀似乎不愿意跟云琅多说话,站起身就离开了,把云琅丢在原地。   “墨家的人都很冷淡。”云琅对跟在他身后的梁翁道。   “很无礼!”   梁翁附和道。   他们今天的任务就是绕着这片土地走一圈,看看上林署的官员,是否按照地契上的数量给云家划够了三千亩土地。   如果不是刘颖参与了土地丈量,上林署给云家划分田亩的时候会用井田划分法,也就是一步宽,百步长为一亩……比通用的大亩会少八成……   这个该死的世界里全是坑!   在刘彻之前,这个国家施行的是无为而治,也就是说,国家对百姓的事情大部分是放任自流的,乱的一塌糊涂。   云家最具欺骗性的人就是丑庸,她每天早上在水潭边上汲水的时候,总能遇见一些向她讨要食物的野人妇孺。   云琅跟梁翁出现的时候就一个都看不见。   云家建造庄园,其实就是一个破坏原生态的一个过程,三千亩地其实很大,在修建庄园的时候,首先要清理的就是各种野生动物,自然也包括野人。   丑庸认为这很不公平,云家盖房子,就把人家的房子拔掉,把那些人撵的像兔子一样满山乱跑。   云琅跟梁翁出来的另一个目的就是看看这里的野人合不合用。   云家的庄园马上就要修建好了,三千亩地的地方只住五个人,这也太空旷了。 第六十五章 丑庸的黄馍馍   三千亩地很大,云琅跟梁翁一起转悠了一整天,除了看见几只野鸡跟兔子,一个人都没有看见。   回到家就看见丑庸跟小虫两人正在卖力的磨面,小小的石磨跟前已经堆了好大一堆糜子面。   不仅仅如此,昨日她们就磨了很多糜子面,学云琅那样连夜揉好,放在瓦缸里发酵一晚,现在,磨盘边上堆满了蒸好的黄馍馍。   云琅从磨盘上取了一个黄馍馍,咬了一口,味道还不错,有点发甜,他就不爱吃这东西。   刚刚蒸出来的黄馍馍还算不错,放凉之后,咬一口就跟咬在沙子上差不多,松散的厉害。   梁翁跟着云琅转了一天,也早就饿了,跟着取了一个,大口的吃了起来。   云琅的眼睛余光忽然发现,丑庸跟小虫两人正仇恨的看着他跟梁翁。   等他想要看仔细的时候,发现两个丫头又低下头卖力的磨面。   “疯了,工匠们的伙食又不归我们管,你们弄这么多的黄馍馍做什么?”   “我饿!”丑庸回答的很快。   “好,我以后就盯着你吃,你要是不吃完,我打破你的脑袋灌进你肚子里去。”   云琅愤怒的用指头点着丑庸的脑袋,这个傻丫头说话根本就不过脑子。   小虫陪着笑脸道:“能吃完,我也喜欢吃!”   云琅哼了一声,就进了刚刚烤干的新房间,他喜欢这种带着原始粗犷感觉的房子。   对于小丫头们吃饭,云琅是从来不管,也从来不限制的,他认为吃饭是一个极其愉悦的过程,被任何人,任何事情打搅都是不可原谅的。   家里的粮食多,云琅从来都没有挨过饿,对于粮食他没有多大的感觉,既然丑庸她们喜欢吃,那就吃,无非是多做了一些,算得了什么。   梁翁若有所思的咬着黄馍馍进了房间,从云琅这里混了一大杯茶水之后,小声道:“这两娃不对劲啊。”   云琅笑道:“喜欢吃就吃,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多吃一点也正常,等以后家里养了鸡,给她们一人添个鸡蛋,身体吃的壮壮的比什么都好。”   “小郎,不是要管她们吃喝,主要是这两个丫头在遭谎哩。自从家里开始吃白面以后,她们对糜子碰都不碰,现在突然喜欢吃了,真是怪哉!”   云琅笑道:“吃东西就不要管了,你先帮我弄些竹简回来才是正事。”   梁翁笑着答应了,云琅对家里这两个丑丫头不是一般的宠溺。   不像是对仆役,更像是长兄对弟妹的样子。   梁翁没有猜错,云琅这个人因为在孤儿院待得久了,很容易就把自己带入到长兄这个身份里去。   当然,首先要能进入他的心里才成。   云琅对水的要求很高,刘颖派工匠从山泉边上引来泉水因为是水沟的方式引来的,云琅嫌弃水里有土腥味,所以,每日清晨,丑庸就会带着小虫去一里地以外的泉眼处汲水。   这一天也不例外。   天刚亮,丑庸就跟小虫偷偷摸摸的出发了,梁翁皱着眉头悄悄地在后面跟上。   这个时间去汲水,外面的工地上人很少,他很担心两个孩子的安危。   水罐子不装在背篓里,抱在怀里算怎么回事?   背篓里装满了东西,还用麻布盖上,她们要干什么?   眼看着两丫头蹦蹦跳跳的向泉眼处走去,梁翁握紧了斧头,继续跟上。   泉眼就在不远处,甚至不用穿过松林,堪堪在松林的边上,有一大股泉水从松树根底下冒了出来,云琅将它称之为松根水,乃是烹茶的上品水源。   丑庸跟小虫来到了泉眼边上,放下罐子,就警惕的朝四周看,确定没有什么人了,才把双手聚拢在嘴边学布谷鸟叫。   “布谷,布谷!”   马上,松林里也传来了“布谷,布谷”的叫声,在远处跟踪的梁翁,一张老脸一下子就变得阴沉起来。   他决定就在这里看着,看看这两个死丫头到底在私会何人。   先是一个赤着上身的半大小子从松林里钻了出来,等了片刻,没发现有什么危险,就朝林子里呼喝了一声:“出来吧,丑庸姐姐给我们带吃的了。”   话音刚落,就从松林里涌出十几个大大小小的孩子,急切的向丑庸跟小虫伸出了手。   “今天吃的很多,每人都有,不要抢,先给小的吃。”   很快,丑庸跟小虫掀开背篓,从里面取出黄馍馍一个个的递给那些孩子。   梁翁攥紧斧头的手慢慢松了下来,靠在松树上看远处那些孩子就着泉水狼吞虎咽的吃黄馍馍。   丑庸把最大的一个黄馍馍递给最先出来的少年道:“褚狼,这个给你!”   少年接过黄馍馍露出洁白的牙齿笑道:“多谢丑庸姐姐。”   丑庸有些不痛快的道:“快吃吧,干什么不好,非要当强盗。”   少年尴尬的一个劲的冲着丑庸赔不是,从他絮絮叨叨的废话里,梁翁听出,就是这小子前两天抢劫了丑庸。   怪不得那一天丑庸回来的时候,裙子上满是泥巴,问她还说是摔跤了。   就目前的样子来看,这丫头根本就是在帮那个小子隐瞒!   那些孩子没人吃了一个黄馍馍,手里还拿着一个,两个大一点的孩子帮丑庸,小虫的罐子灌满了水,帮着背到他们最能接近院子的地方,这才放下背篓,一头钻进了松林。   每天这个时候,云琅已经起身了,在院子里跑上几十圈,松开筋骨之后,就要吃早餐了。   见小虫跟丑庸背着背篓进来了,皱着眉头道:“每天不要这么早就出去,等人多了再去,这个时候老虎都没回山洞呢。”   小虫下的脖子一缩吐了一下舌头,丑庸则笑道:“早上的泉水干净。”   云琅笑道:“这倒是真的,早上空气清冽,泉水的味道要比中午好上一个档次,就算是凉着喝也清心润肺。不过啊,你们还是不要大清早就出去了,等以后家里有了男仆,让他们去。”   丑庸放下背篓,拉着云琅的袖子欢喜的道:“咱家要收男仆了?”   云琅在饭桌前坐定笑道:“那是自然,不但要收男仆,还要收很多人进来,这么大的一片地方,只有我们五个可不成。”   丑庸用力的抱着云琅的手臂,将他的手臂用两个已经颇具规模的胸脯包裹起来,继续扭着道:“年纪小点的男仆也收?”   云琅奇怪的看着丑庸道:“如果你的家人在,不管老少我们都要,带回来就是了。”   丑庸连连点头,目光有些呆滞,不知道在想什么。   云琅虽然很享受这种软绵绵的感觉,他还是把胳膊从丑庸的怀里抽出来,准备吃梁翁老婆给他准备的美味早餐。   美味早餐就是一大碗加了肉臊子的白面条,两碟子山野菜,离开了阳陵邑之后,基本上就没有豆花吃了。   刚刚吃完面前的白面条,见丑庸跟小虫吃面条吃的贪婪,就打趣道:“你们不是喜欢吃黄馍馍吗?怎么又吃起面条来了?”   小虫惊恐的看着丑庸,丑庸是撒谎撒习惯的,张嘴道:“黄馍馍留着午饭时吃。”   梁翁提着斧头从外面走了进来,听见了云琅跟丑庸,小虫的对话,恶狠狠地对丑庸跟小虫道:“面条放下,喜欢吃黄馍馍,以后就吃黄馍馍!”   云琅见丑庸跟小虫的眼泪就要下来了,无奈的朝梁翁挥挥手道:“吃饭呢,多什么话。”   说着话,把小虫她们的饭碗往她们面前一推道:“快吃,难道还真的想吃黄馍馍不成?” 第六十六章 第一次拒绝   梁翁自然把发现的事情跟云琅讲了一遍……   云琅叹息一声,不得不佩服上苍的眼光,什么人善良,什么人恶毒,他老人家都看的一清二楚。   他跟梁翁在外面转悠了一天都遇不见一个想要招揽的野人。   丑庸跟小虫两人背个水都能遇见一大群……   云琅想要的人手是什么人呢?自然是半大的小子。   成年人心思重,天知道他脑袋里想的是什么,半大小子就不一样了,云琅以为,除过他这种变态之外,剩下的半大小子的心思还是很容易把握的。   庄园的初期修建只需要半年时间,可是,庄园的长期修建任务,没有三五年休想有一个雏形,想要完全建设成功,那是一辈子的事情。   修建庄园的过程,就是一个凝聚人心的过程,等庄园修建的差不多了,人心也就凝聚的差不多了,半大小子也就长大了。   亲手修建好的庄园,对他们来说,就是家一般的存在。   云琅要修建的不是庄园,而是一个家。   云琅严令梁翁不要去打扰丑庸跟小虫救济那些孩子的行为。   在他眼中,这些孩子就是一只只正在往筛子底下蹦蹦跳跳的小麻雀,而丑庸跟小虫就是支着筛子的木棒跟绳子,只要这些小麻雀蹦跶到了筛子底下,如果再把绳子猛地一拉,小麻雀就会被筛子扣在下面……   云琅把话说明白之后,他与梁翁两个相视而笑,笑的嘿嘿的,如同两个阴谋家。   小虫跟丑庸很聪明,她们知道成袋子的取粮仓上的粮食,会被天天清点粮袋的梁翁发现,于是她们就找来一根竹管,打通竹节再一头削尖,只要插进粮袋,里面的糜子就会顺着管子流出来,每只袋子里都取一点,梁翁根本就发现不了。   “怎么可能会发现不了?这两个小傻瓜,每天都只戳后面的袋子,袋子上到处都是窟窿,为了不让窟窿淌米,还用草团堵住,这么明显的事情,老奴怎么可能发现不了?这两个孩子不会是傻子吧?别没有把人骗来,反而被那些小子骗走?老奴看过了,其中一个小子鬼精鬼精的,两句话就把丑庸跟我家的傻丫头说的哈哈大笑。”   云琅笑道:“不可能,只要咱家有粮食,丑庸跟小虫就会立于不败之地。”   梁翁摇摇头道:“难啊,卓氏大女那么聪慧的一个人,不就是被穷酸司马相如从蜀中骗到长安来的吗?您不知道,这女子长大了,心思就怪得很,一般人猜不透!”   云琅没有女儿,哪里会明白父亲对女儿的各种担心,哈哈一笑了之。   在麻雀没有进入筛子之前,他没有阻止丑庸跟小虫继续偷粮食的打算。   羽林军的样子很像机器人,坐在马上的样子也很像,不过啊,一个个好像有些傻,都已经到了大门前了,也不知道下马,直勾勾的坐在战马上,就这么堵着大门。   云琅打开大门,就看到了公孙敖那张丑陋的脸,说他丑陋,其实还是夸赞他了。   面门上被人横斩了一刀的人,就算以前貌若宋玉,现在也一定成了魔鬼模样。   “拿来!”公孙敖的声音嘶哑,如同铁器互刮,难听的没边了。   “将军还是进屋子详谈吧!”   云琅的镇定出乎了公孙敖的预料之外,不过,他是一个实在的行动派。   翻身从战马背上跳下来,却没有站稳,其余的羽林军并没有露出什么鄙夷之色,云琅自然也不会,霍去病早就说过,公孙敖从龙城回来之后,就变成瘸子了。   腿部受伤的人不好跪坐,公孙敖却跪坐在云家的席子上面,没有半点的不适应,只是一双眼睛杀气腾腾,似乎总想干掉云琅。   “长平侯说你在研究如何在长途跋涉的时候节省战马,畜力的损伤,可曾有了结果?”   云琅给公孙敖倒了一杯茶水,见他没有喝茶的意思就道:“已经成了。”   “有用吗?”   “很有用,就是,将军来的不是时候。”   “看东西还要挑拣时日不成?”   “那是自然。”   公孙敖似乎在笑,眼角却在不断地跳动。   云琅莞尔一笑,用指节轻轻地敲着桌子道:“将军可能觉得云某在羞辱您,事实上云某没心情戏弄将军,军国大事,倾覆只在一念之间,如何看重都不为过。您甚至以为云某是在利用长平侯来压制您,好获得一些便利,如果将军如此以为,那就太小看我云琅了。”   “某,不能先睹为快吗?”   云琅的解释,公孙敖似乎接受了,他也不信云琅敢拿军务开玩笑,在大汉,拿军务开玩笑的人,早就被皇帝杀光了。   云琅摇摇头道:“请恕云某无礼,说句实话,兹事体大,将军还没有资格看。”   对云琅的这句话,公孙敖反而没有什么怒火,长平侯与其余三路人马远征龙城,损耗最大的并非人员,而是战马,挽马,以及驮运物资的牲畜。   仅此一战,大汉国就损耗了近一成的牲畜。   如果云琅真的能够解决这个问题,他确实没有资格先睹为快。   “谁有?”   云琅笑道:“我不知道,反正长平侯以及长平公主在听说有这样的法子之后,他们就立刻告辞了,没有半分想要听的意思,这也是我为何一定要住进上林苑的原因所在。”   “你是羽林郎官!”   云琅点点头道:“这一点云某自然知道,既然受羽林庇护,自然要做有益于羽林的事情,一旦此事跟朝廷交割清楚,第一个受益的必定是我羽林。”   公孙敖对云琅的回答很满意,点点头道:“一旦事毕,即刻回营。”   云琅笑着取出自己的告身,放在公孙敖的面前道:“我这个羽林不上阵!”   话说完,见公孙敖又有发怒的征兆,苦笑道:“活着的云琅,比死去的云琅值钱些。”   公孙敖认真的看着云琅道:“如果真能解决大问题,你这样的人上了战阵确实可惜,如果不能,你也不用上战阵,本将就能将你就地正法。”   云琅朝公孙敖拱手道:“将军如此看重,是云琅的幸运,然而,此事已经上报了,至今还没有人前来,也不知朝廷是何意?”   “没人来?”公孙敖吃了一惊。   云琅黯然的摇摇头,卫青出征雁门关在即,他想帮这个国家一把,却没有人理会。   “或许他们以为是一个笑话吧!一个小小的羽林郎为了博上位,弄出来的一个笑话吧。”   公孙敖将面前的茶水一饮而尽,站起身道:“既然别人不当一回事,我就去问问陛下,羽林军不日就要出征,能少损失一匹马也是好的。”   云琅点点头,看着公孙敖道:“白送的东西没人在意,将军如果见到陛下,就说,在送出办法之后,我还想要张侯从西域带回来的种子,每样一份即可,就种在上林苑的这个庄园里。”   公孙敖闻言哈哈大笑,一巴掌拍在云琅的肩膀上道:“某家现在相信你真的有办法了!你且稍待,某家这就快马去长安!”   公孙敖是一个坐起力行的人,赞了一下云家的好汤水,就跳上战马,向长安方向狂奔而去。   他的骑术很好,坐在马上,立刻就成了一个彪悍的骑兵,再也看不出有半点残疾的意思。 第六十七章 第二次拒绝   国王的归国王,上帝的归上帝……自己的当然归自己!   不断地改变自己的生活,才是云琅最关心的问题,他想吃胡萝卜,想吃卷心菜,想吃茄子,想吃菠菜,想吃各种瓜,还想吃葡萄,吃苹果,想吃哈密瓜,想用甜菜熬糖……   如果有人能从遥远的美洲再把辣椒,西红柿,土豆弄回来,云琅就觉得自己的生活已经大圆满了。   马蹄铁是个什么东西?能吃吗?一个操弄不好,被匈奴得到了,大汉国会更惨。   云琅相信,有了这个东西,大汉骑兵的奔袭速度会更快,会在匈奴人还没有来得及掌握马蹄铁技术的时候,就把他们赶到欧洲去。   那里的百姓更加的蒙昧,也更加的能够忍受匈奴人的残暴。   大汉国的地理位置不好,北面是一望无际的沙漠戈壁,以及草原。   残酷的生活环境自然能够养育出一群彪悍野蛮的种族。   以种地为生的汉人,天生就不如与野兽搏斗,与天地自然搏斗过的匈奴人善战。   他们的战士几乎是天生的,只要能够平安的长大,自然就是一个合格的战士。   汉人的战士却需要持之以恒的训练,最后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战士。   好在汉人的种群很大,这才勉强有了跟野蛮人战斗的基础,如果,大汉是一个很小的国家,偌大的中原,早就变成野蛮人的牧场了。   云琅的立身很正,他不一定喜欢伪帝刘彻,却对这片大地上的百姓充满了好感。   跟他们在一起,他的疏离感很轻,即便是一时感到寂寞,也不过是时空造成的,他相信,只要给他时间,他会融入这个种群的,毕竟,他本身就属于这个伟大的种群。   不论是曲辕犁,还是水车,水磨,还是将要交出去的马蹄铁,要钱只是很小的附带,让这个种群在这个最强大的时代里能够变得更强大,才是他的主要目的。   过程是曲折的,目的却是正确的,只是,好东西想要送出去,却不被人重视的感觉,这让云琅觉得自己亏大了,有一种受到侮辱的感觉。   他很期待,这一次来的会是谁!   丑庸跟小虫两个小丫头如今对生活充满了希望,每一次成功的从家里偷到粮食,都能让她们两人欢喜好久。   家里的小石磨已经被她们找了一个拙劣的借口搬到她们房间里去了,两人放着好好地新房子不住,偏偏要住进运来的破房子里去,只因为那座房子距离云琅跟梁翁最远。   云琅笑眯眯的看着两个小丫头如同老鼠一般的行径,心中却在按照她们拿走的粮食来计算,将有多少小麻雀进入自己的筛子……   总是这么偷粮食,有时候她们也会小小的内疚一下。   “丑庸姐姐,我们总是偷粮食,我觉得有些对不起小郎,这都是他辛苦挣回来的粮食……”小虫忽然停止推磨,低声道。   正在把糜子面往一起收拢的丑庸也一下子僵在那里了。   这些天她们沉浸在救助别人的快乐中,不知不觉的就忘记了,她们拿走的每一粒粮食都不属于她们。   小虫说的话很是让丑庸难过,在跟云琅在一起的时候,她就会忘记自己是一个奴仆的事实。   从小就是奴仆的丑庸,哪里会不知道她之所以能过现在的日子吗,纯粹是因为云琅的大度与善良,如果自己做的很过分的话,就会失去主人的宠爱,再次变成一个真正的奴仆。   她跟小虫现在做的事情,就属于奴仆完全不该做的大忌。   丑庸丢下手里的簸箕,无力地躺在床上,无神的眼睛瞅着房顶,想起那些凄惨的孤儿,他们的脸一张张的从他眼前滑过,这让她的眼泪哗哗的往外淌,过了很久,才再一次变得坚强起来。   “如果被小郎发现,就让他打我一顿好了……不,打我两顿……”   明知道是奢望,丑庸还是抱着最后的幻想这样道。   “丑庸姐姐,我不敢了……”小虫想起可怕的后果,小小的身子都在颤抖。   丑庸一边揉搓着手里的糜子面,一边咬着牙道:“如果我们不给褚狼他们吃的,他们就只能去当强盗,他们那么小,能抢劫谁呢?你想看小猪,小豹,小布头他们都死掉吗?”   小虫一下子哭了起来,抱着丑庸的胳膊道:“我们不能总是偷啊,粮包已经被我们弄走一层了,我耶耶这些天看我的眼神都不对。在这么下去,瞒不住的。”   丑庸木然的道:“能瞒一时就瞒一时,我还有些小郎给的簪子,跟外面的工匠换一点粮食,让褚狼他们吃几顿饱饭,把身子养的再壮一些,小郎说不定就会看上他们,收回家里当仆役。”   小虫流着泪点点头,再次摇动了石磨,只是这一次,两人都没有什么心情说话,屋子里沉闷的厉害。   云琅再一次打开家里大门的时候,欢喜的表情立刻变得黯淡了下来。   门外是一个宦官,一个年级很小的宦官,抱着一柄杂色拂尘,坐在马车上高傲的看着云琅。   大汉的很多宦官并未阉割,眼前的这一位就是如此。   只不过,一个喉结高高并且有靑虚虚胡茬的男子,一切都彻底女性化之后,就让人看的恶心了。   云琅对同性之间的某些感情并不反对,只是需要一个前提,那就是男性心理发生了某些变化,大脑的认知承认他是女性。   至于眼前的这位——他不过是想通过特殊渠道获得荣华富贵的玩物而已。   “给事黄门侍郎米丘恒曰……”   “砰!”   云琅没有给这个宦官把话说出来的机会,直接关上大门,不论那些人怎么敲门,他都不理不睬。   他的整个心胸都被愤怒填满了……这一刻他真的有反汉复秦的想法。   “你会知道咱家的厉害!”一个尖利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告诉米丘恒,想要知道什么,就提你的人头来见我!”   云琅背着手站在门内,朝外面大叫一声。   马车骨碌碌的驶走了,听声音似乎很急促,宦官叫骂的腔调很有趣,完全没有阳刚之气。   梁翁忧愁的看着云琅,不知道说什么好。   云琅长出一口气,拍拍梁翁的肩膀,瞅着院子里已经树好的拴马桩,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刘彻每日要批阅五百斤重的奏折,即便是如此,在晚饭后还要看大量的绢帛密书。   写在简牍上的奏折,是各地的官员所写,写在绢帛上的密书,却是绣衣使者所书。   刘彻看完简牍之后,还会将简牍上的内容跟绢帛上的内容比对一下,然后才会作出决定。   虽然不是所有的简牍都能找到与之对应的绢帛,这个过程刘彻却不会漏掉。   今日的简牍格外的多,刘彻看完之后,已经是三更天了。   刚刚喝了一碗温热的羊奶,站起身活动一下腰身,一个乌衣宦官就匍匐在地轻声道:“羽林郎云琅胆大妄为,驱逐了黄门,还声称,若要再见他,需要拿黄门首级敲门。”   刘彻的眉头轻皱,活动着发酸的脖子道:“这么说,去上林苑的人不是米丘恒?”   宦官低声道:“给事黄门侍郎米丘恒昨日要筹办未央宫属玉堂殿翻修事宜,因此派遣了小黄门周永前往。”   刘彻两只手抖了抖,看着明亮的长信宫灯道:“朕的旨意是派他前往,既然他不愿意奔波,说明他已经没有用处了。斩两奴之头为云氏敲门砖。着令中卫大夫张汤替朕走一遭,若云氏之法可行,赏赐万金,绢帛百匹,官升羽林千担司马,匹配行走十六,满足其讨要的种子。若其法不能行,斩之。” 第六十八章 天下鹰犬   荒原中被平整出来了大片的平地,仆役们拉着飞锤夯地,巨大的砸夯声与劳动号子声让松林里的鸟雀全部都搬离了,以至于云琅在清晨再也听不见清脆的鸟鸣声。   人多的好处就是野兽不敢来了。   这是一个进退的问题。   原本在荒原上晃荡的野猪不见了,藏在草丛里的豹子也不见了,至于聪慧的狼群,它们走的更远。   饥饿的仆役们在荒原上把所有能吃的东西都放进瓦罐里面煮,即便是敏捷的田鼠他们都不放过。   刘颖在建造庄园上投入很大,他对云琅是大方的,对那些干活的仆役跟工匠却是吝啬的。   云琅看到了那些工匠们的生活状况,却只能袖手旁观,突兀的当好人的结果,就是成为最终的坏蛋,云琅干脆不理不睬。   哪怕这座庄园最后成为血泪庄园,也不是他的错,庄园里的冤魂即便是要索命,也只能去找刘颖而不是他。   不论刘颖是不是一个贪婪的人,不得不让云琅佩服,他是一个一言九鼎的人。   工程进度很快,平地上堆满了砖瓦,木料,就连高处的水库,也初见雏形,一尺宽,半尺厚一米长的麻条石已经把山涧围堵起来,留给水车转动的水槽也单独分列出来了,只要堵上水口子,再把麻条石的背面堆上土,夯实之后,山溪的水流就只能从水车水槽里向下流。   到时候汹涌的溪水会在这条百米长的水槽上带动水车旋转,也会带动水磨工作,如果可能的话,云琅还想在上面修建一座水力冲压机。   水槽的尽头,还有一个类似千斤闸的装置,用绞盘固定,不论是提升千斤闸,还是放下,都很方便。   山洪来的时候就把水闸全部打开泄洪,水量不足的时候又能放下水闸蓄水。   水车跟水磨才是庄园中最重要的东西,在这方面,刘颖堪称下了大本钱。   在水车,水磨还没有开始转动产生效益之前,云琅哪里都去不了。   每天早上,云琅都会坐在院子里闭目沉思一阵子,归纳一下这几日的得失。   这是一个很好的习惯,有助于培养缜密的思维,以前的时候可以马虎,现在可不敢偷懒,在这个世界里自己干的事情远比以前干的事情危险的多。   云琅沉思的时候也是这个古朴的院子最美的时候,一个白衣少年跪坐在毡子上,身边有冒着蒸汽的水壶,面前有高高的竹简,还有喝剩下的残茶,斑驳的阳光落在身上,有些落在他乌黑的头发上,如同一幅静态的画。   这个时候也是院子最安静的时候,丑庸最喜欢看小郎思考的样子,觉得他像神仙。   昨晚,太宰来过,所谓的来过,也不过是来到附近,一枝羽箭带着一片帛书飞进了屋子,箭头是被折断的,帛书里的内容让云琅感到全身暖和。   太宰不希望云琅冒险,嘱咐他一旦发现事情不对,就立刻逃离,他会在松林里接应。   云琅固执的拒绝了,这是他唯一能够把始皇陵买下来的机会,一旦错过,此生无望。   两天前拒绝了小黄门,他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伪帝刘彻的冷漠,让他对这个世界有些失望。   而丑庸跟小虫表露出来的痛苦,又让云琅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希望。   这两种感觉是矛盾的,是冲突的,甚至是荒谬的,一会温暖,一会冰冷的感觉让他觉得自己像一个精神分裂者。   等待的感觉不好,这等于把选择权交给了对方,自己一方处在被动的状态。   这不是云琅的做事方式,也违背他对刘彻的认知。   人命这东西刘彻从来都不在意,他很小的时候就手握权柄,对建功立业,超越三皇五帝上有着执着的追求。   从小接受的帝王教育里,也没有珍惜人命这一条。   如果付出人命能够得到大收获,他并不在意会死多少人。   原野是亘古存在的,只是上面被人类的车马撵出了一条大路,现在,这条大路上有一辆牛车吱吱呀呀的驶过来。   一只瘦长的手掀开帘子,露出一张清癯的长脸,颌下无须,嘴唇上倒有一丛浓密的短须,见云琅站在大门前就笑道:“某家张汤。”   这个名字在长安三辅能止儿啼。   中大夫张汤之名之所以能够威震三辅,跟他从不通权达变有关。   皇太后的侄子犯了错,他就砍皇太后的侄子,平民百姓犯了错,他就砍平民百姓,在他的眼中只有皇帝跟律法,而没有人情或者其他东西的存在。   他自诩为皇帝鹰犬而自傲,不在意世人的毁谤,更不在意史书上的留名。   这让他很自然的成为了一柄剑,一柄专属皇帝使用的宝剑,且锋利异常。   云琅躬身施礼道:“兹事体大,张公不该独自一人来。”   张汤笑吟吟的从牛车上下来,指着车夫道:“这不是两个人吗?郎官认为不够,某家这里还有两颗用来当敲门砖的首级!”   张汤说着话,那个高大的车夫就从车辕底下取过两个包裹,放在云琅面前,打开之后,里面有两颗死不瞑目的脑袋。   “一个是给事黄门侍郎米丘恒的首级,另一个是小黄门周永的,云郎官勘验一下。”   云琅蹲下来,重新把包裹包好,站起身道:“已经备好了,张公可以带走了。”   云琅拍拍手,梁翁就从院子里牵出游春马,交给了云琅。   云琅把缰绳放在张汤手里道:“张公可以牵走这匹马,如果觉得可行,再把马还回来。”   张汤绕着游春马看了一圈,没有看出什么不同来,就笑道:“有蹊跷?”   云琅笑道:“战马,牲畜远途奔行,最不耐磨的就是蹄甲,云某听说,长平侯远途奔袭龙城战马损耗过半,其中四成都是因为蹄甲破裂,现在,长平侯不用担心了。”   张汤看看已经走到远处的马夫,跪在地上抱着一条马腿看蹄甲。   只见一条半环形的铁片被几枚小钉子牢牢地钉在蹄甲上,不由得抬头看了云琅一眼,直到把四条腿全部看完。   拍拍手站起来笑道:“可能长久?”   云琅抚摸着游春马笑道:“已经将马掌钉上月余,马掌损耗不到一成,估计再用三月不成问题。”   张汤感慨的拍着游春马的脖子道:“战马与游春马是不同的。”   云琅笑道:“我家的游春马会跑,这些天驮载着云琅日日奔行。”   “骡马可行?”   “可行!”   张汤叹口气道:“看过郎官手段,张某才知世人何其愚蠢!”   云琅笑道:“战马,挽马,骡马分六组,三组有蹄铁,三组无蹄铁,期间又分战时,平日,远途,驱使一月之后,再看结果。张公下次再来的时候,记得还我游春马,也记得将我要的种子带来。”   蹄铁太简单了……   简单到了让张汤看到这东西,就大概可以预估出结果。   见云琅这样说,就指着牛车道:“千担司马的印信,与种子俱在,郎官现在就要吗?”   云琅笑道:“这是自然,不知道这里的种子有没有适合夏秋日栽种的。”   张汤从怀里取出一枚红布包裹的印信,递给了云琅,又收走了他的郎官印信。   种子也被梁翁从牛车上取下来,牢牢地抱在怀里。   “还有一些黄金与绢帛,不日就会送到,另外,你可以招收一十六名官俸部曲。”   “劳烦张公将陛下的赏赐兑换成粮食,即便是国库中的陈粮也无所谓。”   “哦?要粮食?”   云琅指指苍茫的上林苑叹息一声道:“多活几个人罢了。”   “聚拢野人?”   “野人也是人,也是我大汉的子民。”   “这个说法新鲜,待某家回去思索一下,如果陛下不反对,你再施行吧,否则,国法之下,无人能逃。”   云琅笑了一下,从袖子里取出一套马蹄铁的原型递给张汤,看看天色抱拳道:“天色不早,云某就不留张公饮茶了。”   “正和某意!”   张汤小心的将马蹄铁以及铁钉收进怀里,就从袖子里取出一个金击子,轻轻一敲,一声清脆的嗡鸣就久久的回荡在荒原上。   一队羽林从松林里钻了出来,赶车的马夫也一样从松林里钻了出来,迅速围拢在张汤的周围。   张汤见云琅有些惊讶,就笑道:“你的头颅不错,可惜今日未能取之,甚憾!” 第六十九章 冰冷的心   张汤一离开,荒原就变得春暖花开。   军司马,在大汉已经不是一个小官了,遑论是羽林的军司马,掌军中赏善罚恶职能,羽林军中位置仅仅在公孙敖之下。   建章宫骑也就是羽林虽然只有两千人,却是皇帝亲军,地位超然,即便是最底层的军卒,也是谒见过天颜的。   只是,羽林军隶属南军,负责皇城守卫,很少成建制的派出作战,往往都是挑选军中最勇悍者编入北军屯卫上阵杀敌。   云琅成了军司马,就已经确定,只要他自己不犯傻,就不可能带兵出征。   对于这个结果,云琅还是很满意的,前些天见识了羽林训练的残酷,现在好了,直接成了长官,再也不担心被公孙敖当狗一样的虐待了。   张汤带来的种子不多,只有一小袋,除过几种瓜子云琅是认识的之外,其余种子他也不认识,他吃过胡萝卜,还从来没有见过胡萝卜种子。   不过啊,有甜瓜种子,还是让云琅非常的开心,留着口水不断地幻想明年夏日里酣畅淋漓吃甜瓜的场面。   这完全是苦中作乐的想法,云琅到现在后脊梁都有冷汗。   自从张汤把两个宦官首级放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就知道,如果自己的办法不灵光,张汤下一个动作就是砍掉他的脑袋。   脑袋跟甜瓜的区别很大……不过,终于了却了一件心事。   只希望这马铁蹄能够帮到大汉的百姓,因为军队的每一分损耗,最后的承受者就是百姓。   一场阴雨过后,大队的羽林从云家工地上走过,斗篷殷红,脑袋上的野鸡毛也如同树林一般茂盛。   云琅站在路边,看见了霍去病,也看见了公孙敖。   霍去病的一张小脸绷的紧紧的,公孙敖似乎很兴奋,用拳头在胸甲上重重的敲一下,还指指他的马蹄。   云琅探手丢出一个银壶,公孙敖伸手接住,摇晃一下,满意的冲云琅翘起大拇指,被战马驮载着从云琅面前呼啸而过。   羽林军这是要去平叛了。   右扶风遭灾之后,有很多百姓遁入了山林,然后就有一个叫做张奇的人在杀了一头巨大的野猪之后,就自称奔豕大王。   收拢了几千流民,啸聚山林,还趁着鄠县县令下乡查看灾情的时候,把县令以及县尉给一锅端了,还把县令携带的粮食分发给灾民,号称要平天下。   云琅相信这个奔豕天王很快就要被人像抓猪一样的抓回来,然后在长安选一个好日子被五马分尸。   那些为了一口吃的跟着他一起造反的百姓,估计也只有死路一条,一千两百羽林,足够把整个右扶风翻个底朝天的。   送别了羽林,云琅就打算忘记这回事,想多了,万一想到自己也曾经想要反汉复秦,就觉得脖子痛。   家里的伙食最近好了很多,只要是菜肴里面忽然多了蘑菇这么一个选项。   蘑菇中有毒的远比没毒的要多得多。   云琅从来就不敢在这个时代采蘑菇,因为后世吃的好多蘑菇都是经过好几千年脱毒之后才没有毒性的,万一吃到一个熟悉的觉得没毒的蘑菇把命送掉,那就太不值得了。   “没有毒!”   丑庸往嘴里塞了好大一筷子,还上下跳两下,证明自己没被毒死。   这种蘑菇云琅认识,叫做鸡枞,以前常吃,尤其是做成鸡枞油之后,用来拌面条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拿水煮着吃,实在是糟蹋了……   “小郎,真好吃!”   丑庸跟小虫两个尝到鸡枞油拌饭之后,认为自己以前吃的根本就不是蘑菇,是鸡肉。   云琅自己也吃了很多,丢下饭碗道:“以后尽量不要吃蘑菇,这东西弄不好就会让我们中毒。”   “没事的,他们常吃!”   小虫刚刚说完话,一张小脸就变得煞白,同时,丑庸的一张脸也变白了。   云琅怒道:“以后不要没事干就去跟那些劳役,工匠们混在一起,更不要把家里的粮食偷偷给他们,这不是我们家应该管的事情,他们都是有主人的,我们管多了,人家会以为我们有什么别的心思,想要拐带他们的奴仆!”   “婢子再也不敢了……”丑庸认错的速度出奇的快。   同一时间,小虫也跪在地上,痛快的认错,没有半分的犹豫。   云琅怒道:“拿粮食就拿粮食,把粮食口袋戳的都是窟窿干什么,罚你们两个把戳坏的粮食口袋都给缝补好,没弄好就不要吃晚饭了。”   两个小丫头迅速的去了堆放粮食的地方,卖力的把空了半截的粮食袋子抽出来,一袋袋的背去她们的房间,把粮食倒在床上,然后开始缝口袋。   冷眼旁观的梁翁等两个丫头进了屋子,才小声的道:“小郎,这样下去也不是个法子啊,这两孩子最近连觉都睡不好,小虫母亲还说小虫最近总是做噩梦。”   云琅摇头道:“再等等吧,张汤一天不发话我们一天就不能下手。天子脚下,办事要牢靠,不能有漏洞把柄被人家捉住。那些孩子都是些机敏的孩子,你追了这么些天,找到他们的巢穴了?”   梁翁摇摇头道:“没有,主要是不敢深入林子,担心里面有野兽,最近老虎叫唤的更加凶了。小郎你也要小心,每次您出去散步的时候老虎就叫的越发凶。”   云琅长叹一声道:“慢慢来,慢慢来,稳妥,稳妥第一啊!”   一匹白色的骏马从石板上飞驰而过,马蹄铁踩踏在石板上崩出一团团的火星,在黑夜中显得极为明显。   马上骑士一直来到未央宫前,才翻身下马,气都没有喘均匀,就单膝跪地,等着面前的皇帝检阅。   刘彻等宫卫将那匹马捆在架子上,翻出蹄子,这才走过去细细的看了战马的四个蹄子一遍。   “十一天,跑了多远?”   骑士双手举着一个牛皮筒子大声道:“回禀陛下,臣八月初九日离开长安,一路上晓行夜宿,双马轮换,八月十四日就到了并州晋阳,修整一日,八月十五日往回赶路,方才赶回长安,全途三千里有余,有并州刺史印信为证。”   宦官接过牛皮筒子,烤开了火漆,抽出里面的绢帛看了一眼拿给皇帝道:“起奏陛下,并州刺史印信查验无误。”   刘彻满意的点点头对骑士道:“不错,赏赐绢帛十匹,下去吧!”   骑士谢恩之后,被宦官搀扶着出宫去了。   刘彻再次扫视了一眼依旧翻着的马蹄子叹口气道:“四条铁片,几枚铁钉,让朕付出的代价太大了。云琅身世探查的如何了?”   一身黑色官服白玉为佩的张汤从黑暗里走出来躬身道:“终不可查!”   “龙城之战,牲畜战马损失几何?”   “一万万四千万钱。”   刘彻再次喟叹一声道:“四枚铁片啊!看在这么多钱的份上,不可查,就不可查吧,告诉他,一旦水车,水磨成功,朕不吝关外侯!”   张汤跪倒在地启奏道:“太过!”   刘彻大笑道:“上林苑内的关外侯,有什么过不过的。”   张汤闻言笑道:“陛下圣明!”   “他要收拢上林苑内的野人?”   “正是,为此,云琅不惜将陛下赏赐的银钱准备要微臣帮忙换成粮食。还说,野人也是人,也是大汉的子民,陛下德被四海,如天上红日,光芒当照耀我大汉国土上的每一个子民才是。”   刘彻点点头道:“见识还是有一些的,不过,还是年幼,说话不知轻重,既然赏赐了田亩,那就连农户一并赏赐,百户为限。既然他认为野人也是人,那就让他自己收纳野人吧!”   张汤赞叹道:“陛下仁慈万民称颂!” 第七十章 尘埃落定   世上最恐怖的动物是什么?   答案——人。   云琅无法从学术层面来讲述这个问题,只能从眼前的现实来判断。   自从这里来了两千个饥饿的劳役,方圆五里之内,除了松鼠还敢在树上乱窜之外,就只有鸟儿在天空飞翔。   就连野兔这种随地可见的动物,也携家带口的远遁深山。   云琅走在松林里心情舒畅。   自家的跟别人家的确实有很大的不同,哪怕是枯树枝,他也想捡回去烧火。   自家的东西省着点,别人家的别放坏了。这是他在孤儿院里学到的社会精髓。   一头斑斓猛虎猛地从灌木丛里窜出来,一下子就把云琅扑倒在地,一条湿漉漉的大舌头就劈头盖脸的舔下来了。   云琅护着脸无奈的道:“以后不敢这样扑出来了,万一我不小心把别的老虎当成你,死的可就太冤枉了。”   很长时间没见老虎,老虎兴奋地劲头一时半会还过不去,陪着他嬉闹了一阵子,云琅就找了一个干燥的地方,靠在老虎的身上絮絮叨叨的说着废话,跟以往一样。   “说实话,这个世界比我以前待得那个世界好多了,人也善良一些。   当然,这个世界会认字的全是王八蛋,他们不陷害一下,坑一下,鄙视一下别人就觉得不足以显示自己聪明。   一个个高高在上的跟他妈的神一样,以消遣他人为乐,以坑别人为荣,至于那些不识字的,在他们眼里就不是人,只配跟牛马一样的活着。   老虎,你说我怎么才能痛快的抽这些王八蛋的脸呢?   让他们一个个排队跪好,咱们戴着铁手套一巴掌一巴掌的抽过去?   别舔我的手,你舌头上有倒刺,我的手之所以这么粗,就是你没事干舔的。   你看啊,这片地以后都是咱家的,那些干活的人,等他们把活干的差不多了,就把他们全部撵走。   我们自己找人进来,这样啊,你就能大大方方的出现在咱家的院子里了。   林子里的那些人你不要咬他们,他们以后就是咱家的人,你以后想要吃好吃的,全靠他们辛勤干活……”   老虎身上很干净,太宰现在也学会给老虎洗澡刷毛了,一身金黄色的毛皮镶嵌着一些黑色的条纹,漂亮极了。   没有寄生虫的老虎当然是一头最漂亮的老虎,只是,这家伙长得越发的大了。   巨大的爪子按在地上比碗口还大一些,每回看到老虎的爪子,云琅就会想起霍去病,也不知道这家伙到时候能不能经得起老虎的大爪子拍打!   老虎是云琅唯一可以掏心窝子说话的对象,哪怕是太宰,也有很多话不适合对他说,至于霍去病,不能说的话就更多了。   跟老虎分别的时候,不论是云琅还是老虎,心情都不是太好。   就像两个约会过的情人,谁都不愿意先离开。   直到老虎钻进了树林,云琅才懒洋洋的向木屋走去,就在刚才,有两只松鼠全程观看了云琅跟老虎的嬉闹,云琅想用石头灭口,可惜没成功。   回家之后,发现院子里多了非常多的粮食,一个面无表情的胥吏,取出一片帛书,要云琅用印。   云琅看看家里堆积如山的粮食,觉得张汤的部属应该不敢贪污,就掏出司马印信痛快的用了印。   “军司马属户百家,只是需要军司马从野人中招揽。”   看得出来,胥吏在努力的忍着不让自己笑出来。   云琅笑道:“却不知每家可有人数上限?”   胥吏笑道:“法无禁止皆可行!”   云琅笑道:“我喜欢这句话,真心喜欢。”   胥吏办事,自然是要收取一些好处的,即便他不贪污,好处是不能少的,这一边是公务,一边是人情,婉婉不可混为一谈。   黄老之术治国,最大的好处就是放任自流,刘彻虽然雄心勃勃的想要改变,却不是短时间内能够成功的。   游春马回来了,只是马蹄子上的马蹄铁不见了踪影。   这很能说明问题——那就表示皇帝不允许云琅再用马蹄铁。   对于这个时代的工匠,云琅其实是佩服的,能用斧头把一整块木头劈成一块平坦木板的手艺一般人做不到。   水车上的水斗跟横杆居然是用一根木头制作成的,如果非要形容,云琅只能说那是一柄巨大的木勺……   汉人是直接的,如果整座高达三丈的水车能用一块木头雕刻出来,他们一定会这么干的。   刘颖对水车的外形做了很多改变,变得云琅都快要认不出来了。   他顿时就觉得刘颖这个人很恶心。   别人修改设计,是为了往好的方向发展,他倒好,是他娘的在复古!   好在基座这东西他们实在是想不出怎么复古没有多大的改动,木杠组成的齿轮组他们也没有那个聪明劲来改动,依旧保持了原样。   整座水车在刘颖他们不懈的努力复古下,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转盘,带着几十把勺子。   一旦转盘开始转动,就像是一个巨人在不断地用勺子把水从低处舀到高处,非常的具有创意。   相比之下,水磨就好多了,主要是水磨这东西他就是一个水轮带动一只石磨盘转动,是一个简单的机械,可以改动的地方实在是不多。   作为悠闲级别的建筑物,刘颖把大量的时间用在了这两样东西上面。   如今,基座已经安置好了,劳力们正在加固水库大坝,就这一点,云琅不作丝毫的让步,必须将石墙后面的土层夯结实,他可不愿意出现豆腐渣工程,到时候倒霉的就是云家的庄园。   日子一天天的过,树叶也一天天的变黄,云家庄园也一天天的在变幻模样。   主家居住的三层小楼已经有了模样,只要覆盖上瓦片就是一个好去处。   只是高度有要求,不能超过两里地以外的长门宫。   云琅知道那座宫殿里住着一个千古怨妇——陈阿娇。   长门宫虽然是冷宫,却依旧是金碧辉煌的,伪帝刘彻从来都是一个说话算数的人,他将长门宫修建成了一座金屋,完美的诠释了他幼年时期的誓言——金屋藏娇。   只是他真的把阿娇藏起来了,用一座金屋子藏起来了,就像是在一座金笼子里关着一只金丝雀,而他从来都不看。   骊山脚下到处都是温泉。   刘颖最钦佩的就是云琅对温泉的运用,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云琅会在庄园底下挖无数的明渠,引来滚烫的温泉水在明渠中流淌,而后盖上石板,木板,如此一来,即便是寒冬,这座庄园依旧会温暖如春。   至于到了春日,温泉水就会被引到别处,明渠中就会有清凉的泉水灌进来,又能在炎炎的夏日里保持清凉。   云家庄园的景致不算好,甚至是附近十里的美景中最差的一处,除了适合种地之外,简直一无所取。   关中之地温泉甚多,在给云家修建庄园的同时,他已经在有意识的筹划另一座宫殿,准备在皇帝而立之年作为礼物献上。   相比房屋的建设,云琅更在乎地面,关中的山上多得是沉积岩,由于沉积的时代不同,它们呈片状存在,只要开采出来,就是最好的铺设地面的好材料。   尤其是这东西的颜色呈青灰色,非常符合大汉人的审美观点。   又有了新的发现,刘颖也就不再省钱了,他很想看看云琅到底还有多少好东西没有拿出来。   水车竖起来的那一天,张汤又来了。即便这家伙有泰山崩于前而不色变的本事,当他看到那一柄柄大勺子自动将水从沟渠里舀出来倒进加高的木槽中,还是颤抖的如同秋天寒风中的树叶。   水磨的运转也是同一天,他饱食了一顿美味的面食,然后就无情的离开了,以前还说东西成了云家有可能封侯。   在水车,水磨都开始运转之后,不论是皇帝,还是他,都仿佛忘记了这件事。 第七十一章 被遗忘的人   忘记云琅的不仅仅有皇帝以及长平,张汤这些人。   刘颖也离开了云家庄园,只留下不足五百人的仆役继续给云家硬化地面。   云家的主楼起来了,只起来了一座大致的框架跟顶棚,木制的阁楼里面空荡荡的,除过地板之外什么都没有。   主楼边上的云楼,以及塔楼也起来了,同样是一座毛坯楼,粗大的木头裸露在外面,看起来非常的刺眼。   好在地基的用料非常的扎实,这些难看的楼阁还算是结实,云琅最担心的下水跟给水也已经解决完毕,路面硬化的也不错,不论刘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工匠仆役们的活计干的还是不错的。   谷场平坦,农田整齐,只要将农田上的灌木杂草烧掉之后,被分割出来的大片农田在明年开春就能耕种了。   五百名工匠在用完最后的一车石板料之后,连招呼都没有跟云琅打,就离开了。   鼠目寸光是刘氏家族的通病,用你的时候千好万好,用不到你的时候,就会不理不睬。   背信弃义,忘恩负义也是刘氏家族的通病。   相比韩信,英布,以及被剁成肉酱被众人分食的彭越。   云琅觉得自己被皇家遗忘已经是最好的一个结果了。   什么侯不侯的,张良晚年想要隐居都战战兢兢的,自己能在达到目的的同时可以全身而退已经是上天保佑了。   出山是为了始皇陵。   出风头弄钱还是为了始皇陵。   出仕当官还是为了始皇陵。   在外面装孙子,当送财童子依旧是为了始皇陵。   如今,目的终于达到了……   时间虽然很短,云琅却觉得过了很久。   如今,站在没有门窗的高楼上远眺始皇陵,云琅觉得鼻子酸酸的。   如果说他以前面对始皇陵,只是觉得这是一个巨大的宝库,现在,再看始皇陵,他就觉得这座陵墓开始有了生命……   工匠们走了,仆役们走了,三千亩地的云氏庄园,就只剩下云家五口人。   人走,鸟兽前进,这是必然的。当梁翁看到一头吊睛白额猛虎在院子外面徘徊的时候,就觉得自己的前路一片漆黑。   好在那头猛虎仅仅是看了一眼大门,顺手拍死一头不知死活的野猪就离开了。   云琅提着一个篮子,篮子里面装着换洗的衣衫,还有一些丑庸,小虫捡回来的野栗子,每一颗都非常的饱满,再加上一只鸡跟一些糕点,就非常的丰富了。   “小郎,您不能再去温泉了,外面有老虎。”   梁翁见云琅又要去泡温泉,连忙出声阻拦。   云琅笑着摇摇头道:“不妨,前几天就见过那头老虎,送了他一只鸡,我们现在交情不错。你看看,人家不是送咱们一头野猪吗?快点收起来。”   梁翁很想告诉云琅,家里该进一些人了,比如一直被丑庸跟小虫喂养的那些孩子。   见云琅并不在意,就生生的把话咽下去了。   云琅刚刚走进松林,老虎就从大树后面跳跃出来,跟云琅头顶头的玩耍一会,就咬着篮子跟云琅一起去洗澡。   云家的地盘被划定了,野人们也就自动搬离了这一片山林,于是,猎夫们也就不愿意进云家庄园了。   太宰自然也从繁琐的巡山任务中解脱出来,他每日最大的乐趣就是坐在断崖上看云家庄园一点点的从荒原变成庄园。   最愉快的就是老虎,他现在可以肆无忌惮的在云家庄园范围内称王称霸,而不担心有猎人伤害他。   温泉池子是云琅最喜欢的地方,自然也是老虎最喜欢的地方。   清澈透明的泉水远处岩石上流淌下来,在山坳里汇聚成一汪清水。   清澈见底,被阳光一照,如同一汪滚动的玉液。   老虎把篮子放在水池边,然后就噗通一声跳了进去,快活的游动几下,然后就仰面朝天的躺在一块石板上,惬意的露出大脑袋,张着嘴问云琅要吃的。   那只鸡就是给他准备的,云琅把鸡撕开,一块一块的喂老虎。   一只鸡对老虎来说不过是餐前甜点罢了,再说了,这家伙总吃熟食对他并没有好处。   光溜溜的躺在老虎身边,瞅着老虎金黄色的皮毛随着水波荡漾,非常的羡慕。   他的头发也已经长得很长了,现在已经可以挽发髻了。   以前总觉得男人挽发髻跟女人似的,现在看习惯了男人挽发髻,也就不觉得那么难为情。   秋天的阳光有些毒辣,不过,躺在温泉水池子里却没有那种坐在大太阳底下的感觉。   露在水面上的皮肤被风一吹,反而有些冷。   云琅把脑袋潜进水里,老虎也跟着把脑袋钻进水里,在水底跟云琅比赛吹泡泡。   米酒一直泡在水里,这东西就是要温热之后喝起来才好。   老虎的酒量不好,喝一口就瞌睡,不一会呼噜声就响了起来。   太宰走路从来都不出声,却瞒不过老虎,老虎的耳朵抖动了两下就继续酣睡。   取过云琅手里的酒壶,太宰喝了一大口笑道:“怎么?想收那些孩子了?”   云琅叹息一声道:“总要问过你才成!”   太宰笑道:“你怎么知道那些孩子是我豢养的?”   “在这片荒原上,成人都在苦苦求生,这些孩子怎么可能活这么久?再者,他们居住的山洞居然就在始皇陵上,我就不信以你的细心,会发现不了?”   “这些孩子原本都是我准备好的太宰五代!”   “你偷的?”   “不是,都是没了爹娘的孤儿,被人家从村子里丢出来的,被我捡回来之后,安置在那个山洞里的。”   “这么说,他们都见过你?”   “没有,我都是等他们快要饿死了才抱他们去山洞的。以为我是山神。”   云琅点点头,打了一个哈欠道:“等我睡醒了,我们就去办事。”   躺在温热的水里睡觉是一件非常消耗体力的事情。   等云琅睡醒之后,老虎早就上了岸,趴在一块大石板上晒太阳。   太宰靠在一棵树上假寐,他已经习惯这种休息方式了。   云琅出门了,梁翁也不在家,丑庸,小虫今天特意多备了一些食物,准备给褚狼他们送过去。   自从工匠们走了之后,丑庸跟小虫就很难有借口再弄到多余的粮食。   当两个丫头背着背篓来到泉水边上,不论她们怎么学布谷鸟叫,也没有人走出来。   两人一想到已经三天没有给褚狼他们给粮食了,就相识一眼,丢下水瓶,拨开一丛灌木背着背篓就钻了进入。   沿着一条被踩踏出来的小径走了两里地,就看到一个小小的洞口。   丑庸跟小虫毫不犹豫的就钻了进去,刚刚想要张嘴呼唤褚狼。   就听见山洞里响起一声震耳欲聋的老虎咆哮。   “嗷——”   一个少年跌跌撞撞的从山洞深处跑出来,刚刚向丑庸伸出了小手,一头毛色斑斓的猛虎就从踩着岩壁跳跃过来,一爪子将少年拍倒在地,并且用爪子按着少年的脑袋冲着目瞪口呆的丑庸,小虫咆哮一声。   “嗷——”   小虫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就软软的倒在地上。   丑庸的头发被老虎的喷出来的强大气流吹得向后飘飞,一股浓郁的烤鸡味道让她差点窒息,她瞪大了眼睛直勾勾的看着面前的老虎,既不躲闪,也不昏厥,就这么直愣愣的站着。   “畜生,滚开啊——”褚狼从山洞里冲出来挥舞着一个火把,想要把老虎赶走。   野兽都是怕火的,即便是老虎这样的猛兽也不例外。   唯独这头老虎是意外,他探出爪子一爪子就拍飞了褚狼手里的火把,见火把跌落到山洞根部才放心的将褚狼扑倒在地,伸出殷红的舌头去舔舐他的脸。   山洞顶部的透气孔中有一道阳光落下来,洒在老虎狰狞的脑袋上,让老虎如同神兽。   褚狼努力的抱住老虎粗壮的腿,惨笑着向丑庸大吼道:“快跑啊——”   刚刚摔倒的那个少年红着眼睛向老虎扑了过去,却被老虎钢鞭一般的尾巴抽在肚子上,身体如同折断一般向后倒飞,撞在山洞墙壁上,软软的滑下来,半坐在地上。 第七十二章 雨落无声   丑庸莫名其妙的愤怒了起来,举起背篓重重的砸在老虎头上。   背篓里的糜子面弄了老虎一脑袋,老虎忍不住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爪子不由得一松,褚狼趁机从老虎爪子下滚了出来,一把抓住背篓,趁着老虎晃脑袋的功夫牢牢地扣在老虎的头上。   老虎跳了起来,它的后背甚至碰到了山洞顶部,爪子里的尖刺猛然弹出,两把就把背篓撕的粉碎。   褚狼抱起那个靠墙傻坐着的兄弟,拉着丑庸就向外跑,同一时间,醒过来的小虫已经爬到了洞口。   山洞并不大,老虎被人用背篓扣住脑袋,真的生气了,顾不上脑袋上的糜子面,一个虎跃就凌空飞了过来。   褚狼只来得及大力推了丑庸一把,就被老虎尖利的爪子扣住肩膀倒拖了回去。   “老虎啊……”   小虫从山洞里爬出来,看到外面的阳光,第一反应就是大声的叫唤。   丑庸被褚狼大力的一推,虽然出了山洞却重重的摔倒在地上,啃了一嘴的泥巴。见小虫像一只没头的苍蝇胡乱跑,大声喊道:“快去找小郎——”   云琅躲在大树后面,瞅着家里的两个蠢丫头无奈的拍拍额头。   见小虫马上就要勇猛的冲进一片荆棘林,叹了口气,装作路过的样子从大树后面走了出来。   小虫看见了云琅,尖叫一声就扑了过来,却被地上的藤蔓绊了一下,重重的摔在地上,往前挪动两步,抱着云琅的腿嚎啕大哭。   “有老虎!”   云琅低下身子拍拍小虫的脑袋对丑庸道:“带她回去,我去看看。”   说完话,就钻进了山洞。   在小虫的眼中,自家小郎几乎是无所不能的存在,眼看着云琅走进了山洞,欢喜的对呆滞的丑庸道:“这下好了。”   丑庸打了一个激灵,立刻就发疯一般的向山洞跑,一边跑,一边喊:“小郎快回来,真的有老虎,真的有老虎。”   不等她跑到山洞,就看见一头斑斓猛虎从山洞里窜了出来,而他家小郎,正骑在老虎的身上,用力的掐着老虎的脖子。   老虎胡蹦乱跳,想要把云琅从背上掀下来,云琅却抓紧了老虎的顶瓜皮,无论老虎怎么蹦跶,他都骑的稳稳地。   一群小少年从山洞里发一声喊就冲了出来,老虎见势不妙,驮着云琅一头钻进树林,几个闪跃之后就不见了。   “小郎——”   丑庸尖叫一声,就踉踉跄跄的向老虎跑掉的地方追了过去。   褚狼一把抱住丑庸艰难的道:“你别去,我去!”   丑庸看着褚狼被鲜血染红的肩膀,来不及说话,就看见褚狼跳过灌木丛,勇猛的向松林深处奔去。   丑庸泪眼朦胧的瞅着面前的一群孩子,捶着胸口大哭道:“是我害了小郎啊——”   老虎驮着云琅熟门熟路的穿过松林,越过峡谷,攀上骊山,最后重新来到了温泉池子边上。   现在的老虎很难容忍自己肮脏,满身的糜子面让他的毛发脏乱不堪,见到温泉池子,毫不犹豫的一头扎进水里。   太宰靠在大树上似乎刚刚醒过来,瞅着正在洗手的云琅道:“干嘛要这么麻烦?”   云琅笑道:“我现在学会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不要相信任何无缘无故的帮助,更不要相信任何无缘无故的忠诚。这世上的每一样东西都需要我们自己去争取,我只相信自己争取来的,不相信凭空得到的。”   “所以,你就让老虎去抄那些孩子的底,然后你以上位者的姿势出现,让他们感恩戴德是不是?”   云琅抖着衣服上的糜子面无奈的道:“不要说得这么难听。这件事其实是两方面的,一方面,我可是豁出命才把他们救了出来,他们至少知道我是重视他们的。另一方面,就是你说的施恩与人。”   “还不是一样?”   “我承认,我有些害怕了,被那些人坑过之后,我就担心被任何人坑,我的性子你是知道的,不能跟人论感情,一旦上升到论感情的地步,就很难拒绝他,我知道这是一个缺陷,可我总是不想弥补上这个漏洞。因为这样,让我感觉我自己还活着。”   太宰笑道:“随你怎么做吧,反正你的目的与我是一致的,我就装着没看见过程。你不是说过只有坏蛋才能长命百岁吗?既然如此,你就不要总是当好人。”   与太宰的一番话,让云琅觉得浑身燥热,他干脆再一次跳进了温泉池子里,在水底下停留了很久,直到快要被淹死了才抬起头。   无力地把脑袋耷拉在岩石上,瞅着湛蓝湛蓝的天空觉得很没意思。   太宰把一颗栗子塞老虎嘴里让他咬开,然后剥出一颗黄澄澄的栗子肉,随手塞云琅嘴里道:“知道不,这段时间是我此生最快活,最轻松的日子,每天坐在断崖上看脚下的庄园一点点的起来,我就快活的想要大叫。”   云琅吃着香甜的栗子道:“我们以后的每一天,每一刻都该如此快活才对。你今年才三十七,至少能活三十年,过三十年快活的日子再死不迟。”   太宰瞅着远处的始皇陵,笑容渐渐地褪去逐渐变得坚毅起来。   “我想要更长久的快活!”   云琅没有看见太宰的脸,更没有听明白他话里的意思,絮絮叨叨的一边跟老虎嬉戏,一边向太宰诉说自己接下来的打算,他不仅仅要自己过幸福快活的日子,也要让身边的人,一起幸福的活到老死。   褚狼带着满身的伤痕回到了山洞口,早就哭得没了生气的丑庸立刻就爬起来,没看到云琅的身影,就再一次软软的倒在地上。   丑庸哭,小虫也跟着哭,两人都哭得发软没了力气,褚狼只好做了两个滑竿,跟兄弟们一起扛着,把她们送回家。   才到家门口,就看见梁翁站在墙上鬼哭狼嚎的,同样上墙的还有他那个多病的老婆。   “小郎带着老虎回家了——”   丑庸立刻来了力气,从滑竿上跳下来,打开院门一看,一只巨大的老虎正蹲坐在门前,好奇的看着她……   今天家里吃饭的人多,丑庸跟小虫以及梁翁的老婆三个人忙碌了很久才做好了饭菜。   只是,给云琅的是白米饭,其余人都是高粱米,即便如此,那些孩子依旧吃的非常香甜一点腊肉被他们退让了很久才落在一个最小的女孩碗里……   云琅很高兴……   别的孩子距离云琅很远,就连梁翁都不敢靠近,这就让云琅吃饭的过程变得很麻烦。   大王不知道怎么了,他的盆子里全是肉不吃,偏偏长大了嘴巴等云琅往他嘴里喂饭。   一盆子白米饭,云琅没吃多少,大半都被老虎吃掉了。   家里敢在云琅饭盘里夹菜的只有年纪最小的小虫,十几片好吃的腊肠被小虫不知不觉的给吃光了。   事实上,她的注意力也没放在腊肠上,而是放在了老虎的身上。   “小郎,你真的把老虎打服贴了?”   云琅抬手就给了老虎一个嘴巴子,这家伙刚刚吃完生肉,嘴上还沾着血,就敢把嘴巴往云琅的饭盘里塞。   老虎吧唧一声,就用舌头把嘴上的血渍全部舔舐干净,见云琅饭盘里也没什么特殊的东西,就低下头继续吃的野猪肉。   小虫趴在云琅身上,小心的一点点的拿指头去戳老虎的肩膀。   被云琅一把抓住,结结实实的按在老虎身上,小虫惨叫一声,屁股着火一般的跑开了。   云琅见那个叫做褚狼的小子在看他,就招招手,示意他过来。   褚狼站在云琅面前,多少有些局促,刚才丑庸姐姐说了,小郎是个好人,也是一个有本事的人,他年纪轻轻甚至已经是一千担的官员,如果他们能在云家当仆役,以后就不用担心饿肚子了。   “爹娘还在吗?”云琅轻声问道。   褚狼摇摇头。   “还有亲眷可以投靠吗?”   褚狼继续摇头,见云琅指向了他的那些伙伴,他连忙道:“他们跟我一样。”   云琅看了一眼焦急的丑庸,笑道:“听丑庸说你们打算进家里当仆役?想好了吗?不管你明白不明白其中的利害,我还是要告诉你,当仆役之后,就再无改变的可能,你还想当仆役吗?”   褚狼看看一脸喜色的丑庸,认真的点点头,单膝跪地道:“请主人成全。” 第七十三章 欢乐的原野   一个偌大的宅院里如果没有人,就该叫鬼宅,即便是再漂亮,也会在很短的时间里变得破败,甚至坍塌掉。   这很神奇。   如果一座屋子里永远都有人居住,不论这间屋子有多么简陋,也比空旷的废宅更让人感觉舒适。   家里人口多了,云琅就打算搬去庄园里居住,尽管那里还非常的简陋,依旧被丑庸跟小虫认为是最英明的决定。   家里的游春马日子过的不好,因为它要兼顾多重角色。   没活干的时候它就是游春马,会被二十几个小子,小丫头争着骑。   有活干的时候它就是挽马,需要拉上马车去荒原上带柴火回来。   每当家里的粮食吃完了,而水磨又不堪用的时候,它还要拉着磨盘在原地转圈。   有老虎在,云家庄园附近根本就没有什么大型野兽敢来,后来,连兔子野猪这样的低智商动物也消失的不见踪影。   第一次可以自由自在的在地面上行动,而不虞有危险,那些孩子的天性在第一时间就被释放了出来。   褚狼带着一群大些的孩子拿着云家的新式工具正在清除庄园上所有不需要的灌木,然后把灌木堆放在远处的田野里,只要等柴火晒干,这些灌木就会被一把大火烧掉,成为地里的肥料。   云琅带着小些的孩子跟丑庸,小虫一起装扮自己的家。   怎么装扮呢?家具是不用想了,大汉的木匠高傲的如同神仙,他们宁愿接受权贵的蹂躏,也不愿意放下身段去为普通人服务。   所以,云琅能做的就是用漆来让整个庄园变得生动起来。   说到漆,这东西在大汉实在是太普遍了,这种从漆树上获取的汁液,在混合了各种颜料之后就有了把普通东西变成艺术品的神奇功能。   于是,大汉贵人乃至平民家中,但凡是能上漆的东西,人们统统给他上一遍漆,有些东西上了百十遍漆料之后,就变成了真正的艺术珍品漆器。   《盐铁论》中说得好,在大汉,漆器已经成了百姓生老病死必须的器物,蜀中,兖州,一带种植的漆树已经有上万亩的规模。   给木头涂上漆,就能有效的防虫,防腐蚀,防止阳光,又能增加房子的美感,确实是一个很好的东西。   唯一的麻烦就是很贵。   在大汉,钱不值钱,值钱的是货物,很多时候人们不愿意接受钱这个谁都能随便制造的东西。   在大汉,以货易货才是最正确的贸易方式。   云家的庄园没有产出,自然就没有货物,云琅积攒的两百万钱,买了十头牛跟十套最新式的元朔犁跟耧车之后,也就剩不下多少了。   好在家里的粮食很充足,可以一直吃到明年秋收。   云琅购买耕牛,农具宁可去集市上花大价钱去买,也不肯跟长平,或者卓姬张口,即便这样能够省很多钱。   长平得知这个消息叹息了一声,就去忙着准备卫青出征事宜,霍去病去了右扶风平叛,没人能帮她转圜一下与云琅的关系。   皇家的两千万钱卖地,已经成了长安市上的一桩美谈。   云琅用元朔犁,耧车,水车,水磨来换取皇家的三十顷地已经成了长安市上的最大笑话。   水车,水磨暂且不论,仅仅是元朔犁与耧车经过皇家专卖之后,获利何止两千万。   长平知道皇帝曾经许诺的关外侯,也知道皇帝已经忘记了这件事。   假如此事再无人提起,皇帝也会更愉快的装作忘记了自己曾经说过的话。   云琅自从出现在阳陵邑之后,跟他接触的人基本上都获利不菲,唯有云琅付出了这么多,唯一得到的就是三十顷荒地。   世人对恩人的态度很奇怪,知恩图报的人很少,更多的却是希望对自己有恩的人早点死掉才是最好的。   皇帝不提,自然就没人再提起云琅,长平也不能说,至于卓姬,如今因为元朔犁的缘故日进斗金的,估计早就忘记云琅的存在了。   长平很容易在脑海中营造出一个凄风苦雨般的云琅,却不知被人遗忘,就是云琅目前最大的幸福。   少年们的身子很轻,平日里又在山野间奔跑习惯了,没人在意给高楼刷漆是一个苦差事,一个个吊在绳子拖拽的木板上,对自己轻易的就把难看的木头覆盖上美丽的颜色而欢喜不已。   田野里的大火,日夜不息,每当一块土地上覆盖了厚厚的草木灰,梁翁就会带着十几个半大的小子用曲辕犁把那里的土地翻耕一遍,然后把田地里的草根,树根挑选出来,准备晒干之后继续烧。   新式工具的大量使用,极大的提高了劳动效率,即便是一群孩子,在树叶落尽的时候也开垦出来了六百亩地。   如果不是云琅劝阻,那些兴奋地孩子们说不定会把剩下的一千八百亩地也翻耕一遍,虽然,这已经远远地超过了他们的能力。   每日傍晚,是云家庄园最好的时间。   丑庸,小虫以及梁婆在厨房里忙碌着,那些赶着耕牛会来的孩子,以及给高楼刷完漆的孩子们会兴奋地钻进家里的温泉水渠里洗澡,这里的水虽然比不得山上的泉水好,用来洗澡却足够了。   洗的白白的少年们一个个正襟危坐在饭桌前,渴盼的目光总是离不开厨房。   如果看到餐盘里有肉,就会有一大片赞叹声,并一起感谢老虎给他们带来的肉食。   如果看到餐盘里只有盐菜,一个个就哀叹不绝,痛不欲生,埋怨老虎一点都不尽力。   云琅坐在大长桌子的尽头,当他拿起筷子开始吃饭,也就宣告了吃饭比赛的开始。   这种场面下,即便是最没胃口的人,也能多吃两碗。   没人记得家里什么时候多了一位戴着高帽的教书先生。   每日里吃完饭后的一个时辰,就是他们去松林中的老院子里接受教育的时候。   每天都要认识十个字,否则,下场凄惨。   卫青带着亲卫离开长安的时候,第一场雪已经落下来了。   大雪的到来,也就预示着冬藏真正的开始了。   冬藏首先的条件就是有东西可以藏!   夏秋的一场大雨毁掉了关中近半的粮食,对于靠天吃饭的大汉人来说,只能依靠减少一半的口粮来渡过。   在大汉,没有国家赈济灾民的习惯,黄老之术的要义就在于放任自流。   除了派兵镇压暴民之外,皇帝唯一做的一件好事就是开放山泽,允许百姓进入类似上林苑一类的地方自己去觅食。   粮食不够,就上山狩猎,下河捉鱼。   就连皇家也要参与。   上林苑里顿时就人满为患,洁白的雪地上满是被人踩踏出来的脚印。   因为是官府阻止的狩猎捕鱼活动,所以,云家这一块私人土地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没人在这一带搜捕野兽。   渭河到了冬日,一条浑浊的河流立刻就变得清澈见底。   一条条的大网横拉在河面上,只要看看指头粗细的网眼,就知道他们这是在进行灭绝式的捕捞活动。   云琅站在河边,欣赏眼前难得一见的大场面。   因为是流水,所以,大网一旦挂了一阵子,立刻就会收网。   这里的渔民很聪明,在河道上拉了两条横向的粗大麻绳,麻绳上挂满了铁环,如果要收网,只需要把麻绳上的铁环拉过来,整条大网就会收拢到河边。   然后就是波澜壮阔的收网阶段。   看着在渔网里蹦跳的各种鱼,云琅觉得这一网至少有五百斤。   一条半米长的鲇鱼落进了云琅的眼睛,他立刻大喊道:“鲇胡子鱼我都要了,用钱还是用粮食换?”   扯网的渔把头立刻叫道:“一斤糜子一斤鲇胡子鱼,换不换?”   云琅欢喜的舌头都快吐出来了,脑袋点的小鸡啄米一般。   “鲇胡子鱼全给老子留着——” 第七十四章 阴险的云琅   以前在孤儿院的时候,云琅就喜欢吃鲇胡子鱼。   云婆婆烹调的鲇胡子鱼堪称人间美味。   硕大的鲇胡子鱼狠狠地过两次油之后,然后就斩成大块,用糖熬成糖色,多多的葱姜蒜花椒爆香,红烧肉一样的做法,再把炸好的肉块丢进去加上黄酒一焖。   只要鱼肉出锅,那香味能把人馋死,肥厚的肉段往糜子饭,米饭,高粱米上一搁,再浇一勺子鱼汤……   天啊,人间从此别是洞天。   后来有点钱了,云琅就学着跟人吃清蒸鱼,据说这种吃法比较高级,能体现出食物的本味来……   只是,一条腥不拉几的鱼放进盘子里,加几片葱姜,倒点蒸鱼油弄出淡不拉几的鱼,实在是难以入口,于是,云琅每次都面含微笑优雅的吃着清蒸鱼,速度很慢,很多时候,桌子上其余的菜都吃完了,就剩下大半片清蒸鱼依旧优雅的摆在盘子里,非常的好看。   且不论是两个腮的鲈鱼,还是八十个腮的鲈鱼,下场都差不多,每个吃到清蒸鱼的人都说鲜……却不愿意多吃。   西北人大鱼大肉惯了,没有一条精致的南方人舌头,就不要装模作样,喜欢吃鲜味,为何不直接去吃味精?   鲇胡子鱼最大的好处就是油多,肉厚,刺少,泛着黑光的鱼肉丢进滚烫的热油里面,仅仅是鱼皮爆裂的声音就能足足绕梁三日。   云琅给鱼过油的时候,大锅边上就围满了馋涎欲滴——不,馋涎已经滴下来了的食客。   二十个脑袋加上一只老虎脑袋把大锅围得严严实实。   “要大火,大火……”   褚狼见自家兄弟扇火扇的不给力,立刻把兄弟拉开,自己蹲在炉子边上,用一把巨大的蒲扇,猛力的挥舞,火苗子一下就窜起一尺高。   葱姜蒜,花椒在热油里刚刚翻了一个滚,味道还没来得及窜出来,一大盆子已经炸好的肉段就劈头盖脸的落了下来,所有的香味都被鱼肉笼罩,只能一丝丝的进入鱼肉。   几勺子肉汤进了大锅,云琅把巨大的蒲草编织的锅盖扣在大锅上,对身边的食客嫣然一笑。   “小火收汁之后,就好!”   食客们齐齐点头,包括那颗老虎头。   世上有一种客人非常的讨厌……专门赶在人家吃饭的时候来拜访。   平叟就是这样的客人。   他带来了云琅想要的茶叶,跟一些赶制好的工具。   云琅一点都不喜欢跟卓氏打交道,然而,茶叶只有平叟那里才有,至于工具,现在已经是卓氏最大的钱财来源。   安排好随行的车夫跟护卫之后,平叟随着云琅一起进了云家主楼。   在云琅的帮助下脱掉厚重的裘皮,他就迫不及待的问道。   “你庄子里的小仆役为何会恶狠狠地看着我?老夫似乎没有伤害过他们吧?”   云琅给平叟倒了一杯茶笑道:“他们确实很恨你啊。”   平叟顿了一下道:“没道理!”   “怎么就没道理了?我刚刚做好了美食,你就带着五六个人来了,你们多吃一口,他们就会少吃一口,人是你带来的,他们不恨你恨谁?”   平叟用力的呼吸两口,然后就哈哈大笑,拍着手道:“好运道啊,既然如此,即便是被他们恨,老夫也认了,这顿美食老夫是享用定了。”   话刚刚出口,平叟的脸色就变了。   一头斑斓猛虎懒洋洋的上了楼,先是用绿油油的眼睛瞅了平叟一眼,然后凑到平叟身边闻闻,最后就吧唧一声趴在云琅身边,把脑袋搁在爪子上闭目养神。   平叟是一个见过大风浪的人,猛虎进来的时候虽然惊骇,见老虎对他没有恶意,很快就恢复了往日的那种平和的模样。   “这头猛虎是你豢养的?多长时间了?”   云琅笑道:“两个月吧!”   平叟满含深意的瞅瞅云琅身边的老虎,就不再提了,话锋一转,把一封帛书放在云琅面前道:“这是卓氏铁器作坊的两成份子,你看看是否满意,满意了,我们再说别的。”   云琅将帛书推还给平叟道:“我以后打算埋头种地,外面的事情再也不理会了。”   平叟似乎料到云琅会这样说,捋着胡须呵呵笑道:“你这样的大才,可不是这片荒僻的地方所能容纳的。大丈夫纵不能展翅高飞,也一定要高歌猛进,像你这样一头钻进泥里算怎么回事啊。”   云琅皱眉道:“我也想飞,也飞了,结果被你们一脚踹进了火坑里,又高歌猛进了,结果……呵呵!”   “百折不挠方为大丈夫!”   “赶紧拉倒吧,我回来之后仔细思量了我这半年多的作为,结果惊出一身冷汗,如果不是运气好,现在坟头上的草都有两尺高了。还百折不挠呢,知不知道,很多人挠了一次就被五马分尸了。我决定了,以后就种地,给国家好好种粮食,熬到成年就娶一个丑老婆,别人看了会吐的那种,也不担心被纨绔抢走,再生几个丑娃娃,把这一辈子安稳的过完,我就算是赚了。”   平叟皱着眉头道:“你用半年时间给自己弄了三千亩地,还弄了一个硕大的庄园,还是一千担的官身,这些都不说。仅仅是长平公主发话将你当子侄看这一点,就足以自傲了,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你看看司马相如,三十几岁的人了,为了一个比马夫好不了多少的官,不但出卖了自己的红颜知己,还委曲求全的不惜给薛泽家的子侄授课,他还不是在继续为官身拼命?知足吧,老夫觉得你十年内弄一个侯爵出来不是难事!”   云琅撇撇嘴道:“你能不能换一个好点的人跟我比啊?”   “那就卫青,够资格了吧?”   “还是算了,把自己的命吊在老天爷的裤裆里弄来的功勋我不干,平公,你不用劝我了,我就打算种地了。这年头其实安全第一才是正确的事情。”   平叟笑道:“长平公主果然没有猜错,你说我们在坑你,在利用你,事实上,这件事是不是应该反过来说?”   云琅坐直了身子笑道:“占便宜的说我这个吃亏的在利用人,这话倒是新鲜,说说。”   平叟钦佩的看着云琅道:“好精妙的安排啊,老夫深陷彀中而不自知,还窃窃自喜的以为占到了多大的便宜,却不知老夫等人的每一个举动都在你的算计之中。”   平叟见云琅想要反驳,摆摆手道:“且听老夫说完,你一个布衣少年,无缘无故的突然出现在荒野上,从籍籍无名到名满长安只用了半年时间。   先是在路边用一只鹿引起众人瞩目,而后就故意激怒霍去病与你大战一场,你用取巧的法子战胜了霍去病,并且还弄下了一个清明之约。   让老夫这等时时关注长平侯府的商贾,对你有了一个新的认知,因此,当你出现在荒野上的时候,与老夫对弈一局,让老夫对你印象深刻。   并且立即怂恿大女将你收归门下。   于是,你就有了一个可以让别人看到你施展才华的地方,仅仅是冶铁一项,就让卓氏从《盐铁令》的对立者,变成了合作者,就让老夫将你视作天人。   而你还心有不足,利用了霍去病的好胜心,在短短时间里跟他结为挚友,然后再利用长平心怀天下的心思,弄出来了一个曲辕犁,通过长平直达天听,并且给自己弄了一个皇帝亲军的身份。   即便到了此处,老夫已经对你的布局跟谋算佩服的五体投地,然而,你犹自不足。   知道皇帝对于曲辕犁非常的看重,利用我们也想探探你根底的心思,假装委屈的抛出了耧车……   天啊,然后你就原形毕露的要求皇家给你一块地,还必须是上林苑里的地。   知不知道啊,当皇帝答应之后,老夫震惊的彻夜难眠啊!你是一个什么样的妖孽啊……大汉国什么时候有布衣跟皇帝做交易这种事情了?   两千万钱……天啊,你会在乎两千万钱?   从知道皇帝给出两千万钱这个价钱的时候,老夫就知道这三千亩地已经是你的囊中之物。   果然,你又抛出了水车跟水磨……几乎一个钱都不用就拿到了那块地。   可笑,长平,卓姬还准备为你筹钱购买,你却另辟蹊径的搭上了旁光侯刘颖,利用墨家急需名声的迫切心情,逼迫人家为你修建庄园。   知道陛下为何会忘记你的功劳吗?   不是陛下舍不得一个名义上的关外侯,而是陛下已经对你生出了忌惮之心。   如果不是你把庄园一定要安在上林苑,陛下可能会更加的担忧。   整个过程堪称天衣无缝,水到渠成……   在这个过程中,所有人都在受益,所有人都有大好处,不论是卓姬,还是霍去病,亦或是长平,刘颖,乃至陛下。   每个人都有实实在在的好处,你用事实告诉所有人,你对这个世界,这个国家是有益的……   于是,长安三辅就有了一个叫做云琅的羽林司马,一个只会给所有人带来好处的羽林司马。   一个人人都想亲近,人人都想见识一下的羽林司马。” 第七十五章 东窗事发   “如今,你已经得到了你想要的一切,唯一的麻烦就是年龄太小,所以你就招收了一些跟你同龄的少年野人当仆役。默默的留在这座荒僻又安全的所在,一边调教自己的仆役,一边等着身体慢慢的长大……老夫不敢想你长成出山的那一刻会是什么样子,只知道,你比老夫见过的所有人都稳,都聪明,都博学,还知道进退……所以啊,卓氏的这两成份子就是我们的投名状,没有别的意思,只想在别人前面先抱住你的粗腿,免得以后没机会。”   平叟说很多话,丑庸端上来的饭菜已经有些凉了,平叟并不在意,就着白米饭吃的很是香甜。   一碗鱼肉吃的精光,又对着那碗青菜汤感慨了很久,下雪天吃青菜的人家在长安三辅几乎没几家,其中就包括皇室在内。   云琅一直不回答,事实上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通过平叟的描述,他仿佛看见一个羽扇纶巾,风流倜傥,弹指间就让樯橹灰飞烟灭的云琅。   问题是这人不像他啊……   从一开始,他的目标就非常的明确,就是为了把始皇陵弄成自家的,至于把那些东西散出去,跟谋算有个屁的关系。   之所以把那些东西散出去,唯一的原因就是受不了光屁股在农田里操劳的那些汉人。   他记得很清楚,自己第一次把户口从孤儿院往学校迁的时候,民族那一栏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写着一个硕大的汉!   也就是说,他跟那些光屁股在农田里劳作的人,都是一伙的。   要是没办法帮这些人也就罢了,问题是自己脑子里装了几百上千种可以改变他们生活的法子,这时候要是再不说出来,就不是愿意不愿意的事情,而是品质有问题的事情了。   云婆婆允许云琅不择手段的去达到目的,却不允许他不善良。   这句话听起来似乎很矛盾,其实是很有道理的,善良的人很容易被人欺负,云婆婆不希望云琅被人欺负,为此,一个信奉天主的嬷嬷能去学校揪着欺负云琅是孤儿的老师的头发,泼妇一样的撕打。   出门之后,却能把兜里不多的一点钱,施舍给一个长满脓疮的乞丐。奇怪的教育方式,自然就培育出云琅这种与一般人脑回路不一样的人。   云琅吃完了饭,天色也就黑了。   冬日里的天黑的早,褚狼他们吃完饭之后,就匆匆的去了松林小院,太宰还在那里等他们,去晚了,后果很严重。   平叟看着那些孩子一个个都抱着沙盘,惊讶地问道:“你在找人教你的这些小仆役认字?”   云琅懒懒的摊开腿,把一张毯子盖在自己的腿上,头枕着老虎软软的肚皮道:“一天认十个字,认不全的会挨打。”   平叟满意的点点头道:“该的,老夫就学的时候,一天只能认五个字,认不全的话,也会挨打。只需一年,他们就能认识很多的字,接下来再教授学问也就顺理成章了。”   云琅抓着老虎的爪子把玩着道:“刚才说的那些话以前怎么不对我说?”   平叟瞅着老虎道:“缺一个突破口!”   “什么样的突破口呢?”   “你是如何准确的找到卓氏这个突破口。”   “现在找到了?”   平叟点点头道:“找到了,看到老虎的第一眼起,我就找到了,也明白你为何会找到我卓氏,并且把最大的一块好处给了我卓氏。”   云琅按着老虎爪子上的肉垫,不断地让埋在肉垫缝隙里的爪子弹出,又收回。   “是你卓氏运气好!”   “不是,是你无耻的偷看了我家大女沐浴,然后觉得心中有愧,给的一点补偿!”   云琅皱眉道:“这就有点毁人清誉了。”   平叟大笑道:“带着老虎偷看女人沐浴这种事你都干的出来,还谈什么清誉!不过啊,话说回来了,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乃是人之常理,既然看了我家大女的身子,难道就没有一点什么想法?”   刚刚还是盖世高人的平叟,一瞬间就变成了一个淫猥的老汉。   “老夫阅女多矣,卓氏大女不论从学识,风姿,教养,形貌都是上上之选,小郎,你看过了,难道还能无动于衷?你的明月玉牌,可就挂在大女的腰上……”   云琅看看傻乎乎的老虎,长叹一声,这一次算是被人家抓了一个正着,偷看女人洗澡是件很不好的事情,人家不但不生气,看样子还准备把人都给送过来。   平叟见云琅终于把帛书拿走了,一张老脸笑的如同一朵盛开的菊花,他觉得自己给卓氏干了一辈子的长工,唯有这一次,是最成功的一次投资,也是最大的一笔投资。   两个喜欢喝茶的人凑在一起自然是要喝茶的,换着法子喝茶,是两人最大的乐趣。   “你最好找人从蜀中带些茶树苗子回来,我打算种在骊山。”   平叟瞅瞅窗外的大雪,摇头道:“茶树生南国,这里种不活。”   云琅笑道:“温泉边上应该可以,说不定还能种出滋味不一样的茶叶。”   平叟笑道:“这很方便,老夫回去就修书一封,让犬子捎带过来就是,犬子对茶叶一道也颇有心得,不如就在你门下担任谒者如何?”   云琅笑道:“谒者可是宰相府才有的官职,别忘了我仅仅是一个千担司马,俸禄还没谒者高。”   平叟哈哈大笑道:“无妨,无妨,现在不能当谒者,不表示以后不能当谒者,你现在是千担司马,不代表以后不能成为关内侯。”   两人喝茶谈话一直到了后半夜。   窗外的白雪没有停歇,簌簌的落下,让这个平安的夜晚,显得更加的静谧。   天亮的时候,平叟吃过早饭就准备回去了。   云琅将他送到大道边。   两人的目光一起被道路上的几个雪包吸引了,从雪包的外形来见,里面应该是人。   一夜大雪给了平叟,云琅一个美丽的夜晚,却给了这些人一个何其残酷的寒冬。   护卫掸掉雪包上的白雪,一具具尸体就暴露了出来……男女都有,表情却是一致的,漆黑得面庞上都挂着一张诡异的笑脸。(冻死的人都是笑脸)   平叟长叹一声,就上了马车,车轮碾着白雪离开了云家庄园,云琅让孩子们在门口搭建了一个棚子,开始煮香浓的小米粥,那些想要喝粥的人,唯一需要付出的就是帮着掩埋尸体。   因为看到了外面的惨状,家里的伙食档次急剧下降,肥美的鲇胡子鱼变成了一碗碗的鱼汤,白米饭,面条也变成了糜子面跟小米粥,更多的时候还是豆子粥……   即便如此,云家的粮食依旧消耗的很快,每天来这里喝粥找活干的人更多了。   云琅没有停止施粥,却规定只给妇孺们喝,至于壮年男人,还是需要自己去山野里找草籽,树根一类的东西充饥。   官府也来了,没给云琅带来一粒米,只是给了一张匾额,上书良善人家!   绣衣使者也来了,仔细调查了云家,认为一屋子的小孩妇人跟一个糟老头实在是没有聚众造反的可能,在喝了云家一顿米粥之后,也走了。   张汤来的时候看着围在云家大门口的妇孺,冷冷的说了一句——莫要生事!然后也就走了。   卓姬派人送来了五百担粮食,自己却没有露面,长平送来了一千担粮食,说是欠云家的,现在还上,人也没有来。   事实上,自从云琅决定在门口架粥锅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出大门一步,从头到尾,干这事的人是梁翁,与丑庸,褚狼他们……   事实证明,主人对一件事情撒手不管之后,后果非常的严重。   当云琅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走出家门才发现——他已经成了一个拥有四百多仆役的奴隶主,原本在门外喝粥的人,全部住在了云家继续喝粥。拜他先前那道命令所赐,云家的仆役全是妇人跟小孩,一个成年男子都没有。   云琅在弄清楚了事情之后,又回到房间,紧紧的关上房门。   不久,胆战心惊的梁翁,丑庸,褚狼他们就听见主人的房间里发出了一声凄厉的狼嚎—— 第七十六章 自作自受   云琅躺在床上,脑门上盖着湿麻布,不断地呻吟着,紧皱的眉头即便是睡着了也拧成了一疙瘩。   “报应啊——”   云琅从昏睡中醒来,瞅着趴在床沿上已经睡着的丑庸,感慨出声。   如果他当初不是很阴暗的利用丑庸,小虫的同情心去收拢褚狼他们的话,丑庸,小虫,褚狼他们绝对不会有胆子往家里塞这么多人。   都是他纵容的结果,怨不得别人。   官府的账册上,已经登记了这些无家可归的人去处,上面明明白白的写着在云家执役。   家主云琅名下已经有四百三十八个仆役……年纪最大的五十七岁年纪最小的两个月……   成年男丁——一人!   云琅相信,自己现在一定是整个长安三辅奴隶主中最大的笑话。   他也相信,官府中的那些屁用不顶的蠹虫现在恐怕已经笑的直不起腰了。   把这些人开革出家门,只是云琅一句话的事情。   然而,当年云婆婆宁可自己饿肚子也要收养孤儿的珠玉在前,云琅无论如何都干不出把人撵走这样的事情。   家里一下子进来了四百多人,原本空旷的庄园顿时就有人满为患的感觉。   不论是谷仓,还是塔楼,厢房,马厩,藏书楼,亦或是太宰居住的松林居,处处人满为患。   好在梁翁,丑庸他们知道主人对整洁有着近似变态的要求。   于是,家里的人虽然穿的破破烂烂,却还算干净,毕竟,云家最不缺少的就是热水。   家里的人多了,云琅他们开垦出来的六百亩土地就不够用了。必须全部开垦完毕才能满足这些人对食物的要求。   冬天,大地被冻得硬邦邦的,直接犁地,只会活活的累死耕牛,弄坏犁头。   于是,在褚狼的带领下,大大小小的人都参与了找柴火这个工作,当柴火铺满田地的时候,一把大火下去,田野重新变成了火海。   大汉最让云琅满意的一点就是植被太茂盛,这些妇孺们努力找到的柴火足足让田野燃烧了两天。   当地皮还都烫手的时候,褚狼就带着所有的大孩子们开始犁地,妇人们跟在后面捡拾地里的草根,树根,好晒干之后继续烧火。   不用云琅管,褚狼他们干的很有章法,烧一片地,就犁一片地,等腊月到来的时候,剩余的一千八百亩地竟然被他们齐齐的犁了一遍。   闲下来的妇人们,甚至开始在地埂子边上编织篱笆,好预防将来可能出现的野猪,狐狸一类的害兽。   她们吃的是如此至少,干的却是如此之多……   以前的时候,大汉国没有元旦这么一个说法,一般都是根据皇帝的生辰来定年节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春种,夏长,秋收,冬藏变成人们参考时间的对照物之后,每年的最后一个月的结束,就变成了一个需要庆祝的节日。   虽然还没有被皇家承认,百姓们已经自发地这样做了。   云琅最近总是感觉到饿,主要是稀粥这东西根本就吃不饱人,粥喝多了,每天肚子里面的水咣当,咣当的,跟大牲口差不多。   既然年节就要到了,云琅就想怎么着,也要给家里的仆役们每人一套衣裳,每人一双鞋子,如果可能,再弄些羊毛毯子回来,虽然家里有地热,可是,在寒冬腊月天,如果不盖东西还是冷得厉害。   总让太宰去搬他同袍的遗物也不是个办法,这样做太危险了。   家里的粮食,如果是二十几个人吃,能吃好几年的,可惜,现在有四百多张嘴,估计吃到四五月就会没吃的了。   即便是全家喝稀粥,也只能坚持到六月,中间至少还缺一个多月的口粮。   云琅决定先不管了,先过好一个年节再说。   长安三辅流传着一句名言——买东西,找张汤!   云琅进了阳陵邑之后,找的第一个人就是张汤,这人虽然耿直酷毒得让人恶心,不过,相对来说,他也是最公平的一个人。   中卫大夫的衙门在长安城,张汤如今却坐镇在阳陵邑,这里是长安三辅最大的一个县城,同时也是长安最大的物资集散地。   张汤最拿手的事情就是把一个小小的罪名最后弄成一个滔天大罪,最后好抄别人家。   别奇怪,每当国朝出现大灾难的时候,那些被国朝养肥了的肥猪们就会被皇帝拉出来宰杀几头拿来充饥。   张汤就是干这事的人。   这家伙就是一个穷鬼,如果云琅没记错的话,这家伙最后被砍头抄家的时候,家里连成串的钱都找不出来。   “尔收容四百余妇孺所为何来?”穷鬼张汤把玩着云家漂亮的金子,随口问道。   “我说是我管教不严造成的恶果,您信不信?”   张汤的三角眼神光很足,看了云琅半天才点点头道:“信!”   云琅奇怪地问道:“您这就信了。”   张汤指着他的眼睛笑道:“法眼无差,再者你说的是实话,本官为何不信?一句话就能解脱的麻烦,你拿着最好的金子来买麻布,买粮食,买皮裘,本官为何不信?”   云琅遗憾的看着自己的金子叹口气道:“那就帮我算便宜点,就当是赈济灾民了。”   张汤摇摇头道:“国法无情,不可苟且,尔可以从这卷账簿上寻找你需要的东西,价目就在上面!”   说完就把手里的金子丢给胥吏,转身出去了。   云琅仔细的看完了账簿,倒吸了一口凉气对胥吏道:“这上面的东西我全要了。”   胥吏笑眯眯的道:“云司马,人不可过贪,张大夫能够给出刚才的那一番话,小人非常的吃惊,按照账簿上的价钱卖货,这还是下官仅见。”云琅遗憾的放下账簿道:“粮食麻布,农具,种子,能买多少买多少吧。”   胥吏笑道:“这就对了,这才是您庄子上必须的东西,一下子涌进来四百多妇孺,张大夫就算是帮衬一把,也无人能说什么闲话。”   装东西的地方不在官府的仓库,而是在别人家!   男丁一个个被捆得结实,跪在冰冷的地面上,脑袋低垂着,脖子上架着钢刀。   女眷们一个个靠着墙根站立,鬼哭狼嚎的,一帮纨绔子嘻嘻哈哈的站在前面,对那些女眷指指点点,挑肥拣瘦。   胥吏指着那些纨绔子笑道:“这些都是长安城里的王侯子弟,平日里最喜去那些破家的大户人家挑选女眷回去糟践。也不知道他们哪来的兴致,也不怕有朝一日这样的惨剧落在他们家!”   听这个胥吏这样说,云琅觉得这家伙很牛,连忙拱手问道:“还不知官人名姓!”   胥吏笑吟吟的道:“下官王温舒!”   好吧,云琅听了这家伙的名字就想赶紧拉了这家倒霉蛋的粮食跟麻布走人,中尉府就没有好人,这个王温舒,也是伪帝刘彻麾下赫赫有名的酷吏。   被抄家的这户人家姓来,以前是梁王府上的国相,才回到长安不到两年,主人就死了,主人刚死,官府就来抄家了。   冤枉不冤枉的谁知道?   反正云琅很少对政治人物产生过同情心。   政治就是一门斗争的艺术,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与对错无关,也与人的品行无关,是政治斗争中必须的牺牲品。   就在云琅带着褚狼等人努力拉别人家产的时候,妇孺堆里忽然跑出来一个小男孩,一把抱住云琅的腿哀求道:“小郎救救我!”   云琅瞅瞅那些对他横眉竖眼的纨绔,再看看脚下的小男孩,正要推脱,却看见一个妇人悲戚道:“求小郎给他一条生路!”   话音刚落,那个妇人就掏出一把刀子照着自己的胸口狠狠地捅了下去…… 第七十七章 两重天   妇人距离云琅不太远,刀子刺进胸膛的时候云琅却来不及阻止,他眼看着那个妇人两只眼睛直勾勾的瞅着他然后倒在地上,手指却一直指着那个已经傻掉的孩子。   云琅蹲下来看了看妇人中刀的位置,就知道没救了,这一刀堪称稳准狠的典范,一刀入心,可见这个妇人的死志是何等的坚定。   妇人倒地的时候,血喷涌的老高,以至于沾染到了云琅的脸上,这让他非常的不舒服。   低头见那个孩子长大了嘴巴,眼睛快要从眼眶里掉出来了,他叹口气,手掌在孩子纤细的脖子上用力一捏,孩子就软软的靠在他身上昏厥了过去。   王温舒踱着步子走过来,用脚扒拉一下那个死去的妇人叹息一声道:“可惜了,这是这家里颜色最好的一个……”   刚才的突发事件让那几个纨绔子弟愣住了,原本他们看中的就是这个妇人,只是王温舒要价太高,准备合伙凑钱买下来……   云琅的出现让他们的打算落空了,他们很想冲过来找云琅的晦气,只是看见云琅挂在腰上的羽林腰牌,还是纯黑色的高级军官,不知道云琅的底细,只好忍着,只是看云琅的眼神非常的不友好。   王温舒朝几个纨绔子弟拱手笑道:“这是一个意外,下官保证不会再有这样的事情了,几位请继续。”   云琅把那个抱上了让褚狼照顾好,冲着王温舒抱拳道:“这孩子一并卖给本官吧。”   王温舒苦笑一声道:“自然可以,只是来氏族人不能平价卖出,这是陛下对来氏族人的惩处。”   云琅笑道:“这是自然,使者尽管从本金中扣除就是。”   王温舒笑着点头,指指地上的尸体道:“不如这具尸体也请云司马代为处置?”   云琅无言的抱抱拳,算是承了人家的情。   云家的马车,牛车,骡车,驴车上装满粮食,麻布,农具与盐巴等家用物事之后就驶出了来氏。   王温舒的办事效率惊人,进门的时候还看见门口跪了一群男人,转瞬间,那些男人都变成了无头尸体,一堆堆的横在院子里,满地都是已经凝固的献血。   有衙役在用温水清洗那些被砍下来的人头,估计沾满血迹的脑袋不好给贵人验看。   云家来的都是些半大小子,看到这个场景之后,一个个恐惧的发抖,只有云琅跟褚狼还算是好些,只是云琅完全是一副无所谓的表情,而褚狼则捏紧了拳头,不知道那些死尸让他想起了什么。   这些小子们来阳陵邑之前,一个个兴奋地快要飞起来了,野人能进入到城市里,对他们来说是一桩天大的好事。   在路上的时候,一个个央求云琅在阳陵邑多停留一天,现在,看了这一幕之后,他们只想赶快离家这片让他们感到恐惧的地方。   繁华的街市,熙熙攘攘的人群对他们已经没有了任何吸引力。   云琅一直强忍着心头那股子想要呕吐的欲望,正好看到有一队羽林军也押送着大批的粮秣准备回上林苑,云琅就跟领头的郎官,打了一个招呼之后,云家的车队就跟羽林的车队混编成了一支队伍。   跟着军队走的好处就是不用上税,在大汉国,进城要交税,出城如果携带货物也要交税。   云琅虽然没有正式进入军营,名声却已经传遍了羽林军,两千人的羽林军,虽然人数少,却军法森严,上下尊卑不但明确而且渗透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   尽管云琅还没有进军营,玉林郎官依旧以部属之礼见了云琅,而且很聪明的没有问起云家的马车上为何会多出一具女尸。   “这么说,将军他们该回来了?”   云琅坐在羽林的马车上,拍着粮包问道。   郎官姓李,叫李染,云琅不知道他是不是跟飞将军李广家有关系。   李染抱拳道:“三日前收到军报,将军他们已经剿灭了叛贼,五天之后就会班师回营。”   云琅感慨的道:“都是他娘的这场灾害闹的。”   李染摇头道:“贼骨头就是贼骨头,今日不叛,明日也会叛乱的,早点剿灭,我们也好放心去北面。”   云琅点头道:“这话在理,匈奴才是我们的心腹大患,不把匈奴斩尽杀绝,我们就没有好日子过。”   李染看着云琅好半天才道:“司马为何久久不愿入营?”   云琅笑道:“你看我像一个骁勇善战的猛士吗?”   李染见云琅语气和蔼,就尴尬的摇着头道:“没见您显露过。”   云琅笑道:“还是别显露了,一显露就成笑话了,我的本事不在军阵上,在如何把你们装备成世上最精锐的战士,如果上阵,还要依靠你们。”   李染嘿嘿的傻笑,不知道该怎么接云琅的话。   傍晚扎营的时候,李染就已经喜欢上了云琅,因为云琅竟然用他的头盔,做出来了一种叫做锅盔的面食。   只用了一点荤油跟烫熟的面团,加了一点盐就做出来非常美味的面食,这东西配上煮熟的肥肉,肉香,面香混合在一起,咬一口之后,就让李染欲罢不能。   最重要的是,这东西制作方便,随便点堆火,将士们用自己的铁盔就能做饭……   “这是我最近在考量的一种军粮,还没有完成,我准备以这东西为基础,制作出真正适合将士们吃的食物来,一来要保证美味,而来,要保证方便,第三,做出来的东西一定要耐储存……”   云琅不知道自己跟李染说了些什么,天亮之后,就忘记了,如今的荒野一点都不安全,他只想在李染面前保持自己上官的威风,好让他在危险来临的时候全力保护他。   当云家的车队进了云家庄园之后,他就连李染这个人都忘记了。   紧张了一路的少年们,在踏进庄园的那一刻,就欢喜起来了,他们欢乐的情绪感染了云琅,他站在一个最高的粮车上,跟那些少年们一起尽情的嚎叫。   家里的妇孺们也很高兴,她们总是担心自己这些人会把主家吃穷了,现在,又有新的粮食来了,由不得她们不欢喜。   那个小男孩跟他母亲的尸体,云琅交给了梁翁去处理,这方面他应该很有经验。   美美的洗了一个澡,然后吃了一顿羊肉汤,云琅就睡了大半天,等他醒来的时候,丑庸已经点上了油灯,跟小虫两个坐在温热的地板上,小声说着话。   见云琅起来了,就端来了一碗热粥,让他充饥。   “那个孩子安顿好了?”   丑庸点点头道:“安顿好了,只是,小郎您没有发现她是一个女子吗?”   云琅摇摇头道:“当时啊,事情发生的太快,太惨烈,她母亲给本就没有给我拒绝的机会,就直接自杀了,血都喷到我脸上了,我除了答应还能怎么做?哪有功夫看哪个孩子是不是女子。”   丑庸撅着嘴道:“您不知道,人家可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女子,您把她弄来,是要伺候您呢,还是要我们伺候她。”   云琅叹口气道:“都省省吧,女孩子也就七八岁不到十岁的样子,针对她做什么?这世道活着就算是不错了,不要要求太高。”   丑庸跟着叹口气道:“好吧,让她跟着我,学学咱家的规矩,也让她知道知道,她已经不是大户人家的女子了。”   小虫怏怏的道:“人家还会写字呢,会写墓碑!”   听小虫这么说,云琅的眉头就拧了起来,抬手就给小虫后脑勺一巴掌。   “你学了两个月的字,连你耶耶跟你母亲,还有你的名字都不会写吗?”   小虫委屈的瞅着云琅道:“会写名字,可是我不会写墓碑。”   丑庸连忙搂住小虫低声道:“快闭嘴吧,墓碑上写的就是名字!”   “啊?”小虫不由得张大了嘴巴。 第七十八章 死心眼的老秦人   红袖站在云琅面前的时候,如同一只受伤的小兽,一个劲的往相对熟悉的丑庸怀里钻。   云琅看了一眼红袖,就知道丑庸跟小虫为什么会担心,并且嫉妒了,才九岁的孩子,就长成祸国殃民的模样,难怪她母亲拼着一死也要把她交给看起来人畜无害的云琅。   “七天后再去看你母亲一眼,然后就跟着丑庸,小虫好好的过日子,听王温舒说你母亲也是人家的侍妾,你在这里的环境可能还要比你在来家好一些。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好好长大……就算是对得起你母亲的牺牲了。”   红袖怯生生的点点头,只是大大的黑眼睛里依旧满是不安。   原本发麻布这种事情云琅是交给梁翁跟丑庸的,谁知道丑庸硬是给云琅穿上裘衣将他按在一张粗糙的椅子上,如同座山雕一般的俯视着下面欢喜的等待领麻布回去做衣衫的妇人们。   老虎就趴在云琅身边。   只是这家伙现在威风全无,满庄子的大小孩子们最喜欢跟老虎一起玩闹,早就没人把他当做兽中之王看待了。   只有褚狼他们才知道,大王发威的时候是何等的可怕。   “拜谢小郎……”   “小妇人给小郎磕头了……”   “多好的麻布啊……”   此时的云琅就是一尊摆在神龛上的泥雕木塑,一脸的威严,让所有人把自己这个家主认了一个遍。   仅有的一点绸布,被丑庸,小虫理所当然的瓜分了,连小虫老娘都没资格领。   云琅就不喜欢穿绸缎衣衫,拿东西冰冰凉凉的,还滑滑的,穿上那东西就像给身上裹了一条蛇。   麻布这东西白查查的,需要染色之后才能做衣裳,这难不倒那些妇人,这一点,云琅很放心,妇人天生就有把衣裳弄漂亮的本事。   红袖也分到了一点麻布,不算多,却足够她做两套衣衫的,丑庸抖开红袖的麻布,在她身上不断地比量着,说是能做两套夹袄,剩下的还能做两双鞋子,看的出来,红袖很高兴。   家里的粮食多起来了,所以今天就不喝稀粥了,从渔把头那里换来的鱼早就被褚狼他们给制作成咸鱼了,因此,今天的菜就是蒸咸鱼。   云琅瞅瞅自己碗里的半截黑了吧唧的咸鱼,心中叹了口气,一个伟大的后世人,日子竟然沦落到了吃咸鱼的地步……   老虎同样是不吃咸鱼的,那东西有刺,无奈的嚼着高粱米饭,吃一口,就冲云琅咕哝一声,委屈极了。   云琅心里也不好受,可是啊,今年进上林苑的人太多,一群群饿的眼睛发绿的家伙们钻进山林,莫要说野猪,豹子,狼一类的东西,就连老鼠他们都不放过……   红袖很怕老虎,看的出来,她在努力的控制自己的恐惧,向老虎靠拢,还颤巍巍的把自己碗里的咸鱼拔掉刺准备喂给老虎吃。   一丁点咸鱼,老虎一口就吃没了……   云琅笑着摇摇头,这就是一个聪明的,自己当初不就是这么干的吗?先不讨好太宰,先从老虎身上下手。   吃过中午饭,一群妇人就带着老虎进山去找她们需要的染料了,红袖也想去,却被丑庸给骂了一顿,然后就跟着小虫一起带着驴子去水磨那里装褚狼他们磨好的面粉。   云琅跟太宰喝了一会茶,就重新开始设计云家的房子,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人太多了,不能全部挤在那些功能性的房子里,毕竟,藏书楼,马厩一类的地方本来就不是给人住的地方。   “为什么一定要做这么多的架子?”   “这叫三脚架,砖墙起来之后,只要把三脚架搭在房顶,再铺上檩条再铺一层麦草泥,最后铺上瓦片,一栋房子就建成了,这是最省人工,木料,瓦片,砖石的法子。结构简单,妇人孩子们能也能把这样的房子盖起来,最重要的,这样的房子是一长条,只要把温泉沟从房子底下铺过去,一整栋房子都是暖和的。”   太宰无言的点点头,这方面,云琅是行家,他插不上话。   “再有二十天,就是月圆之夜,我们回皇陵一趟,有些人你迟早都要见一面的。”   “老秦人?”   太宰点点头道:“十年前,还有二十七人,五年前就剩下八个人了,也不知道这个五年,还能剩下几个人。”   云琅放下手里的毛笔,揉揉眼眶道:“五年聚会一次?”   “五年后的第一个月圆之夜。”   “你在看守皇陵,别人在干什么?”   “谋划反汉复秦大业!”   “怪不得他们的死伤会如此惨重!”   太宰叹息一声道:“都是不可多的好汉子啊!”   云琅想了一下,沉声问道:“他们全部知道皇陵的位置?”   太宰摇头道:“这种秘辛如何能让所有人知道?赢氏后人已经不知所踪,知道皇陵秘密的人,也只剩下你我了。”   “这种事情还是就我们两人知道最好,没有人可以保持百十年的忠贞,就算最初的一批人因为身受皇恩,愿意赴汤蹈火,这种恩情是有时间限制的,四五代人过去了,情分也就淡了,说不定会有人生出别的想法。”   “这不可能,都是铁骨铮……”   “别铁骨铮铮了,凡是铁骨铮铮的都死了,我三天前看到了来家的下场,叫骂的被人一刀砍掉了脑袋,求饶的还是被人家砍掉了脑袋,两者之间的区别没你想的那么大。想要复国,汉国初期是最好的时候,那时候大秦的旧贵族还没有被杀光,汉国新的贵族还没有形成统治,错过了这个机会,就要等,等很长的时间。就像楚国灭亡的时候,人家在呐喊——楚虽三户,亡秦必楚!我们也得有这样的决心才能成事。”   太宰抬头看着房顶,悲伤的道:“如今是汉室最强大的时刻,等到汉室衰亡,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云琅当然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有可能完成这一壮举的时间最少在一百多年以后的绿林赤眉起义才有可能,当然,前提还必须是先铲除掉混进起义军队伍里的败类——刘秀!   云琅从来没有把反汉复秦大业当成一回事,事实上,他对难度太高的事情没有多少兴趣。   不论是对大秦,还是大汉,他都没有多少感觉,之所以亲近大秦,完全是因为有太宰这个傻蛋的缘故。   他觉得骗着太宰快快活活的把剩下的时间过完,最后把他的尸体安放进皇陵,最后把断龙石轰隆一声放下来,将这座皇陵彻底的关进大地深处,云家以后的人,继续守卫这座皇陵的意义就变了。   守祖坟跟看守皇陵完全是两回事。   如果不提反汉复秦大业的话,太宰这些日子过得很不错,再也不是孤零零一个人了,身边总围绕着一些孩子向他求教,或许是这家伙的心境真的老了,对待那些求知欲旺盛的孩子居然没有半分的厌烦。   云琅问清楚了二十天后聚会的地方,觉得有必要做一些布置,虽然那个地方距离皇陵很远,依旧让他感觉到了一丝丝危险。   家里还有四百多妇孺呢,如果跟前朝余孽真正搅合在一起,来家的昨日就是云家的明日。   虽然太宰只说雪山下,青草地,六个字,云琅已经基本上知道了他们聚会的地点。   云琅可不想为了一个莫须有的大秦义士,赔上家里的四百多条人命,那才是最不道德的一件事。   如果可能,云琅想杀死这些人……毕竟嘴巴最严实的人,只有死人。 第七十九章 绝后患   云琅回到庄园躺在躺椅上看竹简晒太阳的时候,小虫带着红袖,牵着驴子回来了。   红袖浑身湿淋淋的,冻得直打哆嗦,刚进门,就被两个妇人牵着去了温泉沟,这样的天气里掉水里,没冻死就不错了。   “红袖没用,小水沟都跳不过来……”   “水沟就这么宽一点……”   “一样的水沟我能跳三个……”   小虫不但夸张的用手指比划水沟的宽度,一边敏捷地在地上跳来跳去,表示自己能跳很宽的水沟。   云琅卷起竹简,轻轻地在脑门上敲两下道:“你怂恿她跳水沟,就不怕淹死她?”   “婢子才没有怂恿她,要她骑在驴子上过水沟,她不肯,见我跳过去了,她也要跳,然后就掉水里了。”   云琅摆摆手道:“红袖还没有适应咱家的生活,你让她慢慢来,总会好的,现在去给她煮一碗姜汤,看着她喝下去,然后裹着毯子在暖和的地方睡一觉发发汗,别受凉了。”   小虫撇撇嘴道:“有钱人家出来的就是不成!”   发完牢骚,这才气冲冲的去煮姜汤了。   平民小户人家的闺女想装大户人家的小姐,固然不容易,大户人家的小姐想要适应平民小户的生活同样不容易。   都需要一个过程,只要迈过这个坎,生活就会变得容易很多。   今天的天气很好,阳光普照,荒原地面上的雪很快就消融了,只有山阴处依旧残留着一些白雪。   云家的每一个人都很忙碌,妇人们带着笑容,在前面的院子里煮麻布,准备给麻布上色。   染料全部来自大自然,一部分是植物,一部分是矿物,云琅不是分的很清楚。   这样的衣料云琅是不穿的,主要是染料跟工艺不过关,染好的衣衫只要穿一天,衣服是什么颜色,身上就会是什么颜色,尤其是内裤,只要穿一天,最重要的部位就跟得了不治之症一般,让人恨不得一刀切掉。   因此,云琅的衣衫永远是麻布的原色,白色中泛着青色,黄色,如果他但凡有一点审美情趣,都不会穿这样的衣衫。   原野里又燃起了大火,这是勤快的孩子们在给田地烧草木灰,自从听云琅说这样能增加粮食产量,他们每天都在干这样的事情。   水车源源不断的拨开水面的浮冰,将水从低处送到高出,然后再沿着水渠流淌进高处的水塘。   一旦开春,水塘里的水就会顺着水渠流淌进田地里。   水塘是如此的巨大,水车日夜不停地向里面注水,现在连水塘的三成都没有装满。   云琅跟梁翁两个人在铁匠房子里忙碌了三天,才打造出云琅想要的铁臂弩。   这东西动力强劲,一旦扣动机括,三支铁羽箭就会飞出去,百步之内,可以入木半尺。   只是铁臂弩的外形太大,不好随身携带,云琅只能把这东西当做一个可以移动的炮台使用。   偏心轮制作失败了,这样的铁臂弩,云琅用尽吃奶的力气,才能拉上弦,他试过了,最多拉动三次,就是他的极限了。   而牛筋制作的弓弦也非常的不保险,随时都有断裂的危险。如果不是云琅把蚕丝揉进牛筋,这东西很可能会未伤敌,先伤己。   太宰回始皇陵去做最后的准备了,云琅就带着老虎,梅花鹿,让他们帮着背着自己刚刚制作的所有武器,拖着一个小爬犁就向骊山的后山进发。   骊山是一座孤独的山丘,即便秦岭近在咫尺,他们也不相连,云琅需要穿过整座骊山,一路向白雪皑皑的雪山进发,最后找到有雪见青的后世洪庆山就算是到地头了。   真正说起来,云琅可能比太宰这个在骊山生活了一辈子的人可能更加清楚骊山周边的地势。   骊山对他来说就是一个笼子,而骊山对云琅来说,却是一个立体的存在,他不仅仅见过航拍下的骊山,也见过被人制作成沙盘的骊山,不管这座山有多大的变化,山形地貌的改变终究有限。   事实上老虎是认识路的,看样子太宰曾经不止一次的去过洪庆山一带,有他带路,云琅跟梅花鹿跟着走的飞快。   这一次去杀人的决定,是云琅反复斟酌之后得出来的决定,虽然是冒险,却是值得的。   他准备看情况再说,有机会干掉这些人,他就干掉,没机会干掉就跟他们汇合,看局势发展再论。   总之,以干掉这些人为自己的最终目的。   后世的人种庙不见踪影,而这里已经是骊山的最高处,那些古怪的石头还在,只是没有后世那么惟妙惟肖,看来还需要风雨再雕琢上两千年才能成型。   天上阴云密布,冬日里总不会再有旱雷下来了吧?   云琅对自己上一次的遭遇记得很清楚,就是在人种庙,一团火球突然炸开,把自己炸上天的……   躲在石头后面的云琅眼睛咕噜噜的转了好几圈,也没有看到有旱雷出现,终于松了一口气从石头后面钻出来,老虎不明白云琅为什么会这么小心,用头拱着他继续前行。   上了山,自然是要下山的,然后,云琅就下了整整一天的山。   下山的过程中,收获不错,四只野鸡,两只斑鸠,老虎还捉到了一头小野猪。   如果不是云琅阻止,老虎甚至想把那头最大的野猪也弄死,这些天委屈他吃粮食,他已经忍无可忍了。   天快黑的时候,云琅在一条结冰的小溪边上宿营,他坚持不准老虎把那头小野猪囫囵吃掉,在他看来,那太脏了。   把野猪剥洗干净去皮之后,一头小野猪就不怎么够老虎吃了,这家伙直到吃了三只野鸡,这才罢休。   云琅炖了一锅野鸡斑鸠汤,就着发酵面制作的松软锅盔吃了一些,然后就疲惫的靠在老虎身上,睡着了。   梅花鹿卧在云琅的脚下,不断地吃着夜食,两只耳朵警惕的听着帐篷外面的动静,它忘记了,这座山里最恐怖的猛兽就睡在它的身边。   从后半夜开始,天上就开始落雪渣子,山里的气温太低,等不及空中的水汽凝结成雪花,就变成雪渣子掉了下来。   云琅看着面前绵延无边的竹林,觉得很泄气,这东西长得密密匝匝的,连下脚的地都没有,如何越过这片林子?   就在云琅手足无措的时候,老虎却有了新发现。   一串脚印出现在竹林的边上,脚印很新,没有被雪渣子掩埋掉,按照雪渣子落下的速度来看,这串脚印的主人最多是在半个时辰前走过这里的。   云琅叹了口气,瞅瞅自己脚上的靴子,这靴子的印痕他简直太熟悉了,跟他脚上的一模一样。   这种带有高跟并且分左右的靴子,这个世界上只有两双,一双穿在他脚上,另一双穿在太宰的脚上……   脚印是从山的另一侧延伸过来的,难怪老虎没有嗅到他的气味。   这就是说,如果云琅早半个时辰出发,他会在这里遇到太宰。   现在距离月圆之夜还有六天……   得出这个结论,就让云琅伤心了,太宰居然骗他,说什么聚会是在月圆之夜,恐怕月圆之夜结束才是真的。   有了脚印,云琅就决定跟着脚印去看看。   竹林很大,云琅随着脚印足足走了半天,才从一个小小的溪谷中穿过竹林,面前却出现了一大片的松林。   出现松林就说明云琅又在上山,竹子还没办法在半山腰上存活。   太宰的脚印执着的上了山,云琅却不想上去了,他想等等再说,目标地就在那片松林后面,没必要那么着急。   找了一个僻静的地方,点了一小堆火,把昨天吃剩下的野鸡烤烤随便凑活了两口,就把梅花鹿跟老虎安置在这里,自己一个人拖着小爬犁上了山。 第八十章 杀阵   天色暗下来了,一小堆火焰就成了一个明显的目标。   一个毛茸茸的人枯坐在火堆边上,不吃也不喝的,只是不断地往火堆里丢柴火。   云琅顶着一片麻布趴在一丛枯草上,面前放着那具铁臂弩,铁臂弩被两根支架给支起来了,前面视野辽阔,背后是一颗巨大的松树,松树周围洒满了三角刺,云琅不认为有谁会从这棵松树边上不受伤害的过来。   不仅仅如此,在三角刺的外围,以及这个小山谷的入口处,云琅还绑了很多的丝线,只要丝线被触发,云琅身边的小铃铛就会响起。   雪渣子依旧在往下掉,云琅透过铁臂弩的望山,能清晰的看到太宰在轻微的咳嗽着,他的咳嗽声,也传出去老远,他似乎没有任何想要遮掩的意思。   雪沫子簌簌的落着,落在太宰的裘衣上,也落在橘黄色的火焰上,更落在云琅背上的麻布上。   云琅有些不满意,这个家伙居然脱掉了手套,从怀里取出一壶酒开始喝,很久以前,云琅就不允许他喝酒,他的肺已经出毛病了,喝这样的冷酒没好处,就不知道放在火堆上烤烤?   云琅制作的连身狼皮衣裤很暖和,身下又是软绵绵的干燥的枯草,趴了一一阵倦意袭来,云琅就决定小睡一会。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云琅悠悠醒来,打着哈欠抬头瞅瞅天空,不知什么时候雪停了,大半个上弦月露了出来。   “黔夫,今年只有你来了吗?”   听到太宰熟悉的声音,云琅打了一个激灵,连忙朝火堆边上望去,只见火堆边上多了一个高大的人形。   云琅疑惑的瞅瞅眼前的小铃铛,不明白那家伙是怎么走进这个小山谷的。   “太宰,皇陵使者也只剩下你一个人了吗?”   太宰痛苦的点点头道:“阈值三年前就死了。”   那个高大的身影蹲在火堆边上烤着火道:“我们死的人太多了,大秦复国遥遥无期,我们等不住了。”   太宰慢慢的坐下来看着面前的大汉道:“那就放弃吧,从今天起,你们可以忘记自己的使命,过普通人的日子去吧。”   大汉抬起头看着太宰笑道:“没有钱粮,怎么过日子啊?”   “五年前你们拿走了三十镒黄金,明珠十斗,说是要在巨鹿起事,为何毫无动静?”   黔夫吐了一口口水道:“你怎么知道我们没有起事?事情刚刚谋划好,就被绣衣使者发现,平子负当场战死,华盛被绣衣使者活捉,就在巨鹿被活活车裂,我如果不是连夜逃奔邯郸,也难逃车裂之刑。今年又在右扶风蛊惑山民造反,刚刚立了一个傀儡奔豕大王张奇,没想到这个家伙居然胆大包天的弄死了县令,然后就被羽林军给盯上了,没法子,我们只好再次奔逃。现在我们已经心灰意冷了,太宰,拿出秦皇宝藏,我们兄弟分掉之后就各奔东西,从此老死不相往来。”   太宰悲凉的道:“这些年,为了支持你们起事,宝库之中已经没有半个钱可以拿出来了。”   黔夫冷笑一声道:“秦皇宝藏何等的丰富,岂能是我等拿走的那点钱粮所能掏空的。太宰,你没有子嗣,没有家人,要那么多的财宝没有用处,不如拿出来给我们大家分分,也算是好聚好散。”   太宰重重的低下头,听得出来,这家伙哭的非常凄惨。   黔夫叹息一声,也坐了下来,取出一只觱篥轻轻地吹了一下,云琅就听到耳边的小铃铛有了微微的响动,他不由得顺着丝线向南边看去。   两个敏捷地身影在月光下,几个起落,就快捷的来到山凹处。   黔夫对后面来的两个人道:“阈值已经死了,太宰说宝库里已经没有钱了。”   一个尖利的声音毫无来由的响起:“这不可能,秦皇宝库乃是大秦的复国之资,如何能如此轻易地就被我们掏光。”   太宰抬起头瞅着那个瘦高的身影道:“蓬度,再大的宝库被你们孜孜不倦的掏了八十年,也会掏干的。”   蓬度冷笑一声道:“既然如此,你就带我们去看看那个空荡荡的秦皇宝库。”   太宰漠然道:“陛下陵寝之地岂是尔等外臣可以进入之地?”   黔夫笑道:“陛下已经死了,如今汉室运道正隆盛,天道已经变换不是我等区区之力所能扭转的。太宰,领我们去陛下的陵寝看看,我们随便拿走一些陪葬之物就走,绝不打扰陛下的阴灵。”   一柄剑从太宰的袍子底下穿出,眼看着就要刺进黔夫的腰肋,就听叮的一声响,太宰宝剑的去势被一柄长刀斩断,黔夫迅速倒退几步,与蓬度卫仲站在一起。   太宰宝剑齐胸,指着黔夫等人道:“拿走我的命可以,想要觊觎陛下陪葬休想。”   卫仲叹息一声道:“太宰,我们从幼子之时就朝夕相伴,如今,你为了一个死人,就像我们伸出宝剑,心中就没有惭愧之念吗?”   太宰凄声道:“卫仲,我们这些人中,你的学识是最渊博的,你觉得我能做背弃陛下的事情吗?”   卫仲摇头笑道:“当然可以,要你打开皇陵,取走一些陪葬之物的主意本身就是我想出来的。从小你就是一个淡薄钱财的人,所以啊,你才会成为太宰,掌管秦皇宝库。你刚才说的没错,经过这年的靡费,再大的宝库也经不起这样花销,五年前你拿出的那笔钱,应该是最后的家底了,这一点我是笃信无疑的。我们其实也不是一定要进入皇陵,只要你给我们一百镒黄金,我们立刻就走,去燕地,齐地做我们的富家翁,你觉得如何?”   太宰悲愤的仰天长啸,他无论如何都没有预料到自己的生死兄弟,会无耻到这个地步。   云琅好不容易等到这三个人站在了一条线上,立刻扣动了弩机,低沉的嗡鸣声在夹杂在太宰的长啸声中几不可闻。   然而,站在最外侧的卫仲却向左面扑了出去,即便如此,他的肩头依旧窜起一溜血花。   中间的蓬度却没有卫仲的好运气,被铁羽箭穿透了脑壳,天灵盖都被强大的冲击力给掀起来了,铁羽箭去势不衰,不等黔夫躲闪,铁羽箭就牢牢的钉在他的肩头,突如其来的疼痛,让他忍不住惨叫出声。   躲在一块石头后面的卫仲大吼道:“太宰阈值没有死是吧?阈值,你这个暗算;老兄弟的混账,有本事出来与耶耶大战三百回合!”   太宰愣住了,不过,他很快就反应过来了,黔夫从肩头拔下来的那根铁羽箭只有云琅有。   事已至此,太宰长叹一声,坐在火堆旁,瞅着蓬度烂西瓜一样的脑袋不知道在想什么。   云琅依旧趴在地上,他不相信卫仲,黔夫这两个人知道他的所在,尤其是在这样的一个晚上。   事件爆发后,云琅就一直在看着眼前的小铃铛,他很想知道这三个家伙到底有没有同伙。   等了足足半炷香的时间,铃铛依旧没有动静,云琅透过望山,正好看见黔夫暴露在外面的后背,于是,他再一次扣动了机括,第二根弩弦带着第二支铁羽箭再一次飞了出去。   电光火石之间,惊惶失措的黔夫胡乱挥舞着手里的长刀,却被铁羽箭从后背钻了进去,而后又从前胸钻了出来,最后叮的一声钉在了岩石上。黔夫高大的身体轰然倒地……   太宰痛苦的闭上了眼睛,不敢看黔夫狂吐鲜血的那张脸。   云琅杀完黔夫之后,就再也找不见卫仲了,不过,云琅并不着急,他眼前的铃铛一阵乱响,这家伙居然在兜着圈子快速的接近中。   太宰也从铁羽箭的落点找到了云琅的立身地,他迅速的跳起来,向云琅这边狂奔。   云琅把身体稍微向大树边移动一下,抖掉铁臂弩上包裹的乱草,让黑黝黝的弩弓暴露在月光之下。 第八十一章 杀阵2   铃铛一直在响,从铃铛的层次上来看,卫仲正在从左面迅速地接近,脆弱的丝线,在这个夜晚中几乎不可探查,即便是被腿绊到,也会随着腿的冲力断开……   云琅将全身裹在麻布中,抱着手里的短弩,静静地看着左面。   铃铛声忽然停止了,云琅依旧一动不动,耳朵里全是太宰怒吼的声音,完全没有响动的铃铛还有三个,也就是说,卫仲如今正在他左面十五米外的巨石后面。   “阈值出来,你亲手杀死了你的兄弟,就不能站出来面对面的杀死我吗?”   卫仲的声音从巨石后面传来。   云琅手里的强弩对他的威慑性很大,他躲在石头后面,看不见云琅,又担心被强弩所伤,因此,很想逼迫云琅出来。   太宰终于赶到了,他害怕的全身发抖,唯恐云琅被卫仲所伤,见到卫仲再也不肯多说一句话,举剑就刺。   卫仲连连招架,却被太宰逼迫的连连后退,眼看着就要退出巨石范围了,卫仲大喊道:“好,我走,我什么都不要了,我走!”   太宰停住手里的剑,喘息着道:“好,你走吧!”   卫仲的眼珠子咕噜噜的转动,看看太宰,又看看云琅藏身的地方大声道:“阈值,你出来,让我看看你。”   太宰摇头道:“他不会出来的。”   卫仲恨恨的看着太宰道:“他是谁?他不是阈值,阈值不会这样凶狠的对救过他性命不止一次的兄弟下手。”   太宰叹口气道:“阈值死了,三年前就死了,射杀蓬度跟黔夫的是始皇帝陛下的第五代太宰!”   卫仲脸色大变怒吼道:“你让一个外人进入了皇陵,却不让我们这些跟你生死与共了几十年的兄弟进去,天理何在?”   太宰痛苦的摇摇头道:“你们要偷皇陵里的陪葬物!这是盗墓贼的行径,你们已经没有资格再说自己是皇帝陛下的卫士!滚,滚得远远的,再也不要来这里!”   卫仲恨恨的看着太宰缓缓地离开了巨石,只听嗡的一声响,有弩箭破空的声响。   太宰色变,一句手下留情还没有喊出来,就看见卫仲捂着胸膛,艰难的指着太宰,然后颓然倒地。   太宰双膝一软,跌坐在地上,嘴里喃喃自语:“手下留情,手下留情啊……”   云琅从山壁处走出来,坐在太宰的身边低声道:“不能留情,你是晓得的。”   两地泪珠从太宰的眼眶里滚落,他低声道:“以前在营地的时候,我跟卫仲的情谊最深,我的剑术几乎都是他教的……黔夫,蓬度,也是……那时候黔夫的胃口最大,练习剑术的时候却不允许吃饱饭,晚上饿的嗷嗷叫,我们也很饿,每一次都是卫仲出去给我们偷吃的……被师傅捉住,打的很惨,他却从来都没有出卖过我们……我知道他们这一次是绝望了……我也知道他们确实尽力了……只是,真的没有一百镒金子啊,如果有,我一定会给他们的……他们这些年的辛苦顶得上一百镒金子,哪怕是一万镒,只要我有,我一定会给的……哈哈哈哈……”   太宰近似癫狂的捶打着自己的大腿又说又笑。   云琅趁机翻检了一遍卫仲,黔夫,蓬度三人的尸体,他没有搜索他们的身体,只是在确定他们全部死亡之后,就把火堆移到太宰的身边。   将麻布披在他的身上,云琅就开始艰难的用铲子挖坑。   天亮的时候,又开始下雪了,云琅终于挖好了三个坑,本来想挖一个的,见太宰实在是伤心,就干脆挖了三个。   天色大亮的时候,云琅才发现,这里美的惊人,天上白雪纷纷扬扬的下着,地面上白雪皑皑,却有一团团的绿色顽强的从雪层下面露出来,肥厚的叶面上即便覆盖了白雪,依旧生机勃勃,这就是大名鼎鼎的雪见青。   太宰坐在云琅铺就的厚厚枯草上,即便是天亮了,他依旧在喋喋不休的诉说着往事。   看来他们兄弟的情谊确实丰厚……   云琅很小心的吧地面填平,还用脚齐齐的踩了一遍,努力让坟地与周围的环境没有什么大的差别。   为此,他甚至从远处移栽了几棵雪见青栽种在上面,又从松柏枝子上取来了白雪,均匀的洒在坟地上。   站在远处仔细的打量了一遍坟地,随着新的白雪覆盖,如果不是仔细看的话,应该看不出什么端倪来。   只要这个冬天过去,到了春日,万物勃发的时节,这三个人的踪迹将被大自然永远的抹掉。   太宰沉迷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可自拔,云琅也没打算将他唤醒,沉迷在往日的快乐中,也好过面对这样残酷的事实。   来到这个世界一年多的时间里,云琅发现,这世上全是狠人,你如果不对他们狠,他们就会狠狠的对待你。   杀完人了要干什么?   自然是立刻离开杀人现场……   清除掉炭火,云琅将太宰抱上了爬犁,自己拖拽着爬犁,沿着先前上来的雪道艰难的下山。   回到自己的营地,已经是中午时分了,老虎见到云琅回来了快活的扑了上来,见太宰躺在爬犁上,上前闻闻,就乖乖的回到了帐篷,卧在毯子上无聊的舔舐着自己爪子上的毛发。   云琅饿极了,好在老虎不知道从那里弄来了一只黄羊,他自己已经吃了半只,云琅将剩下的半只黄羊挑完整的地方,用刀子切割下来,丢进锅里煮,他现在很需要热量,估计太宰可能更加的需要。   听着锅子里煮肉的动静,云琅疲惫的将身体靠在老虎的肚皮上,梅花鹿亲昵的用脑袋蹭着他的脑袋。   太宰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且鼾声如雷……   没有佐料,黄羊肉并不好吃,冬日里的黄羊也太瘦,没有什么油脂,更何况老虎抓来的这只黄羊实在是太老了。   煮了很久,云琅才能勉强咬动。   太宰依旧在酣睡,把自己的毯子也盖在太宰的身上,云琅就几乎是在用全身的力气跟那只老羊腿较劲。   鼾声停止,太宰睁开眼睛,奇怪的看着云琅道:“你怎么来了?”   正在啃羊腿的云琅眨巴两下眼睛,一脸无辜的道:“你带我来的啊!”   太宰皱眉道:“不成,你不能去,等我确定了你再去见他们不迟!”   云琅瞅着太宰道:“难道他们会心怀不轨不成?”   太宰敲敲脑袋道:“这一次我们没钱给他们,可能会出事情。”   云琅放下羊腿,从锅里舀出一碗热羊汤,把锅盔掰碎了泡在碗里,递给太宰道:“你身体太差了,不如你告诉我他们在哪里,我去就是了。”   太宰摇头道:“不成,总要给他们一个交代,我这一觉睡了很长时间吗?”   云琅认真的点点头道:“差不多一天一夜了。”   太宰迅速地把羊汤跟锅盔吃完,把饭碗放下,拿起自己的长剑对云琅道:“你留在这里,我去见他们,已经晚了一天,他们该等急了。”   云琅眨巴一下眼睛道:“要是没人去呢?”   太宰把裘衣穿好,看看外面的小雪道:“那也要去!”说完话就走了出去。   云琅没有阻拦,让太宰白走一趟未必是坏事。   看得出来,他因为受的刺激太大,脑子为了自我保护,选择性的遗忘了昨晚发生的事情。   云琅只希望他一辈子都不要想起这段惨事。   只要太宰不强求,老虎一般是不愿意跟着他的,这一次也一样,老虎瞅着太宰离开,也无动于衷,继续认真的舔舐自己的毛皮。   天已经快要黑了,等太宰到那里的时候,天色应该就全黑了,这样他应该什么都发现不了。   太宰睡过的被窝里依旧有余温,云琅舒服的钻了进去,拍拍老虎脑袋要他看好门,然后随手从皮囊里抓了一把豆子丢给梅花鹿,抓抓老虎的皮毛。弄顺溜了,就枕在上面,听着外面簌簌的落雪声,长叹一口气,就闭上了眼睛。 第八十二章 卓姬要嫁人   云琅在这个小山沟里停留了三天。   因为太宰执意要在这里等待三天。   第四天的时候,太宰才跟着云琅离开。   他似乎很开心,没有半点失望的样子。   云琅不是很确定太宰是不是真的得了忘记了那个晚上发生的事情。   他决定,只要太宰不提起,他准备一辈子都不说。   很多时候,无知是一种幸福……   再一次回到人种庙所在的地方的时候,云琅虔诚的在朝阳中跪拜了下去,太宰不明白云琅为什么要这么做,就只好站在一边看着。   云琅不愿意,也不敢在这个地方多停留,感谢过女娲娘娘的不杀之恩之后,他就赶紧催着太宰下山。   太宰想带着云琅去皇陵,云琅不愿意,他觉得现在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个好时候。   “从断崖处就能进去,哪里有一条专门留出来的小路,也是一个通风口,可以扫除皇陵里面的秽气。断龙石也在这条小路上,如果拨动断龙石,断崖就会垮塌掉,彻底的封死皇陵。”   太宰絮絮叨叨的,看起来有些神经质。   云琅无奈的道:“这些话等你快死的时候再对我说,现在说实在是太早了,我还没有做好接管皇陵守护任务的准备。”   太宰笑道:“里面有奇珍异宝无数……”   云琅翻了一个白眼道:“能拿出来换钱不?”   太宰认真的道:“不成!”   “不成你说什么,看了拿不到,你这不是在害人吗?”   太宰干笑一声道:“我就是随口说说……”   很多时候,始皇陵对云琅来说,就是一个博物馆一类的存在,那里面奇珍异宝无数,却只能看看,长学问是极好的,如果拿出来……还是算了,不论在大汉,还是后世,都会死的很惨。   尤其是在大汉,很有可能会被活埋——   断崖边上的房子依旧在,只是冷冰冰的没了人气,用火烤了一天才把里面的寒气驱逐干净。   太宰看着满屋子的竹简木牍,长叹一口气,说是要在这里停留几天,好把这些东西全部都送进皇陵宫卫那边去。   云琅答应了,这个工作不好交给别人,不是他干,就是太宰干,离开家已经快十天了,再不回去,估计家里就要乱了。   从断崖上俯视云家庄园,在皑皑白雪的映衬下美的惊人,主要是庄园里升起的缕缕炊烟,让人有从天上俯视人间的感觉。   梅花鹿留给太宰,帮着拉爬犁运东西,老虎是一定要回家的,这家伙对于云家来说,是一个类似保护神一般的存在。   当老虎背着东西懒洋洋的出现在平原上,首先高呼的就是那些捡柴肥地的孩子们。   他们一拥而上,抱着老虎的脖子如同见到了亲人。   看到这些孩子们,云琅回头瞅了一眼骊山,他现在非常的确定,太宰根本就没有失去记忆。   所有后面发生的事情都是在演戏……   有时候云琅有些痛恨自己的聪慧,他总能从一些蛛丝马迹中找到与众不同的地方,这让他的生活永远都不幸福。   云琅坐在孩子们拉柴火的爬犁上,让这些精力充沛的小家伙们拖着他回家。   至于报酬,就是他们在山上没有吃完的锅盔。   老虎得到解脱之后,在雪地上蹦跶几下,就不见了踪影,云琅很怀疑,这家伙是不是嗅到了母老虎的味道。   家里到处都是染料酸不拉唧的味道,谷场上的绳索挂满了五颜六色的麻布,各种颜色都有,只是颜色都不是很正,这是妇人们对于染衣服的时候对于时间跟温度掌控的都不是很好造成的。   在大汉,这已经很不错了,至少,在云家庄子,每个人,不论男女都开始穿内裤了,这已经是一个了不得的进步。   桑麻,这是农家永远都绕不过去的一个话题,关中自古以来就有养蚕沤麻的习惯。   云琅刚刚回家,就被一群上了年纪的妇人追着要蚕种,再有十几天,天气就要转热,就到了晒蚕种的时候了,农时可耽误不起。   云琅的眼睛瞪的比牛眼还大。   “养蚕?”   “是啊,是啊,这可是大事,老婆子以前在家里养了一房蚕呢,五月出新丝,能卖不少钱,也更换不少粮食回来……”   “可是咱家没有桑田……”   “这不要紧,六里地以外就有一片老桑树林子,今年就采桑枝扦插,明年就有桑田了,今年的蚕种,可以吃老桑树上的叶子……”   “还有麻,也要早点点下去,家里的地多,所有的田埂上都要点上麻,不好的地上也要种麻……”   “家里水塘多,要养一些鸭子,还有鸡,这活计轻省,孩子们就能干,还要养猪,养羊,尤其是猪,一把草就能养大……”   被妇人们围住,云琅的脑袋都快要炸了。   “梁翁!”   云琅大吼一声,妇人们吓了一跳,见梁翁快速的赶过来,就知道家主可能要发话了,连忙竖起耳朵听。   云琅指指那些妇人对梁翁道:“满足她们所有的要求,你看着指派,安置,不管是桑蚕,还是沤麻,还是猪狗牛羊鸡鸭鹅,你统统看着置办,实在不成,就带着她们回一趟阳陵邑,每人发一百个钱,顺便去走走亲戚,最后再把她们要的东西带回来,坐牛车去……”   梁翁瞅瞅那些妇人没好气地吼道:“家主才回来,能不能等家主歇息一下再说?现在去找丑庸,把要买的东西记下来,一百二十八个大人,一人一百个钱也领了。不要再围着家主,像什么样子。”   梁翁轰走了妇人们,很狗腿的凑过来道:“家主辛苦了,要不要准备好洗澡水?还是直接在热水沟里洗?”   云琅恹恹的道:“热水沟吧,那里的水热一些,让丑庸把换洗衣衫直接拿过去,臭的受不了了。”   “家里来了客人……”   “管什么客人啊,洗干净了再说,另外,再给我弄一碗小米粥回来,先垫垫肚子。”   不用云琅吩咐,梁翁就快速的将云琅包在麻布里的铁臂弩收进了库房,见云琅去了热水沟,就飞快的去通知丑庸,小虫她们给家主拿换洗的衣衫。   熊皮袄,狼皮裤十天没下过身,这些东西保暖是保暖,可他不透气啊,才脱掉衣服,云琅就把衣裤丢的远远的,至于狼皮靴子,更是被他丢出了八丈远。   这些东西本来就硝制的不好,这一路上又是雪,又是汗水的,再混合上皮子本来的味道,云琅已经忍耐很久了。   赤条条的钻进热水沟,被温泉水一激,全身都发痒,如同有一万只虱子同时在撕咬他,长吸一口气,坐在温泉水底的石板上,如同受刑的烈士,咬紧牙关,等待这一股子刺痒劲头过去。   “你家的老虎呢?”卓姬清冷的声音就从头顶传过来。   云琅捂住胯下无奈的道:“我在洗澡!”   卓姬冷笑道:“我洗澡的时候你好像也没有避开!”   云琅苦笑道:“误会,误会!”   卓姬笑道:“看了我洗澡,还知道留下一枚玉牌,算是看我洗澡之后给的赏赐?”   云琅不想在这件事情上纠缠,越是纠缠自己就越是没理,干笑一声后道:“听说平叟你要成亲了?司马相如文采不错,跟你珠联璧合,是很好的一对!”   卓姬点点头道:“确实如此,别人也这么说,你到时候来不来?”   云琅连忙道:“一定要去,一定要去!”   卓姬点点头道:“去盯着也好,我成亲之后第二天就要回蜀中了。”“这是为何?”   “因为我耶耶想要阳陵邑作坊的冶铁秘方。”   “你准备给?”   “不给不成,官家对我们的产量不满意,我父兄有准备断我的铁料来源,与其给别人,不如给我耶耶,我也好要一些补偿。” 第八十三章 低级与高级   两人的谈话很正常。   不正常的是卓姬也下了水沟。   “女人一生没有多少盼头,总要做出牺牲的,很多时候都身不由己。”   “我觉得你不一样啊,你很厉害,坑了你爹,坑了你兄弟,现在又要从他们手里要好处,他们会答应吗?”云琅尽量低着头,不去看卓姬那对嫣红的肉山。   “所以啊,我要嫁给司马相如啊,听说陛下喜欢上了他的诗赋,他很快就要飞黄腾达了。然而,仅仅喜欢是不够的,他还需要拿出大量的钱财来讨好那些黄门,好让他的诗赋更多的出现在陛下的案头。我需要他的官职来应付我耶耶跟兄长们,他需要我的钱财去捞取更大的官职,你不觉得这很公平吗?”   卓姬涂满蔻丹的长指甲在云琅白皙的胸口滑动,最后挑起云琅的下巴道:“那天看的放肆无理,今天怎么装起君子来了?是我的身子不好看吗?”   云琅瞅着卓姬娇艳的面容,伸出一根手指点在她的面颊上,轻声道:“代价太大了。”   卓姬笑道:“你如果再大五岁,我的新郎就会是你。”   说完这话将云琅的手放在她的胸膛上笑道:“相比你刚才说的那句怜香惜玉的话,我更喜欢纯粹的情欲……”(本来想再写点的,害怕被和谐,只好这样了,很对不起主角)   丑庸趴在桌子上,瞅着桌子上明亮的灯焰发愣,桌子上的饭菜已经热了三遍,而小郎还没有洗完澡。   给小郎送换洗衣服的时候,水沟里的动静很奇怪,还准备去看看,却不小心发现了卓姬的衣衫,丑庸就连忙放下衣衫跑回来了。   小郎不喜欢卓姬,他们为什么会在一起洗澡呢?   丑庸很想问坐在另一张桌子上一个人下棋的平叟,这个老头很聪明,在卓氏的时候她就知道。   平叟今天的兴致很好,抿一口茶水,再落一枚棋子,左手落的黑色棋子已经被白色棋子围的死死的,只有一口气可以延伸,棋盘终究是有边线的,落子到最后,黑棋终究是要被边线堵死最后一口气的。   月光照进水沟,卓姬仰面朝天躺在云琅的身上,面庞被月光照得惨白,几缕凌乱的头发覆盖在眼睛上,沉重的呼吸声与潺潺的水流混为一体,两人都有些无话可说。   “就是这个样子!”   卓姬将头靠在云琅的颈项间呢喃道。   “什么?”云琅低声问道。   刚刚才结束的不知道是第几次的癫狂,让他的脑袋空空的,失去了几乎所有的思维能力。   “就该是这个样子!”   卓姬转身骑坐在云琅的腰上,认真的对云琅道。   “你想说什么?”   云琅被卓姬饱满的胸膛刺激的又有些蠢蠢欲动。   卓姬狡黠地笑道:“我是说,我的日子过的就该是这个样子,自由自在,无法无天,谁都不能限制我,谁也不能命令我,我只做我想做的事情,快活的把这一辈子过完。”   云琅挠着脑袋疑惑的道:“我今天刚从山上下来,先是被一群妇人拦住要蚕种,要沤麻,要猪羊,鸡鸭鹅,好不容易脱身,你又出现在我身边,直到现在,我还一脑子的浆糊,你又说这些没头没尾的话……”   卓姬大笑道:“我是说,我从今往后,只为我自己活!我要弹琴,我要作赋,我要走马猎鹰,我要爬最高的山……”   卓姬神情激昂,身子扭动的幅度很大,已经沉浸在她的幻想当中不可自拔……而云琅觉得腰不断地撞在石头上很痛!   平叟满意的喝了一口茶,几乎是一口吸干了茶壶。   黑棋终于被他活活的给围在中间,虽然还有一口气,却已经无路可逃,于是,他愉快的将一枚白子落在天元的位置上,再看看被围住的黑棋,嘿嘿一笑,大声叫道:“丑庸,给耶耶拿酒来!”   男女亲热这种事云琅以前做过很多次,却没有一次有这一次这样痴迷跟热了,热烈。   云琅确定,是卓姬的名字让他陷入了癫狂之中……   这是一种非常古怪的感觉,历史与时空产生了错乱,也产生了扭曲,云琅一会觉得自己在天堂,一会觉得自己在地狱……   世界对他来说变成了混沌一般的存在,偌大的蛋壳中只有两个人的存在,或许可以准确的说,是两具肉体的存在。   当卓姬最后一声尖叫过后,两人齐齐的倒进了水中,整个人似乎都成了空心的,身体被缓缓流动的水流簇拥着顺流而下。   “你会游水?”   “蜀中女儿有几个不会游水的,那时候我们可以光溜溜的在水里待一天,直到有一天,我母亲用漂亮的衣裙把我包裹起来之后,就再也没有那样快活过了。”   “你真的会嫁给司马相如?”   “会,你们男人怎么这么讨厌,占了一次便宜,就觉得我应该永远都是你的?笑话!”   云琅苦笑道:“这种事我早就习惯了……”   “咦?在我之前你还有过很多次吗?”   “梦中——”   “哦,那就不用说了,少年人的春梦很恶心!”   云家的洗澡用的水沟不算长,沿着小路拐了一个弯之后,就会流进暗沟,水流的尽头是一道木栅栏,眼看就要到头了,卓姬站起身,攀着水沟边的石头溯流而上。   云琅没有动弹,被水流压在栅栏口,干脆就坐在那里,目送卓姬走回了出发点。   她走的很干脆,没有多少留恋,只是在上岸的时候,回头看了云琅一眼,或许是月光的缘故,她的脸很白……   云琅走回自己房间的时候,平叟依旧在喝酒,他似乎已经喝醉了,咿咿呀呀的唱着云琅听不懂的歌。   丑庸狐疑的看着云琅,摆放餐盘的时候都有些慌乱,肉汤洒了一桌子,还只顾看云琅的脸。   云琅把肉汤倒在米饭上,一口菜没吃,快快的吃完了一碗饭之后,就回屋子睡觉了。   第二天,云琅起来的很晚,吃早饭的时候,梁翁告诉他,卓姬跟平叟已经走了。   “不是要你带着人进城去买蚕种跟家畜去了吗?怎么还在家里?”云琅打断了梁翁的絮叨。   梁翁瞅瞅家主,连忙道:“这就去,这就去。”   吃完了饭,云琅丢下饭碗,四处找不见老虎,就皱眉问道:“老虎那里去了?”   正在收拾残羹剩饭的小虫迷惑的道:“早上吃完饭就没见老虎。”   云琅叹了一口气嘟囔道:“没一个靠谱的啊……”   身为地主兼奴隶主,太阳高升的时候不好好睡个回笼觉实在是对不起这两个名头。   躺在床上,云琅才发现自己一点睡意都没有,不论是跟太宰生出来的嫌隙,还是跟卓姬跟进一步的关系,都让他烦恼。   正确的地点做正确的事情未必是完美的,却一定是正确的。   太宰的三个生死兄弟被云琅生生的在他面前被射死了,且不论太宰恨不恨那三个人,太宰也会从这件事情上看到云琅做事的方式——那就是不留后患。   该下手的时候比狼都狠!   尽管云琅做的事情没有错,他却很难接受,这才有了后面的事情,他极力的想要忘记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现在,估计正在纠结中。   云琅很想告诉太宰,直接把断龙石拉下来这才是不留后患的做法,只要有可能进入始皇陵,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最大的煎熬。   不明白这一点还做个屁的始皇帝忠臣。   一点决断都没有!   跟卓姬在一起的那个疯狂的晚上,与其说是两情相悦,不如说是卓姬单方面的发泄。   心高气傲的她忽然发现,即便是已经不靠男人也能好好生活的时候,依旧逃不脱男人的羁绊。   她目前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建筑在沙滩上的城堡,一场大浪过来,全部将不复存在。   高级人有高级人的烦恼,低级人有低级人的烦恼,一个关乎灵魂,一个关乎肉体。   云琅准备好好的当一个低级人,只关心柴米油盐,只关心地里的庄稼,只关心圈里的猪羊…… 第八十四章 太恶心了   云家的妇人们很聪明,去城里的时候,每人带了一点家里产的绿菜。   隆冬腊月里这就是最好的伴手礼,带着一小捆子绿菜去拜访亲友一点都不失面子。   云家温泉水道上种的青菜,无非就是小白菜跟韭菜,除过留了一些供云琅吃的青菜,其余的都被妇人们割走了。   小白菜这东西长得快,种子撒下去,三五天就能发芽,十天半月又会长得绿油油的一片。   韭菜就更加的没问题了,割掉一茬,马上就会长出一茬。   云琅不在乎,反正家里的青菜吃不完,让她们拿去走亲戚也是不错的,这些妇人干起活来可是卖了死力气的。   丑庸就不这么看了,她认为长在云家土地上的东西都是小郎的,那里容得下那些妇人如此糟践。   锱铢必较才能家财万贯,这就是大汉奴隶主以及地主商贾们奉行不渝的大道理。   因此,大汉国内的奴仆跟农夫,以及工匠们想不勤奋一些都不成,因为没人愿意白白的给他们半分好处。   一月很快就过去了,春天也真正的到来了,只是寒风依旧统御着这片大地,或许只有山间淙淙流淌的小溪,水边渐渐渐渐变得湿润的柳枝才知道春天春天真正到来的消息。   太宰从山里回来了,要求云琅跟他一起去始皇陵走一遭,被云琅粗暴地拒绝了。   “放下断龙石,一切都将烟消云散……”   “如果始皇帝复活呢?”   太宰见云琅在用看白痴一样的目光看着他,连忙改口道:“我带你去看看,总不能让你一辈子守护始皇陵,却连始皇陵是个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吧?”   “你少试探我,说不去,就不去,你只要把断龙石放下来,让山崩掉,我就烧高香了。说实话,我真的不想再杀你的兄弟了,再来一次,我们两个连见面都没有法子见了。听我的话,放下断龙石,让始皇帝好好的在里面安息,我们在外面好好的过日子成不成啊,我的太宰耶耶。”   听云琅这么说,太宰一跳八丈高破口大骂道:“混账啊,老夫已经在努力忘掉这件事,你为什么还要提起来?啊?你就不能听听老夫的话,好好的走一遭皇陵,让始皇帝见见我给他选的新太宰,然后我好安心去死?你就当可怜可怜我这个苦命人成不成?”   云琅听太宰这样哀求自己,依旧把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般:“那就更不去了,我要你好好的在太阳底下过几年好日子,哪怕你看中了那个妇人想要成亲我都帮你办。我也求求你,千万别死,你可怜,老子比你还可怜,说起来,我在这里就你一个不是亲人的亲人了,你总想着死,你也不想想我一个人可怜不可怜?”   太宰安静了下来,红着眼睛瞅着云琅,猛地一把将云琅揽在怀里哽咽道:“我活着好难受啊……”   云琅红着眼睛道:“我把卓姬给睡了,以后还要睡别的女人,会有好多孩子,每生一个孩子,我们就有了一个亲人。你好好的活着,我努力的生孩子,用不了多少年,我们就会有很多亲人,不再是两个孤魂野鬼了。你说好不好?”   太宰松开云琅,扶着他的肩膀道:“那就要抓紧了,我这个身子骨已经垮掉了,我怕熬不了几年。断龙石还是不要放下来,等我死了,你把我的尸骨以及那些兄弟们的尸骨都放进去,我这些天,把卫仲,黔夫,蓬度的尸体也挖出来了,做成了骨头架子,你莫要恨他们,一起放进去吧!”   云琅黯然点头道:“好吧……”   太宰一脸幸福地笑道:“我就知道你会答应的。”   云琅长叹一声道:“你都开始安排后事了,我能不答应吗?”   安排后事的绝对不止太宰一个人……   “我死了以后要穿这件大红色的,一定要穿这件大红色的!”丑庸不知道脑子里的哪根筋不对头,一大早就抱着一袭大红袍服冲着云琅吼。   云琅揉揉睡眼惺忪的眼睛,痛苦的捶着床铺道:“好,好,莫说这件红色的,你把那套绿色的穿上也没问题!”   “那套绿色的也给我?”丑庸眨巴着不算大的眼睛,不确认的问道。   “都给你……”云琅痛不欲生。   说完话就重新倒在床上,用毯子蒙住了脑袋。   昨晚听太宰说了一晚上忠贞不渝的古代故事,天快亮了才睡着,又被丑庸给叫醒了。   衣服是卓姬派人送来的喜服,她知道云家就没有拿得出的漂亮衣衫,不但给云琅准备了两套,还给陪云琅去参加她喜宴的丫鬟也准备了两套,一红,一绿赛过狗屁!   小虫太小了,穿上那套绿色的衣衫跟装在麻袋里一样,那套红色的小一点,丑庸却死拽着不放。   云琅不想去参加卓姬的婚礼,他是真的不想去,也不敢去。   十几天前他还跟人家的新娘子在水沟里抵死缠绵呢,现在就要去参加人家的婚礼?   这也太不是人了吧?   送喜贴的平叟看得很开,笑吟吟的道:“成亲?你怎么会看成是成亲?这就是一桩买卖,你情我愿的有什么不好?大女从此可以彻底的摆脱父兄的纠缠,司马相如从此也有了走马章台的本钱,对谁都有好处的事情,你不妨看开些。”   “我总觉得怪怪的……”   “有什么好奇怪的,在大汉,这样的事情多了,但凡是有能耐的妇人,哪一个不是这么干的?不说别人,大名鼎鼎的馆陶长公主嫁给堂邑侯陈午就是一桩买卖,长公主给堂邑侯生了三子一女,哪一个是堂邑侯的了?很多时候啊,馆陶长公主在馆舍与情人幽会,堂邑侯一般都会躲在书房里不出来,等事情完毕之后,还要问公主有没有尽兴……”   听平叟说这些八卦,云琅脑门上的汗水涔涔的往下淌,他以为唐朝的公主就已经够彪悍的,没想到大汉的公主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平叟瞅了云琅一眼没好气的又道:“你以为堂邑侯吃亏了?老夫告诉你啊,人家可是占大便宜了。   想当年,秦末大乱,陈午的祖父陈婴被百姓推举为大王,麾下足足两万余人,雄心勃勃的陈婴听他母亲说,他陈家祖上就没有出过显赫的人物,突然显贵不只是福是祸。   不如投靠别人,一旦别人成功了,这样还不失一个侯爵之位。   于是陈婴就投靠了项梁项羽叔侄,让人马只有八千的项梁一时异军突起,显赫之极。   只可惜项梁战败,他又成了项羽的部属,项羽战败,他又投降了我大汉。   嘿嘿嘿,这样的三姓家奴自然不堪重用,在开国列侯中,他排名第八十六,倒数第二,封户也只有六百。   其实到了这个时候陈婴已经很满足了,和他同样是三姓家奴的人,坟头上的草木种子都已经变成大树了,唯有他平安无事。   按理说,陈婴死后,堂邑侯也就该完蛋了。   可是,人家没完蛋,就因为陈午把馆陶长公主伺候的好,陈家的封户从六百户变成了一千八百户,后来更是变成了八千户!   什么都没做,人家就成了皇后的父亲,即便是皇后被陛下冷落打入了长门冷宫,堂邑侯还是堂邑侯,什么都没改变……   你说说,一人荣辱在家族盛衰之间算得了什么?”   听了平叟讲古,云琅脑袋上的细汗很快就变成了瀑布汗,从下巴上滴答,滴答的往下掉。   这个确实不好评价,反正自从陈午两年前死掉之后,馆陶公主就与一个叫做董偃的美少年朝夕相处,据说连出恭都要手拉手才成,坊市间早就传遍了,云琅在阳陵邑居住的时候就听说过。   平叟鄙夷的又瞅了云琅一眼道:“莫说你与卓姬的事情外人根本就不知,即便司马相如知道了又怎么样呢?以你羽林司马的身份,你去了他一样以礼相待!”   云琅仰天大吼一声道:“太恶心了,我不去!” 第八十五章 谁是谁的金山?   “哈哈哈哈……”   平叟笑的如同一只猫头鹰,那笑声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笑完了,转身就走,一句话都不说。   这反而让云琅有些心虚,连忙拉住平叟道:“说清楚啊。这么走了我心里不踏实。”   平叟笑吟吟的看着云琅道:“终究有一个要脸皮的,老夫还以为大汉尽是不要脸的泼皮。”   云琅苦笑道:“事情已经干的很不要脸了。”   平叟瞅着远处的骊山叹息一声道:“你与大女相会,是在她嫁人之前,一个孀妇,一个少年,春风一度不过互为安慰而已……   (这首《别离》乃是孑与写书之中慨然之作,送给大家一笑而过。一场春梦了无痕,醒后分散各西东,君骑白马过大河,妾乘青牛上东山,再会已是异乡客,拱手笑问客何来。)   就如同老夫对你说的,大女性子高傲,当初十三岁嫁人,十八岁守寡,如今也不过二十三岁罢了。   她这六年是如何过来的,老夫知之甚详,一个好女子却没有好归宿,只能寄情于三尺古琴,纵把手指弹破,杜鹃啼血,谁又能知她心音?   初见司马相如之时,以为可以托付终身,又有谁知道一曲《凤求凰》之下隐藏了多少龌龊心思。   曲辕犁一事,此人终于抛开了脸面,露出真容,蝇营狗苟之辈为钻营,为求得一官半职,两年恩情一朝抛弃,全忘了卓姬当垆卖酒之艰辛。   人事无常,世事艰辛,一朝抛却,前路全开,哈哈哈,如此境遇听起来荒唐,说起来污秽,却无人知晓这是上苍对大女最好的安排!   一场荒唐戏,你不去也罢……”   平叟挥挥手就上了马车,很快就驱车上了古道,车马辚辚,被护卫家仆簇拥着去了阳陵邑那座繁华的地方。   云家的蚕种在太阳地里静静地孵化着,依旧是一个个的小黑点,有些却已经发亮了,听看守蚕种的刘婆说,那些发亮的小点,就是快要孵化出来的幼蚕。   云琅长叹一声,回到屋里,在竹简上匆匆写道:“你有一间房子,背山面河,左松右竹,廊下有四时之花,池下有不凉之香汤,无车马之喧闹,无尘埃之浸染,只有尝不尽的山珍,用不尽的美味,可以调素琴,阅古经,朝看日出,暮观霞霭,直至老死!”   写完之后,云琅再次叹息一声,女人总是要哄骗的,不管她有多聪明,有多坚强,既然已经得手了,多哄骗一下没坏处,置之不理才是禽兽行径。   将竹简装在一个锦囊里,喊来了褚狼,要他骑马去追平叟,务必把这个锦囊亲手转交给卓姬。   等蚕从麻布上孵化出来,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对刘婆而言,却只是六天的事情。   大地对春天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地皮变得湿润了……   卓姬坐在卧室里,她的妆容已经无可挑剔,两个专门负责调妆容的婆子依旧在忙碌,哪怕是一根头发丝,也不容错乱。   妆容不是给司马相如看的,而是给宾客们看的,长安三辅到处轰传着司马相如一曲《凤求凰》抱得美人归的传奇,那就不妨让司马相如再骄傲一些。   屋子里堆积着十几箱子绫罗绸缎,金饼子,云琅重新炼制过的金饼子,即便在灯光下,依旧熠熠生辉。   这些都是给司马相如的酬劳……   司马相如进来的时候,目光落在绫罗绸缎以及金饼子上,他很满意,瞅着跪坐在胡毡上的卓姬,多少有些惊艳。   很快,他就重新调整了心态,彬彬有礼的道:“该去见宾客了。”   卓姬瞅了司马相如一眼道:“稍等片刻,平叟也该回来了。”   司马相如皱眉道:“可还有什么未了之事?”   卓姬笑道:“你我今日一聚,明日便各自东西。我走蜀中大河,你去齐地大海,天各一方,长卿当保重才是。”   司马相如笑道:“我去齐国任詹事府詹事,此事你出力良多,长卿得偿所愿,此恩永世难忘。”   卓姬笑道:“多记一些恩情,将来下手的时候就会轻些。”   司马相如干笑道:“何至于此?”   卓姬笑道:“但愿如此!”   话已经说完,被烛火照耀的亮堂堂的房间变得寂静。门外的平叟咳嗽一声抬脚进来,尴尬的司马相如随便拱拱手就趁机逃开了。   卓姬见只有平叟进来,冷着脸道:“他不肯来?又是一个没良心的。”   平叟笑道:“但凡是有点脸皮的都不会来。”   卓姬怒道:“我就是要这些没良心的人看看我的下场!”   平叟知道卓姬此刻的心情,也不以为甚,从怀里掏出一个锦囊递给卓姬道:“礼物来了。”   卓姬好奇的打开锦囊,取出里面的竹简,瞅了一眼上面的话,眼泪就扑簌簌的流淌下来。   将竹简递给平叟道:“我终究有一个安身之地是不是?”   平叟没有看竹简,而是把竹简卷起来重新装进锦囊还给卓姬道:“锁起来,以后有用处。”   卓姬咬着牙道:“当然要锁起来,从他嘴里要句话比登天还难。”   说完话就看看黑漆漆的夜色,站起身道:“该去让那些人羡慕一下了,也好让那些人知道司马长卿不但抱得美人归,还收获了一座金山!”   平叟笑道:“卓姬的金山!”   卓姬笑道:“没错,我的金山!”   老虎出去了两天,才病恹恹的回来了,回到家没干别的,从鹿群里找了一头比较肥硕的公鹿一口咬死,就叼着重新跑出去了。   “你就不能把老婆带回家来啊?”暴怒的云琅在后面跳着脚骂。   老虎却像是没有听见一般,很快就钻进了松树林子。   松林里传来阵阵虎啸,应该是两只老虎的叫声,一应一和的看样子还是比较恩爱的。   这段时间,云琅是不允许家里的人去松林的。   大王可能不会伤害家里的人,大王今年的老婆就很难说了,都是吃肉的,而云家的孩子经过一个冬天的大补之后,一个个肥肥胖胖的很是可口,被母老虎吃掉那就太糟糕了。   笸箩里全是鸡雏,足足有十个大笸箩里装的全是鸡雏,还有十几只黄嘴的小鹅,鸭子没听说过,至少阳陵邑里没有鸭子。   家里的孩子都被鸡雏,小鹅吸引,没事也不出家门,都是听话孩子,知道出去之后很有可能会喂老虎。   丑庸正在跟梁翁商量,要不要把家里的青菜拿去城里卖,冬天是弄不成的,路上要走两天呢,再好的青菜被冻上两天之后,也会变成烂泥。   现在不同了,渭河边上的冰都开始融化了,只要用麻布包裹好,就不会冻坏,现在的青菜,在阳陵邑可是能卖大价钱的。   云琅忙着跟一群大孩子一起盖房子,大汉的十二三岁的少年跟后世那些还在上六年级的孩子有着完全的不同。   家境好点的,成亲的都有,也不再有人认为他们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   先盖的是一长溜平房,里面有三间屋子的那种,外面会有一个小院子,再盖一间小屋子当厨房就很好了。   说是孩子们盖,实际上出力的还是请来的工匠,孩子们负责打下手,按照云琅的计算,等家里的十几栋平房盖好之后,以后的房子就该交给他们盖了。   刘颖在云家庄园干的唯一好事就是留下了很多的砖瓦,云琅需要的楼阁只盖了三座,其余六座这家伙根本就没动工。   最好的一片地方,被云琅空出来了,既然给了卓姬一个承诺,这里就该有一座人家的小楼。   处处都是工程,处处都是工地,不论是引水,还是下水,抑或是沿着热水渠留出来的菜地,在冰河解冻之后,云家的庄园再一次变得繁忙起来,云琅对建设一座真正的庄园有着持之以恒的毅力。 第八十六章 春天的烦恼   家,还是自己亲自修建起来的才有归宿感。   对人或者野兽都是一样的。   刘婆的蚕种终于孵化出来了,老虎却把自己睡觉用的毯子衔着去了松林。   开春的时候,云琅希望能种很多的油菜,即便是给荒坡上播种油菜种子这样的事情他也想试试。   这样的话,到了六月天,这里该是满山的金黄。   生活跟梦想差别很大,云琅这时候宁愿多做一点梦,很多时候,他认为自己活得太过现实,就是缺少一些梦。   蚕种黑黑的在麻布上蠕动,刘婆带着一些妇人,很小心的将蚕种用毛笔一点点的扫进了笸箩。   笸箩里面有剪得很碎的桑叶,桑叶也是新发出来的,还有些泛黄,刘婆说了,桑树是一种有灵魂的树,它知晓每家的蚕在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样的叶子……   田地里已经开始忙碌了,云琅站在一张藤条编制的藤牌上,被牛拖着在原野里晃荡,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能把田地里的土块压碎,压平,浇上一遍水之后,等到真正春暖花开了,就重新犁地,磨平,播种。   上林苑里排名第一的地主是皇帝,排名第二的地主就是云琅,野人们不敢去找皇帝,一些实在没有食物吃的野人,就把注意力放在了云家。   也只有在云家附近,才不会有猎夫来捉他们。   云琅很想帮帮他们,可惜,他自己的粮食也不多了,现在的阳陵邑已经到了拿着钱也买不到多少粮食的地步了。   真正造成粮食紧缺的不是去岁的那场大雨,而是卫青的出征……   皇帝明明知道那场大雨造成了粮食歉收,如果他肯打开府库救济一下灾民,这场灾难很快就过去了,以大汉充沛的粮食储备,一场中等的灾难还不至于饿死这么多人。   只可惜,皇帝的大军要出征了,卫青虽然只带走了一千六百人的亲兵,然而,跟在他后面的行军长史却带走了十六万担粮食,以及无数的牛马牲畜。   对皇帝来说,消灭雁门关外的匈奴,一雪耻辱,比关中的灾民更加的重要。   “消灭匈奴当然比关内的百姓重要!这还用得着想?”太宰对云琅的奇怪思维觉得不可理解。   “为何?难道不该是先照顾国内百姓吗?”云琅嘴里的面条都没有吞下去,就吃惊的问道。   “始皇帝当年也是这样做的,蒙恬大将军当年修造长城驱赶匈奴七百里的时候,关中百姓也吃不饱肚子,始皇帝还是驱赶这些吃不饱肚子的百姓去修筑长城去了。”   云琅就无法理解太宰的思维,这家伙遇到事情基本上不动脑子,直接从始皇帝生平事迹中找一段,然后生吞活剥的套用上去,就成了他的思维,且不可动摇。   云琅无奈的瞅瞅太宰,跟古人没法子谈平民主义,看来啊,这东西是一个舶来品。   太宰无法接受一个没有皇帝的世界,就像蜂群,蚁群没法接受没有蜂王,蚁后一般,皇帝是一定要有的,要不然大家的生活就没了章法,没了方向。   云琅觉得这样很没意思,他觉得自己就不需要一个皇帝骑在脑袋上指挥他前进的方向,没了那东西,他可能会生活的更好。   “小郎,文婆跟韩婆打起来了,撕扯的很凶,梁翁上去劝了一下,就被抓破了脸。”   丑庸气喘吁吁的进来,来不及给太宰施礼,就冲着云琅嚷嚷。   等云琅过去的时候,两个衣衫不整的婆子已经不打了,各自坐在地上呼天抢地的哭泣,期间夹杂着各种云琅听不明白的骂人话语,偶尔有两句能听明白的也是对方与各种动物干架的激烈描述。   云琅来了,两个婆子一人抱着云琅的一条腿哭的更加大声……   云琅直到现在还不晓得这两个婆子为什么打架,路上问过丑庸,她居然也不知道。   对这两个婆子,云琅是没办法的,只好瞅着文婆的儿子小文问道:“说清楚!”   小文觉得老娘这样做让他很没脸面,见家主问起就连忙道:“我母亲觉得韩婆婆可能偷了她晾晒在外面的苦丁……”   文婆听儿子这样说,更加疯狂的怒吼道:“就是她偷的,昨日里还有半笸箩,今天就剩下一个底子了,一样多的苦丁,就她家的最多,不是偷了我们家的,还能是哪里来的?”   韩婆听了之后,先是一声高亢如云的尖叫,然后指着文婆道:“我本来挖的苦丁就比你家多……”   云琅闭上眼睛,过了一会睁开眼睛道:“苦丁是啥?”   文婆的儿子连忙端来一个笸箩给云琅看。   “苦苦菜啊……”   春日里什么样的野菜最多?毫无疑问,就是苦苦菜跟蒲公英。   尤其是春日里刚刚发芽的苦苦菜,上面小小的叶片,下面却有一根洁白肥厚的根茎,苦味还不是很浓郁,用来做小菜是最好不过的东西。   问题是小菜不重要,重要的是云家庄子里面有一百多个没了丈夫的妇人……   春天到了,草木复苏,人性也在复苏中,人一旦没了饥饿这个危机压迫,立刻就会把注意力转移到其它方面。   云琅可以去找卓姬,老虎可以去山林里找母老虎,家里的母牛正在梁翁的主持下有计划的配种,驴子也有母驴为伴,圈里的母鹿也整天被公鹿嗅屁股……   空气里荡漾着春天的气息,也洋溢着浓浓的荷尔蒙的气味……于是人的脾气就变得暴躁起来了。   这一刻云琅终于改变了对皇帝的看法,在这片大地上,由于众口难调的原因,确实需要一个不讲理的皇帝!   不讲理的皇帝可以用不讲理的方式平息大部分的事件。   云琅原本想要弄一些壮劳力回来的,却被这些妇人们集体给抵制了,她们宁愿干活累死,也不愿意家主弄一些成年男人回来,伤害她们的孩子,为此,她们整天跟牛马一样的干活,不论是犁地还是砸石头,砍树,所有的工地上都有她们的身影。   云琅不想跟她们讲理,就扭头瞅着文婆,韩婆的孩子们……   韩婆的儿子很大气,从自家的笸箩里分了一半苦丁给文婆,文婆的儿子小文对韩婆的儿子韩大道:“今天砍柴的时候,我多挖一些苦丁给你。”   韩大点点头,就去拖拽他愤怒的母亲。   两个十岁的孩子如同大人一般交谈,显得很是平静,母亲的作为让他们觉得羞耻。   这是太宰灌输给他们的信念,也是太宰教会孩子们,读书人与一般人的区别。   早就会写自己名字的孩子,即便是年纪幼小,做事也透着大气。   两个婆子也好再闹,无论如何,儿子的颜面还是维护的,只是相互怒骂两句,就松开云琅的腿跑了,直到这个时候,这两个该死的婆子才意识到云琅是家主。   “以后有事情,直接通知家里最大的一个孩子,就不告诉这些妇人了,没孩子的妇人跟孩子还小的妇人照旧!”   云琅朝着梁翁大叫。   要梁翁去管一群妇人真的很难为他,一群除了孩子再无长物的妇人,只要没死,凶悍起来老虎都怕。   吵闹结束了,所有的人又去干自己正在干的事情了,就连太宰也在制作简牍准备抄书给孩子。   最无聊的就是云琅,霍去病以权谋私的用羽林军辎重送来重达八十斤的书信他已经看过三遍了,闲着没事准备再看一遍。   信里面的话很有意思,比如说他阵斩叛匪十六人的事,他在信中用整整八斤的分量阐明,他杀的真的是拿刀拿枪的叛匪,不是手持木棍,锄头的饥民……   云琅每次看到这里就会会心的一笑,真是太有意思了。 第八十七章 改造与冲动   霍去病在砍人的时候知道区分那些事该死的,那些不是该死的,这就是一个极大的进步。   或许这也是一个极大的错误。   谁知道呢,反正云琅觉得这是好事,至少让他的心里舒服了很多。   朋友之间相处是一个相互影响的过程,跟着坏朋友可能变得更坏,跟着好朋友可能会变得更好。   只有跟云琅这样的人交朋友,可能会变成一个不好不坏的混蛋。   善良起来,世界充满了光辉,哪怕是飞蛾落在肩上,也只是挥手驱赶走而已,如果恶毒起来,即便是天使在身边,他也会用最粗暴地方式亵渎。   这是后世人的特点,云琅把它完整的保留了下来,并且准备在大汉发扬光大。   祖先们总是喜欢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不如变成双面人左右逢源活得快活如意。   他觉得两面三刀是一个美丽的普世价值观,应该隆重推广,并且将之发扬光大。   老虎回来了,才一个月的时间这家伙就变得瘦骨嶙峋,肚皮是瘪的,前胛骨高高的耸立着,毛发也失去了光泽,最要命的是这家伙的毛发里有很多的跳蚤!   一回来就懒洋洋的趴在云琅脚下,叫声跟小猫一样虚弱……   这就是一个没出息的。   太宰说,这是老虎大王第一次去找母老虎……   好在这家伙还是喜欢泡热水澡,吃了一盆子肉糜之后,就跟着云琅来到了热水沟里,才钻进去,云琅就看到无数的黑色小虫从毛发里钻出来在清澈的热水里挣扎,很快就被水流冲走了。   让这家伙站在大盆子里,用苦楝皮水浸泡了半个时辰,才算是杀灭了它身上的寄生虫。   老虎回来的时候,把他的毯子也叼回来了,丑庸跟小虫两个洗涮了半天,才把那张看不出本色的毯子洗涮干净。   “这就是一个没良心的。”   丑庸用手点着老虎的鼻头笑道。   “毯子就给母老虎不就行了?人家还要生儿育女呢。”   老虎明显不同意丑庸的说法,等到毯子晒干了,他就趴在上面,谁动跟谁呲牙咧嘴。   百兽之王没了威风,每日里最喜欢吃肉糜,这是一项非常大的开支,主要是这家伙现在只吃不狩猎。   “这家伙现在跟伪帝刘彻是何其的相像啊……”   云琅探出一只脚用脚底板揉着老虎的肚皮对太宰道。   太宰停止了给简牍穿牛皮绳,笑着摇头道:“不怕他不干活,只怕他什么都吃,如果仅仅是咬死,却不吃,那就更加的可怕。对了,卓姬走了?”   “走了,回蜀中了,她的父亲不愿意再给她供应铁料,她不得不回去走一遭,反正都是付出代价的事情。她为了增加自己说话的筹码,跟司马相如成亲了。”   “走了,就走了,没什么,她并非你的良配。”   “这方面你也懂?”   太宰抽了云琅一眼道:“没有共患难,也没有共荣华,唯一有的就是银钱上的一点纠葛,根基薄弱,经不起风浪的。只看她这一次嫁给了司马相如就知道,人家爱对你并无爱憎,蜀女多情,心如蜀山间的云雾变幻莫测,你莫要太看重了。”   云琅想起那晚两人随波逐流的场景不由得笑道:“随波逐流吧!”   今年最好的消息就是皇帝留在长安不出来了,也不准备春狩了,可能皇帝也知道山野里也没有多少东西可以让他狩猎的。   在过去的那个冬天里,上林苑里的野兽糟了大难,成群结队的百姓们在荒原上组团打猎,他们可不理睬什么猎杀不绝的道理,只要是肉,不管是大的小的,还是带崽子的,他们一概不放过。   这样做对云家庄子是个大好事,至少在今年,没有什么害兽回来祸害云家的庄稼。   农妇们早早在家培育好了大蒜,蒜头上刚刚露出一点青色,她们就把蒜头分瓣种进了田野里。   其实这个时候种蒜还有点早,架不住云琅非常想吃蒜苔炒肉,她们才不顾农时种下去了。   说起来很可怜,中原偌大的大地方就产不出几样好东西,蒜头,萝卜,以及刚刚种下去的核桃,葡萄都是张骞从西域带回来的。   云琅很想知道张骞为什么没有把棉花种子带回来,多大的遗憾啊。   不过,也不算什么,吐鲁番,高昌不算远,将来找霍去病要也不晚。   霍去病是一个强大的人,这体现在他的自信上,也体现在他的行动上,跟这样的家伙打交道,就一定要使用策略,在满足他狂傲的自尊心之后再做适当的打击,是个不错的主意。   因为,这样做可以使他奋进……   这家伙把所有的话都在八十斤重的竹简上说完了,来到云家的时候,就显得很自然,不用解说自己半年时间到底去哪了,也不用解说他在这半年的时间里到底干了些什么。   云家对他来说跟自己家没有多少差别,因为云琅把他的压岁钱都拿去买东西了。   丢给梁翁,丑庸,小虫一些粉色的石头之后,就坐在云琅的椅子上,等云家的家主回来。   “芙蓉玉!”   见梁翁他们在发傻,霍去病懒洋洋的解说了一句。   以前他对下人可不是这个样子,多说一句话就好像玷污了他的贵族身份。   云家待着太舒服,于是,霍去病就把脚放在桌子上,把身体的重量全部交给了椅子。   半梦半醒之间,觉得耳朵痒的厉害,转过头,就看见一头吊睛白额猛虎正在用巨大的鼻子嗅他。   霍去病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仅仅用双臂,就把身体送到了半空中,探手捉住二楼的楼板,腰上一用力,整个人就翻上了二楼。   云琅把肩头的藤条编制的农磨放在地上,仰头看着霍去病道:“你怎么了?”   霍去病抖抖衣衫,摇摇头道:“没什么,你养的老虎?”   云琅摇头道:“准确的说是他在养我,我兄弟,今年四岁,名字叫大王!”   霍去病的一张脸涨得通红,长出了一口气道:“这就是你那个只有四岁,却力大无穷的兄弟?”   云琅拍拍绕着他转圈的老虎的脑袋,很无良地笑道:“没错。”   “有兵刃,有铠甲,有弓箭,我不怕他!”   “我知道啊!再给你一匹马你能跑的比老虎还快。”   “你总是骗我!”   “你好骗啊,不骗你骗谁?”   “我下来的话,老虎会不会咬我?”   “不会!”   “别骗我!”   霍去病终身一跃,就站在了地上,强忍着恐惧,将手放在老虎的脑袋上,揉了揉……   “你要是帮他挠肚皮,他会更加高兴。”   “我要的是这头老虎臣服与我,不是我去伺候他。”   “那就没办法了,你们打一架吧!”   云琅转身就走,将老虎跟霍去病留在那里。   老虎大王蹲坐在地上,一双大眼睛阴冷的瞅着这个陌生人,霍去病动一动,他的脑袋也就跟着动一动,将霍去病看的死死的。   直到丑庸用棒槌撵走了老虎大王,霍去病才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衣衫都被汗水湿透了。   云琅端着一碗绿了吧唧的东西从屋子里出来,瞅着脱力一般的霍去病道:“最近家里只有野菜,你吃不吃?”   霍去病疲惫的摇摇头道:“我也想养只老虎。”   云琅指指松林道:“那里边还有一头母老虎,估计是怀孕了,再过三个多月就会产崽,你要是有本事弄一头小老虎回来,这个愿望还是可以达成的。”   “我想要大老虎!”   “那就没办法了,据我所知,大老虎一般都是不接受主人的,除非你从小养才有可能。”   “我就要大老虎!”霍去病的声音变得尖利起来。   “那就准备过一天到晚穿铠甲的日子吧。” 第八十八章 春水荡漾   云琅从来都没有劝阻别人的习惯,他认为一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除非这人会影响到他的命运。   因此,他可以劝阻太宰不要做那些无意义的事情,比如反汉复秦,至于卓姬想要通过婚姻借用司马相如的官威去对付想要侵吞她财富的父兄,霍去病想要养大老虎的事情。   以前的时候他看到别人要跳楼,也只是报警,剩下的他什么都没做,眼睁睁的看着那个人从楼顶纵身一跃,最后被摔的稀巴烂,他的心情很平静。   生与死说起来是一个很大的事情,如果是他自己选择的,就没什么好伤心的,有时候,对某一个人来说,死亡不一定就是坏事。   霍去病对自己的人生早就有一个完整的规划,那就是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反击匈奴大业中去。   杀死每一个匈奴是他心中最高的理想,他目前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他这个伟大目标服务的。   云琅养老虎是用无尽宠溺的法子来让老虎离不开自己,霍去病养老虎的法子只有一个,那就是征服!   春天里,每一个人都很辛苦,于是,云家从开始耕种以来,就一直在吃干饭,中间甚至还有烤饼子做加餐。   人在出苦力的时候,如果还吃不好,身体会垮得很厉害。   云琅从不对人说农活有多辛苦,这些天,他也在下地,身为云家不多的壮劳力,他更加的辛苦。   很多诗人羡慕田园生活,却不知道田园生活是一种最苦的生活,他们喜欢看到别人在农田里劳作,喜欢看见别人挥汗如雨,把这当成一幅画卷,或者一首诗。   如果要他们去辛苦劳作,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耕地的跟看人耕地完全是两回事。   “你也能吃得下这种苦?”喜欢吃面条的霍去病小声问道。   云琅停下手里的筷子道:“我又不是你这种纨绔子弟,种子种到地里秋天才有饭吃!”   霍去病叹息一声道:“我怎么就纨绔了?每天四更天就起来打熬力气,二更天了还在看兵书战策,想纨绔都没有时间。”   “你舅舅到现在都没消息吗?”   “没有,大军出了边塞,想要消息只有等战况有了定论才成,或者胜,或者败,如同赌博一般啊。我舅母在家里也是忐忑的要命,整天神叨叨的,脾气暴躁的让人不敢近身,五天前才处死了两个仆役。你放心,她现在没时间找你的麻烦。”   “找我麻烦?”云琅诧异的问道。   霍去病看着云琅道:“我舅母觉得她被你算计了。”   云琅苦笑一声道:“曲辕犁,耧车,水车,水磨,豆腐作坊,比不上她付出的这块地吗?”   霍去病不好腹诽长辈,低声道:“马蹄铁实在是个好东西,将军要我代他向你致谢,还说羽林现在刚刚剿匪归来,正是修养期,你家里如果事情多,可以晚一些去军营。至于我舅母,以经被我舅舅劝住了,我舅舅说了你弄出的马蹄铁,让他军中的战力至少增加了两成!”   云琅重新端起饭碗道:“能让我安安静静的在这里活到老死,就是对我最大的宽容了。”   霍去病吃一口苦苦菜,可能不合口味,皱着眉头吃了下去,对云琅道:“我舅母之所以觉得被你算计了,原因就是这块地,她认为你最终的目的就是这块地,为了这块地,你似乎有些不计代价的意味在里面。说说啊,这块地有什么好的?”   云琅叹口气道:“有人对我说过,献殷勤不能无缘无故,看来这句话是对的,我确实付出太多,以后会记住的。”   霍去病点点头,既然云琅不想说,他也不问,吃过午饭之后,就跟着云琅下地了。   今天的太阳很不错,红艳艳的挂在天上,不冷也不算热,扶着耕犁眼看着松软的土地顺着犁铧的边沿被抛出,霍去病难得的安静了下来。   两个人的话都不多,一个犁地,一个踩着磨平地,广袤的原野上只有微风拂过,一切都是那么的平静。   “你见过匈奴人吗?”   一块地犁好了,也磨平了,霍去病将牛身上的曲辕犁卸掉,让它自由自在的吃着刚刚发芽的青草。   “没见过,应该是穷凶极恶之辈。”   “我也没见过,听我舅舅说,不需要提前知道,匈奴人在该出现的时候就一定会出现,我们要做的就是杀死他们而已。”   云琅想了一下,觉得卫青这话说的没错,既然已经是死敌了,所有了解匈奴人的目的就是为了杀死他们这一个目标。   确实没必要进一步的了解他们。   “我舅舅说草原很大,大的几乎没有边际,张骞说戈壁也很大,也是大的没有边际,比戈壁还要大的是沙漠,那是匈奴人死后要去的地方,他们的灵魂在沙漠里被风沙磨砺之后,又会变成匈奴人,比以前还要厉害。”   “这是胡说八道,草原没有你想的那么大,戈壁沙漠也是,尤其是沙漠,只是一片没有长草的荒地罢了。匈奴人被你砍一刀也会流血,被你把脑袋剁下来之后也会死,他们不是从沙漠里死而复生的,死了就是死了,新的生命只有在女人的肚子里才能孕育。跟我们一样,也需要经历幼儿,少年,成年,最后死亡这么一个过程。匈奴人之所以更加厉害,完全是因为他们的身体更强壮,战技更加的娴熟,他们的将军越发的会打仗了,不要相信那些奇怪的传说。”   霍去病点点头,又道:“农耕结束,你抡锤子我烧火,我们两个重新给我打造一套武器吧。”   “你的武器不是已经很好了吗?都是百炼钢,我看过,我们两个打造,最好的状况也不过如此。”   霍去病摇摇头,拍着身边的犁铧道:“那些武器斩杀了不少叛贼,上面被叛贼的血糊满了,我以后要出征匈奴,这些叛贼虽然是叛贼,却也是我大汉人,我如何能用沾满汉人鲜血的刀子再去斩杀匈奴?那会玷污我大汉血脉!”   无论如何,霍去病都是纯粹的大汉主义者,放眼世界,除了大汉,剩下的全是蛮夷,在他眼中,蛮夷就算不得人。   事实上,这也是大汉人目前的统一认识,哪怕去问乞丐,他也会这么说的。   “要凶狠的,还是要漂亮的?”   “自然是凶狠的,如果能淬毒那就更好了。”   “……”   从耕田到播种,中间足足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当云琅跟霍去病站在一望无垠的田野上,瞅着平坦的良田,满足感油然而生。   “等我立功了,我就去找陛下也要一块田地,跟你作伴,这样一来你就不显眼了。如果可能,我会多找一些羽林孤儿一起要这里的土地赏赐,等我们上了战场,妻儿老小就交给你照顾,我相信你一定能把他们照顾的很好。”   云琅站在刚刚绽发出新芽的柳树下得意的道:“这话倒是真的,我最拿手的其实就是照顾人。这辈子干的最多的事情,也就是照顾人。”   霍去病大笑道:“那就这么说定了,我在前方厮杀,你在后面帮我稳定军心。我要杀到龙城去,我要把这些该死的匈奴人全部杀光,即便不能,也要把他们驱赶到地狱一般黑暗的北方去。”   云琅笑道:“志向不错,不过啊,你好像忘记了我是司马,你是郎官这么一个严重的事实。我的官职比你高三级,羽林军中,我堪称老二!等你成了羽林军的老大,再说这话不迟!” 第八十九章 一觉睡成千古恨   当青蒜顶出地面的时候,卫青终于有了消息。   “车骑将军此次出雁门,阵斩匈奴千长以下三千四百三十三人,俘获裨小王巴彦洞以下一百七十六人,缴获牛羊四万八千头只,深入右谷蠡王属地六百里。如此大胜,臣谨为陛下贺!”   丞相薛泽兼任大司马之职,特意在未央宫大殿之上当着百官的面,向皇帝禀报了这个皇帝早就知道的消息。   随后满殿朝臣纷纷拜倒,举着笏板为皇帝贺。   刘彻将黑色的袍袖挥一挥,众臣各自归位,他又命黄门取过薛泽手中的笏板,提着朱笔在笏板上修改了几笔,然后让黄门还给薛泽道:“这几处数字不实,按照这个数字昭告天下吧!”   薛泽拿到笏板之后一看,只见笏板上原来记录的阵斩三千四百四十三人变成了一万四千四百四十三人……皇帝改动的很认真,一笔一划都不少……   跟霍去病一起进城买东西的云琅听见了宣礼官朗诵的数据,看着霍去病道:“一场了不起的大捷,我们去喝酒吧!”   霍去病的眉头皱的很紧,从舅母那里听来的数字可不是这样的,既然是宣礼官念的,他不好说什么,催一下战马,与云琅一起并骑进了阳陵邑。   云家的小院子还在,只是里面住着两个老妪,五十多岁的年纪,看起来足足有八十岁,佝偻着腰给云琅打开了家门,迎接家主回来。   这两个老妪,已经没了劳动能力,被云琅打发到这里看家,他四处看了一遍,还不错,屋子很干净。   “婆子们每日都打扫一遍……”   听老婆子絮絮叨叨的说话,云琅随手取过一包麦芽糖递给了老妪道:“没事干就到处走走,没必要一直守在家里,这么一把年纪了,还能活几年,活得高兴一些才是正理。”   婆子欢喜的接过麦芽糖,她们嘴里的牙不多了,吃不了硬东西,最大的爱好就是含一点麦芽糖吃。   霍去病最不耐烦的就是云琅跟下人絮叨,想把手里的战马缰绳给婆子,又怕战马性子暴烈把婆子踢死。   就自己牵着战马送到马厩里,倒上清水饲料之后,就使劲的催促云琅快些走。   今天还要去卓氏挑好的铁料呢,哪来的功夫跟下人胡扯。   云琅的游春马根本就不敢往霍去病的战马身边凑,刚刚凑过去,就被一蹄子给踹过来了。   “你就不能管管你那匹破马,他总是踹我的坐骑。”   “嗤……你那也好意思叫坐骑?大汉国脾气刚烈些的女子都不骑的废物,侯府养了七八匹呢,被我的枣骝踹死了,我再赔你一匹。”   “你的枣骝?还不是见到大王腿就软,屎都被吓出来了,我家游春马至少敢在老虎身上乱蹭!”   提起老虎,霍去病就没话说了,恨恨的跺跺脚,就强忍着性子看云琅安慰游春马。   卓氏的铁匠铺子在城西,云琅跟霍去病去的时候,才发现半年多不见,这里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   至少在规模上比云琅当大掌柜的时候大了两倍不止,看样子这里的生意很好。   新来的大掌柜是平叟的二儿子平沅,是一个胖子跟精瘦的平叟一点都不像,看来是报应!   老家伙惯会以权谋私,就这德行还想着把他不成器的大儿子塞到云家当大管家呢。   平沅对云琅跟霍去病的到来非常惊喜,亲自陪着两人在铁匠作坊里乱窜。   “云司马,霍郎官,主人走的时候早就有吩咐,但凡是您两位来了,只要是我卓氏有的,一定会拿出来请您两位过目。”   平沅知道云琅才是铁匠一行的行家,见云琅对他拿出来的精铁嗤之以鼻,连忙解释道。   云琅不理会平沅,对霍去病道:“不成啊,铁料里的杂质太多,黑里泛黄说明铁料里面含硫,冶铁的时候没有把这东西烧掉,导致铁料变脆,还很容易上锈。烧的时候,炭火太软,供风不足,导致炉温太低,没有彻底的让铁料液化,成品铁料里面有夹砂,是废品。”   听云琅一番话,平沅的脸一下子就变成了苦瓜,好好的精钢被云琅一说,立刻就一钱不值了。   云琅瞅着平沅道:“没贬低你们铁料的意思,事实就是如此,别家的铁料如何?”   平沅精神一振,立刻就派人取来了大汉最大的冶铁商人孔仅家店铺里的铁料。   云琅瞅了一眼,将两块铁料敲击一下,随手丢在地上对霍去病道:“全是垃圾!”   霍去病皱眉道:“这么多,没一块能看入眼的?”   云琅摇头道:“没有,比我以前监工的时候还差,这些铁料用来打造农具有余,用来制造兵刃就是笑话了。”   说完话有对平沅道:“如果不想给你主人招灾,就尽量不要去碰军械制造。”   说完话,就带着霍去病直接去了铁矿场,平沅能不能听进去是他的事情,与云琅无关。   看到满场子的黄铁矿就没有话说了,如果卓氏想制造硫酸,这东西自然是好东西,如果不制造硫酸,这东西完全就是废物。   现在云琅才知道卓姬被她父兄害得有多惨了,为什么会不惜代价的嫁给司马相如,好借用司马相如那点官威来对付父兄。   将冶铁好原料云子矿(赤铁矿)与黄铁矿混着坑自己闺女,这样的父亲也真是奇葩,商业对手都干不出来的事情,被他们成功的利用自己闺女的信任给办到了。   “这是从蜀中运来的铁矿,铁把头不敢用……我就少少的掺了一点加在云子矿里面冶铁……”   平沅显然是一个知道内情的。   既然卓姬已经正在蜀中处理这件事,云琅也就不想多说,霍去病说的没错,闲事管多了会招来猜疑。   他让铁匠铺里的伙计从大堆的黄铁矿里检出一些混杂的赤铁矿,足足有五百斤,就让铁建铺子送去云家庄园。   霍去病很认真的付了钱,平沅想不接都不成,这方面他是跟云琅学的,能用钱解决的事情千万千万不要指望用人情去解决。   且不论是谁的人情。   走出卓氏铁匠铺子之后,霍去病就一直在奇怪的眼神瞅着云琅,问他看什么,他只是摇头,什么都不说。   回到云家小院子之后,他才笑道:“你把卓姬给睡了?”   云琅身体一震愣住了。   霍去病笑道:“看来是真的。”   事已至此,云琅也丢掉脸面道:“你怎么知道的。”   霍去病笑的嘎嘎的,见云琅面色铁青,这才止住笑声道:“该知道的全知道,不知道的自然不知道。你以为孀妇是好占便宜的?人家付出了,就一定要收回一点利息。我母亲跟姓霍的有了关系,然后姓霍的就养了我母亲十一年,直到我舅舅发迹之后,才算是断了联系,因为我舅舅的关系,现在再联系姓霍的,吃亏的就是我母亲跟我舅舅。直到现在我母亲都说那时候的做法吃亏了……”   云琅痛苦的发现,大汉女子没有隐瞒情人存在的习惯……从皇帝到平民都没有这个习惯。   她们喜欢让别人知道她们是有情人的……这样做唯一的用处就是可以确定孩子的生父……翻开大汉史册……这样香艳的故事层出不群!   云琅努力的吞着饭,他很不习惯大汉女人的这种做法。   霍去病一边吃饭一边看着云琅道:“这不算什么,别人说我舅舅是陛下的禁脔,我舅舅都没有反驳,你这点事算什么。”   事实证明霍去病这个大嘴巴就不会安慰人,他越是安慰云琅,云琅就越是想哭。   一觉睡成千古恨啊! 第九十章 拖欠俸禄的大汉朝   云琅觉得很难融入到大汉民族里面去,尽管自己本身就是地道的大汉族人,身份证上是,户口本上是,肉体跟灵魂自然也是。   可是,他依旧感到艰难,后世的大汉族跟现在的大汉族一点可比性都没有……   跟人偷个情都会被宣扬的满世界都知道,云琅这时候很想跟狗搂着睡一觉。   打铁,是最好的宣扬精力的法子,不论晚上做了多少春梦,白天只要抡着锤子一口气砸百十下铁块,保证什么心思都起不来。   家里有煤石,是云琅用粮食跟野人们换来的,煤石是不能冶铁的,必须先弄成焦炭才成。   这跟烧木炭基本上是一个流程,先是在一个半封闭的炉子里将煤石堆积起来,然后用柴火点燃,然后让煤炭在缺少氧气的环境下慢慢燃烧,让煤石里面的烟气,杂质全部从烟囱里飞走,等烟囱里不再冒烟气的时候,就把水灌进去……最后得到焦炭。   这个法子很蠢,一多半的煤石都会被烧成灰,留下来的煤石只有原先煤石重量的三成就算是不错了。   代价很大,效果却非常的明显,焦炭虽然不容易点着,这东西如果不配合鼓风机,很难保持持续的燃烧。   为此,云琅不得不再制作一个水力鼓风机作为维持焦炭持续燃烧的氧气供应设备,当然,如果需要大火,还是需要有人在一边用力的扯动风箱的。   焦炭比木炭耐烧的太多了,很多时候,只要用猛烈拉动风箱,木炭会在很短的时间内烧完,而焦炭不会,他至少能维持三次到四次煅烧的需求,是木炭的十倍不止。   脱掉上衣衣衫仅仅穿着短裤的霍去病很耐看。   这家伙身上全是腱子肉,尤其是腹部,八块腹肌棱角分明,常年练习射箭,让他的胸肌比大汉很多女人的胸部都大,且油光水滑……   长腿,长胳膊,常年保持冷峻的面孔,有的是迷死女人的本钱,如果不是那两条有些可笑的眉毛,这就是一个极为标准的冷峻王子形象。   霍去病对云琅跟患过白化病一般的洁白皮肤嗤之以鼻!他认为云琅这样的人就该出现在南风馆,而不是进羽林称为勇士。   炼钢是一个力气活,把家里的几个壮劳力全部占用了,其实也就是云琅,梁翁跟褚狼罢了。   霍去病想要一柄马槊!   他舅舅就有一柄马槊!   然而,对于云琅来说,制作马槊的枪头还是比较容易的,只要锻打出百炼钢,两边弄成锋刃,再配上几道血槽,成三棱破甲锥模样,最后再淬火,枪头就算是成了。   想要制作马槊杆子那就麻烦了。   这东西一般都是选最好的桑树,或者柞树的杆子,鸡蛋粗细,至少需要三米长,然后把这个杆子破成细条,弃掉里面脆弱的树芯,泡在桐油里面一月,然后拿出来风干,缠上丝麻铜丝一类的东西涂上鱼胶,然后继续泡油里面一个月,然后继续缠绕丝麻铜丝,然后继续泡油……   等这个东西在用大力弯曲之后能够成一个大圆,首尾相接才算成功,一般到这个程度,三年时间就过去了。   最后装上枪头,枪攥绑上防止血流到枪杆上影响握枪手感的枪缨,以及同样有杀伤力的枪尾,一杆马槊才算是真正成型。   这东西最大的好处就是杀伤力大,正面交锋,鱼鳞甲,皮甲几乎会被一击而破,大汉的铠甲云琅见过……   怎么说呢,就是由几个铁片链接成的一个东西,仅仅能护住要害防护力非常的有限,最多能把必死的伤弄成隔几天再死的伤,隔几天再死的伤或许能活下来,重伤还是重伤,轻伤还是轻伤,不会有什么改变。   整整一个春天,霍去病都沉浸在与云琅讨论制造军械的快乐当中。   汉人最讨厌的毛病就是显摆……   出来了一个寒光闪闪满是锯齿可以刺,可以砍劈,还可以锯枪头,霍去病就会回一趟羽林军。   出来了一个中空里面可以装毒药的枪尾,霍去病又会消失一两天,回一趟羽林军。   跟云琅讨论铠甲,然后被云琅将大汉鱼鳞甲,皮甲批驳的一文不值之后,霍去病也会消失几天……   这就是大汉人的习惯,依旧留存了一些原始的习惯,比如抱团取暖,比如分享自己的东西。   这是一个依旧靠着集体才能生活的时代,个人力量在洪荒面前依旧小的可以忽视。   一个单独的农夫是没有办法进行生活的,一个单独的猎户同样也没有办法生活。   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汉人。罗马人尽管已经是最强大的种族,依旧处于劣势。   长安城外五里之处就是虎豹成群的秦岭,有时候,饿急眼的野兽还会窜进成立偷偷地叼走一两个人吃。   再跟大自然搏斗的过程中,他们养成了相互沟通,相互学习的习惯,只是在对待发明者的态度上,他们显得非常吝啬,甚至认为用你发明的东西就是看得起你的态度。   云琅伤心的怀念着后世……尽管后世也保留了与大汉差不多的态度。   孔夫子教学不收学费,是他老人家高尚情操的表现。   鬼谷子把他的兵法传的满世界都是,也是他老人家的骄傲在支撑。   鲁班恨不得把他的发明塞进每一个人的脑袋里,这是他老人家悲天悯人的心态在作怪。   云琅不这么想……他觉得自己好穷……   精神上的富足,只能让你睡觉的时候大笑三声之后再愉快的入眠,如果肚子依旧饥饿,还是睡不着的。   云家的粮食用处很多,野人们在山里抓一只鹿,就会来云家换粮食,野人在山里挖到了一棵别致的植物也会拿来跟云家换粮食,野人在山里弄到了一块煤石,也会来云家换粮食,有的时候,野人里面有漂亮的小姑娘,也会被他们的爹娘牵来换粮食……   云家是这片荒原上,出了名的童叟不欺的人家,连野人都不欺骗……   “小郎,您看看这个小女子,眉眼长得多好啊,虽然瘦了一些,只要吃几天饱饭很快就有模样出来……咱们家买下来好不好?”   云琅瞅瞅黄头发流鼻涕的小姑娘点点头。   “小郎,您看这朵花多漂亮啊,咱们家买下来好不好?”   云琅瞅瞅野人抱在怀里的野百合点点头。   “小郎,您看这一篮子桑葚……”   云琅看看桌子上自家仆妇摘来的桑葚,叹口气还是点点头。   点头多了,粮食就少了……家里的伙食也就变差了……   那些被云家收拢的妇人们,还是会源源不断的往云家带人,带东西,而云家的男性壮劳力,依旧是——三人!   匈奴总是来,边关总是在打仗,因此,边关的人很喜欢往三辅之地逃难……   壮劳力谁家都想要,妇孺谁家都不想要,宁愿跟妻儿老小一起饿死也不愿意分开的人正在迅速减少……云家的妇孺人群却在飞速的壮大。   “你就是一个色鬼!”   霍去病从羽林军中回来之后看到满院子跑的都是妇人小孩之后就给云琅下了一个定语。   “是啊,很麻烦,夜夜春宵也顾不过来,你应该帮我分担一些。”   “有办法,你弄的那个铠甲实在是好东西,有很多人想要跟你买,要不,就让他们用粮食换?”   “那会累死我的。”   “其实,你可以不累的,他们喜欢自己打制自己的兵刃,铠甲,你只要教会褚狼,让梁翁看着,就没问题了。”   “也行,一套铠甲要多少粮食合适?”   “一千担吧!”   “贱了!”   “羽林孤儿能有多富裕?”   “铁料自己想办法,我不管!”   “本来就是如此!”   “那就先给我弄三千担粮食回来,家里快断粮了。另外啊,我听说周亚夫给自己弄了五百套铠甲当陪葬,就被皇帝给逼得活活吐血死了,军械制造上的麻烦要他们自己去搞定。”   霍去病面色平静,瞅着云琅道:“廷尉不查羽林军,有事都是中使来查问,郎官以上将领的处置,需要陛下自己审理。你是羽林司马,给自己的部属换甲胄本身就是职责之内的事情,放心吧,没人会多事的过问羽林军的事情。”   云琅忽然想起自己是羽林千担司马,可是到现在,自己都没有领过俸禄,就连忙问霍去病:“我的俸禄呢?”   霍去病挠挠脑门,瞅瞅外面的天色道:“这要等到秋收!”   “去年的呢?”   “去年大灾,就没有……” 第九十一章 我高兴   一个官员要是混到靠俸禄过日子,他这个官就当很没意思了。   张汤就是一个依靠俸禄生活的人。   他来到云家查看西域种苗生长状况的时候,人已经变得很瘦了,颧骨都高高的耸起,只是这家伙面色依旧红润,精神勃发的厉害。   这个人就是一个喝凉水都能生活的人,前提是只要给他官职,给他审问犯人的权力,他不喝水喝西北风都成。   来到云家,把吃派饭的铜牌子丢给云琅,然后就让梁翁带着他去了田野。   胡萝卜很好吃,云家已经吃了一茬了,现在是第二茬,张汤从地里拔出一颗指头粗细的胡萝卜,在水渠里清洗干净就开吃,最后连秧子都没放过,吃的比羊都仔细。   “长势很好,要记得留种,秋后上缴种子十斤,不可缺少!”   梁翁面对官员的时候一般不敢说话,跟在后面的云琅连忙道:“这是一定的。”   云家种植的葡萄只有一尺高,连架子都不需要搭建,云琅见张汤又有下手的意思,连忙阻拦道:“这东西刚刚长出来,留种其实就是剪下枝子扦插,想要留种扦插,至少要等三年以上。”   张汤点点头,指着才一根指头高的核桃苗道:“这东西也是?”   云琅摇头道:“不是,这东西只要把核桃用水浸泡之后等核桃壳裂开之后种下去就可以了,不用留种。”   “这个留种二十斤!”   云琅见张汤又指着冬瓜苗子发号施令,还加倍,这明显是在惩罚自己给他解说核桃,葡萄留种的不当言辞。   可是冬瓜这东西,明显是关中的东西,已经种植好几百年了,他难道不认识?   云琅连忙道:“大夫好眼光,这东西产量大,下官准备重点培育,秋后上缴种子三十斤还是可行的。”   冬瓜是云琅准备的储存到冬天吃的蔬菜,自然种了很多,他甚至准备用冬瓜来腌制瓜条给孩子们当零食吃。   至于贩卖?还是算了,在大汉,还没有形成商业环境!   所有的人都在致力于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如果能在一个很小的圈子里形成自给自足,就是地主或者奴隶主最大的胜利。   自从吕不韦用皇帝做了一桩大买卖之后,那种人口买卖的生存土壤已经被皇室给铲除了,也就是因为吕不韦的行为,让每一代的皇族都对商人虎视眈眈。   最悲剧的就是太宰,他因此失去了生育能力。   张汤对云家种了非常多的油菜持反对态度,他认为应该种粮食……云琅没办法告诉他在人的食物构成中,油脂远比粮食能产生更多的热量。   这一点在张汤吃饭的时候得到了验证。   他吃光了一半的肉菜,把剩下的一半装进了食盒,这东西是他带来的,是一个漆盒,纯黑色的,上面星星点点的镶嵌着白色的碎玳瑁,玳瑁被打磨平整之后,在纯黑色的漆面上散发着淡淡的荧光。   盒子是空的,就只是一个艺术品,如果装了七八根鸡腿,鸡翅,跟半个猪蹄髈,大半条红烧鲇胡子鱼,半盒子白米饭就变得很有生活气息。   张汤小心的盖上盖子,亲手擦拭了一下漆盒外面的汤汁,递给亲随道:“日落之前,快马送回家里。”   亲随领命,提着漆盒,就跳上了战马,八十里路,快马只需要一个半时辰就能赶到。   张汤见云琅在看远去的骑士,毫不在意的挥挥手道:“家中还有老母在堂!”   云琅疑惑的道:“再做一些菜式就是了,何必……”   张汤摇摇头,继续就着剩下的黄馍馍吃着野菜,似乎觉得这不是一个需要解释的话题。   “听说你最近在制造甲胄兵刃?”张汤用最后的一点黄馍馍擦拭了一下餐盘里的汤汁,满意的吃下去之后才问云琅。   “不是在制造,而是在修造羽林们的武器!”   “那就是在制造!带我去看看。”   云琅带着张汤来到云家小小的铁匠房,里面正有一个膀大腰圆的家伙在抡大锤敲打面前的铁条。   见云琅进来了,就让梁翁夹着铁条重新放进焦炭火中煅烧,自己擦一把汗道:“还不到百炼!”   云琅看一下炉子里的火苗道:“炉温可以再高一些,煅烧的时间再短一些,不能有融化的征兆,现在需要把更多的炭敲打出来。免得这块钢铁太脆!”   壮汉瞅瞅张汤皱眉道:“中大夫来此所为何事?”   张汤饶有兴致的翻检着木头案子上的工具,又看看旁边架子上一柄马槊头,再瞅瞅炉火里煅烧的铁块,笑吟吟的道:“公孙校尉在翻造自己的兵刃?”   公孙敖笑道:“没错,以前的兵刃在右扶风有了损伤,不堪使用,就拿来这里重新锻造一番。如果有不妥之处,还请中大夫海涵,末将这就改过。”   张汤笑道:“这有什么不妥的,公孙校尉既然在为自己修造武器自然是合适的。”   说完话有对云琅道:“以后凡是在这里修造的武器甲胄,必须记录在册,每隔一月,交于本官查验。”   说完就走了,甚至没有跟公孙敖打个招呼。   云琅自然很高兴,只要自己做了记录,有了地方呈现,云家制造军械也就多了一重保障,至少以后如果有麻烦,也会有人站出来证明一下云家是在为将士们修武器,而不是别有用心的在国朝体制之外制造武器。   “呸!”   公孙敖重重的吐了一口口水,对云琅道:“怎么不关好门让豺狗进来了?以后少跟他扯关系,谁扯谁就死的更快!”   说完话见炉火里的铁条重新被锻烧成了亮红色,就让梁翁夹出来,小锤领路,大锤发力,铁匠房里又响起了叮叮当当的打铁声。   云家的主楼,是看风景的好地方,尤其是看晚霞的好地方。   张汤坐在二楼跟云琅喝着茶水,欣赏日落的美景,谁都没有说话的心思。   今天的晚霞很有看头,天边漂浮着一片巨鲸一般的云彩,被阳光镶上了一道金边,旁边有一些棉絮一般的碎云片,宛如巨鲸鼓荡起来的波涛,云随风走,巨鲸也在慢慢漂移,过了一会,巨鲸就被高天上的狂风撕扯成碎片,很快就变成一群在波涛中飞跃的海豚,最后,终于什么都不是了,太阳也落下了西山。   “不要总在律法的边缘游荡……很危险!”张汤的声音很低沉。   “没法子啊……”云琅指指真正院子里吃晚饭的仆妇孩子们叹了口气摇摇头。   “你不必这样做的。”   “是啊,我不必做,可是我不做,谁来做呢?”   “这是天道!”   “这不是天道,给她们一点粮食,她们就能活,能被粮食救活的死亡,不是天道。”   “太多了……”   “救一个是一个,等我完蛋了,帮不了她们了,我至少问心无愧,即便是倒霉了,我也能告诉他们我尽力了。她们如果再死,就跟我没关系了。”   “求心安?”   “必须的!”   “这些孩子长大之后你云家就成大地主了,一个拥有很多壮年且忠心耿耿的仆役。”   “您想多了,他们长大之后,有的可能会成为商人,有的可能会成为农夫,有的可能还会成为官员,有的甚至可能会成为为国杀敌的将军,谁知道呢。”   “你准备等他们长大之后全部放良?”张汤吃惊的看着云琅,他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云琅会这样回答他。   “云家只有三千亩粮食地,可养活不了这么多人!”   “没有土地可以买,即便在上林苑不可能,也可以去别的地方买,大汉并不禁止土地买卖!你这样不求回报的做,到底是为了什么?”   云琅哈哈大笑道:“我高兴!” 第九十二章 大将军刘婆   “你高兴?”霍去病的惊诧声好大。   “对啊,我高兴!老子如果想要求官,这不是难事,今年春天阳陵县还因为我在去年冬天收拢了灾民,且活人无数,给皇帝上书保奏我为孝廉。你也知道孝廉是个身份,只要愿意,就能当一个小县的县长。如果求财,假如这颗心黑一些,脸皮再厚一些,老子现在早就腰缠万贯了。既然我没心思当官,也没心思求财,我活的高兴一点,活一些人求点心安有什么不可以的吗?”   霍去病瞅着云琅看了半天,嗤的一声笑了出来,他不觉得云琅会成为一个圣人。   这家伙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有目的性,而且目的性很强,不可能无的放矢,更不可能白白做好人而不求回报。   “你这话说出来我也不信啊!”   太宰坐在油灯底下,继续编织自己永远也编织不完的竹简。   “本来就没有希望别人能信!我家大王信了就成,是不是啊?大王?”   老虎抬起头张大了嘴巴嗷呜的叫一声,算是回应了云琅的问话。   “你看,大王信了。”   太宰见云琅跟老虎扭作一团,笑了一下道:“日子快到了,你做一下准备,我们该去拜祭陛下了。”   “我真的很不想去……”   “不去不成,那是我们的根,每个人都要有跟脚的,我的跟脚可能还有选择的余地,你的跟脚只能是始皇陵。”   “我怕看到里面的好东西,忍不住想拿怎么办?”   “那就拿呗!玩腻味了记得放回去就成。”   “带大王一起去。”   “那就带着,他也算是陛下的臣子,毕竟守卫皇陵好几年了。”   “先保证,你不会在皇陵里干什么奇怪的事情,尤其是自杀这种事情不能做,你必须做出保证。”   太宰烦躁的丢下手里的刀子怒道:“我活的好好的,为什么会去找死?一句话,你去不去?”   “去,去,我其实早就想看看,只是担心你会干一些乱八七八糟的事情,才拖延至今。”   “这还差不多,时间到了我告诉你,你准备三牲香烛,龟甲,我写文表,记得给我弄几块玉圭,白玉的就好,千万不要刻好的,光板白玉就成,拿回来我自己雕刻,汉制与秦制不同,万万不可出错!”   祭拜皇帝很麻烦啊……   三牲这就很要命。   猪羊好说,麻烦的是牛……云琅拼命地搜刮三辅之地剩余的耕牛,用了大半年的时间,才弄了十六头。   这十六头牛,全部在官府的册页上,少一头都会有大麻烦。   事实上,大汉大规模的用牛耕田才刚刚开始,主要的用途是拉车,曲辕犁出现之后,耕牛的价格才起来了,以前耕牛虽然已经开始使用,却没有骡子,驴子那么普遍。   也就在今年,皇帝在充分认识到耕牛的作用之后,才下了不准随意宰杀耕牛的命令。   三牲其实只要首级就成,硕大的身子基本上没用,看样子庄子里的人又要大吃一顿了。   白玉圭也不好找,这东西的买卖是有限制的,杂色玉基本上有钱就能买到,只有白玉属于皇族专用,非常讨厌的是这东西根本就没地方买。   不过啊,霍去病有……   云琅觉得牛头也应该找霍去病,长平公主这人最大的喜好就是吃牛肉,所以他家里没事干就摔死牛。   牛肉在大汉是最高级的食物,且没有之一的说法,什么虎鞭,熊掌,豹子胆,象鼻子都要靠后。   皇帝的禁令对皇家人基本上没有多少约束力。   “你看,就是这个样子,我想做到独立,事实上却做不到,要用铁器就必须去找卓氏,想吃牛肉就必须找你,家里用的盐巴只有东郭咸阳那里有得卖,更不要说盖房子,修花园这种事情。何况,我还不敢把家里弄得太舒坦,万一皇帝看中了,一句话我就得搬家,这很糟糕。”   霍去病赤裸着上身,趴在沙模子上,云琅跟褚狼踩在他的背上增加重量,为了制造出一个标准的铠甲模子,他只能这么干。   确定合适了,霍去病才从沙子上爬起来,云琅专心的用小刷子往霍去病用身体压出来的模子上刷水。   云琅会一点钣金,技术却不是很好,以前机场上有一个很牛的大师傅,他用一柄木槌就能敲出需要的形状,且不用任何模具。   云琅没那个本事,只能先制作出模具,再把铁板贴在模具上,一点点的按照模具的形状把铁板敲成铠甲。   没错,云琅跟霍去病商讨之后,他打算给自己制作一副铁板铠甲,一具能严格保护上身的铁板铠甲。   这需要不断地实验最后才能成功,所花费的银钱自然不会少,据霍去病说,这些钱都是长平掏的。   这几天家里非常的忙碌,原因就是家里的蚕已经成熟了,刘婆她们用竹片子打成方格做成了茧山。   每一个格子里都放一条身体肥胖的大蚕,这些蚕已经不吃东西了,放进茧山之后开始胡乱动弹。   云琅万万没有想到,当初就买了五百张蚕种,现在居然会有这么多的蚕……   那些仆妇们细心地把人住的房子彻底的清洗了七八遍之后,那些房子全部变成了蚕吐丝的地方。   至于人,全部睡在外面,眼巴巴的等着这些宝贝吐丝。   刘婆已经两天没睡觉了,声音嘶哑的厉害,训斥起人来也丝毫的不留情,她的威望已经在养蚕的过程中培养起来了,所有妇人都在她的指挥下井井有条的干活。   云家庄子里的火把彻夜不熄。   “你家的婆子真不错!”   霍去病难得夸赞一声。   云琅看着蚂蚁一般忙碌的妇人们,叹息一声道:“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襟,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   霍去病瞅了云琅一眼道:“这有什么问题吗?”   云琅摇头道:“没问题!这都是贵人们该有的享受!”   霍去病笑道:“你以后就该这么想,你话里的遍身罗绮者,就有你一份。”   “扯,我从来都不穿丝绸!”   “你才扯淡呢,你都不穿丝绸,这些仆妇们养出来的蚕吐出来的丝线最后卖给谁去?她们拿什么养家?”   “《市场论》啊,霍兄大才!”   云琅的拇指翘得老高。   “开始吐丝了——”只有丑庸的大嘴巴能喊出如此大的声音。   然后就看见她嘴里塞着一个小笤帚被刘婆给赶出来了……   云琅跟霍去病很好奇,他们两个都没见过蚕吐丝的场景。   走进最大的一个蚕室,顿时被眼前的场景给震撼的不轻,放眼望去,整个屋子里全是呈8字形摇动的蚕脑袋,一根根肉眼几乎不可见的蚕丝被吐了出来粘结在茧山上。   刘婆骄傲的跪坐在地板上,看着眼前这些吐丝的蚕,眼中有说不出的温柔。   她是这里的王!   云琅跟霍去病两个闲散人员不能打扰刘婆最幸福的时刻,悄悄地退出来之后,云琅就吩咐丑庸给刘婆做一大碗肉臊子面。   “她刚才嫌我说话大声,往我嘴里塞笤帚!”丑庸有些委屈。   “这时候家里她最大,别说往你嘴里塞笤帚,就算是往我嘴里塞笤帚我也只能忍着。你说说,刚才的场面好看不?”   “好看!”   “壮观不?”   “壮观!”   “这就对了,每一条吐丝的蚕就是刘婆的底气,这跟每一位军卒是大将军的底气是一样的,傻丫头,你刚才违反军规了,不信,你问问在军中无故喧哗是个什么罪名。”   “斩首示众!”   霍去病冷冷的道。   丑庸缩了一下脖子,二话不说就匆匆的跑去厨房给刘婆做臊子面吃。   “你家的这个婆子确实不错!”   “这话你说两遍了。”   “这样的婆子从哪找?将来我搬出来之后也需要这样的婆子。”   云琅笑道:“你如果肯对你家里的婆子好一些,这样的婆子你家里的也会有的。” 第九十三章 大汉皇帝乱挥刀   “小郎,老妪估计啊,咱们家这一季桑蚕,能产六千束丝,接下来,就要开始煮茧缫丝了。家里的器具不全,要尽快添置。”   刘婆今天收拾的很干净,头发油光光的梳在脑后,隐约有点桂花油的味道。   有了成果,这个老妇人坐在云琅面前再无昔日唯唯诺诺的模样。   说到六千束丝,云琅对这个数字是没有概念的,他仅仅记得在某一个青铜器上,曾经记载过匹马束丝的典故。   也就是说,一匹马,一束丝可以兑换五个青壮奴隶!   那个时代估计要远比西汉早,不过,以西汉的社会发展,一束丝也不会便宜到那里去。   “一束丝可以换一袋米!”刘婆担心云琅这种不学无术的富贵子弟对一束丝没有概念,用手比划了好大一袋米,好让云琅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白米!”   说完话,又补充了一句。   云琅一句话不说,就在家里的大柜子里找竹简,刘婆卖身的竹简,好不容易找到了就放在刘婆面前道:“想恢复良人身份不?”   刘婆眼中垂泪,哽咽着道:“老妪跟女儿两人如何做良人?老妪愿意在庄子上给小郎做牛做马一辈子,只求您容老妪将女儿养在身边,待到她出嫁的时候恢复她的良人身份。”   云琅笑道:“男孩子都有身契,女孩子就没有身契,她本身就不是仆役,还谈什么良人不良人的。”   刘婆愣了一下道:“没有?”   云琅笑道:“男孩子是没法子的事情,他们只要过了十二岁就要缴纳赋税,为了逃避赋税才给他们订立了身契,女孩子又不用,十五岁之后才算成人,我们为什么要订立身契啊?”   刘婆端端正正的一头磕了下去,云琅拦都拦不住,刘婆磕头完毕之后流泪对云琅道:“小郎,是天底下最好的人!”   云琅哈哈大笑道:“你不说我也知道我是!这是你的身契跟三两好银,存好了,给闺女当嫁妆。”   刘婆破涕为笑,收起了三两好银,却把身契留在原地,见云琅不解,就笑道:“老妪还是继续当仆役的好。”   “聪明人啊!”云琅挑起大拇指夸赞一下。   见刘婆笑眯眯的看着他,就笑道:“没想到养蚕的利益这么大,既然是一个好路数,我们就不能放过。刘婆,你从仆妇里面挑出三十个人,咱们家准备建立一个大大的专门养蚕的作坊,现在规模小一些,等咱家的桑田长成之后再建一个大大的,如果可能,我们就建立一个有五百人规模的养蚕场。你来当养蚕场的掌柜。你现在就下去做准备,要买还是要做什么器具,就找你闺女跟丑庸她们列出单子,然后去阳陵邑购买,没有的我们找工匠做。”   刘婆无端得了一个大掌柜的身份,又是欢喜又是担心,被云琅鼓动如簧之舌忽悠了一番,就雄心勃勃的去干事了。   没想到第一次养蚕,就弄了六千束丝,如果把养蚕事业规模化,利润还会进一步的提高。   这个世上还没有人能比云琅更清楚规模化养殖的利益有多么的令人心动了。   云琅早就把自己定位成了农夫,既然是农夫了,当然要走养殖这个符合身份的行当。   等家里的牛羊猪鸡鸭鹅多起来了,一个个的都给它规模化养殖,就算没有防疫措施有可能会损失一些,不过,不要紧,只要成功一次,就能经得起两次的损失。   更何况,现在这个时代有没有鸡瘟,猪瘟还两说呢,至于羊瘟,牛瘟,马瘟还是存在的。   大汉的马厩里面往往会有一只猴子在里面乱跳乱蹦跶,被人称之为“弼马温”,据说马厩里养猴子就能避免马瘟,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真的,历史有记载。)   马牛羊被成群结队饲养的时间太长,出现这些疫病不算稀奇,而猪,鸡,鸭,鹅还从未被大规模饲养过。云琅很想试试。   大汉农民之所以会过得如此凄惨,最大的原因就是生产力极其低下,农具极度的落后,农业最发达的关中都是这副模样,不难想象关中以外的地方是个什么模样。   刀耕火种,应该是一种普遍的生产方式。   “我是不是应该找时间去趟军营啊?公孙敖将军拿走了长刀跟马槊头尾之后就不再来我家了。”   “不用!”   霍去病停下手里的锉刀,让云琅的耳朵清净了一会。   “为什么?难道说将军喜欢我吃空饷的样子?”   “不是的,将军跟我的意见一致,宁愿你在这里吃空饷,也比让你去军营带坏别人好得多。你仅仅的军营外面趴着睡了一晚上,就已经把咸鱼的大名传遍了军营,最要命的是你还用最短的时间升迁到了军司马的位置。再让你进了军营,天知道那些为了立功升官光宗耀祖的兄弟们,会干出什么事情来。靠一张嘴巴就能升迁到军司马这个位置上的,你是第一个。”   “哦,那就算了,我让你找的白玉找到了没有?”   “找到了,在我背囊里,话说,我真的不能把这种双肩背的背囊介绍给兄弟们吗?真的很好使。”   “想都别想,一旦家里的麻收获了之后,我就要制作长丝厚麻布,最后用来制作这种和背包换东西。你们现在没有结实的材料,做出来的不合适,还是不要做了,免得坏了我的名声。”   霍去病笑道:“还以为你真的不在乎呢。”   云琅摇头道:“我之所以大度,是因为在这个时候我必须大度,整个国家变好,我才能变得更好。如果别人都没饭吃,就我一个人吃的脑满肠肥,最后的下场是大家围着我的尸体开一场饕餮盛宴。孔仅已经完蛋了吧?听说张汤正在他家清点财货卖他家眷呢,东郭咸阳正在干什么?这一次仅仅是买民爵就花了三千万钱,他真的需要那个一钱不值的民爵?不过是花钱买平安罢了。”   霍去病皱眉道:“看来必须有军功才好点。”   “拉倒吧,周亚夫的战功不比你舅舅大?他还是开国功臣周勃的子孙,还不是被贤明的先帝给逼死了?魏其侯窦婴身份何等的高贵,七国之乱的时候率领大军破七国功封魏其侯,烜赫一时,结果如何?就因为灌夫那个长了一张大嘴巴的家伙得罪了田蚡,连累魏其侯也死无葬身之地。我算是看来了,大汉陛下有横着挥刀乱砍的习惯,只要超过他挥刀高度的家伙,不论是谁,都是被砍成两截的下场。你以后上了战场就去杀敌,回来了就跟我学着种地,你富贵一点没关系,千万不要给皇帝留下一个位高权重的印象,一旦这个印象造成了,也就离死不远了。”   霍去病抬头瞅着天花板道:“我已经被你带坏了,以前要是听到这些话,我会发狂,一定会砍掉你的脑袋,现在听到了,为什么会觉得很有道理?”   云琅敲敲他的脑门道:“这说明你已经开始独立思考了,这很重要,比你立下军功重要的太多了。”   “我还是想杀匈奴!”   “杀啊,我也想杀,身为大汉人要是不杀几个匈奴那就太遗憾了,就是没什么机会!”   霍去病拉着云琅的手道:“放心,我一定会找到机会的,到时候可以带上你,你这人打仗不行,把辎重交给你应该很放心。”   云琅笑道:“才不跟着万里远征呢,你捉到匈奴之后,给我留几个恶迹斑斑的,让我练习一下箭法就成。”   “那怎么成?这是杀俘,不是杀匈奴!”   “我就想这么杀,被俘虏的匈奴也是匈奴,反正都是要被砍头的,我装扮一下刽子手不成吗?”   霍去病露出自己满嘴的大白牙笑道:“好啊,会有这一天的。” 第九十四章 没饭吃就没尊严   长安三辅目前的场面很紧张。   没错,就是很紧张。   由于卫青的大军杀了右谷蠡王属下的很多人,右谷蠡王发誓报复。   消息是从军中传来的,准确的说,是从卫青带回来的大军中传来的,着让皇帝非常的恼怒,卫青刚刚回到长安,就被使者带进了皇宫。   天快黑的时候才从皇宫里走出来,神情憔悴!   边军难得进京一次,被安排在了细柳营,掌管军队的将军,校尉们却被安排进了馆驿。   羽林军也进了细柳营,这支军队将暂时由他们掌管。   霍去病也去了。   至于云琅,羽林军中的每一个人似乎都忘记了还有他这样的一位军司马的存在。   云家土地边缘位置上栽满了麻,这东西生长的很快,还会产一些麻籽,这东西用来榨油是很好的原料,只是,用麻籽油炸出来的油饼发绿,云琅不是很喜欢。   说到油饼,云琅立刻就馋了……   可以说,自从他来到这里之后,他总觉得嘴里寡淡的厉害,总是想吃点什么东西弥补一下,可惜,这里的很多食物只有喂饱肚子的功能。   仆妇们正在清理麻树上的嫩枝,好让麻树长得修长一些,这样剥下来的麻就能长一些。   最好的麻树能长到两米高,虽然是一年生的草本植物,只生长了三个月,就已经有半人高了。   郁郁葱葱的很有规模。   麻树林子里有男女繁衍生命的声音传来,一些仆妇捂着嘴吃吃笑,云琅黑着脸绕道离开。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根据梁翁的说法,这些妇人才来云家半年多的时间,就有怀孕三四个月的人存在。   他极力撇清自己,声称这事与他无关,毕竟,在偌大的云家就他一个成年男子,他的嫌疑最大。   “都是些不知羞的!”   麻田不远处就是桑田,原本柔弱,现在彪悍的刘婆,丢下手里的桑叶,举着一根长棍子就杀进了麻田,顿时,麻田里面就慌慌张张的跑出好几对赤身裸体的男女……   这一幕都在云琅的眼皮子底下发生,他顿时觉得家里应该多几个管事的婆子才好,且越彪悍越好。   大汉人跟后世的汉人完全是两个概念,来到这里一年多,云琅终于弄明白了这个事情。   前者粗犷,后者精细的多。   既然都粗犷了,那么,很多细节就没办法追究。   都说这个时代的信息传播太慢,距离太远,一生只能爱一个人,很明显,大汉人是不这么看的。   爱不到远处的爱人,她们就会就近找一个……很多军卒出征三年了,他老婆却在家里给他生了两个孩子,他回来之后,依旧会愉快的把孩子养大……   “这不能忍啊!”云琅听了太宰的说法之后,三观都崩塌了。   “怎么就不能忍?”   “娶老婆是要传宗接代的,这么干,要老婆干什么?最后还要帮别人养大孩子……”   云琅尽量的挑选了一个符合古代人观念的说法。   “狗屁,官府都认同的事情,你有什么资格反对?”   “什么?官府会赞同别人去偷出征在外的将士的老婆?”   太宰叹口气道:“你直到现在还没有了解战争是怎么回事吗?杀敌一万,自损三千这是一场仗打下来之后最好的状况。   更多的是杀敌一万自损八千!   百姓人一般认为,男人上了战场就等于死掉了,已经死掉了……她还要活,一个孤独的妇人能活?   他们可没有你的本事白手起家,更没有你的本事转瞬间就聚拢数百人为你所用,她们唯一的本事就是自己生一个……作为自己老迈之后唯一的依靠。   百姓知道这个道理,官府自然也知道这个道理,因此,在这一方面都非常的宽容。   将士百战归来,能有一个家已经不错了,如果不喜欢,大可再去娶一个妇人,从头再来,一旦国家开始征招,他们这些老兵是首选,于是,这样的事情又会重来……   久而久之,将士们慢慢的也就习惯了。”   云琅挠着脑袋疑惑的道:“我还听过许多著名的故事,都是讲述家里的妻子苦苦等待丈夫百战归来,最后全家团圆……”   太宰停下手里的活计,看着云琅道:“就因为稀罕,所以才会成为故事,就因为少,才会被人赞颂……”   云琅觉得太宰有时候简直就是哲人。   这话说的太精辟了。   瞅着妇人们从田野上归来,云琅不由得心有感慨。   管仲纵有千般不是,“仓禀实而知礼仪,衣食足而知荣辱”这句话说的还是很有道理的。   从霍去病嘴里云琅得知,卫青这一场大战,其实并未占到多少便宜,准确的说,他没有遇到右谷蠡王的主力军队。   大军这一次出关,仅仅是横扫了六百里线路上的匈奴人部族,大军战损了一千四百余人……   马蹄铁经过这一场战役之后,被证明是有效的,除过累死,病死,被敌人杀死的牲畜之外,只有十六头牲畜是因为蹄甲出了毛病被淘汰的。   在这十六头因为蹄甲出事的牲畜中,又有九头牲畜出事的原因是马蹄铁中途脱落……   帝国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牺牲了大量的战士,饿死了不知多少的百姓,最后取得的战果,并没有皇帝预料的大。   云琅知道,匈奴对于大汉来说就是一柄插在后背上的利刃,他让大汉流血不止,不论是刘彻还是百姓都无法忍受这样的痛苦,因此,这样的战事还会继续下去,只要刘彻不死,战争不止!   被俘虏的匈奴人在长安市上被斩首,或者被五马分尸,或者被处以桀刑,总之,大汉早在先帝时代就已经取消的刑罚,这一次都得到了充分的展现。   与匈奴撕破脸皮的刘彻,已经用行为证明,他不可能向匈奴低头,更不可能停止对匈奴的战争。   张汤的护卫又来到了云家,没说话,只是递上了张汤家那个漂亮的食盒。   云琅秉承了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原则,一句话都没说,让丑庸跟小虫给食盒里装满了云家精心烹调的食物,那个吃饱了饭的护卫就提上食盒骑上马跑了。   晚春是一年中最好的季节,在春雨的滋润下,云琅甚至能听到植物生长的声音。   家里水塘多,因此蚊蝇也就多,紧接着青蛙,蛤蟆也就接踵而来,这些恼人的家伙们,能大声地吟唱一整夜,惹得云琅经常彻夜难眠。   半夜的时候拥被坐起,瞅着大汉明亮的月亮,一发呆就是一夜。   只有天亮之后云家庄子里浓厚的生活气息,才能让他摆脱时空错乱的感觉。   想想也没什么。一切都在向好的一面前进,太宰的视力似乎得到了改善,老虎现在也长得很胖了,丑庸越来越傻,梁翁越活越年轻,小虫也开始抽条了,一个黄毛丫头很快就要变成大姑娘了。   丑庸正在院子里教训老虎,要他不准再没事干就吞一只小鸡,然后再把鸡毛吹得到处都是。   云家还是有背水的习惯,只不过换成了小虫跟红袖,她们只需要背云琅跟太宰喝茶用的水,因此,并不算是辛苦。   红袖好像忘记了母亲的惨死,也好像忘记了全家被杀光的惨剧,如今穿着跟小虫一般无二的麻衣,背着背篓去泉水口子处背水。   心情看起来似乎不错,但愿她能从噩梦中走出来。   家里的仆妇们很自然地认为,云家能靠近家主的丫鬟只有丑庸,小虫,跟红袖。   云琅也喜欢给他她们留下这个印象。 第九十五章 胆小如鼠的云琅   云琅跟太宰一大早就去拜谒那些死去的护卫长辈的遗骸。   一具具的骷髅排成了军阵站在幽幽的灯火里,骷髅上的黑眼眶里似乎也有火焰在跳动。   山洞明明是封闭的,却不知道哪来那么些灰尘,弄得骨骼上全是这东西。   好在云琅用马尾巴毛制作了几把大刷子,不过,即便是有大刷子,两个人清理骨架上的灰尘,也用了一整天。   来的次数多了,这里的骷髅对云琅来说再也没有恐怖阴森的感觉,一边干活,一边听太宰讲述这些人的过往,他甚至有些亲切。   “这位就是陵卫中赫赫有名的大力士韩完,惯用的兵刃是一跟铁棍,是真正的百人敌猛士,如果身贯重甲,能只身破盾阵!”   云琅仰头瞅着这具高大的骷髅架子,探手摸摸他粗壮的腿骨,叹息道:“可惜这样的猛士了。”   太宰笑道:“我小的时候,经常挂在他的胳膊上荡秋千,跟我关系非常的亲厚,你以后给他们身上覆盖泥塑的时候,记着,他有一脸的大胡须,左手有六根手指!”   云琅笑道:“这是自然,不过,到时候你亲自监工就是了,现在庄子里的人还不能被信任,再过五年吧!”   “我死了以后你怎么给我覆盖泥塑?”   “把你塑造成一个大胖子太宰,你的官帽会给你塑造上去,手里还会有朝笏,还会给你穿衣服,脸上会贴金,放在最前面,你将是这些塑像中最出彩的一个。”   “哈哈哈,说得好啊,不过啊,你还是在我死后把骨骼上的血肉弄干净,休想偷懒连我的尸体一起塑造进塑像里去,这样不牢靠,一旦血肉消融,我的塑像是最容易损坏的。”   “那就把你浇筑进金铁里面,这样几千年都不坏。”   “滚!”   太宰的心情很好,回到房间,见老虎依旧在酣睡,就叹口气道:“这家伙指望不上,原本准备在我死的时候带它一起走的,现在不成了,他还要陪你。”   云琅疲惫的靠在老虎肚皮上打了一个哈欠道:“我死,他都不会死,如果我要死了,就会让他回到山林里去,做一个真正的山林大王。”   跟太宰在一起,心情立刻就会变成灰色的,这跟他的经历有关,从他懂事的那一天起,死亡就像兀鹫一样总是围绕着他飞。   越是担心死亡,死亡就离他越近,被云琅杀死的最后三个伙伴,将他心头最后一丝求活的欲望给熄灭了。   他现在与其实说是活着,不如说已经死了。   山洞的最后面摆着三具洁白的骨骼,他们是如此的新鲜,以至于骨头还保持着一点弹性跟光泽。   “他们三个你见过,记得按照他们的相貌来塑造,如果塑造的好看,他们也就会原谅你。”   太宰探手弹弹其中的一具骨骼,声音发闷。   “不需要他们原谅,既然他们想要伤害你,我杀了他们就没有什么愧疚之心,更何况,我去后山,目的就是斩草除根!”   太宰并不生气,瞅着云琅笑道:“你是对的,在事不可为的时候断尾求生才是大道。如果把我换成我祖父,他老人家也一定会做出与你一样的选择,我耶耶总是说我生性犹豫难成大事,他们的眼光很准。你比我更合适当一个太宰,我不管了,这里的事情我都交代给你了,也就是你的事情。再过一个月,我带你拜见过陛下之后,守卫皇陵就彻底变成你的使命,我就在庄子里教教孩子们读书,看看你的孩子什么时候诞生,等我这具身体彻底腐朽之后,我就去陪陛下了。”   云琅没好气的拉动铁环,巨大的铁链缓缓地下沉,铁链上的火焰逐渐被那些浓稠的油浸灭。   云琅举着火把在前面开路,太宰走在中间,老虎跟在最后面,两人一兽沿着阶梯缓缓向上走。   “其实啊,从第九个台阶开始,三,六,九,十二,十五,十八,二十一直至八十一级台阶,都有一个小小的石柱,用锤子将凸出来的一个石柱砸进地面,这些台阶就会凸出去一大块,在空中形成另外一道阶梯,阶梯会送你去另外一道门,门上有一个缺口,你只要用太宰的印信堵住那个缺口,用力的往里面推,那扇门就会打开……”   云琅不等太宰把后面的事情说完,就打断他的话。   “现在说太早了,还是你带我进去比较好,说实话,就算是你带我进去我也不放心。”   太宰怒道:“难道我会害你?”   云琅也跟着怒道:“我的性命是你救的,你拿走我没意见,我是不放心始皇帝陛下!”   “咦,始皇陵我进去过两次,没有问题啊。”   “天知道第三次进去是个什么模样,就始皇帝暴虐的性子,当年能把太宰老祖宗当鹿给射杀,再弄点陷阱在自己的陵寝里面,弄死另外一个太宰对他来说不算事。我就不信,以始皇帝多疑的性子,他会毫无保留的对历代太宰保持信任?尤其是在他死掉之后没有还手之力的情况下!”   太宰笑道:“你比始皇帝还要多疑。”   云琅怒道:“我就一条命!一旦弄错,就会死掉!不珍惜一点怎么成?始皇陵对我的诱惑还没有大到拿命去换的地步。”   “哈哈哈哈……”   太宰难听的笑声在山洞里发出巨大的轰响,甚至有一些尘土砂砾都从头顶上簌簌的往下掉。   云琅根本就信不过这个时代的工程,不由得加快了步伐。   “你跑那么快做什么?放心,山洞不会坍塌的,我现在才明白你为什么会拿出那么多的好东西给刘彻了。”   太宰匆匆的赶上云琅的步伐,嘴上却不停。   “为什么?”   “还能为什么?你怕死!从你去年的清明在路上讨好官员开始,乃至你故意接近霍去病,到卓氏冶铁,再用曲辕犁,耧车,水车,水磨,马铁蹄讨好每一个人开始,你都是有计划地为保命做准备。以前还以为你是为了皇陵,现在看来,你就是一个胆小鬼,天啊,我活了这么些年,怕死的人我见过很多,从未见过像你这般怕死的!小子,你记住,你越是怕死,死亡这种事他就偏偏会找到你头上,只有跟他对着干,才能长命百岁。”   云琅以前跟现在就靠骗人活命呢,堪称骗子的祖宗,心智坚如铁石,如何会被太宰的这几句话撼动心神。   举着短弩爬出了山洞,云琅的眼睛就滴溜溜的转动,发现没有人这才让太宰跟老虎爬上来,老虎刚刚爬上来,就一头钻进了山林,找寻可能存在的外人。   太宰一屁股坐在云琅身边,取出水葫芦喝了一口水笑道:“你怎么这么怕死啊?你说说你,智慧,应变,人情,世故,哪一样都是上上之选,偏偏就是胆小!说你胆小也不算正确,至少你一个人就敢杀掉猎夫,又敢一个人跟踪潜伏,杀掉三员大秦悍将。方式,法子且不论,就这份胆识在陵卫中也能排进前三,你偏偏又给人胆小如鼠的感觉,真是怪异。”   云琅叹口气,往嘴里灌了一口水道:“我就是在按照你说的,在跟老天挣命!所以啊,不需要的冒险我一定要摒弃,不需要的争执我一定要退让,我来的不容易,如何能把宝贵的性命浪费在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情上?”   太宰瞅着云琅当初突然出现的半空,再看看坐在他身边的云琅,不由自主的点点头道:“你确实不容易,如果不是我恰好在,你就掉下山崖了。” 第九十六章 悲惨的李敢   皇帝是一种生物。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皇帝总说自己是龙。   不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对龙的评价都不是很好。   在东方的神话体系中,龙高兴的时候可以兴云布雨,不高兴的时候就会掀风鼓浪造成无边灾害。   善恶只在一念间。   西方神话体系里的龙,除了喜欢金币之外,就是喜欢抓一个漂亮的公主关在塔楼里,公主对他来说是没什么用处的,他之所以这样做,唯一的原因就是很无聊,搞点事情让人间忙乱。   秦皇,汉武,是两个功标千秋的两头龙。   一头正躺在云琅脚下的坟墓里等待起死回生,另一头正在人间掀风鼓浪,意气满满的准备绞杀匈奴。   对与错不要紧,反正都是万世功业。   山阴处的野葱长得正好,云琅收割的不亦乐乎,太宰觉得自己被侮辱了。   刚刚才说完进入皇陵的法子,这个人怎么没有半点心动的表现,居然能愉快的挖野葱?   难道说伟大的始皇帝在他眼中还比不上一顿白水煮羊肉?   老虎回来了,没有发现附近有人,这让云琅非常的开心。   他不相信有谁能在小小的山林里避开老虎的搜索。   “你真的不想进去看看?”太宰第一百零八次问道。   “皇陵的事情只适合在皇陵里面说,在外面就不要再提了。”   “哼,我要是不提,你打算一辈子都不提是不是?”   说完话,就怒气冲冲的径自走了。   云琅跟老虎就眼看着他强横的穿过灌木林走远了。   云琅抓着老虎耳朵道:“老家伙的身子骨好像还不错。”   回头看一眼始皇陵,云琅就想把这事给忘掉。   他打死都不信始皇帝会对太宰以及守卫们毫不保留的持信任态度,从皇帝的角度,从一个走一步看八步的英雄角度看,这都是不可能的事情。   每一次进皇陵,其实就跟把脑袋塞进老虎嘴没有区别……   宁教我负天下人,休让天下人负我,这两句话是一种境界,能说出这种话的人一般都对自己有着清醒的认识。   曹操是枭雄中的枭雄,所以他把这句话说出来了,始皇帝是一个阴损的英雄,所以他不说,只做!   云琅当然很想去始皇陵看看,而且是非常的想,在后世已经参观完毕了兵马俑,即便都是些破破烂烂的泥人,也把云琅看的血脉贲张,恨不能化作泥人跟那些远古的精灵站在一起组成无敌的战阵。   当然啦,那是在确定没有流沙掩埋,没有乱箭飞出,没有乱石砸下来,没有翻板,没有陷阱,没有僵尸,没有鬼魂,没有乱七八糟的吃人虫子的情况下,他才有那样的感觉。   前面站着可以勾搭的漂亮导游,旁边站着衣着性感的美女,后面站着一群虎视眈眈的保安,耳朵里听着特意制作的辽远雄浑的古音,自然可以肆意的幻想,疯狂的迷醉。   就算是想成神经病了,也确定会有人把你拖去精神病院,总之来说,安全第一。   至于现在的始皇陵……云琅只要想想这些天那些羽林孤儿们在他家打造的各种奇奇怪怪的兵刃,他就不想进始皇陵,一点都不想进去。   只有太宰这种把殉葬始皇陵当成毕生追求的人才会不顾那里面暗藏的杀机,一次次的把自己送进虎口。   云琅把手探进老虎嘴,抚摸着老虎的两颗巨大的犬齿……只要老虎闭嘴,他的手就会从手腕处断掉,老虎的牙齿比铡刀都他娘的锋利!   下了山,就是一片一望无垠的麻籽地,老虎吼了一声,麻籽地里顿时就会跑出几个光屁股男人出来,而家里的妇人们,却会用麻籽树遮掩着自己的身体,瞅着云琅吃吃发笑……越发的无法无天了。   光屁股男人被老虎追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跑不动了就装死狗往地上一躺随老虎干什么。   通过这么长的时间交往,他们也知道云家的老虎不吃人,大王现在确实不吃人,只是探出大爪子按住男人的脑袋,在地上用力的摩擦几下,就算是惩罚过了。   这对他们来说不算事,有些不要脸的还敢远远的问云琅,家里要不要男仆,有些还挺胸腆肚的向云琅夸耀他们强壮的身躯。   一个光屁股男人冲着另一个男人摆姿势,这他娘的实在是太恶心了,于是,云琅就让老虎再惩罚他们一次。   老虎一年只发情两个月,人却一年四季都在发情……或许这就是人类之所以能成为万物之灵长的原因所在。   一个忧郁的年轻人骑着马走在田间小路上,他的战马屁股后面还拖着一辆两轮的轻便小车,小车上装着一个巨大的包裹。   老虎突然出现,战马被吓得好惨,扭身就要跑,却被马背上的年轻人生生的给控制住了。只能在原地打转子。   年轻人见老虎并未攻击他,而是横卧在小路上,就跳下马扬声喊道:“云司马可在?”   云琅从路边的桑田里穿过来笑道:“去修整兵刃?”   年轻人拱手道:“羽林郎李敢见过司马!”   云琅笑道:“算了吧,我现在都成羽林之耻了,就别来这一套,将军给你休沐时间了?”   李敢也是一个痛快的汉子,拱手道:“七日!”   云琅撵走了老虎,让它自己回家,李敢的战马这才安静了下来。   他羡慕的瞅着老虎道:“如此灵兽,羡煞旁人。”   “你要是有空去捉一只月子里的老虎,亲自养上三五年,这样的灵兽你也有。”   李敢闻言大喜:“原来如此,某定要捉一只回来饲养,将来上了战阵也有一个好帮手!”   云琅摇头道:“你想多了,军营里养老虎,要是被将军发现你的老虎惊扰了马队,他砍死你的速度比匈奴砍死你的速度快多了。”   李敢也是一个痛快人,闻言大笑道:“平日里带着狩猎也不错,进了军中,可能真的会被将军砍死,那就太冤枉了。这几日就劳主人家照拂了。”   云琅瞅瞅那个巨大的包裹,见一张巨弓露在外面,就叹息一声道:“四担弓?”   李敢也叹口气道:“只能开三次!”   “为什么不用三担弓?”   “我耶耶用五担弓,我两位兄长都用四担弓,我用三担弓很丢脸。”   “狗屁话啊,你耶耶一辈子的时间都用在弓箭上了,用不了五担弓才让人看不起,你兄长已经长成,虽然力有不逮,人家的身高摆在那里,身高力不亏,就你?现在一副豆芽模样,还是老老实实的用三担弓吧,免得伤了身体,后悔莫及。”   李敢怒道:“我偏偏要用四担弓。”   云琅耸耸肩膀道:“那就没法子了,羽林军中尽出棒槌,只要你愿意,随你。”   十四五岁的少年其实都是病人……他们的世界是混沌的,最喜欢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情,有时候明明知道是错的,也会继续坚持,多撞几回墙之后就好了。   用不着别人去教导,教导对他们来说是一种羞辱。   不过,这个阶段很短暂,撞墙撞明白的就会成为人中豪杰,撞墙撞傻了的,一般就会成为著名的傻子。   李敢不明白进了云家为什么一定要在滚烫的温泉水里泡一个时辰,他拿来的干净衣衫也被两个仆妇拿走装在罐子里面煮。   “我很干净!”   李敢愤怒的大叫,不过,他很快就不喊了,因为一个十二岁的男孩子用一块麻布在他身上用力的一搓,成卷的污垢就从他的肩头掉了下来。   “该死的!我经常沐浴的啊——”   被人搓澡其实是一种莫大的享受,虽然有些痛苦,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快感。   从心理学角度来说,其实这是人从婴儿期就养成的习惯,每一个人其实都渴望被同类抚摸,只是年纪大了之后,就将这种近似羞耻的感觉给屏蔽掉了。   一旦有了正大光明可以享受这种快感的时候,即便是不愿意也会很享受的。   当然,变态一点的就会追求更进一步的快感,比如刘彻,比如张嫣,此不为人所道也。   洗干净了的李敢其实算是一个长相不错的男子,浓眉大眼遗传自他的父亲李广。   飞将军之名虽然强悍,却也是最让人惋惜的一位将军,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几乎成了悲剧的典范。   至于李敢,就更加的可怜了,他是被霍去病给射死的……   云琅蹲在二楼瞅着白净的李敢在一楼狼吞虎咽的吃饭,他就觉得很有意思,怎么才能让这个家伙把饭一辈子的吃下去呢?至少要吃到三十岁吧? 第九十七章 继续在工匠的道路上狂奔   张汤家的漂亮食盒每隔五天就会到来一次……   云琅依旧让丑庸将食盒装满,让张汤的护卫提走……   这是一个很明显的征兆,张汤没有忘记云琅,也就代表着廷尉衙门没有忘记云琅。   廷尉府是帝国的眼睛,也是皇帝的爪牙,他们如同站在高处的兀鹫,冷冷的看着偌大的汉帝国。   张汤不断地用自家的食盒警告云琅,万万不可行差踏错!   想要获得别人的信任,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想要融入一个族群,更需要耐心与毅力。   李敢抡着大锤,不断地敲击在暗红色的铁条上,每一次敲击,都会绽出大蓬的火花。   他的力气真的很大。   旁边的水桶里浸着十余枝铁羽箭,每一枝都散发着幽幽的寒光。   这种羽箭足足有七八两重,是专门供五担弓使用的,只有强大的初速度才能给这样的一支箭附加恐怖的杀伤力。   这是云琅建议由李敢来完成,这样沉重的羽箭,李敢还用不了,他准备当做父亲的寿礼献给父亲。   雁门关一战,李广也出动了,只可惜他什么都没有捞着,身为卫青的后卫,他走过的路是一片血路,清理卫青取走头颅的匈奴尸体,是他做过与战争唯一有关的事情。   皇帝赏赐了卫青,李广什么都没有得到,他麾下的战士,同样一无所获。   李敢希望这一袋铁羽箭能够给父亲一点小小的安慰。   云琅很忙,他忙着誊抄《百工谱》,这东西是李广家的一部藏书,李敢这人不愿意欠别人的,所以,特意跑回家一趟,背来了《百工谱》让云琅看。   这时代的书籍,只要是稍微珍贵一点的,都是孤品,云琅决定誊抄一部留在家里,等自己彻底的安全了,安稳了,再试着把纸张做出来,把这些书籍全部刊印成书。   孤品,善本,实在是太容易流失了。   誊抄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一部书誊抄完毕之后,他对这本书的内容也就知道的差不多了。   很好的一本书,这上面记载了很多关于城池营造方面的工艺,剩下的就是马车制造。   不看不知道,看了之后云琅才发现,大汉人对于如何营造一座城池知之甚详。   云楼,箭楼,垛口,藏兵洞,瓮城,内城,城郭,守城器具的安放,布置,守城人员的安排,突击兵力配置,如何预防敌人有秩序的进攻,上面都有详细的解说。   至于马车制造,在这个时代它的制造工艺不亚于后世汽车制造。   大汉马车的种类复杂、名目繁多,如皇帝乘坐的玉辂,皇太子与诸侯王乘坐的王青盖车、“金钲车”。   行猎用的“猎车”、丧葬用的“辒辌车”、载猛兽或犯人的“槛车”等等。   类型繁多,种类各异。   贵者乘车,贱者徒行,这是大汉人显示身份的一个分界岭。   所以出门乘车与否彰显着人们的身份与地位。而乘哪种车,有多少骑吏和导从车,又表明了乘车者的官位大小。   在大汉,不同等级的官吏都有相应的“座驾”。   这些车虽然名称各异,但外形基本相似,有差别的只是构件的质地、车饰的图案、车盖的大小和用料、马的数量等。   另外,除大小贵族和官吏本人乘坐的主车外,还规定了导从车和骑吏的数量。如三百担以上的官吏,前有三辆导车,后有两辆从车;三公以下至二千担,骑吏四人。   像云琅这种一千担的官员,在勋贵面前,连乘坐牛车的资格都没有,只能骑马!   一部残缺的《百工谱》整整六十四斤重,上面的字迹太小,很多地方还残缺不全,云琅只能依靠自己的理解弥补上残缺的部分。   看到马车,云琅就想了好久,他觉得等云家人口再多一些,开一个马车铺子还是不错的。   以他对舒适的理解程度,估计会让云家的马车铺子在最短的时间里兴旺起来。   透过纱窗,褚狼他们还在院子里大呼小叫的游戏,丑庸就站在边上不断地为褚狼叫好,且笑的非常专注。   这可能就是爱情!   云琅摇头一笑,爱情这东西已经跟他没有什么关系了,以前就觉得跟后世的姑娘们有隔阂,现在,隔阂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又多了足足两千多年。   等云琅誊抄好《百工谱》之后,已经是三天之后了。   李敢看了云琅誊抄的《百工谱》,立刻就把自家的那一部拿去丢铁匠炉子里,自己又按照云琅誊抄的《百工谱》重新誊抄了一遍,这家伙不眠不休的用了一天一夜。   云家的早餐是小馄饨,云琅吃了一碗,李敢已经吃了一盆,油煎的鸡蛋也吃了一摞子。   吃完之后才看着云琅的饭碗道:“我刚才吃的也是这东西?”   云琅叹口气点点头,就让丑庸再给他装一盆。   这一回李敢先是捞出一个馄饨仔细看了一遍,然后才慢慢的吃了下去。   “你家的饭食确实好吃,霍去病没撒谎。”   “你跟霍去病是好友?”   “算不上,同袍而已,那家伙眼睛长在脑门上,一般不跟人交往,不过,本事不错,行军布阵有模有样,比我们这些人懂得多一些。”   “下回休沐你们一起来,我准备烤一头小猪。”   “跟他?还是不要了,很无趣。”   “喝醉就有趣了。”   “好,我这就回家,让管家给你送两千担粮食过来,你修订的《百工谱》值这个价钱。”   云琅点点头道:“你再问问同袍,谁家有这样的书,就给我送来,我可以不要钱帮他修整甲胄跟武器!”   李敢点点头,吃完了馄饨就将竹简绑在自己的战马拖拽的小车里,他踩着左面的马镫上了战马,然后将两腿垂下来,稳定了身体之后看着云琅道:“你这人不错!”   云琅笑道:“每一个跟我接触过的人都这么说,你如果来的勤一些,你会发现我这人比你想的还要好。”   李敢哈哈一笑,活动一下酸涩的脖子俯下身小声对云琅道:“能不进军营,就别进军营,你这样的人不该待在军营里。”   云琅咧嘴笑道:“霍去病也这么说。”   李敢拍拍云琅的肩膀笑道:“下回来给你带葡萄酿,当然,前提是不会被我耶耶打死。”   说完话,就骑着战马出了云家的大门,独自一人向荒原走去,按照他的速度,他没可能在天黑之前回到阳陵邑,估计要在荒原上独自过一夜,他却没有云琅对于安全的担心,走的悠哉悠哉的。   这是一个无畏的人。   无畏是一种很好的品质,只是这样的人一般没有太好的下场,他们一般会低估困难,会认为,只要自己再努力一些,再加一把劲就能摧毁困难于无形。   他们是军阵上最好的敢死队,也是开拓世界最好的冲锋者,披靳斩棘,绝尘越壑更是不二人选。   然而,一旦开始冲锋的时候,他们往往就会忘记他们的后背,很多这样的猛士伤口一般不在前胸,而在后背。   云琅用力的摇摇头,他发现自己现在很容易陷进一种悲伤的情绪里,尤其是看到历史上的人物活生生的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就觉得自己的立场在发生变化。   “我不是上帝!”   云琅轻轻地咕哝一声,就转身回到了房间,瞅着堆积在桌案上的《百工谱》拍拍。   对躺在桌案旁边的老虎道:“我们还是继续在工匠的道路上狂奔吧!”   老虎抬起头嗷呜了一声,算是同意了云琅的说法。 第九十八章 陈阿娇的怒火   云琅是一个婴儿。   对于大汉来说,他仅仅是一个不到两岁的婴儿,探索世界的过程,需要小心翼翼。   当婴儿第一次睁开眼睛看世界的时候,或许是新奇的,或许是恐怖的,也或许是没有意识的。   云琅是一个非常有经验的婴儿,这有助于他迅速的融入到这个世界中去。   大汉的天空清澈无比,白云纤尘不染,同时,也表明,这里并非是云琅熟悉的工业化世界。   太宰依旧在生云琅的气——他已经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给了云琅,却没有收到应有的惊喜跟狂欢,这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了很大的打击。   即便云琅很有孝心的陪他一起吃饭,也得不到一点好脸色。   “多吃点豆腐啊,你本身钙质流失严重,不多补钙的话,骨头会酥掉的。”   “我喜欢吃肉!”太宰夹起一块最肥的猪肉,一下子就填嘴里了。   “牙都没几颗了,就不要吃肉了,多喝汤!”云琅给太宰装了一碗大骨头汤推过去。   这些天啊,云琅一直在回忆自己曾经读过的关于盗墓贼跟考古发掘的小说跟记录。   就是为了能陪着太宰去一趟始皇陵。   始皇帝这家伙实在是不足以信任,总要准备好了,进去的时候才会放心,面对始皇帝,云琅觉得不论多么小心都不为过。   为看一次始皇陵,就把小命丢掉,简直无法跟跟自己交代。   如果可能,云琅很想跟考古队一样弄几万人把陵墓掀开,等自己看完,做完记录之后再把陵墓给填上。   这样做,至少安全。   至于盗墓贼的法子,云琅想想就心惊胆颤,那些该死的作者为了增加故事的可读性,给书里面设计了太多恐怖的元素,不九死一生一回,就不算事盗墓!   不过啊,这样也不错,至少按照故事里讲述的那样,准备过度也比准备不足要好。   “今天,刘婆她们要开始缫丝了,您不准备去看看?听说妇人们煮茧缫丝的时候基本上是不穿衣服的。”   “滚!”   “行,行,不愿意看妇人,不如就陪我一起去烧石灰,你不想看看我是怎么把鹅卵石变成白色粉末的吗?”   “滚!”   “好,好,我听野人说,他们居住的地方有两个专门做泥人的老汉,我准备把他们弄回来,专门给陵卫们塑像,你也不去看看?”   太宰手里的筷子停顿了一下,还是慢慢摇摇头道:“你打算等两个工匠做完泥塑之后就杀掉他们?”   云琅也愣住了,过了好一阵子才道:“下不了手啊!”   “你杀卫仲他们的时候可是一副铁石心肠啊!”   “不一样,卫仲他们是知情人,他们死了,我们就安全了,那两个做泥塑的匠人不一样,他们不知道皇陵的事情,如果我请他们来干活,干完活再杀了,这事我实在是干不出来。”   “那就学手艺!”   “谁学?我一天忙的要死,让别人学跟让匠人塑像有什么区别?最后还不是要杀掉?”   “我学……”   从太宰那里出来之后,云琅的心情很好,一个人总想着去死,大部分都是因为无聊。   如果他的生活忙碌的如同一条狗一般,他哪里还有时间去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其实啊,给陵卫造像这回事,云琅早就有别的好办法,那就是雕刻十几个模子,然后把尸骨放进模子里面,倒进泥浆,等泥浆干透了,打开模子,一个塑像就造好了……   现在,他更愿意让太宰一个个的捏制,将近两千具骸骨,够他弄十几年的。   刘婆弄出来的场面很大,煮茧的地方就在温泉口子边上,温泉水是不能用来煮茧的,于是她就用了另外一种好法子,先是将定制的大木桶沉浸在滚烫的温泉里,然后把泉水倒进去,只要一夜,七八个巨大的木桶里的泉水,也就变成了滚烫的热水。   这些热水取出来倒进煮茧的大锅里面,将蚕茧浸泡在满是皂角的热水里,浸泡一段时间之后,再放进另外一口水温更高的锅里面煮,然后再捞出来放进水温低的锅里面……很辛苦。   最后开始缫丝,一排排的木头架子,上面有一个个的飞轮,妇人们找到茧头之后,就会抽丝,四五根蚕茧组成一根丝,只要轻轻转动飞轮,蚕茧就欢快的在水里翻滚,一根根几不可见的丝线,就会缠绕在飞轮上……非常的神奇。   最神奇的事情就是,云琅坐在家里,眼看着妇人们抬着一筐筐的蚕茧出去,拿回来的却是一盘盘乳白色的丝线……   骊山脚下盖房子确实很漂亮,只可惜这里地下水很丰富,地上潮湿的厉害。   还没有进入夏天,砖墙上就起来了一层水渍……   云琅决定用白色的石灰把墙壁刷一下,这东西不错,不但防潮,还能起到杀虫子的作用,再用石灰跟沙土,黏土混合之后做成三合土,把地面再铺一下,应该能起到非常好的防潮作用。   鹅卵石渭河边上,山溪里面多的是,挑选拳头大小的一股脑的倒进挖好的柴窑里面,然后就点火猛烧,等石头全部都烧透了,取出来的就是石灰。   用的时候只要泡进水里,石灰跟水反应之后,就成了石膏泥,拿来刷墙再好不过了。   云琅很怀念徽派建筑中的青砖白墙,准备把云家庄子也弄成那种模样,虽然建筑充满了大汉风格,只要有了青砖白墙,云琅说这就是一种新的建筑艺术,有谁敢反对?   云家的半大小子就是家里的顶梁柱,一个个都是男子汉,干起活来很麻利,即便是烧石灰这种重体力活,他们也干的有声有色。   在云家,一旦孩子们开始不管猪,牛,羊,鸡,鹅就说明这个孩子已经长大了。   石灰是要烧一天一夜的,好在云家根本就不缺少木柴,开辟这片庄子的时候砍下来的杂木柈子堆了足足一亩地,十年都烧不完,即便是云家一直在烧木炭,也没有消耗多少。   云琅满意的看着绿油油的群山,觉得自己有生之年是没有办法把这些树全部砍光,在大汉高喊环境保护会被人骂成傻子的。   云家庄子冒起来的股股浓烟,五里地之外都能看见,充分说明了这里的人气很旺盛,是好事!   一个宫装女子站在阁楼上,正在遥望云家庄子里冒出来的股股浓烟,青天白日下,烟柱冲天而起,蔚为壮观。   女子的面容精致,妆容一丝不苟,葱白一般的手指纤长,指甲上的蔻丹嫣红的刺眼,看了一阵浓烟,就轻启朱唇道。   “长秋,冒烟的地方是着山火了吗?”   一个戴着乌纱冠的宦官躬身道:“启禀皇后,冒烟所在乃是云氏庄园,估计是在烧炭吧。”   “咦?上林苑什么时候也有外姓可以入住了?”   “启禀皇后,云家的主人有大功于我大汉,因此蒙陛下赏赐,才得以进入上林苑。”   “什么大功?说说。”   “也没什么,就是制作了一种新的耕犁,陛下命名为元朔犁。”   美人笑道:“总算不是一个幸进的小人。”   大长秋小心地看了一眼美人的脸色,低声道:“皇后,这些话不可再说。”   美人闻听此言,勃然大怒道:“怎么就说不得?他刘彻拥千百美人夜夜笙歌,身边尽是一些奸佞之徒,就连卫子夫这个贱婢也被抬举成了皇后。我陈阿娇身处名门,当年一句‘金屋藏娇’就让我母亲为他刘彻登基操碎了心。成亲的时候你侬我侬,就因为一些奸佞之徒的谗言,他就狠心的剥夺了我所有的荣光,刘彻!你好狠的心啊!”   大长秋对陈阿娇间歇性的发疯似乎并不吃惊,把身体稍微侧一侧,果然,一个朱漆托盘就被摔在了地上,然后,就是发簪与袍服…… 第九十九章 骗鹿   自从云家的大池塘里多了三十几只鹅,池塘里的鱼就多了起来。   这很奇怪,鹅是吃鱼的……   随地大小便的鹅粪好像又能养鱼……   这就很有意思了。   一个小小的生态圈就形成了。   这个池塘里的鱼,云琅是不吃的,丑庸她们倒是很喜欢,自从云家有了新的做鱼方法,她们就会变着法的捞鱼吃。   红烧,红烧,还是红烧……   云琅不想家里除了红烧鱼之外,再有别的吃鱼方式。   吃过鹅粪便的鱼他不想吃,想吃野生鱼就要去云家庄子左边,那里是长门宫的范围,云琅不敢进去。   刘彻放逐老婆的地方,野男人进去了,下场很可怕,不是陈阿娇下场可怕,是野男人的下场很可怕。   云琅试着在渭水里钓鱼,枯坐了一整天,也没有什么收获,期间还有几个闲的没事的野人跑来告诉他,在渭水捞鱼要用渔网。   满骊山的野人现在都在做同一件事,就是往云家背煤石,云家对这东西的需求几乎没有止境。   现在已经基本上形成了一条产业。   煤矿在十里之外,可惜道路不通,没法子用大车去拉,全靠野人一背篼一背篼的背过来。   被煤炭弄得浑身黑乎乎的野人,现在看起来更像是野人了。   “滚开,每回都骗我的油饼吃。”   云琅对煤炭工人没有歧视,相反,他更觉得亲近。凡是靠自己双手吃饭的人,在云琅眼中差别不大。   “小郎君,北边的园子里有一群美人,你就不想去看看?”煤矿工人瞅着云琅篮子里的油饼流口水,依旧不断地给他提供美人的消息。   “别想了,我不去,你们也不准踏进那地方,谁进去谁死,知道不?”   “董大就去过,还跟一位小娘嘿嘿嘿……”   “他还活着?”   “活着啊,还捞了一支银挠头,现在天天去。”   云琅取出一个油饼丢给煤矿工人道:“帮我一个忙,揍这家伙一顿,打到他不敢去北边为止,要不然,他会害死你们所有人的。”   “那就再来一个油饼!”煤矿工人非常的豪爽。   最后,云琅半篮子油饼都没了。   回到家里,云琅就郑重的告诫家里的所有人,不准去北边,至少不准踏出云家庄子地界一步。   他甚至给家里人下令,没事干就在庄子北边种树,种那种长的快,而且还高大的树种。树底下栽满荆棘,荆棘里面种满花椒树,总之,云家的一条狗都不许去那边。   老虎更是被云琅带着去了北边,揪着老虎耳朵告诫了这家伙一万遍,不准去那边。   北边山青水秀的基本上没有高大的乔木,更不要说灌木了,不到一尺高的草丛,对老虎没有什么吸引力,因此,不用云琅说,老虎也不愿意去那边。   长门宫很大,陈阿娇的活动范围只能是长门宫附近两里地,云琅看见了骑着游春马在草地上瞎逛的彩衣宫女。   长相看的不是很清楚,云琅也觉得没必要看清楚。   家里多了两个会捏泥人的老汉,捏出来的泥人惟妙惟肖,须眉可辨,就是不点眼珠子。   其中一个老汉说了,没有点眼珠子的泥人是泥人,点了眼珠子的泥人就变成了生灵。   这让云琅很怀疑这两个家伙是女娲转世,因为把泥巴变成人,是女娲娘娘的独门本事。   人跟野人的区别只是一件衣裳罢了。   两个洗干净的老汉,穿上新麻衣,竟然有了那么一点仙风道骨的意思,整天坐在门廊下,笑呵呵的看着家里的仆役们忙忙碌碌。   刘婆她们忙碌了半个月,才把家里的蚕茧统统弄成了桑蚕丝,不要说云琅,就是在家里混饭吃的霍去病跟李敢两人,也有叹为观止的感觉。   “六千四百四十七束丝!”刘婆的两只手已经被热水泡的没了肉色,依旧骄傲的对云琅道。   “泉水边上的作坊要盖顶棚,要起房子,眼看着秋蚕又要煮茧缫丝了,等不起!”   刘婆的话说的理直气壮,听起来很无理,可是,即便是霍去病,李敢两个彻头彻尾的奴隶主,也没有觉得刘婆这样长气的说话有什么不妥。   看来,在大汉国,还是很尊敬有本事的人的。   云琅自然是同意了刘婆的建议,让她自己去组织家里人盖房子,自己人弄不好的地方,请外面的高价木匠就是了。   “养了一季桑蚕,你就把去年的投入全部找回来了。”霍去病比较中意云家的锅盔,抱着一个大饼,掰着吃。   “他去年都投入了些什么?”李敢好奇的问。   霍去病放下锅盔拍拍手上的渣滓笑道:“这些人的口粮跟衣衫。”   “这么好赚?”李敢有些吃惊。   云琅摇着鹅毛扇笑道:“作坊化劳作就是这个样子,如果家里的妇人们会纺织,会织绸布,会染色,养桑蚕这活就跟铸钱没区别,而且比铸钱来的轻松。”   李敢笑道:“绸布可以当银钱使唤,可能比银钱还好出手一些,是一门好营生。我家里也有不少桑田,回去告诉我母亲,看看能不能也把家里的仆妇聚拢起来养蚕。”   霍去病嗤的一声笑道:“你得先有一个这么能干的管事!大家族里的仆妇有几个是能干事的?莫说仆妇,就是男仆,也一个个唯唯诺诺的,在主人面前大气都不敢出,稍微有点地位的仆役,一旦被提拔,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欺辱比他还要弱小的仆人。要他们干事情,难啊!对啊,云琅,你是怎么弄的?”   云琅摇着鹅毛扇如同诸葛之亮,微笑道:“无他,惟行黄老之术尔!”   “黄老之术?已经过时了,现在陛下正在推行儒术!”   “儒术?李敢,你来告诉我何为儒术?”   李敢瞅着天空,好半天才转过头对霍去病道:“老霍,你知道不?”霍去病摇着脑袋道:“去年的时候董仲舒进宫给陛下讲解儒术的时候,我跑去听了,听了一会觉得没意思就出来了。”   云琅见霍去病跟李敢齐齐的看着自己,就笑道:“仁义礼智信就是儒,也是儒家的五种道术。这五种美好的品性是儒家希望人能够具备的五种美德,身怀这五种美德而不显露的人被他们称之为君子。儒家的终极目的就是要把天下的每一个汉人都改造成君子,一旦成功,天下就会出现道不过三代,法不二后王这样有秩序的场面。”   只要看看两人吃东西的样子,云琅就知道自己的话白说了,说句老实话,刚才说的那些东西,他自己都是一知半解的。   所谓学问,就是没事干不经意的多说一些别人听不懂的话,久而久之别人就会远离你,并且认为你是一个高人。   在大汉这社会里,没有两把刷子真的是没办法混的,有学问的人一见面就会张嘴问你:“何为道?”   你要是说不出个一二三来,就会被人耻笑的。   尤其是在大家伙玩曲水流觞的时候,酒壶上说不定就搁着一只竹简,上面就写着这个问题,要是回答不上来,连酒都没得喝。   因此,云琅就找太宰帮他恶补了很多这方面的知识,只是太宰在很多问题上也说不清楚,云琅只好自己弥补。   云家的鹿群在草地上狂奔,云琅,霍去病,李敢三人骑着马在后面紧紧追赶,不时地弯弓搭箭,一支支圆头羽箭将野鹿冲击的东倒西歪。   母鹿自然是不会参与这种粗暴活动的,跟老虎依偎在一起,享受老虎粗暴地抚摸。   母鹿又怀孕了,这家伙自从没有了食物危机之后,就怀孕怀的很勤快,老虎似乎也知道这家伙怀孕了,粗大的爪子从来不去碰母鹿的肚皮,而是扣在母鹿的脖子上,指甲都露出来了,只要一用力,母鹿的脖子就会被撕开。   一个像虐待狂,一个像受虐狂,它们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显得非常和谐。   “你家的鹿不好捉。”李敢从战马上跳下里,擦试一把汗水对云琅道。   “我只要想吃鹿肉了,就会派老虎去捉,时间久了,这些鹿也就会一些奔跑逃脱的技巧。”   “我们今晚就吃鹿肉吧?”   “不成,只要;鹿群逃脱了追杀,回到了鹿圈,人家就有活下去的资本,我们要讲道理!”   “你跟一头鹿讲道理?”   “为什么不呢?你以为我家的鹿都是从哪来来的?都是自己跑来的,鹿圈是我划定的一个绝对安全区。只要在这个区域里面,所有的鹿都是绝对安全的,而且还有人定期投放食物,它们在这里交配,生育不会有天敌来伤害它们。久而久之,骊山所有的鹿群都知晓这里是一个安全的地方,都会来这里生育后代。”   “然后你再从中偷取人家的幼鹿自己饲养是不是?”   “对啊,是这个道理,人之所以是人,就因为我们比较聪明,鹿群就没有阴谋这个概念,所以我们就能动手脚。” 第一百章 玩物   “呀,这就是兵法啊!”李敢赞叹道。   “这是当然!”云琅不由自主的拿出鹅毛扇再挥动两下。   “狗屁的兵法!”   “狗屁兵法他也是兵法,你不要管我的兵法狗屁不狗屁,只要管用,就算是其臭难闻,你也只能忍着!”   霍去病大怒道:“将之道在智,信,仁,勇,严……那里有你这般卑劣……”   等他说完了一大通废话,却发现云琅跟李敢已经窃窃私语着走远了,只留下老虎总想趴着他的马屁股到马背上来。   霍去病的战马早就熟悉了老虎,因此并不是非常的畏惧,只是不敢动弹。   霍去病按着老虎的脑袋把他推开,战马这才如蒙大赦一般的向云琅跟李敢追逐了过去。   掉在地上的老虎非常恼怒,一巴掌拍翻了谄媚的母鹿,大叫一声就追逐了下去。   “呀,三位小将军在官道上纵马狂奔,真是吓死奴家啦!”   三人的马匹才超越了一溜马车,一颗美人头探出车窗,笑吟吟的瞅着英武的三人众。   云琅定睛一看,美人是美人,这一点都没错,只是分不清楚是男是女。   霍去病的眉头皱了起来,李敢却拱手道:“原来是董君当面,我等孟浪了。”   美人掩着小嘴笑道:“荒野古道无聊,没想到遇见了三位小将军,不如来到车上,我们把臂同游,岂不是一桩快事?”   霍去病的眉头拧成了一疙瘩张嘴就道:“我们兄弟三个,各个勇猛,董君能承受得起?”   美人儿没好气的啐了霍去病一口,娇笑道:“好好的古道路遇被你说成什么了。快上来,我这里可有你们平日里见不到的糕点哟。”   听他这么说,云琅,李敢齐齐的打了一个冷颤,这个王八蛋真的敢在青天白日下就邀请别人跟他一起荒淫。   霍去病狞笑道:“看来我们三兄弟还没被董君看在眼里,再加一个兄弟如何?”   说着话就张嘴长啸一声,顿时,老虎大王就从旁边的草丛里跳了出来,趴在董君的车窗上大吼一声。   “嗷呜——”   老虎出来的那一刻,董君的马车就开始狂奔,紧跟着他的车队也跟着跑了。   李敢挥挥袖子驱赶一下眼前的灰尘,回头看着云琅道:“那家伙屎被吓出来啦了,臭死了。”   云琅坏笑道:“老霍刚才还准备打人家的主意呢。”   霍去病恨恨的吐了一口唾沫道:“怎么会有这么恶心的人?”   李敢笑道:“小心人家去找窦太主哭诉!”   霍去病眼瞅着董君远去的马车道:“太无法无天了,馆陶竟然敢派一个玩物去长门宫!”   霍去病的话说完,云琅就摇着鹅毛扇瞅着天空,天上的云彩真是好看,一朵朵,一片片,白的令人心醉。   李敢则抚摸着老虎的脑袋,专心致志的往老虎嘴里塞肉干,谁都没有听到霍去病到底说了些了什么。   霍去病不屑的对两人道:“我才不会用这种手段去打击别人呢,没的脏了嘴巴,你们两个也不用装傻了。”   两人顿时如梦初醒,云琅朝李敢拱拱手道:“我昨日在前面的河湾处下了笼子,也不知道今天有没有收获。”   李敢笑道:“看过就知。”   霍去病觉得战马在战栗,回头就看见老虎正蹲在他的马屁股上,舔着舌头等着他驱马前进呢。   恼怒的将老虎推下马,再来几次,他觉得他的战马可能就废了。   渭水只有在冬日的时候才会变得清澈,像现在,根本就是一河的黄汤。   还没到地方,两个野人就从河湾里钻了出来,远远的朝云琅呼喊:“小郎君,小郎君,你下的笼子里有鱼!”   云琅跳下马,把缰绳丢给野人道:“找个干净的地方,把马洗涮干净。”   野人慌不迭的接过缰绳,心惊胆颤的瞅着霍去病跟李敢两个身着羽林军军服的家伙。   以前的时候,羽林军看到他们一般都会动手就杀,没什么好说的。   霍去病很自然地将战马缰绳丢给野人道:“伺候好了。”   李敢刀子都快要抽出来了,见云琅跟霍去病如此,也就罢了杀人的心思,跳下马把缰绳丢给野人道:“有丝毫损伤,耶耶活剥你。”   野人如蒙大赦,高兴的牵着三匹马就去了树荫下的溪流,那里的水干净。   “喂喂,见到野人你们两个怎么不杀?”   李敢匆匆的下了河滩,问云琅跟霍去病。   霍去病摇摇头道:“杀他们很有意思吗?”   李敢摇头道:“很没意思!”   “没意思你弄死他们干什么?让他们活着还能帮我们喂马,以后少干这种没意思的事情。”   云琅正吃力的往上拽自己的笼子,见这两个混蛋袖手旁观,就怒道:“没看见上官在干活?你们两个就不能长点眼色?”   两人一起冲着云琅呲呲牙齿,就上前帮着拉笼子。   笼子足足有四米长,里面大外面小,鱼只要贪吃鱼饵钻进了笼子,就别想在出来了。   渭水里的鲤鱼土腥气太重,云琅不喜欢,所以给笼子里下的是荤饵,只有喜欢吃肉的鲇胡子鱼跟黑鱼才会进去。   笼子很重,三人费尽力气才把它拖拽上来。   云琅瞅着胡乱跳弹的笼子满意的道:“还不错,有收获!”   揪着笼子底往外一抖,哗啦啦掉出来一堆鱼。   跟云琅预料的差不多,除了鲇胡子就是黑鱼,其中有一条最生猛的黑鱼,在笼子里还把两条鲇胡子鱼咬成了两截!   “晚上就吃这条吧,看着生猛!”霍去病就这德行,宠物喜欢云琅的老虎,战马喜欢最烈的战马,吃东西也喜欢最生猛的,估计将来娶老婆也会娶一个最彪悍的。   “那你就要看住了,这家伙在陆地上也能跑,别让它溜回水里。”云琅见黑鱼在地上不断地跳弹,就出声提醒霍去病。   霍去病饶有兴趣的瞅着在沙滩上蠕动滑行的黑鱼,赞叹道:“长见识了,这家伙堪称捍卒,身陷死地犹自奋力求生,不如我们成全他算了。”   李敢抽出一枝圆头箭重重的瞧在黑鱼的脑袋上,见这家伙在抽搐不乱跑了,才出声道:“它跑了,咱们今晚还怎么吃糖醋鱼?再说了,两军对阵,妇人之仁最要不得。”   霍去病笑道:“这世上猛士太少,总要优待一些才好。”   云琅才不管两个神经病在说些什么,一扎长的肥泥鳅多少年没见过了?   这东西不论是拿来炖豆腐,还是爆炒,都是极品美味,一般有好泥鳅吃的时候,他就看不上黑鱼这种东西了。   喊过来一个人正在给老虎洗屁股的野人,让他们把河滩上的鱼以及笼子一起背会云家,脑袋被黑鱼咬掉的鲇胡子鱼就算赏赐给他们了。   回到了庄子上,李敢看着梁翁给两个野人一人装了一碗糜子面,摇摇头道:“还挺好使唤的。”   霍去病拍拍李敢的肩膀道:“反正我是准备好了,一旦立下军功,就跟陛下要上林苑的园子,就在云家庄子南边,你如果冬天来云家庄子,啧啧,那时候,这里就他娘的是神仙地!”   李敢瞅瞅四周的旷野,撇撇嘴道:“继续吹!”   霍去病笑道:“不说别的,光是冬天有青菜吃,晚上睡觉屋子里不用放火盆依旧温暖如春这两条,我说是神仙地就不为过吧?”   李敢在脑子里幻想了一下那个场景,砸吧一下嘴巴道:“今年冬日来试一下,如果是真的,我也干了。”   云琅吩咐完厨房之后,正好听到李敢的话,就拍拍他的肩膀道:“你会赖在我家不走的。” 第一零一章 贼喊捉贼   云琅的耐心很好,直到三人吃了一顿美味的晚饭之后,他才煮上一壶茶准备跟霍去病,李敢打听一下大汉国贵族的风俗。   毕竟,那个叫做董君的家伙,给他的震撼实在是太强大了,大马路上就香艳的邀请三个少年与他同车,云琅觉得一般人干不出这事。   “他怎么会是一般人?人家可聪明了。咱们三个中间人家其实只看上了老霍,准确的说人家希望勾引老霍,一旦成功,一来可以跟馆陶献媚,二来可以让皇后的脸上无光。”云琅仅仅开了一个话题,李敢就兴致勃勃的接上了。   “他母亲是阳陵邑买珠子的,有一天馆陶看中了他家的珠子,让他母亲拿珠子进府,他母亲就带着他去了。然后……哈哈哈,他就伺候了馆陶五年,两人以母子相称,至于怎么个称法,你明白不?”   云琅摇摇头表示不知。   李敢往云琅身边凑凑,一脸淫猥之色。   “你知道不?馆陶啊……董君啊……陈午啊……还有一个马夫……两个游侠……哈哈哈哈,现在明白了吧?”   云琅连连点头,又小声问道:“就没人管管?”   李敢拍一下大腿道:“以前窦太后在,没人敢管,现在管了就会让人想到废后,这是陛下的心病,也就没人管了。”   两人说的热烈,霍去病看不惯两个贱人的模样,就找了一本书简,靠在窗户边上看书,只是鄙夷的眼神不时地飘过来。   丑庸给褚狼擦汗的场景吸引了霍去病的注意力。   他干脆放下竹简,隔着纱窗看丑庸跟褚狼。   当他看到丑庸踮着脚尖亲吻了一下褚狼的面颊,就微微一笑,重新拿起书简继续看书。   喜欢待在云家的原因就在这,在这里的人,每一个都是活生生的人,而不是唯唯诺诺的奴仆。   丑庸长得不好看,还胖,然而,她却是一个聪明人,卓姬当初说她傻,其实是没有看到丑庸的另一面。   这是一个极有决断的女子,且有自知之明,她知道云琅对她是个什么态度,所以她就不指望在云琅这里获得更多,挑选了云家最有前途的仆役,也算是明智之举。   两个彻底满足了八卦欲望的贱人,在举着茶杯碰了一下之后,就哈哈一笑,所有的心思都在不言中。   李敢对云家的桑蚕产业非常的感兴趣,这两天没事就按照刘婆说的换过衣衫之后就去了蚕房。   霍去病对这些事情毫无兴致,提着梁翁给他特意打制的一袋子轻量版铁羽箭去了没人的地方练箭。   云家最清净的地方是哪里?   就是北边,与长门宫毗邻的地方。   这地方的地面上长着矮矮的青草,只有十来个五六岁的男女孩子吆着一群鸡跟鹅在草地上找虫子吃。   霍去病安置好了箭垛,特意选了一棵大树当自己的遮阴之所,他站在大树下闭上眼睛静静地感受风。   在风稍歇的那一刻,拉弓射箭如同呼吸一般容易。   黑色的铁箭飞过长长的距离,最后落在箭垛上……   霍去病遗憾的摇摇头,铁箭很沉重,自己的弓力不足,射出去的羽箭不但飞行速度慢,而且杀伤力很有限,最重要的是,铁羽箭对弓弦的伤害太大。   云琅也到了这边,瞅着满草地的公鸡有些伤感,买小鸡的妇人被那些无良的商人给骗了。   不仅仅如此,大白鹅还野性难驯,谁家养的鹅能忽闪着翅膀飞起来?最远都能飞两三百米……   相比鹅,云琅更想要鸭子,只可惜在大汉,这东西居然只有吴越两地有,适合关中养的鸭子还没有被驯化!!!   几百只公鸡追着三四十只母鸡踩蛋的场面惨不忍睹,云琅决定再弄一些母鸡回来,至于这些已经养了大半年的公鸡,吃掉,或者做成风干鸡都是一种很好的选择。   霍去病提着箭囊来到云琅身边道:“铁羽箭太重了。”   云琅皱眉道:“木杆羽箭你用的好好的,为什么一定要选用铁杆箭?自己给自己找这个麻烦做什么。”   “我想要一种可以射的远,而且杀伤力大的东西。”   “既然是这样,你就应该在弓上想办法,在羽箭上想办法这不是南辕北辙吗?”   “大黄弓就这样了,弓力太大我拉不开,即便是能拉开,也没有持续作战的能力,没什么用处。”   云琅笑道:“其实啊,以你的力气拉开五担弓没有什么难度,只是要在弓上面做些手脚。”   霍去病笑道:“光拉开有什么用,我需要的是杀伤力,真正的五担弓的杀伤力。”   云琅取过霍去病手里的弓,轻轻地弹了一下道:“想要在弓上取巧,首先就要明白什么是弓。这东西说白了是一个蓄力的机关,把我们拉弓的力气蓄积储存起来,然后在需要的时候突然爆发出去的一种机关。既然弄明白了什么是弓,我们接下来就要解决,怎么让弓蓄积的力量比我们动用的力气多就成了。”   霍去病皱眉道:“有办法?”   “怎么就没办法了,这种省力的法子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常见,比如绞盘,比如辘轳比如家里的水车,水磨都是基于这个原因才出现的,把那些装置缩小一点用在弓上就成了。”   霍去病伸长了脖子瞅瞅云家正在缓缓转动的高大水车,没好气的从云琅手里抢过弓,继续去自己想办法。   云琅见这家伙想的可怜,就道:“实在不行就用空心的铁箭,这样可以减轻羽箭的重量,还可以随时调整重量,直到你满意为止。”   霍去病转过头冲着云琅笑道:“这个法子不错。”   云琅正要准备进一步嘲笑霍去病不选择真正解决问题的办法,却一定要选择治标的法子,却听得麻籽地那一边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声。   两人对视一眼,让孩子们吆着鸡去别的地方,他们两人钻进了麻籽地,拨开了麻叶向长门宫方向看过去。   一个野人正在亡命的向云家庄子这边狂奔,在他的身后是十余骑武士,手里挥舞着各种武器兴奋地嗷嗷叫,董君也骑在其中一匹战马的背上,手里携着一柄长弓,正在瞄准那个野人射击。   董君手里的弓是软弓,这样的弓箭只适合来猎杀兔子,但是,董君的箭法却准的惊人。   弓弦响过,那个野人的背上又多了一支羽箭,于是,野人跑的更加迅捷。   “你家的仆人?”霍去病举着弓问云琅。   云琅仔细辨认之后摇头道:“不是,此人自寻死路,怪不得别人。”“你认识?”   “见过,给我家背过一阵子的煤石,不知道怎么的就与隔壁的宫女有染,我让人劝过了,看样子他没听啊。”   霍去病瞅着那个野人的大腿上中了一箭之后,就摇头道:“他完蛋了。”   两人眼看着那个叫做董大的野人被武士们用绳子套住脖子拖拽去了一个大树桩子,对视一眼,就准备离开。   忽然就听对面有人道:“两位郎君今日不会再用老虎来吓唬人家了吧?”   云琅站起身朝董大拱拱手道:“方才听见有人惨叫,还以为有歹人潜入,没想到是董君在处置下人,多有得罪,这就告退。”   董大听着云琅说话,却把目光盯在霍去病身上娇笑道:“难道说这个仆役不是你云家的人?”   霍去病冷冷的看了董君一眼,并不做声。   云琅笑道:“云家的成年男子只有一个老仆,剩余都是在去年冬日收拢的妇孺,既然此人犯了宫禁,董君处置就是,莫要牵连我云氏。”   董君笑吟吟的道:“如果我一定要说此人是你云氏庄园的仆役呢?”   云琅笑道:“廷尉府的中大夫张汤,对云家有多少人手知道的清清楚楚,董君还是莫要打我家的主意了,我听说,中大夫最喜虐杀你这样的俊俏公子,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董君有些犹豫不定,见霍去病,云琅已经走了,就怒气冲冲的对武士们道:“折断他的手脚,用木槌砸烂他的心……”   说完,也打马远去。 第一零二章 寂寞是一种大毛病   长门宫是一个很奇怪的存在。   这座宫殿原本属于馆陶公主,十四年前,馆陶把这座宫殿送给了皇帝。   现在,皇帝用她送的这座宫殿来安置她失宠的女儿。   这世上的事情很多时候都带着一股子可笑的宿命论。   云琅有的时候其实很同情这个时代荒淫的勋贵们,在这个除了喝酒看歌舞之外再没有多少娱乐的时代里,除了两性的欢愉之外,想要更多的娱乐是找不到的。   唯一代表高尚情操的文学欣赏,音乐欣赏面对的人群却过于小众,不足以娱乐大众。   云琅知道,精神生活一旦匮乏,导致的结果就是肉欲的横生,这是一个此消彼长的过程。   一旦娱乐活动集中在一两个方面,那么,造成的后果就是这种娱乐活动会畸形的发达。   阳陵邑中最漂亮的,最豪华的所在,一定是青楼,最喧嚣,最混乱的场合一定是赌场。   茫茫夜色中,只有这两处所在依旧灯火辉煌。其它的地方早就漆黑一片了。   至于打麻将就轻松愉快了。   云琅,霍去病,李敢加上一个最近沉迷于此的太宰,三更天了,四个人的精神依旧健旺。   “五饼!”   “碰!”   “什么人啊,这牌也能打出来?”李敢恨恨的丢出一张六饼,他的夹张没了。   “糊了!”   太宰面无表情的推倒牌……   李敢瞅瞅云琅面前好大一堆铜钱,商量道:“先借我一点!”   云琅摇头道:“牌桌上借钱不吉利,你就不要想了。”   霍去病见李敢又在看他,指指他面前不多的几个铜钱道:“我也没几个了。”   李敢跟太宰不熟悉,再加上太宰那张难看的脸,让他长不开口,最后瞅着小虫道:“小虫,小郎白日里给了你不少赏赐,先拿来让小郎用用,下回来了加倍还你。”   霍去病把面前的牌推倒没好气的道:“没钱了就结束,跟丫鬟借钱,你丢不丢人?”   李敢抓耳挠腮的道:“我还想玩……”   太宰把面前的铜钱,银锭,金叶子全部拢进一个木头盒子,也不发话,起身抱着木盒子就走了。   “你家的教书先生遭过腐刑?”霍去病见太宰下楼走远了,掌灯的仆役们也散了,这才小声问道?   云琅一边吧竹制的麻将牌往盒子里归拢,一边小声道:“不遭受过奇耻大辱,你觉得一个读书人会隐姓埋名的来我家教仆役们识字?”   “到底什么来头啊?听他授课,比教我读书的先生还要好。”   云琅把最后一枚麻将牌收进了箱子,叹口气道:“有一个厉害的人来家里帮忙,还多问什么啊,有的用就不错了。”   云琅一直在有计划地让太宰,老虎出现在人前,这是一种策略,如果把他们严严实实的包裹起来,才会招人怀疑,当太宰老虎已经习惯人群,并且融入人群,才是真正的保护。   大隐隐于市,这句话是有一定道理的。   天亮之后,霍去病跟李敢恋恋不舍的离开了云家,今天再不去军营值守,公孙敖会发疯的。   回军营,就会路过长门宫,长门宫的山门外边的树桩子上绑着一具尸体。   尸体的手脚都被拧断了,怪异的向后垂着,被绳子固定在大树桩子上,一根粗大的木棒插在尸体的胸口上,看起来非常的凄惨。   霍去病跟李敢的战马飞驰而过的时候,惊动了尸体上的苍蝇,如同惊动了一股黑色的龙卷风。   李敢奇怪的瞅了一眼,并未放在心上,继续打马跟上霍去病。   取阳陵邑采买的梁翁在回程的时候也看到了那具尸体,告诉云狼之后,云琅沉默了一会,就摇摇头,此事与云家无关。   张汤来云家的时候,也看见了那具已经腐烂的看不出模样的尸体,派人去长门宫打听之后,就来到了云家。   他是来视察云家庄稼的。   胡麻已经开出了淡蓝色的小花,结蕾就在这几天,油菜花也开得漫山遍野,偌大的山坡如同一张黄色的花毯。   甜瓜已经有核桃大小了,核桃树已经有两尺高了,至于胡萝卜,张汤已经吃了三根。   云琅狠下心掰了一片卷心菜嫩叶递给张汤道:“尝尝,这种新蔬菜,味道不错。”   张汤坦然的将那片卷心菜塞嘴里,慢慢的嚼碎吃了下去,点点头道:“甜香,味道不错,哪来的?”   云琅笑道:“就是您送来的种子里面夹杂的几颗,只长出来十六棵,我决定全部留种。”   张汤笑道:“这算是上天的恩赐,看守好这些东西,就算是不做官,也足以留名青史。”   云琅笑道:“我不在乎,九死一生之人,只要平安过完一生就是邀天之幸。您送来的种子里面,还有另外的宝贝,也长出来了。”   张汤的眉头皱了起来,司农寺错过一种可以原谅,错过两种,那就是渎职了。   见云琅指着一片葱,张汤笑了:“葱姜不算!”   云琅笑着点点头,这句话说的真是太好了,葱姜不算,那么,洋葱这种葱也应该不算吧?   “你种了太多的油菜啊,也种了太多的麦子,为什么不种小米跟糜子呢?”   “小米种了一些,至于糜子,我准备等麦子收割完毕之后再种!”   张汤的眼睛一亮沉声问道:“能做到两熟?”   云琅笑道:“总要试试的。”   “如果成功,你将名扬天下!”   “还是继续忘记我吧!”   “雷霆雨露均是君恩,不可心存怨望。”   “真心话啊……”   张汤瞅着云家左边的长门宫叹口气道:“总有奸佞让这个世界不得安宁!”   云琅拱手道:“中大夫法眼无差,想必小人在您眼中,应该无所遁形。”   “且容他嚣张几日!”   张汤高耸的颧骨变得有些潮红,这一幕云琅见过,当初去红袖家取粮食的时候,他就是这副模样。   所谓皇帝鹰犬,自然要为皇帝分忧,做皇帝做不到的事情,替皇帝想皇帝想不到的事情,将所有威胁皇帝安全以及声誉的事情消弭于无形,这才是一个合格的鹰犬。   一旦被鹰犬认为是奸佞的人,下场已经被注定了。   “听说你家今年仅仅是养蚕缫丝,就获得了七千余束丝?”   “确有此事,安排专门的人去干专门的事情,总能事半功倍,秋蚕收获在即,大夫想去看看吗?”   张汤笑道:“自然要看看,偌大的一个农庄,从无到有仅仅一年时间,本官自然要看看你说的专门人士是如何干活的。”   两人说说笑笑的穿过一片甜菜田,这一次,云琅没有向张汤解说这种东西的根部,只说这东西的叶子也能当菜吃,只是味道不如卷心菜。   云家的桑苗还小,不能频繁的采叶,因此,妇人们只能拿着长长的钩镰去远处采集荒野里的桑树叶子。   牛车上装满了桑叶,云琅跟张汤两人让开小路,让牛车先走,五辆牛车上装满了新鲜的桑叶,张汤满意地问道:“养了很多蚕?”   云琅点头道:“管事说能产一万束丝。”   张汤笑着摇头道:“该信的一定要信,该不信的一定要看个究竟,大汉国还没有人这么大规模的养蚕。”   云家的蚕房很大,只是建造的很简陋,一群孩子正在用石膏填蚕房砖石上的缝子。   青色的砖,白色的勾缝,远远看起来很是漂亮。   通风的大窗户打开着,前后左右都有窗户的房子让张汤看的有些发愣,指着蚕房问道:“这房子是专门用来养蚕的?”   云琅笑道:“是的,今年工匠好找,就先盖了这些,等明年钱多了,就准备多盖几间,家里全是妇孺,总要每个人都有事情做才好。” 第一零三章 利国利民的麻将   蚕房里面的空气清新,黑色的纱布包住了窗户,透过了风,却遮蔽了一部分的阳光,房间里稍微有点暗,桑蚕啮噬桑叶的声音如同春雨落地。   张汤跟云琅两个换上了干净的麻布,戴上了一个奇怪的口罩,沿着一摞摞巨大的笸箩架子边走边看。   “再有五天,这里的桑蚕就会停止进食,准备去蚕山了。”同样打扮的刘婆轻声道。   张汤回首看了一眼不计其数的桑蚕笸箩低声问道:“会有一万束丝的产出?”   云琅示意刘婆来回答。   刘婆施礼道:“只多不少,婆子发现,家里的桑蚕长得普遍比外面的桑蚕大一些,如此,产出的蚕丝也就多,一万束丝只少不多。”   张汤再看看身着同样衣衫的其他仆妇问刘婆:“为何要穿这样的衣衫?”   刘婆笑道:“这些衣衫,每穿一次就要用烧开的水烫洗一次,进到这里的人不能涂脂抹粉,身上不得有异味,这些蚕宝宝啊,娇贵着哪,一个伺候不好,就会成群的生病……”   听一个婆子说话,张汤没有半点的不耐烦,直到刘婆絮絮叨叨的说完,才叹口气道:“果然是专门的人才。”   直到此刻,张汤对这座桑蚕作坊能产出一万束丝没了任何怀疑。   走出蚕房,换掉衣衫之后,正好看到一群孩子吆着庞大的鸡鹅群回来,白茫茫的从草坡上转过,看的张汤欢喜异常。   “这么说,你家准备再开一个专门养鸡,养鹅的作坊?”   云琅苦笑道:“有这打算,不过啊,失败了,买来的鸡雏有九成都是公的,这些鸡除过吃肉之外,没多少用处,我其实想要它们下蛋来着,不卖鸡,只靠卖鸡蛋就能有不错的入息。”   张汤笑呵呵的道:“这算什么失败,来年再多抓一些鸡雏,分清公母,不就成了吗?”   云琅摇头道:“靠母鸡孵小鸡是不成的,数量太少不说,没办法供应一座庞大的养鸡场的。家里正在进行人工孵化,大夫想不想去看看?”   “哦?不依靠母鸡就能孵出小鸡来?”   “正在试验,目前刚刚有了一些门道。”   云琅邀请张汤向松林里边走去,孵小鸡的地方在温泉附近,也只有这里才能给鸡蛋创造合适的孵化温度。   “其实啊,这没有神奇之处,母鸡是靠体温来孵化小鸡的,我就在想,是不是只要给鸡蛋合适的温度,不用母鸡我们也能孵出小鸡来呢。正好庄园里有两股温泉,我就想用一下温泉水,来试验一下自己的想法。”   张汤哈哈大笑道:“好奇怪的心思,好有用的心思。咦,这又是什么?”   走了一段路之后,张汤就看见一片空地,空地上有一座简陋的棚子,还有高高的木架竖在其中。   “哦,这里就是煮茧缫丝作坊,是妇人们自己修建起来的,不是很好,准备等冬天再重新翻修一下。”   张汤点点头,钻进去看了一遍,然后跟着云琅继续往里走。   松林中有一片空地,这里面南背北,是接受阳光最好的地方,地上有一长溜低矮的草房,需要人蹲下身子才能钻进去。   三个只穿着短裤的半大小子正在忙碌,一会钻进这座茅屋,一会又钻进另外一座。   张汤蹲在一座茅屋前面,饶有兴趣的往里看,只见一个小子正灵活的翻动着草窝里的鸡蛋,翻动之后,就重新把干草覆盖上。   “成功了吗?”   云琅摇摇头道:“已经损失了不下五百个鸡蛋了,这是新的一批,但愿能成。”   张汤想了一下道:“本官以为你的方向是对的,只要尝试总会找到合适的办法。这样祸害鸡蛋,也只有大户人家能祸害的起,可这天下又有几个大户人家愿意为养鸡而耗费这么多的鸡蛋……一旦功成,养鸡这种妇孺都能干的活计,也不知道能养活多少人。”   云琅笑道:“一旦功成,至少会有多的吃不完的鸡蛋!”   “多的吃不完的鸡蛋?哈哈哈,这话有趣,云琅,如果本官真的有一天能看到鸡蛋多的吃不完这样的盛景,本官情愿亲自做你的驭手,赶着马车带着你夸耀长安城!”   云琅笑道:“今年就这样了,明年我才会好好的规划一下山庄,明年这时候你再来,又会不一样。我现在马上就要有一万多束丝了,你有没有好的商家可以介绍给我,卖给官家实在是太亏。”   张汤挨个看了孵小鸡用的草棚子,听云琅这样说,笑道:“卖给官家其实不亏,主要看谁来收你家的桑蚕丝,如果是内府桑弘羊来收,你确实会亏本。如果交给本官来处置,这些桑蚕丝能卖的比市价高半成。”   “以货易货?”   “这是当然,本官手里可没有那么多的钱。”   “有匠奴吗?”   “你需要?”   “当然啊,我家里都是妇孺,如果再没有一些匠奴来帮着干活,我还怎么继续操持农庄?”   张汤摸着下巴想了一下道:“哪方面的?”   “哪一方面的都成,我有挑拣的余地吗?”   “老兵要不要?”   “啊?我可以拥有甲士?”   “是啊,十六名扈从,这是陛下准许的,也是你一千担官职可以匹配的。”   “我们大汉的军卒不是……”   “有一些还是可以退下来的,中军府衙就有一批刚刚从雁门关下来的老军,你明日可以提前去挑选。你要的工匠我也会去找,剩余的用粮食,牛马,皮货,漆器,生铁,还有一些铜器交换,你看如何?想不想要歌姬?”   “歌姬不要,别的都要,牛马,生铁,铜器要占到至少六成货值,如果可能,驴子也要多些,家里妇孺多,驴子比较好使唤。还有啊,有砖瓦我也要,越多越好。”   张汤点点头道:“就这么说定了,先期交割七千束丝,秋蚕收获之后我们再交割剩余的一万束丝。”   从松林里出来的时候,两人已经商讨完毕了所有交换事宜,此时的天色已经暗淡了下来,还下着小雨。   张汤眼看着是回不去了,云琅自然殷勤的招待一番。   饭后的麻将,不等云琅说,丑庸,小虫,梁翁,刘婆四个就已经摆开了战场。   好奇的张汤跟云琅两个一人抱着一个红泥茶壶在外围观战。   看了几圈之后,丑庸跟小虫两个就被撵下桌子,换上了云琅跟张汤。   张汤果然杀伐果断,还总会喜欢拆牌,两圈下来就被云琅跟刘婆两人给杀得丢盔弃甲。   “好东西,比围棋投壶有趣的太多了,你弄出来的?”张汤虽然输了很多钱,却面不改色,还小声问云琅这东西的出处。   云琅笑道:“日落之后,大汉能玩耍的事情不多,除过酒色之外还能剩下什么?坏风气啊,不如打两圈麻将再睡觉来的逍遥。”   “有道理,这一副竹牌本官就不客气了。”   云琅让丑庸拿来一个精巧的小木盒,里面装着一副新的竹牌放在桌子上,对张汤道:“家里做了一些,您看看还有谁需要,五两好银一副,童叟无欺。”   张汤掀开盒子,瞅瞅里面制作精巧的竹牌,叹口气道:“你这样的人如果不发财,那就是上天无眼啊。”   云琅笑道:“他们购买的不是竹牌,而是智慧,五两好银的价格不贵,这个钱我最多只能赚半年,超过这个时间,人家就会弄出更好的麻将牌,比如白玉的,比如玛瑙的,比如象牙的。所以说啊,赚大钱的其实是那些卖我竹牌的人,说句实话,我本该要五两金子的。” 第一零四章 刘彻的大裁军   云家到现在,一直是在无序的生长中。   云琅做了一个大致的结构,剩余的枝叶就被云家几个分不清主次的仆人们给主导了。   云琅不熟悉汉人做事情的方法,因此,他一般都会站在后面看,看看普通的大汉人是怎么做事情的。   结果,他发现,普通做事现在做的事情跟两千年以后的普通人做的事情没有什么区别。   都是只顾眼前不看以后。   至于勋贵们做的事情就跟后世的权贵有着天壤之别。   他们作恶不需要遮拦,不需要伪饰,一副我是勋贵我有道理的嘴脸让人很想呕吐。   就是因为害怕这些勋贵们肆无忌惮的做派,云琅才不得不一次又一次的忍受丑庸她们做的愚蠢决定带来的恶果。   好在上帝保佑,就因为这些愚蠢的做法,让云琅终于脱离了张汤的监管。   此时的云琅,在张汤眼中已经由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变成了一个对世事一窍不通,一门心思研究百工之术的学者。   在大汉国,有两种人只会受到尊敬不会受到迫害,一种就是大司农麾下专门负责研究农作物的司农寺博士,另一种人就是大匠作麾下专门研究各色建筑,城池,桥梁以及农田水利的大匠。   即便是在吕后专权的时候,也没有向这两种人挥起过屠刀。   这一季庄稼成熟之后,云琅相信,他一定能够进入两者的行列。   刘婆的出现,已经表明,云家开始从混乱无序中走出来,开始向有序整齐进发。   十六位武士的进入,则代表着云家彻底进入了自主阶段。   不论是梁翁,还是丑庸,他们对云家马上就要有强大的武士欢呼,他们之前之所以会大肆的往云家拉人,就是抱着最原始的抱团取暖的想法才做出这些事情的。   至于给云家招揽妇孺,没有招揽强壮的男人,也是基于安全的出发点考虑的,只是,他们不懂得循序渐进,事情做的急躁而愚蠢。   大汉的军队分为三种,一种是边军,以及属国军,他们的数量是最多的,不但要负责边防,还要负责地方的安宁。   第二种就是强大的北军衙门,北军衙门所属的大军,无疑是军中最强大的一支,攻城略地,突袭强攻,远征蛮夷,压制四夷,维持汉帝国威严全靠他们,常年驻守在长安三辅。   第三种就是南军衙门,云琅所属的建章宫骑也就是羽林军就属于南军衙门所属,长安城卫军,宫卫都属于这个衙门麾下。   成员都是良家子,或者勋贵子弟,也是汉帝国政权最忠贞的维护者。   在这三种军政衙门之外,还有一个负责军伍事宜的中军府衙,这个衙门没有统兵权,只负责招募军卒,以及军卒退役事宜。   云琅跟张汤回到阳陵邑之后,就匆匆来到了中军府衙。   他万万没有想到,这里居然会如此的热闹……   无数苍老的军卒,正盘膝坐在中军府衙门前,静静地瞅着大门,没有喧闹,也没有哭喊,场面死寂一片,之所以说热闹,纯粹是因为周边旁观的百姓在那里起哄。   有的要老军跟他走,他家里还缺少一个长工,有的喊着要老军跟他们走,他家有一个守寡的妹子可以婚配。   张汤笑吟吟的瞅着混乱的中军府衙笑道:“陛下开恩,准许五十岁以上的老军还家。”   云琅瞅着这些老军,皱眉道:“陛下没有给他们一些补偿吗?”   张汤笑道:“能脱离军队对他们来说本身就是一种莫大的恩赐,回到乡下,官府自然有土地分配,且不用纳税,从此可以老死乡间,再也不必受远征之苦,他们赚了。”   云琅不由自主的翻了一个白眼。   他实在是弄不明白刘彻的想法。   一个从十五六岁就开始当兵,转战天下三十余年的人,你叫他放下武器拿起锄头?   且不论他还会不会种庄稼,即便是会种,这些无依无靠的老军难道真的可以依靠种地颐养天年?   与其这样,不如趁着还能动弹,当强盗快速的致富之后,再颐养天年不迟。   云琅不知道眼前这些静坐的老军是怎么想的,至少,他就是这么想的,如果他落到这个地步,一定会先去打家劫舍弄一大笔钱,然后再按照官府安排的流程,去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种地养老。   说白了,刘彻的政策很好,唯独少了一笔给老军的补偿银钱……   云琅指指老军对张汤道:“他们似乎有些不情愿!”   张汤哼了一声道:“不知天高地厚!”   说完就带着云琅施施然的穿过静坐的老军群,向衙门口走去。   或许是云琅的军装引起了老军们的主意,一个苍老的老军拉住云琅衣袍恳求道:“求郎官替俺们说说话,连归家的路费都没有,老卒如何返乡?”   张汤冷冰冰的眼神扫过来,老卒顿时就住嘴了,重新低下斑白的头颅一脸的凄然之色。   “就近安置!本来的打算就是就近安置,家在燕赵之地的难道也要走几千里地回家吗?需要多少银钱做路费你们难道不晓得?陛下仁慈,不忍见你们老死军中,连骸骨都不得归乡,特意降下旨意给了你们一条活路,莫要得寸进尺!”   “校尉啊,老卒情愿老死军中,求校尉给个恩典,打发老卒重新回归细柳营。”   “哼,当兵还当成油皮了,军中钱粮自有定数,哪里容得你们在其中耗费,陛下的旨意从无更改的先例。有在我这里耗费的功夫,不如去找一个新的家主是正经。来人啊,将他们给我叉出去!”   云琅刚刚走进中军府衙,就听见里面传来一阵激辩之声,紧接着几个衣衫破旧的老军就被几个护卫推推搡搡赶了出来。   其中一个走的稍慢,被护卫一脚揣在屁股上,从大门里跌了出来。   张汤跟云琅两人站在大厅下的小院子里,仔细的研究着园子里开的正艳的石榴花,对眼前的一幕似乎没有看见。   不过,云琅从那个跌倒的老军眼睛里,已经看到了强盗的雏形。   等老军首领被赶出院子之后,张汤笑吟吟的走进大厅,冲着大厅上端坐的大胡子校尉拱手道:“子良兄因何暴跳如雷焉?”   大胡子校尉连忙起身拱手施礼道:“大夫何来?”   张汤拉过云琅介绍道:“陛下准备羽林司马云琅匹配一十六名骑卫,某家听闻子良兄这里人满为患,就来了。”   说完话有对云琅道:“这位仁兄乃是中军府曹椽校尉孟度,为人素来雅达,云司马如果想要骑卫,尽管与这位仁兄交涉。”   孟度看着云琅笑道:“以幼龄就任羽林司马的云琅,某家早就有所耳闻,今日一见,总算是得偿所愿,来来来,赶紧入席,过得几年,某家就算是见到司马,也要尊一声上官了。”   说完话就拉着云琅入席跪坐在案几后面。   云琅苦笑一声道:“在下愚蠢之名已经入了曹椽之耳,恐怕将来想要再进一步难比登天。”   孟度大度的挥挥手道:“在你这年纪犯错算什么,老夫在你这年纪还在跟狗打架呢,历练上几年,一定是国之干材!”   云琅躬身道:“多谢长者提携。”   孟度拿手指指云琅对张汤道:“看看人家的孩子,再看看老夫的孩子,昨日才被老夫用鞭子教训了一顿,唉,没法比啊。”   张汤笑道:“喜欢这孩子,就让你家的小子多跟他接触一下,这次老夫去他家的庄园看过了。陛下交代的几样活计,样样干的漂亮,就算是人家家中全是妇孺,他却把妇孺的用处发挥到了极点。老孟,不是我张汤看不起你,莫说你儿子,就算是你,在治理家业方面也跟云司马相去甚远啊。”   “哦?”孟度惊讶的道:“这还是某家第一次听兄长夸赞一个人,此言当真?”   张汤哼了一声道:“不说别的,他家的庄园从无到有不到一年,已经出产了一万七千束丝,就这一条,你比的上吗?”   孟度霍然起身,拉着云琅的手道:“不到一年出产了一万七千束丝?此言当真?”   云琅苦笑道:“张公谬赞了,只有七千束丝,另外一万束丝还在桑蚕的肚子里没有吐出来。”   孟度握紧了云琅的手道:“已经了不起了。不如选一个日子,老夫亲自去看看。”   张汤笑道:“让少君去吧,妇人煮茧缫丝,男子去了多有不便。”   孟度大笑道:“是极,是极,不若犬子与拙荆同去?” 第一零五章 官员的行为习惯   云琅不明白张汤为何要这样做,很明显的一点就是,这个孟度与张汤应该是同一个利益共同体里的人。   张汤之所以关注云氏,一来是因为他习惯性的怀疑任何人,二来也是受皇帝之命监管给云家的新式种子。   通过这一段时间的观察,张汤得出了一个非常肯定的答案,那就是云氏的出现对大汉只有好处没有过坏处。   尤其是云家层出不穷的新式农具,水利器具,以及马蹄铁,都从侧面证明了云氏不可能是什么心怀叵测之徒。   如果有谁肯用这几样东西作为隐藏奸细的代价,即便他真的是奸细,皇帝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会希望这样的奸细越多越好。   大汉朝的官员勋贵不可交,这一点张汤看的非常清楚,他们的荣辱盛衰都维系在君恩上。   当今皇帝并非是一个宽宏大量的仁德之君,昨日还钟鸣鼎食的大富之家,失去了君恩,转瞬间就会灰飞烟灭。   这样的人家,张汤看的多了,也亲手干掉的多了。   像云氏这种专心桑麻的人家,才有可能永远的鼎盛下去,因为这样的人家对帝王没有威胁,反过来说,这样的人家是帝王真正的臂助,只要皇帝不是昏聩到了极点,这样的人家永远都是皇帝拉拢的对象。   皇帝此次大裁军,张汤更是看得清楚明白,他们的陛下就是一个刻薄寡恩的君王。   军中有用的军卒,他给的待遇丰厚,有功之臣更是不吝厚赐,唯独对那些已经没有大用的老军,一裁了之。   见云琅与孟度交谈的愉快,张汤不由自主的摇摇头,有本事的人,不论在那里,都能遇见对他和善的人。   “门口的那些老军在下不敢要啊。”   寒暄过后,云琅终于说出了自己的要求。   孟度笑道:“外面的这些人都是该死的杀才,已经习惯在军中混日子了,现在没了钱粮,自然要闹事,某家也是看在他们为国征战多年,这才耐着性子任由他们胡来。只要过了本官容忍的底线,他们只能去劳役营,云司马所想本官明白,这里还有一份名单,小郎大可放心挑选,都是有跟脚的人家,只要不是太苛待,他们一定会忠心耿耿。”   张汤凑过来瞅了一眼书简道:“嗯?全是关中良家子?”   孟度点点头道:“有家有室,只是不耐农活,想用一身的本事换一种活法。放心,都是从北军大营里出来的捍卒,别看年纪大,一般的军卒在他们手底下可走不了两个回合。”   云琅拱手道:“在下看着书简名单也是两眼一抹黑,还劳长者替云氏挑选一十六名护卫。”   孟度点头道:“这是自然,告诉你啊,挑选护卫首先要摒弃的就是军官!再者,同一县的尽量要少取,同一乡,同一亭更是在摒弃之列。军中最重同乡,要是人家拧成一股绳的对抗主家,这样的护卫不如不要。再去掉立下军功的杀才,剩下来就很好挑了,年纪轻一些的,家里人口多的,都是首选。”   孟度说着话,就提起朱笔在名单上勾画,不一会,就勾选出来一十六人,还特意在这些人的名字后面缀上了武械二字。   然后丢下毛笔笑道:“这是本官能做的极致了,至于战马,就需要小郎君自己配备了。”   张汤拿起名册瞅了一眼笑道:“你还真是会拿国器做人情,算了,你就当我没看见。”   孟度怒道:“你看见了又如何?他们的武械早就报损了,丢在仓库里也没人用,难道就让他们白白的锈蚀掉?军卒离开大营,带走属于自己的武械,乃是军中惯例。”   张汤微微一笑也不争辩,只是拿眼睛看着云琅。   云琅岂能不知这是张汤在给孟度做人情,连忙拱手道:“孟公厚爱,云琅感激不尽,只是不知这十六名护卫的家眷是否会算进云氏百户仆役数目之中?”   张汤摇头道:“良家子如何会自降身份操持贱役,自然是不同的,除过官家给的俸禄,你可以给他们分一些田地,建造几座房屋,从此他们就是你的部曲。他们的赋税也是要你来出的。等到老卒老死,或者不堪使用,你还能从他们的子侄中间挑选一个来继承老卒的官俸,继续为你所用。”   孟度笑道:“既然事情已经办妥,那就同去我府上饮一杯酒。”   张汤哈哈一笑,拍拍云琅的肩膀道:“要貔貅吐出请人饮酒二字,可是难上加难,千古良机,不可不去!”   云琅笑吟吟的应承了,跟张汤在一起就是这个样子,这个人的控制欲太强烈,即便是在无意之中,也会把握住主动性,从头到尾都没有给云琅任何选择的余地。   跟官员打交道就是这个模样,前后两千年,没什么变化。   云琅喜欢别人拿他当小孩子看,人畜无害的小孩子跟谁打交道都能占一些便宜。   即便是说错话,做错事,也很少有人会把这些事情归类到人心险恶当中,只会认为是童言无忌,或者经验不足。   回想起跟长平打交道的过程,如果自己是一个成人,根本就不会有现在的结果。   孟度有两个傻儿子……   在得知孟度与老婆乃是表兄妹之后,云琅就很理解他家的两个儿子为什么都十五六岁了,还流鼻涕。   见了鬼了,孟度的老婆很漂亮,是真的漂亮,柳叶眉,瓜子脸,长脖子,高胸脯,身段更是没的挑,根本就看不出是三十二岁的人,孟度在他老婆面前似乎没有什么地位。   眼看着他老婆跟张汤调情,他还一个劲的劝云琅喝酒……   更可怕的是孟度的两个儿子都他娘的成亲了,娶的还是表妹,一气娶两个!   就这一点,云琅就好像已经看到了孟度家族的未来……   “你家有鹅?”孟大含糊不清的问云琅。   “有啊,三十几只,每天早上就跳进池塘里捉鱼吃,每次捉到鱼,那些大白鹅就仰着头把鱼丢到半空,然后再一嘴咬住吞下去,可好玩了,你去我家的时候就能看到。”   云琅上辈子就是在智力有缺陷的孩子群中长大的,对这样的孩子,他从没有歧视过,相反,有着极大的耐心来跟他们交流。   “娘娘,咱家也养大白鹅好不好?”孟二拉着快要坐进张汤怀里的母亲连声问道。   孟家的少君满是风情的眼角流露出一丝苦涩的意味,敷衍道:“好啊,咱家也养大白鹅!”   云琅笑着对一脸幻想傻笑的孟大道:“我家养鹅,可不是为了好看,而是为了养大之后卖钱,你知道不,鹅蛋很腥不好吃,我家一般都是把鹅蛋用盐水腌渍了,然后煮熟,那东西下饭最好。”   “想吃!”   “现在不成,我家的鹅太小,还不到下蛋的时候,想吃盐水鹅蛋,要等到明年才成。”   云琅见孟大,孟二失望至极的模样,噗嗤一声笑道:“笨蛋啊,没有鹅蛋,我家有鸡蛋啊,说起来,咸鸡蛋可比咸鹅蛋好吃,尤其是腌透了的咸鸡蛋,里面会有蛋黄油,我每次吃的时候都是先吃蛋黄,一口连油一起吞下去,蛋黄沙沙的,里面的油香香的……”   孟大,孟二的表情单纯的云琅一眼就能看透,不知不觉的云琅似乎又回到了在孤儿院的场景,傻傻的小朵又抱着他的腿要吃豆花……   孟度淡淡的道:“云司马与小儿倒是合得来。”   云琅叹口气道:“一样米养百样人,徒呼奈何!”   张汤疑惑的道:“孟大,孟二愚钝,这在阳陵邑并非什么秘闻,小郎看似与他们……”   “我小的时候,曾经与十余名愚钝的人一起相依为命,他们虽然愚钝,心性却是最好的,与他们在一起也是云琅此生最快活的时光。”   云琅的语气逐渐有些不耐烦。   张汤追问道:“能否……”   云琅决绝的摇头道:“我会用我的命来维护他们的尊严!” 第一零六章 臭嘴曹襄   云琅的心情变得很坏,他忽然想起,婆婆不在了,自己也不在了,小朵她们怎么办?   张汤笑吟吟的道:“看来这就是你的逆鳞?”   云琅皮笑肉不笑的道:“那是我的神殿!”   张汤挥挥手道:“好吧,不问,不问,你这个坏脾气的小子。”   孟度忽然施礼道:“某家刚才失礼了。”   云琅瞅着孟大,孟二道:“有时间送他们去我的庄子里玩耍,神志这东西是后天培育出来的,上天有好生之德,为某一个人关上一扇门的时候,一定会为他开一扇窗。”   说完话,云琅就起身告辞,孟度将云琅送出门,至于张汤,似乎要住在孟家……   看的出来,孟度很想跟云琅多说会话,云琅却不愿意久留,他很担心孟度提出要他留宿的话。   云家的小院子依旧安静,跟着云琅来阳陵邑的褚狼很快活,见家主早早就睡觉了,他却坐在门墩上看着来往的人群,不知道在想什么。   云琅只要开始思念云婆婆他们,就会催自己早点入睡,只有进入了梦乡才会跟她们相见。   早上醒来的时候,云琅的枕头湿漉漉的,他枯坐在床上,却无论如何都想不起来昨晚梦见了什么。   重重的一拳砸在大腿上,触电般的酥麻顿时让他的后脑勺出了一层白毛汗。   拖着失去知觉的腿下了床,把脑袋闷在木盆里面,直到快要闷死了,才抬起头。   “继续啊,你闷的没我时间长!”霍去病坐在二楼的栏杆上晃荡着腿。   见云琅依旧处在梦游状态,他就找来一个装满井水的木桶,跟云琅的木盆并排放在一起。   然后就按着云琅的脑袋跟他一起比试闭气功夫。   这回闭气的时间很长,一个喝了半盆水,一个喝了半桶水,走起路来肚子里都是叮铃咣啷的乱响。   “你差点淹死我……呕……”云琅一边往外吐水,一边道。   “我也差不多了……呕……”霍去病吐水吐得跟鲸鱼一样。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昨日,听说你来了,还以为你是来看我相亲的,结果去了孟度家里去了,怎么样,他家的婆娘滋味如何?”   “不知道,你可能要去问张汤,他昨晚留宿了,你说哪个孟度怎么回事?好歹也是一个高官,脸皮都不要了?”   “你管人家的闲事做什么,陛下都不管,你以为你是谁?”   “啊?这样的事情陛下也不管管?”   “怎么管?孟度在陛下还是胶东王的时候就是陛下的武士总管,为陛下出生入死也不是一次两次了。生了六个孩子死了四个,活了两个,还是两个傻子,术士张裕说他当年杀人太多,煞气太重,得罪了阴灵,除非找灵秀之人跟他老婆睡觉才能化解阴煞……”   “等会,先让我吐一会……”   “好,吐完了,你接着说。”   “没什么好说的,人人都说张汤还是孩子的时候就能审判老鼠,(张汤小时候受父命看守一块肉,结果被老鼠给偷走了,被他父亲揍了一顿,张汤不服,就挖开老鼠洞,找到了剩下的肉,也捉到了老鼠,这家伙就写了一张判词,判了老鼠磔刑,这张判词写的很老道,比老刑名写的也不差那里去,人人都说张汤有宿慧。)是真正的有宿慧之人,是最好的开解煞气的人选,然后,你懂得。”   “我懂什么啊?”   “你也有宿慧啊,我舅母说的,真奇怪,你没被孟度留在府中过夜真是出人预料。”   “那个叫做张裕的术士死了没有?”   “没有啊,前几天还告诉陛下,只要用金器装食物能得长生!我舅母昨日还专门给宫里送了一个金碗,一个金盘子,跟一双金筷子。”(别喷,此处为史实,非作者杜撰,他甚至把卫子夫生的长女当利公主嫁给了术士栾大。)   “这我就放心啦。”云琅长出了一口气,只要刘彻还是一贯的愚蠢,他对自己在这个世界里安身立命就没有多少担忧。   “麻将呢?”霍去病在云琅屋子里找了半天都没有找到麻将,很生气。   “我是来办事的,拿麻将干什么?你不是拿走了一副吗?”   “被我舅母要走了,要不回来了。”   “我们两个人打什么麻将啊。”   “我已经告诉李敢你来阳陵邑了,马上就会有很多人,我还派人去采买了,中午饭,晚饭都要在你这里吃。”   “滚蛋,我今天要接收家将!”   “哦?你要有家将了?在哪?我去看看!”   听说没有麻将,霍去病就蔫了一半,听说云家有家将了,他忽然又兴奋起来了,这人就这样,一惊一乍的,云琅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把这个经常犯中二病的少年跟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冠军侯联系在一起。   历史上的霍去病显得很独,现在不一样了,他至少跟李敢已经成了好朋友,估计干不出一箭射杀李敢的事情了。   对于这个小小的改变,云琅很得意。   还没有到中午,云家小院子里就挤满了人,李敢拿来了麻将,找了四个纨绔就在小院子里开战。   来的基本上都不算什么好人,连云琅一直想要弄死的长平公主的儿子曹襄也来了。   最让云琅没想到的是孟度的两个傻儿子孟大,孟二也来了,满满当当的挤了一院子。   没说的,孟大,孟二的到来立刻就成了众人取笑的对象,这些家伙总是在问孟大,孟二跟他老婆在闺房的场景。   “真的,冉冉总是骑在我身上欺负我……”   “要不,你把她喊出来,让她骑在我身上欺负我如何?”   “好啊,好啊……”   “这就说……哎呀!”   一个穿着绿衣服的纨绔话还没有说完,就被霍去病跟李敢两人提着手脚给丢出去了。   霍去病还踩着那人的脸道:“我刚刚订完亲,你不打算让岸头侯家的长女骑在你身上欺负你?”   那个纨绔连连道不敢。   李敢搬开霍去病的腿把那个纨绔拉起来道:“能进入这个院子的,我李敢都把他当兄弟,谋算兄弟的老婆算什么兄弟,你走吧,今后我们就当不认识。某家真的害怕有一天在我家内室的床上看见你。”   纨绔也自觉失言,朝李敢拱拱手转身就离开了,他不恨李敢,却恨霍去病。   李敢见那个纨绔走远了,就皱眉道:“你这话说的好没道理,张次公的长女贤良淑德,你不该这样羞辱她。”   霍去病撇撇嘴道:“一个妇人而已,算得了什么!快进去,耶耶这一把就要胡牌了。”   云琅跟孟大,孟二玩的很愉快,主要是孟大这家伙人看起来很傻,却有一双灵巧的手,云琅都没有去干净的鸡骨头,被他捣鼓了几下之后,竟然完整的掏出来了。   这家伙有当厨子的特质,云琅将肚包鸡的做法演示了一遍,很快,一口大锅里就飘着七八只用猪肚包起来的肥鸡。   三个老妪忙着烙饼,这是云家的特产,一大锅鸡汤,鸡肉,肚子,再加上一大摞子葱油饼,对付一顿午餐还是没有问题的。   一个纨绔隔着云琅的肩头看大锅里煮的肚包鸡,一副馋涎欲滴的样子,好几次口水都滴下来了。   云琅不耐烦的抖抖肩膀道:“你谁啊?”   “曹襄,就是你总想一拳打死的那个曹襄!”   “你怎么知道我想打死你?”   “霍去病说的,哎呀,你问这干什么,这鸡肉熟了没有?”   “还没……你对我想一拳打死你有什么想法?”   “能有什么想法,你又不敢一拳打死我娘,只好打死我泄愤,满长安想一拳打死我的人多了,你算老几?”   云琅乖乖的挑起大拇指,这么直爽的人,确实很罕见。 第一零七章 曹襄的病是吃出来的   给竹竿穿上衣衫,戴一顶荷叶,就是曹襄的样子。   人瘦,却非常的能吃,一只肚包鸡被他一个人吃了,又连续吃了三张比锅盖小不了多少的葱油饼,就这,还意犹未尽的喝了两碗鸡汤。   东西吃下去了,原本就大肚皮就鼓的更大了,人也变得如同一个不倒翁显得更加滑稽。   云琅叹了口气,着他娘的分明就是一个血吸虫病患者,还他娘的是晚期。   “你快死了!”云琅端着另外一个碗吃着肚包鸡,他不想过度靠近这个该死的患者。   曹襄喝了一口鸡汤点点头道:“医者说我已经无救!术士说我最多再活一年。”   “你不担心?不害怕?”   “以前担忧,也害怕,后来就这么着了。”   “你如果不是那么喜欢吃鱼脍的话,就不会得这种病!”   端着汤碗的曹襄愣了一下道:“你知道病因?”   云琅点点头,继续吃鸡肉。   曹襄放下饭碗道:“你是不是也知道怎么才能治好?”   云琅嚼着鸡肉道:“九成!”   “帮我治,治好了我念你一辈子。”   “不用念我一辈子,只要你老娘不要再来找我麻烦,我就帮你治,去年的时候,被你娘坑的好惨!”   “母债子还。”   “拉倒吧,就你那个老娘,不把人捏手心里她能睡得着觉?我总觉得这段时间她没来找我,肯定憋着什么坏呢,我每天都过得战战兢兢的,就怕她打上门来。”   曹襄皱眉道:“曹氏我说了算!”   “真的?”   曹襄叹了口气道:“假的,不过,我的小命危在旦夕,她身为母亲总要顾忌一下的。”   “过程很危险,不过,有九成把握,也就是说,十个感染血吸虫病的人,有九个能治好,剩下一个就看运气了。”   “不会比等死更糟糕吧?”   “当然不会,最糟糕的状况也能让你的病情不再扩散。”   “你说我肚子里有虫子?叫什么来着?”   “血吸虫!”   “听名字很厉害啊,你是怎么知道的?”   “你的这种病,在水泽密布的南方很普遍……”   “我要怎么做?”   “在云氏庄园,用最快的速度盖一座三层小楼,打开后窗户要能看见骊山,打开前窗户要能看见渭水,左面的窗户打开之后正好欣赏雨后的彩虹,打开右边的窗户,必须能欣赏我家的草场。”   “这跟我的病有关?”   “没关系,不过啊,你也可以不造!”   “造,必须要造,不造非人哉,你看,一座够吗?”   “我家还少围墙……”   长平听完曹襄的话之后,一下子就从锦榻上跳起来,张开双臂就要搂抱儿子。   曹襄向后退了一步避开母亲的怀抱低声道:“孩儿肚子里全是血吸虫。”   长平不管不顾的再次搂住儿子道:“我宁愿你肚子里的虫子全部钻进我的肚子,也不让你受这么多年的苦楚。”   曹襄幽怨的瞅着母亲道:“云琅说我这病都是吃鱼脍吃出来的病,娘啊,我第一次吃鱼脍还是您带我吃的。”   “啊?那个小混账真是这么说的?”   “真的,他又不知道我喜欢吃鱼脍,去病向来大大咧咧的,更不会在意这些事。也不会告诉云琅。”   长平擦拭一把眼角,拖着曹襄就向外走,一边走还一边大声的吩咐仆役们准备车马。   “娘啊,我们去哪?”曹襄莫名其妙。   “去哪?自然去云家,你的病一刻都耽误不起。”   “可是我答应给他家盖楼,弄围墙呢……”   “只要治好你的病,莫说楼阁,围墙,就算是把侯府拆了,为娘也干了,要是敢糊弄我们,为娘一定要把云家庄园踏为平地!滚开,给我牵马来,马车给侯爷坐!”   曹襄眼看向来温柔的母亲一脚就把一个丫鬟踹了一个跟头,只好缩缩脖子乖巧的上了马车。   半个时辰后,云琅就已经跟曹襄坐在一辆马车上行驶在阳陵邑城外的大道上了。   他甚至连外衣都没有穿,一件背心,一条内裤就是他身上所有的遮蔽物。   曹襄看着云琅的内裤道:“这衣服不错,明天也让织娘给我也来一套,穿上这东西,下面不漏风。”   云琅靠在马车箱壁上脑袋被颠簸的马车磕的梆梆作响,痛苦的道:“你没跟你母亲说我的条件?”   “说了,一字不漏,对了,忘了问你,你怎么跟去病,李敢三人睡一张床啊?”   “酒喝高了,有什么不对吗?”   “这样啊,等我病好了,也跟你睡一张床!”   “滚!”   马车门忽然开了,霍去病打着哈湫从外面钻进马车,他身上也只有内裤跟亵衣,刚刚下过雨,晚春的深夜还是很凉的,更不要提纵马了。   “呀呀,去病也穿着一样的衣服,李敢呢?李敢是不是也穿着?你们都有啊,这有什么寓意吗?”   曹襄的嘴巴很臭,云琅问霍去病:“这就是你要一拳打死他的理由?”   霍去病摇摇头道:“自从上一次追杀他的时候,让他摔了一跤,我就被我舅舅吊起来用皮鞭抽,打那以后,我就不理睬他。算了,睡吧,你想跟皇家讲理,等你八十岁以后吧,现在,呵呵,忍着吧。”   曹襄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么刺激的事情,一时半会睡不着,见云琅跟霍去病两个人盖着一床毯子睡觉,眼睛咕噜噜的乱转,也不知道在胡思乱想些什么。   天色刚刚亮,车队就已经到了云家庄子。   在马上坐了一夜的长平看不出半点疲惫之态,进了云家庄子之后,就很自然地派人开始整理云家的正楼,也就是云琅的睡觉会客的地方。   梁翁,丑庸,小虫如同鹌鹑一样缩着脑袋看一大群衣着艳丽的仆妇把云家的正楼用清水擦拭了一遍。   丑庸悲哀的发现,人家手里的抹布都比她身上的衣服料子好。   云琅总算是有衣服穿了,霍去病也换上了云琅的衣衫,倒是曹襄现在睡得跟死猪一样。   “接下来怎么做?”长平一身的猎装,声音低沉而威严。   “采药!”云琅无奈的摊摊手。   “什么药?”   “马鞭草,苏叶,青蒿这三种。”   长平疑惑的瞅着同行的一个老者道:“医者,你可知这三味药?”   年迈的医者沉思了片刻道:“苏叶应该是紫苏,老夫药囊里就有,只有七月之后的才堪入药,青蒿哪里都有,马鞭草为何物?”   云琅懒得回答医者的话,当初云婆婆欠了医院很多钱,其中一位很同情孤儿准许她赊欠药费的主任被问责之后,造成的后果就是,即便血吸虫病这是一种可以免费治疗的病症,也没人给孤儿治疗。   没办法之下,就是用这个法子治好了一个外地孤儿的血吸虫病,从那以后,云琅看每一个医者都像血吸虫。   这是三种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药物,马鞭草也是如此。   霍去病陪着云琅上了骊山,中午回来的时候,满背篓装的都是草药,马鞭草淡紫色的花朵开得正艳。嗅起来有一股子淡淡的药香。   “这东西真的能治曹襄的病?”霍去病觉得很不靠谱,云琅就在水沟边上找到这些药材的。   “治病的药,只看对症不对症,可不看名贵不名贵。曹襄患病时间已经很长了,肚子鼓大,这是明显的肝部受损症状,还需要配上野三七帮他补肝才好。”   霍去病闻言松了一口气,事实上,连他都不明白,自己对云琅的信心是从哪里来的。   回到云家之后,曹襄已经睡醒了,正坐在二楼的平台上眺望远方,见云琅跟霍去病回来了,就笑道:“等我病好了,我带你们去长门宫玩,那里的女子很好看。”   云琅霍去病对视一眼齐齐的道:“不去!”   “呀呀,你们应该喜欢女人,男人喜欢男人有些怪!”   云琅咬着牙道:“等我治好你的病,我们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揍你一顿!” 第一零八章 大汉国无自由   揍死曹襄的话只能在曹襄面前说,在长平面前说会被长平抢先揍死,而曹襄这个可怜的孩子对于被别人揍死有着说不出的向往。   很久很久以来,他都像一个瓷器人一般的行走在世上,平生受到的最大伤害就是被霍去病追赶摔了一跤。   他经常命令仆役,家将们去揍人,却从未品尝过挨揍的滋味,他认为这是不正常的,他的人生不太圆满。   马鞭草苏叶,青蒿熬成的汁液说实话,味道不太好,可是,曹襄就像喝水一样的喝下去了一大碗,他似乎很适应汤药里的各种奇奇怪怪的味道。   或者说,他对药草的怪味已经不是很敏感了。   云琅发现,他对云家的控制其实是虚假的。   自从长平走进云家的那一刻起,家主就变成了她……   “既然进了云家,那就要一心一意,忠心耿耿,本宫不管你们中间有谁家的探子,在这一刻,给我忘掉你们以前的主人,如果因为你们让云家倒了霉,即便你是陛下派来的探子,我也能让陛下下令夷灭你的三族,听清楚了吗?”   站在门外的云琅还没有进门,就感受到了长平散发出来的属于皇家的霸气,她的语声清冷,带着一股子淡淡的金属之音,这一刻没人怀疑长平能否做到她刚才说过的话。   十六个护卫跪在地上,脑袋抬都不敢抬,有两个护卫身体局促的挪动了一下,长平就接着道:“感到为难的现在就可以滚了,被我日后发现,就不是死一个人能结束事情的。”   那两个挪动身体的护卫如蒙大赦,重重的叩头之后就趴着后退,挪到门口,就迅速的起身,一刻都不停留的向外走去。   长平见云琅趴在门口,就朗声道:“襄儿喝完药了?”   云琅走进来瞅着剩余的十四个护卫对长平道:“喝完了,他的身体很弱,至少要在这里待半年。”   长平点点头,瞅着那些头发花白的老卒皱眉道:“你从哪里找到了这些老卒?”   “中军府,都是从北府退下来的好汉。”   长平撇撇嘴道:“北府的好汉哪里轮得到你招揽,这些人大部分都是人家别有用心的安排在那里的,就等着你这种新进的官员招揽,好慢慢找你的把柄,最后为他们所用。全部开革了吧,本宫帮你重新找!”   云琅摇摇头道:“家里不安稳,又住在荒郊野外,需要人手看护,就他们吧,这里没有什么秘密怕人知道,我也志不在朝堂,有个身份保护我,保护家里的这些妇孺就足够了。”   长平笑道:“你倒是坦荡,也罢,这些老货你还能用几年,等家里的少年成长起来之后就换掉他们,给他们一个养老吃饭的差事也就是了,私密的事情还是不能交给他们。”   云琅连连点头,长平能陪着他给这些护卫演一出亲近的戏,已经是难能可贵了。   梁翁带着剩余的护卫出去给他们指定居住的地方,长平看着云琅叹息一声道:“告诉我实话,曹襄真的能治好吗?”   云琅给长平的茶杯倒满水之后道:“九成可能,即便是治不好,也能续命。”   “可有治好的成例?”   “有!”   长平长出了一口气道:“这就好,这就好,总算是对得起他死去的父亲。”   直到此刻,云琅才从长平的身上多少看出一点女人的样子,不论怎么说,一个母亲对儿子总不会差到那里去。   老虎大王伸着懒腰从院子外面走进来,满院子的仆役丫鬟乱成了一团,看到这一幕,老虎就高兴,张嘴嗷呜叫唤了一声,胆小的丫鬟嗓子眼里呴喽一声就昏倒了,胆子大一点的仆役就开始高声叫喊“打老虎!”   长平倒是一点都不害怕,饶有兴趣的瞅着老虎对云琅道:“这就是你豢养的那头老虎?”   云琅连忙点点头。   长平斥退了涌进来的护卫,跟云琅一起走到老虎身边,探手抚摸一下老虎毛茸茸的脑袋道:“还算乖巧,不过啊,你既然豢养了猛兽,就要管好,出了事,人家只问你这个主人。”   老虎用脑袋蹭着云琅的腰,云琅抓着老虎的耳朵道:“这是我兄弟,没它我活不到现在。”   长平站在太阳地里,伸了一个懒腰,仰着头让阳光洒在脸上,看的出来她这一刻真的很放松。   “对谁都有戒心的小子啊,你的心就是一颗石头,揣进怀里也捂不热,你想要的无拘无束的生活,在大汉是找不到的。如果你对所有人都没有用处,那么你就会被所有人忽视,那样的你,将会如同路边的野草,不论是被马踏了,车碾了,牛羊吃了,镰刀割掉了,都没有人为你惋惜,也不会有人为你出头。如果你对所有人太有用了,那么,你就会被所有人争夺,在人有我无的状况下,你被人撕碎了都有可能。这两者之间有一个度,把握好这个度可不容易啊,小子,你有把握好这个度的能力吗?”   云琅咬着牙道:“我野惯了,受不得约束!”   长平拢拢垂下来的头发,依旧眯缝着眼睛看太阳,懒洋洋的道:“自在?这可是大汉朝最昂贵的东西。本宫就这样看着你,看你如何能够在大汉朝活得自在!”   云琅笑道:“如果真的不自在了,我就带着老虎跟那头梅花鹿周游天下,用我一生的时间来踏遍这片土地,找一处真正的人间乐土,蹉跎一生也是人间乐事。”   “你就不觉得可惜了你一身的本领?”   “有什么可惜的,我会的东西都已经一股脑的给了大汉,不能再把自己的一生搭上。我终究是要为自己活一生的,不可能把全部都献给这个国家跟这里的人。”   长平见云琅说的平淡无奇,却知道越是说的平淡,最后这样做的可能就越大。   “你家的庄子不错,我还听说你家用了大半年就出产了一万七千束丝,不得不说,好本事。”   云琅摇头道:“我对桑蚕一窍不通,是家里的一个仆妇带着一群妇人弄出来的,我可不敢居功。”   “我还听说,你家孵小鸡不用老母鸡?”   “胡乱试试,已经丢了五六百个臭蛋了……”   “那就是快成功了!你不准备带我看看你家吗?”   云琅皱眉道:“难道您就不关心曹襄?他喝完药不长时间就喊着肚子痛。”   长平的脸色黯淡了下来,瞅着楼上道:“他已经痛了六年,该习惯了。”   说完就朝云琅摆摆手,被胆小的丫鬟搀扶着进了主楼下的一间屋子,丫鬟们把门关上,很快就无声无息了。   云琅的屋子里恶臭熏天,一个男仆捂着鼻子提着一个净桶从屏风后面走出来,就被医者拦住,他也不嫌恶臭,仔细观看净桶,看样子还有品尝一下的欲望,好在他最终没有这样做,就让仆役提走,仆役刚刚下楼,就将早就备好的生石灰投进净桶,一股奇怪的臭味再次弥漫开来。   曹襄汗津津的提着裤子从屏风后面走出来,趴在栏杆上朝楼下的云琅喊道:“这药不错,至少我从来没有这么痛快过!”   云琅,霍去病,李敢一脸骇然的瞅着曹襄……   “看我干什么?快把你家的麻将拿出来,趁着日头好,我们正好摸上八圈。”   云狼捂着鼻子瓮声瓮气的道:“这座楼归你们母子了,你赶紧给我盖新楼。”   “急什么啊,我母亲昨晚就吩咐大匠作了,正在往你家运送材料,一座木楼而已,十天就给盖好,就是偌大的围墙需要时日。”   霍去病皱着眉头道:“我从未见过能散发出如此恶臭之人,你还是先去洗澡吧,那边就有温泉水。”   云琅摇头道:“他不能下温泉,只能在木桶里洗澡,而且,他的洗澡水需要重新烧开,倒进石灰才能丢弃。”   曹襄的脸色有些发青:“你的意思是虫子会从我身体里跑出来,从那里跑出来?”   李敢一脸的恶趣味,阴笑着道:“你说呢?”   曹襄惊恐地对仆役道:“给我准备热水,越热越好……”   霍去病见曹襄跑进了屋子,不满的对云琅道:“你吓唬他做什么?他已经在惊吓中度过六个年头。”   云琅皱眉道:“谁吓唬他了,他的肚子里真的全是虫子,那些药的作用就是杀死虫子,他不但要用热水洗澡,还要用醋水浸泡,他的衣服也要每天用水煮,一点马虎不得。” 第一零九章 阿娇的家底   病从口入这句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   云琅觉得自己之所以能从那么恶劣的环境中平安长大,靠的就是干净这两个字。   只要有条件,云琅是从来不吃生冷食物的,只要有水,他必定是要洗漱的,以至于云婆婆都叫他浣熊。   他执着的认为,人只要把自己清洗干净,就基本上不会得什么大病,只要把食物弄熟了吃,就不会有什么太大的担忧,即便是食物里有虫子,只要煮熟了,它就是一块肉。   长平家的仆役衣着要比云家的仆役衣着好得多,但是,论到干净,长平家的仆役先洗七八次澡之后再比。   傍晚的时候,忙碌一天的云家人收工回来,十几个厨娘正在做饭,在等待吃饭的功夫,云家的女人们就会端着属于自己的木盆去属于她们的热水沟里泡温泉,木盆里的东西很丰富,不但有洗头发的皂角,还有一些花里胡哨的小食物。   小孩子跟着母亲,再大一点的男孩子就去了专门给他们挖的一个大水坑,每个孩子都知道云家的第一条家规,没有洗澡,就没有食物。   自从上回跟卓姬亲热之后,梁翁就专门找人在小楼的后面,修建了一个带棚子的水池子,水依旧是活水,只是在这里拐了一个弯。   云琅的水池子自然被长平给占用了,她专门去看了云家妇人是如何享受温泉之后,也带着各色酒水糕点,去了水池子。   长平的随从足足有一百五十人,加上云家的人,把水池子塞的满满当当。   云琅只好带着老虎,霍去病,李敢,曹襄去半山腰处的天然水池。   温泉水里有硫磺,蚊子自然不敢过来,霍去病等人深一脚浅一脚的走了半个时辰才来到水池子边上。   老虎噗通一声就跳进了水里,快活的划动着四条腿在水池子里转来转去。   曹襄很羡慕云琅,霍去病跟李敢,他也想下来,被云琅严辞拒绝,如果他真的要洗,也只能去下面的一个小沙坑。   一条生猪腿是老虎的食物,它总是吃熟食不好,因此,云琅总是让老虎吃生食吃饱,然后再给它喂一点熟食,就当是打牙祭。   “我准备在这里修建一座庄园,你觉得如何?”曹襄给老虎喂了半只鸡之后,不知道触动了那根神经,悠悠的对云琅道。   “可以啊,反正你家要一块地,陛下不会要价两千万的。”   曹襄笑道:“陛下总以为我快要死了,所以对我比较宽容一些,这种小小的要求不会拒绝我的。”   霍去病哼了一声道:“别选云家南边的那块地,那是我已经选好的地方。”   李敢也悠悠的道:“也别选去病家旁边的那块地,那是我选好的地方。”   曹襄笑道:“没人愿意跟阿娇做邻居?北边的山景更好看啊。”   云琅愣了一下道:“怎么说?”   曹襄笑道:“你如果不想让陛下来骊山,就要想办法让阿娇长命百岁,所以啊,我去长门宫的另一边盖庄子去。”   云琅,霍去病,李敢,齐齐的一人抓了一块点心把嘴堵住,然后就把身子沉在水里,只露出一只脑袋,用力的嚼着点心。   曹襄蹲在岸边道:“这法子真的很好,陛下自觉对阿娇有些亏欠,所以就不愿意见到阿娇,只要我们跟……”   霍去病还是忍不住张嘴道:“跟陛下比起来,阿娇更恨我们,她之所以会倒霉,跟我们家脱离不了关系。你就好好的治病,养病好不好?别添乱,我知道你这些年病的五劳七伤的,惯会胡思乱想。既然你的病有望治好,就好好吃饭,好好吃药,好好的活动一下身子骨,别的事就不劳你操心了。”   曹襄撇撇嘴并不在乎,他回首瞅着山下的长门宫,越想越觉得自己的法子很可行……   曹襄就任平阳侯的时候只有十一岁,现在也不过十五岁而已,父亲曹时去世的早,曹家便一直在长平的照拂之下平安的过活,即便曹襄病重,他平阳侯的位子也稳如泰山。   如果是孟大跟孟二两人纯粹是智力上出了毛病,那么,曹襄纯粹是被病痛折磨的痛不欲生。   刚刚有了一点痊愈的希望,他就想着展示一下自己的能力。   在云琅看来,这还是病。   长平来了,太宰就搬回山上去住了,他的模样可以骗得过别人,很难骗得过长平这种跟宦官打了一辈子交道的人。   就在云琅专心给曹襄看病的时候,云家的第二季桑蚕终于要爬山了……   对云琅来说收获桑蚕带来的喜悦超越了他来到这个世界后收获的所有快乐。   也只有那些摇着8字头吐丝的桑蚕,才证明这个世界是真实的,而不是一个虚幻的世界。   长平在亲眼目睹了云家如何收获桑蚕之后,就带着人离开了,毕竟,在长安城,在阳陵邑还有无数的事情等着她去处理。   “有什么难题就告诉我!”   这是长平临走时说的一句话,也许是一句承诺。   霍去病,李敢跟着回了阳陵邑,羽林军法森严,他们还不敢违背。   曹襄来了,云家就有豆腐吃了,也拥有喝不完的豆浆。   清晨的时候吃上一碗甜甜的豆花,就成了全家人最大的享受。   云琅喜欢吃咸豆花,更喜欢吃泼上红油的豆花,只可惜没有辣椒,还不如吃甜的。   蔗糖珍贵的简直没有道理,好在有曹襄在,这一切都不是什么问题。   曹襄说他的精神好了许多,至少,走路的时候没有那么困难了,他肿胀的肚子正在以肉眼能看到的速度变平。   没了肚子的曹襄,瘦的让人担忧。   他真的从云家跑去了长门宫,在哪里胡吃海塞了一顿又回来了,还是被那个人妖一样的董君亲自送回来的。   “我邀请阿娇明日打麻将!你多装一点钱,主要是金子,铜子什么的就不要拿出来丢人了。”   一碗汤药喝下去,曹襄额头上的青筋就暴起,药汁进入了肠胃,给他的伤害很大,毕竟,马鞭草,紫苏都有一些毒性。   “你带着麻将去,哪怕把麻将送给阿娇也无所谓,我不能去啊。”云琅叹息了一声,继续看手里的书简。   马鞭草,紫苏为曹襄带来的疼痛越来越轻,一炷香的功夫,他的身体就恢复了正常,看来,明日起,他的药量要增加了。   “你也就这两年能去长门宫,我也一样,一旦你长到十五岁,而我的身体又恢复了,我们就不能去长门宫了。所以啊,把你的小心思收起来,我们现在去无碍的。云琅,我在生病的时候琢磨出来了一个道理!”   “什么道理?”   曹襄看着云琅一字一句的道:“耶耶发现,人生真他娘的短啊!”   云琅点点头道:“我家婆婆去世的时候我也是这么想的,她苦了一辈子,我想让她过上好日子,结果……”   “你既然知道人生苦短,怎么还敢浪费自己的日子?整日里与农妇为伍,接触的不是桑蚕,就是庄稼,这样的日子你打算过到什么时候?从哪天看到你真的不用老母鸡就把小鸡给孵出来了,我就知道你的本事很厉害!怎么样?先跟着我去找阿娇打麻将!”   云琅摇摇头道:“不去!在你不说明目的之前,我一定不会去!”   曹襄笑道:“现在的人一个个鬼精鬼精的,不太好骗了,好吧,我说,我想要长门宫卫!”   “长门宫卫?什么意思?长门宫就在我家边上,他们家的护卫并不多,你要他们做什么?”   曹襄瞅着云琅叹口气道:“长门宫卫共有五百,阿娇成为皇后的那一天,陛下亲自赐予阿娇的,这些人不论生死都是阿娇的护卫,五百人全部都盟誓用生命护卫阿娇……” 第一一零章 无所谓的世界   “呃,你为什么这么看着我?”曹襄觉得云琅的眼神不对。   “没什么,就是觉得你有些无耻!”   “无耻?为什么?”   “因为你打算拿走一个被丈夫抛弃的女人身上最后一件衣衫。”   “阿娇可怜?你是这么认为的?”   “被自己丈夫抛弃难道还不可怜吗?”   “那要看抛弃她的男人是谁了。”   云琅忽然明白,长平的儿子怎么可能是一个白痴?他根本就是一个政治动物。   这种本事甚至是天生的。   “有资格可怜阿娇的人不多,这中间绝对不会有你我。就像那头被你家老虎抛弃的母老虎,她即便大着肚子依旧是老虎。   你觉得阿娇可怜,难道就不觉得那些长门宫卫更加的可怜吗?   本来可以在战场上博取战功的好汉,现在只能操持贱业,沦落到替赌场青楼看守门户的地步。   阿娇虽然失势,钱财却是不缺的,这么些年,阿娇可曾管过他们的死活?   说起来,他们才是可怜人,另外,你直到阿娇被废后的时候死了多少人吗?   不用你猜,死了三百三十三人,这是当年阿娇母亲给她陪嫁的人手,一个都没有活下来。   长门宫卫既然已经被陛下赐给了阿娇,就再没有收回来的道理,你说说,那些汉子亏不亏?”   云琅站起身,拍拍手道:“你要接近阿娇,那是你的事情,我不打算参与,能弄到长门宫卫是你的本事,弄不到是你能力不成,总之,不关我的事情。”   曹襄无奈的大叫道:“你还真是胸无大志啊。”   云琅只是笑笑,并不理睬,他今天要做的事情很多,其中并没有帮曹襄谋人产业人手这一条。   他知道曹襄想要带着他玩一些高端的东西,可是,他不喜欢!   见曹襄怏怏的走了,云琅觉得自己的选择没有错。   少年人的心就像天上的云彩一样阴晴不定,或许,好好的睡一觉,曹襄就会找到更加好玩的事情,忘记阿娇手里的长门宫卫。   如果云琅没有猜错的话,那应该是一个陷阱。   云家的十六个护卫,被长平吓唬走了两个,剩下的十四个也不能保证是忠心的。   在这之前,云琅甚至不认识他们,对他们没有任何的恩义,奢求人家一见面就纳头下拜,这非常的不现实。   长平走后,云琅就再一次见了自家的护卫。   十四个高矮不一的老头,有的强壮,有的瘦弱,有的还强忍着不咳嗽。   最强壮的一个老汉上前一步拱手道:“启禀司马,老汉等人虽然老弱,依旧有擒虎射熊之力,只要是司马交代下来的事情,卑职一定竭力做到。”   云琅心中暗暗叹息,这些人看了云家的模样,应该没有什么长留的决心。   如果真有这样的心思,这一会,云琅见到的应该是十四个年轻壮汉,而不是十四个糟老头子,他们家里都有年轻的晚辈可以接替他们的差事,现在一个都没有,已经很说明问题了。   云琅是一个很会取舍的人,既然得不到更好的,眼前的这些人的能力也需要发挥到最大。   既然他们抱着混日子的态度来到了云家,而薪俸又不用云家出,云琅自然也只能给他们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跟他们摆家主的架子是可笑的,打成一团才是正确的态度。   嘻嘻哈哈的告诉了那个领头老汉云家的要求,然后就由老汉安排其他人的工作,云琅就在一边笑眯眯的听着。   最后,见老汉有些谄媚的瞅着他,云琅就笑着把管理这些老汉的任务交给了他,每个月有一千个钱的额外收入。   过程非常的完美……云家多了十四个在庄子外面巡逻的人,十四个老汉有了在云家居住的权力,这是一个互惠的过程。   至于名册,云琅记录的很详细,明明写了一式两份,他却没有记住十四个人中的任何一人的名字。   他相信,过了今年冬天,这些人就会找无数的理由离开云家……最后,云家依旧没有护卫!   曹襄听说云琅这样处置护卫的事情之后,再一次开始劝解云琅,这不是一个做好家主的方式。   其实,他不知道的是,除过太宰与老虎,跟眼前高大的始皇陵,他不在乎任何人跟任何东西。   庄园里妇孺,庄园里出产的丝,跑的鸡,鹅,猪圈里圈养的猪,以及草地上的牛羊,都不过是始皇陵的遮蔽物。   他想让世人熟悉他的存在,顺便也让世人明白,云家庄园后面的那座土山,不过是一座土山而已。   曹襄的医者早就接替了云琅给曹襄治病的工作,不论从采药,煎药,都是一手包办的。   曹襄拿着麻将跟阿娇大战了一场之后,他就告辞回家了,医者告诉曹襄,他家里的环境更适合养病。   曹襄走了,喜欢鸡鹅的孟大,孟二却留下来了,他们的存在跟没有没什么区别,这两个傻孩子每天的活动半径就是鸡鹅的活动半径,跟那些四五岁的孩子在一起,他们很开心。   六月十五日,丙午月,癸酉日,宜祭祀,沐浴,整理手足,修理围墙……是一个很好的日子。   云家的围墙正在修筑,云家的高楼正在拔地而起,云琅很认真的洗了澡,剪掉了手脚上长长的指甲,穿上最干净的一套麻衣,就牵着一头长了一年的牛犊上了骊山。   石头屋子依旧在,太宰就站在门前等待云琅,老虎也似乎非常的开心,在两个大石头上来回的纵越。   牛犊子见到老虎哞哞的叫着不断后退,太宰的眉头稍微皱一下,抬手一刀就深深的刺进了这头小牛的胸膛,刀子抽出来的时候,一股血飙飞出来染红了地面。   太宰闪身躲过,接着一刀就砍在了牛脖子上,他手里的战刀很沉重,一刀就砍下了牛头。   凌空接住牛头,就看着云琅道:“白玉呢?”   云琅从包袱里取出六面白玉牌那给了太宰。   太宰从死去的牛脖子上接了一点牛血,就用毛笔在白玉牌上涂抹。   白玉牌的质量很好,牛血刚刚落在玉牌上就凝结成血滴滚落下来。   太宰并不理会,毛笔依旧在玉牌上飞舞,看的出来,他写的就是金文。   云琅提着牛头进了石屋,屋子里纤尘不染,一张黑色的供桌摆在屋子最中央的位置上,两座沉重的仙鹤模样的青铜灯闪烁着两朵黄色的焰火。   一个硕大的猪头摆在左边,一只羊头摆在右边,中间的一个青铜盘子空着,云琅就把牛头端端正正的摆在中间。   三牲的下面,就是云家出产的八种糕点,油饼也算一种,摞的高高的非常丰盛。   太宰用盘子将六个白玉牌端了上来,恭敬地放在三牲的上面。   三支艾草鞣制的香插在一个三足鼎里,太宰点燃三炷香之后,念叨了冗长的一段废话之后就笑着对云琅道:“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云琅点点头道:“反悔了!”   太宰笑眯眯的指着香火道:“晚了,香火有灵,送我吉言上九霄,始皇帝已经认同了。”   云琅顺着太宰的手指看过去,只见三支艾草鞣制的粗香冒出来的袅袅青烟,居然呈线状没入了石壁。   “这上面有一间屋子?”   云琅当然不会认为这是神迹,青烟之所以会钻进石壁,只能说明石壁后面有空间,而且还是直接通到房顶上,形成了一个烟囱样的东西,才能让烟柱这样诡异。   太宰笑呵呵的跳起来,抓住一块石头,用身体下落的力量拉了一下,一块石板就轰隆一声掉了下来。   准确的说石板只掉下来一半,另外一半挂在房顶并没有下来。   太宰糅身进了房顶,云琅翻着白眼在底下等。   在这间屋子里居住了这么长时间,自己居然不知道屋子里还有一个暗室。   不过,以石屋里外的体积来看,那间暗室应该没有多大。两个人挤进去恐怕连站立的地方都没有。 第一一一章 秦始皇的放射源   始皇帝是一个小心眼的皇帝,太宰其实也是一个小心眼的太宰,他就像是一个快要病死的老爷爷。   在临死的时候得意的把自己仅存的一点珍藏一一展现给后辈看,带着些许的狡黠,也带一丝丝的遗憾。   夜明珠这种东西云琅确定是第一次见到……   这东西居然能散发出白蒙蒙的豪光,只需要一颗,就能照亮一丈方圆……   这东西被装在一个沉重的青铜盒子里,太宰仅仅打开一条缝隙,白色的光芒就照的云琅差点睁不开眼睛。   “烛龙之眼,举世独此一颗!”   “废话啊,传说中烛龙就一只眼睛好不好?他睁开眼睛的时候是白天,闭上眼睛的时候是黑夜。问题是,烛龙之眼在这里,天上那颗明晃晃的东西算什么?”   云琅有些傻,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无礼!”太宰羞怒的合上盖子,手放在盖子上颇有一些睥睨四方的样子。   也是,不论是谁手握一件稀世珍宝都会有这种神情的。   云琅以前见过一些夜明珠,大多是一些含有稀土元素的矿石,其中以萤石原矿最多。   一般来说,自己会发光的石头多多少少都有些放射性元素,别的夜明珠最多在黑夜里发出一些微弱的荧光,这一颗比较特别……在黑夜里能当灯泡使唤……   她娘的,这块石头的辐射度该有多高才能发出这么亮的光芒……这颗矿石的分子活跃到了什么程度才会历经上百年依旧分裂不衰?   云琅以前听说过有一个科学家用手把两块足以制造微型核爆的矿石生生的分开了,然后吗,就没有听说那个科学家的消息,估计,已经死了很多年。   现在,他终于见到了一位活着的……   云琅刚才看的很清楚,青铜盒子里覆盖着一层厚厚的铅……这说明给太宰这颗夜明珠的人很清楚这东西不是什么良善之物。   一刹那间,云琅就想通了几乎的事情,他的膝盖立刻在发软,用最后一丝理智控制着双腿向外走去,这一刻,他只想离这间石头屋子越远越好,如果可能,他觉得一辈子都不用来这地方了……   “只有每代的太宰才能持有这颗夜明珠,一旦始皇帝复活,这颗夜明珠将会成为太宰一族的酬劳!你不用避嫌,现在,这颗夜明珠该给你了。”太宰慈眉善目的捧着青铜盒子对跑出石屋子的云琅道。   云琅很想告诉太宰,这东西是别人用来害死太宰一族的重要媒介,可能这就是始皇帝对付太宰一族的杀手锏。   “这是大秦皇宫浩如烟海的珍宝中最珍贵的宝贝……当年,始皇帝亲手将这颗宝石给了我家第二代太宰,尝言:此为朕之心肝,今托付卿家,朕若有命复生,此物当为卿家之酬劳,并裂土封侯,如若朕无复生之望……卿家自去吧!   云琅,我太宰一族之所以能在始皇陵枯守九十载,就是因为有这颗神物不断地给我们信心。   最珍贵的宝物就在我们的手里,始皇陵里面的其余珍宝加起来也未必有这颗烛龙之眼珍贵。   现在,你看到了这颗神物,还怀疑始皇帝会伤害我们吗?   云琅,始皇帝的大气魄如何?   最后关头能下重注,敢把最珍贵的东西托付于人,敢相信我太宰一族的忠贞。   始皇帝以国士待我,太宰一族必以性命报答,千古之下必成美谈!   现在,我以第四代太宰之名,将这枚夜明珠托付于你,我的第五代太宰。   太宰一族筚路蓝缕,玉汝于成,薪火相传至今,终于传承到了第五代,你可知我此时心中是如何的欢喜吗?   你是我太宰一族中最具有大智慧的太宰,更是我太宰一族中最具机变之能的太宰,昔日的太宰人曰:忠厚,今日之太宰人曰:智慧!   从今往后,人言太宰曰:忠厚,智慧!   我望你继承我太宰之忠厚门风,弘扬我太宰智慧之名,无论如何将这座始皇陵继续保护下去。   这座陵墓里掩埋的不仅仅是始皇帝的遗蜕,更有我太宰一族的先人,更是我们太宰一族忠贞不二的见证!   云琅,接过这颗珍宝,从此,你就是这座陵墓的守护人,也是太宰一族的首领!”   云琅觉得自己的皮肤正在溃烂,觉得自己的眼睛正在发炎,他甚至觉得自己的头发指甲正在不断地掉落……   他觉得自己快要死了……   尤其是太宰以极度庄严的态度将青铜盒子放进他怀里的时候,云琅觉得自己正处在核爆的正中心,身体如同消融的雪人……   “呵呵,拿好了,我第一次见到这东西的时候,比你还要狼狈,两天之后才恢复了说话的能力。呵呵,现在他属于你了,好好的藏起来,甚至别让我知道,也别让任何人知道,想要欣赏这绝世珍宝的时候,一定要记得独自一人观看,即便是父母妻儿也不可共享,除非是你选定的下一代继承人才能与你一起欣赏这人间瑰宝。好好的休息,好好的欣赏,明日,我们一起进入始皇陵,拜谒陛下,希望陛下会喜欢你这个新的太宰!”   太宰说完话,就把他脑袋上的那顶破旧的纱帽戴在云琅的头上,还细心的帮他拴好带子。   搬正了云琅软塌塌的脖子,好好的欣赏了一下云琅戴乌纱冠的样子,亲昵的在云琅的鼻子上点一下笑道:“乌纱冠戴在你头上才好看,戴在我头上糟蹋了。”   云琅软软的靠在石屋子的门槛上,绝望的看着太宰跟老虎一前一后的离开了石屋子,想要大声地呼唤,嗓子眼里却像是堵了一团棉花一般,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一阵山风吹来,云琅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因为突如其来的惊骇导致失去控制的身体,再一次回归了。   他小心地将青铜盒子放在地上,然后就找来了一把锄头,用尽平生之力掀开了一块石板,然后就在石板的下面,疯狂的挖掘。   云琅干了整整一天,一个近两米深的小坑出现了,云琅毫不犹豫的将那个青铜盒子丢进坑底,然后点燃了小小的铁匠炉子,把屋子里的两座锡器烛台丢进坩埚里,直到将锡器完全融化,才端起坩埚,把融化的铅锡一股脑的浇在青铜盒子上……   这个工作他进行了三次,直到青铜盒子彻底的被铅锡包裹成一个铅锡疙瘩这才罢休,最后将这座坑重新填好,铺上石板。   就在刚才,他重新温习了一遍今日发生的事情。   首先,始皇帝为了诱惑太宰一族,拿出来了一个天然放射源,这东西不但美丽,而且,独一无二,并且可以杀人于无形。   始皇帝知道这东西的危险性,知道这东西虽然美丽,却是世上最恶毒的东西,可以在不是很长的时间里就能让一个人慢慢的衰老然后死去,太宰三十七岁的练武不辍的身体如同七十三岁的模样就很说明问题。   说什么接触死人多了被尸毒感染才变成了虎外婆的模样,这根本就是常年被辐射照射才造成的后果。   同理,也能推断出一个事实,那就是这种放射源的威力并没有云琅想的那么大。   他对人的伤害是一个缓慢地,叠加的过程,毕竟,在这个时代里想要合成人工恒定的放射源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太宰每一次独享宝物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被辐射伤害的一个过程,他接手这颗辐射源已经十五个年头了……   云琅将一只手塞嘴里用力的咬着,他觉得自己很幸运,在一颗强烈的辐射源底下睡了那么多天,居然还活着……这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第一一二章 云琅的愤怒   阴谋下的幸福,让太宰四代人幸福了很久。   一百年里他们前赴后继的为始皇帝伟大的信任献出了生命,不论遭遇了多么不公正的事情,都无怨无悔。   云琅的眼泪不争气的流淌了下来,不是为自己刚刚死里逃生感到后怕,而是觉得这个世界对太宰他们太残忍了。   “怎么?舍不得把宝贝藏起来?”   太宰靠在石屋子门框上,手里拿着一根烤的油黄的鸡腿喜滋滋的笑话云琅。   云琅不好意思的抹掉眼泪道:“这需要大毅力!”   太宰把鸡腿递给云琅道:“吃点东西,你能这么快就醒过来,已经出乎我的预料了。第三代太宰,不眠不休的看了这东西三天三夜,结果硬是把自己看的骨淆神离,还没进始皇陵听封就死了,没办法,只好便宜了我耶耶,他成了第三代太宰。嘻嘻,小子,你看见那东西上面转圜的七彩霞光了没有?是不是看的时间久了,就有一种魂魄与身体分离的感觉?”   云琅笑道:“其实那些霞光不是在变换,更像是在翻涌,就像喷涌的泉水,燃烧的火焰,美不胜收!”   太宰坐在云琅身边道:“是极,是极,就是这种样子,真是太美了,太美了……”   太宰用肩膀破碰云琅又道:“你知道这些年来,我多么想跟人分享我看到了什么,我到底拥有一件什么样的瑰宝……我想让所有人都羡慕我,所有人都嫉妒我……在无数次难眠的夜晚,我都在幻想这颗瑰宝落在世人眼中是个什么模样。哈,天下会乱的!”   云琅一手搂着太宰瘦俏的肩膀道:“你现在可以对我说了,我知道你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真的,对瑰宝的每一个形容都是不合适的,不管你用多么优美的文字跟话语,也无法形容它的美丽于万一!”   太宰容光焕发的厉害,枯黄的脸色似乎蒙上了一层蜡,在夕阳中熠熠生辉。   “对啊,对啊,现在可以回答你以前的问题了,云琅,你还觉得我枯守始皇陵这么些年吃亏了吗?哈哈哈,有谁知道我的幸福,我的快乐?如此珍宝自然要独自一人欣赏……要不,你再拿出来一次,我们一起欣赏一下?”   太宰的眼睛变得很亮。   “不可能!”   云琅回答的斩钉截铁:“现在宝贝是我的,你多看一次,我就吃亏一次,不行!”   太宰张大了嘴巴,有些失望,遗憾的瞅瞅石屋子,又抬头瞅瞅房顶上的那个洞,叹息一声道:“你是对的,我不该这么贪心。”   云琅握住太宰冰凉的手道:“如果你死了,我会把那东西当成你的陪葬,让它永远跟你在一起。”   太宰闻言一下子跳了起来,结结巴巴的道:“你,我?你?我死,你真的会?”   云琅笑着点头道:“一定,你的幸福将不会有边际!”   太宰偷偷看云琅一眼,局促的搓着手道:“这不合适!”   云琅笑道:“合适,最合适不过了,我见过瑰宝了,看一次就足够了,再多看几次,可能就会沉迷在里面,重复你走过的路我不干,我的将来应该更加的灿烂。你死后,我会把你的尸体放进始皇陵,然后落下断龙石,让你跟你最尊敬的始皇帝,最亲厚的同伴,最亲的亲人,最爱的珍宝永远永远的在一起。”   太宰的眼眶里蓄满了泪水,艰难地扭过头道:“快去睡吧,明日,我们就要拜谒始皇帝,我希望你能用最好的精神去见始皇帝!”   云狼确实感到很疲惫,点点头就爬上自己的大床,任由太宰帮他盖上毯子。   他将身体缩成了一团,如同在母体中的模样,身体颤动的如同筛糠,将手指咬在嘴里,才能让自己不要嚎哭出声,眼泪溪水一般的流淌,湿润了木床,有一些甚至顺着木板的缝隙流淌到了地上……   始皇帝的行为,是对忠贞这两个字最大的羞辱!   天亮的时候,云琅自然就睡醒了,昨夜哭泣的有些多,眼泪流的也有些多,有些轻微的脱水。   太宰熬了一锅浓稠的小米粥,云琅一人就喝了整整一锅,肚子撑的溜圆,太宰见云琅喜欢喝粥,就吃了一些饼子,笑话云琅的心绪不平静,昨夜磨牙的声音把老虎都吓得不在屋子里睡觉了。   昨日面对始皇帝的灵位,云琅还能很自然地跪拜下去,今日,他只是朝灵位笑笑,待太宰收拾好了灵位,就打算离开。   跪在前面恭敬磕头的太宰并没有发现云琅这一不恭敬的举动,自己背上了牛头,让云琅背上猪头,羊头,就迎着朝阳离开了石屋子。   太宰的身体明显变得更虚弱了,云琅初见他的时候,即便是彪悍的豹子见到他的时候也会狼狈逃窜,现在,背着牛头走一段山路,他就显得非常吃力。   “我的鼻子最近总是流血,有时候不流淌半个时辰不会停止,身体也不是很好,膝盖就像是生锈了一般,挪动一步都很艰难,总要用最热的温泉水浸泡之后才能好一些。云琅,你说,我是不是快要死了?”   云琅将猪头羊头绑在一起挂在老虎背上,取过太宰身上的牛头背身上道:“我只希望你今后每一天都快活。”   太宰笑道:“哈哈哈,我昨天跟今天都过得非常快活。”   云琅笑道:“要继续保持!”   太宰撩开一根挡路的树枝道:“借你一句话,这是一定的!”   两人一虎沿着山路很快就下到了瀑布边上,云琅轻松地攀上岩壁,找到了那块石头用力的一拉,山门立刻洞开。   关上山门,巨大的陵卫所就被铁链上缠绕的灯芯照耀的如同白昼,太宰今日一连拉动了三条铁链,三条铁链上的灯芯很快就形成了三条火焰瀑布,这是往日所没有的奇景。   “你以后有钱了,就多购买一些鲸油添加进来,总是这样耗费,大鼎里的鲸油支撑不了多长时间。”   云琅来到十几具泥人面前道:“这是你的手笔?”   太宰笑道:“是的,就是手法不好,老甘,老梅总是说我不是干这一行的料。以后要靠你了。”   “这是一定的!”云琅无所谓的回答了一下,现在看来,用老甘,老梅两个会塑像的野人来激发太宰的生机是一桩无用功。   “我以后啊,会雕刻一个模子,先把尸骨放在模子里面,然后往里面灌上泥浆,等泥浆干了就打开模子,自然就有一个不错的塑像了。放心吧,不太难。”   太宰认真的看着云琅道:“这法子真好,我怎么就没有想到?等你有闲暇时间了,就抓紧做吧。”   云琅点点头,带着老虎就沿着石阶向上走,云琅每走一步,太宰就挥动木槌,敲击在台阶上一根凸起的小石柱上,然后,云琅就看到了脚下的石头台阶在缓慢地移动,将他送到了半空,脚下就是一道幽深的沟壑。   此时,牛头,猪头,羊头全部都在云琅的背上,老虎打死都不肯踏上悬在半空里的台阶。   虽然不知道太宰为什么一定要他背上三牲,云琅还是乖巧的没有发问,他相信太宰不会害他。   有些台阶伸出去很长,有的伸出去却很短,有高处的台阶会滑落下来来到低处,又有低处的台阶会上浮,最终,站在第一级台阶上的云琅面前,就出现了一条螺旋状的楼梯。   楼梯很高,一直延伸到沟壑的另一边,在台阶的尽头,有一面青灰色的石壁光滑如镜! 第一一三章 王翦!   在太宰无比欢喜的目光中,云琅登上了阶梯最终来到了那面石壁前面。   他抬起手,曲起指节,就像去别人家拜访一般,轻轻地在石壁上叩了几下。   太宰在下面笑道:“石壁很厚,里面的人听不见,这里是你的家,进去吧,主人家不用别人允许。”   云琅瞅着太宰道:“你不上来一起进去吗?”   太宰笑道:“这是你的大日子,我等一会。”   云琅笑道:“上来吧,你不指路我没法走。”   太宰轻声道:“进去吧,只有一条路,每走一步都会有灯火为你引路。”   云琅站在那里不动身,太宰叹息一声走上了阶梯来到云琅面前道:“始皇帝的大臣上殿,从无陪侍,你呀……”   “我来这里只是为了你,不是为了里面的始皇帝,这一点你该知道,你永远都是始皇帝的太宰,而我?最终的目的是要放下断龙石,始皇帝可能不愿意见我。”   太宰按着云琅的手将印信塞进了凹槽,用力的扭动之后,就对云琅道:“开了门,就要把牛头,猪头,羊头丢给神龙,不要犹豫。”   “神龙?”云琅的眼睛瞪得有鸭蛋大。“你可没说里面有这种东西啊,要不,我们不进去了,一听这两个字我就知道不是什么善类。”   太宰拍了云琅的后脑勺一下怒道:“就是一条大蛇,蟒蛇!”   “蟒蛇我也怕,能吞下牛头,猪头的蟒蛇弄死我没有什么问题!”   “滚,蟒蛇是皇陵里面必须有的东西,要不然里面海量的老鼠怎么处理?”   “老鼠?海量?”云琅的声音有些尖利。   “是啊,陵墓里面怎么可能会没有老鼠?小心脚下,门马上就开了,老鼠会跑出来的……”   云琅闻言,第一时间把太宰推在最前面,咬着牙道:“我有多怕老鼠你难道不知么?”   太宰无奈的立在最见面,耳听得山壁咔嚓一声响了一下,山壁就缓缓地向一边滑开了。   云琅皱着眉头,他好像听见里面好像有什么东西断裂了,太宰却神色如常,继续对云琅道:“只要听见这种声音,就说明机括的效用犹在,你进去之后,还要给滑道上加油。”   嘴上说着话,脚下却丝毫不乱,左右扫荡两下,就有十几只老鼠被他从台阶上扫荡下去了,耳听得那些老鼠吱吱叫着跌进了深渊。   云琅吞咽了一口口水,然后就小心的从太宰肩膀后面瞅那道已经打开的两尺宽的裂隙。   一股风从里面吹出来,非常的阴冷,太宰拖着云琅向里面跨了一步,一溜火光顿时从眼前一直延伸到了最深处。   火光的下面是一道天生桥。云琅仔细看了之后才发现,这根本就不是什么天生桥,而是一条倚靠悬崖修建的栈道,整个栈道是黑色的,中间竖着一道墙,墙上满是彩绘图案,在半明半暗的火光下,看不见另外半边,给人一种桥梁凌空生成的奇异感觉。   太宰眼看着云琅吃力的从桥梁上卸下来两座青铜灯座,放在大门处,防止大门突然合上。不由得摇头道:“你不走,大门不会关上。”   云琅喘着粗气道:“预防万一!”   太宰眼看云琅又从背包里拿出一盘白色的绳子正在往灯柱上捆绑,拍着前额道:“你又在干什么?”   云琅快速的绑好绳子,对太宰道:“全蚕丝的,为了这盘绳子我用了十一束丝,万一这座栈道断了怎么办?我至少还有一根绳子。”   “你信不过我?”   “信得过,我不信始皇帝!”   太宰一把捂住云琅的嘴巴轻声道:“慎言!”   云琅的眼睛瞪得很大,比见到老鼠的时候瞪得更大,无他,一条足足有他家饭碗粗的蟒蛇正从栈道的另一头,快速的滑过来。   太宰见云琅安静了,这才松开手,刚刚松开,就听云琅用颤抖的声音道:“蛇,好大的蛇!”   太宰哼了一声,取过云琅肩头的牛头就甩了出去,原本冲着太宰,云琅游过来的那条蛇,立刻就冲着滚动的牛头滑过去了。   “神龙吞掉牛头需要半个时辰的时间,然后就会躲起来睡眠,这段时间它不会来骚扰我们。”   云琅晃动一下背后的猪头,羊头,颤声问道:“神龙不止一条是不是?”   太宰点头道:“这是自然,当初选择神龙的时候,就是一条大的,一条中等的,一条小的,大的死掉了,中等的就会代替它继续清除老鼠,中等的死掉了小的就会代替。”   黑暗中传来蟒蛇窸窸窣窣吞咽牛头的动静,云琅不由自主的朝那边看了一眼小心地问道:“这东西会死?”   太宰一步踏上栈道郁闷的道:“最多活八十年,这还是没有天敌的情况下,这里阴冷,不适合神龙活动,南边有一道温泉,老鼠多,神龙一般在那里活动,只有大门被打开的时候,老鼠才会向这里逃跑,神龙也会追过来,除此之外,它们一般不会乱跑的。你记住了啊。刚才那条蛇已经活了快五十年,看样子离死不远了,等它死后,你要是没有放下断龙石,就一定要记得再捉一条小蟒蛇放进来替换它。不要母蛇,只能是公蛇,要不然啊,用不了几年,这里就会变成蛇窝。”   云琅一边跟着太宰向里面走,一边道:“我放断龙石之前一定会给里面丢三条母蛇,让这里变成蛇窝最好。死去的就该死去,活着的就该奋斗,总是挖祖坟捞好处算什么好汉!”   说着话,两人已经通过了栈道,太宰对云琅继续绑缚丝线绳子的行为已经很无奈了。   指着前面黑漆漆的甬道说:“这里是陵道,两边都是各色塑像,石雕,陵道两边的石壁上雕凿的是始皇帝生平工业,你可以仔细看看。”   云琅感受着甬道里吹来的风,发现自己的衣袂被风吹得猎猎作响,瞅着太宰道:“哪来的风?难道说对面还有一个进风口?”   太宰摇头道:“这扇山门打开之后,这座陵墓里的其余六条甬道就会同时打开一条缝隙,一炷香的功夫,就会把这里面的浊气全部换掉,等你关上那扇门的时候,其余的甬道也会同时关闭。”   “外人从那些门里进来怎么办?”云琅又看见了一条蟒蛇,果然如同太宰所言,这条蟒蛇小一些,也不用太宰发话,他就把猪头丢了过去。   太宰见蟒蛇开始猪头就笑道:“进不来的!”   甬道里面的风很大,不过,这里面的大型牛皮灯笼却把甬道招摇的明晃晃的。   石壁上的壁画被灯火照耀的纤毫毕露,一幕幕熟悉的历史画卷被工匠生动的表现在了石壁上。   从始皇帝出生,再到登基,与吕不韦的斗争,再到灭掉六国,一统天下,每一幅图案上都有一个不同时期的始皇帝。   如果云琅不知道始皇帝的生平,仅仅看这些浮雕,始皇帝的伟大一定会让他臣服膜拜。   会让他明白一个道理,这个世界是属于始皇帝的,只要看看那幅图案上的婴儿时期的始皇帝那双炯炯有神的双眼,就知道他的出生就是对这个世界最好的怜悯。   现在,不过是一幅幅的精美浮雕而已。   太宰自然是赞叹不绝的……包括,始皇帝跨坐在一只老鹰的背上从赵地回到咸阳的样子。   浮雕的尽头,有一个金甲武士手杵长剑端正的站在那里,时光剥夺了金甲的光彩,颜色非常的黯淡,唯有他脸面上还留存了一些颜色鲜亮的金漆。   “这是王翦!”太宰见云琅长时间的观看那个金甲武士就低声介绍。 第一一四章 咸阳   云琅敲敲铠甲,发出梆梆的声响。   太宰瞅瞅云琅道:“你不会以为这是王翦上将军的尸骨吧?”   云琅摇摇头道:“我只是想确定一下。”   “有陪葬的人俑,不过啊,不会是王翦上将军,也不会是杨端和,蒙骜,王贲他们。”   云琅笑道:“李斯赵高不可能,会是谁呢?”   太宰瞅着云琅道:“六国美女两百四十名,再加上我大秦美女三十六人,以及六十一名乐工!”   “没有宦官?”云琅带着讥诮之意问道。   太宰用手指着不远处提着灯笼的人俑道:“章台宫里的两百一十一名宦官尽在此地……”   云琅默然。   越过王翦的铠甲人俑,云琅眼前豁然开朗。   一条汹涌的河水阻挡住了去路。   太宰迈过黄河,小心地避开函谷关,回头对云琅道:“下脚小心些,莫要碰坏了箭楼。”   云琅扫视了一眼脚下的山川地理模型道:“比例不对,黄河,渭水之间的间距不对,华山上的莲花峰被弄成了一个蘑菇,始皇帝难道就不能找几个好点的工匠来做这东西吗?另外,我还以为河流湖泊里流淌的都该是水银才对,怎么会是水?这会导致陵墓潮湿,不利于尸体的养护。另外,陵墓的顶上也该有宝石镶嵌成的日月星辰,不该用一些破烂灯笼来代替吧?”   太宰苦笑一声道:“二世皇帝能做到这一点已经算是不容易了,他如何会倾尽国帑来为始皇帝修建山陵?”   云琅踮着脚尖踩在那片应该是龙首原的位置上,俯首瞅着上林苑的位置道:“阿房宫呢?”   太宰指指插满了染绿的枯树枝道:“那里就是?看到那两条小小的水渠了没有?那里就是流经阿房宫的潏河,跟渭水。”   云琅小心地提起腿,踩在渭水边上指着一座一尺高的阁楼道:“二世皇帝这也太敷衍始皇帝了吧?我尝闻,阿房宫前殿就能供一万人就坐,这里就一座木阁楼。”   太宰冷笑道:“始皇帝已死,还能怎样?”   云琅漫声道:“骊山北构而西折,直走咸阳。二川溶溶,流入宫墙。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廊腰缦回,檐牙高啄。   各抱地势,钩心斗角。盘盘焉,囷囷焉,蜂房水涡,矗不知其几千万落。   长桥卧波,未云何龙?   复道行空,不霁何虹?   高低冥迷,不知西东。   歌台暖响,春光融融。   舞殿冷袖,风雨凄凄。   一日之内,一宫之间,而气候不齐。   阿房宫被楚人付之一炬,我还以为这里至少能看到微缩景观,却没有料到又被二世皇帝给糊弄了。”   太宰冷笑道:“人在,威严在,人死,不如狗!快走,这里没什么好看的,前面,才是始皇帝亲自督造的地方。”   云琅不由得笑了,太宰吹嘘的人间少有的是始皇陵是这般模样,确实让他非常的丢脸。   整座陵墓的大结构确实恢弘大气,只可惜在一些小的细节上,处处都表露出二世皇帝的不耐烦与敷衍。   孩子玩具一般的山川地理图也就罢了,就连陵道上的青石板也变成了随处可见的麻条石。   云琅忽然想道,如果整座陵墓最后的完成工作是由胡亥完成的,那就太有趣了。   不论始皇帝的预测有多么的精妙,碰到一个恨不得他早死的儿子,再精妙的设计也会变得漏洞百出。   “这里原本是一条山涧,始皇帝命人将两座山头削平,然后在山涧上修建了顶棚,中间就自然产生了一个偌大的空洞。整座陵墓就修建在这座山涧之内,形成了另外一个世界。”   太宰悠悠的声音从前面传来,云琅的面前出现了一座繁华的街市,路上不会动的行人很多。   有的在叫卖,有的在沉默,有的在织布,有的在微笑,还有不少儿童夹杂在人群里,在大人的腿边玩耍嬉戏。   云琅打开一个酒缸,里面的酒早就酸臭不堪,酒精飞逸完毕,剩下的是黑乎乎的酒糟跟腐臭难闻的气息,即便是隔了这么多年,难闻的气味依旧让云琅烦闷欲呕。   饭碗里的小米饭早就变成了黑色,看起来没有任何食欲,木匠手里的斧头,也已经快要腐烂干净了,手里只有半截朽木,斧头掉在脚下,如果不仔细辨认,几乎分辨不出这是一柄斧头。   一条黑色的蜈蚣从织娘的发髻里钻出来,对着云琅扭动两下身体,就立刻钻进织娘破旧的衣衫里。   铁匠还在,却没了所有的家伙事,偌大的铁匠铺子里空荡荡的。   太宰见云琅在看他,就没好气的道:“你用的就是人家的东西,将来记得还给人家。”   “那些麻布跟绸缎也是?”   太宰叹口气道:“不从这里拿,你以为我能去哪里拿?很多东西都腐朽了,能用的不多,与其白白腐朽,不如拿出来用一下。”   云琅环顾四周,在摇曳的火光下,映照在他们脸庞上的光线明灭不定,每一个雕塑似乎都有了活的表情,或者欢喜,或者悲苦,或者兴奋,或者沮丧……   一具乞丐的雕塑因为躺在地上,被地下水浸泡了的时间太久,半个身体已经风化了,支撑他身体的并非是白骨,而是一些竹篾……   不论地面上的世界变成了什么样子,是否已经改朝换代,这并不重要,至少,这里依旧是大秦世界。   一个酒肆里面有一些长条凳,其中一张长条凳子上的灰尘格外的少,上面有一个明显的屁股印子。   云琅来到那张凳子上,坐在上面,将双手放在桌子上,笑眯眯的看着太宰道:“你很喜欢坐在这里?”   太宰点点头,熟练的从橱柜里面掏出一壶酒,一个黑陶酒碗,给云琅倒了一碗酒,自己就着罐子喝了一大口酒道:“在这里时间长了,就觉得自己该是他们其中的一员。”   太宰的酒一般都不是什么好酒,这东西对他来说,不过是一个发泄情绪的媒介。   云琅完全能想象的出来,太宰一个人坐在这里的时候有多么的寂寞。喝完酒,云琅就穿过集市,在距离集市一箭之遥的地方有一座城池名曰——咸阳!   这座城可不是秦胡亥胡乱凑合出来的假货,而是一座真正的城池。   高大的城墙将偌大的峡谷从中截断,麻条石砌造出来的城墙一直延伸到峡谷上方,与黑漆漆的顶棚混为一体。   城墙的正中间有一座高大的城门,两个堪比城墙一般高的持戈武士守在城门边上,云琅看不清他们的眉目,只能感受他们带来的强烈的压抑感。   “始皇帝一统六国之后,征天下富户十二万徙居咸阳,收天下金铁铸造十二金人,自以为天下从此平安无事,谁能想到,陈胜吴广之辈,仅靠竹竿,木矛就能让钢铁大秦轰然倒地。如今,十二万户富户早就灰飞烟灭,唯有十二金人依旧守在这里,然而,大秦何在?”   云琅仰着头看这两个金人,很快他就得出了一个结论,一具金人最多只有一百吨左右的重,十二金人合起来也不过一千两百吨重,他不稀奇在大秦时代,他们就有几千吨的金铁,他只是怀疑这十二座一百吨重的金人是如何被他们安置在这里的。   或者说,他们是凭借什么工具,让一百吨重的金人移动!   走近城墙,云琅才发现这十二个金人铸造的非常差劲,而且,也仅仅是有一个人形罢了,或者说,他们就是一块金铁,被工匠用一锅锅的铜水,铁水一层层混合浇筑起来的。   假如云琅能弄倒这具金人,想必,金人一定会被摔的四分五裂。 第一一五章 伟大的演奏家   “城里睡眠着一位伟大的皇帝!”   太宰自从进了始皇陵,就如同一个幽灵,完美的融合进了这座黑暗,幽静,死寂的城市。   他的声音中带着丝丝伤感,暗哑却有力。   地上的夔龙纹地砖上满是灰尘,走一步,就多一个脚印。   城门前面有一片光滑的石板平台,一座巨鼎竖立在上面,巨鼎的脚下堆满了著名的秦半两钱。   太宰掏出一把秦半两钱丢在巨鼎下面,然后才带着云琅向城门走去。   “臣下章台太宰顾允进城!”   太宰突然报名,这让云琅非常的惊讶,太宰却跪倒在尘埃里,手里捧着一枚发黄的象牙笏板拜伏于地,礼仪严谨的如同教科书一般精准。   云琅瞅瞅地上的灰尘,微微的弯了一下膝盖就算是行礼了,毕竟,地上的灰尘实在是太多了。   原以为太宰跪拜之后大门就会打开,结果,两座巨大的金人寂静无声,巨大的大门也没有松动的迹象。   太宰跪拜完毕之后就带着云琅从一个水桶粗细的洞里钻了进去。   “这不会是狗洞吧?”云琅爬了一会忍不住问太宰。   “不是狗洞,是神龙进出的口子!”   “蛇洞跟狗洞区别很大吗?”   “只有这一条路!”   “始皇帝要是复活了,也爬狗洞?”   正在前面爬行的太宰愣了一下,黑暗中也看不见他的表情,只听见他郁闷的声音从前面传来。   “你就不能对始皇帝抱有哪怕一点点的恭谨之心吗?”   “我这人有多现实你又不是不知道,想要我为一个死去的人保持恭敬这很难,除非他依旧有威胁我生命的手段,否则,没可能的。”   “我死了之后你不会把我丢山涧里喂狼吧?”   “这不会,你即便是死了,我还是会怀念你,说不定没事干的时候会把你挖出来看看,怎么可能会随便丢掉?”   太宰哼了一声,继续向前爬。   云琅也不知道自己到底爬了多长时间,黑暗幽闭的环境下,很难掌控时间。   在他膝盖疼痛到难以忍受的时候,身边的岩石似乎不见了,云琅摸着黑左右摸摸,什么都摸不到,这才知道自己已经进了城!   一点火星出现在不远处,太宰鼓着嘴巴用力的吹火折子,暗红色的火星顿时就变成了一团明亮的火焰。   “别乱动!”太宰见云琅在左顾右盼,连忙出声提醒。   云琅定住了身体,他可不觉得太宰是在吓唬他,既然这么说了,这里一定有危险。   太宰将火折子靠近了一条铁链子,一团火光就沿着铁链子攀援而上,很快就来到了屋顶,而后,燃起一团更大的火焰,随即,这团火焰忽然一分为六,继续向其余地方攀援。   六团更大的火焰突兀的亮起。总共七团火焰如同太阳一般照亮了黑漆漆的洞窟。   也不知道这些火焰燃烧的媒介是什么,火焰不但明亮而且稳定,发出的光线照耀在白玉镶嵌的圆盘上再反射到地面,亮堂堂的。   云琅觉得眼花缭乱,转过头,才发现在他的身边,全是一些巨大的刺球,这些刺球的直径足足有一米,探出来的长刺更是有一尺长,即便是已经布满了绿色的铜锈,这东西杀人的作用丝毫未减。   铜刺球被一道细细的锁链拖在一道斜坡上,也就是云琅站立的地方,他很担心锁链会断裂,那样的话,他会被几吨重的铜刺球碾成肉泥。   一个手持巨斧的壮汉,正在做怒目状,手里的巨斧似乎正要砍下来。   弄清楚了立身环境之后,云琅大叫一声,就快速的拖着太宰爬上了斜坡,或许是他的声音太大,惊动了那个手持巨斧的壮汉,他手里的巨斧从手中跌落,轰隆一声,看在细细的锁链上,锁链一触即断,巨大的铜刺球就轰隆隆的从云琅身边滚落,紧接着又是一颗……   太宰大喊大叫着把云琅丢到一块黑色石板区域,自己也滚动着来到这里,一把按住准备起身的云琅,云琅赶紧顺从的趴在地上。   “嗡”的一声响,一排粗大的弩枪就从他们的头顶飞掠而过,轰的一声钉在对面的石壁上,弩枪切断了一道道细细的锁链,于是,就有无数的铜刺球向云琅,太宰滚落过来。   云琅惨叫一声想要跑,却被太宰死死的按在地上,十几个铜刺球在这个微微有些凹陷的区域里来回滚动,碰撞,而后再滚动,除过云琅,太宰趴着的这片黑色区域,铜刺球看似无序的滚动,轨迹却没有放过一寸土地,齐齐的碾压了一遍。   铜刺球的动力终于释放干净了,十二个铜刺球最后落在地面最低处,重重的撞在一起,再无声息。   云琅想要爬起来,却怎么也动不了,身体似乎被地面吸住了,太宰无奈的帮云琅卸掉他身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他才从地上一跃而起。   “这里是卸甲地,你带着这么多的铁器进来差点害死我们。”   云琅费力的从地上拿起自己的匕首道:“一块磁石罢了,说什么卸甲地。”   太宰哼了一声道:“自从大王差点被荆轲刺杀得手,宫中就多了这么一个地方,只要你身上有任何铁器,就会被这里的武士乱刀砍死。”   云琅扭扭脖子不屑地道:“青铜剑这东西就探查不出来,始皇帝的时候铁器还没有大规模的运用,这东西的用处其实没有你想的那么大。”   太宰怒道:“别人不知道啊,他们见铁器被磁石吸住,就以为这东西能吸住所有金铁,你以为谁都像你这么聪明?”   “刚才那些铜刺球,弩枪是怎么回事啊?要不是你拉我,我已经被碾成肉泥了。”   “这就是帝王之威!”   “看来帝王之威就是只考虑帝王自己的安危,不顾别人的死活是吧?”   “帝王的安危关系社稷之重!”   “可他已经死了!”   “死了也是帝王!”   太宰不愿意跟云琅讨论这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抬头瞅瞅天上正在发光的七团火焰,双手抱着那个破旧的笏板,一步一停的沿着甬道向城池里走去。   内城跟外城差别很大,充分的体现了地位上的差异。   这里的亭台楼阁很多,哪怕是用绢布制作出来的花树,也比外面的假花,假树要逼真的太多了。   密集的花树中露出一角屋檐,屋檐上的青砖青瓦,看起来灰扑扑的,没有多好看,却显得古拙。   一个红衣女子正在弹琴,前面坐了很多戴着乌纱帽子的官员,一个个坐在那里作如痴如梦状。   再漂亮的女子变成骷髅之后也就好看不到那里去,灰扑扑的发髻下那张惨白的骷髅脸,多了一些空洞,少了一些恐怖。   古琴倒是不错,琴长三尺,弦柱依旧存在,就是一双没了血肉的爪子落在上面,云琅即便是大开脑洞也感受不到丝毫的美感。   太宰瞅了一眼女子的发髻道:“这是一个楚国美女,看来是一个擅长调琴的。能让陛下准许她见外臣,还能为外臣演奏,这女子应该很受陛下恩宠,只可惜无子,只能这样了。”   “这些人都是泥人吧?”云琅指指那些栩栩如生的外臣塑像问道。   太宰耸耸肩膀道:“谁知道呢,可能泥里面包裹着尸骨吧!”   云琅忽然发现女子的肩部有一个金色的挂钩,这应该是来挂袖子用的,不知什么时候,她的衣袖已经有些腐朽了,胡乱的落在身下,至于她的一双手臂,也掉在了地上。   云琅提起女子的衣袖,帮她挂在金钩上,却不小心拂动了古琴上的双手,原本还有些完整的手骨立刻散开,敲在琴弦上,发出一声干涩沉闷的响动。   像是在跟云琅致谢。 第一一六章 龟虽寿   政治人物的生死完全用不着同情。   他们本身就是人中龙凤,想要索取更多,必然就会遭遇前所未有的困难,不论是一展胸怀,还是济世救民都是索取的一种,所以,不论遭遇什么样的艰难困苦,都不过是奋斗失败的结果。   他们有能力,也有足够的智慧去面对自己将要承受的后果,我们可以赞扬他契而不舍的精神,羡慕他有一颗为了理想献身的心,至于同情,还是算了,他们根本就不需要。   遭受无妄之灾的人才需要别人的同情,比如这个弹琴的红衣女子。   云琅不知道她的名字,也不知道她的家在何方,仅仅一声琴音,不足以推断出这背后的所有故事。   一座高大金人站在城门的后面,他手里拎着一只硕大的链子锤,自从云琅不小心触发了十二枚铜刺球之后,这只巨大的链子锤就开始无风自动,开始只是轻轻的摇摆,逐渐的,链子锤摆动的幅度越来越大,到了最后,链子锤带着破风之声,不再有变化。   云琅怎么看,怎么觉得这个链子锤就像是一个巨大的钟摆……   众所周知,钟摆的作用是用来固定(长度)和调整周期(调整长度)用的。   可是在链子锤摆动的破风声中,云琅还听到了类似钟表上弦时的咔嗒声。   “这是机关被触动了?”   云琅赶紧问太宰。   太宰疑惑的瞅着从头顶掠过的巨大的链子锤摇头道:“我也不知道,这还是第一次遇见。”   “我们回去吧!”   云琅说完话就拖着太宰向蛇洞方向后退,不论这东西代表着什么,云琅也没兴趣知道,先把自己弄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再说。   探索精神是给无畏的探险者准备的,云琅觉得自己不是探险者,始皇帝连放射源都有,再出现什么诡异的杀器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因此,没有必要去冒险。   云琅的胆小,太宰如何会不了解?见云琅不容置疑的拖着他钻蛇洞,他只好叹息一声,跟着他一头钻进了蛇洞。   重新来到了咸阳城外面,云琅确定自己再一次站在胡亥修建的部分,心头那股子压抑感才逐渐消失。   他确信,胡亥修建的部分不可能与始皇帝修建的部分连为一体,那样的话,耗费太大了。   过多的耗费无疑,是胡亥不愿意的。   高大的城墙就像是一面黑色的铁幕,将墓地分割成两半。   里面的光线传不出来,外面的光线也进不去。   云琅拉着太宰重新来到了集市上,再一次坐在那家酒肆里面,重新开始喝酒。   站在远处看火山爆发才是正常的观赏模式。   “城门开了!”   一直盯着那道城墙的太宰惊叫起来。   云琅抬头望去,果然,一道明亮的缝隙先是出现在城墙上,接着那扇巨大的城门真的就缓缓打开了。   城门口亮晃晃的,如同一道通往天国的大门。   云琅,太宰齐齐的站在城门前,谁都不开要进去的口。   一条手臂粗细的蟒蛇从水沟里爬出来,看样子它准备去那一片光明之地,只是,蟒蛇到了城门口,却盘成蛇阵,吐着长长的舌头四处搜索。   云琅取出羊头,用力的丢进了城门,蟒蛇似乎感受到了食物的存在,经不起诱惑,缓缓地向城门游了过去。   蟒蛇游到了城门下,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于是就张开了大嘴,努力的吞咽着羊头。   太宰咬咬牙道:“我先进去,如果大事不妙你就跑!”   云琅诧异地问道:“我们有必须要进去的理由吗?”   太宰愣住了,过了片刻咬着牙道:“不行,我必须带你去见始皇帝,否则,你这个太宰就不完整。”   云琅笑道:“我要是你努力一下,大汉国的关外乡侯都当了,还会在乎一个太宰的职位?之所以来到这里,纯粹是因为你要求的,你要是不要求,我一定不会进来的。所以啊,对我来说,重要的人是你,不是始皇帝,是你要我当太宰我才当太宰的,始皇帝要我当太宰你觉得我会答应吗?”   “做事怎么可以半途而废?”   云琅笑道:“我半途而废的事情干的多了,比如唱歌,比如跳舞,比如绘画,比如做学问,再多一种有什么关系?”   太宰奇怪的看着云琅道:“做学问,绘画也就罢了,你学唱歌,跳舞做什么?”   云琅的眼中闪过一丝厉色,马上换了一张笑脸道:“技多不压身,多一门本事也就多一个吃饭的门路。”   太宰太了解云琅了,根本就不理会他胡说八道,转过头朝城门口望去,只见刚才还在努力吞噬羊头的蟒蛇,如今被四条铁刺捅穿了身体,而且被高高的挑起来,正在经受一道丈许高的火焰烧烤。   不等火焰熄灭,城门两边箭如飞蝗,刚刚还痛苦的缠绕在铁刺上的蟒蛇,不但被烧成了焦炭,还被密集的羽箭给射成了七八节,除过依旧穿在铁刺上的部分,其余的部分掉进了铁刺穿出来的坑洞。   “很危险啊,老顾,你不想我也变成烤猪吧?我已经被烤熟了一次,绝对不想再来第二次。”   太宰先是一愣,接着就有些兴致勃勃的样子了,指着那道大门对云琅道:“你这么聪明,一定有法子彻底解除这里的机关吧?”   云琅笑道:“当然可以,只要毁掉那个手持链子锤的金人,大门口所有的机关也就死掉了。问题是我一点都不想去探究,咱们回去吧。”   太宰怒道:“你一个少年人怎么一点好奇心都没有?”   云琅跟着怒道:“我就是好奇心太重,才落到目前这个地步的。”   明亮的天空似乎变得昏暗了下来,高大的城门再一次缓缓地合拢,挑着蟒蛇尸体的铁刺也缓缓的落下,地上的那个黑洞也有石板慢慢的滑过来覆盖在上面,地面重新变成了一块。   假如不是空气中还存留着烧肉的味道,太宰几乎要怀疑自己刚才是不是眼花了。   集市上的灯火也在逐渐变暗,太宰叹息一声,就与云琅一起返回,这是一次并不成功的探险,不是没有办法解决,而是,某些人的胆量太小。   “你能活一百岁!”   “你能活一百岁!!”   “你绝对能活到一百岁!!!”   太宰的神情非常的狰狞,尤其是在火光下,如同一个真正的虎外婆。“那是自然,龟虽寿啊!”云琅对自己的明智选择很满意。   往前走一般情况下都会不容易,可是啊,往后走,就会容易得多,至少云琅再见王翦铠甲人俑的时候还能拍拍他的肩膀,说一声再见。   甬道里的壁画这一次看起来就顺眼的多,栈道走起来也没有那么多的麻烦,丝线绳子云琅并没有解下来,反而重新绑缚了一遍,让它绑的更加结实。   大门上的青铜灯台重新被取开,太宰扭动了太宰印信之后,大门就轰隆隆的关上了。   那些呈螺旋状的楼梯就非常的麻烦了,走一级台阶就需要把上一级台阶用力的给推回去,来到第一级台阶上的时候,云琅,太宰两人已经累得气喘吁吁。   从山顶的出口爬出来的时候,老虎就守着出口,见到云琅跟太宰显得非常亲热,恍如隔世。   “你到底怎样才肯彻底的把始皇陵走一遍?怎样才肯去拜谒始皇帝?”太宰的神情多少有些萎靡。   “除非这座始皇陵彻底的由我来控制,我才会真正放心,只要始皇陵中还有不受我控制的地方,我一定不会完全彻底的进去。”云琅喝了一口水,把话说的很清楚。   “这是对始皇帝的亵渎!”   “一个活人受死人摆布,才是对我最大的亵渎。” 第一一七章 皇帝的自信   云琅不喜欢始皇陵。   他觉得那是死人的地方,任何活色生香的生物进到了里面,都会变成幽灵。   人世间的阴冷还带着一点保护色,那里的阴冷不但没有任何的遮掩,反而故意暴露的非常彻底。   最不能让他忍受的是里面的所有景致都是假的。   假的丰功伟绩,假的将军,假的树木,假的草地,假的集市,假的城池……   他从地上拔了一棵狗尾巴草随意地叼在嘴里,草根处稍微有一点苦涩,却带着草木该有的清香。   这就足够了……   “断龙石在哪里?”云琅舒展一下双臂,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问道。   “自己找!”   太宰怒气冲冲的下山了。   老虎瞅瞅太宰,再看看云琅,然后就果断的留在云琅的身边,目送太宰远去。   麻籽地里的麻树已经有一人高了,里面依旧有男女欢好的动静,这一次,不论云琅如何大声的咒骂,也没有人提着裤子跑出来。   这片浓密的青纱帐足矣给他们提供天然的保护所。   走过麻籽地,那里就是一望无际的麦田,麦子正在吐穗,风一吹,花粉就飞的满天都是。   云琅带着老虎从麦田埂子上穿过,或许是好几天不洗澡的原因,老虎身上的兽中之王的气息很浓重,一大群野鸭子从麦田里扑棱棱的飞了起来,老虎努力的扑击了一把,却什么都没有抓到。   云琅微微一笑,走进了野鸭子飞起来的地方,果不其然,那里散落着十几枚鸭子蛋。   野鸭子能骗得过老虎,却骗不过他,十几枚野鸭子蛋装了满满一口袋,这些蛋快要被孵化出来了,云琅并不想浪费。   鉴于关中这时候还没有养鸭子的习惯,他决定开关中养鸭子的先河。   如果有人问大汉的女人什么时候最美?   云琅一定会说是劳动的时候。   云家的人干活的时候都是喜欢穿衣服的,所以,用青色麻布手帕包着头发,用各种材料的衣钩勾住袖子的妇人探出半截臂膀拔草的样子简直美不胜收。   尤其是她们看到云琅喜欢招手,这就更了不得啦,宽大的袖子一旦扬起来,能从这只袖子看到另一只袖子外边的美景。   云琅低着头不敢乱看,惹来一群妇人杠铃般的大笑,有些特别豪放的甚至会故意拉开衣襟向云琅显摆她们强大的育儿本钱。   丰乳肥臀是平民娶妻的审美要点,繁衍出健壮的后代才是人们最关注的事情。   至于帝王贵族,他们一般不是人,他们喜欢腰细纤弱,能做掌上舞的女子,女子对他们来说更多的是玩物,生育并非第一选择,所以不能归类于人。   大汉的少女一般会把身体捂得严严实实,至于妇人……在这个三十岁就可以自称老妪的年代里,她们什么都不在乎。   储存脂肪是一种美德……   至少表现在丑庸的身上,就更加的明显,这个家伙现在终于有了胡吃海塞的条件,所以她储存的脂肪格外的多。   洗完澡的云琅见丑庸艰难的爬上楼梯给他端来了饭食,就叹息了一声道:“一天不要总是想着吃,你看看你,再吃下去眼睛都被肉堵住了,还怎么嫁给褚狼啊?”   丑庸撅着嘴巴道:“褚狼说了,他就喜欢我圆滚滚的样子,当初啊,他母亲就是因为太瘦才被活活饿死了。”   这个理由很强大!   云琅发现自己竟然找不出反驳的理由,就把一碟子白花花的胙肉推给丑庸道:“既然如此就拿去吃吧!”   “胙肉很好吃的,郎君难道不喜欢?”   云琅摇摇头道:“把凉拌好的五倍子再给我来一盘,胙肉就算了,最近心里发腻,吃点清淡的。”   丑庸欢喜的端着胙肉下楼了,不一会,云琅就听见她跟小虫抢胙肉的动静。   红袖端着云琅要的凉拌五倍子走上二楼,正在吃饭的云琅抬头看了一眼这个小女子。   发现美丽这种东西真的是天生的,跟后天的培养关系不大。   即便是一身麻衣,穿在红袖的身上,只会衬托她白皙的肌肤,穿在丑庸身上,就变成包裹香肠的外皮。   十岁的孩子遭遇了灭门之祸之后,整个人就变得沉静,她的仇人是强大的没有边际的皇帝,所以,只能认命。   五倍子是一种很好吃的野菜,也是云琅最喜欢的野菜品种,只是这种东西需要晒干之后做成干菜,然后再浸泡脱掉怪味道,最后煮熟,再浸泡然后用麻油拌了,味道才会可口。   红袖端来的五倍子与丑庸送来的那一盘味道大大的不同,五味调和的恰到好处,油水不多,却能吃出一股子香味来。   “以后我吃的野菜就由你来做,今天做的五倍子味道很好。”   红袖有些欢喜,又有些惶恐,懦弱的用手指指指院子里的丑庸。   云琅笑道:“丑庸明年就要出嫁,我不能指望她伺候我一辈子。”   红袖的脸色大变,噗通一声跪地道:“婢子不嫁,愿意伺候主人一辈子。”   云琅笑道:“别总是拿一辈子说事,事实上啊,没我们连明天的主都做不了。你将来可能会遇到让你倾心的男子,会有自己的日子要过,总是陪着我你会后悔的。”   红袖倔强地摇摇头道:“我母亲就遇到了倾心的男子,然后……”   云琅阻止了红袖的倾诉,摆摆手道:“忘记这些事情,只记住你母亲对你的好,把她的失败当成你的经验就好,快活的过日子,做你喜欢做的事情,如果你能快活一生,就是对你母亲最好的怀念。”   红袖点点头,然后非常有礼貌的躬身退下。   “你家里的仆役,就这么一个好的,其余的都该活埋!”曹襄那张丑陋的脸从窗户外面探进来,手上还拿着半个香瓜。   “我家就该多招收一些类似丑庸这样的仆役,这样一来,就没有恶客能登堂入室了。”云琅放下筷子喃喃自语道。   “你这些天去哪里了?”曹襄坐在窗棂上继续啃着香瓜问道。   “你不是回家去了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我母亲把怂恿我回家的医者杖毙了。”   云琅愣了一下道:“多好的医者啊,怎么就打死了呢?”   曹襄把剩下的瓜皮丢进云琅的垃圾筐,在身上擦了一把手道:“我母亲说,这个医者在贪天之功为己有!”   云琅无奈的笑了,用指节敲敲桌子道:“曲辕犁才是!”   曹襄大笑道:“这要分人的,我母亲可以杖毙一个医者,皇帝却能杖毙我的母亲,这就是差别!”   “我记得你回家治病的事情是你母亲默许的。”   曹襄摇摇头道:“那是我母亲给医者最后一个活命的机会!默许这种事情一般只会出现在低位相差不大的两个人之间,至于医者……还是不说他了。我母亲送我来你家的时候,跟阿娇打了一场麻将,我也是四个人中的一个。”   云琅看着曹襄道:“还有一个是谁?”   “董君啊!”   云琅笑道:“多好的麻将搭子啊,以后多玩。”   曹襄看着云琅道:“玩不成了,我母亲回去了,张汤昨天去了长门宫,拉住董君就地给阉割了,我亲眼所见,阉割的非常干净,他的胯下现在非常的干净,一点凸起的东西都没有了。想要打麻将,估计要等半年之后!”   云琅抓抓后脑勺倒吸了一口凉气道:“这么狠?”   曹襄冷笑一声道:“有人向陛下告密说阿娇秽乱宫廷,然后张汤就来解除后患了。”   云琅看着曹襄皱眉道:“看你的意思是要拉着我去找阿娇打麻将,你就不怕我被张汤给阉割了?”   曹襄鄙夷的瞅瞅云琅道:“你想多了,别人告密阿娇秽乱宫廷,知道陛下怎么回答的吗?”   云琅凑趣的摇摇头。   “陛下说,绝无此事!陛下还说,他不是相信那个董君,而是相信阿娇,阿娇即便有万般不是,看男人的眼界却奇高无比,能被阿娇看在眼中的男子,绝对不会有董君这种玩物!” 第一一八章 孟大的理想   云琅搓着双手道:“那完蛋了,像我这种长得玉树临风,又才气逼人的美少年,见了阿娇估计会被陛下剁成肉酱喂狗!你还是重新找麻将搭子,必须找丑的。”   曹襄的身手似乎变得敏捷了,一个虎跳就扑过来了,勒着云琅的脖子道:“你这是在说我是丑八怪?”   云琅连忙道:“肚子大,身子细,你不是丑八怪谁是?我觉得陛下可能连你都想阉割掉,只是觉得你丑,才放你一马。”   曹襄被云琅侮辱了,却不生气,从怀里掏出一面精美的铜镜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非常自恋的道:“以前这么说我的人,一般都在乱葬岗才能找到,现在,你这么说,不过是嫉妒而已,嫉妒我即将恢复的容貌。你看看,我的肚皮已经消下去了,母亲说我的双颊也有了肉,再有三五个月,双臂,双腿的肉长出来之后,让你再看看我的容貌。很小的时候,我就有长安第一美少年之称。”   云琅点点头道:“那就该好好吃饭,我记得最能让人长肉的饭食就是猪油拌饭跟炖菜!你从今天起就这么吃就好!”   曹襄欢喜的点点头,他觉得云琅这人真是识情知趣。   云琅上下打量一下曹襄,还别说,这家伙的骨架粗大,身高也比一般人高一些,如果能持之以恒的用倭国相扑手的饭食进补,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个合格的相扑手的,至于美少年什么的,估计跟他就没有什么关系了。   曹襄是一个很有行动力的人,云琅刚刚吃完饭,他就已经按照云琅说的,弄了一大碗不加盐的白米饭拌猪油吃的艰难无比。   丑庸也想这么吃,被云琅一顿鸡毛掸子给抽的没了胆子。   这就是活色生香的生活……   云琅瞅着被晚霞笼罩的始皇陵,微微叹口气,他希望太宰能再活一段时间,能再活一段不是笑话的生活。   曹襄为了长肉,早早地吃过自己的饭食之后,就睡了……   云琅踩着斑驳的月色,跟老虎来到了松林里的老院子。   院子里漆黑一片,太宰枯坐在屋檐下,瞅着黑漆漆的松林不知道在想什么,两个喜欢捏泥人的野人老甘,老梅早早地就睡了,上了年纪的人很喜欢早睡早起,这是他们逃避黑暗世界的法宝。   “你不喜欢是吗?”太宰不用回头,听脚步声就知道云琅跟老虎来了。   “不喜欢,那是一段已经过去的时光,不能总是让他来干扰我现在的生活。我在竭力的忘记过去,想要真真正正的活一回,我希望你也这样,你被过去禁锢的太久了。”   太宰看着云琅,月光下的脸上有丝丝泪光,哀声道:“掌控它,你才是太宰!”   云琅皱眉道:“我当然会掌控它,以我的方式进行,他对我来说是一座学问的宝库,等我掌握了这些学问,也就掌握了它。”   “别让我等太久,我可能等不了多长时间,我的手有时候不听使唤,捏不好泥人。”   云琅坐在太宰身边笑道:“我帮你!”   “我们每十天去一次好不好?”   云琅不忍心拒绝太宰,沉重的点头道:“没问题!”   “今天是第一天?”   “没问题!”   云琅不知道自己昨天晚上给了太宰多少承诺,反正,天亮之后他就后悔了……   孟大的被窝里放着二十枚鸡蛋,他准备用自己的体温把小鸡孵出来,结果,晚上不小心翻了身,就压碎了四颗鸡蛋。   所以,天刚刚亮,他就哭的如同没了父母的孤儿!   孟二也在哭,他被窝里的鸡蛋非常的完整,只是单纯的为他哥哥感到伤心。   智力不够的人,往往会有惊人的耐心,尤其是孵鸡蛋这种事,他们能做到常人所不能做到的地步。   孟度夫妇看着哭泣的两个儿子脸色铁青,即便是陪他们一起来云家的张汤脸色也好不到那里去。   云琅很有耐心的拿起孟大压碎的鸡蛋壳,仔细的打量了一下对孟大道:“不可行啊。”   孟大抽噎着道:“是不成,我晚上已经绑住双腿,双手了,结果还是会翻身。”   云琅摆弄着其余的鸡蛋道:“被窝里不够热吧?”   孟二点头道:“已经用了三个毯子,还是不如温泉热!”   云琅点点头道:“那就放弃,专攻温泉孵蛋,毕竟,已经有成功的先例了。”   孟大,孟二对视一眼,然后坚决的道:“放弃!”   说完话就匆匆的去了温泉水道上的孵化房。   孟度的一张脸已经变成了紫青色,咬牙道:“你就是这样教导我儿的?”   张汤一脸的尴尬,正要帮云琅说说好话,却见云琅冷冷的道:“你们看见了什么?”   “我看见我儿在孵蛋!!”   “孵蛋有什么不对吗?”   “你!!”   张汤拉开暴跳如雷的孟度,没好气的对云琅道:“你不该这样戏弄故人之子!你以前不是都在用温泉水来孵鸡蛋的吗?”   云琅看着掩面而泣的张氏道:“你也觉得我是在戏弄孟大跟孟二?”   张汤见云琅似乎没有开玩笑的意思,不解地问道:“既然没有戏弄之心,为何会做如此荒唐的事情?”   云琅将双手背在身后,瞅着孟度道:“世人多愚昧,你们只看见孟大孟二孵蛋是一桩丑事,却从没想过,一旦孟大,孟二孵蛋成功了,会对这个世界有多么大的影响。   粮食这东西对大汉国来说是永远都不够的,不管我们出产了多少粮食,每年饿死的人依旧数不胜数。   养鸡,养鹅,也是在生产粮食,而且比庄稼更加的可口,这种事情是妇人幼童都能干的事情,之所以饲养的人少,麻烦就出在种苗上。   如果不依靠母鸡,母鹅来孵化,依靠人工一次性大量的孵出小鸡,小鹅,仅仅是养鸡,养鹅,就比种地的收益高出十倍不止。   孟大,孟二,在被窝里孵鸡蛋,看似荒唐,却也是一种可能性,当这种可能性失败之后,那就要试试别的可能性。   利用温泉水带来的热量孵化小鸡确实比被窝里孵鸡蛋要合理,可是,天下间,有几处温泉水?   孟大,孟二在得知温泉不可能普及之后,自告奋勇的想依靠自己的体温来孵蛋,有什么好可笑的?   孟公,你何不去看看令郎现在做的事情,再做论断呢?”   张汤的眼睛瞪得比鹅蛋还要大,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出云琅竟然会说出这样的一番话来。   孟度的眼睛也有些迷茫,倒是他老婆张氏擦了一把眼泪,就提这裙子匆匆的去追她的两个傻儿子去了。   云家的孵蛋房就在庄子外面,一排排低矮的木头房子整齐有序。   张汤以及孟度夫妇刚刚来到这里,就震惊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这里几乎是小鸡,小鹅的海洋……   十几个巨大的笸箩里全是鹅黄色的小鸡,孟大正抓着小鸡看鸡屁股,有的丢进了标着红字的笸箩里,有的丢进了标着蓝字的笸箩里。   张氏蹲下身子问儿子:“阿大,你在干什么?”   孟大不耐烦的道:“分鸡!”   张氏不解的又问道:“分鸡干什么?”   孟大烦躁的道:“母鸡用来下蛋,公鸡用来吃肉,饲养方式不同,自然要分开,别打扰我干活!”   张氏讨了一个没趣,就把注意力放在半个身子都钻进木头房子里的孟二。   趴在一边看了良久,才发现儿子正在翻弄鸡窝里的鸡蛋,发现他翻动鸡蛋的速度很快,而且给鸡蛋覆盖麦草的手法也极为娴熟,一个木房子里的百十颗鸡蛋,在孟二手中转瞬间就翻了一个身。   张汤抓起一只淡黄色的小鸡疑惑的看着云琅道:“这是孟大,孟二干出来的事情?”   云琅哼了一声道:“眼睛看见的难道还做不得准吗?”   孟度有些谄媚的靠近云琅,小声道:“真是我儿干出来的事情?”   云琅叹口气点点头,指着满地的小鸡道:“孵化小鸡是一门苦差事,需要人时刻注意孵化房的冷热,不能过热,也不能过凉,适合孵化小鸡的冷热差别很小,需要人实时掌握。即便是如此,失败也是常有之事,偶尔成功一次,却无法重复,自从孟大,孟二来了之后,他们就接手了云家的孵化房,自从失败了两次之后,基本上就没有出过差错。”   张汤粗粗的扫视了一眼遍地的小鸡倒吸了一口凉气道:“这怕不是有一千只!”   “一千一百三十四只,昨天死掉了十四只,剩下一千一百二十只了!”孟大瓮声瓮气的道。   “我儿会数数了,还会数这么多!”张氏在一边尖叫了一声,差点昏厥过去。   云琅叹了口气,指指旁边插在木盒子里的一大丛麦草杆子道:“一只鸡一根麦草,每日都要数三遍甚至更多,如何会记不下来?”   张汤喜形于色,朝孟度拱拱手道:“如果此法能够大行天下,令郎可以据此求官了。”   孟大听到这句话却像是被马蜂蛰了一般挑起来,拉着母亲的手摇晃着道:“我不当官,我要养鸡!” 第一一九章 孟家的新方向   孟度瞅着两个憨态可掬的儿子,长叹一声道:“养鸡好啊,养鸡好啊,我儿就好好养鸡!”   对于自己的儿子,孟度原本是绝望的……当期望值降到最低之后,养鸡也就不是一个不能接受的事情。   云家的鸡很多,当张汤看到云家大大小小的鸡在草地上追逐,啄食虫子的欢乐场景,也觉得养鸡并非什么贱业。   “你家为何要养这么多的鸡?”   这句话刚刚问出口,张汤就觉得自己好像很傻。   云琅淡淡的道:“草丛里的蝗虫太多了,多养一些鸡,就不会有蝗灾这种事了。”   “怎么说?”张汤对云琅解决蝗灾的说法很有兴趣。   云琅笑道:“万物相生相克,只要运用得当,自然可以调节天下。”   张汤点点头,也不知道他听明白了没有。云琅觉得这家伙没听懂,生物循环跟可持续利用工程在后世也不是人人都懂的事情,更不要说张汤这个土鳖了。   “你家的庄稼长势很好,一亩地应该能收两担吧!”   张汤明显的不愿意跟云琅讨论他不熟悉的东西,遂指着广袤的原野装农业内行。   “一亩地产两百斤粮食对我来说是一种羞辱而非夸赞!”   “咦?”   云琅不理睬张汤惊讶的目光,继续瞅着农田道:“我见过一亩地产八担的田地,也听说过一亩地能出产三十担的粮食作物,两担的亩产量你觉得我能快活的起来?”   张汤呵呵一笑,他觉得云琅年纪还小,偶尔吹嘘一下自己的本领完全可以原谅。   每到这个时候,云琅就有严重的夏虫不可语冰的快感,明明说的是实话,人家却以为你在吹牛,这个感觉很美妙。   张汤看看围着鸡娃子的孟度一家,摇着头笑道:“傻子终究是傻子,堂堂的猛士,如今快为两个傻儿子变成泥巴了。”   云琅呵呵笑道:“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张汤点点头觉得云琅说的很对,他是皇帝的鹰犬,时时刻刻都准备为皇帝出击捕获猎物,确实没必要关心孟度这种可怜虫。   天气很热,因此,云家今天吃的是凉面,一种非常简单的面食,只要有醋,有蒜,有菜,拌在一起就是很好吃的美食。   云家的十几个厨娘很忙碌,因为吃饭的人多,所以晾在笸箩里面的凉面也堆积的如同山一般高。   张汤今天不吃肉,也准备学云家吃饭的方式吃一点饭,孟度跟老婆对吃凉面没有意见,有意见的是,云家的仆役跟他们吃一样的饭食。   直到他们看见曹襄端着一个大碗过来,往碗里弄了好多面条,然后就熟练的拌上菜蔬,边吃边走,只是不理睬他们。这才不情不愿的去面条山那里取面条。   孟大,孟二用的是盆子,两个以前吃饭需要仆妇伺候的傻小子,现在表现的非常生猛。   “鸡蛋!”   孟大给盆子里装满面条跟蔬菜之后就冲着厨娘大叫。   厨娘从厨房里用铲子端着两个煎得很漂亮的煎蛋放进他的盆子里,孟大这才满意的笑了。   孟二瞅着哥哥盆子里的鸡蛋,猛地在哥哥后脑勺上拍了一巴掌道:“吃什么鸡蛋,就不能把鸡蛋孵成小鸡吗?等小鸡多了,才有更多的鸡蛋吃!”   孟大努力的想了一下,然后把盆子里的一个鸡蛋挑进弟弟的盆子里道:“好办法,以后不吃了,等小鸡多了再吃!”   云琅一般认为,只要会思考的人就不是傻子,不论他思考的问题有多可笑,那依旧是单体思考,是一个独立的人。   思想可笑不可笑不是别人能判断的,或者说,别人没资格判断一个人的思维是否可笑。   你认为的可笑,对思考者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张汤端着面条上了二楼,这里有一个桌子,桌子上放着两碟子蔬菜,一碟子煎蛋,一碟子凉拌肉片。   荤素搭配的很漂亮。   红袖帮张汤,孟度吗,张氏搅拌好面条,就下楼吃饭去了,至于云琅却跟孟大,孟二一起非常没风度的坐在楼梯上吃自己盆子里的面条。   一边吃一边嘀嘀咕咕的说着话,看起来更像是野人,而不像大汉国的官员跟勋贵。   张氏根本就没心思吃饭,再美味的饭食对她3也没有什么吸引力,她全部的心思都放在儿子身上。   见张汤不由自主的端着饭碗趴在栏杆上,就小声的对丈夫道:“我不想再生孩子了,有他们两个就足够了,我儿看起来不傻!”   孟度点点头道:“也好,毕竟,名声太不好听了。”   张氏红着眼睛抓着丈夫的手道:“委屈你了,一条好好的汉子硬是……”   孟度摇头道:“不委屈啊,你也不看看那些同时跟我们在潜邸跟随陛下的人现在都是什么下场!我能混到现在,就是因为谁都看不起我,谁都没把我当成威胁,所以才特别的蒙受陛下爱护,这几年来,委屈的是你。”   张氏摇摇头,看着吃饭吃的香甜的儿子对孟度道:“爵位我家有,虽然不高,却够用了,家里养鸡也不是什么太丢人的事情。”   孟度笑道:“随你……”   一笸箩,一笸箩的凉面随着劳作的云家仆役陆续回来,很快就不见了,四百多人一起吃饭,很壮观,也非常的香甜。   远处,云家的一座新楼正在拔地而起,一座楼阁的模样已经出现,被密密麻麻的脚手架包围着,从外形就能看出,这座楼一旦起来,将会非常的漂亮。   更远处,一群仆役依旧在修建围墙,云家的围墙并非是黄土夯制,而是用青砖跟一种奇怪的白灰粘合在一起。   围墙已经修建了很长一段,随着地势起伏,与长城的模样很像。   张汤丢下饭碗对坐在楼梯上的云琅道:“这就是人间啊!”   云琅将手里的饭盆朝张汤扬一下道:“如果大汉国的每一个百姓都能吃到云家这样的饭食,这个江山就是铁打一般的牢固。”   张汤笑道:“谁说不是呢!只是匈奴不除,大汉国永无宁日。”   “那就杀啊!来一个杀一个,来一百个杀一百个,杀掉一百万个,就没有匈奴敢来了。”   “说的轻巧,匈奴是那么好杀的?总要付出代价才成。”   张汤说完话,就事宜守在楼下的红袖再给他装一碗饭,就继续跟孟度说说笑笑,他觉得跟云琅商量国事完全是浪费时间。   云琅没有见过匈奴人,也没有切身感受到匈奴的危害,对他来说,匈奴就像远处的害虫一般,虽然讨厌,却不痛恨。   今天的天气很好,天空中一片云彩都没有,酷热的太阳烧烤着大地,才过中午,广袤的原野上就一个人都看不见了。   张汤形色匆匆的走了,孟度跟张氏却去看儿子孵小鸡去了,酷热的天气里,母鸡不会抱窝的,只能依靠人手。   曹襄浑身上下就穿了一条短裤,一连吃了四五天的猪油拌饭,让他的身体变得更加虚弱,主要是腹泻的厉害,不过,吃炖菜的习惯却已经形成了,对于猪油拌饭,曹襄的评价不错,准备等身体再强壮一些就继续吃。   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是勋贵子弟在很小的时候就养成的好习惯,放弃就等于失败的观念,非常的深入人心。   这家伙躺在藤椅上跟以前区别不大,最大的区别就是一张大肚皮快没有了,极速瘦下来的肚皮,导致他的皮肤松弛,软塌塌的挂在身上,如同一个频死的老妪。   云琅自然是同样的打扮,他的身体就好看的多,不但骨肉匀称,而且皮肤充满了光泽,全身上下,一块疤痕都找不见。 第一二零章 情场失意的阿娇   “你一定出身富贵人家,还他娘的是大富大贵之家。”曹襄烦躁的抓了一把自己肚皮上的皮肤揪起来有半尺长,忿忿的道。   原野上的风从远处吹来,经过浓密的树荫之后就变得清凉,云琅非常享受这样的宁静时光,迷迷糊糊的哼了一声,就翻了一个身,准备继续睡觉。   “谁家的子弟不是从小就打熬筋骨过来的,我已经算是小心养大的,可是啊,全身的伤疤不下十余处,更别提骑马被摔断的胳膊。你当初能打败霍去病,虽然是取巧,也算是练过的,你身上怎么一点伤疤都没有?”   云琅被烦的不行,转过身怒道:“骑马那么危险的事情,不戴护具怎么行?摔死是必然,没摔死算你命大!”   “滚开,谁家刚开始练习骑马的时候会穿铠甲?再说了,你手上连茧子都没有一个,比我家侍女的手还绵润一些。”   “你个死玻璃,以后不许抓我的手!”   “玻璃又是一个什么东西?”   “赞美你的东西!”   “哦,死玻璃,你就不能告诉我护具是什么吗?如果珍贵,我再帮你盖一座楼成不成?”   云琅觉得这个生意能做,云家的图纸上本该有九座楼阁的,现在只有三个,还缺少六个呢。   “也好,把我家左边的迎风楼盖好,我帮你弄一套,仅限于你自己以及你家人使用,不得外传!”   “那就说定了,我等一会就去吩咐管事开干,对了,死玻璃,城里的兄弟们准备来你家避暑,行不行的说句话。”   “我有好处没有?”   “死玻璃!能来已经是给你面子了,你还敢要好处?以后要是混熟了,长安城你就能横着走,报那一个的名字都管用!”   “我家房子不够!”   “你个死玻璃,谁会住你家了,人家带着娇妻美妾来的,准备换个地方奋战不休,在你家能尽兴吗?都有帐篷!”   云琅无奈的道:“你能不能左一个死玻璃,右一个死玻璃的乱说?把人夸赞的多了也会厌烦的。”   曹襄冷笑道:“我只这么赞美你!”   “你就不能显得蠢一点?非要这么聪明的让人讨厌!”   “耶耶又不是你的禁脔,为什么要讨好你?”   好好的贵族少年,偏偏长了一张臭嘴,云琅也很无奈,说起来,曹襄邀请纨绔们来山庄,其实是想帮他,这一点没什么好怀疑的。   云家不能总是冷冷清清的神游物外,有些亲朋好友才算是正常人家,现在的纨绔基本上就是以后大汉国的栋梁,这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   “需要我准备些什么?”   曹襄瞥了云狼一眼道:“就你家这个穷酸样子,能有什么好东西拿出来,耶耶们出游,从来都是准备全套,马桶,洗屁股的清水都不缺,你只要准备好麻将就好……对了,今天吃的那个凉面味道真正的不错,也弄上几百斤!”   “一群猪啊,吃这么多?”   曹襄大笑道:“小家子气出来了吧?小家子气出来了吧?几百斤麦子面而已,就让你这么为难,好吧,麦子面我出!”   云琅的一张脸快要变成黑色的了,拍着曹襄的肩膀道:“你是不是也考虑一下我家仆役的工钱?”   曹襄笑道:“要不要连你家的地租一起收了?”   “如此最好!”   曹襄哼了一声道:“你敢要,我明天就敢收!”   云琅犹豫一下道:“这样做是不是有些无耻?我们换一个收钱的法子你看怎么样?”   曹襄惨叫一声,然后就跟屁股中箭一般快快的跑了,在云琅面前论无耻,他还不够资格。   半夜时分,云琅卧室的大门咣当一声就被人踹开了,烛光下,孟大两只眼睛发出绿油油的光芒,惨兮兮的瞅着刚刚被惊醒的云琅,一句话都不说。   云琅抱着毯子惊恐地瞅着孟大,他的人有时候会干出令人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来,云琅经历过一个小伙伴把他的宠物蛇放进被子里的惨剧,原因竟然是他喜欢云琅,愿意把自己最珍惜的东西跟他共享……   孟大颤抖着把一只手探出来,慢慢松开了手,嘴里发出最凄厉的大叫:“鸭子!”   一只灰褐色的小鸭子出现在他的手中,扁扁的嘴巴无力地翕张着,努力的把身体靠在孟大手中,似乎很害怕云琅。   云琅松了一口气,忍着怒火从床上跳下来,小心地把他的手合上,推着孟大的肩膀道:“好了,现在你是它母亲了,你们要好好相处,如果想找人说话,去那边找曹襄!”   然后就把这个半夜不睡觉喜欢拿着蜡烛乱跑的混蛋推出了大门。   鸭子被孵出来不算什么惊喜,本来就要被人家母鸭子快要孵出来了,孟大不过是照顾了最后五天……   早上起床的时候,曹襄无奈的看着在楼下遛鸭子的孟大,他身体比较虚弱,赶不走找他倾诉孵出鸭子之后变得狂喜的孟大,被他带着鸭子骚扰了一个晚上。   云琅也没有好到那里去,孟二又去他那里了,如果不是云琅把老虎喊进来,孟二绝对能找他说一晚上的话。   “傻子到了你家都能变成栋梁,确实了不起!”   曹襄打了一个哈欠夸赞道。   云琅微微一笑,指着孟大,孟二身后的十几只鸭子道:“怎么,看出门道来了?”   曹襄点点头道:“一只野鸭子三十个钱!”   云琅笑道:“如果等鸭子长大了,只要它生一颗蛋,你就拿走一颗蛋,这样一来,鸭子就会不断地下蛋。”   曹襄点点头道:“我们以后有吃不完的鸭子蛋?”   云琅叹息一声道:“想多了。”   理想跟现实是两回事,人们总是抱着最美好的愿望去憧憬美好的未来,埋下一颗种子就希望夏日能开最美的花朵,秋日能收获最肥美的果实……   “孟大的愿望已经实现了,你的愿望呢?”云琅转过头看着曹襄道。   “如果你肯陪我去打麻将,我现在应该已经把阿娇的宫卫赢过来了。”   “阿娇没有那么傻吧?”   “她当然没有那么傻,只是太寂寞!”   “你知道的,长成我这样的男人不适合去见闺中怨妇,这会害死人的。”   曹襄对云琅的自恋早就见怪不怪了,叹息一声道:“我想找一个麻将高手,帮我赢阿娇!”   云琅皱眉道:“你居然在输钱?”   曹襄瞅着天边的红日哀怨的道:“平阳侯府去年跟今年的入息,以经被我输光了,再这么下去,我估计要卖掉一些祖产才成。”   “你们赌这么大?”   “你以为皇后昔日的宫卫很便宜吗?”   “咦?你居然是在摆明了车马跟阿娇对赌?”   曹襄不知为什么突然变得愤怒起来,用拳头砸着栏杆道:“她就算是弃妇,也是皇帝的弃妇,皇帝可以不理睬她,可以讨厌她,可是啊,别人要是欺负她一下试试!我可以正大光明的赢过来,一个愿赌一个愿挨,这没什么好说的,都是你情我愿的事情,皇帝即便是知道了,也不会说什么,只会说阿娇的不是。这就是我的策略!可是啊……这个该死的阿娇,以前不学无术,除了骄纵再无优点,可是……偏偏啊……偏偏啊……她对麻将却有常人所不能及的天赋……我除过刚开始赢了一点,其余的时候都是在输钱啊……而且,她的运气好到天上去了,我三六九饼糊不过人家的夹八万……摸到底的糊法……她能连摸四次……我一张都摸不到……这样的状况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云琅觉得牙齿很痛……曹襄倒霉到这个地步还真是罕见。   “她最近手气很旺,你就先忍忍,过一段时间再去!”   “哈哈哈……”曹襄爆发出一阵猛烈的惨笑。   “阿娇说了,用宫卫当赌注仅此一次,我如果敢一天不去,她就要改赌注了,我要她家的宫女跟钱财干什么?耶耶只想要她家不要的宫卫!”   云琅抓抓后脑勺,也替曹襄难过,赌场上有一句话叫做情场失意,赌场得意,阿娇是天底下最大的情场失意者,她要是不能纵横赌场才是怪事情。 第一二一章 长门赋   “曹襄今天怎么还没有来?”   一身红衣,慵懒的靠在软塌上的阿娇懒懒的问大长秋。   大长秋嘿嘿笑道:“怕是不敢来了吧?”   阿娇轻轻摇晃着羽毛扇道:“不会的,他还是会来的,半途而废可不是曹襄的性格。听说这个快死的孩子被我们的新邻居给救活了?”   大长秋笑道:“应该是,以前奴婢见这个孩子的时候,他总是病恹恹的挺着一个大肚皮,不像是一个长寿的人。昨日他来长门宫,奴婢发现他虽然很瘦,却很有精神,大肚皮也消退了,麻将整整打了三个时辰,一点疲惫的样子都没有,看来,坊间传言是真的。”   阿娇笑道:“弄不明白这些少年人,以前病的快要死了,就一副听天由命的样子,病才好就想着建功立业,把主意打到宫卫头上来了,不过啊,他要是不提,我还真的就把宫卫们给忘记了。长秋,这些天既然赢钱了,就把拖欠宫卫们的俸禄加倍下发吧。”   大长秋愣了一下,脸上立刻就堆满了笑容,躬身道:“皇后英明!”   阿娇笑道:“英明什么啊,只是这些天打麻将打出一个道理出来了,你知道是什么道理?”   大长秋笑道:“还请皇后示下!”   阿娇停下手里的羽扇瞅着外面响晴的天空悠悠的道:“长辈,夫君兄弟再有本事也不如自己有本事的好……我以前总以为这世上的荣华富贵天生就该是我的。现在看来,都是一场笑话!派人告诉母亲,董君被阉割,就阉割了,他是自找的,我这里本来就是是非之地,她还派董君过来也不知道安得什么心思。”   大长秋吃惊的看着皇后,他一点都不明白仅仅打过几场麻将的阿娇居然像是换了一个人。   就在主仆二人谈笑的时候,侍卫来报,平阳侯携羽林司马云琅前来拜谒长辈。   阿娇漂亮的丹凤眼立刻就眯缝了起来,刹那间又睁得大大的,对大长秋笑道:“带帮手来了,今天你也上场,称量一下我们这个邻居的本事!”   云琅第一眼看到阿娇的时候,就觉得金屋藏娇这个典故其实是非常有道理的。   这个骄傲的如同凤凰一般的女子,用一座进屋子豢养起来确实没有什么好过分的。   阿娇长得倒不是非常的精致漂亮,而是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子难以明言的高贵气息。   即便是云琅,也不敢跟阿娇那双明亮的大眼睛对视!   她的长发就那么随随便便的用一条丝带绑成一束,斜斜的顺着耳边垂下来,一条红色的襦裙,没有绊臂,坐在一张四四方方的席子上,手里捏着一枚白玉制作的麻将牌,似笑非笑的瞅着他跟曹襄。   “卑职羽林司马云琅见过……主人家!”   阿娇随意地挥挥手道:“别琢磨称呼了,没人能给我一个公道,既然曹襄领了你过来,就说明他对你多少还有点信心。既然如此,那就开始吧!”   阿娇面南背北的坐在主位上没有要起来的意思,看样子也不用丢色子选位置了,曹襄毫不犹豫的坐在阿娇的下手,云琅自然坐在曹襄的对面,一个老的快没牙齿的宦官,笑眯眯的坐在阿娇的对面。   长时间的纵横麻将场给了阿娇极大的自信心,探手握住色子目光从其余三人脸上扫过,葱白一般的手指轻轻一松,两颗色子就在牌桌上滴溜溜的转动。   “九自手!”   色子果然一个五,一个四,停在九自手这个位置上,云琅倒吸了一口凉气,阿娇的运气果然是极好的。   牌抓上来了,阿娇直接推倒了手里的牌笑眯眯的看着云琅跟曹襄道:“天糊!”   云琅……   “呀,自摸了……”   “呀,又自摸了……”   “真是太糟糕了,最后一张孤品也被我抓到了……好吧,剩下的牌跟我没关系了,你们加把劲啊,再这么玩下去,很没意思……”   天快黑的时候曹襄,云琅离开了长门宫,他们没有走大门,穿过一片草地就是云家的麻籽地,从这里走比较近。   “今天比昨日多输了一倍多,云琅,我发现你好像在故意帮阿娇,而不是帮我,好几次我要抓牌的时候你都要碰,说说其中的道理!”   “我觉得你要是一直输钱,可能会得到那些宫卫,如果你想依靠赢钱来获取宫卫,我觉得这几乎没有可能!”   曹襄叹口气道:“我母亲也是这么说的,她只要我一直陪阿娇把麻将打下去,无论输多少钱也要继续打下去。”   “那就打下去,据我所知,陛下唯一心软放过的人就是阿娇,哪怕她用巫蛊之术祸乱宫廷,陛下也没有伤害她。她恐怕也是唯一走进陛下心里的人,说句老实话,霍去病的阿姨虽然是现在的皇后,在陛下的心里未必有阿娇重要。”   “凭什么这么说?”   “将心比心啊,男人最难忘的就是自己的第一个女人,也是自己第一次春情勃发时的第一个女人。哪怕这个女人伤害过他,他心中恨得要死,也不会轻易地伤害这个女人,因为他害怕万一自己以后又想见他,见不到怎么办?”   曹襄皱眉道:“我怎么不记得我的第一个女人是谁?”   “你那是交配,不是爱恋!”云琅没好气的道。   曹襄坏笑着呲着大白牙道:“你跟卓姬算什么?被跟我说你准备娶这个大你十几岁的老女人!”   “滚!”   上流圈子里发生点什么事情好像谁都知道,不管你隐藏的多么严密,总会有人知道,最后传播的全世界都知道。   孟度老婆张氏跟张汤那点事情所有的人都知道,不过啊,鄙视他们的人很少,羡慕张汤的人倒是很多。   阿娇笑眯眯的站在三楼的楼台上瞅着曹襄跟云琅穿过麻籽地回到了云家,就问大长秋:“那个叫云琅的少年人如何?”   大长秋笑道:“一只狡猾的小狐狸,见风头不对,就转过来帮您,努力的帮自己朋友博取您的好感,曹襄有一个不错的朋友。”   阿娇展颜一笑,眼波中都荡漾着笑意,那一刹那,美人的风情展露无遗。   大长秋愣了一下,马上跪地俯首恳求道:“皇后如果能一直保持这样的笑意,即便是陛下来了,也会舍不得离开。”   阿娇摇摇头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对别人总是比对阿彘宽容一些,很多时候阿彘如果肯说一句软话,我怎么都会从他,可他从来都不肯说。”   大长秋连连叩头道:“陛下头戴皇冠,不可低头。”   阿娇叹口气道:“闺房内室之中也不行吗?”   大长秋摇头道:“上有神灵,下有阴灵,而皇权通神,怎可因为无人就雌伏皇后裙下。”   阿娇瞅着天边的落日,幽幽的道:“小时候,阿彘哥哥不是这样的……他肯背着我,肯带着我去抓鱼,肯陪着我看雏鸡……我向司马相如百金求来的一赋也不能打动他的心吗?”   说罢轻轻吟诵道:“夫何一佳人兮,步逍遥以自娱。魂逾跌而不返兮,形枯稿而独居。言我朝往而暮来兮,饮食乐而忘人。心慊移而不省故兮,交得意而相亲。伊予志之漫愚兮,怀真悫之欢心。愿赐问而自进兮,得尚君之玉音。奉虚言而望诚兮,期城南之离宫。修薄具而自设兮,君曾不肯乎幸临。廓独潜而专精兮,天飘飘而疾风。登兰台而遥望兮,神恍恍而外淫。”   听着阿娇吟诵这首凄婉的辞赋,大长秋缓缓起身,长叹一声,就缓步下楼,皇后直到今日,还不明白,她越是可怜,皇帝就越是看轻了她。   皇后的失败不在容貌,家世,更不在情谊,而是失败在她不是一个合格的皇后,母仪天下的本事她一样都没有……   长龙飞天,有凤来仪,才是琴瑟和鸣之道……阿娇不知道这些,也教不会,学不来…… 第一二二章 曹襄的兄弟们   煮熟的小米被孟大孟二放在手心,那些小鸭子就在他们的手上啄食,小小的嘴巴扁扁的,一刻都不愿停歇。   麻将牌打输了的云琅跟曹襄两个没心情好好吃饭,一人一张夹着卤肉的大饼有气无力的咬着。   “今天输了七十万钱!”   “对你家来说是小事,问你母亲讨要!”   曹襄摇头道:“母亲如今是长平侯府的女主人,与平阳侯府一点关系都没有,我怎么厚颜无耻的去跟母亲要钱,没的让人笑话!”   云琅点点头道:“确实很丢人,不如我们做买卖吧?”   “那更丢人!”曹襄一口回绝:“平阳侯府还没有沦落到那个地步,更没有与罪囚,赘婿成为同一种人的打算。”(汉代商人地位低下,与罪囚,赘婿为同一等级,一旦遇到战事,他们就会被征召戌守边关,十死无生!)   云琅知道曹襄不可能同意,就指指蹲在院子里喂养鸭子的孟大,孟二道:“养鸭子卖鸭子算不算是商贾?”   曹襄摇头道:“这如何算得?农家自己养的鸡鸭,拿去集市换钱,怎么能算是商贾?”   云琅笑道:“这就好,这就好,我们不做买卖,我们只养鸡鸭鹅,养猪,养牛,养羊,养鹿,养鱼就算了,那东西太费油,只要是能养的,我们统统养上,就骊山附近的草场,足够我们养几十万头只的,如果能让长安三辅的人都吃我们养的家畜,这也是一笔大收入,比你家土地的上的产出大的太多了。”   曹襄摇摇头道:“你自己玩吧,平阳侯府就不参与了,耶耶只要获取一次军功,收益比你养牲畜大的太多了。”   云琅笑道:“不见得吧!”   曹襄皱眉道:“怎么不见的了?你有多少粮食喂养牲畜?你不会以为牲畜都不用吃粮食的吧?”   云琅笑道:“可能会吃一点杂粮,不过啊,更多的是吃草,你知道我开春的时候从张汤拿来的种子里发现了什么东西吗?”   “什么东西?”   云琅笑眯眯的瞅着山脚下一大片正盛开着紫色花朵的绿草不言语。   曹襄随着云琅的视线看过去皱眉道:“还是草而已。”   “这东西叫做紫花苜蓿,匈奴的战马之所以肥壮全靠此物支撑,有了这东西,饲养牲畜就用不了多少粮食。”   曹襄叹息一声道:“即便是匈奴,也没有办法时时刻刻进犯我大汉,他们只会在秋日战马积蓄了足够的秋膘之后才会发动进攻。即便是如此,匈奴每进攻一次,就会休养生息一年,才有力气再次进犯。大汉就不同了,我们的战马因为是用豆料喂养出来的,一年中的任何时间都可以作战,这是我们的优势,也是我们的负担。可惜,耗费实在是太大了,你知道不,一匹战马饲养一年的费用顶得上中户人家一年所食。”   云琅笑而不语,催肥战马的方式太多了,如果有足够的油料作物,有足够多的麸皮,再添加一点豆饼,剩余的再用青储饲料来饲养,耗费就没有那么多了。   总的说起来,还是粮食作物的亩产量太低,品种太单一,从客观上抬高了牲畜饲养的费用。   后世十几亿人努力的吃牛肉,吃毛肚火锅,从未听说过牛不够吃的事情,倒是养牛的农家总是发愁牛的销售。   大汉国现在就是这个样子,没有什么惊喜,也没有什么好埋怨的,现在的日子已经比以前好过的太多了。   不论是什么地方造反还是什么地方发生了惨案,因为消息闭塞的缘故,他们传播的很慢,只要刘彻不弄得全天下百姓都没饭吃,他的江山就是非常稳当的。   说起来,百姓对大汉国目前的状况一般都持赞许态度,不论是文帝,还是景帝都是百姓们顶礼膜拜的对象,就是在他们的统治阶段,全天下的百姓总算是品尝到了太平盛世的滋味。   对大汉国有意见的人不太多,矛盾最尖锐的其实就是云琅自己。   他鄙视这个时代的所有规章制度,鄙视这个时代里的所有改革建议,更鄙视这个时代里的法律,以及这个时代的所有人物!!   云琅很想站在最高处指着这个世界所有人鼻子说一句——你们其实就是垃圾,我不是说你们中的某些人,而是在说你们所有人都是垃圾!   当然,他不敢真的这么做,当全世界的人都是垃圾,就你一个人是精英的时候,人们一般会选择干掉精英。   好让全世界变得大同,大家都是傻瓜,都傻乎乎的生活,傻乎乎的治理国家,傻乎乎的作战,这才是最正确的方式!   傻子装成精英很难,问题是精英主动降低智商变成傻子也很难,才能这东西就是一根锥子,哪怕它在你的肚皮里面,时间长了,也会刺破肚皮自己露出来……   这让云琅非常的痛苦,很多时候他认为很容易就解决的问题,非要看着别人拐了十八个弯子之后才艰难的解决,或者失败,这让他的肚皮里面总是装着一肚子最恶毒的骂人的话。   历史上不是没有出现过卓尔不群的人,杨修是,祢衡是,李白是,还有很多,这些人无一例外的没有太好的结局。   聪明人永远是痛苦的,受命运摆布的聪明人更是痛苦的无以复加。   所以啊,当云琅举着酒壶看一群纨绔在草地上撒欢的时候,眼睛里不由自主的就会流露出一丝丝的不屑之意。   一群傻逼抓了一个不知道是谁家的美丽姬妾在她脑袋上顶了一颗削平底子的香瓜,然后大家举着弓箭轮流射……完全无视那个女子已经被吓得尿裤子。   结果不太好,不等云琅去阻止,那个美女的脖子就被一个箭法不好的傻逼射穿了,血流淌了一地……(绿衣托瓜,最变态的是皓齿红珠,就是嘴里咬一颗珠子,让别人用箭射)   云琅用腿托着女子的脑袋,观察女子伤势的时候,引来众纨绔狼嚎一般的大笑,认为云琅在怜惜美人,马上他们又抓了一个已经快要被吓死的女子出来……   云琅一边帮女子拔掉没有箭头的羽箭,按着她的劲动脉减缓血流的速度,一边还要大叫道:“有更好玩的游戏,这种游戏太他妈的没意思了。”   曹襄看的出来,云琅已经到了爆发的边缘,就凑趣道:“你要是能弄出更加有意思的游戏,这两个美女都归你。”   中箭的女子很幸运,大血管没有破,只是脖子上多了一个洞,云琅招手让丑庸过来,帮他把女子送回家,丑庸却脸色煞白的摇着头,然后一溜烟的就跑了,她实在太害怕了,害怕那些人把她捉去顶香瓜。   倒是红袖的胆子很大,一个人拖着云家运送桑叶的小车,战战兢兢的来到云琅身边,在云琅的帮助下一个人把女子拖回去了。   云琅擦拭掉手上的血迹,笑眯眯的瞅着眼前的这一群精力充沛到无处宣泄的纨绔,觉得不穿防护的美式橄榄球很适合这些人。   这是他早就为这些纨绔准备好的游戏,不过,之前是有护臂,护腿,护裆,以及竹子编制的头盔,现在看起来,这些东西都用不着了。   大汉国的侯爷多如牛毛,当然,这些侯爷大多数是关外侯,家主不在长安,一个个为了表忠心,将家中的长子放在长安当质子。   他们与长安本土的关内侯纨绔有很大的不同,凡是关内侯的子侄一般都会在军中,朝堂上担任官职,不会这么闲散。   能被曹襄打一声招呼就来云家的,基本上都是没用的人。   既然是人质,也就是说这些人是被家里抛弃的人,一个个胆战心惊的在长安苟延残喘,天知道家里会干出什么惹皇帝生气的事情,害自己被砍头。   时间长了,也就变成了一个个的变态。   美式橄榄球的规则很简单,尤其是被云琅简化之后就变得更加简单,一块草地上划出了区域,众人在简单的熟悉了一下规则之后,就开始玩球。   玩美式橄榄球没有身体冲撞是不可能的,再加上这群人也不喜欢什么章法,很快就演变成两群牛在斗殴。   云琅提着一壶酒看这些人玩,见曹襄似乎很开心的样子,就问道:“你从你这些兄弟身上弄到了多少钱?”   曹襄笑道:“一百四十万钱,够我们再输两天的。” 第一二三章 冤大头的二次运用   这些人来的时候一个个报过名字的,不过,云琅选择了忘记,不是他没有礼貌,而是没有记住的必要。   至少他在欢迎这些人到来的时候满脸笑容,毕竟人家为了参加曹襄的聚会花了很多钱,即便是做生意,云琅也做到了让这些人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云家的卤肉很好吃,凉面更是一绝,十几样凉拌的野菜也非常的爽口,即便是刚刚从菜地里摘来的黄瓜,也顶花带刺新鲜的不能再新鲜。至于十字花科的莲花菜,他们更是第一次见。   这些东西在长安三辅是吃不到的,尤其是黄瓜跟莲花菜这种高级菜蔬,也不是他们能享用的。   认识一大群这样的人,不如认识曹襄一个管用。   以前的时候,谁都知道曹襄要死了,所以一个个对曹襄的态度总是不冷不热的。   现在不一样了,曹襄的病眼看就要好了,这时候如果还不知道讨好曹襄这个大汉国重要的勋贵,那就太不应该了。   一场聚会其实就是一个各取所需的过程,曹襄弄到了很多可以继续输给阿娇的钱。   那些人亲近了一次平阳侯府,可以告诉家里人,已经成功的变成了曹襄的朋友,好从家里要更多的钱。   至于云琅,自然不会有什么损失,除过家里突然多了两个美艳的妇人之外,家里出产的黄瓜,莲花菜,以及各种蔬菜都有了一个稳定的售卖渠道。   这很好,一个很好的商业展示会被云琅开得极为成功。   曹襄没打算放过这些人,晚上的时候开了麻将场子……然后,到了天亮的时候,他又大赚了一笔。   怪不得曹襄看不起做生意的商贾,他这样做,几乎不用什么本钱,就能捞到很多钱,比抢劫要好的太多了。   傍晚的时候云琅去看了那两个被吓坏的妇人,脖子上中箭的妇人陷入了昏迷还在发烧,红袖守在一边给她额头上覆盖冰水布条。   另一个妇人缩在墙角,眼睛直勾勾的瞅着大门,只要有人进来,她就会大喊大叫。   丑庸跪在门口,哭的已经没有了人形,从云琅喊她过去而她没有过去的那一刻,她就知道她想继续在云家高高在上已经不可能了。   “我当时不该叫你的,那样的场面谁都害怕,这是人的本能,不要说红袖,那丫头就是一个怪人,当时的场面,你们身为仆役,害怕是应该的,不害怕才是奇怪的。”   丑庸抽噎着道:“我当不了内宅的家。”   云琅叹息一声道:“你现在的生活跟你以前的生活差别太大,不适应也是情理之中,以后啊,这样的场面只会更多而不会变少。”   “奴婢想有自己的家,求小郎可怜!”   “你想好了?褚狼同意吗?”   丑庸点点头道:“我们商量好了,褚狼在家里继续当仆役,奴婢在家里给他生儿育女。”   云琅鼓掌大笑道:“这就该有一场婚礼啊,却不知褚狼准备好提亲的礼物了吗?如果礼物轻了,你可不要轻易答应哟。”   丑庸匍匐两步,抱着云琅的小腿无声的哭泣,直到眼泪把云琅的鞋子都弄湿了,才抬起头流着泪笑道:“换了一户人家,婢子早就被勒死了,只有在您这里,丑庸才能活得像一个人。可以任性一下。”   云琅探手捏捏丑庸的胖脸道:“说的这么伤感做什么,你以后还是要在家里生活的,没道理褚狼在家里,你却住到别的地方去,万一褚狼移情别恋,你哭都没有地方哭。”   丑庸笑道:“他敢!”   “哈哈哈。”云琅笑的很开心,无论如何,丑庸有一个不错的结果,也是追随他的人中间,第一个算是获得幸福的人。   这让云琅的心情变得很好,这个又丑又平庸的孩子因为自己的出现生活没有变坏,而是变得更好了,这也是云琅真正开心的原因所在。   昏迷的妇人依旧在昏迷,惊恐地妇人依旧在惊恐,直到云琅怒喝一声,要那个妇人赶紧吃饭,吃完饭就替换红袖干活,那个妇人呆滞的双眼似乎才变得灵动起来,抱着碗匆匆的吃饭,一边吃饭一边偷看云琅。   只要对新主人有用,她才有继续活下去的动力,否则,她不知道会有什么可怕的厄运再一次落在她的头上。   老虎懒洋洋的从太宰那边回来了,这几天太宰不是很安份,总是喜欢在林子里转悠,有时候还会跑去后山,后山上的野兽很多,没有老虎保护。云琅非常的不放心。   现在,老虎既然回来了,就说明太宰也回来了。   云琅知道他在干什么,自从上次观察了一下始皇陵,太宰就很担心其余的门户,他看似毫无目的的在山林里乱窜,实际上,是在探查其余的门户,他很想看看其余的门户是不是跟正门一样安全。   这是强迫症的一种,劝阻是无效的,云琅只好任由太宰去探查,要他安静的待着,比让他停止巡山要困难的多。   清晨的时候,云琅没看见曹襄,问过曹襄的仆人才知道这家伙昨晚一夜没睡,跟那些纨绔打了一夜的牌。   见仆役笑的开心,就知道收获不错,不过,下午还要去跟阿娇打牌输钱,也不知道这个仆人到底开心什么。   很快,云琅就知道仆人为什么会开心了,中午的时候,曹襄带着两个精心挑选的纨绔去找阿娇打牌了。   对于曹襄不带他去的原因云琅很理解,毕竟是替死鬼,能让别人去,自己真正的朋友就算了。   下午的时候,云琅愉快的跟那些纨绔们打了一场橄榄球,虽然被人家的野蛮冲撞撞得人仰马翻,他依旧欢喜。   这种活动可以很有效的让这些纨绔们把心中郁积的戾气给发泄掉,打完球之后,即便是云琅都懒得动手指,更不要说那些不怎么勤快的纨绔了。   无论如何,玩球要比杀人好的太多。   不得不说,人家的歌姬确实不错,不论是北地的胭脂,江南的红粉都是很出彩的,即便是在草地上唱歌跳舞,也显得妖娆多姿。   “啊,云兄,小弟也想加入羽林,不知云兄这里有没有门路?至于花费多少,兄弟尽管开口。”   无心侯世子在云琅喝酒喝的半酣的时候低声问道。   云琅也跟着小声道:“能受得住苦,经受得起煎熬吗?毕竟,公孙将军算不得一位善人!”   无心侯世子皱眉道:“早就听说公孙将军驭下极严,以为军中都需要苦熬才能出头,小弟见兄长活的惬意,也想追随兄长骥尾,不知可行否?”   云琅惭愧的拱拱手道:“我是怎么进的羽林,兄长难道不知道吗?如果不是长公主的面子,小弟现在恐怕早就被公孙将军赶出羽林军了,所以啊,前面有现成的人不找,找小弟恐怕是缘木求鱼啊。”   曹襄四肢摊开,坐在一张厚厚的毛毡上,光着脚提着一个银壶往嘴里灌酒,今天有两个送财童子陪他去见了阿娇自然没有输钱,甚至还赢了一点。   无心侯世子见曹襄心情不错,跟云琅挤挤眼睛,就很愉快的凑了过去……   月上东山,一场闹哄哄的酒宴才算是结束了,曹襄喝的有些高,云琅喝的也差不多了。   站在一块菜地边上撒尿完毕之后,打了一个激灵,酒意立刻就消失了两分。   “我是不是不该这么喝酒?”曹襄的脸被月光照的一片惨白。   “是啊,你还有病,尤其是肝脏有毛病,当然不能喝酒!”   “可是,你没有阻止我。”   “我干嘛要阻止你?命是你的,你不在乎,我担什么心!”   曹襄哈哈大笑,拍拍云琅的肩膀道:“这才是朋友!” 第一二四章 小心过度   无礼的干涉朋友的选择是一件很蠢的事情,万万不能用自己的见解去衡量的朋友的做派,除非他提出要求。   如此,才是一个独立的人。   很多强大的人身边总是围拢着一群谄媚者,原因就是强大的人随意做出的决定,也比他们自己做出的决定要好。   这个好,不是指正确,而是指收获……   越是出身高贵,或者本身强大的人对于独立人格的要求就越高,霍去病如此,李敢如此,曹襄也是如此,唯有张汤不是。   云琅站在场外,冷眼旁观了自己认识的所有人,然后就制定了分门别类的交友方式。   就目前看,效果不错。   一个很大的家里,一般都会迅速地形成自己的某些习惯,云家也是如此,从每天洗澡,一天吃三顿饭,再到穿衣的习惯,让云家显得跟别人家有很大的区别。   说起来,大汉国的百姓一般都是脏兮兮的,即便是家里有些钱的人也做不到干净整洁。   干净的人看起来总是顺眼一些。   现在,不论是官府还是猎夫,区分野人跟云家仆役的方式就是看整洁程度。   这个东西模仿不来,野人即便是想要把自己弄干净,也没有机会保持下去,至少,他们寻找食物的过程非常的艰辛。   相对简单的觅食方法就是背着煤石去云家交换食物。   云琅手里基本上是不存钱的,只要手里的有点钱,云琅就会把这些钱换成粮食跟物资。   在大汉,以物易物要比钱财来的实惠而且方便。   自耕农的生活方式就是这样的,很多家里有很多田土牛羊的富裕人家,其实也找不出几个钱来。   如果家人生病了,就背上一口袋粮食去找大夫,家里没有盐巴了,也背上几口袋粮食去换,哪怕是雇工,给的报酬也是粮食。   在刘彻之前,在大汉国,谁都可以铸钱,只要你手里有铜,有工匠就能造钱,这是一门利润丰厚的行当。   铸钱的人多了,铸造出来的钱币质量就会直线下降,便宜的铅锡一个劲的往铜水里面添加,一斤铜会变成一斤半铜……然后,到老百姓手里的铜钱就会变成一捏就碎的烂玩意。   云琅自然之道其中的奥妙,自然不愿意拿自家辛苦生产出来的蚕丝,蔬菜,粮食,去换那些没有丝毫信用担保的烂铜钱,掺杂了太多的铅锡的铜钱,想要还原成纯铜非常的困难。   因此,云琅喜欢这种最古朴的交易方式,哪怕他明明知道这是一种倒退。   管他呢,粮食成为交易基础对云家来说是一件非常有利的事情。   家里人口多,所以,每一寸土地都被利用的很充分,第一季粮食云琅准备拿来筛选种子粮。   粗大,而且饱满的禾穗会被特意选出来,然后单独存放,留作明年的种子。   到了明年,继续筛选更加粗壮的禾穗继续来充当种子,只要坚持不懈的选种,并且保持这片农田的独立性,迟早会选出最好的种子。   胡萝卜的种子已经收集了三十多斤,这对五十亩的胡萝卜种植面积来说不算多。   眼看着卷心菜没有被食用,而是全部长老抽穗,最后开花长出种子,云家人很小心的收集了种子,不算多,只有两斤多一点。   张汤说上林苑里的核桃树到了长安就不再结果子了,有些树已经长了六年之久,依旧不长核桃。   云琅很自然地就把这些所谓的废物接手过来,即便是大树,他也派人挖出来种在自家的宅院里。   至于核桃树需要十三年以上才结核桃的事情他不准备对张汤说。   在大汉,最值钱的东西永远都是农作物跟牲畜,丝绸之类的东西虽然很昂贵,它们的需求却是有限的,在这个普遍穷困的世界里,它并非是交易的主流。   云家从皇家手里接过了种子,然后再还人家十倍的种子这非常的公平,当夏末秋收的时候,云家完美的完成了任务,张汤看着云家依旧一片葱茏的原野,叹息一声,就回去了。   烤麦穗吃需要一定的水平,云琅对此有着很好的把握,一把青色的麦穗捆扎成一小束之后,就放在火上烤,火焰会烧掉麦芒,将麦穗烧的黑乎乎的,然后趁机放在手心上揉搓,用力一吹,麦壳就被吹跑,留下一小把烧熟的麦粒。   即便吃的满嘴焦黑,云琅依旧吃的津津有味,虽然把青涩的麦粒揉搓下来,放在铁锅里加盐炒熟味道可能更好,云琅却更加喜欢烧焦的麦子,这样会多许多野趣。   连续走了两趟始皇陵,让云琅对阳光下的生活更加的眷恋。   白天在阳光下行走,夜晚却在始皇陵里面巡梭,活人的世界跟死人的世界差别太大,让云琅无数次的怀疑自己的人生,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样折磨他自己。   再一次站在咸阳城门,风从城门里面吹出来,像是一阵阵绝望的叹息,里面黑洞洞的,再也没有前几次进去那般光明大作。   上一次进来的时候,云琅将巨鼎里面的油脂全部放光,让它们流进了特意准备好的木桶里。   相比那些神奇的机关,云琅更加的相信自己手里的火把。   太宰的身体很差,蜡黄的脸即便有火光映照也没有多少血色。   “你确定你会把这些火油重新灌进大鼎?而不是拿到外面点灯?”   “放心吧,一定会复原的,不过,这必须是在我弄明白这里面的所有奥秘之后才会做的事情。”   “你好歹快点啊,我觉得我快要死了。”   云琅默不作声,从咸阳城大门径直走了过去,那些翻板已经被他用木板给铺盖住了,城门两边的弩箭孔洞,也已经被他用木头橛子给塞死了,那些能弹出长矛的孔洞,也做了同样的处置。   为了防备城头的千斤闸,两座铜香炉被他从不远处给撬动过来,安放在城门口,一来,堵住城门不让它闭上,二来,一旦千斤闸掉下来了,也有两个结实的支撑物,不至于让千斤闸把他弄成一摊肉酱。   太宰对云琅这种破坏性的安全意识非常的鄙视,却对拿定了主意的云琅毫无办法。   仰头瞅着两尊高大的金人,云琅用锤子敲击了一下,声音清脆,然后,云琅就拉着太宰重新跑回来了。   “你在干什么?”   “小心没大错,金人身体居然是空的,我不可不认为始皇帝会没事干放两尊雕像在这里。”   说完话,就趴在地上,努力的给自己的铁臂弩上好了弓弦,瞄准一座金人的手腕扣动了弩机。   铁杆弩箭准确的落在金人手臂上,发出很大的嗡鸣,只听咔哒一声响,金人的手臂居然掉下来了……   “你看看,你都干了些什么?”太宰有些气急败坏。   云琅也觉得自己有些过分。   见金人毫无动静,就再一次小心地来到金人脚下,攀着金人腿上的供匠人上下的铁环来到了金人损坏的臂膀上。   站到金人的臂膀才发现金人的身体居然真的是实心的,只有臂膀,四肢才是空心的。   忽然觉得脚下有些晃动,云琅吃了一惊,连忙牢牢的抓住金人肩部的凸起大叫起来,太宰在下面急得跳脚,却毫无办法,眼看着金人缓缓地倾倒最后轰隆一声靠在城墙上,一时间,尘土飞扬,金人的身体碎裂开来,巨大的脑袋被城墙磕碰了一下,就从脖子上滚落下来。   太宰眼睁睁的看着城门口的金人碎裂,而后轰然倒地,绝望的抱着脑袋发出夜枭一般的惨叫。 第一二五章 没什么值得我拼命   尘土还没有散开,就听云琅惶急的声音从尘土中传来:“快帮我拿梯子,我快坚持不住了。”   太宰听得很清楚,连忙扛着竹梯跑了过去,在灰尘中找不到云琅的所在,着急的大喊大叫。   灰尘散尽,太宰才发现云琅正趴在高的城墙上,两只手抓在一个被金人砸出来的豁口上两条腿乱蹬,非常的危急。   梯子支在云琅的脚下,他才小心地攀着梯子灰头土脸的沿着梯子爬下来,刚一下来,双腿一软就坐在了地上。   “我的祖宗啊,你不要再玩了成不成?再这么下去,没有危险也会被你弄出危险来的。”   云琅苦着脸对太宰道:“很麻烦,不知道这次震动又会触发什么机关。”   太宰摇头道:“哪来的那么多的机关,我们只要好好的钻洞进去,什么事情都不会有。”   太宰话音未落,云琅就惊骇的瞅着他们以前进出咸阳城的那个蛇洞,只见一条大蛇惊慌的从洞里游了出来,然后就盘成巨大的蛇阵,吐着分叉的舌头警惕的面对洞口,似乎里面有什么恐怖的东西会钻出来。   蛇洞里面轰隆隆的响声不断,太宰云琅两人忘记了抱怨,齐齐的瞅着洞口,他们也想知道是什么东西能把始皇陵里面最大的一条蟒蛇吓成这个样子。   轰隆隆的雷声越来越近,也越来越急,云琅觉得自己身处的地方非常的不安全,就拖着太宰来到了倒地的金人残块后面,只露出两颗脑袋观察将要发生的事情。   一颗足足有篮球大小的刺球嗖的一声就从那个洞里面飞了出来,大蛇甚至来不及躲避,就被那颗大刺球重重的砸在脑袋上,巨大的身体被刺球上的尖刺挂着向后倒飞了两丈多远,才吧唧一声掉在地上,大蛇的脑袋已经跟刺球混为一体了,身体颤抖着缠紧了刺球,云琅跟太宰两人眼看着刺球上的尖刺将大蛇的身体刺穿,也无可奈何。   轰隆隆的声音依旧没有停止,紧接着第二颗,第三颗,乃至第四,第五,第六颗刺球如同天女散花一般的从洞口喷涌而出,城墙里面的轰响才戛然而止。   大蛇已经成了肉酱一般的存在,六颗青铜刺球散乱的落在城前的广场上,乱糟糟的没有什么章法。   太宰忧郁的看着那六颗青铜刺球道:“你是要拆掉始皇陵啊。”   云琅擦一把脸道:“你的想法真是奇怪,为什么不想想如果在我们两个钻洞的时候,这些铜刺球突然滚下来的后果?”   “是你触动了机关!”   “走人的地方就不该有机关……”   跟太宰就没办法说始皇帝的坏话,他身体还好的时候,说一说还成,现在,他的身体已经坏到了极点,就不允许云琅再对始皇帝不敬了。   走进城门,那尊拎着链子锤的金人,已经不再摆动他的链子锤,一道粗大的绳索牢牢的将链子锤的锤头绑缚住,固定在他的腿上,即便是再次触发机关,链子锤也没办法给机关上弦。   穿过停留着六颗更加巨大刺球的凹地,云琅拍拍那些上次差点要了他的性命的铜刺球对太宰道:“里面真的很危险啊。”   太宰阴沉着脸道:“前面就是镇墓兽的所在地,你莫要乱来。”   说完话就再次前进。   云琅不知道始皇帝是什么心思,什么都要高大的,眼前这座镇墓兽就高大的出奇。   以前云琅在国家博物馆见到了两座镇墓兽,只有不到一米高,完全没有跟眼前这一座比较的可能。   云琅站在这座镇墓兽的一根爪子上,躺倒了睡觉毫无问题。   别人家的镇墓兽如果不是泥塑的,就是石头雕刻的,眼前的这一座镇墓兽却是实实在在的金铁铸造而成的。   九十年不见天日,这座镇墓兽浑身爆起了一层铜锈,人头兽身看起来异常的狰狞。   “这是方相氏,有一种怪物叫魍象,好吃死人肝脑;又有一种神兽叫方相氏,有驱逐魍象的本领。所以死亡者的家人常令方相氏立于墓侧。以防怪物的侵扰。方相氏有黄金色的四只眼,蒙着熊皮,穿红衣黑裤,乘马扬戈,到墓圹内以戈击四角,驱方良、魍象……”   云琅举着火把一面听太宰的解说,一边看镇墓兽身上的火焰纹,这些飘逸的火焰纹上全是形形色色的怪兽,与阴魂,一个个做痛苦状,看样子,被这个镇墓兽伤害的不轻。   “这东西难道不应该放在坟墓外面吗?”   太宰轻轻一笑道:“这里就是坟墓的外边。”   云琅瞅瞅黑漆漆的前路道:“这里没有灯火吗?”   太宰摇头道:“没有,我们只能提着灯笼前进。”   “有什么说法吗?”   “有,这里是陪葬的大臣,再往前是陪葬的王公贵族,再往前,就是殉葬的宫妃,以及宦官。”   “我想看看!”   “别看了,给他们留一些体面,九十年过去了,他们身上的衣衫都腐朽了,昔日的名臣,名将,王公,勋贵,如今都不过是一把枯骨,不管他们的过去如何的辉煌,如今,就剩一把骨头了……”   太宰有些感慨,也能从他的声音里听出一丝丝的兴奋。   云琅手上的火把被太宰熄灭了,转瞬间一盏牛皮灯笼就亮了起来,灯笼的亮度很差,只能照亮脚下的一小片土地。   光线只在一米之内,一米以外就是亡灵的世界,云琅总觉得好像有无数双阴森森的眼睛在盯着他看。   走在太宰前面,觉得前面黑漆漆的很恐怖,走在太宰后面总觉得后背发寒,似乎总有爪子在摸他的后背,走在左边右边起鸡皮疙瘩,走在右边左边冷的厉害,总之,他不论走到哪里都觉得不舒服。   “要是把老虎带来就好了。”   太宰阴恻恻的道:“老虎来了,好跟我把你夹在中间是不是?”   云琅吞咽了一口口水道:“要是再来两个人把我包围在中间就好了。”   “你的胆子怎么这么小啊!”   云琅怒道:“我不是胆小,我只是觉得把命丢在毫无意义的事情上非常的不值得。”   “那你说说你遇到什么情形你才肯拼命?”   云琅想了很久都没有想到一个自己必须拼命的理由,撇撇嘴道:“还没有发现!”   太宰耻笑道:“那就是胆小!”   云琅忽然大叫一声,跳起来就趴在太宰的背上,刚才有人在拖拽他的衣角,这一点他非常的确定。   太宰背着云琅转过身,用灯笼照亮了后面,没好气的对云琅道:“下来,是一截树根!”   云琅小心地朝哪边看过去,果然,有一截树根从旁边的石壁上探出来,勾勾丫丫的满是须根,正是一截枯死的须根勾住了他的衣角。   很不好意思的从太宰身上下来,尴尬的对太宰道:“我就怕这些神神怪怪的东西。   你知道不,我以前不是这样的,小时候的我非常调皮,我的弟妹们身体多多少少有些不合适,有兔唇的,有瘸腿的,有聋哑的,总有人取笑他们,为了弟妹们我曾经跟一个学校的王八蛋们战斗过,上了六年小学,我整整打了六年的架,在那六年里,我身上的皮肉从来就没有好的时候。   后来一个嬷嬷告诉我,如果我继续这样打架斗殴,无视学校的纪律,学校就不会再要我跟我的那些弟妹们了,他要我忍耐。   我其实一点都不想上学,可是,弟妹们说想要上学,所以,我就不敢打架了,即便是人家打我,我也不敢还手。   我当时想着,等到弟妹们都毕业了,我就把那些欺负我们的坏家伙全部杀光,并且为此制定了很详细的计划。   后来又是嬷嬷告诉我,千万不敢出事,家里的米粮不多了,我是最大的,要给弟妹们找粮食吃……然后我的计划就胎死腹中!   后来,嬷嬷死了,弟妹们也被官府转移到别的地方去了,我也去了别的城市生活,我多年的努力好像一下子全都变得没了意义,再也找不到能让我为之拼命地存在,生活也就变得非常平庸,非常的没有意思。   太宰,你想不想听我那个计划是什么样的吗?”   太宰闷哼一声,继续回头走路,在灯笼晃动的时间里,云琅看见了一大排背靠石壁坐着的骷髅。   看不见的东西才可怕,看见了,云琅反倒不怕了,骷髅而已…… 第一二六章 龙图腾   走了一炷香的时间,太宰就掀开灯笼,小心地用蜡烛点燃了墙上的一个火把,很快,火把就连成了一条火线,向黑暗深处蜿蜒而去。   随着灯火不断地被点燃,云琅被眼前的奢华震惊得张大了嘴巴。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架巨大的骸骨,骸骨之大远远超出了云琅的想象……   “这是什么骨头?”云琅用梦呓一般的语气问道……有了这具骸骨,镶嵌在石壁上的各色正在闪耀着光芒的宝石就黯然失色了。   “龙!”太宰眯缝着眼睛慢慢的适应着强烈的光线。   云琅的目光落在四只粗大短小的爪子上,难以置信的自言自语道:“真的有龙这种生物?”   云琅很确定自己看见了一头龙!   不论是它头上的鹿角,还是马面一般的面骨,还是蛇一般细长圆润的肋骨,抑或是散落在地面上的巨大鳞片,以及支撑着骸骨不倒的四只粗大的爪子,都证明这就是一头龙的遗骸。   “大王在渭水之滨祭天的时候遇到了一条黑龙……”太宰抚摸着巨龙的骸骨,满是追忆的神色,似乎他本人见过当时的场景似的。   “始皇帝渭水祭天见到了黑龙这是真的?”   太宰笑道:“自然是真的,史书上有记载的。”   “是这头吗?”   太宰的神色有些闪烁,言不由衷的道:“应该就是吧!”   云琅被这条长达五丈的巨龙骸骨给迷惑住了,想了很久才发现这头龙没有皮肉。   只有骨头,而且骨架子完整的骇人听闻,跟云琅在后世见到的那些恐龙骸骨有着非常大的不同。   他从地上捡起一片巴掌大的鳞片,这东西很像鱼鳞,或者说它就是鱼鳞,即便时间过去了太久,已经没有了鱼腥味,可是,鱼鳞上还有一丝丝残存的经络附着在上面,这应该是真正的鳞片,就是不知道是什么大鱼的,还是龙的。   太宰见云琅看巨龙骸骨看的入神,就走到大厅边上,举起一只小锤子,很有韵律的奏响了放在那里的一套编钟。   声音清越,悠扬……   云琅骑在龙头上,仔细的观察龙头骨,当他发现长角的部位与其余头骨部分并非是一体的时候,心里就隐隐有些失望……   果然,他继续检查过龙头骨的其余部分之后,就对这具龙骨,毫无兴趣了。   整颗龙头骨是用,鹿头,牛头,马头骨巧妙地镶嵌在一起的,然后利用鹿头,牛头,马头上天然形成的弧线最后拼成了一个像模像样的龙头。   看的出来,始皇帝为了彰显自己的奇遇,可是下了大功夫的,鹿头,牛头,马头好找,可是,长达十五米的巨蛇身体,以及它腹下那四只巨大的爪子,乃至那些巴掌大的鱼鳞,就是非常稀罕的东西了,尤其是那四只大爪子,云琅觉得那该是从一条非常,非常巨大的鳄鱼身上取下来来。   云琅捡拾了十几片大鱼鳞装进了背囊里,而太宰恰好敲完了一首《山鬼》中规中矩的,敲完之后还弯腰施礼,似乎自己正站在始皇帝的大殿上为始皇帝奏乐。   “看完巨龙了?”太宰骄傲的问道。   云琅没办法说这东西是假的,只好装作满怀钦佩的样子点头道:“原来龙是这个样子的!”   太宰愈发的骄傲,拍着骸骨道:“这还是一条幼龙,身体还远远没有长大,据我耶耶说,长成的巨龙身体足足有数百丈,在天空可以播云吐雾,在江河湖海,就能掀起滔天巨浪。   我大秦得天庇佑,才能有幸得到一条天龙……只可惜天龙年幼,并未长成,因此,我大秦才有二世而亡的惨痛经历。   汉高祖刘邦斩白蛇而赋大风才奠定了汉国的基业,我耶耶当初以为,刘邦斩杀的那条白蛇也是一头龙,更是一头比我大秦朝得到的这头龙还要幼小。   既然我大秦的护国神龙足足长到了五丈,只能庇佑我大秦两世,刘邦斩杀的那条更加幼小的神龙就更加的不堪了。   刘邦死后,汉国乱象纷呈,我耶耶们以为汉国就要倒霉了,就要灭亡了,就不断地鼓动资助那些不甘心的人……结果,汉文帝继位之后,很快就平定了天下……   陵卫们这才想起,我大秦自秦仲封国乃至庄公到子婴已经三十五代了……”   云琅很想大笑,见太宰一脸的伤心之色,又不敢笑,只好把脑袋扭过去,免得被太宰看到笑容就不好了。   太宰见云琅的肩背在抖动,叹息一声道:“想笑就笑,忍着干什么,当初耶耶认识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们也笑了很久,有些人直接就笑死了。”   一句话就说的云琅笑不出来了,指着太宰道:“冷笑话不能这么讲啊,听的人心里满不是滋味的。”   太宰指着远处黑漆漆的地方道:“那里坐着更多的笑话。”   说完就熟练的拉动了铁链,眼看着火线慢慢浸入冷油之中逐渐熄灭,就重新点亮了蜡烛,提着灯笼往回走。   云琅奇怪的道:“今天时间还早,怎么就要回去了?”   “修大门!”太宰冷冷的回答,眼看着太宰要走远了,云琅瞅瞅身边黑漆漆的龙骨头,打了一个寒颤,快步跟上。   明知道这头龙是假的,看着太宰认真的样子,云琅还是不由得暗暗叹息,这个假话也不知道被始皇帝说了多少次,不是真的也要变成真的了。   即便是后世,人们都知道龙这种生物应该是没有的,可是,还有无数关于龙的传说在世间弥漫,而龙王庙里的香火依旧鼎盛。   不论是哪一个世界,都是真真假假的难以说清楚。   不过也好,正是有了这个东西的存在,华夏人,商人,周人,秦人,楚人,晋国人……乃至汉人,晋人,唐宋,元明清的人才能一以贯之,最终将一口气无休止的延续下去。   跟古人讲古自然是可笑的,所以云琅坚决不说,活到太宰这个地步,无知是一种福气。   大门口的那两只巨鼎,被云琅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算是给搬走了,可是,那座高大的城门依旧没有关上,不论太宰如何晃动巨大的城门,城门依旧岿然不动,门坏了!   自从发现大门关不上,云琅就躲得远远的,他觉得太宰可能会非常的生气。   果然,太宰在气喘吁吁的搬弄了一阵子大门之后就冲着云琅大吼:“云琅——”   云琅无奈的挠挠后脑勺,苦着脸蹲在城门口道:“门口的那两座金人可能就跟这座大门有关,既然金人已经毁坏了,大门是关不上了,不如我们把千斤闸放下来算了。”   太宰无奈的坐在地上道:“千斤闸一旦放下来,凭我们两个人的力气再也提不起来。”   云琅指指蛇洞道:“那就继续钻洞吧!”   指望太宰爬城墙这不合适,云琅只好自己上,将拿进来的两架梯子绑在一起,勉强搭在城墙上,云琅就踩着软啦吧唧的梯子,一步步的往上爬。   “小心啊!”太宰在下面看的胆颤心惊的。   云琅自然不会太鲁莽,到了足矣摔死他的高度,他就往城墙上钉铁环,然后再把腰上的绳子拴在铁还上,基本上两步一个铁环。   就这样他踩着晃晃悠悠的梯子终于爬到了山洞的顶端。   城墙与山洞顶部混为一体,好在因为有垛堞的存在,云琅还有一些空间钻进去。   城头顶部都是巨大的梁木,被粗大的石柱支撑着,城头的垛堞不仅仅起到装扮城头的作用,同时也是支撑顶棚的柱子。   一架强弩就放在垛堞的口子上,操持强弩的军兵是一具陶俑,涂着大红的脸蛋,嘴唇更是红的吓人,脸上的皮肤不是贴在脸上的,而是垂在下巴上……   没人可以依靠的时候,云琅一般是不会惊叫来吓唬自己的,城头是最潮湿的地方,这里的兵马俑受潮掉皮是非常合理的事情。 第一二七章 司马迁的漏洞   即便是一座地下城,城墙的结构依旧与咸阳城一般无二,宽大的城头足以跑马,各色装备一样不缺,即便是滚木檑石,渔网,金汁,灰瓶,床弩,也样样不缺。   只是,看守这些城池的军卒都是陶俑罢了。   每一具陶俑都有真人大小,至少,身高比云琅还要高一些,只是脸上的笑容变得神秘而阴森。   云琅一手举着火把,一手不断地单手作揖,嘴里更是念念有词:“诸兄莫怪,小弟叨扰了,放下千斤闸之后就离开……”   一个陶俑的脑袋忽然掉了下来,居然没有摔碎,就在云琅的脚下骨碌碌的乱转,借着火把的光芒不断地变换着笑脸,就差发出笑声来了。   云琅浑身的汗毛直竖,僵立了很久,太宰焦急地在外面喊道:“你有没有事啊?如果没有就跟我说话,或者发出声音,让我知道你没事。”   “我没事——”云琅鼓足了勇气大声喊了出来。   说起来,他对始皇陵的记忆来自于《史记》,以前的时候,云琅对于《史记》上的记载是笃信不移的。   自从来到骊山之后,他对《史记》上的记载就多了很多的疑问。   《史记》原记关于秦始皇陵:“行从直道至咸阳,发丧。   太子胡亥袭位,为二世皇帝。九月,葬始皇郦山。   始皇初即位,穿治郦山,及并天下,天下徒送诣七十余万人,穿三泉,下铜而致椁,宫观百官奇器珍怪徙臧满之。   令匠作机弩矢,有所穿近者辄射之。   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   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二世曰:‘先帝后宫非有子者,出焉不宜。’   皆令从死,死者甚众。葬既已下,或言工匠为机,臧皆知之,臧重即泄。   大事毕,已臧,闭中羡,下外羡门,尽闭工匠臧者,无复出者。树草木以象山。”   这一段的解说问题很大,疑问很多。   司马迁现在不过是一个二十四岁的小伙子,是史官司马谈之子,如今正在协助父亲整理史料。   这事云琅早就问过霍去病跟曹襄了,他们两人都只说司马迁此人好读书,除此之外再无名声。   云琅很想知道,我想知道司马迁是如何知道皇陵内部的情况的?   难道他进过皇陵?   这完全没有可能,太宰一族已经守护这里快百年了,没发现司马迁进去过。   既然如此,他是如何知道始皇陵里面的状况的?   如果他都能知道始皇陵在什么地方,以项羽,刘邦的能力,不可能放过装满财货的始皇陵的。   如果说司马迁是根据史书记载来描述的,云琅想问下他根据的是那本史书?   哪本史书可能会记载这么敏感的事情?   他是根据什么来写大秦历史的?难道全是道听途说?   《史记·项羽本纪》记载是:“项羽引兵西屠咸阳,杀秦降王子婴;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收其货宝妇女,而东。”   难道大火烧了三个月,还能给你留下点什么东西?   云琅很想问问是什么样的大火能烧三月不灭?   据记载火烧咸阳是在秋季,难道三个月就不曾下过一点雨?   任其烧三个月?   除非项羽隔上几天就会放一次火!   项羽对始皇帝的仇恨很深,灭国之仇用什么样的手段报复都不为过,按理说项羽肯定会挖掘皇陵,可也没见司马迁记载项羽是否挖过始皇陵,可是他对始皇陵内部的描述却如此详细,云琅非常的惊讶。   他记录的非常详细,却忘记记载兵马俑如此宏大的场面,这是何道理?   云琅的脑子转动个不停,看事物的眼光趋于理性,眼前这一幕幕恐怖的画面对他就造不成多大的困扰了。   从那些人俑的背后走过,有时候会不小心碰到人俑身上佩戴的武器,有些佩剑的带子已经腐朽了,稍微碰撞一下武器就会当啷一声掉下来,总之,等云琅穿越过那一队人俑军队,当啷声就不绝于耳。   司马迁的有些记录看样子也是有问题的,很多事情经不起考究,而他用写故事的方式写出来的《史记》被称之为无韵之离骚,虽然很美,到底还是多了一些演绎的成分,少了一份学问研究上的严谨。   云琅穿过那一队军卒之后,眼前就空荡荡的,只有一些人脑袋大小的石块散乱的堆放的垛堞口子上,墙头还用木架子堆积着一些快要腐朽的木料,云琅如果用刀子砍断上面的绳索,这些滚木檑石就会从城头倾泻而下。   云琅行走的更加小心,他很怕一不小心触碰了这些快要散架的防守工事,会把守在城墙下边的太宰弄死。   “你躲远一点,城头上很危险,上面有滚木檑石,架子已经腐朽了,稍微碰一下就会掉下去。”   云琅大声地对城头下的太宰大喊。   “好,我离开了,你自己小心,别掉下来!”   云琅脚下一滑,摔了一个大跟头,火把也脱手了,两只手掌摩擦在石板上火辣辣的疼。   他连忙爬起来,捡回火把,瞅着不远处的绞盘继续想:汉高祖刘邦斩白蛇这样的神迹,明明是不符合事实的,最多,刘邦就杀掉了一条蛇,为什么司马迁还会把种种神迹添加在刘邦的身上?   很明显,司马迁在记录这些事情的时候依靠的是传说与口述……   “所听者信也,而听尤不可信,所信者目也,而目犹不可信;所恃者心也,而心犹不足恃。”   云琅嘴里絮絮叨叨的背诵着孔子跟颜回说的话,烦躁的把扑倒在绞盘上的一具人俑推倒……   刚刚推倒了人俑,绞盘就嘎吱嘎吱的响动起来,支撑绞盘的圆木忽然碎裂开来,巨大的绞盘向外倾倒,一根暗红色的木头楔子猛地从中断开,缠绕在绞盘上的铁链子,明明都锈蚀在一起了,却忽然滑动了起来,带着一个巨大的绞盘飞舞起来。   城墙隐隐有些摇晃,不大工夫,就听见轰隆一声巨响,城下尘土飞扬,太宰呛咳着道:“好了,你慢慢下来,千斤闸放下来了。”   云琅趴在地上,耳朵里全是绞盘在半空里飞舞的巨响,才听见绞盘落地的声响,就看见城头上堆积的滚木檑石雨点似的从城头倾斜了下去。那些原本摆列成队伍的人俑也纷纷摔倒,磕在坚硬的条石上,摔的四分五裂。   云琅小心地举着火把从垛堞处探出头去,只见太宰就站在距离城墙不远的地方,努力的举高火把,希望能看见云琅。   云琅从竹梯子上爬下来,跟太宰一起坐在城门口发呆,他们两个只想把千斤闸放下来,没想要毁掉咸阳城的防御工事。   太宰支起身子叹口气道:“走吧,今天在这里耽搁的足够久了。”   他没有责备云琅,很认命的以为这就是上苍的安排。   两人又多了一项工作,那就是清理城门口的滚木檑石与那个碎裂的金人……   再一次见到老虎的时候,老虎却不愿意凑到云琅的身边,虽然它很想跟云琅亲热,可是,云琅身体上散发出来的一股子古怪的酸味,让它灵敏的鼻子非常的难受。   太宰见云琅自己也在抽鼻子,就笑道:“用醋浸泡衣衫可以预防尸毒?你从哪学来的?”   云琅笑道:“自己创造的,觉得醋是一个好东西就一时冲动,就倒在身上了,看样子不怎么招老虎待见,下回用烈酒试试。”   太宰疲惫的朝云琅挥挥手,也不言语,就孤身下了山。他知道,云琅必定是要去洗澡的。 第一二八章 被人尊敬的感觉   云琅想多留太宰一段时间!   太宰身上的积蓄的死气浓郁的可怕,只要看看他坐在泥人堆里那副自得其乐的样子就知道,活着对他来说已经是一种负担。   后世的时候有一种说法,叫做必死之人如果能够平安幸福的离去,也是一种幸福,至少直到临死的那一刻,他的生活质量很高。   因此,很多患有不治之症的人都会签署一种协议,希望自己不要被医院过度的抢救。   嬷嬷就是这种人,而云琅最后悔的就是没有把嬷嬷多留在世上一段时间,以至于嬷嬷去世之后,他几乎崩溃。   现在,太宰也是这个模样,云琅当然不会干休,只要能让太宰多活一天他就要为止努力一天,哪怕这样做非常的自私,他也不肯放手。   曹襄在泡温泉的时候遇到了云琅,他没有问云琅一天一夜不见人去了哪里,云琅自然也不会问他跟阿娇之间的斗争到底进行到了那一步。   每个人都有隐私,各安其便最好。   “材官将军韩安国死在了右北平的任上,这事你不知道吧?”   曹襄趴在属于他一个人的温泉池子边上对躺在另一个池子里的云琅道。   云琅摇摇头道:“不知道,倒是听说过韩安国这个人。”   曹襄喝了一口羊奶道:“好人才总是死的很快,没用的人倒是活的跟老虎一般勇猛。”   云琅笑道:“人才一般都会被用在刀刃上,你什么时候看见刀背上有缺口?”   曹襄笑道:“是这个道理,所以你就不愿意当人才是不是?”   云琅喝一口泡在温泉里面的米酒笑道:“我本来就不是人才,你这样的人才是,等你身子养好了,陛下就该多重用你这样的人。”   曹襄笑道:“好好的话从你嘴里说出来,不知怎么的就带着浓浓的讽刺之意,弄得我都不好接话了。”   云琅摇头道:“真的没有讥讽之意,我是真的佩服你们这些保家卫国的人,我没本事保家卫国,对有这种本事的人从不敢有看不起的意思。”   “当文官也没见你有兴趣啊!”   “你把我看成一个泥腿子就很合适,千万不要拔高了,钻营了一个军司马,就是为了日子能好过一些,不至于被胥吏豪强给欺负了,没有别的意思。”   曹襄又喝了一大口羊奶苦笑道:“我母亲说你看不起大汉的人……”   云琅怵然一惊,然后笑道:“我有什么资格看不起?”   曹襄想了想道:“我也觉得我母亲说的没道理。”   云琅大笑道:“这就对了。”   两人正说着话,孟大脑袋上顶着一只鸭子走了过来,把手里提着的篮子往云琅身边一放,然后就脱得赤条条的跳下池子,对篮子跟前的鸭子道:“看好我的衣衫。”   云琅跟曹襄一起瞅着孟大怪异的行为不知道说什么好,却听孟大一本正经的给他俩介绍道:“红鸭子家的老大。”   然后就舒坦的坐在温泉池子里,哼着没人能听懂的歌,心情看起来极好。   过了片刻,孟二也来了,他怀里有一只灰鸭子……   “鸭子今天的食量很好,我拌了一些麸皮,野草,它们全部吃光了,这几天准备继续减少麸皮的用量,添加更多的野草跟虫子,等到鸭子不再需要用粮食饲养的时候,鸭子就该能大量的饲养了。”   孟二同样让鸭子帮他看好衣衫之后就对云琅道。   孟大脑袋上顶着一块麻布闭着眼睛道:“冬天的时候鸭子就该产蛋了,这些蛋不要吃,留着孵化,鸭子不成群,就扩散不成了。”   曹襄呆滞的瞅着云琅,这两位如果不是行为表现的那么极端的话,这些话放到哪里都是金玉良言。   云琅耸耸肩膀,就从孟大的篮子里取出半块锅盔啃了起来,这东西也是这两兄弟亲自制作的,原因就是他们喜欢吃。   一个智力上有缺陷的人,如果知道把自己洗的干干净净,衣服穿的整整齐齐,再有一点谋生的本事,这就比大汉的正常人都要正常!   孟大,孟二就是这样的,在云琅用棍子把两人喜欢含糊说话的毛病去掉之后,不知道底细的人只会认为这两兄弟爱鸭子成癖,属于怪人,绝对不会在他们归类于傻子。   想一下啊,当一个人人都说是傻子的人,穿的干干净净的站在面前,口齿清晰的跟你讨论着鸭子的饲养跟培育,并且拿出自己亲自制作的酥香的锅盔,端来滚烫的茶水招待你,你敢说他是傻子?   如果你对养鸭子一无所知,这时候,到底谁才是傻子?   既然孟大,孟二除过养鸭子,养鸡,养鹅之外对别的事情都一窍不通,干嘛要跟你讨论国家大事?   这世上有人爱竹成痴,有人爱鹤成瘾,更有人把梅花当老婆,把仙鹤当儿子,喜欢鸭子跟鹅有什么不对的呢?   这就是云琅这些天教孟大,孟二兄弟的全部内容。   曹襄擦干了身体穿上衣衫,愉快的活动一下双臂对云琅道:“这就是你解决他们愚痴的方法?”   云琅把头发扎起来随意地垂在脑后,很女性化的扭扭脖子笑道:“不好吗?”   曹襄叹口气道:“我还能说什么?刚才听他们两兄弟谈及扩大鸭子饲养种群范围的时候,我更像一个傻子!连傻子都变得聪明起来了,这世上的聪明人好像一下子变多了。”   云琅笑道:“怎么,在阿娇那里吃亏了?”   曹襄点点头道:“今日里阿娇把话说清楚了,可以把长门宫卫借给我,却不能送给我……”   云琅看着曹襄道:“你要开始忙碌了?”   曹襄点点头道:“是的,长门宫卫已经四年未曾操演了,如今不知道他们还能剩下几分战力,必须重新训练啊。阿娇其实也是看到了这一点才同意把长门宫卫借给我使用的,她不用出一个钱,将来就能得到一大队精悍的武士,便宜都被她占尽了。”   “你怎么这么急啊?”   泡过温泉之后,人就会体乏无力,曹襄这种大病初愈之人更是如此,见前面有一个长条凳子就坐了下来,吩咐僮仆取些酒水过来,准备跟云琅长谈。   “韩安国死了,材官将军的位置空出来了,我想要这个职位,可是,郎官令李息也想要这个职位。我母亲为我奔走,陛下犹豫不定,这个时候我必须表现出一些符合材官将军的才能,你说,我该怎么做?”   云琅瞅着笼罩在晚霞中的骊山笑道:“你想表现那些才能?”   曹襄道:“总该表现一下领兵才能吧。”   云琅见曹襄底气不足,就笑道:“这一点上,你比李息强?”   曹襄摇摇头道:“李息堪与李广比肩,我即便再对李息不满,也不能说违心的话。”   云琅拍拍曹襄的肩膀道:“你要是这么想,这个材官将军的职位就跟你无缘了,不管李息以前是什么人,现在,他是你的竞争对手,对手可以尊敬,只能放在心里,不能说出来。如果陛下知道你如此推崇李息,那还想什么啊?直接任命李息就是了,连你都自认不如李息,陛下为什么要选你?”   曹襄认真的看看云琅道:“我知道,我想陷害一下李息你觉得怎么样?”   “会害得李息被抄家灭族吗?”   “不至于,总要他只能躲在家里避灾,不能跳出来跟我抢这个材官将军才成。”   云琅瞪大了眼睛道:“既然后果不严重,对你又有利,你干嘛不干?”   曹襄笑道:“已经开始干了,就是怕你看不起我,这才准备问问你的意见。”   云琅不由得心头一暖,再次拍拍曹襄的肩膀道:“你的意思是如果我反对,你就会终止对李息的陷害?”   曹襄瞪大了眼睛道:“那怎么可能!开弓哪有回头箭!” 第一二九章 感同身受   云琅不认识李息,即便是在历史书上,关于这个人的记载也不多,所以就很难亲切的起来。   曹襄要陷害人,就随他去,政治手段而已,还谈不到什么对错。   之所以会对云琅说,毫无疑问,他将云琅看的比李息或者一个材官将军的职位重要。   朋友间有时候就是这样,做事情的方式确定对朋友的珍惜程度,可以生死相托的朋友九成九九九九以上的人没机会有,所以大家就按照重视程度来衡量一下友情没有什么问题。   功利性的社会就这样构成了……云琅才发现,这种对待朋友的方式不是后世人发明的,而是出自我们的祖先。   原野自然是空旷的,这个空旷是人类认为的,人家的生活其实很热闹,不但有高大的树木,低矮的灌木,绿油油的植物,油蛉会在草丛里高歌,螳螂会在草叶上决斗,两条缠绵的蛇从地平线这边一直纠缠到地平线消失的地方。   从未寂寞过,只不过是人类将自己的寂寞强加给了原野。   云琅站在麦田里,用钩镰收割着麦穗,这个活计很辛苦,尤其是要在浩如烟海的麦田里挑选最茁壮的麦穗,这对有强迫症的云琅来说简直太难了。   只要看到一穗比较茁壮的,就犹豫着考虑后面是不是还有更大的,以至于他顶着大日头从田地的这头来回走了三遍,背篓里的麦穗依旧少的可怜,而且,这些麦穗并非是整块田地里最大的。   相反,孟大,孟二的收获就要好得多,他们只要看见一穗超乎其余麦穗的种粮,就会欢呼着割下来,一个上午下来,欢快的两兄弟收获满满,他们挑选的种粮居然是最好的。   至于云琅,已经快被所有人瞧不起了。   “你们懂个屁,只有上等人才会如此严谨!少爷就是这么一个人,他不要最好的,不要不好的,只挑选中间的,这就是少爷经常说的中庸之道!”   听了梁翁的一席话,众人才重新恢复了对云琅的敬仰之情。   这段话自然是屁话!   种粮自然就要挑选最好的,按照什么中庸之道选择出来的种粮播种下去,明年大家就要饿肚子了。   “我们还是挑选最好的,这一点不要学少爷,少爷聪慧,他轻易就能办成的事情,我们就需要很久……”   云琅皱着眉头比量着自己采摘的种粮跟孟大采摘的种粮之间的区别,这其实没什么好比量的,孟大采摘的种粮明显比云琅采摘的大,麦粒还饱满……   这种事情还是交给心思单纯的人去做就好,自己就算了,从小心思就没纯洁过,更不要说现在了。   专注是一个很高贵的品质,尤其是面对眼前将要开展的生物工程,更需要持之以恒永不放弃的精神,因为培育种粮是一个极其漫长极其无聊的过程。   云家的生物工程很快就进行了,过程非常的简单,挑选最大的白菜相互苟合,然后收种子,然后再种下去,把这个过程一直锲而不舍的进行下去,云琅就认为自己迟早能吃到十几斤重的大白菜。   如果总是从麦田里挑选最茁壮的麦穗,将它种下去,明年再挑拣最大的麦穗,继续种下去,迟早有一天,云琅就会有亩产五百斤的麦子。   当这个思想在云家传播开来之后,孟大就认为把鸭子跟鸡关在一起,它们就该生养出一种新的家禽——鸡鸭!   当然,孩子们对孟大的说法笃信不移,他们不但相信,而且也已开始做了,唯一改变的地方就是——孩子们把鸡跟鹅关在了一起,孟大的想法太蠢,为什么不直接制造一种叫做鸡鹅的家禽,很明显,鹅比鸭子大的太多了……   “你上回骂我什么来着?什么逼?”   “傻X!”   “就是这个傻X!我记了好几次都没记住,今天算是记住了,如今,你云家庄子里全是这种傻X”   曹襄端着一个巨大的碗吃凉面,见云琅从外面疲惫的回来了,就笑吟吟的夸奖云家全庄子的人。   他如今大病初愈,饭量大的吓人,以前,他吃进肚子里的东西全部养了虫子,现在他吃进去的食物开始滋养身体了,所以,一个翩翩佳公子已经逐渐有了雏形,他准备再多吃一些,至少要变成能披挂着三五十斤重的铠甲可以挥舞着马槊杀敌的壮汉。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天下诸侯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云琅笑吟吟的把唐寅的诗胡乱改动了一下,就念叨了出来,然后就把背篓里的麦穗倒在太阳地里小心的铺平,饿死爹娘,不动种子粮,这东西可不敢大意。   至于他看不起云家正在进行的生物工程实验,这跟他古人的见识狭隘有关,不好过多的计较。   “这几句顺口溜不错,下回再看到别的傻X就念出来,应该很不错,对了,你准备一下,我母亲明天就要到了,她想感谢一下你,带来了不少礼物!”   云琅一听长平要来,一张脸顿时就抽成了包子,指着忙碌的仆妇们道:“秋收就要开始了,你母亲这时候来添乱干什么,去年的遭遇忘记了?要是再来一场大雨,一年的辛苦就白费了。”   曹襄笑道:“没法子,御史大夫李息在太皇太后驾崩的时候敦伦的事情被人掀出来了,在举国举哀的日子里造人,这是对太皇太后的大不敬,陛下认为他行为有失检点,就罚他为太皇太后守陵一年。”   “这样也有罪?”   “本来没事,被掀出来就有事!”   “谁偷看了人家夫妇敦伦?”   “不用偷看,他儿子李勇就是证据,哈哈哈哈哈……”   这么好玩的事情云琅自然跟曹襄一起哈哈大笑,祸害别人的快感万万不能独享。   “我母亲来云家庄子,其实就不在你家停留,丢一堆礼物给你就回去长门宫!”   笑话说完了,曹襄又开始说正事。   “这么说,你母亲准备跟阿娇摊牌?”   “对啊,阿娇身为长辈欺负了我这么久,赢了我那么多的银钱,总要给一个交代吧?我是晚辈,被长辈欺辱了只能忍气吞声,我母亲就没有这个顾忌了,哪怕是去了一言不发,阿娇也理亏!”   “我记得是你存心不良啊!”   “对啊,可是我母亲不知道啊,我一个浪荡子拿家里的钱粮出来赌博不学好,阿娇身为长辈不但不知道规劝,反而用长辈的身份害我输钱,这样的事情,我母亲难道不该过问一下吗?”   云琅挠挠下巴,瞅着曹襄道:“跟阿娇的遭遇比起来,长公主殿下还真是没有坑我!”   曹襄冷笑一声道:“确实如此,你如果多知道一些我母亲的故事,你就会觉得她真的把你当亲近的晚辈在爱护!”   云琅怜悯的瞅着曹襄道:“在你母亲这样的关怀下,你能活到今日,真是苦了你了。”   曹襄放下手里的饭碗叹息一声道:“我母亲嫁去卫家的前一晚上拥抱着我流了一晚上的眼泪,我开心的几乎要昏过去了,脸上却要带着悲伤的神色,你知道那有多难吗?”   云琅拍拍曹襄的手道:“感同身受啊!”   曹襄挺起胸膛道:“母亲是在我得病之后才嫁去卫家的,估计是她想再生一个身体完好的孩子吧。”   云琅笑道:“你一定想错了,你母亲与卫青的婚事是陛下赐婚,她没有选择的余地。”   曹襄忽然笑了,连连点头道:“一定是这样的,一定是这样的,我是她最心爱的儿子!”   云琅大笑道:“必定如此!”   曹襄从身后拿出一坛子酒道:“我今天想喝点酒成不成?”   云琅想了一下道:“我喝九成,你只能喝一成。”   “好啊!”曹襄说着话就拍开坛子上封泥,嘴对嘴的就咕咚,咕咚的大喝起来! 第一三零章 强悍的西汉贵妇   到了诉说心里苦楚的地步,两人就算是真的成朋友了。   同仇敌忾之心却没有那么容易共同建立起来,因为曹襄是绝对的受益者,并且,长平是他亲妈。   长平来的时候,霍去病,李敢也来了。   秋收季节里,军伍中也放假了,当然,仅限于家在长安三辅的人,而且必须是军官才成。   “吃了一个多月的猪食……”李敢悲愤的对云琅道。   云琅还没有来得及同情李敢,就听霍去病道:“此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公孙敖认为吃猪食有利于战力提高,我们就身为属下,遵守就是了,如果真的想吃好饭食,等自己成了将军再说。”   一个多月没见霍去病,云琅觉得这个家伙似乎长高了一些,那一对可笑的卧蚕眉也变得有了一些棱角。   关中尽出美男子,不仅仅是霍去病长得精神,李敢的相貌也是堂堂正正的国字脸,至于云琅跟曹襄两个就显得有些阴柔,尤其是曹襄,刚刚长出来了一点身形,站没站相的杵在那里前挺后撅的如同一个正在招揽客人的青楼女子。   长平看的欢喜,也不顾云琅他们在场,就揽着儿子的腰上上下下的打量,不仅仅如此,还上下其手的乱摸。   曹襄羞愧极了,因为云琅,霍去病,李敢三人正露出八颗标准的白牙笑嘻嘻的看着他。   “还是瘦弱!多吃些!马车里就有母亲从宫里要来的补药,好好的进补一番,我儿还是那个最俊美的少年曹襄!”   说着话还把儿子拉到云琅霍去病,李敢三人中间,看看这个,看看那个,见四个少年个个英气勃勃,就满意的点点头道:“这才是我大汉的好儿郎!”   云琅笑道:“别用补药,只要食物吃的合适,就是最好的补药,那些有乱七八糟功能的药材,只会坏事。襄哥儿的身体现在已经见好,只要继续坚持就能有最好的结果,这时候抄捷径可不是一个好主意。”   对儿子目前的身体状况即为满意的长平,拉着四个少年人说了一会闲话,就把目光落在远处的长门宫。   “跟我走!”   长平说着话,就把裙摆挂在腰畔的金钩上,迈开腿径直向长门宫走去,这一次,她可没有走大门的兴致。   曹襄做了一个鬼脸给云琅,云琅心领神会的拖着李敢,跟在霍去病的身后也向长门宫走去。   大长秋远远的就接到了护卫们的禀报,匆匆的站在跟云家毗邻的地界,笑吟吟的施礼道:“奴婢见过长公主!”   长平清冷的声音从嘴里吐了出来:“领路!”   大长秋似乎非常享受这种待遇,轻笑道:“阿娇正在午睡,听说长公主来了,正在梳妆!”   云琅偷偷地瞅了一眼长平,发现她的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也不等大长秋领路,自己先开路了。   可能跟太宰混的缘故,云琅对于阉人没有任何的歧视,在两家边界种植粮食的时候早就跟大长秋混的很熟了。   见大长秋疑惑的看着自己,就小声道:“小的被娘娘祸害惨了,人家母亲就打上门来了。”   大长秋嘿嘿一笑,似乎并不在意,仅从这一点来看,人家阿娇并非没有心理准备,今天应该能看到一场好戏。   大长公主对废后,这场面很稀罕。   很遗憾,两人见面没有火星撞地球一般的火爆,唯有笑语轻言,交情莫逆的如同一对亲姐妹。   “妹妹还是清减了一些,这样也好,阿彘也不喜欢过于轻盈的美人儿,现在刚刚好。”   长平拉着阿娇的手打量过之后,关切的话说的情深义重。   阿娇可能领会错了意思,一边拉着长平的手往楼阁里走,一边道:“刘家人大多薄情寡义,曹家人呢又是一个短命的,你平时应该多做一些善事,多求求神灵,好保佑曹襄福寿安康。”   两人脚步不停,直接就去了阿娇的卧房,据说阿娇有一件了不得的衣衫要穿给长平看,想请长平把把关,看看穿上这件衣衫之后能否打动刘彻那颗冷酷的心。   阿娇跟曹襄即便是再亲近,这时候也不能随意进入阿娇的卧房,云琅,霍去病,李敢更是不敢放肆,哪怕云琅非常想看两个大人物吵架,他也不敢进去。   就在刚刚,一个嫌弃阿娇以前长得胖,才丢掉了帝心,另一个就诅咒对方,守寡再嫁,儿子没好下场。   恶毒的话用美丽的话语说出来,就显得更加的没人情味。   曹襄似乎对母亲有着非同一般的信心,背着手站在厅堂里面打量这里的陈设,而云琅,霍去病,李敢三人则在认真的研究放在架子上的一个巨大的贝壳,贝壳里面装满了珍珠,被午后的阳光一照就暗光流转,漂亮的几乎不是人间之物。   “十万钱能买下来不?”云琅羡慕的问大长秋。   大长秋从里面拈出一颗鸽子蛋大小的珍珠放在云琅的手上道:“拿好,别丢了,这就是十万钱。”   霍去病一脸的怒容,觉得自己朋友被人羞辱了,李敢也觉得很尴尬,唯有云琅安然的将珍珠揣进怀里,拍拍珍珠所在的位置道:“一定不会丢,就算是你想要反悔,也晚了,现在,这颗珍珠是我的了。”   大长秋哈哈一笑,看着云琅道:“四个少年人里面,就你最有意思。”   说完话,就走进了阿娇的卧房,估计是去帮主子跟长公主吵架去了。   霍去病正要喝问云琅为何如此没有骨气,就看见曹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贝壳里捞了一把珍珠,快捷的揣进怀里,脸上一丝羞愧的表情都没有。   做完这些之后,还凑到站在角落里的婢女道:“敢说出去,耶耶揍死你。”   霍去病的一张脸顿时就成了黑炭,拉过曹襄怒道:“欺辱一个下人算什么本事!”   曹襄笑道:“这些珍珠本来就是我的,是被阿娇赢走的,人家把珍珠摆在这里,就是打算给我母亲难堪的。也就是说,人家已经准备把这些珍珠还给我们了,那个该死的老宦官给云琅珍珠,其实就是在慷他人之慨!东西进了我母亲手里,你觉得还有我什么事情?不乘机拿回来一点,还等什么?我威胁这个侍婢不准她告诉我母亲,这有什么错?”   霍去病听曹襄这么说,一张黑脸终于恢复了正常,曹襄说的没错,钱财只要进了长平手里,就基本上算是进了貔貅的嘴里,指望那东西吐出钱财,不如指望山棱崩!   李敢小心地指着另一个桌案上的一棵小小的红色珊瑚树问道:“那也是你家的东西?”   曹襄无奈的叹口气道:“你说呢?”   李敢闻言大喜,上前就把珊瑚装进盒子里,用腰带绑在背后,看样子是不打算解下来了。   长平跟阿娇终于从屋子里走出来了,依旧一副手拉手的亲热模样。   “长门宫卫已经荒废良久,就拜托曹襄好好的训练他们一下,阿娇铭记五中。”   长平笑道:“你是曹襄的长辈,有什么过不去的事情就告诉他,晚辈自然没有白拿长辈的好处却不报答的道理。”   大长秋笑吟吟的命人将厅堂里的东西全部装箱,眼光从那颗大贝壳上掠过,就皱着眉头看云琅。   这种锅云琅自然是不肯背的,用手指指曹襄,大长秋就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然后继续指挥婢女把宝贝装箱子。   既然曹襄要偷他自己的东西,大长秋自然不会说破,只是觉得非常有趣。 第一三一章 论阿娇   “长平携卫青在雁门关外的大胜之威,带着四个英气勃勃的少年英杰,以水银泻地般进攻,让阿娇这个失去皇帝庇佑的废后不得不低下她高贵的头颅,乖乖的将赢走的钱财全部归还,而且在自己家的大堂上,还屈辱的签下了一系列耻辱的不平等条约——史曰:长门条约。此条约内容纷呈,其中有一十八条内容最是让人无法接受,然,长平兵临城下,阿娇不得不乖乖低头,任人鱼肉!现在就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当事人,平阳侯曹襄为我们仔细解说条约内容,以及签订这些条约对他以后的仕途有何帮助!”   云琅端着酒杯站在二楼上,向其余三个东倒西歪的少年人侃侃而谈。   果然是知母莫若子,在曹襄极度失望的目光中,长平毫无道理的将那些原本属于平阳侯府的财货统统带回了家,如同当初拿走云琅可怜的一百万钱一样,美其名曰——保管!   在霍去病,李敢热烈的脚声中,曹襄满意的喝了一口羊奶笑道:“此次之所以能够大胜,与诸位兄弟的倾力帮助是有很大关联的,其中以羽林军司马云琅,羽林郎李敢偷窃事实最为点睛之笔。两个傻X顺手牵羊的弄走了我不少钱!去病,你给评评理,我母亲把我的钱拿走也就是了,为什么他们两个也要拿?”   霍去病端着酒杯靠在老虎的肚皮上,舒坦的打了一个哈欠道:“据我所知,他们下手偷窃的时候,那些钱还属于长门宫。也就是说,他们偷的是长门宫的钱,只要长门宫的人不追究,你有什么鸟资格去问人家?”   李敢嘿嘿笑道:“乱世好发财啊,今日的场面耶耶一辈子也遇不到几次,如果再不知道下黑手,耶耶还算是一个合格的勋贵吗?说起来,我们几个人里面,以阿琅的心思转的最快,耶耶还没弄明白事情是怎么回事的时候,他已经通过试探大长秋弄到了一颗珠子,从而为我们兄弟发财铺平了一条大路。佩服,佩服。”   霍去病又笑道:“说起来,阿娇这个人还是很不错的,只是被娇惯坏了。   自她出生,就被天下最尊贵的人奉为掌上明珠,不论是窦太后,还是先帝,哪一个不是掏心掏肺的对她好?   我要是出生在她的环境,可能比她还要骄纵一些。   人人都说阿娇跋扈,很多的人却忘记了,就是因为有阿娇,他们在陷入死地的时候才有一线活命的希望。   那些年,被阿娇拯救的勋贵还少了?有些固然是出了钱的,有些却是阿娇仗义执言帮忙的。   据我所知,只要阿娇愿意组建自己的班底,那些受过阿娇恩惠的人定会死心塌地的追随。   可是,阿娇帮完人之后就忘记了那些人的存在,她觉得自己是天空中的金凤凰,没必要记得自己随手救了谁。   即便是如此,在阿娇被废后的那一天,依旧有两位老臣碰死在宫门前,那可是两位自命清高的老臣,不是一点金银权势就能收买的人。   阿襄,你在从阿娇这里得好处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一个度,千万不敢过分,我很担心你真正惹怒了阿娇,后果会非常的严重。”   曹襄苦笑道:“我母亲的性格你不是不知道,她如今嫁入了长平侯府,你舅舅,姨母跟阿娇就是死对头,毕竟,阿娇之所以能沦落到今日,跟你们家是有很大关联的。我母亲一向是吃谁家饭帮谁家说话的,所以啊,你就不要想着我母亲能跟阿娇好到那里去,能维系目前的局面已经很不容易了。”   霍去病嗤的笑了一声道:“谁告诉你,是我的姨母皇后害的阿娇走到这一步的?   阿娇自己都不愿意承认。   当初阿娇走出皇后寝宫的时候,可是将凤冠当做废物一样丢给我姨母的,还说什么,身为女人,谁能比她好。   站在空庭里面指着皇帝所在的方向大骂了足足半个时辰,说陛下有眼无珠,自甘下贱,居然宠爱一个女奴!   人家自始至终,就没看得起过我姨母,还谈什么仇恨。   依我看来,哪怕是陛下的废后诏书已经下了,只要阿娇肯在皇帝面前低头认错,这事八成就过去了,她依旧是当她的皇后,那来后来的那么多的事情。”   霍去病就是这个样子,他一向把自己从事件里面剥出来,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看问题。   云琅对他的分析历来信服,只是,这家伙少年心性,一旦跟某人交好,就掏心掏肺说话的习惯云琅觉得应该好好改改。   人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朋友想要一路相互扶持着走下去很难,尤其是有地位的人更是如此,有些时候,事情的发展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曹襄尴尬的弹弹脑门道:“这么说,这一次我做的有些过分了?”   云琅摇头道:“阿娇依然是一个率性的性子,那么,如果她觉得你的行为是她不能接受的,她会很自然地拒绝,她既然已经答应了,这说明她并不在意。好好的对待那些长门宫卫吧,我想,阿娇不会再把那些人收回来了,她现在有点心如死灰的意思。”   李敢点点头道:“听说阿娇千金买赋,从司马相如那里弄来了一篇《长门赋》皇帝听了之后潸然泪下。匆匆来到长门宫与阿娇见面,两人相会一晚之后,皇帝就离开了,再无下文,听说,他们两人相处的并不愉快。”   云琅叹息一声道:“两个性格刚硬的人在一起,谁都不愿意低头做小,这就很难相处的融洽了。”   曹襄皱眉道:“《长门赋》很幽怨啊,还有无穷的悔意!”   云琅笑道:“言为心声,如果那一篇《长门赋》出自阿娇之手,自然可以作为衡量阿娇心性的一个根据。只可惜,那片文章是司马相如写的,那是一个很会写文章的人,能敏锐的把握住皇帝心思的人,他按照阿娇的处境,皇帝的心境写的文章,如何能不打动皇帝?”   霍去病皱眉道:“女人真是麻烦,过几年,如果岸头侯家的女儿也是这般模样,我会被烦死。”   李敢躺在光可鉴人的地板上手里把玩着老虎粗大的尾巴道:“娶老婆就该娶贫民小户人家的闺女,这样的闺女一旦娶回家,家里还不是耶耶说了算?我算是看来了,这辈子不打算在这种事情上怄气。”   说着话转过头瞅着云琅道:“喂,阿琅,你打算睡一个女人就起一座楼吗?如果是这个样子,我觉得你家的地不够啊。我要是学你,将来可能会把阿房宫盖起来的,去病跟阿襄也是这样,你算算,上林苑都有多少地供我们盖四座阿房宫的?”   曹襄没好气的道:“不学无术之辈,阿房宫是一片宫殿群,可不是一座。不过啊,话说到这里,今年的秋收节我们怎么过?”   听曹襄说起秋收节,李敢一骨碌坐起来,两眼冒着精光,拍着地板大叫道:“今年有吴越之地的歌姬献舞,听说吴越自古出美女,我们不可不去!”   少年人的聚会就是这个样子,前一秒钟还在为阿娇鸣不平,下一秒钟脑袋里就装满了对吴越之地美女的各种幻想。   老虎是不会在乎美女美不美的,天气太热,这座楼房里有穿堂风吹过,最是凉爽不过。   抬头看看四个乱喊乱叫的少年人,就重新把脑袋搭在爪子上睡觉,这个季节去找母老虎,那是傻子才干的事情。   阿娇觉得浑身燥热,坐在窗前瞅着远山,不住的挥舞着手帕扇风,侍女在的时候她觉得烦闷,侍女不在的时候她又觉得燥热。   无意中看到一群云家的小仆役,脱得赤条条的往溪水里乱跳,就忍不住扬声道:“长秋,我要在家里挖水池!” 第一三二章 阿娇的大水池   挖水池可是一项大工程!   尤其是阿娇要的水池非常的大,她随手比划一下,大长秋的一张老脸就扭曲了起来。   因为阿娇比划的方式很夸张,从这座三层楼到远处的柳树,足足有三十丈,按照阿娇比划的宽度,大长秋觉得如果没有十五丈宽,无论如何也配不上阿娇拖出的长音……   阿娇要的水池自然不会是一般的泥水坑……地下不能渗水,不能硌脚,边上不能有泥土弄脏身子……最重要的是还必须漂亮!   然后,大长秋就头大如斗!   秋收的时候,谁有时间出来当工匠?工匠现在也在自家的田地里忙碌着呢。   至于官府的匠奴,现在正在给皇帝修建陵寝,这东西从皇帝登基的那一天就开工了……   阿娇在最不合适的时间里,提出了一个最不合适的要求。   大长秋没有告诉阿娇这么做不合适,这位祖奶奶做错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忙秋的时候挖水池?这只是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错误。   云家依旧在大兴土木,长平侯府家的匠奴们很卖力,云家的小楼已经初具雏形,长长的围墙现在也已经完成了将近一半。   大长秋准备跟云琅商量一下,能不能让那些给云家干活的匠奴给阿娇先把池子给挖了。   阿娇从来就没有什么耐性,一旦施工晚了,她可能会发脾气。   云琅仔细听了大长秋的解说,笑道:“我这里没有问题,可是,匠奴是长平侯府跟平阳侯家的人,小子无权动用,曹襄就在对面的小楼上,要不您去问问他?”   大长秋笑着摇摇手道:“曹襄是一个聪明的孩子,当然会做出最聪明的选择,只是老夫害你家里的工地停工,多少有些过意不去。”   老太监的品性很好,说话不疾不徐的,也很有道理,尤其是老家伙笑眯眯的瞅着楼下仆役们用饭的场景就满是缅怀之色,看来,这顿饭不请不行了。   凉面很好吃,卖相也好,小葱,跟绿菜覆盖在淡黄色的面条上面,很好看,如果有油泼辣子,颜色会更好的。   一小盘猪耳朵,几片卤肉,几片生卷心菜上涂抹了黄豆酱,再加上一壶冰凉的米酒,就是云琅宴请大长秋的所有菜式。   很明显,大长秋这种老人很喜欢面食这种容易克化的食物,哪怕是卷心菜他也吃的香甜。   食不言寝不语,这是老宦官坚守了一辈子的规矩,一顿饭吃了半炷香的时间,一点食物都没有剩下。   红袖给老宦官送温水漱口的时候,老宦官却看了一眼红袖的面容,点点头道:“来家的孩子啊,规矩很好的。”   说完又看了云琅一眼。   云琅叹口气,指指天空,然后就不再多说话。   大长秋慢悠悠的道:“雷霆雨露均是君恩,吾辈凡人受着就是了。”说完就开始慢慢的品鉴云家的米酒。   曹襄睡醒的时候才知道大长秋来了,赶紧来到云琅的客厅,听云琅说了事情的经过之后连忙笑道:“不妨事,长门宫卫们现在正好被我纠集起来了。先不忙着练兵,先开挖水池就好!”   云琅吃了一惊道:“你不怕引起兵变?”   曹襄咬牙道:“他们还没有这个胆子,这几年下来,长门宫卫们少了调教,沾染了很多的坏毛病,正好利用他们服苦役的机会打磨一下,堪用的留着,不堪用的除籍!等他们坑挖好了,秋忙也就过去了,你家的小楼跟围墙也就修建的差不多了,正好备下石料,让工匠们做最后的修缮。”   两人说话的功夫,大长秋就出去了,走进来的时候,红袖手上提着一个竹子编制的食盒。   大长秋先是朝云琅笑了一下,然后对曹襄道:“安排好了没有?明日能开工吗?”   曹襄讪笑道:“在给晚辈两天准备,总要把人从阳陵邑弄过来才好。”   大长秋面无表情的道:“那就三天,三天后如果不动工,老朽就去找陛下要工匠。”   云琅笑道:“其实啊,在水池边上应该栽种一些垂柳,另外,在水池的另一边可以挖两个小一些的池子,种些芙蓉还是很好的,如果再从云家弄一些肥鹅,鸭子养在里面,可以肥水也能养些鱼,闲来垂钓很不错。”   大长秋点点头,觉得云琅说的很有道理,阿娇就是因为太寂寞了,才会脾气暴躁的,环境好一些,对她修心养性极好。   “既然如此,云司马不妨再看看,这座池子还需要如何装扮一下才好?”   在曹襄幽怨的目光中,云琅大包大揽了设计的工作,约定明日勘察过长门宫地形之后再做确实的设计。   大长秋跟云琅商量好时间,就由红袖提着食盒随他一起去了长门宫。   目送两人远走,曹襄用肩膀碰碰云琅道:“他把你家的漂亮侍女给拐走了。”   云琅笑道:“他们似乎认识,估计有什么话说,去就去吧!”   “上回我们耍那个扁球的时候,我问你要这个侍女伺候起居,你干嘛拒绝的那么干脆?”   云琅恼怒的看着曹襄道:“大长秋是宦官,你是色鬼,难道你心里就没点数吗?”   曹襄笑道:“你家的胖丫头丑庸哪里去了?好些天没见到她了。”   云琅叹口气道:“她跟褚狼去了阳陵邑,帮我看守城里面的宅子,明年开春,他们就要成亲。”   “我以为你把她给埋了呢,主家召唤竟然敢不上前,这样的家仆要她干什么?”   云琅认真的看着曹襄道:“你家是侯府,是平阳侯府,那座府邸里满是你祖先的荣光与记忆。   你要做的就是不让祖先蒙羞,并且将祖先的荣光发扬光大。   有所求就必须有一个齐心协力的队伍,你用军法治家当然没错。   云家不一样,云家现在就是一个大杂院,这里住满了很多需要一个遮风避雨的人。   等到他们觉得没有必要再居住在云家了,他们就会离开,在这个过程中,志同道合的人会留下,我会慢慢的沉淀人才,用几十年的时间去营造一个真正的云家。   丑庸不过是在云家屋檐下住过的一只燕子,有了新家,离去是很正常的事情,用不着杀人。”   曹襄笑道:“霍去病也是这么想的,这家伙很早以前就告诉我,他想有一个大院子,里面住满了奇人异士,有很多旅人会从远方带来无数的新的消息,让他得以拓展一下眼界。朋友来了,就喝酒,敌人来了,就比剑,敌友未明的人来了,就纵论四海风物。现在啊,你跟霍去病都在努力的向自己的目标前进,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落后,朋友这东西,如果差距太大,也就做不成了。”   云琅笑而不语。   霍去病跟李敢是两个非常有实践精神的人,他们对如何打理好一个农庄非常的感兴趣。   为此,他们不惜从最基础的农耕开始。   云家的麦子长势很好,主要是冬日里的时候,施加在田地里的草木灰起了很大的作用。   一亩地的产量达到了三担,这样的收获即便是熟田也很难达到,没想到云家的生田却已经达到了。   新式农具的大量运用,对作物的生长非常的有好处,其中,仅仅是深耕这一条,就能把土地里的腐殖土从深处翻出来,最后达到滋养土地的目的。   云家种植的小米,糜子很少,基本上全是麦子,当初张汤对于云家只种麦子的事情很不满,所以,麦子收获的时候,他再一次来到了云家。 第一三三章 云家的新农业   “你准备马上补种糜子跟谷子?”   “是啊,你也看见了,仆役们正在选种,小家伙们正在准备耕犁,麦子收获之后,会把麦秸烧掉还田,然后翻耕土地,继续播种!”   张汤皱眉道:“大汉也有四耕五作之说,不过,指的可不是关中一带。”   云琅笑道:“不试验一下怎么知道成不成?失败了,最多损失一些人力跟种子,如果成功了,收获可就大了。”   张汤摇头道:“有人已经这样做了,也成功了,只是地力有穷时,不给土地修养的机会,一连两三年都休想有好收成,得不偿失啊。”   云琅笑道:“地力其实是可以增强或者弥补的,牲畜的粪便,树林里的落叶,麦子收割之后残留的麦秸都是增补地力的好东西,哪怕是池塘里的淤泥也能达到这个效果。”   张汤笑着指指云琅道:“该信的时候就信,不该信的时候总该看看结果再做论断。等你收获了下一茬庄稼之后我们再说吧。听说你彻底治愈了平阳侯的怪病?”   云琅叹息一声道:“这哪里是什么怪病啊,淮河以北种植稻米的地方,这种疾病非常的普遍,而且,越是往南,这种罹患这种病症的人就越多。南人多信神巫,罹患这种病症的人大多都会被当做妖魔鬼怪烧死,大夫有所不知,患病的人被烧死虽然不可取,然而,这却是减少这种病患发生的最粗暴,最有效地捷径。这么多年以来,也不知有多少人死在神巫的手中,我的药方不一定对所有人都有效,无论如何,少死几个就几个吧。”   张汤跟着叹口气道:“南蛮之地,烟瘴横行,仅仅一个云梦泽(洞庭湖以及江汉平原的前身)就阻隔了南北要冲之地。当年秦皇派遣赵佗,任嚣攻打南越国,秦末大乱之时,任嚣病死,赵佗自立南越国,偌大的一个南越国纵横万里之遥,堪比昔日之楚国,至今犹未归顺,仅仅以诸侯国的身份供奉吾皇陛下,国内依旧以皇帝自居甚是可恨。你的药方一旦散布出去,受惠最大的不是我大汉,而是南越国,因此,只能由国朝太医令掌管,你莫要有什么想法。”   云琅怵然一惊,连忙道:“被长平杖毙的医官……”   张汤笑道:“长平并非嗜杀之人……”   云琅当然知道赵佗,中国历史上活了一百多岁的高寿皇帝也就他一位,能在类似原始地区生活,且活到一百多岁,云琅想记不住都难。   他努力的想让自己忘记那个可怜的医官,想想都后怕,云家庄子里知道这个药方的人更多……   张汤的话让云琅汗毛都竖起来了,长平对那个医官下死手,原来是在保护云家庄子……枉他还鄙视了长平好久……   只要张汤来到云家,上林苑就没有好天气。   今天也不例外,刮着好大的风,不过,这样的风对于刚刚碾压脱壳完毕的麦子好处很大,只要举着木锨将麦子扬起来,大风自然就会吹走干瘪的麦子,跟麦壳,留下暗黄色的麦粒,堆在地上。   云琅阻止了家里的小家伙们想要在这种天气里点燃麦秸的冲动,他担心火烧连营之下,连骊山都保不住。   红袖在下午的时候回来了,很明显的哭过,至少红红的眼睛把什么都暴露了。   “你跟大长秋是旧识?”云琅本来想不问的,后来还是没忍住。   “长秋公公跟我母亲是旧识,我母亲以前是长乐宫里的宫人,被陛下赏赐给了来家……”   云琅不等红袖把话说完,就阻止了她继续说下去的欲望,笑道:“这些话藏在心里,对谁都不要说。如果实在想要跟人倾诉,我觉得你带上一篮子香瓜去你母亲的坟上说,现在,那里很安静,没人打扰你。”   红袖最大的优点就是知道怎么控制自己的情绪,感激的看了云琅一眼就红着眼睛出去了,不大工夫,就看见她提着一个小小的篮子,里面装满了果子,向她母亲的坟地走去。   小虫的父母都在,她自然无法理解红袖的痛苦,本来想跟着红袖一起去的,被她母亲给拦住了。   自从丑庸去了阳陵邑,小虫的性子就活泼不起来了,云琅朝小虫挥挥手,小虫就愉快的拉着老虎尾巴爬上了楼。   给了小虫一支蜡刀,跟一些融化的蜡,这孩子就快活的趴在一块满是纹饰的麻布上,准备用蜡将麻布上的那些已经勾勒出来的花样空隙覆盖住。   这是一种最原始的蜡染,也是云琅能想到的除过刺绣之外唯一能给单调的麻布上增添花纹的方式。   最晚到明年开春,云家不但会出产数不尽的丝线,更会有大量的麻布出现。   今年的麻树长得很好,不但长得高,而且还没有多少枝杈,那些笔直的麻杆上,能剥出最好,最长的麻皮,经过浸泡捶打之后,就能得到织造麻布所需的所有材料。   生产的准备总要做在前面的,这是云琅做事的习惯。   总体上来说,云家是一个农业工厂,云琅也愿意把云家变成一个农业工厂。   对农业来说,工厂化作业,永远是效率最高的一种劳作方式,大量的雇佣妇孺来做这些事情,也是云琅为以后男子大量战死沙场之后所做的一点准备。   如果仅仅依靠妇孺,就能有大量的农业产出,至少,饿死人的事情无论如何都会少一些。   在这个什么东西都属于皇帝,什么事情都要优先于军事的时代里,云琅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挖掘汉民族最后的一点潜力。   天亮之后,云琅就如约来到了长门宫。   长门宫其实只是阿娇一个人的囚牢,虽然皇帝没有明说不许阿娇乱跑的话,阿娇却自觉地守在长门宫,没有去别的地方。   五六个拉着绳子的护卫被云琅指挥的团团转,在得到确实的数据之后,云琅就在一张丝帛上开始绘制图样。   经过测绘云家庄子之后,他对这一套已经非常的熟悉了,寥寥几笔,一个碧波荡漾的水池已经出现在丝帛上,为了突出效果,云琅甚至在大水池边上的两个小水池里,绘制了满水塘的荷花。   水池边特意铺上绵软的河沙,一些躺椅模样的东西被绘制在垂杨柳下,在水池的边沿处,他甚至绘制了一条弯弯曲曲的滑道,滑道边上有一架高大的水车,正将低矮处的水举到高出,最后落在滑道上,让水流顺着滑道倾泻而下。   同时,人也可以顺着这条滑道滑下来一直冲进水里。   游泳池被他设计成了一个活水池子,这边利用滑道进水,那边利用地沟排水,如此安置下来,这个池子就不会胡乱长什么水藻,如果在进水口出添加一个温泉进水处,混合了硫磺温泉的水池,将会彻底的杀死最后残存的水藻。   由于是分解图,云琅画好一幅,大长秋就会拿走一幅交给另外一座楼阁里的阿娇看,到了后来,阿娇自己也来到了云琅绘制图形的地方,瞪着一双美丽的大眼睛,看的非常入神。   “这里为什么会有一个木台?”阿娇忍不住问道,并且探出一根手指在云琅绘制的木台上点点,没想到颜料没有干,在她春葱一般的手指尖上沾染了一点淡黄色的颜料。   云琅笑道:“游水是一种乐趣,尤其适合女子,听说,经常游水的女子可以利用水流来塑造身形。这个木台是用来跳水的,炎炎夏日,从这个木台上纵身一跃,跳进清凉的水池里,最是舒坦不过了。”   云琅笑的很温暖,声音也变得柔和,阿娇不知道想起了什么,看着云琅噗嗤一声笑了起来,很有些花枝乱颤的意思。   拍着手掌道:“太好了,快修,快修,我已经等不及要看到这个水池了,阿彘也一定会喜欢的!” 第一三四章 千金赋,万金池!   阿娇非常的大方,一座三尺高的红色珊瑚树眼睛眨都不眨的就随手送给了云琅当酬劳,仅仅是云琅的眼神在这座珊瑚树上多停留了片刻。   大长秋在送云琅离开的时候笑吟吟的道:“这棵树可是南越国献给阿娇的礼物,当年,如果不是阿娇分说,赵佗的儿子赵始就会死在长安,哪来他现在登基做南越皇帝的事情。”   云琅觉得有些不安,正要说话,就见大长秋挥挥宽大的袍袖道:“无妨,尽管拿着,这样的东西阿娇有六座,全是南越国进贡的,阿娇就是这样,只要是她看顺眼的人,她根本就不会吝惜财货。”   云琅呐呐的道:“恐怕是阿娇自己就没有什么金钱概念吧?”   大长秋愣住了,过了片刻才爆发出一阵畅快的大笑,拍着云琅的肩膀道:“恐怕是这样的。”   富人家的一个寻常物件,放在小门小户手里就能乐昏几个,云家在阿娇面前,就是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小户人家。   乐昏的人就是梁翁,他本来欢笑着去迎接阿娇家的马车,长门宫的仆役故意掀开了红珊瑚树上的红色绸子,珊瑚树就这样无遮无拦的暴露在璀璨的阳光下面,堪称玲珑剔透,光艳之极。   梁翁眼神呆滞的瞅了一眼红珊瑚,就僵在原地一动不动,长门宫的仆役似乎看惯了这样的场面,轻轻的一推梁翁,梁翁就应声而倒,幸好他闺女小虫就在他身后看热闹,用力的顶着父亲的身躯,着急的大喊大叫。   长门宫的仆役们见炫耀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就哈哈大笑着离开了云家,连赏钱都不要了,在他们看来,就云家这种穷鬼家族,哪里能给得出符合他们身份的赏钱,万一给的少了,不接不行,接了又会破坏他们家的行情,让以后给赏钱的人为难。   云琅,曹襄,霍去病,李敢站在二楼上不断地摇头,曹襄看着身边的云琅道:“你家该换一个有见识的管家了,老梁实在是上不了台面。”   云琅笑道:“我家本身就是泥腿子出身,见不得宝贝,有什么好奇怪的?”   霍去病皱眉道:“丢人其实无所谓,最多被人笑话罢了。你现在交游逐渐广阔,接触的贵人也越来越多,很多贵人都是有怪癖的,如果被老梁无意中触碰到了贵人的伤处,贵人要你斩杀老梁泄愤,你干是不干?”   云琅笑道:“贵人之所以是贵人就是因为他们在智慧上,情操上,行为上高贵才会成为贵人。这样的贵人如何会与老梁一介老仆一般见识呢?”   李敢笑道:“你说的那种贵人我也想见啊,可是,你见到的贵人跟你说的贵人是两回事。现在的贵人模样是出入有车马,行走有仆婢护佑,锦衣玉食,稍有忤逆就大发雷霆,且不死不休,不如此不足以彰显自己贵人的身份。所以,老云,你还是换一个管家比较好。”   云琅再看一眼缓缓醒过来的梁翁还是摇摇头道:“我比梁翁还要粗俗,接受不了梁翁的贵人,不认识也罢。”   三人见云琅似乎已经咬定了牙关不肯换掉梁翁,只好随他去,毕竟,梁翁是云家的仆人,不是他们家的仆人。   当所有人都在忙碌,而自己清闲,这样的时光就显得难能可贵,两个美艳的妇人,在垂着芦苇帘子的凉房里准备好各色瓜果,加冰的饮料以及麻将之后,其中一个绿衣服的美妇就退身来到窗前,“仙嗡,仙嗡”的弹奏起古筝来,另一个黄衣女子就跪坐在一个红泥小火炉前面,往炉子里投进松果煮水,泡茶。   曹襄一边打麻将一边看那两个妇人,看了一会就对云琅道:“今天的阵仗怎么这么大?”   云琅笑道:“这些就是这两个妇人今后的谋生之道,先拿你们来试验一下,如果不错,就在阳陵邑开一家麻将房,专门伺候那些安静的达官贵人,她们只收一些茶水钱,用来养活自己,平阳侯认为可还使得?”   曹襄品尝了一口茶水,丢下一张牌道:“还不错,如果阳陵邑有这样的所在,我还是愿意去的。”   云琅摸了一张牌,对那个眼巴巴瞅着自己的黄衣妇人道:“良姬,还不过来谢过平阳侯的照拂?要知道从今后你们就能说支持你们开店的人是平阳侯曹襄!”   两个妇人连忙过来,拜倒在地连声感谢。   曹襄是一个大气的人,挥挥手道:“好了,就这么办,以后在阳陵邑如果遭人欺辱,就去告诉侯府的家将曹福,他会帮你们处理麻烦事情的。”   说完话就看着云琅道:“你是故意的是不是?”   云琅点点头道:“是啊,是你带来的混账玩意拿人家练箭法的,现在侥幸活命,你出力气赔偿人家一些有什么不妥的?”   坐在云琅对面的霍去病抬起头瞅了两个妇人一眼,从桌子上取了一锭金子丢给两个妇人道:“这是今天的茶钱!”   两妇人见云琅笑嘻嘻的,就欢喜的收下了那锭金子,伺候的更加殷勤,毕竟,这是她们的第一笔收获。   三圈麻将打下来,霍去病最大方,果然赢的也最多,李敢最小气,所以这家伙输的也最多。   霍去病丢出去了一锭金子,却收获了四锭金子跟两颗珍珠,手气正旺,准备继续,却被云琅给阻止了。   给阿娇家修建水池是一个很繁琐,也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这个水池云琅有大用处,断然不能小觑,今天下午,他准备把水池的立体木头模型给建造出来,不能再玩了。   小小的水车,滑道模型,家里的匠奴已经制造好了,云琅现在只要构筑好水池就好。   模型不大,三尺见方而已,材料都是现成的,两个捏泥人的匠人,不但能捏泥人,还能用麦秸搭建出楼阁模型出来,各种各样的楼阁,人物,器具模型摆满了一屋子,架子上甚至有七八套城池模型,每一个都惟妙惟肖。   云琅要做的,就是把这些材料一一的归位,最后拼凑出一个整体模型,眼看模型就要完工,曹襄却从屋子外面的松树上剪下一些松树枝子一一的插在木板水池边缘的小洞里。   原本,建造模型是一个很简单的事情,霍去病,曹襄,李敢三人却似乎很迷恋。   云琅抬着自己的模型已经走出屋子了,那三个人依旧趴在木板上玩的不亦乐乎,看样子一时半会是不会出来了。   毛孩,危笃是云家孩子中除过褚狼最优秀的两个,与褚狼的沉默寡言不同,他们要机敏的多。   他们两个抬着模型,云琅手里提着一篮子蔬菜,穿过已经有些枯黄的麻籽地,再一次来到了长门宫。   大长秋见云琅三人来了,就笑呵呵的道:“老夫准备在这里修一条路,不知高邻以为如何?”   云琅笑道:“自无不可,小子还指望时时来长门宫向长者请益。”   大长秋似笑非笑的道:“就不怕给你带来麻烦么?”   云琅摇摇头道:“长门宫如果有事,小子一家必定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下场,没什么好顾忌的。”   大长秋嘿嘿笑道:“果然聪明,只是世故了一些,不像是一个热血的少年人,更像是一个历经世事的中年人。也罢,好意总不能拒绝。”   说着话就瞅瞅两个少年人手上抬着的模型叹息道:“你觉得修建一个水池子真的能把陛下引诱过来,让陛下与阿娇重归于好?”   云琅皱眉道:“恐怕不能,至少阿娇的皇后之位已经失去,不可能再拿回来了。不过,以在下判断,陛下与阿娇情意未绝,虽不能重归皇宫,未必不能再续前缘!”   大长秋长笑一声道:“计将安出?” 第一三五章 不按常理出牌啊!   云琅苦笑一声道:“情义无价,何来计谋可用?唯求以最大的努力换取最好的结果罢了。”   大长秋笑的更加开心,用他的三角眼看着云琅道:“办事老道的如同朝中那些千年老贼,你真的只有十五岁?”   云琅干笑一声道:“我说我三十岁了,您也不信啊。”   大长秋没有过多的关注模型,却围绕着云琅转了两圈,啧啧赞叹道:“也不知道你的先生是如何调教出你这样的人才的。别看长门宫安静,对于自家的邻居还是了解一些的,一个小小少年,就知道吃亏是福的道理,这非常的不简单。而且看事情看的如此辽远,更是难能可贵,董君的事情是你做的吧?”   云琅笑着摇头道:“不关我事!”   大长秋看着云琅笑道:“就是你做的,只是借用了张汤手里的刀子而已,在老夫面前你还不用隐藏心思。你知道的,一旦阿娇与董君出现了丑事是一个什么后果,以陛下高傲的性子,遭受了如此奇耻大辱之后,上林苑里的活人可能就剩不下几个了。这件事做的非常符合老夫的心思,即便你不动手,老夫也会动手,老夫动手,就不是仅仅将董君去势了……”   云琅额头冒出一层细汗,他总以为自己做的很谨慎,不论是霍去病,还是李敢,亦或是张汤,都没有看出什么蹊跷来,没想到被这个老宦官一眼就看了个通透。   老宦官笑眯眯的看着云琅又道:“董君伤势复发,已经死了。”   云琅的心咯噔一下,轻声道:“前些日子小子还听人说,董君伤势已经痊愈,正满世界扬言要与张汤理论吗?”   老宦官嘿嘿地笑道:“谁知道呢,有些人活的好好的却一睡不起,有些人病入膏肓了,却不药而愈,这世上的事情就是这么神奇。”   云琅连连点头,人家都说神奇了,自己还纠结个屁啊。   他不由自主的怀念起自己极度无聊的后世生活,那里虽然算不得好,杀一个人却必须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不像现在,一个老宦官张张牙齿不多的嘴巴,那个人就死掉了。   “云家的饭食不错,老夫昨日拿回来的饭食,阿娇吃的很是香甜,作为邻居,日后但凡有什么好味道的吃食就送过来,对了,就让那个叫做红袖的小姑娘送过来。”   大长秋对那个池塘不感兴趣,云琅既然要利用那个池塘,就一定会倾尽全力的,既然自己在修造池塘上不如云琅,还不如撒手不管呢。   这一看就是一个上位者的习惯,统御人手的本事非常的强大。   “云家的甜瓜都比别人家的好吃一些!”   阿娇毫无形象的拿着半个甜瓜用勺子挖着吃,长长的乌发随意地垂在脑后,脚上套着一双木屐,边吃边走动,木屐把楼板敲的嗒嗒作响,她似乎很喜欢这种动静。   模型就放在一张桌案上,阿娇瞅了一眼就笑道:“这个池子能装得下陛下的那些宠妃们吧?”   大长秋连忙道:“陛下来长门宫从不带其余妃子过来。”   阿娇冷笑一声道:“晾他也不敢!”   大长秋拍拍脑门道:“娘娘以后万万不能说出这样的话来,会惹得陛下不喜。”   阿娇狠狠地吃了一口甜瓜道:“他可曾关顾过我的喜怒?骗子,从小就骗我!”   说完话,就坐在桌子前面一面看模型,一边吃着手里的半个甜瓜,似乎忘记了自己刚刚说的话。   这让大长秋很是惊奇,平日里,阿娇只要开始发怒,不怒够半个时辰无论如何都不会停止的,今天怎么了?   “这里应该安置一个秋千架,这里应该安置一部卧榻,卧榻一定要高,能看得清左右两边的荷塘才好,另外啊,荷塘边上应该设置一个钓鱼台,要距离荷塘近,让我躺在卧榻上就能钓鱼。至于荷塘里蚊子多这种事情,一定要想办法解决,要是我被一只蚊子咬了,你就去揍云琅!”   阿娇说一句,大长秋就点头一次,到了后来,他也记不清阿娇到底提出了多少条件,只能期望阿娇的贴身婢女能够多记忆一些。   “让云琅把他家的卷心菜全部拿来,我喜欢吃,比菘菜好吃的多,还甜。再把厨娘派去他们家好好学学,自从出宫之后,我就没吃过几顿可口的饭食,昨日那个凉面味道就很好,只不该放那么多的芥末。最后告诉云琅,让他转告曹襄,拿走了我的长门宫卫,就再不露面,这可不是君子所为。”   大长秋见阿娇一只白皙的脚丫子挑着木屐不断地晃悠,知道这是这位主子心情极为愉快的表现,就告一声罪,转身下楼。   没有事情的时候,云琅连进人家楼阁的机会都没有,事实上云琅也不想进去,自己跟卓姬的事情已经在勋贵圈子里传开了,很多人都说自己喜欢年纪大一些的妇人,比这更难听的话还有好多。   要是让别人嚼舌头说自己跟阿娇有什么……问题就大了,董君的殷鉴不远,云琅可不想步那个倒霉蛋的后尘。   水塘其实就是一个陷阱,或者说是一棵招引刘彻这只凤凰栖息的梧桐树,帝王的戒心很重,刘彻更是从来未曾相信过任何人,要他来亲眼看一眼云家庄子,对云家有一个切实的印象,这对云家未来的发展有着非常好的影响,至少,没人再会怀疑皇帝都不怀疑的人。   这是最直接的办法,也是云琅能做到的极限,为了取信这些大汉人,云琅堪称殚精竭虑,无所不用其极。   云家庄子是要久远存在的,骊山始皇陵的秘密是要久远保密的,只要论到久远,一个稳固的根基是万万不能少的。   只有找到这个世界上唯一的那个说算的人背书才有可能获得这个久远的使命。   这个世界谁说了算?   毫无疑问就是刘彻,哪怕云琅对这个世界的人一直存有一种俯视的心态,也不得不承认刘彻才是这个世界的主人这一前提。   皇权是一座根本就无法绕开的大山,愚公移山虽然讲述的是一个挖墙根造反的故事,云琅却不愿意学愚公。   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追求权势的道路上去,他觉得非常的不划算。   这个原始的世界他还没有看够,他想去看看原始状态的海岸,想去看看原始状态的群山,想去人迹罕至的地方去狩猎,更想去浩瀚的大漠去看霍去病他们是如何马踏燕然的。   如此,才不负自己来大汉一遭!   站在楼外等候大长秋的时候,云琅漫无目的的在楼前面的草地上踱步,很快,他就发现,这里的土地竟然是熟地,而且是非常肥沃的那种,随意地踢踢草根,草根下的黑色腐殖土就暴露了出来。   “以前种了一些陇西牡丹,不知为何没有成活,阿娇也没有心思看花,就弄成草地了。”   大长秋刚刚出了楼阁,就看到云琅蹲在地上,捏着一团黑土在研究,就扬声道。   “那种花是吃肉的花……”   大长秋笑道:“难怪长寿宫里的牡丹开的最艳!”   这种话大长秋不知道为什么敢这样说出来,云琅却是不敢的,因为长寿宫就是大名鼎鼎的皇后吕雉的住所。   这个女人居住过的房子周围死尸多一些完全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被她弄成花肥的男人,女人不是一般的多。   大长秋见云琅不接话,就把阿娇的要求一一说了出来,云琅特意把这些要求记录在绢帛上,准备回去之后就动手修改图纸。   “陛下调拨了一千五百工匠进驻长门宫,平阳侯府也把八百名长门宫卫派来协助施工,这样一来,长门宫就住不成了。因此,阿娇准备征召你家一半的楼阁当做暂时的落脚地,回去准备把,必须尽快把楼阁腾出来,闲杂人等不得靠近,否则,杀无赦!” 第一三六章 鹊巢鸠占   云琅的脸有些抽搐……   “阿娇可以离开长门宫?”   “陛下什么时候说过阿娇不许离开长门宫了?她之所以不离开,是因为这句话是她丈夫说的,她可以不理睬皇帝,却不能违背自己丈夫的要求。现在,长门宫要动土,阿娇按理说可以搬去馆陶公主那里去居住,可是啊,她们母女刚刚因为董君的事情闹翻了,而阿娇也不愿意去莫名其妙多了两个弟弟的家里去居住。征召你家的房子最好,一来呢,你家就在长门宫附近,阿娇可以向陛下继续表示她遵守夫命的决心,二来,阿娇久不与人接触,脾气渐渐变得乖戾,你家中,大多为妇孺,居住在你家也少了几分猜忌,还能与人亲近一些,多少沾染一些人气。对谁都好啊。”   大长秋的话很有道理,这样安排确实对阿娇是最好的一种安排,也确实对所有人都好,这个所有人包括,阿娇,皇帝,也包括云家妇孺,只是没有把云琅这个人算在里面。   唯独对云琅来说,是一个糟糕的不能再糟糕的选择。   阿娇来到云家借住的后果是什么?   稍微想想,云琅就头大如斗……   大长秋呵呵笑道:“也不为难你,留你一个人你就是箭垛,所以,老夫向陛下请求,让曹襄,霍去病,李敢三个人帮你守卫阿娇,如此一来,你就没有那么耀眼了吧?”   云琅艰难的吞咽了一口唾沫道:“上林苑中,陛下的行宫多如牛毛……”   大长秋斜着眼睛瞅瞅云琅道:“奈何阿娇不去啊!”   这个理由很强大……云琅无力推翻。   回到家里的时候,曹襄,霍去病,李敢三人的脸色很难看,见云琅一脸愁容的回来了,曹襄就笑道:“我就说这不是阿琅的主意,不用想就知道是哪个死太监的主意。”   霍去病抽抽鼻子对曹襄道:“你手下的人手脚快一点,早点把水池子修建完毕,我们也好早点回军伍上去。”   李敢无所谓的大笑道:“有上命,我们遵令就是了,想那么多做什么,左右不过一两个月的时间。”   云琅摇头道:“用不了那么长的时间,陛下从皇陵工地上抽调了一千五百高明的工匠专门来给阿娇修造水池子。如果把这些人交给我安排,分成三班作业的话,半个月就能把水池挖出来,如果再把引水渠,排水渠另外派人挖掘,速度还能更快一些,现在让人发愁的其实就是石料!”   霍去病漠然的瞅瞅荒原,淡淡的道:“这里最不缺少的就是石料,你说要哪一种石料我去阿房宫旧址上给你找,保管要什么石料有什么石料。”   曹襄拍拍脑门道:“这确实是一个好法子,我帮着去伐木!锯木板。”   李敢鼓掌笑道:“看来耶耶隐藏多年的手艺终于派上了用场,不是要给池子边上栽树吗?我这就出发,满上林苑没人比我更加清楚好看的柳树在那里了。”   云琅幽怨的瞅着这三个大难来临各自飞的傻X,无奈的道:“总要有人来保护阿娇才好啊。”   霍去病冷笑一声道:“你以为这些年阿娇独自一人住在荒野里是怎么过来的?她连长门宫卫都不要啊!你看看,她在这里居住了四年可有半点的危险?人家也不傻,就留了三十几个护卫,把长门宫的安危全部交给了皇帝,这时候,害怕阿娇出事的人是皇帝,可不是阿娇。”   云琅担心的瞅瞅四周小声道:“这么说,长门宫周边全是护卫?”   李敢笑道:“反正我曾经在长门宫左近训练了一年多的时间,去病估计也在长门宫周边训练过吧?你想想将军是怎么安排的?所有的哨探面向的是不是都是长门宫?这样的训练是不是总是在进行?”   曹襄笑道:“羽林卫每次参与训练的人有多少?”   霍去病笑道:“五百,即便是我们去右扶风剿匪的时候,那里依旧有五百兄弟在训练。当然,现在也不例外!”   曹襄对云琅展颜一笑道:“人家根本就没指望我们四个人去守卫阿娇,那个死太监之所以这么说,是为了阿娇的名誉考虑,不管怎么说,阿娇都是昔日威风八面的皇后,该有的尊荣不能失。所以啊,我们兄弟就乖乖的去干自己想干的事情,全部离开云家,把这里教给阿娇算了,随她怎么玩。反正不过一个月的时间。”   云琅觉得曹襄说的很有道理,正要出言赞叹一下,满足一下这家伙的虚荣心,转眼就看见一身黑甲的公孙敖进了云家的院子。   曹襄哈哈一笑道:“守卫阿娇的人来了。”   云琅迎了出去,霍去病,李敢也匆匆的跟上,这一位堪称三人的顶头上司,谁都不敢怠慢,倒是曹襄很不在乎,他的爵位犹在公孙敖之上,自然不可能出迎。   公孙敖很不客气,进了云家跟在自己家一般自在,从炉子上取了水壶倒了一杯茶,趁热喝了下去,就对云琅三人道:“阿娇在云家期间,你们三人不得踏进家门一步,否则军法处置!”   曹襄远远地喊道:“我们住哪?”   公孙敖哼了一声道:“草稞子,麦草堆,露天,随你们的便!”   曹襄尴尬地笑道:“那就帐篷了!”   说话的功夫,梁翁就已经给公孙敖准备了一个食盒,公孙敖嗅嗅食盒满意的对梁翁笑道:“好奴才,知道耶耶稀罕你家的葱油鸡跟卤肉,不错,不错!”   笑着对梁翁说完话又转过脸冷冰冰的对云琅,霍去病,李敢道:“明日辰时离开云家!”   说完话,就提着食盒大踏步的离开了云家,跨上战马一溜烟的跑的不知所踪。   云琅瞅了半天,也没发现羽林卫们都藏在哪里,就听见曹襄在抱怨:“那只葱油鸡是我的晚饭啊,老梁,你这个狗才,为何将我的葱油鸡给了公孙敖?”   梁翁满脸堆笑道:“老奴吩咐厨房做了四只,您的葱油鸡还好端端的在厨房里,倒是我家少爷的葱油鸡给了客人。”   霍去病,李敢,云琅一起哈哈大笑,早上才说完梁翁不是一个合格的管家,现在人家做事的方式就很稳妥,这让曹襄很没脸面。   帐篷云家有,而且还有很多,上一回,那些纨绔子来云家的时候带来了很多帐篷,全部被曹襄强留了下来,现在又有了大用处,这让曹襄很快就得意了起来。   麦场上的麦子已经晒好进了粮仓,麦场上只有不多的一些麦秸留了下来,云家人喜欢烧煤石,不怎么喜欢用麦秸烧火做饭,冬日取暖更是有温泉,用不着麦草,因此,云家的麦秸大部分都烧成灰堆在田地里肥田了。   留下的一点麦秸纯粹是为了给秋蚕搭建蚕山用的。   帐篷搭建在麦场上最好,这些天云家的仆役们正在抢种糜子跟谷子,这些能干的妇人们抢种完毕糜子跟谷子之后,马上就要为秋蚕忙碌了,一年到头没有一天的清闲。   云琅,曹襄,霍去病,李敢四人带着各自的仆役,晚上就住进帐篷里去了,那两个善于烹茶,调琴,伺候人打麻将的美妇也跟着住进了帐篷,听说,阿娇不喜欢自己身边有漂亮的女人。   至于红袖,她年纪还小,没有魅惑男人的本钱,所以,内宅里的事情全部交给她跟小虫打理。   至于梁翁留在家里没有任何问题,一个听用的老仆而已,没人会在乎他的存在。   云琅他们刚刚离开云家去了麦场,大长秋派来的两个宦官就带着大批的侍女进了云家,如果他们刚才离开的晚一些,说不定会被赶走。   眼看着天黑的时候,有侍女关上了大门,云琅回头对其余三人道:“这算怎么回事啊!” 第一三七章 谁是谁的家产?   刘邦当年是一个无赖子,他的父亲经常说他不如他的二哥会置办产业,为此刘邦经常以为羞。   等到刘邦底定天下之后,在一场酒宴上,拉着父亲的手指着窗外的大好江山道:“耶耶当年说我不如二哥会置办家业,不知孩儿现在置办的这番家业如何?”   刘邦的父亲连连道:“不可比,不可比!”   就在刘邦说这些话的时候,他的臣子如萧何,张良之辈一起恭贺刘邦,丝毫不觉得皇帝说天下是他家的家产有什么不妥。   广义的家天下的传说也就从此开始……   也就是说,阿娇要用云家的房子,云琅必须无条件的给人家腾出来,然后按照公孙敖说的那样,在草稞子,麦草堆里凑合,或者露宿荒野,且不得有怨言。   因为这天下是皇帝的!   云琅觉得有些屈辱,曹襄,霍去病,李敢却不这样认为,他们认为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   莫说云家,皇帝要平阳侯府,或者长平侯府的人立刻把宅子给他腾出来,这两家一样没有别的选择,只能乖乖的照办。   刘彻不单是大汉国的皇帝,同时,他也是大汉国的族长,这一点在每年上辛日祭天的时候,表文里面说的非常清楚。   即便在太宰向始皇帝祝祷的时候,开篇也是——吾族之长……   帐篷里面非常的热,两大堆蓍草正在冒着浓烟,即便是如此,也驱赶不走如同轰炸机一般侵扰众人的蚊子。   云琅当然是有蚊帐的……   然后他的蚊帐里就钻进来了三个几乎赤条条的大汉。   “蓍草是用来卜卦用的,你拿来熏蚊子是不是有些过分?”曹襄到了任何时候都不忘彰显一下他的臭嘴。   李敢舒坦的躺在蚊帐里,瞅着蚊帐外面的蚊子舒坦的喘口气道:“能摆脱这些害人精,用一点蓍草算什么!阿琅,明日里让你家的仆妇多做一些蚊帐,我阿爷,阿娘,还在家里受苦呢。”   云琅迷迷糊糊的道:“好吧,这东西其实很简单,只要把麻布织造的稀疏一些就成,如果想要高级一些的,就用纱,算不得什么秘技,告诉你家的仆妇,她们就能做,我家的仆妇我现在没法子调动。”   霍去病翻了一个身道:“我突然发现我们好像很蠢,既然害怕蚊子,就找个罩子把蚊虫隔绝在外面就是了,这能有多难?为何我们就想不到呢?”   曹襄一骨碌爬起来,站在蚊帐里大声道:“是因为我们从来都没有去想,我们一门心思的是在考虑如何能获得军功,获得功劳,如何能把门楣发扬光大,自然就不会考虑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李敢皱眉道:“你看看阿琅,他弄出来的元朔犁,水车,水磨这些东西都很重要啊,不见得比军功差多少。”   霍去病不耐烦的道:“什么人什么命,我们的命就是拿来上战场争雄的,阿琅的命就是拿来做这些事情的,不能比,也没法子比,我们要是抛弃了自己唯一的长出跟阿琅干一样的事情,来我保证我们一定会一事无成的。”   云琅不想说话,因为老虎也钻进来了,肥硕的身体有一大半倒在云琅的身上……   成功的人之所以成功,就是他们明白的知道自己要什么,并且知道自己怎么能才获得自己想要的,就这一条,霍去病就要比曹襄跟李敢高明一些。   云家的清晨总是忙碌的,每一个清晨也是在鸡飞狗跳中开始的。   厨娘永远都是早晨的主宰者,尤其是当她拎着大马勺站在粥锅边上的时候更是威风凛凛。   头发梳得整齐,衣衫整洁的妇人就能多一勺子米汤,邋遢一些的妇人就只能喝上面的稀汤。   云家从来就不缺好妇人孩子们的那口食物,厨娘之所以会这样,完全是刘婆要求的。   “黄赵氏,头发都不梳你就这样疯头疯脸的出来了?妇人家的颜面看样子你是不要了是不是?”   头发梳的一丝不苟,衣衫整洁的没有褶子的刘婆看了一眼走过来的妇人张嘴就骂。   妇人犹豫了一下,见所有人都盯着她看,连忙红着脸回自己的屋子梳洗去了。   刘婆在粥锅边上走了两步,面对所有仆妇道:“云家是一个体面人家,处处都要讲规矩的,不是你们的死鬼男人家,可以不穿衣衫就跑进田地里干活。你们给我记住了,以后要记得要这张老脸皮,要是被你们的娃子们学到了你们的邋遢样子,看老身会不会剥了你们的皮。这些好孩子,少爷都有大用场,万万沾不得你们身上的穷酸气,听见了没有?”   妇人们稀稀疏疏的回答了几声,见刘婆离开了粥锅,就继续端着饭碗领饭吃。   阿娇正好从角门走进来,一进到云家,就看到了这一幕,她不由得笑着对大长秋道:“好威风的妇人!”   大长秋笑道:“这个妇人可不简单,人家可是统御这四百多仆妇的领头人物。仅仅是一季春蚕,就给云家生产了七千束丝,今年的秋蚕听说长势更好,据说生产一万束丝毫无问题。云家的农庄也大多靠这些妇人操持,您看看,这么大的一片庄稼都收割的干干净净,半点都没有耽误农时,很了不起。”   大长秋的一番话说的阿娇好奇心大作,她从来没有见识过这么一大群人一起吃饭的样子,就挪步来到粥锅边上,准备看个仔细。   锅里是浓稠的小米粥,咕嘟咕嘟的冒着泡,粮食的清香很浓郁,一副很好喝的样子。   厨娘从来没见过贵人,尤其是阿娇这种天生就有生人勿进气息的贵人,见阿娇来到了粥锅边上,一时间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了。   阿娇皱眉道:“继续干你的活!”   厨娘连忙给正在等候的一个妇人装了一碗米粥。又给她的另一个碗里放了一大块饼子,跟一勺子腌菜。   阿娇朝后面看了看,没发现大长秋说的小孩子,就问道:“怎么,云家不给当不成劳力的娃子们吃饭?”   早就得到云琅吩咐的刘婆连忙走过来笑道:“好叫贵人得知,娃子们精贵,不像我们这些没用的妇人,他们吃的饭食要好得多,不跟我们一起吃。”   阿娇撇撇嘴道:“带路!”   刘婆连忙闪身在一边,走在路边为阿娇带路。   小虫跟红袖今天很忙,从今天起,她们两个就要负责家里少年人的饭食。   昨天跟小虫琢磨了一下午才决定包包子,老虎从山林里带回来一头野猪,除了留足老虎的晚饭之后,大部分都拿来包肉包子。   毛孩,危笃,宣真是孩子中除过褚狼之外最大的三个,很自然地承担起帮助小虫跟红袖分发食物的工作。   大葱肉馅的包子闻起来香喷喷的,每一个都有成人拳头大,平日里,云琅,曹襄,霍去病,李敢他们吃的也是这东西。   小米粥跟仆妇那边的是一样的,只是没有腌菜,云琅从来就不喜欢吃腌菜,仆妇们却很喜欢,她们一天要进行艰苦的劳作,必须要摄入大量的盐分。   “这是什么?”阿娇穿过一道月亮门,就看见摞的高高的蒸笼,红袖正站在一个梯子上,从最上面给篮子里捡拾热包子。   红袖见阿娇过来了,吓得腿上发软,身子不由得一歪,就从三角梯子上掉下来了,装包子的篮子也倾倒了。   阿娇依旧笑吟吟的瞅着马上就要摔倒在地上的红袖。   大长秋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梯子边上,挥手就把倾倒的梯子拍到一边,探手揽住了掉下来的红袖,另一只拍走梯子的手稳稳地接住了篮子,他甚至有功夫晃动篮子,把散落在空中的包子一一接住,这才松手放开了红袖,拍拍她的小脸道:“干活的时候仔细些。” 第一三八章 混乱,极度的混乱!   “红袖拜见贵人!”   红袖施礼拜倒,旁边张大嘴巴的小虫这才想起来施礼,跟红袖相比,小虫显得瓷笨。   阿娇却对礼仪周到的红袖不理不睬,反而拉着小虫的手笑吟吟的问她多大了,有没有许配人家。   还从袖笼里取出一颗珠子赏赐给了小虫。   惊惶失措的小虫被巨大的幸福击垮了,嘴里不断地吐着气,却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最后灵机一动,居然从笼屉里取出来了四个最大的包子装在盘子里请阿娇吃。   大长秋想要阻拦,阿娇的凤眼一瞪,大长秋只好退下,眼看着阿娇准备找个地方坐下吃饭,恨恨的跺跺脚,就跟了过来。   云家的小少年们似乎很镇定,齐齐的朝阿娇拱手为礼,然后就让出来一张最新的桌子给阿娇。   阿娇愣了一下,瞅瞅大长秋。   大长秋叹息一声道:“都是读书人!”   阿娇举着盘子晃了一下问道:“都是?”   大长秋点点头道:“全是!”   阿娇坐在长条凳上,放下盘子道:“了不起!”   小虫巴巴的端着一碗粥跟一碟子炝过的香醋放在阿娇的面前,喜滋滋的道:“请贵人尝尝我家的包子。”   阿娇笑吟吟的谢过,居然真的拿起筷子,在万众瞩目中开始吃包子,而大长秋则是一副痛不欲生的模样。   “包包子的肉是野猪肉,是我家老虎抓回来的……昨晚特意选了野猪身上最好的肉包成了包子,还特意在里面加了花椒,吃起来麻麻的,是不是很好?”   正在吃包子的阿娇停顿了一下,把嘴里的包子吃下去之后就惊奇地问道:“老虎?”   小虫一点都没看见大长秋那杀人般的眼神,更是不理睬不断拉她袖子的红袖,将一根手指放嘴里,打了一个响亮的唿哨……   云琅,曹襄,霍去病,李敢也在吃早饭,老虎懒洋洋的趴在他的毯子上嘴里不断地玩弄着一根肉骨头。   一声响亮的唿哨传来,老虎腾地一声就站起来了,一头拱开帐篷的帘子就冲了出去。   云琅脸色大变,向前一扑想要捉住老虎的尾巴,谁知道老虎把尾巴一卷,就避开了,扑的太急的云琅吧唧一声摔倒在地上。   第二个反应过来的是霍去病,他原本坐着,双手一按凳子,真个人就向帐篷外面窜了出去。   阿娇要是被老虎吓死,他们几个也就不用活了。   爬起来钻出帐篷的云琅绝望的发现,老虎避开了霍去病伸出去的手,顺着门缝钻进了云家。   大长秋的两颗眼珠子咕噜噜的乱转,他知道云家有一条很听话的老虎,可是,这种猛兽是阿娇这种娇滴滴的贵妇能见的吗?   等他发现老虎从门外跑进来的时候,已经晚了,阿娇已经看见了老虎。   阿娇的手哆嗦的很厉害,以至于手里的包子都掉了,大长秋老鹰一样的飞了出去,准备在老虎靠近小虫之前就把它给弄出去。   老虎不满的咆哮了一声,避开大长秋,一个虎扑就来到了小虫身边,用大脑袋蹭着小虫的腰肢要肉吃。   小虫拍着老虎的脑袋对呆若木鸡的阿娇道:“贵人您看,这就是我家的老虎。”   原本快要被吓傻的阿娇,忽然打了一个激灵,惨白的面容一瞬间就变得潮红,颤声问小虫:“不咬人?”   小虫露出一嘴健康的大白牙笑道:“不咬人,也不臭,婢子每天都会给它洗澡,可听话啦。”   阿娇欢喜的似乎身子都在颤抖,连忙问道:“你会养老虎?”   小虫笑道:“会啊,会啊,我家少爷说,养老虎一定要从小养起,一定要跟老虎当朋友,时间长了,老虎就会认为你是它的朋友,就再也不会咬你了。”   阿娇闻言大喜,探出发抖的手猛地触碰一下老虎的耳朵,然后就高声叫道:“大长秋,我要老虎!小小的那种!”   云琅,霍去病耷拉着脑袋走了进来,看都不敢看阿娇,一人揪着一只老虎耳朵就匆匆的出去了。   “哼!你们谁要是敢处罚这个婢子,我饶不了他!”阿娇清冷的声音从云琅背后传过来了。   云琅无奈的回身施礼,就跟霍去病一起带着老虎出去了。   才出门,霍去病就怒道:“早就叫你换贴身丫鬟的,你怎么就是不听啊?她就是一个傻子!”   云琅哭丧着脸道:“过了今天就换!”   曹襄手里拿着一个咬了一口的包子道:“阿娇被吓死了没有?”   “闭上你的乌鸦嘴!”云琅跟霍去病一起断喝。   “那就是没被吓死喽?”曹襄耸耸肩膀表示遗憾,然后就重新进了帐篷。   阿娇被老虎吓了一跳,胃口反而大开,一面听小虫吱吱喳喳的跟她诉说老虎的种种日常,一面大口的吃着包子。   小虫很会讲故事,比如,她家老虎会爬树啦,她家老虎会自己洗澡啦,她家老虎还会从水里把调皮的小孩子叼出来啦,甚至连她家老虎出去找老婆完毕之后,连毯子都衔回来啦……   惹得阿娇笑的前仰后合,不知不觉的一连吃了四个拳头大小的包子,一碗粥也喝了个精光。   大长秋很想捏死小虫,红袖一边给其余的少年人分发包子,一边幽怨的看着小虫,她实在是想不明白,以自家少爷的睿智,为何会有这么愚钝的一个侍女。   “红袖,给我十个包子,要最大的。”   一个大咧咧的声音把红袖从自责中拖拽了出来,抬头看的时候,她的一张小脸立刻就变得有些绿……   孟大,孟二不知什么时候排队排到了跟前,一人脑袋上顶着一只鸭子,将一个硕大的盆子递给了红袖。   见红袖不接他们的盆子,就放下盆子摊开双手道:“我们洗手了,真的洗了。”   孟二在后面帮腔道:“刚刚洗的,洗的很用心。”   红袖偷眼瞅了一下阿娇。   还好,阿娇正跟小虫说老虎说的开心,完全没有注意到这里有两个头顶鸭子的傻瓜。   红袖打了一个激灵,用最快的速度往孟大,孟二的盆子里装满了包子,然后就指着大门笑道:“少爷正好要找你们,在外面的帐篷里面,快去吧!”   “粥呢?光吃包子没有粥,你想噎死我们啊?”   孟二不满的又递过来一个盆子,示意红袖快点装粥。   给他们的盆子装满了粥,孟大却大剌剌的来到阿娇的身边,扶着脑袋上的鸭子对阿娇道:“二主子,您也来云家混饭了?”   阿娇没好气的白了孟大一眼,催促小虫继续讲养老虎的好处。   “二主子,云家的饭食很好吃,我爹说了,只要我肚子饿了,就一定要吃饱,你也要多吃些,免得吃亏!”孟二端着装满了米粥的盆子来到了阿娇的身边,神神秘秘的对阿娇道。   阿娇把牙齿咬的咯吱作响,一巴掌拍在孟二没鸭子站立的另半边脑袋上怒道:“你们两个夯货怎么也在云家?”   孟二打了一个哆嗦,急忙护住脑袋上站立不稳的鸭子道:“养鸭子啊,赚钱啊,养老娘,养老婆!”   “咦?你们两个变聪明了?”阿娇狐疑的瞅瞅孟大,又瞅瞅孟二不管确定刚才的那一番话是孟二说出来的。   大长秋连忙在一边道:“他们说的是真的,云琅从野地里捡来了几颗野鸭子蛋,交给了他们兄弟两孵化,结果,还真的被他们给孵化出来了。中军校尉孟度已经给陛下上表彰显自家儿子的功绩,他认为他儿子驯化了鸭子,给大汉添加了一门家禽,有功于社稷,应该受到嘉奖。如今,这道奏章已经引起群臣弹劾,认为孟度这是在谎报功劳,为子徇私呢。”   阿娇冷笑道:“孟度一向憨厚,生的儿子更是朴拙,那些人连一个老臣最后的一点希望也要剥夺吗?你告诉阿彘,就说我看见了孟大,孟二,驯服的鸭子,如果还有谁不服气,就来问我!” 第一三九章 阿娇的新视野   大长秋很想告诉阿娇,她已经不是皇后这回事,可是没看到阿娇怒气勃发的面容,叹了口气点头道:“您放心,此事自有公论!”   阿娇探手用手帕擦拭掉孟二嘴角的油渍道:“这也是两个吃过苦的孩子。以前的时候,他们兄弟两总是跟在我后面讨要糕饼吃,几年不见,已经长成大人了……”   大长秋看着猛吃猛喝的孟氏兄弟两,想想孟度与妻子这几年遭的罪,也觉得有些凄然。   孟度是皇帝的贴身侍卫,在皇帝最凶险的日子里不离不弃,身上到底受了多少创伤,恐怕都数不清楚,这样的一位猛士,现在却因为术士的一句话就遭受奇耻大辱,也不知道是谁的错。   孟大,孟二的两只鸭子,很乖巧,就蹲在他们的手边,在地上捡拾一些残羹剩饭。   灰色的鸭子一点都不好看,阿娇却看的很是认真,过了半晌才对大长秋道:“这是野鸭子,我认识。”   孟大笑道:“他以前叫大黄,后来变成了灰色的了,就只好叫做大灰,再过一阵子它们就能飞了。”   阿娇笑道:“鸭子都飞走了,你还怎么养鸭子赚钱,养你母亲,养你妻子?”   孟大认真的道:“大灰,二灰必须放走,如果不放走,明年我就再也没有野鸭子抓了。别的鸭子,我会剪掉它们的翅膀,把它们养的肥肥的,这样它们就飞不起来了。”   阿娇吃了一惊,再次疑惑的看看大长秋。   大长秋笑道:“只要不谈论别的事情,只谈论养鸭子,养鸡,养鹅,他们比一般人都要聪慧一些。”   “既然如此,他们就一辈子养鸡,养鸭子,养鹅好了,农桑历来是国之大事,只要养好这些家禽,未必不能建功立业!阿彘的眼睛瞎掉了吗?这么大的事情都看不见?他要是看不起养家禽的,就让孟大孟二来我长门宫饲养,我就不信,会没有一个好结果。”   就在阿娇与孟大,孟二纠缠的时候,红袖连忙把小虫拖拽过来,低声的告诫她,在贵人面前万万不能放肆,这样会给少爷带来灾难的。   小虫听得面色煞白,她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自己召唤老虎过来的事情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一时间泫然欲泣。   阿娇在,孟大,孟二就很自然地跟在阿娇身后,如同小时候一样,阿娇也似乎很享受孟大,孟二的殷勤。   见红袖在教训小虫,一张脸就变得阴沉下来,朝小虫招招手,示意她过来。   等小虫过来了,就牵着小虫的手道:“我就是喜欢傻丫头,最讨厌那些狐媚子。傻丫头的心思浅,一眼就能看个通透,不像那些表面恭敬,暗地里却无恶不作的贱人。”   红袖无端招了一顿骂,顿时觉得很委屈,却无处去诉。   眼看着阿娇带着孟大,孟二,小虫三个傻子在院子里乱转,一瞬间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大长秋拍拍小丫头的脑袋道:“没事的,好好做你的事就好,顺便告诉你家主人,小老虎不需要他去找,只是,大老虎要是再敢进门,他就等着为他的爱宠收尸吧。”   红袖答应一声,就把手里的活计交给了毛孩,危笃跟宣真,自己就匆匆的出门了。   老虎继续无聊的咬着一根没有肉的大骨头,大骨头一会从嘴巴的左面出来,一会又从嘴巴的右边出来,它玩的很开心,只是口水滴答了一地。   “阿娇不怕老虎!”云琅半天才憋出一句话。   “她是母老虎,还怕什么老虎?”曹襄的嘴里从来就没有好话。   “这才是贵族,一个妇人面对老虎而不惊,堪称典范。”霍去病赞叹了一声道。   “这时候了你们还说这样的屁话,我很担心陛下已经知道了这件事,赶紧想想怎么应对吧。”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没办法,只要涉及到陛下,基本上没有办法缓和,听天由命吧,但愿来的人是张汤。”   就在四人喋喋不休的讨论的时候,红袖进来了,把大长秋的话原原本本的给云琅说了一遍。   曹襄打了一个哈哈道:“那就没事了,老太监帮我们扛了。”   云琅也松了一口气,他虽然没有见过皇帝,这个世界却充满了皇帝存在的痕迹,不论是被满门抄斩的来家,还是张汤战战兢兢的做事方式,无一不充满了刘彻暴戾的气息。   皇帝就是靠影响力跟压制力混日子的,这一点云琅很清楚,不过,刘彻能把自己的威压贯彻到每一个子民的生活中,这让云琅非常的佩服,皇权到了他的时代,确实已经被拓展到了极致。   阿娇手里拿着一根柔柔的柳枝,不断地抽打着走在她前面的孟大跟孟二,这两兄弟小心地护着自己的鸭子,即便是被阿娇轻轻地抽打了,也傻乎乎的笑着,还磕磕巴巴的给阿娇讲述养鸡比养老虎好太多的正确理念。   小虫提着篮子,篮子里装满了云家盛产的瓜果,其实只有甜瓜跟黄瓜,这两种东西都是才种出来的,外面还看不见。   就在刚才,她接到了父亲传来的消息,要她不要再胡说八道,只要把这个贵人伺候到走就很好了。   大长秋走在最后面,心里感慨的厉害,今天应该是阿娇四年多来笑的最多的一天。   “前面是缫丝的地方,我们不能进!”   孟大,孟二在松林边上停下了脚步,妇人们昨日就开始缫丝了,所以,那里面不是他们两个能去的地方。   “为什么?”阿娇摇着手里的柳枝问道。   “我们是男子汉,不能进妇人们的地方。”孟二连忙道。   阿娇鄙视的瞅瞅孟大,孟二道:“有我在呢,进去!”   孟大,孟二脸色大变,立刻坐在地上一人抱着一棵松树大声道:“二主子,不能去,去了我们就当不成男子汉了。”   阿娇怒道:“你们敢不听我的话?”   大长秋笑道:“他们确实不能进去,老奴听说缫丝的时候,妇人身上没有几片布,男子进去不好。”   “缫丝?什么是缫丝?为什么不穿衣服?”   大长秋指指从树梢上漏下来的几缕阳光道:“天太热,缫丝作坊里面更热,穿不住衣衫。”   阿娇皱眉道:“田地里干活的妇人也不穿衣衫,还不是走来走去的。”   小虫小声道:“那是宫奴。”   阿娇转过身瞅着小虫道:“她们不是仆妇吗?”   “云家的仆妇是穿衣裳的,哪怕是干活的时候,只是缫丝作坊里面实在是太热,才穿的少些。”   “进去看看!”阿娇说着话就向前走,这一次她不要求孟大,孟二跟她一起进去了。   两个宫女匆匆的跟上,小虫也只好追上去。   不大工夫阿娇就从作坊里狼狈的跑出来了,指着那个冒着热气的房子对大长秋道:“蚕丝是这样抽出来的?”   等候在外面的大长秋笑道:“就是这样一根根抽出来的,这是一项很苦的活计。”   阿娇沉默了一下道:“我还以为蚕丝是桑蚕直接吐丝,然后就能制成绸布,最后变成漂亮衣衫的,原来是这么来的。那些妇人汗流浃背,每一个都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一般,依旧劳作不休……”   话没有说完就瞅着小虫道:“云家给这些妇人多少钱?”   小虫疑惑的摇头道:“不给钱,只是碰到过节的时候有一些赏赐,我家没钱。”   “不给钱?难道给丝绸?”   “也不给丝绸。”小虫被阿娇凌厉的眼神吓得连连后退。   “该死的,还以为云琅是个不错的少年郎,没想到他也是一个黑了心的,那些妇人快要累死了,他居然不给人家钱。大长秋——”   大长秋无奈的搓搓面颊对阿娇解释道:“这些妇人都是流民,被云家收拢,才有衣服穿,有饭食吃,要不然会饿死,不给钱是该的,别人家的仆役也没钱可拿。”   “怎么可能会饿死?我朝自文皇帝就开始重视农业,曾多次下令劝课农桑,根据民户比例设置三老、孝悌、力田若干人员,并给予他们赏赐,以鼓励农民生产。先帝时期,重视‘以德化民’,天下大治,百姓富裕。到陛下登基之时,国家的粮仓丰满起来了,积粟如山,陈粮喂马,马都不吃,府库里的大量铜钱多年不用,以至于穿钱的绳子烂了,散钱多得无法计算了。这一幕乃是我亲眼所见,阿彘曾经带着我看过,还对我夸口说,即便天下三年颗粒无收,粮仓里的粮食也够天下人吃的,国家如此富庶,百姓怎么可能会饿死?” 第一四零章 防止死灰复燃的那泡尿   大长秋沉默不语……他觉得没有办法跟阿娇把这个事情说清楚,自从阿娇成为皇后,她就陷入了无穷无尽的后宫争斗之中。   她这些年过的其实是一个与世隔绝的生活,即便她想知道外面的事情,所有的精力也被无休止的斗争消耗的干干净净。   失去皇后的位置之后,她又枯守在长门宫,心中充满了幽怨,恨世上所有的人,哪来的心思去了解外面的世界。   她对大汉国的认知,依旧徘徊在文景大治的辉煌之中。   阿娇见大长秋不言语,就什么都明白了,叹了口气道:“阿彘这些年都干了些什么?就一点都不怜惜祖宗留下的江山社稷吗?”   她的话注定不会有人回答,她也不指望有人能回答,再看了一眼蒸汽缭绕的木棚子,重重的叹了口气就往回走。   等她回到云家的时候,那座最大,最漂亮的两层楼阁已经被侍女们给收拾出来了。   云家的破烂被那些人全部丢了出来,再被云家的仆役们小心地收到仓库里,等待少爷回家之后再做处理。   云家的小楼跟长门宫的小楼完全不一样,至少那个可以沐浴,可以方便的净桶就非常的讨阿娇喜欢。   慵懒的坐在云琅的躺椅上,瞅着外边奔马一般形状的骊山,阿娇很久没有说话。   红袖提着一个小小的红泥炉子走了上来,在一个下风位上点燃了里面的松果,将一个小小的黑铁壶坐在炉子上,轻轻地扇动蒲扇烧水。   不大工夫,水就烧开了,红袖用竹木小铲子取出一些茶叶放在一个扁平的黑陶茶盏里,滗掉第一遍水,重新将茶叶冲泡了一遍,就把茶盏放在阿娇顺手的位置上。   “这是什么?”阿娇闻到了茶香,睁开眼睛看了一眼道。   “这是茶,是我家少爷亲手炮制的。”   “茶为涤烦子,酒为忘忧君!这两行字也是你家少爷写的?”   红袖抬头看了一眼墙上的两行字,小声道:“是我家少爷在一个红霞满天的傍晚亲手所书。”   “有些意思。”   阿娇从未喝过茶,却好像天生就知道如何优雅的喝茶,拈起茶盏轻轻地咂了一口淡黄色的茶水,品味了一下味道,然会就把茶盏放在鼻子处闻闻香,又喝了一口道:“有些苦。”   红袖连忙道:“喝茶时苦,回味却好,贵人不妨慢慢品味。”   阿娇又喝了一口茶,不置可否的摇摇头,看看已经走到中天的太阳,漫声道:“匠奴可曾齐备?”   红袖低声道:“已经来了,就是将作不让我家少爷只会匠奴。”   阿娇嗯了一声,然后对侍立在一边的侍女道:“去告诉那个将作,我不需要他,让他从哪里来就回那里去。”   红袖面有不忍之色,却听阿娇继续道:“这么些年过去了,那些人好像已经忘记了我阿娇是谁,忘记了我也是一个有不容忍悖逆的性子的人。如今,见我不是皇后了,一个小小的将作也敢质疑我的主张,好啊,那就让皇帝看着处理吧。”   侍女躬身领命,就匆匆的出去了。   阿娇看了一眼红袖道:“以前就不喜欢你们来家的人,他们就是一个个顺杆爬的猴子,谁有权势就靠向谁,却不知道这是最危险的,一个大家族,频繁地改变立场,你们不死,谁死?也不知道来老头临死的时候觉悟了没有?”   红袖的小脸涨得通红,忍不住仰头道:“婢子如今是云家的婢子,少爷带我极好,婢子也在这里活的快活,已经快要忘记来家了。”   阿娇笑道:“这样做很好,快些把来家忘掉,你才能活的真正开心,反正没什么好人是不是?”   红袖垂着头不敢回答,阿娇却哈哈大笑起来,一个女子竟然能笑出男子一般的豪迈气势来。   云琅站在门口,眼看着那个将作跪在大门口把脑袋都磕烂了,依旧拿自己的脑袋跟石头过不去,忍不住道:“你就回去吧,这里的事情我们会干好的。”   将作绝望的看着云琅怒道:“都是你……”   云琅有些莫名其妙,曹襄在一边大笑道:“刚才要你听使唤,现在晚了,人家不要你了,就是不知道陛下会不会砍你的脑袋。真不知道你们这些人的心思是怎么转动的,难道以为阿娇不是皇后了你们就能羞辱他一下?当年韩安国被狱卒羞辱的旧事怎么一个个都记不住呢?”   将作大声道:“我只是……”   曹襄打断将作的话道:“这里是云家,那边是长门宫,能说话的就两个人,你算老几,快点滚开,莫要打扰耶耶们干活。”   将作凄凉的看看云家依旧紧闭的大门,哀嚎两声,就坐上一辆马车孤独的向长安走去。   一千五百名劳役,再加上八百一十三名长门宫卫,动用这么多的人手来挖一个大水池,两个小水池,简直就是靡费人力。   在云琅的指挥下,这些人给耕牛套上元朔犁,先将要挖坑的地方齐齐的犁了一遍,然后就有挑着箩筐的劳役们将松软的土全部运走,填进长门宫边上的一个大坑里,云琅准备在哪里修造一座小山。   六头耕牛轮换犁地,仅仅一个下午的时间,整座水池的地基已经下降了三尺有余。   这是一个一边深一边浅的水池子,深处足足有六尺,浅水处只有四尺,这么多的人手,一日夜就足以挖好,难的是后期的工作。   大长秋老于世故,如何会放过这个机会,趁着霍去病他们准备石料的功夫,驱动这些劳役,将偌大的长门宫重新整修了一遍。   傍晚的时候,兄弟四人重新聚首,一个个长吁短叹的,除过云琅挖坑挖的顺利无比之外,其余三人没有一个顺利的。   霍去病找石头的工作处处碰壁,上林苑里虽然到处是断壁残垣,可是那里的石头都是有主的,主人就是皇帝刘彻。   上林苑里的树木长得密密麻麻,可是,每一棵树也是有主的,主人恰好也是刘彻。   平日里砍一棵树拖一块石头没人说话,可是到了给长门宫修建水池的时候却困难重重,上林监里的人死活要他们拿出皇帝准许看书拉石头的文书才能继续。   曹襄吃着一根鸡腿表现的很无所谓,霍去病也是如此,平日里那么骄横跋扈的一个人现在却被人阻止之后,就立刻退回来了,连争辩一下的冲动都没有。   倒是李敢从荒野里挖了十几棵粗大的柳树,掐头去尾之后拖回长门宫已经栽种在水池边上了。   “这时有人从中作梗,就是不知道是哪一位,总之,我们还是不要参与比较好。”   曹襄丢掉只剩骨头的鸡腿,拍拍肚子道。   霍去病笑道:“那些支持陛下废后的人呗,还能有谁,韩安国死灰复燃的故事早就名扬天下,那些人无非是担心阿娇死灰复燃,然后,他们就没有好日子过了。”   云琅笑道:“皇帝表现的并不是很坚决啊,如果他真的想为阿娇做点事情,就不至于让阿娇处处受制了。”   曹襄笑道:“既然如此,我们就要小心了,莫要被牵连进去,这种程度的较量,还不是我们几个小螳螂能参与的。”   李敢大笑道:“这段时间我们的日子过的真是痛快,平日里见不到的人见到了,平日里遇不到的事情我们遇到了。像今天这种丈夫为难妻子的事情也发生了,我倒想留在这里彻底的把这场戏看完,这对我们以后前进的路途一定大有裨益。”   霍去病也跟着笑道:“等这个国家的风云老奸贼全部死光了,也就轮到我们兄弟登堂入室了,现在,且让他得意一时。” 第一四一章 刘彻的逆反心理   阿娇的反应很奇怪,她不但没有发怒,反而非常的欢喜。   大长秋也整天笑吟吟的,既不去催促上林监的官员,也不去工地上,整天拉着云琅,霍去病,李敢在帐篷里打麻将,至于曹襄,才要上牌桌就被他撵下去了,还话里话外的讥讽他输不起。   阿娇的日子过的快活极了,整日里领着孟大,孟二,以及小虫,老虎在田野里游荡,后来因为喜欢上了茶水的滋味,又带上了红袖。   老虎就是一个没出息的,阿娇每天都喂它十斤生牛肉,它就毫不犹豫的抛弃了云琅他们,跟着阿娇尽情的在田野上嬉戏。   小宦官每隔一炷香的时间就向大长秋禀报阿娇的动向,一会说阿娇在犁地,一会又说阿娇站在藤磨上磨地,一会又说阿娇正在学那些妇人们往地里撒种子……   同样的消息也传进了未央宫。   处理完毕了朝政之后,刘彻的双手已经有些酸麻,每日里要看五百斤重的奏章,对他来说是一个永远都服不完的苦役。   “阿娇今日还是在跟孟大,孟二一起玩耍吗?”刘彻活动一下手腕子问道。   空空如也的大殿中忽然有一个尖细的声音回禀道:“回禀陛下,阿娇今日辰时出门,一直在亲农桑,身边有孟大,孟二,以及云氏的两个仆婢随行,更有一头锦毛斑斓猛虎伺候左右,状极愉悦。”   刘彻轻笑一声道:“她倒是会选玩伴,这样也好,开心些总比整天愁眉苦脸的强。刘胜,宗正卿怎么说?”   一个黑衣宦官从帷幕后面走出来拜伏于地道:“宗正卿刘受曰:阿娇已经是皇家弃妇,陛下启用一千五百劳役为她修建水池已经越秩,如何再能利用上林苑物产供她一人奢靡?”   刘彻笑道:“宗正卿老而弥坚,看来是人老心不老啊,去问问他,是否有意出荆州牧!”   黑衣宦官再拜之后,就匆匆的出了大殿。   卫子夫提着食盒从大殿外进来,还没有来得及施礼,就听刘彻道:“未央宫你以后不要轻易过来,这里是处理政事的地方,不是我们的寝宫。”   卫子夫已经很熟悉刘彻的脾气,轻笑道:“伺候陛下喝过汤药之后,子夫自然退下。”   刘彻无奈的道:“又是汤药啊,予不过咳嗽两声,何至于此?”   卫子夫取出食盒里的汤药,又取出一碟子糖霜,放在皇帝面前,亲自用银勺喝了一口,才端给刘彻道:“子夫只知道陛下治理天下乃是天职,太医令见陛下龙体有恙,开出汤药,也是他的天职,至于子夫,服侍陛下进药,也是子夫的天职。”   刘彻一口喝光了汤药,将药碗丢在桌子上,抓了一把糖霜塞嘴里含着,良久之后才道:“哪来那么多的天职啊,太医令只想告诉朕他并非尸位其上而已,至于你,只是想找机会来看看朕是不是又在纵酒狂欢,唉,诸事纷杂,千头万绪的不好理清。”   卫子夫笑道:“臣妾听说陛下为阿娇造水池,不惜万金?”   刘彻大笑道:“还以为你能多忍耐几日,没想到只有五日,你就按捺不住了,怎么,你也反对?”   卫子夫摇头道:“此事臣妾不好多言,不论是说多了,还是说少了都不好,陛下乾纲独断就好,不必理会臣妾。”   刘彻长叹一声道:“阿娇如果有你半分温顺,朕也不至于废后。”   卫子夫揽着刘彻的肩膀道:“但愿姐姐能够幡然醒悟。”   刘彻摇摇头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阿娇的本性在她十岁的时候就已经确定了,她一个女子,被窦太后宠爱,被先帝宠爱,被馆陶那个不知进退的女人宠爱,后来又被我宠爱……说起来,是我们把她推到了天上,以至于让她变得无法无天,明知道魇镇之术乃是宫中大忌,她偏偏要逆天而行,行此恶事,即便在证据确凿之下,她犹自不知悔改,真是不可理喻。”   卫子夫忽然笑了,这让刘彻有些愤怒,瞪着卫子夫道:“很好笑吗?”   卫子夫连忙道:“臣妾并非是在笑话阿娇,而是在笑话我的外甥去病儿。”   “笑话他作甚?”   “去病儿说,魇镇之术不过是术士的胡言乱语,还说如果这种邪术管用,还要我大汉的万千军马做什么,只要发动魇镇之术弄死敌人,我大汉岂不是天下无敌?陛下还担忧什么匈奴。”   刘彻愣了一下,继而笑道:“胡闹!”   卫子夫摇摇头道:“他可没有胡闹,而是很认真的跟我兄长说,他愿意被别人魇镇,如果一个不够就多找几个,几个不够就找一万个,看看能不能咒死他。被我兄长痛殴了一顿才算是消停了。”   刘彻摸着下巴思索了片刻,自言自语的道:“拿去病儿做靶子自然是不行的,找几个死囚来做这件事还是可行的。栾大,少翁都说自己通达鬼神,待魇镇一事验真过之后,我们再验证他们……”   卫子夫见皇帝陷入了沉思,就微笑一下,提着食盒离开了未央宫。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刘彻从沉思中醒来,看着空荡荡的宫门幽幽的道:“你以为转移了朕的心思,朕就会忘记阿娇了吗?阿娇是谁?他是朕最初的欲望,是朕征服的第一座高山,朕如何会让这座高山蒙羞?”   空荡荡的大殿里,无人回应,刘彻长出了一口气,来到大殿门口,俯视着未央宫外的长安城,直到将整座城贪婪的看了一遍,才重新回到了未央宫,轻轻地敲击一下金钟,一个黑衣宦官走了进来等待皇帝吩咐。   “长门宫修缮事宜十五日完工!”   “喏!”   正在打麻将的云琅忽然被一阵阵轰隆隆的响声惊的站起来,跟同样惊讶的曹襄,霍去病,一起朝外看。   只见一长队满载石料的牛车从他家门前经过,径直的驶入了工地,石料都是汉白玉,这种石料每一块都来之不易,原产于易州,仅仅是千里迢迢的运进长安就价比黄金了,没想到刘彻居然舍得用这样的石料来帮阿娇修一个水池子。   云琅疑惑的瞅瞅依旧坐在牌桌上的大长秋,只见这个老家伙一张老脸笑的如同一朵菊花,就明白了,不管怎么说,这一场纷争是阿娇赢了。   曹襄手里握着一张发财走进了帐篷笑道:“木料也运送来了,都是已经阴干的好木料,据说是楠木。”   李敢大笑着走进来道:“各种奇花异木,装了二十几辆牛车,看来我的差事已经提前完成了。”   大长秋丢下手里的牌笑道:“没什么好奇怪的,阿娇毕竟是阿娇,与旁人终究是不同的。”   说完话就喜滋滋的去找阿娇禀报这个好消息。   霍去病苦笑着走进来道:“陛下的脾气果然是这样的,别人越是阻止他干的事情,他偏偏要干的更加过分。怪不得阿娇一点都不担心,说起对皇帝的了解,这世上恐怕无人能出阿娇之右。”   云琅笑道:“青梅竹马一起长大,阿娇岂能不知皇帝?这个女人如果早早这样清醒,何至于连皇后的位置都丢掉?”   正在云琅模型房里胡乱摆弄模型的阿娇听大长秋禀报了事情的经过之后叹息一声道:“写封信告诉阿彘,这个缺点以后要好好改改,我能猜到的事情,别人一样能猜到。这对他很不利!”   大长秋愣了一下道:“合适吗?刚刚获得的圣眷啊。”   阿娇笑道:“我如果想要什么劳什子圣眷,谁能抢的过我?我们虽然在怄气,我却不希望阿彘倒霉。” 第一四二章 毕竟东流去(一)   这一次来了一位大匠作,这位大匠作很好说话,大长秋说严格按照云琅绘制的图形修建水池子,大匠作二话不说,跟云琅校对了图形之后,就开始夯制水池地面……   大匠作的水准云琅觉得自己不该质疑,很快,他的这个判断就已经得到了验证,大水池最重要的就是防止渗漏,夯制过的地面,载铺上一层红色胶泥土,然后继续夯制……这个过程要重复六遍之多。   重新变得无所事事的云琅,在天色已经黑下来之后,云琅就来到了太宰居住的木头房子。   即便是炎热的七月天,太宰依旧坐在火塘边上,他的身体已经感受不到多少热量了,只有依靠不断地烘烤,或者晒太阳,才能稍微祛除一下他身体里的寒意。   “我没有多少时间了。”太宰扒拉着火塘,淡淡的道。   “我又进了一步!”   “依靠刘彻对阿娇的怜惜,从而让这片土地永远成为大汉国统治的法外之地?”   “是的。”   “能成吗?”   “总要试过才知道。”   太宰叹息一声,摇头道:“我没有时间了,而你却错过了一个十天,这让我很痛苦。”   云琅看着太宰火光下显得有些暗黄的眼珠,点点头道:“此事一了,我们继续探索,这一次,我们会直趋始皇帝灵前。”   “还是慢慢来吧,哪怕是我死了,你也不要太冒险,我又进了一次始皇陵,向前走了一段,用你的法子试探了一下,结果发现,咸阳城里面是一片深不见底的沙海。我原本以为,这是始皇帝为了保护陵寝干燥的一种手段,结果我在沙海边上看到了很多干尸,这些干尸都是被沙子埋没掉的,我们前些天触动了机关,沙子好像在流动,露出来了干尸,有十一具跟我们一样都是太宰。”   云琅诧异的道:“不是只有四位太宰吗?哪来如许多的太宰?”   太宰抬起头看着云琅道:“以前陵卫很多……”   “这就是说,我有可能是第十七八代太宰?”   “很有可能啊,我们说的四代太宰,是指确实接受了始皇帝册封的太宰,不算那些已经死掉的备选太宰。”   “陵寝里面的沙子其实很好理解,这是用来预防盗墓贼的,因为没有人能在沙子里挖掘出一条地道的,盗墓贼一旦挖掘到沙海,就会被沙子埋掉。你确定里面都是太宰而不是盗墓贼?”   太宰点点头道:“有两具干尸我可能认识!”   云琅笑道:“是不是你已经找不到以前进出的道路了?”   太宰再次点点头。   “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还要进去?不如就直接放下断龙石,一了百了为好。”   太宰笑道:“我试着放了,结果,断龙石没有下来,如果断龙石能放下来,你已经看不见我了。”   云琅痛苦的皱着眉头,用力的将手里的火钳子扔了出去,他觉得自己好像被欺骗了。   太宰咕咕地笑道:“我知道你舍不得让我离开,只要我还有一口气,你一定不允许我一个人留在始皇陵里面。可是,我已经快要支撑不住了,我真的好冷,好痛,每天只能睡小半个时辰,即便是睡着了,也总是在梦里遇见昔日的同袍,他们都在喊我的名字,希望我能早点跟他们在一起。”   云琅苦笑道:“帮痛苦之人早日得到解脱的事情我做过一次,结果,不太好,她走的很舒坦,很安详,我却痛苦了很久……两个人一起痛总比一个人痛来得好,至少可以有个慰藉!”   太宰看着云琅那张扭曲的脸平静的道:“是始皇陵让你痛苦吗?”   “不是,是你总想死才让我痛苦!”   “你知道的,我马上就要死了……”   云琅在帐篷外面枯坐了一整夜,身后就是灯火通明的工地,劳役们似乎不知道疲倦,一刻都不停地将巨大的条石铺在水池的底部,而后用桐油活着麻线将所有的缝隙牢牢的堵住。   嘈杂声对云琅并没有造成什么影响,他的目光一直落在远处的那座高大的封土山上。   始皇陵对太宰来说是一个归宿,对于云琅来说却是一个终结,一个巨大的末路。   清晨的露水打湿了云琅的衣衫,他将目光从那座陵墓上收回来,他觉得自己现在就像是一个弃儿,连太宰都活的比他有意义。   用阴暗的眼光看世界,这个世界就不可能有好人,用无所谓的态度去面对所有的人,别人也会报以无所谓的态度。   云琅觉得自己就像眼前的这座巨大的封土堆一般,没有生命,有的只是一个宏伟的外形而已。   “唉,该走的终究留不住,走吧……”   云琅说完这句话,就站起身拍拍身上的尘土,瞅着初升的朝阳张开了双臂,似乎在拥抱整个世界。   就在今天,他准备再一次跟太宰进入始皇陵,人最多的时候,恰好是最安全的时候。   云琅吃过早饭,熟练的背上了自己的背篓,对梁翁道:“我预备进山一趟,可能要两三天,家里有霍去病他们照拂,应该没有什么事情,等我回来就好。”   说完话,不等梁翁说话,就打了一个呼哨,唤来了老虎,一人一虎就走进了茂密的树林。   曹襄站在门口目送云琅远去,对依旧在吃饭的霍去病道:“这家伙的心情好像一点都不好。”   李敢笑道:“要是我家被人占据了,我的心情也会不好的。”   霍去病摇头道:“他已经不对劲很多天了,等他回来,我们好好问问,这世上还没有过不去的槛。”   熟门熟路的走进了陵卫营,这里已经灯火辉煌了,太宰就站在门前,等着云琅用木槌敲击石柱,他已经没有力气挥动锤子了。   云琅熟练的挥动锤子,那些最近被经常弹出来的阶梯,出来的很顺利,太宰带着好奇的老虎踩着这些阶梯步步高升,就像走在去天国的路上。   走进了大门,云琅点亮了那些粗大的铁链子,一条臂膀粗细的蛇缓缓的游了过来,在太宰的面前盘成蛇阵,似乎在讨要食物。   云浪按住了老虎,他可不希望这条仅剩蟒蛇被老虎撕碎。   太宰从背篓里取出一块猪肉放在蟒蛇的跟前笑道:“吃吧,吃吧,上次给你的肉块实在是小了些。”   过了桥,山道里就起风了,不知为什么,这一次的风声中夹杂着呜呜呀呀的声音,像是有一个妇人在悲伤的哭泣。   太宰走的很慢,几乎是一步一挪,云琅搀扶着他,陪他默默地在长长的山道里顶着风前行。   老虎今天很是乖巧,背着两个背篓一声怪叫也没有发出,也默默地走在云琅的身后。   街市上依旧热闹,只是那个倒酒的小厮笑的非常讨人厌,太宰从桌子底下取出一坛子酒,轻轻地晃晃,遗憾的对云琅道:“就剩最后一口了。”   云琅从腰上解下一个酒壶递给太宰道:“我这里还有好的。”   太宰笑道:“其实我喝什么都没有味道了,好坏无所谓,只想临死前禀告上皇,我太宰一脉并为断绝。”   云琅陪着太宰喝完了他留存在这个集市上的最后一口酒,就来到了咸阳城高大的城墙下。   这一次云琅没有做任何的准备,就率先爬进了蛇洞,一边爬,一边用绳子拖拽着太宰一起前进。   太宰喘息的厉害,山洞里全是他沉重的呼吸,云琅回头道:“不要用力,我能把你拖出去的。”   太宰笑道:“老虎总是催我,看,它又用脑袋拱我了。” 第一四三章 毕竟东流去(二)   巨大的青铜鼎里火光熊熊,这可能是青铜鼎里面最后的一些鲸油在最后一次照亮这个地下宫城。   云琅很没道理的把一具穿着华丽衣衫的骷髅从一辆两轮轻便马车上推了下去,又从别的马车上面扯下人家的垫子,拍打了尘土之后就铺在那辆马车上。   太宰叹息一声道:“你把成荫君的尸体推下去做什么,人家是皇族,我还能走的动路。”   云琅头都不回的道:“他已经死了,该你坐一会。”   说着话有把拉车的陶马一锤子敲碎,把马车拖出来,将太宰抱上了马车。   “你已经没有什么份量了。”   “那是自然,油尽灯枯之人,你还指望我能有多少肉?”   云琅从老虎的背上取下一个沉重的铅疙瘩放在太宰的身边道:“烛龙之眼!你可以多看,就不要让我看了,我担心会忍不住从你怀里抢回来,现在,你可打不过我。”   “为什么用铅水给封住了?”   “可以遏制我的贪欲!我已经用刀子帮你挑开了一条缝隙,你要是想看,掀开盖子就成。”   “哦,那我可要看好了,免得你后悔。”   太宰说着话,将那个粗陋的铅疙瘩抱在怀里,垂下头将面颊紧紧地贴在上面,非常的幸福。   云琅抽抽鼻子,拉着马车向咸阳城深处走去。   地面不但平坦,而且光滑,整条大路宽丈二,中间有一条凹下去的车辙印子,马车的两个轮子正好镶嵌在车辙印痕里转动,云琅甚至不用去管方向,只需要给马车一点向前的力道就好了。   “这是驰道,关中地方的驰道就是这样的,即便是在夜晚,因为有车辙印痕的存在,也不担心会走错路,当年啊,始皇帝还在岭南修建了南驰道,驰道上铺就了轨道,马车轮子只要卡在轨道上就可以日夜奔驰,任嚣,赵佗他们之所能统御四十万大军进军岭南,依靠的就是这是条路。   虽说是靡费了一些,这些驰道却是始皇帝的大功业,轻便马车在驰道上一日夜奔行千里,并非难事。   以前的时候,六国纷争,每个国家为了区别于其它国家,各有各的钱币,各有各的度量方式,甚至各有各的文字。   始皇帝统一六国之后,为了天下统一,也就统一了度量衡,以及文字。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不喜欢始皇帝,可是你要知道,再暴虐的大秦,也比六国连年征战要好的太多。   皇帝啊,不能太多,一个就好,两个就会有战争,三个就会战乱不绝,六个就会民不聊生。   大汉国如今一道政令传遍天下,最需要感谢的人就是始皇帝,仔细想来,如今的汉帝刘彻也是始皇帝的延续罢了。   一个帝王的血脉延续可能会断绝,一个国家的统继可能会缺失,唯有他留下来的典章,法度,礼仪,是不可能失传的,后世帝王,无论是不是始皇帝的子孙,只要他效法始皇帝的主张,赞同始皇帝做法,承认始皇帝与他处于同一血脉,谁当皇帝又有什么关系呢?   前年大雪,我还深恨大雪不亡汉国,如今快要死了,却发现这世上的事情往往不以人力为转移,既然不能扭转乾坤,顺着人间大势滚滚奔流也不算是坏事。   我们以前总是称呼刘彻为伪帝,这个说法普天之下可能也只剩下我们两个这样称呼人家了吧?   我马上就要走了,你莫要坚持了,秦帝国已经灭亡了,就让他好好的睡在坟墓里,你日后也莫要以老秦人自居,要自称汉人。   我死之后,世上再无秦人,这个罪孽是我的,不是你的,你是凭空掉下来的人,因为老夫才成为秦人,让你成为秦人是老夫过于自私了。   为了这座陵墓,为了一个没有用处的老秦人身份,你为友不义,为臣不忠,为人不诚,就连情人,都不是一个好情人。   哈哈哈,现在我要死了,你可以丢弃这一切了,想办法修好断龙石,把它放下来,斩断你所有不名誉的过往。   你是我见过的人中最聪明的一个,你的前途一定无可限量,你的将来一定会璀璨无比,即便在青史上,你也一定会留下一段耀眼的文字。”   太宰躺在马车上不断地说着话,他的话音不是很高,却一个字一个字说的非常清楚。   云琅拉着马车缓步向前,脸上的泪水从未停止过,道路两边黑漆漆的,只有一盏孤灯在照耀他前行。   “到了!”   太宰缓缓地从马车上抬起身子,费力的对云琅道。   前面出现了一座大鼎,一道铁链从大鼎里伸向远方,云琅熟门熟路的扯动了铁链子,点燃了大鼎外面的一条粗大的麻线……   光明从脚下顺着铁链子延伸了出去,一片赭黄色的沙海出现在云琅的脚下。   “沙海的另一边就是宫城,咸阳宫就在那里,最高处就是章台,始皇帝的陵寝就在章台之上。”   云琅放下马车,站在石壁的边缘瞅着眼前足足有百丈宽的沙海道:“里面有很多干尸。”   “沙海边上原本有一艘沙舟的,你到处找找,我上次进来的时候体力不支没有找到。”   云琅瞅瞅着火的铁链子道:“沙舟应该系在铁链子上吧?”   太宰摇摇头。   云琅仔细的检查了一下大鼎,见两道细细的青铜链子从大鼎上延伸了出去,就试着拉动了一条。   不一会,就看见有一艘一丈长的轻便平底舟从对面被拖拽了过来。   小舟上并非空无一物,而是堆满了各色金器,如果不是在沙子上滑动,云琅根本就拉不动。   “对面有人!”云琅淡淡的对太宰道。   太宰笑道:“应该是死人!”   “可是装金器的袋子很新,不像是久远之前的东西。”   “或许吧,不过,凡是动金银器的人必死无疑这一点老夫还是可以断言的。”   云琅看看太宰道:“我先过去,然后拉你跟老虎一起过来,小心无大错。”   太宰见云琅准备去搬金器,皱眉道:“不要碰!冥器活人触碰不吉。”   云琅笑笑,戴上一双鹿皮手套用铁钩子将袋子拖上来丢在一边,等所有的袋子都拖上来了,他就从巨鼎里面弄了一些鲸油泼洒在金器上,最后点了一把火。   太宰怒道:“不是说不让你拿这里的器具吗?”   云琅笑道:“这是贼人偷的,不是我偷的。只要一把大火将这些金器重新锻炼一番,不管他有什么古怪都不必担心了。”   太宰忽然笑了,对云琅道:“我现在不担心了,我死之后,你还是会活的好好的。”   云琅跳上了船,一边拉着铁链向对面滑过去,一边道:“好好的活着才能对得起你们对我的付出。”   太宰坐在地上靠着老虎的肚子大笑道:“这句话很好啊,我喜欢听。”   铁链子拖着沙舟在沙子上滑行,云琅脸上的汗珠子掉在臂膀上也毫无知觉,一具干尸探出来手爪子勾在沙舟上随着沙舟一起滑行。   满是乱发的干枯脑袋上长着一张很大的嘴巴,露出半寸长的牙齿如同恶鬼一般冲着云琅笑。   一刀斩断手爪子,那具干尸就扑倒在沙子上,就像是一个趴在沙漠上将要死去的旅人。   好不容易来到了对岸,云琅举着短弩两只眼睛瞪得如同牛铃铛一般,恨不得一下就将所有的信息收入眼帘。   对于高大的宫城来说,两条火链还不足以照亮所有的地方,云琅总是觉得有人在暗中偷窥,搜索了两遍一无所获,就准备把太宰跟老虎拖过来。   一只枯树干一般的手突然从黑暗里探出来,抓着云琅的衣角不断地撕扯…… 第一四四章 毕竟东流去(三)   一个只有死人的坟墓里忽然多出一个活人,云琅有些吃惊,却并不感到害怕。   他只会害怕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因为他已经被那些东西狠狠地折磨过一次了,至于活人,他还是不怕的,更不要说眼前这个虚弱的快要死掉的人。   “水,给我水……”那个人喉咙里艰涩的吐出几个字。   云琅冷冷的踢开了他的爪子,居高临下的瞅着这个人,确认他没有任何反击的能力了,这才继续扯动青铜链子,好让老虎跟太宰也过来。   老虎身上的东西太重,以至于这家伙再也不能纵跃着上高台,老老实实的等着云琅帮他卸掉身上的重物,才跳上了高台,然后就守在一边瞅着云琅背太宰上来。   太宰上来之后看了一眼趴在地上的那个人,对云琅道:“项家人。”   云琅看看那个人奇怪的道:“你怎么这么肯定?”   太宰笑道:“那么大的一片螭龙刺青你看不见?”   云琅举着灯笼仔细看了一眼,果然,在那个男人肮脏的肩背上果然有一大片暗青色的刺青,只是光线太暗看的不是很清楚。   “他是怎么进来的?”云琅问道。   “这要从很久以前说起,当年刘邦先项藉一步进入了咸阳,这引起项藉的极大不满,勒令刘邦退出咸阳。   刘邦当时的实力不如项藉,就咬牙退出咸阳,将这座城池拱手相让给了项藉。   刘邦进咸阳的时候,与百姓约法三章,基本上做到了秋毫无犯,因此很得人心。   受项藉胁迫不得不退出咸阳之后,也带走了咸阳最珍贵的东西——那就是能站善战的大秦猛士,尤其是我大秦残存的大秦铁骑。   项藉进入咸阳之后,杀性大起,一日夜,咸阳城就积尸如山,那些随刘邦出走的大秦铁骑发誓报复。   待到项藉兵败垓下,你知道最后逼迫项藉乌江自刎的人是谁吗?   郎中骑王翳夺得项藉的头,郎中骑杨喜,骑司马吕马童,郎中吕胜、杨武各夺得项藉遗体的一部分。   这五人中,有四人乃是我大秦旧将,而骑司马吕马童却是我陵卫中人。   社稷江山对我辈陵卫来说,已经无足轻重,我们本身就是始皇帝家臣,始皇帝驾崩,我们关注的重点也就是这座始皇陵而已。   当初项藉在咸阳发我大秦历代皇帝陵寝,搜集陵寝重宝以为军资。火烧阿房宫灭我大秦存在的痕迹,杀我子婴绝我大秦苗裔,大秦人不恨刘邦,独恨项藉!   项藉发我祖陵一十四座,唯独没有寻见始皇陵,这让他耿耿于怀。   说来也是天意,当项藉兵败垓下被人团团围困的时候,他留在关中的密谍终于确定了皇陵的位置,此时,项羽却已经无力威胁我始皇陵。   呵呵,可笑那些密谍,在项藉兵败身死的那一日,就与我陵卫一样成了这世间的孤魂野鬼。   再无大势可借用,只能时时与我陵卫缠斗,几十年下来,我陵卫固然是损失殆尽,他项氏密谍也没剩下几个了。   你眼前的这位就是其中一位,估计是前些日子,你弄坏了咸阳城的机关,让这些人不知道从那里进入了始皇陵,等一会你好好问问,此事大意不得。”   云琅点点头,用丝线绳子将那个家伙结结实实的绑起来,现在距离自己弄坏城门机关已经过去了二十余天,这些人进来的时候难道就不知道带些食物?   另外,船就在这边,这人为何不上船?   这一切实在是太诡异了。   “绑紧些,项氏密谍全是项氏族人个个强悍至极,人家吃饱喝足了,我们两个现在的模样可打不过。”   云琅从善如流,又从背囊里取出一截子铁链子,重新捆绑了一遍,这才拿水葫芦往那个家伙嘴里倒水。   让那个家伙喝了两口,云琅就不给了,虽然那个家伙嗓子里发出蛇一般的嘶嘶声,也不给,给多了反而不好,会弄死他的。   太宰养了一会精神就点着了一根火把,点燃了墙壁上的巨大的油灯,顿时,沙海岸边就变得明晃晃的。   云琅这才看懂这家伙为何会落到如此地步了,一杆长矛直直的插在他的左面的大腿上,再往上一步,就会插进肚子里,这是一根铁矛,非常的沉重,穿过他的大腿之后,又深入地面两尺有余,怪不得这个家伙会这么惨。   云琅举着灯笼仔细看了一眼他腿上的伤势,发现这家伙实在是太倒霉,这一枪不但穿过他的大腿根,估计还穿过了他的胯骨,穿过大腿可能还能挣脱,穿过了胯骨,这个就没办法了……   这人明显是个狠角色,他腿上的伤口有火燎的痕迹,上下都是如此,封住了伤口,才让他避免了失血而亡的命运,不过,现在他跟死亡没什么区别,还白白的受了这么多天的罪。   云琅不管看哪里,眼睛的余光总是瞅着黑漆漆的房顶,既然这人能被铁枪刺穿,说不定还会有铁枪掉下来。   老虎的嗅觉非常的厉害,很快他就嗅到了腐肉的气息,云琅跟太宰随着老虎一边探索,一边小心地来到了一个更小的房间,这里跟沙海岸边不同,没有什么梁柱,每一座房间都显得金碧辉煌,即便是挂下屋子里的帷幕经过了快百年的时光侵蚀,依旧能看出它华丽的本质来。   “这是宫妃居住的地方。”太宰点亮了屋子里的灯,指着一具安静的躺在床上的白骨道:“都是绝世的美人呢,每一个都不比你宠幸过的卓姬差。”   美人儿生前再美丽,死后也只是一堆白骨,昔日乌黑亮丽的头发,如今变得如同冬日的枯草一般干燥。   尸骨身上覆盖的锦被被人丢到一边去了,原本应该很完整的骨架也变得七零八落,就在尸骨肚腹的位置上,依旧有一片白色的痕迹。   云琅瞅了一眼对太宰道:“她们都是灌了水银给毒死的?”   太宰点点头道:“人太多了。”   云琅站在门口并不愿意走进去,太宰不在乎生命,他不能不在乎,尤其是地面上还扑倒着两个如同箭猪一般的尸体,让他更加的不敢轻举妄动。   太宰走到尸骨身边,小心地把美人骸骨重新归位,又把那张已经快要腐烂了的锦被盖在尸骨上,叹口气,从那两具箭猪一般的尸体手上取过一些首饰,一并放在尸骨的枕边,然后就退了出来,重新关好了门。   走了一整圈,被人弄乱的房间其实并不多,也就三个而已,有敌人尸体的房间也只有前面的第一间。   云琅的运气很好,在跨院的前边又找了一架没有散架的马车,这驾马车很是小巧,上面的纹饰也比前面捡到的华丽两分。   太宰坐在马车上笑道:“这是陛下游幸后宫的香车,遇到入眼的宫妃就载在这辆马车上游逛……”   云琅给车轴上浇了很多油,前后试验了两下,听不到车轴摩擦的声音,这才重新拖着太宰上路。   直到现在,云琅终于弄明白了始皇陵的构造,这里根本就是地上那个被项羽烧毁的咸阳城,只是没有地面上的那个大,却要比上面的那座精致的多。   来到了一座不算大的广场,云琅才明白了一个道理,水银流动的时候是没有声音的,甚至感觉不到它们在流动,远远的看去,广场上的江河湖海银光闪闪,似乎是一整块,走近之后,才会通过水银上漂浮的发黑的朽木发现,这些江河湖海一直在运转不休。 第一四五章 毕竟东流去(四)   “这才是江山社稷图!”太宰坐在马车上对拉着车子的云琅道。   云琅取出手帕,叠了几叠,在上面喷了一口水,然后紧紧的绑在自己的口鼻处。   老虎很不听话,不愿意戴口罩,云琅最后还是强制老虎也在口鼻上包了一块厚厚的湿麻布。   “丹砂之气伤人,早在寡妇清开凿丹砂的时候就知道了,人家的防护手段要比你的防护手段高明。丹砂气是李斯用来保护始皇帝陵寝的第二道防线,这么多年以来,项藉的遗民千方百计的进入过始皇陵不下十次,他们最多能越过沙海,却无法穿过这座江山社稷图。你不用害怕,这里的风都是从外往里面吹的丹砂气只会聚集章台,不会影响到我们。”   云琅看了一眼太宰拿出来的两个半圆形的东西,拿过来研究了一下道:“瓜皮跟碳粉?”   说罢吗,就卸掉脸上的麻布手帕,把太宰拿来的瓜皮防毒口罩很自然地绑在脸上。   这东西的外壳是葫芦壳做的,有人在上面挖了一些小洞,小洞的背后是一层厚厚的绢帛,绢帛后面是一层厚厚的碳粉,碳粉后面又是一层绢帛,戴上这东西之后的感觉云琅很熟悉,他在机场工作的时候没少戴过防尘猪嘴。   这东西依旧不保险,水银挥发之后,即便是不通过呼吸道,也能通过皮肤毛孔进入人体。   考虑到这是大汉时代,云琅也不能要求太高。   太宰不戴猪嘴,只在脸上包了一层湿布就带着云琅踏进了这座由水银制成的江山社稷图。   “每当大门打开的时候,这里的丹砂液就运转不休,喷吐出无数的丹砂气,每当大门关上,这里的丹砂液就会停止流动,整座江山社稷图也就不会再流动了。”   沿着一条虹桥越过江河,湖泊,云琅站在虹桥上看着不远处的一条水银瀑布暗自赞叹,这样的大手笔,恐怕也只有始皇帝能够拿的出来。   水银瀑布流动无声,流速却极为快捷,更像是一条静止不动的银板挂在不高的土坡上。   水银蒸汽夹杂着不知哪里来的水汽弥漫不休,如同浓雾在云琅不远处翻滚不定。   面对这样浓度的水银雾,云琅觉得依靠自己目前的样子,一旦走进去,即便是能活着出来,也会折寿三十年不止。   太宰重新将太宰印信拿出来,按在虹桥尽头的一头青铜囚牛嘴里,看的出来,他用了很大的力气。   虹桥尽头的一级台阶跌落了下去,如同进入始皇陵一般,地下出现了一座旋转楼梯,全部楼梯连接在一根巨大的石柱上,太宰收回印信,朝云琅招招手,就踩着螺旋楼梯走入了地下。   再一次来到地面上的时候,太宰已经点亮了一盏宫灯,在宫灯的前面,有整整九条宽大的石头甬道。   太宰取出白玉笏板,抱在怀里,上前两步起舞朝拜,而后起身高声道:“臣章台宫太宰顾允求见始皇帝陛下。”   说完话,就让云琅拿起一只小巧的铜锤,敲响了前面悬挂着的一口铜钟。   云琅按照太宰比划的手势敲击了九下,就退回太宰身边。   巨大的甬道里发出一声闷响,顾允连忙拉着云琅跪拜在一方白玉丹樨上,他自己重重的叩头下去……   云琅没有叩头,而是在他需要叩头的地方用拳头敲击了三下,然后就起身站在刚刚爬起来的太宰身边,两只眼珠子咕噜噜的观察将要发生的异象。   什么都没有出现,太宰却领着云琅直接踏进了第一条甬道,紧张的对云琅道:“看准脚下,我踩到哪里,你就踩到那里,万万不敢出错。”   嗯,先是孔雀图案的砖石,然后是貔貅相貌的砖石,然后是一头大象,接下来是一幅朱鸟,然后继续是孔雀,貔貅,大象,朱鸟,而后以此类推。   主意了脚下,就没办法注意周围,而宫灯照亮的范围更是小的可怜,太宰,云琅二人就像是走夜路的人,除过脚下两尺方圆之地,再也顾及不到其它。   长长的甬道似乎没有尽头,太宰的呼吸早就变得急促起来,他的脚下却不敢稍有停留,脚在每一块必须踏足的石板上一沾就走,如同舞蹈一般。   高墙即便是隐入了黑暗,沉重的压迫感依旧存在,太宰在踏出最后一方朱鸟方砖之后,就把脚落在一个白玉丹樨上,停下身形,急促的喘息。   云琅连忙扶住他,却听太宰喘息着道:“快去点亮前面的鹤嘴灯。”   云琅接过宫灯挥舞了一下,左近十步之外,果然立着一座青铜丹顶鹤模样的东西,边走边吹亮了火折子,将火苗凑到丹顶鹤的嘴巴上,只听轰隆一声,一道一丈余长的火龙就突兀的从铜灯嘴巴上喷涌出来。   太宰漫步走过来,抓着丹顶鹤的脑袋用力的向上扭一下,那条明亮的火龙就变成了一条火柱,照亮了天空。   云琅的眼睛突然从黑暗中进入光明的殿堂,眼睛变得酸痛,即便如此他也不愿意闭上眼睛……   还以为这里很空旷,谁知道这里竟然站满了人!   高冠长须的重臣,身披重铠的将军,手握战戟的武士,黑衣垂手的宦官,提着彩灯的宫女,身材矮小的优伶,每一个都栩栩如生,似动非动,衣袂飘飘,神情各有不同。   鹤嘴里喷出来的居然是沼气,这让云琅非常的惊讶,随着一只鹤嘴灯被点燃,其余的鹤嘴灯也开始喷火,巨大的石兽嘴里更是喷出了巨大的火柱。   火柱燃起,有些黑暗的地方甚至出现了一些小小的爆炸,估计是刚刚喷出来的沼气太多的缘故,云琅也开始明白了,太宰为什么会走的那么急促,如果走的慢一些,这片广场一定会充满了沼气,一旦见到火星……   太宰仔细的看了一下人群,就带着云琅来到了那黑衣宦官群中,找了一处台阶坐了下来,一把撕掉脸上的麻布,喘匀了气,满足的靠在白玉栏杆上指着高处的宫殿笑着道:“去吧,去觐见陛下,记住了,太宰一职不过是二等官,不得靠近陛下棺椁二十步以内,切记,切记!”   云琅想要摘下猪嘴,却被太宰严厉的阻止了,他从背后的背篓里取出烛龙之眼放在太宰的身边道:“你不是想要陪陵卫兄弟跟历代太宰吗?怎么会想着歇息在这里?”   太宰将那个粗陋的铅壳子打开一条缝隙,一道五彩的光芒照亮了他的脸庞,他迅速的关上盒子,缓缓地躺在这个铅块上,满足的用脸庞摩擦着,对云琅道:“我是终结者,必须有人对始皇帝负责,万一始皇帝复活,我还能上前领罪……”   太宰已经非常的疲倦了,刚才经过迷宫的时候,已然耗尽了他储存的最后一丝力气。   云琅取出两条毯子,一条铺在他的身下,另一条盖在他身上,挪动了一下铅壳子,找了一件衣衫裹上,垫在他的头下充当枕头。   太宰闭着眼睛朝云琅挥挥手道:“去吧,去吧,我累了,小睡一会就送你出去,记着,来的时候是怎么走进来的,出去的时候就倒着出去,千万莫要忘记在白玉丹樨上叩头,叩头之后看清楚丹樨上边沿上的一个圆盘,圆盘上的禽兽次序,就是脚踩的方位,呵呵,这是太宰最后的秘密了……”   云琅手里握着太宰刚刚交给他的印信,帮太宰掖掖毯子,就带着猪嘴昂首踏上了黑色的石阶。   他准备以一个后来人的身份去拜谒一下这位已经死去近百年的千古一帝。 第一四六章 始皇帝   石阶之上有一对石头雕刻的麒麟,昂首挺胸,遥望远方。   石雕很高大,足足有一丈三尺高,只是整座雕像并不像后世的麒麟那般栩栩如生,而是以大写意的雕刻方式制作出来的。   云琅之所以能够认出那是一对麒麟而不是别的东西,完全是因为它身上的鳞甲。   长着龙头,马身的神兽不太多,麒麟是最常见的一种。   云琅看的很仔细,石雕艺术的起源本来就发轫于北方,而人像雕刻艺术更是发轫于先秦。   很早以前云琅就从史书上得知,在咸阳桥头有一座孟贲的雕像,这座雕像背着绳子似乎正在拖拽着咸阳桥,不使它坠落河面。   这尊雕像足足有三丈高,据说,常有神异之事发生。   从平地上往章台走,台阶很高,云琅想要一步步的走上去很难,也不知道始皇帝为什么要修建这么高的台阶,难道说他认为自己复活之后就会变得高大?   台阶的中间是巨大的砖雕纹饰,每一块秦砖都巨大无比,仅仅是上面繁复的夔龙纹纹饰,就足以让云琅赞叹不绝。   走上第一级台阶,云琅回头看看远处的太宰,只见太宰已经打开了铅壳子,正在欣赏壳子里面的烛龙之眼,对云琅的去留毫不在意。   现在没关系了,不管太宰怎么看都无所谓了……   云琅转过头看着矗立在第一级台阶上的两个巨大的金人,叹息一声就准备继续往上爬。   两个金人一个手持巨剑,一个手持巨斧,巨剑与巨斧交叉挡在前路上,不管是谁想要过去,只能从巨剑与巨斧交叉的空档里钻过去。   刚刚靠近巨剑,巨斧,云琅挂在腰上的短弩就飘了起来,如果不是有钩子挂着,它早就贴到巨剑跟巨斧上面了。   弩箭自动离开了袋子,一枝枝的贴在巨剑上,云琅怀里的匕首,也有蠢蠢欲动的意思。   巨剑跟巨斧边上有一个不大的石碑,上面写着“卸甲”二字,云琅按着怀里的匕首,俯身从巨剑巨斧地下经过,别人或许会惊诧莫名,对云琅来说,两块磁铁还算不了什么。   弩箭也被他收回来了,虽然向外走的时候吃力一些,走的远了,磁力对金属的影响已经很小了。   项藉或许对于始皇陵里面的财富不怎么看的上眼,然而,这十二座金人,对他来说太重要了。   他是世上无敌的统帅,却不是一个英明的统治者,当他带着大军纵横天下的时候,刘邦正带着部下在蜀中休养生息,当他平定了天下准备开始结束流窜作战的习惯,开始寻找一块合适的地方建国立业的时候,刘邦带着他武装到了牙齿的军队出山了。   他击败了刘邦无数次,每一次,刘邦战败之后都能回到蜀中休养生息,准备卷土重来,而项藉,依旧在消耗自己原本就不多的元气。   垓下一战,项藉战败,不是他不勇猛,而是敌人的武器比他的锋利,敌人的铠甲比他的结实,敌人的战士吃的比他的战士饱,敌人的战士穿的也比他的战士暖和……   刘邦一辈子都在项藉面前是一个失败者,他只胜利了一次,天下从此姓刘!   如果项藉得到了十二金人……历史或许会重写。   站在秦国的大殿上思念项藉跟刘邦,这明显是不符合时宜的,只是,秦帝国如今就只剩下这一座陵墓了,想来始皇帝不会有意见。   这就是时势比人强,如果现在依旧是大秦的时代,仅仅是数之不尽的铁骑甲士,就能让云琅对他盛出足够多的尊敬来。   大秦国以铁骑得到了天下,又因为更强的铁骑而失去了江山,这本身就非常的公平。   秦国尚黑,因此,章台上除过浓的如同黑夜一般的黑色就剩下血一样的暗红色了。   一个摊着手的陶俑站在最后一级台阶上,与前面威武的六个金人不同,这家伙看起来非常的瘦弱,既然人家已经把手探出来了,总要给点什么。   云琅取出一块从外面捡拾的金饼子放在他的手上……   金子是好东西,云琅以前就这么认为,金子放在了手上,这家伙的肚子就裂开了,一套黑色的冠冕就露了出来。   云琅取出来一看,发现这就是一套属于太宰的服饰,当年看起来应该非常的华贵,经过了几十年的时光洗礼,即便没有人穿过,这套衣衫看起来也已经非常的陈旧了。   云琅抖抖衣衫上的灰尘,就穿上了,只是那双难看的鞋子他的脚刚刚放进去,就鞋面就裂开了,他只好重新穿上自己的鞋子,取过宦官手里的金饼子,咬着牙准备去见见汉文明中的第一位皇帝。   章台上破败无比,这里有风,所以,那些华美的丝绸帷幕已经七零八落了,如同逝去的秦帝国。   来到了大秦的天下,云琅自然不敢随意造次,学着太宰的模样高声叫道:“臣信任章台太宰云琅觐见始皇帝陛下!”   或许是声音大了一些,章台上轰隆的响了一下,一根用来悬挂帷幕的杆子从房顶掉了下来,帷幕上沾染的灰尘扑溅开来,弄得云琅一头一脸的灰尘。   烟尘散尽之后,章台就变成了一座无人问津的古庙,所有的苍凉,荒芜,破败都能在这里找到。   云琅感叹一声,就踏进了大殿,这最后一步无论如何都要走进去,外面的太宰之所以还没有死,就等着他穿上新的太宰衣衫见他最后一次呢。   皇帝的殿堂云琅见过很多,在北京见过清王朝的,在开封府见过宋王朝的,在西安见过模拟的唐帝国的,眼前秦王朝的章台并没有出乎云琅的预料之外。   巨大的宫殿里满是粗大的柱子,站在门口看进去,如同看到了一片柱子组成的树林。   每一根柱子后面都有一个全副武装的甲士,每一个甲士的样子都是一副择人而噬的狰狞模样,云琅丝毫不怀疑这些柱子跟柱子后面的武士依旧具有杀伤力,只要看看柱子上的孔洞,跟武士手上的锋利武器就知道。   一枚金饼子被云琅丢了出去,金饼子在光洁的地面上发出一连串的脆响,最后滴溜溜的停在一块地板上转悠。   云琅每走一步就往下一块地板上丢一枚金饼子,等到他来到太宰所说的第二十步位置上的时候,他就坚决的停下了脚步,按照太宰教过的那样,挥舞着袖子后退一步,又前趋一步,如同舞蹈一般的行过礼仪之后就跪坐在地板上朗声道:“臣章台宫新任太宰云琅拜见始皇帝陛下。”   大殿里寂寥无声,云琅也不在乎,眼睛盯着那个巨大的棺椁道:“第四代太宰顾允如今气血两枯,寿不久矣,因此推荐微臣为第五代太宰侍奉陛下,还请陛下恩准顾允告老,云琅履新,微臣定不负陛下所托,看守陵寝,静候陛下归来。”   始皇帝的棺椁寂寥无声,既没有一个枯瘦干瘪的爪子掀开棺椁然后抓着云琅大嚼,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声音说出一个“准”字,留给云琅的依旧是一片寂静。   云琅早就把这一趟旅程当成了上坟,自然不期待有人回应,始皇帝的身体即便是在棺椁中,也只是一个符号而已。   云琅从背篓里取出一捆子竹简,大声地朗诵道:“臣章台太宰云琅启奏始皇帝陛下。如今汉室当道,伪帝刘彻有虎狼之威,搜杀我大秦义士如猛火煎油,又有项氏余孽频频骚扰,臣等誓死反击,不足三年,陵卫已经死伤殆尽,惟太宰顾允依旧……” 第一四七章 项羽的阴魂   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敲扑而鞭笞天下,威振四海。   南取百越之地,以为桂林、象郡;百越之君,俯首系颈,委命下吏。   乃使蒙恬北筑长城而守藩篱,却匈奴七百余里;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士不敢弯弓而报怨。   废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隳名城,杀豪杰;收天下之兵,聚之成阳,销锋镝,铸以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   然后践华为城,因河为池,据亿文之城,临不测之渊,以为固。   良将劲弩守要害之处,信臣精卒陈利兵而谁何。   这就是始皇帝的功业……然而,他如今安静的躺在棺椁里听云琅絮絮叨叨的说着陵卫,太宰们遇到的无法逾越的困境。   他听得很明白,云琅这是要放下断龙石,封闭这座宫城,霸烈天下的始皇帝却说不出一句话……   他的身体即便有丹砂保护,也经不住时间的侵蚀慢慢的腐朽了。   云琅将《封闭陵寝事陈情表》点燃焚化了,站起身望着二十步外的棺椁道:“这样对大家都好。失去的就不要再想着夺回来,已经成为事实的现实就不要想着再扭转,您失去的是至高无上的皇权,留下的却是一个统一的中华,皇权与您创造的功绩根本就不能相提并论。两千多年以后,我们依旧记得那个雄风赫赫的始皇帝,记得那个将我中华寰宇一统的帝王。请我皇安息!”   云琅郑重的拜了三拜,然后就捏熄了手里的宫灯,将黑暗留给了始皇帝,而后转身向门外的光明地走了过去。   那个宦官的肚皮裂开着,手依旧摊开着,脸上的笑容依旧谄媚。   云琅探手合上宦官裂开的肚皮盒子,帮他整理好衣衫,掏出太宰官印看了看又收回去了,重新拿出一枚金饼子放在宦官陶俑的手里,拍拍他的肩膀就一跳一跳的下了台阶。   云琅不敢找台阶两边武士模样的金人的麻烦,在金人身上他吃足了苦头,没事绝对不敢去触碰的。   不过,当他走到卸甲台附近的时候,却停下了脚步,这个时代磁石不太好找,他想弄块磁石做一些指南针送人。   从道路旁边的武士人俑手里取过一根铜锤,先是小心的在那柄巨剑上敲了一下,然后就迅速地跳开,没发现金人有什么反应,就卯足了力气,重重的一锤子敲击在巨剑的剑尖上,然后立刻趴在台阶下面等待可能发生的后续反应。   等了好一阵子也没有什么动静,他就仔细的查看了一下巨剑,果然,巨剑的剑尖已经断掉了,只是翻滚了一下调换了一下南北极就重新吸附在巨剑上。   云琅拼尽全力才把这块两斤重的剑尖从巨剑上抠下来,抵抗着强大的吸力,跳下来台阶……   喷火的貔貅依旧在喷火,过去了这么长的时间,火焰丝毫没有变小的意思,从台阶底下向上望去,这样的火柱足足有上百道。   太宰睡着了,他的帽子掉在了地上,被流动的空气吹得滚来滚去,满头的白发也肆意的舞动着,只是脸上带着温暖的笑意。   云琅解下自己的帽子收拢了散乱的白发然后给太宰戴上,想把铅壳子从他手里抽出来纯属做梦。   云琅抽动了两次都没有拿下来,太宰脸上带着笑意,像是在说:“既然已经给我了,就休想拿走!”   “我没想拿走,只想给你换一个地方放,你抱在身上难道就感觉不到重吗?”   太宰不松手,云琅也没有办法,咳嗽了一声,才惊觉自己居然没有戴猪嘴,连忙戴上猪嘴,这才重新帮太宰整理好乱糟糟的毯子。   俯下身,戴着猪嘴亲吻了一下那个苍老的额头,扬起头看了一会始皇陵黑漆漆的假的天空,就重新背好自己的背篓,向来时路走去。   始皇陵里的甬道也不知道有多少,这座迷宫也不知道有多大,没有置身其中,根本就无法理解过这座迷宫的恐惧心理。   尤其是一团团青灰色的水银蒸汽从甬道里弥漫的时候,云琅即便是戴着猪嘴,头上的汗水依旧涔涔而下。   好不容易出了迷宫,看到了那座白色的白玉丹樨,云琅的心才算是平静了下来。   来到丹樨上,云琅蹲下来仔细的寻找太宰说的那个白玉盘,在丹樨角落的位置上他终于找到了,那东西真的好小,如果不是近距离观察根本就觉察不出来。   云琅从背篓里取出那根铜锤,重重的砸在白玉盘上,直到那块白玉石被完全砸烂,什么都看不出来之后,他才小心地收拾了掉在地上的碎石块,远远的抛进不远处的迷宫里。   此后,这座皇陵不进也罢!   还没有经过江山社稷图,云琅的一张脸就变得非常阴沉,因为他隐隐听到了老虎的咆哮声。   他对老虎太熟悉了,很轻易地就从老虎的咆哮声中听到了太多的愤怒跟委屈。   云琅提起短弩,看看黑漆漆的甬道,犹豫再三,也没有胆子走进那些被太宰称为死亡地的甬道。   想了片刻,云琅收起了猪嘴,重新把湿布绑在口鼻上,将猪嘴挂在人俑的腰上,咬着牙快速的通过了喷吐着水银蒸汽的江山社稷图。   一个红衣大汉站在沙海的边上朝云琅拱手道:“项城见过大秦太宰!不知太宰此次履新可还顺利?”   云琅走出水银迷雾,卸掉脸上的湿布笑道:“陛下对本太宰还是满意的。”   项城大笑道:“可喜可贺,不知太宰能否引荐我等一起一睹天颜?”   云琅笑道:“看样子不引荐也不成了,却不知在下的老虎哪里去了?”   项城对云琅的回答非常的满意,拍拍手,就有六条大汉抬着一张巨大的木板走过来,老虎的四肢摊开,四只爪子被人家塞进四个洞里,在木板的另一边绑的结结实实,脸上的蒙布也不见了,看到了云琅只知道大声地叫唤。   云琅惋惜的看着那六个伤痕累累老少不一的大汉,叹息一声道:“项氏也零落了。”   项城似乎很是感慨,跟着叹口气道:“顾允没有出来,看样子是死在里面了,你太宰一族,如今就剩下你一个人了是不是?”   云琅沉痛的点点头道:“里面太危险了,你确定要把最后的族人也断送在这里?”   项城笑道:“快一百年了,总该有个了结,我们两族虽说厮杀了上百年,却是谁都没有占到便宜,你们枯守始皇陵百年,我们想要发掘始皇陵百年,哈哈哈,都已经说不清楚这是什么一回事了。如果说我们是为了里面的宝藏,哈哈哈,如果我们项氏一族用那些死掉的猛士去抢劫,一百年下来的积蓄未必会比始皇陵里面的宝藏差。大家都靠一口气撑着,撑到现在总算是该有一个结果了。”   云琅皱眉道:“我觉得你们的目的无非是为了十二金人,可是,始皇陵的外城里面,就有三个金人,你们既然能够突破到这里,没道理找不到那三个金人啊。”   项城忽然爆发出一阵歇斯底里的大笑,指着云琅道:“你看看,我们如今就剩下七个人了,你说说,依靠七个人如何能把百万斤重的金人拿走?又有什么办法将百万斤重的金人融化成金铁?即便是融化了,我们又哪来的人手风云再起?”   云琅摇头道:“你这话就不对了,当年儿歌曰:楚虽三户,亡秦必楚,项王就是依靠八千江东子弟席卷大地,是何等的威风,怎么,你们现在就没有胆子再来一次了?” 第一四八章 自寻死路   项城愣了一下,指指身边的六个人道:“就凭我们七个?”   云琅笑道:“其实是八个!”   项城摇头道:“项平已经死了,我帮他拔出铁枪之后他就血崩而亡。”   云琅指指自己道:“我说的是我,我是第八个。”   项城大笑起来,跟随项城一起进来的六个汉子也大笑起来,似乎听说了最可笑的笑话。   云琅来到老虎身边,探手抚慰一下老虎,对项城道:“真的那么可笑吗?”   项城的笑容僵住了,看着云琅道:“为什么?”   云琅苦笑一声道:“这都想不通吗?你我看似势不两立,可是,对于大汉国来说,我们都是前朝该死的余孽。太宰一族就剩下我一个人了,你项氏一族也就剩七八个人了,如果我趁着带你们进入皇陵的机会,来一个同归于尽,我们两族就全部完蛋了。与其如此,不如我们拧成一股绳,看看能不能利用这座陵墓里面的兵甲闯出一条新的活路来。”   这一次,项城没有发笑,眼看着云琅把老虎解开,也没有阻拦,而是半信半疑的道:“怎么信你?”   云琅掏出太宰印信丢给项城道:“这东西你们应该很想要吧?”   项城接过太宰印信,仔细的看了一下道:“因为没有进门的印信,我们走一次阴风峡,就要折损一个人手。”   云琅彻底的将老虎放开,控制着老虎不要向那些人发起攻击,现在根本就不是时候,只要看项城平淡的样子就知道,他根本就不怕老虎。   云琅抚摸着老虎的脑袋又问项城:“你们以前没有走过这里吗?怎么会在这里折损三个人手?”   项城咬牙道:“项平坚持不下去了,他准备在始皇陵中弄一些没有印记的金银,打算离开骊山。”   云琅皱眉道:“这里的金银都涂抹了秘药,他们怎么会这么不小心,跟始皇陵打交道这么久了,怎么还是这么大意?”   项城抬头看看高高的穹顶无奈的道:“利令智昏!”   云琅点点头道:“现在太宰印信在你手里,你准备怎么做?如果要硬闯前面的江山社稷图跟迷宫,你要做好折损人手的准备。”   “就没有万全之策吗?”   云琅伤感的指指后面浓雾翻滚的江山社稷图道:“顾允死在了里面,你总不会认为是我把他害死在里面的吧?”   项城笑道:“通过这么多天的查探,你跟太宰的情分深厚,就算是父子也不过如此,顾允不会害你,同样的,你也不会害顾允。”   云琅重新把厚厚的湿布绑在口鼻上,瓮声瓮气的对项城道:“现在就去吗?”   项城看看身后的六个族人,对年纪最长的一个族人道:“项伯,你跟在太宰的身后。”   老者咬咬牙道:“我可以进去,项杰就留在这里接应我们。”   项城怒道:“我留下。”   云琅看着项城道:“你拿着太宰印信,怎么可能不进去?你放心把印信交给别人?年纪最小的那个留下吧,就算我们全部死了,也有一个人知晓始皇陵的秘密,不至于让我们白死。”   其余六个项氏族人一起看着项城,眼中多少有些鄙夷之色,年纪最小的那个大声道:“我要跟着项伯,你把印信给我,我拿着,等我们取到了足够的宝物,你只能分一成。”   少年项杰的话更是挤兑的项城汗颜无地,咬咬牙一跺脚怒道:“全部进去,老子也进去!”   云琅瞅了一眼老虎,老虎就慢慢的退进暗影之中,静静地卧在那里,一声不吭。   云琅转身就走,很快就钻进了浓雾之中,项城紧紧地跟上,其余六人也咬咬牙不肯示弱。   路过那个人俑的时候,云琅摘下那个猪嘴,一口气将肺里的浊气喷了出去,然后乘机将猪嘴扣在湿布上,这让他的呼吸变得更加艰难。   江山社稷图的奇景让项城几人看的愣住了,不论是流淌的江河,还是静谧的湖泊,在薄雾的笼罩中显得极美。   云琅用太宰袍服上宽大的袖子掩住了口鼻,辛苦的呼吸着,见项氏族人停下了脚步,他也不上前催促,他相信,如果要汞中毒的话,这七个人要比他深。   这七个人明显已经不是一条心了,不论是先前进入始皇陵的那个项平,还是用强力威慑着生育项氏族人的项城,现在都已经处在了崩溃的边缘。   太宰一族已经内讧过了,现在似乎轮到项氏一族了。   太宰从来就没有把项氏一族看成过危险,即便在太宰与云琅最后进入始皇陵的时候,也没有太在乎这些人。   项平能进来,其余的项氏族人也能进来,这是一个浅显的道理,不论是云琅,还是太宰都似乎忘记了这些人的存在。   一只一心想要吃食的鸟儿,对付起来不难。   云琅第一个穿过了江山社稷图,这里的水银雾气就不是很浓烈了,云琅眼睛一闭,还是将猪嘴拿了下来,揣进怀里,他发誓,只要离开始皇陵,他就第一时间排汞。   项城第一个钻了出来,见云琅还在,就长出了一口气,只是这家伙的眉毛胡须上尽是星星点点的水银珠子,那些水银珠子正迅速地滑落,跌在地上,迅速就不见了。   “接下来该怎么做?”云琅指指虹桥尽头的那座囚牛雕像道:“把太宰印信塞进囚牛的嘴里,然后敲击那座铜钟,而后在丹樨跪拜,静候始皇帝召唤。”   项城快步走到囚牛边上,犹豫一下就把印信塞进了囚牛嘴里,用力的按了按。   云琅见其余六个项氏族人全部出来了,那个少年还兴奋的跟项伯诉说着刚才在虹桥上看到的奇景,一刻都不停歇……   云琅指着近在咫尺的迷宫道:“记着,不要踩错地砖,一定要记清楚顺序,孔雀,貔貅,大象朱鸟这个顺序不能错,一旦踩错,机关就会被发动,万万小心。”   项城的眼珠子红彤彤的,瞅着云琅道:“你先来!”   云琅无所谓的一马当先,率先踏上了孔雀花纹的砖石,项城的眼睛一霎不霎的盯着云琅的脚。   一行八人,提着八盏美丽的宫灯,一个盯一个的快速在甬道里穿行,当云琅再一次看到那些喷火的雕塑的时候,小心地把自己隐藏在黑暗里,看项城的反应。   明晃晃的火焰下,所有的塑像都显得金灿灿的,高大的章台上,六具金人巍然耸立,将高高在上的章台衬托的更加雄伟。   云琅发现自己过于小心了,那些项氏族人才出了甬道就疯狂的大喊大叫,就像是一个乞丐在荒漠中见到了一座金山。   云琅摇摇头,重新点亮了宫灯,转身重新走进了甬道……   戴着猪嘴的云琅出了甬道,就从囚牛的嘴里拔出太宰印信,用最快的速度越过虹桥,来到沙海边上,他快速的脱掉了全身的衣衫,一根丝线都不留,找到老虎拖来的袋子,将满满一壶水当头浇了下去,又痛快的抱着另外一个葫芦喝水,直到一滴都喝不下去为止。   趴在沙海边上,只觉得胃里面翻江倒海的,他用力锤击一下胃部,一股水箭就喷涌而出……   皂角水洗胃这是云琅事先就准备好的,身为一个机械工程师,如何预防汞中毒,对他来说并不陌生。   洗胃是一个极度痛苦的过程……云琅整整进行了六遍。   铁链子上的火焰已经显得有些黯淡,时间应该过去了很久,而江山社稷图那边的浓雾似乎更加浓重了。   云琅把自己的东西丢上沙舟,等老虎跳上那艘沙舟,他也跳了上去,就艰难的拖拽着青铜链子向沙海驶去,这一次沙海里面没有了吓人的尸骨,只有不断颤动的黄沙轻轻地摩擦着沙舟的底部,发出枯燥的沙沙声…… 第一四九章 发狠的云琅   云琅以前在工作的时候,彻底的学习过安全防护知识,尤其对于经常接触汞的他们来说,更是把这些知识背的滚瓜烂熟。   汞为银白色的液态金属,常温中即有蒸发。   汞中毒以慢性为多见,主要发生在生产活动中,长期吸入汞蒸气和汞化合物粉尘所致。   以精神-神经异常、齿龈炎、震颤为主要症状。   大剂量汞蒸气吸入或汞化合物摄入即发生急性汞中毒。对汞过敏者,即使局部涂沫汞油基质制剂,亦可发生中毒。   当云琅发现自己在不由自主的流口水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已经中毒了,口腔里满是金属的味道,头晕目眩,且烦躁不堪,如果不是心头还有一丝清明,他真的很想躺下来休息一会,或者呕吐一会。   “回来!”一声歇斯底里的大吼从云琅背后传来,紧接着一道白光就向他的后背激射而至。   叮的一声,那道白光黏在了云琅的背篓上,是一柄一尺余长的短剑。   云琅转过头,只见项城站在沙海的另一边,正用力的扯动着青铜锁链。   云琅举起斧头,一斧头就斩断了这道细细的锁链,悬在半空中的锁链就跌进了沙海里,只有另一头还锁在巨大的青铜鼎上,项城竟然跳进了沙海,抓着锁链一步步的向云琅走了过来,丝毫不管他愈陷愈深的双腿,只要下陷到无法前行的地步,他就拽着锁链拔出身体,再次向云琅逼近。   他走的越远,能借到的力量就越少,眼看着云琅乘坐的沙舟依旧在缓缓的向对岸靠近,项城就狼嚎一声,整个身体就趴在沙地上,翻滚着追击过来。   小心没大错,这句话是对的,云琅在过沙海的时候依旧在对面拴牢了丝线,跟锁链缠在一起,当锁链断裂之后,云琅还有丝线绳子可以利用。   只可惜沙舟过于沉重,每发一下力,他的脑袋就像是挨了一锤子,为了保持清醒,云琅咬破了舌头,维持着一点清明继续向沙海对面挪动。   距离太远了,中毒远比云琅深的多的项城也在坚持,在沙子上翻滚了十几圈子之后,他的身体就随着那些蠕动的沙子向下沉。   “救我!”项城大叫一声。   云琅停下沙舟,抽出自己的短弩对着十步之遥的项城道:“你以为我跟你一样傻?”   说完话就扣动了弩机,三枝弩箭激射而出,项城百忙中伸出手臂格挡了一下,两支弩箭正中手臂,却似乎被什么东西给挡住了,松松垮垮的挂在衣服上,只有最后一支弩箭钉在了项城的肩头。   项城顾及到了弩箭,就没办法对抗流沙,大半个身子就迅速的埋进沙子里,云琅见项城马上就要完蛋了,就重新拖拽着丝线绳子向对岸前进。   他现在需要喝大量的水,需要吃大量的胡萝卜,更需要有人来照顾他。   眼看就要对岸了,老虎突然吼叫了一声,云琅朝后看去,顿时吓了一跳。   只见灰头土脸的项城居然用一只手拖拽着沙舟,身体如同一条鱼一般剧烈的在沙子里扭动,像是在跟什么东西作战。   “救我!”   云琅木然的摇摇头,然后就举起了斧头。   “砍我的脑袋,别砍手,给我留一具全尸,我不想与沙鬼为伍。”   云琅摇摇头道:“那不是沙鬼,是以前死在沙海里的干尸,他们的爪子勾到你的衣服了。”   说完话就狠狠的将斧头转了一个方向,用斧头背重重的砸在项城的手上。   项城发出一声凄厉的大叫,已经被砸的稀烂的手却没有松开的意思,依旧抓着沙舟。   云琅用力的揉揉昏花的眼睛对项城道:“别挣扎了,我已经在努力的帮你留全尸了,再继续砸你,让我觉得我像是一个畜生,你自己松手啊——你已经中毒了,即便是爬过来也活不成了,何必让我为难呢?”   即便在昏暗的环境里,项城的两颗眼珠子也红得就像是两块炭火,额头上青筋暴调,眼角都被瞪大的眼珠子给撕裂了,两缕献血蜿蜒流下。   攀在沙舟上的手臂似乎变粗了不少,只听项城哀嚎一声,沙舟的一头猛然下坠,另一头高高的翘起,云琅吧唧一声栽倒在沙舟里,而项城却像一头飞鹰从沙子里拔起,裤腿上还带着两具干尸就越过沙舟,重重的摔倒在岸边。   云琅手忙脚乱的拖拽着沙舟也靠了岸,老虎跳下沙舟,一个虎扑就扑在项城的身上,巨大的嘴巴就狠狠地咬在项城的肩膀上。   骨头碎裂的声音云琅听的很请清楚,老虎平日里连牛腿骨都能咔吧一声咬断,人类脆弱的肩胛骨是经不起他啃咬的。   老虎甩甩脑袋,项城的身体就被抡了一个大圈子,重重的摔在岸边的石板地上。   云琅不断地吸着凉气,就刚才这一下子,项城的骨头最少断了十几根。   老虎瞅瞅身体扭曲的不成样的项城,就来到云琅身边,用大脑袋蹭着云琅的腰要奖励。   云琅背上背篓,跳下沙舟路过项城身边的时候停顿了一下,对呕吐着鲜血的项城道:“站在我的立场上,我们其实没有冤仇,是不是?”   项城吐着血泡道:“项氏一族灭族了。”   云琅摇摇头道:“其实是你想多了,我不会去找你们的家眷的麻烦。我听太宰说过,你们家里也没有女人,只有孩子,既然那个叫做项杰的孩子都来了,剩下的孩子可能更小……算了,这世道,谁活着都不容易,能活就活下去吧。好没意思的一场争斗,难为你们竟然斗了百年之久。”   云琅说完话就把插在墙壁上的一根火把丢进了巨鼎里,顿时,巨鼎里火光熊熊,直冲穹顶。   鲸油被彻底融化,融化了的鲸油如同瀑布一般从巨鼎的孔洞里流淌出来,油脂流淌到那里,火焰也就追随到了那里。   项城在火光中吐出了最后一口气,云琅也重新回到了咸阳城,远处传来山体崩塌的动静,只要烧掉那座平台跟那些栈道,章台就与咸阳城被分成了两个世界。   云琅回到了人间,人间却大雨瓢泼,黑漆漆的夜里看不见半点灯火……   云琅赤裸着身体站在瓢泼大雨里任由雨水冲刷身体,这样做虽然有很大的可能会导致他失温,或者伤风,发烧。   这些小恙跟水银中毒比起来就不算什么了。   老虎不愿意淋雨,被云琅逼迫着站在雨地里浇水他觉得人类真是愚蠢而无知。   在身体失去感觉的那一刻,云琅回到了山顶的小屋,哆嗦着点燃了火塘,坐在火塘边将身体包在一张熊皮里,全身哆嗦的如同一片秋叶……   不知什么时候,天亮了,云琅全身上下,没有一个地方是合适的,他发现自己不但声音嘶哑,而且还在发烧,醒过来才一炷香的时间,他已经腹泻三次了。   唯一让他感到安慰的是,嘴里浓重的金属味道没有了。   石屋子里有治疗腹泻的草药,云琅却没有动,现在,他需要更快,更彻底的新陈代谢,只要保持身体过于脱水就好。   仅仅是一夜的光景,云琅的眼窝子就深深的下陷了,火塘里的火重新燃烧之后,他就给黑铁锅里放了一些白米,加了一大把盐巴,倒了很多水,就重新裹着熊皮在火塘边上酣睡。   老虎吃了一块风干肉,就趴在屋子里守着云琅,石屋子外面风雨大作,大雨没有停歇的迹象。   云琅的身体滚烫,汗水布满了全身,当他再一次睁开了眼睛,石屋子里有一股子浓郁的白糯米粥的香味,他丢掉被汗水弄得湿漉漉的熊皮。   用勺子挖着锅里的米粥吃,每一口都吃的极为扎实,想要活下去,就必须遭这样的罪。 第一五零章 大病   “啊湫!”   云琅重重的打了一个喷嚏,随意的擦拭一下流到嘴唇上的鼻涕,就重新把脸对着太阳,吸收那颗恒星散发出来的热量。   红袖小心地将少爷的双脚放在一个热水盆子里细细的擦拭着,小虫则跟着父亲一起将屋子里堆积如山的竹简,木牍往外搬。   石屋子外面的空地上已经有一个很大的火堆,无数的竹简已经在火堆里化作了灰烬。   “少爷,这些书都要烧掉啊?太可惜了。”小虫舍不得丢掉手里的竹简,毕竟,这些竹简制作的很是漂亮。   梁翁怒骂道:“多什么嘴,少爷要你烧掉,就烧掉,以后不许多问。”   “阿娇走了没有?”云琅问红袖。   红袖摇头道:“没有,不过啊,她家的水池子已经快要修好了,再有两天就能往里面放水了。”   “那就是说已经修好了,她为什么还不走?”   “跟孟大,孟二学孵小鸡呢,跟着刘婆学缫丝,还要跟那些仆妇们下地,看样子不想走了。少爷,你说,她一个贵人学这些手艺做什么?”小虫的嘴巴依旧是那么的快。   云琅笑道:“她是在弥补她以前的不足之处呢,这天下,皇帝就该明白如何管理天下的男人,皇后就该明白如何管理天下的妇人。她以前不懂这个道理,现在想要弥补,还不算晚。”   “您不在的这十天,家里来了一个奇怪的人,看样子长得斯斯文文的,就是不能说话,一说话就能笑死个人。”小虫不知道想起了什么,捂着嘴巴咯咯的笑了起来。   “那人自称东方朔,今年只有二十四岁,任职公车署,是平原郡人,婢子不喜欢此人,过于轻佻了。”   云琅瞅着只有十岁的红袖,拍拍她的脑袋道:“你才十岁,知道什么是轻佻?没事干跟小虫多学学,心里有什么事情都藏在心里,十岁的孩子硬是把自己活成了三十岁,你累不累啊?”   红袖在云家久了,也就变得活泼了一些,用湿漉漉的手抓着云琅的袖子道:“红袖也想活的没心没肺的,可是,家里没心没肺的人已经很多了,婢子不得不多长一个心眼。”   云琅大笑,小虫知道红袖在说她,却毫不在乎的跟着大笑,只有梁翁一人暗自摇头,这样的傻闺女将来可怎么嫁人哟。   竹简木牍在熊熊的烈火中终于化作了灰烬,不过,那上面记载的文字,却留在了云琅的脑海中,他准备等机会合适的时候就抢在蔡伦之前把纸张制造出来,然后将太宰的记录记载在纸张上,一屋子的竹简,如果抄录在纸上,只有薄薄的一本而已。   云琅的身体很虚弱,非常的虚弱,如果不是老虎发现情形不对把小虫拉过来,云琅不一定就能熬过这场灾难。   小虫来的时候云琅已经没有人形了,因为腹泻的缘故,偌大的石屋子里臭气熏天。   即便是被小虫,梁翁红袖给救过来了,云琅依旧拒绝吃除过胡萝卜之外的任何食物。   这东西能够有效地清除云琅血液里的汞毒,这一点云琅是清楚的。   胡萝卜吃多了全身就会发黄,这是胡萝卜素在作怪,因此,昔日白皙的云琅现在看起来黄黄的,病恹恹的,就比断气好那么一点。   他每天都要喝大量的水,好在,腹泻的毛病逐渐好了,只是总要小便。   这几天,他亲眼看着自己的小便由赤红变成淡黄,再到现在的清澈,非常的欢喜,这说明身体里的毒素已经清理的差不多了,不过,汞中毒是个很危险的事情,目前虽说没事了,将来很难说,最麻烦的是,汞中毒对后代的影响很大,云琅答应过太宰,要生一群孩子的。   云琅强迫自己继续吃着胡萝卜,这东西吃一点味道很好,吃多了,那滋味真是难以形容。   不过,他还是用最优雅的姿态吃着胡萝卜,这让小虫觉得胡萝卜可能非常,非常的好吃,且不由自主的拿了一根带着绿樱子的胡萝卜也跟着吃。   她就是一个嘴馋的,当云家栽种的胡萝卜能吃的时候,第一个下手的人不是云琅,而是小虫,这孩子对于食物有着非同一般的狂热,只要是吃的,她无所顾忌。   云琅一般吃胡萝卜连萝卜缨子一起吃,小虫就不一样了,她只吃胡萝卜,才过了两天,她的皮肤就变得跟云琅一样黄。   不吃胡萝卜的时候,云琅就会躺在躺椅上,瞅着远处的始皇陵发呆。   这是太宰以前的习惯,现在,变成云琅的习惯了。   如果这座陵墓里没有太宰,云琅会很快就忘记他,只是,现在不同了,太宰住在里面,这就变成了云琅需要照顾的坟墓,至少,每年清明的时候,云琅需要去祭拜一下。   说来难以理解,很多人的根其实就是一座座的坟茔,而不是坟茔所在的土地。   因人而恋土,因人而无法忍受失去那片土地,每个人的心中最美的往往都是回忆,随着年岁渐长,这种思念就会变得愈发强烈,最后会变成无法更改的执念。   放火烧断了那座地下咸阳城与章台的联系,封闭始皇陵的工作就做完了一半。   与项羽不同,云琅并不觉得将无数的宝藏埋在地下有什么不妥的,既然这些财富不能富裕现在的人,放到后世也能富裕更多的人。   至于里面的十二个金人,就更是一个大笑话了,金人铸造起来容易,想要彻底的粉碎一个个巨大的金人,就变得千难万难。   一并埋在坟墓里好了,云琅以后还打算在这座巨大的封土堆上种植多多的荆棘,让那些没事干就想找个高出发一下思古幽情的骚客们止步一下。   太宰他们用了百年的时间才将始皇陵外面的平台恢复成一座大土丘,用了十余年的时间,移走了陵墓外面的镇墓兽,毁掉了巨大的甬道,并且将道路翻耕成了荒原,这是一个很好的掩耳盗铃的法子,还需要继续下去,现在瞒不了人,时间会帮忙的,他终究会把人们脑海中关于始皇陵的记忆一点点的抹掉。   云琅很想让人们记住始皇帝的功勋,更希望人们忘记他的坟茔所在地。   记住始皇帝的功勋,后面的皇帝至少就会明白,建造一个大一统的国家没有错误,永远正确。   忘记始皇陵本身,是遏制贪欲的一个过程,无论如何,财富是制造出来的,不是从祖宗的坟墓里挖出来的。   长安的秋日雨水很多,这是在补偿夏收时干旱的账。   长安最动人的也是绵绵的秋雨,雨滴不大,更多的时候更像是水雾,打在脸上湿漉漉的。   云琅如今瘦弱的厉害,前些时间才笑话完竹竿一样的曹襄,现在,他比起那时候的曹襄更是不堪。   腹泻一般都会与疫症联系起来,在大汉,一旦腹泻不止,病患就会在家门口挂一条麻布,告诫访客不可进来。   小虫,红袖跟梁翁这三个照顾云琅的家人自然也是不适宜与外人接触。   云琅的石屋子自然也是如此,霍去病他们来看云琅的时候,也不能来大石头后面。   不过,他们有的是办法表示自己的心意。   老虎这时候就成了云琅与外面交流的使者,每天老虎回来睡觉的时候,它的背上就会有非常多的好东西。   无数的补药,这自然是曹襄送来的,这东西他家好多。   上好的咸鱼这自然是霍去病的礼物,咸鱼能够辟邪,也不知道他是从那里听来的,估计是被卖咸鱼的给骗了。   李敢的礼物就让人欢喜了,一个雕刻的纤毫毕现的美女竹夫人送过来,也不知道是什么心思。   阿娇的礼物最好,她执着的认为,有些人之所以能够长寿,就是因为家里的金子多,一个人只要多看看金子,即便是有什么毛病,也会很快痊愈。   至于张汤的礼物……就不好说了,只有一张绢帛,绢帛里包着半枚玉佩,他的礼物,就是云琅可以在某个时候向他提一个不太重要的要求!   张汤的承诺,云琅不知道能不能信,他还是小心地收起来了,毕竟,让张汤给出一个确实的承诺,实在是太困难了。 第一五一章 东方朔   在大汉国,感冒发烧也是时疫的一种,持续不停的腹泻更是时疫。   一般来说,一个人要是得了一种时疫,就会大病一场,如果得了两种时疫,基本上就没救了。   当云琅泡在温泉里面吃着猪蹄子的时候,霍去病就认为云琅确实已经痊愈了。   瞅着云琅瘦骨嶙峋的肋骨难过的道:“以后要小心啊,疾病这东西来了,你只能受着,我母亲为了让我远离疾病,就特意给我取了去病两字当名字。”   云琅吐掉嘴里的猪骨头笑道:“再来一筐猪蹄子,我就马上会复原,依旧能跟你在场子上大战三百回合。”   曹襄在一边显摆着自己不多的一点板油大笑道:“终于有一个比我瘦的了,哈哈哈,看你的样子总让我想起竹竿!”   李敢认真的看了云琅一遍,摩挲着下巴道:“看来我送去的春风一枕竹夫人起了很大的作用。不过,竹夫人虽然制作精巧,你也要知道节制,不能把过多的精力用在竹夫人上,要不,我们后日去阳陵邑耍子?”   云琅找了一面铜镜,仔细的翻着眼睛看眼仁,霍去病说他眼白上的红线已经消失了,云琅很想确定一下,铅汞中毒绝对不是一件闹着玩的事情。   “尖嘴猴腮的有什么好照的,你知不知道,陛下已经准许雁门关守将诺侯彭祀扩建雁门关了,也就是说,再经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雁门一线主守。陛下又在并州,设置了朔方郡,治下一万四千户,这可是前所未有的举措,我大汉的边疆向北部拓展了四百里。那里是古楼烦人的地盘,出了黄土塬,就面对匈奴左谷蠡王的领地,看来陛下认为年初的时候对左谷蠡王的打击不够,想要更进一步。”   霍去病很不满意云琅女性化的动作,一个大男人整天拿着一面铜镜算怎么回事,特意,将话题转往雄风赫赫的一面。   曹襄冷笑道:“关我们屁事!”   李敢不满的瞅着曹襄道:“关我父亲的事啊!”   曹襄撇着嘴巴道:“就算关你父亲的事,你父亲旗开得胜了,最后便宜的还是你大哥。我可是听说了,你父亲的爵位没你的份,你想要出头,兄弟们就得齐心合力的自己上战场。你知道不?我最不舒服的就是平白得了一个平阳侯的爵位,这让我说什么话,人家都要先去问我母亲,能不能听!”   霍去病怒骂道:“让你不要跟那个叫做东方朔的家伙胡混,你就是不听,现在看看,你说的话跟那个家伙有什么不同?”   云琅对东方朔还是很有兴趣的,闻言连忙道:“那家伙说什么了?”   李敢大笑道:“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你知道不,陛下当年征召天下有才之士,让他们上表叙述自己的长出。   这家伙用了三千多片竹简来叙述自己的优点,陛下看了整整两个月才看完,估计是看在他写了这么多字的份上,就让他待诏公车署,结果,一等就是八年!   六天前的时候,他来给阿娇送车马,我们听他谈吐有趣,就邀请他喝酒,这家伙酒喝高了,就站在你家的厅堂里叉着腰咆哮。   说什么,他少年时就失去了父母,依靠兄嫂的扶养长大成人。   十三岁才读书,但是勤学刻苦,三个冬天读的文史书籍已够用了。   十五岁学击剑,十六岁学《诗》,《书》,读了二十二万字。   十九岁学孙子兵法和战阵的摆布,懂得各种兵器的用法,以及作战时士兵进退的钲鼓。   这方面的书也读了二十二万字,总共四十四万字。   还说他钦佩子路的豪言,发誓从之,如今他已三十岁,身高九尺三寸。双目炯炯有神,像明亮的珠子。   牙齿洁白整齐得像编排的贝壳,勇敢像孟贲,敏捷像庆忌,廉俭像鲍叔,信义像尾生。   他这样的人,足矣成为陛下的大臣了,为什么只能委屈的待在公车署里混日子!”   听了李敢复述东方朔说的话,云琅忍不住在计算自己到底读了多少书,计算过之后,他觉得,按照东方朔的说法,他可以兼任大汉,匈奴,乃至罗马帝国的宰相。   就读过的书的数量来论,这个世界应该没有比他更加博学的人了。   耳边听着霍去病,曹襄李敢三人在嬉闹,云琅忍不住叹了口气,这个时代的人对于学问的渴望几乎没有边际,但是,能找到可以读的书,却少的可怜,所谓汗牛充栋,已经是对书籍数量的极大想象了,对于云琅来说,那不过一本《三国演义》的内容量而已。   霍去病他们嘲笑的只是东方朔的口气,却没有嘲笑人家的学问,四十四万字的读书量,已经远远超越了普通读书人。   “不如我们再约一次东方朔,听你们一说,我对这个人也非常的感兴趣。”   云琅见霍去病再一次把目光落在自己的镜子上,就把铜镜丢上岸,正色道。   曹襄笑道:“这人虽然官职低微,却不是谁都能请来的,我们几个那天是碰巧了,人家也刚好想要喝酒,否则,那家伙基本上不会理睬我们的。”   云琅眼珠子一转大笑道:“我写一封信函,让人转交给东方朔,他一定会来的,说不定会快马而来。”   曹襄笑着摇头道:“这不可能,我母亲生辰之时专门给他下了请柬,结果,我母亲过寿的那一日,他的礼物到了,人却没来,理由是,我母亲光华璀璨,乃是仙君下凡,他不过是仙家小吏,见了我母亲之后就会烟消云散,所以不敢来。这理由虽然扯淡,可是我母亲大笑着说此人滑稽,就再也不谈此事了。”   云琅不由得笑了,长平小心眼的毛病无论如何是该不掉的,她对东方朔的评价是滑稽,结果,人家东方朔就上了司马迁所书的滑稽列传,真正的是害人不浅。   “接到我的信笺,东方朔一定会来的,没跟你们开玩笑。”   云琅说着话站起来,裹上一条麻布单子就出了水渠,想法有了就必须尽快实现。   其余三人见云琅有了兴致,也就没了泡澡的想法,齐齐的裹上麻布单子就去看云琅到底要怎么把东方朔骗过来。   云家女人太多,阴气太重,所以,四个半身赤裸的半大少年出现在院子里,院子里顿时就变得非常热闹。   就连阿娇也被惊动了,见四个少年被一群妇人围在中间,顿时就笑的趴在栏杆上快上不来气了。   妇人们早就听说家主生了一场大病,眼看他光着身子到处乱跑,这还了得,转身就抱着自家的毯子要给家主捂上。   云琅无奈的披着两张毯子回到了自己的屋子,转眼间霍去病四人也披着毯子走了进来。   曹襄笑道:“我还以为……”   霍去病一脚踢在曹襄的小腿上道:“不许说,好好的事情到了你嘴里,就听不成了。”   这里是云家最小的一座楼,这还是阿娇听说云琅生了一场大病才格外开恩,赏赐下来的,要不然,他们四个依旧只能住在帐篷里。   云琅准备好笔墨,竹简,提笔就在竹简上写道:“闻君博览全书,有全君子之称,也不知是真是假。在下新得一样宝物,能近金铁而远竹石,最妙者,有指南之效,却不类似司南,一旦制成,大军长途奔袭,艨艟远渡大洋,将无误期之忧。既然君自称世间万物无不通晓,可来一观,君之谏言若有益于此物之万一,也将福泽后世。”   云琅在竹简上写完,连同自己的红漆拜帖一起装进一个皮桶子转手就递给曹襄。 第一五二章 喜欢离婚的东方朔   曹襄家仆拿着云琅的信笺来到东方朔在长安西市边上的家里,还没有进门就被一件从屋子里丢出来的妇人的红肚兜当头罩住。   取下来一看,忿忿的丢在地上,连声大叫“晦气!”   一个长着三绺长须的汉子从破旧的大门里探出头,见曹氏家仆捧着一个皮桶子,立刻欢喜的大叫道:“救命的人来了!”   说罢,不等曹氏家仆说话,就取过皮桶子笑道:“这是给某家的?”   家仆刚刚点头,那个汉子就很无礼的打开了皮桶子,里面的竹制拜帖跟一小卷竹简掉了出来。   他并不理会这些,而是继续抖动皮桶子,见里面再无东西落下,就极度失望的对曹氏家仆道:“你家主人邀请我去宴饮,怎么没有车马之资?”   曹氏家仆还是第一次遇见这样的索要车马之资的,不由的愣住了,好在他也算是有些见识的人,就施礼道:“马车已经准备妥当,只要郎君愿意,现在就可启程。”   汉子摇摇头道:“没有铜,我却出不得家门。”   说着话就俯身拾起地上的大红肚兜揣怀里道:“不知高门在何处?”   “长门宫——”   “哎呀,如何能让贵人相侯,这就走,车马何在?”   “边上的云氏庄子!”   “你这僮仆好无道理,话就不能一气说出来吗?既然是云氏,且容某家安顿好家事再说。”   说完话就匆匆的进了家门,留下曹氏家仆在外面目瞪口呆。   院子里有女子发出的高亢的咆哮之声,家仆缩缩脑袋,小心地站在门外的大槐树下,他可不想再被什么东西砸到脑袋了。   东方朔家的院子不算好,紧挨着嘈杂西市的院子不是贵人们的首选。   一人高的围墙上满是青苔,即便是那扇黑色的大门,也裂开了七八道口子,最大的一条口子手掌都能塞进去。   曹氏家仆站立的位置刚刚好,正好能看见东方朔抱着一个鱼一样不断跳弹的女子……估计在想办法让那个女子安静下来。   曹氏家仆之所以有耐心继续等下去,最大的原因就是那个女子上身是赤裸的……   一炷香的时间过后,院子里的吵闹声渐渐地低下去了,曹氏家仆听得很清楚,东方朔在说了一句——好吧,我现在就去帮你弄钱,然后,院子里就安静下来了。   估计东方朔就要出来了,曹氏家仆就正正帽子,脸上带着和煦的微笑,拱手侍立在门前。   果然,等了片刻,院子门就再一次打开了,东方朔多少有些狼狈,脖子上还有几道红色的抓痕。见曹氏仆役依旧等在门口,东方朔就大笑道:“家里的葫芦架倒了。”   曹氏仆役邀请东方朔上马车,含笑道:“女人在家,家里就不该种葫芦!”   东方朔再次大笑,拍拍仆役的肩膀就上了马车。   长安的秋老虎很厉害,更何况现在仅仅是初秋,大雨带来的凉爽天气不过维持了两天,天气就变得愈发闷热。   阿娇家的水池子已经修建好了,昨日还满坑满谷的工匠,天亮之后就一个都看不见了。   只给阿娇留下了一个整饬一新的长门宫,就连往日已经有些褪色的门廊,也被重新添加了彩绘。   水池里碧波盈盈,旁边的两个小水塘里的荷花开的正艳,微风一吹就掀起了两块绿波。   “这些荷花连同底下的莲藕是从哪里弄来的?”云琅看到那些荷花非常的吃惊。   “不知道!”曹襄无所谓的道:“反正只要陛下发话,这都是小事情。”   云琅抬头瞅瞅高大的水车,叹息一声道:“比我家的好太多了。”   李敢笑道,“你家的水车就是一圈大勺子在舀水,这里的水车可是真正的水车,你看看,水流冲下来的时候几乎半点不洒的流进了水槽里。”   霍去病感叹的抚摸着光滑的白色石板道:“不说别的,仅仅是打磨这些石头,就不是我们能做到的。”   云琅蹲在水池边用手撩一把清水,池水温温的,并不冷,水车往池子里倒冰冷的泉水,另一条水槽里却流淌着热气蒸腾的温泉,冷热两股水流在一个小池子里汇合之后,再流淌进大水池,这样就能让这个巨大的水池里的水温永远保持恒定。   池子边上的柳树是光秃秃的,只有几根枝杈,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大树如果不剪枝就栽不活,如果种小树,估计阿娇是不愿意等小树长成大树的。   其实水池周边最碍眼的不是这些光秃秃的柳树,而是周边高大的围墙。   看样子,刘彻知道阿娇想干什么,他可不愿意阿娇的春光外泄。   “池子太深了!”   大长秋阴测测的对云琅道,目光中基本上没有善意。   早就有准备的云琅就拿出来了十几个羊皮囊,让人吹鼓了气之后,就丢进水池子里,对大长秋道:“水池子浅了怎么游水啊,刚开始就用这东西帮着漂浮就好。”   大长秋瞅了瞅那些被云琅扎成鸭子,或者老虎形状的羊皮囊,点点头算是认可。   马上,他就让长门宫里的宦官把池子里的羊皮囊捞出来,要求他们给羊皮囊上漆……   “我们能进去吗?”   曹襄很没底气的问大长秋。   大长秋老气横秋的道:“怎么长的心思?要阿娇嬉戏你们的洗澡水吗?”   李敢很没脑子的道:“我们嬉戏阿娇的洗澡水也没问题啊!”   大长秋手里的拂尘一下子就抽在李敢的背上,李敢醒悟过来,转身就跑,却被大长秋乘机又抽了好几下,云琅看着都替李敢感到疼痛,大长秋的拂尘抽的又狠又重,马尾拂尘的梢子都带着破风之音了。   “滚,都给老夫滚蛋,阿娇要下水了。”   也不知道阿娇是怎么个下水法,反正云琅没有胆子把后世的女式游泳衣给贡献出来。   被人撵出长门宫,霍去病对那个水池子依旧念念不忘,对云琅道:“你家也挖一个吧。”   可能想到云琅是穷鬼,又道:“不要弄得那么奢华,一个大水坑就足够了。”   云琅笑道:“等秋收之后再说,我准备把山里的那个温泉池子扩一下,就是一个现成的水池子,也多了一些野趣,哪里有流水有瀑布,比阿娇的那个池子好多了。”   曹襄不知道在想什么,过了片刻道:“你说,我拿蓝田的地跟陛下换骊山的荒地,陛下会不会答应?”   李敢连忙道:“你要是真的想去办这事,不妨连我的事情一块办了,我家里给我的地在眉县啊,如果能换到骊山那就太好了。”   曹襄看看霍去病道:“你在阳陵邑有一个庄子,舍不舍得换过来?”   霍去病笑道:“不划算,我还是用军功来跟陛下换比较好,那时候还能挑拣,你们要是现在换地,指不准陛下会给你分到那里去。如果不能跟云家庄子,长门宫挨着,还不如不换。”   几个人正在谈论换地划算不划算的事情,就远远的看见曹氏家仆从大路上狂奔而至。   听了仆人的诉说,云琅诧异的问曹襄:“此人好色如命?”   曹襄咧嘴笑道:“反正他每年换一个老婆是长安出了名的,他的俸禄其实不少,参加各种宴饮得到的赏赐更多,就是因为这个毛病,他现在依旧是一个穷鬼。”   “换老婆?你确定?”   “当然确定啊,人家看中一个女子就娶人家过门,不管这个女子是什么身份,一年之后,他就会说爱意全无,就会打发这个女子离开,一般情况下,他家的家财全部归那个女子,他自己净身出户。所以啊,长安但凡是长得漂亮的女子,都期望嫁给他呢!”曹襄满脸的钦佩之色,似乎对东方朔的生活极为向往。(诸位莫喷,这就是真实的东方朔,他爱女子,只是时间短暂,每年都会离婚一次,被人传为笑柄,是真实的历史记载!) 第一五三章 不畏人言东方朔   愚笨的人总是希望靠近智者,这样的情形在后世那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里表现的不是很明显,毕竟,大家都是受过教育的人,多少还知道矜持一些。   至于大汉……会写名字的人都会在乡下鼻孔朝天,更不要说东方朔这种被皇帝承认知识渊博的人了。   小虫,红袖她们之所以喜欢靠近云琅,不是因为云琅是她们的主人,更不是因为云琅长得比较好看,最大的原因就是每天跟云琅说话,她们总能听到一些不一样的东西,不论是玩笑,还是学问,哪怕是胡说八道。   农夫们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一天,吃一顿饱饭,然后就呼呼大睡,如果还有多余的精力跟兴致或许还会干点别的,然后一天就算是过去了。   小虫,红袖这些已经脱离了基本生存需要的人,精神生活对她们来说就显得极为珍贵了。   至少,云琅没事干说的那些故事,即便是曹襄,霍去病跟李敢都听得津津有味,遑论其他人了。   世界对云琅来说是一个大球,对霍去病他们来说却是一大块平地。   张骞离开大汉,去了遥远的大月氏,这对所有的汉人来说,已经去了世界的尽头,对云琅来说……那家伙就去了一趟乌兹别克斯坦。   站在历史的高度看所有人都是渺小的,哪怕是以智慧著名于世的东方朔。   “给我五万钱,否则我一句话都不说!”   东方朔在傍晚的时候终于来到了云家,他赶路的速度很快,只要看看拉车的两匹汗津津的马就知道他是如何赶路的了。   早就听仆役说过事情经过云琅四人,一起捧腹大笑起来,笑的非常放肆。   东方朔揉揉酸麻的腰肢跟着笑道:“妇人家要安身立命,总是需要一些钱财的,人家嫁给我就等着这一天呢,不给足了银钱岂不是显得东方朔无义?”   李敢大笑道:“她就不担心你丢脸?”   东方朔直起腰板大笑道:“你们邀请我过来陪你们闲谈,在这个过程中,我总要说一些你们不知道的事情,好供你们出去跟人宴饮的时候高谈阔论。既然我有益于你们,收点银钱岂不是理所当然,然后再用你们的钱去补贴一下贫穷的红粉佳人,让佳人过得更好,不必胼手胝足的劳作,就能衣食无忧,如此一来,红粉佳人依旧是红粉佳人,美丽的容颜可以维持的更久。能让世间少一个面目可憎之人,多一张娇艳的面孔,区区五万钱算得什么,快快拿来!”   李敢的笑容僵住了,他忽然觉得东方朔说的好有道理……   曹襄笑道:“钱财小事……”   “胡说,钱财才是大事!就因为有了钱财,陛下才能东征西讨,为我大汉国的子民打下一片平安的国土。就因为有了钱财,大汉国才能修筑城池,将士们才会有衣食,丈夫才能给妻子买绸缎,才能给儿子买麦芽糖,才能给老父买酒浆……”   霍去病点点头道:“这些话说的在理啊,有了钱财你才能不间断的更换老婆,不管怎么说,你说的都很有道理,我们今天就为你这个道理好好的喝上一顿!”   两个金饼子递过去之后,东方朔立刻就笑的看不清眉眼了,转手将金饼子给了曹氏家仆道:“拿给良姬,告诉她,家里的东西喜欢什么就拿什么,搬空都无所谓,只要给我留下两张毯子一个枕头就好。”   曹氏家仆笑嘻嘻的骑上马走了,这家伙今天看见了良姬雪白的身子,很是有些心动。   办完紧急的事情,东方朔就大笑着道:“主人家快快开宴,今日家中没有饭食,某家已是饥肠雷鸣了。”   云琅皱着眉头,从头到尾都没听见东方朔提起指南针的事情,这让他有些郁闷。   曹襄见云琅的脸色不好看,就低声笑道:“他今日焦头烂额的,恐怕没机会看你的书信,估计这一次来,就是奔着钱财来的。不管怎么说,今天你都赢了,毕竟,能让东方朔不辞劳苦的奔赴宴会,也就这一次了。”   阿娇走了之后,云家就重新变得宽敞起来了,阿娇人走了,被那些宫女们装饰的房子可没走,就连新换的帷幕,窗纱,案几,锦榻,宫灯,香炉,金击子,金钟,十余种漆器,架格上的小摆设,两张巨大的漆器屏风,全部留了下来。   因此,东方朔进了云家的大厅,就啧啧赞叹不绝。   很明显,东方朔就没有把云家当成外人,进得门来,径直坐在客位上,拿起一根肥硕的肘子,朝其余四人弯弯腰,就开始死命的撕扯。   老虎抽着鼻子走到东方朔的身边,看着这家伙在吃自己的饭食,就打了一个响鼻。   东方朔诧异的瞅瞅老虎,再看看装肉的大盘子,他刚才也觉得那块肉似乎没有煮熟,咬了一口上面还有血水渗出来。   不由得叹息一声道:“看来我吃错了?”   霍去病把一盘子鱼推过来道:“你该吃这个,云家的老虎不是宠物,是主人,所以每次宴会都有它的一席之地,你坐的位置恰好是老虎最喜欢的位置,而且,你还坐在它的毯子上了,不知为何,它居然没有发怒。”   东方朔把咬了一口的猪肘子还给老虎,老虎却闻都不闻,蹲坐在东方朔的身边,伸着舌头散热。   东方朔苦笑一声道:“看来我已经把主人给得罪了。”   坐在一头陌生的老虎嘴巴地下吃饭,一般人都没有这个胆量,东方朔自然也没有,趁着老虎现在看起来还算是和蔼,迅速地来到了他该坐的位置上,举起一杯酒朝老虎示意一下,然后就一饮而尽,大呼好酒!   曹襄端起酒杯走到东方朔面前道:“你是第二个与老虎相亲而不畏惧的人,是真猛士,请满饮此杯!”   东方朔来者不拒,一口喝干了美酒,然后拱手道:“且容某家填饱肚子,美食当前,容不得片刻迁延。”   云琅见东方朔呼吸之间就把一钵子胙肉吃的一干二净,就把一盘子胡萝卜推过去道:“胙肉太过油腻,吃些西域特产,解解油腻。”   东方朔遗憾的看着空空的胙肉盘子道:“主人家何其不公也,虎君尚有肥美肉食,焉何待东方朔如此严苛?”   云琅拍拍手,撅着嘴巴的小虫就匆匆的跑出去,不大工夫就给东方朔端来了足足有五斤重的卤肉。   东方朔鼓掌大笑道:“早就听说云氏卤肉美味,此次定要大快朵颐,诸君莫要拦我……”   云琅咬一口胡萝卜道:“此物可比肉精贵的太多了。”   嘴里咬着肉的东方朔道:“某家宁愿吃肉!少年时随兄嫂过活,日子过得艰苦,每每有肉食吃,都是先紧着我兄长吃,我们只能吃毕竟,只有兄长吃饱了,才能有力气养活我们。因此,某家少年时就发誓,愿意此生吃肉到老死!”   云琅端端酒杯叹息道:“先生随意!”   肉食者鄙这四个字很多人都知道,这四个字出自于《左传》,书里面将肉食者引申了一下,指的是权威者,认为食肉者大多目光短浅,没有长远打算。   吃肉算得上是人的一种本能,就热量而言,肉食比粮食更能为人的生存提供更多的热量。   爱吃肉,也是一种珍爱生命的本能,其实没有什么错。   能与东方朔比赛吃肉的,只有老虎,当老虎从嘴里吐掉一根猪骨头的时候,东方朔恰好也吃完了盘子里的最后一块肉。   吃肉跟喝酒是最配的,很显然,东方朔是知道这个道理的,所以,他抛弃了酒杯,开始用大碗来喝酒,一坛子酒下肚之后,他就扯开了胸襟,露出白皙的胸膛大笑道:“今日吃肉吃的痛快,喝酒也喝的痛快。既然主人家不满某家先前在云氏的话语,现在就能敞开来说了,听某家一一辩来!” 第一五四章 英雄易老红颜难久   霍去病拍拍脑袋道:“每人准备跟你辩论,听我们说你是一个有智慧的人,云琅就想见见你,他正在弄一个叫做指南针的东西,想让你也看看,最后确定一下这东西的可靠性。毕竟,这东西是给大军指明方向用的,有了偏差就很危险,找一些智慧超绝之人,一起来参研一下,最后为这个东西做一个肯定。”   东方朔迷惑的看着云琅,霍去病。曹襄以及李敢,他觉得这四个人像纨绔多过像才学之士。   曹襄接着道:“你没看云琅的拜帖吧?人家拜帖上面写的很清楚。”   东方朔面红耳赤的从怀里取出那枚竹片拜帖,惭愧的拱手道:“云郎写的信笺被平姬丢进火塘里去了,东方朔惭愧无地!”   云琅笑着接过东方朔手里的拜帖道:“小事尔,不足挂齿,指南针多有借助先生之处,还请先生莫要推诿。”   东方朔直起身,见对面的四人全部都笑吟吟的,似乎没有嘲笑他的意思,忍不住叹口气道:“东方朔参与的宴饮多矣,人人以为某家乃是弄臣,今日上门听诸位语气不善,又以老虎为引子羞辱某家,还以为……”   云琅笑着摆手道:“先生一代奇人,所行所为更是天性烂漫,我等哪里会有嘲弄之心,而老虎确实是云氏家人,云某以兄长视之。与先生生平相同,先生乃是兄嫂抚养长大,云某落难之时,却是蒙老虎日日衔食,方能活到今日。”   东方朔慨然起身面对老虎重重一揖:“不知虎兄高义,东方朔知罪了。”   霍去病大笑道:“现在好了,既然解开了误会,我们正好纵论天下大事。”   云琅的身体依旧虚弱,只能靠在锦榻上听东方朔侃侃而谈。   这是一个很喜欢说话的男子,他尤其喜欢用诙谐地语言来说一件庄严的事情,他觉得这样的谈话方式非常的轻松,有助于人与人之间的沟通。   很多时候,在谈话的时候应该是有限制的,畅所欲言永远都只是一种最理想的生活状态。   这个世界是由人来构成的,每一个人的想法就不尽相同,想要满足任何人,你的谈话就只能剩下天气很好一类的废话。   有这种说话习惯的名人还有一位,那就是大名鼎鼎的庄子。   用卑微的故事来阐述一个伟大的道理,庄子在这方面做得非常成功。   云琅尤其喜欢他的《逍遥游》——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南冥者,天池也。《齐谐》者,志怪者也。《谐》之言曰:“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去以六月息者也。”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天之苍苍,其正色邪?   那是一种何等的自由啊。   巨鲸在大海上掀波鼓浪,大鹏在天空振翅就是三千里,生物以气息想吹,蕴满了生气……   然而,万里纵横终究还是要落地,落在了地上,就只能服从自然法则,想要突破,不是鱼死就是网破。   “伊尹之于商汤,吕望之于周文王,他们心合意同,谋无不成,计无不从。君臣深念远虑,引义以正其身,推恩以广其下,本仁祖义,褒有德,禄贤能,帝业由是而昌。上不变天性,下不夺人伦,则天地和洽,远方怀之,故号圣王。于是,伊尹、吕望,裂地定封,爵为公侯,传国子孙,名显后世,民到于今称之,以遇汤与文王也。与太公、伊尹相比,关龙逄,比干的遭遇就太坏了……”   东方朔的语气从平缓逐渐变得激昂,语气也变得越发尖利,八年来不受重用的怨气,似乎想在一瞬间全部爆发出来。   曹襄,霍去病,李敢三人听的面红耳赤,随着东方朔的激昂而激昂,随着东方朔的低沉而悲伤。   云琅暗中叹口气,双臂撑起身体,走出了屋子,东方朔实在是太倒霉了,就他今天的这一番话,估计他还要在公车署继续当小吏三年。   阿娇男子一般背着手站在门外,静静地听着东方朔慷慨激昂的言辞,眉头深锁,看的出来,她在努力的压制着自己的怒火。   见云琅出来了,阿娇就低声问道:“这个狂士到底是谁?”   云琅笑道:“您不知道?”   阿娇疑惑的摇摇头。   云琅笑道:“这太好了,一个醉汉的胡言乱语,您就莫要放在心上。”   阿娇冷笑道:“我不会传闲话,我只想问问,阿彘真的连桀纣这两个昏君都不如吗?”   云琅摇头道:“陛下自然不是桀纣,此人也非伊尹,吕望,想为国分忧,想的有些魔怔了,您何必在意呢?”   “我不会在意,只是这样的狂士想要入朝为官,还需多多磨砺一些时日。”   “这对他太残酷了,他自负饱学之士,满怀襟抱却不能大开,说到底他今日对陛下的怨愤,一旦受到陛下重用,必会化作满腔的爱意。”   阿娇看了云琅一眼道:“你是一个不错的说客,我的怒火已经消失的差不多了。你且跟我来!”   云琅不知道阿娇想要干什么,就跟在她身后来到了云家跟长门宫交界的地方。   阿娇停下脚步,随侍的宦官立刻就抬来了锦榻,阿娇坐在锦榻上,指着长门宫以西的大片土地道:“明年这里也要耕种,你家种植什么,这里就种植什么。所以,夏收的时候,你家收获了多少,这里也要收获多少,能不能做到?”   云琅迟疑了一下道:“这里的土地更加的平整,也更加的肥沃,只要按照云氏种植的方式,达到这个目的不难。”   阿娇点点头道:“很好,你家里养了很多的鸡鸭鹅,孟大,孟二说再有两月功夫,你家就能收获很多蛋是吗?”   云琅点点头道:“家里的鸡鸭鹅的数量已经超过了万只,马上就要全部长成,入冬之前,虽然不是鸡鸭鹅产蛋的好时候,估计每日收千余枚蛋,还是不难做到的。”   “那好,给你半年时间,长门宫里也要有上万只鸡鸭鹅,孟大,孟二说了,你家现在孵小鸡已经完全用不着母鸡,母鸭子,母鹅了,只要把蛋放进暖室,就有源源不断的小鸡,小鸭子,小鹅出来是也不是?”   云琅苦笑道:“小鸡有可能,小鸭子现在只有十余只,想要孵化,也需要有鸭蛋才成啊。”   “好,鸭子不计,以后再说,鸡鹅应该不缺吧?”   “这个只能勉强达到。”   阿娇站起身,瞅着云家的松林道:“蚕!”   云琅连忙拱手道:“这个不可能,长门宫里没桑树,也没有足够多的仆妇。”   阿娇笑道:“桑树会有的……”   云琅瞅着不远处那两座开满了荷花的池塘,觉得阿娇似乎可以平白弄出一片桑田来。   再次拱手道:“农桑乃是知天时,顺天理的一种生产方式,不能拔苗助长,违背天理一定会失败的。”   阿娇叹口气道:“等不及啊……”   云琅回头看看自家的高楼,再看看阿娇,家里已经有一个感慨时不我待的人了,这里又多了一位不愿意蹉跎岁月的家伙,突然觉得很难办。   阿娇瞅着自家的平原,喟叹一声道:“我要趁着容颜还没有老去,尽快的帮阿彘一些,如果拖得时间长了,阿彘就不愿意再来看我了,那时候,不论我做了什么,他都不会在意的。”   云琅皱眉道:“那就只有依靠大量的投入来产生规模效应了,不过,这很难,需要很多的钱,非常多的钱,也需要很多的人力,非常多的人力。”   阿娇笑道:“我不修造坟墓了,把那里的钱粮,工匠,仆役全部调过来,应该能满足吧。” 第一五五章 急功近利   云琅其实非常的疑惑。   他以前从卓姬,平叟的身上就感受了一种急功近利的心态,当时还以为这是商人的本性。   后来接触的人多了,他就发现,急功近利似乎是大汉国人的一种普遍状态。   不论是皇帝刘彻,还是今日见到的东方朔,以及阿娇突然提出的农业大计划,无不将急功近利的心态表现的淋漓尽致。   在击败匈奴方面,刘彻太急躁了,如果他肯静下心来,用两代人去完成这个伟大的使命,大汉国不至于到后期出现国力匮乏,民无再战之心。   如果东方朔懂得在合适的时候闭上嘴,他应该已经站在朝堂上跟皇帝一起纵论天下了,而不是在这里对着三个毛头小伙子畅谈自己的《非有先生论》。   阿娇如果不是过于想要独占皇帝,她也不可能沦落到现在的境遇。   一个大国,要的是从容不迫的心态,据云琅所知,只有一些小国家才会事事紧迫,恨不能在一日之内完成所有的事情,最好连子孙后世的事情一起处理完。   日本就是这样的一个国家,现在的大汉国,与明治维新之后的日本何其的相似。   人力总有穷蹙的时候,拔苗助长对生物没有任何的好处。   云琅写的剧本总是不按照常理发展,他想给阿娇修建一个漂亮的温泉池子,目的就在于吸引刘彻过来,最后通过长门宫固宠达到稳固云氏庄子的目的。   结果,阿娇现在要种地了,她居然想要用内在美来再一次赢得刘彻的爱情。   云琅以为东方朔应该是一个对获得智慧充满热情的人,所以才想用指南针来吸引他。   结果不太好,东方朔现在不认为自己的智慧不够,而是认为智慧太多,并且把自己所有的不幸都归结于智慧太多的缘故。   云琅只想安全的把太宰这个最后的秦人送进秦国的土地,结果,也不好,太宰确实在秦国的土地上安息了,他却差一点死在那里。   所有的事情都出了偏差,付出的跟得到的完全不是一回事,这让云琅非常的绝望。   好在,他的身体正在慢慢的康复,他家的庄子也正在欣欣向荣的发展着,除过那些黑暗的见不得人的事情,云琅的生活在外人看起来堪称完美。   有东方朔在,酒宴就会变得非常热闹,甚至说非常的狂放,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那几个人开始用酒坛子喝酒,而不是用酒杯或者酒碗。   老虎踉踉跄跄的走到云琅身边,吧唧一声就趴在他的脚背上,一颗大脑袋鼓槌一样砸在地面上。   这该是喝醉了。   “平生于国兮,长于原野。言语讷譅兮,又无强辅。浅智褊能兮,闻见又寡。数言便事兮,见怨门下……哈哈哈哈,我们继续喝,东海枯竭方见雌雄……”   东方朔举着酒坛子邀饮,其余三人轰然应诺。   云琅摊开腿坐在地板上,老虎就趴在他的腿上,他够不到酒杯,只好从案子上取过一碟子新煮的毛豆,一颗一颗的吃着,品味狂放的环境中仅有的一点苦涩。   骊山的清晨最是让人心旷神怡,蒙蒙的水汽笼罩着大地,呼吸一口沁心润肺,不用洗脸,晨雾从脸上划过,一张脸就变得湿漉漉的,顺手擦一把,昨日积存的污垢就荡然无存了。   这样的清晨最适合牵着游春马在小路上闲逛,被露水打湿衣角,人就变得更加清爽。   路边的野草莓已经成熟了,红红的,小小的,在绿莹莹的草丛里发着红色的光。   抓一把塞嘴里,酸甜的味道就能在胸肺里存留好久,呼一口气都是香甜的。   云琅其实就想不明白,阿娇想在她家的地里种庄稼,为何总是跑到云家的地里闲逛?   最可恨的是她还收获满满,游春马的马鞍子上挂着一个硕大的篮子,篮子里满是云家种植的新蔬菜。   她下手很黑,一扎长的黄瓜还戴着顶花,就被她摘下来了,至于,云琅想要留种的卷心菜,她的篮子里也有一颗。胡萝卜长长的缨子从篮子边上露出来,还能看见桔红色的半截果肉。   至于甜瓜,跟菜瓜,更是数不胜数,大长秋背着一个大口袋跟在阿娇身后,如同一只土贼。   见云琅挡在小路上,阿娇烦躁的挥挥手,示意他让开。   “家里有客人来,没工夫跟你掰扯。”   云琅赶紧牵着游春马让开小路,就听擦肩而过的阿娇嘀咕道:“一个大男人牵着游春马,也不知道丢人的,偏偏又长的细皮嫩肉的……”   云琅很想大喊一声自己的性取向很正常,他从不肯让别人误会他身上有董君的影子。   整片大地上最勤劳的人其实是那些野人,露水还没下去的时间内,他们已经背着一筐筐的煤炭向云家,或者向长门宫进发。   自从这些人开始干起被煤炭的生意之后,上林苑里的猎夫就不敢再碰他们了。   尤其是长门宫也开始跟云家一样大肆的收购煤炭之后,猎夫们就远离了这片土地。   长门宫的侍卫们对待猎夫的态度比对待野人的态度还差,只要猎夫出现在弩箭射杀范围之内,他们立刻就会动手,不会有丝毫的犹豫。   至于背着煤石的野人,他们表现的很热情,虽然还是把这些人当牲口使唤,却不会轻易的伤害他们,自从长门宫开始用云家的铁炉子,他们对煤石的需求非常大。   眼看着就要到冬天了,如果没有储存到足够多的煤石,这个冬天就不好过了,重新烧木柴的话,就意味着他们需要自己去砍柴。   云琅从一个黑黑的野人手里接过一串野葡萄,丢给了野人两个钱,现在,这些家伙家里有了存粮,也开始接受铜钱了。   野葡萄这东西就不能吃吗,主要是籽太多,还酸的厉害,用来酿酒还差不多。   云琅要这些熟透的野葡萄,其实就是为了栽种之后嫁接家的葡萄苗,看看能不能弄出一种新的葡萄品种出来。   太阳升起来了,露水渐渐地消失,清凉的早晨几乎是在一瞬间就变得炎热起来。   云琅扣上草帽,沿着始皇陵走了一圈子之后,就回到了家里。   老虎跌跌撞撞的从楼上下来,快要走下来的时候,一只爪子却踩空了,一骨碌从楼梯上掉了下来,就死狗一样的躺在地上不起来。   云琅被老虎嘴里的酒气熏得眼泪都下来了,太臭了……   “昨晚要你家的仆婢侍寝,被人家打了一顿!”   东方朔懒懒的趴在栏杆上,额头上有一个大包。   云琅揉着老虎的脖子,希望这家伙快点醒过来,一边对东方朔道:“下回小心,她们身上都有刀子!”   “咦?这是什么道理?”   “没道理,只要她们喜欢,干什么都成,她们要是不喜欢,就会动刀子。”   “哦,那还是不要找你家仆婢了,那两个煮茶的仆婢还是很不错的,明明满脸都是风尘之色,却对男人不假辞色这是何道理?难道说我的文采风流不足以吸引她们?”   云琅好不容易把老虎拽起来,喘着粗气道:“那是两个聪明的妇人,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知道什么样的人可以亲近,什么样的人不能亲近。在她们看来,你就属于那种完全不可亲近的人。”   东方朔大度的挥挥手道:“哦,这是要准备过日子的女人啊,算了,确实跟我不是一路人。对了,你昨日说的那个指南针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 第一五六章 平天下?   云琅想说指南针的时候,东方朔要说天下大事,现在,东方朔想说指南针的时候,云琅却只想跟他说农桑。   人是一种非常感性的动物,有时候做事完全是被一时的冲动簇拥着狂奔,等到完全冷静下来之后,就会觉得很无趣。   这就是机会的得失。   东方朔如果有参与指南针制造的背景,他应该能以最快的速度进入刘彻的视线,可惜,他似乎更喜欢抱怨。   “云氏以桑麻起家,如今正在培育新的家禽,蒙陛下厚爱,也获得了一些新种子,如今也陆续有了结果,先生不妨一观。”   东方朔才走到云家的鸡舍猪圈边上就不愿意再走了,叹口气道:“某家努力一生就是为了脱离鸡豕农桑,明知道这里面有大文章可做,某家还是不能说服自己,不看也罢!”   云琅看了东方朔一眼道:“为官到底是为了什么?”   “自然是敬君王,牧四方,平天下!”   云琅点点头不再说话,东方朔是一个有话就说的人,这应该是他最真实的想法。   云琅从来没有指望过这个时代的官员会站在百姓的立场上说话,即便是有一些看似为民张目的官员,他们实际上是站在律法的角度上在做事,实际上还是为了皇权的稳固,不许其它人做一些过于过分的事情。   百姓生产粮食,生产各种物资在他们看来这是天经地义的,在他们眼中,百姓就是干这个事情的。   可能是猪圈,鸡舍勾起了东方朔一些不好的回忆,所以他跑的很快,转瞬间就不见影子了。   云琅回头瞅着满身鸡毛的孟大,孟二,再看看干净的猪圈里面养着的那些肥猪,不由得摇摇头。   农家的产业都是有关联的,比如猪羊,鸡鸭鹅的粪便可以肥地,可以提高粮食的产出,粮食多了,反过来又能饲养更多的牲畜,以及鸡鸭鹅,这些东西一旦多了,又能改善百姓的伙食,减少人们对粮食的需求量。   这是一门大学问!   一门很大的学问,东方朔却弃之如敝履,直到此刻,云琅才可以肯定地说,东方朔将来在仕途上未必能超越喜欢养鸡鸭鹅的孟大跟孟二。   云琅也能清晰地看到孟大,孟二两人最后的下场,这两个智力有缺陷的家伙,将来一定能够享受一辈子的荣华富贵而无倾覆之忧。   刘彻即便是再暴虐,也不会伤害这两个只会给他带来源源不断的财富不可能生出任何坏心思的傻子。   短短的一日时间,东方朔就错过了两个能够让他一展宏图的机会……   “中山人公冶长擅长鸟语,并时常以此为傲。有一天一只乌鸦对公冶长说:公冶长,公冶长,南山有只羊,你吃肉,我吃肠。   公冶长就去了南山,果然发现了一头刚刚死掉的羊,于是他就把羊背回家大吃了一顿,只是忘记了给乌鸦吃羊肠。   后来有一天,乌鸦又对公冶长说:公冶长,公冶长,南山有只羊,你吃肉,我吃肠。   公冶长大喜,再一次去了南山,结果,南山里只有一个刚刚被人杀死的商贾。   公冶长才要跑,就被官府捉住,百口难辩之下,被官府当做贼人给砍了脑袋。   所以说,人有异术并非好事!”   清谈这种事情,从战国时期就已经出现了,有用简短的小故事来讲述一个深刻道理习惯的只有道家。   云琅见东方朔一直在看着自己,知道这个故事是他讲给自己听的。   就举起茶杯笑道:“先生出自道门?却不知修习的是老庄,还是黄老?”   东方朔笑道:“我酷爱庄子,就是担心自己会有劈棺惊梦的残酷经历,所以我只爱妇人一年……”   李敢瞅着东方朔道:“何为劈棺惊梦?”   东方朔笑道:“庄子妻年少,曾与庄子相约,君死我绝不再嫁,守节而终。   一日庄子进山,见一女子正在用扇子扇坟,惊问其故,妇人曰:与亡夫有约,待其坟头土干之时方能再嫁,等了九日,坟土依旧不干,遂执扇扇之,盼其速干!   庄子心头惴惴想起与妻子的约定,不由得忧心忡忡,不过三日就亡故了。   庄子妻大悲,日日守在棺木之前哀痛不绝……   有楚王孙过庄子门外,见庄子妻年少貌美,遂百般诱之,庄子妻开始不从,后经受不住楚王孙诱惑,与楚王孙成其好事。   不过两日就如胶似漆,楚王孙有心痛之疾,非人心为药引不能活命,仓促间哪来人心。   庄子妻隧道:,死五日之人心可成?,   楚王孙曰:善!   是夜,雷雨交加,狂风大作,庄子妻手持利斧劈棺,准备摘庄子之心以缪楚王孙心疾……   利斧劈棺,雷电缭绕,炸开棺木,庄子起身坐起,哈哈大笑着进入了雨地不知所踪。   庄子妻羞愧难当,回首却不见了楚王孙与一干从人,这才知道,什么楚王孙,什么富贵梦,不过是庄子幻化而成,羞急之下以利斧割颈而亡……   妇人不过是大树上的叶子,大树死了,叶子也就随风飘落异乡,不若一秋一换新叶,主人家以为如何?”   曹襄怒道:“这妇人如此不知廉耻,若是落在我手上,定会一刀两断。”   云琅皱眉道:“此事错在庄子,并非错在庄子妻。”   东方朔笑道:“此话怎讲?”   云琅叹息一声道:“事情的起源乃是庄子对妻子的不信任,而后才有了后面的事情。人心多变,不能试探,试探的多了,信义也就没有了,庄子妻好好的在为庄子守灵,是他幻化出来了一个绝美的富贵少年。是庄子有错在先,试问,在他试探之前,他可曾对自己的妻子有过半分的信任?被人劈棺摘心不过是他咎由自取而已,说出来也是自取其辱。你道家不是讲究道法自然吗?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庄子一代圣人,还有什么看不开的吗?”   霍去病慨然起身,指着东方朔道:“大丈夫出则虎步龙行,入则风停云收,一双铁肩自能担起世间万物,怎么总是把目光落在妇人身上,这样的高论,不听也罢!”   说完就从二楼跳了出去。   东方朔面不改色,拱手朝云琅施礼道:“不知主人家能否为东方朔引见一下阿娇贵人。东方朔这里有许多的话要对阿娇贵人说,或有益于云氏,也将有益于阿娇贵人。”   云琅笑了一下道:“云氏与长门宫有小径相通,这条小径只限于长门宫人来云氏,云氏却不能进长门宫,或可派一二仆役,去那边守着,一旦遇到大长秋,就能为先生说项,至于成不成,云氏不做保证。”   东方朔起身笑道:“足矣,待某家这就去小径尽头守候。”   曹襄见东方朔匆匆的出门了,就对云琅道:“太急了。”   云琅笑道:“不光是东方朔急促,你也急促啊,长门宫卫的整训非一朝一夕的事情,你却不顾那些长门宫卫家人的死活,将他们圈禁在骊山,也不知他们的父母妻儿吃什么。一群每日心怀后顾之忧的人,能训练出什么东西来,你要是再这样下去,可能会出现逃兵。”   “少不了他们的钱粮!”   “我知道,你知道,李敢知道,问题是那些长门宫卫们知道吗?阿娇把那些人丢在阳陵邑四年不闻不问,他们就算是想的多一些,也是应该的。”   李敢攀着曹襄的肩膀道:“先弄一些米粮发给他们,别让他们的家人挨饿,反正你不缺少那点钱粮,如果实在是舍不得呢,发给他们的钱粮以后从他们的俸禄中抠出来就是。” 第一五七章 傻乎乎的大汉人   曹襄虽然聪明,却毕竟年幼,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人心中全是驱虎狼雄霸天下的大事,自然就想不到军中的那些小事情了。   “阿琅,你来我军中担任司马吧,比你在羽林军中担任司马要好的多。”   曹襄觉得云琅是一个不错的人才,就张嘴招揽。   云琅撇撇嘴道:“我之所以会当羽林军的司马,完全是因为当了这个司马,我可以不去军中管事,就能领取一份不错的俸禄,当了你的司马,这样做能成吗?”   曹襄怒道:“自然是不成的!这支军队初创,自然有很多的事情要干,我只管领军,其余的事情我不管,都要司马来处理。”   云琅笑道:“既然你的军队全是骑兵,别的忙我帮不上你,改造一下你的骑兵我还是能做到的。”   曹襄摇头道:“怎么改造?马蹄铁已经装上了。”   云琅怒道:“一个个蠢得可以啊,知道有一边马镫很容易上马,怎么就没有想过给战马装上两只马镫?这样一来不就能空出两只手了?用双腿控制战马用两只手拿着武器作战怎么也要比一只手有力气吧?也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想的,天啊,知道给战马装单边马镫,难道就不知道装两个,有了两个马镫,骑兵就能站在马背上作战了,也能在马上开弓射箭了,你们总说匈奴人骑着光背马都能开弓射箭,就不想着改变一下?总是把一条腿垂在马肚子上,你们就不难受吗?”   曹襄,李敢被云琅说的面红耳赤,他们发现事情好像真的是这样的,知道方便一边的腿,却不知道方便两边的腿,确实有些愚蠢。   “一个个傻不拉唧的,让我怎么能低下身子给你们去当司马?老子丢不起那个人啊……”   曹襄咬着牙道:“我先去找人试试你的双边马镫,如果不成我们再算账。”   云琅端着茶杯喝了一口茶笑道:“:如果成了呢?”   曹襄怒骂道:“我知道你看上我的那套掐丝金棋盘了,要是能成,他就是你的。”   云琅大笑道:“你就是一个识情知趣的家伙,放心,以后有了想法继续便宜你。”   曹襄拉着李敢直奔云家的马厩,他们的战马都在云家养着,只是最近不太骑。   坐在二楼的平台上,云琅觉得现在的生活很好。   有一个猥琐的家伙守在小路尽头等待与贵人偶遇,有一个傻子正跟老虎搏斗,一次次的被老虎压在地下,依旧乐此不疲,还有两个把别人战马身上的单边马镫解下来,往自己的战马身上装。   妇人们散在田野里愉快的劳作者,有的还唱着歌,乐府的那个糟老头韩泽如果来这里,一定会记录到很多好听的曲子。   半大的小子们更是勤劳,有的在烧石灰,有的在接收野人送来的煤石,有的在山坡草地上放牧,有的跟着孟大孟二侍候家禽,家畜。   至于一整天都不见人影的小虫跟红袖估计穿着连体游泳衣去阿娇家的池子里显摆去了。   如果可能的话,云琅很想就这样生活下去,带着一群本来没什么希望的人,慢慢的变得有希望,慢慢的变得富足,变得有人的模样,这很好。   只是看到那座高大的封土堆,云琅的鼻子就酸涩的厉害,太宰一向怕冷,也不知道他现在躺在那个冰冷的台阶上,会不会感到难受。   云琅觉得自己还必须去一趟始皇陵,找到彻底关上始皇陵的办法,如果不能,他就准备配点火药,把整座陵墓炸塌陷算了。   小虫一拱一拱的在水池子乱刨,白皙的屁股蛋大半露在外面,很有看头。   阿娇现在就盯着小虫的屁股看,怎么看怎么觉得小虫身上的游泳衣很好看,就那么几片布,就把女人最美的身段显露无遗。   这也就是穿在小虫的身上,她还是一个孩子,没胸没屁股的跟男孩子差别不大……如果……   阿娇低头瞅瞅自己高耸的胸脯,从一只大鹅状的羊皮囊上跳下来大声喊道:“大长秋!”   大长秋也不知道是从哪里钻出来的,咻的一声就出现在阿娇的身边。   阿娇指指小虫身上的游泳衣道:“拿着我的尺寸也做一件。”   大长秋眯缝着眼睛瞅瞅小虫依旧撅着的屁股蛋子立刻笑的见牙不见眼。   “给陛下看吗?”   阿娇怒道:“要不是为了你们这些狗奴才有点出头的机会,你以为我会这么没羞没臊的吗?”   大长秋连忙躬身道:“谢贵人怜惜奴婢。”   大长秋招招手,立刻就过来两个膀大腰圆的宫女,在他的示意下从水里把小虫捞出来,然后就抬着去了小楼。   穿着一身纱衣的阿娇重新爬上那个天鹅状的羊皮囊,划着水来到一片荫凉处问道:“云琅他们在干什么?”   大长秋蹲在岸边道:“云琅在喝茶,东方朔守在小径处准备与奴婢来一场偶遇呢,霍去病在跟老虎较力,曹襄跟李敢躲在马厩里不知道在捣鼓什么。贵人,东方朔……”   阿娇睁开眼睛道:“他怎么了?”   “听小黄门禀报,东方朔口口声声说有一些有益于我长门宫的谏言奉上。”   阿娇嗤的笑了一声道:“又是一个大言炎炎之辈,这些人哪,嘴上说起来头头是道,办起事情来往往会缩头缩脑,无非是一些要我克己守礼,知晓尊卑的话,宫里鹌鹑一样的女子还少了?也没见有谁笼络住阿彘的心。他们的废话不听也罢。”   大长秋犹豫了一下又道:“卫青去了右北平。”   阿娇的神情立刻就变得有些黯然,一只白皙的手轻轻地撩拨着身下的清水,叹口气道:“终究是要用实力来说话的,卫子夫运气好,有一个能打仗的弟弟,就处处占尽了便宜。呵呵,你说说,我那些哥哥弟弟们怎么就一个个都是酒囊饭袋呢?”   大长秋笑道:“咱们家隔壁不就住着四个不错的少年郎吗?虽说霍去病,曹襄跟卫子夫干系很深,可是啊,云琅跟李敢却与卫子夫没有任何的干系……就奴婢看来,这四人中间,当以云琅的才能为第一,霍去病勇猛刚毅次之,曹襄狡猾多智再次之,李敢落的一个忠谨勇猛最次之……放眼整个大汉国,超越他们四人的才智少年不多。”   阿娇叹口气道:“以前我总觉得云琅似乎在有求于我们,自从他大病一场之后,这种感觉就不见了,这是何故?”   大长秋笑道:“自然是出了变故,还是打变故,奴婢初见云琅之时,他的眼底还有紫色血斑,这可不是什么病痛导致的,应该是中了剧毒。他归来之后,日日以胡萝卜清水为食,老奴以为这是一个解毒的过程。”   阿娇皱眉道:“云琅身上还有我们不知道的事情吗?”   大长秋点头道:“很多,比如他的来历,这件事就连陛下都没有弄明白,绣衣使者去了中山国,蔡地,那里的云氏已经因为战乱星散不知所踪。他第一次出现的地方就是骊山,在这之前,没有人见过他,也没有听说过他,他一出现就非常的引人注目,蜀中卓氏,长平公主,乃至于旁光侯刘颖,丞相薛泽都对此子有很大的兴趣,只是此子后来进入了陛下的视线,那些人才偃旗息鼓,不敢拉拢云琅。陛下之所以同意将骊山的三千亩土地给他,也是为了就近观察,毕竟,以元朔犁,水车,水磨,马蹄铁这几样东西的贡献,值得陛下为他冒险,忘记他可疑的出身。”   “这么说,阿彘把他安排在长门宫附近,就是为了方便护卫我们的羽林军就近监视他?”   大长秋笑道:“不是这样的,云氏现在保有的这块地,是云琅亲自挑选的,看样子,他完全是为了利用温泉,才挑选这里的,与我们做邻居,应该是一个偶然。” 第一五八章 霍去病的野望   云琅现在不太在乎别人的调查。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他就一直在努力的让自己的过去逐渐变得丰满起来。   人的一生其实就是一个不断填空的事情,做一件事情填一个空格,有些人阅历丰富,早早地就填满了空格,有的人阅历单纯,就会慢一些,不过,迟早,这些空格都是要被填满的。   云琅在大汉是不一样的,他前面的空格是按照设想来填的,牵着梅花鹿出现在管道上的那一刻才是按照真实事件来填写的,所以,他的表格很漂亮。   仅仅是一个学问广博的条件,就把他从普罗大众里挑选了出来,然后,再露了两手冶铁,制器的本事之后,他的来历很快就变成了隐士高人的门徒,再加上他平日里偶尔泄露的一两句话,更是坐实了这个身份。   普通人隐居起来让官府找不到,那叫逃户,也叫野人,高人隐居起来不让官府找到那就是淡泊名利的表现。   非常的不公平,却没有地方讲理去。   东方朔是一个有大毅力的人,一个人蹲在小径的尽头待了足足两天,见到了很多的小黄门,也见到了很多的护卫,话说了很多,钱财也赏赐出去不少,只可惜,他依旧没有获得阿娇的召见,这让他是如此的失望。   “你下回再见到小黄门的时候没直接抓起来揍他一顿,说不定你就有见到主人家的机会了。”   曹襄今天胃口大开,捧着一大盆他酷爱的凉面,吃的极为起劲,一边吃,还有功夫给东方朔出馊主意。   东方朔一点胃口都没有,一碗面条已经被他搅成糊糊了依旧没有吃几口。   “小黄门不能动,我回去之后准备找几个优伶试试,那些该死的侏儒跟我拿的俸禄一样,却能天天见到陛下,天下不公莫过于此。”   东方朔确实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通过这几天的相处,云琅算是看清楚了这个人。   他的知识面并不是非常的宽广,只是,他有一个本事,那就是胡说八道也能自圆其说。   云琅上小学的时候就从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中知道了一种叫做怪哉的虫子,他至今都不知道这种叫做怪哉的虫子是什么样子的。   现在见到了东方朔本人,他决定求证一下,想知道是不是真的有怨气所化的虫子,是不是真的被酒浇过之后就会溶解。   “胡说八道!”   这就是东方朔给云琅的回答,非常的确切,也非常的肯定,也就是说,他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怪哉虫。   不过,他的话语里充满了愤怒,估计是不愿意说,而不是不知道。   曹襄凑到云琅身边小声道:“我家的仆役把他不要的老婆给拐走了,他自然很不高兴。”   云琅回头瞅瞅曹家的那个趾高气扬的家仆点点头,有对曹襄道:“你家里都是些什么人啊?”   曹襄端着饭盆抽抽鼻子道:“我家的家仆也比东方朔富裕一些,那个女人正无处可去呢,有人接手,而且家境不错,自然就跟着走了。”   “他不是不在乎吗?怎么生这么大的气?”   “曹福把那个女人带来云家了……”   “哦,你是要羞辱东方朔?”   “不是我,是我母亲!她深恨东方朔总是一副骄狂的样子,还在很多时候对妇人口出不逊之言,这一次是要教训他一下,让他知道妇人也有尊严。”   “这么说那个良姬只是配合一下?”   “嘘——莫要大声,这家伙的女人缘真不错,都要被赶出家门了,那个女人还想着跟东方朔和好。”   “他们一个个的是不是脑袋里进水了?用这种法子逼迫东方朔回心转意?你没见东方朔的眼睛都有些红了。”   曹襄撇撇嘴道:“谁知道那个妇人是怎么想的,反正我母亲泄愤的目的达到了。”   云琅知道曹襄把事情和盘托出的缘故,他对东方朔的印象很好,不想看他尴尬,又不好戳穿母亲的计划,就告诉云琅,通过云琅的嘴巴来告诉东方朔。   云琅很讨厌当人家的传声筒,不过,看在东方朔的头发都要竖起来的份上,决定帮他一次。   就冲着东方朔眨眨眼睛。   本来愤怒的快要炸开的东方朔见云琅冲他眨眼睛,眼珠子咕噜噜的转动了两圈。   已经胀红的脸迅速就回归于平静,他本来就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刚才只是被怒火蒙蔽了灵智,稍微安静一下,就立刻想明白了其中的关联。   再看那个趾高气扬的曹氏家仆,眼中的嘲弄之色就无论如何也掩饰不住了。   腾地站起身,冲着大厅外面吼道:“良姬,回家!”   说完话就大步流星的往外走,一个背着小包袱的女子急匆匆的跑出来,迈着碎步低着头跟在东方朔的身后,一步都不愿意离开。   东方朔在马车跟前停下来,笑吟吟的冲云琅拱拱手道:“蒙君款待,东方朔受用之极,下次如果再有这样的宴饮,片言相邀,东方朔即便在千里之外,也将飞马赴会。”   云琅大笑道:“先生何其谬也,山高无声,水深无言,话说多了也就不值钱了。”   东方朔哈哈大笑,再次朝云琅拱手道:“某家脾性已成,强行改之,只会落人笑柄。借用云郎妙语——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哈哈哈哈,曹氏家奴何在,速速为某家赶车!”   曹襄在曹福的腿上踹一脚,曹福就立刻弯腰弓背的跳上车辕,挥挥马鞭,就驱车远去。   霍去病丢下饭碗道:“不是一路人,不过,傲上而不欺下也算是一条汉子,就他刚才呼唤那个妇人与他同行的事情,就让某家高看他一眼。”   李敢笑道:“总归是跟妇人纠缠在一起,没什么大出息!就是故事讲的好听。”   云琅笑道:“锥子放在布袋里,总归是要出头的,此人心性坚毅,一两次的失败对他算不了什么,就看他持之以恒的劲头,就该知道,他没那么容易认输。”   霍去病叹息一声道:“我舅舅去了右北平,我想同去,却被斥责,舅母也不同意我现在就去北地。该死的,我何时才能真正的长大!”   曹襄笑道:“你长大之后干的第一件事情却是成亲,我听说岸头侯已经派人跟我母亲商量你的婚期了……哈哈哈,我估计啊,在你没有生出儿子之前,恐怕没机会出征!”   霍去病恨恨的一拳砸在地板上道:“那就明日成亲,后日生子……”   头天成亲后天生子,这事有难度,即便是真的成功了,生的也是别人家的儿子。   所以,霍去病想要搭上卫青出右北平的顺风车,无论如何都是赶不及的。   少年人总是希望自己快快长大,他们总觉得成年人的世界要比他们的世界精彩的多。   而老年人却总是盼着时光倒流,假如可能,他们甚至希望自己的时间永远定格在少年世界中。   在少年人无限的渴盼中,秋天终于来了……   云家在夏收之后种植的糜子跟谷子已经长成,沉甸甸的谷穗在秋风中摇来晃去。   云家的秋粮并没有像张汤说的那样大幅减产,也不像云琅说的那样丰收。   秋粮的亩产量不过是中平而已。   不过,云家的缫丝工艺却得到了极大的改进,刘婆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妇人,在经过云琅三言两语的启发之后,迅速地将多达十六道的缫丝工艺简化到了十一道,这让云家的缫丝速度比以前整整快了一倍。 第一五九章 商业化养殖的初级阶段   工艺的简化带来的最大好处就是减轻了妇人们的劳动量。   目前也只能如此了。   如果在后世,工艺的改进带来的将是产量的飙升,以及利润的大幅度上涨。   可惜,在大汉国,云家的缫丝作坊没有足够多的蚕茧来供他们缫丝。   “少爷,明年的春蚕,我们可以多养一些。”   刘婆的头发梳的光光的,昔日憔悴的模样再也看不见了,脸上多了一些肉,这让她以前看起来瘦长的脸变得圆润了一些。   云琅的鼻子很灵敏,他甚至闻到了刘婆身上有桂花油的味道。   在她的身边也多了一个十余岁的小姑娘,看样子是她收拢的小丫鬟。   云琅从怀里摸出一颗从曹襄那里弄来的珠子放在刘婆的手里道:“换换你的首饰,云家的大管事总要有些拿得出手的东西才成。”   刘婆紧紧地攥着那颗珠子,都快要攥出油来了,她知道这颗珠子的来历,也知道这颗珠子的价值。   “老婆子明年一定养更多的桑蚕,正好,咱家的桑田也能采叶了,这是老天爷让我云家发财啊!”   云琅点点头道:“不管云家发多少财,桑蚕收益里面总有你的半成。这是规矩,从明年春蚕收获之后就开始。”   刘婆的嘴巴哆嗦的厉害,身为云家的桑蚕大管事,她知道这半成的份子是多少钱。   “老婆子就算是拼了老命,也会让云家发这笔桑蚕大财!”   云琅拉着刘婆的手道:“家里就这么个状况,得用的人不多,好好干活,我打算让当初投奔我云家的妇人们都变成财主,哈哈哈,这就要看你们干的怎么样了。”   刘婆犹豫一下道:“老婆子最近也算是见了一些世面,没听说主家给仆役们发钱的,这不和规矩。”   云琅瞅着这个已经从赤贫一族变成半个资本家的妇人道:“云家要那么多的钱做什么?当初收留你们实在是因为看不下去你们受苦。既然进了云家,那就一起吃好的,也算你们运气。”   刘婆讪讪的一笑,她也觉得自己刚才说的话有些不妥。   梁翁扶着帽子走了进来,小心地关上了大门,今天外面的风大,吹得窗棂哗哗作响。   刘婆起身给梁翁施礼,她是大管事,而梁翁现在充当着云氏揭者的身份,也就是管家。   云琅不明白梁翁说的——家里的蛋多的吃不完这句话。   他总觉得只要是食物,在大汉国永远都是不够的。   “少爷,今天咱们家总共收了两千六百八十四颗鸡蛋,十七颗鸭蛋,三百六十一颗鹅蛋。被孟少爷他们拿去继续孵蛋的种蛋有一百三十四颗,剩下的鸡蛋,鹅蛋,怎么办?”   云琅抓抓后脑勺道:“那就卖掉啊,我当初在阳陵邑居住的时候,鸡蛋值钱着呢。”   梁翁苦笑道:“少爷,太远了,马车运过去之后,就全部磕烂了,会活活的糟蹋掉那些好东西的。”   说着话还小心地指指阿娇家的方向,这老东西在云家一年多了也变得聪明起来了。   老梁说的没错,就现在的马车,现在的路,人坐上去都能颠个半死,指望鸡蛋运过去,就跟梁翁说的那样,走不到阳陵邑就全部弄碎了。   “家里现在有多少颗蛋?”   “鸡蛋三万两千三百一十二枚,鹅蛋两千四百七十七枚,至于鸭蛋,全部被孟家少爷拿去孵鸭子去了。”   云琅敲敲脑袋,他不知道梁翁是怎么把鸡蛋的数量精确到个位数的,可是,庞大的数量真是让他吃了一惊。   “以后家里每人每天一颗鸡蛋,你跟刘婆加倍,剩下的蛋我去问问阿娇贵人,她们家能买多少。先去给我拿二十颗鸡蛋过来,我做点新东西,拿去请阿娇贵人尝尝。”   听了云琅的话,梁翁的眼泪花子都出来了,连忙道:“使不得,使不得啊,谁家仆役每天吃鸡蛋?这样是传出去,人家会说少爷您不会持家。”   刘婆也在边上阻拦,她也认为这事不妥当。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就这么着了,养鸡的没鸡蛋吃不像话。快去给我拿鸡蛋吧。”   梁翁,刘婆见家主心意已定,就千恩万谢的匆匆出门,准备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所有人。   小虫听了这个消息撇撇嘴,她每天都吃好几个鸡蛋,如果不是少爷说这东西吃多了不好,她还准备多吃些。   家里的孩子们听到这个消息也没有多大反应,自从家里的鸡开始下蛋之后,他们每天本来就有一颗蛋吃,没什么好新鲜的。   仆妇们的感觉就不太一样了,身为妇人,家里缺粮的时候,她们往往是第一个开始挨饿的,现在,每天都有一颗鸡蛋吃这可是从未有过的事情。   云琅站在二楼上,瞅着这些激动地妇人,不由得有些惭愧。   其实云家的伙食也就那样,多一个馒头这些妇人感觉不到伙食有什么变化,现在没有多一个馒头,而是多了一颗鸡蛋,她们就觉得生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说白了,其实就是一种简单的资本欺骗而已。   天快黑的时候,云琅提着一盆子茶叶蛋来到小路尽头,让守在那里的小黄门禀报大长秋,就说云琅求见。   很快,大长秋就坐着一辆轻便马车过来了,先是上下打量一下云琅然后大笑道:“我家侍卫们说你是天下最大的败家子,且让老夫好好看看。”   云琅站直了身子道:“那就好好看看,败家子就是我这样的。”   大长秋摇着头笑道:“阿娇今天都被你的大手笔给惊到了,你云家真的已经富庶到仆妇每天都有鸡蛋吃的地步了?”   云琅笑道:“养鸡的吃一颗鸡蛋算什么,这不,我还特意煮了一些稀罕些的鸡蛋,特意拿来请贵人尝尝。”   大长秋吧鼻子靠近盆子用手撩撩盆子里散发出的热气,笑着道:“糟蹋东西吗,居然用茶叶来煮鸡蛋。”   云琅坐上大长秋的轻便马车道:“等一会尝过之后你就知道味道了,我可是在小火上煮了整整一下午呢。”   阿娇穿着一双绵软的拖鞋,正翘着脚坐在软榻上看竹简,云琅进来了,她也懒得起身,随手指指台子下面的垫子,示意云琅跪坐在那里。   然后放下竹简瞅着云琅道:“你家的鸡蛋真的已经多的吃不完了?”   云琅把盆子给了大长秋,跪坐在毯子上道:“三万多颗鸡蛋,好几千只鹅蛋,总要想个法子卖出去才成。”   正要吃大长秋给她剥好的茶叶蛋的阿娇手哆嗦了一下,顾不上吃茶叶蛋,丹凤眼睁得大大的道:“多少?”   “准确的数字是三万两千多,管家记得清楚,我哪能记住那么多。今年还都是小鸡,产蛋量不高到了明年,估计一天就有五千枚鸡蛋。”   阿娇默默地吃完茶叶蛋评价道:“味道怪怪的,还是鸡蛋的味道,我问你,我要的小鸡,小鹅什么时候能到位?”   云琅苦笑道:“您家里的田地还没有整饬好,没有粮食,您拿什么喂鸡?不多的几只还好,它们自己捉虫子吃就成,几千上万只鸡,中间牵涉的东西可就多了,万一来一场鸡瘟,您可就血本无归了。”   阿娇豪迈的摆摆手道:“总要亏本后才能知道养鸡不易,明年开春,种地,养鸡,养蚕,一样都不能少。另外,你家吃不完的鸡蛋全部给我,有的是人吃,找大长秋去算钱去吧。”   说完话就重新拿起一卷竹简看,只是目光没有放在竹简上,而是直勾勾的瞅着屋顶,非常的吓人。 第一六零章 阿娇的第一桩生意   不理睬就是阿娇撵客人走的方式,她从小就这样,并不因为高看云琅一眼就有所改变。   大长秋虽然是长门宫的大管事,他对三万颗鸡蛋也没有什么概念,直到在云家看到了慢慢一屋子的鸡蛋,他才明白,就靠长门宫里有资格吃鸡蛋的六个人,没可能把这些鸡蛋全部吃光的。   堆积如山的食物,对大长秋这种见惯世面的人来说,冲击力很大,如果是一屋子的金银,他反而不是很在乎。   手里握着一枚硕大的鹅蛋,大长秋笑道:“明年,长门宫里也能有这么多的蛋?”   云琅苦笑道:“如果阿娇的想法成为了现实,你家的蛋要比我这里多一倍。”   大长秋不断地将手里的鹅蛋抛起,然后接住,慢悠悠的道:“陛下来长门宫三趟了……”   云琅点点头道:“阿娇本来就是绝世佳人。”   “与佳人什么的无关,陛下想要美女,什么样的得不到?还不至于为了一个美人在一个月中连续出宫三次,他只是喜欢跟阿娇在一起罢了。这是他自幼儿时期就养成的习惯,只要阿娇不发火,不纠缠,陛下还是非常愿意跟阿娇亲近的。一月相会三次,呵呵,宫里面的那些妃子,夫人都没有这样的荣幸。”   “一枚鸡蛋五个钱,鹅蛋十个钱您看如何?”   宫闱秘事不适合云琅这样的外人听,云琅不知道大长秋为什么要跟他说起这些,云琅还是决定不说这些事为妙。   大长秋没好气的对云琅道:“你难道不觉得陛下临幸长门宫比你这几个鸡蛋更重要吗?就陛下赏赐下来的钱,就比你养十年鸡赚的钱要多。”   云琅皱眉道:“不觉得,陛下有钱,可是陛下的钱也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还不是百姓耕种种出来的,商贾经营买卖出来的,工匠做工做出来的。货物与铜钱相等的时候铜钱才算是钱,才算是有价值的,一旦没了类似鸡蛋一类的货物,陛下有多少钱也没用啊。所以,我们现在只谈一个鸡蛋五个铜钱,余者不谈。”   大长秋愕然道:“似乎有点道理,你的意思是从今后阿娇就不该要陛下的钱?”   云琅皱眉道:“没必要用那些赏赐下来的钱,阿娇越是把自己看的高贵,她的地位也就越超然。无所求,便不会受制于人。”   大长秋拍拍云琅的手道:“你比司马相如高明一百倍,这些蛋就按照你说的价钱的一倍算吧。”   云琅笑着摇头道:“我觉得我也很高贵!”   大长秋大笑起来,指着云琅道:“阿娇说你看似谦卑,实则高傲无比,果然如此。”   云琅陪着笑脸道:“已经活的不容易了,要是再为钱弯腰,那就太不值了。”   大长秋叹口气道:“人还是活的有骨气一些比较好,虽然会损失一些东西,却落得一个痛快。老夫这等阉人就没机会挺直腰板做人了,那一刀,把什么精气神都给割掉了。”   云琅看着大长秋道:“在这个世界上,我最尊敬的一个人也是阉人……他的精气神可没有丢掉。”   大长秋愣了一下,仔细的看了云琅一眼,发现他脸上已经浮现了一丝哀痛之色,就不再问了,拍拍他的肩膀,就出了仓库。   刘彻的桌案上放着两枚蛋,一枚鸡蛋,一枚鹅蛋,这两颗蛋非常的普通,跟集市上的鸡蛋,鹅蛋没有任何的区别,刘彻却看的很仔细。   张汤跪坐在垫子上,低着脑袋瞅着地面,随时准备回答皇帝的问题。   半晌,刘彻才抬起头道:“这么说,还真的有人家鸡蛋,鹅蛋到了吃不完的地步?”   张汤连忙道:“至少云氏就是,微臣亲自查看过,他家的鸡蛋,鹅蛋已经装满了一间仓库。即便如此,云氏的家仆还每人,每日有一颗鸡蛋的份例,微臣已经求证过了,属实。”   刘彻抬起头瞅着未央宫高大华丽的藻顶幽幽的道:“阿娇说她近日采购了一大批鸡蛋,问朕要不要,还说一枚鸡蛋十个钱,一枚鹅蛋十五个钱,还需要一手交钱,一手拿货,更需要朕派人去长门宫去拉。你来告诉朕,阿娇什么时候开始干商贾的勾当了?”   张汤忽然想起云琅以前问他关于商贾定位的为题,微微一笑,拱手道:“长门宫如今正在开垦荒地,兴修水渠,移栽桑苗,动静很大啊,如此一来,长门宫也就算得上是自耕农,农户粜卖一点鸡蛋,鹅蛋怎么就成商户了?”   刘彻的脸上露出笑容,又问道:“阿娇给的鸡蛋鹅蛋价格你觉得怎么样?”   张汤呆滞了一下,连忙道:“有些霸道!”   “哈哈哈哈哈……”   刘彻的大笑声顿时就在未央宫里轰然响起。   “未必,朕刚才找人查看了宫里的采买记录,不查不知道,一查才知道朕每日里吃的鸡蛋,一枚竟然需要二十钱,内库居然就这样支应了,给朕的理由是朕吃的每一颗鸡蛋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十余枚鸡蛋才能挑出一颗,所以二十个钱的买价并不算高。张汤,你觉得内库管事们说的有道理吗?”   张汤俯首道:“正该如此!”   “咦?你平日里不是最恨贪渎之辈吗?今天怎么就转性子了?”   张汤直起身子拱手道:“事关陛下衣食安危,多靡费一些,臣以为没有什么不妥。”   刘彻继续靠在巨大的锦榻上,仰着头幽幽的道:“当年先祖文皇帝为了减少宫中靡费,曾自耕籍田,以供赀盛,朕几乎忘记了这样的事情,如今,阿娇准备效法文皇帝自食其力,朕以为可!”   说完话又看看桌子上的两颗蛋道:“云氏立寨不过一年多,能做到这种地步,实属难得,这就是一只有本事的猴子,总是在那里跳弹。你看紧一些,莫要让他行差踏错,待他长成,朕自然会重用,大汉国国土广袤,朕不怕有更多的人才跳出来。”   张汤俯首应道:“喏!”   一队宦官来到了云家,大长秋大剌剌的走在最前面,来到云家的仓库跟前,指着里面的鸡蛋道:“给老夫数仔细了,少算一枚,老夫就拿你们的脑袋算账!”   仓库里的货物已经是长门宫的了,云家仆役自然只能站在一边看着,梁翁很想帮忙去数一下鸡蛋,鹅蛋,毕竟,又过了好几天,家里的鸡蛋,鹅蛋又多了不少。   清点完数目,大长秋瞅瞅梁翁,见梁翁没意见,就算是同意了,指着两辆拉钱的马车对梁翁道:“你家一辆,长门宫一辆,随便挑一辆吧!”   梁翁干惯了铁匠,对于重量非常的敏感,瞅了一眼两辆马车压出来的车辙,果断的选择了一辆车辙更深的马车。   大长秋笑道:“果然有云氏风范!”   说完就轰走了那些拉鸡蛋的黄门,找自家的车夫赶走了一辆马车,看样子是不打算把马车还给皇帝了。   云家自然不敢这么做,梁翁用最快的速度找人把一车铜钱搬下马车,手里抓了一把把的铜钱,往那些小黄门的袖子里塞,家主说了,这是一桩长久买卖,可不敢把人都得罪光了。   大长秋走了,小黄门们才算是松了一口气,一个个面露笑容伸直了胳膊等着梁翁往他们的袖子里装钱,这才是跟皇家做生意的模样。   长门宫大长秋根本就不懂怎么做买卖!!   一个黄门首领模样的人悄悄地问梁翁,能不能以后直接跟云氏交易,避开长门宫。   梁翁小声道:“您这么想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云氏哪里敢忤逆长门宫啊,您也看到了,有大长秋在这里,这件事恐怕是做不成的。”   黄门瞅瞅不远处的长门宫,沉重的点点头,他也觉得这个主意不是很靠谱。 第一六一章 安宁的日子   梁翁跟黄门约定,每隔十日就来云家拉一次鸡蛋,中间就不找大长秋了,直接把一半的钱交给人家就成。   有大长秋在,很多别的交易根本就无法继续进行。   梁翁拉来的铜钱都是散钱,哗啦啦的堆在屋檐下面,这一次拉来的钱成色不错,小虫,跟红袖两个带着三个妇人忙着把钱一个个用麻绳串起来,这样好存放。   小虫捡起一个钱,就对着太阳仔细地看,然后再一脸陶醉的串在绳子上,被父亲呵斥了一顿之后,才开始认真的串钱。   云家久很少有这么大量的铜钱进账,蚕丝全部被云琅跟张汤换成了粮食跟牲口,说起来,卖鸡蛋的钱才是云家第一笔正经的收入。   粮库里的粮食很多,多到云琅都数不过来,这东西就是安定人心的定海神针。   家里有粮,心中不慌,在大汉国尤其如此。   对大汉国的人来说,家里的房子,库房里的粮食,满地乱跑的家禽,家畜,以及田地里正在生长的庄稼,才是真正的好东西,至于钱,有没有关系不大。   同一时间,阿娇也在数钱,还兴致勃勃的,这也是她第一次靠本事赚的第一笔钱。   至于以前,她对钱就没有什么概念。   “这些钱能买十头牛吧?”阿娇瞅着面前的好大一堆钱,不懂装懂的问大长秋。   大长秋苦着脸道:“最多能买两头牛,还不能是壮牛。”   “这么多钱呢!”   “如果是吃的肉牛,买十头没问题,如果是耕地拉车的熟牛,最多两头。”   阿娇惋惜的瞅着地上的钱道:“太少了。”   大长秋可不敢打消阿娇的积极性,连忙道:“上户人家一年都赚不到这些钱,咱们只是过一遍手,就能有这么多的入息,已经很好了,再说,这可是一大笔活钱,每隔十天就有一堆。”   “明年,明年我们要赚多多的钱,最好把整个长门宫都给我装满!”   大长秋狠狠地点点头道:“一定要装满!”   阿娇笑了起来,整个人似乎都有了异样的神采。   大长秋看着阿娇的肚子,暗自道:“如果你腹中有了陛下的骨肉,装满钱的长门宫算什么。”   初秋过后,就是中秋,大汉人没有过中秋节的习惯,秋收节已经过去了,天气就逐渐变得一天冷似一天。   长空中开始有了一声声的雁叫,云家饲养的鸭子,也在水面上努力的扇动翅膀想要追随那些大雁去遥远的南方过冬。   只可惜,它们的翅膀上的大羽毛全部被孟大,孟二给铰了,不论它们怎么呼扇光秃秃的翅膀,也没能从池塘上飞起来,倒是滑动的轨迹把池水搅得满是涟漪。   孟大,孟二兄弟两饲养的两只鸭子却振翅飞走了,两兄弟明明知道是这个结果,却追着飞走的鸭子足足跑了五里地,最后实在是跑不动了,才趴在地上嚎啕大哭。   鸭子是早上飞走的,傍晚的时候,孟大,孟二才回来,两人身上脏的不成样子,见到小虫在发晚饭,就想凑过来吃饭,小虫的大眼睛一翻,两兄弟就哆嗦一下,赶紧去水渠里洗澡。   洗完澡回来之后,小虫已经准备了两份饭,装的高高的白米饭上还多了一根油汪汪的鸡腿。   孟大一边吃饭,一边对小虫道:“小虫,你做我婆娘吧,我保证对你好。”   正在磕着炒熟的麻籽的小虫大眼睛翻一下道:“你有婆娘,少打我的主意,我才不要嫁给傻子呢。”   孟大连忙放下勺子道:“我不傻,少爷说了我不傻,我会养鸡,养鸭子,养鹅,正在学怎么养猪,养牛,以后能养活你,我不要家里的婆娘,我要你当我婆娘!”   这样的话孟大已经说过很多次了,小虫吐掉嘴里的麻籽皮笑道:“好啊,等你没婆娘了再说。”   孟大第一次说的时候,小虫只是羞怒,这话被执着的孟大说了一百遍之后,她就懒得跟孟大纠缠了,只是随口敷衍。   孟大听小虫同意了,就嘿嘿的笑着,低头用力的往嘴里塞米饭。   “没书看啊!”   云琅丢下手里的竹简,遗憾的对守在一边做刺绣的红袖嘟囔一句。   红袖抬起头看着少爷道:“您把长门宫里的书看完了?”   “两千多斤重的竹简能看多长时间?知道不,你家少爷我无聊的连历法都看了两遍。”   “可是,霍家小郎,李家小郎,曹家小郎家的书您也看完了,现在,长门宫里的书您又看完了,咱们想找书就不容易了。”   云琅懊恼的道:“百十万字放在以前,是你家少爷一星期的阅读量,如果痴迷一些,两天都用不了……现在,你家少爷看书,不再是以字数来论了,而是以一天看了几担书……惨啊!”   “您比那个东方朔博学多了。”   “废话,我看书看得胳膊都粗了,能不比他博学吗?”   云琅絮絮叨叨的抱怨着,懒懒的从躺椅上站起身子,觉得自己身体都快要生锈了。   同时,生锈的可不光是身体,脑子好像也变得非常的不灵光,在这么下去,云琅认为自己可能就要废了。   “您应该自己写本书。”红袖放下绣花针欢喜的道。   云琅摇摇头道:“算了,我脑子里装的东西跟你们装的不一样,安卓系统跟苹果不兼容,就算是写出来了,别人也不会赞同,只会认为我在妖言惑众。这年头写书太可怕了,动辄有掉脑袋的危险,露巧不如藏拙,我们还是安安稳稳的过日子算了。”   红袖点点头,她可听不懂什么安卓,苹果的比喻,却对云琅藏拙的说法深以为然,听母亲说,来家就是处处争先才被皇帝抄家灭族的,她可不希望云家也遭受这样的厄运。   去年的时候,云家的田野上浓烟滚滚,今年,云家跟长门宫的田野上一起浓烟滚滚。   昔日碧绿的原野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大片,大片被平整好的土地。   云琅带着老虎,在荒原上散步,一只梅花鹿呦呦的叫唤着从远处跑来。   老虎嘴里发出一声闷哼,这头该死的母鹿来了,它今天刚刚洗过的澡应该是白洗了。   云家的鹿场,就是靠这头母鹿到处诱骗过日子呢,云琅还不允许老虎把她给吃掉。   母鹿跑过来,也不理睬云琅,就欢喜的在老虎身上蹭来蹭去的,老虎一脸的忧伤,任由母鹿把身上的虫子,杂草,尘土蹭到它闪闪发亮的皮毛上。   母鹿无礼的嗅他的屁股的时候,老虎才一巴掌把这头无聊的母鹿拍开,然后,这样的游戏就整整进行了一个下午。   田野里已经枯黄一片,一小块甜菜叶子正在慢慢变红,这是云家未来的大进项,云琅扒拉开肥厚的甜菜叶子,瞅着底下肥厚的根茎,非常的满意,种子已经收了两茬,每一包种子都有记录,接下来就是找含糖量最高的根茎,培育出含糖量更高的甜菜。   在云家的另一边,十几个人正拉着绳子丈量土地,为首的老汉云琅认识,是曹家的揭者曹胜,远远的看见云琅在田野里瞎逛,就扭动着肥胖的身子滚过来行礼。   “怎么,曹襄真的把地换过来了?”   曹胜肥胖的脸上满是油汗,堆满了笑容道:“换过来了,换过来了,七千亩上田换了这里三千亩荒地,别人都说我家侯爷是败家子,他们知道个屁,只有我们这些常来云家庄子的人才知道这笔买卖有多划算。您看看,长门宫里的贵人不也开始开荒了吗?” 第一六二章 歇斯底里   云琅只是笑笑,并不作答。   示意曹胜继续去丈量土地,他带着老虎母鹿继续在田野上漫步。   秋高气爽之下,又站在宽广的原野上,云琅就难免会生出几分思古的幽情来。   刘汉最大的特点就是不矜持,外人有好的地方,立刻就拿来以为己用。   大一统的国家就要有大一统的气势,刘邦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实用者,他才不管那些东西是大秦的,那些东西是赵国的,那些东西是楚国的。   只要有用,刘邦连父亲的肉都能吃。   就是在这种性子的驱使下,大汉国迅速地凝结了所有人的心,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再重新演化出一种新的文明,这个文明就叫做大汉文明。   在大汉文明之前,中华家的图腾,理念已经完成了,只是经过春秋战国五百五十年的战乱割据,又衍生出来了很多偏僻的文明。   当人们以为战国的状态将无休止的延续下去的时候,大秦国横空出世,最后一统天下。   此时的大秦所占据的土地,已经远超上一个大一统的国家——周。   只是始皇帝还没有来得及转换自己的战国思维,大秦就轰然倒塌了。   文景两位皇帝最大的功勋不是施行了轻徭薄赋的国策,而是利用有限的几十年,彻底的消化了战国以来遗存的纷争。   如果说大秦国,还有人打着恢复什么赵国,楚国,燕国,齐国一类的口号揭竿而起。   到了大汉,这种情况就很少出现了,即便有也是什么奔豕大王一类的笑话。   也就是说,在文景之治下,已经没有人再去怀念那些已经消失在烽烟中的战国诸雄了。   自此,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一统的帝国逐渐就成形了。   脑子骨碌碌的转了很久,云琅就觉得心旷神怡,很久不动脑子,人会变得痴呆。   现在既然已经活动了一下脑子,看什么东西都顺眼。   就算是衣衫褴褛的野人,这时候看起来也觉得很亲切。   野人们对云家的老虎已经没有半点的敬畏之心了,这一年多以来,老虎干的最凶悍的一件事情,就是一爪子拍掉了某一个家伙的半个屁股,这还是某个家伙想要偷偷进云家的结果。   不知什么时候,在距离云家不远的官道上,就慢慢形成了一个小小的集市。   这个集市里面主要的货物就是煤石,骊山的北坡上有一片很大的煤石层,野人们就是靠挖掘这些煤石拿来卖,获得了一个稳定的食物来源。   现在挖煤石的野人越来越多了,云家跟长门宫用不了那么多的煤石,于是,这个小小的集市也就成形了。   大汉的炉子都是土炉子,要嘛就是火盆,再讲究一些的人家就用铜炉,这三种炉子最大的特点就是只能用来烧柴火跟木炭。   大汉人用铁炉子烧煤炭的习惯,是卓氏铁器作坊弄出铁炉子,贴烟囱之后才开始的。   煤石比木柴耐烧的太多了,也便宜的太多了,于是,这种小范围使用的炉子,在煤石开始多起来之后,也就盛行于长安,阳陵邑了。   云琅带着老虎母鹿笑眯眯的瞅着热闹的煤石交易市场,这个市场上,云琅不但看到了有贩卖一些吃食的小贩,更看到了军酒税司的税吏。   那些背着煤石过来交易的野人,似乎并不害怕这个穿着官服腰胯宝剑的税吏,每交易过一背篓煤石之后,就会往税吏面前的一个箩筐里丢两个铜钱。   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证明官府对野人的看法已经有所改变,不再拿他们当野兽对待了。   自从去年那场大饥荒开始之后,刘彻放开了上林苑不许外人轻易进入的禁制,准许百姓进入山林湖泽自己寻找果腹的食物之后,就再也没有重新设置什么禁制,直到现在百姓依旧可以进入上林苑而不用担心会被羽林军驱赶出去。   这对野人也是一桩好事,他们终于有了一个可以跟外面的人交易的机会。   手里有了钱的野人,就会趁机在这个小小的集市上购买一些平日里吃不到的食物,或者用煤石换取一卷麻布,然后就重新走进了荒野。   那些专门收购煤石的商贾们,已经在路边搭建了很多的棚子。   经济的力量是强大的,云琅相信,一旦这些试探着收购煤石的商贾有了赚头之后,这些简陋的木头棚子很快就会变成一幢幢的房子,这里最终也会变成一个热闹的露天集市。   如果时间够久,煤石够多,这里就算是变成一座新城市云琅也不感到奇怪。   回到家里的时候,云琅就看见曹襄摊开了四肢,有气无力的躺在台阶上晒太阳,他身上的甲胄都没有卸掉,两条腿上全是污泥,在他脑袋边上坐着云家的茶博士侍女,弄好一杯茶,吹凉了,就倒进曹襄的嘴里。   老虎走过去,低头在曹襄的脸上嗅嗅,就被曹襄烦躁的一把推开。   云琅坐过去,拿了一杯茶道:“怎么会这么狼狈?”   “公孙敖,我要杀了他!”   云琅抽抽鼻子道:“那可不太容易,他把你怎么了?”   “我娘请了公孙敖来帮我训练长门宫卫。”   “哦,明白了,公孙敖是不是连你一起给训练了?”   “是啊,今天跟长门宫卫们一起穿着铠甲,背着两把长刀,一柄长矛,十五斤粮食,走了整整五十里……好好的大路不走,那里难走,那里有水坑他就要求我们走哪!”   “这是你自找的,你曹家好好的文官不当,怎么想起当将军了?这句话我藏肚子里好久了,早就想问你,萧规曹随就是你家祖宗干的漂亮事情,你怎么就不能接着随呢?”   “你知道个屁啊,文官早就不吃香了,全部变成了看皇帝眼色行事的傀儡。现在一个侯爵要是没了军功支持,爵位迟早会被撸掉,你以为曹家就我一个人?好大一家子呢,有资格进灵堂的男子就不下四十二个,平阳侯府如果没了爵位,立马就是树倒猢狲散的下场。曹家也就很快从显族沦落成豪族,最后变成平民,这个后果我这个家主承担不起啊!!!”   云琅牙痛一般的吸着凉气道:“为了家族,你这个大病初愈的人就一定要上战场?”   曹襄怒道:“成不了百战百胜的大将军,我战死还不成吗?一样能保住爵位不失。”   人一旦歇斯底里了,就开始不讲道理,对别人不讲道理,也不跟自己讲道理,只想痛痛快快的宣泄一下。   霍去病说自己会成为一个英明的统帅,几乎所有的人都相信,因为他身上有成为名将的所有特质。   他刻苦,他勇猛,他无畏,他知道克制自己的情绪,知道研究敌人的心态,知道从自己名将舅舅那里汲取一些有用的东西,因此,他成为名将,可能性很大。   曹襄就不一样了,他祖上就没有给他留下一个成为无敌统帅的基因,只给了他一个体弱多病的身体,跟一个与他能力丝毫不相配的高贵爵位。   他从很小的时候就被妇人围绕着,在柔声软语中被呵护着长大,少年时的一场大病,几乎摧毁了他所有的希望,让他所有的期望都变成了一场梦。   当云琅救活他的身体的时候,他的梦想也开始复苏,只是在开始第一次尝试的时候,就被公孙敖给了当头一棒。   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他又开始怀疑自己的梦想是否是正确的,就这个看似很合理的怀疑,云琅就知道,曹襄想要成为一个名将的梦想可能已经破灭了。   “我把所有人都赶走,你尽情地哭一会,哭够了我们就开饭。”   云琅站在曹襄的头顶上,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笑脸,然就让院子里的人全部出去。 第一六三章 别把自己当人   皇家教育,其实就是把人逼疯的一个过程。   很不幸,曹襄因为有一个长公主母亲,所以他接受的就是大汉国最高级的皇家教育。   云琅不知道长平想要一个什么样的儿子才会满意,在他看来曹襄其实已经很不错了,活了十五年,经历了这么多别人不可能经受的事情,依旧没有成为变态,这已经说明,曹襄从骨子里是一个很好的人。   云琅在屋子里的喝茶,曹襄就躺在外面哭,他真的在哭,哭得呜呜呀呀的非常伤心。   一炷香之后,他就不哭了,翻了一个身,爬在门槛上威胁云琅道:“不准说出去,说出去了,朋友就没得做。”   云琅没有理会威胁,瞅着哭得一塌糊涂的曹襄道:“我怎么才能帮到你?”   曹襄用袖子胡乱擦把脸道:“揍公孙敖一次。”   云琅砸吧一下嘴巴道:“你先上,我跟着,最多我们两个一起被公孙敖揍,反正他也不敢打死我们。”   “你要是陪我一起去军中受训,我就不伤心了。”   云琅瞅着曹襄道:“你以为我在训练场上会表现的比你差?你别忘了,我可是能跟霍去病交手的人,即便是使诈,那也是在差距不大的情况下。”   “你刚刚大病一场,我也大病初愈,我们两个的遭遇是一样的,我不信我能比你差到那里去?”   云琅怜悯的看着曹襄,摇摇头道:“你会哭死的!”   “我不管,你想要我好受些,就跟我一起去被人家操练。”   云琅点点头,就从里间,取出霍去病赠送给他的铠甲,挂在大厅里去潮气。   狼狈的曹襄似乎一下子来了精神,翻身坐起,拍着手道:“好啊,好啊,以后只要你需要,要我干什么都成!”   “少许诺,尤其是你身为曹氏家主,更要少许诺,这会给你以后的日子带来很多困扰。”   “少来,这一关过不去,我就没有以后。”   “你什么道理都懂,为什么总是做不好呢?”   曹襄咬着牙道:“我没有恒心!”   “好吧,我们一起培养一下恒心,我这人唯一的缺点就是太有恒心了……正好,我前一段时间身体不太妥当,确实需要好好地动一下,陪你走一遭公孙敖的阎王殿,也不算什么。”   云琅掸掉盔甲上的灰尘,笑着对曹襄道。   五更天的时候,云琅已经收拾妥当了,经过一年的生长,霍去病给的盔甲,他如今穿上正好合适。   红缨盔,锁子甲,牛皮绞丝战裙,两道束甲丝绦将这身铠甲牢牢地绑在他身上,他不断地调整着丝绦的松紧程度,束甲的时候不能太紧,也不能太松。   直到感觉合适了,才让红袖跟小虫给丝绦挽上最后一个结。   一柄制式长枪挂在马上,一长一短两柄战刀插在腰间,背后还有一架短弩,肋下一壶弩箭,脚下一双薄底的快靴,两块护着小腿的腿甲也牢牢地贴在绑腿上面,在这一刻,云琅几乎算是武装到了牙齿。   按照大汉军司马的标准配备,云琅还需要装备六根短矛,三柄双面战斧,一面牛皮蒙铁圆盾。   小虫看了披挂战甲的云琅之后,就嗷嗷叫着要把那袭红色的大披风给他披上,被云琅严词拒绝,这东西除了耍酷之外,没多大用处,如果被公孙敖操练的狠了,这东西绝对是一个碍事的东西。   曹襄早就披挂好了,站在门前瞅着云琅道:“我发现你好像长得比我英俊一些。哥哥求你一件事,咱今天骑战马成不成,就不要把你家的游春马拉出来了,真是丢不起那个人啊。”   云琅笑道:“夸我英俊也没有屁用,我就是喜欢骑游春马怎么了?这种马性情温和,遇到突发事情也不会尥蹶子,又被我训练的会跑了,还有比这更好的战马吗?”   云琅说着话,打了一个呼哨,游春马就被老虎从马厩里给撵出来了,云朗踩着台阶上了游春马,也不管曹襄,率先冲出了家门。   游春马早就不堪老虎的骚扰了,现在有机会离开老虎,立刻长嘶一声,就撒开了腿狂奔。   曹襄在后面惊讶地吼道:“你家的游春马怎么跑这么快。”说完话就匆匆的跟上。   这还是云琅第一次全副武装纵马狂奔,游春马也非常的配合,踩着松软的荒原,奔驰的越发急速。   从云家出发向北走十五里,就是羽林军在上林苑的一所营寨,云琅上次来过,自然不会迷路。   十五里对战马来说,正好是一次奔袭的距离,云琅马速不减,他想看看以耐力温顺著称的游春马到底能不能完成一次全速奔袭。   深秋清冷的风从云琅耳边掠过,让他的脸有些生疼,他并不理会,身体伏在游春马背上,随着战马身体的起伏慢慢的与战马相互适应。   曹襄的马毫无疑问是万里挑一的宝马,即便是云琅先走一步,在跑了七八里之后,它也慢慢的追上了游春马。   大汉国最让云琅满意的一点就是骑马了,这个世界似乎就是为战马准备的世界,不论是地形,还是道路,都为帖和战马奔驰而天造地设的。   “你家的马确实不错,这么久才追上,真的了不起。”曹襄在两匹马擦身而过的时候,大声的夸赞。   当游春马原本散开的呼吸白雾,变成柱状的时候,军营已经近在眼前了。   云琅放缓了马速,让游春马自己慢慢的从疾驰改变成慢跑,最后缓缓走到营寨前面,等先到的曹襄报名入营。   大汉国的军队规矩多,并且能持之以恒,即便是以后到了黄巾军造反的时候,大汉国的军队依旧强悍无比。   这也就是那句——国恒以弱灭,汉独以强亡的出处。   此时天色大亮,军寨大门已经大开,一队七百余人的队伍已经开始列阵。   公孙敖坐在马背上,如同一座雕像,在他的身后,一个壮汉刚刚擂响了战鼓,按照大汉军律,战鼓停止不到者斩!   曹襄跳下马扯着嗓子大吼道:“军校曹襄报名入列!”   云琅赶紧也跳下马接着喊道:“军校云琅报名入列!”   公孙敖用玩味的眼神瞅瞅曹襄,云琅,挥挥马鞭子道:“入列!”   鼓声停止,公孙敖见人已到齐,满意的点点头道:“还不错,经历了昨日一番苦熬,还以为会有几个怂包今天不敢来,没想到今日反倒多了一个。   哈哈哈……有种!   耶耶最喜欢有种的汉子,更喜欢看那些自称有种的汉子,在某家手下变成一摊烂泥。   别以为你们不是羽林军,耶耶就会放过你们,既然你们要去疆场厮杀,耶耶的手就不会软。   哈哈哈,只有过了耶耶这一关的汉子,才有资格去疆场跟匈奴人杀个你死我活,才有资格拿着匈奴人的脑袋去博取他的战功。   听清楚了,想要过耶耶这一关!你们就别把自己当人!”   长门宫卫一起捶着胸甲吼道:“喏!”   公孙敖笑了一下道:“既然都认为自己是好汉,那就先给耶耶练出一副铁脚板出来!”   一串号角声响起,八个羽林军校尉背着红旗就率先离开了军寨口,其余长门宫卫紧紧的跟上,唯一的差别就是羽林校尉们全部骑着马……   跑步是云琅的强项,虽然身上的装备重了一些,他觉得自己还是能跟上的。   曹襄小声道:“这个家伙昨日就是这么折磨我的。”   云琅小声道:“留着力气应对今日的考验吧,我估计今天的操练一定比昨日更狠!” 第一六四章 不准在水中哭泣   太阳西斜的时候,云琅扶着曹襄慢吞吞的从荒原深处一步一步的步挪回来。   很奇怪,曹襄今天没有想哭的意思,反而笑的非常开心,上气不接下气的对云琅道:“现在你知道公孙敖就是一个牲口了吧?”   云琅摇摇头,想起自己以前看过的关于特种兵训练的场景,今天只是普通的负重野跑而已,真算不得什么。   “今天还不够狠?”   “如果公孙敖只有这两下子,他训练不出什么好军队。”   “你是说,如果这支军队落到你手里,我现在的下场会更惨?”   “对啊,负重五十里奔跑,真不算什么,当年魏国吴起挑选魏武卒的时候,可是负重百斤,奔行百里者为优。”   “你能做到?”   “估计不成,会被累死!”   两人一言一语的慢慢走上大路,他们的身后已经没有一个人了,就素质而言,长门宫卫中的哪一个都比他们两人强。   “我想坐一会。”曹襄瞅瞅四下无人,就对云琅道。   “不成,按照规矩,停顿,屁股落地为失败!”   “没人看见!”   “我能看见你,你能看见我。”   “天老爷啊,你会卖我?”   “如果是这事,一定会!”   “你真我的挚友……”   曹襄抱怨着,依旧一步步的挪动着,他很聪明,对于聪明人来说,偷懒的后门被堵死了,继续勤奋将是最好的选择。   又走了半个时辰,羽林军营遥遥在望,曹襄舔一下干涩的嘴唇对云琅道:“你还有水吗?”   云琅晃晃水葫芦道:“没有了。”   “中午路过那个泉眼的时候,怎么就忘记灌水了。”   云琅怒道:“我灌了,是你担心负重没灌水,我的水都被你喝光了,我就喝了一口!”   曹襄咧咧嘴笑道:“回去请你喝葡萄酿,加了冰那种。”   “现在拿出来才算是有诚意,回到家里你以为我就弄不到加冰的葡萄酿喝?”   “告诉你啊,喝葡萄酿这种东西,最好喝别人的才畅快,喝自己家的实在是太心疼。”   两人谁都不敢停止说话,他们已经非常的疲惫了,只有不断地说话,才能分散一下肉体的疲惫跟痛苦。   公孙敖赤身裸体的躺在一张躺椅上,别人看他总是会把目光落在他比常人更加雄壮的家伙上。   云琅没兴趣看公孙敖遛鸟,目光落在躺椅上,看躺椅的式样,应该是从云家拿来的。   两条毛茸茸的大腿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黝黑的腱子肉一疙瘩一疙瘩的,这副模样,比他穿上铠甲看起来还要吓人。   手里端着一个黑陶大碗,一口一口的喝着碗里的东西,意态悠闲。   见云琅跟曹襄两个相互搀扶着走过来了,就嘿嘿笑道:“军中规定,不得相帮,你们今日的操演不过关!”   曹襄早就没了争辩的心思,毕竟一大群长门宫卫们看着呢,不过,他们过的也不轻松,一人手里握着一柄巨大的木槌,正在用力的捶着一根根大腿粗的木头桩子,木头桩子入地三尺才算是合格。   “不要停,他在故意激怒你们,好浪费你们的时间,现在抓紧砸木桩子!”   霍去病熟悉的声音从一边传过来。   霍去病,李敢从一边走过来,一人手里拿着一柄木槌,分别给了云琅跟曹襄,半拖半拽的将两人弄到最远处的两根刚刚入土的木桩子跟前。   “半蹲,腰背挺直,木锤动,全身动,腰发力,腿支撑,木锤上扬,提走半身,木锤下落,双脚不动,捶捶连环,最为省力,这是口诀,一定要记住了。”   只要不动双腿,曹襄觉得自己还有力气,论起锤子重重的敲击在木桩子上,木头桩子颤抖了一下,下降了一寸。   曹襄大喜,看来砸木头桩子不是很难,一锤子一寸,三十锤子就应该能完工。   霍去病,李敢,见曹襄开始疯狂的砸木头桩子了,叹口气就把目光转向云琅。   云琅很悠闲的从怀里取出一副麻布手套戴上,手套制作的不错,手掌指头肚子的地方特意垫了一层薄薄的兔皮,而且非常的贴合他的手掌。   带好手套,就拎着锤子试验一下,感受一下分量,然后按照霍去病说的口诀,双腿半蹲,木槌在身后抡了一个半圆,然后就吐气开声,重重的砸在木桩子上。   他并没有停,趁着锤子被反弹了起来,双手紧握锤柄,待锤子下降的时候,趁势发力,让锤子再一次转了一个圆圈,狠狠的砸在木头桩子上,木头桩子猛地下沉,云琅再次借力……   让木头桩子下沉一尺,是最简单的,云琅一连砸了百十锤子,感觉胸口发闷快要吐血了,才停了下来。   槌子丢在一边,双手扶着膝盖,眼前一阵阵的发黑,金星乱冒,汗水顺着下巴,鼻尖,眉毛胡乱的流淌。   曹襄嗷嗷的叫着如同一只疯狗,木槌雨点般的落在木头桩子上,像发泄多过像训练。   一锤比一锤艰难……   云琅眼看着木头桩子上的红线没入地面,双手松开了木槌,两只手颤抖地如同寒风里的枯叶。   曹襄比云琅还要先完成训练,只是他现在的状态不是很好,四脚朝天的躺在地上,嘴角有白色的口涎流出来,两只眼睛直愣愣的看着天空,一动不动。   霍去病提着一桶水浇在曹襄的脸上,曹襄打了一个激灵,一口悠长的气息终于从鼓鼓的胸腔里吐了出来。   看得出来,他真的很想哭,只是这家伙拼命地扭过头找云琅,如果云琅哭了,他一定会哭的天昏地暗!   云琅当然不会哭,他把脑袋埋在木桶里,好让自己快要炸开的脑袋平静下来。   “你耍赖,不准在水桶里流眼泪……”曹襄带着哭腔怒吼道。   说着话,就爬到一个水桶跟前,也把脑袋栽了进去,身体一抽一抽的,抓着水桶边缘的手血迹斑斑。   公孙敖甩着胯下的不文之物走了过来,瞅瞅地上的木头桩子,再看看一边的霍去病跟李敢道:“下不为例!”   云琅喘息着道:“将军,卑职好歹也是军司马,你身上不着存缕,坦率而行,是不是有碍观瞻?”   公孙敖喝了一口酒道:“耶耶还在军中喝酒了,看不顺眼就去弹劾,君命没下来之前,耶耶就算是放屁,你也要给耶耶好好的闻着。今天的操演你做的还是不错的,虽然更像是一个娘们,骨头还是硬的,只要你熬过操演,来羽林军中就职,耶耶也捂着鼻子认了。”   瞅着公孙敖一瘸一拐的扭着黑屁股蛋子走了,云琅问霍去病:“将军一直这么没遮拦吗?”   李敢小声道:“我们听说,将军在疆场上睡觉,一定要跟母马在一个帐篷,至于要母马干什么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霍去病怒道:“道听途说之言,你也信?”   曹襄一下子就把脑袋从木桶里拔出来大声道:“信,耶耶信,谁不信谁是骡子!”   霍去病瞅瞅天色,对云琅道:“军寨马上就要关闭了,你们快点回去吧。”   话音刚落,沉重的鼓声就响了起来,霍去病,李敢两人胡乱拍拍云琅,曹襄的肩膀,就快步回军寨了,几个呼吸的功夫,军寨外面的一大群人就不见了。   一个长门宫卫,把两人的战马从军寨里牵出来,小心地把他们搀扶上马,施礼之后就回了军寨。   曹襄勉强在马上挺直了腰板道:“有效果了,长门宫卫以前很恨我,现在肯帮我们牵马了。”   云琅强忍着腹中的饥饿,对曹襄道:“对他们好一些,最好能称为兄弟,这样,你从战场上活着回来的可能性就大了很多。” 第一六五章 莽夫   从军,是一个苦差事,云琅有吃苦的思想准备。   在这个法律还处在野蛮状态的时代里,黑店,强盗多如牛毛,个人的武力高强与否还是非常重要的。   游走天下的读书人,不会击剑,不会骑马,没有过人的胆识是不成的。   太宰的身体埋葬在了始皇陵,云琅就觉得自己跟大秦的关系已经划上了句号。   反汉复秦这样的大事,无论如何也不该是他的责任。   这个世界很精彩,他还没有看够……   骑在马上的两个人都没什么说话的兴趣,好在云琅的游春马对回家的路很熟悉,晃晃悠悠的带着他们回家。   老虎蹲在一个高高的山坡上,看见云琅回来了,从山坡上扑了下来,云琅的坐骑跟曹襄的宝马,都不安地停下脚步,也不敢跑,跑了之后被老虎追上后果更严重。   曹襄不安地对云琅道:“你家的老虎喜欢蹲马屁股上这是从哪来的习惯?”   云琅懒懒的道:“反正不是跟我学的,你要是不想让老虎蹲在你的马屁股上,就给它弄一匹马吧。”   曹襄两只胳膊抬不起来,只好用脑袋顶顶老虎的下巴道:“你能不能下去,你太重了,我的宝马可驮不动我们两个。”   老虎对曹襄的话自然是置若罔闻的,继续蹲在马屁股上巡视他的领地。   当两人重新躺在温泉水渠里的时候,谁都不想说话,一天的操演,已经把他们不多的精力完全消耗光了。   “阿琅,谢谢你……”曹襄冷不丁的说出一句感谢话。   “应该的,我有我的目的,不是专门陪你吃苦。”   “我知道,你做事目标永远都非常的明确,我知道你这么干一定有你的道理,我还是想说谢谢你,至少,我才是你参与操演的始因。”   云琅小心地把身体往外挪了一点,这家伙总想靠近他。   最后一排南飞的大雁走了,骊山就开始落霜了,云琅总是吹不好笛子,曹襄这家伙却对长萧非常的擅长,在羽林军寨一曲《夜月》赢得了很多人的好感。   天太冷,公孙敖没办法遛鸟了,所以,他今天也穿的整整齐齐的。   霍去病的箭法高超,即便是在黑暗的环境下,也能将羽箭一支支的钉在几乎不可见的箭垛上。   李敢的箭法也好,只是四担的巨弓让他不能连续射击,可是他射出的每一支箭都带着摄人心魄的尖啸。   公孙敖随手丢出酒碗,一支羽箭就击碎了酒碗,碎陶片字乱飞,每次,曹襄都要怒视公孙敖一眼,这混蛋根本就是故意的。   长门宫卫们完成了操演,被淘汰的只有四人,不是这四人不能完成操演,而是这四人根本就无心参与操演。   曹襄解除了他们的军职,这四人痛哭流涕,却感念曹襄的仁慈,大礼叩拜之后就离开了军营,开始自己平民的生活。   不论是曹襄,还是云琅都没有问他们为什么会心不在焉,就算他们有天大的理由,军营里也不能留他们继续瞎混。   军队终究是要上阵的,心无旁骛才是一个好的战士,牵挂太多,会伤害到别的将士。   当酒碗的残渣再一次掉在脑袋上,曹襄怒道:“公孙敖,你要干什么?”   公孙敖又将一个酒碗丢上半空,冷冷的道:“我看到两个乱滚带爬才通过操演的混账,马上就要统带七百六十二个好汉,耶耶心中有气,不服!”   云琅丢下笛子用袖子遮盖着脑袋无奈的道:“牵连我做什么,我是来让自己变得强悍的!”   “呸!想要变强悍,那就拿出真正的本事来,总是投机取巧算怎么回事?”   “我哪里投机取巧了?别人跑五十里地,我也跟着跑五十里地,别人砸木头桩子,我也跟着砸木头桩子,别人骑马两百里奔袭我也骑着马跑了两百里……”   “住嘴!别人跑五十里地用一个半时辰,你们用两个半时辰,别人砸木头桩子三百锤到位,你们用了多少锤子?还两百里奔袭,骑马骑的快要断气的人真是罕见啊!射箭勉强上箭垛,还有脸用弩箭!!一千次劈杀,两千次刺杀,一千次挥盾,你们完成了那样?居然有脸说长门宫卫的标准就是这样,耶耶的,长门宫卫们是好样的,就是你们——你们是长门宫卫的耻辱!这也就是在长门宫卫,这支军队不受老夫管辖,如果在御林军中,每日的惩罚鞭子,早就把你们抽成一堆烂肉了。”   公孙敖是标准的大汉军人,一般人家不这样称呼他,都叫他武夫。   这种得罪人的话也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是真正的没脑子。   这样的人冲锋陷阵很不错,真的拿来当将军使唤,是非常不正确的。   好在刘彻非常的知人善任,不让这个脑袋里全是肌肉的家伙领兵打战,只允许他训练军卒。   曹襄的鼻子已经快要气歪了,云琅瞅瞅曹襄那双在夜色中显得绿油油的眼睛,就知道公孙敖这家伙已经跟曹襄算是结仇了。   霍去病拖走了已经喝高了的公孙敖,李敢来到云琅身边道:“他就是口快一些。”   “他是在嫉妒!”   曹襄阴恻恻的道。   “公孙敖与家父是好友,我不好说别的。”   云琅笑道:“你父亲如果想要马上封侯,就要学会控制自己的脾气,尤其是直言不讳的习惯一定要改掉。”   “军人不就是这样的吗?”李敢不解的问道。   “可是侯爷不是这样的,灌夫,窦婴是怎么死的,你难道不知道吗?”   “家父为人豪爽……”   “在军营里豪爽没错,回到家里就不要豪爽了,我听说你父亲自封为神箭将军,有人已经暗地里称呼你父亲为箭侯,你觉得这是好事?”   “有这种事?”李敢大惊。   “林暗草惊风,将军夜引弓,平明寻白羽,没在石棱中!这首诗给你了,你可以传出去,夸赞你父亲箭法如神就好了,不要自封什么箭侯,你都自封了,你认为皇帝还会封赏你父亲吗?”   云琅打了一个酒嗝,慢条斯理的给李敢分析道。   李敢把云琅吟诵的那断短句,背诵了两遍,然后道:“休沐之日我就回长安,跟我父亲好好说说。”   霍去病回来了,无奈的朝曹襄拱拱手道:“阿襄莫要记恨!”   曹襄面无表情的道:“去病不用帮他说项,事情已经出来了,公孙敖的一番话让我在长门宫卫中颜面扫地,想要统御这支军队,就要花费更大的心思跟钱粮。他甚至让我这一个半月来的辛苦全部白费了,这已经不是无心之失了,是真正的包藏祸心!”   说完话,就恨恨的将酒杯摔在地上,不用他吆喝,曹氏的家将们就簇拥着曹襄跨上战马扬长而去。   “我不该邀请将军跟同僚们过来。”霍去病有些后悔。   云琅把一根刚刚烤好的羊腿递给霍去病道:“好好吃你的吧,关你屁事,你必须笼络住羽林军中的人,你没见阿襄刚才愤怒成那个样子也没有当场发作,而是悄悄离去的?这就是在给你留颜面,我们兄弟将来的日子还长着呢,公孙敖这样的将军已经过气了。多一个少一个其实问题不大。”   霍去病啃了一口羊腿,无奈的道:“你怎么也这么说啊?”   云琅笑道:“我也有气啊,那混蛋刚才说我无耻,还一连说了三遍!再说了,我也不喜欢这种口无遮拦的人,勇敢是一回事,喜欢把自己的不满随意宣泄的人就不是勇敢了,而是莽夫!你以后为将,如果少一个敢冲锋陷阵的人,公孙敖是一个极好的人选,如果需要一个带兵的人……” 第一六六章 始皇陵的后时代开发   云琅早上醒来的时候,依旧觉得脑袋很疼,大汉国的残次品绿蚁酒喝多了就这症状。   醪糟不像醪糟,酒不像酒,甚至还有一股子醋糟子味道,一大口酒下肚,然后再吐出半口酒糟,确实很无趣。   红袖包的小馄饨很好吃,一口可以吃两个,一大碗馄饨下肚,被绿蚁酒弄没的魂魄也就归来了。   曹襄昨晚就没回长门宫卫的营地,而是住到了云琅的隔壁,云琅吃馄饨的时候,他已经吃完了早饭,正在院子里比划一杆长枪。   “别弄了,你就是再勤恳,在个人武力上也比不过霍去病跟李敢,不如把工夫用在你比较擅长的阴谋诡计上。”   云琅端着饭碗瞅着一板一眼的练习刺杀的曹襄道。   曹襄拍拍脑袋道:“阴谋诡计不用练习,我天生就是一个阴谋家,总归是要上战场的,多练练没坏处。”   “别生公孙敖的气了,那就是一个莽夫,不值得你如此大动肝火。”   提起公孙敖,曹襄的怒火就压制不住,丢下手里的长枪道:“什么东西!昨日我特意摆下那么大的阵仗,就是为了向他表示感谢,代我母亲向他致谢,证明我曹氏领了他此次帮忙的人情,日后定有后报。现在,他一句话就把自己辛苦挣来的人情挥霍一空,天底下怎么就有他这种人?”   云琅把最后一只馄饨塞嘴里吞下去,放下饭碗道:“等你眼界再宽广一些,你就不生气了。现在你的问题是,怎么面对你那些骄兵悍将对你的轻视之心?”   “无他,唯功名利禄而已,我或许没有强大的武力,却有强大的权势!”曹襄重新捡起长枪,插在门廊下的兵器架子上,泱泱的上了楼。   云琅相信曹襄会处理好这件事,而且是用他自己的方式,驾驭部属是他从小就会干的事情。   一个半月的训练,让云琅强壮了很多,至少胸部,腹部的肌肉已经有了一些形状。   他握着栏杆,在半空晃悠一下就从二楼跳了下来,老虎欢快的跟上,它以为云琅要跟他开始游戏了。   一人一虎冲出云家,沿着长长的水槽架子向松林狂奔,老虎跑一阵子就要停下来等云琅,一旦云琅将要抓到他的尾巴了,这家伙就再一次狂奔,这样的游戏老虎非常的享受。   松林里的缫丝工棚鸦雀无声,偶尔有一两只麻雀从棚子里飞出来,两个看守工棚的妇人,悠闲地坐在向阳坡上缝制着冬衣也顺便享受初冬的阳光。   老虎淘气的衔着人家的针线笸箩跑到云琅身边献媚,云琅把妇人的针线笸箩还回去,说了两句闲话,就咬着牙走进了太宰居住过的那座大院子。   这些天以来,云琅尽量避开来这里,没了太宰的大院子,也就是松林里的一个普通院落罢了。   太宰走了,云家的教书先生也就不见了,自从小虫问过一次,被云琅发了一通脾气之后,就没人再问他了。   两个老人乐呵呵的坐在阳光底下,一个用磨石打磨木片,一个摆弄着麦秸,又有一个快要完成的小小的宫殿模型出现在屋檐下的桌子上。   云琅坐在桌子前面,开始按照自己的设想重新摆弄个组合模型……   摆弄好了,就把它用鱼胶固定好,搬进屋子里的,放在一个巨大的桌子上,跟其余部分一起拼好,如果太宰还活着,他就能看的出来,这是一座始皇陵寝的模型图。   模型图已经完成了两成,云琅特意掩去了章台宫,即便如此,巨大的桌案上还有很大一片空白。   在桌案的边上,还有一座模型,也就是云氏庄园的微缩模型,如果仅仅是进来看这些东西,人们只会被两个会手艺的野人精巧的手艺所震感,会认为云琅正在谋划建造一座更加美丽的庄园,而不会联想到其它。   至少,阿娇就对云家的模型非常的有兴趣,长门宫里也有一套阿娇自己摆布的长门宫微缩模型。   而霍去病在云家的房间里摆放着一座城池模型,他经常彻夜不休的研究如何守城,或者攻城。   将始皇陵变成一座微缩模型的计划很久以前就开始了。   每一次进入始皇陵,其实就是云琅对始皇陵做的一次探索,那些密布始皇陵的丝线,是云琅在测量始皇陵各个部位的尺寸留下的东西。   太宰以为云琅是为了自己的安全做的一些准备,哪里知道,这是云琅在计算整座皇陵的面积,以这座山一般巨大的封土堆来说,皇陵的面积实在是显得有些小了。   以始皇帝的雄才大略,他不可能只给将要复活的自己准备这么一点东西。   相比这座巨大的陵墓,云琅对那个伏剑自杀的秦国公主更有兴趣。   她死去的年代已经很久远了,身为皇家贵胄的她,陵卫们居然没有去给她收尸,这实在是太奇怪了。   太宰拿到那柄短剑的时候,痛苦的样子是瞒不过云琅这个有心人的。   该是太宰的东西,全部归太宰,这是理所当然的,所以云琅烧断了栈桥,封闭了章台宫。   然而,章台宫的外面,云琅理所当然的认为该是属于他的,是他一个人的宝藏。   这些事情在太宰活着的时候,云琅不能去做,如今,太宰死去了,云琅将再无顾忌。   松林院子距离那个瀑布不是很远,也就距离皇陵卫士们的陵墓不远。   冬日的时候,瀑布的水流很小,却极为清澈,云琅站在那座石壁面前,沉默了良久还是没有没有进去。   雕像的模型早就制作好了,只要云琅愿意,他就能把陵墓里的陵卫骨骼全部凝结在黏土里。   云琅不想早点开始这个工作,他想亲手把这个堪称艰巨的工作独立完成,当成献给太宰的最后一瓣心香。   断龙石终究应该放下来,云琅凭借直觉,认为太宰能进去的地方,一定不会是太重要的地方。   或许云琅对于始皇陵的了解要比太宰还多一些,至少,距离始皇陵东侧三里地长满麻籽土地下,就有三座巨大的兵马俑就是太宰所不知道的。   陵墓太大了,占地范围也太广了,渺小的人站在上面总是不能一窥全貌的,因此,欺骗,隐瞒,就自然而然的出现了。   偌大的始皇陵对于云朗来说,就是一个巨大的未解之谜,云琅很想知道始皇帝死后到底弄出来了多少的谜团。   独占一座密藏的感觉是幸福的,这足够云朗用一生去发掘,最终独享宝藏。   云朗离开了骊山,跟老虎一起漫步在松林间,老虎总是喜欢去追逐那些乱飞的松鸡,却总是不能得逞。   它现在已经有些养尊处优了,对于钻进荆棘丛的松鸡从不强行抓捕,这会弄乱他美丽的皮毛。   阿娇的长门宫浓烟滚滚,这是阿娇的仆役们正在准备耕种的土地上烧野草,灌木。   高贵的人只要跟农家联系起来,就会变得朴实无华,头上包着一块蓝色绸布的阿娇如同一个地主家的女主人,正在调派仆役们放火烧地。   见云琅过来了,就朝他招招手,指着那些已经烧过的土地道:“你看看,灰烬够不够?”   云琅叹息一声,对于土豪家的做派非常的感慨,云家烧地的时候地上只有半寸厚的一层灰烬,阿娇家土地上的灰烬,足足有半尺厚,也不知道她这些天到底在土地上烧了多少东西。   “灰烬足够了,只是,您要马上耕地啊,把这些灰烬全部翻进泥土里,要不然风一吹,灰烬要是被风吹跑了,您就白干了。”   阿娇白了云琅一眼道:“就你聪明吗?大长秋早就想到了,灰烬是湿的,怎么跑?即便是跑了一千里又如何,还不是在我家的土地上!” 第一六七章 和匈奴的第一次偶遇   跟阿娇这种人就没办法好好地说话,她只要一张嘴,就能把云琅这种普通人噎一个大跟头。   事实上,她这句话没什么错,大汉国就是她家的,哪怕她是一个下堂妇,这么说也是有道理的。   阿娇见云琅不说话了,柳叶眉变得有些竖,怒道:“问你话呢,明年这里的收成能不能比你家高?”   云琅连连点头道:“这是必然,这是必然。”   “我家的小鸡,昨日死了两只……”   云琅眨巴着眼睛听阿娇絮叨,她家现在有三千多只小鸡,死掉两只是一个多么正常的事情啊,在大汉,三千多个孩子都没可能全部活下来,更别说小鸡了。   “明年的粮食仔细些种,有人要看!”阿娇显摆够了之后,冷不丁的就说了一个大消息给云琅听。   能让阿娇带话的人除了刘彻不会有其他人,听到这个消息,云琅笑了,刘彻终于忍不住要来了。   “是不是有些得意?”阿娇瞅着云琅道。   “诚惶诚恐!”   阿娇叹口气道:“诚惶诚恐?这样做就对了,大长秋也总是规劝我诚惶诚恐一些,我却做不到,如果非要那个样子才能让他过来,我宁可一个人在长门宫过日子。”   阿娇很明显没有跟云琅再说话的意思,这个女人做事情全看心情,心情很好了,即便是在她面前放肆一些也没关系,心情不好了,就会立刻翻脸。   云琅拱手施礼之后就离开了,阿娇依旧站在高处装她的农妇,现在,她已经把自己彻底的带入了农妇的幻境之中。   大片的田地里全是焦黑的灰烬,想要干净的回去,云琅只好绕道回家。   重新回到了骊山,这里就让人愉快的多,淙淙的流水,高大的树木,还有一匹难看的战马,一个蹲在泉水边上喝水的人。   此人身材低矮,黝黑,身上的衣衫穿的乱糟糟的,他喝水的样子非常的奇怪,云琅一般都是双腿蹲在水边喝水,那家伙不一样,他的左腿蹲着,右腿却向后弯曲,脚掌还稳稳的蹬在地上,似乎准备随时暴起杀人,或者逃跑。   几乎在云琅发现这个人的时候,那个人也发现了孤身一人的云琅,他站起身,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云琅……怎么说呢,就像是一匹狼在看着一只羊。   “此处乃是私人园林,这位兄台为何不告而入?”云琅停下脚步,警惕的问道。   那个汉子张嘴笑了,只露出一口大白牙,缓缓地向云琅靠近,由于他站在上风位,一股浓重的腥膻气随风飘了过来。   云琅从怀里掏出一个酒葫芦笑道:“不论如何,远来的就是客,先饮一口酒。”   云狼笑眯眯的将酒葫芦丢给了那个已经靠近他不足十米的汉子。   汉子探手抓住酒葫芦,摇晃一下,就丢在地上,两只眼睛鹰隼一般的盯着云琅,然后就冲了过来。   云琅吧唧一声就趴在了地上,冲过来的汉子惊骇欲绝的发现,一个硕大的猛虎脑袋正处在他的对面。   猛虎的两只爪子已经张开了,两寸长的利爪迎着他脸就狠狠的抓了过来。   汉子大叫一声,身体向侧面滚落,堪堪避过老虎的左爪子,却被右爪子抓了一个正着。   比钢勾还要锋利些的老虎爪子从他的脸上划过,飙起来一连串的血花。   躺在地上的云琅看的很清楚,自家的老虎兄弟这一爪子几乎把那个人的脸给切开了,还是切割成了五份,最长的那根爪子甚至把他的一只眼睛也给抠出来了。   就在云琅以为这人已经完蛋了的时候,他居然从地上再次翻身爬起,快速的向战马方向狂奔,战马身上有他所有的武器。   老虎昂首咆哮一声,那匹战马就哀鸣一声跪倒在地,老虎一个起跃就超过了那个汉子,一只大爪子按在不断悲鸣的战马脑袋上,摇晃着尾巴,等汉子靠近。   汉子的脸上血流如注,似乎知道已经没了退路,就狼一般的嚎叫一声,探手扯掉身上碍事的衣衫,张开了双臂面对老虎,竟然一步不退。   云琅站在一边仔细的打量了一下那个汉子道:“你是匈奴人吧?怎么过来的?”   匈奴汉子对云琅的问话充耳不闻,缓缓地向溪水慢慢的靠拢。   老虎的爪子在战马的脸上用力蹬踏了一下,那匹马的脑袋就被爪子撕开了一条好大的口子,眼看是活不成了。   “投降吧,我可以绕你不死。”   云琅觉得那个匈奴人身上的血快要流干了,虽然从他受伤到现在不过是几个呼吸的时间,他经过的地面上已经是血迹斑斑了。   有老虎看着他,他根本就不敢转身逃走,只要是打过猎的人都知道,把自己的后背暴露给猛兽是个什么下场。   云琅忽然想起春日的时候霍去病说过,匈奴左谷蠡王可能会报复,他顿时就变得紧张起来。   这就说明,过来的匈奴人绝对不仅仅是这一个人。   他心中大急,冲着老虎大叫了一声,老虎不满的瞅瞅云琅,然后就再一次向匈奴人扑击了过去。   云琅趁着老虎跟匈奴人扭打成了一团,连忙来到那匹已经死掉的战马跟前,撕开匈奴人的马包,匈奴人的弯刀赫然暴露了出来。   云琅大叫一声,见匈奴人已经被老虎牢牢的按住了,就取出随身短剑,一剑就捅在匈奴人的大腿根部,匈奴人大叫一声,用脑袋顶着老虎的下颌奋力坐起,云琅的短剑却趁机在他的两个肩窝上各自捅了一遍。   匈奴人呵呵出声,挣扎了两下,就无力地倒地。   云琅来不及理睬这个匈奴人,一想到阿娇就在左近,万一这个女人被匈奴掳走了,大汉国那可真正的就成了一个大笑话。   几乎是狂奔着回到了原野上,阿娇依旧站在高坡上假扮农妇,才出了林子云琅就朝阿娇大吼道:“快跑啊,匈奴人来了!”距离太远,阿娇听得不是很清楚,疑惑的看着狂奔的云琅,示意他走近点。   云琅刚刚跑了两步,就发现大长秋几乎是飞一样的从另外一边跑过来,身后还牵着一匹狂奔的骏马,就骏马跑动的样子来看,这可不是什么游春马。   “匈奴来袭!”大长秋大喊一声,就来到了阿娇面前,屈身跪倒,让阿娇踩着他的后背上马。   “什么?”阿娇大叫一声,立刻就踩着大长秋的肩膀上了战马,她不能落在匈奴人手里,这一点阿娇还是清楚的。   阿娇刚刚上马,又有十六名骑士惶急的跑过来,见阿娇已经上了马,就立刻让出一匹坐骑给大长秋,然后迅速的簇拥着阿娇远去。   此时的云琅窜出去足足有十丈远了,阿娇无恙,这时候就要考虑家里人了,匈奴人来了,他们怎么来的?来了多少?   云琅来不及想这些事情,一想到家里的四百多个妇孺,他一点时间都不敢浪费。   云家吃饭的钟声响起来,这也是云家召集仆役的讯号,家里的仆妇们全部匆匆的出了居住的地方,叽叽喳喳的说笑着向主家居住的木楼前涌过来。   她们很高兴,每一次家主召集大家聚会的时候都有好消息宣布,比如上一次给大家加鸡蛋吃的事情,就是仆妇们最津津乐道的事情。   “匈奴人来了,快走!”   梁翁脸色发白,大吼着要仆妇们跟着他进松林,这是云家人唯一能躲避的地方。   “带着自己的孩子,不要着急,匈奴人还没有过来呢,我们去松林那边躲避一下,等匈奴人走了,我们再回来。”   云琅实在是不敢催促这些妇人,他很怕一旦催促了,后果会更加严重。 第一六八章 杀奴(一)   “我要回去拿包袱!”一个高大的妇人听说匈奴人来了,她的第一反应居然不是害怕,而是要回去拿自己积攒的财物。   刘婆一巴掌抽在妇人的脸上怒吼道:“带着孩子去松林那边,谁敢回去,老婆子今天就砍死她。”   高大的妇人捂着脸大哭起来,她这一哭,好多妇人也跟着大哭,那些年幼的孩子更是跟着嚎啕大哭。   不过还好,刘婆那柄不知道从哪来找来的刀子终究是发挥了作用,一大群妇孺跌跌撞撞的向松林跑去。   妇人们很害怕,听说匈奴人吃人不吐骨头,上一次匈奴突袭甘泉宫的时候不过是十二年前的事情,这些妇人哪里有不知道的道理。   听说匈奴人又来了,顿时没了主张,只能是主家说什么,她们就怎么做。   宣真,毛孩等孩子大呼道:“去松林山洞躲避一时。”   于是,宣真在前面带路,毛孩在后面压阵,这才维持了队伍的齐整,快速的进入了松林。   云琅有军职,还是羽林军司马,羽林军的职责就是守卫建章宫,也称为建章宫骑。   既然匈奴人已经摸到骊山了,必然威胁到了建章宫,此时如果再不归营,就是泼天的大罪。   好在已经捉了一个匈奴,有了一个脱罪的借口,就今天这事,不论建章宫有没有事情,全长安三辅的军队都有大罪。   尤其是云中,雁门,定襄,太原四郡的军队,郡守,更是罪不可赦。   云琅穿好了盔甲,全副武装守在门前,护送妇孺们往松林走,就在这个功夫,云琅看见西北方向冒起了无数股狼烟,云琅微微的叹了口气。   等家里的妇孺全部进了松林,并且隐藏在褚狼他们以前藏身的山洞里,云琅这才松了一口气。   这里比较安全,除过云氏之外,基本上没人知晓,匈奴人劫掠如风,短时间内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找到这里的。   找到溪水边的那个匈奴人的时候,匈奴人的血已经流干了,看了满身披挂的云琅,吐出了最后一口气。   云琅找不到云家的护卫,就在刚才,那些护卫们的家眷也跑的不见了踪影。   梁翁抱着云琅的铁壁弩战战兢兢的跟在云琅身后,怒气冲冲的道。   “都跑了,老奴去找何良他们,他们说匈奴人打过来了,就带着家小跑了。”   云琅笑道:“不是一家人,没可能进一家门的,他们以为云氏的庄园宏大,一定会遭受匈奴人重点劫掠,所以弃甲而逃。他们却不知道,匈奴人的这一次进攻,与十二年前的那一次进攻有着天壤之别。离开云家这个坚守的地方,反而带着全家暴露荒野,更容易遭受灭顶之灾。”   梁翁见云琅很平静,慌乱的他也就安定了下来,这才看见地上的那具尸体。   “匈奴!我刚刚杀的!”   梁翁一听这话,两只眼睛顿时冒光,从腰里取出一柄斧头,三五下就把匈奴人的脑袋砍了下来,举着血淋淋的脑袋兴奋地对云琅道:“少爷,斩首一级,这可是军功,就是不知道这家伙是匈奴当户,还是将军,都尉。”   云琅指指倒毙的战马道:“他的东西在那里,你好好的搜搜,最好能找到可以证明身份的令牌,这家伙非常的彪悍,我跟老虎一起才杀了他。”   梁翁拍拍老虎的脑袋,又亲昵的拿脑袋蹭蹭老虎脑袋,然后就去收拾那个匈奴人的遗物去了。   云琅瞅着荒野道:“这里偏僻,匈奴人应该不会跑这里来的,你就留在这里,我跟老虎去羽林大营。”   云琅为云家唯一的一个成年男子打气道。   “少爷,您不知道先帝病重时期,匈奴人就来过一次上林苑,还把甘泉宫给烧了,听说,匈奴人攻破了雁门关,北方四郡全部失守,被匈奴掳走的百姓不下十万之多。少爷,你也藏起来吧,咱们家已经斩首一级了,怎么都能交代的过去,老奴一个人看家就成了。”   云琅摇摇头,在梁翁担忧的目光中,骑着游春马带着老虎离开了骊山。   狼烟升起了,上林苑里的所有活物似乎都藏了起来,云琅跟老虎不敢走大道,现在,有很高的可能会遇见匈奴人的骑兵大队。   如果是汉人之间的战争,云琅一定会避开的,如今,既然来的是匈奴人,即便是再危险,云琅也要试一下的。   如果,连他这个羽林司马都躲起来了,还指望谁能站起来跟匈奴作战呢?   走了不到十里地,云琅的衣衫就被汗水湿透了,他觉得不能再往前走了,老虎在不断地低声咆哮,这是警讯,老虎已经觉得这里很危险了。   前面不远处,有一个不大的山包,正好卡在路边,山包上的茅草很深,是一个不错的伏击地点。   如果来的匈奴人很多,云琅就决定藏起来,如果来的是零散的匈奴人,云琅就准备用铁臂弩杀了他们。   游春马很乖巧的卧在草丛里,老虎也静静的趴在草丛中,云琅不紧不慢的安置好铁臂弩的三脚架,将上满弩箭的铁臂弩装在三角架上,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证射击的精度。   云琅安排好了一切,刚刚准备休息一会,就看见三骑一先一后的从大路上狂奔过来,云琅将身体伏低,通过弩弓望山仔细的观察来人。   前面跑的明显是一个汉人,身上血迹斑斑,背后还背着一个牛皮筒子,看样子是信使。   后面的两个骑兵明显就不是汉人,虽然穿着汉人的衣服,云琅依旧不认为他们是汉人,因为霍去病说过,汉人目前还没有本事纵马弯弓……   羽箭嗖嗖的从信使背后飞过吗,信使紧紧地趴在马背上毫无还手之力。   云琅微笑着放过狂奔的信使,将后面的那个匈奴人的身形套进了望山。   小山相距大路不过三十米,正好在铁臂弩威力最大得射程之内,云琅轻轻地扣动了机括,一支铁羽弩箭就咻的一声,刺进了那个正要发箭的匈奴人的脑袋,铁箭射穿了头颅,匈奴人一头从马上栽了下来。   云琅来不及看战果,就迅速的将弩箭瞄准了第一个匈奴人,这一次他几乎没有等待,匈奴人的身体刚刚进入望山,他就扣发了弩机。   弩箭追上了狂奔的匈奴人,从他宽阔的后背刺了进去,匈奴人大叫一声,趴在马背上拨转马头就要斜刺里进入荒原,他非常的机敏,一刹那的功夫他就察觉了弩箭是从哪里飞来的。   趴在草丛里的老虎悄无声息的钻出草丛,带着厚厚肉垫子的爪子落地无声,悄悄地缀了上去。   在浓密的荒草里,那是老虎的天下。   信使明显的发现了身后的追兵已经被干掉了,就停下战马,拱手朝云琅所在的方位吼道:“多谢兄长救护,张六子感激不尽,军务在身不敢停留,如果兄长去了我北大营,只要说出今日的事情,张六子定有厚报。”   云琅静静地看着那个叫做张六子的北大营信使,一言不发,等张六子离开了,他才下了山包,牵着匈奴人的战马拖着那个匈奴人的尸体进了草丛。   老虎回来了,巨大的犬齿上血迹斑斑,两只爪子上也满是血迹,肚皮翕张的厉害,可见刚才的战斗也非常的激烈。   云琅摸摸老虎的脑袋,给它的打嘴里倒了一点酒,老虎砸吧两下嘴巴,就重新把脑袋搁在爪子上休息。   杀了人,云琅没有任何的不适,身体反而兴奋地有些颤抖,他重新趴在荒草丛里,继续通过铁臂弩的望山,观察这个完全不一样的世界。 第一六九章 杀奴(二)   每一次,只要老虎的耳朵开始摆动,云琅就会瞭望四周,这个过程经历了足足三个时辰。   在这段时间内,有六拨人从他的望山世界里走过,有惶急的商贾,有乱跑的野人,也有赶着马车的富家子。   云琅不知道他们的目的地是哪,每一个人都像是身处世界末日一半,惶惶不可终日。   云琅忽然发现,自己好像有些理解刘彻为什么要穷兵黩武了,这种随时有人要你命的感觉真的不好,一点都不好。   大路上忽然有隆隆的马车声,云琅起身观望,只见十余辆华贵的马车从道路的远处驶来,车夫站在车辕上奋力驱赶马匹,两个武装护卫站在马车后面,紧张的瞅着后面的情形。   车速极快,拉车的马匹口吐白涎已经陷入了一种癫狂的状态,依旧狂奔不休。   领头的一辆马车的车轴忽然折断,华贵的车厢轰然倒地,被狂奔的战马拖拽着继续前行了百十步,战马力竭,也翻倒在地上。   两个翠衣少妇哭叫着从残破的马车里爬出来,头脸上全是血迹,紧接着一个胖胖的男子也从马车里爬出来,虽然狼狈了一些,却似乎没有受伤,举着一柄剑怒吼道。   “不跑了,不跑了,耶耶不跑了,就在这里干死匈奴人。”   听了那个胖子的话,两个翠衣少妇的哭声越发的大了。   后面的马车绕不过前面的马车,也只好停下来,一个绿衣男子从马车里跳出来吼道:“张连,快把你的马车弄开,匈奴人追来了。”   那个叫做张连的胖子摇摇头道:“杜预,别跑了,马已经撑不住了,你看看你的马,已经在吐白沫子了。最多还能跑三里地,趁着现在有点时间,不如把这些马车堵在道路上,我们跟匈奴人大战一场。”   “你说什么?张胖子,就你还能跟匈奴人大战?是送死吧?你没看见薛亮是怎么死的?是被匈奴丢出来的绳子勒死的。让开,老子能跑多远算多远。”   从马车里跳出来的纨绔越来越多,云琅饶有趣味的瞅着这些人,准备看他们怎么选择,匈奴人的估计已经追过来了,云琅已经看见后面有尘土扬起来了。   这些纨绔有很多人他其实是认识的,曹襄上次在家里召集冤大头帮他凑钱,其中就有这里面的好几个人。   那个叫做张连的家伙,祖宗就是大名赫赫的留侯张良,那个叫薛亮的,他父亲就是宰相薛泽,还有那个长的最高的家伙,他就是周勃的后代。   十余辆马车,二十几个护卫,十余个马夫,女人倒是有十七八个,无论如何,也算是有点战斗力。   云琅不知道那个叫做张连的家伙如何组织这群乌合之众来对付强敌。   拉车的马因为猛然停了下来,再也没有力气负担马车了,一个个哀鸣一声就跪在了地上。   想要逃走的薛亮,顿时面如土色。   张连从车厢里取出一架弩弓,一边上弦,一边道:“我不敢逃了,我把庄子里的仆役全部留给了匈奴人祸害,回到家也是被我耶耶打死的命,不如在这里拼一下,战死了,家里也好对外解释庄子里发生的事情。”   这些纨绔子非常的出乎云琅的预料,还以为这群好色胆小的混账,一定会逃跑的,没想到,他们竟然很快就达成了统一意见,由周勃家那个老护卫指挥,在这里跟追兵大战一场。   张连在一个翠衣女子的屁股上拍一巴掌又指着荒原道:“何氏,你带着陈氏快跑吧,告诉你,哪怕被荒原里的野兽咬死,也比落在匈奴人手里好一百倍。如果能活着,就回到你们夫君身边去吧,我们在阳陵邑的院子也归你们了,好好过日子。”   一大群妇人顿时头都不回的就钻进了荒原……   张连遗憾的看着跑走的妇人,对薛亮道:“可惜了哟!”   周鸿瓮声瓮气的道:“有什么好可惜的,等耶耶们活着回去,再找回来就是!”   周鸿音刚落,云琅就听见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远处处传来,很快,一队骑兵就出现在云琅的视线里。   只是看看衣着,云琅就知道这是一队匈奴人,三十几骑从大路上烟尘滚滚的追过来,仅仅是一往无前的气势,就让人心头生畏。   “举弩,准备,一百步平射!”   周勃家的家将,多少还算是有些见识,知道如果不能在第一波弩箭齐射就杀死一半的匈奴人,他们将在无活路。   马蹄声越来越近,云琅的脸上全是汗水,扣在扳机上的手也湿漉漉的。   他看见纨绔们排成了一个乱糟糟的队形,家将的命令刚刚下达,就有稀稀疏疏的弩箭平射了出去。   最前面的是一个穿着厚重羊皮袄的匈奴人,他手里的武器非常的简单,就是一根粗大的硬木棒子,一头大,一头小,如同锤子一般抡起来之后,就挡飞了迎面过来的弩箭。   “啊哦哈——”匈奴猛将抖手把自己手里的棒子抡了出去,靠在马车边上的一个汉人躲避不及,竟然被一棒子敲碎了脑袋,粉红色的脑浆子飞溅的到处都是。   距离太近了,匈奴人的马速也太快,张连他们只能射出一支弩箭,就看见匈奴人狰狞的面容就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张连怪叫一声,丢掉手里的弩弓,用肩膀扛着翻到的马车,竟然生生的将翻倒的马车给顶到了大陆边上。   一个匈奴人躲避不及,人马一起撞在马车上,将马车撞的粉碎,那个匈奴人连同战马,却再也分辨不出形状了。   张连也被强大的冲撞力量顶的飞了出去,掉在地上就开始大口的吐血。   那个雄壮的匈奴将军,带马绕过残破的马车,手上早就换上了一柄鹤嘴斧,在经过马车的时候,鹤嘴斧趁势敲击在一个护卫的胸口,那个护卫身体好像一下子就变成了两截,虽然没有断,却倒飞了出去,撞倒了身后的马夫。   薛亮嗷的叫了一声,就钻进了一辆马车的底下,周鸿却举着一柄剑迎着那个头上绑着恐怖骨甲的匈奴猛将冲了过去,如果不能挡住这个家伙,后面的匈奴人就会全部过来。   周鸿的长剑跟鹤嘴斧撞在一起,却没有发出多大的声响,周鸿精工打造的百炼钢剑,居然砍断了鹤嘴斧,去势不竭的铁剑掠过匈奴猛将的腰腹,在他的腰上开了一道很大的血口子。   云琅一条腿压着老虎,不让它冲出去,手上却冷静的不断扣动弩机,每一枝弩箭离开铁臂弩的瞬间,就会贯入一个匈奴人的要害之处。   也就是有云琅的存在后续的匈奴人才不得不放缓进攻的速度,四处寻找发射冷箭的人。   周鸿虽然挡住了匈奴猛将,他握剑的虎口已经被刚才剧烈的撞击弄得撕开了,大拇指奇怪的扭曲着。   一柄长剑从匈奴猛将的身后刺过来,匈奴人闪身避开,大叫一声居然用胳膊与腰肋生生的将那柄长剑夹在肋下。身体扭转,握剑的周氏护卫就被抡了起来,跟周鸿撞在一起。   云琅低下头,一枝枝羽箭嗖嗖的从头顶飞过,如果不是他给自己挖了一个小坑,让他的身体低于山头,他早就中箭了。   一排牛皮绳圈飞了过来,有的套住了挡在路上的马车上,有的直接套在人的脖子上,挡在路上的马车连同那些无法动弹的挽马一起被强悍的匈奴人拖走了。   云琅用脚重新给铁臂弩上好了弦,安置好铁臂弩之后,就看见一个肮脏的面孔就在距他不到两尺的地方,他觉得自己好像闻到了那个家伙喷出来的臭气。 第一七零章 杀奴(三)   一支粗大的爪子探过去,臭气立刻就变成了血腥气,那个爬上山包的匈奴人发出一声恐怖至极的叫声,就从山包上滚落下去了。   估计他到了地狱也忘记不了刚才看见的那颗狰狞至极的老虎脑袋。   有了铁剑的匈奴猛将催动战马,在纨绔群中左突右杀,所到之处残肢断臂乱飞,原本还有一点战意的纨绔们顿时就哭爹喊娘的往马车下面钻。   那些作战经验丰富的护卫们却前赴后继的向匈奴猛将扑过去,周氏家将声嘶力竭地吼道:“杀死他!我们有援军!”   匈奴猛将哈哈大笑,手里的铁剑简直太合适他了,这东西杀起人来犹如砍瓜切菜一般,匈奴人的铜刀根本就不能与之相比。   眼看着自己的部属也越过了马车障碍,他的铁剑挥舞的更加有力。   老护卫眼看着匈奴猛将的铁剑就要砍到额头上了,眼睛一闭用手中长剑用力的格挡了上去。   匈奴人的铁剑落在他的剑上,却没有多少力道,诧异的睁开眼,却发现匈奴猛将正在用力的催动战马,低头一看,才发现张连躺在地上,双手死死的抱着匈奴猛将的一只战马蹄子,一边吐血一边哭喊:“杀死他!”   周鸿的眼珠子似乎都有些红了,他的右手已经废掉了,干脆不加理会,双臂张开,无视刺过来的长剑一头撞在匈奴猛将的身上。   匈奴猛将终于在马上坐不稳当了,嚎叫一声从马上滚落。周氏护卫惨叫一声,他看的很清楚,匈奴人的长剑刺穿了小主人的身体。   这时候他再也顾不得指挥战场了,从马车后面跳出来,举剑就刺。   一只手抓住了他的剑刃,匈奴猛将狞笑着一膝盖顶开趴在他身上的周鸿,单手抓着护卫的长剑,即便献血长流,他也不在乎。   一个纨绔嚎叫着从马车底下窜出来,他的武器早就丢了,却跳上匈奴猛将的后背,张开嘴就咬在那家伙的脖子上,不论匈奴人怎么挣扎都甩不开这个如同跗骨之蛆的家伙。   然后,又跳出来一个纨绔,直到那个匈奴猛将被人海淹没。   云琅射出去了十五枝铁羽箭,铁臂弩上也仅剩下最后一支了,他的脑袋眩晕的厉害,最短的时间里,他为铁臂弩上了五次弓弦,这远远的超过了他能承受的极限。   强忍着扣动了弩机,将最后一支铁羽箭射进了一个要去救援他们将军的匈奴人胸口。   然后就丢掉铁臂弩,举着长矛呐喊一声,从山包上冲了下来,这一刻,他好像忘记了这样下去很可能会死这样一个后果。   每个人都在死战,马夫笨拙的举着长剑围绕着匈奴骑兵团团乱转,虽然总有同伴被匈奴人杀死,他们也总能找到机会杀死那些停止不动的骑兵。   云琅的长矛斜斜的从一个匈奴骑兵的腰肋处刺了进去,锋利的长矛一直深入到那家伙的胸腔,云琅不敢松手,推着长矛向前进,直到把那个匈奴从战马上推下来。   那个巨大的人球忽然散开了,匈奴猛将摇摇晃晃的从人堆里站起来,一只眼珠子吊在眼眶外面,两只耳朵也早就不见了踪影,他从一具尸体身上拔出一柄长剑,正要刺下去的时候,一只手抱住了他举剑的胳膊,很快,就有很多只手缠绕在他的身上,让他雄壮的身体不得不再一次倾倒。   云琅听的脑后一阵狂风刮过,回头一看,才发现老虎整只身体扑在一个举着铜刀的匈奴骑兵身上,一阵令人牙酸的咯吱声过后,那只握着铜刀的手就掉了下来。   云琅反手将长矛刺了出去,这个动作他曾经每天都要重复两千次,所以非常的熟练。   匈奴人的铜刀击打在长矛上荡开了长矛,云琅松开了长矛,一柄短短的投枪出现在手上,胳膊稍微弯曲一下,投枪就惯进了匈奴人的战马脖子,战马嘶鸣一声倒在地上,三四个拿着各色武器的马夫就压在了那个匈奴人的身上。   云琅的左肩处麻木的厉害,这地方刚才挨了一刀,因为有铠甲护着,铜刀被弹起来,可是匈奴人强大的力道依旧作用在了他的身上。   老虎咆哮一声,一支羽箭插在它的肩胛处,这引起老虎更大的愤怒,抛弃了那个脑袋被他蹂躏的已经没有模样的匈奴人,一个空翻就向那个拿着弓箭在外围放冷箭的匈奴人。   云琅踉跄两步想要去帮老虎,眼前却金星乱冒,他咬破舌尖,从背后卸下短弩,只要眼前出现匈奴人,他就果断的扣发弩机,眼看着坐在马上的匈奴人越来越少,云琅第一次觉得胜利的天平正在向他们这一方倾斜。   弩箭射完了,云琅想要给弩箭上弦,却发现他的左臂一点力都使不上。   一匹战马撞在云琅的胸口,将他撞得向后倒去,马上的匈奴人也从马上掉了下来,一柄长矛就刺穿了那个匈奴人的咽喉。   云琅努力的眨巴着眼睛,想要看清楚面前这张熟悉的面孔,却怎么都想不起来的他是谁。   天空在旋转,大地在倾斜,他努力的探出手去,却没有抓住眼前这个人,软软的倒在地上。   耳朵里全是人嘶马叫的声音,所有的声音都混成一团,有人对着他大吼,他却分辨不清楚是谁的声音,也听不清楚他到底说了些什么。   老虎的大脸出现在他的头顶,他探出去的手抓住了老虎嘴边的软肉,胡须有些扎手,不过,很真实。   有人掰开他咬的紧紧的嘴巴,往里面倒了很多酒,云琅渴极了,大口的吞咽着酒浆,酸涩的酒浆变得非常甘甜,如同玉液琼浆一般滋润着他焦渴的五脏六肺。   “好样的,一人击杀了十三个匈奴,不愧是我御林军的军司马。”   五官的感觉终于回来了,云琅也终于看清楚了眼前的人。   公孙敖喋喋不休的说着话,看云琅的眼神都冒着金光。   “十六个!”   云琅如果没有立功也罢,如果真的立功了,他绝对不允许别人贪墨他的功劳,尤其是杀匈奴这种功劳,他一点都不嫌多。   公孙敖笑道:“再拿三个人头过来,耶耶就立刻给你再记三级功劳。”   云琅拍拍老虎的脑袋,脑袋上有一道刀伤的老虎立刻就钻进荒草里,不一会就拖回两具匈奴人的尸体。   “还有一级在家里。”   公孙敖狞笑道:“这就派人去取,哈哈哈,我羽林军此次斩首六百七十七级,还有谁再敢说我羽林军全是娃娃?”   “小郎啊——你可不能死啊!”一个凄惨的声音从云琅身边传来,云琅转过头去,只见那个老家将抱着肚子上插着一柄剑的周鸿哭的凄惨无比。   那一剑云琅看的很清楚,没从肚子中间穿过去,只是穿过了腰肋处的皮肉,应该死不掉才对啊。   “小郎,你的两条腿被战马踩碎了。”一个健壮的护卫抱着同样凄惨的不能再凄惨的张连痛哭失声。   “快看看耶耶的家伙还在不在?如果不在,你就一剑弄死我,否则我就弄死你。”   “在,在,在啊,你的膝盖骨被马蹄子踏碎了。”护卫连忙解开他血糊糊的下裳瞅了一眼道。   张连长吁了一口气看着天空道:“老天总算是待我不薄啊,只要家伙在,用腿换一辈子的安逸,也值了,回去就把何氏,陈氏给耶耶抓回来……”   公孙敖冲着张连挑起大拇指夸赞道:“好汉子,留侯家的子孙,果然没有废物。”   张连傲然道:“那是自然,是某家决定要在这里跟匈奴人决战的,要是继续跑,被人家追上逐个击破,没人能活下来……” 第一七一章 风雨欲来   杀死匈奴大当户的功劳很大,可是杀死这个匈奴人的猛士很多,于是,功劳就不好分了,最好他们还是达成了统一的意见。   张连付出的最多,所以,他分到了脑袋,周鸿分到了两只手臂,其余纨绔们就把剩下的部位给分了。   大汉的军功要求非常的严苛,没有实物不得记功,这是一条铁律,当初项羽被一群人杀死之后,他们就是这么分功的。   唯一没有分派到功劳的人是薛亮,就连胆小的杜预都分到了匈奴猛将的一只脚,唯有他没有任何功劳。   倒是他家残存的一个家将跟马夫分到了一个匈奴人的首级,薛亮正在低声的跟自家的人商量,能不能把那个匈奴人的首级算在他的头上,却被护卫跟马夫严词拒绝了。   在公孙敖面前商量这种事情是极为不妥当的,一旦护卫跟马夫同意这个建议,公孙敖一定会直接取消他们的功劳,并且会拿他们去治罪。   碰了一鼻子灰的薛良想要重新加入纨绔圈子,却被那些焦头烂额的纨绔们给推了出去,从今天起,他很明显的被所有人抛弃了。   云琅给老虎包扎脑袋,那一刀砍的很重,伤口也很长,云琅找了一根缝衣服的针线,火烧之后,就用开水里煮过的丝线给老虎缝伤口,过程自然是非常的痛苦,老虎嚎叫着直到云琅给它缝好了伤口,才无力地趴在一边。   肩胛上还挨了一箭,不过这一箭对老虎来说不算什么,匈奴人的狼牙箭对他的伤害很有限。   霍去病来的时候,云琅已经躺在一张爬犁上,被游春马拖着往家里走。   云琅的爬犁上还拴着十一匹匈奴战马,这都是他的缴获。   李敢看的眼红,一个劲的叹息,他就不该离开云家,如果还在云家,今天这场小小的狙击战他就能严重的参与了,有他带领一群纨绔作战,会让他一战扬名天下的。   霍去病的样子也不好,脸色苍白,坐在马上也不妥当。   李敢叹息一声道:“你们两个好运气,一个刚好碰见了一小股匈奴人,阵斩一十六人,一个在甘泉宫守卫太后,阵斩了一个裨王,击溃了裨王所属两百八十余骑。啊——你们运气怎么这么好啊!”   霍去病叹息一声道:“你以后有的是机会,大战这就要开始了,匈奴左谷蠡王发动的这次突袭,让陛下颜面无光,我们一定会发起反击的。”   “到底怎么会事?现在可不是先帝时期,内有八王之乱,外有匈奴压境,最后让左贤王偷袭得手。现在北边的四郡都有重兵把守,怎么会让匈奴人跑到甘泉宫来了?”   霍去病拍拍老虎的肚皮小声道:“等事情平息了我再对你说,牵涉太多了,也太深了。阿敢,你的嘴巴一定要封牢,不能在外面胡说八道,等我们从军营解散之后,就去阿琅家,不要留在阳陵邑,更不要踏进长安城一步。”   李敢点点头道:“知道,这一次恐怕没人有好日子过了。”   听霍去病说的严重,再想到公孙敖那副得意的劲头,云琅就把这事抛诸脑后,既然羽林军只会有功,不会有罪责,自己这个羽林军司马也就安然无恙,说不定还能升官,别人倒霉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回家的路上,云琅发现一群群的大汉军马在荒原上游荡,如同梳子一般在清理可能溃散的匈奴人。   云琅不知道前来偷袭甘泉宫的匈奴人有多少,不过,看目前的状况,应该不算太多,而且已经被大汉的军队击溃了。   回到家里,家里依旧一个人都没有,送云琅回来的羽林军在院子里喊了好久,梁翁才战战兢兢的从一个地窖里爬出来,眼见云琅跟老虎都躺在爬犁上,哆嗦着嘴唇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云琅笑着打发走了羽林军同僚,对梁翁笑道:“安稳了,把她们从山洞里找回来,赶紧做饭,我快要饿死了。”   梁翁紧张的看看拴在帕里上的十一匹彪悍的战马道:“这些马……”   云琅笑道:“我跟老虎杀了十六个匈奴人,缴获了十一匹战马,这些马都是咱家的了。”   梁翁正要出去找那些妇孺,好让她们回家,山洞里什么都没有,一大群人挤在一个小小的山洞里,还不知道怎么受罪呢。   就看见宣真跟毛孩两个缩头缩脑的从外面溜进来,见梁翁跟云琅都在,就欢呼一声跑过来道:“家住没事就太好了。”   云琅笑道:“去告诉刘婆婆,警讯已经解除,匈奴人也都被大军给杀光了,可以回来了。”   两个半大的少年闻言大为欢喜,一溜烟的就抢着向山洞跑去,想要早一点把好消息告诉每一个人。   梁翁搀扶着云琅上到了二楼,老虎也跟着爬上来,这个憨货今天算是吃够了苦头,守在云琅身边一动都不愿意动。   刘婆她们回来之前,云琅就沉沉的昏睡过去了。   这一场大战,对云琅来说是一场劫难。   直到现在,他都想不明白自己当时为什么会一个人挺着长矛从山包上冲杀下去。   明明早就想好了,一定要守在土包上,只用铁臂弩杀敌,绝不近距离与匈奴人作战的,为什么脑袋一热就会冲下去呢?   “哪来的胆子啊——”即便是在昏睡,云琅依旧在梦中感慨出声。   睡眠可能是最好的药。   云琅一觉醒来之后,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了,老虎正在有一口没一口的舔舐着饭盆里的蛋液。   见云琅睁开了眼睛,就看他一眼,然后继续慢慢的吃自己的饭。   红袖,小虫,刘婆,以及云氏的两个奉茶女子,都守在云琅的床边。   被人托着坐起来,云琅对刘婆道:“家里一切都好吧?”   刘婆施礼道:“小郎,家中一切都好,就是家里的牲畜跟家禽一天没有喂食,有些焦躁,现在也好了。”   “告诉梁翁,云家从今日起开革十六名护卫,也就是从今日起,他们必须离开云氏,不得迁延。”   云家的护卫就是摆设,就像云家的工匠一样,云家只能使唤,却不能留住。   工匠到底是国家的,云家有资格动用已经是很难得了,可是那些护卫们,事情就做的很过分,在云家平日里混工钱,混钱粮,一旦云氏有难,他们就一窝蜂的跑了,这样的护卫要他们做什么。   “他们也没脸回来了,小郎只要把文书递给官家,官家自然会处置,咱们不用做恶人。您受了伤,先把伤养好才是家里的头等大事,莫要动怒,与那些跟我们不是一条心的人动怒,不值得。”   听说家里一切安好,云琅也就放心了。   “长门宫那边的是个什么情形?”云琅又问。   小虫回答道:“仆婢们回来了,阿娇贵人不见踪影。”   红袖连忙补充道:“大长秋也没有回来,如今,长门宫里只有百十个守卫在看守,看样子阿娇贵人很快就会回来的。”   云琅叹口气道:“还以为能好好的过几年安生日子,这才几天啊,匈奴人都跑到家门口了。刘婆,吩咐下去,这些天不要轻易地离开家,红袖,小虫也不用出外背水了,等官府的公告出来之后再做安排!”   一群人伺候云琅吃过饭,就把安静的空间留给了云琅,她们知道家主在这个时候一定有很多的事情要想,梁翁下令,不许任何人打搅。   云琅最担心的其实还是曹襄,不知为什么霍去病,李敢,刘婆,梁翁他们谁都没有跟云琅说起过曹襄的事情。   这让云琅隐隐约约的有一种不妙的感觉。 第一七二章 云家需要更多的资源   运送到云家的伤患很多,包括昨日在大路上迎击匈奴人的一众纨绔。   双腿肿的跟大象腿一样的张连早就没有了昨日的嚣张,浑身滚烫,如果不能降温,就会被自己的体温给活活的烧死。   周鸿也好不到那里去,肋部的贯穿伤,已经有些发炎了,如今面如金纸昏迷不醒,且水米不进。   至于别的纨绔也好不到那里去,几乎个个带伤,骨断筋折者算是最轻的伤患。   不仅仅如此,羽林军中的伤患也被公孙敖一股脑的给送过来了,百十个伤患,躺在云家的饭堂里,非常的壮观。   看着杀猪匠一般的医生,伸着一双黑不拉叽的手就开始为军卒处理伤患,云琅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他决定还是自己动手的好。   事实上他也没有好办法,没有那些药物,他只知道高温消毒这一条,知道病人居住的环境越干净越好。   于是,他就让人先把那两个杀猪匠一般的医生,放在滚烫的水里面,狠狠地洗涮了一遍,至于什么胡须头发眉毛全部剃掉,还警告那两个医生,看完一个伤患就用柳枝水洗一遍手,敢少洗一次就乱棍打出。   在大汉军队中,医生的地位并不高,主要是高居不下的伤患死亡率造成的恶果。   在很多人看来,有没有医生其实不重要吗,他们能干的事情一些老道的军卒干的更好。   伤病一旦进了伤兵营,就看个人的造化了,命硬的能活下来,命格浅的死了是必然,不死才是奇迹。   大汉国不是没有高明的医生,只是,这种医生乃是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再加上高明的人又有隐居的习惯,别人不求上门,他们轻易不会出手的。   在云琅的催促下,凡是开放性的创伤,他的办法就只有一个,用浓浓的皂角水洗干净伤口之后,再用盐水洗一遍,最后用丝线缝上就好。   伤口浅的直接缝死,伤口深的,就缝两遍,肥一些的缝三层,最后留一点口子在伤口上插一截芦苇管子引流了事。   大汉国的金疮药云琅看过,内容很丰富,有公猪油,有面粉,有黄蜡,有甘草,有血竭,有苍龙草,加水搅拌之后,依靠药膏的黏性来堵住伤口,不让伤口继续流血。   还有一些更过分,里面含有大量的硫磺……   云家有三七,研成粉末之后添加两样清凉的药材比如薄荷,甘草最后用一点蜂蜜黏在消毒过的麻布条子上,最后绑在伤口处,立刻就获得了伤患的一致好评,他们都说伤口处凉凉的,感觉很舒坦。   药里面添加了薄荷,要是不清凉才会出怪事。   这些事情,云琅一个人可干不过来,更何况这些当兵的全是脏鬼,云琅清洁了两个医生,自然也要清洁他们的,尤其是他们身上那些可怕的寄生虫让云琅忍无可忍。   云家的仆妇都是见过大世面的,一个脏了吧唧的赤裸男人出现在面前她们根本就不再在乎。   一边七手八脚的给放在台子上的赤裸男人清洁身体,一边还有功夫对每一个男人品头论足。   就性别而言,男人似乎更有侵略性,不过,那是在一般情况下,现在,他的伤患处被麻布包扎的密密匝匝,被人剥光了如同待宰的猪一样放在台子上,他们就比女人还要害羞。   一个大胡子军卒被妇人清理干净之后,穿上干净简单的病号衣衫,痛不欲生的趴在干净的单人床榻上无声的饮泣。   其余军卒也没有看笑话的意思,被一群妇人围观,拨弄,清洁身体的过程他们也要经历一遍,尤其是那些妇人还用一块麻布遮住口鼻,看不清美丑……   云琅觉得大汉人很耐活,砍掉胳膊拿着烧红的烙铁把伤口封闭起来,那些人也就是嚎叫两声,连昏迷的都很少,第二天就能大口的喝粥。   张连还似有些失落,他的两条腿被战马踩塌成肉饼了,膝盖以下没有复原的可能。   他却不愿意把自己的两条腿锯掉,那怕两条腿已经有味道了,他依旧不肯。   “锯掉吧,一了百了,你哪天不是说了吗,只要中间的家伙还在,就千值万值吗?赶紧的做决定,腿锯掉之后养好伤,你还是那个纵横花丛的好汉。”   云琅站在张连的床边温言劝解。   “腿没了能长出来吗?”   “有这种可能,听说世上有几种药物,能够活死人肉白骨,肢体再生也不是什么难事,只要你能弄到那种药。”   张连连忙拉着云琅的手问道:“什么药?那里有得卖?我这就派人去买。”   云琅抽抽鼻子道:“不好买,听说玄菟郡那里有一座白头山,山上有一种叫做人参的东西,只要长够一千年的,就会幻化成人参娃娃,就有这种功效。另外,昆仑山的冰天雪地里长着一种叫做雪莲的东西,天气越是寒冷,它就绽放的越是美丽,听说雪莲花开的时候,整座山的野兽都会被吸引过来,围着这朵花跪拜……”   张连似乎被故事吸引住了,眼中满是憧憬之色,低头看看自己已经彻底变形的双腿咬着牙道:“去掉吧!”   不知道为什么,云琅看到张连的两条腿被屠夫一样的医生举着利斧一刀两断的时候觉得很壮观。   就连这家伙的惨叫声似乎也比别人的惨叫动听。   再看着医生用烧红的烙铁死死的摁在他断腿的伤口处,嗞嗞作响,油脂从烙铁上滴落,这家伙以前不论造了什么孽,这一刻也应该还干净了。   云家成了一个临时的医院,好处多多,至少,羽林军,阳陵邑,上林监运来的粮食,麻布药材,够云家吃好多年的。   只是,曹襄一直没有来……   公孙敖来到云家,一脸的沉痛之色,当他看到云家饭堂里依旧躺着的那些军卒,脸上的神情有了一丝变化。   送来的这么多人,现在还有这么多人。   “死了多少?”   云琅摇头道:“到目前还没有死的,昏迷不醒的还有十三个,能不能活过来就看他们的造化了。”   “一个死掉的都没有?”   “只能说目前没有!”   “好样的,老夫觉得你越来越合适当军司马了,再努力打磨几年,来羽林军当真正的司马耶耶也认了。”   公孙敖跟云琅说完悄悄话,就哈哈大笑着去看他的部下,拍拍这个,挠挠那个,在这个胸口擂一拳,赌咒发誓的说一旦他们伤好了,就能就见到陛下给的赏赐。   伤兵们被公孙敖这一闹,原本郁闷的心情似乎缓解了很多,开始有说有笑的跟公孙敖抱怨。   公孙敖看过伤病之后,又来到云琅的小楼上,指着不远处的饭堂道:“以后羽林军中的伤患都送到你这里成不?”   云琅笑道:“不是不成,主要是住不下。你也看见了,让兄弟们睡在饭堂里,我有些不忍心。”   公孙敖苦笑一声道:“有本事的人即便是拿捏人的痛脚,也拿捏的让你无话可说。行啊,不就是几栋屋子吗,羽林军将作还是有些本事的,至少盖几座房子没有问题。”   云琅摇头道:“军队要想没有顾忌的打仗,军医很重要,我说的军医可不是你送来的那两个屠夫,我要真正的医生,同时,如果有妇人专门修习护理之道,对于伤病的恢复极为有利。卑职希望在云家开始试行护理法度,专门聘请一些妇人专门负责照顾伤患。”   公孙敖皱眉道:“没有这个先例,妇人不得进入军营。”   云琅笑道:“上战场的医生,必然是男的,回到上林苑之后,就只能是妇人了。”   公孙敖想了一下,对云琅道:“上报中军府吧!” 第一七三章 刘彻要来了   云琅的消息其实是封闭的,或者说,这个世界的人对于消息都不是很敏感。   身份越高贵的人消息的灵敏度就越高,很多时候他们就是一个个消息的来源。   谁的消息最灵敏呢?自然是皇帝!   云琅不好去找皇帝打探消息,就只好去找刚刚从甘泉宫回来的阿娇那里听消息。   “雁门关被人家攻破了,上郡也被人家劫掠了一半,左谷蠡王派来了六千死士,目的与上一次袭击甘泉宫的目的相同,就是为了掳掠我大汉的皇太后,然后威胁大汉国,要赎金,弥补人家被卫青袭击遭受的损失。你遇到的那几十个匈奴人,其实是听说我住在长门宫,就专门跑来抓我的,还好,被你给杀死了,这个人情我领了。不过,为什么袭击甘泉宫的匈奴人足足有四千,跑来袭击我的匈奴人却连四十个都没有?这分明是看不起我,估计啊,长安三辅的贵妇们可有的嘲笑了……”   云琅跪坐在毯子上,听阿娇絮絮叨叨的说了好大一通,他到现在都没有听清楚阿娇所要叙述的重点是什么。   听她的意思,似乎对只有四十个匈奴人来袭击她,非常的不满意,觉得人来少了,让她非常的丢脸。   别人不知道,云琅开始亲眼所见,她一听匈奴人来了,一刻都不犹豫的踩着大长秋的肩膀就骑马跑了。   这才来了四十个人,要是四千个,还不知道她会被吓成什么样子。   “为何没有听到长门宫卫的下落?”云琅趁着阿娇喝水的功夫,连忙插嘴道。   阿娇白了云琅一眼道:“就你操的心多,人家有一个长公主母亲,大将军继父,会有什么事情?别人击溃了匈奴人,他就带着长门宫卫们追杀下去了,打落水狗的好机会他们家怎么可能错过?现在估计都快要太原郡了。”   云琅长吁了一口气笑道:“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阿娇离开高高的软塌,走下来瞅着云琅道:“你这人做朋友真是没得说,听说你为了几个纨绔朋友一个人举着长矛从躲藏的山包上冲下来,还一口气杀死了十六个匈奴人?”   云琅苦笑道:“上林苑乱套了,我这个羽林军司马要是还不归营,这是军律所不能容忍的,所以我就准备去军营效命。走到半路上看见了匈奴人,当然要抵抗一下的,不瞒您说,我当时抱着战死的心态去的。躲在草丛里射杀了七八个人,见张连,周鸿他们苦战,已经快要支撑不下去了,没有看袍泽战死而袖手不顾的道理,所以,这才硬着头皮冲下去的。现在想想,后脊背也是一身冷汗啊。”   阿娇点点头,对云琅中肯的回答很满意,叹口气道:“男人家总是想着建功立业,可是又有多少人知道建功立业有多难。有文采的,就卖弄文字,为博得君王的一声夸赞就绞尽脑汁,有武艺的,就披挂上阵,尽力杀敌,战场上可没有只许我杀你,不许你杀我的事情,一个个红着眼珠子厮杀,尸山血海的出来才能弄一个侯爵,也真是可怜啊。”   云琅幽怨的看着阿娇在哪里大言不惭,这女人难道以为大汉国真正的侯爷就跟萝卜一样多么?   有本事把这话说给李广,苏建,公孙敖他们去听听,看他们会不会发狂。   “就看在你杀死了匈奴哨探,还专门跑来向我示警的份上,就告诉你一件事,这一次被中尉府下狱的人,可不是一个两个,我不准你去找张汤,去为某人讲情。更不许打着我的旗号去帮别人,这一次跟以往不同,匈奴人都打到上林苑来了,总归要死一些酒囊饭袋的,要不然,这大汉的天下就危险了。好好的在你家里琢磨着怎么救人,才是该干的事情,哪怕跟那些纨绔们一起花天酒地也没关系,就是不要掺和进这一次的事情里。免得人没有救出来,反而把你给带进去,听清楚了没有?”   云琅也是这么想的,他在大汉的人际关系简单,能让他牵挂的也只有霍去病,李敢,曹襄三个,这三个人是他以后在长安三辅能否过上好日子的关键,不敢有事。   至于别人,只要不是自家人,谁死都无所谓。   “把你家冬天种菜的本事教给大长秋,长门宫冬日里也该有些绿菜,长安温汤监人家不愿意给我供应,还是自己种一些,免得看人眼色,跌了身份。”   云琅觉得很不可思议,刘彻除了拿掉了她的皇后身份,其余的一点都没碰,各种待遇甚至还在皇后之上,大长秋早就说过,长门宫的份例是比照甘泉宫的。   甘泉宫是刘彻母亲王氏居住的地方,打死云琅都不相信一个小小的温汤监敢克扣她的绿菜。   阿娇见云琅似乎不相信,就怒道:“胡萝卜,卷心菜,黄瓜,红葱头,还有那种蒸着吃的甜萝卜,我要了,一样都没有,就给我送来了一些茄子,水芹,油菜,韭菜!”   听阿娇这样说,云琅总算是明白了,阿娇平日里在云家的菜园子里摘菜,已经摘习惯了,她认为云家有的东西,皇家就该一样不缺甚至更多。   云琅不打算解释这件事,阿娇之所以会抱怨,其实就是打算以后天长日久的在云家菜园子里继续摘菜,这可能是她不多的一点乐趣。   “冬日里蔬菜长势不好,有些菜没法子种植,不过,云家的热水渠上还是有一些的,您如果喜欢,尽管去摘,这是云家的无上荣光。”   阿娇的嘴角上翘,目的达到了,就看云琅有些不顺眼,她在宫里就不喜欢韩嫣那个妖人,云琅长得似乎比韩嫣还要俊秀一些,这让她有些烦躁。   云琅如何看不出来阿娇的表情变化,这个死女人就不知道什么叫做敷衍,或者说,她从根本上就懒得敷衍任何人。   起身告辞,被大长秋送出长门宫。   忍不住抱怨道:“能不能不要这么直接啊?”   大长秋哈哈大笑道:“贵人对长得好看的男子从来就没有什么好脸色,尤其是你这种长得阴柔的人,更是讨厌,能跟你说这么多的话,老夫都感到奇怪。对了,你不会幸进吧?”   “什么意思?”   “董君!”   云琅强忍着呕吐的欲望干呕了一声道:“我只喜欢女子,只喜欢美丽的女子,我还打算生儿育女,还准备福泽绵长。官职有没有无所谓,家里能不能富贵也无所谓,您不能这样羞辱我。”   “老夫见到跟你亲近的人,无一不是相貌英俊之辈,你们举止也亲密,还以为你……”   “明天,就明天,曹襄,霍去病,李敢他们敢登门,一律用大棍子撵出去,以后只结交公孙敖,张连,周鸿这一类的人,长得越丑越好。”   “如此,老夫就放心了,走好,不送。”   云琅走在回家的路上,嘴角上翘的厉害,阿娇跟大长秋都如此担心他会勾引刘彻——这说明,刘彻就要来了。   云家需要刘彻的到来,然后敲定脚跟,确定云家在上林苑居住的合法性,大汉的法律虽然变来变去的,只有刘彻没有变,至少在未来将近五十年的时间里,他都是至高无上的存在。   吃晚饭的时候,云琅见到了公孙敖,他跟伤兵们在一起,吃面条吃的很愉快。   至于把碗里的肉挑给军卒吃,这个表演就太明显了,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   “看着这些小家伙们受伤,心里就不得劲,家里把他们送到羽林军,就指望他们出人头地,能给自己挣一份家业,如果还没出战,就死在长安,没法子交代啊。” 第一七四章 能收钱的就不收人情   莽夫学老奸巨猾的人说话,样子很恶心,云琅几乎都不敢看公孙敖抽成包子一样的脸。   他带兵就每仁慈过,据霍去病跟李敢说,他教训军卒的唯一手段就是鞭子。   此人嘴笨,军卒错了,他也没办法说的清楚,只是按照一个老军伍的直觉判断,胡乱抽犯错的军卒,希望他能够顿悟。   “云家这几天收拾干净一些,一些看起来肮脏的病患就转移到后面去,仆妇们也挑拣几个长得周正的,如果你家没有,就去我家拉,总归,要让贵人看着顺眼。”   公孙敖瞅着云家那些长相很一般的仆妇有些发愁。   “将军不用担心,这些仆妇就因为长得普通,她们才肯干这种伺候人的活计,您要是找来一群美艳的妇人,您觉得像吗?贵人之所以是贵人,就体现在高人一筹的眼光上,人家来云家要看的也是最真实的场面,如果作假,很可能会被贵人一眼看穿,到时候反而会弄巧成拙。”   公孙敖笑道:“还是你们这些读过几天书的人会办这种事情,我们这些军汉操持出来的总是被人家笑话。小子,好好的操持,如果能让贵人看的入眼,以后羽林军中的粮秣就交给你来管。”   给云琅许了好处,也自认为激励过了,公孙敖就摇晃着身子去了一间单独的屋子,那是云家最暖和的一间屋子,原来里面住着六个重伤的军卒,被他给搬到其它地方去了。   云琅无奈的摇摇头,公孙敖直到现在都没有弄明白,自己根本就不在乎这个羽林军司马的职位,哪怕是把羽林军司马换成上林苑都监,云琅可能会更加的高兴。   他却时时刻刻的用本该羽林司马掌握的权力来诱惑云琅,希望云琅能够为他尽心的效力。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满长安的军队差不多都将要接受惩罚,只有羽林军一家受奖,他这时候应该诚惶诚恐才对。   摆出一副心安理得的模样,也不知道是给谁看,等到夸赞羽林军的上谕一旦下达,别的将军不敢记恨刘彻,只会记恨此次事件的唯一受益者羽林军。   羽林军在大汉并非最重要的一支军事力量,北大营,细柳营才是大汉军队出征的首选。   此次匈奴人绕过北大营,跟细柳营的防区,通过小路进入了上林苑,这才让羽林军捡了一个大便宜,即便如此,羽林军战损三成,除了捞取了一个敢战的名头,再无好处,他到底有什么好得意的。   天天守在云家,就等着皇帝亲临,好乘机在皇帝面前混个脸熟。   霍去病就做的很好,跟李敢一起带着北大营的骑兵穷搜上林苑,四处寻找可能的漏网之鱼。   这样做的最大好处就是捞取了一个苦劳。   云琅敷衍完毕了公孙敖,就再一次去查看了一下那些依旧昏迷不醒的军卒。   云琅让仆妇每隔半个时辰就用从山上取回来的冰块擦拭这些人的额头,腋窝,以及大腿根,虽然没有什么太大的作用,至少能让他们的高热降下去。   羽林军军卒的年岁都不是很大,昏迷中,也会耶耶,母亲的乱叫唤。   听得云家的仆妇们眼泪汪汪的。   云琅瞅瞅外面的天气,也暗暗的为这些少年人鼓劲,严寒的天气不利于细菌的繁殖,云家也尽量做到了不让他们的伤口二次感染。   但愿他们的身体足够强壮,能熬过这一劫。   “小米熬出米油,添加一点细碎的肉糜,加盐喂下去,如果不能吞咽,就用管子插进喉咙里,灌下去。这两天的高热,应该已经耗尽了他们的体力,必须要补充一点食物,否则,熬不过去。”   云琅不是医生,现在却做着医生该干的事情,这是很无奈的,也是对伤兵最负责的态度。   他信不过那两个被他弄成光猪一样的医生,云琅跟他们谈过,他们对医术的了解全部来自于《黄帝内经》,而且全是自学成材,其中一个主要的任务是给军营中的牛马看病,给人看病只是捎带的,他们唯一会做的就是给伤兵的伤口上糊满金疮药。   云琅看见他们是如何治疗箭伤的,虽没有直接把箭杆锯断不管肉里面的箭簇那么夸张,却也差不多,也不看中箭的部位,抓着箭杆一用力就把箭给拔出来了,然后一大把金疮药就呼上去了。   伤到了血管大出血而死,算那个伤兵倒霉,没伤到血管,也没被金疮药弄感染,算那个伤兵运气好。   经历了这一次的事情之后,云琅对大汉国的医生彻底的持不信任态度。   或许是云琅用草药治好了曹襄大肚子病的缘故,两个军医不敢违抗云琅的话。其余军卒对云琅也非常的信任,毕竟,快死的曹襄都被他救活了,一点刀剑创伤,应该不在话下。   自从伤兵进了云家,已经三天没有伤兵死去,已经有人开始暗地里称呼云琅为神医。   这件事在云琅的世界里会被警察抓走,会被判刑蹲监狱,可是,在这个时代,云琅觉得自己对医药的了解要比这个世界里绝大多数的医生要高明的太多。   “我的肚子上以后会不会多出一个洞?”   周鸿吸着凉气,看着云琅从他肋部的伤口里拽出一截淡黄色的麻布,惴惴不安的问道。   “不会,等你的伤口不再有炎症,会慢慢愈合的。”云琅重新给他的伤口塞上新的麻布之后道。   “世上真的有你说的,千年人参,千年雪莲这样的药材?我怎么从未听人说起过。”   张连坐在床上,瞅着自己的断腿问道。   “有,只是想要获得太难了,当年徐福就曾渡海去蓬莱为始皇帝求长生不老药,只是后来渺无踪迹罢了。”   “这事我知道,唉,也罢,当年秦皇何等的权势都苦求不得,我就算了,一辈子就在榻上过活算了。”   张连有些失望。   刚才的动作有些大,云琅的左臂也疼痛起来,他靠在门上对张连道:“有一种车子可以帮你的忙,你平日里只要坐在上面。自己就能用双臂驱动车子,虽然不能让你重新站起来,它带着你四处游走还是没问题的。”   张连看着云琅惊喜的道:“哪里有这种车子?即便百万钱我也要买到。”   云琅活动一下左臂道:“不用百万钱,拿五十万钱给我,十天之后你就有这样的车子坐了。”   张连愣了一下道:“好!”   周鸿在一边笑道:“也给我来一辆,家里的祖宗太老,已经走不了道了,偏偏是一个屋子里的坐不住的,有这样一辆车子兴许能够讨她喜欢。”   “好啊,五十万钱。”   周鸿也愣了一下道:“好,明日就让家人去拉钱。”   等云琅走了,躺在同一间屋子的杜预有些不屑地道:“哥哥们哪一个是缺钱的主?莫要说两位哥哥,就算是杜预,拿出五十万钱也不算难事,难道他不知道两位哥哥的人情要比一百万钱有用吗?”   张连嗤的笑了一声,对杜预道:“还没看清楚吗?人家就不愿意跟我们攀交情,宁愿收钱办事。云琅知道我们对他有感激之心,可他不愿意接受,就弄出来一辆车子,故意提高价钱,好让我们有一个还人情的机会。此事过后,大家恩怨两清,再无纠缠。”   杜预不解的道:“他区区一介羽林军司马,还没有跟我们兄弟攀交情的资格吧。”   周鸿怒道:“就因为他知道你们会这样想,人家才不愿意攀扯,这几天你们也该看来了,人家就是一个有本事的。这种人大多心高气傲,你看不起他,他还看不起我们这群纨绔呢。” 第一七五章 少上造   云琅其实没有看不起谁,他只想把自己的日子过的简单一些,他想拥有最简单,最有效地人际关系,而不是拥有一大堆毫无用处的乱糟糟的关系,继而让这些凌乱的关系带给他预料之外的危险。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云琅都需要安宁,过于耀眼的生活对他有百害而无一利。   落霜的时节,皇帝来过上林苑,却没有来云家。   公孙敖何其的失望。   云琅却没有任何的失落感,出其不意的做事情是大人物的特权,对于这一点,他早在机场工作的时候就知道了,这很像那里的突然检查。   估计刘彻也要这么干,这些人明知道底下人为了迎合他们做了很多的工作,是对他尊敬的具体表现,他们偏偏不领情,非要看到最真实,最原始的一面。   一般情况下,突然袭击确实能看到最真实的一面,只是他们看到之后一般都会大发雷霆。   有素质的官员就不会这样胡来,他们下来的时候会提前说好,底下人也会提前准备好,甚至连供他批评指正的瑕疵都准备好了。   所以,他下来的时候看到的往往是最好的一面,在欢喜的同时还能指出底下人工作的不足。   落一个皆大欢喜的场面。   云琅不知道刘彻想看什么,以他一贯不信任他们的心态,说不定会假扮叫花子来云家门前乞讨。   这事西方的上帝常干,结果被人家羞辱了,然后,他就降下无数的灾难给世人,通过惩罚所有人来达到惩罚一小撮坏蛋的目的。   这是最恶心的做法。   刘彻的权势跟西方的那个上帝差不多,可能还要强一些,毕竟,上帝只是人们信仰的产物,刘彻却是上天在人间的代理人,只要他愿意,他能带给人间无数远比大洪水一类的惩罚要严重的多的灾害。   云家的日常就是最美的,这是一定的,至少云家人的生活场面远不是大汉人能比拟的。   在云家,人们才能彻底的品尝到封建社会的好处,在这里没有饥馑之忧,没有冻死之苦。   幼童肥硕,少年人强壮,成年人欲火焚身,牛羊肥壮,粮食装满了仓库,人人衣着整洁面露笑容。   这就是那些人都喜欢在云家居留的原因所在。   只要住在云家,就会忘记世上还有冻饿而死的人,就会忘记关内外盗贼如麻,就会忘记边关的战火,也就会忘记凶恶的匈奴人……   刘彻来了云家,会认为他的统治已经达到了三皇五帝治世的水准。   第一场雪落下来的时候,有一些伤兵离开了云家,他们已经痊愈了,也就在这一天,一个叫做雷宁的羽林军将士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他是十三个昏迷不醒的羽林军卒中年纪最小的一个,今年不过十五岁,受的伤也是最重的。   其余十二人都已经清醒过来了,虽然有两个身体变坏了,吃口东西都喂不到嘴里,却好歹还活着。   雷宁死了,他的胸口受了重击,胸骨折断了,那两个在云家吃的白白胖胖的医生,曾经小声说过,如果在军营,雷宁早就死了。   张连目送两个军卒抬着雷宁的尸体远去,转着自己的轮椅对周鸿道:“我的模样不算差!”   周鸿笑道:“你算是有福的,以后会更有福的,听说你的封赏下来了,九级的五大夫,原本这个级别没资格领封户,你却有一百户食邑,可以混吃等死啦。”   张连叹了一口气瞅着自己断腿道:“我这是在吃自己的腿啊!算了,不说这些晦气话,你呢?”   “从军,羽林校尉!”周鸿苦笑道。   “杜预他们呢?”   “全部进羽林军,考功司已经把他们的户籍从家里迁出来了,也就是说,陛下开恩,《推恩令》不在我们这些人中间施行,家里可以放心了。”   “云琅呢?他可是斩首十六级,按理说应该是少上造,你说陛下会不会给他这个少上造呢?我怎么听说陛下以前给他许过一个关外侯?”   周鸿笑道:“就是少上造,没有什么遗憾,也没有什么惊喜,中规中矩的。至于关外侯就是一个笑话,是乡侯还是亭侯?除过关中,其余的地方哪里值得去封侯?天下的富庶之地也就那么多,给谁都不合适,你看看这些年封赏的关外侯,好多都是荒僻之地,治下能有十户百姓不?没了人,要那个关外侯做什么?”   张连摇着头笑道:“《推恩令》原本是陛下拿来对付诸侯王的,现在倒好,面对的是所有勋贵。一个大家族,一旦把财货,封地均分给了家里的所有子侄,不出两代人,这个大家族也就烟消云散了。好狠的主父偃啊,他一句——‘今诸侯或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奢易为淫乱,急则阻其强而合从以逆京师。’的话,真是活活的坑死我们了。云琅运气好,避开了关外侯这个大坑,进爵少上造,这就是说,陛下准备给他一个正经的出身。”   周鸿羡慕的道:“他的起步就很高,这一步算是真正踏上青云梯了。”   云琅当然知道自己成了少上造,今天早上丞相府特意派来了一位揭者,一位良人,揭者宣读旨意,良人监督,见礼,就彻底的坐实了云琅这个少上造。   一并赏赐下来的有锦缎五十匹,黄金十斤,白金五十斤,钱十万,车一辆,缁衣,也就是朝服两套,靴子两双。   如今,这些东西都摆在大厅最显眼的地方,按照大汉律令,云琅可以把这些东西摆在大厅中十日,好让所有的宾客都知晓皇恩浩荡。   军功赏赐果然丰厚,怪不得霍去病李敢宁愿拼死夺取战功,也不愿意跟云琅一起做什么生意。   这些东西摆在大厅里,却没有人前来祝贺,阿娇对这些东西的态度一般都是嗤之以鼻的。   长平对这些东西虽然看重,却因为爵位太小,提不起精神来帮云琅操办。   至于霍去病,李敢,依旧在寒冷的荒原礼里奔波,如同猎人一般四处狩猎匈奴人。   曹襄不知道跑那里去了。   唯一能为云琅感到高兴的就是梁翁跟刘婆,丑庸,褚狼都从阳陵邑赶回来,参加这场属于全家人的盛宴。   家里的人太多,再加上依旧有很多的伤患在家里养病,所以,云琅没有大操大办,仅仅是命厨娘杀了两头猪,五只羊,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就算是庆祝过了。   最让长安人吃惊的是孟大跟孟二,他们两兄弟获得了博士的称谓,虽然被称之为农博士。   这三个字不仅仅是一种称谓,更是一种官职,还是大汉国最清贵的职位。   一般情况下,当五年博士之后,一旦出任地方官,最小的官职都是一州刺史。   在朝中播弄《推恩令》的主父偃就是博士出身。   孟度高兴的有些忘乎所以,几乎把家里值钱的东西全部搬来了云家,他们夫妇也似乎有常住云家的打算。   并且希望能把家从阳陵邑搬来上林苑。   冬日里的云家炊烟袅袅,且从早到晚从不熄灭,主要是来云家吃饭的人太多,人多了,也就没有了一个准确的时间,随时随地给客人做饭吃,已经成了云家的常态。   霍去病,李敢终于回来了。   是踩着冬雪回来的,长久的在野外搜寻,他们两已经邋遢的不成了人样子。   两人的神色看起来都不是很好,跟云琅见面之后就去了温泉水渠,并且在那里泡了半天。   公孙敖功封合骑侯!霍去病,李敢受到了皇帝的叱责,还把他们两人的部属,从羽林军中分离出来,变成了一支八百人的小军队,云琅贬官两级,任司马! 第一七六章 与身份匹配的好安排   云琅没法子拒绝,刘彻也没有给他任何拒绝的机会跟可能,印信都刻好了,他不能不识抬举,刘彻可没有多少兴趣跟你玩礼让三先的把戏。   爵位给了,军职却降低了,所有人都在为云琅祝贺。   这是一个很容易理解的事情。   如果云琅以前的官职是皇帝以奖励性质的目的给的,他现在的官职就是大汉国必须给云琅的一种安排。   前者,俸禄可能会没有,可能会有,现在,跟他的任命书一起下来的还有拖欠了他快一年的俸禄。   以前,羽林军将士见到云琅,只会简单的拱手一礼,权当他是一个泥雕木塑的神像。   现在不一样了,云琅不点头,那些军卒就不能放下拱着的双手。   只是,这些军卒大多数比较瘦弱。   公孙敖很过分,他将受伤的将士一股脑的分配给了霍去病,李敢跟云琅三人统御。   战马也只给最瘦弱的,兵刃更是如此,军中的强弩全部被公孙敖给留下来了,哪怕是将士们自己装备的私人武器也是如此。   霍去病跟中军府申诉过,似乎并没有理睬。   卫青历来是不管这些事情的,他认为一个将军如果没有能力给部下创造一个合适的作战环境,那么,这个将军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将军。   没有军营,没有装备,只有八百个人跟八百匹战马,以及他们随身携带的长刀跟矛戈,以及可供八百人食用半个月的粮食,战马食用半个月的粮草。   这样下去不行。   军队本身就是一头吞金兽,八百人一月的耗费绝不仅仅是一点粮食。   不得已,他只好去找阿娇,看看她哪里有没有什么好办法。   找阿娇的意思,就是准备让皇帝知道,霍去病跟自己的苦衷,至于阿娇,她对一支军队得病补给能有什么办法?   “曹襄能养得起他的军队,你们就不成吗?我能有什么办法,要不,我资助你们一百万钱如何,这个我有。”   阿娇笑的很难看,明显带着调侃的意味,云琅总觉得在他的笑容背后,有刘彻不怀好意的影子。   一句话就把云琅想要求助的话堵的死死的一点缝隙都不留。   云琅到底还是拿了阿娇捐助的一百万钱,这个时候可不是耍脾气的时候,有一百万钱总比没有要好。   上林苑很给力,告诉云琅,只要是羽林军骑都尉看中了那块地,就把那块地划分给骑都尉部属充当营盘。   这算是这些天来唯一能让云琅开心的事情。   这道军令来的太突然了,谁都没有想到皇帝会在一瞬间就决定将他新近训练的羽林军一分为二。   这种分配是极为不合理的,公孙敖拿走了羽林军力量的九成……军中说不公平明显是一个大笑话,想要公平先拿出与自己想要的公平相对应的实力来。   因此,霍去病,李敢,云琅都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不断地向中军府提出申诉,一次不成,就两次,三次。   朝廷的大军,问朝廷要补给物资是天经地义的一件事,如果不要,不喊,才是一件非常不正常的事情,或许会被中尉府认为居心叵测。   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这八百人的住宿问题,霍去病,李敢仅仅伤感了一晚上,就带着部下开始在云家边上建造新的军营。   再盖好房子之前,这八百人只好委屈的挤在云家的仓库里,饭堂里,所有能住人的地方挤得满满当当。   云琅自然也不能偷闲,事实上,修建营房的工作被云琅全部接手。霍去病中军府,李敢去了北大营,争取为这八百人弄到足够的战马跟武器。   中军府好说话,孟度在这里权威很高,但凡是中军府能给的,李敢都拿到了。   北大营对公孙敖非常厌烦,却对霍去病好感很深,一来,霍去病是卫青的外甥,算得上是自己人,再者,他们认为,就是因为在匈奴流窜到上林苑的时候,是霍去病帮他们说了一句公道话,最后还带着北大营的人在上林苑穷搜匈奴余孽,给了他们最后的将功赎罪的机会。   所以,霍去病,李敢回来的时候,他们背后的马车上不但有粮秣,还有铠甲跟武器。   中军府从来就没有什么好东西,他们的仓库里全是军队不收的破烂,烂皮甲,烂马鞍子,烂战衣,生锈的战刀,矛戈的木柄已经腐朽了,弩弓的弓弦早就没有了任何强度,稍微用力拉扯一下就会断裂,腐朽的绳子,自然也有一坛坛文皇帝时期的盐菜。   李敢把这些破烂弄回来了很多,尤其是破烂的刀剑,矛戈,箭矢,几乎是全部拉回来了。   他准备利用云家的铁匠房,把这些破烂全部回炉锻造一遍,无论如何,也比直接用生铁冶炼要好的多。   “三百匹战马,这是北大营能力的极限了,再多,监军就会质问苏建将军。”   李敢苦笑一声:“我就好好的带着能动的兄弟们当铁匠好了,只可惜中军府没有多余的材料,如果牛角,牛筋,箭杆,尾羽白蜡再多一些就好了。”   “其实现在挺好的,陛下把我们放在火上烤,就不要怪我们干一些出格的事情。给不了我们物资,就要给我们钱,给不了我们钱,就要给我们绝对的自由,如果连自由都不给,那就是耍赖皮。”   霍去病瞅着云琅问道:“你怎么想的?”   “还能怎么想?匈奴都打到了上林苑,我能想什么,要看陛下怎么想,他只会问我们要一支强悍的军队,其余的事情,在他看来应该是无足轻重的好事。骑都尉现在没有补给,以后估计也不会有,我们只能在这个其他事情上想法子。”   “伤兵现在归营了多少?”   “三百四十七人,还有八十三人还需要修养半个月,其中两人已经废了,吃饭都有问题,四人没了大拇指,握不了刀,拉不开弓箭,十六人不是断胳膊就是断腿,哦,还有一个胸骨折断的,从今后不能出力气。”   李敢听了云琅的话,重重的一拳砸在桌子上,大怒道:“这是要干什么?还没开始训练,我们就减员二十三个人,这可是两个什伍的人马。”   霍去病冷笑道:“我们不是人人都夸赞的少年英杰吗?所以人家就给了符合我们少年英杰的待遇。有兵,有将,有钱粮武器谁不会打仗啊?公孙敖说了,能给八百人已经是看在陛下跟我舅舅的面子上才给的,要不然,他准备一个人都不给,要我们重新招募军队,自己训练,自己使用。”   云琅叹口气:“我们年级到底太小,如果再大两岁,就没人怀疑我们的能力了。公孙敖之所以敢这么大胆,就是看准了朝中的那些重臣不会支持我们,只会冷眼旁观。”   霍去病站起身,拍拍胸口道:“那就别抱怨了,现在开始干吧,耶耶不信打造不出一支合格的军队。”   大汉军队即便有千万不好,遵从将令这一点却没有差错,分配到骑都尉的少年羽林,虽然心灰意冷,在执行军令这一方面却一丝不苟,即便是云琅这么挑剔的人,也无话可说。   云家还没有来得及覆盖石板的温泉水渠上他们从远处废弃的宫殿遗迹上拉来了石板,覆盖在水渠上,再堵死缺口,这些石板立刻就成了一张张温暖的床榻。   在这些石板上面盖好简陋的木屋,一个暂时遮风避雨的地方就出现了。   霍去病丢下最后一块石板,抬头瞅着铅灰色的天空道:“也不知道老天爷给不给颜面。”   云琅在他对面,只听见了后半句话,奇怪地问道:“什么颜面?”   霍去病沉默片刻道:“今天是一个很好的杀人日子。”   “杀谁?”云琅追问道。 第一七七章 一心为云家好的酷吏   云琅很聪明的没有再继续追问下去。   匈奴突破雁门关,突破上郡,在大汉的国土上行军超过六百里,却无人知晓,这对大汉国来说,是一个难以洗涮的耻辱。   总要有人为此负责的,总要有人为此人头落地的。   比如说雁门校尉陈适,上郡郡守吴章……   只是,越是这样,公孙敖就越发的得意,跑来霍去病的军营看了一遍正在干活的军卒,哈哈一笑就扬长而去。   全然不见前些日子的猥琐,显得很是意气风发。   公孙敖越是如此,张汤脸上的讥诮之色就越是浓重。   他是给云家送工匠来的,十六个铁匠,八个木匠,六个砖瓦工匠,还有三个市籍商贾。   云琅比较了解工匠的用途,却不明白三个市籍商贾的作用,就难免要向张汤求教一下。   张汤看着天空淡淡的一笑,拍拍云琅的胳膊笑道:“无需问,问了就是悲伤。”   “为何?”   “为何?犯官,赘婿,逃犯,贾人,市籍者,父母为市籍者,祖父母为市籍者,此七类人名曰——七科谪。”   “七科谪?什么意思?”   张汤诧异的看看云琅,认真的解释道:“边塞但凡有战事,边军应接不暇之时,朝廷就会征发七科谪之属出征。   你云家家业日渐增长,农科兑换已经不足以满足你云氏,就只能去市上买进卖出。   既然要进市,就必须由市籍者助你进行买卖,你是朝廷官员,一个少上造的爵位高贵无匹,不能沾染半点铜臭气。   云氏最初的买卖可以认定是农户交换,粜卖,现在,你云家蒸蒸日上,仅仅是鸡蛋,鹅蛋,就能赚到一般商贾一年都不能企及的金钱,再说是农户粜卖就是掩耳盗铃了,朝廷不许,国法不许,百姓也不许。   当然,你云氏如果愿意加入市籍,某家自然是无话可说,如果云氏不准备玷污自家的门楣,就必须将售卖之事交于市籍者。   你要是不要?”   云琅抽抽鼻子,看着那三个笑的灿烂的市籍者,无奈的道:“还能如何呢?”   张汤笑道:“不要嫌弃市籍者赚的多,你可知,他们付出了什么样的代价,才能赚到这些钱?领头的市籍者名曰车五,他们家兄弟六人,现在仅剩下兄弟两人,其余四人全部战死在疆场上了。”   云琅看看那三个市籍者问道:“我对他们有没有约束力?”   张汤笑了:“如何会没有呢?如果没有,我大汉所有勋贵岂非都要受这些腌臜人的盘剥?他们如果不能事主以诚,送交官府杀之即可。据某家所知,官府至今还没有放过过一个背叛家主的市籍者,不论家主是贫穷还是豪富,此事从无例外。”   “这是自然啊,官府掌权者大多为勋贵,教训这些背叛家主的人,其实就是在教训自家的市籍者,岂能轻易饶恕。”   “是这个道理,没什么不能说的,吾辈削尖了脑袋往上钻,所求者无非是方方面面的便利而已,如果连这点特殊的权利都没有,吾辈何须如此?大难来临时逃离你家的十四个护卫,已经被罢职,三代之内不得进入正军,每年入奴军时间不得少于七个月,也就是说,他们十四家人,已经为他们的短视跟胆小,付出了极为可怕的代价,三代之内再无出头之日。”   云琅愣了一下,霍去病跟他说过奴军这支大汉军队中最特殊的存在。   张汤说的七个月的服役期其实根本就不存在,这些人只要进入奴军,想要脱身,除非斩首三级,否则,一辈子就在奴隶营中苦熬吧。   每当大汉军队出征的时候,奴隶营永远为大军前驱,作战,攻城,往往会携带着最简陋的武器冲锋在前,用死战来消耗敌人的锋锐之气。   因此,奴隶营中的死士,能活下来的不多。   云琅叹息道:“他们如果不跑,仅仅是藏起来,也不会落到这个下场,至少,我不会追究的,当初,他们来云氏的时候,我就没有指望他们能够护卫云氏。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   张汤撇着嘴习惯性讥诮的道:“你如果没有阵斩匈奴的功绩,你以为会有人去追究他们逃离的罪责吗?你如果没有少上造的封爵,你以为会有人去找他们的麻烦吗?大汉国的律法,只保护真正的勋贵,对于那些豪族,朝廷正在不断地压制,在顾及他们利益的事情上,力所不逮啊。”   云琅听了这番话,深以为然。   大汉国说起来是一个大一统的国家,实际上,中央的权力只能深入到郡县,却无法深入到每个人头上。   更不要说桀骜不驯的岭南,以及阴奉阳违的各个封国,很多时候,刘彻之所以会持续不断的向匈奴用兵,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向国内彰显他强大的武力。   这样做非常的危险,一旦大汉军队不能战胜匈奴遭到毁灭性的失败,刘彻国内的政权也有很大的可能性会土崩瓦解。   因此,大汉国不能容忍失败,皇帝也对战败的将领,格外的严苛一些。   张汤交卸完这趟完全不必由他来执行的差事之后,并没有立刻离开云家,问云琅要了一间不大的房子,就住进去了,整日里深居简出的,不知道在干什么。   云琅不愿意听长安传来的消息,可是,这些消息还是像长了腿一般来到了云家。   在一场纷纷扬扬的大雪过后,六十四个要对这次匈奴进犯负责的人,倒在了大雪中。   皇帝的命令如同北风一样残酷,没有怜悯,没有宽恕,只有残酷的刑罚。   死掉的六十四个人中间有将领,有文官,也有绣衣使者,以及一些没法子辨识身份的人。   同时被处死的还有被大汉军队活捉的匈奴人,除掉一个被砍掉双臂割掉耳朵的匈奴大当户被军队送归匈奴传话之外,其余被活捉的一千四百二十一个匈奴人,全部被斩首,并且,将她们的首级送去雁门关外,制作成了京观,以威慑关外的匈奴。   雁门校尉陈适被处死了,取代陈适出任雁门校尉的人选不知怎么的就成了公孙敖。   听说这个任命下来之后,公孙敖长跪建章宫外不起,涕泪横流的感激皇帝给了他一个建功立业的机会。   云琅听到这个消息之后,直觉的认为这是一个大坑,一个非常大的大坑。   雁门关被匈奴人攻破,此时的雁门关一定残破不堪,还听说匈奴人掳走了雁门郡能找到的所有大汉百姓,他一定找不到什么人来帮他修筑城池,工事。   再加上有一千四百多匈奴人的头颅被垒成京观,左谷蠡王一定会发疯的,也一定会强攻雁门关报仇雪恨,他这时候带着两千两百余名羽林军去雁门关,生死难料。   “大汉国的主力军队去了右北平,我不知道雁门关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局面,至少,在右北平,你舅舅应该能获得一场大胜!”   云琅丢下茶杯,对一直看着地图模型的霍去病道。   “雁门关用来吸引敌人的主力,右北平主动出击,攻击匈奴人虚弱的燕然山。北匈奴威逼乌桓,鲜卑两部,屡屡进犯,使我大汉北疆不得安宁,希望这一战能够平静数年。”   云琅抬头笑道:“你舅舅怎么说?”   “什么都没说,我舅舅在家中从不谈军事,此次离家,也没有跟我做什么交代,只说好生打熬筋骨。”   霍去病似乎对卫青的离去没有什么遗憾,云琅也没办法,手头的消息实在是太少了,唯一能肯定的就是——雁门关一定是一个大坑,一个很大的坑,就等着左谷蠡王来跳。   当然,公孙敖本身就是这个大坑里的诱饵。   被公孙敖挑拣过的骑都尉大多是年纪太小的军卒,这次跟匈奴野战过后,公孙敖发现,战死的,受伤的大多是少年羽林军,因此,他毫不犹疑的将这些被他认为是拖累的少年人全部留给了霍去病。   看着这些少年人都有些颓废,云琅觉得,该给他们找点东西提提神。 第一七八章 明珠暗投这是必然   “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吸张。奇花初胎,矞矞皇皇。干将发硎,有作其芒。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前途似海,来日方长。”   刘彻躺在滚烫的温泉池子里,半闭着眼睛听阿娇给他吟诵云琅邪给骑都尉将士的文告。   短短的几句话听完之后,刘彻睁开眼睛瞅着衣着暴露的阿娇道:“这几句话不该由你来念,该找一个关西铁汉来念最有韵味。”   阿娇摆了一个让人血脉贲张的姿势斜着眼睛瞅着刘彻道:“长门宫里倒是有您说的关西铁汉,要不要把他喊进来?”   刘彻砸吧一下嘴巴对守在一边的大长秋道:“去,把长门宫里的关西汉子全部打发去北大营,然后去上郡戌守。”   大长秋俯首道:“长门宫中只有一个关西人,名叫桑褶子,充任长门宫庖厨,未有军籍,陛下要打发他去上郡戌守,最好能让他继续给军中将士做饭,此人烧得一手好羊肉。”   刘彻喝了一口殷红的葡萄酿笑了:“庖厨?那就算了,想来他也没机会进来,饶他一命吧。”   阿娇哈哈大笑,大长秋的一张老脸也堆满了笑意,刘彻更是为自己刚才的无趣大笑不已。   刘彻又喝了一口酒,探手把蹲在身边的阿娇从岸上拽下来,抱在怀里道:“你这里比皇宫还舒适一些,温暖如春不说,难得的是没有炭火气。”   阿娇乖巧的趴在刘彻怀里轻声呢喃:“这里的房子没有炭火盆子,只有地下的热水道,所以,地面是热的,屋子里自然也就是暖和的,水里太热了一些,我们去卧榻。”   刘彻一巴掌拍在阿娇肥硕的臀部大笑道:“以前都是我求你,现在终于轮到你求我了。没那么便宜的事情,你刚才不是说你种了青菜吗?我准备去看看你种的青菜。”   “大长秋!”   阿娇尖利的声音在水池子里响起,大长秋连忙凑过来道:“贵人有何吩咐?”   “把热水道上的青菜全给我铲了!”   刘彻发出一阵震天的大笑,一把从水里捞起光溜溜的阿娇道:“青菜还是让它长在地里吧,我们不去床榻,就在这里,让我看看……”   大长秋很知趣的躬身退出了这间有热水池的房间,关好门,然后就垂首站在门前,似乎睡着了一般。   云家的粮食很快就有一大部分变成了铜钱,不论是张汤,还是霍去病都从云家购买粮食。   这让有存粮习惯的云琅很不高兴。   “好好的,一张脸都抽成包子了,你家蓄积这么多的粮食,你准备干什么?”张汤见云琅吃饭的时候还有些不高兴,就用筷子敲敲饭盘道。   “吃啊!”   “你家算上新来的工匠,也没有五百人,你存足够一千人吃两年的粮食做什么?”   “我一般会给家里存足够三年吃的粮食,如此才能心安。”   “你就不怕人家说你私蓄军粮?”   “军粮?我家连护卫都没有,存谁家的军粮?”   “哼,你也就是没有进过中尉府,如果你去过,就该知道一句话,叫做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你不是马上就要就任中尉府大人,我还担心什么?”   “廷尉,卫尉,中尉的职责你真的弄清楚了?”   “怎么,我说错了吗?”   张汤叹息一声道:“你要为官,怎么能不知道朝廷官职?我这一次要升迁卫尉,不是廷尉,更不是中尉。中尉负责纠察天下,卫尉负责宫门禁卫以及长安治安,廷尉乃是九卿之一,我目前还没有资格。”   “这么说,我以后只能在长安跋扈,不能在外嚣张是不是?”   张汤笑了,指着云琅道:“怎么,很怕王温舒?”   云琅惊讶的道:“接替你中尉职务的人是王温舒?”   “有何不妥?”   云琅自然没什么意见,有意见也不说出来,皇帝喜欢用酷吏来维系自己的统治,自己说的话有个屁用。   以前的时候云琅觉得皇帝用酷吏简直不可理喻,现在见到了真实的酷吏,他忽然发现,酷吏并不像史书上写的那么残酷,尤其是张汤这家伙,待人温文有礼,不但自己清廉,还肩负着监察百官,不许他们贪渎的大任。   来云家,最多也就混一顿饭,带给云家的好处却很多。   云琅即便是再对酷吏印象不好,人家却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证明,他是一个合格的官员。   至于王温舒,虽然上一次在来家,看到了这家伙是如何对待来家的,却恨不起来,至少砍来氏脑袋的时候,人家正在帮着往云家的马车上装来家的粮食呢。   都是好人啊,不好太诋毁。   霍去病回来的时候满身泥水,李敢也比他好不到那里去,两人刚刚进门就趴在暖和的地板上,只是双手颤抖地如同抽风。   “就你两成这样了,还是大家都成这样了?”   李敢哆嗦着发青的嘴唇道:“全都成这样了,有一个傻子挖坑,结果把不远处的一个山塘给挖漏了,山塘里面的冰水全流下来了,我跟去病带着大伙一起堵漏,就成这样了。”   “其余的人呢,冬天泡水可不是闹着玩的。”   “全在你家热水渠里面泡着呢,衣服交给你家仆妇去洗,现在都等人拿干净衣衫。”   听李敢这么说,云琅就放心了,温泉水实在是一个好东西,大冬天的如果没有这东西,这些年轻人还会遭更大的罪。   大汉的冬天寒冷而湿润,有了充沛的水汽助威,这就让寒冷的威力愈盛。   在外面活动的时间长了,人们就更加珍惜屋子里的那点热气,其实温泉带给房间的温度不是很高,至少,云琅还需要在屋子里穿上裘衣才能抵御寒冷,感到暖和。   对耐寒的大汉人来说,从石板上传来的那点热量已经足够他们熬过这个漫长的冬天。   阿娇家新盖的房子就不一样了,她把地下全部挖空了,因此,她家的房子就是盖在一个滚烫的温泉池子上面,偌大的屋子里不要说炭火气,连蜡烛都是那种可以虹吸烟气的仙鹤回首灯。   刘彻就躺在铺了羊毛毡子上的地板上,阿娇小猫一般的蜷缩在刘彻的怀里,两人都没有什么兴致说话,刚才在池子里体力消耗的太大了。   一个纱衣宫女走过来,跪在刘彻的身边,将刘彻的一只脚抱在怀里,用细长白皙的双手轻轻的揉捏脚。   另一个宫女也悄悄地靠近阿娇,刚刚触碰了阿娇的腿,就被阿娇一脚给踢出去了。   宫女不敢叫唤,阿娇探出脚又把刘彻身边的宫女也给踹出去了。   刘彻不满的咕哝一声,却没有什么表示,两个宫女被阿娇凌厉的目光给逼出了屋子。   然后,阿娇就给刘彻的脑后放了一个枕头,然后抱起刘彻的脚用力的揉捏起来。   刘彻感慨的瞅着卖力揉捏的阿娇,咬着牙道:“你早干什么去了,要是早这个样子,哪怕你不会捏脚,捏的人生疼,我也生受了,就算你脾气再坏,谁有本事动你的后位!”   阿娇瞟了刘彻一眼道:“你以为我稀罕那个后位?我从头到尾稀罕的是你这个人。我阿娇喜欢一个人就会喜欢一辈子,不像你今天喜欢一个,明天喜欢一个的,哼,你如果不是皇帝,莫说抓挠你,我敢拎着刀子砍你,你信不信?”   刘彻叹口气道:“你就死性不改吧!”   阿娇却吃吃地笑道:“改什么改,这样挺好,我不管你在宫里是个什么模样,来到长门宫,你就是我一个人的。丢掉的后位,我不稀罕,丢掉的东西我阿娇也不要,要我去宫里重新面对你的那群女人,还不如就留在长门宫里,至少有个盼头。”   阿娇说着话,就趴在刘彻的胸口上闭着眼睛道:“我经常想啊,你不是在建章宫里,而是带着千军万马去跟匈奴作战去了。我就是一个等待夫君归来的女子……等待良人归来那一刻,眼泪为你歌唱……骄傲的泪不敢润湿我眼睛,在我离你远去哪一天……”   阿娇一连唱了两遍,却只有这两句,这是云琅跟她讲故事的时候听来的,云琅当时唱了好多,阿娇只记住了这两句。   刘彻见阿娇的眼泪都出来了,叹息一声,探手搂住阿娇,《长门赋》里的阿娇是假的,这两句乡间俚曲里的阿娇才是真实的。 第一七九章 温柔乡拦不住刘彻   云琅很希望刘彻听到《少年中国说》残篇能够震动一下的,结果就像一颗石头丢大海里,一点反应都没有。   据大长秋说,阿娇特意念了,皇帝也听了,然后……他就不说了。   云琅瞅着大长秋道:“阿娇莫非是在热水池里念给陛下听的?”   大长秋喝了一口茶点头道:“然也!”   云琅抽抽鼻子,心中了然,阿娇的脸没有太多的特色,可是她的身材……云琅幻想一下都会流鼻血,穿着游泳衣的阿娇有多魅惑人,云琅能想象的到,可怜梁先生的《少年中国说》变成了人家的助兴之物。   阿娇办事就不靠谱!   云琅多少有些愤怒。   骑都尉如今正在泥沼里挣扎,八百多人连居住之所都没有,只能挤在云家苟延残喘。   想找皇帝开点特例,已经走奸佞之徒的路子了,还被阿娇办砸了。   刘彻起来的很早,这是他不多的一点优点,披着裘衣在暖道上散步,看着脚下的青菜非常的稀奇。   大长秋不敢离开左右,见皇帝停下脚步就连忙上前介绍道:“陛下,这是菘菜,最是耐寒。”   刘彻拔了一棵菜瞅瞅道:“比温汤监种植的大一些。”   大长秋掩着嘴吃吃笑道:“长门宫的邻居云琅说,这东西将来有可能长到婴儿大小,一颗最终有十几斤不成问题。”   刘彻也跟着笑了,随意道:“胡说八道!”   “可是云琅跟阿娇贵人打赌,说给他三年,他就会种出七八斤重的白菜,赌注可是一个温泉水口呢。”   刘彻哈哈一笑,觉得很有趣,云琅这种送礼的方式倒是新鲜。   外面是冰天雪地,棚子底下却是绿油油的蔬菜,尤其以菠薐菜跟甜菜长势最好,韭菜被一层厚厚的土埋起来,只露出一星半点芽苗,煞是好看。   白菜,韭菜也就罢了,刘彻常见,只是这菠薐菜跟甜菜他还是头一次得见。   大长秋何许人也,吃的就是看皇帝脸色饭的人,见皇帝面露思索之色连忙道:“这是博望侯给的种子种出来的,开始以为是杂草,云琅觉得这是皇家御赐之物,就没有拔掉,结果,长成之后,叶脉肥厚,居然美味可口,方知,博望侯从西域带回来的种子,没有一颗是无用的。至于这种大叶子的菜蔬,名曰甜菜,云琅说甜菜的叶子可以食用,根茎却能熬糖,不比岭南进献的蔗浆逊色。”   “嗯,嗯?蔗浆?拔一棵来!”   大长秋连忙走进甜菜地里,找了一颗最大的甜菜拔了出来,只是根茎尚未长成,没什么看头。   大长秋在旁边的溪水中把甜菜洗干净,才拿给刘彻。   刘彻撕扯下一片叶子递给大长秋,大长秋接过来就大嚼了起来,吞咽下去之后笑道:“叶子不甜。”   刘彻见大长秋没有被毒死,这才撕扯了一小片放嘴里嚼一下然后吐掉道:“没甚味道!”   至于甜菜块茎,他是不愿意吃的,天知道这东西会不会有毒。   “陛下,这种菜蔬云氏已经吃了半年,不论是大人还是幼童吃了之后都安泰得很,孟家的两个傻儿子,最喜欢吃蒸熟的甜菜根,一日不吃就要闹腾。”   听大长秋说起孟家的两个傻儿子,刘彻的嘴角不由得浮起一丝笑意,指着远处的水塘道:“那两个憨货不是就在那里吗?”   大长秋看了一眼满水塘的鸭子,跟穿的跟熊一样放鸭子的孟家哥俩苦笑道:“也就是这两个憨货,才能出入长门宫如无物,阿娇贵人怜悯他两人有残疾,就由得他们胡闹。”   刘彻笑道:“阿娇就该跟这种心思质朴之人多来往才好,至于云琅,哼!刁滑之辈耳!”   大长秋陪着笑脸道:“还不是陛下手心里的猴子,再跳弹也跳弹不出陛下的手掌心。”   “嗯?这话是个什么典故?”   “这是云琅跟老奴喝茶的时候,讲的一个故事,说是天地初开之时,有一颗灵石天生地孕了一只猴子,而后破石而生,这只猴子以天为父,以地为母,不知人间礼法,不晓人世尊卑,仰仗从奇人之处学来的一身本事在人间胡作非为,最终被天帝收服,从而造福人间。”   大长秋一面看刘彻的脸色,一面讲述故事,见刘彻的脸色没有变化,这才用最快的速度把这个故事复述了一遍。   刘彻还在回味故事,大长秋却瞅着云家地界,暗暗发狠:“老子帮你帮到了这个地步,若是再敢对红袖儿不好,看老夫会不会剥了你的皮!”   故事是云琅说的没错,至于不知人间礼法,不晓人世尊卑的话却是大长秋自己加上去的,故事原本只是讲述一只猴子的反抗精神,被大长秋转述之后,就变成了——被天帝收服,造福人间的主旋律故事。   可见,人嘴两张皮,正反可以两说,主要看说故事的环境。   刘彻听完故事,回味了片刻,哑然失笑道:“告诉云琅,好好的为国效力,他以前的事情,朕当做没看见。”   大长秋大喜,连忙口诵陛下英明。   刘彻背着手闷哼一声道:“也不知道你这个老货到底收了人家多少好处,如此卖力的帮一只猴子解说。也罢,朕没有查出他的来历,就当他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往事不论,且看今朝!”   孟大,孟二,早就看见了刘彻,却不敢过来,刘彻带给这兄弟两的回忆不太好,他们没少挨刘彻的揍。   只是赶着鸭子走的很慢,眼看就要脱离刘彻的视线了,就听刘彻冷冷的声音传了过来:“再敢走一步,我就把你们塞进鸡笼里面!”   兄弟两如遭雷击,抬起的脚都不敢落下,大主子跟二主子不同,他说塞鸡笼就绝对不会把他们兄弟两塞猪笼。   这个道理,他们兄弟两从小就明白。   眼看着哪兄弟两战战兢兢的挪着碎步往过走,刘彻显得很兴奋,他觉得自己很久没有亲手揍过人了,今天应该好好的试试拳脚。   见到自己这个主子,不但不过来见礼,反而想跑,真是一点规矩都没有。   “你欺负他们算什么本事,有本事骑上马去找匈奴大战一场,前两天就有匈奴人过来,也不见你有这么威风!”   阿娇清脆的声音传进了刘彻的耳朵,刘彻有些意兴阑珊,无奈的道:“谁要欺负他们了?”   “哼,衣袍都塞腰带里了,箭袖都露出来了,两只手一张一合的,你哪一次打人不是这样?”   孟大,孟二见阿娇来了,如蒙大赦,快走两步就趴在阿娇身边,小狗一般的瞅着阿娇。   阿娇抬手摸摸孟大,孟二的脑袋道:“放心,在长门宫你们愿意干什么,就干什么,还轮不到一个不常来的人欺负你们!”   刘彻啧啧赞叹两声,瞅着孟大,孟二道:“果然变聪明了,知道找人护着,嘿嘿,可是,我想打你们的心思已经起来了,怎么把它按下去,你们给我一个理由。”   刘彻现在对阿娇说的那些诛心之言,早就不在乎了,她以前干过更过分的事情。   如今看到孟大,孟二,他不由得想起自己还是胶东王时候的事情。   那时候就是这样,自己心情不好拿孟大,孟二出气,阿娇总是帮这对傻兄弟。   孟大抬起头小心地防备着刘彻道:“大主子,孟大以前帮不上大主子才会挨打,现在,孟大会养鸡,养鸭子,养鹅,还会养猪,能养好多,好多,能养活很多人,大主子您就不要再打孟大,孟二了好不好?”   刘彻僵住了,他性情素来狷介,喜怒不行于色,这会听了孟大说的话,潜邸的酸甜苦辣一瞬间涌了上来,眼眶都不由自主的泛红,眼球已经蒙上了一层水汽。   阿娇见刘彻这副模样,叹了口气搀扶着他找了一个长椅坐了下来,温言道:“衣不如新,人不如故,当年伺候你的人都没有变化,只有你高高在上的忘记了过去。你当皇帝太久了,总不能事事向前,偶尔回顾一下,也给自己一点宽松的日子。建章宫里蝇营狗苟,刀光剑影的,如果觉得累了,就来妾身这里宽松一下,睡一个安稳觉也是好的。”   刘彻眼中的水汽很快就消失了,沉声道:“进一步何等的艰难,朕如何可以退后?”   阿娇靠在刘彻身上瞅着灰蒙蒙的天空道:“你呀,这一辈子都休想安生,就像宫里推磨的驴子,至死方休,我也不知道当初帮你拿到皇位到底是帮了你,还是害了你,总觉得,你当了皇帝之后虽然英气勃发,却不快活。”   刘彻轻轻地在孟大,孟二的屁股上踢了一脚大笑道:“耶耶如果想要安逸,还当什么皇帝!”   说完,就冲着孟大,孟二怒吼道:“还不快点滚起来,带我去看看你们养的鸭子。”   孟大,孟二听皇帝说起鸭子,他们立刻就不害怕了,抽抽鼻子,兴致勃勃的将一百多只大大小小的鸭子撵过来,好让皇帝检阅。 第一八零章 天理不容   一百多只鸭子围着刘彻乱转,乱叫,场面混乱不堪,刘彻却随手抓起一只鸭子,仔细地看,还用手捏捏肥瘦,亲手挑选了一只最肥的丢给大长秋道:“晚上熬汤!”   大长秋开心至极,皇帝此次来到长门宫远比以前来的时候用心。   以前只会赏赐大量的财帛,这一次不同,仅仅携带了三千亲卫就来到了长门宫。   不但没有赏赐什么财物,反而长气的如同男主人一般,与阿娇相处也没了昔日的生疏,就像是回到了潜邸一般。   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阿娇不是一个合格的皇后,这在大汉已经是公论,也就是因为触犯了众怒,皇帝才会将阿娇贬斥长门宫。   巫蛊之祸乃是宫中大忌,一旦宫中出现了这样的事情,一场大屠杀是避免不了的。   唯有阿娇在干了这种天怒人怨的事情之后,唯一的处罚就是剥夺了后位。   大长秋觉得阿娇就留在长门宫,要比她重新进入皇宫,更加的有利。   云琅这时候正站在另一座皇宫前面,这里几乎没有什么变化,一条蟒蛇蜿蜒而至,越过云琅,径直去了远处的血食堆,估计有好一阵子不能再来沙海边上了。   空气中满是烟火气,昔日长长的栈道已经消失了,那座索桥也消失在沙海中。   一具焦枯的尸体趴在甬道上,从地上的已经发黑的血迹来看,他爬行了很久。   云琅回过头,瞅着道路两边影影绰绰的雕塑道:“我要关闭这里了,这是对你们最好的保护,或许两千年以后你们能够重见天日,只希望你们莫要怨恨。”   “没有人回答,我就当你们答应了,这件事就这么办好了。”   云琅等了片刻见没有人反对,就举着火把离开了咸阳城。   在钻进蛇洞之前,云琅松开了绑缚金人链子锤的丝线绳子,刚刚松开,链子锤就呼呼地摆动起来,与此同时,巨大的金人也跟着嘎嘎的转动起来。   云琅快快的钻进洞里,亡命的向外爬。   他不知道会出现什么样的状况,只知道,这个带有防卫性质的金人一旦开动,这一次就不会再停下来,尤其是在云琅将限制动作幅度的青铜橛子去掉之后,只会更加的狂暴。   高大的城墙遮住了云琅的视线,只听见轰隆隆的巨响在城墙的哪一边接连响起,犹如天崩地裂一般。   坟墓里的东西没什么好稀罕的,多存两千年可能还价值连城,现在,一堆才过了百年的东西能有什么价值?   更何况在大汉,大家都喜欢新东西,谁他娘的会喜欢用旧的?   里面的铜钱很多,可是,秦半两真的能在汉八铢钱,五分钱大行其道的时候使用吗?   还不是要重新融化成铜,然后再铸造。   大汉国铸钱的工艺实在是太落后了,铸造一百个钱,如果不算掺假,就要花费八十个钱,两成的收益而已,云琅觉得很不划算,有那功夫他有更多的门路去赚钱,利润远比铸钱高。   一块城砖飞出来十余丈远,就落在云琅身边,吓了一跳的云琅赶紧继续向后跑,最后来到太宰经常喝酒的地方,熟门熟路的掏出一坛子酒,喝了起来。   这样的酒坛子还有很多,是云琅特意给太宰准备的,他非常希望太宰能够从里面走出来,哪怕被那块石头辐射成怪物他也高兴,可惜,这里的酒没人喝过。大股的黄沙从蛇洞里面滑出来。   看来历史上记载的是对的,秦陵周边确实有十里沙海。   云琅静静地坐在长条凳上,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酒,一坛子酒喝完了,就看见城头上的缝隙处有大股的黄沙倾泻下来,慢慢的掩盖住了那座倾倒的金人,也掩埋住了高大的城墙。   云琅见沙海再无动静,就微微的喟叹一声,背上自己的背包,转身离去。   当他再一次从那道裂隙中走出来的时候,天空中星斗漫天,有一颗流星拖着长长的尾巴,从西天飞往北边。   老虎趴在云琅身边,似乎有些哀愁。   刘彻来长门宫的时候,正是骊山最安全的时候,杜绝每一个野人,或者其余的什么人进入长门宫范围,是三千宫卫们的职责,也只有到了这个时候,云琅才会没有多少顾忌进入始皇陵。   “下午的时候地龙翻身了。”   梁翁把脑袋凑到云琅耳边轻声道。   “地龙翻身,没什么稀奇的,你这么小声做什么?”   “陛下在长门宫啊,人家是天龙,地龙这时候出来拜见一下也是常情。”   “你怎么知道陛下在长门宫?这可是国之大事,到处乱说就不怕人家把你灭口了?”   梁翁见主人这么说,连忙捂住了嘴巴,骇然的瞅着云琅。   “好了,吓唬你的,这话是谁传出来的?”   “孟大,孟二!”   “告诉他们闭上嘴巴,不准乱说,既然地龙翻身了,家里人今晚睡觉一定要小心,不要睡得太死。”   梁翁领命而去,云琅就去了伤兵居住的地方查看了一番,偌大的一间库房里,居住的伤兵已经没几个了,被霍去病隔开之后又住进来百十个羽林军。   云琅过去的时候,正好碰到那群军卒在窃窃私语,偌大的仓库里如同马蜂窝一般嗡嗡作响。   只要看看那些羽林军少年们激动地神情,就知道皇帝就住在他们的隔壁,让他们非常的兴奋。   “司马,既然有贵人在,我羽林军当执戈守卫。”一个老成一些的羽林军见云琅来了,就轻声道。   云琅笑道:“这就要看校尉的了,他如何安排,我们就如何做,总要协调好才成,免得被那些宫卫们以为我们在图谋不轨,打起来我们可没有理。”   羽林军卒连连点头,觉得司马说的很在理,羽林军没有接到护卫的职责,贸然出去反而不美。   云琅继续道:“公孙敖去了雁门关,长门宫的守卫少不得要交到我们手里,公文下来是迟早的事情,且等着吧。”   云琅话音刚落,霍去病掀开门帘走了进来,沉声道:“全副武装,今夜,北面的护卫军务由我们来做。”   众人听了大喜,不等霍去病催促,就忙着顶盔掼甲。   霍去病见云琅也在,皱着眉头道:“你身为司马,不能动不动就找不到人。”   云琅小声道:“我这个司马也是假的,反正又不上战场,你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   霍去病盯着云琅道:“谁说你的这个司马是假的?以前在羽林的时候还能说说,现在可不一样了,你的告身,旌配,印信,半面掌军虎符已经送入了太尉府,一旦另一半发给你,就是你出战之时,怎么能说是假的?”   云琅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拉着霍去病道:“不是说我没有虎符吗?就是帮你管管军务后勤……”   霍去病冷冰冰的瞅着云琅道:“我只要战死,你就是我的继任者,大军就需要你来掌控,你去问问,但凡是军司马,哪一个没有备用虎符?”   “你他娘的坑我!”   “骂错人了,关我屁事,这是军中惯例,军司马掌辎重营,掌军法事,没有虎符你调动谁去?你敢处罚谁?你以为地方上来的那些军卒,民夫,罪囚,看你长得好看就听你的?”   “我怎么才能不要虎符?”   “可以不拿,按照大汉军律,无虎符不掌军,你在军中的身份就是一个小卒,还会因为没有佩戴虎符被大将军斩首示众。”   “还讲不讲理了,我从来没有打算除去作战!”   霍去病讥诮的道:“你以为你可以白白享受少上造的荣耀?却不用付出?这天底下哪来这么便宜的事情。”   云琅瘫坐在凳子上,拍着脑袋道:“我以为是对我阵斩十六个匈奴的奖赏。”   霍去病坐在云琅身边苦笑道:“太尉府的原则很简单,遇见一个能杀敌的就一定会往死里用,死了算你背风,活着就能享受荣华富贵。你一口气阵斩十六个匈奴,其中一个还是人家的精锐百户,此次击退匈奴之后论功,你阵斩十六人,论功仅仅排在我之下,还被张连他们把你吹得天上罕见,地上少有的英勇。如果你要是看了太尉府的简牍,你自己都会认为,你这种有勇有谋的亡命之徒,如果不被弄上战场,简直就是天理不容。”   云琅长吸了一口气道:“想想办法,我装傻成不?”   霍去病冷笑道:“你没有获得官职之前,你装傻人家只会说你品行高洁,不愿意入朝为官,现在你拿了朝廷给的所有好处,现在却不愿意出战了,你觉得别人会怎么看你?不把你当成没胆子的赘婿看才是怪事。莫说到时候你的庄子保不住,就连云家的人也休想有一个能昂首挺胸做人。在大汉,个人的荣耀,尊严永远是从战场上取回来的,想要混吃等死,记着下辈子千万莫要投胎到我大汉国!”   云琅仔细看看霍去病涨红的脸膛怒道:“我被弄上战场,你似乎看起来很兴奋啊。”   霍去病大笑道:“这是自然,谁上战场不愿意把自己的后背交给自己亲亲的兄弟?你放心,上阵冲锋的事情呢,由我跟李敢来干,你帮我们照顾好后路,只要你不主动上阵杀敌,我到现在还没有听说有军司马战死的。” 第一八一章 鸡同鸭讲   云琅觉得霍去病在骗他。   军阵之上,一旦战败,身处军中的军司马能有好果子吃?即便是逃回来了,以刘彻的性子,估计也是被他砍头的下场。   云琅还不想这么快速的结束他在大汉国的旅程,无论如何,也要愉快的把这一生过完才好。   昨天晚上,始皇陵崩塌的动静,也波及到了云家庄子,云琅自然是知道是什么缘故,刘彻却在地龙翻身之后的第一时间就跑回长安去了。   皇帝获罪于天,才会有地龙翻身这种事情,这就是董仲舒在他儒家学说中夹杂了邹衍的《五行终始说》后阐述的一种天人感应的例子。   这让刘彻很担心,对骊山来说只是一阵震动,对别的地方,很可能是一场大灾难。   世上所有的学说,只要能够对统治者有帮助的,一般都能大行其道。   而中国的很多学说,之所以能够绵延数千年,其本质就是在为统治者服务。   没有这个理念的学说,想要扩散非常的难,甚至会有生命危险,就连孔子都能以异类的名头诛杀少正卯,就不要指望后世的帝王们能有更高的思想准则。   这个冬天听到的最好的消息就是东方朔决定结束他一年一二奶的先锋行为。   如今很老实的在公车署上班,异于众人的行为收敛了很多。   聪明人一旦能沉下心来,干事情一般都会比普通人干的好,要快。   所以,当张汤说起东方朔的时候,也是交口称赞,认为这家伙是一个可造之才,就是做的事情总是不合时宜。   云琅非常的愤怒,这个混蛋之所以会有异于常人的表现,纯粹是因为,他从云家看到了四轮马车的模型之后,拿去在公车署做实验……   大汉国没有专利法一说,所以他从云家看到四轮马车模型后没有半点心理负担的认为是自己的创造。   云琅仔细想了一遍之后,也就释然了,四轮马车之所以没有在大汉大行其道,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大汉国的马路不适合四轮马车。   始皇帝造就的车同轨不是开玩笑的,所有的道路都是以标准马车车辙进行设计施工的,大汉国,继承了大秦帝国的一切,自然也包括道路。   虽然四轮马车在载货量以及骡马的利用效率上高过两轮马车,舒适性上也超过了两轮马车。   在面对大汉国糟糕的路况,跟不讲道理的律法,想要大行其道还任重道远。   张汤将云家的四轮马车模型放在桌子上推来推去的玩耍,如同一个得到新玩具的孩子。   “这样的马车既然是你想出来的,怎么就没想着推广出去?”张汤玩累了,就坐下来喝茶问云琅。   “我怕被你砍头!”   张汤欣慰的点点头道:“长进了很多啊,比东方朔要聪明,也明白事理,你要知道,大汉律法继承了大部分秦法,车马令就是其中的一项。驾驭不合规则的马车,自然会被受罚,只是惩处的力度没有大秦律法严苛,文帝时期已经把劓刑改为笞三百。”   云琅吃了一惊,连忙问道:“劓刑就是割掉鼻子是不是?”   张汤笑了起来,露出自己鲨鱼一般洁白的牙齿道:“确实如此。”   “这么说,东方朔现在住在监牢里?”   张汤笑道:“这是我离开中尉府办理的最后一桩案件,按照律法,东方朔要被笞三百。某家就是觉得他弄的马车多少还有点意思,所以才会来你家,看看最初的模型,也看看是否能够将四轮马车的事情上奏陛下,看看有没有法外施仁的可能。三百苔鞭,抽完,东方朔的半条命也就没有了。”   云琅连忙道:“此事因我而起,能否纳铜赎罪?”   张汤点点头道:“如此也好,纳铜五十斤,他就被放出来了,只是官职不保,而且要背上一个犯官的名头,以后想要过舒坦日子恐怕不可能了。还是等我上奏陛下之后再说吧,纳铜是最后的保命手段,能不用就不要用。”   云琅抓抓脑袋道:“我觉得找阿娇贵人可能更加的快些。”   张汤咳嗽一声道:“旁门左道!”   说完话就闭上眼睛仔细的品鉴茶水的滋味,不再理睬云琅。   云琅立刻拿起那个漂亮的四轮马车模型,就径直去了阿娇家。   阿娇看到那辆马车模型之后立刻就要云琅给她造一辆,要跟模型一模一样的……   “犯法!”   “犯谁家的法?你说的是祖皇帝的‘约法三章’还是《九章律》?”   “《九章律》!”   “《九章律》有不许百姓胡乱制造马车的律条?”   “有,车辙的宽度有要求。”   “哦,我不知道,这样吧,大长秋,你去把那个会造马车的东方朔给找来,让他在长门宫给我制造四轮马车。如果造的好看,舒适,就没事,如果造的不好,你也不用带他来见我,一刀砍死埋田里肥田!”   潜心厨艺的阿娇对别的事情没什么兴趣,云琅都舍不得吃一口的冬黄瓜,被阿娇左一刀右一刀砍的乱七八糟,眼看就糟蹋了。   云琅实在是看不下去了,陪着笑脸道:“黄瓜凉拌起来味道不错,只是,用刀切出来的酱醋味道进不去,不好吃,如果用拍的,就能很好的弥补这方面的缺憾。”   阿娇提起云氏菜刀,一刀就拍在一根黄瓜上,眼看黄瓜被拍碎,这才随便砍两刀,就倒进盆子里,浇上事先调好的酱汁,胡乱搅拌两下,吃了一口,满意的道:“胡瓜,还是要拍出来的好吃,大长秋,记下来,这是我今天的新发现。”   阿娇拍黄瓜拍的上瘾,云琅悄悄地凑到奋笔疾书的大长秋身边道:“真的没问题吗?”   大长秋瞟了云琅一眼道:“以后有事就说,像这次这样,说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就成。那些事阿娇能做,那些不能做,阿娇自有主意,能帮的随手就帮了,不能帮的,你也莫要强求。”   云琅又小声问道:“再帮我问问阿娇,能不能把我从羽林军里弄出来啊,总要上战场的……”   大长秋懒懒的道:“很简单。”   云琅喜形于色连忙道:“多谢,多谢!”   大长秋看了云琅一眼道:“只要你能接受宫刑,就能来长门宫伺候阿娇贵人,说实话,阿娇贵人还是很喜欢你的,干我们这一行,你前途远大啊。”   云琅不由自主的瞅瞅胯下,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般。   大长秋讥诮的道:“食髓知味了吧?怪不得会舍不得,怎么,那个卓氏女的滋味很足?”   云琅懊丧的拍着脑袋道:“怎么谁都知道啊?”   大长秋冷哼道:“你自己行为不检,还埋怨别人都知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最看不起你们这种浮华浪子,仗着腰间有一个子孙根就肆意胡为,却不知道那也是惹祸的根苗。你看着吧,以后有你烦恼的地方呢。”   “大长秋,把这些胡瓜赏赐给那些宫女,谁要是敢剩下,就割掉舌头,多好的青菜啊,也敢浪费。”   阿娇在另一边不耐烦地喊道。   大长秋起身对云琅小声道:“老夫很忙,快要忙不过来了,你如果害怕上战场,就来老夫这里,老夫一手的快刀,保你无恙。”   云琅立刻就抱着马车模型走了……   他宁愿上阵跟匈奴作战,也不想变成太监!   东方朔来到长门宫的时候,云琅快要认不出他了。   “无论如何,先让某家吃一顿饱饭,而后,要杀要剐随意就好!”   蓬头垢面的东方朔,见到云琅,先不感谢云琅对他的救命之恩,而是先要吃的。   一锅汤面条下了肚子,东方朔嘴里咬着一根鸡腿道:“听说我是来这里造马车的?”   云琅咬牙切齿的道:“准确的说,你是在偷我家的马车!”   “好东西藏起来可不是君子的行为,晓谕天下,造福天下,才是我辈读书人该干的事情。”   “你就不感到惭愧?那是我的心血啊——”云琅暴跳如雷。   “某家帮你将四轮马车施行天下,你该感谢某家才对,知道不,某家已经注明此车名曰——云氏车。日后云氏车遍行天下,你云氏之名也将名扬四海,为此事我已经身陷囹圄,你居然不知好歹的怪我帮你!”   云琅的眼睛瞪得如同牛眼睛一般大,怒道:“你的意思是,我救你纯属必然,是对你帮我的一种补偿,而不需要感恩戴德是不是?”   东方朔吃完了鸡腿,把身上的脏衣服丢掉,一边光着屁股往温泉水渠走,一边道:“我本来准备用威胁那些侏儒的方式让陛下注意到我,为了酬谢你前些日子对我的照顾,我特意选择了四轮马车这个有争议的事情来做。如果不是为了帮助你,你觉得为吃饱了撑的去触犯律法?现在好了,阿娇贵人要四轮马车,也就是云氏车,只要这一辆马车造成,效仿者一定会遍布天下,你云氏的名声,自然就起来了。等我洗完澡好好的想想你该给我多少钱才能弥补我的损失。” 第一八二章 知恩图报?或许是!   “东方朔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张汤如是说。   一个人如果能孜孜以求的帮助另外一个人名扬天下,这绝对是莫大的恩德,非刎颈之交不可求。   每个人都这样说,云琅也就不得不接受这种论断,如果再继续纠缠发明权的问题,可能会被人腹诽为小人。   云琅确信,他绝对不会为了东方朔去抹脖子,同样的,估计东方朔也不会为了云琅去自杀。   聪明人让人讨厌,就讨厌在这一点,他们的有行为规则,有明确的止损线,一旦事不可为,跑的最快的一定是他们。   东方朔的一张嘴确实能活死人肉白骨,他的那一双手除了吃饭之外,剩下的功能就是握笔了。   所以,他对如何制造四轮马车一无所知,在云家开始如火如荼的给阿娇制造四轮马车的时候,东方朔唯一明白的事情就是——云家的肉骨头很好吃!   在东方朔被关进监牢的时候,他的老婆也没有跑,一路跟着囚车从长安走到上林苑,还要照顾东方朔,这样的女人很难得,云琅就是这么认为的。   东方朔则认为这是必然,他以为只要他没死,就算是少了一个鼻子也有大群的女人扑上来。   至于那个死都要跟他在一起的那个良姬,是他出于怜悯才让她跟在身边的。   瞅着良姬利用云家的资源,将东方朔照顾的无微不至,即便被东方朔呼来喝去,也心甘如怡的模样,云琅很想仰天长啸几声。   这样的女人他在后世就没有遇见过,在大汉同样没有遇见一个!   不知为什么,他接触的不是卓姬这种商场女强人,就是长平,阿娇这种政治女强人,再不然,遇到的就是丑庸这种能把人活活气死的女人。   不管是哪一种都跟云琅理想中的老婆相去甚远,跟这几种女人多待一天很可能就会折寿一天。   放眼望去,自己身边,竟然没有一个适合被他发展成云氏女主人的人。   四轮马车最难以制造的其实就是车厢底下的转盘,这种马车是依靠两个可以左右转动的前轮来控制方向的,因此,云琅就特意将车厢底下的转盘弄成了铁的。   可是,问题接着就出来了,两只前轮快变成了万向轮,对于驾驭马车的车夫要求就提高的了很多。   云琅在驾驭这辆只有架子的马车冲进田地里之后,大长秋就派来了三五个经验丰富的车夫,日夜操练。   曹襄回来了,意气风发,只是人瘦的没了人形。   “长驱一千四百里逐奴,将之一一斩杀在刀下,为平生最快意的事情。阵斩一百六十四,活捉三十有五,缴获无数,其中战马不下三白匹。”   曹襄把话说的波澜不惊,只是一双眼睛中满是渴望,他非常渴望自己的这几个同伴能够好好的夸夸他。   “雁门关下,可还有百姓?”霍去病从烤羊腿上撕下一块肉塞嘴里道。   “我只到太原府。”曹襄的脸有些红。   “五百长门宫卫,再加上你的三百家将,如此大的一股力量,没有去雁门关外瞅瞅,实在是遗憾。”霍去病叹口气道。   “左谷蠡王就在雁门关外,整座城关已经被他破坏殆尽,我只有八百人如何能与左谷蠡王的三万大军作战?”曹襄不由得有些愤怒。   “一整只羊,不是一口吃完的,你部八百人除你之外,全部都是最精锐的骑兵,且一骑双马,军粮,军械充足,只要不与左谷蠡王的大军正面作战,围绕着他的大军,今天吃一口,明日吃一口,只要指挥相宜,八百人足够了,再多反而不美,也不是没有机会击败左谷蠡王。”   听了霍去病的话,曹襄惊讶的指着霍去病对云琅道:“他疯了。”   云琅点头道:“他确实疯了,现在满脑子都是匈奴人,你去看看,军卒们训练用的木头桩子都被他标注了匈奴人的编号,从匈奴一号,到八百号,中间,还有大当户,裨王,校尉,算得上是一整支匈奴军队。不过啊,不疯魔不成活,就看他将来能走到那一步了,身为他的军司马,我只能求天神保佑他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否则我一定会有死掉的危险。”   曹襄腾地一下从地板上站起来怒道:“你什么时候成了他的军司马?”   李敢吐掉嘴里的羊骨头道:“自从他击杀了十六个匈奴之后。”   “什么?你击杀了十六个匈奴?不是霍去病抓住之后给你当靶子射死的?估计你还没有用刀子一连砍十六颗脑袋的勇气。”   “长矛刺死了两个,剩下的都是我用弩箭狙杀的。”云琅咬了一口黄瓜淡淡的道。   “天杀的,我只杀死了一个匈奴……”   “人家现在是少上造,也是骑都尉司马,实封一百二十户,听说就在蓝田县,这可是关内的封赏,可不是什么糊弄人的关外封爵。”   “已经经过太尉府了?”曹襄的声音越发的尖利。   “没你什么事了。”霍去病嗤的笑一声,然后又不忍心看曹襄那张难看的脸,就把脑袋转过去。   “你怎么选了他?”曹襄怒吼。   云琅摊摊手无奈的道:“关我屁事。”   “你怎么不问问我?”   云琅又摊摊手道:“关你屁事!”   曹襄一屁股坐地上叹息道:“这两句话不错,天底下的事情无非就是关我屁事,跟关你屁事这两种结果。好吧,不说了,吃东西,我要好好长膘,这一趟远行,身子骨差点被颠散了,你别说,公孙敖这混蛋就算有千般不是,训练军卒还是很有一套的。我如果不是硬抗过了他的训练,这趟远行就能要了我的命。”   “我听我母亲说,骊山地龙翻身了,长安却没有动静,有人说,这是上苍在警告陛下,不得与阿娇这个罪妇过于亲近。否则,地龙为何独独在陛下居留长门宫的时候翻身呢。”   曹襄是一个很洒脱的人,见争取云琅当他的军司马已经成了泡影,立刻开始卖弄自己广博的消息。   李敢嘿嘿笑道:“第一个说这话的人下场一定很惨。”   曹襄大笑道:“没错,牙门将军宁良,已经被斩首弃市了。”   霍去病皱眉道:“他一介牙门将,掺和进宫闱之争里做什么?这不是找死吗?”   曹襄大笑道:“他有一个妹妹是宁美人。”   霍去病见云琅瞅着他,就不耐烦的道:“皇后不会管这些事情,阿娇也没法子再进宫当皇后。”   云琅叹息一声道:“你的骑都尉可是真正的外戚军队,这个名头一定要改掉才好,否则,就算是打了胜仗,也会逊色三分,人家公孙敖就是看准了你身为外戚,不好与他一个泼皮无赖汉争执,才把最好的兵员都给带走了,武库里也仅仅留给你一些不能用的破烂。”   霍去病摇头道:“一大家子人呢,怎么可能改弦易张?如果没有皇后,卫氏一族没有出头的可能,我舅舅更是没机会从马夫变成长平侯的。生死与共是必然的。”   很多时候,只要说话说到无可奈何的时候,话题也就自然而然的结束了。   谁都有要保护的人,谁都有紧张的人,谁都有怜惜的人。   普天之下,只有云琅觉得自己是一个孤魂野鬼。   皎洁的月光下,东方朔手持木勺,正在往良姬的脑袋上浇水,良姬低着头正在揉搓头发,露出好大一片白皙的脊背。   夜色静谧,只有哗哗的水声与东方朔吟诵《诗经》的声音。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东方朔嘴巴很硬,心肠却很软,只要看他温柔的动作,就知道良姬在他心中并非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   良姬估计也知道,所以才死死的缠着东方朔不松手,东方朔总说良姬是个愚蠢的女人,现在看来,愚蠢的很可能是东方朔。   云氏的温泉水洗过澡之后,最好用清水再冲洗一遍,毕竟,水里面的硫磺味道并不是很好闻。   东方朔捧起一缕良姬的头发,放在鼻端嗅一下道:“杂味已经很淡了,还是再清洗一遍的好。”   云琅就坐在二楼的黑暗处,见东方朔提着装满泉水的木桶去了温泉水池处,换取泡在温泉水里已经温热的清水。   就微微的叹一口气,走进了屋子,红袖点亮了蜡烛轻声道:“夜深了,小郎该安寝了。”   云琅躺在床上,瞅着窗外的明月问红袖:“大长秋很看重你,我不问是什么关系,只告诉你一件事,你如果想要去长门宫,随时都能去。前日,大长秋已经暗示过我了。”   红袖摇摇头道:“婢子在云氏虽说只是一个婢女,过的比在来氏还要好些,更快活些。既然如此,婢子为何还要去长门宫呢?那里能让婢子更加快活,更加舒坦吗?明显是不成的,我娘早就说过,她恨不能嫁给贫家子,虽然粗茶淡饭,却能落一个轻松自在。”   云琅笑道:“那是你娘没有过过贫家小户的日子才会这样说,如果她真的成了贫家的主妇,或许就不会这样想了。”   红袖笑道:“或许吧,反正婢子不想离开云氏。” 第一八三章 好人就该被奖励   东方朔的爱情是隐秘的,他不屑将自己柔弱温情的一面展现给大汉国人看。   只有每一个跟他相处过的女子才知道,这个人是何等的温柔,温柔到了宁愿给她们一个新生活的地步。   东方朔很少能娶到良家子,愿意跟他在一起过短暂夫妻生活的美人儿,大多是厌倦了迎来送往的青楼生活。   在大汉,青楼女子想要成为平民,唯一的渠道就是嫁给官员,然后再与官员绝婚,如此才能有一个良家子的名份,才能获得大汉律法赋予良家子的全部权益。   官员想要以七弃之名绝婚,至少需要等待一年之后……   关于东方朔的这些事情,是大长秋告诉云琅的,这个老宦官,总能从一些别人想不到的渠道弄到一些让人心酸的真实答案。   结婚是为了救人于水火,绝婚又是为了放那个女子一条生路……面对这样的人,云琅觉得自己应该给他做一顿美味的红烧肉才能表达自己对他的敬意。   这是云琅在大汉国,遇到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有一副好心肠的人。   云家的稻米不多,或者说,偌大的一个长安,稻米也不是很多,长安周边基本上不种植稻米,最近的种植稻米的地方是汉中。   由于道路不好,运输到长安的稻米数量很少,因此,关中人吃的最多的还是糜子跟小米,高粱。   大汉国的稻米产量虽然比麦子,糜子,小米强一些,却也很有限,不过,大汉国的原始稻米,是云琅食谱上的最爱。   关中人吃稻米喜欢蒸煮,这种方法是对的,只是他们喜欢用蒸笼来弄熟米饭,好好的一锅稻米,蒸熟之后,米香已经跑了大半。   他更喜欢用铁锅加水,加米,然后用慢火慢慢的蒸熟一锅米饭,虽然锅底可能会有锅巴产生,这样做出来的米饭,无疑是最香甜的。   如果用肉汤浸泡一下锅巴,锅巴的味道应该是人间绝品。   下午的时候,东方朔就来到了云氏厨房,面对云琅带着浓重仪式感的做饭方式,即便是放荡不羁的东方朔,也不由得肃然起敬,匆匆的跑回去梳洗了头发,修整了胡须,换了一套最干净的衣衫,然后就坐在云家院子里的一棵松树下,冒着严寒,等云琅喊他吃饭。   亮红色的红烧肉在砂锅里被咕嘟咕嘟冒着泡的肉汤触碰着,微微颤动。   云琅一点都不着急,烧好一砂锅红烧肉的秘诀就是要有耐心,只有微火慢炖,才能最大程度的将肉香激发出来,才能让粘稠的肉汁里裹挟到足够多的肉味。   红袖邀请东方朔进地暖棚子里等待,还给他上了一壶热茶,去去嘴里的味道,好品尝家主精心烹制的菜肴。   一个黑陶红纹的酒坛子被红袖泡在一个装满开水的木盆里,然后就有两个健壮的仆妇抬着木盆,安放在东方朔身边,酒坛子虽然没有开,仅仅从价值不菲的酒坛子上,东方朔,就知道这一坛子酒应该不是他平日里喝的粗酒。   这样的礼遇,让东方朔变得不安起来,即便坐在温暖的地暖棚子下面,他也有些坐立不安。   云琅做的饭菜很简单,也就一锅饭,一砂锅肉,一盘子炒青菜,一碗肉丸子汤。   数量也不多,恰好够东方朔一人食用的。   等红袖将饭菜安置好之后,云琅打开那一坛子酒笑道:“酒曰玉冻春,又名一汪绿,冰雪中冰了三日,尽去酒中燥热之气,然后以滚水激之,温和馥郁的酒香牢牢的被锁在酒浆中,只有喝一口进了五脏六肺,才能发现其中的妙处。来,东方先生,饮甚!”   东方朔原本满腹狐疑,只是听了云琅对于这坛子酒的解说之后,只觉得馋虫在胸中闹腾的厉害,一瞬间就决定,先喝了酒再说。   一碗酒下肚,东方朔半天不肯吐气,直到忍无可忍之时才长出一口气道:“好酒!”   云琅掀开砂锅盖子,轻轻地用手撩撩味道,满意地笑道:“平生做肉食,以此次为最佳,饮酒岂能不食肉!提醒一下,此物与稻米同食最为相宜,请先生慢用。”   红袖给东方朔装了一碗白米饭,米粒晶莹,与红烧肉交相辉映,再加上香味缭绕,身为老饕的东方朔哪里还有什么理智,不由自主的端起碗筷,捞了一块一寸见方的肉块,放在米饭上,想了想,又给米饭上浇了一些肉汤,深深的嗅一口香味,然后就不知世上何年……   红袖一步三回头的跟着云琅离开了地暖棚子,走远之后忍不住问云琅:“小郎,为何如此款待此人?”   云琅停下脚步瞅着云家忙忙碌碌的仆妇们叹口气道:“这世上的恶人太多,好人太少。能不惜损坏自己的名声帮助他人的人更是少的可怜。恶人干了恶事,自然有利益作为奖赏,好人做了好事,却往往不得善终。这样是不对的……既然老天不肯眷顾好人,那么,就让我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小小的奖赏一下好人。毕竟,好人如果只干好事,而收不到起码的尊重,一颗助人的心迟早会冷掉。”   红袖回头看看狼吞虎咽的东方朔狐疑的道:“他是好人?”   云琅点点头道:“他真的是好人!”   “比您还好?”   “比我还要好!”   “婢子不信!”   “以后你就会明白,这位东方先生是一个多么好的人。”   做完了这些事情,云琅很欣慰,如今的东方先生与他记忆中的那个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的东方朔终于重合了。   这样的东方朔,才是他记忆中的那个东方朔。   抬头瞅瞅阴沉的天空,有白雪飘下,落在云琅温暖的掌心,瞬间就化为水渍,多落了一些雪花,那些水渍终于汇聚成了一颗晶莹的水珠。   云琅抖落那颗水珠,抬起头对阴沉沉的天空轻轻地道:“大汉国终于没有让我失望到极点!”   没人的时候,云琅总觉得自己才是大汉的神,毕竟,太宰就是这么看的,还把他当神一样的供奉了快一年,在事实上,云琅自觉自己远比大汉人知道的多。   也只有他的目光能够穿透万里烟云,跨越五湖四海,思绪能够沉浸到马里亚纳海沟也能飞上珠穆朗玛峰。   可以看非洲大草原上轰轰烈烈的角马迁徙,也能看到美洲愚神奇的玛雅人正在祭拜他们的太阳神。   他似乎能听见罗马长老院里铿锵有力的演说,也能听到北极的野人正在与巨熊搏斗发出的怒吼……   因此,在寂寥无人的时候,他的心就会变得极为高大。   一个没有神通的神落在地面上很凄惨……   在面对喜怒无常且喜欢消灭别人肉体顺带消灭别人精神刘彻,以及他的一干爪牙。   就算云琅有神的眼光,神的思维,在没有神的力量之前,能做的只能是忍耐,或者臣服。   就是这种忽高忽低的感觉,让云琅对这个世界的印象很差,尤其在他心灵与力量不成正比的时候,就越发的讨厌这个不受他控制的世界。   “你什么时候能给我也做一顿东方朔吃的那种饭食?”   吃晚饭的时候,曹襄非常的不满,他现在不喜欢吃云氏厨娘做的难吃的红烧肉。   云琅放下饭碗看着曹襄道:“庖厨其实是一门高深的学问,五味调和,火候的掌握,食材的选择,每一样都是大学问。只有全身心的投入才能做出一道美味的饭菜,你到现在都没有做出值得我全身心投入为你做一顿饭菜的事情,所以啊,你就不要想了。”   “耶耶啊,吃一顿饭也能扯到俞伯牙与钟子期的典故,我还是吃我符合我身份的饭食吧。不过,那个东方朔吃完你的饭,为什么连一句道谢的话都没有,反而处处躲着你?”   “他以为我礼下于人必有所求。”   “耶耶啊,又是燕太子丹与荆轲的典故,你什么时候开始每一句话都带典故了?还好我家学渊源,要是霍去病跟李敢两个草包在这里,你说的话,他们一句可能都听不懂。”   “我能听懂!”   霍去病好听的声音从楼下传来。   这家伙是四个少年人中最先脱离变声期公鸭嗓子的一个,不但如此,他那一对可笑的卧蚕眉也渐渐长长,变得有棱有角,活脱脱的变成了两道剑眉。   再配上他那双冷冰冰的眼睛,一个活脱脱的高傲贵公子形象就跃然于纸上。   接下铠甲,霍去病端起茶壶道:“东方朔干了什么让你从心底里佩服的事情?”   云琅探头朝楼下瞅瞅,没看见李敢,就问道:“李敢呢?”   霍去病见云琅不太想谈东方朔,就回答道:“他父亲被任命为右北平太守,马上就要赴任,所以回家去了。”   云琅见窗外的雪下得越发大了,就笑道:“这样的日子里,你也不忘操练军卒?”   霍去病喝足了水,盘腿坐在矮几前道:“弹汗山,杭爱山,贺兰山,这几个地方的雪下的都比长安大,还没有出征,总要先尝试一下。” 第一八四章 待机而动   霍去病的抱负是辽远而且宏大的,这一点,从云琅认识他的那一天起就没有改变过。   一个人如果矢志不移的做同一件事情,只要坚持的时间够长,总会因为量变的缘故产生质变。   且不论霍去病,李敢,就是曹襄这个纨绔子,见霍去病在不断地操练他的八百人马。   也不知哪根筋不对,对自己的五百长门宫卫,三百家将,也开始了惨无人寰的冬训,看样子他的目标不是马踏燕然就是直捣龙庭……   身为霍去病的司马,长年累月的跟一群极度有上进心,并且志向远大的人在一起,云琅倒是常常有尸位其上的感觉。   冬天就该有一个冬天的样子,人人都说,春种,夏长,秋收冬藏。   到了冬天就该躲在暖和的屋子里的看简牍等待冬日过去,却总是有一些人不愿意冬藏,他们似乎更喜欢在冬天待机而动。   “驾,驾……驭……”   马夫抖动着缰绳,艰难的控制着不听使唤的挽马,在平坦的谷场上一遍又一遍的实验云氏的新马车。   马夫已经熟练的掌握了马车的性能,与驾驶方法,无奈,拉车的挽马似乎对拖拽四轮马车非常的不习惯。   相比拖拽大汉的两轮马车,它需要做更多的反应才能完成马夫传达给它的复杂动作。   大雪天练车技是最好的,厚厚的积雪深深的车辙印痕可以明显的将马夫的每一次操作都记录下来。   阿娇对她的新马车非常的关心,马夫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只有等他彻底的熟悉四轮马车的操作之后,云氏才会对马车进行定型,做最后的布置。   车夫不明白云氏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臭毛病,却不敢质问云琅,只能尽忠职守的干好自己的事情。   大雪落下了,偌大的荒原也就逐渐变得安静。   那些背着煤石去集市交换粮食或者铜钱的野人,在这样的天气里,依旧艰难地在雪地上跋涉。   很快就在白雪皑皑的荒原上踩出一条黑色的道路。   只要有钱,有粮食,这些一无所有的野人迸发出了令人震惊的工作热情。   天气寒冷,正是煤石卖价最高的时候,没有哪一个以背煤石谋生的人,愿意放弃这种赚钱的好机会。   疲惫寒冷,他们不是很害怕,他们害怕的是家里没有粮食吃,在这样的冬天里,没有食物提供热量,就等于死亡。   野人们背着煤石,尽量靠近云氏的土地行走,虽然云氏不会给他们提供庇护,他们依然觉得靠近云氏就会多一份安全。   只要不伤害他们,就是对野人的最大帮助,这是云琅过了好长时间才弄明白的一个道理。   所以,他也愿意给这些无助的野人提供一点虚假的安全感。   天气太冷,老虎卧在暖和的地板上,无聊的张着嘴巴,让小虫帮它清理牙齿缝隙里的食物残渣。   每次看到小虫把手塞进老虎嘴巴,东方朔就总想说话,最后也总是忍住不说。   他觉得老虎锋利的牙齿会在某一个瞬间,咔嚓一下咬断小虫细细的手腕。   “其实你可以修一条路,一直通到产煤石的地方,虽然中间要过几处山涧,山道也难走,以你家里的那几座桥梁模型来看,应该难不住你才对。”   自从东方朔吃了云琅那顿非常有仪式感的饭食之后,他总觉得欠云氏什么东西。   在经历了忐忑不安的几天之后,云琅并没有提出要他去刺杀某个皇帝的事情,也没有要求他做超出他能力以外的事情,更加没有任何要招揽他做家臣的举动。   这让东方朔每次见到云琅心头都发虚。   “修路当然难不倒我,修桥也是如此,旁光侯刘颖已经跟我说过无数次了,想不要钱帮我修路造桥,统统被我拒绝了。先生难道就没有想明白,我为何会放弃这种不要钱就能得到道路跟桥梁的好处吗?”   东方朔的眉心出现了一道悬针纹,这是他思虑的表现。   东方朔瞅着田野里背着篓筐艰难跋涉的野人,松开紧皱的眉头道:“是为了那些野人?”   云琅笑道:“是啊,我如果开路,修桥,然后再雇佣这些野人用马车拉山里的煤石,相信我很快就能富甲一方。只是这样一来,我就开了一个很坏的开头。相信很快就有效仿我的人,只要开了这个头,那些野人的末日也就会到来。以我大汉有钱人的德行,那些不需要钱就能获得的野人,此生最好的结果将是老死矿洞,一辈子也洗不干净身上的煤灰,用自己的命去为别人赚钱。这个钱太血腥了,我不敢要。”   “你不做,也会有人做的。”东方朔很不满意云琅的迂腐:“如果由你来做这件事情,那些野人的下场可能还会好一些。”   云琅笑了,东方朔就是这样,总喜欢开头,却不怎么喜欢结尾,也就是说,他只喜欢空洞的描述一张美丽的图画给别人,然后就撒手不管,也不管不顾因为他的建议可能引发的后遗症。   再没有现代化采煤机械之前,采煤本身就是一件没什么人性的工作。   云琅如果想发财,制造四轮马车都比采煤容易,还没有心理上的负担。   他想要云家边上多出一个繁华的城镇,形成城镇的条件很简单,基本上只需要两个条件,一个是人,一个是钱。   现在,因为煤石的缘故,那个小小的草市子两样都不缺,如果再有一个强力人士推动,一个因为煤石繁华起来的城镇应该很快就会形成。   现在,这些野人采的每一块煤石,都属于他们,不管采煤的过程有多苦,有多艰难,有多危险,都是为了他们自己,所以没有什么好埋怨的。   这么危险,艰苦的工作一旦是为了别人,反抗或者不满的心思很容易就会产生。   在这个很容易抱团造反的时代里,如果云家没有弄好,让这些野人造反了,刘彻第一个砍掉的脑袋将会是云琅的。   云琅喜欢烧煤取暖,却不很不喜欢因为烧煤的原因掉脑袋。   “阿娇贵人难道就没有看到这是一桩大财源吗?”东方朔可能想清楚了其中的道理。   云琅给东方朔续上茶水笑道:“阿娇贵人对钱财没有什么概念,而我是不愿意赚这种钱。即便是别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机,在阿娇没有动手之前,没人敢动手。阿娇贵人最近对做生意很有兴趣,不过啊,她不是很喜欢出力多,见效少,麻烦的生意,最喜欢从别的地方低价收购东西,然后再高价卖出去。就像云氏的鸡蛋一样。煤石也是如此,只要阿娇贵人愿意按照现在的价格收购野人的煤石,然后再加一倍的价格卖给城里人,就能坐收无数钱财,同时,也算是间接的保护了那些野人。”   东方朔看着云琅叹息一声道:“看来你是希望让我这个聪明人去帮你游说阿娇贵人来做这桩生意是吧?我就知道你的那顿饭吃了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把这个主意给阿娇贵人出了,那些正在草市子上收购煤石的商贾会恨死我的。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这是大仇恨。”   云琅站起身,看着东方朔笑了一下道:“你难道不觉得这是还我一饭之恩的最好办法吗?再者,你总想出人头地,总想让自己的才华有一个施展的地方,为阿娇贵人出谋划策,要比你通过威胁那些侏儒优伶直达天听要好一些。”   老虎的肚子咕噜噜的在响,这个可怜的家伙最近总是闹肚子,也不知道吃了什么东西,云琅必须带它出去,免得这家伙毫无顾忌的把屋子弄得臭气熏天。   至于东方朔,不用理睬,聪明人,总会给自己找一个最合理的选择,最后做出决断。   在大汉,只要下大雪,就算是阻绝了交通,是真正的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场面。   即便是下雪,云家却显得很热闹,尤其是铁匠房,锤子敲击铁块的声响从未断绝。   霍去病的八百大军想要重新装备,就离不开云氏的铁匠房,偌大的一个院子里面堆满了新打造好的矛戈,刀剑,还有一捆捆得弩箭,以及一些锤子,斧头,铁鞭一类的重武器。   受伤的军卒们也没有闲着,云琅让人打造出来了很多的铁甲叶子,需要这些人按照木头傀儡的模样,用结实的丝线绳子将甲叶固定在一副皮甲上面。   这样的工作很多,估计这个冬天,在云氏庄园居住的每一个人都不可能有多少空闲时光。   老虎排泄了一大堆东西,云琅捂着鼻子看了,这家伙腹泻的原因找到了,是吃了太多油脂的缘故。   这就是小虫的责任了,这个死丫头自己喜欢吃猪油夹热馒头,就很不负责的将她眼中的美食推荐给了老虎,于是,老虎就把满满一罐子猪油,舔舐了一个干净。   云琅忽然笑了,觉得这个世界还是很有趣的,至少,所有的事情都是有因,才有一个个不算好的果。 第一八五章 山鬼祈福   《太初历》还没有真正的施行,所以大汉国的天文学家落下闳就很郁闷。   然后,他就想出来了一个很好的推广《太初历》的办法,那就是过年。   年是一种猛兽,专门吃小孩子,还能给人世间带来灾难的殃祸之神,每一个人都要防御它。   事实证明落下闳的手段是成功的,不论是《太初历》里的正月初一,还是二月二,三月三……一直到九月九,这些日子都是极阳之日。   不是一个合适欢庆的日子,是大家一起用各种方式抵御灾祸的时刻。   在巫神横行的大汉国里,人们对巫婆的崇信达到了一个很高的程度。   在正月初一的前十天,刘婆跟梁翁就专门去了落下山邀请一位能够飞沙走石的神巫来云氏为所有人祈福。   为了表示崇敬之心,他们两个是背着干粮赶着马车带着两个仆妇,两个工匠步行去了落下山。   同时,还抬走了云氏一箱子钱,两只羊,一匹驴子。   正月初一当天,那个叫做山鬼的神巫来了,云琅见到神巫的那一刻,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至于曹襄,李敢口水流得哗哗的,只有霍去病依旧冷冰冰的,面对一位裸体美人儿没有任何心动的意思。   云琅穿的跟狗熊一样厚实,这位山鬼美人儿浑身上下只披着一袭轻纱,胸前的两粒嫣红似乎能吸引男人的魂魄,赤着脚走在雪地上,就像走在最柔软的地毯上。   牵着一头小老虎的无聊人士阿娇,瞅了一眼云氏请来的山鬼,详细的询问给了多少礼数之后道:“还行。”   云琅小声问阿娇:“她不嫌冷?”   阿娇白了云琅一眼道:“鬼神附体的时候才叫冷,她们的身子如果是暖烘烘的,那个阴神敢上身?”   大长秋在一边笑呵呵的道:“这些女子本身就是极阴之人,平日里在山野中漫步,与虎狼为伴,与鸷鸟相亲,渴饮朝露,饿餐云霞,冥冥中与天人相交,不可亵渎。”   阿娇把小老虎丢给宫女,卸掉手上的丝绢手套探手拉住山鬼的手道:“这家里没有上年级的老人,还是我来招待你。”   山鬼轻轻点头,就随着阿娇去了云氏给山鬼准备的屋子。   曹襄吞咽一口口水道:“你家那点钱就能请来这样的山鬼?你看见了没有,她的皮肉几乎是透明的,整个人就像是玉石雕刻出来的玉美人,冰冰凉凉的不知道搂在怀里是个什么感觉。”   话音刚落,他的后脑勺就被大长秋狠狠地抽了一巴掌,曹襄自知失言,连忙缩缩脖子一句话都不敢多说,躲在云琅身后偷看大长秋。   “不知好歹的东西,对鬼神都不敬,还指望你对陛下有多少敬畏之心?哼!”   对曹襄不满的不仅仅只是大长秋一个人,就连平日里对曹襄卑躬屈膝的刘婆,梁翁都怒目而视。   很明显,山鬼的身份低位很高,就算是穿的有伤风化,对所有人来说,也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   李敢很开心,明明曹襄刚才说的话他也很想说,现在有答案了。有损友的好处就在于他能抢在自己之前把错事干一遍,自己再踩着损友的尸体好好生活。   正月初一到了,春天也就正式开始了,只是外面的大雪依旧在飘飞,预示着元朔二年将是一个丰收年。   一个巨大的庄子,最让人欢喜的就是人多,人一多,即便是最简陋的欢庆,也会掀起极大的高潮。   云家本身就有近五百人,再加上八百多羽林军卒,以及五百多长门宫卫,近两千人将偌大的谷场挤得满满当当。   阿娇也带着长门宫里的宫女,宦官,侍卫也来云氏玩耍。   在方便看热闹的地方,大长秋铺上厚厚的羊毛地毯,又在地毯上放了一张巨大的软塌,最后,披着一身洁白狐裘的阿娇戴着皮帽子慵懒的躺在软榻上,就在她脚下的木头架子上,放着四个熊熊燃烧的炭盆。   为了酬谢辛苦了一年的仆妇们,云家今天准备了巨量的吃食,尤其是各色糕点,更是所有人平生仅见。   云家的糕点,其实就是白面馒头,白面包子,糜子馍馍,小米糕,白米糕,油炸的麻花,油条,面叶,煮熟的鸡蛋,油炸的鸡蛋,腌制的咸鸡蛋,咸鸭蛋,还有一些卤肉,一些可以当水果吃的新鲜菜蔬。   馒头上面镶嵌了一些红枣,糟糕上镶嵌一些红枣,糜子馍馍上也镶嵌一些红枣……然后,这些东西就变成了非常高级的糕点,不但模样好看,还好吃。   阿娇揪着吃馒头上蒸软的红枣,一连吃了四五个才问云琅:“花费不薄吧?”   云琅摇头笑道:“高兴的时候不说花费。”   阿娇又拿了一根麻花咬了一口道:“酥香,咦?不是荤油?”   “豆油,大部分都是豆油,还有一点是菜籽油,家里今年把菜籽种少了,明年准备在野地里也撒一些种子,官府那里就要您去出头了,免得我被张汤抓去长安游街示众。”   阿娇点点头道:“荒地上撒一把种子的事情,都是为了多一口粮食吃,谁敢追问?”   “有些事您怎么做都合适,我要做了就惨不忍睹啊,没听说以前的丞相田蚡占用了一点荒地,就被罢官夺爵的事情吗?”   “田蚡啊,有些人该死的时候,就算是迈错脚也是杀他的理由,不该死的人干什么都没事。”   “种子还是您派人去撒吧,我实在是害怕。”   阿娇吃完麻花,优雅的擦擦嘴道:“有敬畏之心是对的,没了敬畏之心就该杀掉,这种人留着就是祸害。也罢,种子我派人去撒,也派人去收,收成给我一半,我也弄些素油吃,荤油吃多了长肚子。”   “怎么没看见东方朔?”云琅跟阿娇谈完开春胡乱种油菜的事情,就东张西望的找东方朔。   “事情没干完出来干什么,看不出来,这个东方朔还是很有能力的。我问你,由长门宫来收那些野人的煤石,再卖出去是不是你出的主意?”   云琅点头道:“东方朔是人才,需要一个崛起的由头。”   阿娇笑道:“那可找错了人,我现在不干涉朝政是最好的自保之道,两千担以上的官职需要陛下亲自任命,我没有这个本事,也不能这么做。   你刚才说的那个田蚡,真正的罪责不是他侵占了先皇陵寝用地,而是他肆意胡为,以至于陛下要任命官职都需要等他任命完毕之后再说。   这样的人不早点杀掉难道等着过节?   东方朔如果能把买卖煤石的事情办好,再把那个小镇子建立起来,陛下自然能看到他的才能,也自然会给他更高的官职去施展他的才华。   如果连这点事都做不好,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好了,现在话说完了,就不要挡着我看山鬼祈福。”   山鬼曼妙的身影出现在纱窗上的时候,晚会也就要开始了。   看到山鬼在屋子里随意地扭动身体,云琅才算是明白了一件事——巫者舞也!   怪不得刘婆,梁翁他们对山鬼夸张地穿着没有任何意见,不论在任何时代,艺术家总是能得到更多的宽容。   天色刚刚暗下来,梁翁就迫不及待的将一个巨大的篝火堆点起来了。   两个手持火把的壮汉赤裸着上身,腰间拴着两条丝绢,腰后有一个很大的皮囊,只见这两个家伙从皮囊里抓出一大把碳粉猛地砸在火把上,一团团明亮的火焰就轰然爆起。   云琅听着阿娇嗷嗷的大叫,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还不错。   老虎很疑惑,趴在云琅跟霍去病两人中间,对那个戴着他模样面具的家伙非常的不满,只是看在这家伙会弄出大蓬的火焰,这才趴在原地不敢动弹。   山鬼跟老虎很配,早就听说,山鬼走在山间的时候,她的坐骑就是一头猛虎,或者是一头巨熊,因此,当山鬼出现并且开始扭动腰肢的时候,目光总是不断地落在老虎身上。   云琅很理解山鬼此时的心情,如果她有一头老虎为伴,估计云氏请她出场卖艺,大概要花费多十倍的钱财才成。   不过,她很快就把目光落在阿娇脚下趴着的一头小老虎的身上,这只小老虎身上拴着链子,已经快要被阿娇的宠溺训练弄成一只狗了。   “若有人兮山之阿,被薜荔兮带女萝。既含睇兮又宜笑,子慕予兮善窈窕。乘赤豹兮从文狸,辛夷车兮结桂旗。被石兰兮带杜衡,折芳馨兮遗所思。余处幽篁兮终不见天,路险难兮独后来。表独立兮山之上,云容容兮而在下。杳冥冥兮羌昼晦……”   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山鬼刚刚开始唱歌,阿娇却先声夺人的开始唱了,而且唱的还不错。   山鬼见贵人有兴致,就不再唱,而是来到主人席这边,挥动白色的纱袖跳的愈发起劲。   一个幽幽的声音在云琅耳边响起:“山鬼原本就是一个失爱的怨妇……阿娇贵人有这样的感悟也不错。”   云琅转过头就看见东方朔坐在他背后,一边饮酒,一边喝茶似乎非常悠闲。   “乘赤豹兮从文狸,这句我很喜欢,你想啊,一个美丽的女子骑着老虎……怎么?不对?”   云琅说了一半就看见东方朔眼神不对,连忙问道。   东方朔抽抽鼻子不屑地看着云琅道:“借您一句话,对你妹啊!这句话的意思是那些强壮的山民们在驱逐赤豹,追捕斑皮虎的壮观豪迈驾势。是那些男子们炫耀体魄技能,向美丽的‘山鬼’邀功求欢的举动,你老师是如何给你解释成山鬼喜欢乘坐虎豹在山涧行走的?仅此一点,某家就觉得你的老师也高明不到那里去。” 第一八六章 来之不易的高兴生活   云琅叹口气道:“你如果不是这么尖酸刻薄的话,你的前途将会无量!”   “某家如果没了本性,要那个狗屁的无量前途做什么?自某家就学以来,日夜苦读,不敢有丝毫的倦怠,唯恐辜负了兄嫂的期望。学了一肚子的学问之后,再看看天下尽是些蝇营狗苟之辈在操弄权柄,不由得为天下生民大哀!”   “你觉得你行?”   云琅顾不上看山鬼因为旋转身体而让裙子飞扬起来露在外面的一双大长腿,因为东方朔的话实在是让他太吃惊了。   “你不去做,我不去做,一个个都做了缩头乌龟,还有谁会去做?”   东方朔烦躁的从云琅面前拿了几根麻花塞给坐在他身后看山鬼跳舞的平姬。   “汝还记得先民开土的艰辛吗?”山鬼高亢的声音落入云琅的耳朵。   “我记得!”包括阿娇在内的所有人一起大喊。   山鬼的腰肢盈盈下拜,而后就向后伸腰,直到脑袋垂在地上又喊道:“汝还记得父母养育你们的艰辛吗?”   “我记得!”   在场众人一起站起来向山鬼施礼回答。   一个裸身壮汉敲响了鼙鼓,闷雷一般的鼓声雨点般的砸过来,山鬼再一次单手撑地,用一只手支撑着自己全身的重量再次问道:“汝还记得五谷是如何从大地里生长出来的吗?”   “永不敢忘!”   山鬼一个旋身如同一股白色的云雾,两条晶莹的长腿如同两只盘旋而上的蛟龙,等衣裙落下,山鬼已经双脚踏地,盈盈下拜再次问道:“匈奴来袭,尔等可曾奋勇作战?”   霍去病等一干军卒,齐齐的捶击一下胸口大吼道:“敢不效死!”   山鬼拜伏于地,似乎在感谢众人,而后抬起头露出一张如花娇颜大笑一声道:“如此,来年将五谷丰登,人畜平安!”   云琅起身施礼道:“谢!”   山鬼回礼,而后就来到云氏给她安排的锦榻,倒了一杯酒,然后洒在大地上,而后又倒了一杯酒,用手指沾点酒浆弹向天空,最后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姿态优美至极。   两个壮汉将皮囊里的碳粉全部洒进巨大的篝火堆里,一团明亮之极的火焰腾空而起,直冲云霄。   至此,山鬼的祈福活动才算是终结。   美丽的山鬼给大家跳了半个时辰的美丽舞蹈,不仅仅如此,她的舞蹈还非常的有教育意义,比如问你记不记得祖先的荣耀,问你孝顺不孝顺父母,问你还忘没忘种地的本能,最后见云氏家里军人多,还特意问了军卒勇敢不勇敢。   非常的与时俱进,这个山鬼应该很不简单!   阿娇很大方,赏赐了一盘子金饼子,曹襄也很大方,一枚青鱼玉佩放在盘子里晶莹剔透,一看就是好东西。   霍去病赏赐的是一枚珠子,就是上次从阿娇家拿曹襄的珠子,也算是说的过去。   相比之下,云琅给了一盘子好银,就上不了台面,至于东方朔他很豪爽的从云琅腰带上解下一枚玉佩放在盘子里,李敢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居然很冲动的把自己的一支羽箭放在盘子里。   阿娇笑的非常厉害,指着盘子里的羽箭对山鬼道:“有人想护卫你一生,你愿不愿意?”   山鬼没有半分羞涩,抬头看着李敢施礼道:“既见君子,云胡不喜,罗敷有夫,不敢相从。”   李敢抓着头发道:“神巫也会有夫君?”   山鬼大笑道:“五岁嫁与山神矣!”   看着李敢那副傻样子,阿娇已经快要笑死了,其余仆妇也快要笑死了。   霍去病额头的青筋乱跳,曹襄早就四脚朝天满地打滚,云琅捂着脸觉得没脸见人,这混蛋也知道神巫不能嫁人,偏偏要跟人家求爱,也不知道他的脑袋里装的都是什么!   东方朔皱眉道:“李郎只说护卫神巫,却未说要迎娶神巫,诸位为何如此嘲笑于他。即便是有求偶之意,少年郎慕少艾乃是天性,又有何错?”   被众人笑的不知所措的李敢见有明白人替他说话,一把抱住东方朔,一瞬间就引为平生知己。   云琅以前总以为山鬼,神巫一类的人都阴沉无比,现在见到了一个真正的山鬼,神巫才发现人家根本就不是他想的那种人,或许是身上有神灵的光辉,即便是跟阿娇一起说话,也谈笑风生的没有半点隔阂。   阿娇素来不喜欢美貌的女子,唯独对山鬼没有什么成见,两人最后挤到一张锦榻上,嘀嘀咕咕的也不知道在说什么。   丰盛的食物,永远是聚会中的重头戏,更不要说云家的糕饼本来就花样繁多。   冬日里收获了一些甜菜,弄碎了之后熬糖,居然让云琅获得了两斗红糖。   数量太少不划算脱色成糖霜,家里女人多,难免会有一些难缠的女人病,虽说甜菜做成的红糖没有甘蔗汁熬煮成的红糖有那么多的功效,作为带着甜味的安慰剂还是很有效果的。   一碗滚烫的红糖水就成了云家妇人治疗任何病症的一剂良药,仅仅是因为云琅说这东西对妇人病大有裨益的话。   事实上,阿娇也喝,还告诉云琅非常的有效果……   糕饼里面多少添加了一点红糖,让糕饼带一些甜味,这对大汉人来说,已经是无上的美味!   云琅喝的醉醺醺的瞅着谷场上欢乐的人群,觉得很幸福,终于觉得自己对这个世界还是有一些用处的。   东方朔在作赋,听不清他在念叨什么,阿娇叫好的声音很大,李敢脱掉上衣,站在火堆旁向所有人挑战,号称一人就能摔倒所有人。   总有不服气的,可能数量有点多,李敢在揍倒了几个人之后,就被人群给淹没了……   妇人们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胆量,手拉着手围成几个巨大的圈子在学山鬼跳舞,不管跳的好看不好看,全部在跳,全部在笑。   山鬼站在圈子中间的桌子上跳舞,舞姿妖娆夸张,丝毫不顾忌春光外露。阿娇也想上去,被大长秋死死的拉住不让她上去丢人。   小虫披着一袭白色纱衣骑着老虎到处乱跑,被一群少年人追逐着号称自己就是另一个山鬼。   孟大早就喝的醉眼朦胧,大叫着追逐小虫,却总是追不上,摔倒在谷场上,被很多孩子从他的身上踩过……   红袖守在云琅身边,她也喝了不少的酒,小脸红扑扑的,看着谁都笑,跟傻子一样。   梁翁跟刘婆似乎有些纠葛,两人一碗一碗的喝酒,最后纠缠着倒在一起……梁翁那个多病的老婆怎么拉都拉不开。   快乐的时候就快乐,太清醒就没有乐趣了。   霍去病一碗接一碗的往嘴里灌酒,曹襄陪着他喝,只是喝一碗倒半碗的诡计被霍去病发现,如今霍去病正骑在曹襄的身体上一拳一拳的揍他,还说已经忍耐他好多年了。   云琅四仰八叉的躺在地毯上,红袖的小脸就在他的眼睛上方,云琅笑嘻嘻的道:“你高兴吗?”   红袖笑着道:“高兴,最好一辈子都这么高兴。”   “那样的话,我们就要努力了,努力让自己活的高兴,高兴的日子才值得我们用命去换……”   第二天中午,云琅才抱着脑袋从房间里出来,家里依旧静悄悄的,没几个人在外面。   梁翁倒是很精神,站在院子里指挥一些仆妇收拢昨日散出去的碗碟。   见云琅起来了,就要过来见礼,云琅摆摆手示意他去干自己的事情不要理睬他,他现在一说话脑袋就疼。   找不见红袖,倒是看见小虫一半身在床上,一半身子在床下拖着,依旧睡得不省人事。   云琅强忍着眩晕,点着了红泥炉子,给自己煮茶。   昨晚也不知道喝了多少酒,肚子里空荡荡的,一杯热茶下去,整个胃一下子就缩成了一小团,刚刚才喝下去的茶水又被他给吐出来了。   霍去病热气缭绕的从外面走进来,这家伙全身上下就一条短裤,全身的腱子肉油光致致,估计已经狠狠地虐待过一遍身体了,整个人如同刚刚从蒸笼里取出来一般。   见云琅痛苦不堪的模样很是不满,皱眉道:“出去跑十里地,或者打几遍拳,舞动两千次长矛,把身体里的酒气散发出去就没这么难受了。”   云琅摇摇头,他觉得躺在床上恢复的可能更快一些,还没有那么痛苦。   “练好身子骨,我们才永远享受这样的快活日子,只有获得足够的功勋,我们才能让这里的人永远快活。昨晚品尝到了纯粹的快乐滋味,我不想只能享受一次!”   云琅努力的鼓掌,霍去病的这一番话说的太好了,不过,他还是决定继续睡觉。   云琅带着笑意,踉踉跄跄的回到了卧室,将身体丢在床上,也不脱衣衫,用毯子把自己包裹的如同将要破茧的蚕。   他想乘着这个难得晴天睡一觉,把所有的不愉快,跟悲伤统统的埋葬在元朔一年。   狠狠地睡一觉,再睁开眼睛的时候,也就该到春天了。 第二卷 龙之初 第一章 愤怒的主父偃   元朔二年,“春正月,诏曰:‘梁王、城阳王亲慈同生,愿以邑分弟,其许之。诸侯王请与子弟邑者,朕将亲览,使有列位焉。’”   ——此为推恩令!   主父偃站在高堤上,俯视脚下的大片荒原。   准确的说,这片荒原也不算是荒原,就在高堤下,农人已经开始劳作。   初春的太阳虽然算不得毒辣,却也让人非常的不舒服,尤其是今日,直射的阳光,让久居密室贪恋阳光的主父偃也觉得不是那么愉快。   农田里的农夫一个个戴着大大的草帽,耕牛在前面缓缓而行,在它们身后,一架耕犁轻松地破开松软的土壤,将黝黑的田土暴露在阳光之下。   主父偃对这种耕犁一点都不陌生,就是他利用大司农衙门将这种叫做元朔犁的耕犁传播到整个关中。   一头牛,一个人已经犁完了高堤下的田野,农夫掀开草帽擦试一把汗水,就取过挂在耕犁上的水葫芦,往一个竹杯里倒了一些水,痛快的喝了起来。   主父偃这才看清楚,这个身材矮小的农夫,竟然只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郎。   少年郎与主父偃见惯了的农夫有很大的不同,这孩子虽然在干农活,身上的衣衫却整整齐齐,即便是喝水,也大有法度,而不是跟野蛮人一般捧起水洼里的雪水狂饮。   毛孩见高堤上站立的那位郎君走了下来,就拱手道:“郎君可是迷路了?此地就是云氏庄园,向北一里地就是长门宫,向西走过那片树林,您就能看到大道,渭水也在那边。”   主父偃愣了一下,拱手还礼道:“某家非是迷路,只是见小郎君耕田,心有所感,因此前来问候一声。”   毛孩笑道:“如果您见到每一个农夫都这样多礼,今日恐怕没有时间回家了。”   主父偃拍着依旧立在田地里的元朔犁,又看看拉犁的肥硕耕牛叹息道:“汝家已是上户人家了吧?”   毛孩大笑道:“我家家主说了,我家现在依旧是贫户,刚刚有一件衣衫遮住屁股,刚刚有一口稀粥哄饱肚皮。云家一定要坚持一百年不变的方针,坚持认为自己是贫户五十年,五十年之后再看看云家能不能变成中户,至于上户,我家家主以为,他此生无望!”   主父偃淡淡的扫视了毛孩一眼道:“有牛,有田,耕犁已经是上户之家了,你家主人的胆子未免太大了一些,敢低报户籍,就不怕王法森严吗?”   毛孩不屑地道:“听说大汉国如今执行的乃是一个叫做主父偃的人指定的户籍分户策。如果按照他的解释,我云氏自然是上户,无非是每年多缴纳几个钱的赋税而已,你去官府打听一下,云氏何曾少过那几个钱。我家主人说,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那个叫做主父偃的人也就登上了一个土坷垃,就制定了这种可笑的户籍分户策略,也就仅此而已罢了。”   主父偃不怒反笑,捋着胡须笑道:“却不知你家主人是如何分辨上中下三户的?”   毛孩大笑一声,觉得这人似乎是一个傻子,跟他说主人的高论无异于对牛弹琴。   想到这里。就费力的将耕犁装在一个两轮小车里,吆喝一声耕牛,耕牛就拖着两轮小车,去了下一片土地。   主人说过,不跟傻子说道,不跟军人讲理,有这功夫还不如多耕一块田地是正经。   “呔,小子,你且给某家说清楚!”被无视的主父偃大怒。   “小郎我不跟傻子说道,说多了我也会变傻!”   毛孩只是挥挥手里的草帽,随意回答了一句,就去了另外一块田地。   主父偃感受到了毛孩给予他的赤裸裸的无视,胸中怒火高涨,想他主父偃自持智计无双,先是《盐铁令》,纳天下资财为国用,出《推恩令》旷古奇谋,解天下诸王祸患,如此赫赫功勋竟然被人认为是傻子!   即便主父偃怒火高涨,却不好跟一个乡间小子一般见识,既然这话是云氏的家主云琅说的,那就只找他!   匆匆的回到长门宫,主父偃依旧怒火难平,只能气冲冲的坐在一个遮阳棚子底下,喝长门宫特有的茶水。   东方朔从棚子边上匆匆走过,主父偃喝了一壶茶,东方朔又从棚子边上走过,主父偃又喝了一壶茶……   第三遍走过棚子的时候,东方朔实在是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心,他很想知道是谁将陛下内朝(刘彻在皇宫建立的顾问机构,被史书誉为内朝)宰相主父偃能气成这样。   “此为牛饮,坏了喝茶的韵味,中大夫一年四次高升,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主父偃忽然笑了,邀请东方朔同饮。   东方朔坐在主父偃的对面大笑道:“骊山如骏马,山中多妖孽,中大夫偶遇山精鬼怪不足为奇。”   主父偃指指长门宫边上的云氏庄园道:“兄台可知邻家何人?家资几何?”   东方朔喝了一口茶喊了一声淡,就泼掉茶壶里的旧茶水,重新煮了一壶茶道:“一个穷家破落户罢了。”   主父偃指着云氏高大的彩绘楼阁,层起鳞比的房屋道:“这就是你说的穷家破落户?”   东方朔小心地往小炉子里丢了两颗松果道:“确实如此,中大夫问东方朔,东方朔如此回答,问阿娇贵人,阿娇贵人也是如此回答。”   主父偃闭上眼睛让自己躁动的心平静一下,又指着雕梁画栋的长门宫问道:“既然如此,长门宫算什么?”   大长秋恰好路过茶棚,大笑道:“家道小康而已!”   东方朔瞅着大长秋笑道:“我记得原本的评价似乎是——看似豪奢无度,实则光腚穿皮裘处处漏风。”   大长秋嘿嘿笑道:“此处家主为妇人,还是说的文雅一些为妙。”   东方朔摇头道:“说的中肯,说的奇妙,为何不能说?即便是阿娇贵人也是这么认为的。”   主父偃见两人有说有笑,似乎忘记了他的存在,咬着牙道:“户值十万为上,五万为中,下等次之,乃是某家遍观天下五十六州户籍,核算三年而成,为何到了两位这里就成了笑话?”   东方朔笑道:“因为有人说,五口之家,丁壮两人,健妇两人,幼童一名,当有上田三十亩,中田二十亩,荒田五十亩,犍牛两头,驴子一头,房屋四间,农具一套,年有五担之存粮,岁有可用之钱一万,老有所养,少有所学,方为人!——也就是下户。”   主父偃一拳砸在桌子上怒道:“上户不过如此,此人殊为可恶,为了盘剥……”   主父偃的话说了一半,见东方朔笑吟吟的瞅着他,猛然惊醒,官府素来只喜欢把下户变成中户,中户变成上户之说,如此才能多收刍藁税,上户变成下户,只会对百姓有利,何来盘剥?   大长秋笑嘻嘻的道:“这话别人说来,老夫一定会把吐沫吐在他的脸上。云氏主人说,老夫只有听得份,当初云氏来上林苑,全家不过丁口五人,一壮男,一弱男,三女子,一年后,云氏已经有仆妇五百,家财数百万。他看不起中大夫制定的民户分级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以老夫之见,三年之后,云氏庄园产出将不下万万钱。少年人又有本事,空出狂言才是该的,如果老成于事,老夫才会胆寒。”   主父偃不屑的道:“世间安有凭空生财者?”   说完就起身拂袖而去……   睡在春风里历来是云琅的期望。   今日阳光好的让人欢喜,取出躺椅,薄被,再把老虎喊来卧在身边,云琅用薄被盖住头脸,就着温暖的阳光呼呼大睡。   小虫本来想带老虎去松林里走一遭,见老虎跟家主睡得香甜,就只好喊上孟大,孟二兄弟两跟她一起去松林捡拾干透的松果回来煮茶用。   红袖用一团厚厚的麻布包着一壶茶放在家主身边,家主历来有睡醒喝温茶的习惯,等他睡醒,茶壶里的热茶刚好进口。   见小虫跟孟大,孟二出门,就匆匆的背上自己的背篓,跟着小虫一起去松林玩耍。   春日正是大忙的时节,刘婆忙着晒蚕种,梁翁忙着指挥家人耕田,往荒原里撒菜籽,每个人都忙的不可开交。   不知为何,进出家门的人,不论多忙,只要看到家主在太阳底下酣睡,就会自觉地放轻脚步,露出笑意。   云琅现在已经不用干活了,家里的半大小子们已经能够轻松驾驭耕牛犁铧,每日里虽然劳累,却把种田当成了一种乐趣。   谁家的家主会下地干活?   梁翁,刘婆等人都不下地干活了,家主要是再干活,让他们如何自处?   没的丢了少上造爵位的颜面!   霍去病,李敢,曹襄疲惫的从外面走进来的时候,云琅刚好睡醒,伸着懒腰问霍去病:“我们晚上打麻将吧?”   霍去病木然的摇摇头,指指远处的兵营道:“巡营!”   李敢见云琅看他,连忙道:“洗个澡吃点饭就要去看我家的庄子修造进程,没空。”   曹襄冷哼一声道:“我娘晚上过来!” 第二章 术士的预言能信吗?   最让云琅头疼的人不是阿娇,阿娇只是一个被娇纵坏了的善良女人,只要让她继续保持她的尊贵,她会在很多地方帮助你,且大度的不要任何酬劳。   长平就不一样了。   对云琅来说,她就是一个带着尖帽子骑着扫帚乱飞的漂亮巫婆。   长平只要来到云家,总有一个或者数个倒霉蛋正在死亡,或者已经死亡。   云琅对此非常的不理解,按理说长平在嫁给让她满意的卫青之后,生活应该是美满且幸福的,如果能再给曹襄生一两个弟弟或者妹妹就再好不过了。   可是,这个女人宁愿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阴暗的权谋上,也不愿意安心的在家里生孩子。   这一回死的人是云琅的老熟人旁光侯刘颖!   跟他一起死的还有一个叫做墨恒的人。   据说刘颖在病死之前,这个叫做墨恒的人就对别人说:墨家的矩子死了,如何能没有殉葬者?   “刘颖死了,中尉府抄家的时候只从旁光侯家里抄出钱一千四百一十一枚!”   长平坐在云家的主位上,捧着一个精美的柴烧陶器喝着茶轻轻地说出一个可笑的数字。   “这关我何事?”云琅对长平一直盯着他说钱数非常的不满,好像是他拿走了刘颖的钱。   “刘颖死之前,交往最密的就是你——少上造云琅!”   “是他强行要水磨,水车还有我家的斧子,刨子,凿子墨斗锯子,他是侯爷,我能拒绝吗?”   长平叹口气道:“旁光侯的家人说,旁光侯把家里的所有的钱都拿去给你盖房子了,所以家中一贫如洗。”   云琅笑道:“你情我愿的买卖,指责我就过分了。”   长平斜着眼睛瞅了云琅一眼道:“到底是不一样了,当初见了我连大气都不敢出一下的小子,现在敢反驳我的话了。”   听长平这么说,云琅的心立刻就咯噔一下,不等他窜出房间,就被两个高大的仆妇兜头捉住,云琅重重的一肘击打在一个胖大妇人的胸口,只见妇人的胸口上的肥肉如同水波一般荡漾一下就把力道消弭于无形,等云琅反应过来,他已经被一个妇人拦腰抱住,另一个妇人死死的抱着他的脑袋闷在胸口上,无论他如何挣扎都无法解脱。   一口气被堵在胸中,出不来也咽不下去,眼前不断地冒着金星,就在云琅感觉自己快要窒息的时候,妇人将他丢在地上,其中一个妇人坐在云琅的腰上,让他动弹不得,此时的云琅如同一条被丢上岸的鱼,除了大口的呼吸再无其它。   “你以为可以翅膀硬了,就能飞吗?”长平蹲在地上,探出一根手指挑起云琅的下巴,轻蔑的道。   云琅好不容易喘匀了气,面对长平似笑非笑的脸道:“你怎么欺负我的,我会从曹襄身上找回来的。”   长平嘿嘿笑道:“你吃准了我不会弄死你,你知不知道,我也吃准了你不会弄死曹襄。那孩子最近不听话的厉害,我早就想教训他一下,只是怜惜他父亲去世得早,自由孤苦,下不去手啊,能通过你来教训他一下也不错。”   云琅用力的挣扎一下,腰背上坐着的那个妇人却如同一座肉山,让他动弹不得。   长平笑道:“别挣扎了,你以为这些妇人是哪里来的?告诉你吧?她们出自长寿宫,当年韩信厉害吧?盖世名将啊,还不是被跟她们一样的妇人给活活打死了?”   云琅无奈的拍着地板怒吼道:“你到底要干什么,明白的说出来,能答应的我一定答应,不能答应的你就算弄死我也不能答应。”   长平满意的点点头道:“虽然你这时候什么事情都会答应,不过啊,这样说比较好听,不学好!聪明劲全部用到这上面去了。”   云琅反手推一下背后的胖大妇人,见推不动,就对长平道:“刘颖怎么了?”   “一个月的时间,好端端的一个人就暴瘦的没了人形,依稀能看出一点昔日的样子,死掉之后,没一个人敢确定死掉的就是刘颖。   他的家臣墨恒咬定牙关说死掉的就是旁光侯,还特意走进了刘颖停尸的屋子,一把火把自己跟刘颖的尸体全部烧成灰烬了,这一切都发生在《推恩令》施行以前。   所以,现在的旁光侯变成了刘颖的儿子刘达。   侯爵没改变,依旧是旁光侯,依旧是彻侯,依旧是关内侯,依旧是高祖皇帝高贵的直系血脉。   这让陛下全力推行的《推恩令》成了一个笑话,也是大汉国第一起对抗陛下施行《推恩令》的事件。   这开了一个很坏的先例,以后,国朝的那些诸侯王们,会让自己的直系子弟一一的死掉,然后他们的封国依旧会一脉单传下去,从而让陛下的《推恩令》落空。”   “这又关我何事?”   “有人说,刘颖从你这里得到了假死药,人服药之后,即便是被埋进泥土里十天半月,挖出来之后也会活的好好的。”   “假死药?我哪有那东西?”   “有,你的本事大得很,张连的一双腿被你给剁掉了,军营里的郎中说张连已经死了,你却说还活着,结果,张连死掉三天之后就复活了!”   云琅张大了嘴巴觉得自己好像没话可说,张连的双腿被剁掉之后,又被烧红的烙铁封闭了伤口,经历了那么严重的创伤,那家伙的身体自然进入了一种假死状态,脉搏跳动之微弱,几乎无法探查,就连云琅自己都认为这家伙死定了,用丝绵探视他的呼吸,发现这家伙好像还有一口气,就派人精心照顾了三天,然后这家伙就从鬼门关走了一个来回。   为这事,云琅还感慨古人生命力之顽强,谁知道,这居然成了自己创造的神迹的一部分,被人广为传扬。   听说了这个故事,云琅脑海中自然而然的就浮现出两颗蛋头,就是那两个被他剃干净所有毛发的郎中……估计就是这两个蠢货帮他吹嘘造成的恶果。   长平见云琅一脸的无奈,不由得长笑一声道:“张连回到长安城,逢人就夸赞你的医术无双。别人半信半疑,我却是相信的,曹襄从小就得了大肚子怪病,皇宫里的医者都说他的病患无救,最多再能活一年,在你这里居住了两月之后,就变得活蹦乱跳,最后还带着兵将长途追击匈奴残余一千四百余里。有这样的例子在前,容不得我不信。”   云琅无奈的摊开手,努力活动一下酸痛的腰肢道:“您到底要说什么,直说,我照办就是。”   长平满意的点点头道:“这样才是好孩子,第一,旁光侯家的家财全部被你给勒索光了,这件事你要认!”   云琅艰难地吞咽一口口水道:“这么说,旁光侯家里搜出来的钱应该不止一千四百多个钱。”   “第二,旁光侯没有死,而是躲进深山老林里当他的墨家矩子去了。”   云琅痛苦的道:“这么说,刘颖应该是真的死掉了。”   “第三,你已经把最后的三颗假死药敬献给了陛下,因为药材等其他原因,世上再无假死药。”   云琅吃惊的瞅着长平道:“这么说,陛下需要三个死人起死回……”   “这句话我没有听到!”长平粗暴地打断了云琅的话,恶狠狠的道。   “好,好,我重说,我现在已经成了陛下的爪牙了是吧?”   长平神色难明的瞅着云琅叹口气道:“总要成陛下爪牙的,这应该是你的荣幸。”   云琅趴在地上低声道:“我真的只想在这座庄子里老死,我真的只想没事干去大河长川看看,然后幸福的老死。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大汉人能活的更加幸福,我真的不想掺和进皇家,或者大臣,或者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里面去……”   长平挥挥手,两个壮硕如山的妇人就消失了,云琅依旧趴在地上不愿意起来……   长平坐在云琅跟前轻声道:“这是我能为你争取到的最好结果。”   云琅抬起头瞅着眼前这个高贵华丽的贵妇道:“连你儿子都不喜欢你为他做的一切,你干嘛还要帮我安排后面的路?”   长平的脸色平静,过了片刻涩声道:“你们太年轻了,还不知道其中的凶险。去病儿会成为一位出色的统帅,曹襄儿会成为一位合格的侯爵,你,将来一定会成为最出色的谋士,李敢也会成为一位出色的猛将……去病儿的性情淑均,善于攻击,却不善于防守,曹襄儿虽有小智慧却无应变之能,李敢勇猛,却心志不坚,最容易受人蛊惑,他们三人如果没有你居中调和,将来恐怕会不得善终。”   “所以你就把我弄进一个又一个的阴谋之中,好让我快点死掉?”   长平苦涩地笑道:“我请人暗中看过的面相了,四个术士都认为你是长寿之相,且福寿双全。”   云琅狐疑的瞅着长平道:“你也帮去病,曹襄,李敢看过?”   长平点点头道:“三人断定去病儿活不到而立之年,四人断定李敢乃是横死之像,四人认为曹襄儿活不过弱冠之年,而今年,是曹襄儿加冠之期。” 第三章 阿娇永远是最高贵的   云琅吞咽口水的声音很大,把他自己也吓了一跳。   霍去病多大年纪死的,他非常的清楚,李敢是怎么死的他也很清楚,唯有曹襄名不见史册……   “那四个术士到底是谁?”云琅小声的问了一句。   长平看了云琅一眼没有回答,反而靠近了云琅,继续道:“你们四个人如果相亲相爱,应该都能有一个好结果。”   “我们还什么事情都没做呢,您就肯定了我们的下场,既然如此,我们大家一起辞官不做,快快活活的在家种地,不招人也不惹人,到时间就纳税,轮到我们了就出劳役,如此能否活的长久?”   长平摇头道:“还是不成的,你们不甘心!”   云琅摇摇头道:“我很甘心!”   长平笑了,抓过云琅的左手瞅了一遍道:“这双手种不了地,也拿不了铁匠的锤子。”   云琅指指外面忙碌的仆妇们道:“我不用干活。”   “不客气的说,这些都不是你的,如果不是因为你有一身乱七八糟的本事让陛下对你另眼相看,如果不是因为从一开始我就看你顺眼,如果不是因为你攀龙附凤的抱着阿娇的大腿,你以为你云氏能在上林苑里过安生日子?   你知不知道有多少人对上林苑里的田地,山林垂涎三尺?你知不知道在你弄出那么多稀奇古怪的有用东西之后,凭什么没有人来打搅你的安宁日子?   这一切都构筑在你对大汉国有大用的基础之上,如果你不求上进,混吃等死,你看看那些吃惯了人肉的勋贵们会不会把你剥皮煎骨吞掉。   大汉国的尊荣,富足是留给对大汉国有用的人才享用的,不是给那些混吃等死的人享用的。   《推恩令》就是对付有你这种小富即安心思的人的一根皮鞭,是杜绝一人富贵,子孙永远富贵弊端的一柄利刃。   我在努力把你往有用的那堆人里面推搡,你却认为我在害你,真是岂有此理!   靠山妇!”   长平越说越气,原本抓着云琅的手很温柔,后来就变成攥着,最后变成掐着,涂满蔻丹的红指甲已经扎进云琅的手背里去了。   两个粗壮的妇人再一次从门外走进来,云琅连忙大叫道:“好好说话,好好说话,我们讲道理!”   长平丢开云琅的手怒道:“跟你没道理好讲,讲的再多你也听不进去,老主意依旧拿的稳稳地糊弄我!”   “为什么一定要打仗啊?我不打仗也对大汉国有大用!”   “放屁!大汉国秉承秦制,军功第一!没有军功谁相信你会为大汉国肝脑涂地?没有军功,天知道你是不是匈奴的狼崽子?”   “讲道理好吧,我已经弄死了十六个匈奴人,你说我什么都成,再说我是匈奴人我就跟你拼命!”   “所以你才有了少上造的爵位,所以你才有资格抱住阿娇的大腿过活。才能把偌大的骊山当成你家的后花园!拼命?你打得过我吗?”   长平一把捉住云琅的手指,用力的一拗,云琅就惨叫连天。   这个死女人的两根手指如同铁钳子一般,云琅想要把手指头抽回来都做不到……   没有立场的云琅为了把自己的手指头从铁钳子一般的魔爪里解脱出来,也不知道答应了多少不平等条约,这才被长平放过。   中午吃饭的时候,其余几个人都回来了,见云琅翘着兰花指吃饭,又瞅瞅上座的长平那张阴沉的脸,齐齐的低头吃饭,一句多余的话都不说。   长平有午睡的习惯,吃完饭去溜腿。   霍去病见长平走了,才对云琅道:“你被舅母拗手指了?”   云琅点点头道:“两根!”   曹襄吃了一口饭怜悯的瞅着云琅的手指道:“我母亲从五岁就开始练武……十根手指套上指刀可以空手接白刃!”   云琅扒拉一下饭盘里的饭食幽幽的道:“我今天被一个胖大的妇人骑在后腰上……可能要倒霉半年。”   李敢放下筷子吃惊的道:“动用了靠山妇?那是长寿宫死士!韩信都死在他们手中,据说用的是菜刀!”   “你以前怎么没有告诉我你母亲会武功的事情?”云琅的面颊抽搐着问曹襄。   “揍你的人是我母亲,有本事去找她,别拿我出气!”   云琅想了一下,觉得曹襄确实有些无辜,就叹息一声道:“你母亲去找阿娇了,希望阿娇能说服陛下把长门宫卫跟羽林军混在一起使用。”   “谁为首?”曹襄一句话就问到了重要处。   云琅瞅着曹襄道:“你觉得你可以?”   曹襄吃了一口饭点点头道:“那就是去病了。”   霍去病抬起头,目光从云琅曹襄等人身上一一划过,淡淡的道:“中军战兵八百,不能再多了。”   李敢皱眉道:“斥候前军三百,非精锐不取。”   曹襄叹口气道:“我觉得我可以当后军,有三百家将即可。”   云琅也看了一遍其余三人道:“垃圾全归我是吧?”   霍去病哼一声道:“是辎重营!”   曹襄笑道:“也是伙夫营!”   李敢插嘴道:“我只负责骑马作战,战马也要你来管。”   “这就是说,我不但是军司马,还是伙夫头,也是马夫头是吧?”   没人回答云琅的问话,霍去病迅速吃完饭,就对曹襄道:“从今日下午,两军编练。”   长平披着一袭纱衣,凸凹有致的身材显露无遗,一双玉足泡在温泉池子里,瞅着阿娇在池子里瞎扑腾。   长平即便是女子,在看到阿娇的身形之后,也赞叹不已,说到底这是一个被上苍钟秀的一个绝世尤物。   “衣服不错!”长平见阿娇披着一张毯子向自己款款走来,不由得违心赞叹。   阿娇托一下饱满的胸脯坐在长平身旁,一边揉搓着长发一边道:“你是无事不登门的人,有什么事就说,能办的我一定帮忙,不能帮的就爱莫能助了。”   长平瞅着阿娇皱眉道:“你以前不会这么说话的,以前的你要嘛就拒绝,要嘛一口答应,模棱两可看情况办事可不是你的性子。”   阿娇哼了一声道:“自从被你跟卫氏联手把我从皇后的位置上推下来,我就学会这么说话了。”   长平冷笑一声道:“你如果不倒行逆施,谁能夺走你的皇后之位?”   “没了皇后的位置又如何,我阿娇依旧是整个大汉国最有权势的女人,你的那个姻亲卫氏,只不过是一尊放在皇宫里的木偶!而你,一位长公主,依旧要来求我达到你的目的。”   长平看着阿娇突然道:“如果卫氏请退皇后之尊,你以为如何?”   阿娇轻笑一声道:“算了吧,那就是一个可怜的女人,你们就别折磨她了。皇后的位子是我自己丢掉的,我亲手丢掉的东西丢掉也就是了,要回来做什么?”   长平出了一口长气,刚才做那个决断对她来说一点都不轻松,其不说卫氏愿不愿意,仅仅是卫青那里就很难交代。   阿娇低头看着长平又道:“告诉卫氏,我阿娇饶过她了,让她放心的当她的皇后吧。我就住在长门宫,哪里都不去!”   长平想起来长门宫的路上,看到的热闹的劳作场面,不由自主的道:“长门宫要比长安更有生气。”   阿娇傲然道:“我要这片荒僻之地变成一座繁华的城池,我要上林苑里的野人全部变成我大汉的顺民,我要天下人都知道我阿娇之所以高贵,不是因为谁而高贵,而是因为我天生就高贵!”   长平面对阿娇的过度吹嘘无奈的道:“我准备将去病儿麾下的羽林军跟长门宫卫合兵一处,你以为如何?”   阿娇讥诮的一笑,瞅着长平道:“你从小就打熬筋骨,为了达到你成为将军的傻愿望,硬是把胸口的肉练到胳膊上,屁股上的肉练到了大腿上。到最后女将军没有做成,反而成了皇家笼络勋贵的工具,为了嫁人,还不是要用药水泡掉手脚上的茧子,免得夫君不喜欢你的粗手粗脚。一生的心血成空,吃了这么大的亏,你怎么还不知道收敛一下,一个女人非要掺和进国家大事之中?”   长平站起身俯视着阿娇道:“因为我姓刘!这天下的一草一木都归我刘氏所属,凡是刘氏子,不论男女,都有保家卫国的自觉。你不过是依附在我刘氏这棵大树上的一只鸟,大树不存,鸟巢安在?”   阿娇皱皱漂亮的鼻子,丢掉毛毯跳进了温泉池子,痛快的用狗刨姿势在水里游了一圈,从水里抬起头冲着岸上的长平喊道:“长门宫卫已经送给了曹襄,愿意怎么安排是你们的事情,与我长门宫无关。”   长平站在岸上喊道:“此事还需要你去跟陛下分说!”   阿娇一个翻身潜进水里,丰满的臀部在水面上晃荡那个一下就全部没进水里,游鱼一般从不远处钻出水面,抹一把脸上的水珠道:“除非你放开那四个小崽子,让他们自己去闯,去拼,能混成什么样子听天由命,外人不得干涉!”   长平咬着牙道:“他们年纪还小!”   “小?哈哈哈,全都到了看着我流口水的年纪,还小吗?刘绰!你管着他们只会害了他们,没有你帮忙的四个小崽子,陛下才会将他们用到极致!” 第四章 试验田   忠诚这两个字一般来说是一个多义词。   云琅一般把忠诚这个词汇当做形容词来用,因为这东西他会变,而且会随着时间,态势,产生新的变化。   人们之所以忠诚,完全是因为背叛的代价太大的缘故。   现在他已经开始不确定以上的理论是不是正确的了。   不管是太宰,还是霍去病,抑或是李敢,张连,甚至是张汤,这些人背后似乎都写着大大的忠诚两个字。   且不管他们忠诚于谁,至少,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是在不断地给云琅诠释忠诚这两个字存在的意义。   太宰活着的时候,为了不让他伤心,云琅必须忠诚于始皇帝,与其说云琅是在向始皇帝输出忠诚,不如说云琅忠诚的对象是太宰这个人。   不论是秦皇还是汉武,对云琅来说都是历史书上的两个伟大的君王,如果遇见供奉这两个帝王的神庙,云琅绝对会进去磕头上香,就当是在祭拜祖宗。   死掉的秦皇还好说,云琅已经封闭了他的地宫,他现在只能永永远远的活在史书里。   而活着的汉武就比较尴尬了,云琅不能百分百确定这位叫做刘彻的皇帝到底是不是历史上的那个汉武帝。   轻易地对活着的汉武帝屈膝,云琅觉得很别扭。   长平用武力胁迫他对刘彻效忠,在肉体的疼痛下,云琅可以暂时抛弃自己的节操,当肉体不再疼痛的时候,主观思想又开始占领思想的高峰。   这是后世大部分人的实际状态,在没有受到极端的压迫,遭受过极端的痛苦之后,很难用生命去维护自己的尊严,去保证自己的发言权。   和平年代,生命最大!   主父偃正在仔细的研究云氏的鼠尾账本,这种账本原本是官府每年八月编练上中下民户差役时候用的一种账。   很适合用来记录云氏杂乱无章的入息跟出息。   云琅从来没有想过用货清簿,银清簿之类的账簿来记录云氏的生产生活状况。   如今的云氏还处在发展的最初期,家里的仆妇们没本事弄清楚这些账册,刘婆,梁翁都不识字,有了账簿等于没有,还不如梁翁用豆子来计数可靠。   也就是说,主父偃想要弄清楚云氏的资财,除非花大力气去数梁翁屋子里的那几坛子颜色各异的豆子。   别说主父偃了,即便是云琅自己也隐约记得扁豆好像代表着铜钱……   云氏自然是上户,爵位小于彻侯的人家都是要交税的,其中人头税,刍藁税,这两种税务,只要你的爵位小于左庶长级别,那是要全额缴纳的。   云琅的少上造恰恰比左庶长小一些,因此,云氏承担的税务是全额税务,仅仅被免除的是劳役!   一顷地的收成中的一成要缴纳刍税,这东西就是战马吃的豆料,还要缴纳藁税,也就是草料,也是供战马食用的。   人头税更是少不了,云氏的成年男丁现在加上工匠也只有十九个人,妇人的人头税减半,今年夏收之后,云氏就要开始缴纳平生第一次税务了。   这些东西对大汉国来说乃是国之命脉,对于云琅来说就非常的无聊了,因为他发现,自己的俸禄在缴纳完毕税务之后,能剩下一百个钱……   主父偃在研究了云氏的糊涂账之后,不得不放弃这种最方便的探查云氏税务问题的方式,开始用最笨的方式,数云氏的人头以及牲口的数目,以及田亩的数量,桑蚕的产量。   陪着主父偃一起来云氏的人是张汤。   他们两人都属于皇帝内朝的肱骨之臣,私交算不得好,却必须相互配合。   主父偃在张汤的强烈要求下穿上古怪的麻衣走进了云氏的桑蚕房。   云氏的春蚕已经长到半寸长了,还没有彻底的变成白色,依旧有些发灰,巨大的笸箩里全是碧绿的桑叶,春蚕啮咬桑叶的声音如同春雨落地,沙沙声不绝于耳。   主父偃发誓,他虽然是农家出身,却从未见过如此多的桑蚕……站在蚕房入口,放眼望去,全是密密匝匝的笸箩,笸箩被架子堆积起来,每一个架子上至少放了八个笸箩,一些穿着跟他身上一样衣衫的妇人,嘴脸上蒙着一块麻布,正在蚕房里忙碌个不停,仅仅是装蚕沙的竹筐,就不下十个。   “这到底有多少桑蚕?”主父偃不由自主的惊叹出声。   张汤笑道:“中大夫意欲清算云氏资财,为云氏重新订户,数这里的笸箩也就是了。”   “一季桑蚕怕不是要出产一万束丝?”   “这是去年的秋蚕的出产,今年听说云氏对桑蚕投入的更多,只会比去年多,不会比去年少。”   主父偃从震惊中清醒过来,看着张汤道:“张公对云氏很熟悉吗?”   张汤笑道:“云氏在上林苑开始修筑第一座木屋的时候,某家就与云氏相识。”   主父偃笑道:“既然有张公照看,云氏料来无不妥之处。”   张汤轻笑一声,来到蚕笸箩跟前,瞅着肥胖的蚕在桑叶上游走淡淡的道:“中大夫若能查出云氏不妥之处,记得告诉某家一声,大汉律法还不容张某徇私情。只是中大夫对民户的划分某家也觉得不妥,仅仅从表面来看,上户之家多为勋贵官宦,巨贾,豪强,这些人总有办法避开税务,他们得到太多,付出太少。他们往往会将自己应该缴纳的赋税转嫁到中户身上。两层盘剥之下,而中户百姓往往求告无门,只能按照律法纳税,时日久了,中户百姓必然会变成下户,乃至于野人。某家以为,纳税的主力应该是上户而非中户,下户!”   主父偃笑道:“一个制度的形成,总要先能施行下去,然后再看结果慢慢调整,如果一次到位,却不能实施,终究是空谈。张公只说上户,为何独独不提梁王,城阳王等诸侯?据某家所知,梁王府库金银珠贝堆积如山,堪比国库,城阳王占据齐地过半,有鱼盐之利,豪奢之处陛下亦不能及,张公何时能够打开这两座府库,某家就何时能够重新整顿上户,做到多者出而贫者入,最后达到天下大同的初愿。”   “云氏致富在于生产,而非掠夺,中大夫在制定国策之时应该考虑到这一点。生产富国,掠夺瘠国,生产纳众人之力无中生有,让世上的货物,粮食多起来。而梁王,城阳王之流纳天下资财为一人用,夺百姓口中食专肥一人,仅此一点来看,高下立判!”   张汤并不在乎主父偃的攻击,他的官职较为主父偃高,虽说主父偃有一年四次升迁的恩宠,说到底还是根基太浅。   而《推恩令》一出,天下勋贵恨主父偃如恨寇仇,这样的人或许能够得用于一时,却不会长久。   看罢桑蚕作坊,主父偃又被张汤带去了养鸡,养鸭子,养鹅,养猪,养羊的山脚。   主父偃仅仅看了一眼羊群就皱眉道:“此处已经离开了云氏地界!”   张汤笑道:“陛下不许百姓占有上林苑之地,却准许百姓在上林苑自谋活路,羊群游走上林苑,索取者不过野草而已,并无占地之实,中大夫为何苛求焉?”   主父偃瞄了羊群一眼就对张汤道:“羊不下三百!”   路过猪圈,主父偃再一次对张汤道:“豕不下两百!”   张汤微笑不语,转瞬间两人来到了鸡舍,张汤笑道:“却不知鸡鸭几何?”   主父偃长出一口气道:“云氏竟然豪富至此!”   张汤大笑道:“中大夫以为的豪奢,在云氏家主看来,不过是刚刚吃饱罢了。某家之所以处处维护云氏,一来是人才难得,与云氏亲近是为了就近监视,修正,免得他行差踏错。二来,某家也想看看云氏的少年家主,凭借麾下四百余仆妇童子能走到那一步,更想看看他说的共同富裕到底是个什么模样!”   主父偃再看看云氏池塘里的大鹅,鸭子,摇头道:“某家自幼随父耕种,却看不懂云氏所作所为,难道说,只要大规模的饲养家禽就能致富?这些家禽每日消耗的粮食并非少数,一饮一啄之下,家禽多了,粮食却少了,云氏何来如许多的粮食饲养鸡豕?”   张汤摇头道:“某家也没有看懂,云氏自去年秋收之后就再无购粮之举,而鸡豕数量却远比去年为多。想要弄明白这个问题,还要看他家里的粮食能否支撑到秋收,如果不能,则算不得好事。”   主父偃喟叹一声道:“张公口口声声要我等待秋日再论云氏之事,难道就是为了一个答案吗?”   张汤无声的笑了一下,并不打算告诉主父偃,真正想看云氏生产过程跟结果的人,其实是陛下。   陛下更想看跟随云氏一起饲养家禽,耕种土地的长门宫是否也能获得不菲的收入。   不管主父偃想干什么,张汤都清楚的知道,一旦云氏的生产模式可以转嫁,并维持一定的效果,对大汉国的农事,将是一场翻天覆地的改变。 第五章 隔空传话   官员最大的乐趣就是眼看着自己的竞争对手一步步走进泥沼而不自知。   这比娶新妇,喝老酒,更让人心旷神怡。   新的王朝自然是要有新的气象,官员去陈出新也是自然。   职位就那么多,能少一个就少一个,是好事!   章台宫的使者来云家拉鸡蛋,鹅蛋的时候,张汤,主父偃就在一边看着,云氏贾人张石忙着清算货物,计算售价。云家的大管事梁翁亲热的拉着使者的手不断地说着感谢的话。   张汤,主父偃却很清楚的看到,使者原本轻飘飘的袖子猛地变沉了,使者笑着抖抖袍袖,袖子上那块明显的凸起就不见了。   主父偃用肩膀顶顶张汤道:“这应该有二两好银吧?见恶视而不见可不是你中尉府的风格。”   张汤笑道:“某家刚刚交卸了中尉府的差事,还没有接廷尉府,如今正赋闲在家,名不正,言不顺,你让某家拿什么去管制?”   主父偃皱眉道:“贪赃受贿,这也太猖狂了!”   张汤不以为然的道:“云氏售卖鸡蛋,鹅蛋的售价已经比章台宫往日购买蛋类的价格低了四成,而这些货物全是新鲜的好货物,没有以次充好之嫌,人家买卖双方有点银钱来往,也是人之常情,某家不以为他们的行为触犯了律法。”   主父偃奇道:“张公何时变得如此好说话了?”   张汤笑而不语。   主父偃自然不会明白张汤心中的忧虑,当年在废除陈皇后的事情上,他张汤可是皇帝派处的马前卒。   原以为陈皇后的下场除过一死之外再无它途。   没想到陈阿娇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即便犯下了巫蛊之祸,依旧平安逃脱不说,现在反而有重登皇后之位的可能,这让张汤如何不感到胆战心惊。   好在陈皇后现在似乎很忙,没有对付他的意思,这个时候,张汤即便是再大胆,也不敢主动去撩拨重新获得皇帝恩宠的陈阿娇。   主父偃只是瞄一眼拉钱的车子车辙的深度,就大致推算出来了这一次交易的成果。   不由得咂舌道:“十日交易一次,一次百万钱,一年下来三千余万……”   张汤也羡慕的摇着头道:“只有羡慕的份!”   “农家如此赚钱?”刚刚看到的一幕有些颠覆主父偃对农家的认知。   张汤捋着胡须笑道:“等云氏桑蚕上了蚕山,蚕茧进了缫丝房,你再来看,就会对云氏有一个新的认知。”   “仅仅是饲养桑蚕跟家禽?”   张汤笑道:“中大夫看到的就是某家看到的,确实只有桑蚕跟家禽!等家禽不再下蛋了,云氏又会大肆的售卖鸡鹅,那该是一笔多大的入息啊。”   就身家来说,不论是张汤还是主父偃都还在起步阶段,仕途开始的时候不能捞太多的钱财,这是官员们的共识。   即便他们能预料到自己一定会大富大贵,也觉得没有法子跟云氏这种发财速度相媲美。   阿娇的四轮马车路过云氏,车夫昂首挺胸的坐在前面,全身被华丽的斗篷包裹着,稍微抖抖缰绳,拉车的四匹挽马就扬蹄飞奔,在八个甲士骑兵的护卫下轰隆隆的驶进了长门宫。   马车整体为黑色,车厢上镶嵌着两朵巨大的金丝牡丹,除此之外再无别的装饰,只是整体宏大的设计,坚固的包铁车轮,寒光烁烁的凸出轮轴,让这辆马车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洪荒猛兽。   本来还有龙凤文饰的,被特立独行的阿娇完全给否定了,她对马车的要求只有一个,那就是必须表现出神威如狱的高贵感,让别人一看到马车就必须知道她是大汉国最高贵的女人。   云琅对阿娇的这个要求非常的反对……一个女子的座驾难道不该是将好看,美丽放在第一位吗?   但是,没人能让阿娇改变主意,东方朔自持口舌如簧,向去劝解一下,希望阿娇能改变主意。   可惜,回来的时候脑袋上有好大一个包,且悲愤莫名,能用礼器打人的女子,普天下只有阿娇一个。   于是,整个冬天里,这辆马车不断地修造成功,又不断地被拆掉,然后继续修造。   直到成了这种带有浓烈玄幻风的样子,才算是被阿娇接受了。   有了这辆马车,数年来从未离开长门宫一步的阿娇,乘坐这辆马车走遍了长安三辅……   这辆马车因为受限于长安的道路,整体不是很大,因为有了云琅参与设计,他将这辆马车内部当做飞机机舱来弄,小小的空间里,每一个物件都一专多能。   甚至连洗浴设备都有,虽然只能勉强容纳一人,阿娇却欢喜的无以复加。   最重要的是,这辆马车因为装了很多弹簧减震,即便是在疾驰中,独立于车架的车厢也感受不到多少震动。   当然,这也仅限于大汉的条件,即便是后世的拖拉机也比这辆马车好了很多……   云琅自然是不满意的,阿娇却非常的满意,凡是乘坐过大汉马车的人没有不满意的。   云琅笑的很开心,因为他发现,阿娇实在是一个太好的产品代言人……   这样的马车放在后世卖五百万估计会被人家砍死,放在大汉,就千值万值了。   这种最初级的工业产品,在大汉国简直就是抢钱的利器。   只要是奢侈品,在大汉国根本就不愁没有销路,富豪们为了显摆,能把自家的丝绸挂在树林子上,还一挂就是十里。   更有富豪为了显摆自家的豪奢,把美女蒸熟了端上饭桌,显摆自家美女如云……(出自石崇,王恺斗富)   现在有了能真正彰显他们身份的超级马车,哪里还有不快快入手的道理。   “这就是咱们的军费?”霍去病瞅着阿娇的大马车滚滚而去,眼中满是欢喜。   云琅瞅着依旧在旷野中训练的骑兵淡淡的道:“大汉国对战死军人的抚恤配不上这些猛士。”   霍去病笑道:“我收到的所有赏赐都可以分给兄弟们。”   云琅叹息一声道:“你舅舅是这么做的,可是,他受到的诟病也是最多的,给穷困的军卒分配一点财物而已,竟然也能被人扣上邀买人心的帽子。人家公孙敖就没有……获得的每一个钱的赏赐都拿回家。”   李敢皱眉道:“大部分将领都是如此,我父亲也只分给亲厚的军卒一点财物,绝对不会是全部。”   曹襄笑道:“我们有钱……哈哈哈哈哈,看不顺眼的就给耶耶闭上嘴,敢乱说话,看耶耶不打掉他的满嘴牙。”   “因此,我们的军队数量就绝对不能多,我觉得以后以三千人为限最好。”云琅笑道。   霍去病摇摇头道:“不成,想独立组成一军,非五千人不成军,只有军队的数量达到这个级别,我们才能独立面对任何敌人,剩下的,无非就是进退二字罢了。”   云琅笑道:“我无所谓,三千只羊是赶,五千只羊也是赶,没有多大的区别,只要你觉得自己统御五千不一样的大军不会招来麻烦,你想要更多的军队我也没意见。”   曹襄见霍去病几人把目光放在他身上,不由得有些慌乱,连连摆手道:“不成,不成,我不敢见陛下!”   霍去病想了一下道:“此事以后再说,反正我们现在只有一千三百人,如果打出效果来了,陛下应该不会反对。”   云琅,霍去病,曹襄,李敢说这些话的时候,没有特意避开人,因此,这些话很快就传进了刘彻的耳朵里。   刘彻看到这些被写在竹简上的话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看完这些话,刘彻笑的很厉害。   写密奏的人很有纪实精神,不但一个字都没改动,还特意描述了他们四人说这话的环境跟表情,语气。   看了这道密奏,很容易想象出四人站在高坡上的样子。   “想要一军?还担心朕猜忌?还要弄一支不一样的军队?就凭你们,还没资格让朕猜忌。朕唯恐自己的大军不够强悍,朕唯恐自己的将军不够勇猛!至于猜忌,且等你们露出不臣之心的苗头,朕再猜忌不迟!”   刘彻做完决定,就把密奏丢到一边,继续研判眼前的奏折。   这封奏折是卫青从右北平快马送来的军报。   军报上的消息算不得好,卫青在军报中说,右北平的匈奴人已经离开了,大军在右北平继续留着已经没有了用武之地,他希望大军能够转道云中,攻击匈奴王中,最富庶的白羊王与楼烦王,只有夺取白羊王,楼烦王两王手中的数百万头牲畜,才能弥补去年冬日左谷蠡王对雁门,上郡,太原三郡侵扰的损失。   他在军报中详细的分析了目前的态势,所有匈奴人都认为大汉的大军一定会去找寻左谷蠡王的麻烦,不如趁这个机会全力进攻白羊王,楼烦王,彻底的占领水草丰美的河套之地,让朔方郡这个顶在最前面的大汉国土,从虚置到真正变成现实。   刘彻把卫青的奏章在脑海中过一遍,很想找一些人来商量一下,就在话语吐口的那一瞬间,刘彻改变了主意,在军报上批注了一个大大的可字。   然后对站在门外的宦官隋越道:“阿娇的马车不错,命东方朔给朕也造一辆!” 第六章 统一战线   霍去病跟云琅学会了很多东西,其中就有不在大庭广众之下说比较重要的事情这个行为习惯。   大汉人很多时候都是大嘴巴,在这个缺少资讯的世界里,想要吸引别人注意,你就要说点别人不知道的。   所以,只要他们知道,哪怕是仅仅知道一星半点都会说的满世界人都知道。   勋贵们理所当然的成了谈资的贡献者,云琅则贡献出来了一出香艳至极的爱情戏。   到现在云琅都不知道这个消息到底是谁传出去的,霍去病说是卓姬自己说的,云琅有些不信,卓姬到底是有学问的女子,不可能这么无聊的把自己的艳情宣告的满世界都知道。   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平叟这个老混蛋说出去的,一个总喜欢躺在太阳底下遛鸟的淫猥老家伙为了某些利益,说出去的可能性实在是太大了。   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几事不密则成害。《易经》里面的这句话,云琅觉得就是给大汉人说的。   云琅说机密事情的时候一般是分场合的。   如果是心中最大的隐秘,就会去始皇陵对里面死去的陵卫们说。   如果是自己个人的坏心思,则一般只会跟老虎说,说完之后还要嘱咐老虎不许说出去。   再次一等的事情能跟霍去病说,不过,到了这个等级,即便是被别人知道了也不会有太大的隐患。   身边有绣衣使者存在这回事,不但云琅知道,霍去病,曹襄,李敢都知道,只是不能确定是谁。   虽然云琅用排除法很容易确定谁是绣衣使者,他却从来没有刻意的去找过,人家暴露了又如何?   暴露了可能会被招回去,然后再给你弄一个你不认识的绣衣使者过来,后果可能更加的糟糕。   太祖在统一战线大会上曾经说过一句话——统一战线就是把我们的朋友搞的多多的,把我们的敌人搞的少少的。   云琅深以为然,从国家层面上,绣衣使者跟他是站在一个战壕里的,匈奴人要是打过来了,不会因为他是绣衣使者就会少砍他一刀,还不是要跟大家扭秤一股绳,一起努力的抵抗凶恶的匈奴人?   在这个大环境下,云琅觉得应该团结那个绣衣使者,集体的力量很容易同化某一个特定的人。   虽然这会让那个如同告密者一般的绣衣使者感到痛苦,云琅相信,这种痛苦一定会伴随那个绣衣使者一生。   四个人躺在温泉池子里才是说真正机密事情的场合,一般这个时候,老虎都会趴在池子边上啃骨头玩。   再一次嘲笑过李敢硕大的家伙之后,四个人就懒懒的躺在池子里说闲话。   “你觉得有人会把我们说的话告诉陛下吗?”曹襄的肚子里基本上就存不住话。   云琅喝一口醪糟笑道:“会的。”   “我们为什么不找出那个绣衣使者呢?”李敢确定老虎没有警惕的反应,这才小声道。   霍去病白了李敢一眼道:“你连大声说这种话的胆量都没有,还敢去找?”   云琅摇头道:“我一辈子都不想知道我们着一千三百个兄弟中到底谁才是绣衣使者。   有他在,我们的行为以及要求才能最快的传进陛下的耳朵里,且不担心有被篡改的危险。   不过啊,在这样做之前,我们首先要做好一件事,那就是忠君爱国这种话一定要经常挂在嘴上。   虽然我们兄弟四个都不是傻蛋,一个比一个聪慧,在这件事情上,我希望大家能够表现出十几岁少年的本来模样来。   另外,像昨日那种事情一定要少干,一两次不打紧,次数多了,你觉得陛下会看不穿我们的用意?   总之,不要表现的比陛下聪明,要是谁表现的比陛下还聪明,他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傻瓜。”   曹襄吧嗒一下嘴巴道:“耶耶天资聪颖,你让我扮傻瓜这很难啊。”   霍去病瞅了曹襄一眼道:“你现在的样子就足够愚蠢了。”   曹襄瞅瞅霍去病,叹口气没说话。   霍去病这两年变化的太厉害了,连他这个对霍去病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人在跟霍去病打交道的时候都能感受到拘束,就不要说羽林军中别的军卒了。   “这就是名将的样子?名将等于不喜欢说话,一说话就能把人噎死?”曹襄不甘心的对云琅道。   云琅把麻布巾子弄湿了顶在头上,无可奈何的道:“从细微处听惊雷,这本身就是名将的特质,放心吧,我们四个人里面,最适合成为名将的人就是去病。”   曹襄指指一脸享受的霍去病道:“你看看他的样子,他居然连客套的意思都没有。”   云琅苦笑道:“你母亲说了,长袖善舞才是你的特质。”   “你呢?”   “我就是一摊烂泥,丢哪里都成,放哪里都不算出类拔萃,却都能拿来抵挡一阵。”   “你很厉害啊!我不信我母亲会这样说你。”   “她就是这么说的,还是在我被靠山妇的大屁股压住的时候说的,还说我要是能一直强硬下去,她还能高看我一眼,偏偏在看似强硬的时候,因为一小点痛苦,就立刻毫无立场的投降。还说从她认识我的那一天起,就知道我绝对是大汉国之耻!”   李敢瞅瞅忿忿不平的云琅小声道:“大汉国之耻不是中行说那个燕地老宦官吗?”   霍去病冷哼一声道:“舅母的意思是云琅千万不要被匈奴捉去,否则为害更烈。”   云琅叹息一声道:“你们到时候看着办,反正我是没胆子自杀的。”   霍去病认真的道:“你不用自杀,只要坚持几天,我就会把你救回来。”   云琅大笑道:“不用你们冒险,我会自己回来的。如果连那些数数都不会的野人都骗不了,我云琅也就白来这世上走一遭。”   听了这话,其余三人都信服的点头,就骗人这一项本事而言,云琅算得上技高一筹。   老虎丢下那根牛腿骨不玩了,警惕的抬起头,云琅朝老虎注意的方向瞅了一眼,就看见东方朔兴冲冲的朝水池子这边跑过来。   “大喜,大喜,陛下要我再修造一架车马,车马署给了一千万钱!”   东方朔激动地不能自己。   想想也能想明白,这家伙为了让皇帝看到他的才能,也不知道做了多少次特立独行的怪异事情。   还以为此生无望受重用,没想到在他最绝望的时候,机会却悄无声息的到来了。   “让车马署派人来,这辆马车我们不能独自营造。”云琅的眉头皱的很厉害。   “某家就是车马署的博士,还要什么别人。”   云琅瞅着有些得意忘形的东方朔,多少有些失望,看来这家伙到目前还没有生活给磨练出来。   “给皇帝营造马车自然是一桩大功劳,你就没想过,功劳大,危险性也高吗?”   东方朔大笑道:“某家如何会不知道这个道理,只是机会难得,大造化必有大恐怖,这没什么了不起的,某家赌了。”   说完就大步流星的走了,他觉得自己天生就是干大事的人,如果处处都跟云琅一般小心翼翼,难免会糟蹋了自己的志向。   话不投机半句多,又跟云琅磨牙的功夫,不如现在就去准备为皇帝制造一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马车!   “喂,东方朔看不起你唉。”曹襄从来就不会放过挑拨离间的机会,这种技能已经变成了他的本能。   霍去病见东方朔走远了,就对云琅道:“这就是陛下的反应?”   云琅笑道:“应该是,看样子陛下一点都不担心我们会玩出什么花活来,你统御现在的一千三百人没有问题,将来统御一军五千人也没有问题。就不知道陛下见到我们成军之后,会不会还这样想。”   “耶耶成军,总要给世人一点惊讶的!”霍去病傲然道。   温泉水不宜泡的时间太长,否则皮肤就会变皱,霍去病的身体虽然精瘦,却如同钢浇铁铸的一般,赤裸着站在水池边上,如同一尊精美的雕像。   李敢就是另外一种雄壮了,可能是日复一日练习射箭的缘故,他的胸肌非常的发达,再加上雄厚的男人本钱,看的云琅跟曹襄二人连连叹息。   曹襄瞅瞅自己的肚子无奈的道:“什么时候才能跟你们三个一样有棱角分明的肚子。”   “已经不错了,你以前的肚皮太大,肚子缩回去之后皮肤却不会轻易缩回去,现在能贴着你的肚子已经很不错了。想要有腹肌,再练一年吧。”   说完之后他就开始大笑,霍去病,李敢也跟着大笑,只有曹襄弄不明白有什么好笑的。   云琅对于目前的态势很满意,在大汉,至少有三个家伙能慢慢的跟上他的思维跟语境。   他觉得只要自己持之以恒的努力下去,他迟早会拥有一大批更他有同样思维的人。   这样的人多了,这个世界或许能被他改造成他希望的样子,他对此坚信不疑。   这很重要,对云琅来说非常的重要,重要程度远远超过了霍去病想要组建的新军,更超过了刘彻想要的大马车。 第七章 古今同?大不易!   跟霍去病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云琅是一个样子,跟陵卫们的骸骨在一起的时候,云琅就是另外一个样子了。   只要有点空闲,他就会进入陵卫营地给那些陵卫的骸骨添加泥塑身体。   经过这么多天的摸索,干这事他已经非常的熟练了,先给模子刷上桐油,往里面倒一半泥浆,然后再把尸骨放进去,然后再把模子盖上,从预留的孔里继续往里面灌添加了很多麻线的泥浆。   直到另一个预留的孔洞里开始往外冒泥浆了,这具人俑就算是完成了,剩下的就是慢慢的等待了。   成品已经有百十个了,只是没有上颜色,也没有打磨,看起来没有什么生气。   人俑其实要烧一下的,云琅目前没有这个条件,只好用红色的胶泥代替,至于能支持多少年不坏,云琅无从预测。   一座人俑加上模子不下四百斤重,云琅自然是拉不起来的,于是,他就在陵卫营的顶棚上,加装了很多的吊索跟滑轮,为此,他忙碌了整整一个冬天。   他甚至不能确定这个秘密能够保守多少年。   湮灭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云琅在湮灭了始皇陵之后,却对这座陵卫营实在是下不去手,也没有办法毁灭。   他知道这里面依旧有很多的秘密,他却懒得去寻找,找到了又能如何?   能收获的无非是财富或者危险。   这两样没一样是他喜欢的。   很多时候云琅都在想,这样的生活其实也不错,太宰的遗愿自己正在一点点的完成,云氏庄园也正在一点点的变得繁盛,自己的朋友也在不断地增加。   自从开春之后,云氏庄园的访客就络绎不绝。   对于客人的到来,云琅是持欢迎态度的,只是很快他就发现,这些人之所以来云氏,并非是来拜访他这个少上造爵位的军司马的,绝大部分人的目标依旧是长门宫。   “趋炎附势之徒!”阿娇抱着一只大白鹅的脖子坐在毯子上随意轻蔑的道。   她家的小老虎总想把阿娇从大白鹅的身边解救出来,被大长秋一脚踢得远远的。   “即便是趋炎附势之徒,也算是您的门下的走狗,或者说愿意当您的走狗,这不是坏事。可是,他们来不了您这里,却站在云家的土地上伸长了脖子朝长门宫看,这就让我很尴尬了。”   阿娇笑道:“你最近收礼物不是收的很愉快吗?没听说你把谁拒之门外。”   “他们吃我的,喝我的,还要观赏考察我家的产业,这是他们应该付出的,我收点礼物不算过分。”   阿娇松开了快要被她折断脖子的大白鹅,想用大白鹅的脖子打一个结看来行不通。   “再忍几天,富贵镇还要依靠这些人帮忙才能兴起,这时候烦一点,我们以后能收到大好处。”   富贵镇云琅知道,就是那个变成煤石集散地的草市子,距离云氏跟长门宫都不算远。   自从阿娇开始接手收购煤石的生意,富贵镇这个奇怪的名字就不胫而走,很多连煤石是什么东西都不清楚的人,纷纷派家人来富贵镇购买煤石。   这就导致富贵镇的煤石成了紧俏货,这种紧俏状况,并非是铁炉子大肆横行之后造成的货物短缺。   而是有一大批已经快要被皇帝扫进垃圾堆的旧勋贵们为了支持阿娇新建一个城市而做出的奉献。   阿娇是一个好奇心很强的人,她现在喜欢养鸡鸭鹅,喜欢养猪,养羊,养牛,喜欢养蚕,喜欢种别人家没有的新作物,更喜欢做别的皇后从未做过的事情。   当然,她有足够的权力跟影响力让别人去做,她就站在一边看着,只分享成功后的荣耀,不承担失败后的指责。   富贵镇这个说法应该是出自阿娇之口,然后被能力极强的大长秋给宣扬出去。   这个还不存在的镇子是阿娇向全世界宣布她重新回到权力巅峰的一个证明。   这一次回归的阿娇,不再是那个娇蛮的美丽女子,而是一个充满智慧,充满力量的高贵女子。   云琅总觉得阿娇似乎没有这样的脑子来策划这么大的计划,跟阿娇相处的时间长了,他对阿娇能聪明到什么程度还是有点估量的。   至于阿娇身边最重要的谋士大长秋,也似乎没有这样的能力,云琅很想知道这个帮助阿娇策划了这一切的人到底是谁。   每一次云琅向大长秋问这个问题的时候,总能看见大长秋嘴角表露的那一次笑意。   云琅已经开始怀疑某一个人了,只是,这个怀疑还需要更多的事情来证明。   “想要煤石被更多的人利用,就必须在这里兴建一座铁器作坊,用来打造专门烧煤用的铁炉子以及烟囱,如果您答应的话,云家还准备在那里兴建一座四轮马车作坊,只是四轮马车与律法相违背……”   “那就去造,只要在富贵镇造就没有大碍……只是,云琅你先要告诉我,你这么做不是为了照顾你那个年纪很大的老情人?”   阿娇回答的有些快,说的也非常的恶毒,尤其是她那张红润的嘴唇轻轻地撇着,有说不出的鄙夷之意,云琅很想把那张漂亮性感的嘴巴给撕开……   大长秋轻轻地咳嗽一声道:“还是要禀报内府的,此事以后再议。”   阿娇不满的道:“谁敢阻拦我兴建富贵镇?造,现在就去造,先把陛下的马车造出来。便宜你的老情人我也认了!”   大长秋无奈的叹口气,就示意云琅该走了。   云琅自然心领神会,要得到的信息已经得到了,顺便也得到了一大串羞辱,再留下没有任何的意义。   大长秋送云琅离开长门宫,在云琅就要回到云氏的时候,大长秋淡淡的道:“管好嘴!”   云琅一脸的茫然,追问道:“有什么事是不能说的,请大长秋明言。”   大长秋双手插在袖子里冷冷的看了云琅一眼就转身走了,他最见不得云琅装傻的恶心样子。   云琅走过麻籽地的时候,地里的麻籽苗刚刚钻出土地,嫩嫩的叶苗在春风里摇荡,再有两个月,它们就能长起来,再一次变成隔离云氏跟长门宫的篱笆墙。   伟大的人可能连想法都有相似之处,在云琅以前的世界里就有一位伟大的人这样做过,结果,让那个贫弱的国家在四十年里变得无比强大。   想到这样的方法其实不难,难的在于持之以恒的坚持,以及拓展全国的雄心。   这是一个很好的法子,是改变大汉国目前穷困状态的最好办法,只是难度实在是太大了。   刘彻可能是一时兴起,云琅却知道这条路走下去会遇到多少阻碍跟困难,尤其是大汉国那道对商贾近乎羞辱的律法,就是其中最大的一块绊脚石。   能投资的起富贵镇的人,除过商贾之外,恐怕就剩下勋贵了,让勋贵们变得强大,这与刘彻的国策是完全相反的。   云琅很想看看刘彻的雄心到底有多大!   皇帝的一个决定一般会影响很多人,有的是伤害,有的是抚慰,这一次,他的决定惠及了很多人。   原本战战兢兢在荒野中如同野兽一般谋生的野人,现在,因为煤石的原因,他们逐渐从山野里搬出来了,小心地在没有耕种价值的地方修建了自家的房屋。   开始只是一些草棚子,过了一个冬天之后,那些野人发现没人驱赶他们,就大着胆子开始修建自家的木屋了。   这些木屋虽然距离富贵镇有些远,云琅相信,这些人最终会把房子修建到富贵镇上,最后还会有官府的人过来管理他们。   这是大汉国最早的一批无产者。   所谓的无产者其实就是赤贫的代称,他们没有土地,没有牲畜,唯一能指望的就是自己的双手双脚。   煤石成了他们唯一的谋生来源。   这可能也是这个世界上最早的一批煤矿工人。   刘彻坐在章台宫里俯视着大地,云琅则站在大地上瞅着这个世界的新变化。   旧的历史对他没有多少意义,不论卫青取得了什么样的功勋,那也是必然要发生的事情。   只有这些新的变化,才是云琅要关注的地方,这是自己只蝴蝶在大汉扇动翅膀之后引起的新反应。   “你在看什么?某家见你这几天在看野人,难道说你又有什么新想法了?”   张汤的声音从背后传来,云琅扭过头去,见张汤一身麻衣,脚踩木屐,光着头,一副寻常人的模样,在他旁边还站着一位微微发胖的中年人,三绺胡须垂在胸前,看云琅的目光多少有些不善。   云琅微微一笑,主父偃来云氏已经不算是一个秘密了,只是这家伙能忍到现在才来见主人,可见这家伙的心思之深,脸皮之厚了。   “见过张公,见过中大夫!”   不等身份比较高的张汤发话,主父偃抢先道:“你差点毁了陛下的《盐铁令》,现在又要毁我大汉淳朴的民风吗?”   云琅知道主父偃说的是卓氏冶铁作坊从原料生产,变成钢铁深加工作坊,从而避开《盐铁令》控制的事情。   遂拱手道:“中大夫此话怎讲?” 第八章 纵横家跟法令   纵横家最令人诟病,最让云琅讨厌的就是喜欢耸人听闻。   先用可怕的气势来吓住你,然后再用严重的后果来恐吓你,最后用耸人听闻的话语来让你进入他织造的语境之中,从而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   鬼谷子的门徒,每一个都让天下天下风云变色,不论是孙膑,庞涓,还是苏秦张仪哪一个不是煊赫于一时。   他们朝秦暮楚,事无定主,反复无常,每一次订计都是以谋主的利益出发,冷静客观之极,因此,成功率奇高。   六国时纵横家知大局,善揣摩,通辩辞,会机变,全智勇,长谋略,能决断。无所不出,无所不入,无所不可,游说开合有度、纵横自如。   主父偃身上就有明显的纵横家的影子,不论是桑弘羊的《盐铁令》,还是主父偃推崇的《推恩令》都是针砭时事要害,虽然有很大的弊端,却利大于弊,这一点,即便是云琅也要承认的。   “自秦末以来,我刘汉崛起,中间不过百年,然而在这休养生息的百年间,你可知道冶铁,煮盐,缫丝,织绸这些关乎民生,关乎帝国命运的产业已经全部被豪门把持……”   云琅不等主父偃把这些话说完,就非常不礼貌的打断他的话道:“这些事关我何事?”   “你——”   “卓氏冶铁一旦被收归官营,倒霉的是卓姬,我当时受雇于卓姬,拿着人家的工钱生活,于情于理都要帮她,这有什么错?另外,你们制定的《盐铁令》条例不周密,中间有空子可以钻,按照我大汉律法,法无禁止皆可行的原则,我们放弃了对国家伤害最深的矿山,转而进行专门的冶铁营生。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还改良了冶铁方式,卓姬以炒钢术向国朝换取继续经营冶铁作坊,一进一出,收益最大的是国朝,而非卓氏,这与陛下颁布《盐铁令》的初衷相同。您倒是说说,错在何处?”   云琅根本就不给主父偃这种人继续说话的机会,一旦被他们掌握了话语权,以他的辩才,很难与主父偃这种纵横家相抗衡。   “另外,云氏生产出来了更多的货物难道有错?难道中大夫以为农田产出越少越好?难道以为农户饲养的鸡鸭鹅越少越好?难道认为云氏的桑蚕应该全部死掉?如此才符合中大夫对于民风的要求?这些话,即便是陛下也不会说出口吧?哼,无知无识之辈,无需多言!”   云琅怒气冲冲的发了一通火之后,甩甩袖子就走了,从头到尾都不给主父偃任何辩解的机会。   主父偃一张脸涨得通红,他被云琅一番乱七八糟断章取义的狡辩给气的三尸神暴跳,等他组织好了反驳的话,却发现云琅已经走远了。   “竖子无礼!”主父偃怒吼道。   张汤在一边扯扯主父偃的袖子道:“他是军司马,爵位少上造,比你的爵位要高一些,即便无礼,你也不能反驳,待中大夫的爵位高过他,再去教训不迟。”   主父偃不满的道:“此子因何得以高位显爵?”   张汤微笑道:“阵斩匈奴首级一十六级!”   主父偃叹息一声道:“无军功者不得侯,从军确实乃是攀山的捷径。”   官大一级压死人,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大汉国,而且表现的更加明显。   有多大的权力就说多大的话,如果一个胥吏或者更低一级的良家子跟主父偃这样说话,下场会很惨。   因为大汉国有一整套的阶级制度能够保证勋贵,官宦人上人的权力。   白衣傲王侯的事情几乎不可能出现,即便是偶尔出现了,那也是那个白衣在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骑都尉的骑兵从荒原上呼啸而过,马上的骑士娴熟的控制着战马上坡,下坡,越沟,骑兵在狂奔的战马背上或者俯身捡拾起落在地上的羽箭,或者挥刀斩断手臂粗的木桩子,或者双脚踩在马镫上,站在狂奔的战马背上拉弓射箭。   有的骑士从战马上滚落下来,有的被骤然停步的战马丢进水沟,有的脚被马蹬套住,被战马拖着在草地上滑行……   与匈奴相比,大汉骑士的骑术要比匈奴差很多,那些该死的匈奴骑在光背马上,也比装备精良的骑士骑在马上更加稳当。   这是没法子的事情,只有不断地训练,不断地培养人与战马的默契,才能勉强达到匈奴人的骑马水平。   虽是春日,云氏靠近山脚的那一片苜蓿却早早地就长出来了,草地上有百十匹战马在那里悠闲地吃着苜蓿。   有了这东西,战马对精饲料的要求就降低了很多,只需要在晚间再给战马添一顿豆子,就完全能满足战马一日所需。   云氏因为喜欢用豆子榨油的缘故,家里有不少的豆饼,也因为家里人喜欢吃豆腐的原因,豆渣也有很多。   不过,这些东西云琅一般不会留给皇帝的这些战马的,全部进了家里饲养的猪肚子里去了。   云琅现在干什么事情都仅仅是做一个样子,绝对不会拿自己的东西去喂养皇帝的战马,即便这些战马全部隶属于骑都尉也不成。   他觉得很有必要将国家的与自己的切割清楚,一个人如果过于投入的报答国家,最后很可能连人带身家都成了国家的一部分。   这是大汉国律法要求的,个人来饲养一支军队,不会得到皇帝的夸奖,只会带来灾难。   在皇帝的眼中,这个世上没有如此正大无私之人,之所以会用自己的家财去供养军队,背后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想要获取更多……   云琅的骑术已经很好了。当然,他自己是这样认为的,当霍去病骑着一匹黑色的战马过来的时候,云琅胯下的游春马就不由自主的向后退,不敢与霍去病的高大战马站在一处。   老虎自然是不管这些的,蹲在高出,肚皮翕张的厉害,刚才随着云琅一起狂奔了不短的距离,让它感到了劳累。   毕竟,老虎短途狂奔还行,一旦长距离的奔跑,对它的身体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考验。   这里的战马整日里跟老虎在一起,已经不是很害怕老虎了,霍去病胯下的大黑马甚至刨着蹄子表达对老虎的不满。   “陛下要收服河套之地了。”霍去病低声道。   云琅奇怪的道:“你舅舅不是去了右北平吗?”   “这是我舅舅的计谋,他向东去了右北平,已经把匈奴人的注意力吸引去了那边。河套之地的白羊王,楼烦王就没那么警惕了,听探报说,白羊王,楼烦王今年夏日牧场非常的靠近朔方,这是难得机会,我舅舅不想放过。”   “声东击西之计,不错啊!匈奴人的消息传递缓慢,虽然比我们悍勇,反应的速度却慢,你舅舅这一次可能又会打一次大胜仗。”   霍去病点点头道:“总体上来说,我们的骑士还是比不上匈奴人擅骑,如果是堂堂正正的对决,匈奴人不如大汉军队,一旦在平原上野战,我们的速度很慢,很吃亏。阿琅,我想要重点训练这些军卒的骑术,我们以后外出作战,不要步卒,一个都不要,即便是伙夫也要骑马行军。你现在要好好想想如何能在全骑兵的状况下携带更多的粮秣补给。我不允许你的辎重后队拖慢我全军的前进速度。”   历史上的霍去病是怎么打仗的云琅很清楚,带了八百骑兵就敢深入匈奴腹地,建立不世之功,依仗的就是快速的突进速度,打了匈奴人一个措手不及。   这样的要求迟早会到来的,云琅有心理准备。   “这事要跟匈奴人学才好,匈奴人的大军还没有携带粮秣的习惯,他们所有的装备都在骑兵身上,唯一的粮秣补充就是大群的牛羊,所以啊,他们的粮秣是会自己行走的。”   霍去病看着笑嘻嘻的云琅,虽然他不是很明白云琅话里的意思,既然云琅没有在意他刚才提出来的要求,这说明云琅已经开始做准备了。   “你好好的练兵,辎重粮秣我会想办法,总之,不会拖慢你的行军速度。”   霍去病对云琅还是相信的,见云琅有了办法,也就不再提快速行军的事情。   指着漫山遍野的骑兵叹息一声道:“战马总是不够的,我们训练的太狠,战马折损的数量居高不下,中军府已经警告我两次了,说中军府已经没有战马继续提供给我们损耗了。”   这事,云琅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大汉国的战马一向都是优先供应卫青大军的。   像骑都尉这样的三流军队,能让中军府动问已经很不容易了,这已经是看在霍去病跟曹襄的家世面子上,换一支军队,别说全部配备战马,能配备三成已经是侥天之幸。   霍去病并没有打算让云琅给他出一个主意,而是悠悠的瞅着远处高大的始皇陵道:“我知道有一个地方有战马,你说我们取不取?”   云琅咕咚一声吞咽一口口水道:“看样子不怎么符合大汉法令吧?” 第九章 别出心裁的送礼方式   每隔三年,是皇家祭祖的大日子,各路诸侯都要进京来朝拜列祖列宗。   不论是位高权重的梁王刘买,还是富甲天下的城阳王刘喜,亦或是一贤明著称的淮南王刘安,都会在今年进京。   梁孝王刘武的封地被皇帝一分为五,均匀的分给了刘武的五个儿子,其中以刘买获得的封地最为富庶。   皇帝怜惜刘武乃是第一个遭受《推恩令》伤害的诸侯,因此对刘武这个大儿子格外的优容。   而刘武在死前,已经知道自己的封国会遭遇什么什么命运,为了避免梁国被皇帝进一步分散,刘武提前抽空了梁国周边郡县的府库,以及兵甲库,存放在梁国都城睢阳。   刘武死后,睢阳城里的所有东西全部归了刘买。   这就导致了刘武其余四个儿子对大哥非常的不满,刘武次子济川王刘明,三子济东王刘彭离,四子山阳王刘定,五子济阴王刘不识就很自然地结成了共盟,一起抵抗来自大哥的威压。   即便是兄弟五人结伴来京,也相互提防,兄弟见面,更是被甲士簇拥如临大敌。   死去的梁孝王刘武乃是大汉国赫赫有名的兵法大家,即便是死了,河间铁骑之名煊赫大梁城,刘买以一国之力,压制的其余四国连气都喘不过来。   霍去病说的有马的人家,自然不是刘买,也不是刘买的几个弟弟家。   梁王的部属太强悍,还不是骑都尉里的这群少年人能对付得了的。   他的目标是城阳王刘喜!   “你的意思是抢劫城阳王刘喜?”云琅非常的惊讶。   曹襄似乎并不吃惊,骑在马上懒懒的道:“就是不知道我们能不能抢到。”   “我们抢劫城阳王,难道不会出事吗?”云琅又问道。   霍去病笑道:“只要不被刘喜的甲士抓住,或者杀死就没事,城阳王不会去告状,陛下也不会管。”   “什么意思?”   “意思是刘喜喜欢被人抢劫,尤其是喜欢在长安被人家抢劫,所以,他每次来长安,都会带大批的宝物……”   “这人有病啊?”云琅大吃一惊,世上还有喜欢被抢劫的人?   曹襄笑道:“有病的是你,人家聪明着呢,藩王结交大臣乃是朝廷大忌,被抢走就没问题了!”   “我还是觉得他有病,万一被他的仇人抢走了怎么办?”   “抢走就抢走呗,这也证明了一件事,他的仇人的实力比他大,他需要加强武备了。”   “如果被不相干的人抢走了呢?比如我们!”   “人家也不亏,至少知道了长安又出现了一些强悍的人!”霍去病信心满满。   曹襄打了一个哈欠道:“主要是城阳王钱多,人家根本就不在乎这点钱,遇到他想结交的抢劫者人家会退让。其实这就是城阳王结交大臣的一种方式,只不过很多时候抢走他钱粮的不是陛下,就是北大营或者细柳营的军卒。后来就演变成陛下与城阳王暗中交锋的一种方式!去病啊,你真的想谋算一下城阳王?”   霍去病笑道:“没错!”   曹襄苦笑着摇头道:“你觉得我们能打得过由齐地著名高手组成的甲士队伍,拿到城阳王的宝贝?”   霍去病挠挠头皮道:“打不过,我也没想跟齐地甲士硬拼,我们这点能力上去了有八成要栽!”   李敢摇头道:“不是八成,是十成十会栽,我父亲那种人在抢劫的队伍中也不过是一个军头而已,三年前参与了这场争斗,虽然抢到了宝物,我父亲身边两个追随了他十余年的亲兵也战死在卧虎地。其中一个是教我们兄弟剑法的老师,他的剑术在军中也是出类拔萃的,说实话,我们当小兵的资格都不够!”   云琅倒吸了一口凉气道:“你不会打着坐山观虎斗的主意吧?”   霍去病嘿嘿笑道:“就是这个主意,你们想啊,一旦陛下的人手跟城阳王的人手打起来了,都是捍卒,伤亡一定惨重,我们在他们打的筋疲力竭的时候冲出去……嘿嘿嘿……”   云琅跳起来给了霍去病一拳道:“我敢保证,有这样想法的绝对不止我们一家,北大营,细柳营,甚至还有很多凑热闹的勋贵,豪族,我们跟他们比起来屁都不是。那些人哪一个不是从尸山血海里闯出来的人,我们的这点伎俩,不够人家看的。”   霍去病笑道:“做到不可能做到的事情,才能让别人把我们看在眼里,要是连试一下的胆量都没有,那才丢人。我舅舅说过,陛下最讨厌的就是缩头缩脑之辈,最喜欢的就是胆大妄为之人。所以,城阳王的东西我们抢定了!”   霍去病虽然是在笑着说话,话语却坚定无比,他是主将,拿定了主意,云琅等人只有帮着想办法怎么抢到城阳王的宝物,再不能提出异议。   军中就是这个样子,平日里大家可以嘻嘻哈哈,一旦进了军营,就变成了上下级。   曹襄换上便装回阳陵邑去了,准备问问他老娘,今年到底都有那些人对城阳王的宝物有兴趣。   他相信,他老娘一定会有非常详细的消息。   李敢带着一车酒去了北大营打听消息,他家世代从军,不论是他父亲李广,还是他的两个哥哥,都在北大营执役。   自从李敢从家里搬出来,准备把家安在上林苑,他跟哥哥们之间的怨隙也就烟消云散了,这时候打听点消息应该不难。   霍去病却开始挑选部下,为自己的计划做准备。   “五百人为限,这是所有人都默认的一个数字。”   “只能在卧虎地动手吗?”   “只能在卧虎地,再向前一步就是长安地界,在长安动刀兵,他们还没有那个胆子。再远,也就没有群龙夺宝的意义了。所以,卧虎地是最好的动手地点,城阳王承袭王爵已经二十四年了,卧虎地争执,也已经有过五次,每一次都在卧虎地。”   “都有谁曾经对城阳王的宝物起过心思?”   “陛下,田蚡,窦婴,灌夫,薛泽,张次公,苏建,以及我岳父公孙贺,李敢的父亲李广,都参与过,大将中间,只有我舅舅家没有参与三年前的那次争夺。但是那一次,我舅舅,李广,公孙敖都是陛下参与争夺的人手,这一次还要算上我们。”   “田蚡,窦婴,灌夫都死了……”   “这种事情哼哼……陛下一日不禁止,参与的人只会更多。”   “我们只要战马是吧?”   “如果能顺手把宝物弄走,也不错。”   云琅想了一下道:“还是明确一下目标比较好,要战马遇到的阻力要小得多。”   霍去病叹息一声道:“我们的力量还是太小了,如果公孙敖不抽走所有精锐,我们应该是有机会的。”   “我们还有多少时间做准备?”   “不到四十天。城阳王虽然每三年都要参与一次祭祖大典,但是他从不与运送宝物的队伍一起出发,而是在淮南,梁地,与淮南王,梁王汇合之后才一起进入长安,这也是惯例。”   云琅叹口气道:“这哪里是城阳王一家的事情啊,明显是梁王,淮南王,城阳王一起弄出来的事情。他们的目的也不是为了什么送礼,他们的目标是陛下,是在向陛下表达自己的不满。在夺宝的过程中,必然是血肉横飞的战场,而战场最是无情,他们只需要付出一点财货,就能让陛下的臣子心生怨隙,离间陛下与大臣。陛下是一个从不服输的人,明知道是计谋,也不愿意妥协,这恐怕才是陛下主动派人参与夺宝的真像。”   霍去病笑道:“一个将军想的太多不是好事,我没想那么远,只想给骑都尉弄到足够多的战马,你要知道,齐地,梁地,都有很多的良马。”   霍去病一直都是一个很纯粹的人,云琅还没有见过比他更喜欢战场的人,这个家伙天生就是为战场而生的人。   云琅对于大汉这个原本应该非常熟悉的国度,现在感到无比的陌生。   还以为这个国度在刘彻的大一统之下,只会有一个舵手操控这艘大船从辉煌驶向辉煌。   现在看起来,觊觎舵手位置的人很多,刘彻的权势也没有他想象中那么绝对。   能在这么多人掣肘的情况下,依旧把匈奴杀得落花流水,千古一帝的称谓放在他头上,似乎并不过分。   云琅知道刘彻活了很多年,比他所有的敌人活的时间都长,这就让他的胜利显得更加的彻底。   大汉国的地图非常的模糊,经常给云琅一种看图画的错觉,卧虎地算不得险要,却是一个风水非常好的地方,背山面水,中间凹陷,有大片的荒原,荒原上还有不大不小的山垄。   云琅看不出这些山垄之间的距离,也就无从测算战马奔驰的速度,更不知把铁臂弩安放在那里才合适。   一切都要等人手抵达卧虎地之后才能知道。   “远程狙杀最好!”云琅对霍去病小声道。   “远程狙杀虽好,弩箭对身披重铠的甲士影响不大,除非你有很多的铁臂弩。”   “十二具!” 第十章 事态很严重,少年当小心   因为云琅坚持的缘故,骑都尉军中的强弩多过弓箭,甚至很少的一些弓箭,云琅也不是很赞成继续存留。   如果不是李敢把自己的长弓视为性命一般爱护,骑都尉军中早就没有弓箭这种东西存在了。   弩弓这种东西事实上是一种已经快要发展到极致的武器,《战国策》中韩策记载:“天下强弓劲弩,皆自韩出,溪子、少府、时力、距来,皆射六百步外。”   汉代许慎也说,天下好弩材料中有“溪子”,韩国出的这些弩都很有名。   《荀子》记载,魏武精锐能用十二石弩。此说看似夸张,但云琅就知道大汉军中就有种叫大黄弩或大黄参连弩的,从一到十石拉力的都有。   最夸张的就是那具被架在战车上的十二石强弩,云琅没见过十二石强弩发射的壮观模样。   同样,无论石的换算单位是什么标准,十二石弩都是很恐怖的射远器。   只是九石以上的超级强弩,骑都尉这种三流战兵没资格拥有,只有禁卫,以及北军五校士才能装备这样的东西。   云琅看过一次十二石的强弩之后,就绝了要仿造的心思,因为那东西堪称是一个战争堡垒,是被装在马车上的,由六头牛拉着前行,车上站着八个身高八尺力大无穷的军校才能控制这架战争怪兽。   骑都尉连多余的战马都没有,根本就没有什么财力去支持那种笨重的战争堡垒。   也就是看过军队装备之后,云琅终于明白百姓们为什么会过得那么辛苦,他们的劳作所得,全部被皇帝用到军备上去了。   这或许就是大汉直到灭国,军力也非常强大的原因所在。   云琅的铁臂弩其实就是神臂弩的现代版,虽然没有十二石大黄弩那么恐怖的杀伤力,如果能够抵近到五十步,甲士对于铁臂弩就没有什么抵抗力了。   十二具铁臂弩就挂在云琅在军营的房间里,用油布细心地包裹着,打开之后,一股浓烈的桐油味道就散发了出来,每一具都寒光闪闪的,一看就知道是利器。   “太少了!”霍去病叹息一声。   “弩箭更少……”云琅给霍去病泼凉水。   “我们的人手太少,合格的军卒也少……”   “那就不要用那么多人,我以为一百人就够了,既然你想要去捡便宜,我们就不会跟敌人硬拼,我觉得一百人就足够了。”   “卧虎地地形复杂,人少不足成事。”   “人多更麻烦,隐蔽这种事还是有办法的,高出不行,我们就藏在地下。”   “藏哪里?”   “藏地下,挖坑,人藏坑里,他们交战的时候我们不动弹,等非他们交战完毕了,我们再出来捡拾战马,能捡多少就捡多少,不要强求,你也知道,我们的实力是这群争夺宝贝的势力中最弱小的一支,能捡点破烂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兄弟,咱们弱小,就要有弱小的觉悟,别高估自己的能力,相信我吧,你最好把这一次出击当成一次战场观摩最好,这对我们将来作战有莫大的好处。”   霍去病咬着牙道:“看看再说!”   云琅不放心的道:“我就怕你看的热血沸腾的自己跳出去给人家当了靶子。”   “我忍的住!”   听霍去病做出了承诺,云琅这才放心,又打开柜子指着满柜子的铁羽箭道:“放一点暗箭还是可以的。”   霍去病取出一支弩箭拿在手里掂量一下笑道:“破甲锥?你没打算给甲士留活路?”   “如果能捡拾一些铁甲,我觉得也是大收获,城阳王的宝贝我们不要,那里一定是战场最核心的位置,我们就待在战场外围,收集跑散的战马。”   霍去病紧锁的眉头终于松开了,轻声道:“既然如此,我们就必须全军去卧虎地,埋伏在那里的人只需要百人,挖地道地坑的人手却不能少。”   “嘿嘿嘿……正合我意。”   曹襄回来了,脸上有一个清晰地掌印,估计他老娘给他印上去的。   “这一次去卧虎地,我一定要亲自上战场,我倒要看看,我要是战死了,她会不会流一滴眼泪!”   正在吃饭的云琅跟霍去病对视一眼,云琅道:“又闹翻了?”   “闹翻了,彻底闹翻了,她说我们有这个念头就该一个个全挂在房梁上用鞭子抽死,免得她在战场上找到我们残缺不全的尸体不好下葬!”   霍去病放下饭碗道:“消息探听到了没有?”   “探听到了,禁军八校尉里面的长水校尉,胡骑校尉,越骑校尉都会参战,我母亲说,有这一群胡人在,我们只有被马踏死的份。”   曹襄愤怒的坐在毯子上,捞过一根鸡腿咬的咯吱咯吱的。   云琅还是第一次听说大汉军中竟然有胡人,不由得把目光落在霍去病的身上。   “归化胡!从文皇帝时期就已经建立了,以鲜卑,乌桓人为最,最初招揽这些人是为了训练我大汉骑兵,后来匈奴人数逐渐增多,陛下就组建了胡骑三校尉。平日里派遣作战还算得力,也就这么着了。”   曹襄是一个标准的大汉贵族,大汉人能被他看起的都不多,更不要说这些异族人了。   霍去病对谁参与抢夺已经不太关心了,他只想知道城阳王的部下能否抵抗得住这些如狼似虎的抢夺者。   “我母亲没告诉我关于城阳王他们的事情,只是不允许我们参与,还要我告诉你们,去抢城阳王的珍宝,就等于自寻死路。”   云琅诧异地问道:“这些话你母亲为何不亲自对我们说?以前她总是喜欢管我们啊。”   霍去病也很奇怪,这不是长平的做法。   不过,他们很快就把这事抛诸脑后,以后有的是时间慢慢搞清楚,现在,先考虑怎么才能从这场每三年就发生一次的私人战争中捞取足够多的好处。   转变思路跟目的之后,霍去病的想法就赢得了包括伍长什长乃至部曲长的支持。   他们也认为经过长时间训练之后的骑都尉,应该见识一下真正的战场是什么样子。   李敢从北大营回来之后,心情很沉重,这一次,北大营的四大将军,各自派出了一支抢夺宝物的军队,每一支军队都是由北大营军中的佼佼者构成的,他们甚至准备动用重型武器,包括弩车!   他的哥哥们警告李敢,无论如何要说服霍去病放弃参与夺宝这个危险的举动。   因为这一次的较量早就不是什么夺宝活动了,而是梁王,淮南王,城阳王向陛下权威发起的一次军事挑战,保护宝物的军队总人数已经达到了五千人之多。   如果城阳王他们赢了,陛下就必须放弃《推恩令》,并且斩杀主父偃以平息他们的怒火。   如果陛下赢了,这些人就必须遵从《推恩令》,并且将封国之内两百石以上官员的任命权,交付陛下。   “这就是说,这是一场战争?”云琅很不确定的问李敢。   李敢喝口水道:“按照我大哥的说法,这将是一场惨烈到极致的大战,他们的赌注下的太大了。”   “机会选择的不错,在我舅舅领兵出关收服河套的时候发起这样的考验,这三位是不达目的不肯罢休啊。既然是这样,我们更有必要去看看,即便是什么都捞不到,看看也是好的。”   面对不断变化的局面,霍去病已经放弃了最初想要夺宝的想法,更是在云琅的建议基础上,将骑都尉的身段放的更低了。   两只猛虎打架的时候,小狗因该离远一点,不论被那一头老虎拍一爪子,都不是小狗能承受的起的。   云琅回到家里,坐在二楼的平台上瞅着繁忙的云氏,愣了很长时间。   他发现自己这段时间好像发生了一些变化。   如果说以前他是站在一个局外人的角度上看大汉国,现在,他已经不知不觉的跳进了大汉国这个烂泥坑里了。   “你们也想参与卧虎地夺宝?”   大长秋阴恻恻的声音从背后传过来。   云琅叹息一声:“军中还能不能有点机密了?”   “机密?跟老夫谈机密?即便是陛下,在做一些隐私事情的时候也从不避开老夫。你们算什么东西?”   “没打算夺宝,我们只打算去开开眼界,顺便看看能不能从战场上捡点破烂,您也知道骑都尉有多穷。”   大长秋挨着老虎坐下来,抬手抚摸着老虎毛茸茸的脑袋笑道:“还以为你们不知天高地厚,准备去送死呢。”   云琅看着大长秋道:“我们真的一点夺宝的可能都没有吗?”   大长秋见云浪问的认真,特意想了一下,认真的对云琅道:“没有,半成的可能都没有。三个王里面,最可怕的不是富甲天下的城阳王,也不是兵甲最锋利的小梁王,而是阴沉的淮南王。   自从刘安的父亲刘长叛乱被先帝诛杀之后,先帝仁慈,认为不能绝了刘长香火供应,就裁减了淮南王封地,立刘长长子刘安就任淮南王。   刘安就任淮南王之后,对朝廷毕恭毕敬几十年,还给陛下上了《离骚传》这样的美文,陛下对刘安这个长辈也处处礼敬有加,每次回刘安信笺的时候,都要邀请文采出众者再三研判才最终发出。   此人心性坚韧,往往谋定而后动,平日里他绝对不会与城阳王,梁王这些人走在一起的,这一次,他们不但结伴而行,而且还与陛下争执。   可见,刘安已经认为,他们这一次赢定了,所以才会如此的不管不顾。   听老夫的话,放弃吧,卧虎地这一战,恐怕超乎寻常的凶险,国内可能有变!” 第十一章 任性的少年人   在所有人眼中,霍去病,云琅,曹襄,李敢这些少年人依旧不具备独立思考的能力,更不具备独立自主的能力,他们的年纪还小,需要有引路人来带领他们走到正确的道路上。   毫无疑问,长平,李敢的兄长,以及大长秋都是这么看的。也是这么做的。   没有人否认这四个少年人是大汉少年人中的佼佼者,于是,那些跟他们有关系的人,都希望他们能够走得更远,更加稳当。   他们期待少年们将来会建功立业,却没有一个人愿意相信,他们现在就有建功立业的机会。   阿娇听了大长秋的禀报无所谓的道:“去看看应该没坏处吧?城阳王他们即便再跋扈,也不至于对一群少年人下手吧?”   大长秋忧虑的摇摇头道:“我更担心霍去病他们对城阳王的护卫下手,一旦加入战团,生死就顾不上了。”   “云琅是一个胆小的!”   “恐怕没有您想的那么胆小,能杀死十六名匈奴的人,再说胆小就是一个笑话了。”   阿娇笑了,她觉得云琅杀死十六个匈奴人的事情很可笑,尤其是一想到云琅哇哇大叫着挺着长枪从山坡上冲下来的模样就更觉得好笑。   将士杀敌本该慷慨激烈,气势惨烈,可是放在云琅身上,就有说不出的滑稽。   “我总觉得他就不该出现在战场上,他就是一个异类,杀个敌都让人觉得好笑。”   大长秋也忍不住笑了,云琅那一天来长门宫给阿娇讲述他杀敌经过的时候,张牙舞爪的样子确实很可笑。   “这是没法子的事情,云琅现在也有一大群人跟着他吃饭呢,想要他庄子里的那些妇孺有饭吃,他就只能硬着头皮往敌阵里冲杀,说起来怪不容易的。”   “他一个少年人想要顶门立户,又不愿意让追随自己的人过的比别人差,不拼命如何能办到?骑都尉是四个少年人建功立业的基础,更是他们将来的亲信部曲,现在连战马都配备不整齐,难为他们了。”   阿娇摇头道:“贵族之所以高贵,就高贵在斗志上,一个总想着过安稳日子的贵族,也就不配称之为贵族,而一个没有斗志的贵族,距离死亡也就不太远了。你去告诉云琅他们万事小心,这是我阿娇唯一能给他们的帮助,就是祝愿他们得偿所愿。”   大长秋长叹一声,默不作声,阿娇为了维持自己的高贵付出了什么大长秋是知道的,这样要求几个她看得起的少年人,也算是符合她的脾性了。   云琅总觉得那些话是刘彻说的,因为这些话里面带着浓烈的汉武帝的影子。   如果是历史上的皇帝有谁更像一头传说中的龙,毫无疑问,刘彻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自私,多疑,暴戾,固执,冷酷无情却又知人善任,豪迈,慷慨,目光长远,泽被苍生!   云琅把大长秋劝告他的话对霍去病说了,霍去病拿出离京远途训练的文书,向云琅下达了全军拔营离开骊山的军令。   没有中军府太中大夫的命令,骑都尉是没有办法离开驻地的,而超过百人的军事调动,必须经过皇帝首肯。   “我们就是去看看……”曹襄对暴跳如雷的长平如是说。   “我们就是去看看……”李敢对重新有了兄弟情谊的两个哥哥如是说。   “哦,我们就是去看看……”霍去病对中军府的太中大夫如是说。   “你觉得我们仅仅是看看而已吗?”云琅瞅着一手抓着游春马缰绳的大长秋恨恨的道!   “你们是在找死,骑着游春马去作战的军司马老夫还是首次得见!去死吧!”大长秋咆哮一声,就离开了这群不知死活的少年郎。   一千三百人加上曹襄的三百家将部曲,共计一千六百人在第二天天还没有亮的时候就带着诅咒,或者祝福离开了营寨,向洛阳进发。   路过云氏的时候,梁翁,刘婆,红袖,小虫,孟家兄弟,站在门口目送家主离开。   虽然伤感却不凌乱,毕竟这只是一场军事远足而已。   云家现在有没有云琅其实一样运转,经过一年多的磨合,梁翁管理外事,刘婆管理妇孺,已经干的很熟练了。   送走了云琅之后,云氏的每一个人,立刻就忙碌起来了,眼看就要到孟春了,第一季春蚕就要开始吐丝了,蚕山需要尽快扎好,地里的秧苗已经有一扎高了,又要开始除草了,浇水了。   春日里,鸡鸭鹅的产蛋高峰已经到来了……农活如此之多,没有人有闲工夫伤感。   骑都尉军中的少年,难得有机会离开京师,每一个人都显得非常兴奋,在每人都能分到一匹战马的情况下,一日就奔行了一百四十里。   前往卧虎地的道路并不算难走,始皇帝早在一百多年前为了方便攻赵,早就修建了一条宽大的驰道,只是多年以来未曾好好修缮,风吹雨淋之下,变得崎岖不平。   眼看就要过华山了,云琅却找不到潼关的影子,隐晦的问过霍去病之后才知道,这时候根本就没有什么潼关。   一路上见到了无数的甲士正兴冲冲的向卧虎地前行,看到了他们,云琅才知道自己对这些少年羽林军实在是高看了,仅仅是身形,还未长成的少年人如何能与那些壮年大汉相比较,即便是骑都尉军中的那些长门宫卫,跟那些雄壮的汉军相比也至少差了一个档次。   大汉军中藏龙卧虎,高手辈出,据霍去病讲,有身披重铠可以挥重戈千次而面不改色者。   也有身负百斤重物,奔行十里依旧有力气参与战斗者。   有双手投掷飞矛连环不断,每一枝飞矛都能力透重甲者。   也有身轻如猿猴,攀山,过关如履平地者。   至于箭发连环,骁勇善战者更是数不胜数。   骑都尉也要参与夺宝,这在军中并非什么秘密,早就是长安这些年以来最大的一个笑话。   每一支经过骑都尉马队的大军,都用不怀好意的目光将这群少年人从头到尾看一遍。   好心一些的会大喊着要这群娃娃滚回长安去,好好训练十年之后再来卧虎地找死。   性情粗暴一些的,则会发出各种怪笑,看这群少年人如看已经长肥的牛羊。   霍去病应对的很干脆,掏出手弩一连射伤了三个口出不逊之言的北大营军卒,这才让那些捍卒们知晓了一个道理,眼前的这支军队虽然看起来如同弱鸡,里面却全是功勋子弟,他们可以轻视,却惹不起。   下邽县,地处渭河平原,以低矮丘陵以及大片平原为主,乃是京都向东最远的一个县治。   卧虎地就在这里,依靠青山绵延一百二十六里。   建元元年,也就是刘彻登基的那一年,大汉真正的主人窦太后为了长安的长治久安,也为了防止诸侯国趁乱进京,下令收缩京师防御圈,将下邽县以东广大地区,包括赫赫有名的函谷关全部纳入了弘农郡管辖,交给了地方郡县屯守,将京师庞大的军队进一步收缩,全部部署在长安三辅左近。   也就是因为这个缘故,下邽县外的卧虎地成了诸侯王甲士能抵达的最远区域,百人以上的甲士一旦过了卧虎地,就罪同谋反。   卧虎地不单是大汉捍卒们争夺宝物的战场,更是诸侯王剥掉最后一层保护色的伤心地。   “过了卧虎地,两眼泪不干,往前看,鬼门关,向后看,米粮川……”   淮南王刘安坐在车上,瞅着起伏不定的绿色丘陵对身边的梁王刘买道。 第十二章 大王策   “叔王何出此言?我等乃是大汉宗亲,刘彻即便再不讲道理,难道还敢扣留我们不成?”小梁王不屑地道。   刘安呵呵一笑,亲自执壶给刘买倒了一杯酒道:“叔王老了,想的难免会多一些,总是喜欢把事情向最坏的地方想,不像你们青春年少,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看事情总是要欢快一些。”   坐在同一辆马车里的城阳王挪动一下肥硕的身体,看着马车外面的甲士叹口气道:“刘彻但凡能退让一些,我们也不至于更他兵戎相见。”   刘安苦笑一声道:“你以为我们是在用五千甲士跟刘彻讲道理吗?我们是在用五千甲士的性命哀求刘彻,求他给我们一条生路。我的王兄啊,据我所知,刘彻此子自从十岁之后就没有跟任何人讲过道理,哪怕是他的太傅刘祢也只能按照刘彻的选择给他讲他爱听的课业。对付刘彻,放弃尊严去恳求,要比威胁更有用。”   城阳王讥诮的瞅着刘安道:“既然如此,王弟为何还要参与进来?五千甲士里面可有你的一千部属,不仅仅如此,你还派来了你淮南八骏中的第一人雷被掌军,这可不像是你说的求饶啊。”   刘安对城阳王的讽刺的话像是没有听见,瞅着马车外面的卧虎地长叹一声道:“这样的比试不过是饮鸩止渴之计,以一隅敌全国本非明智之选,奈何我们每隔三年就要来送死一次,就像我们身上有一个永远都无法愈合的伤口,迟早,我们的血会流干的。”   小梁王刘买皱眉道:“我们可以不干。”   城阳王冷笑道:“一旦你梁国两百石以上的官员都需要由刘彻任命,届时,我等不过是刘彻豢养在王宫的猪狗而已。”   刘安苦笑道:“且熬着吧,看看还能熬多少年,总有一些人熬不住会主动出手,我们到时候再看风向……”   城阳王很胖,可以说非常的胖,(野史记载这家伙有四百斤重)因此他乘坐的六匹马拉的马车也宽大无比,走在官道上,前面需要常备两百民夫替他扩展或者填平道路。   常有走齐地的商贾说,希望城阳王能够每年入京一次,如此,关中到齐地之路当常用常新。   三位王爵已经到了卧虎地,却不能在这里停留,朝廷派来的使者已经在下邽县备好了仪仗准备迎接他们进京,早日与皇帝共叙亲族之情。   云琅在小梁王的车队中间看到了司马相如,一年多不见,这个男子似乎变得更加伟岸且风采照人。   同一时间,坐在没有盖子的马车上的司马相如也看到了云琅,微笑着拱手施礼。   曹襄用肩膀顶顶云琅道:“你的连襟正在对你施礼呢,为何要装作看不见?”   云琅面无表情的道:“这件事你准备说多久?”   曹襄贱兮兮的挖挖鼻孔道:“先来三十年,如果三十年后我还没死,再继续。”   “贱人!”   云琅恨恨的咒骂一声,也拱手向司马相如还礼。   说起来,司马相如的能力还是很强的,安抚,帮助如同刘买一般心怀悲愤的王侯不是一个容易的事情,这家伙在小梁王王府里担任属官虽然只有一年半的时间,却非常的受刘买尊敬。   就是因为有司马相如从中斡旋,刘买跟皇帝刘彻之间的关系才没有变得更坏。   见到司马相如,云琅也就不由自主的想起卓姬。   那个女人去了蜀中之后就再无音讯,同时没有音讯的还有平叟这只老狐狸。   去卓氏冶铁作坊也探听不到她们的消息,唯一令云琅感到安慰的是,十天前收到了平叟从蜀中运送过来的春茶。   茶叶来了,却没有信笺……   刘安看到了骑都尉的战旗,转过头对刘买道:“连一些未成年的娃子们也来夺宝了。”   刘买冷笑一声道:“自寻死路!”   城阳王笑道:“该有一点赏赐的,不把他们的眼睛弄红了,到时候本王担心他们不敢冲上去!”   说着话,抬手敲敲一座金钟,喊进来一个内侍,吩咐一声,那个内侍就打开一个箱子,从里面抓了一把金钱朝路边的骑都尉队伍里撒过去大喊道:“王赏!骑都尉接着。”   霍去病不动如山,任由金钱掉在身上,然后跌落,云琅探手抓住一枚金钱瞅了瞅,有些羡慕,城阳王确实有钱,随手散出来的钱也是真正的金钱,不是铜钱。   鉴定完金钱,又随手丢掉,这时候可不能坏了霍去病的气势。   不动如山的不仅仅是霍去病,骑都尉其余军卒也岿然不动,内侍没有看到自己期待的一幕,不由得有些愤怒。   又撒出一大把金钱大叫道:“拿着,你们这些破落户,王给的赏赐你们竟然敢让他掉在地上。”   霍去病摆头避开一枚飞过来的金钱,脸上已经有了怒色,手放在战马脖颈皮囊里的短矛上。   云琅很确定,只要那个内侍再敢撩拨一下霍去病,他很可能会遭殃。   “一颗珠子,我赌那个内侍会死!”曹襄悄悄地在云琅耳边道。   “不用赌,去病已经把短矛丢出去了,——全军戒备!后退!”   云琅眼看着那个内侍气急败坏的指着霍去病骂——贼球囊的,然后,霍去病就很自然地将手里的短矛丢出去了。   不到两丈的距离,精钢短矛才脱手,就刺进那个嚣张的内侍胸膛,将他牢牢的钉在马车上。   城阳王的护卫甲士蜂拥而至,云琅大喊全军戒备,都不过是顷刻间的事情。   甲士高举大盾将马车与骑都尉隔离开来,高举大盾的甲士猛地向后退缩一步,一排举着长戈的甲士脱阵而出,一步步的向骑都尉逼近。   距离太近,不利于骑兵,云琅在大喊一声之后,霍去病就调转了马头,随着大队在弩军的掩护下缓缓后退。   精钢短矛刺穿了内侍的身体,也同样刺穿了马车车厢,两寸长的矛尖带着血迹,出现在三个王的面前。   不论是刘安,还是刘买,抑或是城阳王都没有多少吃惊的意思,刘安探手抚摸一下矛尖道:“武器不错!”   城阳王笑道:“我现在该发怒还是该大度的一笑了之?”   年轻的刘买笑道:“我们只有两百九十七个甲士,不一笑了之又能如何?不过,您的国相应该去找刘彻的使者,交涉一下。或许刘彻能赔偿您几个钱。”   刘安也笑道:“刘彻的小走狗也敢对三位大王下手,这样的事情应该传扬一下,您不妨说的严重一些。另外,也不要表现的这么临危不惧,流点眼泪,惨叫两声更好!毕竟,这里看热闹的人多,传出去也能让别的大王更加害怕一些。”   城阳王刘喜点点头,重新敲击一下金钟,又有一个内侍跪在马车门前,刘喜轻声的吩咐两声。   顷刻间那群举着大盾的甲士身后,就传来凄惨至极的哭声。   正在与甲士对峙的云琅突然听到凄惨的哭声,就对霍去病道:“你把人家弄哭了。”   霍去病怒道:“不要说话,继续向后退,我们打不过这些甲士。”   云琅重新审视一下距离他只有七八丈远,并且继续逼近的甲士,连连点头道:“全部身披铁铠,我们确实啃不动,不过,他们跑不快,我们再走的远些。”   云琅很希望这些甲士能够继续追击他们,如果能绕过那边那个山根就更好了,只要他们敢过来,云琅就敢用铁臂弩把这些人弄死,然后剥下他们身上的铁铠,那东西在大汉实在是太稀少了。 第十三章 差距   当年刘邦夺得天下之后,学习周武王将天下分给了自己的直系血亲,他希望这些直系血亲能够跟皇帝一起来护卫刘氏天下。   他甚至对自己最忠心的不下萧何说,即便诸侯王造反,夺得了天下,而天下依旧姓刘,他的陵墓一样会有人祭祀。   这明显就是我死之后哪管他洪水滔天的心态,更是家天下的开始。   很明显,他的后代刘彻对此有不同的看法。   按照最初的大汉典籍规定,诸侯国的税赋归诸侯王、有铸币权,郡县官吏归诸侯王辖制,诸侯王有自己的卫队、并且可以指挥王国辖下的郡县军队。   这一切让刘彻这个对权力有着无穷贪欲的人难受至极,想方设法的要改变这种局面,最终达到大权独揽的目的。   卧虎地的纷争就是在这样的一个大背景下出现的。   当初城阳王一个小小的炫耀,送礼的举动,被皇帝稍微改换了一下,就变成削弱王国的一种有效手段。   甲士,重点就是甲士。   在大汉,只有部曲长以上的人才能称之为甲士,因为他们身上覆盖着皮甲,他们在战场上的生存能力远超一般军卒,乃是帝国最强悍武力的象征。   后来,随着战争越发的残酷,国家越发的富裕,皮甲变成了防御力更加高的铁铠,大汉军中,身披铁铠的人也从部曲长扩散到了伍长什长一级,即便如此,偌大的北军大营,铁铠武士也不超过三万人。   每隔三年,皇帝就会收割一次诸侯国的甲士,他不愿意让诸侯国积累更多的站立强悍的甲士,即便要付出一定的牺牲,这也比诸侯国甲士如云的场面要好的多。   低沉的号角声传来,追击霍去病的执戈甲士停下脚步,前队变后队,秩序井然的向本阵退却。   云琅非常的失望,他已经在浅浅的土层里埋下了绳索,一旦这些甲士冲过山脚,他就准备用这些突然拉紧的绳索绊倒甲士,然后活捉他们,剥掉他们身上的铁铠……   一个持戈甲士突然停下脚步,大声对霍去病吼道:“王曰:浮滑小儿杀我内侍宠臣,此事必不与卫青干休!”   曹襄瞅瞅脚下埋绳子的地方,又看看远去的执戈甲士,非常的不甘心。   李敢抽出刀子道:“要不,我去把他们引过来?”   霍去病摇头道:“没机会了,刚才是最好的机会,再来,就是我们无理了,攻击藩王,走到哪里都不好交代。”   曹襄瞅着被甲士簇拥着离开的藩王,低声道:“我们惹不起那五千铁甲,难道还惹不起这三百个甲士吗?”   云琅踢了曹襄一脚道:“你能不能想点好主意?陛下是不喜欢藩王,可是还没有放任到任由我们干掉藩王的地步。也就是因为我们对他们造不成威胁,人家才允许我们靠近,要不然,那些甲士早就开始驱赶我们了。”   “小子们,胆子再大一点就好了,可惜了!”一个粗豪的声音从头上传来。   云琅等人赶紧朝山包上看去,只见一个彪形大汉,手里提溜着两个用力挣扎的骑都尉少年,似笑非笑的瞅着他们。   霍去病见不下被人活捉,大怒,催动战马就上了高坡,不由分说手里的长矛就捅了出去。   壮汉大笑一声,提起一个军卒迎着霍去病的长矛送了过去,霍去病连忙收回长矛,却看见那个大汉竟然将他的手里的少年军卒朝他丢了过来。   少年军卒倔强地咬着牙齿不做声,霍去病见来势甚急,只好丢掉手里的长矛,探手捉住同伴,胯下的乌骓马猛然受力,昂嘶一声,向后连退两步才稳住身形。   壮汉见霍去病接住了少年军卒,大笑一声道:“还不错,再还你一个。”   说着话,另一个少年人也被他丢了过来,霍去病松手丢下接住的少年人,探出手臂再次去接另一个部下。   壮汉大笑,身体随着丢出去的少年人糅身而进,张开蒲扇大小的爪子恶狠狠的抓向霍去病。   他的手刚刚探出去,忽然听到一声弩箭的嗡鸣声,脸色大变,前冲的身体,扑倒在地,即便如此,他的耳边也一阵阵的发烫,探手在脸上一模,居然摸了一手的血。   怪叫一声,身体在地上连续翻滚,两个起落之后,就已经藏在一颗巨大的柳树后面,小心地朝弩箭飞过来的地方张望。   霍去病放下接住的部下,重新拿起插在地上的长矛冲着柳树后面的壮汉吼道:“连蛰,你给老子滚出来!”   壮汉连蛰紧张的朝四面张望,刚才那两支弩箭真的吓坏他了,其中,第一支弩箭绝对是奔着他的脑袋去的,他虽然身披重铠,却不敢指望重铠能够拦住那支弩箭。   就在刚才,他看的很清楚,从他耳边擦过的那支弩箭,整枝箭都钻进黄土里面去了,这样的力道之下,他不认为重铠能够拦得住。   “霍去病,弩车不是你们这支三流军队该有的东西,你就不怕陛下降罪吗?”   连蛰话音未落,又有一支弩箭重重的扎在柳树上,入木半尺有余。   连蛰小心地将身体藏好,扬声道:“霍校尉,都是军中同僚,不用硬要看某家出丑吧?”   曹襄从山脚下缓缓走上来,瞅着;连蛰笑道:“你羞辱我骑都尉,这已经不是私仇可以比拟的,连大统领,你在北军跋扈也就是了,羞辱到我骑都尉,只能怨你命不好。”   连蛰笑道:“一场玩笑而已,侯爷不用在意吧。”   曹襄停下脚步笑道:“好了,弓弩手终于到了你的后面,耶耶还是离你远一些,免得被你活捉。”   曹襄见霍去病似乎又找连蛰单挑的想法,连忙又道:“去病,能智取就莫要力敌。”   霍去病摇头道:“此人乃是北大营五部中的第一猛士,双臂有千斤之力,我不是他的对手。”   连蛰笑道:“不如你让开道路,我们就此别过如何?”   霍去病又对曹襄道:“此人乃是军中出了名的心胸狭窄,眦睚必报的性情更是赫赫有名,今日放他离开,来日一定会复仇,因此,放它不得!”   曹襄皱眉道:“杀自家手足不好吧?”   云琅的声音自草丛中传过来:“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杀之,就说是被城阳王所杀。”   云琅话音刚落,连蛰就怒吼一声,双手护住头脸,蛮牛一般的从柳树后面冲出来,两个军卒挺着长枪刺过去,连蛰双臂用力,夹住长枪,稍微一用力,就将两个不肯放开长枪的少年人连人带枪一起丢了出去。   弩弓机括激发之声狂响,连蛰双手抱头,竟然把全身缩成一个肉球一骨碌从山顶就滚落了下去。   云琅提着铁臂弩自草丛中走出来,瞅着一溜烟逃走的连蛰笑道:“跑的真快,真不甘心啊,好想一箭射死他。”   曹襄冷哼道:“既然想弄死他,刚才为何故意射偏?”   霍去病看着跑远的连蛰叹息一声道:“走吧,向北三十扎营。”   一日之间见识了两种不同风格的悍勇,这对骑都尉的打击很大,不论是城阳王部属整齐划一一往无前的气势,还是连蛰动如脱兔的惊艳,都让这些少年人感到了极为沉重的压力。   霍去病猛然站立在战马上,面对自己的部属大声嘶吼道:“再给我们三年,定教这天下猛士皆拜伏在我们脚下!”   云琅,李敢,曹襄立刻接话吼道:“顶让校尉如意!”   其余少年也立刻跟着怒吼,小小的山谷里顿时回荡着骑都尉部属的誓言。   一个上了年纪的长门宫卫拱手道:“校尉,我等已经多年不曾上战阵了,即便如何训练也不足以成事,不若请校尉禀报阿娇贵人,准许末将等人挑选家中子侄前来应役如何?”   霍去病看着那个长门宫卫道:“定让你等如愿!” 第十四章 另辟蹊径   长门宫卫们看的很清楚,不论是霍去病还是曹襄,李敢都有着远大的雄心壮志。   在大汉国,有雄心壮志的人一般只会有两个下场,一个是大富大贵,另一个就是死无葬身之地。   不过,人们一般都会忽视死无葬身之地这个事情,因为,死掉的人只会死在外面,活着,享受荣华富贵的人,却每天都会出现在他们的眼前,用各种奢华的生活方式来让那些胆怯过的人痛悔三生。   长门宫卫也算是见多识广之辈,既然跟着霍去病这些人有可能博取一个马上富贵,为什么不把这个机会让给他们最有出息的孩子呢?   长门宫卫们的年纪已经不算小了,在大汉,超过三十五岁已经可以自称某家,或者老夫,他们中间的很多人,已经是一个或者两个孩子的爷爷了。   除非没有子嗣,但凡有子嗣的长门宫卫,这时候对自己的考虑已经不多了,更多的是在为自己家族的将来做安排。   说起来可能很可笑,实际上,在大汉,能平安活到五十岁的男人已经算是高寿。   长门宫卫们从主将那里得到了一个肯定的回答,悬在心头最大的一块石头落地了。   其中一个年长一些的宫卫上前低声对霍去病道:“校尉有所不知,那连蛰以前是陛下藏武库的丁目,此事极为机密,知者寥寥无几。此次前来,似乎有考校之意,并非简单的飞扬跋扈。”   霍去病拍拍老兵的肩膀,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大军深入卧虎地,云琅不由得暗自感慨,此时的关中平原,依旧算是一个地广人稀之地。   卧虎地其实算得上是一片水草丰茂之地,低矮的丘陵之间溪水潺潺,只要稍加改造,就是一片乐土。   在卧虎地崎岖的道路上又走了两天,骑都尉就被一群不怎么会说汉话的胡人给拦住了,不许他们继续前行。   此地,已经是他们早就设定好的战场了。   城阳王的部属已经在这里停留了三天,在这三天里,他们在卧虎地已经构筑了一个坚固的城寨,远远望去,不高的山包上满是鹿角丫杈,到处都是阻挡骑兵前进的坑道与羁绊。   偌大的城寨如同一只巨大的刺猬。   山不算高,却深得居高临下深意,山下就是两道水量充足的泉水,仅仅从这一点就能看出,这些甲士在淮南八骏之一的雷被统御下,准备死守这座城寨。   “以前都是野战的,这一次怎么就变成攻城战了?”曹襄不解的问道。   云琅叹口气道:“城阳王,梁王,淮南王不怎么服气啊,估计是以前损失太惨重了,这一次,他们下定了决心,要让陛下付出沉重的代价。你只要看看率先出动的人是长水校尉的属下,就该知道,陛下也很清楚局面,准备先让胡人帮着北大营的将军们消耗这些甲士的实力。看样子,陛下已经做好流血的准备了。”   李敢不解地问道:“什么样的宝贝,值得这么多精兵悍将为之流血厮杀?”   霍去病叹息一声道:“怪不得我舅母,大长秋,你兄长都不许我们参与夺宝。这里面我们不知道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这一次贸然出来,确实是我们犯了轻率地毛病。不过也没什么,如果有得,我们就去争取,如果形势不妙,我们就溜之大吉。”   曹襄苦笑道:“如果什么都拿不到就灰溜溜的回去,岂不是会被人家笑话?”   云琅怒道:“打仗就跟赌钱是一个道理,不赔就算是赚到了,你怎么敢要求这么多?”   霍去病用马鞭指着营寨外的溪水道:“现在,那些胡人应该已经开始截断水源了。”   云琅瞅了一眼那座简陋却充满暴力美学的城寨,皱眉道:“这座城寨算不得大,如果雷被手中真的有五千人,应该不会把所有人手都安置在这里。”   李敢道:“从兵法上来看,将所有兵力都放置在城中,这不是一个好办法,城外一定会有一支游骑,专门负责在敌人攻城的时候从侧翼攻击敌人。如果把全部兵力都放在城寨里,这种没有后援的城寨,守不了多久的。”   霍去病点点头,瞅瞅自己的部下道:“我们距离战场还是太近了,我很担心那些神出鬼没的游骑会偷袭我们。无论如何,我们看起来都像是一群送死的羔羊。向后退一点吧,别让我们成了雷被立威的靶子,他娘的,这里面就我们最弱。”   云琅深以为然,来到了战场才知道战场就不是一个好地方,即便这里阳光明媚,春意融融,只要变成战场,立刻就让人觉得阴风测测。   骑都尉最拿手的自然是修建营寨,在过去的那个冬日里,他们亲手修建了自己的驻地,亲手修建了一座兵营,粮仓,还有无数的工事。   云琅觉得左边那座长满松树的山包就是一个很不错的驻地,只要把松树砍光,再用松树来制作寨墙,就能快速的弄好一个不错的城寨。   骑都尉里别的东西都缺少,唯独不缺少的就是工具,只要工具趁手,一千五百人干起活来很麻利,仅仅用了一个下午,他们就把山头上的松树全部砍倒,再用锯子将粗大的树干全部锯成一丈半高的木料,然后密密麻麻的并排埋在最外围。   军卒们砍树的时候是有选择地砍的,如此一来,将那些木料跟大树相连接,用不着埋得很深,一道坚固的墙壁就出现了。   到了吃晚饭的时候,这座城寨已经完成了两成。   云琅坐在一个大叔墩子上对目前的进度很满意,再有一天时间,城寨的外墙就会成功。   最难熬的就是今天晚上,天知道雷被会不会来偷袭城寨,毕竟,这座城寨比雷被的那座城寨要高一些,如果有弩车,居高临下,应该能威胁到雷被的城寨。   所以,云琅准备连夜动工……   三更天的时候,云琅睡醒了,揉着眼睛出了帐篷,帐篷外面还未成形的城寨被灯笼火把照耀的如同白昼,霍去病,曹襄,两人穿着铠甲,守在南北需要守卫的巨大缺口上,看不到半点疲惫的意思,这是预留的城寨大门!   城寨的外墙,已经成型了大半,看来到了天亮,最多到中午时分,这座营寨就会初具规模。   几十个军卒正在缺口上制造营寨大门,巨大的铰链被他们装在碗口粗的松木上,固定大门的是两颗足足有一抱粗的大树,有这样的树木当柱子这座大门应该会很结实。   霍去病见云琅出来了,就起身回到帐篷里睡觉去了,而李敢也接替了曹襄,负责守卫的军卒也开始换班,只有那些抢修城寨的军卒依旧忙碌个不停。   这是一个没有月色的夜晚,除过灯火通明的工地,外边黑漆漆的,云琅总觉得外面似乎有人在偷窥。   这种没有安全感的感觉实在是太糟糕了,右边的雷被大营除过几个依旧熊熊燃烧的火把,死一般的寂静。   “照明的火把向外扩撒百步!”   云琅对守在身边的亲卫道。   亲卫是一个年纪很大的长门宫卫,他小声的道:“外面的荒草里可能会有敌人的细作,司马,不如我们往外射火箭,点燃那些荒草算了,属下看过了,那些荒草半干半湿,新的荒草还没有长高,外面全是干的枯草,一点就着。”   云琅瞅瞅外面,小声道:“会不会把我们自己给烧了?”   长门宫卫笑道:“现在是南风!” 第十五章 胡骑   骑都尉军中最多的武器就是箭!   因为有云家的小型冶铁作坊,军卒们将原先的羽箭拆分开来,换上新铸造的箭头,再重新装配后面的平衡羽,两枝原先的羽箭勉强能制造一根新式羽箭。   以前的三角形箭头,变成了更加锋利的三棱锥模样,破甲的功效更加的强大,即便增加了羽箭的重量,减少了射程,军卒们也喜欢用这种威力更大的新式羽箭。   至少,中了这种新式羽箭的敌人,不会背着羽箭继续向他们冲锋,一旦中间,三棱形的箭头就能迅速的放干他们的血。   为了方便作战,骑都尉的羽箭被分成了很多种类,其中一种,就是磷火箭!   这种箭的箭头平日里都被竹管跟胶泥密封的严严实实,一旦要使用了,就拔掉竹管,快速的将羽箭射出去,羽箭在空中飞行的时候就会自动燃烧,点燃羽箭上的油脂最终变成一枝火箭。   云琅下令之后,百十枝火箭就被发射了出去,落在一箭之地,百十枝火箭如同百十枝火把在夜色中放出明亮的光,很快就点燃了周边的野草。   十几个黑影自草丛中爬起来,然后就飞快的遁入了黑暗中。   云琅没有要求军卒们向那些黑影射击,他放火箭的目的,就是想赶走那些觊觎营寨的敌人。   荒原上的野草燃烧了半个晚上,可能是制造了很多浓烟的缘故,潮湿的水汽与浓烟混合之后,在清晨时分,山谷里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   天亮的时候,军寨的大门终于在一百多人齐心协力的劳作下,稳稳地立起来了。   骑都尉也终于有了一个比较安全的堡垒。   昨晚的野火烧光了野草,也烧毁了一些灌木丛,现在,只要坐在营寨里的大门口,就能看见左边山头上的雷被大营,如果站在特意竖立起来刁斗上,就能俯视整个雷被军营,能看清楚他们的一举一动。   天亮之后,另一队军卒休息够了,他们就开始在军寨外面挖很深的壕沟,因为有铁锹的缘故,挖壕沟对军卒们来说并不算艰难,尤其是在这片黄土高坡上。   军卒们在营寨的高处用一些树木的边角料修建了一个大平台,平台上还搭建了一个简陋的棚子,棚子上面覆盖了一层黄土,即便在下雨,棚子地下也非常的干燥。   李敢用炭火烤着弓弦,这就是弓箭的坏处,牛筋,牛皮索一旦遇到潮湿的空气,就会变软,变的松弛。   这个状况对汉军来说还不算严重,对于长水胡骑来说就会造成非常大的困扰。   游牧民族的关系,他们身上的装备也大多来自牛羊,皮甲,皮索,牛角弓,在湿乎乎的空气中,都发生了本质的改变,尤其是皮甲,一旦被湿空气泡软,防御能力最多能下降六成之多。   曹襄想要喝酒,见霍去病脸色不善,就把刚刚掏出来的酒壶又塞回怀里,笑嘻嘻的对云琅道:“这雨水一时半会停不了,我们有干燥的地方睡觉,那些胡人就惨了,牛皮帐篷见水就会发胀,住在帐篷里,跟住在牛肚子里一样,惨啊。”   云琅吃掉一块饼笑道:“我们马上就要没有营寨了。”   曹襄怒道:“这是为何?先说清楚,我可不打算把军寨给那些胡骑,谁来说都不成。”   云琅瞅瞅曹襄道:“是我派人去跟长水胡骑说的。”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心了?”   李敢张嘴打了一个哈欠道:“看在一百二十匹战马的份上,我愿意住进牛肚子。”   “你拿营寨去跟胡骑换马了?”   “那是自然,昨天你也看见了,我们能打得过谁?既然打不过,也抢不来战马,我们就只好交换了。”   曹襄看着霍去病担心的道:“你答应了?”   霍去病咬着手里的大饼道:“我们缺马,非常的缺,胡骑是大汉军队中战马最多的地方,而且,他们还有自己的牧场,用一百二十匹战马交换咱们的营寨,我觉得挺好。”   “我们怎么办?”   “怎么办?当然继续修建营寨了,看看能不能跟别人再换一些好东西。如果可能,云琅还打算跟雷被换东西呢。”   “我们是来抢东西的!!”   “你确定能抢到?”   “好像有点难。”   “反正我们的目标是战马,只要目的达到了,怎么达到的就不重要了。人家胡骑一人三马,我们一人一匹驽马还不能保证,没有马我们就没法作战。”   曹襄见霍去病,云琅,李敢全部都同意用营寨换马,也只好点头同意,谁让骑都尉现在正处在舅舅不疼,姥姥不爱的时候呢。   至于打仗,曹襄在衡量过形势之后,也没了坚决作战的决心。   这里不是国战的现场,更不是跟匈奴作战的战场,不管谁杀死谁,死的都是大汉的甲士,这也是他们对于拼死作战没有多少兴趣的真正原因所在。   用营寨换战马的主意是云琅昨晚想到的,那些逃跑的探子中间,不但有雷被的人,也有胡骑的探子,甚至还有北大营,细柳营的人马。   云琅选在这个地方修建营寨,眼光很好,一下子就把雷被居高临下的军事优势给抵消掉了。   作为进攻方,不用像雷被一样考虑水源问题,因此,他可以将营寨建在最高的山上。   早饭过后,胡骑的人就来接收营地了。   这也是云琅第一次近距离好好地观察异族人,上一次遇见匈奴只有亡命的厮杀,那时候的云琅眼中根本就没有什么人……他只想砍倒杀死眼前任何一个会动的生物。   曹襄瞅着那队一言不发的军队来到营寨口,小声对云琅霍去病,李敢介绍道:“高祖时期,匈奴破东胡,东胡人因此星散,据说一部分去了乌丸山,也就成了今日的乌桓人,另一部分被匈奴人驱赶进了右北平,被文皇帝收拢,组成了胡骑校尉,为我大汉征战。几十年下来还算忠瑾,作战也不甘人后,陛下为了奖励这些胡骑,特意给他们去掉了胡骑之名,赐名长水。为首的胡人,名叫辖竭,乃是长水校尉军营中的头号猛将,据说双臂有千斤之力,可以生撕虎豹,一会打交道的时候注意一点,胡人最是无信,必须要先交马,然后腾营地。”   辖竭带着胡骑来到军营前,瞅瞅霍去病,云琅等人并不说话,而是重重的一脚踹在门柱上,粗大的门柱岿然不动,辖竭反而被这棵长在地里去掉枝干的大树震得连连后退,差一点一屁股坐地上。   引的骑都尉营中军卒哄堂大笑起来。   辖竭却不以为意,反而走近霍去病用极为标准的汉话道:“军寨很结实。”   云琅受不了这些人身上散发的浓烈腥膻气,换了一个方位,也不说话,静静的看霍去病与胡骑打交道。   “一百二十匹战马,只要给我,这座军寨就是你们的。”   霍去病没有客套,直奔主题。   辖竭点点头道:“很公平,先让我看完军寨之后,你会得到你想要的战马。”   云琅知道霍去病很讨厌谈生意,就上前一步,肃手邀请辖竭进军寨参观。   随辖竭进入军寨的共有六个乌桓猛士,才进军寨,他们就叽里咕噜的说着外国话,似乎有些兴奋。   辖竭见云琅在一边笑着看他们,就结束了说外国话,指着另一个山包上的雷被军寨道:“一千两百步?”   云琅点头道:“一千三百二十步,超出了一般弩车的攻击范围,除非你有十二石弩车,那座平台可以放置弩车,居高临下,可用的战术很多。”   辖竭又指着木墙外面的壕沟道:“据马?”   云琅点头道:“壕沟深六尺,宽一丈,战马一跃不能过,即便有快马纵越,墙下也只有三尺之地,没有立足的空间,目前还未成型,想要全部完工,还需两日!”   辖竭摇头道:“我们是来进攻的,不是来防守的。”   云琅笑道:“既然如此,军寨中的防卫手段我就不一一解说了,只要将军把战马给我们,这座营寨就是你们的。” 第十六章 艰难的生意   自从这个高鼻深目灰眼珠黄头发的家伙露出猥琐笑容的那一刻,云琅就知道这笔生意可能没有他想的那么容易。   “大汉皇帝说,本军乃是大汉禁军,我们难道不该是袍泽吗?”   辖竭笑着拱手,礼仪周祥。   云琅笑道:“一百二十匹战马交给我们,这座营寨就是你们的。”   辖竭又道:“乌桓部位大汉国东征西讨六十年了,期间战死的部族猛士比这山上的树木还要多,流淌的猛士血可以汇集成湖泊,大汉皇帝曰:能!曰:忠,曰:勇,如此,还比不上一座仓促间建立的军寨吗?”   云琅笑道:“给我一百二十匹战马,这座军寨就是你们的。”   辖竭站直了身子,脸上的笑容渐渐褪去,冷冷的看着云琅道:“我乌桓一族不擅长交易,每一次跟汉人做交易,都是我们吃亏……”   面对辖竭的血盆大口以及满嘴的黄板牙,云琅如同复读机一般道:“给我一百二十匹战马,这座营寨就是你们的。”   辖竭愤怒至极,一拳砸在一个木桩上怒吼道:“我们即便为大汉流淌再多的血,你们也不会把我们当做袍泽看,我们依旧是你们可以随意宰割的牛羊,是吗?”   云琅笑道:“你们可以不要,可以试着自己修建一座军寨,那样,就没有人跟你要战马了。”   辖竭笑道:“好一个固执己见的少年人,我的族中为何没有你这样的好少年。好吧,你赢了,等我们回到长安,你会拿到属于你们的一百二十匹战马。”   云琅依旧笑道:“不,给我一百二十匹战马,这座营寨就是你们的。”   辖竭皱眉道:“少年人,我已经答应了。”   云琅笑道:“我也说过了好多遍了,有马,你们有营寨,没有马,你们就没有营寨。”   辖竭大怒,大叫一声,握着一双巨大的拳头,就向云琅走来。   云琅的眼神冷冰冰的,轻轻挥挥手,只听“嗤”的一声,一枝铁羽箭就钻进了辖竭脚下,三尺长的铁羽箭,入土两尺有余,外面仅仅露出一截箭尾。   辖竭猛地停下脚步,看着云琅道:“我不信你敢将弩箭射在我的身上。”   云琅皱眉道:“你可以试试!”   辖竭没有前进,而是看着天空让雨水落在脸上,凄婉的道:“胡人之命贱如狗,看来匈奴人说的是对的。”   云琅背着手,平静的瞅着辖竭道:“以匈奴人高傲的性子,他们一般不会说这种话,如果硬要我猜的话,我觉得原话应该是东胡之人贱如狗。你们为大汉血战,大汉也为保护你们牺牲了无数好儿郎,不要把自己说的那么高大,别以为大汉国欠你什么,如果你觉的你的族人喜欢住在乌丸山还是喜欢住在右北平?我们正在进行的是一场公平的交易,谈不到谁欺负谁,我听说乌桓人向来豪爽,长安市上为博美人一笑一掷万金面不改色。更把自己族人的性命看的比金子还要珍贵,从你的身上,我没有看到乌桓人的豪阔,也没有看到乌桓人珍惜族人生命的举动,只看到一个一心想要占便宜的无赖乌桓人。请离开我们的军寨,你要是觉得我们在故意盘剥你们乌桓人,你可以看看我们是怎么把这个营寨卖给北大营或者细柳营的兄弟们的。”   辖竭四处看看,指着不远处的高台道:“你的弩车很多吗?”   云琅淡淡的道:“不算多,留下你们六人,没有任何问题。”   辖竭瞪着云琅,挥手让一个族人出了营寨,曼声道:“希望你们能保护好这些战马。”   说完话就径直去了中间的木屋,重重的关上门,再也没有出来过。   一百二十匹战马被卸掉了马鞍子,挤在营寨门口,霍去病坐在马上,亲眼看着战马被部下拉走,亲眼看着部下搬空了营寨,这才跟李敢二人,下了山坡。   云琅没工夫看乌桓人进驻军寨,骑都尉没了军寨,自己也就没了安身之地,好在不远处就是一个高大的土崖。   这里的黄土非常的厚实,不算软,也不算硬,用铁锹加上锄头,很轻易的就能在土崖上挖出一个又一个不算大的窑洞。   日落时分,所有的军卒跟战马又有了一个简陋的安身之所。   云琅疲惫极了,同样疲惫的还有霍去病,李敢,跟曹襄,至于那些挖了一天窑洞的军卒们,更是在匆匆吃了一顿简陋的晚饭,就进了窑洞休息。   春日的雨天,还是有些寒冷,云琅,霍去病四人围坐在一堆篝火边上,一个看着一个,都没什么心情说话。   霍去病最终打破了沉闷,笑了一下道:“才来了两天,我们就弄到了一百二十匹战马,是一个好的开端。”   曹襄打量一下居住的窑洞摇头道:“我们不能总是依靠修建营寨来赚战马。阿琅,你不会明天又把我们居住的这个地方也给卖了吧?”   云琅强撑着坐起来,背靠在窑洞墙壁上道:“如果有人肯用战马来换,我会这么干的。   你不知道,我们骑都尉事实上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了,粮秣不缺,剩下的我们什么都缺啊。   将士们苦苦训练了一个冬天,我们积累的物资就被消耗了大半,不说别的,仅仅是给将士们配备足够的衣衫,去病已经仗着大将军的势,从中军府要来了骑都尉四年的麻布配给。   也就是说,兄弟们夏日的穿着,现在都没影子呢。   军中的药材,武械,铠甲,战马的豆料,马鞍,肚带,笼头,一个个看起来不起眼,一旦数量多了,消耗就非常的惊人。   弟兄们训练的艰苦,又不能从嘴上节省,还有我们私下里给兄弟们贴补了一点俸禄,就把积存的钱粮消耗了七成。   如果不是穷疯了,你以为去病来这里做什么?”   曹襄瞅瞅手里的饼子诧异的道:“我们不缺钱啊……”   话音刚落,就看见云琅跟霍去病一起恶狠狠地看着他,连忙改口道:“好吧,我去联系细柳营的人,问问他们要不要这些土窑洞。”   霍去病见曹襄想要离开就沉声道:“坐下吧,不急于一时,现在,我们该好好地规划一下,看看能不能弄到更多的战马,有了战马,其余的麻烦我们慢慢解决。”   云琅苦笑一声道:“你们看着吧,这场仗可能要打很长时间。   雷被这家伙一来到卧虎地就修建营寨,这是摆明了打算据城而守,是要跟各路赶来夺宝的大汉甲士死磕。   我甚至怀疑,这家伙准备用这座营寨,以及麾下的五千铁甲让大汉国吃一个前所未有的苦头。   我们现在不能急,战事还没有开始,如果我们自乱阵脚,后面的事情也就不必做了。   我觉得我们还能做的,有两点,一个是给那些铁甲军提供饭食,一个是救助伤兵,好让他们专心作战。   这样一来,我们在雷被战败之后就能分到一些战利品,然后再用这些战利品换取战马跟铁铠。”   李敢瞅瞅手上的饼子哆嗦了一下道:“你不会在两军阵前卖烧饼吧?”   霍去病笑道:“如果能用烧饼换到我们需要的东西,我也可以帮着烙烧饼。”   曹襄双手顶着下巴,幽幽的道:“我以为来卧虎地能有一场大战,没想到,居然是要卖烧饼。”   云琅嘿嘿笑道:“你不当家不知道柴米贵,实话告诉你,如果我们把烧饼卖得好,最后的收益,不一定比那些夺取宝贝的人小多少。” 第十七章 真的在卖烧饼   “我知道让将士们去卖烧饼这很丢人,真的很丢人,但是啊,我们必须得承认一个事实。   来这里的军队,哪一支我们也打不过。   既然战场没有我们的份,我们自然不能白来,我们的目标既然是战马跟铁铠,那就直奔这个目标前进就是了,更何况我们已经弄到了一百二十匹战马。   这是好事情啊。   这场大战下来,你们看着,一定会死伤惨重,这是陛下跟藩王们的一次大决斗,陛下只有赢了这场决斗,才能把所有的力量都投入到与匈奴作战的战场上来。   那些藩王也能安静好多年。   所以,这是一场内战,很没意思的内战,虽然战胜的一方肯定会获取无数的功劳跟赏赐,实际上,这是一场没有什么意义的战斗。   不管谁杀死了谁,都没有什么荣耀好让你炫耀给子孙听。   别人死伤惨重还不一定能够达到自己的目的,咱们只要按照我说的去做,收获一定会非常的大。   你们知道不,以前的时候,有一个地方被人发现了黄金矿,然后很多人都去那个地方挖矿。   有一个聪明人到了金矿之后发现,来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有的挖到矿了,有的没有。   于是他就在那个地方修建了一个食肆,一个卖杂货的店铺。   后来,人们把那里的金矿挖光了,极少的一部分人成了富翁,有些人一无所获,还有一些人死在了那里。   而那个开店铺的人你们猜怎么着?嘿嘿……他从那些挖金矿的人身上赚到了别人一辈子做梦都得不到的金钱。   他的收获甚至超越了那些挖到金子的人……现在,我们就要做那个开店铺的人。”   李敢抓抓脑袋道:“那个人真的赚到了钱?”   云琅肯定的点头道:“比所有人都多。”   曹襄皱眉道:“我们也能卖东西给雷被他们吗?”   霍去病叹口气道:“陛下需要那些人死战到底,如此才有机会把他们全部杀死在卧虎地。如此,陛下才能清除心腹大患,从而让天下诸侯国一心一意的侍奉陛下。”   曹襄无所谓的一笑:“也就是说,我们支持雷被血战到底不但无罪反而有功?”   云琅笑道:“不能这样干,以后我们还要在长安活人呢,不能把军队里的所有人都推到我们对面去,即便是为了陛下也不值得我们这样做。不过,在必要的时候我们可以劝降,也能收拢雷被的伤兵,不过,我估计那些人投降的可能性不大,没有一点把柄,城阳王不会把他们带到长安来的。”   其余三人对于云琅说即便是皇帝也不值得他们站在所有军队的对立面的话,有些不以为然,不过,他们都没有争辩,也没有纠正云琅这句大逆不道之言。   窑洞外面的细雨依旧下个不停,霍去病,云琅,曹襄李敢离开了自己的窑洞,去了军中,趁着下雨,跟属下们谈笑言欢,脸上看不到一点沮丧的神情。   士气很重要,不论干什么士气都非常的重要,有了士气,即便是不好干的事情,也可能被所有人的热情融化难关,最终闯开一条金光大道。   “司马,我们真的要去卖烧饼?”   “胡说,我们不但要卖烧饼,还要卖馄饨,卖面条,卖卤肉,卖油饼,只要是能赚钱的我们都要卖。”   “那些军汉们没钱……”   “我们也不指望要钱,没钱可以用战马,铁铠换钱,他们不就有钱了?”   “啊?我们到底是卖还是买啊?”   云琅哈哈大笑,招招手让窑洞里的所有军卒把脑袋凑过来,神神秘秘的小声道:“我们把军寨卖了一百二十匹战马的事情你们知道吧?”   众军卒齐齐点头。   “我们劳累了一天一夜修建起来的营寨你们觉得在长安能换到一百二十匹战马?”   众军卒齐齐摇头。   云琅笑道:“以咱们现在的装备跟武技我们能从淮南八骏之首的雷被手中夺来一百二十匹战马吗?”   一个少年咬牙道:“现在不成,等我们力气长成了,就能成!”   云琅满意的拍拍少年人的肩膀道:“说的太好了,我们现在冲过去跟雷被作战,即便是损失惨重了也不一定能拿到我们想要的东西。如果你们在没有成长起来就战死在这里,说实话,咱们的将主可能会活活的痛死。这时候我们就要想办法了,我们是什么人?羽林军,长门宫卫,不说别的,仅仅是见识,你们觉得外面那群农夫,厮杀汉能跟我们这些天子近卫相比吗?”   众军卒齐齐摇头,羽林,长门宫卫都有自己骄傲的过去,如何能容忍那些厮杀汉小看他们。   “更别说外面的那群胡人了,既然我们一个破营寨就能换取一百二十匹战马,那些你们平日里吃习惯的食物,你们觉得那些吃惯了猪食家伙们会不喜欢?”   一个老成的长门宫卫笑道:“别说他们,我每次休沐的时候都会从军中淘换很多油饼,包子,卤肉回去,老婆孩子别提有多喜欢了,呃——司马,我真是淘换的,不是偷。”   云琅佯怒道:“偷就偷,说什么淘换,以后不许了,喜欢吃就自己做去,少拿兄弟们的口粮。”   “是兄弟们吃剩下的……”   “滚,现在没工夫教训你,我们继续说买卖,刚才说哪了?”   “您说那些粗汉跟胡子一定会喜欢我们的吃食。”   “那是当然啊,你们想想,刚从战场上下来的军卒们最喜欢干什么?”   “去青楼……”   “滚,是吃一顿好吃的!死里逃生出来的人,最不在乎的就是身外之物。   甲士的脑袋是军功,这个东西我们可以不要,可是他们从战场上缴获的碎铠甲,烂兵刃,活的战马,死掉的战马,对我们可都有大用。   咱们这段时间修整自己兵刃铠甲的时候,是不是经常因为没有好一些的材料弥补而烦恼?   现在不用了,只要我们把那些人从战场上弄回来的东西换回来,嘿嘿,七拼八凑之下,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一副属于自己的铁铠,修造一些属于自己的兵刃,我们每人都会有战马,不用再骑着骡子,驴子练习冲锋陷阵了。   最妙的是,我们不用上战场,可以近距离的观摩那些人是怎么作战的。   看胡子怎么作战,看甲士怎么作战,看他们的阵型,冲锋的方式,看如何应战,如何进攻,如何撤退,弩箭何时覆盖,骑兵何时突击。   等我们看完了,本事也就长了一大截,等我们以后要面临真正的战阵的时候,心里就会有数,知道怎么应对。   这种临阵观摩的机会可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的。”   云琅说的这些话,同一时间也通过霍去病,曹襄,李敢三人的嘴巴很快就蔓延到了全军。   等云琅四人说的口干舌燥,从军卒们的窑洞里出来之后,四人的目光在空中交集一下,不约而同的露出了笑容。   云琅说的那些话是实话,也是真话,只是换了一种说话的方式,就很自然的将羽林,长门宫卫们放在更高的一个层次上,不但满足了他们的虚荣心,更是让他们忘记了自己马上就要干卖烧饼一类的贱役。   “现在我们干什么?”曹襄笑着问道,刚才对军卒们宣讲大道理的时候,那些大道理也说服了他。   “现在就要去病出马了,去告诉两边的人,骑都尉是来观战的,不是来抢夺宝贝的,更不是来偷袭谁的,先把自己从这场战事里摘出来,然后再论其它。大家好好地睡一觉,我觉得只要这场雨停了,战事说不定就要开始了。” 第十八章 将军苏凉   云琅又猜错了,第二天天亮的时候,春雨依旧没有停,反而越下越大。   骑都尉的军卒们很忙,最忙的却是火头军,从天亮开始,他们就不停地制作各种吃食,即便有军卒们帮忙,骑都尉军中特有的三十口大铁锅没有半分空闲,笼屉摞得高高的,每当一笼屉包子蒸熟之后,立刻就会有另外一笼屉包子被架上蒸锅。   满世界都是包包子的人,云琅也不例外。   这些包子是北大营苏建军中定制的,想要满足五百个彪形大汉的胃口,云琅带着七百个长门宫卫已经忙了一个半时辰了。   军中的伙食只要滋味好,足够大就能获得所有人的欢心,因此,这些马肉包子刚刚出笼,就先被骑都尉自己人消耗了一大半。   至于战事,从昨晚就开始了,胡骑辖竭有一句话确实没有说错,他们就是大汉军队的敢死队跟炮灰。   云琅只是在天快亮的时候看了一眼,就回来了,霍去病却带着那些少年人看的如痴如醉。   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辖竭先是依靠军寨居高临下的优势,扎了很多巨大的干草球,上面糊满了牛油,羊油一类的东西,点燃之后就从高坡上推下去了,几十个直径足足有一米的干草球冒着浓烟就跳下了山坡,直奔雷被军寨。   大火球撞在鹿角丫杈上被撕成碎片,大火球一下子就变成了无数个小火球,从鹿角丫杈的缝隙里钻了进去,火星洒落了一地,最终变成了无数个熊熊燃烧的小火堆。   两百个下了马的胡人举着盾牌呐喊一声就沿着火球滑落的地方抬着梯子狂奔。   那些火堆成了最好的指路明灯……   云琅叹息一声,转过身去,霍去病也叹息一声,却瞪大了眼睛瞅着那些站在明晃晃的光芒里向黑暗处进攻的胡人。   “轰”的一声响,黑暗的城头突然爆发出大片的光明,紧接着无数长弓就暴露在火光中,一蓬箭雨飞上半空,混着雨水一起落下,第一波羽箭刚刚落地第二蓬羽箭又飞上了天空,如此三遍之后,弓箭手再次隐没,城头上的光芒也随之熄灭。   箭雨密集,咻咻的落在地上,盾牌上,或者人的身上,战场上顿时就传来接连不断地惨叫声。   两百胡人被箭雨笼罩,却出奇的没有死掉太多人,云琅转过头的时候才发现,跑回来的胡人足足有一百多人,留在冲锋路上的胡人不过四五十个。   “他们是为了把梯子送上去。”   霍去病瞅着逐渐熄灭的火焰淡淡的道。   “送一些梯子上去就要死这么多人?”云琅非常的不理解。   “梯子放置的地方都是事先算好的,你可能不知道,这些梯子并不是用来翻墙用的,而是用来构筑第一道堡垒用的,你看着,火快要灭掉了,马上就要有甲士出动了。”   霍去病似乎进入了战争状态,说起话来冷冰冰的。   此时,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甲士铿锵的脚步声在黑暗中传出老远,云琅看不见甲士是从哪来出来的,有些钦佩的瞅瞅霍去病。   对于战争,他远不如霍去病熟悉。   “刚才,那些胡骑走过去的时候,已经清除掉了很多障碍,也留下了只有那些胡人自己能看见的路标,这些甲士过去,就是为了用巨盾加上那些梯子,构建好第一道冲锋阵地,为天亮之后的大战做准备。”   霍去病说的很大声,看来这家伙不仅仅是在给云琅解释,同时也是说给自己的其余部下听。   城头的火把再一次亮了起来,依旧是弓箭手,向城下再一次发射了羽箭,不过,这一次落在地上的全是火箭,每一支火箭都如同一支浇不灭的蜡烛,城下瞬间就光明大作。   一支分散的甲士暴露在火光中,他们无畏无惧,依旧举着盾牌,踩着沉重的脚步向城头靠近。   “嗤”得一声响,一个甲士忽然凌空飞了起来,只是不是向前,而是向后,重重的落在火箭中间,云琅这才看清楚,那家伙的胸口上插着一支粗大的弩箭。   “嗤嗤”声不绝于耳,不断地有甲士被射死或者被弩箭带走一部分身体,只要没被弩箭照顾到,那些甲士依旧坚定的向前冲锋,很快就来到了胡骑死去的受伤的地方。   云琅看的很清楚,那些甲士居然将死去的胡骑尸体飞快的堆成一堆,组成了一道齐胸高的人墙,有些胡骑明显没有死掉,手脚还在挥舞,依旧被那些甲士丢在人堆上,并且挨着这赌墙,把那些梯子高高的竖起来。   梯子顶上捆着的一堆物事飞快的滑落,十几个梯子做着同样的动作,等那些物事滑落之后,蒙着一层物事的梯子就变成了一堵高墙,虽然被弩箭轻易地就穿透了,那些甲士不理不睬,用一些铁钩将梯子连接起来,打开梯子后面的支撑腿,让梯子稳稳的立在原地。   几个没有穿铁铠的武士,迅速的攀上梯子,将甲士递过来的盾牌挂在梯子后面,于是,这座由梯子组成的幕墙迅速就变得坚固了很多。   “中规中矩,这些胡人的进攻没有多少出人预料的地方,也没有什么大的疏漏,只是没想到,连胡人的攻城战都变得如此稔熟,真是让人感到惊讶。”   “这应该是从汉军中学会的吧?”云琅问道。   霍去病点点头:“既然都是自己人,自然不好过多的藏私,有这样的变化也是必然,只是丢失了骑马狂飙技能的胡人,想要在攻城战中与汉军争锋,他们还差得远。好好看吧,他们的牛群该出动了,该死,这些混蛋用的是马!”   霍去病的话音刚落,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就从山谷的另一边传来,这些战马的双眼都被蒙住了,它们的屁股上还冒着血,看来刚刚被人插了一刀子。   受惊的战马沿着大路就狂飙过来,一路上撞飞了无数障碍,有的战马被鹿角丫杈挂住,痛苦的嘶鸣着,有的撞开了那些鹿角丫杈继续向前狂奔,云琅随意的数了数,至少有七十匹战马就这样白白的被葬送在这里了。   “他们在干什么?”云琅觉得心都在流血。   “干什么?为了扫平障碍,也是为了打出气势,告诉城里的人,他们有不破城池誓不还的决心!”   一个浑厚的中年男声从背后传来,云琅看了一眼,发现不认识这个不戴头盔的甲士。   “去病见过苏叔叔!”霍去病抱拳施礼。   “苏将军!军中没有你的什么叔叔,有的只有将军苏凉跟校尉霍去病!”   “校尉霍去病见过苏将军!”   中年男子电锯一般的目光从云琅的身上划过,最后落在想要逃跑的曹襄身上。   “见了我,不见礼就要跑吗?”   曹襄无奈的停下脚步拱手道:“校尉曹襄见过苏将军。”   姓苏的家伙不理睬曹襄,重新对霍去病道:“能在最后关头退出这场争夺,还算有几分自知之明。某家这两天一直等着看你们血肉横飞的模样,很遗憾,没看到,却听说你们用一座营寨换取了一百二十匹战马,这倒是让我有些意外。说说,谁的主意?”   云琅只好走出来施礼道:“骑都尉司马云琅见过苏将军!”   苏将军上下打量了一下云琅撇撇嘴对霍去病道:“这种商贾气的事情谅你也想不出来,怎么,想在两军阵前做生意?”   霍去病苦笑道:“技不如人,力不如人,只好求新求变,换一种法子达到目的。”   苏将军笑道:“抢劫是最好的达到目的的方法,如果连抢劫都做不到的事情,其余的法子也就不太管用。我倒是很想知道,也很想看看你到底是怎么求新求变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云琅见霍去病看着他,就再一次抱拳对苏将军道:“如果将军能把死在战场上的那些战马给我们弄回来,您就能看到我们是如何开始的。” 第十九章 玩具   苏凉看了云琅一眼笑道:“还不错,马掌是个好东西,听说出自你手?”   云琅见苏凉似乎对他没有什么好感,不明白自己怎么得罪了他,见他问话,只好抱拳道:“雕虫小技尔。”   “马掌可不算是什么雕虫小技,中间的好处不用我说你们也都明白,能弄出马掌的聪明人怎么就非要跳进这趟浑水里来?”   云琅笑道:“来看看,这样的机会可不多。”   “怕是来坐收渔翁之利来的吧?小子们,回去吧,在这里没人能收到渔翁之利,就算有那样的利益,也不是你们能收割的。好好的少年人,就好好的在上林苑练兵,三五年之后就堪大用,这时候折损了太可惜。”   苏凉说完话就走了,并没有理会云琅要死去的战马的事情,或许在他看来,这件事没有任何意义。   云琅掀开蒸笼,吃了一个肉包子,虽然是马肉,因为放足了葱蒜花椒八角,马肉原本浓重的土腥气被遮盖的一点不剩。   苏凉没有帮他,他依旧得到了那些死去的战马,因为胡骑在稳固了前进阵地之后,就用长长的铁钩子,将暴露在空地上的死人,死马全部拖回来了。并且随意地丢弃在空地上任由雨水浇灌……   大汉国的战争并没有像云琅想的那样愚蠢,那些胡骑同样知道步步为营的道理,连续两天,都在冒雨前进,那种用梯子跟盾牌构筑起来的阵地,一步步的向城墙靠近。   这时候本来应该派出骑兵出城来破坏这些前进阵地的,即便骑兵不来,也应该派出刀盾手解除危机,一旦任由这些梯子抵达营寨,那些不像梯子的梯子,在一瞬间就会变成一条条通往营寨顶部的大路。   看不懂雷被想要干什么,整日里看人被羽箭射死,一连看了两天,看多了也就很无趣,云琅宁愿留在营地里蒸包子。   霍去病,曹襄,李敢从前面回来,云琅抓了三个热腾腾肉包子丢给他们,霍去病,李敢吃的很香甜,唯有曹襄左右打量着肉包子,还一阵阵的干呕……   “他怎么了?”   “今天雷被出动了石炮,把那些胡骑砸的好惨,辛苦建立起来的阵地也被一通乱石砸了一个稀巴烂。咱们幸好没有出动,满天都是乱飞的巨石,有多少军队也不够人家砸的。”   霍去病一边吃包子一边说,从他的眼中,云琅能看到深深的恐惧。   云琅斜着脑袋瞅着灰蒙蒙的天空,他记得投石机,回回炮这种东西应该是南宋之后才被蒙古人带进了中原,怎么现在就有?   曹襄终于没有胃口把肉包子吃下去,惋惜的放在一边喝口水道:“雷被手中居然有石炮?”   听曹襄这么说,云琅看他的眼神也不由得诡异起来。   “从满天都是乱石的场面看,雷被手中居然有十二梢的石炮,这一次,咱们的人有苦头吃了,所有人来到卧虎地基本上都是轻装简从,短短时间内,也没人能想到携带笨重的石炮。怪不得雷被前两日没有派人出城寨作战。”   云琅有吃了一个包子漫不经心地问道:“什么样的石炮?”   霍去病知道云琅没见过这东西,就蹲下来,在地面上画了一个巨大的底座,然后在底座上胡乱画了很多树干,树干顶部有一个筐子,筐子下面还胡乱画了很多条绳子。   画完之后,他指着那东西道:“石炮笨重,搬动不易,一般是拿来守城的,一旦敌人来袭,就会派百十个力士扯动这些绳索,等粗竹长杆弯到一定程度,就会有军士往筐子里放石块,然后一起松开绳索,筐子里的石块就会飞出去杀敌,最多的时候一架石炮上有十二根粗竹,一旦发动乱石铺天盖地,端是厉害。当年秦将李信帅二十万秦军攻楚,渡河的时候遇到了楚人的石炮,二十万大军被乱石砸的死伤大半,秦将李信也不知所踪。”   霍去病说的很凝重,云琅从地上捡起一个木片,一手握底部,另一手夹着一个小石块放在木片的顶端,并用力的将木片拉弯,然后猛地松手,那颗石子就咻的一声飞出去老远。   然后丢掉木片道:“就这东西?”   李敢呆呆的忘记了吃包子,曹襄连连点头道:“就这东西,只是大了无数倍。”   云琅笑道:“看来我们除过卖包子又有新东西卖了。”   “谈何容易,这里没竹子,即便有也找不到合适的实心竹子,虽说柳树也能凑合,可是柳树制成的石炮力道不够,射不远啊。”   云琅笑道:“你尽管去问苏凉将军,一门比雷被手中的石炮好得多的石炮换他十匹战马成不成?”   霍去病最是了解云琅,见他忍不住嘴角上翘,就高兴的道:“多长时间能弄出来?”   “一天弄出十门炮还是没问题的,主要是我们要砍很多木料,这个比较费事。”   曹襄摇摇头道:“还是先不要告诉苏将军,我们自己试验过后再说,要是一个不小心把话说大了,以苏将军的性子,我们吃不了要兜着走的。”   云琅见李敢等人都是一副不相信的模样,也就笑笑不再说话。   这群没上过小学手工课的少年人,如何知道云琅曾经用可乐罐子,橡皮筋,勺子,就制造过威力无穷的投石机,虽然因为石头乱飞不小心打到了老师脸上,被老师没收了投石机,也被云嬷嬷狠狠地揍了一顿,这依旧不妨碍他怀念那一段美好的时光。   云琅不但用可乐罐子制造过投石机,也用几根木条,线绳制造过悬臂投石车,就是那种在一头配上配重,然后延长悬臂,再给悬臂顶上绑好绳子,绳子上再弄一个皮兜,只要压下悬臂,把石头放在皮兜子里面,最后猛地松手,配重块就会让延长臂猛地扬起来,延长臂再带动绳索,让绳索在空中兜一个很大圈子,等到兜子扬到最高处,捆绑兜子的活结就会被固定的一根细绳扯开,石头自然就会飞出去。   一般情况下,延长臂越长,石头被甩出去的就越远。   既然雷被现在连钢尺弹弓都拿出来了,云琅就觉得该是展现自己真正实力的时候了。   相对而言,可乐罐子投石机需要用到橡皮筋,鉴于这里没有这东西,牛马的筋腱弹性也不是很好,还需要众多的人力拉杠杆,云琅还是觉得悬臂投石车最经济,也最方便。   对于一个机械工程师来说,制造这么一个投石车,简直就是工程师们的耻辱。   虽然还有无数种更加精巧的投石车可以选择,云琅还是坚持制造最粗糙的哪一种,一下子把最先进的东西丢出来,对大汉国不但没有好处,还有莫大的坏处。   拔苗助长这个故事就很清楚的说明了这个道理。   这种投石车自然是要用到铁轴的,仓促间没有这东西,云琅只好把自家马车上的铁轴给卸下来,好在铁轴的中间是方的,两头是铸造出来的圆形,很适合用在投石车上。   一个下午的时间,一架粗糙的连树皮都没有剥掉的投石车就造好了。   李敢迫不及待的往皮兜子里放置了一块足足有一百五十斤重的石头,他很想看看,这架投石机能把这块巨石扔多远。   小投石机云琅自然是不怕的,指头蛋大小的石头威力再大能大到那里去?   这架投石车就不一样了,一百五十斤的鹅卵石,不管砸在那里都是大事故。   等所有人都藏好了,云琅一刀子就割断了延长臂上的麻绳,只听一阵令人牙酸的咯吱声响起之后,沉重的配重石块迅速地将延长臂压起来,延长臂同时也带动了绳索,绳索带着石块旋转了起来,延长臂看似动的很慢,延长臂上的绳索却旋转的非常有力,在半空中加速度一圈之后,就被事先设定好的绳子扯开了皮兜子,那块一百五十斤重的鹅卵石就顺势飞了出去。   眼看着石头飞出去了,霍去病,李敢,曹襄以及一干将士齐齐的从躲藏的地方跑出来,高声欢呼。   石头被丢出去老远,云琅目测不少于三百米,沉重的石头最终掉进了树林,一颗大腿粗的松树被拦腰砸断,声势惊人。 第二十章 残酷到底   第一次试射非常的成功,第二次试射就非常的不好了,一块快两百斤重的石头被投石机丢上了半空,却没有丢远,几乎是笔直的飞上了天空,等上升的力道消失之后,这块巨石就开始往下掉,轰的一声砸在距离投石机不足三尺远的地方,一下子入土半尺有余。   霍去病吞咽一口口水道:“就不能准一点吗?”   云琅耸耸肩膀道:“剩下的就要靠操控投石机的人慢慢琢磨了,人跟投石机相互配合,总能找到最好的操控投石机的法子的,东西我已经造出来了,现在就看你能不能把它卖掉了。”   霍去病皱眉道:“我还是多试几次,等我能稳定的操控投石机了,再去跟苏将军说。”   很多时候,云琅都只负责开头,将新事物填补完整丰满是大汉人的工作,云琅不想一次性的把所有事情干完。   如果大汉人仅仅是知道,会使用,那些新物事,最终人们就会把这种新物事给神话掉,时间再久远一点,新事物就会自然消亡。   投石机就是战争武器,是专门用来杀人的,相比能赚大钱的投石机,云琅更喜欢那些美味的食物。   疲惫的甲士拖着沉重的步伐离开战场,来到云琅的摊子跟前,面无表情的丢下一条死人胳膊,然后就用带血的大手抓起两个肉包子边走边吃。   死人手臂自然是不值钱的,值钱的是手臂上残破的臂甲,骑都尉的少年们熟练的卸下臂甲,然后把那条手臂远远的丢开。   投石机虽然厉害,却总还是有漏洞可循的,辖揭也算得上是一个好军官,眼见地面上的进攻受阻,他立刻就在那个残破的前进阵地后面挖掘地道。   十几条半开放式的地道齐头并进,向城寨延伸,雷被应对挖掘地道攻城的法子也非常的中规中矩。   那就是在军寨前面,横着挖一条深沟,于是,两方的军卒,在城寨下面,就很自然地相遇了,厮杀也就开始了。   狭窄的空间里,数百个沾满泥浆的泥人,在齐膝深的泥浆里相互厮杀,云琅很怀疑,他们是如何分辨敌我的。   厮杀的难解难分,也残酷异常,云琅却感受不到半点热血上头的感觉,因为这样的厮杀是在无数人的眼皮子底下进行的。   观看战争,顺便在骑都尉的摊子上买些食物吃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热闹的就像是后世的庙会。   一声锣响之后,正在厮杀的胡骑缓缓退出战团,顶着密集的箭雨退回坑道。   今天的雨下的实在是太大了,完全不适合继续战斗。   一个粗壮的胡骑拖着一具无头尸体来到云琅的摊子跟前,丢下尸体,然后就指指油饼。   一大摞子油饼放在那个胡骑的手上,手上的泥浆丝毫不影响他吃东西。   雨水清洗干净了他身上的泥水,也把那具尸体清洗干净了。   一颗狰狞的人头挂在胡骑的腰上,那颗头颅应该是属于地上这具尸体的。   按照大汉律,斩首甲士人头,才算是战功,斩杀民夫,仆从军一类的人,是不能计入军功的。   战场上每一颗甲士的脑袋都是非常值钱的,只要是军人,没人愿意放过。   想当年,商鞅的兄长如果能斩获一级甲士头颅,他瞎眼的母亲就不至于依旧是奴隶,在严苛的秦法之下,即便是商鞅贵为商君,也无法改变他母亲是奴隶的命运。   汉承秦制,军法一脉相承,无军功者不得封侯,李广悍勇一生,即便是自刎于战场,也落得一个冯唐易老,李广难封的憾事。   刚刚从战场上侥幸活下来的人,对钱财已经没有什么概念了,尸体上的甲胄很全,看起来也很新,然而,那个胡骑却因为几个油饼就完全放弃了那具可以卖五万个钱的铁铠。   城阳王的王旗依旧飘扬在军寨上,只是一瞬间,刚刚还沸腾的战场就变得安静无比。   雨水带着黄土落进壕沟,将里面的血水浸染成了土黄色。   曹襄看着那具被雨水泡的发白的尸体,又开始作呕,两个少年却面不改色的动手剥出无头尸体上的铁铠。   铁铠下面,只有一袭单薄的麻衣,少年人给这具尸体留下了最后这块遮羞布。   不过,这样的体面没有维持多长时间,一个有些瘦弱的胡人蹲在尸体堆里,把尸体身上的最后一件麻衣也剥走了。   辖揭是最后一个退出战场的人,长刀拖在身后,铠甲湿淋淋的,杂乱的胡须上水珠成串的往下掉,路过骑都尉营地的时候,呆呆的看着堆积如山的食物,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云琅捡拾了一盘子包子递给他,辖揭咬了一口包子,然后就把刚刚吃进嘴里的包子吐掉,把盘子还给云琅道:“马肉?”   云琅点头道:“这里找不到别的肉食,你还是吃点别的吧。”   辖揭忽然蹲下来抱着脑袋嚎啕大哭,嘴里不断地絮叨着一句话:“我们一定要全部死光你们才满意吗?”   云琅觉得辖揭其实很可怜,这几天攻城的只有他们三部胡骑。   北大营,细柳营,以及一些弄不清楚是哪里来的甲士们,包括骑都尉就站在旁边冷冷的看着他们厮杀,看着他们被雷被的羽箭,滚木礌石,弩箭,投石机所杀。   那些人似乎全部以苏凉马首是瞻,苏凉就坐在一个茅草棚子下亲临战场,从早到晚一刻都不离去。   云琅觉得他不是在给胡骑鼓劲加油的,更像是一个监军,监视着胡骑三部去营寨下送死。   天空是铅灰色的,人沾满了泥浆跟血色变成了黄褐色,两边的山包是黑色的,再加上远山上铁色的松林,让人活泼不得。   可能是物伤其类的缘故,不管什么环境,如果有了很多死人,斑斓的颜色就会褪去。   别人站在远处看着,厮杀的只有胡骑三部,这对他们自然是非常不公平的。   不过,在这个地方,没有人讨论什么公平,即便是辖揭也似乎非常的认命,没有抱怨,也没有反抗,只是一次次的参与进攻,直到他也加入了战团。   在苏凉他们的眼中,不管辖揭怎么做,胡人的驯服度是永远都达不到他们心中那个标准。   关闭了很多天的营寨大门终于打开了,从里面走出很多穿着麻衣的劳役,他们跳进壕沟里开始收拢里面的尸骸。   人到了战场,就精贵不起来了,不管是甲士,还是长矛手,都被那些劳役们丢上一辆马车,然后运到远处去埋葬。   天色暗下来了,云琅的食物却剩下来好多,不是没有人拿着钱来买这些食物,不知为何云琅忽然就没了赚钱的心思,告诉那些甲士,这里的食物需要用战场的缴获来换取,金钱不收。   “这样的天气里明知道不可能取得什么战果,还要继续战斗的唯一理由就是对雷被继续施加压力。我舅舅说,战斗一旦陷入这种纠缠的局面,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立即离开,另一个就是保持持续不断的攻击,看谁能坚持到最后。现在看起来,苏将军不打算放弃,准备用胡骑三部消耗雷被的物资跟战力,一旦时机合适,他就会全军压上,争取一次性解决战斗。不过,按照我舅舅的说法,为将者一定要避免进行这种消耗性的战斗,骑兵就该在旷野上奔驰,甲士就该在平原上决杀,这本来就是他们的军种性质决定的。只是,这种最好的状态一般很难遇到,不论是攻,是守,都在尽量的给敌人设置障碍,不会在最适合敌人作战的地形作战,不给敌军便利,也是将军在作战前优先考虑的事情。”   霍去病解下被雨水打湿的斗篷,带着与少年人活泼气质完全不相符的老成。   “你们回去吧,我准备再等等,这里的食物还多,应该还有人过来交换。”云琅催促霍去病他们回去,军营中没有守将可不成,即便已经确定两方面都没人打他们的主意,也是不成的。   “你不会是准备看那些劳役怎么处理尸体吧?”   曹襄用一种看变态的眼神狐疑的瞅着云琅。   云琅笑道:“要残酷就干脆残酷到底,看完整个战争流程,我以后就不会彷徨。” 第二十一章 值钱的云琅   “回去之后,我准备去青楼里住几天。”曹襄不知所谓的道:“好好睡几天,就是好好的睡几天,我要满屋子的女人陪着我,却不会碰她们,只要求他们在我的屋子里待着,哪怕我睡着了也不许走,要唱歌,要跳舞,要喝酒,要喧哗……”   “其实你的这个目的今晚就能办到,既然你不愿意碰女人,那么,男人女人就没什么区别,要不,今晚我们在你的窑洞里喝酒唱歌喧闹到天亮?”   李敢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毕竟看了好几天人与人的厮杀,多少有些不舒适。   “我一个贵公子,这样的天气里应该依红偎翠,喝酒,唱歌,跳舞,嬉戏……如今却淋着冷雨,看一群莽汉厮杀,整日里鼻腔里满是血腥气,目光所及尸横遍野,与战马同居一室也就罢了,还有心怀不轨的同伴时时觊觎老子的美貌,真是不知道为了什么。”   云琅知道曹襄有些看不下去了,整日里看长相,穿着跟自己没有差别的人被一些胡人杀死,这对他的触动应该是很大的。   之所以说这些,就是为了给他自己一个不看这惨烈战场的理由。   以前的时候总有说战争是勇敢者的游戏,云琅深以为然。在亲眼看到战争之后就不这么看了。   战争不是生活,卖肉包子才是生活,大汉军中的食物云琅不想评判,反正他是没勇气吃。   因此,骑都尉在端出那些食物之后,生意就非常的兴隆,那些军卒即便手上没有缴获的东西,也愿意用一些东西来交换,有的可能是一副辔头,有的可能是一支马鞭,更有人会拿出一面护心镜来交换食物。   大战前用自己的备用武器交换食物的行为在很多人看来似乎很傻,而那些吃过骑都尉军营中的饭食之后,他们觉得很值得,并且期待在将要开始的大战中多弄一些缴获,好继续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   苏凉这几天也没有闲着,他派人绕到雷被军寨后面,将山谷中的两条溪流给改道了。   他不仅仅将溪水改道了,还特意冒着箭雨修整了两条便道,好让他的部属可以绕到雷被军寨的后面,扩大一下攻击面,军寨前门实在是太狭窄,摆不下过多的大军。   短时间内,这样的做法自然没有什么作用,天上还下着雨水呢,而卧虎地这地方水源不算缺少,只要雷被军肯下力气挖水井总能挖出水来。   这个时候逼迫雷被走出军寨来野战,是最符合大汉军队利益的,然而雷被似乎打定了主意不肯出来,即便苏凉不断地派遣军队加入攻击的队列,他依旧据城死守。   投石机不是总能起到作用的,自从发现雷被手中有投石机,十几个简易的盾车就被造好了。   这东西非常的简陋,其实就是用粗大的木料搭建成一个带轮子的木头棚子,然后由军卒嘿哟,嘿哟的推着向军寨的高墙靠近,投石机丢过来的石头太小,还不足以摧毁这些盾车。   当这些盾车靠近军寨之后,藏身在盾车里的力士就挥动长柄巨斧砍伐那些充当军寨围墙的木头柱子。   军寨上的甲士忽然喊声大作,一些圆滚滚的巨石从军寨上被丢下来,千余斤的巨石准确的落在盾车上,坚固的盾车立刻碎裂,可怜盾车里的历史连惨叫的机会都没有,就成了肉饼。   “你今日又能用食物换取很多残破的铁铠了。”苏凉不知什么时候又来到了云琅的买卖摊子前面。   云琅看看不断惨叫着从军寨上掉下来的侯国军漠然的点头道:“那些被缴获的铁铠最好能完整一些。您总是用弩车攻击他们,将侯国军卒的尸体弄得四分五裂,我想弄到一副完整的铁铠很难。”   “怎么?对某家的作为不满?”   “不,我觉得您可以把雷被这种人五马分尸,至于这些军卒就算了。”   苏凉嘿嘿笑道:“到底是没胆子说城阳王啊。”   云琅小心地用干净麻布盖住油饼,低声道:“您也不敢!”   苏凉拍拍云琅的肩膀道:“这是刘氏天下,我们不过是陛下的爪牙而已,雄鹰扑击于天,终将自取其辱,这句话适用于城阳王,也适用于某家,至于你们,毛都没有长齐,这么多愁善感的做什么?有些话军中能说,离开了军营,就闭上嘴。”   苏凉说的很中肯,云琅点头受教。   “霍去病弄得那个投石车不错,能投巨石于六十丈外,用的人力也少,虽说不能发石如雨,对付雷被的城寨应该是很有用的,某家筹集了三百匹战马酬谢你们的功劳,你以为如何?”   苏凉背着手瞅着另一座山头上的雷被军寨悠悠的道。   “出高价一般是为了谋取长远利益,您对云氏那座小小的作坊感兴趣吗?如果是,送您了。”   云琅听的很清楚,也知道苏凉接下来要说什么话。   “某家只对你感兴趣,三百匹战马不过是在补偿霍去病,如果你肯来细柳营,依旧是军司马!”   云琅算了一下,骑都尉军司马跟细柳营军司马之间最少差了四个档次,苏凉非常的有诚意。   “霍去病同意了吗?”   “只要你同意,无需问霍去病。”   云琅咧开嘴笑了,指着远处的骑都尉军寨道:“我听主将的,只要他同意,哪怕是去匈奴当司马我也没有什么意见。”   苏凉哈哈一笑,拿了一个肉包子没给钱就走了,似乎非常的愉快。   苏凉说的没错,今天的生意好的出奇,基本完整的铁铠足足弄到了六具,更不要说那些铁铠的碎片了。   战马也弄到了两匹,不过是死的,只能用来剥皮吃肉,即便如此,云琅也非常的满意。   刚刚回到军寨,就看见一颗巨大的石头从山腰处飞起,远远的落进山下的树林里。   紧接着又有七八颗巨石飞起,沿着先前那颗巨石运动的轨迹也落进了树林,这一次,颇有些地动山摇的意思。   云琅微微一笑,看样子这两天制作的另外八架投石车跟先前的那架投石机同样的好用。   让军卒们收拢好卖食物的家伙,云琅小心翼翼的贴着窑洞墙壁向投石机所在的地方溜过去。   偌大的一个军营里根本就看不见一个人,即便有出来的,也动如脱兔,用最快的速度干完自己的事情,然后立刻就钻进窑洞里去了。   霍去病眼看着投石机再一次把石头丢到远处,满意的点点头,对云琅道:“现在十次有七次能把石头按照意愿丢出去了,只是剩余的三次,危险性一次比一次大。”   云琅点头道:“那是,能一次性的将三块巨石丢进咱们自己的军营里,没死人算运气了。”   “哈哈哈,三百匹战马,苏凉一次付清,没打半点磕巴,他这一次实在是太大方了。”   云琅抽抽鼻子道:“你觉得我值多少匹战马?”   霍去病奇怪的瞅瞅云琅道:“作践自己干什么,我们兄弟岂是战马能衡量的?”   “刚才苏凉找我了,说一百匹战马是付给你的辛苦钱,另外两百匹战马是买我的价格,哦,还要算上细柳营的军司马,我觉得人家诚意很足啊。”   霍去病冷峻的面孔忽然抽抽起来了,不过,他很快就狡黠的四处瞅瞅,然后对云琅道:“三百匹马咱们不会还回去吧?”   云琅没好气的道:“我看苏凉一副很轻松的样子,可能觉得你很好搞定,千万别大意。”   “我一点都不好搞定,你是知道的,是吧?”霍去病拍拍粗大的投石机笑的如同一只老狐狸。 第二十二章 恶战   信任是一个很好的东西,可是很多人没有。   云琅有,他确定霍去病不会为了两百匹战马就把他给卖掉。   霍去病也要有,他确定云琅一定不会用还人家两百匹战马这种愚蠢的方式来断绝苏凉挖人的野心。   在这样的情况下,最后倒霉吃亏的只能是苏凉。   细柳营里面有十二校尉,每个校尉下面又有十二个军司马,如果身为细柳营副将的苏凉愿意,他可以有二十四个司马。   天子兼领细柳营,这是一个常态,自从周亚夫不允许文皇帝的车马半夜进入细柳营之后,细柳,棘门,霸上这三处守卫京畿要地的军营就很少有武将能够连任两年以上的。   自从刘彻成年之后,这三处的主将就被皇帝兼领,真正统领大军的人就是副将。   苏凉是真正的位高权重者。   云琅不知道远在京城的皇帝是不是正在宗正的带领下与刘氏宗亲一起拜谒祖先,是不是其乐融融,他只知道,冷酷的苏凉正在用霍去病送去的投石机猛烈的轰击雷被的城寨。   在五百斤巨石的轰击下,城寨就像是一个脆弱的鸡蛋壳,高大的城寨,粗大的树干一一被砸碎,至于城头守卫的军卒更是被巨石砸的血肉横飞。   高大的军寨大门吱呀的叫唤着,轰然倒地,不等辖揭带领胡骑冲锋,军寨中反倒冲出一支骑兵,他们在羽箭的掩护下,仅仅一个呼吸的功夫就杀进了准备攻击城寨的甲士群里。   冲锋不起来的骑兵面对站稳脚跟的甲士,那是自寻死路,雷被的骑兵自然不是这样,他们早在城寨大门倒地的时候,骑兵已经从军寨最远处开始冲锋了,城门倒地,骑兵突击!   高大的战马仓促间狠狠地撞在猝不及防的甲士胸口上,甲士喷着血向后摔倒,不等他再次起身,就被战马的蹄子活活的踏死。   骑兵手里的长戈,长矛被他们夹在肋下,武器刺进或者顶进甲士的身体,长长的木质长杆迅速地变弯,而后断裂木屑纷飞。   丢弃了长兵刃的骑兵刚刚抽出长刀,长剑,就发现自己的战马已经冲出来敌阵。   那些战死的甲士唯一做到的就是让敌人战马速度降了下来,骑兵们用圆盾挡着胸口,只从圆盾的上面露出一双双血红的眼睛,死命的用一只马镫磕碰战马的肚子,只要战马再一次跑起来,他们就能破坏掉依旧在发射石弹的投石机。   苏凉冷漠的挥挥手,立刻,在投石机的后面就有无数的弩箭平射过来。   首先倒霉的是目标比较大的战马,为首的几匹战马连同他们背上的骑士,全部被密集的弩箭射成了刺猬,他们甚至连惨叫声都没有,就连人带马摔倒在地,再无声息。   一队长矛兵越阵而出,斜举着长矛,在部曲长的呼喝下,迈着整齐的步伐,一步步的向那些没有多少回旋余地的骑兵靠近。   在他们的头顶,弩箭依旧暴雨一般的倾泻着,刚刚冲出来的骑兵焦急地在箭雨中盘旋,为首的骑士干脆丢掉插满弩箭的圆盾,双手握刀荡开了长矛兵刺过来的长矛,大吼一声,从伤痕累累的战马背上向长矛兵阵中扑击了过去。   这样做的骑兵为数不少,如果他们不能快速的击溃长矛兵,不等他们的援兵到来,冲出来的五百骑兵将被弩箭全部射杀。   十几个长矛兵的长矛上挑着那些扑击过来的骑兵尸体,发一声喊就把尸体顶了回去,长矛抽回,第二排的长矛兵已经越过第一队长矛兵,再一次斜举着长矛向左突右杀的骑兵合围了过去。   随着包围圈逐渐变小,一些身手敏捷的跳荡兵踩着最后一排长矛兵的膝盖跳上了前排长矛兵的肩膀,随着长矛兵大力的抖动肩膀送这些跳荡兵一程,身披轻甲,手持短刀,圆盾的跳荡兵如同猿猴一般向战阵中的骑兵扑了过去。   他们身轻如燕,在骑兵们的战马背上纵跃如飞,手里的短刀不断地收割着骑兵的性命。   也有跳荡兵从马背上滑落,不等身体落地,他们就在半空中挥动短刀,狠狠地斩在马腿上,而后就把身体蜷缩成一团用圆盾扣在身上,任由战马,或者军卒的大脚踩踏在圆盾上。   苏凉的攻击连绵不断,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原本数目不算少的骑兵,在一连接受了三波攻击之后,能骑在战马背上的骑兵已经不到十人。   部曲长大吼一声:“散!”   那些原本围着骑兵砍杀的跳荡兵第一时间就向两边滚开,而长矛兵,也迅速的变成了锥形阵,用双臂护着面孔。   一阵急促的梆子响过之后,从对面射过来一蓬密集的羽箭,来不及脱离射击面的跳荡兵虽然有圆盾,却不足以护住全身,只要是暴露在盾牌外面的部分全部都插满了羽箭,有的嘶喊一声,身体一歪,立刻就有更多的羽箭落在他的身上,那些轻薄的皮甲在箭矢面前,如同一张纸。   一排举着塔盾的高大甲士从军寨深处大踏步的走来,一人高的巨盾提在他们手上如同提着一根灯草,四尺长的斩马剑笔直的探出,刚刚闯进军寨的辖揭怪叫一声:“铁兜!”就扯一下战马缰绳,亡命的向两边闪避。   苏凉冷笑一声,再一次挥挥手,云琅就看到有他制作的不靠谱的投石机再一次开始转动延长臂……   巨石落在铁兜阵中,铁兜惨不忍睹,圆滚滚的巨石在铁兜阵中不断地翻滚,往往一颗圆形石弹被丢进去,就会在铁兜阵中滚出一道笔直的通道。   云琅,曹襄,李敢,以及一众骑都尉少年军看的汗流浃背,缺少实战经验的他们,终于在近距离上感受了一遍汉军的强大,以及诸侯国军的多变。   霍去病叹息一声道:“边寨的凶险尤甚此地,我们还需多加操练。就在刚才短短时间里,射击用的‘云阵’,包围敌军用的‘赢渭’阵,奇袭用‘阖燧’阵,面向山陵用的‘封’阵全部都出现了一遍。凡此种种,可以看出,两军对峙,攻防得统一步调,共同进退,单兵或者单骑盲目向对方阵中冲,只会自取灭亡。一支训练有素的队伍必须令行禁止,做到闻鼓出击,鸣金收兵,由旗帜和号角调度收发自如。要保持自己的战阵在开战前阵脚不散不乱,除了自己军队的军纪严谨外,还必须防止敌方的冲击,用所有能想到的办法全力保护自己,杀伤敌军,如此,才有取胜的可能。”   四兄弟中间,霍去病的军事素养最高,其余三人还看得眼花缭乱,霍去病已经可以准确的指出此次战斗的要点何在。   投石机不是火炮,它的杀敌功能是一个效率型的事情,云琅不止一次的看到,苏凉下令丢出来的有些巨石,杀死的不是诸侯国军中的铁兜军,而是自己人。   其中就有曾经不可一世的辖揭,一颗偏离了轨道的巨石,砸在寨墙上,然后反弹回来,就重重的砸在躲避在城寨高墙边上的辖揭身上。   冲击在最前面的全是胡骑三部,看得出来,苏凉并没有把这些胡人当做自己袍泽。   骑兵,甲士,就在暴雨般的箭雨中作战,不论是诸侯军还是大汉军,他们都在无差别的向战场的分界处投射羽箭,在这片区域中,只要不是甲士,没有活下来的希望。   云琅瞅着混乱的战场,牙痛般地吸着凉气,眼看着辖揭被巨石活活砸死,就对霍去病大吼道:“我们一定要全军着铁铠!” 第二十三章 不安   以前看历史或者小说的时候,云琅对于战争的理解不是大胜,就是大败,那些著名的战役构成了中国历史最辉煌灿烂的篇章,也构成小说最让人热血上涌的桥段。   今天发生在眼前的这场战事,云琅却没有从中看出任何美感来,除了两条腿抖动的厉害之外,就是对自己贸然答应霍去病杀匈奴建功立业这事也有着极为强烈的后悔之意。   没人告诉他,一场千把人的战斗会中午厮杀到傍晚依旧不分胜负,也没有人告诉过他,刀子把敌人的胳膊都砍断了,那个受伤的家伙也会哭喊着冲上来用牙咬……   从天而降的巨石掉谁身上,就算谁倒霉,乱跑的无主战马会变得非常狂暴,即便是地上的尸体它们也要狠狠地踩几脚。   人对人的残酷在这里表现的淋漓尽致,云琅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蛋,整天看一群人怎么琢磨着杀死另外一群人,时间一长就感到非常的厌倦。   “有一个人的脑袋被砍掉了,你看,那个家伙被长戈刺进了肚子,天啊,长戈的横枝把他的肠子掏出来了……”   曹襄的脸色惨白,嘴里不断地絮叨着,到了最后,没人能听懂他都说了些什么。   这几天下来,霍去病的神色越来越凝重,云琅的脸色越来越黑,李敢越来越兴奋,至于曹襄,其余三人认为这家伙已经死掉了。   中午的时候太阳出来了,阴雨连绵的天气一瞬间就停止了,只是这里的太阳刚刚露头,大地就变得燥热起来。   也是,农历四月的关中,麦子都已经有一尺高了,前几日的阴冷才是反常的气候。   或许是太阳出来了,两军都没有了继续战斗的兴致,不约而同的鸣金收兵。   很奇怪,收兵的金锣一响,正在恶斗的两方军卒同时罢手,即便刀子已经砍到敌人的脖子上了,那个军卒也会毫不犹豫的收刀后撤,而且是大摇大摆的转身离去,似乎对身后的敌人非常的放心。   “这就不是一个完整的作战样子!”霍去病咬着牙重重的一拳砸在低档流矢的盾牌上。   云琅也不知道说什么好,这里的战争像是一场游戏,可是死去的人确实死去了,如果说这里是真正的战场,这些作战经验极为丰富的甲士,却似乎很厌烦这里,作战的时候虽然勇猛,退下来之后就没有半点的斗志了。   一个铁盔丢了过来,云琅探手捉住,那个丢头盔过来的甲士,从笸箩里抓了两个油饼吃着就离开了,他好像对云琅也没有什么好感,如果不是因为这里的食物太好吃的话,没有人愿意来到他们这群观看他们死战的人身边。   云琅制定的价格就成了一个大笑话,没人遵守,那些从战场上退下来的甲士,随便往箩筐里丢点东西,然后就自己去笸箩里拿自己喜欢的食物。   “这是一个好汉,剥掉他盔甲的时候不要坏了他的尸身,然后找个不错的地方把他埋了吧。”   一个须发花白的老甲士拖着一具尸体的腿走了过来,将尸体放在摊子跟前,抓了两个肉包子之后对云琅道。   云琅解下酒壶递给老兵道:“喝一口,润润嗓子。”   老兵吃了一个包子,想了一下接过云琅的酒壶,喝了一口砸吧一下嘴巴道:“好酒。”   云琅笑道:“喜欢就喝光。”   “你们这群小崽子留在这里做什么?做生意?”   云琅回头瞅瞅骑都尉的少年人道:“想看看前辈们是如何作战的,看看能不能找到一点战斗的规律,然后好训练他们,将来上战场也能少折损几个人。”   老兵长出了一口气,又咕咚喝了一大口酒道:“哦,这就能说话了,还以为都是些富家子来看我们这些厮杀汉拼命呢。既然是在学怎么作战,那就没问题了,只是你们只看不去战场没有大用。作战这种事是看不会的,只有上战场才能知道其中三味,一千个人上了战阵,活着回来八百,这八百人就是合格的军卒,再上战阵,回来五百个,这五百个就是一般的精锐,精锐再上战场,回来一百个,这一百个就是精锐中的精锐。捍卒都是这么出来的,没听说是看出来的。”   云琅吞咽了一口唾沫,他相信这个老家伙说的是实话,而且是大实话。   他很想把这个很有思想很有见识的老家伙留下来,可是,话还没有出口,那个老家伙就喝完了酒壶里的酒,把酒壶还给云琅,然后就拖着自己的长刀走了。   今天的食物很快就没有了,毕竟这么一场恶战下来,云琅收到了很多的破烂。   甚至还有十几匹受伤的战马,每一匹云琅都看过,战马伤的不重,只要尽心照顾,迟早都会恢复。   在云琅他们准备离开战场的时候,苏凉的投石机又开始向那座破烂的军寨里投掷石块,又有一些劳役,驱赶着牛车,面无表情的走进战场,去打扫已经狼藉一片的战场。   一个黑甲人,在一群近卫的护卫下,漫步在残破的军寨内,头顶上不时有巨石呼啸而过,他似乎并不在意,而是站在一个缺口处向外看。   他出来的时间并不长,端详过战场之后,又看了站在山顶上的云琅几人一眼就回去了。   “那个人就该是雷被吧?你们谁认识?”   霍去病摇头道:“不认识,苏将军应该认识。”   苏凉并没有看见这一幕,对他来说,今天的战斗已经结束了。   “你们觉得他明天会如何应对苏将军的进攻?”   “明日就该是决战了吧?军寨已经被毁的差不多了,那些民夫正在清理战场,应该是在为骑兵冲锋扫清大路呢。”   “按理说军寨已经不足为依托,雷被为什么还要死守这里?他的地利优势已经没有了。”   霍去病没有参与云琅,曹襄,李敢的讨论,重新看了一遍战场笑道:“我们回去吧,雷被想要干什么明天就清楚了,反正不关我们的事情。”   听霍去病这样说,云琅不由得打了一个激灵,因为他每回这样说的时候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不安地感觉从霍去病说过那句话之后就一直笼罩着云琅,即便是晚上睡觉前,那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寒意也没有消退。   窑洞没有门帘子,皎洁的月光自然就照耀在云琅的床头,今晚的月亮很大,很圆,窑洞外面再也不是前些天那种伸手不见五指的模样。   云琅披衣坐起,穿好鞋子来到窑洞外面,一般来说,只要霍去病不试验投石车,这里还是非常安全的。   今晚的值星官是霍去病,他刚刚巡视完军伍回来,见云琅站在院子里,就奇怪地问道:“你平日里不是天黑就睡了,今天睡不着吗?”   云琅拍拍太阳穴道:“感觉很不舒服。”   霍去病抬头瞅瞅天空玉盘一般的月亮笑道:“月色有些扰人清梦,把帘子挂上继续睡吧,三更天你就要起来准备明日换东西用的食物,到时候月亮就会下山,你想睡都睡不成。”   “你说苏将军会不会趁着月色好去偷袭雷被啊?”   “不会,月色太好,不好偷袭,苏将军也是百战名将,他的营寨一定会布置的很妥当,不可能给雷被机会的。晚间作战很麻烦,敌我难辨,一个弄好反而会把自己人陷进去,不过,这样的大月亮晚间,最容易出现的是营啸,也是将官们整夜巡逻的时候。绝对不是一个好的偷袭时机。” 第二十四章 殃祸   事实证明,人很多时候都有一种自以为是的毛病,云琅就是如此,他在忐忑不安中度过了一个非常艰难的晚上。   为此,他一夜没睡,也一夜没有卸掉铠甲。   天亮的时候,雷被没有偷袭苏凉,苏凉也没有偷袭雷被,这让云琅非常的失望,也让霍去病嘲笑了他一炷香的功夫。   之所以说是一炷香的功夫,是因为,他们在吃早饭的时候,突然听到了一阵山崩海啸一般的呐喊声。   站在山顶负责瞭望的军卒拼命地敲响了金锣,急促的锣声一下子就惊醒了所有人,他们第一时间就抓起来自己的武器,然后再左顾右盼的看看自己是不是还有穿铠甲的时间。   “着甲,着甲!”部曲长的嘶吼声很大,很难听,却很快让军卒们安定了下来。   穿着铠甲的军卒,在李敢的带领下轰隆隆的向营寨门口跑,没有着甲的军卒抓紧时间着甲,一时间,军营中非常的忙乱。   云琅站在一口巨大的蒸锅旁边,得意的瞅瞅自己身上的铠甲,这就是有先见之明的好处。   偷袭不可怕,只要被发现了,那就不是偷袭而是正常作战了,以苏凉的本事应该不会被人家一击而溃。   兴冲冲带着部属冲出去的霍去病,很快就回来了,脸上带着说不出的懊丧神色。   “吃个包子,今天的包子味道格外的好些。”云琅笑眯眯的给了霍去病一盘子包子。   “雷被军消失了,昨夜三更天走的,北面的哨探被人家给杀了,今早,苏将军不见哨探回报,就带兵杀入雷被军寨,结果,偌大的雷被军寨里竟然是空的。”   “卧虎地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将近五千人呢,他雷被能藏到那里去?”   云琅安慰霍去病多吃点饭,少操点心,五千人的大军不可能一夜之间就蒸发不见。   “苏将军已经追下去了。”   云琅发愁的看看已经做出来的食物道:“这里都没人了,我们弄出来的饭食卖给谁去?”   “放心吧,有人吃,还是一个大美人。”霍去病把话说了半截就端着餐盘回窑洞去了。   云琅快走两步拉住他道:“把话说清楚,这地方哪来的美人?即便有,前面有那么多的牲口,轮得到我们?”   霍去病嘴里咬着包子,含含糊糊的道:“快被送来了,你马上就会知晓。”   云琅来到了军寨门口,不大工夫就看见李敢脸色阴沉的护送着十几辆马车沿着山间崎岖的道路来到了营寨。   李敢看到云琅站在军寨门口,心情顿时就好了,朝着最前面的那辆马车拱手道:“翁主,军寨到了,我司马将军亲自来迎接翁主。”   马车的帘子被掀开了,一个紫衣女子就坐在马车中,微微欠身施礼道:“有劳将军了,荣本翁主与司马将军见礼。”   云琅一头的雾水上前见礼,能自称翁主的女子,至少都是诸侯国王的女儿。   这样的女人如何会出现在这里。   隔着纱幔看不清楚,依稀能看清楚里面是一个女子,既然敢在千军万马中自称翁主,想来不会是假冒的。   云琅强忍着心头的疑惑朝马车施礼道:“骑都尉司马云琅见过翁主。”   一个轻柔的声音从纱幔后面传来:“淮南国刘陵见过司马,叨扰了。”   云琅愣了一下,马上堆满笑容道:“只恐军中简陋怠慢了翁主,不如由某家派兵送翁主入京如何?”   “唉,我也想早日会长安,与我皇兄见面,只可惜,此地的琐事未了,我还走不得,这些日子难免要叨扰司马。”   语调很平缓,带着一丝丝的柔弱,与阿娇,长平都不相同,那两位的声音厚重,在大殿这种有聚音效果的地方往往会带着回音,有铁石的韵味。   这位就有些不一样了,声音甜糯,一句三叹气的很是能激起男人的保护欲。   云琅不想跟这样的女人多说话,尤其是在长安赫赫有名的刘陵翁主,更是碰都不能碰。   不说别的,敢造谣说自己跟皇帝堂哥春风几十度的女人,满大汉也只有这位刘陵翁主了。   不仅仅如此,大汉女子似乎都有把自己的恩主是谁宣扬的满世界都知道的习惯。   刘陵翁主的恩主名单,是整个长安城最长的。   既然是这位来了,怪不得霍去病的脸色会那么难看,也怪不得李敢如同一只斗败的公鸡。   “苏将军交代下来的,我们没办法。”李敢小声对云琅道。   “这么说,这位翁主是从雷被军寨里被发现的?”   “不是,人家的车马就堵在营寨大门口,阻挡苏将军追击雷被大军足足一炷香的时间,苏将军不耐烦了,命人将翁主的马车搬开,这才率兵追击。这时候,我跟去病刚好赶到准备看热闹,结果苏将军就很自然地把麻烦丢给了我们。”   伺候一位翁主很麻烦,尤其是在军营中伺候一位艳帜高张的皇家翁主更是麻烦。   太阳才升起两尺高,这位翁主就当着骑都尉将校的面说自己要沐浴,还要霍去病帮她准备好食物,她洗过澡之后就要进食。   听刘陵这样要求,云琅的一颗心总算是放下来了,这种低级的暧昧充分说明了这个女人不是那么难缠。   当这个鬼女人下马车抬抬手拢拢发髻,然后把自己饱满的胸膛透过宽大的袍袖若影若现的给霍去病看的时候,云琅笑的更加开心了。   也不知道这个女人的魅惑技能是跟谁学的,连青楼女子的招数都拿出来了。   于是,云琅就找来军中最健硕的两个老长门宫卫来接受这位翁主的调遣。   那种简单的魅惑可能对少年人有着非常大的诱惑,对于常年守卫宫禁的长门宫卫来说,就不怎么够看了,他们中间的每一个人都见惯了宫中女子的风貌,对于这种简单的诱惑有着很强的抵抗力,再加上,他们自从第一天在长门宫执役的时候,就被上官严厉的告诫过,比大部分都明白皇家女子不可轻易招惹。   霍去病见刘陵进了窑洞,就无视云琅戏璩的目光正色道:“接下来就是骑兵作战了,卧虎地丘陵众多,不是很适合骑兵作战,这非常的考校骑兵的骑射功夫。我觉得雷被这一次要栽,不论是北军大营的将校,还是细柳营的悍将,他们的战马如今都钉了马掌,也装备了双马蹬,听说细柳营的人已经开始给骑兵装备可以双后握着的长兵刃了。我相信,这两样东西应该还没有传入淮南国,雷被想要在骑射一道上战胜苏将军,难度很大。”   “翁主的胸脯很大……”曹襄小声对云琅道。   “雷被可能是发现胡骑三部已经被他重创,辖揭也被投石机砸死了,就欺负苏将军手下再无骑术高超的猛士,所以才选择了这样的作战方式。他也不想想,如果苏将军没有后手,如何会强令胡骑三部这些最不适合攻城的人去攻城送死呢?所以说,目前的状态对苏将军有利,雷被已经落入了苏将军彀中,战败是迟早的事情。”   霍去病接续滔滔不绝的分析两军的战略。   “这个女人的胸脯再大也不能要啊,听说田蚡当年可是枕着那对恩物当枕头的……”   曹襄继续小声对云琅道。   李敢瞅瞅滔滔不绝的霍去病,低声对云琅道:“你来长安来的晚,不知道这个女人有多麻烦,告诫你一下,这个女人不能碰,谁碰谁最后就会死。”   “为何?”   “这个女子是淮南国留在长安最大的密谍,田蚡死后,她沉寂了很长时间,没想到现在又出现了。”   霍去病见其余三人的注意力完全不在军略上,也就不再谈什么军略了,对于刘陵这个女人他也有很多话说要。 第二十五章 自暴自弃   云琅不明白,满世界人都知道刘陵是密谍,为什么她还能继续留在长安三辅干自己的事情?   这中间不知道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上一次云琅把豆腐弄出来,就被长平好好的查问了一番,如果不是云琅还有点用处,早就被当做淮南国的密谍给砍头了。   从曹襄,霍去病,李敢这些人丰富的表情中云琅大概能猜出来几分,刘彻可能真的跟自己的堂妹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   刘陵也似乎知道自己不是很受人欢迎,进了窑洞之后就再也没有出来。   山谷里安静的厉害,两支大军纠缠着跑去了别的地方,留下骑都尉不但要帮着他们看守营寨,还要照顾伤兵。   北大营,细柳营以及勋贵军伍中的后勤营地就是一个大猪圈,到处都是伤兵们留下的污秽。能走动的伤兵宁愿躺在野地里等死也不愿意留在伤兵营。   雷被军伍的伤兵营与北大营伤兵营没有什么差别,一样的肮脏,一样的屠夫模样的大夫,一样的污秽遍地。   可能都是老兵的缘故,他们没有多少人怨天尤人,也没有人呼天抢地,自我感觉能活下来的军卒默默地吃饭,默默地忍耐,等待伤口自然复原。   自我感觉要死的军卒,则瞪大了眼睛瞅着帐篷顶部,努力的呼吸着,期望能制造奇迹。   打架的人都走了,这里霍去病的官职最大,于是,这个愣头青就下了一道很没道理的军令,将两方的伤兵聚拢在一起,安置在窑洞里。   无论如何,窑洞里要比帐篷好的太多了。   对于军中的大夫,骑都尉自然知晓该怎么办,四个大夫嚎哭着被剃光了所有毛发,丢进石灰水里浸泡了半个时辰,确定他们身体上不可能再有细菌存活,这才用清水洗干净,再给他们穿上用开水煮过的麻衣。   剩下的活计就好办了,该锯腿的锯腿,该剁手的剁手,该挖肉的挖肉,该把伤口缝上的就给缝上。   云琅只会这么多,想要更多的法子也没有。   “下一个。”云琅疲惫的道,已经干了一早上屠夫的活计,这时候他真的已经算是心力交瘁了。   一个被洗的很干净的老兵被抬了过来,云琅低头一看不由得笑了,这个人他认识,就是昨日里跟他讲大道理的那个老兵。   老兵的看了云琅一眼道:“别费功夫了,如果司马好心,就赏老汉一些酒,让我活活的醉死,这该是最好的死法。”   云琅瞅着他肋下的那个大洞笑道:“肚子都漏了,还喝什么酒啊,能活着还是好好的活着,你被长矛给捅穿了,不过还好,没伤到内腹,清理过后,只要没有炎症,活下来不难。”   老兵皱皱眉头道:“刚才在外面,听你说这话已经说了六遍,总骗人可不好。”   云琅指挥大夫用开水煮过的刀子割开他的伤口,开始用柳枝水清洗他的伤口,大夫清洗的很用心,这就让老兵痛不欲生了,眼看他额头上黄豆大小的汗珠子噼里啪啦的往下掉,云琅叹息一声,还是取出酒壶往他的嘴里灌了一些酒。   老兵突兀着眼珠子硬是将酒水一滴不剩的喝了下去,而后大喊一声,就昏死了过去。   大夫胆怯的瞅瞅云琅,云琅淡淡的道:“继续。”   窑洞里腥臭难闻,云琅解下包在口鼻上的麻布,叹息一声就出了窑洞。   霍去病跟李敢追着苏凉大军的背影继续去观摩战事了,曹襄躺在躺椅上,愣愣的瞅着蓝天,已经看了一天。   刘陵不知道为什么,很喜欢洗澡,从昨日来到骑都尉营地到现在,她已经清洗了不下六次身体,也不知道她的身体到底有多脏。   一个断腿的老兵懒洋洋的靠在窑洞墙壁上,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饼子,他的断腿处已经用烙铁烫过了,如今伤口上蒙着油布,有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兵不断地用冰凉的溪水给他的伤口处降温,这基本上没什么作用,却能让老兵舒坦一些。   大汉军中的精锐,说白了就是一些上了年纪,作战经验丰富,经历了很多战事没有死掉的老鬼。   大部分都是三十岁以上的老兵,年轻的甲士在军中很少见。   老兵见云琅在看他,就呵呵笑道:“命保住了。”   云琅拱手笑道:“恭喜!”   “能回家了啊,孙子都三岁了,终于能回去看看。”老兵坦然接受云琅的祝贺。   “当了一辈子的战兵,落得这么一个下场,不感到遗憾吗?”   “没,能活着回去就不错了,老汉是一个粗人,没有你们这些读书人的大志向,当初当兵是没法子的事情,只想着能保全一条老命回家耕田,现在好了,终于安生了。”   “不担心城阳王战败?”   老兵笑道:“老汉努力作战了,还为大王丢了一条腿,大王不会怪罪我的。”   云琅点点头道:“淮南是个好地方啊,水草丰茂,土地肥沃,只要人勤快,没有活不下去的,我还听说淮南王是个难得的好大王,轻徭薄赋的,庶民日子过的还算不错。”   老兵皱眉道:“老汉是城阳王所属,乃是齐人。”   “算了吧,一嘴的淮南话瞒得过谁,城阳王有钱,却没有你们这样的捍卒,一个出钱,一个出人,也算是合理。”   “说淮南话的也是城阳王属下,这一点司马万万不能弄错,刚才是老汉多嘴了。”   云琅鄙夷的瞅瞅老兵道:“心思放正,没人打算从你们这些不值钱的小兵嘴里掏消息,要掏也是从你们翁主嘴里掏。”   “不知道军司马想要知道什么,只要您问,本翁主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不知什么时候,刘陵从窑洞里出来了,就站在云琅的身后。   云琅回头看看刘陵,又看看那个被小兵搀扶着一瘸一拐离开的老兵,不满的对刘陵道:“看你把那些人吓得,就不能让我们好好的聊聊?”   刘陵掀掉面纱,露出一张苍白的面容笑道:“他知道些什么,军司马想要知道什么,问我便是。”   云琅上下打量一下刘陵,然后笑道:“你怎么会受伤?还伤的这么重,总用水清洗只会催发伤势加重,人有病啊,他就该治,强忍着,后果难料。”   见刘陵的侍女要发怒,云琅摆摆手又道:“没打算帮你加翁主看病,所以你就不要多嘴,该吃晚饭了,翁主应该多吃一些,今天的荠荠菜包子味道不错。”   伤兵满营,云琅就固执的认为所有人都应该多吃一些野菜,尤其是荠荠菜跟蒲公英更是不可或缺。   曹襄已经傻掉了,云琅端来一盘子包子,往自己的嘴里塞一个,就往曹襄的嘴里也塞一个。   两人吃的一样快,因此,一盘子包子很快就没有了,云琅抽抽鼻子,起身又装了一盘子热包子,重复刚才的动作。   “我可能真的不适合战场。”曹襄取下嘴上的包子,认真的对云琅道。   “我记得你曾经雄心万丈,要马踏燕然,建功立业。”   “那时候比较傻,现在看清楚了,人活着不一定非要为别人活,我想为自己好好活一次。”   云琅翻了一个白眼,悠悠的道:“你是我见过的所有人中,唯一一个能把贪生怕死说的如此清新脱俗的人。”   曹襄咬了一口包子道:“不这么说怎么办?直接说自己贪生怕死,我担心你们会看不起我。”   云琅拍拍额头道:“我们从来就没有看得起你过,难道你自己心里没数?”   曹襄长出了一口气道:“这我就放心了。” 第二十六章 第一次招聘   云琅认为怕死是一种非常正常的情绪。   尤其是见到战场的残酷之后,有这种情绪更是正常的不能再正常了,别说曹襄想要退缩,云琅自己也认真的想过退缩的问题,只是因为霍去病在历史上创造的赫赫战功,让他对未来还有那么一丝期望。   都说吹净黄沙始见金,曹襄跟他一样都是掩盖黄金的沙子,曹襄是纯粹的沙子,云琅觉得自己是一个伪装成沙子的沙子,是附着在黄金身上的最后一粒尘埃。   没有激情,所以营地中就一片死寂,天黑的时候霍去病李敢跟那群少年人没有回来。   看来战事依旧在猛烈的进行着,留在营地里的都是一些老于世故的长门宫卫,他们对于战事不感兴趣,更不关心谁胜谁负,他们最关心的事情就是今天灌装的马血肠会不会有问题。   说骑兵不吃战马的人,都是没真正见过骑兵的人,反正云琅已经连续弄了七八天的马肉包子,没有人能拒绝它的味道,甚至对马骨头熬的肉汤赞不绝口。   马匹留着裹尸体,这是真的,这东西实在是太形象了,一匹战马的皮正好可以把一个死去的军卒包裹的严严实实。   事实上,小兵是没有什么资格用马皮来包裹尸体最后下葬的,大部分能有一块麻布包裹着下葬就是很幸运的事情了。   天气太热,伤兵们的死亡率很高,每天都有军卒死于炎症,这是没法子的事情,柳枝水根本就起不到彻底杀菌的目的。   云琅以前还指望能从酒里面提炼出酒精来,他试过了,七八度的酒水里想要提出酒精纯属做梦。   这一次为军卒治疗伤势,与上次为羽林少年们治疗伤势完全不同,一个是寒冬,寒冷的天气里细菌本来就不容易存活,只要手法得当,救活外伤病人的成功率很高。   现在却是初夏,苍蝇蚊子肆虐不说,高温更是细菌繁衍的好媒介……   云琅眼睁睁的看着每天都有人死掉,最后被裹上麻布快速的埋掉,心里很不舒服。   然而,那四个没毛的大夫却幸喜若狂,他们觉得军营里的伤兵没有死掉七成以上,就已经是了不得的功勋了。   刘陵窑洞里面的香料味道浓郁的已经能让人窒息了,云琅却知道刘陵的伤口应该已经开始腐烂了……   曹襄更加的颓废,以前还能帮着云琅在晚上巡营,现在,他每日里都喝的大醉,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   于是,云琅就更加的忙碌了。   今天的晚饭很不错,小米粥,糜子饭,配上卤制的马肉跟一些山野菜,云琅吃了很多,即便是颓废的曹襄也吃了不少。   “今晚我巡营,你好好睡一觉。”   曹襄低声道。   “怎么了,不准备继续颓废下去了?”云琅不屑地道。   “还以为你会阻止我颓废,没想到你不闻不问,这还是兄弟做的事情吗?”   云琅叹口气道:“傻子啊,我阻止你有个屁用,只会让你更加的颓废。你从小就接受的是王霸教育,那一条,那一章允许你颓废了?别人活成一摊烂泥最多招来人家的笑话,你要是活成一摊烂泥,跟着你混饭吃的平阳侯府那有活路?真可怜,连活成烂泥的资格都没有。”   曹襄笑道:“也只有你整天可怜我这个与国同休的侯爵,也不怕被人笑话。”   云琅见曹襄重新变得活泼起来了,也就不再理会他了,这几天总是暗地里瞅着他,总觉得他好像得了抑郁症。   说话的功夫,刘陵的侍女已经在云琅的窑洞外面走了七八趟,云琅心知肚明,却不理会,只是一味的跟曹襄瞎扯。   “刘陵翁主夜晚寂寞难耐,邀请你去侍寝,为什么不去?”曹襄也看见了那个侍女,不由得冲着云琅挑挑眉毛。   “那个女人的身体都腐烂了,你有心情去招惹吗?”   “刘陵受伤了,这可是奇闻,这么说,那个侍女是来求你去帮刘陵看病的?”   “应该是这样。”   “你去不去?”   “正好我也想问你。”   “去吧,陛下没有杀掉刘陵,就说明陛下不希望这个女人死掉,刘陵死了,说不定又会影响陛下这次开宗亲大会的目的。”   曹襄说的非常认真。   云琅笑道:“既然如此,我们就一起去看看那个女人到底伤到了什么程度。”   云琅走出窑洞,侍女深深的一礼,却不说话,只是脸上的惶急之色无法掩盖。   “翁主睡过去了。”   来到刘陵的窑洞里,云琅命侍女挑起门帘,将屋子里面的香气散一散。   刘陵躺在床上,面色蜡黄,一头长发如同蛇一般胡乱缠绕在身上,在他的左腰处,有一个拳头大小的鼓包,正在向外流淌着浓水,腥臭扑鼻。   整个人已经昏迷过去了,体温高的吓人,云琅摸了一下估计这女人体温快有四十度了。   小孩子有这样的高热,一般问题不大,大人一旦烧到这个程度就距离死亡不是很远了。   刘陵身体下的毯子已经被汗水浸湿了,在不补充淡盐水,不用伤口继续溃烂,她就会电解质紊乱而死。   “先把体温降下来,再给她灌水,一定要多喝水,只有等他的体温下去了,咱们再解溃烂处。”   有了云琅当主心骨,四个侍女立刻飞快的端来了冰凉的泉水,等云琅出去之后,就用麻布沾水擦拭刘陵的全身。   一份盐,一份糖,云琅很快就配置出一份盐糖水,交给侍女,要她们无论如何也要给刘陵把满满一盆盐糖水给灌下去。   做完这些事,云琅就跟曹襄回去睡觉了,事情既然已经做了,就没有什么不忍之心,刘陵能熬过去,就说明她命不该死,如果她不幸死掉了,云琅也没有什么好遗憾的。   大汉国的老兵经历了三天的生不如死之后,他就熬过来了,很幸运,他的伤口已经结痂了,贯通伤也没有发炎,塞在伤口里的麻布不再是湿漉漉的。   据老兵自己说,他已经活过来了。   他的伤口很麻烦,给他换药的时候,能从伤口的这头看到伤口的那头,这个洞估计没什么机会痊愈了。   “比那个老狗好……”老兵靠在床头,指着外面那个少了一条腿的老兵笑呵呵的。   “知道不,我的伤就是那个老狗给捅的,他的腿也是我用刀子给剁掉的……哈哈哈。说起来这军中,老汉还没有佩服过谁,这老狗算一个,不论是身法,机变,应对都是上上之选,还以为老汉的那手拖刀计能瞒得过他,谁知晓偏偏是我中了他的暗算。混战中,敢把自己唯一的兵刃丢出去杀敌的家伙,不佩服都不成。”   “就你这伤势,即便是复原了,也会元气大伤,军中不养废人,你要被大军赶出军营了,想好去哪里了没有?”云琅打断了老兵自吹自擂。   老兵笑呵呵的看着云琅道:“看样子司马已经给老汉安排好去处了?”   “来我家当护卫吧!”   “不去,与其给人当走狗,不如给陛下当走狗,按照老汉立下的军功,回到家乡当一任里长问题不大。老汉孤苦一生,没有娶亲,没有子嗣总觉得对不起祖宗,剩下的时间不多了,怎么样也要给我侯家留下一条根才成。”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我家全是妇孺,你要是来我家当护卫头子,家里的妇人还不是任你挑捡?”   老兵见云琅似乎没有说笑的意思,遂认真地问道:“听说司马爵封少上造,家中十八个护卫乃是官配,听你的意思,你家中……”   云琅苦笑道:“别提了,官家是给了我十八个护卫,可是,上次匈奴人进犯上林苑的时候,他们全跑了,丢下我这个家主跟四五百妇孺就跑了。”   老兵想了一下,指着躺在墙根晒太阳的淮南老兵道:“你要是能把他抓来给我当副手,老汉就去你家,去挑选你家的美人儿给老汉当婆娘。” 第二十七章 玉石俱焚   对于那个断腿的老兵,云琅觉得拿下来应该不是什么问题,主要是刘陵今早的时候清醒过来了,高烧也退了。   如果能把她腰上的那个伤口给治好,问她要一个老兵估计不成什么问题,即便是老兵已经有了一个三岁的孙子,也能给他一口气全要过来。   既然分配到的军务是留守大营,那么,云琅自然不会放过那两座大营中的所有好东西。   尤其是胡骑三部的营寨中,好东西尤其多,他们的人死的差不多了,即便是没死的也被云琅抬回了骑都尉的军寨治疗伤患。   云琅觉得把他们已经用不了的战马顺便拖回来对那个医药费,是一个非常合理的由头。   雷被军寨更是如此,由于是轻骑离开军寨,他们的军寨里剩余的物资堪称堆积如山。   为了免得那些人回来之后出口舌之争,云琅派了两百长门宫卫先期押运这他们收获的大批好东西回上林苑军营。   万一起了纠纷,以阿娇的暴脾气,应该没人能从骑都尉拿走一针一线。   清醒过来的刘陵很好说话,尤其是她在见识了死亡是怎么一回事之后对于治疗非常的配合,再也没有前几天那种讳疾忌医的毛病。   不过,换云琅在她的处境,他也不相信大汉的神医……   刘陵的肩背很好看,腰肢纤细,从腰肢以下,臀部隆起一条惊人的弧线,算得上是真正的欺霜赛雪。   伤口在腰部的软肉上,位置还算不错,这里的神经虽然多,血管却很少,大部分都是脂肪。   云琅的刀子轻轻地割开了皮肉,一股淡黄色的浓汁就喷涌而出,在给那么多的军卒粗暴地治疗过伤患之后,云琅面对这点小场面早就处变不惊了。   戴着口罩看不清表情,他取出一大团麻布,熟练的擦拭着那些脓血,当脓包彻底的瘪下去之后,云琅在她的伤口处居然找到了半截钢针。   这东西很歹毒,也非常的精巧,比绣花针粗不了多少,却有无数的倒钩,牢牢的镶嵌在肌肉中,难怪会留下半截子藏在肉里。   现在好了,钢针附着的肌肉已经腐烂了,云琅用一把小镊子轻轻一夹,就取出来了,放在眼前瞅瞅,然后满意的丢进旁边装污物的小盘子里。   咬着牙忍痛的刘陵,看到了那半截钢针,眼中有浓烈的怨毒之色。   云琅自然不会傻乎乎的去问,是谁把这枚钢针射进她体内的,这种给自己找麻烦的事情能不问就不要问。   切割掉李陵腰肢上大片死皮,死肉,没了浓汁腐肉的伤口已经凹陷下去好大一块。   将来即便是长好了,也会留下一个碗口大小的伤疤,如果这个伤口放在老兵身上,应该是没什么问题,放在刘陵这具美丽的胴体上就有些触目惊心的感觉。   或许是流血流得太多的缘故,清除掉腐肉死皮之后,伤口只渗出很少的一点血渍。   云琅不断地按压,直到没有血渍出现,这才用盐水做最后的清洗。   “啊——”   刘陵的身体如同美人鱼一般痉挛起来,身体在三个侍女的按压下,依旧扭曲的如同一条大鱼。   扭曲过后然后伸展,美丽的身体完全暴露在云琅的目光之下,大大的眼睛里全是哀求之色。   云琅没有半点怜香惜玉的意思,依旧一板一眼的清理着伤口,只有将伤口彻底的消炎,她才能活下去,至于效果如何,只有天知道。   “有一个淮南国断腿老兵,我很想要他,不知翁主能不能做主将他给我,顺便把他的家人也一起送过来。”   云琅一边仔细的检查着伤口,在确认伤口上没有脓血,全是新鲜粉白的肌肉之后,在等待水汽干燥的那一刻,小声对刘陵道。   “我不干涉兵事。”刘陵非常的痛苦,拒绝起云琅来却斩钉截铁。   “其实不是我想要那个累赘伤兵,是我要招揽的一个老兵不知怎么的就看中了你家的残废老兵,这个条件是他提出来的,你不答应就算了。”   云琅等侍女用扇子扇干了伤口上的水汽,就用干净的麻布覆盖住伤口,在一侧留下一个通气口,就准备离开。   刘陵咬着牙道:“我如果不答应,你就不管我的死活了是吗?”   云琅摇摇头道:“这是两回事,我在治病救人的时候,从不考虑这人是不是跟我不对付。如果有仇,我宁愿治好他之后再杀死他,也不会在治疗的时候动什么手脚,这是我身为一个医者的尊严,不容亵渎。”   “我不信!”刘陵把牙齿咬的咯吱作响,半晌才叹息道:“我可以去跟我父王说,成不成在于他。在淮南国,我没有你想的那样位高权重。”   云琅点点头道:“预料之中,只要你说了应该能成,因为这事本身就没有什么阴谋在里面,就是一个简单的要求。接下来几天里,你要用鱼腥草煎水清洗伤口,两天一次,保持伤口干燥清洁,只要不再有炎症,半个月后你就没事了。”   “如果我不答应你,你是不是就不会说这些医嘱了?”   云琅认真的摇摇头道:“不会。”   他说完话就起身离开,走到门口的时候又转过头对刘陵道:“好奇的问一下,盘子里的那根针,是怎么造出来的?很精巧,材质也很不错,全是上好的百炼钢,你有完整的吗?我想看看。”   “公输家的手艺,你很感兴趣?可惜我这里只有损坏的,没有完整的。”   刘陵美丽的身体被侍女重新用毯子包起来,在她的示意下,另一个侍女拿来一个小小的锦盒,将盘子里的半截断针装进盒子,然后就连盒子一起给了云琅。   云琅打开盒子看了一下,果然,盒子里装着两半截长针,合上盖子,他朝刘陵随便拱拱手,就转身离开了窑洞。   刘陵扭动一下身体,不小心触碰到了伤处,不由得呻吟一声,过得片刻对侍女道:“查查这个少年人,我一年多不在长安,长安何时出了这么一个少上造。”   侍女低声道:“我们无法进城。”   刘陵仰面朝天瞅着光秃秃的窑洞顶部道:“能进去的,想办法,一定要进去……”   李敢回来了,只是,人憔悴的不成样子,云琅很想知道他出去的这四天时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见这家伙一副要死的模样,只好让让他吃饱饭之后再说。   反正不可能是什么好消息,如果是好消息,李敢也不至于一声不吭埋头吃饭了。   曹襄也看出李敢的异样来,一个劲的给李敢拿包子,也不问,跟云琅打一样的主意。   李敢在吃了三盘子包子,两碗稀粥之后,才丢下饭碗仰天大哭两声,才捂着脸道:“太惨了!”   云琅站起身瞅着李敢回来的方向道:“两败俱伤吗?”   李敢痛苦的点点头道:“都是精锐,都是捍卒,将领也没有一个窝囊废,武器装备也相差无几,我们唯一占优的就是骑兵,至于步卒……”   曹襄咬牙道:“谁赢了?”   李敢摇头道:“没人赢,都死的差不多了,连蛰这种深知明哲保身的人都丢了一条臂膀,哪来的赢家?”   云琅惨笑一声道:“还是有赢家的。”   李敢抬头道:“谁?”   云琅恨恨的道:“我们!”   曹襄一屁股坐在地上,挥着手道:“这样的胜利不要也罢。”   “沉舟侧畔千帆过,枯木前头草木春,两支大军的毁灭,换来骑都尉的新生,也不算太坏。”   “这话说的太没良心……”   “去他娘的,事情都这样了,还不允许我骗骗自己吗?”   李敢指着回来的方向道:“等他们回来,你要是还能笑的出来耶耶跟你姓。” 第二十八章 下一个   傍晚的时候,霍去病他们回来了,云琅果然笑不出来了,哪怕是苦笑也笑不出来。   去的时候,霍去病携带着大军所需的所有粮草,回来的时候粮草一星半点都没有了,马车上运载的全是伤兵……   “看着能活的我都带回来了,活不了的全丢在跑虎岭,马车不够……”   霍去病的话语很是淡然,或者说是麻木了,马车走了一路,车板底下就流了一路的血。   七八个伤兵挤在一辆马车上,有些根本就不用救,早就没有了呼吸。   苏凉骑在一匹战马背上,头盔不知道去了哪里,斑白的头发随风飘舞,两只眼珠子红的如同炭火,虽然依旧威风凛凛,云琅却能从中看出一丝老迈之气来。   “救活他们!”苏凉用马鞭指着一个哀哀痛哭的军汉沉声对云琅道。   云琅检查了一下那个军卒,他的伤口在肚子上,露出来的肠子已经发黑了,伤口翻卷着还发青,上还趴着几只苍蝇。   “救不活了。”   一滴老泪从苏凉炭火般通红的眼睛里流出来,他须发虬张想要怒吼,话到嘴边却变成了哀求:“救活他!”   云琅摇摇头,转身离开,边走边对长门宫卫们吼道:“挑拣能活的送过来!”   他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如此轻易地决定一个人的生死,他也从来都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成为一个大夫,一个掌握别人生命的大夫。   他知道自己不是大夫,自己除了知晓一点急救常识,一点消毒常识之外,对医疗堪称一窍不通。   现在好了,他居然成了这里医术最高明的大夫……   云琅吼那句话的时候,眼泪如同瀑布一般往下奔流,他第一次开始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不听云婆婆的话去学医科,而是选择了那个该死的工科。   会修飞机在这里有个屁用,就算是能造出飞机来又有一个屁用,在人命面前,就算是造出航天飞机又能如何?   走进早就搭建好的麻布帐篷,云琅一遍遍的用皂角水清洗双手,然后再把手放进很烫的水里面,眼看着双手被热水煮的通红,才把手取出来。   那四个军中大夫遭遇了同样的困境,云琅能强忍着不发出叫声,他们没有这个顾忌,四个人一起杀猪一般的嚎叫,让本来就鬼气森森的麻布帐篷更是显得诡异。   清洗伤口,缝合,插芦苇管引流,裹药,锯腿,上烙铁,用油布包裹,然后浸泡冰水……剁手,上烙铁,然后包裹,降温……割开喉咙,给气管上插芦苇管子……   云琅的嗅觉已经失去了作用,他从帐篷里探出脑袋,曹襄不断地往他嘴里塞肉包子,他已经整整干了一天一夜,外面的伤兵似乎还是不见少。   “好多人流血流死了。”   “我知道有一种过血的法子,可惜,我不知道如何辨别血的不同之处,所以不敢用。”   “耶耶,有法子就用啊,这时候还说什么敢用不敢用,就算是医死了,也比让他们等死强。”   “不成,弄错了血的种类,胡乱过血,伤兵会立刻死掉,没有改正的机会,即便是蒙对了一个,下一个还是要靠蒙,即便是父母至亲也不能直接过血,一旦弄错,必死无疑。”   “为何?我可以确定我是我娘亲生的,也不能过血?”   “滚,你身上的血还有一半是你父亲的,两种血脉交融,可能会产生第三种血脉出来。好了我吃饱了,还要继续,天啊——我从来都没有想过我会依靠狗屁不通的医术讨生活啊……”   云琅的叫声非常的凄厉,然而,伤兵流水般的送进来,他只好继续自己的大夫生涯!   病人最多的地方是那里?自然是战场,这里的病人不是被动生病,而是主动生病,或者说两者兼而有之,只要拿起刀子在自己或者别人身上剌一下,立刻就会制造出一个完美的病人。   四个大夫已经有一个疯了,坐在帐篷的角落里念念有词,谁也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虽然这家伙疯了,却没人笑话他,不管是谁,三天三夜不睡觉,整天守在血淋淋的帐篷里,不是锯掉别人的腿,就是剁掉别人的胳膊,多少都会有些问题的。   另外三个的状态也不是很好,不敢违抗云琅的命令,只能机械的接受指令,按照云琅的吩咐继续做着各种反人类的举动。   “这个已经死了,抬出去吧。”云琅淡淡的吩咐道。   台子上的那个已经死掉的伤兵被抬出去之后,云琅习惯性的对外面道:“下一个!”   帐篷外面却没有动静。   云琅再次提高了嗓门用沙哑的声音大叫道:“下一个!”   帐篷外面依旧没有动静。   过了片刻,霍去病的声音传了进来:“没了。”   三个早就疲倦的歪歪扭扭的军中大夫闻言,呻吟一声就倒在满是血污的地上倒头就睡。   云琅脱掉比屠夫围裙还要污秽的麻衣,脱得一丝不挂,他光着身子走出帐篷,抬头瞅瞅外面明媚的阳光,就这样毫无遮掩的向山下的小溪走去。   他准备好好的洗个澡……   霍去病瞅瞅那个傻乎乎的还在自言自语的军中大夫,又看看帐篷里是哪个即便在酣睡中依旧大喊大叫的军中大夫,再看看就那么赤裸着在山路上散步的云琅,担忧的对曹襄道:“他会不会也傻掉?”   曹襄摇摇头道:“这家伙的心就像是铁石做的,这些天你数过死在他手里的人了吗?”   霍去病怒道:“他救活的更多!”   两人对视一眼,就匆匆的追着云琅的脚步下了山包。   云琅愉快的泡在冰凉的泉水里,非常的享受。   泉水从他的肌肤上流淌而过,他甚至能感受到泉水摩擦皮肤的那种丝滑感。   不管自己干了什么,至少自己努力过了,是真的努力过了,没有丝毫保留的努力过了。   这一刻他觉得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松弛,心中一点遗憾都没有,肩头万斤的重负在一瞬间就消失了的感觉,让他如坠云中,飘荡欲仙。   “你平日里不是都喜欢洗热水澡的吗?”霍去病用看白痴一样的眼神担忧的瞅着满脸享受之色的云琅道。   “身上有血,这东西是能用热水洗的吗?等我洗干净了血渍,你给我准备好一桶热水,我要好好的泡泡。”   “喝点酒吗?”曹襄蹲在另一头小声道。   “好,也准备一点吃食,不要太多,我一会洗完澡之后就要睡觉,可能要睡很久,吃的太饱不好。”   “还穿衣服吗?”曹襄抖抖拿来的衣衫。   “自然要穿,只穿内裤就好,免得一会脱起来麻烦。”   霍去病长出了一口气,拍拍云琅的肩膀道:“没事就好!”   云琅抬头愣愣的看着霍去病道:“怎么可能会没事?我现在是在用最后的一丝理智控制着这具身体,不让他暴躁起来,等我睡醒之后,你们要小心点,千万不要惹我,事事顺着我可能会没事。”   曹襄连忙道:“没问题,没问题,你睡醒之后就会知道我是一个多么乖巧的人了,你让我撵狗,我绝对不会去轰鸡!”   霍去病笑道:“只要你没事,我这几天什么都能忍,先说好,回到上林苑之后,你就不许这样了,再有脾气也要藏起来,等没人的时候再发火。”   云琅没有回答,低头看着身上的血渍一点点的融化,最后被流动的泉水带走一丝丝的血色,两颗眼珠子也从清明逐渐变得混乱。 第二十九章 心底的欲望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将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   这句话云琅是知道的,而且知道的非常清楚,更加知道没有人能够轻轻松松的就成功。   在后世,也许有一些站在大风口就能轻易飞起来的猪,在大汉时代,没有这样的可能,哪怕是韩嫣这种以男色娱人的男子,付出的也不仅仅是他的肉体。   云琅没有想到自从他来到大汉国,从来就没有遇到什么可以轻松完成的任务。   始皇陵的重任刚刚告一段落,就开始了另一段绝对不会让人愉快的跋涉。   如果说始皇陵这样的任务还算是正常,那么,现在开始的任务对他来说就是泰山压顶。   他勉强支撑了一阵子,就被这座泰山给生生压垮了。   天刚亮的时候云琅就醒过来了,他一直在思考自己目前的生活,觉得这样下去,迟早有一天,他会死掉的。   他总觉得这个世界与他毫无关系,这里的人或许在理论上与他有血缘关系,可是,那一丝血脉未免过于单薄了。   “亏大了啊……”云琅轻声对自己说。   孤独的躺在一个清爽的帐篷里,威风拂起了纱帐一觉,让他轻易地就看见了外面明媚的阳光。   一丛小草正在帐篷的外面茁壮成长,顶芽上还挂着一滴露珠,露珠晶莹剔透,光华流转。   云琅哀怨的看着那颗露珠,眼看着它逐渐变大,最终小草的顶芽不堪重负,一低头,那颗露珠就掉在了地上,然后就与潮湿的地面融为一体。   有一双大手出现在那个缺口处,用力的将纱帐压平,并放上一块石头。   纱帐隔绝了云琅的目光,云琅也闭上眼睛,他还想再睡一会。   清醒与昏睡其实就隔着一双眼皮,睁开眼就代表清醒,闭上眼睛,世界就变得混沌,都是看脑子的意愿而已。   霍去病将纱帐压好之后,就走了进来,见云琅依旧在昏睡,遂低声道:“四天了,我们要回家了,你继续睡,我给你弄了一个马车,铺的厚厚的,你睡醒了,也就到家了。”   云琅睁开眼睛,霍去病愣了一下,神色有些尴尬,云琅笑道:“睡醒了,能骑马回去,马车还是留给那些伤兵吧。”   霍去病看看云琅清澈的眼睛也跟着笑了,指指外面道:“我去看看曹襄他们准备好了没有。”   云琅捶着僵硬的腰肢下了床,低头嗅嗅自己身上,皱皱眉头,就战备再去洗洗,睡觉之前,虽然洗的很干净,可是血腥气依旧没有彻底的清除掉。   站在帐篷外面伸一个懒腰,就有军卒过来听候使唤,以前的时候,他们可没有这么殷勤。   听说云琅要洗澡,立刻就有一群军卒忙着去张罗,云琅自己面前已经多了一张桌子跟凳子,桌子上摆满了食物。   沉睡了四天,云琅的肚子早就瘪了,顾不上洗漱,就狼吞虎咽起来。   一张油饼下肚,再喝一口米粥,云琅满意的快要呻吟起来的时候,就看见刘陵从窑洞里走出来,朝着云琅盈盈一礼道:“刘陵谢过司马妙手活命之恩。”   云琅吞下嘴里的米粥道:“在有能力的情况下,我不介意多救一个人,不论他是谁。”   刘陵帮云琅重新装了一碗米粥放在他面前道:“仁者无心,受者感恩,世间的事情本不过如此。”   云琅瞅瞅自己碟子里的小块豆腐乳笑道:“听说豆腐是你父亲造出来的?”   刘陵顺势坐在云琅对面皱眉道:“说来也怪,豆腐确实是我父王门客所造,据我所知,秘方至今尚未泄露,长安三辅的豆腐却卖的红红火火,小女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云琅用大拇指骄傲的指指自己道:“是我造出来的,不但造出来了豆腐,也弄出来了豆腐干,豆腐皮,以及这种盐豆腐,佐食稀粥最是美味,翁主不妨尝尝。”   刘陵最让云琅欣赏的一点就是不做作,很自然地取过一个碗装稀粥,很自然地取过一个油饼咬了一口,也很自然地学着云琅的样子将豆腐乳抹在油饼上,然后一起吃,而后再喝一口粥。   她吃的很是享受。   如果不是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曾经用身体诱惑过云琅他们的话,云琅认为刘陵是一个很好的谈话人选。   “家父的门客仅仅是制造出了豆腐,而且味道很难让人接受,我曾经吃过几次,每一次都偷偷吐掉,父亲很生气,就会勒令我把自己餐盘里的豆腐全部吃掉,一块都不许剩下。”   “呵呵,你有所不知,豆腐可是一个好东西,站在医家的角度来看豆腐,这东西可是可以媲美肉食的东西。   我大汉子民,没有机会吃到更多的肉食,因此,基本上都患有夜盲症,两只眼睛到了晚上,就什么都看不见,那些胡人不同,他们的食物大多是肉,奶,所以啊,他们就没有这方面的困扰。   实际上,食肉的野兽在视力这一道上,都比食草的畜生好得多。   现在有了豆腐,于情于理我们就一定要多吃,吃豆腐要比吃豆子好的太多了,不但没有了胀气的后患,还把豆子变得更加美味。   就农桑一道来说,种过豆子的土地,来年再种糜子,麦子,小米,一般都会获得丰收。   很神奇吧?”   刘陵仰慕的瞅着云琅道:“您真是太博学了,相比之下,家父的那些门客应该全部剁碎了喂狗。”   云琅大度的摆摆手道:“不能因为我知道的多,你就高看我一眼,也不能因为你家的门客知道的少,就拿去剁碎了喂狗。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如果你觉得一个人好像没有用处,那么,你一定要问问自己,把他放在合适的位置上了没有。”   刘陵不知道想起了什么,噗嗤一声笑了起来,掩着嘴巴对云琅道:“小女的身体还未痊愈,云郎若有什么心思,不妨等小女身子痊愈之后,再论不迟!”   说完话还妩媚的瞅了云琅一眼又道:“能否劳驾司马为小女查一下患处是否已经痊愈。”   云琅避开刘陵带钩子的目光,皱眉道:“想要痊愈,没有那么容易,我半个时辰后会查看你的伤势,然后再决定你是否能够承受得住长途跋涉之苦。”   刘陵笑道:“小女恭候!”   看着刘陵慢慢的回到窑洞,曹襄的脑袋从云琅的肩膀后面探出来,同样瞅着远去的刘陵道:“就她这个样子,你应该能折腾死她吧?”   “什么意思?”云琅对曹襄的话非常的不解。   曹襄揉揉鼻子道:“你洗完澡之后就发狂了,大喊着要把刘陵那个啥死,我们拖都拖不住啊,去病还要我们两个去把刘陵的侍女抓住,好方便你行事,如果不是看刘陵伤的太重,兄弟们一定会满足你的要求。”   云琅痛苦的闭上眼睛,呻吟出声:“我还干了什么?”   “脱光衣服在军营里遛鸟算不算?”   “还有呢?”云琅咬着牙齿问道。   “有啊,唱歌啊,还不错,什么妹妹你坐船头,哥哥我岸上走,还有什么天黑亲个够之类的,话语直白,意思明显,哥哥我听得热血沸腾啊,就是你后来不唱了。”   云琅的手开始发抖……颤声问道:“还有什么?”   曹襄学云琅的样子耸耸肩膀道:“没了,然后你就睡得跟猪一样,一连睡了快四天,我跟去病每隔一个时辰就要去探探你的鼻息,看你死掉了没有。哪怕你发疯,也比你死死的沉睡好他娘的一万倍啊。” 第三十章 卧虎地的悲伤   对于霍去病,曹襄两人对他的友情,云琅从不怀疑,至少从这一次的事情上就能看出来,云琅在他们的心中要比,一个翁主高的太多了。   想想刘陵刚才表露出来的魅惑之意,云琅总算是弄明白了到底是为了什么。   既然刘陵已经知道自己发狂的时候说的那些话,有那种心思也就不难理解了。   现在麻烦的是等一会怎么去给刘陵检查伤口,再没有说这些话之前,云琅哪怕是面对赤裸的刘陵也能做到心中无愧。   现在形势变了,云琅知道自己曾经胡言乱语过什么,这时候再去掀掉刘陵的衣衫检查伤口,就变成了很严重的猥亵。   都说医者父母心,云琅觉得自己严重亵渎了这句名言。   从这件事情上也能看出来,人在做任何事的时候,不论是好坏其实都是一个自我欺骗的过程,只要把埋藏在心底里的肮脏心思不暴露出来就是君子,一旦暴露出来了,君子立刻就变成了无耻小人。   君子与无耻小人之间是存在转换关系的,而真实就是促成转换关系的变量。   云琅想了一会,就重新走进了刘陵居住的窑洞,很多人亲眼看着云琅走进去了,他们的每一个人都带着一种说不出含义的诡异笑容,哪怕是那些生死两难的伤兵们也是如此。   这一幕云琅看见了,他只能叹息自己当初大喊大叫的声音实在是太大了,以至于让全军营的人都听见了。   云琅进去了,刘陵的侍女就出来了,她们的眼角全是春意,并且笑的嘻嘻哈哈的。   刘陵趴在床上,全身上下就只有一袭纱衣,如果不是腰肋处绑着麻布,这具身体还是很有看头的。   云琅的目光非常的清澈,既没有往刘陵身体重要不为去看,两只手除过触碰伤口之外,也没有多余的动作,这是一场很正常的医生检查。   “不错,不错,你的身体非常的健壮,没想到仅仅过了六天,你的伤口就结疤了,这是一个好现象啊,没有炎症,堪称奇迹,恭喜你,你活下来了。”   云琅一边在准备好的铜盆里洗手,笑着对刘陵道。   “你不妨看仔细一些,我的胸口有些发闷,腰肢也很僵硬,是不是还有什么内伤。”   刘陵非常的失望,他对这个俊俏的少年人很是喜欢,总觉得他与大汉国的任何一个人都不同。   云琅转过脸去笑道:“那是你趴的时间太长了导致的胸闷,伤口上的疤再有十天就会脱落,还是不敢沾水,伤口上挖掉的腐肉太多,以后难免会留下很大的疤痕,这是没法子的事情。”   刘陵嫣然一笑,既然云琅对她的身体没有别的心思,她自然也是要顾及脸面的,扯过一条毯子盖在身上道:“能活下来已经是侥幸了,如何能顾及其他。”   云琅叹口气低声道:“前几日在下因为医治了太多的伤兵,损了心脉,胡言乱语了几句,冒犯了翁主,还请翁主看在我神智错乱的缘由上饶恕言语冒犯之罪。”   刘陵嗤的笑了一声:“你们男子总是这样,对女色的追求没有止境,如此这般也就罢了,偏偏很多时候心里想的与表面上说的完全不同,真的不知道你们为什么会是这样。”   云琅干笑一声:“人还是多一点顾忌比较好,如果事事由心,就很难被称之为人。就因为我们知道克制自己的欲望,这才将我们从野兽中分离出来,是好事,不能指责。”   刘陵笑的眼泪都出来了,指着云琅道:“这样为自己污秽心思做解脱倒是很巧妙。”   云琅跟着笑道:“我本就是一个俗人,没有翁主想的那么君子,既然翁主伤势大好,云琅就此别过,待回到长安之后再会。”   刘陵玩味了一下云琅的话,看着他道:“你真的希望我去长安见你?”   云琅叹口气无奈的道:“好吧,我承认,刚才说的确实是一句客套话,你父王与陛下如今势成水火,两不相融,我这时候与你相交,确实会有很多麻烦。”   “雷被逃遁不知所踪,所以,这一次比斗,是陛下赢了,城阳王的盐山,我父王的铜矿,小梁王的牧场,全部归陛下了。不仅仅如此,齐地的琅琊郡,淮南的豫章郡,梁王的大好梁园也一同归属陛下。经此一战,我父王苦心经营的淮南国少了一半之地,再也无力与陛下争执些什么。这样也好,陛下对三国也少了猜忌,大家都能安生的过几年日子。”   云琅不想听这些话,偏偏这些话自己钻进了云琅的耳朵,想想也是,唯有如此大的利益,才能让皇帝出动这么多的精锐来自相残杀。   如果仅仅是为了一点名声与宝物,以刘彻的性子,还不至于如此昏聩。   云琅哈哈一笑拱手道:“既然如此,你我就两厢安好,就此别过,相忘于江湖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刘陵大笑道:“没有相濡以沫,何以相忘于江湖?云郎保重,我们终有再见之日。”   云琅摇着头走出窑洞,不仅仅是侍女,就连那些一脸期盼的军卒们也纷纷摇头,他进去的时间太短了,很是让人失望。   “你也算是大病一场,表现不好也许在情理之中,回头我派人找些好东西,大补一顿一定能还你赫赫雄风。”   曹襄的狗嘴里从来就吐不出什么好话,倒是霍去病皱眉道:“怎么办啊,苏凉三天前就回京了,只带走了不到两百个能骑马的人,他把剩下的人全丢给我们,也不知道他有什么大事,能丢下自己受伤的袍泽自己走了。”   云琅看看军营中满地的伤兵叹口气道:“回去领功了,这一战人家的功勋大的没边了,等于为陛下拿下了豫章郡,琅琊郡,以及梁园,更有盐山,铜矿跟牧场,不快一点把胜利的消息禀报正在京城等候消息的陛下跟三个国王,他如何肯甘心?什么功劳能简在帝心?这次就是,我看啊,我们也不要急着回长安了,现在带着一群伤兵回去,只会给陛下添堵,等这些人的伤势好点了,再慢慢回去,陛下拿到了赌注,说不定就会想起这些人的功劳。”   霍去病摇头道:“必须回去,中军府给我们的期限马上就要到了,无令携甲士在外最同谋反,这是禁忌破不得。”   李敢瞅着云琅道:“如果不是为了等你醒来,我们早就拔营回长安了,这事没有商量的余地,军令一下,无人敢违抗。”   事已至此,云琅也没办法,李敢说的没错,大汉军规根本就没有什么人情好讲,触犯了军规,就是触犯了军规,军司马就会按照军规处置,没听说有谁触犯军规之后还能平安无事。   最先走的却是刘陵,她在侍女跟护卫的簇拥下坐着马车离开了卧虎地,走的非常干脆,经过云琅,霍去病曹襄,李敢这个小团体的时候掀开马车帘子嫣然一笑就飘然远去,非常的干脆。   云琅他们想走就没有那么容易了,满营的伤兵,动作激烈一点就会死掉好几个。   这些人都是云狼费尽力气救回来的,他哪里肯让这些人轻易地死掉,腾出所有的马车给了伤兵,即便如此,马车也装不下所有的伤兵,好在军营中战马甚多,每两匹战马拖着一个爬犁,总算是安置好了所有的伤兵。   至于营地里堆积如山的物资,只能由骑都尉自己来处理了,所有的军卒马背上驮满了物资,剩余的物资就由军卒背负,负责带兵的霍去病,李敢同样背负着沉重的物资,在一声令下之后,缓缓离开了卧虎地。   大军离开了,军寨却不能留下来,否则容易招来强人占山为王,一把大火在军队离开之后在三座军寨燃起。   云琅不想回头看大火,他不知道卧虎地以后还能不能安静下来,至少,卧虎地里的那些坟茔非常的安静…… 第三十一章 一半惊喜   霍去病一路上很沉默,背上背着巨大的行囊低头赶路,乌骓马身上更是挂着两个更大的行囊,静静地跟在他身边。   李敢走在最前面,他就走在最后面,曹襄骑着马在中间来回奔走,而云琅,则需要走在马车队伍里,照料那些伤势沉重的伤兵。   走了二十里地,云琅就要求休息,不是他坚持不住,而是有两个伤兵已经昏迷过去了。   霍去病木然的下令全军休息一炷香的功夫,云琅就快速的让人把那两个昏迷的军卒从马车上抬下来,放在阴凉处,用冰凉的泉水为他们降温。   他们的伤口有液体渗出,云琅烦躁的摇摇头,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现在天气炎热不说,马车胡乱摇晃,很容易摩擦到他们的伤口,这种状况下,很多伤病熬不到长安就会没命。   他一再的向霍去病要求就地扎营,哪怕能停两天,这些伤兵们的成活率也会高出很大一截。   “军令不可违抗!”霍去病总是这样冷冰冰的说。   “我们呈递上去申诉文书,没有回应,就只好继续回京,不管有什么理由不能按时出现在骑都尉在上林苑的军营里,就有大祸临头。”   曹襄有些为难,骑都尉军中对外联络的事情都是他在负责,这时候想要一点晚归的便利,他都做不到。   霍去病喝口水道:“不怪阿襄,据我所知,陛下已经下了严令,要长安三辅的所有驻军必须在五月十八日前各归营地,此事不得迁延。中军府对此也没有办法,陛下有令在前,不管什么状况都不能违背陛下的皇命。”   “你们走,我带着伤兵慢慢走行不行?”   “不成,伤兵也是军卒!”霍去病一口回绝云琅的要求之后,就把头盔扣在头上,背起自己的大包裹,继续前进。   两个伤势在脑袋上的伤兵,把那个伤口崩开的伤兵,放在他们的肚皮上,并且用手牢牢的抓着他,不让他移动,如此,才能让那个伤兵感觉舒坦一些。   坐在爬犁上的感受并不好,战马走动,爬犁划过土地扬起的灰尘很自然地落在他们身上,不大工夫,他们一个个就成了土人。   走出卧虎地,道路上的行人就多了起来,面对骑都尉这样一支伤兵满营的军队,他们很自然地躲的远远的。   这样的军队戾气很重,天知道会不会把怒火发泄在他们身上。   路上的行人商贾没有叨扰骑都尉的意思,骑都尉也没有欺负那些行人商贾的意思,只是默默地行军。   “这个人的伤口不应该这样包扎,应该把伤口袒露出来。”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忽然闯进了云琅的耳朵。   他木然的抬起头,发现在他乘坐的爬犁边上,有一个骑着驴子的驴子女子正在对他说话。   女子的年龄应该不大,戴着锥帽,一层质地不好的薄纱完全遮住了她的容颜,不过,从她露在外面的那双小手就能看出,这应该是一个少女。   在她身边还跟着两个步行的键仆。   那个被指责的伤兵怒道:“妇人家懂得什么,走开!”   云琅瞅瞅那个伤兵肩膀上的麻布道:“刘二,人家说的没错,你肩膀上的伤口也开始渗液了,这说明包裹伤口的麻布磨损了伤口,卸掉吧。”   刘二见云琅也这么说,就小心地在旁人的帮助下解开麻布,云琅看了一下,发现覆盖伤口的药膏已经散开了,被针线缝住的伤口有了红肿的迹象,云琅插在伤口上的芦苇管子,正在往下流淌淡黄色的体液。   “这位将军的伤口已经有了溃烂的征兆,应该静养才好,将军何不下令停止行军?”   刘二抬头看了一眼那个女子淡淡的道:“军令不敢违。”   女子掀开锥帽露出半张面颊,仔细的观察了一下刘二的伤口道:“为你治伤的人真是好本事,居然用丝线缝住了伤口,这样能加速伤口愈合,只是,你伤口上裹着的伤药,实在是太差了。如果用我家的行军水清洗伤口,再用三花散外敷,就能止住伤口溃烂。”   云琅皱皱眉头,探出手道:“拿来!”   女子怵然一惊,立刻勒住驴子停止前进,她觉得自己好像说错话了,两个键仆连忙抓着驴子的笼头就打算带着女子落荒而逃。   这个女人很有见识,云琅治疗伤口的本事自然是不差的,至于药材,他真的是一窍不通,那四个屠夫一样的军中大夫弄出来的药膏能好到那里去。   既然发现了有用的人,坐困愁城的云琅,如何会放过。   一声令下,立刻就有护卫军卒冲上来,将女子抢过来,丢在云琅乘坐的爬犁上,至于两个键仆,已经被护卫们按在地上动弹不得,即便如此,他们还大声地嘶叫着,努力的挣扎着想要来拯救自己的女主人。   “一起带走!”云琅轻声吩咐之后,就对惊恐不安的女子道:“行军水,三花散在哪?”   女子不敢看云琅满是灰尘的脸,颤抖着从袖子里取出两个小小的陶瓶递给了云琅。   云琅打开其中一个写着行军水的陶瓶放在鼻子跟前嗅嗅,然后倒出来一点在手上看着紫色的药水,疑惑的看着那个女子道:“你从哪来的?”   “右扶风,你不要乱来,我耶耶是右扶风医博士,跟屯驻右扶风的大将军乃是挚交。”   “从那一年过来的?”   “建元元年,随耶耶从姑苏来的长安。”   “见过汽车吗?”   “汽车?没有!”   云琅听这个女子这样说,眼中满是失望之色,手里有紫药水的人却没有看到过汽车,真是太遗憾了。   他忽然想到另外一种可能急忙问道:“你耶耶何在?”   女子愣了一下,过了片刻才道:“耶耶在李沮将军府上做客。”   “骗子!”云琅莫名其妙的愤怒起来,李沮这人他还是知道的,三年前,这家伙就已经去了代国当国相去了,这个在女子信口胡柴。   爬犁上并没有多少空余位置,女子见云琅面容狰狞,不由得连连后退,最后一下居然将手撑到了地上,哎哟叫了一声,就从爬犁上掉下去了。   云琅眼疾手快,趁着这个女子还没被后面的战马踩到,一把又将她拖回来了。   女子的锥帽滚落在地上,长发披散了下来,一双大眼睛如同惊恐地小鹿一般看着云琅。   云琅没来由的心头一软,将女子放在爬犁上,将举在手上的陶瓶放在女子面前道:“能告诉我怎么造出来的吗?我试验过,没有成功。”   女子向后缩缩,靠在低头装鸵鸟的刘二身边道:“我把秘方告诉你,能放我走吗?”   云琅摇摇头道:“我不会伤害你,只是想知道这东西是怎么来的,你也看见了,这里全是伤兵,紫药水对阻止伤口溃烂有奇效,我想救这些人,请告诉我制作方法,我不惜以千金相求。”   说着话,他就从口袋里抓住一大把珠子放在女子的面前,然后就直勾勾的瞅着这个女子。   “龙胆草……”   “那是制作紫色颜料的东西!”云琅不由得再一次提高了嗓门。   “可是这东西能快速的让伤口干燥,结痂……不过,大多时候能管用,有些时候不管用,即便是用了行军水,伤口也会化脓,在硬痂之下。”   云琅叹息一声道:“紫药水只能在伤口还没有溃烂的时候使用,如果伤口已经溃烂,就必须先要清洗伤口,剥除损坏的皮肉之后再使用。”   听女子说完话,一切也就了然了。   这个女子的家人无意中发现了被人当做染料的龙胆草能有收缩伤口的功效,这才当做不传之秘。   如果从后世知晓了紫药水的秘密,他们就不可能不知道紫药水不能用于已经溃烂的伤口。   还以为自己这样的人在这个世界上并不孤单,没想到,仅仅是欢喜了一半。 第三十二章 素质?苏稚!   云琅有些痛恨自己的聪慧,如果愚蠢一些,至少能能多幻想一下这个世界还有一个同类的幸福感。   欢喜的心情消失之后,这个女子也就没有先前看起来那么美丽了。   也是,一个女子的美丽与否跟男子心中的爱意与欢喜度有关,如果爱意多如潮水,即便是长相平平,在男子心中她也是光彩夺目的。   如果没有爱意,剩下的不过是一具可以让那个人荷尔蒙高升的物件。   “你弄掉了我的锥帽……”云琅对面的女子哭泣了起来。   烦躁的刘二扭头瞅着已经被后面的战马踏成一团的锥帽怒道:“你要怎的?你手里的珠子能买一万顶锥帽。”   云琅变戏法一般的从袖子里抽出好大一块丝巾,放在那个女子手里道:“暂时用它绑在脸上。到了前面的镇子再去换掉。”   神志回来了,他就觉得自己刚才做的很过分,有强抢民女之嫌。   “你还抢了我家的秘方……”女子哭的更加伤心。   “我用珠子跟你换的。”云琅指指被女子死死攥在手里的珠子道。   “我不想换,还准备用秘方在阳陵邑开医馆。”   “你一个女子开医馆?你刚才还说你是去投靠亲友的,还说你耶耶在李沮府上。”   “女子怎么就不能开医馆了?”   云琅瞥了女子一眼,很会避重就轻嘛。   “既然你要开医馆,这里就有无数的伤患,你要是把他们都治好了,你在阳陵邑的医馆将来一定会名声大噪,生意兴隆的。”   “我本来就是要救人,你们不顾他们的死活,强行赶路,我身为医者,自然不能袖手旁观。”   听到女子这样说,云琅不由得认真打量一下这个哭的稀里哗啦的女子,轻声道:“是我鲁莽了,不如,你现在就开始给他们治伤,我们会另外付给你诊金。”   女子擦干了眼泪问道:“不能停下来吗?”   云琅忧郁的摇摇头:“不成,我们身负军令,时间太紧,不容我们就地修整。”   “我的药包在从人身上。”   云琅示意护卫们放开那两个键仆,见女子轻盈的跳下爬犁,匆匆的自驴背上取下一个包裹,然后快走几步又跳上了爬犁。   她很想给刘二的伤口上涂抹行军水,见云琅摇头,就低下头想想,就用云琅手里的另外一个瓶子里的三花散,覆盖在刘二的伤口上。   白色的粉末覆盖住刘二的伤口之后,云琅就叹息一声道:“石灰这东西腐蚀性太强,里面即便是有药物,对伤口也有很大的伤害,虽然这样能保证刘二活下来,将来他的身上,会留下一个难看的瘢痕。”   女子白了云琅一眼道:“你又偷我家的秘方。”   云琅笑道:“生石灰里面添加薄荷,这种治病的法子我还是第一次听说,一个热,一个凉,你在玩冰火两重天吗?”   云琅说的龌龊,无奈他的黄色笑话没人能听得懂,刘二更是一脸享受的对云琅道:“开始很疼,不过很快就冰凉一片了。”   女子也有些得意,扬扬手里的药瓶道:“这里面的药材很多,可不仅仅只有你说的那两种,而且,你说的还不对。”   刚才云琅还觉得这个女子很聪慧,现在他又觉得这个女人是一个傻子。   一个五岁的孩子手里抱着一个金元宝走在强盗窝里就是她现在的行为的写照。   大汉军队无疑是强悍的,但是,对于大汉百姓来说,大汉军队也是可怕的,军队里的高官,平日里抢一两个民女,对这位高官来说不是什么污点。   比如云琅刚才的行为,就被所有伤兵看在眼中,他们中间没有一个人出来阻拦,反而趴在马车上,爬犁上饶有趣味的看着自家军司马发威。   苏稚的手在衣袖下微微的颤抖着,只有在出手给伤兵治伤的时候才变得稳定。   她很想利用自家的好药材稳住这个可恶的军官心神,免得他把主意打到她的身上。   她的手似乎有魔力,只要经过她的手治疗过的军卒,慢慢的恢复了安静,呻吟声,惨叫声慢慢的平息。   或许是灰尘,或许是汗水,也或许是刻意,总之,每从马车,或者爬犁上跳上,跳下一次,她的脸上就会多一块灰尘,等她跟云琅跑遍了马车跟爬犁,一个满脸灰尘,一身尘土的脏丫头就完美的出现了,如果不仔细看,根本就无法与刚才那个明艳照人的小姑娘有任何的关联性。   天色暗下来的时候,霍去病依旧没有停下来休息的打算,只是行军速度不免慢了下来。   苏稚不止一次的表示要离开,都被云琅给拒绝了,瞅着那双大眼睛里蓄满了泪水,云琅却把一张油饼递给了她。   “上了贼船,就不要想着下去,在大汉国,好大夫太难找了,既然碰见一个,就要往死里使唤,这是军中的传统。不过啊,你放心,没人伤害你,你也就没必要再往脸上涂抹尘土了,厮杀汉们如果真的对你有兴趣,就算是把自己丢粪坑里也难逃厄运,就你刚才那一番施药问诊的做法,这里的伤兵也不会允许有人伤害你。既然是要在阳陵邑开医馆的,少了病人怎么成,这些人都会成为你的主顾,多照看些没坏处。”   “你不讲理!”苏稚大眼睛里的泪水终于滑落,很快就在她脏兮兮的脸蛋上冲出两道白皙的泪痕来。   云琅咬一口油饼笑道:“亏你还是医家,怎么一点上进心都没有啊?   你难道就不想知道,这些人的伤口为什么会被缝上?   你难道就不想知道那些伤势沉重的人,为什么还能继续活下来?   更何况,这里有如此多的伤病,你一旦参与了这么多人的医治过程,是不是就能极大的提高你的医术?   还有,我会允许你脸上沾满灰尘,却绝对不允许你的手上有半点污垢?为什么一定要求你在触碰伤兵伤口的时候先洗手?而且治疗一个人,就清洗一次?   这么多关于医术上的疑问,也不能让你忘记恐惧吗?”   苏稚擦一把泪水,哽咽着道:“我一个女子身处军营,总是多有不便。”   云琅微微一笑,又把一壶茶水推给苏稚:“既然知道不妥,见到我们就该跑远,还故意凑过来,难道不是在打这些伤兵的主意吗?我让你得偿所愿,还付给了你丰厚的诊金,你要记得感谢我,不要总是躲着我,我又不吃人。”   眼见这个军官没有放人离开的意思,苏稚就狠狠地咬了一口手上的奇怪吃食,从上午到傍晚,不断地在马车,爬犁上跳上跳下,她即便年轻,也感到非常饥饿跟疲惫了。   奇怪的吃食出人预料的好吃,茶壶里的饮料也出人预料的好喝,这是苏稚第一次吃油饼喝茶水,她觉得自己已经喜欢上这两样东西了。   “对了,还没有告诉你我是谁,我是骑都尉军司马云琅……”云琅说完之后就瞅着苏稚。   苏稚瞪大了眼睛看着云琅,手已经按在茶壶上了。   云琅无奈的道:“一般情况下,我自我介绍之后,你是不是也应该把你的名字告诉我?你耶耶难道就没教过你礼仪吗?”   “苏稚!”   “素质?我很有素质……不对,你叫苏稚是吧?呵呵呵,素质这两个字现在还不能出现。”   苏稚介绍过自己之后,就不再说话,低着头继续吃油饼喝茶水,看的出来,她真的很疲惫了。   云琅一脚把刘二踹下爬犁,这家伙打呼噜的声音实在是太大了,刘二从爬犁上滚落,想要发怒,见踹他的人是云琅,就抽抽鼻子,找了一个人少的爬犁跳上去,继续睡觉。   刘二不在爬犁上,苏稚显得非常惊慌,正准备也跳下爬犁,就看见云琅自己跳下爬犁,还把两张毯子丢上爬犁。   “今夜可能要继续行军,好好休息,明日里还有更多的活等我们干呢。” 第三十三章 骗人精   行军水对于干燥伤口非常的有效果,这个云琅比较相信,石灰加上不知名的药草对于阻止伤口发炎似乎也很有效果,这一点云琅依旧心存疑虑。   问那些伤兵,他们的反应是一致良好。   为了戳穿他们的谎言,云琅用军中常用的草木灰来代替三花散给伤兵们裹伤,再问他们,他们依旧欢喜的说,女神医的药膏非常的有效果,他们已经感觉好多了……   一个十三四岁的美丽少女,一脸认真的帮那些傻啦吧唧的大兵们裹伤,这对他们来说,已经是极高的待遇了,别说只是往伤口上放石灰,就算是放毒药他们也会觉得美女是在帮他们。   奇怪就奇怪在这,路上走了两天,那些伤兵们的伤势确实是在向好的方面转换。   这就颠覆了云琅对医药学的一贯认知……   这个女人就是一个祸害!   如果说两天前,云琅如果想要祸害这个妖精,骑都尉里的所有军卒都会嘻嘻哈哈的看热闹。   现在,云琅如果敢玷污这个妖精,那些把这个妖精视为救命恩人的傻大兵们会把云琅活活的吞掉。   云琅觉得自己才是这些混蛋的救命恩人……   军中的包子很大,一个足有半斤,苏稚一次能吃三个,她的嘴巴很小,可是那张小小的嘴巴一点点的撕咬硕大的肉包子,比起狼吞虎咽的壮汉,吃的一点都不慢。   她还喜欢喝奶……春日里,军中的马奶供应充分,自从发现这东西之后,就没见过她喝水。   马奶一点都不好喝,苏稚却一点都不介意马奶里的腥膻味道,如同一个匈奴婆子。   云琅自然也有马奶喝,不过,他喝的一般都是酸马奶,有时候还会给里面加一点糖。   自从苏稚发现云琅的马奶比较好喝之后,她就果断的放弃了她的新鲜马奶,改喝云琅的。   “这样的女子好养活……”曹襄远远的看着躲在树下吃东西喝酸马奶的苏稚小声对云琅道。   “这是一个好女子,知道随遇而安的道理,应该能快活一生,福寿双全!”   这是老兵刘二的原话。   “如果你没意见的话,我想让我舅母出面,招揽她为我门下的门客,你以为如何?”   霍去病瞅着忙碌不停的苏稚对云琅小声道。   “她是我抢回来的!”   云琅说的很干脆,事实上他都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这么说,这种待遇一般都是属于他的,现在,这个女人才来了军中两天半,也就有了这样的待遇。   不过,很难对这个女子生气,每当云琅怒火高涨,准备找这个肆意胡为的女子算账的时候,被她那双湿漉漉的大眼睛无辜的瞅着,他就什么气都没有了。   她是在真诚的祸害人……   很多时候云琅都在想,大汉人其实不需要好医生,他们只需要尽心尽责的庸医,只要心灵上得到了满足,这些顽强的如同野草一般的人就能活的很好。   想想也是,一千八百年后,人们对细菌才有了一个简单的认知,两千年后,医药学才进入了一个有据可循的时代。   在这个时代里,西方的巫医治疗病患的唯一手段就是放血……感冒发烧放血,肠胃不好放血……云琅固执的认为,这就是导致西方人口少的一个诱因。   大汉国的医学也好不到那里去,不论是《黄帝内经》抑或是别的医学著作,比如《左传》昭公元年记述医和给晋侯诊病时的医理论述:“天有六气,降生五味,发为五色,征为五声,淫生六疾。六气曰:阴、阳、风、雨、晦、明也。阴淫寒疾,阳淫热疾,风淫末疾,雨淫腹疾,晦淫惑疾,明淫心疾。”   云琅统统把这些归类于哲学著作,而非医学著作。   这个时代的医学其实就是一个经验学,大夫某一次不小心治好了一个病人,然后,再遇到这样的病症,他就会沿用上一次的治疗手段,治好了皆大欢喜,治不好……算你倒霉。   苏稚的耶耶应该是一位比较出名的经验学医生,苏稚学会了耶耶的所有手段,再加上人畜无害的模样,可以让那些快死的伤兵情愿用自己的生命来为苏稚继续增加经验。   这个时代的医生,需要好胆量,也需要一颗大心脏,很明显,苏稚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回到水汽充沛的上林苑之后,苏稚依旧没有要走的意思,她在军中过的非常快活,这里的每一个人,上自校尉霍去病,下至十三四岁的少年兵卒,每一个人对她都非常的好,加上这里的食物实在是太好,让她舍不得离开这个不但能赚到钱,还能过的很好的集体。   云琅对她自然是不好的,苏稚也只头疼云琅这个军司马一人,她不喜欢云琅这个异类,这个聪明人总是能够揭穿她的谎言,总是让她非常的难堪。   “你耶耶应该不在李沮府上吧?”   “在呢!”   “胡说,李沮就任代国相已经三年了,全家都去了代国,在长安哪里还有府邸?”   “那就在别人家。”苏稚的声音小了下去。   “谁家?”   “不知道!”   “我很奇怪,你用什么法子让那两个游侠儿,心甘情愿的护送你去阳陵邑,而且,还对你忠心耿耿?”   “我对他们很好,他们自然会对我好啊!”   苏稚把这句话说的理直气壮,云琅愣住了,他发现自己好像没法子反驳,毕竟,以心换心,以好意博取好意,这是正确的,似乎没有什么错误,至少,在道理上是说得通的。   那两个游侠儿为了拯救落入云琅魔爪的苏稚,连绑架人质交换苏稚的法子都用过了,虽然没有成功,还被护卫们殴打的很惨,他们依旧矢志不渝。   如果不是苏稚劝说,那两个混蛋已经开始谋划执行火烧大军草料引起混乱之后,再救援苏稚离开火坑的行动了。   也就是说,这两个游侠儿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把苏稚的性命看的比他们的性命重要。   这样的关系就不能用蛊惑两个字能解释得了的。   “罔替岸大哥跟申谷大哥都是非常讲信义的好汉子,我帮了他们一点小忙,他们就答应送我到阳陵邑,小女非常的感激!”   云琅点点头,大汉人的承诺要比后世人的承诺有信义的太多,这一点云琅还是相信的。   毕竟,在律法不完整的时代里,大家想要混的好一些,就必须用道德来约束每一个人的行为。   “话说回来了,你的家人呢?看你的样子也是养尊处优习惯了的,不像是一个满世界流浪的人。”   苏稚双手抱着膝盖,瞅着远处的骊山悠悠的道:“没骗你,有一天,我醒来之后,发现家里一个人都没有了,我在家等了半个月,他们依旧没有回来,然后我就想起耶耶曾经说过,他想去阳陵邑拜会李沮将军,我就从右扶风启程去阳陵邑,去找他们,顺便问一下我耶耶,他们为何会把我一个人丢在右扶风。”   云琅的眉头立刻就皱了起来,苏稚讲述的情形非常的诡异,也非常的不合常理。   “你家中几口人呢?”   苏稚也皱起了眉头,呐呐的道:“七口人!”   云琅站起身,拍拍身上的泥土,居高临下的对苏稚道:“骗子!”   苏稚抬头看着云琅道:“你的心是铁石做的。”   云琅怒道:“即便是扯谎,你也持之以恒好不好,不能对我说一个样子,又对别人说一个样子,这样很容易露除马脚啊。”   “可是他们喜欢听啊,尤其是曹襄,他很喜欢我说的游侠故事,你这人总是神神怪怪的,我就说一个诡异的故事给你听,你还来怪我!对了,霍校尉要我带着重伤的人去你家住,顺便帮他们看病,你家在哪?”   云琅僵在那里,过了片刻努力的将火气压下去,指着不远处的云家庄子道:“那里就是我家,你确实不适合住在军营里,我害怕时间长了,你会把这支军队给祸害掉。” 第三十四章 远处的胜利   “这就是我当初不愿意让你进入羽林军的原因所在,没想到你现在居然对别人也有了这种看法,算是不错了,看样子,这两年你长进很大。”   霍去病从嘴里抽出一截猪肋骨,至于上面的肉已经被他漱口一样的给吃掉了。   云琅当然记得霍去病当初是怎么阻拦他进羽林军的,为此,不惜口出恶言,如果当初云琅有一丝怀疑霍去病用心的话,两人的友情在那个时候就该戛然而止。   “我当年只是想弄一个云氏庄园罢了,没想着认真去当兵,我如果认真起来了,一般人赶不上。”   霍去病笑道:“你唯一一次认真做的事,就是这次救治伤兵,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你认真做一件事,知道不,你给一百四十七个伤兵治疗了伤患,至少让百十个必死的伤兵活下来了。我的兄弟,你以后能不能一直这么认真的做事情?如果你一直这样,咱们骑都尉的战力至少能再提升三成。一旦我们的大军练成,我们就能在万里胡地横冲直闯,建立我们自己的不朽功业,你觉得如何?”   云琅沉重的点点头,努力的让自己的目光盯在霍去病没有修整的鼻毛上,霍去病的名将潜质再一次得到了印证。   忽悠别认为大军效死力,也是名将的特点之一。   他觉得自己这些天很倒霉,碰到的不是骗子就是蛊惑者,还都是很真诚的那种。   “中军府怎么说?三百多伤患怎么处理,其中六十二名属国军伤患怎么处理?有没有章程?”   云琅强行扭转了话题。   霍去病失望的摇摇头道:“我在跟你说正事,你总是不给我把话说完的机会。”   “我跟你说的就是正事,没有比处理伤兵,清算两军装备对我们骑都尉更重要的事情了。你别忘了,我们这一次之所以会去倒霉的卧虎地,真正的目的是什么,不是为了激发我真性情,而是为了获得战马,铁铠,你千万不要因小失大。”   霍去病叹息一声道:“你怎么还不明白,战马,铁铠这些东西我们一定会有的,只是早拥有跟晚拥有的问题,激发你的野性比那些东西重要的太多了。”   云琅诧异的道:“我有点理智难道不好吗?”   “但凡成大事的人都是疯子,你处处小心,处处计较,是没法子干大事的,我舅舅说过,算计小利益的人,往往会丢掉大利益。”   “你舅舅说的不对,我们可以积少成多,更可以积小胜为大胜,用兵不仅仅是冒险……”   “不对,我舅舅刚刚奇兵攻击了白羊王跟楼烦王,一举拿下了河套之地,斩首六千,缴获牛羊百万,一战之下,河东,朔方两郡转危为安,雁门的公孙敖也在苦苦支撑了三月之后站稳了脚跟。你看看,别人辛苦一辈子培植跟脚,比不上我舅舅一战功成,你这人现在最大的毛病就是想的太多,做的太少。以后一定要改!”   云琅重重的用双手揉着面孔,这种话音未落就被人家用事实打脸的感觉非常不好。   卫青大胜,征服白羊王,楼烦王于河套之地,如果仅仅是打赢了匈奴也就罢了,偏偏这一次他还抢到了上百万的牛羊,战马,这就难能可贵了。   一下子就把刘彻穷兵黩武的名头给去掉了,毕竟,大汉国这次战争的收获,远比付出的要大得多。   以前骑都尉之所以没有战马,是因为中军府没有战马可以发下来,现在好了,只要你有能力喂养战马,估计要多少,中军府都会给你发下来。   霍去病终于可以训斥云琅一次,见他无话可说,就得意的背着手离开了,不管怎么说,能把云琅说的无言以对,是他很久以来的梦想。   卫青此次千里大挪移,从右北平一路转换到了河东,河套之地,是真正的奇兵突出。   不仅仅出乎了杭爱山匈奴王的预料之外,也出乎刚刚攻击了大汉国腹地的左谷蠡王的预料,至于,白羊王,楼烦王这两位河套的地主,更是一战就被卫青彻底打残。   对于匈奴人来说,重要的不是人,他们认为,匈奴战士会源源不断的从沙漠戈壁中被匈奴人的昆仑神制造出来。   唯有牛羊这些他们赖以生存的东西,才是大地的恩赐。   没了牛羊,就没有敬献给昆仑神的祭品,草原上的匈奴人就会死亡,昆仑神也就不会继续制造多多的匈奴战士,这才是匈奴最害怕的事情。   难怪皇帝会对卧虎地发生的事情不怎么在乎,只要能赢,就是大功一件,至于损失了人马这件事,是预料之内的事情,苏凉孤身回京,不但没有被五马分尸,反而进爵关内侯。   长安三辅的官民,喜气洋洋,都在庆贺国朝第一次对匈奴作战取得的辉煌战绩。   所有人都乐观的认为,只要这样的战事再来两次,就能彻底的打垮不可一世的匈奴人。   这也是卧虎地伤兵被人遗忘的根本原因,也是中军府要求骑都尉不惜一切代价快速回京,彻底平息卧虎地事件的根本原因。   被霍去病运回来的卧虎地伤兵,不论是北大营的,还是细柳营的,抑或是那些勋贵们的部曲,都被国朝上下,有意无意的给忘记了。   没有受伤的军卒被苏凉带走了,轻伤的也自己回到了大营,没有赏赐,也没有惩罚,就像从来都没有什么卧虎地事件。   皇帝与城阳王,淮南王,小梁王在长安相处的其乐融融,兄友弟恭,孝悌有加。   他们一起拜谒祖宗,一起骑马在上林苑游春,一起在长安的建章宫里通宵达旦的宴饮。   骑都尉的军卒们回归了营地,长门宫卫们却接到了休假的命令,这是霍去病第一次开始整顿骑都尉,他不想要那些年龄偏大,且没有多少斗志的长门宫卫,而长门宫卫们也看到了骑都尉光明的未来,纷纷准备退役,好吧家中年轻的子侄送过来。   云琅回到家,就倒在柳树下的躺椅上不起来,准备死在上面,将近一个月的卧虎地之行,让他的心力憔悴。   分别了这么长的时间,老虎的心情也非常的不好,自从云琅回来之后,它就卧在云琅身边,哪里都不肯去。   红袖,小虫也是如此,黏在云琅身边,宁愿无所事事的玩抓杏核,也不愿意离开院子。   云琅喝一口清茶,立刻就有一块大小合适的点心被塞嘴里,刚刚出了一点虚汗,小虫立刻就会帮他扇扇子,把手垂下去,老虎立刻就会伸出舌头舔舐一下,酥酥麻麻的感觉很好。   “这才是耶耶要过的生活。”云琅如是说。   苏稚不知道在干什么,一炷香的功夫就从云琅的面前跑过四五趟,也不知道在干什么,不过,看她的样子吗,似乎非常的愉快。   她对什么都感兴趣,不论是蚕房里的秋蚕,还是漫山遍野的鸡鸭鹅,哪怕是臭气熏天的猪圈,她也能趴在矮墙上看的津津有味。   她对云家有那么多的妇孺非常的不理解,开始的时候还以为云琅这人喜欢欺负女子,所以才会在家里养这么多的妇人,直到她跟一些妇人深入的交谈之后才算是把云琅从色魔的印象中解脱出来。   云家对她来说是新奇的,每一样都是。一群妇人就能撑起一个偌大的家族,并且能够做到财源滚滚,每一个妇人都富足安康,每一个孩子都长得健康活泼,这似乎不是她认识的大汉国,确有实实在在的是大汉国。 第三十五章 富足的云氏   这里的人很爱笑,经常笑的人心中基本上没有多少恐惧,哪怕有恐惧也一定在可控制范围之内。   苏稚就是通过一个人的笑容来分辨他的生活是否幸福的。   通过笑容来衡量一个人的幸福度,在某些时候非常的准,只是在某些时候,就不那么准确了。   她见过一个人饮了一杯酒,然后就笑着割断自己喉咙,即便血喷得老高,他脸上的笑容依旧是和煦的。   她从来没有在这么一大片人的脸上,看到过这么灿烂的笑容,不论是撵着鸡乱跑的孩子,还是扛着农具从农田里归来的少年,哪怕是那些背着沉重竹筐的妇人,她们也是又说有笑的。   两个傻子脸上的笑容尤其灿烂,尽管被小虫连踢带骂的往外驱赶,他们脸上的笑容依旧没有变化,反而会把一大束刚刚结苞的荷花放在门口。   小虫跟两个傻子纠缠不清,红袖却趁机拿走了荷苞,一本正经的往一个大肚瓶子里插。   那个可恶的家伙,懒懒的躺在一把奇怪的软榻上,一只赤裸的脚踩在一头斑斓猛虎的肚皮上不断地踩踏。   老虎好像很享受,脑袋靠在一张烂毯子上,斑斓的毛皮如同水波纹一般荡漾。   两个美艳的妇人,一脸媚笑的跪坐在另外一张席子上,小心地照顾着红泥小火炉上的一柄铁壶,动作优美的如同舞蹈。   他身边的桌案上摆满了食物,苏稚虽然并非出自大富大贵之家,对那些堆积如山的糕饼,却闻所未闻。   尤其是堆积在糕饼堆最高处的那颗桃子模样的糕饼,仅仅看颜色跟形状,就似乎非常的好吃。   初夏并非是杏子成熟的季节,他的手跟前,却摆着一盘子黄澄澄的甜杏。   这该是树梢上最早成熟的那一批杏子。   苏稚看的清楚,这盘子甜杏是那些背着农具回来的少年人们贡献的,每人一两颗,洗的干干净净,最终摆成了那一道令人垂涎的果盘。   这不是最让苏稚惊讶的地方,最让她感到惊讶的是小虫,这个长相普通的厉害丫鬟,撵走了两个傻子之后,就来到云琅身边,极其自然的从果盘里取出一枚杏子,然后靠坐在云琅的软榻上大嚼,杏子很软,汁水飞溅,一些甜糯的汁水顺着小虫的嘴角往下流,看的苏稚满嘴都是口水。   正在插花的红袖听见了苏稚吸溜口水的声音,冲着她甜甜的一笑,也去了云琅身边,用手帕兜了五六枚杏子,邀请苏稚一起吃。   “你拿来主人家的杏子,他不恼怒吗?”苏稚一连吃了两枚甜杏,解馋之后才问红袖。   红袖从小嘴里吐出一枚干干净净的杏核道:“生气?小郎从不会因为谁多吃了一口东西生气。”   苏稚又拿了一枚杏子塞嘴里,咕哝两下嘴巴,那枚杏子里多汁的果肉,就被她吸的干干净净。   学着红袖的样子从嘴里吐出杏核又道:“他会为什么事情生气啊?”   “会因为我想娘亲总是哭生气,会因为小虫学不会写字生气,会因为刘婆又克扣了谁家的工钱生气,也会因为梁翁欺负了那几个可怜的商贾生气。”   苏稚拢拢头上的发髻,瞪大了眼睛道:“你把你家小郎说成圣人了。”   红袖有些不满的瞅了苏稚一眼道:“没有小郎,家里的这些妇人跟孩子都会在两年前被饿死,没有小郎,家里的这些妇人如何会昂着脑袋回娘家,没有小郎,我可能早就被人家欺负死了。所以,在这个家里,小郎就是天,你既然也住在我们家,就一定不要忘了这句话。这世上,没有比小郎更好的人了。”   苏稚见红袖生气了,连忙赔礼道:“我从来没有见过你家小郎这样的人,难免多嘴了一些,妹妹莫要生气。”   红袖笑了一下,似乎忘记了刚才的不快,却也不愿意再理会苏稚,继续专心的插自己还没有插好的花。   头顶的太阳不断地往中天移动,地上的阴影也就不断地缩小,为了不被太阳曝晒,苏稚也只好不断地随着阴影移动。   当太阳走到当空的时候,她就来到了云琅的身边,只有云琅躺着的地方,才一直都有阴凉。   或许是靠的太近,老虎抬起头不满的嗷呜了一声,吓了苏稚一跳,不过,她看见云琅的手在老虎脑袋上拍一下,老虎就张大嘴巴打了一个哈欠,继续躺在云琅脚下睡觉。   就在苏稚将将把手放在那颗桃子状的点心上,院子里的一口铜钟,被一个健硕的妇人敲的咣咣响。   苏稚的手一抖,那个桃子状的点心就从手上滑落了。   云琅的手一伸,就从半空接住了那个点心,随手塞给苏稚,无奈的道:“想吃就正大光明的过来拿,至于一点点的挪到我跟前再出手吗?有人敲钟了,中午饭该好了,这时候吃点心,一会你还怎么吃饭。”   苏稚原本涨得通红的脸蛋,被云琅奚落之后,反倒变得正常了,狠狠地咬了一口点心道:“我是被太阳逼过来的,不是偷偷摸摸过来的,更不是打你点心的主意才过来的。”   云琅站起身,伸了一个懒腰,俯身拍拍老虎的脑袋道:“别睡了,该吃饭了。”   苏稚看着云琅跟老虎晃晃悠悠的走了,瞅瞅桌案上的点心高声道:“我能吃你的点心吗?”   云琅随意地摆摆手道:“随便吃,只是一会看到午饭不要后悔。”   苏稚嘀咕一声道:“糜子饭那有点心好吃。”   很快,苏稚就后悔了。   她打着饱嗝瞅着笸箩里堆积如山的黄澄澄的面条,盘子里碧绿的菜码,油汪汪的肉臊子深恨自己为何要吃那么多的点心。   这样的饭食,仅仅是看看就知道味道一定非常好。   “我不吃鸡蛋……有臭味。”   一个光着屁股的小子刚刚嚎出声,后脑勺就被他母亲揍了一巴掌,立刻就把哭声给打没了。   母亲一边恶狠狠的剥着鸡蛋皮,一边怒骂道:“以前吃鸡屎都没有,现在有鸡蛋可以吃,竟然还嫌弃,这就是不记得挨饿是个什么滋味。”   苏稚的脸皮不由自主的开始抽搐,鸡蛋是个什么东西?即便是富贵人家也把鸡蛋当金贵食物。   小孩子是最贪吃的,居然嫌弃鸡蛋有味道不肯吃。   吃鸡蛋最多的自然是老虎,它吃鸡蛋是连壳一起吃的,或者说,他根本就不是在吃,而是在吞。   小虫用很短的时间就把半盆子鸡蛋丢进了老虎嘴里,然后给老虎的饭盆里放了一大块血淋淋的猪肉,就忙着去面条山那里去给自己拌凉面去了。   “少点面条,多放青菜,前些天在卧虎地尽吃面条了,一口菜都没吃着。”   云琅端着一个碗在喝一种裹着蛋花的青菜汤,汤喝完了,红袖也把一盘子面条端过来了,黄亮的面条配上碧绿的青菜,再舀上一勺子肉臊子跟酱醋水,不用品尝,只要看看颜色,闻闻蒜香,酸香,就知道这一盘子面条应该非常的好吃。   苏稚脸上的笑容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迷茫。   她总觉得云氏庄园是另外一个世界,现在,她彻底相信,这里就是另外一个世界。   在这里没有饥饿,没有痛苦,没有伤害,有的只是富足跟安康。   主人家跟仆妇一起从面条山上取面条吃,一起从一个汤锅里舀蛋花菜汤喝。   璇玑城里虽然在吃饭的时候也是这副模样,然而,论到富足,幸福,璇玑城根本就无法与云氏相提并论。   公孙诡(梁孝王谋士,诡计多端,与羊胜合谋刺杀袁盎失败,被汉景帝追迫,无奈自杀)自杀前有书信回到璇玑城,言天下大乱就在十余年后,没想到自己出来看到的却是另外一副模样。 第三十六章 尝到甜头的阿娇   苏稚在观察云琅的同时,云琅也在观察苏稚。   云琅就是凭空一跃,就突然出现在骊山的,所以,他对所有没名堂的人都非常的关心。   在确定苏稚不是跟自己同一个来路之后,他就想看看苏稚是如何来掩盖自己身份的。   什么医家之女,什么一觉睡醒,全家都不见了,什么李沮的好友。   这一切明显都是虚构出来的。   从长安到代国找李沮求证,一路上至少需要两个月的时间,云琅觉得苏稚能在长安停留的时间,估计也只有两个月。   超过了这个时间,对苏稚来说是非常不安全的。   不知为什么,一个男子满嘴胡柴很容易把自己弄成千夫所指,相反的,一个女子胡说八道就很容易引起别人的同情,而且还是因为谎话引起来的同情。   男子一般很倒霉,为了女子而死会被认为是一种大丈夫有种的表现,如果让一个女子为男子而死,这就糟糕了,那个男子即便是活下来了,一个贪生怕死的污名恐怕是洗刷不掉了。   在云琅看来,苏稚应该不会是来要他命的人,只要她不是来杀人的,云琅就很想把苏稚的表演从头看到尾。   直到现在,苏稚表现的可圈可点,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正是最能激发男子保护欲望的年纪。   而她表现出来的有异于其余女子的大度,自信,爽朗,活泼更是让人从心底里对这个小姑娘产生好感。   饿了,就是饿了,拿起东西就吃,不做作,不伪饰在任何地方都表现的如同在自己家一般自在。   如果一个男子这样做会被撵出去,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这样做,就只会让人生出怜爱之心来,尤其当这个小姑娘还长的非常漂亮,怜爱之心就会加倍。   云琅现在没时间去关注这个奇怪的小姑娘,他有更加重要的事情去做,阿娇邀请他吃饭。   阿娇请人吃饭一般是不管时间的,也不会理睬你是不是刚刚吃过,只要她发出了邀请,那个人就得来。   她处在万人中央的时候是这样霸道,身处冷宫的时候同样如此。   只是现在显得尤其霸道。   云琅穿过麻籽地来到长门宫的见到阿娇的时候,他就深深的叹了口气,别的女人都是越长越老,她不一样,竟然越长越年轻,可能是天天在温泉里游泳的缘故,温泉不但消耗掉了她身上多余的脂肪,水流还重新塑造了她的身体,让她显得更加年轻,身段也变得更加妖娆。   这就是一个集天地灵秀于一身的女人,天底下的好事全部都被她一个人占尽了。   云琅无论如何都想不通,一个大口撕扯肥鸡的女人,为什么她的身材会如同魔鬼一般玲珑有致。   “低着头干什么。”阿娇丢下手里的鸡骨头,对云琅道。   “一月不见,您更加光彩照人了,小子还是少看几眼比较好,看多了,陛下可能会挖掉我的眼睛。”   云琅选择了老实回答。   “哈哈哈……”阿娇笑的豪迈异常,很奇怪,这种很男性化的动作放在别的女人身上可能很不协调,放在阿娇身上就显得理所当然。   “我家的鸡鸭鹅也开始下蛋了,建章宫吃不了那么多的鸡蛋,你说怎么办?”   云琅笑道:“好办,从明天起,长门宫的鸡蛋直接供应建章宫就好,云氏的鸡蛋就在集市上售卖。”   阿娇丢下手里的鸡骨头皱眉道:“这样一来你家卖鸡蛋的钱可就会少一半多。”   云琅幽怨的瞅着阿娇低声道:“无妨!”   阿娇听云琅这样说,一下子就来了兴致,追问道:“说说,你就不是一个愿意吃亏的人,这中间可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勾当不成?”   大长秋双手插在袖筒里,仰头看着天空,他似乎忘记了云氏每卖一次鸡蛋就要分给长门宫一半钱财的事情,他更加忘记了云氏每卖掉一批鸡蛋,还要分给商贾一分的事实。   再加上云氏每个月都要孝敬那些贪婪的小黄门不菲的金银,卖给皇家的鸡蛋,看似卖了高价,整体算下来,还真的不如放在集市上售卖。   反正,在大汉国,鸡蛋与金银一样都是硬通货,还不至于出现买不掉最终坏掉的场面。   “云氏小门小户的,跟皇室做生意,总觉得脖子上凉飕飕的,家里的人口简单,少卖几个钱不妨事。”   阿娇烦恼的有些幸福,将身体靠在软塌上懒懒的道:“我也没想到家里的那些鸡鸭鹅,一天居然能下那么多的蛋。问过陛下了,陛下说他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只是宫中每个人的饭食都是有规定的,不宜破戒,免得坏了规矩,哪怕鸡蛋多出来了也不成。不过呢,陛下也说了,这绝对是好事,不会让你云氏吃亏,辛苦养的鸡下的蛋,不能放坏了。”   云琅很害怕官家插手自己的经营,一旦官家插手了,云氏就距离破产不算太远了。   “微臣感谢陛下仁慈,只是云氏不能总是依靠陛下扶持,这样不是走远路的法子。想要大汉真真切切的有吃不完的鸡蛋,还需要云氏自己想办法,如此,才能走的长远。”   “算了吧,你就是不愿意让官府掺和进来是不是?好吧,既然是我家的鸡蛋挤兑了你家的鸡蛋,就让你得意一次,你云氏的鸡蛋可以自己处理,如果处理不完,还是卖给陛下,他总有法子处理的。”   阿娇说的理直气壮,丝毫不以逮着皇帝一个人坑为耻。   云琅抓抓后脑勺瞅着阿娇道:“这么说,您家里的这一季春蚕丝……”   “卖给了陛下!”   “那些不下蛋多出来的公鸡公鸭子,公鹅……”   “也卖给了陛下吃肉。”   “您去年冬天的时候还养了很多的猪羊,莫非也卖给了陛下?”   “那是自然,除了陛下,还有谁有资格吃我阿娇庄园的产出?”   “那是,那是,您只需要陛下这么一个客商就好,只是,您难道没有想过把生意做的大大的,赚数之不尽的钱财,然后在陛下财货紧张的时候拿出来帮陛下支应一下国朝的开支?”   阿娇听云琅这么说,一只手杵在桌案上,用拇指食指摩挲着光洁的下巴,想了一下对大长秋道:“你去告诉东方朔,问他有什么办法能够让长门宫的产出继续增加,如何才能让我长门宫赚更多的钱财。他如果想不出办法,你就直接抽他鞭子,直到他想出来为止!”   云朗听阿娇这么说,不由得打了一个激灵,东方朔这家伙讲古,办事还算不错,要他仓促间帮阿娇想出一个或者几个赚钱的法子,这是再难为他,估计这鞭子他是挨定了。   “其实想要赚钱没有您想的那么艰难,只要您以后不要再卖丝线,而是卖绸布,这样您就能多赚一倍的钱,如果您再把丝绸制作成漂亮的衣衫,让所有贵妇来买,您又能在卖丝绸的基础上再多赚三倍,乃至十倍的钱。如果您能将养蚕的规模扩大十倍,百倍,您就能垄断长安三辅的丝绸买卖。您只要想一下就知道,买卖丝绸或者漂亮衣衫赚到的钱,可能不比长安三辅一年的岁入少!”   “能赚这么多?”阿娇有些不相信,就把目光投在她一向信任的大长秋身上。   大长秋躬身道:“回禀贵人,云琅所言极是,长门宫,云氏今年春蚕蚕丝的数量就有足足六万两千束,就这,已经是长安三辅最大的蚕丝供应商贾了。长门宫卖掉丝线赚到的钱,足足有长安三辅夏税的半成,如果明年我们继续增加桑蚕饲养的数量,再修造织造所,媲美长安三辅的岁入,并非遥不可及。”   阿娇欢喜的站了起来,双手叉腰意气风发的道:“就这么决定了,我们明年,继续多养桑蚕,多养鸡,多养猪羊,哈哈,如果阿彘库房里的钱财还不如我这里的多,我要看看,谁还敢指责陛下来我长门宫次数太多?” 第三十七章 璇玑城   在大汉做生意其实真的很好,除了缴税,处理好身份问题,剩下的全是赚的。   这是一个物资极其匮乏的时代,只要你能生产出来足够多的物资,尤其是食物,以大汉人干瘪的胃口,就一定能够全部消化掉。   很羡慕阿娇,她只需要维系一个客户就能完成她做生意的全部过程,至于税收?估计大汉国的上计官,丝绢官是没胆子跑长门宫来收税的。   大汉国的税务其实并不高,早在高祖皇帝立国的时候眼见天下穷蹙,就将商税定为十五税一,文皇帝的时候天下大治,文皇帝为了藏富于民,又将商税定为三十税一,直到景皇帝的时候,国库富庶,钱粮大丰,于是,就将三十税一的国策用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   当今陛下登基之后,连年征战,国库穷蹙,就有些后悔将商税订立的太低,主父偃,公孙弘等人就迎合上意制定了盐铁官卖,以提高盐铁售价的方式,变相的提高税收。   云琅估计等阿娇卖鸡蛋,卖猪羊,卖丝绸卖马车卖的比长安三辅的税收总和还要多的时候,估计,丝绢,车马,鸡蛋专卖也要开始了。   一点小钱,皇帝自然会容忍阿娇胡闹,一旦变成可以影响帝国命运的产业,即便是皇帝也不会继续允许阿娇敛财。   不过,管他呢,做生意对阿娇来说不过是一场有趣的游戏而已,成功能因其皇帝对她更大的关注,不能成功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反正她总是会有饭吃的。   也不知道阿娇是怎么想的,有圆润的陶碗陶杯不用,她非要用银器来当茶碗。   银器的过热性非常的好,于是,热茶倒进银杯之后,就没人能直接拿起滚烫的银杯喝滚烫的茶水。   云琅说的口干舌燥,很想喝一口热茶,只可惜,他试验了几次都烫手的厉害,只好放弃。   闲谈的时候东方朔进来了,这个色鬼在面对阿娇的时候,那双眼睛却变得清澈无比,跪坐在那里,一只手优雅的拿起银杯,稳稳当当的喝了一口茶水,然后就优雅的将杯子放下,继续带着笑意听纱幕后面的阿娇吹嘘自己的理想。   “不外乎钱粮而已,长门宫既然已经做到了自给自足,那么,这个章法是不是就该推行到全国?只要每个农户家里能饲养两头猪,五只羊,一头牛,百十只鸡鸭鹅,不出两年,天下间哪里还有什么饥馑之忧?”   云琅拱手笑道:“贵人高见。”   东方朔也笑着拱手道:“贵人之言,发人深省,妙不可言,只可惜这天下之人大多是庸庸碌碌之辈,明明有我长门宫珠玉在前,也不知效仿,真是愚不可及。”   阿娇非常满意这两个马屁精的反应,又高声道:“先从富贵镇开始,给那些背煤石的野人全部上户籍,他们该缴纳的人头税,刍藁税从我们这里出,先把他们身上的野人气给我弄干净,然后再提做人。”   东方朔连忙拱手道:“回禀贵人知晓,富贵镇的官员尚未任命,虽有阳陵邑税吏来收税,却无人管理民户。”   阿娇怒道:“富贵镇是我的,哪来的税吏?大长秋撵走那些不相干的人,即便是收税,也该是长门宫来收。按照长门宫地契来算,云氏庄园以西十里之内都是我长门宫的地界,富贵镇就在长门宫的地界上,官府过来收税,还有没有王法了。东方朔,你去富贵镇当里长,负责规划,收税,安排民户,不要把那里弄得跟猪圈一样,要是让我看的不顺眼,仔细你的皮!”   东方朔大喜,俯身拜谢道:“定不辜负贵人期望。”   有外人的时候,大长秋一般都不说话,等云琅跟东方朔离开之后,才对阿娇道:“驱赶阳陵邑税吏,是否不妥当?”   阿娇在没人的时候也没了那副骄狂的模样,笑道:“税吏第一天收税的时候我就知道,那个时候我还不确定富贵镇能否繁华起来,现在,那里已经有三百多户野人在那里居住,只要我们继续扩大富贵镇,迟早,上林苑里会出现一座大城。我前些日子去长安请教过宗城公,宗城公详细听了我的诉说之后,他认为,上林苑被陛下封锁十余年,正是山肥水美的好时候,再加上石炭这个宝贝应运而生,富贵镇想要繁华起来,并非难事。宗城公还说,富贵镇靠近渭水,虽然这条河流上的大部分水域不适合行舟,但是啊,关中这一段行走一百料以下的舟船还是可行的,如果陛下能够在关中,沟通八水,富贵镇成为洛阳那样的通都大邑也并非难事。所以啊,我们一定要牢牢的将富贵镇握在手心,哪怕富贵镇将来达不到洛阳那样的繁华程度,也能让我有足够的条件站在最高的位置上面对天下人。”   大长秋闻言,松了一口气道:“原来是宗城公给您的建议,既然如此,某家这就去派人去干阳陵邑税官,然后派揭者过去,协助东方朔治理富贵镇。”   阿娇莞尔一笑,轻轻地拍拍手,一头半大的老虎就从后面跑过来,熟练的卧在阿娇的脚下,探出爪子去够阿娇耷拉在锦榻外面的脚。   “宗城公也说了,稷下学宫也会有人出山来帮我,只是见不光,所以啊,东方朔放在明面上还是不错的。”   大长秋思索了一下道:“既然稷下学宫的人会来,那么璇玑城的人说不定也会出来,毕竟,他们两家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既然贵人接纳了齐地的稷下学宫,那么,琅琊地的璇玑城该如何面对?”   阿娇笑道:“卧虎地一战,陛下虽然损失惨重,收获却非常的惊人,琅琊郡归了陛下,稷下学宫,璇玑城想要继续在陛下跟城阳王之间摇摆那是不成的。尤其是璇玑城,他们马上就要归属陛下了,而陛下听信了董仲舒的话,正准备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呢。他们如何能坐得住,总要派一些人出来见见世面,找找风头,你放心吧,该来的总会来,一群丧家之犬罢了,如果能用,就收几个好用的,如果不堪大用,就让他们去死好了。反正我们的要求不高,就是要一个真正可以托付终身的依仗,还用不了那么多经天纬地的人才。”   大长秋笑道:“陛下这一次应该是满意的,城阳王,淮南王这些人如今没了威风,大义又在陛下手中,只要诸侯国三百担以上的官员由陛下任命完毕,诸侯国想要翻身就再也没机会了。”   阿娇笑道:“阿彘这一次算是真正打开了大汉国人才的大门,从今往后,诸子百家的学子想要不死,就必须效忠阿彘,否则,以董仲舒那个阴狠的性子,他们恐怕没有多少活路。算了,不管那些人,我们还是管好自己的事情,长秋宫,你说我为什么就怀不上陛下的孩子呢?按理说,我们的身子都非常的康健,老天爷为什么偏偏就不给我一个孩子呢?”   大长秋叹息一声道:“此事奴婢隐晦的问过云琅,云琅却说他擅长金疮科,对于,儿科,带下科并不熟悉。不过,璇玑城之人最熟悉此道,既然璇玑城的人已经出山,老奴一定会多方打探,让他们为贵人除此心腹大患。”   阿娇叹口气道:“术士说我福格太重,一般生命不会进入我的腹中坐胎,还需时时养气,静待天时,总之,这是我的命,为了能有一个孩子,我不惜放弃跟卫子夫争夺皇后之位,就是想跟上天做一个交换,即便请来了璇玑城的人,那也是逆天改命之举,福祸难料啊。” 第三十八章 土鳖就是土鳖   东方朔给皇帝建造的马车已经有了雏形,马车底盘依旧采用了阿娇那辆马车的底盘,只是更加的厚实宽大,毕竟,给皇帝拉车的马匹足足有六匹之多,有这样的拖拽力,再沉重的马车它们也能拖得动。   只是马车的样子没法子形容,准确的说,这根本就不是一辆马车,而是一座移动的宫殿……   移动的宫殿也就罢了,马车车辕后面居然还有一座一丈高的小型华表。   华表这东西,在远古的时候就是一个图腾柱,相传,在尧帝时期,尧帝为了倾听民间声音,就在路口设立了华表,任何人都能在华表上写字,可以针砭时弊,也可以指责尧帝在施政时期产生的谬误。   以后这东西就被当做皇帝愿意倾听民间声音的一种象征被一代代的帝王留了下来。   云琅不觉得刘彻是一个喜欢听别人谏言的皇帝,也不是一个能听进去别人谏言的皇帝,他更喜欢在一个很小的圈子里跟一群睿智且高明的人制定新的国策。   后世人把这种政治模式叫做精英政治,好与坏各有分论,云琅也分辨不出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剩下的自然就是一头巨大的龙,宫殿四角的飞檐上都有一头做怒吼状的狰狞龙头。   这样的东西云琅上一次见还是在一个暴发户盖的会所里面,号称九龙阁,没有消费够八万八千八就别想出来。   云琅没有见过刘彻,对他的审美情趣无法把握,又对大汉人的审美观没有足够的研究,所以,也就对东方朔设计的造型没有评判资格。   “应该,大概,好像还可以吧……”云琅非常不安的道。   “用了金粉两斤,银粉六斤,珍珠一斗,玛瑙石四十块,白玉六方,完全符合天子车驾的规秩。知道不,某家想了三天,又在修造的过程中不断改进,精益求精,方有目前之局面……此车一出,天下无车矣!”   东方朔口才了得,云琅刚刚就听见他前面说的几个字,剩下的全是骈四俪六的短句,云琅听了一头的雾水。   云琅总觉得这样的马车给刘彻送上去,可能福祸难料,狠狠地抓一下头发道:“你给大长秋或者车马监他们看过没有?”   东方朔鄙夷的一笑:“寺人如何知晓何为肃穆,何为天子之威?车马监里多为碌碌之辈,不问也罢!”   “这就是说,这东西是你这个土鳖自己蹲在书房里研究出来的是吧?”云琅的心顿时就咯噔一下,如果大长秋,车马监的人看过也就罢了,这说明大汉国从上到下就这审美水平,一个个的只喜欢贵的,不喜欢便宜的。   如果大长秋这种服侍过皇帝很多年的人都不喜欢,车马监那些给皇帝造了很多马车的人想看热闹,那么,问题就大了,以刘彻的脾气,会认为这是对他的一种蔑视跟侮辱,一怒之下砍掉东方朔的头一点都不奇怪。   “何为土鳖?”   “意思就是说,毫无见识的傻子!”   “东方朔毫无见识?哈哈哈,土鳖,某家还是第一次听人这样评价东方朔。”   云琅呆呆的看着这个骄傲自大的家伙,痛苦的拍拍那个巨大的骨灰盒道:“你最好找大长秋他们看看,如果你不找他们帮你看,我就立刻撤出我家的工匠,你自己一人去玩吧,免得你被人家以靡费国帑之名砍头的时候顺带捎上我。”   东方朔见云琅没开玩笑,而且一脸的黑色,心头也不由得惴惴不安,很没底气道:“如此华车……”   “这是你这种层次的人喜欢的马车,不是陛下喜欢的马车,既然你喜欢故事,我就给你讲一个故事,你听听是不是很有道理。   两农妇在地头闲聊,一个对另一个道:你说,皇帝种地的时候用的是什么样的锄头?   另一个道:怕不是金锄头吧?   第一个说话的农妇又道:恐怕是真的,一想到皇帝用金锄头锄地,每顿吃干饭,两个皇后在他身后提着金篮子往地里撒粪,咱们可比不了。”   云琅说完,就瞅着眼睛瞪得比牛眼睛还要大的东方朔半点都不避让。   “你在羞辱与我!”东方朔勃然大怒。   “哈哈哈哈……”一阵歇斯底里的大笑声从马车后面传来。   云琅,东方朔一起怒视从马车后面摇摇摆摆晃出来的人。   从马车后面滚出来的人自然是苏稚,这个女人对云氏庄园充满了好奇心,基本上没有她不去的地方。   苏稚笑的已经跪在了地上,可能觉得满世界只有她的笑声而别人都不说话有些诡异,就努力的控制住不再大笑,抹一把笑出来的眼泪,就胡乱朝两个怒气冲冲的男人摆摆手,就打算开溜。   “你怎么到这里来了,这是云氏禁地。”云琅怒吼道。   苏稚小心地瞅瞅云琅,怯生生的道:“没人跟我说……”   云琅强行压下心头的怒气慢慢的道:“这一次就算了,再有下一次你就会直到云氏族规是怎么回事。现在知道了,还不赶紧离开。”   苏稚见云琅真的发怒了,连忙点头道:“哦,这就离开。”   说完话,一刻都不停留,飞快的跑了。   云琅按一下噗噗直跳的太阳穴,对东方朔道:“一定要找大长秋,或者车马监的人帮你背书,如果没有他们的意见,你这样肆意胡为是在自寻死路你知不知道?”   “哼!既然你一再要求,某家就找大长秋他们来观瞻一下,也让他们评评理!”   东方朔怒气冲冲的应了一声,也大步流星的走了。   云琅见两个棒槌全走了,一屁股坐在马车的金台阶上,不断地喘粗气,心口隐隐作痛。   瞅着湛蓝的天空,只见两只苍鹰正在天空盘旋,自从云氏庄园跟长门宫饲养了很多鸡鸭鹅之后,喜欢来骊山寻找食物的苍鹰一下子就多了起来。   “这关我屁事啊!”   一口浊气被云琅缓缓地从胸中吐出来,忍不住低声咒骂了一句。   “喂,这辆马车好丑!”苏稚的小脑袋又从马车后面露出来:“就是把一堆钱挂在木头架子上。”   “你不该来这里,去找红袖他们玩吧。”怒火泻掉了,云琅也就不是很在意苏稚来这里的事情。   “红袖要弹琴,小虫要去长门宫陪贵人沐浴,两个好玩的傻子要喂鸡,其余的人都有活计要干,伤兵那里基本上没有事情,我只好到处找你这个主人,看看你能不能陪我走走,我有很多事情要像你请教。另外你说话不要总是老气横秋的,你比我能大几岁?”   云琅低头瞅瞅自己白皙的双手苦笑一声,站起来指着松林里面的缫丝作坊道:“你可以去看看刘婆她们是怎么缫丝的,云家很快就要自己织造绸布了。”   “这里为什么不能来?就因为这辆丑丑的马车吗?你家里的马车好多啊。”苏稚小声问道。   “不是不能来,是最好不要来,有些工匠不喜欢自己干活的时候被别人看,有些没有完成的马车,比如这辆丑丑的马车,被外人看见,传扬出去,我家里的其余马车就不好卖了。”   话到嘴边云琅还是换了一个借口,没有说这辆马车是给皇帝用的。   “您知道公孙诡这个人吗?”苏稚忽然张嘴问道。   云琅愣了一下,看了苏稚一眼道:“怎么,此人与你有亲?”   苏稚摇摇头道:“没有,这人已经死了。”   云琅笑道:“你在跟我打听一个死人吗?”   苏稚笑道:“每一个人都不会无缘无故的活着,也不会无缘无故的死掉,他们活着的时候是在创造故事,死掉之后是在沉淀故事,等时间到了,那些故事一定会名扬天下的。所以,我想在所有人都知道之前,先要知道这写故事,先睹为快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   云琅皱眉道:“你好歹把自己密谍的身份多隐藏几天啊,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让我很为难。”   苏稚摇头道:“我不是密谍,我是偷跑出来的,就是想直到公孙诡这人是怎么死的,为什么死的。”   “所以你找到了小梁王?他不肯告诉你?”   “是啊,刘陵也不肯!”   云琅愣了一下,从怀里取出一个小包,打开之后露出那枚断掉的钢针道:“你干的?” 第三十九章 西北理工   “我不会杀人,只会救人!”   苏稚似乎对云琅手中的那枚断针很厌恶,连多看一眼的兴致都没有。   云琅松了一口气欣慰的道:“这样就很好,如果你喜欢杀人,我会让你立刻离开云家。”   苏稚笑道:“你是哪家的弟子?稷下学宫?白石城,还是墨家,公输家?看你的样子又像是农家,医术也高明,机关之术也不错,这就很难猜了。”   云琅愣愣的眨巴了两下眼睛道:“我西北理工的……”   “西北理工?没听先生说过啊,不要紧,看你的本事很高明啊,教你学问的先生也应该很厉害才是。我是璇玑城的,学的就是如何治病救人,你拿给我的那根针是公输家的,那一家子没什么好人,一个个长的獐头鼠目的,跟老鼠一样总是在背地里害人。我是从璇玑城偷跑出来的,手艺还没有学到家,让你见笑了。”   苏稚似乎非常的愉快,小嘴巴拉巴拉的说个不停,云琅的脑袋里却在飞速的运转,仔细的考量自己目前的处境。   很明显,眼前的这个小傻蛋应该在见识了云氏庄园的各个不同之处后,就很自然地认为云琅也是一个刚刚学成出山的隐士高人的弟子。   她嘴里说的那些名词云琅很陌生,只有一个稷下学宫在史书上还有点名气,剩下的简直闻所未闻。   “好了,总算是找到了一个同道,我可以放心的住在你这里了,告诉你啊,我的谎话你要帮我圆回来,那个李沮我根本就不认识,被人拆穿之后,我就要有麻烦了。对了,你家的学问有没有不许外人学的规矩?如果有就早点说,我会注意的,你那间装满精巧机关消息的房子我看了,不过,也即是看看,一样都没动。”   云琅木然的摇摇头道:“没有,我家的学问,只要人不是太傻,再缴纳学费之后,谁都能学。”   “天啊,原来是这样啊,怪不得你家如此的豪奢,我就说嘛,你一个人在外,没有师门帮助,怎么可能一个人弄起这么大的山庄。你家有师长在吗?容我洗漱之后去拜见。”   “以前有一个师长,去年冬天的时候去世了,所以就剩下我一个,既然是师妹来了,那就把这里当做你家,应该百无禁忌。”云琅终于笑了,笑的如同一只刚刚偷吃了一只肥鸡的老狐狸。   苏稚俏生生的双手抱拳冲着云琅施礼道:“见过云琅师兄。”   云琅也笑吟吟的抱拳还礼道:“欢迎苏稚师妹做客云氏。”   然后两人相视一笑,很是相得。   见礼过后,苏稚明显轻松了很多,与云琅并肩而行,一路上有说有笑,算是真正没了顾忌。   “你要找的那个公孙诡啊,很多年前就死了,当初先帝酒后曾说要传位给梁孝王刘武,却被袁盎这个人给阻止了,梁孝王刘武恼怒非常,却对袁盎毫无办法,听说公孙诡跟羊胜两个人为了帮梁孝王刘武出气,就派了刺客去谋杀袁盎。第一次派去的刺客不太合格,见识了袁盎之后,被人家一通游说,就放弃了谋杀,还把谋主告诉了袁盎。结果,就在袁盎准备去皇帝面前告状的时候,才出家门,就被公孙诡跟羊胜派来的第二波刺客给杀了。这下子就算是捅破天了,先帝就命刘武交出谋主,没法子,刘武就逼迫公孙诡跟羊胜自杀。这件事流传的很广,事情又过去了很多年,师妹你怎么可能会不知道?”   “师兄有所不知,我们璇玑城在琅琊山里,平日里就没有什么访客,整日里见到的不是猎人就是樵夫。师长们说,刘氏人心不正,又分封天下,造成的后果就是骨肉相残,吴王刘濞乱天下,天下生民死伤二三,我璇玑城即便是再有活人命肉白骨之术,也救不了天下人。因此就关闭了山门,等天下纷争平息之后再来济世。云琅师兄,你们西北理工既然一直在时间行走,想必对这个世间非常的熟悉,以后苏稚要向师兄请教之处良多,还请师兄莫要厌烦才好。”   “这个自然,只是师妹如何发现愚兄跟你乃是一类人的,还如此的肯定,愚兄自觉掩藏的还算是严实。”   “嘻嘻,师兄还不是第一次见我就发现我了我的不妥之处,咱们自己人看自己人当然容易。小妹问过人了,您也是孤身一人突然地出现在人间,又在短短时间就挣下了偌大的家业,且官至军司马,爵位更是到了少上造,这样的少年英杰,人间不是没有,却少的可怜,也只有我们这些世家才能培育出像师兄这样的绝顶干材来。更何况,小妹还看到了您偌大的云氏,不论是吃食,还是做工的方式,都大异于常人,尤其是您那一屋子的机关消息摆件,小妹自然是十足十的相信您跟小妹是一路人。就算是您的西北理工听起来陌生一些,也是无妨,师长们常说,这荒野大泽之中,还不知道潜藏着多少高人,要我们时时保持谦卑。果然,小妹在您身上就看到了大学问,师长的教诲真是太有道理了。”   “啊?哈哈哈哈……师妹谬赞了,哈哈哈哈!”   “师兄,我饿了,想吃小虫说的卤肉!”   “一个女孩子总是吃肉,看样子你们璇玑城平日里过的何等清苦,今天师兄就给你露一手我们西北理工的压轴名菜——红烧蹄髈。啧啧,这可是真正的好东西,当初愚兄在山中求学的时候,等闲盼不到这道名菜,即便是偶然见到了,也往往是囊中羞涩,买不起啊,只好几个师兄弟合伙买一个蹄髈……愚兄我有一些爱干净的毛病,想着用筷子吃……结果,那几个牲口竟然直接上手啊……等我拿来筷子,盘子里就剩下一根光骨头……”   “哈哈哈哈……真是有趣,不过,师兄啊,你们西北理工吃饭为何要用钱买?”   “西北理工的师训就是——自力更生,丰衣足食,师长们认为,这天下的万物,没有一种不是不能为人类造福的,人之所以生活的困顿,就是因为对世间万物开发的不够。而更多的原因,就是人性中有惰性,有得过且过的毛病,所以师长们才制定了这一条师训。要我们秉承”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理念,不但要在西北理工努力的求学,还要在求学的同时,为自己的肚子努力……”   “哈哈哈,太有意思了,不过,日子应该很不好过吧?”   “还成,说说你们璇玑城,我很好奇啊,你们整日里吃青菜能受的了吗?”   “啊——璇玑城里的人都喜欢吃草你知道吗?每日里去吃饭你都能看到绿莹莹的一片,天啊,我每次吃饭的时候都把自己想成一只兔子,才能活到现在。师兄你知道吗?春夏秋饭堂里一片绿色,到了冬日就成一片黑色了,我实在是吃盐菜吃害怕了。呜呜,师兄,你知道我有多想吃肉吗?我甚至连草丛里的蚂蚱都拿来烤着吃……呜呜。”   云琅拍拍苏稚的脑袋,怜惜的道:“好了,既然到了师兄这里,咱们就一口青菜都不吃,先大吃三天肉食,再考虑要不要吃点青菜调和一下胃口。先从红烧蹄髈开始,师兄争取让你每天不重样的吃肉,对了,卤蛋也不错,你要不要吃?”   “吃!”   “烧鸡呢?”   “吃!”   “烤鸭现在还不成,师兄的手艺不到位,以后练好了再请你吃!”   “好,今天先吃你说的红烧蹄髈,两个!”   “错了,是四个,我也想吃了,你看,我的口水都流下来了哈哈哈。”   “哈哈,我也流口水了。” 第四十章 新身份   苏稚的到来,让云琅感觉自己的前途一下子变得光明起来。   还以为满大汉只有他一个人来历可疑面目可憎,哪里想到,在这个国度里,有这么多随时随地愿意把自己跟人群隔离开的人,并且,还都是一群看起来似乎很高明的人。   给自己弄一个合适的,明白的出身,是云琅一直想要做的事情,现在,一切都完美的被解决了。   从苏稚的行为中可以看到,她为自己的身份骄傲,并且认为只有跟她一样来自奇奇怪怪地方的人才配跟她成为同伴。   她的这种骄傲感云琅不知道是从哪来来的,反正,她们璇玑城对自己人的爱城主义教育做的不错。   天上掉下来了一个小师妹,云琅就决定拿出浑身解数来好好的讨好一下他的这个便宜师妹。   从军中回来的霍去病,曹襄,李敢简直就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在云氏的那颗大柳树底下,一个穿着鹅黄色衫子的小女子毫无形象的盘腿坐在一张长条桌后面。   在她的面前,有一个淡白色的玉盘,盘子上放着两块糖醋排骨,第三块则被苏稚拿在手里大嚼。   玉盘边上,更有无数的陶盘,但凡是云氏能见到的美食,全在这些陶盘里。   云琅手里还端着一个盘子,正在用一种近乎宠溺的目光瞅着埋头大吃的苏稚。   “吃的慢一些,如此才能品味出好滋味来,喝口芙蓉汤压压油腻。”   苏稚三两口吃光了糖醋排骨,立刻就把目光投注在云琅端着的盘子里满怀期望的道:“这又是什么?”   “香肠,还是过年的时候灌装的,里面添加了山茱萸,味道很奇特,不知道你喜欢不喜欢。”   苏稚小狗一般的在盘子上嗅嗅,立刻鼓掌道:“味道好特别啊,我要吃!”   云琅用一柄小刀,切开了香肠,明亮的油脂立刻就流了出来,山茱萸,花椒的香味也就散发了出来,苏稚迫不及待的夹了一块放进嘴里,小小的嘴巴鼓起来一个包,闭上眼睛仔细的品味,就在这一刻,她已经完全沉浸在食物带来的快乐之中。   曹襄走过来想要弄一块香肠吃,这东西他过年的时候吃过,只是吃过一次,云琅就说太少,再也没让厨娘给他做过。   苏稚惊恐地瞅着曹襄探过来的手,一把抱住盘子,可能觉得不妥,就将吃的只剩一块的糖醋排骨给曹襄推了过去。   曹襄也不挑拣,抓着最后一块排骨吃了起来,不这样不成,云琅看他的眼神非常的不友好。   “能给兄弟一碗芙蓉蛋汤喝吗?在军营里忙碌了大半天,肚子真的空了。”   霍去病走上前来,没有贸然的去动苏稚跟前的饭食,而是带着一种难以言说的怪异神色,提出了一个貌似合理的要求。   很快,三碗芙蓉蛋汤就放在三人面前,霍去病,曹襄,李敢就一人捧着一碗蛋汤喝,一面瞅着云琅殷勤得伺候苏稚大吃大喝。   苏稚人看起来小,饭量却不比曹襄这个大肚汉差多少,人多起来之后,她吃东西的速度明显在变快,一寸见方的那种红烧肉,她两口就吃了下去,而且一连吃了三块。   “师兄,这是我此生吃饭吃的最痛快的一次。”   裹着肉汁的白米饭一连吞了两勺之后,苏稚才含糊不清的对云琅撒娇。   云琅笑眯眯的道:“慢慢吃,别撑坏了,这可能是你第一次吃这样的饭食,师兄保证这绝对不会是你最后一次吃。”   霍去病的眼睛一亮,瞅着云琅道:“师兄?”   云琅笑道:“我师妹来自璇玑城,这事你们知道就好,别说出去。”   曹襄愣了一下,看看苏稚,又看看云琅,很小心地问道:“你也是璇玑城的人?”   苏稚把嘴里的米饭吞下去之后道:“我师兄来自西北理工,你们不知道吗?”   李敢傻傻的摇头道:“不知道!”   云琅笑的灿烂,将手在麻衣上擦拭一下道:“你们也没问过啊!”   曹襄木然的道:“你果然是有来历的,我母亲就说过,大汉国还没有人能够教出你这种通才来的人,如果有,我母亲不可能不知道。你弄出来了那么多东西,比如曲辕犁,比如水车,比如水磨,这些东西不可能是一蹴而就出来的,因该是经过不断地磨合,调整之后的成熟东西。你隐瞒了我们这么久,不该啊。”   “你们都不问,我干嘛要说,送上门的东西你们谁会稀罕,你们难道不觉得这是一个惊喜吗?知道了,就要帮我继续保守秘密,包括我师妹的,你们也知道,董仲舒这群人看我们很不顺眼,被人家陷害了,我们可没地方伸冤去。”   霍去病摇头道:“山门里的人在长安虽然不多,却不是没有,大家其实都是心照不宣,不说破而已。朝廷需要各种人才,需要各种人参与国家的治理,陛下也需要倾听来自所有智者的建议,所以对你们这些山门里出来的人还是比较容忍的。董仲舒虽然说动了陛下,然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事情还仅仅是停留在口头上,陛下还没有下令执行,所以,你们师兄妹就好好的在云氏庄园里待着,屁事没有。”   曹襄道:“不成,不能保密,至少不能对我母亲保密,必须先告诉她,免得将来因为身份的事情出麻烦,我母亲就算是相帮我们也措手不及。”   云琅撇撇嘴,瞅瞅苏稚,苏稚也同样撇撇嘴,两人非常不屑曹襄的说法。   山门中人对朝廷勋贵们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当年商山四皓出山,一言不发就逼迫的刘邦改变了废立太子的想法,只能悲伤的与戚夫人垂泪以对,哪怕明知道他死之后戚夫人母子不可能有什么好下场,依旧无法改变现状。   曹襄见云琅,苏稚不反对,立刻起身去找他家的家臣,要他们立刻将云琅,苏稚的新身份告诉母亲。   霍去病指指长门宫道:“别说我没提醒你,如果我舅母知道的事情,而阿娇不知道,会是一个什么后果,你应该清楚。”   云琅笑道:“一会,我们师兄妹要去拜会阿娇,陈说此事,既然瞒不住了,不妨就说出来。”   “现在就去啊,我舅母就在来上林苑的路上,曹襄派出去的人又骑着快马……”   苏稚恋恋不舍的从桌子后面站起来,霍去病立刻就占领了她的位置,云琅今天可是将云家所有的美食都拿出来了,苏稚即便是能吃,也吃不了多少。   菜式还在源源不断的上来,全便宜了霍去病跟李敢。   红袖很开心,对苏稚的不满,一下子全部消失了,山门的人啊,当年她家也有过一个,只是后来不见了。   母亲还说,如果河图先生还在,她们家不至于沦落到被人满门抄斩的地步。   “小郎,您真的是山门中人?苏稚小娘也是?”   在伺候云琅换衣服的时候,红袖忍不住问道。   “现在,你家小郎不是山门中人也是山门中人了,即便没有跟脚,我就自创一个,没什么大不了的,苏稚是璇玑城的人,你要是有兴趣,就去跟苏稚学两手妇科,儿科,她们璇玑城最擅长的就是这个。家里妇人众多,你要是学成了也能帮助大家。”   红袖摇摇头道:“我不去,要学也跟着小郎学,您比她厉害多了。”   “你这个死丫头,别不知好歹,璇玑城的老祖宗是扁鹊,那可是真正的擅长妇科,带下科,儿科的高手,虽然生死人肉白骨可能有些夸大。相信一般的病症还真的难不住他们。”   “那也不去,就跟着您学。” 第四十一章 云琅杀师   人生在世,总是以不断改进自己生活环境为最终目的,当一种环境已经无法容纳逐渐臃肿的身体的时候,那么拓宽生存环境就是当务之急。   在这一点上,云琅做的很好,他最开始的生活环境不过是一副烧焦的外壳,后来就变成了太宰的石屋,然后就是整座骊山,而后就变成了始皇陵。   死寂的始皇陵带不给他足够多的生气,于是,他就勇敢的向阳陵邑踏出了一步。   阳陵邑的世界自然要比骊山或者始皇陵大,人也多,需要应付或者维系的关系也就多。自然,找茬,或者心怀不轨的人也就多,这就需要云琅拥有足够的智慧去应对。   苏稚自然是一个美丽的天使,她给云琅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这扇门背后,是一个广阔的新世界。   如果云琅没有后世人的果决与眼光,他也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抛出他的新身份。   与后世相比,大汉国对云琅来说是一个运转缓慢地世界,就如同某些人说的那样,因为信笺的传递太慢的缘故,一个人一生只能够炽热的恋爱一次,也只能疯狂的奋斗一次。   苏稚很害怕,在山里居住了太久,大山挡住的不光是她们的眼光,还有对外面世界的判断。   他们对山门以外的人总是以怀疑眼光来看评判他们,他们骄傲的认为自己山门里的东西就是世界上最好的,所以很多时候,他们不屑从山里出来,去面对芸芸众生。   云琅以为中国的自然科学之所以上千年都没有什么突破性的进展,最大的原因恐怕除了战争之外,就是那些掌握着学问的人,总喜欢把自己的学说藏在某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然后就躺在坟墓里期待某一天能有一个傻小子得到这些精神宝藏,然后发扬光大。   这是一个概率极小的事情,魔怪小说中或许会有某一个傻小子获得古人的传承,最终走上人生巅峰的故事。   现实中,那些被藏在南山的著作,不是被时光慢慢的腐蚀成灰烬,就是被无意中得到著作的樵夫,拿去点火了。   苏稚小心地跟在云琅的身后,云琅则笑容满面,他看苏稚的眼神有些狂热,小小的,软软的,香香的美丽的苏稚这一刻在他的眼中变成了一只美味的可以吊出大鱼的鱼饵。   学问这东西是有时效性的,一旦错过了时效性,昔日人人求之不得的学问,会最终变成没有多少作用的垃圾。   尤其是在大汉国这个唯心论横行的时代里,某些注定要辉煌一时,并且对大汉国将来产生重要影响力的想法,如果不能被后世人不断地修正,填补,充实,最终的会被湮没在历史大河。   云琅需要所有的山门中人勇敢的从山门中走出来,在人间传播他们的学说,他们的思想,尤其是在董仲舒已经把他的美女思想推荐给了刘彻之后,这些山门中人如果再不出来,他们以后也就没机会出来了。   “不要紧张,阿娇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别被外面的那些传言给吓坏了,你只有获得她的认可,才能正大光明的在长安干你想干的任何事情!”   “任何事情吗?”   “那是自然!”   “我想开一家女医馆也成吗?”   “当然可以,只是你的年纪太小,城里的人又长着一双势利眼,没有贵人帮忙,你的医馆即便是开张了,也很难有病人登门,现在见阿娇贵人对你来说很重要。”   “可我总觉得有些不妥当。”苏稚快要哭了,山门中人跟勋贵们走在一起是一桩很忌讳的事情。   师长们说过,勋贵们只要见到山门里的人,就一定会想方设法的留住为他们所用。   为勋贵们所用的山门人下场都不好,远的如荆轲,高渐离,近的如公孙诡羊胜。   “你是要开医馆的奇女子,干的是治病救人的事情,我听说医者有父母心,只要见到生灵有难都会尽心救治,你家老祖宗扁鹊不是曾经给饿狼治疗过伤患吗?所以啊,你把所有人都看成病人就很好了,这样既不违反你璇玑城的规矩,也不违背你的良心,又能解天下百姓的危难,让他们免于受庸医的荼毒。这是多好的一件事啊。”   在云琅巧舌如簧的劝说下,苏稚虽然聪慧却到底年幼,再加上对云琅这个同龄伙伴没有多少提防之心,也就觉得云琅说的似乎很有道理。   再说了,苏稚很想在长安开一家医馆,总是留在琅琊山里学医术,却没有用武之地,这让苏稚非常的不喜欢。   穿过麻籽地,小路的尽头就有一座圆拱门,在云琅去卧虎地的短短时间里,小心眼的刘彻,居然派人在最短的时间里,用一道蜿蜒如长城的砖墙将长门宫围的严严实实。   只是特意在靠近云氏的这个方向,开了一座小门。   大长秋近日变得有些仙风道骨,难得的不没穿宦官服饰,也没有戴宦官专有的纱帽,除过下巴上少了胡须之外,如同一位养气功夫精深的学者。   见到云琅,却不理睬云琅,笑吟吟的朝苏稚道:“家主人听说有山门里的小先生要来拜访,已经恭候多时了。”   苏稚在云琅面前可能还会表现一点惊惶之意,在大长秋这个外人面前却显得非常从容。   面无表情的施礼道:“叨扰了。”   说完话就非常自然的上了大长秋为她准备的一辆双轮马车,放下帘子,马车就轻捷的在小路上移动起来。   云琅原本也想上马车的,大长秋却拉着脸道:“你回去吧!”   云琅吃惊的看着大长秋道:“你翻脸翻得未免太快了吧?”   大长秋瞪着云琅道:“你也是山门中人?”   云琅无奈的摊开手道:“我自然是山门中人,鼎鼎大名的西北理工你都没有听说过?”   大长秋强忍着怒火道:“老夫相信你是山门中人,却绝对不相信你的师门叫什么西北理工!信口胡诌你也挑一个好的,不要把天下人都当做傻子。”   云琅苦笑着抬起一只手道:“云琅真的出自西北理工门下,如果有半句谎言,教我不得好死!”   事实证明,在大汉国发誓赌咒还是很有用的,尤其是发这么恶毒的一个誓言,在大汉国需要莫大的勇气。   大长秋的神色从不屑变成了惊愕,过了片刻才狐疑的看着云琅道:“你真的出自西北理工?还真的有一个山门叫做西北理工?你山门中的其余人呢?”   “冬天的时候,最后一位师长也去世了。”云琅有些伤感。   大长秋冷笑道:“用毒药毒死你的师长,目的达到了,你付出的代价也不小啊,怎么,排毒排了一个多月的滋味不好受吧?”   云琅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来自己到底毒死了谁,觉得大长秋一定是误解了,遂张嘴问道:“您都知道些什么?”   大长秋诡秘地一笑,然后道:“知道的比你想的还要多,比如你为了夺取你西北理工的独门传承,弄死你师长的事情。”   “我没有弄死我师长!”   “你师长大冬天的死掉了,紧接着你也中了剧毒,而且身受重伤,老夫能想到那是一场何等惨烈的对决。   看样子是两败俱伤,不过最终的胜利属于你,因为你活下来了,你的师长却死了。   哈哈哈,大丈夫行事自有担当,为了独门传承,师长嚒,杀了就杀了,没什么稀罕的。   你要是不承认,才让人看不起!   好了,此事就此打住,你我心知肚明就好,毕竟弄死自己师长不是什么好名声,当初看你一副快要死掉的样子,也不仅仅是因为中毒,更多的恐怕是心病吧?   你恩师对你不错吧?要不然你也不是那么伤心,看你小子干的那些事,就知道你不是什么好人,这世上有智慧,有心计,还有手段的人太少了,堪称凤毛麟角!” 第四十二章 搭伴过日子   只要想起或者提起太宰,云琅的心情都会变得很差。   那个可怜的人直到死都不知道他的始皇帝到底对他做了些什么,即便是死,他也情愿匍匐在他的王脚下长眠。   他一生从来没有过自己的生活,他的岁月,他的忠诚,他的爱情甚至他的生命都献给了他的王。   初来这个世界的时候,云琅一心要成为对这个世界有用的人,也想成为给这个世界带来快乐的人。   结果,最需要快乐的太宰却在病痛缠身中结束了生命,最终长眠在那个冰冷的坟墓里。   还以为已经忘记了那个可怜的人,大长秋无意中提起,云琅才发现那个家伙已经在他的心底里扎了根,只要触碰一下,就痛不可当。   大长秋眼看着泪水从云琅的眼角溢出,最终泪流成河,也不再出言讽刺于他,只是拍拍云琅的肩膀,叹息一声就关上了那扇圆拱门。   他相信,云琅但凡有一丝一毫别的选择,也不会杀掉自己的师长,各家有各家的难言之隐,谁是谁非,谁想杀谁,谁又能说的清楚?   他久居深宫,见识过比他想象的云琅的故事还要凄惨一万倍的事情。   云琅哭了好一阵子,才擦干了眼泪,就在他想要跟大长秋解释一下自己没有干杀老师这种事情的时候,才发现,麻籽地边上只剩下他一个人,即便是守卫圆拱门的护卫们,也跑的远远的,好心的给他留下了一片伤心地。   揉着眼睛的云琅一屁股坐在地上,他估计,这个误会大概是解不开了。   其实解释不解释的并不重要,这是一个人人争当恶人的世界,有决断的人要比没主张的人更有生命力。   老虎不知怎么的就找到了云琅,安静的卧在一边等云琅彻底恢复,然后好回家。   老虎最近的日子也不是很好过,阿娇家的三头老虎已经快长大了,没事干就会隔着院墙挑衅老虎的威严,毕竟在这么小的一块土地上,有四头老虎,实在是太多了。   东方朔从长门宫里走出来,看到云琅哀伤的坐在一个树桩子上,哼了一声,就飘然而去。   他自然有得意的理由,马车的土鳖造型被车马监里的官员大加赞赏,就算是大长秋这一次也觉得东方朔干的很不错。   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增涨了东方朔的嚣张气焰,现在就等马车的图样被送给皇帝御览之后,就能彻底的给马车定型,然后就立刻进行内部的装修。   当人人都爱土鳖的时候,云琅就成了真正的土鳖。   蹲在溪水边上,云琅看着自己红肿的眼睛很是头疼,刚才不由自主的哭泣了太长时间,现在要是回去,谁都能看出他哭过,这可不是一个好现象。   唯一能解决这问题的方式就是洗澡加熏蒸,反正只要洗一个热水澡,再用蒸汽熏蒸一番,即便是哭过,也能解释为眼睛被熏蒸后流眼泪了。   得过老寒腿的刘二恨不得睡在温泉水池子里。   当云琅跳进池子的时候,刘二依旧躺在池子里泡澡,那条伤臂被他小心地搁在池子边上,还用油布包裹的严严实实。   “司马,如果你早说你家有热水池子,我早就跑过来了,哪里还用得着你再三邀请。”   云琅为了遮掩哭泣过的模样,把脑袋塞在温水里面好久才抬头道:“少来了,你就是看到云氏富庶,才决定留在云氏混吃等死的。”   刘二嘿嘿笑道:“在你家过活一日等于在军营中过活一年,满长安城想要找到比你家更好的养老地,不太容易。这几天看啊,你也是一个性子淡薄的人,没有那么多的乱七八糟的想法,所以,我才决定留在你家。”   “你就不能说一见到我就心生膜拜之意,也能让我骄傲一些,你也好乘机蒙骗一些工钱。”   刘二张大了嘴巴呆滞了片刻道:“一个大字不识的人哪里有你们这些读书人的那些花花肠子。我现在学你这么说成不?”   云琅摇头道:“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你们才好蒙骗,既然已经知道了,你再这样做,我岂不是成了憨大?”   刘二摇摇头道:“里外都是你们占便宜的事情,多退让一些也不成吗?这些天,我从伤兵中间挑选了一些还有战力的,不知道八十个人多不多?”   云琅皱眉道:“我少上造爵位规定我只能有十六个护卫,两名甲士。”   刘二凄惨的一笑,举起自己剩了少半截的胳膊道:“我们的军籍已除,如何能成为你的护卫?只能勉强算是家丁,部曲都能算。”   “你们被开革了军籍?我怎么不知道?”   “今天早上,一个从吏给我们发还了还乡令,老夫的里长派遣都下来了,你如果把工钱给的少,老夫就亏了。”   云琅笑道:“你的这个里长恐怕不好当吧?”   刘二抽抽鼻子道:“华亭里现在有四个里长,老夫排第五,要等前面四个都死了,才能轮到我。”   “中军府就这样糊弄你们?”   刘二笑道:“不算糊弄,还给了一万个钱,不错了……”   刘二的脸上笑的灿烂,眼睛里却没有一丝喜悦的意思,如果不看他的脸,云琅就只能听到无穷的落寞。   云琅想了一下,撩起一把水又洗了一下眼睛道:“你一个月两千钱,别的兄弟一月一千钱,如果不喜欢钱,就可以折算粮食,想要丝绢家里也有。有家眷的可以把婆娘娃都带来家里混吃喝,至于住的地方,就在麻籽地的右边,那两排房子应该够你们住的了。”   刘二直起身子看着云琅道:“立契?”   “当然要立契,要不然你们像以前那些护卫一样跑了我怎么办?岂不是人财两失?”   刘二懒洋洋的模样立刻就不见了,坐直了身子认真的对云琅道:“我们以后就听你的,只盼着司马能马上封侯,公侯万代,莫要把我们这群可怜人带进死路。”   云琅摇头道:“我连马上封侯的想法都没有,只想着怎么才能活的长久,公侯万代还是算了,当初有这种想法的人,现在全死光了。”   “好,那就希望郎君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我们跟在一边捡点残羹剩饭就好。”   云琅哼了一声道:“跟着我没有残羹剩饭吃,那是云家用来喂猪的。是人,就该吃人吃的饭食,过人过的日子,我不求你们为我效死力,只求你们能帮着我保住这片土地,能让我们所有居住在这里的人活的像个人。”   刘二的眼睛有些发红,咬着牙根道:“保住这片土地,就是保住我们自己的家,为此,我老刘的命随时都能丢出去,就算是死了也不亏,至少我老刘在临死的时候知道,老子是为了保住自己的家战死的。”   云琅的眼睛又有点发红,沉重的点点头道:“大家搭伙过日子罢了,别弄得太沉重,我有些扛不住。”   刘二瞅瞅澡堂子四周,叹息一声道:“我可能要死在这里了,也愿意死在这里,腴膏之地啊。”   云琅却看着背后的骊山,在心中叹了一口气,利用这些朴实的人对幸福生活的向往,来保卫那个已经死掉的始皇帝,云琅对自己死后上天堂的事情,已经不抱任何指望了。   苏稚是踩着饭点回来的,小虫跟她是一起回来的,两个人的头发都是湿漉漉的,看样子阿娇已经用她家尊贵至极的游泳池招待过苏稚了。   这丫头手里还捧着一个小布包,看她珍惜的模样,以及小虫瘪着的嘴巴,就知道小包里的东西一定价值不菲。   “我要在富贵镇开医馆,阿娇贵人已经答应帮我盖一座大大的医馆,药材也是她来筹备。师兄,你说的没错,山门中人确实应该出来走动一下了,我准备找人帮我传信给山门,请几位师长出山。”   云琅笑着指指今晚的蒜拌面道:“赶紧吃饭,着急也不在一时。”   苏稚端起饭碗,又放了下来,摇头道:“不成,我现在就要写信!” 第四十三章 大局与细节   云琅觉得自己利用一下苏稚是完全可以的,却不能一下子就把她推进火坑里。   之所以一定要把苏稚介绍好给阿娇,就是因为阿娇那个天知道什么原因造成的不能生育的毛病。   这方面刘彻绝对没有什么问题,卫子夫怀孕生子,张美人也生了一个女儿,所以,有毛病的只能是阿娇。   阿娇之所以从皇后的位置上掉下来,根本就不是什么巫蛊之祸,而是因为无子!   也就是因为无子,才让阿娇对自己失去了信心,才会针对卫子夫那个可怜的婢女。   假如阿娇有儿子,她依旧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女,不论卫子夫多么的受宠,也绝对不会放在她的眼中。   “不要轻易地去给阿娇看病,更不要给阿娇出药方,这一点你一定要记住,只有等你师门的人来了之后,才能由你的师长们给阿娇把脉。”   吃完饭喝茶的时候,云琅还是对苏稚做了交待,这个小姑娘看似聪慧,实际上还带着浓厚的孩子气。   “知道了,我没有你想的那么傻,今天阿娇贵人就想要我帮她把脉的意思,被我岔开了。我知道我不成,你也看不起我,哼,等我姐姐来了,你就会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杏林高手!”   “也?这么说,你姐姐也看不起你的医术?”   “哼,你们都是一副死样子,每个人都看不起我,在琅琊,人人都说我姐姐比我强,到了这里,又有人说你比我强,我倒是没看出你们两个比我强在哪!”   可能被云琅说中了心事,苏稚连最喜欢吃的杏子都不吃了,起身跺跺脚,跑了。   “我还是没有探听到西北理工到底是何方神圣,肖先生也说从未听闻。”   曹襄很烦恼,他第一次觉得自家无所不知的家臣,也有不知道的事情。   “三五个人的事情,他们要是知道才是怪事情。”云琅喝了很随意的敷衍了一句。   “这么说,你的师门就剩下你一个人了?”霍去病似乎对这个状况很满意。   “没错,现在就剩下我一个人了。”   “太好了,有师门是一个好事,没有师门也是一个好事,前者会有人帮助你,后者没有人来牵绊你,总之,我觉得你现在的日子应该很好过才对。”   云琅叹息一声道:“你喜欢光屁股打天下,却不知你本来就不是光屁股的人,你要不是皇后的外甥,大将军的外甥,你看有人理睬你不?”   霍去病笑道:“你不是也一样?你要是没有这一身从师门带来的本事,就你的所作所为,早就被张汤拉去砍头了。”   “咦?说起张汤,怎么这些日子就没看见过他?”   曹襄张嘴道:“张汤去我大将军军中了,同去的还有主父偃,大将军不愿意处理军中收缴的财货,特意上书陛下,请陛下派员处置。”   霍去病不满的道:“你喊我舅舅一声亚父能死啊?”   曹襄无奈的摊手道:“我没问题,直接喊大将军为耶耶也没问题,可是我家里还有一大堆姓曹的人,我要是这么干了,置他们于何地?”   云琅不想理睬霍去病跟曹襄之间的那一屁股烂账,更不想接受李敢的提议,一起打麻将。   今晚的月色很好,有打麻将的功夫不如在庄子里走走。   云氏庄园的夜晚非常的静谧,其实,在大汉国最不缺少的就是静谧的夜晚,这个时候,在别的地方人们已经开始入眠了。   传统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才是主流。   任何点着明晃晃的油灯不干正事的人都是异类。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不错的意境,先生白日里还趾高气扬,春风得意,现在怎么变得如此萧瑟?”   坐在灯光下饮酒的东方朔似乎已经喝了很长时间的酒,醉眼惺忪冲云琅扬扬酒杯道:“共饮一杯无?”   云琅摇摇头道:“不饮,你是故意在这里等我呢!”   东方朔大笑道:“我白日里在你面前趾高气扬的,就是想让你来找我理论,没想到还是被你看穿了。”   “以后有话直接说,如果我没有猜透你的心思,你今晚岂不是要白白坐在这里喂蚊子?”   “怎么可能白白蹉跎岁月,你来,我们共商大事,你不来,我也乐陶陶的自得其乐,没有损失。”   云琅指着富贵镇方向道:“麻烦来自那里?”   东方朔点点头道:“阿娇贵人做事太过霸道,想以一人之力建立一座城市,却不知,已经快要众叛亲离了。”   “有资格说出让阿娇众叛亲离这句话的人恐怕只有馆陶公主了,怎么,她又对阿娇的事情感兴趣了?”   东方朔摇头道:“馆陶不过是一只腐肉上的蛆虫,去之不难,难的是那些鼓动馆陶鼓噪不休的那些人。说句实话,世间愚蠢者莫过于馆陶,她忘记了她之所以能恶事干尽之后还能逍遥自在,全部托赖于阿娇。如今为了少许钱财,就再一次想要戕害自己的依仗,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   “这么说,富贵镇的事情已经压制不住了,到了必须分一杯羹给别人的地步了?”   “主要是煤石的利益在短短的一年多的时间中,突然变成了一桩炙手可热的财源,已经有人上奏陛下,要将煤石采收收归国有,依例《盐铁专卖》。富贵镇之所以能够繁荣的基石就是煤石,一旦没有了煤石产业支撑,富贵镇就没可能变得富贵起来。”   云琅笑了起来,坐在东方朔的面前给自己倒了一杯酒道:“那就邀请他们进来啊,阿娇贵人即便没有煤石利益也无碍,她只要拥有富贵镇就好了。   煤石现在之所以看起来很值钱,真正的原因就在于煤石太少,我相信,一旦煤石值钱这个事情晓谕天下了,煤石就会层出不穷的被发现。   这个时候,煤石产生的利益才足以动人心。   如果阿娇能早一天建成富贵镇,那么她的地位就早一天稳固,这也是那些阿娇的追随者们希望的事情。   这个时候,凝聚人心是阿娇要做的头等大事,至于利益,目前还不是阿娇能考虑的。   我以前就听一位先生说过,把自己的朋友搞的多多的,把自己的敌人搞的少少的,这本身就是一种成功。”   东方朔点头道:“道理如此,只是人心难测,更有欲壑难填,一旦尾大不掉,阿娇岂不是为他人做了嫁衣裳?”   云琅一口喝掉杯子里的酒笑道:“做了再说!”   然后也不等东方朔追问,就背着手走进了松林。   一边走一边笑,东方朔看样子还算是一个合适的家臣人选,一个小小的富贵镇就让他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如何为阿娇巩固资产上。   却忘了这个天下实际上是属于刘彻的。   云琅完全能够想象的到,刘彻在知道这个消息之后会笑的是何等的灿烂。   他才不管富贵镇最后落在谁的手中,只要富贵镇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富裕之地,最终的赢家只可能是一个人,那就是刘彻!   阿娇最不能得罪的人恰恰是刘彻。   所以,阿娇在很多时候,刘彻的利益是相同的,不管别人如何相争,只要富贵镇变成了一个税源,就是阿娇的胜利。   云琅不知道东方朔能不能想通这个问题,只要想通了,他的眼界会一下子扩大很多。   作为后世人,他知道地球是什么样子的,知道陆地形态,知道海洋地形,因此,云琅思考事情的方式与古人有很大的区别,在想一件事情之前,他会考虑大局,然后慢慢的缩小自己考虑事情的范围,最终落在事情的本身上。   一般来说,大局高于细节,如果大局都错了,那么,细节干的再好,导致的后果也会越发的严重。 第四十四章 新东西不一定都好   只有劳动才是真实的,也只有劳动者才是最纯粹的人。   云家的缫丝作坊依旧灯火辉煌,到处都是忙碌的妇人,从蚕茧入了热水锅之后,她们就再也不得清闲。   云琅见到刘婆穿着单薄的衣衫垂着头,靠在一棵树上休憩,她身上的衣衫简陋至极,几乎遮不住她胖大的身体,不仅仅是她,其余妇人也是如此,至于守在热水锅跟前的妇人,基本上都是一丝不挂的。   这里是妇人的世界,也是她们谋生的地方。   云琅一般是不来这里的,今天吃晚饭的时候没见到刘婆她们,云琅有些不放心就过来瞅瞅。   脚步声惊醒了刘婆,她抬起红红的眼睛见到云琅过来了,就笑道:“小郎怎么过来了。”   云琅指指刘婆的衣衫,示意她裹好,然后道:“听小虫说你们晚上就吃了几口包子,还要干这么重的活计,我不怎么放心就过来看看。”   刘婆裹紧衣衫摇头道:“今年的桑蚕长得不是太好,蚕茧结的不够大,抽出来的丝线有些发黄,算不得一等丝,蚕茧小了,丝线就短,如果再断丝,品质就更差了,马虎不得,必须一口气把这些下等蚕茧全部剥出来。”   云琅指指缫丝作坊道:“其实无所谓的,差一点就差一点,你看人家长门宫,就没有你们忙碌。无非是少卖点钱,咱们亏得起。”   “那怎么成!”刘婆瞪大了眼睛:“长门宫里的桑蚕丝就算是扭成一疙瘩,人家也能卖掉,咱们没那个本事,就只能一根丝一根丝的做好,只有这样才能卖到高价。长门宫那样做不但糟蹋了东西,还被人戳脊梁骨。”   刘婆很自然地拒绝了云琅给出的愚蠢建议,大马金刀的坐在树桩子上又道:“这里都是婆娘们干活的地方,您这个男子就不要过来,有老婆子在,万事顺遂,要是没做好,您这个当家主的再来不迟。”   很明显的撵人的话,云琅咧嘴笑了一下道:“这就走,没有偷看你们的打算,等一会红袖跟小虫会挑一些米酒过来,都好好的喝一碗,别亏了身子。”   刘婆笑呵呵的道:“那就谢过主家,就不要那些婆子出来谢恩了,一个个衣衫不整的没的让您笑话。三天,再有三天,咱家的丝线就会全部抽完,到时候婆子还要去阳陵邑德胜坊去看看官作,咱家的也要开始制造绫子了。”   “放心,我已经跟张汤说好了,他的手令就在咱家,你什么时候去,就什么时候找我拿手令。”   刘婆笑道:“这才是您该干的事情,您是家里的顶梁柱,一些小事情就不要操心了,婆子虽然没用,打理这些事情还是手拿把抓的。”   云琅站起身,指指挑着米酒过来的红袖跟小虫道:“那就不打扰你们喝酒了,你看,老虎也来了,有它在,你们在树林子里也安全一些。”   刘婆冷笑一声道:“也就是在这个家里,一群没用的婆娘才变成了宝贝,换一户人家,遇到灾年,吃掉的都不在少数!”   云琅无奈的道:“你现在的脾气可是越来越大了,我们管好自己家的人就成了,至于外人,我们还没力气管。”   刘婆摇摇头,挥手要云琅回去,她自己站在松树下,回头看看身后的缫丝作坊,咬咬牙朝里面吼了一声道:“家主送酒过来了,没死的就过来喝一口继续干活,活不干完,死都给我死在锅边上。”   在这里,刘婆就是一个威风凛凛的大将军,这是一个被埋没的人才,她深深的知道,只有当一个人对别人有用处,能产出,能创造财富,这个人才有被当作人看的基本条件。   云琅相信,如果这个婆子能多识几个字,能长得漂亮些,不要这样胖大,她成为大汉国叱咤风云的人物一点都不稀奇。   不想看那群乌泱泱跑出来的婆娘,一群男人一个女人的时候,那个女人会非常的小心,如果是一个男子,一群女子,那群女子就会变成主动调戏男子的流氓。   云琅加快了脚步,遇到老虎的时候拍拍它的脑袋指指松林,老虎就张大了嘴巴咆哮一声,惊起无数夜鸟,正式宣告他是这片土地之王。   小虫丢下酒桶就气喘吁吁的追上云琅,万分委屈的道:“明明我更卖力,贵人却给了苏稚一堆好东西,就给了一个银锭。”   云琅没好气的在小虫脑袋上拍了一巴掌道:“你就知足吧,要是没有苏稚,你连银锭也捞不到。”   “我本来想要两个的,这样就能打造一副银锁,一串银挂饰,丑庸姐姐秋天就要生了,准备留给小娃娃当礼物。可是,大长秋就给了我一个,上次红袖去,大长秋还赏赐了一个金锭子!”   云琅见小虫的小嘴又要瘪下去了,这是要哭的征兆,他没办法说阿娇这人给别人礼物从来都是按照重要性来分等级的。   她有求于苏稚,自然会出重礼,红袖母亲跟大长秋有说不清道不白的关系。大长秋自然会偏爱她一点。   至于小虫,那就是一个真正的云家的小丫鬟,能经常出入长门宫已经是阿娇格外开恩了。   云琅从红袖绣的歪歪扭扭的荷包里掏出一个小银锭拍在小虫手上道:“不准哭!”   眼泪鼻涕都要流出来的小虫见到了小银锭,神奇的吸吸鼻子,不论是鼻涕还是眼泪立刻就不见了。   红袖人小,跑的慢,等她跑过来的时候,小虫已经张大了嘴巴笑嘻嘻的对红袖道:“红袖,你看啊,这是小郎给我的银锭子,这一次你可没有!”   红袖同样笑嘻嘻的道:“我可不要,我有。”   说完话还对云琅挤挤眼睛,示意要他看傻妞!   回到房间的时候,霍去病房间的灯依旧亮着,曹襄坐在平台上正在跟摆弄巨弓的李敢说着闲话。   见云琅回来了,就指指霍去病的房间小声道:“去病正在研究军阵,还准备重新把战车装备到骑都尉中。”   云琅靠着他坐下来道:“怎么看不起战车?”   “不敢,细柳营中都有的东西我如何敢轻视?只是他这样做,就有景从他舅舅的嫌疑,毕竟,长平侯这一次在河套之地可算是收获了我大汉对阵匈奴以来最大的一场胜利。”   “怎么?看不起长平侯?”   正在给巨弓上缠绕丝线的李敢淡淡的问道。   “不敢,我只是认为既然我骑都尉被人称为新军,那就该有新气象,处处师法别人未免折损了威风。”   云琅笑道:“你们曹家就是靠萧规曹随这个本事混世界的,你居然看不起别人的高明之处?我两天前还在笑话东方朔建造的马车太土,结果,一大群人都说那是一个真正符合皇帝身份的辇车。这说明什么?这说明我自以为傲的眼光出了问题,是我没有考虑到陛下的辇车根本就不用考虑陛下的意见,它只需要将最华贵,最坚固的马车敬献给陛下就成了。新东西不一定就比老东西更好,既然人们接受新东西还需要一点时间,在这个时候,不妨就用最方便的。”   “就像我手里的大弓,虽说我们军中有无数的弩弓,想要扬威域外,弓箭比弩弓更能让敌人胆寒!”   李敢显摆一下大弓,起身拉了半弓,缓缓松开弓弦满意的对云琅道:“我家的庄子已经修建的差不多了,明日去我家喝酒!”   曹襄苦着脸道:“我娘明天就道庄子上了,你确定要请我娘去你家的庄子?”   李敢皱眉道:“长辈来了,如何能不邀请?”   云琅瞅着天空中的月亮,喃喃自语道:“明天又有谁会死?” 第四十五章 伍被?雷被?   长平只要来云家,基本上就会有一个人死掉,这一次也没有例外,死掉的人是有淮南八骏之一的伍被!   这件事很难让人理解,跟苏凉在卧虎地大战的人是雷被,伍被不过是一员偏将。   云琅预料到小心眼的刘彻一定会找敌方大将算后账的,只是万万没有预料到给胡骑辖揭抵命的人居然是伍被。   他小心地打量一下长平的神色,见她表现的极为平静,伍被之死被她说出来有一种人命如草芥的味道。   “你这里的茶水还是不错的。”长平放下茶碗,温柔的看着云琅。   “可能是茶叶好的缘故,这是平叟的二儿子送到庄子里来的。”云琅连忙回答。   “怎么还跟那个蜀中商贾有来往?旧情难忘?放在你们身上不合适,要是喜欢美貌的女子,长平侯府有的是,挑一个丫鬟来伺候也就是了。”   云琅的脑袋摇的如同拨浪鼓,长平侯府的女人还是少沾为妙,很多女子都是长平亲手训练出来的,天知道来的是女谍还是女人。   “这样也好,收收心神,好好的办事,将来找一门好亲事,相互帮扶着也能走远路。准备一下,三天后随我进京,既然你是山门中人,总要让人家看看你才好,免得人家总以为你是我蓄养的谋臣。”   “谁要见我?谁又这么多事?”   “董仲舒!这一次他就要随淮南王去淮南国出任国相,大祭之后就要随淮南王回淮南就职,你再不见见人家,积累一点情面,小心人家对你下毒手!”   “我一个小小的军司马,如何会被他放在眼里,眨巴一下眼睛,我就没了。”   “你可不是什么小人物,就一个元朔犁就足以让所有人对你刮目相看,尤其是元朔犁风行天下之后,更是好评如潮,各地观风使上报的新开垦的田亩数量,远超前年。”   “小事而已。”   长平抓住云琅的手,翻来覆去的看了一下,然后叹息道:“司农卿说仅仅是长安三辅之地,在元朔犁风行之后,今年的春耕,比往年早结束了六天。这些事情知道的人不多,可就是这些不多的几个人,在知道你的重要性之后,你才真正有了面子。”   云琅很怕长平再拗他的手指,不着痕迹的将手抽回来,被长平给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你的那个小师妹是怎么回事?璇玑城的人轻易不入世,来一个就有大用,你把她塞给阿娇算怎么回事?难道你对我已经没有了亲近之心?”   云琅摇摇头道:“在这个世界上,我确定不会弄死我的人里面,就有你,阿娇不在!”   长平冷笑一声道:“算你有点良心。大长秋可是认定,你确实是山门中人,却不一定是什么西北理工这个门派的人,他更加肯定你在某种不得已地状况下弄死了自己的师长。你那个师长是谁?莫非就是当初教授你家下人学问的那个先生?以貌取人确实不对,然而,襄儿却说那人长得模样恐怖,不似好人。你的本性不坏,但凡还有一丝选择,你应该不会向自己的师长下毒手。大长秋还说你曾经中了剧毒,也算是死里逃生,杀了也就杀了,我不问情由,更不问你宗门里的隐秘,把心放在肚子里,如果想要找人帮手清理余孽,我希望你第一个来找的人应该是我。”   云琅垂下头小声道:“我杀了不是一个,是四个,现在,全宗门就剩下我一个人了。”   “哈哈哈……”长平大笑起来,抚掌道:“太好了,你也算是一统师门了,男子汉大丈夫当断则断,从今后,你的师门将以你为尊,只要你干出一番大事业,也算是光宗耀祖!”   云琅没法子理解大汉人的思维,大长秋说杀得好,长平也说杀得好,可见,一个人没事干多杀几个老师,是大汉国人的普遍行为。   红袖,小虫战战兢兢的给长平端来了各种点心,然后习惯性的领取了赏赐,就退下去了。   云琅非常狗腿的将长平最喜欢吃的枣糕往长平面前推推道:“加了糖霜。”   长平很喜欢吃甜食,吃枣糕的模样显得非常的满足,两只大眼睛都眯缝成了月牙状。   “家里也学着你家的样子做枣糕,总是没有你家做的好吃,这是何故?”   再一次得到云琅肯定的长平心情很好,立刻就从天潢贵胄变成了一个女人。   云琅已经很习惯她变来变去的样子,她的儿子曹襄已经被她折腾成了精神病,云琅只希望自己能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莫要被她带进沟里去。   “如果董仲舒要见我,为何不是他来上林苑,而是我去长安城?”   长平吃着枣糕瞥了云琅一眼道:“上下尊卑,长幼有序,注定了该是你去见他,而不是他来见你。除非你将来声望,官职都在他之上,才有这种可能。”   云琅闭着眼睛道:“当初去病告诉我他本来有机会听董仲舒给陛下进那场著名的言论,却因为尿急跑了,我听他这样说捶胸顿足不已,觉得去病放弃了一个千载难逢的大场面。   我在上林苑与阳陵邑已经居住了两年多,在这段时间里,我的心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就在昨晚,我去看家里的仆妇们缫丝,见她们明明已经困顿不堪,依旧咬着牙在坚持,那么是一根好的丝线都不愿意放过,这让我的心非常的痛苦。   就在那一刹那,我觉得高高在上的人说的不一定就有道理,即便董仲舒说的那些话,对大汉国的统治是有帮助的,然而,对于大汉国的长治久安来说,不一定就是好事。   我们不论做什么事情,都需要有一个择优的过程,最后才施行,一旦陛下根除了诸子百家,也就失去了很多选择。   我为山门中人,在董仲舒已经明说要摒弃天下无数学说,独尊儒术,我是有看法的。   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相见不如不见。”   长平停下手里的勺子,瞅着云琅道:“知道为什么会是伍被死了而不是雷被死掉?”   云琅摇摇头。   “这是因为,伍被死掉淮南王能够接受,雷被死掉淮南王无法接受。   陛下施行中庸之道,舍雷被而就伍被,在陛下看来,不论死掉的是雷被还是伍被,死掉的都是淮南国的英才,对陛下来说都有好处。   一次将淮南王逼到绝路不好,那就宽松一些,杀掉伍被就好,等陛下的实力增长到了一定高度,不论是淮南王,还是雷被都注定了要成为陛下的刀下之鬼。   你现在就出在伍被的位置上。   当初袁盎被公孙诡,羊胜谋杀,陛下就对山门使用魑魅魍魉般地下作手段达到目的做法深恶痛绝。   因此,你的山门身份,对你没有任何帮助,只会招来灾难。   陛下还没有动那些名宿想法,用你们这些小字辈来祭旗还时能做到的。   山门之所以会兴盛,那是因为自我大汉开国以来,施行的都是黄老之术,任由天下苍生自生自灭。   现在不同了,陛下一心想要洗刷匈奴人带给他的耻辱,就需要全国上下只能有一个声音,然后才能安心的与匈奴作战。   这个时候,董仲舒的想法很不错,从神权到皇权,形成了完美的统一,有助于陛下的位置稳固。   假如不是因为董仲舒想要动用天人感应之说来挟持皇权,他将代替薛泽成为我大汉的国相,而非成为淮南国的相国。”   云琅咕叽一声笑了出来,董仲舒总以为自己送给刘彻的是一个绝世美人,但是,刘彻这人根本就不允许别人挟持他的美人儿来要求他低头。 第四十六章 虚假的面具   云琅觉得长平很想当他的妈妈,因为长平对他做的所有事情都是从一个标准的母亲角度出发的,包括找那些恐怖的妇人揍他,也是出于这种变态的心理。   事实上曹襄才是她的儿子……   曹襄躺在躺椅上得意的朝云琅挥挥手,心安理得的享受着母亲从长安带过来的奶酪,身边还有两个美丽的少女轻轻地揉捏着他的身体。   云琅已经好几次丢下手里的毛笔,怒气冲冲的跑了,却总是会被那些壮硕如山的妇人给抓回来,毛笔一次次的塞进他的手里,竹简就摆在他的面前。   从今天起,他就必须为他的西北理工学派将已经丢失烧毁的学问,一一的记录在竹简上,尤其是云琅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所说的算学。   长平认为,自己身边好不容易出现了一个能做学问的人,那就一定要抓紧。   算学在大汉,基本上与神怪是结为一体的,号称可以驭神算而测无常。   其中最具有榜样性质的人就是撰写了《九章算术》的张苍,张文侯。   听曹襄讲了张苍的发迹史之后,就不得不承认一个人如果屁股长的好看,也能让他飞黄腾达。(以下为史实,并非作者杜撰)   据曹襄说,张苍本来是始皇帝的御史,后来天下大乱之后,他被沛公活捉,斩首的时候因为要赤身裸体,所以他那个长的如同南瓜子一般洁白美丽的屁股被沛公的宠臣王陵看见了,就对沛公说此人不凡,希望沛公能够饶恕他。   结果,沛公听信了王陵的话,就饶恕了这个屁股很好看的男子。   结果此人果然表现出极大的不凡,不但制定了音律,还制定了新的历法,最让云狼不能理解的就是,这个骑马就能上阵杀敌,下马就能提笔写《九章算术》的家伙居然活了一百零四岁,其中担任宰相的时间就有十五年。   死后还留下了一百多个侍妾……还被追封为文官最高显爵文侯!   云琅很羡慕这个家伙,如果不是因为他已经死了十六年,他真的很想拜此人为师。   老师身为领路人,最要紧的不是学问精深,而是要活的足够长,官职要足够大,如此才能亲手包办学生的所有事情,如果可能的话,能死在老师前面,就是这个学生此生最大的幸福。   《九章算术》这种学术著作,云琅当然看过,只不过这本书里还没有专门提出数学这个概念。   更多的是将数学概念用在计算天体距离上了。   其中最著名的勾股定理就首次出现在这本书里,不过,看到一颗恒星与另外一颗恒星相距七万六千里之类的记录,云琅就非常的伤心。   这是标准的弄错了计算单位之后获得的错误的答案,两颗恒星之间相距七万六千光年有可能,绝对不可能是七万六千里。   张苍身为文侯,他自然是不能错的,也是不会错的,任何质疑张文侯错误的人,就是在质疑大汉国全体智者。   云琅当然不会傻乎乎的指责张苍的错误,相反,他跟所有人一样,都对《九章算术》报以最大的敬意。   “张文侯的学问精深程度已经可以直追古代先贤,如果不是因为喜欢吃人奶这个毛病,张公,就会变成张子!我们看他写的书都要先跪拜!”   曹襄吐掉也不知道是第多少颗杏核,幽幽的对云琅道。   云琅放下撰写求证勾股定理过程的笔,疑惑的看着曹襄道:“你怎么什么都知道啊?”   曹襄又往嘴里丢了一颗杏子道:“一个缠绵病榻快要死的孩子,如果想知道一点外面发生的有趣的事情,又有谁忍心拒绝呢?”   云琅跟着叹口气,曹襄这家伙基本上没有过过几天好日子,想到这里,云琅再一次提起笔,继续求证勾股定理。   长平每次来云家,其实目标都是长门宫。   阿娇今天很忙,长门宫里的桑蚕也开始爬蚕山了,家里的缫丝作坊也开始全力运转。   长门宫有钱,有人,饲养的桑蚕数量几乎是云氏的一倍,完全照搬了云氏的饲养方式。   只是桑叶要从一百多里地外运来,导致她家的桑蚕丝成本极高,不过,看阿娇欢喜的样子,只要有东西出来,她就不觉得吃了什么亏。   长平手里拿着一束丝,熟练的整理好之后,就挂在凉房里等水分被蒸发掉。   阿娇手里拿着另外一束丝,也装模作样的挂好,就对长平道:“以前亲农的时候我怎么没有这样欢喜?”   长平翻了一下眼睛道:“你以前眼睛就长在脑门上,眼睛里除过阿彘,哪里能容得下其它物件。”   阿娇不以为忤摇头道:“蹉跎了很多岁月啊,早些年如果有现在的心境,不知道现在会成什么样子。”   长平停下手里的活计看着阿娇道:“伍被会送来长门宫,要毁容吞炭之后,再被送回淮南国,阿彘希望此人由你派出,而不是由他来发号施令。”   “可以啊,只要是阿彘的事情我不会拒绝的,反正我已经是一个废后了,就算伍被被人发现,知道了是我派去的,淮南王他们还能奈我何?什么时候把人送来?”   “他就在我的马车上。”   “如何保证此人能够乖乖的听话?”   “他的一对儿女已经被送到了鹿苑,公孙弘答应他,只要摧毁了淮南国,他死,子女生!”   阿娇撩撩垂下来的发梢叹息一声道:“有了孩子,就有了被人家可以利用的把柄,幸好我还没有孩子。”   长平笑道:“只要你能静下心来,上苍未必会如此绝情的对待你,说不定会送一个孩子来到你的身边。”   阿娇抬起头平静的看着长平道:“不要阻挠璇玑城里的人来上林苑,否则,你会知道我是怎么发疯的。”   长平点点头道:“你其实比以前疯得更加厉害了,只是表面上看起来平和了很多。我很担心,这样的你还能维持多久?”   阿娇笑道:“:只要我有孩子,我就不会发疯,哪怕这孩子将来只能做一个诸侯王,我也心满意足。”   长平怔怔的瞅着阿娇,这样的阿娇,要比当初在皇宫中发疯的阿娇更加的可怕。   “不管是谁,如果妨害了我怀孕生子,他就是我的生死仇敌,长平,你给我记住这句话!” 第四十七章 警告   这句话就是阿娇的宣言。   好像她的肚子里已经孕育了生命一样。   “你可以谋算璇玑城,哪怕是收拢也成,只是不要打云琅的主意,陛下现在对这几个少年郎更有兴趣了。”   阿娇点头道:“卧虎地大战一场,受惠最重的是陛下,第二个占便宜的居然就是骑都尉。陛下占的便宜都是大势上的便宜,骑都尉却白白获得了一万多大汉国最强悍的甲士遗留下来的东西。陛下曾经笑着说,这群少年人,知进退,有章法,明知不能与两方甲士争雄,就立刻放弃了以武力抢夺宝物的做法,坐看两军厮杀的尸横遍野的捡便宜。现在,骑都尉军中不但马匹充盈,铁铠可能更多,云琅擅长工造,那么多残破铁铠,也不知道被他拼凑出了多少完整的甲胄,如果以战马,铁铠数量来计算,骑都尉可谓大汉军中装备最齐全的军队。”   长平笑道:“年初的时候,我还在为他们争取将你的长门宫卫划入骑都尉序列,这才过去半年,他们就开始嫌弃长门宫卫的年纪太大,开始接手长门宫卫请辞,换他们年轻的子弟来执役。三五年后,一旦这支军队长大了,我大汉必将多出一支虎贲之师。”   阿娇停下手里的活计看来长平一眼道:“你不该管这么多,是妇人就该管好后园,扎紧篱笆,不要让狼跑进来。”   长平轻笑道:“长平侯府的后园稳如泰山,没人敢越雷池一步。”   “我说的是你,听说长平侯远征的时候,你府上经常有术士出没,还一日三换的,就不怕坏了长平侯府风评?”   “放心,我的房间除了我夫郎能进之外,别人还没机会进去,到是你,该好好的修养一下身心,你的长袍下面什么都没穿吧?”   阿娇闪电般的撩起长袍,稍微显露一下自己的白色内裤就奸笑着对长平道:“你还穿着开裆裤?不嫌凉吗?”   长平笑道:“这样的半截里衣最先穿的可不是你,长平侯府的丫鬟也这样穿。”   见长平跟阿娇又开始了日常吵架,大长秋很警惕的离开了凉房,站在外面大声的呵斥那些干活缓慢的宫女,仆妇们。   今天有官家来云府,每三年一次的土地丈量开始了,来云家丈量土地的不是阳陵邑的椽曹,也不是上林苑的农监,而是少府的两个管事。   云琅虽然心中很不满,却没有表露出来,依旧恭恭敬敬的将人请进家门,准备了好饭好菜招待,云琅这个家主也降尊纡贵的全程陪同。   只要是官员,在华夏这片土地上都是大同小异的,即便是时空有差别,做事的方法也没有大的改变。   按理说,在你没有发现问题之前,接受主人款待,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事情,然后在酒桌上借着酒劲把发现的问题轻描淡写的说一下,再把可能引起的后果给主人家说到,就算是一场令人满意的官方检查。   华夏很少有不教而诛的事情,第一次检查基本上都是警告性质的,第二次,第三次检查才是真正的检查,如果主人家没有把第一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解决,那就是藐视官府,第二次会更加的严厉,当然,第三次检查的时候如果还没有引起主人家的重视,不论官府怎么惩罚打板子,主人家也只能承受,无话可说。   今天来云家的两位管事的脸黑的如同锅底,明明对云家的美食垂涎三尺,却一口不动。   明明云琅已经让红袖给他们斟满了美酒,他们也一动不动,反而用嘲弄的目光瞅着云琅。   看来这两位是实在人,梁翁笑呵呵的拉着官员的手神不知鬼不觉的就往这两人的袖子里揣了两锭银子。   没想到这两位居然把已经揣袖子里的银子从袖子里掏出来,一言不发的摆放在桌子上。   云琅的脸发烫,这就是被别人打脸了。   既然人家是来真正办事的,云琅也就不好再招待他们,命人撤掉宴席,水都没给一杯,静待这两个人发话。   “稷五,黍三,麦二,豆一,田埂空缺处种植桑麻,次乃是农令,为何云氏只种麦,豆,麻?”   一个年纪稍长的官员见云琅不高兴了,也不理会,直接动问。   “你们还没有去田野里实际看过,如何就下了这样的定论?再者,查看农情,乃是大司农的政务,似乎与少府无关。”   年轻的官员咳嗽一声,朗声道:“二月初六,上谕,上林苑归属少府事。”   云琅拱手道:“失敬,失敬山野匹夫无知,还请上官见谅。”   年长的主事摇头道:“无妨,敬与不敬在心不在口,军司马官职爵位远在我二人之上,上官的称谓不敢当。只是农事事关大汉国运不可不察,云氏庄园田亩两千一百三十三亩,种植小米的亩数只有三十一亩,至于糜子更是一亩都没有,敢问这是何故?”   云琅本来想要给这两个胥吏好好的解释一下麦子的产量要比糜子高,吃起来要比糜子好吃,结果,他很快就发现,这两个家伙似乎对麦子的优势并不感兴趣,遂直白的道。   “我也很想种植糜子,小米,以及豆子,只可惜,长门宫给了我严令,不许胡乱种植,免得弄坏了长门宫的景致,所以,只好这样了。”   “你!”   年长的胥吏被云琅一句话给噎的说不出话来。   “还有啊,长平公主认为,她家的田亩大多数种植了豆子,所以,每年都要从云氏粜运大量的麦子,因此,云氏只能大规模的种植麦子。”   “无法无天!”年少的胥吏恨恨的在桌子上敲击了一下,被年长的胥吏瞪了一眼之后就乖乖闭上了嘴巴。   云琅笑道:“确如上官所言,长平公主骄横跋扈,阿娇贵人不管别人死活,还请上官速速为云氏做主。”   胥吏见云琅笑的阴险,连连摆手道:“休要牵连别人,某家只问你家为何不守规矩?”   云琅站起身,鄙夷的瞅瞅那个胥吏道:“我敬你们代表着朝廷,该给的尊重一分不少,你们却用朝廷的威仪来压迫我。如果你们真的想要知道云氏为何只种植麦子,放弃了糜子,小米等作物的种植,不妨让公孙弘亲自走一趟云氏。我少上造的爵位还在他的都伯之上,他亲自登门不算委屈他,来人,送客!”   既然是来找麻烦的,云琅自然不会对他们客气,不管是谁想要难为云家,这时候自然是不能退缩的。   一旦退缩,人家就会趁机骑到你脖子上为所欲为。   按理说能在长安做官的人,基本上都是消息灵通人士,阿娇现在已经把长门宫周边几十里地理所当然的划归自己,并且要努力经营富贵镇的意图傻子都能看的到。   云氏说白了就是一个存在于长门宫势力范围内的一个异类,这时候出手对付云氏,无异于是在针对阿娇。   明天,李敢的庄子也就要正式入驻上林苑了,虽说规模不如云氏,与长门宫更是相去甚远,可是在某种意义上,说明,以李广为首的一些旧军人,已经在努力的向阿娇身边靠拢。   霍去病,曹襄在听说这两个无礼的胥吏来云氏之后,齐齐的锁紧了眉头。   胥吏自然不敢这样做,除非他们背后有人支持,还必须是强大的支持才能让他们两个忘记了身份上的差异,以胥吏的身份,以种植不均的破烂理由来警告云氏,不要以为有贵人照顾,就为所欲为。   这应该是一种警告! 第四十八章 敲山震虎?   威胁别人的首要条件就是你比威胁的对象要强大,或者你捏着对手的一些致命的把柄。   阿娇本身就是一艘破船,这艘船之所以还能劈风斩浪的在大海上航行,依仗的就是船底下有一双大手托着它前进。   只要有这双大手的存在,阿娇的破船上即便是没有风帆,没有船桨,船橹,甚至没有船舵都不要紧。   阿娇这家伙如今正在逆生长,今年的阿娇看起来比去年的阿娇年轻了有五六岁。   成熟妇人的风韵让云琅看的眼晕,反正包括后世的那些美人儿,没有一个人能与阿娇相媲美。   再加上她本来就出身高贵,不屑使用什么阴谋诡计,骄傲自大是她灵魂中带来的特质,征服这样的女人,应该是所有男人梦寐以求的事情,其中就包括帮着阿娇兜底的刘彻。   在刘彻很小的时候,他其实是生活在阿娇的阴影之中的,见到权盖天下的窦太后的时候,窦太后能容忍阿娇在她怀里胡闹,如果刘彻这样做,只会挨板子。   如今,阿娇倒霉了,皇后之位被她自己给弄丢了,所有人都期待着阿娇在长门宫自哀自怨的死亡。   谁知道阿娇却在长门宫干起自己的事情来了,自身不但比在皇宫里的时候更加有风韵,还依托长门宫,养起了鸡鸭鹅,桑蚕,猪羊,包揽了煤石的售卖生意。   年初的时候更是一口拒绝了皇帝给长门宫分拨的款项,坚持自给自足,并且活的比以前更好。   什么是高贵,身处高处子衿自傲,身在低处则自强不息,前者依靠高贵的出身,后者依靠自己的聪明才智。   刘彻可以临幸天下美女,而高傲的阿娇,却认为全天下只有皇帝一人有资格踏进她的闺房。   这样一整套流程下来,刘彻即便好色如命,也只会将阿娇一人看作自己的伴侣,至于别的女人,不过是美人而已。   精神上的依靠,要比肉体上的迷恋强大的太多了,每一次,刘彻见到阿娇都会生气,总觉得这个女人有可能会逃出他的手掌心,而每一次,这个女人在世界的边缘溜达一圈回来之后,都会恼怒的靠在他的怀里,诉说外面那些男子的卑劣跟龌龊。   刘彻很享受这种感觉,唯有在长门宫,他才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优秀的男人,而不是一个威严的帝王。   女人在骗男人这种事情上,根本就不用人来教,这是她们的天赋,云琅不过开启了阿娇的新人生之后,她就很自然的用女人天生的本钱,将酷烈如野马的刘彻笼络在她的怀里。   只要阿娇不要脑袋坏了去挑战皇帝的威严,皇帝对她只会更加的宠爱,也愿意看着阿娇长久的高贵下去。   云琅直到现在都没有发现阿娇有替代刘彻的意思,毕竟,武曌那样的女子,几千年来也不过出现了一个而已。   很多时候,阿娇的脑袋是不够用的,她虽然也很聪慧,可是跟刘彻,长平,这样的人比起来,她纯洁无害的如同一只小白兔。   基于以上判断,云琅很自然地就认为,在这个时候,谁想对付阿娇,纯属脑袋坏掉了。   为此,他专门给少府事公孙弘写了一封信,派老梁亲自走一遭少监府,问问公孙弘是不是真的想要问罪云氏!   长平今日跟阿娇吵架大获全胜,回到云家胃口大开,她不是很喜欢食肉,所以,云家菜圃里的蔬菜被她挨个临幸了一遍。   她最喜欢吃的蔬菜居然是包菜,这东西跟油炸的豆腐炒过之后,据她说,美味赛过肉羹。   “你家今年有多少束丝?五万束有没有?”   云琅摇头道:“那有那么多,最多三万束丝线。”   长平遗憾的摇摇头道:“没有十万束丝,休想撼动蜀中的丝帛产业。”   云琅轻笑一声道:“十万束丝也不足以撼动蜀中的丝帛,想要真实的达到这个目的,一百万束丝才能产生一点影响,真正想要让丝帛产业的重心向长安三辅靠拢,先产出五百万或者一千万束丝再说。另外,长安跟蜀中比起来不管是天时,气候都不太适合蓄养桑蚕,人家蜀中之所以能以桑蚕扬名大汉,是因为人家种植桑树,养殖桑蚕的本钱低。你之所以想着用十万束丝来打压蜀中丝帛,就是看在人家运输费用高昂,用本钱来伤人,一旦蜀中栈道被贯通了,人家从大河上一路放舟,再从汉中抵达长安费不了多少事,你到时候可就没本钱可以欺负人家了。与其这样,还不如大家都养蚕,织造出更多的丝帛,这样对谁都有好处,反正丝帛在大汉永远都不够用。”   “产那么多的丝线做什么?大汉国用不完那么多的丝帛。”   “用不完我们可以拿出去跟匈奴交换牛羊啊,跟西域交换金银,铜,乃至于香料,地毯,干果。必要的时候还能用丝帛雇佣西域人帮我们作战围剿匈奴。我想不通啊,前段时间阿娇说鸡蛋太多了,现在你又说丝帛太多了,那里多了?你没见农妇在地里干活的时候连衣衫都舍不得穿?”   长平低头看看桌子上五颜六色的蔬菜点头道:“如果大汉人都能吃到这样的饭菜,那就好了。”   云琅笑道:“我还以为你们都希望那些穷鬼一直穷下去,好让你们高高在上。”   “放肆!”   “别骂我啊,你是这么想的,可是你们干的却是与你的想法背道而驰的事情。就在您去长门宫的时候,有两个胥吏来我家,说我家在胡乱种植庄稼,看他们的样子似乎要我把地里的麦子全部铲掉,然后再种植糜子,小米,他们才能满意。哼,我已经给公孙弘去信了,问他我们云氏需不需要把地里马上就要成熟的麦子一把火烧掉,再种糜子跟小米!”   “你没说你家种糜子跟小米是夏收之后的事情吗?”   “说这些有什么用处,人家就是来找茬的,估计是那位大佬看阿娇不顺眼,也觉得您最近很多事,就拿云氏这个小虾米开刀,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   长平轻笑了一声,用筷子敲着饭盘道:“他们就不担心把真老虎给敲出来?”   云琅笑道:“我已经把家里有老虎的事情告诉了公孙弘,就不知道人家怕不怕。”   长平嫣然一笑,指指桌子上的饭菜道:“想要我帮你出头,就拿出诚意来,好饭菜准备好,也把好学问给我准备好,看我怎么收拾那个佞幸小臣公孙弘。”   又给长平烤了一条羊腿送上去,云琅就马不停蹄的去找大长秋,一头母老虎公孙弘对付起来吃力,还是有些办法可想的,如果是两头母老虎,估计公孙弘会尸骨无存。   大长秋表现的极为平静,只是嘴角带着一丝鄙夷之气,看样子这个老家伙也没有把公孙弘放在眼里。   随意说了一句知道了,就要把云琅撵出长门宫,自从苏稚住进长门宫之后,云琅发现自己好像非常的不受待见。   “我师妹是怎么给贵人保养身体的?”云琅有些不放心,毕竟苏稚的包袱里还有七八根铁针……他很担心半瓶水的苏稚会对阿娇用针灸,艾炙的法子来拔出所谓的邪气。   “只进行了‘角法’养身。”   云琅松了一口气,拍拍胸口道:“拔火罐不怕,可以拔出阿娇体内的湿气,对她只有好处,没坏处。”   大长秋对云琅的反应很满意,这说明云琅还是很关心阿娇的安危。   把云琅推出圆拱门之后道:“公孙弘如果来了,就说阿娇贵人有召!” 第四十九章 扬眉吐气的李敢   李敢的乔迁之喜从早上就开始了。   云琅也是第一次看到了李敢的老婆,看过之后,不仅仅是他,霍去病跟曹襄也用异样的眼光看李敢。   李敢尴尬的挠着后脑勺道:“这是家母帮我选的。”   云琅,霍去病,曹襄不约而同的转过脑袋,暗地里决定今后一定要离这个变态远远的。   本来,一个青春少妇怀里抱着一个婴儿,会是一个非常美丽的画面。   可惜,李敢七八斤重的大胖儿子被一个瘦弱的十三四岁的小姑娘抱在怀里,那场面就不怎么好看了,如果这个小姑娘是丫鬟一类的帮手,也能理解。   当这个小姑娘吃力的抱着一个大胖孩子向云琅,霍去病,曹襄施礼喊叔叔的时候,云琅再看这个李杨氏一种悲壮的感觉就油然而生。   曹襄吃惊的比划一下那个大胖孩子,一边瞅瞅李杨氏,吃惊的嘴巴都合不拢了。   他弄不明白,那么大的一个孩子是怎么从这么小的一具身体里孕育出来的。   云琅目测十七岁的李敢身高在一米九以上,体重至少一百八十斤,而他的老婆,身高最多一米五,体重能有八十斤就算是不错了。   李敢见云琅,霍去病,曹襄都是一股子若有所思的模样,连忙尴尬的道:“还有客人来,某去庄子门口迎接。”   云琅一边剥着吃核桃,一边对干着同样事情的霍去病道:“你老婆不会也是这么弱小吧?”   霍去病的两只手比核桃钳子管用的太多了,两颗核桃握在手心,稍微用力,核桃坚硬的外壳就碎裂开来,他忙着吃核桃,没工夫回答云琅的无聊问题。   倒是曹襄插嘴道:“岸头侯家的大女,自幼弓马娴熟,双臂有五百斤的力气,据说扭断一束麻布不在话下。”   云琅从霍去病的手里取过一个捏碎的核桃笑道:“看样子该是一门美满的婚姻。长相如何?”   曹襄惊讶的道:“娶了勋贵之女你还敢要求长相?”   云琅立刻怜悯的对霍去病道:“成亲后晚上难熬了,身为男人长得比老婆漂亮,确实是一场大灾难。”   霍去病抖掉袍子上的核桃皮起身看着云琅道:“你以为你能好过到那里去?据我所知,我舅母正在到处为你跟阿襄寻找一门好亲事。”   曹襄倒吸了一口凉气道:“我娘眼中的好亲事,恐怕不会有长相这个条件在里面。如果只有我一个,我一定誓死不从,现在,有几个好兄弟相陪,兄弟我心里还有点骄傲。我们兄弟四个一个比一个长得英武,老婆却一个赛一个的丑,说出去也是一场佳话。”   霍去病点头道:“这倒是实话啊,娶一个丑老婆放家里,我们才能放心的征战四方,如果再彪悍一些就更好了,一旦我们战死了,她也能带着孩子继续活下去。”   云琅瞅着这两个彪悍且认命的汉子小声道:“能否守住规矩似乎跟长相没关系吧?要是娶到一个丑的还喜欢招蜂引蝶的,我们兄弟岂不是死掉了都合不上眼?”   霍去病笑道:“家臣啊,你以为家臣是吃素的?找几个好的家臣,妇人们如果敢乱来,命能不能保住都成问题。”   云琅愣了一下,连忙问道:“你的意思是我们将来的家臣有杀死我们婆娘的权力?”   曹襄笑道:“如果你嘱咐过,他们就有,如果你没嘱咐过,没给他们下过这样的命令,他们就会装作看不见,会努力的扶助少主长大,等我们的孩子长大了,再把这个问题交给他去处置。”   云琅总以为家臣这种怪胎已经随着战国的消失而消失了,今天听了霍去病跟曹襄的解说,他才发现,这种变态的制度直到现在依旧顽强的保留了下来。   最著名的家臣故事,就是大名鼎鼎的《赵氏孤儿》,这个故事将家臣的所有必要性,以及可行性展露的淋漓尽致。   家臣为了主公的儿子,宁愿把自己的孩子当做主公的孩子送给敌人杀掉。   然后苦心孤诣的抚养少主长大,最后终于报仇雪恨,完成了巨大的逆袭。   在家臣功成名就之后,他不会选择跟着少主享受荣华富贵,而是在主公的坟墓前在无数观众的泪眼中,像一个真正的贵族一样,以最庄严的,最优美的姿势伏剑自杀,让这个家臣的故事升华到一种近乎于道的境界。   “这种家臣不好找……”   “废话,托妻付子这种事当然要慎之又慎,一个弄不好就会害了老婆孩子。阿琅,你就是这种可以托妻付子的人。”   听霍去病这样说,云琅非常的感动,身子都有点颤抖,一拳捶在霍去病的肩膀上道:“别说丧气话,我们兄弟一个个都必须全须全影的从战场上回来,自己的孩子自己去养,别指望我。”   或许是见过太多的死人,云琅现在对死亡非常的忌讳。   李家的官爵不是很显赫,可是身为老牌军人世家,人脉却非常的广,不断地有马车从大路上驶进李家小小的庄园。   才到中午,李敢家的院子里就挤满了人。   跟云家一样,李敢家也有一整套新式家具,椅子,凳子,桌子,屏风样样俱全,李敢甚至请云家的工匠给他家打造了三张实木大床,最大的一个床,跟拳击擂台一般大小,足足能摆满大半间屋子。   至于装东西用的杯盘碗盏,更是秉承了强烈的云氏风范,虽然还是陶器,一个个造型美丽,让人不忍释手。   云琅不是没有想过制造瓷器,只可惜,他对这东西的制造一窍不通,对瓷器的全部知识也只有提高窑温,猛火锻烧。   这些东西给李敢撑足了门面,跪坐习惯了的大汉人,头一次坐在椅子上,就像屁股上长了痔疮一般左右来回的扭动,没一个安分的。   眼看着贵妇们拉着李敢的小个子老婆窃窃私语,云琅就觉得自家应该再开一个家具店。   “两成!”站在云琅身边的霍去病忽然用肩膀碰碰云琅小声道。   “富贵镇的地皮,店铺你出!”   霍去病满意的点头道:“成交。”   云琅叹息一声,这就是两个人太熟悉的坏处,很多时候不用问,就知道对方心里在想什么。   李敢被老婆叫到屏风后面嘀嘀咕咕了许久,就匆匆的来到云琅身边,满怀希望的看着他。   “两成,不能再多了。”   李敢非常的兴奋连连点头道:“没问题,阳陵邑的店铺我家来置办!”   当曹襄幽怨的目光传过来的时候,云琅也只好点头道:“两成!”   曹襄满意的点点头,拍着胸脯道:“长安城的店铺我家出!”   长平到来的时候,满院子的人都来到门外肃立迎接大汉的长公主。   长平并没有进李敢家的庄子,明明是特意前来祝贺的,却非要说是路过此地。   仆役们从马车里抬出两箱子礼物,长平的马车就继续驶向云氏庄园。   今天来的人大部分都是军官,她一个长公主不好混在里面。   不过,即便是如此,李敢的两个哥哥也激动的说话都不利索了,一个劲的嘱咐他的弟弟万万不能忘记了长公主的厚赐。   李敢有些不以为然,见惯了长平,他对长平已经没有任何畏惧感,据他测算,身为长平认可的晚辈,就算是做错事情,长平最多惩罚他一顿,绝对不会再有什么更大的危险。   祝贺李家乔迁最大的高潮,是在大长秋到来之后,这个死太监阴恻恻的扫视了一遍李家的贺客。   于是,连小儿都忘记了啼哭。   直到大长秋说出祝贺李敢乔迁的好话,并且丢下一个小箱子离开之后,众人才从震惊中清醒过来。   李敢的两位兄长以不可思议的目光死死的盯着他那个几乎什么都不要,什么都不拿的就从家里出来的兄弟! 第五十章 朕很好奇   霍去病给李敢的礼物是五斤金子,这是皇帝赏赐给他的三十斤黄金中的一部分。   曹襄给李敢的礼物是仆役十六人,男女各半,全都是壮年劳力。   云琅给的礼物就很多了,蚕种,鸡雏,鸭雏,小鹅,小猪,小羊,小牛,一整套农具,以及各色云氏特有的种子。   有了这些东西,一个三百亩大小的庄园就可以自给自足了。   李敢对这个小庄园用了很多的心血,从房屋的布局,直到农田,桑林的布置,跟云氏如出一辙。   北山这边的一道温泉被引进了家里,在李家土地的最低凹处自然地形成了一个一亩地大小的汤池。   这是李敢特意要求的,他没有钱,所以他家的汤池是用鹅卵石跟细沙铺就的,虽然简陋,也别有一番风味。   相比于国家,大汉人更注重自己的家,经营好自己的家,让家天下代代流传,并且逐渐强大,就是大汉人的最终追求,从另一种意义上来说,大汉国其实就是刘彻需要经营的家。   直到现在,大汉国对国家的统治也仅仅浮于表面,也就是说大汉皇帝的统治仅仅到县就结束了,而不是深入到亭,里,那里有无数的豪族,他们牢牢的把握着大汉国所有的国民。   这是一个皇室利用若干个大家族来统治无数小家族,自用无数小家族来统治每一个人的世界。   大汉国的律法,在很多时候,只在京畿之地有效,距离京畿越远,大汉律法的施行效果就越差。   好在京畿之地永远都是大汉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所以就有无数的好东西从这里流往偏远之地。   让那些边缘部落的汉人对大汉国的自然产生望之弥高的感觉。   元朔犁就是刘彻登基以来第一次大规模的送给百姓的礼物,据说这个东西,是皇帝陛下夜观天象,俯视地理山川,然后普查民情,最后不眠不休三百天才研制出来造福万民的好东西。   当然,史官不会那么无耻,所以,在一根细细的简牍上,就有了一行小字,“元朔元年,云琅进献元朔犁!”   李敢的乔迁之喜原来准备进行整整三天,结果,在李敢母亲要求李敢把收到的礼物分出七成送到大家里去,被李敢一口回绝之后,乔迁之喜就在第二天下午就匆匆结束了。   对于母亲忿然离去这件事,李敢似乎并没有放在心上,他的妻子李杨氏似乎也没有在意。   李杨氏在结束了乔迁之喜之后,就迅速的随着丈夫来到了云家,云氏没有女主人,家里又是一大堆妇孺,这给了李杨氏极大的便利,除过云琅的卧房,书房,以及密室不能进之外,没有放过云氏任何一个地方。   这两天,云琅没有去伤兵营继续为那些伤兵治伤,而是留在云氏等待公孙弘的到来。   结果,公孙弘好像忘记了这件事。   在阿娇发卖富贵镇地皮,并且售卖煤石商号股份,准备筹集一大笔钱来建设富贵镇之后,公孙弘再也坐不住了,他带着礼物亲自拜会了阿娇,并且愉快的收购了煤石商号两成的份子之后,就得意洋洋地打道回府了。   至于云氏,在他眼里就是一只不值得一顾的臭虫,不捉会吸血,捉了很麻烦,还不如放任自流算了。   回到京城的公孙弘就很自然地来到了刘彻的面前,送上奏章之后,就安静的跪坐在毯子上,等待皇帝发话。   公孙弘的奏章很长,十几斤重的奏章,刘彻看了一炷香之后才算是看完。   放下奏折不确定的问公孙弘:“阿娇果真能依仗一己之力修筑出一座坚城出来?”   公孙弘睁开闭着的眼睛拱手道:“阿娇贵人的偏厅中有一座富贵镇的小样,如果完全按照那个小样建造出来的城池,可以算作我大汉的二等城池,超越了阳陵邑,与洛阳相差无几。至于财力,微臣以为,只要阿娇贵人再垄断长安三辅的丝绢产业,再辅以家禽饲养,家畜饲养,牛马贩运,马车制造,农具打造,陶器经营,维持这样的一座城池并不难,他们唯一不足的地方就是人口太少。阿娇贵人说,人口迁徙乃是国朝大事,她不欲私下与陛下商量,免得陷陛下于不公之境,要求微臣代他禀奏陛下,是否准许富贵镇收拢上林苑里面的野人,一来可以给富贵镇增加人口,二来也能彰显我皇仁慈之心。”   刘彻微笑道:“爱卿怎么没有提起官员设置,以及城守人选?”   公孙弘再次拱手道:“阿娇贵人希望由东方朔出任地方官,负责管理富贵镇税收,刑名,教化事。”   “城守呢?”刘彻笑吟吟的追问。   公孙弘难为的瞅着皇帝道:“任命东方朔为富贵镇地方官,阿娇贵人已经央求微臣向陛下多说好话,为此不惜以明珠百颗贿赂微臣。至于城守人选,不论是阿娇贵人还是微臣,都不认为除过陛下,还有谁能有资格决定派哪一位将军驻守富贵镇。”   公孙弘乃是刘彻夹袋里的人物,因此刘彻也没有什么好掩饰的,拍着桌子笑道:“阿娇要是四年前有这样的见地,即便无子,朕也不会褫夺她的后位。”   公孙弘笑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古人诚不我欺。”   “朕听闻爱卿曾经对云氏不满?”   公孙弘笑道:“敲山震虎罢了,长平长公主如同护崽的母虎轻易招惹不得,阿娇贵人更是眼高于顶,睥睨天下少有几人能入她眼。如今微臣听闻,他们两家身家丰厚,置办的家产更有日进斗金之嫌,微臣要为陛下的大雄心,大气魄准备钱粮,自然需要锱铢必较。两位贵人等闲找惹不得,微臣只有敲打弱小的云氏,继而达到让两位贵人警醒的目的,让她们莫要忘记,身为我大汉勋贵,家国在前,赚钱不过是一种手段。现在看起来成效不错,一旦富贵镇变成了城池,陛下派遣了城守,微臣自然会去找东方朔要他们该缴纳的国帑。”   刘彻非常的惊讶,觉得这些话能从公孙弘的口中说出非常的让人不可思议,至少,公孙弘在对付盐铁商贾的时候,可没有这么仁慈,更没有给他们足够的时间。   公孙弘见皇帝不解连忙拱手道:“此次不过是一个试探,微臣就想知道阿娇贵人,长平长公主,以及云氏,李氏是否知道分享富贵镇的财富,是否有将富贵镇变成私人领地的想法。因此,微臣提出购买煤石商号的两成份子,结果顺利的达到了目标。又试探了她们对管理富贵镇的底线,结果,也达到了目标,既然她们无意将富贵镇经营成铁板一块,那说明,富贵镇依旧受我大汉管辖。如今,富贵镇百废待兴,经营这座城寨需要大量的钱财,微臣自然不会做杀鸡取卵之事。微臣有时间有耐心等待富贵镇繁荣起来。”   刘彻听完公孙弘的禀奏,满意的点头道:“爱卿所言极是,富贵镇如今不过是一个小样,那个小样朕也看过,听说这东西完全出自云琅之手,整座城池布局非常的合理,虽有高墙,却没有过多的追求防务。为此,朕问过阿娇,阿娇道:上林苑乃是我皇家园林,天子郊游之所,只所以有城墙,是为了便于治理富贵镇,如果在这里也要以防守为第一要务,让我大汉边关城池情何以堪。朕的意见也是看看再说,看一群妇孺到底能将富贵镇变成一个什么样子,朕非常的好奇。”   公孙弘大笑道:“微臣也好奇的要命!哈哈哈……” 第五十一章 猪马牛羊   “朱侯家中的长女,颜色出众,更难得的是人家是嫡女,肯下嫁你这个穷鬼,已经是天大的委屈,你要知道感恩!”   长平端着手里的茶碗,吹掉了茶水上的浮沫慢条斯理的对云琅道。   云琅哪里知道这位朱侯是谁,连忙看向曹襄。   “庆州朱受,他家的闺女不能娶,据说身高丈二,脾性爆烈,有生撕虎豹之能,多年以来随军征战,以女身受军爵十二,也就比你的少上造低一点。”   听了曹襄的解说,云琅打了一个寒颤连忙道:“不成!”   长平轻轻地吐掉嘴里的茶叶鄙夷的道:“你还挑拣人家?却不知这样的女子有多少人争夺呢,是我派了得力人手才说动朱侯夫人才给你一个机会,你还端上架子了。”   云琅的面皮抽搐两下道:“小子无意高官显爵,这样的金凤凰不要也罢。”   长平显然也没有把朱家的闺女当一回事,继续道:“射声校尉马荣的三女儿今年刚好一十四岁,我亲眼看过,长得好颜色,难得的是知书达理,更是深通商贾之道,射声校尉家中的皮货生意经她打理之后,如今已然蜚声长安三辅。你若娶了她,你云氏兴旺可期!”   这一次不等云琅看曹襄,就听曹襄从喉咙里挤出一阵压抑之极的笑声。   听到曹襄的笑声,云琅哪里还会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脑袋摇的如同拨浪鼓一般:“不成!”   长平见儿子拆她的台,抓起一颗杏子就砸在儿子的脑门上怒道:“不就是长了一颗龅牙吗?深宅大户的,要的是能顶门立户的女子,要颜色好的从那里找不到?”   训斥完一脑门杏浆子的儿子,见云琅黑着一张脸,不由得叹息一声道:“你现在年纪还小,等年纪再大一些,就该知道娶妻娶贤这个道理了。算了,看你少年心性,看样子没有一个颜色好的你是不会答应的。破虏校尉牛正家的小女儿,可是在我眼皮子底下长大的,颜色真正的周正,弹得一手好琴,古琴圣手怀古先生也夸过好的,既然你性子淡薄,配你正合适,成婚之后,你们小夫妻也能照朝观红日,暮赏晚霞过快活日子。”   云琅再一次把目光落在曹襄身上,只见曹襄的一张脸涨得通红,唧唧歪歪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还用小狗看主人的眼神不断地哀求云琅。   这就明白了,这混蛋竟然爱慕这位牛家小姐,云琅历来爽快,为一个没见过的女人伤害兄弟这事绝对不能做,于是,坚决的摇摇头道:“不成!”   长平也看见了儿子的模样,无奈的摇着脑袋道:“你娶不了妞妞的,怎么还不明白啊?牛正为长平侯麾下的第一猛将,你如果娶了妞妞,你牛叔叔就要请辞北大营,或者卸甲归田,兹事体大,容不得你们胡来。”   曹襄耷拉着脑袋一言不发,看样子他不愿意改变主意。   长平也不知道想起了什么伤心事,再也没心思帮云琅娶老婆了,挥挥手,示意他们退下。   从阁楼里走出来,曹襄看着云琅道:“不是兄弟见色起意,而是妞妞真的不适合你。”   云琅哼了一声道:“你放心,跟你有染的女子,给我八个胆子也不会娶,就你这种出了名的有杀掉没放过的性子,哼哼哼……对了,如果姓牛的不成,你娘不会再给我介绍一个姓杨的吧?如此一来,猪马牛羊算是凑齐了。”   曹襄吧嗒一下嘴巴道:“你放心吧,我娘只会给你介绍四只蹄子全在地上的姓氏的女子,即便不是也是姓石,姓木的好匹配你这个古怪的云姓,我不知道这里面有什么讲究,反正是我娘找了术士之后才确定的。”   云琅松了一口气道:“娶老婆这件事上我真的很挑,以前一事无成,只要是能看的过去的女人娶回来就好,现在既然有了大变化,我就不想委屈自己,要过一辈子啊,胡乱定下对我,对人家都不好。”   曹襄嗤的笑了一声道:“你以为有了高官显爵就能自由自在的挑老婆?你做梦去吧,如果真是这样,我早就把妞妞娶过门了,还能等到我母亲把妞妞指给你?告诉你,我们有挑选侍妾的权力,唯独没有挑选老婆的权力,兄弟啊,我告诉你,如果有一天你重要到连陛下都要对你另眼相看的时候,你即便是娶到了顺眼的老婆,陛下一声令下,你老婆就会突然死掉,然后陛下就会重新给你指一门亲事。这个过程容不得你拒绝!”   听曹襄这么说,云琅忽然就想到了卫青,自从云琅来到大汉国,跟霍去病,曹襄,长平,李敢的交情这么好,从未听他们说起过卫青第一任妻子的消息,只是模模糊糊的听说,卫青的老婆是得病死了。   云琅连忙赶走了某些奇怪的念头,看在卫青跟长平恩爱有加的份上,再看在长平对自己算是倾心照顾的份上,就算有什么奇怪的事情,云琅也决定忘掉。   这样做很没有道理,只是这个世界本来就不是一个讲道理就能活的世界。   要问云家庄子里最招女人喜欢的男人是谁?所有的云家妇孺都会异口同声的说——孟大!   如果问她们第二招女人喜欢的男人是谁,她们也会异口同声的说——孟二!   云琅要是不小心跑去了女子洗澡的地方,一定会被人家用石头打出来,可是,孟大要是走错路跑进去,就会被那些妇人们调戏一阵子然后送出来,如果不是因为孟大极力抵抗,那些妇人会帮孟大洗澡的。   有一次孟大找到了一种黑脖子的野鸭子,举着野鸭子一头冲进了阿娇游水的温泉池子。   虽然被打出来了,不过,也就被打出来而已,再无后续惩罚,阿娇穿好衣衫之后还跟孟大一起观摩了那只黑脖子鸭子。   云琅,曹襄其实也很想去阿娇的游泳池看看,不过,这个念头刚刚升起,就被他们两个给掐死了。   李敢亲眼看着自己老婆跟孟大,孟二形影不离的满云氏庄子乱窜,不但不嫉妒,反而心疼老婆这样下去会累坏了身子。   “人人都知道孟大喜欢的是小虫,现在孟大就在等待他老婆死掉之后好把小虫娶回家,为此,每隔十天就必须派人去他长安的家里看他老婆死掉了没有,真是太痴情了。所以啊,我老婆跟孟大在一起,跟女子在一起有什么分别,养鸭子,养鸡,养鹅这些事情,不跟孟大,孟二学跟谁学?”   李敢振振有词!   云狼愤怒的敲敲桌子道:“我管你老婆跟谁在一起呢,我就想知道,你家就在旁边,为什么你们一家三口都要在我家吃饭?”   曹襄抬起头怒道:“这就是说我呢,我娘,加上我都在你家吃饭,不满意就去对我娘说,有本事把她赶走才是本事!”   说完就跟李敢两人无耻的哈哈一笑,端着饭盆又去找好吃的。   云家的客人脾气都比主人大,不论是长平还是阿娇,这里与其说是云家,不如说是她们的度假地。   也不知道为什么,云氏非常的招人,很多时候,只要在云家待过一阵子的人,基本上就会留在云家不愿意离开。   也不仅仅是云氏的饭菜可口,而是每个人都觉得待在杂乱无章的云家似乎非常的舒坦。   北面的房檐下,放着好长一排藤椅,每个藤椅上都躺着一个衣着清凉的妇人。   这些妇人刚刚结束了云氏的缫丝作业,为此,云琅给她们放了五天的假期。   在这五天里,这些妇人除了吃饭,就是睡觉,她们似乎要把一辈子没睡好的觉都给补回来。   一个妇人打了一个哈欠伸着懒腰坐起来,见旁边的人睁着眼睛无聊的看着天空就迷迷糊糊的道:“不能睡了,再睡就成懒婆娘了。”   另一个妇人挪动一下身体,幸福的瞅着不远处忙忙碌碌的厨娘道:“今天晚上吃什么?”   厨娘恶声恶气的道:“白米饭,撑死你们!” 第五十二章 榜样的力量   李杨氏对云氏的铺张浪费觉得很不理解,她认为没有必要给仆妇们吃那么好的饭食。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云琅,曹襄,霍去病以及自己的丈夫不应该跟仆妇们吃一样的东西。   夏日里,云氏做的最多的自然就是凉面,这种简单快捷的饭食非常适合在炎热的天气里享用。   李敢痛快的吃完一盆面条之后,舒坦的对老婆道:“这一手一定要学会,以后咱们家也这么吃。”   李杨氏见云琅等人离得远,就小声问道:“家里的仆役们也吃这样的饭食?”   李敢愣了一下,瞅瞅老婆道:“最开始我以为阿琅这样做,会把云氏吃空的。结果,你也看见了,云家变得更加富裕了,我是一个粗人,不明白其中的道理。不过,这不要紧,阿琅聪明啊,而且他还不会害我,我弄不懂不要紧,只要跟着他走就行。你回到家里一定要注意,千万放开心胸,不要小家子气,该给仆役们吃的就让他们敞开了吃,该给他们的赏钱要从宽里给,总之你要做的比他们想的要好。”   李杨氏犹豫地道:“这样真的可以吗?”   李敢眯缝着眼睛瞅着正在跟曹襄骂架的云琅道:“指给你说一件事,自从我认识阿琅跟去病,阿襄结为好友之后,我从未吃过亏。咱家搬家的时候,大哥,二哥的眼神你也看到了,恨不得从我身上剜一块肉下来。我从小就不受耶耶喜爱,也不能博得母亲喜爱,在那个家里让你吃了不少苦头,这些我都看在眼里了。现在好了,我们搬出来了,从今后你就是这个家里的女主人,母亲再也不能让我低头,你看着,你男人一定会让你风风光光的过一辈子。”   李杨氏想起以前在大宅子里过的日子,眼眶有些发红,用力的点点头,就继续吃饭,只是眼泪混进了饭盆,多少有些苦涩。   霍去病瞅着李敢夫妇在哪里嘀嘀咕咕的,就对刚刚把筷子丢到曹襄脑袋上的云琅道:“我想成亲,快点从舅舅家搬出来。”   曹襄擦拭一把脸上的面条道:“你母亲也要接过来吗?”   霍去病摇头道:“我弟弟刚刚两岁,我母亲又是一个爱热闹的,上林苑清苦,应该不会来。”   曹襄低头瞅瞅自己饭盆里花花绿绿的凉面,不解的看着霍去病道:“你没告诉她这里的实际样子?”   霍去病苦笑道:“那有机会说啊,一见面,她就问我有没有活的阿娇贵人的青睐。我一听这话必然会大怒,所以,我们母子想要好好说一场话都不可得,那有机会说闲话。”   云琅笑道:“那就快点成亲,伸头一刀,缩头还是一刀,反正岸头侯家的闺女你是娶定了。顺便问一句,那些将门家的闺女是不是都是那种胳膊上可以跑马,拳头上可以站人主?”   霍去病摇头道:“也不尽然,将门里面念不了书的人自然就要练武,如果能念的进去书的,自然还是要念书的。我之所以想成亲,不是为了逃避什么,而是想要更多的自由,想要活的更自在。”   男人只要变得伤感了,就没有多少话好说,闷头吃饭云琅又不喜欢,三心二意的吃着饭,却不小心看到刘二这个家伙背靠着那颗大柳树偷偷地看那些仆妇。   云琅端着饭盆走过去,重重的一脚踹在刘二的腿上,这个老家伙张嘴要骂,见踹他的人是云琅,就拉着云琅一起蹲在柳树后面,指着胖胖的刘婆问道:“您说,这个妇人还有机会生养不?”   云琅捞了一口面条若有所思的道:“她跟你是同姓,不能娶的。”   刘二张开嘴无声的笑了一声,老兵痞的神态表露无遗,看样子这家伙根本就不在乎这条约定成俗的规矩。   云琅吃完面条,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个穷鬼,再看看富态的刘婆,一点都不看好刘二的爱情。   刘婆现在的资产,放在阳陵邑也是有数的富婆,随时随地拿出十万个钱跟本就不在话下。   更何况,今年的桑蚕丝变成绢帛之后,她还能拿到半成的份子钱,一个没了一条胳膊的老兵痞想要求爱,能成功的可能性无限的低。   “嘿嘿嘿,好汉怕病,烈女怕缠,某家舍弃这张脸皮不要,小郎觉得如何?”   云琅看这刘二,无言的起身,端着饭盆走了,刘婆听起来似乎很老,实际上,她今年不过三十一二岁,如果放在后世,结婚没结婚的都说不准,到了大汉已经变成奶奶级的人物了。   刘婆生了三个孩子,前面两个大的,都没活下来,现在她身边只有一个七岁的闺女,对这个孩子,六婆可是往死里宠爱,整天把这个孩子放到红袖身边认字,学弹琴,看样子对孩子将来的期望很高。   不过,刘二也非泛泛之辈,这是一个从十二岁就在军营里混到四十岁的老油条。   平生经历过的战阵数不胜数,是真正从尸山血海里厮杀出来的猛士。   只是性格不讨上官喜欢,虽说军功赫赫,却到头来只混了一个里长的位置,人生失败至极。   无所谓……   这就是云琅现在的心态,别人家的仆妇基本上没有婚配自由的,至于云家,云琅还想保留最后的一点现代人的骄傲,不想限制她们最后的一点幸福,准备随她们的去自由的生活。   苏稚这些天一直居住在长门宫,稍微有点闲暇,她就会钻进伤兵营里,研究军营里那些稀奇古怪的伤患。   走在整洁的伤兵营里,苏稚的心情一般都会很好,医家讲究整洁,就这一点来说,伤兵营几乎做到了极致。   她有时候觉得云琅这人有病,明明干净的一尘不染的麻布,他也要放进开水锅里煮半个时辰,才会捞出来放在阳光猛烈的地方曝晒。   晒干之后的麻布条子,就会被人用同样处理过的油布包裹的严严实实,用的时候,必须戴上一副同样经过蒸煮,曝晒这一流程的麻布手套,才能取用。   他不允许任何人不戴手套就接触伤兵的伤口。   苏稚一辈子都忘不掉云琅在教她给伤兵处理伤口时经历的那场噩梦。   将双手放进滚烫的水里浸泡一炷香的时间,再放进醋水里浸泡,最后再放进盐水里浸泡。   当时还以为云琅发疯了,要把两人的双手做成什么奇怪的吃食。   不过,这样做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伤兵营里的伤患,恢复的状况很好,除过刚刚抵达军营的时候,死掉了三个人之外,剩下的都在向好的方向转变。   哪怕是有些被剁手剁脚的重伤患,也眼看着一天好似一天。   苏稚不是不知道外伤伤患有多容易在夏日里的死亡。   只要开始发烧,伤口开始化脓,能活下来的军卒十不余一,有很多明明是轻伤的伤患,硬是眼看着身体逐渐溃烂而亡。   伤兵营里伤兵有如此高的治愈数量,对苏稚来说就是一个谜,她现在想要解开这个谜团。   苏稚掀开一个伤病的衣衫,瞅瞅他肚子上的那个伤口,轻轻地用手按一下伤口,见插在肚皮上的芦苇管子里没有积液排出,就笑吟吟的对伤兵道:“伤口就要长好了,我今天要把你伤口上的丝线抽出来,芦苇管子也要抽出来,可能比较痛,你忍耐一下。”   伤兵的年纪很大,瞅着苏稚笑道:“肠子都露出来了,某家都没有喊疼,抽丝线而已,不算什么。”   苏稚笑道:“军司马本来要求七到十天之后就必须抽丝线,我担心你的伤口愈合不好,就推迟了几天,现在丝线都长到肉里面去了,是我的错。”   老兵低头看看自己肚皮上那道蜈蚣一般的伤口摇头道:“这不算什么,这不算什么,能活下来某家就算是赚到了。” 第五十三章 心安处   医学上的任何一点小小的改进,对于人类来说都是了不得的福音。   云琅做的就是把后世的医学常识带回来,最终付诸实施。   真正的现代医学大行其道的时间很短,在这之前,医学与玄学,与巫蛊之术是密不可分的。   或许有一些高明的医生如同会形变一般划破长空,留下了璀璨的轨迹,却不得长久。   人类对生命的认知少的可怜,文化昌明之前的医学都是经验学,就是这点微弱的火光,最终照亮了人类前进的道路。   苏稚对伤兵营里发生的所有事情都充满了兴趣,她以自己方式打量着这里的新事物,并最终做出自己认可的理解。   这对苏稚来说是一个新的世界。   云琅最痛恨的就是跟阿娇打麻将,如果说还有比这更悲惨的事情就是陪着阿娇,长平,大长秋一起打麻将。   赢钱了会被臭骂,输钱了会被讽刺,她们不和牌全是云琅的错,要是放水让其中的一个赢了钱,另外一个就会发飙……   打了一会牌之后,云琅算是看清楚了,这两个女人从来就没有对付过,无时无刻不在相互较劲。   好在下午的时候阿娇有睡觉的习惯,云琅这才得到了解脱。   阿娇家的荷塘已经长满了荷花,巨大的荷叶铺满了水塘,叶子层层叠叠的,被风一吹就起来一波绿浪。   长平趺坐在一块毯子上,沐浴着和风意态悠闲。   “去病儿要搬离长平侯府此事你可知晓?”   “知道!”   长平白了云琅一眼道:“没一个有良心的。”   “您会放去病离开吗?”   长平叹口气道:“侯爷想要放手,我不想,却没有法子留住他,你们终究是男子汉,不能长留府中。”   “雏鸟长大了就会飞走,乳虎长成后就会另觅山林,这本是世之常态,您大可不必如此伤心。”   “他离开了,还会回来吗?”   “据我所知,您对去病关爱有加,犹如生母,去病也非薄凉之辈,如何会忘记您的恩情呢?”   “终究是要走的……”   “只是来上林苑而已,近在咫尺,您要是想念去病了,随时就能过来探望,您应该高兴才是,您又多了一个家园。”   长平皱眉道:“襄儿也要住在这里是不是?”   “别院而已。”   “别院?恐怕他以后会把这里当做主宅!”   “平阳侯府对他来说也没有什么好留恋的吧?最值钱的是平阳侯府的爵位,这东西已经扣在他的脑袋上了,不用担心别人抢走。”   长平苦笑道:“世家大族没你想的那么简单。”   云琅笑道:“老虎什么时候管过兔子狐狸的想法?”   长平瞪了云琅一眼道:“首先,他得是一头老虎才成!去病儿我不担心,这孩子是天生的蛟龙猛虎,襄儿不同,他自幼被病魔摧残,没有好好的过过几天好日子,有时候不免会任性一些,这些都是缺憾啊。不过也没什么,四头猛虎并行,其中一头弱小一些,谁又敢打他的主意。”   云琅幽怨的瞅着长平道:“我们本来就是兄弟伙,您一遍遍的提醒,反而会让阿襄感到难堪,今后不要再说什么谁高明,谁弱小的事情,您知道不?这给了阿襄很大的压力,也让我们很难堪。   说到底,他的本源还没有恢复,为了能让您看得起他,他拼了老命跟我们一起完成了羽林军的全部训练课程,不知道您见过他因为奔跑太剧烈,趴在地上呕吐,没以至于苦胆都吐出来的事情吗?   您知道他把自己绑在战马上狂奔了一千四百里,以致大腿两侧皮肉破裂,鲜血满裤裆的惨状吗?   我见过,我给他剪粘在皮肉上的碎布的时候,他哭的像个孩子,一个劲的喊娘,哭过之后却死不承认。   阿襄有多聪明您知道吗?   骑都尉军中一千三百三十七人,他张嘴就能叫出每一个人的名字,不仅仅如此,他还知晓每一个人的优点,缺点,就这一条,军司马就该是他来当。   他的脑袋瓜里装满了我大汉这些年与匈奴作战的每一次战役布局,来到我制作的沙盘上,不用想,就能复原一次次的战事过程,虽说讲出来的优劣点可能有些幼稚,可是,这种人才,您觉得大汉军中有很多吗?   您以为去病将后军交给阿襄纯粹是看在我们是兄弟的情面上?如果你这样想就错了,去病是个什么人您应该清楚,当初我要进羽林军,他都极力阻拦,如果阿襄不是一个合格的将领,如何会把重要的后军交给他?   您以后要多夸夸阿襄,不要总是说他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他喜欢那个叫做妞妞的,就给他娶回去。   长平侯真正崛起依靠的是无双的战功,而不是因为他的姐姐是皇后,就因为有了战功,您才能下嫁与他。   我们兄弟是真正的高贵人,我们可以偷,可以骗,可以抢,可以利用别人,可以谋杀别人,却绝对不会拿自己的亲人当做筹码来交换那点荣华富贵。   就如您所说,我们是老虎不是野狗,不吃别人的残渣剩饭,也不从不向别人乞讨,肚子饿了我们自己会狩猎。”   “说的太好了!”阿娇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荷塘边上,慵懒的站在柳树下,美好的身段上裹着一袭纱衣,山峦起伏的让人心醉。   “小子,从今天起你可以对别人说是我阿娇的属下!贵人就是贵人,脑袋掉了碗大的疤,身子却要挺直。”   很明显,阿娇已经把她对贵人的理解强加给云琅了,她高傲到了认为自己是天底下最高傲的人,像云琅这种想要学着高傲的人就该拜她为开山祖师。   人生在世不能总是太强硬,太聪明,有时候当一下傻蛋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就像孟大,孟二兄弟俩傻啦吧唧的,即便是看见了刘彻老婆的肉体也不是什么大事,有足够的理由来原谅他们。   成为阿娇的人好处很多,最大的好处就是让其余有力量的人将暂时忘记骑都尉的存在。   看遍大汉历史,这个世界聪明人实在是太多,而推动这个世界前进的,却往往都是傻瓜。   长平见云琅神色奇怪,叹口气道:“我的牵绊太多,如果没有那么多的顾虑,你们这样的好孩子我一个都不肯放过。”   云琅当然知道她说的是什么意思。   卫青是外戚!   大汉国自从建立之后,就饱受外戚之苦,所以到了刘彻这里,他就给外戚套上了很多重枷锁,禁忌极多。   老虎吐着舌头吧唧一声就趴在云琅脚下,看得出来,这家伙在这样的天气里也不是很好过。   它嘴里吐出来的气息滚烫,即便是舔舐了半盆子冰水好像也没有解除燥热。   云琅带着老虎沿着溪流而上,不久,就来到了那道山壁前面,拉动了铁链,山门打开,一人一虎就消失在黑暗中。   山东外面燥热无比,山洞里面依旧阴森森的,一排排已经浇筑好的人俑肃立在偌大的山洞里,军阵一丝不乱。   老虎熟练的找到了自己的窝,张大了嘴巴打了一个哈欠,倒头就睡。   云琅脱掉外衣,换上一身素色麻衣,重新和泥准备浇筑人俑。   半个时辰之后,稀泥已经和好了,还需要静置一个时辰,云琅趁这个机会打开模范,清理上一次浇筑好的人俑。   上一次浇筑的人俑已经阴干了,云琅用吊环将模范里面的泥塑吊出来,用刀子削掉浇筑口,然后就按照军阵的样子重新摆放…… 第五十四章 万一成功了呢?   一个人在从事与艺术有关的事物的时候,精神也就自然而然的变得高尚起来,做起事来也就有了一种仪式感。   这一批人俑制作的还不错,浇筑的很完整,没有气泡跟残缺,只要再描绘上颜料,就成了一个真正的人俑。   一批十个人俑,云琅对十夫长下的功夫最深,甚至用刀子刻出发髻的纹理,好让整个人俑变得更加生动。   给模范里面刷桐油,在骸骨固定在模范里,然后灌注泥浆,最后不断地震动,赶走泥浆里面的气泡,一个人俑就算是完成了。   整个过程看起来简单却非常的劳累,云琅不是很在意这些,制作每一个人俑的时候,都一丝不苟,就像在创造一个新的生命,当这些人俑全部完成,就是他封闭这座山洞的时候。   原本云琅可以不再理会这些骸骨,他其实已经做好放弃的准备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每当他心烦意乱的时候,只有来到这里干活,才能保持宁静。   不过,一个人在昏黄的灯光下,搬动一具具骷髅,然后再给他们裹上泥浆,这也很变态。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太宰死掉之后,云琅就觉得死人比活人看起来更安全。   天色昏黄的时候,云琅从陵卫营里出来了,这一片地方已经被云琅划归为云氏的禁地,因为整个云氏庄园的水源源头就在这里。   云琅的洁癖是出了名的严重,所以没人有胆子私自跑进这个小山谷里来。   他本来想用一堵墙堵住山谷口,再派老兵守住,后来一想觉得不妥。   大汉人的好奇心实在是太重了,没人理睬的小山谷,他们也就没了理睬的兴趣,如果有人看守,就一定会有人好奇心大作,跑进来看看的。   刚刚回到家里,就被长平给叫过去了。   “你认识刘陵?”   “认识!”   “有瓜葛?”   “没有,只给她治疗过伤患。”   “她是怎么受伤的?”   云琅取出那两截断针给了长平,没有多做解释,因为他发现长平现在非常的严肃。   长平打开小包瞅了一眼道:“公输家的钢针,据说被这样的针刺中之后很难施救,伤在四肢就要斩断四肢才能活命,如果受伤的部位在躯干处,即便是能活过来,也是九死一生,你是怎么把刘陵救活的?”   云琅皱眉道:“这种针之所以被你们说的如此可怕,最大的原因就是这种针上有倒刺。一旦被这种针给刺伤的人,伤口都非常的深,有倒刺拔不出来,剜肉的后果更加可怕,而且,这种针遇到血渍就会生锈,最后导致伤口溃烂而死。刘陵的运气不错,我遇到她的时候,她的伤口已经有些腐烂了,所以拔出伤口里的针没有多大的阻碍。加上刘陵命不该绝,硬是从鬼门关夺回来一条命。我与她的瓜葛就这些。”   “你确定没有被这个妖女魅惑?”长平不放心的追问道。   云琅皱眉道:“我见到她的时候,她浑身散发着恶臭,再说,我一般给人治伤的时候,从不把对方当人看。”   “可是,她现在来找你了!”长平说完话,就把身子靠在靠枕上,面无表情的观察云琅的反应。   “那就去见见!”云琅说完就要出去。   “你就这样去见她?”   云琅奇怪的道:“有客人登门了,不这样去见,难道还要偷偷摸摸的见?”   长平愣了片刻道:“也好!”   云琅见到刘陵的时候,这个鬼女人正坐在他家的大平台上,慢条斯理的喝着茶水,欣赏着晚霞,盘子里的糕饼少了一些,看样子她已经来很久了。   “你家不错,你也是个会享福的,仅仅就茶水,点心,晚霞而论,你云氏当为长安第一。”   刘陵没有起身,依旧趺坐在原地,头发绑成一束散乱的垂在脑侧,意态慵懒。   “我听说淮南王祭祖大事已了,你这是来跟我告辞的?”   刘陵摇头道:“不是,我以后可能要长居长安,等着陛下将我远嫁匈奴!”   云琅端茶杯的手抖了一下,咬咬牙齿还是轻声道:“最是无情帝王家啊。”   “不,不,不,不……”刘陵摇着一根洁白的食指道:“陛下最恨和亲,所以也不可能会和亲。不过,我喜欢远嫁匈奴,就主动上书陛下,看看陛下有没有用得着我的地方。”(此处为史实,刘陵自请远嫁匈奴)   云琅吃了一惊,瞳孔都有些缩起来了,吃惊地问道:“你难道不知嫁给匈奴就等于嫁给匈奴全族吗?”   刘陵白了云琅一眼道:“你在我的腰间挖了那么大的一个坑,你觉得有那个坑存在,再加上我以前名声狼藉,还有可能嫁给你们这些青年才俊吗?你如果肯要我,我就立刻请求陛下收回那道奏章!”   “这个……”   “哈哈哈,别这个,那个的了,你为人还算不错,至少还不愿意骗我。告诉你啊,我不是一个甘于寂寞的女人,要让我在大汉国找一个庸碌之徒了此一生,还不如死掉。如果远嫁匈奴,至少凭我的手段,掌握一些蛮族的权力应该不难。”   云琅皱眉道:“你的目标……”   “大单于!”   “军臣单于?你要嫁给那个老家伙?”   “你知道什么,就因为军臣单于够老,我嫁过去才有出头的机会。”   云琅抓抓脑袋大声道:“你也太想当然了吧?你觉得你就一定能嫁给军臣单于?”   刘陵哈哈笑道:“嫁过去,总有机会,不嫁过去,那就一点机会都没有。我还听说军臣单于的儿子是一个废物,他的弟弟伊稚斜倒是一个不错的英雄。”   “听谁说的?”云琅非常的吃惊,大汉国与匈奴之间消息历来闭塞,刘陵从那里知道伊稚斜的?   “中行说!”   “啊?这个老混蛋不是已经死了吗?”   “是死了啊,可是他写的笔记还在啊,他害怕匈奴人看不懂,一不小心把他的笔记给弄丢了,就找人送回大汉,不小心被我得到了,我觉得很有用!”   云琅张大了嘴巴好一阵子才小声道:“你准备当中行说第二?”   刘陵眯缝着眼睛笑眯眯的道:“如果由我来掌控匈奴大权,你不觉得这对大汉是天大的好事吗?匈奴人野蛮且无礼,他们最强大的武器就是野蛮,如果我能教化一部分匈奴贵族,再由匈奴贵族来教化他的子民,只要运转得当,几代人过后,匈奴人也就懂得了礼仪。到了那个时候,大汉就能好好的跟匈奴人对话了……”   云琅觉得这个女人在胡诌,她嫁给匈奴王的事情可能是真的,如果说她把自己远嫁到匈奴是为了大汉国的利益,这个可信度就非常的低了。   云琅没办法弄明白这些权力欲望极高的女人,为了一些虚无缥缈的权力,宁愿做出这么大的牺牲。   “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   “我在卧虎地就发现,你们几个人的野心不小,你们每一刻都在为将来征伐匈奴做准备。这个准备的过程可能有点长,可是我相信你们将来一定会成长起来的,所以,我来你们家,就是想跟你们几人做一个约定。我帮助你们扬威异域,建立不世之功,你们也要帮我达到成为匈奴王后的目的。”   云琅笑道:“太渺茫了。”   刘陵笑道:“万一成功了呢?”   云琅大笑道:“我不做任何不切实际的约定!我也不会做任何损害大汉国的事情。中行说可以当汉奸,云琅的脸皮薄还做不出为了一点荣华富贵就出卖祖宗的事情。” 第五十五章 女人的武器   对于云琅近乎于宣誓一样的话语,刘陵其实非常的满意。   她提出来的本身就是一个近乎没有可能完成的计划,云琅并没有拒绝附和计划,只说自己不会背叛大汉国,不会给出任何书面的约定。   没有被云琅当做疯婆子赶出去,已经超乎刘陵的预料了,同样的话她实际上已经跟很多人说过,包括高高在上的皇帝……   她得到的除过嘲笑跟讽刺之外,很少有别的看法,之所以来到云氏,纯粹是因为,她很想在这个温暖的少年身上,寻找一点安慰。   淮南国完蛋了。   一郡之地被割除,淮南国的势力就少了七成,她的父亲整日里酩酊大醉,她的兄长们整日里躲在馆驿中变着花样的折磨那些可怜的婢女。   而皇帝在处理淮南国的时候没有半分的仁慈,那些官员如同闻到血腥气的饿狼,流着口水围拢了过来。   刘陵觉得自己最好的下场,就是被皇帝赐婚,将她这个昔日高贵的翁主奖励给某一个取得战功的莽夫。   既然命运已经注定了,既然一定要嫁给莽夫,刘陵觉得不妨嫁给更加野蛮的匈奴王。   既然上天给了她一个聪明的脑袋,一具美丽的身体,为何不用这些去换取,自己最渴望得到的权势呢?   至于匈奴的穷蹙,匈奴人的野蛮,匈奴人令一个汉人女子感到无尽羞耻的,父死子承母,兄死弟承嫂的传统又算得了什么。   说完了事情,两人对坐高台,谁都没有了说话的兴趣,刚才说的事情本来就不是一件能让人开心的事。   不知为何,云琅就觉得有必要款待一下刘陵,不管她要去匈奴干什么,首先,她在做这件事,就要付出普通女子想都不敢想的代价。   对于勇敢的人,云琅向来尊敬。   于是,他就准备了一顿非常丰盛的饭菜来招待刘陵。   为此他亲自下厨,给刘陵做了一桌子美食,全部是以羊肉为基础的餐食。   “羊肉,实际上非常的美味,只是匈奴野人不懂得如何烹调,最终让这一道美味,变成了难以下咽的腥膻之物。来,尝尝,这东西叫做手把肉,虽说是白水煮肉,却带着一股子淡淡的松香,这股子味道与羊肉本来就有的腥膻味道混合之后,就会变成另外一种近似草木的清香。吃这种东西的时候,不需要添加别的佐料,需要的就是上好的精盐,一点盐,一块肉组合之后就是无上的美味……当然,如果与蒜瓣同嚼,你会发现羊肉乃是天下至鲜之物,一口下去,吃羊皮会是一种滋味,吃肥膏又是一种滋味,吃里面的红肉有多一种变化,几种滋味混合之后,会让人欲罢不能。”   听云琅讲解的如此详细,原本笑嘻嘻的刘陵安静了下来,仔细地听云琅的解说,且一边听,一边亲口品尝。   “既然是白水煮羊肉,味道却小郎所说鲜美无比,却不知妙诀何在?”   云琅从桌子底下抽出一根一尺长的剥皮松木棒放在桌子上道:“羊肉与新鲜的松木棒同煮!”(云氏秘方,吐血外传)   刘陵取过这跟儿臂粗细松木棒打量一下,然后拱手道:“刘陵记下了。”   吃过了手把肉,红袖端来了茶水,云琅邀请刘陵一起用茶水漱口完毕,再指着桌子上那道浓香扑鼻的菜肴道。   “这道菜名曰黄焖羊肉!此菜口味香酥,肥而不腻,乃是我西北理工的压箱底的精美菜肴。这不仅仅是一道菜,也是一道药膳,具有暖中补气、滋养、御风寒、生肌健力等功效。只是制作的法子非常的繁琐,且需要一整套新式炊具,而糖霜,酱料,姜蒜,更不是草原上能有的东西。你不可轻易地拿出来,只有在需要的时候才偶尔制作一次,想来一定能收到很好的功效。”   刘陵夹了一块黄焖羊肉放进嘴里,眼睛一亮,快速的吃了几口,放下筷子道:“刘陵将多加修习,希望不负小郎的期盼。”   云琅见刘陵惋惜的看着那盘子色香味俱全的黄焖羊肉摇摇头道:“等一会再吃,你现在要看的是这个东西!”   云琅拍拍手,红袖跟小虫两个就抬上来一个小小的红泥小火炉,小火炉里面的松果燃烧的正旺,红袖又端上来一个铜锅放在小火炉上,铜锅里煮着一锅水,里面除了一截葱段,两个姜片再无其它。   云琅瞅着红袖送上来的一大块羊肉叹息一声道:“这道菜最讲究刀工,要求切出来的羊肉薄如绢帛,隔着肉片以能透出光亮为宜。我性子不安定,还没有这个本事,今日只是让你知道怎么做就好。”   刘陵见云琅切肉的本事实在是算不得高明,从袖子里取出一柄手叉子,一手按着肉块,一手快速的切割,不一会,一盘子薄如蝉翼的羊肉片就被刘陵给切出来了。   “刘陵素来喜爱鱼脍,切羊肉算不得艰难。”   云琅对于刘家的贵女人人使得一手好刀剑早就见怪不怪了,见刘陵切好了羊肉。   就从一个小碗里挖了一些腌制的韭菜花对刘陵道:“羊肉本味至鲜,想要可口,还需要五味调和,其中的重中之重,就是韭菜花跟姜末,大草原上没有韭菜,却又味道更好的野葱,采野葱也能达到一样的效果。再辅以盐巴粉,芝麻油,也就能吃了,这已经考虑到大草原上荒僻,更多的香料无法筹集,只好如此了。”   云琅说着话,就夹了一筷子肉片,在开水锅里来回涮了几下,见羊肉已经变色,就把肉片在韭菜花酱料碗里沾沾,然后一口吞掉,满意的闭上眼睛品尝来之不易的美味。   刘陵有样学样,重复了一遍云琅的动作,就彻底被涮羊肉的美味给彻底征服了。   “天生万物以养人,没有难吃的食物,只有不合格的庖厨,我以前的时候听一位老妇人说过,想要抓住男人,就一定要抓住男人的胃,抓住了他的胃,你才能成为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人,这比以色娱人要可靠一百倍。”   刘陵呆呆的看着云琅眼中忽然有泪水溢出来,半晌才停止了抽泣,对云琅道:“我为何不早十年遇见你?”   云琅抬头瞅着漫天的星斗道:“十年前我哪里懂得这些!”   “这都是你西北理工的绝学吗?”   “不是,是家学,关于我云氏饕餮的笑话你听过没?”   刘陵不由得笑了,那张本来哭的稀里哗啦的脸就像花蕾绽放一般,极有光彩。   “你云氏先祖偷吃了祭天的冷猪肉!”   云琅笑吟吟的指着桌子上的美食道:“今天就说这么多,你明日再跟厨娘学学怎么制作牛羊肉食,跟一些简单的能在草原上制作的面食,这对你很重要,至少能让你快速的在草原上安定下来。你好自为之吧!”   云琅说完话,就下了平台,将偌大的平台留给了刘陵,才走下平台,就听见刘陵撕心裂肺的哭声。   云琅的脚步停止了片刻,摇摇头然后就继续走进了自己的屋子。   他的屋子里有很多人,长平,霍去病,曹襄,李敢都在,他的书桌上堆满了饭盘,包括李杨氏,红袖,小虫,都在满意的剔着牙齿,毕竟,吃手把肉不塞牙是不可能的。   长平灌了一口茶水,斥退李杨氏,红袖,小虫之后看着云琅道:“你到底要干什么?在这个女人身上下这么大的本钱?”   云琅低声道:“我怕她不去匈奴,我们对匈奴知道的太少了,她既然喜欢做女谍,那就不妨在匈奴展现一下的全本本领!” 第五十六章 刘陵的进攻方式   小看女人?小看大汉女子?反正云琅自从来到大汉之后,就没敢小看过一个女子。   相反,但凡是他遇到的女子没一个是在他正常认识范围中的女人。   相比男子,她们活的更加精致,也更加的果决。   从卓姬开始,他就没有在女人身上占到过任何便宜,不论是长平,还是阿娇,亦或是苏稚,刘陵。   云琅唯一能胜过她们的就是两千年来的见识!   如果剥除这些见识,云琅相信,就算是大汉朝的一条狗都不愿意多看他一眼,更不要说这些天之骄女了。   卓姬想要经济自由,想要人身自由,于是她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   长平自幼习武,长大之后不得已成为了皇室拉拢勋贵们的工具,即便如此,她依旧奋斗不休,在最不利的环境下为自己争取到了最大的权利。   阿娇更不用说,云琅来之前,她不过是陷入了一种自怨自艾的情绪中不可自拔,一旦她开始醒悟,一个高贵的如同放着万丈光芒的女神就降临了人间。   苏稚看似幼稚,她却以大无畏的精神靠近了那些伤兵,通过治疗那些伤兵,让她的医术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从而为她在长安开医馆奠定了厚实的基础。   而刘陵,这个全身都散发着权力欲望的女子,为了达到自己的目标,她藐视人间一切礼法,并不惜冒大险,行难路,她坚信自己的付出会收到丰硕的果实。   这样的女子谁敢小看,谁又有资格小看,即便是云琅自诩聪慧也被这些女子压迫的喘不过气来。   刘陵在平台上枯坐了一夜,天亮的时候,她将平台收拾的干干净净,然后端着水盆来到云琅的房门口,等待云琅从睡梦中醒来。   云琅没有拒绝刘陵的好意,漱口,洗脸之后,就对刘陵道:“我没有力量帮你达成目标,只能做一点小事情,只愿你将来能够一帆风顺。我不求你善待天下人,只求你看在大家都是华夏一脉的情面上,善待那些被匈奴掳走的汉民。”   “到了匈奴,那些汉民就是我唯一能够依靠的亲族,不用你说我也知道该怎么做。先生,既然您教了我自保之道,那么,先生应该也有进攻之法,还请先生不吝赐教!”   云琅笑道:“你要什么样的进攻之道!”   刘陵咬着牙道:“杀人于无形之中!”   云琅瞅着刘陵道:“这方面你应该比我熟悉。”   “我要杀人之后无人知道的杀人方法。”   云琅摇头道:“据我所知,凡是教人这种方法的人,都没有什么好下场,你还是自己去寻找吧。”   “先生手中有这样的法子是也不是?”   云琅摇头道:“没有!”   刘陵见云琅拒绝的干脆,知道不可强求,就深深一礼谢过云琅,就很有眼色的去找云家的厨子去学抓住军臣单于胃口的本事去了。   中午吃饭的时候曹襄总是看云琅,云琅却坐的稳如泰山,好几次张嘴要问,最终还是强行忍住了。   霍去病回来之后,曹襄就拉着霍去病在一边嘀嘀咕咕的,不断地指着在柳树下睡觉的云琅。   “这世上真的有杀人于无形的东西?”曹襄拽着霍去病来到云琅身边,急不可耐的问道。   云琅叹息一声道:“没有!”   曹襄发急道:“真的没有?”   云琅无奈的坐起来认真的对曹襄道:“什么叫杀人于无形?说白了就是你杀人之后别人都不知道,就算是杀人于无形了。如果这样解释,可用的法子就多如牛毛,阿襄,这样算起来,你比我知道的要多。”   曹襄抓着脑袋道:“我娘说过,高明的医者,基本上都是高明的杀手,我就是想知道几种最简单,最容易的法子。”   云琅笑了,看着霍去病道:“你们是不是觉得我很喜欢杀人?”   霍去病把手里的菜瓜咬了一口道:“你是我们几个人中,杀人最多的!”   云琅愣住了,他稍微计算了一下,就发现霍去病说的好像是真的。   他不敢说自己能做到杀人于无形,至少在身边那座巨大的陵墓里埋着的始皇帝面前,他不敢这样说。   通过放射物质来杀人,这在云琅生活过的那个时代里也是一种非常高级的杀人行为。   云琅知道铅是一个杀人于无形的好东西,至少西方的那个罗马帝国的男勋贵们就喜欢用铅制作的酒壶,酒杯饮酒,并寻欢作乐。   还因为铅这种东西有美白作用,罗马帝国的贵妇们很喜欢把它涂在脸上取悦男人。   这导致的结果很明显,他们的子孙被伤害的很惨,据说这个时代的罗马勋贵很少能生出健康的孩子。   也导致他们在年纪轻轻地时候就莫名其妙的死掉了。   另外,如果你有杀人欲望的话。始皇陵里面的水银也是一个居家旅行不可或缺的必备品。   云琅就被那东西折腾的很惨,直到现在,他都不能肯定自己是否真的把那个恐怖的东西全部排出体外了。   想到这里,云琅就很想吃胡萝卜……   怎么样善待他人,这需要好好的教,至于怎么害人,云琅觉得没必要教,他认识的人,已经够坏了,用不着把他们教的更坏。   无论人间是个什么样子,天地都在按照他的规律在运转。   麦子黄了,这是云家最忙碌的时候,与春蚕上了茧山相比,这一次忙碌的是云家所有人。   夏收的好天气只有那么几天,如果错过了,就会打一年的饥荒。   养蚕是赚钱,种田却是在为填饱肚子而奋斗,孰重孰轻,云家人分的很清楚。   云琅从来就不是一个好的农夫!   别人被麦芒蛰一下,最多有点发痒,他就不一样了,后背被麦芒碰到了,再被汗水浸透,他的后背就变成了红彤彤的一片。   “轻点!用冰水敷一下,对用冰水!”   “你有病啊!你居然用井水……哎呀,灌裤子里了!”   “你走开,别碰我的裤子!”   每当云琅咆哮的时候,刘陵就笑的非常开心。   在云家居住了快一个月,已经快没人认出她是一个显贵的翁主。   头上包着青色的麻布帕子,身上穿着黄不拉几的土麻布衣衫,脚上穿着一双牛耳麻鞋,一双原本白皙的脚丫子,已经被太阳晒的红彤彤的,脱掉鞋子,就能看到一个完整的鞋面样子。   “凉面做的不错,不过,你学这东西干什么?匈奴人没有麦子这东西,只有草籽吃。”   “羊肚是个好东西,只是要清理干净,煮的时候也要注意去掉异味,然后切丝凉拌,那就是一等一的美味。”   “煮牛肉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这东西很容易缩水,你不能这样来煮,把一斤生牛肉煮成半斤这是败家子行为。记着,猪煮肉上味其实就是一个液体交换的结果,用浓郁的汤汁替换掉肉里面的汁水,等你达到这个程度再说你的厨艺过关的话。”   “你妹啊,不要总是想着怎么才能把毒药弄进肉里面去,做饭就好好做饭,你要是再问这方面的事情,我就不吃你煮的东西了,我还想多活几年。顺便问一句啊,你是怎么做到一边跟男人浓情蜜意的调情,一边把毒药往他嘴里灌的?我觉得这需要一个很大的心脏才能干出这事来!”   “啥?把毒药丢水里?溪水?我不知道这是谁干过的事情,不过啊,离开了剂量说毒性这是一种标准的流氓行径!你没有那么多的牵机药,牵机药的配置虽说不难,可是,我不碰这东西,打死都不碰!” 第五十七章 好日子谁都喜欢   牵机药的主药就是中药马钱子,这个在古代是绝对的秘方,但是对于云琅这种在后世也不安分的人来说,如何会不知道这种小小的公开的秘密?   马钱子属于神经性毒素,一旦中毒,人的手脚就会抽搐,脑袋就会自动下垂,最后手脚头颅佝偻到一起,死状极惨。   大汉皇宫中就有这样的秘药,既然皇帝都不愿意让别人知道,云琅自然也会不会把这个秘方散播的满世界都知道。   在这个缺少法律观念的时代里,一旦人人都掌握了这种杀人夺命的药材,大汉官府可能将要面对层出不群的牵机药事件。   这里有两个极端的女人,一个希望能在魅惑男人之后获得她想要的东西之后就杀死男人。   另一个则不同,她希望每一个受伤的人都能获得治疗,最终痊愈,她将为此付出极大的努力。   这样的两个女人,哪一个更可爱一些?   云琅问过很多人,结果,喜欢刘陵的人明显超过了喜欢苏稚的人,其中,以男人的看法最为偏颇。   穿着农妇衣衫的刘陵俏生生的站在那里,只要是男人都喜欢跟她说话,也喜欢帮她干活。   两只手插在胸前大口袋里的苏稚,就没有那么招人喜欢了,她很喜欢训斥那些不尊重医嘱的伤兵,如果有违背医嘱过份的家伙,她甚至会惩罚,包括把他们的酒葫芦丢到窗外,再狠狠地踩上两脚。   她已经在伤兵中建立了属于她的权威!   云琅从来都没有把这两个女人当女人看,哪一个男人要是瞎了眼睛喜欢上了她们,一生中最永恒的噩梦将会开始。   天气炎热到了极点……   阿娇家的水池子已经彻底的换上了凉水,刘彻躺在一个巨大的床铺一样的牛皮囊上漂浮在水面上。   在他的身边,阿娇躺在一张荷叶状的皮囊上,接受侍女殷勤的推拿。   “暑气全消啊……”   刘彻探出一只手格挡着从柳枝缝隙里透过来的阳光,吐了一口气。   “您就该早点来长门宫,章台宫里放了冰山,风一吹立刻就是寒天腊月,一会热,一会冷的容易闹病。”   阿娇换了一下姿势,肥硕的臀部被泳裤勾勒之后更显得雄伟。   刘彻艰难的将目光从阿娇的要害处收回来,摩挲着自己多毛的胸膛道:“政务还是在政务殿中处置的好,来这里也是忙里偷闲。”   阿娇笑道:“您的马车可还好使?”   刘彻点点头道:“甚合朕意,平稳,不颠簸,仅仅这两点好处,东方朔就该嘉奖。”   “马车是云琅造的,你嘉奖东方朔做什么?”   “他年纪还小,不堪其重!再说了,他们用无耻的方法获得了朕的战马,甲胄,武器,够他们消受一阵子的。朕嘉奖东方朔,也就是在嘉奖你,阿娇,你还缺少什么?只要是你看中的,就去宫里搬!”   阿娇从侍女手里取过一碗加了糖霜跟碎冰的胡萝卜汁,用芦苇管子美美的吸了一口道:“宫里都有些什么你以为我不知道?   丝绸?我家今年也要织造,我想要什么样子的,织女们就会给我织造出来。   金子?那东西我也有,还不少呢,我住在乡下也没有多少花销,最没用的就是它。   美食?您真的认为皇宫里面的吃食有我长门宫精美?   歌舞?谁跳舞能跳的比我好看?   优伶?我有孟大,孟二两个傻子可以逗着玩,不比你宫里的那些丑陋的三寸丁好玩。   更何况,我还有你姐姐陪着打麻将,没事干赢几个傻小子的钱就当是消遣日子,谁有空谋算你藏在宫里的那几个钱,你先紧着扛宰相的勒索吧,不用管我。”   刘彻也探手接过一碗碧绿的汁水喝了一口皱皱眉头道:“这是什么?”   “黄瓜汁水,加了蜂糖跟碎冰,看看你脑门上的红包,快点喝了败败火。”   刘彻低头嗅嗅,然后果断的一口喝完,他不耐烦用芦苇管子吸着喝。   “来的时候见大长秋正在主持夏粮入库,怎么,今年的收成不错?”   这句话正好问到了阿娇的瘙痒出,仰天哈的大笑一声,然后举着三根手指道:“猜猜?”   刘彻莞尔一笑,见阿娇娇憨的模样不由得心生怜惜,遂凑趣道:“三十万斤?”   阿娇鄙夷的摇摇手指,指指隔壁的云氏道:“云家今年都收了六十万斤,全是麦子,长门宫的地比云家多了五六倍,要是只收三十万斤,我的脸往哪里搁?”   刘彻吃了一惊,从皮囊上坐了起来,却不防一下子失去了平衡,噗通一声掉进了水里,刚刚掉下水,就被四个侍女捞了起来,刘彻挥退侍女,甩甩脑袋上的水,在水中慢慢的移动到阿娇的荷叶皮囊边上,双手抓着皮囊瞅着阿娇道:“这么多?”   阿娇侧过头挑逗性的挑挑眉毛道:“上林苑的土地肥沃,且浇灌便利,仅仅是渭水两侧的荒地就能开出不下五十万亩的水浇地。如果再从渭水高出开凿顺流渠,再利用水车将水挑到高处,至少还能浇灌二十万亩田地。平白多出七十万亩良田,足够供应你一次大军远征了,至于让你背着坏名声,施行什么盐铁官卖,还把背弃祖宗盟约,又将商税从三十税一,提升到二十税一,让人家指着你的脊梁骨说你刻薄。”   说着话,还探出手摸着刘彻的脸满是怜悯之意。   刘彻甩掉阿娇不规矩的手怒道:“你知道什么,都是国策,容不得朝令夕改!”   “谁要你朝令夕改了?我夫君下的皇命,就算是不妥,天下人也给我老老实实听着!该官卖的继续官卖,该增加的就增加,打败匈奴才是天下第一等的大事。我只是告诉你,您要是没粮食了,别忘了长门宫还给您屯着三百万,再给我几年,我还能多给你积存一些。”   刘彻长吸了一口气,将脑袋耷拉在身边小声道:“只有你在为我着想。”   阿娇俯身抱着刘彻的脑袋叹息一声道:“你知道不,我恨不得将你一口吞下去,只有这样,你才真真正正的属于我一个人。”   刘彻狞笑抬起头道:“这话该反过来说!”   机灵的侍女们用最快的速度,用一道帐幔围住了水池,将偌大的水池留给了皇帝跟阿娇……   夏收虽然繁忙,却短暂,连续工作十五天之后,云家的粮食已经全部装进粮仓里去了。   冬天里,那些孩子们不断地往田野里埋草木灰,对庄稼的收成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云氏今年又迎来了一个不错的丰收年。   两千多亩麦子收成达到了六十二万斤,仅仅这一点就足够让云琅骄傲了。   官家上门来收夏税,见云氏缴纳的全是麦子有些不高兴,不等官员提出抗议,梁翁早就把准备好的糜子跟谷子让仆役们给官家运来了。   能用糜子,谷子替换麦子,云家人很高兴。   这些东西都是云家从外面粜来的新粮食,今年关中大熟,糜子跟谷子的价格很低,比麦子还要低。   自从有了水磨之后,云家人就开始爱上麦子这东西了,谷子碾成小米还可以熬粥,至于糜子,没人爱吃,这东西很粗,熬粥喝剌喉咙。   一万四千六百八十三斤各色粮食,上好的苜蓿草十一万三千斤,钱,三万两千三百四十,鸡鸭鹅,猪牛羊的杂税共计四万一千两百钱,云氏又缴纳丝六百束。   如此云氏就完成了整个夏税的缴纳,其中因为有六百束丝,寄托在云氏的男丁一百四十一口,将免于劳役派遣。   官府收了云家的税,很干脆的就从云家的税赋中取出六成,再填补了两百斤盐,两百斤干菜,丝帛六匹,就算是付清了云琅一年的俸禄。   如此,在这个夏天,云琅跟大汉国的经济往来中,处于最好的两清状态。 第五十八章 长生不老李少君   夏收之后什么东西最多?   如果在农家生活过,会立刻告诉你,夏收之后最多的是虫子!   而且是漫山遍野的虫子!   绿的,黄的,红的,毛茸茸的蠕动着无处不在!   于是云家的鸡鸭,就有了大显身手的余地,只要放眼望去,云氏的鸡鸭在妇孺们的驱动下正以排山倒海之势从平原的这边向平原的尽头碾压。   刘彻清晨从睡梦里醒来,小心地把手脚从阿娇的纠缠中解脱出来,任由侍女给他披上一袭长袍,就站在长门宫的最高处俯视大地。   这是他的习惯,在建章宫里如此,在长门宫也是如此,每日里如果不站在高出眺望一下大地,他就感到很不舒服。   云氏的鸡鸭在光秃秃的原野上非常的醒目,刘彻看了一会问道:“那是什么?”   永远都跟在刘彻身边的大长秋低声道:“回禀陛下,夏收之后,真是虫蟊泛滥之时,云氏驱赶鸡鸭正在除虫,一来可以节省喂养鸡鸭的米粮,二来可以除虫,来年,田野里就没有那么多与百姓争食的害虫了。”   刘彻瞅瞅一条正沿着梁柱努力攀爬的花花绿绿的虫子道:“长门宫不是也有鸡鸭吗?怎么不放出来?”   大长秋躬身道:“陛下有所不知,鸡鸭除虫自然是极好的,只是鸡鸭为扁毛畜生,一路过后,会留下大片的污秽,陛下在此,长门宫自然不敢让不洁之物污了陛下的眼睛。”   “天生万物,自然是一物降一物,扁毛畜生对虫蟊甚合天理,怎能因为一点小小的缺憾就阻止天道轮回?放出来吧,少一只虫蟊,百姓就多一粒粮食。”   大长秋尴尬的施礼道:“只是咱家的鸡鸭还缺少调教,少了章法,陛下莫要见怪。”   “放出来!不见怪!”   刘彻把话说完,就重新进了寝宫,见阿娇已经起身就笑道:“怎么起来了?我记得你是最贪睡的。”   阿娇笑道:“没规矩了半辈子,总不能到这岁数了还没规矩吧,该起来了,今日东方朔要来禀报富贵镇煤石产业的分派结果,您要是有兴趣也来听听?”   “煤石产业?”   “是啊,煤石产业,云琅说这东西很重要,只要配合合适的炉具,就能减少百姓砍伐木柴的数量。当年齐国临淄城百姓伐光牛山草木,结果导致山崩的惨事不能再现!那是上天对人贪得无厌的惩罚。”   “牛山濯濯?”   “对啊,语出《孟子·告子上》:牛山之木尝美矣,以其郊于大国也,斧斤伐之,可以为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润,非无萌蘖之生焉,牛羊又从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关中可不能再出牛山这样的地方,光秃秃的难看死了。”   刘彻对牛山不牛山的没什么兴趣,听阿娇居然出口就是孟子曰,这让他非常的吃惊,看着阿娇道:“你在读书?”   阿娇皱眉道:“小时候论起读书,我读的比你还好些,就是后来不知怎么的就不如你了。”   刘彻叹口气道:“母后为了让我讨好父皇,太后,小小年纪就三更睡,五更起的背诵古圣贤之言,很没意思啊。”   两人正说着话,一只色彩斑斓的大公鸡扑棱棱的从窗口飞了进来,哆哆两口,就把栏杆上的虫子吃干净,然后就站在栏杆上呼扇着翅膀引亢高歌,打断了阿娇与刘彻回忆儿时往事,气的阿娇脸都黑了。   大长秋闪电般的从外面冲过来,探手捉住那只大公鸡,就要拗断它的脖子。   “住手,这位大将军刚刚捕捉了害虫,自然是要在朕面前夸耀一下功绩,何错之有?快快放他离开。”   刘彻觉得整件事很有趣,尤其是看到阿娇一脸怒容之后,更觉得好笑,遂打趣道。   大长秋尴尬的随手把那只大公鸡丢下楼,眼看着这位彪悍的大将军呼扇着翅膀飞到了地上。   “啊——大长秋,谁让你吧所有的鸡都给我放出来了?”阿娇大叫了一声,就责问大长秋。   刘彻扶着栏杆瞅着满院子乱飞乱跳乱蹦跶的追着虫子的鸡鸭,哈哈大笑着道:“干的好,朕最讨厌虫蟊了。”   阿娇没好气的道:“院子里会臭好几天的。”   “好啊,那就跟我回长安住几天,等味道散尽了再回来。”   阿娇摇头道:“臭点就臭点,我还是不要去长安给你添麻烦了,那些冬烘先生不喜欢在长安看到我。”   “无妨!”刘彻揽住阿娇的腰笑道。   阿娇苦笑道:“我当年在长安城里干了什么你忘记了,我可没有忘记,你说我这么骄傲的一个人当初为什么会跟乡间泼妇一般大哭大闹,最终连巫蛊之术都用上了?”   这个问题刘彻最近也在想,现在的阿娇在他看来就是最好状态的阿娇,高贵,聪慧,美丽,深情,一样都不缺,跟在皇宫里的样子有着天壤之别。   “魇镇?”刘彻有些拿不准主意。   “不是!没人魇镇我,你也别胡思乱想的认为我被人家给魇镇了,弄得满城风雨的,皇宫能容得下巫蛊之祸,容不下更严重的魇镇。我对我当时干的事情清清楚楚的,就是在撒泼,谁让你当时说不要我了。”   “不是魇镇?”刘彻还是不确定,他已经开始怀疑是谁把他的阿娇给魇镇成那种泼妇模样。   阿娇冷笑一声道:“我找人魇镇过我,结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我该发怒还是发怒,该睡觉还是睡觉,就算是欢喜的模样也有过,晚上连梦都没一个,可见魇镇之术是胡说八道!”   “你找人魇镇过你?是术士不敢伤害你吧?”   “哼哼哼,他不敢,我告诉过他,如果不能成功的魇镇我,他的项上人头不保!”   “术士呢?”   “没有成功魇镇我,自然被我给杀了,后来又找了两个法力高深的术士,他们的下场一样。自从我杀了三个术士,我从此就不再信什么魇镇之术,巫蛊之祸了,当初为了挽回你,我竟然愚蠢的选择相信术士的话,真是一失足从千古恨啊!”   刘彻仔细打量了一下阿娇,还捏捏阿娇的脸蛋,确定眼前这个妇人确实是阿娇,这才道:“不可不信啊,你没事说不定就是因为你找的术士是骗子,不是真正的高人!”   阿娇指指云家的方向道:“那里还有四个不相信什么巫蛊之祸,什么魇镇之术的人。我之所以会这样做,就是被那里的四个混账给勾引的,他们没事干就口出狂言,要别人用最凶狠的巫术来对付他们,只要施术成功,他们奖赏术士一万钱!结果到现在,还没有一个术士拿走那一万钱,陛下要是觉得您的术士管用,不妨在他们四个人身上试试,也好让我开开眼界。”   刘彻咳嗽一声,一个身穿黑衣的男子就出现在梁柱边上,像是从空气里平空出来的。   “请李仙师过来,好好的教训一下这里的四个狂妄之徒!”   黑衣人俯首遵命,而后就再一次隐身在梁柱后面。   “李少君?那个一直说自己只有七十岁的李少君?”   刘彻笑道:“就是那个懂得祭祀灶神求福、种谷得金、长生不老,能驱鬼神,擅用药物,能让人返老还童,去过蓬莱仙岛的李少君。阿娇,你现在还敢赌吗?”   阿娇的神色有些凝重,如果是别的术士,阿娇自然不会在乎,可是李少君是不同的,这家伙在田蚡的宴会上和一位九十多岁的老人讨论老人祖父游玩的地方,无一不中。   还言中了皇帝拿来的铜器是齐桓公用过的。他还说他见过安期生,去过蓬莱仙岛……   阿娇一时心乱如麻! 第五十九章 天变   “骗子!”苏稚愤怒的冲着云琅大吼。   “我骗你什么了?”云琅翻动着老虎的皮毛,给他捉寄生虫,没办法,就算老虎很喜欢洗澡,它身上还是沾染了寄生虫。   “你说要帮我修建医馆的。”   “那是阿娇答应你的,我可没答应!”   “阿娇总说我一个人开不了医馆,一定要我把师门里的人请来,她才会帮我修建医馆!”   “这话没错啊,你一个人确实开不了医馆。”   “我能!”   “拉倒吧,上一个说这话的孩子被狼给咬死了。”   “你不能这样欺负我……”苏稚的眼泪就在眼眶里流转,却怎么也掉不下来。   云琅把弄得乱糟糟的老虎毛发捋顺,抬头瞅着倔强地站在那里看天的苏稚道:“开医馆就要对人命负责,你真的认为你已经到了可以自己给人诊病的地步了?你以后要医治的不是军汉,军汉们死掉一个两个,没关系,只要大部分人活下来了,就是你的大功。百姓,勋贵们不一样,被你治死了一个你的名声就完蛋了,你知道大汉国是如何处置庸医的吗?”   苏稚瞪大了眼睛道:“我不怕!”   云琅无奈的道:“这要剥光衣服游街的,你想想啊,你治死了人,官府就会剥光你的衣服,然后用绳子牵着你游街,满街的百姓都知道你是庸医,就会把臭鸡蛋,烂菜叶子,过分点的还会往你身上涂抹粪尿,你确定你受得了?”   “啊?”   “啊什么呀,这里是长安,可不是琅琊山,这里的人可不知道你出自琅琊山,乃是名门之后,他们只会认为你一个小姑娘胡乱给人看病,就把人给治死了,即便是自己死掉的,人家也会说是你弄死的,到时候百口莫辩之下……嘿嘿嘿。”   苏稚不由自主的裹紧了衣衫,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咕噜噜的转动两下,就冷笑着对云琅道:“我师姐就要来了,有本事你把这话对我师姐说。”   云琅哈哈一笑道:“你师姐有什么不一样的吗?”   苏稚笑道:“我师姐可是一个大美人!”   “嘁,云家最不缺的就是美人,红袖,红袖你过来一下。”   正在洗衣衫的红袖听云琅在喊她,丢下手里的衣衫,两只湿漉漉的手在衣服上擦拭一下就来到了云琅的身边。   云琅把红袖推到苏稚的面前道:“有我们家的小美人好看吗?”   苏稚并不愤怒,看样子她对自己的师姐有着绝对的信心。   红袖这个小姑娘,在云家待了一年多,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居然越长越漂亮,唯一的缺点就是年纪小了点,长平不止一次的在话里话外暗示云琅,应该把这个小美人送给她,都被云琅给无视了,问的烦了,直接就告诉长平,云家的任何一个人都不会随意地交给别人,能掌握他们命运的,只有他们自己。   听云琅调侃她漂亮,红袖有些害羞,却没有跑开,反而挡在云琅前面勇敢的看着暴怒的苏稚。   “你见到我师姐就知道这世上什么样的人才能被称为美人,既然你说的后果严重,我就再等两天,等我师姐到来之后,我看你还怎么敷衍我。”   说完话,苏稚就跑了。   云琅拍拍红袖的脑袋道:“你是小美女,可不敢学她一身的臭脾气。”   红袖笑道:“婢子才不会跟小郎生气。”   云琅笑的如同一朵花一般,满意的连连点头。   这一次为了消灭掉家里的虫子,大部分人手都跟着孟大,孟二去放鸡鸭了,家里变得空荡荡的,吃晚饭的时候也没有几个人出现。   长平看云琅的眼神很是古怪,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云琅的警觉性却提高到了极点。   有些话不必说,云琅就能明白,能让长平做出这副欲言又止模样的人,只有刘彻。   皇帝驾临长门宫现在基本上不是什么秘密,至少对云氏来说不是秘密。   只要小虫去了长门宫被人拦住了,那就表示皇帝来到了长门宫。   不知道皇帝准备要干什么,长平是不会说的,能让她有这种表情,已经难能可贵了。   “你要记得谢我!”长平叹息一声就离开了饭桌,住进了云氏的主楼,并且表示要闭门谢客。   在别人家占用别人家的主楼闭门谢客这样的事情也只有长平才能干的理直气壮。   “你确定不害怕什么巫蛊诅咒之术?”   大长秋来看红袖的时候,很没道理的问了云琅一句话。   云琅的眼珠子转动几下,观察了一下自己的四周,然后坚决的点头道:“相比巫蛊诅咒,我更害怕别人用刀子砍死我,用毒药毒死我之类的危险。”   “你对神灵就没有半分的尊敬吗?”   “这话是怎么说的?祭拜天地神灵的时候我比谁都虔诚。”   “既然如此,你为何不害怕巫蛊诅咒之术?”   “巫蛊诅咒之术跟神灵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吗?”   “没有关系吗?”   云琅忽然笑了,看着大长秋道:“我师父曾将告诉过我,神灵居于九天之上终不可见,如果我在人世中见到了神灵,那么这个神灵一定是假的,要我直接下手弄死他,这就是我西北理工的另一要义,名曰——见神杀神,见鬼杀鬼!”   大长秋没有从云琅的眼睛里看到半点畏惧之色,满意的点点头道:“既然如此,小心了。”   见大长秋笑的诡异,云琅硬着头皮道:“有人在以巫蛊之术诅咒我?”   大长秋神色难明的指指外面的天空道:“恐怕已经开始了。”   云琅疑惑的瞅瞅外面,只见刚才还晴朗朗的天空,已经出现了一片乌云,正翻滚着向上林苑遮蔽了过来。   云琅神色大变,大叫一声不好,就一个箭步窜出房间,冲着东张西望的刘二吼道:“召集人手,我们有大,麻烦了。”   刘二也抬头看看天空,立刻大吼道:“刘奎,张丰召集人手,准备战马,我们即刻出发!”   随着刘二的大呼小叫,云家乱作一团,眼看着乌云就要压顶,云琅的脸色越发的难看,游春马刚刚被牵过来,他就跳上马背,冲着老虎吼了一声道:“老虎,我们走!”   老虎嗷呜叫了一声,就追着云琅的背影向荒原上跑去。   大长秋见云琅带着自己的部曲冲进来荒原,叹口气道:“还算不错,至少还有应对的法门。”   长平不知何时鬼魅一般的出现在大长秋背后,阴恻恻的道:“你觉得他有战胜的可能吗?”   “能看出危险的人,至少懂得如何躲避。李仙人既然动用了天地之威,就没有罢手的可能,云琅宅心仁厚,不愿意带着云氏妇孺一起遭难,离开家去了荒原,这已经是示弱了。”   大长秋的话音刚落,一道闪电锁链就把天空照耀的透亮,闪电刚刚消失,一声闷雷就在他的头顶炸响。   长平脸色惨白,手里的一枚平安珏从手中跌落,掉在青石地板上摔的粉碎。   刘彻坐在长门宫高大的平台上,笑吟吟的对阿娇道:“李仙人已经发威了。”   阿娇涂满蔻丹的指甲已经陷入了掌心,眼见昏暗的天空中,金蛇乱舞,闷雷阵阵,不由得心生恐惧之意。   “咦?云琅居然带着人离开了云氏庄园,去了彤云最密集之处,不错,不错,不管他是不是李仙人的对手,至少这份敢于迎战的勇气就配得上朕先前给他的厚遇。”   “不如请李仙人放弃施法吧,云琅毕竟人才难得。”阿娇咬着牙在闷雷炸响的间隙为云琅求情。   刘彻笑的更加开心,指着又出现的一条闪电道:“确实是人才,能让李仙师引发天地之威来对付的人,朕如何会不关心,放心,只要他能扛过这道灾难,朕一定对他另眼相看。”   阿娇痛苦的闭上了眼睛,一道狂风却从远处席卷而来,裹挟着倾盆大雨瞬间即至。   一颗葡萄大小的冰珠子砸在木板上,蹦蹦跳跳的滚到刘彻的面前,刘彻伸手捉住那粒冰雹攥在掌心…… 第六十章 杂家李少君   开始,只有一两粒冰雹,很快,大雨就彻底的变成了大冰雹,冰雹密密匝匝的落在长门宫上,整座宫殿都回应出巨响,似乎也不堪重负。   一个须发皆白脸上却没有一丝皱纹的男子背着手看着密密匝匝的冰雹,双手捂住面颊,痛苦的嘶吼道:“阴神聚会,天地交征,十万生灵献祭,错不在我!”   围在男子身边的宦官,护卫无不骇然,见男子似乎已经疯魔了,齐齐的跪倒在地,磕头如捣蒜。   男子萧瑟的垂下双手,任由宽大的袍袖拖在地面上缓步而行,步廊外面,冰雹肆虐,步廊里面有伤心人。   他缓步上了长门宫,来到刘彻面前匍匐在地,颤声道:“阴神聚会,天地交征,十万生灵献祭,我之罪也!”   刘彻亲手扶起白发男子道:“是朕强行要李仙师出手,你何罪之有?如果说有罪,也是朕自找的。”   白发男子李少君苦笑道:“夏日里地气蒸腾,有乾坤倒转之意,天不仁,自然压制,两者形成了微妙的平衡,老夫失察,以微薄之力撼动了阴阳平衡,所以才酿成大祸。之所以说有罪,乃是指老夫窥破天机无端插手,死伤十万生灵造成了无数孽债。站在陛下的立场上,您不但无错,反而以上林苑为祭品拯救了关中万民。不管怎么算,陛下您都是赚的。”   刘彻哈哈大笑道:“如此说来,朕也算是洪福齐天了。”   李少君拱手道:“自然如此!”   阿娇整顿袍服,恭恭敬敬的拜伏于地恭贺道:“谨为陛下贺,为万民贺!”   刘彻心中畅快至极,举杯道:“来,饮甚!”   阿娇喝完了酒,就小心地问李少君:“却不知那个狂妄子云琅如何了?”   李少君苦笑着探手入怀,手掌从怀里取出来的时候,已是血迹斑斑。   刘彻惊讶的道:“仙师受伤了?”   李少君看着满是血迹的手掌再次苦笑道:“陛下您从哪里寻来的少年英才,见势不妙就溜之大吉,无耻之尤。并且身怀避雷之术,七七四十九道雷霆不能伤他分毫。雷霆乃是上苍之剑,不见血不归鞘,既然不能伤到云琅,那就只好趁着老夫施法之后身体孱弱来伤我了。”   阿娇的两只无神的眼睛立刻有了光彩,强忍着要跳起来欢庆的冲动再次问道:“这么说云琅没事?”   李少君嘿嘿冷笑道:“哪有那么便宜!”   “他也受伤了?”   李少君并不回答阿娇的问话,眼见外面的冰雹再一次变成了瓢泼大雨,起身向刘彻施礼道:“老夫要去渡劫了!”   说完话竟然不顾刘彻的挽留,大踏步的下了长门宫,披上一件蓑衣,骑着一匹马就冲进了茫茫大雨中。   满脑袋包的云琅看着满地的死鸡,死鸭子欲哭无泪,刚才那一场冰雹让云氏养殖的鸡鸭死伤无数。   孟大,孟二虽然没死,却也跟死掉差不多了,冰雹来袭的时候,别人还知道丢下鸡躲进松林里面去,他们兄弟却一定要护着鸡鸭,宁死不退。   眼见乌云过来的时候,云琅就知道不好,这片乌云来的又急又猛,尤其是在夏收这个时候,来一场暴雨那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如果引发山洪,在外面放养鸡鸭的孟大,孟二就会有很大的危险,这才骑着马来找孟大孟二,希望能帮他们一把。   结果,冰雹来了,他即便是戴着斗笠,捂着脑袋,也被数不清的冰雹砸的浑身疼痛。   眼见云氏妇孺的模样更是凄惨,他只好忍着疼,把好几个脑袋都被打破的妇孺送上战马,让刘二引着她们先回云氏庄园。   至于还在哭天抢地的哀嚎那些死去的鸡鸭的孟大,孟二,则被送上了一辆马车。   留下来的云氏护卫们,就跟云琅一起收集那些死掉的鸡鸭,免得被雨水冲走。   没有受伤的妇孺则躲在刚刚用树枝子搭建的棚子里,看护那些没死的鸡鸭。   夏日的雷雨来的急,去的也快,等云琅把死掉的鸡鸭收集停当之后,大雨也就变成了毛毛雨。   满身泥水,且疲惫不堪的云琅刚刚坐在一块石头上准备歇息一下,就看见一个骑着马披着蓑衣的白发人出现在他的面前。   “你谁啊?”云琅的心情一点都不好。   “老夫李少君,刚才那场冰雹就是老夫呼风唤雨的结果!”   云琅吃惊的瞪大了眼睛瞅着这个著名的神棍,拳头都已经捏紧了,准备打在这个神棍的眼睛上,却不小心看见了那座由鸡鸭尸体堆积成的山,缓缓松开了捏紧的拳头。   本来云家的损失已经成了定局,现在居然冒出来一个愿意承担责任的,让他非常的惊喜。   “冰雹是你弄的是吧?”云琅努力的抑制着心头的愉悦,这一次没有死人,鸡鸭的损失也眼看着就要有补偿了,他不想因为自己太着急把这个愿意承担责任的傻蛋吓跑。   “正是老夫!”   云琅上前一步,拉着李少君的手指着堆积如山的鸡鸭尸体道:“赔一下!”   李少君愣了一下,他没有想到云琅会是这种反应,艰难的指着鸡鸭尸体大山道:“你要我赔这些鸡鸭?”   云琅露出一嘴的大白牙笑道:“既然冰雹是你弄出来的,你弄出来的冰雹又砸死了我家的鸡鸭,还打伤了我家的仆役,难道不该赔偿我一下吗?”   李少君挣脱云琅的手怒道:“老夫乃是李少君,李仙师!”   云琅无声的笑了一声道:“有本事你再给我弄出一场冰雹来,老子把你当神仙供起来。”   “你不知道我是谁?”   “知道,赫赫有名的神棍李少君,听说你永远都七十岁,你今天如果赔了我家的损失也就罢了,如果不赔,老子就在你脸上划一刀,下一次见你的时候看你还能不能继续七十岁。说真的,其实挺佩服你的,能把一个法子用很多年而不被别人拆穿,就这一点来说,太他娘的难了。”   李少君听云琅这样说,不由得笑了起来,拖着云琅来到树林边上,悠悠地问道:“山门中人?”   “西北理工!”   “没听说过!”   “废话,我师门总共就五个人,还被我杀了三个,你觉得你能听说过?”   “呀,失敬,失敬,原来你的师门历来一脉单传啊,统继还没有断绝,真是太不容易了。既然大家都是山门中人,客气话就不多少了,我杂家现在有很大的麻烦,需要你来帮我让整件事圆满起来。”   云琅鄙夷的瞅着李少君道:“杂家?兼儒墨、合名法,于百家之道无不贯综的杂家?”   李少君笑道:“正是!”   云琅笑了,杂家这个门派非常的有意思,这群人什么都知道一点,却没有一样是精通的,所以办起事情来总是半瓶子水,很难有一个完美的结果。   “皇帝告诉我上林苑有一个奇人叫做云琅,从不相信什么巫蛊诅咒之术,他准备让我给你一个难忘的教训,同时也有验证我是否真的有仙术的意思在里面。皇帝四个月前才车裂了两个术士,其中就有栾大,我这些日子被皇帝困在宫中,苦无脱身之策,眼见这一次无法遮掩,就只想趁着施法给自己一个痛快。本来我已经给了自己一刀,准备自杀,免得被皇帝五马分尸,却看到山外乌云滚滚,就决定赌一下,结果不错,不但来了电闪雷鸣,还有大雨倾盆,更有冰雹肆虐于后……哈哈哈,这是上苍在救我……好了,不说这些了,既然你是山门中人,我就没有什么好隐瞒的,现在,轮到你上场了!”   云琅傻傻的瞅着李少君无意识的道:“轮到我上场是什么意思?” 第六十一章 百家从未软弱过   “我的事情干完了,马上就该死了。该你上了,小子,记着把刘彻坑的狠一点,否则,你都对不起他颁布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李少君说着话,一缕血就从嘴角溢了出来。   云琅皱皱眉头,打开李少君的衣衫,只是看了一眼,又帮他合上了衣衫。   “听说你医术高明,老实告诉我,我还有没有救?”李少君虚弱的问道。   云琅摇头道:“你下手太狠了,那一刀刺的太深,如果仅仅如此,你还有三成的可能活着,你好像还给刀子上喂了毒,如今伤口都在发黑,我没法子了。”   李少君苦笑道:“我当初生怕不能一刀毙命,会被皇帝处以更加残酷的刑罚,没想到会这样……   小子,你运气好……我运气不好……我告诉皇帝我有通天之能,又有长生不老之术,这就是我致死的原因。   假话终归会是假话,总有一天会被戳穿。   你的计划不错,一开始就说自己不信巫蛊之术,这就给了你无数的可能,不论你做什么都可以正大光明,甚至可以依靠师门的学识成为刘彻的少上造……   可怜我今年只有二十七岁,就要死了,我真的不服啊,如果再给我一些时间,我能让刘彻彻底的崇信巫蛊之术,然后再用这东西来让他的帝国分奔离析!   我就要死了……我死之后你怎么说都可以……可怜我辛苦十年,全部为你做了嫁衣裳……”   李少君身体里的毒素麻痹了他的神经,让他屏蔽了疼痛活了好一阵子。   这家伙一会慷慨的就像是烈士,一会又胆小的如同一只老鼠,总是要求云琅再看看他是否有救。   这家伙的嘴巴很能说,也一直不停的说,根本就不给云琅插话的机会。   不过,也让云琅明白了一件事,刘彻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百家不是没有反击,李少君就是反击的一个棋子。   苏稚一直想要弄明白那个叫做公孙诡的家伙,很可能也是跟这事有关。   已经很明显了,诸子百家支持的很可能就是梁王刘武,希望他当皇帝,这才有了公孙诡这些人豁出命帮他,结果刘武很没用,失败了。   后来诸子百家又在支持淮南王刘安,所以刘安才会编篡出鸿篇巨著《淮南子》。   这个根本就是一个大坑,谁掉下去,谁死!   李少君发现云琅也是山门中人,他也就很自然地认为,云琅就是来接替他的存在,原以为死定了,谁知道一场冰雹让他吹嘘的作法借天地之威的事情成为了事实。   如果他不是因为害怕给了自己一刀,此时,他必定是刘彻最信任的术士,他也能借助刘彻的信任,达成自己的目标。   李少君死掉之后,很快就变得硬邦邦的,也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云琅努力的不去想巫蛊之祸给了刘彻多大的伤害,一想到他的皇后,他的太子,他的女儿,他的大臣都将因为巫蛊之祸死无葬身之地,云琅的心头就凉的厉害。   雨停了,云氏的马车队伍也就艰难地来到了松林边上,梁翁等人阴沉着脸将死去的鸡鸭往马车上装,这些鸡鸭都是被冰雹打死的,弄回去之后褪毛还能做成卤味。   长平也来了,她第一眼就看到了守在李少君尸体边上的云琅,悄悄地走过来,见李少君已经死的硬邦邦的,不由得长吐了一口气。   “他怎么死的?”   鼻青脸肿的云琅指着那些死鸡道:“因为害死了很多只鸡,内疚而死的。”   长平听了云琅的胡说八道,不但没有发怒,反而惋惜的道:“不论是一只鸡,还是一个人,都是有生命的,一只鸡死了,跟一个人死了,对李仙师来说都是一样的。”   别人脑补出来的答案,一般情况下都是最合理的答案,不管这个答案听起来有多么的不靠谱,只要当事人相信就是好答案。   云琅根本就没有拆穿李少君的意思,以前,他单纯的以为在大汉国盛行的巫蛊之术是利用了大汉皇帝的无知。   现在看起来,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全他娘的是利益博弈的结果。   已经成为傻子的刘彻,不妨就让他一直傻下去,谁要是戳穿了这个皇帝的新衣,谁就会死,而且会死的惨不堪言!   “小郎,咱家的鸡鸭死了三千七百六十一只!”梁翁带着哭腔向云琅哭诉,脸上老泪纵横。   云琅转过乱七八糟的脸瞅着长平道:“有没有人赔偿一下云氏?”   长平叹息一声道:“确实是无妄之灾,我来赔偿你吧!”   云琅又指指因为中毒,已经变得黑不溜秋的李少君尸体道:“就地焚化吧,此人不宜入土为安。”   长平又不知道想起了什么,打了一个寒颤,连忙道:“必须尽快,一旦天黑就会酿成大祸。”   随行的武士极度无礼的将云家的两辆马车给拆成了柴火,将李少君的尸体丢上柴火堆,浇上灯油,就飞快的点燃了。   尸体受热,经络收缩,李少君的尸体居然在火中变成了抱膝蜷身的幼儿状态,两只眼睛的眼皮也在收缩,最终让李少君的尸体变成了一个抱膝蜷身睁着眼睛的怪异模样。   “元婴赤子,维我心灯!”长平双手交叉抱在胸前,嘴里念念有词。   这幅怪异的模样维持了很短的时间,很快,尸体就在融化,火焰将尸体里的油脂烤出来,最终,让尸体变成了一团明亮的火焰。   来的马车多,云琅就独占了一辆,四仰八叉的躺在马车上,道路颠簸,云琅的脑袋如同鼓槌一般敲击在车板上,他没有改变一下状况的意思,短短的时间里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他很想把这些事情忘掉,最好这事从来都没有发生过。   九个全副武装的甲士,守在焚化李少君尸体的地方,按照长平的命令,他们天明之后才能返回云氏庄园。   长平跳上云琅的马车,见云琅颓废的厉害,就盘膝坐在车板上,将云琅的脑袋放在她的腿上,一只手如同拍婴儿一般的拍着云琅道:“你还不信巫蛊之事吗?”   云琅感受着长平的体温,不觉得有些陶醉,这种感觉他从来都没有过,很安静,很温馨,就像一只小船停泊在港口里轻轻地摇晃。   “不信!西北理工要求我见神杀神,见鬼杀鬼,不可让鬼神事坏我心境!”   “你确信你的师门教导你的东西都是对的?”   “那是自然,我连自家的学问都不能肯定,还做什么学问,这个世界很神奇,不为人所知的东西我们都笼统的交给了鬼神,我要做的就是戳破这些猜疑,告诉世人什么才是真实!”   长平低头看着云琅道:“你们这些山门中人啊,总是那么的固执,诸子百家都说自己是对的,那么,世上真的有这么多的真确事情吗?不见得吧?”   “去芜存真!”   “哼,那就是杀戮啊,等你混到董仲舒的地步你再说罢黜百家,独尊你西北理工的事情吧,在这之前,你要先依靠你西北理工的学识建立前人没有建立的功勋,才能服众!”   “会有的,一定会有的!”云琅傲然道。   马车回到了云氏,大长秋站在门口的大灯笼底下,见云琅的脑袋枕在长平的腿上,见长平,云琅都没有什么异样,就松了一口气,胡乱扒拉一下云琅的脑袋道:“死了没?没死就回话!”   “赔我家的鸡鸭!”云琅把这一句话说的咬牙切齿的! 第六十二章 恐怖的误会   “好,报个数上来,我长门宫赔了。”大长秋见云琅有力气跟他要赔偿,立刻就松了一口气,满口答应赔偿。   云琅挣扎着坐起来攀着栏杆道:“这一次怎么这么好说话?”   大长秋扫视一下云琅的身体,确定他只是皮外伤,咧开嘴无声的笑了一下道:“但凡是有本事的人,长门宫花多少钱都不心疼。小子,七七四十九道雷霆你是怎么避开的?”   “七七四十九道雷霆……比这多吧?”   “我也没数,只知道当时金蛇乱舞,惊雷一个接着一个,闪电密密麻麻的布满天空,李仙师说四十九道,那就只好说四十九道了。”   “避雷其实不难,只要找……”   “李代桃僵?哈哈哈……果然如此,那些鸡替你抗雷了是不是?   既然如此,这些鸡也是死得其所,李仙师说会死十万生灵,你真是聪明啊,用鸡鸭来代替……   啧啧,看来你西北理工的学说还是很有用的,回头老夫就请阿娇贵人帮你向陛下推荐。   我大汉国言论纷纷,说东,说西的人不缺,唯独缺少能真正解决事情的法门。   自你来上林苑,一举一动老夫都看在眼里,你没有说过什么大道理,只是用行动来阐述你的学说,不论是元朔犁,还是马掌,抑或是水磨,水车,马车,农家之学,样样都是在针砭时弊的创造。   小子,听老夫一句话,以后还要继续这样做,多干活,少说话,诸子百家的众多言论就是在放屁,国家该怎么治理那是陛下跟文武百官的事情,不是他诸子百家随便说几句话就能改变的。   相比之下,你这样干实事的方式,最受陛下以及阿娇贵人喜欢,不论是新式马车,还是新的种植庄稼的法门,只要在你云氏庄园跟长门宫检验之后发现可行,陛下就会立刻施行,有真实的例子在前,百官即便是有意见,也无话可说。   小子你记住了,实打实的东西,才是最有说服力的谏章!别人想要阻拦你,唯一的法子就是拿出比你更好的方法,如果没有,他们就只能闭嘴。   用这样的法子宣扬你西北理工的主张,虽然见效慢,可是,只要走一步,那就是实实在在的一步,积少成多之下,老夫看好你西北理工的学说。   将来风行天下也不是难事,再有陛下,阿娇贵人,长平贵人襄助,你即便被后世人称为云子,老夫也毫不奇怪!”   不等云琅说出避雷针原理,大长秋立刻就兴奋地帮他说出了答案……还顺便帮云琅展望了一下西北理工辉煌的未来!   云琅吧嗒吧嗒嘴巴,他觉得无话可说,捂着被冰雹砸伤的脸吸着凉气道:“先容我休息一下,裹一下伤,我真的好痛。”   曹襄见到母亲搀扶着云琅从马车上下来,下巴都要惊讶的掉在地上了,他不记得自己的母亲曾经这样温柔的对待过谁。   从母亲手里接过云琅,见他满身泥水,且鼻青脸肿的,忍不住问道:“下冰雹呢,你跑哪里去了?”   云琅将全身的重量放在曹襄的肩膀上然后故作轻松的道:“如果我说这一场冰雹是有人专门来对付我的,你信不?”   曹襄坚决的摇头道:“胡说八道!”   云琅点一下脑袋,摊开手苦笑道:“现在啊,陛下是这么认为的,阿娇是这么认为的,你母亲是这么认为的,大长秋也是这么认为的,你还觉得他们是在胡说八道?”   “啊?”曹襄的嘴巴张的能塞进去一个拳头。   “别惊讶,说实话,到现在我都没有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呢,你先把我弄进水池子里,让我好好的泡泡澡,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好好的捋一遍,然后告诉你们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别,现在就说,要不,我陪你泡澡,你先要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一起捋一下事情,要是等你捋清楚了,你说的话就成假话了。”   “那就去喊去病,我们一起想。”   曹襄对云琅没有提起李敢,并不惊讶,他甚至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即便是兄弟,有些话也需要分开说。   霍去病跳进水池子的时候,云琅的眼睛已经肿的就剩下一条缝隙了,全身上下紫青一片,几乎看不到多少好皮肉。   他素来沉稳,虽然很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还是耐着性子听云琅把整件事说完。   “这么说,你骑上马匆匆的跑出去就是为了保护你家的鸡鸭?”   “不全是,我还想着孟大跟妇孺们的生死。”   “好,你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意思就是说,你根本就不知道有人要对付你?”曹襄接着问道。   “你母亲跟大长秋都明里暗里的警告过我,你们也知道,我从来就不信什么巫蛊之术,你觉得我会在意有人在远处用针扎写有我名字的小人这回事吗?”   霍去病噗嗤笑了,点着头道:“我也不在乎!”   “然后就有一个自称李少君的家伙,骑着马跑来找我说刚才那场让我损失惨重的冰雹是他弄出来的,你们觉得我会有什么反应?”   “揍他!”霍去病道。   “赔钱!”曹襄道。   云琅点点头道:“我两种想法都有,后来为了让他赔钱,我没有揭穿他,还顺着他的话说,结果,这家伙认出来我出自山门之后,就主动告诉我,他是一个骗子,还说我运气好,要我接着骗陛下,这样就能有享用不尽的荣华富贵。”   “既然陛下已经相信这场雷暴,冰雹是他做法引来的,他为什么要自杀?继续欺骗陛下岂不是更有好处?”   云琅感慨的叹息一声道:“事情奇妙就奇妙在这里,李少君向陛下吹嘘,说他能够呼风唤雨,长生不老,并且已经通过一些神奇的事情证明过他确实有这样的能耐。结果呢,陛下很相信他,听阿娇说我不信巫蛊之事,就派了李少君作法考验我。我们想都能想到,李少君接到这个命令,他有多害怕,尤其是在陛下前不久把骗他的栾大等人车裂之后,李少君接到命令的时候一定生不如死,想要逃跑没门路,又害怕因为欺骗陛下的事情暴露,被陛下五马分尸。于是,在谎言就要被拆穿之前,他就选择给了自己一刀,担心自己死不掉,还在刀上涂抹了剧毒……然后,他期盼的乌云来了……”   “咕咕咕……”为了不让自己的大笑声传出去,霍去病,曹襄两人不约而同的把手塞嘴里,发出类似蛤蟆叫一般的笑声。   云琅在心中叹息一声,能告诉霍去病跟曹襄的,只能是这些,至于诸子百家,还是不要说了,稍微不留神,那会是一个尸横遍野的下场。   不是不信任他们,把事情完全说出来,只会给他们这两个大汉国的臣子带来沉重的心理负担。   这两个家伙笑了很长时间,好不容易停止了大笑,想到这件事牵涉到皇帝,就再也笑不出来了。   整个事件里,云琅最无辜,李少君罪该万死,皇帝则充当了一个被愚弄的角色。   李少君死了,这件事就成了一个死局!一个无法帮皇帝恢复名誉的死局!   “把这事忘了吧,阿琅就说什么都不知道,不知道今天本来好好的天气为什么会变成雷暴冰雹天气,不知道为什么李少君会突然自杀,你只是去荒原上解救自己的鸡鸭……天啊,不仅是阿琅要忘记这件事,去病,我们两个也一样,不管别人说什么,我们都要坚定地站在阿琅背后,一起说巫蛊之术纯属胡说八道!”   霍去病叹息一声道:“我到现在都不明白,以陛下的英明神武,他为什么就看不破这个骗局呢?呼风唤雨?长生不老?真是……”   把烦恼分派给被人之后,云琅就觉得自己轻松了很多,他全身都肿起来了,自然不好多泡热水澡。   眯缝着眼睛被曹襄,霍去病弄出澡堂子,裹着薄薄的毯子躺在床上,依稀看见窗外的明月,忍不住长叹一声,沉沉睡去。 第六十三章 迷雾里的春光   刘彻听长平说李少君已经死了,好长时间都没有说话,脸色阴沉的几乎能拧出水来。   这个时候,即便受宠如阿娇也不敢打搅他,谁都能看得出来,他的心情非常的糟糕。   多年以来,刘彻一直都在求仙问道,如今,刚刚找到了一个有真才实学的,他竟然已经死了。   “你说李仙师的法体被烈火焚烧的时候,依旧维持稚子之态?”   听到刘彻的问话,长平清一下嗓子到:“元婴赤子之态,看到的不仅仅是我一个,在场的众人都看的很清楚,当场跪拜者也不在少数。”   刘彻点点头道:“阿姊的话,我自然是信得过的,你说李仙师死后尸体如同牛筋一般坚韧?”   长平点头道:“云琅捶击李仙师尸骸,如击皮鼓,且咚咚作响,弯曲四肢,顷刻间又会恢复临死之状……这是尸变的前奏,为了京师不出旱魃,是我下令烧毁了这具躯壳,还留下九名死士看守四面八方,预防旱魃暴起复活!”   刘彻屈指敲击着案几道:“:阿姊做的很好,一旦旱魃横行,长安必将大旱三年,趁着旱魃尚未成型,一把火焚毁乃是明智之举。不知阿姊可曾问过云琅李仙师到底是为何自杀?”   长平皱眉道:“云琅说,李仙师因为无端害死了三千七百六十一只鸡鸭,从而内疚而死!”   “胡说八道!”刘彻重重的一拳砸在案几上,似乎对这个理由非常的不满。   阿娇见长平有不解之色,遂解说道:“李仙师在找到云琅之前,就受了重伤,此为陛下亲眼所见。”   刘彻冷笑道:“李仙师见我之时恐怕已经是一个死人了,只是想去看看云琅,看看他的战果,见云琅还活着,才羞怒而死的吧?”   这事长平可不知道,连忙问道:“李仙师见云琅之前就受了重伤?”   刘彻冷哼一声道:“他探手入怀,摸出一把血来,如今思来,那血鲜艳异常,恐怕是心血……他的伤口何在?”   “胸口,伤口漆黑一片。”长平连忙补充道。   刘彻闭上眼睛,意态阑珊的道:“了无生机……”说完就自顾自的回后殿去了。   阿娇见刘彻走远了,连忙问道:“云琅怎么样了?”   长平苦笑道:“遍体鳞伤!”   “厉害啊!居然没死!”阿娇惊叹一声,就追着刘彻的脚步也去了后殿。   长平端起茶杯轻轻啜饮一口茶水,朝站在角落里的大长秋道:“陛下怎么如此失落?死了一个李少君,不是又来了一个更厉害的云琅吗?一失一得,陛下没有损失。”   大长秋淡淡的道:“云琅不会长生不老之术!”   长平低下头,微微叹息一声,就一口喝光了茶水,离开了长门宫。   云琅的这一夜,过的并不安稳,全身上下滚烫,没有一处不感到疼痛的,早上醒来之后,他觉得自己昨晚似乎被一万匹野马从身体上踩踏而过。   听声音,他的床边应该有很多人,睁开眼睛看的时候眼前却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见。   “我看不见了!”云琅大叫一声。   “当然看不见了,眼皮肿的已经挤在一起了,你能看见什么?”苏稚冷冰冰的声音在云琅的头顶响起。   “被冰雹把全身击打了一遍,还洗热水澡,你不变成肥猪谁变成肥猪?”   听苏稚这样说,云琅松了一口气道:“该冷敷的,昨日里出的事情太多,忘记了。”   “亏你还是一个医者!”   “谁告诉你我是一个医者了?真正的医者是有能力治病救人的那一群人,我做的不过是头疼砍头,脚疼砍脚的事情,在医者眼中这可是屠夫才干的事情。苏稚啊,成为一个医者很难,我以前听我的先生说过,想要成为一个好的医者,首先要读书识字,等到十七八岁心智长成之后,再去专门学六年的医术,才能被称之为医者,如果想要成为更高明的医者,一生都需要学习。你我这种对医术一知半解的人,真的不能称之为医者,现在没办法,没有好的医者,我们两个才能大行其道,一旦真正的医者出现了,我们两个就必须靠边站,你就饶过那些生病的人好吧,等真正的医者到来之后再开医馆。”   “你总是看不起我!”苏稚跺着脚在生气。   “苏稚,不要胡闹!云师兄说的极是,药婆婆也说过同样的话,你一心只想着开医馆,只想着接受伤患的感恩,却完全没有为伤患着想的心,这样的医馆不如不开!”   声音很陌生,还带着一股子云琅不曾听过的吴越口音,话语严厉,却被甜糯的声音给中和掉啦,基本上没有什么威慑力。   “宋乔,你们就知道小看我,在山里是这样,在外面还是这样,你知不知道,我已经给很多人看过病了,我看过的病人,比你看过的病人要多十倍,你有什么资格说我,啊——我恨你们!”   “苏稚,苏稚……不要乱跑,快回来!”   一连串的脚步声越跑越远,云琅嗅嗅四周,然后转过头对身边的红袖道:“刚才那个女人是谁?”   红袖轻轻地用温水打湿了手帕,帮云琅擦拭糊满眼屎的眼睛,等云琅勉强睁开了眼睛才道:“不认识,是苏稚带来的,听苏稚喊她师姐。”   “同行的还有什么人?”   “一个白头发的老婆婆,两个仆妇,一个哑巴少年,那个少年看起来很吓人,他的脸上有蓝靛纹饰,身上背着一张大弓,一柄长剑,一桶羽箭,好像很厉害。”   “咦?你怎么知道他很厉害?”   “他是来咱家的人中间,第一个不怕老虎,还想着跟老虎搏斗的人,老虎也没有直接扑上去,而是围着这个少年乱转,最后老虎被霍郎君唤走了。小郎,你是不是很想问那个叫做宋乔的女子美不美?”   云琅笑道:“打听人家的容貌做什么,这非常的无礼,当然,如果你看过的话……”   红袖掩着嘴巴吃吃笑道:“您听到她声音的时候,呼吸都停止了,告诉您吧,她的眼睛很大,笑起来就会变成弯月,嘴巴不大也不小,就是有些棱角分明,脸蛋像剥了壳的煮鸡蛋,比苏稚漂亮多了。呀,小郎的头脸肿的厉害,看不清眉眼,如果您没有受伤,婢子以为,那个宋乔小娘一定会喜欢你的。”   云琅自然能从小屁孩的话语里听到酸意,拍拍小丫头的手道:“大人的事情你少管,把自己照顾好比什么都好。对了,他们是住在咱家,还是去了长门宫?”   “当然是住在咱家里,皇帝还没有离开长门宫,她们怎么能进去?梁翁把她们安排在了北楼,小虫老大的不愿意!”   “别说怪话,还小虫不满意,是你不愿意吧?好了,告诉梁翁,刘婆,把这些人招待好了,万万不可失礼,顺便代我向客人道歉,就说我受伤了,不宜招待贵客,请她们把云家当做自己家一般,千万莫要客气。”   红袖撅着嘴答应了,见云琅有准备睡觉,就在他耳边轻声道:“您干嘛要把自己弄的肿起来啊?以前婢子脚扭伤的时候,您还专门让婢子用冰冷敷两天之后才开始热敷的,怎么到您这里就什么都忘了?”   云琅叹息一声道:“这就是吃人家饭,看人家脸色的坏处,你家小郎我现在越是凄惨,以后受的罪就越少,你信不信,如果你家小郎现在看起来活蹦乱跳的,马上就会有灾祸降临!” 第六十四章 该死的奏对   云琅没有多余的心思去想那个甜美的声音,至少现在没有什么心思,因为阿娇正在拿手捏他的脸。   “真的肿成猪头了!”阿娇的声音里没有半点的情绪。   云琅努力的睁开眼睛,想要针扎着下床,就听阿娇冷冷的道:“躺着吧。”   云琅还是坚持着下了床,朝阿娇拱手道:“贵人有何谕令?”   阿娇咬着牙道:“李少君死了你知道不?”   云琅沉声道:“他死在我的面前,我如何会不知道?”   阿娇有些伤感的道:“一个仙人死了。”   云琅摇着巨大的头颅道:“仙人怎么会死?会死的如何会是仙人?”   阿娇愣了一下,迷茫的瞅着窗外的蓝天道:“话是这样说,毕竟李少君消失了,我今天去看了,他的尸体已经烧成灰烬了,九个甲士盯了一夜,没有什么奇怪的事情发生。”   云琅叹息一声道:“仙人本就不在人的范畴之内,他们行事必然与我们不同,我以为,仙人的存在对国朝没有任何好处。”   阿娇瞅着云琅怒道:“何出此言?”   云琅咬着牙道:“任何超脱于我大汉律法的存在都需要剿灭,而非供奉!”   “这就是你西北理工的学说?”阿娇不以为然。   云琅的耳朵微微的动了一下,想了片刻再次拱手道。   “贵人也是熟读史书之人,请贵人告诉我,史书上可有准确的对仙人事迹的记载?   周穆王驭八骏,驾长车,朝东海而暮苍梧,与西王母私会,得不死药而获长生,而今安在?   楚襄王与宋玉游于云梦泽之浦,过巫山而梦神女,结果如何?   始皇帝驻跸东海,求蓬莱瀛洲路,终不可得,路死南关道,尸臭熏天,堂堂帝王与鲍鱼(咸鱼)同车方回咸阳。   可见神仙之说过于渺茫,即便是与神仙偶然相遇,又有谁知道他是神仙?   李少君侍奉陛下已经六年有余,这六年来,虽不能说与陛下朝夕相处,也算是天子近臣,六年来,陛下恩遇不可谓不厚,然而,他可曾主动为陛下分忧?   反而殚精竭虑的隐藏自己的本事,此次见陛下已然动怒,再没有神迹出现恐有杀身之祸,这才不得不倾尽手段施为。   结果如何?他自己身死道消,一场冰雹毁我云氏鸡鸭三千余,云氏夏日菜圃更是惨遭荼毒,不仅仅是我云氏,长门宫一年的辛苦恐怕也被毁坏了大半。   幸好此人法力低微,冰雹之祸没有蔓延关中,仅仅落在这十里之地,若是真正的引发天灾,关中恐怕又有易子而食的惨祸!   由此可见,仙人就是人间最大的灾祸源泉,微臣以为,任何不受国法控制的力量都必须剪除!”   “说的好听,尔诸子百家遁深山,绝沟壑,人不出山却让天下舆论纷纷,闲暇之时派遣一二弟子祸乱天下以为乐事。朕以为,乱天下者就是你诸子百家,与尔等相比,神仙之事虽然渺茫,却无伤大雅。”   云琅没见过刘彻,更没有听过刘彻的声音,可是他话语里的那个朕字,云琅听的清楚。   既然皇帝已经发话了,云琅慌乱中竟然辨不清楚东南西北,居然对着一堵墙拜伏于地高声道:“微臣不知陛下驾临,死罪,死罪!”   刘彻站在窗外怒道:“不知朕来了,因何字字句句都是奏对模样?其心可诛!”   云琅面对墙壁道:“阿娇贵人平日里待微臣如对晚辈,历来关爱有加,想要问话,自然不会兜圈子,唯有今日却多了几分凌厉,微臣自然之道不妙,哪里还敢放肆。”   听云琅这样说,阿娇就冲着刘彻尴尬的笑一下,刘彻怒哼一声道:“君不君,臣不臣的像什么样子。”   阿娇连忙道:“我长门宫尽出人才,最后还不是全部便宜了陛下?妾身现在可不是什么君,一个乡下妇人穷极无聊之下调教几个可用的人才,自然用不到朝廷的法度。”   刘彻就像是没有听见阿娇的抱怨,继续冷声道:“云琅,你确定李少君并不能长生不老吗?”   云琅低声道:“李少君连自己的区区伤患都不能治疗,如何能帮他人长生不老?”   “你的意思是说,李少君是骗子?”刘彻的声音提高了一些,话音中隐隐有了金石之音。   云琅烦躁的用拳头捶着脑袋道:“孔丘有一句话说的极为中肯,‘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道尽天下神鬼事。又说子不语怪力乱神为君子道,乃是天下之理。家师尝言,当见神杀神,见鬼杀鬼,鬼神除尽心神安,心神安则天下再无疑难事。我西北理工从不信什么神仙鬼怪,可是,微臣却没有办法解释李少君驱动的这场雷暴,无法解释那场让微臣受尽苦楚的冰雹,更无法解释李少君死后的种种灵异之事。基于以上的理由,微臣想要说李少君是骗子,也没有道理支撑,更难以服众。”   刘彻讥笑道:“看来你西北理工也并非全知全明,你想跟朕推荐你的学说,且等你自圆其说之后再来吧。”   云琅摇头道:“西北理工的学说并非朝堂上的学问,他面对的乃是农夫,将作,商贾,天下四民我西北理工只取其三。”   刘彻被云琅的话说的有些发笑,攀着窗台道:“士人呢?”   云琅笑道:“家师尝言,取三民已是我西北理工之极限,若是贪多,不给其余百家活路,我西北理工将成众矢之的,乃是自取灭亡之道。”   刘彻大笑一声道:“朕的四民竟如此不堪吗?你们以为朕的四民将会任由尔等鱼肉?大言不惭!”   云琅挤出一个极为难看的笑脸道:“人的肚皮总是比较诚实些。”   刘彻悠悠的道:“朕将眼见为实……”   云琅笑而不语……   过了片刻就听阿娇懒懒的道:“别笑了,陛下已经走了,就你这笑容,比哭还难看。”   云琅一屁股坐在地上,扶着墙喘息的厉害,好一阵子才喘匀了气道:“我没说错话吧?”   阿娇笑道:“还成,主要你说的全是大实话,没有隐瞒陛下的地方,所以才会过关。对陛下来说,话说的好听不好听的其实不重要,他更想听实话,既然你说的是实话,就不担心陛下会把你如何。李少君死了就死了,好像很值钱似的,你说的没错,史书我可是读过不少,只要神仙出现,史书上就没有什么好事情发生。好好养伤,等你的伤好了,我们再一起谋划一下富贵镇的事情,东方朔那个家伙死笨死笨的,就干不好个事情。”   云琅抓着床沿重新躺在床上,无奈的对阿娇道:“跟陛下奏对太消耗心神,先让我睡一觉,等我没有这么肿了,再说富贵镇的事情。”   阿娇没好气的道:“那就快点好起来。”   说完话就向外走,刚走了两步就听云琅低声道:“谢谢您!”   阿娇胡乱摆摆手示意知道了,就跨过了门槛,脚步声再一次远去了。   云琅的身体彻底的松懈了下来,汗水立刻就打湿了衣衫……   这是云琅第一次跟刘彻面对面的说话,面对刘彻他的压力实在是太大了。   就在刚才,阿娇捏他脸蛋的时候就听见阿娇低声说了陛下二字。   如果阿娇没有提醒,云琅绝对不会把话说的如此滴水不漏,每一个字都要在心底里盘亘三遍才出口,这非常考验一个人随机应变的本事。   刚才消耗的精力实在是太大了,云琅仅仅来得及将奏对重新过一遍脑子,就昏昏沉沉的睡过去了。 第六十五章 宋有乔木   大世界永远都是属于一小部分人的,更多的人拥有的不过是能保证喂饱他肚子的那点土地。   拥有更多的世界并不能让人长生不老,这就是刘彻最遗憾的事情。   他的身体非常的壮硕,即便在武将中也不多见,虽然是皇帝早就有了酒池肉林的资格,刘彻却非常的节制,每日里舞剑半个时辰,开弓百次,骑马半个时辰,是他每天都要做的事情。   这一日从外面骑马回来,就下令摆驾回宫。   长门宫,云氏被冰雹肆虐之后,基本上就没有什么好看的景致了,留在这里只会让他感到失望,不如回到皇宫里去,毕竟,卫青已经班师回朝了。   跟长生不老比起来,无聊枯燥的朝政没有半点吸引力,刘彻以极其强大的毅力说服自己回到长安去处理那些必须处理的朝政,从而保证这个庞大的帝国继续保持运转。   云琅的模样很惨,即便是事情已经过去了三天,他依旧是鼻青脸肿的存在。   不过,这没有什么好嘲笑地,云氏庄园中,到处都是鼻青脸肿的人,包括妇人跟很多孩子。   在眼睛刚刚能看见东西之后,云琅就必须带着家人一起处置那些死去的鸡鸭。   这些鸡鸭都是最好的食物,不能白白浪费掉。   鸡毛,鸭毛,都是很有用的,云家用大锅加上皂角煮过之后,就摊开晾晒,云琅准备再清洗几遍,直到没有臭味之后,就把这些鸡毛,鸭毛绞碎之后用来做被子。   至于鸡鸭肉,当然不会浪费,清洗干净之后,就用盐腌制了,挂在房檐下风干,当做最好的储备粮食。   梁翁从一只死鸡的肚子里掏出两颗软壳蛋,捧在手里哭的跟孩子一样。   一场大灾害,就把云家的鸡鸭打死了一成多,大部分都是正处在产蛋旺季的鸡鸭。   云琅一声不吭的收拾鸡鸭,凄惨的模样不用多说话,已经让苏稚这样的姑娘哭了好几次。   不仅仅是云琅一个人鼻青脸肿,如果只有只有他一个人,苏稚一定会仰天大笑出来。   可是一院子鼻青脸肿的妇人,幼童,一起哭泣着收拾死去的鸡鸭,那场面——就算是心肠再硬的人都很难高兴的起来。   前两天还郁郁葱葱硕果满园的菜圃,如今被冰雹打的七零八落,苏稚最喜欢吃的菜瓜也被冰雹打的稀烂,让她如何能忍着不哭?   长平如约送来了很多钱,大长秋也送来了好几车,这些钱足矣弥补云家受的损失,甚至绰绰有余。   可是,云氏从上到下没有一个露出笑脸的,依旧沉默着干着手里的活计。   清洗鸡鸭流出来的血水染红了整条小溪,老虎无精打采的趴在柳树下,对满院子洗净剥好的鸡鸭没有任何食欲。   苏稚受够了,云家今天的中午饭都没有着落,她到现在都饿着肚子。   厨娘也参与了收拾残局的工作,直到太阳偏西,才从厨房取出几个装满锅盔的笸箩,谁饿了,就去拿。   苏稚啃着锅盔问云琅:“不是已经有补偿了吗?”   云琅放下手里处理好的一只鸡叹口气道:“你觉得我缺少那些钱财?你来告诉我钱财是什么?是那些钱吗?”   苏稚瞅着云琅傻愣愣的道:“钱不是钱财,那么什么才是钱财?”   云琅在溪水里洗洗手,慢条斯理的擦干后道:“财富从来就不是以钱的多少来衡量的。   这些鸡鸭才是财富,如果没有鸡鸭,粮食,布帛,钱财就没有任何意义,它就是一堆废铜,饥不能食渴不能饮。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以物易物非常的不方便,这才挑选了铜作为一种替代物来方便人们交易。   云氏受到的损失确实有人弥补,不知道你想过没有,这些鸡鸭死掉之后,它们就不能再继续源源不断的给我们产蛋,给我们制造粮食。   相比这些钱财,我更想要我家的这些鸡活过来。   知道不,这些鸡死了,不只是云家受到了损失,大汉国也同时损失了一笔财富。   你也看到了,财富的积累很艰难,葬送起来却非常的容易。”   苏稚又啃了一口锅盔道:“你的意思是他们弥补给你的钱不够多?”   云琅皱眉道:“我说过了,我不是很在乎钱。”   “你是在想办法跟长平公主,大长秋那里多要些钱?”   云琅怒道:“还能不能好好说话了。”   苏稚鄙夷的看了云琅一眼,送给他两颗大大的白眼道:“虚伪的骗子!”   云琅换了一张难看的笑脸道:“你师姐呢?怎么没看见她?”   “你找我师姐做什么?”苏稚警惕的瞅着云琅,如同一只护雏的老母鸡。   “好吧,不找你师姐,这一次你们师门有长辈来了,我去拜见一下长辈总可以吧?”   苏稚松了一口气警告云琅:“别打我师姐的主意,这世上就没有男子能够配的上我师姐,你这副猪头模样就更别想了。”   云琅无奈的道:“我现在是受伤了,以前我是很英俊的,这一点你是知道的。”   “男人长了一副女相,有什么好看的,胡子都没有,一点男子气概都没有,还有脸说自己英俊!”   云琅真诚的抱拳施礼道:“衷心地祝愿师妹以后能找到一个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豹子头,老虎眼,满脸络腮胡,胸口长黑毛,胳膊腿上都被毛发覆盖的盖世英雄做夫君。”   苏稚撇撇嘴道:“那也比你好!药婆婆不喜欢见外人,尤其是男子,我师姐喜欢读书,这时候是她雷打不动的读书时间,所以你也见不到,撒忽尔是大月氏人,听不懂汉话,所以你也不用找他,有事情对我说就成了。”   云琅笑道:“开医馆的事情你也能做主?”   苏稚立刻眉开眼笑,连连点头道:“能,能,能!”   “她不能!”一个软糯的声音的从云琅的背后传来。   云琅转过头,终于看清楚了这个被苏稚吹嘘的人间少有,天上罕见的师姐。   他的心神稍微愣了一下,就拱手道:“云琅见过医家师姐!”   宋乔将手里的竹简随意地插在腰带上,同样拱手道:“宋乔自来上林苑,安居两日还未曾拜见主人翁,还请师兄见谅。”   云琅笑道:“同道中人,何来些许俗礼,师姐能在云氏安居,乃是云氏的荣耀,若有招待不周之处,还请海涵!”   “师兄客气了,听苏稚说起师兄宗门的种种神奇,让宋乔心思神往,只是师兄沉疴在身,不好拜访,如今见师兄已有痊愈之像,真是可喜可贺!”   云琅甩开苏稚抓着他的手,指着不远处的亭子道:“云氏鄙陋,幸有两盏好茶尚能待客,请师姐移步品鉴。”   宋乔粲然一笑,犹如百花盛开,也不推辞,率先走向远处的亭子。   “你就是对我师姐心怀不轨!”苏稚再一次抓住云琅的袖子低声嘀咕。   “小屁孩走开,我有事情跟你师姐商谈,不要添乱!”云琅再一次甩开苏稚,整理一下衣衫,见身上没有沾染鸡鸭的血渍,就抬步前行。   “不成,医馆是我的!”苏稚再一次抱住了云琅的胳膊。   “成,名字就叫苏稚馆!”   “一言为定!不许骗我!”   “我绝不骗你!”   摆平了苏稚,云琅就隐晦的给梁翁打了一个手势,老练的梁翁顿时心领神会,哭脸变成了笑脸,又恶狠狠的瞅了一眼厨娘,厨娘立刻起身,在溪水里洗干净了双手,在两个帮厨的妇人屁股上踢一脚,三个人就快速的去了厨房。 第六十六章 一见倾心?不见得吧!   云家的两个美艳的茶娘,已经在亭子里恭候,一个巧手烹茶,另一个有意无意的拨弄一下琴弦,似乎在一瞬间,琴声就与淙淙的溪流,风吹柳叶的声响融为一体。   茶娘奉茶,云琅邀请宋乔共饮:“茶为涤烦子,酒为忘忧君,云家的酒太浊,且饮一杯茶。”   宋乔端起茶盏,先是轻轻的嗅一下,然后展颜笑道:“此物为荼,师兄却称为茶,是何故?(茶字最早出现在陆羽之后,是他将荼字去掉一横之后创造出来的字)”   云琅笑道:“出自云某与友人的一句戏言,荼为药,蜀中之人却煎水为饮,引用之后通体舒泰,且有去积食,化油腻的好处,无病而用药,大不吉利,因此就将荼字去掉一横,演变为茶,师姐且品尝一口,看我改的可有道理。”   宋乔抬头看了云琅的猪头一眼,这个猪头模样的人居然还在努力的装雅士,再也忍不住了,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又觉得有些失礼,连忙低下头品茶。   茶水刚刚进口,宋乔就非常的惊讶,荼的味道苦涩,她是品尝过的,如今,这杯荼饮却入口微苦,仔细品尝之后还有回甘,且意蕴悠长。   有了好茶,猪头一般的云琅看起来也就没有那么古怪了,喝了三盏茶之后,宋乔放下茶盏道:“兰心慧智不足以说明师兄之才。”   云琅呵呵笑道:“在山门的时候,云琅最难控制的就是一张嘴,师傅常常说我不专注学问,却总在一张嘴上抓挠,还总是说他已经修炼到了麋鹿兴于左,泰山崩于前而不色变的程度。不过,师傅总是因材施教的,见我沉迷于美食,就告诉我,如果有一天我做的美食能够打动他,方能下山。于是,愚兄就用了四年功夫,苦心孤诣的研究美食,终于,爱吃鱼的家师,终于拜倒在我制作的一道松鼠桂鱼之下,愚兄这才能有机会走出山门。”   “啊?师兄,你西北理工就是如此完成出门考校的吗?”   “我喜欢吃,自然考校吃食,有人喜欢种田,自然就考校种田,我出山门的时候,有一位老师兄在海水里种出稻子来了,家师欣喜若狂,然后就把我踢出山门了。”   “啊?”   云琅喜欢看宋乔圆润的小嘴张的圆圆的样子,咳嗽一声又道:“一位喜欢机关消息的师兄,制造了一直铁鸟,在空中飞腾了足足一个时辰才落地,我离开山门的时候,听说那位师兄正在研究如何制造出能让人骑在上面飞行的铁鸟……”   “这不可能!”宋乔有些混乱。   “这其实不算什么,还有一位师兄说我们居住的大地是圆的,而且这颗圆球是会旋转的,只是被一种气托着才不会掉下去,并且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山门中没人能够回答他提出来的疑问,所以他已经六十岁了,还不能下山……”   宋乔觉得自己的脑筋已经不够用了,就在短短的一个时辰里,猪头一样的云琅已经彻底颠覆了她对世界的认知。   “北海真的有白熊?”   “有,而且比所有的熊都要大!”   “极南之处果真是白雪皑皑?”   “那是自然,还有一种肥鹅,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   “人的血有区别?还足足有四种?”   “对啊,甲乙丙丁四种,同样血型的人可以输血,血型不一样的输血只会死掉!”   “如何区分?”宋乔觉得自己的心都要提到嗓子眼了。   “不知道!”   “啊?这么有用的学问你为何不知道?你都在山门里学了些什么?”   “我在研究怎么吃……”   云琅擦拭一下脑门上的茶叶沫子,笑盈盈的道:“知道那些有什么用?他们又出不来,倒是我这个一心研究怎么吃的人反倒离开了山门。尝尝,这是我精心研制的蛋糕,你先来一块,吃了这东西你的心情就会愉悦起来。”   宋乔一双明亮的眸子已经被云琅折磨的黯淡无光,嘴里念念有词,习惯性的探出手取了一块蛋糕,吃了一口,那双无神的眸子立刻就明亮了起来。   牛奶,鸡蛋,糖霜,蜂蜜,面粉混合烤制出来的蛋糕对少女的杀伤力绝对不容小觑。   为了改造宋乔,云琅不惜直接跳过一般的美食,直接拿出少女杀器蜂蜜蛋糕!   云琅保证,宋乔一定没有吃过这东西,一个身处甜食匮乏时代的少女,接受蜂蜜蛋糕,就等于接受了后世文化的密集轰炸。   “还有没有?”苏稚大叫道。   沉浸在幻想中的云琅这才发现,接受蜂蜜蛋糕轰炸的人居然变成了苏稚,而宋乔,已经走远了。   “为什么是你?”云琅的眼睛瞪得如同牛眼睛。   “怎么不能是我?你看着我师姐流口水,我自然就挡在师姐面前,问你话呢,这东西还有没有?”   “没有!”云琅咬着牙道。   “小气,我师姐就吃了一块,剩余的都被我给吃了,你要想讨好我师姐,就再拿一些出来,我帮你送给师姐!”   “是送你肚子里去吧?”   苏稚的脸一下子就垮了,抱着云琅的胳膊甩来甩去的道:“我就吃一小块。”   汗津津的厨娘端着一块一尺直径的蛋糕从厨房里跑出来,放在云琅的面前道:“还热着呢,最是好吃!”   不等云琅反应过来,苏稚一个虎跳,抱起蛋糕就跑,云琅伸出手臂一把没抓住,眼看着苏稚跑的没了影子。   云琅瞅瞅怒火中烧的坏脾气厨娘无奈的道:“再烤几个吧,瞒不住了,长门宫送一个,长平那里送一个,也别忘了红袖,小虫……算了,烤十个!”   厨娘为难的道:“烤了蛋糕,就没时间做晚饭了。”   “让别的厨娘多做些,我估计你以后没机会做一般的吃食了,估计要做一辈子的甜点。”   胖胖的厨娘嘿嘿笑道:“婢子喜欢做甜点!”   云琅瞅瞅厨娘圆滚滚的身体叹息一声道:“这东西别吃的太多,很容易肥起来!”   “婢子不怕!”厨娘雄心万丈的回答道。   下午的时候,仆妇们终于在鸡鸭发臭之前处理完毕了三千多只鸡鸭的尸体。   偌大的院子里挂满了涂满了盐巴的鸡鸭,只要等太阳晒干了鸡鸭肉里的水分,这些鸡鸭储藏一年都没有问题。   “你家不论干什么都能干出好大的气魄来!”长平用手帕捂着口鼻在晾晒鸡鸭的架子中间走来走去。   “晒一天,明天就要放在阴凉处风干,冬日里蒸煮之后用来下酒最是好味道。”   “能储存多久?”   “我吃过储存了五年的风鸡!”   “哦,那就是说可以充当军粮是吧?”   “可以,只是军队中恐怕采购不起吧?”   “哦,那就算了,我来是想问你,那个蛋糕,你能不能让我家的厨娘去学一下?”   “不能,这是云氏的不传之秘,想吃,在家里吃。”   “哼!有本事在阿娇面前强硬才算是本事!”   “大长秋已经来问过了,我也是这么回答的。”   长平摇着头道:“猪头还没长成人样子,就腆着一个猪头来骗人了,医家的女子就那么值钱?值得你暴露不传之秘来讨好?还有没有一点男子气概。”   云琅长出了一口气道:“她真的好美……”   长平疑惑的看看云琅的脸,皱眉道:“不见得吧?我见过了,样貌虽然迎人,还没有美丽到可以迷惑你心智的地步吧?”   云琅挠挠后脑勺迷茫的道:“不知道,反正是见了她就喜欢,心跳的噗通噗通的,本来在好好的喝茶,天知道我怎么就让梁翁把蛋糕拿出来了。”   “一见倾心?”长平好像在干呕。   “我从不相信一见倾心这种事!”云琅斩钉截铁的回答! 第六十七章 刘陵的骄傲   刘陵吃蛋糕的样子很好看,皇家的教养不是白给的,只是,她一边吃蛋糕一边不断地看云琅,而且还时不时的放下蛋糕在云琅的身上嗅嗅。   “蛋糕很好吃,真的很好吃,尤其是对于女子来说,很难抗拒这种诱惑。这东西我就不学了,给匈奴人吃会糟蹋了好东西。”   从这一点来看,刘陵的自制能力不是一般的强。   “你想学我也不教,好东西还是留在自家比较好。”云琅继续用手摩擦面颊,希望猪头的样子早点离自己远去。   刘陵笑道:“真正的女人看男人从不看皮囊,只有那些傻乎乎的女子才会以貌取人。好男儿自然精彩,自然能令女子心神俱醉,谁还有功夫去看他的容貌。”   “你说我就是那种不需要容貌就能征服女子的人?”云琅有些兴奋,毕竟刘陵阅人千万,对男人应该有很深的研究。   刘陵苦笑道:“我很想说你是那种男子,可惜,你不是,还是好好的保护你这张漂亮的脸蛋,迷惑一些无知女子应该是足够了。”   “你信巫蛊之术吗?”云琅忽然想起了什么,连忙问道。   “不信!”刘陵回答的非常干脆。   “为什么?皇帝都信!”   “刘彻坐在那个位置上整天疑神疑鬼的,任何对他不利的事情都会被百官跟他放大一万倍来看,冥冥中有很多事情无法解释,所以他不得不信。至于我为什么不信,你想知道原因吗?”   云琅见刘陵的笑容诡异,连忙摇头道:“不想听!一定不会是什么好故事!”   刘陵把最后一块蛋糕放进嘴里,还吸吮一下手指,满意的拍拍肚子,然后笑道:“我五岁的时候就知道巫蛊之术,结果呢,就找了我的侍女来做实验,我每日里都在写有侍女生辰八字以及名字的人偶上扎针,结果,那个侍女好端端的,一点事情都没有发生。后来我长大了,就继续做这种实验,毕竟,如果成功,这是一种最简单的杀人术。我试验过不下十次,有六次还是找来最高明的术士施法,结果,是个被诅咒的对象就死掉了一个,后来根据我的查验,那个死掉的家伙还是被术士活活毒死的。从那以后,我就再也不信什么巫蛊之术,谁在我面前提起,就会被我杀掉,因为我知道,不论是谁,只要在我面前提起巫蛊之术,就是想要骗我。”   云琅笑道:“我不信皇帝没有试验过!”   刘陵笑道:“我也不信!皇帝用巫蛊之术的理由杀人吗,是在诛心,诛杀的是看客的心。毕竟对皇族心怀怨愤这一个理由就足以诛他九族了。”   “不说这种不好的事情了,你告诉我,你看这个宋乔如何?”云琅满怀期待的问道。   “没有倾城倾国的相貌,没有让人血脉贲张的身材,没有天生内媚,也没有一见面就让人亲近的气质。我脱光了你的心跳都没有加快,还能字正腔圆的跟我说话,今天看到了那个女子居然失魂落魄的像个傻子。”   听了刘陵的回答,云琅就知道自己问错人了,问一个女人另外一个女人好不好,很难获得一个中肯的回答。   “讲道理好不,我总要娶个老婆的,如果不自己找,长平就会给我做主弄猪马牛羊四大家族的女子给我当老婆。到时候会更加凄惨。”   刘陵冷笑道:“娶贵女才不会凄惨呢,只要你有利用的价值,她就会超乎你想象的安排好你期望的日子,且温顺的如同一只绵羊,长平就是这个样子。知道不,当你喜欢美女,只要你愿意,你晚上睡觉的时候,就会有一个脱光的美女出现在你的床上。如果你喜欢钱财,天下的财货会任你取用。当然,获得这些的前提是你有用处,如果有一天你没用处了,她们对你就会弃之敝履,杀掉你也不算什么过分的事情。以你层出不穷的本事,娶了贵女应该能快活的过完一辈子。”   云琅咬着牙道:“不说这事了,你的想法总是跟我起冲突,说说你去匈奴的打算吧,你真的准备嫁给军臣单于?一辈子伺候一个肮脏的老家伙?”   刘陵捋着垂在胸前的长发笑道:“如果军臣单于老迈昏聩,我一定会尽心竭虑的伺候好他,让他延年益寿,如果他很精明,就一定要尽快弄死他,继续寻找下一个昏聩的继承人。”   “这么简单?”   刘陵笑道:“能有多复杂呢?老迈昏聩我才能使用他的权力,如果精明,对我来说就太危险了,你不会以为,我去了就是为了当单于的一个阏氏吧?”   “太危险了!”云琅砸吧一下嘴巴道。   “能有多危险呢?我今年已经二十有三,青春年少的日子已经过去了,想要依靠美色娱人,已经快没有本钱了。你害怕长平给你找猪马牛羊四家的贵女,我难道就不害怕被我父王当做礼物送给某一个人吗?既然我注定不能得到夫君的喜爱,还不如用这具快要失去颜色的身体拼一下,万一成功了呢?”   云琅神色黯然,历史上的刘陵是一个人尽可夫的妖女,云琅见到刘陵之后,发现司马迁没有胡说八道,刘陵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   只是,云琅发现自己好像对刘陵没办法鄙视起来,甚至还有那么一丝丝的钦佩之意。   这是一个一只在努力的向目标前进的女子,为了实现目标,她不惜付出所有,包括生命!   所以说,她是一个纯粹的人,比大汉国的大部分人都要纯粹的多。   “我以后不再说这样的话了。”云琅的声音有些沙哑。   刘陵笑道:“除非你肯娶我,否则别的废话就不要说,嫁给你,我至少不会受罪,能平安的过一辈子。”   云琅摇头道:“换一个!我没办法用自己的幸福来成全你的幸福。”   刘陵笑道:“别的我也不要,即便是你肯娶我,那也必须是你真正的喜欢我才成。如果出于怜悯,我刘陵还不稀罕,宁愿去匈奴闯荡一番,看看天下到底有多大!”   “我听说匈奴使节跟卫青一起回到了长安……”   “所以,我三天后就会去长安……”   “三天后,你做一顿大餐,算是考校你的手艺,另外,我请你喝酒,不醉不归!”   刘陵摇头道:“后天晚上吧,我想清醒的去长安,不能醉醺醺的去,三天后,我就要准备作战了。”   刘陵的蛋糕早就吃完了,云琅的茶水也早就喝完了,该说的话也说完了,两人对坐在高台上,只有晚风呜咽……   早上起来的时候,云琅发现身上的淤青变淡了好多,肿大的身体也在慢慢的消肿,至少五官已经归位,肥厚的嘴唇已经不再外翻,看起来正常了好多。   晚上吃的太油腻,早晨的时候就只能吃点小米粥配盐菜,云家的菜圃被冰雹毁掉了,云琅想吃一点爽口的青菜,只能等待菜圃里重新种下的种子发芽成长才行。   小米粥不能太稠,自然也不能过稀,太稠的话就成了小米饭,太稀了又找不到小米划过喉咙的爽滑感,只有梁翁的老婆才能把握云琅的口味,能把小米粥煮的恰到好处。   云琅即便是睡不好也看不出来,反正他现在依旧是鼻青脸肿的,宋乔没有睡好,就会被别人一眼看穿。   “师兄,小妹问你,人的血真的分甲乙丙丁四种样子吗?”   云琅点点头道:“实际上说只有四种是不确切的,只能说这四种最常见,之所以没有被发现,很可能是我们漏掉了,随着医家不断发展,总有一天会整理齐全的。” 第六十八章 新事物的吸引力   云琅非常喜欢看宋乔的脖子,她的脖子白皙而修长因为繻衣的领子有些低,这方便他顺便欣赏一下宋乔裸露的锁骨,尤其是在她微微低头的时候,如天鹅一般的长颈就会形成一个优美的弧度,这让云琅的嘴唇干的厉害。   “这个可以试验的。”云琅眼睛瞅着宋乔的脖子,嘴巴却在飞快的回答问题。   “怎么试验?弄不好会死人的。”   “那就没办法了,凭借肉眼,你看不出这四种血液的有什么不同,除非你能弄出一种检验血液类型的法子,不过啊,这还是绕不过实体试验,也就是说,没有实体试验,你的任何想法都是空想。”   “您哪位古怪的师兄是怎么弄的?”   “他很奇怪啊,一个人住一个最偏远的山洞,山洞里养着很多猴子,他一般都是拿猴子来做实验的。不过,有时候,我一些喜欢行侠仗义的师兄从山外面会抓回来一些十恶不赦的恶徒……”   “啊?药人?”   “不知道,反正进了我师兄山洞的人,除过我们自己生病受伤的师兄弟,很少有人能活着出来。”   宋乔难以置信的瞅着云琅,好半天才道:“这有伤天和……你们的做法不妥……”   云琅挠挠下巴道:“我知道啊,那个山洞里发生了太多的不足以为外人道的事情,所以在一场地龙翻身的事故中,整座山塌下来了……”   “完了?”宋乔用力的抓着云琅的胳膊几乎用全身的力气怒吼道。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我那个古怪的师兄连同他用别人的尸骨积累下来的学问一起被埋在大山底下了。我师傅就说,没事干研究那些东西干什么,该死的人就算你如何努力,他也会死,不该死的人就算丢下悬崖,他也会被树枝子勾住最后活下来。后来,我师傅就要我专心研究如何摆弄吃食,来,师妹,尝尝云家的小米粥,你憔悴的厉害,正好需要进补一下。”   “你除了吃还知道什么?”宋乔有些歇斯底里。   “我还会种地,养鸡,养蚕,能让一个赤贫的百姓在两三年间成为不愁吃穿的安康人家,我师傅说这才是大本事,其余的都是花架子没什么屁用。最多算是吃饱穿暖了之后才想的事情。”   “啊——”满满淑女气质的宋乔大叫了一声,又跑了,云琅瞅着她的背影低声道:“上了我西北理工的钩,你能跑哪去?”   “不如我家妞妞啊!”曹襄站在云琅背后踮着脚尖瞅跑远的宋乔,很是感慨。   “妞妞才是女人中的女人,这个女子穿着宽大的麻衣,看不出来啊。”   曹襄对女人的认知非常的浅薄,他说的女人味与行为无关,只跟胸部的大小有关,而且成正比例。   “妞妞姓牛,人家姓宋,没有可比性!”   曹襄怜悯的瞅着云琅道:“你也不是没有过女人,对她们的看法怎么会如此的偏颇?你想想啊,看中的女子要同床共枕几十年的,有时候心里喜欢是没用的,毕竟,再来一点外在刺激,就能多喜欢几分,你也会轻松很多。对了,我让厨娘做了二十个蛋糕,准备回长安,阳陵邑拜访一下亲友,结果厨娘不愿意,你去说一下啊,你家的厨娘比主子都厉害,真是少见。”   云琅苦笑一声道:“厨娘现在一定哭的很厉害,阿娇要了五十个,你娘要了五十个,去病要了二十个,阿敢的老婆就守在厨娘那里,出炉一个就拿走一个,准备带回娘家显摆,你再来二十个,厨娘这两天就不用睡觉了。”   曹襄叹口气道:“一道点心而已……不过,真他娘的好吃啊……阿琅,你真的在师门研究的就是如何吃喝?”   “对啊,你没见我别的本是都是半瓶子水,之所以知道一点救人的法子,纯粹是因为帮我师兄干活,看来的一点学问,没治死你,算你走运。”   “既然如此,你的师门应该很庞大,为何只剩下你一个人了,而且有些还被你给杀了。”曹襄问这话的时候非常的小心,一边看云琅的脸色,一边发问。   “地龙翻身……活着的没几个,其中几个人总想着统御另外的几个人,然后建立不世之功业,矛盾不可调和的时候,下手杀人谁都没机会手下留情,也不敢手下留情,毕竟,一个个都是深谙此道的高手……你对我以前的事情有个屁的兴趣,以后不要充当你母亲的传声筒,害得我说谎话的时候总觉得对不起你。”   “谁要听你的真话了,我就是想要一个说法,回去说给我娘听,谎话不谎话的关我屁事,这个答案不错,回去我就对我娘这么说,信不信是她的事情。”   云琅叹口气道:“顺便告诉你母亲,刚才的话,九真一假,不能说的打死都不会说。”   曹襄摇头道:“没必要说后面的,我就告诉我娘,你说的全是真的,免得她总是胡思乱想。”   不让朋友为难这才是正确的相处之道,曹襄很明白这一点,他相信,云琅有些话不说,一定有他的理由,用不着刨根问题。   夏日的时候,李敢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脱得精光,躺在自家的院子里晒太阳,这对他来说,也是一种打熬筋骨的一种法子。   李杨氏喜滋滋的从外面走进来,见夫君又脱得赤条条的,轻轻地啐一口就找了一个薄毯子给他盖上。   李敢喝了一口茶水抱怨道:“盖上做什么,我跟阿琅,阿襄他们不一样,他们还指望一张小白脸混老婆呢,我没那个必要了,晒出一副黑铁塔一般的身子才有威慑力。”   “那也盖上,一会仆妇要进来。”   “她们进来做什么,你换脾气了?准许女人进内院?”   “妾身从阿琅那里弄来了十个蛋糕,准备回娘家显摆一下,你赶紧穿好衣衫,我收拾好儿子我们就走,快一点的话明天中午就到阳陵邑了。”   “想回去,你自己回去,我在上林苑待的好好的,不去干什么,我母亲,你母亲,这两人我看着脑袋就大,有那个功夫,我还不如留在家里种田,糜子,谷子都到种的时候了。”   “您是家主,种什么地啊,您也不会种地,交给下人们就好,回来了,他们要是还不能种好地,仔细他们的皮!”   李敢摇摇头道:“在一个地方就要遵守一个地方的规矩,阿娇在种地,阿琅亲自下地耕种,阿襄,去病也没少下地,我没他们精贵,还是下地比较好。你想回娘家就带着孩子回去,喜欢住就多住几天,把钱带足,别让人家小看了就成。”   李杨氏为难的道:“您不会去,我一个妇道人家怎么回去啊?会被人家笑话的。”   李敢翻了一个身呵呵笑道:“你日子过不好才会被人家笑话,带着两个家将回去,把礼物送周全,以后我出战之后,你要干的事情多着呢,不可能事事都等我回来处理。”   提起出征,李杨氏的回娘家的兴致就没了大半,如果可能,她希望丈夫永远都不要上战场。   只是,生在李氏将门,这不过是奢望罢了。   云琅不知道他已经在无意中改变的很多人的生活方式,站在平台上瞅着宋乔提着药箱跟苏稚去了伤兵营,这让他非常的欣慰。   看的病人多了,疑惑也就会多,最终还是会来找他解惑。   从红袖捧着的铜镜里,他发现自己的相貌正在慢慢的复原,或许,再过几天,就不会再有人喊他猪头了。 第六十九章 北方有佳人   在大汉国,说起来是一个国家,不如说这只是一个国家的雏形。   伟大的帝王只能用强大的武力让这片国土上的所有人低头,并接受他的命令。   然而,很多时候帝王的命令并不能准确的传达到每一个人,甚至会被一些人藐视。   一大群自以为占据了智慧制高点的人倔强地认为,帝王只能统治人的肉体,而作为智慧的君王,他们才统治着这片广袤的土地。   在遥远的地方,那里的人还处在茹毛饮血之中,即便在这样严酷的环境里,统御他们肉体的王,与统御他们头脑的智者也开始有了不可调和的矛盾。   每当匈奴的王开始张开双臂向昆仑神祈求的时候,昆仑神总是用烧过的牛骨头告诉匈奴王,他们该去汉地抢劫了。   白灾来临时昆仑神会这样告诉单于,部族矛盾不可调和的时候昆仑神也会这样告诉单于,遇到祭祀昆仑神的大日子的时候,昆仑神也是这样告诉单于的。   总之,去汉地是昆仑神解决草原上所有问题的灵丹妙药,只要这个药方开下来,所有的矛盾都会迎刃而解。   即便是饿着肚子,匈奴人也想着汉地的粮食跟美丽的女人。   不过,自从一个叫做刘彻的人登上皇位之后,大匈奴的使者就再也没有从汉地带回美丽的公主,跟好吃的粮食。   弹汗山,杭爱山,龙城,在这几年变得不怎么安稳了,汉人军队也似乎学会了劫掠。   尤其是这一次,白羊王,楼烦王的损失实在是太严重了。   军臣单于认为自己有责任帮助可怜的楼烦王,白羊王讨回他们失去的财富。   “陛下以楼烦王,白羊王对他不敬的理由,吊死了随同军臣单于使者一起来的两个匈奴大当户,然后说军臣单于英武了得,不因为两个愚蠢的小王的无耻行径就损失了威严,决定将自己的堂妹,一个真正的大汉公主嫁给军臣单于做大阏氏。军臣单于的使者威胁陛下,大汉公主恐怕会遭遇匈奴大当户一样的命运。陛下不以为意,认为军臣单于,不会因为两个卑贱的下人,就会伤害一个真正的高贵的大汉公主。”   曹襄说完话之后,就看着安静的坐在一边的刘陵。   刘陵似乎没有任何反应,就在曹襄以为刘陵被吓傻了,准备提醒她一下的时候,刘陵笑道:“还有什么?”   曹襄摊摊手道:“没了,陛下把军臣单于的使者将庸安排在了馆驿,就再也没有理会过。”   云琅苦笑道:“这可能是最糟糕的情况。”   刘陵笑道:“错了,这是最好的结果,至少,军臣单于知道了一件事。”   “什么事?”曹襄不解的问道。   “我是被皇帝送去匈奴之地送死的……”   云琅摇摇头,很想说这并不是什么优势,刘陵却没有给他说话的机会,欠身道:“本想与云兄好好相聚两日,现在看来,我必须先期回长安,如果不能降服将庸,我可能会没机会活着去匈奴。”   说完话,就起身离开了平台,每一步都走的很稳,没有丝毫的惊慌。   “这女人很厉害啊!”曹襄目送刘陵离开,忍不住低声道。   云琅咬着牙齿道:“如果她不死,不出五年,我们在大汉就能听到她的消息。”   刘陵的马车早就准备好了,她也没有什么东西好收拾的,来云家,本身就没有携带太多的行礼。   刘陵面无表情的坐在一辆只有盖子的马车上,如同一尊雕像。   云琅来到马车边上,将一个漂亮的木头盒子递给了刘陵,刘陵打开盒子,只见盒子里安放着一个精美的缠枝纹提梁银壶,以及四个同样纹饰的银杯。   云琅叹息一声道:“这东西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能极大的减少一个人的寿命,三十年的寿命估计能缩短到五年,也能让一个人以后的子嗣成为痴呆或者畸形人。当然,要做到这一点,你就必须用这个提梁壶煮酒,或者煮汤给你的目标人物吃。一两次可能不要紧,如果用的时间长了……效果会非常的显著。”   刘陵紧紧地抱着木盒问道:“如果我不小心喝了这里面的东西呢?”   云琅看了刘陵一眼道:“少喝无妨,如果……你自求多福吧。”   “没有人能查出来吗?”   云琅看着碧蓝的天空悠悠的道:“几百年内,应该无人能够察觉。”   刘陵诧异于云琅的自信,不过,她还是非常开心,将木盒小心地用头巾包裹起来,双目微红,瞅着云琅道:“我们是朋友吗?”   云琅笑道:“当然是,我还特意为你写了一首歌。”   刘陵眼中的眼泪终于蓄满了眼眶,流泪笑道:“既然如此,为什么不亲自唱给我听?”   云琅,摸摸自己满是淤青的脸叹息一声道:“原以为等你走的时候,我脸上的伤应该已经好了,谁知道你会离开的这么突然。这首歌原本应该是白衣美少年站在陌上为你送行时唱的,那时候,美少年白衣飘飘,佳人绝尘远去应该很美。现在没法子了,我的脸已经看不成了,你要是觉得难受,就闭上眼睛,幻想一下我没有伤的时候的样子,再听这首歌。”   刘陵笑的越发厉害,眼中的眼泪如同瀑布一般纵横,摇头道:“你本来就是美少年,就算是满脸淤青,也比世上所有的男子都要美……”   云琅的眼珠子也有些泛红,轻轻地拍着马车栏杆唱道:“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笑倾人城,二笑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云琅一连唱了三遍,刘陵眼中的泪水越来越少了,跟在云琅身边的红袖,苏稚却哭得稀里哗啦的。   等云琅唱完,刘陵抱着木盒子站在马车上大笑道:“我记住你的情谊了,现在,大汉的翁主要去北方了。   御者,为我驾辕。目标,龙城!   看啊!大汉国的翁主就要去北方了!   云琅别为我难过!   几年后,鸿雁会告诉你大匈奴的阏氏是如何的威风!   到时候,我会让你成为大汉国最荣耀的将军!”   云琅挥手告别刘陵,那个倔强的女子,却再也没有回头,云琅不知道自己将来还有没有机会再见到她。   在他所知道的历史中,她死于长安,在张汤的拷问下,吞金而死。   《史记淮南衡山列传》曰:淮南王有女陵,慧,有口辩。王爱陵,常多予金钱,为中诇长安,约结上左右。   历史上关于刘陵的记载只有这几十个字,仅此而已!!!!   现在多少有了一些变化,她去了北方。   云琅也特意查了周易,卦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这个卦象很好,很符合刘陵目前的处境,只是不知道,军臣单于是不是可以让她龙飞九天的大人。   “刘陵根本就配不上那首歌,她腰上有很大的一个坑,我看见过。你该吧这首歌给我师姐的,说不定她就会喜欢你!”   苏稚在云琅的耳边不断地尖叫,这个被嫉妒心折磨的快要发疯的少女,这一刻显得极为失态。   “傻丫头,你要是有了宝贝会怎么做?”   “藏起来啊!”   “很聪明啊,我也是这么干的!”   “你的意思是说我师姐是你的宝物,你要把她藏起来,不让别人知晓?”   “废话,大汉国遍地色狼,你会不知道吗?”   “那你为何把那么美的一首歌给了刘陵?”   “傻丫头,那个可怜人需要这首歌!” 第七十章 一花一世界   “刘陵当然需要那首歌,那个该死的女人一到长安就让人到处传唱这首歌。曲子好听,韵调简单,又朗朗上口,现在连水井边挑水的妇人都会唱这首《美人歌》。云琅,我不是早就告诉你了,要离这个女人远点吗,你不但不听话,反而给她写歌,不出事则罢,一旦出事,那就是滔天大祸。”   长平气咻咻的坐在案几后面,大声地喝骂。   往日里云琅一定会认怂,这一次,他没有多少反应,淡淡的道:“一个弱女子去了虎狼窝,我不知道她将会遭遇什么样的事情,只想在她走之前,给她一点安慰,在草原上午夜梦回的时候,还有那么一两件可以思念的事情,一两个可以思念的人,也让她对大汉国的恨意不要那么深。说句您不爱听的话,和亲这事我好像很难接受,不论有什么理由,不论和亲有什么样的好处,我可能不是干大事的人,总是容易把注意力放在那个可怜的妇人身上。”   长平左右看看,不由得笑道:“你可能真的招女人喜欢,一个男子最初领着四五百个妇人孺子,在冰天雪地里谋生,确实不容易。你再看看你交往的人,就知道你的女人缘不错,卓姬就算了,那就是一个商贾,在你眼中无足轻重,我只是奇怪连阿娇那种眼高于顶的人都对你优容有加,真是怪事!”   云琅想起自己前世被人发了那么多的好人卡,不由得喟叹一声道:“我可能真的是一个好人,明知道身边的女子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我却不自量力的想要去帮助,想要去保护,虽然很多时候我并没有什么多余的心思,最后造成的事实,就是我是色鬼。”   云琅的一句话把长平逗的哈哈大笑,上气不接下气的道:“早就有人说了,长安三辅有一个色中饿鬼,家中豢养着四五百妇人供他一人享用。开始我还以为说的是别人,还跟她们一起讨伐来着,后来才知道那个人居然就是你!”   云琅幽怨的看着长平道:“万一刘陵上位了呢?”   长平一下子愣住了。   云琅继续道:“以前我们送去的都是羊羔一般的女子,羊羔进了虎狼窝能活多久?刘陵不同,她可不是什么羊羔,她是一头母豹子,现在收起爪子装羔羊,一旦需要她露出爪子的时候,你看那些粗鄙的匈奴女子是不是她的对手。”   长平见云琅一直在看她,就怒道:“你本来想说把我送过去是不是?”   云琅无奈的道:“您要是早几年过去,现在早就成匈奴的大阏氏了,说不定军臣单于的骨头早就能当鼓槌用了,现在的匈奴单于说不定就跟曹襄一样看您的眼色做人。所以啊,从太祖高皇帝开始,送人就送错了。”   长平的眉毛都竖起来了,低声怒道:“你是不是还认为早在冒顿单于在白登山索要太祖高皇后的时候,就该把太祖高皇后送去?”   云琅摊摊手道:“如果是那样,哪里还有什么匈奴,陛下现在早就是大汉匈奴帝国的皇帝了。”   也不见长平如何动作,她的双臂撑一下地板,身子就从矮几后面飞过来了,前伸的虎爪一下子就扣在云琅的咽喉上,一只脚稍微在地上撑一下,就用一只手将云琅牢牢的按在地上。   低声道:“这是最后一次警告你,如果再胆敢对皇室不敬,下一次,就没有这么便宜的事情了。”   说完话,手一抖云琅就一下子从大厅里滑到外面去了……   云琅揉着脖子,笑嘻嘻的从地板上站起来,掸掸不存在的灰尘,就得意洋洋地下楼了。   临下楼的时候他看的清楚,长平正在仰首看屋顶,估计刚才的那一番话对她的冲击很大。   想想也是,娇弱的女子去了匈奴人那里,就是被人欺负的对象,如果是女间谍去了匈奴人那里,后果恐怕真的很难预料。   云琅觉得自己至少拯救了大汉国的很多弱女子,所以,在遇到宋乔的时候,云琅神秘兮兮的道:“你要感谢我,我可能又救了你一命!”   宋乔面无表情的道:“哦,那就多谢你了。”说完就走,一刻都不愿意停留。   云琅倒退着跟上来道:“你怎么不问问我怎么救你了?”   宋乔摇头道:“无知是福。”   说完话,特意转了半个圈子,回自己的房间了。   云琅的脸皮再厚,也没有追到人家闺房里面的道理,只好叹口气准备去看看菜圃,如果白菜再种不出来,今年冬天就只能吃腌菜了。   苏稚抱着一个好大的菜瓜坐在马厩边上的杠子上,甩着两条腿一边看一个老婆婆给一匹马治伤,一边吃东西,也不嫌弃马厩里的浓烈的尿骚味。   见云琅过来了,就随手把剩下的半个菜瓜塞马嘴里,跳下杠子追过来道:“医馆!”   云琅不得不停下脚步,笑道:“已经找东方朔给你在富贵镇找地皮去了,只要地皮弄好了,下雪之前,你就能有一家药铺,一家医馆。”   苏稚笑的眼睛弯弯的,抓着云琅的胳膊道:“你真好!”   云琅笑道:“遂了你的意,我就是好人,不遂你的意,我就是无耻的骗子。”   说完话又冲着那个白发婆婆努努嘴小声问道:“药婆婆不是一直在给阿娇调理身体吗?今天怎么有空给马看病?”   苏稚道:“婆婆说了,她能做的都做了,现在就看老天的意思,还说子嗣之事与人品有关,要阿娇贵人静心养气,有没有结果时间会告诉她答案。”   云琅点点头,这就能看出一个老医生跟年轻医生的区别了,年轻的医生恨不得一开口就告诉你他能包治百病,老医生则不同,只说尽力,至于结果还要看病患的运气,让你即便是明知道她做的屁用不顶,也没出找她发脾气,砸他的招牌。   毕竟,你的病没看好,完全是你人品不好,关医生屁事。   “喂,刚才看见你追着我师姐说话了,我师姐不睬你。”   “关你屁事!”   “你如果肯给我吃乳酪,我说不定就会帮你。”   “你找厨娘去要啊,那东西腥味太重,我不喜欢,红袖,小虫的那份你不能吃,可以把我的那一份吃掉。”   “那你要给我两份,我师姐也很喜欢吃那种酸酸的乳酪。”   “你可以连曹襄的那份也拿走!如果不够的话,霍去病的也能拿走。”   苏稚翻着白眼道:“你这人好没道理,我要,你就给一份,我师姐要,你就能毫不犹豫的连朋友一起给卖了。”   “你要不要?”   “要!”   “这就对了,白吃还嫌核大,你如果真的想帮我,就告诉你师姐,我好想想起过血的一些事情了,如果她想知道,晚上我在天台等她。”   苏稚一跳三尺高,欢快的道:“我也去!”   云琅面无表情的道:“你去的话,今晚的蛋糕就没你的份了。”   苏稚一张脸顿时就垮了下来,挥舞着拳头怒道:“云琅,你就是天底下最无耻的混蛋!”   吃过晚饭后,云琅亲自在天台上安置好了红泥火炉,以及茶叶,四样精美的小点心。   就在他刚刚把松果点燃的时候,宋乔戴着幕篱走上了天台,很自然地盘膝坐在云琅对面的锦垫上,等云琅煮好茶给她倒了一杯,这才隔着幕篱道:“云师兄又想起来了什么?”   云琅邀请宋乔喝茶,见宋乔不得不掀起幕篱露出圆润的下巴,就笑道:“一花一世界!” 第七十一章 本源?绝路   “一花一世界?”宋乔很迷惑,她很想说云琅是在装神弄鬼,可是这四个字却好像非常的有道理,只是她弄不明白道理何在。   “对啊,不同的物种,他们眼中的世界是不相同的,你现在看到的是我们人类眼中的师姐。然而,对于蚂蚁来说,这个世界可能又不相同,不知师妹有没有听过一个关于大槐国的奇怪故事?”   “没听过。”   云琅就笑着给宋乔倒了一杯茶,又把一份绿豆糕向她的身边推一推道:“这东西可是厨娘花了心思的,尝尝。”   宋乔拿起一块绿色的点心放在眼前看了一会,小小的咬了一口道:“我现在相信你真的是学庖厨之术的,就吃食一道上,我没见过比你更强的人。”   云琅傲然道:“那是自然!”   宋乔沉吟一下道:“你的才能不差,智慧通变也是上上之选,听你寥寥几句,就知道你西北理工乃是藏龙卧虎之地,为何你偏偏选择了庖厨?”   云琅轻声道:“任何学问一旦研究到了高深处,就非常的无聊,也非常的灭绝人性。   仅仅就医学一道来说,初学者自以为是在治病救人,会感到极大的满足跟愉悦,比如苏稚就是如此。   可是,一旦超越了苏稚的见识,就必须接触更多的学问,医学到了精妙处,就不再是一种治病救人的法门了,而是会变成一门专门的学问。   想要把这门学问学通,就必须从本源着手,医学的本源是什么?不外乎人而已。   想要了解人,又活生生的人是不够的,我师兄就曾经将人完整的切开,看血脉,看肌肉,看皮肤,看骨髓,看骨骼,切开脑袋看脑浆,破开肚腹看五脏六腑。   看完了男人的还要看女人的,看完女人的还要看老人,孩子的。   你应该知道,医学学习他就是一个知识积累的过程,谁的经验足,谁的医术就高,这是毫无疑问的。”   云琅说完这些耸人听闻的话,却发现宋乔的脸色虽然苍白,却没有崩溃。   就笑着摇头道:“看来你璇玑城一脉也是这样做的。”   宋乔咬着牙道:“药婆婆切开过尸体。”   云琅耸耸肩膀道:“这是必须的,也是唯一的路,药婆婆想要突破她的医术桎梏,这么做一点都不奇怪。现在,你明白我为什么只愿意学庖厨之术了吧?跟切割冷冰冰的尸体相比,我更喜欢整治食材,研究食材,在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之后,顺便惠及农夫,你不觉得这比学其它的东西要好的多吗?”   “你还可以学别的?”宋乔不由得闭上了眼睛,她的睫毛又黑又长又弯。   “学铸剑?自从听说铸剑师喜欢把老婆儿子丢进炼钢炉的事情后,我就完全没了兴趣。   我要有了老婆儿子,那可是比我性命还重要的东西,宝剑跟她们比起来,屁都不算。   学机关消息?这东西能运用的地方不多,最多的却是坟墓,要不然就是险关要塞,不论在那一个地方,设置了机关之后,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保密。   这世上还有谁能比死人更能保守秘密呢?   你看看公输班的后人,现在活的跟鬼一样,隐姓埋名不说,还要时时提防家学外泄。   兵法?杀人之道,不学也罢!   治世?蛊惑平衡之道,不学也罢!   当庖厨有个好处,那就是不会死,死人没法子当庖厨,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不论发生了什么样的大灾难,庖厨都有法子吃饱肚皮。”   宋乔彻底的卸掉幕篱,双手捧着茶杯道:“苏稚说你喜欢我,我也能看出来,你似乎喜欢我。师兄,能告诉我原因么?毕竟我们相处的时日并不长。”   云琅皱着眉头想了无数个说辞,最后还是咬着牙道:“你的声音很好听。”   “就因为这个?”云琅的回答完全出乎了宋乔的预料。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其实这么说也不是很准确,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眼睛看不见东西,所以就先从你的声音开始认识你。而在你来之前,苏稚就曾说过,她有一个非常好的师姐,不仅仅为人善良,还医术精深,性格更是好的无以复加。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在吹捧你,但是,在听到你说话的那一刻起,苏稚说的话在我脑子里已经变成了现实。可以说,你先是活在我的心里,然后才活在我的世界里。再见到你的那一刻,心中的你跟现实里的你重合了,所以,我如何会放过?”   宋乔微微欠身施礼道:“这就是你西北理工的处世之道?”   云琅笑道:“家师曾经说过,这世上美好的事物太少,一旦发现了就要如同猛虎一般扑上去,一旦错过,就只剩下回忆跟后悔了,西北理工人最要不得的就是追悔莫及!”   宋乔无奈地笑道:“师兄错爱了,宋乔此身已许医道,人伦之念已经尽去。”   云琅给宋乔的茶杯倒满茶水道:“我西北理工曾经流传着一个故事,请师妹品鉴一下,看看是不是有道理。”   宋乔展颜一笑,理一理遮住眼睛的头发道:“小妹洗耳恭听!”   云琅整理一下语言,学着宋乔的样子抱着茶杯道:“西北理工有一个老师兄,我五岁进山门的时候,有人说他已经八十岁了,年纪比我恩师都要老的多。说起学问,他可能是我西北理工中最博学的一位,但是,他就是没有法子成为先生,只能一辈子以学生的身份在西北理工里度过了一年又一年。”   宋乔忍不住插话道:“既然学问精深,为何不能成为先生?”   云琅摆摆手,示意宋乔让他说完。   “老师兄虽然不是先生,却做着先生才能做的事,他的学问精深,却痴迷于微小之物。   而且从年轻的时候就痴迷。   一花一世界就是他常说的话,他认为,人有人的世界,野兽有野兽的世界,那么,蚂蚁,蜜蜂各自有各自的世界也就顺理成章了。   于是,老师兄就发出一个猜想,他以为,这个世界是由生命组成的,有大的生命,如老虎,熊罴,人,那么也就该有小的生命。   他甚至设想,一朵花上面也有无数个生命,这无数个生命也形成了一个生命圈子,在这个圈子里也有国王,也有大臣,也有百姓……只是我们的眼睛看不见……   这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学说,这个学说没有得到验证,他就一辈子沉迷其中,不婚不子,直到死去的那一刻,他没有悲伤生命的消失,反而非常兴奋的告诉我们,他如果成了鬼,可能就能发现那些微小的生命。”   宋乔听着云琅说一门奇怪的学问,听他说一位契而不舍的学者宁死也要追求真相的故事,眼眶有些泛红。   一个近乎真实的白发慈祥老者的音容笑貌就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不由得啧啧赞叹道:“好一位智者!”   “你是这么认为的?”云琅瞪大了眼睛瞅着宋乔。   “自然,我辈楷模!”   云琅叹口气把一碟子香酥饼推给宋乔道:“想不想知道我师傅是怎么说我这位老师兄的吗?”   “怎么说的?”   “我师傅说,从我老师兄发出一花一世界那句名言的时候啊,他就已经死了,活着的不过是一个躯壳,即便是活着,也不再是人了,而是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相信我吧宋乔,千万别把自己许给一个冰冷的事物,你的体温不足以温暖他,从他那里你得不到任何的回报。我知道,血型之说给了你极大的启发,你想弄明白这里面的道理,我来告诉你,你是妄想。每一个人的血看上去都是一样的,如果你想要辨别出他们的不同,就要看眼睛看不到的差别,这样做,与我那个老师兄有什么区别。已经有一个人去另外一个世界找答案去了,你就好好的生活,比如嫁给我!” 第七十二章 关山门   “昨晚见你跟宋乔谈的投机,没敢过去打搅,怎么样?有进展了?”   大清早的,曹襄跟云琅一人拿着一根牙刷刷牙,今天红袖给牙刷上放的盐太多了,有些蛰口。   曹襄见云琅呲牙咧嘴的就摇着头道:“嘴里面烂了是吧?你昨晚准备装作无意中亲吻人家,结果亲到人家的后脑勺上了,那一下子有些惨啊。”   “胡说八道,我见她坐倒了,就想去扶她,结果她自己站起来了,就撞到我嘴巴上了。”   “看你昨晚勾女的招数娴熟,看来你以前没有少干这种勾当。其实啊,大可不必,我们兄弟想要女人简单,只要把钱拿出去,多美的女人也有。宋乔虽然有山野之美,还不值得我们兄弟付出这么大的心思。陛下秋日大点兵就在最近,骑都尉打不过人家,军容总还是要准备一下的。你这个军司马不能整日里将心思放在无关女子身上。”   云琅探出手拍拍曹襄的胳膊道:“可怜的纨绔子。”   连曹襄这样的家伙都在期待秋日的沙场点兵,云琅又如何会不知道阅兵的意义?   只不过,大汉国的秋日沙场大点兵是一个数人头的过程,后世的大阅兵是一个宣扬国威的过程,一个对内,一个对外,不可同日而语。   沙场点兵在大汉国非常的普通,皇帝每三年就会数一下自己的军兵到底还有多少。   当然,每一次沙场秋点兵都会弄一个功勋卓著的将军出来,拜一下将。   大汉国真正拜的第一位将军,其实就是韩信,这个智慧很高情商却很低的将军,第一次登坛拜将,就说出韩信点兵多多益善的狂妄之语。   这可能就是他日后之所以会倒霉的一个引子,毕竟,在他登坛拜将的时候,汉高祖刘邦和他一比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傻子。   这里面的学问很多,曹操曾经就把点兵当做一个策略用了出来。   在邀请关羽观看军容的时候,他特意将最好看的甲士放在最前面,等甲士过后,就是骑兵,当步兵过后,最前面的甲士又出来了,偌大的军阵如同一个大圆圈,只要他愿意,他的兵将会多的数不完。   如果不是关羽聪明,曹操的阵仗就会成功,至少东吴的使者就被下的双股站站。   通过这件事情,往前面推一下,就会知道沙场秋点兵这回事从来都是有猫腻的。   只是不知道今年会出现什么样好玩的事情。   长平病了,得的还是可以传染给别人的风疾,需要静养,而且是绝对的静养,正好云氏偏僻,长平就选择了云家当她的疗养地。   云琅自然是知道的,长平确实病了,不过,她得的是一种叫做登坛拜将的病。   她丈夫没有完成这个仪式之前,她的病就没办法好。   刘彻准备拜卫青为将,就是为了给匈奴使者将庸看的,也顺便通过将庸的嘴巴告诉军臣单于,他喜欢跟军臣单于作战。   一个国家,或者是一支军队,在很多时候会沾染上最高指挥者的气质。   文帝谦卑,景帝隐忍,到了刘彻,经过几次征战大胜之后,他就变得有些骄狂。   从这几年对待勋贵,藩王,以及羁縻国的方式,就能看出刘彻的意志是强硬的,是不可逆转的。   今年沙场秋点兵,赵佗的子孙如果还不臣服,桂州司马梁赞,马服部的大军将会从象鼻郡通过漓江进攻南越国。   相比臣服,刘彻更喜欢用大军剿灭南越国。   这样做更加的彻底,也更加的纯粹,南越国臣服之后,他还要安抚,如果剿灭,那里将会彻底变成大汉国的郡县。   大汉国军卒的衣衫大多都是土黄色的,而皇帝却最喜欢黑色。   只是因为黄色的染料最容易得到,他也只好屈服于经济因素。   云琅早就看大汉军队的土黄色衣衫不顺眼了,这个颜色很难形容,如果染的整齐也就罢了,偏偏深一坨,浅一坨的,远看可能不错,近看,晦气!   云琅将一枚铆钉砸死之后,就把一顶铁盔丢在地上,这样的铁盔摆了满满一屋子,无论如何,云琅也要把霍去病辛苦训练出来的军队装扮的更加威风些。   “你会不会强抢我师姐啊?药婆婆很担心,她说你是一个好色无德的纨绔子,师姐如果嫁给你当侍妾,一身的本领就算是毁掉了。”   苏稚坐在砧铁上也不怕脏。   “如果你师姐也喜欢我的话,而药婆婆她们又不准许,我当然会把你师姐抢过来。”   “我师姐的脾气很倔,你要是强抢,她会自杀。”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不抢了,反正她也不喜欢我,抢回来白吃饭啊?”   “你这人怎么这样啊,你家这么富,多一个人吃饭也吃不穷你。”   云琅放下锤子道:“你师姐没日没夜的偷看我家的学问,害怕我可以跑啊,偏偏不跑,还每天都在我眼前晃荡,她就不怕我那一天突然兽性大发?”   “婆婆很担心,师姐好像不怕,还告诉婆婆,说你是一个谆谆君子,不会胡来的。”   云琅呵呵笑道:“这就算是吃定我了。”说完话,又拿起锤子,准备修理下一个被石头砸扁的铁盔。   “既然你不在乎我们白吃白住,能不能不要再折磨虎力齿了,他被霍去病殴打的好惨,每天晚上回来都是一身的伤,他是一个丁零蛮子,不会说汉话,被霍去病打了,也只会啊啊啊的大喊大叫。”   云琅停下手里的锤子,亲昵的摸摸苏稚的头发道:“你才是最乖的一个小姑娘。   你放心,我不会跑去强奸你师姐,也不会活活的把那个叫做虎力齿的蛮子活活打死。   你师姐爱看我家的简牍,她就去看,只是不要偷偷摸摸的看,点上油灯仔细看,就着月光看会看坏眼睛的。   很多简牍里面都有我的批注,那里面混杂了很多西北理工对世界的认知,对她应该很有裨益。   至于那个蛮子,不是霍去病要揍他,而是他总是一声不吭的就去挑战霍去病,李敢跟他打过,两人打了一个平手,骑都尉军中,也只有霍去病能打过他。   虽然听不懂这家伙在说些什么,不过,据我猜测,他是在找人磨练他的武技。   你也告诉他,他要是再敢去找老虎摔跤,我会打断他的腿!”   苏稚那张明显带着胆怯之色的小脸被云琅给开解的有了笑容,跳过来抱着云琅的胳膊道:“我就知道你是一个好人。”   云琅愣了一下,仔细瞅瞅苏稚的小脸疑惑的道:“前些天你们不是这种寄人篱下的模样,不管干什么都是理直气壮的,告诉我,出了什么事情?”   苏稚的一双眼睛立刻就变红了,放声大哭道:“第二批来长安的人没有来,只有一个信使说,璇玑城彻底关闭山门了,要搬去别的地方,却没有告诉我们他们去哪里了。”   云琅愣住了,好一阵子才无奈的道:“雷被担任淮南国相了,他随淮南王去了淮南,这一次淮南国损失惨重,刘安一定会想办法收拢人才,你们山门本来就处在半隐世的状态,他们不会放过你们璇玑城的。藏起来也好,至少不会被刘安牵连。”   “可是,我们……”   “你们怎么了?难道云家的饭菜不好吃?既然来了,就安心的在云家住下来,等医馆盖好了,那就好好的在富贵镇行医,有阿娇保护,不会有事的。”   苏稚破涕为笑,胡乱擦拭一下脸上的泪水道:“要不然我以后也跟红袖一样伺候你好不好?”   “滚蛋——好好的学你的医术去……”   “你总是不肯好好对我!”苏稚跺跺脚就跑了。   云琅一锤子敲在铆钉上自言自语道:“你是小屁孩,难道老子也是小屁孩吗?谁有功夫跟你玩过家家。” 第七十三章 两百里将军   如果宋乔背后有人撑腰,依旧高傲的如同公主一样,云琅自然会用尽手段来追求人家。   不管怎么说,追求到了,就是荣耀,将来也好显摆给孩子听。   现在不成了,宋乔,苏稚一下子成了孤儿一样的存在,再用以前的法子,恐怕威胁的意味要比爱慕的意味多。   即便是成功了,总有一个人觉得委屈,这样的爱情婚姻,云琅还不想要,即便再喜欢也不成。   很多时候,对贵女耍流氓,是英雄,对落魄者耍流氓,那就真的成流氓了。   自从知道山门出事之后,宋乔就基本上没有跟云琅单独相处过。   在这段时间里,云家的秋粮已经种下去了,去年沤的麻,今年可以往下剥了。   这是一项需要全家老少一起干的活计。   在水里浸泡了半年的麻杆,只留下纤维,至于麻上残存的没有用的废物,全部被水给融化了。   长长的麻纤维被扯下来之后,就被妇人们弄成一束一束的,接下来,还要继续劈分麻线,让麻线变得很细,纺成线,最后用木槌捶软,变成真正的麻线,最终会缠在梭子上,被纺织成麻布。   这东西的附加值很少,不过,大汉国九成以上的人就依靠它来遮羞御寒。   一个农户,如果总是去购买麻布,会被人家笑话的,农家是最讲究自给自足的人家,能在家中解决的事情,就绝对不要借用外在的力量,这是一种共识。   事实上云家基本上就没有穿丝绸的人,虽然云氏现在也出产一些绢帛,却主要是用来防御羽箭的。   只要把绢帛织造的厚厚的,密密的,当羽箭射中这种绢帛制造的衣衫,就能有效的抵御羽箭的伤害,即便是被羽箭射中了,羽箭也会带着衣料一起陷入肉体,拔箭的时候很方便,遭受的创伤也要小的多。   霍去病原本对此不屑一顾,认为是无稽之谈,结果亲自试验过之后,他终于认可了云琅的做法。   这就让丝绸的属性从美观保暖,变成了辅助防御,所以,云家的丝绸不需要织造的多么美观,只需要足够结实,就能体现出丝绸的价值了。   这样的工艺很适合云家那些初涉丝绸织造的妇人,云家今年生产的蚕丝,一束都没有外卖,全部被妇人们给织造成了厚厚的蚕丝布。   云琅并没有立刻将这些丝绸布卖出去,在大汉军方还没有认识到丝绸布对于羽箭的防御能力之前,这样的绸布还卖不上价钱。   麻布就不一样,云家的每一个人身上穿的都是麻布,只是云家的荒地很少,没有种太多的麻,所以,连自家人的衣料也备不齐。   云家地界以外都是荒地,他们却不能在那里种任何桑麻,当初田蚡家就是因为在帝陵附近种植了一些桑树,导致的结果就是身死族灭。   相比有些沉闷的云家,富贵镇早就变成了一片工地,那些以背煤石为生的野人,现在偶尔也能出现在工地上找一些活计干。   这就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了。   没有猎夫整日里追杀,没有羽林军把他们当野兽射杀,现在虽然穷了一些,辛苦了一些,至少能活下去了,这就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   苏稚,宋乔一次次的去看正在修建的医馆,且久久的不愿离去,她们甚至已经计划好了自己的卧室。   “云师兄,我住这间屋子怎么样?”苏稚又一次拿出云琅设计的图纸,满怀期望的问云琅。   “那间屋子不合适你住,谁家女孩子能住在前楼?哪里是药铺,是放药橱,以及制药的地方,不能见光,所以黑乎乎的,你的屋子应该在后院。你看,就是有水井的地方,向左六尺之地还有一座眉楼,那座楼才是住人的地方。”   “可是我想住在前面,一打开窗户就能看见外面的街道,来往的人很多,有好多卖东西的商贩,他们的叫卖声很有趣。”   “笨蛋,只有青楼的女子才会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坐在高台上,让别人看,你是好好的闺女,不要太张扬,喜欢看街道就去街道上,大大方方的,你又不是贼!”   “好吧,不过,我师姐喜欢左面的这间,她也要住在前楼,你为什么不说?”   “她不用说,等楼阁院子都修建好了,她自己会做出先择的,不用担心。”   苏稚没话说了,依旧瞅着云琅,过了一会咬着牙道:“你现在怎么不去找师姐了,是因为我们没师门了吗?”   这话说的云琅心头一酸,拍拍小姑娘的脑袋笑道:“你知道我有多想跟你师姐说话,只是现在不合适,是你师姐不愿意多理睬我,我要是上门勤快了,人家就会说我是无赖子。”   “你以前还在路上拦着我师姐说话,现在怎么就变了?”   云琅无奈地笑道:“等你师姐以医术名噪长安城之后,我还会去路上拦她,说不定还会爬他的墙根。”   苏稚虽然聪明,到底还是年轻,弄不明白云琅话里的意思,怏怏的去了北楼,她还是觉得云琅似乎不怎么喜欢她师姐了。   “一伍,披甲。”   “喏!”   “二伍,披甲。”   “喏!”   “三伍,披甲。”   “喏!”   “四伍……”   今日是骑都尉全军换甲胄的日子,一千三百副黝黑的铠甲一字排开,摆放在麻布上,头盔,胸甲,战裙,腿甲,腰带,护心镜,棉丝软甲以及两双牛皮靴子,就是骑都尉甲士的全副护具。   大汉的铁铠事实上已经很不错了,有骑兵披挂的半身铠,也有铁甲步卒使用的蒙面重铠。   后世常用的步人甲这时候自然是不存在的,云琅能做的,就是给铁铠多配备一副护心镜,有了这东西保护要害,遇到匈奴人的木棒也能多挨两下。   人靠衣装这句话不是白说的,当一千三百六十四人齐齐的披挂完毕之后,骊山脚下就多出来了一支虎贲!   霍去病纵马缓缓向前,面对这一千三百六十四人沉声道:“战马齐备,甲胄周全,矛戈锋利,铁盾坚实,这就是我当初给你们承诺的。现在,你们给我的承诺呢?”   最前列的百夫长吼道:“将军破敌,某为前锋!”   随即,他麾下的军卒一起吼道:“某位前锋!死不旋踵!”   云琅见全军一起开始大吼,就对身边的曹襄道:“战马备齐了没有?”   曹襄点头道:“全部匹配了战马,战兵做到了一人双马,辅兵一人一匹。”   “这就是说,我们全军,一日奔袭一百五十里应该没有问题?”   李敢在一边道:“差的远呢,兵法云,百里而趣利者蹶上将,五十里而趣利者军半至。想要一日奔袭一百五十里,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即便是我们全部配备了战马,也不成。一千三百多人的大军全副武装走一百五十里,跟十几个人奔行是两回事。我们要做的事情还多着呢,不仅仅是战兵,辅助兵能随大军一起行动才算是大本事。”   云琅笑道:“光是死命的训练军卒应该达不到这个目的,我们还需要对器具做进一步的改良。等将士们熟悉器具跟战马了,知道怎么样行军最方便省力,估计就能达到这个目标了。”   做完动员的霍去病回来了,听云琅这样说,皱眉道:“一百五十里不够,必须在轻装简从之下奔袭两百里才能达到我的要求。”   曹襄怒道:“这不可能。”   霍去病瞅着远处的军卒道:“我舅舅说了,只有达到一日两百里才能对匈奴完成有效地包围。” 第七十四章 金瓯无缺   很明显,这样的争论没有任何意义,霍去病想要一日奔袭两百里,如果在不作战的状况下这是可行的,当然,这样做的话,不能携带强大的强弩,以及兵车,战斗力立刻减半。   如果按照曹襄的法子,大汉军队如果慢腾腾的去围剿匈奴,估计等包围圈形成了,匈奴早就跑远了。   草原上最大的特质就是地方大,天空跟一口锅一般扣在大地上,最神奇的是,随着你不断地移动,这口大锅也会移动。   这就是云琅对草原为数不多的认知之一,至于那种会钻进肉里面的叫做小咬的虫子,则是云琅第二个关于草原痛苦的记忆。   霍去病要一日奔袭两百里,云琅是没话说的,几个人里面,霍去病的意见是最重要的,至于曹襄,这家伙一般会充任兄弟伙里面那个总是唱反调的角色。   一个团体里离不开这种人,而且会非常的重要。   云琅搞不明白,烤山药有什么好吃的,这东西就该煲汤,煮粥或者清炒,烤过的山药软塌塌的吃一口还能拉出好长的丝。   不过,看在宋乔一片心意的份上,云琅还是勉强吃了两条。   “璇玑城里没有人对吃食有研究,小妹只好因陋就简的烤了几条,这在璇玑城可是难得的美味。”   云琅擦擦嘴笑道:“颇有野趣。”   宋乔有些失望,低下头轻声道:“师兄敬我,宋乔却无以为报。”   云琅嘿嘿笑道:“这可不是我认识的宋乔,低着头做什么,就因为你们现在借住在云家?刚来时候的那股子劲怎么就没有了?就因为你们的山门关闭了?师妹啊,自从你们来云氏,能让云氏扫榻以待的不是你们的山门,而是你们本身。想想啊,换一个地方,你跟药婆婆是我们请都请不来的贵客,谁会嫌弃你们,谁又敢因为你们山门关闭了,就对你们无礼?骄傲一点,我的小师妹,骄傲的宋乔才是光芒四射的宋乔,因为一点麻烦就低头的宋乔,那不是你。”   宋乔抬起头瞅着云琅忽然笑了,指着盘子里的山药道:“就因为我烤的山药不好吃?”   云琅点点头,见宋乔篮子里还有两根生山药,就提着篮子道:“稍微等一会,我给你做一种最简单的山药吃法,烤山药在野地里很有趣,在家里未免就太寡淡了。”   宋乔没有拒绝,拿起仅剩的半根烤山药慢慢的吃了起来,这一次,她没有低头,而是吃的津津有味。   云琅没有说错,以璇玑城的医术来说,没有理由向任何人低头。   云琅去的快,回来的也快,手上多了一个盘子,盘子里装着高高的一摞金黄色的长条,上面的油脂还在嗞嗞作响,甜香扑鼻。   “黄金山药,最简单的做法,只需要用热油炸两遍,原本需要给上面裹一层面粉的,这样吃起来就会外酥里嫩,口感十足,现在不需要了,我给山药上撒了糖霜,当然,如果粘上蜂糖一起吃味道会更好。”   宋乔吃了一条,两只眼睛愉悦的眯缝了起来,弯弯的很是耐看。   “相比山门的底蕴,我更相信个人的能力,就像这山药,烤着吃只能饱腹,如果用采油炸一遍,再添一点配料,就会变成难得的美食。你现在就是一根山药啊,在山门里只能无声无息的存在,既然出来了,那就给自己添加一些东西,最终成为一道无上的佳肴,让世人全部垂涎三尺!唉!你别走啊,我没说我要垂涎三尺,我只是打了一个比方,没调戏你!”   宋乔轻笑一声,就端着盘子如同飘着一般去了北楼。   “我快要累死了,你居然还躲在家里调戏美女,能不能长点心啊,你该去劝劝去病,训练是有一个度的,这样没节制的操练,会出人命,今天就有两个从马背上滚下来的人。如果不是滚下战马的时候脱开了马镫,还不知道会出什么事呢。”   曹襄就站在高台底下,仰着头从木板缝隙里看着云琅。   “你来多久了?”   “从你要人家闺女骄傲一些的时候就来了。”   “我下楼的时候为什么没有看见你?”   “我藏起来了!”曹襄把无耻的话说的理直气壮。   很明显,宋乔就是发现了曹襄的存在才跑掉的……如果刚才曹襄不在,应该是一个很不错的开端。   云琅昨晚还在幻想自己在大汉国的第一次恋爱到底会以何种方式收场。   宋乔与他曾经碰到过,或者拥有过的女子完全不同,这让他没有了参考的对象。   所以,他可以寡廉鲜耻的宣称宋乔可能是他的第一次爱恋。   霍去病的训练方式没有什么问题,因为他跟李敢就是这么要求自己的,如果他们能够做到,要求那些军卒也必须做到这不是什么太过分的事情。   现在,重要的是宋乔,云家缺一个女主人……   没人能够理解云琅对拥有一个家有是多么的渴望,他从来就没有过一个家……   “你听到了没有?去病现在疯了,他在折磨那些可怜的军卒,也在折磨他自己,李敢一句话都不说的就跟上去了,你什么看法?”   云琅坐在平台上,低头抽着平台下面的曹襄道:“我觉得我们两个明天也应该加入训练。这他娘的实在是太危险了,万一大战开始,人家都跑了,就剩我们两个跑不动,岂不是等着被匈奴人捉到?”   “啊?”   “别叫唤,就这么决定了,今晚好好的睡一觉,明天起准备过苦日子吧,这一次,屁股上没有被马鞍子磨出老茧,咱们休想停下来。”   “啊——”   “别叫唤了,按照我们说好的,少数服从多数,你没资格反对了。”   “我就说一句,你们都是牲口——”   曹襄大骂着走了,云琅的耳朵终于安静下来了。   越是在情绪激动的时候,云琅就觉得自己越需要安静,通过打熬肉体的方式放空脑袋,能让他对目前的形式有一个新的认知。   世界已经变了,璇玑城关闭了山门,如果云琅没有预料错的话,像齐国的稷下学宫这些半隐半名的山门也会跟着关闭。   董仲舒既然已经离开了京城,他就不会白白的空走一趟,云琅现在有些后悔,当初董仲舒邀请他去长安他为什么没有去。   长平是大汉国消息最灵通的人,云琅想要知道一些秘闻,只能去找长平,至于阿娇,她一向是依靠刘彻的,她但凡有了疑问就会直接去问刘彻,最终会得到一个无比正确的答案。   长平的屋子的地面上摆着一张巨大的绸布地图,地图上的比例乱七八糟,不过,勉强能分辨出东南西北来。   反正,大汉国的地图都是以长安为中心,向四周扩散的,有山的地方就画一座山,有河的地方就画一条河,云梦泽是一个巨大的湖泊,现在已经有了分裂的趋势,至少云琅已经能勉强看出洞庭湖的大致模样。   燕山被长平踩在脚下,另一只脚却踩在琅琊山上,偌大的山东四王封地就在她的胯下。   地图有些破旧,看样子长平经常拿这张地图当地毯。   “龙城在什么地方?”云琅乖乖的跪坐在地图边上仰着头问长平。   “上面三尺的地方。”   “朔方呢?”   “龙城左下角两尺的地方。”   “陛下的目标是什么地方?”   “最下面的岭南……”   “您上次不是说,陛下与南越王赵胡相处甚欢吗?”   “那是因为闽越王造反了,陛下需要与南越王赵胡一起剿灭闽越王。现在,闽越王已经死了四年了,赵胡却一直没有来长安朝拜,仅仅派了他的儿子赵婴齐来长安为人质。说好了今年祭祖的时候会有厚礼敬上,结果,只送了四头大象,陛下非常的不满。加之大将军在河曲重创了匈奴人,陛下认为暂时与匈奴不会有太大的战事,就想收回南越国。” 第七十五章 富贵逼人?   刘彻是一个非常感性的人,他当初能因为汗血马就派贰师将军两次远征大宛国,最后以极其强硬的手段的获得了心头好。   汗血马终于出现在大汉国的皇家园林里,而大宛国几乎被灭国,同样的远征的大汉将士也损失惨重。   这样的损失不是因为战争收到的损失,而是因为漫长的一万多里长路。   现在,刘彻因为不喜欢大象,或者是不喜欢赵胡这个人,就想着灭掉南越国。   云琅尽量的用少年人的心思去考究刘彻,他不愿意用成人的心思去思量刘彻的用心。   从长平的口中,他知道了一件事,桂州司马梁赞,马服部大军对桂林的压迫完全是一个幌子,真正厉害的杀手是潜伏在南越国西边的楼船将军杨浦,与屯兵桂阳的弓弩将军贺寿。   皇帝已经准备好开战了,现在就等南越王赵胡最后的答复。   “陛下的准备真是太精妙了,云琅佩服之至。”   听完长平的论述,云琅由衷的赞叹道。   “你们也要去!”   “啊?这不好吧,骑都尉的所有训练都是针对匈奴人的,怎么能去泥泞的南越作战?这不好!”   “你刚才不是还说陛下的安排很精妙吗?既然精妙,稍微有些差池也无关紧要。”   云琅的脑袋摇的如同拨浪鼓:“不成,不成,我们现在的重任就是训练,不断地训练,直到可以一日奔袭两百里为止,绝对不能南下的。”   长平冷笑道:“也就是说,别人去南越作战你没有意见,派你们骑都尉去南边作战就不成是吧?”   “当然不是那样的,身为帝国将士,但凡有战事自然应该奋勇向前。可是,将士请战是一回事,将军能否同意又是另外一回事,南方气候酷热,潮湿多雨,仅仅是这一条就能让一半的骑都尉将士病倒或者折损,这种事不能干。北方将士干北方的事情,南方的将士干南方的事情,但凡有选择,两者就不能互换。您要是坚持,可以派去病,我,曹襄,李敢去,反正不能派骑都尉将士们全体开拔,我宁愿他们死在与匈奴作战的战场上,也不能让他们被瘟疫,酷暑折磨死。”   话说完了,云琅就想赶快溜走,这个女人疯了,现在的岭南就是真正的原始世界,南方来的商人能活着抵达长安的不多,不是被华南虎给吃了,就是被鳄鱼拖水里吃了,被熊猫咬死的也不在少数,据说还有好几丈长的巨蟒躲在水沟里等人经过……   当年任嚣带着大秦军队进入岭南,二十万大军到了番禹没经过几场正经的战斗,减员却达到了骇人的三成。   对付烟瘴之地拿着木棒的原住民,用不了多少强悍的武力就能达到目标,只是,大军必须走到那里才成。   “这么说,你其实不同意现在就进军岭南是不是?”长平一把抓住云琅的衣领,不准他离开。   云琅叹息一声道:“拿下岭南做什么用啊?收取赋税?还是那里有丰富的物产?即便是有,从岭南运回长安的耗损就比那点赋税还多,物产再丰富有什么用?运不回来啊!春秋吴国当年开凿的邗沟,现在已经被淤泥填平了,即便有水军也不能进入南方,我们连富裕的吴越之地都还没有彻底的稳定,现在就谋求岭南,实在是太急躁了。让赵胡那些人多经营几年成不成啊?等到南越富裕到了值得我们攻伐,再下手也不迟,干嘛非要现在就办这事?”   长平松开手,缓缓地坐在地图上皱眉道:“说的也有道理,现在确实不是攻伐南越国的时候。大汉国的心腹大患是匈奴,只有击败匈奴,我大汉的北方才能稳定,北方再是重中之重啊……”   一个女人忧心国事的样子很可笑,之所以这样说,不是因为她是一个女子,而是因为不论长平如何忧虑,大汉国依旧会根据刘彻的心意运转,她的忧虑对大汉国没有影响,甚至会起反作用。   这些事该卫青去考虑,而不是长平在殚精竭虑,卫青是熟悉骑兵征战之术,却不一定熟悉舟船,更不要去南方作战了。   如果桂州司马梁赞,骁骑将军马服部,楼船将军杨浦,弓弩将军贺寿,取得了南征大捷,并且得到了灭国之功,对卫青实在不是一个好消息。   卫青现在一定非常的为难,皇帝将他送上来拜将台,大汉拜将的时候,皇帝是要向自己的臣子施礼的。   这是一桩凡人无法承受的荣耀,如果将军在接受了这样的荣耀之后不能为大汉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那么,等待他的将是恐怖的后果,从韩信,周亚夫乃至梁王起就已经形成了这样的规律,有时候身为大将,活的时间足够长也是一种原罪。   坐在地图上的长平很难过,乌黑的长发散乱的披在肩膀上,最后垂在地图上,一只白玉般的脚从袍服下面露出来,显得极为苍白。   云琅知道,她不是在为皇帝的战略担心,而是担心自己的丈夫是不是有足够的事情可以做。   只要大汉国还需要一个智勇双全的统帅征战四方,卫青就一定会荣耀一生,如果大汉国举国生平,国家战略从外敌转换到内政,卫青的日子就会非常的难过。   一个在丈夫登上荣耀巅峰的时候都不能出现在丈夫身边的女人,确实需要好好地伤心一下。   她之所以会全力帮助霍去病组建骑都尉,目的很单纯,就是想给卫青找一些可靠地臂膀,如果霍去病的骑都尉真正成熟了,高处不胜寒的卫青就能少掉很多压力。   如果骑都尉是一支彻底属于皇帝的亲军,那么皇帝就不那么在乎卫青会不会功高盖主。   这也是长平明知道阿娇并不喜欢她,却一定要跟阿娇走的很近的原因所在。   长平不知道以后的历史,不知道最终的结果是什么,云琅却是知道的,他知道霍去病取得的功绩甚至压过了卫青,他更知道霍去病在刘彻的麾下迟早会成为帝国最璀璨的名将。   所以她觉得长平是在杞人忧天,即便是觉得长平焦躁的快要撕扯开胸膛了,还是坐的四平八稳的。   红袖跟小虫抬进来一个很大的蛋糕,后面跟着曹襄。   曹襄把一瓶子蜂糖都浇在蛋糕上,淡黄色的蛋糕在被蜂糖遮盖了一遍,就似乎活过来了,光华流转。   曹襄分给云琅一个木头叉子,也给了母亲一柄,自己拿了一柄。   不用多说话,三个人就围着蛋糕吃了起来……   从未见过长平流泪,这一次,长平的眼泪滴在蛋糕上,却不溶于蜂糖,稍微一接触就滑落在一边。   蛋糕虽然很大,却极为松软,三个人吃,虽然有些腻,却没有一个人停下手里的叉子。   直到最后一口蛋糕吃完,长平的脸上就重新浮现了平日里惯有的高傲之色。   “蛋糕确实好吃,比我昨日吃的味道还要好些,看来厨娘这一次很用心。”   长平取出手帕擦擦狼藉一片的嘴巴,笑眯眯的道,似乎刚才那个痛哭失声的妇人不是她。   云琅笑道:“以前在山门的时候,我的一位师兄就曾经说过,吃甜食能使人感到愉悦,看来这话是真的。”   曹襄膝行几步靠近长平道:“母亲的每一天都应该过的快活,有什么为难事我们这些小儿辈自能应对。”   长平拉着曹襄的手笑道:“我儿说的极是,你们早日成长起来,母亲就能多一日的快活日子。” 第七十六章 拔苗助长?这是自然!   晚霞布满天边的时候,云琅骑着游春马缓缓从荒原的深处走出来。   刚刚平复的淤青再一次出现在他的脸上,这一次的伤比被冰雹打过之后更加的严重。   至少,被纱布包裹住的脸蛋子就足以说明问题。   游春马的四条腿在微微的颤抖,一大片细密的小伤口还在向外渗着血珠子,一大群苍蝇围着乱飞。   如果不是因为游春马原本就是一匹宝马的话,早就支撑不住了。   红色的披风在经过那片荆棘林的时候被撕扯成了布条,一柄长刀被云琅牢牢地绑在手腕上,只要一探手就能迅速的握住刀柄进行战斗。   左边的灌木丛里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云琅不加思考的就从背后抽出一柄短矛狠狠地投进了灌木丛。   “哎哟,阿琅,你他娘的是要杀了我啊。”一声清脆的叮当声过后,曹襄熟悉的声音从灌木丛里传来。   云琅喘着粗气道:“你要是敢把铠甲上的白粉印记弄掉,我就用这柄刀再杀你一次。”   全身被铁甲包裹的严严实实的曹襄从灌木丛里钻出来举着双手道:“我已经是死人了,你不能再攻击我。”   云琅笑道:“那是自然,你要相信我是一个有武士精神的骑兵。”   曹襄的模样比云琅好不到那里去,铁甲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一只靴子也不见了踪影。   云琅见他手里还拿着自己刚刚丢进去的木矛,就警惕的带着战马向后退两步。   “你不要靠近,按理说,我还应该再砍你两刀的,实在是下不去手。”   曹襄丢掉木矛道:“我本来想趁你不备刺你一下,既然看穿了,那就算了。你杀了几个?”   云琅苦笑道:“一个都没杀掉,还被人家五个人追杀了五六里地,要不是咬着牙钻荆棘林里了,我现在早就阵亡了。你呢?”   “运气不好,刚刚准备下马休息一下,谁知道我的马被一只大马蜂蜇了,受惊之后跑走了,我追了好久都没追上。阿琅,这不成啊,我们两已经在这片荒原上转悠一天了,如果没有斩获,就没法子回营,我不想在这里过夜。”   云琅站在马背上朝四周看了一下,然后跳下马道:“这会周围没人,我们休息一下,想想办法。”   曹襄的马跑了,自然没有吃的喝的,从云琅的马包里取出水壶跟锅盔,大吃了一顿,才对云琅道:“你在看什么?”   云琅从马背上取下一柄铲子,在地上杵了两下道:“这里土质松软,那边又是一道山陵,只要是来这里的人,都会习惯性的爬上山陵瞭望一下,你不觉得可以在这里挖陷阱吗?”   曹襄瞅瞅周围的环境,立刻点头道:“就在这里挖,有了陷阱,我们两个还必须有一个人做诱饵。”   云琅笑道:“十里之地,一千四百人在这里到处寻找猎物,每一个人都是猎人,同时也是猎物,杀敌一人者可归营,杀敌二人者放假一日,杀三人以上者,下次奔袭可先走一炷香的功夫,我们争取多抓几个。”   太阳很快就落山了,饥饿的曹襄在山陵的背面点了一堆火,用一根树枝穿着一只野鸡,小心的烧烤着。   橘红色的火焰照亮了曹襄的脸庞,眼看着那只肥硕的野鸡滋滋的往下滴着油,曹襄急不可耐。   不远处有一个小小的草丛,正缓慢的向曹襄靠近,几个呼吸的功夫,那个草丛已经向曹襄靠近了两尺有余。   野鸡肉散发着浓郁的香味,也不知道曹襄给野鸡上涂抹了什么样的香料。   曹襄非常的警惕,每隔一会就回东张西望一下,到了这个时候,那个草丛就不会继续移动。   野鸡终于烤好了,曹襄三两脚就踩灭了火堆,又四处瞅瞅,见大地一片安静,蛙鸣声从远处传来,这里显得更加的安静。   曹襄将野鸡撕成三份,放在铁盾上,贪婪的吸吮一下手指上的油脂,就准备大快朵颐。   草丛似乎微微的颤抖了一下,并且在缓慢的升高,就在那个草丛变成一个身着布衣的军卒之时,他发现曹襄向他诡异的笑了一下。   军卒知道不好,准备翻身向后摔倒的时候,一双手突然从地面探了出来,紧紧的抓着他的脚脖子,让他的身体重重的向侧面栽去。   不等军卒挣扎,抓着他脚脖子的手已经松开了,而他摔倒的地方却变得极为松软,军卒只来得及叫骂一声,就掉进了一个坑里。   坑不算深,最多能有一人深,军卒掉下去的姿势非常的不好,屁股向下,身体折叠了起来,然后,他就被牢牢地卡在这个坑里了,无奈的瞅着云琅从旁边的小坑里站起来,冲着他笑。   曹襄端着木矛笑嘻嘻的走过来,就要用沾满白灰的木矛在军卒的身上点一下,却被云琅拉住了。   “兄弟,我们不拿你当收获,你跟我们一起重新抓人成不成?”   年轻的军卒大喜过望,连连点头,要是成为人家的收获,明天的日子就没法过了。   训练的时候,骑都尉军中就没有什么司马跟侯爷,连霍去病也是小兵的打扮,所有人在这十里方圆的荒原上相互厮杀。   “田真,前军骁骑四队七什六伍的,见过司马,见过侯爷。”   曹襄把早就分好的一块肉递给田真道:“快吃吧,这里哪来的司马,哪来的侯爷,你见过这么凄惨的侯爷跟司马?”   田真一边撕扯着鸡肉,一边含含糊糊的道:“见过更加凄惨的将军跟校尉。”   “咦?霍去病跟李敢?”云琅不由得放下了手里的鸡腿。   田真三两口把鸡胸肉吃光,遗憾的摇着头道:“熊罴他们觉得将军跟校尉对他们的威胁太大,就找了一群人,去找将军去了,结果将军跟校尉在一起。他们在山那边打的很惨,将军跟校尉即便是再神勇也打不过半个百人队,冲出重围之后去了北边。我的战马丢了,要是跟着去了北边,不知道会便宜谁呢,所以就摸到这边来了。有不少人跟我是一个想法,这周边一定有很多人,不过,他们好像都是各干各的,一个提防着一个,咱们要是设下陷阱,应该有不错的收获。”   曹襄听得连连点头,丢掉鸡骨头道:“那就再挖一个坑,我们藏在里面,这一次轮到阿琅当诱饵了。”   田真擦擦手就有很自觉地拿起铲子,开始挖坑,对于机关消息,骑都尉们并不陌生,很快就选择好了地方,挖的飞快……   至于云琅,取出白日里找到的山药,开始选择点火烤山药吸引猎物。   月上中天的时候,霍去病终于找到了一条小溪,乌骓马焦渴难耐,兜兜转转的在这片荒原上奔跑了大半天,见到水立刻低头饮水。   霍去病并没有去喝溪水,而是从马包里取出一个水壶,小心的喝了一口水,摇摇水壶,见里面的水不多了,就摇摇头,虽然他依旧很渴,瞅着月色下发黑的溪水还是没有动弹。   他其实很疑惑,云琅不许他喝生水!   他本来觉得这个要求非常的可笑,可是一想起云琅提出这个要求时那张铁青的脸,不管出于什么理由,霍去病还是决定遵守,不就是不喝没有煮开的水么?算不得什么!   这个世上能让他完全相信的人不多,不管怎么算,云琅好像都是其中的一个。   他知道云琅有一些神秘的本事,或许他从什么地方看出来了什么问题,只是不方便告诉他罢了。 第七十七章 没有那么完美   以霍去病的战绩,自然能早早地回到营地睡觉了,他没有这样做,希望在战场上能有更多的收获,也顺便看看自己的部下的能力终点到底在哪里。   第一个踏入战场,最后一个离开,这是霍去病坚持的为将理念。   左肋下挨了两棒子,虽然有铠甲挡着,疼痛却是避免不了的,最近的敌人在半里地以外,他想休息一下。   乌骓马跪伏在地,微微的喘着气,霍去病用头盔接满水然后开始细细的给乌骓马擦拭,战马的汗水里有很重的盐分,如果不尽快清洗掉,会糊在毛下,让它不舒服。   清理完毕了战马,霍去病才蹲在溪水边洗脸擦身,水声哗哗的,霍去病的耳朵稍微动了一下,就向溪水里挪动一下,然后就向左边扑出去。   与此同时,一个黑影从旁边的土包后面扑击了过来,霍去病嘿嘿笑一下,右手就伸了出去,他没用拳头,仅仅在黑影上轻轻地按一下,黑影就失去了平衡,手舞足蹈的跌进了溪水,溅起大片的水花。   不等黑影翻身,霍去病就紧走两步,右手成爪准确的扣在黑影的脖子上。   黑影停止挣扎,无奈的道:“将军,我投降!”   原本准备松手的霍去病听到投降两个字,不由得大怒,提着军卒的脖子就把他从水里拎出来,贴着那军卒的脸低声吼道:“投降?落在敌人手里你居然想投降?”   军卒脖子被抓着没办法说话,双手抓住霍去病的手,直接曲腿重重的向霍去病两腿中间踢了下去。   霍去病闪身躲开,军卒却抓着他的手,借力从他的头上翻了过去,担心将军卒弄死,霍去病不得不松开手。   军卒全身蜷缩成一个球,重重的掉在地上,顺势在地上翻滚两下,然后迅速站起来。   “司马说过,只要能在战场上杀死敌人,让自己活下来,别说投降,喊你耶耶我也干了。”   霍去病怒吼道:“不是告诉你们了吗?不准跟云琅学,我们是堂堂王师,不是山贼!”   军卒笑道:“军令自然是听将军的,至于怎么让自己在战场上活下来,标下还是以为司马说的很对。”   “你是那一队那一伍的?”   军卒愣了一下,然欢喜的道:“您以为我傻啊?自报家门等着您收拾我?哈哈,再会!”   见事不能成,反应非常的干脆,转身就从那道坡上跑下去了,等暴怒的霍去病追过来,只能看见这家伙以一个漂亮的鱼跃动作跳进了灌木丛。   他想继续追,这样的混蛋绝对是骑都尉里面的害群之马,需要花大力气把他的念头扳过来。   可是,乌骓马在这里,霍去病只好摇摇头回到原地,朝乌骓马所在的方向瞅了一眼,却发现那里空无一物,乌骓马不见了……   霍去病小心的半蹲在地上,借助天边最后一丝亮光检查着地面,找到马蹄印子之后,他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   “如果计划是出自这个混蛋,他能做一个什长!”   虽然兵刃,战马都没了,霍去病依旧不惊不慌,在确定了乌骓马离开的方向之后,就奋力一跃,跳过小溪,把自己隐没在黑暗中。   “司马,我们已经算是被你们弄死了,身份牌也被你拿走了,干嘛还要躺在我们身上?”   云琅反手抽了一巴掌说话的军卒道:“既然是死尸,那就要有死尸的自觉,谁家死尸会说话?老子在倦枕敌尸眠,别打扰我睡觉。”   “好吧,既然失败了,我认,我就是想不明白,为什么田真被您抓住之后就能活?”   “之所以弄死你们,是因为我们的队伍已经齐整了,田真之所以能活,是因为我们的队伍那时候不齐整。我没上过战场,不是很清楚战场是个什么样子,不过啊,全力保全自己,杀伤敌人总不会有错。”   “不对啊,我的本事比田真还高明些,为何您收拢的人不是我,而是他?”   “傻子啊,招收田真就是因为他的本事差一些,如果他的本事跟你一样高,一个人就能打我跟侯爷两个,那时候还玩个屁啊,他早就拿着我们俩的身份牌到处显摆去了。亏你还是一个什长,这个道理都想不通?”   什长赵通郁闷的闭上嘴巴,乖乖的继续给云琅当肉垫子。   曹襄从坑里钻出来,同样躺在肉垫子上对云琅道:“我们已经抓了四个,不如回去吧?”   云琅叹口气道:“回去个屁啊,这么简单的一个陷阱,连田真算上已经有五个人跌进来了。我要看看,到底会有多少傻狍子被我们抓住,如果我们的部下一个个都傻乎乎的,还怎么上战场?”   云琅设计的陷阱其实很简单,就是在地上挖坑,一个用来蹲人,一个用来坑人,然后再找一个人当诱饵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他原本以为,能抓一两个就顶天了,谁知道一个时辰下来居然能捉到五个……   这些混蛋只要看到有人落单,就会悄悄地跳下马,偷偷摸摸的潜伏过来,准备从背后捞便宜,结果,就成了别人的便宜。   他们都没有什么耐性观摩敌人,想法一出现,就匆匆的出手了。   轮到曹襄当诱饵了,这家伙还在四个死尸身上铺了一点伪装用的草,免得被别人发现,然后就大咧咧的躺在他们的身上,不一会就打起了呼噜,今天可把他累坏了。   “侯爷,醒醒啊,醒醒啊,又有傻狍子上钩了。”   死尸之一的赵通比抓人的三个还要兴奋,不但没有警告那个将要掉进陷阱的难兄难弟,反而小声的通知睡熟的曹襄。   曹襄打了一个哈欠,翻了一下身子道:“知道了,那个狗日的把裤裆里的东西挺得那么直,收回去,咯腰啊。”   云琅跟田真也在同一时间发现了来人,同时握紧了手里的木叉跟钩子,这东西是云琅后来弄出来的,用手抓人太危险,骑都尉的家伙们都是好手,要是碰上一个反应快的,把自己搭进去就不好了。   有了木叉钩子就容易多了,一个勾脚,一个叉住身体让敌人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   来人明显是一个高手,身体在黑暗中潜行一点声音都没发出来,只要曹襄的身体动一下,他就会立即趴下来,几次悄无声息的纵越非常值得夸奖。   眼看就要到陷阱边上了,他忽然停下了动作,蹲在地上一动不动,云琅田真两人几乎是屏住了呼吸,静待这家伙上钩。   就在这个时候,那个家伙居然捡起一个小石头,准确的砸在曹襄的身上。   曹襄咬着牙忍着痛不吱声……   云琅见曹襄没反应就知道坏了,趁着那个家伙还在钩子的范围之内,就悄无声息的拖动了钩子。   这家伙确实机敏,迅速的抬腿,云琅只勾到了一只脚,眼看着他身体摔倒在地,田真大叫一声就闪电般的将叉子探了出去。   田真的速度很快,可惜,那家伙的身体似乎更快,居然贴着地就滑走了。   力量是如此之大,居然将抓着钩子的云琅也从地洞里拖出来了。   闪电般爬起来的曹襄三两步就追了出去,靠近了之后就凌空飞起打算用身体重重的砸在那个家伙的身上。   没想到那人后退的速度变得更快了,倏地一下又向后窜出去一大截。   曹襄重重的落在地面上,痛苦的大叫。   云琅趁机抓着钩子向上攀爬,终于牢牢地抓住了他的脚,死死的抱着不松开。   来不及站起来的田真,膝行几步,再一次用叉子叉在这家伙的腿上。   即便是如此,那家伙的身体依旧在后退,力量大的不可思议。 第七十八章 天行健   事实上,没有人能像蛇一样依靠肌肉的蠕动来飞快的移动,传说中的高手也不行。   当三个人挂在这家伙的身上,移动的速度明显就慢下来了,并且发出惨叫声。   曹襄终于爬到那个家伙的身上,骑在上面,用沾满白灰的木头匕首在他身上一连捅了七八下,又从他的脖子上取下身份牌这才笑着对继续移动的家伙道:“停下来,要不然我们三个不介意就这样骑着你回营地。”   “该死的,割断绳子,割断绳子,我快要被勒死了。”   跟上来的云琅探手一摸,这家伙的胸口上果然有一条绳子绷的紧紧的。   木头刀子割不断绳子,他只好沿着绳子向前摸索,直到抓住了一匹母马才明白这家伙为什么会背靠地也能移动了。   母马历来温顺,当一只爪子摸到屁股上的时候吗,她就很安静的停下了脚步,乖乖的被云琅牵回来。   而那个躺在地上的家伙,虽然已经翻身坐起,夏日里穿着的单薄衣衫已经完全被磨破了。   “把我的甲胄给我。”梁池捂着屁股大叫。   “都成死尸了,还要什么甲胄!”曹襄在一边阴阳怪气的道。   曹襄这人从来都不欺负小兵的,只要能被他欺负的一般都是官宦或者勋贵子弟。   果然,梁池面对曹襄一点都不畏惧,怒吼道:“曹襄,你欺负人是吧?”   曹襄嘿嘿笑道:“被你看出来了?”   云琅从马包里扯出一条毯子丢给梁池道:“好歹都羽林校尉了,屁股蛋子暴露在外面不好。你运气好啊,这么好看的屁股没被公孙敖看见。”   梁池快速的用毯子包裹好下半身,算是松了口气,听云琅调侃他,就无奈的道:“老子的家世不错,他公孙敖还不敢持强凌弱。有吃的没有?今天被人追杀了一天,粒米未进,司马祖上就是有名的饕餮,不会没吃的吧?”   云琅笑道:“早上出来的时候,谁都没有吃的,不过啊,我找到了一些山药,烤烤垫吧一下吧。你都羽林校尉了,应该是见过一些场面的,怎么会被这么明显的陷阱给迷惑道?”   梁池一边烤着山药,一边瞅着曹襄道:“本来是瞒不住我的,后来发现躺在那里的是曹襄,既然是这个草包,我还犹豫什么,换一个人,我一定会小心的。”   曹襄不屑的道:“老子如果是草包,你岂不是连草包都不如?”   梁池叹口气道:“这会是耶耶栽了,你说什么都有理,怎么,这四个也是你们的战果?”   听梁池这么问,四个本来坐起来看热闹的死尸立刻倒头睡倒,还给梁池腾出来一个位置,示意云琅,这家伙也该被当成床的一部分。   骑都尉跟御林军有很大的不同,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军队里除过长官之外,基本上没有什么身份高低之分。   梁池的家世神秘,曹襄都说不清楚,但是,曹襄绝对不会随意招惹这个家伙。   他有一个本事,能分辨出什么人能得罪,什么人不能得罪,而且一看一个准,为此云琅曾经夸他是天生的势利眼。   “你刚才躺在他们身上是不是?”梁池咬了一口刚刚被烤热的山药问道。   “倦枕敌尸眠,你有意见?”   “没有,等一会给我选一个舒服的好位置让你躺,最近发现我好像也有了公孙敖的坏毛病……”   云琅不理会这两个满嘴污言秽语的混账,带着田真准备换一个地方,总在一个地方钓鱼效果不太好。   李敢跨坐在一颗大树的树干上,手腕上缠着十一条身份牌子,打了一个哈欠,背靠在树干上,准备今晚糊弄过去,明日好回营。   满世界都是敌人,这让李敢有些不适应,平日里都是生死兄弟,今天算是真正的见生死了。   虽然是假的,可是当他从兄弟脖子上扯下身份牌的时候,心头还是剧烈的跳动几下。   云琅在给兄弟们分发身份牌的时候就说过,只要不死,这东西就不能摘下来。   将来上了战场,哪怕被敌人砍成了肉酱,也能根据这个身份牌知道那一堆肉酱是你。   如果这里是真正的战场,他不敢想手里握着十一个兄弟的身份牌是个什么样的感觉。   肚子有些饿,李敢想起老婆前一个月前才学阿琅家灌的香肠,那东西用松柏枝子熏过之后实在是太好吃了。   不论是烤,还是蒸,或者是炒……想着想着,李敢的口水就不自觉的流了好多。   夜色已经很深了,阿娇与长平依旧对坐在一个小小的炭火炉子边上,有一搭没一搭的烤着香肠。   这是云家的新吃法,烤熟之后,刷上酱料,滋味确实很难得。   阿娇咬了一口自己烤的香肠,又吐掉了,烤的有点焦,味道发苦。   长平把自己烤好的香肠递给了阿娇,阿娇接过来吃了一口满意的点点头。   这东西对她来说太油腻,浅尝即可。   “你这一年来向我低头的次数,比过去二十几年加起来还要多,女人啊,就是没出息,一颗心的一半在夫君身上,另一半在儿女身上,唯独没有了自己的位置。”   长平笑道:“我现在不但要担心卫青,还要担心去病,曹襄,云琅,李敢,说起来向你低头做小的次数多了,心里头却觉得痛快了很多。”   阿娇叹口气道:“你至少能收到回报,卫青待你不错,至于霍去病,曹襄,云琅,李敢都是知恩图报的好少年,不管你现在付出了多少,将来都能收到百倍,千倍的回报……”   长平看了阿娇一眼道:“抱怨的话就不要说,你跟阿彘才算是两情相悦,说这些话不好,他是帝王,女人对他来说不重要,只是一种点缀,你算好的,就没想过卫子夫她们在皇宫里是如何盼着陛下临幸的?”   “我这么好,阿彘不对我好,对谁好?”阿娇挺起了胸膛,骄傲异常。   长平指指自己的眼角道:“看见了什么?”   “皱纹!”   “这就是了,自古红颜易老,阿娇啊,你虽然天赋异禀,居然能够越长越年轻,但是,这是有限度的,你没可能一觉起来就变成十六岁,年岁最终还是体现在你的身体上。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有什么打算?”   阿娇笑道:“等我已经老的连阿彘都不愿意看我了,我就封闭长门宫,决不让他人看到我老态龙钟的模样。”   长平笑着摇摇头,阿娇还是如同以往一样,喜欢自行其是,什么都任着性子来。   “药婆婆的补身汤有效果吗?”   阿娇听长平问这个,神色有些黯然,微微的摇摇头道:“还不知道,药婆婆说我一定要经历秋收,冬藏,才能继续春种,夏长这两个环节。药每天都喝,却不知道效果,真是……”   长平笑道:“不是已经有希望了吗?剩下的就是等待,等待对一个女人来说,有时候是最幸福的,有时候却是最痛苦的,不过,我们都要经历这个阶段。耐下性子,不要焦躁,即便上苍不给你子嗣,你也要自强才好,毕竟,你是阿娇啊。”   阿娇笑了起来,笑了良久,指着远处黑黢黢的骊山北麓道:“你的期望正在那里自强,你就觉得我也需要自强吗?”   “天行健,君子当自强不息!”   “你期望我做到,地势坤,君子当厚德载物吗?”   长平笑道:“慢慢来,慢慢来,这样你就会发现,这个世上不光是只有男人才是女人的天,只要能力足够强,我们也能做自己的天地。” 第七十九章 刘陵的征程   刘陵盛装之后的模样,就很有看头了。   短短的开襟繻衣会因为饱满的胸部而裂开,柔软的丝绸下裳也会因臀部的圆润而变得曲线优美。   乌黑的长发柔柔的披在肩上,而后又用金环束在背后,只需微微的回眸一笑,就让雄壮如山的将庸如坠云雾。   “将军请喝茶!”   一个丰满的婢女端着一杯茶水送到将庸的面前,只是微微的一欠身,一抹白腻就让将庸眼睛发直。   高大的楼阁,精美的装饰,严谨的礼仪,威武的甲士,妖娆地婢女,非金即银的器具,以及高台下两尊正在喷吐香雾的仙鹤,无不彰显着主人高贵的身份。   “单于年岁几何?”刘陵抬起头看着将庸问道。   “单于三千岁!”将庸不假思索的回答。   “老龙盘踞北方,可还有雄心壮志?”   “单于每日进食需牛一头,羊十只,每夜还需三十阏氏方能让他安寝。”   刘陵点点头道:“还不错!”   将庸常来汉地,对汉家的女子也算是熟悉,往日见到的汉家女子只要听闻要去匈奴,无不魂飞魄散,而眼前这位高贵的女子,似乎并无惧意。   “翁主不怕我雄壮如山的单于吗?”   刘陵慵懒的伸个懒腰笑道:“我这般相貌,这般身份只能承欢于神龙之下。汉家神龙与我乃是至亲,不可相亲,我既然想要嫁人也只有单于这条老龙可供选择。他为雄,我为雌,相见便是夫妇,有何畏惧之处?”   将庸身在暗处,刘陵居于光明之处,仅仅是伸个懒腰,她的大半胴体就透过薄如蝉翼的纱衣被将庸看了一个通透。   满座宾客在侧,即便心如饿狼的将庸也不得不收敛一下自己的色心,勉强坐正了身体,喝了一口香茶。   只觉得这口香茶香醇无比,虽有微微的苦意,却堪比蜜糖水。   一口喝干,立刻就有婢女重新倒满,他再次喝干,婢女再次倒满……   与此同时,厅堂上已经有歌舞婆娑,暗香阵阵,刘陵不欲跟将庸多说,只见他在一刻不停的喝糖水,就暗自摇头,云琅说的一点错都没有,这些刺激性的味觉感受,对匈奴人来说实在是一种天大的享受。   将庸一口气喝了十来杯香茶,婢女却不再添加,正要发怒,却看见两个庖厨抬着一个巨鼎走了进来,巨鼎中热气蒸腾,浓郁的羊肉味道一下子就钻进了将庸的鼻子。   一个婢女手捧银盘,庖厨从挖出一勺子煮的酥烂的羊肉放在银盘中,只看羊肉的颜色,将庸就已经急不可耐。   刘陵瞅瞅将庸双手齐飞的吃相,脸上露出一丝笑意,她把云氏的黄焖羊肉用巨鼎来焖炖之后,味道似乎比云家的还要强些。   云琅说过,对待匈奴人应该用最直接的法子,弄得婉转了他们会看不懂,弄不明白。   直白的声色享受就足以让一个整日里只会跟牛羊,战争打交道的野蛮人在最短的时间里垮掉。   现在的将庸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家伙是匈奴王坐下的第一大当户,据说悍勇无双,即便在建章宫面对皇帝的时候也敢出言恫吓。   但是,现在的模样就跟悍勇扯不上任何关系了,如果说有,那也是吃肉,喝酒的速度。   美酒,美食,美女动人的曲子笼罩着他。   在这里将庸觉得自己只有两只手,一张嘴,两只眼睛实在是不够用。   充满香甜意味的空气,以及满耳朵的阿谀之声,夹杂着美人儿有些粗重的喘息声,没有多长时间,将庸就醉的不省人事。   将庸以及随从醉倒之后,大殿里的歌舞也就停了,刘陵挥挥手,满屋子的人也就潮水般的退下。   刘陵披上一件大氅,看了一眼自己的贴身女婢阿莹。   阿莹低声道:“春药裹了蜡衣,最晚半个时辰之后就会发作,得意楼的病妇老妓也已准备停当,翁主给的价格很高,经此一事,到手的钱足够她们让自己有一个体面的丧礼。”   刘陵咬牙道:“历来入匈奴的汉家女子,还没进入匈奴地界,就大多坏在这些混账手中,我们不能重蹈覆辙,一些自保的手段还是要的。把这些蛮子洗剥干净,毁掉他们!要让他们在路上避我们如同蛇蝎!”   阿莹咬牙道:“婢子这就去安排……只是此事恐怕无法瞒过陛下。”   刘陵笑道:“出了事情由我来抵罪,没出事情对他只有好处的,他即便是知道了又如何?阿莹,我们到了这一步,已经不是人了,是一个物件,是一个可以随时被人送来送去的物件。既然不是人,就不要谈人的戒律跟限制,既然一无所有,我们就要把能用的手段用到极尽。此事一了,立刻安排买一些异族女奴随我进匈奴,我答应过云琅,不带汉家女子同去。”   阿莹忽然笑道:“我跟阿香还是要去的……”   刘陵笑道:“想好了?”   阿莹笑道:“我们三个一起长大,死在一起也不错。”   刘陵探手搂住阿莹咬牙切齿的道:“我尽量不让我们三个死掉,我尽量让你们跟我一起享受这世上最奢华的尊荣!”   当将庸一行人在馆驿享受无边春色的时候,刘彻刚刚放下手里的密奏。   “最毒妇人心啊……”   张汤跪坐在下首低声道:“为时已晚,刘陵翁主不给我们反应的时间。”   刘彻喟叹一声道:“朕从未想过这世上还有这样的害人法子。”   “声色犬马之下,妖孽横生,那些病妇既然以身体为店铺,自然会有盈亏,往日一旦发现有此征兆的妇人,一般都会弃之荒野,永不得归,任其自生自灭。刘陵借助得意楼归拢了一群病妇谋算将庸,此事过后,臣以为,得意楼将不宜再现人间。”   刘彻烦躁的挥挥手道:“那就去做,即便刘陵是自愿前往匈奴,朕的心头依旧不舒服。她要是能有中行说的本事,朕认了,如果她真的能够如愿成为匈奴的大阏氏,朕恭贺她,而后,灭之!”   张汤躬身道:“臣此次深受刘陵翁主启发,臣听说脏病经男女合和而生,而后相传,匈奴人粗鄙,父死子替,子娶母嫂乃是寻常事……”   “闭嘴!朕乃煌煌天子岂能行此恶事,此事休要再提!”刘彻发怒之后就甩着袖子去了后殿。   张汤见皇帝走了,瞅着站在一边的宦官隋越道:“陛下乃是天子,自当居于明堂,某家乃是天子爪牙,只要有利于我大汉天下,自当百无禁忌……”   隋越如同泥雕木塑的人像一般没有任何反应,张汤却笑着点点头,就躬身退出了建章宫。   天亮了,将庸咬着牙从床榻上爬起来,他惊奇的发现,自己前所未有的干净。   且全身散发着一股子甜香,瞅着床榻上的一堆亵衣,将庸抓起来将脸蒙在里面,身上的气味与亵衣的味道相同。   昨晚,将庸并未醉死,相反,他知道后来发生的所有事情,包括一群妇人将他抬进一个香汤池子给他仔细洗刷的过程,只是过程中很香艳,他记不得在池子里停留了多久。   屋子里烛光昏暗,他只记得有很多个柔软的身体与他耳鬓厮磨……   推开窗户,外面花园里的草木繁盛,鸟鸣啾啾,让他有一种身在杭爱山之感。   昨日那个服侍他饮酒的丰满妇人脸上带着甜笑微微欠身道:“翁主有请!”   会说汉话的将庸笑道:“汝昨夜安在?”   阿莹笑道:“翁主已经是单于阏氏,妾身自然身属单于,昨夜早早安寝,不知人事。”   将庸贪婪的看着阿莹笑道:“单于军务繁忙,照料不来众多阏氏,你选错人了。”   阿莹大笑道:“且看将军在匈奴展现威风之后,再说让妾身雌伏的话。” 第八十章 真实的游戏   云琅小心地从灌木丛里钻出来,警惕的左右瞅瞅,才挥手让曹襄跟天真也跟着钻出来。   天真的以为经过昨晚一晚上的努力,就能凭借陷阱多抓几个敌人……   结果,在四更天的时候还是出事了,六个脑子里全是肌肉的混蛋看到田真孤独的坐在火堆边上,根本就没有隐藏踪影的打算,骑着马嗷嗷叫着就扑过来了。   虽然被陷阱弄倒了一个家伙,其余的人却骑马绕过陷阱,挥舞着木棒撵的云琅,曹襄田真三人狼狈逃窜。   如果不是跑的快,结果就跟梁池他们一样,被人家倦枕敌尸眠。   见云琅他们逃得凄惨,连游春马都跑丢了,梁池等五具尸体居然坏规矩的鼓掌大笑。   钻进灌木丛是曹襄的主意,等三人爬出来,裸露在外面的皮肤上就扎满了荆棘。   曹襄从脑门上拔下一根刺怒道:“我有两个身份牌,可以回营睡觉了。”   云琅也小心地处理着手上的尖刺,摇头道:“我也想回营地啊,可是去病的这个法子设计的缺德,我们就算是想要回去,散落在这片荒原上的其它兄弟也得能准许我们回去啊。”   田真将头发挽成发髻,然后扣上头盔道:“如果昨日白天能有一个收获,还能回去。现在不可能了,侯爷您也看见了,像昨晚那样的小队应该不在少数,我们没有马,现在回去,比昨日危险的太多了。”   曹襄瞅着自己烂糟糟的双手哀嚎道:“这是一双属于侯爷的手吗?你们能想通吗?我堂堂的世袭平阳侯昨晚想吃一口烤山药都吃的心惊胆颤的,这还有天理吗?”   曹襄还准备再叫骂两声,却被云琅跟田真两个架着向山坡下面狂奔……   另外一个小山坡上已然出现了三个骑兵……   霍去病大山猫一样的在树干上爬行,在他的身下,有三个疲惫的骑兵正在休息,他看了一圈,没看见他的乌骓马,那个偷马贼不知道身在何处。   他松开抓着树干的手,身子猛地从高处坠落,探出的手掌按在最中心位置的那个骑兵头盔上,将他按得向前扑跌,免得被活活压死。   在为首的骑兵身上借力之后,他的两条腿弹簧一般的左右飞踢,将两个猝不及防的骑兵给踢了出去。   不等他们反应过来,霍去病就用一根沾抹白灰的短矛,闪电般的在他们的胸口刺了几下。   两个躺在地上的骑兵无奈的扯下自己的身份牌递给了霍去病。   被霍去病推出去的那个骑兵本来转身就要来围攻霍去病,突然发现自己的两个兄弟已经阵亡了,这家伙半点犹豫地意思都没有,跳上一匹马,就从斜刺里狂飙出去了。   霍去病从马包里取出一壶水问道:“烧过的?”   垂头丧气的死尸道:“昨晚用头盔烧的,放心,彻底烧开之后才灌的。”   霍去病笑着举起水壶痛快的喝了半壶水,这才道:“刚才跑掉的是你们屯长幕烟吧?这家伙最是记仇,耶耶在这里等他,看他能耍什么花样。你们两个怎么回事,一日一夜过去了,一个身份牌都没弄到?”   一个骑兵苦笑道:“全在屯长脖子上挂着呢,九枚呢!本来说好了回营之后再分,现在全完蛋了。”   说着话还从腰囊里取出半只烤熟的野兔递给霍去病嘟囔道:“我们试探着向营地方向走,结果,遇到了两路袭击,只好重新回来,在这里干耗,等待训练彻底结束的号角。”   霍去病撕咬着野兔肉狠狠地吃了几口,然后大笑道:“距离训练结束还有两天一夜,你们就甘心这么白白的等候,就没想着再去弄些身份牌?单人弄到五个以上身份牌的,可以去司马家大吃一顿,我请客。”   已经战死的骑兵不为所动,另一个骑兵吃地笑道:“满世界都是跟我们差不多的兄弟,那有一个弱者,我们三个一开始就结盟,这才弄到了九个身份牌。现在啊,但凡是活下来的,哪一个不是成群结队的,也就将军您还在单人匹马。司马家的美食我们兄弟是没机会吃了,就不知道谁会有这个福分。”   “那就滚远,给我留下一匹马,没出息的,连想的胆子都没有。”   两个战死的骑兵嘿嘿一笑,就牵着一匹马离开了,他们两觉得将军既然喜欢一个人独来独往,下场可能不太好。   幕烟的运气很差,刚刚从霍去病手中逃脱,还想着用什么法子去报复呢,就被一个从天而降的人一脚从马上给踹下去了,挣扎着坐起来,就被李敢利索的一把扯掉他脖子上挂着的一把身份牌。   “十个啊,没看出来,你老幕竟然是一头肥羊!”   幕烟干脆坐在地上,狠狠地捶一下泥土道:“如果不是耶耶的心思乱了,还轮不到你来偷袭我,现在,便宜你了。”   李敢怒道:“乱战刚刚开始的时候,是谁邀约众人围攻我跟将军的?我听到你的声音了,就你叫唤的最大声。”   幕烟仰着头道:“这是必然的选择,就单人战力而言,你跟将军是最强的,接下来,才是我们这群人,不先干掉你们,难道等着让你跟将军把我们各个击破?”   “不是还有司马跟侯爷吗?为什么不去追杀他们?”   “追杀了,只是派去的人少,被他们给溜掉了,你跟将军突围以后,大家的心思就乱了,马上就乱成了一锅粥,提防别人跟防贼一样,哪有时间继续去追杀司马跟侯爷?”   李敢笑了,他觉得只要人去追云琅跟曹襄就是好事情,云琅也就罢了,他占便宜之后一般会装傻,曹襄就不同了,这家伙的那张臭嘴能气死人。   四处瞅瞅,发现这里不是好地方,就在幕烟的叫骂声中骑上幕烟的马跑了。   “阿琅,我跑不动了,我的鞋子丢了一只,我实在是跑不动了,你丢下我,自己跑吧!”   曹襄很想解开腰上绑的绳子,他已经不算是在跑,甚至连走都算不上,如果不是被云琅用绳子拖着,他早就一头倒在地上了。   “坚持一下,前面有个小树林,我们可以在那里藏一会,田真已经阵亡了,我们如果也阵亡了,那就太对不起他一个人低档六个人的进攻了。”   “呜呜……我真的扛不住了,我的脚好疼……”   “再忍一下,你忘了你答应你母亲的话了?”   “我没忘,可是我的脚太疼了。”   云琅没法子回答曹襄的话,他也差不多了,胸膛就跟着火了一般火辣辣的疼,之所以还坚持着,全靠最后的希望。   两人刚刚钻进树林,就一头倒在地上,胸膛剧烈的起伏着,曹襄的脚已经血肉模糊,能坚持到这里极为难得。   “阿襄,我要干一件事情,你别看不起我。”   “这事能让我的脚不疼吗?”   “可以!”   “混蛋啊,那你还不快干,你要是不干,告诉我,我来干!快啊!”   云琅很无奈的打了一个口哨,然后曹襄就看到一头顶着绿草帽的老虎鬼头鬼脑的从树林深处溜过来,快活的扑在云琅的身上乱蹭。   “呜呜,老虎,你来了,帮耶耶看着,要是有人敢靠近,咬死他,算我的……”   曹襄见到老虎来了,欣慰的眼泪都下来了,并且开始胡言乱语。   云琅从老虎身上的褡裢里取出两壶水,一壶丢给曹襄,一壶快速的打开塞子,咣咣咣的痛饮起来。   喝完水,就用水壶里的水帮曹襄清洗伤脚,他的伤看起来吓人,其实不过是皮外伤,云琅取过金疮药倒在他的脚底板上,就迅速的用老虎带来的绷带帮曹襄裹伤。 第八十一章 霍去病的见解   曹襄熟练的从老虎身上的褡裢里取出一张薄薄的煎饼狠狠地咬了一口,又从里面翻出一只鸡腿又是狠狠地一口。   根本就没工夫理睬帮他裹伤的云琅。   “有些对不起去病跟李敢。”   云琅洗手之后咬了一口煎饼,有些愧疚的道。   “算我的。”   “事情是我干的,算你的跟算我的没区别。”   曹襄愣了很久,才缓缓吐掉嘴里的食物,艰难的将吃了一半的鸡腿喂给了老虎。   云琅同样将煎饼重新放回褡裢,重重的倒在地上休息,骗自己是一个极其艰难的决定……   当然,良心这种东西向来是有时效性的,一个时辰之后,曹襄吃着一块卤肉吗,吃的满嘴流油。   云琅则抱着一只肥鸡咬的极为忘我……   吃饱了之后,愧疚之心再一次占据了上风……他们两个迅速擦掉嘴上的油脂,还撵走了老虎,将吃剩的鸡骨头一类的东西全部埋在地里,这才相视一笑,决定把这事深深的埋在心底,谁都不说。   很快,他们两个又后悔了,应该把老虎留下的,老虎背上还有一顶小巧的蚊帐!   昨夜的时候还算好,可以点火驱蚊子,后半夜又开始逃命,顾不得蚊子叮咬。   今晚不一样了,天刚刚变黑,成群的蚊子侵扰的两人根本就没法子在树林里安稳的待着。   “要不,我们跑出去战死算了!”曹襄用衣服包着脑袋对云琅道。   “据我所知,在这个时候能忍下来的人,一般在战场上活命的机会要比别人大很多。我们还是忍忍算了。”   “好吧,今天的天气很奇怪啊,怎么会有这么多的蚊子?比昨晚多的太多了,你看,这些蚊子似乎飞不高。”   云琅仔细的瞅瞅蚊子,发现它们真的好想只能在一张高的低空范围内飞行,一丈以外的天空,一只蚊子都没有。   一朵薄薄的云彩遮住了刚刚升起的月亮,云琅长叹一声道:“要下雨了。”   曹襄竖起耳朵仔细的听了听外面的声音,摇头道:“没听见集合的号角,看样子去病不准备收兵回营。”   云琅摇头道:“去病当然不会停止,我当初给他说将士们必须补上这堂生存课业,自然要面对任何可能出现的状况,下雨不算什么!别傻坐着,快点搭建避雨的茅屋才是正经。”   他们所在的树林子不错,这里的树木不算高大,都是些没有长好的榆树跟柳树,不论榆树枝子还是柳树枝子都是不错的搭建避雨棚子的好东西。   两人的短刀都是好东西,切割起树枝来很迅速,既然没有风,他们就在两颗柳树中间,绑好了两个杆子,然后就不断地往杆子上编织柳条,榆树枝子。   干活的好处就是蚊子不怎么打扰你,尤其是在他们手头有树枝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在月亮彻底被乌云遮盖住之后,云琅跟曹襄终于有了一个一丈方圆的避雨棚子。   在这之前收拢的干柴,被两人小心地堆好,就等天上开始下雨,就立刻点火。   雨声簌簌的从远处扑过来,云琅点亮了柴火,这个时候,有大雨遮盖,别人不会太注意这里的火光。   浓烟升起,棚子底下的蚊子立刻逃遁无踪,两人背靠着柳树,中间有一堆不算大的火,即便是已经开始下雨了,日子还不算难过。   初秋的雨下的不大也不小,有些温柔,没有听见雷声,自然也没有恐怖的闪电。   云琅探出手感受着黑夜中的雨势,手回来的时候,已经被雨淋的湿漉漉的。   “弟兄们要遭罪了。”曹襄直勾勾的瞅着坑里桔红色的火焰对云琅道。   “不会,或许会有些艰难,这点雨水应该还难不住他们,我一直认为骑都尉里就没有傻子。这样的夜晚不适合突袭,也不适合战斗,所有的人都应该找地方避雨了。阿襄,你知道不,这不是我期望中的世界,至少我从山里出来的时候看到这个世界很失望。”   曹襄笑道:“我跟你不一样,我生病的时候,这个世界才是最糟糕的,我的病好了之后,看这个世界怎么看怎么喜欢,只要别让我回到过去,就没有什么好遗憾的。”   “我以前活在一个对大汉人来说非常神奇的世界,我以为所有汉人都该过那样的日子……”   “西北理工?”   “是啊,那是一个神奇的地方,我跟你不同。如果我能回去就好了,即便是舍弃这里的一切能回去也是好事。”   “包括丢下我们?”   “对啊,你们都是男子汉,用不着依靠谁也能活的很好,朋友这东西拿来思念要比整天面对要好。”   “哼,去病跟李敢应该有不同的看法,我也不敢苟同,好兄弟就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挽着臂膀共进退,才能真正活的过瘾。”   “我很小的时候就被父母抛弃了,是一个很好的婆婆把我养育大,后来她也死了,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是孤独的,即便是站在密集的人群里也同样孤独,也习惯了一个人面对所有的事情。跟你们在一起的感觉很好,我有时候甚至有些陶醉,慢慢来,我以后一定会努力的。”   曹襄笑道:“我们会一直等你,就像我们从不追问你为什么总会莫名其妙的消失一两天这种事,我们总是担心你会一去不返,结果你总是会回来,这就足够了。”   “那是死人的世界,你们去了不好。”   “哦!你猜去病会不会到处找我?”   “会的!”   “为什么?”   “他就站在你身后!”   曹襄回头瞅了一眼站在雨水里的霍去病道:“你怎么不进来?”   霍去病擦一把脸上的雨水道:“等阿敢过来。”   嘴上说着等李敢,身体却非常诚实的走进了棚子底下,卸掉身上的甲胄,蹲在火塘边上烤火,即便是初秋,身体被大雨淋湿之后也非常的寒冷。   “我们俩在等你的集结号,你总是不吹!”   “吹号要等到明日傍晚。”霍去病拧干湿透的衣衫,顺手把衣衫搭在一根树枝上等着被火烤干。   李敢找过来的时候,霍去病已经靠着云琅让出来的树干小睡了一会,看的出来他非常的疲惫。   “开始的时候,以为是一场游戏,谁知道玩到现在,已经没人认为是游戏了,争斗的也越发的凶残。已经有人开始受伤了,到了明天,受伤的人一定会更多。”李敢一进来就向霍去病谏言。   霍去病坐直了身子淡淡的道:“这本来就不是游戏,现在不过是开始,只在外面待三天,等到以后时间宽裕了,可能要在外面待更久,时间也不会选在温暖的初秋,说不定会是寒冬大雪天。”   李敢脱掉靴子倒掉里面的水,直接把光脚放在火上烤,一股子咸鱼的味道顿时就扩散开来。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霍去病决定的事情很少反驳,如果不满会用肢体语言。   云琅悄悄地换了一个上风位,曹襄同样挪到上风位,只有霍去病不在乎,反而将半只兔子放在火上烤。   这也是他的态度,不管李敢怎么反对,他依旧坚持己见,反正兔子烤热之后还是他李敢吃。   “那就再忍一天,不能再多了,下一次应该有更多的准备才好,像这一次毫无准备的就把所有人丢在荒原上,已经招来不满了,这不是一个好事情。”   李敢多过霍去病手里的那半只带着脚味的兔子,大口的撕扯起来。   云琅苦笑着对霍去病道:“我以为这只是一堂标准的野外生存课业。”   霍去病笑道:“想要击败匈奴人,就要比匈奴人更加的野蛮,对自己更加的凶狠!” 第八十二章 名满河洛郭大侠   一个人只要获得了一个瓶子,就总想用什么东西把这个瓶子装满。   有时候根本就不是刻意的行为,而是无意识下的行为,就像有什么东西牵引着我们去做。   骑都尉现在没有老兵,仅有的长门宫卫老兵也被塞给了云琅,成为了辎重兵。   大汉国的军队秉承秦制,如果真正按照大汉军制来计算,骑都尉只能算作两屯人马。   一般来说,大汉正规军作战的时候,一般都会配备两倍以上无甲胄的弩兵与罪囚,赘婿,商贾组成的仆军。   如此一来,霍去病可以调动的人手就非常可观了,只是,霍去病好像并没有招收弩兵跟仆军的打算,他所有的力气都放在了这一千四百人身上,所有的装备也放在了这一千四百人身上,导致的结果就是骑都尉有一千四百名甲士!   一般来说,大部分的正规军只有五分之一左右的人可以成为甲士,毕竟,伍长才能披甲,至于别的军卒,能有皮甲跟半甲就不错了。   夕阳西下的时候,集结号终于响起来了,无数蓬头垢面的军卒从各自的藏身地疲惫的向军营进发。   霍去病,云琅,曹襄,李敢四人站在军营门口数回营的军卒,他们很希望所有人都能安全的回家。   “少了三个。”   “谁?”   “钟离黄,要擒,梁池!”   “这三人都是败军之将,应该最早回到军营,为何会失踪?”   “不知……”   “找出来!”   霍去病一声令下,立刻就有十余骑向四面八方散了开去,十里之地,如果那三人不是故意躲避,找到他们不难。   云琅打了一个呼哨,老虎再一次来到军营前,早就有准备的军卒拿来了梁池的旧衣衫,让老虎嗅嗅,然后一群人就坐在马上等老虎分辨。   老虎在营地里转悠了一圈之后,就沿着大道一路向北,直奔富贵镇跑去。   富贵镇里的人对这头脖子上戴着铃铛的老虎并不以为意,即便是最胆小的妇人,面对这头老虎,也不会大喊大叫。   因此,当老虎踱步走在富贵镇仅有的一条街道上,一群孩子就疯了,成群结队的跟在老虎身后,想亲近又不敢,推推搡搡的乱成一团。   事实证明,只要有财源,人类就能创造奇迹,后世如此,大汉时代也是如此。   原本只有几座孤零零仓库的富贵镇,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足足有上千人长期居住的小镇。   青石板路已经铺设了一半,无数的野人从远处的山上采来黑色的片状岩,还在继续铺地。   铺地这事是云琅的主意,他自己讨厌踩在泥巴地里,就恨不得整个富贵镇都被片岩覆盖一遍。   东方朔坐在一座面向街道打开大门的官厅里,见老虎慢条斯理的从官厅门口经过,就对仆役道:“去看看,是否云家的主人翁来了。”   仆役匆匆的出了官厅,就看见十几匹战马旋风一般的从他眼前飙过。   老虎最后停在一座不算高大的屋子前面,探出爪子去抓挠那扇厚重的黑色大门。   霍去病勒住战马缰绳,指着那扇门问道:“这是什么地方?”   匆匆赶来的仆役连忙道:“击剑馆!”   云琅慢悠悠的道:“这东西怎么开到富贵镇来了?谁开的?”   “洛阳郭解!”   云琅总觉得好像从哪里听过这个名字,想了一下却没有想起来,见老虎抓门的动作愈发激烈,就瞅瞅霍去病。   两个校尉跳下战马,准备敲门的时候,大门开了,趴在大门上的老虎一下子就向前扑倒,两只锋利的爪子按在开门人的脸上,只要云琅一声令下,那颗脑袋就会变成烂西瓜。   “虎哥儿,回来!”   老虎这才把爪子从那人的脑袋上拿开吗,冲着院子里咆哮一嗓子,然后就蹲在云琅的战马跟前。   “我的人在里面吗?”霍去病轻声问道,好像很平和,只是握着剑柄的手暴露了他的情绪。   开门人从地上爬起来,虽然裤裆湿漉漉的,还是抱拳道:“我家馆主有请。”   霍去病不动如山,身边的一个侍从立刻就拿出一个号角吹了一声。   立刻,院子里就有了动静,三个家伙连滚带爬的从屋子里跑出来,见到了霍去病,马上站直了身形施礼道:“下官在!”   “为何不归营,跑来这里何事?”   梁池明显喝高了,努力让自己的身形不晃动,钟离黄抱拳道:“末将等人已经归营,久候将军不见踪影,遂来到富贵镇耍子,遇到老友忍不住多喝了两杯。”   霍去病正要说话,就听院子里响起一连串洪亮的笑声,一个身材不高,却显得孔武有力的汉子从院子里走出,一见霍去病就施礼道:“贵客临门,郭解惶恐,如蒙不弃,请将军下马共饮一杯如何?”   “郭解?”曹襄笑着问道。   “正是某家,不知将军何人?”   曹襄驱马来到郭解身边,啧啧赞叹道:“河洛豪雄第一人,还以为你是一个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的好汉,没想到是一个矮子。”   曹襄嘴里一般没有好话,尤其是跟云琅在一起的时间长了之后,说话越发的刻薄。   郭解还没有说话,那个开门人却咆哮一声,猛地跳起来挥舞着拳头就砸向曹襄。   霍去病的马鞭在空中闪电般的抽动了一下,那个汉子就惨叫一声从空中跌落,在地上翻滚两下,就准备再次向曹襄扑击。   郭解大喊一声,双手牢牢的抓住那个汉子的肩胛骨,让他动弹不得,然后大叫道:“伯然,你这是要害死我吗?”   云琅忽然想起这个人是谁了……   然后就对东方朔的仆役道:“回去告诉东方先生,郭解不能留在富贵镇。”   仆役知道云琅与他家主人情谊深厚,施礼答应之后就匆匆的离开了。   郭解听云琅这样说,松开了那个开门人,对云琅抱拳道:“不知某家可曾开罪于将军?”   云琅摇头道:“没有,郭大侠名满河洛,跺跺脚大地都要抖三抖,不在河洛纳福,来长安何事?”   郭解摇头道:“所谓人离乡贱,某家也不愿意离开河洛,只是陛下征发家资三百万以上者十万人迁居茂陵(别弄混了,茂陵就是刘彻的坟墓,有汉一朝帝王陵墓都是在生前修建,元朔二年,刘彻下令征发十万富户去茂陵周边居住,这样就能生生的制造出一个新的城池,如同阳陵邑一般。)某虽一文不名,却被县椽点名为富户,不敢不来长安居住。”   正在低头受教的梁池三人,齐齐的抬起头,梁池瞅着云琅道:“司马不必小题大做,是我等三人在荒野中为了一口吃的打伤了郭氏家仆,结果郭家主人不但不以为忤,反而殷勤招待我们三个一顿饭食,席间更无傲慢之色,如果司马以为我们三人受了委屈,才惩罚郭解,末将以为毫无必要。”   云琅笑道:“不是因为你们三个,才不让他在富贵镇居住,实在是有其他原因。”   郭解看着云琅道:“某家与司马初次见面,实在是想不起来曾经有过什么误会。”   云琅摇头道:“郭大侠受冤屈,敢为郭大侠出生入死者不计其数,更有少年郎仰慕郭大侠,为郭大侠出气杀人之后,还不欲让郭大侠知晓。你这样的人,我们实在是得罪不起啊,只好请郭大侠去别处居住,富贵镇就算了。”   郭解呆呆的站立了片刻,摇着头道:“膏粱横行,天下之大无我郭解立足之地,也好,郭某这就离开。”   给了云琅一个交代,郭解就豪迈的抱着那个脸上挨了一鞭子的壮汉笑道:“伯然,吾乃不祥之人,击剑馆从此之后,就是你的了。我们后会有期!”   说完话,连击剑馆都不进,哈哈大笑着扬长而去。   “郭兄……你这是要陷我柳伯然于不义。”开门人凄厉的大喊一声,然后掏出一柄刀子,没有半分犹豫的就刺进了自己的咽喉…… 第八十三章 郭解的独家学问   云琅的脑袋一片空白,一个刚刚还活蹦乱跳的人,现在就瞪着一双死鱼眼倒在他的马前,死死的瞅着他。   那一刀实在是太狠了,从柳伯然的下颚直达脑壳,只留下一个刀柄露在外面,就这一点就能看的出来,柳伯然自杀的欲望非常的强烈。   “伯然兄!”已经走出老远的郭解又飞奔回来,顾不上柳伯然胡乱飙飞的血,抱着尸体嚎啕大哭,而且还把柳伯然的尸体摇的如同拨浪鼓一般。   男人哭起来很难看,尤其是涕泪横流的样子更是让人心里不舒服。   从原子涌出很多孔武有力的大汉,见到柳伯然的尸体,眼珠子都红了。   “众位兄弟听我一言,安心留在击剑馆授徒谋生,伯然因我而死,我自然对他会有一个交代,如果你们想要为他报仇,就先踏过我的尸体!”   云琅眼睁睁的看着十几条孔武有力的大汉,因为郭解的一句话就齐齐的蹲在地上大哭,如同一群孩子。   这个时候,这群人应该是恨死他了。   恨云琅的不仅仅是那群游侠,还有梁池,钟离黄跟要擒,这三个家伙居然也泪流满面,虽然还不至于对云琅咬牙切齿,也是神情不善。   曹襄碰碰云琅的肩膀小声道:“这就算是结仇了?”   云琅摊摊手道:“看样子是这样的,郭解是好人,我成了逼死人命的膏粱子弟。”   霍去病冷冷的瞅了一眼地上的尸体,对梁池三人道:“不想回去?如果不想回去可以不回去。”   说完话就拨转马头,率先离去,死人这事,对霍去病没有任何的影响。   李敢皱眉道:“这下子你没办法驱赶击剑馆的人了吧?”   云琅摇头道:“这人就是一个害群之马,视人命如草芥,如果让他长期盘踞富贵镇,你看着,用不了多少时间,人们只要有了纠纷,就会去找郭解来解决,造成的后果就是官府的信用下降,个人的威望得到了极大的提升。据我所知,太祖高皇帝当年就是这么干的。”   “胡说八道”梁池骑着马走在一边怒气冲冲的道:“郭解在河洛就保持着恭敬待人的态度,不敢乘车走进县衙门。他到旁的郡国去替人办事,事能办成的,一定把它办成,办不成的,也要使有关方面都满意,然后才敢去吃人家酒饭。因此大家都特别尊重他,争着为他效力。城中少年及附近县城的贤人豪杰,半夜上门拜访郭解的常常有十多辆车子,请求把郭解家的门客接回自家供养。如此贤人在你眼中居然一文不值!”   梁池说的无礼,云琅抬手就是一鞭子狠狠地抽在梁池的身上,见这家伙被抽的呲牙咧嘴的才道:“就你这种傻子,只要跟郭解相处一月,就能为他贪赃枉法。跟他相处两月,就能为他出卖军中兄弟,如果相处三月以上,你就会为他心甘情愿的献出生命,相处一年,要你叛离祖宗当匈奴人你都会干。既然是傻瓜,那就少跟心怀叵测的聪明人走的太近,否则,被人卖了还喜滋滋的帮人家数钱。你还有一大家子人要养活呢,别因为这么一个人就葬送了你家几代人在大汉国的脸面。”   要擒怒道:“一顿餐饭而已,那有你说的这么严重。”   云琅瞅着要擒道:“你过来,让我抽一鞭子,我才告诉你这是什么道理!”   傻子要擒居然没有反对,反而驱马挤到云琅身边,挺着胸膛准备挨鞭子。   曹襄,李敢以为云琅只是说说的,没想到云琅居然真的举起鞭子重重的抽在要擒的脸上,一鞭子下去,一道通红的鞭痕就从要擒右边的额头延伸到了下巴处。   要擒疼的差点从马上滚下去,他还是死死的攥着战马缰绳抗拒了疼痛带来的瞬间晕眩,咬着牙道:“说道理,如果道理不通,我宁死也要抽回来。”   云琅收起马鞭悠悠的道:“我不是你的耶耶,没有白白教你聪明的道理,这一鞭子就是学费。   你这个蠢货给我记住了,郭解是一个极度聪明的人,他甚至通过观察人的行为,无师自通了一门高深的学问,这个学问就叫做行为心理学!   我师门的一位师兄,他养了两只一般大小同样性别的猴子,将两只猴子分开关押在两个笼子里,与之相通的还有一个笼子,里面有一只真正的母猴,还有一个木头雕刻的母猴。   这只母猴就是这两只小猴子的母亲,只是被牢牢的绑缚住了而已。   我的师兄每次将小猴子放进有母猴的笼子,只要小猴子去找它的母亲,就会有烧红的铁针刺小猴,如果小猴去找那个木偶猴子,就会有果子吃。   长此以往,你觉得后果是什么?”   曹襄咕咚吞咽了一口口水道:“小猴子认木偶猴子当母亲了。”   云琅叹息一声道:“不仅仅如此,后来,我师兄将小猴故意放在母猴身上的时候,明明没有用烧红的长针刺它,它依旧会发出被长针此过后才有的尖叫,每次受伤之后小猴子都会抱着木偶猴子寻求安慰。母子之情乃是天性,只要是生灵大多都有,区区的一个试验,就能改变这种最坚固的情感……(西方心理学大师的著名实验,开始是猴子,后来是一个叫做罗伯特的孩子)”   要擒一脸的茫然,云琅讲述了这么多,他发现他好像一句都没有听懂。   曹襄阴恻恻地问道:“你师兄没有用人来试验一下?”   云琅默不作声。   曹襄吓了一跳,连忙道:“真的用人……”   云琅岔开话题对要擒道:“对你来说,郭解就是那只木偶猴子,他用公正,勇猛等等一切美德来让你感受到他的美好,当这种好感积累到一定程度之后,你这个傻瓜,就会迷恋上与郭解在一起的快意恩仇的感觉,最终为他所用。而我,跟将军,就成了那只被绑缚的母猴子,只要你想要靠近我们,他就会用刚刚发生的这种事情来让你感到痛苦,从而让你远离我们,最终反目成仇。人最宝贵的是自立,用自己的眼睛去看世界,用自己的脑袋去判断一件事情的对与错,哪怕是错了,那也是你自己做出的决断,而非成为他人的木偶。无论如何,命是自己的,自己做主最好!”   要擒听完云琅的话,冷冰冰的道:“就这样吧,你给我听了一个神奇的故事,而故事又是你山门的不传之秘,我会养三只猴子试验一下,如果是真的,这一鞭子的仇恨就此一笔勾销,如果骗我,我一定会抽回来。”   说完话,就狠狠地抽战马一鞭子,离开众人率先向军营跑去,同行的还有钟离黄跟梁池,私自离开营地的罪责,他们跑不掉,回到军营,还有更加残酷的军法在等着他们。   霍去病反而放慢了马速,云琅知道他有话说,也放慢了马速,曹襄,李敢见状,追着梁池他们的脚步走了。   天色慢慢的暗下来了,霍去病停下战马,瞅着天边的晚霞道:“郭解曾经向我舅舅求告,希望不要把全家迁来长安,我舅舅帮他在陛下面前求情了。”   云琅笑道:“这样的结果只会更糟!”   “是啊,陛下当时说:一个百姓的权势竟能使将军替他说话,这就可见他家不穷。所以他才会出现在长安。”   云琅笑道:“要擒如果想要成为郭解这样的人,你一定要杀掉他,免得留有后患。其实啊,去病,你可以试着成为郭解这样的人。” 第八十四章 努力走老路的云琅   云琅其实非常盼望成为郭解这样的人。   那个男孩子在小的时候没有一个大侠梦呢?   所谓侠以武犯禁,说的就是郭解这样的人,对升斗小民来说,郭解这样的人在野心还没有爆发之前,对他们是有利的,然而,一旦野心爆发,最终下的下场就是生灵涂炭。   太史公曰:吾视郭解,状貌不及中人,言语不足采者。然天下无贤与不肖,知与不知,皆慕其声,言侠者皆引以为名。谚曰:“人貌荣名,岂有既乎!”于戏,惜哉!   又曰:“汉兴有朱家、田仲、王公、剧孟、郭解之徒,虽时扦当世之文罔,然其私义廉洁退让,有足称者。名不虚立,士不虚附。”   云琅想不明白太史公为何对郭解有这么高的评价,就今天所发生的事情来看,这家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伪善者。   直到现在,云琅都回忆不起来郭解到底长成什么样子,那是一张没有任何特点的脸。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满世界的强盗都崇拜他,满世界的侠客都甘愿为他办事,更有无数的人愿意为他去死。   就像那个张伯然,仅仅认为自己有可能沾染上侵吞郭解财货的名声,就立刻把自己给弄死了。   可见,在听郭解说把击剑馆交给他的时候,他的心灵受到了多么大的冲击。   “我学不来郭解的样子,至少我不可能把自己兄弟推出来替我顶缸,自己脱身事外。我给你说这些话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要你以后小心点,得罪了郭解,会有无数人杀你而后快,很多想杀你的人甚至毫无关系。”   霍去病现在一天到晚都冷冰冰的,心中除过这支军队之外,很少会有别的心思。   对这支军队他算是全身心的投入进去了。   “我没有太多的心思,只想带着一支军队横扫匈奴,让他们再也不敢踏出贺兰山一步。其实啊,你倒是很容易成为郭解那样的人。”   云琅笑道:“不管我们两个谁想当郭解这样的人,首先就要干掉郭解,否则就是班门弄斧。”   “你敢杀吗?”霍去病轻蔑的问道。   云琅捶捶脑袋无奈的道:“真不敢啊!只能让皇帝杀,才没有后患。”   “别想了,既然郭解来到了阿娇的地盘上,他们迟早会起纷争的,跟阿娇起了纷争,跟皇帝起纠纷差别不大。半个月后就是沙场秋点兵了,我们好好的修整两日,再训练一下军容,就可以等着中军府点名了。”   一件貌似很大的事情,在霍去病的三言两语中就变成了无关的小事。   云琅不用担心郭解找人来杀他了,霍去病能这样说,就证明这家伙心里有数,会把这事解决掉。   事情干的很亏,得罪了一圈人却没有半点好处,这样的事情,自从来到大汉之后就没干过。   云琅不用去军营,可以直接回家,在军营中整整泡了一个月,他感觉已经快要逝去的活力又出现在了他的身上。   泡在家里的温泉池子里,发现白皙的肚皮上不知何时出现了两块肌肉,如果继续在军营里待一个月,他就能拥有跟霍去病,李敢一样的肌肉群。   曹襄的肚皮还是比普通人大一些,肥大的肝脏,不是一时半会能收缩回去的,恢复到目前这个样子,云琅都搞不清楚到底是自己的药物起作用了,还是上天给曹襄的恩赐。   刘陵送来的信,根本就没法子看,云琅忍着发狂地欲望,勉强看了一遍之后,就赶紧把这封信给烧掉了。   他相信,如果这封信不小心被匈奴王看到了,哪怕带着全匈奴的猛士杀过来,也要弄死他不可。   将庸完蛋了,来大汉的匈奴人应该全部完蛋了,过不了多久,这些人就会发疯。   听说匈奴人对待有病的匈奴人治疗起来很容易,只要一刀捅死,就百病全消。   刘陵在信里还问到那个有着铅汞内胆的银壶能用多少年,她如今正在用那柄银壶给将庸熬虎狼之药。   云琅给刘陵写了一封很长的信,在信里告诉刘陵,那个银壶应该能用很多年,只要不被水垢影响了铅汞这两种重金属的输出,就没有问题。   他甚至在信里将自己知道的关于匈奴人的事情全部告诉了刘陵,希望她能在匈奴顺利的达到自己的目标。   这些天在军营,家里的信笺很多,张汤也来了一封信,信里面只说自己非常怀念云家的饭菜,问什么时候过来合适。   这还是张汤第一次对云琅客气。   曹襄处理完军务之后,没有来云氏,而是跟霍去病一起回阳陵邑去了。   他们两个人都有一肚子的话想问卫青,或许,他们心中的疑惑也只有卫青能够解开。   阿娇家的大门紧闭,不知道里面住进来了什么了不得的人物,云琅想进去拜会一下阿娇,都被大长秋给拒绝了,而小虫这些天也没有机会去阿娇家的温泉池子里游泳。   家里一切安好。   因为冰雹损失掉的鸡鸭,随着孟大,孟二的努力,数量正在缓慢地增长,按照梁翁的说法,等到明年,云家的鸡鸭数量又会恢复原状。   秋蚕已经收割了,如今全部变成了蚕丝挂在云氏的仓库里,云琅去看了,巨大的仓库被蚕丝跟绸布,堆得满满的。   秋赋也已经缴纳清楚了,云琅没心情去数梁翁拿来的豆子账本,除过梁翁,没人能弄清楚他的这本天账。   如果梁翁抱着云琅在卓氏的心思,云家一定会损失惨重的。   云琅不在的时候,家里面的气氛似乎更好,每个人都无忧无虑的,云琅回来之后,家里的气氛就紧张了很多。   “好好说啊,家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怎么我回来之后你们脸上的笑脸都少了。”   云琅拉住了想要逃跑的红袖,让她说个清楚明白。   “没有什么事情,就是听说平叟从蜀中回来了。”   “平叟回来是好事啊,他家的大儿子马上就要来家里对那个揭者了,我再也不用看梁翁的豆子账本了,还有新鲜的茶叶可以喝,你们苦着个脸做什么?”   红袖突然拉着云琅的手急促的道:“您不会娶卓姬吧?”   “卓姬?人家已经成亲了,关我什么事情?你们一天操的都是什么心啊?”   “平叟带话来说,要婢子们收拾好温泉小楼,等卓姬入住呢。”红袖偷偷地打量云琅的脸色。   云琅抓抓脑门道:“住就住呗,就当客人一样招待就好。”   “可是,宋乔跟苏稚就住在北楼呢,小郎您能不能再拖几天让卓姬住进来,等宋乔她们的药铺盖好了,再来也不迟!”   “卓姬来了,关宋乔她们什么事情?咱家住的地方多,多一个人能住的下,明白你们担心什么了,放心吧,卓姬来了就是一个客人,不会有什么别的事情。”   红袖明显松了一口气,小脸上也有了笑容,想想也是,小郎今时不同往日,卓姬已经嫁人了,就不能再来坏小郎的好事。   家里的人在得到红袖的解说之后,压抑的气氛立刻就消失了,重新恢复了懒散的模样。   云琅继续躺在柳树下的躺椅里睡了一觉又一觉,老虎依旧趴在云琅的脚下玩弄自己嘴里的大骨头,只有那只梅花鹿似乎不太好,毛发一点都不鲜亮,乱糟糟的鼓着一个大肚皮,继续孕育生命。   一切跟以往没有什么不同。   秋粮正在田野里茁壮的成长,等到九月就可以收割了,云家的菜圃,再一次成长了起来,这一次还多了豆角这种新培育出来的蔬菜。 第八十五章 仗义执言的张汤   牵着一头漂亮的梅花鹿,背着一筐草药哼着曲子从骊山里走出来的宋乔美的不可方物。   云琅已经偶遇宋乔两次了,人家也没有太搭理他,或者瑶瑶手里的一束野花,或者给云琅一个甜甜的笑脸就擦肩而过。   “山里有狼!”云琅大声地警告远去的宋乔。   “山里的狼那有你这头狼危险!”   苏稚骑着一头大公鹿从小路上转出来,恶狠狠的对云琅道。   “你师姐怎么了,为何不愿意理睬我?”   苏稚将篮子挂在鹿角上鄙夷的瞅着云琅道:“你的情人要来了,我们自然不好跟你走的太近,万一人家发怒了,要赶走我们,我们住哪里去?”   “胡说八道,那是人家司马相如的老婆!”   “那就更恶心了,你连有夫之妇都不放过,让开……”   那头大公鹿似乎很听苏稚的话,肥硕的身子蹭着云琅就从道路中央挤过去了。   走了几步又回头看着云琅露出一个恶心的笑容道:“你的老情人有我师姐一半漂亮吗?”   “那是朋友!”云琅准备死扛到底。   “好恶心的朋友!”苏稚朝后挥挥小手就继续骑着大公鹿去了泉水边。   云琅无奈的苦笑一声,有小虫这个脑子不够用的家伙在,自己想保守一点秘密实在是太难了。   云琅路过松林就是去拜访张汤的。   这段时间,云家那群很有闲暇的少年们在属于云氏的地盘上修建了很多木屋,每一座木屋面对的都是最美的一片景致。   张汤居住的木屋叫做松涛听水阁,左近就是大片的马尾松林,一颗古老而巨大的松树根下有一汪清泉日夜喷涌,泉水清澈,用来烹茶,最是神妙。   木屋没有建在地上,而是建在六颗被拦腰锯断的松树干上,屋子算不得大,却飞檐叠嶂的造出来了很多奇怪的褶皱。   整座屋子都是用木条,木板搭建而成,坐在低矮的窗前,耳边听着阵阵松涛,脚下是一片碧绿的草毯,草毯跟农田相连,深绿浅绿带着一点黄褐色,直到被一条碧蓝的河水拦住。   木屋外面是一道篱笆墙,墙上爬满了各色的喇叭花,虽然才栽种了不长时间,因为潮湿的缘故,青苔已经浸染了木板,让木板有了一些微微的绿色。   “如果宋乔住在这里就好了……”云琅微微的叹了口气。   “张汤住在这里糟蹋了景致……越是恶心的人就越是喜欢糟蹋好景致,好像这样做能让他变得不那么恶心……”   云琅腹诽着该死的张汤,顺手敲响了挂在门上的一口小巧的铜钟。   张汤打着哈欠从窗户边上探出头来,见到了云琅,就笑着拉动了窗边的一根绳子,柴扉的门就开了。   “哎呀呀,主人翁来的何其迟也!”   “我正在想要不要离开,不做扰人清梦的讨厌鬼。”   云琅说着话走进了院子,顺手关上柴扉,沿着一道木头铺就的小路上了木楼。   张汤拥着一床薄薄的毯子坐在地板上,亵衣敞开着,露出多毛的胸膛,看不出来,这家伙的身体油光水滑的看起来非常的健康。   云琅坐在张汤的对面抱怨道:“住在我家再给我具帖,也只有张公能赶出这事来。”   “礼节而已,莫要聒噪,老夫在外辛苦半年,难得休沐半月,全部浪费在你云氏,你应该高兴才对。”   云琅四处瞅瞅没看见张家老仆,奇怪的道:“这里山高林密的,万一要是出了什么不忍言之事……云氏岂不是会倒大霉?”   张汤大笑道:“能有什么麻烦?”   云琅熟练的点燃了小炉子坐上小水壶道:“你没有麻烦,我有啊,前日才得罪了郭解,生死难料!”   张汤冷笑道:“蝼蚁罢了,不动则罢,如果敢在长安横行,自有国法制裁。”   “我以前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才会贸然得罪他,觉得他居住在富贵镇会带坏富贵镇淳朴的民风,没想到,就因为这么一点小事,就有人认为郭解受到了我的欺压,当着我的面把自己捅死了,尸体就倒在我的马前。由此可见,国法并非面面俱到,中间有太多的漏洞可以钻营了。”   张汤哈哈笑道:“如今公孙弘身居高位对天下虎视狼顾,征发十万户上等人家入茂陵,便是他的杰作,此事老夫不管,若有不忍言之事,自有公孙弘介入。”   “也就是说,我被郭解干掉之后,公孙弘再出面帮我报仇?”   “你想多了,公孙弘可不是在为你报仇,而是在维护国法的威严。”   云琅觉得张汤说的很对,死掉的云琅一文不值,公孙弘自然不会出头,能以维护国法威严的理由杀掉郭解,已经非常的给面子了。   “先秦的时候,皇帝就有征发天下富户入咸阳的事情,怎么我们大汉也会这么做?”   “强干弱枝!”   “事实上这样做对地方的发展很不利,一个地方能否变得富裕,不是看贫民有多少,而是看富人有多少!陛下这样做有杀鸡取卵之嫌。”   “没错啊,最需要富裕起来的地方就是长安三辅!”   “这不讲道理啊,好多富户之所以成为富户,就是依靠当地的山川河泽或者百姓的产出成为了富户,如此眉毛胡须一把抓,效果不好,只会让大汉国整体的实力下降。”   “无论如何也要保持长安三辅成为天下最富庶之地。”   云琅点点头,将刚刚泡好的茶水给张汤倒了一杯道:“其实这跟帝国的控制力有关,距离长安越远的地方,大汉朝廷对那里的约束力就越少。所以,国朝不能容忍太多的地方富裕起来,只要维持好长安,蜀中,广陵这些不多的富裕之地就可以了是吗?”   张汤的脸皮抽搐一下,无奈的道:“鞭长莫及啊,如果吴越之地叛乱,等消息到达长安,至少需要一个月,等到长安有军令下达吴越驻军,又需要一个月。一来一回就是两个月的时间,这么长的时间过去了,叛乱早成水火之势,国朝能做的就是事后平叛而已。一个贫瘠之地的人造反,与一个富裕之地人造反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事情,既然如此,还不如先把外地的富户全部调走,一来,乡间少了豪强,二来,可以让长安变得更加富裕。这就是大汉国策,想要国家平安,就一定要这样做。”   云琅品了一口茶水,啧啧赞叹道:“明白了,国朝的政策其实很自私,所有的行为政策都是在为陛下考虑,也是在为刘氏皇朝考虑,余者不论。你奏章上说大规模移民劳命伤财,最终会造成天下纷纷,鼓励本地农户富裕起来才是上策,现在为何要帮着公孙弘那些人说话?”   张汤冷哼一声道:“这些话在这里说说也就罢了,万万不能在别的地方说,否则,一个心怀怨望的罪名你是逃不掉的。”   云琅笑道:“你也别说我,你奏章上面的内容比我说的要严重多了,怎么?就因为这种话说多了害怕,就来到云家的树林里藏起来了?”   张汤笑道:“不藏起来不成啊,如今人人都在弹劾我,躲远些,陛下可能就把我说的那些不好的话就忘记了。”   “如此一来,你岂不是白说那些得罪人的话了?”   “我只想得罪公孙弘,没想得罪其余的人。因此,该说的话要说,该做的事要做,哪怕明知道结果不好也要说,也要做,否则,就是真正的尸位其上。” 第八十六章 事情不能想的太明白   张汤需要一个对手,却不需要一群对手,所以他在给皇帝上书指斥弊政之后就认怂跑来云氏隐居。   一般来说,没人喜欢说真话的人,尤其是指责别人毛病的人,但是啊,但凡有点自知之明的人,在经历开始的不愉快之后,他的理智就会告诉他,他的生活离不开这个说真话,并且能指出他毛病的人,于是,一般就会压抑着心头的怒火,控制着要杀死他的心把人恭敬的请回来,并委以重任。   这么一来,张汤就能彰显他在皇朝中的重要性,力压公孙弘一头,并且树立自己为干城之具,怎么看怎么划算。   所谓优秀,其实全靠同行衬托,这个道理张汤明白很久了。   皇帝准备继续往长安三辅迁徙二十万户,这二十万户明显都是各地的富户,搜刮天下财货说出去不好听,如果把天下富户都迁徙来长安,说出去就没什么问题了。   公孙弘甚至打算,每隔三五年就这么来一次,这样就能保证长安永远富庶,边地永远贫穷,从而在财富层面形成对天下的威压。   张汤跟云琅谈论了一上午的生财之道,云琅也只是笼统的告诉他,这个时候,只能依靠土地的产出,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捷径可走,即便是想要经商,首先,你需要有足够多的货物。   大汉朝鼓励农桑是对的,只有填饱了肚皮之后还有剩余,商业才有可能兴盛。   至于派军队有规模的抢劫,这一条也不成立,早在卫青回来的时候,云琅就跟霍去病,曹襄,李敢算了一笔简单的账,收获减掉投入就是盈利。   结果不太好,此次征服白羊王,楼烦王,听起来大获全胜,实际上,除掉政治,军事上的因素之外,仅仅以商业目的来考虑,大汉国亏损了四成!   这笔账云琅也用算筹跟张汤计算了一遍,他现在已经可以熟练的运用算筹来计算一些比较大的数字量。   匈奴之所以每次抢劫大汉都有结余,最大的原因就是人家成本太低,甚至可以说没有什么成本,只要抢到了就算是胜利,哪怕抢到了一口锅,一个健壮的匈奴勇士也觉得自己不虚此行。   张汤探手拂乱摆的整整齐齐的算筹,喟叹一声道:“就是这个样子,就是这个样子。国虽大好战必亡,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我们怀揣黄金去抢劫光屁股的匈奴人,焉能不亏?”   “国虽大好战必亡?相比这半句,我更欣赏后半句——国家虽安忘战必危!有限度的战争可以让一个国家显得年轻,所以战争还是不能少的。抢劫这种事情,从来就不是一种大规模的行动,而是一种小规模的行动,并且要保持长久,最后形成产业,才能形成另外一种规模效应。”   张汤看了云琅一眼道:“这也是你山门的学问?”   “不是,是我根据我山门总结出来的一些道理,运用到实际情况之中得出来的结果。”   “匈奴太大了,小规模的战争其实没有什么用处。”   “这话可就说的太偏颇了,一日杀一人,夺一羊,一年下来,就能顶我大汉百姓十年耕作所得,积小胜为大胜,日积月累你会看到一个极为恐怖的数字。”   “你想去?”张汤坐直了身体满怀期望的问道。   “我不去,我明明依靠种地就能发家致富,为什么要去做这么危险的事情?”   “你既然不想去,为何还要如此努力的训练?你们前几日的训练老夫问过,堪称艰难。”   云琅笑道:“我之所以参与训练,完全是因为我是一个大汉人,一个大汉人如果不想着杀死一两个匈奴,那就太亏了。杀匈奴对我来说就是一项近乎于宿命一样的事情,必须要完成这个宿命,我才有好心情留在长安享受我自己创造的荣华富贵。”   张汤愣愣的道:“这句话实在是太有道理了。”   云琅莞尔一笑,再一次给张汤斟满茶水道:“我这人做事,一般都会遵循道理,这是一个好习惯,你以后也不妨试试。”   张汤大笑道:“老夫就算了,当初宋襄公这么干过,结果身败名裂,数万大军毁于一旦,去休,去休,邪门歪道莫进我门。”   这就是谢客了。   云琅知道这家伙想要剽窃自己的想法,给皇帝再上一次奏折,就是不知道他打算怎么说,天底下的道理其实大多是车轱辘话,怎么理解,都成。   回家的路上,云琅听见隔壁阿娇家好像非常的热闹,听到里面鼓乐声声,看样子是在宴客,还有傩戏特有的鼓点铃声传来,煞是热闹。   云琅很想过去,却没有接到邀请,这让他有些心痒难熬,急迫的等待曹襄从阳陵邑回来,这家伙不在,云琅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瞎子,聋子,什么事情都不知道。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地位,身份不够,就没有资格知道太多的事情,不仅仅是云琅如此,李敢比云琅还要不堪。   至于张汤,想从他嘴里得到一些有用的信息,简直难于登天,除非他想告诉你。   “一群妇人在聚会,你去干什么?”李敢来云家蹭酒喝的时候奇怪的问道。   “你知道?”   “我怎么就不知道了,我母亲也在其中,在去长门宫之前,还专门来到我家跟我老婆显摆,说阿娇贵人准备传授她们富家之道,我老婆身份低微,没资格去。害得她到现在都怄气着呢,我也是因为不愿意看她的臭脸才来你家找自在的。”   云琅眨巴一下眼睛道:“你老婆不知道阿娇家的各个产业都是从我家照搬去的?你老婆来我家,也把我家的产业照搬了一遍,说起来比阿娇家的还要先进一些,有什么好难过的?”   李敢放下酒碗道:“是啊,我怎么没想起来?算了,不管那个傻婆娘了,我们兄弟再喝一碗。”   听李敢说明缘由之后,云琅对隔壁的好奇心一下子就没了,满长安的贵妇,贵女,这时候都在长门宫,自己一个男子确实不好进去,难怪大长秋会一点脸面都不给。   云琅才这么想完,就被现实抽了一个大嘴巴,一个小黄门来找云琅,说阿娇贵人邀请孟大,孟二,走一遭长门宫,听他的意思,是要这兄弟两去给那群妇人传授饲养家禽之道。   云琅自然是满口答应,这是帮孟大,孟二打名声的好机会,虽然这两兄弟在云家干的是长工的活计,却也不是云琅能随意吩咐的,需要问他们兄弟两的意见。   “不去!”   孟大孟二拒绝的非常干脆,似乎还有一点害怕,也不知道阿娇把这一对傻兄弟怎么了。   小黄门似乎早就有准备,拍拍手门后面就来了四个抬着软兜的宦官,粗暴地把孟大,孟二塞进软兜里,也不管两兄弟如何挣扎呼救抬起来就走。   云琅有些不忍心,拉住那个小黄门道:“要不然我也去吧,由我照看他们,也能方便一些。”   小黄门似笑非笑的瞅着云琅道:“他们兄弟是痴人,男女之防不重,即便是看见了不该看的东西,也不会有人去计较。司马却是兰心慧智之辈,您觉得您看见一群穿的很少的正在戏水的妇人,到时候该如何交代?”   听了这话,云琅立刻跑的远远的,云氏住在阿娇隔壁在外人看来已经属于大逆不道了,如何敢再进一步?   孟大,孟二,兄弟两在刘彻的眼中可能连人都算不上,更像是阿娇养的两条小狗。   人多的时候抱出来显摆两下,告诉别的妇人,在她阿娇的调教下,两个傻子都有大用处,且成为了大汉国首屈一指的饲养家禽方面的大能。   难怪孟大,孟二兄弟两一点都不愿意去。 第八十七章 牙签移泰山   皇帝要在上林苑点兵,这座已经开禁两年的皇家园林再一次被大军封闭。   云家的秋粮长势很好,糜子,谷子,地埂上豆子葱茏一片,就等着被秋风一吹,就可以收获了。   在这个将要丰收的季节里,张汤也要接受一场属于他的收获,一场关于刑狱的收获。   每年秋决对于长安人来说都是一场视觉盛宴,露出毛茸茸肚皮的肥壮刽子手,黑乎乎的却有一道白色锋刃的大砍刀,已经软的不能走路被人提上刑场的人犯,如果有几个自己能走上刑场的人犯就会引来轰天的叫好声。   如果中间能有几个犯了重罪,却罪不至死的,就能看到期盼已久的肉刑……   这样的场面云琅自然是不去看的,这种从肉体上彻底毁灭人的形式,他不是很喜欢。   但是,对于云氏这一群口袋里有钱,又有闲暇时光的妇人们,每年这个时候的长安,对她们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在秋决之后,大汉王朝最浩大的货物售卖活动就会开始,而且要延续整整六天。   在这六天里,长安城金吾不禁,只要缴纳两个钱就能正大光明的走进去,见识一下大汉帝国的商业繁华。   事实证明,一个人只有在有了钱之后才会有购买商品的欲望,只有在能预期自己能挣到更多钱之后,才会疯狂的花钱。   云琅瞅着一车一车的妇人带着孩子在一两个护卫的保护下离开了云家。   瞅着欢欢喜喜去城里闲逛的妇人们,云琅自然是不羡慕的,如果有可能,他很想睡死在自己的房间里。   苏稚非常的羡慕,依旧穿着自己的前面有一个大口袋的麻布衣衫,将手揣在口袋里目送妇人们离去,神情黯淡。   云琅都进出两次院子了,发现苏稚还是那副样子且遗憾的看着不远处的古道。   “想去就去啊,刘婆她们还没走,跟她们一起去,好好的玩两天再回来。”   苏稚忧郁的摇摇头道:“今天要制作药膏。”   云琅笑道:“我这两天没什么事情,不如我来帮你好不好?”   苏稚看着云琅想了一下继续摇头道:“不成,留下师姐一个人很危险。”   云琅看见了忙碌不停的宋乔,这姑娘从来到云家之后,就一直忙着制作各种药丸,药膏,药粉,很少看见她有闲暇的时候。   “你跟你师姐都能去啊,剩下的交给我跟药婆婆两个做就成了。”   “真的?”忧郁的苏稚一跳三尺高,殷勤的拉着云琅的袖子问道。   “自然是真的,我还有很多药理方面的事情想跟药婆婆请教,尤其是三七该如何运用,一定要弄清楚,知其然而不知所以然是我的一个大缺陷。”   “那你就问吧,药婆婆人很好,一定会告诉你的,我要跟师姐去城里。师姐,师姐,我们去长安耍子……”   很明显,宋乔也是一个从山里出来的姑娘,听到苏稚嘀嘀咕咕的说完事情经过之后,就难得的给了云琅一个笑脸,拉着苏稚的手就回房间换衣服,拿钱……   女人喜欢逛街看热闹这似乎是一种遗传,最早出现这种状况的时候不可考,反正,苏稚跟宋乔已经有了这种遗传。   刘婆的大马车是四轮的,这是云氏木匠作坊出产的一种面对普通富贵人家销售的新品,刘婆也是云家人,自然就以最低的价格拿到了这辆别人要等好久的新式马车。   宋乔钻进了马车,跟刘婆以及刘婆的闺女待在马车里面,至于苏稚,则勇猛的坐在马车前面,靠着一个把年迈的独臂老兵,一起赶马车。   刘婆去长安不仅仅是要去看热闹,她去长安的主要目的就是想看看长安丝绸的价格,最后跟云氏出产的丝绸做一个简单的比较,然后看看不足之处在哪里,最后想办法改进。   同时,云氏按照张汤的要求交付给中军府的五十匹加厚丝绸也要一同带去,经过中军府的检验之后,再看看能不能把丝绸内衣普及到将校一级。   家将首领刘二一般不会离开云家,所以陪伴刘婆一起出发的是家将刘奎跟张丰。   虽然从上林苑到阳陵邑,再到长安城这一路上基本上已经没有剪径的蟊贼了,云琅依旧不放心,他就差点被蟊贼毁掉,所以该有的警惕之心绝不会少。   刘婆离开云氏之后,往日人满为患的云氏立刻就变得空荡荡的。   刘二跟一个瘸腿家将关上大门,就提着酒葫芦跟一些卤肉去了院墙上的小箭楼,一边喝酒,一边吃肉这样的小日子,他们过一辈子都不厌烦。   云琅摇着头往回走,既然来到了云氏,不管是谁,云琅都希望他能过的快活些。   该死的世界已经太残酷了,如果连云家这样一个可以让那个人喘口气的地方都没有,那就太惨了。   药婆婆的脸没办法看,不是因为苍老,如果是仅仅是苍老,云琅看过比她还要苍老的面孔。   主要是她的脸上布满了蓝靛构成的图案,加上皮肤黝黑,眼珠淡黄,最后配上低沉嘶哑的嗓音,如果不是熟人,没人愿意靠近她,至少,云家的孩子们被药婆婆骇人的外貌吓哭的不只是一个两个。   药婆婆枯瘦的两只手臂上也有蓝靛刺出来的图案,云琅仔细看了一遍,没有分辨出那是什么图案。   “这是太一纹,乃是先楚之天帝的万千化身之一,太一主风雨、水旱、兵革、饥疫、灾害。祭祠太一,可以招致神仙。拜祭时,信众以歌舞娱神。”   云琅点头道:“如此说来,婆婆也是一位大巫?小子听说这些法纹并不是可以随意就能刻在身上的。”   药婆婆坐了下来,看着云琅用铡刀切药,低声道:“巫,医不分家,你西北理工既然深通医道,为何不知巫术?”   云琅苦笑道:“家师尝言,西北理工的医术是以尸体为基础研究出来的一门学问,虽说有见效快,能治本的好处,却忽略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活人与死人的区别实在是太大了,所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就在所难免。加之,我西北理工只对天地敬仰,却对天地间的神灵缺少敬意,认为天地间的那些神灵,不过是人类没有发现的神奇罢了,所以,摒弃了那些不能直接作用在病体上的手段,只用人类能够理解,能够看见的手段治病。”   药婆婆摇摇头道:“我以前在大巴山的时候,认为只要是病症,没有神灵治不好的。这样的日子过了三十年之后,我见过太多善良的人死于残酷的病魔,却束手无力,问过大巫,大巫却告诉我是那些得罪了神灵,所以才会遭此罹难。从那一刻起,我忽然发现神灵是任性的,所以我就想依靠不任性的草药来治疗疾病,然而,随着我对病症的认知逐渐深入,却变得越来越茫然……”   药婆婆把云琅的话当做山门之间的学术交流来应对,所以回答的非常诚恳,回答的深度与云琅透露西北理工的医理差不多一样多。   云琅站直了身子瞅着药婆婆道:“家师最终还是把大汉医术归类为尽人事听天命的一种手段。所谓药医不死病就是这个道理。”   药婆婆露出一嘴的黑牙笑道:“听你师傅这样说,岂不是说我们这些以治病救人为生的人都是一些骗子?”   云琅叹口气道:“家师说如果世上的病症如同泰山一般巍峨,我们这些医者,是在用牙签挑土,希望能够移走这座大山。” 第八十八章 失败的诱导   药婆婆饶有趣味的瞅着云琅道:“这么说来,你西北理工的狂人用刀子切开尸体,摘取人的五脏六腑,清理的肠肚,砸开头颅,就是为了观察人的内在?也属于用牙签挑泰山之土的一种手段?”   云琅强忍着呕吐的欲望,艰难的道:“是谁这么说的?”   “苏稚那个小丫头,怎么,有误?”   云琅仔细回忆了一下后世的解剖学,发现苏稚说的好像是正确的,曾经听那些医学院的学生把解剖尸体的过程说的比这还恶心一万倍。   事已至此,只好点点头道:“好像是这样的。”   药婆婆愣愣的看着云琅,过了良久才低声道:“老婆子也想这么干!只是苦无尸体……”   云琅脸色发白,虽然他曾经杀过十几个人,但是,要他给药婆婆送药人,他觉得还是做不到。   “您在说笑?”   药婆婆阴笑道:“老婆子见过无数的疑难杂症,对人体也算是熟悉,然而,老婆子熟悉的只是人的外在,用脉搏,体温,粪便,尿液来推测人的内在,老婆子已经非常的不耐烦了,你知道有多少次,老婆子看着那些垂死之人,有多么想破开他的身体,看看里面到底是一个什么情形,最终导致他生病死亡,如今,由你西北理工作伐,老婆子已经闯过了那道心关……”   云琅拔腿就跑!身后传来药婆婆如同夜枭一般的大笑声……   跑到药婆婆看不见的地方,云琅自然就放慢了脚步,他希望药婆婆用她说的那种法子去研究人体,绝不希望自己去给药婆婆找尸体供她研究。   要知道,在大汉那么做的话,会被朝廷当做巫术恶魔放在火堆里烧死的。   药婆婆的反应很正确,听得出来,她说要解剖尸体的说法绝对不是随便说说的,任何一个对医学狂热到她这个地步的人,谁不想把尸体切碎,一点点的研究一下呢?   通过这一点来看,云家的厨娘绝对是一个非常纯粹的人,一头被她刚刚宰杀的肥猪就挂在一个树杈上。   锋利的刀子从肥猪雪白的肚皮划过,花花绿绿的肠子,肚子就装了满满一盆。   再用一把斧头沿着脊椎的位置往下剁,叮当几斧头之后,整头猪就变成了均匀的两半。   肥硕的厨娘用肩膀扛着半片猪稍微一用力,就从钩子上取下来了,丢在巨大的案子上,锋利的刀子在磨石上蹭两下,就飞快的将半片猪,分解成七八块。   她的动作是如此的娴熟,猪蹄,猪肘排骨被卸下来的时候,一点声响都没有,就连骨头都几乎是完整的。   她甚至用一柄小刀子,从肥猪的脊椎位置上切下一片薄如蝉翼的里脊肉,撒了一点点椒盐,就一口吞下,且一脸的满足。   云琅一巴掌打掉了小虫也要学厨娘吃生肉的打算,这孩子就是一个傻子,什么都敢尝试。   “吃生肉长鸡眼不知道吗?”   小虫怒道:“厨娘为什么不长?”   厨娘立刻帮着云琅说话道:“谁说我没有,左脚上足足有两个呢。”   “看到了没有?以后不准吃生肉!”   云琅抓着小虫的脖子回到了自己的小楼,红袖端着一壶茶从屋子里走出来,诧异的瞅着他们两。   “这丫头傻了,要吃生肉。”   “我就是想想!”   “想想也不成。”   云琅松开了小虫的脖子回到了平台上,太阳此时已经跑到屋子后面去了,平台凉凉的,很适合聊天。   刚才跟药婆婆的聊天过程不是很愉快,主要是两个人目的性都太强,非常的无趣。   “你们怎么没去长安,小虫,你不是最喜欢买东西吗?”   小虫撇撇嘴道:“又不是没去过,吃的比咱家差远了,东西也没有几样看上眼的,就是想买一点蜡烛,偏偏贵的要死,问了两家就没有买的心思了。”   “不错,咱家确实什么都不缺,只是,那些妇人抢着去长安做什么?”   “显摆啊!谁家仆妇能成群结队的出门?更别说去长安了,婢子听上林苑的宫奴们说,她们平日里在家中,连路都懒得走两步,走的路多了,肚子会饿。”   “你没跟以前一样偷拿咱家的粮食给她们吧?”   “给了,却不是偷拿咱家的,婢子有钱,阿娇贵人也赏赐了不少,孟大,孟二两个人的钱也都在我这里,随便跟我耶耶买点咱家的粮食给她们充饥,算不得什么。就是见不得她们可怜,小郎,咱家能不能再收一点仆妇?刘婆婆总说家里的人手不够用。”   说起来了这事,云琅就不由得想起丑庸,这丫头已经给褚狼生了一个闺女,现在肚子里装着第二个。   守着云氏在阳陵邑的小院子,专门接待去城里采买的管事跟护卫,小日子过的还是不错的,就是不太愿意回上林苑。   褚狼还是很能干的,云氏售卖一些零散货物的铺子,已经在他的经营下很有些欣欣向荣的意思,主要是云氏出产的东西大多数都是有钱都没处买的好东西。   不论是冬日里的蔬菜,还是各种豆制品,更不要说云氏出产的各类吃食,比如馒头,包子,油条,豆浆,在短短的时间内就风靡了整个阳陵邑。   可以说,只要是关于食物类别的货物,云家出产的都是最好的。   这两年小虫的眼光变得很高,一般的小东西根本就没法子入她的眼,长安集市上的东西没有自家的精致这是必然。   自从云氏有了二十七个工匠跟三个商贾,但凡是街面上有的东西,云氏的工匠就会立刻给模仿出来,这是一个你模仿我,我模仿你的时代,家里确实什么都不缺。   自给自足是对这个时代的地主最大的褒奖,一个能够自给自足的庄园,实际上就是一个个小小的王国。   云家只要关上门,云琅就是地位最高的人,如可他愿意,他在这个小小的三千亩地大小的庄园里,对其余的人拥有绝对的予取予夺的权力。   大汉国,依旧是一个家天下的时代。   至于红袖,这孩子在来家就被吓坏了,最喜欢待在家里,去的最远的地方,也就是那片松林,取松根水回来给云琅烹茶。   只要能不出门,她希望这一辈子老死云家。   家里的人很少,就显得寡寡的,云琅已经看完了所有能找到的藏书,加上记性又好,实在是没有兴趣再看一遍已经看过的书。   云琅其实知道,那些妇人之所以愿意去阳陵邑,愿意去长安,很多时候都是在向自己以前的亲眷,邻居宣告一个事实,她们不是云家的仆役,而是一个自由的平民。   云琅不干涉她们的婚嫁,不干涉她们的自由,还给她们发工钱,所以那些妇人就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能做自己的主,有些有远见的妇人,已经趁着去阳陵邑,长安的机会,想给自家的儿子或者女儿找一个好老婆或者找一个好婆家。   对于云琅如此宽松的对待自家的仆妇这件事,不论是长平还是曹襄都隐晦的警告过云琅,认为如此宽松的对待这些妇人,只会收获一个苦涩的结果。   红袖烹茶的手艺越来越高了,淡黄色的茶水含在嘴里已经有了一些后世茶水的基本滋味。   “有没有妇人想要带着孩子或者自己想要离开云家的?”云琅笑着问道。   小虫瞪大了眼睛惊讶的道:“除非您赶她们出去,否则谁会这么干?”   云琅放下茶杯笑道:“或许有人在云家赚到钱之后,就想去外面赚更多的钱,给自己一个更好的生活。”   “在这里她们就过着最好的日子啊!”   红袖看着云琅眼中满是惊恐。 第八十九章 弄不明白的郭解   红袖害怕云家发生什么改变,他非常的担心云家会变成以前来家的样子。   “想什么呢,云家不会变的,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只要你家小郎我有一口吃的,就有所有人的一口饭吃。”   云琅说的斩钉截铁,虽然他知道吃大锅饭最后的下场一般都会比较惨,他依然愿意维持云氏目前的状态。   他一直在有目的改造云家,他希望云家能够发展到后世的模样,即便不能,也要尽量的相似。   这样做很难,却并非没有机会,大汉国与后世不论在任何方面都相去太远,说起来像是没有希望,实际上,就因为差距太大,任何一点小小的进步对于大汉来说都是一场巨大的改革。   后世的国家能够把近乎于原始的少数民族独龙族一下子就踢进了社会主义时期,云琅觉得自己应该有能力直接让云家的这人,直接从大汉时期越过后面的十几个时代进入他熟悉的社会模式。   就目前来看,已经进入了吃大锅饭的时代。   这样的变化让他非常的有成就感,他曾经无数次的梦想过,一旦有飞机从云氏庄园起飞,不知道是一个什么场景。   安下心来的红袖就很愉快的跟小虫玩起了抓杏核的游戏,她们的手非常的灵巧,红褐色的杏核在她们白皙的手指上翻飞,其实挺好看的。   老虎可能刚刚洗完澡,身上的皮毛还有些潮湿,这家伙现在长得实在是太肥了,眼皮上的肉快要遮住两只大眼睛了,往云琅身边一趴,就对小虫张大了嘴巴讨要食物。   云家刚刚开始的时候,还要依靠这家伙狩猎,才能给家里的妇孺弄一点肉食吃,现在,云家的猪圈,羊圈,鹿圈,牛圈,里养满了它的食物,这家伙就一点狩猎的欲望都没有了。   早些时候,还知道自己去抓两只鸡打打牙祭,后来,连抓这个过程都省略了,直接等厨娘把鸡杀死,褪毛之后它再一口吞掉。   “不要再给它喂吃的,等它饿了,会自己去找食物的,一头老虎,在这么下去,就被你养成猪了。”   “它以前那么瘦……”   “瘦才能灵活,才能捕捉到野兽,现在肥成这个样子,走路都喘气,还怎么狩猎。”   “咱家的猪多,可以多喂一点。”   “老虎就是老虎,天生就是要狩猎来喂饱自己的,如果不狩猎,老虎就成你们的玩物了,不能这样。”   “您还不是整天躺着不动弹?”   偌大的云家,敢这样傻乎乎顶嘴的人就小虫一个,不过,她说的很有道理,云琅就准备趁着这点空闲时间,带老虎去野外奔跑一阵子。   这家伙的体型越发的大了,足足有三百斤,站在那里威风凛凛,跑起来却很悲惨。   才跟着游春马跑了三里地,老虎似乎就忘记了它肥硕的身形,就一个虎跃准备站在游春马的屁股上。   游春马哀鸣一声,后腿一软,就坐倒在地上,老虎则到底是老虎,在半空中艰难的翻了一个身,就稳稳地站在地面上。   云琅却一个大翻身,从游春马背上掉下来了。   还没有爬起来,就听到老虎咆哮了一声,似乎在向别人示威。   云琅连忙站起来,就看到了骑马携弓一身猎装打扮的郭解。   老虎的尖牙都露出来了,而郭解正在张弓搭箭,还有机会用玩味的目光看着云琅。   “野兽到底是野兽,某家替司马除掉这个祸害如何?”   云琅从刚刚站起来的游春马马包里抽出一根短矛道:“老虎要是掉了一根毛,我杀你全家!”   郭解笑道:“前几日,司马还告诉郭解一定要遵纪守法,怎么,才过了几天,司马就因为你的宠兽掉了一根毛,就要灭我郭氏满门,不知道这又是大汉律法中的那一条规矩决定的?”   云琅瞅瞅已经从云氏出发的几匹战马狞笑道:“我杀你,军爵折三成,杀你全家,发配军前效命,只要斩首九级,就能将功折罪。老子依照的是大汉军法。”   郭解缓缓地松开弓弦摇头道:“何其之不公也!”   云琅见刘二等人已经过来了,就收回短矛,重新插在马包里道:“少上造有权征召百姓入军伍,莫如就从你开始?”   郭解笑道:“恐怕不成,郭某已经被洛阳地方举荐为孝廉,此次入京准备从白身进阶官身。少上造能征召百姓入伍,恐怕还不能让一个堂堂孝廉去你军中任你鱼肉。”   云琅环顾四周,哑然失笑道:“在这里,渭河里的王八都比你这个孝廉大一些,芝麻大小的官身,也敢在上林苑放肆?如今,上林苑已经接到了封禁的上谕,你在上林苑走马携弓所谓何来?”   郭解取出一面令牌道:“某家如今已然是富贵镇的假县尉,自有巡逻,警视,预防歹人的职责,不知司马对郭某这番解释可还满意?”   郭解说完话,他身后跟随的几个游侠顿时笑声大作。   云琅此刻的脸色极为难看,自从来到大汉国,即便是在最糟糕的境遇里,也没有被人如此嘲笑过。   眼看着刘二等人就要发作,被云琅给拦住了,他瞅着郭解道:“我看你第一眼,就非常的讨厌你,能给我这样感觉的人,你还是第一个。”   郭解笑道:“某家也很疑惑,虽说郭某其貌不扬很难引起司马的爱护之心,却无论如何也不至于让司马见到郭某的第一眼,就起杀心吧,这一点司马不用掩饰,郭某自信阅人多矣,应该不会有差。”   云琅想了一下,瞅着天空道背书一样的背诵道:“郭解为人个子矮小,精明强悍,不喝酒,善断者如许负者曾言,尔当为人中龙凤,你之所以不喝酒就是因为父亲因为喝酒之后当街杀人,为文皇帝所诛杀。   你小时候残忍狠毒,心中愤慨不快时,亲手杀的人很多。不惜牺牲生命去替朋友报仇,藏匿亡命徒去犯法抢劫,停下来就私铸钱币,盗挖坟墓,你堪称罪恶滔天。   可是,你的狗运好,在窘迫危急时常常能够脱身,或者遇到大赦。   等到你年龄大了,就改变行为,检点自己,用恩惠报答怨恨自己的人,多多地施舍别人,少望别人报答自己。   这时候你其实已经是一个变态了。   你总觉得许负所言不差,你应当有一场大作为。   所以啊,你救了别人的生命,却不自夸功劳,并且经常能够做到事了拂衣去。   如果你真的能够做到里外如一,云某也不得不对你的行侠仗义之举说一声佩服!   但是你内心仍然残忍狠毒,为小事突然怨怒行凶的事依然如故。   轵人杨季主的儿子当县椽,是他提名迁徙你来长安的。你的侄子就砍掉杨县椽的头。   杨季主与你理论,你又杀了杨季主,我还听说杨季主的家人来长安告状,好像也被你给杀了。   你之所以没有去茂陵安居,却来花了大价钱贿赂官员到了荒僻的富贵镇,就是为了想要平息这件事。   在你没有得罪我之前,我还想着把你的事情当一场游戏来看,看你什么时候开始倒霉。   没想到你今日居然胆敢在我面前耍威风,自以为我奈何你不得,却不知似你这等操控人心的大奸大恶之徒,犯下的罪行早就罄竹难书。   现在缺少的就是有一个人想要认真的对付你而已,我现在就想认真的对付你一下。”   郭解认真的看着云琅道:“你如何得知?”   云琅愣住了,奇怪地问道:“你居然承认了?”   郭解笑道:“既然是某家侄儿做的,算到某家身上自然合情合理,大丈夫光明磊落,杀了人,就杀了人,有什么不敢承认的!”   云琅皱眉道:“你不担心会被明正典刑吗?”   郭解大笑道:“杀头之事先放一边,先快意恩仇之后再说。” 第九十章 郭大侠的气概   “司马为什么不去富贵镇问问,自从郭某到来之后,富贵镇可再有一起欺压良善之事发生?司马也可以去问问商贾,自从郭某到来之后,他们可曾再被地方泼皮侵扰。司马也可以去问问请我来富贵镇的期门官,自从郭某到来之后,这里可有一起违法乱纪之事发生!自我来富贵镇之后,唯一发生的一起事件就是我的兄弟张伯然愤而自杀事件。司马是读书知理之人,为何不扪心自问,你在青天白日下煎迫郭某,到底对也不对!”   郭解慷慨激昂的口沫横飞,他身后的一干游侠无不以凶狠悲愤的目光恫吓云琅。   云琅苦笑道:“听你这么说,我发现,我才是恶人,而你郭解是一个大好人。专门观潮朝廷动静,在国家大赦之前犯罪,机会点选的又狠又准。也罢,你既然有本事蒙蔽天下人,这也是你的本事,我不佩服都不成。云某自付还算聪颖,却在你这里找不到半点的道理,用你昔日的罪恶来攻击你,也显得我不够厚道。从今日起,云某不会再多事,我只会冷眼旁观,等你某一天被押赴刑场问斩的时候,我会去送你一程。”   云琅说完话,就带着刘二他们准备离开,就听郭解在他身后道:“日久见人心,司马想要看我郭某的下场,恐怕会失望,等郭某日后被世人交口称赞的时候,郭某一定会去府上拜访,亲自听司马的教诲。”   这一场对峙以郭解的胜利而告终。   这是一个真正已经成气候的枭雄,他手下最不缺少的就是亡命之徒,云琅虽然有军职,有军队做靠山,却无法长期的提防郭解这样的人。   云氏多妇孺,即便云琅不在乎郭解,那些妇孺在郭解面前却是一只只羔羊。   除非云家从此关闭大门与世隔绝,否则,这些游侠对于云氏的威胁就是实实在在的。   说起来是云琅认怂了,刘二看云琅的目光却多了几分崇敬,亲自帮云琅牵着马,一边走一边道:“刚才如果起了冲突,老奴没有必杀的把握。”   云琅点点头道:“你们来了之后,郭解的队形就变得非常松散,有两个人几乎落在一箭之地,你们想要把他们全部杀死,并且做到密不透风,这是不可能的。只要有人逃脱,他们对云氏来说就是跗骨之蛆,云家从今后想要过平静的日子难如登天。”   刘二呵呵笑道:“这次不是一个好的杀人的机会,如果有一天老奴发现了一个良机,请主上准许老奴即刻发动。”   云琅摇头道:“我认怂一次没关系,虽说有些丢脸,却比面对死去的妇孺要好。拔除郭解这样的人的职责是官府的,不是我们云氏的,既然已经提出了警告,郭解一定会有所收敛。只要他不伤害我们的人,就随他去,这人活不长。你的职责就是看好家园,莫让家里的妇孺遭难,不是去干这些阴私勾当,让人诟病。”   “老奴就怕这些人得寸进尺。”   “不会的,我们有能力杀死他,郭解明白,他只是想要在别的游侠面前展现自己不畏权贵的男儿本色,不是要真的得罪我们。如今,我用我的颜面给了他一个台阶,他会乖乖的走下来的,你看着,以人家郭大侠的风范,下一次见到我会执礼甚恭,绝对不会再有半分跋扈之色。如此,才能真正成就人家的大侠之名。”   刘二明显听不懂云琅话里的意思,云琅也没有继续说明,只是让老虎减肥的事情就彻底泡汤了。   三天后,曹襄回来的时候看云琅的眼神非常的古怪,就像是在看一坨大便。   霍去病也不言不语的,坐在云琅跟前,似乎非常的内疚,至于李敢,搓着双手走来走去的如同一头困兽。   少年人就是这样,把脸面看的比天都大,有时候甚至认为颜面高于生命。   这样想就很愚蠢了。   云琅早就经历过一次少年时光,自然明白这种感觉,也自然知道,他们三个这时候是如何的愤怒。   这种感觉不是不好,而是云琅活的比他们久,早就没有这种感觉了。   曾几何时,他精心准备了一些合成炸药,拐了无数个弯得到了一些剧毒,他甚至还找机会从一些车里面收集到了足够多的汽油,也探查过那些伤害过孤儿院的那些混蛋的生活习惯跟住址。   他曾经设计过很多精妙的谋杀手段,甚至还预演过其中的计划。   他甚至想过利用损坏了刹车的大卡车来达到自己的一些目的。   后来,他动手了……   结果一点都不完美,事情一点都没有按照他的计划进行,当大卡车被那个吓傻的司机开到墙上,与那个卑劣的混蛋擦肩而过。   他看到那个大卡车司机在嚎啕大哭,那个抱着孩子领着老婆的混蛋,在大卡车奔着他过来的时候,甩飞了儿子,推开了老婆,自己被擦身而过的大卡车吓得尿裤子,清醒过来之后问的第一句话却是——儿子摔伤了没有?   在他们一家三口的抱头痛哭中云琅离开了事故的现场……他忽然发现,复仇可能不是那么痛快的一件事。   从那一刻起,云婆婆说他已经长大了。   后来,云琅就特意观察了很多人,他发现,少年人一般都非常的勇猛,敢作敢当,等到成家立业之后,昔日敢做敢当的汉子就没有那么勇猛了。   不是他变了,而是,他的命不再是属于他一个人了,他勇敢不起来。   这些话自然不能霍去病,曹襄,李敢他们说,他们目前还想不到这些。   “明天我就去找郭解。”霍去病淡淡的对云琅道。   “把他的屎尿打出来!”李敢恶狠狠的道。   “派家将捉住他,随便找个理由丢监牢里去。”曹襄轻蔑的瞅着云琅道。   云琅笑道:“怎么不说杀死他的话?”   “郭解罪不至死。”霍去病道。   云琅叹口气道:“那个家伙就是人渣中的人渣,还是一个包裹的非常漂亮的人渣,把他丢到田地里沤烂了当肥料,可能都不是什么好肥料。所以说,在我眼中,这家伙一钱不值。我今天本来有机会杀死他,只是不能斩草除根,所以我咽下了这口气。”   曹襄怒道:“难道你还害怕他报复你不成?匈奴武士你都杀了十几个,怎么就会害怕他?”   云琅看着曹襄道:“他要是害我家的仆妇孩童怎么办?那种烂人你觉得他干不出这种事情?”   “仆妇?”曹襄的眼睛瞪得如同铜铃。   “对啊,仆妇!你可能觉得无所谓,我可不成,家里的这些人我都当做自己的家人在看,哪一个遭了灾,我都不会太愉快。所以我在没有十足的把握之前,不会动郭解,如果郭解没有伤害那些仆妇,我宁愿忘记这件事。前几天我还不知道,等我知道郭解是被长门宫的期门官特意请来的之后,他在不在富贵镇就不关我事了。既然如此,我们就没有利害冲突,我自然可以退一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你们看,唯一受损的是我的面子。”   曹襄叹口气道:“阳陵邑已经在流传郭解将你呵斥的羞惭无地的传说。”   云琅笑道:“被人欺凌的云氏,才是一个好现象,这样,就不会有太多人来惦记我。像我这样一般来说还比较有用的人,没胆子挡别人的路,别人想要那捏我也容易,可以被威胁,可以被利用,还有谁会认为我是一个麻烦呢?” 第九十一章 大侠就是圣人   “总要反击一下的,大汉国以尚武为荣,民风彪悍,如果你一味的低头忍让,最终会被人家踩进泥土里。如果你连一个游侠都没有办法制服,以后还怎么应付勋贵间的战斗?”   曹襄有些恨铁不成钢。   云琅笑道:“你们以后也要努力的说郭解的好话,只要有机会,就一定要告诉别人郭解是一个多么好的人。如此才能形成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大好局面。”   李敢摸摸云琅的额头,诧异的道:“你昏头了?”   霍去病笑了,敲敲桌子道:“说说,怎么个章程?”   云琅笑眯眯的瞅着窗外的原野淡淡的道:“没什么章程,只是想做一个实验,实验的目标就是郭解!”   曹襄顿时喜笑颜开,拍着大腿道:“就知道你阿琅不是一个喜欢吃亏的人。说说,怎么做实验?就像你那个喜欢医术的师兄把人剥皮煎骨拆零散了,还是把他关在笼子里要他喜欢上母猴子?”   “太下乘!”   李敢的眼睛一亮连忙道:“难道说你要把他关起来试毒,日日折磨他最后让他成为一个百毒不侵的毒人?”   云琅被李敢的话吓了一跳,连忙道:“胡说八道,哪有这种事。”   “你以前不是经常跟我说,有个人能够一跳八丈高,双掌汇聚内力勃发之后就会有七八条龙盘绕在身,与一个毒人大战三天三夜之后力竭而亡,在那个故事里,毒人只要吐口气方圆八丈范围之内就会草木枯萎,蚊虫尽落……好厉害啊……”   云琅瞅瞅这个分不清现实跟武侠世界的傻子怜悯的摇摇头对霍去病道:“大汉最缺少什么人?”   霍去病脱口而出:“身经百战,悍勇如狮的猛士!”   云琅摇头道:“错,大汉国从来就不缺少敢为人先的猛士,我们缺少的是真正的好人。仔细算起来啊,我们四个大概都算不得纯粹的好人,在某些人眼中我们可能还是四个纨绔坏蛋。我觉得郭解这个人啊,具有成为人间圣人的所有潜在条件,现在就缺少我们在后面推波助澜了。所以,我这个实验的名字就叫做,如何培养出一个人间圣人。”   “怎么说?”三人的兴致一下子就被提起来了。   云琅悠悠的道:“如果一个人倾其一生无休止的只干好事,不干坏事,你们说他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从为国死战到帮助老妪背负重物,从调解族群与族群之间的纠纷,到帮助女童取下挂在树上的纸鸢,见道路不平立刻填平,见有人孤苦立刻倾其所有。言则必定提义之所在,闭口则如高岸青松,对国忠,对友义,对父母孝,对兄弟孝悌,以一颗陈恳之心面对世界,世界自然回报他无限的善意与爱戴……”   霍去病咕咚一声吞咽了一口口水,被其余三人听得清清楚楚。   曹襄抓着脑门犹豫的道:“他大概做不到吧?”   李敢皱着眉头道:“如果他真的做到了这些,我给他磕头都不算丢人,这他娘的已经完全是一个圣人了。”   云琅笑道:“大汉国结束了暴秦的统治,又以黄老之术治国百年与民休息。然而,自战国留存下来的分裂流毒依旧生生不息,人心暴虐,路有剪径之贼,山有作恶之匪,相邻鸡犬相闻,却老死不相往来。这都是大汉国的隐患,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个人站出来大声地告诉大汉国的每一个人,人与人相处应该礼敬互爱,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之精神,以心度人,化解天下人心中的戾气,让世间变得平安喜乐。”   “这他娘的要不是圣人,耶耶把脑袋割下来!”曹襄忿忿的道。   “我听说郭解此人颇为好色,每月都要夜宿青楼十天,怎么可能变成你说的那种人?”   云琅看看李敢道:“那就找人去劝说,要成圣人的人,这么干肯定是不成的,听说郭解此人最善于听取别人的劝解,会听话的。”   “郭解此人颇好财货,他离开洛阳的时候,当地人曾经为他奉上钱一千万。”   “那就看好他,以前的钱不算,要留着赈济孤老贫弱,以后只要他敢坐地分赃,收黑钱,我们就有责任规劝他走正路。”   “如果他不听呢?”   “那就打到他听为止,既然卫青已经上书说郭解此人颇为难得,乃是我大汉的鲁仲连,我们就要给他坐正这个名头,免得以后人家说长平侯没有识人之明。所以,阿襄啊,这事你要告诉你母亲,我也会去告诉阿娇,去病,阿敢你们也要告知所有的亲朋好友,我们要集合大家之力一定要把这事干好,一定让郭解成为一个,不好色,不贪财,不当强盗,不做亏心事,克己奉公先人后己,见百姓有难则饭食难以下咽,见人间困苦则嚎啕大哭,彻夜难眠的好人。我们,以及我们认识的所有人都将参与这个实验,要无时无刻的盯住这个人,他只要稍有出格,则立即加以修正,哪怕他大便之后不洗屁股这样的事情我们也要管!”   曹襄打了一个冷颤,牙齿叩的咔咔作响,好一阵子才道:“我见你自甘羞辱,还以为你忘记了你还有我们这么一群人可以使唤。没想到你是这么想的,阿琅,你真的要把他弄成圣人?”   云琅讥诮的撇撇嘴道:“他既然一心想要利用做好事来博取名声,并且想用自己的名声来牟利,那么,我们为什么不成全他呢?长平侯是我们的长辈,既然已经在陛下面前为此人求情,我们就不能干出与长辈南辕北辙的事情,杀他不可能,那就让他得遂所愿好了。”   霍去病鼓掌大笑道:“这事实在是太有趣了,我这就去告诉阳陵刺史先将郭解此人的户籍钉死在阳陵邑,钉死在富贵镇,在他没有成为圣人一样的人之前,不许离开阳陵邑,否则就拿他全家问罪!”   霍去病历来是坐起立行的人,一个大翻身下了云家二楼,骑上马就向阳陵邑一路狂奔。   曹襄不怀好意的道:“这主意一定非常合我母亲的胃口,我这就去写信。”   李敢则大笑道:“细柳营,北大营的那些牲口最见不得沽名钓誉的家伙,现在有机会自己造一个圣人出来,他们一定非常的有兴趣。阿襄,阳陵邑,长安城的纨绔们也不能忘了,张连,周鸿他们还欠阿琅一条命呢。”   曹襄笑道:“我当然不会忘记,不仅仅是张连周鸿他们,凡是长安城,阳陵邑,茂陵的纨绔我都会发动起来,耶耶就不信动用这么多的人手,还不能把一个泼皮游侠培育成一个人见人爱的圣人!”   云琅笑道:“不要说的那么难听,不仅仅要培育郭解,郭解那个喜欢杀人的侄子,以及他们家的亲眷都要培育,一个圣人出现一定不是偶然的,应该是他们整个家族日积月累做好事的结果。有了这样一个家族,就能带动一大片一大群喜欢做好事的人,如果影响力再大一些,说不定就能扭转我大汉国民间的风气,要注意帮郭解扬名,我要让世界对郭解发出的每一声赞叹都变成一块石头压在他的身上。让他以后要适应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不改其乐的圣人生活。”   曹襄笑道:“他一定会适应的,即便是不适应,我们也会让他适应的,我会告诉我母亲,日后要是再出现一些急人所急的大侠,都会照此办理!” 第九十二章 圣人出(一)   什么是侠?   太史公曰:汉兴有朱家、田仲、王公、剧孟、郭解之徒,虽时扦当世之文罔,然其私义廉洁退让,有足称者。名不虚立,士不虚附。   又有名仕曰:游侠豪倨,藉藉有声。权行州里,力折公卿。朱家脱季,剧孟定倾。急人之难,免雠于更。伟哉翁伯,人貌荣名。   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李白甚至写出了,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这样的盖世名句。   后来又有人写出了朝出西门去,暮提人头归……割股相下酒,谈笑鬼神惊这样脍炙人口的诗句。   总之大家对侠客精神给了很高的正面形象。   东方朔能准许郭解就任富贵镇假县尉就有这种崇拜侠客的心理在作怪。   一般来说,对自由有向往之心的人就会对侠客精神产生向往之心。   对社会不满,又无力改变社会现状的人,就会梦想身边有一个侠客。   到了云琅所在的后世,无数的盖世英雄被人们臆造出来,他们或者力大无穷,或者快如闪电,或者能够飞天遁地,无时无刻的在向世人宣告侠客精神,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标准的无政府,无法律,以自身判断为裁决依据的超人。   相比超人,郭解自然是可以拯救一下的,至少这家伙不可能跑的比闪电快,更不可能放进熔炉里都烧不死。   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谎话说的次数多了,也就成了真话。   云琅现在要做的就是让郭解变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侠客,他甚至能借此重新拟定一下人们对侠客的定义。   比如,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这八个字就非常的好,如果再能沾上一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就更加完美了。   云琅见到阿娇的时候,这个女人正在吃蛋糕,她似乎对这个东西没有什么抵抗力,说话的功夫,她已经吃了四五块狗熊模样的小蛋糕。   “这东西虽然好吃,却不能多吃,她是女子身材的天敌,长肉很快的。”   云琅小声说了一句,阿娇正在往嘴里放蛋糕的手就僵住了。   “吃甜食长肥肉,这是西北理工的师兄们亲自实验过的,他们分了两组白老鼠做实验,一组以蛋糕为食,另一组以普通食物为食,半年过后,吃蛋糕的那一组老鼠比持普通食物的老鼠重一倍左右,还有一些老鼠死了……”   阿娇将吃了一半的蛋糕放在盘子里,恶狠狠地道:“你们西北理工很喜欢做实验吗?”   云琅点点头道:“确实如此,我们一般把一些好的想法叫做理论,这时候还不能坚定理论是否正确,就只能做一些实验来证明,如果实验结果与理论一致,理论就会变成真理,是可以真正施行的想法跟办法。”   阿娇撇撇嘴道:“也就是你们经常干这些伤天害理的实验,所以才会被上天降罪,一场地龙翻身,将你西北理工彻底埋葬,听说,仅存的几个人还被你给杀了?没看出来,你也是一个心狠手辣的。”   云琅并不想解释这个美丽的错误,如果解释清楚了,自己又要编造一套说辞了,他现在非常的讨厌编瞎话。   “看看,看看,只要是人堆里,就会出这样的恶心事情,一个个斗得头破血流的,值得吗?你看看鸡窝里的公鸡,它们相互争斗是为了抢夺母鸡,你们却是为了一些没名堂的权力。现在好了,你把你的同门全部干掉了,你有权力了吗?”   阿娇现在对自己正在进行的禽类饲养大业非常的满足,这些天,她招来了全长安的贵妇来看她是如何养鸡养蚕种地的,这是一个大家族的女主人必须要懂得的技能。   一个大家族里,男子们在外奋斗,女子们就在家的经营,家族如果被人看不起,那是男人们没有挣到脸面,家里面如果穷困不堪,那就是女子没有经营好家业。   “就不能好好的养几只鸡,养些牛羊,把自己的日子过好比什么都强。男人能挣钱,我们女人也能挣钱,花自己的钱腰杆才硬气,男人缺钱了给男人不贴钱,那更是扬眉吐气,这样的女子,即便是在后宅,什么话都不说,什么事都不做,别人也只有围着你转的道理,用不着低眉顺眼的伺候男人……”   云琅目瞪口呆的瞅着阿娇在那里滔滔不绝的诉说大女子无钱就是悲哀的一整套理论,直到阿娇话说多了,渴了,找水喝的时候云琅才趁机道:“我们刚才似乎在说怎么将郭解调教成一个真正的好人这回事。”   阿娇喝了一口水道:“那就去做,你是为他好,要怎么帮忙去找大长秋,秋收之后啊你再过来,我们好好地规划一下来年的年景,争取明年的收息要比今年好。”   云琅走出长门宫大殿,一段时间没来阿娇这里,她的宫殿越发的像皇宫了,仅仅是大殿门前两座高大的青铜灯山,就不是普通人家能弄的起的。   “别看了,小心脚下的丹墀,百鸟朝凤灯山你家用不起,也不能用,那可是朝廷贵妇们一人一座灯盏拼凑起来的灯山,你家要是用了会被砍头。”   大长秋的头发越发的少了,人却越来越讨厌了,说起话来一丝半点的颜面都不给云琅留。   “啧啧,人阴损到你这个地步也真是难得啊,一个小小的泼皮,看不顺眼,杀了也就杀了,到时候官府问起来就说是我长门宫让杀的。自己没胆子杀人,却想着法的算计人,你的那一套我刚才听得真切,每一条,每一款都是杀人不见血的刀。如此长久的下去,老夫若是郭解,宁愿被千刀万剐也不干这样的事情。听你的意思,以后的圣人只能每日里吃粗粮水煮菜,不得见一点荤腥,还要戒杀生,戒偷盗,戒色欲,戒妄语,戒饮酒,戒着香华,戒坐卧高广大床,戒非时食。还要见孤苦而自怜,见罪恶而挺身,见非礼而告诫众人……云琅,郭解与其做你口中的圣人,不如挖一个坑把自己埋掉算了。”   云琅笑道:“如果按照大汉律法,郭解此人早就该明正典刑八次了,可是,他如今依旧活的愉快,那么,他昔日造下的孽债该如何偿还。小子以为,将一个坐地分赃的大盗教化成一个人间圣人,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孟子说人之初,性本善,荀子又说人之初性本恶,小子很想看看能否通过教化之功,改变一个人,我是指从本性上改变,而非只改变他的外在。无论如何,世上多一个好人总比多一个恶人好吧?”   大长秋瞅着天空喟叹一声道:“青天白日下这样谋算一个人,老夫都感到浑身发凉,说吧,你要老夫如何帮你?”   云琅从袖子里掏出一大卷子竹简递给大长秋道:“这上面写着富贵镇县尉职事规范要求,您刚才说的八戒就在其中,这是小子耗费了一夜的功夫编写的,可能还不够成熟,先这样要求郭解,如果有不足之处,我后面再慢慢地修改添加。”   大长秋接过竹简粗粗的瞅了一眼就惊叫起来:“郭氏族人六十五口,你准备全部把他们接进长门宫?”   云琅笑道:“这是自然,郭解一再说自己是耕读人家,长门宫中多余的地块甚多,随便给他们全家一块,就足够他们安身立命了,小子知道,长门宫西边两地之地,有一座小小的山谷,那座山谷应该很适合郭解安家。”   大长秋皱眉道:“你不觉得有些过分吗?” 第九十三章 圣人出(二)   云琅瞅着大长秋道:“来长安告状的杨季主被郭解的侄子杀了,官府说查无实据。   可是他告状的文书却进了官府,我找了张汤,请他誊抄了一份。   如果您看了,就会明白,郭解家乃是一个游侠世家,他的父亲被文皇帝所杀,自他父亲起,郭家犯下的罪恶,一件件,一桩桩,被杨季主记录在案,每一件,每一桩都有据可查,时间,地点,人物清晰无比。   我这个从不关心外面事物的人都看的手脚冰冷,如果您看了,应该也会觉得上天让此人的家族出现在世上,是对世人的极大惩罚。   为了不至于冤枉人,我还专门请教了张汤,张汤说,以他多年办案的经验,杨季主说的应该不是假话。   他答应派人去探查,一旦坐实了,我相信你对郭家将不会有一丝一毫的怜悯之情。   这家人不论男女都在犯罪……”   云琅把话说完,又从袖子里取出一封被抄写在绢帛上的文书递给了大长秋。   大长秋瞅着手上的绢帛叹口气道:“也罢,既然你都这样说了,即便郭解没有犯下这些罪责,老夫也会帮你,就算郭解倒霉好了。老夫会派人取来他的家眷,也会派人监督郭解严格按照你给的典章行事。长门宫仁慈的平静的太久了,或许也需要做出一两件事情来为阿娇贵人立一立威风了。”   云琅笑道:“且请阿娇贵人慢慢看,不出五年,我大汉定会多一个道德言行都毫无瑕疵的标杆性人物。”   大长秋笑道:“你预备从哪里下手?”   云琅笑道:“先从他的生死兄弟哪里下手,找一个罪恶滔天的,让他亲自审判,亲自斩杀,来彰显他无私的品质,获得百姓们的信任才是第一步。”   “行商君故智?”   “没错,总要迈出第一步的。”   “张汤肯帮你?”   “他非常的有兴趣,甚至超越了对郭解罪行的兴趣,他很想看看我们的实验到底能不能成功。所以,他答应全力支持!”   大长秋道:“所以,长门宫是最后一环?”   云琅笑道:“其实陛下那里才是最后一环。”   “你这么作为什么呢?”大长秋认真的看着云琅问道?   云琅苦笑道:“我要是知道为什么就好了,或许是我的生活过的太平静,也或许是我想给这个世界带来一点改变,或许是我想让陛下看到我西北理工的学问的重要性。总之,我不太喜欢大汉现在的样子,沉闷的能够捏出水来,哪怕往这个水池里丢一块石头,泛起一点涟漪都好。”   “沉闷?前几日长安才斩决了一百二十三名人犯,人头滚滚的数个大家族顷刻间烟消云散。前几日,阿娇贵人一声令下,全长安的贵妇齐齐的来到长门宫行百鸟朝丹凤大礼,再有半月,陛下就要行沙场点兵大仪仗,短短时日,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你居然嫌弃这里沉闷?真是不知所谓!”   云琅看着大长秋道:“我已经没书看了,我已经把长门宫里的书看完了,我已经把能借到的书都看完了。如果你们再不给我找些书来看,天知道我在穷极无聊会干出什么事情来。告诉你,药婆婆已经在勾引我找尸体给她解剖,以后说不定会找活人给她做实验,再以后说不定会弄出一个刀枪不入的毒人出来荼毒天下,以后说不定会收集无数枯骨当摆设,到时候我看你们如何收场!”   “长门宫六间藏书,你真的都看完了?”大长秋对云琅说的那些屁话丝毫不以为意,只是关心他看书的事情。   云琅怒道:“我连长门宫的值更记录都看完了,你说我看完了没有?”   大长秋砸吧一下嘴巴道:“看来你真的看完了,不过啊,人家都说学以致用,你不妨把你的学问带进日常,看看会有什么奇迹发生。”   “收拾郭解就是学以致用!”   大长秋怜悯的看着乱踢石头的云琅道:“你该成亲了,红袖丫头的年纪还小了些,你再等几年,那孩子是一个很好地妻子,只要你肯等。”   “说什么呢,红袖,小虫这两个小丫头我当妹子来养的,盼着她们将来能找一个好夫婿,你塞给我做什么。”   大长秋一把拉住云琅的衣领怒道:“红袖每日里给你铺床叠被,伺候你的日常起居,你让她嫁给谁去?”   “她才十岁,懂个屁啊。”   “十一岁了!”   “那也太小了,我又不是禽兽。”   “嘿嘿嘿,你以后要是不娶她,老夫让你连当禽兽的机会都没有!”   大长秋发完脾气,气咻咻的走了,看的出来,这个老倌真的生气了。   云琅回到家里,眼看着红袖小小的身体从眼前走过,就叹息一声,等红袖再次走过的时候就再一次喟叹一声。   小丫头长得瘦瘦小小的,虽然有一张迎人的面孔,身材却跟带鱼似的,跟家里的小男孩几乎看不出多少差别。   孤儿院出来的人,很容易把对自己好,喜欢跟自己亲近的小女孩,小男孩当成弟妹的,且很容易培养出纯粹的兄妹之情。   云琅以前在孤儿院的时候,身边的弟妹总是一茬一茬的换,所以他比任何人都容易滋生这种情感。   在孤儿院的时候,很多年纪小的弟妹就是喜欢伺候他的,因为这个哥哥总能弄来无数好吃的,好玩的,所以,他根本就不觉得红袖伺候自己起居有什么不对。   “红袖以后想要嫁一个什么样的夫婿啊?”红袖第三次从他面前走过的时候,云琅忍不住问道。   端着水盆的红袖放下水盆,撩一下额头碍眼的长发道:“我不嫁人。”   “那怎么成,没个女孩子都要嫁人的,每一个男孩子也要娶亲的,这就是人伦。”   红袖歪着脑袋想了一下道:“那就嫁给小郎。”   她痛快的说出来了,甚至没有一丝一毫的难堪。   “你不觉得我们就像兄妹吗?”   “是啊,小郎就是我哥哥。”   “哥哥不能娶妹子的,这也是人伦。”   红袖轻蹙蛾眉不解地问道:“人伦怎么什么都管?”   云琅愣了一下道:“我哪里知道。”   “小郎这样博学的人都不知道什么是人伦,可见人伦就是一个坏东西,我们不遵从也就罢了。”   说完话就重新端起水盆,卖力的擦拭地板。   这个小丫头的心思很重,平日里也难得有一个快乐的时候,她好像很喜欢干活,除过干活之外,她就剩下看书这么一个消遣了。   跟活泼的小虫不一样,小虫可以骑着老虎满园子晃荡,红袖却从来没有玩过骑老虎这个云家最有意思的活动,她更喜欢用软毛刷子给老虎刷毛。   老虎在小虫的眼中是护卫,是玩具,在红袖眼中则是一件珍贵的艺术品,只要经过她的手,老虎缎子一般柔滑的皮毛就会鲜艳的如同一团燃烧的火焰。   云琅知道红袖有一头花脑袋的梅花鹿,她每天都要去看这头小鹿的,去从来不愿意把小鹿从鹿圈里带出来。   所以,那一头小鹿跟她一样的胆小,一样的柔弱……   苏稚跟宋乔昨日就回来了,听刘婆说,她们购买了很多的东西,足足装了半个马车,却不知道她们都买了些什么,两个人回到云家,从昨天起就没有出门,也不知道在捣鼓什么,即便是吃饭,也是厨娘给她们送过去了的。   云琅巡视了一遍云家,一切安好,出去的人都回来了,每个人都很愉快,就像小虫跟红袖说的那样,没人有离开的意思! 第九十四章 干大事的人   对于有志之士来说,一个庞大的家庭是他的负累,更是大丈夫一展雄心壮志的阻碍。   云琅自然不会这样看,即便在他最沮丧的日子里,有过那种想法,等心情平复之后,他还是会尽心尽力的爱着自己的家,就像一只孤独的小狗在大雨中,也要回家一样,不但执着,而且风雨无阻。   有人说过,你眼中的世界,就是你本身的模样,这句话很抽象,却说得极为精辟。   身为后世人来到了大汉,他本来毫不起眼的能力因为穿越了茫茫两千年之后,被时空的力量放大了无数倍。   在这里他能轻易地成功,即便是大汉国最阴险的野心家,也不会比他的目光更加的长远。   田野里的粮食,菜圃里的蔬菜,鸡圈里的家禽,山坡上的牛羊,以及一群勤劳的人组成了一个完整的家。   对云琅来说,非常的珍贵。   他可以对全世界的人撒谎,回到家里就能按照自己最真实的心思生活。   为什么会对付郭解,云琅早就说过,是为了不让家里的妇孺们受到伤害,他从郭解的眼中看到了危险。   可是,对于,曹襄,霍去病,李敢,阿娇,大长秋来说,因为担心妇孺们的安全就大费周章的去对付一个人,这非常的不符合常理。   他们觉得天底下有无数的人,着无数的人都有可能会顶替那些受当伤害的妇孺,所以,一两个妇孺的遭遇对他们来说是无所谓的。   云琅当然不会这么想,他总觉得自己的羽翼有限,不可能庇护全天下的人,只要是已经躲在他羽翼下的人,只要她们不愿意出去,云琅就宁愿一直庇护她们直到生命的尽头。   有人守护的感觉很好,事实上,庇护别人的感觉会更好。   这种感觉对云琅来说实在是太熟悉了,他很小的时候就被抛弃,自然是没人庇护的,而云婆婆只是用最简单的法子把他抚养成人,然后……云琅就一直在自力更生……并且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庇护孤儿院里的那些弟妹。   早慧的云琅有时候觉得自己有病,明明肚子饿的厉害,也馋的厉害,他的手却坚定不移的把糕点给了那些弟妹,并且没有后悔的意思。   这应该是一种病,云琅却从未被治好过。   郭解就要得这种病了,或者说他已经病了。   他那个奸淫掳掠无恶不作的兄弟赛舞阳如今就趴在他的脚下,铁剑已经有人塞他手里了,周围则是里三层外三层的人群。   他们口中欢呼着郭大侠的名字,又咒骂着那个已经快要被打死的恶徒,有人欢呼,有人痛哭,还有人直愣愣的看着郭解,看他能不能亲手杀了那个民愤极大的恶徒。   东方朔就坐在一张摆在街道上的矮几后面,平静的看着郭解,此人今后能否使用,要看他今天的决断。   只要这一剑下去,郭解昔日的种种,东方朔都不准备过问,毕竟,能被皇朝大赦四次的人,应该是一个有能力的人。   “大哥饶过我吧……”赛舞阳抱着郭解的小腿哀哀求告。   郭解潸然泪下……   “大哥,我今后封剑,一心务农去,不再奔走江湖,大哥,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回家去……”   郭解的双目通红,手中的长剑猛地下落,转了一个小巧的角度准确的刺在赛舞阳的咽喉部位,这一剑刺杀的很有技巧,从赛舞阳的下颌钻进去,直透天灵盖。   这是让赛舞阳最快死去的一种方式,突然,而没有痛苦。   杀了赛舞阳的郭解,瞬间就泪流满面,丢掉铁剑,坐在地上抱着赛舞阳依旧温暖的尸体嚎啕大哭。   “兄弟啊,莫要怪做哥哥的心狠,实在是你走错了路,大丈夫行得正,立得端,如果你手头缺少银钱使唤,找哥哥就是了,为什么一定要去劫杀啊……如今,哥哥即便有心救你,国法却不容情啊……兄弟啊吗,痛杀哥哥我了……”   东方朔看的很清楚,郭解的那一剑刺杀的有准又很,赛舞阳绝对没有生还的希望。   赛舞阳死了,事情也就结束了,不论他生前犯过什么样的罪恶,这一刻也抵消的干干净净。   身为富贵县的县令,东方朔上前拍拍痛哭的郭解肩膀道:“节哀,你是县尉,以后还要多多约束你的伙伴,莫要再经历这样的人间惨事了,官身与豪侠不得两全,长门宫有对你青眼有加,一日从假校尉而至校尉,某家也沾你的光由镇长而至县令。你我二人,今后当小心办事,死而后已。”   郭解擦一把眼泪看着东方朔道:“我这个县尉为何要有无数的条例要遵守?而别人不需要?”   东方朔看一眼地上的赛舞阳小声道:“先去埋葬你的兄弟,等你回来之后,某与你细谈。”   郭解点点头,俯身抱起赛舞阳的尸体,径直向剑道馆走去,在那里,他已经为赛舞阳准备好了棺木。   赛舞阳的葬礼办的极为宏大,郭解一身素衣跪在门口为赛舞阳守孝。   不仅仅如此,他还告诉别人,赛舞阳虽然因罪而死,却还是他的兄弟,为此,他宁愿一生茹素……   “赛舞阳流泪杀人的典故已经传遍长安了,不仅仅没有损伤他的大侠之名,反而引来更多的追随者。以前你说的那些话我还不怎么相信,现在信了,这家伙绝对就是一个祸害。”   东方朔坐在云琅面前,有些难过。   云琅皱眉道:“杀人没什么,对郭解来说早就习以为常了,他比我们更加了解哪些游侠的心态,所以有应对之法在情理之中。我担心的是这家伙果决的性子,说吃素,就吃素,没有一丝半点的犹豫。还以为他会偷偷吃,阿襄买通了他家的仆役,仆役说,自从他说吃素之后,他就真的没有吃过一口肉,喝过一口酒。以己推人,这样的事情我做不出来。”   东方朔摇头道:“别看我,我也做不出来。”   “恐怕我们认识的人里面,没有一个能做出来的,老天爷啊,这家伙难道真的是一个怪物不成?”   “赶走他算了,不要在他身上费力气了,某家觉得你要是再这样把这个家伙培育下去,会弄出一个怪物来的,一个真正的怪物。”   东方朔的说法其实是有道理的,云琅预料到这个仅仅粗通文字的家伙会是一个心机深沉的人,只是没有想到这个家伙的心性居然如此坚忍。   东方朔告诉郭解的那一套很明显被他看穿了,他甚至还会怀疑长门宫。   现在,应该是这个家伙的蛰伏期,无论抛出什么样的难题,他都会接受。   现在放弃根本就不可能,不论是长平还是阿娇都不是那种轻易承认失败的人。   郭解表现的越好,这两个穷极无聊的妇人就会更加的有兴趣。   “现在啊,你就不要动了,该长安三辅的纨绔们出手了,他们这群对于把人逼迫成坏人,没什么兴趣,这种事他们长干,对于把一个坏蛋逼迫成好人,应该很有兴趣。再者,这件事情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绝对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分出胜负的,且看着吧!”   送走了东方朔,云琅微微的摇摇头,东方朔虽然聪明,却少了当官最需要的隐忍,能守得住寂寞的人,才有资格面对日后的辉煌。   毫无疑问,郭解绝对是一个人才,一个真正的人才,一个对自己都狠毒的人,对待别人也就谈不到怜悯了。   云琅很想去看看郭解现在模样,却没有多少时间,毕竟,秋风一阵紧似一阵,皇帝的沙场秋点兵终于要开始了。 第九十五章 沙场秋点兵   云琅背着一杆红色的丹凤朝阳旗子,从山坡下骑着游春马跑上高坡,长长的吁了一口气。   在他身后还有一百二十个老兵,再加上云氏的十六个家将,队伍不算很大,却非常的显眼,无他,只因为这一百多人的小队伍全是由黑色铁甲组成的军阵。   刘二瞅着远处高台上的巨大旗子对云琅道:“我们还要按照军旗指引的方向往西跑两里地,那里才是我们应该停留的位置。”   云琅喝口水,瞅瞅那杆追命鬼一样的令旗,轻轻地磕一下战马的肚子,整支军队就再一次沿着令旗指引的方向狂飙。   皇帝点兵的时候,带兵的将官是不能离开令旗手视线的,还必须背上鲜艳醒目的旗子好让人家看见。   骊山下的教军场在军旗的指引下沸腾成了一锅粥,无数的军队在动弹,在不停的变幻阵型,一会能看见投石机的石弹漫天飞舞,一会儿又看见一片由羽箭组成的云雾突然飞起,又带着怪啸落下……   云琅这个时候根本就找不到霍去病的影子,就在刚才,他还跟背着螭龙背日旗的霍去病一起在军伍中穿插,这一会他已经被红色的丹凤朝阳旗子给调离了大军,跟在一群背着同样旗子的军官,带着部下向左翼集结。   刘彻就站在一个高台上,按着剑威风凛凛的看着自己的军队,掌旗官卫青,已经挥舞了快一个时辰的旗子,额头已经微微有了汗意。   三万多人的大军,想要精细的调动这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卫青平日里都是待在皇帝现在待得位置上,掌旗官的活他很久没有干过了,此时干起来有些生疏,加之担心出纰漏,让他有些疲于应付。   云琅来到了左翼,居然神奇地跟霍去病,曹襄,李敢三人汇合了,这让他刚才升起来的荒谬感,一下子就消失了。   瞅瞅霍去病背着的螭龙背日旗不明白,卫青看似胡乱的调动,为何最后依旧能让所有人回归本阵的。   一声狂暴的战马嘶鸣让胡思乱想的云琅开始紧张起来,一个身披锁子甲的真正军司马纵马从骑都尉军阵前面驰过,随手丢下一支小红旗大吼道:“突击三!”   而后就向旁边的校尉左营狂奔,丢下一面黑色的旗子大吼:“标高六!”   云琅碰碰身边的霍去病道:“什么意思?”   霍去病恨铁不成钢的咬牙道:“你这种不认识军令的军司马就该被千刀万剐。刚才那面小旗子是在告诉我们,我们是第三波突击的主力,也就是决胜局,不见胜负决不收兵。左营的军令是弩箭覆盖,标高六,我们是甲士,他们就能在我们与敌作战的时候用弩箭覆盖射击,充分的射杀敌人,为我们解围。”   “连我们都射?”云琅吓了一跳。   “我们有铁甲,匈奴人没有……”霍去病回答了云琅的白痴问题之后就继续盯着高台上的令旗。   喧闹声先是从右翼出现的,一队举着大盾的军卒,一步一喝的向前推进,长矛如林,刀盾如墙。   他们推进的很慢,犹如乌云压境。   “很少有大将将右翼作为主攻的方向,因此,右翼推进,是在促进军阵重心偏移向左,这就预示大将军准备派出骑兵强攻了。”   即便在这个紧张的时候,霍去病也担心云琅这个傻子出错,一面盯着军旗,一面给他讲解。   然而,霍去病说错了,惊天动地的一声响之后,率先出征的是……战车?   云琅还从来没有见过战车,他以为这东西早在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之后就被淘汰了,没想到还有。   一个披着铁甲的彪形大汉,被四根铁链牢牢地固定在战车上,手里挥舞着一丈多长的大戟,他甚至不用费力,大戟上的横枝就如同镰刀一般可以轻易地收割首级。   两匹马拖拽的铁车,在平坦的平原上如同一道钢铁洪流,确实有撕碎一切的气魄。   这东西应该就是冲阵,破阵的利器,云琅大致估算了一下,大汉军中的简易盾城应该是拦不住战车冲锋的,如果是步卒,在战车的冲击下应该会被碾成肉泥。   “我不喜欢用战车,太笨重了。”霍去病有些咬牙切齿。   “你舅舅很喜欢啊。”   “这东西有什么好的,战车制造不易,战车上的甲士也需要精挑细选,战车战技需要常年累月的练习,毁灭起来却非常的容易,一道沟壑,一道绊马索,一些铁蒺藜就能让他损失惨重。”   “我们面对的是匈奴蛮子,战车的气势多足啊,我敢保证,一旦战车出现在战场上,那些匈奴蛮子只有四散奔逃的份了,我决定了,骑都尉里面也该有一点战车。”   李敢撇嘴道:“我的前锋营不要!”   霍去病也跟着道:“中军不要!”   曹襄瞅瞅霍去病,再瞅瞅云琅,还是觉得在战场上听霍去病的比较明智,就歉意的朝云琅笑笑:“后军也不要了。”   “不要算了,我全部装备在辎重营里。”碰了一鼻子灰的云琅并不气馁。   后世军中还有坦克车呢……   战车队跑远了,云琅还看见战场中间有几辆倾覆的战车,模样很惨,战车早就被后面的战车撞击的七零八落,拉车的战马跟驭手被碾成了肉泥,那个高大的甲士坐在残破的车厢里,依旧被四根铁链固定着,只是脑袋还耷拉着,估计已经被巨大的撞击动力活活的给震死了。   一个演习就死一地的人,云琅非常的无语。   “这既是车战的弊端,对作战场地要求太高,这里还是预先选择好的,如果在更加糟糕一些的地面上作战,死的人会更多。”曹襄不懂装懂的附和霍去病的论调。   霍去病回头看了一眼曹襄道:“胡说八道,如果战车冲进了敌阵,那就完全不一样了,在密集的人群中作战,车战反而非常的有利,一辆战车就是一个堡垒,根本就用不着像现在这样大规模的移动,你要知道,今天的战车上只有一个长戈甲士,如果是战时,上面还会有两个弩兵,车速也不会这么快。我之所以看不起战车,是因为我的敌人是匈奴,战车长驱万里很难,如果在中原作战,战车还是非常有作用的。”   碰了一鼻子灰的曹襄怒道:“我这是在帮你说话。”   霍去病皱眉道:“坚持一下自己的主见啊,我们是兄弟用得着这样说话吗?我已经习惯你的一张臭嘴了,你现在变成这样,我反而不太习惯啊。”   曹襄还想反驳一下,就看见身边的李敢,大叫一声,就催动战马向前狂奔。   他的军旗与李敢是联动的,顾不得斗嘴,也赶紧催马冲了出去。   与此同时,左翼的大批骑兵也同一时间发动了攻击,无数只战马的蹄子踩踏在大地上,地动山摇,向前席卷的威势更甚于战车。   霍去病不动如山,云琅也只好一动不动,留在原地瞅着骑兵从身边鱼贯而出,感觉自己就像是一艘在惊涛骇浪里挣扎的破船。   透过尘土,云琅依稀看见刘彻高举着长剑猛地下落,长剑所指的方向就是骑兵冲锋的方向。   一万多骑兵一旦冲锋起来,对敌人来说就是一场灾难,云琅相信,还处在野蛮时期的匈奴人是无法抵挡这样的钢铁洪流的。   这些骑兵就是大汉国的骄傲,也是刘彻这个皇帝威服四方的力量,也是他之所以能统御四海的基础。 第九十六章 暗箭   骑兵的对面就是好大一片匈奴人模样的草人,草人里面绑的全是胳膊粗的木头桩子。   骑兵在疾驰的时候要借助马力,腰力斩断这些草人才成,这是一个非常需要技巧跟力量的活。   排在最前面的自然是百战的悍将,他们出手,那些草人纷纷折断成了两截,有出刀速度快的,甚至将草人斩成了三截。   至于排在后面的就差一点,有些勉强斩断了草人,有些不但没有斩断草人,还把自己的武器留在草人身上了。   好在人数实在是太多,一两千个草人根本就不够这些骑兵砍的,等到骑兵浪潮席卷而过,那里的草人已经全部被斩断,只留下一地的草木。   骑兵出击整齐自然是谈不到的,一大坨骑兵就那样挤成一团冲了过去,相比整齐,他们更在乎气势。   骑兵挤成一坨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可以预防敌人的羽箭攻击,只要骑兵们举起盾牌,就会很自然的形成一个盾阵,不但可以保护自己,还能预防同伴被伤害。   最重要的是,一整队的骑兵连续不断的冲击,很容易撕开敌人的防线,一旦敌人的防线被撕开,没有了成建制的抵抗,就能被骑兵们从容的收割。   红色的令旗下压,霍去病举起手,等红色的令旗完全压下来之后,他的战马已经窜出去了。   云琅很害怕,他还是咬着牙跟着窜了出去,虽然天上还在不断地往下落箭雨,总比留在原地被该死的军法官砍死要好。   云琅很想让霍去病把马速降下来,因为,覆盖射击的羽箭,总是落在他们战马前三五丈远的地方,一个不小心就会战马就会钻进箭雨里面去。   “快,快,快,我们只有十五息的时间……”霍去病咆哮着再次催动战马狂飙起来。   云琅明白,十五息要是到不了预定的区域,就会招来敌人的羽箭射击,自己人的羽箭覆盖射击,放在后世就是炮火延伸掩护,也不知道是谁发明的这样危险的战术。   他亲眼看见,有一支落后的羽箭掉在霍去病的后背上,然后被铠甲弹开,这样的场景不止一次的出现,这让云琅感觉自己的后背凉嗖嗖的。   “这他娘的到底是演习还是杀人啊!”   云琅亲眼看见一个左营的军校被一支羽箭射穿了脖颈从战马上落下来,然后被后续的战马踩踏成肉泥,他就忍不住大声的咆哮起来。   可是,没人理会他,游春马被骑兵群簇拥着如同潮水一般上了山坡,然后又如同水银一般从高坡上冲下来……   “投矛!”霍去病大叫一声,手里的短矛就被他投掷了出去,因为借助了战马力量的缘故,他的短矛被投出好远,准确的落在一个由乱石组成的堡垒上。   云琅自然也把短矛丢出去了,他只保证自己确实丢出去了,至于丢在什么地方,天知道。   一座堡垒很快就成了刺猬,紧接着第二个堡垒也成了刺猬,接着是第三个,第四个……直到最后一座堡垒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霍去病居然大叫一声道:“跳荡兵!”   然后,云琅就看见霍去病从战马上站立起来,在战马经过最后一座堡垒的时候,他居然跳了出去……   此时,正是战马从山坡冲下来,速度到达巅峰的时候,云琅粗粗测算一下战马的速度这时候足足有四十迈。   眼看着霍去病炮弹一般飞向堡垒,云琅绝望的大叫起来,这家伙不死也要受重伤。   不等云琅的尖叫声响起,一个又一个的军卒做出了跟霍去病一样的动作……   眼看着霍去病重重的砸在这个木制的堡垒上,偌大的堡垒都晃动了一下,霍去病却似乎没有什么感觉,探出一只手抓住一根椽子,仅仅凭借自己的臂力,就把整个身子提上高台。   堡垒晃动的越发厉害,那是一个又一个的跳荡兵跳上了堡垒,准确的说是砸在堡垒上,有些家伙还吐了两口血,手脚却不停的跟着霍去病向上攀登。   云琅的战马快速的从堡垒边上掠过,他发现地上还有两个没有来得及抓住椽子的军卒,正在努力的把身子向堡垒上靠,一个弄不好,就会被后续的战马踩死。   右边的山坡是骑都尉重新集合的位置,云琅这时候顾不得霍去病,无论如何也要把军卒们都带去集合点,骑都尉的这一次冲锋才算是彻底完成。   他背上的丹凤朝阳旗子起的就是指引作用。   来到集合地,云琅丢出背上的旗子,旗子重重的插在骑都尉集合的地点上,所有的骑都尉甲士纷纷在旗子边上降低马速,最终停下了脚步。   云琅紧张的瞅着一群甲士在攀爬高达五丈的木头堡垒,身上背着旗子的可不仅仅是霍去病一人,还有四个背着旗子的壮汉同样像猿猴一样的向上攀爬。   霍去病比别人爬的都快一些,云琅不由自主的紧张了起来,这个家伙从来没有说演习的过程中还有竞争性的挑战。   一群黑甲跳荡兵挡在霍去病的身后,阻止其余人上前,不断地有人从堡垒上掉下来,然后再爬上去。   不算大的堡垒上爬满了人,人分五色,黑色的骑都尉最为显眼。   云琅忽然看见,霍去病的甲胄上突然多了一支箭,刚刚还在快速的向上攀爬的霍去病,似乎一脚踩空了,顿时就滑下来两尺,行动变得缓慢起来。   云琅四处张望,只见一个背着蓝色旗子的家伙刚刚收回了长弓。   云琅的血往上涌,从马包里抽出铁臂弩扣上弓弦之后,就瞄准了那个背着蓝色旗子的人。   想都不想,就扣动了弩机,一只铁羽箭越过长长的坡道,准确的钻进了那个背着蓝色旗子的人身体里。   那个背着蓝色旗子的人大叫一声,见云琅又在向他瞄准,拨转马头就从斜刺里窜了出去。   云琅并不准备罢休,抽出长剑对刘二道:“不许妄动,我去去就回。”   刘二大惊,一把扯住云琅的战马缰绳道:“擅离职守者军法处置。”   “会死吗?”   “应该不会,您有爵位护体,最坏的状况是没了爵位,当然,如果是战阵上就会被斩首。”   “军司马有护卫主将之责,我去杀了那个家伙。”   刘二见云琅主意已定,咬着牙道:“我去!”   云琅收回铁壁弩,取出手弩,挂好长矛轻声道:“我去不会死,你去就死定了。”   说完话,甩开刘二的手,策动游春马就离开本阵向那个逃亡的家伙追了下去。   云琅的战马刚刚离开本阵,就引来大片的惊呼,即便是趴在高台上的那些人也似乎忘记了继续争夺。   霍去病大叫了一声,云琅充耳不闻,战马越过一排据马,继续向那个背着蓝色旗子的人追了下去。   风从耳边呼啸而过,云琅的眼中只有那面蓝色的旗子,他觉得今天如果不能将那个家伙杀死,这支军队今天所做的所有牺牲跟准备都没有意义。   背后暗算自己人,无论如何都不能忍让。   刚才距离太远,铁壁弩的杀伤力应该很有限,如果这家伙穿着重甲,应该不会死,不过吗,即便是如此,想要取出铁羽箭那也是千难万难,光是倒刺就足够让他惨不堪言。   他活动的越是厉害,倒刺就会带着铁羽箭继续向他的肉里面钻,直到他彻底死亡。   霍去病咬着牙继续向上攀爬,其余的跳荡兵们似乎也清醒过来,混战再一次开始了。 第九十七章 槛车底下的人   那个中箭的家伙只要不停下来,一定会死,铁羽箭的歹毒之处就在这里,小刀子一样的箭簇会不断地切割他的肌肉,然后被那些密密匝匝的倒刺将铁羽箭送到伤口深处。   云琅起步虽然晚了一些,却不着急追逐,在万众瞩目之下,风度非常重要。   因此,游春马在他的控制下昂首挺胸不可一世。   飞越过了鹿角丫杈,又飞越过了壕沟,人与马的配合堪称绝妙。   刘彻冷冷的看着在校军场奔走的云琅,与那个倒霉的放暗箭者,没有半分要阻拦的意思。   他掌控全军,绣衣使者在这个时候密布大军之中,因此,云琅与那个背着蓝色旗子的人的冲突刚刚开始,就有密探将前因后果禀报了刘彻。   卫青在一边听得清楚,却握着旗子一言不发,似乎在等待刘彻的下一个军令。   暗算霍去病的人是边军,很巧,他们以前也是羽林军,本来镇守在雁门关,那座残破的城关日日都要经受匈奴人的侵扰,公孙敖带去的两千六百名羽林军,早就战损过半。   如果不是卫青在河套之地击败了白羊王,楼烦王,雁门关迟早会被匈奴人再一次攻破。   毕竟,雁门关的地势险要,正好阻拦在匈奴人通往中原的道路上。   五色旗之争,乃是军演时候的惯例,是为了培养军中将士奋勇争先的勇气而设立的,一旦率先登城,奖励之丰厚堪比军功。   公孙敖很需要这个军功来将功折罪,毕竟,在没有大规模的战斗的情况下,他的部下伤亡过半,无论如何都交代不过去。   眼看着霍去病就要获胜了,雁门边军就再也忍不住,这个胜利对他们来说太重要。   射伤霍去病的人是公孙敖的族第公孙进,他以为不会有人发现是他暗算的霍去病,没想到,被云琅看个正着,这就没有法子再用流矢伤人这个借口了。   公孙进知道自己死定了,他这时候之所以会逃跑,完全是出于本能。   那支弩箭他扯了两次没有扯下来,却让他疼痛的差点昏厥过去。   身体伏在战马的背上,眼前的人虽然多,却没有一人向他伸出援救之手。   公孙进不知不觉的已经跑到了皇帝所在的高台下,绝望的他,从战马上翻滚下来,抱着伤口双膝跪地,将头杵在地上,他此时只希望自己一时的冲动莫要连累族人。   云琅骑着游春马也来到了高台下,他同样翻身下马,用长矛刺死了公孙进,然后,也学着公孙进的模样,拜倒在地。   高台上的群臣鸦雀无声,而刘彻的脸色已经好看了很多,至少这两个混蛋还记得他这个帝王在这里。   “打入槛车,军演之后另行发落。”   这道军令明显是针对云琅发出的,公孙进这时候已经死了,仰面朝天躺在尘埃里一动不动。   两个宫卫走过来,拔掉云琅背上的丹凤朝阳旗子,卸掉他的铠甲,解下他的头盔,打散了云琅的发髻,一条黄色的丝绦虚虚的挂在他的脖子上,说了一声走。   云琅就朝皇帝礼拜一次,而后起身,被两个宫卫夹在中间向大营走去。   游春马昂嘶一声,就跟在后面,寸步不离。   卫青本来紧闭的眼睛忽然张开,看着皇帝道:“这都是微臣疏于管教,罪在微臣。”   刘彻讥笑道:“长平都没有办法插手这几个混账的事情,你常年征战在外,有什么罪?倒是朕对这几个混账少了管束,一味地纵容,才让他们无法无天至此。”   宰相薛泽忽然插话道:“军司马有护卫主将之责,云琅如此做虽说事出有因,扰乱点兵,依旧不可轻饶。”   刘彻阴郁的瞅了一眼薛泽道:“五彩旗之争已经有了结果继续操演,右翼龙骧变虎跃,推进五十丈!”   这一次卫青右手的黑虎旗下压,两个壮硕的赤膊大汉抡起鼓槌,重重的擂响了战鼓。   “咚咚咚咚咚”五声沉闷的鼓声响过之后,右翼的大股步军迅速站起,举着盾牌,缓缓前移。   这些军卒的脚步坚定至极,看样子没有什么能阻挡他们前进的脚步。   云琅现在可以好好地看军演了,他的位置好极了,槛车就在一个山包上,山包下面就是一望无际的大营。   两个宫卫把云琅锁进槛车只露出一个脑袋,倒是没有给手脚上锁,所以他就能坐在槛车里看周围的风景。   霍去病终于爬到了木楼的最高处,他站在木楼的尖顶上,高举着一面金龙旗不断地挥舞,从方向看,他正在向高台上的皇帝示意。   别人可能还会认为这是霍去病在向皇帝夸功,云琅知道,霍去病这时候一定非常想用这个荣耀来换一条命,换云琅的生命,所以,他才会那么着急。   事情已经做了,就不要想太多,从清晨到现在,忙碌了快一整天,一口东西没吃,云琅也是饿了。   游春马马包里面有不少的吃食,云琅从槛车的缝隙里探出手臂,取出一堆东西,堆在槛车里,放心的大吃大喝起来。   “给老夫一些!”   正在啃鸡腿的云琅愣了一下,他没有想到旁边还有人,四处瞅瞅没看见,就听见一个苍老的声音怒道:“朝下看,年纪不大一个个却把眼睛长在额头上。”   云琅怒道:“我的脖子卡在槛车上,你觉得我能低头吗?想吃,自己来拿。”   “拿不了,老夫的脚被人家用铁链子锁着,够不到你那里,看来吃不了了。”   “你在哪?”   “槛车下面!”   “我这有一块牛肉,用荷叶包着,我小心地滚下去,你接着。”   云琅说着话,就把一块牛肉顺着槛车的边小心的丢了下去,就听槛车下面一阵铁链的哗哗声,那块牛肉应该被下面那人拿到了。   一阵狼吞虎咽的声响过后,就听底下的那位仁兄又道:“你就酒?”   “不够两人喝的。”云琅又喝了一口酒,平日里不怎么起眼的米酒,这时候出奇的好喝。   “给老夫喝一口!”声音出奇的苍老。   云琅犹豫一下,看在这家伙实在是太老的份上,就把酒壶也丢了下去。   牛肉很大块,应该让那个人吃饱了,云琅也吃完了鸡,就坐在槛车上继续看大军回收。   军队放出去是一回事,收回来也是一门大学问,尤其是此时夕阳西下,天边铺满了彩云,五色旗与天上的云霞相辉映,加上潮水一般的军队,有说不出的壮观。   “年轻人,能吃得起牛肉,又能劳驾宫卫把你送过来,看样子你的家世不错,吃了你的牛肉,老夫也不白吃,告诉你啊,能被送到这里来的人,想出去很难,趁着才进来,赶紧找门路出去,时间晚了,就来不及了。”   云琅苦笑道:“我刚刚在陛下面前杀了一个人,你觉得谁有法子把我弄出去?”   “啊?刚才,就在大军面前?”   “是啊!”   “哎呀呀,老夫还是小看了你的门路,当着陛下的面杀人没有被陛下当场下令剁成肉泥,你还是第一个。陛下怎么说?”   “另行处置!”   “咦?怪哉!”   “有什么好奇怪的?”   “告诉你啊,陛下有个习惯,如果想要杀一个人的话,他会立刻执行,绝对不会多等一刻,既然另行处置了,那就是说陛下心中有疑虑,你有一半的可能能活。”   “我有爵位,死不掉!最多夺爵。”   “小子,陛下杀人什么时候管过爵位?你以为陛下没有杀过侯爵?关内侯杀的也不在少数,快别拿你的那个小爵位拿出来丢人,只有军功或许能让陛下饶你一命。”   “我有军功啊,阵斩匈奴首级一十六级,功封少上造!”   “这就差不多了,你杀的那个人该死不?”   “那家伙暗算了我军的主将,我是军司马,你说我该不该弄死他?” 第九十八章 真本事   “你不该在陛下面前杀他啊!”   云琅听槛车底下的人说了这句话之后,立刻就没了跟这人说话的兴趣。   开始听他说话,还以为自己碰到奇人了,遇到这种人虚心一点没什么坏处,就宁愿梗着脖子也要把事情说清楚。   这句话一出,此人的秉性暴露无遗,更不要说什么奇人了,跟他再说什么话,显得自己很没有水平。   “你怎么不说话了?是不是觉得老夫说的是对的?”槛车底下的人再次得意的道。   “你要是再不闭嘴,耶耶从槛车里的出来会撕碎你的嘴,少拿耶耶的事情来逗趣。”   “也?你这少年人怎么如此无礼?”   云琅闭上嘴巴,却拉一下游春马的嘴巴,游春马立刻抬起蹄子重重的一脚踢了出去。   “哎哟!管管你的马。”   好在槛车底下的人在被游春马踢了一脚之后,总算是闭嘴了,云琅更加没了看风景的心思,就用两只手攀着槛车的上板,垂着脑袋睡觉。   太阳下山之后,天色依旧光明,大军陆续回营,不一会营地里就冒起了缕缕炊烟,大军到埋锅造饭的时候了。   云琅看见了霍去病,也看见了曹襄跟李敢,他们四人就跪在山丘下面,霍去病双手捧着一面金龙旗将脑袋垂得很低。   即便是刘彻没有来,他们三个也跪拜的极为端正。   卸掉甲胄的刘彻在卫青,薛泽一干大臣的陪同下走出那座巨大的营帐。   见霍去病三人跪在那里,刘彻就迈步来到霍去病的身边,瞅了一眼他缠着厚厚麻布的右肩,取过那面金龙旗道:“脊杖三十!”   霍去病闻言大喜抬头看着皇帝道:“谢主隆恩。”   李敢,曹襄膝行两步连忙道:“将军中了暗算,再受脊杖会加重伤势,微臣请以身代之。”   刘彻怒道:“既然知道军法无情,为何还要屡屡犯禁?你们莫非以为受了三十脊杖此时就算过去了吗?”   三人连忙垂首道:“微臣不敢。”   刘彻瞅瞅薛泽道:“丞相先前的说法很有见地,和不再给这四人断个是非?”   薛泽吃了一惊,拱手道:“陛下金口玉言已然决断,哪里有微臣多嘴的权力。”   刘彻笑道:“你为宰相,总理百官,调教天下,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免得人家总是说你是朕的影子。”   薛泽笑道:“能成为陛下的影子,微臣何其荣耀,区区几句流言,何足挂齿。”   见薛泽再一次服软,刘彻心情很好,指指山包道:“那就跟朕一起去见见那个胆大包天的混账,问问他哪来的胆子在朕的面前行凶。”   霍去病三人还要说话,却被卫青给狠狠地瞪了一眼,就迅速的低下头,皇帝既然不说话了,那就算是默许了曹襄跟李敢替霍去病挨板子,现在皇帝因为白日校阅大军很成功,心情很好,云琅遭受处罚是一定的,只要他应对合适,应该不会有什么太大的事情。   毕竟,是公孙进暗算骑都尉主将在前,云琅这个军司马有职责护卫主将安全,如果云琅在霍去病被暗算之后还无动于衷,皇帝才会真的发怒。   “微臣听说云琅此子出自什么西北理工,却不知此事是否真实?”   薛泽跟在皇帝身后向高坡上走,一边小心的问道。   刘彻皱眉道:“西北理工之名,朕也是闻所未闻,遣人去淮南问过董仲舒,他对隐世门派算是熟悉的,却也一无所知。不过,董仲舒偏向于西北理工确实存在这个判断,因为一个门派可以胡编乱造出来,然而,西北理工传出来的法门却绝对无法臆造。仅仅是百工之术,医术就已经让人对这个西北理工另眼相看了,据张汤禀报,云琅对这两门学问也只知道一点皮毛,这与他平日里的表现相符合。”   薛泽赞叹道:“如此说来,这个西北理工确实不凡,通晓一点皮毛的人,就能有元朔犁,水车,水磨,铁器制造便利天下,更能治好曹侯的怪病,卧虎地更是收治伤患无数,据老臣得知,重伤患者死亡不足一成,轻伤无一死亡,仅仅就这一点,就让军中诸将对次子垂涎三啊……哈哈哈。”   张汤见皇帝笑的开朗,就凑趣道:“陛下,您可知云琅最拿手的学问是什么吗?”   刘彻瞅了张汤一眼苦笑道:“竟然是庖厨之术!不过,就这一道而言,云琅算得上天下第一。”   御史中丞费通惊讶的道:“这岂非入宝山而空回!”   张汤摇头道:“费公此言差矣,云琅的庖厨之术却不仅仅是制作美食,还包括农耕,家禽饲养,家畜饲养,这三项,却是富国强民必须用到的手段。陛下有所不知,这两年多来,云氏就在微臣的眼皮底下,从一个一文不名的中户之家,变成了长安三辅难得的巨富之家,家中钱粮堆积如山,牲畜满山坡,家禽更是满坑满谷,至于丝帛所属,已经占据了长安一成的份子,堪称长安第二人。”   御史中丞费通皱眉道:“骤然暴富……”   “不,不,不,费公多虑了,张某可以保证,云氏暴富与所有人暴富完全不同。他凭借的就是土地的产出,没有不法事,若说有什么不妥,也仅仅是在上林苑超越了云氏地界放牧牛羊,张某以为不值一晒。最难能可贵者,云氏暴富,周边之人也纷纷受益,一个煤炭,一个铁炉子,就让躲在深山野地里的野民,纷纷下山被阳陵邑编入户籍,如今,上林苑就已经多了一个数千人的小县,名曰——富贵县。”   御史中丞乃是自文帝时期就入朝为官的老臣,抖抖寿眉道:“果真如此?既然如此,比云氏还要富庶的是哪一家?”   费通与薛泽不同,前者耿介了一辈子,后者一直在混日子,论起威势,远不是薛泽这个丞相能比拟的。   张汤缩缩脑袋,自然不敢说是阿娇,薛泽也知道此事,也很聪明的闭口不言。   费通今年八十岁了,早就老成了精,只要看看张汤,薛泽的模样,再想想上林苑里还有谁,就大笑道:“莫非是阿娇那个小妮子?”   刘彻笑道:“费公,您能想象昔日那个挥金如土,不知体恤民力的阿娇,如今已然自食其力吗?”   “哦?竟有此事?”   刘彻大笑道:“她一月之内向朕的大内售卖了六万余鸡子,即便如此,依旧有大量的剩余卖给长安的勋贵之家,可以说,如今长安勋贵人家吃的鸡子,全部来自于云氏跟长门宫。您更加想象不到,长门宫今年春蚕,秋蚕,两季下来,就出产的十一万三千束丝线。不仅仅如此,富贵镇的煤石生意中还有阿娇的六成份子。前些日子朕驻跸长门宫,阿娇居然问朕是不是没钱了,还准备资助朕一二哈哈哈……”   费通见皇帝说的有趣,也跟着大笑一阵,然后加快了步伐道:“既然不信,那就要眼见为实,待陛下点兵之后,老臣准备亲自走一遭长门宫。此时此地,就让老夫先看看这个以庖厨之术名震长安的云氏少上造,看看他是否长了三头六臂,能干下如此伟业。”   刘彻上来的时候,云琅赶紧低下头,此时此地,自己毕竟是罪犯,表现的对皇权有敬畏感一点比较好。   皇帝最讨厌狂士,哪怕有才能也不成,想想刘彻将以为文学博士派去镇守柴垄与匈奴厮杀的事情,他的心里就很担忧。 第九十九章 人球   “抬起头来!”刘彻冷峻的声音在云琅不远处响起。   云琅刚刚抬起头,一道鞭影就甩过来了,他很想避开,只可惜脖子被卡在槛车里,只觉得脑门炸裂一般的疼痛,眼泪一下子就流下来了。   好不容易等眼泪流完了,这才看清楚拿鞭子抽他的人就是刘彻……   看到刘彻动手打人,卫青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只要刘彻动手惩罚人了,那么,别人就没有资格再惩罚云琅,在三军面前杀人的事情也就会烟消云散。   “你不是自诩好汉么?怎么就流泪了?”   “抽到鼻子上了。”   “咦?这理由倒是新鲜。”   刘彻说着话准备再次提起鞭子,地上的一条铁链映入了他的眼帘,他的眉头立刻就皱了起来,看一眼旁边的宫卫。   宫卫连忙从地上扯起一条细铁链子用力的往怀里拖拽一下,一个少儿大小的人影就惨叫着从槛车底下被拖拽出来了。   云琅顾不得火辣辣发痛的额头,瞪大了眼睛看这个跟自己说了好一阵子话的家伙。   果不其然,被宫卫拖拽出来的家伙是一个侏儒,虽然只有三尺高,身体却痴肥,落地之后如同肉球一般的在地上弹跳两下才停了下来。   这家伙见到了刘彻,扯着嗓子嚎啕大哭一声,就努力的迈动小短腿向刘彻扑了过去。   “陛下啊……”声音之凄惨,即便是云琅都心生怜悯之意。   “滚开!”刘彻抬脚踹飞了那个侏儒……   那家伙就是一个戏精,明明刘彻出脚不那么重,他却凌空飞起,在半空中转了两个圈之后才再一次落在地上,依旧如同皮球弹跳两下,才停在距离刘彻三丈远的地方。   刘彻踢飞了那个侏儒,就不再理睬,瞅着云琅道:“知道错在哪么?”   云琅小心的看了一眼刘彻手里的鞭子道:“不该在您点兵的时候动手杀人。”   看样子刘彻对这个解释还比较认可,用鞭子敲着槛车的面板道:“一个将军没了血气之勇,也就成了废人,朕也就是看在你还有三分血气之勇的份上,才没有将你立即斩首。勇猛之外,对国朝来说还有一个不可违背的事项,那就是规矩。朕今日将血气之勇放在规矩前面,已经算是格外的开恩了,只是死罪虽免,活罪难逃。张汤,将云琅关入中尉府牢……六十天吧!”   张汤应诺,刘彻就离开了,他来这里好像就是为了专门抽云琅一鞭子。   刘彻走了,云琅长长的出了一口气,面对杀伐决断的刘彻,没人能轻松地下来,尤其是像云琅这种明显让他丢了面子的人,更是生死难料。   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凑到云琅跟前,仔细的看看云琅对身边的另一个老人道:“出奇的年轻啊。”   另外一个老人也凑过来瞅瞅云琅,捋着胡须道:“这些年,那些山门中的老人似乎很少出山,出山的都是一些少年人,公输家的公输盘就只有二十一岁,稷下学宫也有一个侯哲的年轻人出山了,辩才甚是了得。看来这些年轻人都是人家放出来的马前卒,嘿嘿,那些人真是越活越胆小,早就没了昔日,一人一剑折服天下的勇气了。”   开始看云琅的那个白发老者笑道:“既然陛下说这个小子庖厨之术天下无双,不如我们先试试?”   另一个白发老者笑道:“妙极,可怜老朽这把老骨头却要露宿荒山野地,吃一顿好的慰劳一下也无不妥。”   两人评头论足一番,就佝偻着身体离开了,他们俩一离开,别人也就离开了,卫青笑着抚摸了一下云琅的脑袋也走了,他看起来似乎非常的欣慰!   只是,他们好像忘记把云琅从槛车里放出来了。   那个痴肥的侏儒不怀好意的看着云琅……   “哈,你被陛下用鞭子抽了,呀呀呀,真是一个不听话的小子,居然惹陛下生气了,我一定要代替陛下教训你。”   云琅眼看着那个该死的侏儒狞笑着从远处走过来,眼看着他爬上了槛车,然后就抬起一只脚,重重的踹在这个家伙的肚皮上……   他短粗的小手抓不住栏杆,噗通一声就从槛车上掉了下去,摔下去的地方距离地面足足有一米高,这家伙摔在地上却没有多少反应,在地上翻滚了两下之后,就重新站起来。   被云琅踹出去的侏儒非常的愤怒,他见云琅的一条腿还在槛车外面,就用手抓着云琅的脚脖子拼命地向后拽。   “你他娘的有完没完了?”云琅大怒,被刘彻抽了一鞭子已经让他怒火中烧了,这个该死的侏儒也趁机来欺负他。   “我是陛下最宠爱的优伶,陛下高兴我就高兴,陛下不高兴我就要想办法让陛下高兴,你这个该死的虫子也敢让伟大的皇帝陛下不高兴,我就让你也高兴不起来……”   这家伙说话的速度非常的快,一大段话一瞬间就说完了,却难得的字正腔圆,云琅居然清楚地听到了每一个字的发音,也听懂了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这家伙的力气很大,云琅用尽力气,也把腿收不回来,这个阴损的混蛋居然扯着云琅的腿,想让云琅的胯下去跟栅栏进行最亲密的接触。   就在云琅拼尽全力与这个该死的侏儒拔河的时候,游春马出现在侏儒的身后昂嘶人立而起,两只碗口大的蹄子没头没脸的朝侏儒踩踏了下来。   别看侏儒矮小,这家伙却极为灵活,身子向一边翻滚出去,游春马的蹄子就踩空了。   云琅趁机收回那条腿,瞅着跟游春马对峙的侏儒道:“我们往日无仇,近日无怨的你干嘛要折腾我?就不怕老子六十天之后出来找你算账?”   侏儒不屑的朝云琅吐了一口口水道:“六十天?你就算六个时辰后出来也找不到咱家,那时候咱家早就回宫了。至于为何要找你麻烦,那是因为咱家就是看你不顺眼,谁让你看到陛下用脚踹我了,那可是咱家独门绝技。”   云琅瞪大了眼睛道:“你的独门绝技不会就是被人当秋踢吧?”   侏儒狞笑道:“这是咱家独门的吃饭本事,你休要抢夺!”说完话,一大把尘土就摔在云琅的头上,云琅避无可避,只能不断地呛咳,流泪。   一时间,石子,尘土,马粪,杂草,树枝,连续不断的落在云琅的脑袋上,这让他痛苦不堪,却无能为力。   好不容易停下来了,那个侏儒就大叫道:“你还敢找机会被陛下用鞭子抽打吗?”   云琅脑子转了七八个圈子之后才弄明白他这句话的意思,只觉得怒火向天灵盖上往冲,破口大骂道:“你喜欢被陛下当球踢,就觉得耶耶我会喜欢被陛下用鞭子抽?你过来,耶耶要掐死你!”   侏儒听了云琅的喝骂,居然不以为忤,反而张嘴甜甜的喊了云琅一声耶耶,听得云琅寒毛直竖,恨不得一把掐死这个王八蛋。   游春马发现了绑在侏儒身上的铁链子,就叼着铁链子送到云琅手上,这一手它平日里的干的很熟练。   等围着槛车大骂云琅的侏儒发现,那根链子已经被云琅缠绕在槛车栏杆上,正在用一根短短的木棍搅动铁链子。   侏儒破口大骂,用力的向外挣扎,他的力量再大,也没有绞盘加持过后的云琅力气大。   不一会,这家伙就被云琅用简易绞盘将他拖拽到了槛车跟前,由于铁链子绑在侏儒的脚上,等云琅将铁链子完全收紧之后,侏儒就被倒吊在的槛车上。   云琅用短木棍别好铁链子,摸索着抓住侏儒的脖子道:“有本事就再骂一句!”   侏儒挣扎哀求道:“我不过是一个卑微的优伶,您将来是要封侯拜将的,何苦跟我这个下贱人一般见识?”   云琅怒道:“你这种人最是该杀,占据上风的时候就不给人半点活路,落在下风的时候就哀哀相告,我这时候只要松开手,你这个王八蛋还不知道会怎样羞辱我呢。” 第一百章 谁是好人?   云琅其实不知道该怎么处置这个混蛋,弄死他,他还下不了手,如果他现在没有被困在槛车里,揍这家伙一顿是一个很好地选择,即便如此,他的拳头已经穿过槛车栏杆雨点般的落在侏儒的身上,直到打累了,才停手。   现在?只能让这家伙继续倒吊在槛车边上,就像一只刚刚被他射死的野猪。   这家伙人虽然不大,眼泪口水却多的令人崩溃,不一会槛车栏杆上就被他的口水跟眼泪浸湿了一大片。   再加上他那张喋喋不休的嘴巴,云琅不得不用被他丢过来的石头塞住。   “皇家不讲理啊,说好了要把我送牢房里,怎么还关在槛车里。”   侏儒偷偷地把石头从嘴里取出来,四处瞅瞅见没有人在这里,就小声道:“对你好你还不领情,还把我吊在槛车上,有你这么报答恩人的吗?”   云琅笑道:“你对我好的方式就是羞辱我,还往我头上丢尘土,丢石头,丢木棍杂草?”   侏儒苦笑一声道:“我跟在陛下身边已经十五年了,你觉得是你了解陛下,还是我了解陛下?”   云琅愣了一下道:“自然是你!”   侏儒淡淡的道:“我伺候了陛下十五年,也被他踢了十五年,你以为我这一身挨揍的本事哪里来的?那是被陛下生生的给踢出来的,踢啊,踢啊,不管是谁被脾气不好的陛下踢了十五年之后,也会有这身本事。知道不?我的骨头断过二十七次,外伤,内伤能是家常便饭,我吐过的血没有一盆子也有七八碗。陛下跟阿娇贵人闹翻的那个晚上,我的肋骨断了四根,宫里的郎中一度以为我已经死了,结果,天亮之后,我又活过来了,且能大口的吃饭。两个月后,我又站在陛下的面前了,还能继续给陛下表演傩戏,陛下还是那么喜欢用脚踢我。”   云琅的脖子弯不下来,只能瞅着前方道:“优伶不是可以离开大内的吗?”   “我这样的人离开大内还怎么活?不出三天,我这些年积攒的钱财就会被别人抢光,如果侥幸没死,沿街乞讨就该是一个最好的下场了,还不如在皇宫里挨日子。”   云琅想了一下,就松开铁链子,让这个侏儒落在地上,不论这家伙说的是不是真的,至少这一番话打动了云琅。   侏儒坐在地上一边整理铁链子一边道:“我很确定,你得罪了陛下,陛下是一个非常小气的人,只要心里有了一根刺,这根刺就会在他的心里生根发芽,最后成为对你的成见。   想要以后的日子好过,就要把这根刺拔掉,你现在的遭遇越是凄惨,以后的日子就越是好过。   如果凄惨到让陛下以为你接受的惩罚远远超过了对他的冒犯,那么,这根刺就不存在了。   陛下原本是要抽你三鞭子的,结果,他身后跟着文武百官,为了彰显仁慈之心,陛下只抽了一鞭子,所以,你在他心中已经种了一根刺。   天知道这根刺会在什么时候生根发芽……   知道不?我今天是第一次吃牛肉,还是别人没吃过的肉,是你把我当人一般正式给的吃食。   我连捷人虽然长得矮,心里却从来把自己当成了大丈夫,一饭之恩,我连捷就通过帮你拔除陛下心中的那根刺来报答吧。   听我的,现在趁着没人把你弄得再凄惨一些,再愤怒一些,英雄好汉我见得多了,在陛下面前充英雄好汉的没有一个有好下场。   就算如日中天的大将军卫青,在陛下面前也是绕指柔,没脾气的,高台上才接受了陛下的大礼,回到宫中,他的跪坐就比别人高一些。”   “怎么说?”   “怎么说?呵呵,高一些的就不是跪坐,而是真的在跪拜,一场酒宴一个半时辰,卫青就跪了一个半时辰。酒宴散尽,人人都夸大将军礼仪周到,没有一人嘲笑大将军向陛下服软,因为每一个人都知道,如果他们碰到这样的事情,做的只会更加的不堪。”   云琅从善如流,一头就撞在槛车上,鼻血长流,也不制止,任由鼻血流的满下巴都是。   他准备活很长时间,准备生很多的孩子,准备给这个世界丢下自己的痕迹,准备将始皇陵完全掩埋掉,所以,他一点都不想死。   侏儒连捷又往云琅脸上丢了一把灰尘,还爬上槛车,费力的撕碎了云琅的上衣,累的气喘吁吁,这才四仰八叉的倒在地上,想想不合适,这家伙又爬上槛车,从云琅的下巴上借了一点血涂在脸上,然后就躺在地上,按着游春马的蹄子,在他的肚子上留下了几个印痕。   张汤上来的时候,云琅的眼睛红的如同炭火,不说话,却死死的盯着那个侏儒连捷,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   “算了,那是陛下的开心果,陛下踢他一次,大将军就会在北方大捷一次,所以,被陛下改名为连捷,他被你的坐骑伤的不轻,就由他去吧。”   张汤仅仅看了一下现场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似乎非常的无所谓,看来,这个连捷真的非常受皇帝喜爱。   云琅怒道:“不知道这人能否用钱买?我想买回去,天天当球踢!”   张汤鄙夷的瞅了一眼躺在地上的连捷道:“陛下也就讨一个彩头,一旦没了兴致,一个伶人而已,你就算把他千刀万剐也没有人会过问。这样的人得势便猖狂,一介狗才罢了,当年韩安国也抵辱于奴隶人之手,跟他们计较没的辱没了身份。”   云琅终于从槛车里出来了,他蹲在连捷的身边,连捷吓得用双臂撑着连连后退。   “我在我家等着你,到了我家,你一定会欢喜的度过一生的,嘿嘿嘿,我家有老虎,你会喜欢上我们家的。”   “别……”连捷的眼泪都下来了,将一张胖胖的脏脸冲出两道痕迹,恐惧的全身发抖。   云琅再次见到刘彻的时候,凄惨的模样果然博得了刘彻的欢心,满屋子的大臣在看到云琅的第一眼就哄堂大笑。   唯有坐在大帐外面的霍去病,曹襄,李敢三人的眼睛里似乎要喷出火来。   刘彻很享受云琅的狼狈,举杯对年迈的费通劝饮道:“抵辱于奴隶人之手,对这些眼睛长在脑门上的家伙教训最是深刻。”   费通大笑道:“年轻人就该吃尽人间苦楚,受尽人间磨难,该吃的亏要吃,然后方知人间正道是沧桑,如此三起三落之后方可大用。”   刘彻笑道:“才学是够了,性情还要继续磨勘,却又不能把性子磨光了,一个个都成了滑不留手的圆球,也是大汉国的灾难。”   费通笑着对尴尬的站在帐篷中间的云琅道:“吃一堑长一智,年轻人吃点亏不算坏事,回家后准备一下,老夫要去你府上尝尝陛下说的天下第一庖厨的手段。”   卫青在一边连忙拱手道:“费公抬爱了。”   然后冲着云琅喝道:“还不下去换衣洗漱,这个样子好看吗?”   云琅知道自己的目标已经达到,单膝跪地向刘彻行礼道:“微臣谢过陛下恩遇。”   刘彻放下酒杯道:“朕原以为惩罚的轻了,既然你还是没有避开惩罚,就当是朕对你的处罚已然结束,从此之后如果还是如此孟浪,两罪并罚。”   云琅应诺一声就离开了大帐,虽然获得了真正大佬的喜爱,他对这里也没有半分的留恋。   这里的说的话很假,笑容也是假的,有应付这些人的功夫,不如去看看霍去病他们那张让人心情愉悦的脸。 第一零一章 司马迁   云琅走出帐篷的时候心里有无限的感慨。   这是他第三次见刘彻,每见他一次,心里的惆怅就要多一分,他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还要维持多久。   普天之下只有刘彻一个人可以被称为一个完整的人,除此之外都是他的臣子。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是大汉这个种族在文字可以规律性写作不久之后就得出的结论。   云琅猜想他们应该不知道普天有多大,率土之滨有多远,如果他们知道,就不会写出这样的诗句了。   天底下,总有几个人不那么愿意成为别人臣子的人。霍去病他们或许是,或许承认,云琅对大汉国却总是亲近不起来,他宁愿用阴暗的心思来猜度皇帝,也不愿意用自己的真心去触碰这个世界。   直到现在,云琅还没有真心实意的为这个世界做出过真正的贡献。   现有的一切都不过是时事所迫的产物罢了。   跟小人物亲近很容易,只要给他们希望,给他们幸福就能获得他们真心地拥戴,云琅想不出自己有什么东西可以填饱帝王的那个永无止境的肚子。   霍去病的嘴皮上起了一层血痂,曹襄只能半躺在地上朝着云琅笑,李敢站的笔直,两条腿却在微微的颤抖。   “霍去病有伤,陛下开恩,准许曹襄,李敢二人代替霍去病受罚!”   霍去病一把抱住云琅,抱得很紧,额头用力的在云琅的肩头撞击着,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躺在地上的曹襄大叫道:“事情过去了吧?”   李敢闷声闷气的道:“哪来那么容易的事情,阿琅还要去中尉府大牢蹲六十天才成,你又不是不知道。”   云琅等霍去病的情感宣泄的差不多了,就笑着对霍去病道:“我最恨手足相残,背后暗算别人的人!”   曹襄哎哟哎哟的叫着道:“我也讨厌啊!”   李敢见云琅又看着他,摊摊手道:“以后再遇到这样的混账,交给我来处置。”   张汤笑着拍拍云琅的肩膀道:“跟我去中尉府大牢吧,六十天,很容易熬过去的。”   云琅咧嘴苦笑道:“能不能不要坐槛车?很不舒服。”   张汤道:“不坐不成,不过呢,可以不用木枷。”   “帮我看好家,这还是我第一次离家这么久。”   霍去病拍拍胸口道:“一定!”   云琅拍拍曹襄的脑袋,又狠狠地抱了一下李敢,就上了张汤带来的槛车,这一次没有木枷卡脖子,总算是舒服了很多。   看着云琅坐上槛车离开了,曹襄叹口气道:“我怎么就觉得很没意思呢?”   李敢看看沉默的霍去病问道:“怎么说?”   “一个小小的五色旗之争,就有人不惜下重手暗算自己的手足同袍,他当时怎么能下得去手?”   李敢嗤的笑了一声道:“我看见过两个乞丐为了一块带肉的骨头打的死去活来。”   霍去病沉声道:“我们以后尽量不出这种风头了,阿襄说的没错,确实很没有意思。我们兄弟志不在荣华富贵,那就做点实事,如果可能,我想早点去跟匈奴人一争高下。”   “我只想保住爵位,保证传给我儿子的时候已然是关内侯,而不是什么杂牌侯爷。”   有子万事足的李敢嘿嘿笑道:“首先你得有一个儿子。”   曹襄笑道:“一旦妞妞的肚子大了,我就不信我母亲会不认妞妞这个儿媳?”   霍去病忧郁的道:“这段时间阿琅不在,你还是先把后勤这一块通管起来,此次点兵,我们骑都尉做的并不好……”   从上林苑到长安中尉府大牢,要走足足三天,槛车就不是给人乘坐的车子,才走了不到一半的路,云琅就觉得自己的身体快要被槛车颠散架了。   一米宽,一米五长的槛车基本上就是一个大笼子,在里面只能坐着,或者躺着,即便是躺着,身体也伸不直。   一天除过两次上厕所的时间外,他都需要留在笼子里,云琅不敢想象,如果他被张汤锁上木枷,这时候脖子一定被磨的惨不忍睹。   还以为罪囚只有他一个,没想到张汤一路上不断地接手槛车,才道阳陵邑,云琅身后的槛车已经足足有十个。   张汤的马车自然是很舒服的云氏制造,他的马车与云琅乘坐的槛车并辔而行,这一路上,张汤并未闲着,而是看了一路的竹简。   云琅身后的槛车里关着一个老头子,头发已经花白了,明明脖子已经血肉模糊了,依旧保持着那个犀牛望月的古怪姿势一声不吭。   看的出来,这个老家伙应该是一个读书人,读书人在大汉的时代基本上就是士人的代称。   同样是看书,云琅看书只会增长见闻,这些人看书却会增长骨气,这是云琅一直都没有搞明白的一件事。   华发,高颧骨,炯炯有神的目光,超乎一般人的忍耐力,终于引起了云琅的好奇。   “张公,我后面那个老者是何人?”   张汤抬起头看了云琅一眼道:“不该你知道的就不要问,你这次去中尉府,只要老老实实的在监牢里居住五十天,就能毫发无伤的回家。知道的太多,对你没好处。”   云琅知道张汤担心他多事,毕竟,来家被灭门的时候,云琅冒险救下了一个小女子,这事让张汤非常的难堪。   到了吃饭的时间,云琅的饭食还算不错,有肉,有酒,有刚刚在大汉国兴盛起来的面饼,这应该是不错的优待了。   那个老者这时候也被放下来了,跌坐在槛车边上,任由一个青年人给他清理脖子上的伤痕。   已经一起走了两天,云琅就没有听见这个老家伙说一句话。   云琅有吃的,这些人却没有,他看一下手里的面饼,就招手唤过宫卫,指指槛车里的肉块道:“送过去吧,我吃点面饼就好。”   槛车与槛车的距离很近,老者自然听到了云琅的话,微微笑了一下道:“相比肉块,老夫更想要酒!”   云琅笑了,就让宫卫把肉块跟酒葫芦一起送给了那个老者。   老者起身恭敬地施礼道:“小哥好人才,老夫生受了。”   说完话见酒肉送过来了,就把肉块给了那个青年人,自己举起酒葫芦咕嘟咕嘟的痛饮起来。   云琅瞅着老者上下滑动的喉结很是怀疑,那一葫芦绿蚁酒真的有那么好喝?   老者饮酒如同长鲸吸水,偌大的一葫芦酒足足有五斤,被这个酒鬼老者一口气喝的涓滴不剩。   老者一口气喝光了一葫芦酒却面不改色,小心的放下酒葫芦大笑道:“平生饮酒,竟以此次为最。”   青年人这时候也吃完了一块肉,将另外一块比较大的肉放在老者手中,就来到云琅的槛车前面拱手道:“困顿之时得君厚赐酒肉助我父子渡过难关,司马迁感激不尽!”   云琅只觉得自己的脑门似乎被一柄巨锤重重的轰击在耳门上,脑袋里这时候什么奇怪的声音都有,他一时间竟然忘记了还礼。   司马迁见云琅神游天外,还以为人家不愿意与他这个罪囚之子结交,也不生气,再次拱手施礼之后就回到了父亲身边。   “怎么,那个少年郎不愿意与我儿结交?”司马谈吃光了肉块笑呵呵的看着儿子道。   司马迁摇头道:“他似乎心神不在,对孩儿说的话充耳不闻。”   司马谈笑道:“此子也算是一员烈士,因为主将在点兵中被人暗箭所伤,他不惜脱离大队扰乱陛下点兵,就在陛下的面前诛杀了那个无耻小人。这样的人很少见了,我儿不妨记下。” 第一零二章 家学渊源   直到槛车再次起行,云琅依旧没有从震撼中清醒过来。   司马迁这三个字对他造成的冲击远远超过了刘彻。   《史记》这本书对司马迁名望的加成实在是太多了,至少,云琅在离开自己的家,去寻找伟大的时候,他看的最后一本书就是《史记》。   那本书里记录了大汉族三千年的荣辱兴衰,也奠定了后世人自称华夏五千年文明史的底气。   槛车继续上路,云琅就倒着坐,他的目光一刻都没有离开过司马迁,这给司马迁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父亲,那个少年人又在看着我。”司马迁实在是受不了云琅的烁烁贼眼,只好小声对父亲抱怨。   司马谈看了一眼云琅笑道:“他或许听说过你的名字。”   司马迁摇头道:“孩儿一向在老家耕读,如果不是父亲此次获罪于天,孩儿也不会来到长安陪伴父亲,如何会有人听说过我的名字呢?”   司马谈皱皱眉头道:“看那个少年似乎对我们没有敌意,等我们都进了中尉府大牢,问问清楚也就是了。”   父子俩说话的功夫,一个没了一条臂膀的老汉提着一个袋子走了过来,直接放在扶着父亲槛车步行的司马迁手里,瓮声瓮气的道:“我家小郎请你们吃的。”   司马迁很想问问他家小郎为何如此厚爱,那个粗壮的老汉却已经离开了,正在很用心的伺候他家小郎吃梨子。   布袋里的东西非常的丰盛,不但有风干的鸡,还有一些条状物,不过,闻起来香喷喷的,味道应该不错,最让司马谈欢喜的是,袋子里还有一葫芦酒。   他打开酒葫芦喝了一口,非常的满意,这一次喝到的酒,比中午的时候喝到的酒强一百倍。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司马迁低声对父亲嘀咕了一句。   司马谈笑道:“无妨,你父亲这个太史令能否继续干下去,很难说,即便是能继续干,也是一个清水衙门,无权无势的谁会巴结。说到底无非是一些酒肉而已,算不得什么,你呀,自幼读史书,已经读坏了心思。早就告诉过你,春秋之后的史书不可多读,读的多了,心思自然会阴暗,满篇的权谋之术,层出不穷的害人勾当,读这样的书只会把人教坏,想要重新归于敦厚那可就难了。”   司马迁笑道:“耶耶记录了三十年的小记,难道也不算是好事情吗?”   司马谈大笑一声,脖子虽然被卡在木枷里,人却显得极为豪迈,用手拍着木枷道:“史书一道,说理,说人,说天下,秉笔直书,人杰有瑕疵必说,枭雄有善意必录。一部史书,善者因之,其次利导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也。我司马氏为史官已经三代矣,犹如站在高坡看江河东流,立于九天观世间风云,不与人争高官厚禄,不与人夺天下资财,守一方瓦砚,执一枝瘦笔,自能附白骥尾翼,而后流芳百世,小子何其愚也。”   “既然如此,您为何还要孩儿守在公孙弘麾下,出使南方,日日与野人为伴?”   司马谈笑道:“走,乃是史官重要的看天下的步奏。”   “我仔细检查史书的记裁,考察历史上的事变,发现在一百年之中,五星皆有逆行现象。   五星在逆行时,往往变得特别明亮。   日月的蚀食及其向南向北的运行,都有一定的速度和周期,这是星象学所要依据的最基本的依据。   而星空中的紫宫星垣和东西南北四宫星宿及其所属的众多星辰,都是位置不变的,它们的大小程度和相互向的距离也是一定不变的,它们的分布排列象征着天上五官的位置。   所以我猜想,星空的变化应该与人间的变化相吻合,只要能精准的掌握天象,就能预测到人间将要到来的大变化。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间日食三十六、彗星三见,与此同时天子衰微、诸候力政、五伯代兴及到战国及秦乃至于汉,每一次权力的更迭都有恐怖的星象出现。   因此,耶耶以为,天运不是一成不变的,应该是三十年一小变,一百年一中变,五百年一大变。   虽说如此,耶耶却不能说服我自己,毕竟我们的阳寿太短,无法见微知著,无法确认每一件事件的真伪。这就需要我们司马家族世代传承,一代代的看下去,最终给出一个答案。”   司马迁抓抓头发道:“道阻且长啊,耶耶您刚刚跟皇帝提出‘推古天变’,就被人家打入牢狱,您也希望孩儿跟您一样,也被打入牢狱吃苦?”   司马谈怒道:“聪明一点啊,耶耶这次已经试探出来了,皇帝就不是一个肯吃亏的人。他虽然接受了董仲舒的那一套治理国家的想法,却对‘天人感应’非常的反感。‘推古天变’与‘天人感应’只沾一点点的边,皇帝都受不了,董仲舒总想着依靠天地之威来限制皇权岂不是缘木求鱼?你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求学,走路,观天下,体察世间百态之后再动手著书,就能得心应手。你要记住,无论到了什么境遇,一定要将‘推古天变’这个想法修补完整,耶耶觉得,这可能是我司马氏一族名扬后世的唯一手段了。”   父子俩又说有笑,这一路上走的并不寂寞,尤其是谈到家学,他们更是忘记了现实的险恶。   云琅竖起耳朵想要听听他们到底在说些什么,可是,槛车行走的声响太大,他不论如何努力也无济于事。   夕阳西下的时候,高大的长安城就已经出现在地平线上,那座黝黑的城池,如同一头趴伏在地上的猛虎威风不可一世。   进城的人不多,出城的人却非常的多,云琅觉得自己坐在槛车里面就像是一只任人观赏的猴子。   于是,他就盘腿坐在槛车里,努力的挺直了胸膛,即便是当猴子,他也准备当一只最漂亮的猴子。   能被官府装在槛车里,并且排在第一位的时候不多,云琅不想放过这个机会。   “云兄,云兄……兄弟来晚一步啊……”   一个凄婉至极的嚎哭声一下子就引起了众人围观的兴趣,云琅恶狠狠地看着张连这个王八蛋摇着一个镶金嵌玉的轮椅从城门口滚出来,一把抓住云琅的槛车嚎啕大哭。   “等我死了你再哭成不?”云琅咬着牙道。   张连一下子就停止了哭泣,惊讶的看着云琅道:“你不会死?当着陛下的面杀了人你居然不会死?”   云琅咬牙切齿的道:“耶耶不过是被关六十天,谁告诉你我要死了?”   张连瞪大了眼睛道:“富贵镇都传遍了,说你无故在陛下面前行凶杀人,这一次最轻都是五马分尸啊。”   提到富贵镇云琅立刻就想到了郭解的那张丑脸,这个家伙居然在这个时候把自己心中所想的事情给说出来了。   “周鸿呢?”   “消息到的迟,他给你定制棺材去了,长安城最近死的人多,棺材不太好定。这么说,你真的死不掉了?就不痛不痒的关六十天?”   云琅肯定的点点头,指指张汤的马车道:“中尉府的老主官张汤就在那,要不,你去问问?”   张连瞅瞅张汤的马车摇摇头道:“不是一路人,还是小心为妙,跟这样的阴人沾上关系,一时半会没可能脱身。走吧,中尉府大牢已经给你准备妥当了,原以为你只剩下几天好活了,就特意做了一些布置。对了,美貌的女子你喜欢十二岁的还是十六岁的?” 第一零三章 司马迁的见闻   张连,周鸿为了让云琅把最后的时光过得愉快些,一间很大的牢房被他们装扮的花团锦簇。   如果不是因为周边总有犯人发出的惨叫声,云琅很怀疑自己来到了青楼。   两个穿着漂亮囚衣的少女,见云琅进来了就甜甜的喊了一声“耶耶!”   云琅瞅了一眼张连道:“从哪学来的坏毛病?”   张连叹口气道:“自从两条腿没了,就喜欢上别人喊我耶耶的感觉。”   “闲的无聊?”   “是啊,家里现在把我当猪养,上一次与匈奴人作战给家里挣够了脸面,以前总骂我的人,现在什么话都不说,还给我找了一个小户人家的闺女当老婆,他们对我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   “阿娇准备把长安的丝帛买卖彻底拿下来,你要是有精力,就帮我家拿一部分份额,中间有你的两成份子。”   “你让我去经商?”   “怎么?很丢人?”   “是很丢人啊,我家祖宗要是知道他的不肖子孙居然去经商了,会气的从坟墓里跳出来掐死我。”   “你家老祖宗不是不知所踪了吗?怎么会有坟墓?”   张连耸耸肩膀道:“谁知道呢,反正寒食节是要祭祀的,经商就算了吧,我耶耶真的会杀了我。”   云琅笑道:“走街串巷的兜售针头线脑,你父亲当然会杀了你,如果手握全长安的丝帛买卖,一言可让人富贵,一言可让人沦为乞丐,当你手里的资财超过你家的时候,你父亲应该就会忘记你是一个商贾的事实。”   张连坚决的摇头道:“成吕不韦那样的商贾也不成,我耶耶一样会打死我。我可以乱花钱,要是敢乱挣钱,就死定了。”   云琅无奈的摇摇头道:“好吧,还以为这样的好事情会有人抢着干,结果……”   张连打断云琅的感慨怒道:“别惋惜了,这事没什么好惋惜的,你好好的找一个不怕死的商贾来做这事就成了,别找我们,找谁,谁死。”   说完话就跟见了鬼一般,摇着轮椅跑了。   “难办啊!”   云琅感慨一声,躺在柔软的如同云朵一般的锦榻上,两个囚衣少女立刻开始帮他洗脚。   富贵镇想要富裕起来,没有商业支撑还富贵个屁啊,仅靠煤炭跟鸡蛋,是支撑不起一个商业之城的。   大汉国的监狱其实非常的人性化,犯了罪了的人,即便住在监狱里,也能接受家人的照顾。   比如司马谈就是这样。   司马迁不知道从哪来抱来很多柔软的麦草,将监牢里面潮湿发霉的麦草全部换掉,并且用手抓着麦草将肮脏的监牢齐齐的刷了一遍,这才给父亲铺上厚厚的毯子跟皮毛,伺候疲惫至极的父亲洗漱。   白日的谈话消耗了司马谈太多的精力,勉强洗漱之后就倒在厚厚的床铺上呼呼大睡。   司马迁见父亲睡着了,就盘腿坐在一个草甸子上,走了一天的路,他也很疲惫,就在他准备坐着睡一会的时候,忽然听到对面有人发出“噼嘶,噼嘶”的声音。   抬头看的时候,发现那个给他们东西吃的少年郎正满脸堆笑的隔着栅栏举着一只肥鸡示意要他来拿。   司马迁回头看看沉睡的父亲,再一次闭上眼睛,如果父亲不饿的话,他觉得没必要接受嗟来之食。   对面的监牢奢华的不像话,厚厚的地毯,柔软的锦榻,华美的矮几,矮几上还有一个陶瓶,里面还插着一束秋菊。   矮几对面的一个长条桌上堆满了各色食物,有很多食物司马迁闻所未闻,那些食物制作的极为精美,仅仅闻闻诱人的香气就知道那该是人间美味。   “我请你吃啊!”   那个少年郎努力的把肥鸡继续递过来。   被精美的食物引诱的有些饿的司马迁从包袱里掏出一块糜子馍馍,咬了一口,吃的非常香甜。   “我听说你走遍了天南,是不是真的?”   司马迁微微一笑,此子果然是对自己游历天下的见闻感兴趣,只是,这一路过来,让司马迁感慨至极,如何能是一两句话能说的清楚?   这一路上的风霜见闻,又岂是一个膏粱子弟所能理解的。   万般感慨到了嘴边,最终却变成了一句闲话:“也就是走了一些路而已,算不得什么。”   那个少年人点点头,似乎很有感慨的道:“对某些人来说不过是走了一些路罢了,对另外一些人来说,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很久以前,我就想游历天下,结果,才出山,就困在了长安,原本以为被困长安只是暂时的,结果就莫名其妙的在这里停留了三年。直到眼前都没有解脱的希望……”   司马迁笑了一下,抬起头看着牢房黑乎乎的房顶,又吃了一口黄馍馍,觉得有些唏嘘……   他从京师长安出发东南行,出武关至宛。南下襄樊到江陵。渡江,溯沅水至湘西,然后折向东南到九疑。   窥九疑后北上长沙,到旧罗屈原沉渊处凭吊,越洞庭,出长江,顺流东下。   登庐山,观禹疏九江,展转到钱塘。   上会稽,探禹穴。还吴游观春申君宫室。   上姑苏,望五湖。之后,北上渡江,过淮阴,至临淄、曲阜,看遍齐鲁之地,观孔子留下的遗风,受困于鄱、薛、彭城,然后沿着秦汉之际风起云涌的豪杰步伐看了沛县,鸿沟,垓下,凭吊了楚汉相争的战场,经彭城,历沛、丰、砀、睢阳,至梁,听到父亲有难,这才回到父亲司马谈身边。   “你走过那么多的地方,看了那么多的风景,可曾找到安乐乡?”   云琅说着话,用一根树杈将一壶茶水推向司马迁。   司马迁吃黄馍馍吃的口渴,倒了一杯茶喝了一口笑道:“蜀人常喝此物,你这里做的更加精妙,味道少了几分苦涩,多了几分回甘,更多了几分雅致,好东西啊。”   云琅闻言满脸堆笑,自从他将茶叶炒出来做成茶饮以后,能准确地说出茶饮好处的人,除过平叟,就目前这位一人,忍不住挑起了大拇指。   “说到安乐乡,也不是没有,在江陵,我就遇到过一群人,他们居住在绝壁高崖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虽日日与虎豹相争,却自得其乐。说的是楚音,有巫女作歌,高亢嘹亮至极,隔着两座山脉也清晰可辨。这些人不知世上已经没有楚国,见到我这个外人长者还要我代替他们向楚王熊耳献礼,而献礼不过是一枚铜鼓,一束稻米,一卷蟒皮而已。我不忍心戳破他们的美梦,带着礼物离开了他们,过楚王墓的时候,代替他们将礼物敬献在祭台上,而祭台早就荒芜了……所以说,无知就是人们的安乐之所。”   云琅轻声笑道:“我知道你讲这个故事是在笑话我的无知,不过,你这就小看我了。你虽然走了万里路,有了一万里的见识,但是啊,这是不够的,你的故事不够深刻,且听我给你讲一个同样的故事。汉建元四年,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渔人甚异之。复前行,欲穷其林。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便舍船,从口入。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 第一零四章 都是经验主义者   最早的文学作品,其实就是由简单的故事衍生而成的,只是在配上足够优美的文字之后,就变成了脍炙人口的文学篇章。   只要看看《诗经》就会明白最早的文学表述多么的苍白无力,如果去掉那些美丽的隽永的文字,故事的核心往往很简单,通过文字描述,环境渲染之后,它就美的不可方物。   陶渊明的作品自然是美丽的,这种故事不但对后世人有杀伤力,对于司马迁这样的古人更具有杀伤力。   他不是一个矫揉造作的人,在听完云琅把《桃花源记》讲述了一遍之后,钦佩的拱拱手,就继续吃自己的黄馍馍。   他觉得云琅刚才特意编造了一个美丽的故事来反击他,所以很佩服云琅的才情,却并不在意。   父亲睡得很是香甜,尤其是被困在槛车里几天之后,第一次得以放松身体,应该有一个好的睡眠。   监牢里慢慢的变黑,黑夜无可避免的来临了,司马迁放下手里的竹简,揉揉昏花的眼睛,有些羡慕的瞅着灯火通明的云琅居住的那间牢房。   需要记录的事件太多,而每日里太阳落山的时间又太早,这让他不能尽兴的记录那些装在脑袋里的故事。   “为什么不去问对面的少年人要一盏灯?”司马谈从睡梦中醒来,打了一个哈欠之后,很自然的问儿子。   司马迁不解的看着父亲道:“您以前说……”   “骨气是吧?”   “对啊!”   “那是在你不了解骨气是什么东西的时候培育你有一种高尚骨气的说辞。现在,你早就知道了什么才是真正的骨气,那么,你就该知道,向着目标坚持不懈的努力才是你真正表达骨气的一种方式。借一盏灯,完成你想要记录的愿望,这并不损伤你的骨气,应该是一种通便,不是屈辱。”   “可是孩儿一点都不喜欢这个人,他对我们好的有些过分。”   司马谈无声地笑道:“不喜欢别人对你好是个什么想法?难道说你觉得别人如果处处为难你才是一种正常的事情?”   “也不是这样,就是孩儿不喜欢看他那张脸,或者说,是孩儿一点都不喜欢他那双泛着贼光的眼睛。”   司马谈无奈的摇摇头,冲着云琅居住的牢房高声道:“少年人,能给我们一盏油灯吗?”   云琅迅速的拉开遮盖监牢的帷幕,笑着将一盏刚刚加满油的油灯推了过来,一同推过来的还有两支蜡烛。   “请用,不够了再说,我再去问狱卒要。”   司马迁取过油灯跟蜡烛,见云琅一副好像很想跟他说话的样子,就连忙道:“你也在槛车里困了三天,好好地睡一觉吧。”   见司马迁不愿意跟他多说话,云琅只好遗憾的重新拉上帷幕,躺在柔软的锦榻上假寐。   说实话,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见到司马迁这事他曾经在脑海中预演过无数遍,他甚至设计好了见面时的仪表跟穿着,甚至构思好了要说的第一句话。   他相信那该是一场极为美丽的邂逅,应该是一场现代人与古代历史进行一场真正交流的开端。   结果,事情并不那么美好,司马迁是一个冷峻的人,他似乎不习惯跟陌生人进行一场深入的交谈。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牛不饮水不能强按头。   迷迷糊糊的睡着了,醒过来的时候,却已经是天光大亮的时候了。   司马谈的囚牢空荡荡的,他们父子都不在,云琅有些莫名的心慌。   “牢头,牢头,我对面住的那父子俩哪里去了?”   早就被张连他们喂饱了的牢头满脸堆笑的道:“太史令司马谈今日过堂,他儿子跟着过去了。”   云琅瞅了一眼司马谈父子留下的行礼,心里稍微安定了一点,问道。   “我什么时候过堂?”   牢头惊讶的道:“您不用过堂,小人接到的文书就是关押您六十天,除此,再无别的惩罚。”   “你知道对面那个老头犯了什么罪过?不会被施以腐刑吧?”   牢头瞪大了眼睛道:“那老头不过是被陛下说了一句尸位其上,算不得大罪过,怎么可能会被施以腐刑?”   话说完,见云琅似乎非常的失望,就压低嗓门道:“这老头只是一个太史令,在朝中并没有过多的关节,如果,司马想要让这个老头被施以腐刑,并不是没有办法。”   云琅被牢头的话吓了一跳,连忙道:“谁想要那个被人阉掉了?就是随口问问。”   牢头依旧腆这着脸:“牢里面也有两个被施以腐刑的人,如果司马好奇,小人可以安排,只是一个下体伤口已经溃烂了,腥臭难闻,另一个似乎好些,这些天插上麦秆之后已经能撒尿了,就是总尿床……”   云琅差点捂上耳朵,怔怔的看着牢头把那些恶心的话说完,吃力朝牢头摆摆手,就坐在桌子后面,准备写点东西,六十天不在家,家里有很多的事情需要安排。   比如围墙还需要继续加高,这些泥水活一定要在上冻之前干完。   比如,家里的蚕丝,绢帛就要开始售卖了,刘婆想要高价的想法不错,云琅还是觉得先落下一个朴实的名头再说。   家里的鸡鸭鹅不能再多了,连续饲养了这么多的家禽两年,他很担心会因为污染的原因,从而产生鸡瘟。   如果产生了鸡瘟,对上林苑刚刚兴起的家禽饲养业,会形成致命的破坏。   不仅仅不能继续增加家禽养殖,这时候还应该逐渐淘汰一部分的成年鸡,以产蛋量为指标开始培育云氏的第二代鸡雏。   只有不断地改良家禽的种类,存活率才会变高。   最让云琅担忧的不是家里会不会因为群龙无首,从而出现一些麻烦,产生一些损失。   而是那座堆满骷髅的陵卫军营……   要交代的事情太多,云琅不知不觉的就写了十几斤重的竹简,对于竹简的笨重,云琅几乎已经习惯了。   快到中午的时候,司马谈在司马迁的搀扶下回到了牢房,司马谈的手有些颤抖……司马迁似乎刚刚哭过,两只眼睛红彤彤的。   这是必须的,进入中尉府,不论有没有罪责,先挨一顿杀威棒是必须的,即便司马谈是太史令也逃脱不了这一关。   司马谈扶着牢房门对云琅笑道:“小郎手里还有没有酒?”   脊杖十下,这是必须的,也是一个基数,司马谈是太史令,已经被从轻处罚了,依旧挨了十下板子。   这一次司马谈要酒不是为了喝,而是用酒来清洗被殴打的红肿一片的脊背,据说,这样做能迅速的消肿。   这也不知道是哪一家的无稽之谈,已经被棍棒打的肿起来的后背,在被酒浆清洗之后,红肿的更加明显了。   司马迁眼看着父亲的脊背肿胀起来了,不但不忧虑,反而欢喜的对父亲道:“淤血快要出来了,耶耶再忍一下,等到肿的再大一些,孩儿就用铁针刺血,把所有的淤血都给放出来,孩儿在楚地见人施行过,很有效果。”   云琅忍不住出言道:“这时候难道不应该用冰水清洗伤口之后,再用冰水里捞出来的手帕覆盖红肿之处吗?”   司马迁鄙夷的看了云琅一眼道:“我见过……”   这就是明显的拒绝了帮助,云琅无奈的摇摇头,坐在司马谈的对面,眼睁睁的看着他背上的红肿部位最后青紫色,眼睁睁的看着司马迁随便找了一根铁针,就挑开了他父亲背后的皮肤。 第一零五章 温润君子   不论是冷敷还是热敷,本来都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医疗问题,等一个少年跟一个青年之间有了争论之后,就会变成一种执念。   执念这东西带来的好处实际上很少,表现在司马谈身上就是直接流淌了半斤血。   不知道为什么,大汉人一面认为血液是珍贵的,一面又认为只要生病了,放出一些毒血就好。   云琅很想知道,他们是凭借什么来确定身体里流出来的血是毒血还是好血?   不过啊,司马谈在损失了半斤血之后,整个人好像舒服了很多,就连呻吟声都变得轻微了。   自从司马谈再一次睡着之后,司马迁看云琅的眼神就变得更加不屑。   双手扶着监牢栅栏的云琅眼睁睁的看着司马迁用最粗暴的手段给他父亲治病,眼睁睁的看着司马迁用一根针把他父亲的后背扎出几十个窟窿,就觉得这个世界非常的可怕。   这充分的证明了一件事,大汉国流传万代的父慈子孝其实没有对错好说,只要是怀着一片好心,即便是把父亲弄死也绝对是大孝,史书只会夸赞,绝对不会贬斥,因为,连司马迁都是这么干的。   “喝点茶吧!”   云琅把茶壶推过去。   司马迁这一次没有拒绝,刚才那一番操作,他也很累,尤其是听到父亲的闷哼声,他心里也不好受。   “陛下对武人过于优厚了。”司马迁喝了一杯茶水之后看着云琅豪华的牢房就感慨了一声。   “这倒是,不过,爱之深责之切也是常有之事,文人触怒了陛下,可能还有一条活路。武人如果忤逆了陛下,基本上没听说有谁还能活着。帝国内治将以维持稳定为主要方向,从今后,帝国将会跟我们最大的敌人匈奴做生死之战,在陛下需要武人为国征战的时候,优待一下武人也是理所当然。”   “既然生死大战就要开始,为何西华公主还要和亲于匈奴?送去给匈奴人杀掉吗?”   “西华公主?谁啊?”   “淮南王女刘陵!”   “她从翁主升格成公主了?”   “匈奴单于的阏氏不能是翁主。”   “你可拉倒吧,匈奴王单于连自家的牛羊有多少都弄不明白,你指望他知道翁主与公主的差别?这都是大汉人自以为是给加上去的,等到人家以后真的弄明白了这些阶级差别,向陛下要真正的公主的时候,有陛下难过的时候。”   云琅回答了司马迁隐晦的问题,却对刘陵出嫁的事情讳莫如深,他准备从现在起,让刘陵这个女人从自己的生活中消失,这是对刘陵最大的帮助。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笑倾人城,二笑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司马迁拍着栏杆唱着这首《佳人歌》竟流露出几分萧瑟之意。   “如此佳人竟然双手奉与有胡!”   歌罢,司马迁慨然一拳砸在栏杆上怒道:“男儿之耻也!”   “既然舍不得这样的美女嫁给匈奴,你可以带着人在周原一带伏击匈奴人,抢夺美人而还,最终双双隐居于泉林之畔岂不美哉!”   云琅斜着眼睛小心的看着司马迁,现在他可以确定了,现在的司马迁因为没有接受过腐刑,男儿热血气概充沛的如同东海之水,跟别的年轻人一样见不得自家的美女外流。   “这个,这个,还是再议吧,我就算有解救佳人于倒悬之中的心,恐怕佳人也不会嫁给我。”   司马迁的回答让云琅愣了一下,他万万没有想到司马迁居然真的会对刘陵充满了向往。   “呵呵,你喜欢的是《佳人歌》里面的西华公主,而非活生生的西华公主,《佳人歌》里的西华公主尽善尽美,活生生的西华公主却是一个人尽可夫的荡妇。别想了!”   正在睡觉的司马谈翻了一个身坐起,看着儿子怜爱的道。   “表倾城之色,期有德于传闻,这些终究是靠不住的,迁儿,你迟迟未曾婚配,待耶耶回家之后,不如就给成纪柳氏去信,倩娘已经十三岁了,过了今年,明年正好完婚。”   “耶耶!”   司马迁有些不满父亲在云琅面前说他的私事,有些羞恼。   司马谈笑道:“有什么不能说的,总比你当着别人的面唱着人家写给女子的爱慕曲子要好!”   “什么?”司马迁的一张脸一下子就变成了一块红布。   云琅双手抓着栏杆认真的道:“这首《佳人歌》就是我写的,不过不牵涉私情,就是想作歌,司马兄要是喜欢尽管拿去唱,云某只会欢喜,绝无不满之意。”   这句话一说出来,司马迁的一张脸就红的似乎能滴出血来,勉强收摄心神怒吼道:“无耻!”   说完就一个虎跃跳上父亲刚刚躺着的那张软床,监牢里面无处躲藏,他干脆就用毯子把全身盖住,羞于见人。   司马谈呵呵笑着对云琅道:“我这儿子,为人过于方正,就是这点不好,应该小友多亲近一些才好。”   云琅惊讶的道:“太史令知我?”   司马谈笑道:“元朔年冬日,长安饥馑,当各家各户节衣缩食之时,唯有一白衣少年大开家门,但凡有无助之妇孺尽可入云氏得一顿饱食,长安三辅饿殍无数,长安饱食之家皆应有愧色,唯有云氏可以心安理得,五百妇孺在云氏庇护之下不仅仅安然过冬,如今,五百无助妇孺已成长安城中最让人羡慕的存在。不论其它,仅此一件事,司马家身为史官,就该为云氏歌功颂德!”   云琅不知为何,鼻子有些酸涩,还以为自己做的事情无人理解,没想到,只要是真正做事的人,这个世界依旧会很善良的对待他。   司马迁从毯子里露出脑袋吃惊的看着父亲道:“他干过这种事?”   司马谈笑道:“你以为耶耶什么人的东西都会要吗?有些人的东西吃了能延年益寿,有些人的东西吃了,比鸩毒还要毒辣。云家的东西,就是能让人延年益寿的好东西。我儿不妨多吃一些。”   司马迁似乎对父亲非常的信服,一骨碌从床上跳下来,理直气壮地指着云琅桌子上的肴肉道:“先把那东西给我,已经看了很长时间了。”   云琅笑眯眯的把肴肉推过去,司马迁似乎已经忘记了刚才发生的尴尬事,挖了一大块肴肉美美的吃了一口,满足的闭上眼睛道细细的品味。   司马谈宠溺的瞅瞅已经成年的儿子然后对云琅道:“云司马教场发威,可不是为官之道啊!”   “我只想要一个可以平等的跟人说话的地位,没想着封侯拜相。云某一生站着的时候多,跪着的时候少,突然间要我弯下膝盖总觉得疼痛难忍,只好先混一个跟人说话不用跪拜的地位再说。”   司马谈叹息一声道:“想要站着,何其艰难哉!”   云琅黯淡的道:“总要试试的,一时的跪拜没关系,我就怕自己逐渐习惯跪拜,那就糟糕了。”   司马谈低声道:“总有人会在背上添加重物让你弯曲膝盖,你自己也会自我添加重物,做不到独夫,很难自立。史书上那些刚烈的,辉煌的,光耀万世的人下场都不好,不过,他们活的真是痛快啊!”   云琅见司马谈已经沉浸在古贤人的光辉事迹中了,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连忙摇头道:“我就想躲起来,没想着跟人硬抗!”   司马谈笑道:“你要的很多,却不愿意付出,这很难办啊,年轻人,这个世界不会围着你转,更不会按照你的想法前进,等你到我这个岁数的时候就会知道,个人——何其的渺小。” 第一零六章 云氏魔鬼   事实上,云琅对司马谈的话早就免疫了,这种事后诸葛亮一般的话,不但他讲过,长平,大长秋,张汤这些人基本上都说过,最大的差别就是说话的语气跟语言不同,至于中心意思——别无二致。   他更注意吃东西的司马迁。   司马迁吃的非常香甜,一盆子肥腻的冷肴肉很快就被他吃光了,里面的皮冻一样的东西也被他吃的干干净净……   为了吃东西,他浑然忘记了父亲正在跟一个以狡猾著称的家伙谈论理想。   美味的食物让人的魂魄长居九天之外,即便是已经吃完了肴肉,他依旧留恋的看着空盆子,一言不发,他的身体依旧在味蕾的统治之下。   于是,云琅就把一大块松软的蛋糕又递了过去……   司马迁用最大的意志力从大块的蛋糕上切下来一半留给了父亲,然后就再一次沉浸在蜜糖与松软的鸡蛋糕之间了。   他曾经以为自己是一个意志力极其强大的人,现在,在美食的攻击下,他已经溃不成军。   蛋糕没有了,一小碗果浆乳酪再一次出现在他的面前,司马迁觉得自己抗争过,可惜抗争的时间实在是太短,几乎让人看不出他有抗争的举动。   云琅饲养一样的喂司马迁吃东西,司马谈自然是看出来了,他却没有阻拦的意思,一边吃着儿子奉上的美食,一边看儿子沉浸在美食中不可自拔的样子暗自叹息。   当云琅敲开了一个泥块,露出一只热气腾腾的肥美的叫花鸡,已经吃了很多东西的司马迁依旧伸手去接,这一次,司马谈阻止了司马迁叹息一声道:“不能再吃了,吃的太多了。”   云琅点点头就把茶壶递过去了小声道:“喝口茶水,化化油腻。”   一杯热茶进了肚子,司马迁如梦方醒,疑惑的看着摆在面前的各种装食物的器皿,简直不信这是他这个一向崇尚简朴克己的人吃掉的东西。   他将目光停在父亲的身上,想从父亲那里得到一个准确的答案。   司马谈苦笑道:“别怀疑,就是你吃的。”   司马迁抬头看了云琅一眼,然后低下头拱手道:“让你看笑话了。”   不诿过,这就是司马迁的教养。   云琅看着他面前装食物的器具低声道:“我有一年饿极了,路过一家食肆,那里的有一种很好吃面条,只要用油泼过之后滋味就变得很厚重……我很想吃,却没有钱,我在食肆门口站立了足足有一个时辰,没人给我吃,于是,我就趁着店老板刚刚作出一碗面条的时候,就放火点了他家的柴堆……大火烧起来了,店主去救火,我拿走了那碗面条就回家了,面条真的很好吃……只是,那天的风很大,那一把火烧掉了半个街……没人知道那是我放的火,所以没人来找我,都以为食肆的老板不小心酿成的大祸,那个食肆老板的下场很惨……从那以后,我就认为,当一个人饥饿的时候,只要我们有能力,就一定要给他一碗饭吃,否则,天知道会因为饥饿引出什么事情来。”   司马迁的眼睛瞪得如同铜铃,吃惊的看着云琅道:“你居然没有内疚?”   云琅坐在毯子上淡淡的道:“我当时非常的饿!”   “饥饿也不是你干出这样恶事的理由!”司马迁显得非常愤怒。   云琅翻翻眼皮道:“你居然对一个饥饿到一定程度的孩子讲道理?当时对他来说,吃饭才是天底下最大的道理!”   司马谈无奈的道:“这就是你在关中大灾的时候喂饱那些妇孺的理由?”   云琅伸了一个懒腰道:“是啊,我们吃饱了之后才是人,饥饿的人算不得人,那个时候掌控他行为的是胃肠,而不是心或者别的东西。所以,我在山门中学的就是如何能尽快的得到食物,如何能用最短的食物生产最多的食物。今天之所以请你无节制的吃东西,就是想要告诉你,在学会讲述一件事情之前,先讲好肠胃的事情。我们最大的敌人并非匈奴,而是肚皮。饥饿可能是老天对人类最大的惩罚。”   司马迁拍拍自己鼓鼓的肚皮苦笑道:“这么说我现在是一个幸福的人?”   云琅点头道:“能吃饱肚皮的人都是幸福的人。”   司马谈指指监牢外面对儿子道:“再喝一点茶水,出去走走,慢慢走,走足一个时辰。”   司马迁艰难的站起来,冲着云琅笑一下,就走出去了,大汉的监牢很自由,如果不是重犯,基本上没人干涉你的自由。   皇帝只对犯了轻罪的人施行画地为牢的策略,从而彰显他的文治武功。   “你努力结交我儿可是想要涉足史书?”   云琅坚决的摇头,写历史绝对不是一个好的工作。   “可是天文,星象?”   云琅愣了一下,再一次摇头,论到对太空的了解,谁能比他更强?   别看司马谈懂得制作星图,懂得日月星辰运转的规律,并且能依据太阳或者月亮来制定历法,只要他们还以为脚下的大地是宇宙的中心,就无法在宏观层面超越他。   “呵呵,司马家族唯一能让人牵挂的就是记录跟星象,除此之外,老夫想不出司马家还有什么东西能引起司马这样的人中豪杰如此眷顾?”   云琅茫然的看着监牢黑乎乎的房顶自嘲的笑了一下,指着脑袋对司马谈道:“如果我说只是看着司马迁非常的顺眼您信不信?”   司马谈疑惑的道:“听起来很怪啊。”   云琅双手狠狠地摩擦一下脸道:“对司马迁我竟然有一种相识很多年的感觉,这种感觉非常的真实,就像我们已经是多年的老友一般,促使我想跟他更加的亲近一些。”   司马谈怪异的瞅着云琅道:“确实很怪异!”   只要看一眼司马谈怪异的目光云琅就知道他想的不对,连忙解释道:“我没有龙阳之念,我一般情况下不喜欢跟男子太亲近,就是单纯的认为我们该是老友。”   司马谈抓抓头发道:“这就更加怪异了。”   云琅摊摊手道:“这就没办法了解释了。”   这事当然没有办法解释,他总不能说他了解司马迁是通过《史记》。   现在,这本书连影子都没有呢,说出来了只会让司马谈更加的疑惑。   一顿美食对司马迁的伤害非常的大,他居然在监牢外面转悠了整整半天,即便是回到了监牢,也坐在那个草毯子上疑惑的看着小小的窗口外面的那一方黑漆漆的天空。   害得云琅很担心因为自己一顿美食就把伟大的《史记》就给毁掉。   好在司马迁是一个强大的人。   专门来到长安给云琅做饭的云家厨娘再次给家主送早饭的时候,他跟父亲两人这一次很轻松的吃着油饼,小米稀饭跟煎鸡蛋。   或许,这一次的食物比较普通,他吃的非常优雅,只是动作很别扭,看得出来,这一次,他真的是在控制着自己的行为,或许,他已经把吃饭当成了一种修行。   世上所有的修行都是以抵御诱惑为主要行为。让自己的精神变得纯粹,变得彻底,才是修行的最终目的,放弃肉体的享受,收获纯粹的精神享受,这让修行者在不知不觉中变得高尚起来。   云家的所有东西以肉体享受为最终目的,对这些修行者而言,云家就是标准的邪魔外道。   云琅悄悄地测度,他此时在司马迁的心中不知道是一个什么模样,或许早就长了尾巴跟尖耳朵,皮肤也很可能是恶心的绿色……   这真是太有意思了,世上最有意思的事情不是让一个人变得高尚,而是将他拖入平庸,跟所有平庸的人站在同一个阵营里,一起抗争智者的统治。 第一零七章 强项令   自从司马迁认为吃云家的东西是一种修行之后,他就吃的又快又多……   大清早都要用叫花鸡漱口的人,云琅已经没有话说了。   读书人痴起来很可爱,云琅在不知不觉中已经从一个食品供应者变成了一个满怀恶意的魔鬼。   吃魔鬼的东西饱肚子,再把魔鬼丢到墙外边,这就是司马迁如今正在做的事情。   眼看着司马迁把一块蒸煮的酥烂的带把肘子吃完,云琅叹息一声道:“早上不用这么吃吧?”   司马迁冷笑一声,瞅瞅云琅跟他父亲司马谈碗里的小米粥继续拿起一只猪蹄撕咬起来。   司马谈敲破一个煮鸡蛋,剥掉壳,先是在鸡蛋上咬了一个小平台,然后就把云家秘制的豆腐乳抹了一点在上面,最后愉快的咬了一口,和着一口小米粥一起咽下肚子,那份潇洒的模样让云琅觉得自己亏大了。   中尉府大牢一般只关押犯官,自从出了韩安国被狱卒羞辱之事后,大汉国关押犯官的监牢就直接变成了中尉府大牢,在这里,被皇帝打入监牢的官员一般会受到一点点的优待,至少不会出现韩安国那种生不如死的状况。   穿过长长的,昏暗的甬道,就是一个不算太大的天井,每隔三天,犯官们就会有一个在天井里溜腿的机会。   没人愿意放弃这难得的见天日的机会,在监牢中,暗无天日这句话绝对不是拿来说说的,而是事实。   云琅要在监牢里面居住六十天,因为是皇帝亲自下的令,少一天的可能都没有。   司马谈因为新历法的事情被皇帝批为尸位其上,这事就很难说的清楚了,无论如何也要等皇帝再次想起他来,才能走出监牢。   所以,他们堪称难兄难弟。   同一天走进监牢,自然是同一天去天井放风。   还以为天井应该是一个风景绝佳的好去处,因为,在大汉国,只要是有天井的人家,都会将这里拾掇一下,毕竟,这里是妇人孩童玩耍的地方,不会太寒酸。   云琅来到天井之后才发现自己错的厉害,中尉府的天井里面,除了一层厚厚的黄沙之外,什么都没有,如果硬要说还有什么装饰,那么,只能说那一缕从天井灌入的阳光了。   司马谈推推发愣的云琅笑道:“在监牢里有阳光,这就足够了。”   云琅愕然。   司马谈笑道:“某家也不是第一次进监牢了。”   云琅失笑道:“能把太史令这个官职干的进监狱,您也算是前无来者,后无古人了。”   司马谈笑道:“如果某家愿意跟着陛下的想法走,不说那些陛下不爱听的话,自然会平安无事,既然某家是陛下的臣子,就要尽到臣子的职责。太史所值不过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本就缥缈难以测度,如果再虚言媚上,要太史令作甚?”   云琅笑着摇头,这该是一个读书人的坚持,或者说他想在皇帝面前保持自己最后的一点尊严,为此,他宁愿坐牢,也不愿意随波逐流。   “咦?司马兄,你为何也进来了?”   一个清越的声音从左后方传来,司马谈回首望去,只见一个身披葛衣,长发披面的中年汉子,赤着脚坐在墙根晒太阳,见司马谈看他并不起身,而是招招手笑道:“来这里,来这里,这里的位置好,能多晒一会太阳。”   司马谈疑惑的走近两步,直到那个汉子撩开覆面的长发,这才惊叫一声道:“雪林兄,你为何不在阳陵邑任上处置公务,来此中尉府何事?”   雪林兄翻了一个白眼道:“你读书读傻了?我在中尉府自然是被打入大牢了,还能有什么事情?”   司马谈三步并做两步快速来到葛衣人面前,蹲下来,仔细的瞅瞅老友,才叹息一声道:“总是不安稳啊。”   雪林兄将司马谈扯到墙根坐下淡淡的道:“没办法,某家是县令,治下还有一万六千七百八十四户百姓,我如果不帮他们出声,也就没人出声了。”   司马谈痛苦的拍拍脑门道:“这一次你又得罪谁了?”   “南宫公主!”   “啊?南宫侯张坐?南宫侯为人历来小心,从听说有跋扈之事,你如何会得罪他?”   雪林兄冷哼一声道:“自从昨年开始,也不知怎么的,长安城的贵人们就喜欢上了在河道上架设水磨。   用此物来磨碎麦子,最终获得面粉,虽然磨一次麦子,只需一文钱,却架不住磨面的人多,水磨日夜不停,但凡有一点收息就是纯利。   阳陵邑南边有一条不大的河流名曰——章水,现如今,章水之上已经有水磨六十二架。   每建造一座水磨,就需要拦河筑坝一次,以加快水流速度好让水磨的叶片转动起来干活。   区区四十里的溪流,就被拦截六十二次,如果遇到枯水之时,他们还要关闭闸门蓄水,春耕之时,下游乡民急需河水灌养禾苗,这时候恰恰是河水枯竭之时,那些贵人们不理睬百姓的恳求,不但不放水,反而关闸蓄水,仅仅属于南宫公主家的水磨就有四十七座之多。   百姓告到县里,你觉得我该如何处置?”   “商谈……”   雪林兄长笑一声道:“如果商谈管用,某家何至于来到中尉府大牢?嘿嘿,商谈无果之下,某家派人一夜之间拆毁了五十一座私家水磨,勒令其余官家水磨开闸放水。”   司马谈惊叫道:“即便如此,也不过是公务啊!”   雪林兄摸摸鼻子笑道:“如果我还打断了南宫公主家恶奴的腿你觉得如何?”   司马谈皱眉道:“即便是如此,以陛下之英明叱责或许有之,也不会将你下狱啊。”   雪林兄长叹一口气道:“如果陛下仅仅是叱责应某,应某也就认了,毕竟,某家做事还是急切了一些。可是,陛下要我向公主磕头认错,这就是可忍孰不可忍了,应某自付做事无差大节,而春苗焦渴还容不得应某从容行事,某家是陛下的臣子,以天子礼服侍陛下乃是应有之义。南宫已经下嫁张坐,难道也要某家以天子礼服侍张氏妇人吗?置朝廷法度于何地?陛下可以不计较,某家身为汉家人臣却不能不计较,此事断无退让的余地。某家不肯退让,哪怕被人按着脖子低头也不成!”   司马谈靠着应雪林坐了下来,摊开腿舒服的晒着太阳,也学着应雪林的模样解开长发覆盖在脸上,懒懒的道:“那就坐牢吧!”   应雪林吧嗒一下嘴巴对司马谈道:“如果有一壶酒,某家即便是再坐三月的牢也不在乎。”   司马谈大笑,指着躲得远远地云琅道:“云氏子,你想躲到哪里去?你造的水磨害人不浅,难道不该弄一壶酒来犒劳一下被你害惨的某人?”   云琅尴尬的朝应雪林拱拱手道:“给县尊添麻烦了。”   应雪林大笑道:“今日算是找到根苗了,水磨确实是一个好东西,却不该被滥用,要你一壶酒老弥补一下老夫,也不为过。”   从听见水车惹祸之后,云琅就不愿意跟这个与水磨有关的人多打交道,毕竟,这位是大汉国第一个因为水磨拓展被皇帝弄进监牢的人。   听他说了过程,云琅对于胡乱建造水磨作坊对农田水利造成的伤害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   这世间万物的发展都应该有一个度,如果超越了这个度,好事转瞬间就会变成坏事。   从监牢里提出一个篮子,里面不但有一壶酒,还有六七个黄澄澄的梨子,这些东西都是张连派人送来的,这时候全便宜这位强项令了。 第一零八章 监牢里的好人   云琅以前对于大汉国的文官体系并不熟悉,唯一长期接触的文官就是张汤。   张汤为人狷介,只要不牵涉刑案,与他谈话总是能让人如沐春风。   史书上东方朔此人滑稽古怪,可是云琅见到的是那个还没有被皇帝打击的千疮百孔并且自暴自弃的东方朔。   如今的他各种雄心勃勃,无论如何也让人欢喜不起来。   而且,东方朔这种官场新人,跟应雪林这种老道的官吏比起来到底缺少了一些治世的能力,办起事来到处透着小气。   问过张连之后才知道,应雪林此人之所以会强行住进监牢,唯一的原因就是要皇帝下定决心,管束一下长安三辅皇亲国戚们。   如果皇亲国戚们过于强势,对于关中那些柔弱的百姓来说,就是一场灾难。   龙子龙孙们想要操弄那些升斗小民,升斗小民哪来的抵抗之力?唯有任人鱼肉的份。   他不出监狱,案子就没有办法了结,南宫侯不能继续在章水上重新恢复他家的水磨,而别的皇亲国戚以及勋贵们都在等皇帝下令,准备看看皇帝如何处置应雪林,再决定自家到底是继续修建水磨还是拆除水磨。   张连说皇帝似乎很为难,宰相薛泽倾向于制定一条专门针对水磨的律法,有条件的开放水磨建造事宜。   大司农却认为,任何妨害农田水利的事情都应该全力禁止,从源头上解决这一伤农之事。   事实上,不论皇帝如何处置应雪林,最后的胜利者都是这位强项令。   这件事到了这个地步,对他而言,要嘛收获名望,要嘛名望,官职一起收获。   对于大汉国人来说,只有通过地方举荐或者朝廷查访贤能才能完成从百姓到官吏的转变。   有了名望的应雪林,即便是不再做官,他的子侄辈也能通过长辈的获得的名望,轻而易举的成为大汉国新一代的官吏。   所以说,对于一个官吏来说,一生中能有一件可以提升名望的事件,绝对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   有了司马谈相伴在监狱的应雪林心情大好,而有了应雪林陪伴在监狱的司马谈更是早就忘记了这是在监狱。   无论如何,一个有美食,有老友,还有儿子伺候的地方,跟家里有多大的区别?   官员的朋友很多,很多时候,犯官的朋友更多,才经历了一次放风的云琅,很快就发现,他需要让家里送来更多的食物跟美酒。   张汤的脸黑的如同锅底,眼看着一大群犯官在他的监牢里面谈古论今,喝酒作赋,欢快的如同在宴饮,他就忍不住对云琅咆哮。   “这里是监牢,不是你家后院!”   “唯音乐与美食不可辜负!”云琅醉醺醺的回答道。   张汤其实想不明白,一群马上就要大难临头的犯官,如今也参加了云琅组织的酒宴,即便是背后被杀威棒打的乱七八糟的,却能一边大口食肉,大口喝酒,放肆起来甚至超越了在监牢之外。   这里面不乏真正要被发配远方,或者等待明年秋天砍头的人。   云琅递给张汤一个酒碗笑道:“当一个人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时候,快乐就成了他唯一的期望。”   张汤喝了一碗酒,似乎想明白了什么,瞅着热闹的监牢摇摇头,然后就把酒碗还给云琅,转身离去了。   天底下没有多少事情可以瞒过刘彻,即便是发生在监牢里,他该知道的也总是会知道的。   夜幕中的建章宫如同一头噬人的猛兽静静的蹲在黑暗中,大殿的门打开着,透出昏黄的灯光,如同猛兽张大的血盆大口。   一身黑衣的刘彻坐在一张锦榻上,面前依旧堆满了简牍,他疲惫的丢下最后一卷竹简,就将头靠在巨大的软枕上,轻轻闭上了眼睛。   一个秀丽的宫女悄无声息的来到他的身后,轻轻地揉捏着他的太阳穴。   安定了心神之后,刘彻闭着眼睛道:“隋越,念吧!”   宦官隋越从梁柱下走出来,瞅了一眼宫女,宫女就停下了手里的活计,倒退着离开了建章宫。   “辰时,有黑衣人进薛泽府上,从偏门而入,停留了一炷香的时间,而后从后门离开,最终回到了南宫侯府,绣衣使者依旧守在南宫侯府门口,只要那个黑衣人不再遮面,就会认出此人是谁。”   “同样是辰时,大将军府有一快马离开侯府,在城门大开的第一时间就奔赴上林苑,不知去了云氏还是长门宫,明日另有密奏说明。”   “九月十六日,匈奴使者一行两百四十四人携西华公主主仆三人以及六十二名胡姬已经出了函谷关,行走的是赵地,应该从代郡进入胡地。匈奴使者将庸在函谷关秘密的寻找过医者,听医者事后回禀,匈奴使者队伍中,已经有大半染上了脏病,其中以将庸的病情最为沉重,下体已经彻底糜烂……医者以柴胡,干草调和为主药覆盖伤口,医者说,痊愈无望。”   “午时,云琅在中尉府大牢设宴款待犯官,张汤怒不可遏,前去阻止,却不知为何,又退回来了,酒宴依旧。”   “未时两刻,长平公主出长平侯府拜会岸头侯,听绣衣使者说,长公主此行,是为了霍去病的婚事,两家已经商议完毕,等待千秋节之后,将为霍去病行大婚之礼。”   “北大营张涵楚密奏曰:昭阳侯韩古取北大营新到甲胄一十一副与亲卫,换下一十一副旧甲胄,亲兵首领韩阳又私自取军中新式三棱破甲锥二十四枚,用来替换他旧有的羽箭。”   “细柳营孙受密奏曰:细柳营军粮已经亏欠七日,军卒日日以米糠度日,依旧不见好转……”   刘彻听完密奏,挥挥手,隋越就再一次隐入黑暗,刘彻清脆的鼓掌声在大殿中响起,顷刻间灯山上昏暗的灯光就光明大作,一队舞女拖着长长的舞袖就行云流水一般的走进来,齐齐的施礼之后,没有音乐的舞蹈就款款舞动,她们的脚步轻盈,步履矫健,一条条的长袖飞起之后如同一片片灿烂的云霞。   云琅睡醒的时候,发现司马迁正眼巴巴的看着他。   “今天吃什么?”   云琅揉揉眼睛,拿起一卷竹简瞅了一眼道:“面条,今天全体吃素。”   司马迁点点头,就重新坐回自己的蒲团,继续拿起一卷书就着一缕朝阳仔细的研读。   “看了这么多年的书,还有什么书是你没看过的?”云琅很惊讶,按照司马迁的家世,他应该已经读完了能找到的所有的书。   “温故而知新!”   司马迁淡淡的回答了一句,就重新咏哦有声。   云琅仔细听了司马迁诵读的内容之后笑道:“蓬莱,方丈,瀛洲这三处海外仙山,我只去过蓬莱。”   司马迁瞅了云琅一眼道:“哦?睡梦中?你吃到长生不老药了?”   云琅摇头道:“真的去过,那就是一座荒岛,上面什么都没有。”   司马迁指指手里的竹简道:“哦,你一定是去错地了,书里说,瀛洲在天上。”   云琅笑道:“那不过是海市蜃楼罢了,是蓬莱倒映在天空中的影子,算不得惊奇。”   司马迁对于云琅这些突发奇想的说明早就有了预防能力,放下手里的书本道:“眼睛不会骗人的。”   云琅笑道:“骗人最厉害的其实就是眼睛,墨家曾经做过一个小小的实验,只要透过一个小孔点一根蜡烛,通过小孔映照在幕布上的蜡烛就是倒立的。书中记载的海外仙山之所以会出现在天空,就是这个道理,只是光线在折射罢了,并非是真实的。” 第一零九章 肉体毕竟是事实存在的   一间暗室,一块黑布,一根蜡烛,云琅跟司马迁很容易就在监牢里面完成了小孔成像的实验。   这是一个开创性的实验,在此之前,还没有人重复过墨子的这个成功的实验。   很多人以为,书里面记录的这段话,与公输般制造的那只能在天空中飞三天三夜的木鸟,与庄子在《逍遥游》文里提到的鲲鹏一般,都不过是一种臆想。   “做实验是一件非常严肃地事情,他能通过小范围的实践来证明无穷大的道理,能把构想变成现实。”   司马迁端着酒碗笑道:“可惜我探索的不是事物,而是人,很多时候你没办法用实验的方法来证明一个人的行为。”   云琅笑道:“不,不,不,我们正在进行的一项关于人的实验叫做——圣人计划。现在已经脱离了初级阶段,马上就要进入第二阶段了,如果全部五个阶段的实验都能够成功,你就在富贵镇看到一位真正圣人的诞生。”   司马迁听闻此言,坐直了身子道:“什么圣人?”   云琅笑道:“一个杀人无数,坐地分赃的人,如今马上就要变成人人爱戴,人人称颂的圣人了。”   司马迁怒道:“他何德何能可以被人如此称颂?”   云琅喝了一口酒笑道:“他的外甥因为与人争论,别人处处忍让,他外甥依旧不依不饶,结果,在撕打的过程中被对方给打死了。他的姐姐要求我们实验的对象出手杀死对方,结果,我的实验对象在了解了事情的经过之后,发现错误不在对方的身上,不但跟打死他外甥的人道歉,甚至还赔偿了对方五千钱。我的实验对象的姐姐听闻此事之后,就把他外甥的尸体丢在大街上,说那个死去的人是一只没有舅舅的野狗。别人都以为我的实验对象是无法接受这样的侮辱的,结果,他亲自去了大街上,背着已经发臭的外甥尸体,亲自入殓,亲自挖坑埋在野外。就此一件事,我的实验对象已经树立了自己公平的形象,在富贵镇人人都找他来评判公平与否,听说啊,经过他评判的事情,还没有出现一例不公平的。”   应雪林皱眉道:“大奸大恶也需要大智慧,超出人性的大善人,某家一般不会与他交往。”   司马谈大笑道:“陛下这种维护亲人,冤枉你入狱的行为雪林兄就能接受吗?”   应雪林笑道:“陛下委屈我,这属于人的范畴,是我们能预测的一种结果,为什么就不能接受呢?如果云琅的那个实验对象在有能力的情况下伤害一下杀死他外甥的那个人,某家完全能够想明白,哪怕他不理不睬那个杀人者,某家也能理解。可是,他不但不怪罪那个杀死他外甥的人,反而因为他外甥弄烂了人家的衣衫,就赔偿五千钱,这就过了,至于亲自背负外甥发臭的尸体入殓,这就更加的过了。这些事没有任何的意义,只是做给外人看的,看样子云琅的这个实验对象心中确实有大世界。”   云琅呲着一嘴的大白牙笑道:“你们看,这就是实验的结果,在一定的诱惑跟压力之下,一个人就很容易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我的一个师兄曾经说过,人对痛苦有一种天然的畏惧感,如果将畏惧感强行去掉之后呢,这个人在遭受痛苦的时候反而会感受到愉悦。我们的这个实验目标目前正处在割裂痛苦的阶段,如果成功,他真的有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圣人。”   司马迁冷笑道:“假的就是假的,如何能成真!”   云琅笑道:“骗一个人一时自然是骗人,如果持之以恒的骗这个人一生,即便是假的,跟真的又有什么区别?”   “我能去看看吗?”   “当然可以,等我从监牢里面出去,就带你去看,你会觉得我们的实验是有价值的。”   应雪林皱皱眉头插了一嘴:“某家也想去看看,看看你们是如何诛杀一个人的心。”   司马谈笑道:“同去!”   欢乐的日子总是那么的少,加上有人见不得这些人欢乐,于是,他们的欢乐日子就更加的短暂了。   所有人的快乐都来自云氏的食物跟美酒,当张汤不准许张连给监牢里面送食物之后,每三天一次的聚会就显得非常的无聊。   如果没有吃过云氏的美食,黄馍馍也是一种美味,这种馍馍有一股子淡淡的甜味,且回味悠长。   司马迁吃了一口黄馍馍打了一个饱嗝,事实上他今天从早上到中午还一口饭没吃呢。   他悻悻的将黄馍馍放在简牍上,偷偷看了一眼云琅,发现这个家伙捧着黄馍馍吃的非常香甜。   不仅仅把他的黄馍馍吃光了,还看着司马迁放在简牍上的大半个黄馍馍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意思。   司马迁把黄馍馍递给云琅,只见他丝毫不客气,三两口就把那大半个黄馍馍吃的一干二净。   “你应该是一个吃惯美食的人,为何也能吃得下粗粝的食物?”司马迁犹豫一下,还是问了起来。   “食物对我来说没有好坏之分,只有能否填饱肚子的区别,有条件的时候我自然喜欢吃好东西,没条件的时候把肚子喂饱我就很满足了。”   司马朗笑道:“你就是一个饿过肚子的。”   云琅摇摇头道:“算不得……”   晚秋的风已经逐渐变凉,一股很大的风从高墙外面带进来好多树叶,这些树叶还泛着一丝青色,却无力抵御秋风。   喜欢晒太阳的人很多,喜欢在萧瑟的秋风里晒太阳的人就没有几个了,至于喜欢晒月亮的人,就剩下云琅一个了。   天太冷,沙子里的最后一丝热量也消失了,云琅就把赤裸的脚丫子从沙子里抽出来,瞅着天上的明月,想要思量些事情,却最终一无所得。   这个时候想什么都是在做无用功,皇帝的阴影笼罩着他,不论他干出了什么样经天纬地的事情,皇帝只需要探出一只手就能化作一座大山,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对于大汉人来说,这样的压力每时每刻都存在,只是他们已经习惯了,熟悉到了可以忽略这样的压力。   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这是大汉人孜孜以求的超脱的目标,却很少有人能做到。   有些人为此付出了生命,有的人为此付出了名誉,即便是在监牢里,人们也会憧憬这种美好的未来。   一场秋雨赶走了大地上最后的一丝暖意,冰冷的秋雨拍打在监牢的窗户上,有几丝雨点落进监牢,云琅赶紧将毯子裹得更紧一些。   就在昨日,他的监牢里还有厚厚的软床,还有火盆,还有侍女伪装成囚犯的侍女进来伺候他洗漱。   现在什么都没了,皇帝轻飘飘的一句话,就收走了他所有的特权。   他只好跟对面的司马谈一样裹紧毯子依靠体温来抵抗晚秋的寒凉。   皇帝发话了,张连他们自然不敢再踏进监牢一步。   不过,皇帝的话却挡不住霍去病。   就在云琅考虑要不要点燃地上的麦草来取暖的时候,霍去病出现在他的面前,手里提着一只鸡,一坛子酒。   不等他发话,云琅就夺过那只鸡,撕下一只鸡腿之后,就把剩下的大半只鸡丢给了对面的司马谈。   今天一整天,也没有什么人来给大家送吃的……   霍去病找到了一只碗,给云琅倒了一碗酒,就很自然的把剩下的酒送给了司马谈父子。   “我问过张汤了,还有二十一天,你就能出去了。”   霍去病找了一处干净的麦草堆悠然的坐下来,笑着对云琅道。 第一一零章 老骥伏枥   “只要别让我挨饿,住一年我也无所谓。”   这句话一说出来,云琅就愣住了,他发现自己现在的要求好低。   “你被陛下罚俸一年,还要另外罚铜三十斤,按照大汉律法,你如果愿意缴纳五十斤铜,就能免除剩余二十一天的刑罚,钱我已经帮你交了,现在就能走了。”   “我记得陛下要我住满六十天的。”   “陛下说过这句话,事实上你已经完成了六成的刑罚,如果没有陛下这句话,你杀死公孙进的事情中尉府已经有了章程,你有功无过,即便是犯了冲撞陛下的罪过,也只需要缴纳一百斤铜就能免于处罚。”   “这就是说,我还是被陛下给坑了?他看似大度,实际上却在害我?”   “大概就是这样,陛下看你不顺眼,这是没法子的事情。”   “他为什么看我不顺眼?”   “因为你活的比他还要舒坦……”   “这也是罪过?”   “必须是!”   云琅摇头,从怀里掏出那根藏在怀里的鸡腿递给司马迁道:“这个也给你了。”   司马迁接过鸡腿嘎嘎地笑道:“出去重新做人啊!”   云琅喜欢现在的司马迁,拍拍他的手,又朝司马谈拱手施礼,最后冲着监牢深处喊道:“应先生,我走了。”   应雪林从监牢里面探出头笑吟吟的看着云琅道:“你走了,狱卒就不会克扣我们的口粮了,约会允许家眷来看我们,赶紧走吧,估计我这几日也会出去,听说你家冬日不冷,给某家留一间净室,我要修道。”   云琅笑道:“求之不得。”   说完话,就在狱友们的告别声中离开了监牢。   张汤站在二重门的后面,背着手瞅着满天飞舞的黄叶,见云琅出来了,就苦笑道:“你还不如再坐二十一天的牢。”   云琅摇头道:“不成,我如果这一次没有反抗,下一次陛下会关我一年的。原本只是让应县令降降火气的,没想到降火气也需要半年之久,人生苦短,浪费不起。”   “你总是不听别人最中肯的建议,这样会吃很多亏的。”   张汤叹了口气,似乎非常的不满。   “我其实是一个野人,现在我并不忌讳把这事告诉您,主要是我现在已经有了足够的自保能力,至少,不用在刻意的掩饰我野人的身份。既然我是野人,天生就喜欢自由自在,这些天我想了很多,以前当我还是一个野人的时候,虽然过的没有现在这么舒坦,却不用担心有谁会把我抓进监牢。如果那个人想要杀我的话,我甚至没有任何的反抗余地,除了自由自在的活着,我对这个世界别无所求。”   张汤看着云琅笑了,捋着胡须转身走上台阶。   之给云琅留下“你想多了”这四个字。   游春马就在中尉府大牢的门口,刘二牵着它正在等待云琅,有些人不用多说话,一个笑容,一个眼神就能有千言万语。   “回家!”   刘二跨上战马吆喝一声,十六匹战马就簇拥着云琅泼喇喇的出了长安城。   对于这座城市,云琅连多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   快马抵达阳陵邑的时候,却被长平给拦住了,上了她的马车,才看见卫青笑吟吟的看着他。   “你家冬日里暖和,就去你家过冬。”   卫青笑的和煦,眉宇间尽是温柔,不见一丝一毫的大将军霸气。   此时的卫青与点将台上的卫青判若两人。   “您不必如此!”   云琅的声音有些颤抖,卫青是出了名的不替人出面的人,但凡与长平侯府有关的事情,都由长平来处理,卫青留给世人的印象除过醉心军事战阵之外再无所求。   现在他却要住进云家去,这里面的含义不言而明。   长平在云家居住一辈子都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卫青居住一次袒护云琅的意思就非常的明显。   “少年人喜欢鲜衣怒马,就不要跟我们两个长辈待在一起了,去骑马领路吧。”   卫青见云琅有些失态,就轻笑一声帮他解了围。   长平见云琅下了马车,就对卫青道:“早知道他这么好拿捏,你就该早些出手才是。”   卫青笑道:“就算是小狗被你捏在手里他也会叫唤几声,何况是一个心高气傲的少年。拿捏他做什么,做长辈的是给晚辈铺路的,紧要的关头,即便是用身体垫在他们的马蹄下,也要助他们纵马狂奔离开泥潭。兵法云:攻心为上!”   长平亲昵的趴在卫青的膝盖上娇笑道:“男孩子就该夫君这样的英雄出马,你看看那个混账小子,被我打得那么惨虽然在求饶,却口不应心的。您就说了一句话,那家伙眼泪都要下来了。”   卫青抚摸着长平锦缎一般的长发喟叹一声道:“我又不是一个圣人,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似云琅这样的少年人,又有谁会不喜欢呢?陛下喜欢人的方式就是折磨他,打磨他然后委以重任,陛下忘记了一件事,并不是所有人都像我一般喜欢功名利禄,有些人即便是躺在泥潭里也自得其乐。”   长平坐起身懊恼的对卫青道:“不能这样说,您是兵家门徒,又不是师从黄老之术,既然是一柄锋利的长剑,就不该总是藏在套子里。”   卫青笑而不言,只是透过车窗看外面的荒原,过了很久低声对长平道:“等我杀光匈奴人,我就陪你在骊山隐居,足不出户直到老死。”   长平深深地叹了口气,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能够归隐泉林也是一大幸事。   两天后,云琅回到了云家,小虫跟红袖一人抱着他的一条腿哭得快要死过去了。   两个月没回家,而且被关进了监狱,她们两个也不知道哭过多少次。   云家的人全来了,一大群人将大门口挤得水泄不通,有欢笑的,有大哭的,有一边笑一边哭的。   云琅脸上满满的都是笑意,不好甩开小虫跟红袖,远远地看见宋乔站在小楼下,就得意的挥挥手,宋乔手抬高了一半,就迅速的回自己居住的小楼去了。   苏稚自然是不管不顾的大喊大叫,人太多,云琅听不清她在喊些什么,勉强给了一个大大的笑脸,就被自家的仆妇簇拥着进了家。   好在梁翁还知道招待卫青跟长平,急促的将长平,卫青安顿在长平平日里居住的主楼上,吩咐茶娘奉茶,就匆匆的离开去看自家小郎去了。   卫青笑吟吟的瞅着云琅被一群妇人簇拥着去了热水池子洗刷牢狱晦气,回过头对长平道:“很好地一群妇人。”   长平感慨的摇摇头道:“也不知这小子是怎么做到万众归心的,虽说他对这些妇孺有活命之恩,可是啊,这种发自内心的欢喜却不是假装就能做出来的。”   “所以说,这是一群很好的人。”卫青漫步走上二楼瞅着雾霭沉沉的骊山漫不经心的道。   “咦?您在看什么?”   卫青笑道:“我在看这座奇怪的山,它状如奔马,隳突乎南北,左冲右杀终难逃终南山之羁绊。”   长平吃了一惊连忙道:“不敢胡思乱想!”   卫青低下头宠溺的看着长平道:“就是兴之所至,随便想想,还不敢脱离羁绊。不过啊,我希望那个小家伙能冲杀出去,活的自由自在,你要知道,骏马本就不该有马具!”   长平松了一口气道:“老马就该守住马槽!”   卫青大笑道:“你不能连老马的一点想法都阻止吧?那样做可就太霸道了。”   长平认真的看着卫青道:“我比任何人都知道我的弟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所以,忘记你刚才的想法,想想可以,不要说出来。” 第一一一章 小女婴   “大将军静极思动去了云家?”   刘彻放下手中的简牍轻声问道。   张汤躬身道:“云琅离开中尉府监牢四个时辰后,就与大将军在阳陵邑汇合,一同去了云家。”   刘彻探头看了一眼张汤,重新拿起简牍悠悠的道:“大将军不是罪囚,只要没有离开长安,还无需向朕报备。至于云家子,既然少坐了二十一天的监牢,以后有的是机会补上。”   张汤张了张嘴最后还是无奈的道:“云氏缴纳了罚铜,此事已经了结。”   听张汤这么说,刘彻感到很惊讶,因为张汤的每一封奏折都是言之有物的,都是为了维持自己的立场给出来的谏言,现在,为了云琅这么一个无名小卒居然说出了心里话,真是怪哉!   “朕喜欢看他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样子你觉得这有什么问题么?”刘彻饶有趣味的瞅着张汤。   张汤连忙拱手道:“陛下的意志就是帝国的意志,臣下焉敢有什么意见。”   刘彻笑道:“嘴上说没意见,心里恐怕正在腹诽朕吧?认为朕太小气?如今长安盛传——人人都爱云琅,真是怪哉,为何朕每次看到他都恨不得将他捏成肉球,摆在桌案上?”   短短时间,刘彻一连说了两次怪哉,张汤从皇帝的话语里并未感受到恶意,遂笑道:“陛下对云琅爱之深责之切也是人之常情。”   “不,不,不……”刘彻摇晃着一根手指发出了一连串的不字。   “朕总觉得这家伙是一个异类!”   “异类?”张汤有些摸不着头脑。   刘彻把身体靠在锦榻上让自己舒服一些,然后道:“一个种地,养鸡都能把自己弄成豪富的人,朕翻遍了史书,他还是第一个。   至于养蚕,大汉国几乎家家户户都养了数千年,然则,真正依靠养蚕最终变成豪富的人又有几个?   骊山的煤石,以前不是没有人用过,为何到了这家伙的手里就能大行其道?   说白了,也仅仅是多了一个铁炉子罢了,朕见过铁炉子,没什么出奇的,为何别人就不晓得运用?   水磨这东西不需人力就能为谷物脱壳,大司农说,不仅仅是如此,食物变得更加精致之后,人的寿命也会随之增加。   哈哈,如今,好端端的水磨已经变成了祸害,应雪林不肯低头,南宫也不愿意让步,朕这个皇帝居然被陷在中间难以做出取舍……   渭水旱源边上的百姓正在当地官府的推动下大肆的制造水车,龙首原的官员禀报说,只要六十七架水车架设成功,龙首原上的三千顷旱地立刻就能变成水浇地,只需一年,粮食就能增产一倍以上,至于龙首原下的平地,原来浇不到水的旱地也会变成水浇地,靠南的一些田地,甚至能种植产量更高的稻米……哈哈,张汤,这些事只要有一个人能想出其中的一件,那就是了不得的功劳。   现在,却聚集在一个人的身上。   事出反常即为妖!   你要多替朕盯着这个家伙,再这么下去,不用他制造圣人,他就先一步成为圣人了。   对了,他要调教的那个圣人现在怎么样了?朕很想去亲自看看。”   张汤的嘴巴张的很大,好一阵子才消受了皇帝的这一番话,想了一阵子拱手道。   “就微臣与云琅交往的过程来看,他就是一个普通的少年人,无非聪慧一些,无非是来历诡异一些,刀剑砍在身上会流血,砍在要命处也会呜呼哀哉。他不是匈奴人,也不是山越人,他洗澡的样子微臣也见识过,与我大汉少年的模样别无二致。他的样子长得像我汉人,声音听起来也像我汉人,衣冠礼仪无差,因此,微臣以为,他就是我汉家的一个少年郎,见到钱财会欢喜,见到美貌的女子也会动情。陛下有所不知,此子与卓氏女春风一度之后,卓氏女居然珠胎暗结,于去年在成都诞下一个女婴。哈哈哈,这就是微臣对云琅越发亲近的原因。”   “卓氏女?司马相如之妻?”   “正是!”张汤淫笑出声。   刘彻忽然爆发出一阵震天大笑,手里的简牍都丢在地上了,也顾不得理会,依旧哈哈大笑。   张汤站在一边也乐不可支,他贯会给人戴绿帽子,如今有了同道,颇有些吾道不孤的感觉,只是,云琅跟卓氏女的事情发生在卓氏女与司马相如大婚之前,让他未免有些遗憾。   刘彻大笑了良久,才停下来,擦试一把笑出来的眼泪对张汤道:“云琅可曾知否?”   张汤摇头道:“微臣未曾告知云琅,卓氏女久居蜀中恐怕也不想告知云琅此事。”   “张汤,你觉得这个女婴可以成为云琅的软肋?”   张汤笑道:“一个多陌生妇孺都关爱有加的人,如果听到自己有了亲骨肉,微臣不敢想是个什么情形。”   刘彻皱眉想了一下,挥挥手道:“调任司马相如为成都郡赞者,擢升卓氏女为五华夫人,朕给了他们想要的,那么……那个女婴……算了,朕还做不出挟持女婴羁绊云琅的事情。”   张汤钦佩的弯腰施礼道:“陛下仁慈!其实不用挟持什么女婴,只要他们父女活在我大汉的国土上,就是我大汉的子民,自然也要遵守我大汉的规矩。”   刘彻微微点点头,他之所以对云琅的聪明才智有些忌惮,就是因为云琅在大汉国乃是孤身一人,如今,这家伙多了一条小尾巴……哈哈哈,想到这里刘彻又忍不住大笑了起来。   能被皇族控制的人,刘彻从不担心他的才华有多么惊人,只担心他们空有盛名。   自从云琅献上了元朔犁,他的名字就已经镌刻在刘彻的心上,那时候还以为自己得到了一个大匠,就随意的在空旷的上林苑给了他一块地。   没想到自从这块地到了云琅的手中,就迸发出惊人的能量,土地里的产出不算,仅仅是云氏庄园精巧的布局,以及对温泉水的利用,就让刘彻对云琅的认识又多了一层。   出于皇帝警惕的本能,他本能的怀疑一切,怀疑任何不受他控制的人与事。   现在没关系了,只要那个小小的女婴能在云氏庄园里生活,天下虽大,无论云琅跑到那里去,他终究是要回来的。   小女婴的出现,就像给云琅这匹没有定性随时就会逃跑的野马套上了一根绳索。   这是一个不是羁绊的羁绊,没有比这个更完美的绳子了。   “令蜀中绣衣使者行首沈叛,取回那个小小的女婴,一路之上不得有任何差池,若有差错,提头来见!”   张汤依旧抱着双手肃立的台阶下,他知道这道命令不是对他下达的。   果然,隋越第一时间从帷幕后面走出来,躬身道:“奴婢遵命,云氏小女婴不能有任何的差池,否则,沈叛提头来见!”   刘彻点点头,隋越就退下了,刘彻又看看张汤,张汤连忙躬身道:“在陛下将小女婴交付云氏之前,微臣会闭口不言。”   “你去告诉阿娇,准备接受云氏女婴为义女,一切按翁主例。”   张汤笑眯眯的道:“陛下厚待云氏,云氏敢不肝脑涂地为陛下效命!”   张汤离开了建章宫,刘彻对着空无一人的大殿低声道:“大将军跟云琅都谈了些什么?”   帷幕后面一个嘶哑的声音回禀道:“并无实际接触,大将军住进了山居,由长公主陪伴,大将军夫妇琴瑟和鸣,出行有白鹿为伴,闲暇有猛虎嬉戏,恬淡悠闲,羡煞旁人!” 第一一二章 山居图   清晨,浓雾从山谷里慢慢泄出,在山脚下铺了一地,而后就被后续的云雾推搡着,弥漫过了松林,最终将偌大的云氏庄园笼罩的如同仙境。   一个女子提着水桶,矫健的从小溪这一边跳到另一边,蓝色碎花的裙子也随之舞动,如同一朵盛开的蓝色莲花。   一个年纪更小一点的蓝衣少女站在小溪这头,接过少女手里的水桶钦佩地叫道:“哇,小虫姐姐真厉害,跳过来一滴水都没有洒。”   小虫姐姐骄傲的哼了一声道:“再过两年,就该你去溪水尽头打水了。”   小女孩吃惊的抬起头看着小虫姐姐道:“你真的要嫁给傻大跟傻二?一次嫁给他们两个人?”   小虫姐姐怒道:“胡说八道,他们有老婆,还有八个,我怎么可能嫁给他们。”   “可是,那两个傻蛋说非你不娶的,孟耶耶也说到时候他来提亲,会把那些女子都赶走。其实傻大,傻二傻傻的人不错,嫁给一个还差不多,嫁给两个会被人笑话死。”   小虫姐姐笑道:“十一岁就想着嫁人,还嫁两个,你羞不羞啊?哼哼哼,丑庸姐姐被嫁掉了,我要是在被嫁掉了,小郎就成你一个人的了。想的美啊……不过,我长得太丑,配不上小郎,所以你不用为我操心,小心宋乔跟苏稚那两个妖精吧。苏稚也就罢了,给她一点吃的她就什么都忘记了,倒是那个宋乔,长了一对桃花眼,每次看小郎的眼神都像是带着钩子,她才是你的敌人。”   红袖用她那双圆圆的眼睛瞅着一脸狡狯模样的小虫道:“我还小呢。”   小虫在红袖的脸蛋上点一下道:“就你鬼心思多。”   晨雾缥缈,两个少女的身影很快就被浓雾遮掩的隐隐约约,一头斑斓猛虎撞破了浓雾来到溪水边,舔舐了一些溪水之后就习惯性的仰起头咆哮起来。   虎啸阵阵虽有浓雾遮掩,依旧传遍的山林,几只蠢笨的野鸡仓皇从灌木丛里飞出来,远远地落在松林里,转瞬间就不见了踪影。   “叫吃!”   长平得意洋洋的将一枚黑色棋子放在一颗白棋边上,围三阙一,只有一口气的白棋眼看着就要无路可逃。   卫青微微一笑,不理睬那枚将要被吃掉的棋子反而在无关紧要的地方放了一颗白色棋子。   长平得意洋洋的又放了一颗棋子,将围在中间的那颗白色棋子从棋盘上拿掉,还特意瞅了丈夫一眼。   卫青叹了口气道:“你还是那副性子,从不放过到手的利益啊,这样做一时半会可能没有问题,时间长了是要吃亏的。为了叫杀一子,你走了三步棋,分寸之地占优,却不知外面的大局面早就改变了。你夺我一城,却不知你的壶遂,武方,盘亘三城已经陷入了死地。”   长平扭扭腰肢得意的道:“我是女子,管外边的三座城干什么,我只要固守中馈就成。”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今后不能再这样了,去病儿,小襄儿就要长大成人了,要为他们多想想。”   卫青从棋盘上收回白子,胜负已定已经没有继续走下去的必要了。   长平笑道:“他们这样其实挺好的,只要不贪功冒进,终究有一天会成为人上人的。倒是家里的那三个实在是让我不放心。”   卫青摇头道:“卫家不能总是出盖世英雄,出几个纨绔其实也不错。有些人适合当铁匠,有的适合当马夫,有的适合当将军,自然也就有人适合当纨绔。卫伉才智平平,又胆小怕事、如果你不准备再生孩子的话,我的爵位将来就是他的。至于卫不疑、卫登,小小年纪已经展现了纨绔的苗头,这几年若不是你勤于教诲,还不知道他们会变成什么样子。”   长平犹豫一下道:“你莫怪我没有把他们跟去病儿,云琅他们搅合在一起。”   卫青慨然道:“老虎群里你塞进来几只羔羊,他们能活吗?去病儿且不说,仅仅是云琅在陛下面前纵马杀死公孙进,就不是卫伉、卫不疑、卫登他们所能比拟的。你知道吗,陛下亲眼看着云琅杀死了公孙进,当时并未生气,反而夸赞云琅好风仪。不论是纵马还是提枪,乃至于刺杀一气呵成,没有半点的犹豫。去病儿或许能做到,襄儿,李敢还差一些,至于家里的三个孩子,就更加不必说了。你要是强行把他们三个塞给去病儿他们,估计用不了几天,就会被打的骨断筋折。”   长平白了卫青一眼道:“你就不能找一个好一些的女子生出三个好孩子来?妾婢生的孩子能好到那里去?”   卫青一脸的黑线,皱眉道:“你当时还是平阳侯夫人呢,我能怎么办?没在娶你之前立正妻,已经是侥天之幸了。”   长平笑着倒在卫青怀里低声道:“远声亭边上有一个不大的热水池子,我们去那里……”   卫青哈哈一笑,就打横抱起长平就下了小楼,两个仆妇连忙快步跟上,另外几个侍女则快速的准备好贵人洗浴用的东西,抄近路去了远声亭。   云琅不准备起床,瞅了一眼窗户外面的云雾,就重新把头放在枕头上。   红袖已经催促他好几回,早饭已经凉了,云琅觉得自己还是不要离开被窝比较好。   昨日去了军营,被全军兄弟拉住庆祝了一番,尤其是被大家丢上半空然后接住这一个动作,就让他腰上的骨头似乎要折断一般。   他发誓,以后要是那个王八蛋还敢穿着铠甲帮他往天空丢,他一定翻脸。   不管是皮甲,还是铁铠,手腕部分都有一块铁,这是用来抵挡敌人砍过来的刀剑的,不是用来对付他的腰骨的。   晚秋的骊山美的荡人心魄,漫山遍野的红叶在秋风中哗啦啦的上下翻飞,再等一段时间,这些黄叶,红叶,就会被风吹得到处都是,那时候,整座骊山就像是一团燃烧的火焰。   “小郎,该吃饭了,小米粥都成糊糊了。”   “那就拿去喂猪!”   “啊?糟蹋粮食会被天罚的。”   “别信他们的,都是胡说八道,用粮食喂猪怎么可能是浪费?只是把小米转化成猪肉了,快去,这是我们赚便宜的事情。”   “不成的,还是我喝了吧,鸡蛋给小郎吃。”   “你又不是小猪,小米粥熬化了就不好喝了,拿去喂猪,你要是想喝了,就去重新煮。现在,你把鸡蛋吃掉,我现在见不得鸡蛋。”   云琅咕哝完毕,就重新把脑袋塞毯子里,准备再睡一会,反正外面的大雾一时半会散不掉。   晚秋到来了,云家就彻底的进入了农闲时光,现在的云家,除过种植暖棚蔬菜的,跟养鸡鸭家畜的,就剩下丝帛织造作坊在日夜然不停的运转。   属于男人们的活计不多了,少年人们却非常的忙碌,云家的马车作坊忙碌的一塌糊涂,云家的铁器作坊里也忙碌的稀里糊涂。   云琅起床后,发现家里空荡荡的,有些后悔把家里的人都撵的跟牲口一样的干活。   小米粥没了,云琅只好喝青菜疙瘩汤,厨娘们要忙着给吃中午饭的仆妇,少年,工匠,商贾们准备午饭,云琅不想再给她们添乱,就随便对付两口。   眼看着年迈的梁翁在云琅喝一碗疙瘩汤的功夫就从眼前走过五六次了。   云琅就叫住梁翁怒道:“人手够就去招揽,把家里的人都赶得跟牲口一样的做什么?” 第一一三章 反人类行为   “够,足够了,再多的活计家里人也能应付过来,那些半大的崽子如今也能帮着干活了。”   梁翁连忙停下脚步,跟家主解释。   “人傻就要多读书!那些半大的小子能帮家里干多少活?能多认识几个字,比他们多干点活强多了。人手实在不够,就去富贵镇招揽,记住了,只要无家可归的妇孺,不要男丁。你家小郎我现在是众矢之的,妇孺养的再多最多被人说我荒淫,男丁养多了,一个图谋不轨的罪名咱们家还背不起。”   梁翁挠着脑袋道:“家里的活计都是轻省活,妇孺确实也能干,再招揽一些的话也不是不成。就是家里的这些妇人们不干啊,她们宁愿累死也不肯让家里把好处给了外人。”   云琅皱眉道:“她们担心人多了会把家里吃垮?”   梁翁连忙道:“是啊,是啊,这才开始过好日子,人人都准备拿命来守着,外面招来的人没吃过开庄子时候的苦,一来就享福,大家都不高兴。”   云琅笑道:“真是妇人之见,她们这两年的份例都不知道涨过多少次了,刚进门的人怎么可能一来就跟她们一样?比照当年她们进门时候的份例发放就是了。在云家执役的时间越长,份例就越高,你跟刘婆商量一下,拿出一个章程来。另外,你跟刘婆从今后不再负责具体的家务,一个是外管家,一个是内管家,你们再提拔几个得用的管事出来负责具体的事情。再这么下去,你们两个会被活活累死的。”   梁翁连连点头道:“小郎说的是,老奴这就去找刘婆商议,尽快采买人手,不敢耽误明年家里用人。”   云琅见梁翁走了,就摇着头把疙瘩汤喝完。   做官对大汉人来说永远都有吸引力,哪怕是在奴仆之中当了管束奴仆的官,他们也非常的满意。   云琅希望家里的管事都是从自己家里提拔出来的,这样一来大家的利益都捆绑在一起,会导致背叛的代价非常的高。   家里取暖用煤炭,可是,依旧需要大量的木柴。   从森林里找到一颗颗枯萎的树木,再用牛马拖回家,最后锯成一截截的劈柴。   树枝会被烧成银霜碳,专供家里烧烤之用。   云琅喜欢松柏木燃烧后散发出来的香气,很想弄一个壁炉,可惜,云家的房子都是木楼,弄一个壁炉的后果就是连房子一起被烧掉。   刘二单臂劈柴的模样真的很好看,全身的腱子肉会随着斧头挥动上下滑动,深秋的日子里砍柴砍得浑身蒸汽缭绕,皮肤油光水滑的确实有看头。   只是,当刘婆走了之后,他就对劈柴这事一点热情都没有了,木头墩子上还有一根劈了一半的柴火,他也不闻不问。   刘婆喜欢梅花鹿,跟家主要了一头放在她的院子里养着,刘二每天都要借着去看梅花鹿的功夫去调戏一下刘婆,顺便跟刘婆的闺女亲近一下,完全是一副准备当后爹的模样。   云琅看刘二劈柴,看了好一阵子,见刘婆走了,就悄无声息的来到刘二身边道:“得手了?”   刘二用一根细柴火棍剔着牙,吐出一根塞牙的肉丝骄傲的道:“妇人要比闺女好的太多了,主要是贴心,忙活一宿,早上起来有糖鸡蛋跟羊肉汤补身子,闺女就想不到这一点。”   男人间的话有时候根本就不能听,两个猥琐的人一起嘿嘿笑一阵子,云琅又问道:“什么时候成亲啊?看样子我要准备两份厚礼才成。”   刘二皱眉道:“你说怪不?这婆娘如今对我千肯万肯的,就是不能提成亲的事情,你说怪不怪?”   云琅鄙夷的瞅瞅刘二,懒得跟他解释什么是肉体需要,对如今的白富美刘婆来说,他刘二就是一个牛郎的角色。   跟刘二成亲,刘婆首先就要考虑她哪一份绝对算得上丰厚的家产的归属问题。   大汉的律法制定的对男人太有利了,不管是男人婚前富裕,还是女人婚前富裕,成亲之后只要不是赘婿,那就一定是男人富裕!   糖鸡蛋跟羊肉汤?   笑话,人家只需要你身为男人最有用的一点,自然要保护好,至于别的,刘婆还真得没看得起刘二。   阿娇今天突兀的来到了云家,很无礼的用一根手指挑起云琅的下巴仔细的端详,嘴里还发出啧啧的嫌弃之音。   不知道她要干什么,还以为她看上自己了,不由得大惊!   不过,看到阿娇在用手帕擦拭那根刚刚触碰了他下巴的手指,就知道自己想多了。   “我不喜欢丑人!”阿娇斩钉截铁的对大长秋道。   大长秋无奈的道:“他长得还算不错,要是长成孟大,孟二那样的才是贵人您的灾难。”   阿娇想了一下觉得大长秋的话有几分道理,就撇撇嘴瞅着云琅道:“千万别让我失望!”   云琅一头的雾水,这两个人却一句多余的解释的话都不给,就在一群宫女的簇拥下去了云家的菜圃。   云琅拉住大长秋的袖子道:“解释一下啊,我这长相怎么啦?”   大长秋不耐烦的抖开云琅的手道:“过些日子你总会知道的,现在问这么多做什么?我问你,你的胡萝卜地里的萝卜怎么那么少?贵人打算送人都凑不够数。”   大长秋不愿意说的话,没人能从他的嘴里掏出来,云琅没好气的道:“初秋的时候要你们多种一些,你们非要多种一些好看的,现在好了,你家的菜圃被你们给祸祸光了,现在就来祸害我家的菜圃。”   大长秋白了云琅一眼阴阳怪气的道:“你可以不给啊!莫非你觉得卫青住在你家里,贵人就要给你几分薄面?”   云琅瞅瞅后山无奈的道:“大将军跟长公主自从来到云家就住进了主楼,第二天就搬进了山居,整日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即便是观赏景致,也只是坐在观景台上看一眼,我想跟大将军多说一句话,长公主都跟防贼一样的防着我。你拿大将军出来说事,这就太欺负人了。”   “满长安三辅,愿意被阿娇贵人欺负的勋贵人家多了去了,也没见阿娇贵人跑人家家里去欺负人。别不知道好歹,以后再说这种没轻没重的废话,你仔细你的那一身皮!”   大长秋听到阿娇在菜圃里叫唤,赶紧舍弃了云琅,就一头钻进了有草棚子遮盖的菜圃。   不一会,就看见大长秋抱着一颗足足有五斤重的大白菜从菜圃里面钻出来。   云琅的心都在滴血,早就告诉阿娇了,十亩地的油菜田,就长出这么十六颗变异的白菜,这还是经过两年的精心培育,好不容易培育的有五斤重了,只要再经过两次大大结合,优选育种,说不定就能培育出十斤重的大白菜来。   现在,少了一颗!   她怎么下得去手?   云琅的臭脸自然被阿娇看的清清楚楚,愤怒之下还想再砍一颗大白菜,觉得不妥当,就对云琅道:“今天心里不舒服,不舒服!专门拿你撒气来了。”   云琅苦笑道:“您总要我死个清楚明白吧?到底哪里做的不好让您生气了。”   眼看阿娇就要说出来了,就听大长秋咳嗽了一声,阿娇愤怒的甩甩袖子,就闭嘴不言了。   云琅跟阿娇当邻居两年多了三年了,他当然清楚,阿娇这人平日里绝对是一个讲道理的人。   对于变异的大白菜,她付出的心血也不少,她家种了百十亩油菜,也在努力的选种,育种,大白菜这种经过七八代变异就能变型的蔬菜,她家迟早也会弄出来的。   问题是,什么样的事情能让阿娇做出砍掉一颗实验用的白菜这种反人类的事情呢? 第一一四章 人人都要保密   秘密这种事情就是对云琅这种无关紧要的闲散人员而定的,对那些手握重权的人来说,大汉国能对他们保守的秘密很少,如果他们想要刻意的去探索一些不知道的秘密的话,基本上是难不住他们的。   卫青自然不会不会去打探皇帝的秘密,除非皇帝的秘密跟他有关。   长平却是一个喜欢多事的人,天生就长了一副灵敏的耳朵,加上她手里有长平侯府这个新贵,平阳侯府这个老牌侯府,不论是新旧勋贵都会把她当做自己人。   加上她本身就是威风赫赫的长公主,皇族里的人对她也不排斥,于是,长安三辅之中,很少有她不知道的秘密。   云琅想要听真真正正的皇家秘闻,就只好找长平了,最重要的是,只要是阿娇想要保守的秘密,长平一定会忍不住给说出来。   求人的时刻,猪头不能少。   阿娇刚走,云琅就让人杀了一头肥猪,他亲眼盯着,让厨娘将一颗完整的猪头给卸下来。   自己带着小虫跟红袖两个仔细的用镊子一根根的将猪毛拔的干干净净,又把猪头从中间一劈两半,揉上盐,用香料腌制,最后涂抹上蜂蜜挂在院子里控了一夜的血水。   早上起来,又被寒霜打了一遍之后,这才放进大油锅里炸,等到猪头完全变成金黄色之后,就加上姜,葱,蒜,茱萸,大火蒸。   大火蒸了一个时辰之后,就用竹签子将两半猪头戳出无数个小洞,眼看着白亮的油脂从小洞里流出来,就改用小火慢炖,又半个时辰之后,取出猪头,去掉猪头骨,将控出肥油的猪头肉再一次放进笼屉里,添加酱汁,继续大火蒸半个时辰。   到了这个时候,猪头已经被烹煮的喷香酥烂,立刻从笼屉里取出来,趁热将猪头肉分成若干份,一层猪皮,一层猪耳朵,一层猪舌头,一层肥肉,一层脆肉摆好,趁热用麻布包起来,底下放一个竹排,上面压一块木板,木板上再压一块巨石。   猪头肉里的水,油都会被巨石压榨出来,顺着竹排流走,最终滴在竹排下面的一个大盆里。   厨娘绝对不会允许任何人浪费一星半点的油脂。   傍晚的时候,被叠起来的猪头肉重新在重压之下变成了方方正正的一大块。   厨娘知道小郎费劲的制作这个猪头是有大用处的,就用最好的刀工,切出薄如蝉翼的猪头肉片。   这一片肉上有脆骨,有肉皮,有精肉,有口条,有脆肉,更有肥肉,只要蘸上蒜泥跟香醋,一口下去几种滋味不断地在嘴里糅合又重新整合出新的味道,千变万化,且层出不穷。   好的食物一定要配上好的器皿这才能活色生香,云琅试着用胡萝卜雕花,结果雕刻出来之后发现还不如不雕,太难看了,就只好选了几根形状颜色都好看的胡萝卜带着一点碧绿的胡萝卜缨子,跟晶莹剔透的猪头肉一起装在一个黑色漆盒里。   颜色很丰富,看着都有食欲。   云家的米酒早就酿好了,加上糖霜,一起装进食盒,云琅就踩着夕阳去了长平,卫青居住的山居。   卫青居然会弹琴?   才走到山居边上,就听见叮叮咚咚的琴声配着潺潺的溪流声,混成一色。   长平在跳舞?   腰肢扭得夸张,还不时摆出一个美人照镜的姿势,轻歌曼舞的很不要脸的唱着云琅写给刘陵的《佳人歌》。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云琅很想把曹襄拉过来看他母亲跳舞唱歌……   忽然,“嘎嘣”一声,卫青的琴弦断了,就听卫青曼声道:“偷听他人琴声非君子也。”   云琅挎着食盒一边向高台上走,一边鼓掌赞叹道:“音是高山流水,舞是红袄绿腰,曲子更是只应天上有,人家哪得几回闻啊。美中不足啊,少了人间珍馐,与绝世美酒,小子来的还真是时候!”   长平脸上涂抹着厚厚的浓妆,一张脸白的如同妖怪,一张小嘴居然画成了梅花状,手里还有一柄翠玉团扇,一袭长长的纱裙拖在地板上,即便隔着浓妆,云琅也能感受到长平散发出来的冰冷的杀意。   人家夫妇在操弄高雅,云琅自然需要融入到这个高雅的场景之中,提着食盒稳稳当当的走上了高台,每一步跨出的距离都是相同的,甚至暗合音律。   卫青眼中蕴满了笑意,眼角虽然多了一些鱼尾纹,却比美少年更加的耐看。   长平旋转一下长袖坐在地毯上冷冷的道:“最好给我一个能接受的理由,否则——靠山妇!”   四个带着兜帽的妇人掀开兜帽,露出满是刺青的脸,冷冰冰的看着云琅,只要他一句话说不合适,她们就会一拥而上。   云琅知道这时候说什么都会引起长平的反击,就很优雅的打开食盒,一样样的将里面的食物取出来,放在卫青的面前。   “尝尝看,能否品尝出是什么肉食!”   听云琅这样说,长平的注意力果然被食物给吸引住了,竖起耳朵听云琅的下文。   “世人以龙肝凤髓为人间绝味,却不知,如果不知道烹调手法,即便是龙肝凤髓也会腥臭难闻。相反,如果烹调手法得当,就算是普通食材也能做出超过龙肝凤髓的美味。这道菜,乃是小子初创,做成之后环顾四方,唯有两位长辈有资格品尝,余者不论。”   长平取过筷子就要吃,云琅看着她那张满是脂粉的脸道:“伯父的琴音绝妙,伯母的舞姿歌喉无双,恕小子孟浪,这道菜还能勉强配上这灿烂的晚霞。”   长平放下筷子,进了屋子洗漱。   卫青瞅着云琅道:“你可把她得罪的狠了,如果你拿来的食物配不上你的说辞,还是尽快离去吧。”   云琅笑着给卫青倒了一碗温热的米酒,转身开始给两人调配蒜泥跟醋汁。   不一会,长平就从屋子里走出来,短短的时间她不仅洗掉了铅华,还换了一套衣服,很庄重的那种。   云琅端着酒碗眼看着卫青跟长平开始吃猪头肉,就轻轻地啜饮一口,酸甜的米酒味道很好。   卫青一连吃了三片猪头肉,就放下筷子,转头开始吃胡萝卜,对猪头肉看都不看一眼。   云琅瞅瞅长平雨点般的落筷子惊讶的道:“伯父觉得不合胃口?”   卫青喝了一口米酒道:“相反,味道确实让人难以自拔,吃三片就好,再多吃,就会沉迷其中。你以后要记住,迷惑心智,使人堕落的不仅仅有声色两项,任何欲望得到了彻底的满足之后,都会让人堕落。因此,事不可满,欲望不可尽!”   云琅点头受教。   长平吃完最后一片猪头肉,就把食盒推到一边问道:“这道菜很难做吗?”   “不算难!”   “这种肉很难得吗?”   “猪肉而已!”   “猪肉?你觉得我没有吃过猪肉?”   “一颗完整的猪头罢了。”   长平努力的回忆了一下猪头的模样,跟刚刚吃过的东西做了一个对比,很难把他们联系到一起,遂摇头道:“我不管,再做两份出来,一份我亲自尝试之后会带去长安,另一份你要拿给阿娇。这一次,因为你的事情,阿娇的损失很大。”   云琅吃惊的道:“昨日里,阿娇生气砍掉了一颗留种的大白菜,还说是我欠她的,我就是想不明白,才找您来求证一下。”   长平摇头道:“不能说,正月之后你就会明白的,对你来说是天大的好事。”   云琅打了一个哆嗦道:“陛下给的?”   长平认真的点点头。   云琅哆嗦的更加厉害了,他真的好怕皇帝的赏赐,有时候你明明渴的要死,皇帝说不定就会赏赐你一盆火,还不允许你拒绝。   “是真正的好事,站在你的立场看也是天大的好事,这件事你不会拒绝,也不会反对,甚至会对陛下感恩戴德。”   “陛下把我的山门从大山底下挖出来了?”   长平莞尔一笑道:“正月之后你自然会知道。” 第一一五章 生动的世界   云琅忧郁的瞅着隐没在黑暗中的始皇陵,用力的揉搓着头发,他很害怕始皇陵的秘密被皇帝知道了。   始皇陵就建造在关中,参与始皇陵建设的人足足有数百万,还整整建造了二十年,如果说,没有人知道始皇陵在那里,那就太自欺欺人了。   云家能有什么喜事呢?   最大的喜事就是在云家的地界里突然发现了一个宝藏。   就像后世的人在自家的院子突然发现了一个油井……   这就是灾难啊。   云琅仔细的思量自从来到大汉之后到底扯过多少谎话。   算了半天没有算清楚,如果每一个谎言都被戳穿的话,云琅觉得自己可能是有史以来最大的骗子。   很多谎言说的非常恶劣,仔细算起来,就是在拿大汉国所有人当傻子玩弄。   心怀鬼胎的人就是这个样子。   回到房间之后,云琅收拾好了自己要带的所有东西,准备一旦发现不妙,就带着老虎逃进骊山,无论如何先跑掉之后再说其他。   至于骗人这回事是客观存在的,即便是被所有人认为他是一个无耻的骗子,云琅也绝对不会有什么自杀的念头。   了不起,此生再也不来长安三辅就是了,换个名字,隐姓埋名的在别的地方东山再起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第一天,什么事都没有发生,枕着包袱睡觉的云琅,松了一口气。   第二天,依旧没有什么事情发生,不过,长平看他的眼色似乎温柔了一些。   第三天,阿娇忽然派来了六个上了年纪了嬷嬷,伺候云琅洗澡,并且在伺候他洗澡的过程中,把他全身上下看了一个遍,最后在他的脚底板上发现了一块铜钱大小的暗红色的胎记,然后就如获至宝的回去了。   第四天,云琅困倦的快要睁不开眼睛了,整个人憔悴的厉害,脸上的笑容虚假的厉害,不论是谁都能看出来云琅是在强撑。   第五天的时候,霍去病跟曹襄来了……   “事情已经干下了,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不如认命算了,里外不过是家里多一口人的事,你现在家大业大的多一口人吃饭算的什么?等到孩子长大了,出一份嫁妆也就是了,至于把你折腾成这个模样?”   正在把脑袋搁在桌子上准备忏悔的云琅忽然愣住了,抬起头用那双缺少睡眠变得血红的眼睛瞅着曹襄道:“什么多一口人吃饭,什么嫁妆?”   霍去病羡慕的瞅着云琅道:“春风一度就珠胎暗结,也只有你有这本事!”   云琅的眼珠子都要掉出眼眶了,一把抓住霍去病道:“什么春风一度,谁珠胎暗结?说清楚?”   “刚刚从梁王府回到长安的司马相如指天画地的发誓,卓姬生下的那个女婴,绝对不是他的。”   云琅的身体一下子就僵住了,眼睛直勾勾的瞅着霍去病,见他重重的点了头。   喉头就发出“呴喽”一声响,然后就软软的倒在毯子上……   霍去病在云琅的脖子上摸一把对曹襄道:“竟然昏过去了。”   曹襄苦笑道:“要是我现在突然多出一个女儿来,还要面对所有人的非议,也会昏过去。   不过啊,这一次司马相如跟卓姬算是赚大了,一个就任成都郡的赞者,一个直接成为五华夫人。   司马相如获得的那个赞者也就罢了,无非就是一个官职,卓姬获封五华夫人这个就厉害了。   五华山的铁矿这下子就成了卓姬的私产,估计她的父亲会被活活的气死。   最厉害的还是陛下啊,一道旨意下去,硬是去掉了卓氏一半的性命。   蜀中旷日持久的铁矿之争,终于尘埃落定了。”   身份地位的不同导致每个人的见识也是不一样的。   云琅很讨厌这句话,但是,这毕竟是事实。   他费尽心力想要知道的消息,对霍去病跟曹襄两人来说并不算什么。   即便他们的长辈不肯告诉他们,他们也总是有自己的渠道得到消息。   年长的勋贵里面,他们的立场是不同的,阿娇,长平跟皇帝站在一起,自然立场是一样的,可是,有些人——他们的立场跟皇帝并不相同。   尤其是牵涉到五华山铁矿利益之后,矛头就非常的明显了。   于是,连阿娇都不敢轻易说出来的秘密,在有心人的推动下,宣扬的满世界都是。   他们利用这个事情来羞辱司马相如,将卓姬描述成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让卓氏的人知晓,他们家的女儿是用什么手段来达到侵吞家族财产目的的。   司马相如知道这件事的可怕性,知道是皇帝的旨意,于是,他宁愿忍着漫天的流言蜚语,咬着牙承认那个小小的女婴并非他的孩子。   他不敢想象,一旦他承认这个女婴是自己的孩子,从而毁掉皇帝的用意,后果是多么的可怕。   只要是大汉人都知道一件事——他们的皇帝陛下非常的小气。   他只在乎自己的计划能否实现,至于麾下的人会遭受什么样的噩梦,他一般是不理睬的。   云琅昏迷了半个时辰之后,就醒过来了。   “你怎么不多睡一会?”霍去病一脸的怒容。   云琅笑道:“我昏过去了。”   曹襄冷笑道:“我第一次发现昏过去的人还能打呼噜。”   云琅摊摊手笑道:“既然昏过去了,就不妨顺便睡一会,这几天把我折磨坏了。”   霍去病见云琅笑的开朗,拍拍桌子道:“我马上就要成亲了,如果顺利,明年入冬的时候就会生一个到两个儿子,把你闺女给我儿子留着。”   云琅鄙夷的看着霍去病道:“想帮我的女儿正名?你觉得需要吗?”   曹襄惊讶的道:“这孩子的出身是有问题的。”   云琅笑道:“只要是我生的,就没有问题,也不会有问题,就算是有问题,我也会让她变得没问题!”   “你信卓姬?”曹襄追问一句。   云琅指指自己的脑袋道:“我信!”   “占便宜的可是卓姬啊,五华山的铁矿落在她的手中,卓氏一半的命脉没了。”   “占便宜的是我……”云琅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话,就走出了屋子。   夕阳西下,红彤彤的太阳即将落山,天边没有晚霞,只有一大团灰色的云彩被夕阳镶上了一道金边,骊山最高出的那颗古松似乎张开了双臂正在拥抱太阳。   山风呼啸,黑色的松林松涛阵阵,如同虎啸龙吟,吹起斑斓的霜叶漫天飞舞,如同一群彩色的蝴蝶翩翩飞舞,最终落入山涧。   云琅大叫了一声,侧耳倾听着远山的回音,他从未发现这个世界居然会如此的灿烂,如此的清晰。   他从未奢想过会有一个孩子,他以为自己经历了可怕的事情,应该不可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   没想到,这个世界对他会如此的温柔,如此的宠爱,他三心二意的给了这个世界一点微不足道的报答。   这个世界却给了他一座金灿灿的金山!   于是,云琅第一次虔诚的跪倒在地上,面对夕阳行三拜九叩大礼……他感谢这个世界,感谢这个世界上所有可能存在又不可能存在的神灵。   “看样子,一个孩子才是云琅最想要的……”卫青背着手站在大门外,看着云琅朝长安方向行叩拜大礼!   长平苦笑道:“我那个弟弟啊,看人真是奇准,对谁都有戒心的云琅,这一次居然心甘情愿的……”   霍去病,曹襄也惊讶到了极点,要知道,云琅即便是在校军场,在所有人都对皇帝叩拜的时候,他的膝盖也没有落在实处。 第一一六章 安全第一   奋斗这种事对云琅来说实在是太无聊了。   作为一个上知五百年,下知两千年的妖孽来说,任何奋斗都不可能出乎他的预料,也就没有了任何的意义。   他就像是一个上帝,站在九天之上俯视人间众生被各种欲望挣扎,呼号。   当一个小小的,软软的,小女婴突然出现在他的世界之后,这个世界就彻底坍塌了。   他可以漠然的看着其余的人在这个世界里挣扎,却不能无视这个小小的女婴,因为,她的身体里流淌着他的血。   对于这个孩子的真实性,云琅是不怀疑的,对于这个孩子的是否是他的孩子,他也不怀疑,毕竟,皇帝对这个孩子的调查绝对是全方位的。   没有人比云琅更加清楚那一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如果皇帝弄一个假的,对于控制云琅就不可能有任何作用,甚至会起到反作用。   “孩子什么时候能到长安?”云琅做完一些奇怪的事情之后就问曹襄。   “不知道,不过啊,应该会非常的快……”   云琅皱眉道:“孩子太小,经不起颠簸,我能通过谁来告诉陛下,请他不要太着急把孩子从蜀中送回来,最好让卓姬抱着孩子亲自回来一趟。”   霍去病摇头道:“没有办法,陛下的敕令已经发出了,所以就会有人坚决的执行,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去蜀中接孩子来长安的人已经快到蜀中了。”   云琅的眉头紧锁,看着霍去病道:“我想亲自走一遭蜀中,把孩子接回来,她既然已经失去了母亲,就不该在没有父亲的情况下千里奔波。”   曹襄苦笑道:“没那么容易……”   霍去病跟着笑道:“家里添丁进口,自然是好事,你却不能表现的太急迫,否则会引来很多的麻烦。”   “我没有什么麻烦,有麻烦的是卓姬。”   “一个五华夫人还不能弥补她么?”曹襄有些讨厌卓姬,在他眼中,卓姬就是一个无所不用其极的女人。   云琅笑了,拍拍栏杆笑道:“如果用钱能解决的问题,我从不认为是问题。如果卓姬愿意放弃孩子,我愿意倾尽云氏家财来补偿她,这算不得什么。”   云琅此时最想做的事情就是独自待一会,霍去病跟曹襄都看出他正在强忍着情绪跟他们说话,就很自觉的告辞了。   云琅一个人坐在高台上,眼看着夕阳慢慢的落山,眼看着骊山被黑夜渐渐地吞没,眼看着云氏灯火辉煌。   “你应该有一个孩子的,你应该有很多很多孩子的……”这是太宰临终前给他的祝福。   “你应该拥有幸福,我的孩子,你应该拥有别人不曾拥有的幸福,你吃了那么多的苦,却依旧有一颗金子一般的心,无可论如何你会成为伟大的人。”   云婆婆的话语如同春风一般从云琅的心底飘起,然后就温暖了他的身体,即便夜风寒彻入骨,云琅也感觉不到半点的寒意,他的心是温暖的,身体也就是温暖的。   我们常人只能把命运臣服为一件衣裳,幸福而安逸的折叠在某种思想的箱子中,表面看起来,人与人有所不同,而所谓的不同不过是一件皮衣和一件布衫的差别而已。   有人喜欢皮衣,自然也就有人会喜欢布衣,很不幸,云琅穿着铠甲,所以他注定要走与常人不同的路。   时间每过去一秒,云琅就觉得有一个小小的生命正向自己靠拢一步,即便是隔着千山万水,血脉觉醒之后,也就有了联系。   “你就是有病!还说什么孩子已经过了剑门,胡说八道,这时候能动身已经是一桩了不得的事情了。”   曹襄一边啃着猪脚,一边对云琅的絮叨嗤之以鼻。   好不容易让云琅放弃了去迎接孩子的想法,云琅就变成了现在的样子,婆婆妈妈的不像个男人。   不就是一个女儿么怎么看的比命还要重要?   他家里其实有三个妹子,都是父亲的妾婢所生,可是,论起出身,他父亲只有他一个孩子而已。   他认为云琅的这个女儿也应该跟家里的那三个妹子差不多,多了固然欢喜,没了也没有那么失望。   他知道梁翁正在跟大长秋商量,如何将云氏的散碎铜钱全部换成金子。   那应该是一个很庞大的数字,云琅已经决定了,换好的金子会全部交给卓姬。   一座小巧的楼阁正在日夜赶工中,这座小巧的楼阁恰好就在云氏的最中心位置,楼阁不算高只有三层,每一层上都有密密的栅栏,即便是一个小小的孩子也不可能从中间钻过去。   云琅准备住在这座小楼里,小楼第二层有两间房子,一间大的吓人,另一间却很小。   大屋子里的空荡荡的,小屋子里将被东西塞的满满的,不论是木马,还是摇床,抑或是风铃,或者是巨大的兔子布偶,云琅都准备了很多。   小楼一天天的变高,一天天的变得奢华,当一些五颜六色的漆被涂上之后,这座小楼仿佛在一夜中就变得光彩夺目。   云琅亲自拿着斧头,刨子修整屋子里所有的尖角,任何可能伤害到这个正在学习走路的孩子的东西,都会被他亲自修理一遍,最后变成圆润的球或者平面。   当一种扭上竹皮发条就能沿着两根竹棍缓慢奔跑的怪车,出现在屋子里的时候,即便是卫青也不由得长叹一声。   “如果有人不把孩子给你呢?”长平挑衅般的问道。   云琅拎着斧头站起来,直勾勾的瞅着长平道:“谁会这么干呢?”   这是长平第一次从云琅的身上感受到了猛兽的气息。   “你会为此杀人是不是?”   云琅抽抽鼻子道:“可能会杀他全家!”   “你已经入魔了!”   长平忍不住尖叫出声。   云琅摇头道:“我好得很,现在做的一切不过是想给我的孩子一个完美的世界。”   “从来就没有什么完美世界!”   “那我就创造一个小的给她,让她在这个小的完美世界里愉快的生活。”   长平愣了一下道:“你是指云氏庄园?”   云琅笑了,指着忙碌的仆妇跟家丁们道:“云家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个坏人,这里的人个个都是好人,个个都非常的勤劳,我很喜欢她们,他们也会喜欢我的女儿的。”   “他们都是好人?”   “对啊!”   “你确定?”   云琅看着长平犀利的眼神笑道:“我保证!”   卫青从水池边洗完手回来,拉着云琅的手笑道:“你的本事应该不止这一点。”   云琅点点头道:“确实不止这一点。”   卫青满意的拍拍云琅的手道:“你是一个很聪明的人,远远超过了我的预料。你放心,只要你能一直保持目前的样子,你的孩子将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也能平安一生。”   长平不明白卫青看出来了什么端倪,一会看看云琅,一会瞅瞅丈夫,发现这两个男人都在哈哈大笑,只不过,老的那个笑的苍凉,年轻的那个笑的涕泪横流。   云家并不是云琅想的那样全是好人,三天后,刘彻的案头就放着一封奏报,这封奏报里面将云氏发生的大小事端都说了一个清楚明白。   即便是云琅听到孩子的事情,昏迷了半个时辰的事情,密奏里面也写的清清楚楚,就像云琅昏倒的时候,那个告密者就站在他的身边。   刘彻看完了密奏,就对那份密奏完全没了兴趣,云琅出乎预料之外的喜欢孩子,这就足够了,剩下的,不过是把这个孩子亲手交给云琅。   刘彻打心底里希望这个孩子能够长命百岁,幸福安康。 第一一七章 恐惧能使人发疯   当所有人都希望同一件事情按照他们意愿行事的时候,事情一般就会按照期望的方向前进。   中间即便是有一些小小的波澜,也会被大家齐心合力的给平息掉。   卓姬坐在马车里,怀里抱着一个小小的孩子,木然的看着马车外面起伏的山峦,眼泪再一次从眼眶中跌落。   她原本以为自己不用再回到长安,可以跟怀里这个小小的人儿过几年快活的日子,能亲眼看着这个小小的人儿一点点的长大,最后披上红妆,嫁作他人妇。   她甚至预想到了很久很久以后的事情,并且做了非常多的安排,现在,全部都成了泡影。   高高在上的帝王,发来了敕令,要夺走这个孩子,将她还给她的父亲。   卓姬抗争过,只可惜,最终还是投降了,她的父亲,那个冷血的商人,在付出了五华山铁矿之后,依旧哀求卓姬回到长安去,亲手把那个孩子还给云琅。   整个过程,没有愤怒,没有哀伤,只有无穷的恐惧。   她做不到绝情决意,她相信孩子在云琅那里会过得更加幸福,她记忆中的云琅,从来都是一个很不温柔的人。   从使者要求她继续保密,卓姬就明白,云琅对孩子的事情依旧一无所知,而无所不知的人仅仅是皇帝而已。   她只是不能确定,云琅在看到孩子的时候会不会喜欢她,毕竟,这个孩子的出生并非那么名誉。   “大女准备如何处理与司马相如的关系?”   平叟坐在对面,担忧的问道。   卓姬瞅瞅睡得香甜的孩子无所谓的道:“他能拿我怎样?”   平叟皱眉道:“他能剥夺您的产业!至少可以剥夺您留在蜀中的产业,五华山的铁矿是一个是非根源,老夫建议,大女能舍弃就舍弃,专心经营长安铁坊。”   卓姬奇怪的看了平叟一眼道:“你应该知道,五华山铁矿是皇帝硬塞给我的,容不得我拒绝。”   “陛下没有将铁矿硬塞给你,而是在等着你把铁矿投献给朝廷,这是一桩非常明显的事情。”   卓姬咬牙道:“也就是说,我们不过是一颗陛下用来巧取豪夺的一枚棋子而已!”   平叟叹息一声道:“老主人看的很清楚,所以他不怨恨你,他只求你看清楚面前的路,莫要因为一个铁矿,就害得卓氏满门遭殃。   《盐铁令》到底是要施行的,卓氏先期获得的那点自由不过是陛下的缓兵之计罢了。   自明年起我大汉国,将不再仅仅是有一个《盐铁令》,还会有仓库令,沽酒令,捕蝗令,捕兽令,擅兴令,营缮令,工作令,禁土令。   共计九令齐发,其中上杂令为三,中杂令为三,下杂令为三。   陛下因为有组训,不好提高二十税一的商税,就只好从上中下杂令下手,期望收获更多的国帑,用来支持大军北伐。   此刻为多事之秋,大女一个应付不当,就有倾覆之忧。”   卓姬瞅着平叟怒道:“我的孩子都要被别人夺走了,你现在竟然在跟我说商贾事。”   平叟瞅着卓姬怀里睡得香甜的孩子笑道:“这就该是一个享福的,不论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这孩子不过是从母亲的怀里跳到了父亲的怀抱里而已。她能有什么事情?云琅给大汉国立下的功劳全部便宜了这个孩子,如今,才牙牙学语的孩子,就已经是大汉国的翁主了,大王家的女子都没有这么快就成为翁主的。”   “云琅不是她的父亲!”   卓姬咬牙道。   平叟笑道:“您说了不算,老夫说了也不算,说了算的是陛下。在大汉国陛下的意志就是天命,大女,别抵抗了,陛下用了一年的时间就让长安铁商孔仅变成了一个中户,如今正在全力对付盐商东郭咸阳,暂时没注意到您,这个时候就不要挣扎了。”   卓姬低头轻轻地用脸颊蹭一下孩子的小手低声道:“云琅会好好地待她么?”   平叟笑道:“会的,一定会的,您要相信云琅不是一个无情的人。”   卓姬无力地将头靠在马车上,虽然脑袋被滚动的马车撞击的邦邦作响,也不愿意把身子坐直。   平叟叹息一声就下了马车,才回到自己的马车上,就看到绣衣使者行首沈叛那张令人永远都无法忘记的脸。   “小翁主可还安泰?”沈叛面无表情的道。   平叟躬身道:“还好,还好,刚刚睡着了。”   沈叛点点头道:“过了栈道我们就要出蜀中,后面的道路就会很好走了。告诉你家主人,好生的照顾好小翁主,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一旦小翁主有半点的差池,你们就不用再去长安了,我的脑袋也会保不住。”   平叟笑道:“大女乃是翁主的母亲……”   “住口,谁告诉你卓姬是翁主的母亲?她一介商贾也配成为翁主的母亲?在这里说也就罢了,一旦到了长安城,想过好日子就让你的主人闭上自己的嘴。”   平叟并不生气,笑眯眯的看着沈叛道:“行首此次回京可曾知道要去何处任职?”   沈叛鄙夷的看着平叟道:“你也配知道?”   平叟面不改色地笑道:“行首在大巴山毁伤了面容,这绣衣使者恐怕是干不成了,毕竟,只要有人看到您的脸,就会想起行首绣衣使者的身份。离开了绣衣使者,行首准备去哪里啊?”   沈叛不由自主的摸摸脸上的那道疤痕,一句话都不说。   绣衣使者权势滔天,这些年为天子爪牙,也不知道明里暗里的得罪了多少人。   如果失去了身份的庇护,下场之惨已经是一件可以预期的事情。   “行首应该是知道的,我家大女的夫婿乃是成都府的赞者,虽不能说位高权重,也算的上是镇守一方的大员……”   沈叛不等平叟把话说完就嗤地笑道:“他会帮你们?”   “会啊!我家大女与司马赞者缔结夫妻,到底是怎么回事长安城不知者应该不多。既然大家都是因为利害联系到一起的,就不要说什么夫妻的情分,对大家都有好处的事情,不妨继续下去。如果行首能够得我家大女一句话,去找司马赞者助你上下打点一下,虽说离开绣衣使者已经是无可避免之事,找一处僻静之地为官还是不错的。”   沈叛眯缝着眼睛瞅着平叟道:“如果用别人家的孩子来替换掉翁主,这件事我是不敢做的。”   平叟笑道:“翁主是要去他父亲那里,调换做什么,老夫只想求行首一件事!”   沈叛道:“什么事情?”   平叟咬咬牙道:“让老夫的次子先走一步。”   “去哪里?”   “去找翁主的父亲。”   沈叛眼中光芒一闪,沉声道:“如果你能说服翁主的父亲帮我脱离苦海,放你次子先走一步又如何?”   平叟笑道:“这是自然,翁主的父亲盼这个孩子如渴牛盼水,自然会全力帮助行首。”   沈叛沉吟片刻,对外面随行的军兵道:“某家要睡一阵子。”说完倒头就睡。   平叟唤过次子平遮,将一辆马车交给了他,然后又给他配备了六个武士,就目送儿子离开。   卓姬自然也是看到了这一幕,不由得将怀里的孩子抱得更加紧密一些。   皇帝只在乎云琅的感受,却对卓氏半分好感都没有,她很担心,孩子交到云琅手中的时候,就是她卓氏灰飞烟灭之时。   此刻唯一的办法就是向云琅求救,卓姬希望跟以前几次一样,可以借助云琅的智慧,让卓氏再次逃出生天。 第一一八章 重操旧业   云琅非常的烦恼。   主要是老虎不肯把指甲剪掉!   平日里云琅跟老虎嬉戏,老虎一般都会爪子缩起来,即便是这样,这家伙四百斤重的身体还是太重了,再加上隐藏在肉垫中间的爪子有时候会本能的弹出来。   因此,云琅没有少被老虎抓伤。   最过分的是,这家伙在冬天的时候,最大的喜好就是睡懒觉,以前呢,它会趴在自己的窝里面睡觉,后来发现云琅的床上比较暖和。   于是,它会在半夜最冷的时候跳上云琅的床,结果就是云琅会被挤下床。   孩子要来了,那么小的一个小肉团,刚好够老虎一口吞的,虽然云琅坚持认为老虎不会伤害孩子,可是这家伙对孩子来说实在是太大了。   云琅一手拿着剪刀,一手抬着老虎的爪子,拼命地按老虎爪子上的肉垫,也不见这家伙把指甲伸出来。   反而烦躁的将爪子从云琅的怀里抽回来,不安的把爪子藏在肚皮下面,抬起脑袋瞅着黛色的骊山,显得非常忧郁。   忧郁的不仅仅是老虎,还有梁翁,他觉得小郎疯了,居然在金子最贵的时候用一样能花用的铜钱来兑换金子。   眼看着家里的钱被一车车的拉走,然后换回来一块或者两块丑陋的金饼子,梁翁的心都在滴血。   听说,这些钱都是要补偿给卓姬的,这就让梁翁越发的痛恨起那个该死的女人来。   大长秋倒是很满意,在大汉国,人们主要使用的就是铜钱,至于金银,不过是大宗货物兑换的时候才能使用的到的东西,如今,云氏不知为何一定要使用这么多的金银,对金银最多的长门宫来说,绝对是一件很好地事情。   阿娇贵人的心情依旧不好,她很想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因此,这么多年以来,她虽然孤独一人,却从未考虑过收养一个儿子或者女儿。   现在,有了,而且跟皇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这就让她很难接受这个事实。   大汉国的开国皇帝出身卑微,所以,在明面上,大汉国似乎对于血统并没有什么过高的要求。   也只有她们这些皇族才知晓,就因为缺少原始的贵族血脉,所以,大汉皇族才会对血脉的要求达到了一个近乎苛刻的地步。   高傲如阿娇者,更是这一血统论的支持者。   “云琅换走了黄金五百斤,这应该是云氏所有能动用的财力。”   “就因为那个孩子?”   “确实如此,听说,云氏把这些金子拿回去还要进一步冶炼,提升金子的成色,准备做到尽善尽美。为此,云琅特意利用瀑布水的力量准备制作一种新的机关,名曰——冲压机!据说冶炼完毕,再利用冲压机对黄金重新整形的黄金,不但美观,还能做到每一个金锭重量不差分毫。老奴估计,这是云琅新一轮的敛财开端,毕竟,他当初在卓氏所做的事情,在长平侯府已经臭名昭著了。”   阿娇放下手里的那支枯萎的莲蓬瞅着大长秋道:“他准备如何敛财?敛谁的财?”   大长秋苦笑道:“目标很可能是整个长安勋贵。”   阿娇轻笑一声道:“他凭什么认为那些地主老财会把家里的金银拿出来让他敛财?”   大长秋从袖子里拿出一个木盒,放在阿娇的面前。   “这是什么?”阿娇疑惑的打开木盒,漫不经心的瞄了一眼,目光却再也离不开了。   只见这个不大的木盒子里,静静的躺着一对金光闪闪且造型别致的金豆荚。   两枚金豆荚还用一根细细的金链子连接着,躺在淡绿色的丝绸上面,只要看一眼,就再也挪不开目光。   阿娇探手从盒子里取出那一对金豆荚,惊讶的发现,那上面还刻着字,一个写着“亘寿永昌”,另一枚上面“富贵延年”。   “这是云琅送来的?”   “这是云氏为贵人准备的八样寿诞礼物中的一种。”   “另外七样呢?”阿娇急不可耐的问道。   大长秋暗自叹口气,他就知道是这样的结果……就这,拿来的还是最不起眼的一对金豆荚。   刚刚还说不许云氏从长门宫赚钱,现在看起来,云氏想不赚取长门宫的钱都不成了。   一枝凤形簪子被阿娇从锦盒里面取出来,她无师自通的将披散的长发挽成一个发髻,自然地将簪子插在头上,然后就对着铜镜左看右看。   这枚簪子的造型在云琅看来说不上好,只是好在手工上,就连云琅都想不到,家里的铜匠手艺会好到这个地步,一整只颤颤巍巍振翅欲飞的凤凰彻底的被表现出来了,如果插在头上,每走一步,那只金凤凰就有振翅欲飞之像……   大汉国不是没有发簪,只是大汉国的发簪大多是一根用名贵材料制作的长针,固定头发的作用,远比装饰性能来的要强,现在,有了这枚簪子,阿娇觉得自己的容颜似乎都生动起来了。   至于那一对由一股股细细的金丝缠绕而成的臂钏上面竟然有一朵朵金色的梅花,阿娇同样自然地套在手腕上。   大汉妇人用的臂钏大多为白玉或者其它颜色的玉石制作而成,这种由金子制作而成的臂钏真的非常的少见。   这些首饰也就罢了,阿娇毕竟是一个见多识广的贵妇,满大汉的名贵宝物任由她赏玩,所以,见到了喜欢的首饰就随手戴上,并不会让她激动的忘乎所以。   问题是最后一个比较大的木盒子就让她有些难以割舍了。   木盒子里装着四个金锭,从大到小都有,最大的一个应该有一斤,最小的一个只有一两。   大汉国的金饼子铸造的惨不忍睹,往往在浇口处还会有黑色的残渣,饼子也半扁不圆且厚度不一,除过价值之外,再无半点可取之处。   盒子里的这四个金锭就不一样了,它们的表面不仅光滑,也看不到浇口,整个金锭呈上大下小的半圆状结构,两边还有云纹凸起,周边同样向内翻卷,黄亮亮,金灿灿,一看就是一个吸引人眼球的好东西。   如果再联想到它的价值,即便一向对钱财没有什么概念的阿娇,也觉得这东西确实有魅惑人心的力量。   “取五百斤金饼子,命云琅尽快打造成这八样器物,上元之时我有用处。”   阿娇一边欣赏那些金灿灿的东西,一边吩咐道。   “有三成的火耗!”大长秋小心的禀报。   “内府融金火耗几何?”   “两成!”   “怎么他们云家就要多要?不成,就两成!”   “贵人,云家需要工钱,多出来的一成就是!”   阿娇想了想点头道:“也罢,云氏卖鸡蛋的时候,你没出力一样有两成的收息,既然如此,那就三成,大长秋算清楚了,莫要让云琅钻了空子。”   大长秋笑道:“五百斤金饼子去了云氏,老奴收回三百五十斤金器,不得有差。”   同样的金器,长平手里也有一份,卫青拿着一枚金锭仔细的瞅着,然后叹口气道:“都说财帛动人心,今日见了这枚金锭才知道此言果然不虚。”   长平从头发上取下金簪道:“需要感慨,先帮我想想云琅这家伙是靠什么来赚钱的。如果只收三成火耗,他没有多少赚头。这家伙为了女儿把家里弄得一穷二白的,一定会想办法把他家的倒霉事转嫁到别人头上去。这些东西应该就是他的敛财大计,先想清楚他是靠什么来赚钱的,否则,这些东西传出去之后,云氏还不知道会发多少黑心财!” 第一一九章 买椟还珠这是必然   如果皇帝不多事的话,云琅有的是办法来解决这件事情。   自从皇帝插手之后,以一种不容拒绝的霸道行为把所有的事情搞的一团糟。   大人无所谓,既然已经把事情做出来了,不论是云琅还是卓姬被人用口水吞没这不算事,敢做就要敢当。   问题是孩子!   那个小小的孩子还什么都不懂呢,她的名誉已经完蛋了,而且是被一种人尽皆知的方式给结束了。   云琅能想象的到,他那个才一岁三个月的女儿,现在已经被人贴上了非好人家的女儿这个恶毒的标签。   这是不能容忍的……   他决定惩罚所有人……   他决定让金子的价值进一步提高,让铜钱兑换金子变得更加的困难。   当每一个人都拿到了精美的金元宝,金饼子,金币之后,就迅速的储存起来,为了继续收纳更多的金子,他们会千方百计的通过自己控制的商贾,与农夫继续收纳金子。   当金子不再作为一种有价值的货币保证物脱离市场之后,大宗的交易就会以铜钱为主。   如此一来,市面上的铜钱就会变得稀缺起来,从而让物价变得更高,也更加的稀缺。   在这样的场景下,大汉国原始的货币经济就会受到打击,从而让大汉国退回到以货易货的节奏中。   这样做的最终结果,受损最大的就是大汉国,当百姓手中的货币不足以支付国家的税收,那么,大汉国就只能收取大量的货物,数量之繁多,一定会让刘彻头疼的。   如果这样做还不能达到目标。   云琅还想用自己榨取的那些黄金来收购铜钱……这就是著名的——银贵铜贱痹症!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云琅通过自家的商贾班头贾三召集了长安,三辅所有能接触到的铜匠,金匠,把云氏的新产品给这些人看,并且以低廉的价格开始发售模具,以及水利冲床。   如果有金匠愿意出一笔大价钱,云琅甚至会出售他独有的黄金冶炼方法,争取让全天下的金子的品质都提升一个档次。   阿娇家的五百斤金子很快就变成了三百五十斤颜色好看的金子,对此,阿娇非常的满意。   长平因为对云琅这个人一直心存疑虑,所以,她家的金子只送来了一百斤……当她发现全长安的人都开始讨论一种漂亮的黄金的时候,她又送来了五百斤……   勤俭持家是大汉族自远古以来就存有的美好品德,只可惜,这一美好的品德,在遇到需要他们努力的将金子花出去才能挽救大汉国薄弱的货币制度的时候,把金子藏起来,就是一种罪恶。   梁翁原本每日里都要面对云氏空荡荡的钱库伤心一阵子,现在,他不伤心了,每天都有金灿灿的金子运进钱库,非常有效的抚慰了他受伤的心。   以利益驱动人的积极性的时候,云琅相信,这股风潮一定会席卷大汉全国,速度之快,甚至能在大汉朝廷反应过来之前就结束。   云琅甚至相信,即便这样的行为给大汉国造成了很大的麻烦,他们也不可能找到事情的根源出在黄金品质的提升上。   世上最赚钱的行当大多都是损人利己式的,属于掠夺……军事战争是一种手段,经济战争同样是,虽然没有血肉横飞的战场,却往往来的比战场还要残酷。   提升金子的品质原本算不得错,如果云琅能在提升金子质量的同时也提高一下铜钱的质量,这将是一个莫大的善政。   当精美的铜钱大行其道的时候,首当其冲的就是那些多如牛毛的私铸钱。   对于国朝回收铸币权是有莫大好处的,同时也能继续扩大使用钱币交易的人群,最后因为使用同一种货币的原因,自然而然的会成为一个族群,也就是说,这东西对一个大一统的国家来说极为重要。   很可惜,大汉国那么多的才智之士,对收回铸币权,禁止私人铸造钱币的重要性并没有一个清楚地认知。   云琅觉得让他们目前吃点亏,对他们的将来有好处。   一枚精致的金子制作的铃铛在云琅的手中发出清脆的响声,他皱皱眉头,金子里面添加的黄铜不够多,声音不够清脆。   他将铃铛放在一边,重新写好了材料的配比,交给了梁翁,这个老铁匠一定会造出符合他心思的铃铛来。   他想制作一百零八个这样的铃铛,准备挂在闺女的窗外,小小的孩子,应该会喜欢这种能发出动听音乐的小东西。   孩子用的木马还是有些粗糙了,云琅亲自用手摩挲过整只木马,感觉有些地方还是有一些细微的木刺,就决定重新用砺将它重新打磨一遍。   平遮到来的时候,云琅正在打磨木马,听说平遮来了,头都不抬地问道:“人到哪里了?”   “陈仓!”   “为什么不提前告诉我我有了一个孩子?”   平遮想起父亲来时的叮嘱,苦笑道:“卓姬以性命相要挟!”   云琅轻轻地打磨一下木马的头部,冷冰冰的道:“我自认为与你父亲的关系还算是融洽,他以前戕害过我无数次,我都一笑了之,这一次怎么算?”   平遮躬身道:“父亲命我一生为云氏家臣,来抵偿隐瞒您的罪过。”   云琅抬起头瞅着平遮道:“阴阳一脉果然贯会见风使舵,轻易地就把一件恶毒的事情利用颠倒黑白的手段说成对自己有好处的事情,真是难得啊。”   平遮拱手道:“某家现在已经是云氏家臣,只要家主想要惩罚平遮,何时不可行呢。现在,有更重要的事件需要家主处理。”   云琅停下手里的活计想了一下道:“我还真的答应过你父亲收你为云氏家臣。你不用说什么,直接回去告诉卓姬,卖掉卓氏铁坊,不要再有任何幻想了,孔仅已经倒霉了,所以啊,现在基本上没有铁器商人的活路了,以后,所有的铁器都需要官卖。我想,卓姬应该没有充当官府店铺掌柜的心力吧?”   平遮大惊道:“如此一来,跟随卓氏的一干铁匠将如何谋生?铁器作坊是卓姬赖以生存的保证,如何可以轻易地舍弃?”   云琅看了平遮一眼道:“你好像是我云氏的家臣,不是卓氏家臣。”   平遮毫不畏惧的跟云琅对视,直言道:“我以为家主夺人子女,而后对子女之母弃之不顾,道义有差。”   云琅无声的笑了一下,放下木马道:“果然是他娘的一笔生意,我可怜的孩子啊,有谁知道你在爹爹的眼中根本就是一个无价之宝。那个愚蠢的女人竟然连这一点都想不通,用一个破烂的铁器作坊来衡量我孩儿的身价,真是活活气死我了。”   云琅愤然起身,抖落身上的木屑,指着平遮道:“跟我来!”   说完话就大步流星的走出了小楼,不明所以的平遮连忙跟上。   不一会就来了云氏主楼前面,守候在这里的梁翁费力的推开一个石头制作成的路灯亭子,一道铁门就暴露在平遮的面前。   梁翁打开那扇铁门,云琅率先走下地道,平遮犹豫了一下也跟着走了下去。   梁翁快速的越过云琅又打开一扇沉重的铁门,一连过了三道铁门之后,平遮就跟云琅来到了一间由巨石砌造的石屋,石屋里有一盏长明灯。   透过昏黄的灯光,平遮看到石屋中间摆着十口松木箱子。   “打开!”   云琅沉声吩咐梁翁。   梁翁依次将木箱子打开之后,平遮忍不住倒吸了一口气惊道:“这么多金子?”   云琅背着手,继续站在黑暗里,等平遮激动过后才轻声道:“既然卓姬把孩子还给她的父亲这件事当做一笔生意,我就让她赚的盆满钵满。只要把孩子送过来,这些钱都是她的。” 第一二零章 丧心病狂的云琅   “孩子回来之后,我就希望你能彻底的忘记这件事,永远都不要对任何人提起。”   云琅青筋暴跳的手死死的捏着一个金元宝,恨恨的丢在木箱子里对平遮道。   平遮有些慌乱,额头上的汗水都下来了,他很想说卓姬跟他父亲商定的不是这一幕。   然而,透过事情的表面看最终的结果,他发现,好像就是这么一回事。   “这些钱足够卓姬建立一百个铁器作坊,拿走!”   云琅怒吼了一声之后,就转身离开了金库。   梁翁默默地解下挂在腰上的那一串钥匙,放在装满金子的木箱上,然后也离开了金库。   金库里只剩下平遮一个人的时候,他的双膝一软,噗通一声就跌坐在地上,目光却从未离开那一箱箱金光璀璨的金子。   这些金子能做很多的事。   平遮从小就在卓氏这个商贾之家长大,没人比他更加晓得金子的力量有多大。   财帛动人心。   过了良久,平遮才从地上站起来,将木头箱子一一的盖上,再把一道道的铁门锁好,最后将路灯亭子推回原位。   见云琅继续用砺石修理那个精致的木马,就上了楼,跪坐在云琅的下首。   “卓氏乃是商贾之家,卓姬虽然出尘清雅,久居鲍鱼之肆,难免会沾染一些商人习气。家主不必为此动怒。”   云琅摇头道:“没有动怒,用钱能解决的事情,对我而言是最简单的事情。我原本还在想如何安慰卓姬,如何抚慰她失去孩子的事情,现在看来简单了,你把钱带给她,想必她就会忘记她曾经有过一个孩子。你既然已经以云氏家臣自居,那么,就把这事办好,当我的孩子住进了这栋小楼,就是你真正成为云氏家臣的一天。”   平遮用最平静的语调道:“事情确实变得简单了,却也变得锋利如刀。”   “运交华盖欲何求?未敢翻身已碰头,破帽遮颜过闹市,漏船载酒泛中流,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春夏与冬秋!把这词句带给卓姬,没办法抵抗命数,那就低头吧,强求的代价太大,一般人付不起。”   平遮取出一支笔,很自然的将这首诗抄录在他的袍子下摆处,低声道:“家主只要孩子?”   云琅瞅了平遮一眼道:“那是云氏大女——云音!”   平遮笑道:“可有出处?”   “琅琅之音!”   “家主就不想听听卓姬为大女起的名字吗?”   “我的女儿叫云音!”   “听说陛下给大女的封号是骊!”   “我女儿叫云音!”   平遮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哆嗦,他被云琅眼中暴虐的神色吓坏了。   他发现眼前的云琅跟父亲口中的云琅似乎是两个人,一个无害的如同山林里的麋鹿,一个暴虐的如同山涧里的恶龙。   梁翁走了进来,轻声对云琅道:“客人的饭食已经准备好了,给大女准备的新马车也已经准备好了。客人现在就能上路,可以一边走一边进食。”   “刘二他们十六人准备好了吗?”   “已经披甲完毕!”   云琅看了一眼平遮道:“拿着钱去吧!”   平遮还想张嘴说话,就被云琅冷冷的给打断了:“没有什么事情比我的大女更重要!”   平遮只好起身,在梁翁的陪伴下离开了小楼。   平遮站在楼前极目四望,这是他第一次认真的看云氏庄园,只见初冬时分的云氏庄园,依旧处处透着绿色,山脚处的油菜田依旧有些郁郁葱葱的意思。   这些油菜会被寒冬大雪最终覆盖,然而,根已经扎下了,一旦春风吹起,就能迅速的抽枝长高,最终会变成一片黄色的花朵海洋。   云家的马车非常的平稳,也非常的舒服,马车里已经准备了一些饭菜,饭菜依旧袅袅的冒着热气,甚至还有一壶酒。   在他乘坐的马车后面,还有一架更大的马车,马车外边刷着桐油,帘子也是黑色的,看不清楚里面到底有什么,外观看起来也非常的普通,唯一的差别就是大了一些。   云琅站在小楼的阳台上,瞅着楼下的刘二道:“把大女带回来。”   刘二捶捶胸甲道:“不敢辱命!”   车夫们见家主挥挥手,就立刻驱赶着挽马,快速的向陈仓方向疾驰。   卫青夫妇透过主楼的窗户瞅着云氏车队离开了庄园,长平撇撇嘴道:“一个小屁孩,竟然有一股子大将之风。”   卫青关上窗户笑道:“这一次,这孩子看样子是真的认真了,也更像一个家主了。”   长平轻笑道:“都说女子为母则强,没想到你们男子为父也会变强!”   卫青眯缝着眼睛透过窗纱瞅着依旧扶栏远望的云琅道:“你们费尽心力的想要这个年轻人成熟起来,现在啊,目的达到了,却不知,你们以后面对的将是一个成熟的家主,再想从他手里白白的捞取好处,恐怕不可能了。”   长平冷笑道:“我更喜欢跟一个家主打交道,跟一个晚辈打交道,欺负他,总让我觉得羞耻。”   卫青大笑道:“且看你们相争,我只看结果。”   长平指着窗外的那座小楼道:“为了让女儿的小楼一年四季温暖如春,云琅竟然把最高处的那座温泉围起来了,还特意用陶管修建成水道,最后连接进了小楼里面的铜管,你知不知道,那些铜管都是上好的铜钱融化之后铸造的。我还听说铜管子并不好铸造,每铸造好一根,就要废掉五根,啧啧,这家伙为了女儿可真是下了血本。就身价而言,一般的翁主跟这孩子没有什么可比性。就这也就算了,他前些日子跟那个叫做宋乔的女子打的火热,现在闺女来了,就对那个女子不闻不问,你说说,你们男子是不是都这么绝情寡义?”   卫青笑道:“我怎么知道!”   长平狠狠地瞪了一眼卫青道:“你不知道?我到现在都没有身孕呢。”   卫青看看天色,恨恨的道:“晚上再说!”   云琅这些天的注意力全在小楼上,这座小楼的每一个卯榫,每一处连接,他都知道的清清楚楚。   为了让那些难闻的漆皮早点干透,他不惜给这座小楼的每一层都点上炉子,加上铜管里透出的温泉热浪,整座小楼热的如同一座烤箱。   暴力催熟的结果不太好,虽然难闻的漆皮味道没有了,却多了浓重的煤烟味道。   然后,又要清理煤烟,云氏的仆妇们又用清水把整座小楼清洗了三遍。   云琅干这样的愚蠢事情实在是太多了,比如给闺女挑选最好看的小鹿,给闺女挑选最干净,最洁白的小羊,给闺女挑选最温顺的大鹅,他甚至意图给闺女弄一匹长不大的矮马。   为此,霍去病跟曹襄一致认为云琅已经病的不轻。   尤其是要给老虎剪指甲这事,即便是卫青也无法忍受,害得老虎已经跑去山林里,好几天都没有回家。   当云琅戴着一双雪白的绢丝手套开始检查小楼是否被擦拭干净的时候,实在看不下去的长平终于爆发了。   “运交华盖欲何求?未敢翻身已碰头,破帽遮颜过闹市,漏船载酒泛中流,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春夏与冬秋!这段词句是你写的?你从今后准备躲在小楼里给你的闺女当牛马骑?”   云琅无所谓的摊摊手道:“这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千斤肥马一旦无用,就只能成为屠夫案板上的一堆肥肉。”   云琅笑道:“我总要表明我的态度吧?”   “你是说,这些句子是写给陛下看的?”   云琅咬着牙道:“是写给所有关心我,爱护我的人们看的。” 第一二一章 天知道她想要什么   陈仓到长安只有三百五十里,当两队人马相向而行之后,路程就缩短了一半。   当年刘邦就是从陈仓道出川,与项羽展开争夺天下的战争的。   当年的汉王终于成为汉皇之后,天下在很长一段时间并不平静。   于是,胆小的汉皇刘邦就认为,自己有必要继续稳固后方,即便是被那一处的敌人突然击败了,也能东山再起。   所以,出川的道路被当做大汉初期最重要的事情来对待,因此,陈仓道也成了蜀中对外交通的生命线。   然而,这条生命线对于商贾来说依旧凶险,且不说一路上数之不尽的豺狼虎豹,即便是一场雨,一场雪也会彻底让道路断绝,没有几个月的修复根本就无法通行。   即便沈叛心急如焚,在车队出了陈仓道之后,也不得不在陈仓修整两天。   云氏的车队还没有抵达陈仓,平遮派出的快马却先一步遇到了沈叛的车队。   卓姬抱着孩子一言不发,等待平叟看完书信。   平叟看书信用了很长时间,卓姬也等待了很长时间,却没有催促。   她发现平叟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怎么,他在怀疑这个孩子不是他的吗?”   卓姬平静的说出这句非常残酷的话,心头却隐隐的期待云琅能够真的这样认为。   平叟放下竹简曼声道:“运交华盖欲何求?未敢翻身已碰头,破帽遮颜过闹市,漏船载酒泛中流,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春夏与冬秋!”   卓姬认真的听完,皱着眉头道:“云琅写的?”   平叟放下竹简道:“是的,他的状况也不好,都说最难消受美人恩,没想到帝王恩也能让人踟蹰不前。”   卓姬冷冷的道:“我不管他目前是个什么状况,我只问他准备怎么安排孩子?”   平叟苦笑道:“自从听到孩子的事情的第二天,云氏就大兴土木,听平遮讲,那座小楼真的是奢华无比,真正的公主寝宫也不能与之相比。”   卓姬嗤的冷笑一声道:“他没有把孩子送给阿娇抚养的念头?”   平叟摇头道:“云琅已经给孩子起了名字,名曰——云音,琅琅之音的音。”   “云氏大女?”   平叟笑道:“这是自然。”   卓姬的脸色缓和了一些,再次问道:“铁器作坊能否留住?”   平叟叹口气道:“云琅对于卓氏铁器作坊嗤之以鼻,根本就不屑理会。”   卓姬怒道:“果然是一个负心人,这孩子是他的,他就对孩子千好百好,我这个做母亲的他就不准备理睬,没了铁匠铺子让我自生自灭不成?”   平叟微微叹了口气,卓姬的相法还真是不可理喻,她是司马相如的妻子,并非云氏女主,五华山的铁矿可能拿不到,五华夫人的俸禄却不会少。   卓氏铁器店铺女主不过是一个卑微的商贾,哪里能比得上五华夫人的尊号来的雍容。   皇帝既然已经封赏她为五华夫人,就注定了她再也不能涉足贱业。   “云琅拿出了一千斤黄金,云氏所有的家底来补偿你!”平叟还是将竹简递给了卓姬。   卓姬匆匆看了一遍,脸色苍白,颤抖着问平叟:“他在用一千斤黄金来买女儿。”   平叟点点头道:“确实如此,平遮说,此时的云琅如同一头疯虎,稍有忤逆就会暴起伤人!”   卓姬忽然清醒过来,惨笑一声道:“这么说我赚大了?以前常听别人自称自家的女儿为千金,没想到我的女儿真的价值千金!还是一千斤黄金!”   平叟瞅着失态的卓姬道:“黄金也被平遮带来了。”   卓姬咬着牙道:“他只要孩子不要我是吗?他以前说过云氏会有我的一个栖身之所,他反悔了?”   “恐怕是的……”   “云氏派来了奶妈,派来了家中的内宅管事,又派来了十六个甲士,是来跟我争夺女儿的是吗?”   平叟无奈的摇摇头道:“大女是被皇帝从你身边夺走的,当初,如果你发现有了身孕之后,留在长安安胎,在云琅的关注下产下大女,我想,云琅会有一个两全其美的安排。你想独自占有大女,并且对云琅隐瞒消息长达两年,我想,他一定非常的暴怒。”   卓姬丢掉手里的书信,怒道:“孩子是我生的。”   平叟指指马车里堆积的很高的竹简道:“律法里说的很清楚,子女随父!”   “他不是我夫君,司马相如才是!”   平叟也有些暴躁,拍着大腿怒道:“那个窝囊废有胆子承认吗?”   卓姬大哭起来,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拉着平叟的手哀求道:“帮帮我。”   云音也被母亲的哭声惊醒了,揉揉惺忪的睡眼,见母亲在大哭,她也跟着大哭起来。   烦躁的平叟听到云音的哭声,原本茫然的双眼忽然变得有神起来,他突然发现,事情可能没有他想的那么糟!   想到沈叛正在等候回应,平叟就离开了卓姬的马车。   果然,一下马车,他就看到沈叛正在盯着他看。   一个被利用过的人,基本上就没有什么价值了,现在要做的就是安抚好这个人。   “怎么说?”沈叛的脸色非常的难看。   平叟摇头道:“你的这个官职不做也罢!”   沈叛的手捏上了剑柄轻声道:“没人肯帮我是吗?”   平叟笑道:“你一定要继续做官吗?你继续做官还可能前途吗?”   沈叛的脸色阴沉的似乎能拧出水来,却一言不发,眼中的杀意却越发的浓重了。   “有了十斤黄金,您去那里不能安身?”   沈叛愣了一下苦涩的道:“某家为官清廉,十数年来只知道为陛下效命,何来十斤黄金?”   平叟招招手,卓氏的武士首领卓蒙就提着一个沉重的布包走了过来,平叟接过布包,放在沈叛的手中道:“现在有了!”   沈叛迷茫的接过金子,瞅着平叟道:“从一开始,你就没有为我着想是吗?”   平叟点点头道:“你失败了一次,而且还负伤了,所以,重新成为绣衣使者完全不可能。老夫从未听说有绣衣使者可以转换成其余官职的。你们是陛下的爪牙,检查天下,拷问百官,跟所有人都是对立的,如果你依旧在绣衣使者群中,自然没有问题,然而,一旦你没了绣衣使者的名号保护,就人人得而诛之了。”   沈叛惨笑一声,掂量一下手里的黄金道:“回到东京,只要陛下不准备杀我,我就求去,做一个乡野村夫也非坏事。”   平叟笑道:“如果真的到了那一天,不妨去云氏看看,一样的做山野村夫,在那里可就太舒坦了。”   “云氏会收留我?”   “会的,那是一个即将兴起的世家,正处在求贤若渴的境地里,兄台乃是绣衣使者中的佼佼者,虽然偶尔失败一次,又岂会没有人赏识?马上就该有云氏的人来迎接云氏大女,兄台只要交好他们,给些许的便利,将来去了云氏也好有人引荐!”   沈叛深以为然,听说云氏与阿娇夫人走的极近,如果能通过云氏获得阿娇夫人的一句话,重归绣衣使者也并非不可能。   云氏的快马轻车走的极为迅速,加上又是四个轮子的,在平地上飞奔走的又快又稳。   红袖还是第一次离开上林苑,趴在车窗上贪婪的看着外面的景致。   两天时间,马车走过闹市,也走过村庄,每一样事物都能引来她的大呼小叫。   两个乳娘又是激动,又是担忧的听刘婆给她们交代事项。   “咱们云氏最不缺的就是乳娘,五百多妇人呢,为什么就挑你们两个,还不是看在你们在家里待得最久?这一次你们算是捡着了,只要安心的将大女奶大,将来就算是家里的老嬷嬷了,有的是福享。家里的野孩子给我先忘掉,专心喂养大女,要是有半点的怠慢,仔细我剥了你们的皮!” 第一二二章 最难受的就是等待   对目前这个结果,云琅总体上来说还是满意的。   自从生下来,他就没有得到过太好的东西。   任何他想要的东西都必须经过一番痛苦的磨砺之后才能获得,当然,也有一些即便是努力了也什么也没有落下。   人生不能有太高的期望。   这是云琅五岁的时候想要一块一吨重的糖块的愿望没有实现之后,他就有了这个觉悟。   十七岁的时代他经历过,如今正准备在过第二遍,他把来到大汉国的那一天当做了生日,所以,他的十七岁生涯还没有到来,还差九个月。   所以说,他是一个十六岁的父亲。   十六岁的父亲在大汉不稀奇,一点都不稀奇,堪称比比皆是,这个年纪的男子,早就成一家之主了。   清晨的时候,骊山的云雾没有飘下山,主要是因为天空阴沉沉的,眼看着初冬的雪就要落下来了,云琅很担心,这场将要到来的大雪会耽误他看到孩子。   云琅渴望见到自己的孩子,这个孩子是他生命中第一个至亲,没人能体会他此时的心情。   荒原上的小路上倒是人来人往的,一队队背着煤石的富贵镇百姓背着沉重的背篓在艰难的跋涉。   两条宽宽的麻布带子勒在肩膀上,一条更加宽大的带子挂在前额,这样做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更把全身的力气用在抵抗重力上。   背篓底下还有一根丁字杖,等到疲惫的时候,就能将背篓杵在丁字杖上稍作歇息。   有经验的背煤人每天都走固定的距离就立刻休息,他们将漫长的道路分成数份,甚至将每一份道路能赚到的钱都计算的很清楚,唯有如此,才能面对背煤这样的苦役,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坚持下去。   云家每年都是最大的用煤大户,阿娇家也是,李敢家就差了一些,不过,李敢老婆还是学云家的样子尽量的储存了很多的煤。   看着在荒野里跋涉的背煤人,云琅觉得阿娇就做对了一件事,她不允许别人用马车拉煤,她早就有禁令在先,不接受任何除人力背煤之外的运煤方式。   这听起来有些反人类,然而,对于那些刚刚从荒野里进入富贵镇变成平民的野人来说意义重大。   背煤,可能是他们唯一能找到并且能够长期维系的一种谋生本事。   任何用机械力量运输的行为,都会造成煤石积压的场面,从而导致这些背煤挣口粮的人饿肚子。   云家钱多,却在积极地推行以物易物,每当那些背煤的汉子领到了表示成交的竹筹之后,就会小心的收起来,等到一天的工作结束之后,他们就会拿着三个或者两个竹筹来云氏账房兑换钱粮。   只是到了这个时候,这些人早就变成了黑人,云家的管事嫌弃这些人太脏,就在庄子外面用石头沙子箍了一个很大的池子,这些疲惫的人必须洗干净之后才能去领钱领粮食。   当然,疲惫饥饿的人不适合泡热水,所以,云氏还会大度的赏赐他们一个糜子馍馍,跟一大桶菜汤。   这虽然是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举动,却把云氏跟黑了心肠的长门宫完全区分开了。   洗干净了身子,再吃一个糜子馍馍,喝一碗热汤,白日里的疲惫也就去了小半。   这对他们来说是一种难得的享受。   洗干净的关中人还是很有看头的,高大的身材,配上一张方脸以及浓眉大眼睛,说不出的精神。   云家的兑换竹筹的管事是一个少了一条腿的瘸子,这家伙以前是伤兵,没出去了,云琅又不能把他丢到荒野里,于是,也就在云家混日子,时间长了,因为对数字比较敏感,居然混成了外宅的一个小管事。   “哎呀,你居然有四个竹筹,一天跑了四趟?真是一个棒小伙子。”管事申平在拿着竹筹的少年身上拍了一巴掌大为夸赞。   “悠着点啊,少年人力气长得快,虽说睡一觉就能回来,也不能这么熬身子骨,年纪大了你就知道苦楚了。怎么样?要钱?还是要粮食?要布帛就要攒够十个竹筹才成啊。”   少年人并不大,也就十六七岁的模样,看得出来,背煤换钱粮他还是第一次经历,站在那里瞅瞅挂在墙壁上的钱串子,又瞅瞅一边粮斗里面的粮食,又看看用油布盖着的布帛,每一样他都想要。   “放心,云氏是出了名的好人家,从不欺骗良善,听我老申的,今天呢,就换粮食,换成高粱或者糜子,够两口人吃三天的,攒够过冬的粮食之后呢,再想别的。”   少年人的一张脸憋得通红,半晌才道:“想给媳妇弄块布!”   排在他后面的老汉拍了他一巴掌道:“要什么新衣服?你老娘还饿着肚子呢。不准换钱,铜钱越来越不值钱了,就换粮食,换高粱,那东西一次换的多。”   老申见少年人把粮食口袋递过来了,后面的云家小子就笑嘻嘻的用粮斗给他装粮食,居然装了小半口袋。   目送小伙子将粮食装进背篓走了,老申感慨的对那个老汉道:“又一个能养家糊口的棒小伙子。”   老汉把自己的三个竹筹递给老申低声道:“申管事,府上今年冬天要的煤石还多吗?”   申管事嘿嘿笑道:“你这老狗可是吃云氏的便宜吃上瘾了?不妨告诉你,我家大女就要回来了,所以啊,今年府上的事情也就多,梁翁已经发话了,今年家里要的煤石要比去年多一倍都不止,放心吧,煤仓都腾出来了,十一个啊,有的是让你们赚钱的由头。咦?你这老狗居然已经储存了八个竹筹,怎么的?要麻布?”   老汉难为情的笑了一下,搓着手道:“闺女要出嫁,能不能从府上兑换一些碎绸布,给闺女弄一个花戴?”   老申笑了,指着老汉道:“也就是敢在云氏乱涨价,也成啊,你的十个竹筹归我了,我去给你问内宅的丫头们要点碎绸布,明日给你,也就是看在你的老情面上了。”   老汉连连作揖,老申又给他兑换了一个竹筹的高粱米,背着粮食千恩万谢的离开了。   只要是不急着回家的,都喜欢跟云氏的管事聊聊天,处处都透着朴实的狡黠。   不等天黑,老申就送走了最后一个背夫,刚刚关上账房门,就看见自家小郎,依旧站在一个山包上,看着不远处的古道。   老申想了一下,就打开账房门,取出一个凳子,就拄着拐杖深一脚浅一脚的上了山包。   “郎君,您歇歇!”老申上了山包,云琅似乎没有觉察到,直到老申开口了,他才收回目光,瞅瞅老申点点头道。   “今晚可能要下雪啊。”   老申把一根手指塞嘴里弄湿了,然后把指头迎着风试探一下,摇头道:“风干,雪下不来。”   云琅点点头,随即又怒道:“一趟陈仓而已,怎么就走了四天?”   老申苦笑道:“好我的郎君啊,陈仓到长安三百五十里之遥啊,老汉当年在细柳营执役的时候,去过陈仓,大军行军,一日八十里也走了足足四天,更何况刘二他们要走一个来回呢。今天估计是回不来了,您还是早些回去歇息把,看您被冷风吹了半天。”   云琅又想骂人,手才抬起来,又无奈的放下,挥挥袖子就走下山包,见老申还站在山包上,就回到山包拿起凳子再一次下了山包。   老申无声的笑了一下,就跟在云琅身后道:“今天啊,有一个小伙子一天就赚了四个竹筹,年岁跟您一般大小……” 第一二三章 福报?可能是!   老申说的笑话一点都不可笑……   云琅忽然发现,自己弄的银贵铜贱之法,有些过分了。   为了一个人或者几个人的错,惩罚所有人可能有点问题。   大汉初年根本就没有人去想钱币的事情,高祖皇帝登基沿用的依旧是秦半两,吕后,文帝,景帝晚期曾经铸造过一些钱,不过啊,这些钱很糟糕,最糟糕的一种钱重量只有一克,叫做“荚钱”。   如此糟糕的钱币,在云琅重新铸造过的黄金面前根本就没有任何抵抗力。   最要命的就是,在大汉国,谁都能造钱!   这让云琅对于大汉的钱币,有一种后世冥币的感觉。   这种感觉曾经让他欢呼雀跃……想想啊,自己就能铸钱!哪怕铜三铅五锡二这样的钱,放在大汉国依旧是非常好的钱币。   听了老申的故事之后,云琅忽然发现,他的良心在隐隐作痛……骗傻子的感觉很不好受。   那些人都在豁出命去出卖劳力来换取一个好日子,如果自己无限制的降低他们的劳动力价值……想到这里,云琅的良心就撕心裂肺的痛。   还以为,百姓可以通过以物易物的方式来避开他这一次对大汉人的惩罚。   结果,他惊讶的发现,由于获得信息的渠道不对称,那些有钱人最后还是会把损失转嫁给百姓,这种手法,他们已经玩了好几千年,堪称顺手无比。   女儿没回来,云琅只好找点别的事情来分散一下注意力,长平已经不准云琅再踏入女儿的小楼里,在那里,他总能找到新的不足之处,然后加以整改。   真正算起来,二楼的房间已经被拆过两遍了,至今,还是不符合云琅的审美观点。   其中卫生间是云琅最不满意的。   他原以为瓷器很好烧,只要温度高一点就能实现,事实证明他想多了,烧出好看的瓷器,不仅仅是需要提高炉温……   因此,马桶自然是没有的,浴缸自然是没有的。   好在云家比较富庶,当云琅用银子打造了一个马桶,一个浴缸之后,即便是阿娇都认为他是在暴殄天物。   所以,云琅只好把全部身心用在提升铜钱品质上。   大汉的铜钱,是铸造出来的,事实上,大汉之前的时代使用的铜钱也是铸造出来的。   这就很麻烦了,先要制作模具,然后再用模具跟沙子做造型,然后要烧烤沙模定型,然后往沙模里浇灌铜水,最后打开沙模,从铸造成功的铜钱树上一枚枚的将铜钱剪下来,最后打磨成型,一套铸钱工艺下来,如果废品率很高,铜钱的造价会比与铜钱等值的货物更贵,这就亏损了。   云家的铜钱不准备用铸造的,铸造出来的铜钱无论如何都赶不上冲压出来的。   所以,云家的工匠会先铸造一些铜棍,然后再把高温加热的铜棍放在两根铁棍中间碾压,让它变成厚厚的铜板,然后继续加热碾压,直到铜板变成一毫米厚的铜板,然后就能利用模具在铜板上冲压上元朔二字,另一边冲压模糊的刘彻像,同时切下来。   如此一来,一枚冲压出来的铜钱就出现在人们的面前。   第一批铜钱,云琅特意提高了铜含量,冲压出来的钱,黄澄澄的,除了中间没有孔之外,与秦半两别无二致。   当然,这些都是云琅的设想,想要成功,还需要实际操作,仅仅是制作铁模具以道工序,就不是十天半月能完成的。   不过,云琅确定这样的工艺是没有问题的,应该能制造出新钱来,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按照实际生产,微微的调一下生产工艺,最后形成一条完整的生产线。   创造的快乐一般人是无法理解的,为了制造出新钱,让自己的良心不再疼痛,云琅为此不眠不休的干了一天一夜。   大门突然被打开了,刘婆走进屋子,与此同时纷飞的大雪随着风一起进了房间。   云琅才抬起头,就僵住了。   一个戴着虎头帽的胖孩子正用乌溜溜的眼睛怯怯的看着他,眼中蕴满了眼泪。   他僵硬的抬起胳膊,艰难的指指孩子,抱着孩子的刘婆就俯身放下孩子,指着云琅甜甜的对孩子道:“乖囡囡,这是耶耶!叫耶耶!”   “哇……”胖孩子哭了起来,眼珠子如同珠链一般簌簌的跌落。   云琅笑眯眯的瞅着自己的闺女,眼中泪光闪烁一言不发。   刘婆微微一礼,就出了门,然后关好大门,将空间留给了这对初次见面的父女。   云琅的眼泪也一瞬间就从眼中滑落,咸涩的眼泪顺着脸颊淌下来最后流进了嘴角……   那个胖孩子的眼泪也是如此的流淌路径,只是一眼,云琅就非常的确定,这绝对是自己的亲骨肉。   孩子哭的无助,张开了双臂找人拥抱,云琅豹子一般从案几后面窜过来,打翻了砚台,撞飞了竹简,刚刚绘制好的铜钱模样被他踩在脚下,连同丝帛一起变成一团墨迹。   膝盖在光滑的木地板上滑行了一丈远,张开的双臂一下子就把这个胖孩子抱在怀里。   即便如此,他在滑行的过程中,还顺手扯开了一根绳子,叮咚一阵急响,一串串金色的,银色的铃铛就从房顶滑落,一阵嘈杂的响声过后,铃声终于恢复了有序动听的原来模样。   孩子软软的,虽然并不是很香,脸上的鼻涕眼泪早就一塌糊涂了,云琅却没有半分嫌弃的意思,顾不上自己的眼泪还挂在脸上,先掏出手帕给孩子仔细的清洁。   下雪天,孩子的脸上皮肤嫩,别给淹了。   父亲的脸比不上铃铛好看,有趣,云音的注意力一下子就被瀑布一般洒落的铃铛给吸引住了,立刻停止了哭泣,张开小手去抓近在咫尺的金色铃铛。   云琅的全部注意力都在云音身上,云音的全部注意力却在铃铛的身上。   有了铃铛,并且把它摇的叮当作响,云音就张开只有八颗牙的小嘴巴笑的咯咯的。   云琅的手却捏遍了孩子的身体,还好,孩子长得很壮实,小胳膊小腿挥动有力,视力听力注意力,都没有问题。   云琅长出了一口气,这一套检查孩子身体的方式,是他在以前跟云婆婆学来的,毕竟,送到孤儿院的孩子多多少少都会有些毛病。   他曾经代替云婆婆接收过很多孤儿,接触过很多触目惊心的惨状,如今,见自己的孩子没有任何外在的不可弥补的毛病,这才放下了一颗悬着的心,毕竟,他与卓姬在一起的时候,身体的年龄实在是有点小。   对于哄孩子,这世上比云琅更熟练的人不多,比云琅熟悉的男人可以说一个都没有。   当云音嘴里嚼着磨牙的手指饼干,眼睛瞅着呼啦啦旋转的彩色风车,耳朵里听着金银铃铛清脆的碰撞声,就很自然的忘记了想念母亲。   当干净的一丝尘土都没有的老虎走进来之后,云音的小嘴巴就嗷嗷的叫着扑了上去,掰开老虎的大嘴往里面塞手指饼干。   担心老虎的毛太硬,伤到孩子稚嫩的皮肤,云琅在老虎的背上放了一块毯子,这才把闺女放在老虎的背上,让老虎驮着缓慢的兜圈子,他则趴在地上小心的看护着,唯恐云音从老虎背上掉下来……   卓姬的马车就在楼下,她期待孩子大哭,然后云琅手足无措的邀请她上楼,没想到,那个臭孩子就哭了一嗓子,剩下的全部都是欢笑……   “没良心的……姓云的都是些死没良心的……”卓姬想到悲哀处,再也忍不住心头的酸楚,泪水哗哗的往下淌。 第一二四章 人间界   有了闺女,云琅还在乎谁?   这时候就算是皇帝来了,他也没有什么心情理会。   一颗心全被眼前这个不算香,也不算臭的小人儿占的满满的,虽然她在老虎背上玩了一会,就蹲在地上撒尿,老虎为此跑的远远地,云琅却凑过去,帮闺女料理干净。   一岁半的孩子虽然缠娘亲,却也是好奇心最重的时候,再加上总有磨牙的手指饼干,奶香浓郁的小馍馍,渴了就喝一点温热的加糖牛奶,总重要的是,还有一只大猫跟她玩耍,所以,还记不起自己的母亲。   直到这孩子趴在老虎的背上开始打盹,云琅才把她抱进了柔软的如同云彩一般的淡蓝色摇篮里。   随着摇篮轻轻摇晃,云琅哼着轻柔的小曲,云音就舒展开身体,慢慢的睡着了。   等孩子睡着了,云琅就坐在摇篮边上,全神贯注的仔细看自己的孩子。   还探出一根手指,轻轻地触碰一下孩子的脸蛋,额头,鼻子,眼睛,嘴唇,心头快活的几乎要让他飞起来了。   平生最大的梦想,就这样突如其来的活生生的实现了。   云琅曾经无数次的幻想过自己的孩子到底是长成了什么样子,也恐惧的思量过孩子在倒霉的大汉国该如何茁壮的成长,这里没有疫苗,没有靠谱的医生,没有能够对症的药物,这里几乎没有任何能够为这个小生命成长保驾护航的东西。   云音看起来非常的疲惫,睡得很香甜,两只胖胖的小手捏成拳头举在脑袋两边。   过于安静的场合并不适合孩子睡觉,所以,云琅就偶尔拨动一下风铃,让它发出一两声低低的轻鸣。   刘婆蹑手蹑脚的走了进来,还没有说话,就看见云琅跟老虎一起用绿幽幽的眼睛瞅着她,刘婆打了一个哆嗦,又轻手轻脚的退出房间。   “小郎不见人。”   下了楼的刘婆,对守在小楼外面的平叟道。   平叟神情黯然,点点头道:“多谢刘管事。”   刘婆听着马车里卓姬暗哑的哭声,有些不忍,就低声道:“靠近松林那边的那座朱红色楼阁,就是小郎为卓氏大女准备的,大女不妨先去那里安身!”   平叟干笑一声道:“老朽几乎忘记了,云氏还有我家大女的一处安身之所,劳烦管事带路。”   卓姬出行依旧声势浩大,虽然是商贾之女,家业却庞大,随行的侍女就有十人之多,至于护卫,管事已经被刘二带去外宅安置。   卓姬的马车来到松林畔的楼阁,平叟就松了一口气,至少,这座楼阁不论是选地,还是建造,都显得诚意满满,更是一处风景绝佳之地。   背后百十步外就是松林,松林边上是一片菜地,虽说还下着大雪,棚子下面的菜地依旧绿意盎然。   一座八角的亭子下面,是一汪蒸汽缭绕的温泉池子,有廊道与楼阁相连,只要围上布幔,就是女眷们沐浴的不二之选。   楼阁建造在一个低矮的土丘上,可以俯视整个云氏庄园,是云氏第三高的楼阁,整座楼阁雕梁画栋,虽说绘制的图样,花纹算不上好,依旧给人富丽堂皇之感。   “楼阁里一应物事俱全,后面还有一座小厨房,在家中执役的厨娘已经配备,大女若是想要用汤饭,只要吩咐下去就是。大女的马车已经破损不堪,老身自作主张给大女重新配置了云氏的四轮碧油箱车,马夫也已经配备齐全,大女但凡出行,使唤就是了。云氏护卫不进内宅,这是家里的规矩,大女如果要见自家的护卫,还请移步前宅。”   刘婆介绍的很详细,刚刚下车的卓姬却凄婉的道:“我能随时离开,也能回来吗?”   刘婆默不作声,这不是她一个下人能决定的事。   “那么,我能见到我的孩子吗?”   刘婆依旧不做声,以她刚才的经历,她觉得卓姬可能想多了,很明显,小郎已经把孩子爱到了骨头里,天知道会不会让卓姬再见孩子。   卓姬见刘婆不做声,连忙问道:“我能见到云琅吗?”   平叟叹息一声对卓姬道:“云氏已然是钟鸣鼎食之家。”   卓姬默不作声,在侍女的搀扶下走进了楼阁,心中之懊丧简直难以言表。   平叟随着刘婆回到主楼前,指着灯火辉煌的主楼道:“云琅是否住在这里?”   刘婆摇头道:“此间借住的是长平侯夫妇。”   平叟点点头道:“能否给我一间靠近云琅的静室?”   刘婆笑道:“您居住的地方小郎已经选好,就在不远处的山居,平遮已经去了那里。”   平叟长叹一声道:“云氏为何重卓氏之老仆,却轻视卓氏之大女?”   “小郎说,平先生乃是云氏之友,并非什么卓氏老仆。”   居移气养移体,刘婆经过几年的打磨,早就不是唯唯诺诺的农妇,而是一个称职的管家。   平叟笑道:“平氏惯为人仆,不知平遮现在在云氏如何差遣?”   刘婆笑道:“接替梁翁打理云氏除养蚕,缫丝,织绸以外的所有作坊。”   “哦?梁翁已经年老昏聩了吗?”   “并非如此,梁翁今后一心服侍家主,大女,顾不得那些小事,杂事了。”   “如此说来,云氏重人不重财货?”   刘婆瞅了平叟一眼道:“家主为了大女,倾尽云氏家财,只希望能让卓氏满意。”   平叟笑道:“你们却心有怨言?”   刘婆摇头道:“钱财没了,我们继续挣来就是了,我们只是觉得小郎可怜。以前看小郎总是孤零零的独来独往,天可见怜,如今终于有了一丝骨血。有些话小郎不好说,我刘婆来说,平先生,大女是云氏的大女,从此与卓氏无干,可否?”   平叟摇头道:“不好。”   刘婆冷笑一声道:“我云氏将为贵胄,卓氏不过一介商贾,之所以能存活至今,全赖小郎替尔等周旋。卓氏可以欺负小郎心软,老婆子与梁翁却不同,我们全部都经历过人间惨事,好不容易有了如今的好日子,不容任何人摧毁。如果事不可为,我刘婆宁愿背上恶名,也要护卫云氏周全。”   平叟长大了嘴巴看着刘婆道:“你已经是云氏家臣?”   刘婆骄傲的挺挺胸膛道:“正是,从此与云氏休戚与共。”   平叟认真的点点头道:“你确实有成为云氏家臣的资格。”   刘婆大笑道:“小郎神仙一般的人物,将我刘婆检拔于微末,又分衣推食延我母女之性命,刘婆贱命一条,还给小郎也不算什么大事。老身方才所说之事,还请平先生三思,放眼云氏,愿为小郎效死命者五百余,虽为妇人,孺子也不容人轻觑。”   刘婆警告完毕,就唤过一个妇人,要她领着平叟去了山居,自己再一次来到小楼上,轻轻叩响了门扉,低声道:“小郎放心,卓氏并无与小郎争夺大女之心,到底是商贾心性,所求者,无非财货罢了。”   “很好,那就板上钉钉,将此事敲死,把造钱流水线给他们一套吧。只要钱?这是最好的结果。”   刘婆轻声答应一声,拍拍手,两个壮硕的乳娘就推开房门走了进去,此时距大女还家,已经过去三个时辰了,孩子也该睡醒吃奶了。   一岁半的孩子已经可以不吃母乳了,云琅却信不过大汉国粗粝的食物,米粮还好,牛乳,肉类还是少吃为妙,毕竟,天知道这些东西里面有没有寄生虫。   还是再吃半年的奶水,等孩子再大一点,抵抗力再强一点再说。 第一二五章 有志气的人哪里都有   刚刚能跌跌撞撞的走几步的孩子已经开始认人了,吃饱了之后,就开始用哭声来呼唤母亲。   云琅抱着云音,可能是因为身上的味道不对,孩子哭泣的更加大声了,这一次,不管是老虎,还是铃铛,亦或是五颜六色的木马都不管用。   门外的雪下个不停,原本还有一点绿色的原野彻底变成了白色。   云琅用小被子裹好孩子,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擎着一把油布伞缓缓下了小楼。   或许是白色的世界引起了孩子的好奇心,她不再哭泣,转动着乌溜溜的眼睛看她人生中的第一场雪。   云琅不能停下脚步,只要停下来,孩子就会哭泣,于是,他只好抱着孩子来到了卓姬的门前。   两人相见没有什么多余的话,都在跟孩子较劲,云音回到母亲的怀抱之后,立刻就停止哭泣了。   “这孩子认人,如果不抓着我的头发,就无法安静。”   云琅看着云音玩弄着母亲的长发,微微叹口气道:“母女连心,这是天性,我无法阻止。”   卓姬的泪水滑落,掉在云音肥胖的小手上,哽咽着道:“还是要阻止啊!”   云琅愣了一下道:“怎么说?”   卓姬凄声道:“骊翁主不该有一个商贾身份的母亲。”   云琅淡漠的摇摇头道:“你知道我不在乎你的身份,我自己也不是什么好人,只不过我努力的把身份洗白了而已。”   “我们三人能以一家人的身份活在同一片屋檐下?”   云琅笑道:“只要你愿意,孩子高兴,没什么不可以的,你知道的,我这人羞耻感很高,一般人言辞上的羞辱对我没有什么用处,达不到让我产生羞耻感的程度。”   卓姬抬头看着云琅道:“其实我的羞耻感也很高,也不是很在乎别人的说辞,否则,当年也不会在蜀中当垆卖酒!”   云琅瞅瞅欢快的云音笑道:“那就这么说定了?”   卓姬摇头道:“你不要脸皮强娶人妇,我不要脸皮与你私通,这都没关系,我们要不要脸皮其实无所谓……蒙着脸也能过……可是啊……我们的女儿还要脸皮,我希望她将来有一门好姻缘,嫁得一个如意郎君,希望她此生永远高高在上,希望他的父亲完美无瑕……”   卓姬说的非常激烈,竟然把剪刀都掏出来了,不是大汉人常用的那种单刃手刀,而是一柄云琅亲自研发的可以张合的剪刀。   云琅大惊,急忙伸出手要去夺剪刀,却又担心伤到孩子,急的跳着脚道:“别干傻事!”   卓姬的剪刀从咽喉边上掠过,并没有刺进咽喉,而是一剪刀就把粗粗的一绺头发给剪下来了。   这一绺头发被云音抓着,见头发掉下来了,欢喜的咯咯直叫。   卓姬将云音手里的断发取过来,挽成了一个结重新还给不依不饶的女儿,冲着云琅笑了一下道。   “我这种人很难生出绝望的心思。”   云琅的一颗心放下来了,吁了一口气道:“我其实应该了解你的,我们都是一类人,不管遭遇了什么都会死皮赖脸的活着,只有活着,才会有希望。”   卓姬将云音送还到云琅手里,轻轻地触碰一下女儿的胖脸腻声道:“你该是一个享福的,我的乖乖!”   说完话就转身回到了房间,轻轻地掩上房门,很快,门里面就传来压抑的哭声……   “你随时都能来看孩子,我也会告诉孩子你就是她的母亲,这孩子比较倒霉,该她承受的还是要承受的,刻意的庇护这对她可不是好事。”   云琅抱着不再哭泣的云音举着伞缓缓地回到了小楼,有了母亲的头发在手,云音非常的活泼,很快就跟老虎玩闹的不可开交。   “云琅刚才所言,乃是发自肺腑,并非敷衍之语,大女为何不立刻应承?”   平叟等卓姬停止了哭泣,才低声问道。   “他的爱怜全部给了他的女儿,相处一炷香的时间,你可曾见到他对我有半分的爱意?卓姬虽然不才,也有自己的骄傲,我宁愿再次当垆卖酒,也不愿意因为别人可怜我,就战战兢兢的生活。玉娃儿留在云琅身边是最好的一个结果,留在我身边,只会招来无穷的诽谤与流言。平叟,就按照云琅所言,卖掉铁器作坊,只留下十六个心腹匠奴,解散卓氏匠奴,还他们一个自由身,一切都随他们去。”   平叟对卓姬的决定并不感到意外,事实上,卓氏铁坊如果再不解散,不论是公孙弘,还是主父偃都不会让他们有好日子过。   平叟点点头,算是同意了卓姬的做法,又道:“不知大女今后准备在何处安身?”   卓姬苦笑道:“蜀中回不去了,司马相如如狼,我耶耶如虎,蜀中已成我的虎狼之地,不回也罢。”   平叟笑道:“一鸡死一鸡鸣,解散铁坊并非是坏事,云氏答应给我们一套制钱流水线,大女现在要做的就是储存大量的铜。我卓氏不再冶铁,改铸钱了,地点就该在富贵镇!”   卓姬点点头道:“既然平老已经安排妥当,那就去做吧,大雪初晴,我们就离开云氏去阳陵邑办事。那些金子就存放在云氏,等我们需要的时候再来拿!”   平叟皱眉道:“大女不该要那些金子的,我卓氏的积蓄足够我们做很多事情。这样做,会让云琅看不起。”   卓姬苦笑一声道:“虽然会被看不起,却能让云琅高兴起来,别看他方才将玉娃儿大度的放在我怀里,你没见他那一双眼睛一直跟看贼一样的看着我。我这一次就遂了他的心意,让他彻底的放心!”   平叟忽然觉得卓姬似乎有些英气勃勃的样子,这样的神情,他好久没有在卓姬身上看到了。   或许,她当初因为一曲《凤求凰》离开卓氏的时候有这样的英气……或许她在成都市上当垆卖酒的时候也有这样的精气神。   平叟挺直了腰板,只要一个人有了精气神,基本上就什么都会有。   霍去病冒着大雪来到了云氏,把一个不算小的锦盒拿给了云琅,等身体烤热了,就坐在地板上逗弄云音。   云琅瞅了一眼锦盒无奈的道:“这些东西你应该留给你的儿子,而不是拿给我。”   这个盒子云琅不是第一次见了,上一次见到这个盒子的时候是云琅买地的时候,霍去病把自己小时候收到的各种小金饰,珍宝都拿给了云琅,希望他卖掉之后凑点银钱买地。   “我留下了一半,给云音一半。”   霍去病头都不回的道。   云音似乎很喜欢这个伯伯,也不哭,咯咯的笑着去抓霍去病探出来的手指。   “曹襄来不了,他被陛下召进建章宫了,听说,平阳侯的封地有了变动。”   云琅指指长平夫妇居住的主楼。   霍去病笑道:“既然长公主没有着急,那就说明是好事,我们就听他的回音就好。怎么?你不着急把孩子送到阿娇那里接受骊翁主的封号?”   云琅笑道:“阿娇贵人不提,我就希望她能永远的忘掉,接了所谓的骊翁主,我孩儿就成了皇族,将来万一把我孩儿弄去和亲你说我该怎么办?”   霍去病笑道:“这有何难,我们只需在小云音长成人之前杀光匈奴也就是了。”   云琅神色难明的瞅着霍去病道:“这可能很难!”   霍去病大笑道:“没有难度的事情,我们还要做吗?”   “你今天似乎非常的兴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霍去病将修长的手指放在云音的小手里,嘿嘿笑道:“三天前,陛下在建章宫对百官曰:寇可往,我亦可往!”   云琅的手哆嗦了一下,一把抓住霍去病的手道:“怎么说?” 第一二六章 皮袍下的小人物   当云琅把日子过得惨无天日的时候,大汉帝国却迎来了他最强盛的时刻。   半年时间,河套之战的胜利,终于转化成了大汉帝国反击的力量。   渔阳,右北平,汉州,上谷,云中,雁门乃至整个大汉帝国漫长的北方防线上,匈奴开始撤退了。   河套之战的失败,让那些匈奴贵族们终于明白了一件事,汉人也能深入草原,荒漠,戈壁,也能在这些地方击败他们,并且掳走他们的牛羊。   也就是在这一刻,大汉皇帝刘彻在建章宫也敏锐的发现了这个问题,于是,就很自然的发出了“寇可往,我亦可往”的琅琅之音。   也就是在这句话出口之后,大汉帝国将会在长达万里的北方边境上,开始酝酿有史以来最庞大,最猛烈的反击。   整个世界不会因为一两个人的失意就有所止步,霍去病之所以冒着大雪来到云氏,就是为了告诉云琅,个人的一些挫折,委屈不能成为人一生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你来看!   自元朔二年我舅舅突袭河南之地后,匈奴不甘心失败,先后袭掠代郡、雁门、定襄、上郡等地。   右贤王率骑数攻汉边郡,并入河南,袭扰朔方郡,杀掳民众,虽然被边军一一击退,然而,我大汉也损失惨重。   雁门的公孙敖手下八千于骑兵,如今仅剩下不足三千,定襄的张次公,朔方的李沮,上郡的苏建,也损失惨重,亟待回长安休整。   如今,匈奴人退去了,正是我大汉调整边防的时候,阿琅,我们敢不敢要一处险隘守卫?   并为将来突袭匈奴做好准备!”   云琅怀里的云音不断地在父亲的腿上跳动,虽然云琅的头发被闺女扯得乱七八糟的,并且还扯下来一些,他依旧没有什么感觉,一手护着闺女,一边看霍去病摊开的军事地图。   地图上有很多不错的关隘,霍去病却总是把手指有意无意的点在白登山上。   白登山很有名,就在白登道边上,大汉初年,大汉朝不堪匈奴侵扰,太祖高皇帝亲自率领三十二万大军出征匈奴,先在铜辊告捷,后来又乘胜追击、直至楼烦一带。   时值寒冬天气,天降大雪,气候十分寒冷,汉军虽然手指被冻掉者十之二三,但见匈奴只有老弱残兵,比汉军更加的疲弱,更是获胜心切,便不顾前哨探军刘敬的劝解阻拦,直追到白登山,结果中了匈奴诱兵之计。   太祖高皇帝率兵刚到自登,冒顿单于忽然率领四十万铁骑伏兵将汉军团团围住。   匈奴围困白登山七天七夜,汉军断粮断水,十分危困。   多亏谋士陈平为刘邦出谋划策,送重金和美女图像给冒顿单于之妻阔氏,另外又写了一封书信,信中说:“如果单于继续围困,汉朝则将美女送给单于,到那时候,阀氏之地位就保不住了……”   阈氏受贿后,极力劝说单于撤军,单于闻听汉军增援部队即将赶到,惟恐对自己不利,只好解围撤兵。   太祖高皇帝收军回师广武之后,对探军刘敬说:“吾不用公言,以困平城。”   遂重赏陈平和刘敬,并封刘敬为关内侯,号建信侯。为防止匈奴侵扰,命周勃、樊哈率兵二十万驻守代地。   也就是说,这块地方非常的适合匈奴大规模骑兵作战,不适合大汉兵车,步军作战,是大汉国真正的伤心地。   每一年,在这里战死的汉军都不下万人,军中有哀歌曰:生人不入白登道!   “皇帝不喜欢公孙敖,就派他去镇守雁门,八千将士死伤超过五千,人人都以为这是对公孙敖的惩罚,为什么你一定要去更加惨烈的白登山呢?我听说那里的战事几乎每日都有,不论是左贤王,还是右贤王还是单于本部,都会把白登山作为练兵之场所,我大汉国也是如此想法。此地厮杀之惨烈,冠绝天下,还听说此地白日里都能听到鬼鸣啾啾。你一定要带着大家去白登山吗?”   霍去病听云琅这样讲,就笑着从他怀里接过云音,让这孩子站在他的掌心跳跃,等孩子玩闹的开心了,才小声道:“我从不觉得公孙敖去雁门关是一种惩罚,相反,我认为公孙敖去雁门关是临危受命。公孙进刺杀我,又被你所杀,此事好像就算过去了,陛下没有任何问责的意思,更没有惩罚公孙敖的意思,一个骠骑大将军的封号下来,公孙敖的气焰更胜往昔。白登山,白登山,乃是大汉之耻,当年,太祖高皇帝在白登山战战兢兢,一日三惊,唯恐死在白登山,也就在那里,冒顿单于写信给吕后,要她前去匈奴侍寝……此乃奇耻大辱,我欲雪之。”   云琅见闺女已经在抱着霍去病的脖子往他肩膀上爬,连忙接过孩子把她放在老虎的肚皮上,这才道:“我一般不会立下什么雄心壮志,很多时候,我只会离有雄心壮志的人远远地,免得被那个家伙爆发出来的傻气给祸害死。为什么这些冒着傻气的话从你嘴里说出来,我的心总会噗通噗通的跳个不停呢?”   霍去病大笑,拦着云琅的脖子道:“因为我们是一类人,一样的愚蠢。”   云琅低头怜爱的瞅着四仰八叉的躺在老虎肚皮上的云音,缓缓地道:“我以为有了这个孩子之后,我就会变得胆小,变得更加的谨小慎微。谁知道,有了这个孩子之后,我的胆量却在无限制的变大,以前的时候,我以为让我跟一头野老虎搏斗是一件永远都不可能发生的事情。现在有可能了,如果那头老虎威胁到了我孩儿的安全,我敢赤手空拳冲上去。”   霍去病大笑道:“终于清醒了?”   云琅苦笑道:“必须清醒啊,皇帝猜忌我,大臣们忌惮我,百姓们恐惧我,但凡我有一点新东西,就会有人来抢夺,但凡我有一点出格的行为,就会有人来规劝我,监视我……   我反抗的激烈了,会有生命之忧,我要是不反抗,只会让他们更加的肆无忌惮。   最大的原因就是我这个人对大汉国来说,是一个外人!   我想努力的融合,为此不惜与匈奴作战,不惜将自己制造的好东西广而告之,甚至一而再买再而三的容忍他人对我的索取。   结果,我的处境更加的糟糕了。   我知道陛下将我闺女还给我的目的何在,我也知道我的闺女为何会被封为骊翁主,我更加知道阿娇为何会对我闺女不闻不问,原因就在于,陛下对我还是不信任,大臣们对我也不信任。   可是,我立下的功勋却不能不赏赐,于是,我的闺女就超越了大汉朝的封爵制度,成为了大汉国开国以来的第一位异姓翁主,从今往后,只要是我立下的功勋,陛下一定会全部记在我闺女头上。”   霍去病撇着嘴不屑的道:“你也太小看陛下的心胸了,陛下之所以在你身上下了重注,最大的原因不是你的身份,大汉国从来只看中才华。   如果真的只认身份不认人,你早就被五马分尸了,那有机会一步步的成为少上造?   举国征战的时候,你献上来的耕犁,耧车,水车,水磨,可以大规模的提高我大汉的粮食产量,你探索出来的养鸡,养鸭,集群饲养猪羊之法,可以为我大汉生产出更多的肉食,此为内政。   你鼓捣出来的马蹄铁,马镫,新式弩弓,提出的武器机关可以互换的法子,极大的提高了我大汉骑兵的威力,此为军政。   最害你的不是你没有根底的身份,而是你做事总是遮遮掩掩,毫不光明磊落,让人不得不提防你。   你不对所有人敞开心胸,就不要苛求人人都对你光明磊落!   因为我闺女无论怎么说,都是一个真真正正的大汉人。” 第一二七章 正大光明   霍去病把自己活的如同一柄锋利的铁矛,除过战斗之外不作他想。   跟这样的人吐槽,效果很好。   因为跟他在一起,你很快就会发现自己过的蝇营狗苟的日子没有半点意义。   必须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抗击匈奴大业中,才算是一个真正的好男儿。   为后世子孙打下一个可以平安生活的国度,才是一个好男儿平生大事。   让大汉武功扬威天下,令蛮族不敢侧目窥视大汉,才是一个好男儿此生意兴最浓烈的时刻。   他就是这么想的,而且也是这样做的,至于马上封侯这种事,他认为只是大义下捎带的一个微不足道的事情。   “好吧,我们有一千三百人!”   “不,我们有一千两百人!”   “还有一百人去哪里了?”   “独子!”   云琅的脸色很精彩,低声道:“你就没想过我也是独……”   霍去病的手指指着啊呀,啊呀叫着的云音,这让云琅说了一半的话再也说不出口。   云琅长吸了一口气道:“你认为我死掉比活着的时候用处大?”   霍去病摇摇头道:“你要是再不痛快的活一回,还不如死掉。”   “你说的痛快就是去白登山跟无数的匈奴新兵死战?”   霍去病笑道:“听我的,做好准备,开春我们就开拔!”   云琅脸色大变,指着霍去病道:“你不是才开始计划这件事吗?为何一瞬间就变成现实了?”   “为将者,有时候就需要独断专行,讨论得失是大战之后的事情。”   “曹襄是被你吓跑的吧?”云琅诡异的瞅着霍去病道。   “胡说,阿襄的胆子还是很大的,且一心想要建功立业!”霍去病回答的慷慨激昂。   云琅狐疑摇摇头道:“不对,这不像是我认识的阿襄。”   “别管了,反正他没有别的选择,这次要是不去,他的平阳侯爵位真的会有问题。朝廷刚刚有了决断,武侯如果没有将军衔,就会被夺爵,同时,文候如果不能贡献三千万钱,还会被调整封地。”   云琅松了一口气道:“阿襄有钱!”   霍去病冷笑道:“平阳侯府不出,有钱又怎样?”   “阿襄是……”   云琅把话说了一半就停下来了,不满十八岁的侯爵,无法掌控侯府……也就是说,现在掌控平阳侯府的人依旧是长平。   接下来的话就没办法说了,因为长平跟卫青也走进了房间。   “准备好去哪里?”卫青依旧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就像是在问霍去病春游去哪里一般。   “白登山!”霍去病笑道。   卫青笑了一下,来到云琅的身边,指着白登山的位置道:“不错的选择,经营了八十年的防线,总要比其他地方好一些的。”   “就怕匈奴人不来!”   卫青听霍去病这样说,大笑道:“陛下既然说了,寇可往,我亦可往!的话,匈奴不来我们总要过去的。”   说到这里有对云琅道:“河曲之战,某家携各色牲畜六十五万纵横两千里,折损却不到一成,你敬献的马蹄铁居功甚伟。双边马镫取代单边马镫也极大的缓解了大军长途跋涉之苦,算是一项不错的善政。说来可笑,以前骑兵之所以全是单边马镫,是因为国朝缺少铜器,没想到便宜的铁器横行之后,居然没有一个人认为马镫本该就是双面的。”   说起家常的卫青依旧儒雅,一件危险至极的事情,从他嘴里说出来,让人有难以置信的踏实感。   “军人总是要出征的,这是天命所在,由不得我们挑拣,如果说军人上阵杀敌只是为了博一个马上封侯未免浅薄了一些。   云琅没有去过边地,也没有见识过匈奴人的残毒,自然会认为战事不是一个好事,可以躲避,可以换一个法子来达到目的。   某家相信,如果你见识过边地百姓的模样,就不会这么想了,也可以说,很多抱着马上封侯想法的人,到了边地之后都会有一些改变。   到了两军阵前,马上封侯?不过是一个笑话罢了。   只要是战场,就没有所谓的安全之地,偌大的战场动一发而牵全身,攻守变幻无常,谁都知道危险的地方,很可能一场大战下来,那里连一枝羽箭也没有射出去过,谁都以为的安稳之地,很可能在一场大战下来,见不到几个活人。   这就是战场,你们不当兵也就罢了,既然选择当兵,就不要光想着拿好处,要知道,你们现在享受的一且,都是前辈战死老兵的血汗。”   卫青的话说的很重,他就是一个标准的军人,站起来是一杆枪,坐下来是一座山。   大汉人只要听说领军出征的人是卫青,就会早早地准备庆祝胜利。   河曲之战结束之后,没几个人知晓,偌大的朔方城里屯驻的大军只有三千人。   楼烦王,白羊王借来的大军想要越过朔方城去追回自己失去的牛羊,当他们看到卫青的大旗牢牢地插在城头,徘徊三天之后还是离去了,极为不甘的吞咽下了这枚苦果。   当时负责清点转运战利品的张汤回来告诉云琅这件事的时候,即便是他,也感慨万分,认为只要擎着卫青的旗子,就能让来汉地掳掠的匈奴人望风而逃。   “阿襄必定是要去白登山的。”长平抱着云音,一边衡量他们父女的相似度,一边痛快的决定了曹襄的命运。   云琅搬起云音的胖脚丫,指着脚心处的一处小小的暗红色胎记道:“我也有。”   长平啐了云琅一口,这是大汉朝老妇人最拿手的羞辱别人的法子。   卫青回头看着长平道:“勋贵世家只能勇猛精进,哪有回头路可以走,阿襄既然承继了曹侯之位,如何能容他懈怠?”   还以为让曹襄跟着去白登山,是长平的主意,没想到却是出自卫青这个后爹之手。   如果换一个人,云琅一定会怀疑曹襄的这个后爹在图谋他家的财产,既然这个要送便宜儿子上战场的人是卫青,那就只能理解成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曹襄好。   跟卫青一起干什么事情都要讲兵法,即便是一起吃一锅涮羊肉,也不能免俗。   开水锅里先放羊肉,吃完羊肉之后,开水也就变成羊汤了,然后放豆腐,豆皮,豆干,这样一来,豆制品也充满了羊肉的鲜美味道,最后放青菜,再最后用菜汤泡米饭,一顿羊肉火锅结束。   中间绝对不能有任何的偏差,即便是长平想要在羊肉吃完之前煮点豆腐吃也丝毫不给面子。   如果说卫青喜欢遵循兵法,云琅还能忍受,长平根本就是肆意胡来,云琅的脸皮抽动着见长平从锅里捞出一块豆腐,晾凉之后放在一个小碗里塞给云音,他就想冲过去抢夺。   这孩子最近在吃初乳,是她成长起来之后最重要的免疫来源,现在吃豆腐,会把孩子肚子里的有益菌群破坏掉。   “不妥,这孩子最近在吃母乳,在母乳未曾克化之前,不宜多吃食物。”云琅按住闺女的手,生怕这孩子把豆腐给一口吞掉。   “胡说八道,孩子都长八颗牙齿了,怎么就不能吃饭食了?只有败家子家的孩子才会吃两年的奶水。曹襄十个月的时候就开始喝米粥了,就你事情多,宠孩子也不是这样的宠法。”   大汉妇人与后世妇人不同,孩子落地之后,没有坐月子的习惯,只要能动弹,第二天下地干活的都有,云家正好有两个生完孩子两天的妇人,这时候吃她们的奶水,对云音的免疫功能帮助实在是太大了,没想到才吃了两天,就被长平毁于一旦。 第一二七章 最合适的人   现实的力量超乎云琅预料之外的强大,比如云音似乎更喜欢吃饭而不是喝奶水。   之所以会继续喝奶水,不过是喜欢那一对精美的饭碗罢了。   云琅发现,他没有力量也没有能力按照后世的育儿方式喂养这个天使一样的孩子。   云音吃饱之后,在仆妇的照顾下洗了澡,然后就躺在她的摇篮里睡得香甜,对她这么大的孩子来说,吃饭睡觉才是最重要的。   小火炉上温着米酒,好长时间没有人喝,小小的铁壶噗噗的冒着热气,酒香四溢。   云琅隔着窗户瞅了一眼熟睡的云音,摊开双腿,倒了一杯滚烫的米酒,放在平台上厚厚的雪层上,很快,粗陶制作成的酒杯就在积雪上融出一个雪洞。   把酒杯从雪洞里掏出来,酒温正好。   霍去病没有喝酒的心思,他没有征求别人的意见就主动要求戌守边关,这让他的心理负担很重。   实际上,在大汉,主将基本上是不用征求部属意见的,只是因为他们四人的关系实在是太特殊,才给他造成了目前的困境。   “阿襄非常的纠结……”   云琅摇摇头道:“他的负担很重……所有人对他都有很高的期望,这让他害怕了。”   “你会跟我走一遭的是吧?”   “当然,不过,不是因为你,是我自己想要去一遭白登山,我很想看看真正的战场是个什么样子,说实话,我对长安已经感到厌倦了。”   “就是放不下云音?”   “是有些内疚,我刚刚把她从她母亲那里夺过来,原本想着多陪她几年,没想到开春就要分离了。”   “正因为有了这个孩子,你才有机会走出长安,否则,穷其一生也休想离开。”   云琅点点头,表示认同。   霍去病把大氅往身上盖一下,指着屋檐外面的大雪道:“听我舅舅说,草原上的大雪比这还要大一些,白登山地处北方,非常的寒冷,每年都有从白登山回来的将士,他们最骄傲的不是斩杀了多少敌人,而是能有一双完整的手。”   云琅又喝了一杯温酒道:“那就是一群傻子,我们骑都尉使用手套这东西已经两年了,他们居然还不知道。”   霍去病也取了一杯酒喝了一口道:“你以为边军能跟骑都尉相比吗?知道与子同袍是什么意思吗?”   云琅笑道:“指的是你我这种关系。”   霍去病摇摇头,把剩余的酒一口喝干,然后又倒了一杯酒放在冰雪上等着它变凉。   “早年间大汉军备不齐,将士们身上能够御寒的衣物就身上的那一套衣袍。天气太冷的时候,将士们就把身上的衣袍解下来,披在最外面的那些人身上,剩下的人就在外边的那些兄弟的簇拥下,赤裸着身子取暖……一个人身上的衣袍从来都不是只属于一个人的,而是属于所有人的。这才是与子同袍的来历。”   云琅笑道:“骑都尉不同,两年下来,我们已经收集了很多鸡鸭绒毛,把这些东西塞进夹袄里面,只要多走针线,会非常的暖和的。另外,我还做了一种贴身穿的衣服,这东西能紧紧的绑在身上,取暖效果要比一般的衣衫要好,只不过不那么美观就是了,告诉你吧,衣袍从来都不是最保暖的衣衫,嘿嘿,上下透风,左右透风,还非常的靡费麻布。”   霍去病掀开云琅的袍子,瞅瞅他腿上的秋裤道:“就这东西?”   云琅点头道:“就这东西,原本应该有一些弹性的,可惜我弄不出来,只好这样了,不过,保暖效果一流。明天起床之后,就穿上,感受一下,保证你会喜欢。”   霍去病叹口气道:“我只能跟你保证,我们只去一年。”   “多少年无所谓,别胡乱应承,这不是你一个偏将能决定的事情,另外啊,咱们骑都尉出行不能要民夫。”   “为什么,没有民夫,谁来建造工事?”   “我们自己!”   “也好,没有民夫拖累,我们的迂回余地就很大,说实话,我也不喜欢在军营里看到一群衣衫褴褛的百姓,每一次作战,死伤最惨重的就是他们……”   虽然没有刻意的去喝酒,一壶酒还是被两人喝完了,雪地里明晃晃的,有一点光就璀璨的不行,霍去病翻了一个身就做起来了,指着云琅道:“大雪初晴,我就要成亲了,过来喝酒。”   “太仓促了吧?”   “我恨不得就我们四个人知道……”霍去病摇晃着回了自己的房间,也不知道是不是喝醉了。   云琅眼看着乳娘抱着云音把尿,等孩子再一次睡熟之后,他就胡乱躺在孩子摇篮边的大床上,脑子里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直到鸡鸣时刻才沉沉睡去。   真正的大事情在爆发之前都没有多少预兆,有预兆的事情一般也就不称之为大事了。   只有事情爆发的突然,来的猛烈,才能带给人最大的惊慌,这才是真正的大事。   “雪晴了之后,去病就要成亲了,听说他最后还是挑选了岸头侯张次公家的女儿。”   云琅站在一棵雪松下面,对正在整理药材的宋乔道。   “跟我说这些做什么,霍去病的婚事我去不合适。”   “没有想要你去的意思,我就算是想问问你,有没有成亲的心思?”   宋乔的手抖了一下,抬起头看着云琅道:“你意欲何为?”   云琅笑道:“我只是想跟你求亲罢了。”   宋乔勃然大怒握着药刀上前一步盯着云琅道:“安敢如此羞辱与我?”   云琅退了一步连连摆手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哪里有亵渎之意,是在认真的向你求亲。如果你不反对,我自然是要走三媒六证之礼,然后挑选一个良辰吉日迎你进门。”   见云琅说的真诚,并非巧言调戏,宋乔悠然道:“而今,你云氏乱成了一团麻,自顾不暇,还能再承其重吗?”   “你说山门是吧?”   “是啊,我们已经成了弃子。”宋乔说的极其认真,看样子自从璇玑城消失之后,并没有人来寻找她们。   “我自己山门的学问还需要归纳整理,哪有功夫觊觎你们璇玑城的那点学问,你嫁过来就会知道,跟我西北理工比起来,璇玑城不过是皓月边上的一团萤火。”   “我能学?”   “有什么不能学的,我还准备等云氏彻底安定下来之后就开书院教授学子。将西北理工的学说宣教天下。有一点学问不但不传扬广大,一个个的隐藏于深山,生怕别人知晓了自家的那点东西,以至于无数的学问被死人带进了地狱,何苦来着?”   “为什么是我?”宋乔退后一步,扶着药案问道。   云琅朝四周扫视了一眼道:“除了你,你看看周围还有合适的吗?”   “就因为我合适?”宋乔的脸色又变得难看了。   云琅又指指周围道:“你看看四周有比我更合适你婚配的人吗?西北理工自然处处讲理,做实验的时候,一旦去除那些最不可能的因素,那么,剩下的就一定是合适的,或者说是最接近合适的人。”   “你是用这个法子来寻找妻子的?”   云琅点点头道:“不论如何,你我都相处了不算短的日子,总比盲婚哑嫁要好。”   宋乔低下头轻声道:“容我三思……”   云琅笑道:“你慢慢想,我去准备婚事……”   宋乔发急道:“没有那么快!”   云琅朝宋乔招招手道:“也不会比你想的慢。”   “我心有不甘!”   “婚后慢慢来,你会幸福的。” 第一二八章 坏人好人分不清   其实不用挑选……   宋乔不管从哪一方面都是云琅妻子的最佳人选。   至于有孩子这一条,对大汉单身勋贵来说,这是加分项。   对于情感,云琅是麻木的,恰恰,宋乔也是如此。   人长大了就要成亲,生子,这是一个非常规律性的事情,容不得你拒绝或者推延。   就像春风来了,广袤的原野上,生物又到了发情期一样,不论欢喜不欢喜,生命总要延续。   天晴之后,卓姬就走了,走的很是畅快,连同她一起来的家臣,家仆一起走了,她甚至没有再看一眼小云音。   云琅送了两里地,才知道卓姬要回阳陵邑了,而平叟却要开始在富贵镇安家。   卓姬的别离很有些诀别的意味在里面。   高高在上的皇帝无情的挑开了她精心准备的层层面纱,让她不名誉的事情完全暴露在了光天化日之下。   此时此刻,她既不能说自己是司马相如之妻,也不能说自己是云家妇,这两个看似都跟她有关的家,没有一个真正属于她。   所以,她除了坚强之外再无长物。   “你想看孩子就去看,任何时候都成,就算是把孩子接走短期跟你在一起也没关系。”   云琅觉得卓姬是云音的母亲,自然就有看自己孩子的权力,母女关系并不会因为一些乱七八糟的关系而改变,或者说,她与云音的关系才是她此生拥有的关系中,最纯粹的一个。   不过,他这种简单的后世逻辑,在大汉国听起来就非常的诡异,云琅只要抚养权的说法根本就站不住脚。   “不会的,我多看一次孩子,孩子就要多倒霉一分,不过,我能偷偷去看孩子吗?不被她发现的那种!”   卓姬的倔强在孩子身上就不起作用了,面对孩子,她更愿意把自己放在一个卑微到跌进尘土的地位上。   听卓姬这样说,云琅笑了,拍拍马车的车门道:“正大光明的去看就好,我们两个之间的事情虽然听起来荒唐,却没有什么不能说的,毕竟,在那一刻,我们都很沉迷。”   卓姬煞白的脸上多了一层羞恼产生的红晕,她也不知道自己当时为什么会那么放肆。   “听平叟说你准备迎娶那个叫做宋乔的女子?”   “是啊,找来找去,就她合适,如果她不反对的话,我觉得这件事还是不错的。”   卓姬苦笑道:“有魅力的是你云氏,不是你,你这人太精明,永远都在趋利避害,偏偏你又足够聪慧,总能得逞。找夫君过日子,傻一些的人才好。”   云琅笑了,瞅着卓姬道:“小时候倒霉惯了,总觉得别人都想害我,所以就努力的去争夺利益,这样做了之后,偏偏又非常的伤人。我已经习惯了,你也要学会习惯,心里如果不高兴,没人的时候在背地里骂两声也成,哪怕是按照我的样子做几个小人,整天拿针扎也没关系。只要你觉得解气怎么干都成,就是别把自己弄成怨妇。”   卓姬哑然失笑,指着云琅道:“你是一个真正的小人!”   云琅笑道:“仅仅对你而言,对别人我做事还是很讲究的。”   “混蛋!”   卓姬叫骂一声,就催促马夫赶车走了,看样子已经不那么悲伤了。   平叟跟在云琅身后道:“大女说错了,你该是一个好人。”   云琅冷哼一声道:“好人总要吃亏,我宁愿自己心硬如铁,做一个真正的小人,也该比做一个好人来的痛快。”   平叟知晓云琅此时的心情非常的差,就岔开话题道:“我给你带来了一千斤茶叶,都是按照你说的秘法炮制的,我品尝过,还是炒制的茶叶清香一些,你弄得那种茶饼子,味道算不得好。”   云琅目送卓姬远去,淡然的道:“你把茶饼子再放几年试试看。”   “你似乎对这东西非常熟悉啊,不像是才开始探索的样子。”平叟狐疑的道。   “你知道的太多了。”   “已经如此了,不妨再多知道一点,你本来对卓姬无情,现在却又表现出藕断丝连的模样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开春之后就要去戌边了……”   “你着急成亲也是因为戌边?”   “有了孩子,就有了根,有了根,就要有土地扎根,想要有真正的扎根土地,就要成为一个真正的大汉人,想要成为一个真正的大汉人,就要先戌边,这是一个混账的不能再混账的道理,我逃不出这个樊笼,只能迎头而上。”   平叟点点头道:“是这个理,现在你可以灭口了。”   “且活着吧……”   云琅没有把话说透,事实上,跟平叟谈话不用说透。   被大雪覆盖了的富贵镇非常的耐看,房顶上,树梢上都挂满了厚厚的白雪,不过,总有一些精力充沛的小孩子们会把树上的雪抖下来,祸害别人一头一脸。   身披皮裘的郭解挎着长剑,大步流星的走在街市上。   探手捉住两个恶作剧成功的皮孩子,在他们的屁股上踢两脚,呼喝两下,就彻底扭转了这群皮孩子的行为。   他们的父母就站在一边看着,对于自家孩子的遭遇没有任何意见,反而跟着街边的人一起看自家的孩子出丑。   煤石是一种燃料,燃料自然就能取暖。   所以,大雪封冻的日子里,就是煤石最好卖的时候,富贵镇最大的产业就是煤石买卖,因此,偌大的街道两边都是堆积如山的煤石,与白雪形成了明显的对比。   “别把矸石掺和在煤石里,富贵镇做买卖不偷奸耍滑,矸石能卖几个钱,万万不敢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毁了大家的饭碗。”   郭解一路走过煤堆,检查煤石,一边大声的对两边的商户大声嚷嚷。   “哪能呢,我们进山是为了背煤石,可不是为了背矸石的,只有那些不懂行的才会把矸石背回来。”   两边的商户也热情的回应着郭解,有殷勤一些的人家,还知道倒一碗热汤送过来。   郭解也不嫌弃人家的粗瓷大碗,仰脖子喝完了人家的热汤,还知道夸赞一声人家婆娘的手艺。   没了游侠儿左右呼应的郭解,很容易就让人亲近起来,尤其是当他看到一辆拉煤的车子陷进泥坑出不来,居然矮下身子用肩膀发力帮人家把煤车从泥坑里扛出来。   挥手送走了拉煤人,就皱着眉头看旁边的商户。   立刻就有两个面红耳赤的商户赶紧跑出来,用黄土,砂石,煤灰迅速的将泥坑填平。   郭解在刚刚填平的坑上重重踩踏了两脚,对那两个依旧羞臊的商户道:“一个烂泥坑不填,以后就会有百十个烂泥坑没人填,到了那个时候,这条路也就完蛋了。煤车进不来,会影响大家伙生计。”   羞臊的商户连连点头,保证以后只要路上出现一寸深的小坑也会填平。   郭解满意的拍拍商贾的肩膀道:“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这个道理要懂。你们是一群有福气的人,县尊刚刚做好了一个决议,那就是把阳陵邑的官营铁器作坊搬来煤市,主要生产,铁锅,铁壶农具跟铁炉子。冶铁要用焦煤,我去看过,铁器作坊的大炉子那就是一个吞吃焦煤的大嘴啊,你们的好生意马上就要来了。”   商户们听了大喜,然而一听铁器作坊只要焦煤,就纷纷垂头丧气。   一个熟悉郭解的商户道:“烧焦那是云氏的产业,也是人家的独门秘方,我们不会啊。再说了,云氏要煤石,从来不跟我们交易,只买那些苦力的煤石,您这话,算是白说了,有发财的,只可能是云氏。”   郭解大笑道:“听说云氏历来是一个积善人家,不会赚黑心财而不顾大家的死活。只要大家去找县尊,说不定就能从云氏套要出秘方来。” 第一二九章 不一般的富贵镇   炼焦?   如果不考虑环境伤害跟煤炭利用效率,谁都能做。   云家的炼焦作坊就坐落在一个不大的山包下,关中的黄土很容易就挖出一个个窑洞,然后将窑洞用石头垒砌之后形成一座石窑。   留出通气孔,然后点燃清洗过的煤石,刚开始自然是浓烟滚滚,过一段时间之后,通气孔不再冒烟了,就关死通气孔,让窑洞里的煤石因为没有了空气助燃,最后熄灭,燃烧剩下的东西就是焦煤。   煤石一般是不能直接来冶铁的,煤石里面蕴含的硫磷那一样都能对冶铁结果产生极大的影响,因此,只能用焦煤。   大汉人是质朴的,他们执着的认为云氏能干这个活计,他们也能,于是,一个与民争利的名头就安在了云琅的脑袋上。   东方朔废了好大的口舌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之后,云琅就笑的上气不接下气。   “没问题,他们可以炼焦,我的权势还没有大到不允许别人炼焦的地步。告诉那些人,直接去干就好,用不着问云氏同意不同意,如果他们炼焦成功,记得卖给云氏,这东西对云氏来说永远都不够。”   “你不生气?”见云琅乐不可支,东方朔有些拿捏不准,云氏这个家族虽然不大,却处处透着神秘,别人看来难比登天的事情,到了云氏手里都能用一种近乎可笑的法子解决,他很担心那些被人怂恿的富贵镇商户们会倒霉。   “生什么气啊,如果我因为这点事情都生气,早就被气死了,你不用担心我口不应心,我是真的没有意见。如果说真有意见,那就是请那些想要炼焦的人把石窑弄到别处去,毕竟,炼焦的人多了,富贵镇就住不成人了。”   东方朔再瞅一眼云琅,见他的心情确实不错,继续道:“他们不会炼焦……”   云琅亲热的拉住东方朔的手道:“不会没关系,我家的匠户可以教大家如何炼焦,也不收大家的钱,只要大家将炼出来的每一炉焦煤,给我家一成,这没有问题吧?”   “不!”东方朔拒绝的斩钉截铁半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我们可以出钱买!”   云琅拉下脸想了一下道:“也成啊,一百斤金子,云氏包教包会,绝不隐瞒。”   东方朔得到了一个答案,就匆匆的回富贵镇与那里的商户商量,毕竟,一百斤黄金如今的价值不菲。   云琅也要离开了,两天后就是霍去病大婚的时刻,他可不想错过这个好日子。   另外,好多天没有见过曹襄了,也非常的想念。   云音对于出门充满了欢喜,抓着马车窗户瞪着两只乌溜溜的眼珠看外面的世界。   关中之地地气热,昨日还铺满大地的白雪,今日就消融了一大半,只有山阴处的白雪还算是完整。   这一次去参加霍去病的婚礼,是云氏第一次出现在大汉勋贵们的聚会上,不论是梁翁,还是刘婆,在这个时候都拿不出手,只能让云氏新管事平遮出马。   霍去病大婚,长平跟卫青却没有动身的意思,依旧老神在在的在云氏过他们没羞没臊的日子。   云琅不敢问,他相信,只要他问了,长平就会把他训斥成一个愚蠢的白痴。   “去病两天后成亲。”云琅在上车之前笑眯眯的正在干活的宋乔道。   宋乔的身子抖动了一下没有接话,苏稚却抬起头瞅了云琅道:“你准备什么时候成亲?”   “等你师姐的意愿,她想什么时候成亲我们就什么时候成亲,东西都准备好了,我们两个都没有长辈,只要拜谢了天地的养育之恩就能成亲。”   苏稚明显对这个结果不怎么奇怪,点点头道:“好多人都是在冬天成亲,是为了什么?”   “第一啊,是因为冬日里人比较闲,第二,冬日里孕育的孩子来年秋日生产,正好有充足的粮食,可以保证孩子茁壮成长。这其实跟野兽在春日里交合……”   宋乔大怒,掀翻了刚刚整理好的笸箩,瞪了云琅一眼就回屋子里去了。   苏稚却大叫道:“师姐,你生什么气啊,我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谈学问的时候不要乱想成不成啊?”   说着话就急匆匆的追下去了。   梁翁凑过来小声对云琅道:“刘婆昨日里给宋家大女量衣,大女并未拒绝。老奴今日准备再去请大女挑拣头面首饰,等到万事俱备了,大女也就顺理成章的嫁过来了。”   云琅摸着下巴笑道:“一定要多操心啊,你家小郎现在不受人家待见,你们就要多出力。”   梁翁嘿嘿笑道:“小郎放心,家里有老奴跟刘婆在呢,不会耽误您的事情,咱们家确实需要一个女主人了。”   云琅给了梁翁一个你办事我放心的眼神,就上了马车,抱着闺女一路向阳陵邑狂奔。   这条路因为是皇帝要经常走的路,所以,被照料的非常好,夯的厚实的三合土上铺垫上一层薄薄的黄山,只要车轮卡在被碾出来的凹槽中,马夫几乎不用控马,挽马就能自动拖拽着马车抵达阳陵邑,最后抵达长安。   云家马车路过富贵镇的时候,道路两边的商贾都有一种非常奇怪的眼神瞅着云氏的车队。   他们已经知道了云氏提出的条件,只是不知道该如何选择,一百斤黄金跟每一炉一成焦煤的份子,都不是一个小数,也与他们最初想要白拿的期望相去甚远。   “果然是为富不仁啊!”一个商户目送云氏的豪华车队离开富贵镇非常的感慨。   “郭家的击剑馆授徒都不要钱粮,一个炼焦的秘方就要我们一百斤黄金,他云氏为何不去抢?”   “我觉得此事还要找郭大侠出面,要不然,只能眼看着云氏发财,我们干瞪眼。”   “说得好,说得好,这就去找郭大侠商议……”   东方朔听下人禀报说大群的商贾去了郭解的府上商议如何逼迫云氏拿出炼焦秘方,就微微的笑了一下。   如今的郭解与昔日的郭解大为不同,如果说昔日的郭解还处处有受人诟病的地方。   现在的郭解绝对是一个人中楷模。   不仅仅是修桥补路,抚恤孤老这些杂事他抢着干,就连被秋决的强盗,他也出钱收敛掩埋。   富贵镇今年秋决,一共斩首了六十一名强盗,比长安城斩首的都要多,这都要归功于郭解。   名下的游侠散去之后,郭解的名望不但不下降,反而再次上升,有无数的游侠儿来富贵镇,不为别的,只为远远看一眼郭解,然后就上马远去。   再次来富贵镇的时候,或者携带着一两颗强盗的人头,或者用绳子拖着一两个强盗,理直气壮地把人头或者强盗往东方朔这里一放,只说是郭解捉到的,然后连赏钱都不要,就飘然离去。   于是,郭解一介县尉,半年时间就擒杀上百名强盗,一时间,郭解在京师的声名大振。   张汤在看到无数为郭解请功的奏报之后,曾经一度笑的差点背过气去。   他也没有贪墨郭解的功劳,把这事当做一个笑话对皇帝讲述了,据说,皇帝整整龙颜大悦了一天一夜。   还问张汤,圣人计划能否在大汉其余地方施行。   被张汤一口回绝,此事只要一个操弄不慎,就会酿成大祸,在长安郭解即便是成了真正的圣人,生死也只在皇帝一念之间,如果在其余的地方,郭解很可能就会成为大祸患。 第一三零章 糟糕的婚事   云琅自然不知道这些乡野人物在臧否他,更不知道皇帝对郭解已经有了很浓厚的兴趣。   霍去病成亲才是他目前的头等大事。   大汉人成亲,其实没有那么多的繁文缛节,只是聘礼不能少,即便是聘礼,也不一定是男子给女方,很有可能是女方给男子。   大汉国的丞相陈平成亲的时候,就是女方给了他家很多的财货,最后,贫穷的陈平借助这些财富成就了他的旷世伟业。   嫁女儿能与投资人才,这一手从前秦吕不韦时期就已经非常的盛行,到了大汉,挑选一个有潜力的平民女婿已经成了勋贵之家出嫁妾生女儿的一种率普遍手段。   没人敢这样羞辱霍去病,于是,霍去病娶老婆的时候,花了很多钱。   没有迎亲,没有拜天地那回事,一辆云氏出产的碧油箱车从岸头侯家中驶出,直接进入了霍家的后院。   该走的迎亲礼仪早就走完了,如今不过是走一走婚礼,即:沃盥礼,对席礼,同牢礼,合卺礼,解缨礼。   云琅来的早,新娘子却来的更早,天刚刚亮的时候就进了霍家的院子。   首先需要过霍去病那一关,至于这个礼仪是怎么个过法,云琅不是很清楚,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用常人根本就听不明白的长音在吟诵着什么。   明明已经冻得鼻涕长流,依旧忘我的陶醉在美妙的祝祷词语之中不可自拔。   霍家的院子不算大,前后女也就三进的模样,一个清秀的中年人站在内宅门口迎客。   云琅抱着闺女走到门口,还没有想好该如何称呼这个叫做霍仲孺的人,就被他亲热的拉着手,左一个云家小郎,右一个云家小郎称呼的亲热。   不管怎么说,这位都是霍去病的父亲,云琅也只好跟着连声伯伯的称呼。   “沃盥礼就要开始,小郎不妨在静室休憩片刻,大女也耐不得风寒。”   云琅随着侍女来到了一间有铁炉子的房间,把云音交给了乳娘,就坐在窗前看院子里的热闹场面。   很奇怪,没有真正的勋贵到来,不过,礼物来了,非常的丰厚。   不要说卫青家人,即便是卫青的三个儿子也不见,更不要说张连等一干纨绔。   毕竟,霍仲孺的面子还没有那么大。   曹襄自然是来了,本来这家伙被安排在另外一间静室里,听说云琅来了,很快就出现在云琅的窗前。   这家伙先是认真的看了云音一遍,然后很认真地对云琅道:“和你长得一模一样。”   云琅笑道:“客套话怎么说到我头上来了?”   曹襄一本正经的道:“你知道个屁啊,刚才我是以曹氏主人的身份在承认这个孩子是你云氏的大女,今后要写进曹氏《往来谱》上的,是通家之好的一种表现。你以为这句话谁都能随便说?”   有了客人,红袖,乳娘就抱着云音去了里间,将外面的厅堂留给了云琅。   “去病在干什么?检查他的新娘需要这么长的时间吗?”   曹襄笑道:“怎么不需要这么长的时间?一男一女裸身相对,不仅仅是去病检查人家,人家也是堂堂的大女,自然也要检查一下去病的。你也知道,这检查来,检查去的时间就很难说了。”   对于这一点,云琅表示了解,两个在这之前从未见过的男女想要突然间产生爱情这很难,所以,能讨论的也只有子嗣问题了,如何确定两人的身体都没有问题?   只好真刀真枪的实验一下,说起来荒唐,大汉朝的勋贵对于子嗣的态度,即便是后世也难以企及。   “不光是张氏大女,还有张氏大女带来的两个从小就一起长大的侍女,所以啊,需要的时间可能就更长了。对了,你家大女也该找伙伴了,如果你不愿意从云氏挑选,我让嬷嬷帮你挑选两个,让她们陪伴大女一起长大!”   云琅断然拒绝道:“找玩伴可以,却不会一起出嫁给一个人。”   曹襄为难的摊摊手道:“讲道理好吧,这是勋贵的传统,除非你女儿不嫁给勋贵,选择一个平民。”   “那就找一个只喜欢我女儿一个人的勋贵少年,这样的人虽然不多,找找还是有的,如果实在是没有,我也会培育出来一个。”   云琅看的出来,曹襄极力的将话题向外胡扯,他好像很不愿意跟云琅商量春日去白登山的事情。   门外一声金钟响动,满院子的宾客就齐齐的走进了大堂,云琅,曹襄也被管事请进了大堂观礼。   李敢凑到云琅身边道:“今晚我们就一起离开,去病告诉我说,这个家他一刻都不想停留。”   “发生了什么事情?”   “张氏宁愿跟去病住在牛棚里,也不愿意住在名不正言不顺的霍家。”   “不住霍家他住哪里?哦对了,我在阳陵邑还有一套小宅子送给去病算了,今天还是莫要闹僵。”   李敢点点头道:“我去跟去病说一声。”   话音未落,云琅就看见李敢如同一条鱼一般在人群中游动,很快就不见了。   曹襄撅着嘴巴道:“去病才不会要你的小宅子,我估计,这家伙是要把老婆只接带去军营,住帐篷。嘿嘿,去病的这个老婆看样子不是一个省油的灯。”   “将门中人……”   云琅的话没有说完,就看见霍去病从里间走了出来,在他身后跟着一个身高几乎与霍去病差不多的女子,脸上有纱幕看不清楚,不过,这个女子身后跟着的两个少女却非常的美艳。   所谓的沃盥礼就是两人在婚礼开始之前净手,洁净的山泉水从上面的铜簋中流出,洁净两人的双手之后,就流进了底下的铜盘。   过程非常的无聊。   霍去病的脸上没有一丝笑意,反而有些怒意,看样子刚才张氏有些难为他了。   对坐礼就更加的无聊,一张朱红矮几横在霍去病与张氏之间,那两个穿着深衣的张氏婢女,泥雕木塑一样的跪坐在两人的中间,张氏端起一个盘子行了齐眉礼再奉给霍去病,名曰——举案齐眉。   张氏捧着盘子,霍去病随意的吃了两口盘子里的菜肴,就算是行礼完毕。   至于同牢礼,就更加的没意思了,也就是夫妇二人同吃一碗饭而已。   合卺礼还算是有些创意,一个用红绳子捆住的葫芦,在绳子被解开之后,就变成了两半,礼官往两半个葫芦里倾倒蜜酒,被两人一饮而尽,葫芦味道苦,蜜酒甜,这一口下去意味着生活的韵味,不论是苦是甜,两人愿意同甘共苦。   最后的礼节就很有意思了,张氏从头发上解下一束红缨放在霍去病的面前,这该是表示雌伏之意。   以上的过程走完,婚礼也就结束了,剩下的就是霍氏大宴宾客的场面。   云琅,曹襄,李敢被安排在云琅亭居的静室里吃吃喝喝,顺便等候霍去病的到来。   果然,一炷香过后,霍去病走了进来,怒气冲冲的,抢夺过云琅手里的酒碗,一连喝了三碗酒,重重的将酒碗放在矮几上道:“吾欲休妻!”   已经知道前因后果的曹襄大笑道:“试验过了?张氏不合胃口?如果是这样,做兄弟的人自然帮你,休书我替你送去岸头侯家里。”   霍去病摇头道:“张氏认为我乃是大英雄,大豪杰,不该龟缩在霍氏受辱。还说,今日在霍氏成亲乃是她的奇耻大辱,如果不是为了我母亲低头,她情愿跟我在军中马厩成亲,也不会来霍氏。”   听完霍去病的诉说,云琅终于弄明白,为什么长平夫妇,以及阳陵邑勋贵纨绔们不来霍家了…… 第一三一章 开山大弟子   云琅家的小院子霍去病没有要,曹襄家的豪华别院张氏不要,李敢家新修的宅院,也同样被霍去病夫妇拒绝了。   “想住马厩,老子就成全她。”   霍去病丢下这句硬邦邦的话,就回去了后院,准备带着自己新婚的老婆连夜上路,回军营住马厩。   目瞪口呆的曹襄连忙拉住云琅的袖子道:“劝劝啊,会成大笑话的。”   云琅抱着闺女笑道:“将军住马厩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以后说不定会成为美谈。”   懵头懵脑的李敢问道:“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吗?”   “去病的耶耶想跟去病的舅舅争夺去病,就这么简单。”   “怎么争?去病已经成年了,又是一头倔驴,该有的主意早就有了,谁能说动他?”   李敢还是傻乎乎的追问,曹襄却似乎明白了,摆着手道:“去病要去住马厩的主意其实不错。阿琅,你家离得近,能不能派人帮着把军营马厩收拾出来?”   云琅笑了,拍拍曹襄的肩膀道:“大丈夫马革裹尸都不怕,还怕住什么马厩,放心吧,等我们到了上林苑,应该有一座马厩式样的别院被修造出来。”   曹襄笑道:“既然如此,我们也不应该留在这里了,到了上林苑再跟去病畅饮也不迟。”   冬天的黑夜总是来的很早,太阳刚刚落山,天色就变得昏暗异常。   客人已经告辞的差不多了,云琅,曹襄,李敢跟霍仲孺告辞,能看的出来,这个经年老吏非常的失落。   三人礼节上不敢有失,态度上却显得不是那么亲近。   “让三位小郎见笑了。”霍仲孺脸上依旧带着笑容,只是内宅里传出来的妇人叫骂声隐隐入耳。   “去病是陛下的臣子,别人多想会招来灾难的。”云琅低声解说了一句,就上了马车。   霍仲孺攀着云琅的马车车窗低声道:“霍家不过是一个小户人家,养不了鲲鹏,也住不下巨鲸,这个道理老夫明白,只是很多事情由不得老夫,也由不得霍家。”   云琅笑道:“霍公多虑了,只要去病在,霍氏当无忧患。”   霍仲孺大笑道:“小郎说的有理,既然是有理,那就要听,既然去病已经前程远大,那么,他就没道理不提携一下他的亲弟弟。”   说着话,他身后的一个老嬷嬷就把一个孩子塞进云琅的马车里,不等云琅多说话,霍仲孺就轻轻地在挽马屁股上拍了一巴掌笑道:“天色已晚,再不走就出不了城了,老夫已经嘱咐过城门尉,留门一个时辰。”   云琅的马车动了,而霍去病骑着马已经走出去老远,即便如此,还有一个妇人追着霍去病叫骂不休。   马车经过妇人身边的时候,云琅仔细看了一眼霍去病这个近似癫狂的母亲,发现,这个妇人确实长的好颜色。   妇人见云琅趴在窗口冲她笑,挤出一个僵硬的笑脸,算是给了云琅一分薄面,不再大声的叫骂。   应付完霍家人,云琅立刻就把那个被老嬷嬷塞进来的小子拉过来仔细的看。   “霍光?”云琅的声音都有些颤抖了,如果这孩子真的是霍光,即便是被霍仲孺利用,云琅也甘之如饴,如果这孩子不是霍光,云琅就准备把他从窗户里丢出去。   “是!”这孩子明显对云琅的粗暴手段有些反抗,还是乖乖的答应了。   “几岁了?”   “五岁!”   “可曾读书?”   “正在沙盘摹字!”   “太好了,从今后,我就是你老师,来,乖孩子,跪好了,磕三个头,从此就是我西北理工的门下了。”   “耶耶说不能随便给别人下跪。”   “那是别人,我是你大哥的生死兄弟,给我磕头不委屈你,给,吃蛋糕,这东西可不常见。”   “大哥拿回来过……”   “那是厨娘瞎做的,就是骗骗人,这可是我亲自做的,里面放了蜜饯,绝对跟你吃过的不一样……如果不喜欢吃蛋糕,师傅这里还有酱好的猪蹄……”   马车已经走出好远了,跟随霍去病一起骑马的曹襄见云琅的马车里面亮堂堂的,就好奇的凑过来,掀开帘子往里面看,没看见别的,只看见云琅那张暴怒的脸。   “滚!”   云琅怒骂一声,就重新把帘子扯好,并且关上了窗户。   然后就听见马车里传来云琅谄媚的声音:“小光啊,西北理工可不是那些杂鱼一般的山门,进了我门,他就能让你飞上九天,与大鹏同飞,下到大洋深处与巨鲲同游,而且还有吃不完的美味,看不尽的神奇……”   曹襄打了一个哆嗦,连忙来到垂头丧气的霍去病身边道:“完蛋了,阿琅正在诱骗你弟弟拜他为师呢。”   “嗯?小光也来了?”   “对啊,我看见霍仲孺把小光塞进云琅马车的。”   “这怎么行?我如今在极力的避开那群人,阿琅怎么能主动凑过去?我这就派人送小光回去。”   曹襄连忙拉住霍去病的袖子道:“别啊,我从来没见过阿琅对某一个人会如此的谄媚,这一次恐怕是认真了。再者,我觉得阿琅收小光为弟子,好像不是什么坏事,直到现在我都弄不清楚除过军事之外,还有什么事情是阿琅不知道的,我还准备等我有儿子了就送到阿琅门下读书呢。”   边上的李敢顿时兴奋了,搓着手呼着大口的白气道:“我有儿子,我有儿子……”   霍去病想了一下,觉得曹襄说的很对,就策马来到云琅马车边上,敲敲车窗。   过了片刻云琅那张冷峻的脸出现在车窗上,把车窗堵得死死的小声对霍去病道:“去陪你的新娘子吧,少来管我的事情。”   霍去病无奈的指指马车。   云琅恶声恶气的道:“有麻烦那也是我的麻烦,不关你的事,告诉你,你要是敢破坏我的好事,兄弟都没得做!”   匆匆的说完话,云琅就砰的一声重新关上了车窗……   霍去病吃了闭门羹,回到曹襄跟李敢身边道:“确实非常的诡异,我在小光身上并未看到出奇之处,为何阿琅会如此看重,刚才问了,人家不是因为我才收小光为弟子的,我甚至觉得相比我,阿琅更看重小光。”   李敢连忙道:“回家就把儿子抱给阿琅看……”   云琅当然看中霍光,如果说霍去病是一颗璀璨的流星,那么霍光对于大汉国来说,就是一颗永恒的太阳。   他老成持重,而又果敢善断,知人善任,实为具有深谋远略的政治家。   他击败上官桀等人发动的政变,废刘贺,立汉宣帝,使汉室转危为安,其政治胆略颇可与萧何相比。   他改变武帝末年急征暴敛、赋税无度的政策,不断调整阶级关系,使空痹的大汉国转危为安,产生了大汉国自文景之治后的第二个盛世。   总体上来说,大汉国乃至两千年之后的王朝,全部都是人治社会,想要推动一件事,或者说要有所改变,都需要具体的人来实施。   云琅觉得没有谁能比霍光更适合接受自己的教育了,也没有人能比他更加适合传播自己带来的后世学问。   看着被蛋糕,猪蹄,酱牛肉,烤鸡收买过来的霍光有模有样的冲他磕头,行拜师礼,云琅的眼泪都忍不住流下来了。   他现在终于明白了太宰为何对他好到骨子里的原因了,有的时候,对于一个人来说,传承要比生命更加的重要一些。   相比得到霍光,霍仲孺那些人的那点蝇营狗苟的心思实在是不值得一提。   哪怕后果再严重些,他也不在乎。   毕竟,为了西北理工这个最合适的开山大弟子,云琅能赴汤蹈火! 第一三二章 不给   一个人的力量太小,即便他很强大,在面对整个世界的时候依然渺小。   所以云琅会觉得宋乔才是自己最合适的妻子人选,所以才会认为霍光是自己最合适的弟子人选。   他需要一个很好的团队来实现他的梦想。   太宰除了敌人之外没有留给他任何人脉,当然,如果死去的大秦军团算是人脉的话,云琅也只能死后才能用到。   霍去病早就形成了自己特殊的人格,曹襄这一辈子估计都不可能形成他独特的人格,至于李敢,他只在意马上封侯。   其实啊,社会建设要高于军事要求的,只是人们习惯性认为战场才是好男儿展现勇武之姿的地方。   这跟人类的发展有关,很久以前,一个男子需要手持简单的工具狩猎,如果一天不与大自然搏斗,就会被大自然淘汰。   这就让男子必须激发骨子里面最后的一丝武勇,去面对残酷的大自然,久而久之,男人们会认为,一切的荣誉都来自于战争。   婚,这个字很有意思,按照云琅的理解,应该是一个男人手持木棒敲晕了一女子之后,才有可能出现婚配这种事。   他也觉得这种娶老婆的法子其实很靠谱,只要去掉无用的感情,男子在用木棒求婚的过程中不但展现了自己的勇猛,狡狯,以及灵活的身手,甚至连智慧也在敲晕女子的那一瞬间得到了全面的展现。   女子想必是警惕的,只有最优秀的男子才能达到目标。   如果是霍去病老婆张氏这种女子,估计只有很少的人才会去做木棒求婚这种尝试。   反正,只要看,张氏与霍去病在残雪中翻翻滚滚战斗的模样,云琅觉得他应该是没有向张氏这种女中豪杰求婚的资格。   “去病又舍不得真正打张氏,干嘛要纠缠那么久?”李敢是个识货的,看了一阵子就不满的对云琅道。   云琅见霍光背着云音站在一边看热闹,就把大氅披在两个孩子身上,很奇妙的两个小人,刚刚还在抢食物,现在又笑的嘎嘎的。   “去病不满张氏擅作主张,张氏不满去病自甘下贱,反正两个人谁都说不服谁,只好手上见真章了。这也是张氏换了一种方式在跟去病服软,很不错的女人。”   眼看着霍去病的白蜡杆子点在张氏的眼前,这一场龙争虎斗总算是结束了。   “我大哥赢了!”霍光从大氅里费力的探出头问云琅。   “谁知道呢,夫妻间的输赢不太好说,有时候赢了,未必就是赢了,有时候输了,未必就是输。”   云琅给霍光解释了一下,见这孩子依旧是一脸的迷惑,知道自己习惯性装神棍的语言这孩子听不懂。   就笑道:“你大哥赢了。”   刚刚经历了一场战斗的张氏一张脸红扑扑的,大大方方的走到云琅他们面前施礼道:“让几位叔叔见笑了。”   云琅笑道:“别说客气话,你要是真能在马厩里住下去,我们才服气呢。”   张氏掩嘴笑道:“云叔叔果然如去病说的那般有趣,张莹只是认为如我夫君这般的大英雄,自当赤手空拳打天下,如此治下的家业留给子孙才长气。”   云琅大笑道:“去病的土地就在上林苑,你喜欢什么样子的庄园自己去修建就是了,以你跟去病的能力,一年足够修建好一个庄园了。”   张莹听了云琅的话有些扭捏,求助般的看向霍去病。   霍去病将两根白蜡杆子丢给家将没好气的道:“她想借助你家的山居……”   云琅笑着对张莹道:“不打算住马厩了?”   张莹笑道:“那是说给外人听的,既然云叔叔家中有华宅,张莹也没有必要硬撑着去住马厩。”   云琅笑着对霍去病道:“通权达变,这是一个美德,去病,这一方面你可就差远了。”   霍去病冷笑一声道:“谁说我不会通权达变了?把乌骓马牵去山居,只要跟马住在一起就算是住马厩了。”   曹襄冷冷的道:“这一套也就在我们三个面前使使,换一群人,你一定会住进马厩里去的。”   李敢大笑道:“既然没有住在马厩里的打算,就不要拖延时间给军卒留什么收拾马厩的时间了,我们这就快些走。”   霍去病刚要跟弟弟说两句话,却发现云琅抱着霍光跟云音去了马车,刚刚上了马车,马车就迅速的沿着渭水向云家狂奔。   张莹皱眉道:“你弟弟……”   霍去病摇头道:“别问,阿琅这人做事历来是走一步看三步,别看年纪小,做事沉稳的如同经年老吏。他看中了小光,那是小光的福分。”   张莹低声道:“小光应该在您的身边受教。”   霍去病将张莹扶上马车,摇摇头道:“你太小看阿琅了,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他的极限在那里,这样的人,长安城没有几个,你到了云氏就会知道,阿琅的不凡之处到底在哪里。”   张莹拉住霍去病的手道:“天太冷,您也别骑马了,坐在车里暖和。”   霍去病摇头道:“我马上就要去白登山了,不经历一些风雪如何在白登山立足。”   张莹也不再坚持,关上车门,隔着车窗与霍去病聊天。   新婚夫妇,又是刚刚食髓知味,即便如霍去病这样的人,也不忍冷落这个性格奇特的女子。   远处的山是白的,近处的大地却是枯黄的,身边的渭水颜色泛黑,走在这样的大地上,即便是心中还有几分愤懑之意,也会被这里的风霜消解的干干净净。   车队进了富贵镇,也就算是到了云氏,云琅瞅着热闹的煤石市场有些感慨。   走的时候,长达一里的街市上全部都堆满了煤石,仅仅四天的功夫,这里的煤石已经少了很多。   听着商铺里的活计大声威胁顾客再不买就要涨价的嚣张声音,云琅觉得非常亲切。   也不是谁喊了一声:“云氏贪财!”   整条街市上的喧闹之声,顿时就消失了,不管是卖煤石的,还是买煤石的都齐齐的停止了喧哗,瞅着云氏的漂亮马车。   刘二凑到云琅的车窗前道:“喊话的人老奴看到了。”   云琅微微笑道:“不必,你去告诉这些人,从明日起,云氏将再次大规模的收煤石,如果有需要煤石的人家,可以去云氏煤场交易,价格比这里的市价低半成。”   刘二知晓家里的状况,由于跟野人的关系历来融洽,只要云氏开始收煤石,基本上就没人往富贵镇送煤石。   云家本来可以垄断煤石产业的,只是因为重重顾虑没有下这个手,现在有了云音,贪财的云琅对刘彻来说,是一项美德。   刘二的话刚刚出口,寂静的市场顿时就沸腾起来,所有的商户都在斥责云氏不给人活路,有一些胆子大一些的,居然靠近了云琅的马车想要当面斥责云琅。   云琅打开车窗,指着站在屋檐下的郭解道:“你不准备过来帮我驱走这些无赖?”   郭解向前一步,解下长剑丢在地上道:“身为少上造却与民争利,为富不仁!郭某手中剑虽然锋利却不会指向懦民,如果你是在看不惯郭某,尽管剥夺我的官身就是了。”   云琅皱眉道:“你想要干什么?云氏为富不仁的事情不多,这样泼脏水未免过分了吧?”   郭解换了一张笑脸道:“只要云氏将焦煤秘方公之于众,乡野间自然有云氏的贤名传颂。”   云琅笑眯眯的朝郭解招手,等到郭解走过来之后,云琅一口口水吐在郭解的脸上笑道:“不给!” 第一三三章 失败的郭解   云琅以为郭解会大怒,他已经做好了要刘二他们一起上教训这家伙一顿。   结果,他低估了郭解隐忍的能力,这家伙居然有唾面自干的本事。   在云琅戏璩的目光下,郭解缓缓退后,摊开双手道:“我手中无剑,不存在冲撞贵人的由头。”   说完话,就捡起自己的长剑,转过身带着一脸的唾沫对周围的商户道:“云氏不同意!”   商户们顿时喧哗起来,连正在进行的生意都不在意了,一群人围着云琅的马车,高声叫骂。   起先,有一块矸石砸在云琅的马车上,紧接着,就有无数的石头土块,煤矸石砸在云琅的马车上。   刘二大怒,挥舞长鞭将靠近的商户重新驱赶出去,然后,就与其余十五个甲士组成一个小范围的圈子将云琅的马车紧紧的包围在里面。   如果包围马车的人是普通百姓,或者是走投无路的农夫,云琅自然会害怕,如果仅仅是商贾……他并不在意。   大汉国上下对商贾的看法很微妙,基本上没有人理睬这个群体,只有在缺钱用的时候才会想起这个群体。   而大汉的商贾并未形成商业文化,唯利是图也是造成声名不好的主要原因。   最原始的商业,自然是唯利是图的,只考虑货物能否给他们带来利润,至于商业文化,还没有演化到考虑这些东西的程度。   当年吕不韦以皇帝为货物的殷鉴不远,想要统治者开始垂青商贾,是一桩非常难的事情。   而商贾,也是大汉国中最纯粹的一群人,他们的纯粹的地方就在于盈利。   做事没有必死之心,索求没有仁慈之念,所以他们的叫嚣不过是一场闹剧罢了。   甲士的长剑刚刚出鞘,挤得满满当当的商贾们,就发一声喊四处乱跑,胆小的早就跑回自家的店铺,匆匆的关上大门,从门缝里战战兢兢的向外偷看。   郭解站在远处,悲凉的望着眼前这一幕,他万万没有想到,那些刚才还群情汹汹的商贾,还没有见血,就已经结束了。   云琅朝郭解挥挥手,车队就继续前行,等霍去病,曹襄,李敢他们到来的时候,偌大的富贵镇只剩下零散的几个买货的人茫然的站在大街上。   孟子曰: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僻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   翻译出来就是;有一定的财产收入的人,才有一定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没有一定的财产收入的人,便不会有一定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   假若没有一定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就会胡作非为,违法乱纪,什么坏事都干得出来。   这句话固然有些偏颇,放之四海不一定准确,却是一个大趋势,自古以来,敢造反,并且造反成功的人,都是那些没了活路的赤贫者。   还没听说有商人可以成就开国大业的。   云琅的车队远去之后,就有无数的人站出来跳着脚叫骂,并且发誓报复。   郭解转身离去了,他突然发现,自己在富贵镇做的事情一点价值都没有,他或许能从这些商贾手中取得一些财货,却不能获得别的支持,遑论一起出生入死了。   富贵镇的底层百姓,也就是那些背煤的野人,是郭解从来没有看得起的一群人。   而这群人,已经被云琅早早地通过小恩小惠收归云氏门下。   仅仅过了半个时辰,那些背煤来到富贵镇的野人们,已经知道了云氏将要打量收购煤石的事情,转身就背着煤石去了云氏,不论那些商户如何威逼利诱,也不回头。   控制一个产业,如果控制在明处,那是一个很糟糕的事情,所有的人都会扑上来阻止你一人获利。   这也就是云琅为何要求阿娇不能全盘控制煤石交易,又不允许马车进入山中采煤区的原因。   控制货物的输出,可以保证一个好价格,这是阿娇获利的根源,控制采煤人员,从而达到优先供应的目的,这是云琅孜孜以求的目标。   至于别的,不论是阿娇,还是云琅都不是很在乎。   万一出错,不过是重新建立一个富贵镇而已,不会伤筋动骨。   天上飘起来小雪,轻盈的雪花稀稀疏疏的漫天飞舞,被北风冻得硬邦邦的土地上很快就变白了。   墨色的云氏庄园就在眼前,李敢瞅着云氏庄园边上的自己家,叹口气道:“差的还远。”   曹襄笑道:“云家只是显得很大,楼阁多一些,一些房屋还修建在丘陵上,所以看起来巍峨壮观,你家里拥有的全是平地,所以在气势上不足,这是必然的。”   李敢指着曹襄家的工地道:“你家的模样也不差。”   曹襄指着紧邻他家的那片空地道:“去病家也要开始修建了,明年冬日,这里一定会更加的繁华。但愿我们还能活着回来看到这一盛景。”   李敢奇怪的看着曹襄道:“走一趟白登山而已,怎么就不能活着回来了?”   曹襄愣了一下道:“你不担心?”   “担心什么?战死沙场?这本来就是我们的宿命,区别不大啊,只是早一点,晚一点的事情。现在就开始担心,未免为时过早。”   曹襄苦笑一声,重重的拍了李敢一巴掌道:“如果我力所不逮,你要帮我。”   李敢又重重的回拍了曹襄一巴掌道:“放心吧,我死之前,你一定会活着。”   长平,卫青远远地看到一群人回来了,就笑着回到了房间,等着霍去病带着新人前来拜见。   对于霍去病在新婚之日就回到上林苑的事情,长平,卫青非常的满意。   这说明,这孩子的志向并没有改变,依旧向往战场,依旧是那个想要杀光匈奴的好汉。   “你真的准备让他们驻守白登山?”这句话在长平心中已经忍受了很久了。   “我在白登山都助手了两年,去病他们如何去不得?”   “你那个时候是个马夫,刚刚被提拔成校尉,自然要效死力气,没有你昔日的苦战,哪有这几个孩子金贵!”   卫青转过头看着长平道:“你的意思是贫家子就该战死,富家子就该坐享其成?”   长平笑道:“看似不公平,其实很公平,富家子的祖上以前也是穷鬼,是他们的父祖吃尽了苦楚,才成为富家子,贫家子可以吃尽苦楚,然后否极泰来,这样,他们的孩子也就成了富家子,也就不必吃那些不该吃的苦楚了。”   卫青怒道:“谬论!”   长平娇嗔道:“那里是谬论了,我大汉国如今四门大开,陛下求贤若渴,虽白衣匠奴,若有智慧大才也能毛遂自荐,被陛下委以重任者不在少数。如果徒有勇力,也能效力于军伍之中,凭借百战而封侯,您且看军中悍将,哪一位不是一刀一枪拿命博来的。”   卫青叹口气道:“难道富家子从此就可以锦衣玉食,浑浑噩噩的度日了吗?”   长平笑道:“君子之泽三世而斩,新旧更替也是人之常情,国之干城,常换常新,此为奋进之道。去病儿心有不甘,意欲马上封侯,自然就能去白登山,曹襄不过是一匹养坏了的马驹,他去白登山与送死何异?让我儿用命去博一个马上封侯,我心不甘。”   卫青长叹一声道:“你到底还是一个母亲,还以为你能硬着心肠到底。”   长平苦笑道:“曹襄未战而先胆怯,我总不能眼看着他去送死吧!有我在,他一生富贵还是能保证的。”   卫青瞅着将要走进楼阁的四个少年人,忽然笑道:“还是去吧,如果曹襄不去,他会后悔终生!有些事总要在做过之后才能评判!” 第一三四章 宋乔的夫婿   云家的山庄,就是一个温柔乡,在最舒服的环境中,像曹襄这样的家伙就会对生命更加的重视。   毕竟,在一个有美食,居住舒适,人与人往来更是轻松写意,再加上人人都显得生机勃勃,在这样的环境中,要是有人喜欢去最残酷的环境里拼死作战才是怪事。   曹襄端着一个小盘子,用木头叉子吃一口蛋糕,就叹息一声,舌头品尝着蜜糖的甜美,心头却苦涩的厉害。   霍去病的舌头跟大脑基本上没有什么关系,他喜欢美食不假,没有美食的时候,军中的猪食也能吃下去。   张氏出身富贵人家,却对云氏厨房里的设备赞叹不绝,很多炊具莫要说见过,就连听都未曾听过。   至于云氏的美食,更是差点让她这个娇生惯养的大女几乎沉迷其中。   她从未想过一道简单的食物,出自云氏厨娘之手后,就会变得如此的与众不同。   被白雪覆盖的山居如同神仙居一般,这些都不是张氏能在阳陵邑或者长安能享受到的。   云琅最关心的并非张氏,这个女人跟他无关,虽然样子长得还算不错,兄弟老婆,多看一眼都是罪过。   他的目标是霍光,也只关心霍光吃饱吃好了没有。   眼看着霍光满意的吃完了满满一饭盘的米饭跟羊肉,云琅也非常的满意。   霍去病总想找机会教训一下弟弟,云琅总是不给他机会,只好眼看着霍光被仆妇领走去小楼里洗澡。   “不能这样惯着他!”霍去病重重的对云琅道。   云琅看了霍去病一眼道:“该怎么教育孩子,我西北理工有自己的见解,非你所能猜度的。”   霍去病怒道:“娇纵他将会有大祸患。”   云琅耻笑道:“你知道教育为何物?孔子的有教无类恐怕已经是你对教育理解的最高准则了吧?   你知不知道教育孩子要从几个方面下手?你知道真正控制人思维的是脑子而非心吗?   你知道算学对孩子的心智开发有什么样的优势?你知道该如何培养孩子的学习习惯?   你知不知道好孩子一般都是夸出来的吗?你知道适当的挫折教育会对孩子人格的形成有什么重要之处吗?   你知道最适合孩子启蒙的书是什么?   你看看,你什么都不知道,就会张大了嘴巴流口水,我西北理工的神妙之处岂是你这样的武夫所能理解的。”   云琅的质问如同箭矢一样,一根根的插在霍去病的心上,云琅刚才说的那些东西他不要说知道了,就连听懂都很难。   云琅又叹息了一声道:“这天下的学问繁杂无比,鸟儿为什么会在天上飞,而不跌落,鱼儿为何会在水里游而不会被淹死。观泰山之阴,便知泰山之高,取渭水一盒便知河中泥沙几何,鸡兔同笼,韩信点兵,这些难题你又知道多少?至于更高深的《政治经济学》你又了解多少?学问浩如烟海,岂是一个人一生所能堪透的!”   “老子一样都听不懂!”   被云琅羞辱的暴跳如雷的霍去病终于爆发了,一把抓住云琅的咽喉道:“既然你喜欢教,那就去教,教不好了在看我如何对付你。”   云琅挣脱了霍去病的爪子,整理一下衣衫笑道:“我有时候喝高了啊,就很想说这天下人都是垃圾,废物,隐忍了这么多年,终于有机会说出来了。”   曹襄被波及了,忍不住抬起头道:“有本事把这话对陛下跟阿娇说说,再不济去对我娘说,看看他们是什么态度,少在我们面前自吹自擂。”   李敢是一个很实在的人,抱着自己一岁的儿子不断地在云琅面前晃悠,还不停地诱导不会说过话的儿子喊云琅“师傅。”   云琅接过孩子,亲亲孩子的胖脸笑道:“终归也是要入我门下的。”   曹襄对霍去病道:“我们就赶紧多生一些孩子,到时候全部丢给他。”   霍去病哼了一声就直接回了山居。   “决定去白登山了?”云琅逗弄着李敢的儿子问曹襄。   “唉——”   曹襄长叹一声,做出这个决定对他来说非常的难。   小雪依旧慢慢的飘落,被马车碾压出来的黑色条纹再一次被白雪覆盖。   高台上的小火炉努力的向外喷吐着火舌,橘红色的火苗,给这个寒夜多少增添了一丝温暖。   云琅感受不到多少温暖,站在雪地里的他只能仰望着火苗发愣。   宋乔坐在小火炉面前,同样在发愣。   四天前,那一场随便的求偶方式,让宋乔的心中充满了忧虑感,无论如何,她都没有想过,自己会有一天会以这种方式把自己嫁掉。   “上来吧!”宋乔被一股寒风惊醒,手忙脚乱的招呼云琅上来叙话。   云琅上了小楼,见苏稚正躺在一张锦榻上无聊的摆弄着一团丝线,就没有惊扰她,悄悄地沿着廊道来到了二楼的平台上。   四处打量一下,云琅笑道:“我还是第一次上这座楼,建造的时候苏稚不许我上来。”   “你太宠她了,婆婆说你是一个好人。”宋乔的小脸在炉火的映照下显得红扑扑的。   云琅坐在宋乔的对面,提起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捧在手里道:“婆婆呢?”   “婆婆居住在长门宫,等闲不回来,阿娇贵人想要孩子都要想疯了。”   云琅笑道:“只要有了孩子,阿娇的人生将会完美无瑕,至少她是这么认为的。”   宋乔低头露出修长的脖颈,低声道:“谁的人生能是完美的呢?总是苦中作乐罢了。”   “只要自己愿意开心,那里其实都是乐土,完美不过是虚妄,我们至少可以把虚妄变成现实。”   宋乔抱着双膝瞅着云琅道:“你会是良人吗?”   云琅摸摸鼻子苦笑道:“我刚刚从一个妇人手里抢来了孩子,又对那个妇人不闻不问,给了一些钱就算是打发出门了,如果我自称良人,那也太对不起良人这两个字了。”   宋乔笑道:“当年那场荒唐梦,你可曾后悔?”   云琅想了一下道:“说后悔更加的可耻,所以我不后悔,更何况还有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对我的重要性你可能不了解。我已经孤独很久了,现在突然有了一个血脉亲人,这让我对自己的生命有了新的看法。你不明白孤独的感觉有多么的可怕。”   宋乔从膝盖上抬起小脸笑道:“我怎么会不明白,从懂事的时候就在璇玑城,别人都有亲眷,苏稚能扑在她娘亲怀里撒娇,骑在她耶耶的脖子上去看傩戏……只有我从来没有好好地看过一场傩戏,小的时候我挤不到前面,年纪大了,看傩戏的心情也就淡了,只有跟随亲人一起看才有意思,一个人看毫无趣味,甚至有些恨傩戏。”   云琅拉过宋乔的手握在掌心道:“从今后,就由我来陪你看傩戏吧,如果挤不进去,就骑在我的脖子上看!”   “这怎么成!”宋乔的脸越发的红了。   云琅大笑道:“有什么不可以的,只要我愿意,只要你喜欢,我就能这么干,让那些看不惯的人跳着脚去骂,只要我们开心就好。”   宋乔的手被云琅握在手里,很快就变得滚烫,红着脸抽回手羞恼道:“谁要骑在你脖子上了。”   云琅大笑道:“随你,你还没说你想过你夫君是什么样子了没有?”   宋乔笑道:“东方千余骑,夫婿居上头。   何用识夫婿?白马从骊驹;   青丝系马尾,黄金络马头;腰中鹿卢剑,可直千万余。   十五府小吏,二十朝大夫,三十侍中郎,四十专城居。   为人洁白皙,鬑鬑颇有须;盈盈公府步,冉冉府中趋。   坐中数千人,皆言夫婿殊。” 第一三五章 婚事   “《陌上桑》啊。”   宋乔点点头。   “秦罗敷?”   宋乔再次点点头。   “那我没问题,你看啊,白马从骊驹咱家没问题吧?我骑的游春马价值百万,其余的也很相似,出行有甲士护佑,回来则仆婢成群,除了没胡须之外……这也简单,我从今天起开始使劲刮脸,不用一年,我的脸上就会长满大胡子。”   云琅满嘴胡诌,一只手却不由自主的落在宋乔丰满的臀部,只是轻轻地放在那里,一动不敢动。   宋乔瞅了一眼云琅的爪子笑道:“你们西北理工有没有试验过男女之情到底是怎么产生的?”   云琅没有把手收回来的意思,放在那里的感觉很好,优美的弧度与手掌的曲度贴合的和奇妙,这让他的心噗通噗通的剧烈跳了起来。   “有一位师兄说,这是一种叫做荷尔蒙的东西在起作用,这东西一直存在于我们的身体里,只要我们的身体长成,他就会促使我们产生交配的欲望,人类能繁衍至今就是基于此。   在远古的时候,我们还没有创造出足够多的文字,足够多的财富,男女之情被合作取得食物这个冲动给代替了。   在那个时候,一个男人愿意给一个女人食物,愿意保护她,愿意为她跟猛兽搏斗,那就表示他们有了男女之情。   食物给的越多,保护的越是稳妥,情感就越是浓厚。   后来呢,我们有了文字,有了衣衫,有了房子,有了国家,男女之情就变得非常复杂。   食物有了剩余,所以啊,食物也就代表不了男女之情,这个时候,男女之情就超越了物质,开始追求灵肉合一的境界。   男女之情也被贤者们作了严格的规定,男子不能再一棒子敲晕女子就把她带回山洞成亲,不过,用食物诱惑女子上当,这个习惯被我们很好地保持了下来。”   宋乔笑了一声,又低声道:“你想一棒子敲晕我么?”   云琅想了一下道:“任何男人都有这种想法,考虑到我们要一起白头到老的,所以,只好继续骗不能用棒子。”   宋乔抬头瞅着云琅道:“我有时候更愿意让你一棒子敲晕带走,这样的话,就不用这么烦恼了,也不用患得患失。我是一个很没有主见的女子,从小到大都是如此,师傅说我要识字了,于是,我就识字,师傅说我要学医,于是我就学医,师傅说什么我从未反抗过,因为,她是我认识的人中间,对我最好的一个。我之所以努力的学医,就是想要对得起她的期望。现在,山门关闭了,她们抛弃了我们,一时间什么事情都要我来做主,反而有些不知所措。”   云琅的爪子收缩了一下,宋乔轻呼一声,却没有反抗,于是,云琅就有些得意,在她的耳畔轻声道:“你不要总想着是师门抛弃了你,你应该这样想,你的师门要把你们放在人间,作为他们的种子,作为他们试探人间的一个方式。等你们完全成长为参天大树之后,她们或许就会来找你们,毕竟,长久的远遁深山,对一个门派的发展非常的不利。”   “对啊!是这样的!”苏稚的声音毫无征兆的在两人背后响起。   云琅的爪子闪电般的从宋乔的敏感部位收回来,而宋乔干脆把头埋在胸前不敢见人。   苏稚像是什么都没看见一般坐在两人对面如同往常一样,将手塞在胸前的大口袋里继续道。   “药婆婆说了,我们三个是最适合留在人间的,其余的人避世太久,已经不知道该如何跟外面的人打交道了。   所以她们才会藏起来。   药婆婆喜欢云氏,她觉得这里很安静,又比山里富庶,云氏本来也是山门中人,你嫁给云琅也算是门当户对,这样一来,很多的医术探索就不用避开云琅,是我们最好的安身地。   从今后,你做你的云氏女主人,我跟婆婆两个去富贵镇的医馆治病救人,长久的留在富贵镇。   云琅,你什么时候迎娶我师姐?璇玑城虽然对男女之事看得很淡,却也不是随意就能在一起的,至少要有一场婚礼。   你抓紧吧,我怕继续耽搁下去,我师姐会成第二个卓姬。”   云琅尴尬的道:“你指的是什么?”   苏稚冷哼一声道:“还没成亲就给你生一个孩子!”   宋乔猛地抬起头,那一张脸像是被涂抹了红色颜料一般,跳起来就跑进屋子里去了。   宋乔见师姐跑了,就再次冷哼一声道:“还指望她来照顾我呢,现在还不是需要我来照顾她!”   云琅笑道:“女孩子在成亲这种事情上总是比较害羞的。”   “有什么好害羞的,你家猪啊,羊啊,牛啊交配的时候我看的多了。”   苏稚的话让云琅这个后世人都感到尴尬,只好举手投降道:“好,好,你做主就好,只是聘礼该交给谁?”   苏稚伸出一只小手笑道:“当然那是交给我了,药婆婆又不管事,不交给我交给谁,告诉你啊,聘礼我会收,陪嫁没有,你看着办。”   云琅无奈的道:“你口袋里的每一个铜钱都是我给的……我还会指望陪嫁吗?”   “那就好,快去准备聘礼吧,好看的衣服,漂亮的首饰,闪闪发光的金锭,银锭,绣满金线的丝绸,每一样都不能少。从明天起,你就不能再见我师姐了,直到你前来迎亲……”   云琅挑挑大拇指夸赞一声道:“你将来一定能成大事!”   苏稚挑挑下巴道;“师姐出嫁了,医馆终于轮到我说了算了。”   说完,就欢快的扭着腰身就跑了,云琅完全不明白,这有什么好得意的。   既然决定要成亲,那就一定要快,云琅刚刚把消息告诉了刘婆跟梁翁,原本寂静的云家大院立刻就沸腾起来了。   即便是已经半夜了,满院子的灯火全部亮起来,时不时地能听到刘婆用高亢的嗓音调派仆妇。   云琅成亲没有那么简单,必须要报备官府的,这种文书云琅没有写过,只好去请教刚刚写过这种文书的霍去病。   能把战马养在自己房间里的人,只有霍去病。   新婚夫妇的屋子外人不太好进去,尤其是大清早,天知道人家在干什么。   山居里没有仆役,不过,还有霍去病的两个侍妾,她们可没有功夫去照顾霍去病,两个人正坐在门廊下百无聊赖的有一下,没一下的给乌骓马喂草料。   见云琅过来了,马上变得精神抖擞,规规矩矩的跪坐在木地板上向云琅施礼。   “没起来?”云琅指指山居。   “打猎去了!”一个穿红衣的侍妾似乎有些委屈。   云琅当然不会理睬那个受委屈的侍妾,抬头看看灰蒙蒙的天空,这种阴天,视野不好,应该不是一个好的打猎天气。   正在胡思乱想呢,就看见霍去病背着一张长弓挎着箭壶,手持一柄钢叉挑着两只兔子从松林深处走来。   身后的张氏也是一身紧凑打扮,她的腰上还挂着两只死去的松鸡。   看两人有说有笑的样子就知道日子过得很快活。   “报备文书怎么个写法,赶紧说,我还忙着娶老婆呢。”   云琅没有客套的意思,一把扯过霍去病就把一捆子竹简丢给了他。   霍去病接过竹简笑道:“你终于要成亲了,就是璇玑城的宋乔?”   云琅点点头。   “不娶苏稚?”   云琅摇摇头。   霍去病冷笑一声道:“还是一起娶了来的痛快!” 第一三六章 霍去病的大胃口   霍去病最擅长的就是奇兵出击,大迂回,大包抄,将敌人肥的拖瘦,瘦的拖死,然后再一口吞。   看来一个人的做事风格一旦形成,就会运用在方方面面,对于娶老婆这事他也觉得与兵法是相通的。   云琅瞅瞅那两个看着霍去病眼睛冒光的侍妾,觉得还是不要听他的话,只让他写报备文书就好,大汉的公文很麻烦,没有经过正式的学习,一定会弄不好。   霍去病是一个很干脆的人,一边提笔在竹简上写字一边道:“苏稚是你身边亲近的人,你舍得让她外嫁他人?男子汉大丈夫三妻四妾寻常事……一个大家族里面,只有一个老婆是管理不好家事的……”   云琅偷偷瞅瞅张氏的脸色,发现这个女人一脸的欣慰,似乎对丈夫说出来的这番大逆不道的话语非常的赞同。   “你不娶苏稚,你让苏稚怎么去嫁人?从她住在你家的第一天开始,人家就以为你们不干不净了……身为男子汉一点担当都没有……”   霍去病笔走龙蛇,手底下写的很快,嘴上也说个不停。   他老婆张氏也在一边帮话:“按理说,那些从小跟你在一起的女子都应该是你内宅里的人。偌大的一个家,总有一些不足于外人道的东西,尤其是你家,秘方多,很多时候一不小心泄露出去一两句不该说的,就会给家里造成大损失。再说了,那些女子就算是对你忠贞,嫁给了别人还帮着你瞒着,你让人家的夫家怎么看?她还能好好地过日子吗?”   云琅摇头道:“你们也太小看苏稚了,告诉你们,她要是不能成为名震千古的女名医,你来问我!”   张氏惊叫一声道:“呀呀,原来苏稚是一个女医啊,这可是真真得宝贝,你要是不要,我这就去替我夫君去求娶苏稚,万万不敢错过这样的宝贝,夫君,娶了她!”   霍去病听了这话,终于停下笔怒道:“胡说八道什么?”   张氏不惧看着霍去病道:“就算是不娶回家,我也要去跟这位未来的女神医亲近一下。妖娆,妖娆,去把我的漆盒拿来,我们去拜访一下苏稚,顺便问问我最近怎么了,身子总是不舒服。”   霍去病的两个侍妾连忙回到山居,不一会就抱着大氅跟一个漆盒走了出来。   张氏一点都不含糊,披上大氅,就径直去了苏稚居住的小楼。   云琅指指远去的张氏问霍去病:“你老婆天生的急脾气?”   霍去病同样瞅着老婆远去的身影道:“我们一共见了六天的面,也敦伦了三回,跟她说的话还没有跟你说的半成多,她什么脾气我也正摸索呢。”   云琅取过霍去病写的报备文书看了一眼怒道:“什么叫做数人?我只娶一个老婆!”   霍去病笑道:“你知道个屁啊,娶老婆这种事谁能料到自己能娶几个?数量放宽裕些,以后有了封赏,还能多捞几个封号,大户人家都是这么干的。”   “你也是?”   “当然,阿琅我告诉你,我们这些人迟早要上战场的,一个老婆能留几个后?多几个老婆帮衬,稳当一些。前些日子见你为卓姬的事情弄得心神不定,其实这算什么事情啊,就算是把卓姬留在家中那又如何?我就不信,司马相如敢上家里来抢人!身为武将,武将的蛮横一点都没学会,也没有文人的阴险心思,你以后就不要想着做什么高官显爵,混一个安稳的关内侯屁事不管的往庄园里窝着,千万不要去朝堂,否则,人皮都会被人家扒下来。”   云琅笑道:“好朋友总是觉得自己的兄弟是一个傻子,永远都担心没了他的保护兄弟就会吃亏。殊不知,你真正的兄弟也只会在你面前傻,在别人面前,他比狼都狠。”   霍去病双手按在云琅的肩膀上道:“我就是担心你狠不起来,阿襄跟李敢两人还需要我们照顾,你一定要狠起来,千万不敢有半分的仁慈之念,我不想你在白登山后悔,不想你看着阿襄或者李敢的尸体大哭。如果那样的话,你我的这一辈子基本上就毁了。”   云琅笑道:“照顾好你自己,阿襄,李敢都是好样的,我们每一个人都会照顾好自己的,你最好把精力放在正事上,我们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云琅回到大院子的时候,刘婆正谄媚的跟在宋乔的后面,絮絮叨叨的不知道说着什么话。   宋乔似乎也很享受这种感觉,一边走一边听却不说话,或许她认为现在还不是她说话的时候。   准备帮丈夫跟苏稚求婚的张氏,似乎忘记了自己的使命,正和厨娘在一起,还用厚厚的麻布手套将一个个烤盘从烤炉里取出来,烤盘上全是撒了很多芝麻的麻饼。   霍去病的两个侍妾就跟在张氏身边,其中一个年纪小的还趁机拿了一个刚刚烤出来的麻饼,却被滚烫的麻饼烫的疵牙咧嘴的。   张氏并没有因为这个小妾的无理举动而恼火,反而继续端着烤盘鼓励那个小妾多拿一些。   老虎弯曲着身体趴在二楼的平台上,霍光带着云音趴在老虎的肚皮上,朝下面看,每当云音准备爬过老虎的身体去外面,都会被霍光给拖回来。   直到红袖端着一盘子麻饼来到了平台上,云音才停止了攀爬,乖乖的被老虎簇拥着吃她的点心。   平遮匆匆自门外回来,跳下马车就跟梁翁低声商讨一些事情,看样子梁翁给出了一个答案,平遮又坐上马车匆匆的向外面去了。   云琅把文书给了刘二,刘二自然知道该把这些文书送去那里,这不用家主操心。   本来有些饥饿的云琅想去厨房那些麻饼吃,见张氏跟两个侍妾在那里,就不好过去,闻着烤麻饼的焦香味道,吞咽了一口口水,准备去看闺女。   梁翁走过来低声道:“小郎,没人来咱家买煤石,咱家的煤石已经积累了很多。”   云琅想了一下,几百个背夫才背了不到三天的煤石,再多能多到那里去?   大汉商贾从不生产商品,他们仅仅是在搬运商品,因此,只要云氏一直在收煤石,那么,他们手里的煤石卖掉一些,就少一些,等到彻底没有煤石了,他们会自己到云氏来求告的。   煤石不同于别的商品,尤其是块煤,风吹雨淋对它几乎没有什么耗损,不说别的光是堆在那里,云琅看着就舒心。   家里存煤跟存钱是一个道理,尽快的把家里的好钱换成煤石,这些好钱才能起到更大的作用。   “继续收煤石,直到把家里的好钱花光。如果那些商贾想要来买煤石,那就告诉他们,云氏只收好钱,不要杂钱。”   梁翁瞪大了眼睛道:“自从咱家用好钱开始买煤,那些背夫们都选择要好钱,不要粮食了,这样下去,咱们家会很亏。”   云琅笑道:“怎么会亏?只要咱家的好钱成为长安市上的主要流通钱币,咱们家就亏不了。”   “小郎另有安排?”   云琅叹息一声道:“只不过想给长安的钱币立一个规矩,只要这个规矩立下了,云氏想要什么好东西都能获得。”   梁翁对云琅的判断历来是笃信不疑的,既然是云琅的吩咐,他自然就会不折不扣的执行。   自从云琅经历了富贵镇的事情之后,就开始用云氏的好钱大量的购进货物,在这个过程中,只要是跟云氏交易的人,都喜欢用好钱来做交易。   这样一来,云氏库存的好钱,立刻就流水般的从仓库里流向了市场。 第一三七章 倒行逆施   云氏的钱并非铸造而成,而是用了冲压的法子,虽然冲压铜钱的铜板凸凹不平,一整张自然是没法子看的,可是,一旦把那些瑕疵分散到一枚枚铜钱上,那些瑕疵也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云琅为这些铜钱可谓是下了血本,总体算下来,一枚铜钱本身的造价,与一枚鸡蛋的价值基本上是相等的。   于是,云氏铜钱参考兑换劳力或者货物的比率,也就是以一个半鸡蛋为基础的。   即便如此,云氏铜钱依旧供不应求,它硬生生的在长安货币市场上成为了抢手货。   杂钱,云氏不收,长门宫也不收,到了后来,卖煤的背夫们也不收。   云氏的鸡蛋只卖给有云氏铜钱的人,或者只允许用丝绸粮食等货物来换取。   经历了文景之治的大汉国,百姓已经从赤贫阶段慢慢的复苏过来了,虽然日子依旧难熬,兴旺的苗头已经彰显无疑。   这就给大变革产生了很大的机会。   前秦是这片大陆上,第一个真正的大一统的国家,然而,他刚刚完成了统合,就再一次变得四分五裂。   刘邦再一次艰难的将这片国土捏合成一个新的整体,并且在艰难中摸索前行,而后,因为没有一个现成的前例来参照,他又不愿意以前秦暴政为楷模,自己又缺乏真正的前瞻性目光,只好依照全体百姓的要求,选择了道家的无为而治。   让百姓自由的疯长……   文景之治给了这片素来紧张的大路一个舒缓的机会,于是,短短五十年,国家在表面上就显得非常的繁荣。   云琅不认为年轻的刘彻有后世太宗的眼光与雄心,可以对大汉国进行深层次的改造,历史早就证明了。   刘彻选择用对外战争来捏合民心的法子……这个法子很管用,人人都担心野兽一样的匈奴人会夺取所有人生存的机会,于是,刘彻利用百姓对匈奴的恐惧压制了国内所有的反对声音,也停止了人们向往美好生活的全部希望。   直到匈奴人被逐出草原,此时的大汉已经奄奄一息了……   击败匈奴,驱逐匈奴并非没有代价,代价非常的沉重,人口大量的减少,百业凋敝,当百姓再也无法承受其重的时候,骄傲的刘彻下达了有史以来的第一封《罪己诏》。   云琅通过阿娇试探过皇帝,他发现,没人能阻止皇帝那颗复仇的心,更无法阻止皇帝想要当天底下第一尊贵人的冲动,让皇帝只发动有限度的战争,同时顾及民生这是完全不可能的。   既然战争不可避免,也不能避免,云琅就准备积极地投入进去,以一个大汉人的身份投入到这场极度考验大汉国命运的战争里去。   等到某一天,云琅不再回忆后世,不再质问自己身份的时候,云琅才会把这里当做自己真正的家。   在参与这场战争之前,云琅很怕自己会死在战场上,因此,他准备高屋建瓴的将自己对这片大地的所有爱意都展现出来。   无论如何,有了新的农具,有了新的种子,有了新的耕作方式,有了新的——真正的可以被称作钱的钱,将来,当这个大帝国开始从战场上扭过头看国内的时候,也能以最快的速度恢复元气。   为此,云琅觉得云氏吃点亏,或者说少赚取一些就是对这个大帝国展现的最大善意。   大长秋自然是有样学样,长门宫的鸡蛋,鸡雏,肉鸡,也是如此,黄门们拉去长门宫的铜钱被长门宫毫不客气的给退回来了,阿娇口出狂言,这些鸡蛋就算是补贴给皇室了。   这种话也只有这位昔日的皇宫女主人敢说,所以,很快,刘彻的桌案上就放着百十枚新铜钱。   “有龙形图案的是长门宫定制的,没有龙形图案,只有陛下年号的铜钱就是云氏好钱!”   公孙弘跪坐在皇帝对面,把那些铜钱一一的排开给皇帝看。   “中间没有孔……”刘彻捡起一枚铜钱上下看了一眼。   “微臣问过,云氏说,这种新钱的价值高,百姓基本上用不到太多,所以就用不着给中间穿孔,不用成串。”   刘彻冷哼一声道:“恐怕是中间穿孔又会多出一道工艺,增加制钱难度吧?公孙弘,朕没有想明白,云氏制钱,利润从哪来来?他上一次重新铸造金子,导致金贵钱贱,以至于以钱购买民爵者纷纷,这笔账朕还没有来得及找他清算,他居然又制造了新钱。如果说重新铸金,他云氏有利可图,制造新钱朕就想不明白他能捞到什么好处?这里面定有古怪,你去看看!”   公孙弘施礼道:“微臣遵命,只是此去上林苑,若发现有不法事,微臣该如何施为?”   刘彻瞅了公孙弘一眼道:“不法事?你别高估你自己了,云氏既然敢做,那就必定是经得起查验的。朕也相信,阿娇不会眼看着朕的国家吃亏而无动于衷,你去云氏,只要看看人家的制钱作坊是如何运转的就成,带着一双眼睛去,不要带嘴!回来之后就照着做,做完之后再来向朕禀报,云氏为何会这样做,这样做的目的何在!”   坐在侧殿案几后面记录皇帝起居的主父偃起身施礼道:“陛下,微臣请一同前往。”   刘彻道:“那就去吧,看的仔细些。”   主父偃与公孙弘联袂出了建章宫,沿着高台向下走,青石铺就的台阶因为小雪的缘故有些湿滑。   公孙弘接应了一下身体肥胖的主父偃,主父偃站直了身体笑道:“又要见那个小子了。次卿可曾做好了准备?”   公孙弘笑道:“这两年以来,我虽然只见过这个年轻人一次,与他作战的次数已经多得数不清了。”   “次卿兄可知我此次为何要随您一同前往吗?”   公孙弘笑吟吟的道:“莫非公以为弘不足以成事?”   主父偃站在高处居高临下的看着公孙弘道:“我知道你欲杀我,我也做好了准备。此次去云氏,老夫却并非有其余的心思,只想去云氏好好地看看,昨年虽然看了一个遍,短短时日云氏居然又有了新的变化,昨年之时,老夫就受辱于云氏奴仆。不知道此次又会有什么遭遇。”   公孙弘大笑道:“云氏并无不法事,公何故心怀不满耶?”   主父偃真诚的对公孙弘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窃以为云氏就是只摧毁大堤的蚂蚁,不妨早早除掉。”   公孙弘不为所动,抬头看着居高临下的主父偃道:“念及公之功勋,公孙弘自愧不如,说动陛下令诸侯得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为功第一。   迁天下富户十万于茂陵为功第二。   尊立卫皇后,及发燕王定国阴事,盖偃有功焉,此为三。   如此功勋,人人侧目,公位极人臣,富贵荣华享用不尽,人人都以为公该歇歇了,却不料公依旧急如烈火。   云氏如今虽说与众不同,却有功于国,山门中人做事必定与众不同,虽然频频让我等难堪,难道就因为公一句话就让云氏覆灭?   公孙弘就想问公一句话,公如此蛮横且急功近利所为何来?”   主父偃叹息一声道:“老夫结发游学四十余年,身不得遂,亲不以为子,昆弟不收,宾客弃我,我阸日久矣。且丈夫生不五鼎食,死即五鼎烹耳。吾日暮途远,只要有异于老夫政见者便是异端,常恨不死贼人太多,故倒行逆施之。”   公孙弘大笑道:“如此天下,只余主父偃一人即可,其余人等皆可死矣!”   说完就挥挥袍袖转身离去,再也不看主父偃一眼。   主父偃大叫道:“今日不听我言,他日你我定会死无葬身之地。” 第一三八章 卫氏朝鲜的灾难之源   “我怎么就死无葬身了?”   云琅躺在地板上,随意的翻了一个身,搂住云音,父女两就撕扯了起来。   “敢打我的主意就会死无葬身之地!”   “没打你的主意,我也不敢打你的主意。”   “帮你的狐朋狗友打我的主意也不成!”苏稚张牙舞爪的非常愤怒,张氏的一番话让她觉得受到了奇耻大辱。   “不会的,我家的苏稚就是一朵白色的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好话人人爱听,尤其是周敦颐用诗一样的语言写出来的拍马屁的话更是让人欢喜,苏稚愤怒的脸终于松缓了下来,不再气咻咻的。   云琅抱着闺女滚到苏稚身边瞅着她的大眼睛道:“不过啊,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想嫁给什么样的人呢?别因为自己的矜持就错过了好姻缘。”   苏稚坐直了身子正色道:“喜欢的,虽是贩夫走卒也嫁,不喜欢,虽是公子王孙也不嫁!”   云琅挑起大拇指夸赞道:“这就对了,我不怕你挑选,就怕你一生孤独。”   苏稚摇头道:“师姐在医术上没了冲劲,我就要接上。”   云琅奇怪的道:“成亲归成亲,我可没有阻止你师姐继续钻研医术。”   苏稚摇头道:“没人阻止她,是她自己没了心劲,我不指望一个拿着绣花针的女子能成为一个好的医者。”   “小乔在绣嫁衣?”   苏稚苦涩的点点头道:“我才发现师姐最想要的是一个家,而不是成为一个医者。”   云琅点点头道:“一个家,也是我最想要的,好啊,现在这个家里有我,有小乔,有我的女儿,如此,才是一个完整的家,如果再来一个儿子,我就拜谢普天下的所有神灵。”   “现在,最重要的是让阿娇怀孕,只要她怀孕了,不管是男是女,上林苑都会成为人家的封地,我们才能安稳的在这里开医馆或者生活。”苏稚小小的脸庞上多了一些与她的年龄不相称的东西。   “药婆婆的药物起作用了吗?”   “很难,药婆婆说阿娇天生的寒脉,女宫坐不住孩子,再加上她以前忧思过度,导致中气不足,想要有孩子,就必须滋补温养,弥补中气更是重中之重,这不是一日一夜就能有效果的。而且药物停了之后,才能看出效果来,最重要的是,我们的提阳补气药草总是不尽人意。药婆婆说这只能看天意!”   “人参这种药材你听说过没有?”云琅想了一下问道。   “知道啊,上党之地就有,药斝里有这味药,虽有补气之效,却没有太大的药力。吃多了还会伤胃,不足取。”   云琅笑道:“我说的不是党参,而是人参!”   “有什么不同吗?”   “有啊,论起补气人参第一,论起补血,三七为王,这句话你听过没有?”   苏稚皱着眉头想了好久才摇头道:“我背过很多草药的名字,唯独没有听过人参这味药,你说的这味药是什么样子,画出来给我看,是不是你记错名字了。”   云琅瞅瞅自家的闺女,孩子很安静抓着两个不响的铃铛玩的不亦乐乎。   人参这种吊命用的药材,家里还是需要常备一些的,只是人参这东西长在卫氏朝鲜沃沮故地,云琅想要得到这东西基本上没有可能。   现在既然是阿娇需要,云琅觉得自家也很快就会有,以刘彻对阿娇的重视程度,幽州刺史府应该能很快的办好这件事,毕竟,再过三十年,大汉国的玄菟郡,乐浪郡就要正式出现在版图上了。   云琅很认真的特意在白绢上描绘出来了人参的模样,不论是叶子,还是花朵,亦或是种子,以及根茎全部都清晰地展现出来,最后舔舔干涩的嘴唇将白绢给了苏稚。   苏稚看了很久,确定自己没有见过这东西,就怀疑地问道:“你确定这东西确实能够补气益中?”   云琅抱着闺女大笑道:“如果这东西都没有达到药婆婆所要的效果,阿娇干脆就绝了要孩子的心思。”   “再信你一次!”苏稚说着话就跳起来跑了,甚至连鞋子都来不及穿。   她知道,云琅这人虽然有诸多的毛病,却从来都不是一个信口开河的人。   他说这种药材有这个效果,那么,八成就有,至于卫氏朝鲜沃沮故地在那里,苏稚是不管的,也不想知道,反正皇帝一定会有办法就是了。   云琅有收集药材的习惯,这个工作从云氏开始建立的时候就一直在进行。   那些背煤的背夫以及猎人们也知晓云氏的这个习惯,只要在山里看到了没有见过的奇怪植物,就会采来让云氏瞅瞅,然后就期盼着获得大奖。   骊山如今近乎于原始森林,至于南边的终南山以及更加遥远一些的秦岭更是莽荒地带。   这样的场合滋生出来的药材,堪称瑰宝,绝不是后世那些人工种植的贱货所能比拟的。   不仅仅是那些背夫猎人,满长安的贵族也知道新晋勋贵云氏有这个习惯,尤其是在云琅治好了曹襄的大肚子病之后,经常有一些莫名其妙的人会派人送来一些药材。   别的东西云琅或许还会婉拒,药材这东西他从来都是来者不拒的。   多一种对症的好药材,在大汉这个病死率极高的国家,很可能就代表着一条命。   春种,夏长,秋收,冬藏,大汉人就是按照这八个字进行生活的。   农事活动就这么多,冬日里的原野苍茫一片且萧条的厉害。   没有农事,人也闲下来了,所以也就没有必要吃饱,很多的人都抱着半饱的肚子,懒懒的缩在墙根处说着闲话,有一些调皮的孩子剧烈的奔跑过,就会被家里的长辈,或者族里的长辈教训,任何剧烈的活动都会消耗肚子里的不多的热量,因此,这是被严厉拒绝的。   云氏不太一样,冬日里的云氏显得更加的忙碌,坐在织机前面的妇人,手脚并用,努力的织绸,织布,一些手艺最高超的妇人则忙碌着织锦。   家里找不到几个闲人,厨娘摊开腿让两个学厨艺的小丫头给她捶腿,站立了一早上,这双腿早就撑不住她肥硕的身体了。   豹子一般的少年推着一辆牛车从厨娘身边走过,牛车上堆着高高的竹简,这是要送去云氏书房里的。   厨娘见少年特意把牛车停在她身边,再看看他那张谄媚的脸就不耐烦的对捶腿的小丫头道:“给你们的毛孩哥哥拿一张炊饼,要是敢动笼屉上的包子,仔细你们的皮。”   毛孩擦一把汗水笑道:“嬷嬷好人!”   厨娘懒懒的道:“也不知道小郎是怎么想的,养了这么大一群能吃的半大小子,每天早上就能吃半笼屉的馒头,老身看着就替小郎心疼。”   毛孩拍拍自己壮硕的胸口道:“能吃也能干啊!”   厨娘笑骂道:“外边的背夫比你们能干多了,却没有你们吃的多,看看,一个个都吃的跟牛犊子似的。”   毛孩凑到厨娘身边谄媚的道:“都是您喂的好。”   厨娘哈哈大笑冲着厨房里的小丫头喊道:“你毛孩哥哥嘴甜,再给他一个肉包子。”   小丫头甜甜的答应了,飞快的拿来了一张炊饼塞给毛孩,又给了他一个包着包子的手帕。   毛孩冲着小丫头嘿嘿一笑,三两口就吃完了包在手帕里的包子,将炊饼叼在嘴巴上,准备继续推车。   见小丫头冲他的牛车撇撇嘴,毛孩笑的更加开心了,等走远一些,就能看见牛车上的另外一个肉包子了。 第一三九章 无妄之灾   少年人不管吃多少,过了很短的时间之后,总会重新变得饥饿起来。   他们的身体如同家里熊熊燃烧的火炉,需要不断的往里面添加煤石才能继续燃烧。   能得到食物的时候他们无论如何都不会错过。   小郎总是很费简牍,也不知道他有多少学问需要简牍来记录,总之,他一个人用的简牍比别人一大家子用的还多。   为此,家里不得不专门找了两个没有腿的伤兵来给他制作简牍。   毛孩喜欢听那两个没腿的老兵吹牛,说战场上的故事,所以,平日里没事的时候就会去老兵那里厮混,顺便把他们做好的简牍给小郎送过去。   “一定要把纸张做出来!”   这是小郎在连续搬了十几捆简牍之后咆哮出来的话。   毛孩自然是不懂什么是纸张,想问,又发现小郎的脸色很难看,就只好等下一次小郎不生气的时候再问。   干完这些事情之后,毛孩就找了太阳能晒到的地方,准备把小妹们藏给他的包子继续吃完,毕竟,肉包子凉了就不好吃。   这时候在院子里吃包子是一桩很有风险的事情。   危机不是来自小郎或者梁翁,刘婆,平遮他们,而是自己那群同样时时感到饥饿的伙伴。   毛孩知道那种饥饿其实是一种假象,毕竟,一个时辰前才吃完一盆子肉汤浇米饭的人是没资格喊饿的。   所以,毛孩准备独自享用这个小小的点心,吃这个包子,已经超越了填饱肚子的范畴,这是一种享受……   前几年没来小郎家的时候,那才是真正的饥饿,现在,他只想一个人好好地享受一下,吃饱了之后又多吃几口的愉悦感。   大门外面有三棵大松树,冬日里落下了一地的松针,松树上的松塔早就被采的差不多了,只有树梢上的几个松塔是留给居住在这三棵松树上的两只松树的。   这三棵松树上的松塔格外的大,里面的松子也比别的地方的松子大很多。   小郎很喜欢吃松子,他每回都把松塔才回来,用火烧开松塔,取出里面的松子用水煮,然后加上菜油调料沙子一起炒,这样弄出来的松子好吃的要命。   毛孩将厚厚的松针聚拢在一起,然后满意的靠在松树上,晒着冬日里的太阳,从怀里掏出一个小手帕。   手帕是丝绸的,也不知道家里什么时候开始有制作手帕这个习惯的,凡是碎绸缎都会被小丫头们拿去做成各色各样的手帕,送给她们喜欢的人。   毛孩有些骄傲,这样的丝绸手帕他有四个!这该是第五个。   白色丝帕里包裹着一枚肥胖的包子。   十八个褶!   没错,这就是云家的包子,绝对不是军伍里那些粗糙的贱货能媲美的,云家的包子不论大小,都是十八个褶。   一口一个的包子只有小郎才会喜欢,吃起来很没有意思,还是这个足足有手掌大小的包子吃起来才过瘾。   云家的包子皮厚,第一口一定要狠狠咬,才能咬穿包子皮,品尝到里面的肉丸子,肉丸子里面的鲜美汤汁才会跟包子皮混合在一起成为绝世美味。   毛孩的嘴巴刚刚挨到包子上,准备发力的时候就听旁边有人道:“你家主人可在?”   暴怒的毛孩循声看去,怒火再一次高涨起来,又是那个看云家不顺眼的死胖子。   想起小郎说云氏不生气的教诲,就放下肉包子,很有礼貌的抱拳道:“家中有揭者,长者尽管去问。”   得到了回答的主父偃并没有离去,反而兴致勃勃的趴在马车窗口问道:“看你很眼熟啊。”   毛孩再次拱手道:“春日犁地的时候听过长者的教诲。”   “哦?可曾将老夫的教诲记在心中?”   毛孩目眦欲裂的瞅着两只松鼠强盗扛着他的包子钻进了松针堆,连手帕都没有给他剩下。   他想要抢回来。   为时已晚,毛孩知道松针底下有一个洞,这个洞就在松树腐朽的树根上,直通树干……   这一幕同样被笑吟吟的主父偃看在眼里,他似乎很得意,刚才松鼠从树洞里钻出来觊觎包子的时候他看的很是清楚。   能让这个伶牙俐齿的少年吃亏,他自然不会出言提醒。   毛孩长吸了一口气道:“小子顽劣,平日里受我家小郎教诲已经是在疲于奔命,实在是没有多余的心思去考量,背诵不相干的人的教诲。”   主父偃皱眉道:“如此说来,你觉得你家小郎说的都是对的?”   毛孩拱手道:“就算是错的,我也学,长者莫要耽搁,速速去叫门,再有半个时辰就是我云氏开饭的时候,您拜访完我家小郎之后正好吃顿好的。”   主父偃怒道:“老夫不远百里而来,难道就是为了混你云氏一顿饭不成?”   说着话,就抛洒出一把铜钱丢给毛孩。   毛孩叹息一声道:“我家小郎早就说过,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一丝一缕当念物力维艰。先生不要铜钱,也莫要随意抛洒。”   说完话,就矮下身去,把主父偃抛洒的铜钱一枚枚的捡起来,放在车辕上。   “你不要吗?你不喜欢铜钱?刚才看你为一点食物都动了嗔念,这些铜钱应该能买很多吃食才对。”   主父偃还是第一次见到不要别人赏钱的奴仆。   毛孩瞅着那些铜钱撇撇嘴道:“那些是杂钱,除了有盘剥百姓的作用之外,毫无价值。”   “此言何意?”   毛孩笑道:“五枚杂钱果然能价值一颗鸡蛋吗?”   说完话,就拱拱手向主父偃告辞,准备回去找个长杆子,包子是找不回来了,手帕无论如何要追讨回来。   主父偃才要继续追问,却发现那个少年已经急匆匆的跑远了,重重的一拳砸在车窗对,对一同坐车前来的公孙弘道:“这就是刁滑的云氏!”   公孙弘的马车比较小,远不及主父偃的马车高大,即便是毛孩都以为后面的这辆小马车是主父偃的随从,而不加理会。   公孙弘睁开眼睛淡淡的道:“少年人好不容易获得了美食,准备大快朵颐却被你生生的打断了,导致他的美食为松鼠所夺,如果是老夫当年,定不与你干休。此少年依旧能耐着性子与你以礼相见,已经难能可贵了,你再次恶言相向,还抛洒铜钱,想看他急切捡拾的样子,意欲羞辱于他,结果……呵呵反被少年人羞辱……哈哈哈,老夫心怀大慰。如此云氏,真是要好好的看看,仆人都如此机智,也不知云氏主人家该是何等的风采。驭者,我们走,早就听闻云氏美食甲天下,陛下只让老夫带着眼睛来,莫要带嘴,老夫以为,嘴还是要带的,不说话,品尝些美食还是可以的。”   驭者大笑道:“正是,仆下也久慕云氏美食,听说有一种叫做蛋糕的美食,已经风靡长安,长上不可不尝。”   驭者大笑着回答了公孙弘的话,就驾车越过主父偃的马车继续向云氏大门走去。   主父偃面无表情的瞅着公孙弘的马车从他身边驶过,见公孙弘再一次闭上了眼睛,没有跟他搭话的意思,也拉上车帘,下令驭者跟上。   他现在非常的确定,公孙弘可能真的想要杀了他,那个可怕的传闻似乎是真的。   主父偃行事虽然急躁,却毕竟是权谋之士,稍微在信中盘算片刻,心中就已经有了主张,无非是斗争而已,他主父偃有怕过谁来!   两位揭者登门,云氏自然大门洞开,云琅从大门走出来,还没有来得及见礼,就听主父偃冷冷的道:“陛下有令,查验云氏!” 第一四零章 公孙弘的奇妙之旅(一)   听主父偃这样说,云琅的瞳孔都微微的收缩了一下。   正在思量如何应对的时候,公孙弘从马车上走了下来笑眯眯的朝云琅拱手道:“两天走了一百五十里路,不堪颠簸,主人家速速摆上吃食,荣老夫大快朵颐之后,将你云氏从头到尾看上一看。”   两个人都在做主,公孙弘的话可信度要比主父偃的话可信度高多了,因为,公孙弘的官职要比主父偃的官职小很多。   可是,相比主父偃,公孙弘却是大汉朝真正的官员,至于主父偃,不过是皇帝的客卿。   虽然散骑常侍这个官职要比少府这个实职更加清贵,在话语权上却远远不及。   云琅决定听公孙弘的,据他所知,主父偃的下场不太好,而公孙弘的下场虽然也不是很好,倒霉的时间却比主父偃晚的多,而且,据说主父偃就是被公孙弘给杀掉的。   这件事情司马迁写的很清楚,云琅决定相信那个家伙。   “既然如此,少府请进府门一叙,云氏虽然粗茶淡饭惯了,总会让少府吃饱,不至于饿肚子。”   公孙弘是一个妙人,每当别人给他颜面的时候,他都会尽量的不给别人添麻烦,这就是他能活到现在的最大依仗。   “陛下要仆来云氏看看,而且只让老夫带着一双眼睛,不准带嘴,老夫擅自改动了一下,嘴巴也带来了,只是嘴巴最重要的功用不是说话,而是吃饭。至于散骑常侍乃是自愿随老夫来云氏瞧瞧,云司马不必多加理睬,只需让揭者陪伴去云氏四处走走也就是了。”   公孙弘说话的时候,主父偃一张胖脸迅速的变成了紫茄子,他万万没有想到,公孙弘到了云氏,连最起码的同僚礼仪都不顾了,明目张胆的揭穿他的谎话。   云琅似笑非笑的瞅着主父偃道:“云氏并无揭者,好在长门宫的大长秋很愿意与散骑常侍攀谈,在下已经请了大长秋过来。散骑常侍放心,云氏对大长秋没有秘密,他定能带着您将云氏看一个通透。”   主父偃怒目而视,云琅依旧笑吟吟的,礼数周全。   公孙弘在一边大笑道:“哈哈,当年阿娇贵人被黜落长门宫,散骑常侍可没少出力啊……哈哈哈。长门宫一介荒僻宫苑,却有一位大长秋真是罕见啊,原以为我大汉十二卿相不全,没想到最后一位在长门宫……啧啧。云司马能请动如此人物来款待散骑常侍,真是出乎老夫预料之外。”   云琅笑道:“礼不可废啊。”   “是极,是极,老夫这样的官位,有云司马相陪就心满意足了。”   公孙弘心中极为畅快,话说完就牵着云琅的手要茶水喝,要食物吃。   “竖子无礼!”主父偃勃然大怒。   早就来到云氏的大长秋将双手插在袖子里,抖动着八字眉阴测测道:“怎么?老夫没有陪你的资格吗?来,来,来,散骑常侍既然要看云氏,不如看我长门宫,云氏有的我长门宫一样不缺,云氏没有的,我长门宫反倒有很多,不可不看。”   站在屋子里正给公孙弘倒茶水的云琅瞅着主父偃被一大群长门宫宦官簇拥着去了长门宫,有些担忧的道:“云氏无妨,有阿娇贵人的羽翼庇护不会倒霉。倒是少府如此明目张胆的……”   公孙弘笑道:“无妨,无妨,时辰尚早,能否带老夫先去看看云氏铸钱作坊?”   跟这样的老狐狸套话自然会失败,公孙弘匆匆的喝了三杯热茶就披上大氅准备去看云氏铸钱作坊。   走在温泉水道上,暖烘烘的地气升腾而起,公孙弘越走越热,挥手唤来一个仆婢拿走了大氅,他自己却蹲在碧绿的菜畦边上,神情的瞅着绿油油的菠菜。   “元朔二年的时候,陛下赏赐了云氏一口袋种子,种子的数量很多,却杂乱无章,很多种子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其中的功用,好在,经过两年的辨别,有些种子的性能已经确定。比如这种绿叶菜,极为耐寒,只要地气足够热,就能在大雪中存活,叶柄吃起来极为鲜美,算是一门不错的蔬菜。”   公孙弘听了云琅的解说点点头道:“春夏之时吃绿菜倒也没有什么稀奇的,寒冬腊月能吃到绿菜,才是别出心裁啊。”   云琅苦笑道:“虽然奇妙,却对百姓没有多少好处,除非他们也能找到足够多的热泉,否则,冬日里吃青菜终究是大梦一场而已。云氏出产的这些青菜,一部分自家食用,大部分都被长门宫买走,专门供应皇宫了。”   公孙弘皱眉道:“此风不可长,陛下膳食也要依照四时而动,如果坏了章程,陛下就会在冬日里吃青果,夏日里食用寒冰,最终会加重百姓负担。”   云琅摇头道:“天下万物终究是为人作伐的,只要我们善用地利,陛下这点小小的要求并不碍事。反而会为天下农人多出一条生路。”   公孙弘站起身不解的道:“此言何解?”   云琅笑道:“只要陛下,乃至勋贵们愿意出钱购买冬日里的绿菜,夏日里的寒冰,百姓们自然就会寻找适合冬日种菜,夏日储藏冰雪的法子,天下又多了两门生计,有何不好?”   公孙弘想了想,指着云琅道:“你的想法总是出人预料之外,且听起来似乎在道理上也说得通,但愿你的想法是对的。”   云琅笑道:“让百姓吃饱肚子,多一门活命的本事,总不可能是错的。”   公孙弘一言不发。   路过一片胡萝卜地,云琅俯身拔出两根橙黄色的胡萝卜,放在清水缸里洗干净,递给公孙弘一根道。   “此物第一次种植出来的时候呈紫色,在这里种植了八次之后就逐渐变成了现在的样子。听说胡人将此物的种子当做香料来使用,在下大着胆子食用了几次之后,发现此物的根茎甜美,乃是不可多得的美食,就大面积种植,效果不错。”   公孙弘咬了一口胡萝卜连连点头道:“味道确实不俗。”   云琅笑道:“阿娇贵人最是喜欢此物,一日不可或缺,小女也喜欢此物,所以家中就多种植了一些。”   公孙弘又咬了一口胡萝卜嚼碎了吞下去之后道:“没有后患?”   云琅大笑道:“最早为牛羊食,而后少量食用,最后吃过的人都说,有此佳果,虽死无憾啊。”   公孙弘听了也爆发出一阵大笑。   云氏的一条廊道就是一座很大的菜圃,能在寒冬看到这样的景致,确实让人心醉。   走过一片菜瓜地的时候,见三五个小婢手里拿着毛笔,不断地在淡黄色的花朵上来回触碰,公孙弘停下脚步,指着那些小婢道:“此为何意?”   云琅笑道:“雌雄相交而已,春夏有蝴蝶,蜜蜂能帮助雌雄花朵传粉,冬日里不见昆虫,自然只有动用人手了。”   公孙弘取过小婢手中的毛笔,在雄花的花蕊上拨动两下,而后将沾满花粉的毛笔放进带果的雌花中抖动两下,淫猥地笑道:“可是如此?”   云琅大笑道:“少府莫要以为荒唐,云氏就是依靠此法培育出来了一种新的蔬菜,一颗足足有八斤重,只要夏末播种,秋日就能收获,冬日储存,就能让天下人一个冬日都有吃不完的青菜。”   公孙弘吃了一惊道:“此言当真?”   云琅指指廊道的尽头道:“眼见为实才好!”   公孙弘摇头道:“是真的假不了,是假的,真不了,老夫不以为你云氏有如此偷天换日只能,自然要好好地观瞧一番。” 第一四一章 公孙弘的奇妙之旅(二)   秋日里已经长成的十三棵大白菜,如今已然被收割了,被仆妇们细心地用透气的麻布一个个包裹好,放在不远处的地窖里。   每一棵白菜都胖墩墩的,整整齐齐的码在木板上,底下的根茎更是被一大团土包着,一个还算清秀的仆妇守在边上,见云琅来了,就连忙道:“每三天给菜根喷一次水,婢子不敢怠慢。”   云琅笑道:“做了就成,没必要天天守着它,这东西虽然金贵,还没有金贵到让你一直守着它的地步。”   公孙弘来到一棵白菜跟前,背对着云琅也看不清他的表情,只发现这个老家伙的肩膀颤抖的厉害。   “亩产几何?”公孙弘观察了这十三棵白菜良久之后才问道。   “一大亩可以种植一千五百棵白菜,大田里的产量自然比不上精耕细作的试验田,所以,也不可能每一棵都长到六七斤(汉斤为250克),估计三四斤还是有把握的。”   公孙弘直起身子抚摸着被麻布包裹的白菜喃喃自语道:“那也六千斤了……”   见公孙弘失态,云琅就让看守白菜的仆妇离开了这个通风的菜窖,低声道:“在下发现,这东西似乎还有继续变大的空间,如果再继续优中选优继续培育,一棵白菜长到十斤以上问题不大。”   “味道如何?”公孙弘一把抓住云琅的手腕子,他抓的很用力,如同铁箍子一般扣在上面。   云琅扒拉掉公孙弘的手,随手掀开包裹白菜的麻布,撕下一片叶子递给公孙弘道:“微甜,可口。”   云琅撕白菜的粗暴动作,让公孙弘的心都颤抖了一下,狠狠的瞪了云琅一眼,然后就接过白菜叶子慢慢的品尝起来。   他吃的很仔细,连白菜帮子都没有放过……   “这道菜是个好东西啊,冬日里与豆腐一起熬煮,添加一些猪肉就是人间美味。”   公孙弘的三角眼射出电锯一般的目光,让云琅头皮发麻,他想不明白自己干了什么事情能让公孙弘对他如此愤恨。   “这么说,你已经吃过这东西了,是吗?”   这种问话的方式绝对谈不到友好,云琅打了一个哆嗦道:“阿娇贵人秋日的时候砍掉了一棵,我们品尝了一下。”   公孙弘依旧瞅着那十三棵白菜看不出喜怒,过了良久,亲自动手把云琅掀开的麻布仔细的包在白菜上。   又亲自数了一遍白菜,这才问道:“如何留种?”   云琅笑道:“春日之后,将白菜上半部分砍掉,只留带根的一半重新种植,而后自然就会接球,抽茎,开花,结种。这东西生命力极强,不用太细心照料。”   “与油菜同?”   云琅笑道:“本来就是油菜培育出来的,自然相通。”   “西北理工之术妙到毫巅,公孙弘佩服之至,如果云氏能将此物献于陛下,不仅仅你云氏富贵可期,你云氏子孙也将受用不尽。”   云琅发现公孙弘在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神有些慌乱,自然知晓他在担心什么,大笑道:“云氏如今只有两口,就算富贵到了极致又能如何,大白菜原本就是为了天下百姓能在冬日里多吃两口青菜才研制的。云氏从未想过要独占此物,一旦种子收获的多了,自然要借助官府之力传播天下。”   公孙弘闻言大喜,郑重的抱拳施礼道:“云公所言足以愧煞天下碌碌之辈,公孙弘敬之,贺之。”   一个公字,彻底表明了公孙弘的态度,也就是说,从今往后,他将以平辈同等身份对待云琅,并不以年龄为异。   云琅笑吟吟的看着公孙弘,知道这家伙还有别的话要说,大汉人说话历来是先扬后抑,他早就习惯了。   果然,公孙弘施礼之后又道:“陛下千秋节就在眼前,云公不妨以此物为陛下寿。”   话说到这个地步,根本就不容云琅拒绝。   不过,公孙弘说的有些晚了,这东西已经被阿娇预定了,因为培育白菜花的钱,全是人家阿娇的……   “这东西必然会成为陛下众多贺礼中的一员,不过呢,却不是我云氏的礼物,是人家长门宫的。”   听云琅说完,公孙弘皱眉道:“这是为何?”   云琅笑道:“想要培育这东西,首先就要找最大的油菜,云氏虽然也种植了很多油菜,最大的油菜却不是出自云氏,而是阿娇贵人从关中大地上遴选出来的。每一季油菜都要大规模的遴选一遍,云家如何有这么大的能力,更别说号令官府帮着办事了。”   公孙弘闻言轻笑一声道:“那么说,这东西到底还是陛下的东西,你云氏不过是负责保管而已?”   云琅拱手道:“少府所言极是……”   公孙弘摇摇头无奈的道:“有你这样的家主,云氏兴旺可期!可笑主父偃常说自己日暮途远,只能倒行逆施,却不知这是真正的取死之道,一介插标卖首之老贼,至今犹在大言不惭,真真是笑煞旁人啊!”   公孙弘说着话与云琅一起出了菜窖,随口吩咐随同他一起来的老仆,要他守好菜窖,除过那个要给白菜保湿的云氏仆婢之外,不许任何人踏进菜窖一步。   “随后就有少府中人,前来看守,云公莫要阻拦。”   “长门宫……”   “阿娇昔日肆意妄为,坏了不知多少好事,如今,只因为一时之怒,就砍掉一棵白菜,这如何使得?白菜兹事体大,容不得阿娇贵人再使小性子。”   云琅没有想到少府的权力会如此大,对阿娇这样的人都能下约束令。   在真正的权势上,主父偃无法与他相提并论,这让云琅更加坚定了主父偃是皇帝替罪羊这样的一个想法。   晁错进言削藩,限制诸侯王的权力,结果被腰斩了,主父偃想出了更加阴险的《推恩令》,得罪的人更多。   反正晁错已经死了,跟他有着相同经历的主父偃如何会不死?否则拿什么来平息诸侯王与勋贵们的怒火?   两人继续沿着廊道前行,走了一路,公孙弘就赞叹了一路,他第一次发现,大汉国的蔬菜种类原来如此之多。   黄瓜,青蒜,这些他没有见过的青菜也就罢了,即便是大汉常见的冬葵,芹菜,空心菜,蔓菁这些常见的菜蔬,在云家菜圃中也长得与众不同,显得格外高大。   “这一片菜圃堪称云氏庄园的精华所在,陛下也曾经看过,那时候还是盛夏,陛下之意并不在此,所以并未留心……”   公孙弘道:“陛下乃是天子,亲农也不过是种植五谷,如何会知晓大汉到底有多少菜蔬?阿娇贵人也是如此,与陛下相比,她对农事知晓的更少,恐怕将你云氏菜圃宝地当成她的花园了。如此严冬,你云氏菜圃依旧郁郁葱葱所为何故?”   云琅太佩服这个人了,敢笑话皇帝五谷不分的人就他一个,天下人都知晓皇帝受不得批评,偏偏他似乎不怎么在乎,什么话都敢说。   估计他将来的之所以会以非列侯之位而成为丞相的原因。   刘彻是一个聪明人,他知道,当全天下的人都对他唯唯诺诺的时候,身边就该有一个敢批评他的人存在。   “这片地脉燥热,冬日的时候落雪就融化,凿开地脉地下就会有温泉涌出,夏日种植菜蔬不见的好,却非常适合冬日种植,是真正的宝地。”   公孙弘大笑道:“这就是你当初摈弃关外侯不要,一定要这块土地的原因吗?”   云琅愣了一下,然后哈哈大笑并不做回答。   公孙弘大笑道:“宝地在合适的人眼中才是宝地,在不合适的人眼中一文不值。天下人眼盲,看不清此地的价值,云氏慧眼有加,这没什么不好说的。当初人人都笑云氏子愚钝,老夫今日方知,愚钝者乃天下人也。” 第一四二章 公孙弘的奇妙之旅(三)   廊道弯弯曲曲首尾相接。   走了一圈之后又回到了原点。   半个时辰过去了,公孙弘才惊觉,自己才看了云氏的菜圃与菜窖。   菜圃算不得大,也就两亩地的样子,他想不通自己为何会看了这么久。   “当,当,当……”   云氏的钟声响起,公孙弘站在廊道里眼看着云氏忙碌的仆婢们纷纷放下手里的活计,说说笑笑的沿着廊道穿过月亮门去了云氏前院。   “少府,该进餐了。”   公孙弘禁不住摇头道:“果然是钟鸣鼎食之家,晚些进食无妨,老夫如今游性正浓,云公可以继续带老夫四处看看,区区一座菜圃就让老夫神魂颠倒,却不知制钱作坊会让老夫如何震惊。”   云琅指着月亮门外来去的工匠道:“已经到了吃饭时间,这天下事有什么事情能大的过吃饭呢?”   “皇命!”公孙弘斩钉截铁的道。   云琅苦笑道:“少府行行好,人人都等这顿饭长力气呢,皇命虽急,却不差饿兵。云氏作坊数量奇多,不是一时半会能看完的,我们吃饱喝足之后再去慢慢看,疾风掠影的也看不明白啊。”   公孙弘左右瞅瞅,发现他身边的亲卫也有些期盼之色,就苦笑道:“也罢,先吃饭,这是老夫第一次置皇命于不顾!饭菜不丰盛可不成。”   云氏开饭,永远是长安地界中最震撼人心的场面。   当六七百人在巨大的院落里分成七八块进食,那种场面即便是见多识广的公孙弘也惊诧不已。   他不是没见过这么多人一起吃饭,而是没有见过这么多人一起吃这么丰盛的一顿饭。   所有的人都清洗过手脸之后才规规矩矩的坐在已经安放好的长条桌上,三四十个围着麻布围裙的妇人在人群中穿梭,短短时间,每个人的面前就多了一个木盘。   公孙弘看的清楚,每个木盘里都有,一菜,一汤,一钵子高粱米饭。   这完全颠覆了公孙弘对仆人匠奴们的餐食认知。最让公孙弘惊讶的是,木盘中居然还有一颗鸡蛋。   没有号令,只要面前的餐食摆放完毕,仆妇匠奴们就迅速的开始进食,除过咀嚼食物的声音之外,竟然再无喧哗之声。   “这一套是家里的管事弄的,他出身匠奴,总觉得大户人家就该有大户人家的气派,所以规定了食不言寝不语的规定。却不知云氏那里算得上是什么大户人家。”   “如果不是云氏的妇孺就占了全部人手的八成,老夫看到此情此景,一定会毛骨悚然。”   “我也知道这个样子非常的可疑,所以啊,云氏很少要工匠之外的男丁,就是为了避嫌。”   云琅抱着闺女,给她围上围脖,用木勺滴了一滴牛乳在手腕上,觉得不烫了,才放在闺女面前,让她慢慢的喝。   霍光面前的饭菜就非常的丰盛,这孩子不知道怎么回事,最喜欢吃的就是饺子,每顿饭没有饺子吃就会发脾气。   云琅见公孙弘在打量这两个孩子,指指霍光跟云音道:“劣徒,小女!”   两个孩子太小,公孙弘稍微夸赞了一下,就重新那目光放在外边的大食堂里。   他亲眼看见,仆婢,匠奴对这样的饭菜并无惊奇之意,饭量大的吃完盘子里的饭食,就会要求那些围着围裙的仆婢们再给添加一些,装饭的仆婢也非常熟练的在人群里穿梭,对这样的事情似乎非常的熟练。   一个漂亮的不像话的小丫头跟一个一看就皮实的半大丫头各自端着一个大盘子走上小楼,很快,公孙弘的面前就堆满了食物。   云家几乎没有什么更多的讲究,公孙弘也似乎认为这样没有什么不妥。   用两个小巧的银勾将长长的胡须分开挂在耳边之后就开始进食。   他本想跟云琅一边喝酒一边吃饭,一边聊天的。   结果从开始吃饭,他就一句话都没有说过,老御史中丞费通曾经说过,唯美食与美人不可错过,这句话是至理名言,这一刻他深以为然。   大汉人的食物粗糙且古怪,反正他们总喜欢把肉食弄成肉糜之后再吃,即便是有大块的肉食,不是蒸煮,就是烧烤,如云氏这般将肉片切得极薄然后爆炒的手法他闻所未闻。   至于云氏的羊肉更是滋味香浓,不但去除了腥膻味,还保留了羊肉特有的滋味,堪称一绝。   公孙弘吃的饭食并没有什么出奇的,跟云琅面前的饭食一样,三菜一汤,一高粱米饭而已。   就在距离公孙弘不远处的主楼上,长平,卫青,霍去病,张氏,曹襄也在用饭。   跟云琅他们的三菜一汤不同,这里的饭菜就要丰富的太多了。   曹襄夹了一块鱼肉,在汤汁里浸泡一下然后慢慢的吃了下去,在吃饭的同时,他的目光就没离开过母亲。   长平就像是没看见儿子在看她,慢条斯理的吃着面前的饭食,跟卫青低声谈论,公孙弘跟主父偃的来意。   “陛下这是不放心云氏了,找了专门的人才来看看底细。”   卫青笑道:“公孙弘有富国之才,他来看看也就是了,主父偃来这里做什么?”   长平白了卫青一眼道:“就你是君子,到现在都不愿意说说主父偃这个卑鄙小人。”   卫青放下筷子道:“看来啊,主父偃想出来的推恩令,却是把皇族得罪的不轻啊。我倒是无所谓,去病有本事为他挣一个前程,即便是我给的他也不会要,至于家里的那三个,做个富家翁平安一生也不错。”   曹襄瞅瞅两位大人的神色,见他们似乎并不生气,就插话道:“听长门宫里的人说,阿娇把主父偃关进马厩里去了。”   长平笑道:“看样子阿娇知道些什么,否则,以她现在的性子,不会做这种出格的事情。”   说完话又对卫青道:“您在幽州不是也有不少老部下吗?云琅说的人参你是不是也给家里弄一些?”   卫青皱眉道:“你拿走了云氏的三七,我已经觉得不妥了,怎么又想着要人参?”   “我问过云琅了,他说那东西是真正的好东西,据他说能吊快死的人的命。这样的好东西咱们就算是不做生意,也要多储备一些才好,你们三个总是要上战场的,有备无患。”   卫青摇头道:“既然阿娇已经跟陛下哭诉要这东西了,幽州那边应该很快就有消息传来了。既然是老部下,自然能想到我这个老长官,且等着吧。”   曹襄见母亲轻描淡写的就把话题岔开了,连忙追问道:“主父偃是不是要倒霉了?”   长平瞪了曹襄一眼道:“学学去病,不该问的不要问,你是一员战将,就不要轻易的去动问朝廷里的事。”   碰了一鼻子灰的曹襄咕哝一声,就继续低下头吃饭,张氏从头到尾都没有说一句话,只是在伺候霍去病用饭。   霍去病忽然放下筷子道:“阿琅为什么一定要带公孙弘将云氏彻底的看一遍?显示他大公无私?”   卫青只是摇摇头笑了一下。   长平道:“要云琅大公无私,恐怕比所有人想的都要难,每当别人想要了解他的时候,面前都会出现一片疑云。让人更想知道他的一切,可惜,知道的越多,就越是有一种高深莫测的感觉。也就对他有了更大的期待。你如果把公孙弘看做陛下,就会明白云琅为和要这样做了。让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永远保持期待感,是一种最好的存身之道。”   霍去病想了一下摇头道:“不明白!”   长平惋惜的瞅了一眼同样一头雾水的曹襄道:“这可能就是云琅比你们高明的地方。他至少知道如何将自己的长处发挥到极致……” 第一四三章 公孙弘的奇妙之旅(四)   老奸巨猾说的其实就是公孙弘这种人。   指望用一顿饭就收买掉这个老贼,云琅即便是在梦里都没有这样想过。   所以他只想给公孙弘看一个真实的云氏。   人世间的很多误会都来自于不了解,如果真正做到一目了然了,误会与怀疑也就会少很多。   史书上用这种方式自证清白的人很多,王翦与李靖无疑就是最著名的两个人。   一个邀请始皇帝的随从看他的家里,并且不断地抱怨田宅太小,从而获得了大量的赏赐,最终为他统兵五十万灭楚国扫平了道路。   至于李靖,面对皇帝怀疑的时候,做的更加彻底,他打开了自家大门,拆掉了影壁,自己酣睡于大堂之上,街上的行人只需扭头就能看见他在大堂上的所有行为……   其实,这样做挺惨的,却很有效。   云琅以为,只要始皇陵没有被皇帝发现,看看别的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云氏将来绝对不能以神秘著称于世,应该以智慧闻名全国。   这就是云琅对云氏的定位。   两个孩子吃饭的模样很快就引起了公孙弘的注意,毕竟,身为男子他从来没有跟自己这么小的孩子一起吃过饭。   云琅却似乎很习惯照料小孩子吃饭,一会给云音擦擦小嘴上的牛乳,一会给霍光的鱼肉剥掉鱼刺,然后找机会自己狼吞虎咽两口,看似忙碌,却难得的温情。   “这些事难道不该仆妇们去做吗?”   云琅抱着云音笑道:“这是我的孩子,还是亲力亲为比较好,本来跟孩子在一起的时间就短,开春之后又要去白登山了,还是多亲近些好。”   公孙弘皱眉道:“为何一定要去白登山?”   云琅淡淡的道:“既然是我是大汉人,如何就不能去白登山呢?谁都知道那里是一座血肉磨坊,朝廷却没有半分退让的意思,都说兹事体大,一退就会没了血战的勇气,会让匈奴看不起大汉人。既然不能退让,在下乃是骑都尉军司马,率兵去白登山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公孙弘叹口气道:“不后悔吗?”   云琅摇头道:“不敢说后悔二字,近百年来战死在白登山的大汉猛士不下三十万众,我没听说他们有谁说过后悔二字,所以,云琅也不敢。”   “你是奇才,其实可以不用去白登山……”公孙弘低声道。   白登山早就成了大汉国的屈辱之地,太祖高皇帝临死前依旧念叨此事,凡大汉志士都引以为耻,所有人都知道在白登山屯军,乃是下策,却无人敢提撤兵二字。   “奇才?奇才也是父母生养的,与那些战死的袍泽没有什么区别。今日之所以带少府看云氏秘技,就是想要告诉朝廷,云氏没有白白的靡费皇恩,陛下给的每一分赏赐,都用在了正经事情上了。云琅只想请少府归去之后回禀陛下,希望将云氏庄园定为大汉农桑研究基地,万世流传下去,我想,区区一块地,会长久的带给大汉惊喜。”   “何不纳入司农寺?”   公孙弘这句话刚刚出口,他就懊恼的拍拍脑门道:“不妥,不妥。”   云琅无声的笑了一下,见闺女跟霍光已经吃饱了,就把她交给乳娘,准备给公孙弘安排客房,休憩片刻之后,再去看云氏工坊。   “不劳主人家费心,趁着时日还早,让老夫多看看云氏秘技,否则心中瘙痒难奈,享有休憩,也无心睡眠。”   眼看着云音跟霍光被乳娘领着去午睡,云琅邀请公孙弘直接穿过内宅去了云氏工坊。   马车作坊里的匠人们已经开始干活了,即便是寒冬腊月,沸腾的人气,忙碌的工作依旧让人不觉得寒冷。   “云氏的四轮马车就产自这里,最早的时候是为阿娇贵人制作了一辆四轮马车,后来陛下觉得云氏四轮马车还算不错,就派了东方朔亲自监督造了一辆辇车,陛下还算满意。于是,云氏的四轮马车从此蜚声长安,接到的订单多的数都数不清。”   公孙弘苦笑一声道:“云氏马车卖遍了长安,此事老夫知晓,云公可知你四轮马车卖出去了,大汉国的驰道却无法承受这种能够驮负重物的马车。且四轮马车的车辙比两轮马车的车辙要宽,于是,哈哈,大汉的驰道就多了两条车辙,这并不符合大汉律法。”   云琅笑道:“前面有车,后面有辙,既然前车是陛下,那么,官府就不要怪罪驰道上会多出两道车辙来。”   公孙弘大笑道:“人人都说其心可诛这四个字,老夫今日算是见到了真正其心可诛的人。如果不是因为四轮马车真正的用途是载货,就算是老夫这里,你也休想过去。这天下是刘氏江山,刘氏又有几人?还不是全天下人的?举国之力换陛下一人欢心这样的事情,在大汉国还是行不通的。”   云琅仰面朝天忽然想起了汗血天马的故事。   为了几匹宝马,皇帝派了十六万将士远征大宛……所以,这一刻他非常的鄙视公孙弘,这个老头也是一个信口开河的。   不过啊,想想贰师将军取天马的事情发生在公孙弘死后,也不好多怪罪他。   老家伙还算是一个聪明人,没有被云氏花里胡哨的马车给蒙蔽住,而是敏锐的发现了四轮马车载货量更大这个事实。   “四轮马车最重要的机关就是这个铁转盘。”   云琅来到摆放转盘的地方,轻轻拨弄一下转盘,两片转盘就灵活的转动起来。   公孙弘仔细的看了一下转盘连接处,皱眉道:“居然是铜的?”   云琅摇头道:“是铁的,包裹铁轴的是两片小铜瓦,这是为了有效的保护铁轴,当铁轴与铜瓦摩擦的时候,只要油脂足够,就互不伤害,如果油脂供应不足,铜瓦就会被磨坏,一旦出了问题,更换两片铜瓦,转盘就能继续运转了。”   云琅说着话就把一对铜瓦递给了公孙弘,叹息一声道:“我总想借助水力来切削铜铁,让铁轴变得更加圆润,让铜瓦变得更加光洁,这样就能极大的提升转盘的灵活性,以及耐用性,到底还是失败了。”   公孙弘放下铜瓦,跟着叹息道:“欲速则不达,老夫虽然不懂这些道理,却感慨你西北理工秘技之精妙。不论是农事,还是马车,至少让老夫明白了一个道理,西北理工的学说,只会利民,强国,不会打乱大汉国刚刚建立起来的秩序。从今往后,老夫定会全力支持云公宣扬你西北理工的学说。”   云琅深深一礼谢过公孙弘,然后指着满屋子的工匠道:“士农工商,各安其道,岂不妙哉?”   公孙弘大笑道:“确实如此,农者种田补养天下,工者盖屋架桥富贵天下,商者互通有无,便利天下,士子居于庙堂之上大可调配天下,此为四民之利。”   云琅笑眯眯的看着自我感觉极度良好的公孙弘,这个老倌不可能知道当工商一旦形成了气候,他们就会自动向士人索要说话的权力,索要调配天下的权力。   到时候,公孙弘再美的想法,也会被富裕起来的工商撕扯的粉碎,如果不给工商调配天下的权力,他就等着死无葬身之地吧。   离开了忙碌的马车作坊,公孙弘只觉得不虚此行,短短半个时辰,他就发现了云氏马车工坊里的很多秘密。   其中以云氏马车工坊里的前秦流水工艺对他的震撼最大。   在马车工坊里,一辆马车被分成了无数个细节,制造车轮的绝对不会去制造车厢,车辕,更不会去制造转盘。   他们永远只关心自己的车轮。   公孙弘忽然觉得有些兴奋,毕竟,从未有人知晓来历的西北理工,在他的眼中已经出现了一丝线索。 第一四四章 公孙弘的奇妙之旅(五)   云琅冷眼旁观……   公孙弘如同猴子一般在工坊里前后乱窜,并且专心于工艺流程,他如何会看不见。   大秦的匠作工艺妙到毫巅,其中以治器之能冠绝天下,虽说经历了战乱之后已经失传。   毕竟,大汉统一这片国土的时间还不到百年,关于大秦治器的传说依旧在工匠中心口相传,博学如公孙弘这样的人如何会不知道呢?   “老夫观马车作坊治器,如同流水般顺畅,比之大汉匠作高出一筹不止,这是何故?也是你西北理工之秘传?”   公孙弘笑吟吟的看着云琅问道,这一刻他不想错过云琅脸上的任何一个表情。   云琅摇头道:“这可不是我西北理工的法子,这种治器工艺名曰——流水法。意思是说,一个人负责一道工艺,互不干扰,上一道工艺完成之后再交给负责下一道工序的匠人,直至马车整体完成。这样做的好处就是不再依靠高明工匠来完成整部车子,只需要一些精通自己那一道工艺的人通力合作来完成一辆马车。高明的匠人很难得,只精通一道工艺的匠人却很容易培养出来,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那就单个的工匠离开了,或者故去了,并不影响整部车子的完成。这样的法子,其实最早是用在军械制作上的,前秦商君想出来的法子,我西北理工可不敢夺人之美。”   “商君?你说商鞅?”公孙弘明显有些失望。   云琅笑道:“其核心要点不过是《秦律,十八种》中《工律》记载的第一句话——为器同物者,其小、大、短、长、广亦必等。做到这些,大汉工匠也能做到大秦工匠曾经做过的事情。”   公孙弘皱眉道:“秦法?”   云琅叹息一声道:“这世间万物看似岿然不动,实则每时每刻都在变化。前人总结,归纳出来的好东西,后人就有责任在批判的基础上继续发扬光大。摈弃坏的,留下好的,才是治世之道,如果对前人的功绩一言蔽之,我们谈何前进?我相信,我大汉有海纳百川之心胸,不至于偏执到否定前秦所有的好东西。”   公孙弘只是笑笑,指着前面的另外一座工坊道:“那里是制作什么的?看起来很宏大啊。”   云琅心中暗叹一声,看来大汉官吏对大秦的一且都持否定态度,公孙弘已经算是比较开明的人了,连他都不能理解他的话,这让云琅对始皇陵的担忧又加重了一层。   “那里是造船工坊。”   公孙弘大惊:“造船?你云氏可以造船?”   云琅笑道:“这里的船不是少府想象的那种船,而是在制作一种平底阔船。   主要是用在渭水上的,您也看见了,随着上林苑的产出日渐丰富,向外运输就成了一个大问题。   上林苑是产地,而阳陵邑,长安城就是销售地,如果仅仅依靠马车,不但费力还费时。   如果在上林苑渭水边上修建几座码头,上林苑的货物只需顺流而下,一日夜就能抵达长安,且不靡费人力,畜力,一艘船可以装载十余马车的货物,如此一来,上林苑卖到阳陵邑,长安的货物就没有那么昂贵了。   货物便宜了,购买货物的百姓就多了,反过来,上林苑就能生产出更多的货物。   上林苑能这样做,凡是渭水边上的州县其实也能这样做,一旦航道开通,渭水两边的州县很快就能富裕起来。   毕竟,全大汉的富户,都在长安三辅!”   公孙弘笑道:“云公此言差矣,渭水并非大河,夏秋之日水量充沛自然可以行舟,冬春枯水之时,很多地方只有五尺深,更有一些浅滩,连稚子都在水中嬉戏,如何行的了大船?”   云琅低头看着脚,对大汉的聪明人有了更进一步的认知,或许是黄老之术治理国家治理的时间长了,所有的官吏都认为无为而治就是不错的治国良策。   公孙弘明明已经提出来了问题,却不知道去解决。   流水的水平面是一定的,除了筑坝之外没有别的提高水平面的办法。   可是,可以向下挖掘疏浚浅水河道,约束河堤,自然就能把浅水区变成适合行船的深水区,更何况,平底阔船最大的好处就是吃水浅。   公孙弘见云琅不说话,有些尴尬的道:“云公这里还是有解决的办法是也不是?否则你也不会动手修造舟船了。”   大汉的官吏们的本事不是解决问题,而是察言观色,他们可用通过自己的一些神奇的判断,来确定一件事能做不能做。   公孙弘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我只有一个想法,剩下的就要靠不断地试验了,云氏之所以制造这艘船,就是为了验证我的想法。成了,自然对云氏有百利而无一害,不成,区区一艘船,云氏还负担得起。少府,请这边走,云氏最重要的产业并非是什么铸钱,造车,造船,而是丝绸与家禽,家畜饲养。”   “哦?制钱作坊并非云氏最重要的家业吗?”   “一时心血来潮,见不得那些背夫们受商贾压榨,就特意赔钱制作了一些新钱,算得了什么重要家业。说到底,云氏还是一个以农为主,以工为辅,耕读传家的一户人家。商贾乃是贱业,家里虽然有投身的商贾,却从来没把买进卖出当做主要营生。云氏爵位虽然不高,却荣耀无匹,云某不会让爵位蒙羞,也不准备让子孙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   说这话的时候,云琅恨不得扇自己一个耳光,他在大汉国最想做的其实就是商人。   这个时代的人实在太朴实了,物资太匮乏了,只要是他能想出来的东西,在这里全是高档货,跟这样的人做生意完全是一种享受。   如果不是因为在大汉国,连叫花子都看不起商贾的话,他早就跟着卓姬一起当商人了。   更不要说在大汉国当商贾,还要被抓去戌边,服劳役,明明是一桩很高尚的行业,却活的悲惨如狗。   公孙弘对云琅的话深以为然。   “太祖高皇帝时期,国穷民蹙,即便是想找出六匹同色的挽马为太祖高皇帝拉辇车都不可得的时候,那些商贾依旧囤聚居奇,贱收高卖,以致都邑之内物价腾贵,下户之家一年所得竟然不足商贾之家的一顿饭食……”   云琅听着公孙弘口沫横飞的演讲,再一次对大汉的商贾掬一把同情之泪。   明明不偷不抢的谋生,却像是犯下了滔天大罪,即便被打倒在地,还要踏上一万只脚,让商贾们永世不得翻身。   大秦覆灭,大汉见过,偌大的一个天下被兵灾蹂躏了不下十遍。   物资匮乏已经到了动人心魄的地步,这个时候,整顿商贾必然是一种必须的手段。   任何王朝在建国初期,都不会鼓励商贾的,因为这个时候商贾对王朝是有害的。   他们会努力的发展民生,当百姓出产的货物多了之后,商人的作用就会显现出来,他们才能真正回到互通有无这个最根本的道路上来。   看着头发斑白的公孙弘痛心疾首的批判商贾,他似乎忘记了,商人这个阶层从未被消灭过。   只不过他们从街面上回到了朝堂之上……   只要是勋贵,只要是官员,他们哪一个不是商贾?   只不过商贾这两个难听的字眼,被他家的仆役或者奴隶背了,他们只要好处,不要痛苦。   一面数着大笔的进项,一边鄙薄着那些可怜的所谓的商人。   这是一种新的认知,云琅觉得下回贾三再来家中缴纳钱粮,他一定要保证做到高高在上,不能再跟他蹲在一起喝茶了。 第一四五章 公孙弘的奇妙之旅(六)   不能说古人的想法是错的,这种推断一般是看了历史书的后人对他们的评价。   但是,站在古人的立场上,用他们的思维去考虑,就会发现很多错误其实算不上是错误。   只是一旦将时间轴拉长,短视的弊端就会逐渐显露,最后变成一个遗臭千古的大错误。   其实啊,所有人的眼前都是黑的,当然,这并不包括云琅这个特例。   只能用手头有限的条件去臆测未来,这是一件非常考验智慧跟经验的事情。   云琅以为,这跟赌博没有多少差别。   公孙弘一路上受到的惊喜太多,等他来到制钱工坊的时候,对这里的新奇特场面,已经不太惊讶了。   云氏产业如果不能带给他惊讶,才会让他感到失望。   青铜钱的主要成分是铜与铅,云氏重新冶炼铜钱之后,也就自然地得到了这两样金属。   铜的熔点比铅高出太多,自然就很容易把他们分离出来。先融化的是铅,后面融化的就是铜,至于其余的杂质,云琅以为没有必要做进一步的分离。   公孙弘眼看着云氏融掉了那些杂钱,然后再把铜水倒在模板上,弄成一张张不规则的铜板,然后再次放进熔炉里烧,在铜即将融化的时刻,把铜板拿出来,塞进两个不断转动的滚轮之间,当铜板从这一端抵达另一端之后,一张比较规范的铜板就出现了,然后再把铜板放进火里,再塞进另外一对缝隙更小的滚轮中间不断地压榨,如此三次之后,一张符合铜钱厚度的铜板就出现在了公孙弘的面前。   “这是铜六,铅三,杂质一的铜板,是青铜钱,本来我更希望铸造出黄铜钱来的,结果,本钱太高了,只好放弃。”   公孙弘看着面前这张滚烫的铜板问道:“杂钱里面的铜多么?”   云琅苦笑道:“杂钱里面的铜含量能有一半就不错了。”   “再加上火耗,云氏制造新钱岂不是会亏本?”   云琅敲敲铜板无奈的道:“还好,新钱一枚足以顶用五枚杂钱,所以云氏制造的新钱又叫做一当五钱。”   公孙弘皱眉道:“如此一来你云氏造钱,岂不是有五倍的利?”   云琅摇头道:“没有那么多,杂钱之所以被称为杂钱,一来,这东西的分量很轻,二来,杂质多,其三,铸造的粗糙。   云氏一当五钱的分量足以媲美秦半两,为十二铢钱,而我大汉盛行的临苗四铢,宜阳四铢、东阿四铢、容邑四铢、下蔡四半等钱币,顾名思义,只有云氏一当五的三成分量,再加上云氏一当五钱里的铜要比私铸钱要高,因此,一当五并无剥夺百姓的想法。   我西北理工认为,始皇帝在统一六国后,确定统一法律、度量衡、货币和文字,此为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功绩。   并不比他统一六国的功绩来的小。   他还废止了战国后期六国旧钱,在战国秦半两钱的基础上加以改进,圆形方孔的半两钱在全国通行,结束了六国货币形状各异、重量悬殊的杂乱状态。   这对民生的促进是非常有利的。   反观我大汉,自开国以来依旧沿用秦半两,官府却没有继续铸造新钱,以至于私铸钱成风。   十二铢的半两钱,越来越小,有的小到直径不到一分,重不到两铢,且一捱即碎。   这是一种典型的盘剥百姓的手法,官府却没有制止的意思,任由百姓叫苦连天。   云氏身为陛下的臣子,自然见不得陛下的子民被人盘剥,所以才在自己的力量范围之内,铸造一些新钱,补偿一下百姓,云氏自己并无获利之念。”   公孙弘看着铜板再次被加热之后送进了一个不断上下冲击的圆柱下,只听一连串轻微的咔嚓声,一块块的铜元就从下面的孔洞里掉了下来。   然后又有工匠拿着铜元去了另外一个铁圆柱下,放置好,就有年轻力壮的工匠不断地按动手柄,一枚枚精美的铜元就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公孙弘看着云琅长叹一声道:“云氏做事一环套一环,环环相扣的令人叹为观止。你为了制造新钱,不惜为勋贵们重新铸造黄金,故意引起金贵铜贱之风,而后你云氏又趁机用大量的金子来收购民间的铜钱,最后融化民间的铜钱,重新制造出云氏一当五钱。云琅,你来说说,在这个过程中,你果然没有收受好处吗?老夫不才,窃以为对人的本性还是有一些认知的。老夫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你会在没有好处的情形下,白白的操作这么复杂的一件事。”   云琅嗤的笑了一声道:“好处自然是有的,只不过啊,云氏的利润来自于炼金,而非炼铜。少府明白云琅所说何意了么?”   “用富贵人家的钱来补偿百姓?”   云琅笑道:“我更愿意把这个法子称作劫富济贫,当然,只是利用一下富人,并非减少了他们的财富。富人拿到了满意的黄金,且价值不减反增,百姓有了真正的好铜钱可以使用,不用担心被人家骗,陛下收税的时候也不用再收什么实物税,直接收钱也就是了,中间省略掉的关节靡费,就是好大的一笔钱粮。对所有人都有好处的事情,少府为何还要故意说破呢?”   公孙弘瞪着眼睛瞅着云琅高声道:“世上哪来两全其美甚至三全其美的事情。更没有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有一方得利,就必然会有一方失利。你现在告诉我所有人都得到了好处,不论是富贵人家,还是平民百姓,亦或是陛下,朝廷,甚至还有你云氏。我就想知道,所有人的利益来自何方?”   云琅非常不负责任的耸耸肩膀道:“我也不知道,反正那些拿金子来找我冶炼的人,对于金子的品质非常的满意,也对金子的数量没有什么意见。云氏用制造出来的新钱去购买粮食,粮食商人欣然接纳,云氏用制造出来的新钱去支付背夫们的工钱,背夫们也非常的欢喜,云氏用制造出来的新钱去缴纳秋税,官府也非常满意的接纳了。既然没有人说自己被云氏坑了,所有人都满意,人人都觉得自己没有吃亏。这是一桩多好的事情啊,陛下手里有了一种价值稳定人人都愿意接纳的钱币,为什么还要问个不停呢?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有答案。”   “被坑的是富贵人家?你刚才说了什么劫富济贫!”   公孙弘手里抓着一大把温热的铜钱满怀期望地问。   云琅笑道:“至今还有富贵人家拿来黄金请我云氏为他们重新冶炼,然后标上他们家的独门印记!您怎么能说是我坑了他们呢?”   云琅坚信,以公孙弘对货币的认知,他还猜不透其中的奥秘,一来他他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货币,二来,他对政治经济学一无所知,第三:他不知道,货币的价值一旦没有了一个固定的标的,就会变出无数的花花来。   没有把虚拟货币,股票,期货给大汉弄出来,云琅觉得自己已经是世上最善良的人了。   云氏总是缺钱的,他还希望将来再弄一把金币跟银币呢,彻底的把大汉的货币体系给确定下来,现在,如何能把底牌全部亮出去呢?   “看来啊,现在才说到你西北理工真正的秘技了,这一手莫非叫做无中生有?”   云琅不说,公孙弘就越是心痒难耐,只好漫无目的的瞎猜。   “云氏真正的秘技在土地,在耕种,在养殖,唯独不在这些无所谓的小事上。”   “小事?”公孙弘认真的问道。   “小事!”云琅郑重的回答。 第一四六章 公孙弘的奇妙之旅(七)   人类的所有财物来自于大地与海洋……   当人们还没有能力去牧海的时候,土地就是所有财富的来源。   离开了云氏的工坊,太阳已经西斜了,微弱的阳光照射在广袤的荒原上,带不来丝毫的热量。   总有些风从远处袭来,带着一些枯草跟灰尘越过漫步的云琅跟公孙弘,最后消失在松林间。   一座高大的水车矗立在溪水边,不知疲倦的将溪水送进了水渠,最后被水渠送去了田地里。   现在正是冬灌的好时候,地面上多一层水,能有效的杀死那些准备过冬的害虫,并且给田地多一份墒情。   云琅从水车上掰下一根晶莹的冰柱,放在嘴里咬了一口,咯吱咯吱的嚼冰声音,听得公孙弘牙齿发酸。   “我最喜欢看田野,不管是冬日的荒芜,还是春夏的葱茏,秋日的丰硕,我都喜欢。   对我来说,这里才是我大汉国的财富来源。   只要到了冬日,我都会对明年充满了渴望,我知道这片大地正在休息,正在积攒力量,好为明年的作物提供最充分的养料。   我敬畏这片大地如同敬畏神灵,我祭拜这片大地如同在祭拜我的先祖。   这里面有我先祖的骨肉化作的泥土,这些泥土一年又一年的在为我们提供活命所需的一切。   对我来说,大汉就是这片土地,这片土地也就是我的国,我的家,我的命!   所有的人对于大地来说不过是匆匆的过客,不管你立下什么样的盖世功绩,最后也只能化为一抷黄土。”   公孙弘笑道:“热腹暖冰?云公觉得大汉国对你过于苛刻了吗?   呵呵呵,官员的权力需要得到监管,需要得到控制,皇帝的野心也需要得到控制,相同的,个人的智慧也需要得到监管。   当然,一般的人,大汉国对他们表现出来的聪明才智表示乐观其成,对于妖孽一般的人,就必须加以控制。   这个世界其实属于普通人的,他们在这个世界里出生,长大,而后繁衍,死亡,最后如你所说,尘归尘,土归土,世界对他们没有多少记忆。   世界在妖孽的眼中是光怪陆离的,是可以随意改造或者改变的,普通人在人世间扎下的篱笆,原本是防范狐狸的,如果来了一头猛虎,篱笆那里还有什么作用。   能够被大地记住的人,不是对这个世界做过大改变的人,就是曾经对这片大地有过很大伤害的人。   他们都不是这个世界最欢迎的人……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一为虚,一为实,虚实交替变幻无穷,龙藏于渊,虎隐于山都不过是免祸的本能而已。   云公既然已经出山,无论如何就要遵守人间的规矩,如果弄到了天怒人愤的时候,想要两全,恐怕终究会成为泡影。”   云琅丢掉手里的冰柱大笑道:“我哪里算的上什么世外高人,人间界该有的毛病我都有。我喜欢美色,喜欢金子,喜欢权势,喜欢美食,喜欢华服,喜欢被人伺候的生活,也喜欢活生生的活在这个世界上,并且想要真实的进入世界,成为这个世界的一员,而非冷眼旁观。不过,我最爱的还是我的生命,所以,不要指望我会以我血祭奠轩辕,出了危险,你会发现我是跑的最快的一个。”   公孙弘满意的点点头,看着云琅道:“这些话是要我传给陛下听的?”   云琅点头,拍着水车道:“我已经对大汉表现出了我最大的诚意,这里是我的家,你们不能赶我走,也不能排斥我,哪怕不理我,也莫要将我分成另类。该为这个国家作战的时候,我不会逃避的,该为这个国家死的时候,如果我真的避无可避的时候,死也就死了。”   公孙弘看到云琅眼中孕育的泪花,笑着拍拍他的肩膀道:“山门中人也是我大汉子民,难道说进了山就真的成了闲云野鹤,成了世外神仙?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两句话并非是随意说说的,帝王术教化第一篇,就是这句话。”   云琅苦笑道:“我野惯了,如今正在学习如何成为别人的一个好臣子,多少给我一些时间。”   公孙弘大笑道:“你以为我每次跪拜的时候膝盖就不疼痛吗?只是慢慢习惯罢了,等老夫成为列侯,成为宰相,就不用跪拜了,估计你也很快会成为列侯的。”   “因为白菜?”   “不止,或者还会因为白登山!”   两人离开了水车,继续向松林走去……   当十几个半大的男孩子撵着大群的鸡鸭从旷野里走回来的时候,公孙弘忍不住停下了脚步。   一个孩子发现了云琅,惊叫了一声,其余的孩子也就立刻发现了云琅,一起大叫着穿过鸡鸭群就冲了过来。   “小郎,小郎,我今天捡到了十八颗鸭蛋,该死的麻鸭子不知道把蛋下到哪里去了,我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   “小郎,我今天从冰上捡了一只脚被冻住的兔子,你看看,多肥啊,回去就给我娘让她煮肉。”   “小郎……”   “小郎……”   可能跟鸡鸭在一起的时间太久,这些家伙们似乎变得比鸡鸭还要嘈杂。   公孙弘似乎非常喜欢这样的场面,一一的检视了孩子们的成果,还一一夸奖了一番。   他的随从们也学着公孙弘的样子满脸的笑意。   只有云琅仔细的打量一下这群皮孩子之后脸色很难看。   “沙盘呢?竹笔呢?”云琅冷冷的问道。   刚才还熙熙攘攘的小子们顿时就没了声音。   倒是公孙弘惊讶地问道:“云氏仆役们识字?”   云琅道:“老的不会,年轻的必须会!”   说完就问年纪最大的华耀:“说,为什么没有拿沙盘跟竹笔?红袖昨晚应该教你们新的学问了吧?”   华耀期期艾艾了片刻,最后挺起胸膛道:“拿沙盘,竹笔太麻烦,我们就在沙地上写了。”   云琅看了一眼华耀道:“那就在这里写给我看,如果撒谎是要挨鞭子的,还是你娘亲自抽!”   华耀紧张的神情立刻就松弛下来,朝别的孩子打了一个招呼就纷纷去找木棍,然后就一字排开在地上一笔一划的写道——“豹首落莫兔双鹤,春草鸣翘凫翁濯。”   字迹谈不到工整,却也能看出模样。   “咦?这是《急就篇》第八皇游篇中的一句啊,乃是宫中秘藏,陛下并未发布民间,尔等是怎么知道的?”   云琅满意的瞅着孩子们把昨夜的课业写出来了,就有些得意,这么难的字,有好几个他都不熟悉。   “长门宫藏书中找来的……”   目送孩子们赶着鸡鸭回鸡舍去了,公孙弘看了很久,直到孩子们的身影转过松林,他才叹息一声道:“都是读书人啊。”   云琅笑道:“读过书的总比不读书的聪明些,就算是将来学手艺,也比不识字的要快。大汉工匠,农夫就是吃了不识字的亏,做了一辈子的工匠,种了一辈子的田地,问他工匠,种地到底是怎么回事,没有一个能说清楚的,这两样活计最重要的是积累跟传承,总说,师傅是这么干的,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盲耕哑工的干了一辈子活,最后一样好东西都没留下。长此以往,种一天的庄稼,跟种一千年的庄稼没有区别,做工也是如此。”   公孙弘瞪大了眼睛道:“你培养的这些读书人将来不征辟做官吗?”   云琅哈哈大笑道:“我只培养最好的工匠,最好的农夫,就是不去培养最好的官员,那是陛下跟您这个未来宰相的事情。” 第一四七章 好长的一道奏折   “我马上就要成亲了。”   离开云氏奶牛场后,云琅对公孙弘道。   公孙弘大笑道:“按照你方才所说,一百头牛里面放置两三头公牛,两三头公牛不断地交配,让尽量多的母牛来受孕,如此,就会有源源不断的牛奶供你们取用。这法子其实也适合于你云氏,你应该多成亲几次才好。”   云琅只是笑笑,公孙弘还算是一个好人,他还是看不惯集体养殖之后产生的一些牛群的伦理问题。   他更加看不惯,云氏残忍的从母牛身边夺走小牛,杀掉公牛犊子,留下母牛犊的行为。   因此,当云琅谈到自己要成亲的时候,就忍不住出言讽刺。   云琅笑道:“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这是一个杀人魔王曾经给自己杀人找到的一个理由。杀人自然是不对的,不过啊,他说的第一句话还是很有道理的——天生万物以养人!”   “能说出这种话的人应该不是泛泛之辈,再加上你说他是杀人魔王,老夫为何从未听说过?”   公孙弘觉得跟不上云琅的思维。   “你会听说的,迟早会听说的……”   虽然张献忠屠杀蜀中的事情还没有发生,云琅觉得那样悲惨的事情,即便公孙弘那时候已经死掉了,也应该在地狱里能见到张献忠。   那样的一个杀人魔王一旦下了地狱,应该会是一个名人。   “正在发生的事情?”公孙弘有些警惕。   云琅笑道:“谁知道呢……”   公孙弘怒道:“不会做比喻就不要胡乱学庄子讲故事,大汉如今需要的安定祥和,而非动乱。”   “少府所说极是!”   云琅欠身受教。   表面上还是要维持一个大善人的形象,只是心里不以为然罢了,说来也怪,大汉勋贵们对于牛马的感情很深,唯独对于人的感官非常的差。   冬日里自然是不适合养蚕的。   云氏巨大的蚕房里如今空荡荡的,只有摞起摆放在角落里的木头架子,以及堆积如山的蚕笸箩还显示着这里曾经的繁盛。   “春日的时候,这里就会满是桑蚕,在以前啊,我对桑蚕这东西基本上没有什么感觉,只觉得它们就是一些丑丑的小虫子……自从家里的仆妇们开始养蚕,开始抽丝,开始织锦……我才知道小小的桑蚕其实就是在给大汉制造财富。桑蚕管事刘婆说,咱大汉的女子没有不会养蚕的,只是她们缺少蚕种,缺少桑叶,只要满足这两点,天下的妇人都会富裕起来的……哈哈哈,这话说的好没道理,不过呢,我还是相信了,就给了她们足够的蚕种,足够的桑叶……然后,云氏就富裕起来了。少府,天下百姓其实跟云氏的仆妇差不多,只要官府能给她们提供蚕种,提供桑叶,她们就会回报你数不尽的丝绸。”   公孙弘摇头道:“天下当无为而治,百姓自有谋生之道,百姓生产,官府收税乃是天经地义。即便你说的很有道理,官府也不可能做这样的事情,如果官府什么都管,也就会变成什么都不管,这个道理你应该明白。”   云琅点点头道:“您说的在理,官府只能管辖最重要的事情,不可能面面俱到……既然如此,云氏今年的蚕种很多,是不是可以分发给富贵镇的妇人,只要陛下再允许她们采取上林苑的桑叶,我想她们也会富裕起来的,如此,官府也能收取更多的赋税!”   公孙弘瞅瞅远处的旷野,算是默认了此事,上林苑里的人口本就稀少,昔日的桑田早就长荒了,让那些妇人采取一些也不算什么大事。   “您看啊,云氏今年的猪仔已经泛滥成灾了,区区云氏根本就饲养不过来,官府能不能允许云氏将猪仔分发给富贵镇的百姓,只要陛下允许她们在上林苑收割猪草,这又是一大笔税收啊。”   公孙弘闻弦音而知雅意,捋着胡须呵呵笑道:“不知你云氏有没有多余的牛犊,羊羔跟雏鸡也可以一并分发给富贵镇的百姓,让他们早日富裕起来,国朝也能多收一些赋税。只是,你云氏又从哪里获利呢?”   云琅有些不好意地笑道:“只要富贵镇的百姓们将收获的桑蚕丝,长大的猪,羊,以及鸡蛋扣除掉云氏的付出,再卖给云氏就成。”   公孙弘大笑道:“如果你这样做了,即便是老夫这个讨厌商贾的人,也会举双手双脚赞成。如果世上的商贾都像你云氏这样赚钱,国朝何至于将他们打入地狱!”   落日下,羊群回归的气势很大,上千只羊咩咩的叫着从山谷里涌出来,在牧羊犬的帮助下回归了羊圈,如同一片白云收进了宝盒,说不出的壮美。   “云氏就是这样的,您说神奇特也算是神奇,毕竟在下将西北理工的一些理念用在了农耕上,匠作上,用最少的人,产生了最大的利益。说她不神奇,其实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只要给仆妇们选定一个正确的方向,即便没有云氏,她们也能自食其力,通过干活让自己丰衣足食。家师尝言:这世上最重要的永远都是人,有了人才有了一且,如果没有了人,权力,富贵,财货都会成为一场大笑话。为今之计,陛下只要让我大汉的人口不断地增长,通过征战,威服给她们提供足够的土地与山川。陛下迟早会成为天下人最爱戴的皇帝,刘氏子孙的江山,也自然就能做到万世流传。”   公孙弘长叹一口气道:“好长的一道奏折啊……偌大的云氏不是什么农庄,而是一道有史以来最长的奏折。这道奏折囊括了大汉国几乎所有的弊端,解决了多年来困扰陛下的无数难题。云公,何不入朝为官?老夫以为,不论是大匠作,还是司农寺都是你一展所长的位置。”   云琅用指节敲敲脑壳道:“我有奇思妙想,却无理政之能,人贵有知,朝堂就不去了,我还是跟霍去病他们一起去白登山吧,我自幼在深山长大,对国家基本上没有多少归属感。云氏子孙以后还要在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我这个做家主的自然要让天下人都知晓,云氏也有人为大汉杀过敌人,为大汉戌过边,如此,我云氏才能理直气壮地活在这片土地上。”   公孙弘笑道:“云氏既然有此心,老夫在这里先预祝云氏兴旺发达,子孙绵长。”   云琅大喇喇的接受了公孙弘的祝福,摆摆袖子道:“少府对云氏还有什么不解之处,尽管问来,云某在这里一一解答。”   公孙弘拱手道:“想要了解云氏这道大奏章,请云公允许公孙弘在云氏居住一段时间,等老夫融会贯通之后,自然会将这道大奏折呈递于我皇面前。”   云琅大笑道:“荣幸之至,只是少府居住云氏,云氏必然以礼相待,可怜主父偃如今与挽马为伴,即便是今晚这个寒夜,想要度过去也非易事。”   公孙弘笑眯眯的道:“发落他的是阿娇贵人,能阻止阿娇贵人的只有陛下。自今年以来,陛下对当初废除阿娇贵人后位的决定已经有了些许悔意。当初的始作俑者就是主父偃,老夫以为陛下不会帮助主父偃说话的。”   云琅笑而不语,只要关系到阿娇跟皇帝,云琅都会闭上嘴巴,那夫妻二人没有一个是好的,只要一句话说不好,就会有雷霆降下。 第一四八章 不信苍生信鬼神   “爸爸!爸爸!”   云琅抱着闺女,一遍遍的教她说话。   “薄薄,薄薄!”   云音很大声的回应父亲。   可能是薄薄这两个字叫习惯了,这孩子就再也不肯改口,连珠炮一般的冲着云琅大叫。   宋乔站在楼下,笑眯眯的看着他们父女两,云琅也笑眯眯的看着楼下。   马上就要成亲了,苏稚看的很紧,不准宋乔跟云琅近距离接触。   云音嘎嘎的笑着把自己的小铃铛丢了下去,宋乔探手捉住,在手里轻轻摇晃一下,银铃就叮铃铃响了起来。   云音更加高兴,想要挣脱父亲的怀抱,使劲的拍着栏杆,见父亲不肯松手,这孩子就扯过铃铛帘子,啊呀,啊呀的想要把上面的铃铛扯下来。   孩子的小手自然扯不断丝线,于是她就上嘴。   云家的银铃铛每一个足足有核桃大小,还不至于被孩子当一顿饭给吞了。   云琅在一边帮着闺女剪下一个铃铛,闺女就往下丢一个,宋乔就趁机挂在门前的小松树上,没一会,那颗尖锥型的小松树,就被宋乔装饰的如同圣诞树一般。   “上来吧,我们一起玩。”   宋乔摇摇头,羞涩的用手帕包着一个物事,直接丢了上来。   云琅探手捉住,打开手帕发现里面包着的是一枚长方形的玉牌。   玉色很好,白里泛青,握在手中很是温润,闻之,还有淡淡的幽香,这该是宋乔的贴身之物。   相比宋乔,云琅发现自己什么都没有……他不想让宋乔失望,就回到屋子里,翻腾了好久,才找到当初太宰要的祭祀用的玉器。   其中有一枚玉环,玉质最好,就用手帕包了,腾腾腾的下了楼阁,将玉环放在宋乔手里道:“这是我师傅的遗物,是我最珍贵的收藏,如今,你来帮我保存吧。”   宋乔摇头道:“我给你一方玉佩,是想要你压住衣袍的下摆,莫要行路匆匆。”   云琅打开手帕,把玉环套在她白皙的手腕上道:“委屈你了,我们相守一生吧。”   宋乔羞涩的低下头,似乎想起了什么,又指指被乳娘抱在怀里的云音道:“我们三个。”   云琅摇头道:“只有我们两个,云氏的孩子注定了不会枯守云氏庄园,我希望他们去更远的地方。”   “我们不把孩子留在身边?”   很明显,宋乔早就对婚后的生活畅想过一万遍,因此,云琅刚刚开了一个头,她就很自然的把自己梦想的事情说出来了。   “最优秀的孩子自然是要出去的,至于我们的家,只会留给最弱小的孩子,这就是云家的规矩。”   被云琅握住的小手一下子就变得滚烫,远处传来苏稚呼唤声,宋乔只好挣开云琅的手,胡乱答应苏稚一声,就匆匆的离去。   云琅轻轻地嗅一下手掌,这里也有一股子馥郁的香气,听刘婆说,宋乔这几天,在用什么桃花汤来沐浴身体,据说这样就会遍体生香,看样子,有一点效果了。   云琅对婚礼没有什么好渴盼的,他渴盼的是通过婚姻连接成的血脉亲情。   公孙弘居住的二楼上依旧亮着灯火,自从他住到云氏之后,每日里不到子时是不会灭灯的。   自从两天前,云琅带他看过整个云家之后,云琅这个主人就很少能看到公孙弘了。   听梁翁说,公孙弘非常的忙碌,有时会在云氏的厨房待一整天,有时候又会在马车作坊待很久,即便是烧焦炭的作坊,他也没有放过。   他的信使每日都会离开,每个信使离开的时候,背上总是背着厚厚的一卷子竹简。   云琅很担心,到了后期,公孙弘可能会变成孤家寡人。   真正变成孤家寡人的是主父偃。   马厩外面有一轮皎洁的明月,清冷的月辉洒下来,带不来一丝一毫的暖意。   主父偃把身体缩在草料里面,努力的裹紧了大氅,最寒冷的日子里,加上中午刚刚吃过一个干饼子,这一会,他觉得身体冷得厉害,也饿的厉害。   马厩外面站立着两个裹得如同大熊一样的护卫,他们的任务就是看好主父偃,不准他离开马厩。   对于这样的遭遇,主父偃并没有对阿娇有什么不满的,没有给他一碗毒药喝,已经是阿娇格外留手了,毕竟,在废后的时候,主父偃知道自己做了些什么。   阿娇不管对他做了什么,主父偃只能忍受,皇帝不可能为了他就去得罪如日中天的阿娇。   死灰复燃什么的,是最让人讨厌的事情,这会让当初想要用一泡尿滋灭灰烬的人很难自处。   主父偃是一个聪明人,从不把自己的力气消耗在无用的事情上,阿娇他自然是不敢去对付的,在这三天里,他每时每刻都在想着如何让公孙弘以及云琅这两个卑鄙小人死无葬身之地。   “这位将军,能否给老夫一碗热汤?”   忍耐了很久,主父偃还是强忍着耻辱问出了这句话。   一个护卫喝了热汤,回首看了主父偃一眼道:“有钱就有热汤,没钱就没热汤!”   主父偃大怒道:“死灰复燃之事不知两位将军听过没有?”   护卫笑道:“韩安国的旧事,自然是听说过的。”   主父偃冷冷的道:“你们就不担心这样的事情也出现在我的身上吗?更何况,我并没有被陛下罢官夺爵,只是被阿娇贵人囚禁泄愤而已,只要老夫离开长门宫,自然有所报答。”   护卫跟着冷笑道:“你既然还有力气说废话,看样子你冷的不够劲啊,老宋,搭把手,剥掉他的氅子。”   眼看着两个护卫一步步逼近,主父偃尖着嗓子吼道:“贼子安敢如此羞辱老夫!”   护卫老宋狞笑道:“耶耶当初好好地在长安执役,就是因为你这个老贼无所不用其极的陷害贵人,害得我们兄弟抛家舍业的来到荒僻的长门宫当了六年的野人。现在,我长门宫刚刚有了一些起色,你这老贼还敢来长门宫搬口舌,耶耶们就算是要不了你的命,也要让你吃遍苦头!”   “救命!”   主父偃疯狂的呼喊起来,年老体弱的他如何是两个虎狼一般的护卫的对手,很快,他身上的大氅就被护卫剥掉,重新被丢回草料堆。   “贼子尔敢……贼子尔敢……”   刚刚被丢回草料堆的主父偃终于暴怒起来,他终于感受到了阿娇对他的愤怒。   如此寒夜,有皮氅子都寒冷难耐,没了皮氅子,那就是一场恐怖的灾难。   主父偃如同疯虎一般的向外冲,一次次的被意兴盎然的护卫丢回草料堆,他们似乎很享受这种程度的冬日运动。   “我有钱,还我氅子……”   疲惫不堪的主父偃颤巍巍的抽出头上的白玉发簪递给老赵……   刘彻也没有睡眠,他的面前堆放着高高的一摞子竹简,这些竹简他已经看了足足三遍。   薛泽背靠火龙柱也在看公孙弘送来的竹简,在薛泽的身边,安坐着老迈的司农卿张晗,以及御史中丞费通。   “世上果真有一年比一年大的菜蔬吗?”空旷的建章宫里想起了刘彻清冷的声音。   司农卿张晗抬头看着皇帝道:“公孙弘不敢欺君罔上,云氏不敢信口胡柴,阿娇贵人更不允许任何人期满陛下!”   刘彻点点头道:“朕知晓,只是朕总是觉得不太真实,张卿,这莫非是一种道术?”   御史中丞费通怒道:“当初先文皇帝夜半召见贾谊,遂有了不问苍生问鬼神的典故,陛下难道要把这个本事也要从先帝那里继承下来吗?” 第一四九章 万千宠爱于一身   对于费通,刘彻不好训斥,这个老贼的年纪实在是太大了,大到了可以无视人间礼法的地步。   身为人瑞,他本来应该好好地在家里混吃等死,这个老贼却偏偏要在朝堂上为难皇帝。   别人家八十四岁的人,要嘛昏聩,要嘛躺在床上苟延残喘,唯独这个该死的老贼偏偏长着一口的好牙齿,吃肉喝酒的不亦乐乎。   入冬之前,这个老贼十七岁的小妾还给他生了一个儿子,这是真正的没有天理。   刘彻咬着牙齿,心中暗恨。   “司农寺可有本事接手云氏的这些庄稼?”刘彻问张晗。   张晗想了片刻施礼道:“兹事体大,不明其中道理,司农寺不敢轻易接手。云氏既然没有将秘技藏着掖着,这说明云氏希望这些东西传播于世,如此,那些作物留在云氏与放在司农寺毫无二致。”   “如此说来,西北理工的学说还是高出司农寺学说一筹是么?朕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   张翰喟叹一声道:“比不过就是比不过,这样说虽然很丢脸,老臣还是认为说实话比较好。大汉司农寺更多的是在制作节气天历,在梳理农田,农具改良,对于如何改良种苗上,大司农司还没有涉及。既然没有育种这样的计划,比较自然就无从谈起。”   丞相薛泽卷起公孙弘的奏折笑道:“既然没有,那就派人去学,不知诸位可有好的人选?”   费通半闭着的眼睛猛地睁开,看着皇帝道:“天下田亩最广者乃是皇族,与其养着这些千斤肥马,不如让他们自食其力。”   薛泽张了张嘴,还是选择了闭嘴,费通敢说的话,他不敢,反正全天下人都在盼望这个老贼快点死掉,那么,这些得罪人的话就让这个老贼说吧。   刘彻无奈的道:“费公,也不能这么说吧?皇族子弟这些年不论是作战还是为官,都还算不错。”   “朝廷每年收到的国帑,有两成被皇族靡费……”   薛泽见皇帝的脸色难看到了极点,只好硬着头皮道:“费公,皇族俸禄乃是太祖高皇帝时期就已经制定了的,现在拿出来说毫无意义。”   费通摆摆手,艰难的站起来,朝刘彻施礼道:“老臣还没有昏聩到指责全部皇族的地步。也知道陛下这些年不再给皇族封国,改用钱粮安慰的目的何在。更加清楚这样的安排,对我大汉有着长远的好处。”   刘彻冷峻的面容稍微解冻,淡淡的道:“费公既然知晓,为何还要指责朕呢?”   费通呵呵笑道:“如果老臣没有去长门宫做客,没有被阿娇那个孩子盛情款待过,当然不会说出让皇族自食其力的想法。   阿娇那个孩子是个什么性情老夫焉能不知?自她诞生,老夫就看在眼里,也眼看着他被先帝,馆陶,太皇太后,以及陛下宠溺成了一个什么样子。   更是眼看着她从天之骄子被废黜到冷僻荒宫之中。   还以为这孩子剩下的时光只能在悔恨,痛苦中草草一生。   谁知道,老夫去了长门宫之后,看到的却是一个艳光四射,精气神充沛的漂亮孩子。   虽然依旧颐气指使的高傲绝伦,却多了一份真正的上位者的威严,这样的气质,老臣以前从未在这孩子的身上见到过。   假如她早几年有这样的气势,这样的见识,这样的心性,又有谁能把她从后位上拉扯下来呢?”   刘彻冷哼一声道:“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她如今就要为她昔日的肆意胡为在付出代价。”   “哈哈哈……”费通大笑道:“陛下放心,老臣没有重提废后一事的意思。当初是她自作孽,怨不得旁人,这已经是朝堂上的共识,不用改,也没必要改变。老臣要说的是长门宫的自立!听说从去年夏收之后,长门宫就从未领取过一粒米,一匹绢,一个铜钱的份例,这可是事实?”   刘彻牙痛一般的吸了一口凉气道:“确实没有,事实上,长门宫还在负担甘泉宫太后处的花用,太后屡次在朕的面前说她孝心可嘉,即便是朕,每日也会食用阿娇送来的各种菜蔬以及禽蛋。”   “这就是了,阿娇这个孩子都能做到的事情,没道理别的皇族做不到,即便是不会,跟着阿娇或者云氏去学就是了。”   费通一席话说完,满意的拍打着自己鼓鼓的肚皮,似乎非常的得意。   刘彻愣住了,薛泽更是苦笑连连,心中更加痛恨这个老贼。   这个老贼当年原本就跟馆陶打的火热,算得上是阿娇一系中的领头羊。   当初阿娇被废后,就是这个老贼率众叩阙,阻止阿娇被废,如果当初阿娇能够安稳下来不再胡闹,废后之事很可能就会化为泡影。   现在,这个老贼口口声声不提阿娇重为皇后的事情,却每一句话,每一个字眼都在为阿娇争权夺利。   一旦让阿娇掌控了那些没有官职,没有封地的皇族子弟,她还当什么皇后啊,直接就任大宗正算了。   费通见刘彻与薛泽正在思量怎么化解他的计划,就拍着肚皮笑道:“是长门宫的,也就是建章宫的……”   刘彻的眼皮跳动了一下,凝重的神色慢慢变得平静。   这句话很重要……   有一点,刘彻非常的有把握,那就是,不论他想干什么,第一个站出来支持他的人就是阿娇。   所以,他其实不是很介意阿娇掌握更多的权力。   大司农张晗老神在在的靠着火龙柱子取暖,他从来都参与宫闱之争,眼见争斗已经尘埃落定了,才咳嗽一声道:“春日里,云琅将会戌守边关,云氏家主不在,该有什么样的章程应该早点定下来。”   费通挥挥袖子道:“这样的人才,如何能去戌守边关,请陛下驳回吧!”   刘彻摇摇头道:“重用一个人,最重要的不是使用,而是磨勘,心有大汉,心向大汉之人才能重用,就这一条朕并不打算退让,减免。哪怕朕派出护卫在白登山护卫他的周全,也不会驳回他要去白登山的奏折。一个人堪用不堪用,上一遭战场就全部明白了。”   薛泽硬着头皮上奏道:“该如何订立章程,该定立怎么样的章程,该谁来订立章程,请我皇示下。”   刘彻看了一眼费通道:“交付阿娇……”   薛泽暗叹一声又道:“主父偃困居于马厩之中,有失人臣体面……”   刘彻淡淡的道:“召回吧!”   凄冷的寒夜,主父偃不住地哀嚎……   声音透过宽大的空地,钻进了大长秋的耳朵。   正在整理书简的大长秋似乎闻所未闻,从浩如烟海的书简中找到一份尘封的诏书,整理干净了,就抱着它去了阿娇的寝宫。   赤裸的阿娇躺在锦榻上,露出白皙的肚皮,肚脐上有一缕青烟慢慢的升起。   等艾柱完全燃烧完毕之后,药婆婆就取下搁置在阿娇肚脐上的小小玉盘,用温热的玉盘缓缓地在阿娇的肚皮上滑动。   不一会,阿娇白皙的肚皮就变得通红……她忍不住疼痛,呻吟了起来。   阿娇现在只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为了这个目标,她能忍受任何痛苦。   药婆婆见阿娇忍耐的痛苦,就张开那张一嘴黑牙的嘴巴道:“比起以前,贵人的身体里的寒气已经拔除的差不多了,以老妪之见,再有一月,就无需艾炙了。只要云琅所说的那一味药到来,娘娘就会彻底痊愈。”   宫女擦拭一下阿娇额头上的汗水,悄悄退下,回过神来的阿娇咬牙道:“大长秋,幽州刺史是干什么吃的,区区一味药怎么还没有送来?”   刚刚上楼的大长秋连忙道:“陛下已经连发了三道旨意,幽州刺史应该不敢怠慢。”   阿娇怒道:“那些人阳奉阴违的习惯了,请费公再给幽州刺史府一封信,告诉幽州刺史,野地里能找到就给我挖,野地里没有就给我去抢!开春之前,我一定要亲眼看到这味药。如果幽州刺史做不到,我会派能找到这味药的人去做幽州刺史!” 第一五零章 烦躁的气息   这样霸气十足的话,阿娇已经可以说了。   自从她被贬斥长门宫,很多依附在她身上的勋贵们的日子很难过。   皇帝是一个勇猛精进的人,一旦跟不上他的步伐,就会被他无情的抛弃。   在大汉国,一个勋贵如果被皇帝抛弃了,他最好的下场就是在乡间做一个富家翁。   如今,阿娇又起来了,这一次出现在众人眼前的阿娇,与过去的阿娇完全不同。   显得更加睿智,更加的高贵,也更加的自立。   那些被皇帝抛弃的勋贵们经过多方试探之后,发现如今的阿娇与皇帝才真正算得上是天作地设的一对。   大汉朝自从经历了吕后,窦太后时期之后,对权力掌控有着极度占有欲的刘彻,下了死手限制后宫的权力。   也可以说,如今的卫氏皇后,权力出不了她的寝宫。   阿娇就不同了,由于不是皇后,她反而可以尽情的发挥自己的力量,只要不失去皇帝的宠爱,她可以做任何事。   勋贵们深深地知道,美色对于皇帝并没有多少吸引力,想要维持皇帝与阿娇之间情义,基础就是利害二字。   也唯有利害才能让皇帝永远的宠爱阿娇。   大长秋最近做的工作就是接待大批来访的旧勋贵,为了立威,让那些勋贵们知晓阿娇的厉害,所以才有了将主父偃放逐马厩的举动。   这些天,狼狈的主父偃已经被无数的旧勋贵们远远地参观过,一些与主父偃有仇的家伙,甚至主动来到马厩羞辱一下饥寒交迫的主父偃。   “去云琅家的药房翻一下,看看他家有没有人参,如果他敢暗藏人参不拿出来,就把他丢到马厩里跟主父偃为伴。”   越想越烦躁的阿娇坐起身,看着大长秋疾声厉喝。   大长秋无奈的道:“云氏与长门宫是一体的,如果有人参,云琅岂有不拿出来的道理。就算有,也一定是有原因的,您就不要胡思乱想了,既然云琅已经说出来药物的产地,模样,幽州刺史就一定会找到的,您再稍等一段时间。”   阿娇等药婆婆走了,就盖上一张毯子苦笑道:“还是快些好,快些好,云琅会明白的,他也该知道我有了孩子跟没有孩子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   大长秋叹息一声道:“身边的人多了,负担也就重了,责任更是让您食不知味,老奴甚至都不知道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阿娇拍着发烫的额头自嘲的一笑。   “当初幽居长门宫的时候我深恨帝王的薄情,勋贵们的势利,如今皇帝变得深情了,势利的勋贵们又来了,我又会觉得烦躁,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人啊,永远都在得失之间徘徊,永远都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真是可怜啊……”   大长秋呵呵笑道:“平常心,您只需要以平常心待之便可,您没有野心,您想要的只是陛下的情义罢了。既然有了这个目标,我们就向这个目标前进,不管情义是怎么得来的,靠什么得来的,并不重要。明年,明年就会大不同,大不同!”   老虎吐着白气吭哧吭哧的在院子里上蹿下跳,一刻都不得安闲,由于有了一个硕大的肚皮,这让它的动作变得非常的迟缓。   老虎早就累了,可是它不敢停下来,霍去病就站在二楼上,手里拿着一根长棍,只要老虎敢偷懒,他就会下死手。   云琅抱着闺女忧愁的看着可怜的老虎道:“还是太肥了,这么下去可怎么得了!”   曹襄笑道:“你不缺喂老虎的那几块肉吧?”   云琅看着曹襄叹息道:“老虎就该自己捕食才好。”   曹襄怒道:“你又在影射我是不是?”   云琅退开一步道:“你最近怎么这么难以相处,我说的就是老虎,不是你。”   曹襄抓抓脸依旧愤怒的道:“我已经答应去白登山了,为什么人人都用一副怜悯的目光看着我?”   “主要是他们认为你不可能活着从白登山回来……”   “我会死么?”   “不会,你母亲,你继父,他们应该早就衡量过你去白登山的利弊了,既然催着你去,那么,你活着回来的可能性超过了八成!”   “你有几成回来的把握?”   云琅瞅瞅怀里的闺女笑道:“只要我脑子不抽抽,自己跑去乱军阵中找死,活着回来的可能性大概是十成!”   曹襄有些好笑地指着云琅道:“我只有八成,为什么你会有十成可能?你有我这么多的家将护卫么?你有我家这么多的老兵么?”   云琅怜悯的看着曹襄道:“我这些天,孔雀开屏一样的向大汉皇帝展现我云氏的家底,你以为是为了什么?”   曹襄疑惑地问道:“不就是想要爵位么?”   云琅摇摇头道:“是要告诉皇帝,以及全大汉的臣子们,我——云琅对大汉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比你们这些愚蠢的勋贵要重要一千倍。大汉国以后还想要什么新东西,好东西,第一个条件就是要保证我不死!一旦白登山发生了什么不可言之事,要保证我是第一个被朝廷撤下来的人。”   “你完全可以不用去白登山!”   云琅咬牙切齿的道:“我如果表现出不想去的意思,皇帝捆绑也会把我捆绑去,既然如此,不如我自己请求去白登山,再展现我的作用,这样对谁都好。”   曹襄弄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也就不生气了,悄悄地对云琅道:“这么说,去了白登山之后,我最好跟你在一起是吧?”   云琅笑道:“没错,跟着我应该是最安全的。”   今天是云琅跟宋乔的文定之礼,去宋乔住地送礼的是长平,她现在就爱干这个,自从霍去病成亲没有她出面之后,她就怨念不断,听说云琅要成亲,硬是把自己放在了一个大家长的位置上,大小事情无不需要经过她之手。   很奇怪,苏稚在云琅面前飞扬跋扈,在长平面前就没有半点烟火气了。   看着她施礼送长平出来,云琅总觉得那个一板一眼的闺女不是他认识的苏稚。   霍去病老婆张氏仰着头站在长平身边,说话带着浓重的鼻音,颐气指使的模样很是欠打。   见张氏用一根手指挑起苏稚的下巴啧啧赞叹,云琅就只好对霍去病道:“能不能管管你老婆?”   霍去病从楼上跳下来,看了一眼自己老婆,摇头道:“没办法管,那个婆娘早就疯了,她总是嫌弃我的女人太少,正满世界给我找呢。”   曹襄伸长了脖子看了一眼张氏,然后低声道:“我怎么有一种张氏在给她自己挑女人的感觉,看她跟女子在一起,我总觉得不论是手法还是行为都跟我以前很像啊。阿琅,你有没有这样的感觉。”   云琅点头道:“我也觉得去病老婆喜欢女人多过喜欢男人!”   “够了啊!调侃我也该有个限度。”   曹襄又看了一眼张氏跟苏稚,用肩膀顶一下云琅道:“你发现了没有,苏稚也好像很喜欢被张氏调戏……这里面是不是有事?”   云琅的脑子里立刻出现了很多后世见过的画面,用力的摇摇头把这些少儿不宜得画面甩出脑袋,义正辞严的道:“张氏身手了得,苏稚打不过!”   两人正暗自嘀咕,长平已经带着一群爪牙走了过来,笑吟吟的对云琅道:“十天之后成亲!”   “宋乔同意了?”   鉴于长平有化不可能为可能的手段,云琅不放心的追问一句。   “有什么好推辞的,水到渠成的事情,也容不得她拒绝。”   长平回答的硬邦邦的,这是一贯的做派。   云琅有些不放心,将云音给了长平,不理睬苏稚的阻拦就大踏步的走进了宋乔居住的小楼,无论如何,他都要听宋乔亲口答应才成。 第一五一章 骂你是爱护你   或许是要成亲的缘故,这座小楼里的气氛似乎也有些旖旎,烛光透过红色的纱灯之后,光线就成了暗红色。   宋乔坐在一张矮几后面,正在一张白绢上写着什么,不时地用手帕擦拭一下眼角,看得出来她似乎非常的难过。   “长平颐气指使习惯了,骨子里又有些盛气凌人,不是一个好的说媒人。你也知道,我身边能担任这个大任的人只有长平跟阿娇,如果请阿娇来,你会更加的难受,两害相权取其轻,只能是长平了,你忍忍,这段时间过去就好了。”   云琅想要靠近宋乔,发现这个女子起身躲到了帷幕后面,只好停步。   “我没有生气,真的没有,长平长公主来给我们订婚,是我的福气,她也没有看不起我,只是说了一些媒人该说的话,顺便教训了我一些妇人该遵守得典范。”   宋乔的声音从帷幕后面传出来,似乎有些羞涩。   云琅笑了,压低了声音对宋乔道:“想你的家人了?”   “嗯!”   “能确定你的长辈都去世了么?”   “是的。”   “这样啊,你其实可以在骊山修建一座衣冠冢的,时时祭拜,他们就会活在你的心里。云氏庄园就是你的家,你想怎么生活,就怎么生活,我们成亲之后,不会捆住你的手脚,应该让你感到更加愉悦才好。如此,你嫁人才有意义,如果感受不到快乐,你随时都能拒绝我的,这样的婚事不举行也罢。”   宋乔沉默了片刻,然后涩声道:“你是我见过最好的男人。”   云琅大笑道:“你才见过几个男人啊,既然打定主意了,就不准反悔,我这就去准备婚事了。你乖乖的待在这里等着出嫁就好。”   “你总是这样待我……”宋乔有些愠怒。   “哈哈哈,想听情话,以后有的是机会,我会让你听到吐的……”   “呀——你这个坏人!”   一只荷包从帷幕后面丢了出来,云琅捡了起来,放在鼻端嗅一下大笑道:“真香,归我了。”   刚刚走出小楼就看见苏稚那张毫无表情的死人脸。   “说点私房话!”   云琅匆匆的解释了一下,就迅速离开,然后就听到苏稚大声的对宋乔吼叫:“你就不能矜持一点吗?”   长平自然是不会等云琅的,她很喜欢云音,最重要的是云音这孩子喜欢香喷喷的人,只要能让这孩子鼻子舒服了,她就不会哭闹。   疲惫的老虎也跟着长平走了,它发现,只要跟着长平,那个很凶的家伙就不会逼迫它上蹿下跳。   梁翁,刘婆笑眯眯的守在小楼下,见云琅挑起了一根大拇指,就一起哈的叫了一声,就去忙了。   天可见怜,小郎终于要成亲了。   云琅每次见阿娇的时候,都有些心旌摇动,这一次同样不例外,大汉妇人似乎很乐意向男人展现自己优美的一面。   于是,云琅见到阿娇的时候根本就不敢抬头。   阿娇的屋子热的如同火炉,地板下面流淌着温泉水,四根巨大的蟠龙铜柱还不断地向外散发着灼人的热气,因此,在这样的房间里不穿衣服都热,更何况云琅还穿着厚厚的裘衣。   阿娇自然就不一样了,她只穿了一身纱衣,纱衣下面有没有衣服云琅根本就不敢看,反正,阿娇曼妙的身材在一瞥之间就让云琅的鼻子有喷血的冲动。   当一个古典美人与现代女郎的火爆身材融合之后,阿娇就绝对变成了一个妖孽。   “屋子里很热么?”阿娇半躺在锦榻上慵懒的问道。   “不热……”   “那你满头的汗水是怎么回事?”   “每次见到您,我都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心乱如麻,努力思量就把自己逼迫到这个份上了。”   “还算是老实……”   不等阿娇说出什么暧昧的话,冷着一张脸的大长秋就把一张纱幕拉开,挡在云琅跟阿娇之间。   “哈哈哈……”阿娇似乎发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大笑了起来。   “小子十日后就要成亲,不知能否有幸邀请贵人驾凌。”   “咦?你要成亲了?谁家的闺女?”   “妻方出身璇玑城!”   “哦?药婆婆的那个大弟子?她有身孕了?”   “啊?我们还没有成亲呢!”   “滚蛋,就你这幅色胚样子,能放过好人家的闺女?卓氏女还是别人老婆呢,你不一样没放过?”   “这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的,总之是你们男子占了女子的便宜,然后就成了薄情郎,把人家一脚踢开,自己快快活活的娶新妇。我听说啊,那个卓氏女如今正在阳陵邑卖自己的家产呢,你就不过问一下?毕竟是你闺女的母亲。你要了小的,总不能就把大的丢过墙吧?”   云琅哀叹一声,觉得自己似乎来得不是时候,正好碰到阿娇心情不好的时候。   他忽然想起阿娇也是被人家抛弃过的,所以……他云琅很自然的就成了阿娇眼中薄情的负心郎。   “卓姬是人家老婆……”云琅觉得自己的辩解似乎有些苍白无力。   “明知人家有夫君,你为什么还要去招惹?”   “我哪里知道她第三天就嫁人了。”   “无耻,卑鄙,下流……”   一连串的咒骂从阿娇的嘴里喷吐出来,这一开口,就足足骂了一炷香的时间。   云琅好几次想要站起来跑路,大长秋的一只手就按在他的肩膀上,只要他动一下,那只手就变得如同泰山一般沉重。   骂完人,宣泄怒火完毕的阿娇立刻就变得容光焕发,尤其是在换上了一件枚红色的长裙之后,更是显得精神奕奕。   “走啊!”   “去哪?”被骂晕头的云琅茫然的问道。   “看你的新妻子!”   “我没有旧妻子!”旧恨新仇一下子涌上心头,云琅梗着脖子反驳。   “哼,再不走,我就把卓氏女弄来给你当老婆,让你一家三口彻底的团圆!”   这个威胁实在是太可怕了,云琅丝毫不怀疑阿娇有这样的本事。   无奈的站起来,泱泱的出了长门宫。   阿娇自然是不会在这样的寒夜里走路的,两个壮硕如山的妇人抬着一顶软轿跟在后面。   大长秋跟云琅并排走着,对于云琅幽怨的目光视而不见。   长门宫的马厩就在云氏跟长门宫的中间。   此时正是寒风呼啸,冷月清辉的时候,裹着裘衣的云琅都被冻得手脚发麻,只有一身单衣跟一堆草料御寒的主父偃更是不堪。   他的吼叫声已经完全变调了,就像野兽的嘶嚎,根本就听不出是人喊叫出来的。   一排灯笼经过马厩,主父偃似乎听到有人来了,嘶吼声变成了凄厉的哀嚎:“贵人饶命,贵人饶命啊……”   大长秋对云琅听到主父偃的嘶嚎声还面不改色的样子很满意,倒是阿娇命人停下了软轿,软轿拐了一个弯就走进了马厩。   当主父偃见到阿娇的软轿之后,居然从草料堆里钻了出来,歪歪扭扭的跪倒在地上,将脑袋在地上碰的梆梆作响。   此时的主父偃已经没有了丝毫的雍容模样,他的脸冻得乌青,两只手肿的如同馒头一般,身上沾满了草芥,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阿娇从软轿中探出头来,瞅了一眼主父偃,笑着对跟进来的云琅跟大长秋道:“这两个该死的混账东西办事不力啊。”   阿娇的话音刚落,大长秋袖子里的鞭子就已经抽在了那两个跪在地上的侍卫身上。   大长秋下手极重,一鞭子下去,侍卫身上的老羊皮袄就裂开了一道缝隙。   四五鞭子之后,侍卫身上的皮袄就变成了碎片。   主父偃绝望的抬头看着阿娇道:“身负皇命,不敢不从!”   阿娇大笑道:“当日逼迫我离开大内的时候,乌妆筪都不允许我拿走的可是你主父偃?”   听到这句话,主父偃彻底明白了一件事,想从阿娇这里得到宽恕根本就不可能。   他第一次开始痛恨自己,为什么要卷入宫闱争斗里面去。   他笃定的认为,阿娇纵算是不断地折磨他,却不敢取他的性命,毕竟,直到此时,他依旧是衔皇命而来。   于是,咬着牙道:“贵人不喜主父偃,何不一剑杀之,如此折磨大臣,有失皇家法度。”   阿娇笑而不答,两个刚刚被惩罚过的侍卫,猛地跳起来,提起一桶饮马的清水,连着里面的冰碴子兜头倒在主父偃的头上。   主父偃如同被烈火焚烧了一般,惨叫一声,就在地上用力的翻滚……   大长秋看了一眼主父偃,然后对呆若木鸡的云琅道:“骂你是爱护你,这才是阿娇泄愤的方式!” 第一五二章 割耳谢恩   寒风呼啸的寒夜,云琅的脑袋在不断地冒蒸汽。   跟在阿娇的软轿后面低声问大长秋:“主父偃可是大臣啊……”   大长秋无所谓的冷笑一声道:“比之齐王如何?”   “那个齐王?”   “韩信!”   “我听说还有一个被剁成肉酱的……”   “哦,你说的是梁王彭越啊,他这人就是不知足,太祖高皇帝削掉了他的职权,放他归乡,本来就是在放他一条生路,他偏偏要在太后面前哭诉,他不被剁成肉酱,谁能被剁成肉酱?”   云琅挑起大拇指道:“言之有理!”   出了长门宫就是云氏,一道大门竖在中间,长门宫的侍卫打开大门之后,阿娇的软轿就进了云氏。   也就是说,这道大门是针对云氏而设的,只有长门宫的人可以随意进出云氏,云氏绝对不能随意的进出长门宫。   在大汉国,只要是被皇帝,皇族,大臣们公认的皇帝正牌老婆,权力大的吓人。   吕后且不说,仅仅是窦太后一人就能掌控大汉政权二十年。   阿娇如果不是因为骄纵的缘故丢了皇后的位置,估计当场弄死主父偃都算不得什么大事。   主父偃的喊叫声逐渐远去,云氏的牛皮大灯笼已经全部点起来了。   出来迎接的不仅仅是云氏的所有家人,即便是阿娇,卫青,霍去病,张氏,曹襄也站在主楼前躬身施礼。   这就完全是在行君臣之礼了。   自从卫青知道阿娇没有回归皇宫当主人的消息之后,就对阿娇保持了起码的礼敬。   没人比他更加清楚,自己的姐姐卫子夫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她之所以能当皇后,完全是因为时事造就的,加上出身问题,想要如同阿娇一般掌控大权完全是一个梦想。   现在,这样子也不错……   皇家的气势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东西,不论是掌灯,提香炉,打着屏山的宫娥,仅仅是两边雁翅般排开的金甲侍卫,就能让人窒息。   阿娇并未下软轿,只是探出头仔细的看了一眼全身被七八个灯笼照的发亮的宋乔,满意的点点头,就赏赐了一盒子乱七八糟的好东西,就有宦官开始喝道,软轿转了一个弯之后就扬长而去。   从进到云氏,再到离开云氏,也就一炷香的时间,即便如此,刘婆,梁翁,以及平遮已经激动地不能自己。   一直站在黑暗处的公孙弘笑着摇摇头就重新回到了他的住处,把刚才的见闻又添加到奏折里去了。   云琅送阿娇到了门口,见阿娇没有再召唤他的意思,也就回到了宋乔的小楼边,眼看着宋乔跟苏稚站在楼前,长出一口气道:“最后的障碍也清除了……”   苏稚蹦蹦跳跳的来到云琅面前欢喜的道:“六朵宫花唉,六朵宫花唉,这是诸侯礼。”   云琅抓抓头发,对于这些规矩,他一无所知。   他很奇怪苏稚这个山门中的女子居然也知道。   不过转眼一想也就明白了,只要是关于嫁娶这样的事情,一个女孩子如何会不知道,不清楚呢。   “六朵宫花?”凑过来的张氏羡慕的看了一眼羞涩的宋乔,然后回头看着霍去病道:“我只有四朵。”   霍去病点点头道:“以后给你弄几十朵戴。”   张氏认真的看着丈夫道:“我要上面有金丝的。”   霍去病笑道:“我会给你弄来纯金的。”   “滚开……”张氏有些生气,她觉得霍去病是在敷衍她。   长平看着几个嬉闹的少男少女,对一脸羡慕的儿子道:“你成亲的时候有七朵。”   曹襄揉搓一下被冻得生疼的面颊道:“我明天就娶妞妞好不好?”   长平叹口气道:“你娶妻哪有那么容易,一来要经过大宗正,二来,要经过你舅舅,我这个做母亲的什么态度发儿无足轻重,总之,你想娶妞妞,后果很严重,只要婚讯传出,你牛伯伯就休想在军中任职。”   卫青忽然笑道:“去提亲吧,老牛的弓弩校尉可能要换一个地方去当了。再说,老牛多年以来在北方与匈奴鏖战,伤病奇多,趁这个机会去南边吧,陛下收复岭南的心意不会更改了。”   长平大急道:“不可,老牛是你麾下的一员猛将,没了他,你怎么办?”   卫青背着手瞅瞅天上的月亮有些落寞的道:“陛下不会让同一位将军在我手下太长时间的……”   这一夜,云氏无眠……   公孙弘本来已经准备要走了,却又留了下来,一头钻进云氏的机关消息模型房又不愿意走了。   他像一个刚刚获得新玩具的孩子,对里面的每一个模型都爱不释手。   并且亲自拜会了那两个会捏泥人,用麦秸木片修建宫室模型的伤残野人。   公孙弘走,也就是主父偃走的时候,既然公孙弘不想走,那么,主父偃只能继续在阿娇家的马棚里受罪。   云琅觉得主父偃可能要死了……不管是谁,在大冬天里被人用冰水浇透几乎就没有什么活路了。   事实上,人类的求生精神还是颠覆了云琅对人类的认知。   听大长秋说,主父偃竟然在寒夜里奔跑了一夜,用自己的体温蒸发干了身上的水汽,平安的渡过了那个寒夜。   不知道一个饥寒交迫的人是用什么样的意志让自己奔跑一夜的,云琅自付做不到。   “死到临头的时候就能做到了,只要这个人想要继续活下去,他就能爆发出常人所不能想象的力量。主父偃出身贫寒,几经周折之后才有了富贵,这样的人哪里会少了毅力,成名之后又积蓄了大量的钱财,家中娇妻美婢一样不缺,对他而言,好日子才刚刚开始,如何能舍得死?”   卫青似乎对主父偃这种人非常的熟悉。   “公孙弘既然知道主父偃是在垂死挣扎,他自然要好好地利用一下这个机会致主父偃于死地。打蛇不死悔三秋,这样的决断公孙弘还是有的。不过啊,阿娇不会让主父偃死掉的,毕竟,这不是陛下的意思,惩罚一下主父偃陛下不会管,杀死主父偃陛下会不高兴的,以阿娇现在的见识,她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长公主似乎更加熟悉长平。   他们两人的判断是对的,中午的时候,衣衫光鲜的主父偃被送来了云氏。   仅仅十天的光景,大腹便便的主父偃就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有着狼一样恶毒眼神的瘦峭主父偃,他的两只眼睛红的如同炭火,不仅没有半点虚弱的意思,反而显得很精神。   恶毒的目光从云琅,公孙弘的身上扫过之后,就闭上了眼睛,不知道他心里在盘算什么。   云琅瞅瞅主父偃滴着黄水的耳朵,觉得这家伙的左面的耳朵可能没希望保住。   就上前一步拱手道:“先生可要在云氏裹伤?如此严重的冻伤,恐怕会让您无法抵达长安。”   主父偃猛地睁开眼睛,掏出一把刀子一刀就把左面的耳朵给割下来了,这只耳朵果然没救了,割下来的时候居然没有流多少血。   主父偃用一只手捧着耳朵冲着云琅狞笑道:“某家就用这只耳朵来感谢云氏的厚爱。”   云琅笑道:“先生误解云琅的意思了,我只想给你裹伤,不过,这只耳朵割下来也好,先生此去长安路途遥远,不方便保护这只耳朵,留在云氏也好,先生日后有空闲,再来取走就是。”   说完话就对梁翁道:“找一个木盒好生将先生的耳朵收起来,中间多放置石灰,冰片等防腐香料。”   主父偃看着梁翁拿走了他的耳朵,冲着云琅狰狞的一笑。   公孙弘怀里还抱着一架水车模型,见主父偃已经交代完毕了事情,就对驭者道:“回长安!”   主父偃不顾耳朵根子还在流血,也吩咐蓬头垢面的驭者,下令启程,无论如何,他一刻都不想在云氏多停留一刻。 第一五三章 万年老二   被人仇恨的感觉很奇妙。   云琅有些兴奋,又有些感慨,甚至还有些得意。   不过,他一想到主父偃马上就要经历一个破鼓万人捶的下场,也就得意不起来了。   这是他第一次真正参与到一个已经发生过的历史事件当中,他非常的想知道,自己的到来到底会不会影响历史的走向。   这关系到以后能不能救霍去病李敢他们命的大事,云琅情愿站在前面得罪一下失势的主父偃,试验一下蝴蝶翅膀煽动的威力。   虽然有捡软柿子捏的嫌疑,云琅不怕丢人……因为,无人知晓。   云氏庄园很快就热闹起来了。   云家的第一厨娘发誓要举办一次奢华无比的盛宴来款待前来祝贺的客人,要让全大汉的人都知道天下美食尽在云氏。   云家的仆妇们准备穿上自己最好看的衣服,戴上自己最值钱的首饰向前来祝贺的客人们展现一下云氏的富足。   云家的孺子们不论男女都会穿上小巧合身的麻布青衫,准备在迎亲的时候一起朗诵《诗经》第一曲《国风,周南,关雎》。   在婚礼结束的时候一起吟唱《诗经》之《有女同车》。   刘二准备亲自刻画傩舞的头饰,还准备亲自带着云氏的伤残甲士上场为主家舞蹈驱邪。   至于,云氏匠奴,也纷纷停下手里的活计,预备在云氏的主楼前面搭建一座高台,供奉云氏先祖牌位。   长平对待云琅婚礼的态度,与对待霍去病的婚礼态度完全不同。   她甚至都没有出席霍去病婚礼,却在云琅准备大婚的时候,四处散发英雄帖,召唤她门下的走狗来为云琅祝福。   阿娇既然已经插手云琅婚礼了,于是,大长秋也很忙……   云琅看到足足有十几斤重的宾客名单,痛不欲生。   霍去病看完宾客名单之后就把名单交给了一脸悻悻之色的张氏,就在昨日,张氏还在抱怨她的婚礼冷清。   张氏仅仅看了其中的一小卷,就丢下名单,拍着高耸的胸脯对霍去病道:“还好,还好!”   自从母亲同意他娶妞妞之后,曹襄的心情就大好,喝着酒懒懒的道:“云氏成了战场啊……那一天总有一些人会生不如死的……阿琅,你婚礼的时候,我帮你照顾后院吧?一些不相干的人就不要让我见了。”   “你是迎宾,去病是傧相,阿敢是知客……”   曹襄吧嗒一下嘴巴道:“你知道的,我这人嘴臭,要是不小心得罪了人,罪名可是会落你身上的。”   “你要是有胆子得罪客人,我没意见。”   曹襄叹口气道:“董仲舒也要来啊……还是专门从淮南赶来的……就这位大爷,就能灭你云氏满门啊。我听说,这两年死在这位大爷手上的山门中人,比死在始皇帝手中的山门中人还要多。”   “我就是一个种地的厨子,董仲舒年高德劭的,他难为我做什么?”   “话不是这么说的,当年孔丘还诛杀了少正卯呢,学说不同本身就是大罪,比杀他爹娘的罪过还大。”   “你应该知道,我最近一直在研读儒家经典,我家的孩子们在婚礼上都要以儒家经典作为我婚礼的开场白,哦,这么说起来,我其实也是儒家弟子。”   “要点脸啊,你西北理工的大名,已经传遍了长安三辅,你又是敬献元朔犁,又是发明水车,又是水磨,又是工具,又是改良种子,又是琢磨吃食的,养个蚕,养些鸡鸭都比别人强一百倍,傻子都被你调教成专门的禽蛋博士。   再加上哥哥我一个必死之人被你调养了两年之后就能追逐匈奴八百里,更不要那些被你救下来的伤兵,经他们的嘴,你早就成无所不能的神人了。   在很多地方,你西北理工的名望甚至超越了儒家,儒家的名头只在士林中响亮。   论到实用,还得数你西北理工!   这时候你突然说自己也是出自儒家门下……   卧槽啊——你真的要入儒家门下?”   曹襄猛地从地板上坐起来,死死的盯着云琅。   霍去病大笑道:“内斗什么的最讨厌了,如果阿琅将西北理工并入儒学,儒学才会真正变得完整。你以为董仲舒为什么会不远千里来上林苑为阿琅贺喜,就因为这老儿知晓西北理工并入儒学之后,会对儒学有什么样的帮助,大家都是要实际利益的人,只要方向一致,没什么是不能妥协的。”   云琅大笑道:“诸子百家,百家争鸣的源头在哪里呢?谁都不愿意并入其余学说中,谁都想让自己的学说成为万法之源,谁都想要成为开山鼻祖。好在西北理工我一个人说了算,你也知道,我最讨厌当什么老大了,很多时候,当个万年老二有坏处吗?”   曹襄打了一个哆嗦道:“这事应该告诉我娘。”   霍去病笑道:“本就是舅母安排的……”   “这么说,所有人里面就我最傻?”   李敢皱着眉头道:“你比我聪明些,我到现在都没听明白你们说的话都是什么意思。”   云氏筹办婚礼筹办的热火朝天,阳陵邑里面却没有什么动静,这座通都大邑不会因为某一个人的事情就改变原有的步调。   “婚礼应该很热闹吧?”   卓姬放下手里的简牍问平叟。   “云氏已经开始杀猪宰羊,收购鱼获,采买各色丝绸,邀请阳陵邑最出名的杂耍伶人……”   卓姬笑道:“应该很热闹,我们也该准备礼物了,就让平沅去吧,我们就不去了。”   平叟苦笑道:“云氏可能不会邀请我们。”   卓姬笑道:“会的,只是我不会去罢了。”   “司马相如的泼水文章已经来了,一如既往地文采飞扬……”   “这样也好,两个人都没有了羁绊,也能活得快活些。”   “云音过的如何?”   “已经成了云琅的心头肉,即便是阿娇贵人索要,他也没有送过去,看样子,一个骊翁主,云琅并不在意。”   卓姬轻笑道:“还是那个高傲的性子,依旧看不起全天下人,包括皇帝在内。”   平叟犹豫了一下道:“既然司马相如已经出具了休书,大女是不是……”   卓姬笑着摇头道:“等我没有了安身之所,再论此事,如果我真的到了那一天,他云琅想不要我都不成。”   平叟郁闷的道:“按照我们现在的样子看,大女怎么可能会没有立足之地?仅仅是铜钱买卖获得的收益,就足够您十辈子花用不尽了。”   卓姬大笑道:“当年我与他本就两不相欠,是他认为自己是大丈夫,不想弱了名头,才给我写了那封《我有一间房子》的怪话歌。既然他想展现一下他的男子气概,我如何能不给他这个机会呢,我也写了一首歌名曰——《白头吟》。平沅去祝贺的时候,一并带给云琅,我倒要看看这个负心人,如何过好一个新婚夜!”   平叟接过卓姬递过来的竹简,打开看了一遍,不由得低声吟诵道。   “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   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今日斗酒会,明旦沟水头。   躞蹀御沟上,沟水东西流。   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   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呀,大女的诗歌越发的有灵性了,哈哈,不如云琅大婚之日就由老夫去祝贺吧。   真的很想看看云琅见到这首歌是个什么模样。”   卓姬笑道:“歌可以送去,你却不能去,我只想给云琅添些麻烦,却没有捣乱他婚事的意思。我并非是他的良配,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就知晓,回到蜀中就不是不想与他再见,谁料到一夕之欢居然有了云音。这是昊天的意思,我与他注定了要纠缠一生,现在,切让他再得意些时日。”   卓姬是一个极有主见的人,主意打定之后,就把心头的甜蜜,酸楚,哀伤,悲凉全部抛诸脑后,重新变成了一个大商家的女主人。   她如今所思所想的全是如何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把收到的杂钱全部变成云氏一当五钱。   云琅有消息传来,公孙弘已经进驻了云氏,估计回到长安之后,朝廷就会有新的《钱法》颁布下来,想要继续利用一当五钱牟利,可能性不算大了。   有了五华夫人这个名号,卓姬终于有资格在长安三辅大规模的购置土地了。   目标地都已经选好了,就是上林苑里的富贵镇! 第一五四章 大奸若愚的云琅   古代的猪牛羊肉其实都不怎么好吃,尤其是大汉时代的牲畜,依旧带着野性。   云家养的猪猪嘴很长,如果没有被猪圈圈住,这些猪在三五个月里就会变成野猪,长出獠牙来不算什么事情。   只有经过一代代的饲养,也才能慢慢的褪去野性,猪肉的品质也会逐渐上升。   不过呢,阉割过的猪,还是不错的,不论是肌肉的纹理,还是表面的特征,都有了后世猪的模样。   因此,云氏杀猪一般是不扒皮的,对于一道丰美的红烧肉来说,没了猪皮,就少了至少三分滋味。   杀猪的时候猪会疯狂的嚎叫,似乎不愿意接受这样的命运,杀羊的时候就没有这样的麻烦了,它们会一声不吭的接受命运。   至于杀牛这种事,就需要有一颗大心脏,因为牛一般也不会反抗,只是那双大眼睛里会有泪水流出来。   “不要在我面前杀牛,该死的,把它牵的远远去杀,娘的,牛流出来眼泪快把我的心给融化了。”   曹襄大声的嚷嚷着,他喜欢吃牛肉,却不喜欢看着牛被杀掉。   冬日里宰杀牲畜,是个很好地季节,不想夏秋日,杀一头猪能把全世界的苍蝇都吸引过来。   对于大汉勋贵来说,如此大规模的宰杀牲畜依旧是一种非常奢侈的行为。   尤其是牛,如果没有阿娇点头,云氏也不能宰杀自家饲养的肉牛。   霍去病身着麻衣,扛着半片牛就去了山居,吃牛肉长力气,他准备放起来慢慢吃。   李敢杀羊杀的性起,一上午的时间,就有十二只羊死在了他的刀下,不仅仅如此,他剥羊皮的手艺如今也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贵公子原来是不干这些活计的,自从这三个人跟云琅成了好友之后,对于农家的活计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莫要说杀牛,杀羊宰猪这类需要勇气的活计,即便是下地割麦他们三个也是一把好手。   冬日里如果有个小炉子,人们就会想着利用这个小炉子烤点什么。   卫青就是这么干的,一个不大的长条铁炉子里燃烧着木炭,炉子上面有细铁条编织的铁筛子,一大块牛肉就放在铁筛子上,正往外吱吱的冒着油脂。   “云琅说冻了一夜的牛肉吃起来最是可口,这话可能是真的,今天吃的牛肉要比昨天吃到的新鲜牛肉嫩了好多。虽说只有盐巴这一道调味料,论到好吃程度,我觉得那些被烹调的花里胡哨的牛肉,还是远远不足这用炭火盐巴制作出来的牛肉。”   长平用一把竹夹子把酒肉翻了一个个,笑道:“都说君子远庖厨,谁能想到,这样自娱自乐的吃东西还真是别有一番滋味。您以后去了军中,这样的炉子可不能少。”   卫青哑然失笑,拍拍长平的手背道:“云琅对牛肉的说法,其实是符合天地道理的。   所谓欲速则不达,任何想要一心完成的事情,都不太容易,如果把自己放在第二,第三的位置上,等前面的人该栽的跟头栽完了,该探索的东西探索完了,第二或者第三再慢慢跟进,如此一来,成功的可能性就要高的太多了。   董仲舒如今咄咄逼人的想要把儒术献给陛下,陛下至今还在犹豫之中,并未形成一个清晰的意见。   董仲舒如今的所作所为,颇有些倒行逆施的意思,利用手中掌控的权力大肆的打压,消灭诸子百家,也不过是陛下不愿意看到诸子百家扰乱民心,默许的一种行为。   如今,董仲舒以儒家宗主自居,竭力推行儒家学说,而儒家门人也确实争气,如今渐渐地形成了气候。   再过一二十年,儒家或许真的能够一统我大汉思想,这是另一种形式的统一,在儒家看来,这个功业不下于太祖高皇帝一统天下。   我们不知道云琅是否与儒生公孙弘达成了什么条件,仅仅就他二人合力对付主父偃就能知道,他们至少有了默契。   长安到淮南,足足有两千里,这才过了多长时间,就传出董仲舒要来长安参加云氏大婚之礼。   如果就时间来看,董仲舒应该还在来长安的路上呢,那么,是谁替董仲舒做了这个决定呢?”   长平将烤好的肉从铁筛子上取下来,放在卫青的面前道:“公孙弘?”   卫青点点头,给烤肉上面撒好盐巴,大大吃了一口,很是满意,这牛肉烤的不老不嫩刚刚好。   “其实,五年前卫绾罢相的时候,陛下就有意让公孙弘出任宰相,只可惜太后那一关并未过去,所以就找了老好人薛泽来过渡一下。明年开春,将是陛下大展宏图的一年,薛泽无论如何不可能继续就任宰相了,怪不得他敢对主父偃半点情面都不留。”   卫青吃完牛肉,用手帕擦擦嘴笑道:“公孙弘今年六十有四,董仲舒今年五十有四,王臧今年五十有二,二十年间或许会有大作为。可是,二十年后呢?云琅今年刚刚满十七岁!”   长平默默地点点头,然后苦笑一声道:“可是,他只有一个人。”   卫青大口吃着牛肉笑道:“自从认识了云琅,你改变了多少?阿娇改变了多少?去病,曹襄,李敢他们改变了多少?你甚至可以继续想——陛下改变了多少?对于人来说,云琅就是一场瘟疫,你看着,不出十年,等他家里的这些少年郎一一长成之后,公孙弘,董仲舒,王臧他们放在朝廷里的五十个文学郎中,未必能斗得过他们。这么多年以来,西北理工是我见过的最可怕的一种学说,这种学说处处以人为本,处处从人的本性出发,先是口腹之欲,而后是衣食住行,再后来……我就不敢想了。如果以兵法来论云琅的行为,可以称之为将要取之,必将与之!”   长平伸长脖子瞅瞅正坐在一根杠子上跟苏稚谈笑的云琅,越看越觉得傻,狐疑的道:“他有这么深的心思?”   卫青也抬头看看不远处的云琅,低声笑道:“明年这个时候你再看他!”   长平摇摇头,她还是坚信云琅是一个有些小聪明的小子,绝对不是卫青口中的老奸巨猾之辈。   “你炒的松子为什么很容易剥开?不像我跟师姐烤的松子,要用锤子砸着吃?”苏稚很喜欢椒盐味道的松子,整天都吃。   云琅剥开一颗松子丢嘴里道:“先用清水泡,然后加调料大火煮,然后风干,最后加沙子炒就能吃到开口松子了。”   “哦,下回试试,对了,师姐真的听你的话,亲自带着锄头领着人去给你家修祖坟去了。托我找石匠刻碑文,你家先祖的名字是什么,写给我,刻碑要用。”   云琅原本笑的很开心,听了苏稚的话,一下子不说话了。   “怎么不说话?你家不是在中山国吗?”   云琅艰难的摇摇头道:“我不知道爹娘的名字……”   苏稚叹了一口气道:“怪不得人家都不喜欢我们山门中人,我们为了掩饰山门,总是遭谎,遭的自己都信了。既然已经遭谎了,那就要把谎话硬撑到底,不知道爹娘的名字,你就给他们起一个,不论如何,你心里想着他们也就是了。”   云琅摇摇头道:“在不知道我是什么原因被丢弃之前,我不准备原谅他们。名字你去想,阿猫阿狗都无所谓,回头告诉我一声就好。”   说完话他就跳下了木杠子,愤怒的冲着不听话的老虎吼了一声,然后就匆匆的上楼去了。   瞅着闺女睡得通红的小脸,刚才隐隐有些刺痛的心才重新恢复了跳动。 第一五五章 人心不古   云琅最大的敌人就是孤独!   以前在孤儿院的时候就是这样,为了维系他可怜的亲情,他宁愿去为孤儿院里的弟妹们做任何事情,包括犯罪。   现在,同样如此……只是那个世界如同镜子一般碎裂了,最后变成了回忆。   眼前这个小小的,软软的婴儿就是他孤独世界里的第一颗种子,他希望这颗种子发芽,长大,最后成为一棵参天大树,深邃的根系能够牢牢地与他的心缠绕在一起。   霍光骑在老虎背上从楼下上来了,老虎轰然倒地,霍光自然就被摔了一跤。   他拍了老虎脑袋一下,就凑到云琅身边,一起看着熟睡的云音。   “师妹总是睡觉!是个懒虫!”   霍光不满的道,他有些羡慕,云音想吃就吃,想睡就睡,不像他有无数的简牍要读。   云琅解掉霍光身上的白色狐裘,两颗用珍珠做的扣子不知道掉哪里去了,狐裘的下摆大开着,这孩子的身上也汗津津的,看样子,刚才在外面没少胡闹。   “她还小,等她长得跟你一样大了,你学过什么东西,她也要经历一遍的。”   云琅把乳娘端来的热牛奶递给了霍光。   “我父亲昨日来了,问了我很多的话,还要我不要告诉你。”   云琅皱眉道:“下回再见到你父亲,你就告诉他,想你了,就正大光明的来看,不要躲藏,西北理工不是一个绝情决义的地方,你也不是属于我一个人,也同样属于他。”   “我父亲说,您将来是要做一番大事的,要我不要忤逆您,专心学业。”   见霍光瞪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瞅着他,云琅笑了,摸摸霍光的脑袋道:“错了,我们以后不做大事,专门做小事,大事留给别人去做,我们西北理工专注小事一百年再说。”   “为什么?我们凭什么不能做大事?”   “我们为什么要做大事呢?”   “做大事才能不辜负一生所学,才能展开怀抱,青史留名。”   “哦?是这么想的啊,其实呢,做大事的人一般都很倒霉,你最近不是在读史书么?   如果你仔细读了,就该知道做大事的人除了君王之外,其余的做大事的人基本上没有什么好下场。   李悝死于自己制定的律法。   吴起做大事的结果是被人家乱箭射死了。   商鞅做了大事,结果呢?他本人战死之后,人家也不肯放过他,连尸体都被五马分尸了。   晁错算是最近例子,他一心为皇家着想,结果呢?皇家确实得利了,他却被当做替罪羊腰斩了。   师傅我呢,比较没出息,就喜欢大团圆的结局,就喜欢等我老死的时候你们能守在我的尸体边上哭泣送我一程,让我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人舍不得我死去。   没人能够永远辉煌,这一点是肯定的,各领风骚数百年,已经是人能够做到的最大极限。   师傅在想一种既能让我们施展才华,又能一生无忧的好法子,最近已经有了一些眉目。   等师傅把路铺好了,你们就能清清爽爽的上路,至少,脚上不会沾上泥巴。”   霍光懵懂的瞅着云琅,云琅嘿然一笑,就用毯子把衣着单薄的霍光包起来交给乳娘,让她带着霍光去洗澡。   这些话,他可能还听不懂,云琅觉得这并不要紧,等孩子慢慢长大,总会明白的。   他不认为自己苦心孤诣调教出来的好孩子就一定要为某一个皇帝,或者某一个王朝殉葬,他们还不配!   一场婚事,将云氏庄园弄得人尽皆知,这场婚事也是云氏庄园展现自己的一个大平台。   把好东西贸然给别人,人家会怀疑你的用心,如果是他们苦苦恳求才得来的东西,这东西才能有长远的生命力。   过了明年之后的三十年,皇帝的雄心壮志就会爆发的山崩地裂,百十万大军就要离开大汉本土,向匈奴发起最猛烈的进攻,直到将匈奴这个顽疾从大汉身边彻底的撵走。   那些在云氏已经证明行之有效的农业,工业改革,到了推行天下的时候了。   在这个近乎原始的世界里,百十万大军轮番出战,死于战阵上的人并不是很多,更多的,是死于艰难的环境。   云氏庄园从一开始,就主要利用妇孺的力量,有意识的隔离了男丁,这也是一种实验,云琅想要看看云氏在只用妇孺的情况下,能否支撑起一个不算大也不算小的经济体,并且能让这个经济体做到自给自足。   当上至六十,下至十四的男丁都上了战场之后,留在国内的妇孺们不会因为缺衣少食就饥寒而死。   云琅之所以同意去白登山戌边,目的不仅仅在于融入这个慷慨激昂的时代,还有检验云氏庄园在没有了他存在的情况下,是否还能兴旺发达。   手头的东西就这么多,也是他能做到的极限。   始皇陵是死人的世界,大汉朝就是活人的世界,死去的人已经安眠了,剩下的责任就该活着的人来抗。   史书上只要说起大汉,那页史书就会熠熠生辉,中华史书上这样的时代太少,也太短,其余的大部分时间,大汉这个种群的人,都在黑暗中摸索。   漫漫寒夜,云琅依旧在一盏孤灯下奋笔疾书,他想把自己的记忆用毛笔记录下来,他很怕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会忘记一些重要的东西,他明白,哪怕是他后世的那些无关紧要的记忆,在大汉也是弥足珍贵的财富。   早饭是红袖端来的,明显不是家里厨娘的杰作,不论是小米粥,还是青菜包子,亦或是咸萝卜条,处处透着精致。   云氏的人都跟云琅的秉性差不多,处处都着散漫的气息,食物自然是好的,不过,包装一定是简陋的。   小小的木头筷架,这就不是厨娘能想到的东西。   红袖最近变得很沉默,做起事来也小心翼翼的,不如以前活泼。   “今天的包子是谁包的?味道不错。”   “是细君亲手包的,里面加了剁碎的鸡胸肉,青菜也是用鸡油腌制过的,所以比以前的鲜美一些。”   云琅笑了,抬手在红袖娇俏的鼻子上刮了一下道:“尽胡说八道,跟谁学的?阿乔虽然聪慧,医术也不错,论到制作饭食,八个她也比不上你这个小家伙。阿乔不可能想到把鸡肉跟青菜混在一起包包子的,更别说用鸡油腌制青菜了。你的手艺越来越好了,嗯,给我换别的包子来,剩下的不能再吃了。”   “为什么?”红袖已经开始带着哭腔了。   “为什么?咱家现在最金贵的人可不是我,而是那两个小的,等他们睡醒了,给他们吃。”   “您先吃,我再去给大女跟霍家小郎包一些。”   云琅笑着板正了红袖瘦弱的身子,再把她的下巴抬高,拍拍她的脑袋道:“这样才有一些仕女的意思,以后就这样,你没见刘婆现在都傲成什么了,一般的人想要跟她搭话人家都不理。”   红袖破涕为笑:“婢子可不是什么仕女。”   云琅冷笑一声道:“把你这样的女孩子说成仕女,我都觉得委屈了你,以后就昂着头过活,云氏的内宅管事,可不是一个谁都能欺负的小婢女。”   “小郎要成亲了,家里该是细君做主才好,以后婢子就不能随意了。”   “臭丫头!”云琅没好气的拍了红袖一巴掌道:“学会以退为进了,以前什么样子,我跟阿乔成亲之后还是什么样子,不用避讳,我还指望你以后把整个庄子撑起来呢。”   “真的?”红袖歪着脑袋问道。   “废话,当然是真的,你以为什么都不懂的阿乔能撑起庄子?这个庄子可不是我一个人的,大家人人有份。”   得到了云琅确切的回答,红袖的精气神就好了很多,端起云琅吃剩下的包子扭着腰身就出去了。   云琅无声的笑了一下,十一岁的小姑娘扭腰真是没什么看头,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 第一五六章 刘彻四问   云氏家主大婚,这在如今的长安三辅算是一桩大事件。   云氏本身并不起眼,一个少上造的爵位乃至骑都尉军司马的职位在高官多如狗的长安还不至于劳动如此多的大人物光临。   可是啊,加上阿娇跟长平的颜面之后,就大为不同。   云琅在很早以前就入了皇帝夹袋知道的人不算多,可是啊,凡是知道这事的人的哪一个高官显贵?   越少人知道,就显得云琅越发的神秘。   大汉的太祖高皇帝就是泥腿子出身,所以,不用指望大汉的勋贵们能高雅到那里去。   想想萧何,樊哙这些人的出身以及劣根性,区区几十年的时间还不足以让他们的后代成为真正的贵族。   相比之下,云氏比他们更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大家族。   衣着干净的仆妇,虽然端着茶水,糕点伺候前来送礼的揭者们,脸上却没有多少卑微之态,面对这些揭者们的问话,回答的不卑不亢,且条理清晰。   如果来送礼的人是显贵家的门客或者家臣,招待他们的就是云氏的孺子。   那些眼界极高的门客家臣们,在看到这些孩子的第一眼,就没有把他们归类到仆人的行列。   一个老家臣还特意拉住一个孺子的手,仔细看过之后就感叹道:“手心无茧,手背无皲裂,耳后无垢,面色红润,体格健壮,比之上户人家的小郎还要康健干净些。如果再是一个读过书的,那么……”   其余门客家臣门也忍不住拉着身边伺候的童子攀谈起来,当他们得知这些童子已经读书三年有余之后,很多想要说话的人都闭上了嘴巴。   “刚才伺候老夫茶水的童子乃是一个小女子……”   “咦?如此说来,云氏的小女子也识字?”   “问过了,至少《急就章》是读过的。”   “读过《急就章》已经算是读书人了!”   “云门无白丁啊……”   人,就是云氏的门面,能被刘婆,梁翁选出来的接待客人的仆妇,童子,哪一个不是见过场面的人精。   尤其是这些小孩子,阿娇宴请昔日故旧的时候,也找了他们去撑门面,云家的这点小场面根本就不算什么。   除过人之外,云氏的庄园的构造也让来人惊诧。   数九寒天的日子里,进了云氏庄园之后,他们能感受到一股暖意。   大汉人对暖和的定义其实很低,只要人站在外面勉强能忍受,他们就称之为暖和。   一旦云氏的温泉渠道全部开启之后,加之无风,前院自然冷不到那里去。   在这样的温度下,再喝一杯热茶,自然寒气尽去。   揭者,门客,家臣之流是没有资格踏进云氏内宅的,云氏主人只会在前院客厅一一接待送礼的人。   眼看着陪客曹襄已经不耐烦的打着哈欠,云琅与揭者,门客,家臣谈话的时间就越来越短。   等到平遮前来禀报说,家宴已经准备完毕,云琅也就停止了接见送礼的人。   让平遮招待他们在前院饭堂进餐。   等这些人刚刚离开,曹襄就迫不及待的拿起了礼单,每看一份礼单,嘴里就啧啧出声,看样子,人家送的礼物不薄。   “都是侯爵之礼啊,看样子这些人对你成为列侯抱着很大的期望。啧啧啧,就这尊马超龙雀铜像,没有十万钱想都不要想,我看看到底是谁送来的贺礼。”   曹襄取过一张白帛,看了一下落款,再次赞叹道:“连除国的舞阳侯樊哙后人也有礼物过来,看样子,他们家还想着死灰复燃呢。不过啊,这样的礼物送给阿娇更合适。”   云琅看了一眼那尊马超龙雀觉得眼熟,仔细看了一遍,才发现这东西在后世被称之为马踏飞燕。   “是好东西啊,那就收了,反正现在收的礼,等我成亲那一天他们都会收到回报。不算吃亏!”   曹襄皱眉道:“你真的要把自己琢磨出来的东西弄得世人皆知?”   云琅笑道:“这本来就是我的目的,一家富裕,不算富裕,如果大汉都富裕了,我家会更富裕。”   曹襄莫名其妙的道:“这是什么话?我怎么觉得你比郭解更像一个圣人?”   “你懂个屁,叫你多看书的,你偏偏不看,怀璧其罪的道理知道不?   你再板着指头数数,凡是号称富可敌国的人有几个有好下场的?   我可不想辛辛苦苦的攒钱,最后全便宜了穷困的某一个陛下。   一滴水如何才能不干涸呢?答案是把它放进大海里。   在大汉,比我家地多,比我家人多,比我家富裕的人到处都是的时候,就没人关心云家到底有多少钱了。   另外,你如果读过《政治经济学》之后呢,你就会发现,我现在做的事情是多么的正确。   如果可能,云氏以后只卖种粮,种蚕,雏鸡,雏鸭,种猪,种牛,种马一类的东西。   干这个活计,只要云氏没有跟官家对着干,应该可以平安喜乐下去,并且还能混一个好名声。”   “你怎么事事都想的这么远?”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咦?你现在张口就是《论语》里面的句子,看样子你真的准备投靠儒家了。”   “形势比人强,儒家眼看就要胜利了,诸子百家除了逃跑就没了别的本事,道家,法家,阴阳五行家都已经投靠儒家了,我西北理工也投靠一下不算过分吧?”   “说实话,自从见到你,我才知道世上还有一个西北理工,这几个狗屁不通的字,是不是你杜撰出来掩藏你真面目的?都是好兄弟,有什么难处说出来,我帮你一起骗那些混账。”   “对天发誓,我真是出自西北理工门下,你要是觉得这几个字有问题,去问我们的第一代山长去,这个破名字是他起的。”   “这么说,你西北理工已经传承了不止一两代?”   当张汤的声音在客厅里响起的时候,曹襄立刻告辞,多余的话都不说。   “五十年吧!”   “哦?那就是从吕后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啊。真的已经全部毁于地龙翻身?”张汤摩挲着云琅刚刚收到的马超龙雀铜奔马,问的很随意。   云琅皱眉道:“我不想说。”   张汤潇洒的摊摊手道:“不想说就不说,大汉国的崇山峻岭之中隐藏的妖魔鬼怪难道还少了?我来就跟你问一些消息,你要认真回答,这是陛下要我问的。”   云琅拱手正色道:“请陛下动问。”   “云琅,你西北理工真的要并入儒家门下?”   云琅点头道:“正是!”   张汤点点头,然后再次拱手面对皇城位置再次问道:“云琅,你真的要将西北理工典籍公诸于世么?”   云琅再次点头道:“正是!”   “为何?”   “西北理工秉持‘学天下,利天下,公天下,学以致用,’微臣不过是秉承山门训示而已,并无其它。”   张汤神色难明的朝云琅拱拱手,表示钦佩,然后咳嗽一声继续问道:“并入儒家,西北理工如何自处?”   云琅大笑道:“学问就是学问,不会因为西北理工并入儒家而消亡,相反,还能借助儒家兴旺发达,又减少了内耗,云琅何乐而不为之?”   云琅回答完毕了,就赶紧掏出一方丝帛开始抄录云琅刚刚说的话,好一阵子才写完,拿给云琅看。   “看看,有没有出入,如果没有,侍卫就在门外等着拿给陛下呢。”   云琅看完了,确认没有出入,就在张汤的要求下用了军司马印信,张汤自己也掏出印信盖在上面,然后就拍拍手,一个面目凶恶的侍卫走了进来。   也不理睬张汤,云琅,取出一个牛皮筒子将绢帛装了进去,并且当着两人的面,封上火漆,请两人勘验无误之后,就背着牛皮筒子一溜烟的出去了。 第一五七章 散播   “这是五十斤的《农事博览》云氏的不传之秘,先便宜你了,学着云氏种田,育种,施肥,除虫,明年保证你家收成好!”   “别埋怨字丑,都是孩子们当课业抄录的,有得用就不错了,还挑三拣四的。”   “两千个云钱!”   “这些钱可不是书钱,而是孩子们抄录的费用,我答应不让他们白干的,另外啊,再加一千个云钱的竹简钱,这本书就成你家传世之作了。”   “什么《器具构成》?这本书你也想要?没问题,三千个云钱拿走。您还别嫌贵,我当初用这上面的器具跟墨家换了六座小楼,现在才三千个云钱,一点都不贵啊。”   “这本《算学初解》对你们来说太深奥了,你就算拿走也看不懂,要这个做什么?”   “什么?你家的子弟要跟着来学这些鬼画符?我看没必要吧,好好的读点《诗》《书》《礼》《易》和《春秋》以后好做官,算学没什么用处。”   “为什么孟大,孟二都在学《算学初解》?他们脑袋不太灵光,学不来《诗》《书》《礼》《易》和《春秋》,只能学点没用的杂学!”   “这是《物理》,没什么用处……”   “这是《化学》更没有什么用处……”   “这是《政治经济学》你倒是能看看,只是我在山门中学的是庖厨,对于这东西一知半解的,也不知道对不对,你就随便看看,看到不对的地方一笑了之。”   “等等,你要拿走,十万个云钱不能少!”   云琅把手按在竹简上,斩钉截铁的对张汤道。   张汤不疾不徐的伸长了脖子再看了一眼《政治经济学》笑道:“十万个云钱,张汤出的起!”   云琅叹息一声道:“这本书里有一章专门讲的是《货币学》,也是云氏制钱的初衷,你要看,就看吧。”   张汤抬头看了云琅书房里面堆积如山的竹简感慨的道:“汗牛充栋也不过如此。”   云琅苦笑道:“如果你们能做到韦编三绝,也就不算辜负我一片苦心了。”   张汤冷哼一声道:“会有专门的博士做到韦编三绝的,陛下说过,云氏竹简藏书,一个字都不可错过,云氏有的藏书,博士处也必须有!”   “这么说,此次采购乃是官买?”   “你大婚,陛下赏赐了黄金五十镒,玉斗两方,玉珏十双,绸缎百匹,宫娥四名,嬷嬷两名,死囚十人。这样大手笔的赏赐,除过军功之外,某家还是首次听闻。”   云琅苦笑道:“别的赏赐我都能理解,只是十名死囚是个什么典故?”   张汤似笑非笑的道:“必死之囚,其情可悯,其罪难饶,其中昔日的绣衣使者六,悍卒一,书吏三!”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瞅着张汤道:“没的更换?”   张汤摇摇头,然后压低声音道:“谁家没有绣衣使者存在?满长安三辅的勋贵人家也就你云氏一族了。你家满门上下铁板一块,人人唯你之命是从,这是大患,以前陛下不知你的深浅也就罢了,现在,你云氏如此重要,没有绣衣使者存在谁能放心?能明着告诉你,你家有六个绣衣使者,已经是皇恩浩荡了,你还敢挑三拣四?陛下为人一向干脆,有了这六个明处的绣衣使者,就不会再有暗处的绣衣使者,你如果推辞,哼哼哼……你就等着你家被绣衣使者渗透成筛子吧。另外啊,我知道你其实不好女色,所以给你挑了四个年纪小的宫娥……”   云琅咬着牙道:“我其实挺好色的!”   张汤大笑道:“选好了,没得换。”   云琅叹息一声道:“我就担心,我去了白登山之后,宋乔一个弱女子,如何掌控这么复杂的一个家。”   张汤的贼眼依旧在简牍上转悠,取下一卷书打开来瞅了一眼道:“《百工谱》?这样珍贵的书你家也有?”   云琅夺过《百工谱》丢在书架上烦躁的道:“你还没回答我的话呢!”   张汤重新拿起《百工谱》笑道:“这有何难?有了这些人,你家细君日后掌控家业会更容易。”   “怎么说?”   “还怎么说?他们本来就是死囚,来到云氏依旧是死囚,一心一意的在云氏执役也就罢了,胆敢对云氏主人有丝毫的不敬,一声令下杀了就是,甚至都不用向官府备案。他们每一个人身后都有一大家子人当人质,没人敢反抗。”   云琅这才松了一口气。   张汤说的没错,在大汉,死囚是一种特别的资源,没事干的时候派到两军阵前充当一下死士,有事干的时候派去蜀中用绳子吊着开凿一下蜀道,再倒霉一点的会被派去幽州刺史府充当人种,每日的工作就是与番女交合,直至精尽人亡,目的就是为了能让幽州刺史府的汉人多一些。   反而,真正被砍头的死囚不多,除了一些政治犯与实在是罪恶滔天的人会被秋决,其余的都会派上用场。   大汉的律法实际上已经比前秦柔和的太多了,但是啊,在大汉,依然很容易犯罪,依然很容易变成罪囚。   主要是官员的权力太大了,大到了一言可兴家,一言可灭族的地步。   至于皇帝……数万人的生死只在他一念间。   家里将要进来的人很杂,估计这也是刘彻的意思,把云琅这样的人放在阿娇身边,他依旧是忌惮的。   不管刘彻跟阿娇现在是如何的如胶似漆,在皇权不受威胁这个前提下,刘彻依旧是清醒的。   政治讲究平衡!   不管怎么说,云琅今天都是开心的,因为宋乔来送晚饭的时候,他破天荒的摸到了宋乔的腰肢……   这是一个大突破,如果不是苏稚那个死丫头咬着一个梨子走进来的话,云琅其实很想今天就洞房的。   来到大汉已经快要五年了,除过跟卓姬春风一度之后,再也没有亲近过女色。   如果他是一个真正的少年也罢,偏偏在这之前,他的日子过的非常荒唐。   食髓知味之下,想要再忘记,那就太考验一个人的定力了。   云琅的定力一向算不得好,否则也不会因为被卓姬撩拨一下就胡天胡地。   宋乔一个非常敏感的女子,云琅的手才触摸到她的肌肤,她的身体就软的如同一摊泥,身体烫的厉害。   苏稚是大夫,自然知晓是个什么缘故,最让云琅想不通的是,这个死丫头不但不躲避一下,反而彪悍的将瘫软的宋乔挂在肩膀上就拖走了。   还口口声声的说什么,不能让你们犯错!   这让宋乔羞愧的恨不得立刻自杀。   阿娇现在没事干就会站在她家最高的楼上俯瞰云氏,所以,她对云氏将婚礼准备到了一个什么程度清清楚楚的。   就在今天,她又看到云氏仆人从渭河边上弄来七八车大鱼,就羡慕的对大长秋道:“场面还不如我大婚。”   大长秋咧嘴笑道:“您大婚的场面岂是云氏能比拟的,不说别的,三千铁甲开路,三千铁甲殿后,陛下铸造黄金台,以珍宝装饰观星阁,十万臣民齐齐恭贺,谁人能比?”   阿娇满意地笑道:“看云氏大婚,也准备的不差,居然弄了如许多的鱼。”   大长秋哈哈哈大笑道:“贵人怎么起了这样奇怪的心思?区区几条鱼罢了。”   阿娇有些羞涩的道:“小门小户的婚事办得怪有意思,恨不得再嫁一次!”   大长秋笑道:“贵人有了怀春之心,以老奴之见,明年,该是贵人大喜之年。”   阿娇满脸带着笑意,两只大眼睛都笑的弯弯的。   幽州刺史府有快马来报,已经找到了传说中的人参,再有月余,就会有使者专门快马送达。 第一百五十八章 云氏门槛   古老山门的秘技就这样毫无征兆的出现在大汉人的眼前,没有隐藏,没有秘传,没有束之南山,更没有层层考验,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他就像街市上的货物一般堆积在云氏的院子里。   不论是谁,只要付出一千个云钱就能随意翻看,只要再付出两千个云钱的竹简钱,就能拿走这些书简。   守在竹简堆边上的是梁翁,这个老汉经过这几年的滋养,虽然满头白发,却给人一种年高德劭的模样。   云氏准备散播山门秘技的事情,造就传遍了长安三辅,因此,来云氏专门看山门秘技的人多如牛毛。   没有人关心收费一千个云钱的事情,毕竟,在大汉,把学问跟金钱混为一谈,是对学问的最大羞辱。   有钱人自然不会在乎一千个云钱,能在第一时间看到西北理工的秘藏,谁会在乎?   当然对于那些没钱的人来说事情就很严重了。   司马迁也来了,西北理工这两年在长安非常的有名,仅仅是马车一项就把这个名字拗口的山门推上了一个顶峰。   不过,他没钱!   看着一个肥头大耳朵的家伙让仆人往一个大筐子里丢了一包钱之后,就大喇喇的拿起一本《几何原本》看的不亦乐乎。   “好书啊!好学问……”胖子摇头晃脑的向同伴夸耀。   梁翁依旧笑眯眯的看着这个胖子,他知道,这些家伙没一个能看懂小郎写的书。   站在另一边的毛孩觉得牙齿都开始痛了,见这个胖子开始向别人胡乱解释何为《几何》的时候,他再也忍耐着不住了,一把夺过那卷《几何原本》,取了一卷《农科全本》递给胖子道:“那卷书是我家小郎的游戏制作,您还是看看这卷《农科全本》吧,都是家里急需的学问。”   胖子并不恼怒,打开《农科全本》明显的松了一口气,拍拍一大捆竹简堆毛孩道:“这卷书,我黄氏要了。”   毛孩高兴地点点头,就让童子再去书斋里取一套《农科全本》这样的大路货,毛孩带着大一些的孩子抄录了好久,足足有二十套之多。   司马迁的好友任安见胖子又把好几包钱丢进了竹筐叹口气对司马迁道:“走吧,学问也认铜钱,即便精妙,也与我等穷鬼无缘。”   司马迁摇摇头道:“不是这样的,云氏既然肯拿出秘藏,就不会只卖这点钱。我在牢狱里曾经与云氏家主有往来,也听他断断续续的说过一些关于格物方面的见解,仅仅在此一道上,他西北理工就走的极远,我此次前来就为了看他的《物理》论。”   任安叹口气道:“《礼记·大学》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此为一等一的好学问,非重金不得观之啊。”   司马迁笑道:“看我的!”   说完就挤进了人群,随意的往箩筐里丢了一枚铜钱,然后就学那个胖子,大喇喇的拿起一本《物理》认真观看。   梁翁依旧笑眯眯的,只是眼中已经有了不悦之意。   毛孩从箩筐里捡起司马迁丢的那枚杂钱,放在太阳底下仔细看过之后就对司马迁道:“这不是一枚金钱,是一枚杂钱中的荚钱。”   说着话张口一吹,那枚荚钱就被吹跑了。   众人哈哈大笑……任安羞愧欲死……   司马迁倒是毫无愧意,指着竹简上的字迹点评道:“横倒竖歪,几乎如小儿初学。”   毛孩点点头道:“没错,这上面的字都是我家小童所书,指望我家小郎抄写这么多字,你想多了。”   司马迁皱眉道:“你家小郎的原本何在?如此丑陋的字迹,有辱书中高妙的学问。”   众人正要看云氏这个伶牙俐齿的少年如何羞辱司马迁,却听毛孩惊讶的道:“你看的懂?”   司马迁继续看着书简,随口道:“清气上升,浊气下降,风雨云雾,莫不为之,墨翟做小孔成像,虽然然知晓乃是光影之祸,却不知究里,你家小郎在书中言说乃是光影折射之妙,却没有实例证明,由此看来,你家小郎不喜格物之道,所以才不作深究。”   毛孩的嘴巴张的很大,一言不发,在棚子里面给他找了一个暖和的地方,放了一张长条凳,端来了一壶茶放在旁边的架子上躬身道:“郎君且慢慢观瞧,茶水不够吩咐一声就是。”   司马迁随便摆摆手道:“给我再弄一些云氏糕饼过来。”   毛孩丝毫不见恼怒之意,乖乖的应承一声就在梁翁的授意下去给司马迁拿糕饼。   梁翁见围观者默不作声,就拱手笑道:“我家小郎常说,自己写的书近似天书,能看懂者世间寥寥无几。这位郎君既然能看出书中真意,云氏焉敢怠慢,诸君中若有同样的才智之士,请尽管名言,只要说的有道理,云氏同样有茶点奉上,少顷,我家小郎定会邀请才智之士入我云氏书房详谈。”   任安慢慢的凑到司马迁跟前,瞅瞅云氏碧绿的茶水,以及丰富的糕饼不解地问道:“因何前倨后恭耶?”   司马迁给任安倒了一杯茶水道:“有其主,必有其仆,云氏只敬学问不敬衣衫。云氏与我相处两月有余,只要是饱学之士,随槛车,囚徒亦敬之,若是草包废物,虽锦衣玉食之辈也当猪狗尔。任安兄也是饱学之士,自可挑选一门学问折服云氏家仆,今夜我们兄弟二人,就能入住云氏山居,听云氏家主说,那里才真真是人居住的地方。”   任安笑道:“我素来治学于二李,这门学问多偏颇,恐怕与西北理工之术不合!”   司马迁笑道:“李冰父子治水于蜀中,我曾听闻云琅说过一种”自流渠“的治水法门,我兄不妨,慢慢翻看,定会有所收获。”   任安点点头,喝了一口茶水就分开众人,对梁翁道:“我也只有一枚荚钱。”   说完话,就往满是黄灿灿的云钱堆上丢了一枚荚钱。   梁翁笑道:“有才之士在我云氏可为上宾,郎君既然自付有才,请观之!”   任安看了一眼毛孩道:“我擅治水!”   毛孩这一次没有孟浪,而是派小童喊来了正在灌注香肠的严生。   严生过来之后,就从书简堆里找出来一卷《渭水方舆》放在任安的面前道:“这里是渭水水系图,重点是渭水流经上林苑这一段。您可知在何处?”   任安翻开简牍,从里面取出一方发黄的白绢,仔细的看过之后皱眉道:“渭水发源地是乌鼠山?此论并未成为定论,你家小郎手绘的这幅图,就把乌鼠山标注为源头,恐怕不妥吧?”   严生笑道:“我家小郎不会错的!”   任安争辩道:“因何如此肯定?”   严生笑道:“因为是我家小郎说的。”   “你家小郎就从无谬误么?”   严生瞪大眼睛道:“我家小郎如何会有谬误?如果你觉得我家小郎哪里说的不好,拿出你的道理来!”   任安喟叹一声道:“没有亲自走一遭乌鼠山,谁能确定?”   严生笑道:“我家小郎就走过!”   任安大惊:“走过?”   严生挺起胸膛拍拍这卷《渭水方舆》道,“如果我家小郎没有去过,如何能把乌鼠山之事说的如此清楚!”   见任安不说话,严生就对梁翁道:“算是半个懂行的,没法子要钱!”   梁翁大笑道:“能看懂一半也了不起了,毛孩啊,茶水糕饼伺候!” 第一五九章 我要读书   司马迁见任安得意洋洋的走过来,展颜一笑,就继续看自己选定的物理。   任安做了一会,吃了一块糕饼,见司马迁依旧没有走的意思,就低声问道:“在这里如何观书,我们还是去拜访云氏主人吧,早点找一个安身之所为妙。”   司马迁看了任安一眼道:“我们不能白白的在人家家里吃住,虽然云琅曾经说过,不论我什么时候去他都欢迎,我司马氏却不做这样吃白食的人。”   任安愣了一下道:“我们最后的钱都雇了马车,那里还有钱啊。”   司马迁指着看书的人群道:“我们坐在这里就算是帮了云琅,不用给他钱。”   “这话怎么说?”   司马迁笑道:“有什么难猜的,云氏如此散书终究不是一个好办法。这些珍贵的书落在读书人手中自然是有用的,如果落在那些脑满肠肥之人的手中,未免有明珠暗投之遗憾。如今,你我兄弟只用了一枚荚钱就得到了价值千钱的书简,这就等于给那些有才学又穷困的人开了一条新路。让云氏的赠书法门更加的有效,也能让没钱的读书人得到他们想看的书,这才是云氏赠书的真意。”   任安有些羡慕的瞅着大竹筐里面的云钱,不确定地问道:“真的如此么?云氏真的不在乎钱财么?”   司马迁将手指竖在嘴边道:“看下去便知。”   此时,太阳已经升起老高。   不知不觉,坐在司马迁身边喝茶读书的人越来越多,他们身上的衣衫都不算太讲究,每一个有座位,有茶点的人在落座之前都会微笑着朝已经坐在这里的读书人抱拳施礼,然后就施施然的加入了这个群体。   跟这个群体形成明显对比的是对面的富裕人家,这些人虽然也有吃有喝,还拿着书看,却吃的是自己的喝的也是自家带来的,手里的书简,也自然是花钱买来的。   司马迁放下书简对任安感慨一声道:“这云氏不简单啊。”   任安放下叼在嘴里的一块麻饼道:“什么不简单?”   司马迁摇头道:“区区一壶清茶,几样糕饼,就掳掠了长安读书人之心,又告诉了那些有钱人,云氏书籍得来不易。如此计算,还真是符合云氏家主那个狷介的性子。”   任安笑道:“挺好的,至少我先前看他卖书的怨气,现在全都不见了,你别说,云氏糕饼味道真真是不错,就是数量少一些。”   司马迁笑着把自己的那一份推给任安道:“那就多吃一些,不过啊,到了午时吃饭的时候,别后悔就是了。”   “午时还有餐饭吃?”   “没错,云氏一日三食,看时辰快要开饭了。”   “真是富贵人家啊,你我兄弟白日里划粥为食苦不堪言,云氏却钟鸣鼎食金珠玉噎,这世道不公啊。”   司马迁却心安理得的取过一块麻饼咬了一口道:“这里全是粮食的香味,没有血腥气,所以啊,都是干净粮食,云氏虽然富贵却从不巧取豪夺,我们吃的这些饭食,虽然奢华,每一粒粮食却都是云氏自己耕种出来的。这样的饭食我最是喜欢。”   任安想了一下,重重的咬了一口麻饼道:“那就多吃些,慰劳一下空空的肚肠。咦?背煤石的也能看书?”   司马迁闻言抬头看去,只见一个满身煤灰的少年郎怔怔的站在书架旁,好几次伸出手去,却又缩回来了。   白胡子梁翁却像是没有看见一般,依旧坐在太阳地里裹着皮裘打瞌睡。   那个伶牙俐齿的云氏小厮则露出八颗大白牙笑眯眯的,就等那个背煤的少年郎去拿书,然后开始呵斥!   当少年郎鼓足了勇气伸手去拿书的时候,却被另外一个黑了吧唧的瘦小少年抱住,大声道:“你不识字,看什么书啊,快走,还有两趟煤石要背呢。”   少年郎甩开那个瘦小的少年大声道:“我就要读书!”   “我们读不起!”瘦小少年再一次抱住了少年郎。   “我想读书!”少年郎似乎被周边传来的哄笑声刺激了,甩脱瘦小少年的力气有点大,一下子就把瘦小少年给摔倒在地。   瘦小少年坐在地上,张开手臂似乎要那个少年郎把他拉起来,少年郎却一下子扑过来,抱着瘦小少年道:“阿姐,我真的想要读书!”   听少年郎称呼瘦小少年为阿姐,司马迁的眉头就皱了起来。   梁翁不知何时睁开了眼睛,笑吟吟的看着那个少年郎道:“在云氏读书花费不了多少钱。”   少年郎的阿姐咬咬牙扶着弟弟的肩膀站起来,从怀里掏出四根竹筹递给梁翁道:“这些够吗?”   梁翁笑道:“无所谓够不够,只是你拿出你们姐弟今日所得,那么,晚上你们吃什么呢?”   阿姐用肮脏的衣袖擦一把脸道:“我下午再背四趟!”   梁翁感慨的道:“一筐煤石五十余斤,走一遭五里地,来回就是十里之遥,四趟就是四十里,你一介弱女子,走一日换取四枚竹筹已经是你的极限了,想要一下午走四趟,难,难,难。”   少年郎闻言,面如死灰,默默地背起放在一边的背篓,就向门外慢慢的走去。   他平日里最喜欢来云氏送煤,如此,就能看见云氏童子坐在屋檐下在沙盘上写字……   这对他来说,就是世间最美的画面。   他知道梁翁不是坏人,相反,每次来云氏,这个白胡子老翁都慈眉善目的,没有呵斥,没有嫌弃,更多的时候还会给他姐弟一些食物。   一天四个竹筹,也就是四枚云钱,他跟姐姐两人真的付不起。   任安在得知竹筹与云钱之间的换算方式之后,也叹了口气,对司马迁道:“其实不多啊。”   司马迁苦笑一声,对同样表情的诸位读书人道:“比我当初求学时便宜的太多了,先生的束脩远不止这些。”   一个读书人长叹一声,从怀里摸出两个云钱道:“也罢,少吃一顿饭也就是了。”   众人纷纷解囊,不一会,桌子上就多了百余枚云钱。   司马迁微笑着从头上抽出一根白玉发簪放在云钱堆上,然后就用袍子下摆兜上这些财物,放在满身煤灰的少女面前道:“应该够半年所需。”   少女盯着面前的这些钱连连摇头道:“我不值这些钱!”   司马迁笑道:“是我们一干人给你弟弟凑的束脩,不是你的卖身钱。”   少女惊愕的瞅瞅司马迁,又瞅瞅司马迁身后的一干穷书生,眼泪哗的一下就下来了,两道眼泪很快就在黑脏的脸上冲出两道痕迹。   一个胖胖的家伙从对面的人群中走出来,掏出一个绣花钱袋,翻转过来抖了一下,两枚金灿灿的金钱,就从钱袋里掉落,就听这个家伙得意的道:“这就够了吧,哈哈哈,看的小爷鼻子都酸了。”   司马迁哈哈大笑道:“有如此善心,活该你锦衣玉食啊!”   胖子愣了一下,接着大笑道:“这话在理!”说完话还横着眼睛瞅了身后的那些人。   少女却抱着怀里的钱,一股脑的堆在梁翁面前急切地问道:“够吗?”   梁翁长笑一声道:“怎么不够?足够了!”   毛孩笑嘻嘻的指着已经走出大门的少年郎道:“快去追啊,你们姐弟两的便宜占大了。”   少女欢快的跳起来,就大声的呼喊着弟弟的名字追了下去。   司马迁找了一根细木棍绾好发髻,就对梁翁道:“老人家,我尝闻云氏一日三餐,如今,已然到了午时,不知何时开饭?” 第一六零章 云氏法度   梁翁笑道:“云氏确实有三餐,且精美异常,却从不轻舍,诸位有识,有心,有义,正是云氏最好的客人,吃饭钟声将要响起,诸位请随老夫来。”   梁翁走了两步转过头又对那个一脸渴盼的胖少年道:“这位小郎也一并有请。”   胖子哈了一声,就快步跟上,一脸憧憬地问道:“听说云氏有一道菜肴名曰——红烧肉,今日可能有幸吃到?”   梁翁笑道:“红烧肉的滋味最是醇厚,也最适合你们这些少年郎享用,都是云氏贵客,如何会没有这道看家菜肴呢。”   胖少年得意的对司马迁道:“张军侯家的老三曾经在云氏吃过,回来之后赞不绝口,没想到我今日也能吃到,你今日品尝之后就该知道什么才是人间美味。啊呀,老院公,我还听说云氏有一种糕饼名曰——蛋糕,今日也能吃到么?”   梁翁大笑道:“饭后的甜点,往日是没有的,既然诸位想要尝一下,老汉如何能让诸位贵客失望呢。不仅仅有蛋糕,我家做的好羊肉诸位也应该尝尝,就是青菜少了一些,还请诸位贵客海涵。”   一个瘦峭的书生惊愕的道:“如此季节还有青菜?”   梁翁点头道:“云氏地热,即便是冬日,也有少量青菜供应家人食用,只是没有夏秋两季那么多而已。”   瘦峭书生倒吸了一口凉气道:“如此说来,方才在下在《农科全本》中看到的关于利用热泉暖地在寒冬时种植菜蔬之事乃是真的?”   司马迁笑道:“此事由来已久,前秦之时,就已经有了以温泉水灌溉嫩韭的典故,我大汉皇室太官园种冬生葱韭菜茹,覆以屋庑,昼夜燃蕴火,待温气乃生,菜蔬乃长,不过,也就这几样罢了。听说云氏的热泉菜圃,种类繁多,还有数种从番邦带来的番菜,听说滋味远胜葵菜。”   梁翁见一群书生加一个白丁胖子交谈的热烈,也不解说,只是在前面缓缓领路。   从外宅进入了前厅,遇到的云氏仆妇就多了起来,这些穿着青色麻布衣裙,带着青色布帕头巾的妇人,见梁翁带着七八个男子从外宅走进来,也不感到奇怪,依旧忙碌着自己的活计,并不轻易避开。   见司马迁似乎有些疑惑,梁翁就解说道:“三年前的一场大雨,毁掉了关中的夏粮,没到冬日,关中就已经饥民遍地,及到寒冬,路有冻死骨乃是常见之事尔。家主怜悯这些无家可归的妇孺饥寒交迫,就打开了家门,供这些妇孺进来避寒,还四处筹粮,才保证这些妇孺不死,结果呢,开春之后,她们无人愿意离去,家主也就收留了她们。所以啊,我云氏仆妇最多,也是家里的主要劳力。家主大才,仅仅用了这些妇孺劳作,三年之内,就让云氏从一文不名到如此钟鸣鼎食之家。因此,云氏仆妇诸位断然不敢等闲视之,云氏兴旺她们出力良多。”   任安感慨的对司马迁道:“原来是真的。”   众人穿过前厅,就来到了一个有小花园的院子,才走进小院子,司马迁就看到一束开的正艳的蔷薇。   “蔷薇?”   他停下脚步嗅嗅花香,确认这是真的蔷薇而非绢帛所扎,就疑惑的看向梁翁。   梁翁笑道:“我家小郎更愿意把这种花叫做月季,意思是每月都开花,去年之时,小郎从隔壁的长门宫移栽过来的,听说,长门宫也是从陛下的乐游苑里移栽的。人人都说这种花只能从晚春开到仲秋,我家小郎说这种花在冬天也能开,所以就移栽了几棵到了这座暖院,结果,又被我家小郎说中了,如你们所见,它真的开花了。”   司马迁的瞳孔微微的收缩了一下,轻轻地触摸一下娇嫩的淡黄色花瓣道:“西北理工对世界的认知,竟然微妙如斯!”   月季花下,种满了荠菜,任安采下一片嫩叶放进嘴里,咀嚼了两下道:“与春日荠菜并无二致。”   进到小院子之后,一股暖热之气就扑面而来,众人的神思为那几丛月季所夺,一时并未感到闷热。   站立的时间长了,才发现在这座小院子里穿裘衣并非一个好主意。   尤其是那个白丁胖子更是热的满头大汗。   众人除掉裘衣,胖子伸展一下双臂,感慨的道:“我家也应该有这样的一个小院子。”   任安好奇的看了一遍地下的热水渠笑道:“就地取材,耗费不多。”   胖子连忙道:“这么说我家也能修造这样的一座能在冬日里看到花朵的院子?”   任安大笑道:“首先,你家应该先有一座热泉。”   一个书生接话道:“以前听闻云氏以两千万购置这座庄园,人人都以为云氏是傻瓜,如今看来,说云氏是傻瓜的,才是真正的傻瓜。”   就在众人说话的功夫,云氏开饭的钟声响了,一群围着白色围裙的仆妇端着各色菜式,很快就摆满了一个方桌,最后进来的仆妇还抱着一罐子冒着热气的米酒,一并放在桌子上。   “呀,我的红烧肉!”   有美食在前,胖子早就忘记了要修建一座暖院子的事情,趴在方桌上不断地吸溜口水。   除过司马迁这个早就吃过云氏美食的人,其余众人,无不流露出馋涎欲滴的模样。   梁翁无声的笑了一下,觉得今天完成小郎交代的招收西席先生的任务应该不难完成。   这个时候再说话,就显得很无礼,面对一群馋涎欲滴的人,此时说什么都会招人厌。   “请诸位用餐!”   梁翁话音刚落,一钵子红烧肉就已经不见了踪影,眼看如此状况,梁翁就对留守伺候的仆妇道:“照样再来一份。”   司马迁不急着动筷子,只是笑眯眯的看着梁翁。   梁翁被司马迁的目光看的有些心慌,就拱手问道:“郎君为何不用餐?可是云氏的饭食不合胃口?”   司马迁笑道:“我实在是害怕这顿饭好吃不好克化,这样的饭食我吃过一遍,就那一遍,家父已经被云氏收买,要我必须在你云氏停居两年。我很担心再吃一顿,我就要卖身于云氏了。”   梁翁瞅瞅那群吃饭吃的极为忘我的人,笑眯眯的小声道:“在云氏担任西席两年,不会辱没先生吧?”   司马迁也同样小声道:“我现在就在想,那两个背煤的姐弟,是不是也是你云氏中人?”   梁翁笑道:“小郎说,云氏用人,可以利诱,可以欺骗,唯独不能强迫……”   司马迁用筷子夹了一块羊肉狠狠的吃了下去,喃喃自语的道:“又是以利诱之,又是以利诱之,这家伙难道非要把人心中的最不可告人的心欲望全部都利用一遍么?”   此时的云朗也在吃饭。   他正在聚精会神的对付一条鱼,仔细的将鱼肉中的鱼刺剥出来,然后捣碎鱼肉添上鱼汤,一小勺,一小勺的伺候闺女吃饭。   同样抱着木碗吃饭的霍光抬头看了师傅一眼道:“您确定能请来一个厉害的先生么?”   云琅面无表情的道:“这位先生,只是来教授你各地风土人情,山川名胜的,除此之外,你其余的课业还是以识字,读书为主,十岁之后吗,才能开始跟着师傅我学习西北理工的学说。”   米粒沾了一脸的霍光继续问道:“西北理工的学问很难学么?”   云琅给闺女擦擦嘴道:“你觉得现在,最难学的是什么?”   “算学!”   “这就对了,算学是西北理工学说中最基础的一门学科,你现在学的连皮毛都算不上。小子,你至少要学十六年才能对西北理工的学说有一个大概的认知。” 第一六一章 刘彻的疑惑   宋乔的胆子越来越大了,在度过开始的羞涩期之后,苏稚就很难再控制她了。   如今,她已经可以面不改色的坐在云琅对面吃饭,并心安理得的接受红袖跟小虫的服侍。   云音乌溜溜的眼睛一直在看她,看着看着忽然张嘴大哭了起来,将头埋在爹爹的怀里,很没志气的用小指头指着宋乔。   云琅摇晃着闺女,一只手还摩挲着闺女的后背,这让她很快就停止了哭泣,只是大眼睛上还挂着两滴晶莹的泪珠。   宋乔没有育儿经验,见云音似乎不喜欢她,就有些委屈。   “你应该经常抱抱她,让她熟悉你身上的味道就好了。”   “她不让我抱她。”   “那就等她睡熟之后再抱。”   “有用?”   “当然,如果你愿意让她吃奶的话……”   “滚开……我没有奶水!”   “孩子也不是一定要吃奶水……”   “这孩子第一次见你就乖乖的让你抱,现在却不喜欢要我抱她,你说,这是不是因为你是她父亲,而我不是她母亲的缘故?”   “别傻了,孩子这么大的时候啊,还没有形成她的独立意识,现在做的一切都是出于本能。人呢,比较高级,至少懂得判断,如果是一窝小鸡,小鸭子,只要它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个动物是谁,它们就会把这个动物当做母亲。孟大,孟二就是这样,所以,他们哥两现在有调动云氏所有鸡鸭鹅的本事。我之所以能很快被孩子接受,最大的原因是孩子在我的怀里感觉很舒服,知道不?我怀里曾经抱过不下十个婴儿。”   宋乔大惊:“都是你的?”   云琅看了宋乔一眼道:“弟弟妹妹……”   “你有十个弟弟妹妹?”   “悯孤院里我是老大……”   “什么叫悯孤院?”   “就是专门收留人家不要的孩子的地方。”   “有这样的地方?”   “有……闺女睡着了,你抱一会。”   “说说你的过去吧,我们马上就要成亲了,我却对你的过去一无所知。”   云琅沉吟了片刻,抬头看着宋乔道:“我和这个世上的所有人都不同,这是我唯一能告诉的事情。”   宋乔抱着云音低声道:“门禁非常严厉么?”   云琅摇头道:“是不可说,一旦说了,这世上很多学问以及认知就会被摧毁。我到现在都没有弄清楚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发生的,还在仔细探索中,那一场恐怖的灾难让我离开了所有我熟悉的人,以及熟悉的世界……几乎是一瞬间的事情,又好像过了很久,是时间出现了问题,是啊,是时间出现了问题。”   云琅几乎呓语一样的话,宋乔一个字都没有听懂,她探手握住云琅的手道:“既然是不好的回忆,就不要去想了,你现在有了女儿,马上就该有妻子,很快又会有孩子,你该多想想这些事,莫要为过去烦恼。”   云琅笑道:“你是好人,既然被我喜欢上了,你也不可救药的喜欢上了我,那么,就准备担惊受怕的过一辈子吧。”   宋乔嫣然一笑,理一理云音蜷曲的头发点头道:“你也是好人,比一般人好得多……”   云音睡得很熟,她不知道,在她的脑袋上方,正有两张脸越贴越近……   “如此说来,云氏并没有积累多少钱财?”刘彻翻动一下简牍瞟了一眼张汤。   “三五千万还是有的,相对云氏偌大的家业来说,不算多,也不算少。”   张汤回答的非常谨慎。   “朕听闻,云氏的马车风行长安,即便是吴国之地也有求购之音,云氏的桑蚕作坊堪称日进斗金,云氏铸钱更是收益惊人,就这还不说云氏家中的土地,牛羊,鸡鸭的产出。进项如此庞大,钱都去了哪里?长门宫起步晚,产业也不如云氏繁杂,而阿娇已经给朕储蓄了一万万钱。”   刘彻有些生气,大汉国内的富人,对他来说就是一个个的金娃娃,更是他予取予夺的目标。   在他看来,商贾,豪门,都是一群寄居在百姓身上吸取百姓,国家血肉的寄生虫。   既然一个个吃的脑满肠肥,那么,在适当的时候,断然没有让这些人尘归尘,土归土的道理,那些让商贾,豪门肥起来的血肉,不能就这样消失,这是天理不容的事情。   斗地主,打土豪,刘氏江山就是这么来的,猪养大了就要宰杀,猪可以死,猪肉不能浪费。   云琅虽然不能轻易杀掉,却能通过律法,时不时地罚罚铜,降降罪让云氏保持一定的规模,却不至于坐大。   “云琅常说,云氏的钱财都是仆妇,工匠,们辛苦赚来的,所以在分配的时候,仆妇,工匠都能分到不算小的一笔钱财,云氏虽然拿最大的一份,日常的花销也非常的惊人。据微臣所知,区区一个云氏,身家堪比上户的仆妇,工匠就不下十余人。”   “砰!”刘彻重重的拍了案几一巴掌怒道:“将钱财分散于奴仆,他与那些豪门,商贾有何区别!”   张汤笑道:“凡是身家达到上户者,都会从云氏分离出来,这是云氏的一条厉禁,微臣所说的那十余户,其姓名已经录在官府民册上。不管从那一条来看,仆妇,工匠们拿走的那一部分财货,都与云氏无关。”   刘彻愣了一下,狐疑的道:“他真的在散财?”   张汤无奈的回禀道:“启奏陛下,云琅将这种分配财货的法子叫做奖励。   他还说,世上本来没有人才,只是钱给的多了,也就成了人才。   微臣开始以为他是在说笑,在云氏停留的久了,就发现,他说的都是真的。   在整个云氏,云琅只做计划,至于怎么完成,全看云氏仆妇与工匠们的。   他从不插手,只等待收获。   云氏最初之时,全部身家加起来不足三百万,当一个仆妇问云琅要蚕种,准备养蚕的时候,云琅就花钱购进了大量的蚕种,准备了很多养蚕的器具……   到了春蚕收割蚕丝的时候,云琅获利五倍,秋蚕之后,云琅获利二十倍。   等到第二年春蚕又开始的时候,云氏奖励那个要蚕种的目不识丁的婆子一成份子,然后,春蚕收割,那个叫做刘婆的仆妇就成了大汉真正的上户人家,其母女二人已经落户阳陵邑,且在阳陵邑购置了家业,只是依旧住在云氏而已。”   “你收了云氏多少好处,如此卖力的帮他吹嘘!”刘彻的怒容不见了,多了几分调侃的意味。   没想到张汤居然跪地道:“很多!”   “咦?还真有,云氏不会也奖励你了吧?”   张汤笑道:“微臣虽然不才,除却陛下的赏赐,此生还不准备再接受他人的赏赐。微臣说的好处是,云氏的种子,云氏的雏鸡雏鸭,小猪,小牛,小羊,以及蚕种,农具等物。这都是微臣利用陛下派遣去云氏公干的时候趁机采买的,两年过后,家中老妻以为,已经可以不指望微臣的俸禄过日子了。”   “有意思!”   张汤再次拱手启禀道:“云氏发家与众不同,无剥削平民之事,无戕害大汉之实。这也是微臣最想不通的一点,按理说,有一得必有一失,微臣到现在都没想到到底是谁失去了云氏赚到的这些财货。”   “比如说朕?”刘彻也皱起了眉头,天下财货的总数是有数的,一个人多拿了,那么,必然就有人少拿了。(这是古人对经济总量的看法,直到经济繁荣的北宋,才开始对劳动创造财富有了一定的认知)。   张汤摇头道:“陛下是最大的受益者……”   刘彻点点头道:“朕也是这么认为的……来啊,诏五经博士来见朕。” 第一六二章 歪嘴的和尚   第一位奉诏的五经博士名叫张会,此人一生专治《春秋》,乃是五经博士中的佼佼者。   在听完皇帝的疑惑之后,他就很自然的给皇帝讲述了春秋范蠡的故事。   范蠡一生中,三次将挣来的财富分给朋友和百姓,分完以后又重新创业。   而且在创业中始终以诚信和仁义为经营的出发点,他从来不像一般商家那样精打细算,盘剥敛财,而是对合作者谦和礼让,对待雇工十分慷慨。   遇到灾年减产,就减免地租,同时,开粥场赈济灾民。   在年初,和一些农民、商人签订货物收购合约,到年底如果货物价格上涨,范蠡按照现价收购,如果价格下跌,就严格履行合约价格。   所以由于他的诚信和仁义使他三次千金散尽后很快又能取得巨大的财富。   范蠡这种乐善好施回报家国的善举,更使范蠡的经商之道和诚信仁义远近闻名、流传后世。   正因为他仗义疏财,从事各种公益事业,从而获得“富而行其德”的美名。   张会认为,云氏生产自然会增加财富,多生产一颗鸡蛋,那么国家就多了一颗鸡蛋。   而经商不会,他们不过是把一个地方的财富搬运到另一个地方从中赚取差价,行为非常的卑劣应该打击。   云氏的行为很明显,是在师法范蠡,应该受到国朝的奖励。   听完张会的解说,刘彻与张汤更加的疑惑了,于是,刘彻又命召见年纪最大的五经博士申屠根。   申屠根听完张汤的讲述之后,闭目沉思一阵,然后道:“陛下,何以单独言利?唯有义利相合,才是大政……”   而后,申屠根告诉皇帝跟张汤——   儒家并不反对对“利”的追求,认为“义”和“利”并不冲突,只是对“利”的获取应该符合“义”的原则。   《论语》中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孔子认为获取“富和贵”(即利益)是人人都想要的,但利益一定要取得的有道义,如果违反道义的去获取财富,是不可以的,所以儒家认为一定是在遵守道义的情况下去取利。   还告诉皇帝,要多读《论语》,一部《论语》中还有许多关于义与利的论述。   如“富与贵,人之所欲也”,   “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等等。   最后告诉皇帝,云氏的做法非常的符合孔丘对义利结合的要求,如此人家,亦是大善之门。   申屠根洋洋洒洒的叙述了一炷香的时间,见皇帝跟张汤都已经理解了何为利,何为义,这才满意的告辞。   申屠根走了很久,张汤小声问皇帝:“陛下,申屠先生可是专治《论语》的大家?”   刘彻看了一眼张汤,若有如无的点点头。   刚才两位先生自然是博学的,他们说的话也没有丝毫的谬误,只是,直到现在,皇帝与张汤依旧没有弄清楚,为何云氏经商对所有人都有利,却没有伤害任何一个人。   不过,皇帝之所以与众不同,最大的原因就是他能熟练地从别人的智慧里提炼出自己需要的东西。   刘彻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范蠡每次从别人那里赚来无数钱财之后,他都会散尽家财,保证世间的财富依旧平衡。   而且,他这样做了三次之多,到了最后,他也没有带走多少钱财,而是带着西施泛舟湖上,成了一个渔翁……   申屠根口中的巨贾子贡也是如此,这个最后弹冠而死的家伙,也没有带走任何财富……   皇帝是不能疑惑的……   于是,皇帝与张汤二人很快就达成了一个简单的见解,那就是不把财富拿走,最后还给世界的商贾才是一个好商贾。   余者,不足与论!   “云琅成亲,微臣还是要走一趟的,不知陛下可有其它吩咐?”   张汤已经准备告辞了,他今天在皇宫中停留的时间太长,眼看就要天黑了。   刘彻站起身,背着手沉思了片刻道:“告诉云琅,一且封赏朕都给他攒着,白登山回来之后,就是他云氏光耀门楣之时。”   “微臣代云琅叩谢吾皇大恩。”   张汤拜谢过皇帝之后,就踩着最后一缕光辉离开了皇城,在将要上马的时候,忍不住回头观望。   金灿灿的阳光给黝黑的皇城涂上了一层亮色,偌大的皇宫如同黄金铸就的一般。   张汤一点都不希望云琅去白登山,之所以会问皇帝最后一句话,就是希望能从皇帝口中听到不准云琅去白登山的消息。   现在看来,皇帝更在乎一个臣子的忠诚,而不是智慧。   去了白登山,生死两茫茫……   云氏的藏书远比司马迁预料的要多,毕竟,阿娇不喜欢读书,却很喜欢藏书,于是,在最短的时间里,长门宫的藏书有一大半都被云琅找长门宫藏书楼宦官,重新抄写了一份。   这份工作延续了两年多……   长门宫藏书与其余地方的藏书有很大的不同,不同之处就在于长门宫藏书不用遵守皇家的忌讳,也不用在乎诸子百家的内斗,只要是长门宫没有的书,他们就会积极地收录下来。   比如司马迁看到的这本《淮南子》。   淮南王刘安现在的日子过得很悲惨,据说连四匹马拉的马车都已经改成了两匹马来拉。   他的闺女已经远嫁去了匈奴,他的儿子正在阳山为大汉挖铜,他的封国已经被皇帝拿走了一半还多。   所以,只能依靠卖书来维持简朴的生活。   这本《淮南子》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在生活上刘安是简朴的,然而,在精神世界里,刘安却是富裕的。   一本《淮南子》就让司马迁彻夜未眠,通读了三遍之后依旧爱不释手。   即便如此,司马迁还是敏锐的注意到了云氏收藏的西域地图,与他在太史令藏书馆中看到的有很大的不同。   身为一个对世界有着无穷好奇心的人,司马迁将云氏地图与太史馆藏的地图做了对比之后,就觉得自己很有必要跟云琅当面交谈一下。   云琅很疲惫。   昨晚,宋乔并没有回到自己的住处,两具年轻的肉体在碰撞了一夜之后,铁打的人也会感到疲倦的。   而且,在这个过程中,睡不踏实的云音还总是时不时地醒来,然后大哭两声……   “云兄,你家藏有《淮南子》也就罢了,为何你家收藏的西域地图也跟国朝收藏的大为不同呢?你真的确定,大月氏就在葱岭西边?”   面对司马迁的咄咄逼问,云琅疲惫的打了一个哈欠道:“司马兄,我如今正处在大婚的紧要关头,这时候说这些不合适吧?”   “醇酒妇人有什么好的,哪有谈论学问来的有意思。”   “那是你啊,我就是一个俗人,俗人就喜欢一些俗事情,好了,这些天你就好好地在云家休憩。您的父亲大人既然已经回老家了,你也没有什么牵挂,云氏藏书又多,吃住也不错,你就好好地做学问就成了。现在啊,不要抓着我问东问西的,小心我会胡说八道。”   “既然如此,我就列一个条陈,把自己的疑惑都写在上面,等你大婚之后,你再一一解答。”   他是一个很干脆的人,见云琅不想理睬他,立刻就走,片刻也不停留。   云琅原本还想跟他说一下请他当先生的事情,人就走的不见踪影了。   估计想要请他当家里的先生,就必须先回答他那些无聊的问题,这个人的脾气倔着呢! 第一六三章 婚礼?婚礼!   不管中间有多少事情,云琅的婚礼如期在一个飘着小雪的天空下开始了。   五十个小子一起吟唱《关雎》倒也像模像样,最让宾客动容的不是吟唱的内容,而是云氏已经有了五十个识文断字的幼童。   长安三辅之内,读书人虽多,却大多数是勋贵子弟,即便是一般的富户,想要供一个读书的孩子也并非易事。   毕竟,即便是上户之家的十岁的少年,这时候首先要学的并非识字,而是种田,耕作,或者打铁,木匠,甚至经商。   十岁的年纪正是长见识,学本事的时候,一般人家谁会舍得把宝压在读书上。   如果读书读到了十三四岁,立刻就到了成亲的年纪,一旦过了十五岁,按照大汉律令,就该分家单过。   如果到了那个时候,还没有一个谋生的本事,会被所有人看不起,想当年,陈平就是因为不事生产,才会被嫂嫂出言羞辱。   朱买臣就是因为一心读书导致家业败落,才会被妻子羞辱,最后横下一条心,去了长安专门求官。   五十个少年人不事生产,这是一件大事……以孔丘的名望,一生也只教授过三千子弟。   前来观礼的阿娇,长平,卫青,也是神色难明,他们知道,在云氏有资格读书的不仅仅是男童,云氏女童也在经历同样的学习过程。   马车载着云琅,宋乔绕着云氏庄子走了一圈,这对新人算是见识过了天地。   再次进门的时候,少年们又开始吟唱《有女同车》。   宋乔缓缓下了马车,当苏稚掀开宋乔幕篱的那一刻,满座宾客终于看到了云氏女主人的模样。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礼节,是要来宾记住这张脸,以后,在云氏,只有这张脸的主人,才是云氏女主人。   霍去病成亲的时候,张氏还没有资格这样做,毕竟,在那座庄园里,霍去病的母亲才是真正的女主人。   刘二的傩舞表演的极好,哪怕是没了半截胳膊,他的舞姿一样充满了神秘感,当带着山魈面具的刘二嘴里咬着刀子摇头摆尾的时候,云氏仆妇在刘婆的带领下,齐齐的向主人夫妇行礼,承认从今往后,宋乔将是家里的女主人。   冗长的礼仪足足进行了大半天,细节之多,即便是云琅也忍无可忍。   深知云琅秉性的霍去病,曹襄,李敢催促礼官快速走完了全部流程,两顶软轿就抬着云氏夫妇,去了山居,一个满脸笑容的婆子,轻轻地掩上后院的门扉……大礼成。   宋乔云琅很想要一个美满的婚礼,只可惜,全庄子人的努力,最后让婚礼变成了一场很大的社交活动。   云琅相信真正祝贺他新婚的人,只有自家的仆妇,工匠,门客,再就是算上霍去病,曹襄,李敢几个人。   至于别人,都在云氏前院开始了干自己的事情……   还有更多的人,把礼物丢在云氏,然后就一窝蜂的去了长门宫。   走完各种礼数之后,云琅就带着宋乔去了温泉山居,山居边上就是云氏的老院子。   苏稚,乳娘,云音,霍光都住在这里,按照云琅的吩咐,这几天闭门不出。   “按照礼单来看,咱们不亏,就是不想看家里有这么多不相干的人。我们成亲,他们得意个什么劲啊?”   宋乔整理好了礼单朝云琅埋怨。   “小子们的迎宾歌唱的好,催嫁歌也不错,刘二他们的傩舞我还想看,就是刘婆一嘴扯开红绸的样子妾身也喜欢。一家人坐在一起好好地吃顿饭,仆妇们围着火堆跳跳圈圈舞,小子们胡乱在外面蹦跶,给老虎吃口肥鸡,妾身就满足了。”   云琅躺在软榻上,仰面朝天瞅着屋顶发愣,听见宋乔在不断地抱怨,就笑道。   “与人方便,与己方便,我一个从山里出来的穷小子,能走到这一步已经很不容易了。云家以后要跟这些人打交道,总要表示一下的,如果冷冰冰的拒绝,连皇帝都不会放过我们。这世界啊,就是一个站队的世界,不跟皇帝站在一起的人下场可期。为了以后的安静,目前呢,就一定要忍耐一下。”   宋乔点头道:“是这个理,可是,千里迢迢赶来的董仲舒就对你说了一句——好,很好,就留下一盒毛笔走了,是个什么道理?”   “君子之交淡如水!给了一盒毛笔,我以后要用这盒毛笔替儒家发声张目。你看着,他还会来的,就在这些客人都走了之后。”   “为什么?为什么不能一次说完?”   “在咱们的婚礼上谈论利益如何划分不好。”   “我们家能占到便宜?”   “儒家的长处在高端,却没有矮下身子去做实际事情的能力,以前这一块是墨翟,公输般的天下,现在我西北理工在实务上超越了墨翟,在机关消息一道上又超越了公输般。我们算是弥补了儒家的最后一个短处,不分一些好处给我们怎么成?另外啊,将西北理工的学说揉进儒学也需要出现一门新的典章,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公孙弘不愿意跟我们谈,我也不愿意跟董仲舒去谈,这中间有很大的错位。”   “为什么?董仲舒可是以儒家宗主自居!”   云琅摇摇头道:“他代表不了儒家……”   见丈夫不愿意把话说明白,宋乔乖巧的没有发问,听到云音在里间哼哼唧唧的,就起身进了里间,不一会就披散着头发抱着云音从里间走出来,她的束发丝带被云音捏在手里玩弄。   热闹维持的时间远比云琅想的短,一天之后,热闹的云氏就随着客人的离去,重新恢复了平静。   同时离开的还有长平与卫青,云氏有了女主人,他们身为客人就不好继续住在云氏主楼。   对长安人来说,这是一场胜利的婚礼,也是一场成功的婚礼,所有参加云氏婚礼的人,有的得到了一些东西,有些失去了一些东西,还有的好像销声匿迹了。   不过,每位客人离开的时候都获赠了一个大大的食盒,里面装满了云氏特有的各种糕点,以及香肠,肉丸子卤肉一类的食物,这让客人们对云氏的好感大增。   也彻底奠定了云氏家厨乃是大汉第一家厨的崇高地位。   云琅很喜欢自己家的厨娘成了大汉第一厨娘。   如果可能,他更想让自己家出现大汉第一木匠,第一铁匠,第一织娘,第一绣娘,第一车夫之类的人。   他明白真正能够支撑他野心的绝对不是什么高官厚禄,金银财宝,而是这些实实在在的人。   所有走掉的人,并非云琅想要留下的人,而云琅想要留下的人,如今沉迷在云氏的美食与华宅之间。   这就对了,毫不犹豫离开云氏的人,对云氏的奢华美食并没有太多的留恋,他们有更加重要的事情去做,或者相对云氏他们有更加奢华的生活要过。   这些人绝对不是云琅能驾驭的了的。   留下来的就是一群有弱点的人,他们或者贫寒,或者求官无路,或者沉迷于云氏藏书。   因此,不用云琅多说,仅仅是宋乔这个女主人出马,云氏就多了五位教书先生……   这些人的学识良莠不齐。   司马迁这样的当然是一代人杰,任安这样的也是人间难得,至于其余的三位……他们需要求教与前两位,而后再教授学生。   所以,云氏的老宅就彻底的变成了学堂,司马迁几乎是住在云氏藏书楼里不出来,任安整日里乱跑,研究云氏水车,水磨,以及取暖工程。   其余的三位先生的日子就不好过了,他们要教授整整九十三名云氏幼童,且不论男女! 第一六四章 春情躁动的冬日   人人都说艰苦的环境才能培养出真正意志坚强的好汉来。   云琅觉得这句话不太对。   霍去病这种从小就丰衣足食的富贵家伙的毅力,要比云琅这种从小就在苦水里泡大的孩子强大的太多了。   云琅居住的山居,距离霍去病夫妇居住的山居仅有百十步远,每当云琅在清晨的时候,拥抱着宋乔高卧的时候,就能听见霍去病跟张氏两人练武的恐怖声音。   因为靠近骊山缘故,这里的温度要比长安低的多,因此,当长安还是风和日丽的时候,骊山一般都在下雪。   天上的太阳红彤彤的,天空中却有雪渣子扑簌簌的往下落,霍去病一枪刺出,稳住枪杆长呼一口气,一道白烟箭一般喷出,久久不散。   “他们夫妇又在练武,夫君,很吵啊。”宋乔抬起白腻的上身,撒一下娇就缩进了云琅的怀里。   天太冷,云琅用毯子把两人裹紧,然后抱怨道:“他们两个再这样下去,一辈子都不会有孩子的。”   宋乔在云琅的胸口画着圈吃吃笑道:“我们就一定会有?”   “那是自然……我们比他们勤快,天道酬勤!”   如果可能,云琅想在床上度过自己美好的一天,只可惜他还有一个闺女。   这孩子天亮之后就会醒,然后就会从小床上爬下来,自然地来到父亲的床上,在两人中间找一个最暖和的位置钻进来,然后就百十用手抓父亲的嘴巴,她喜欢听父亲讲故事。   再旖旎的场景,多了一个胖孩子之后立刻就会从旖旎变成温馨,这时候,宋乔就会起床,笑吟吟的看着他们父女叽里咕噜的说外星话。   两岁的孩子正是学习说话的时候,这时候自然要满足孩子的说话欲望,即便是没有说话的欲望,也要引导孩子多说话。   《灰姑娘》这样的故事自然不适合云音听,因为这个孩子现在已经是类似公主一类的人物了,绝对不是《灰姑娘》故事中那种只有一个城堡的公主。   云氏的封地放在关外,绝对是乡侯的地位,如果再偏远一些,就是亭侯。   即便是在关中,云琅这个军司马,能在皇家禁苑中拥有一座大庄园的人也是绝无仅有的。   一家三口洗漱完毕之后,空中的湿气早就被寒冷的空气凝结成冰雪掉光了。   包裹好闺女,推开窗户,正好看到张氏正在给赤裸着上身的霍去病擦拭水渍。   云琅打了一个响亮的唿哨,云音就欢喜的咯咯笑,霍去病没好气的看了云琅一眼道:“你准备贪睡到什么时候?再不练习一下枪盾之术,等到了白登山你就有苦头吃了。”   “我学的是万人敌,不是你这种百人敌,一般情况下,我以白登山为剑,以马邑为柄,以黑虎山为镡,以大军为锋刃,轻轻一挥,敌军就会灰飞烟灭。”   “你的万人敌是嘴上的万人敌,我的百人敌却是枪杆子上的百人敌,我就怕你这样的万人敌,一旦上了战场,会被匈奴的一人敌给干掉。”   “白登山的胜败不在匈奴,而在于朝堂之上,如今,我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你做好了么?”   “你做好什么准备了?”   “逃跑回来却不会被陛下追究罪责的准备……”   “你无耻……”   “你又不是第一天才认识我,另外,我可是大军的辎重官,我要上什么战场啊?”   霍去病狞笑道:“等你上了战场,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战场上哪来的万全之地!”   云琅笑道:“我去白登山,与你们去白登山不太一样,到时候你就会知道了。”   张氏愣愣的看着他们两人争吵,开始的时候还以为两人会打起来,后来发现两人除了斗嘴之外,并没有其它的举动,这才恼怒的将赤裸着上身的霍去病拖拽回去。   “看不出来啊,那个混蛋就是想让你在雪地多冻一会!”   霍去病拍拍健壮的胸膛笑道:“老子的身子就是钢浇铁铸的!”   张氏没来由的红了脸,笑道:“知道,知道,我家夫君的身子骨就是钢浇铁铸的,不过啊,还是不要中云琅的计才好。”   “那家伙以前是羽林军之耻,现在又是骑都尉之耻。”   张氏笑道:“说来也怪啊,你一个校尉将军,副手应该是一位假司马,为何会派云琅这样的军司马过来?”   霍去病披上长衫坐在暖位上长叹一声道:“你能想到刚才那个贪生怕死的混蛋,竟然能在匈奴进入上林苑的时候,一人阵斩了一十六个匈奴么?”   “啊?”   “啊什么啊,你以为他的少上造实爵爵位,军司马的实职军职是怎么来的?就是他立下了无数乱七八糟的功劳加上斩甲首十六的军功,把他结结实实的送到这个位置上的。”   “我还以为他胆小如鼠呢……”   霍去病苦笑道:“他一会胆子大的要死,一会又小的让人发笑,胆小的时候,站在屋檐下都怕被砖瓦打破头。胆大的时候,敢在陛下脚下,千军万马之前单骑杀死公孙起。你都不知道,我当时爬在木龙上脑子都抽抽了,生怕,陛下调转一下令旗,他就会被弓弩手给射成刺猬。不管他胆子到底是大,还是小,我都希望在战场上把后背交给他,哪怕是战死了,我都不用担心杀我的是背后飞来的冷箭。”   “你跟李敢两人可以结伴冲锋,云琅可以在后面压阵,曹襄又是怎么回事?他可是真正的胆小鬼。”   “你知道什么,只要我还没有战死,阿襄就一定不会跑,如果我都战死了,阿襄不跑还等什么?以后不要再说阿襄胆小的话,会伤了我们兄弟情义。”   张氏的话让霍去病感到不舒服,他就站起身,离开山居,准备去找一下曹襄,好好谈一下,他可以胆小,但是不能怯阵。   一道淡绿的身影出现在前面,这道绿色身影旁边,真是撑着伞的曹襄,天上已经不掉雪渣子了,他撑的哪门子的伞。   霍去病的眉头一下子就皱起来了,习惯性的抬头瞅一眼云琅的房间,发现这家伙正抱着闺女站在平台上冲着他挤眉弄眼的。   “阿襄也要成亲了!”   “那个女人是牛家的闺女?”   “对啊,这家伙也算是得偿所愿了。”   霍去病咬咬牙,冲着云琅挥挥袖子就再一次回到了自己的山居,他今天不准备出来了。   也准备给云琅,曹襄最后一段松散的好日子,一旦青草开始发芽,他就准备挥师北上。   冬日的山居是休闲恬淡的,只有背煤的背夫们不停歇的穿梭在白茫茫的天地间,踩出一条黑黑的道路来。   董仲舒踩着地上薄薄的白雪,一步一顿的在雪地里漫步,身边没有随从,也没有书童,他只想在这个寒冷的日子里,尽快的厘清自己的思路,然后与云琅进行一场艰苦的谈判。   董仲舒是一个老派人,他从不相信无缘无故的亲近与好事,他相信这世上存在努力之后得到丰厚的回报这回事,他也相信日积月累之后儒家会兴旺发达的让人纳头就拜。   唯独不相信,云琅这种已经有了一定根基,并且有着明显前途的人,会毫无条件的投在儒家门下。   罢黜百家,顿尊儒术说到底不过是一个说法而已,儒家自卫绾,魏其侯,时期就开始努力推行,到了现在,终于有了一线曙光,一路走来是何等艰难。   一旦公孙弘登上相位,儒家也就真正算是踏上了大汉朝最高的殿堂,从今后,将会是儒家来掌控这个庞大的帝国。   想到公孙弘登上相位,董仲舒未免有些失落……   皇帝接受了他的学说,却让公孙弘当上了宰相! 第一六五章 权谋与洞察   以前的时候,云琅认为自己在大汉什么都没有,只要有所收获就算是赚到了,所以很多时候他都无所畏惧。   现在不同了,有了妻女之后,做事之前都要好好的想一下,想清楚前因后果之后才能动手做事情。   投靠皇帝明显是一个很不靠谱的想法,因为当你用情义去面对皇帝的时候,皇帝一般都会用利益来考量你。   这就不公平了,而且,非常的不公平。   以前的时候,云琅对大义这个概念基本上没有什么了解,现在明白了,大汉的大义很多时候都是以皇帝利益为核心存在的。   不论是将士死战,文官死谏,最后得利的是皇帝,有时候人家还不愿意领你这个人情。   大汉朝是没有国家这个概念的,只有天下这个概念,而这个概念又是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两句话里延伸出来的。   所以,在大汉,维持了皇帝的利益,也就是维持了国家的利益,所有人都必须以这个目标为最高行为准则。   董仲舒将自己的学说比喻为绝世美女,如今,这个美女已经嫁给了刘彻,正在为刘彻生儿育女。   云琅从来没有见过有一尺多长胡须的男子,现在,他见到了,董仲舒的胡须就有一尺多长,飘散在颌下,让他的头部显得格外的大,也让他的脸显得格外的长。   所谓相貌奇古就该是这个样子。   已经枯坐了快半个时辰了,两人都没有说话的意思,负责茶水的红袖,也乖乖的跪坐在边上,眼观鼻,鼻观心的如同跪坐泥俑。   云琅的脑子咕嘟咕嘟的冒着泡,他在努力的将眼前的董仲舒与史书上的董仲舒合二为一,努力了很久之后,不得不放弃。   书上的来终觉浅……   “元光元年,老夫入仕就任江都王刘非国相,这一任就是十年。在这十年里,老夫做过很多尝试,最后老夫以为,以《公羊》为治理地方的典范,应该是可行的。老夫推究‘自然灾异’、‘阴阳运行错误’的原因,最后发现,在求雨时只要能关闭阳气,释放阴气,能使天下雨,止雨时,只要关闭阴气,释放阳气,使雨停止,且屡试不爽。”   云琅听了董仲舒的话,叹口气道:“您可以把西北理工在《格物》一书中对云雾雨雪的认知认为是胡说八道就好。”   董仲舒皱眉道:“你不辩解一下么?”   云琅笑道:“你老已经做过十年实验,且身体力行的证明了雨水是人能够通过某种方法求来的,并且是可以经过人力来控制的,小子还解说什么?”   “你会摈弃你们错误的看法么?”   “不会,反而要大力的宣扬,告诉所有人天上的云雾雨雪其实都来自于地面上的水,是被太阳蒸腾化作水汽之后的产物。”   “这么说,老夫错了?”   云琅呲着牙笑道:“您是对的。”   “为什么如此说?”   云琅拱手道:“您教授的是现在的学生,西北理工教授的是以后的学生,受众不同,答案自然也就不同!”   董仲舒怒道:“你是说老夫是错的,并且要用时间来证明老夫是错的么?”   云琅正色道:“您是对的,这没错,站在您的高度来看风云,您自然是对的。前不久,还有一个在上林苑发动冰雹,害死我云氏上万只鸡鸭的家伙刚死不久,我也被冰雹砸的满头都是包,才好不长时间,怎么敢说你们说的是错的呢?”   董仲舒咳嗽两声道道:“也有几次不准……老夫以为既然多数是准的,也就可以了。”   云琅皱眉道:“您到底要说什么?”   董仲舒咬着牙齿道:“天人感应!”   云琅笑了,拍着大腿道:“陛下可能不会喜欢!”   董仲舒正色道:“这也是老夫为何只能成为诸侯国相,而不能成为陛下宰相的原因。”   云琅笑道:“我无意朝堂,只想证明自己是一个真正的大汉人,一旦证明了,我就躲在家里不出门,我家外面的世界都是你们的,我不干涉!”   “李少君死于你手……也就是说,你比他更高明!”   “拉倒吧,李少君因为被陛下逼着情动雷霆来对付我,结果两个时辰天雷未至,就对自己下了毒手,抹着毒药的刀子才刺进胸腹,天雷,冰雹就来了,他是被自己活活气死的,跟我一文钱的关系都没有。你们想要巫蛊,想要魇镇,想要蛊惑天下人信鬼神,是你们的事情,千万不要拉上我,也不要告诉我,一旦被我知道,我一定会禀报陛下的。你也知道,只要沾上这几样的人,想好好的死都是一种恩赐。”   董仲舒霍然起身,挥动巨大的袍袖道:“竖子不足与谋!”   云琅笑嘻嘻的站起身施礼道:“您说的很对,云琅就是一个整日里在嘴上抓挠的竖子,担当不了大任,您大可不必在乎我的意见,就当我不存在,直接做主就好!”   董仲舒仰天长叹道:“这天下多的是无识无胆之鼠辈,有胆五识又不堪大用,似你这般有识无胆者却愿意碌碌无为,随波逐流,毫无以天下大任为己任的狗才,真真是上天瞎了眼,给了你们这样的锦绣心思!也罢,你且在你的云氏庄园尽享富贵,且看老朽等人是如何为尔等狗才奔波!”   云琅长揖不起:“有劳董公!”   董仲舒胸口起伏的厉害,扶着云家的门柱好一阵才平复了心情,回头看着云琅道:“而西北理工学说果然能为我儒家所用?”   云琅笑道:“世上已经没有了西北理工这个说法,从此只有儒家经典,董公也稍微改动一下说辞,至少,人力能够控制风霜雨雾的说法从此不提最好,免得跟我儒家经典——《格物》起了冲突。”   “天人感应总要有的,否则天子权势无可制止!”   云琅微笑道:“:既然我们已经把他捧到天子的位置上了,跋扈一些,专权一些,也是可以理解的。您只要努力做到让皇帝相信天人感应就好,至于百姓,我们还是慢慢教会他们读书认字,使用工具,为天下生产财富就好了。”   “你难道就不怕一个没有制约的皇帝么?”   “他们本来就没有制约,手上又有军队,监狱,屠刀,还能受什么制约?除非您可以控制这三样中的一样,再去跟陛下谈天人感应,如此,效果要好得多。”   董仲舒没有回答,一步步的下了云氏的楼阁,坐上一辆青牛拉扯的牛车,吱吱呀呀的离开了云氏。   大人物就喜欢操心天下事,云琅摇摇头,回到了屋子里。   董仲舒走后,红袖就像是活过来一般,抓着一把松子嗑着,见云琅回来了,就主动分了他一点。   “刚才我们说的话,你要忘掉!”云琅往嘴里丢了一棵松子。   “婢子刚才差点睡着了,您跟别人的谈话,婢子没有听见。”   “这就对了,有些话听多了,对寿命不好,而且是对我们全家的寿命都不好。”   红袖紧张的看着云琅道:“小郎以后也不要做对我们全家寿命不好的事情,我就剩下这个家了。”   云琅拍拍红袖的脑袋道:“不做,打死都不做,这个世界对我不亲,很难让我不顾一切的去爱他……”   青牛拖着牛车上了古道,董仲舒依旧趴在窗户上看荒原上的景致。   牛车里没有火盆,冷得如同冰窖,他却没有丝毫的冷意,这点寒冷与他结冰的心比起来,算不得什么。   “我心匪石,不可转也……”董仲舒长叹一声,越发觉得这个世界离他越来越远。 第一六六章 请君入瓮   董仲舒注定是云琅生命中的匆匆过客,此人不敢深交,且万万不可与他混为一谈。   大千世界中,有些物种天生就带着毒素,最好敬而远之。   与董仲舒相比,少了一只耳朵的主父偃看起来就慈眉善目多了。   短短一个月之内,云琅总共被弹劾了七次,这七本弹章全部来自于主父偃。   如果按照弹章的内容来治云琅的罪过,至少需要五马分尸才能宣告正义胜利,如果再把云氏满门抄斩,那将是正义的压倒性的胜利。   不过,当这七本弹章全部都出现在阿娇手里的时候,就屁用不顶了。   “你看看,满篇说的都是我的罪过,还把董君的事情剜出来说我不守妇道。”   云琅看了那本弹章,上面说的是他云琅跟董君交恶的事情,最后借助酷吏张汤除掉了董君,还说董君冤枉至极,上面半个字都没有提及阿娇,也不知道她说的事情是从哪里看出来的。   “不仅仅如此,这封弹章里面还有关于李少君的事情,说云琅施法弄死了李少君,并且引得上林苑被冰雹袭击,上林苑损失惨重,还说陛下行在周边有妖人环伺,需要尽快处置,以为天下戒!”大长秋也打开一份弹章一边看一边给阿娇解说。   阿娇叹息一声,用一只手撑着红扑扑的面颊忧伤的道:“他疯了?又在影射我当年的巫蛊之事,这件事连陛下都忘记了,他为什么又要提起?”   大长秋笑道:“牲口棚里关押了六天,医者说主父偃至少减寿十年,这可是大恨啊,如何能不回报?”   阿娇笑道:“他也太没用了,明明知道这样的法子不能动我分毫,你说说,他这样做是为了什么?”   大长秋嘿嘿笑道:“又是太祖高皇帝故智——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啊——哈哈哈哈,他最近正在筹划将闺女嫁给齐王刘次昌,还请求陛下准许他赶赴齐地就任齐国国相呢。”   阿娇一下子来了精神,用胳膊撑起上身笑吟吟地问道:“齐王可曾答应?”   大长秋笑道:“自然答应了。”   阿娇咯咯笑道:“那就帮他一把吧!”   云琅黑着脸道:“这样做是不是……”   阿娇瞟了云琅一眼道:“狼窝里出了一只小羊羔啊!好啊,大长秋。你把这些弹章全部都留着,他云家大坏事没干一件,小坏事却多如牛毛,人家主父偃在很多事情上还真的没有冤枉他,请陛下再三思一下!”   云琅无奈的道:“在渭河上修码头,在骊山上修山居,在荒原上放牧,这些都是跟您学的啊。”   阿娇撇着嘴道:“你凭什么跟我比?就靠你一个小小的少上造头衔?真是笑死我了。”   “好吧,我赞成齐王娶主父偃的女儿总成了吧?”   阿娇冷笑道:“明明是一个坏蛋,偏偏把自己弄得跟大善人一般,有本事你放开主父偃试试,看人家到时候能弄死你全家不?”   云琅当然没有兴趣当《农夫与蛇》里面的那个农夫,事实上,他只要一想到主父偃离开云氏割掉耳朵送给他的场面,心头就忍不住冒寒气,这是生死之仇,没办法解开了。   齐国临淄有10万户人家,仅租税一项,就有黄金24万两之多,人民富饶,超过长安。这两年不知怎么了,连续两年都没有礼物献上来,皇帝正在追问其中缘由,估计过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有旨意下来。   因为是皇家的私事,所以,知道的人大多是皇室中人,像主父偃这样的人是不可能知道这些宫内事情的。   当皇室中人都在纷纷与莫名其妙的齐王拉开距离的时候,主父偃这个时候靠上去,只会让皇帝更加的愤怒。   这是赤裸裸的背叛。   “齐王啊,干错事情了,他那里有煮盐的利益,临淄那个地方又是有名的鱼米之乡,跟城阳王刘喜一样,都是最富有的诸侯国,连续两年都没有给陛下上贡,这是说不过去的。再加上早就听闻,齐王刘次昌与他的姐姐不清不白的,陛下准备下死手来对付是很自然的一件事。主父偃未必就不知道齐王面临的危机,人家这也是在死里求活呢。只要他去了齐国担任国相,就能抓住齐王的把柄来要挟齐王,心存不轨啊。”   阿娇三言两语就把主父偃的打算分析的丝丝入扣,这个从小就在富贵圈子里长大的女子,终于有了她该有的见识跟智慧。   大长秋道:“其实也就是一个由头而已,陛下前两年杀人太多,现在变得稳重了,不再胡乱杀人,而是开始学着用律法来惩处罪人了。”   “齐王死定了是吧?”云琅满怀期望的问道。   阿娇冷笑一声道:“谁能比我更加了解阿彘?当齐王第一次没有送来礼物的时候,就已经在阿彘的心中扎下了一根刺,当他第二年还没有送来礼物的时候,他在阿彘的心中早就成了必死之人。今年见小梁王,城阳王,淮南王惨败于陛下之手,再加倍送来了礼物想要弥补,哼,为时已晚了。为了一点财货就弄得国除人死的,也不知道刘次昌是怎么想的。陛下猜测的没有错,他就是心怀不轨!”   云琅笑道:“估计在他们心中认为,不想当皇帝的诸侯就不是一个好诸侯。”   “哈哈哈……还真是这样的,大汉的诸侯王就没有几个是安稳的。”   三人说说笑笑的就把主父偃的命运给决定了,然后他们就不再提起主父偃。   阿娇今天喊云琅过来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富贵镇。   相比云氏跟长门宫在渭水边上修筑的水路码头,富贵镇的码头更是大的吓人。   仅仅三年,长安三辅的人已经开始习惯使用煤炭作为燃料了。   对于大城市里的居民来说,烧柴其实非常的不方便,不仅仅是不耐烧的问题,仅仅是煤炭即便是湿的也能燃烧这一点,就比柴草柴火好的太多了。   于是,富贵镇在两年的时间里,已经扩大了五倍不止。   如果阿娇允许人们进山大规模的开采煤炭,那么,富贵镇变大十倍并不是不可能的。   云琅说的很清楚,骊山里面的煤炭还不足以支撑到富贵镇变成一个通都大邑。   这就注定了富贵镇绝对不能以煤炭为真正的主业,否则,一旦煤炭被挖掘光了,富贵镇将会无以为继,最终重新变成一个荒城。   会因为煤炭而兴盛,也会因为煤炭而衰落,这是经济规律确定的一定会发生的事情。   如今,依靠人力背煤,就能有效的控制采掘进度,也能有效的延长煤市存活的时间。   至于这里出产的煤不够整个长安人用的这一点,云琅并不担心,只要人们知道煤炭是个好东西之后,很快,就会发现其余煤矿的。   背煤自然是一项辛苦的劳作,不过,对于那些赤贫的野人来说,是最稳当,最快的来钱方式,能帮助他们度过最艰难的时光,并且完成自身的初步积累。   “蚕丝,我们已经储存了很多,丝绸也有了一些,如果再算上家里的禽蛋,猪羊产业,支撑富贵镇几千人的生计还是有些单薄了。”   “你云氏的舟船,车马,也应该并入富贵镇。”   见阿娇跟大长秋两人眼睛闪烁着贼光,云琅哑然失笑道:“您两位就没有想到药婆婆跟苏稚她们的作用么?”   阿娇皱眉道:“什么作用?”   “如果把医馆开的很大,再依靠医馆行采药,制药之事,这同样是一个非常的产业。如果贵人能够把人参,三七这些贵重药材的集散地放在富贵镇,不出五年,我敢保证医药两项产业,就会成为富贵镇最吸引人的第方。再者……这也会变成长门宫最大权力的来源!”   阿娇的眼前一亮急急问道:“怎么说?” 第一六七章 云中谁寄锦书来   “贵人如今虽然不是皇后了,却拥有比皇后还要自由的权力,而皇后最重要的一个职责就是——母仪天下!   天下人以陛下为父,所以风调雨顺,生杀予夺之权在陛下,皇后当为天下之母,自然要和风细雨,哺育天下臣民。   民间常有严父慈母之说,因此,贵人的行事风格就不可暴虐,陛下为了准备与匈奴的大战,必然就会显得严苛一些。   这个时候贵人就该表现出极大的仁慈,极大的耐心,让天下人知晓陛下之所以严苛,是为了保护所有人不为匈奴所伤害。   如今,我大汉医者奇缺,在乡野之地,百姓一旦染疾,或者求助于巫祝,或者托庇于神明,这两者虽有安慰之功效,却无治病之奇能。   如果贵人有心,将医药两道遍布天下,救治百姓于水火之中,则贵人当为我大汉之母……   一个妻子,需要贤良淑德,需要美艳的容貌,而一个母亲,就完全不需要这些,即便是满面皱纹,貌如无盐那又如何?”   阿娇陷入了长久的思索……   云琅见状,悄然退出,大长秋也跟着走了出来。   “如何施行?”   “财力不足,全是空谈!”   “长门宫中多年的私蓄不算少!”   “放诸天下,依旧是杯水车薪!”   “嘶——需要如此之多的财货支持?”   “仅仅是初期,就需要在长安三辅修建医馆,药铺不下千家,而这些医馆,药铺绝不能以盈利为目的,也就是说,医馆里面的医者,药铺的运营都需要长门宫财物支持,而且不是一年两年,而是十年二十年,乃至千秋万世……做了这么多,唯一的目的就是要让百姓染疾之后,不至于哀嚎于床榻,路死于沟壑。”   “此为千秋功业!”   “非常人行非常事,阿娇本非非常人,行此非常事正当其时,不管能做到什么地步,阿娇都将成为千古妇人之典范。何为高贵,不是身披紫罗,万人朝拜,人人畏惧就能成为高贵之人的,而是要让百姓敬仰,人人爱戴,哪怕是身着麻衣,吃粗粝的食物,也能让百姓从心底里喊一声贵人,方为这世上最尊贵的人。”   大长秋长吸了一口气道:“那就先从富贵镇开始吧,而后是阳陵邑,再后来是霸陵,长安,浠水……”   云琅指指主楼道:“阿娇贵人还没有答应呢。”   大长秋笑道:“会答应的,她已经在想自己成为万民之母之后的场面了。”   云琅笑道:“如此,甚好……注意啊,一项德政往往会在施行的时候会变成害民之政,如何监督,如何施行,我会立一个章法的,回头就送过来。”   “钱,依旧很重要……你的意思是不问陛下要钱?”   “问陛下要钱?你觉得可行么?”   “不可行!”   “那就自力更生吧,至少贵人以后想要举办元旦时那样奢华的聚会是不可能了,如果非要举办,那么,收益一定要比花费大很多才好。”   “阿娇这些年尽给别人办事了,却没有拿到钱,以后要改改……”   云琅笑着告辞,大长秋则双手插在宽大的袖子里目送云琅离开,他觉得,云琅这一次出的主意,非常的好。   云琅回家之后,心情也很好,毕竟,能让大汉的百姓有病之后有一个看病的地方,无论如何都是好事。   虽然大汉的医者很不靠谱,医药也非常的值得怀疑,然而,毕竟还是有一些真正的医者,真正的医药,只要慢慢的摸索,慢慢的发现,总会找到最好的医疗之术的。   大汉时代正是汉民族从散漫走向一统的时代,也是版图逐渐固定的时代。   云琅觉得自己既然已经站在源头上,就有必要慢慢的将所有好的事情一件件一桩桩的安插进去,看看能不能一直流传下去。   反正汉人喜欢从历史中寻找答案,他就准备给大汉的历史里塞进去更多有益的东西,让后世人多一个选择。   回到家里的时候,宋乔做了雕胡饭,这东西非常的难得,雕胡菜(茭白)本来就难得,雕胡饭在长安更是难得一见。   高粱米一样的东西吃到嘴里却有难得清香气,配上秋日里晒的野菜,柔津津的很有嚼头。   云琅吃的香甜,云音,霍光就不一样了,他们对雕胡饭的反应不是很好,即便是宋乔给他们的饭碗里浇上肉糜,他们一样不喜欢。   云音扭过身子就去找乳娘吃奶,霍光没有奶水喝,只好羡慕的瞅着吃的嗞嗞作响的云音,不断流口水。   “大女不能再吃奶水了,她已经长得很大了,再吃奶水也吃不饱。”   “不用管她,饿了名自然会吃饭的,小光,吃饭!”   云琅吼了一嗓子,霍光打了一个激灵之后,就赶紧低头吃饭。   “夫君今日心情很好啊。”   宋乔吃了一口饭随意的问了一句。   “与你有关!”   “跟妾身有关?”   “是的,跟你,还有药婆婆,苏稚有关,今天说动了长门宫在天下大肆的修建医馆,药铺,将这些医馆,药铺当做一种福利来做,从今后,大汉的土地上,很快就会有不要钱的医馆,药铺来帮助百姓了。”   “咦?有这样的好事情?”   云琅推开饭碗叹息一声道:“没法子,不管是苏稚,还是你,亦或是药婆婆,你们都习惯给人治病,哪一个能站到前面去收钱?以你们三个人的性子,百姓如果没有钱你们难道就不给人家治病了么?”   “那自然是不成的,赚钱是小事,治病才是大事情。”   云琅摊摊手大笑道:“就知道你们会这样想,所以啊,我就干脆给阿娇出了一个好主意,钱跟药材由长门宫出,你们只要负责治病救人就好。”   宋乔笑眯眯的点头道:“我夫君真是体贴,妾身算是没有嫁错人,这张锦书您就收好了,妾身就当没看见。”   宋乔说着话就从怀里掏出一张锦书递给了云琅。   “这是什么?谁的锦书?”   “看过之后就知道了,一个怨妇写的……可怜啊,花心思写的锦书,不敢拿出来,只敢放在礼物盒子里。”   云琅打开锦书,看了一眼无奈的道:“人家就是写给你看的,不是写给我的。”   “写给妾身看的?啧啧,您瞧瞧,这首短歌,写的情真意切,哀婉绝伦,妾身可没有这样好文采的情人。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   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今日斗酒会,明旦沟水头。   躞蹀御沟上,沟水东西流。   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   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你也真是心狠,这样一个惊才绝艳的美人儿也舍得放弃。”   云琅吃饱了,还是端起了饭碗继续吃,准备用饭堵住嘴,这样就不用说话了。   宋乔笑道:“这就不说话了?看来啊,你跟人家欢好的时候就存心不良。”   云琅的饭碗被宋乔夺走了,云琅只好苦笑道:“当时谁都没有存着天长日久的念头,就是,时间,地点,环境非常适合,于是就有了大女。”   宋乔瞅了一眼竖起耳朵听闲话的霍光,没好气的在霍光圆脑袋上拍一下道:“快点吃饭,今天的字还没有写完呢。”   霍光见师母的脸色不好看,赶紧低下头猛吃,就差把脑袋塞碗里了。   “总之,就是一笔糊涂账是不是?”   云琅笑道:“我们可以糊涂,大女却糊涂不得,也不敢糊涂,一旦糊涂了,这孩子的出身就麻烦了。”   宋乔傲然抬头道:“有什么好糊涂的,大女是我的长女,以后有人问起,就这么说!” 第一六八章 做小事之前先要吹大事   阿娇的行动能力非常的强悍,在云琅还被迫跟宋乔研究卓姬送来的《白头吟》的时候。   一座高大的木头楼阁已经悄无声息的完成了最后的装修,矗立在富贵镇最繁华的十字街口。   门头上的招牌无比的巨大,被一匹红色绸缎包裹的严严实实看不清上面写着什么字,只是高大的屋子,奢华的陈设,就让富贵镇里的人围观良久。   苏稚背着手站在大门前,骄傲的扫视了一眼围观的人群,就走了进去。   “主事的怎么是一个小女子?”人群中有人窃窃私语。   “长门宫的铺子,怎么没有用商人?”   “会买煤么?云氏已经把我们害惨了,如果长门宫再来,咱们哪来的活路哟。”   “要不,找找郭大侠,请他帮我们说项说项,长门宫如果也卖煤,我们就只能吃煤了……”   “找郭大侠也没用,长门宫啊,不是云氏,云氏都不给郭大侠颜面,你指望长门宫会给?”   “长门宫不卖煤,也不会与民争利,这里要开的是一家医馆,一家药铺,听说是贵人体恤百姓,专门为百姓抒危解难的。我还听说,在这里看病不要钱,买药只收本钱,而看病的先生都是贵人特意从璇玑宫请来的高人,从今后,我们富贵镇的人算是有福了。”   说话的人正是郭解。   这段话如同投入水里的石子,众人先是安静了一下,然后立刻就炸锅了……   “郭大侠,果真如此?”   “郭大侠,我老母可以找高人看病?”   “郭大侠……”   东方朔站在官衙门口,眼看着郭解被众人围在中间,就笑着回去了。   有了郭解在,他就不用学商鞅立木,也能做到让百姓相信官府的话。   官衙的内宅里,大长秋安静的坐在矮几后面喝茶,见东方朔进来了,就取出一卷简牍递给东方朔道:“以后就让郭解按照这上面的条陈做事就好。”   东方朔笑道:“官府如果颁布刑罚,百姓不敢不信,如果颁布善政,百姓就会议论纷纷。人心呐,真是奇怪,他们宁愿相信一个游侠,也不愿意相信真正的官府。”   大长秋挑挑寿眉道:“这是自然的,人们一想到官府,就会想到徭役,赋税,编练,只会往坏处想,如何会往好处想呢。云琅当初跟我说要树立一个道德标杆,老夫还以为是他在胡闹,现在看起来,这人的确好用。”   东方朔笑道:“这两年来,郭解日日行善,帮助我们与豪强争锋,也就是因为有他,富贵镇如今才能保持平和一片。富贵县中多豪侠,这些豪侠已经被县衙收编了,人呐,一旦有了官身,就会有很大的变化,以前他们唯郭解马首是瞻,如今,却以律法为先。再过两年,某家认为郭解就能寿终正寝了。”   大长秋摇头道:“不必,此人还有大用,皇家医馆,药铺,今后要大行其道,不仅仅是富贵镇一家有,只要是我大汉的州县之地,都该有一个医馆,一个药铺,皇家恩德必定要散播到大汉的每一寸国土上。”   东方朔感慨的道:“这样的计谋才是真计谋,耗费不多,就能接百姓之心,远比大军征讨更有用处。”   “慢慢来吧,这样的德政以后会越来越多,陛下行疾风暴雨之事,贵人行春风化雨之能,按照云琅所言,一手大棒,一手蜜糖,必定能让天下安。”   接下来的三天里,郭解不断地向外宣传阿娇要在全大汉建立医馆,药铺的消息,也向外宣传,长门宫正在招纳大量的医者,一旦被长门宫录用,将会一生衣食无忧。   不得不承认,游侠们的消息渠道远比官府管用,当关中已经传遍这个好消息的时候,官府才慢吞吞的发布了消息,证明游侠所说确有其事。   于是,无数的游医日夜兼程的向上林苑涌来。   不管在哪一个时代,医者都是专门的人才,只要是医者基本上都能做到衣食无忧。   如果一个医者不辞辛劳的来到上林苑想要谋取一个衣食无忧的职位,那么,这位医者的本领明显是不过关的。   于是,培训就成了必须有的节点,且不可少。   云琅不知道阿娇是怎么安排的,不过,看到宫里的宦官这些天不停点的进出长门宫,就知道对这件事阿娇非常的上心。   总体来说,开无数的免费医馆基本上就是一个梦想,这是一个极其庞大的机构,只要想想后世的卫生机构就知道这是一个庞然大物。   即便是再如何精简,也不是阿娇一个小小的长门宫所能推动的,皇帝也不会眼看着长门宫的势力增长到这个地步。   他给出的不过是一个希望而已,解决宋乔,苏稚她们眼前的困难才是他的主要目的。   富贵镇里面突兀的出现一个与大汉格格不入的医馆,药铺是不合常理的。   接下来的一年多时光,云琅又不在上林苑,只好未雨绸缪的弄出好大的一个动静,好掩盖一下苏稚,宋乔要开的这个带有住院性质的新医馆。   云琅没觉得自己动动嘴,别人就要跑断腿,不管从哪一方面来讲,推动大汉朝的医疗卫生运动,不可能是坏事。   尤其是要让大汉人养成喝开水这个良好的习惯,毕竟,就在霸陵之地,夏末之时刚刚爆发了一场瘟疫。   长平,卫青这些人之所以喜欢居住在云氏,究其原因就是云氏中人一般都很健康。   这一点非常的重要,在这个一场风寒就能要人命的时代里,身边全是健康的人,这对勋贵们很重要。   云琅也没有太多的时间去关注长门宫正在做的事情,毕竟,如果一个人被董仲舒缠上了,就没有别的精力干别的。   这个皓首老者,整日里不辞辛劳的从富贵镇来到云氏,不喝云氏的香茶,也不吃云氏精美的饭食。   每日里除过跟云琅争辩之外,再无别的想法。   “云氏不干政事,如果可能,我情愿一辈子不见陛下。”   云琅这一次没办法再敷衍这个老夫子,毕竟,刘备才三顾茅庐而已,这老夫子已经来云氏五趟了。   “如果将来由你来接任矩子之位,你以为如何?”董仲舒面不改色的道。   “儒家有矩子?”   “有的,自然是有的……”   “还是没有的好,或者尊崇逝者为尊也行!”   “云氏谨慎的过头了。”   云琅笑道:“谨慎有什么不好的?最多不过是走路慢一些,这样却很安稳。对于云氏来说,富贵险中求这种想法绝对要不得!”   董仲舒摊在腿上的手不知不觉的就变成了拳头,然后缓缓起身,看着云琅悲怆的道:“天下苍生……”   云琅不等他说完,就冷冰冰的截断他的话道:“天下苍生只要活着,就能慢慢找到自己的路,任何剧烈的变化对他们来说都是灾难。而且,真正维系这个天下的人,不是你我,而是天下百姓,他们或许看起来没有我们睿智,没有我们有先见之明,然而,这是他们的世界,每个人都该有自己的想法,按照自己意愿选择。我们可以出题,可以告诉他们有多少条路可以选择,唯独不能替他们做出选择。”   “天下愚者何其多!”   “那就教化,儒家的根本难道不就是教化么?如果我们少参与一些朝堂上的纷争,多潜心教化一些百姓,一旦民智开启,他们的任何诉求都会由他们自己去获取。”   “你云氏就是如此做的?”   “没错啊,我准备用十年时间来教化我云氏子弟,十年之后,你会看到我云氏上下绝无白丁,一个识字的父亲加上一个识字的母亲,没道理会养育出一个不识字的孩子。您想想啊,当天下人都识字,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董仲舒咬牙道:“太遥远了,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大业!”   云琅笑道:“主父偃曾经说过一句话,我认为很有道理,他能代表你们所有人。”   “日暮途远,倒行逆施?”   云琅点点头道:“且看看他的下场吧!” 第一六九章 冒顿的坟墓?   云琅的人生观早就被先是淬炼的坚不可摧。   当初为了报复那些恶心的人,专门研究了一下,黑社会教科书《教父》。   并且从中提炼出来了属于他一个人的生活经验,不仅仅如此,他还从这本晦暗的书里面砸吧出来了一些人生真谛。   第一步,努力的实现自我价值,这一点对云琅来说,已经完成了,至少,在大汉,他的人生价值已经得到了具体的体现。   第二步,全力照顾好家人,这一点是云琅做梦都想做的事情,然而,他以前没有家人可以照顾,所以就玩命的去照顾那些同样一无所有的弟弟妹妹。   第三步,尽可能帮助善良的人,对这一点,云琅也有这深刻的认知,虽然帮助恶棍获得的收益可能更大一些,他还是愿意去帮助善良的人,毕竟,这能让他感受到帮助人的快乐。   第四步,就厉害了,当一个人已经完成原始的积累之后,就要学会为族群发声,虽然大汉的说话环境糟糕了一些,云琅依旧在持之以恒的那样做,只是做的比较隐晦就是了。   第五步,为国家挣得荣誉……这就是云琅将要去边城,将要去长城戌守的原因。   就像鲁迅读史书能从字里行间发现吃人二字,云琅同样从一部看似无聊的小说作品中找到了他需要的东西。   这些东西虽然没有普世价值,对云琅却非常的重要,他视作经典奉行不渝。   在未来的两千多年里,无数的思想大潮纷至沓来,让云琅目不暇接,因此,无论董仲舒的个人情操有多么的高尚,出发点是如何的好,对云琅来说都是一些过时的信息,根本就打动不了他的心。   对古代的大人物残酷一些是没有错误的,这能让他们产生反省之心,哪怕是一星半点的反省,后世人也将受用不尽。   董仲舒悲凉的背影消失在了云琅的视线之外,估计和前几次一样,这位老夫子又会背着手漫步在荒原上作仰首问天状。   小孩子哭闹起来,能让人发疯,尤其是云音,在不愉快的时候就会嘶声裂肺的嚎哭,中间还会伴随着翻滚,乱丢东西的行为。   按理说,正确的行为方式是不理不睬,等她嚎哭够了之后,自然就会平息,说不定还能改掉这个坏毛病。   理智归理智,如果云音是霍去病的孩子,云琅当然会站在老师的立场上这样对待。   问题是,这孩子是亲生的,所有的理智跟思维就没有屁的用处,只知道手忙脚乱的抱着闺女嘴里发出嗷嗷的声音,哄孩子安静下来。   “您不该这样放纵这孩子的。”宋乔明显站在一个外人的立场上看待这件事,毕竟,这孩子不是她亲生的,所以要她站在母亲的立场上去考虑问题明显是强人所难。   “以后吧,孩子哭的凄惨,万一把嗓子哭坏了那就糟糕了。”云琅以无比正确的父亲式方式结束了问答。   “您很喜欢孩子是吗?”   “那当然,只要是我的孩子,越多我越是喜欢。”   “别人家的孩子你就不喜欢了?”   “别人家的孩子我也爱看,只要是你生出别人家的孩子就成!”   一句话就引来了一场斗殴,云音眼看着父亲被母亲压在下面痛打,脸上还挂着泪珠,就摇头晃脑的爬过来帮父亲,且笑的咯咯的。   霍去病的蜜月算是过完了,在这两个月里,他成功的让两个女人有了身孕,一个是张氏,另外一个是张氏的婢女。   当药婆婆告诉霍去病这个消息之后,他的第一反应竟然是仰天大笑。   第二天就搬去军营里居住了。   云琅分不清什么是正妻,什么是平妻,反正曹襄娶了牛妞妞,然后牛妞妞就成了平妻,连一个像样的婚礼都没有。   即便是云琅跟霍去病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成的亲……   “能成亲就不错了,再不成亲,妞妞就要显怀了,那时候她就没活路了。”   “陛下同意了?”   “同意了,我挨了一顿揍!关起门来揍的,陛下下手很重,现在,我没事了,可以一起去白登山死战,即便是死了,我谁的人情都不欠。”   “要死你去死,我跟去病,李敢可没想着要死,还等着回来看孩子呢。”   正在喝酒的霍去病附和的点点头道:“是啊,白登山的状况虽然险恶,却没有那么危险,不算什么。”   李敢喝了一口酒道:“我父亲,哥哥都去过白登山,不都好好地回来了?”   曹襄摇摇头道:“我运气一向都不好……”   霍去病白了曹襄一眼道:“快死的人还能碰见阿琅,还说运气不好,如果你运气真的不好,这会我们应该给你上坟才是。”   曹襄若有所思的道:“似乎是这样,自从遇见阿琅之后,我运气好多了,能活着这个不算,既然是兄弟,救我的命是他该做的,能娶到妞妞才算是托他的福气。”   李敢见云琅转过头看他,连忙举手道:“你们忙,我也没闲着,老婆又有身孕了。”   霍去病长笑一声道:“家里既然都安顿好了,冰雪解冻,就是我们出征之时。”   大喊大叫完毕了,就发现其余三人都跟看白痴一样的看着他,霍去病皱眉道:“你们难道不想早日去白登山么?”   李敢摇摇头道:“不想!去的越早,屯驻的位置就越是糟糕,我们的兄弟连适应的时间都没有,就要上战场,这样不好,最好等杏花开了之后再去,路上不但不辛苦,还有准备时间。”   云琅看看霍去病对李敢道:“还有这种说法?”   李敢吸了一口气道:“白登山两侧有长城,事实上,在白登山前面还有一段夯土长城。我父亲李将军神箭的威名就是在那段夯土长城上杀出来的,那时候我父亲只是一名曲长。一曲五百六十二人,活着下来的人不过七十余人。所以,我父亲早就告诉我了,如果真的要去白登山,无论如何要避开那段夯土长城,那段长城其实是用来阻碍匈奴人牛羊的,更是匈奴人退回草原的要地,每年,最惨烈的战争都发生在那里,躲都躲不掉。”   云琅皱眉道:“我就想不明白了,避开白登山,马邑,白狼堆那边都是大路,匈奴人为什么会死心眼的非要死攻白登山?”   “冒顿的坟墓在那里!”   霍去病淡淡的道。   云琅笑道:“匈奴人无父无母,冒顿此人更是杀父妻群母,你指望他们对已经死掉的匈奴王有敬意吗?”   李敢道:“不是这样的,冒顿认为白登山一战乃是平生功业的巅峰,还认为,匈奴一族驰马中原乃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因此,在临死前就把自己的坟墓放在白登山周边,据说劳动了三十万人,坟墓挖好之后,将他下葬之后,又有十万匹马在上面纵横不休的奔驰了三天,而后又在那里洒上了草籽,三年过后,已经没人知道那里是坟墓,那里是草原了。我太祖高皇帝受辱于冒顿,我太祖高皇后受辱于冒顿,我大汉文皇帝受辱于冒顿,因此,挖出此人尸骨鞭尸,乃是大汉人的天职。匈奴人可以不在乎冒顿,却无法忍受冒顿被鞭尸,一旦出了这样的事情。被冒顿收服的月氏,楼烦、白羊河南王,浑庾、屈射、丁零、鬲昆、薪犁,以及强大的东胡,很可能就会分崩离析,所以,匈奴即便是不愿意,也必须阻止大汉军队找到冒顿坟墓。所以,这么些年以来,白登山就成了大汉与匈奴的生死斗场,且不死不休。” 第一七零章 初具规模   云琅觉得这个世界再跟他开玩笑。   透过他的窗户就能看到高大的始皇陵。   他不相信,在大汉会没有一个人知晓始皇陵的确切位置,如果大汉皇帝拿出一分寻找冒顿坟墓的精力来寻找始皇陵,应该早就找到了始皇陵。   可是,大汉皇帝,乃至大汉人似乎对这件事并不热衷,始皇帝对他们来说就像是一段遥远的过去,并不重要,忘记了,也就忘记了,算不得什么。   这就奇怪了……   云琅很想知道皇帝心里是怎么想的!   来云氏的人,云琅看似不理不睬,实际上,只要有人对那座高大的封土堆产生了兴趣,云琅就会知晓。   毕竟,常年生活在骊山里的野人,早就成了他的眼线,只要是这座山里的事情,没有云琅不知道的。   山坳处的那一群野猪今年下了三十二个小猪仔,半山腰上的豹子夫妇今年一个孩子死掉了,住在树洞里的熊罴今年没有找到合适的配偶整夜大叫,住在后山的白狼群今年接纳了两匹孤狼这样的事情他全都知道。   自从野人被阿娇纳入了自己的势力范围之后,猎夫这种古老的职业,就在上林苑消失了。   毕竟,被阿娇捉到的猎夫,下场很凄惨,他们会在第一时间也变成野人,唯一的活路就是背煤!   上林苑的野人下山,这对大汉朝是有表率意义的,根据官府推算,全大汉足足有三成的隐匿人口都是野人,只要他们全部下山,对大汉来说意义重大。   野人只会在环境宽松的条件下下山,一旦朝廷开始横征暴敛,估计上山的人会更多。   骊山脚下埋着一个时代巨擘,没想到白登山下也埋着一位时代巨擘。   很多时候,云琅在事情不算紧急的时候是不会刻意去关注前路的。   现在看起来,不是那么会是。   红袖看起来比宋乔更加的像云氏的大妇,除过年龄小了一些之外,气势逼人。   不是说她在家里作威作福,而是她身后永远跟着四个宫装打扮的小姑娘,这些小姑娘已经被调教的没了人的感情。   如画的眉眼永远是冷冰冰的,目光也是呆滞的,就像是四根没有生气的木头。   宋乔一点都不喜欢这样的木头美人,也很忌讳这些少女进入云氏内宅,这些女子既不能退回去,也不能不用,所以就一股脑的打发给了红袖。   至于小虫,她坚定地认为,自己脾气不好,说不定会把这些木头美人活活打死。   对于站着都能睡着的小姑娘,云琅如何会有什么兴趣,不过啊,两个年迈的宫女嬷嬷倒是很随和,没有什么高人一等的模样,就是那张笑脸看的瘆人,笑脸实际上很好看,就是眼睛里冷冰冰的,走路一点动静都没有,如同鬼怪。   皇宫的规矩自然是森严的,而云氏自然是没有什么规矩可言的,小虫走路放屁的样子,差点没把这几个皇宫里来的人吓死。   至于偷吃云琅食盒里面的吃食,也就小虫敢干……   家里养着一头老虎,远远超出了这些宫人的想象,尤其是看大女抱着老虎脑袋咬耳朵的模样,这些宫人就觉得末日就要来临了。   随着她们在云氏停留的时间长了,也似乎变得活泼了一些,至少,在没有吃饱的情况下,知道再去拿点吃食。   孟大孟二两个傻子都知道宫里来的这些女人是惹不得的,走路遇见了都绕着走。   傻子都知道的事情,云氏其余人如何会不知道宫里来的这些人背负的使命?   强势的皇帝并没有刻意的去掩饰这一点,每隔十天,就会有长门宫来的宦官跟这六个宫女,嬷嬷们交谈一次。   这是一种阳谋,是皇帝堂堂正正的告诉云琅,他在监视他,只要这六个女子好好的活在云氏,就说明云氏没有其余的想法。   四个小宫女还好,来到云氏之后多少恢复了一点烟火气,两个年长的嬷嬷——就很难说了。   说她们是年迈的嬷嬷,其实也就是二十几岁的女子,最大的特点就是漂亮,且身材饱满。   只要看鼓腾腾的胸部,就知道皇帝在挑选嬷嬷的时候,完全是按照卓姬的样子挑选的。   可能,刘彻以为云琅的性癖好与众不同,喜欢年纪大一点的妇人。   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宋乔坚决不许两个嬷嬷跟云琅见面。   这种事情其实是堵不如疏的……   云琅自付不是色中饿鬼,无奈没人信,有卓姬这盘珠玉在前,即便是阿娇也觉得皇帝这样做非常的正确。   毕竟,云琅每次见到她的时侯都是一副色迷迷的样子。   身为男主人,云琅能接触的女子不多,一般就是红袖跟小虫,偶尔会见到忙碌不堪的苏稚,至于刘婆,宋乔根本就没有把她算作女人。   总之,皇帝赐下的六个女子在云氏唯一的作用,就是拉高了这个家庭的总体颜值。   以前在关中生活的时候,关中一年也下不了三场雪,没想到在大汉时代,这里的雪多的烦人,一场大雪就阻断了交通,且旧雪未化,又添新雪。   云琅翻看霍去病送来的白登山文书,老虎就靠在云琅的背后呼呼大睡。   文书里记录的东西很简单,地图也没有什么参考性,大汉人习惯性简洁的记录,让云琅没有办法从小处看到大局。   这个时候,他就非常的佩服刘彻,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从这样简洁的文字描述里,看透事情真相的。   讳莫如深,就是这个时代记录事件的标准想法。   怪不得司马迁的《史记》出来之后,会被后人尊为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   这也许跟大汉人普遍的低水平文化有关,但凡是能写一篇通顺文字的人,都被人称之为士人。   但凡是士人,就不会跑去军中当兵的。   而军中将领的文字水平,只要看看霍去病跟李敢就知道了,这两个家伙的文化水平,其实就停滞在能写信,能读书的程度上,就这,比起公孙敖之类的莽夫,也高明了不下十倍。   云琅只要想想樊哙这样的杀猪匠,灌夫这样大字不识一斗的人都能成为将军,侯爷,就对大汉军队的文化水平不报什么太大的希望。   骑都尉可能是大汉军中文化水平最高的一支军队,为了让军中人人都识字,云琅可是下过一番苦功的。为此不惜与霍去病翻脸,宁愿减少骑射的训练时间,也要保证军卒们的识字时间。   就这件事情传出去之后,云琅在军中立刻就有了教书先生的雅称。   但是,刘彻却不这么看,他也不知道用了什么古怪的思维,居然猜测到云琅这样做的目的,不是为了简单的培训军卒,而是在大规模的培训军中的低级军官。   为此,他专门下了旨意,要求倔强的霍去病不得干扰云琅这个军司马在非战时对军队的掌控。   人只要识字了,眼界似乎就开阔起来了,平日里霍去病跟他们讲战术,讲配合,需要大棒来恫吓,自从军卒们认识了几百个常用字之后,他发现,这些人似乎脑袋开窍的,不论是在接受军中常识,还是在遵守军令,执行军令方面,有了极大的提高。   进步不仅仅在此,还在军卒们接受骑都尉新式军械上,自从投石车这东西在卧虎地发威之后,骑都尉就对这东西进行了不下十次以上的改良,投石车已经从简单的弹射发射,变成了如今的甩臂丢出去。   空中的石弹,也不再是杂乱无章的飞行,而是开始有目的的向预定区域弹射。   不光是投石车,弩车,强弩也是如此,不再以平射为杀敌的主要方式,真正进入了弩箭密集覆盖的作战方式。   有了这个发现,霍去病也就对军卒识字这事上不再阻挠,开始有意识的给军卒们教授一些兵法上的学问。 第一七一章 药人   阿娇的人参终于到来了,为了十二枝人参,负责护送人参的甲士摔死了一个,战马累死了三匹。   云琅在发傻……   在他面前的木头盒子里,整齐的摆放着十二枝人参。   每一枝人参都长得像萝卜多过像人参。   他以前见过的野生人参都比筷子粗不了多少……现在,盒子里却躺着十二枝肥胖的家伙。   “咕咚!”云琅不由自主的吞咽了一口口水,他不懂得辨别人参,可是眼前这些人参,生长年份要是少于三百年才是大笑话。   阿娇警惕的看着云琅,她也是第一次发现一个人对某一种东西会贪婪到这个地步……   “试药!”云琅呲着一嘴的白牙笑着对阿娇道。   “谁来试药?”阿娇用羽毛扇子遮住半边脸问道。   “我来!”云琅说的大义凛然。   “你?你的身体也亏空么?”   “我刚刚成亲啊……自然需要补一下。”   “那就这棵!”   阿娇挑选了良久才挑出一棵最小的,丢给云琅。   云琅紧紧的抱住人参,起身就走,一刻都不想多留,他生怕阿娇会中途反悔。   阿娇瞅着云琅快速跑路的样子,就对守在身边的大长秋道:“看样子是好东西,把药婆婆找来吧!”   云琅一溜烟的跑回了家,在宋乔惊诧的注视下,一头钻进了书房,然后再把门紧紧的闭上。   小心翼翼的打开木盒子,那棵枯黄色的人参就再一次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轻轻地抚摸着人参粗糙的根茎,再看看满是瘤子的根须,一股淡淡的药香味扑鼻而来,云琅深深地吸了一口。   “这是什么东西?”宋乔抱着云音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他的背后。   “人参!百草之王!”   “什么作用呢?”   “补五脏,安精神,定魂魄,止惊悸,除邪气,明目,开心益智。”   “这么多的用处?”   宋乔也是医者,听到有这样的好药,立刻就来了兴趣。   她一低身不要紧,云音看到眼前有一个奇怪的东西立刻就上手了。   “哎呀,我的祖宗,这宝贝可经不住你一爪子。”   云琅努力阻拦了,依旧晚了,云音手里抓着一大把人参的根须,咯咯笑着乱晃。   云琅的心跟捅了一刀一般疼痛,一点点的从闺女手里扯出那些根须,连忙把盒子盖上。   宋乔白了云琅一眼道:“至于吗?”   云琅拍着盒子道:“这一根人参不知道能救多少人的命,尤其是在战场上。”   宋乔身上毫无疑问具有神农尝百草的精神,从云琅手里扯过一根根须就塞进了嘴里,然后就仔细的咀嚼,生涩的人参味道并不算好,她还是吞咽了下去。   这根人参太大了,即便是根须,也有簪子粗细,半尺长的一根全被宋乔给吞下去了,云琅甚至来不及阻拦。   “没什么感觉,味道不好!”宋乔给了一个很底下的评论,就抱着云音出去了。   “这东西拿来炖鸡才是好东西啊……”   云琅舍不得再把手里的人参根须放进木盒子里,仔细的放好木头盒子,径直拿着人参去了厨房。   人参炖鸡,这绝对是一道大餐,尤其是三百年以上年份的人参炖鸡,应该是这个世上超级豪华的一道大餐。   “一把根须炖上三只老母鸡,应该够四个人吃了吧?”   云琅笑眯眯的看着锅里的人参根须跟肥鸡,非常的满意,只要小火炖上两个时辰之后,这应该是一道大补的汤。   宋乔的口很渴,脸很热,喝了很多冰水以后好像也没有什么作用,身体依旧滚烫。   云琅炖鸡回来之后,第一眼就看见了宋乔红的几乎要冒血的脸蛋,笑眯眯的道:“现在知道这东西的厉害了吧?”   宋乔点头道:“药性猛烈,却不伤人,还真是和阿娇的病症,多吃几次就会驱除寒气。哎呀,热死了,我去洗澡,你也去!”   云琅有些惊恐的抱住胸口道:“你要干什么?”   宋乔一把抓着他的胸口道:“阴阳相济一下……我是医者,当然知道怎么去火。”   这个过程非常的漫长……   等到霍去病,曹襄,李敢三个人应云琅的邀约来吃好东西的时候,云琅依旧没有从主楼里面出来。   就在霍去病忍无可忍的时候,云琅迈着虚滑的步子来到了小楼饭厅。   “睡过了……”   曹襄可不管云琅是不是睡过了,用筷子敲着桌子道:“好吃的呢?”   厨娘费力的搬来了好大一口砂锅,掀开盖子之后,一大团白的气雾就蒸腾而起,鲜美的鸡汤味道四溢,让人口舌生津。   云琅毫不客气的给自己装了好大一碗汤,美美的喝了一口才觉得世界真的很美好。   刚刚被人当药人用过,现在非常需要进补。   一碗汤下肚,身体里的寒气就随着毛孔冒了出来,同时出来的还有大量的汗水。   “这鸡汤奇怪啊,一碗下去,浑身滚烫!”霍去病已经去掉了身上的皮裘,连单衣都去掉,赤裸着上身,继续对付这鲜美的鸡汤。   “你是阳气最重的一个!”云琅找到了机会感慨了一声。   李敢也脱掉了裘衣,在寒冷的天气里就穿着一件单衣,至于曹襄可能是身子底子太薄,喝了两碗鸡汤,依旧没有感到有多热,只是觉得鸡汤非常的好喝。   一大锅鸡汤,经不住四个大男人吃喝,一炷香之后,汤罐里面的鸡汤一滴都不剩。   霍去病活动一下双臂,满意的道:“这汤好,全身血脉都活络起来了,以后要多喝。”   李敢也非常的满意,拍着胸口道:“确实好。”   曹襄笑道:“方子呢,我觉得特别受用。”   云琅笑道:“人参鸡汤啊,我就弄了一根,还准备切片存起来带去白登山救命呢。”   李敢的眼睛一亮,悄悄地指指长门宫道:“来自于长门宫?”   云琅笑道:“长门宫从辽东弄回来的。”   曹襄用竹签剔着牙齿道:“辽东啊,长门宫能从辽东弄来人参,我们应该也可以。阿敢,我们走吧,这件事要好好的商议一下,看看能不能当做生意做起来,我听说你耶耶在辽东可有不少的故旧呢。”   李敢笑道:“这是自然。”   霍去病见曹襄跟李敢两个勾肩搭背的走了,就皱着眉头问道:“你真的想做这门生意?”   云琅指指曹襄跟李敢道:“他们做!”   霍去病摇头道:“他们做,跟我们四个做有什么分别?”   云琅笑道:“我不在意钱财,在意人参这东西,有了这个东西,我们去白登山之后,我就能救活更多的兄弟。”   霍去病笑道:“既然如此,背上一个经商的名头也算是值得。”   云琅笑着点头,有了这个共识,这锅鸡汤算是没有白喝。   霍去病摸着自己发烫的面颊道:“我要回家一趟。”   说完话就披上衣衫匆匆的去了张氏的住处。   “夫君——”   云琅刚刚回来,就听到宋乔猫叫一般的声音。   “别吵,我快要累死了,不当你的药人。”   “不要你当药人,我只是想跟你说话。”   云琅松了一口气,坐在宋乔的面前道:“说吧。”   宋乔用手指缠绕着长发娇笑道:“以后啊,这些药家里要多存一些。吃了这种药,全身血气翻涌,生机勃勃,该是一种救命的良药。”   云琅点点头道:“阿襄跟阿敢两个已经琢磨这要做这个生意了,应该不缺你用的那点药。另外,我再去长门宫一趟,看看能不能再弄一棵过来,十一棵呢,她一个人用不了那些。” 第一七二章 救命药与遗言   云琅再一次来到长门宫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下来了,不过,长门宫的宫灯也一一点亮了。   大长秋站在那棵脱光树叶的大柳树下,笑吟吟的看着云琅。   “贵人吃了药婆婆蒸煮的汤药,已经安寝了。”   云琅瞅瞅灯光明亮的大楼苦笑道:“喝了那种药,睡不着的,你看,我鼻子都在流血。”   大长秋见云琅用手帕捂着鼻子样子古怪,不由得笑道:“那是你吃多了。”   云琅仰着头瓮声瓮气的对大长秋道:“你也该多吃些人参,你没有虚不受补的状况。”   这种话也就云琅敢说,也就从云琅的嘴里说出来,才不会勾起大长秋的伤心事。   “贵人赏赐了一碗,很受用。”   “我还想跟贵人讨要一棵人参,您觉得贵人会答应么?”   大长秋笑道:“当没有人知晓这东西的好处的时候,它就是一棵草,现在既然知道了,阿娇已经把它当命来看了。你知道不,阿娇喝了汤药之后全身发热的时候,她就想要我问你要回那棵人参,被我给阻止了。阿娇贵人就重新给幽州刺史写了信,要求他一年进贡一车,还许了他一个关内侯。”   云琅转身就走,阿娇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她不在意金银,但是,她现在做梦都想要一个孩子,而人参是她唯一的希望。   “此事需要保密,人参也需要保密,阿娇已经给陛下去了书信,言说此物当为皇家贡品,不得流落民间。”   云琅叹息一声道:“我就知道是这个结果。”   大长秋笑道:“在笔下的诏令没有发布之前,你应该还有机会,只是不要忘记了老夫的那份。”   能续命的药谁都想要啊……   想做生意捞钱的曹襄跟李敢听云琅说了禁止令的事情后,就基本上不敢动弹了。   不过,他们不敢动弹,不代表别人不敢动弹,比如长平!   既然是人参就要变成皇家贡品了,长平这个长公主就觉得自己是有资格出手的。   尤其是在跟卫青品尝了一顿人参炖鸡之后,卫青的五十人的卫队就星夜疾驰随着幽州甲士去了幽州刺史府。   同去的还有长平的一个家臣。   之所以会如此劳师动众,其原因就是卫青在吃了人参炖鸡说了一句很受用,战场上留下的一些伤疤死肉,也隐隐有了一丝活泛。   长平把卫青的命素来看的比她重要,因此才会冒着激怒皇帝的危险去抢先弄回一批人参来。   大人物参与进来之后,基本上就没有云琅,曹襄,李敢这些小人物的事情了。   尤其是一旦幽州刺史接到了阿娇的信函与皇帝的诏书之后,再想从官面上弄到人参就根本不可能。   因此,曹襄,李敢非常的丧气,只有霍去病的抱着豁达的心胸在看这件事。   “没的玩了,我母亲已经严厉的告诫过我,不许再去幽州刺史府,还说,不会少了我用的人参。我能用几颗人参?一连喝了三天的人参鸡汤,我的鼻子就开始冒血,止都止不住,去病喝了一顿就打死不喝第二顿,李敢也是如此,睡一觉起来,发现鼻血能把枕头染红,可见这东西就不是身体好的人吃的东西。我想弄成药材拿到白登山储备起来,一旦有兄弟受伤,这东西就能拿来吊命。”   李敢点头道:“我父亲也是这么说的,不准我胡乱动弹,更不准我去联系他的故旧。”   云琅笑道:“我们要的其实就是这个效果!如果大家都乌泱泱的去找幽州刺史府,谁还没有一两个亲朋故旧啊,到了那时候,幽州刺史府能做的就是谁都不答应。可是,陛下的权力再大,也有管不到的地方!”   霍去病皱眉道:“此言不妥,慎言!”   云琅摊摊手掌道:“官面上走不通,我们就走别的路好了,我觉得另外这条路可能比官面上的路还要好走。”   曹襄大喜,拉着云琅的手不断地摇晃着道:“那条路?”   “乌桓人!”   “乌桓人?你是说那些跟狗一样被人撵来撵去的乌桓人?”   云琅笑道:“这样的乌桓人很多,至少阳陵邑,长安,有很多这样的人,他们的地盘被匈奴人抢走了,他们就只能给我大汉人做牛做马。卧虎地一战,长水胡骑死伤殆尽,如今,在长安贵港,多的是流浪的胡人,只要召集一批衣食无着的乌桓人,给他们资助,让他们回到老家去帮我们找大乌桓山的老乡挖人参。如今的乌桓人苦受乌桓山朝不保夕的,如果有这样的一个发财的路子,他们一定会干的。带路的人我都选好了,就是苏稚她们带来的那个叫壮虎的乌桓人。这些人本来就生活在人参生长的区域里,找人参岂不是比幽州刺史府更加的便利?”   曹襄拍拍脑袋道:“陛下只是不准我们通过幽州刺史府去弄人参,可没说不许我们自己去辽东挖是吧?”   李敢点点头道:“这样耗费更小。”   曹襄摩挲着没毛的下巴又道:“应该找一些家眷在长安的乌桓人回去比较好,越是顾家的就越好。”   说完看着云琅道:“把那个壮虎给我,我会做好剩下的事情,所需钱粮我们四人均摊。”   霍去病见云琅不做声,就笑道:“这些事让家里的妇人去做就好,我们没必要参与进去。”   曹襄闻言,重重的在脑袋上拍了一巴掌,就起身离开了云家,满长安都是人精,云琅能想到的,别人未必就想不到。   二月初,又是大雪满长安的时候,即便南风已经吹起,柳枝已经泛黄,大雪依旧肆虐长安。   天上虽然在下大雪,雪地里已经不太冷了,空气中潮湿的厉害,即便是山涧里的泉水也冲破了寒冰露出头来,潺潺的在山涧奔流,撕破白色的大地,径直流入乌黑的渭水。   不管云琅愿意不愿意,春天还是执着的到来了。   宋乔已经在为云琅准备出征用的铠甲,他的甲片,每一片都是被水锤重重的轰击过的,因此,要比一般的铸铁片来的轻薄,也结实的太多了。   为了云琅穿着方便,除过胸甲,肩甲,他的甲胄基本上没有一大块一大块的,而是一个个的小铁片如同鱼鳞一般将他包裹的严严实实,也称鱼鳞甲。   用丝绦将甲片穿起来这是一个水磨功夫,也只有宋乔想着丈夫要远征,一边落泪一边穿丝绦,苏稚却没心没肺的在一边对宋乔冷嘲热讽。   “我也去白登山,怎么就不见你为我担心?”   宋乔抬起哭红的眼睛看了苏稚一眼道:“夫君不会让你去的。”   苏稚一下子就跳起来,连忙问道:“我是军医!”   宋乔摇头道:“夫君常说,战争让女人走开,所以她不会准许你去白登山的。”   “瞎说,军中女将还少了?我知道的就不下三个。”   宋乔停下手里的活计看着苏稚道:“你凶我做什么,有本事去找夫君发威。”   苏稚重新坐下来,无奈的摇摇头道:“也不知道你到底嫁给了一个什么人,平日里嘻嘻哈哈哈的有求必应,一旦主意拿定了九头牛都拽不回来。”   宋乔又穿上一片甲胄,用丝线牢牢地将甲片固定在厚厚的褙子上,然后低声道:“夫君已经给我留遗言了。”   “他说了什么?”   “他说了只要他死了,我们就要搬离云氏庄子,把庄子还给皇帝,带着全家离开,换一个地方重新生活。最好不要留在上林苑!” 第三卷 血满长城 第一章 出征自古都是悲伤事   凡兵战之场,立尸之地,必死则生,幸生则死!   这是吴起说的话,意思是说,上了战场,你就是一具死尸,认为自己必定会死的就有可能活下来,认为自己准备的妥当,又远离战阵不会死的人,就基本上死定了。   这话是非常没道理的!   云琅无论如何也不会赞同,因为他就是那个上了战场一点都没把自己当死人看的那个人。   他没有做好死的准备……   所以,他准备了人参,准备了鱼鳞甲,准备了最快的马,一旦发现情形不对,他就准备跑路。   当漫天的雪花,逐渐变成冰雨之后,春天就无可阻碍的到来了。   骑都尉一军一千四百人,携赘婿,商贾,罪犯,两千四百人出征白登山的军令终于下来了。   霍去病站在蒙蒙细雨中,一遍又一遍的检阅部属,一次又一次的为部属鼓劲打气。   他的嗓音已经变得沙哑,依旧一遍遍的询问部属可有未了之事!   军卒们一遍遍的高声回答,马革裹尸,此生无憾!   冰冷的雨水顺着云琅的头盔上滴下来,落在铠甲上,最后顺着战裙掉在地上。   他面无表情,一言不发,只是看着霍去病在细雨中纵马狂奔,伸出佩剑与部署们探出来的武器碰撞出清脆的响声。   北面的高坡上肃立着一队甲士,这是北大营的督令官,同样是军司马的职位,却比云琅这个军司马高贵了十倍不止。   春雨中不是好的行军时节,然而,北大营督令官的号角已经吹响,骑都尉如果不能在今日傍晚,赶到四十里外的新丰镇,云琅这个军司马是要被斩首的……   这件事很重要,而且没有人情好讲,云琅耳听得催行的战鼓已经响起,就对亲军刘二下令道:“起行!”   刘二背着一面红色的旗子,直奔军伍的最前头,挥动旗子之后,李敢的前部先锋就已经缓缓离开了军营。   霍去病也回归了中军,在骑兵的簇拥下,也缓缓启程。   曹襄披着一袭红斗篷,战马上还挂着一杆长枪,回头看了远处的云氏庄园一眼,催动部属跟上霍去病。   很快,一千两百骑兵一人双马,在古道上拖出一列长长的队伍。   最前面的车夫首领甩动长鞭,云氏特有的四轮马车就缓缓前行,一辆接一辆的马车被一根长绳拴着依次动了起来。   赘婿,罪囚,商贾们穿着破破烂烂的衣衫,如同牛羊一般跟在大车后面,负责押送这些人的县尉居然是郭解。   长鞭一次次的落在这些下等人身上,这家伙却一脸幸灾乐祸的模样看着云琅。   云琅顾不上理睬郭解,这时候他该考虑如何将粮草物资平安的带去白登山。   骑兵行动自然是无碍的,骑都尉上下都是一骑双马,从长安到白登山足足一千八百里,对他们来说也就是十天的事情。   但是啊,加上辎重跟这些民夫之后,就不一样了,能在三十天的期限内赶到白登山,就算是大功一件。   如果在限期内赶不到白登山,云琅最轻的罪责就是失期,贬官夺爵是分分钟的事情。   因此,云琅第一天的行程终点并非新丰镇,而是新丰镇以北三十里外的阎良。   他准备趁着这些民夫们体力还算充沛的时候,每日多走一些,好给后面留下宽松的时间,应付突发事件。   为了这一次长途行军,云琅特意将四轮马车的轮距缩窄了,就是为了应对大汉糟糕的道路,为了保持载货量不变,他又将四轮马车的长度加长了,如此,整个车队看起来就像是一条蜿蜒的长蛇。   车队进了富贵镇,才到皇家医馆,云琅就看到抱着云音站在路边的宋乔。   在她的身后,梁翁,刘婆,平遮,红袖,小虫都在,在更远处,站着张氏一群人,其中一个年轻的妇人哭得几乎昏厥过去了,应该是曹襄的平妻牛氏。   不用云琅动作,游春马就很自然的停在了宋乔身边。   云琅探手逗弄一下云音的鼻子,认真的听云音叫了一声“耶耶”。就对宋乔道:“我在,云氏居住云氏庄园无碍,我不在,云氏庄园就是灾祸之源,不可久留!”   宋乔含泪点头,云琅笑了一下道:“最快一年,最慢两年,我一定会回来,看好家,照顾好孩子,宁愿不思进取也不要情急冒进,一切等我回来就好了。庄园的事情多听刘婆,梁翁的,外面的事情多问问平遮,他有一个老奸巨猾的老子,应该能给你一个不错的答案。”   云琅在给宋乔再一次交代家务的时候,刘婆等人只知道嚎啕大哭,不敢过来。   云琅冲她们招招手,就打算随军前行,却发现郭解正若有所思的瞅着云氏一干妇孺。   回头对跟在身边的刘二道:“等一会出了富贵镇,就带郭解一起走,理由是他被征召了。”   刘二点点头就去找其余兄弟商量怎么才能把郭解征召过来。   云琅抬头见苏稚依旧一身白色的麻布衣裳,双手插在口袋里冷冷的看着他,就大声道:“把医馆开好,等我回来告诉你什么样的医馆才是真正的医馆。”   苏稚白了云琅一眼,转身走了进去。   “家里都摆脱你了……”云琅硬着心肠假装没看到宋乔的泪眼,拍拍游春马,战马打了一个响鼻之后随着大队的民夫向长街深处走去。   有琴声从木楼里传来,云琅没有抬头看,他知道卓姬的店铺就在这里……   瘦弱的平叟站在雨地里讲一个大大的油布包裹放进云琅的马包中,拍拍游春马的屁股道:“愿将军得胜而还。”   云琅随便挥挥手道:“我会回来的。”   下午的时候,大军抵达了新丰镇,郭解的押送任务已经完成,正要告辞的时候,却被十几个大汉牢牢地按在泥地里,绑好之后,就丢进了一辆马车。   新丰镇,与大汉的普通村镇是不同的,这地方原先没有这座镇子,是大汉的太祖高皇帝登基之后,担心父亲无聊,就把老家沛县丰邑的乡亲也一起搬来了,不仅仅建筑一模一样,就连水井的位置也不差分毫。   据说丰邑的乡亲们抵达新丰镇的时候,不仅仅是他们没有离乡背井的感觉,就连第一次走进丰邑的牛羊都自觉地各回各家,一时传为佳话。   三原县的县尉已经备好了军粮,两千四百名民夫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直到日落时分,云琅才匆匆的赶到了阎良……   李敢在帐篷里烤着弓弦,曹襄把自己缩在一张皮裘里面,霍去病在巡营。   云琅烤着吃了一块干饼子,松了一口气道:“第一天算是过去了。”   曹襄笑道:“以后数着日头过活的时间还长,现在数早了点吧?”   李敢笑道:“明日我将一马当先,疾驰两百里,在弘农郡等你们。”   曹襄长叹一声道:“滚动前进啊,去病把走路也当成练兵的一部分了。”   云琅笑道:“你们三人滚动前进,我在后面慢慢追赶,记得要帮我肃清路上的盗匪,我人手少,又带着粮秣物资,经不起别人暗算。”   李敢笑道:“这是自然,大军出征,本身就有清剿叛贼的职责。”   曹襄也跟着笑道:“大军只要出了弘农郡,国法将不再是我们头上的利刃,便宜行事就是了。”   “既然如此,那就要帮我圆一个谎言,就说郭解此人一心为国分忧,在押运民夫的时候,不甘心回到富贵镇,就藏进民夫群中,预备偷偷去白登山为国效力呢!”   云琅随意的朝两位拱拱手,算是谢过他们了。   “你把郭解抓来了?”   “不抓来不成,见不得这家伙看我们的家眷那副贼目烁烁的样子。”   “那就去杀掉!”曹襄披上裘衣就要出去,被云琅一把拉住了。   “我想看看游侠在战阵上的本事!” 第二章 郭解的新作用   解开绑绳对于郭解来说并不难,只是想要从一个铁条铆成的箱子里爬出来就非常的困难。   他不记得自己曾经嘶吼过多少次,也不记得自己求绕过多少次,更不记得自己趁着吃饭,大小解的时候逃跑过多少次。   每一次都是失败的……每一次都会受到惩罚……   当他终于不用被关起来的时候,他才发现春风已经染绿了大地。   让他引以为傲的官服早就破烂不堪,肮脏不堪,让他引以为傲的长髯也凌乱的如同荒草。   第一次脱离镣铐跟铁链的束缚之后,已经枯瘦的不成人形的郭解在看到云琅的第一眼,就愤怒的大叫。   “我是官员,你不能这样对待我。”   云琅明显的愣了一下,狐疑地问道:“你喜欢做官?”   郭解的双腿不能支撑身体,他找了一个石头坐了下来,腰背却挺得很直,义正辞严的道:“大汉有多少官员起于微末?”   云琅想了一下道:“如果真正算起来,我大汉君臣其实都起于微末。”   “如此,我喜欢做官,军司马以为是一件耻辱的事情么?”   云琅摇摇头道:“不耻辱,我就是很奇怪,我还以为像你这种人更喜欢坐地分赃,刀头舔血的生活。”   郭解愤怒的道:“如果能做官,谁会去做什么游侠,如果能做官,谁会喜欢带着一群游侠前呼后拥招摇过市?我之所以会帮人纾解危难,不过是想要感受一下掌握权力的滋味。”   云琅倒吸一口凉气道:“你外甥被人杀……”   “我恨不得将那个杀死我外甥的恶贼碎尸万段,只是当时我正要晋升,不得不忍下来……”   云琅敲着脑袋道:“我们重新认识一下,你说你干了那么多的好事,其实都是为了做官?”   郭解摊开手痛苦的道:“为了积攒名望,我连大街都扫了,你们这些贵人为何还不愿意放过我?”   “就是为了做官?”   郭解仰头看着天空道:“不为做官又是为了什么呢?郅都,义纵,宁成这三人哪一个出身比我高贵了?他们既然能为上大夫,我为何就不能呢?他们三人酷毒,最终没有好下场,我不想变成一个酷毒的人,想要另辟蹊径而行之,为何就这么难呢?我知道陛下之所以用这三人,唯一的用处就是拿来铲除对手,平息地方之用。我试过一两次,想要利用你云氏……结果,在听说主父偃被阿娇贵人生生的在马厩里关押了六天,全身溃烂,耳朵都没了,我就知道惹你不起,准备在你离开富贵镇的时候,好生在外面维护一下云氏,结好你家少君,好等你回来之后化解你我之间的怨愤……”   云琅彻底呆滞了……他完全没有想到郭解居然是一个官迷,一个一心想要当官的人,怎么可能会在没有爬上来之前就得罪了无数的勋贵,这种要官的法子,他还真是第一次听闻。   “我知道你想杀我,现在可以杀了,我从一开始就做错了事情,被杀也是活该!”   云琅四处看一下,没发现这个世界到底有什么不同,抓抓头发道:“你第一个官职其实就是我给的!”   郭解摇头道:“不要骗我了。”   云琅往他身边靠近一下认真的道:“真的!当时你确实得罪了我,我又担心你会用游侠来对付我,毕竟,你杀人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被你这样的人盯上了,我哪里会有好日子过。然后呢,我就想着怎么控制你,与其让你在监管范围之外游弋,不如用一个官职困住你,然后你们全家就来到了富贵镇,你开始充任亭长,后来担任了县尉!”   郭解闻言目光炯炯的盯着云琅道:“您还可以继续用官职困住我,说实话,我这人并不在意家里那些废物的死活,他们不过是附着在我身上的虫子,只要我的血肉还在,随时随地就能继续豢养一群虫子。军司马如果想要用我郭解,郭解一定万死不辞!”   云琅叹息一声,重重的在郭解的肩背上拍了一巴掌道:“好样的,误会说开了也就没事了。既然我把你带来了白登山,那么,你就安心的在白登山干上一两年,我保证,你回到长安之后,官升三级没有任何困难!”   郭解迅速的从石头上站起来,单膝跪在云琅面前道:“军司马但有差遣,郭解遂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云琅大笑道:“既然如此,从这一刻起,你就是我骑都尉的仆从尉,这两千三百六十二名民夫全部归你节制。从这一刻起,再有丢失军粮,民夫逃亡者,军法伺候!”   郭解双手抱拳伸过头顶,大声道:“诺!”   云琅笑眯眯的将郭解搀扶起来,拍着郭解的双臂道:“先去洗漱,领甲胄佩剑,然后会有从吏带你去履新。”   郭解大喜,再次应诺一声,就随着一个军中胥吏去了营帐。   刘二很不解眼看着郭解离去就低声道:“小郎,这样做恐怕不妥吧?此人一看就是一个心机深沉,桀骜不驯之辈,您这样委以重任,恐怕会出事。”   云琅悠悠的瞅着天上的白云道:“这一路上,民夫已经死了十六个,跑了二十二个,再跑掉十二个,就到了我接受惩罚的时候了。大汉军律没有一丝一毫的人情好讲,加上驻守白登山的中部校尉并非长平侯一系的人马,我们一旦犯错,除了被人当做人样子惩处之外,没有别的可能。李敢已经到了白登山,却因为先到了,就被中部校尉的主将谢长川重责了三十军棍。人家要整肃三军,我们四个这样的纨绔是人家最喜欢拿来立威的好人选。一来身份够,二来官职高,三来能彻底起到告诫后来者的作用,我要是中部校尉,我也这么干。”   刘二皱眉道:“可是郭解此人……”   云琅叹口气道:“就在刚才,我满嘴的谎话,郭解也是一个妙人,他也是满嘴的谎话。   就像他信不过我一样,我也信不过他,不过呢,有一件事,郭解真的没说错,他是真的想要做官!   在这个前提下,只要我没有过分的煎迫他,他在白登山这个陌生的环境里就只能依靠我们。   对付民夫,咱们不成,一来狠不下心来杀人,二来呢,这些人又不能在路上损失过多。   要知道,这些民夫可不是给我们骑都尉用的,是人家中部校尉拿来种田供养大军用的。   我们管理不好这些死气沉沉的民夫,但是呢,郭解却是有法子的,只要咱们能够如期赶到白登山,就把郭解与民夫一起交给谢长川,能不能活下来,就看他的造化了。”   刘二点点头道:“既然小郎已经拿定了主意,等老奴到了白登山找一些昔日的袍泽,让他们给我盯死了郭解。”   两人说话的功夫,郭解已经洗漱完毕,换好了甲胄,即便是云琅再看不起郭解,也不得不暗赞一声,这个家伙身材魁伟,相貌堂堂,披上战甲之后果然别有一番风采。   “好汉子!”云琅喝了一声彩。   郭解面带笑容躬身施礼道:“谢过司马,标下已经从胥吏那里知晓了情由,既然大军不能失期,标下这就去督促那些下三滥们即刻启程。若是再有死伤,逃遁者,请司马军法处置!”   云琅连连点头,拉着郭解的手道:“一切拜托你了,来人,给仆从尉牵一匹马来!”   刘二黑着脸从一边牵过一匹马,郭解长笑一声,就搬鞍上马,冲着云琅抱拳施礼后,就纵马去了民夫营。 第三章 白狼口   不论是史书上,还是传记小说上,总有人虎威一震就能让各路豪杰纳头就拜从此忠心不二。   直到现在,对云琅忠心不二的人就剩下梁翁跟刘婆两个人了,即便是这两位,也是因为跟云琅是绝对的命运共同体,所以才献上了所有的忠贞。   如果还要往下数的话,那就只有红袖了,至于小虫还是算了,这丫头根本就是一个傻子。   郭解绝对是一个人才。   云琅在赶路的时候就深切的体会到了。   后勤辎重大军今天整整走了六十里地,这完全出乎了云琅的预料。   前几天的时候,十几辆空马车上还坐满了伤号,今天,不论是不是伤号都在老老实实的走路。   不仅仅如此,那些民夫连饭都少吃了一半!   二十多天走下来,这些民夫吃光了十四辆马车的粮食,这已经超过了规定。   只是云琅固执的认为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一口吃的,如果连肚子都喂不饱,这一生活着也就没什么意义了。   于是,在云琅宽松的管理下,那些民夫时不时地就会来到他身边哭诉肚子饿,哭诉脚底板痛,哭诉……   很明显,郭解不这样看,短短的一天半时间他身边就跟着十几个膘肥体壮的大汉,两千多人在这十几个壮汉的驱使下,老实的如同绵羊一般,再也没有人跑到云琅的面前哭诉肚子饿,脚底板痛这样的事情了。   出了上郡,就到了云中。   春日里的草原依旧枯黄一片,虽然还有零星的绿芽掺杂其中,总体上,春风还没有完全抵达草原。   “再有一月,或者十天,或者是一晚上,这里的草就会全部变绿,有些草根发红,您只要掀开草皮,说不定就能在草根下面看到一具白骨。”   到了草原上之后,刘二就像一个诗人。   云琅没有笑话刘二文绉绉的样子,在这里,刘二真的是有资格这样说话,毕竟,染红那些草根的血,一定也有他的一份。   平坦的草原上,有一道蜿蜒的边墙从上郡一直延伸到了草原深处,只要走到长城的尽头,白登山也就到了。   与这些夯土长城相对应的,是一座座巨大的烽燧,每隔十里就有一座烽燧,每座烽燧里面都有五个戌卒,跟一个甲士。   大军只要经过烽燧,就有五六个肮脏不堪的汉子赤裸着上身,在路边大呼小叫。   白狼口,就有一座烽燧,这座烽燧格外的大,上下三层,里面屯驻着五十个人,带队的是一个曲长名叫幕烟。   云琅拒绝了幕烟奉上的清水,而是掏出自己的水壶喝水,骑都尉军中,严禁喝生水,自从云琅暴怒过一次之后,基本上没人再敢喝生水。   酒葫芦丢给了幕烟,云琅背靠烽燧坐了下来,随后问道:“这里到白登山还有多远?”   幕烟喝了一口酒才擦拭一下沾在络腮胡上的酒水道:“三百四十里。”   “守了几年?”   幕烟板着指头算了一下笑道:“快七年了,狗日的,在这里日子过得慢,还以为过了一辈子呢。”   “平日里都做些什么?”   “跑马,放哨,匈奴来了就点狼烟,全军立刻退守长城,总之就是这些闲事情。以前匈奴来的勤,自从大将军扫荡河中之后,现在不常来了,有时候匈奴牧人会无意闯进来,一般割掉耳朵后会被放还,一般不杀人。这几年不一样了,自从前年匈奴跑进了上林苑之后,郡守就不允许我们留手了,全部都要杀光。”   云琅看看一望无际的草原点点头道:“我们对匈奴仁慈,人家祸害起我们来可不会手下留情。前年的那场兵灾,我在家门口都要跟匈奴作战,你能想到么?几个侯爵家的贵公子,拼死与匈奴作战,死了三个,残废了两个,在大汉,我们人人都在跟匈奴作战。”   幕烟笑道:“那些家伙就像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一般,怎么杀都杀不完。”   云琅看看幕烟身上破烂的衣衫,再看看他腰间的铁剑,叹口气道:“有什么要求么?”   幕烟也不客气,把空了的酒葫芦还给云琅道:“司马,弟兄们今年的号衣还没有发下来,烽燧上的弩弓还好,就是弩箭不多了,这个该死的地方全是草地,想要找一棵能充当枪杆的树都找不到啊。”   云琅点点头,命刘二从骑都尉的武械中取出两千枝普通弩箭,又给了一捆白蜡杆子,以及十匹麻布,放在幕烟的跟前。   指着正在痛饮清水的民夫对幕烟道:“军中从此不得喝生水,这一点一定要注意,匈奴人如今正在向内地的河流里投掷死牛死羊传播瘟疫。把水煮开了喝就没事了,千万莫要大意,起了瘟疫,你一个烽燧的部下能活下来的没几个。”   有东西可拿,幕烟这种老兵油子自然毕恭毕敬的满口答应,至于他们会不会执行那就天知道了。   辎重大军在白狼口修整了半个时辰,又要出发了,还有三百多里地呢,距离全军抵达白登山的最后日期不到七天了,没有时间继续浪费。   云琅坐在马上,再一次对幕烟道:“别大意。”   幕烟应诺一声,就在云琅的马屁股上拍了一巴掌,送他离开。   眼看着大军车队出了白狼口,一群军卒就欢呼一声,围在幕烟的身边,仔细的打量云琅丢下的东西。   “狗日的,精钢弩箭啊,你看看这些箭头,全都是三棱的,还有倒刺,这一戳……乖乖,不流三五斤血才是怪事啊。”   “曲长,这位司马什么来头?跟前些天经过这里的那支全甲胄骑兵是不是一伙的?”   幕烟烦躁的挥挥手道:“赶紧把东西搬回去,缺少弩箭的就快点补充,枪杆子断了的就赶紧换枪头,赵大胆子,带几个人尽快用这些麻布给兄弟们把夏天穿的单衣给弄出来,再有一个月,这里就热的待不住人了。”   一群军卒迅速抱着东西就上了烽燧。   一个年长的甲士坐在幕烟身边道:“情形不对啊!”   幕烟吐了一口唾沫道:“当然不对了,以前派来的军伍大多是属国军,这两年就不对了,赵大胆子,你看看今年从我们眼皮子底下过去的大军,一支比一支雄壮。这尤其是这半个月,全甲骑兵就过去了一千多,还他娘的都是一骑双马。骑士看着年纪不大,却一个个彪悍的厉害,今年的日子不会好过的。”   赵大胆子从箭壶里抽出一支弩箭递给幕烟道:“精钢的,大汉什么时候起开始如此奢侈的用起精钢箭头了?”   “大战就要开始了,告诉兄弟们,从今天起给我机灵着点,游骑哨探要放出去三里地,偌大的一片草原,咱们就占了几个点,剩下的草地全他娘的是匈奴骑兵的天下。”   赵大胆子回头看着枯黄的草原自言自语的道:“是该警醒一点啊……”   云琅沿着长城继续向北进发。   眼看着白登山越来越近,这里的长城也就破损的越发厉害了,在很多地方,夯土长城被匈奴人挖开了很多缺口,在这座由芦苇跟夯土交替砌造的长城缺口上,偶尔能看到一两枝残破的骨箭,也就是匈奴人常说的狼牙箭。   白狼口烽燧,是云琅这一路上见到的最大的烽燧,再往前走,见到的烽燧不但破烂,里面屯驻的军卒也一个个死气沉沉的,没有半点属于军队的活力。   烽燧边上有很多两尺高的土堆,土堆上压满了石头,匈奴人的招魂幡插在土堆上,正随风飘舞。   刘二指指土堆道:“里面都是战死的汉家子……” 第四章 钩子山   破旧的长城与簇新的长城给人的感受是完全不一样的。   破旧代表了历史,簇新代表了现在。   满世界的人中间,只有云琅的思绪会在新与旧之间翻滚不休。   对于大汉人来说,这座破旧的长城存在两百多年,已经很古老了,对于云琅来说,它破旧的还不够。   他眼中的长城,是一个古老的记忆,起码,与军事防御没有多大的关系。   然而,大汉人不这么看,有了这两道长城,胡马就不能轻易地南下……   一层夯土,一层芦苇制造的长城,经不起风沙的侵蚀,长城脚下,已经堆积了厚厚的一层黄土,只要掀开这层黄土,就能在黄土中找到数不清的土鳖虫。   这东西在中药药典上被称之为土元,算是一个值钱的药材,然而,云琅现在对它毫无兴趣,他总觉得这些土鳖虫是吸食了大汉将士血肉之后才长得如此巨大。   原本云琅不可能发现土鳖虫这种东西,只是,当霍去病,曹襄,李敢三人一起蹲在长城脚下,逗弄土鳖虫玩的时候,他想不看见都难。   “谢长川这条老狗,再敢让小爷在这里停留一夜,小爷宁愿不要官职了,也要与他恶斗一场。”   曹襄的土鳖虫被霍去病的土鳖虫弄翻之后,他就非常的不高兴。   云琅找了一个足足有指甲盖大小的土鳖虫也加入了战局,至于曹襄没脑子的抱怨,他们三个就当没听见。   斗土鳖虫自然没有斗蛐蛐来的精彩,斗了两场之后,即便是最喜欢玩这个的李敢都觉得无趣。   民夫被谢长川理所当然的收走了,至于骑都尉,如今只能驻扎在长城之下等待谢长川进一步的命令。   被人家小看就是这个下场……   按照谢长川的原话,能活活的气死人。   “来一群猴子都能添加三分力,没想到陛下给我派来了一群纨绔!”   当传令官,再一次重复了谢长川的军令之后,霍去病的太阳穴就在噗噗的乱跳。   曹襄说狠话,云琅可以当他放屁,霍去病这人一般不说狠话,他只做狠事!   “忍忍啊,匈奴人就在草海子那边,谢长川的心一定提到嗓子眼上了,担心我们少不更事的可能是有的。其实我们驻扎在这里挺好的,谢长川也算是给足了面子,担心我们被匈奴人杀掉不好跟长安交代,所以就把我们放在最后面,算起来,是我们欠他的人情。”   “我来边关,是为了杀奴,不是为了保全性命!”   霍去病站起来之后就拉住那个传令官要求见谢长川。   主将都这样了,云琅,曹襄,李敢就只能要求一起见谢长川,毕竟,四人是一体的。   传令官并没有推辞,见霍去病四人要求的坚决,就张开满是黄牙的嘴巴,喷吐着臭气道:“几位小将军还是性情中人,那就一起去吧,至于校尉怎么安排就不是我这个小人物能左右的。”   云琅屈指一弹,一枚珍珠就从传令官的面前飞过。   传令官果然不愧是上过战场的,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本事非常的强悍,后发先至的捉住那枚珍珠,很自然的揣进怀,然后笑眯眯的道:“白登山几位小将军就不要想了,我家校尉如今驻守的要地就是白登山,一旦这个地方丢掉了,咱们这支军队中曲长以上的军官休想有一个活着。既然几位小将军准备捞一点战功,回去好光宗耀祖,小人这里倒是有一个建议。”   云琅笑着道:“请将军给一个明示。”   说着话又有一枚珍珠从他的手心飞起……   传令官捉住了珍珠,等了片刻,见没有珍珠从他面前飞过,就有些失望的道:“白登山几位小将军就不要想了,那里太重要,狄道的防御历来是马忠将军的地盘,他比较独,从不信任除他北大营以外的兄弟。瞎子河也不成,细柳营跟马忠针锋相对,一个不让一个,别说匈奴从那里过他们会打,就连北大营的人从那里过也会挨打,您几位就不要去凑热闹了……”   霍去病皱眉道:“军中一体……”   传令官叹口气道:“我家校尉的官职是几个人中最低的,陛下偏偏派了我中部校尉来统领一群桀骛不驯的京军,您只要想想就能明白其中的道理。以前有两位侯爷,我家校尉已经不知道该如何伺候了,现在又来了您四位,我家校尉之所以说那些话,不是对您四位无礼,而是已经疯魔了。”   这人的废话很多,云琅丢了两颗珍珠都不能让他说点实在的话,就有些生气。   咳嗽一声道:“哪能捞到军功,还不危险?”   传令官浑身哆嗦了一下,瞅着云琅哭丧着脸道:“好我的司马将军呐,要是有那样的好地方,您觉得我家校尉不会为弟兄们考虑,会让给你们么?”   霍去病沉声道:“我们能屯驻在那里?”   “钩子山!”   霍去病稍微思量一下,就对云琅道:“我们就去钩子山,不过,那里没有水源,还是一个孤零零的山包,与白登山互为犄角,却一直没有驻军。阿琅,你要想办法解决水源问题,只要水源问题解决了,钩子山虽说不到白登山的一成大,就重要性而言,有过之而无不及。”   云琅看看传令官道:“你觉得钩子山能打出水井来么?”   传令官笑道:“很多人都试过,最后都没有打出水来。司马郎家学渊源,说不定能打出水来。”   一群人说说笑笑极为惬意,不一会就来到了中部校尉的军寨前。   说是军寨,实际上不过是一个土城,城墙高不过一丈,周围不足三里,背靠长城,面对白登山,将城墙与白登山之间的狭窄山谷,塞得满满当当。   谢长川是一个极为粗豪的汉子,满脸的胡须快把眼睛嘴巴都给淹没了。   云中三校尉,东西两校尉都是读过书的人,唯有这位中部校尉谢长川是从厮杀汉一路走到今日的。   此人虽然粗豪,却不是笨蛋,卫青的锋芒还不是他一个中部校尉敢造次的。   他可以选择避而不见,一旦见了面,就必须给足霍去病,云琅,曹襄,李敢一行人礼数。   骑都尉也是校尉阶层,霍去病因为麾下的甲士太多,已经脱离了校尉这个阶层,算是混进了名号将军阵列,不论实际权利有多大,到底是将军,只是谢长川一上来就用下官之礼拜见霍去病,这就有些奇怪了。   霍去病心安理得的接受了谢长川一拜后,眯缝着眼睛道:“我的生死我自己负责,校尉不必多想。我舅父也是从厮杀汉一跃而成为彻侯,对于疆场并不陌生,不会因为水战死了,就来找你的麻烦。”   谢长川看了一眼传令官,传令官立刻把嘴巴凑到他的耳边低声说了两句。   听完传令官的耳语,谢长川拍拍厚厚的原木拼成的桌子大笑道:“果然家风蔚然,我老谢佩服,佩服。   既然小将军要求去钩子山,老谢我没有不允的道理,不过呢,我们把话说在前头。   钩子山上已经有十一年没有人驻守了。   之所以没有人驻守,其原因就在于这座山不好长期驻守,不论是我大汉驻军,还是匈奴驻军,驻守钩子山的军队下场都不好。   据我所知,先帝时期,彭氏长子彭翰率军两千驻守钩子山,一共驻守了一百三十一天,算是驻守钩子山时间最长的人。   只是最后被匈奴人趁着秋日放火烧山,连彭翰自己一下一千一百五十人,全部葬身火海。   自从彭翰死后,钩子山上基本上就不留大军长期驻守,成为匈奴与我大汉斥候交锋之地。   如果小将军一定要驻守钩子山,其中的缘由,某家一定要给小将军说清楚。” 第五章 始皇陵的亲兄弟   土蛋一样的谢长川玩弄起计谋来,同样的老套。   这种欲擒故纵的把戏,在霍去病,云琅这些人眼中根本就不值一提。   什么叫把事情说清楚就跟他无关了?   明明想要把霍去病这群人安排去钩子山,却不愿意明说,非要让霍去病他们自己提出来才答应。   最可笑的是谢长川居然把自己放在一个卑微的角度跟霍去病谈话,从而达到将他从这个计谋中解脱出来的目的。   云中三校尉是什么官职?   他们大汉朝最重要的武职,之所以被划定为校尉,原因就是为了不彰显云中三校尉的地位。   这三个职位之重要,连朝廷都忌惮,仅仅谢长川麾下就有整整一军三万五千人!   全部都是正兵,还不包括数量达到六万之多的民夫,整个云中中部校尉属下,就有十万青壮供他调动。   不仅仅如此,中部校尉的防御范围极广,谢长川手中不仅仅有军权,同样有权利去管理边地的百姓,虽然这里的百姓大多为罪囚,却让他的话语权变得更加有威严。   如果不是因为是四战之地,谢长川在这里的权力甚至比一般的封国还要强大一些。   有这样权力的人在霍去病这个小将面前低声下气的,怎么可能会有好心眼?   霍去病很不习惯跟人兜圈子,既然谢长川已经做小做到了这个地步,就直言问道:“是谁要我们一定驻守钩子山的?”   谢长川直起身子,也不再假装卑微,背着手淡淡的道:“本帅要你们去驻守钩子山,你们以为如何?”   霍去病长吸一口气拱手道:“末将遵命!”   谢长川烦躁的挥挥手道:“那就去吧!”   曹襄临出门的时候笑着对谢长川道:“大帅的家眷应该都在长安城吧?不知大帅去年新生的儿子什么时候也送去长安城?”   谢长川神色淡淡的道:“已经送去了,母子二人都去了,怎么,侯爷对某家丑陋的妾室也有兴趣?”   曹襄长出一口气道:“如此甚好,假如大帅心中没有羁绊,某家未必有胆量去钩子山屯驻。”   谢长川冷冷的看着曹襄道:“某家在白登山征战了二十一年,从未眼看着自己的袍泽陷入绝境而袖手旁观,这也是某家之所以能在白登山执掌大权六年而无人反对的原因所在。”   霍去病停下脚步回头看着谢长川道:“你当我是生死袍泽,我就当你是骨肉兄弟,你当我为可以哄骗的傻子,我就当你为一生寇仇!”   谢长川闻言笑道:“非常的公平!”   云琅笑着朝谢长川点点头就离开了土城。   看的出来,谢长川这人虽然没有读过书,却不是一个傻子,相反,这是很聪明的人。   钩子山本身就是白登山防御圈上的一个弱点,就山高来说,这座山甚至比白登山还要高大一些,站在钩子山主峰上可以俯视白登山平坦的山顶。   当年,太祖高皇帝剩余的十七万大军就是被匈奴王冒顿困在这片平坦的山顶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据说,东面的匈奴人全部骑着白马,南边的匈奴人全部骑着黑马,西边的匈奴人全部骑着花马,北边的匈奴人全部骑着红马。   只要站在山顶,看看四面平坦的草原,就能想象当年站在这片草原上的匈奴人的声势该是如何的浩大。   如果不是陈平想出来贿赂冒顿阏氏的主意,太祖高皇帝想要从这里脱身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云琅站在钩子山上瞅着远处的草海子,一道白亮亮的小河将草原劈成两半,那里是匈奴人的地盘,远远望去,半青半黄的草原上到处都是牛羊,不时地有匈奴人小股的骑兵在草原上游荡。   草原上只要出现牛羊,时间就会立刻慢下来,地上的牛羊似乎随着天上的白云慢慢的游荡,如果唱一首动人的情歌,这就是人间仙境!   云琅现在很希望刘陵就在那边,只可惜这种就是一个幻想,根据大军探报得知,对面的匈奴王并非单于,而是匈奴左贤王于单,也就是匈奴军臣单于的长子。   匈奴左贤王乃是单于第一继承人,一般都由单于长子就任,比如于单。   云琅记不清这个悲剧性的人物最后的命运,只知道有伊秩斜这位左谷蠡王,他这个左贤王的下场应该不会好到那里去。   上一次在上林苑见到的匈奴人最终都成了尸体,现在,终于看到了原生态的匈奴人,这让云琅非常的兴奋。   在他的印象中,一般是武器占优,智慧占优的种族一般就会横推原始的种族。   但是这一点似乎并不适用于中国,草原上的蛮族从来没有在文明上胜过中原帝国,然后,他们却祸害了中原帝国整整数千年。   似乎,可能,也许,中原帝国很不适应去面对那些依靠强横的肉体去抢,去夺,去征战四方的蛮人。   当然,这也跟文明的优势不够大有关,当火器大行其道之后,蛮人最终沦落成了这个世界最悲惨的民族,大部分落后的民族莫不是当初最骁勇善战的民族。   在看到钩子山第一眼的时候,云琅就想发笑。   这座山与他见过的所有山脉都不同,之所以叫做钩子山,原因就是整座山的形状像一只钩子。如果说的形象一点,就像是一个马蹄形的山脉,被一只狗从中间咬了一口,就变成了一轮弯月。   山长成什么模样其实并不可笑,云琅之所以会笑,是因为对面的白登山上长着密密麻麻的森林,而这座钩子山上只有不多的一些树木,而且,树木都不大。   最重要的是,这座山脉与白登山最大的不同就在于,白登山郁郁葱葱,钩子山上草木枯黄,即便是已经到了春日,这里依旧草木枯黄,见不到半点生气。   骑都尉的军卒们用铁锹熟练地向下挖水井,已经掘地三尺了,翻上来土依旧是干燥的。   这就说明,这个地方根本就没有地下水。   同样的黄土层,几乎一样的地势,不可能出现这么大的差别,即便是钩子山下也没有挖出什么泉水来。   而就在离开钩子山一里地外,只要往下挖五尺深,黄土就变成了泥土,如果继续向下挖,一定会挖出水来的。   如果说钩子山跟那座山想象,云琅以为除过始皇陵之外再无其他。   背山,面水,这就是皇陵最基础的要求……   他重重的在钩子山上踩了几脚,觉得那位让大汉恐惧了数十年的草原霸主,应该就躺在这里。   这就是经验的重要性,云琅有了始皇陵作为参考物,他就能散发性的想到这里的秘密。   霍去病一遍又一遍的在钩子山上巡梭,最后得出的结果并不好,这座山就不是一座适合屯兵作战的好地方。   没有水源只是其一,没有木料,没有石头才是最重要的事情,没有了水源,还能利用山下的小河,如果没有了木料跟石头,骑都尉想要修建营寨,利用投石机就成了泡影。   这是霍去病所不能容忍的,既然是驻守,那么一定会引来匈奴人强攻的,没有了大型器械的帮助,这对固守一片单薄山脊的大汉军队来说非常的不利。   他绝对不是一个希望自家兄弟去用血肉抵抗匈奴军队的人。   “如果我们屯兵山上,一旦发现匈奴人到来,就从山上冲下来,定能杀他个落花流水。”曹襄有些兴奋。   他也知道这个主意应该不是一个好主意,只是看到霍去病眉头紧锁,云琅神游物外,就必须开口说话,不管行不行,先抛砖引玉再说。 第六章 骑都尉的目标   大汉时代的环境自然是没的说,不论是骊山脚下还是白登山脚下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荒凉依旧是这个时代环境的主旋律。   骊山脚下的云氏庄园,因为有了老虎,所以没有狼群愿意来,即便是彪悍的白狼,它也只会出现在骊山的后山,后来因为进入骊山采煤的人多了,它们又搬家去了大山深处。   白登山不一样,只要云琅愿意学两声狼叫,荒原里总有回应的狼叫传来。   “钩子山,不具备任何固守的价值。”霍去病对曹襄的话就像是没有听见。   “必须要守住啊!”云琅似乎同意了曹襄的意见,这让霍去病有些奇怪。   云琅看看曹襄道:“以前啊,也有人跟你是一个想法,结果他丢了一个重要的叫做街亭的关隘,最后被他的主将给砍头了。”   曹襄想了良久摇头道:“没听说过。”   霍去病也疑惑的摇摇头表示自己也不知道。   诸葛亮挥泪斩马谡的故事,他们自然是不知道的,云琅也没有想着跟他们解释这件事。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冒顿的坟墓就在我们的脚下。”云琅喝了一口水小声道。   霍去病蹭的站起来搬着云琅的肩膀急促的道:“兹事体大,这事不可轻易说出口。”   曹襄,李敢也迅速的围拢过来,准备听云琅的解释。   “大汉跟匈奴都认定冒顿的坟墓就在白登山,所以才会连年征战是也不是?”   霍去病连连点头道:“没错,此事已经成为事实,无需多说,你只要告诉我为什么你会认为冒顿的坟墓就在钩子山!”   云琅笑道:“但凡是帝王陵寝,一般都会修在背山面水向阳的好地段上。你们只要看看钩子山就会知晓,对面的白登山不过是钩子山陵墓的一个花园罢了。按照书上所说,大汉皇帝乃是一条赤龙,那么,冒顿这个大匈奴皇帝就是一头黑龙。这个概念据我所知,就连匈奴人都是承认的,黑龙在白登山击败了赤龙,所以,冒顿将坟墓选在这片让他建立了平生最大功业的地方没什么错误。”   霍去病皱眉道:“这不过是风水之说,不足为信!”   云琅指指脚下丰茂的草木,又指指钩子山上枯黄的草木道:“这片地方跟钩子山有什么不同?”   曹襄抓抓脑袋道:“这边草木已经开始发芽,泛绿,生机勃勃,那边的草木枯黄一片似乎长得并不算好。”   “长得不好的原因就是没有水。”霍去病也皱眉道。   云琅轻笑一声道:“我刚才看了一下,钩子山与白登山的土质都是相同的,如果没有中间的这条河,很久以前他们甚至可能是一体的。   所以没道理,白登山上流水潺潺,钩子山上就一滴水都看不见。   我又仔细翻看了白登山的一些记录,尤其是太祖高皇帝北征之时的记录。   结果呢,我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事情,当年,钩子山与白登山都在匈奴的包围之中,钩子山上自然也有我大汉军卒,可是,那些记录中从未提到过钩子山缺水这件事。   所以我就猜想,钩子山以前是不缺水的,只因为有人挖断了钩子山的水脉,才导致钩子山如此干旱。   如果从河水这边挖掘,因为地势低的缘故,钩子山上的水脉是挖不断的。   只有从东边的高地处挖掘,才有可能挖断钩子山的水脉。   在这个偏僻的地方,谁能如此大兴土木,谁又能有资格如此大兴土木呢,只有冒顿!”   曹襄双眼冒光直勾勾的瞅着钩子山道:“也只有挖断水脉之后,再填土,而后再用三十万匹战马踩踏过后,才能彻底地截断水脉。”   霍去病笑道:“我们现在接到的军令就是固守钩子山,这是没得选的事情,如此说来,我们应该将防御重点选在东边?”   云琅摇头道:“要合理啊,东边那个地方地势开阔,正是人家匈奴人的主战场,我们把军寨扎在那里岂不是送羊入虎口么?还是选在西边,跟白登山护卫犄角比较好,在没有彻底探明东边那片草地下面就是冒顿坟墓之前,我们最好保密,什么话都不要说。”   李敢瓮声瓮气的道:“这么一来,事情又回到了原点,我们没有水源,怎么办?大军不可能长期屯守山上,这件事必须解决才好。”   云琅咬咬牙道:“只能修建藏冰洞了,今年先在钩子山上挖一个足够大,足够深的山洞,等今年冬日到来的时候,我们就采大量的冰储存在其中,以待来年。”   “今年怎么办?”曹襄不解的问道。   霍去病哼了一声道:“还能怎么办?以前别人是怎么干的,我们就怎么干!”   “我是说我们不是打算只待一年的么?”   云琅笑道:“只要我们真的探明,东边就是冒顿单于的陵寝,基本上就不会有我们什么事情了。”   “如此一来……这里就真的变成一场大战了……”曹襄呐呐的嘀咕一声。   “如果能够毕其功于一役,是大汉的幸事,舅父常说,与匈奴作战最困难的并非是两军交兵,而是在草原上找到匈奴人,追上匈奴人。只要军臣单于没有昏聩到糊涂的地步,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   世上的事情一般都是想的很好,结果一般只要差强人意就足以让始作俑者欢呼了……   至少骑都尉已经有了一个清晰地战略目标,不像以前的大汉将士去固守钩子山连一个明确的理由都没有,永远都只有一个模糊的目标——杀奴!   骑都尉几乎是一支甲士的军伍,谢长川之所以会派霍去病去固守钩子山,很可能是因为妒忌心作怪,他的军队算是大汉的一支强军,即便是他们,也只能做到十夫长披甲,伍长一类的悍卒最多能有一件护住上半身的皮甲就已经很高兴了。   瞎子河从白登山与钩子山之间流淌的湍急,想要屯兵钩子山,首先要做的就是在瞎子河上架桥。   春日的时候,高山冰雪消融,草原上的冻土也开始复苏,偌大的一个草原其实就是一个巨大的烂泥潭。   多余的水汇集成溪流,全部流进了瞎子河,以至于瞎子河水暴涨,想要修桥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   几个军卒用力的将一根木桩子砸进了河底,才松开辅助的木桩子,就看见那根木桩子被水流冲刷的慢慢倾倒,然后就没进了河水里,等它再露头的时候,已经在下游一里开外了。   直到此时,云琅才明白,当初彭翰之所以几乎全军覆没,就是因为有瞎子河的阻隔,白登山的援兵过不来。   云琅可不想重蹈彭翰的覆辙,他无论如何也要在白登山与钩子山之间构筑一个可以相互救援的通道。   “河底的淤泥太深,不适合下木头桩子!”李敢擦一把脸上的水渍,来找云琅。   “浮桥不好走马,也是不可取的,无论如何要架一座硬桥才好。”   刚才水流冲走木桩的场景霍去病看见了。   云琅点点头道:“硬桥不好修建,我们可以修建一座铁索桥,反正瞎子河也不算宽,十二丈宽的河边铁索桥应该足够过战马了。”   “铁料足够么?”   “足够了,在上林苑的时候,我们就打造了一批铁链子,原本是用来对付骑兵的,现在看来,先用来架桥吧。”   谢长川坐在土城里,听探马禀报说骑都尉开始在瞎子河上修建桥梁,就重重的一拳砸在桌子上。   果不其然,长安城里来的纨绔们,唯一会做的事情就是背靠大军耀武扬威一番,而后回长安加官晋爵。   “瞎子河上能建造什么桥梁啊,最多也就是浮桥罢了,匈奴人只要将巨木投入瞎子河上游,那些顺水而下的巨木,轻易就能扯断浮桥……唉……这些人呐……那些好汉跟着这样的将军,算是把命交到了伥鬼嘴里喽!” 第七章 生活所迫   匈奴人从来都不会在春日的时候,战马,牛羊瘠瘦这个最不好的季节里开战,这个时候他们连吃一顿饱饭都是奢望,如何肯在这个时候开战?   而春日里正是牛羊吃活命草的时候,牧人们为了这一年的收成忙于放牧,也没有心情打仗。   生活实际上才是所有人一生中最重要的话题,战争,不过是一种血腥的点缀。   或者说战争不过是生活的补充而已,一旦匈奴人没饭吃了,就会自动的去抢别人的饭吃。   与其说他们喜欢进攻大汉,不如说抢夺填饱肚子的食物,与维持生活所需的器具,是他们的本能……   就像狼饿了就会吃羊……   在他们的眼中汉人就是羔羊,这是从远古以来就养成的习惯,一时半会还改不掉。   既然是本能上的东西……对抗才是真正的好办法,只有羔羊变成了猛虎了,饿狼才会敬畏你,并拿出自己不多的口粮来供奉你……   没有开始战争的匈奴人其实算是一个非常好客的种族,如果能在荒野中遇到一个牧人,他情愿献上自己所有的一切,好让客人能在他的家里多停留两天。   当然,并不包括白登山周围的牧人,这些人已经不算是牧人了,应该算是真正的全职业军人了。   偌大的一个匈奴部族,真正需要全年披甲作战的战士,也就靠近白登山这一带的牧人。   云琅没有多少心思去研究这些形而上学的东西,他目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赶紧把铁索桥修建好。   骑都尉军中的铁链子是现成的,白登山这一边有十余人都抱不拢的参天巨松,只要把铁链子拴在这些巨松上问题就不大,至于钩子山就很麻烦了。   这里的土质松软,也没有松树可以借用,只好在河对岸从远处运来巨石,打磨成巨大的条石,在上面钻上孔,然后一块块的堆砌起来,六根沉重的铁棒穿过条石的孔洞,然后用大火灼烧,等铁棒全部烧红之后,就有力士挥舞重锤,将铁棒跟岩石紧密的铆在一起。   谢长川在骑都尉在瞎子河上扯起一根铁链子的时候,就得到了消息。   匆匆的骑马来到河边,眼看着又一道黝黑的碗口粗的铁链子被对面的十几头牛给扯的笔直,满嘴的牙齿都要咬碎了。   一条铁链八百余斤重,这道铁索桥居然需要整整八道铁链子……   “上万斤精铁居然被这些黄口小儿消耗于此!”   军司马裴炎苦笑道:“骑都尉的物资之丰富远胜吾辈,且不说一骑双马,也不说全军甲胄,仅仅是一座桥上耗用的精铁,就比得上我军中储藏的精铁了。”   谢长川叹息一声道:“你我都是起自微末,如何能与这些衔着金子出世的人相比。每当我们自认为经历了千辛万苦才达到的目标,应该受到所有人敬仰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我们在付出血汗才能得到的东西,人家在一出生,就有人放在了他们的手心。每每思及,某家的心就痛如刀割!”   裴炎笑道:“已经忍了二十余年,不妨再忍耐三年,再有三年,你就再也没有留在白登山的理由了,于情于理,你都会回到长安,获得你该有的封赏,然后开始培育你的家。”   谢长川闻言,似乎获得了一丝丝的安慰,笑着点头道:“我大儿与你大女的结为一对如何?”   裴炎嘿嘿一笑指着谢长川道:“你刚刚才说自己是一个土鳖一类的人,似乎有些不服气。转过头你就做一些土鳖才做的事情,难怪人家看不起你,你自己也看不起自己。”   谢长川怒道:“大儿与大女自幼一起长大,如今又到了思春的年纪,再不给他们成亲,难道你准备等他们闹出丑事才肯罢休?”   裴炎冷笑道:“如果真的闹出来了丑事,某家顺水推舟也就是了,最多丢人一点。如果是正常的嫁娶,你千万莫要开这个口,我也不会答应的。”   谢长川愣住了,他与裴炎生死与共了半生,即便说是亲兄弟也没有什么不对的,自以为儿子娶了裴家大女,正是亲上加亲的一桩好事,没想到老友居然不答应。   “什么原因?”   谢长川并没有发怒,而是追问,老兄弟之间没有什么好误会的,必定事出有因。   裴炎指着正在河对岸指挥军卒拖拽铁链的曹襄道:“长风营的老牛你知道吧?”   谢长川点头道:“在白登山屁股上中箭的那个?怎么了?”   裴炎道:“这一次我回长安的时候正好遇到那个长平的儿子平阳侯娶亲,娶的就是老牛的闺女。你知道不,老牛的闺女并未成为曹氏正妻,只是一个平妻罢了。”   谢长川奇怪的啊了一声道:“老牛也是一条好汉,他就甘受这样的羞辱?”   裴炎笑道:“河对岸的那个小子对老牛的闺女喜欢到了心尖上,长平公主下聘也是以正妻之礼下的聘……按理说是一场大欢喜的事情……结果,老牛的闺女就成了平妻!”   “嘶——”谢长川倒吸了一口凉气道:“陛下?”   裴炎继续指着河对岸的曹襄道:“这个小子也算是一个有骨气的小子,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老牛家的闺女弄怀孕了,然后一个人跪在建章宫外一日一夜……就这样,老牛的大女就成了平阳侯府的平妻!你家大儿如果有这小子的这份担当,我大女就算是嫁去你家当平妻,我也高兴!”   谢长川苦笑一声,抱歉的对裴炎道:“我大儿被老妻给宠坏了,估计没有曹襄的胆子。”   裴炎怒道:“我们还没有富贵呢,还在泥坑里与野蛮人打的生死难料,我们的后辈就已经废掉了。   多少次,我要你把谢宁带来白登山,你就是不肯,就他那点本事,将来怎么能撑得起谢裴两家?   你看看这四个人,除了那个军司马来历诡异,其余三个哪一个不比谢宁出身高贵?   他们都能来白登山,谢宁为何不能来?我老裴没用,生不出儿子来,如果有一个儿子,我就算是绑也要把她绑来白登山。   我们兄弟没别的本事,只有拼命捞军功换取后半辈子的安逸,也给子孙留点念想。   你要是再把谢宁留在长安,谢裴两家也就是你我这半辈子的富贵命。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为何对这四个小家伙处处看不习惯,原因就在于你明白了一件事。   那些出身比我们高贵的人还在努力拼命挣前程,而我们的孩子却在坐享其成!   你心里比谁都明白,就是舍不得你的那点骨血,没有断子绝孙的念头,你还混什么富贵啊!”   “啊?我是这么想的?”   谢长川抓抓后脑勺,有些不确定。   “你必须是这么想的,我们兄弟二十几年,你一撅屁股我就知道你要拉什么屎!”   云琅就在距离他们不远的地方,这两个人却似乎没有看见他,说话的声音又大,语速又慢,他想不听清楚都难。   自从上回事发生之后,云琅不敢小看这些表面上大字不识的老贼。   这些人也就是因为不会读书,才能安守现在的环境,一旦他们读书识字了,个顶个的是人间老奸贼。   人家都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云琅如果再装傻子那就看不起人了。   只好让军卒赶着牛继续将铁链缠绕在大树上,自己走上前施礼道:“小谢将军可是要来我骑都尉?”   裴炎嘿嘿笑道:“不愧是读过书的聪明人,某家随便胡说两句就明白某家的心思。是这,谢宁已经被我带来白登山了,跟着我们两个大字不识一箩筐的人能学到什么,不如,云司马给带带?” 第八章 偷袭   谢长川担任中部司马校尉十余年中,亲眼看着无数的勋贵子弟走上战场,而后被人用麻布裹着回来。   因此,霍去病,云琅他们这样的精心准备并不算是太出格,有些大家的大男来到白登山,准备的比云琅他们充分的有的是。   所以,他的愤怒全是装出来的。   只是,像骑都尉这样全甲士这样的军队,谢长川还是第一次见到。   就像裴炎说的那样,一个家想要振兴,仅仅是活动在一个小范围的圈子是没有什么用处的。   必须要不断地将触角伸出去,最终组成一个巨大的网,才是一个家族根深蒂固的标志。   两个老不要脸的老贼,为了给自家的子侄铺一条路,居然拉下老脸演戏。   果然,云琅的话音刚落,一个披着轻甲的爽朗年轻人就大笑着从谢长川背后跑出来,先是给了云琅一个熊抱,然后就非常不客气的开始代替云琅指挥军卒们驱赶牛群,继续缠绕铁链子。   裴炎满意的指着谢宁笑道:“好啊,这就是年轻人在一起的好处,只要打个招呼,就能抱成团,阿宁将来有同伴可以一起作战了。”   谢长川也呵呵大笑,挥挥手,就有百十个民夫涌过来,从骑都尉将士手中接过铁锹开始干活。   看得出来,谢长川也是一个很有情趣的人,还知道把儿子塞进来之后,必须给骑都尉一点好处。   送走了两个习惯性扮猪吃老虎的老混蛋,云琅就来到谢宁身边笑道:“你父亲也舍得把你丢过来。”   谢宁苦笑道:“您几位身份高贵,我父亲把您几位安排在钩子山这处险地有些说不过去,如果再不把我弄过来,父亲跟裴叔就没法子跟长公主交代。”   这话说的实在,云琅拍拍谢宁的肩膀道:“实在话啊,不过你也别苦着脸,我们可不是什么都不懂的纨绔,之所以会答应下来,就有全身而退的把握。”   谢宁笑道:“您几位算是长安纨绔中的奇人,我父亲跟裴叔早就打听清楚了,您几位也是有军功在身的好汉,不是什么都不懂的新丁。匈奴人这会忙着给自己找饭吃,没空来钩子山,不知我们现在怎么应对?看咱们正在建桥,是不是要固守?”   云琅很喜欢这个爽朗的年轻人,这家伙不像是一个有一脸大胡子父亲的家伙,反而显得比较清秀。   身体看起来单薄一些,却遒劲有力,一个人就把一盘两百斤重的铁链子拽的哗哗作响。   “没法子,我们没什么作战经验,目前能做的就是层层防守,先是刀盾兵在前面稳住阵脚,后面是弩阵,然后是山脚两侧的骑兵,一旦发现有机可乘就会冲击,如果骑兵回来了,匈奴人又不放过,那就该投石机发威了。这些都抵挡不住匈奴人,我们就会沿着这座桥退回白登山这边,依靠大军继续杀伤匈奴人。”   谢宁连连点头,非常认可云琅他们的战术。   “也就是说,匈奴人来了,我们不会转身逃跑,而是先抵抗一阵子,把所有的抵抗方法都用一遍,然后就跑,不跟匈奴人死战是不是?”   云琅点点头道:“没错,我们是来跟匈奴作战捞军功的,可不是前来送死的,才打了一场仗如果就死掉了,屁用都不顶,还不如留着老命继续跟匈奴人消耗。”   谢宁笑道:“我父亲说了,他之所以能从一个小兵成为中部校尉,不是因为他的功劳是最大的,而是,他活的时间是当初一群袍泽中最长的。”   云琅挑起大拇指道:“至理名言,以后要记住,去吧,跟主将去报到,去病这人很好相处,当然,前提是你不是一个窝囊废。”   谢宁拍拍胸膛,转身就提起了一柄巨锤,铛铛铛,一连数十锤子,将一根木头桩子捶进了坚硬的地面,然后脸不红气不喘的撂下锤子对云琅拱手道:“先请司马品鉴一下!”   云琅叹口气道:“力气是好力气,就是用的不是地方,你捶进去的那根木桩子是用来造栅栏的,你把它全部捶进地面去了,还他娘的怎么做栅栏?”   谢宁大笑一声,取过一柄铁锹就开始挖……不得不说,这家伙的力道很大,不一会就把那根入土三尺深的木桩子给挖出来了,填平了土坑,还用夯锤将地面捶实,最后几锤子再一次将木桩钉的跟其余木桩一样平齐。   云琅试探了一下木桩,点头道:“我这一关算是过了,不管别的怎么样,至少,听从军令,有错就改这两条你是合格的。”   谢宁一脸沧桑的道:“生在我家,我从小到大尽听从命令了,一次不听,就是一顿马棒啊……”   看着谢宁沿着一根铁链子凌空攀援过了瞎子河,这家伙在云琅眼中已经算是一个合格的骑都尉伙伴了。   就刚才这一番谈话,双方都得到了想要的东西,谢宁知道了骑都尉不是一群见到匈奴就会嗷嗷叫着扑上去强战功的蠢货。   云琅也知道了,谢宁也不是一个会仰仗父亲是中部校尉就来骑都尉添乱的混账。   就像他所说的那样,他来军中,其实就是为了给长平,卫青一个交代,毕竟,将霍去病,曹襄,云琅,李敢丢在最危险的地方,他们需要给长平解释清楚。   谢长川用亲儿子加入骑都尉与霍去病一群人并肩作战这个事情,给长平做了最完美的大公无私的诠释。   一个贵公子跟猴子一样的与一群军卒攀援在铁索上说不出的和谐,看他行动的样子就知道这样的事情他没少干。   骑都尉有了他之后,确实能让云琅放心好多,在大汉,能让他放心的事情不多,人也不多。   匈奴人看似对白登山漠不关心,实际上他们每时每刻都在关注白登山。   第三天的时候,就在云琅他们开始安装第四条铁索的时候,一根巨木从瞎子河上游随着滔滔的河水,急冲而下,巨大的树木上面还带着无数的枝丫,有着很明显的加工痕迹,这该是匈奴人发现大汉军队在架桥之后施行的破坏手段。   在铁索桥上游百丈之地共有四道拦截网,这样明显的巨木冲下来之后,很自然的就被骑都尉派出去的人手发现了。   巨木才来到第一道拦截网前面,就被汉军的挠钩将巨木给抓住了,然后拖上岸,等这些木头晒干了,就会被分解成木板,铺到铁索桥上。   为此云琅特意下令减缓了铁索桥的修建速度,如果匈奴人能够源源不断的送木头过来,修建铁索桥中最大的麻烦就会消失。   毕竟,这样的巨木,不是哪里都有的,即便是有,也不好运输到工地上。   接下里的几天中,匈奴人不断地往河水里丢木头,骑都尉的军卒们就夜以继日的打捞木头,两者配合的很好。   有时候会在白日里漂过来一大群巨木,有时候又会在夜晚偷偷摸摸的漂过来几根,这样的行为充满了匈奴人低级的小狡黠。   直到一个乌漆吗黑的晚上,将士们在勾走了一片巨木之后,十几个全身涂满了黑油的匈奴人从水里跳出来,用刀子,锤子奋力的劈砍铁链……   金铁碰撞的火星在夜晚显得格外醒目,十几个人一起劈砍更是如同在放小小的烟花。   云琅站在河岸边,面无表情的瞅着河里的匈奴人破坏铁链,他并不担心铁链子会被破坏掉,就匈奴人手里的兵刃,质量还没有铁链子好,加上铁链子虚晃在半空,没有吃力的地方,效果很差。   李敢笑的很开心,每当一蓬火花冒起来的时候,就有一枝羽箭没入黑暗中,然后就有惨叫声传来。   霍去病也没有理睬匈奴人,背着手对云琅道:“来的人少了些。”   云琅笑道:“本身就不可能来的太多,匈奴人中善于游水的人本来就不多,加上河道狭窄,能有十几个人来就不错了。”   曹襄见李敢不断地发箭,不一会,铁锁链那里就没了动静,就吩咐亲卫道:“把尸体捞回来了没有?”   亲卫答道:“下游有网。”   谢宁似乎对尸体什么的不是很在意,问霍去病:“能不能依靠这座铁索桥引更多的匈奴人过来?”   霍去病摇头道:“战场不会在瞎子河上,应该在钩子山!” 第九章 人不人,鬼不鬼   霍去病不喜欢这种狩猎式样的作战,他的军事高贵病一旦发作就基本上没有什么可挽救的余地。   身为一个枪骑兵,霍去病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冲锋,多年的兄弟了,云琅对他这个坏毛病深恶痛绝。   说过无数次,他依旧没有改正的意思。   他就是喜欢举着长枪带着部下排成阵列,冒着箭雨龙卷风一般的杀进敌阵。   然后在千军万马中杀出一条血路……从而让他的男性荷尔蒙的分泌达到最高……   没错,霍去病说过,他就是喜欢这种感觉,自从上回在甘泉宫这么干过之后,他就永生难忘。   李敢居然也说他喜欢那种感觉,至于曹襄,更喜欢站在坚实的刀盾兵后面看着对面的敌人被他指挥的弩箭彻底覆盖。   如果一次覆盖之后,敌人死不完,他不介意再来几次,直到最后一个敌人被弩箭杀死。   如果可能,不跟敌人接阵就杀死敌人是他平生最大的希望。   匈奴人偷袭的时候正是五更天最黑暗的时候,那些黑乎乎的尸体刚刚被打捞上来,天边就出现了一丝鱼肚白。   十四个人……   军卒确定没有别的匈奴人了,就这十四个人。   云琅看了两三个,就叹息一声离开了。   谢宁面无表情的道:“匈奴人就不会游水,所以,来偷袭的只能是汉奴!”   曹襄也没心情看了,随着云琅去了河边洗手,霍去病倒是看得很仔细。   不仅仅看了面容,还仔细的研究了这些死人的手脚,然后对谢宁道:“都是战士!”   谢宁有些尴尬的道:“应该是投降匈奴的韩王信部族的后裔。”   “韩王信啊……杀了那就杀了吧。”   云琅在听说这些人是叛徒之后,心情就好了很多。   韩王信可不是愿意遭受胯下之辱的韩信,不过,这两人的下场都不好。   这家伙早在太祖高皇帝时期就已经投奔了匈奴,作为匈奴人的先锋部队,骚扰汉境,论起凶恶,这些人尤甚匈奴。   这是一群鬼!   他们既不是匈奴,也不是汉人,是游走在匈奴与汉人之间的恶鬼。   他们没有任何信仰,没有希望,自然也没有了人性。   匈奴人不把他们当人看,汉人对他们恨之入骨,大汉朝军队中的七杀令,第一条就是——凡投匈奴之叛贼,人人得而诛之!   汉军对这些人痛恨至极,以至于连收敛尸体的兴趣都消失了,这些人的首级不值钱,杀了他们朝廷没钱给!   这就像荒原上的鬣狗一般,不杀它,它处处惹人厌,处处祸害别人。   狮子弄一点食物它们来一群过来抢,豹子弄一点食物他们也来抢。   杀了它们也是一桩很没意思的事情,鬣狗的肉腥臭难闻,狮子没有饿到极点,是不会碰的。   十四具尸体重新被丢进了瞎子河,爱漂到哪里就漂哪里。   “韩王信啊!”   谢长川看了裴炎一眼。   裴炎叹息一声道:“怎么办?杀呗,为了这些人耗费兵力实在是不值得。”   谢长川点点头,丢出去一支令箭,传令官就拿着令箭出去了,他知道这支令箭该是谁的。   “这么多年以来,这些人为什么还没有死绝?”谢长川喝了一口云琅孝敬的茶水。   “怎么会死光呢?韩地总有人觉得当匈奴比较好,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   “喜欢抢劫啊,觉得跟着匈奴人能抢到东西……”   “抢?现在真的能抢到?”   “没法子,抢了一回就没法子收手,就从人变成了鬼,回不到人世间了。”   云琅的铁桥依旧在不断地成型,当他开始铺木板的时候,一座桥的雏形就已经出现了。   铁索桥最大的毛病就是不够稳定,虽然桥的自重很大,看不到摇晃的样子,不过呢,当一个骑士骑着马上了桥,这座桥就会左右摇晃,战马会受惊,仅仅是实验阶段,就有四个骑士被战马丢进河水里去了。   自从开春之后,瞎子河水就一直在上涨,这也不是一个好兆头,如果说刚开始的时候,匈奴人丢进河里的巨木对铁索桥没有多少影响,现在就很麻烦,匈奴人居然知道在巨木上堆积燃料,然后讲巨木从上游放下来,用巨木上横枝拖住铁索桥,想要烧毁掉。   这样的智慧不该是匈奴人该有的,尤其是带着明显工匠匠作痕迹的巨木,也只有那些鬼才能弄出来。   霍去病请命扫荡,被谢长川严词拒绝,他认为固守的军队就该固守,出击的任务应该是别人的。   白登山的防守就像是一台精密运转的机器,该怎么动弹,必须谢长川说了算,就这一点,谢长川从未妥协过。   铁索桥没办法修改了,那么只能让战马适应桥,而且云琅规定好了,凡是上桥的人,必须人马分离。   他没有心情去训练别人的战马,骑都尉的战马必须适应这座摇晃的桥,以后好方便快速进退。   一场春雨过后,草原上立刻开起了星星点点的花朵,放眼望去,一张绿色的毯子延伸到了天边。   以前只在草原上慢慢溜达的战马,如今开始奔跑了,半个春天过去了,它们已经长足了肌肉,再一次展现出了草原王者的气势。   战马开始奔跑了,就说明草原再一次活过来了。   草原活过来了,匈奴人也就活过来了,他们迅速的完成了从牧人向战士的转变。   钩子山附近开始有匈奴的骑兵出没,他们大声的吆喝着从山脚下呼啸而过。   虽然总有一两个被强弩留了下来,然而,匈奴人依旧没有停止在钩子山耀武扬威。   如果不是云琅在山上栽种了无数的木头桩子,这些勇猛的匈奴人甚至会有向山上冲锋的欲望。   在山上栽种木头桩子,对阻碍骑兵冲锋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对这一点,谢长川在第一次观摩钩子山阵地的时候就赞不绝口,下令,在白登山的周围也栽满了木头桩子。   仅仅就骑兵一道而言,大汉骑兵虽然彪悍,还有新式马具辅助,只论对战马的操控而言,大汉骑兵依旧不如匈奴人。   这些匈奴在马背上披一张毛皮,就能长驱万里的本事,是他们的天赋本能。   因此,在防守的时候,大汉军队愿意更多的使用步卒。   霍去病长久的守在第一线,他希望能够得到谢长川可以出击的军令。   然而,等到匈奴人远去之后,谢长川依旧没有做任何的反应,他在评估了铁桥乃至钩子山一线的防御之后,给了一个很肯定的回答,就回去了白登山。   在他看来,不论是霍去病还是云琅,他们都在认真的做好了战争的准备,并没有多少可以让敌人利用的漏洞。   如果说还有什么让他担心的地方,那就是骑都尉们跃跃欲试的模样。   他们似乎很希望与眼前的匈奴立刻来一场大战。   这是一支新的军队该有的气势,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只要多经历几次战争,就会慢慢的沉稳下来。   战争终究会到来的……   谢长川知道,匈奴人正在做新一年里的第一次军事试探,一旦试探的差不多了,他们就会蜂拥而至。   那个时候,骑都尉想不参战都不可能。   云琅很紧张,曹襄也很紧张,两人都知道,战争马上就要到来了。   接下来的战争远远不是上林苑里的那场小规模的战斗能比拟的,一旦开始,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结束。   瞎子河水依旧在缓缓地流淌,高天上的飞鹰越聚越多,这说明,匈奴人的大军已经快要聚集完毕了…… 第十章 总能有用的郭解   只要是人才,总会发光的,这在云琅看来几乎就是他娘的一个真理。   他多少有些气急败坏。   因为,他亲眼看着郭解带着五百个骑兵烟尘滚滚的冲进了瞎子河上游的草原。   对于一颗真正的种子来说,越是污烂的土地对他的成长就越是有利。   还以为这家伙来到白登山之后,只能带着民夫们干一些苦力活。   结果,才一个月的时间,他就成了一支骑兵的主将,听说目前的职衔是部曲长。   这支骑兵是从近十万民夫中遴选出来的,其中,有超过一半的人都是犯罪的游侠。   郭解在游侠中的威望毋庸置疑,这些人恰恰是民夫群中最勇猛的一批人。   如果让这群没有披甲的骑兵跟骑都尉对冲,云琅认为,只要五十个甲士,就能毫无悬念的干掉这群人。   可是,一旦这群人散开,以他们的方式进行偷袭,埋伏作战,五十个骑士面对他们,后果很难说。   事实上韩地的那群鬼,也是没有甲胄的,他们的武器也同样差。   谢长川用这批人去对付同样神出鬼没的韩地叛贼,堪称明智之极。   如果郭解得到这样的军务,来找云琅耀武扬威,云琅还不会这样郁闷。   问题是,郭解这家伙非常诚恳的来拜谢老恩主,希望老恩主能给他支援一部分武器跟粮草。   眼看着一群热血沸腾的随时准备为国征战的游侠,云琅没有任何拒绝的借口跟理由。   这群人或许平日里会为祸乡里,或者会寻衅滋事,但是,这个时候,让他们拿着锈蚀的刀剑,松松垮垮的弓箭去对付大汉的敌人,云琅还是觉得心痛。   最好的武器自然不能给他们,云琅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这五百个人增补了两百柄精铁刀剑,一万支弩箭,五十把强弓……以及十五天的野战干粮。   是不是真心帮助,一眼就能看出来,即便郭解对云琅的观感从来都没有好过,他还是非常真诚的感谢了云琅的帮助,并发誓将韩地鬼奴斩杀殆尽。   “别为了你的功劳就把这些人都害死!”   这是在分别的那一刻,云琅对郭解说的话。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厮杀汉人死鸟朝天,顾及不了那么多!”   这也是郭解第一次对云琅说真心话。   也是,上了战场,就没有只允许你杀人,不允许别人杀你的道理,郭解说的话,虽然粗俗,却是至理,在战场上,谁能活着,谁会死去,天知道!   瞎子河上的铁索桥,已经修建完毕,谢长川带着裴炎一干将校站在这座桥上感慨不已。   “可惜了!”谢长川跺跺脚下的厚木板铺就的桥面,对着裴炎苦笑。   “这样的桥,就算是安在陛下的皇宫大门上都是可以的,如今,却出现在这荒芜的北地。”   裴炎感慨了一声,好像想到了什么,疑惑的看着云琅。   “桥好了,大军进退更加迅速!”   云琅陪着笑脸道。   “是为了好逃跑吧?”一个身着破烂铁家的校尉出言不逊。   “大军战略,不过进退二字,后退不算丢人。”霍去病脸上看不出半点怒气。   卫青的名望太高,那个校尉虽然是百战之士,见霍去病说话了,也就闭上了嘴巴,只是起伏不定的胸膛证明,他这时候满肚子都是怒火。   上万斤精铁,对于一支军队有多重要,只要是将军,没有不明白的,如今,变成了这座桥。   “如果骑都尉还有多余的精铁,请看在袍泽的份上也支援我射声营一些,好让兄弟们能多一些箭簇,多杀一些奴贼!”   一个胡须花白的老将笑吟吟的看着霍去病道。   云琅接过话道:“精铁有,只是不好运来,如果老将军想要,派人去长安运来就是,多了没有,五千斤还是有的。”   老将军眼神有些黯淡,他以为这是云琅的推托之词。   霍去病朝那位老将军拱手道:“陈老将军,尽管派人去上林苑骑都尉军中索取就是了。”   说完话就递过去了一枚腰牌。   老将陈余接过腰牌,疑惑的道:“你军中何来如许多的精铁?”   霍去病笑道:“骑都尉成军之日起就精心准备,卧虎山一战,别人都在抢功劳,唯独我骑都尉是在为大军打扫战场,救助伤病,自然就存储了许多。”   云琅,曹襄都认为,霍去病给人家精铁是没有错的,射声营乃是长安八校尉的属下,战力彪悍,更是掌控大军弓弩的主力军,在很多时候,只要他们愿意给关系亲厚的友军一轮弩箭覆盖,友军取胜的机会就要比别人大的多。   谢长川对霍去病的看法跟云琅他们不一样,拍拍霍去病的肩膀道:“不错,终于有点卫仲卿的胸怀了,就是行事有些孟浪,这座桥没必要修成这样,我们都是厮杀汉,不是长安城里的那些拈花贵妇。我听说你们还在训练战马适应这座桥,这没有必要,等一场大战下来之后,这座桥不会太挤。”   送走了谢长川,曹襄立刻就问云琅:“谢长川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意思?”   云琅笑道:“他的意思是一场大战下来,我们会死很多人,所以过桥的时候不会太挤。”   曹襄闻言,默默地闭上了嘴巴,谢长川这种人一般不会在战事上故意吓唬人,他们只会说真话。   白登山的战事之惨烈,冠绝大汉,早在长安的时候他就有所耳闻,那时候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不可能来到白登山,现在,身处白登山,才知道那句——一入白登山,两眼泪不干,向前看鬼门关,向后看米粮川……   钩子山南北很长,东西却非常的薄,所以,云琅准备从钩子的内环向外环直接挖一个山洞出来。   他算过,在最窄的地方,东西只有三十丈,从这里开挖,不但能避开匈奴人的耳目,这座山洞还能成为汉军出击的一个出口。   这就需要将山洞挖的很大,而目前,他挖掘山洞的工具只有锄头跟铁锹。   好在这里的山包,大部分都是黄土山包,即便是有一些石头,也是红砂岩,算不得很难挖掘。   云琅唯一担忧的就是这样挖洞,会不会把山给挖的塌陷掉,这事又不能找民夫,只能是自己人没日没夜的挖掘,危险性很高。   才挖进去了不到五丈,这座山洞就塌陷了两次,松软的黄土虽然很好挖掘,同样也非常的不稳定。   好在,因为谨慎的缘故,并没有出现伤亡,一旦山洞越挖越深,伤亡就不可避免。   忧愁的云琅只能用柱子跟木板将山洞支撑住,一边挖掘一边支撑,进度无比的缓慢。   傍晚的时候云琅正在山洞里检查,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阵的喝彩声。   就出了山洞向营寨大门看去,只见郭解臂膀上裹着伤巾,他身后的游侠们也一个个狼狈不堪,谈不到队列,远看如同一群残兵败将。   然而,这些残兵败将却一个个将脑袋支棱的很高,如同一个个斗胜的公鸡!   “杀了一百多,抓了五十七个!”   一个年轻的游侠坐在马背上,不等靠近就大声的向所有人宣告游侠们的战绩。   “怎么抓到的?”有人高声问道。   “我们藏在松林四天,就等到了这群畜生!”   “厉害啊,一上场就立下大功了!”   “立个屁的功劳,这些鬼奴的脑袋不算功劳!”   听军卒们与游侠们嘻嘻哈哈的说笑,云琅忽然眼睛一亮,就远远地冲着郭解挥手,示意他过来。   “鬼奴什么价!”   郭解才过来,云琅披头就问。   “什么什么价?”郭解一头的雾水。   “我是说,你手里的鬼奴我要了,出个价,等回到上林苑之后我们再结算。”   郭解摸摸脑袋,他之所以会抓鬼奴回来,其实是没有必要的,这些人即便是被抓回来了,也是被砍头的命,他只是想通过抓一些活的鬼奴回来向谢长川证明,他组建的这支游侠军是有存在价值的。 第十一章 平淡的边关生涯   “军司马要这些腌臜的鬼奴做什么?”郭解并不忙着回答云琅的话,坚持要问清楚鬼奴的用途。   “没事干派去当个死士,干一些苦力活,作战的时候排在最前面抵挡一下匈奴骑兵的锋锐,都是极好的。”云琅回答的漫不经心。   郭解哈哈大笑道:“没想到军司马是要这样用鬼奴,还以为您准备按照上林苑救助野人的套路来救助这些鬼奴。”   云琅摇头道:“基本上我对大汉国所有的子民都没有恶感,不管他是官人,还是野人。哪怕是国内的叛贼,我对他们的看法都不是很差,认为他们不过是一群想要异想天开要过还日子的人罢了。韩地的鬼奴就不一样了,他们如果胆子大到敢抢劫匈奴的地步,我想,不论是朝廷还是百姓都会称他们一声好汉。问题是,他们做的事情很恶劣,帮着匈奴杀自己人,这就不可原谅了。”   郭解拱手道:“在军司马这里我们明人不说暗话,不论在长安,还是在河洛,我郭解都是一个妄人!”   云琅笑着摇头道:“错了,你是一个真正的聪明人,一个一心想要成就大事的聪明人。”   郭解也不解释,继续道:“那时候,我总认为大丈夫生在天地间,若是不能快意恩仇那就白白来到人世走了一遭。   后来有一天,我看到了宰相薛泽出行的车马,浩浩荡荡接连半里,城门吏的一声通禀要经过四人传话才能抵达薛泽的耳中。   他轻声细语一句话,整条长街的人都要凝神屏气侧耳倾听……自那之后,郭解不才,自认为才智不下薛泽,名望更是传遍了河洛与长安。   既然如此,我将来会不会也有这样的一天?为此,我不惜蜷身低首受制于东方朔之流的手中,更是要忍耐如军司马这样的贵人带来的羞辱。   我甚至从某些渠道得知军司马意图将我打造成一个真正的圣人。   哈哈哈哈……本欲将你碎尸万段,转眼一想,我想要的就在你们的手中,惟取悦诸公而已,哈哈哈。”   云琅笑道:“我自然知道你有勾践卧薪尝胆之恒心,也知道你有专诸刺王僚的果决。所以啊,我对待你的时候,从来就不敢掉以轻心。不说这些了,我要鬼奴,卖不卖?”   “卖,为何不卖?有了钱,追随我的兄弟们即便是战死了也能拿到一些补偿,为何不卖?”   郭解回答的非常快。   “你不是恨我么?”   郭解瞅着云琅道:“至少我们现在是平等的,我们一样都要面对匈奴人,只有等我们两个都活着从白登山回去了,才能继续恨你,在白登山恨你,是自寻死路。”   云琅无所谓的挥挥手道:“回上林苑恨我也是死路一条,不过呢,你就是看准了我不会在白登山这个地方对你不利,才敢说这些屁话是吧?说实话,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就觉得你这人面目可憎,说实话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就是看你面目可憎!”   郭解摩挲一下自己一脸的大胡子嘿嘿笑道:“这张面孔是父母给的,改不了了。这样吧,一个鬼奴一百个云钱,我知道你出得起,在白登山你没办法跟我讨价还价。”   云琅点点头算是认可了,一百个云钱在长安可以买一个十五岁的侍女,在这里只能买到一个神憎鬼厌的鬼奴。   “给他一个铜牌,七根竹筹!”   云琅轻飘飘的留了一句话,就让军卒押着那群鬼奴去了钩子山。   “你这是拿我当背煤的背夫……”郭解在后面咆哮的声音很大。   五十七个鬼奴,看起来跟大汉普通百姓别无二致,一样木讷的面容,一样破旧的衣衫,一样畏畏缩缩的神态,只是有很多人身上穿着妇人的衣衫……   “这些人抢劫的时候比恶鬼还可怕!”谢宁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云琅的身后。   “没告诉你父亲吧?”   “我现在是骑都尉的属下,我父亲对骑都尉只有节制的权力,没有具体干涉的权力。说真的,阿琅,你真的觉得冒顿的坟墓就在钩子山东边?”   云琅点点头道:“可能性很大,不过呢,总要挖掘之后才知道。掘人坟墓不算什么光彩事,这事能隐瞒还是隐瞒比较好。”   谢宁讪笑道:“我父亲出身于军伍之间,应该不在乎这点污名的。”   “告不告诉你父亲都没关系,反正啊,只要确定冒顿的坟墓在这里,你父亲的头功是绕不过去的。之所以让你瞒着你父亲,不是怕他抢功,是怕他不相信我骑都尉的战力,第一时间把我们给调走。”   谢宁不好接云琅的话,指着那些鬼奴道:“把这些人交给我,我们很快就能挖出一个山洞。”   云琅点点头,这事谢宁做最好,把他拴在工地上,就没有时间去他父亲那里报讯。   让谢宁彻底的倒向骑都尉这是一个不可能的事情,也就是现在处在探索阶段,一旦有了确实的消息,云琅相信,谢长川要是不知道才是怪事情。   霍去病今日清晨的时候就带着五十个骑兵出去了,不知道去了哪里,云琅没有问,曹襄也没有说,看来,霍去病一定嘱咐过曹襄不准告诉云琅他的去向。   云琅没想着要问,只是天马上就要黑了,他还不回来,这就让人担心了。   曹襄见云琅在看着他,慌乱的连手里的茶水都洒出来了。   “去病去了瞎子河上游,说天黑前一定会回来。”   “他去瞎子河上游干什么?”   “去探查敌情!”   云琅无奈的苦笑一声道:“大将干起了斥候的活计,看来斥候很不合格,传令,将前军斥候曲长郎如意重责三十军棍!”   曹襄摊开手为难的道:“你知道这不是郎如意的错。”   云琅抽抽鼻子道:“我是军司马,处置一个前军斥候曲长还不用给你们解释。”   “郎如意跟着去病一起去了,要打等他回来。”   “那就等他回来。”   忙碌了一整天的云琅觉得自己全身的骨头都在咯吱作响,顺势躺在霍去病的床榻上,有气无力的对曹襄道:“有时候不能由着他的性子来。打仗其实是一件非常枯燥无聊的事情,就看谁能稳得住,一般情况下防御总比进攻来的容易。我们骑都尉没有经历过真正的大战,只有先依托工事跟匈奴人作战,养胆子,等我们都觉得不依靠工事也能杀掉匈奴,再去跟匈奴野战不迟。”   云琅睡了一觉,等他醒来的时候,天上已经布满了星辰,霍去病依旧没有回来。   在大汉这个时代里,晚上基本上是没办法作战的,漆黑的没有月色的夜晚,不论是人马都走不稳当,偷袭就是一个大笑话。   所以,霍去病没有回来,云琅只能坐困愁城,想不出一点办法。   在两军对峙的空地上,点上火把去找人那是自寻死路!   “准备一下,天一亮,我就出发,你跟李敢两个守好营寨!”   耳听得军中的金柝传来四更天的消息,云琅无论如何也坐不住了,在这个破地方,即便是没有敌人,到处都藏满了野兽,尤其是狼跟野狗最多。   这些畜生吃战死的尸体,吃了七八十年,早就吃成习惯了,对人没有多少畏惧感,只要落单,不管是活人还是死人,他们都照吃不误。   这时候不敢想霍去病遇见匈奴的事情,云琅只能尽力的向最好的方向想。   天边出现一丝鱼肚白的时候,云琅就带着刘二以及五十个甲士出了钩子山营寨。   他很想多带些将士出门的,只可惜,按照大汉军规,没有霍去病这个主将的允许,他只能统领五十个亲兵! 第十二章 伏兵之计   霍去病坐在马上,良久才把视线从远处的匈奴军营收回来,刚刚长起来的青草只能没掉他的马蹄,战马已经把蹄子底下的那片青草踩踏的一团糟。   从昨日下午,他就在斥候曲长郎如意的带领下抵达了这片区域。   远远地观看了从东到西大片的匈奴军营,即便是天黑,他也没有离开,而是仔细的观察夜晚时分匈奴人的守卫事宜。   对面与其说是一座军营,不如说那里是一大片由帐幕,勒勒车组成的牧人营地。   很奇怪,匈奴人似乎没有放哨的习惯,即便霍去病就在匈奴军营一里的地方,匈奴人居然也一无所知。   夜晚,匈奴人男男女女围着火堆通宵达旦的歌舞,期间更有不少儿童在跟着在火边嬉戏,看得出来,他们似乎非常的快乐,直到天快亮的时候才倒地就睡。   “给我三千铁骑,我现在就敢向匈奴人的军寨发起攻击!”   霍去病惋惜的看了一眼身边仅有的十余骑喟叹一声道。   “将军,守在外围的都是匈奴牧人,这是他们的惯例,咱们如果进攻,只会杀死一些牧人,牧人后边才是匈奴大军聚集的地方。”   郎如意小声的提醒自家的将军。   霍去病摇头道:“我只想驱赶这些牧人,牛羊向匈奴军营方向跑,只要能够让匈奴的军阵散乱一阵子,就是我门最好的攻击机会。回去吧,再不回去,阿琅他们就该着急了。”   郎如意一脸的黯然,他知道自己回去之后没有什么好果子吃,将军或许会帮他说话,不过,在司马面前,犯错的将军也没有多少话语权。   一小队骑兵在草原上奔驰,沿途不断地有洒出去的哨探归队,不一会,就有四十个骑兵跟在霍去病的身后。   如此大的目标,再愚钝的匈奴人也会发现,于是,两群骑兵飞快的从东西两个方向朝霍去病围拢过来。   “打出龙旗!”   疾驰中的霍去病大声的吩咐一声,他的亲兵卫阳立刻从怀里取出一面旗子,很熟练的将旗子套在长矛上,随手插进马鞍子前面的过梁上,旗子被风一吹,就立刻散开,呼啦啦,一面黑龙逐日旗就随风招展。   “前方有游骑——数量九——”   一名斥候从左侧大喊着汇入队伍。   霍去病吼道:“冲!”   说完话就抽出自己背后的短矛,握在手中,其余将士则纷纷取出上好弦的弩弓,在马背上投掷投枪准性不是很好,他们还没有霍去病借助战马的冲力将投枪投掷到三十丈之外的那种变态的能力。   几乎是一瞬间,枯黄的荒草后面就出现了一个匈奴骑兵,他的胸口刚刚露出荒草,霍去病手里的投枪就丢了出去,战马继续狂奔。   三十丈的距离内,即便是霍去病也只有投掷两次投枪的机会,为了快速通过匈奴人的堵截,他放弃了投掷第二支,当第一支投枪还在空中飞行的时候,长矛已经被他握在手心。   投枪的力道是如此之大,第二名匈奴人刚刚露头,投枪就已经刺穿了第一个出现的匈奴人胸膛,带着大蓬的血花穿透了匈奴人的身体,最后扎进了地面。   露头的匈奴人大叫一声,挥舞着弯刀不退反进,嗷嗷叫着向霍去病军阵冲击了过来。   箭如飞蝗……   老道的卫阳纵马越过霍去病,不等那个满身都是弩箭的匈奴人跌落马下,就挥刀斩下了他的人头,另一个亲卫探手捉住飞向他面前的人头,随意的挂在他的马脖子上。   几支狼牙箭从荒草后面射出,霍去病一干人除过随意的用胳膊挡一下眼睛,连腿边的盾牌都懒得举起来。   匈奴人的箭法很好,只是狼牙箭在霍去病的甲胄上划出一道白印就不知道飞去了那里。   带着轻薄甲胄的战马如同洪荒猛兽一般冲进了匈奴人单薄的军阵中,接触只是一刹那,武器上的优势抵消了匈奴人骑术上的优势,霍去病的长矛轻易地刺穿了匈奴人的皮盾,就松开长矛,长矛留在匈奴人的胸口上,等待被胜利的主人再次取回。   钢刀与匈奴人的弯刀碰撞之后,轻易地切断了弯刀,顺势再收割走弯刀后面的生命。   在高速的碰撞中,只有粗大的狼牙棒能够将汉军的钢刀撞飞,再顺势捣在汉军的胸口,当这个汉军从马背上摔下来的时候,六七柄长矛已经刺穿了伤害他的那个匈奴人的身体。   骑兵交锋,胜败只在须臾间。   东西两边包抄过来的骑兵亲眼目睹了这场战斗,愤怒的大声呼喊,却没有更好的办法挽救已经成为现实的战斗,战马四蹄腾空,如同飞一般疾驰,却不能一下子飞到龙旗边上投入战斗。   来不及收割匈奴的收集,那个吐血倒地的同伴,被三根绳子拖拽着在地上滑行,随着绳子不断地收紧,在同伴的帮助下,他被凌空拉起,落在一匹马背上,三匹战马在他的身边左右奔驰,那三根绳子牢牢地将他绑缚在战马背上。   箭如飞蝗……最终消耗光了动能,只能无奈的掉在地上,两支匈奴骑兵汇合成了一支,紧紧的咬在刚刚突出重围的霍去病身后,恨不能将他们碎尸万段。   大汉的战马不如匈奴人的神骏,眼看匈奴人越追越近,霍去病不得不降低乌骓马的速度,好让自己跟同伴保持在同一军阵中。   “将军快走!”   郎如意发疯一般的催促战马,如果是敌人实在太多,他很想调转马头去狙击一下敌人,好给将军多一些离开的时间。   然而,他同样清楚地知道,他身后至少跟着一千个匈奴骑兵,五十个人回身作战,根本就是去送死,根本就没有办法给将军制造任何机会。   郎如意听到耳边狼牙箭嗖嗖的破空声,这时候,除过趴在马背上减少中箭的面积再无其他作为。   “嗖嗖嗖。”霍去病接连投掷出三支投枪,每一支投枪都能杀掉一个匈奴人,而那些匈奴人敏捷的绕开无主的战马,继续逼近。   “呜呜呜呜——”   一声悠扬苍凉的号角声从极远处传来,追逐霍去病的匈奴骑兵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胯下的战马也跟着慢慢的降低了速度,最终眼看着霍去病一干人离他们越来越远。   就在霍去病的正前方,那里尘土飞扬……   云琅的心都要跳出来了,不断地把革囊里面的尘土丢向地面,好让游春马拖着粗大的树枝将尘土扬的更大一些。   直到匈奴人撤退的号角声传来,才发现全身都被冷汗浸透了。   五十个骑兵丢弃了马尾巴上的树枝背着五十面旗子从小土包后面转出来,径直站在土包上,俯视着缓缓撤退的匈奴骑兵。   不一会,霍去病来到了土包上,跟云琅一起观看匈奴人是如何撤退的。   “这些匈奴人很快!”霍去病有些感慨。   “这是必然的,当我们还在追求厚实的甲胄,锋利的长矛的时候,他们就在追求速度。速度是他们的看家本事,如果没有了速度,他们就是一群待宰的羔羊!”   “所以啊,我们要成为老虎,豹子,狼,不但要有尖牙利爪,还要有速度!”   “你已经有了,刚才跑的挺快的……”   “你制造了尘土飞扬的假象,让匈奴人以为这里有伏兵?”   “是啊,才下过一场雨,骑兵奔驰会有尘土飞扬的场景可能比较奇怪,好在匈奴人比较傻,没发现,如果他们足够聪明,我们可能要损失好些兄弟。” 第十三章 烤包子跟柳笛   “去病啊,你难道不觉得主将亲自去探查敌军是不是有些不对头啊?”   “我算个屁的主将,总共只有一千三百人,还没有人家一部人多。”   “知道不?哥哥我可是很看好你的哟,别看你现在才统领一千多人,再过两年,你说不定就能统领好几万人。今天啊,也就是匈奴人接连出错,以为你们只是一队斥候,觉得划不来用一千人来换,这才放过你。如果人家知道卫青的外甥,我大汉的明日将花就在这群人里面,信不信人家不管前面有没有埋伏都要优先干掉你?”   霍去病皱眉道:“你在哄孩子么?这是在羞辱我,你干脆破口大骂我心里还舒坦些。”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原本是想这么干来着,又怕你恼羞成怒,只好换一种委婉的方式。”   霍去病点头道:“确实很委婉……”   云琅对待霍去病非常的委婉,不过呢,回到营地之后,他的做法就非常的不委婉了。   郎如意被一顿棍棒打得鬼叫连天,一同受罚的还有霍去病的亲兵首领卫阳。   对这两个家伙,云琅可没有半点的客气。   霍去病好几次小声提醒云琅他才是始作俑者,都被云琅用委婉的笑容给怼回去了。   至于曹襄,他觉得回来的五十个人都应该一起挨揍,包括那个肋骨断了三根的家伙。   李敢倒是非常羡慕霍去病有了人生中第一次在白登山面对匈奴大军的机会,他也很想有这样的经历,觉得如果把他放在霍去病的境地里,只要用他家祖传的神箭技术,就能让匈奴人不敢衔尾追击,还说他老子当年在北地就是这么干的。   不过,当他看到云琅委婉的笑容之后,还是迅速打消了这个念头。   谢宁过来的时候,他们四个人重新变得非常和谐,虽然没有酒,还是在用米汤庆贺霍去病斩首匈奴首级四枚,虽然只拿回来了三颗,也算是开门红了。   “山洞又塌了!”   云琅笑道:“继续挖!”   “死了……算了,我这就回去继续挖!”   不知为何,谢宁觉得云琅今天的笑容很可怕。   “告诉郭解,我要更多的鬼奴,如果他敢杀良冒功,我就让他去挖洞。”   谢宁点点头,从桌子上顺走了两个包子,就匆匆的去找郭解谈生意去了。   霍去病吃掉一个包子之后不解地问道:“山洞不好挖?”   云琅点头道:“土质太疏松,只能一边坍塌一边挖,等挖到红砂岩就好了。”   “噢!”霍去病随意答应一声,就继续吃饭,从昨日到今天,他虽然看着镇定,实际上,一颗心还是提到了嗓子眼上。   舅父说过,胆量是训练出来的,即便一个人平时胆子再大,在某些特定的状况下依旧会胆怯,比如跟随荆轲刺秦王的秦舞阳就是这样的人。   他有胆子十三岁就当街杀人,却没有胆子走进始皇帝的宫殿。   只有经历的多了,人才会麻木,人麻木了,胆子自然就会变大,这是一个奇妙的过程,需要自己用心体会。   云琅觉得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霍去病的冒险,这家伙就是因为不墨守常规才经常奇兵突出,给了匈奴最大限度的打击,如果管束的太狠,说不定就会把他的天性给抹杀了。   如果让他心安理得的接受霍去病一次又一次的突发奇想式的冒险,他的心脏又受不了。   这是一个明显两难的选择……   大军出发之前,他被长平狠狠的威胁过,如果霍去病跟曹襄两个人中哪一个出了问题,他都不用回去了。   就目前看起来,最适合干危险人物的人选就是李敢……然而,他又下不去手!   至于亲自去冒险这回事从来都不在云琅的选择范围内。   好在,来了一个谢宁,这个家伙不论长短还是肥瘦,似乎都是一个良好的炮灰人选。   只要保证自家兄弟没事,谁会去管谢宁的死活?   这家伙死掉了,算是为大汉捐躯,活着,就能享受荣华富贵,算起来,云琅不觉得亏欠了他什么。   看来,以后要多用用这家伙,如果可能,郭解也是一个不错的炮灰人选。   反正他已经做好了为荣华富贵献身的准备。   想通了事情之后,云琅的胃口就立刻变好了,用匈奴人的羊肉包的羊肉沙葱包子味道确实不错,有上云氏家族菜谱的资格。   不过呢,这种包子在蒸熟之后,再放进烤炉里面大火烤一下,把外皮烤的焦黄,就能做到外焦里嫩,这样的包子吃起来才是真正的人间美味。   曹襄见云琅紧锁眉头好半天不说,就用肩膀撞撞他道:“事情已经过去了,就不要放在心上,去病以后不再做就是了。”   云琅瞅瞅有些内疚的霍去病怒道:“谁有空想那些事情,我在如何能让这些包子变得更加的好吃!”   “别装了,去病已经很内疚了。”   “谁在装啊,我在想,这样美味的包子,如果放进烤炉里面大火烘烤一下,不但能让包子更加的好看,还能彻底激发包子里面肉馅的香味。如此,一脆一软,用牙齿一咬,两种感觉交替出现,还混合着肉馅的香味,那该是一种非常好的体验。你们吃,我先去烤几个包子尝尝!”   云琅匆匆的解释完就端着一盘子包子去了伙夫所在地。   曹襄探头见云琅去了厨房,就惊诧的对霍去病跟李敢道:“他真的去烤包子了……”   世界有时候就是这样多变,前一刻云琅还在为霍去病担心,下一刻,他就发现生活才是人来到这个世界的主流。   生活包括吃喝拉撒,爱慕与痛恨,唯独不包括不担心这种奇怪的情绪。   茫茫人世间,谁有能比谁高明多少?   所有智慧的选择不过是把利益分的比较清楚地一种普通选择罢了。   傍晚的时候云琅去看了山洞,里面跟昨日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只有一些来不及运走的土块散乱的堆在地上,而在洞口,平放着四具尸体。   谢宁指着辛苦挖洞的鬼奴道:“总算是没有拖慢进度,他们也学会了用木料支撑洞壁之后在继续掘进。”   云琅退出山洞淡淡的道:“都是血的教训,他们如何会不接受教训呢。”   谢宁犹豫了一下接着问道:“你是怎么做到对外面的那些尸体视而不见的。”   云琅看了一眼谢宁,觉得面前这个家伙就是一个傻子。   “去把尸体都处理掉,别放在我眼前,亲自去吧!”   军人家出来的孩子最大的好处就是听话,谢宁虽然对这个命令非常的不满意,还是找来了一辆马车,将四具鬼奴的尸体丢上马车,亲自赶着车去了河边。   白登山处理敌人尸体的方式就是丢进河里……   那些劳作的鬼奴出来倒土的时候,总是用看鬼怪的眼神看云琅,他们现在都知道了一件事——就是这个将军下令,要他们做挖洞这么危险的事情。   云琅并不同情这些人,甚至还有一些厌恶,他不在乎的人对他来说就跟木头,雕塑没有区别。   如果可能,他想把所有自愿背叛这个民族的人全部弄去充当奴隶。   郭解来的时候,云琅正坐在一个小山坡前吹柳笛,春日里的柳树汁液丰富,取一截柳条,只要轻轻地扭一下,树皮就跟树枝脱离,然后倒着抽出白色的柳枝,修整一下柳笛,小心的切出簧片,一个完美的柳笛就会出现。   这是云琅小时候最喜欢的娱乐方式,直到现在,他依旧喜欢欢,这是纾解寂寞最好的方式。 第十四章 寂寞的时候杀敌最好   寂寞这种感觉有时候来的莫名其妙,即便是在人头涌涌的欢宴中,它也会不请自来。   一个寂寞的人,眼神是冰冷的,即便脸上挂着笑意,身处闹市也觉得普天之下只有自己一人。   云琅很害怕这种感觉,每当他觉得寂寞了,他就会关闭自己对外界的反应,将自己关在心关里,细细的品尝这种能让人发疯的孤独。   往往在这个时候,云琅是最冷静,最为清醒的,孤独的世界里只有他自己,能依靠的也只有他自己,所以,这个时候,他对世界的认知也是最清楚的。   不论是胡笳还是埙,他们的曲调都是以悠扬苍凉取胜,柳笛跟他们比起来,就显得活泼。   呜哇,呜哇的柳笛声传不出多远就会湮没在风中,每当这个时候,云婆婆,太宰的面容就会活生生的出现在云琅的脑海里。   有些人死了,他比活人更加的生动。   郭解是一个妙人儿,见云琅沉浸在柳笛的美妙音色中不可自拔,抽抽鼻子转身就走了,就云琅目前的心情,不论谈论什么都不可能有什么好结果。   一阵闷雷一般的马蹄声将云琅从梦幻中唤醒,这是大规模的骑兵奔行的时候才能发出的动静。   他第一时间回到营帐披上铠甲,提着长枪,就来到了钩子山最高处。   汉军的鼓声已经响起很久了,骑都尉的战兵们已经严阵以待,无数的战旗在钩子山上竖起,弩兵们已经仰面朝天躺在地上,手里的弩弓已经上弦,就等着将军一声令下之后击发。   霍去病站在刀盾兵后面,不断地用长剑敲击盾牌,与同伴们一起发出整齐的“荷荷”之音。   李敢坐在马上,面甲已经拉下,平日里挂在钩环上的长矛紧紧的捏在手中,就在他的身后,还有五百个同样装束的骑兵随时准备出击。   曹襄手忙脚乱的指挥着投石机,怪叫着要军卒们快速的向筐子里添加石弹,却没有什么人听他的,一个曲长冷静的发出一个个号令,负责投石机的军卒们也看不出有多少紧张之色,一板一眼的按照早先训练过无数次的动作,调整投石机。   谢宁就站在第二队,他身边的军卒却是一色的长矛兵,骑都尉的长矛兵手持的长矛,要比一般的长矛兵手里的长矛长出一倍不止。   只要将长矛的尾巴杵在地里,斜着竖起,就是一片枪林。   刀盾兵的职责是砍杀被木桩障碍拖慢的匈奴骑兵的,一旦敌人太多,杀不胜杀,刀盾兵就会缓缓后退,在平坦的地方将巨盾竖起来,变成长枪兵们的枪架子,用巨盾与长矛形成第二道防线。   所有人都在忙碌的时候,云琅就非常的清闲,他站在一个土包上,放眼望去……视野里尽是一望无际的匈奴骑兵。   大军压境到底有多么可怕,只有身临其境的人才能知晓。   人一过万无边无沿……更何况还有数不清的战马……   万马奔腾的时候大地如同被擂响的巨鼓,大军停止的时候又如同铁索拦江。   匈奴并没有进入钩子山与白登山形成的山谷,静静的矗立在山谷外边,沿着瞎子河排开了阵势。   谢长川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钩子山,朝山下看了一眼笑道:“是右谷蠡王啊!今天看样子打不成了。”   云琅奇怪的道:“这么多骑兵来到钩子山,无论如何也靡费良多,他们为何不战?”   谢长川冷冷的看了云琅一眼道:“只有一万三千骑兵,他如何敢战?”   大将军的威仪这时候谁冒犯谁倒霉,云琅连忙拱手道:“大帅明见!”   谢长川饶有趣味的瞅着眼前的匈奴骑兵笑道:“这是要来给我送战书来了,小子,你是读书人,你来告诉耶耶,匈奴人给人送战书的习惯是打哪来的?”   都已经自称耶耶了,云琅这个儿子连忙拱手道:“匈奴人素来野蛮,连父亲都分不清楚,更没有礼义廉耻,这一套必定是跟我大汉学的,就是不知道是跟谁学的。”   “总不外乎是韩王信,中行悦这些败类。你来告诉我,如果匈奴人真的来送战书了,你准备怎么办?说心里话!”   云琅从眼眶上方悄悄地瞅了一眼谢长川,小声道:“如果大帅不准备要军功的话,小子很想要这个斩首之功。”   “哈哈哈哈……”谢长川大笑一声,对身边的一员老将道:“有这样无耻的晚辈后生,我们可以卸甲归田了。”   胡子花白的老将一巴掌拍在云琅的肩膀上大笑道:“就是身子单薄一些,只要好好地打磨两年,该是一只能看门的狗!”   军中豪爽的谈话,云琅总是不能适应,刚刚才被人家当成儿子,这会又成了看门狗,看来这些老将们很喜欢当别人爸爸,很喜欢养狗!   众人说着话,就看见有三个骑兵打着一面羊皮旗子从军阵中走了出来,其中一个骑兵手里还捏着一把牛角号,一边走一边呜嘟嘟的乱吹。   老将皱眉道:“右谷蠡王这是要干什么?准备和谈?”   谢长川连犹豫的意思都没有就问云琅:“小子,人家要和谈,你是读书人说说,怎么个谈法?”   云琅这时候非常痛恨自己这个读书人的身份,一次次的被谢长川这只总想当他爸爸的老狗的戏弄。   不回答是不成的,云琅只好拱手道:“能否让小子来主持这次和谈?”   “好啊……”谢长川皮笑肉不笑的道。   云琅不理睬一干老将们戏谑的笑容,径直来到游春马边上,取出他的铁壁弩,用脚踏着上好了弩弦,精心挑选了三枝锋利的破甲锥,一一的上在弩弓上,然后就提着弩弓越过谢宁的长枪兵,霍去病的刀盾兵,来到了军阵最前方,选了一处蓬蓬草后方弄好弩弓支架,然后就凝神屏气的准备射杀那三个匈奴使者。   “咦?这种弩弓还是第一次见。”   谢长川的声音如同跗骨之蛆,再一次在云琅的耳边响起。   探手敲敲弩臂又对同行的老将军道:“既然是精钢所制,是稀罕东西!小子,这东西能射两百步么?”   云琅强忍着朝这个无耻老贼扣动弩箭的冲动小声道:“三百步弩箭不飘。”   “嘶……”谢长川倒吸一口凉气然后又道:“让耶耶来试试!”   “弩箭是铁杆的,与一般的弩箭不同,要计算提前量,还是小子来跟匈奴人谈谈吧!”   “你准备用这东西来跟匈奴和谈?”   “不用弩箭兵刃,难道用嘴么?”   那个花白胡须的老将呵呵笑道:“妇人的嘴老夫可能还有兴趣,男人谈话还是用弩箭比较好,射的深啊……”   耳朵里听着无耻老贼的污言秽语,云琅的呼吸都乱了,眼看着匈奴人走进了铁壁弩的射程,连忙赶走这些无聊的思绪,重新稳定心神,通过弩弓上的望山瞄准。   这些人只所以会这么放浪形骸的胡说八道,最大的原因出在这里的所有人,包括谢长川在内,没有一个人有资格跟匈奴和谈。   只要动了这个心思,云琅相信,不出三天,动心思的人的头颅就会被切下来,遍传诸军。   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可以跟匈奴和谈,那是大汉皇帝刘彻!   臣使君权这是大的没法再大的罪责!   匈奴人的使者来到两百步的时候,终于停下了脚步,左边的那个匈奴人向前一步,用字正腔圆的大汉话吼道:“谷蠡王……啊!”   让使者说出三个字已经是云琅的错误了,扣发弩机的时间晚了一刹那。   黑黝黝的弩箭从蓬蓬草后面嗖的一声钻了,出来,越过长长的空地,从斜上方自上而下的钻进了匈奴使者的胸腔……   强劲的弩矢破开了他的甲胄,穿透了他的身体,最后钻进了大地! 第十五章 孤军   弩箭强劲的动能将匈奴使者从马上推下去,眼看着他栽倒在马下,云琅身后的骑都尉齐齐的喝彩一声,长剑敲击在盾牌上的响声更大了。   后面两个使者见传话人已经死掉了,转身就跑,将自己宽大的后背留给了云琅。   铁壁弩跟大汉的弩弓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输出稳定,两条软钢弓臂力量均衡,因此,射出去的弩箭也远比大汉弓弩射出去的稳定。   与弓箭也有很大的不同,因为有尾羽,弓箭飞行的速度要比铁羽箭慢的多,只能用作偷袭之用。   “啪啪”两声过后,那两个刚刚转身的匈奴使者也跌落尘埃,其中一个掉在地上之后,居然还有力气扶着羊皮旗帜的旗杆摇摇晃晃的站起来。   云琅在重新上了弩弦之后,在匈奴人震耳欲聋的咆哮声中,稳稳地扣动了机括。   弩箭准确的钻进了匈奴人张大的嘴巴,透脑而出!   “不错,不错,终于射进嘴里了,老汉就等着看这一场好景致呢。”   云琅没工夫听老贼的污言秽语,紧张的看着匈奴大股骑兵涌进了山谷。   “有本事再靠近五百步!”   谢长川的神情有些狰狞,匈奴人已经到来了,他居然没有回到白登山主阵地那边去的意思。   果然如同谢长川所说,匈奴骑兵奔行到弩车射程边缘,就停下了马蹄,只是鼓噪不休。   云琅一口气向匈奴人群射出了十一根弩箭之后,也不看战果,就回到了军阵后面。   四百步!铁壁弩能达到,却没有什么准头,即便如此,也给匈奴人造成了一场不算小的慌乱。   “可惜了,如果人人都能手持这样的宝贝,耶耶就算是跟匈奴人野战又如何?”   跟着云琅回到军阵后面的谢长川贪婪的瞅着云琅手里的铁壁弩,长叹一声。   他清楚,这样的宝贝有一具已经是很幸运的事情了,想要大规模的制造,没有这个可能!   “再给我十年,铁壁弩说不定就能多一些。”   “行啊,有盼头就是好事情,到时候告诉老夫,老夫去帮你打铁!”   谢长川也是一个干脆人,见云琅没有割爱的意思,就失望的离开。   临走的时候,就给了霍去病一个紧守门户的军令就过了瞎子河去了白登山。   他似乎一点都不担心匈奴人这时候趁机扑过来。   霍去病带着刀盾兵没有一刻的松懈,直到匈奴人缓缓地退去之后,派出游骑哨探监视匈奴人,这才解除了钩子山的警戒状态。   被匈奴人折腾这一下,吃完饭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坐在满天星辉下吃烤包子,几个人还是显得很愉快。   “匈奴人就在三十里外,我们不能掉以轻心,准备枕着头盔睡觉吧。”   李敢兴致很高,一连吃了三个烤包子才住手。   曹襄就有些晦气,叹口气道:“我还是一个没用的。”   霍去病放下包子认真的对曹襄道:“打一仗就好了,我舅舅说过,第一次临阵没好汉,即便是他也有尿急的感觉。打着打着就没有时间害怕了。”   谢宁看着云琅道:“你杀过很多人?”   云琅点点头道:“比你想象的要多!”   “我第一次杀匈奴的时候,一刀下去力道不够,没把匈奴的脑袋砍下来,那个匈奴人的脑袋就耷拉在脖子上,两只手还抓着我,脖子里的血飚起来一丈高,那次,我真的尿裤子了。”   谢宁也很认真的对曹襄道。   一个人认真也就罢了,当两个乃至于四个人都认真的时候,曹襄就有些尴尬了,连连摆手道:“我一定会还魂的,不会拖累大家。”   云琅笑道:“跟我们还说什么拖累不拖累的话,在长安的时候我们三个傻乎乎的,你为什么不觉得我们拖累你?你的长处在于政事,而不在兵事,这次来白登山对我们几个人来说只是一场考验罢了。只要过了这个考验,以后就能干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情了,去病,阿敢可以继续领兵作战,你可以进入朝堂观政,然后谋一个不错的位置历练,我呢,就好好的种地,把富贵镇弄起来,知道不,我希望以后富贵镇能变成富国城。阿宁,你喜欢干什么?看你的样子也不像是一个太适合带兵打仗的主。”   谢宁叹口气道:“知道不,我喜欢当地方官……”   “咦?难道不该进朝堂么?”   “不,不,不我就想到一个地方当地方官,哪怕是县令也好,当然,陛下如果要我当刺史我也不反对,总之,我就是喜欢当地方官!”   “主政一方确实自由……”   “也不是要什么自由,我只要能避开我父亲就成……”   “啊?这是为何?”   谢宁咬着牙道:“我有十一个房里人你们敢信么?”   “咦?”   “哇——”   “厉害……”   男人间总有些莫名其妙的快乐,一些倒霉事情一旦被拿出来当成兄弟间的笑料,就好像没有那么痛苦了。   匈奴人真的来了,而且是以最强大的状态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一想到今日荒原上骑马矗立的那些匈奴人,每个人的心里就跟塞了一块石头一般沉重。   云琅消除恐惧的法子就是直接面对,霍去病消除恐惧的办法就是让自己兴奋起来,李敢消除恐惧的办法就是不去想,至于曹襄,他是真的害怕,且没有面对的方式。   而谢宁,他将自己的隐私当笑话说出来,就说明他已经在把每一天都当做最后一天过。   将军们如此,骑都尉那些没有经历过真正大战的军卒是如何想法,也就一目了然了。   想要稳定军心,那么,将军们就必须时刻跟部下在一起,按照白日里的安排,霍去病去了刀盾兵,谢宁去了长枪兵,李敢去了骑兵,曹襄去了弩箭兵。   只有云琅继续留在大营里,监督那些该死的鬼奴们夜以继日的挖洞……   一连三天,匈奴人都没有来,但是,大军哨探却不能再去匈奴人那边窥探了,草原上满是呼啸奔走的匈奴人,根本就不给大汉游骑窥探的机会。   谢长川是一个眼睛很毒的人,他那一天料定匈奴人只是故作声势,那一天匈奴人果然匆匆退走了。   但是,当匈奴开始封锁草原之后,他反而变得紧张起来了,三天里连续开了两天的会议。   在这两天的会议里,他们制定了至少七个预案,来应对匈奴,每一个预案都是针对不同局面而设定的,一旦出现了预定的局面,就直接按照制定好的策略应对。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能够做到快速应对,不好的地方,这种法子对大军指挥官的要求比较高。   别的军官都是追随谢长川至少五年的老部下,唯有骑都尉是谢长川最不放心的军队。   所以,他只能将骑都尉单独安置在钩子山,免得因为骑都尉的缘故导致白登山的防御出问题。   当云琅通过军事会议发现骑都尉居然是一个孤独的存在的时候,就开始疯狂地筹备钩子山的防御。   他相信,一旦开战,钩子山将是匈奴人第一个拔除的目标,这样的拉锯战,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每年冬日,匈奴人就会离开白登山,赶着牛羊去他们的过冬地,以他们的财力物力,是没有办法长期在白登山驻军的,而匈奴人也没有守城的习惯。   如果有一天匈奴突然在白登山修筑了城池准备跟大汉国打一场攻城战,想必大汉皇帝刘彻即便是在睡梦中都会大笑。   这么多年下来,不管是大汉还是匈奴都形成了一种默契,夏秋之时,是匈奴人大举进攻的时候。   大汉军队一般是依仗白登山,背靠长城进行严防死守。   当冬天来临的时候,就是匈奴人撤退,大汉军队重新据守白登山的时候。   在彻底明白匈奴人的这个习惯之后,云琅在使用鬼奴的时候就更加的不体恤人命了。   以至于,帮着云琅去捉鬼奴的郭解都抱怨连天,他抓的鬼奴根本就经不起云琅快速的消耗。 第十六章 争功!   压榨,极度的压榨,往往会催生出反叛!   这应该是一个至理名言。   可是,云琅没有在鬼奴的身上看到这个特点。   匈奴人准备了一个月,云琅也黑着心肠压榨了鬼奴一个月,每日里都有鬼奴的尸体被丢进瞎子河……   在松软的黄土上挖一个很大很长的洞,这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然而,这些鬼奴做到了。   当鬼奴们将山洞掘进到坚硬的夯土层的时候,山洞结构终于变得稳定了,不再有大块的黄土从头顶掉下来,接连三天没有死掉一个鬼奴,这让他们很是高兴了一阵子。   他们的欢乐仅仅来自于不死人而已。   鬼奴们对于伙伴的消失,或者死亡似乎并不是很在乎,只是单纯的为自己还活着欢呼,只有云琅清楚地知道,第一批来到钩子山挖洞的五十六个鬼奴,到现在,只有两个人还活着。   仔细研究分析之后,云琅发现,这些鬼奴之所以会老老实实的冒着生命危险在这里挖洞,最大的原动力居然是每天都能吃饱这个简单的因素。   云琅不在乎鬼奴的性命,却从来不会克扣他们的口粮,口粮当然算不得好,糜子馍馍却是放开了吃的,偶尔还会有一点咸肉野菜汤,对他们来说已经算是大餐了。   直到此刻云琅终于明白了,这些人为什么会心甘情愿的成为鬼奴了,原因就是当鬼奴能够不被饿死。   元朔四年的时侯,一场蝗灾席卷了关西,蝗虫从关西一路飞到了敦煌,蝗虫所到之处……   史书上仅仅只有八个字——“饿殍盈野,死者枕藉”。   直到今年,关西依旧荒芜……即便是春风也吹不醒遭受重创的大地。   自从韩王信投靠了匈奴之后,韩地的人,就成了一群被人遗忘的人群,其余地方的百姓流离失所去别处谋生,官府会开放一些荒芜的山林供他们存身,至于韩地——没人愿意接纳他们。   饱受匈奴劫掠之苦的百姓,对那个带着匈奴人一路杀到甘泉宫的韩王信恨之入骨。   当了鬼奴,死亡就是一种最常见的事情,随时随地都会发生,匈奴人心情不好的时候会杀他们,汉人见到鬼奴就会提起长刀,抢劫的时候会遇到强烈的反抗,投降以后,依旧没有什么活路。   因此,在骑都尉吃饱饭之后再去死,对他们来说没有别人想的那么可怕,那么难以接受!   云琅在山洞口立了一盏明亮的油灯,这盏油灯只开了一个亮孔,这个细微的亮孔冲着山洞,一道淡黄色的光斑照射在山洞底部,指引着鬼奴们朝正确的方向挖掘。   挖到了夯土层,就说明鬼奴们已经挖穿了钩子山!   山洞已经很深了,为了解决透气的问题,云琅不得不命令鬼奴们在山洞上方开出十几个碗口大的洞。   他亲自检验过,那些透气孔确实已经抵达了钩子山东边的平原上。   大规模的挖掘会让匈奴人发疯的,而平原地带并不是一个很适合大汉军队作战的场合。   因此,云琅只能像一个盗墓贼一样偷偷挖掘……   山洞挖到这里,就只能蜿蜒向下,随着鬼奴们不断地挖掘,土层里逐渐出现了人,马,武器,陶俑,铁器,铜器一类的殉葬品。   当一个斜斜的插在泥土中的女性尸骨出现之后,云琅从她身上残留的一点帛片,以及散落在周边泥土里的首饰判断,这该是一个殉葬的女子,身份应该是冒顿宠爱的某一个阏氏。   “匈奴可汗的墓地?”   谢长川欢喜的如同一个孩子!   对于这个恶心的老贼突兀的出现在坑道里,云琅一点都不奇怪,如果在他统领的大军中发生这么大的事情他还一无所知的话,他就不是一个合格的统帅。   “目前看来我的猜测是准确的。”云琅将手里那枚擦拭干净的金臂环放在谢长川的手里。   金臂环做工粗犷,连接处的鹰嘴结构不是大汉首饰做工的风格,很符合匈奴人的审美风格。   “不是阿宁告诉我的!”   谢长川靠近油灯观赏着金臂环,一边很随意的说了一句话。   云琅点头道:“阿宁是我骑都尉的将官,吃里扒外的事情自然干不出来,我回去之后只会找郭解的麻烦。”   谢长川连连点头道:“确实该找,确实该找,泼天的功劳啊,被那个小人给毁了。”   谢长川贼目烁烁的四处乱瞅,很不负责任的随意回答。   “没有瞒着大帅的意思,先前不确定,担心破坏了大帅的部属,今日既然已经发现了匈奴可汗的阏氏,自然是要禀报大帅知晓的。”   “这是自然啊,读书人就这点好,总能把自己的龌龊心思用最漂亮的话说出来。耶耶之所以被陛下丢到白登山几十年都不理会,就是学不会你们这种说话的样子。功劳不少,官职,爵位却没有什么变化,吃亏吃大了!”   云琅每次跟谢长川说话,都有掐死他的冲动,这个老贼扮猪的时候就像是一头猪,一旦成了老虎,狮子他都敢一口吞下去,你根本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是猪,什么时候是老虎!   “挖啊。为什么不挖了?”   谢长川站了一会就兴致勃勃的对云琅道。   “这里的土层不够结实,我进来的时候一般不准动土,免得被这个土洞给埋掉。”   “不结实?”谢长川猪的本性又发作了,警惕的瞅瞅头顶,然后笑道:“军中为了功劳不要命的人多,你这种一等一的人才就不要浪费在这里了,让那些不怕死的杀才进来督工,就这么说定了。”   说完话,这个刚刚剥夺了云琅指挥权的老贼就匆匆离开了山洞,毕竟,时不时地有黄土渣滓从头顶掉下来,确实很不安全。   被人家剥夺指挥权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云琅也没有沮丧的感觉,耸耸肩膀就跟着离开了山洞。   站在青天白日底下,不论是谢长川还是云琅的面孔看起来就没有那么阴森了。   一个慈眉善目谆谆教导如同温润长者,一个垂首受教紧守礼数如谦谦学子。   “小子,别觉得是耶耶夺了你的功劳,这事太大,你脑袋太小,撑不起这桩功劳。”   “其实小子领受过比这还要大的功劳,好像也没有发生什么事情,最严重的后果就是被靠山妇一屁股坐在胸口动弹不得,不算什么大事。”   谢长川愣了一下,皱眉道:“陛下动用靠山妇来惩处你?”   云琅无奈的道:“陛下一般不理睬我,如果犯错,惩罚我的人不是阿娇贵人,就是长平长公主,您也知道,她们都是妇人,所以手段有些……”   “既然如此,继续由你来发丘,功劳是我中部校尉府的如何?”   “发丘中郎将这个职位我还是不要为好,以后回到长安不好见人……”   “你到底要什么?”   “无他,只想看看一代天骄冒顿可汗的尸体是个什么样子!”   “就这一点?”   “当然不会只有这一点,去病,阿襄,阿敢,阿宁的功劳还没着落呢,我怎么可能放手?”   “大丈夫想要功勋自然是马上取!投机取巧算什么英雄好汉!”   云琅无奈的道:“当初随您一起横刀跃马纵横北疆的英雄好汉如今有几人安在?关中早就有诗曰——可怜瞎子河边骨,犹是深闺梦里人!我们兄弟来到白登山目的就是为了马上封侯,却没有全部指望用匈奴的首级来换,用冒顿的尸骨来换目标也能达成。我刚刚成亲,去病的老婆怀有身孕,阿襄的老婆也有身孕,阿敢的第二个孩子正在他老婆的肚子里孕育,阿宁家里还有十一个婆娘等着受孕呢,我们哪一个能死?又有哪一个敢死?”“老夫如果硬要你离开这座山洞,去别处公干呢?”   “那就没办法了,我们一群小的可不是您的对手,为了这个功劳,说不得要请几位说的上话的长辈在出面跟您好好地唠唠!”   “卫青胸怀广阔,没有这么无耻!”   “可是,长平,阿娇两位长辈可都是出了名的小心眼……” 第十七章 云琅的坚持   “长于妇人之手能有什么大出息!”   “问题是跟着陛下这头不会孵蛋的神龙会一不小心被他弄死的,不跟着鸾凤还能怎么办?”   “你真的不肯退让?”   “我当然会退让,我本来就没有想着把功劳全部揽在身上,只是您要一锅端,这就让人难堪了。”   “那好吧,首功是你们五个人的,发丘中郎将需要老夫派出!”   云琅见谢长川没了开玩笑的意思,知道这应该是他的底线,就连忙点头道:“如此甚好!”   谢长川也松了一口气,如果云琅继续坚持,他忽然发现,他好像对这几个少年并没有太多的制约法子。   本来把他们派上战场充当炮灰就可以轻易地解决这件事,然而,这几个人的背景太恐怖,他谢长川在白登山可以说一不二,回到长安之后……   “山洞好生修整,现在还不够大,也不够宽阔,行不了军,也走不了战马!”   听谢长川这样说,云琅的拇指挑的老高,不愧是久经沙场的老将,很容易就发现了这个山洞似乎还有别的用途。   “回去就派三千民夫过来,早点干完这里的事情,也好早点结束战斗,为了冒顿这具尸体,我大汉死掉的战士实在是太多了。”   云琅摇头道:“不用民夫,只能用鬼奴,这里太危险!”   “民夫而已!”   “那也是我们的手足兄弟!”   “你居然跟商贾,赘婿,犯官称兄道弟?”   “哪怕是大汉的叫花子,那也是我的手足同胞。”   “老夫要的是战机!不管死伤多少!”   “没用的,您就算派来三千民夫,这个洞就这么大,来了也摆不开,除了多消耗人命之外没有别的好处。您可以派郭解再捉一些鬼奴过来,我听游骑说,最近这里围过来很多的鬼奴!”   谢长川强忍着怒火离开了,看得出来他一点都不高兴,云琅甚至肯定,如果获益的五个人里面没有一个叫做谢宁的家伙,谢长川一定不会咽下这口气的。   云琅对发丘这两个字很是敏感,以至于脱口而出一个发丘中郎将的新名词。   很明显,谢长川似乎对这个新名词并不感到惊讶。   还以为这个名词是曹操发明出来的,看样子,在曹操之前就已经有了,至少,谢长川是知道的。   云琅对功劳什么的其实并不是很感兴趣,身为大汉朝神一样存在的人,想要立功是一桩非常容易的事情。   即便是军功这种常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云琅只要跟着霍去病满世界跑一圈,封侯就水到渠成了。   他只是想看看皇帝对冒顿陵墓的看法,以及后续的处置,由此评估一下始皇陵被皇帝发现之后的后果。   谢长川走了不长时间,一个中年人就来到了云琅面前,看到此人,即便是云琅这种见多识广之人,也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   这样的人云琅见过,是在始皇陵里面见过!   枯瘦,非常的枯瘦,面皮紧紧的包裹在头骨上,完美的勾勒出来了头骨的形状。   他有一张很大的嘴巴,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见云琅感到奇怪,他张开了嘴巴,云琅就直接看到了他的喉咙,他的嘴巴里没有舌头这种物件。   云琅不过是客气一下,将装满包子的盘子递给了这位骷髅兄,这位也不推辞,把包子一枚枚的丢进嘴里,只见喉结上下翻滚,一盘包子就在一瞬间被他吞下去了。   “发丘?”云琅谨慎的问道。   骷髅兄点点头!   “发丘中郎将?”   骷髅兄连忙摇头,黝黑的面皮似乎有些害羞,只是太黑了,云琅看不出来。   接过这家伙的调遣文书看过之后,云琅叹口气道:“接下来就看高兄的了。”   高世青点点头,就领着一群戴着脚镣的罪囚走进了山洞。   高世青到来之后,云琅就离开了山洞,跟这位骷髅兄高世青相比,在发丘一道上云琅给人家提鞋都不配。   祖传的手艺,而且已经历经三代了……至少谢长川的文书上就是这么写的。   匈奴人不知疲倦的骚扰钩子山营寨,他们在弩箭射程之外纵马呼啸不休,还一次次的装出一副要进攻的模样,却每一次都缓缓退下。   情况其实很不妙,匈奴人占据了钩子山的三面,只有钩子内部还处在骑都尉的坚守之下。   对付装备简陋的匈奴人的法子很多,比如地面上那些被云琅他们栽进地面很深的木桩子就是一种。   很多技艺高超的匈奴人用套马杆套住木桩,然后纵马狂奔,希望把那些阻碍他们前进的木头桩子全部拔掉,结果造成的唯一战果就是让自己人仰马翻。   然后聪明的匈奴就联合了四五个骑兵,同时套住一个木头桩子,然后用力地向外扯。   不知道为了什么,这些匈奴人的配合不是很好,他们用力的方向不一致,导致四五匹战马一起翻倒在地。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云琅跟霍去病以及一干将士们看的津津有味。   “你把木头桩子埋了多深?”   “三尺!”   “不算深啊!为什么战马扯不动?”   “每个木头桩子底下还有一些横枝……除非用牛,否则拖不出来。”   发怒的匈奴人发现木头桩子不能被拖走,就开始用自己的武器砍木头桩子,木屑纷飞之后,他们单薄的武器纷纷弯曲或者出现了缺口。   “我想带着骑兵冲杀一阵,长久的固守不出战,对士气不利!”   “可以,必须是一沾就走,激怒匈奴人让他们来进攻,我们只有五百名真正的骑兵,不能随意消耗。”   霍去病去了李敢军中,云琅看了一眼谢宁,谢宁点点头,示意弩箭已经准备妥当。   早在建造钩子山防御工事的时候,云琅就已经特意流出来一条通道,这条通道就在防御阵地的正前方,恰好处在弩箭最远射程边缘。   因为地形是东高北低,所以,李敢的骑兵就部署在东边,他们可以借助这道缓坡,在最短的时间里将马速提到最高,冲杀一阵之后,再从北面的通道返回钩子山。   如果有变,他们还能进入木桩区域,这里虽然说不适合骑马,却在弩箭的保护之下。   云琅长吸了一口气,擂响了战鼓,咚咚咚几声巨响之后,东边的寨门霍然打开,霍去病第一个跃马冲出了山寨。   匈奴人的号角也在第一时间响起,那些还在跟木桩子纠缠的匈奴人迅速的后退,并且在极短的时间里就排好了阵型,然后一刻都不犹豫的就迎着霍去病冲了过去。   披着战甲的战马咬着铁嚼子口吐白涎,奋力奔跑,四蹄踩踏在大地上如同战鼓轰鸣,洪荒野兽一般的倾泻而下。   居高临下占据了优势,霍去病刚刚离开寨门,就探手取出背上的短矛,也不用瞄准,三柄短矛就借助战马的力量投掷了出去。   就在他投掷短矛的一瞬间,李敢手里的短矛也丢了出去,紧接着,就有无数杆短矛从战马群中飞起,乌云一般的笼罩向狂奔而来的匈奴人。   战马与短矛齐飞……   咻咻咻……短矛破空的声音,即便是在马蹄的轰鸣声中也听得清清楚楚。   匈奴人似乎知道怎么对付短矛,他们在狂奔中居然将自己的身体藏在了马肚子下面。   短矛落下,在匈奴人群中掀起一片血雨,锋利的短矛轻易地撕裂了战马的身体,而后从战马的身体里透出,将挂在马肚子下面的匈奴人与战马一起穿在一根短矛上。   即便是没有被短矛伤到的匈奴人也被受伤的战马压在身体下面,一些侥幸没有压住的匈奴人,见霍去病的马蹄已经到来,狂叫一声就向外翻滚了出去。   霍去病怒喝一声,挂在手臂上的小斧头也被他摘了下来,在不足十丈远的地方,再次向汹涌的人潮投掷了出去。 第十八章 恶战   横着盘旋的飞斧斩向敌军,将匈奴人刚刚整备了一半的军阵再一次击散。   尤其是身披铁甲的匈奴更是飞斧重点招呼的对象。   一轮短矛,一轮飞斧,已经打得匈奴人溃不成军。   这就是云琅给骑都尉量身定制的作战方式,只要是能用武器解决的敌人就不要用肉搏的方式。   虽然在大汉这个时代,一柄武器的价值可能超过人命,云琅依旧秉承人命优先于武器这个理念。   看来这个做法是正确的,还没有真正接阵,匈奴人就已经死伤惨重。   乌骓马昂嘶一声越过一匹倒地的战马,霍去病向前探出的长枪轻轻地摇摆一下,长枪两边锋利的枪刃就割开了正面匈奴人的脖子。   匈奴骑兵抛弃了武器绝望的捂着飙血的脖子,然后就栽倒马下。   杀的性起的霍去病伸手解开了挂在肩上的空枪袋,袋像是断了线地风筝向后飘去。   胯下战马却加速向前狂飙,闪电般朝着敌人最密集的地方冲去。   他身后紧跟着五百名同样的勇士,在他冲锋之时,也加快了马速,这支气势如虹地队伍,直闯入迎面而来的敌军之中。   霍去病手中的战矛,再一次扬起,这一次,长矛的尖刺重重的轰击在匈奴骑兵的胸口,长矛钻进了身体,却牢牢地卡在那个匈奴人的肋骨上。   他松开枪杆,如果再不松开,枪尾就会撞击在他的身上,乌骓马咆哮一声,继续加速,霍去病轻轻地拨弄一下枪杆,让枪杆横在他的胸前,用蛮力硬生生的将枪杆推向前方,他的身畔顿时爆起一片血雨,那个中枪的匈奴骑兵居然被他的长枪从中间撕开。   或许是接受了血雨的沐浴,霍去病的眼中已经有了疯狂之色,倒拖着长枪随手挂在得胜钩上,松开握着缰绳的左手,顺势抽出腰间的长刀,转了一个半圆之后就重重的劈向前方出现的人影。   云氏钢刀所向无敌,这句昔日兄弟们的戏言,如今在战场上得到了印证,这种厚背砍山刀最适合战场拼杀,所到之处,折断了无数枪矛,即便是匈奴人的皮盾,在砍山刀的锋刃下也分崩离析。   眼看着霍去病在敌人军阵里狂飙,云琅看的咂舌不已,以前在上林苑对霍去病武功的概念依旧停在被他一拳打爆鼻子的状态,现在看起来,日后需要小心一下这个家伙。   曹襄看的热血沸腾,不由自主的手舞足蹈,学着霍去病在军阵中的模样伸手踢腿,云琅已经被他无意中踢了两脚。   四尺长的砍山刀在敌群中肆虐,即便是镶满铁刺的木制狼牙棒也经不起砍山刀一击之威。   正对着他的敌军,在遇到霍去病之后残肢断臂漫天飞舞。此刻霍去病双目充血,就像是红眼怪兽。在他身上再也看不出半点英俊容貌和儒雅之态,剩下的只有狂野、凶狠、冷酷。   迎面而来的匈奴人,没有想到汉军会冲锋的如此果决。顷刻间就像被洪水冲垮的墙屋,轰然倒塌。断气的和没有断气的,在这群人马的铁蹄之下,都变成了一团肉糜,只留下了一条血路。   匈奴人开始慌乱,左右闪避这群凶神恶煞,争相匍匐着逃命。   李敢死命的追赶霍去病,不断地高呼同伴跟上,无论如何锋矢阵不能乱,这是在乱军中最能体现骑兵威力降低自己伤亡的阵势。   雄壮的乌骓马撞翻了一匹战马之后继续突进,四蹄灵敏的在马尸堆里踩踏,霍去病安坐如山,似乎与战马结成一体,快速的在军阵中穿梭。   一人一马处在军阵的最前头,虽有凌乱的羽箭落在身上,也只是轻鸣一声就掉落在地。   一千人的骑兵军阵,交锋仅仅是一刹那的事情,当霍去病杀透敌阵的时候,眼前豁然开朗。   在不远处的一个小山包上,竖立着一面羊皮旗帜,上面被各色染料染得乱七八糟的,只能勉强看出那是一只牛头。   旗帜下站立着一个身披白骨甲,头戴牦牛头骨的武士,他正在怒吼着指向杀出军阵的霍去病。   霍去病哈哈一笑,趁着乌骓马的速度未曾降下来,再一次向低矮的山包冲去。   一枝羽箭准确的落在霍去病的胸口,与护心镜撞击之后冒出一朵火星然后跌落,另一枝羽箭被霍去病挥手格飞,还有一枝羽箭穿透了霍去病的战裙,重重的咬在他的大腿上。   这三支箭几乎是同一时间落在霍去病的身上,一枝都不曾落空。   一矢三发!   霍去病咬牙大叫一声,趁着敌将还没有再次拉弓,奋力投出自己的长矛,敌将侧身避开,长矛却如同毒蛇一般钻进了旗手的肚子,将他带的向后飚飞。   白骨敌将冷哼一声,收起了巨弓,抬手取出自己硕大的狼牙棒,催马向前,不等战马的速度跑起来,就兜头向冲到面前的霍去病砸了下来。   砍山刀毫无畏惧的迎了上去,只听当啷一声巨响,乌骓马向前的冲势居然被这一棒子敲的生生慢了下来,霍去病只觉得自己双臂发麻,如果不是砍山刀已经被他绑在左手上,刀子就会被匈奴人的狼牙棒敲飞。   不等霍去病缓过来,就听耳畔风声大作,急忙低头缩脑,只觉得一股劲风从他的脑袋上方吹过,来不及抬头,催动乌骓马继续向前。   强壮的乌骓马用自己带着尖刺的脑袋顶在敌将战马的脖子上,再甩一下脖子,就在白骨将军的战马脖子上开出来一条长达一尺的大血口子。   战马甚至发不出哀鸣就轰然倒地,猝不及防的白骨将军被摔倒马下。   围在山包周围的匈奴人惊叫一声,就亡命的向山包上涌过来,李敢大叫一声,没有敌手的骑都尉骑兵齐齐的掏出弩弓,向小山包射击。   霍去病眼看着冲上来的匈奴人一个个中箭摔下战马,他喘息着下马将砍山刀抵在白骨将军的脖子上,不理睬白骨将军眼中的惊骇之色,只是用力一切,白骨将军的脑袋就离开了脖子,连着那具白骨头盔一起落在了霍去病的手中。   在匈奴人的惊叫声中,霍去病取回了自己的长矛,将白骨将军的首级插在长矛上,单手捶着胸口大叫:“阵斩敌将一员”。   战场上似乎有那么一瞬间变得安静了一下,霍去病站在地上,虎视眈眈的看着周围的匈奴人微微摇晃一下掌中的长矛,人头里的血花四溅。   旁边的匈奴人,眼见着浑身是血的霍去病用冒着红光的眼睛扫视看他们,不由得惊恐万状,转身夺路而逃,似乎后面有恶鬼在紧紧追赶。   霍去病刚刚找到了伤痕累累的乌骓马,就发现前方又有匈奴骑兵涌过来。   面对那些奔逃的同伴,为首的一个骑兵居然用自己的狼牙棒用力的敲碎了一个逃兵的脑袋,剩余逃兵也在一瞬间就被重新涌上来的骑兵杀的干干净净。   这是最正确的方式,只有这样才能鼓舞其余匈奴骑兵继续追杀。   李敢犹在带着部下追逐四散的匈奴骑兵,忽然听到一声清脆的锣声,循声望去,却看见云琅站在最高处死命的敲锣。   霍去病哈哈大笑,稍微带一下乌骓马的脖子,乌骓马就一头钻进了木桩林子里。   李敢等一干将士见状,也同样驱马走进了木桩林子。   平日里早就训练过无数次,因此,这些战马在木桩林子里快步奔走的很是轻松。   不一会就与刚刚涌上来的匈奴人拉开了足足有二十丈的距离。   箭如飞蝗,不过,这一次却是匈奴人的箭雨,这些习惯在战马背上开弓射箭的匈奴人技艺确实了得,两千余人一起开弓,居然在短时间内形成了一片箭雨。 第十九章 与匈奴第一次亲密接触   把骑兵的速度拖慢,然后进入障碍区的将领就该被碎尸万段。   这是大汉对骑兵的一般认知。   是骑兵就该冲锋,冲锋,冲锋……直到杀透敌阵之后才有理由停下马蹄。   骑都尉是不一样的,殿后的军卒都有一面折叠软盾,只要打开这面折叠盾,一袭披风模样的链子甲就会倾泻而下,迅速的将骑兵以及战马包裹在里面。   与此同时,钩子山上的投石机开始发威了,无数人头大小的石头从山顶被丢了下来,重新覆盖了刚刚结束战争的战场,一些想要趁机捡拾汉军遗留武器的匈奴人被乱石砸成了肉泥。   只可惜,投石机投石的距离依旧有限,在这个距离中没有多少威力,只能起到一点威慑作用。   匈奴人避开了战场,沿着山脚追击到了木桩林子外面,此时汉军距离他们不到二十丈。   身披折叠软甲的汉军,有目的的并排而行,为同伴挡住了绝大多数的狼牙箭,任由箭雨噼里啪啦的击打在后背上,依旧无所畏惧。   转眼间,三十余丈深的木桩林子就走到了尽头,霍去病停下马蹄,将手里的长枪戳在地上,枪尖上那颗匈奴白骨将军的头颅在阳光下显得异常醒目。   他没有理会噗通,噗通从马上往下掉的同伴,看着对面的匈奴人大吼道:“汉将霍去病在此!谁敢与我一战?”   匈奴人默不作声,却有三个不断挣扎的汉军伤兵被推了出来,一个黑瘦的鬼奴站在阵前大声喊道:“还我乌利亚将军首级,我还你三个活的部下!”   “张敏,韩寿,第五春!”   认得这三个同袍的汉军立刻大叫起来,一些脾气急躁的已经做好了反身杀进敌阵的准备。   “好,这就换!”   霍去病一刻都不犹豫,就提起了长枪,将乌利亚的人头指向匈奴。   鬼奴被匈奴人从军阵里推出来,用绳子套着三个伤兵的脑袋胆战心惊的向汉军这边走过来。   李敢接过霍去病的长枪,昂然走进木桩林,停在十步以外。   三个伤兵相互搀扶着,跌跌撞撞的向同伴这边走来,走到李敢身边第五春哆嗦一下嘴唇,却说不出话来。   李敢笑道:“这有什么,下次杀回来就是了!”   鬼奴眼看着三个伤兵走向汉军,却不敢从李敢的长枪上取下乌利亚的人头。   李敢平静的看着鬼奴道:“你叫什么名字?”   鬼奴避开李敢刀子一般的目光小声道:“鄙人彭春!”   李敢冷冷的道:“我记下了,下次定会将你砍成肉泥!”   鬼奴小心翼翼的取下乌利亚的人头抱在怀里,面对着李敢一步步的退出木桩林。   在快要回到匈奴人群的时候,彭春忽然大声道:“将军,以后如果还有失陷我军的汉人,你们愿不愿意赎回?”   李敢愣了一下,点点头道:“如果你能做成这种事,我可以不杀你!”   彭春大笑道:“将军,彭春贱命一条,您杀了也就杀了,有什么打紧的,我只想要财货!”   李敢长笑一声道:“好,只要是我手足,你尽管送过来,价格随你开,即便是战死的遗骸,我们也要,耶耶保证你可以活着带财货回去!”   彭春居然也哈哈大笑道:“一言为定,将军,你杀彭春只能是在战场上,离开了战场,彭春只是一介商贾!”   李敢拨转马头扬声道:“如你所愿!”   两军隔着三十丈宽的木桩林子对峙了片刻之后,匈奴人似乎没有杀过来的迹象,开始缓缓后退。   霍去病见自家的伤兵好些伤口都在汩汩的冒血,知道不能久留,也缓缓地向后退去。   李敢对霍去病道:“那个彭春很有意思!”   霍去病抽抽鼻子道:“交给阿琅,他会处置好的。”   今日这一战,爆发的突然,进行的激烈,从开始到结束仅仅一炷香的时间,后果却非常的惨烈。   一炷香的时间,六个同袍战死沙场!   匈奴人退走了,钩子山再一次平静了下来。   霍去病受伤了,大腿上中了一箭,好在有战裙挡着受创不深,再就是糊口被白骨将军那一击给震裂了。   “将军斗智不斗力!”   云琅一边给霍去病裹伤,一边轻声道。   “将是兵的胆,在我们还没有变得强大之前,我没有资格跟敌人斗智。”   云琅叹息一声,霍去病说的其实没什么错误,在骑都尉没有真正强大起来之前,他在军中的地位无可取代,只要他出现在战场上,军卒们就不会害怕。   “乌利亚是右谷蠡王的儿子,也是匈奴人的小王,以悍勇著称于南匈奴,此次被你阵斩,应该是一桩大功劳,只可惜没了首级,算不了军功!”   霍去病微微一笑,活动一下云琅刚刚给他包扎好的虎口。   “可是,张敏,韩寿,第五春回来了,还要什么功劳?”   云琅点点头,他很喜欢霍去病现在的态度。   “匈奴人的骚扰不会停止,至少在匈奴王的大军到来之前不会停止,你准备一直这么练兵么?”   霍去病点头道:“练兵没有什么捷径可走,好的将士都是厮杀出来的,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这他娘的真是十年磨一剑!”   霍去病站起身在帐篷里走了一圈感受一下大腿上的伤势,捏着拳头道:“快了,快了!”   云琅知道霍去病的梦想是什么,这时候谈梦想还为时过早,大汉朝还没有形成上下一条心的时候,孤军深入匈奴只会对霍去病有害。   只有当大汉举国上下拧成一股绳,铁了心要干掉匈奴,才是霍去病恣意汪洋的达成梦想的时候。   “战死了六个,你很喜欢的那个刘小片也战死了。”   “有杀敌记录么?”   云琅摇摇头道:“没有。”   “从我的身上拨两枚首级,记在他的头上,没有军功,他的寡母跟妹子没好日子过。”   “送去你家的庄园不就成了,你老婆正在大兴土木,家里没有合适的人手用。”   “那就记完军功之后再送去!”   “那个彭春什么时候来?”   “不知道,应该快了,战死同袍的尸体不好存放,应该就是在今天。你别杀了他,我还想通过他收集战死将士的尸骸呢。”   云琅看着霍去病道:“这不是你该管的事情,主将与敌私交,谢长川都不敢。这是我这个军司马的职责,即便是这样,也需要出文书报备获得司马府同意之后才能施行。”   霍去病点点头,他本来是一个不在乎小节的人,但是,云琅可不是,他需要把所有的事情都做的滴水不漏。   名将都是不羁的,他们依靠自己异想天开的头脑来达到人生高峰的。   可是,名将也是极度脆弱的。   因为跟他们比起来,其余的人就像是一个傻瓜。   多少名将没有死在沙场上,而是死在同伴的刀光剑影下。   当皇帝宠爱你的时候,你干什么都没问题,一旦皇帝对你起了猜忌之心,不论你干什么都是错的。   刘彻还不错,他的心胸足够强大,信心足够强,因此对名将的忍耐度也就比那些昏庸的皇帝强大的太多了,就目前而言,刘彻是希望帝国出名将的。   处理完霍去病的伤势,云琅就离开了,骑都尉的伤兵营在今天中午,已经正式成立了,也迎来了第一波伤兵。   断手断脚之类的伤患是最麻烦的,自从在卧虎地见识了那些伤患之后,云琅在制定铠甲的时候就特别注意手脚的防护,效果看起来不错。   送来的二十二个伤兵,没有一个人是缺胳膊少腿的,大多数人都是被狼牙箭伤害到的。   匈奴人的羽箭,大多数是以兽牙为箭头的,少数是以铜铁充作箭头。   狼牙箭的威力在披甲武士面前不够强大,因此,军卒中箭的地方大多是铠甲护卫不到的地方。 第二十章 被俘等于背叛?   从一个人身上起出六枚狼牙,丢在陶盆里面洗掉血渍之后,这东西就在水里白的耀眼。   伤兵警惕的瞅着云琅,生怕贪婪的军司马会拿走他的狼牙。   “这东西钻孔之后穿成骨链还是不错的。”   伤兵讪笑道:“标下也有此意。”   “逃跑的时候撅着屁股当盾牌的人还是比较少见,至于屁股上一次中六枝箭的就更少见了。”   伤兵挠挠脑袋道:“我的盾术不佳,如果一手持盾,一手控缰,就会忙不过来。”   旁边一个伤兵怒道:“猪脑子啊,屁股上可没有甲胄,其余地方是有甲胄的,没被匈奴人将羽箭射进你的谷道,已经算是运气了!”   云琅给伤兵包扎好屁股,一巴掌拍在上面呵呵笑道:“活该啊!”   说完话就在伤兵的鬼叫连天中去看下一个伤兵。   伤兵营里的气氛不算坏,骑都尉的军卒都护理过卧虎地伤兵,那些人那么沉重的伤势都能活下来,自己这点伤势,在有神医之名的司马手中根本就是小菜一碟。   伤势最重的军卒,是被匈奴人用狼牙棒打伤的人,外伤没有,内伤很重,吐了很多血。   这个云琅没有什么好办法,只能让他们慢慢的恢复,实在是熬不过去了,就喂一片人参。   人的自愈能力实际上是很强悍的,只要能把命吊着,身体会慢慢修复创伤的。   相比身体受伤的军卒,张敏,韩寿,第五春这三个被霍去病用白骨将军人头换回来的人,就如同死人一般静静的躺在床上,任由云琅检查他们的伤势。   “还没死呢,哭丧什么脸,笑一下!”   云琅检查了伤势,觉得不是太重,就笑着安慰这三个家伙。   “我们该死!”张敏将头埋在臂弯里痛苦的道。   “我要因为受伤落在匈奴人手里,匈奴人要你拿东西去换,你换不换?”   “自然要换!”韩寿说的很干脆。   云琅拍拍第五春的脑袋笑道:“这不就结了?你们最多欠将军一颗小王的人头,下回弄到了还给将军就是了,多大的事情,至于寻死觅活的?没死就滚起来去吃饭,把伤养好想想怎么还将军的人头债才是正理。”   第五春惊讶的抬起头看着云琅道:“司马的意思是说,我们三个也就是欠将军一颗匈奴小王的人头是吧?”   云琅收拾好药包恼怒的道:“你以为还有什么?”   张敏咬着牙看着四周的兄弟道:“司马说的没错,我们三个欠将军一颗匈奴小王的人头!”   云琅笑着点头,他很满意自家兄弟的表现。   处理完毕了伤兵,云琅就写好了文书去找军司马裴炎,跟彭春的交易,必须经过这位老倌的同意,然后再由这位老倌写成文书送去司马府备案。   如此,才是一个完整的流程。   “战死了六个?”   裴炎看完文书之后淡淡的问道。   “是的,战死了六个,名字都在简牍上,我们希望用钱把他们的尸骸换回来。”   “抢不回来?”   “不行,下手抢可能还会继续死人,赔本的事情骑都尉不会干。”   裴炎想了一阵子,手指在桌案上轻轻叩响,过了一会才道:“这是一个新问题,以前从来都没有出现过。”   云琅笑道:“司马只需同意就好,剩余的事情我们骑都尉自己会处置。”   裴炎皱眉道:“这对其余驻军不公!”   云琅笑道:“他们也可以这样做!”   裴炎翻着眼睛看了云琅一眼道:“你以为其余驻军都跟你们骑都尉一样有钱?”   云琅摊摊手道:“那就没办法了……”   “你的意思是没钱的就该去死?就该抛尸荒野?就该被匈奴人拿来泄愤?”   “这世上没有绝对的公平,驻军没钱是他们主将的问题,不是我骑都尉的事情。”   “这么说,其余驻军见你骑都尉有难,也就不该出手援助了?”   “当然不会,只要是协同作战,我骑都尉自然有赎回被俘将士的义务。”   裴炎摇摇头道:“我做不了主,还需与大帅商议,大汉将士威武不能屈……”   云琅毫无礼貌地打断了裴炎的话:“我大汉将士也是爹生娘养的,为国征战战死了无话可说,如果因为主将吝啬钱财,就不要说什么威武不能屈的废话。我料定,只要有一条路可以走,我大汉将士就不会投降匈奴,他只是被俘,没有叛变,我不信他们的将主没有赎回自己兄弟的那点钱粮!”   裴炎冷哼一声道:“你骑都尉开了一个很坏的头!”   云琅愤怒的面容逐渐缓和了下来,拍着自己的脑袋道:“军司马说的极是,您可以告诉别人,这只是几个膏粱子弟钱多的没出花用了……”   裴炎冷笑道:“你这样见风使舵的人没有去朝堂厮混可惜了。”   云琅笑道:“那是您没有跟平阳侯曹襄打过交道,只要您跟他交往之后,您就会知道什么样的人才,才是适合高居庙堂之上的人。”   “无礼!”裴炎大怒。   云琅却冷冷的看着他,没有丝毫的退让,军中将领最看不起的就是懦夫,你要是退让一次,他们就会把你踩在脚底,并且用力的摩擦。   这是一个属于强者的世界,弱者一无所有。   裴炎抬手在竹简上写了一份文书,递给云琅道:“你们应该有法子把这封文书递到陛下面前,成与不成,由陛下圣裁吧,雷霆雨露均是君恩。”   云琅双手接过文书,看了一遍里面写的内容,拱手道:“多谢司马!”   裴炎没有理睬云琅,看着帐幕外边的景致幽幽的道:“冒顿的尸骨挖出来了么?”   云琅摇头道:“还没有,高世青在做这件事!”   “你没有过问过?”   “大帅可能不喜欢我过多的过问!”   裴炎摇头道:“你应该多过问的!”   说完话,裴炎就把云琅给撵走了。   刚来白登山的时候,云琅以为白登山的将领们似乎不喜欢骑都尉,后来,他们似乎又变得开始喜欢了,至于现在,云琅明白了一件事。   骑都尉依旧被这些老兵们看不起,他们唯一看得起的是骑都尉几个将领身后的那些人。   裴炎希望云琅多过问一下冒顿坟墓的事情,这里面是有原因的。   说起来可笑,一个镇守白登山如此重要关隘的主将居然没有一个可以直达天听的通畅渠道。   谢长川在白登山驻守了二十余年……在这里他是王,是所有将士的主帅,决定着这里一草一木生存,然而,二十余年的时间,已经让他跟长安朝堂产生了很大的距离,他对长安是陌生的,也是恐惧的。   这是所有草根将军共同拥有的焦虑感。   他们早就不能适合朝堂生活了,即便他将来被陛下封侯,那不过是他新生活的开始……   如果不是因为这些顾虑,以谢长川的屠夫性格,以裴炎的阴险本性,如何是云琅这个小小的少上造就能威胁,敢威胁的。   军中大将最重威仪,无威无以统军!何以立威?唯杀之!   军中的信件绝对不适合递给阿娇,或者长平,更不适合递给卫青。   任何跟军队有关的事情,阿娇,长平都不能碰,这是皇帝的禁忌。   所以,云琅招来了军中信使,将裴炎的文书,以及云琅写的奏折,装在同一个皮桶子里面,封好火漆之后交给了信使,要他送到桑弘羊手中!   这个即将要担任宰相的人,应该有办法解决这事吧?   只有把将士被俘然后回归的事情,真正的摆在朝堂上,并且得到一个确实的回答,最终形成一个上下一致的意见,以后才不会出现类似李陵那样的惨事! 第二十一章 晴天霹雳   一个人之所以聪明,那是因为他做的所有事情都是在为他的目标服务。   云琅想要尽自己最大的能力来修正这个已经有些跑偏了的大帝国,就要充分的利用自己找到的每一个机会。   打匈奴当然是正确的,而且是无比正确的,为了打匈奴,云琅亲自来到最危险的战场上而从不后悔。   当然,如果是为了一些所谓的天马就派出几十万人劳师远征,那无疑是在穷兵黩武。   好事情办得过分了,就成了坏事情。   虽说云琅的意见对于刘彻来说可能毫无影响,也毫无价值,他还是要这样做,哪怕是螳臂当车,也要试一下,被人家碾成肉泥之后,就没人再去责怪螳螂了。   事情的起因不是什么冒顿坟墓,也不是其余的什么高贵的目标,大汉军队之所以在白登山苦受数十年,唯一的原因就是历朝历代的皇帝咽不下那口气。   一千四百人驻守钩子山,是一件很悲惨的事情,来了几千个匈奴人,霍去病,云琅有把握击败他们,如果来了数万人一起进攻……钩子山丢定了。   这就是云琅为什么会修造以座那么坚固的桥梁的原因,如今,在这座桥头,无数的民夫正在围绕桥头修建一座坚固的桥头堡,这才是云琅真正想要固守的地方。   霍去病领兵出击的次数越来越多,短短的十天时间里,他已经出击了四次。   击杀匈奴人超过了两千余人,骑都尉自己也战死了五十一个人,伤兵营里面的伤兵,人数也迅速的增加到了一百三十三人,直到此时,骑都尉已经折损了全部人手的两成之多。   自从那一天从裴炎哪里回来之后,云琅就再也没有去为霍去病观敌瞭阵,他全部的心思都扑在冒顿陵墓上。   汉军之所以要死守白登山这个并不算险要的地方,唯一的原因就是因为皇帝,皇帝需要泄怒,如果让皇帝的怒气得到发泄,白登山这个毒瘤就能从大汉身上割掉。   像卫青一样不断地去骚扰匈奴牧民,打击分散的匈奴人,这就能对匈奴人进行最沉重的打击。   去年卫青击败白羊王,楼烦王,掳掠回来了上百万的牛羊,至今,河套之地依旧荒芜一片,看不见几个匈奴人,因为,没了牛羊牲畜的匈奴人根本就没法子在那里生存。   这才是大汉最正确的战略,通过掳掠匈奴人来弥补消耗庞大的军费,对大汉百姓来说,也是一种莫大的仁慈。   云琅的鞭子抽在高世青的肩背上,一鞭子下去就是一条血愣子,对这个人,他没有留情的意思。   七八鞭子过后,云琅冷着脸对高世青道:“三天,三天之后,就是匈奴人大举进攻的日子,也就是骑都尉撤退的日子,如果你还不能找到冒顿的尸体,就不用活着了。”   高世青重重的一拳擂在土地上,也不顾背上的伤痕,就再一次下到了坑洞里,举起鞭子胡乱的抽打那些鬼奴。   坑洞已经向下挖掘了十丈,这里依旧是坚硬的夯土层,虽然总能从夯土层里找到殉葬的人马尸骨,却总是找不到冒顿的尸体,更找不到冒顿那柄传说中的黄金弓!   当年陈平为了凑齐说动冒顿阏氏的礼物,太祖高皇帝的一顶黄金冠也被冒顿收入囊中,据说,冒顿下葬的时候,就戴着这顶黄金冠,而太祖高皇帝下葬的时候,只戴了一顶方巾……   找到黄金弓,找到黄金冠,也就等于找到了冒顿。   眼看着聚集在草原上的匈奴人越来越多,云琅心急如焚。   钩子山是守不住的……这一点谁都清楚,即便是匈奴人也很清楚,这一次,他们不知为何没有急着拿下钩子山,反而非常有耐心的在草原上聚集。   云琅每天都能看到从远处到来的匈奴部族汇入匈奴大营。   大营周边的牛羊也变得越来越多,一些放肆些的牧人甚至好奇的靠近了钩子山营寨。   不管怎么说,很多的匈奴人其实没有见过传说中的汉人,所以,很多牧人被强弩射死了,他们依旧乐此不疲。   原本守卫在瞎子河左侧的大军已经退回了白登山,钩子山立刻就变成了唯一一支突前的汉军。   云琅发誓,只要再给他一个月的时间,他一定会找到冒顿的棺椁,可惜,按照目前的形势来看,他最多只有五天时间。   曹襄匆匆的来找云琅,见了面披头就道:“彭春来了!”   云琅咬咬牙道:“又有兄弟战死了?”   曹襄摇头道:“没有,彭春这一次来准备卖给我们一个消息。”   云琅摇头道:“不见,无非就是匈奴人进攻的准确时间,这时候听到这个消息对我们有百害而无一利。”   “不是,彭春说想要跟我们做一笔大交易!”   云琅猛地抬起头用微红的双眼看着曹襄道:“你以为我们是谁?你以为我们有什么资格去跟匈奴人做交易?彭春来意不善!”   曹襄从来没有见过云琅会气急败坏到这个样子,呐呐的蠕动一下嘴唇道:“他好像很急!”   云琅平复一下激荡的心胸,缓缓地对曹襄道:“安静下来,别慌,你好像忘记了,我们离开长安的时候,你母亲对我们说过,我们的安危应该没有问题,陛下已经派人在保护我们。你要记住,那些保护我们的人一旦出现,就是我们灰溜溜的回到长安的时候。也就是说,我们的身边有陛下无数的眼线,我们的一举一动都在陛下的监视范围之内。这个时候,宁可不要功勋,也不要出什么幺蛾子,一切按照军规走才是上上策。”   曹襄安定了一些,咬咬牙道:“我是皇族,断然没有背叛大汉的可能,去病不方便见彭春,你也不适合去见彭春,不如我去见见他。然后回来一起商量。”   虽然惊慌,曹襄的聪明才智还是有一些的,很快就找到了云琅话语中的重点。   云琅叹口气,曹襄跟朝中权贵打交道是擅长的,他从来都不是一个有急智的人。跟彭春这种乡野奇人打交道占不到便宜的。   “我们一起去吧。”   说完话就充满希望的瞅瞅山洞,山洞里依旧有叮当的挖凿声,却看见高世青上来报喜的身影。   彭春就站在木桩林子里,他甚至坐在一根木头桩子上,笑吟吟的看着云琅跟曹襄走过来。   云琅笑颜如花的拱手道:“彭兄此次又有何教诲云琅之处?”   彭春从木头桩子上跳下来,一样礼仪不缺回了云琅一个地揖道:“这次可是一桩发财的买卖,不知云兄是否兴趣。”   云琅笑道:“云某从彭兄处获益良多,只要有真正的发财门路,彭兄尽管讲来,云某莫敢不从。”   彭春回头看了一眼匈奴营帐叹息一声道:“匈奴大军已经整备妥当,不日就要大举进攻,不知云兄如何应对?”   云琅笑道:“跟往年差不多,无外乎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彭春摇头道:“挡不住的,大单于来了,左贤王来了,右贤王也来了,金狼军也来了。”   云琅奇怪的看着彭春倒吸了一口凉气道:“刘陵安在?”   曹襄听云琅突兀的问话,眼珠子都要从眼眶中掉出来了,急忙看彭春的反应。   彭春笑眯眯的施礼道:“阏氏安好!”   云琅皱眉道:“大阏氏?”   彭春摇头道:“大单于有六百七十一个阏氏,我家主人不过是其中特别受宠的一个!”   云琅缓缓吐了一口气道:“阏氏有什么要告诉我的么?”   彭春瞅瞅曹襄欲言又止。   “说吧,他在不碍事!”   彭春点点头道:“阏氏说您当初送给她的银壶很好用,大单于非常的喜欢。日日宴饮都离不开这支银壶!只可惜大单于毕竟年老体衰,自知命不久矣,所以就想来白登山看看,希望能跟祖先好好地说说话……” 第二十二章 朝秦暮楚   喜欢用银壶装酒喝这自然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很多有钱人都这么干。   曹襄很想说话,云琅却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刘陵还好么?”   彭春笑道:“能好到那里去,自从我家主人凭借一手好厨艺博得单于的欢喜,只要宴饮,我家主人都要带着百十个汉奴为单于准备酒宴。整日里忙的不可开交,不过呢,家主人倒是越来越讨单于欢喜了,左贤王也告诉过家主人,她不会被殉葬!”   “左谷蠡王伊秩斜现在好么?”   “不太好,左贤王不喜欢他,单于也不喜欢他,不过呢,右谷蠡王乃是大匈奴的英雄,人望很高,单于还不能对他怎么样!”   云琅长叹一声道:“这是一个属于英雄的时代……你回去吧!”   彭春发急道:“您难道不想听听我家主人的想法么?”   云琅笑了,朝彭春挥挥手道:“去吧,现在最好什么都不做,你家主人不过是单于的厨娘,我们现在只有一千余人,可用的力量太少了。早早地锋芒毕露,只会带来灾难,把我的话原原本本的带给你家主人,她会明白的。”   彭春深深一礼,而后就离开了木桩林子。   这一幕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匈奴人看见了,大汉军队也看见了,这样做了之后,反倒没有多少人去注意他们说了些什么,还以为是新一轮的交易开始了。   “刘陵……”   彭春刚刚走,曹襄就迫不及待的问道。   “刘陵的目标是成为匈奴的吕后,或者窦太后,她正在为这个目标艰难前进,我们只能祝愿她早日成功!”   曹襄倒吸了一口凉气,惊骇的道:“她真的做到了,居然在必死的环境下成了匈奴单于的阏氏!”   云琅笑道:“匈奴粗鄙,不仅仅是军伍粗鄙,他们几乎事事粗鄙,刘陵在云氏学会了美食之道,学会了医药之道,在匈奴那个连兽医,阉人都能成为国师的地方,没道理不能出人头地。既然匈奴王就要死了,所以战争很快就会全面爆发,我现在只担心我们能不能在匈奴人大规模进攻之前,找到冒顿的尸体,找到黄金弓,黄金冠!”   彭春离开了木桩林子,大摇大摆的穿过匈奴军阵,他是鬼奴六首领中的一个。   自从跟汉军完成了那桩交易,拿回来了白骨将军乌利亚的人头,就受到了右谷蠡王的奖赏,授权他,可以跟汉军交易,来为右谷蠡王积累财富。   在匈奴,有两样东西匈奴人永远都不嫌多,一样是控弦的骑士,另一样就是财富。   只有保有这两样东西,匈奴王才是真正的匈奴王,如果像白羊王,楼烦王那样丢失了牛羊财富,他们只能充当军中死士,去为自己的荣光,地位重新奋斗。   距离白登山五里地之外,就是单于的王帐所在地,这里有匈奴为数不多的聚集地,名曰——武州塞。   当年始皇帝派遣大将蒙恬率领三十万人北击匈奴,蒙恬在这里修建了长城,并这座武州塞。   当初蒙恬通过武州塞深入匈奴腹地五百里,斩杀匈奴十万,造成了大片的无人区,随着蒙恬身故,秦末大乱,匈奴人再一次来到了武州塞,并且长久地占据了这里。   只是匈奴人不会经营,昔日繁华的武州塞,如今变得残破不堪,牛羊自城池破烂的城关出入,百无禁忌。   彭春就是从一个城墙破洞走进了武州塞。   如今的武州塞被匈奴人挤得满满当当,仅仅是一个王帐金狼军三万人,就占据了这座城池一半的位置。   无数的匈奴人坐在太阳地里,把自己扒的赤条条的,露出黝黑的肉体,就着明媚的阳光,捕捉羊皮袄里的虱子。   彭春一路上没有受到任何阻拦,直到进入金狼军范畴之后,才有身披金黄色皮甲的武士将他拦住。   “奴婢奉阏氏之命,去为单于寻找药材,刚刚得归。”   一个金狼军立刻就走进了军营,不一会,刘陵的贴身婢女如意就走了出来,命彭春背着新鲜的野菜随她一起进了军营。   刘陵将自己的身体完全浸泡在热水里,一遍遍的清洗,尤其是头发,更是用篦子来回梳理,即便如此,头发上依旧有蠕动的虱子出现在篦子上。   对于这种小东西,刘陵早就习惯了,她随手将虱子摁死在木桶边缘上,虱子发出一声轻微的爆裂声,这让刘陵有一种大仇得报的快感。   身在匈奴,这东西就无法避免,哪怕是一天洗白十遍澡,也逃不脱这东西的侵蚀。   因为,伟大的单于身上也有很多这东西……   彭春低着头走进刘陵的房间,不论是刘陵,还是如意,都没有遮盖一下刘陵身体意思。   清澈的水波荡漾在刘陵高耸的胸间,美不胜收。   “云琅怎么说?”   “云琅不听主人的建议,他说,不论主人现在有什么想法,都不要去实施,还说不会有任何用处!”   “你没有告诉他单于要死的消息么?”   “告诉了,云琅似乎对单于不感兴趣,他重点提到了左谷蠡王,还说,这是一个属于英雄的时代。”   刘陵轻笑一声道:“人人都以为左贤王才是单于的继任者,云琅却让我去烧左谷蠡王这个冷灶。他难道不知道左谷蠡王因为偷袭上林苑的缘故,实力已经大减么?”   彭春抬起头贪婪的看了一眼沐浴在水中的刘陵,舔舔嘴唇道:“他对左贤王似乎并不看好,奴婢对左贤王也不看好!”   刘陵轻轻地用鼻子嗯了一声道:“说说你的看法。”   “自从来到武州塞,左贤王日夜笙歌,军帐中歌舞不绝,烤羊的炭火日夜不绝,外城的左贤王属下毫无军纪可言,人人闲散,处处懈怠。相反,与云琅争锋的左右谷蠡王却军纪严明,军帐布局极有章法,即便是奴婢想要穿营而过,也经受了三遍勘验。匈奴人历来以强者为尊,伊秩斜新任左谷蠡王,已经有偷袭上林苑这样的功劳在手,虽说进入上林苑的军兵全军覆没,然而,他们在雁门,上郡一带的收获同样丰富。如今,左谷蠡王正在招兵买马,且大肆的收拢匈奴人中的猛士之心,解衣衣之,推食食之,即便是美貌的姬妾,神骏的战马,也能随时割爱。看得出来,他是一个野心勃勃之人。”   刘陵笑道:“单于杀了他三次都未能成功,第四次不说也罢。如今,左谷蠡王身居军营,寸步不离侍卫,单于想要再杀他,已经不可能了。唉,还以为这一次是我们的大好机会,没想到汉军却没有酣战之心,只想着如何防守,错过这样的良机,他们会后悔的。”   彭春再次抬头看着刘陵道:“他们没有袭击单于的能力,而且,左右谷蠡王防守甚严,他们也没有机会。”   刘陵皱着眉头撩拨一下木桶里的水道:“既然外部不可能,我们只有继续忙自己的事情,要你打探的事情打探清楚了么?”   彭春连忙道:“大阏氏滑胎,斩良马一十二匹,敬献给了昆仑神,巫祝断言,她会再一次获得了昆仑神的庇佑,会重新怀胎,诞下一位匈奴王。”   刘陵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拍着木桶道:“单于如今吃喝拉撒全在床榻上,大阏氏如何怀胎?还是说,她已经找好了下一个匈奴王?”   彭春面露笑意拱手道:“大阏氏常常出入左贤王营帐!”   刘陵无奈的苦笑道:“看样子我们只能选左谷蠡王了,但愿他就是云琅口中的英雄!” 第二十三章 伊秩斜   慧眼识英雄这种事基本上是不存在的,史书上偶然有那么一两个著名的例子,那也是带着极大的偶然性的。   事实上,所有的慧眼识英雄事件都有很强大的脉络可循。   在丑小鸭还没有变成天鹅之前,谁知道鸭子能变成天鹅?   很多时候都是一些偶然事件促成了所谓的慧眼识英雄。   谁都喜欢那些已经强大的人,将自己的利益捆绑在强大的人身上,无论如何要比捆绑在可能强大的人身上保险。   军臣单于虽然快要死了,他依旧躺在病榻上掌控着所有的匈奴大军。   他仪仗的就是强大的金狼军,这支军队在他还是左贤王的时候就追随他,军中猛士不知道换了多少,然而,直到今日依旧对他忠心耿耿。   即便如伊秩斜这样桀骜不驯之人,也只能乖乖的接受军臣单于的摆布,自己能做的事情不算多。   一群骑着羊的孩童从刘陵的身边狂奔而过,他们手里拿着小小的弓箭,骑在羊的身上不断地呼喝攻击,每一个看到这一幕的匈奴人都会露出会心的微笑。   只要哪一个孩子的射箭姿势不对,立刻就有长者来教导他们,直到他们能够骑在羊背上娴熟的左右开弓为止。   刘陵戴着面纱,匈奴人只能看见她圆润的下巴,事实上更多的人将目光落在她手里捧着的木盘上。   上面的银壶美轮美奂,在阳光下光芒四射,尤其是壶盖上镶嵌的几枚宝石更是熠熠生辉。   银壶的边上还有一个银盘,盘子被一个银色的盖子盖着,里面应该装着连单于都叫好的美味。   美味出自刘陵之手……这让刘陵美食之名远远超越了她的美色之名。   单于的营帐被安放在一辆巨大的勒勒车上,事实上,刘陵进入的应该是一座带着轮子的账房。   这样的账房对匈奴人来说并不奇怪,很多牧人的帐篷都是安在轮子上的,这与他们的生活习性有关,战乱跟迁徙让他们必须拥有一个可以随时移动的账房。   只要是见单于,刘陵就必然是一身大汗闺女打扮,尤其是胸围子必定是要露在外面的,匈奴女子喜欢披散着头发,她就必须将头发挽成发髻,然后给上面插满簪子,尤其是云氏那种叫做金步摇的东西,独独的插在发髻最高处,随着步伐轻轻摇晃,一瞬间就能多出三分风情来。   匈奴人喜欢汉家女子,甚至稀罕到了疯魔的地步,每一次进入汉地,他们最喜欢抢劫汉家女子,只可惜汉家女子来到草原上总是活不长。   像刘陵这样的健康活泼的汉嫁女子简直就是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大阏氏眼看着刘陵飘进了帐幕,就忍不住恶狠狠地看着她。   “大萨满说,这个汉女是妖女,不可亲近,您就是因为亲近了这个妖女,昆仑神才剥夺了您的力气。”   大阏氏趴在军臣单于的耳边恶狠狠的道。   军臣单于似乎没有听见大阏氏说的话,而是用欣赏的眼光瞅着风姿绰约的刘陵,最终长叹一声。   “您要是喜欢她,就让她陪您一起去昆仑神的怀抱吧?”   大阏氏再一次在单于耳边道。   单于看了大阏氏一眼,并不做声,只是看着刘陵跪坐在床榻前,从银壶里面倒出来一碗温热的奶浆,亲自尝了一口,才端到单于身边,用银勺一勺一勺的喂单于喝奶浆。   喝了一碗奶浆,单于似乎有了一些精神,就示意刘陵扶他靠在软枕上,笑眯眯的道:“今天吃什么啊?”   刘陵笑道:“知道您喜欢肉食,只是您的脾胃虚弱,目前还克化不了那些,所以给您熬了一些小米粥。等您病体康愈了,会给您做一大锅黄焖羊肉,让您吃个够!”   大阏氏怒道:“雄鹰一样的王,就该吃肉喝酒!怎么能给雄鹰吃羔羊的食物?”   刘陵并不发怒,而是非常诚恳地道:“雄鹰生病了,就该留在巢穴里静静的养息身体,不让外面的禽兽看见雄鹰的病态,等到雄鹰痊愈,就可以再一次翱翔在天空,巡视自己的领地。”   面对大阏氏的嫉妒,以及她因为嫉妒使用的手段,刘陵是非常看不起的。   女子向男子提出要求的时候最好是单独相处的时候,即便是单独相处的时候也需要是在男子情浓的时候,即便是情浓的时候,也要充分从男人的角度去说事情,还不能把事情说的太死,需要男子通过他的理解最后把你的事情当成他的事情来办。   披头散发巫婆一样的咬牙切齿,但凡是稍微有一点头脑,有一点自尊心的男子,谁会允许女子这样做?   刘陵说了一句话之后,就跪坐在单于身边,用潮湿的手帕给他擦身。   虽然从发单于口中,身体上不断地向外散发着恶臭,她依旧气定神闲的做着每天都要做的事情。   手从单于枯瘦的身体上滑过,刘陵就知道这是一具马上就要死亡的身体,处处透着死气。   做完这些,刘陵透了一口气,见单于的眼睛似乎变得明亮了一些,就笑道:“可是舒服些了?”   单于将脑袋靠在软枕上道:“很受用!”   刘陵笑道:“您的臣子在等您,我晚上再来!”   说完话就收拾好银壶,银盘,倒退着出了单于的帐幕。   “她就是一个妖女!”大阏氏咬牙道。   单于看了一眼大阏氏道:“我没死之前不得再去於单的账房……”   刘陵走出单于的账房,就看到了守候在账房外面的匈奴勋贵。   於单色迷迷的看着刘陵,甚至探出手在刘陵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其余匈奴王不但没有人来阻止他,反而哄堂大笑。   刘陵自然也是不在乎的,匈奴人根本就没有伦理这个说法,只要是女人,对他们来说就是生孩子与泄欲的工具,即便她明面上是於单的母亲。   伊秩斜坐在一个马鞍子上,这是匈奴人的习惯,他们习惯人到哪里就把马鞍子扛到哪里。   左谷蠡王乃是匈奴五王之三,权势仅在左右贤王之下,身为军臣单于的弟弟,他天生就是高高在上的狼王。   和别人不同,他孤独的坐在马鞍子上,端着一碗酒,喝的云淡风轻,似乎面前刚刚发生的一点喧闹与他毫无关系。   於单的手没有离开刘陵的屁股上,很快就从抚摸变成了抓,他抓得非常用力,以至于半个臀瓣被於单抓在手中,由此产生的剧痛让刘陵站立不住,惊呼一声就向前扑倒,一头栽进了伊秩斜的怀里。   於单大笑着想要伸手去拉刘陵,就听伊秩斜在那里轻声道:“莫要搅扰了单于休憩。”   於单脸上的笑意消失了,冷冷的看了伊秩斜一眼,对他的这位叔叔并无敬意。   刘陵连滚带爬的从伊秩斜怀里逃出来,感激的看了伊秩斜一眼抱着银壶就狼狈逃窜,如同一只受惊的羔羊。   伊秩斜整理一下身上的皮裘,轻嗅一下手上的余香,他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手刚才经历了怎样的享受。   仓皇逃走的刘陵回到自己的房子之后,就平静了下来,刚才经历的狂暴场面对她并没有造成什么不可弥补的伤害,因此,她此时想的更多的是那个留着短髯的伊秩斜而不是什么被非礼的经过。   自从在云氏学会了厨艺之后,刘陵对自己的美色就没有太看重,皇家出身的她清楚地知道,美色娱人短暂且不牢靠。   如意取出她珍藏的食谱,刘陵躺在羊毛软塌上一页页的翻看,眉头紧锁,她拿不定主意,该用那一道菜菜品,才能勾起伊秩斜对她的兴趣。 第二十四章 刘陵挖的坑   高世青抬起头看了一眼头顶的透气孔,从这里可以看到天空中几颗璀璨的星辰正在闪烁。   一天结束了,依旧找不到冒顿的棺椁。   身为盗墓世家的子弟,祖先留下来的盗墓技巧在这里毫无用处。   与大汉的墓葬不同,冒顿的墓穴没有墓道,没有方位的说法,甚至连上下尊卑的说法都没有。   通过这些天的挖掘,高世青算是看明白了,冒顿的墓葬根本就是一个巨大的土坑。   掩埋掉棺椁之后就开始往墓坑里填土,中间还不断地将殉葬的人或者牲畜,财物丢进坑里,然后继续填土。   最后用三十万匹战马踩踏坟墓,将巨大的封土堆彻底的踩踏成平地,在这中间,墓穴里的泥土是会移动的,彻底的杜绝了盗墓贼盗墓的可能性。   这样规模的墓葬,也只有动用巨大的人力一点点,一层层的揭开封土,才有可能让冒顿的棺椁大白于天下。   只是,这样做的后果……没法说,如果是为了墓穴里面的财富动用人力挖掘,挖掘的结果就是入不敷出。   而现在,高世青却在动用两百多个鬼奴挖掘这座巨大的陵墓,这犹如大海捞针。   一天宝贵的时间白白的消耗掉了,精疲力竭的鬼奴们东倒西歪,即便是用鞭子抽打,他们也只会哀求,而不会立刻起身干活。   今日一天,死掉了七个鬼奴!   云琅从张敏的大腿上缝合最后一针之后,割断了丝线,对张敏道:“别太拼,一命换一命是我们吃亏,保住命才能杀更多的贼奴!”   张敏摇头道:“没追上那个大当户。”   “人家是在试探性攻击,一击不成即刻远遁,这是匈奴人的老把戏了,你越阵追击已经犯军法了,伤好之后还要接受处罚,何苦来哉?”   “只要斩杀掉那个大当户就值。”   云琅无话可说,被俘这件事已经成了张敏三人的心病,伤好之后,他们三个算是骑都尉军中最不要命的人。   说来也怪,当他们三个人把自己的性命不当一回事的时候,他们却每一次都能奇迹般的生还。   就像这一次,如果不是李敢用套马索把他套回来,他会被匈奴人的战马踩成肉泥。   战场永远都不是一个能让人愉快起来的地方,当骑都尉的战损超过三成之后,谢长川就已经准许骑都尉可以自由的选择撤退的时机。   毕竟,钩子山太单薄,实在不是好的防御地点。   云琅制定的防御工事,并不是万能的,虽然已经有大量的民夫开始在桩子林后面挖掘阻拦战马通过的坑道,第一道阻碍战马通行的桩子林却已经被匈奴人破坏的七七八八。   那些不要命的匈奴牧人,不分男女老少驱赶着牛群过来,只要用皮索套住木头桩子,就用牛用力的向后拖,硬是将木头桩子一个个的从土里拔出来。   战事进行的很没意思,不论是汉军,还是匈奴人都在按部就班的干着自己的事情,自从来到白登山,云琅见到的最大的战事就是霍去病率领八百骑兵与匈奴两千骑兵面对面较量的那场战事。   战事的过程非常的短促,从开战到结束只有半个时辰都没有。   可是,当骑兵们回来的时候,云琅发现,这些人全部精疲力竭了,包括铁人一般存在的霍去病与李敢。   这让云琅开始怀疑那些动不动就在旷野上与敌人厮杀超过十天的战争范例。   “没有那回事,骑兵的好处就在快捷,就在游击,莫说人扛不住长时间的战争,就算是人能够抗住,战马也受不了。平时我们可以挥刀劈砍五百次,到了军阵上能全力劈出一百刀的就算是难得的好汉了。”   为了不让人笑话自家主人,刘二赶紧回答了主人的疑惑。   “两军交战,如果将士不能轮换,一个时辰是最长的时间,除非遇到狭路相逢这种状况,大家都没得选的时候,才会一支军队死战到底。否则,两军轮换作战是必然会发生的事情。左翼不行,右翼就会扑上去减轻左翼的负担,当左右两翼都胶着在一起,就该中军冲上去了,等中军都站在一起了,就看谁家的预备兵力比较强了。至于怎么个调配法,这一般都是将军们的事情,老奴这个阶层还接触不到。”   云琅深以为然,所谓的指挥艺术,不外乎在兵力相同的状况下,能够在小范围内形成以多打少的局面。最后积小胜为大胜,从而赢得战争。   这种事情一般都是说起来比较简单的……云琅耸耸肩膀就把当一个真正将军的念头给掐死了。   在长安的时候云琅脑海中总是浮现霍去病封狼居胥的事迹,满脑子都是霍去病八百骑兵就敢纵横荒原,让匈奴人望风而逃。   真正作战之后,发现梦想与现实天差地别,任何用文字润色后的战争就变成了故事。   霍去病依旧如同书上说的那么勇猛,可是,匈奴人中间的好汉也很多,霍去病这些天杀敌无数,却是用满身的伤病换来的。   云琅用手按按霍去病的第六根肋骨,这里的肉软踏踏的,肋骨裂开了,起不到支撑保护心脏的作用,到现在都没有好的迹象。   好在是右边,如果是左边那就太危险了。   这家伙在军卒面前永远都是一副硬汉模样,只有在云琅面前才会痛苦的呻吟两下。   “不用苦撑了,我们运气不好,短时间内没可能找到冒顿棺椁。两天之后,我就会放弃寻找冒顿棺椁的努力,封存山洞,以待来年。”   霍去病从茶碗里捞出一片人参丢嘴里慢慢的嚼着道:“我从来就没指望利用一个死人去换军功,说起来,我对现在的单于更感兴趣。”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你也别感兴趣了,军臣单于也快死了,马上就要有新的单于产生了,我们这里说不定就是新单于立威的地方。”   霍去病吃了一惊瞅着云琅道:“你怎么会知道的?”   “那个彭春,其实就是刘陵翁主的人,跑来告诉我一个奇臭无比的主意,希望我们能够直捣武州塞建立不世奇功!”   霍去病猛地站起来,牵动了伤势咧咧嘴抽搐一下道:“如果有机会,可以试试!”   云琅将霍去病重新按在凳子上叹口气道:“那个鬼女人的话你也能信?   她立志要成为匈奴大阏氏,还是那种可以听政事,掌军事的大阏氏。   你以为她真的希望我们弄死现在的单于?   她只是眼看着单于日子不多了,又不知道该投靠谁,就想下意识的拉我们下水。   如果我们听她的话去偷袭武州塞,我告诉你,我们被俘的可能性要超过两成,另外八成是英勇的战死!   她要的结果是我们被俘,然后好留在匈奴帮她,跟这个鬼女人打交道折寿哟!”   霍去病皱眉道:“如果能用我们的命换单于的命,我觉得还是值得。”   云琅往嘴里丢了一颗豆子笑道:“人家就是摸准了你会起这样的心思,所以才给我们下套呢。军臣单于就要死了,还是被那个鬼女人用银壶给毒死的,我敢保证,她这会一定跟那个左谷蠡王叫做伊秩斜的打的火热,两天后我们就回退到桥头堡去,匈奴人没有足够的远程武器奈何我们不得。就等着单于死了之后,再看看有没有什么便宜好捡。”   霍去病对云琅说的这些鬼蜮伎俩非常的陌生,忍不住问道:“会有什么便宜好捡?”   云琅嘿嘿笑道:“左贤王跟左谷蠡王的,我告诉刘陵,最有可能当上匈奴单于的人是伊秩斜。”   霍去病惊讶的道:“你怎么会知道?”   云琅摩挲着下巴奸笑道:“猜的,只有让刘陵倒向伊秩斜,左贤王跟左谷蠡王才会打起来。” 第二十五章 月下飞鹰   霍去病沉默不语……   云琅拍拍霍去病的肩膀道:“你继续做你的好汉子,这种事我比较擅长,我来做。”   “我们是兄弟……”   “就因为我们是兄弟我才不会允许你的声名受到玷污,我心中的霍去病将是一个完美无瑕的万世楷模。”   “我算什么楷模,小小的白登山就让我一筹莫展,还弄得自己满身的伤痕。”   “你不会没信心了吧?”   霍去病笑道:“不是,只是觉得有些对不起你们,是我强行把你们带来白登山的,结果,战功没有,还时刻处在危险之中。”   “我们守在钩子山,没有全军覆没已经算是不错了,你还敢要功劳?咱们大汉最不缺的就是聪明人,所以啊白登山也不少,容易防守且能收获军功的地方哪里轮得到我们?我们擅长防守,等我们回到了桥头堡,就该我们利用自己强大的武械来对付匈奴人了,我就不信,匈奴人的骨头能硬的过钢铁!”   “你不怪我损兵折将?”   云琅瞅着帐幕外面正在忙碌地曹襄摇摇头道:“这是打仗啊,总要死人的,我们现在应该想着怎么把仗打好,争取让更多的人能回去。至于埋怨?等回到长安之后,我们闲着没事的时候再说。”   霍去病抬手在云琅的手背上拍了一下,就重新披上战甲走出帐幕。   匈奴人已经占据了钩子山的三边,随时随地都会有战事爆发,他还没有时间休养。   总以为匈奴人是愚蠢的,在很多方面他们确实是愚蠢的,唯独在战争一道上,他们聪明的惊人。   通过不断的压迫钩子山,从而达到让汉军出击的目的,却从来不会靠近弩箭,投石机的射程之内。   一百丈的距离,并不是一个安全的距离,如果匈奴人不顾伤亡要冲锋,汉军最多能射出三枝弩箭,两轮石弹,这对他们的杀伤力是很有限的。   伤兵已经被抬去了桥头堡,桥头堡的施工依旧在继续……   月上半空,匈奴人的篝火堆与天上的星辰一般密集,这个喜欢唱悲凉歌曲的民族即便在欢庆的时候,也是用胡笳来宣泄情感的。   匈奴人与大汉一样,说的也是汉话,只是语调有些奇怪罢了,这是一桩很自然的事情,以他们茹毛饮血的习惯,还培育不出语言,文字这种高级东西。   (这是作者自己考证的,例如失我焉支山,使我妇女无颜色,失我焉支山,使我六畜不繁息,这首唯一流传下来的哀歌中完全看不到翻译的痕迹,另外,语言学家,史学家到现在都不能肯定到底有没有过匈奴语,更多的人倾向于他们会使用古汉语。所以,作者就大胆的假设一下。)   云琅对于三面包围钩子山的匈奴人其实不是很在意,他早就演练过无数遍,只要大群的匈奴人越过木桩林,跨过壕沟,骑都尉的撤退行动就会立刻施行。   在匈奴人彻底占领钩子山之前,骑都尉有足够的时间回到桥头堡,并且在已经安置在桥头堡上的投石机的掩护下,从容布置防御。   相比这些,他更担忧霍去病身上出现的沮丧情绪,他不该有这种情绪的,至少,在云琅看来,他不该有,他应该坚强的如同一块石头!   看到霍去病重新出现在了前线之后,云琅就放心了,这个男子从未放弃过自己的职责。   高世青一脸死灰的跪坐在山洞里,绝望的看着刚刚坍塌下来的大片夯土。   这一次坍塌,将一半的鬼奴掩埋在了夯土之下,也宣告了挖掘冒顿陵墓的任务彻底失败了。   等山洞里的地质结构再次变得稳定之后,云琅也走了进来,一些鬼奴正在无助的用手,用工具想要把同伴们从夯土下挖出来。   云琅这一次没有处罚高世青,淡淡的道:“收工吧,准备撤退。”   高世青跪倒在地将头重重的杵在黄土中,说不出话来,只知道叩拜。   云琅扶起高世青掸掉他头发上的黄土摇头道:“是我们运气不好,给你的时间太少了。不过啊,既然已经证明这里就是冒顿陵墓,那么,这一次找不到棺椁,下一次,一定能找到。在这之前,我们需要将整座山洞封闭起来,下次再来!”   高世青感激的朝云琅拱手,他知道云琅之所以会这样说,就等于是帮他揽下了责任。   挖掘失败,云琅或许会没事,他高世青不过是一个盗墓贼,谢长川一干人杀他泄愤是一桩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了。   就在云琅将要走出去的时候,耳朵里忽然传来一声熟悉的金铁交鸣之音。   这绝对不是铁器与铁器碰撞的声音,应该是铁器与青铜器碰撞的声音。   不仅仅是他,就连高世青也同样迅速的转过头去,只见一个鬼奴再一次用手里的铁锹戳了一下面前的大块夯土,那种声音再一次出现。   高世青径直跳进坑里,顾不上用铲子吗,直接用匕首一点点的刮开面前的夯土,再次用匕首敲击一下这块有棱有角的大块夯土。   “司马,是青铜——似乎是一个棺椁!”   有人高呼。   云琅的身体摇晃了两下,扶着山洞洞壁这才站稳,颤声道:“拖出去!”   棺椁非常的大,也非常的沉重,云琅随意打量一下这个棺椁,觉得这东西至少有五千斤重。   想到棺椁里躺着的冒顿,云琅的心跳就快的没边了,一颗心似乎要从喉咙里跳出来。   “司马,这可能不是冒顿的棺椁,上面的图案不是太阳跟狼,而是月亮跟飞鹰……”   一个对匈奴人非常熟悉的鬼奴小声道。   高世青恨恨的一拳砸在土壁上,失望之极。   棺椁前面的那副月下飞鹰图云琅也看见了,他可没有高世青那样悲观,只要能挖出一个棺椁,就是他们的胜利。   “不用管,拖出来!”   龟奴们迅速的在山洞里铺好了滚木,十几个人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棺椁放在滚木上,然后就推着棺椁出了山洞。   云琅甚至没有片刻的迁延,就下令将棺椁装上板车,用牛牵引着缓缓去了桥头堡。   松了一口气的高世青看着云琅,一大群死里逃生的鬼奴也看着云琅。   “封闭山洞,尽量隐蔽一些,莫要让匈奴人看出端倪。”   高世青答应了一声,却犹豫着不走。   只是不断地指着剩余的鬼奴。   云琅看了一眼那些跪在地上的磕头如捣蒜的鬼奴,叹口气道:“编进骑都尉民夫!”   高世青松了一口气,云琅转过身对残存的百十个鬼奴道:“本官饶你们不死,那是本官宅心仁厚,尔等若是胆敢在营中生事,首鼠两端,发现一个,全体斩决!”   云琅没时间理会这些小事,命刘二把好消息告诉霍去病,同时把曹襄找回来,只有曹襄在,才能保证功劳不会被谢长川一干人给吞掉。   听到消息的谢长川,裴炎已经到了桥头堡,即便白登山这边正在厮杀,谢长川也果断的停止了夜斗。   随着棺椁上的夯土被一一清理,整个棺椁也暴露在这座灯火通明的大帐中。   云琅叹息一声,这是一个比他想象中简陋的多的一个棺椁,与大汉史官记录的棺椁有显著地不同。   据史官记载,冒顿下葬用的棺椁,乃是大汉专门铸造送给冒顿的礼物,不论是形式,还是重量,都有很大的不同。   从谢长川脸上看不到任何表情,只是淡淡的下令道:“开棺吧,见识一下是等样人,可以与冒顿合葬!”   云琅连忙道:“大家还是离远些,我不觉得这东西是一个好东西,大帅与司马都在这里,如果……”   谢长川觉得云琅说的在理,没死在战场上,如果死在棺椁机关手里,他死不瞑目! 第二十六章 红粉骷髅   惜命,是所有将军的一种本能,只有在孤注一掷或者背水一战这种场合他们才会拼命。   主将战死,对一支军队的士气的打击是非常沉重的,在很多时候,主将阵亡,就代表着全军作战失败。   谢长川躲在两面巨盾后面,在他看来,匈奴人的武器还不可能穿透这两面巨盾。   青铜棺椁密封的很严实,即便是缝隙也是用铅水浇灌过的,两个甲士小心的用匕首剔开铅封,一股子浓烈的腐臭气息就从缝隙里冒了出来。   云琅小心的用手帕绑住口鼻,在始皇陵里面他遭受过太多的折磨,所以在这个时候,他半点都不敢大意。   在谢长川的示意下,两个身披重甲的武士,用力推开了棺椁的盖子……结果什么都没有发生,除了冒出一股子淡黄色的烟雾之外。   甲士小心翼翼的朝棺椁里望去,眼中满是骇然之色。   谢长川踢了高世青一脚,高世青就穿过盾阵,也跟着把脑袋探到棺椁上方,不过,他的神情很是奇怪,居然有些迷醉。   云琅等了一会,见那三个家伙都没有要死的征兆,就来到了棺椁边上,小心的探出头去。   棺椁里静静的躺着一个长发披肩的女子,偌大的棺椁里面,一半是尸体躺着的地方,另一半堆满了玛瑙玉石以及各色精美的黄金器物。   额昂甲士骇然的是里面海量的珍宝,让高世青迷醉的是里面的那具艳尸。   那是一个长着褐色头发的白人美女,即便已经死亡几十年了,面貌依旧栩栩如生,也不知道是怎么保存的。   “取出里面的黄金冠!”   谢长川的声音已经有些变调了。   一双大手探进棺椁,云琅才发现,在这具女尸的头部边上,放着一顶并没有什么特色的黄金冠。   “烈火炙烤之后才能用手触碰!”   云琅一巴掌拍开了那只探向棺椁的手。   “尸毒!”云琅连忙对面色不愉的谢长川解释。   与那些黄金珠玉比起来,云琅对这具女尸更感兴趣。   “少年人戒之在色!”   谢长川的话语里没有告诫的意思,更多的是讽刺。   云琅笑道:“我很想知道这个女人是谁!”   谢长川盯着武士们用火钳子一样样的从棺椁里面取财宝,一面冷笑道:“无非是冒顿的某一个受宠的阏氏!”   裴炎看了一眼女尸道:“大月氏人。”   见云琅奇怪的看着他,裴炎可能是心情好又解释道:“褐发蓝睛,张骞告诉过我。”   “既然大月氏人都成了冒顿的阏氏,可见他们关系亲密,既然如此,张公为何还要不远万里再次远赴大月氏?”   谢长川冷笑道:“我大汉如此强大还不是一样要忍受匈奴人的煎迫,你以为那些小国家的境遇会比我大汉好?”   高世青或许是听了裴炎的话吗,想要验证一下这个女子的眼珠到底是不是蓝的,就探出手轻轻地触摸了一下女尸的眼皮。   云琅看的很清楚,高世青下手很轻,就像一个多情的男子在抚摸他的情人。   然而,就在高世青的手指刚刚触摸到了那具女尸的眼皮,女尸的眼皮却突然间就塌陷下去了。   云琅第一时间跳的远远的,同一时间,谢长川,裴炎这两个老贼也迅速的躲在了巨盾后面,就身手的矫健程度来看,云琅远远不及两个老将。   就像是有人拨快了时间,那具刚刚还明艳照人的女尸就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美丽的容颜迅速变黑,然后如同雪水消融一般快速的塌陷,仅仅是几个呼吸的时间,美丽的女尸就变成了一张人皮包裹着的枯骨。   包裹着女尸的十多层厚厚的衣衫,裘皮上开始慢慢的有淡黄色的液体渗出来,不一会,就铺满了青铜棺椁。   高世青吓得跪在地上,一动都不敢动。   “红粉骷髅一念之间,真是人不我欺也。”   谢长川不理睬高世青,却从巨盾后面钻出来,看着恐怖的女尸感叹不已。   佛教传说,观世音曾以肉身布施,现红粉之相,与迷途之人交媾,交媾大欢喜之时,突现骷髅之身,取红粉骷髅,大欢喜过后便是大寂灭之意。以渡化迷途之人,不叫其沉沦肉相皮念!   这个故事云琅自然是知道的,他现在就奇怪谢长川这种西瓜大的字不识一箩筐的家伙是从哪里听来的红粉骷髅这四个字。   “一个炼气士说的。”   不等云琅发问,谢长川就有些得意的把来路告诉了云琅。   艳尸变成了骷髅,也就没有了观赏价值,如果想要观赏尸骨,白登山多得是。   两个武士用铁叉子将女尸给插出来,丢在帐幕外边,点了一把火就开始焚烧。   艳尸变骷髅的过程中基本上遵守了物质不灭的理念,不但产生了大量的黄水,还产生了大量让人喘不上气来的恶臭。   事情是高世青弄出来的,所以,高世青就跳进了青铜棺椁负责把棺椁弄干净。   至于谢长川,裴炎,云琅三人早早来到了那一堆财宝面前,眼看着武士们将黄金器物一件件的放在烈火上烘烤消毒。   不一会,三人的面前就放了一堆黄金器物。   谢长川与裴炎不约而同的看看云琅,云琅哀叹一声,从大堆的金器中间挑选了一个硕大的金碗,揣进了怀里。   “金冠不能动啊……”   谢长川与裴炎对云琅上道的举动非常的满意,挥挥手示意云琅可以走了,就小声的跟裴炎开始商量事情。   金冠找到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太祖高皇帝的,不过呢,好几万人等着领功劳好光宗耀祖呢,不是也必须是。   这三人只是相互看了一眼,就已经决定把它当做太祖高皇帝的金冠敬献给陛下。   不论是谢长川,还是云琅都非常的满意,虽然还没有找到冒顿的棺椁,可是找到了冒顿阏氏的棺椁并且寻找到了太祖高皇帝的金冠,就足以说明大汉这些年在白登山的战斗不是无的放矢,这关系到大汉的颜面。   冒顿阏氏的棺椁找到了,冒顿的棺椁还会远么?   无论如何,一场大功劳已经是跑不掉的。   趁着夜色,霍去病跟李敢,谢宁,曹襄四人正在很小心的将大军从钩子山上撤下来。   为了不至于惊动匈奴人,他们撤退的非常缓慢,直到天明时分,霍去病才最后一个走进了桥头堡。   “找到了?”霍去病有些惊喜,曹襄,李敢,谢宁三人更是快要欢呼出来了。   “没找到冒顿,只找到了冒顿阏氏的棺椁,不过呢,太祖高皇帝的黄金冠找到了。”   等骑都尉诸人再次去看陪葬品的时候,好大一堆陪葬品只剩下一半不到,大多数都是玛瑙珠玉,因为长久的被锁在棺椁里,基本上都是灰蒙蒙的,看不出什么好来。   倒是那顶金冠重新被烈火烧过之后,在朝阳的照耀下金光四射,显得华贵无匹。   谢长川可能刚刚吃过早饭,从牙缝里剔出一根肉丝,瞅瞅又丢进嘴里吃了,然后对霍去病道:“一起上奏折吧,把这里面得事情跟陛下说个清楚明白。”   霍去病来到那个依旧散发着恶臭的棺椁边上朝里面瞅了一眼道:“尸骨呢?”   “烧了,问你的军司马!”   霍去病见云琅点头,就笑着道:“如此,请大帅拟定奏折,卑职署名就是!”   谢长川长叹一声道:“老夫还是第一次觉得我们快要结束白登山的战争了。” 第二十七章 怯懦的人   这是一场功利性的挖掘,粗暴自然是他的本意,谢长川在得到了一部分财富跟黄金冠之后,连那个女人的名字都没有兴趣知道,对他来说,今年的挖掘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了。   临走的时候,他顺手杀掉了侥幸活下来的那群鬼奴,一个都没有留下。   高世青虽然是一个盗墓贼,却也是一个高雅的艺术家,云琅拿走了棺椁里面的一些羊皮卷,他就很想拿来看看。   一个没有好奇心的盗墓贼绝对不是一个好的盗墓贼,能有传承的盗墓贼也绝对是一个好盗墓贼。   云琅拒绝了高世青,那些羊皮卷的主人快要到来了,无论如何,也该是司马迁这样的人才有资格第一个看那些珍贵的史料。   折腾了一夜,云琅刚刚睡下,就听见匈奴人的号角声大作,翻身坐起,见桥头堡上的军卒乱纷纷的上了城头,他也只好披上甲胄,随着人群来到了城头。   说起来,桥头堡并不大,占地不过五亩,如今只是勉强修建好了外墙,里面的城墙还在继续加固中,好在,城墙之上还算宽阔,大军调度并无障碍。   云琅上了城头,觉得有些晕眩,不论谁只要一低头就看见数不清的脑袋,都会有些晕眩的。   匈奴人似乎一下子全部挤到钩子山来了,就站在弩箭的射击范围之外高声喝骂。   说来也怪,白登山那边早就打的不可开交了,对于钩子山这边,匈奴人似乎并不看重。   霍去病虽然已经跟匈奴人打了十几仗,跟白登山比起来还算不上什么大战。   跟匈奴人作战,只要有城墙,哪怕这个城墙只有一丈高,也能起到阻拦匈奴人战马的作用。   对于全民几乎都是骑兵的匈奴人来说,城墙就是他们攻击的终点。   罗圈腿的骑兵一旦离开了战马变成了步兵,他们的战力就会成倍的往下掉。   云琅可能是大汉国最重视用城墙来抵御匈奴的人,他坚信,既然赵国的名将李牧,秦国的名将蒙恬,都非常喜欢修筑长城,并且都取得了对匈奴,蛮族的大胜,那么,城墙就该是一种最有效防御匈奴的武器。   钩子山很容易受到攻击,云琅就是利用了木桩林,壕沟,高坡,达到减缓匈奴骑兵进攻速度这个目的。   加上霍去病非常坚决的反击,匈奴在钩子山占不到足够的便宜,只好将战场转移到了相对容易攻击的白登山。   如今来到桥头堡也是一样的,由于是仓促间修建的城池,所以,桥头堡城墙不算高,也就一丈四尺高,城墙也并非是砖石造就的,而是用荒草与胶泥夯制而成,直到现在,依旧没有干透。   利用城墙抵御匈奴算不得一个聪明的法子,却非常的有效,即便是谢长川,在看到骑都尉的作战效果之后如今也承认,白登山上的大汉军队,应该坚决的将山道两边的城池连接起来。   匈奴大军观望了一阵之后,就散去了,只在钩子山上布置了一些人马,似乎对攻击桥头堡并不是很感兴趣。   这与以往的遇见的匈奴人有很大的不同,他们似乎不愿意用人命去换取城池。   “对面是右谷蠡王的军队是吧?”   云琅到现在也认不清楚匈奴人怪异的旗帜。   “打着白色巨狼旗帜的就是右谷蠡王的军队,黑色巨狼旗帜的是左谷蠡王的军队。左右谷蠡王是盟友,他们的关系一向不错,在战场上也是相互照应的伙伴。”   云琅仔细看了一会匈奴人的旗帜,皱眉道:“左右谷蠡王的军队应该有很多吧?”   “不算少,八万余人。”   “他们把八万余人一起浪费在钩子山也不愿意去白登山帮助别的匈奴军队?”   霍去病哼了一声道:“这是在保存实力,我听阿敢说,白登山那边传来的消息证明,今年匈奴人好像对作战失去了兴趣,那边也不是很激烈,似乎有敷衍的意思。”   “如果真的是这样,刘陵说的应该没错,军臣单于应该快要死了。不论是左贤王,还是左谷蠡王他们的注意力都在自己人身上,所以才会有这么奇怪的状况。”   “大帅并不知晓,下达的军令依旧是拼死防守,不得后退一步。我们要不要把这个事情跟大帅说一下?”   云琅叹口气道:“谢长川跟裴炎这两个老贼,哪一个不是人精啊,他们跟匈奴打了二十几年的仗,如何会不明白匈奴人的作风。我看啊,匈奴人没有作战的心思,我们的大帅估计也没有什么作战的心思。他只想把今年平安熬完,好回到长安当他的太平侯爷。”   霍去病怒道:“已经厮杀了一辈子,没想到临到解甲归田的时候了,却没有了杀敌报国的胆子。”   云琅笑道:“当初跟他们一起作战的袍泽都战死了,他们两个背负的重担你都想不到。既然他们活下来了,就有义务照顾好战死袍泽的亲眷,尤其是这个马上就要收获的时候,他们更加的不敢冒险,一旦他们战死了,或者战败了,就没法子帮助那些战死将士的家眷了。知道谢宁为什么会有十一个老婆不?”   霍去病怒道:“怎么又说到谢宁老婆的事情了。”   云琅扶着霍去病坐下,指着正在远去的匈奴道:“都是跟匈奴人学的,谢宁多娶一个老婆,就有一户没了顶梁柱的家庭能活下去。只要谢宁能多生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将来就能多一处封赏,有很多人就有好日子过。”   霍去病迷茫的道:“怎能如此蝇营狗苟?”   “谢长川,裴炎他们打了一辈子的仗,该看透的早就看透了。知道不?昨夜谢长川居然跟我说什么红粉骷髅,还说这四个字是一个炼气士告诉他的。这四个字的含义可就很深远了,从这四个字的含义里,我能体悟到谢长川那颗已经死掉的心。他已经无欲无求了,只想摆脱目前的琐事,去跟着炼气士一起去炼气求个不死不灭。这种心态下,你还指望他大破匈奴,完成什么盖世伟业不成?”   霍去病回头看着战火四起的白登山,不由得感慨道:“舅父曾经说过,越怕什么,就越是会来,他们害怕跟匈奴人死战,匈奴人说不定就会跟他死战!你说匈奴单于就要死了,说匈奴人就会内斗,怎么就没有想到只要有人彻底完全的拿下白登山,夺回匈奴王的陵寝之地,谁就会毫无争议的成为新的匈奴单于?”   霍去病说的事情很可能会发生,当然,发生的前提就是匈奴人中间也出一个真正的英雄,因为霍去病的想法是一种真正英雄的想法。   云琅不认为阴鸷的伊秩斜或者粗暴的於单敢在这个时候消耗他们仗以保身的军队。   云琅想了很多,他认为历史会按照原有的道路继续走下去,伊秩斜会自立为单于,会跟於单在武州塞来一场生死大战,最后让大汉平白无故的捡拾一个非常大的便宜。   刘陵也在努力,她努力的目标就是伊秩斜,从於单羞辱她的做法就能看的出来,於单不是一个好的王位继承人。   因此,在一个红霞满天的傍晚,刘陵做了满满一锅黄焖羊肉,让彭春亲自提着,带着侍女如意走进了伊秩斜的账房……   她坚信人的欲望是无穷的,只要欲望存在,就能让很多不可能的事情成为可能。   充满欲望的伊秩斜这时候需要帮助,需要一个能随时告诉他军臣单于病情的人。   或许,也需要一个能随时杀死军臣单于的人。 第二十八章 匈奴王的爱情   刘陵早就想杀死军臣单于了。   这不是出自她是一个大汉人的自觉,而是因为,跟着军臣单于她看不到任何出人头地的机会。   她觉得自己的大好年华不能完全耗在一个老者身上,所以,用银壶装食物给军臣单于吃,已经变成她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任何事情都贵在坚持,当她用银壶给军臣单于装了半年的饭食之后,她清楚地发现,军臣单于的身体在一天天的变坏。   最开始的时候,军臣单于也就有点咳嗽,还只是在冬春日发作,自动开始使用银壶装过的食物之后,军臣单于的脸色就一天天的开始发青,咳嗽也从偶尔发作,变成了整日咳嗽。   云琅说过,银壶能够让没病的人生病,生病的人变死人,如今,在军臣单于的身上得到了最完美的诠释。   这是一种近乎于完美的祸害一个人的法子,军臣单于病倒在床上之后,刘陵就对云琅的敬仰之情如同滔滔江水绵延不绝。   军臣单于生病,匈奴人自然是要从各方面进行衡量的,首先就要看看是不是有人在下毒。   结果,不论是汉地来的医生,还是匈奴人的巫医,都没有给出单于是因为中毒才病倒这样一个结论。   他们给军臣单于开了很多的药,有时候,这些药就是最后装在银壶里给老单于服用的。   因为汉家医生说了,银器可以试毒!   看着银壶被单于一次次的使用,刘陵也从最初的担心,变成心静无波,最后还有一丝丝的窃喜。   平静的生活对刘陵来说是有害的,只有风云激荡的时候,她才能一点点的显露出她的重要性来。   也就是说,只有老家伙死掉了,匈奴王廷才会发生新的变化。   老单于病变的不够迅速,于是,刘陵特意用很粗的刷子狠狠地擦洗过银壶内壁之后,才把美味的羊肉汤倒进去,加上一点麦饼,就是老单于今天的食物。   刘陵端着木盘给单于送饭的时候,如意也端着一个同样的木盘去了左谷蠡王的营帐。   这是刘陵经营的新的人脉关系,她对云琅有一种近乎于盲目的信任,几乎在看不到伊秩斜有任何成为匈奴王可能的状况下,迅速的做出了决定。   她记得云琅曾经给她说过的一句话——在等死的时候,哪怕是错误的决定也比没有决定要好。   左贤王於单现在哪里都不去,整日里守在军臣单于的账房外边,就等着大阏氏跑出来告诉他,军臣单于归天的消息。   只要经过於单的身边,刘陵的屁股总是要遭灾的,这个粗鲁的男人下手又狠又重,眼中燃烧的欲火似乎能把她烧成灰烬,这种情感外露的模样,让刘陵对他的鄙视又加深了一些。   军臣单于坚强的活着,虽然整个人已经枯瘦的没了人形,他依旧是威严的匈奴王。   当刘陵用湿布给他擦拭身体的时候,总是很吃惊,她很惊讶军臣单于为什么还能活着,只要她一探手,就能触摸到军臣单于那具瘦骨嶙峋的身体,这样的身体跟死人没有什么两样。   “让於单进来!”   军臣单于的语气依旧威严,大阏氏露出一丝喜色,就匆匆出去了。   刘陵安静的坐在床榻边上,仔细的用雪白的绸布擦拭老单于芦柴棒一样的腿。   “你想活吗?”军臣单于突然道。   刘陵撩一下垂下的头发安静的道:“你是我的丈夫,这事情该是你操心的事情。”   军臣单于艰难的探出手抚摸了一下刘陵光洁的面庞遗憾的道:“你该早几年过来,就女人而言,还是汉家的好。”   刘陵笑道:“现在过来也不晚啊,你是我心中的英雄,只要见到总是好的。”   军臣单于无声的笑了一下,指着床榻边上的一个木头盒子道:“看在你日夜伺候我的份上,给你一条活路。”   刘陵叹口气道:“我终究是要成为於单的阏氏是么?”   军臣单于点点头道:“没有他,你没法活,汉人都说我匈奴人不知礼义廉耻,兄终弟及,子娶父妾,却不知没了男人的女子在这荒原上是一天都活不下去的。在活命与礼义廉耻之间,我们还是选择活命吧,大匈奴是昆仑神的子孙,他给了我们这片贫瘠的土地,我们就只能顺从,只能用我们的法子寻找活路。为了活下去,为了大匈奴人口蕃息,女人应该多多的生孩子,没有男人的女人,是没有用处的,不能生孩子的女人也是没有用处的。”   刘陵笑道:“给我一些羊羔,让我陪伴在你的陵寝边上吧,等你躺进冰冷的坟墓里,说不定能听见我在外面唱歌。”   或许是被刘陵的话语刺激到了,军臣单于蜡黄的脸上浮起了一丝红晕。   “没用的,你长得好颜色,又做的一手好茶饭,等我死了,就没人保护你,也保护不了你。你汉家还有君王遗诏这回事,大匈奴没有,等我死了,我的权力也就随我一起死掉了。”   刘陵笑着摇摇头,取过银壶,从里面倒出一碗温热的羊汤一小勺,一小勺的喂给单于。   “真是不甘心啊……”单于喝了一碗羊汤,就不再继续,长叹一声,就死死的盯着帐幕的顶棚看。   “不甘心那就好好的活下去!活一天算一天。”   军臣单于居然艰难的转过脑袋冲着刘陵笑了一下道:“你说的很对,传令,歌舞伺候!”   刚刚进门的於单听到父亲的这个命令,眉头立刻就皱了起来,来到父亲床榻前面道:“您这是应该躺着,不该有歌舞。”   军臣单于脸上的红晕更加的浓重了,讥诮的道:“你还不是匈奴的大单于。”   於单的脸色变得很难看,只是瞅了一眼站立在床榻四周的四个武士,才后退一步道:“您说的是!”   军臣单于看着离开的儿子,摇摇头对刘陵道:“我祖父在传位给我父亲的时候说我父亲不如他。我父亲传位给我的时候也感慨我不如他,没想到等我快要死的时候才发现,我的儿子连我都不如!”   刘陵笑道:“汉家有一句话叫做,大丈夫难免妻不贤子不孝,天下英雄莫过如此。”   单于想了一下艰难地笑道:“还真是如此啊……我们去看歌舞,等歌舞完毕,我就要去白登山,在那里选择我的陵墓。”   刘陵笑着领命,帮单于穿好衣裳,最后将他包裹进一袭巨大的黑熊皮里,眼看着他被雄壮的武士抱着离开了床榻,这才取过单于给她的木头盒子,打开看了一眼,就笑了。   匈奴王大宴……群雄毕至!   刘陵甚至看到了汉使!   军臣单于窝在熊皮中,指着汉使对刘陵道:“我准许你回去,以匈奴可汗阏氏之名回去,你愿意么?”   跪坐在军臣单于脚下的刘陵抬头笑吟吟道:“我是一个匈奴女人,回去做什么?”   单于笑道:“如此看来,你还真的不讨你皇帝兄长的喜欢,既然如此,你以为该如何处置汉使?”   刘陵笑道:“听说前些日子,您的使者被汉军给杀了,以牙还牙如何?”   站立在一边的於单怒道:“军国大事,要你一介妇人多嘴?”   单于张开嘴无声的笑了,指着於单对刘陵道:“他希望这些汉使活着,好去告诉你的皇帝兄长,大匈奴已经换了王,新的单于就要出现了,今后但凡有礼物,必须送到他手里。”   於单连忙辩解道:“并非如此,儿子只想让汉国平静一段时间。”   军臣单于犹豫良久,缓缓地道:“开宴吧!” 第二十九章 苏稚的研究方向   匈奴王开宴的时候,骑都尉也在开宴。   早在云琅离开上林苑的时候,司马迁就想跟着一起来,结果被云琅给拒绝了。   他游历了大汉的大半河山,唯一没去过的地方就是战场,对这个地方极度的好奇。   这一次,他趁着各家给自家的男主人送东西的时候,就咬牙跟着过来了。   一个文弱书生千里迢迢的跑到白登山,就是为了感受一下战场气氛,好回去写书,对于这样的疯子,云琅一般都比较尊敬。   本来想要跟他好好地说说来到白登山之后的见闻,现在没法说了,因为司马迁给曹襄带来了一个很好的消息。   曹襄的平妻牛氏生产了,孩子没有足月,提前半个月从母亲肚子里爬出来了。   是一个儿子!   “把云音给我儿子留着!”   曹襄在确定母子平安之后,就立刻替儿子向云琅求亲。   “你觉得我大女会嫁给你平妻生的孩子?”   “滚蛋,云音还是你跟情人生的孩子,为什么不成?”   霍去病在一边笑道:“我成亲入洞房的那一天就已经帮我儿子求亲了。”   曹襄怒道:“你儿子还在你老婆肚子里呢,再说了,你能确定你生的一定是儿子?”   霍去病喝了一口酒悠悠的道:“我就是为了生儿子才入的洞房!”   眼见几人搅作一团,司马迁连忙问道:“为什么白登山打的如火如荼,为什么你们这里平安无事?”   李敢叹口气道:“前些天我们在钩子山上打的没日没夜的时候你偏偏不来。”   “战损大么?”   李敢抽抽鼻子道:“战损三成。”   “四百多……”   “一百七十九人战死,剩下的都是重伤。”   云琅不想谈这件事,举起酒杯道:“我们找到了冒顿的陵寝。只是没有时间把冒顿的棺椁挖出来,只挖出来了一个阏氏的棺椁,里面有一些羊皮卷,不知你有没有兴趣看看?”   司马迁一下子就被云琅的话给吸引住了,对于他来说,从故纸堆里找到蛛丝马迹从而推断,还原出前人的真实生活,是他最大的爱好。   埋在那些破旧古物堆里的司马迁才是真正的司马迁,一个掺乎到政事里面的学者,不是一个好学者。   进入了政事堂,不论你持身如何正,总还是会有偏向的,会被个人好恶影响对事情的判断。   尤其是记录历史的,更应该完全剔出自己的个人观点,只要忠实的将事件的原貌记录下来就可以了。   总结得失,屏蔽失误,那是后人要在他原著的基础上做的事情。   司马迁的到来不算什么,真正让云琅头疼的是苏稚也跟着过来了……   云琅在欢迎司马迁的时候,就看到了一身男装打扮的苏稚,尽管这丫头把脑袋都埋到胸前了,还是被云琅一眼认出来了。   军营中出现一个女人是大多的一个事故,云琅是清楚地,尤其是在大汉军营,他们对女子的排斥是从灵魂上开始的。   即便如谢长川这样的军事将领,也不敢带自己的侍妾来到军营,因为这会——大不吉!   “家里没病人!”   苏稚开始还有些胆怯,后来就仰起头看着云琅,不做半点的退让。   “小妹,这里是军营,全是大男人,你一个闺女出现在这里你以后还怎么出去见人?”   “我是医者!”   “军营里有医者!”   “你是指那些杀猪匠?”   “我有时候也可以客串一下的。”   “胡说八道,我下午去看了那些伤兵,经过你手处理的伤患还不到三成。”   “我还有我的事情!”   “所以啊,剩下的事情你都交给我,我最近刚刚打造了一套刀子,还想好好地用用呢。”   听苏稚这么说,云琅的脸皮抽搐一下艰难的道:“你真的准备用刀子给人看病了?”   “还有针灸!我研究过了,用针灸封住血脉,然后用刀子快速的割开肌肤,快速的清理了内部伤患之后,再重新缝合,这个念头应该是准确的,药婆婆如果不是身体不好,也会来的,是被我劝回去的。我告诉药婆婆,我会在边关进行这些实验的,会把这一套新的技法验证成熟的……”   云琅总算是明白了苏稚为什么一定要来战场了,只有在这里她才能肆无忌惮的实验自己的新想法,只有在这里才会有足够多的尸体供她研究,也只有用匈奴人的身体做实验,她才不会被汉人认为是人间大恶魔。   “好吧,从今后你就住在我的帐篷里,刘二也给你了,千万不要被别人发现你是一个女子!”   苏稚见云琅答应了,非常的欢喜,扑上来紧紧的抱住了云琅不断地晃悠,旁边的刘二笑嘻嘻的看着这一幕,似乎很欣慰。   心无旁骛的云琅把苏稚从身上撕下来,扶着她的肩膀道:“这里是战场,别乱跑,在骑都尉营地里大家都认识你,知道你是医者,这还不要紧,要是被白登山上的人发现了你,会有很大的麻烦。”   苏稚红着脸道:“我要一个大台子,还要两个小兵,还要伤兵,最好能给我弄两具尸体!你说,匈奴人的尸体跟我们汉人一样么?”   云琅笑道:“都是人,不会有差异的。”   苏稚奇怪的看着云琅道:“你解剖了几具尸体?有没有样子给我看看!”   云琅打了一个冷颤连忙道:“没有!”   苏稚冷笑道:“没有解剖过匈奴人的尸体,也没有解剖过汉人尸体,你凭什么说匈奴跟汉人是一样的?”   “猜的!”   对于云琅的回答,苏稚根本就不屑一顾。   “我要洗澡了,你出去!”   苏稚大大方方的要刘二给她准备热水,她想好好的洗个澡,一路上都没有机会沐浴,苏稚认为自己都要臭掉了。   “那丫头还真是信任你啊!”   曹襄伸长了脖子朝云琅的帐幕方向看,这么久没有见过女子了,他非常的渴望见到养眼的美女进入他的眼帘。   很快,骑都尉的将校们都知道苏稚来了,士气莫名其妙的高涨了三分。   那群混蛋现在没事干就喜欢看着云琅的帐幕,偶尔看到苏稚进进出出的样子,就能快活好久。   于是,苏稚的帐篷外边的桌子上,就会多了很多莫名其妙的好东西,有时候会是一个漂亮的匈奴首饰,有时候会是一张不错的羔羊皮子,更多的时候会是白登山这里特产的一种叫做“莓子”的红色野果子。   苏稚则来者不拒,首饰就胡乱挂在身上,羔羊皮正好用来当垫子,至于野果子,她每天都吃,还鼓励那些相熟的军卒们给她多弄一些过来。   霍去病见苏稚很快就跟那些军卒打成一片就担忧的问云琅:“苏稚这是要干什么?好好地待在伤兵营不好么?”   云琅冷笑一声道:“你看着,不出三天,这些混账就会给苏稚弄来一些新鲜的匈奴人的尸体!”   “她要尸体干什么?”霍去病有些忧虑,苏稚出身山门,这种人的性子很难把握,出了名的难伺候。   云琅嘿嘿笑道:“她要把匈奴人的尸体慢慢的分解,切碎,扒皮,然后一点点的研究,想看看匈奴人跟我们大汉人在身体构造上有什么不同。然后有针对性的考虑怎么治病!”   霍去病闷哼了一声,然后就小声的道:“注意保密,只要传扬出去,她会被人家当害人的巫婆给活活烧死。”   “你居然不反对?”云琅诧异的道。   霍去病闭着眼睛道:“不算是坏事啊,与其让那些尸体埋进泥土里腐烂,不如让苏稚好好地看看,说不定就能多救几个人。哼!匈奴人!猪狗一样的东西,千刀万剐不足以泄吾心中之怒!”   云琅见霍去病神色不对,想起他刚刚去了白登山,就连忙问道:“又发生了什么事情?” 第三十章 能人所不能   武州塞前人山人海……木柱林立,每一个木柱上都绑缚着一个恐惧的人。   鬼巫摇晃着巨大的铃铛,赤着脚跳着诡异的舞蹈,嘴里不断地发出梦呓一般的语言,颈项下的骷髅喷吐着黑色的烟雾,不一会就把笼罩在烟雾中。   一同跳舞的还有其余十几个鬼巫,他们手里握着白骨杖,浑身涂满了白的骨粉,随着奇怪的韵律嘿哈嘿哈的跳舞。   在空地中央,军臣单于全身赤裸,静静的躺在一张巨大的白色狼皮上,如果不是被白骨粉涂满了的胸膛还能微微的起伏,会让人误会他已经死了。   天空晴朗朗的,却有无数的苍鹰在天空盘旋,舞蹈的鬼巫,猛地停止了摇动铃铛,张开双臂跪倒在地上冲着苍天大叫道:“昆仑神啊,让这个男人重新站起来吧,大匈奴还离不开他,请让他的身体重新变得健壮,去为大匈奴人找到更多肥美的羔羊与牧场!”   “至高的昆仑神啊,我以一千条生命为祭品,请施展你法力,让世人见证昆仑神的伟大……”   鬼巫向昆仑神祈祷的时候,所有的匈奴人也做着同样的动作,一起向昆仑神祈祷,显得虔诚无比。   一柄骨头磨制的刀子出现在佩戴白骨骷髅的鬼巫手上,他将刀子抵在自己的额头,然后缓缓地向下拉。   顿时,一道血痕就随着刀子划过出现在他的身体上,从额头一只延伸到胸口。   他轻轻的抖动一下身体,血痕立即散开,与白色的骨粉混合之后变成一条一寸宽的血带。   一个全身赤裸的女子被两个鬼巫挟持到了场中,不管哪个女子如何哭泣,哀求,两个鬼巫还是将她绑在一根柱子上。   跪在人群中的刘陵嘴角不自觉的上抽,就在昨晚,她成功的让军臣单于产生了活下去的希望。   虽然那具骷髅一样的身体,以及散发着腐臭味的呼吸让她几乎几欲昏厥,虽然那具身体已经不具有任何侵犯女人的能力,她还是催发了军臣单于想要活下去的欲望。   她没有呕吐,大阏氏却呕吐了……   暴怒的军臣单于就准备用大阏氏的血来做沟通昆仑神的引子……   六根中空的木刺刺进了大阏氏雪白的身体,六股血线从木刺的孔洞中飚出,落在六个雪白的玉碗里。   於单的嘴角一直在抽搐,跪在他身边的左谷蠡王却面无表情。   见於单有站起来的冲动,就小声的提醒他:“於单,没有谁的命比单于的命更加重要。”   於单瞪着自己的叔叔低声咆哮道:“我会杀死这些愚蠢的鬼巫!”   伊秩斜瞅了一眼於单,没有说话,就把头低了下去,随着鬼巫的声调,低声颂念经文。   他就是要於单说出这句话,只要他说了,很多事情就无法挽回了。   每一个匈奴单于加冕都少不了动用鬼巫,大匈奴的鬼巫,是昆仑神的仆人,是距离昆仑神最近的人。   於单的声音不算小,所以听见这句话的人不少,其中就有两个不参与祭祀的鬼巫。   伊秩斜的目光落在那个一身汉妆的女子身上,刘陵似乎有所感应,同样看了过来,目光交接,而后散开。   木刺孔洞中飚射的血逐渐变成了平缓的一小股,很快又变成一滴滴的血滴,而大阏氏雪白的身体似乎变得更加白皙了,一颗头颅却低垂了下去。   大鬼巫端起一碗血,加入了骨粉之后就来到了单于的身边,将满满一碗血倾倒在单于的头颅上,粘稠的血立刻将单于的脑袋染成了红色。   六碗血被均匀的泼洒在单于的身上,大鬼巫丢掉了玉碗,只是挥动一下手里的白骨杖,被绑缚在柱子上的一千个各色奴隶的人头就被弯刀砍掉,血污漫天。   从霍去病愤懑的话语中,他总算是知道武州塞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能想象得到那个场面该是多么的恐怖。   对于匈奴人这种人殉的习惯,云琅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匈奴王要这么干,谁能阻拦?   一个掌控了比大汉国土还要大的多的王,在临死前要干一件天怒人怨的事情,谁能阻拦呢?   快死的匈奴王才是他最强大的时候,因为这个时候的匈奴王不会去权衡利弊,也不会继续伪装慈善,为了他的生命,哪怕牺牲掉所有匈奴人他也不会在乎的。   “我死之后,那管你洪水滔天!”   一个王曾经这样说。   其实霍去病也就生气了一会,吃了一顿美味的烤包子之后,他就把这事抛诸脑后,反而跟苏稚一起讨论如何改进伤兵营。   骑都尉的伤兵们,情绪是最稳定的,这在谢宁看来完全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不过,当他发现骑都尉里的伤兵是白登山所有其它军伍伤兵中死亡人数是最少的。   即便是肚子被砍破,肠子都流出来的人在伤兵营里也能活下来,这让他非常的惊讶。   同时,他也发现,骑都尉伤兵营几乎是整个桥头堡里最安全,最干净的地方。   有十一个老婆的谢宁在看到苏稚的第一眼,就知道他是一个女人。   见这个女人夜晚住在云琅的帐幕里,还以为这是云琅夹带的姬妾。   等他准备怒气冲冲的去找云琅理论的时候,才发现这个女人居然是一个医者!   “璇玑城出来的医者!”   这是曹襄给他的回答。   “山门中人?你们居然能弄来山门中人给将士们看病?”   “没有那么大的面子,人家就肯派一个小姑娘过来……”   “这也很难得了,我听说璇玑城的人从不出山!”   “怎么,你不说她是一个女人了?”   “山门中人算什么女人!”   谢宁回答的斩钉截铁!   对于平民出身的谢长川来说,山门中人就是飘渺云雾中的神仙,哪怕谢宁是一个富贵二代,也脱离不了这种看法。   毕竟,无数的传说中,有很多大人物就是得到了山门中人的帮助或者教诲,才成就一番前无古人的功绩的。   “能否引荐一下!”   谢宁对苏稚的兴趣从无一下子提高到了极致。   曹襄无所谓的耸耸肩膀道:“当然没问题,不过啊,人家说到底是一个小姑娘,你就不要贼目烁烁的看着人家了。”   谢宁连忙用双手揉一下面孔,重新调整了情绪,坚定的道:“不会失礼的。”   既然山门中人出现在军营里,骑都尉的伤兵们为何会如此平静终于有了答案。   配好了一大堆药材的苏稚,疲惫极了,坐在桌子后面伸着舌头喘息,七月天的白登山热的几乎让人发疯。   西北之地就这点好处,太阳照射的地方能热死人,太阳照不到的地方却很舒服。   如果不是因为最阴凉的地方是伤兵营,她早就把帐篷搬到那里去了。   就在她准备把外衣脱掉凉快一下的时候,就听曹襄在帐幕外边高声禀报道:“苏稚先生,平阳侯曹襄求见!”   苏稚的眼珠子转动了一下,立刻就明白是怎么回事,就整理一下衣衫,擦掉脑门上的汗珠,冷冷的道:“没事就不要烦我!”   曹襄不以为忤,继续用恭敬地语调道:“中部校尉之子,骑都尉曲长谢宁求见。”   苏稚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这个谢宁,应该是就是曹襄前几天说的那个可以随便利用的傻蛋!   看来她想要尸体用来研究的事情终于有眉目了。   曹襄说话还算算数,云琅,霍去病,李敢推脱了这么多天,都说什么天气太热,尸体不好保存,一具死尸都没有送来。   都是些该死的理由,办事一点都不实诚。   “我只是一个医者,见不得大人物,请平阳侯回转吧!”苏稚压着嗓子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成熟低沉一些,如此,才有一点世外高人的模样。 第三十一章 解剖学是一门好学问   苏稚出现在谢宁面前的模样,完全满足了谢宁对山门中人的所有幻想。   眼前这个双手插在胸前大口袋里的少女,看他就像看见了一块石头,没有什么情绪上的波动,甚至——有些阴冷。   “你身体很好,没病!”   苏稚上下打量一下谢宁,然后就转身去忙自己的事情,再也不理会他了。   曹襄在一边道:“走吧!”   谢宁愣了一下,有些猝不及防,“啊”了一声道:“这就走?”   曹襄笑道:“人家都说你没有病,你还留在这里做什么。”   谢宁瞅瞅正在专心配药的苏稚,小声对曹襄道:“我没病,可是我父亲有病啊。”   曹襄把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般:“不成,要是被大帅知道军营里有女人,麻烦就大了。”   “她是山门中人!”   曹襄摩挲着下巴上的软胡须道:“那也是女人!”   谢宁正色道:“这如何能混为一谈?这是世外高人,不是我们私自携带的妇人,而且高人来军营,是为了救治同袍,我父亲感激还来不及呢,如何会怪罪?这样的事情就算是放在陛下的面前,也没有什么问题吧?”   “我要尸体!”   苏稚停下手里的活计,冷冷的对谢宁道。   谢宁打了一个激灵,不但没有恐惧,反而兴奋地问道:“匈奴人的尸体合用么?”   苏稚点点头道:“重点是匈奴人的尸体,如果再来一些鬼奴的尸体就更好了。”   谢宁左手重重的在右手心里砸一下迅速的就出了账房,曹襄刚刚要说话,谢宁又从外面钻进来了,傻笑着对苏稚道:“活的可以么?”   苏稚摇头道:“你可以杀死了再给我送过来,我是医者,不是屠夫。”   谢宁佩服的拱拱手,就再一次跑了出去。   曹襄无奈的拍着脑门道:“神!现在天气这么热,尸体放不了一个时辰就臭了,你能看出什么来?”   苏稚将手从大口袋里掏出来,轻轻地拍着桌子道:“能看尸体在高温下的腐烂速度,以后好医治溃口。反正你这里尸体多,每天换新鲜的也就是了。”   曹襄好奇的靠近苏稚道:“你就不怕?”   苏稚笑道:“死人而已……”   曹襄回去把谢宁准备给苏稚供应尸体的事情告诉了云琅跟霍去病。   霍去病的喉头有些发紧,云琅却叹了一口气道:“这个口子一开,我大汉的医者技艺将会迎来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么说,锯开尸体对医者很重要?”   “这是自然,弄明白了全身血液循环之道,弄明白了心肝脾肺肾是如何支撑我们生命的,弄明白了为何将人的头颅砍下来我们就会死掉的原因,一旦这些地方生病,就能更加精准的用药,你说重要不重要?”   曹襄想了一下道:“很重要,就是……”   云琅摆摆手道:“任何事物向前跨进一步是何等的艰难,绝对不是你能想象的。”   被云琅看不起,曹襄就有些不高兴,噘着嘴道:“我忘记了,你也是该死的山门中人!”   谢宁的面子很大,短短时间,就从白登山战场弄来了一具刚刚战死的匈奴人的尸体,也拖来了一个丛战场上捡回来的鬼奴尸体。   这两具尸体外表非常的完整,匈奴人是被飞蝗石绞断了脖子,鬼奴则是被一支弩箭从眼睛贯脑而死。   当着两具尸体被扒的精光放在桌案上的时候,苏稚没有半分羞涩的意思,还让辅助她的军医,剔除了两具尸体上的所有毛发。   然后就站在桌子前面,如同看绝世珍宝一样的瞅着面前的两具尸体。   这个举动彻底打消了,苏稚是一个平凡女子的可能,在谢宁的眼中,高人就该如此。   想当年,张良桥下拾履,黄石公是何等的不近人情,这些事在大汉早就被传说成了神话,如今,终于见到了一位山门中人,苏稚的行为越是乖戾,就越是符合谢宁对高人的幻想。   眼看着苏稚在尸体上用毛笔画线,画圈,画点,他就有些看不明白了。   正好,云琅从外面走了进来,谢宁就连忙问道:“高人这是要干什么?”   云琅看了一眼桌子上的尸体,淡淡的道:“去表象,查五脏,观经脉,探本源!”   谢宁打了一个哆嗦忍不住道:“要把尸体切开?”   云琅无奈的拿起一柄凿子跟锤子道:“可能还要挫骨扬灰!”   眼看着苏稚一刀刺进尸体的咽喉部位,然后缓缓地下拉,一道黄白红相间的伤口就逐渐裂开,谢宁强忍着呕吐的欲望,将眼睛瞪得大大的看苏稚还要干什么。   竖着切一刀,横着再切一刀,谢宁就看见苏稚用一个夹子用力揭开了一片皮肉……淡黄色的人油不断地颤动……谢宁夺门而出。   “呕……呕……”   谢宁呕吐的昏天黑地,他能举着刀子杀人,也能用锤子将敌人砸扁,甚至将敌人五马分尸他也不在乎。   他从未想到过,一个眉目如画的女子,用灵巧的双手揭开了人皮,撕开了人肉,然后露出五脏六腑的模样会是如此的恐怖!   曹襄端着一碗羊肉从远处过来了,还没说话,看到羊肉之后的谢宁就再一次匍匐在地上,疯狂的呕吐。   曹襄摇摇头要走,却被谢宁抓住了衣角,只好放下手里的羊肉笑道:“平日里只要吃黄焖羊肉就属你吃得多,现在是怎么了?”   谢宁艰难的指着帐篷道:“他们在切割尸体!”   曹襄干呕了一声,也不打算吃羊肉了。   “高人之所以被称之为高人,自然有高人的手段,为和云琅也可以切割尸体,切割的安之若素?”   曹襄恶狠狠地道:“这就不知道了吧?他也是一个该死的山门中人,还是很厉害的一个山门掌门!”   “为什么一定要敢这么恶心的事情?”   曹襄瞅着天空懒懒的道:“不清楚,总之似乎对他们山门中人来说很重要。我们看一个人只是看这人美不美,雄壮不雄壮,他们似乎不对劲,总喜欢看人身体里面……”   锤子敲击在凿子上,凿子再切割骨头的声音从帐幕里传出来,脸色煞白的曹襄就拖着已经软成面条一般的谢宁去了城墙。   在那里吹风看匈奴人,也好过在这里遭受折磨。   苏稚毕竟是一个小女子,也毕竟是头一次解剖尸体,当着谢宁的面还能保持冷静,谢宁离开之后就立刻不成了,两只手抖得如同寒风中的树叶。   这根胆子大小没关系,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   云琅是走过始皇陵的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见到的死人要比活人多的多。   至今,云氏庄园的后山里,还有六百多具尸骨等着他去塑造外形呢。   再加上他对解剖尸体有一个正确的认知,在过了恶心这一关之后,桌子上的尸体对他来说,与牛羊无异。   当匈奴人的尸体胸腹被彻底打开之后,里面的器官就显露无遗。   过了惊骇期的苏稚,双手不再发抖,拿起毛笔就开始在一张白绢上开始描绘人的五脏六腑图。   这是一个非常考验功夫的活计,苏稚的绘画功底很深,强忍着身体的不适,一点点的将五脏六腑图描绘了出来,虽然还不是很完整,苏稚认为,自己迟早会把这幅图弄完整的。   白登山,最不缺的就是尸体!   炎热的夏天,尸体很快就有味道了,并且招来了很多的苍蝇,虽然还进不来,一群群的苍蝇依旧围绕着帐篷乱飞。   刘二来的时候,拍了一下帐篷,黑云一般的苍蝇就腾空而起,轰的一声,四散飞逃。 第三十二章 硬撑   发臭的尸体被丢掉了……   苏稚在热水里面整整浸泡了两个时辰才穿衣出来,这让她的五官有些浮肿,两只眼睛更是红肿的厉害,看样子,她哭了很长时间。   “这就是你想要的解剖学……”   云琅知道她不可能有胃口吃饭,就给她拿了一壶醪糟。   苏稚喝醪糟喝的非常艰难,这个倔强的女子还是强忍着不适一口口的把一大碗醪糟喝的干干净净。   云琅知道,苏稚这丫头从来都不缺乏持之以恒的毅力,天知道她的毅力是怎么养成的。   “很有用,非常有用,以前我针灸的时候只能靠猜,现在没关系了,我知道心肝脾肺肾在那个位置,可以有的放矢了。”   苏稚可能还没有从那种境遇中解脱出来,嘴上说的话依旧硬朗。   “想哭不?我的肩膀可以借你!”云琅小声道。   苏稚听到云琅这样说,再也忍不住了,一头扑进云琅的怀里,哭得撕心裂肺。   等苏稚哭累了,云琅捋一下她散乱的长发低声唱道:   “在那遥远的地方   有位好姑娘   人们走过她的帐蓬   都要回头留恋地张望   她那粉红的笑脸   好像红太阳   她那美丽动人的眼睛   好像晚上明媚的月亮。”   云琅的歌唱的很是动人,毕竟,这是他昔日用来纵横欢场的拿手本领之一。   苏稚听得非常投入,云琅把这一段歌词重复了三遍,她才满意的闭上了眼睛。   “我现在知道师姐为什么只跟你交往了很短的时间,就决定嫁给你了。”   “那是啊,我这种年少英俊,多金,富贵的少年人一般不太好找。”   苏稚摇头道:“你说的那种少年,长安城还是很多的,我是说像你这种懂得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说合适话,做合适事情的人真的很少见。跟你在一起让人感到很舒服,你总有办法把人从坏情绪里捞出来,就这一点,你天下无双。”   云琅笑道:“你才见了几个男人啊?”   苏稚长出一口气似乎一下子就把郁闷之意全部吐了出去,重新把手插进胸前的大口袋道:“以后我找男人,会以你为一个基准,比你差的可不成!”   “那是自然啊,说实话,在大汉,你哥哥我还真是人中龙凤,拿我当人样子,你一定不会吃亏!”   苏稚站起身,向自己睡觉的帐幕走去,走了两步回头看着云琅道:“我要巩固一下今日所见所思,三天后再见吧。”   说完话就挑起门帘子走了进去。   刘二凑过来小心的看着云琅道:“她会不会害怕?”   白日里发生的事情,刘二是看到了的,包括那两具被完全解剖开的尸体,即便是这个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百战悍卒,一样被吓得不轻。   医学就是这样,如果抛开实验后面的意义,只有疯子或者变态才能干出这样的事情。   苏稚是一个真正的医学疯子,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平生第一次拿起锋利的刀子割开死人的皮肉,仔细的打量身体里面的构造,这需要有无比强大的自制力,也需要对医学有足够的狂热,才能让她忘记恐惧,忘记肮脏,全身心的投入。   说实话,云琅对大汉男子的看法一般,却对大汉的女子充满了敬佩之情。   大汉的男子现在满脑袋想的都是如何击杀匈奴,如何让汉皇的威仪遍布四方,如何能够马上封侯,光宗耀祖。   大汉的女子想的却是如何填饱一家人的肚皮,就自强自立两方面来看,只要给她们一个机会,她们就能回报你一个真正的春天。   这很好,云琅希望她们能够继续将这一份倔强永远保持下去。   刘陵现在就非常的倔强,一绺头发被她咬在嘴里,一声不吭的接受军臣单于的鞭挞。   自从这个被浸泡在血液中的男人被洗干净之后,他就如同一个恶魔一般变得狂暴无比。   满营帐的女子全部浑身赤裸,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鞭子抽过的痕迹,即便是刘陵也未能幸免。   刘陵就想不通,一个快要死的人,为何还能有如此充沛的体力,尽管他身体散发着浓郁的血腥气,整个人却好像重新活过来一般神采奕奕。   “看着我!”军臣单于抓着刘陵雪白的下巴让她面对自己。   “单于,您的病已经好了!”   挨了鞭子的刘陵强忍着痛苦浮起一丝笑意。   “大鬼巫说如果用我至亲的血来浇灌,我的身体会变得更好!”   “您有无数个儿子,总有一个愿意用自己的血来帮助您恢复青春的。”   军臣单于用力的将刘陵搂进怀里,他是如此的用力,似乎要把刘陵雪白的身体揉进他的身体里面。   “於单,只有於单!”   这句话说完,军臣单于身体里面的力量似乎一下子就消失了,软软的倒在厚厚的羊毛毯子上。   刘陵取过银壶,顾不上将里面的羊奶倒进玉碗,直接将壶嘴放在军臣单于的嘴边,眼看着单于咕咚咕咚的大口吞咽羊奶,脸上浮现出一丝真正的笑意。   云琅说过,银壶能损坏所有人的身体,只要他还是人,就逃脱不了银壶的暗算。   军臣单于的勇猛仅仅维系了两个时辰,两个时辰过去之后,单于的就像是死了一般睡着了,就像是一个极度劳累的旅人,终于进入了梦乡。   刘陵抱着银壶离开军臣单于营帐的时候,她看见於单就坐在营帐外面的木桩上,如同一只猴子。   於单狠狠地喝了一口羊皮袋里面的酒,醉醺醺的朝刘陵大声道:“我父亲,伟大的军臣单于去见昆仑神了么?”   刘陵抱着银壶屈身施礼道:“伟大的单于身体康泰,刚刚用了一些羊乳,已经睡去了。”   “他为什么还不死?他还有力气继续给我生弟弟么?”   刘陵陪着笑脸道:“单于很好!”   於单似乎没有心情继续撩拨刘陵,此时此刻,他的父亲的死讯一刻不传出来,他就一刻都不安心。   刘陵的营帐就在单于营帐得边上,匆匆的钻进了自己的营帐,刘陵才感觉到自己的后背痛不可当。   如意,银屏两个追随她来到匈奴的侍女,赶紧扶住了她,眼看着刘陵的彩衣上渗出斑斑血痕,齐齐的流泪道:“这样的日子我们还要过多久?”   刘陵探手擦拭掉这两个姐妹脸上的泪水,咬着牙道:“很快,很快了,他就要死了。”   如意咬牙道:“伊秩斜并非看上去那样好对付,奴婢引诱过她,他似乎对女色并没有多少兴趣。”   刘陵哼了一声道:“以前在淮南的时候,公牛不肯配种,我父王的门客中有一个兽医,他专门调配了给牲畜用的催情药,那些公牛服用的这些药物之后,立刻就完成了交配。对于这些畜生一般的匈奴人,我们就用这个办法!”(以上并非作者杜撰,马王堆出土的《杂疗方》中就有详细的记载。)   如意恨恨的道:“他把我推开了,还告诉我不得靠近他。您制作的美食,他也没有动,而是赏赐给了左右。”   刘陵双手撑在床榻上粗重的呼吸着,过了片刻才笑道:“他在试探,他在看我们给的食物里面有没有下毒。等我好好的睡一觉,明日休息好了,就再给他做一份饭食,我就不信,一个粗鄙的奴酋,也能抵抗住我华夏之美食!至于下毒?我们会用如此下作的手段吗?”   如意,银屏给刘陵换好了衣衫,给伤口上撒了金疮药,眼看着刘陵进入梦乡,且打着小小的呼噜,对视一眼,就再一次泪如雨下。 第三十三章 天马的传说   “大月氏有一个公主叫做梅里亚,美丽异常。   传说梅里亚出生的时候,霞光披满了大雪山,山尖出现了黄金色。   所有的牛羊都向大雪山跪拜,即便是草原上的河流也开始倒流,天上所有的飞禽都围绕在梅里亚母亲的账房周围,静静的等待梅里亚的降生。   当梅里亚的父亲抱着梅里亚走出账房的时候,大雪山发出了轰响,倒流的河水恢复了原来的流向,草原上的牛羊重新开始吃草,那些飞禽,围绕着梅里亚盘旋了三圈之后,就四散飞去。   大月氏王认为孩子是大雪山之神赐予他的无上珍宝,就以梅里亚为她的名字。   梅里亚不负众望,这个孩子逐渐长大之后,变得更加美艳动人,她的身体会散发奇香,她的头发柔顺的如同丝绸,她的肌肤比牛奶还要白皙,她的声音比百灵鸟还要婉转。   无数的王派遣了最忠诚的臣子代替他们最优秀的王子携带着最珍贵的礼物来到了大月氏。   每一个使者都想用本国最珍贵的宝藏来换取大月氏王最心爱的宝藏。   不论是如同太阳一般的宝石,还是能够装满十五个库房的黄金,亦或是能追得上风的骏马,以及切割石块如同切割羊皮一样容易的宝刀,都不能让高贵的大月氏王同意将自己的心肝宝贝梅里亚下嫁给他们中间的任何一个王子……   让我喝口水……”司马迁喝了一口茶水润润嗓子,抖抖手里的羊皮卷准备继续念这个神奇的故事。   “你的意思是说,那个青铜棺椁里面装的女尸就是这个美丽的梅里亚?”   云琅有些诧异的问道。   司马迁不满的道:“你还想不想听故事了?”   抱着一壶醪糟喝的苏稚也瞪了云琅一眼,她正听得入神呢。   云琅笑笑,抬手示意司马迁继续。   “梅里亚是大雪山之神的女儿,只有雄鹰一样矫健的英雄,白狼一样英武的王才能配得上她。大月氏王对所有求婚者永远都是这句话。梅里亚的美貌之名传遍了戈壁……东方来的强大的王,听说了梅里亚的名字之后,就派了他最忠诚,最聪慧的臣子来到了大月氏,带着九十九匹白色的骆驼,九十九匹红色的骆驼,九十九匹黑色的母马,九十九匹白色的公马,向伟大的大月氏王求亲。大月氏王依旧告诉聪慧的使者,只有雄鹰一样矫健的英雄,白狼一样英武的王才能匹配美丽的梅里亚。”   曹襄听到这里实在是忍不住了,张嘴道:“大月氏王就是想把梅里亚嫁给冒顿,偏偏虚伪的不肯承认,看遍偌大的西域,也只有冒顿能承担得起大月氏王说的那两个条件。”   司马迁瞪了一眼曹襄,他好不容易才把这个故事整理出来,这群人偏偏都这么多嘴!   “聪慧的使者告诉大月氏王,东方的王有一百个万人的军队,有一千个万那么多的牛羊,他统治的大地从东边跑到西边即便是最矫健的骏马也要跑半年。如果有哪一个王敢比伟大的匈奴王更加的有权势,匈奴的一百个万人队的将士们很想见识一下。伟大的大月氏王无奈的告诉匈奴王的使者,当年,梅里亚曾经发下毒誓,只有捕获天马的猛士,才有资格娶她,如果人世间没有能够捕获天马的英雄,梅里亚宁愿将雪山之神赐予的美貌还给伟大的雪山之神!”   云琅听到这里,脸色阴冷如水……贰师将军为刘彻取天马,是大汉国做的最赔钱的一桩买卖……   云琅夺过司马迁手里的羊皮卷,顺手丢进了火堆,在司马迁的惊叫声中,那张羊皮卷被大火给吞噬了。   “你要干什么?”司马迁跳着脚喝问。   其余人也不解的看着云琅,大家明明都在好好的听故事,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发疯。   云琅张了张嘴,还是无奈的道:“大月氏人没有天马,天马属于乌孙国,与大宛国。   传说天山下有一种野马,奔跑起来无人能够追上它,不论乌孙国,大宛国的人如何诱捕总是不能成功。   于是后来呢,大宛人就想了一个办法,把成群的发情母马驱赶到天马经常出现的地方,等天马发情期结束之后,再把母马找回来,这样一来呢,就得到了天马马驹子。   大月氏王对天马垂涎三尺,就拿他漂亮的女儿编造了一个故事,希望利用匈奴人的威势逼迫大宛国将天马献给他们。   后来呢,大月氏王真的达到了目的,于是就出现了焉胝马,乌孙马。   那个青铜棺椁里面装的无非就是一个冒顿的阏氏,是冒顿用天马换来的一个女人,是不是殉葬不得而知,反正那张羊皮卷上说的全是废话!”   “那你也没必要把我的羊皮卷给烧掉,那上面的波斯文字是我弄了好久才弄明白的。现在好了,被你一把火烧了个精光。”   司马迁忿忿不平。   云琅吃惊的看着司马迁道:“你居然能认识波斯文字?”   司马迁嗤之以鼻:“一月方知有波斯文,四月便能诵读,七月便能成文,有何难哉?”   云琅很想骂人,没想到学霸这种东西大汉朝也有。   “长安城里有波斯人?”   司马迁嘴里发出嗤的一声嘲笑,而后鄙夷的瞅着云琅道:“波斯国距我大汉一万四千六百里之遥,如何会有波斯人来我大汉的可能。只是大月氏,乌孙,大宛在四年前朝贡我大汉,来的使者中恰好有知晓波斯文字的学者,我那时正好在随家父来长安履新,就住在使者隔壁,觉得波斯文字颇有些趣味,几个月下来也就学会了这种文字。我倒是想问问你,你是如何知道乌孙,大宛国的这些秘辛?”   “我出自山门!”   每当云琅不能自圆其说的时候,他都会拿山门来说事。   “如此说来,天马的事情确有其事?”   “有!据说那种马叫做汗血马,日行千里,夜走八百为寻常事。”   曹襄猛地跳起来道:“我们能弄到这样的战马吗?”   云琅看看兴奋地曹襄苦笑道:“征发三十万将士,然后再携带二十万民夫,准备五百万担以上的军粮,在带上不少于三十万头牲畜,说不定就能去一趟大宛国,取回天马。”   曹襄咋舌道:“这不是有病吗?谁会这么干?”   云琅很想说他的皇帝陛下就这么干了,而且还是在大汉国民贫国瘠的情况下,派了贰师将军这么干的,还干了两次,才弄到了天马。   用人家还没有做的事情去指责人家,这是非常不道德的,听曹襄如此说,云琅除了长叹一声之外,再无他法。   司马迁奇怪的瞅瞅云琅,也不再做声,倒是苏稚连声催促司马迁把这个美丽的故事讲完。   司马迁笑道:“后来的事情也就顺理成章了,匈奴王冒顿迎娶了梅里亚,英雄美人相得益彰,据说生活的非常美满。”   苏稚撇嘴道:“冒顿有两百多个阏氏,梅里亚能幸福到哪里去!”   曹襄跟着附和道:“骗傻子的故事!”   司马迁站起身,背着手瞅着站立在刁斗上遥望白登山的霍去病叹息一声道:“来到白登山之后,我就越发的喜欢这样的故事,哪怕是听起来不真实,却能暖人心。”   云琅也跟着站起来,瞅着桥头堡外匈奴人的篝火,也跟着叹息一声道:“骗不了自己的,有外面这些人的存在,我们就不敢骗自己,也不能骗,毕竟,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故事讲完了,梦也就醒来了,还是握紧刀剑准备战斗吧,大汉与匈奴只能有一个站立在这片天空下!” 第三十四章 纨绔的战争   不论是苏稚的个人突破,还是司马迁演绎出来的唯美爱情,都不能减少哪怕一丝丝战场带来的压迫感。   当谢长川的军帐已经搬到桥头堡对面的时候,云琅觉得到了造船的时候了。   瞎子河不算很大,却也不算小,尤其是夏日的时候雨水多,高山冰雪融化的速度加快,让瞎子河整整变大了一半。   两个月前,铁索桥的桥面距离河面还有一丈多高,现在,不足六尺。   即便是当初用巨石砌造的平台,现在也有一半没在水中,只是,瞎子河跟以往一样清澈。   匈奴人试过乘坐木排顺流而下攻击铁索桥,却被守卫在桥上的弩兵给射杀的干干净净。   即便是匈奴人在木排上放火,这样的杀伤力对于铁索桥来说也没有多少作用,他们连铁索桥上湿漉漉的木板都烧不坏。   经过这样的两次战争之后,云琅又收获了几十个木排,现在,这些木排都被整整齐齐的排在岸边,一旦有事,云琅就能让不下乘坐这样的木排顺流而下,迅速远遁。   取胜是霍去病的事情,至于逃跑,则是云琅的事情,骑都尉军官的分工就是这样的。   白登山那边的战况不是很好,尤其是身为游骑的北大营骠骑军,在昨日一战几乎战损过半,不得已退出平原,回到了山上,从此,汉军面对匈奴人完全处在守势,再无进击的可能。   以前的时候,云琅可能觉得到了这个时候,就该有英雄站出来马踏敌军连营,在绝望中杀出一条道路,从而扭转占据,将别人的失败定性为英雄的胜利与荣光。   现在他不这样看,桥头堡外面就是匈奴人的营寨,每晚都能听到胡笳声,每晚都能听到敌军的号角声,如果站在城头上,甚至能看到匈奴人肆无忌惮的在两军阵前撒尿……大便的也不少……   匈奴人的营寨松松垮垮的,没有一点章法,东一簇西一簇的如同散兵游勇。   可是,即便是胆大如霍去病也没有偷偷打开城关去偷袭匈奴人的想法。   云琅倒是有,他跟曹襄做了一个小小的实验——在半夜的时候,云琅命军卒敲响了战鼓……   然后,他们就看到刚刚似乎还在呼呼大睡的匈奴人,在几个呼吸间,就已经骑在战马上了,半炷香过后,一个完整的军阵就已经竖立在桥头堡前面。   整军的速度,比大汉还要快一些,毕竟,这些混蛋是跟战马睡在一起的。   偷袭不成敌军,调配一下敌军还是可行的,于是,骑都尉的军卒,只要到了晚上,没事干就会敲鼓……   有好几次,甚至象征性的打开了城门,派了一点人冲了出去,发现,匈奴人已经严阵以待了,只好再回来,反正没有跑出弩箭的保护范围,他们都是安全的。   如此五天之后,被折腾的精疲力竭的匈奴人终于离开了桥头堡城下,将偌大的军阵向后退缩了五里之遥。   有些将领觉得这法子不错,就跟着学了一下,结果不太好,被惊醒的匈奴人怒不可遏,居然趁势不计伤亡的夺取了白登山上的两道关口。   那些将校忘记了,骑都尉是站在城墙里面敲的鼓,他们是站在高处敲的……面前并没有一个稳固的依托。   骑都尉并没有放过那些退走的匈奴人,然后就有小股的骑兵带着锣鼓离开桥头堡去骚扰匈奴人。   小股的军队不值得匈奴人大举出动,于是,匈奴人也派出来了小股军队防范汉军偷袭。   小股军队对付小股军队的时候,骑都尉就占据了绝对的优势,全甲胄骑兵对付不穿甲胄的匈奴人,两者根本就无法比拟,等匈奴人反应过来,霍去病与李敢,已经为骑都尉全军捞到了足够多的军功。   云琅第一次近距离观看了,全甲胄骑兵与轻骑兵之间的战斗,他发现,骑都尉的军卒中箭的概率,挨刀的概率要比匈奴轻骑兵高的太多了。   就因为有了甲胄,挨一箭不会死,挨一刀也不会死,然后趁着匈奴人反应不过来的时候拼着挨匈奴刀剑,也要凑近砍匈奴人一刀。   他们砍匈奴人的那一刀,对匈奴人的影响可就大了,即便是没有一刀砍死匈奴人,带着凄惨伤口回去的匈奴人也不会有什么机会活下来。   跟霍去病,云琅对峙的军队正是左谷蠡王的军队,短短的十天之内,左谷蠡王的军营里就增加了不下五百个伤兵。   这些天,伊秩斜并没有将心事放在军队上,他看起来似乎并不关注单于的病情,实际上,他从来没有离开过王帐,如今,统御他的部下的人,是他的盟友右谷蠡王。   右谷蠡王是一个勇猛的人,否则也不会趁着大汉对雁门关防守松懈的时候,趁机杀进上林苑了。   伤亡上千人之后,即便是右谷蠡王如何自负,也不得不禀报伊秩斜知晓。   如意的身体非常的丰满,这非常的符合匈奴人对美女的要求,这些天,心急如焚的伊秩斜正因为有如意的陪伴,等待的日子才不算太难过。   即便如此,在谈正事的时候,如意依旧不能待在营帐里,今天,还不等如意抱着衣物离开,右谷蠡王就踏进了账房对赤裸着上身的伊秩斜道:“瞎子河上的汉贼不好对付,我们已然伤亡了上千人。”   右谷蠡王进来了,如意就没办法离开了,只好抱着衣衫躲在帐篷的角落里窸窸窣窣的穿衣服。   伊秩斜吃了一惊,从卧榻上蹦起来,抓着右谷蠡王的胸口道:“不是告诉过你,这场战争与我们无关么?”   右谷蠡王推开伊秩斜的手冷冷的道:“我们不去找他们,他们却来找我们,前几天,他们就像苍蝇一样总是围绕着我们敲鼓,我已经下令后退了五里地。   然后,这些可恶的汉人,居然趁着我们腾出来了一块可以回旋的战场,就派出来了精锐的小股骑兵继续骚扰我们。   我不能将全军都压上去与一小股骑兵作战,就派出了最精锐的狼骑,结果,我们精锐的狼骑在汉军手里没有占到便宜。   两百人的狼骑在正面战场上不是一百汉人骑兵的对手,后来派出三百人,效果也不大,同样被一百汉骑击溃!   如果我派出五百人的狼骑,他们就会迅速的远遁……   他们的弓弩强大,甲胄坚固,兵刃锋利,且一人双马,为首的将军也算悍勇,几场仗打下来,我们损失惨重。   与其余汉军比起来,这一小股汉骑尤为可恶,他们不求击杀我匈奴勇士,只求击伤……伊秩斜,你也知道,一旦我们的勇士受伤,就与战死区别不大。”   伊秩斜重新坐回床榻,瞅了一眼正在穿衣的如意问道:“问问你的主人,她知不知道这支军队的来历?”   如意用衣衫遮住胸口,小声道:“奴婢知晓!”   右谷蠡王哦了一声,就探手捉过如意,将她举在半空怒吼道:“他们是谁?我要将他们剁成肉酱!”   伊秩斜冷冷的看了右谷蠡王一眼,将如意从他的魔掌里夺过来,丢在床榻上,涌毯子遮住她颤颤巍巍的胸部道:“对面是什么人?”   如意抱着胸口小心的道:“是一群纨绔……”   “哈哈哈,一群纨绔?”右谷蠡王觉得受到了羞辱,再一次探出手,准备将如意白皙的脖子扭断。   如意躲在伊秩斜的身后,紧紧抱着伊秩斜雄壮的身躯连忙道:“真的,他们真的是一群纨绔,为首的一个叫做霍去病,是卫青的外甥,还有一个叫云琅,是一个读书人,还有曹襄,根本就是一个什么都不会的混账,至于,大王说的悍将,应该是骑都尉军中唯一有用的人,叫做李敢,是李广的小儿子……” 第三十五章 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伊秩斜听了如意的话,笑着拍拍她的脸道:“如果真是这样的一群人组成的军队,称之为纨绔没有什么不对。”   右谷蠡王疑惑的道:“卫青的外甥?卫青的便宜儿子?李广的儿子?”   如意连忙道:“正是如此,还有一个叫做云琅的,一手医术能活死人肉白骨!大王攻破了白登山,记得一定要留下这个人,他的医术冠绝大汉,真的很了不起,说不定连单于的病都能治好。”   伊秩斜笑着让如意穿好衣服对她道:“告诉你的主人,如果她能让单于早点死掉的话,我可以考虑让她做我的大阏氏!”   如意施礼之后离开了账房,伊秩斜给右谷蠡王倒了一碗酒笑道:“是不是看不明白?”   右谷蠡王喝光了酒闷哼一声道:“确实没有看明白,我们为什么一定要保存实力?杀光白登山上的汉人,再把单于埋进白登山,我们再把於单杀掉,你就是匈奴人新的单于!”   伊秩斜长笑一声道:“杀死於单易如反掌,可是,我亲爱的哥哥一日不死,我们就一日不能动手呀!这些天我找了大鬼巫,找了右贤王,也接触了王帐军的首领,结果不好。明确站在我们这边的只有大鬼巫,至于右贤王,这个老狐狸那一边都不站,他告诉我,军臣指定谁是单于,他就遵从新单于的命令,至于王帐军,他们只听我哥哥的命令。所以说,无论如何,都不应该是我们杀死我的哥哥,只要我们动手了,就再也没有机会当什么单于了。”   右谷蠡王不解的道:“难道你想让这几个汉女动手?”   伊秩斜笑道:“恐惧能让一个柔弱的人发疯,也能让一个柔弱的干出她想都不敢想的事情。我哥哥的大阏氏成了祭品,於单将这些全部归罪于那几个汉女,如果於单成了单于,她们的下场之凄惨是可以预期的。这个时候,我就是她们唯一的活路。”   右谷蠡王笑道:“她们如果真的弄死了军臣,你再把她们弄死,不过啊,刚才看了一下,那个女人不错,能不能在弄死之前先放进我的账房几天?”   伊秩斜看了右谷蠡王一眼道:“侍女无所谓,阏氏不成,她是汉皇的堂妹,也是这些年嫁到我大匈奴的汉女中身份最高的一个,算是一个真正的公主。我们以后跟汉国打交道的机会多着呢,这个女人还有用处,你想要美人儿,等我们成功了,你先去军臣的后帐挑选。”   右谷蠡王看着伊秩斜道:“我更想要右贤王的牧场!”   伊秩斜双手按在右谷蠡王的肩膀上道:“喜欢敕勒川?放心,那里会是你的牧场的。”   右谷蠡王哈哈大笑一声,就出了伊秩斜的营帐,跨上马回到了军营。   伊秩斜在床榻上坐了很长时间,直到一个胡须花白的老匈奴人走进帐幕,才开口问道:“赤鲁,为什么战死的,受伤的全部都是我帐下的勇士?”   胡须花白的老将躬身道:“我的王,因为您不在军营里。”   伊秩斜长叹一口气道:“花巴尔连这一点远见都没有么?”   老将赤鲁再次躬身道:“因为他的母亲是一个花脖子牧奴,非常的珍惜她的羔羊!”   伊秩斜苦笑一声道:“为什么不阻止他?”   赤鲁摇头道:“因为死伤一些勇士,我们损伤得起,与我王的大业比起来,我们应该死伤更多的人,才能让花巴尔放心的与我们合作。”   伊秩斜站起身,在帐篷里来回踱步,走了两圈之后对赤鲁道:“我快没耐性了。”   赤鲁笑道:“兀鹫已经闻到了军臣身体散发出来的腐臭气息正在他的王帐上空盘旋,即便是有神射手的弓箭,它们也毫不畏惧。兀鹫都想分食军臣的腐肉,难道我王连兀鹫都不如么?”   “为什么我的猛士连一群纨绔都打不过呢?是因为我最近显得过于仁慈了?”   赤鲁笑道:“没有披甲的战士,如何能打的过全身重甲的骑士呢?另外,花巴尔要我派出狼骑,您以为我一定会派出狼骑么?如果不是有单于的使者在军营的话,我只会派出鬼奴与牧奴,这个时候,您需要让所有人都低估您的力量。”   伊秩斜无声的笑了,拍着雄壮的胸膛道:“我就说么,我的狼骑怎么可能会打不过一群纨绔!”   赤鲁躬身道:“是不是狮子,我们自己知道就好。”   伊秩斜满意的点点头,仰面朝天躺在卧榻上,摩挲着自己的胸膛喃喃自语道:“军臣,我亲爱的哥哥,你为什么还不死呢?”   如意回到刘陵身边的时候,彭春也在,刘陵显得有些哀愁,彭春则跪在地上,一言不发。   “军臣什么时候死?伊秩斜今天要求我们杀死军臣!”如意疲惫的坐在地毯上,仰着头看着刘陵道。   刘陵摇头道:“我们怎么能够杀死军臣单于呢?不管这个僵尸是个什么样的死法,也应该与我们无关。”   如意噘着嘴道:“伊秩斜说了,只要杀了军臣单于,等他成为单于,您就是他的大阏氏!”   刘陵轻笑一声道:“你信?”   如意揉揉自己依旧有些痛的胸部苦笑道:“我好像从十岁起就不再相信男人的承诺了。活了这么些年,见过的男人中间,只有云琅似乎完成了对您所有的承诺。”   刘陵笑道:“我是好女子的时候他不在,我成了坏女子之后呢,他又太好,总是觉得不合适。”   彭春抬起头道:“如果主人想要见云琅,奴婢可以安排!”   刘陵有些失落的挥挥手道:“别费那个功夫了,当初我光着身子他都懒得看我一眼,更别说现在了。   你们知道不?我在他的眼中就是一个祸害。   当我还在大汉的时候,他从不吐口帮我,也不给我出主意,当我提出要来匈奴,他就立刻全心全意的帮我。   他那个人啊,只想着快快的把我送到匈奴来祸害匈奴人,你们看着,一旦我开始祸害大汉了,他杀我的时候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的。   我在伊秩斜的眼中就是一个工具,在云琅的眼中何尝不是一件工具呢?   只不过伊秩斜使用工具的时候粗暴一些,没有云琅用的那么精致,至少他还会做一首《佳人歌》来哄骗我,让我至今还思念着他的温柔。   男人啊,就是这么绝情!”   刘陵的话非常的伤感,这让屋子里一下子变得安静了下来,不论是如意,还是银屏亦或是彭春都没了说话的心思。   “军臣单于只能死在於单的手中!这对我们来说,将是一个最好的结局!”   刘陵伤感过后,立刻咬牙切齿的道。   如意惊讶的道:“这怎么可能,他要是想下手,早就下手了,不会等到现在!”   “如果发生了一些变故呢?”   刘陵笑吟吟的道。   “什么样的变故?”彭春满怀希望的看着自己的主人。   “让於单不敢在等下去的变故!”刘陵说的斩钉截铁。   “谁会是这个变故?”   “伊秩斜!”   “如何催发变故?”   “彭春,立刻在武州塞散播谣言,就说有一只大鹰落在了左谷蠡王的账房上,鼓动一些愚蠢的匈奴人,让他们对伊秩斜顶礼膜拜!告诉所有人,伊秩斜才是昆仑神选中的大单于,他的出现是神的旨意,凡人不得拒绝!哈哈哈,於单想要顺其自然,伊秩斜想要奇兵突出,既然我们的安危没了保证,我们就把这武州塞掀个翻天地覆。论到斗心机,匈奴人给我们提鞋都不配!”刘陵直起身子,恶狠狠的对彭春道。 第三十六章 谁要害我?   霍去病刚刚从荒原上回来,这一次,他的部属中,终于出现了伤亡。   云琅仔细的检查了伤者的伤势,对霍去病道:“这些天停止骚扰匈奴人吧。”   李敢不想放弃继续捞取军功的机会,皱眉道:“三个人的伤亡而已……”   云琅摇摇头,从边上取过一卷竹简递给李敢道:“仔细的看看上面的记录,你会想明白的。”   李敢拿起竹简打开一看,上面记录的是自从骑都尉主动出击一来的杀敌数量,以及自己人受伤的数量。   数字被竖着写,敌我各占一排,非常的清楚明了。   “七月六日,凌晨出击,与匈奴游骑鏖战一个时辰,斩首六十一级,击伤匈奴无数……己方无一伤亡!七月九日,午后出击,与匈奴游骑鏖战半个时辰,斩首九十三级,击伤匈奴无数……己方轻伤四人!七月十三日,黄昏出击,与匈奴鏖战至天黑,斩首五十六级,击伤匈奴八十七人……己方轻伤六人,重伤一人!”   云琅见李敢得意的念着功劳簿,就直接夺过功劳簿吗,指着最近几天的战绩道:“看看前日跟今日的。”   “七月二十一日,中午出击,与匈奴游骑遭遇,鏖战一个时辰,斩首六级,击伤匈奴十五人……己方轻伤八人,重伤两人。七月二十三日,中午出击,与匈奴游骑战于钩子山下,鏖战两炷香的时间,斩首十一级,击伤匈奴六人……己方轻伤十一人吗,重伤三人,战死一人!记录的没有错啊,就是这样的!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么?”   李敢卷起竹简不解的看着云琅。   云琅叹口气道:“是不是觉得最近跟你们遭遇的匈奴不好杀了?”   霍去病皱眉道:“你是说,匈奴人是在引诱我们掉以轻心,最后派更加厉害的武士来对付我们?”   云琅摇头道:“这其实没什么,我就担心你们杀敌杀的忘我了,会一头钻进人家的包围圈。刚开始作战的时候,你们一般就在桥头堡外一里地的地方跟匈奴作战,后来越来越远,七月十九日的时候,你们已经离开了桥头堡三里地了,二十三日,你们已经到了钩子山西边,距离匈奴大营不过一里。我很担心你们会忍不住杀进匈奴大营,然后给我来个全军覆没。”   “我们又不傻!”李敢大叫道。   霍去病却点头道:“我们离开桥头堡太远了,背后的空挡越来越大,即便是不冲进匈奴大营,一旦匈奴人有一支骑兵趁我们不注意来到我们的后背,就会把我们包围在里面,太危险了。”   霍去病发话了,李敢就不再言语了,曹襄更是连声附和,自从云琅中午告诉他这个发现之后,他的心就一直提在嗓子眼上,好不容易等霍去病他们回来了,无论如何都不同意他们继续出城去斩获军功。   霍去病他们不出城了,于是,匈奴人就再一次来到了桥头堡前面,眼巴巴的盼着汉军再次出战,好报仇雪恨。   骑都尉全军进入了修整状态,不论匈奴人的骑兵在城外如何嚣张,哪怕是脱掉了衣服,用屁股对着他们挑衅,骑都尉的将士们也不是很在意,反而指指点点的评价匈奴人屁股颜色。   快一个月的时间,斩首五百余,杀伤匈奴无数,这对骑都尉众人来说,已经足够了。   当一支只有一千四百人的小军队,已经斩杀了超过本军人数的敌人,这本身就是一个奇迹。   军中的将士已经没有多少战意了,这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   骑都尉减员已经超过了三成,如果不是军中的医者给力,死在伤兵营里的将士不多,骑都尉的战力早就消磨殆尽了。   现在,很多人只想着安全的回家,带着战功去找皇帝讨要封赏,然后光宗耀祖。   司马迁在白登山的收获良多,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他从匈奴俘虏口中对大匈奴有了一个直观的了解。   为此,他整日出没在战俘营,通过给食物的方式,想要知道更多的关于西北方的故事。   他做记录的竹简已经有一百多斤重,这家伙还担心汉军战败把他的竹简文书弄丢,只要有汉使回到长安,他就分批送走那些被他视若生命的简牍。   “匈奴太大了……”这是司马迁在骑都尉特有的晚餐会上经常说的一句话。   “大了好啊,有很多土地都是非常肥沃的,只要开垦出来就是鱼米之乡。”云琅每回都要怼一下司马迁。   “我们就这么一点人,要那么大的地盘做什么?关内还有无数的荒地等着开垦呢。匈奴人长着腿,就算我们今天把他撵走了,明天他还会回来,我们难道再派兵?如此往复,还有完没完了?”   霍去病淡淡的道:“杀干净就一了百了了。”   司马迁怒道:“杀光了匈奴,还有乌孙,杀光了乌孙,还有乌恒,杀光了乌桓还有夫余,鲜卑,我们杀到什么时候是个头?”   曹襄笑道:“你的意思是不杀?”   司马迁摇头道:“不杀不成啊,匈奴屡次入侵大汉,不驯服匈奴,我们就没有安定的日子过,杀还是要杀的,我觉得还是以驯服为上。只要驯服了匈奴,就能控制匈奴人去替我们平定西北,让他们互相残杀。我大汉只要从中调配一下,争取不让任何一支蛮夷坐大,就能坐收渔翁之利。如此一来,岂不是比杀人杀几百上千年要好?”   司马迁说的似乎很有道理……   事实上大汉国的聪明人太多了,这样的方略不是没有人想到过,只是执行起来比较麻烦。   主要是匈奴人并不肯听大汉的,他们更喜欢抢劫,而不是自食其力。   无数的事实证明,想要一个人服服帖帖的听你的话,除了将他打痛,打怕,打的没了反抗之心之外,毫无办法。   如果慈眉善目的去对待敌人……他们一般会觉得你好欺负,当你跟他讲理的时候,他一般会对你动刀子。   棍棒底下出孝子这句话,虽然偏颇,却被大汉人相信了上千年,连儿子都需要镇压,才能有好的结果,那些与大汉没有任何亲情只有仇恨的蛮族人就更加不可能听你讲道理了。   苏稚很喜欢一群人围着篝火谈天说地,虽然总有匈奴人在城外吹胡笳,让她总是想起鬼魂,她依旧喜欢安静的打着瞌睡听一群少年人侃大山,这让那个她觉得很安全。   困倦至极的苏稚不知不觉的趴在云琅的腿上睡着了,云琅并没有催她去睡觉,而是把腿并拢,好让她睡得舒服一些。   谢宁感慨的道:“这些天,她至少切碎了十一具尸体!还以为她不害怕呢。”   曹襄转着眼珠道:“应该找个人陪她睡觉,免得她总是半夜大喊大叫着从帐篷里赤着脚跑出来,这样会引起营啸的,后果就严重了。”   云琅看着曹襄道:“你觉得谁陪她睡觉比较好?”   曹襄淫笑道:“自然是你,她是你妻妹,好歹也算是一家人。”   云琅点点头,抱起睡得死死的苏稚进了他的帐篷,将她放在床上,放下蚊帐,就坐在桌案前面处理永远也处理不完的文牍。   苏稚在睡梦中揉揉鼻子,抱着云琅的枕头,蠕动了一下身体,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睡得更加香甜了。   天亮的时候苏稚伸了一个懒腰睁开眼睛,见自己躺在云琅的床上,并没有什么多余的反应,反而觉得他的床榻睡着很舒服。   同样的早晨,伊秩斜被军帐外面的嘈杂声惊醒,推开如意跟银屏雪白的纠缠着的身子,赤着脚来到营帐外。   看着眼前朝他膜拜不休,且山呼他单于的牧奴,伊秩斜的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当他,弄明白了事情来龙去脉后。   伊秩斜朝天怒吼道:“是谁在害我!” 第三十七章 单于的好感觉   自从进入八月之后,瞎子河水有时候就会变红,这是匈奴与汉军在瞎子河上游激烈交战的结果。   血水一般不会进入瞎子河主河道,只会在瞎子河的边缘弥漫,因此,河岸边的泥土上,鹅卵石上,总是会有微微的红色,或者黑色。   这是河流自净功能在作怪,即便是河流也不愿意接纳过多的污秽。   这是谢长川发动的一次大反攻。   这些天以来,匈奴人不断地进逼,再不反击一下,汉军就会被挤出白登山。   裴炎没有跟霍去病,云琅商量就拿走了骑都尉储藏的军备,其中以弩箭最多,骑都尉的战备铠甲,也被裴炎毫不客气的借走了六十一副。   霍去病,云琅,什么话都没有说,毕竟,这一次的反击很重要,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存亡。   霍去病要求参战,被谢长川,裴炎毫不留情的给拒绝了,他们认为守卫好桥头堡,比骑都尉参战的作用更大。   云琅明白真正的原因是什么,这时候如果说出来,那一定是傻子。   一万一千名民夫拿着简陋的武器上了战场,在他们的身后是一万三千名大汉武卒……   谢宁走了,他说身为一个儿子,没道理父亲在前线厮杀,他这个做儿子的却在后方享福。   苏稚给了他很多的药,也教会了他处理一般的伤势,甚至连珍藏的十几片人参也给了谢宁。   在这样的气氛下,不管是谁都很难自私的起来。   这样的人里面,唯一不包括云琅,他觉得谢长川说的很对,把守好桥头堡对汉军来说非常的重要。   持久的阵地战对汉军是有利的,匈奴人最大的弱点就是作战不能持久。   不是他们没有作战的勇气,而是他们的粮食没有办法支撑他们进行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   一般情况下,即便是一户匈奴牧奴家庭,他们也需要大片的草场才能维持生计,现在,二十几万人挤在一个狭小的区域里,对匈奴人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考验。   即便是在他们的龙庭,也没有聚集过这么庞大的人群。   这应该是一个好机会,朝廷应该不会错过,匈奴人既然都聚集在白登山,那么,其余地方就会非常的空虚。   以刘彻,卫青为首的大汉军方不可能看不到这个状况,或许现在,大汉的各路军队已经开始出发了。   这是很难得的机会,只有在匈奴单于快要死的时候,才会发生这样失去理智的大集合。   桥头堡的攻防战也开始了,匈奴人下了战马,驱赶着一群群的牧奴,鬼奴,以及异族仆从军向桥头堡扑过来。   他们举着简陋木头盾牌,抬着梯子哇哇怪叫着一次又一次的如同浪潮一般拍击着城墙。   骑都尉的弩箭,弓箭,开始发威,然而,对匈奴人杀伤力最大的却是投石机。   由于身处河畔,这里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鹅卵石,每当投石机开始发射的时候,天空中就像是下了一场石头雨。   短短三天,投石机就朝城外投掷了十几万块石头,以至于荒凉的大地上,突兀的出现了一片石滩。   桥头堡太小了,又处在河边,这就注定了匈奴人只能从狭小的正面发起进攻。   在强弩,投石机的打击下,匈奴人仆从军数量在迅速的减少,遍地的尸体,在烈日的曝晒下,臭气熏天。   好在风一般是从河面吹向岸边的,这让骑都尉的日子多少好过了一些。   日子最难过的并非是霍去病,云琅,而是匈奴的左谷蠡王伊秩斜。   暴怒的於单带着亲卫已经与伊秩斜交锋了三次,在这个过程中,於单听不进去伊秩斜的任何解释,如果不是进攻白登山的意义实在是重大,於单一定会把军队从白登山抽回来的。   也就是一时的心慈手软,埋下了他日后败亡的种子。   “谁在害我?”   伊秩斜在击退了於单的再一次进攻之后,面对两厢看热闹的匈奴人再次大吼一声。   三枝羽箭几乎贴着地面从旁边射过来,准确的钻进了伊秩斜战马的小腿,战马哀鸣一声摔倒在地,伊秩斜被战马的身体压住,一时脱不开身。   於单大叫一声,再一次指挥亲军扑了上来,老将赤鲁也不甘示弱,迎着於单的骑兵挡在伊秩斜的前边,羽箭齐发,不断地有骑兵从战马上掉下来……   伊秩斜在亲兵的帮助下,从战马身体下面爬出来,他并没有理睬面前正在进行的战斗,一双阴郁的眼睛却朝两边看热闹的匈奴人看过去。   “是右贤王的箭!”   亲兵从战马小腿上拔下羽箭,检查之后递给了伊秩斜。   伊秩斜看了一眼羽箭,就朝人群吼道:“摩可杆,有人在陷害你,你还要站在一边看热闹么?”   右贤王摩可杆已经看了很长时间的热闹,见伊秩斜这么说,就派人取过那支箭,看过之后道:“我两不相帮,你知道这不是我的人射出去的箭。”   伊秩斜狞笑一声道:“那就帮我找到射箭的人,否则,我就告诉於单是你在害我们自相残杀。我们两人即便是要拼个你死我活,也是在杀掉你之后的事。”   赤鲁的抵抗让於单不能向前一步,眼看两军之间已经尸横累累了,於单只好缓缓地后退。   一个牧奴快步走过来,跪地向於单献上了一碗马奶,於单单手接过,正要饮用,一个亲卫猛地抓住了他的手夺过马奶,抓住那个惊慌失措的牧奴就狠狠地灌了下去。   於单惊骇的发现,那个牧奴先是口吐白沫,很快白沫中就掺杂着血丝,然后,他就抱着肚子在地上翻滚,搅起大片的尘土,待尘埃散尽,那个敬献马奶的牧奴已经快要死了,只能无力地抽搐。   亲卫抓着牧奴大声问道:“是谁要害左贤王?”   牧奴的眼珠子朝左边瞅了一眼,两腿一蹬,就再无声息。   看热闹的匈奴人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看一场热闹也能看出麻烦来。   失去了理智的於单,径直下令亲卫朝左边看人闹的人群射击……   战场就在王帐外边,神志清醒,却说不出话来的军臣单于听着大帐外的人嘶马叫,只能愤怒的睁大了眼睛。   刘陵伏在军臣单于的身边哀哀痛哭。   “大单于啊,您快点好起来吧,您的儿子正在与您的弟弟作战,我很害怕他们会突然杀进来……”   单于痛苦的咳嗽一声,好半晌才停止了咳嗽,两只眼睛盯着守卫在床榻边上的武士,愤怒至极!   王帐军武士躬身道:“可是要我们把他们分开?”   单于连连眨眼,王帐军武士点点头就按着弯刀走出了帐幕。   “你为什么发笑?”   刘陵指着一个守在床榻边上的匈奴阏氏大声的问道。   那个阏氏吃了一惊,连连摆手道:“我没有!”   刘陵大怒道:“我都看见你笑了,你为什么笑?是不是觉得单于马上就要死了,你可以嫁给更年轻的单于么?”   军臣单于艰难的转过脑袋,恶狠狠地看着那个阏氏,眼睛里似乎要喷出火来。   “把这个贱婢拖出去杀死!”刘陵站在床榻上,朝最后两个侍卫下令。   侍卫看了军臣单于一眼,见单于除了怒火之外再无其他,就老鹰捉小鸡一般的将凄厉求饶的阏氏抓着头发拖了出去。   耳听得帐幕外面隐隐传来的惨叫声,刘陵满意的扫视了一眼守在帐幕中的其余匈奴阏氏,其余匈奴阏氏不敢看刘陵的眼睛,纷纷低下了头颅。   刘陵见单于的嘴唇发干,就取过银壶倒了一碗羊奶,尾指轻轻一弹,藏在指甲里的白灰色粉末就掉进了羊奶中。   在武士的关注下,她轻轻啜饮了一口羊奶,然后就命令最靠近单于的一个阏氏,把羊奶给单于喂下去。   军臣单于正在积攒力量,他非常的想要坐起来,非常的想要说出话来。   一碗温热的羊奶喝下去之后,他觉得小腹升起来了一团火,这感觉非常的良好。 第三十八章 危机四伏   军臣单于被人抬出去了,刘陵也就悄悄地回到了她的房间,先是用清水洗干净了银碗,然后就一头扎在床铺上,汗水一瞬间就打湿了全身。   如意蹲在刘陵的身边道:“你真的下毒了?”   刘陵摇摇头道:“是春药!”   “牲口用的那种?”   “对啊,就是不知道药量够不够。”   “应该是够的,伊秩斜喝醉之后,我下了一指甲盖,他的样子很好。”   “也不知道能不能弄死这个老家伙,不过啊,我走的时候老家伙的脸上有血色了,应该是药起作用了。他的身子骨已经油尽灯枯了,这时候再用虎狼药激发一下,应该能要了他的命吧?”   “要不要去看看?”   “不要去,彭春应该已经出手了,现在就等彭春回来报讯,看看老家伙会不会死。对了,你跟伊秩斜提起银壶的事情了没有?”   “提了,我说公主手上有大汉的瑰宝,用那个银壶装酒,酒会变得更加香醇。”   “他怎么说?”   “他说以后那个银壶就是他的。”   刘陵站起身子,在屋子里的走了两圈之后捶捶掌心道:“必须加重我们在伊秩斜心中的地位!”   “怎么加?”   “我还没有想好,眼下走一步看一步,主要是一定要看紧伊秩斜,我们必须跟他在一起。”   “这是为什么?”   “为什么?匈奴人这里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必然会影响到两军交战。我那个皇帝哥哥可不是一个善茬,匈奴大军在白登山停留的时间太长了,马上就要入秋,再不走,匈奴人的牛羊就没有办法贴秋膘。冬天一来,匈奴人就会死伤惨重,我不认为汉国会放过这个千载良机。”   “您要把这个想法告诉伊秩斜?”   刘陵轻笑一声道:“当然要告诉他,只要我们对他有帮助,我们的地位自然就会加重,唯有参与匈奴政事,我们才有机会上位!”   “可是,汉国那边……”   刘陵长叹一声,抱着如意苦笑道:“我的父亲,我的哥哥,我的家人们,他们可能认为我已经死掉了……他们不能要求一个死人继续为大汉效力……再说了,我也不想给大汉效力……自从来到了匈奴,我们只为自己活着!”   “如果您做了匈奴的单于……那就太好了。”如意并不在意刘陵的话。   她从小就跟刘陵一起生活,论起亲密关系,她与银屏更像是刘陵的亲人。   “在把云琅抓来给您当国师……他那么聪明……”   刘陵拍拍如意的脸蛋苦笑道:“我从来都没有得到过最好的,从小到大都是如此。”   “可是,您要是成了匈奴女王,云琅说不定会愿意的。”   “你不了解那些臭文人,他们把脸面看的比命还重要,云琅也是如此!”   “那就太可惜了……”   就在刘陵,如意两个女子在大胆的畅想自己的未来的时候,军臣单于终于在王帐军的护卫下来到了两军交战的地方。   他只是咳嗽一声,正在交战的双方就丢下武器,跪在地上,一动不动。   “父亲,伊秩斜要毒死我!”於单嚎叫一声,就扑倒在单于的脚下,并且嚎啕大哭。   伊秩斜也一瘸一拐的来到单于面前,叹息一声,将暗算他的羽箭托在手上呈递了上去。   军臣单于的心跳的很是厉害,勉强抬起头,他没有看於单,也没有看伊秩斜,而是勉强挥挥手,示意跪在场中的勇士全部退下。   在王帐军的驱赶下,两方的将士纷纷离开战场,伊秩斜朝看着他的老将赤鲁捏了捏拳头,赤鲁就骑上马,直奔钩子山。   “你们等不及我死掉吗?”   军臣单于的手放在胸口,他觉得自己的心都要跳出来了。   於单,伊秩斜一言不发,只是垂下了头。   “你们就不能好好地作战,让我有一个满意的陵墓么?”   於单霍然起身,朝父亲施礼道:“我这就去白登山!”   说完就跳上了战马,直奔白登山匈奴大营。   军臣单于看着儿子离开了,有些欣慰,抚摸着胸口笑道:“好孩子……伊秩斜,你知……”   军臣单于觉得心跳的如同战鼓一样,话说了一半就再也说不下去,只觉得嗓子眼发甜,不等他反应过来,一股粗大的黑褐色血柱就从他的嘴里狂喷出来了。   血碰了伊秩斜一头一脸,他不由得跪着向后退缩一下,咬咬牙猛地站起来大吼道:“感谢我的兄长,感谢我的兄长让我来做大匈奴的单于!”   喷过血的军臣单于无力地倒在软塌上,伊秩斜的怒吼声他听得清清楚楚,却再也说不出话,只能用尽力气指着伊秩斜。   伊秩斜上前一步握住军臣单于的手哭泣道:“我一定会做一个好的大单于,让匈奴人的荣光遍及天涯海角。我们现在就离开白登山,我一定会把你送到龙庭的,我亲爱的哥哥,您一定要挺住!”   站在人群中的大鬼巫立刻走了出来,将耳朵贴在军臣单于的嘴边倾听了片刻,然后就举起白骨杖道:“军臣单于说了,从今天起,伊秩斜就是我们的大单于……礼拜!”   大鬼巫张开双臂,跪倒在伊秩斜的脚下,接连朝拜了三次,追随他的大群鬼巫,学着大鬼巫的样子,也跟着顶礼膜拜,很快这股风潮就蔓延开来了。   伊秩斜冷冷的看着王帐军首领道:“沙克苏,你不拜我么?你若拜我,左谷蠡王就是你的。”   坐在马上的沙克苏看了看双眼睁得老大的军臣单于,跳下马单膝跪倒,低声道:“大青山!”   伊秩斜大笑一声,对所有王帐军吼道:“从今天起,沙克苏就是我们的左谷蠡王,封地大青山!”   沙克苏笑了一下,诚心诚意的拜了下去,与此同时,其余的王帐军也跳下来战马,跟随其余匈奴人一起山呼,伊秩斜大单于。   右贤王遗憾的瞅瞅於单离去的方向,在伊秩斜以及沙克苏满含杀气的目光中,从亲卫中间走出来,拜倒在伊秩斜的脚下举起双手欢呼道:“右贤王摩可杆拜见栾提伊秩斜大单于。”   就在伊秩斜准备大笑出声的时候,一个年迈的匈奴人扶着拐杖从人群里走出来。   来到军臣单于的软塌边上,探手一个耳光就抽在军臣单于的脸上然后嚎啕大哭道:“你这个没用的废物,早就告诉你把位子给於单,你偏偏要执掌权力到最后,这就是昆仑神对你的惩罚!”   军臣单于泪如雨下……   伊秩斜瞅着这个老迈的匈奴人道:“屠耆王,你素有智慧之称,为何到了现在却变得一点都不智慧了?”   老匈奴屠耆王擦一把老泪道:“左右大将,左右大当户,以及二十四万骑都在白登山与汉人作战,你这样自立为单于,能坐的稳当么?”   伊秩斜笑道:“他们会臣服于我的。”   “於单呢?於单怎么可能臣服于你?伊秩斜你要跟於单在武城塞大战一场么?   且不论你们谁输谁赢,最后的赢家只可能是汉国,汉国自从新皇帝登基以来,我们之间的战争就从未停歇过。   这些年来,汉皇步步紧逼,我们只能后退,白羊王,楼烦王的封地被侵占,牛羊被抢夺,就连我们的龙庭也被卫青扫荡过一回。   伊秩斜,你是我匈奴的英雄,既然是英雄,就不要伤害我大匈奴,你想要权力,可以拿走,你甚至可以成为左贤王,只是,你不能成为我大匈奴的单于。   这会开一个很坏的头,以后不管是谁,想要成为单于,就可以杀死单于自立,要知道,即便是冒顿也没有敢踏出这一步!   伊秩斜,收手吧,如果你一定要当单于,先杀了我!”   伊秩斜脸上的神色变幻了无数次,这样的糟老头他一根指头就能杀死,现在,在众目睽睽之下,他却动不了这个老匈奴一根汗毛。 第三十九章 汉军来了   在左贤王被认定为匈奴太子之前,屠耆王这个代表着贤明,智慧含义的王才是真正匈奴太子的人选。   早在军臣单于成为匈奴王之前担任左贤王的时候,屠耆王才是真正的太子。   在军臣单于将要跟屠耆王争夺单于位子的时候,也如同今日这般剑拔弩张。   只是,当时的屠耆王为了匈奴人的强大,选择了退让,从而让军臣单于当上了匈奴人的王。   因为此事,屠耆王虽然没有成为匈奴王,他却成了匈奴人公认的贤明的人。   当这个贤明的人开始质疑伊秩斜成为单于的可能性的时候,在场的匈奴人全部沉默了,如果伊秩斜不能给出一个让所有人都满意的答案,他今天将死无葬身之地!   也直到此刻,众人才发现,确实如屠耆王所说,除过右贤王,大鬼巫这些重要首领之外,其余的首领,王,将军,当户并不在场。   议论声如同蚊蝇轰鸣一般响起,开始只是低微的一些聒噪,短短时间,就变成了雷鸣一般。   已经有人悄悄离开了这里,向白登山方向狂奔。   只可惜,他们仅仅跑出一箭之地,就被一蓬密集的箭雨当场射杀在地。   右谷蠡王肥壮的身体出现在众人的眼帘,只见这个刚刚杀了偷偷报讯的几个人的右谷蠡王,来到伊秩斜的身边就单膝跪地,山呼伊秩斜大单于。   在他的身后,不断地有骑兵从地平线上冒出头来,后面,还有如雷的马蹄声正在急速的靠近。   “匈奴人居然走了!”   坐在城头与司马迁下棋的云琅忽然奇怪的道。   司马迁伸伸脖子朝城外看了一眼道:“咦?居然是真的走了,可是有什么阴谋诡计?”   云琅绕着城墙快速的跑到瞎子河边瞅了一眼,发现河里面漂浮的死尸似乎更多了,就抓抓头发道:“白登山那边的战斗似乎更加激烈了。你看,谢长川的帅旗再次后退了,看样子白浪川保不住了,他准备上山。”   “难道说匈奴人觉得白登山那边比较好打,所以放弃了我们这边?”   云琅摇头道:“没可能的,我们这边从来就没有真正跟匈奴打过,这些天上来的全是仆从军跟鬼奴,牧奴,左右谷蠡王的旗帜还没有出现过一次!来人,把这里的状况如实禀报给军司马,请上官裁夺!”   云琅的亲随答应一声,就跳下城墙直奔铁索桥。   司马迁摇摇头重新坐在棋桌前拿起一颗棋子道:“你就没有一点主见么?”   云琅摇头道:“我能有什么主见?也不敢有什么主见,这些天谢长川跟吃了春药一般战意十足,跟匈奴人硬碰硬还不落下风,天知道他在打什么鬼主意。你别忘了,前些时间,谢长川的帅帐可是已经快支到铁索桥上了。”   司马迁当然不是傻瓜,稍微一想就看着云琅道:“你的意思是大帅不在担心人手消耗这个问题了?”   云琅点点头道:“也就是说,我们的援兵快到了,说不定已经到了,就藏在某一个地方。”   司马迁不满的道:“我发现你这人不喜欢琢磨匈奴人,最喜欢琢磨自己人。”   云琅笑道:“匈奴人有什么好琢磨的,他们的计谋一般都写在脸上,可是大汉人就不同了,嘴上叫哥哥,腰里掏家伙的人实在是太多。跟匈奴作战了不起就是一个战死,被自己人害一把,有时候想死都难。”   “你上回说刘陵翁主就在武州塞?他已经成了匈奴的刘阏氏?”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好好地记住这个女人,以后你要是写史书,这个女人应该大书特书的。”   司马迁轻笑一声道:“一介妇人而已!”   伊秩斜心如油煎,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就该速战速决,他没有想到,他面对的不是一个强悍的敌人,如果是强悍的敌人,他坚信他的军队可以击败他,即便是如於单这样的人,在他眼中也不是一个多么强壮的敌人。   而眼前这个敌人瘦弱的一阵风都能吹倒,他却像一座山一样护卫着仅剩下一口气的军臣单于。   只要军臣单于死了,整件事情就会完美的落幕,不论於单事后如何的愤怒,在大局已定的情况下,了不起打一仗也就是了。   现在,他发现自己居然无法越过屠耆王这做高山,一旦杀死了屠耆王,他统治匈奴的人心基础就会完全坍塌。   刘陵披头散发踉踉跄跄的跑到伊秩斜的身边,跪倒在地嚎哭着道:“单于快走,汉人的大军就要来了!”   伊秩斜打了一个激灵,探手捉住刘陵的脖子怒吼道:“说清楚,哪里来的汉人?”   刘陵无助的在半空中踢腾着腿,伊秩斜有力的大手握住了她的脖子,让她无法呼吸。   意识到了这一点的伊秩斜松开刘陵的脖子道:“不是白登山的汉人?”   刘陵干哭了两嗓子,然后抱着伊秩斜的腿道:“单于快走吧,我的家奴告诉我汉人来了,卫青来了,李广来了,所有的汉人将军都来了,他们要趁着单于留在白登山的机会突袭王庭,他们要挖断我们的根,杀死我们的妇孺,抢走我们的牛羊,让大匈奴人只能在荒原上流浪。”   伊秩斜仰天大叫一声,朝赤鲁大吼道:“去告诉於单,我要去救援王庭!”   说完就看着右贤王道:“你的家人,牧场,牛羊都在王庭,你回不回去?”   右贤王恨恨的看了刘陵一眼道:“消息准确么?”   伊秩斜摇头道:“不能确定,但是,我们留在白登山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   大鬼巫嚎叫一声到:“我们要回去……”   沙克苏露出一丝笑意也跟着振臂大呼:“我们要回去保卫王庭,保卫我们的家!”   伊秩斜纵马来到一处高坡站在上面面对无数的匈奴人大叫道:“汉军正在向王庭进发,他们要抢夺我们的牛羊,杀死我们的妇孺,夺走我们的牧场,连我们祖先的荣光也要拿走。现在!我要回去救援王庭,保卫王庭,你们愿意跟着我一起回去么?”   刘陵第一个高呼道:“回去,回去,保卫王庭,保护我们的家园……”   随即,更多被这个消息打击的晕头转向的匈奴人也开始跟着怒吼,渐渐地,怒吼声终于变成了一股浪潮。   屠耆王泪眼滂沱,他孤独的站在人群中,看着这些被汉人吓唬的已经失去了胆量的匈奴人心如刀割。   他不认为匈奴人的王庭会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汉军攻破,更不相信那个汉人女子带来的假消息。   广场上的匈奴人已经一哄而散,他们已经开始呼朋唤友的笼络人手,准备带走所有能带走的东西,然后迅速的回到王庭。   对普通匈奴人来说,谁来当单于对他们都是一样的,他们更加的关心龙庭会不会有事,更加关心,现在回去,牛羊还有没有足够的时间贴秋膘。   刘陵流着眼泪看着匈奴人东奔西跑,心头像是开了一朵鲜花一般愉快。   一个满是皱褶,苍老的手死死的掐住她的脖子,只见屠耆王愤怒的冲着她吼道:“你这个妖妇!”   刘陵抬起腿,重重的一脚踹在屠耆王的胯下,这个地方几乎是男人的死穴,且不论老少。   屠耆王摇晃着倒在地上,匆忙间去搀扶刘陵的彭春,看似毫不在意的一脚踏在屠耆王的脖子上,然后就匆匆搀扶着刘陵,呼唤着那些抬着军臣单于的武士匆匆的回到了大帐。 第四十章 谁是谁的定心丸   匈奴人跑了,云琅终于松了一口气,至少暂时不用面对匈奴人疯子一样的进攻了。   不管是谁,整天把石头丢出去把外面的人砸的稀巴烂,心情都不会太好,哪怕他们是匈奴人。   霍去病却打开城门带着五百人冲了出去,这就非常的鲁莽了,云琅想要劝阻,霍去病一溜烟的已经跑远了。   “总要知道匈奴人为什么撤退吧!”   匈奴人走了,曹襄的胆子就大了很多。   云琅瞅着白登山皱眉道:“那里打的还是很激烈啊,你看,匈奴人都杀到山顶了。”   曹襄吸着凉气道:“如果让匈奴人杀过山顶,那就是兵败如山倒的场面,我们要不要离开?”   “如果去病跟李敢两个没走,我说不定会要求去病这么做,至少,也要先把伤兵转移到木排上,现在,大家死守吧!”   白登山上厮杀的难解难分,即便是肉眼就能看见山顶上堆满了死尸。   云琅想不明白,白登山上也有投石机,为什么还能让装备简陋的匈奴人冲上山顶。   谢长川的帅旗没有动,而裴炎的战旗也离开了铁索桥,也跟着向白登山转移。   这就很清楚了,不论是谢长川还是裴炎都打算死战了。   云琅从来都没有想过战死沙场这回事,曹襄也没有,不过啊,现在的场面容不得他跑路了,无论如何,也要等霍去病李敢回来一起跑。   这明显就是一个假命题,霍去病不会跑的,李敢也不会跑的,这两个已经彻底把自己生命献给大汉驱逐匈奴大业的家伙,无论如何都不会跑。   “不准跑!”   郭解匆匆忙忙的跑过来,话还没有说出口,就被云琅一句话给堵死了。   “匈奴人上来了很多,刚才固守山顶居高临下都打不过,现在更不成了,再不跑,等一会尸体会把河道堵塞住的。”   郭解有些不解,据他所知,云琅从来都不是一个勇敢的人。   “别跑了,考验一个人能否有坚持,就在这个时候,这个时候如果挺住了,往后,你的前路将会一帆风顺,这时候要是跑路了,你以前做的全部都白费了。我要是有你这一身勇力,就会去白登山跟匈奴人死战,同样的道理,现在杀一个匈奴人,等于以前杀十个匈奴人。”   郭解点点头道:“这就去,我的弟兄们都是好汉,这时候他们手里的长剑已经饥渴难耐了。”   云琅笑着点点头,就看着郭解把他的游侠儿兄弟召集起来,指着激战正酣的白登山山顶,不知道慷慨激昂的说着什么,然后就看见那群游侠儿嗷嗷叫着跳下城墙,一窝蜂的过了铁索桥,然后向白登山上冲去。   郭解含泪相送……   “我们什么时候走?”目送兄弟们冲上了白登山,郭解擦一把眼泪毫不掩饰的问云琅。   “等去病,李敢他们回来,郭解,你也不想想,没了去病跟李敢,我们回去能有什么好?且不说军法了,就卫大将军那一关我们就过不去,更不要说陛下了。现在跑路,不过是早死,晚死那点差别了。”   郭解根本就不听云琅的屁话,拱手道:“我这就去准备木排,要不要先把伤兵放上去?”   云琅摇头道:“去病不回来,他们不会先走的,骑都尉是出了名的不抛弃不放弃,大家当初都发过誓的。”   郭解点头道:“也好,我把昏迷的伤兵先送上木排,现在顺风顺水,我们要不要在木排上加上一些风帆?”   云琅叹息一声,指指左边的账房道:“那里有,只要插在前后就成,一个大帆,一张小帆,可以调风向的。”   郭解抱抱拳头,然后就跑进了账房,抱起两张风帆就沿着台阶下到了瞎子河边。   木排就拴在木头橛子上,郭解的速度很快,不一会就把风帆架子插在凹槽里面,用绳子拴好,就抬头死死的看着云琅。   云琅笑着看了郭解一眼,摇摇扇子居然重新上了城墙,找来忧愁的看着白登山战况的司马迁,准备把没有下完的棋下完。   游春马就在城墙下,可能是因为那里的腐臭气息太浓厚,它烦躁的倒腾着蹄子,不时地叫一声。   “真的不打算跑路?”司马迁放下一枚黑子问道。   “可以跑,不过呢,不是乘坐木排逃跑,我们即便是要跑路,也必须跑的如同进攻一样。”   “哦?这比较奇怪了,你怎么跑的跟进攻一样?”   “有两种解释,一种解释是,我们居住的大地其实是一个大圆球,只要朝相反的方向跑,总会跑到敌人背后的,所以啊,这种逃跑可以称之为包抄!”   司马迁微微一笑道:“我如果是你的主将,会把你的脑袋砍下来之后再仔细地研究你的说辞。”   云琅笑道:“我知道这个道理太深,你们听不明白,很可能会被主将砍掉脑袋。所以,我准备了第二种逃跑的方式……那就是去追去病跟李敢,他们跑的方向是匈奴人所在的地方,所以我们绝对是进攻,就这一点,你不能否认吧?”   司马迁点点头道:“是的,确实是在进攻,而非逃跑,可是这样做,你是在找死!”   云琅摇摇头道:“不一定,去病,李敢去了这么长时间还不见回来,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匈奴人真的跑了。”   司马迁瞅瞅白登山皱眉道:“他们胜利在即!”   云琅笑道:“这些天弄明白了一件事,我们面前的匈奴人是匈奴的左右谷蠡王,白登山那边的军队全部属于左贤王。   我告诉你啊,军臣单于就要死了,或者这时候已经死了,左谷蠡王伊秩斜一直在跟左贤王於单争夺单于的位子。   如果於单打下了白登山,单于的位子就跟伊秩斜没有什么关系了,伊秩斜想要当单于,他就只能在於单胜利之前成为匈奴的单于。   现在,左右谷蠡王的军队全跑了,尤其是在胜券在握的情况下跑了,只能证明一件事,伊秩斜已经夺权成功了。   他想趁机离开,把於单的军队坑死在白登山。   你说,这个时候我们去追左右谷蠡王谁能说我们是在逃跑?”   司马迁点点头算是认可云琅的分析,指着苏稚所在的伤病营道:“我们可以跑,他们怎么办?”   云琅瞅着焦躁不安的郭解道:“这是郭解的责任!”   “为什么现在还不转移伤兵?”   云琅抬头看看白登山上依旧飘扬的谢长川帅旗道:“谢长川依旧在战斗,说明我们暂时是安全的。”   “你刚才还说谢长川准备战死呢。”   “哼,主将战死一定是最后的事情,现在距离最后还早,还有时间继续看风向。”   司马迁继续放了一颗棋子叹息一声道:“也只好如此了,等一会跑的时候,你记得要照拂我,我的骑术没有你们好。”   郭解在河边等了好久,不见云琅下令迁移伤兵,就只好重新走上来,好几次想要催促云琅尽快动手,见云琅只顾着下棋,就干脆蹲在一边看他与司马迁下棋。   对于围棋一道,郭解还是略通一二的,他耐着性子仔细的看了一下司马迁与云琅的棋局,他发现这两个人下棋下的很认真,并非是在胡乱落子。   既然云琅跟司马迁都不在乎自己的性命,而远处的曹襄居然还在城头巡视,郭解衡量了一下自己性命与云琅他们性命在价值上的差异,居然也放下心来,一本正经的看下棋。   这一幕落在桥头堡守卫将士的眼中,也成了一粒让他们放心的定心丸。   于是,一边的白登山上杀声震天,一边的桥头堡上云淡风轻,显得非常和谐。 第四十一章 蒙查的奇遇   刘陵坚持用军臣单于的大牛车,拉着彻底变成了僵尸的军臣单于,并没有像伊秩斜期望的那样杀死他。   牛车从武城塞离开之后,刘陵就一直守在军臣单于的身边,给他喂水,给他擦拭眼角的泪水。   失去了权力的军臣,不过是一具僵尸而已,往日忠诚的守卫在他身边的武士们,如今全部围拢在伊秩斜的身边,向他夸耀自己过人的武力,以及无人能及的忠诚。   离开武城塞的时候,刘陵看到了屠耆王的尸体,他就那样孤独的仰面朝天躺在地上,身体上满是尘土,只有一个小小的少年人围在他的身边哀哀地哭泣。   如今,屠耆王的尸体就躺在军臣单于的身边,身子不能动弹的军臣只要看一眼近在咫尺的屠耆王,眼泪就会不由自主的流出来。   刘陵很是搞不懂,这个快死的人哪来的这么多的眼泪,云琅说一般情况下,人眼睛流出来的眼泪就是脑袋里进去的水,看样子,军臣单于的脑袋里装的全是水。   一个少年人窝在牛车的角落里,双手抱着膝盖,肮脏的脸蛋上有两条被泪水冲刷出来的痕迹,不过,只要洗干净了,应该是一个英俊的小少年。   刘陵取过一块奶渣递给了少年,摸摸他的脑袋道:“屠耆王的护卫呢?”   少年人摇摇头道:“我们没有护卫,只有三百个牧奴,全部被左谷蠡王征用去作战了。”   “你叫什么名字?你是屠耆王的什么人?”   “我叫蒙查,现在是屠耆王!”   刘陵想了一下,从屠耆王的怀里掏出一枚青铜狼牙,取了一截红色的丝线穿了,挂在蒙查的脖子上,这才拍拍蒙查羞红的小脸道:“现在,你才是屠耆王。”   蒙查摩挲着挂在脖子上的青铜狼牙好一阵子才道:“谁才是单于,谁才能告诉别人我才是屠耆王呢?”   刘陵指指牛车外边被很多人围着的伊秩斜道:“他是!”   蒙查迷惑的道:“他杀了我的祖父!我要杀了他为祖父报仇!”   刘陵一把捂住蒙查的嘴巴,小声道:“这样的事情只能记在心里,不能说出来,至少,在你没有强大到可以面对那个人之前,绝对不能这样说,更不能去找他报仇!”   “为什么?”蒙查倔强的仰着头,手里已经握着一柄一尺长的刀子。   刘陵认真的看着蒙查道:“只有活着才能报仇,死人是没有办法报仇的,听姐姐的话,等一会牛车停了之后,你就跪在那个人的马蹄前,向他效忠,并且要求他承认你是新的屠耆王,只有这样你才有复仇的机会!”   蒙查低下头,然后又抬起头焦急的看着刘陵道:“你要嫁给他是么?你要做他的阏氏是么?”   刘陵长叹一声,给军臣单于擦擦流出来的口水淡淡的道:“这是大匈奴人的规矩!”   军臣单于的呼吸声变得急促起来,刘陵握住单于的手苦笑道:“汉人女子讲究从一而终,虽然有寡妇外嫁,却无法接受父死子娶母,兄死弟娶嫂这样的规矩。单于,你为什么不能活的长久一些呢?如果我能死在你前面,该是多么好的一件事情啊……我只是一个弱女子,很怕死,单于,你别怪我,汉军真的来了……”   军臣单于的呼吸重新变得平稳,眼神却落在了蒙查的身上,然后又看看自己的左手。   刘陵的手探进军臣单于的衣袖,在他的左手衣袖深处找到了一张薄薄的小羊皮卷轴。   打开看了一眼,就快速的合上,然后小声道:“是要我交给蒙查么?”   军臣单于用力的眨巴一下眼睛。   刘陵毫不犹疑的找出一个红色的锦囊,将小小的羊皮卷轴装了进去,又找来了一根丝线,将锦囊挂在蒙查的脖子上,认真的对蒙查道:“你一定要记住,十五岁之前不要打开!你一定要记住!”   蒙查懵懂的点点头,他很喜欢这个香香的姐姐,更喜欢她抚摸自己的脸。   军臣单于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似乎卸下来了千斤重担,面对死去的屠耆王居然露出一个难看的笑脸。   牛车继续向东行走,刘陵一路上都在教蒙查该如何面对伊秩斜,蒙查也学的很认真,因为只要他做的好,刘陵柔软的嘴唇就会在他的脸蛋上亲一下。   这样的平静时光并没有多长,听得出来,外面非常的嘈杂,不断地有游骑前来禀报前后左右的敌情。   当她听到一个游骑说,正南方出现了大股的汉人骑兵,她就软软的倒在军臣单于的身边。   而军臣单于也给了她一个笑脸,很明显,军臣也听到了这个消息,这让他对刘陵的最后一丝怨气也消散了。   伊秩斜掀开牛车的帘子,看着刘陵道:“汉人真的来了!”   刘陵没有回答伊秩斜的话,让如意带着蒙查出去,临走的时候重重的在蒙查的腿上扭了一把。   蒙查哎哟叫了一声,然后在刘陵的注视下,跪倒在伊秩斜的脚下恭敬地道:“从今往后,屠耆王就是您最忠实的臣子。”   伊秩斜冷冷的看着拜服在脚下的蒙查道:“你就是屠耆王的孙子?”   “正是,您忠诚的臣子蒙查!”   伊秩斜看了刘陵一眼道:“你教的?”   刘陵点头道:“您需要屠耆王一脉的效忠,这一脉虽然没有强大的战士,却有最美好的名声,这是您目前所欠缺的。”   伊秩斜想了一下,就伸出手,蒙查从脖子上解下那枚青铜狼牙双手捧着呈递给了伊秩斜。   伊秩斜高举着青铜狼牙对身后的众人道:“屠耆王蒙查!继承弹汗山一万四千众!在他成年以前,由我来掌管!”   说完话就用狼牙划破了手掌,将沾了血的狼牙还给了蒙查,蒙查再一次拜倒在伊秩斜的脚下,直到伊秩斜钻进了牛车。   伊秩斜看着还在呼吸且恶狠狠地看着他的军臣单于对刘陵道:“为什么他还活着?”   刘陵摇头道:“按照我们汉人的规矩,妻子杀丈夫是十恶不赦之罪!我不敢破例!”   伊秩斜闷哼一声道:“如果我要你动手呢?”   刘陵叹息一声道:“一个杀过自己丈夫的女人你还会安心的躺在她身边睡觉么?”   伊秩斜想了一下,探手捏住军臣单于的喉结低声对军臣单于道:“二十五年前我就想杀死你了,现在终于得偿所愿!”   话音刚落,他的手上就开始发力,不一会,军臣单于的喉结就咔嚓一声响,然后,他的脑袋就歪到一边。   “我不希望在你的脸上看到眼泪!”   伊秩斜恶狠狠地对刘陵道。   “从今后,我的眼泪只为伟大的伊秩斜大单于流淌!”   伊秩斜满意的点头道:“去吧,告诉所有人,军臣单于死了,我需要送他一程。”   刘陵低着头答应一声,就出了牛车,面对大群的匈奴勋贵们低声道:“军臣单于去了昆仑山!”   顿时,以右贤王为首的匈奴勋贵们一起嚎啕大哭,还有一些人用刀子割破了面颊,血流满面。   伊秩斜也从牛车里走了出来,他的脸上同样有两道伤痕,血滴顺着下巴滴答滴答的流淌下来。   “昆仑神啊,伟大的军臣单于投入了您的怀抱,他是您最忠诚的儿子,也是大匈奴最仁慈的父亲,请善待之!”   蒙查的拳头捏的很紧,跪在刘陵的身边,小小的身体在微微颤抖,被刘陵狠狠地捏了一把之后,才把脑袋磕在土地上,嘴里不知道在小声的嘀咕着什么。 第四十二章 谢长川的心声   云琅跟司马迁在桥头堡上一连下了三盘棋,霍去病,李敢依旧没有来,而白登山上的战斗却似乎在不断地减弱。   汉军的旗帜再一次插在了山顶,无数的民夫正在往山顶运送弩箭,滚木,礌石一类的东西,也有民夫抬着伤兵不断地从山顶往下跑。   云琅觉得肚子很饿,对已经打好包袱,背着锅的火头军道:“埋锅造饭吧,看样子我们一时半会还走不了。”   郭解不知道从哪里弄了一身的泥土血水,急匆匆的向白登山跑去了,看样子,他想看看他的兄弟到底死光了没有。   河水里有新鲜的还没有彻底死掉的战马,伙夫们用铁钩子勾上来之后,就开始剥皮,马肉太粗,味道也不好,必须添加白登山草原上特有的沙葱才好吃。   而沙葱马肉包子一向是骑都尉的一道美食,其实云琅还知道一种叫做马肉香肠的美食,想想匈奴人的战马并没有经过检疫这道手续,最终还是放弃了。   霍去病这人的运气极好,他从外面回来的时候,第一笼包子刚好出锅。   在云琅的监视下用柳枝水洗过手之后,才从蒸笼里捏了四五个大包子,一边嘻嘻哈哈的吃包子,一边对云琅道:“武城塞里的匈奴人跑光了。我本来想在那里狙击一下从白登山退下来的匈奴,发现人数太多,还一个个跟疯子一样的赶路,我就放弃了。最后追着尾巴杀了一些受伤的匈奴人,就回来了。”   云琅白了霍去病一眼道:“我还以为你会上演一出五百骑兵横刀立马堵截五万匈奴骑兵的辉煌战事呢。”   霍去病吞下一个包子怒道:“我又不是傻子,匈奴人虽然在跑路,却军阵严整,他们可不是被谢长川他们打败的溃兵,五百人怎么可能拦得住?就这点人手,不够匈奴人用马蹄子踩的。”   李敢安排好部下,笑嘻嘻的走过来,脏爪子才伸到蒸笼上面,见云琅神色不渝的瞅着他,就干笑一声,主动去洗手。   霍去病又吃了一个包子对云琅道:“你把洁癖的毛病带到这里来了?”   云琅摇头道:“我其实没有洁癖,只是跟你们这群脏人比起来,显得更加干净一些罢了。你们脏,匈奴人比你们脏一百倍,知道疫病是怎么来的么?就是因为脏才会出疫病!现在是初秋,正是疫病爆发的时候,一个弄不好,死一军营的人都不是难事。”   霍去病指指城外被太阳晒得肚皮鼓鼓的尸体道:“那些尸体怎么办?”   “烧掉,如果匈奴人不来了,我们就一把火烧掉,埋掉都不成啊。”   李敢捏了一把包子蹲在云琅跟霍去病的跟前小声道:“大帅那边没有下追击的命令!”   云琅叹息一声道:“快被匈奴人打残了,还追什么呀,谢宁都上了战场,刚刚被抬下来,屁股上被削掉了一块肉,惨着呢!”   霍去病若有所思的瞅着钩子山道:“看样子我们的援兵来了。”   云琅摇头道:“只是一方面,我估计,匈奴人的大单于应该死掉了,我们这时候不应该去追击,一追击的话,匈奴人自己就打不起来了,会合力对付我们……”   “说啊,很有道理,接着说!”   谢长川肮脏的手里捏着五六个包子,一边吃一边鼓励云琅继续说当前的局势。   云琅很聪明的没有提醒谢长川应该洗手再吃饭。   这个老家伙打了一辈子的仗都没有死掉,应该死在即将享受富贵荣华之前!   据说这是对一个军人最高的礼遇!   “怎么不说了,刚才不是说的头头是道的么?”   实在受不了老家伙手里拿着包子擤鼻涕的恶心样子,云琅自然一句话都不说。   “将士们在沙场血战的时候听说你在下棋?”   “没法子,桥头堡只有百十个战兵,人人惊慌,我之所以在城头下棋,是为了安定军心!”   谢长川回头看看捂着屁股的儿子恶狠狠地道:“你怎么没有学会人家的这门说谎的本事?哪一个要你去两军阵前厮杀了?”   谢宁只能闷头吃包子……   谢长川血红色的眼睛看了云琅好一阵子,才叹口气道:“还算不错,没有被匈奴人吓破胆子,还没有在白登山血战的时候逃跑,哼哼哼……你以为老夫会容忍临阵脱逃之辈?只要你敢踏上木排一步,埋伏在铁索桥另一边的刽子手就会过桥把你们全部砍死……信不信,老夫连你们的尸体都会拿去喂狗?”   老家伙发飙完毕,云琅就看到了被老家伙的亲兵打的血肉模糊的郭解……   看着郭解哀求的眼神,云琅一句求情的话都说不出口,他坚信,只要他开口,郭解现在的模样就是他马上就要到来的将来!   “老夫最讨厌的就是聪明人,一个个仗着自己有一点小聪明就敢胡乱揣测上官的心思,经常拿一些狗屁不通的道理来给自己当逃命的借口。到了战场,你们就认命吧,老夫不管你有什么理由,敢在同袍血战的时候逃跑,老夫一定会要你人头落地,哪怕不杀匈奴了,也要先杀你!”   老家伙的一番话,说的云琅后背凉嗖嗖的,虽说骑都尉不属于谢长川直接管辖,有了黄金冠之后,已经算是完成了任务,可以跑路了。   但是,对一个常年在战场上厮杀的老变态来说,他不会理睬你这些的,只要你敢在战场上背着同袍逃跑,他就真的敢举起刀子杀人!   谢长川把最后一个包子丢进嘴里,也不见他嚼,那么大的包子就被他给吞下去了。   或许是被包子噎到了,云琅给了他一个水壶,救了他一命的缘故,老家伙的语气终于放松了下来。   “坚持下来了,哪怕是坐在城头下棋,活该你捞到了军功,哪怕是把这事拿去长安吹嘘,老夫听到了也会替你挑挑大拇指,帮你坐定了临危不惧的名声!谁第一次上战场不是吓得尿裤子?当场拉稀的也不罕见,大家谁不是夹着卵子在苦撑?撑下来的就是好汉!”   说完扫视了一眼在场的几个少年人,长出一口气又道:“开始以为你们都是纨绔子,之所以不想要你们,不是害怕你们死在匈奴手里,是害怕你们死在老夫的手里。如果你们跑路了,老夫不杀你们,是对不起正在血战的同袍,如果杀了你们,老夫回到长安有的是苦日子过。两难啊!好在你们都是好样的,虽然有些滑头,不过呢,该干的事情都干了,不该干的事情也干了,老夫很满意。就这!一场大战结束了,该热闹的就热闹,老夫不打搅你们年轻人高兴了。”   说完话抬腿就走,走到郭解跟前一口浓痰就吐在郭解的脸上,然后就从郭解的身上跨过扬长而去。   本来桥头堡很是热闹,自从老家伙杂七杂八的说了一通之后,没人能高兴地起来。   郭解的绑绳被松开了,明明被打的很重,却没有多少埋怨的意思。   自己从蒸笼里抓了几个包子,就站在蒸笼旁边大口的吃包子。   云琅挤挤谢宁道:“这家伙怎么了?”   谢宁鄙夷的瞅瞅郭解道:“他的二十三个游侠兄弟全部战死了,死在最后一场争夺山顶的战斗中了,很是有骨气!”   云琅朝郭解招招手,郭解也就来到了云琅边上,硬是往嘴里塞了一个包子,然后就看见他的眼泪扑簌簌的从眼眶中坠落,眼中有无限的悔意。   “下回再来!”云琅没有多说话。   郭解吞下了包子瞅着云琅道:“司马,能赏郭解一壶酒么?我现在真的想要大醉一场!” 第四十三章 心肝不是谁都有   “他这种人也有心肝?”   曹襄从来就不缺少酒喝,所以他是一边喝酒,一边问云琅的。   “谁知道呢,作假作习惯了,说不定会把自己骗到,不管他是不是真诚吗,是不是再伤心,我们都当他是在作假就成了,不用多费心思去想。”   “也是,就一个骗子而已!”   曹襄又喝了一大口酒,他已经有了醉意。   云琅瞅着曹襄道:“你又为什么伤心?”   “我在白登山屁用没有!”   “不是告诉你了么?你的作用在上林苑,在长安,我们兄弟现在是在战场,你能有个屁用啊。”   跟曹襄说话,云琅尽量的保持思想上的原汁原味,话说的越假,对曹襄的伤害就越大。   “匈奴人走了,我们也到了分功劳的时候了,我看了你写的功劳簿,很多属于去病,你,阿敢的功劳都记在了我的名下,你们都在办事,就我躲在军营最安全的地方喝酒……”   躺在一边假寐的霍去病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也不睁开眼睛,直接道:“回到长安你就知道这些功劳你不可能白拿,你要是客气,我们以后回去了,怎么好意思去压榨你?”   “我有钱……”   曹襄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出这三个字,狠狠地在嘴巴上抽了一巴掌可怜兮兮的瞅着云琅他们三个。   李敢收起自己的大弓吧嗒吧嗒嘴巴道:“有钱好啊,老子做梦都想成为有钱人,可就是没钱啊。阿襄,我的斩获多,要不你再拿走一些,回去了帮我把庄子扩一下。”   曹襄快要哭出来了,耷拉着脑袋道:“别笑话我了!”   李敢怒道:“谁笑话你了,我的战功足够我晋级封爵了,多出来的怎么办?还不是会被陛下一笔勾销?分给别人,我可能不愿意,分给你我没什么不愿意的,能帮我把庄子扩一下更好,你知道的,我没钱弄那个。”   曹襄抬头看着李敢胸腹上包裹着的麻布,用力的摇摇头道:“你要扩庄子我帮你,你的功劳我不能要了,就现在的这些,我已经快要汗颜无地了。”   霍去病坐起来,揉揉太阳穴道:“这事交给阿琅,我们四个人的功绩如何弄到更多的东西,他比较有主意。如果能从陛下哪里弄到更多的土地,我觉得可以安置一些受伤的将士,这一次,死伤太惨重了。”   云琅指着帐篷外边的白登山道:“这一次功劳可能不是很值钱,毕竟,要封赏的人太多了,我比较赞同去病的说法,多要些土地,安置我们那些受伤的兄弟。一个个在家里都是不受待见的主,分出来住在骊山,有我们兄弟几个在,比住在大宅门里好的太多了。哼,骊山可是一个风水宝地,山上物产丰富,山下土地肥沃,旁边就是渭水,坐船就能直奔关中各地,以后啊,这地方甚至会成为大汉国的经济,文化中心。”   “什么经济,什么文化?”李敢再一次觉得自己很蠢。   云琅白了李敢一眼道:“说了你也听不懂!”   李敢哦了一声就不再问了,四个人里面他最蠢,这事他心里有数。   “我也没听懂……”曹襄弱弱的道。   云琅拍拍脑门无奈的道:“你把骊山理解成,大汉最富庶,读书人最多的地方就成了。”   “有什么用?”霍去病问话从来都是捞干的问。   “大汉以后治理地方,会以骊山,上林苑为样子,有什么好政策,好法子都会抢先一步在这里实施,能施行的就会颁布天下,不能施行的就会放弃。”   “毫无疑问,也是被朝堂祸祸最厉害的地方!”深知朝堂上是个什么模样的曹襄说话更是入木三分。   “这就要看你了,看你能不能混到一个位高权重的位置上,好保护我们的家业不被人祸害了。”   曹襄愉快的点点头,继续喝酒,有了这一番解释,酒浆到了嘴里也不再酸涩了。   蒙查的心酸涩的厉害,虽然他只有十一岁,胸中的愤怒却似乎如同岩浆一般在心头奔突,徘徊。   眼前的这辆牛车摇晃的厉害,刘陵说不出是痛苦还是愉悦的闷哼声不断地从牛车里传出来。   在距离这辆牛车不足百丈的地方,军臣单于跟祖父的尸骨正随着牛车一起熊熊燃烧。   随着刘陵一声高亢的尖叫,牛车里没了动静,过了片刻,伊秩斜心满意足的从牛车里出来,回头瞅瞅牛车,似乎有些留恋,只是右谷蠡王如今正在堵截於单,容不得他再放肆,只好跨上战马离去。   “好女人!”   这是伊秩斜丢在风里的一句话。   面色酡红的刘陵浑身酥软的从牛车上爬下来,她准备去清洗一下,转过牛车就看见蒙查恶狠狠地看着她。   刘陵蹲下身子,仰视着站立的蒙查小声道:“你想做我的大英雄么?”   蒙查咬着牙道:“你是他的阏氏!”   刘陵笑道:“我是单于的阏氏!”   “我太小了!”   刘陵将自己滚烫的面颊贴在蒙查的脸上微笑道:“我会帮你强大起来的,我的小狮子。”   蒙查猛地抱住刘陵,用尽全身的力气抱着刘陵低低的咆哮道:“我会强大起来的!”   刘陵捏住蒙查肘子上的麻筋轻轻地捏一下,蒙查就不得不松开手臂。   “现在还很弱小……哈哈哈……”   刘陵说完话就提着裙子跑了。   只留下面红耳赤的蒙查。   伊秩斜走的并不是很快,有大批的牧奴与鬼奴,勋贵,他也走不快,不过,对于匈奴人来说,为了赶牧场,没日没夜的行走并非什么难事,因此,仅仅两天时间,他们已经离开武城塞两百里了。   在这两天中,伊秩斜的使者不断地前往於单的军中,开始的时候,去一个使者,於单就会杀掉一个使者,直到於单杀掉了六个使者之后,他再次见到的却是号称距离昆仑神最近的大鬼巫。   六个使者的头颅就挂在於单的军帐外边,腥臭至极,於单却似乎没有任何不适。   “一个王子,一个单于的继承人左贤王,就不该在上任单于病重的时候轻易离开,而是应该像野狗一样牢牢地守着自己的骨头!你离开了,病重的单于就没有办法告诉所有人谁才是下一任的单于。当左谷蠡王自立为单于的时候,在他的大军的威胁下,就没有人站出来帮你说话。形势比人强啊!”   於单冷冷的看着大鬼巫道:“失去的,夺回来就是!”   大鬼巫抱着白骨杖呵呵笑道:“拿什么夺?”   於单看看左右并不言语。   大鬼巫笑道:“你今天与右谷蠡王作战,可曾看出什么苗头了没有?”   於单站起身俯视着矮小的大鬼巫狞笑道:“当我把你的头骨制作成酒杯你就知道我看出来了什么苗头!我不仅要把你的头颅做成酒杯,还要把伊秩斜的头颅做成溺器,所有从贼的人,我一个都不会放过,我要让他们仔细的品尝一下背叛我的滋味。”   大鬼巫并不在於单的威胁,而是看着於单军帐里的左右大将,左右大当户,以及无数的小王叹口气道:“都是好好的猛士啊,怎么就能把把刀子砍到自己兄弟的身上呢?今日一战,右谷蠡王的部下战死了三千,左贤王的部属也战死了三四千。死去的都是我匈奴的战士,我们最宝贵的战士……即便是昆仑神也不会感到愉悦……於单,昆仑神的咆哮整夜在我耳边轰响,他在责备我为什么不能阻止他的子民相互残杀?我知道你心中的怒火足以焚烧草原,那么,在你焚烧草原之前,就先把我的头颅,制作成你喜欢的酒杯吧!” 第四十三章 谁他娘的都玩釜底抽薪   匈奴从来就不是一个帝国,也从来不是一个真正的国家,之所以有目前的规模,完全是因为雄才大略的冒顿单于用无比强大的武力将草原上的游牧部落生生的给捏成了一团。   当这只手比较有力的时候,即便是湿沙子也能捏成团,当这只手没有力气的时候,捏成一团的湿沙子就会散掉。   尤其是当匈奴的主心骨单于还不知道是谁的时候,沙子里面的水分也就没有了,这时候,即便是再强大的力量也捏不住一团干沙子。   伊秩斜为了成为单于,将属于王廷的牧场,牧奴,毫无原则的封赏给投靠他的勋贵,却不知这样做,只会加速匈奴的分崩离析。   就在大鬼巫滔滔不绝的劝说於单的时候,左右大将,左右大当户,乃至于那些小王,已经从伊秩斜派来的密使手中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这些东西,是於单不可能给他们的。   这样的法子带着浓烈的汉家铭记,三十六计第十九计名曰釜底抽薪,与目前这个场面极其的相似。   伊秩斜自然是不懂什么叫做孙子兵法的,不管是宦官中行说还是叛贼韩王信,他们都不是什么特别有文采的人,对于《孙子兵法》这种比较高档的知识还是没有机会涉猎。   而匈奴人基于本身的民族特点,单于,左右贤王,或许知道《孙子兵法》,却无法做进一步的理解。   匈奴人以武力见长……伊秩斜已经是心思沉稳之辈,他知道什么才是对自己有利的,却不知晓这样的计谋该如何执行。   如今,这个计策在匈奴完美的施行了,只有一个人有把握这个局面的能力,那就是刘陵。   见识了匈奴人的贪婪之后,刘陵就很容易想出这样的一个计谋,这对她这个出身皇室,整日里出没于计谋海洋里面的人来说,并不难。   左右大将,左右大当户以及那些小王,他们既然是因为利益才跟於单走到一起的,那么,能打动他们的也只有利益,只有那些於单给不了他们的利益才能打动他们。   以利益结合的人,终究会因为利益而崩散!   就是因为这么一段极其有道理的话,才让伊秩斜彻底的沉浸在刘陵无边的温柔中,他想通过占有刘陵,继而占有刘陵所有的学识!   就是通过这个计谋,让伊秩斜见识了刘陵的重要性,才会从心底赞叹她是一个——好女人!   刘陵趴在床榻上,如意银屏正在给她按摩身体,即便强如刘陵,在强大的伊秩斜无休止的征伐下,也感觉到了疲惫。   蒙查就坐在门口,他在修补一张弓,这柄弓是刘陵特意找来送给他的,是军臣单于的旧物,蒙查希望通过涂油保养,能把这张弓救过来,让它重新焕发生机。   刘陵的手里把玩着一个小小的羊皮卷轴,正是军臣单于临死前交给蒙查的那卷。   “太远了,军臣单于为什么要把宝藏放在遥远的捕鱼儿海?”   刘陵费了很大的劲才弄明白地图上的含义。   大汉国给大匈奴进贡了八十余年,这一笔庞大的财富被三代单于埋在了捕鱼儿海。   睿智的冒顿单于在衡量过大汉与匈奴的力量对比之后,果断的认为大匈奴或许能嚣张于一时,却没有办法永远保持胜算,终有一日,会遭到强大的大汉国最终的清算。   他知道,他对大汉有过多大的伤害,大汉国对匈奴的仇恨就有多深。   这是一个死结,无法解开,只能为匈奴人留下能够东山再起的物资,希望匈奴人不至于被汉人斩尽杀绝。   “您要把这东西交给单于么?”如意小心的问道。   刘陵看了如意一眼道:“当然不会,皇帝还是小的好,蒙查也有些大了,不过呢,目前还能将就。如意啊,我们来匈奴可不是跑来给人家当阏氏,生儿育女的,更不是为了缓和大汉与匈奴剑拔弩张的局面的。我们来匈奴是为了掌控这头强大的野兽的,我要用这头野兽让我的皇帝哥哥向我软语相求,我要用这头野兽让我的父亲对我顶礼膜拜,他那些不成器的儿子哪有我好!”   如意趴在床头笑嘻嘻的看着刘陵道:“翁主啊,你是不是每次跟伊秩斜在一起的时候都把他当成了云琅了?”   刘陵笑骂道:“就你话多。”   银屏跟着笑道:“反正好几次您嘴里喊的都是郎啊郎的,伊秩斜以为您在喊他,我们却知道您到底喊得是谁!”   刘陵用双手支着下巴想了一下道:“还真是这样的,这家伙总是会变化成伊秩斜的样子趴在我身上……哈哈哈!”   蒙查被帐篷里的笑声惊动了,偷偷的往里面看了一眼,却不防被如意丢过来的一根羊骨头砸个正着。   “看什么看,再看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   银屏恶狠狠地威胁蒙查。   蒙查嘿嘿的傻笑两声,捡起那根带肉的羊骨头,快活的撕咬起来。   云琅当然不会化身伊秩斜干那些香艳的事情,即便是在梦中,也没有刘陵的一亩三分地。   在他的梦中,出现的最多的是自己的闺女,即便是宋乔也不如云音出现的次数多,每一次云音出现在他的梦中,探出小胖手要父亲抱抱的时候,他的心就会自动融化,宁愿睡死,也不愿意醒来。   喊他起床参加军事会议的刘二挨了重重的一靴子……   今天,是自从匈奴人退走之后,谢长川召开的第一次军事会议,霍去病,云琅有幸参加了谢大帅的会议。   这是一场光荣的分赃会议!   “苏建从朔方过来了,公孙敖从雁门过来了,李广从右北平也带兵杀过来了。据说卫青如今去向不明,天知道他去了那里,反正就在草原上,距离我们不太远。所以呢,打仗没我们什么事情了,陛下对我们唯一的要求是继续固守白登山。这一次,兄弟们打的还不错,至少没有把我的脑袋丢给匈奴人,老夫满足了……”   裴炎等谢长川说完,就开口道:“战死了一万三千一百四十七名将士,老规矩,最重的功勋都是他们的,没人有意见吧?”   一干将军齐齐的摇头,即便是云琅,霍去病也飞快地摇头,因为谢长川的一双牛眼正杀气腾腾的来回巡梭。   裴炎笑道:“不管你跟战死的袍泽有仇,还是有恨,哪怕是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你也给耶耶忘掉。他们如果活着,你爱怎么办就怎么办,现在死了,那就他娘的一了百了。如果还有不甘心的可以把仇恨都记在耶耶的身上,反正只要让耶耶知道你们难为家里的老弱妇孺,耶耶绝对不会放过你!”   云琅扫视了一眼军帐里的军官,发现有好几个家伙似乎并不是很服气,硬是憋着一口气不做声。   看样子,大军中果然不是表面那么和谐,至少还有人不愿意放过那些死人。   也不知道他们之间到底是什么样的仇恨才能这样让他念念不忘。   “你先来!”谢长川粗大的指头都快要怼到云琅的鼻子上了。   “啊?我说什么呀?就算说也是我家将军先说!”这个时候一定要把霍去病推到前面,该有的尊卑一定要讲究。   谢长川白了准备说话的霍去病道:“他就是一个专门负责打仗的,你骑都尉军中害人的鬼主意都是你说了算,你先说!”   云琅笑了,他发现谢长川其实是鬼精鬼精的,骑都尉跟这里的所有人都无冤无仇,要说的只有支持大帅的话。   问题是这个老贼不仅仅要骑都尉说话,还要拉上骑都尉里的一群纨绔为死去的将士背书,以后谁要是对付死去的将士遗孤,骑都尉是一定要单于讨伐的。 第四十四章 来自赵破奴的麻烦   就在云琅考虑该如何说这个话,好吧骑都尉从无谓的纷争中摘出来的时候,霍去病说话了。   “战死了,就是我大汉的英烈,我霍去病不管你们在他生前有什么仇恨,他死了,而且是战死了,那么,此事到此为止,如果有不满,可以找我霍去病,我们回到长安之后一起好好的算算!如果真的有人拉下脸面去对付战死袍泽的遗孤,霍去病虽有一口气在,也绝不甘休!”   听着霍去病掷地有声的话语,云琅痛苦的闭上了眼睛,这他娘的绝对是一个坑,虽然还不知道是个什么坑,至少他现在已经肯定这就是他娘的一个坑!   一般来说,这样的事情大家都会一笑了之,没人会真的跟死人的过意不去,人死了,再大的仇恨也该烟消云散,哪里用得着谢长川,裴炎这样郑重的放在台面上说。   果然,霍去病的话语刚落,北大营的一个老将就阴测测的道:“你骑都尉真的要管我们北大营与赵长盈之间的事情?赵破奴不杀,北大营一日不会甘休!老夫倒要看看,你骑都尉怎么来找老夫的麻烦!”   “赵破奴?”   云琅惊叫一声,然后在众人不善的目光中尴尬的坐下来,准备起来的霍去病被云琅硬是给按了下去。   “一曲五百六十四人,在赵长盈的眼皮子底下全军战死,他赵长盈视而不见,还下令弩箭覆盖!且不说曲长刘寄战死,就是剩余的将士枉死这件事,大帅总要给我北大营一个交代吧?”   另一个北大营老将孟度一样不同意此事人死债消。   裴炎长叹一声道:“这是不得已而为之,更何况赵长盈在白登山一战已然身中流矢战死,全身都插满了羽箭,跟鸡毛掸子似的,难道还不能让你们泄愤么?至于连他的儿子也不放过?”   孟度冷哼一声道:“如果弩箭覆盖的军令是赵长盈下的,老夫再肚量小,也会抛过此事不提,然而,那道军令却是赵破奴这个蛮子下的。害死了刘寄,谋害死了我北大营五百余将士,也害死了他的义父赵长盈!说句实话,对于赵长盈,老夫等人并不挂怀,否则就不会找他的义子,而是去找他在长安的妻子了!只要大帅下令斩了赵破奴,我北大营对大帅的提议再无异议。”   孟度的一番话,让嘈杂的大帐立刻安静了下来,谢长川咳嗽一声正要再为赵破奴的生死存留再努力一下,一个身影走进了大帐,单膝跪倒在谢长川的面前道:“罪囚赵破奴特来领死!”   孟度狞笑一声道:“多少还算是有些担当,老夫决定留你一个全尸!”   霍去病这时候却站了起来,走到赵破奴的身边问道:“何以下令射杀自己同袍?”   赵破奴抬起头看了霍去病一眼道:“曲长刘寄以及一干属下三鼓不起,三金不战,眼看同袍在山顶血战,不仅不救援,反而不断后撤,不杀,不足以稳住阵脚。”   说到这里赵破奴又看看老将孟度道:“我只射杀了刘寄以下二十九人,其余将士都已经战死在白登山,将军为何要羞辱战死的将士?”   孟度的老脸微红,依旧强硬的道:“手足自残,杀无赦!”   霍去病皱着眉头问道:“刘寄谁啊?”   “利川侯之长子!”裴炎皱眉道,似乎说的很艰难。   霍去病听了只是笑了一下,对云琅道:“我嘴笨,你来说,这人我要了。”   云琅笑道:“给我一炷香的时间,我去找个人来。”   霍去病听云琅这么说,一下子就笑了,比赛家世的时候,就该找曹襄来。   在谢长川的期盼中,在孟度等人的怒视中,云琅出了帐篷,找到了等候消息的曹襄。   “你先告诉我,要是我杀了利川侯长子,会有什么后果?”   曹襄皱眉道:“利川侯刘佩?有点麻烦,这家伙现在是御史丞,权力很大。知道不?我大汉御史丞掌副御史大夫,监京内朝臣和南北军、诸校尉营。”   云琅吓了一跳:“这么说,是我们的上司?”   曹襄笑道:“表面上是这样的,不过嘛,你也晓得陛下的脾气,如何会把这么重要的权力全部交给一个人?先不管这些,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你真的又杀人了?”   “去病看中了一个人,想弄到我们骑都尉来,可是啊,这家伙在战场上见利川侯刘佩的长子闻金鼓不进,就来了一通弩箭覆盖,全给杀了,共计三十个!”   曹襄咂舌道:“狠人啊!”   “应该是一个人才,谢长川跟裴炎正拼命地保这家伙呢,看样子是个不错的将才!”   曹襄瞅着云琅道:“你跟去病确定要这家伙?”   云琅咬咬牙道:“确定!”   曹襄大笑道:“不就是利川侯的一个儿子么?算不得什么事,反正利川侯儿子多,死掉了长子,说不定利川侯的次子会非常的感激这个人。”   “你好像不怎么讲理啊!”   曹襄大笑着推开云琅,边走边道:“打仗我不如你们,要轮到耍脾气,耶耶才是纨绔祖宗!”   云琅一把拉住他道:“你要干什么?”   曹襄笑道:“把去病要的那个人带回骑都尉不就完了,刘佩想要要人,尽管问我要就是了,大家都是侯爷,没什么好怕的。”   云琅摇头道:“狗屁,人家要是硬要杀赵破奴,我们还真的挡不住。你不怕刘佩,不代表别人不怕,为了给刘佩一个交代,现在下死手就是一个机会,最多以后跟你赔罪,反正你也不能把他们那一群功勋之臣给杀掉。”   “那怎么办?”   云琅从怀里掏出一卷文书,最后看了一眼忍痛递给曹襄道:“从阿娇那里弄来的空白文书,原本是给我们弄一个护身符,准备在最不妙的时候跑路用的,现在只好拿来救这个赵破奴了。名字我已经填好了,就差你给送进去了。”   曹襄打开锦缎瞅了一眼惊讶的道:“你什么时候弄到的绣衣使者空白文牒的?”   “大长秋拿给我的,还告诉我能不用就不用,后面的手尾处理起来很麻烦。”   “有这东西你直接拿给谢长川他们看就是了,用得着我出马?”   “我一个少上造拿出这个东西出来也得有人信啊,你以为帐幕里没有绣衣使者?”   曹襄看看帐幕咬咬牙道:“必定会有的,这事也只有我干才不会引来陛下的猜忌,最多被揍一顿……”   曹襄满怀悲壮的走进了大帐,云琅跟在后面也走了进去。   曹襄的军职还没有资格进入这种规格的军事会议,不过,现在是战后,没有人煞这个风景。   他干的很是干脆,从怀里掏出那卷文牒给谢长川,裴炎看了一眼,然后就对赵破奴道:“跟我走吧!”   赵破奴愣愣的看了曹襄一下,没有动弹,曹襄上前踢了一脚道:“跟我回去领罪!”   赵破奴见谢长川跟裴炎面无表情,就低着头准备随曹襄出去。   一个精壮的军官拦住赵破奴,却听谢长川冷冷的道:“你如果想给你梁家招灾,你就拦着吧!”   曹襄出现之后,孟度的神色很是凝重,刘佩他们惹不起,同样的,曹襄他们也惹不起。   皇帝的外甥不多,曹襄算是最受宠的那一个。   “平阳侯,想清楚,这是一摊浑水!对军侯不利!”   曹襄也没有发怒,而是指着犹自被谢长川拿在手里的文牒道:“你以为我想蹚浑水?没的选择罢了。”   黄底黑花的锦缎捧在谢长川的手里非常的醒目,谢长川如果有选择的话,他绝对不想把这东西拿在手里,绣衣使者那里,从来不出什么吉祥东西。   云琅的眼珠子滴溜溜的乱转,目光在军帐中所有人脸上乱转,想要看到他希望看到的东西。   孟度也看到了那东西,握了握拳头颤声问道:“如何辨别真伪?” 第四十五章 神奇的马夫   没人回答孟度的话,即便是他在北大营的同伴也不肯回答他的问题。   这样的事情如果放在长安,不论那人的官职有多么的大,他在见到这东西的第一眼的时候,就会果断的闭嘴。   只有在边关待的时间太长的人,因为对中央集权的敬畏感变模糊了,才会这样问。   好在谢长川似乎没有听见孟度的话,笑呵呵的将文牍还给了云琅,然后对在座的所有人道:“现在商议一下军功的分配,老夫就算了,不跟年轻人争,多好的后生啊,该有个出头露面的好机会……”   骑都尉的军功是另算的,所以,霍去病,云琅也就没有留在这里的必要了。   跟曹襄一起领着赵破奴离开了大帐,这一次,没有人出来阻拦,也没有人再提刘寄被杀的事情。   赵破奴明显还处在懵头懵脑的状态中,他就弄不明白,自己好好地一个曲长,为什么会变成绣衣使者了,这让他以后还怎么做人?   长官们明白的事情,底下的军卒不一定明白,他们不知道军帐里发生的事情,眼看着要给战死袍泽偿命的赵破奴居然好端端的从大帐里走出来了,就有人开始鼓噪。   走了不到一里长的路,云琅觉得自己把这一辈子该挨的咒骂全部经受完毕了。   好在这些军卒知道霍去病,云琅,曹襄这三人都是高级军官,不敢干出格的事情,如果只有赵破奴一个人,他一定早就被这些愤怒的北大营将士撕碎了。   “这样活着不如死了算球!”   赵破奴踏上铁索桥就有些生不如死的感慨。   云琅没好气的道:“明明想活着,偏偏装好汉,想死?刚才干嘛不回骂几句?我保证你能得偿所愿!”   赵破奴怒道:“我没错!”   霍去病笑道:“就是因为知道你没错,我们才会担着天大的干系救你出来,以后好好地留在骑都尉混吧,你也看见了,这里就我们兄弟几个,你能不能加入进来,要看你的本事!”   赵破奴叹口气道:“不会让我从小兵干起吧?那一关在我义父麾下已经干过一次了。”   “你义父死了,你不伤心?”云琅插话道。   赵破奴站在铁索桥上,俯视着桥下滔滔的河水苦笑道:“战死的不光是我义父,还有射声营四百七十二个弩兵,都是亲亲的兄弟,如果每个兄弟战死,我都要伤感一下的话,早就难过死了。”   霍去病想了一下道:“你既然擅长管理弩兵,那就把骑都尉的弩兵管起来吧,就是人数少点。”   赵破奴朝云琅几人拱拱手道:“也不知道是拿了那位兄长的职权。”   霍去病笑道:“没有什么好抱歉的,他们几个没一个愿意多干活的。现在你来了,只要你你觉得自己能干的活,都可以干,他们巴不得呢。”   曹襄叹口气道:“我一个堂堂平阳侯,整天管一群人的吃喝拉撒,我是够够的了,破奴兄弟,要不你受累,把这一块也接过去?尤其是战马这一块!我现在已经跟战马一个味道了。”   跟那三个欢乐的人比起来,云琅的感受就非常的差了,一个中年马夫居然跟在他们四人身后,眼神不但冰冷嘴角还有一丝狞笑。   如果这样的表情公平的给了四个人,云琅没什么意见,偏偏,只有他看马夫的时候,这家伙才会有这样的表情,一旦曹襄,霍去病,赵破奴看他,他就会装出一副木讷的模样,抱着一捆马草完全就是一个平凡的马夫。   见这家伙的嘴巴不断地朝帐篷那边努动,云琅只好离开四人队伍,径自去了帐幕。   不到一盏茶的时间,那个马夫就从帐幕后面钻了进来,一进来就坐在云琅的凳子上,翘着腿,给自己倒了一杯香茶,一口喝干,就冲着云琅伸出手。   “我要是现在弄死你,应该没人关心吧?”云琅警惕的瞅着这个家伙。   马夫摸摸嘴上的胡茬子嘿嘿笑道:“想杀耶耶的人多了,最后死的都是他们!别耽搁,把文牒给我看一下,一会还要喂马呢!”   云琅叹口气就把文牒给了马夫,马夫捧着文牒并没有打开,而是用力的扭了一下卷轴,卷轴立刻分成了两瓣,他抖抖中空的卷轴,从里面扯出一条薄薄的空白丝帛瞅了一眼道:“这不是士师大人签发的文牍!”   云琅找了一个地方坐下来,淡淡的道:“本身就是空白的!”   马夫长处一口气道:“居然是空白的,什么时候绣衣使者的文牍也能有空白的流落在外?”   云琅笑道:“你是担心我弄死了一个绣衣使者从他身上弄来了这道文牒吧?”   马夫点头道:“以前有人这么干过,被识破之后,全族六百多口没有一个活人了。现在,你老老实实告诉我这本空白文牒你是怎么到手的,我要回禀士师,万万不可自误。”   云琅笑道:“以前有过这样的事情么?”   马夫摇头道:“从来没有过,军帐中见过这封文牒的人告诉我,文牒居然是真的,我就来了,军中没有这本空白文牒的记录,最奇怪的是居然还有人质疑!”   云琅叹口气道:“能不能把孟度的事情忘掉,他是老糊涂了,战场上这个老糊涂还是勇猛的,看他一身伤就知道他是陛下最忠瑾的臣子!”   马夫皮笑肉不笑的道:“你先把自己的干系脱出来再说别人,孟度最多削爵一级,你这可是要掉脑袋的,很多人的脑袋。”   云琅嘿嘿笑道:“我的事情你办不了,就算是你们士师(士师,设下大夫四人。掌禁令、狱讼、刑罚以及民人之什伍,使之相安相受,以此追胥之事,也就是间谍的首领)来了,也办不了,说不定会被关进马棚里学主父偃乱吼乱叫!你别问了,我这是在帮你,贵人的心眼真的很小,这事对你来说是天大的事情,对人家……基本不算事!”   马夫的脸色变化的很快,也非常的精彩,最后居然变得悲愤起来,捶着胸口道:“我们出生入死,卧薪尝胆……结果却是人家的玩物!”   云琅对间谍的印象一直不是很好,现在瞅着这个马夫痛苦的模样,就有些同情他。   “告诉你的同伴,把这事忘掉吧,对你们很不利!”   马夫长吸一口气摇头道:“谍者,通天入地以为官长耳目,据实上奏乃是某家职责,一个隐瞒实情的谍者能活多久?”   云琅小声道:“也好,该是有更高职权的人来解决这件事,你既然已经暴露了,我以后还能把你当马夫使唤么?”   马夫站起身,将断开的文牒重新接好,放在桌案上叹口气道:“某家不过是你案板上的一块肉……在士师文书下来之前!”   云琅笑道:“就算是士师文书下来了,你的处境一样不会有任何变化,首先申明,我是绝对不会加入你们绣衣使者行列的,知道不?你们的名声早就臭大街了。要不这样吧,你以后就当我一个人的马夫,专门负责照顾我的游春马,以后涉及机密的事情你去办,我们各安其好如何?”   马夫咬牙道:“你是第一个敢跟绣衣使者讨价还价的人。”   云琅摇头道:“错了,你们是我目前最信任的人,有些事情我去做干系太大,也说不清楚,你去办,事情就能很好地说清楚了。”   “你是指军中的那个山门女子么?”马夫不屑一顾。   云琅阴笑道:“如果你只知道这点事情,那就太小看我这个军司马了。” 第四十六章 长安来的老宦官   阻碍人与人之间坦诚交流的主要原因就是彼此不愿意公开自己的秘密。   云琅当然也不愿意,至少始皇陵的事情打死都不能说,一旦说了,就真的会死!   至于刘陵的事情,云琅觉得没有什么保密的需要,他不准备推翻残暴的刘彻建立一个新国家,所以,刘陵这种重要的人物还是交给绣衣使者比较好。   跟彭春的最后一次见面,云琅知道了刘陵的近况,这个该死的女人居然走到了这一步,实在是让云琅感到吃惊。   而刘陵提出,只要云琅过去,数量达到五万之众的鬼奴就会全部交给云琅来控制,说不定还能在匈奴弄个什么王当一当,就像当年的韩王信一样风光无二。   云琅当然拒绝了,且不说韩王信过的日子跟匈奴王的奴仆差不多,仅仅是鬼奴这两个字就让云琅有着天然的抗拒。   不过,云琅依旧表达了对刘陵的无限祝福,祝福她能够快快的毒死伊秩斜,成为匈奴的真正统治者。   听彭春说刘陵埋怨以前给她的毒药不能快速的发挥作用,于是,云琅就努力的还原出来了牵机药这种在中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毒药。   这东西的好处就在于材料来的容易,且毒性猛烈,一旦发作会让人脑袋抽筋,最后手足蜷缩而死,非常的具有威慑性,乃是历朝历代的王朝用来立威的不二利器。   牵机药的主药就是马钱子,这东西在西南不是什么珍贵的药材,只要需要,云琅就能通过平叟弄到。   所以,云琅答应,等牵机药弄好了之后就给刘陵一大包。   身为汉人,云琅才不管刘陵会把这种毒药给谁用,反正她如今距离大汉十万八千里,爱弄死谁就弄死谁,反正云琅不打算吃一口跟刘陵有关的食物,喝一口跟刘陵有关的水。   听云琅说完,马夫已经吓得从凳子上掉下来了,他不敢想象刘陵居然会真的把军臣单于给弄死了,更加不理解弄死了军臣单于的刘陵为什么还能成为伊秩斜的阏氏。   “有证据么?”马夫迫不及待的问道,这东西实在是太重要了,一旦这个把柄握在大汉人手中,刘陵就只能乖乖的听从大汉的摆布。   云琅瞅了马夫一眼道:“人家就随便说说,你以为会有什么证据?”   马夫很遗憾……   云琅倒是能猜想到这应该是那个铅汞瓶子的功劳,不过,这件事他也不打算说出来,免得以后没人敢吃他亲手制作的美食。   “彭春是什么人?”   “鬼奴啊。”   “下次你们在什么时候见面?”   “天知道,反正之前几次见面都是人家彭春自动找上门来的,哦,还有一次是被当做鬼奴抓回来的。应该是他故意为之的。”   马夫显得非常急躁,一副很想立刻离开的模样,云琅也不阻拦,只是最后对他道:“能不能把文牒的事情忘掉。”   马夫摇摇头道:“这需要更加详细的记录!”   跟密谍打交道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云琅只不过是想要利用刘陵的故事来告诉皇帝,他对皇帝没有隐瞒什么,这样做的最终好处就是可以将始皇陵的事情埋到更深的地底。   一辈子保守一个秘密已经是对一个人人性的最大考验,如果装了一脑子的秘密,很容易路出马脚。   如果不是因为不想太宰在地府感到不安,他甚至连始皇陵的秘密都不想保护,毕竟,他的来历更值得保护!   很多时候,云琅觉得自己就是一个骗子,一个很大的骗子,连老婆闺女都骗的渣男。   出卖了刘陵,云琅没有什么不安的感觉,他相信,如果刘陵有机会通过出卖他来获得大利益,刘陵也绝对不会跟他客气的。   至于事后的伤心跟难过是一定会有的,比如云琅现在就有些伤感……   “伤感的人能吃半屉包子?还是大笼屉!”曹襄对这种毫无意义的感觉持批驳立场。   “今天的马肉包子不错!”云琅又吃了一个包子之后开始琢磨着要不要把这些包子烤一下再吃。   “主要是够新鲜,全是四蹄折断的战马,上面也没有糊上人肉一类的东西。”   李敢咬开了一个大包子,瞅瞅里面的肉馅,再一口把包子吞下去了。   赵破奴刚来,有些放不开,勉强吃了半屉包子就说已经吃饱了,准备去干活了。   有了一个新加入的苦力,即便是屁股上被匈奴人削掉二两肉的谢宁也倍觉轻松。   虽然每天都要把屁股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让他感觉有些羞耻,时间长了之后,他已经能够坦然的面对数不清的戏谑目光,同时,也屈辱的接受了烂屁股的花名。   马夫消失了,自从那一天谈话之后,马夫就不见了踪影,云琅估计这家伙应该是去给上司报讯去了。   白登山战场终于恢复了先前的安静状态,草原上没了匈奴人的影子,所有人心头的大石头都卸下来了。   战场上的尸体或者被焚烧,或者被野狼,野狗拖走了,显得干净了很多,天空上也没有成群的光脑袋兀鹰,更没有了大群乌鸦带来的聒噪声,让这个人间地狱恢复成了人间仙境。   瞎子河如带,亮晶晶的飘向远方,白登山如美人,只是满头的白发碍眼。   没了匈奴人的草原,在经历了两场初秋的雨水之后,就重新泛着绿色,有些不知名的野花正在竞相开放。   这一幕幕无不在阐述一个古老的道理,人,才是这个世界上灾难产生的源泉,不论是对谁。   大军重新来到了钩子山,不过,这一次就不是云琅主持挖掘了,而是一个从长安来的老宦官。   这人云琅不认识,倒是曹襄非常亲热的找老宦官说话,听宦官一口一个猴崽子的称呼曹襄,云琅就立刻对这个宦官肃然起敬。   曹襄他妈是长公主,敢说长平是母猴子的人,云琅自付惹不起,长安那座皇宫里藏着无数的厉害人物,比如用菜刀砍死韩信的靠山妇,比如这个仅仅穿着最普通宦官衣衫的老宦官。   只要老宦官在,负责干事情的高世青就不敢从地上起来,甚至连偷看老宦官脸色的举动都不敢有。   这个老家伙眉心有一道很深的悬针纹,再加上腮帮子上的两道半弧形的法令纹,构成了一张威严不可侵犯的脸。   三角眼,大嘴巴,尖下巴,所有的面部特征都证明,这绝对是一个位高权重的老家伙。   仅仅看了云琅一眼,他就有一种被马蜂蜇了一下的感觉,这种感觉非常的不好。   谢长川在得到了金冠之后就派人日夜兼程送去了长安,如今,这个老宦官带来了皇帝的命令——哪怕是挖到黄泉,也必须把冒顿的尸体挖出来!   喜欢转动玉扳指琢磨人的宦官绝对不是一个好宦官,自从这个老家伙来到骑都尉的军营之后,云琅一般都是绕着他走。   尤其是当他跟苏稚进行人体解剖研究的时候,发现了马夫的尸体之后。   “动手啊,某家就等着看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是如何把一具尸体开膛破肚的。”   老宦官阴测测的声音在云琅的背后响起。   “大汉的勇士,应该完整的下葬,而不是被我们当做一具毫无名姓的肉体进行研究。”   云琅没有转身,脸上捂着口罩,让他的声音有些发闷。   “哦?这么说你们还很挑剔?这可不好,听说汉人的身体与匈奴人的不同,某家很想看看,到底是怎么个不同法!”   云琅一把扯下脸上的口罩冲着老宦官低声道:“如果是我汉家人需要解剖,我们需要他死前亲口同意!如果您同意的话,某家不惜一试!” 第四十七章 奇怪的尸体   “不成,某家现在还需要伺候陛下,暂时还不敢死,倒是过上几年,说不定就成了。”   老宦官出奇的没有发怒,坐在一张凳子上,朝苏稚挥挥手道:“女娃还是出去吧,即便是山门中人,干这样的事情被人知道了也不好找婆家。”   苏稚担忧的瞅瞅云琅,见他皱着眉头示意她出去,就卸掉口罩走出了帐幕。   “我之所以告诉马夫那么多事情,是想让他禀报士师知晓我到底在白登山干了些什么,没打算让他去送死!”   云琅愤怒的几乎在颤抖。   老宦官轻笑一声,伸出手道:“文牒拿给我吧,虽说是阿娇贵人自行其是,也不好让陛下知晓。”   云琅把文牒递给了老宦官,一言不发,用灰白色的麻布,仔细的将马夫的尸体包裹起来,这个人很无辜,且死的毫无价值。   老宦官看了一眼手上的文牒,就打着了火折子,将文牒给烧掉了。   “此事到此为止!赵破奴并非绣衣使者!”   云琅低低的叹息一声。   老宦官眼看着文牒被烧掉了,就重新坐在凳子上看着云琅道:“有什么话不能对你的上官说,偏偏要对一个不知底细的绣衣使者说呢?”   “事关皇家清誉,绣衣使者知道,要比上官知道要好!”   “这人不是绣衣使者!”   老宦官有些不耐烦了。   云琅吃了一惊道:“不是?”   “哼,你以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敢冒充绣衣使者是么?”   听着老宦官疾声厉色的训斥,云琅下意识的点点头。   “有些人恨不得将你碎尸万段,你居然没有多少感觉,连起码的警惕之心都没有,是不是觉得有阿娇,长平护佑,你就能横行无忌了?”   “我以为……”   “你以为什么?一个马夫跑进你的帐幕告诉你他是绣衣使者,你就相信了他的鬼话?还把如此重要的机密和盘托出,某家听说你有大汉百年风韵硕果之称,这就是你的智慧么?”   “马夫……绣衣使者……”   “你以为绣衣使者就能无法无天了?你以为绣衣使者在办事之前没有什么章法么?你以为绣衣使者会潜身马夫,守护在你身边么?你听到的民间传说未免太多了吧?”   云琅被老宦官劈头盖脸的一顿训斥弄得有些晕头转向,指着马夫的尸体道:“他真的不是绣衣使者?”   老宦官冷冷的道:“自然不是!”   “他是谁?”   “某家也想知道,此人确实是一把好手,六个绣衣使者围杀此人,追杀了一百六十里,居然折损了三个,最后得到的也只是一具尸体。”   听老宦官这样说,云琅立刻掀开马夫尸体上的麻布仔细的检查了起来。   “身中刀剑创伤七处,弩箭伤两处,致命伤乃是服毒……砒霜!死士?”   老宦官似乎有些疲惫,一只手轻轻揉捏着鼻梁最上方,轻声道:“你都告诉了他一些什么事情?”   云琅警惕的瞅着老宦官,一言不发。   老宦官怒道:“该警惕的时候你什么都说,不该警惕的时候你居然疑神疑鬼!”   云琅苦笑一声道:“被吓怕了!这人到底有没有把我跟他说的话传出去?”   老宦官掏出一枚印信递给了云琅鄙夷的道:“看清楚,看清楚了再说话!”   云琅拿着印信左看右看,一边试探性地问道:“您怎么知道我说的都是大汉机密事?”   老宦官哼了一声道:“一个死间,从你的账房里出来之后,立即鬼鬼祟祟的离开,如果不是事关重大,如何会这样?更重要的是他居然没有把你一刀宰掉,你知道是什么原因么?”   云琅脑袋上的汗水一下子就渗出来了,吸着凉气道:“是为了给他争取逃跑的时间。”   老宦官站起身,收回印信,轻轻地用指节叩叩桌子道:“嘴上说出来的未免会有遗漏,你今日就在这里,让着具尸体陪伴着你,把你说给他的事情,全部写成文书,我明日清晨来取!”   老宦官走了,云琅顿时汗出如浆,身体冷嗖嗖的,汗液却汩汩的往外冒。   瞅着马夫那张发青的脸膛一阵阵的后怕。   老宦官没说错,这个人当初应该很想给他一刀的……   当时两人离得那么近……   云琅呆坐了良久,耳边传来武士沉重的脚步声,这一刻,这座帐篷的守卫应该非常严密吧。   “终日打雁,还是被大雁啄瞎了眼睛啊——”   通过这件事情证明,没人能够永远保持清醒,也没有人能随时保证自己做事不出纰漏。   直到现在,云琅终于确定,自己将一些多余的秘密交出去,对他是非常有利的,也是一种减负。   两只手玩八个球,迟早会掉下来的。   再次看了马夫的尸体一眼,尸体上絮状尸斑开始大面积的出现,而尸体右下腹已经开始出现尸绿了,这说明马夫已经死了超过八个时辰了。   再过两个时辰,尸体肠胃里面没有消化的食物就会发酵,这具尸体也就会开始发臭,肚子开始鼓胀了。   云琅不想跟一具出现了巨人观的尸体待在一起,就决定快点把老宦官要的东西写出来。   在竹简上写字向来是云琅深恶痛绝的,他发誓,这次回去之后就把纸张给造出来,先不管它是不是代表人类发展史上的一大突破,他至少要摈弃厕筹这么古怪的东西,自从来到大汉,很多时候在清洗那地方的时候,他都觉得自己快要变成印度人了。   跟刘陵的事情一定要说清楚,最好从刘陵去云家庄子开始写起,当然,银壶的事情还是不能说,估计刘陵也不会告诉别人。   事情太多,再加上竹简不是好的写字的物品,等云琅写完之后,才发现,自己洋洋洒洒的写了足足有二十斤重的竹简。   帐篷外面已经微微的泛着明光,这该是天快亮的时候了。   云琅并没有闻到尸体腐败的味道,不由得将目光投注在那具尸体上。   他轻轻地敲了一下尸体,发现尸体硬邦邦的,与他预料的开始溶解状况并不相符。   他忽然想起砒霜有防腐作用……只是,那需要大量的砒霜才成,至少半斤!   想到这里云琅就对尸体很感兴趣了,什么样的人会吞下去半斤砒霜来自杀?   那东西不是糖,味道并不好!   丢下手里的竹简,云琅就戴上厚厚的口罩以及鹿皮手套开始进行常规解剖……   太阳出来的时候,老宦官再次来到了帐幕里,在他面前有一具狼藉不堪的尸体,以及一个非常兴奋的云琅。   他手里多了两个蜡丸。   云琅满怀希望的期待老宦官能当着他的面打开蜡丸瞅瞅,结果,老宦官带着二十斤重的竹简,以及两颗蜡丸匆匆的走了,临走前,还特意吩咐护卫们,把尸体要烧的干干净净。   “这么说,蜡丸是你从马夫的胃里找到的?”霍去病继续拿着肉包子啃,丝毫不受云琅话语的影响。   “对啊,我开始还担心尸体腐败会有味道,结果,天亮了,尸体还是那副样子,最奇怪的是连苍蝇都没有一只,这就很值得怀疑了。”   云琅又些得意。   霍去病看一眼手上的包子皱眉道:“我们能不能不要每顿饭都吃包子?即便是美味,天天吃也会厌烦的。”   “我在跟你说正事呢!”云琅对霍去病胡乱岔开话题的行为很不满。   霍去病瞅着云琅道:“你的正事是好好地改善一下兄弟们的伙食,不是拉开尸体找蜡丸。不要跟这个老家伙往近里走,任何跟他亲近的人最后都没有什么好下场,至少有一半,是被他亲手干掉的。” 第四十八章 赵破奴带来的改变   (两个四十三章,章节名重复了,只能等编辑上班了再改了。)   霍去病对于云琅掺和到一些神秘事件中非常的反对。   他秉承一个理念,身为将军越纯粹越好,应该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战场,放在部下,放在敌人的身上。   事实上他一直就是这么做的。   为了保持纯粹感,他甚至对自己的舅舅卫青都下意识的保持距离。   他是真的相信侯爵可以马上取!   对他来说,有一匹战马,有一杆钢枪,他就能为他以及家人争取到最好的生存环境。   他甚至相信大汉是公正的,陛下是英明的,将士们有了付出就一定能够收到回报。   “那就烤包子……?”云琅有些不确定的道。   连续吃一个月的包子这是没办法的事情,马肉太多了,一场大战过后,损失的战马,以及牲畜比损失的人还要多,加上天热,不吃马肉吃什么?   马肉这东西煮着吃味道很重,只能剁成肉泥加上草原上的沙葱,野韭菜,包成包子才能勉强下咽。   当然之所以说难以下咽,仅仅是指骑都尉这群嘴巴吃刁的家伙们,至于白登山上的北大营,细柳营,边军将士们想吃一顿包子只能轮着来,他们恨不得一年到头全吃包子。   “我不管,反正我明天不想吃包子,以后也不想吃,你看着办!”   霍去病把包子吃完,就气咻咻的走了,这是他第一次冲云琅发脾气。   既然主将生气了,云琅就只好收起心头那些奇怪的想法,老老实实的去查看自己的辎重营。   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数百头匍匐在地上的战马,牲畜,辎重营的军卒正在有选择性的屠杀那些已经快要死的牲畜,至于还能活一阵子的,准备继续养着,免得一时吃不完这么多的肉食。   有些受伤的牲畜皮肉上有大块的溃烂,宰杀之后只能丢掉,如果继续下去,浪费会更大。   对于白登山的守军来说,后勤一直是重中之重,毕竟,最靠近白登山的马邑,上郡,都不是什么富裕之地,当地的百姓在旱灾,兵灾的祸害下还处在赤贫状态,想要就近获得粮草支援,是一件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这里但凡能够节省一口粮食,就能给朝廷节省三口粮食,这也是皇帝为何如此重视就食于敌这个作战方略了。   卫青就是因为俘获了上百万头牛羊,从而获得皇帝赐予的丰厚奖励。   白登山的松柏木自然是不缺的,既然有这么多的肉食,拿来熏制是再好不过的一件事。   因此,云琅一声令下,五百多头受伤的牲畜就被宰杀殆尽,而钩子山上,浓烟四起,到处都是忙碌的军卒,一次熏制这么多的肉食,让每一个参与盛事的人都有一种浓重的富足感。   苏稚这几天很害怕,总是跟在云琅的身边,她从老宦官的眼神中看到了威胁。   所以,再也不敢去碰那些尸体了。   云琅觉得这样也不错,该看的已经看到了,该做的实验已经做的差不多了,现在该是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的时候了。   白登山伤兵足够多,对那些身处凄风苦雨中的伤兵们来说,苏稚这个美丽的少女往那里一站,他们的伤势就能好一半。   云琅陪着苏稚在伤兵营里转悠了三天,也忙着治疗了三天,三天之后,云琅就发现自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明明他的医术似乎比苏稚要好一点,那些伤兵们宁愿等苏稚给他们治疗,也不愿意让闲的无聊的云琅动手。   最要命的是,这群混蛋们似乎对苏稚产生了强烈的保护欲望,云琅仅仅是随便评价了一下苏稚粗糙的缝合手法,那个被缝合的家伙居然恶狠狠地看着云琅,觉得他非常的碍事!   军营中不能出现女人……这在以前是一个铁律,可是苏稚从头到脚都是一个女人,这些最迷信的伤兵们却选择了视而不见,没有一个人跑去上官那里报告说军营里多了一个女人。   不过,估计也没人敢……因为那个多事的家伙会被所有伤兵们一起出手活活打死。   熏肉的过程经历了十天,白登山高温干燥的空气迅速的将所有鲜肉变成了熏肉。   肮脏不堪的军营重新变得整洁,霍去病的脾气似乎也彻底变好,不再给云琅脸色看了。   有样学样,当谢长川发现骑都尉奇妙的把鲜肉变成了熏肉,而且味道变得更加鲜美之后,白登山上其余的军伍,也开始依法施为。   大汉其实是有腊肉的,不过呢,制作腊肉需要大量的盐,这就很麻烦了,军中不可能有那么多的盐供云琅祸害。   相比腊肉,熏肉用的盐就要少一点,经过柴火熏制之后的肉食也多了一股子烟熏的香味,味道要好一些。   霍去病在吃到熏肉炒野葱之后,就重新爱上了马肉,至于曹襄跟李敢,他们一致认为应该把草原上的牛羊全部弄成熏肉带回去。   赵破奴在吃到熏肉之后,就向霍去病建议,他当年在草原戈壁上流浪的时候,知道一些匈奴人,氏人,羌人交换物资的秘密据点,而初秋正是牛羊肥壮的时候,也是那些异族人交易的高峰时期,既然骑都尉现在没有什么事情,是不是可以去捞一把!   赵破奴是一本正经的提出这个建议的。   这让从没有抢劫过别人的霍去病,云琅,曹襄,李敢很难接受,只有谢宁明确表示支持!   “你在草原,戈壁上流浪的时候该不会是马贼吧?”曹襄斟酌了一下遣词造句,小心的问道。   赵破奴喝了一口酒道:“既然是流浪,自然是如何能活下去,就如何如何做事喽。”   “这么说,你真的干过马贼?”曹襄兴奋地问道,他在长安只听那些异族商贾说马贼强悍,现在终于见到一个活着的马贼了。   “干过,加入了一个叫做龙卷风的马贼群,干了两年,这两年也算是吃穿不愁,后来,龙卷风不小心遇到了匈奴骑兵,被人家连老窝都端掉了。   我如果不是因为聪明,眼见事情不妙把自己埋沙子里,早就被匈奴人砍掉脑袋了。   说实话,当兵呢,是因为遇到我义父,要不然我最大的愿望是组建一支马贼,只要小心谨慎,别遇上大汉军队跟匈奴骑兵,抢劫上三五年,我就能去长安做一个大富翁。   将军,说真的,当马贼正是太来钱了,别看那些匈奴人,氏人,羌人穿的破烂,人也脏,可是,他们真的很有钱。   这些年,大汉与匈奴打仗,顾不上那些小野蛮人,没空跟他们收人头税,他们已经积攒了很多的牛羊,皮货,每个人都吃的嘴角流油,养了那么多的牛羊都吃不完。   您知道不,羌人的大头领娶氏人老婆,在戈壁上开了十几天的大集会,只要过去的人,都能在那里白吃白喝十几天,女人随便睡!”   就在霍去病,云琅半信半疑的时候,谢宁轻轻地咳嗽一声,很不好意的道:“我也抢过两次,我父亲不舍的我直接跟匈奴大军作战……就给了我两百个亲兵,由老亲兵首领带着去了两次……嗯,收获不错,顶我母亲在家里种五年的地!”   霍去病这人对钱财没什么概念,只要有衣服穿,有饭吃,他就没有过多的要求。   至于曹襄,他母亲就是大汉国最恐怖的抢劫犯,对钱财也没有太多的欲望。   云琅确认钱财是通过生产经营出来的,赚钱对他来说也非常的容易,因此,他已经超越了金钱,更看重金钱带来的效应。   李敢就不一样了,他从家里分出来,本身就是一个穷鬼,再加上老婆又在上林苑弄了一个好大的庄子,现在连农具都凑不齐,想钱想的眼睛都绿了。   听了赵破奴跟谢宁的话,立刻瞪着一双牛眼道:“你们要是觉得不好意思去干这事,交给我跟破奴,就带本部人马出去,一定让全军兄弟都肥嘟嘟的回长安!” 第四十九章 生吞活剥表心声   军队就是一个巨大的暴力机构,他唯一的功能就是镇压,不管对内还是对外。   氐人,羌人这两个保守奴役的族群,因为两个巨大的族群在相互作战,没有功夫去压榨他们,从而变得富裕起来了,这在强者眼中,本身就是一种罪过。   没有那个族群愿意在两个强大的族群中间突然又冒出一个新的强大种族,这对原本强大的种族是非常不利的。   于是,削弱氐人,羌人,让他们不能变的强大,就变成了一种政治上的正确。   匈奴人在这样做,同样的,大汉也会这样做,因为这是他们两个种族唯一的共同利益。   白登山以西就是肥沃的河套平原,汹涌的大河到了这里变得缓和,滋养着这里大片的土地。   自从匈奴与大汉开始交战,有了大汉的钳制,匈奴人就远离了河套之地,于是,羌人就从陇中迁徙到这里,并开始愉快幸福的生活。   十几年过去了,确实如赵破奴所说,在这里繁衍生息的羌人通过自己的双手,为自己挣得了富足的生活。   霍去病拗不过李敢的再三请求,就向谢长川上了游骑草原三百里的军务要求。   特别说明,这一次游骑范围可能比较广,重点在西边!   谢长川看到这道文书之后就笑着对裴炎道:“猴崽子们不安分了。”   裴炎看过文书之后摇摇头道:“匈奴如今在距离我们五百里之外的地方与李广,公孙弘,苏建边走边战,卫青这时候还不知道躲在什么地方准备给匈奴致命一击。所以啊,匈奴跟我们无关,都是少年人,坐不住是必然的,既然闲着也是闲着,去西边走走也没有什么错误。老夫就害怕有一天杀光了匈奴人之后,又要去杀光氏人,羌人,一鸡死一鸡鸣的事情不能出现。冒头的韭菜就要割掉才能长出好韭菜来。”   谢长川笑道:“你就没看出这些猴崽子真正的意图是什么?”   裴炎冷笑一声道:“还不是财货闹的?你那个宝贝儿子抢劫抢上瘾了,这主意有八成是他出的吧?”   谢长川笑道:“这你可就冤枉我儿了,如今,骑都尉里有一个半蛮子那里还用我儿出这样的主意?”   裴炎点点头道:“你就是看出骑都尉严整有余,野性不足,这才把那个半蛮子送到骑都尉去的吧?”   谢长川呵呵笑道:“孟度那群人死咬着赵破奴不放,可是呢,赵破奴本身有没有什么错,老夫岂能为了照顾私情就杀了麾下的将士。不过呢,我们马上就要回长安,准备解甲归田了,利川侯得罪不起啊,只好让一些头硬的小家伙顶上来了。他们要是能顶得住,就算是弥补了自身的一些缺憾,他们如果顶不住,孟度这些人就会自己动手。既然没有我的军令就对自己人下了杀手,那么,在军工的分配上,他们就必须让步。里里外外都是我占便宜,为什么就不能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呢?”   裴炎在文书上签了字,用了印信,将文书丢在谢长川的面前道:“算计了几个后辈,有什么好得意的,既然准许人家去西边,就要给足了方便。你看看,便宜行事这四个字合不合用?”   谢长川瞅了一眼文书道:“加上一句,但有斩获,两成上缴!”   谢宁兴冲冲连蹦带跳的过了铁索桥,远远地就冲着站在桥头的李敢挥动手里的文书。   李敢见了,重重的一拳砸在木桩子上,对等待已久的亲卫们吼道:“准备出征——”   跟云琅一起站在营帐门口看见这一幕的司马迁叹息一声道:“羌人何辜!”   云琅愣了一下问道:“你觉得这样做不该?”   司马迁闭上眼睛摇摇头道:“站在家国的立场上没有错,站在人的立场上就大错特错了。”   “你准备怎么写这段历史?”   司马迁睁开眼睛一字一句的道:“据实而录,留与后人评说!”   云琅点点头,觉得也只好如此了。   司马迁不知道氐人在两晋十六国的时候建立了十六国时,氐人曾建立“仇池”、“前秦”、“后凉”政权。   其中氐人苻坚更为大汉文明创造了投鞭断流,风声鹤唳等著名的故事。   而羌人南安羌人姚氏建后秦政权。后秦政权势力处在北魏之南,东晋之北,统治羌人及中原各族达三十三年。   基于此,云琅也不觉得李敢,赵破奴,谢宁这样做有什么错误的地方,虽然他们的原本目的很无耻,但是,就如司马迁所言,对于一个人来说,这样做是错的,对于家国来说则不是!   霍去病对抢劫这种事没有多少兴趣,可是,既然是一次武装抢劫活动,就一定会发生战争,只要有战争的地方,如何能少了他霍去病?   曹襄认为自己是一个财主,跟着一帮穷鬼去抢劫有失皇族身份,因此,他宁愿在桥头堡里蒙头大睡,也不肯辛苦走一遭。   至于云琅,他现在很忙,当所有伤兵全部归结到他手里之后,他就连睡觉的功夫都不多了。   不知为什么,谢长川非常的喜欢苏稚,非常的喜欢苏稚在他的腿上插银针,没过两天,苏稚就成了他的义女,为此,他特意在自己的营帐边上给苏稚立了一个非常大的营帐,还下了严令,不准任何无关人等靠近!违者斩!   云琅觉得这道禁令其实就是对他一个人下的,谢长川,裴炎,孟度等一干老将完全不在这个无关人等范畴之内。   当苏稚第三次拿走云琅的人参片之后,云琅就彻底的爆发了,这些人参是拿来救命的,不是拿来给这些老混账们固本培元的。   好在司马迁来的时候,又带来了一些人参,否则,就他手里的那点人参,早就被谢长川这些人当做萝卜给吃光了。   打仗的时候,流几十斤血也不在乎的人,如今,将要回到长安颐养天年了,却开始保养伤痕累累的身躯,这绝对是天底下最大的一个笑话。   伤兵营里面的伤兵们也不肯消停,不止有一个两个轻伤的伤兵,希望云琅在治疗的时候能够再大胆一些,一根手指受伤了,最好能把半截手臂割掉,如此才能彻底地治好他并不严重的病症。   云琅严词拒绝,这样做完全是在侮辱他的医术医德。   然而,傍晚的时候,听那些伤兵们吹的柳笛,才知道长时间的离别,比损失半截胳膊更加的痛苦。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羌笛胡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白登山!”   “很应景啊,只是前面两句跟后面两句牛头不对马嘴,听起来很别扭!”   “别扭就对了,要是不别扭才是怪事情!”   司马迁无奈的张张嘴道:“你的才气是足够的,为什么就不能好好地写点好东西呢?比如你写的《佳人歌》就很好,我离开长安的时候,只要是青楼,如今都在传唱你写的这首《佳人歌》,听说陛下也非常的喜欢,只是对你把这首歌送给了刘陵有些不满。”   “怎么就不成了?俗话说宝剑赠烈士,红粉增佳人,留在长安的美女虽然多,却哪里有刘陵孤身以身饲狼来的壮烈,这首《佳人歌》不送刘陵送谁?”   “还在为白日里发生的事情生气?”   “是啊,戌边,戌边,当人一辈子只干了戌边这一件事,未免太凄惨了些。”   “打败匈奴可能就好了!”   司马迁看着脚低声道,即便是他,也不认为击败匈奴是一件非常快的事情。 第五十章 人生处处有惊喜   残酷的现实早就把云琅生生的给改造成了一个后世赤脚医生的角色。   即便如此,深通安慰剂功效的云琅,还是表现的比军中的医者好得多。   “司马,此人可能活不下去了,白日里清醒,夜晚就发热昏迷,伤口也开始溃烂了。”   同样被云琅下令把全身毛发都给剃干净的医者在一边小声的道。   躺在床上的是一个中年军卒,他腿上的伤痕肿起老高,还有一股子腥臭味道。   这完全是伤口溃烂的标准模样。   “要锯腿啊——”云琅叹口气道。   中年军卒倔强的摇摇头,他似乎宁愿死也不想锯掉腿。   伤口溃烂,云琅没有青霉素,没有生气的磺胺,中草药对这样的伤势几乎不起任何作用。   “他说家里还有妻儿在等他回去,如果全须全影的回去也就罢了,一旦成了残废回去,也是家人的麻烦,不如死在边关,家里至少还能有点抚恤。”   “哦?这么说,他有军功在身?”   “斩首四级!”   “咦?这样的军功回去之后,至少可以就任里长啊!当官了,缺一条腿不打紧吧?”   “现在的里长是他父亲。”医者小心的回答。   “怎么?里长家里也养不了一个瘸腿人么?”   医者不做声,那个中年汉子更是面如死灰,云琅自嘲的笑了一下,看样子自己又说了一次何不食肉糜的蠢话。   “药太珍贵了,他的身份低不合用啊!”   云琅用细微的声音不经意的冒出这句话。   声音虽然细微,却很清晰,受伤的军卒立刻睁开双眼,露出渴盼的目光,大大的眼睛里甚至蕴满了眼泪。   云琅烦躁的挥挥手道:“算了,算了,千金救一命,就当耶耶成大善人了!医者,切开他的伤口,再次清洗一遍伤口,将所有的腐肉都割掉,不要留下一丝丝的腐肉!”   医者立刻答应一声,熟练地切开了军卒腿上的伤口,用一柄钩子一样的弯刀,将伤口里面的腐肉,积液,脓水全部清理干净,然后就看着云琅如何施为。   在这个过程中,那个军卒居然奇迹般的咬着牙一声不吭,虽然汗流满面,人已经极度虚弱了,依旧充满希冀的看着云琅,看他准备拿出什么样的丹药来救他。   一片人参被云琅小心的取出来了,让那个伤兵含着,然后苦笑道:“别看这一片东西不起眼,却是陛下派八百里加急快马不眠不休的从夫余弄来的。有了这东西你就能清醒好一阵子,现在,用麻布盖上伤口,慢慢的等着他结痂,只要再不溃烂,你的命就算是救回来了,可是啊,你要是不小心昏睡过去了,毒气攻心,神仙无救!”   云琅说完话就气咻咻的走了,再继续留下,他就会为自己的行为感到脸红。   人参确实有提神的功效,但是,对于炎症……屁用没有,就效果来说,还不如从白登山上采来的蒲公英。   离开了那个伤兵,云琅很快就忘记了这个人的存在,伤兵太多了,足足四千七百多人,偌大的营地,云琅即便是每个帐篷走一遍都需要整整一天。   每天都在死人……   好在一场秋雨过后,天气转凉,伤兵营中再次出现炎症的人就不多了。   云琅不能确定草原上的白色口蘑是不是有毒,这东西绝对是一样珍馐,上好的口蘑在云琅过去的时代里,也要卖两千多块钱。   现在,一场秋雨过后,草原上全是这东西。   野生蘑菇变成食用菌,有一个脱毒过程,云琅不知道这种蘑菇是不是真的能吃。   而大汉人,也似乎没有食用蘑菇的习惯。   不过,云琅还是倾向于认为这东西没有毒。   因为五六个鬼奴,正从草原上拔口蘑,然后洗都不洗的就塞进嘴里,吃的非常香甜。   云琅抱着隐晦的心思暗中观察了这几个专门负责牧马的鬼奴三天,结果发现,他们活的很健康,脸上浮现着健康的食蘑菇者的光彩。   于是,云琅开始命令部下,以及那些需要轻量活动的伤兵,开始大规模的采摘口蘑。   一朵朵的蘑菇被晒干之后,仅仅是数量,就足以让云琅高兴地合不拢嘴。   当口蘑泡发之后与家里带来的笋干相遇之后,一道绝世美味就出现了——烩南北!   这道菜根本就不需要什么高深的庖厨技艺,只要把食材的味道完全激发出来,就足以满足世上大多数的老饕。   云琅一个人吃了一盆……现在,只有存在于记忆深处的美味,才能让他忘记自己正身处大汉的边关。   长城从白登山延伸出去,沿着瞎子河一路向南,随着河流在五十里外转了一个大弯之后就一路向东,如果在高处看,这处新修的长城巍峨的不像话。   以前,云琅总以为修建长城是一个很慢的细活,自从来到白登山之后才发现,只要不是用青石堆砌,仅仅用羊胡草加黏土夯制城墙,加上人多,修建长城的速度非常的快。   三个月的时间,一万多民夫就已经修建了长达四十里的长城,彻底的将白登山与旧长城连接成了一条线。   只是钩子山上的进程似乎不是很让人满意,在那一片禁地里,不论送进去多少鬼奴与匈奴牧奴似乎都填不饱那个血盆大口。   高世青瘦的已经没有人形了,站在云琅跟前只知道傻笑,再就是吃东西,他的胃口也跟无底洞一样,似乎永远都填不饱。   老宦官非常的尽职尽责,留在钩子山一直没有出来,只有在接收郭解抓来的鬼奴的时候,才会露一两次面,他还是那副鬼气森森的模样,两只眼睛如同两团红色的鬼火。   和云琅见面的时候,他似乎已经忘记了两人先前进行的那场激烈的交涉。   云琅没有得到好的回答,也没有得到不好的回答。   “给我几份人参!”   老宦官见到云琅就径直提出了要求,似乎并没有想云琅会不会答应的问题。   出于对这人的恐惧,云琅很干脆的取出了人参,切割了三块递给了老宦官。   犹豫的道:“这东西也不宜多吃,是药三分毒,多吃了反而不好。”   老宦官点点头,忽然笑道:“一片人参真的能救活一个将死之人?”   云琅摇头道:“药医不死病这是一个很正确的道理。”   老宦官靠近了云琅低声道:“既然如此,那个伤兵的事情你如何解释?”   “哪个伤兵?”   “就是那个快死的伤兵,被你往嘴里塞了一片人参之后救活的伤兵!”   云琅吃了一惊,猛地站起来道:“他真的活了?”   老宦官皱眉道:“你当时说的言之凿凿,确定他一定会活,如今人家活了,你怎么反而怀疑起来了?”   云琅坐回凳子,有些不敢相信的道:“人参能救治炎症?这还是第一次听说,哦,这是那人的运气好,或者说他的求生欲望太强烈,是他自己救活了自己,不算我的医术高明。”   老宦官嘿嘿笑道:“总之是救活了,就该是你的本事,就像阿娇贵人怀孕一样,这也是你的本事!”   云琅噗通一声从凳子上摔下来,两只手摇的如同风车一般连连道:“阿娇贵人有了身孕关我何事?”   老宦官嘿嘿笑道:“自然不关你的事,可是啊,这关陛下的事情。你这次之所以能够脱罪,就是因为阿娇贵人有了身孕。嘿嘿,好运气的小子啊,陛下对阿娇私自取了绣衣使者空白文牒一事非常生气。原本是要处罚阿娇的,连带你一样要问罪。现在,阿娇贵人有了身孕,陛下就不再提此事了,你说说,你的运道是不是真的很好?” 第五十一章 论古代圣人们   听得出来,老宦官可能有些气急败坏,他将云琅犯了错却能平安无事归结于运气。   他可能忘记了,刘彻从来就不是一个宽容的人,也不会因为阿娇有了身孕就对阿娇犯的错误视而不见,更不会因此爱屋及乌的顾及到云琅。   能让他做出这样一个决策的,绝对不是因为阿娇怀孕这件事,而是因为这件事他本来就不看重。   老宦官身为士师自然会下意识的认为密谍是皇帝最信任的人,有这样的想法并不奇怪。   这是皇帝奴仆们共有的一种错觉。   赵破奴值得云琅冒这样的险,他很害怕因为自己的到来破坏了历史的原本走向。   历史上赵破奴才是霍去病的军司马,没有云琅这个人。   看起来历史自己就有强大的修正能力。   赵破奴的出现让云琅彻底的放下心来。   “找到冒顿的棺椁了么?”云琅不想跟老宦官谈论阿娇。   老宦官摇摇头,有些疲惫的把头靠在柱子上。   “这里不会是疑冢吧?”   老宦官摇头道:“没可能,金冠已经出现,大月氏公主梅里亚也出现了,就说明冒顿的陵墓就在这里,只是墓葬区太大了,想要在短时间找到棺椁就要看运气了。说实话,某家的运气一向算不得好。”   云琅假装没有听明白老宦官话里的意思,跟着叹口气道:“当初找到大月氏公主梅里亚的棺椁,也是碰运气啊,就在匈奴人将要全面占领钩子山之前堪堪发现。现在想起来还觉得侥幸。”   自从大汉将冒顿的陵寝定义为祖龙龙脉之后,云琅就不敢随便沾手这件事了。   干好了是应该的,干不好,天知道暴怒的皇帝会把怒火撒在谁的身上。   “我能知道蜡丸里的内容么?”   老宦官看了云琅一眼道:“某家都不想知道的事情,你确定你想知道?”   云琅避开这个老杀才的眼神,乖乖的闭上了嘴巴。   老宦官有些失望,他没有从云琅的身上看到少年人勇于任事的热情,只看到一个刁滑的经年老吏的推脱手段。   他从云琅不惜冒险为赵破奴出手这一点上看到了云琅性格中莽撞的一面,又从云琅在密谍面前表现,看出了云琅性格中不成熟的一面。   以为只要稍假词色,云琅这个又莽撞,又不成熟的少年人就会自告奋勇的担当起钩子山冒顿陵寝发掘的大任。   现在看起来,这个少年人不但莽撞,还不成熟,同时还胆小怕事!   跟这样的一个纨绔继续打交道,老宦官觉得会降低自己的身份,不等云琅继续跟他搭话,就甩着袖子走了。   军营里空荡荡的,伤兵营里面的伤兵病情也非常的稳定,渐渐地没有了继续重伤死去的人,云琅一下子就清静下来了。   受司马迁委托,云琅开始阐述他自己对大汉目前局面的认知。   这是一个很大的题目,放在后世,这绝对是一项需要一个大团体用很长时间才能阐述清楚地问题。   至少,论文里面的各处详实的数据收集就是一个极其繁杂的过程。   很明显,司马迁并不认为这东西有多难,他要的是云琅个人对大汉的看法,而且还不需要详实数据的支持。   一下子就把古人做学问的毛病给暴露出来了,他们主观的做学问,主观的判断事物,用自己的思想来替代世上所有人的思想,论文的可读性大大的超越了论文的实用性。   大汉是一个才开始为后世立规矩的时代,以前的百家争鸣,战国争雄都不过是在为各自的真理作战,现在,尘埃落定了,规矩也就该立下来了。   听司马迁讲,朝廷上正在制定大量的典章,无数的读书人都在从故纸堆里寻找订立新体系的哲学根据,也有无数的读书人正在想办法跳出旧有思想的羁绊,准备以新的时代为依据,制定更加具有前瞻性的政策。   反正,谁都想成为万世师表。   在这个思想的大争之世,儒家非常勇敢的跳到前台,哪怕委曲求全,迎合皇帝的想法,也要先把自己的主张写进典籍,然后再徐徐图之。   最可笑的就是此时的其余百家,他们高尚的选择了避世,认为儒家没了他们的帮助搞不出什么新东西,准备等儒家搞不定的时候,再高调出山,笑到最后。   他们忘记了,人这种动物是健忘的,当他们选择避世,就等于选择自我封闭,选择拒绝交流,也就是选择了被人世遗忘。   任何学问都是得用于一时的学问,绝对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学问,一旦他该有的位置被别人占据了,想要重新夺回来,就要付出比现在大的多的努力。   笨重的竹简对文化的传播是不利的,一个先生念了一屋子的书籍,对云琅来说,也不过是几十万字而已。甚至,比这还要少。   这时候的博览群书根本就是一个大笑话。   那些隐世门派就是以自己学问的珍贵性来要挟大汉,准备待价而沽,他们清楚地知道,少了诸子百家的学说,对大汉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损失。   这又是读书人的清高害了他们。   刘彻从来都不认为学问可以比他的皇权更加的重要,当他自己能够用手头的东西组建一套属于他,对皇权有利的思想体系,他对别的学说只会嗤之以鼻!   古来就有楚王好细腰后宫多饿死的说法,一旦刘彻对诸子百家学说的不屑习惯传播给了百官,百姓,诸子百家的思想被削弱,乃至于消亡,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按道理说,圣人们只会在乱世隐居,盛世出山,也就是明则出将入相,暗则独善其身。   可是在这个时代,好斗的圣人们似乎更加喜欢在乱世出山,指挥倜傥,覆雨翻云,能够极大的满足掌控他人命运成败的快感。   到了盛世,他们就会认为肉食者鄙,躲在深山老林里与松鹤清风明月相伴,彰显自己高人一等的圣人风范。   聪明人在乱世对百姓,对社会造成的伤害是一万个普通人都不能相比的。   毕竟,普通人没有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的本事,这样的本事只属于那些聪明人,比如诸葛亮,比如周瑜,比如曹操……   盛世的时候,聪明人又选择了避世,这个时候本该是他们真正发挥聪明才智,提高百姓生活水平的时候,他们却……过着安贫乐道的日子。   看似休闲的静静等待风云突变的时刻。   所以说,在这个时代,大智大勇之辈往往就是大奸大恶之徒,他们对社会的破坏性是空前的。   也就是说,他们的聪明才智根本就没有用在正道上。   空泛的思想,也造就了畸形的追求,中华史书上有层出不穷的计谋,有眼花缭乱的变化,有深沉的比黑洞还要黑暗的时代英雄。   唯独,像蔡伦,毕昇,黄道婆,这样对民生有着极大贡献的圣人少之又少。   人一旦沉浸在学问的海洋里,日子就过的飞快。   当寒露出现的时候,云琅才惊觉,霍去病他们已经出去一月有余了。   八百人的小股军队出动,自然不可能时时与后方联络,然而,一个多月没有动静,还是不合适的,云琅开始坐不住了。   毕竟,出去的人太少,就八百人想要一口吞掉上万人的大族群,还是很有难度的。   游骑向西跑出去一百里地也见不到霍去病他们的影子,这让云琅的担忧急剧加重。   没心没肺的曹襄也坐不住了,咬着牙准备带着亲兵去迎接一下霍去病他们。 第五十二章 松弛,松弛   “等等就回来了!”   谢长川倒是显得一点都不在意。   也就是老将,说出这句话来让人莫名的感到心安。   “八百甲士,在西边已经是一支足矣覆国杀将的力量了,在没有匈奴人的状况下,如果真的丧师辱国,小子,你该担心他们回来遭受我大汉军法,而不是什么成败!”   老家伙的膝盖上包着两片白色的狗皮膏药,这是云琅教给药婆婆的法子,也不知道她到底给狗皮上涂抹了什么药物,让老家伙坐在太阳地里会如此的舒服。   “丫头的医术不错,说老夫的寒腿就该在这个时候预防,这药膏绑在腿上暖烘烘的,舒服啊,到底是山门里出来的,不服气不成!跟丫头一比,军营里的那些医者都该杀了喂狗!”   “其实啊,小子也是山门里出来的,我家山门比丫头他们家的要大!”   “嗤——”   谢长川明显看不起云琅这个山门中人。   “当了官还算什么山门中人!”   老家伙还是固执的认为山门中人,就该住在山里吃草。   “我还是不放心去病他们,他们携带的粮草也就够半个月吃的,现在一个月都过去了,会不会事情有变?”   云琅不想跟老家伙讨论山门,虽然他话里话外的往山门上引诱,他还是决定跟老家伙讨论一下军事。   谢长川把身子靠在羊毛软塌上,伸直了腿脚扩大一下吸收日月精华的范围,打了一个哈欠道。   “就食于敌啊……他们之所以会出去,目的就在于就食于敌,多吃一口别人家的粮草,自己家的粮草就能省下来三口,甚至四口……这个道理不用老夫给你说明白吧。自古以来国朝饲养大军都是非常靡费国帑的一件事情,身为大军统帅,老夫就要有为国朝节省粮食的自觉。这几年啊,国朝供应富足,所以呢,出去就食于敌的事情就做的少了。以前战事紧,老夫也没有多余的兵力去扫荡,现在,也该轮着出击了,也该宣示一下大汉的威严了。”   听着老家伙杀气腾腾的话,云琅皱眉道:“听赵破奴说两年前已经有好几个上万人的大族群了,万一那些大族合并……”   谢长川直起身子怒道:“那就更加应该清剿一下了,身边居然有这么多的祸害!”   “小子是在问谢宁他们的安危,不是问该不该杀谁!”   “你就当他们死了,上了战场还一心求活的人,早就该死了。给我把毯子盖上!”   谢长川一下子就杀死了话题。   云琅只好拿起毯子给老不死的盖上,还特地把毯子脚塞好,免得透风。   既然老不死的对自己亲儿子的生死都不在乎,那就只有一种可能,霍去病他们干的事情没有多少难度。   既然已经来了白登山,几个老不死的都要去问候一下。   和谢长川喜欢一人独居不同,其余几个老不死的都聚在一起,齐齐的光着腿,膝盖上同样绑着狗皮膏药,脚底下还有一个木盆,里面装着草药水,还有各自的亲兵在帮他们捏脚。   苏稚在一边不断地纠正亲兵们的捏脚手法,老不死的们一个个舒服的龇牙咧嘴。   这里已经变成一个老年干休所,这一批同时来到白登山,收获了无数荣光的老家伙们,如今就等着皇帝的旨意下来,好风风光光的班师回朝。   然后弄一个内地的武官职衔,然后无忧无虑的养老等死。   即便是孟度对云琅的到来都没有给脸色,弄不死赵破奴不是他们的本事不济。   就算刘寄他老子刘佩来了,也同样对那张文牒一点办法都没有。   要说他们对刘寄临阵畏惧不前这事没有意见那是假的,只是赵破奴把事情做的太绝,把人给弄死了,让他们一时没了交代。   现在证明,刘寄是被绣衣使者弄死的,那就怨不得他们这些人保护不力了。   当时情势危急,已经是全军决战的时刻,没有哪一个人是安全的,谢长川的帅帐都已经顶到了山腰处,身为刀盾兵曲长的刘寄站在最前线没人能说出什么不是。   不管好坏,事情终究解决了,孟度也就不再继续追究了。   药水泡水洗脚是云琅自己在家里弄出来的,是被公孙弘操练过度的日子里的想出来的解乏方子,没想到被苏稚用到了这里。   裴炎的亲兵手劲比较大,捏的老家伙疵牙咧嘴的,即便如此,他还对苏稚道:“山门里还有什么好东西不妨一次都拿出来。”   苏稚笑道:“再想进一步的调理身子,就只能等老将军回到长安之后,居住在医馆里细细调养了。小女子在富贵镇开了一家医馆,那里有我璇玑城的长老药婆婆坐镇,调理身体的本领比小女子高明百倍。”   射声营的总统领陈余呵呵笑道:“好啊,等回去了,就去你说的富贵镇好好地调养一段时间,以前是为陛下活着,如今,陛下用不到我们这些老狗了,也就该为子孙多活几天。”   苏稚既然已经会做生意了,云琅也就放心了,只要把这里的老家伙都弄到医馆去住院,她的医馆没道理不红火。   干休所啊,多肥的生意啊!   裴炎看见了云琅,就和善的笑着招手道:“大财主来了,才听见丫头说在上林苑弄了好大一片园子,真是好本事啊,皇家的地也能弄来。”   云琅抽抽脸皮苦笑道:“两千万钱呢……”   “唉,一点钱算什么,只要是好地,就是赚到了,一个关内侯在长安附近有没有三千亩地就要打个折扣。你年纪轻轻就爵至少上造,虽然弄不明白你是怎么得来的这个实爵,老夫还是觉得你很厉害。大汉的虚爵用钱能买到,实爵……呵呵,没有说得过去的功劳即便是皇亲也没有资格。”   苏稚听到裴炎这样问,连忙给云琅脸上涂粉,笑嘻嘻的道:“以前也是虚爵,那一年匈奴跑上林苑去了,他一个人阵斩了十六个匈奴甲士,其中还有一个当户。”   裴炎嘴里啧啧有声,转头对自己的老伙伴道:“看看,这就是别人家的孩子。这一次如果从白登山回去啊,说不定就能封侯,不说斩获多少,就是找到冒顿陵寝这一条,就该大赏!”   在一片夸赞声中,云琅连连作揖致谢。   “小子只是侥幸而已,就如老将军所说,小子虽然立下了一些微功,可是闯的祸也不少,这一次回去,陛下不见怪已经是侥天之幸了,何敢妄求封侯!”   老家伙们的话不能听,而且,谁听谁倒霉,这是一群已经失去奋斗动力的老家伙,他们对所有人都会笑脸相迎的,因为他们已经对这个世界没了更多的要求,只求保住自己已经获得富贵生活。   今天说东,明天说西,只要为了短暂的平和,他们什么话都会说的,即便这些话连他们自己都不信。   所以说,这样的老家伙是最没有是非观念的人群。   云琅很希望匈奴人再来一次,好让他再看看这些老将们失去的彪悍以及强大的战力……   将军们的行为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将士们,一些军营正在磨刀霍霍,准备等霍去病他们回来之后就去收割属于他们的战利品。   另外一些军营则显得无所事事,到处都是横七竖八躺着的军卒。   大战方歇,正是军人们回魂的时候,这个时候没有人能再用严苛的军纪去要求他们,如果继续绷紧了弦,这根弦就会断掉,在大军中,这个时候是最容易出现营啸的时候。 第五十三章 霍去病的第一次抢劫   一群丢盔弃甲的军卒守在骑都尉等着包子熟。   这群人明显就不是来做客的。   没人会红着眼珠子守在笼屉边上。   骑都尉的伙夫尽量不去招惹他们,在这群人等包子吃的功夫,拎来了好几桶小米汤。   “包子还有一刻钟就好,为了照顾大伙的肚皮,伙夫们特意往皮子里面多塞了肉,再等一会,先喝口汤,润如嗓子。”   或许是伙夫头子的话好听,让这些暴虐的军卒们心情好了一些,找来了木碗,开始分着喝米粥。   “贼囚攮的,耶耶们在白登山上拼死拼活,这里倒是有好吃食,一个个都养成猪了。”   一个把皮盔斜戴的家伙喝了一大口米汤,开始骂骂咧咧。   伙夫头子听这些人开始骂人了,就咧开嘴笑了。   “白登山上下来的都是好汉,自称耶耶某家也认了,只是,诸位耶耶,我骑都尉死守钩子山的时候,您几位可没有打仗啊,还不是站在白登山上看热闹。我们是伙夫,本来就不是打仗的,可是我家将军跟战兵兄弟们可不是吃白饭的。同样也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好汉。”   人只要开始说话了,就表示他开始有点理智了,喝汤的军卒敞开衣衫,露出一胸口的黑毛抽抽鼻子道:“不管什么时候打仗,只要是打过的就是耶耶的好兄弟。咦?你们的营地怎么这么空?难道说那几仗下来,已经把人给打空了?”   伙夫头子笑道:“看看你们的破衣烂衫,还像个人么?再有一月就该穿皮袄了,大伙的冬衣还没着落呢,我家将军就趁着这个机会去给大家伙弄羊皮去了。”   谈到钱,这些人眼中的疯狂之色就迅速的褪去了。   为首的军汉神秘的指指西边。   伙夫头子嘿嘿直笑。   “有女人不?”一个黑不溜秋的家伙问道。   伙夫头子笑道:“想女人了?”   为首的军汉粗俗的指指胯下怒道:“九年时间都没有用武之地,贼囚攮的,耶耶现在看见母马都觉得亲近。”   伙夫头子摇摇头道:“奸淫是我骑都尉的第一号禁忌,估计没人敢犯!”   军汉头子大笑道:“这是你们来白登山的时间短,要是跟耶耶一般在白登山待九年,母猪你们都不会放过。”   军汉粗俗的话语顿时引得所有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眼看着巨大的笼屉蒸汽缭绕,肉香四溢,军汉们一个个顿时没了说笑的心思,纷纷围拢到蒸笼边上,准备等笼屉盖子一打开,就抢他娘的。   “洗手,洗手……”   伙夫头子指着简易水车的水槽推着这群脏军汉们赶紧洗手洗脸。   “又不是入洞房,洗什么手!”   “这里刚刚死了好几万人,到处都是苍蝇,那东西可是在死尸身上爬过的,你们不怕得疫病,我们还怕呢。耶耶们,就去洗洗手脸,包子多的是,只要不怕撑死你们就吃。在这之前先把手脸洗干净啊!”   听到伙夫头子说起疫病,军汉头子不知道想起了什么,雄壮的身子不由得颤抖了一下,抬腿就把身边的军汉踹到一边怒吼道:“洗手,洗手,贼囚攮的,快洗手!”   有了理智的人,只要说真正的道理都能说通,军汉头子估计是见识过疫病恐怖场面的,在他的弹压下,三十几个军汉骂骂咧咧的开始聚在水槽边上洗手洗脸,有几个洗的痛快的,干脆就赤条条的跳进水槽,开始洗澡。   他们在水槽里嬉闹,彻底的向所有人努力证明自己还活着。   骑都尉的军士们对这一幕已经见怪不怪了,他们已经疯魔过来,现在该这些人疯魔了。   骑都尉疯魔的时候不算过分,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军司马才是最疯魔的一个。   一具死尸抬进去,再用麻布裹着抬出来的时候基本上都是零碎的……   因此只要不是彻底发疯的人,在看到云琅笑脸的时候,基本上双腿就会发抖,严重的尿裤子都不稀奇。   因此,他们都是在有限度的疯魔一下,不敢太过分,很怕落在军司马的手里,天知道会不会被送进那间灰色的军帐里面。   至于包子?骑都尉的将士们早就不稀罕了,他们宁愿吃盐菜喝米粥,吃大饼也不愿意吃包子了,尤其是马肉包子!   现在有人来帮忙吃光肉包子,对他们来说是一种解脱。   笼屉被打开的一瞬间,最上面一层上的肉包子一瞬间就不见了。   很多还赤身裸体着,不过,这丝毫不影响他们抢包子吃。   军汉头子一边吃包子眼珠子一边滴溜溜的转着。   他奇怪的发现,骑都尉的那群人,并不往笼屉跟前凑,而是抓着一块盐菜吃饼子,喝稀粥。   “他们已经吃过了……你们是客,先紧着你们吃,慢慢吃,喝口汤再吃啊!”   伙夫头领笑着给军汉们解释,一边还要督促这些人不要吃得太快,免得烫坏了喉咙。   对大汉人来说,食物永远都是最好的安慰剂,而一顿美食对一个人的安慰作用,更是其它东西所不能代替的。   每天,都有这么一群人来到骑都尉,接受食物治疗,大部分人在美美的吃过一次之后就会忘记战场上发生的噩梦,还有一部分人的病症比较顽强,需要两到三顿。   又过去了五天,秋雨淅淅沥沥的下着,似乎没有一个尽头,云琅彻底坐不住了……   曹襄,郭解带着补给出去两天了,是按照霍去病临走前制定的行军路线走的,结果,依旧没有消息。   云琅这时候才发现,人只要撒出去,就基本上跟他没有关系了。   八百骑兵走在草原上仅仅是一个不大的黑点,当霍去病催动乌骓马爬上一座高坡,天上的乌云也渐渐的散去,一道光柱透过乌云的缝隙洒在草原上,而黑马,黑甲的霍去病,无疑是这片景色中最耀眼的重点。   山坡下,散布着数百顶帐篷,当骑都尉全军出现在高坡上,猩红色的战旗迎风招展的时候,平静的牧人区顿时就沸腾起来了。   霍去病扫视了一下眼前这个羌族小部族的规模,对赵破奴道:“命令他们上缴五百头牛,五千只羊,五千张羊皮,否则,杀无赦!”   赵破奴控制着不听话的战马眼看着这个部族的男丁已经集结完毕不由的苦笑道:“我们应该直接杀过去的。”   霍去病看了赵破奴一眼道:“你身后是大汉的军旗,不是马贼的名号!”   赵破奴无奈的笑了一下,就催马下了山坡,来到距离牧人群一箭之地大吼道:“我家将军有令,命令你们立刻交出五百头牛,五千只羊,五千张羊皮充作军资,胆敢违令者,杀无赦!”   一个粗豪的声音从牧人群中传出来:“这里是我们的牧场,牛是我们的,羊也是我们的,我们不给,该死的马贼,有胆量就来战吧!”   霍去病身边的谢宁听得清楚明白,不由得摇着头笑道:“真是不知死活!”   霍去病也不等赵破奴解说,手轻轻一挥,率先纵马下了山坡,径直向牧人群中发声的地方冲去。   八百匹战马狂澜一般从山坡倾泻而下,速度由缓而急,才下了山坡,马速就已经提高到了极致,堪堪进入射程,弩箭就如同暴雨一般倾泻了过去,三发弩箭射完,骑士手中的短矛就再次飚射了出去。   此时,最前方的霍去病已经跟残存的牧人碰面。   没有任何的怜悯,钢枪轻易地刺穿了牧人的皮甲透背而出。   丢弃了钢枪,长剑已经握在手中,挡开了牧人的弯刀,然后顺着弯刀斩了下去,带走了牧人的四根手指。   乌骓马在人群中左冲右突,霍去病面前无一合之将!   一千余人的牧人队伍,那里经得起八百甲士冲锋,薄薄的牧人军阵仅仅是在几个呼吸间,就完全被凿透。   在霍去病的身后,留下一道血肉模糊的道路。 第五十四章 施政灵活的霍去病   拦住霍去病马蹄的不是什么强悍的武士,而是一个瘦弱的老妪,她冲着铁塔一般的霍去病大吼大叫,手里还举着一面破烂的木盾。   原本要踩烂她的乌骓马被霍去病轻轻一带,就绕过老妪,直奔那个被好多强壮牧人簇拥着的头人。   头人同样在大喊大叫,这一次,霍去病却没有控制乌骓马,咆哮的乌骓马人立而起,两只硕大的前蹄重重的踏在正前方的一个牧人头上,硕大的脑壳顿时就碎裂开来。   恐惧的头人继续后退,冲着霍去病大声道:“我们给!”   霍去病并没有停手的意思,掌中的长剑砍掉了一个敢于向他挥动武器的牧人的头颅。   攻击的时候,霍去病就是骑都尉这支骑兵的锋刃,因此,他走到那里,军队就会沿着他冲击的方向继续进攻。   直到霍去病砍掉了头人的脑袋,所有的牧人都跪倒在地,他才勒住了战马,四处张望。   “将军,有人带着妇孺向西边跑了。”   谢宁喘着粗气,指着西边那一串逃窜的背影很想去追杀一下。   霍去病瞅了一眼,发现逃跑的全是妇孺就摇头道:“我没有想把他们斩尽杀绝!”   赵破奴幽幽的道:“他们会复仇的。”   霍去病晒然一笑:“那就来!”   除过汉军之外,唯一站着的人就是那个老妪,她顽强的向全甲胄汉军骑兵中最壮硕的一个,用她那面破木盾发起进攻。   木盾撞击在甲胄上,发出蓬蓬的声音,挨揍的李敢郁闷的瞅着这个老妇,用剑扒拉一下老妇的木盾,老妇就打着踉跄摔了出去。   摔出去的老妇顾不得流血的鼻子,在地上翻滚一下又抱住了李敢的马腿。   “她一定很疼爱她的孙儿……”   李敢身边的骑兵笑嘻嘻的对李敢道。   “族长死了,谁是新的族长?”霍去病张口问道。   跪在地上的羌人牧民一声不吭,无人作出应答。   抱着李敢马腿的老妪挣扎着站起来,大声道:“我是!”   霍去病深深地看了一眼老妪点头道:“好!你是新族长,现在我要五百头牛,五千只羊,五千张羊皮,快去准备把!”   说完话就从手里弹出去一枚铜牌落在老妪脚下:“以这枚铜牌为信物!”   老妪看着霍去病道:“我们会饿死的。”   霍去病冷笑道:“这是十年来你们该上缴的进贡,以后,每年五十头牛,五百只羊,五百张羊皮!如果不想让我们来,你们就该送去白登山!”   同样的话,霍去病已经说了四次了,前三次的过程很顺利,赵破奴宣告过后,那些部族就立刻答应,会准备牛羊,把这些年没有缴纳的贡品补齐,在大军回程的时候一并送上。   为此,赵破奴还是不满意,他坚持认为这些人是不可信任的,一旦大军离开,这些部族就会跑路。   霍去病并没有接受他立刻抢劫的建议,带着大军秋毫无犯的离开了那些部族的营地。   事情已经确定,老妪无力更改,瞅着满地的牧人死尸流淌着浑浊的眼泪,答应了霍去病的要求。   而霍去病也没有在这个狼藉一片的地方久留,再一次带兵离开。   已经离开很远了,赵破奴依旧不断地回首看那个哭声震天的部族营地。   他对这些异族人的信誉没有半分的信心。   霍去病从来就不是一个喜欢给别人解释他的意图的人,见赵破奴依旧不理解。   就对赵破奴道:“等我们回到白登山,你去找阿琅,他会给你一个合适的解说。”   “如果这些部族跑了呢?”   霍去病笑道:“匈奴人是怎么做的?”   赵破奴吸一口道:“烧杀抢掠!”   “我们是匈奴人么?”   “自然不是!”   “既然不是匈奴人我们为什么学匈奴人那一套?阿琅曾经说过,把一个财源连根拔起是最愚蠢的事情,这叫杀鸡取卵!当然,取的少了,这些人就会发展起来,取的多了,这些人就会没有了活路,会跑,会造反。只有恰好取走可以为他们发展提供帮助的那些财力,才是合适的,这是一门很大的学问。”   “抢劫还有学问这一说?”   “阿琅说过,学问最质朴的地方就在于它无处不在!”   赵破奴想了好一阵子才恍然大悟道:“你们的意思是说,这些人投靠我大汉,还能活下去,见到了匈奴人,根本就没活路是吧?”   霍去病笑道:“这才是长治久安之道!”   赵破奴搓搓手道:“河湾处还有一个更大的部族,现在正是牛羊肥壮的时候,我还听说,他们部族不仅仅以游牧为生,他们还在河湾处种地。是一个很肥的部族。”   霍去病长吸一口气道:“好吧,就以这个部族为最后目标,半农半牧的部族最容易成长起来,干完这件事,我们就回去,回程的时间不能再拖了。”   这些稀奇古怪的道理,霍去病是从云琅那里听来的,不过呢,这样的论调一般都非常的零散。   云琅有时候会在一起吃饭的时候说一两句,有时候师兄弟们一起泡澡的时候来两句。   更多的时候是在云琅对着草原发感慨的时候听来的。   很奇怪,霍去病对云琅说的这些话一点都不怀疑,或者说,云琅从小留给他的印象就是一个不说错话的人。   人都是有惰性的,在找到一个靠谱的伙伴之后,他就觉得自己没有必要再去苦苦的学习,或者思考那些难以找到答案的事情。   这在社会分工中属于优化资源。   当然,大汉时代,兄弟情义还是非常淳朴的,很多至死不渝的友情就是发生在这个时代,而且概率远远比至死不渝的爱情要高得多。   毕竟大汉的好女子一般都是强悍的,甚至强悍到了凌驾于男人之上。   羌人明显是一个男尊女卑的民族,霍去病没有去思量那个拼死作战的老妪。   或者她就是单纯的想要去死,年长的妇人对部族来说是一个负担,也就是这几年部族的物产丰富,如果遇到灾年,她们就是第一个被遗弃的对象。   让一个地位最卑下的老妪当上族长,对这个部族的影响是深远的。   一个绝望的人,蓦然间获得了最大的权力,天知道会在部族中引起怎样的波澜。   霍去病要的就是这种波澜,如果可能,他准备将草原上的部族首领全部换成老妪。   对于老妪来说,让自己的子孙活下去才是最大的幸福。   至于那些有理想,有远大志向的羌人,霍去病认为应该全部杀掉,或者贩卖到远处成为奴隶,不能给这样的人任何机会,一旦这样的人成长起来了,对大汉没什么好处。   河套之地……堪称天府之国。   桀骜不驯的大河在这里拐了一个大弯,丰沛的河水终于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滋润着这里的土地,让这偌大的河套之地变成了水草肥美之地。   骑都尉的斥候在草原上来回奔驰,马蹄所到之处,惊起无数的禽鸟,乌泱泱的飞上天空,有的直冲云霄,有的笨拙的在草尖上扑腾。   一些隐藏在草丛中的小兽,也在绿草中间分开一道涟漪,迅速的向远处狂奔。   站在土包上的野狼在引吭高歌,向这支踏进他们领地的人类发出一声声的警告。   还没有走到赵破奴所说的大部族,就看到了热情好客的部族首领。   他们准备好了肥美的羔羊,已经香醇的马奶酒招待远来的客人。   笑语盈盈的憨厚脸庞,妖娆多姿的羌族美女,无不显露着羌人族长的好客之心。   只是在远处,霍去病还看到了汹涌的骑兵群,这些骑兵与霍去病见到的由牧奴组成的骑兵完全不同,他们有些人已经披上了铁甲,手里的武器也不再是简陋的弯刀与狼牙箭,而是闪烁着金属光泽的铁质武器。   上一刻,族长满口答应了五千头牛,两万只羊,两万张羊皮,三十万斤粮草的进贡数量。   下一刻,族长的头颅已经凌空飞起,激起的血雾落进了银质的酒碗。   “敢在大汉天使面前称兵者死!”   霍去病的怒吼,彻底的激发了骑都尉的血气。   赵破奴哈哈大笑,率先杀进了羌族人拿来壮胆的骑兵队伍,李敢,谢宁也不甘落后。   将军既然发出这样的将令,那就预示着此战不封刀! 第五十五章 河曲城   一支被霍去病整整训练了三年的军队,在这之前又被羽林军整整训练了五年的军队,在遇到一支仓促成军的牧人军队,后果是可以预期的。   这也是大汉之所以能够面对强大的匈奴而面不改色的最大依仗。   垂髫入军营,白发方还乡!   即便只有八百人,面对羌人部族的三千之众,率先发起进攻的却是他们。   没有解释,没有骂战,没有使者交相往来,第一个出现在羌人军队前面的汉军,没有任何畏惧,只是大吼着投出了自己的第一支短矛。   短矛落进羌人密集的军阵,泛起一朵血花,羌人的军阵稍微混乱了一下,就有更多的短矛落在了他们的身上。   羌人将领不明白,族长已经准备答应汉人的所有条件,为什么会招来这些汉人如此猛烈的进攻。   族长说族人需要时间,只要再给白马羌十年时间,白马羌就能占领这片肥美的土地,至于现在,即便是咬着牙也要撑过去,不能引起汉人,或者匈奴人的注意。   匈奴人来过,带走了羌人最美丽的少女,最肥壮的牛羊,以及最美的毯子……   听说汉人来了,他们没有匈奴人那么贪婪,只要进贡,并不需要白马羌敬献更多的东西。   没想到,汉人来了……他们要命,要所有人的命!   羌人首领的长刀架住了谢宁的长剑,忍不住悲愤的道:“我们没有反抗!”   谢宁大笑一声道:“不知道,是将军下的军令,哈哈哈,力气不小,再来一下!”   谢宁的长剑接二连三的砍在羌人首领的弯刀上,直到将羌人的长刀斩断,这才得意的将长剑向羌人的身上招呼。   八百人,被分成了四份,每一支骑兵都变成了一柄锋利的匕首,在羌人的军阵中来回穿梭,羌人军阵如同遇到热刀子的牛油,遇热就化。   一次穿插,偌大的羌人军阵就被分割成了四份,二次穿插,羌人军阵就变得稀碎,每一个羌人都觉得自己一个人要面对一群凶神恶煞般的汉军。   当失败的想法从心底升起之后,就有胆小的羌人拨转马头,仓惶向草原深处狂奔。   一个人跑,战斗还在继续,当百十个人一起跑的时候,就没有人有心思作战了,每一个人都不想用生命去给别人创造逃跑的机会,于是,一个很可怕的场面出现了。   一支只有八百人的军队,在压着一支人数更多的军队作战,并且还有多余的人用弩箭去射杀那些企图逃走的羌人。   战阵中心有最暴虐的汉军在左冲右突,战阵外面有咆哮的汉军铁骑不断地将弩箭投入到人群中。   即便是最胆小的汉军也明白,此时此刻,汉军已经掌握了战场。   羌人首领不甘心的拔出手臂上的弩箭丢在地上,冲着那些随时准备逃遁的羌人骑兵嘶吼:“不要跑,不要跑,跑的越快,死的就越快!”   然而,没有人再肯听他的军令,他们利用所有的机会向外冲,在他们看来,只要冲破汉军外围的游骑,他们就能活着离开这片血肉战场。   汉人的弩箭不仅射的远,而且还锋利,五十步以内,即便是轻薄的铁甲都能贯穿,至于大多数羌人装备的皮甲,在三菱锥面前如同薄绢。   汉军游骑是军中最强悍者组成的,最擅长的就是游击骑射,他们携带的弩箭数量也是最多的。   因此,当羌人转身逃跑的时候,把宽阔的脊背留给游骑,就等于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了屠夫。   羌人首领眼看着羌人战士纷纷从战马上坠落,仰天哭嚎一声,就如同疯虎一般杀向站在军阵最中心的黑甲将军。   赵破奴,谢宁,李敢,围绕着霍去病一圈又一圈的扩大战圈,霍去病坐在乌骓马上冷静的四处观望。   乌骓马的四蹄轻巧的避开满地的死尸,如同在花园散步。   狼牙棒敲飞了一柄长刀,羌人武士首领的铁拳就狠狠地砸在跟他错马而过的汉军脸上,几颗牙齿带着一大蓬血水冲天而起,受到重击的汉军骑兵抱着马鞍子亡命的逃窜。   霍去病皱皱眉头,正要亲自上阵,却看见举着长刀的赵破奴从他左面冲过来,与羌人武士首领战成了一团。   眼看战场变得混乱无比,霍去病大吼一声:“散!”   原本结成大队的汉军骑兵,立即分散开来,以伍,什,为单位重新投入战局,于是,战场就变得更加混乱。   脸上沾满血浆的李敢凑到霍去病面前吼道:“要不要追击?已经跑了不少人了!”   霍去病吼道:“不用,迅速结束战斗,我们去羌人营地!我要看看他们到底在隐瞒什么!”   更多的人参与了逃跑,于是成功的可能性就变得很大,这又反过来促使更多的人参与了逃跑。   当偌大的战场只剩下赵破奴与羌人武士首领还在作战的时候,霍去病终于发出了清理战场的军令。   十几支弩箭插在羌人武士首领的身上,他再也握不住狼牙棒,嘴里流淌着血,双手无力地向前抓了一下,就从战马上滚落了下去。   “再来两个回合,我就能杀了他!”挨了羌人武士首领一棒子的赵破奴不满的吼叫。   没有人理睬他,他们迅速的从战场上找回自己遗失的兵刃,迅速装满了自己箭囊,顺便在所有尸体上刺了一枪之后,就换了战马,再次随着将军向河曲挺进。   远方传来了低沉的号角声,于是,霍去病就看到草原上到处都是人。   “三万多人哪!”   赵破奴自言自语了一句。   大军顺着长河一路向北,走了不到三十里地,就看到了大片的平原,这里的牧场就不多了,取而代之的是大片的原野,刚刚成熟的青稞,正沉甸甸的垂下脑袋,就等最后收割时刻的来临。   “不少于五千亩……”   现在对土地,尤其是长满粮食的土地,李敢非常的重视,只是大概看一眼,立刻就报出来了一个大概的数字。   “再有三五年,这片平地都会变成水浇地,天啊,五万多亩地,对三万牧人来说,一年的产出,足够支撑他们三年所需。”   令霍去病震撼的不仅仅是这一大片农田,还有一座修建了一半的城池。   仅仅从宽大的城墙结构就能看的出来,这座城池一旦被修建好,足矣容纳十万人!   汉军向前,羌人向其余三面逃跑,却有一大群人连蹦带跳的迎着汉军跑了过来。   没有罗圈腿,没有穿皮袄,这该是一群汉人!   这群汉人很守规矩,仅仅看他们直愣愣的冲向大军正面,而是在道路两边跪下了,赵破奴就知道这些人根本不可能是什么流民一类的人,应该是一些比较有见识的人。   “派出五百人,迅速抢占城池,而后清理城池里的人,异族人不得有一人存留!”   赵破奴,李敢答应一声,就带着各自的队伍突出大队,加快了马速向城池扑了过去。   霍去病停下马蹄瞅着路边跪着的汉人道:“谁是你们的首领,站起来回话。”   一个年长的汉人迅速站起来,咧了咧嘴,还没说话,却先大哭了起来。   霍去病等了片刻温言道:“既然是大汉人,我们既然来了,你们就该没事了。现在回我的话,你们是怎么到这里来的?”   年长的汉人嗷的叫了一嗓子,然后跳着脚大叫道:“胡商温玉朴,胡商温玉朴,他骗我门说准备在边地修建一座大庄园,还给了我们不菲的工钱。结果,才出了并州,他就给我们拴上锁链,由胡人押送,将我们送来了这里。不但要教胡人种田,还要给胡人筑城,打造武械,没黑没白的干活,稍有不忿,就会被鞭挞至死,来的时候两百八十七人,现在就剩下不到两百人了。”   霍去病吸一口气道:“你们来这里多长时间了?”   “三年,将军,已经三年了,据说温玉朴还在继续骗我汉人来河曲城,您一定要把这个贼商贾拿来问罪啊!” 第五十六章 曹襄的胆量   为首的汉人老汉姓刘,叫刘本,跟天子是本家,以前是大匠作里的匠师。   不知道他到底是不是有皇家血脉,反正这个老家伙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   一会儿软语哀求,一会儿莫名其妙的说起某一个皇族的名字,希望霍去病能给他捎个话,把他带回长安去。   霍去病当然不会相信这个老匹夫的话。   为了赚钱,连命都不要了,西北边地这种地方也敢来,只能说明那个叫做温玉朴的胡商,给他们的好处大到了让他们忘记危险这回事。   这座城虽然只修建了一半,但是啊,城墙几乎已经完工了,如果不是城门还没有装上,那个该死的羌人族长,绝对不可能显露出那副俯首帖耳模样的。   另外,那个该死的老匠师一句实话都没有,除了被温玉朴给骗了这件事是真的,其余的全是假的。   只要看看他娶的四个羌人老婆,以及不错的房子,就知道这家伙在河曲城日子过得不错。   也没有百十个汉人被羌人活活打死的事情,这群人在长安的时候,不是种田的好手,就是技艺不错的工匠,铁匠,木匠,医者,瓦匠,石匠,甚至连铜匠都有两个。   好不容易骗来的高端人才,那个奴隶主愿意把他们当牛马使唤?   事实上,在看到这群人的第一眼,霍去病就不相信这个老家伙说的每一句话。   一个个吃的膘肥体壮的,哪有半点受苦的模样。   河曲城是一个很不错的地方,距离朔方也就五百里,距离白登山不到四百里。   如果在这里屯驻一支大军,偌大的河套就完全被大汉抱在怀里了。   由河曲继续向西,向南,就是以前匈奴白羊王的地盘,就是因为卫青前年的一场大捷,才造就了白马羌族的兴盛。   一座城,可控千里之地,由不得霍去病不动心。   因此,他决定不回白登山了,云琅应该带着剩余的骑都尉人马都赶来河曲之地。   他相信,有云琅在,加上这群该死的贪财工匠,河曲城应该可以很快的发展起来。   如果运作的好,以后,北方边关的粮秣,应该由河曲城来供应,而不是从长安费力不讨好的运输。   如果说这里还有什么不好,那就是距离大汉本土太远了,一旦开战,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   于是,霍去病就写了两封信一封给云琅,一封给谢长川,另外还写了一封奏折,希望能由老宦官用最快的渠道送到皇帝的案头。   李敢,赵破奴,谢宁依旧在城外疯狂的捕杀羌人成年男子,按照霍去病的计划,这个三万人的部族必须分裂成十个以上的小部族,在这之前,必须要把羌人的胆子用屠杀吓破。   这已经是霍去病能想到的最好的法子。   在云琅他们收到信函之前,霍去病认为必须先把城门安上,然后才好据城而守。   刘本绝望的发现,他的好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他原本只需要指挥别人怎么干活,自己不需要费什么力气,行动坐卧都有人伺候。   现在不同了,他需要穿上破旧的衣衫,混在被捉来的羌人群里,用尽力气干活,稍微有些不如意,想要偷懒,就会有牛皮鞭子抽下来。   在霍去病,以及骑都尉将士面前,他们没有任何地位可言,这,原本也就是他们在大汉的地位。   “上冻以前挖不好壕沟者斩!”   “三十日修建不好城墙者斩!”   “二十日修建不好城门者斩!”   “十日之内修建不好营寨者斩!”   刘本不认为这些军令都是拿来吓唬人的,他这样的匠师在大汉还是有很多的,显不出比别人更加的高贵身份。   大汉的军令从来就没有打折扣的时候,以前在长安,匠师要是不小心接到了军中的活计,不死也要脱层皮。   大汉军中从来就不是一个可以讲道理的地方。   曹襄在走出白登山两百里之后,就不再前行了。   他的胆量只能支撑他走到这个地步。   心忧霍去病,李敢的安危,他的胆子却又告诉他只能走到这里,如果继续向前,他觉得自己一定会被荒原吞没。   没有真正来到过荒原的人,没有一人独自站在旷野下大吼大叫过,是没有资格说自己是一个大胆的人。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罩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这样的景致自然是极美的,读这样的诗歌,必须坐在一个安全的所在诵读,才会催生读书人向往洪荒,向往自由的诗意。   站在曹襄所在的山包上极目四望,再读这样的诗歌,只会让人潸然泪下,惶恐不安。   如果蒙住曹襄的眼睛,让他心里想着霍去病,李敢正在等待他的救援,即便是火海地狱他也能闯一闯。   或者有云琅在他身边,他即便是硬着头皮也敢走一遭荒原深处。   只可惜,站在他身边的只有郭解……   “有一群狼已经跟了我们两天了。”   郭解坐在山包上,忧愁的看着风吹草地出现的狼群,幽幽的对曹襄道。   “我恨不得他们现在就扑上来咬死我,这样,我就不害怕了,心里也就不会这么难受了。”   曹襄木讷的瞅瞅郭解心里惭愧欲死。   “小人的命不值一晒,只要能保护侯爷回去,小人的性命才有价值,否则,即便是小人回去了,也会被军司马送上那个手术台,生吞活剥掉。去留,全在侯爷一念间,小人誓死追随!”   曹襄忍不住泪流满面,捶着胸口道:“我知道我必须前进,哪怕是死也要前进,可是我就是不敢,就是不敢……哈哈哈,我对不起去病,对不起阿敢,也对不起阿琅!”   曹襄的亲兵队长眼看着曹襄落泪,心头也非常的难受。   自家的主子在长安胆子非常大,非常大,什么样的祸事都敢闯,什么样的恶事也敢做……可是,那毕竟是长安,是他的家。   两百人的军伍,放在偌大的草原上根本就算不得什么,谈不到什么安全感。   郭解看着哭泣的曹襄,很自然的升起一种鄙夷的心态来,他一点都不想去草原深处,更加不想再去战斗。   白登山准备逃跑的那一幕,被骑都尉上下看的请清楚楚,他手下的二十七个游侠全军覆没,却莫名其妙的被列入了战死军卒的名册。   唯独他,因为那一幕,被谢长川将他以前立下的功劳一笔勾销了。   “侯爷,我们回去吧,军司马只要求您前探两百里,如今,我们已经到达了两百里的极限。再走,就会遇到不臣的部族,以及大股的马贼,甚至还有遇到超大狼群的可能。您也听到了,狼群日夜嚎叫,就是在召唤其余狼群赶来汇合,而狼群也会引来讨便宜的马贼……”   哭泣了足足有半个时辰的曹襄忽然站起来,瞅着升起不长时间的太阳,对亲兵队长曹良道:“准备启程吧!”   曹良看着曹襄煞白的面孔不忍心的道:“我们可以不前进,在这里扎营等两天也行。”   曹襄坚决的摇摇头道:“必须前行,直到找到去病跟阿敢为止!”   “可是您……”   曹襄突然吃吃的笑了,仰着头道:“我的胆子太小了,这我知道。我更知道,如果我进了草原,去病哪怕将草原翻个底朝天也会找到我。如果我进了草原,阿敢宁愿跑遍草原也会找到我。如果我进了草原,阿琅的胆子虽然也不够大,可是啊,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钻进草原深处,在我最需要他的时候出现在我的面前。既然如此,现在去病,阿敢去向不明,我有什么理由不进入草原深处?”   “可是您……”曹良欲言又止。   “打昏我就成了……我醒着会扰乱军心,还会成为你们的负累,可是啊,我如果昏过去了,就没问题了。哈哈哈……等我找到去病跟阿敢,我的胆子又会大起来的!现在,打昏我,大军立即前进!” 第五十七章 生死一念间   眼看着秋意变浓,霍去病还是没有回来,此时的云琅反而不着急了。   他害怕回来一两个残兵败将,如今,一个人都没有回来这就很说明问题了。   霍去病应该是有什么新的想法产生了,而且这个新想法很可能是他发现了新的战机。   他现在就担心霍去病脑子一热,立刻干出封狼居胥这样的事情。   此时的匈奴与历史上的匈奴有很大的区别,地方上的匈奴并没有对伊秩斜俯首帖耳,於单也没有彻底的跟伊秩斜撕破脸皮,至今还在继续撕扯,因为卫青不知所踪,不论是伊秩斜还是於单都将愤怒克制在一个理智的范围之内。   伊秩斜的釜底抽薪之计非常的成功,於单依仗为臂膀的左右大将,左右大当户,都保持中立,他们很愿意看到伊秩斜跟於单能分出一个胜负来。   内忧外患之下,再爆脾气的人也会学着隐忍。   很久以前,云琅认为封狼居胥是汉人武将的最高荣耀,现在,他可不这样看。   没有见过刘彻的人,很难对他有一个合适的评价,即便是司马迁,对刘彻的评价都很难称得上公允。   封狼居胥是什么?   如果一定要给这个行为加上一个定语。   那么,——封禅是一个很合适的词语。   什么人才能封禅呢?   毫无疑问,只有皇帝!   云琅最佩服霍去病的一点其实也是封狼居胥山!最厉害的是他在干完这件事之后不久,居然死了……   不论刘彻对霍去病的行为有多么的恼怒,有多么的想要找后账,霍去病都不在乎了,因为他死了,身为武将在他最荣耀的时刻死了。   即便刻薄如刘彻,也只能给他举行巨大的丧礼,为死后的霍去病加官晋爵,封赏万代!   云琅相信,有他在,霍去病没可能在二十四岁的时候死掉,他还准备在合适的时候带霍去病去看看始皇陵呢……当然,这一定是在他快要死的时候,或者,霍去病快要老死的时候。   现在?绝无可能!   既然二十四岁死不掉了,那就一定要考虑后路,天知道大汉的这些盖世名将怎么了,一个个见到刘彻就跟老鼠见到了猫一般。   被刘彻杀光全族的贰师将军,对刘彻最大的报复不过是带着大汉的两万铁骑一直厮杀到了天地尽头,直到全军覆没!   即便是从边关血战归来的遗孤,在见到皇帝的时候,也温顺的低下了头颅,高呼陛下之寿三千霜!   那些人至死都没有后悔!!!!   被刘彻弄得危机四伏的大汉王朝,居然在刘彻的一封《罪己诏》发出之后,天下人无不潸然泪下,风起云涌的民间反抗活动居然奇迹般的消失了……垂垂老矣的帝国,竟然在一瞬间就焕发了青春,继续延续了强汉的传奇!   综上所述,云琅也非常的害怕刘彻!   鉴于刘彻这个人发起疯来连亲儿子都杀,云琅从来就不敢把自己几兄弟的命悬在刘彻的裤裆里,那实在是太危险!   跑去狼居胥山喝酒可以,狂歌可以,哪怕脱光了满地撒欢都成,绝对绝对不能封狼居胥!   云琅相信,没有他的存在,霍去病,李敢,赵破奴,谢宁以及曹襄,这些冲动起来就没脑子的家伙们,说不定会把贺兰山都封一遍!   当曹襄都离开白登山一月之后,云琅也准备离开了,那三个王八蛋都已经进入了草原,他不进去都不成了。   活着,自然是皆大欢喜,要是都死了……云琅觉得自己活着的可能性也不会太大。   “你真的要带着辎重营,赶着马车去找霍去病他们?”谢长川非常的不理解,即便他儿子也杳无音讯。   “如果您能给末将三千铁骑,末将感激不尽!”   谢长川不知道想起了什么,打了一个冷颤道:“断无此理!”   云琅心中暗暗叹息一声,就知道是这个答案。   “伤兵,马夫,伙夫,民夫,罪囚,赘婿,盗墓贼,医者,女人,文士……由这些人组成的军队,就是你踏入莽荒的资本?”   云琅呼扇着大眼睛谄媚的道:“还有末将!”   谢长川看了云琅一眼叹息道:“你这样的将军不够狼一口吞的。”   云琅连忙道:“听说大帅麾下还有六百亲兵个个都是熊罴之士……”   谢长川闭上眼睛,无奈的道:“三百吧……我还听说,军司马也有五百亲兵……号称虎狼!”   于是,云琅顺利的得到了五百名白登山军中最强悍的甲士!   “你真的要去?”云琅叹息一声,瞅着收拾东西的苏稚道。   “我其实一直是骑都尉的人……”   “我觉得去病他们一定不会战死,却不知道他们去了那里,不知道他们遇见了什么事情。这时候,他们或许坐在羌人的营帐里喝酒吃肉,或许正在某个不知名的山坳里苦战……总之,这一次,我没有任何的把握,说来可笑,我如此一个注重结果的人,却不知道自己此行的目的是哪里!”   苏稚笑道:“去天边也不算坏事!”   云琅仰着头无声的笑了一下,就从腰上解下一柄短匕首拍在苏稚的手里道:“不好活的时候,就死吧!”   苏稚露出一嘴细碎的白牙齿笑道:“我会是最后一个死的人么?”   云琅郑重的道:“必定是!”   司马迁将收拾好的竹简装在一辆牛车上,遗憾的看着被谢长川的亲兵拉走,很是有些不甘。   “这些东西我还没有整理完毕,比如白登山之战,也不知道我父亲能不能把这些东西融会贯通。”   云琅笑道:“你没必要去,去了也是累赘。”   司马迁坚决的摇头道:“我要写《异族志》总纲,怎么可能不去亲眼看看?”   高世青张开黑乎乎的嘴巴想要说话,可是,没了舌头的人,只能屋里哇啦的乱叫。   “好吧,带你走,人家看不上你,不要你了,跟着我一起混吧,多活一天,是一天。”   高世青这才露出笑意,用力的拍拍胸膛,拍拍背上的长剑,表示他很有用。   长长的车队离开了桥头堡。   谢长川,裴炎一干老将就站在城头相送。   裴炎重重的一拳砸在城头怒道:“年轻人就是不济事,出去打打秋风,都能打的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你们这些老货明知道年轻人没经验,偏偏不带领他们走一遭!”   谢长川冷着脸道:“大汉军队打的就是一股子血气,你看看这些老货那还有半点血气之勇!这些孩子死了就死了,没什么大不了的,至少证明,我大汉还有不怕死的好汉!”   只有被云琅坑过的,孟度犹豫的道:“就算是去救援,也没必要带上伤兵吧?”   谢长川愣了一下,疑惑的瞅瞅裴炎,裴炎无声的摇摇头,他也有些想不明白。   一些坐在马上的伤兵忧愁的看着逐渐远去的白登山,不由得有些伤感。   “岂曰无衣?   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   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   与子同泽。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   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   与子同裳。   王于兴师,修我甲兵。   与子偕行!”   也不知道是谁唱起了这首《秦风》,很快所有人都开始高歌,歌声苍凉悲壮!   这首歌虽然是《秦风》,在大汉却非常的有名,毕竟,骑都尉军中,大多是老秦人。   他们的父祖当年感恩刘邦的不杀之恩,纷纷归于刘邦帐下效命。   如今,也说不清楚什么秦人,什么汉人……   云琅也在唱……且意兴高涨。   所有人都弄不明白,为什么他离开桥头堡之后就像是换了一个人,那种浓郁的让人几乎无法呼吸的忧伤不见了,而且是一点都看不见。   只有刘二或许知道一点,自从五天前,有一支骑兵小队回到了桥头堡之后,主人就开始不对劲了。   秋日的草原逐渐变成了金黄色。 第五十八章 危机!   秋日的草原逐渐变成了金黄色,这是真正的金黄色,而不是什么枯黄色。   青草变黄,却没有失去水份,依旧有强悍的生命力。   拉车的牛马,总想低头去啃咬,却被嘴笼子阻碍无法享用这样的美餐。   苏稚坐在一辆牛车车辕上甩搭着双腿,她喜欢蒲公英绒球,总有年轻的军士笑嘻嘻的在草原上奔跑,去给她弄来夏日新长出来的蒲公英结成的绒球,供她吹得一路上都是蒲公英种子。   司马迁躺在一辆牛车上面,身下是厚厚的毯子,躺在上面如同躺在云端。   只要一睁眼就能看见棉絮般的白云,他似乎看的入了迷,一路上走了四天,他就看了四天,如同一个傻瓜。   云琅没有走在最前面,而是落在最后面,跟在他身边的是六个骑都尉军卒。   “好了,你们现在可以回白登山了,可以把将军的信给大帅了,也可以把奏折给那个死宦官了。一来一去,六七天的时间,想必大帅他们想要反悔,现在也鞭长莫及了吧!”   为首的什长挑着大拇指夸赞道:“司马真是神机妙算,又给我们弄来了五百悍卒,还有这么多的物资!卑职这就回白登山,一定会装作没有碰到司马的样子。”   面对这么傻的部下,云琅笑道:“你们从来就没见过我,还说什么装作?”   什长嘿嘿笑道:“反正卑职什么都不知道,大帅问起来也自然是一问三不知!”   云琅满意的道:“就保持你现在的这幅傻样子,快去送信,然后快点赶回来,我们就这么点人手不能被大帅扣住了。”   什长施礼道:“末将就算是爬,也会爬去河曲城!”   云琅哈哈大笑道:“快去快回,那里才是我们兄弟建功立业的地方。”   目送信使离开,云琅胸中的豪迈之气简直就要从胸膛炸开了。   失之桑榆,收之东隅,人生就是这么充满了奇迹。   云琅早就想要离开白登山了,没想到瞌睡的时候就有枕头递过来。   老宦官一定会挖到冒顿尸体的,包括大汉当做礼物送去的青铜棺椁。   一旦大汉将冒顿的尸体当做战利品运回长安,不论是於单还是伊秩斜除了疯狂的进攻大汉,压迫大汉将冒顿的尸骸归还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的路好走。   到了那个时候,大汉苦苦期盼的以守为攻战略就会实现,无论如何,让匈奴人杀过来,要比派出大军去草原上找他们要容易的太多了。   而白登山,无疑会成为战场上的一个核心……   而现在的白登山守军,已经没有战力了,如果,骑都尉还留在白登山,可以预见,绝对是最好的炮灰人选。   骑兵的战斗力在游骑,游击上,绝对不是在防守上,大汉国直到现在,都找不出一个真正的好的骑兵统领。   三年后的霍去病或许是……十年后的赵破奴或许也是!   没了匈奴人的草原就美的令人窒息。   羌人虽然发型难看了一些,云琅也能勉强接受,至少他们女人的发式还是很正常的。   他还在奇怪这群去白登山进贡的羌人首领全是女人,直到那些妇人首领取出铜牌之后,云琅才知道,霍去病这是受了他家的影响,决定用女人来治理那群羌人。   这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举动。   男人跟女人之间的战争进行了数十万年,男人才依靠强悍的体魄把女人打进了厨房,打进了深宅大院。   现在,羌人们将迎来一个辉煌的女王时代!   有了女王,自然就会出现女大臣,女将军,女战士!   云琅不知道草原上会不会出现一支类似亚马逊战士一般的强悍战士,可是从身体构造上,男人要比女人普遍强壮。   想到日后会有一天,一大群女王率兵进攻刘彻,将刘彻打的抱头鼠窜,云琅觉得即便自己家被这群女人抢了,他也只有捧腹大笑的份,绝无恼怒的可能。   为女王们献上了最真诚的祝福,还给她们指引了去白登山的近路之后,云琅就继续愉快的向河曲进发。   他不知道,就在他非常开心的时候,谢长川却一点都不开心。   尤其是孟度那张似笑非笑的老脸让他们更加的恼羞成怒!   裴炎倒是心胸开阔,用手比量了一下白登山到河曲的距离点头道:“如果霍去病说的都是真的,那么,河曲建城就非常的有必要。一旦河曲城能够供应北地的粮秣,那么,仅仅是路上损耗一项,就能减少一半的靡费。”   谢长川敲敲桌子道:“陛下要求我们与朔方形成掎角之势,钳制云中正面之匈奴,希望能通过白登山的突出位置,逐渐蚕食匈奴,最终达到将匈奴一分为二的目的。   一旦匈奴被分成东西两部,我们就能分而歼之!   这个目标没错,可惜,我们的力量严重不足,白登山守成有余,进取不足。   尤其是如今全军人人倦怠,军士思归,如果不能马上换防,我担心迟则生变。   哼,这才是骑都尉迅速离去的原因所在,他们不愿意绑在我们这群老朽身上,另辟蹊径的开拓了河曲城。   他们的位置更好,最难能可贵的是,不论是河曲城,还是朔方城,他们都在大河的边上,老夫怀疑,霍去病之所以想在河曲立足,就是想利用大河,将河曲,朔方连为一体。   如此一来,白登山的位置就会变得无足轻重。”   裴炎笑道:“有什么好想的,据我所知,召唤我们回京的诏书已经在路上了,我还听说,代替我们固守白登山的不是公孙弘,就是苏建。我还听说,朝中有人担忧中部校尉,西部校尉,东部校尉的权力太大,准备将三校尉合并成一个将军部。有资格担任这个将军部的将军数来数去也就那么三两人,我以为以卫青的可能性最大。”   谢长川摇头道:“不可能,应该是另有大员来北地,卫青是陛下掌中的一柄绝世利器,这样的利刃陛下只会放在手边,不会让他远离。”   孟度无奈的打个哈哈道:“两位大帅,既然诏我们回京的诏书马上就要到来,我们是不是只要管好自己的事情,就是大功一件?这个时候没有必要节外生枝,不论是谁来接替我们,我们就好好的完成交接就好。后面的事情,交给后来的大帅就是了。我们现在率先做了什么,未必会讨新来的大帅的欢心,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还是不要做了。”   谢长川烦躁的推开了手头的绢帛地图,来回走了几步之后,双手伏在桌案上低声道:“就这样吧!”   如果放在以前,孟度根本就没有发言的权力,现在,连他都开始反对主帅的想法了,这个会也就没必要继续开了,再继续下去,大军分裂的灾祸就在眼前。   月色下,谢长川孤独的泡着脚,膝盖上依旧包着狗皮膏药,即便身上披着裘衣,他也没有了昔日泡脚时那种暖洋洋的感觉。   一脚踹翻了给他捏脚的亲兵,赤着脚在地上来回走动。   裴炎从外面走进来,瞅着地上的水渍,以及委屈的在抽泣的小亲兵,裴炎笑道:“怎么,还想在白登山待几年?”   谢长川遗憾的指指外边的白登山道:“这里也应该建城的,我们虽然已经用长城将白登山与我大汉的坚城防御连为一体,白登山突前反而成了最薄弱的一环。我们与匈奴打了一辈子的仗,虽说这几年匈奴连吃败仗,可是,真的让匈奴伤筋动骨了么?陛下太急躁了……太急躁了,我们还应该再等等,再等等,等我大汉彻底有了胜算,再行雷霆一击。国虽大,好战必亡这句话虽然是一句屁话,可是,打仗如果不能速战速决的话,还不如不打。子长,你我相识三十二载,你来说说,我谢长川真的是一个贪功揽权之辈么?” 第五十九章 云琅是枭雄?   “你就是一个老卒!没战死沙场,是你此生最大的遗憾!”   谢长川呆滞了一刹那,很快就点点头道:“没死啊,终究还是白登山的一个老卒!”   裴炎笑道:“该歇歇了,此次回去之后,我就闭门不出,平日里含饴弄孙你觉得如何?”   谢长川苦笑道:“终究是不甘心啊。”   裴炎笑道:“有什么不甘心的,我当初从咸阳桥上离开长安的时候,老母抱着我嚎哭,说不指望我给她送葬了,只求我不要让她白发人送黑发人。如今,我家老母已经八十有六,耳不聋眼不花,每顿饭无肉不欢,用拐杖殴打我老婆依旧孔武有力。你说说,她老人家支撑到现在容易么?”   谢长川皱眉道:“怎么还打?”   裴炎笑道:“我尽力了,她还是没有给我母亲生一个孙子,我有什么办法?”   “我听云琅说过,生儿生女在男不在女!”   裴炎怒道:“我长枪怒马的怎么就不成了?对了,这话你跟我说说就是了,别为了讨好我老母就乱说,你要是说了,我老母为了维护我的名声,会杀了细君的。”   谢长川看着裴炎笑了起来,拍拍裴炎的手道:“放心吧,我的心情好了很多,就不要把老母搬出来了。我尽力了,我们为大汉戌守了三十二年的边关,这片土地交到我们手里的时候这么多,现在还是这么多,三十二年来寸土未失。以后就看别人的了,我们该歇歇了。”   裴炎笑道:“阿宁能跟霍去病,云琅他们结成好友,是他这些年做的最好的一件事。”   谢长川笑道:“他多给我生几个孙子才是最张脸的事情。”   “你真的没有看穿云琅的把戏?”   “看穿了怎样,看不穿又怎样?这小王八蛋用阿宁做人质来威胁我,我还能怎么办?”   裴炎大笑道:“看来你真的很喜欢云琅啊!”   谢长川瞅着头顶上的大月亮道:“他是我见过最有枭雄潜质的小子……”   裴炎吸口气道:“是啊,机智百出,还满肚子的学问,最让我胆寒的是,他竟然是一个重情重义的。”   谢长川叹口气道:“无情无义未必真丈夫,有情有义的豪杰才能让人为之赴汤蹈火而九死不悔!”   裴炎笑道:“回到长安我们不仅仅可以含饴弄孙,虽然我弄得可能是外孙,一样有热闹场面看。有霍去病,云琅这样的人,长安不会让我们感到寂寞的……”   云琅坐在游春马的背上,用羡赞的目光瞅着霍去病从太阳里走出来。   虽然只是夕阳,可是,一匹黑马从夕阳落下的方向走过来的时候,即便是看惯了后世走秀的云琅,也不得不赞叹这家伙确实会选择出现的方式。   他相信霍去病绝对不是故意的,可就是这种不经意的模样,才让人从心底里相信,这就是英雄的出场方式。   “把口水擦擦,多看看我,我比去病好看!”云琅不满的用肩膀顶一下苏稚。   苏稚自然不会上当,她从来就没有流口水的习惯。   “应该找个好画师把这一幕画下来,呀呀呀,曹襄你出来干什么?还歪着脖子,难看死了。”   霍去病给了苏稚一个灿烂的笑容,然后就用大拇指指指背后的河曲城对云琅道:“看看,我们的地盘!”   云琅笑道:“不错的地方,会成为纨绔们的大本营!”   “我脖子歪了!”曹襄流着口水对云琅道。   “我来治,我来治,你让我先看看骨头的模样!”   曹襄见苏稚从马车里拖出一副用铜丝连接在一起的骸骨,要放在他身上比划,连忙躲在云琅的背后道:“还是你来,我信不过她。”   却不防苏稚来到他背后,双手扳着曹襄的脑袋就要拗,云琅连忙抓住苏稚的手道:“别胡来,颈骨是要害,一个不小心会出人命的,你用针灸,不要随便乱来。”   曹襄痛的连连点头,苏稚见云琅非常的认真,这才放过曹襄,不满的道:“还以为他在撒娇。”   霍去病叹息一声,对云琅道:“阿襄为了找我们,把自己打昏了四次,才找到河曲城。”   云琅看看曹襄的歪脖子笑道:“这是成长的代价。”   两人牵着马,沿着大河漫步,高大的河曲城就矗立在河边,仅仅看河边的青石台阶,以及巨大的条石码头,就知道羌人对这座城池曾经投注了多么大的心血。   “严冬到来的时候,大河会结冰,而河曲城面对大河这一边却没有城墙,敌人能从结冰的河面上轻易攻击城池,是一个很大的漏洞,我已经让人修改了。”   霍去病接手河曲城之后才发现了这个弊端。   云琅瞄了一眼大河,指着河水道:“你信函中提到的那个匠师怎么说?”   霍去病皱眉道:“刘本说,这是羌人执意要求的,他也弄不明白,问过其余的羌人,他们对此一无所知,唯一知道这件事的人只有两个,一个是族长,另外一个是族长的儿子,羌族的武士首领,可是啊,这两个人都被我们给杀了。”   云琅冷笑道:“雕虫小技而已,春夏秋三季,大河河水滔滔,牧人又不擅长舟船,这座城池自然是稳固的,到了冬日,大河结冰,那些羌人会从河面上取冰砌造一道冰墙,或者直接用木范装水,冰冻成冰,补足这个漏洞。这是他们的诱敌之计,也是麻痹我们的法子,一旦我们认为这座城池不足为虑,远道来攻,还以为有空子可以钻,谁知道,当我们来到城边,才知道漏洞已经被他们补上了,要知道以木范结冰,这样的城墙一夜就能矗立在我们的面前。会让我们进退两难,说不定会吃大亏。”   霍去病笑了一声,拍拍云琅的肩膀道:“我就知道羌人的秘密对你来说从来就不是秘密。”   云琅肯定的点点头道:“这种程度的秘密,对我来说就是玩笑。”   霍去病大笑道:“有你在真的很安心!”   云琅正色道:“我存在的目的就是守护好你们的后背。”   霍去病满意的点点头:“有你们,我此生无憾!”   云琅不以为然的指着河曲城道:“那就让我先参观一下让你发狂的破城!”   “破城?只要将城墙加高到三丈,这里就是大汉的一座堡垒,还是坚不可摧的堡垒!”   “从来就没有什么坚不可摧的城池,城池存在的目的就是被用来攻破的。”   “也是,不论是邯郸,还是咸阳,函谷关,全都陷落过,这世上难道真的没有坚不可摧的城池么?”   “如果由我来建造,你来防守,那么,它就会是坚不可摧的存在。”   “如果不是我来防守呢?你知道的我不怎么喜欢守城。”   “那他就是一座城而已。”   云琅还以为自己对霍去病又足够的信心,哪里想到霍去病对他的信心似乎更足。   指着近在咫尺的城墙道:“我出击,你来守!”   “那就不要跑的太远。”   “我不论跑的多远,都能在疲惫之前跑回城里!”霍去病傲然道。   “怎么?这次出击有所得?”   霍去病微微一笑,拍着乌骓马的脖子道:“是骏马就该奔驰,是骑兵就该隳突东西,城池对骑兵来说,不过是一个比较大的马厩。”   云琅嘿然一笑,走进了城门,他觉得霍去病似乎还是有些着急了。   全大汉的人似乎都有着急的毛病,他们恨不得一夜间就把匈奴杀光,恨不得一夜过后,大汉就变得国泰民安! 第六十章 国事?说到底都是家事   刘彻在长门宫处理完毕了重达六百斤的奏折之后,确认自己的统治在这时刻依旧坚如磐石之后,就来到了长门宫的大平台上吹风。   阿娇躺在软榻上,肚皮上盖着一条毛毯,眼波似水的瞅着走进来的皇帝,用猫发春一般的语调道:“阿彘——”   刘彻瞅了阿娇一眼皱眉道:“又怎么了?”   阿娇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道:“就不能好好的对待人家么?这还给你怀着孩子呢。”   刘彻露出笑脸,来到阿娇的身边,俯身将耳朵贴在阿娇的肚皮上听了片刻道:“嗯,很安稳!应该是个女儿。”   阿娇舒坦的呻吟一声道:“无所谓男女,只要我能生,就能抽所有人的嘴巴!”   刘彻无声的笑了一下,并不回答,因为,这大嘴巴第一个要抽的就是他。   毕竟,当初废后的文书上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无子!   “怎么,没有留你母亲在这里过夜?”   刘彻开始批阅奏章之前,馆陶来了,现在批阅完毕奏章,没看见馆陶。   阿娇叹口气道:“不论我生男生女,都不希望这孩子跟我母亲有一丝一毫的瓜葛。她就不是一个会管教孩子的女人。我为此吃了多少苦我知道,一条混账路,我走了一遍难道还不够么?”   刘彻给自己倒了一杯温茶水捧在手里瞅着对面的骊山道:“你那时候真的很美!”   阿娇又叹了口气道:“其实还可以更美的。”   刘彻笑着喝了口茶水道:“自从你有了身孕之后,变化很大,真正有了母仪天下的风范。”   阿娇大笑一声道:“别折腾你那个可怜的皇后了,自从我有了身孕,她已经寝食难安,听说她们母子抱头痛哭的时候可不是一般的多。”   刘彻皱眉道:“我母亲在听说粟姬的儿子成了太子之后也经常抱着我哭。”   阿娇坐起身搂着刘彻宽阔的肩膀温言道:“如果换成我以前的性子,卫子夫早死了,刘据想要平安的长大,也有很高的难度。   现在,我不这样想了。   对于皇后这个位置我没兴趣,我现在即便不是皇后,谁敢不用君臣之礼来对待我?   刘据是你的亲生骨肉,我要是伤了他,最难过的却是你,我现在好好地日子不过,非要弄得所有人都不安逸,这才是最大的愚蠢。   阿彘,好好地教导你的儿子刘据吧,如果我生的是儿子,他如果没有我儿子出色,他就没机会继承天下了。   你法眼无差,孰优孰劣逃不过你的眼睛。   我不会去害人,甚至不会专门去对付谁,阿娇的儿子要的东西需要他自己去争取,靠父亲,母亲算不得好汉!”   刘彻斜着眼睛瞅着阿娇道:“你说的都是真的?”   阿娇笑道:“我儿子很忙,还有他母亲手里的一大摊子的事情需要继承。”   刘彻大笑道:“大不敬啊!”   阿娇左右看看,不见有宦官宫娥,就把刘彻搂的更紧一些,与他并排坐在软榻上低声道:“在这里多说说夫妻话,有什么大不敬的。”   刘彻也来了兴致,低声道:“既然是夫妻私房话,那就说说,你到底有多少东西留给你儿子?”   阿娇嘿嘿笑道:“你将来要给我儿子封王是不是?”   刘彻点头道:“这是自然!”   “那就是了,我儿子不要齐鲁鱼盐之地,也不要吴越鱼米之乡,更不会要燕赵咽喉之地。”   刘彻紧锁眉头道:“关中,巴蜀不封王!”   “我知道,我儿子甚至不会要大汉目前的任何一块土地!我希望你能给他一支军队,他能打下一县之地,他的封地就是一个县,他能打下一郡之地,他的封地就是一个郡,他如果能打到天边,从大汉边地到天边都将是他的领地!”   刘彻挠着下巴吸了一口凉气道:“这样的王我都想做!”   阿娇大笑了起来,拍着刘彻的后背道:“怎么、也不耐烦跟那些老狐狸们掰扯了?”   刘彻笑道:“空地上好建屋,白绢上好作画,这是必定的,尤其是这种新打下来的土地,可以让王侯尽情施展手段,而不用担心有人叽叽歪歪。是一种痛快的活命方式!”   “您答应了?”   “做梦!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全天下都是朕的,朕给的,才是他的,朕不给,他就只能流口水忍着。”   阿娇瞪大了眼睛道:“我说的是匈奴啦,羌人啦,氐人啦没说大汉的土地。”   刘彻傲然一笑,用一根指头挑起阿娇的下巴道:“他们手里的土地也是朕的,只不过暂时是他们的罢了!”   阿娇颓然叹气道:“我还是生女儿算了,当你的儿子太凄惨,有野心的会被你抽死,没野心的会被你辱骂至死。还是女儿好。”   刘彻抬头大笑道:“当我的儿子确实辛苦,如果他真的有与野心相匹配的才能,朕就算是被关进沙丘宫也认了!”   阿娇脸色大变,一把捂住刘彻的嘴巴厉声道:“不许胡说,再这么说下去,妾身早就该丢八十回虿盆。”   刘彻把大肚婆扶好,让她躺在锦榻上,笑道:“赵武灵王旧事有什么不能说的,倒是虿盆这种亡国灭种的话要少说些才好。”   “生女儿!”   阿娇恶狠狠地道。   “其实生儿子也不错!”   “生女儿!最大的祸患不过是我母亲的样子,有什么了不起。”   刘彻叹息一声,将脑袋靠在阿娇的怀里低声道:“还是你最心疼我。”   阿娇流泪道:“我要的不多,生同寝,死同穴就足够了……”   宋乔用带子把跑去抓老虎耳朵的云音给拖回来,奇怪的对刘婆道:“隔壁在干什么?”   刘婆停下手里的针线道:“陛下在长门宫,这些天总要见一些外国使臣,鼓乐是难免的。大长秋送来了好些作物种子,可是主人不在,不好辨认,老奴就每样都留了一些,选好了土地已经种上了,就是不知道种的对不对。咱家的地紧张,陛下光是安排活计给咱家,就不知道把咱家的地再给扩一下。”   宋乔抱着云音笑道:“还是不要扩了,牛氏就因为多圈了一些土地,被人家给告了,听说陛下申斥的文书都下来了。”   刘婆听了嘿嘿直笑:“主人有所不知,那是人家在报复,当初曹家的家主说人家郎官令李息在大丧期与姬妾同房,结果呢,郎官令李息被陛下罚去守了整整两年的陵墓。现在人家出来了,自然要报复一下。”   宋乔往云音的手里塞了一个玛瑙珠串,这才让丫头安静下来,继续道:“霍家的庄园已经出来一半了,你明日去问问张氏,要不要家里派工匠过去,毕竟,天气就要冷了,在不完工,冬日里就没有居住的地方了。”   刘婆笑道:“您不必管,长平公主就住在霍家新建的望山楼里面,张氏有身孕,全是长公主在忙碌。”   宋乔抱着云音来到了楼阁前面,瞭望了一下远去的石板路叹息一声道:“夫君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说到这个问题,刘婆的心情也就不好了,她的前夫就是被征发劳役之后去了边关,再也没有回来,现在,刘二也去了边关,让她总有一种世道轮回的感觉。   男子去了边关,就没有什么想回来就回来的说法,这个时间或许是半年,或许是二十年,或许是一生!   “不管回不回来,我们都要活的,收割秋蚕就在这两天,等到秋蚕收割完毕了,主人说不定也就回来了。” 第六十一章 人彘蚕室   站在望山楼上,能清晰地看到云氏的全貌。   皇家的规矩同样适用于上林苑,在这里最高楼永远都是长门宫的那座五层木楼。   每天,朝阳的第一缕阳光永远先站要在尖尖的楼顶上,自然,夕阳的最后一缕阳光也会最后消失在楼顶上。   经过连续不断的扩建,长门宫主楼,变成了上林苑里面最庞大的一座建筑,即便是甘泉宫在长门宫面前也相形见绌。   决定长门宫建筑高大的绝对因素是财力!   大汉国如今处处缺钱,到处都是漏洞需要弥补,皇宫里面的用度也一而再,再而三的削减,以至于皇帝想要在异族人面前充充门面都捉襟见肘。   桑弘羊绝对是一个纯粹追求实用的宰相,自从他从薛泽手中接过宰相这个位置之后,朝中的杂项支出,就减少了足足三成。   建章宫里粗如儿臂的牛油蜡烛被换成了油灯,每天晚上,点燃油灯之后,建章宫里就会黑烟滚滚,如同失火一般。   刘彻非常的不满,他认为皇宫里面完全没有必要这样节俭,毕竟,大汉国还没有穷困到连皇帝用的一点蜡烛都没有。   为此,桑弘羊跟皇帝算了一整天的帐之后,皇帝就什么话都不说了。   立刻把行宫安在了长门宫。   长门宫的支出跟朝廷一点关系都没有,如果仔细算起来,朝廷至今还欠着长门宫两年的拨款。   阿娇是一个自给自足的人,因此,不论她有多么大的花销,桑弘羊也从来不多说一句话。   相反,他甚至将能够安排在长门宫的隆重场面,全部安排在了长门宫。   以至于,长门宫里整日里鼓乐齐鸣,让阿娇不堪其扰。   于是,阿娇在白天的时候就会去云氏的山居居住,等皇帝处理完毕了政事,她才会回来。   长门宫也有山居,甚至要比云氏的还要大,还要多,甚至在骊山半山腰上也有一座。   只是,这些山居里面居住了很多毛发花花绿绿的人,让阿娇立刻对长门宫山居弃如敝履。   这些人的到来,完全要归罪于张骞!至少阿娇就是这么认为的,这家伙要去大月氏,于是,这一路上遇到的大大小小的国家,在听说还有大汉如此强大的一个帝国,就纷纷派来了使者以进贡之名来打秋风。   人家送来了毛皮,宝石,干果,毛毡,陶器,铜器,驴子,骆驼,马匹,大汉就要回赠,丝绸,金银,麻布,书籍,工具,在阿娇看来亏大了。   最让阿娇不解的是,这些国家,人口最多的才五六万,最小的千把人……   她就弄不明白,大汉一个管辖万户的县令,绝对没胆子登她长门宫大门的。   刘彻却兴致勃勃,一个月里接见了十几波使者,他最喜欢看见这群使者见到他之后连头都不敢抬的模样。   “婼羌、楼兰、且末、小宛、精绝、戎卢、扜弥、渠勒、于阗、皮山、乌秆、西夜、子合、蒲犁、依耐、无雷、难兜、大宛、桃槐、休循、捐毒、莎车、疏勒、尉头、姑墨、温宿、龟兹、尉犁、危须、焉耆、姑师、墨山、劫、狐胡、渠犁、乌垒……每一个都是不错的。”   刘彻今天又见了八国使者,晚上吃饭的时候胃口大开。   阿娇将鱼刺小心的从鱼肉中剥出来,把肉段放在刘彻的盘子里不满的道:“一个个臭气熏天的,有什么好的。”   刘彻一口将鱼肉吞下笑道:“臭点有什么打紧,洗洗就干净了,我只想知道他们的国家到底都在什么地方,有什么物产,土地肥沃不肥沃!能不能帮我们一起对付匈奴!”   “男女老幼全部加起来不到五十万的人,能给我们多大的帮助呢?”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朕不需要他们与匈奴血战,只要他们都知道,大汉是一个比匈奴还要强大的国家,对他们并无恶意就是了。”   阿娇听刘彻这样说,觉得这不像是自己男人的为人,就奇怪的道:“就这些?”   刘彻吃了以后爽滑的雕胡饭,满意的道:“现在当然是这样,等匈奴人死光了,自然要调整国策,大汉不可能无休止的优待这些胡人。”   阿娇见皇帝吃饭吃的香甜,就不再说话,静静的伺候皇帝吃饭,等皇帝喝完了汤,这才小声道:“国库是不是没钱了?”   刘彻尴尬地笑道:“怎么可能!”   阿娇叹息一声道:“怎么可能瞒得过我?桑弘羊发疯一样的征收盐铁税,听说酒税马上也要出台。富贵镇的赋税已经收到了两年之后,寅吃卯粮怎么成?你以前就不喜欢吃雕胡饭,偏偏今天吃的这么香甜,怎么连你的饭食都要克扣?”   刘彻苦笑了一声道:“白登山打的不可开交,五路大军又出了边关,两年的积存自然被用的空空如也。”   阿娇苦笑道:“百姓还以为你如此横征暴敛是为了自己穷奢极欲呢。我这里还有一些积存,回头就解送去国库,虽然是杯水车薪起不到大作用,至少能让您手头宽松一点。”   刘彻想了一下道:“也好,等国库充盈了,再还你!白登山的老将们就要回来了,都是为国戍边几十年的忠臣良将,没有一点封赏说不过去。”   阿娇点点头,三边校尉的事情她自然是知道的,皇帝想要裁撤三边校尉,那些老将们没有任何的抵触情绪,都在等候皇帝的旨意到达,然后就走马换将。   确实都是一些好臣子。   “薛泽这人真的能够担任朔方牧?”   “这人别的本事本事,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放在任何地方让人放心。军民一定要分治,这是必然之事,否则,留在白登山的军伍太多,将军部如果什么都管,与封王无异。苏建虽然资格不够,但是,军民分治之后担任一个将军部的大帅还是可以的。”   “国事我是不懂的,您觉得好那就好,只是云琅他们是不是可以回来了?”   刘彻笑道:“人家胸怀远大,还不准备回来。知不知道?他们去羌族之地打草谷的时候,发现羌人居然聚集成了一个足足有三万人的大部族,还建造了一座大城。然后呢,哼,那几个家伙就起了鹊巢鸠占的心思,把人家大部族的男丁给杀了快一半,准备在那里立足呢。”   “真的能站稳脚跟?”   刘彻叹口气道:“不知道,那里的局势不好,部族间总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或许能强悍于一时,时间长了,他们人手终究太少的缺点就会暴露,很难长久立足。”   阿娇对此有不同的看法,她是看着云琅从一无所有到建立了富庶的云氏庄园全部过程的。   其中的种种神奇之处看的人眼花缭乱,反正他胡乱捣鼓了一阵子,一个名震长安的云氏庄子就建成了。   “建一座城对霍去病,云琅他们应该没有什么难度吧?”   刘彻面无表情的道:“有什么是朕不知道的么?”   “自然是本领啊,您总是小看天下人!”   “看他们的本事吧,反正何愁有已经去了河曲,不管他们干了什么,朕都会看在眼里。那座城也不能叫做河曲城,朕赐名受降城!”   阿娇咬着牙道:“他们几个何德何能能让您出动何愁有?”   刘彻冷笑道:“管教猴子,还是派一个厉害些的好。”   阿娇打了一个冷颤道:“人彘蚕室的首领宦官,妾身听着都害怕,当了八年的皇后,就见过他一次。”   刘彻可能同样有不好的回忆,挠着下巴道:“我也不喜欢那个人,送到受降城也眼不见心不烦。” 第六十二章 恐惧的根源   肉刑其实就是野蛮帝国的象征之一。   上位者需要用残酷的刑罚让人们对他产生敬畏感。   就像学校里面,最强壮的孩子总是用拳头来恫吓同学一样,都是最原始的手段。   这种方式自从人类结社群居之后就产生了,并且一直在演变,逐渐成为了花式繁多的肉刑。   一般来说,剥夺别人的生命就是最残酷的手段,那些聪明的掌权者们,唯恐其余人不能接受教育,结束模仿那个罪人的行为,不能产生足够多的物伤其类的奇妙感觉,就尽量的让那个罪人在临死前遭受最恐怖的惩罚。   结束一个人的生命从来就不是肉刑的最终目的,让所有有畏惧感才是。   始皇帝以前,王的家臣是不会遭受阉割这项羞辱的,只有需要出入宫禁的奴仆才需要。   战国时期的权贵们还有相互赠送阉人当礼物的习惯,在那个时候,阉人是当做性伴侣来用的,帮助家里的妇人干粗重的活计,不过是后来开发出来的一种功能。   一般来说,下体可以入车的嫪毐才是真正造成阉人大流行的一个起点。   这个给了始皇帝莫大羞辱的家伙,让几乎所有的帝王都对自己妃子身边的男子开始有了戒心。   何愁有?   他从不担心别人有多余的东西,因为他最拿手的手段就是去掉他认为别人身上长的多余的东西。   这是一个很干净的人,身上绝对没有什么多余的东西,包括,头发,眉毛,胡须,以及多余的指甲。   为皇家服务了四十五年,他在皇宫中享有非常高的声望,以至于从文皇帝到现在的皇帝,都对他保持了很大的敬意。   就因为有这个干净人存在,大汉的皇宫中才没有出现任何的丑闻,也让皇宫外面的人彻底绝了结交皇帝妃子的心思。   卫青之所以不经常去见自己的姐姐,何愁有绝对是其中一个不可逾越的理由。   一般来说,爱笑的人人缘都不会太差,唯独何愁有不是,尽管他一向笑的和煦灿烂,他却一个朋友都没有,甚至连一个敢跟他亲近的人都没有。   几十年来,何愁有从来没有踏出过皇宫一步。   站在宫门前回头看着偌大的皇宫感慨万千,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重新修缮之后的皇宫外墙。   一个小黄门侍立一边,何愁有没有开口说话,他不敢离开,更不敢说一句话,哪怕送何愁有去受降城的军官已经有些不耐烦了,他依旧不敢出言提醒。   “你是建元三年进的蚕室吧?”何愁有终于注意到了这个小黄门。   “回老祖宗的话,是建元三年进的宫。”   何愁有看看小黄门的纱冠点点头道:“还不错,这么些年下来已经有资格戴乌纱冠了,应该是一个勤快的年轻人。”   小黄门低下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人老了,就会讨人嫌,陛下也嫌弃我这条老狗了,就把我打发的远远地,眼不见为净啊。也好,去别处看看也好!”   说完,就解下头上的乌纱冠,摩挲一下锃光发亮的脑袋,笑呵呵的把乌纱冠递给了小黄门,然后就上了马车,此去受降城两千余里,宦官的身份还是不要暴露为好。   何愁有在皇宫大门前停留的时间不算太短,因此,这一幕就落在很多有心人的眼中,尤其是何愁有那颗明光锃亮的脑袋,想让人忽视都不可能。   长平自然就是有心人之一。   来禀报的人不认识何愁有,长平如何能不认识!   在听到何愁有去了受降城的消息之后,正在喝茶的长平连手里的茶杯掉地都浑然不知。   肚子已经很大的张氏见长平被惊骇成了这副模样,连忙问道:“舅母,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长平哆嗦了一下回过神来,自言自语的道:“陛下这是连绣衣使者都不相信啊!”   “绣衣使者?”   “去病他们既然能拿出一封空白的绣衣使者的文牒,说不定就能拿出第二封。暴露出来,并且被使用的文牒不可怕,陛下这是在担心那些没有暴露的文牒。陛下最恨的就是有人欺下瞒上,没想到此次连何愁有都派出去了,去病他们的日子不好过了。”   张氏皱眉道:“这人很可怕么?”   长平苦笑道:“去问问你父亲就知道了。”   长平并不愿意轻易地将皇家秘闻说给张氏听,毕竟,何愁有这种人的存在,对皇家来说谈不到体面。   回到书房的长平,在第一时间都提起了笔,开始给远在边寨的丈夫以及儿子,外甥,云琅分别去信。   何愁有之所以会威名赫赫,完全跟他长期处理,解决外戚集团时的残酷毒辣手段是分不开的。   人彘二字,是皇宫中的禁忌,也是让宫人们最心惊胆寒的两个字。   长平甚至以为,以霍去病,云琅,曹襄,李敢他们四人的身份根本就不够格让何愁有这种人出山。   而此时,边关最大的外戚就是卫青!   给卫青的信函里面说的最简单,只说何愁有出宫了,目标朔方!   她相信,只要卫青得知了这个消息,就知道给如何应对。   给霍去病的信说的也很简单,只说千万,千万不要得罪这人,哪怕是损兵折将也要以此人的安危为第一要务。   给曹襄的信里面完全就是大段,大段的告诫的话,话里话外的意思只有一个,一定要听霍去病,云琅的话,万万不敢逾越半步!   给云琅的信就写的很长,在信里,长平将她知道的关于何愁有的消息以及传说,事无巨细写的非常详细。   这一次,长平没用简牍来写,而是用了半匹白绢才把四封信写完。   不等天亮,就派出家将,将这四封信连夜送去了白登山。   何愁有并没有走远,而是在离开长安三十里之后,就停留在了新丰市。   那个白日里表现的非常不耐烦的校尉,如今被挂在梁柱上,成串的血珠子从他赤裸的身体上滑下,最后在脚趾处汇集成一道细细的血泉流淌进了铜盆。   何愁有那双沾满鲜血的手放进装了清水的铜盆,很快,血污就扩散开来,将清水染成了红色。   “陛下也真是不小心啊,派个人护送我去边寨,也能轻易地就把消息给走漏了。你们绣衣使者是干什么吃的?”   何愁有的双手在铜盆里搅动,红色的血水被油灯照耀之后泛出一种诡异的黑光。   站在墙角的一个中年人体如筛糠,噗通一声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   何愁有取出一块白绢仔细擦干了双手问道:“今天晚上,去往白登山的信使有几波了?”   中年人顾不上擦拭脑门上的汗水连忙道:“从昨日午时到四更天,去白登山的信使有六波!”   “查清楚了么?”   中年绣衣使者擦拭了一把汗水道:“两道是换防令,一道出自光禄卿郎中令之手,目标是中部校尉府,另外一道是执金吾给西部校尉府的补充军令。至于内容,卑职不敢探查。”   何愁有点头道:“军国大事,不该我们知道的还是不要知道的好。其余四波都是什么人?”   “长公主家两波……细柳营,北大营各一,内容不知,老祖宗如果想知道内容,卑职还需要进一步探查!”   何愁有想了一下摇头道:“不必了,我准备快马赶到受降城,你们有什么办法没有?”   中年人立刻回答道:“有,只要老祖宗撑得住,可以换马不换人,最快七天就能抵达白登山,至于白登山到受降城,道路还没有通,需要受降城的人来接,且时间不定!”   何愁有呵呵笑道:“原来,受降城是一处不受陛下监管的地方啊……” 第六十三章 云琅的《禁奴令》   一个真正的匠师在大汉地位虽然不是太高,却属于衣食无忧富足快乐的那群人。   过着富足生活的匠师,即便是在乡野,也绝对是上户人家,因此,背井离乡去赚钱的想法,从未在他们的脑海中出现过。   只有商贾才会为了几个钱劳碌奔波!   在大汉时代,故土难离绝对是一种执念。   生于斯,长于斯,葬于斯对汉人来说是最成功的一种人生经历。   这个时候,别离——自然就等于痛苦。   连接故土与他乡的唯有道路。   深谙军卒心理的云琅知道,如果有一条连接河曲城到大汉长安的道路,就能有效的解除将士们的思乡之苦,即便是看不到长安,看到通往长安的道路便知道家乡在道路的另一头。   匠师刘本的路走的极为坎坷。   因为他是修路的,一边修路一边走路自然就快不到那里去。   他如今是罪囚,按照大汉律来判决,私自出关罪同逃逸,徙两千里,服两年劳役。   白登山来的督邮就是这么判决的,刘本喊了两声冤枉,就被军卒用鞭子抽了五下。   好在有骑都尉军司马求情,督邮才重新考虑了他的实际情况,告诉他,只要在两年内,修通白登山到河曲城的道路,就免除他的罪责,并且以征发的名义,将他的名字编入骑都尉匠籍名册,回到长安之后,官府会酌情赏赐。   悲愤的刘本没有别的选择,在这片天高皇帝远的地方,那个军司马的一句话可以决定他的生死。   因此,刘本即便有万般的不甘心,也知道带着羌人奴隶去干修路这个苦差事。   羌人奴隶很多,因此修路的人手并不缺乏,活计虽然艰苦,羌人并没有多少反抗的意思。   因为骑都尉的军司马居然告诉这些奴隶,只要好好地干活,河曲城外的农田将来都会分配给他们耕作,每年只要缴纳一半的收获,就会成为自由民。   在工地上干活还有饭吃,这是奴隶们所没有预料到的,于是,妇人,老人,孩子也被善良的骑都尉军司马派到了道路工地上,为的,就是让他们能有一口饱饭吃。   这样的情形是刘本所不能预料的,因为,他的四个羌人小妾,也来到了工地上,用自己的双手开始为自己挣饭吃。   道路修筑的很快,一个半月的时间,已经向白登山延伸出去了四十里。   焚烧,拔草,除根,洒石灰,铺土,就是修筑道路的全部工序,简单而易行。   大雪终于落下来了。   刘本也长出了一口气,大雪落下,就说明今年的劳役要全部结束了。   那些羌人奴隶则忧愁的看着雪花,修不成路了,他们也就没有食物来源了。   三个骑兵冒着雪从河曲城赶来,命令刘本迅速带着奴隶们收拾好工具跟随他们回城,河曲城的第一场雪一般都会下的很大,而且延续的时间很长。   心情大好的刘本以及两千多失落的羌人奴隶乘坐着牛车回到了河曲城。   他们在城门口就看了那个年轻的军司马。   “修路的事情干的不错,赏一顿羊肉汤,发三天的口粮,两天后继续来城主府听令,还有活计要你们干。”   云琅面无表情的对刘本吩咐了一声,然后就有军卒领着一大群人去了城墙边上和热腾腾的羊肉汤,吃烘饼。   刘本恨恨的捏了捏拳头,奴隶们却兴高采烈的去喝汤,瞅着军卒们从牛车上卸下来一袋袋的粮食,心情大好。   云琅见奴隶们得心思还算稳定,就小声嘱咐发放粮食的胥吏一声,就下令关闭城门。   来到河曲城已经快两个月了,冬天早就降临了,只是第一场雪来的晚了一些。   在这一段时间内,流散的羌人在听说汉人并没有继续杀人,很多人就大着胆子回到了河曲城。   毕竟,他们已经选择了定局,在没有牛羊食物的时候,带着全家老少在荒原上过冬,那完全是找死。   汉人比他们想象中好打交道,只要是没有携带武器的人,都可以进入城池。   有些薄有家财的人惊喜的发现,他们的家并没有遭到汉人的洗劫,还有专门的汉人官吏派军队在保护他们家。   只要这些人能够证明,这里是他的家,汉人官吏就会允许他们住进去,还给他们颁发了一种叫做地契,房契的东西,以此证明,这里就是他们的家。   羌人们一直在小心翼翼的试探,第一家羊肉汤馆开业的时候,羌人抱着血本无归的态度做的。   结果,来喝羊汤的汉军很多,肥美的河曲羊历来都是草原上的美食,汉军吃喝的很是愉快。   就在店家已经绝望的时候,汉军吃喝完毕往往会丢给他几个铜钱,还告诉他,用这些铜钱,就能去汉军开的粮店里购买粮食……   当心惊胆战的店家去了粮店真的用铜钱换回来了粮食,聪明的店主核算过粮食跟自己店里的花销之后,肯定的认为,羊肉汤馆子还能继续开下去。   有了羊肉汤馆的例子在前,皮货店,布庄,以及各色店铺络绎不绝的开张了。   虽然店铺的总数不多,考虑到河曲城的位置,云琅已经不敢要求更多了。   河曲城的个经济在云琅眼中就是一个极度原始的以物易物的交易。   你给我一张羊皮,我给你一斗青稞,你给我一些麻布,我给你一只羊……无数年来,异族人就是这样互通有无的。   云琅在商人们的交易中特意引进了货币这个概念,虽说这对野人来说完全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然而,这就是文明!还是脱离了低级交易的很高级的文明,他能真正让野人摆脱原始交易的桎梏,而后催生出更多的交易方式。   很明显,羌人已经,或者正在形成自己的文明,他们甚至形成了自己的政治制度——残酷的奴隶制!   在骑都尉没有到来之前,河曲城中,只有族长,军队首领,武士,商人,有自己农田的农夫是自由人,除此之外,剩余的绝大多数羌人都是赤贫的奴隶!   这座看似繁华的大城之所以能够修建成这个样子,是因为每一块石头上都沾满了奴隶的血泪。   族长家的粮仓里堆满了粮食,族长家的武器库里堆满了武器,族长家的钱库里有好多的金子。   如今,羌人百年的积存,全是骑都尉的。   原生的政治制度让司马迁入迷,他觉得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让他可以推算战国以前的社会状态。   并因此得出一个相对准确的答案。   在跟霍去病等人商议之后,云琅颁布的第一个河曲城政务就是《禁奴令》。   尽管奴隶们连禁奴令这三个字都不认识,他们还是感受到了巨大的善意。   善意带来的最大好处就是让流浪在外的羌人迅速的回到了河曲城。   云琅其实并不懂得《禁奴令》颁布之后的真正社会含义,他只知道所有颁布了《禁奴令》的国家都会在短时间里迅速的变得强大起来。   这对云琅来说已经足够了。   他不用学汉家人常用的轻徭薄赋来收买民心,对于奴隶来说,成为自由民就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如果给的多了,表现的过于和善了,他们反而会感到恐惧。   轻徭薄赋是拿来收买早就成为自由民老油条的汉人的,他们会心安理得的享受自己的权力,而奴隶还是算了。   奴隶这两个字伤害的不仅仅是人的身体,还会伤害奴隶本人的心智。   数量巨大的奴隶自然不能白白的喂养,以工代赈是一个非常好的法子。   从目前奴隶们的反应来看,效果非常的好。 第六十四章 不对劲的苏稚   云琅有一样本事是大汉人无论如何都无法企及的。   也是长平,阿娇这些人最看重的一个特质,那就是不论遇到什么样奇怪的事情,他都能想出应对的办法来。   对云琅来说,太阳底下没有什么新鲜事。   以最快的速度让河曲城走上了正轨,对于云琅创造的这个奇迹,霍去病已经见怪不怪了,曹襄早就麻木了,至于李敢,他认为就该是这个样子才对。   眼看着羌人按照云琅的指挥棒开始了新生活,谢宁毫不掩饰对云琅的崇敬之情,总想着要逃离父亲魔爪的谢宁,对云琅轻描淡写就控制了一座城的人表示五体投地的佩服,他很想从云琅的身上学到一点治理地方的本事。   赵破奴再面对云琅的时候,已经不知不觉的开始用敬语了,他认为像云琅这样的人,日后出将入相是手拿把抓的事情。   郭解永远都不明白,为什么这些羌人,仅仅在一转眼的功夫,就忘记了他们的父兄被骑都尉杀死在城外的事情。   那些人的尸骨未寒,羌人的脸上就已经开始露出笑脸了。   他永远都不可能明白,被霍去病杀死的是一个阶层,他很好地执行了自己最初的心愿,干净彻底地将所有胆敢反抗大汉天威的既得利益者们都杀了。   留下的都是被压迫者!   阶级不同,也就谈不到同情,对压迫者来说,霍去病并不是什么屠杀者,而是伟大的解放者!   霍去病杀人,云琅安抚人,两者配合的天衣无缝。   “这座城池以后会繁华起来的。”   青稞面制作的面条粘牙,不是很好吃,云琅有些遗憾。   “该是一座军事重镇!”   霍去病吃饭吃的很快,食物的好坏对他影响不大,好吃的,他就多吃几口,不好吃的他也能吃饱。   “我以为繁华起来的河曲城对大汉起到的作用要超过军事要塞的作用。说起来,天下的战争其实都是利益这东西在作怪,如果全部成了利益既得者,也就不会有什么战争。”   “异族人畏威而不怀德,一味地给他们好处,等到我们的武力不足以让他们感到畏惧的时候,就是他们反扑的时刻。”   曹襄并不同意云琅的看法,所有人中,他的地位最高,所以也比别人更加了解皇帝的心思。   “把他们变成汉人也就是了,过上一两代人,谁还记得他们自己是羌人?我马上要颁布的法令,就是要摧毁羌人这两个字对他们的影响。”   “你打算怎么做?”   “从衣食住行入手,不管他们愿意不愿意承认,世上最好的东西都在大汉!只要将大汉的习俗开始推行之后,处在弱势的羌人传统就会逐渐消亡,这个消亡的过程可能比你们想象的要快。”   司马迁皱眉道:“你如何确定你的想法就是正确的?都是新问题,你的策略也是第一次被施行,你如何保证你做的都是正确的?”   云琅放下饭碗认真的对司马迁道:“你要记住一件事,只要是我认真去做的事情,基本上没有失败的可能!”   司马迁愤怒的挥挥袖子道:“太自大了!”   “等我失败之后你再来指责,现在,就要按照我的意思去执行,你管着那么多的胥吏,不要带着情绪干活。”   该强硬的时候云琅历来是寸步不让。   司马迁点头道:“这是必然,在没有更好的法子出现之前,你的法子还是要执行的。”   云琅叹口气道:“我之所以会这么着急的把所有的事情办完,就是想在朝廷使节到来之前,河曲城可以完全稳固下来,让后来的人做不到朝令夕改。就我们现在做的事情,好多都算是臣使君权了,好在河曲城如今没有外人,这里施行的都是军法,等朝廷的策略下来了,该是谁管就该是谁管辖。雷池这东西最好不要胡乱跨越,一旦跨越习惯了,就会受不了约束,最后只能站在陛下的对立面,你们大概没有一个人愿意站到陛下对面去吧?”   “当然不会!”   他们异口同声的回答的非常坚定。   云琅即便是已经知道答案了,亲耳听见他们说的如此坚决,心头还是很不舒服。   从这一点就能看出太宰但当年想要反汉复秦的想法是如何的荒谬,大秦带给秦人的是无限的荣光,带给其余六国的却是最惨痛的记忆。   老秦人人少,当他们汇集到六国庞大的人群中之后,丢掉江山就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了。   世人都说是始皇帝的穷奢极欲,是秦二世的横征暴敛让强大的大秦倒在了历史的尘埃里。   云琅来到大汉之后,过了很多年之后才知道,大秦这个看似美丽的花瓶是完整的,实际上,这个花瓶上满是裂纹,是被始皇帝的强权捏合在一起的,当强权衰弱之后,花瓶只要受一点外力,就会四分五裂!   陈胜制造的狐狸鸣叫响彻南北之后,天下所有不甘心失败的旧贵族们纷纷起兵……   太祖高皇帝平定天下之后,那些心有不甘的旧贵族也死的差不多了,他们再也没有力气去跟谁争夺天下,于是,天下开始了自我疗伤的一个过程。   如今的大汉,是在大秦的尸体上疯长,最终结出了甘美的果实。   大雪纷纷扬扬的下着,一夜光景,草原就变成了白色,只有大河黝黑如铁,缓缓地将白色的大地劈成两半。   早起的云琅坐在窗前,就这天光书写着什么,看样子已经写了好一阵子了,他的身边已经堆了两卷竹简,应该是他的成品。   屋子里寒气逼人,云琅不时地把手放在嘴前呵护一下,下意识的将裘衣裹得紧一些。   刘二将粗大的木头丢进火盆,不一会,火焰就窜了上来,沾满了松脂的松木,在燃烧的时候会释放阵阵松香气。   有了火焰,屋子很快就升温了,云琅回头看一眼刘二,指指火盆道:“给苏稚送过去,她怕冷!”   说到苏稚的时候,苏稚却推开大门走了进来,笑嘻嘻的道:“我也在这屋干活,都暖和。”   刘二微微一笑,就走了出去,将暖和的屋子留给了云琅跟苏稚。   身为云琅的亲兵头子,他自然看苏稚哪里都好,明明主人当初就能把她们姐妹都娶过来,偏偏只娶了刘二并不是非常喜欢的宋乔。   “给,好吃!”苏稚来到云琅身后,探手拿出来一颗黝黑的梨子。   “冻犁啊,大冷的天你怎么偏偏喜欢吃这个东西?”   云琅接过冻梨费力的在上面啃了两个白色的牙印,揉揉被刺激的发痛的牙齿道:“等一会再吃,现在跟石头区别不大。”   苏稚笑道:“现在也只有你敢从我手里接过食物直接往嘴里放。”   “愚昧无知!”   苏稚把小手放在火盆上轻轻地烤着,过了片刻才道:“这双手其实应该拿绣花针的……”   云琅笑道:“拿手术刀更加的显本事!”   “却丢了女人的根本……”   见苏稚的心思不对,云琅将毛笔搁在砚台上,拖着凳子来到苏稚对面坐定,同样伸手烤着火道:“哦?你说女人的根本?我记得你以前对素手调羹,生儿育女这一套非常的反感啊。”   苏稚幽幽的道:“那时候年纪小了,不懂事,等我懂事了,就已经成这样子了。师兄,你说说,一个整天摆弄尸体的女子还能嫁的出去么?”   云琅冷笑一声道:“也不知道你在忧愁什么,只要你打开窗子朝外面吼一声——谁要娶我,你信不信,来的好男人会把这间屋子挤塌?” 第六十五章 呀,原来是有女怀春   苏稚的脸庞嫣红,双手抓着一条手帕,用力的扭,她的双腿并拢,用脚尖支地,身体绷的紧紧的,似乎正处在羞愧中。   云琅说了什么她一句都没听见,只是在想自己刚刚说过的话,这些话在她的脑袋里不断地炸响,如同惊雷。   云琅探出手,触碰了一下苏稚的小手,苏稚猛地发出一声惊叫,然后就推开门跑出去了,差点跟准备进门的曹襄撞一个满怀。   曹襄端着一壶酒,伸长了见苏稚一头冲进自己的屋子,咣当一声关上了房门,就笑嘻嘻的对走出来的云琅道:“我是不是不该来?”   云琅摇摇头道:“没什么不该来的,这丫头的心思不对劲,我担心她心理出了问题。”   曹襄愕然道:“能有什么问题,面孔红红心中想情郎,少女怀春,你这个吉士却不引诱,你还是不是一个男人啊。”   云琅的眉头锁的更深了……事情应该不是曹襄想的那样。   曹襄见云琅不理睬他,就撇撇嘴抱着酒壶离开了,他坚定地认为,苏稚就是想男人了,根本就没有什么病。   苏稚躺在软软的床上,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屋顶看,一会儿傻笑一阵,一会儿又把脸埋进了毯子里,双腿踢腾一阵。   云琅在敲门。   苏稚惊慌失措匆匆的道:“我不在!”然后把自己裹进毯子,一声不吭。   云琅想了一下,就对屋子里的苏稚道:“想说话了就来找我,给你煮面吃,不是白天吃的那种。”   苏稚竖起耳朵听着云琅的脚步声逐渐远去,就把脑袋从毯子里探出来,心跳的如同密集的鼓点一般。   咬着手帕坐在床上安静了片刻,思绪才逐渐变得正常起来。   “好丢脸啊——”苏稚大叫一声,然后就重新躺倒在床上,捶着床铺发誓,三五天之内不见任何人。   走掉又悄悄回来的云琅,听见了丫头羞恼的话,脸上终于浮现出一丝笑意,看来,这丫头真的是思春了。   还以为在白登山经历了解剖尸体这么狂暴的事情,再加上危在旦夕的战争,会毁了丫头的心智。   既然她有心情思春,那么,之前的那些猜测都烟消云散了。   小姑娘的心思最难猜,还是任其自然吧。   河曲城已经开始准备修建临河的那一面城墙,今年,只好先用冰,等到开春之后,还是用石头堆砌比较好。   大雪中,人在荒野没法活,于是,两万多人齐齐的挤在城里,倒是让这座边陲之城变得热闹起来了。   混沌初开的城池,想要繁华,自然离不开赌与色。   这是两种最古老的职业,那些没了男人的羌族妇人,眼见城里汉军大多是精壮的男子,于是,妓院就很自然的出现了。   云琅没有制止的意思,霍去病在知道这件事之后也只是咒骂了一声就完全抛诸脑后。   这种事是没有办法阻拦的,也阻拦不住。   因此,河曲城里到处都是喝的醉醺醺的搂着羌人女子的军卒,这让那些负责守卫的军卒们羡慕不已,恨不得立刻下差,也加入他们的行列。   这样的天气里,连鬼都不肯来河曲城,因此,军卒们的警惕之心就下降了很多。   为此,霍去病就亲自领兵负责巡视,只要看到守城的军卒有懈怠者,立刻严惩不贷。   几次三番之后,才让这些杀才们收了心。   比起白登山,这里已经算是极乐之地。   司马迁一直都很忙,即便是云琅也不知道他到底在忙些什么,大雪初晴的时候,面容蜡黄的司马迁第一次走出屋子,享受难得一见的阳光。   眼看着民夫们忙碌着往木头箱子里浇水,浇筑冰砖,司马迁的注意力却放在了大河上。   见云琅在河边边走边捡拾一些怪石,就下了城墙也学着他的模样挑挑拣拣。   “你看这片石头,是不是有红日初升之感?”   “算不得好,我捡的这块像不像一块肥美的猪肉?”   “咦?你居然找到了一块肉石!再找找,看看能不能用石头凑出一桌宴席。”   两人在河边边走边聊,一抬头,已经离开了河曲城两里有余。   前面不远处就是大河的拐弯处,看不见大河的另一端,整条大河似乎是一下子就从荒原上蹦跳出来的一般,出现的极为突兀。   “河的那一边就是前朝的九原郡,当年蒙恬固守于此,匈奴望风而逃,是何等的威风,区区百年,就已经被这条喜欢胡乱改道的大河给毁掉了。如果大河不改道,我们或许还能去凭吊一下秦太子扶苏。”   云琅笑道:“春草离离墓道青,千年塞下此冤沉,死一个扶苏算不了什么。只要是参与政事的人,我一般不是很关心他们的死活,因为那是他们求仁得仁的结果。有多少获得,就该有多少付出,包括生命也是如此,不论忠奸都想要一展超越常人的才能,为了自己的志向死去,难道不正是煌煌史书上最灿烂的篇章么?”   司马迁笑道:“你倒是看得开,既然你也知道这里就是九原郡,难道你就不想知道秦直道在那里么?有了这条直达云阳的直道,河曲城与中原的联系岂不是更加紧密?对于大汉来说,只要将秦直道与河曲城连接在一起,岂不是再能重现昔日蒙恬将军的猎猎雄风?”   云琅面无表情的将那块类似红日初升图案的石头丢进河里,淡漠的道:“一千六百里的长路,修造的时间只有两年半,你觉得那条道路真的曾经修建好了么?”   司马迁笑道:“始皇帝暴毙沙丘,李斯,赵高秘不发丧,从东海载咸鱼遮掩尸臭从赵代之地最终来到了这九原郡,沿着秦直道回到了长安,史书记载凿凿,何来不成之理?”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几字形的大河将九原包裹其中,三面临水,只有一条通道,那里不过是一个死地而已。”   司马迁疑惑的道:“我说的是秦直道,可不是什么九原城,莫非,你不愿意以最快的速度将河曲与长安连成一线?”   云琅叹息一声道:“这话迟早会有人提起来的……秦直道……始皇帝修了……胡亥修,胡亥修了——也该轮到陛下修了。修了……这条路,帝国的百姓又要迎来苦日子了……”   司马迁听云琅这样说,不以为然的道:“原来你是在体恤民力,这样想可不对,修复秦直道之后大汉就能被北控大河,河曲城背后的千里之地尽成我大汉腹地。百姓虽然能辛苦几年,收获千里之地也是值得的。”   云琅不想说话,他脊背上的汗毛都竖起来了,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嘴里说的是什么。   这样的感觉他以前在骊山的时候有过,那一次,他从始皇陵里死里逃生,却不知道今日会不会重现昔日的运气。   时刻跟随在云琅身边的刘二也似乎感受到了什么,不断地四处张望,仅存的右手握在剑柄上,一刻都不敢离开。   司马迁犹自絮絮叨叨的对云琅道:“这些天啊,我躲在屋子里就是想从几张残存的前朝地图找到秦直道。结果一无所获,那些破旧的地图有很多地方都不对,即便是白登山的位置,就与我大汉地图上标识的完全不同。有时候我都在怀疑,到底是前朝的地图是错的,还是我们大汉的地图是错的?你说啊,你怎么不说话,这么冷的天你流这么多的汗水是什么缘故?” 第六十六章 怪人   朔风吹拂着河边的茅草呜呜作响,云琅脸上的汗水不断地从下巴上滴落,他很想跑,脑袋里却有一个明确的声音告诉他——不要动!   刘二的长剑已经抽出来了,魁梧的身子护在云琅身前,云琅却感受不到任何的安全感。   迟钝如司马迁,这时候也发现事情似乎不对头,身为聪明人,见云琅焦灼的瞅了他一眼,司马迁二话不说,就把袍子下摆塞腰带里,转身,拔腿就跑!   一只牛犊子般大小的苍狼从石头堆后面探出头来,只是用它淡黄色的眼珠看了云琅一眼,又缓缓地把脑袋缩回去了。   “主人快走!”   刘二的声音像是从喉咙里挤出来的一般。   云琅没动弹,因为他看见一颗明光锃亮的秃头从石头堆上升起,然后,他就看见一张似笑非笑的脸。   尽管这颗蛋头上没有头发,没有眉毛,没有胡须,他还是从五官的轮廓上认出这是一张属于汉人的脸。   尽管他从那颗蛋头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丝若有若无的嘲弄之意,方才那种强烈的压迫感却潮水般的退下了。   “大汉骑都尉军司马云琅在此,庶民还不上前见礼!”云琅挺直了身体高声道。   那颗蛋头明显的有点发愣,过了一阵子才用手指指着自己的鼻子道:“你说的庶民是我么?”   自从看到了那张汉人脸,加上听到了纯正的长安话,云琅的心就更加的稳定。   挥手让刘二注意那匹狼,就对着蛋头笑吟吟的道:“难道说你是官身?”   何愁有的手在蛋头上挠一下,想了一下道:“应该是,四十年前我就是乌纱冠,当时文皇帝还夸奖过我,好像给我升了那么两三次官,后来先帝也给我升了那么几次官职,倒是陛下自从登基之后好像没给我升过官职。”   云琅的脸皮抽搐两下,乌纱冠是中黄门的俗称,中黄门秩比一百担,上面还有黄门令三百担,小黄门六百担,黄门侍郎八百担担,然后是该死的常侍一千担,这是皇帝近臣,一般不会由宦官担任,只有极少数宦官能够担任这个官职,而中常侍已经是宦官能企及的最高官职。   比如阿娇的大长秋就类比中常侍……   文皇帝给他升官两三次,先帝又给他升过官,那么,这家伙绝对是中常侍,至于刘彻没有给他升官的原因,很可能就是因为这家伙的官职已经升到头了,没法升了。   想到这里,云琅躬身施礼道:“下官骑都尉军司马云琅请见上官印信!”   何愁有似笑非笑的点点头道:“是个守规矩的人。老夫最喜欢的就是守规矩的人。”   说完话,他就从石头堆后面走出来,从狼皮袄里取出一枚印信,双手递给云琅道:“请骑都尉军司马验印!”   印信并不大,也就一寸见方,是一枚铜印,云琅看了印文,有些奇怪,就在铜印上呵口气,在手背上按了一下。   然后,他的手背上就出现了钦命监司少府令何八个字。   印信没错,标准的大汉官制,铜料也没错,铭文更是中规中矩,就是官职名称很奇怪。   云琅双手捧着送还了印信,施礼道:“不知上官驾临,云琅死罪,只是不知上官从吏何在,云琅也好为上官接风洗尘。”   何愁有笑道:“本来有四个从吏,一个在夜晚快马赶路的时候从马上掉下来折断了脖子,还有一个骑马骑的肠子从谷道里滑出来了,就留在了白登山,另外两个,被那些畜生给咬死了。”   云琅顺着何愁有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八头被绳子拴着的饿狼,静静的趴在雪地上,非常的听话。   绳子尽头拴着一张椅子状的爬犁,看来,这个老宦官是乘坐狼拉雪橇来的。   云琅早就在琢磨弄一套狗拉雪橇在这边玩了,没想到这个老宦官居然用狼……   何愁有见云琅羡慕的瞅着他的狼,就有些得意的道:“北地的畜生,确实比关中的神骏一些。”   从吏,战马都被狼给咬死了,何愁有对自己能够驯服这些饿狼的手段非常的得意。   “上官手段了得,云琅佩服,佩服。”   何愁有似乎想起了什么,看着云琅道:“你不怕了?”   云琅疑惑的摇头道:“开始的时候,这些狼给了我一些压力,等到下官知晓这些狼是上官的拉车用的,自然就不害怕了。”   何愁有看着云琅道:“我是说,你不怕我?”   云琅拱手道:“对上官敬,此乃应有之意,至于怕?从何说起?”   何愁有听云琅这么说,笑的越发和善,摩挲着光头道:“样子长得丑,经常被人家绕着我走,见你不躲开,就随便问一下。好了,不说这事了,半夜的时候去城池正门,守城的军卒不给开门,还用弩箭射击,只好来到河边等天亮,既然你来了,就快快的带老夫进城,吃些热食驱寒气。”   云琅见这位姓何的上官不愿意说来意,也不以为然,肃手邀请老家伙先行,至于那群狼,就是刘二的麻烦了,他不管。   司马迁跑的很快,就在云琅跟这个蛋头男子谈话的时候,曹襄已经领着一群亲兵赶过来了。   何愁有笑眯眯的看着曹襄啧啧赞叹道:“昔日见了老夫会尿裤子的小子,如今也敢领兵作战了,啧啧,难得,难得……”   曹襄跑的很快,可是底子在那里,跑的再快也没有亲卫们跑得快。   等到亲卫们把蛋头团团围住,曹襄在喘着粗气来到云琅跟前,扶着膝盖道:“什么危险?”   云琅有些感动,自己遇到危险,曹襄能上气不接下气的跑过来这非常的难得。   “没有敌人,只有上官!”   “上官?有护城河里的王八大么?”   曹襄听云琅说没有敌人,是朝廷使者来了,他的嘴巴立刻就变得恶毒起来。   他或许很怕狼,很怕匈奴,至于上官?一般情况下,他就是!   何愁有用四根指头摩挲着光头道:“还真的有点像王八啊!”   曹襄闻言大笑,这才抬起头看何愁有,刚刚露出来的笑意,一瞬间就凝固了,双膝发软,噗通一声就跪在河边的鹅卵石上,身下的鹅卵石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濡湿……   何愁有看看跌落在石头上的尿渍,皱眉道:“怎么还尿裤子啊?”   “老……祖宗!”   何愁有愉快地笑道:“还认得我?不说我是王八了?”   曹襄回答的极为快速:“我是小王八!”   自从看见曹襄,何愁有的笑容就没有退散过。   “你母亲当年嫌弃你父亲,说他算不得英雄,不肯下嫁,先帝就让老夫去劝诫一二。你母亲好歹跟老夫硬抗了三天才服软,你已经长大了,连一炷香的时间都没有扛过去,唉,由此看来,你母亲当年没说错,你父亲确实算不得英雄。”   曹襄虽然身子在抖,嘴上回话却快:“我父亲确实算不得英雄,我母亲嫁亏了。”   云琅觉得很丢人,抱着曹襄要把他从地上拖起来,这个窝囊样子要是被更多的人看见,他以后就没脸见人了。   云琅想要把曹襄拖起来,曹襄却想拉着云琅一起跪下来,他的力气是如此之大,以至于云琅都被他拽了一个趔趄。   “起来吧,你兄弟希望你有骨气一些,算是一个不错的兄弟,已经是侯爷了,站起来,别丢了国朝勋贵的脸面。”   何愁有发话了,曹襄立刻就站起来了,只是站不稳,抓着云琅的胳膊才勉强站定。   “进城!” 第六十七章 规矩来了   何愁有背着手就率先走了,云琅拖着曹襄跟在后面,虽然到现在云琅都弄不清楚这个老宦官到底是谁,可以让曹襄害怕成这个样子,他的心情已经变得非常沉重了。   刘二大着胆子驱赶那些狼,却发现那些狼听话的厉害,只要拉一下绳子,狼群就会乖乖的跟上,温顺的如同小狗!   霍去病跟司马迁匆匆的带人赶来,他第一眼就看到了那颗蛋头,立刻停下脚步,瞳孔迅速的缩小,不肯再前进一步。   司马迁道:“咦,云琅没事了,跟他在一起的光头是谁?”   霍去病连忙低声喝道:“慎言!”   眼看着何愁有一步步的走近,就退到路边拱手静候。   何愁有看了看霍去病身上的铁甲,拿手在铁甲上摸了一把,手指摩擦一下,见上面满是灰尘就满意的道:“还不错,没有懈怠,现在甲胄不离身的将军不多了。”   霍去病连忙道:“身负陛下重托,去病不敢懈怠。”   “在白登山的时候听人家说你们骑都尉骄横,而且喜欢自作主张,其实呢,这没什么,悍将不骄纵谁有资格骄纵?初次成军出击,就能斩首两千余,陛下看人还是准的。”   霍去病陪着笑脸道:“不敢辜负圣恩!”   何愁有笑着点头,和蔼的朝四周的骑都尉将士看了一眼道:“都是不错的少年郎!”   等何愁有被霍去病亲自邀请进了河曲城,曹襄就再也站不住了,一屁股坐在冰凉的大石头上,一个劲的喘粗气。   “这人到底是谁?你怎么害怕成这个样子?”云琅再也忍不住了。   曹襄擦一把脸上的汗水道:“妖怪!”   “妖怪?”   “对!皇宫里的妖怪!从我记事起,我母亲就告诉我,皇宫中有妖怪……九岁那年,我随十岁以下的皇室子弟一起去拜谒祖庙,才第一次见到了这个妖怪。当时,楚节王世子刘安师拜谒祖庙之时无故发笑,被宗正皇伯斥责,刘安师不服,斥责皇伯大惊小怪,并且丢弃了手中的香炉,以至于香炉中的信香折断……然后,就被何愁有抱走……三个时辰后,我们在偏殿再次见到刘安师的时候,他的头颅,手脚,身躯已经被分成干净的十八块……等我们看完之后,何愁有就用刘安师的紫袍包着尸块让楚节王二子背负出宫,还说……刘安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可以回家了……”   云琅抽着嘴巴不确定地问道:“一个王世子,他说杀就杀?”   曹襄咧咧嘴巴给了云琅一个比哭还要难看的笑脸。   “王世子?你知道魏其侯窦婴伪造先帝遗诏的事情是怎么发的?”   云琅皱眉道:“不是因为尚书监没有找到存档文书么?”   曹襄左右瞅瞅没看见别人,就一把拉住云琅的手道:“好我的兄弟哟,窦婴是什么人?   他当过平乱的大将军,当过宰相,这样的人你以为他真的会拿出一封没有存档对照的遗诏来么?   当时,没人信窦婴会这么干,陛下那时候刚刚真正的亲政,他说的话被大臣怀疑,认为是皇家销毁了存档,是要致窦婴为死地,是皇家设计杀人,还有人说皇家说话不算数,如此之后,还有谁敢拿着遗诏来论事?   陛下无奈,只好请出何愁有来证明绝无毁坏遗诏存档之事,这个老宦官往朝堂上一站,连同窦婴在内,还指了四位质疑最激烈的大臣……   三个时辰之后,窦婴被斩首,其余四位大臣的死状与刘安师一般无二……那一年,正是元光四年,暮春!   阿琅,这个老家伙来了,我们就什么都不要做了,天知道哪一点会被这个喜欢把人分割成十八块的老贼看不顺眼。   那时候,就真的是悔之晚矣。   你要知道,人彘蚕室之名,在长安可以活活吓死人。”   云琅长出一口气道:“他凭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权势?这几乎超出了皇权的能力范围,不合常理啊。”   曹襄木然道:“我也想知道啊,以前,还有人在寻找何愁有权势的来源,后来不知怎么的,就没人问了,大家都知道何愁有惹不起,也不敢惹。”   话说到这里,曹襄又一把拉住云琅的手恳求道:“你千万不要去查探,千万不要,我不想看见你被分成十八块的模样,真的,如果在看到你被人家分尸了,我一定会发疯的。”   云琅第一次发现曹襄怕一个人会害怕成这个样子,见这家伙的眼泪都下来了,就点点头道:“我们井水不犯河水,他想看什么就给他看,他想问什么我们就实话实说,这样总不会有问题了吧?”   曹襄点点头道:“这样可以,听说老家伙最重的就是规矩,只要什么事情都按照规矩来,哪怕是做错了,他也不闻不问,就像消失了一般。”   云琅敏锐的抓住了曹襄所说的规矩二字,同时想起何愁有半夜想要进城被军卒用弩箭攻击的事情,他似乎并不生气,也就是说,这也是大汉的规矩,自从文帝进细柳营被军将阻止之后,日出之前军城不开,就成了一项规矩。   自己刚才依照律令要求何愁有出示印信,他也没有发怒,反而将这个规矩执行的非常彻底,没有半点的敷衍。   看来,这个人真的非常守规矩啊……   骑都尉的饭食自然是丰盛的,尤其是他们刚好收割了很多的青稞,没收了很多的牛羊,以及从白登山弄来的烟熏马肉。   被骑都尉的厨子操持了一番之后,就摆了满满一桌子。   羊肉馅的饺子看样子最对何愁有的胃口,一口气吃了两盘子,又吃了很多的牛羊肉,干菜泡发之后凉拌的菜蔬也吃了不少,这才拍拍肚皮道:“有一个庖厨之术天下第一的军司马,全军都跟着沾光,比皇宫里的那些庖厨做出来的饭食好的太多了。”   陪着吃饭的云琅连忙道:“让您见笑了。”   何愁有指指桌子上的饭食道:“老夫初来军中,受一顿款待乃是常理,老夫生受了。只是,如此靡费,不可长久,自明日起,你们就当老夫是一个老卒,不可优待。”   霍去病点头答应,然后拱手道:“老祖宗不远千里而来,必定有重要的公务,什么样的公务下官不敢问,如果老祖宗需要人手,自霍去病以下,皆俯首听用。”   何愁有大笑着摩挲一下光头道:“陛下只要老夫看好几个猴崽子,至于别的,陛下没有提及,自然不关老夫的事情!”   说完话,见霍去病,云琅两人的脸上有苦涩之意,就随意的摆摆手道:“该干什么,就继续干什么,就当老夫不存在,在皇宫中被关了四十几年,老夫是来散心的,至于你们几只猴崽子,想必也不会让老夫为难!去吧,干自己的事情,老夫千里跋涉,有些疲惫了,需要静养几日。”   被何愁有撵出来了,云琅,霍去病对视一眼,就来到了霍去病居住的地方。   霍去病取下头盔放在架子上,跨坐在凳子上对云琅道:“中规中矩吧!”   云琅点点头道:“来的不是一个人,来的是规矩!估计陛下对我们轻易动用绣衣使者文牒非常的不满,又对我们私自离开白登山也很不高兴。就派来了规矩,让我们一步一个脚印的走路,不准我们行差踏错。”   “城里的有些事情要是照搬大汉的规矩,会混乱的。”   “这个不愁,大汉的律法制定的其实有很多疏漏,有些字可以做多重解释,而我大汉朝廷又没有给出一个字意表。如此一来,在螺狮壳里做道场我们还是能做到的。” 第六十八章 变态与温柔   何愁有在房间里大睡了三天,起来之后又饱餐了一顿,就漫无目的的在受降城闲逛。   自从他来到河曲城,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河曲城改成了受降城。   宦官逛边地的土窑子有些奇怪,不过呢,何愁有倒是半点都不在乎,从里面出来的光脑袋上甚至有口媒印子。   一大把铜钱丢出去之后,他就引来了那些妇人们的围攻,只要看看那个老贼笑呵呵的样子,就知道他乐在其中。   苏稚也从屋子里出来了,以前总是挽成发髻的头发被她放下来了,就那么柔柔的披着,只是发梢位置总是掘强的微微上翘,女子的衣衫也上身了,走起路来袅娜多姿。   不再穿麻衣,也不再手插胸前口袋的苏稚,怎么看都是一个俏丽的美人儿。   云琅停下手里的笔,笑眯眯的看着苏稚从窗前飘过,一炷香的时间,苏稚已经从云琅窗口经过三次了。   喊她,却不进来,只是嫣然一笑,就再次进入了自己的房间,等一会再出来……   苏稚从窗前经过,自然是一道百看不厌的美景,当一颗蛋头出现在窗户前面,就让人非常的不愉快。   “你的姬妾?”   云琅连忙摇头道:“军医!”   “为什么是妇人?”   “老祖宗,您行行好吧,有一个山门中人肯进军营给将士们疗伤,哪怕是妖怪我也要啊。就因为有她的存在,我骑都尉受伤的四百三十八个伤兵,就死了十六个。”   “哦,哦,哦很有道理啊,她的山门何处?”   “璇玑城!”   “嗯?名家之后啊,怪不得老夫在白登山就发现你骑都尉的战损不合常理,原来是这个缘故。这么说,这个丫头是你用死尸换来的?我听说还有活人!说说,我对你跟丫头两个敢把活人生吞活剥的手段非常的好奇。”   云琅的两只手摇的跟风车一般,连忙解释道:“是在研究医理,我们西北理工有一个名言叫做——揣摩千遍,不如上手一次。大汉的医者对伤病的确定一般都是通过揣测来达到目的的。您也知道,一旦猜错,伤患就会一命呜呼,据我所知,大汉九成以上的医者给病人治病的时候都是靠猜的。您说说,这样能治好病人么?”   何愁有眼睛顿时一亮,连连点头道:“此言在理,此言在理,只是你为什么一定要坚持说自己用的是死人呢,其实用活人来实验岂不是更好?你看啊,如果你把有病的匈奴人用刀子拉开……这样多好,以后用活人,老夫给你打下手!”   云琅的眼珠子都快从眼眶里蹦出来了,连连摇头道:“这不行,这不行,死尸可以随意解剖,因为尸体里没了生命,就是一块肉而已……活人不同,哪怕他是我们的敌人也不成。医者的双手是用来救命的,不是用来杀人的。”   云琅很想说,解剖活人是一桩泯灭人性的事情,想到何愁有切割的就是活人,生生的把这句话吞进了肚子。   “哼,儒家子弟就是这般假正经!天生万物就是给人来享用的,你看狮虎猎物获威名,可怜麋鹿有谁怜?你强势的时候如果尽量的攫取,等你失势的时候人家可不会跟你客气。就这么说定了,以后用活人,你不知道,有好几次老夫明明已经把人切开了,他的心居然还会咕咚咕咚的跳……这是什么道理?难道说心都被摘下来了,还能活?”   云琅苦笑道:“万万不可,解剖活人乃是师门大忌,一旦被人知晓,死无葬身之地。”   “你西北理工还有人?”何愁有看着云琅问道。   “我很希望还有……”   “为何将你西北理工并入儒家?以你之才,重新振兴门楣也不算是难事。”   “天下大势,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你以为儒家已经获得了天命?”   “儒家现在鼓吹的学说对陛下太有利了,也就是说,儒家的那一套学说,对所有的帝王都非常的有利。因此,即便是陛下不采纳,也会有别的皇帝采纳,终究会被某一位某一代的帝王将之发扬光大。”   何愁有笑着点点头道:“很合乎规矩啊!”   云琅奇怪的道:“先生应该也是出自山门,只是您的说法与众不同,从您重法度,守规矩的行为来看,您应该是法家门徒,从您自审其身,又能尊崇野性这一点来看,您又像是黄老之术的诚信者。偏偏不论是法家,还是黄老之术,都没有您恣意汪洋的想法,不拘泥于一家,这是让小子没有想到的。”   何愁有吸了一口气摆摆手道:“莫要追究老夫的来历,倒是那个璇玑城的小丫头如非处子之身,你将难逃法网。既然那个丫头是军医,那就好好的当军医,不能被你拿来暖被窝,这也是规矩!”   “她是我妻子的师妹!”   “你可算了吧,老夫见过把妻子娘家姐妹全部一扫而空的人,也见过连丈母娘都不放过的混账,你知道他们的下场是什么吗?”   云琅瞅瞅何愁有那双干净的手苦笑道:“莫非都进了蚕室?”   何愁有大笑道:“聪明人的心思多,心思多了呢,就会胡思乱想,最后总会触犯一些国法。这样的人呢?你杀掉他吧太可惜,你要是不杀他吧,他又会跳腾个不停。两难之下只有折中,去势之后就像那些野狼一般边的乖巧,不但能拉车,吃的还少,更不会见了母狼就凑过去嗅屁股。”   云琅吞咽了一口口水道:“小子家里人丁单薄,自然会自爱,不会没事就去撩拨军医。”   何愁有点点头,然后又道:“关于受降城里发生的很多事情,老夫都是闻所未闻。《禁奴令》就非常的不妥,不过呢,看在你们是在慌乱中制定的安民之策,加上效果不错,老夫就捏着鼻子认了。把那个《禁奴令》三个字去了吧,你们还没有资格给百姓下这个令,那个令的。开春之后会有文官前来,该怎么治理地方是他们的事情,你们不得插手!”   云琅呆呆的看着何愁有离开,有些不甘心的捶了一下桌子,治理地方最可怕的就是政策不连贯,随时随地的重打旗鼓另开张,是最愚蠢的行为。   蛋头又从窗户外面探进来了。   “怎么?很不高兴?你可以试着弄死老夫,反正这里冰天雪地的,周遭都是你的人手,可以干的神不知鬼不觉。”   云琅起身深深一礼道:“多谢先生提醒,小子绝对不会胡思乱想。”   何愁有满意的点点头笑道:“你是一个真正聪明的孩子,别人从老夫的话里面只能听出威胁之意,唯有你能听出老夫话里话外的是为你们好,难得啊……哈哈哈。”   一夜北风吹,寒冷刺骨。   昨日还没有完全结冰的大河,在北风的吹拂下,河岸两侧的寒冰终于在河心接拢。   西北的冬日里,除过纺羊毛线之外,就干不成别的活计,如今,全城的羌人都在纺羊毛线。   弄出来的羊毛线,云琅全部收购,一座城的人都干同样的工作,效率自然是惊人的,加上这里最不缺少的就是羊毛,几天功夫,羊毛线就堆满了仓库。   曹襄不知道云琅要这么些羊毛线做什么,提醒云琅好几次了,云琅依旧要求全城的羌人继续纺线。   羊毛线又粗又硬,即便是用碱水泡过之后,一样不算软,这样的东西能不能制作衣衫,云琅一点把握都没有。   不过呢,反正有何愁有这个秃头在,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就没错。   趁着难得的空闲时光,云琅找了四根细细的竹签子,开始编织毛衣。   开始的时候很生疏,编制了一会,他就已经找到了手感,速度也快了起来。   织着,织着,云琅的鼻子就酸涩的厉害,很久很久以前,一个少年跟一个老婆婆对坐在昏暗的点灯下,熟练地编织着毛衣,花花绿绿的线在她们的手中逐渐有了衣衫的雏形……在她们的身边,是一双双明亮的眼睛。 第六十九章 淫猥的疯子   云琅织毛衣的手段很高明,或许是年轻人的审美观不同,同样是织出来的毛衣,云琅织出来的毛衣要比云婆婆织的受欢迎。   尤其是复杂的麻花辫子花色的毛衣,云琅织出来的能卖到两百块,云婆婆织的只能卖八十。   好毛线织成的毛衣,孤儿院里的弟弟妹妹们是没有资格穿的,婆婆把云琅织的毛衣卖掉之后,才有钱给弟弟妹妹们买十块钱一件的毛衣。   没有发财就来到了这个世界,是云琅最大的遗憾……   苏稚双手托着下巴蹲在云琅面前已经很久了,她发现云琅沉浸在编织的快感中不可自拔。   她非常的奇怪,仅仅用四根小棍,那些毛线就会变成一片整齐的料子,虽然很疏松,看看厚度就知道应该很保暖。   毛线在手底下变成了料子,应该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云琅的下巴上却挂着眼泪。   这让苏稚非常的心疼。   这个聪慧的男子应该这世上最幸福的人,搞不懂他为什么会流泪,流露出来的表情让人心酸。   所有关于贫穷的记忆,是云琅最宝贵的精神财富,他生怕自己忘掉,每过一段时间,就会拿出来晒晒。   这让他觉得自己还是一个有心有生命的人,而不是一具行尸走肉。   在这个过程中,仇人的面孔逐渐淡去,包括那个要强拆孤儿院的家伙,也忘记了自己想要阻止强拆,冲上去跟那个人撕打,然后身上被踩上无数只脚的感觉。   如果在那个世界有现在的能力,云琅并不介意将他碎尸万段,哪怕用来做活体解剖他也能下去手。   世上最可恶的就是喜欢欺负没有还手之力的人的家伙,他们喜欢在这些绝对的弱者身上寻找高高在上的感觉,从而满足自己近乎于变态的荣耀心。   云琅喜欢让长虹贯日的聂政,喜欢让苍鹰扑击在宫殿上要离,也喜欢让彗星袭月的专诸。   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这些人都成了云琅的偶像,如果当时不是因为年幼体弱,无法胜任任务的要求,他一定会成为这群人中的一个。   激烈,激烈,尽量想的激烈一些,只有激烈的事情才能永远存在脑海中,这是一种不错的保存记忆的方式。   我们可能记不住自己拯救过的人,却一定会记得自己特意伤害过的人,这是一个真理。   云琅一气不停地编织了两个时辰的毛衣,苏稚就蹲在他前面看了足足两个时辰。   “什么时候来的?”云琅摩挲着食指外侧发红的皮肤问苏稚。   苏稚愣了一下,想从地上起来双腿酸麻,站立不稳,一下子就扑到云琅怀里去了。   小丫头在这两年中发育的很好,温香软玉抱满怀,不等云琅心中起旖念,一颗蛋头就再一次出现在窗外,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云琅心中一惊,连忙把苏稚推开,原本面孔红红的苏稚被云琅推开后,大眼睛里就蓄满了泪水。   “她没有站稳——”云琅讪讪的向蛋头解释。   “没事,老夫知道,丫头蹲的时间太长,双腿酸软是应有之事……”   苏稚愤怒的转过头,瞅着蛋头怒道:“你就不能不看吗?”   蛋头寡廉鲜耻的道:“老夫在皇宫其中有一项职责就是不要让宫里的妃子双腿酸软,然后随意的倒进某一个男子的怀里。”   没有蛋头那么无耻的苏稚只好匆匆的跑了。   蛋头的手在窗户上轻轻按一下,就窜进了屋子,大喇喇的坐在凳子上道:“是老夫弄错了,是那个丫头想要睡你,不是你想要睡那个丫头。”   云琅叹口气道:“您还是说我想要睡丫头比较好,这样,被别人听到了,不损丫头的名声。”   “嗯,嗯,嗯就这么说,人啊,在任何时候都需要有一些约束的,长久得不到约束的人啊,他就会认为这个世界对他没有约束,迟早会闯出大祸来的。喜欢丫头呢,回到长安去喜欢,哪怕是大被同眠也不关老夫的事情,在这里不成!这件事看起来虽然小,也无关大碍,老夫就是想用这件事来提醒你时时守规矩。只要你守住这件事了,其余的事情也就会做的非常有规矩,小处看大,是必然之事!”   云琅叹息一声道:“您看啊,霍去病统领着大军,说不定会自立为王,曹襄统管着受降城的粮秣,说不定会贪污,谢宁整日里在荒原上奔驰,说不定会里通外国,赵破奴整日里神神秘秘的说不定是在密谋造反。这么些可疑之人您不去看管,整日里盯着我这个待在屋子的织毛衣的人做什么?”   蛋头大笑道:“霍家的小子从本性上来说就是一个将军,自立为王?不可能,他要是能坚持下去,虽说异性者不得封王,等他年纪达到我这个岁数,陛下说不定会封王给他。   曹小子连自家的钱财多少都没数,他岂能从自己部下的牙缝里抠钱?   谢家小子身为斥候统领,他不往外跑,谁跑?   赵破奴那个半野人,现在干的就是老夫的活计,时刻帮你盯着受降城里的动静,城里稍微有点风吹草动,他就会下辣手干脏活。   这些孩子都是规矩的好孩子,不用看,老夫也会在奏报上大肆的夸奖一番。   倒是你,把自己锁在屋子里,心却在天外晃荡,天知道你的心里想着什么事情,而你对另外几个人的影响实在是太大。   只要你不出事,那些好孩子就出不了事。”   云琅颓然的倒在床上,哀叹一声道:“真是岂有此理啊!!”   蛋头哈哈一笑,有从窗户里跳出去了,从外面拎着一包竹简走了进来,堆在云琅的桌子上,拍拍那些竹简道:“这里有长平公主给你们的帛书,还有谢长川等人写给你们的密信,刚刚到的,打开瞅瞅!”   云琅痛苦的呻吟一声,瞅着那个大包袱道:“既然是看信,您是不是出去一会,我再看?”   蛋头笑道:“老夫就是一个隐形人,当年陛下与阿娇新婚之夜,就是老夫站在床边伺候,人家依旧敦伦的不亦乐乎。你看你的,就当老夫不存在!”   蛋头的话说的非常无厘头,话里的意思却坚定不移,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他也要看信。   惹不起这个随时随地能拿皇帝皇后开玩笑的人,云琅首先打开了谢长川给他的信。   “看这个,谢长川的信有什么好看的,里里外外不过是军伍上的那点事,以后再看,老夫对长平公主的信好奇的紧!”   “这么说,谢帅的信您已经看过了?”   “废话,他的信是竹简,又没有上火漆,打开就能看,倒是长平的帛书被封的死死的还用了火漆印信,不好随意打开,你打开,我看看!”   云琅双手抱着脑袋道:“我真是想不通,您的好奇心这么大,是怎么在皇宫里活到这样的高寿的?”   何愁有大笑道:“有两种人在皇宫里能活长久,一种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另外一种就是什么都知道的。老夫属于那种什么都知道的,明白吗?赶快看信,长平那丫头的光身子我看了都不止一次了,还有什么秘密是我不能知道的?”   比疯子可怕的只有淫猥的疯子……   云琅打开了帛书,长平的谆谆教导似乎就在耳边响起……   信里面除过有一些关于何愁有来边地的消息,剩下的就是告诫云琅莫要做什么出格的事情,好好地为国效力,等到回家的时候就能光宗耀祖。   还说家里有她看着,就不会出事,也不会有人敢惦记云氏的家产,如果云氏的家产少了一分一毫,将来回去之后可以唯她是问。 第七十章 老江湖遇到的新问题   “您看看,满篇都是长辈对晚辈的期盼跟教导,一时看的感动,您老莫怪!”   云琅擦拭一下被感动出来的眼泪,抽噎着对何愁有道。   蛋头狐疑的瞅着云琅,抓抓蛋头,拿起帛书仔细的瞅了一遍,还泡进水里等了片刻,不见帛书空白处显字,就重新抓抓蛋头道:“居然没有用牛乳写字?”   云琅摊摊手道:“长公主光明磊落,教导晚辈不遗余力,哪里会有什么鬼蜮心思!”   蛋头将帛书晾晒在太阳底下,自言自语的道:“她是什么性子老夫比你清楚。能故意扯掉衣衫光着身子引老夫注意,然后用刀子捅我的女子,满大汉只有她一个!她一定有重要的事情对你们说,只是老夫还没有发现而已。”   蛋头说着话,就拿起装帛书的牛皮袋子,手上稍微一用力,就把袋子扯开,铺平了,一点点的研究。   云琅心安理得的盘腿坐在床上,随蛋头如何搜查,取出一卷《春秋》诵读了起来。   过了良久,蛋头才放弃了查看,瞅着云琅道:“看样子你已经知道长平要说的话了吧?”   云琅点点头道:“是啊,每一个字都知晓!”   蛋头重新趴在桌子上看正在变干的帛书,一个字一个字的诵读,有时候还会两个字两个字的诵读,后来就是三个字,四个字,五个字跳开诵读,同样一无所获。   “你家种了五十七亩油菜?”   “是啊,云氏美食的一半名声都是菜油挣来的脸面。”   “你家今年新招收了八十三个仆妇?”   “应该是,云氏人丁稀少,我老婆又是一个软性子,管不来那么多的男仆,所以喜欢招收仆妇。”   “你家今年冬日留了二十一笸箩底的蚕种?”   云琅皱眉道:“留少了!”   “十一万只鸡?”   “没那么多,可能是连鸭子都算上了。”   “一百六十四头牛?”   “少了,应该是死了或者卖了一些,我走的时候还有近三百头牛……”   “你家……”   蛋头一丝不苟的对每一处他认为可疑的地方都提问,云琅乖巧的有问必答。   如此半个时辰之后,蛋头结束了问话。   阴沉着一张老脸道:“这就打我的老脸了,明明知道有问题,老夫却不能一探究竟,你们当着老夫的面传递密信,难道就没有半点愧色么?”   云琅吃惊得张大了嘴巴,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蛋头也知道自己的话有些无理,手上稍微一用力,就把凳子的一角给硬生生的掰下一块来。   看着木头在蛋头的爪子里逐渐变形碎裂,云琅的嘴巴张的更加大了。   “算了,就让你们得逞一回,老夫本来应该斩杀信使,剖开战马肚子查看有没有蜡丸。现在,事情还没有到那个地步,这些事老夫就不做了。你开始写回信,让信使立刻把信带回去!”   云琅皱眉道:“我目前还不是罪囚,不用如此对待吧?”   何愁有狞笑一声道:“就你私自取用绣衣使者空白文牒一事,将你即刻斩首都不过分,还敢说自己是清白人家?”   “文牒是长辈给的,留给我保命用的,不算私自窃取吧?”   何愁有怒道:“这不合规矩!阿娇被陛下宠溺坏了,不懂规矩是有的。你身为大汉的官员,难道就不知道其中的干系么?什么东西能收,什么东西不能收,你心中没有一点数么?”   话说到这里就没法说了。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说的就是目前这种状况,而蛋头这个老混蛋对这八个字运用的炉火纯青。   “好吧,好吧,我写,我写,天啊,我还有没有一点个人的秘密了。”   “身为天子爪牙,要什么秘密?”   云琅确信,何愁有是一个连心肝脾肺肾一起献给了大汉江山的人。   在他的眼中,所有人都应该学他,把自己的一切乃至于生命都献给伟大的大汉,伟大的皇帝陛下。   云琅甚至相信,一旦匈奴人兵临城下,何愁有这种家伙绝对会背着炸药包跟敌人同归于尽,当然,假如他有炸药包的话!   别人说什么与国同休的话都是屁话,唯独何愁有这种人是说到做到的。   有时候,云琅能从何愁有的身上看到太宰的影子,都是那种明知道会被皇帝坑死而九死不悔的人。   他们的肉,他们的血,他们的命已经镶嵌进各自的王朝身上了,混为一体不可自拔。   现在,云琅开始明白长平在信中所说的与国同休是什么意思了,商山四皓的门徒,从太祖高皇帝时期,就已经生生的被大汉帝国给同化了。   想当年,当太祖高皇帝准备废除太子刘盈,立戚夫人之子为太子。   皇后吕雉没有任何办法,只能求助于张良,张良这个很喜欢给人出主意的家伙,就要求吕雉带着太子去求商山四皓出山。   商山四皓是太祖高皇帝数次延请而没有出山的高人。   当太子刘盈再一次被太祖高皇帝招到建章宫,准备将他的太子位废除的时候,一不小心看到太子身后坐着四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就惊问这四位长者是谁。   当他得知这四人就是——东园公唐秉、夏黄公崔广、绮里季吴实、甪(lù)里先生周术。   他们是始皇帝七十名博士官中的四位,分别职掌:一曰通古今;二曰辨然否;三曰典教职。   太祖高皇帝听了大吃一惊:“多年来我一再寻访诸位高人,你们都避而不见,现在为何自己来追随我的儿子呢?”   四个老人回答:“陛下一向轻慢高士,动辄辱骂,臣等不愿自取其辱。如今听说太子仁厚孝顺,恭敬爱士,天下之人无不伸长脖子仰望着,期待为太子效死,所以臣等自愿前来。”   太祖高皇帝说:“那就有劳诸位今后辅佐太子了。”   四人向刘邦敬酒祝寿之后就彬彬有礼地告辞而去。   太祖高皇帝叫过戚夫人,指着他们的背影说:“我本想更换太子,但是有他们四人辅佐,看来太子羽翼已成,难以动他了。吕雉这回真是你的主人了!”   戚夫人大哭曰:“妾将死无葬身之地矣。”   太祖高皇帝强颜欢笑:“你给我跳楚舞,我为你唱楚歌。”太祖高皇帝便以太子的事件即兴作歌:“鸿鹄高飞,一举千里。羽翼已就,横绝四海。横绝四海,又可奈何!虽有矰缴,尚安所施!”   果然,如戚夫人所说,太祖高皇帝去世之后,戚夫人就被吕雉弄成了人彘……她的儿子也因为亲眼目睹了母亲的惨状,被活活的吓死了。   商山四皓原本有三个弟子,两个暴毙,只有年纪最小的何愁有活了下来,居住在皇宫中,继续维护他的帝王。   如果说皇家还能对谁推心置腹,还能对谁言听计从,唯有何愁有!   长平在信里告诉云琅,如果他们四兄弟能够通过何愁有的考验,日后的路将会一马平川。   如果不能通过何愁有的考验,那么,立刻辞官归隐,此生莫要再想为官。   云琅提笔踌躇良久,终于落笔:“十月三日,小侄行十六日方到受降城……”   一封信云琅写了足足有半个时辰,才停下手中笔,小心的吹干了墨迹,思索良久。   “你是十月三日到的受降城?”   “是的。”   “走了十六天?为何老夫只用了四日?”   “讲道理啊,小子带着伤兵,粮秣,辎重,能快到那里去啊……”   “修路修了五十二里?不是只有四十七里么?”   “还有城里的石板路啊!”   “为什么你们的信中,会有这么多的数字?”   “天啊,还有什么能比数字更说明问题的……” 第七十一章 高出一筹   何愁有就算是再厉害,也不过是活了七十几年。   何愁有就算是再博览群书,也不过看了几十万字而已。   何愁有即便是再通古今,也不过是通古,知今,而不知未来。   这样的人在大汉绝对是顶尖的风云老奸贼。   可是啊,在云琅面前还不够看。   如果不苛刻的计算,云琅至少活了两千多年。   如果掐头去尾的算,云琅至少看过上亿的字。   如果论到通闻博达……云琅有两台联通网络的电脑……   这属于位面倾轧,低维度的生命根本就无法理解。   《阴符书》这东西早在战国时期就已经产生了,何愁有能知道用牛乳写《阴符书》已经非常的难得了。   他那里知晓这世上还有密码这回事!   即便是最简单的密码,对蛋头何愁有来说也是无解的天书。   《春秋》这本书是云琅跟长平的约定,想要说什么话,最好用《春秋》里面的字来代替,竹简的根数对应数字,很容易弄清楚密码的内容。   别人对这种《阴符书》写法是什么反应不知道,反正卫青是如获至宝,再三叮嘱云琅不得说出去,除过霍去病,曹襄都不能告诉。   傍晚的时候,也是云琅一天中最愉快的时候,四兄弟凑在一起吃饭说说笑笑,心情没理由不愉快起来。   “阿琅最倒霉,整天被蛋头盯着!”曹襄即便是背地里说何愁有的坏话,也需要东张西望。   霍去病吃一口高粱米笑道:“这样好,这样好,老家伙不懂得兵法,不知道取兵取弱的道理,就阿襄那天尿裤子的模样,蛋头问什么他都会招的。”   李敢大笑道:“我听说,阿襄那天湿裤子沾到石头上取不下来,你最后把裤子撕破才脱身的?”   曹襄面对这两个家伙的讽刺早就能做到面不改色了,嘿嘿笑道:“你们是没见过那家伙的手段,老子九岁的时候眼看着自己的表兄被分割成十八份,两颗眼珠子瞪得快要掉下来了,你以为没有当场吓得昏过去的?老子修炼到见了老家伙只尿裤子的地步,已经难能可贵了,你去问问南源王世子,他两年前见到蛋头屎尿齐出,就这,他活过来之后还到处对人吹嘘,凡是知道老家伙是个什么人物的人,没有一个不对南源王世子挑大拇指的。”   曹襄的话云琅相信,长平绝对是一个女中豪杰,一身的武艺不比男子差,救她这样心志坚定的人,都不得不使出美人计然后伺机刺杀蛋头。   可见当时她被这个该死的蛋头逼迫到了什么地步!   不过呢,话说回来了,一个大美女对着一个太监用美人计,注定是会失败的吧!   王朝,王朝……在大开大合的时候自然是要用文武百官,在暗地里行事的时候,大多要用到最亲近的人。   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这就是封建王朝的特点。   因此,围绕在皇帝身边的人才永远是最多的,这也是皇帝可以执掌江山的基础。   霍去病见云琅不说话,就问道:“舅母怎么说?”   云琅把高粱饭吞下之后道:“说何愁有来受降城,对我们来说是一个莫大的机遇,也是一个莫大的危机,她希望我们能通过何愁有的考验。”   李敢笑道:“这好办,我们本来就是陛下忠诚的臣子。”   云琅摇头道:“没有那么简单,忠诚不过是最基本的条件而已,如果只有忠诚,没有机变治世,治军的才能,这样的忠诚对陛下没有任何意义。”   “如此说来,我们还要表现出过人的才能方能过关?”   霍去病用筷子捣捣高粱米饭,夹了一筷子吃了下去,抬头看着李敢,曹襄道:“阿琅拖着何愁有,我们干自己的事情,现在是厉兵秣马的时候,一旦开春,我们就要迅速的向周围扩散,捉拿能找到的所有羌人,将他们迁来受降城。有人的受降城才能逐渐发展起来,没有人的受降城就是一座空城。”   苏稚刚刚把一片牛肉放进云琅的碗里,她就看到了那个可恶的蛋头。   “啧啧,年轻人在吃饭啊……”   何愁有呵呵笑了一声,就很自然的坐在桌子前面,看了苏稚一眼,苏稚就乖乖的去给何愁有装了一份饭,端了过来。   木盘里的饭菜虽然算不得丰盛,量却很足,尤其是高粱米饭上放着一条子大火燎烤过的羊尾巴,还在滋滋的冒着油,看着就好吃。   何愁有端起饭碗,用筷子指指不说话的四人道:“继续说,怎么个章程老夫也想知道,就是随便听听。”   云琅点头道:“今年的雪多,来年的墒情必定良好,开春之后,拓荒乃是重中之重,先不考虑能产多少粮食,首先要把土地开垦出来,争取在明年,或者后年的时候,受降城出产的粮食能够供应北地大军一半所需。”   霍去病点头道:“说到底还是归结到了人手上,就受降城现在的这点人,想要修路,建城,拓荒,新修水利,是不够的。将士们要防备白羊王,楼烦王可能出现的反扑,不能军垦,这一条不容置疑。”   李敢重重的点头道:“明日我就出城,走的远一些也要多抓一些羌人回来。”   曹襄看了吃饭吃的极为香甜的何愁有一眼道:“阿琅说这里的地势与骊山仿佛,地下应该藏有煤石,我觉得应该向这一方面拓展探索一下,看看除过煤石之外,能不能有别的惊喜。”   云琅点点头道:“受降城如今百废待兴,什么都缺,尤其是人,我以为,为了让受降城的羌人死心塌地的追随我们,不如效法我大汉在上林苑旧事!”   “猎夫?”霍去病皱着眉头惊呼了出来。   何愁有也放下饭碗,准备听云琅到底是怎么一个章程。   “是的,猎夫,阿敢带兵出城去找羌人,就不可能带很多人,就我们这点人,堪堪够守城的,兵力实在是不宜分散。如果给羌人开出赏格,支援他们自己去抓羌人,然后我们出钱收购,必要的话,还可以给那些捉羌人有功的猎夫们一些武器,制造出一批因为抓羌人致富的猎夫出来,想必此事应该会扩散出去。最后造成规模效应,应该能缓解我们目前缺人手的状况。”   霍去病微微叹息一声,不再说话,他知道云琅的办法应该是目前最可行的办法。   曹襄见霍去病,李敢都不说话,知道他们两个不愿意出头干这件事。   就直起身子道:“如果你们不反对的话,这事我去干。”   云琅怒道:“什么叫你去干,我们将来还要伺立朝堂的,我们四个谁都不能干这事。还是跟钩子山一样,让郭解去,我们几个一定要把自己从这事里面摘出来。也不能告诉郭解有这个法子,需要他自己慢慢的领悟,然后主动跟我们提出要干这事!”   何愁有听得眉飞色舞,丢下筷子拍着手道:“等事情成功了,成了云小子说的规模效应,那时候也就该是民怨沸腾的时候,就把郭解咔嚓一刀砍死,为那些羌人解恨,高明,高明,老夫很久没有见过这么高明的好办法了。”   云琅无奈的道:“郭解是大汉人,他只能因为触犯了大汉律法被砍死,怎么可能因为给大汉抓奴隶就被砍死呢?我们驱使一个人去干活,就一定要为他考虑,郭解的名声在白登山已经毁掉了,所以他只能为我们贡献出自己不多的名誉,不能让他连命都丢掉。相反,他就该是第一批因为捕捉奴隶成为富人的那一类人,如此,郭解才会心甘情愿的为我们去捕捉奴隶!” 第七十二章 伟大的编织时代   何愁有很想看云琅是如何执行他的计划的,没想到云琅却没有去找郭解,反而召集了居住在军营附近的一大群羌人妇人来到军营。   这些妇人,乃至于城里所有的羌人都以为这些妇人去了军营唯一的作用就是被那些军汉欺负。   城里面群亲汹涌,大规模的欺负妇人这种事不论放在哪里都会激起民愤的。   眼看着那些妇人在军卒的押送下进了军营,无数眼睛红红的汉子就守在门外,这些该死的汉人,连六十岁的老妪都不放过。   悲愤的汉子们相互瞅一眼就已经结成了联盟,不知哪一个汉子大叫了一声,其余的汉子立刻就跟着鼓噪起来。   守卫的军卒们并不在意,站在据马后面,长枪已经形成枪林,弩弓已经张开,闪烁着寒光的箭簇让那些悲愤的羌人汉子们逐渐有了一些理智。   也不知道是谁开始唱一首苍凉的羌人民歌,其余的羌人不论会唱不会唱的都跟着唱。   “细妹跟着狼走了,此生无望归故乡……哈哈哈,云琅,你还真是一匹狼啊……”   蛋头听到那些羌人的歌之后,笑的打跌,也不知道像他这样年纪的人为什么会没有半点德高望重的意思。   云琅皱眉道:“有什么样的乐器就会有被乐器特质固定死的腔调,匈奴人一年到头没几天好日子过,大部分人过的极为孤独,所以,他们就会拉长语调,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在空中存留的时间长一点,所以啊,拉长了声音,语调自然会变得辽远沧桑,似乎有无数的话在心里却诉说不出来,有一种含蓄的美。羌人比匈奴人还要悲惨,他们居住的地方不是荒漠,就是高山,想要诉说什么心事有没有自己的语言,有没有人教他们如何用大汉语言来表达心事。所以啊,他们就不管什么声韵,只要能随着觱篥唱出来就是一首歌,至于歌词,可以随时换的,毕竟以他们的能力创造出一种韵调不容易。知道不?觱篥最开始的时候可不是什么乐器,而是用来吓唬战马,好让他们逃跑,那么尖利的声音也能吓跑野兽,所以羌人都是吹觱篥的好手。”   何愁有呆滞了一会,一把拉住云琅道:“你知道军伍上的事情老夫不奇怪,老夫只是奇怪你为什么连这么生僻的事情也知道?你是羌人?”   “您放心,我是汉人,纯的不能再纯粹的汉人了,如果我是羌人,你早就死掉了。”   “你杀的了老夫?”   云琅叹息一声道:“我与你之间是万人敌与百人敌的差别,项羽那种人物还不是死掉了?”   “你居然拿你跟刘邦比?”   云琅愣了一下,瞅着何愁有道:“我毕竟是陛下的臣子,您能不能在我面前提到太祖高皇帝的时候用一下敬称?”   何愁有嘎嘎笑道:“我只敬当代皇帝,死掉的与我无干!如果是皇帝我都要尽忠,我尽的过来么?”   云琅挑挑大拇指道:“您是我见过最跋扈的人!”   何愁有毫不在乎的大笑道:“所以啊,陛下们一般都不许我出宫,这一次出来了,没想到仅仅是几个小崽子就让老夫觉得不虚此行。”   云琅见妇人们哭哭啼啼的进了院子,就不再跟何愁有胡乱说话,而是上前对走在最前面的一群老妪拱手道:“今日请诸位前来,是有一门营生跟诸位商议,看看能不能成。”   为首的一个老妪冷冷的施礼道:“官人是要让羌人女子都成妓女,任人欺辱么?”   云琅无奈的摇摇头道:“怎么会这么想?大汉又不是匈奴,礼义廉耻是我们最关注的事情,逼良为娼这样的事情哪里是我大汉人能干出来的事情!看婆婆似乎是一位读过书的,这就太好了,不如就请婆婆代替某家传达大汉政策如何?”   那个老妪仔细看看云琅,慢慢的道:“你这样的好人才应该还看不上这些蠢笨的羌人野妇。有什么章程你且说来。”   云琅苦笑道:“别说我对这里的妇人没有什么想法,就算是军中其余将领,也没有想法,毕竟,一个个家里都是有娇妻美妾的,婆婆尽管放心。婆婆请坐,听我细细说来。”   院子里摆着一排排的凳子,这群妇人立刻就把年轻的妇人包围在中间,坐在外面的全是些长得奇形怪状的老妪。   蛋头已经快要笑死了,地上已经不足以让他折腾,这会已经上了房顶。   云琅从亲兵手里取过自己编织的那件毛衣递给老妇道:“不知婆婆对这样的衣衫有什么看法。”   老妪接过衣衫,抖开看了一下,皱眉道:“桶子一样的衣衫?咦?是羊毛织成的?织毯子一样的手法?”   云琅笑道:“看似粗陋,实际上最是保暖不过,婆婆不妨上身试试,试过之后我们再谈。”   老妪试了两下不知道该怎么穿,云琅只好上手,帮老妪从头顶套下去,毛衣织的不算大,云琅是按照后世均码编织的,后世女子均码衣衫,穿在老妪的身上显得很宽大。   “有些大了。”云琅皱眉道。   老妪却显得很是高兴,不断地摸着这件白了吧唧的毛衣道:“很好地衣衫啊,将军是要我们一起编织这样的桶衣?”   其余妇人听老妪这样说,齐齐的松了一口气,一些胆子大一些的老妪也围拢过来,扯着老妪身上的毛衣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   见这些妇人们对毛衣有了兴趣,云琅就笑眯眯的坐在凳子上看她们讨论。   这样的衣裳,汉人是不穿的,大汉人对穿衣有着极为严格的要求,只要穿的不太对,就会被人申斥为蛮夷。   当初在长安,人人都不穿内裤,云琅弄了内裤之后,也只敢在小范围内试用,即便如此,一些不知好歹的纨绔拿着内裤孝敬长辈的时候都被骂的很惨。   至于毛衣?尤其是羊毛衣,这东西穿在身上毛绒绒的,保暖是保暖,不管怎么看都是野人……所以啊,在大汉不可能有什么市场,即便是开襟的毛衣也不成!   蛮夷们就没那么多讲究了,毕竟,对他们来说只要能保暖,不被冻死就算是好东西。   云琅等了足足一炷香的时间,这些妇人才安静下来,为首的老妪脱下毛衣折叠好放在云琅跟前的桌子上道:“这样的东西能做,论起来,比地毯要好编织一些。只是织机不是每一户人家都能有的。”   云琅笑道:“受降城如果想要变成一个富庶之地,就必须有自己的产出才好,毛衣就是其中的一项。至于你们说的织机,编织毛衣的时候根本就不需要,你们看,我是用这样的四根细棍子就编织出来了这件毛衣。”   老妪接过四根木棍,狐疑的看着云琅道:“一位官人,也能干出这样细发的东西来?”   云琅点点头,取过毛衣签子,立即用桌子上放的毛线团,开始编织。   军营外面的羌人汉子被自己新编的歌曲刺激的有些忘我,鼓噪的越发厉害了,已经有人大无畏的走进了弩箭的射击范围。   云琅听了军卒的禀报,皱着眉头对那个全神贯注的瞅着他编织毛衣的老妪道:“你问问这里的妇人,有谁不愿意学这门手艺,这就可以离去了,免得他们家的男人被弩箭射死。”   老妪恨恨的拍一下大腿,就要求军卒领她出去,在云琅许可之后,老妪就被军卒们给领走了。   老妪是一个聪明人,她并没有向其余的妇人宣布云琅的话,准备一个人出去平息事情。   她看的出来,一个面貌英俊,且身份高贵的官人不可能看上她们这群女人的,更加不会闲的没事去戏弄她们。 第七十三章 皮里阳秋   敝帚自珍是所有人的通病。   就像乞丐很担心别人觊觎他的残羹剩饭一般。   云琅当然知道这种心理的存在,因此,为了拔高这种错觉,他今天穿的非常华丽。   貂裘帽子,黑色的狐裘,小牛皮制作的软靴子,除过在帽子上镶嵌了两颗巨大的珍珠之外,什么装饰都没有。   即便是这样,当他出现在院子里的时候,那些原本担心会被劫色的妇人们就不是很担心了。   尤其是云琅那张比她们要细腻白皙好多倍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温和笑意的时候,好多羌人妇人觉得来军营并不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当然,前提是所有的汉人都是云琅这个模样!   严酷的自然环境让羌人基本上没有什么贞操观念,极端的时候,寂寞的旅人遇到孤独的羌人,为了不至于近亲繁衍,他们就会非常自然的在一起。   然后旅人离开,留下孩子,辛勤的羌人会把孩子当做自己的儿子照料大。   没人会说这个羌人丢失了什么颜面,只会觉得有一个健康孩子的羌人是一个幸运的人。   妇人进军营,那些男子们认为这是伤害到了他们的权力,这个权力在他们愿意的情况下可以分享,却不能用武力夺走,所以才会鼓噪不休。   一个贵公子坐在阳光底下,双手灵活的编织着毛衣,身边一大群妇人在围观,怎么看都是一个非常美丽的画面。   云琅却要忍耐这些人身上浓重的羊膻味,脸上还要继续微笑,这对他来说是一种酷刑。   眼光凌厉的何愁有如何会看不出云琅早就不耐烦了,在房顶肚皮都快要笑破了。   对这么一大群羌人妇人使用男色来增加信誉的可信度,也就云琅这种卑鄙的小人能干的出来。   不过啊,效果似乎很好……   老妪出去一趟之后,用石头砸的那些无聊的男人们头破血流,然后,男人们就觉得很无聊,也就一一散去了,只有一些老婆女儿比较漂亮的羌人依旧坚定的守着。   “就是这样!”   云琅笑着把手里刚刚开了一个头的毛衣递给了老妪,这样开了头的毛衣他已经送出去十余件了。   “大家一会呢,吃碗面,然后就回去,练习编织,等到大家手里的毛衣该收口,分片的时候再来找我,我继续教大家。   以后啊,这些毛衣我们都是要卖给西边的驼队,商贾,算是一个不算小的买卖,只要大家都学会了,总能赚到钱,赚到粮食的,以后也就不用辛苦的去草原上放牧。   毕竟啊,放牧太危险,咱们受降城周围的狼太多了,昨日还听说有冒险放牧的姐妹们被狼给叼走了,找到的时候,就剩下几块骨头……   妇人就该留在家里照顾孩子,现在能靠织毛衣赚到钱粮,以后就少去放牧,哪怕去种田,也比放牧安全。   每次听到有姐妹被狼叼走了,我的心啊,就跟针扎一样。   大家努力,争取早日学会编织,我们以后说不定会雇佣组织一个大大的驼队,把我们的货物卖到遥远的西域,听说,那里的人连衣服都没得穿,可怜啊……”   云琅的话,让很多深受饿狼侵扰的妇人珠泪涟涟,很多人对饿狼的恐惧是从娘胎里就有的。   这些话也是她们听到的唯一一次,有男人站在她们的立场上说的很有道理的话。   一碗碗热气腾腾的羊肉臊子面分发给了这里的妇人,妇人们就开始吃,当然也有舍不得吃的,在云琅再三劝诫下,才开始大口大口的开吃。   云琅也在吃,一边吃一边笑吟吟的跟妇人们解说羊肉臊子面的做法,还保证只要大家努力的编织毛衣,以后顿顿吃这样的羊肉臊子面都不是什么梦想。   当妇人们拿着云琅分发给她们的一套毛衣针在军营门口依依惜别的时候,蹲在房顶的何愁有愣愣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这些妇人走进军营的时候,心中还有足以焚化天地的怒火,等到她们离开的时候,云琅已经成了她们最好的朋友,或许还他娘的是最值得爱恋的恋人。   “你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赚钱?”何愁有在云琅洗手的时候出现在他的窗外。   云琅用手帕擦干手上的水渍摇头道:“赚不到多少钱,却能让妇人们多一种选择。”   “你是这样的好人么?”   “当然是,人人都说男子才是这天下的主宰,殊不知是妇人们把这天下揉捏成一团的,没有妇人构建成的家,天下终归是一盘散沙。   改变妇人,就等于在改变羌人,这个过程可能会缓慢一些,可是每一步都将坚实无比,一旦让羌人形成男耕女织的大汉模式,这个模式将永远被坚持下去,虽经历战火,权力更迭,巨大的灾难,只要妇人不死,羌人就会遵循男耕女织这个模式,而羌人这个种群在大汉族的召唤下将不久于人世。   我们不得不骄傲的说,大汉的模式是这个世界上最先进的生活模式。   我们的祖先用了上万年才形成了如今的大汉,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知道同化了多少蛮族。   同化,是我们最拿手的本事,以前的时候,我们大多数是在最虚弱的时候被动的同化。   如今啊,我大汉如初升的骄阳光芒万丈,为什么不在这个时候更多的同化那些卑微的种族呢?   只要同化掉一个种族,我们大汉将来就会少一个敌人,这是万世伟业。”   “嘶……你的目的是要把羌人连皮带骨的吞下去,而不是零敲碎打的切割?”   何愁有吸了一口凉气道。   云琅狞笑道:“陛下胸怀万里,我大汉该有这样的好胃口!”   何愁有舔舔有些发干的嘴唇挑挑大拇指道:“老夫再也不敢轻看你们这些年轻人了……对了,匈奴人你也打算这么干?”   云琅摇头道:“匈奴人已经有了大国的自觉,这样人即便一时被驯服,也会有雄才在某一天梦想着恢复祖先的荣光,品尝过人肉味道的饿狼,还是杀干净比较好。”   “好,老夫就静观其变,只要你能完成你的计划,老夫就以先师之名为你们在陛下面前作保,求陛下给你们大展宏图的机会!”   何愁有第一次收起了玩世不恭的笑脸正色道。   云琅笑了,笑的很灿烂,看着何愁有道:“不用你背书,陛下会看到的,因为我们的雄心壮志与陛下的期望是一个方向!”   何愁有退着离开,哈哈大笑道:“且看你如何施为!”   蛋头刚刚离开,云琅就颓然倒在床铺上,长时间的装模作样,是对一个人心智坚定与否的严重考验。   仔细说起来,今天的这一幕不过是一场戏而已,一场在云琅预料之中的大戏。   观众只有一个人——那就是何愁有!   至于依靠编织能不能把羌人妇人弄进家里相夫教子,他一点把握都没有。   好在,刚才说了,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估计何愁有是看不到那一天的。   把一个欺骗到临死都坚信不疑,该是一个非常美好的骗局,这样美好的骗局,也就不能称其为骗局了,应该是一个美好的理想。   既然都是理想了,成功了是偶然,失败才是必然!   何愁有对云琅的威胁太大了,尤其是听说他是商山四皓的门徒之后,心中的忧虑时时刻刻都在增加。   始皇帝的七十学士,属于大秦帝国最高阶层的官员,没道理会不知道始皇陵的真实位置……(写到这里不由得叹息一声,也不知道读者大人们到底读了多少书……仅仅一个商山四皓的出场,就让大能联系到了始皇陵)   毕竟,始皇帝下葬的时候,他们一定会观礼的……   云琅从未像现在这般渴望完全掌控一个人,如果在大军回到长安之前,还不能跟何愁有推心置腹,云琅已经准备好了谋杀何愁有的准备! 第七十四章 智慧古今同   无所事事的郭解终于来到了云琅的房间。   自从来到受降城之后,其余的人都非常的忙碌,只有他一个人被闲置在军营里。   对于一个有野心,一心追求进步的人来说,赋闲是最痛苦的一种惩罚。   尤其是当他看到哑巴高世青都带着工匠开始探查受降城地基之后,就再也坐不住了。   “你的白登山的表现不是很好。”云琅双手交叉放在肚皮上,靠在椅子背上对郭解道。   “不会了!”郭解痛苦的道,谢长川的一顿鞭子彻底的打断了他的精气神,让他彻底明白了自己的处境。   “唉,你当初如果跟随你的兄弟一起去了山头阻拦匈奴人,这一刻,即便是我也要跟你客客气气的说话,你也有足够的理由要求我给你更重要的军务。现在,从头再来吧,军中有一句话不知道你知道不知道?”   “什么话?”   “一次不可靠,终生弃之……”   郭解低下头沉吟了良久叹息一声道:“恳求司马准许郭解南归。”   “你在白登山的时候就能南归,为什么你一定要跟着曹襄来受降城呢?荒原上生死未卜,你都咬着牙熬过来了,现在行囊空空的回去你甘心么?”   郭解长叹一声道:“行囊空空的回去,也好过在这里蹉跎岁月。”   云琅看了郭解一眼道:“机会要你自己去找,不是我们不给你机会,机会需要你自己去找。高世青的机会就是自己找的,知道不?他已经发现了三处可以挖洞进城的地方,如今,工匠们正在整改。军功已经记录在案,回去就有封赏,要知道,他不过是一个民夫中的盗墓贼而已。”   郭解抬起头看着云琅道:“如果我找到了机会,希望司马能够帮衬一二。”   云琅笑道:“亲不亲故乡人,我虽然不是很喜欢你,却一定不会坏你的事情,当然,你干的事情一定要有利于我大汉,有利于骑都尉,有利于受降城!”   郭解听完云琅的三个有利于之后,原本如同死灰一般的脸上,顿时就有了神采。   这三个有利于中间,没有提到羌人……   聪慧的郭解在第一时间就抓住了云琅话语中的漏洞,只要骑都尉不会刻意打压他,郭解认为,以自己的本事一定会干出一番事业来的。   送走了若有所悟的郭解,云琅叹口气对窗户外面道:“您就进来吧,外面冷!”   果然,云琅的话音刚落,何愁有就出现在窗外,他指着远去的郭解道:“这人不是你们一伙的?”   云琅摇头道:“不是,我们与游侠不是一路人。”   “游侠?为什么不杀掉?”   “为什么一定要杀掉游侠?您已经杀了很多游侠么?”   “也没有机会杀几个,就是听老人们讲古,听了荆轲在秦皇宫里的表现,觉得游侠这东西处事太随意,一言不合就拔剑相向,这不是一个该有的皇朝气象。”   云琅笑道:“人家很守规矩啊,现在又一心求官,在乡间又有很好地名声,修桥补路不落后人,照顾鳏寡奋勇争先,这样的人你怎么杀?”   何愁有抓抓光头道:“现在的游侠都是这幅模样了?”   “去年的时候,还有二十三位游侠在白登山血战匈奴,且死不旋踵……白登山大营,骑都尉功劳簿上都有名姓与战绩。当然,这个之所以能活,是因为他的兄弟们都去战场了,只有他没去。”   何愁有鄙夷的朝郭解离去的方向瞅了一眼道:“如此说来,这就不是一个游侠!”   云琅笑道:“怕死的游侠才是好游侠,意志刚烈的游侠一般人无法控制。毕竟,十步以内血流三尺,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太亏了。”   何愁有在云琅的对面坐下来,瞅着他道:“你很像一个人!”   “像谁?好的坏的?”   “张良!”   云琅摇头道:“我不如留侯多矣!”   何愁有露出追思之色,片刻之后才道:“我十岁那年见过留侯,那该是他最后一次出现在皇宫。   当时皇帝刘盈垂死病榻,张良来看皇帝,他坐在床榻边上对刘盈说:世事无常,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倾尽全力之后就没有什么好遗憾的。   听完张良的话之后,刘盈就闭眼死了。   张良在皇帝身边守候了一炷香的时间,长叹了一口气就准备离开,见我守在大殿里,就对我说:我没有来过。   我点头答应了,因为他长长的手指按着我的头颅,我当时想,如果不答应,他会不会拗断我的脖子。   所以我就答应了,两年后他就死了,我才敢把事情记录在刘盈的起居注里,吕后知道后非常的不满,还鞭挞了我一顿。”   云琅皱眉道:“你当时觉得张良真的会杀你?”   何愁有也皱着没有眉毛的眉头道:“我现在回忆起当时的场景,依旧觉得当时如果不答应,他一定会拗断我的脖子。”   “你为什么又觉得我跟张良很相似呢?”   何愁有看着云琅怒道:“因为你们都是他娘的好人!你们这些好人在做大奸大恶事情的时候,看似给了别人一个选择的权力,其实呢?你们何曾给过别人选择的权力?你们总有办法把别人陷于死地,然后再给别人一条看似活路的活路,一旦选择了你们给的活路,事情就会沿着你们最希望看到的方向前进。我们这些人的死活根本就不在你们的考虑范围之内。你们总是寻找一个又一个可以控制的人,通过别人来达到你们不可告人的目标。你,张良,萧何,陈平都是同一种人,如果不是他们三人的来历都清楚无比,我甚至会怀疑你们都是一个山门里出来的一丘之貉!”   云琅正色道:“我们不是一伙的,我出自西北理工,我的山门虽然已经毁掉了,也不容人随意攀诬。”   何愁有突然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瞅着云琅道:“你知不知道,黄石公其实查无此人!”   云琅波澜不惊道:“如此说来张良手里的《素书》《太公兵法》《黄石公三略》都是假的?”   何愁有呵呵笑道:“所有关于黄石公的传说都是出自张良之口。   当时啊,张良在博浪沙锤击秦嬴政误中副车,被逼隐居在下邳,这一段时间内,无人知晓张良的行踪,这中间足足有两年时间。   他下一次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是在各路诸侯的军中,他四处吹捧他的学说,却处处碰壁,直到在陈留与刘邦相遇,才得以一展所长。   刘邦曾经想要招揽黄石公为谋士,张良说黄石公与他约定,十三年后在济北谷城下见面,现在不知所踪。   几年后,刘邦大军到了济北谷城,遍寻黄石公不见,刘邦大怒,准备问罪于张良,结果,张良却找到了一块黄石,搬来给刘邦看,还说,这就是黄石公!   然后,因为张良这些年为刘邦立下了汗马功劳,重要性已经不是初入刘邦军营时可以。   于是啊,此事就不了了之,云琅,你听了这个故事是不是觉得非常熟悉?”   云琅皱眉道:“没有可比性,我西北理工的学问可是实打实存在的,绝不是一两个人能编造出来的。”   何愁有嘿嘿笑道:“张良难道没有学问?没本事?他唯一的漏洞就是以为隔了十三年,刘邦早就忘记了黄石公,结果,刘邦没忘,他只好匆匆的准备一块黄石头蒙混。否则,以他的智慧跟手段,想要蒙蔽天下人,手段多得是!” 第七十五章 大气象   信使从大雪中穿出,即便已经快要被冻死了,依旧从战马上滚下来,挥舞着红旗嘶声大吼:“大胜,大胜,大将军在大青山阵斩匈奴左贤王部一万四千人,活捉丁零王,阵斩日逐王,俘获牛羊无数!”   这句话如同一团火焰点燃了巨大的火药桶,偌大的受降城顿时就沸腾起来。   “大汉万胜!”   “吾皇万胜!”   “大将军万胜!”   兴奋地军卒甚至等不及城门打开,那些跳荡兵就给腰上拴好绳子,在同伴的帮助下,一步步的走下高墙,一把抱住摇摇欲坠的信使,再次欢呼起来。   看到汉军们如此快活,羌人们也很给面子,虽然不知道在欢庆什么,还是学着汉人的样子,大吼大叫。   “今日,金吾不禁,玉漏不催人!”正在巡城的霍去病,欢喜的看着信使被一大群军卒抬着进了城门,大手一挥,就对执金吾下了军令。   云琅猛地推开窗户,对门外的刘二大叫道:“盛宴,盛宴,每人可饮二角酒!”   刘二大叫一声得令,就跑的飞快,一边跑一边对两边的军卒大叫道:“司马有令,今日大宴,每人可饮二角酒!”   刘二的话惊起了一群跑来跟云琅学习如何编制毛衣的莺莺燕燕,她们吱吱喳喳的向军卒们打听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等到她们弄明白了欢庆的原因之后,那群妇人就轰的一声跑了,大叫着要看守军营大门的军卒给她们留门,她们准备打扮好了就来参与欢庆。   苏稚站在窗前脸臭臭的,斜着眼睛瞅一眼云琅道:“你很喜欢那些羌人女子么?”   云琅笑道:“确实是这样,一群多淳朴的人啊,你看看,这才几天啊,她们已经学会织毛衣了。”   “你穿?”苏稚又问了一句。   云琅指指发红的脖子道:“不好穿,扎人,羊毛还要软化一下。”   苏稚回屋取来一种香香的药膏涂抹在云琅的脖子上,恨铁不成钢的道:“知道的以为你在打羊毛的主意,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在哄骗全受降城的女人。”   云琅看着苏稚道:“我连你的主意都不敢打,还会去打她们的主意?”   苏稚的脸红了,半晌才从嘴里挤出几个字:“你可以试试的。”   云琅把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般。   “不成,我要是敢打你的主意,何愁有就会打我子孙根的主意,你知道的,那个老家伙没有开玩笑的习惯。”   “他怎么这样啊!”苏稚已经开始带着哭腔说话了。   曹襄从他的屋子里探出头来,左右瞅瞅然后低声道:“人家是宦官,最恨男欢女爱好不好?你要是喜欢阿琅,回去再说,在这里你要是干点出格的事情,真的会害他成宦官的。”   说完话,也不理睬尴尬的云琅跟苏稚,整理一下头上的金冠,就大吼大叫的离开了院子,要亲兵给他准备战马,他准备在城里狂奔一圈抒发一下欢喜之情。   苏稚勉强露出一个笑脸,对云琅道:“那就回去好不好?”   云琅点点头道:“你那天说的话很在理,你现在这个样子估计就只有我敢娶你,你不嫁给我嫁给谁去?没见曹襄他们现在都躲着你走。另外啊,别委委屈屈的,你还是那个骄傲的苏稚,嫁个人而已,为了这个委屈自己可不是我认识的苏稚。你师姐那里我去说,终归是我贪图苏稚的美色,没把握好。”   苏稚低下头右手揉捏着左手食指扭捏的摇摆着身子道:“我来白登山,师姐要我照顾好你……”   云琅笑道:“你师姐多聪明啊,什么事情能瞒得过她的眼睛?你吃苦受累的日子在后面呢,谁叫你是小妾来着。”   苏稚摇摇头道:“我不在乎,离开你们去外面,我会害怕的……我父亲……他们不要我了……哇……”   云琅上前抱住苏稚,这孩子已经哭的全身发软,这几年来积存在心里的委屈一下子全部爆发出来了,说到底,她还是一个小姑娘,一直在用坚强的外壳来武装自己。   在白登山,她经历了人生中最恐怖的一幕,心理变得无比衰弱,如果云琅这时候对苏稚的追求没有任何回应,她一定会彻底崩溃的。   云琅一边抱着苏稚,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好让她哭泣的顺利一些,一边警惕的瞅着周围,他很担心何愁有这个家伙又会从某个不为人所知的地方冒出来。   前来禀报的刘二见云琅抱着苏稚,就很有眼色的退下了,还顺便带走了一些偷偷看热闹的伤兵。   苏稚哭泣了很长的时间,哭得浑身发热,满身都是汗水,头发上汗津津的,全部重量都依靠在云琅的身上。   也不知道这个丫头哪来的那么多的眼泪。   “我是不是很难看?”苏稚的鼻子上出现了一个硕大的鼻涕泡。   云琅用手帕帮她擦拭了一下,点着她的鼻子道:“看多了羌人女子,我的苏稚哪怕吹鼻涕泡也比她们好看十倍,百倍!”   苏稚刚刚笑了一下,不知道又想起了什么,猛地从云琅怀里挣脱出来,警惕的四处张望。   “何愁有不在,大将军伏击匈奴左贤王成功,这个时候他应该很忙。”   “谁说老夫不在?”   云琅眼睁睁的看着何愁有从廊柱后面走出来,一双三角眼里满是残毒的笑意。   “不关他的事。”苏稚展开双臂坚定的护在云琅身前。   “你们到底是搞在一起了是吗?”   何愁有背着双手,一颗蛋头在大雪中显得格外明亮。   云琅将苏稚拉在身后笑道:“是啊,回到长安之后就会完婚,不知先生能否大驾光临?”   何愁有冲着苏稚烦躁的挥挥手,云琅立刻就把苏稚推进屋子里去了,顺便关上房门,这个傻丫头到现在都没有搞清楚,万一何愁有要问罪,鉴于云琅的重要性,他只会下手处罚苏稚,绝对不可能是云琅这个对皇帝来说还有用处的人。   大冷的天气里,何愁有一身葛衣,看得出来葛衣底下并没有穿厚衣衫。   如今站在风口上,葛衣飘飘颇有些出尘的意味。   “使者也带来了刘陵的消息,你想听么?”   “这么说,刘陵已经成了伊秩斜的大阏氏?”   “你为什么不认为刘陵已经死在匈奴人这场狂暴的变革中了呢?”   云琅笑道:“刘陵死了,就一文不值,大汉绣衣使者不可能将毫无价值的消息用这样艰难的方式传递给你。既然你有了刘陵的消息,只能说,刘陵变得更加重要了,那么,她怎么变得重要呢?只有成为伊秩斜的大阏氏!”   “有可能为我所用么?”   云琅摇摇头道:“大汉对刘陵无情,所以,刘陵就对大汉无义,这是必然之事。您只能期待匈奴有了刘陵这个不安定的人,会不会有什么可以借用的变化。比如大将军卫青这一次之所以能成功的在大青山伏击左贤王,就跟左贤王与伊秩斜争夺匈奴大单于的位子有关。”   何愁有仰着头看着漫天的雪花,拍着栏杆道:“我们不是没有想过对匈奴用间,只是,那些女间没有一个能活过一年的,白白成了匈奴人的玩物。后来,大家都死心了,没想到刘陵却成功了,云琅,刘陵的智慧并非有多出众,她为什么能成功?”   云琅笑道:“欲望啊,刘陵有着极为强烈的欲望,她想成为匈奴人的女王,有了这个欲望存在,她知道,她今天吃的苦,受到的屈辱,在某一天终将会成为她皇冠上最灿烂的光芒!” 第七十六章 头角峥嵘之辈   “别把老夫的话当做耳旁风。”   何愁有撂下一句硬邦邦的话就走进了风雪,不知怎的,云琅发现这个老家伙并没有高兴地意思。   哪怕是大汉获得了一场前所未有的胜利,他似乎并不高兴。   苏稚听何愁有走了,就猛地打开门,欢喜的抱着云琅的腰跳弹了两下。   云琅弹弹苏稚发红的耳朵笑道:“安心了就去睡觉,你现在需要好好的睡觉,最好趁着大雪天,连睡三天,把损伤的心神补回来。”   “我要喝酒!”   “我去给你拿酒,只是不能陪你喝,老家伙看着呢。”   苏稚满意的连连点头,这里是边塞,不能用上林苑的心思做事情。   云琅很快就给苏稚拿来了一壶酒,还有一些酱牛肉,塞给苏稚道:“喝完,吃完就睡,别等我,今天看样子早回来不了。”   曹襄,李敢,赵破奴,谢宁,郭解,高世青全在,只有霍去病穿着铠甲上了城墙。   云琅本来想要劝霍去病下来,派一个曲长负责巡视城墙也就是了,想想在这个时候,确实应该是主将守城的,也就没有再说,让刘二给霍去病塞了一壶热酒,也就跟曹襄他们坐在一起,围着巨大的篝火喝酒吃肉。   羌人妇人们发现汉军没有对她们胡来,好像也不敢胡来,她们的胆子立刻就变得很大。   把觱篥吹得山响,围着火堆绕着圈的跳舞,跳累了,就很自然的拿起汉军伙夫烤好的肉,准备好的酒,大吃大喝。   曹襄在一个肥硕妇人的屁股上抓了一把回头看着云琅道:“咱们汉家妇人就没这么大方。”   云琅抓着一根羊孤拐费力的咬下来一片脆骨,嚼的咯吱咯吱的,没空回答他的废话。   李敢笑的快要摔倒了,刚才一个妇人倒进了他的怀里,被他上下其手一番,那个妇人却抓着李敢要赏赐。   谢宁对所有来到身边的女子统统怒目而视,毕竟家里有十余个老婆,让他对妇人半点都亲热不起来。   高世青喝一口酒,就跟着傻笑一下,然后继续吃肉,然后再傻笑一下。   郭解算是最清醒的一个人,他看着满院子的羌人男女,就像是在看一群羔羊。   对于人口这个问题郭解还是很有发言权的。   仅仅从富贵镇的变化就能看的出来,人口是确定一个地方能否繁荣的重要根基。   富贵镇之所以能凭空而起,完全是因为阿娇下令不准猎夫这种东西存在于上林苑,准许野人能够在上林苑自由的觅食。   而后又通过给土地建房这种政策,吸引了上林苑里的野人们纷纷来投。   这些都是他亲眼所见,亲眼看见,东方朔热情的欢迎野人们入主,热情的款待野人,还给他们发粮食暂时度日,提供差事让他们养家糊口。   虽然这些差事全是苦差事,可是啊,对于野人来说能吃饱穿暖,不再被军队,猎夫当做野兽对待已经非常的好了。   就这样,富贵镇才出现了短短三年,就已经有了繁荣的模样,即便是郭解也坚信,富贵镇一定会变成富贵城的。   全大汉的在编人口只有三千万,这是东方朔从朝廷那里得来的数字,郭解对此坚信不疑。   只是,他还知道,大汉国还有不知道多少的山民野人,上林苑里面的野人就不下一万人。   自从野人们知道了富贵镇这个对野人非常友好的地方之后,他们就拖家带口的从秦岭密林中艰难跋涉到了骊山下,寻求一个可以安身的地方。   受降城也是一样的,也需要人口来支撑他未来的繁荣,郭解从云琅一系列的政策中,已经敏锐的感觉到了,他招纳羌人的决心。   但凡官府像今日一样真正做到与民同乐,那么,这就是官府准备抚民的前兆。   就像养小猪一样,没有哪一个人会不认真的对待小猪,会不期待它成长为千斤巨猪!   当然,养猪的目的就是为了吃肉,在这个时候,养猪人谁会去吃没有几两肉的小猪呢?   只有穷奢极欲的富贵人家才会吃烤乳猪!!!   云琅今天很给郭解面子,郭解也充分的利用了这个面子,带着十余个膀大腰圆的羌人来参加篝火晚会。   “水辽子,看清楚了吧,我们去抓野外的野人,是大家都有便宜占的好事情。荒野里的野人可以有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我们兄弟也能有几文钱落口袋。不要担心这里的羌人以后会找你的麻烦,等我们赚到了足够多的钱,哥哥我就带你们去汉地!让你们见识一下什么才是真正的好地方。”   “野人们很凶,箭法很好,我们不一定能打得过。”   “放心,我会去找司马要一些皮甲给我们兄弟护身,武器战马也不缺,只是这些东西是要赊欠的,将来要还,不知道你们几个想不想跟着老子干这门营生?”   “大哥,真的能赚到钱?”   郭解嘿嘿一笑,从怀里掏出一个皮口袋,随便晃荡两下,里面装的铜钱就哗啦啦作响。   “钱?司马已经给了,这就是定钱,就这些钱,足够我们兄弟在受降城当富家翁了。你们别忘了,野外的那些野人手里还有牛羊……弄回来又是一大笔……”   郭解如果带着这群淳朴的人去抓羌人,他们可能还有顾虑,如果把羌人换成野人,大家就很容易接受。   都他娘的成野人了,还不允许大家抓来换点钱?   以前,在上林苑也是一样,射杀汉人军卒们会有疑虑,自从把汉人换成野人,杀的再多,也没有人会留下什么心理阴影。   云琅饶有趣味的瞅着郭解做最后的动员,不论从哪一方面来说,郭解这家伙还真是一个不错的好人才。   有一点,郭解与云琅的看法是一致的。   土地上有了人,获得的土地才算是有了意义,没有主人以及产出的土地就算不得真正的国土。   相比现在的人口,大汉的地盘太大了,国内还有数不尽的荒山野地需要人们去开垦,再去争夺更多的土地除了靡费军资之外,用处不大。   但是啊,跟匈奴的战争是不同的,如果大家都相安无事,大汉不会生出杀光匈奴的想法。   可是匈奴人从抢劫汉人的过程中获取了巨大的利益,这个过程甚至变成了他们族群的一种延续方式,不论是铁器还是陶器,粮食,器具都是他们急需的。   而这些东西只有汉人有……   汉人想要过自己的安稳日子,不杀光匈奴人,不控制草原是不行的。   为此,大汉试过很多的手段,最后发现,除了战争之外,没有任何阻止匈奴入侵的办法。   匈奴人因为地理原因,他们的人口相比大汉来说,少的可怜,就云琅估计,草原上真正的匈奴人,不可能超过两百万。加上其余的部族,也不会超过八百万。   刘彻其实也发现了这个事实,这也就是张骞出使大月氏的目的——剥离匈奴人人口暴增的可能性。   一桶火油泼上火堆,巨大的篝火堆燃起的火焰就轰然爆起,火焰直冲云霄,即便是静静飘落的雪花也被火焰融化,变成蒙蒙细雨落下。   云琅举起酒碗,跟站在城墙上的霍去病遥遥的致意,两人同时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   云琅坚信,大汉的胜利会一个接一个的到来,胜利的规模也会一次比一次大。   毕竟,马踏焉支山的霍去病如今还没有出击!   这个胸有大志,以剿灭匈奴为己任的少年,还没有露出自己最峥嵘的头角。 第七十七章 长相思   篝火晚会弄的时间太长了,云琅不住的打着瞌睡,那些羌人女子却在精神百倍的继续跳舞。   她们的舞蹈毫无美感可言,跺脚,摆手,手叉腰,然就是转圈圈,连扭屁股这样的初级动作都没有,看的云琅昏昏欲睡。   “没有大汉的舞蹈好看。”   同样对羌人女子的舞蹈毫无兴趣的曹襄也是哈欠连天。   “我想回去睡觉。”   “跟我睡吧,我怕你不小心跑苏稚屋子里,以后我会多出来一个宦官朋友。”   “我刚刚答应苏稚,回去就娶她。”   “很好啊,自从苏稚的手开始切割死人之后,我就不敢看她的手,也只有你敢。你把人家祸害成这个样子了,你不娶谁娶?”   “就是不知道宋乔怎么想……”   “有什么好想的,人人都想着家族兴旺,家族靠什么兴旺?还不是人口?你云氏就你一个男丁,这太少了,宋乔这个当家主妇就该想着如何让你云氏成为望族。怎么成为望族呢?说回来了,还是看家族人口,这是一个死坎,无论如何都要过去的。你看看谢宁,他跟你一样,他老子不争气没给他多生养几个兄弟,所以你看他,年纪轻轻就娶了十几个老婆。你不会真的以为他是在美人窝里享受吧?”   云琅见谢宁再一次把一个脸蛋红红的羌人少女从怀里推出去,摇摇头道:“应该是苦不堪言。”   曹襄抽抽鼻子道:“就是这个道理,如果让男人去花天酒地,自然是天大的好事。一旦男欢女爱成了繁衍子孙,我告诉你啊,这里面可是没有半点愉悦可以让你享受。我当初病的快死的时候,我母亲就给我安排了妾侍,那种滋味我知道……你算是好的,不论是宋乔,还是苏稚,在你心里都有地位,不像我那个时候,早上起床的时候连身边人是谁都不知道!”   “我有云音!”   “那完蛋了,你指望一个赘婿来帮你云氏兴旺发达?   云音是云氏大女,来我曹家上房揭瓦,我只会笑眯眯的怂恿她拆楼。   至于你家的赘婿来了……呵呵,我见他都是我丢脸面的事情。   想想啊,以你我这种过命的交情,我能做的就是能让他进门,还是从侧门进来。   估计去病会大度一些,李敢也能做到我这个地步,至于门槛稍微高一点的人家,吃闭门羹是应有之事。   即便是商谈事情,他能找的人,也只有我家的管家,连我家的家臣都见不到。   别傻了,你年轻力壮的赶紧多生几个儿子才是正经,把大女嫁给我儿子,我把她当祖宗敬。”   曹襄跟云琅历来之说大实话,云琅也明白,这里面没有丝毫的套话。   在这个时代,爱情或许会在普通百姓中产生,至于勋贵,谈论爱情都是一种奢望。   曹襄有母亲支持,在长门宫外跪了一天一夜,这才给牛家的闺女挣来一个平妻的位置,至于平妻,说实话,也就比姬妾好一点罢了。   刘邦出身低微,这让他对身份的认同不是非常的强烈,即便如此,巨大的社会惯性依旧让他选择了平庸的刘盈做继承人,而不是更加聪慧的刘如意。   多生儿子多养猪,这就是勋贵们延续家族血脉的不二法门。   只有子孙多了,才能在敌对阵营里都放一些,即便是有一方不幸死光了,还有另外一半存活。   著名的诸葛家族,能在魏蜀吴三国中都有人才冒尖,这才是大家族的存活之道,至少能做到肥水不流外人田。   至于那些依靠高精尖人才玩独沽一味的家族,没听说谁能支撑过两代人富贵的。   曹襄对女子的对老婆的看法很明显是符合大汉社会现实的,是理直气壮的,只有云琅总是觉得尴尬。   越来越觉得无聊的云琅跟曹襄挥挥手,就准备回房间,苏稚的房间就在他的隔壁,窗户黑乎乎的,看样子她已经睡着了。   躺在床上的云琅,吹灭了油灯,陷入黑暗,他才觉得这个世界是真实的,对他来说,也是安全的。   “咚咚咚”有人敲墙壁。   云琅在黑暗中微微一笑,随着苏稚敲墙壁的韵律也回敲了几下。   得到回应的苏稚非常兴奋,这一回敲的时间比较长,云琅凝神静气的听着丫头鼓点里的意思,好明日回答她的问话。   苏稚用什么鼓点,云琅就用什么鼓点,虽然他困得要死,还是用脚敲着墙壁积极地回应……   其实说什么不要紧,主要是有回应,苏稚估计比较看重这个。   小丫头初涉爱河,心里有一万个念头准备告诉云琅,因为有蛋头的存在,她只好聪慧的使用这种法子,当然,这种聪慧是她自己认为的。   苏稚没有学过莫尔斯电码,天知道她的鼓点代表什么含义。   她只是执着的认为有情人就该心有灵犀一点通。   “咚咚咚……”   “梆梆梆……”   也不知道敲了多久,直到住在云琅左边的曹襄发出一声凄厉的哀鸣之后,苏稚才停止了敲墙壁的行为。   云琅一觉睡到中午,才打开窗户准备透气,就看见苏稚小猫一般眼巴巴的瞅着他的窗户。   云琅无声的大笑一下,用手指点点苏稚,苏稚兴奋地朝云琅眨巴一下眼睛,还用力的点点头。   估计她错误的认为,云琅已经明白她昨晚说的那些话了。   曹襄一头撞开自己的窗户,幽怨的瞅着云琅道:“你挖地道过去也好,开一扇门过去也罢,能不能不要砸墙了?”   苏稚怕何愁有,却不怕曹襄,皱皱鼻子道:“偷听别人谈话,算什么男人!”   曹襄无奈的道:“我发誓,我听了半个时辰,一句都没有听懂!阿琅,你听懂了么?”   云琅毫不犹豫的点点头道:“这是自然!”   “自然?”曹襄狐疑的瞅着云琅。   云琅笑道:“阿稚说……”   “不要说!”苏稚快速的跑过来捂住了云琅的嘴巴。   曹襄叹了口气又把窗户关上,他觉得自己非常的多余。   “这是我们的秘密!”云琅宠溺的点了一下苏稚的鼻子。   苏稚的脸红红的,低声道:“你想要三个孩子也是可以的……”   云琅皱起眉头道:“你错了,我说的是四个!”   “我问你要两个孩子成不成,你明明敲了三下。”   云琅狐疑的瞅着苏稚道:“你确定你只听见了三下?我记得我敲了四下的。”   “你,你,无赖……”   云琅还在想怎么跟宋乔说呢,苏稚已经在计划以后要多少孩子了,天知道她的脑袋里是怎么想的。   “我以后还想当名医的,如果不停地生孩子,以后就没时间研究医术了。”   “你负责生,我负责带孩子这总成了吧?”   “要不,让师姐带?她喜欢孩子……”   直到吃饭,苏稚的嘴巴才被高粱米饭给堵住了,云琅给她的饭碗里装了很多的菜,这样她就能多安静一会。   总是热情的回应这个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小丫头,云琅觉得自己的寿命可能不会有预期的那么长。   昨夜一场篝火晚会,明显的解除了羌人的戒备心理,既然现在过的要比族长统治时期要好,为什么还要怀念那个不把他们当人看的族长?   直接的反应就是市面上要比以往繁荣的多,出来溜达的人也比以往要多。   一些妇人还会跟那些不认识她们的军卒们打招呼,出入后军军营也非常的自然,如同回家。   “这样的事情以后要多干啊。”霍去病也发现了不同之处,有些感慨。   “以后要坚持过汉人的所有节日,大力推行汉家的衣衫,如果有可能,还要教那些羌人小孩读汉家的诗文……” 第七十八章 酷烈!   受降城大雪……大青山却在遭受了一场寒雾的侵袭。   草原上到处都是被寒冰包裹的死尸,有人的,也有战马的,也有牛羊的,甚至还有野狼的。   一般来说,当空气中的水份太足的时候水份就会凝结成雪花落下。   可是,在强劲的北风作用下,这些饱含水分的寒雾就会凝结附着在任何固体上。   当寒雾凝结在大树上的时候,就会形成美丽的雾凇,当寒雾凝结在荒草上的时候,就会形成美丽的冰草。   当然,如果凝结在死去的战马或者战士身上,就会形成一个美丽的冰棺。   卫青的帐篷上自然也形成了雾凇一样的景观,全赖亲兵们不时地抖动帐篷,才能让那些结成帐篷模样的冰壳跌落下来。   帐篷里面的火盆带不来任何的热量,整座牛皮帐篷里,依旧寒气逼人。   卫青瞅一眼已经结冰的茶水,对公孙敖道:“撤兵吧,今年没机会到龙城了。”   公孙敖抖抖裘衣道:“如果大帅肯给末将一支兵马,末将可以继续追击伊秩斜。”   苏建摇头道:“现在不是我们在追伊秩斜,而是伊秩斜在有计划地引诱我们继续向北。大帅说得对,我们应该南归,回白登山,或者马邑修整,等寒冬过去之后,再做他想。”   公孙敖哼了一声道:“区区寒冷何足道哉,想当年,太祖高皇帝在白登山的时候,军卒手指,脚趾多有跌落,依旧苦战不休,太祖高皇帝麾下的将士能做到的事情,我们就不成么?”   卫青显然没有听公孙敖说了些什么,直接对苏建道:“你为后卫,公孙敖为前驱,我为中军,两个时辰后,将是傍晚,那时候北风会停下来,我们即刻启程。”   苏建拱手领命,就大踏步的出了营帐,临走时看了公孙敖一眼,他有些弄不明白,这样的人是如何被封侯的。   公孙敖被冷落了,带着怒气问道:“既然我们都退下了,李广该如何取舍?”   卫青无所谓的道:“等你成为主将之后再去考虑全盘的事情,现在,管好你的部将就行了。”   公孙敖恨恨的拱拱手,就离开了帅帐。   卫青的军司马乐安侯李蔡怒道:“大帅对此人过于宽容。”   卫青笑道:“胆敢乱我军心者,即刻斩之。”   李蔡点点头道:“既然如此,我去看看!”   四万大军的营帐无边无沿……只是沉浸在青雾之中,如同鬼蜮。   公孙敖提着长剑刚刚步出营帐,就看见站立在青雾中的李蔡。   李蔡默默地看着公孙敖一言不发。   公孙敖有些紧张的道:“司马因何在此?”   李蔡用脚踢一下地上的碎石笑道:“等你下达继续向北追击的军令,然后好斩你人头。”   公孙敖握紧了拳头大声嘶吼道:“就差一点,就差一点,再给我两天时间,我就能追上伊秩斜覆军杀将!”   李蔡抬起头看着公孙敖道:“雁门关你逃过一劫,这是天恩,你还不知感恩么?”   公孙敖仰天大笑,捶着胸口道:“堂堂大帅,担心我公孙敖立功,竟然用这样的手段,我不服!”   李蔡瞅着陷入癫狂的公孙敖道:“你可以带着亲兵去追伊秩斜,你麾下将士乃是大汉的忠勇之士,不容你随意糟践。”   “我若不从呢?”   李蔡拍拍手,自他身后闪出十余个军卒,也不给公孙敖说话的机会,在他还犹豫不定的时候一拥而上,将公孙敖捆了个结结实实。   “打入槛车,押送回长安听候陛下发落。”   被捆绑的如同粽子一般的公孙敖流泪道:“大帅应该再给我一次机会的。”   李蔡蓦然转身,俯下身盯着公孙敖的眼睛道:“李广已经回到了右北平,张世功已经退回了渔阳,我们在大青山阵斩匈奴万余人并非是我们勇猛无敌,而是伊秩斜的借刀杀人的计谋。   他如今就在前面等着你这样的蠢猪自投罗网,好杀了你之后平息匈奴人的怨愤。   你以为你在大青山阵斩了一个当户就天下无敌了?你知道你们为什么在大青山会厮杀的如此艰难,你以为大帅为什么要在北边屯下重兵?   宁愿看着你们苦苦厮杀,也不愿意将北边的大军投入到进攻中来?   你以为这是大帅在妒贤嫉能么?   你也不看看你是一个什么货色,值得大帅对你妒贤嫉能?   一万两千大汉将士跟着你只会走进鬼门关。   你心里的只有盖世的军功,只有封妻荫子,只有陛下赏赐的娇妻美妾,以及肥田大宅,何曾有过军中将士?”   公孙敖躺在地上恨恨的盯着李蔡道:“你现在说什么都成,等回到长安,我们在陛下面前再做理论。”   李蔡苦笑一声道:“愚顽不灵!”   公孙敖愤怒的转过头去,看都不看李蔡。   两个时辰之后,暗红色的太阳挂在天边,再有半个时辰,天色就会暗下来。   呼呼吹拂的北风终于停了,李蔡亲自统帅前军,缓缓离开了营寨一路向南。   三十里地之外,伊秩斜坐在皮毛堆里听斥候传来的消息。   “汉军南归了?”伊秩斜有说不出的失望之意。   同样卧在皮毛堆里的刘陵叹息一声道:“我在汉地就听闻卫青此人从不打无把握之仗。一旦他开始跟你作战了,就已经注定敌人难逃败亡的结局。既然汉军不入圈套,你就该想想於单了,这家伙战败了,却不知所踪,您就不担心么?”   伊秩斜久久的瞅着南方一声不发。   刘陵笑道:“还在心疼战死的一万多战士?”   伊秩斜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刘陵瞅着自己白皙的指头笑道:“你知不知道,在大汉啊,皇帝跟藩王为了打赌,就在一个叫做卧虎地的地方立下营寨,相互攻伐,如果皇帝赢了,藩王就要无条件的听从皇帝切割,如果藩王赢了,皇帝就要默认藩王现有的一切。你知道卧虎地每三年要战死多少最强悍的汉人甲士么?”   “多少?”   “两年前,我父亲与小梁王,城阳王三家联合出兵,全军四千一百三十二名甲士,全部都是军中最彪悍的猛士。一场仗打下来,即便是我也中了暗算,我腰上的那个伤疤单于是见过的,我身为翁主都几乎性命不保,您以为军中那些悍卒会是一个什么下场?”   “四千余人?”   “错了,是七千余人……毕竟,皇帝一方还做不到毫发无伤。”   刘陵见伊秩斜若有所思,就掩嘴笑道:“对于一个大英雄来说,权力才是最重要的。   您所有的荣耀包括生命都是依附在权力之上的。   没有了权力的英雄,就像是没有了牙齿的老虎,即便是野狗也能在老虎头的头上撒尿。   因此啊,战损了一万多战士,却换来了您大单于位置的稳固,没有什么不好的。   只要再等几年,您的战士就会源源不断的长大,您忘记了?我的肚子里就有一个!   小狮子还没有长成之前,您可要好好地保重身体,来,喝了这碗马奶,里面可是放了糖霜的。”   刘陵说完话,就从毛皮堆里取出一只精美的银壶,给伊秩斜倒了一碗温热的马奶。   “这个银壶好美!”伊秩斜端着银碗笑道。   “这是我的一位故人送给我的,里面装满了哀思!” 第七十九章 驾长车的何愁有   汉军南归,匈奴人一样不敢追赶。   军略这东西是相互的,算是尔虞我诈的最高境界,有时候也像是俄罗斯轮盘赌,天知道子弹会在什么时候炸响。   元朔四年的第一场战争开始的时候极为激烈,结束的时候却异常的平静。   伊秩斜与卫青两人,如同分手的情侣,背道而驰,连回头看一眼的心思都没有。   这两人中间没有一个失败者,唯一的失败者可能就是於单。   公狼争夺狼王之战一旦失败,原来的狼群里就没有了他的位置。   这人对于匈奴来说没有什么用处了,事实上对于大汉来说,一个失败的左贤王也屁用不顶。   不过呢,如果把这人身上的剩余价值再压榨一下,可能对刘彻想要剥离匈奴外援大业,应该还有一点用处。   何愁有敏锐的发现了这一点,他觉得把一个匈奴左贤王弄回大汉,应该是一件比寻找到冒顿棺椁更加能让大汉人提气的事情。   别的暂且不说,陛下大宴各国使节的时候,如果能把於单这个左贤王弄出来打扮一下,让他与歌姬同舞应该是一件大涨汉家威风的事情。   因此,他一大早就来找云琅商议。   他的身份很高,然而,在受降城,他如果想要出城去执行军务,就需要得到霍去病跟云琅这个军司马的许可。   在对待何愁有的事情上,霍去病一向是唯云琅马首是瞻的,他不习惯跟谍者打交道。   “我是不赞成你去寻找於单的,他即便是战败了,身边的从人也不会少,他对大汉人的仇恨是天然的,是从血脉里带来的,不可能投降。”   云琅努力的劝诫何愁有不要轻易的跑去荒原上找於单,尽管他非常的希望这个老家伙死在荒原上。   “於单已经是丧家之犬,他昔日高贵的身份注定了他没有其余的朋友,在举目皆敌的状况下,投靠我大汉可能是他的最后一条活路。”   何愁有倔强的厉害,依然坚持要去寻找。   “既然先生如此肯定於单会投降,何不静静等待吗,等待於单自己来,为什么要去荒原寻找呢?荒原如此之大,您又要去哪里寻找呢?”   云琅坐直了身子,将手环抱在胸口增加自己话语的坚定性。   何愁有呵呵笑道:“老夫长居皇宫,如同一只被锁在家里的老狗,如今有机会在旷野奔跑,为何不跑个痛快?老夫知道你没安好心,想要老夫死在旷野上的想法多过希望老夫平安归来的心思,放心吧,不会如你之愿的,老夫一定会平安归来。”   云琅摇头道:“您说错了,站在一个叫做云琅的人的立场上,您说的半点都不错。可是,站在骑都尉军司马的立场上,您如果可以找到於单并且把他活着带回来,是他最大的期望。任何符合大汉利益的行为,骑都尉军司马都会不遗余力的支持。”   “怎么支持?”何愁有的蛋头伸向云琅,用一双恶毒的三角眼嘲弄的瞅着云琅。   云琅叹口气从桌子底下取出一顶狗皮帽子扣在蛋头上。   “自然是装备!”   何愁有从头上取下狗皮帽子,翻腾了一下道:“看起来很暖和!”   云琅解下狗皮帽子上的两个耳朵,再次将狗皮帽子扣在何愁有那颗碍眼的蛋头上,把狗皮帽子上的两个耳朵拉下来护住他的耳朵与脸,在他的下巴上系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左右看一下又取出两个厚厚的口罩,放在桌子上。   想想这点装备可能不够,又咬牙把自己的鸭绒手套鸭绒睡袋贡献了出来,又让刘二取来了一柄短柄铁锹,一同推给了何愁有。   “这是卧具,外面是软皮,里面填充了鸭毛,有了这东西即便是睡在旷野里也不会太冷。睡袋,手套,铁锹是我大汉军方的不传之秘,用完之后记得交回,至于口罩就留着用吧。”   戴着狗皮帽子的何愁有把手塞进鸭绒手套,活动一下满意的道:“好东西,暖和,就是杀人不方便。”   “这有一双薄的,轻便些的,即便是沾上血,擦擦也就掉了,是小牛皮所制,我们两的手大小差不多,送你了。”   何愁有笑道:“花心思了。”   云琅点点头道:“这些东西看似小巧,实际上将是富贵镇日后繁荣的基础。还请先生莫要外传。另外啊,先生豢养的几匹狼,全部拴在爬犁上并不合适,您应该弄一根主绳,再用专门的挽具锁在狼的身上,就能更大的发挥狼擅长奔跑的本能,再带上骑都尉军中特制的野战军粮,您即便是在荒野里也能过得安逸舒适。”   何愁有好奇的看着云琅拿出来的东西,叹息一声道:“既然准备的如此充分,为何先前还要阻拦老夫进入荒原?”   云琅像看傻子一样的看着何愁有,这让他非常的不自在。   “有什么不对么?”   “当然不对,您虽然待我苛刻,我们相处一月有余,无论如何都算是熟人,再加上同朝为官就是同僚了。我身为军司马,当然要在你出发之前将孤身一人去荒野的危险性要详实的告诉你,并且给出我的意见。因为这不是军令,是自主行为,你去了荒野就有丧命的危险,这需要你自己做出一个准确的判断。这是我一个军司马该履行的职责。同样,你做好了抉择之后呢,为你提供强大的保障也是我这个军司马该履行的职责。如此,即便是身死荒野,你也莫要怨愤任何人。”   何愁有哈哈一笑,抱着东西摇着脑袋离开了云琅的房间,他喜欢这种公事公办的样子。   如果大汉官员每一个人都能各尽其职,这天下必定太平无比。   何愁有又用了两天的时间来改造他的爬犁已经给那些狼制作新的挽具,云琅也给他准备了大量的牛油炒面,一个小平底锅,一个小汤锅,调配好的调料,就在一个平淡无奇的清晨,送何愁有离开了受降城。   目送何愁有消失在白茫茫的旷野,云琅感慨至极,在大汉从不缺少这种为了一个渺茫的目标就舍命求索的人。   哪怕他是一个宦官!   从何愁有的行为来看,有没有男性标志并非是衡量一个人是不是男子的主要标准。   这才是他娘的驾长车踏破贺兰山阙。   在大汉,很多时候,悲愤与雄壮昂扬才是社会的主旋律。   总体来说,这是一个前进的时代,开拓的时代。   “宦官能做到这个地步,出乎我的预料,阿琅,既然你同意何愁有去找於单,为何不给他一些人手?”   霍去病有些想不通。   “何愁有多得是人手,他们的习惯与我们不同,以完成任务为第一要务,人命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如果我派人手了,不论我派去多少,最后都会死的一个不剩你信不信?”   霍去病皱眉道:“不至于!”   云琅摇头道:“这些人做事最大的特点就是——独!有了大功会独揽,有了大罪就会推脱,加上一个个阴鸷的如同阴魂,我们的将士活着回来的可能性不大。再加上绣衣使者有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要是我们的兄弟不小心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被人家灭口了,我们想给他们讨一个公道都没可能,说不定还会背上一个个能让家里都遭灾的罪名。既然如此,我为何要把自己的袍泽陷入死地?何愁有自己都没有向我提出人手要求,估计也不愿意我们参与到人家的行动中去。打探於单行踪,他一定会动用绣衣使者的,跟魔鬼打交道非我们所长,你就把这事忘记了吧!” 第八十章 将军铁衣冷难着   霍去病很羡慕何愁有能随意的做这样的大事,他对自己一成不变的守城任务已经感到厌恶了。   世界上所有的英雄都有一颗不羁的心,对这一点,云琅还是很清楚的。   英雄基本上都是冒险成功的人,他们付出的多,也就理所当然的得到的也多。   当然,还有一种人他们付出了更多,却什么都没有得到,这种人我们一般称他们为——失败者。   失败者永远比英雄多,这是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就像世界上的穷人永远比富人多是一个道理。   云琅想把这个规律告诉霍去病,霍去病却听不进去,一颗英雄的心一直在折磨着他,促使他放弃受降城优渥的生活,去荒原上看看,哪怕是一无所获,也比留在受降城日复一日的守城好。   他认为云琅这种乌龟一样的性格非常的适合守城这个任务,如果再加上曹襄这种胆子很小的人,受降城有他们两个在,再加上比较彪悍的谢宁就会安然无恙。   没了何愁有的日子,云琅过的非常舒坦,至少,当苏稚小猫一般伏在他的怀里说一些不着调的傻话的时候,他觉得这个世界基本上是正常的。   苏稚以为何愁有之所以会走,完全是被云琅指派出去的,好给他们两个留下一个可以亲近的时间。   不知道何愁有什么时候会回来,因此,苏稚非常的珍惜跟云琅在一起的每一刻。   当某一个没有下雪的清冷的早晨,云琅准备拿着鱼竿带着苏稚去河面上凿冰钓鱼的时候,他忽然觉得城墙上似乎少了一样东西。   “去病哪里去了?”   云琅问同样准备去钓鱼的曹襄。   “不知道,昨晚才见过他,今天应该是想睡一个懒觉吧!”   云琅立刻丢下鱼竿,就上了城墙。   找来执金吾问道:“将军安在?”   执金吾疑惑的道:“将军今日凌晨与李敢校尉,赵破奴校尉带着五百骑兵出城去了。”   云琅皱眉道:“如今谁在巡防城关?”   “谢宁校尉!”   打发走了执金吾,云琅长叹一声,他还是第一次在霍去病的身上看到了轻率的一面。   谢宁拍着胸口保证没有霍去病的日子里,他一人就足以胜任守城的军务。   这句话自然是一个大话。   受降城如今之所以可以安然无恙,完全是因为被大雪阻绝了交通,云琅相信,如楼烦王,白羊王这样的地方武装,不可能不窥伺受降城的。   被汉军打散的羌人,也不可能没有收复受降城为己用的想法,毕竟,在河曲一带,羌人才是地域的主宰。   受降城的战争在开春之后必然会降临,这座新建的城池也将会迎来他血与火的洗礼。   “将军说,与其在春日里被动防守,不如在冬日里主动出击,将军此次准备大索受降城周边两百里地域,清理出一大片空白区域,好作为日后的反击区域。”   谢宁见云琅的脸色不好看,就谨慎的道。   云琅长吸一口气道:“这样的军略是对的,最好的防守其实就是进攻,将军能未雨绸缪清扫周边,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谢宁笑道:“司马放心,有我在,受降城定会安然无恙。”   云琅笑道:“你一人守城过于辛苦,还是我们两个轮着来吧。”   谢宁笑道:“将军也是这么说的,真羡慕司马与将军总能想到一处,就跟我父亲与裴家伯父一般。”   “世事无常,我们还是小心从事比较好。”   云琅说完话就下了城墙,有霍去病,李敢,赵破奴守城,云琅不论干什么心里都是有底的。   现在,他们三个全跑了,云琅就只好亲自披挂上阵了。   他对霍去病不告而别的行为非常的不满,甚至可以说是极度的不满!   然而,这种感觉他只能放在心里,不能被外人看出来,甚至是谢宁也不成。   “将军回城之间,关闭城门,即便是每日里出城的打柴人,也要限定数量,不得离开受降城十里以外,违者斩!”   霍去病不在,云琅就自然地接手了受降城里的指挥权,见过骑都尉中的大小校尉曲长,他就断然下令,让受降城进入了战备阶段。   城墙上寒冷刺骨,尤其是穿上铁甲之后,寒冷几乎是无时无刻不在考验一个人的意志。   好在骑都尉军中有鸭绒帽子,有鸭绒手套,能最大可能的阻挡寒风入侵。   即便是如此,云琅在城墙上站立了一个时辰之后,也冻得瑟瑟发抖。   他从来没有独自守卫过一座城池,也从来没有人给过他这样的重担。   如今,霍去病把担子丢给他跑了,这让他不敢有丝毫的懈怠。   以前诵读“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这样的诗句的时候,总喜欢体味诗句里面的空旷,苍凉的意味,总是幻想自己化身戍边的将士,满怀骄傲的执戈守卫中华的边疆。   如果可能,还可以满怀激情的吟诵“风掣红旗冻不翻……将军角弓不得控,都护铁衣冷难着……”   现在,这个梦想实现了,而且还把苏稚的一只手冻在铠甲上了。   “不是告诉过你了么?抓过雪湿乎乎的手不要碰铁器,会黏上的。”   “我想放你怀里暖暖,结果你穿着铠甲……”   云琅抓着苏稚的手刺啦一声就把手从铠甲上撕下来了,手上皮厚,还不至于伤到她。   穿着铠甲,披着大红披风的将军跟一个穿着白色貂裘眉目如画的女子漫步在城墙上,很是损伤大汉的军威。   其余将士眼中嫉妒的火焰快要把云琅融化了,他也不去理睬。   没了霍去病,没了何愁有的受降城,他确实能做到为所欲为的程度。   郭解笑吟吟的站在城下,仰着头看着城墙上的一对璧人,堆着一张笑脸嘴里却小声的污言秽语不绝。   因为,他站在城下已经两炷香的功夫了,云琅依旧没有下达准许他们进城的命令。   这样的鬼天气,多在寒风里停留一刻,就要多一刻的煎熬,尤其是那些被他捉回来的羌人,更是已经快要冻死了。   “怎么会这么多?”   云琅看着城下黑压压的三四百人,眉头紧锁,脑海中已经出现过无数敌人利用熟人诈开城门的惨痛案例。   “一个小部族被连锅端了。”郭解连忙解释,他发现云琅已经面色不善了。   “等着!”   云琅冷冷的回答一声,就命令守备曲长,带领两百名军卒出城,仔细辨认搜查,如果那些被捉来的牧奴身上有兵刃,那就即刻斩尽杀绝,一个不留!   事实证明,云琅是小心过分了,那些牧奴真的如郭解所说快要冻死了,事实上,已经有两个被冻成笑脸了……   让郭解出城去捉羌人,是早就定好的大计,是分裂羌人的有效手段。   如今,郭解一次弄来了三百七十余人,需要鼓励,更需要奖励,毕竟,郭解为了冒充羌人,连头发都剃掉了两大块,不可谓没有付出。   一锭金子落在白雪中,非常的醒目,已经知道钱这个概念的羌人眼睛顿时就直了,他们也知道这样一块黄色的金属,可以从官家的粮店里换来多少粮食,多少牛羊。   郭解满意的冲云琅点点头,又得意的冲自己招纳的羌人伙伴道:“把金子捡起来,去官府的店铺里换成钱,两成归我,其余的归你们!”   云琅的目光越过那群哄抢金子的羌人,跟郭解的目光在半空相遇,满意的笑了。   只要这些人对金钱还有渴望,他们就能带动一大波羌人去城外活捉什么用两只脚走路的野人之类的东西。   单纯或者愚昧的人干起恶事来,会更加的让人触目惊心。 第八十一章 阶级矛盾不可调和   守城是一件非常枯燥的活。   云琅在城墙上度过十天时间,他就已经切实的感受到了守城这个工作的无聊程度。   霍去病能坚持那么长的时间,确实难能可贵。   城门被关闭之后,城里城外就是两个世界,一个是人间界,另外一个属于野兽。   听说之所以会出现城墙,完全是因为古人打不过野兽,需要一道墙来保护他们,后来城墙就衍生出各种功能,最终变成了防范来自同类伤害的好东西。   冬日里的城墙上,只能看见徒劳觅食的麻雀,以及高傲的苍鹰,偶尔也有一大群乌鸦呱呱叫着从城头飞过。   昨日的骚乱制造了很多具死尸,它们正忙着去赴宴。   长了翅膀的动物,就有了很多特权,它们可以无视人类的伟大防御体系,可以任意的东奔西走。   偶尔也会有一些小兽,远远地瞭望一下受降城,然后就匆匆的钻进了灌木丛,长着杂色皮毛的狐狸们知道,人类对他们不是很感兴趣,而它们的天敌又害怕人类,因此,可以把巢穴修建在距离人类很近的地方,在这样的地方生儿育女,可以更加有效地保证幼崽的存活率。   用弩枪来轰击野兔是一种没脑子的行为,且不说弩枪的准头很差,即便是被弩枪轰击过的野兔,基本上会变成一团碎肉。   云琅松开了床弩的把手,就在刚在,通过床弩的望山,他看见了两只野兔一前一后的在雪地里觅食……   斥候回来了。   出去的时候是十六骑,回来的时候也是十六骑,白色的斗篷让他们与地上的白雪混为一体,如果不是因为他们没有遮掩马蹄声,即便是走近了,云琅也很难发现他们。   他们是最后一波回城的人……当然,何愁有与霍去病不算。   这是安静,无聊的一天……   谢宁上了城墙,和云琅交接完毕之后,他就朝云琅挤挤眼睛,然后就大步流星的去了箭楼,那里最高,可以供指挥官看清楚城里城外的所有动静。   苏稚笑眯眯的站在城墙下等候云琅下差。   云琅揉搓一下僵硬的面孔,换上一张笑脸迎了上去,给这个小丫头一个完美的爱情体验,是云琅目前最重要的责任之一。   小丫头对爱情还有无数的幻想,云琅却早就没有了对爱情的憧憬。   爱情对小丫头来说可能是刚需,可能是目前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过程,哪怕看起来傻乎乎的,她依旧乐此不疲。   云琅要做的,就是满足她对爱情的渴望。   这一点很重要,以后如果不出什么太大的变故,要在一起生活一辈子呢,让她多一点美好的回忆没什么坏处。   “今天又有两个伤兵已经痊愈却不愿意离开伤兵营,被我派人给丢出去了,两个大男人还哭哭啼啼的。”   “是你把伤兵营的伙食弄得太好了,一整天屁事不干的躺床上睡懒觉,跟别人说闲话,要是我,我也不愿意离开。”   “我昨天用羊油弄出来一种药膏,味道香香甜甜的你要不要闻闻?”   云琅笑着在苏稚的颈项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道:“味道很好,能让人热血沸腾。”   “做死啦……我说的是这个!”   苏稚翻手拿出一个小陶瓶递给了云琅。   云琅拔出塞子,闻了一下皱眉道:“还有羊膻气!”   苏稚抓着云琅的胳膊道:“这里的妇人送我一些干花,花朵艳丽香气袭人,我就试着把干花跟羊油一起熬制,结果呢,香味渗进去了,羊油里面的膻味却去除不掉。就变成这种香香臭臭的味道了。您有没有法子?”   云琅回忆了一下后世石化裂化反应,觉得真空这个问题没办法解决,就没法子去掉羊油里面的不饱和脂肪酸,遂果断的摇摇头道:“没法子!”   “你都没法子啊……”苏稚拖着长音非常的失望。   “你可以找没味道的油。”   “不成,羊油最是细腻,尤其是羊尾巴上的……”   云琅很不愿意接话。   女人对于化妆品的热爱是存在于骨髓里面的,有了化妆品,她们会狂热的购买,没有化妆品,她们就会想方设法的研究出来,在这一刻,她们的智商一点都不比居里夫人差。   指甲花,明矾,铅粉,红汞,花粉,各种动物油脂,都是她们往脸上涂的东西。   好多女子一旦发现了一种可以让她变得更加美艳的化妆品,基本上就会藏得很深,只传亲子,绝不外传。   苏稚身为富贵镇名医,自然不甘人后,对这东西的研究从来就没有停止过。   纯天然的东西如果没有精细的加工,效果一般都不是太好,大汉人制作这些东西的手段太低,要求却与后世别无二致,这就很难弄了。   这是一门大学问,绝对不是云琅这样一个工程师就能搞定的。   今天的受降城很安静,这与云琅昨天下令镇压骚乱有一定的关系,被吊死的羌人尸体还在寒风中晃荡,这对肃清街道有着很大的帮助。   事情的起因是区别对待,先来的,或者原先就居住在受降城里的羌人,他们得到了汉人很好地安抚与帮助。   后来的那些没有产业的羌人就只能依靠自己的力气获得一口粮食吃。   或许是街边店铺里的烤羊味道太好,也或者是谁家的胖孩子丢掉了一块带肉的骨头。   然后就有心中极度不愉快的人在正在给城市铺石板的羌人中间吼了一嗓子——不该这样!   然后那些拿着工具的羌人就开始暴乱,他们的目标非常的明确,就是那些富裕的羌人。   于是羊肉店里的羊肉被哄抢一空,店铺老板哀嚎着捂着流血的脑袋缩在墙角被很多人拿脚踹。   胖孩子的脸上挨了一铁棍,然后这个胖孩子就跟破麻袋一般被人踢到街边。   汹涌的人潮从街道这头向街道的尽头拥挤,如同蝗虫过境,所到之处草木不生。   云琅费尽心力维持的繁荣在一瞬间就被摧毁了。   他很痛心,却没有第一时间就去阻止暴乱。   既然努力维持的繁荣毁掉了,那么,只能收获人心了。   那些既得利益者们如果没有接受到惨痛的教训,是没有法子感受到汉军统治的好处的。   整整半个时辰,汉军列阵于街道两头,眼睁睁的看着那些绝望的羌人们烧杀抢掠,眼睁睁的看着他们点燃了房屋,在最短的时间里争取奸污更多的妇人。   半个时辰之后,劫掠愈演愈烈,毫无停止的动向。   于是汉军就举着长矛从街道的两端向中间靠拢。   直到长矛刺进他们的身体,他们才似乎恍然大悟,这么干是汉人所不允许的。   羌人彪悍的血脉也在绝望中醒来,他们用所有难找到的武器开始反抗,与汉军在每一个院落,每一堵墙,每一扇大门与汉军作战。   一无所有的人爆发出了自己最大的战力,面对全部由甲士组成的大汉军队,纷纷被汉军的长矛刺中倒在地上,然后被钩镰手用钩子勾住拖去后面继续斩杀。   平息这场暴乱,汉军用了足足一个时辰,灭火救人又用了四个时辰,想要把这条街道恢复如初,估计需要半年。   最凶恶的羌人已经死在了汉军的刀下,投降的那些羌人,云琅准备把他们全部贬斥成奴隶,结果,那些受到伤害的羌人不同意。   得到云琅的允许之后,他们通过指认,认出了一些伤害过他们的羌人。   不用云琅审判,他们自己搭建好了架子,将十九个他们认为罪大恶极的羌人用绳子给吊死了。 第八十二章 亏空?亏空!   骚乱之后的街道空空荡荡的,这是自然现象。   小丫头之所会吱吱喳喳的说话,是想给那些受到伤害的羌人打气,好让他们快些开始重建家园,不要让云琅的苦心全部白费。   这是一个有时候粗心的让人心疼的丫头,有时候又心细的让人想狠狠咬一口的丫头。   几个跟苏稚混熟了的羌人女子小心的从废墟里跑出来,拉着苏稚的手抹着眼泪哭诉。   苏稚推开一根被烧的焦黑的椽子对那几个妇人道:“不怕,房子烧了,我们重盖就是,反正冬天马上就要过去了,我们再撑一下,我去帮你们弄几顶帐篷,开春之后立刻盖房子。”   或许,女人天生就比较有亲和力,苏稚居然跟着一群妇人把整条街道的人家都看了一遍之后,才对云琅道:“我们要帮助她们!”   云琅点点头道:“这是自然,我们还要一起赚钱,一起过好日子呢。”   “那些野人都该杀掉!”   一个愤怒的妇人咬着牙大声叫唤,看样子她昨日里被那些野人欺负的不轻。   不过,她的话很快就引来一大群人的附和,吊死十九个人并不能平息她们的怒火。   好好的家在几个时辰内就成了一片废墟,再和善的人这时候也没有容人的雅量。   废墟重建也是重建人心的过程,云琅不想错过这个美好的时段。   愤怒是一种力量,也是一种很容易被人控制的力量,这种力量在爆发的时候人的灵智一般就被屏蔽了,所以,容易愤怒的人,也往往是最好操弄的人。   所以说,云琅一般不生气,越是在应该愤怒的时候,他就越是清醒,直到搞清楚了周围环境之后,才会考虑要不要继续发怒。   也只有这样才能被称之为清醒的发怒,才能有效地利用愤怒催生的力量。   善良是一种安抚剂,在这个时候,一个有善良美德的人,很容易让别人亲近你。   于是,云琅为了加重苏稚的善良砝码,就暗地里告诉了受降城里专门管理粮食跟物资的书吏,在这段时间里,受降城里的粮食物资,降价三成。   回到后军营地的时候,曹襄已经开始吃饭了,他端着一个粗瓷大碗也不知道在吃什么,总之吃的非常投入。   “这一下,城里的羌人是不是就能心安理得的压榨城外的野人了?”   云琅对曹襄碗里的干菜一点兴趣都没有,这东西如今除了补充维生素之外,没有别的好处,而且,因为没有精加工,所以味道也自然是难以下咽的。   苏稚对野菜也是没有什么兴趣的,见曹襄跟云琅谈正事,就乖巧的回了房间。   “干这种事情还是你比较拿手,仅仅是吆喝一声就能造成这么大的乱子,是我没想到的。”   曹襄放下饭碗道:“那是因为你没有监管劳役,你如果跟我一样监管劳役的话,你就会发现自己坐在开水锅上。   你可能不知道,城外的羌人其实要比城里的羌人还要富裕,毕竟他们手里有牛羊。   如今,人被大军掳掠到了城里干苦力,他们的牛羊也被大军给收缴了,只要是人,就一定会有怒火的。   这股怒火如果不早日发泄出来,最后说不定会酿成更大的祸患。   趁着我们还能控制局面的时候,让野外的羌人们发泄一下也不错,至少,那些无法控制怒火的人已经全部被杀了,剩下的都是可以控制的人。   而这样的杀戮,因为有城里的羌人支持,杀戮就变成了行使律法,变成了堂堂正正。   也给城里的羌人们上了一堂律法课,让这些从来就没有什么律法概念的羌人知晓触犯了律法是真的会被砍头的。   总体效果看起来不错。”   云琅靠在曹襄的床上,叹口气道:“想要长治久安,我们还任重道远啊。”   曹襄从牙缝里抠出一条子野菜,弹飞之后笑道:“我们抢了人家的城池,抢了人家的牛羊,抢了人家的田地,要说心头没有怒火那是不可能的。放在我们自己身上那也是生死仇敌啊。现在已经把羌人分化了,就有一大群羌人帮我们一起对付那些一无所有的羌人,如此一来,城池就稳固多了。以前家母常说,山河之固在德不在险,我以前听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现在知道了,守护城关,人心比利器有用。”   “想家了?”云琅低声问道。   曹襄长叹一口气道:“怎么能不想,我以前总是埋怨母亲对我管束太紧,如今,一人来到这荒原上,才知道我在长安过的就是天堂一般的日子。牛氏已经生产了,却不知道生的是男是女,这是我的第一个孩子,我很想看看。”   “我们短时间内可能回不去,既然已经占领了受降城,接下来就要把河套之地打理清楚才好。楼烦王,白羊王虽然已经被卫青打垮了,但是,他们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不趁着他虚弱的时候斩草除根,以后他们还会卷土重来的。”   曹襄听了云琅的话呆滞了片刻,就很自然的不说这事了,指指苏稚的房间道:“你小妾这几天在干什么?从我这里拿走了不少的羊尾巴,说是要炼油,百十条羊尾巴够她炼一缸油的,她要那么些羊油做什么?”   云琅笑道:“添加了香料一起熬制,准备拿来抹脸抹手。”   曹襄看了云琅一眼道:“全倒了……”   云琅抽抽鼻子道:“那就从我的份子里扣除吧。”   曹襄从身后取过一捆竹简丢在云琅面前道:“如果你的份子够扣的话,我就不说了。”   云琅打开竹简瞅了一眼道:“很多学问上的研究,确实会有很大的花销,尤其是药物的收集更是一项大花销。多花点钱,没有什么毛病。”   曹襄苦着脸道:“天爷爷啊,用人参来做什么治愈实验这,真的好么?这一次带来的珍贵药材,已经被你小妾使用了足足一大半。很多注明了只能给军官使用的药物,你小妾可是不分人的,只要是伤兵她就敢用,很多伤兵还不是我们骑都尉的。四天前给快要冻死的野人看病,她开出了的药方子,仅仅是那里面的两味主药就比四个野人本身都值钱。这些我也咬牙忍了。问题是,你小妾还在试验炼丹——你知道丹砂这东西的价值吧?”   云琅陪着笑脸道:“我的扣光了,不是还有你的份子么?”   曹襄拉着脸道:“不好意思,我的也被胥吏给扣光了。去病的也被扣了一大半,李敢……还是算了。”   “花了这么多钱?”   曹襄拖一下凳子靠近了云琅坐定,瞅瞅四周小声道:“知道你小妾为什么看我不顺眼么?”   “她从认识你的那一天起就看你不顺眼了。”   “不是,自从我跟她对过账目之后,她才开始讨厌我的。”   “哈哈,钱财乃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有小妾帮着花钱岂不是男子汉大丈夫的一大快事?”   曹襄冷笑道:“你就继续娇惯你小老婆吧,继续嘴硬吧,现在还好,亏空的是我们自家兄弟的收益,有没有的谁在乎?等到那些胥吏因为你小老婆的事情,开始损伤骑都尉兄弟们的收益的时候,我看你还能不能笑的出来!我算是看明白了,你小老婆之所以来来军中,其实啊,不是为了来给将士们看病的,而是来磨练手艺的,顺便往你身上贴一下。她之所以敢在军营里大肆的做什么实验,都是因为有靠山,觉得没办法弥补了,就往你身上一靠,你爱怎么办就怎么办,反正人都是你的了。”   云琅摇头道:“你这么说不对。这件事只能说明另外一个原因!”   曹襄不怀好意地笑道:“说说!”   “我们骑都尉在过去的一年中收益不好!连一个小丫头的实验物质都无法满足!” 第八十三章 都是大买卖   花钱学手艺,不管花多少,云琅都觉得很值。   小丫头的性子本身就是跳脱的,看似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没有个目的性,事实上,就云琅见过的那些搞研究的,哪一个不是这样?   研究就跟碰大运差不多,拿别人钱搞研究更是如此,成功者凤毛麟角,一飞冲天,失败者便厚着脸皮急需要资金,然后接着失败。   研究的目的就是把不可能变成可能。   因此,他有着极大的偶然性。   在云琅看来,苏稚没有用那些钱给自己购买豪宅一类的东西,而是把钱全部花在研究上,这已经是非常对得起云琅这个出资人了。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种事情不是愚昧的曹襄能理解的,所以,他冷笑一声就走了,只是认为云琅对苏稚宠溺无度不像个男人。   “回来啊,我们总要想办法弄钱啊!”   曹襄听到这话就飞快的回来了。   “先说好,受降城缴获的东西是公帑,我们不能打它的主意,还有什么赚钱法子,你赶紧说说。”   “我库房里有好多毛衣……”   “滚!谁会穿那种东西?把羌人奴隶弄去大汉卖的钱都比卖毛衣强一万倍!”   “那就卖啊——”   曹襄面目狰狞,努力让自己的怒火平息下来,坐在云琅面前道:“我们去贩奴?还要不要脸面了?”   云琅笑眯眯的瞅着曹襄道:“你就不问问我这些天高世青都去哪里了?”   曹襄愣了一下连忙道:“他找到了什么?”   “煤石!”   曹襄的面容变得越发狰狞:“那东西有屁用,我们总不能背着那东西走一千多里贩卖到长安吧?”   “如果是铜呢?”   “你是说铜?”曹襄的声音立刻就变得温柔了。   “在受降城以西二十七里的尖子山,发现了一个铜窝子,现在还不能确定有多大,据我估计,不会太大的。这里的煤石倒是很多,简直太多了……城池底下都是那东西。”   “挖铜啊……我们有人手,现在就挖!”曹襄对煤石这两个字根本就听而不闻。   对他来说,只要能挖出一万斤铜,也是一桩大买卖。   云琅想了一下,曹襄的想法也没错,一个铜窝子对大汉时代的人来说已经足够了,主要是它们距离地面近,如果真是那种埋在地下深处的那种大型铜矿,对大汉来说反而没有用处。   “就是因为发现了铜窝子,你才不在乎你小老婆这么花钱?”   曹襄对苏稚的大手大脚依旧很不满。   云琅笑道:“发现了铜窝子是为了能给苏稚更多的钱用,就她现在实验的那些东西,有一样成功了,我们都能赚回百倍千倍,乃至于万倍的钱。”   “比如说我的百十条羊尾巴?”   “只要能把羊油里面的膻味去掉,再添加一些香味,再弄得细腻一点不要那么油,你说这个秘方能卖多少钱?百十条羊尾巴换不来吧?另外,你说苏稚倒掉了羊油,那纯属污蔑啊。”   曹襄面无表情的道:“我看见她倒进灰坑里面了。”   “那是在继续进行实验。”   曹襄点点头道:“好吧,我们去挖铜,炼铜,然后供你小妾花销,这样可以了吧?”   云琅揽着曹襄的肩膀道:“你总是一个有福气的,虽然什么都不懂,上天却总把好东西给你。”   “比如你那个花钱无度的小妾?好吧,反正有你兜底,她爱干什么与我无关。我们还是说挖铜的事情吧!”   受降城里虽然不是很平稳,总体上来说还在控制之中,云琅,曹襄两人经过残酷的诛心战之后,终于让这座充满戾气的城市回归了正常。   有了心中充满仇恨的羌人带领,郭解源源不断的从荒野里捉来了野人。   同时吗,缴获的牛羊,也让受降城的经济慢慢繁荣起来了。   何愁有寻找於单的行动并没有云琅跟曹襄在受降城做的那么顺利。   即便从白登山调来了十六个住手,在搜寻了大青山附近之后,还是一无所得。   被卫青击败的於单没有去处,即便草原如此之大,想要一处立锥之地同样非常的艰难。   大青山下的战场非常的大,自东向西绵延十余里,只要是有尸体的地方吗,就该是当时的战场。   八匹狼拉着一辆爬犁快速的在战场上奔行,在何愁有的淫威下,那些狼强忍着觅食的冲动,对雪包里的残尸努力做到视而不见。   战场的尽头就是於单逃亡的方向,何愁有在最后出现的一具死尸边上停下爬犁,瞅着前面雾霭沉沉的大青山沉默不语。   获得了片刻休息的狼群,立刻就围着那具冻得硬邦邦的尸体开始嘎嘣嘎嘣的啃咬。   十余骑从战场周边兜了过来,为首的骑士拉开蒙面布坐在马上乖乖的等候何愁有打破这死一般的沉寂。   “找到了些什么?”   为首的骑士拱手道:“零散的不算,总共找到了一十一股比较大的离散骑兵踪迹,有八股径直向东,最后在黑风口与大股骑兵汇合,而后一路向北,该是投靠了伊秩斜。其余三股一路向西,两路进了大青山。”   “这么说,於单最大的可能性就是进入了大青山?”   “回老祖宗的话,应该是如此,向西乃是卫青大将军的营寨,那一路应该是打扫战场最后归营地的大汉将士,地上的马蹄印与匈奴人的马蹄印有很大的不同。”   何愁有掀开头上的狗皮帽子,摩挲着蛋头吐着白气瞅着眼前的大青山道:“败军之人如何能在大青山存活?”   为首的骑士拱手道:“属下听说,匈奴身边只要战马就不会饿死,渴死,我甚至听说,他们能仅仅依靠饮马血就能长驱千里,也不知这些传言是否真实,如果是真的,我们应该进入大青山查探一番。”   何愁有笑道:“我在深宫里居住了一辈子,对外边的事情不是很懂,闫长春,你一向执掌北方的绣衣使者,对北方风物应该是行家里手,这一次听你的,若能擒获於单,你当为首功!”   闫长秋连忙坐在马上施礼道:“卑职不敢!”   何愁有笑道:“我知道此去大青山危机重重,不仅仅是要面对於单这头猛虎,也要面对大青山的野兽。老夫身为统领,自然有职责告诉你们其中的危险,如果你们同意前往,生死莫怨!”   闫长春奇怪的看着何愁有,他不明白这个历来让人魂飞胆丧的老祖宗,今日怎么会说如此奇怪的话。   绣衣使者乃是皇帝耳目,为达目的,闯刀山火海也是寻常事,老祖宗因何会如此客气。   “呵呵,跟一个人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就沾染了一些婆婆妈妈的习惯,好了,现在就出发,我们也去探探这座大青山!”   闫长春恍然大悟,他倒是很想知道能让魔怪一般的何愁有变得相对仁慈的人到底是谁。   冬日里在大山中躲避严寒,那么,迎风面是住不成人的,想要找人必定要去背风面。   大青山乃是蛮荒之地,里面野兽之多,数不胜数,从没有敢深入大青山。   因此,要搜寻的地方也只能大青山的背风区域的外围,只要守在高处,看到烟火,想必要寻找的人就该在烟火下面。   闫长春第一个纵马离开了战场,为了不打草惊蛇,径直向大青山的北面山坡扑了过去。   何愁有回到了温暖的爬犁屋子里,取过酒喝了几口,等狼群将那具尸体吃的差不多了,才打了一声唿哨,聚拢狼群,抖动缰绳,八匹吃饱了的饿狼,立刻就拖着爬犁顺着闫长春他们的背影就追了下去。 第八十四章 胡地,胡地!   大青山,地处阴山山脉中段,与贺兰山,马鬃山相接,绵延五百里。   山上草木繁盛,野兽纵横,当地牧人一般将大青山称之为狼山!   大青山下本是最好的夏日牧场,然,牧人宁愿远去百里之外的荒原放牧,也不肯靠近大青山一步。   传说中,这座山里的野兽已经成精,在山中以野兽形态存活,出山则化为人形,肆虐八方。   何愁有杀人如麻,自然是不信世上会有什么妖魔鬼怪存在,如果有,他才是!   十六骑入山,寂寥无声。   何愁有入山,众鸟高飞,虎啸狼嚎!   八匹饿狼的绳索被解开之后,其中一匹饿狼随着山里的野兽一起嚎叫。   一大块冻肉丢给了那头开路的饿狼,何愁有满意的拍拍饿狼的脑袋,对它的行为非常的满意。   饿狼的行径,让闫长春对何愁有产生了更多的敬畏感,在这座大山里,狼,才是真正的主宰。   想要在这样大的一座山里面找到隐藏的於单,还要依靠这些饿狼才能成事。   狼群入山,即便是猛虎也会退避三舍,拥有八匹饿狼的狼群,即便在大青山,也是一股不小的势力。   挑选了一座深邃的山谷,八匹饿狼鱼贯而入,何愁有就大摇大摆的跟在后面,他此时,非常享受这种驱赶狼群的快乐。   都说饿狼冥顽不灵,但是,在他何愁有的手中,没有什么野兽是不能降服的,如果不能吗,只能说他们的手段不够!   不论是何愁有,还是闫长春他们对大青山都是一无所知的,支持他们进入这片蛮荒的动力,唯有大汉国至高无上的军功荣耀,与他们身上犀利到极致的武器!   十六个骑兵,都是绣衣使者中的佼佼者,他们灵活的在山谷两侧形成搜索阵型,跟在狼群后面快速前进,敏捷如猿。   何愁有对闫长春带来的这些绣衣使者非常的满意,他甚至觉得这些长期在北地与匈奴作战的绣衣使者,要比京城中那些饱食终日的绣衣使者强大的太多了。   看来,日后将绣衣使者轮换驻守,应该形成一个长期的制度,以此来保证绣衣使者永远都有强大的武力。   人马随着狼群不知不觉已经深入大青山五里,峡谷的尽头,是一座高山。   这座高山就是何愁有的目标,他准备将营地建立在这片区域中最高的山顶上,如此,就能时时发现从某一处升起来烟柱。   何愁有断定於单此时无路可走。   事实上他手头没有任何证据或者情报支持他的想法,他却用皇家固有的想法,做法,肯定的认为,偌大的草原上绝对不会再有於单的任何落脚地。   大汉,匈奴百姓的想法可能有不同,但是,这世上所有的皇家做事的方式都是基本相同的。   不会因为种族,语言,或者别的什么东西就会产生差别——争夺皇位失败者将死无葬身之地!   这样的行为甚至在野兽群中也是想通的。   任何最朴实,最简单的道理,一般情况下,也是被使用的最多的道理,更是最隽永的道理。   “停下吧,就在这里,即刻派人上山。”   何愁有见狼群停下了脚步,踌躇不前,就对闫长春下达了命令。   闫长春点点头,挥挥手,右手边的两个武士就奋力向山壁攀援,很快就消失在林莽之中。   何愁有并没有松懈下来,右手搭在剑柄上,目光阴冷的看着正前方。   一头金钱豹出现在对面的巨石上,居高临下的瞅了一眼站在巨石底下已经散开的狼群,后肢稍微用一下力,身体就从巨石上腾空而起,落在一棵松树上,然后又是几个起落,就消失在山林之中。   “好畜生!”   何愁有出声夸赞了一下,见饿狼脖子上的毛落下来了,就下令修建营地。   别人都在忙碌,何愁有却貌似悠闲地在山谷中漫步。   长时间居住在皇宫中,让他对任何有异于皇宫的景致都兴致勃勃。   抬头看了一眼落在树梢上的乌鸦,何愁有笑了,於单应该就在附近。   伊秩斜将今年的匈奴龙城大会放在了幽水河边,这是匈奴人祭祀龙神的地方,故曰龙城。   祭祀的时候,匈奴人从四面八方涌过来,这里就成了一座人头汹涌的大城。   现在,是寒冬,匈奴人还没有收到伊秩斜的召集令,所以,龙城只是一座破败的堡垒。   刘陵来到龙城之后非常的失望,不过,她也立刻明白了,让卫青成名的龙城之战,到底是一场什么样的战争。   看着眼前破烂的土墙,刘陵觉得如果刨除千里穿插到这里的过程,即便是她统领一万大汉将士,也能在这个鬼地方斩首七百匈奴!   刘陵觉得自己受够了这些肮脏粗俗的匈奴人,尽管她肚子里还有一个匈奴人,她依旧觉得这是一个非常野蛮的民族,需要被她好好地教化一下。   一想起自己在云家每天都有滑腻的温泉水洗澡,她就对自己身体上散发出来的跟其余匈奴人别无二致的骚臭味道深恶痛绝。   有了这样的味道,再美的女人也不过是一只骚狐狸罢了。   眼看着一只肥硕的虱子从银屏漂亮的长发中间爬出来,被银屏轻而易举的随手捉住,然后啪的一声碾死,爆出一朵血花,刘陵就拍打着羊皮袄大吼道:“准备热水,我要洗澡!”   怀孕的妇人的脾气一般都不会太好,尤其是刘陵这种被娇惯的无以复加的人。   面临的所有事情都不能让她满意的时候,脾气爆发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伊秩斜醉醺醺的走进了刘陵的帐幕,轰然倒在厚厚的皮毛上,一只冰冷的手肆意的在刘陵厚厚的皮袄下游走,直到刘陵尖叫着打掉他的手,伊秩斜才哈哈大笑道:“鬼巫已经发出召集令了,明年四月,青草满山坡的时候,匈奴人就会赶着他们的牛羊来到龙庭,拜见他们的大单于——也就是我——伊秩斜!”   刘陵娇笑着拜倒在厚厚的皮毛上恭敬地施礼道:“恭贺我王心愿得逞!”   伊秩斜大笑道:“我的大阏氏,等我们四月祭天之后,记得给我从匈奴女中挑选最美的女子送去我的军帐。”   刘陵笑道:“我难道不够美么?”   伊秩斜笑道:“你的美属于我一人,她们的美丽则属于所有匈奴人。”   “那么,你是要挑选仇人的女儿呢,还是要挑选仇人的妻子?”   “巴音的妻子是必须要的,海纳尔的女儿长着一头漂亮的黄头发,也不可错过。”   “这两个人都是你的仇人?”   “巴音说我是一个狼崽子,阻挠我成为左谷蠡王三年,海纳尔抢走了我的白阏氏,我就要他的白女儿!”   “我看啊,龙城大会开了之后,你该赏赐巴音,告诉他感谢他的慎重,才能让您更好的看清楚自己,否则就会错过成为大单于的可能。至于海纳尔,您应该给他赏赐更多的美女,把你的白阏氏换回来,告诉他,你以前很生他的气,狠狠地揍他一顿之后,再把白阏氏赏赐给他。”   “为什么?我是大单于!”   “妾身猜一下啊,能给您作对的人,实力都不小吧?”   “海纳尔是东边的王,手里有三十四个部族,巴音是匈奴人中的智者,守在北海,很多年都没有出来了。”   “既然都是很重要的人,您作为大单于应该拉拢啊,为什么要把他们变成敌人?巴音的一句废话并没有阻拦你成为大单于,一个白阏氏你连她说的话都听不懂,为什么要因为这样的一个女人去得罪一个重要的盟友呢?” 第八十五章 山高人为峰   “成为了大单于,我就不能放肆我的欲望吗?”   “不能,相反,你要表现得比以前还要谦卑,还要豪迈,对你真正的不可调和的敌人要冷酷到底,对任何有希望成为你帮手的人,一定要敞开怀抱接纳他,给他一定的信任,时时刻刻告诉他你是他最可信赖的大单于。”   “这些话说的似乎很有道理啊……”   刘陵嫣然一笑,轻轻地拍打着伊秩斜雄壮的胸脯又道:“这就是汉家皇室历来遵循的道理。我们从很小的时候就被告知,仇恨是最无聊的一种感觉,如果仇恨可以换取王位的稳固,没有什么仇恨是不能放下的。即便是在大汉国的史书上,放弃仇恨,与仇人成为好友的例子也数不胜数。毕竟,一旦这些仇人在你的稳固了王位之后,用处如果不是很大,你又不能忘记仇恨,那就找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杀掉他就是了。”   伊秩斜听了刘陵的话,躺在皮毛堆里,怔怔的瞅着帐篷顶,过了片刻道:“巴音,海纳尔都是很有用的人,目前,还不能杀死他们。”   刘陵笑着从银壶里面倒出一杯热茶,递给伊秩斜道:“喝点茶水解解酒,然后呢,你就去告诉鬼巫,一定要他把你的善意传达给巴音与海纳尔,告诉他们,你在龙城等待他们,等待他们与你一起喝酒,吃肉!”   伊秩斜哈哈大笑,一口喝光了茶水,一个挺身就从皮毛堆里站起来,捏着刘陵的下巴道:“洗干净,我回来奖赏你!”   刘陵翻了一个白眼道:“找你其余的美人吧,我肚子里揣着一个崽子呢。”   伊秩斜大笑,狠狠地搂抱了一下刘陵道:“你是一个真正的大阏氏!”   刘陵同样大笑道:“你该是一个最好的大单于!”   目送伊秩斜出去,刘陵就端起伊秩斜喝剩下的茶水,放在帐幕顶上漏下来的一束阳光下仔细地观看。   淡黄色的茶水清澈透明,除过浓郁的茶香之外,即便仔细嗅也没有其余的怪味道。   只是伊秩斜眼底的一丝红线,却被刘陵看的非常的清楚。   顺手泼掉茶水,刘陵吩咐银屏将茶碗仔细的洗干净,这才让蒙查帮她把洗澡水弄进来。   “怎么又弄的这么脏?”   蒙查提着一桶热水走了进来,却被刘陵兜头臭骂了一顿。   “我洗完的洗澡水不要倒掉,你把自己好好地洗涮一下,好不容易看见一个爱干净的匈奴,偏偏就不知道坚持!”   蒙查很喜欢看不穿衣服的刘陵,头刚刚抬起来就被刘陵一巴掌就把脑袋按下去了,蒙查只能看到刘陵那双晶莹如玉的小腿。   “敢把头抬起来就剜掉你的眼睛!”   刘陵跨进澡盆,舒服的躺在热水中,才对依旧低着头的蒙查道:“赶紧滚,再给我提一点热水来。”   蒙查答应一声就狼狈的逃出帐幕,他听得很清楚,帐幕里的刘陵,如意,银屏三人笑的非常放肆。   扶着一根拴马桩子,他努力地回复一下狂跳的心,这才提着木桶来到火堆旁,将木桶丢给一个妇人道:“继续烧水,不能停!”   休屠王是一个高贵的称号。   以前,蒙查并不知道休屠王这三个字代表着什么,是刘陵告诉他,休屠王在以前是大匈奴王,也就是大单于理所当然的继任者。   刘陵还告诉他,等到春暖花开的时候,他的部族就会来到龙城,他再也不是孤独的一个人。   “小狮子,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呢?”   “我的小狮子,你什么时候才有力量保护我呢?”   “哎呀,我的小狮子,你要多吃一点,只有最强壮的武士才能保护我这样的公主美人儿……”   蒙查记得刘陵跟他说过得每一句话,记得刘陵给他的每一个笑脸,甚至在梦中,刘陵那张美丽的面孔依旧在俯视着他。   “等我的部族到来,我一定会全力保护你,如果我有可能成为大单于,我会如你所说的,给你打造一座镶满宝石的黄金宫殿……”   这样的话,蒙查不记得说过多少次了,草原上的星空可以证明,他在发誓的时候是何等的庄严,草原上的青草也能证明,他的情话说的多么的动人。   提着巨大的木桶,蒙查跑的很快,给刘陵干活他不知道什么是疲倦。   如果可能,他希望刘陵就是那个传说中的牧羊姑娘,挥舞着皮鞭在青草地上牧羊,如果可能,蒙查想成为刘陵皮鞭下的那只雄壮的公羊!   巨大的木桶里有三个最美丽的女子,她们趴在澡桶的边沿上,如同三个美丽的女妖。   冒着热气的温水从木勺中漏出,洒落在白皙的肩背上溅起串串水花,有些调皮的水珠从哪些美丽的皮肤上跃起,落在蒙查的手背上。   欢喜的蒙查尽量让自己的手变得更加稳当,他很担心哪些水珠会从他的手背上滑落……   再一次被撵出帐幕之后,蒙查小心的舔舐了手背上的水珠,水珠早就冰凉了,进入口中,却如同火焰一般在燃烧,蒙查不得不矮下身子抱着疼痛的小腹,低声呻吟起来。   “这个小子真的能成为王?”如意瞅着帐幕门口小声的问道。   头上顶着手帕的刘陵轻笑道:“他本来就是一个王!”   “可是啊,他太年轻了。”银屏跟着问道。   “年轻了好啊,我的孩子更小,在我的孩子长大之前,他需要一个人的保护,你们不觉得蒙查是一个很好的保护者么?”   “可是,伊秩斜很强壮,他应该能活很多年。”如意也有些不解。   “大单于是一个很费生命的位置,每一个坐上大单于位子的人都不可能活很多年,我们只是提前做准备罢了。在这个世界上我最佩服的人是谁你们知道么?”   “云琅?”   “不,他只是一个聪明人罢了,我只佩服他的智慧,至于确定到某一个人,我认为不论是吕雉,还是窦太后,都是佩服的人。大汉有那么多的英雄豪杰,却不得不臣服于两个女人,即便强如韩信者,也只能冤死未央宫!等我成了匈奴的吕雉,匈奴的窦太后,你们两个也将士匈奴人中的王!”   如意叹息一声,趴在刘陵高耸的胸脯上低声道:“我们没有您那么远大的志向,只想守在您的身边,过几年安生日子!”   刘陵揽着如意跟银屏也叹了口气道:“跟着我想过富贵日子简单,想过平安喜乐的日子难!”   帐幕里忽然变得安静了下来,刘陵的瞳孔逐渐缩小,眼神变得越发的锐利。   这一刻她忽然感觉到,自己三人其实就是三株随波逐流的漂萍,没有任何外力可以借助,想要扎根,就只能依靠自己。   刘陵揽着如意,银屏的手越发的用力,咬着牙道:“我尝听云琅说过一句名言,山高人为峰!我们既然没有现成的大树高山可以依靠,那么,我们自己就成为高山,成为大树。总有一天,我会站在最高的山峰上,成为一道新的让万民膜拜的高山,神灵!”   瞅着如意,银屏膜拜的目光,刘陵胸中豪气顿生,冲着帐幕外面大叫道:“蒙查!你死到哪里去了,水凉了都不知道吗?”   然后,她就听到蒙查狼狈奔跑的声响……   霍去病的长矛刺穿了一个匈奴人的胸膛,他双臂用力,借助战马的冲力,将这个凶悍的匈奴的尸体挑上了半空。   战马依旧在奔行,他的双眼逐渐变成了红色。   “嗷嗷……”   他忽然发出一声狼一般的嚎叫,最后一支观战的汉军,也杀入了战团…… 第八十六章 来自乌孙国的礼物   生活在大草原上的人都知道一个常识。   见到匈奴人的时候跑!   立刻跑!   不要去管自己的牛羊,甚至不要去管自己的妻子,见到匈奴人第一个反应就是跑!   如果你去看顾了你的牛羊,最后的结果就是你的牛羊被匈奴人抢走,你的生命也被匈奴人夺走。   如果你想去救自己的妻儿,最后的结果就是大地上再增添一具尸体。   喜欢看见匈奴人的人,只有匈奴人自己!   现在多了一个人!   这个人叫霍去病!   霍去病认为,世上有了匈奴人他的生命才是完整的,只有把长矛插在匈奴人的胸口上,看着他们从活生生的生命变成了一具死尸,他才能吐出胸中蕴藏的那口怒气。   能在河曲之地找到成群的匈奴人,这实在是一个惊喜。   当斥候传来匈奴人就在左近的消息,霍去病不但没有担心,反而有些兴奋。   既然大家都是偶遇,那就看谁下手快了。   当赵破奴挥舞着长剑率先杀进匈奴人的营寨之后,霍去病觉得自己的双手在发烫。   在确定周边只有这点匈奴人之后,他就毫不犹豫的下达了全军进攻的命令。   猝不及防的匈奴人在慌乱一阵之后,就有强悍的武士迎上来死死的抵挡住了汉军,给其余的匈奴人留下了宝贵的整顿军阵的机会。   匈奴人从不畏惧战争,草原上绝大多数的战争都是他们发起的,因此,不论男女老少,对战争这种模式并不陌生。   当敌袭的号角吹响之后,即便是妇人孩子,也手绰弓箭,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战马相撞,而后身躯拱起,骑兵凌空相撞,骨断筋折的声音令人牙酸。   没人去管那些已经失去了战斗力的人,他们绕开那堆七扭八歪的肉堆,向任何还坐在马上的人发起进攻。   铁剑与铜刀相撞,声音低沉,柔软的铜刀终于不敌锋利的铁剑,铁剑斩断了铜刀,顺便将躲在铜刀后面的匈奴人一起斩为两段。   当势如疯虎的霍去病即将杀透匈奴人阵型的时候,又一声低沉的号角声响起。   营寨里的妇人们就果断的将不想离开的孩子们丢上战马,在马屁股上插一刀,然后自己随意拖拽一点干羊肉,找一匹马跨上去,抱着襁褓中的婴儿,四散逃窜。   那些眼看就要战败的匈奴猛士们在顷刻间变得更加疯狂,没了武器就用木棒,没了木棒就用手,用牙齿,他们一个个从战马上高高的跃起,哪怕被汉军的武器刺穿,也要抱着汉军一起滚落马下。   乌骓马昂嘶一声,一蹄子踩碎了一颗匈奴人的脑袋,这个缺少了手臂的匈奴人,居然用嘴咬它的腿。   匈奴人的军阵破碎不堪,失去了军阵,也就注定了会失败,汉军的弩箭不给他们近身作战的机会,密集的人群中弩箭纵横飞刺,中箭的人哀嚎着倒地,顷刻间又被纷乱的马蹄踩踏成肉泥。   匈奴人的营寨很快就变成了一座空空的营寨,又一声悲凉的号角声响起,正在鏖战的匈奴人,纷纷脱离了战团,紧紧的趴在马背上想要离开这片血肉模糊的战场。   弩箭如蝗,漫天飞舞,侥幸没有中箭的匈奴人继续向旷野里狂奔,更多的中箭的匈奴人,无助的从光背战马上跌落,有些一跌落就杳然无声,有些跌落之后,挣扎着站起来,踉跄前行,最终被追上来的汉军挥剑斩掉了头颅。   没有饶恕,没有怜悯,甚至没有留任何活口的意思……   最后一个垂死的匈奴人在长矛刺进胸膛之后,停止了嚎叫,战场上也就安静了下来,只有战马粗重的喘息声,在战场上蔓延。   “下一次不能只从一面进攻!”霍去病将长矛挂在战马上,有些失望。   “陛下千秋节的礼物没有了。”李敢瞅着空荡荡的营寨也有些失落。   “马,好多的战马!怪不得匈奴人这一次抵抗的这么坚决!”   赵破奴的嘶喊声从营寨中传出来。   霍去病,李敢相视而笑。   “哎呀呀,我们进攻的太急促,战斗结束的太快,匈奴人连驱散战马的机会都没有,这下好了,全部便宜我们了。”   赵破奴兴奋地从营寨里跑出来,口沫横飞的讲述此战的意义。   “战马屁股上全是乌孙国的烙印,哎呀呀,这次我们发了,足足有三千匹!”   霍去病皱眉道:“乌孙国?”   赵破奴笑道:“没错是乌孙国,我以前当马贼的时候曾经去过乌孙国,距离我们足足有千里之遥,可见这些匈奴不是草原上的匈奴,而是西域的匈奴!”   李敢疑惑的道:“西域也有匈奴?”   赵破奴跟看白痴一样的看着李敢道:“但凡是可以放牧的地方都是匈奴的牧场,你知道这句话是谁说的?”   “谁啊?”   “冒顿!”   “哦,是这家伙说的那就该有些道理,不过啊,你说,白登山的那些白痴把冒顿的棺椁挖出来了没有?我们走的时候,他们把钩子山都给挖塌了,就差把那些黄土过筛子了。”   霍去病上前朝营寨里面瞅了一眼道:“牵走战马,牛羊,拿走粮食,将帐篷全部焚毁。有了这些战马跟牛羊,应该能让阿琅平息一下火气了。”   赵破奴听霍去病说起云琅,忍不住吞了一口唾沫道:“这家伙平日里嘻嘻哈哈的没个样子,为什么我现在这么担心回去后他会找麻烦?”   李敢笑道:“你是害怕他在何愁有面前也嘻嘻哈哈的吧?”   赵破奴想了一下点点头道:“这需要多大的一颗心才能做到啊。娘的,老子被那个老宦官瞄了一眼,头皮就麻了好一阵子,阿琅是怎么做到的?”   “其实啊,你想想也没什么,一个当着八万大军以及陛下的面,骑着战马追逐一个公孙家的娇子,最后在陛下面前生生把公孙家的娇子弄死的人,嘻嘻哈哈的面对何愁有也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不过啊,那家伙是一个财迷,看到这么多战利品应该会高兴的,只是又有七个兄弟战死了,十九个兄弟受了伤,估计这件事只能去病跟阿琅说了。”   草原上作战胜利,就像是草原上的猛兽捕获了猎物是一个道理,必须在最短的时间里离开战场,快速的将猎物带走,否则,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有很多鬼鬼祟祟的人出现在周边。   五百人,在河曲这片纷乱的土地上,并非是一支能让所有势力退走的力量。   在三位将官闲聊的时候,军中胥吏已经清点了战利品,并且已经甩着长鞭,驱赶着战马跟牛羊率先离开。   匈奴营寨中不多的一点粮食也被骑兵们分了,装在长口袋里驮在战马上,大军开始缓缓撤离。   此时的受降城里的曹襄正拿着一块灰不溜秋的膏状物怀疑的问云琅:“这东西真的能用来洗澡?”   云琅接过那块丑陋的肥皂,放在鼻子下面嗅一下,摇头道:“现在还不成,羊膻味太重,放置一两个月,应该就没有羊膻味了,那时候拿来试试!”   “我家的澡豆是绿豆做的,拿来洗澡最好不过,有那东西谁家会用这么脏的东西洗澡?”   云琅笑道:“这不过是第一次实验的产物,等多实验几次,这脏东西就会变成好东西。毕竟,你家的澡豆一颗就要两个铜钱,谁用得起?”   “你就没少用!”   “我之所以用那么多,完全是因为我不用花钱啊,如果你家开了澡豆作坊,需要我用钱买的话,我可能就会非常的节省!你要相信学问的力量,他绝对不是你家的几颗澡豆能媲美的。” 第八十七章 用命出书的司马迁   云琅受够了大汉的艰辛生活。   以前的时候,他想要肥皂,去买就好了,现在他想要肥皂,就要自己去制造……   事实上,他有很多急需的东西,比如手纸……跟印度人一样的清理身体,早就让云琅痛苦不堪了。   而造纸界的鼻祖蔡伦,现在连胚胎都不是!   他已经受够了这个想要任何东西都需要亲力亲为的时代。   一块砖头,正在云琅的手下逐渐成型,他的砚台被苏稚不小心打碎了,现在,他要制作一块砚台。   说实话,秦砖还是很靠谱的,质地细腻不说,打磨之后还非常的光滑,最难得的是秦砖中间没有多少气孔,这就让秦砖成为大汉读书人制作砚台的首选材料。   云琅当然知道用石头雕刻出来的砚台会更加的美丽,圆润,只可惜当你手里的工具不称手的时候,可以随时随地制作出来的砖瓦砚台就成了不多的选择。   也不知道是谁弄出来的规矩,砖瓦砚台上一定要镌刻夔龙纹,云琅弄了一个大眼睛的饕餮纹,就在司马迁用最恶毒的语言嘲笑下,羞怒交加的砸掉了。   可能是觉得云琅可怜,在云琅把新的守规矩的夔龙纹砚台雕刻好的时候。   最后的打磨工序是司马迁帮着弄的,他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半块皮毛,用了整整半天的时间,将秦砖砚台内壁打磨好,送给云琅的时候还在上面呵口气,指着缓慢消散的水汽显摆的对云琅道:“就一个字——润!”   云琅无语的看着桌子上的秦砖砚台叹口气道:“其实我知道石头制作的砚台会更好,有些好砚台有呵气成墨的功效。”   司马迁怒道:“胡说八道,某家走遍了大江南北,从未听说过有这样的砚台。说话就跟做人一样,实在才是最重要的。”   云琅无奈的指着司马迁道:“等我那一天有空了,弄些好的钎子凿子弄一方玉石砚台来给你看。”   司马迁鄙夷的道:“砚台就该是用砖瓦来制造,这样的东西随手可得,制作简单,不论贫富都能拥有,只看个人手艺的高低,而无价值上的区别。某家相信你能弄出玉质砚台,不过啊,我也相信,一旦你制造出玉质砚台之日,就是你被口诛笔伐之时。”   “你不会第一个骂我吧?”   “这是自然,要是你把玉质砚台藏起来偷偷地用,外人如何得知?自然是需要我这个知情者首先揭露。即便是著史,也会把你制作玉质砚台的行为放置在《群丑录》里面,且申明,你是大汉朝第一个引奢靡无度进入干净学问领域的第一人!”   “这就罪大恶极了?”   “开一代奢靡之风,你不是罪大恶极谁是?”   “这太偏颇了,也太过分了。就像你前些日子做的记录,将人家何愁有写成什么了?自从我们认识何愁有到现在,我真的没发现人家干了什么过分的事情,你却在何愁有的传记里面堆砌了无数的恶毒辞藻,把人家骂的狗血淋头,却拿不出任何实际例证。通篇都是心证,充满了听说,可能,也许,用这样不确定的话语,如此写的史书你觉得非常合适么?”   “相由心生,而且,绣衣使者恶贯满盈,罪恶滔天,民间稍有风吹草动就擒拿锁人,他是绣衣使者的老祖宗,不鞭挞他还鞭挞谁?”   不能跟司马迁提这件事情,一旦提了,他就立刻会爆炸,且变得极具攻击性。   如此不理智的司马迁,云琅还是首次见到,在云家的时候,他即便被挑粪的农妇溅了一身的污秽,也不会发怒,反而会问摔倒的农妇有没有受伤。   去富贵镇买东西被刁滑的商贾欺骗了,他也笑呵呵的,毫无芥蒂,只会说自己愚钝,从不回去找商贾的麻烦。   这样一个心胸开阔的人,为什么就在何愁有的事情上放不开呢?哪怕冒着说假话的危险,也要把何愁有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这才是云琅想要搞清楚的事情。   “你父亲之所以会倒霉,就是因为绣衣使者?”   司马迁摇摇头道:“我还没有那么下作。”   云琅愣住了,他认为的肯定的事情,居然被司马迁给否定了,一般情况下,这个人不会说谎话。   “不是?”   “不是!”   “那你给我一个理由,据我所知,何愁有是一个非常守规矩的人,他对规矩的遵守程度,超过了大部分的大汉人。且不论他做的事情对不对,仅仅就他在受降城做的事情,我以为,他没有辜负大汉人这三个字。一个身份高贵的宦官,就因为一个渺茫的可能,就独自带着八匹狼深入荒原,去验证这个微小的可能,这样的英雄行径,在你笔下却变成了愚昧的行径,是为了讨好皇帝把奴才本性发挥到极致的行为。说实话,看到这一段,我是颇有些微词的。”   司马迁的脸色铁青,两个拳头捏的紧紧的,眼睛中似乎要喷出火来。   云琅在衡量了一下他与司马迁之间的武力值,觉得自己胜算颇大,就安稳的坐在那里,准备再看看司马迁的反应,实在不成再跑不迟。   就在司马迁把牙齿咬得咯吱吱作响,眼看就要把拳头砸在云琅脸上的时候,他却像一只被戳了一个大洞的气球,慢慢的憋下去了。   “阿琅因何会对一个宦官如此的关心照顾呢?这群身体残缺之辈,以皇家威严为自身驱壳,耀武扬威……算了,不自圆其说了,这件事本来做的就亏心,强行解释反而不美……你说得对,是我做错了,就像你雕刻饕餮纹并不代表贪婪一样,是我本心不对……”   司马迁看起来非常的失落,连走路都有气无力的,云琅一把拉住司马迁道:“不成,这件事一定要说清楚,否则,继续这么下去,这样的做法迟早会害死你的。其实你没必要这样做啊,著史而已,只要忠实的做好记录,不要做评价就很好了,是非公论自有读史书的后人来把握。”   司马迁见云琅不肯放过他,就坐在凳子上,瞅着窗外的蓝天道:“吕不韦在闹市千金一字求人修正《吕氏春秋》,而后《吕氏春秋》才能大行其道。   孙武吃尽辛苦,百战得胜,几乎以吴国之兵覆亡楚国,才得以让《孙子兵法》名扬天下。   张良假托黄石公之名,再加上自己智计百出,才让他的《素书》,《太公兵法》成为名篇。   至于淮南王刘安,用了巨万的金钱,无数的人力,才让《淮南子》得以驰名天下。   云琅,司马迁一无权势,二无勇力,三无智计,又想让我撰写的史书名扬天下,人人得以诵读……   你说说,我这样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不靠一张嘴来谩骂权贵,如何能让此书出名呢?”   云琅听了司马迁的诉说,手里的茶碗当啷一声就掉在了地上,他终于明白,煌煌《史记》里的公卿将相人人活灵活现,唯独皇帝刘彻……   “如果我能够因为得罪了何愁有被五马分尸,如此,我写的书也就……”   云琅的目光落在桌面上那些该死的简牍上。   在这个时代,想让一本书风行天下,难度不是一般的高。   云琅忽然想起自己跟太宰在骊山隐居的日子里,自己是如何制作修整竹木制作简牍,自己是如何骗老虎,从它身上剪下毛发制作毛笔的,跟加想起自己是如何烧松脂,得到烟灰,然后添加油料制作墨汁的……   他更加想起自己坐在孤灯下,一笔一划抄录那些书籍的。   在这个该死的时代里,那些令人钦佩的先贤们,是在用血写书,用命出书! 第八十八章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云琅在吃饭的时候郑重的对曹襄道。   “什么科学?什么技术?第一生产力又是什么?”   曹襄放下饭碗,他觉得云琅又在用西北理工里的那些他听不懂的话语来骗他。   “你说说,我们真的一定要在竹简上写字么?”   “不一定啊,你的爱好比较特殊,前些时候看你在收集龟壳,你在龟壳上镌刻也是可以的。”   曹襄说完,见云琅面色不善,连忙道:“不在竹简上写,你还可以在绢帛上写啊,不算大事情。我来受降城才知道西方的蛮子们是在小羊皮,或者小牛皮上书写的,这一点对我们兄弟来说也不算事情,怎么?你要多少羊皮?”   “我打算把一本书弄上一千本,你觉得如何?”   “不算难,命城里的奴隶们帮你弄木牍就是了,对了,你的书有多少字啊?”   “不算多,估计一本书写完了,大概有五十几万字!”   曹襄的笑容立刻凝结了,放下饭碗慢慢的道:“一根竹简我最多写三十五个字,即便是两面都写,虽然这很丢人,也只有七十个字……阿琅,你应该知道一车的简牍也只能装写了十五万字的简牍,你的一本书五十多万字就要装五车……你要出一千本……也就是五千车……绢帛不耐放,羊皮,牛皮,天啊,你杀了我吧……要不,咱们少写点?要不,就来十套?五十车的书已经很厉害了。你应该知道,学富五车的人也就读你一本书而已。阿琅啊,我们要先挖铜矿,然后再把铜矿石砸碎,然后碾成粉末,然后放在水里洗矿,然后再晒干放进炉子里炼铜,等铜炼出来了,我们就有钱给你出好多书了,你觉得我这个主意怎么样?”   曹襄明显被五千车书给吓倒了!   曹襄是什么人,他祖上是大汉的宰相,开国侯,他爹是平阳侯,他母亲是帝国的长公主,他家的封地足足有半个县,民户三千七百口,他家还掌控着六个商贾,这六个商贾全部都是大汉数得上名字的大商家。   他们家还有奴仆四千,使女一千五……   即便是视钱财如粪土的曹襄,在听说五千车这个庞大的数字也立刻退缩,像司马迁这种穷鬼,拿什么来把他的书推行天下?   书这个东西不是你写出来就完事的,传播教化比写出来更难,在这个时代,任何煌煌巨著能够流传下去,都带着太大的偶然性。   如果是兵法,律法以及百工这些具有强烈实用性的书籍,或许还有人主动抄录。   而史书这种东西,历来只能依靠皇家推动。   如此一来,只要有脑子的皇家,就会把史书中对自己非常不利的桥段全部剔除,如此一来,这样的史书,对司马迁来说毫无意义。   到了后来,本朝只做历史记录,并不撰写真正的史书,只有朝代覆亡之后,才会由后来的朝代撰写前朝史书。   就像唐代的时候,就曾组织名士修撰了大量的前朝史书作为宝贵的文化财富流传后世。   梁,齐,北齐,北周,隋的历史就是在贞观年间编篡完成的。   霍去病,李敢这些人郁闷了,痛苦了,就会想着如何把自身的痛苦转嫁给他人,可以通过浴血厮杀来释放自己的情绪。   而司马迁这样的文人就不同了,他们一般靠买醉来达到麻痹精神的目的。   只可惜,军中分配给他的那点淡酒还不足以麻醉他的神经,只会让他越喝越想喝,最后却没得喝。   这就太痛苦了……   于是,学习屈原漫步大河边,面对的却不是滔滔河水,只是一片被坚冰覆盖的河面。   没有滔滔的流水可以带走忧愁,坚冰只能让人更加的悲愤……于是,披头散发的司马迁,只能光着脚丫子在鹅卵石上行走,通过惩罚身体来达到让大脑舒缓的目的。   “很可怜啊……”   曹襄对司马迁的遭遇深表同情。   “你不知道他以后的遭遇,否则你会对他更加的同情。”   “你知道?”   “西北理工有一门学问叫做算术,我可以驭神算而测无常,准确率一般超过了三成,你要不要算算你的?”   曹襄看了云琅一眼道:“你哄骗一下别人也就是了,别拿来骗我成不?想要钱,我有的你可以拿走,估计你又不想要我的人,所以啊,就别费神来骗我了,很没意思。”   “你说,我要是有本事把五十几万字缩在一尺见方一寸厚的东西上,且能让你看的清清楚楚,你觉得如何?”   曹襄一个虎跳,就跟云琅拉开了距离,摇摆着手道:“都告诉你了不要骗我,你怎么还骗?”   云琅冷笑道:“天生一副白痴像,我骗你很有成就感么?老天真是不长眼啊,什么好东西都给了白痴,气死我了。”   曹襄狐疑的看着云琅,眼珠子转动了一下,就对城墙下面疾走的司马迁大声道:“子明兄,子明兄,云琅说有法子把你的书传播的满天下都是,你要不要听听?”   听到曹襄的喊声,司马迁停下鲜血淋漓的双脚冲着城墙上的云琅跟曹襄凄然一笑道:“我受教于孔师,董师,学的就是礼,用的就是实,如今,我心生魔障,居然被魔障连破两道心关,看样子是我读书不精,还需继续修心养性,些许惩罚可让我心头宁静,两位莫要再欺我了。”   曹襄转过头,很想从云琅脸上看到一丝丝的欺诈之意,偏偏只看到他一脸的怒火。   就连忙朝城墙下喊道:“是真的,阿琅说他有把百万字浓缩在一尺见方的东西上面,如此一来,你的书籍传播就不算什么问题了。你也知道,他是雷电都劈不死的人,应该有一些不为人所知的鬼名堂。”   云琅跟李少君在上林苑大战斗法,引得天上冰雹整整倾泻了半个时辰,这件事早就在士林中传扬疯了。   尤其是董仲舒这个家伙,更是将云琅在上林苑与李少君斗法的过程通过美妙的语言加工之后传扬的满世界都知道。   就现在,云琅说自己是大汉的第二神棍,没人敢认第一位。   如果不是云琅在家的时候,把所有登门求教的神棍们用大棍子撵跑,云家早就成了天下第一神棍窝子了。   即便是如此,霍去病老婆,曹襄老婆在得知自己怀孕之后纷纷求宋乔,让宋乔劝说云琅帮她们看看肚子里的是男是女,如果是女,能不能换成男婴……   为这事,云琅连宋乔都骂了一顿,这才没人再敢在云琅面前提什么神仙道。   司马迁明显就是一个被董仲舒董师傅给洗脑的年轻人,听到云琅准备用仙术帮他,居然欢喜的连蹦带跳的就从河滩来到了城墙上。   二话不说,深深地施礼,不论云琅怎么要他起来都不肯。   “你就好好地写你的书,写你该写的,后面的事情尽管交给我,等你成书之后,我自然有法子把你的书传播天下。”   提到书,司马迁就毫无人格可言,谄媚的甩着满是血渍的脚丫子跟在云琅后面,一定要他立下字据……   一听要立字据,云琅大怒,可是看到曹襄一脸渴盼,司马迁泫然欲泣的两张脸,他强忍着怒火,还是按照司马迁的要求立下了字据。   司马迁小心的把写着字据的竹简藏进怀里,然后就一溜烟的去找鞋子穿了,光着脚走了这么久,实在是太疼了。   “阿琅,我听说你们仙家有一种千里传音之术,不知道你会不会啊,我很想听我儿子喊我一声父亲!”   “滚——” 第八十九章 松鼠启示录   回到房间看了一会正在调配肥皂配方的苏稚,云琅心里面的郁闷很快就消散了。   苏稚已经在照顾伤兵的闲暇时间里,已经弄清楚了油脂跟火碱搅拌之后会出现一种被云琅称之为皂化反应的现象。   现在,她已经可以非常熟练地掌握了肥皂的制作技艺,并且无师自通的发现制造肥皂的时候会产生一种淡黄色的油,这种油涂在皮肤上居然会被皮肤吸收,涂抹油的地方非常的细腻滋润。   她现在对肥皂不是很感兴趣,只听说那东西是拿来洗澡洗衣服的,她就对自己千辛万苦实验出来的成果非常的失望。   她如今,对甘油更加的感兴趣!   进入工作状态的苏稚就一点都不黏人了,相反,需要云琅去催促她休息,她才会停下手里的活计,跟云琅撒娇一下。   自从发现肥皂洗澡是个很好地东西之后,曹襄就给苏稚供应了很多的羊尾巴,按照他的计划,在回到长安之前,骑都尉至少需要制造好一千箱肥皂。   油脂不论对大汉人还是胡人都是极为珍贵的东西,毕竟每当食物要求还得不到满足的时候,用油脂来制造洗澡用的东西,绝对是一项极大的浪费。   也只有曹襄这样的家伙,才会把区区洗澡的重要性置于别人的温饱之上。   何愁有现在也有了温饱的忧虑,整整十天过去了,他们几乎搜遍了大青山南坡,依旧一无所获。   这让何愁有非常的失望……   当最后一把炒面进了肚子之后,何愁有就准备带着狼群再去碰碰运气,至于别的十六个绣衣使者,如今,只剩下九个了,其余的七人,全部葬身在野兽腹中。   闫长春也有说不出的颓丧之意,损失了快一半的好手,一无所获不说,他们甚至成了老祖宗的负担。   他很担心暴怒的老祖宗会下重手处罚他们,结果,一个又一个一无所获的消息传来之后吗,老祖宗除过脸色越来越难看之外,并没有多余的动作。   “如果我今日还没有找到於单,你们就先一步离开,我想在这里继续探查一阵。”   何愁有起身,将身上的毯子丢给一个不小心打扰了狗熊冬眠被人家抓了一爪子的绣衣使者淡淡的道。   “属下无能……”闫长春挣扎了两次,才从地上站起来,惭愧的无地自容。   “你们努力了,我也看见了,尽心尽力就好,都说事在人为,然而,人力总有穷尽时,我们不过是在尽人事听天命而已。”   何愁有说完,就踢了一匹狼一脚,背着手再一次走进了林莽。   “老祖宗并没有传闻中那么可怕……”   那个披着何愁有毯子的绣衣使者小声道。   闫长春摇摇头道:“是因为这些天,兄弟们确实尽力了,老祖宗都看在眼里,这才没有怪罪我们。於单一日没有找到,我们一日就没有完成军令,即便是回去了,老祖宗不怪我们,上官却不会绕过我们的。”   “孙连海在钩子山挖掘冒顿陵寝,到现在都没有什么发现,他还有脸指责我们么?”   闫长春冷哼一声道:“腹诽上官,也是我们绣衣使者能做的事情么?就不怕人家恼羞成怒降罪于我们?”   “大哥,这两件事情的起因都是骑都尉,既然我们苦搜於单不着,孙连海掘地三丈也没有找到冒顿的棺椁,会不会其中有诈?”   闫长春叹息一声道:“有诈又如何?   骑都尉从钩子山找到了冒顿阏氏的棺椁,已经确认是真的,金冠已经找到,是孙连海想要从骑都尉手中夺走最后的功绩,这才不允许骑都尉继续挖掘的。   至于我们,呵呵,於单的行踪本来就不能确定,是我们经过探查之后确定於单可能藏身于大青山,这才有了老祖宗不辞辛劳的从受降城赶来的事情。   仔细论起来,两件事没有一件事骑都尉主动提出来的。   现在好了,不论是冒顿的棺椁,还是於单这个大活人,如果都找到了,骑都尉都将立下大功。   如果什么都没有找到,罪在我们,不在骑都尉。”   “我听说骑都尉司马云琅手中竟然出现了一张我绣衣使者的空白文书,如此大罪,为何无人追问?”   闫长春瞅了说话的部下一眼道:“空白文书出自阿娇贵人,要想治云琅的罪过,首先要治阿娇贵人不告而取的罪责。你觉得谁能去给阿娇贵人定罪?是陛下么?”   说话的绣衣使者喟叹一声,一拳砸在草地上,然后就闭上嘴巴闭目养神,这些天来不断地奔走,实在是太累了。   长久的居住在深宫里面,何愁有早就养成了成不喜败不馁的稳重性子。   明知道今日依旧可能一无所获,他依旧在松林中悠闲地搜索,八匹狼在他的周围形成了一个不算很大的包围圈,随着他前进的步伐一同移动。   狼这种生灵其实是非常聪慧的,无数年来养成的狩猎习惯,早就固定了每一匹狼在即将战斗时候的位置。   自从被何愁有用暴力将它们驯服之后,何愁有就代替了昔日狼王的位置。   这是一片非常大的松林,松树树冠如同一张伞盖,牢牢地,秘密的遮蔽了天空,即便是落雪,也只有很少的一部分能穿透树冠落在大地上。   因为被松树遮蔽了天空,松树下的土地上连野草都很少见,只有厚厚的一层松针铺在地上,如同地毯,踩上去软绵绵的。   树上的松树在上蹿下跳,那些狼似乎知晓这东西并不在它们的食谱上,因此,对于这点小小的干扰,能做到视而不见。   松鼠这东西对何愁有来说非常的熟悉,他在皇宫的住处外面就有两颗高大的马尾松,在这两棵树上住着两家松鼠,没事干的时候何愁有就以观察这两家松鼠为乐。   看着它们为了松果打架,看着他们繁衍子孙,看着老松鼠把成年的松鼠撵走,就像是看到了人的一生。   冬天,松鼠出动的就不是很频繁了,它们有储备粮食的习惯,冬日里虽然不至于不出来,却不以觅食为第一要务。   何愁有忽然停下了脚步,抬头瞅着不断在松树间纵越忙碌的松鼠,眼角堆起一丝笑意。   “呀,松鼠冬天都如此忙碌,看来是一群懒松鼠啊。”   何愁有自言自语了一句,就蹲下身子,从地上捡起一颗松果,剥开外面坚硬的鳞甲,瞅着没有一颗松子的松果,居然咕咕的笑了起来。   有一匹狼忽然低声咆哮了起来,何愁有脸上的笑意越发的浓重,丢掉手里的松果,来到那匹狼跟前,果然,他看到了一片挂在松树横枝上的裘皮。   探手取下裘皮,虽然只有巴掌大的一块,裘皮上的毛色依旧鲜亮,稍微一吹,就起了一个漩涡。   “貂裘啊——就这么被扯坏了?”   何愁有将那块貂裘放在一匹狼的鼻子跟前让它仔细的嗅,很快,八匹狼都嗅过了裘衣,准备向前继续冲锋的时候,何愁有却阻止了那些狼。   警惕的四处看看,然后就带着狼群原路返回。   把松鼠存粮抢走的人必定不是於单,一个从小锦衣玉食的匈奴王,还不用通过这样的手段去获得粮食。   这只能说明,於单身边还有护卫,虽然暂时无法确认於单的护卫到底有多少人,何愁有还是认为自己暂时不能冲动,与闫长春等九人汇合之后,一起行动才是最好的选择。   前进的时候很缓慢,后退的时候何愁有却非常的迅速,一个时辰之后就回到了营地。   面对迎过来的闫长春,何愁有笑道:“可以吃储备粮了,发现於单的踪迹了。”   何愁有说着话就把那块裘皮放在了闫长春的手里。 第九十章 挛鞮氏皇族於单   闫长春羞愧无地……   “於单已经成了惊弓之鸟,看起来他害怕伊秩斜胜过害怕我们,这是好事情。”   何愁有抬头看看天空又道:“再过一个时辰就大举进入松林,务必活捉於单。”   闫长春咬牙道:“属下必不敢耽误老祖宗大事!”   那头袭击了绣衣使者的狗熊早就被这群人分尸八块,且早就烤熟了。   十个人围坐在爬犁边上,默不出声的大嚼,再加上两边的饿狼将狗熊骨头咬的咯吱咯吱的,有说不出的恐怖。   快速的吃完饭,所有人就开始闭目养神,何愁有也钻进爬犁,簇拥着厚厚的裘皮,恢复损耗的气力。   山风吹动松林,如海涛拍岸,如巨鸟腾空,又如百兽哀鸣……   一个时辰的时间转瞬即过,等何愁有睁开眼睛的时候,其余九人已经装束停当,恭候老祖宗醒来。   “此战若是功成,尔等富贵可期,封妻荫子不在话下。”   何愁有冷冷的说了一声,就率先走进了林莽,狼群以及剩余绣衣使者鱼贯而入。   於单孤独的躺在厚厚的松针上,咳嗽几声之后,低声对亲卫首领查罕道:“等我病好了,我们就可以去西边。”   查罕面无表情的道:“白羊王,楼烦王与大王的关系并不好,当年他们被卫青袭击,大王并未帮他们说过一句好话。”   於单笑道:“你把我送给伊秩斜也是死路一条,为什么不跟着我试一次呢?”   查罕用拳头砸砸脑袋,烦躁的道:“我以为会有人来寻找你,拥护你,帮助你去寻找伊秩斜复仇,没想到两个月过去了,没有人来找你,所有的人都以为你死了,他们早就忘记你了。”   於单笑道:“我们的先祖从冰天雪地里起兵,而后纵横草原大漠,最初的时候,他们的人手不一定有我们多。”   自从被卫青打的落花流水之后,於单的暴脾气就不见了,一场战争就让他变成了云淡风轻的好人。   腿上的伤口,是汉军留给他的印记,即便是数九隆冬的天气里,他的伤口依旧没有痊愈的迹象,如果不是身边还有二十七个亲兵,他早就被这里的虎豹给吞掉了。   查罕怒道:“你以为你还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左贤王么?当初在武城塞,八失里就劝你立刻进攻伊秩斜,不要听伊秩斜的任何话,一见面就厮杀,直到将伊秩斜杀死。   你倒好,还以为手里握有重兵,伊秩斜那里还有王帐军可以为你内应,不需要进攻,只需要保持压迫就能让伊秩斜投降。结果呢?   伊秩斜投降了么?   他没有,他给了那些当户,将军们一个个你不可能给他们的好处,让你帐下的军队一夜之间就站在了中立的位置上。   这个时候,八失里又告诉你,迅速离开,带着左贤王帐下的一万八千人迅速的离开,轻车简从,抢先抵达龙城,发起龙城大会。   即便是不能召开龙城大会,我们也能带着大军回左贤王领地,休养生息数年之后,再与伊秩斜争锋。   你呢?你呢?你都做了些什么?   该战斗的时候你不战斗,不该战斗的时候你却死咬着伊秩斜不放,以至于让我左贤王部被卫青偷袭……   现在全完了,全完了,到了这个时候你还劝我们跟随你去投靠白羊王,楼烦王?   这样的屈辱你能接受,我们不能!   如今,八失里战死了,你身边最后的一个智者战死了。   我亲眼看到他的头颅被汉军挑在长枪上纵横奔驰……   我们追随的是八失里,不是你,如果不是八失里要求我们带你离开,谁会带着一个废物?”   於单的眼角湿润了,两滴泪珠从眼睛中流淌出来,落在杂乱的胡须上。   “我对不起八失里,我的八失里兄弟啊……”   查罕鄙夷的看了一眼嚎啕大哭的於单,对身边的匈奴人道:“多搜集一些粮食,我们要离开了,在这里停留的时间太长,不管是汉人,还是伊秩斜,都会找过来杀了我们的。”   “查罕,我们能去哪里?”   一个只剩下一只手臂的匈奴人凄然问道。   查罕迷茫的摇摇头,拍打着一颗巨松苦笑道:“能找到一只羊我们就放羊,能找到一个女人我们就在她的毡房住下来,能找到一个部族,我们就忘记自己以前的名字,好好地做一个牧人。”   “密耸带着六个人走了,骑走了十匹马……他们要去做马贼。”   查罕听了并不生气,挥挥手道:“谁想走?也走吧,只是要给我们每人至少留下一匹马。”   几个蹲在一起的匈奴人默默地起身,从松树上解下几匹马,一言不发的就离开了。   於单停止了哭泣,惊恐的看着陆续离开的匈奴人,远远地冲着查罕大叫:“带我走!”   查罕冷漠的转过身,弯腰施礼道:“不能了,我的王,你该在卫青偷袭的时候光荣战死,那是你最后一次找回荣耀的地方。”   “查罕,你不要忘记,是我收留了你,如果没有我,你早就被仇人杀死了。”   查罕冷冷的看着於单道:“我早就该被虎赤力杀死,至少,他是一个英雄。”   “不要留下我一个人在这里,忠诚的查罕,这会让你忠诚的名声受到玷污。随便带我去那里吧,只要是有人的地方,不要把我留给野兽,否则,就请你杀了我。”   查罕呆滞的看着更多的同伴离开,这些忠勇的猛士们如果不是对於单失望到了极点,是不可能选择自我流浪的。   一时间,悲从心来,跪在地上高举着双手仰天悲号道:“昆仑神啊,你看看吧,你看看伟大的军臣单于的儿子,你看看这就是伟大的冒顿单于的子孙……”   於单努力的从松针堆上滚下来,爬到查罕的身边抓着他的袍子大声道:“带我离开,带我离开!”   查罕泪流满面,缓缓抽出弯刀对於单道:“好,我带你离开,我们这就走,这就去见军臣单于,这就去见伟大的冒顿王。”   於单终于松了一口气,抬头感激的看着查罕,连连道:“你是最忠勇的匈奴人,我一定会把你的事迹编成颂歌,在整个草原上流传。”   查罕的眼泪流尽,两股血泉顺着裂开的眼角缓缓淌下,左手拥抱着於单,右手的弯刀已经对准了於单的背心。   一支弩箭悄无声息的从一棵松树后面飞出来,轻易地就破开了查罕破烂的甲胄,锋利的弩矢穿透了他的身体之后,又从胸前露出好长一截。   七个最忠勇,最伤心的匈奴猛士也在同一时间觉得心口痛了一下,低头就看见了属于汉军的三棱破甲锥!   “敌袭……”   一个猛士努力的吼了一声,就扑倒在厚厚的松针上,再无声息。   查罕艰难的转过头,就看见一个穿着皮裘的光头老人笑眯眯的站在他的身后。   “汉人?”查罕虚弱的道。   何愁有优雅的施礼道:“大汉皇帝座下蚕室首领何愁有见过将军!”   “能杀了於单吗?”冒着泡的热血大股大股的从查罕的嘴里涌出来。   何愁有微笑着摇头道:“我皇听说挛鞮氏皇族擅长歌舞,特遣老奴前来恭迎挛鞮氏皇太子於单去我大汉建章宫为皇献舞,以缪贵客。”   留着血泪的查罕艰难的低下头对面有喜色的於单哀求道:“我的手没力气了,你能自杀么?”   於单一个骨碌从查罕的怀里滚出来,连滚带爬的来到何愁有的跟前,抱着何愁有的腿道:“救我!”   何愁有抚摸着於单的头顶笑眯眯的道:“这是自然,这是自然,这是自然……”   失去支撑的查罕轰然倒地,蠕动了一下,他的后背就有一杆长枪狠狠地刺了进去…… 第九十一章 独舞不如众舞   “一,二,三,四……十一,十二,十三!给钱!”   云琅停止了数数,朝曹襄摊开了手。   “这不可能,为什么每一次都是你赢?”   曹襄把一个精美的金币放在云琅的手里埋怨道。   “因为我每一次都猜单数!”   “大雁的队形难道都是单数?”   “不一定,只是单数的可能性更大,你今天运气不好,大雁没有成双。”   “难道说,这也是学问的一种?”   “没错,等大汉国人才多的没处用了,就有人会研究这些东西的,到时候应该会给你一个答案。”   “我们没事干研究大雁干什么?”   “是因为我们要认识自己生活的世界。”   “你西北理工不会这么无聊吧?”   “哼,别说大雁,研究蝙蝠的都多的是!”   “为什么要研究那个腌臢东西,都研究出什么来了?”   “研究出来的多了,比如说,蝙蝠眼睛很差,看不清路,只能靠嘴巴发一种我们听不见的声音,这种声音啊遇到东西之后就会反回来,蝙蝠再用它的大耳朵接收,就知道前面有东西挡路,自然就避开了。”   “我们有眼睛啊,难道说你们准备研究出一种跟蝙蝠一样的东西装在瞎子的脑袋上?”   云琅认真的看着曹襄道:“本来这才是实验的真正意义,可惜后来用在别的东西上了。”   “什么东西上?”   “防止邻居偷窥!或者偷窥邻居,当邻居往我家丢石头的时候我好躲开!”   “疯子!”   “以前都是好人,谁知道后来就变成这种疯子了。”   “你跟苏稚以后会不会变成这种疯子?”   “一定会的!”   “为什么?”   “因为需要……”   在青天白云下面说这些话很没意思,云琅还是希望曹襄能把这个话题继续下去。   “去病说,以后巡逻草原应该成为一种常例,你为什么会不同意?”   曹襄还是令人失望的忘记了蝙蝠,再一次把云琅不喜欢的话题放到了桌面上。   “你知道的,我不是反对在草原上巡逻,我是害怕去病没事干跑到我们看不见的远处!”   “不会吧?陛下千秋节的礼物已经凑齐了,你们两该有一个人回京的,去病要你回去。”   “该回去的人是你,不是我,你回去了,才能把我骑都尉的功劳都给坐实了,然后拿回我们该拿的赏赐。要是我回去,没事都会有人弄出事来,何况陛下看我不顺眼已经好长时间了。”   “那好吧,我回去!”   “咦?你怎么不推辞一下?说不定我会改变主意。”   “从我认识你的那天起啊,就没见过你改变过自己的主意,再说了,我确实很想回去!”   “好吧,这个理由真是太强大了,你回去,我跟去病继续掰扯,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能学会守规矩。”   很显然,要霍去病守规矩这是一个非常难的事情,他向往草原,对家里没有一丝一毫的眷恋,哪怕他老婆加上小妾已经给他生了两个儿子一个闺女。   苏稚从城墙下面跑上来,一身的麻衣还没有脱掉,看样子刚刚从伤兵营回来。   “太恶心了,那个死蛋头要我在那个没骨气的匈奴王子腿上绣花,不准我用粗丝线,还要把丝线从中间破开,一点点的缝合伤口,那个鬼王子只要叫一声,蛋头就凶我!”   苏稚愤愤不平的大叫。   云琅拉过苏稚,让她躺在自己的躺椅上,给她倒了一杯茶道:“歇口气,如今於单可珍贵了,你要是把於单给弄坏了,蛋头会杀了你的,这绝对不是开玩笑。以后这种事情你不要去了,我去。”   曹襄舒坦的闭上眼睛慢悠悠的道:“苏稚,我马上就要回京城了,你要不要一起回去?”   苏稚吃了一惊,见云琅没有说话,立即笑道:“这里伤兵还多……”   曹襄嘿嘿笑道:“也是,小老婆见了大老婆总是没什么底气的,还是留在这里耀武扬威的比较好。”   “师姐答应过……”苏稚的声音如同蚊呐,果然没有什么底气。   “既然是同意了的,你干嘛不跟我正大光明的回云家,告诉梁翁,刘婆他们你是云家又一个女主人?”   “我本来就是!”   “果然是心存不轨……”   “曹襄!你欺负人……”   曹襄历来是一个靠风向吃饭的人,早在说出那句话之前,他的屁股就已经离开了躺椅,等苏稚暴怒了,他已经在三丈开外了。   霍去病就跨坐在一条板凳上,目光一瞬不瞬的盯着正在吃饭的於单,何愁有身着官衣殷勤的给於单布菜。   “他为什么这样看着我?”於单指指看了他好久的霍去病问何愁有。   何愁有莞尔一笑道:“他在看你吃饭!”   於单用手从盘子里抓起一把面条塞嘴里吞下去对何愁有道:“他没见过别人吃饭?”   何愁有笑道:“他没见过有人用手抓着吃面条。”   “我大匈奴以狼神为尊,狼就是这样吃饭的。”   何愁有笑道:“哈哈哈,确实如此,左贤王最好能一直保持大匈奴人的彪悍本色,陛下见到左贤王,一定会以侯爵相待。”   “不会把我交给伊秩斜吧?”   “绝无可能!伊秩斜乃是吾皇必杀之人。”   “哦,这就好,这就好……”於单说着话,又大大的往嘴里塞了一把面条,吃的汁水淋漓。   曹襄从外面回来的时候,也对於单吃饭的方式非常的感兴趣,也搬了一条长凳看於单吃饭。   “左贤王殿下,老奴已经给吾皇去了八百里加急文书,想必用不了多久,就会有使者带着銮驾前来迎接殿下。目前呢,受降城里物资匮乏,只能让殿下委屈一下了。”   於单连连摇头道:“这里的饭食比匈奴的好太多了,当然,还比不上我父皇的刘氏阏氏烹调的盛宴,只是,那样的饭菜我只吃过一次。你说,到了长安,我会不会有新的府邸,以及美丽的汉家侍女?”   何愁有朗笑一声道:“自然会有的,一且都会有的,只要殿下能遵从吾皇旨意一切都会有的。”   於单停下抓饭吃的手,恶狠狠地道:“如果大汉皇帝能够捉住伊秩斜,能否由我来为陛下执刀斩下伊秩斜的人头。”   何愁有大笑道:“只要陛下准允,自然可以!”   曹襄用肩膀撞一下霍去病小声道:“如果我不小心落在匈奴人的手里,你如果没办法救,一定要立刻杀死我!如果我混到这个地步,那也太恶心了。”   霍去病重重的点点头道:“你放心,我一定会把你杀的死的不能再死,然后再去帮你复仇!”   “不过啊,刚才阿琅说了,他不回京送千秋贺礼,要我回去恭贺陛下万寿。看样子他要死死的盯着你!”   霍去病咧嘴笑道:“离开了城关,外面就是我的天下,他能奈我何?”   “喂,阿琅的想法也没错,你干嘛非要跟他拧着来?”   “你知道个屁啊,於单一个人的舞跳的再好,也不如百十个匈奴王众舞来的壮观。我打算多抓一些匈奴的大小王,到时候我们一起去建章宫观舞,那才大快人心!”   於单吃完了饭,仰着头骄傲的瞅了霍去病,跟曹襄一眼,就在何愁有的陪伴下一瘸一拐的去了睡房。   霍去病长长的出了一口气道:“跟这样的敌人作战,我深以为耻!”   曹襄摇头道:“匈奴人弱一点不好么?”   霍去病瞪着曹襄道:“如果匈奴人都是这副猪样子,我们以前岂不是被一群猪欺压?”   曹襄抓着头发想了一下道:“很有道理。难道说,伊秩斜不一样?”   霍去病瞅着屋檐道:“最好不一样!” 第九十二章 冰凌暗流   大雁北飞的时候,江河也就开始解冻了。   只是大河解冻的动静实在是太大了,先是巨大的冰面上出现了无数裂缝,紧接着,在某一个时间,这些巨大的冰块就轰然断裂,冰块半沉半浮的混在河水里,携万钧之力向其余完好的冰面撞击。   受降城里整夜都能听见冰块碎裂或者撞击的声音,即便是受降城里那道用寒冰修建的城墙,也在慢慢的融化。   或许是去年的那场寒流过于寒冷,有些冰面并未完全碎裂,于是,顺着水流流淌下来的冰凌,就堆积在厚厚的坚冰边缘,逐渐形成了一条冰坝。   上有的河水宣泄不下去,于是,河面迅速的抬高,昔日裸露在光天化日下的河滩已经完全被河水淹没。   上涨的河水,越过冰层,从冰层的上方缓缓流下……   这就是所谓的凌汛。   是这条大河在沉睡了一个冬天之后,第一次展开了双臂,伸着懒腰宣泄起床气。   何愁有从不离开於单左右,有了这家伙在,他对云琅,霍去病等人在他眼皮子底下搞的一些小动作完全无视。   只要把於单弄去建章宫跳舞,他就有的是时间再来收拾这几个小子。   反正这几个小子对陛下还是恭顺的,只是有些顽皮,有些不怎么听话,抽上几鞭子应该会老实的。   “河水会不会倒灌入城?”何愁有担忧的瞅着已经快到城墙根的河水问道。   云琅摇头道:“根据工匠们的推断,河水不会对城池造成影响,去年天气寒冷,冰层结的厚实,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往年没有这样的事情。等到下游的坚冰融化之后,河水就会倾泻而下,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唔,最好是这样,不过呢,於单的安危不能受到威胁,现在居住的地方距离大河太近,给老夫选一处高点的房子。”   何愁有眼睛盯着四处乱看的於单,却对云琅恶狠狠地道。   云琅指指城墙上高高的箭楼道:“最高的地方就是箭楼,里面收拾一下住几个人还是可以的。就是,您对这个匈奴人也太好了吧?”   何愁有冷笑道:“一人身具千里马骨与万斤牛两样功效,老夫就算是趴下来给他当马骑那又如何?”   云琅叹息一声道:“一个在匈奴一文不值的人,来到大汉立刻就身价百倍,只要给陛下以及那些外国使节跳跳舞就能成为侯爵,这也太便宜他了。”   何愁有露出一个阴森的笑容道:“你如果愿意的话,老夫也能把你弄去给陛下跳舞,也能给你同样的待遇。”   云琅指指脸皮道:“我这种要脸皮的人干这种事情自然是生不如死,可是啊,像於单这种没脸皮的人,人家说不定还非常享受这种生活。没有可比性的。”   “哈哈哈……勾践给吴王夫差品尝粪便之事你如何看待?”   云琅吃了一惊,指着像个好奇宝宝一般乱看乱瞅的於单道:“装的?”   “哼哼哼,老夫不管他是装的,还是本性如此,只要上了老夫的磨盘,哪怕他心如铁石,老夫也能让他变成绕指柔!”   云琅倒吸一口凉气道:“能把所有尊严丢地上拿脚踩,应该只有皇家人能干……哎呀……”   何愁有的脚法很好,云琅被他一脚踹的凌空飞起,落地的时候屁股在地上滑行了好长一段石板路才停下来。   奇怪的是,被脚踹到的地方一点都不疼,偏偏是屁股被石板路摩擦的火辣辣的疼。   看到何愁有跟於单两人站在城墙上谈笑风生的宛如一对情侣,云琅在心中痛骂之后,才一步一挪的下了城墙。   “要不要把马屁股上的乌孙人的印记去掉?”   准备回长安的曹襄对那三千匹战马屁股上的烙印非常的不满,认为应该重新烙一遍,骑都尉的印记有两只翅膀,比乌孙国的印记好看的太多了。   霍去病道:“不,就这样,至少让陛下知道,乌孙国已经臣服在匈奴的马蹄之下了。”   赵破奴蹲在边上嘿嘿笑道:“乌孙国既然已经臣服了,那么,鄯善,楼兰,这些国家的人应该是臣服于匈奴人了,我们是不是……嘿嘿嘿。”   李敢的眼睛睁得溜圆,猛地拍一下大腿道:“对啊,我们如今守在南北要冲的地方上,不论鄯善人,楼兰人,乌孙人想要把贡品献给匈奴人,都要经过我们这里。不如我们就代替伊秩斜把礼物全部都收掉吧!”   霍去病冷笑道:“也让那些胡人知晓,世上还有一个敢抢匈奴人贡品的大汉!我们就这么干!”   赵破奴欲言又止的朝云琅居住的地方指指。   霍去病笑道:“放心,司马不会阻拦的,他之所以如此的严厉要求我们,完全是在要求我们一定要小心从事,而不是完全不要我们做事情。”   被冷落的谢宁连忙道:“这一次我说什么都不守城了,该赵破奴守城了。”   霍去病看了谢宁一眼道:“你父亲不准你冲锋陷阵!”   谢宁见霍去病谈起了他的父亲,只好叹口气,重新坐下来,眼巴巴的看着他们三人围着地图商量伏击的地点。   谢长川,裴炎一干人已经离开了白登山……   这一次离开,估计此生都无望再回白登山。   随谢长川,裴炎一同回去的还有在白登山戌守了超过五年的将士……这一次,堪称是皇恩浩荡了。   云琅接到撤离边寨的名单上,没有骑都尉的名字,也就是说,骑都尉还需要继续在受降城待着。   最重要的是,骑都尉军中莫名其妙的多了一个监军的位置,这个位置从来没有出现在大汉军营,普天之下唯有骑都尉有监事监军这个职位。   这个位置位高权重,比云琅这个军司马还要高,除过没有指挥军队的权力之外,他可以什么都管,包括霍去病这个将军,云琅这个军司马。   按理说,任何军职的设立都逃不过太尉府的监管,尤其是宦官就任军职,乃是大忌。   然而,没有一个人出言反对何愁有出任骑都尉监事监军这个职位,就连谢长川,裴炎这些眼睛里容不得沙子的老将们也鸦雀无声。   现在,每次骑都尉开会,云琅都能看到蛋头安静的坐在角落里,在他的身边是同样安静的於单。   在最新一次的会议上,骑都尉诸将确认了派遣曹襄为骑都尉使者带着礼物回长安去给皇帝祝寿。   确定了,以三千匹战马,五百箱肥皂为寿礼……   也确定了以战养战的策略,集中全部力量拦截西域各国给匈奴朝贡。   骑都尉军中历来是少数服从多数,云琅很自然的变成了少数,因此,他并不关心霍去病他们说了一些什么,看似在注意听别人说话,眼睛的余光却一直放在於单的身上。   何愁有已经对云琅笑过两三次了,因为云琅终于发现了於单的破绽。   这家伙在听到霍去病准备割裂西域与匈奴的联系之后,那一丝痛苦之色表露的非常明显。   如此看来,这家伙并非是一个铁石心肠之人,也没有完全丧失皇族的骄傲。   目前做的所有事情,都不过是为了保全生命,以图后势。   云琅不知道他会不会有后势,但是,看起来,这家伙将痛苦隐藏的很深。   或许在去年经历的所有事情,让这个皇族子弟真正的成熟了,虽然有些晚,他却不愿意放弃。   这让云琅对这个家伙起了警惕之心,把痛苦隐藏的越深,一旦爆发出来就会非常的猛烈。   何愁有拍拍云琅的肩膀怒道:“将军在分布将令,你因何三心二意?” 第九十三章 告御状的高世青   如果霍去病,曹襄,李敢这些人不是自己兄弟的话,云琅其实很愿意三心二意一下的。   毕竟,在一边看这些做事,就像是看到了人生百态,如果脑洞开发的再厉害一点,他很轻易地就能幻想出一部让人热血沸腾,又荡气回肠的戏剧来。   站在场外看戏是一种很美妙的体验,因为看戏的永远都比演戏的人要聪明。   用上帝视角看下去,人世间所有的悲欢离合,阴谋诡计都无法逃脱他的法眼。   只可惜,一旦参与到戏剧里面,那就立刻完蛋了……如果还有人用上帝视角看这个世界,会很轻易的发现,你才是这部戏剧里面最蠢的一个。   苏轼说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不要说身在庐山,只要你身处人群,你的视线就会被无数的高人阻挡的严严实实,个子矮点的只能看到无数的屁股。   用一个人的屁股去衡量整个人,很明显是偏颇的。   只可惜,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在用一个人的屁股来衡量整个人。   高世青明显就是这么一个被人把他的脸当成屁股看的一个人,这对他本身的价值是一种严重的低估。   反正自从云琅把铜矿的事情全部交给高世青之后,就没有管过。   最多跟曹襄在一起的时候幻想一下受降城到处都是铜锭的美妙场面。   如今,这个幻想真的变成了现实。   十六车铜锭整整齐齐的出现在云琅面前,即便是视钱财如粪土的曹襄,也扑在铜锭上不愿意起来。   云琅以前没指望高世青能弄出这么些铜来,他根本就没有预料到,高世青居然知晓碳还原氧化铜这么高深的学问。   一群人把孔雀石放在火上烧,然后得到了氧化铜,再然后把碳粉跟氧化铜一起烧……然后就得到了金属铜。   云琅问了八遍,高世青咿咿呀呀的肯定,他就是这么干的,还说,大汉所有的铜都是这么得来的。   事情很明显没有高世青说的那么简单,只要看看他手臂上密密麻麻的烫伤疤痕,就该知道,天底下的事情全部都是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   一块四四方方的赤铜锭放在云琅的桌子上,这让云琅简直快要疯狂了。   想要获得纯铜只有一个法子——那就是电解!!!   就在云琅准备问高世青是用什么东西来发电的时候,高世青冲着云琅憨厚的笑了,拍着铜锭冲着云琅挤眉弄眼的,还把写有“天宝”两字的竹简放在云琅手上……   “原来是天生铜啊……”   云琅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天宝铜锭自然不可能是四四方方的,这只能是加工后的结果,以纯铜的黏性,把模样不规则的铜块弄成这个样子,估计这个过程不会让人非常愉快。   看完天宝了,高世青还不走,依旧眼巴巴的瞅着云琅,两只粗糙的大手拧着衣服下摆,似乎非常的期待云琅再说点什么!   云琅重新瞅了一眼铜锭,叹一口气道:“矿坑里出现了天宝,自然是要敬献给陛下的。你确定你想要亲自把这块铜锭送去长安,在陛下千秋节的时候敬献给陛下?”   听云琅这么说,高世青双膝一软,噗通一声就跪在云琅脚下,他说不出话来,只能磕头如捣蒜。   云琅并没有搀扶高世青起来,他在白登山的时候就是劳役身份,众所周知,在大汉服劳役的人身份自然是上不了台面的,这样人对皇帝的仇恨,远远超过了感恩。   刘彻过二十五岁千秋节的时候,那自然是人山人海,锣鼓喧天,满世界的妖魔鬼怪都会带着礼物来祝贺魔王千秋。   在这个时候,如果高世青抱着一块铜锭来到皇帝座下献礼,然后再学荆轲掏出刀子……   那场面云琅根本就不敢想象,不论刘彻有没有危险,有没有被杀,估计最轻的惩罚就是把骑都尉上下全部砍死,顺便再把礼官满门抄斩。   至于高世青,那时候他早就被剁成肉酱喂狗了。   “你求我没有用,不管你有什么样的理由,我也不会推荐你去陛下的千秋节献礼,兹事体大,不是我无情无义,而是我身为骑都尉军司马,要为所有的兄弟考虑,这中间容不得半点的差错。”   高世青抬起头,发疯一样的拍着胸膛向云琅保证他一定不会对皇帝不利的。   可是,不管高世青流泪也好,割破手掌对天发誓也罢,云琅最终还是冷冷的摇头拒绝。   如果高世青没有展现他强大的能力,云琅或许会对高世青不是很在意。   当他表现出了远远超越常人的手艺,本领之后,云琅就不敢再做什么保证了。   一个地位低微的普通劳役,他最大的仇恨也不过是家破人亡,造成他家破人亡的人,地位也高不到那里去,最多是里长,亭长,了不起是个县令就到头了。   这样的忙,不用高世青去找皇帝,不论是云琅还是曹襄都能分分钟看在他有大用的份上,帮他报仇雪恨!   现在,他的本事这么大,超乎云琅预料之外的大,而且还要亲自见皇帝才肯陈述自己的事情……   那么,事情哪里会小的了?   眼见一个哑巴哭泣的如同失子的猿猴,额头早就磕头磕的血肉模糊,云琅只能愧疚的闭上眼睛。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高世青的私仇与骑都尉无关,云琅不可能为了高世青的私仇就致自家兄弟于未知的危险之中。   高世青呀呀的哭声逐渐变低,云琅缓缓睁开眼睛,结果,他发现何愁有带着於单正笑眯眯的站在窗前看戏。   “紫金锭啊——太难得了。”   何愁有带着於单从屋子外面走进来,也不理会跪在地上哭得快要昏过去的高世青,两人围着紫金锭啧啧赞叹。   何愁有屈指在紫金锭上弹一下,并没有什么回音,这让他非常的满意,说明这块铜锭是实心的。   眼看着何愁有用一只手轻易地将这块半尺见方的铜锭提了起来,云琅就觉得这家伙上次踹自己,没用多少力气。   “价比黄金的好东西……不,比黄金更难得!”   何愁有把玩那块几十斤重的铜锭玩的非常开心,云琅的心情却很差。   至于於单这个纯粹的游牧民族王子,哪里见过这种纯粹的工业化制成品,虽然只是一块半尺见方的正方形立体铜锭,也让他赞叹不绝,羡慕不已。   何愁有提着铜锭瞅着高世青道:“因何一定要面圣?”   不等高世青表示,云琅先拱手道:“此间事与骑都尉无关。”说完话就抖抖袖子,施施然的从屋子里出来了。   何愁有看着云琅的背影赞叹道:“好手段,这一手李代桃僵,移行换位之计用的溜光水滑,将来会是一个好官啊!”   又见於单还有些不解之色,就笑道:“你来大汉其实算是不错的一个结果,你也看到了,你的对手都是些什么人,不是杀人如屠狗的杀才,就是这种心机阴沉,刁滑如狐的狗才。当杀才跟狗才混合为友之后,即便是智者也要退避三舍,你还是安心的在长安当你的富贵侯爷吧,免得有一天,脑袋都混没了,还不知道是谁下的手。”   於单展颜笑道:“果然是人才济济。”   何愁有哼了一声对高世青道:“说吧,有什么话就说吧,老夫听着呢。”   高世青抬起头,喉头哽咽良久,这才张大了嘴巴让何愁有看他没了舌头的嘴巴。(别调戏我了,写漏了一次,已经改了,高世青真是哑巴!) 第九十四章 好事当前又远遁千里   自从何愁有来了,云琅觉得日子好过多了。   至少不用再谨小慎微的活着了。   何愁有就是大汉的规矩,他说可以做的事情,你可以玩命的干到极致,他说不能干的事情你不干就好了。   这个世上没有什么事情是一定要豁出命去去干的,很明显,皇家也是这么看的,所以他们立下了规矩。   虽然有时候未免有矫枉过正的嫌疑,放之四海之后呢,你会发现没什么了不起的。   有了何愁有这个规矩,云琅能干的事情就太多了,按照大汉法无禁止皆可行这个规矩,云琅可以像鲲鹏一样扶摇直上九万里。   反正大汉人比较认死理,为了维持皇家祖宗的尊严,他们不喜欢轻易地改动自家的律法。   当然,收税的额度制定必须是与时俱进的,这一点,他们可一点都不傻。   公元前206年,刘邦攻入咸阳,宣布废秦苛法与百姓“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以上就是著名的约法三章,也就是大汉朝最初的律法。刘邦甚至大胆的用约法三章代替了之前施行的《秦律》。   仔细说起来,云琅更想生活在刘邦时代,他觉得刘邦的约法三章对他几乎没有什么约束力。   可能是因为跟云琅有着同样想法的聪明人太多。   刘邦在建立西汉王朝以后,面对新的形势,刘邦感到“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   于是命丞相萧何参照《秦律》制定汉律。   萧何在秦六律的基础上增加《户律》、《兴律》、《厩律》三章,合为九章,称《九章律》。   《九章律》是大汉朝的一部重要法典,是整个汉律的核心和主干部分。   后来又发现,《九章律》也无法完全惩治云琅这样的奸人。   为了维护皇帝的尊严,补充《九章律》的不足,刘邦还命令叔孙通制定了有关朝仪方面的专律《傍章律》十八篇。   还命令韩信制定《军法》张苍定《章程》。   后来因为这些律法都是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的,又曰——《三尺律》。   凡是写在竹简上的《律法》对云琅来说都不算什么羁绊,他见识过连厕所该怎么上都有严格规定的律法,大汉这道天网,对他来说真的是太自由了。   不知道高世青跟何愁有交流了些什么,反正云琅看见高世青被何愁有打进了槛车,而高世青不但不悲伤,反而咧着没舌头的嘴巴笑的开怀。   应该是何愁有给他承诺了什么,这才让他将眼前的痛苦当成享福。   云琅一点都不想知道中间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也不允许骑都尉跟这件事沾边。   也就是从这一刻起,云琅就不允许骑都尉的人靠近高世青十丈以内。   即便是给高世青提供食物这样的事情,也必须交给何愁有手下的几个绣衣使者。   自从上次被特务欺骗之后,云琅认为,再面对这些人的时候无论如何小心都不为过。   半夜大河河面上传来了一声巨响,云琅披衣而起,匆匆的来到城墙上,在十几支火箭射上了半空,他才发现,原先堆积在大河上的冰凌堤坝,终于坍塌了,汹涌的河水裹挟着巨大的冰块顺流而下。   河面上的水位迅速的在下降,看样子大河凌汛期就要过去了。   非常时刻,自然要守在城墙上的。   居住在箭楼上的何愁有已经召唤他三次了,他依旧不为所动,以观察汛情为重的理由推脱了。   骑都尉因为空白文牒一事,已经让皇帝很不高兴了,要是再胡乱掺和进别人的事情中,一个多事的标签,一定会被刘彻贴在云琅脑门上的。   骑都尉中明明有将军,有侯爵,刘彻的目光偏偏就盯在云琅身上,换都不带换的,这是云琅最郁闷的事情。   眼看着大汉朝如同大眼筛子一样法律,就因为被刘彻死死的盯着,他如今什么都干不了。   昨日里摸了一下苏稚的腰,这丫头就连续两天不见人影。   摸腰完全是一个误会,两人并排坐在石头上看大河的时候,云琅习惯性的探手搂住了苏稚的腰,这本来是一个能让两人显得更加亲密,也更加舒服的动作。   在很久以前,云琅不知道这样搂过多少女子的腰,一起看星星,或者一起看沙漠,就连一起看狗交配的时候都这样做过。   唯独,苏稚是最敏感的,当云琅的手放在她腰上的时候,她就像是被美杜莎看过一般,立刻石化了。   即便是身边的大河在咆哮,在叹息,云琅都能听到苏稚咚咚咚咚的心跳声。   为了避免这丫头心力衰竭而死,云琅刚刚收回手臂,那个丫头啊,就跟中箭的兔子一般跑的不见踪影。   两天时间了,应该足够让丫头狂跳的心平复下来了。   于是,云琅就来到了伤兵营去看苏稚。   丫头抱着一个比她脑袋还要大的碗正在吃饭,抬头看见云琅来了,一口饭不知道怎么处理,卡在喉咙里几乎要了她的性命。   看到丫头红的快要渗出血来的脸蛋,云琅叹息一声,就给她倒了一杯茶水,然后就离开了伤兵营。   苏稚嘴巴张了好几次想要喊住云琅,却最终一个字都没有发出来。   “最近没有一件事是顺利的。”   云琅坐在一根杠子上,看霍去病给乌骓马洗涮。   “你如果跟我去一趟荒原,什么事情都会顺利的。”霍去病拿手捏掉夹杂在乌骓马皮毛里的一根草芥不耐烦的道。   “你们不是准备去抢劫西域各国给匈奴人的朝贡礼物吗?怎么不见动静?”   霍去病掰开乌骓马的嘴唇,用一块丝绸细心地擦拭着乌骓马的牙齿,一匹马就靠一口牙齿混呢,没了一嘴的好牙齿,吃不动草料了,这匹马也就完蛋了。   “赵破奴带着斥候走了,总是动用大军出城,你总是埋怨个不停。”   “赵破奴真的是去寻找西域人的朝贡队伍了吗?”   “等赵破奴回来了,你问他就是了,反正我给他的军令就是查探西域使者的动向。”   “你们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没有,你要是不放心可以跟我们一起出去!”   云琅很怀疑霍去病的话,他却一点都不喜欢骑着马在荒原上乱跑,哪怕是去抢劫西域使者。   霍去病则不是这样看的,他认为自己一生最好的开端就是出现在战场上,然后打一辈子的仗,最后没仗可打了,就解甲归田弄一块地方去养马。   他坚定地认为,战争会在他老死之前全部打完,因此,他珍惜自己每一次作战的机会,会竭尽全力的把这一场仗当成人生中最后一场仗来打。   “你真的已经确认河西一带匈奴人已经疲惫不堪了?”   霍去病在乌骓马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示意它自己去觅食,然后跳上杠子跟云琅坐在一起道:“这还需要探查,需要我走一趟河西走廊,实地看一遍。很久以前,我舅舅说,只要控制了河西走廊就能锁住通往西域的大门,有了这扇大门,汉地就会远离战争之苦。从河西尽头的敦煌,再到陇原,中间足足有两千里之遥,我舅舅希望战争永远发生在大汉百姓视线之外。让战争变成军队的战争,而不是百姓的战争。我也是这么想的,也准备这么做!”   云琅知道著名的焉支山之战就是基于霍去病这样的想法才实现的。   不过,即便是知道霍去病有过率领八百骑兵纵横河西的战例,云琅还是固执的认为,那是霍去病的幸运!   而幸运这种事,永远都只有一次。 第九十五章 朋友啊朋友   “好吧,你下次出征的时候我跟一起去。”   云琅叹息了一声,还是觉得如果匈奴人的哀歌里面没有自己的名字,那就太亏了。   “哈哈哈,你的胆子终于变大了,我还以为此生没有机会跟你并肩作战!”   霍去病拍着云琅的肩膀非常的欢喜。   对于这种欢喜云琅却没有多少欢喜的意思。   霍去病喜欢一个人,就会把他送上战场。   霍去病要是把一个人当兄弟,他就会把他送上战场。   霍去病如果认为某一个人是自己的手足,他就会亲自带着他上战场!!!!   战场是他的天堂,他固执地认为,战场上有千钟粟,有颜如玉,有黄金屋,有车马簇簇,还有难以形容的男儿雄风……总之,想要什么,战场上就会有什么……   战场对他来说,是招待亲朋好友的最佳场所。   他就是一个为战场而生的人……至于性命?危险?他觉得这是细枝末节不值一提。   “放心,你帮我观敌瞭阵,看我冲杀一阵,如果我被打败了,你再跑不迟!”   霍去病见云琅还是有些怏怏不乐,就很体贴的给他描绘了一个安全的前景。   云琅哭丧着脸道:“你要是真的被人家打败了,我还跑个屁啊,怎么也要把你弄回来再跑。”   “不用,越是危险时刻,我心中就越是快活,我要是想跑,怎么都会跑掉的,如果不想跑,那就说明我还有胜算!”   “这句话太唯心了,我哪里会知道你什么时候想跑,什时候想要继续战斗?”   “等你上了战场你就会知道的,现在说不清楚!”   “这就是我为何不愿意跟你们一起上战场的缘故,太轻率了……”   “放心吧,有我呢!”   “上回你说这话的时候,我被你舅妈找来的靠山妇坐在屁股底下……”   这世上有很多聪明人,明明知道眼前的事情是一个大坑,因为他的傻朋友乐不可支的冲进去了,他也只好跟着冲进去。   傻朋友是因为看到了利益才冲进去的,而聪明人在很多时候确实为了傻朋友冲进去的。   友情基本上是一个大坑。   他毁了很多聪明人。   不久前被灌夫坑死的窦婴应该对这句话很有感触。   很久以前,被赵氏孤儿坑死的程婴想必也是认同这句话的。   云琅的愚蠢之处就在于他明明知道跟霍去病上战场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情,他依旧义无反顾。   自从有了友情,爱情,亲情这些乱七八糟的感情之后,他们就对智慧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从此之后,无数的聪明人就因为一个又一个愚蠢的可以一眼看穿的计谋,前赴后继,死不旋踵的往坑里跳。   奸雄也是聪明人,之所以把他们跟英雄区分开来,就是因为他们很少有英雄的这种傻劲。   曹操说的那句话——宁叫吾负天下人,莫叫天下人负我,听着就很有道理。   只是,这个道理很多人都明白,只是到了该跳坑的时候,一样会闭着眼睛跳。   云琅以前的想法跟曹操差不多,在山里的时候,哪怕是面对太宰,他一样抱有很强的戒心……后来,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他就莫名其妙的收获了很多感情,然后被这些感情牵着如同一头拉磨的驴子绕着磨盘转,且转的不亦乐乎。   大雁全部飞去北方之后,南风就开始吹拂了。   先是柳树的枝条颜色开始变深,再然后,枯草的根部偶尔就能看见一丝半点的鹅黄色。   封冻的土地也开始逐渐变得湿润,再有十天时间,等土地完全解冻,受降城外的农田就可以耕种了。   这一次,云琅不准备再种什么青稞了,那东西根本就不适合制作面条。   羌人女子有骑马踏春的习俗,这些女子被高大的城墙包围了一个冬天之后,终于有了散心的借口跟理由。   有马的骑马,没马的骑牛,没有牛的就骑驴子,再加上一群骑着巨大公羊的小女子,一支骑队就浩浩荡荡的从城门口去了原野。   苏稚喜欢骑云琅的战马,因为满军营里,只有游春马最适合女子骑乘。   说来也奇怪,游春马跟着云琅的时候,就跟一般的战马没有什么区别,自从被苏稚骑上去之后,立刻就恢复了游春马的本色。   昂头挺胸的踩着舞步走在骑队里极为抢眼。   站在城头看着大群大群的妇人骑着各种各样的牲口在城墙底下撒欢。   悲伤的於单却瞅着北方喃喃自语:“龙城大会就要开了。”   刘陵的肚子越发的大了,整个人都胖了一圈,那张狐狸脸正在变圆,渐渐有了几分富态的意味。   坐在蓝天下面,笑眯眯的瞅着大群大群的匈奴少年在草原上纵马,眼中满是宠溺之色。   这些今日的少年,将是她明日的战士,因此,刘陵对那些年老的将军或者战士从来不假辞色,对这些年轻的少年人,她却一改往日的高傲之意,整日里混在少年人群里,成为了匈奴人口中的美谈。   “听着,我这里有一颗来自汉地的熏香球,谁要是能跑第一,这个熏香球就是他的!”   刘陵让如意找来一根杆子将一枚美丽的铜制熏香球挂在最顶上,让每一个人看见,然后发布了奖励消息。   蒙查非常的不满,却无力反对,找来自己的战马飞身上马,准备夺取这枚熏香球,毕竟,这是大阏氏的贴身之物,他不容许任何人拿走它。   蹄声如雷,扬起了漫天的灰尘。   伊秩斜用手挥一下,驱赶来到面前的尘埃,侧耳倾听了一阵子,然后继续给大鬼巫等人添上马奶道:“地处偏远的丁零、浑庾、屈射、鬲昆、薪犁五部族已经到来,而日逐王,浑邪王,为何还没有到来。而且,楼兰,大宛,大月氏,乌孙一下二十六国的贡品为何迟迟不至?”   大鬼巫笑道:“通知的仓促,怎么也要给他们一些时间,如今,说不定就在路上。上任日逐王已经战死在了大青山,他们还要选出新的大王才能来龙城会盟,至于浑邪王,他久居祁连山,想要来到龙城,这点时间也是不够的,单于稍安勿躁,他们一定会来的。”   右谷蠡王道:“我的部落里来了很多羌人,据他们说,汉人在大河拐弯处修建了一座城池,名叫受降城。如今,这座城池卡在西域诸国来朝贡的必经之路,而浑邪王,日逐王想要他们想要平安的通过这座城池,也必须绕更远的路。我以为,这座城池一定要拔掉,否则它就会把我匈奴分割成东西两部,这对大单于顺利祭天稳固大位极为不利。”   伊秩斜摇头道:“此时,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祭天,等我将匈奴一众捏成一团之后,再说汉军城池!”   左将军呼斜反对道:“浑邪王已经十一年没有出山了,这些年来,我们哪一个部族不是在跟汉人血战,这些年下来,人丁减少了快一半,继续这样下去,大单于以后想要战士,我们也无力维系。既然浑邪王已经修养十一年,想来一定非常的富足,兵马也一定非常的强壮。为什么不让浑邪王在来龙城的途中,顺手毁掉那座汉家城池呢?”   右谷蠡王诧异的看着呼斜道:“我以为你们是朋友。”   呼斜面不改色的道:“我世居焉支山,浑邪王世居祁连山,不但是邻居,还是姻亲,我有三个阏氏就是来自浑邪王所部,因此,对浑邪王的实力我很清楚,拿下一座小小的城池不是难事。”   右谷蠡王咕叽一声笑了出来,连连点头道:“这样也好,太强大的浑邪王让我看起来很不舒服。” 第九十六章 平衡真的很重要   地球之所以没有变成寸草不生的荒原,之所以没有被炸掉,完全是平衡这两个字在作怪。   很久很久以前,植物与植物就完成了平衡生长,有的植物长得非常高大,占据了高空,有的植物长得非常低矮占据了地面,还有一些长得不高不矮,占据了中间环节,每一种植物都有了自己的生存之道,协同共生的一个美丽植物圈,这让整个蔚蓝色的星球变得生机勃勃。   后来动物出现了,他们也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形成了完美的平衡圈子。   吃草的动物数量最多,所以,他们天生就是猛兽的食物,猛兽的吧数量必定要比吃草的动物少,这也是自然选择的一种。   这样一来,就能保证猛兽们有足够多的食草动物可以吃,不至于饿死,而食草动物中的老弱病残被猛兽们吃掉之后,就能有效的保证种群的强大。   这也是一种平衡。   在这个作用下。   有些动物开始长出毒牙,有些动物会变色,有些动物长出来了尖刺,或者硬壳……   不管怎么说,在人类获得灵智之前,世界是平衡的。   后来,人类获得了一个类似BUG一样的技能——灵智!   自从灵智产生之后,人类知道了协同合作的重要性,也知道利用工具获得更多的食物。   当最后一头猛犸象倒在人类的长矛下之后,环顾四周再无敌手的人类就把凶恶的目光盯在同伴的身上。   然后,战争就开始了。   这也是一种平衡,尽管人类有了灵智,依旧无法逃脱这个天地法则。   所以啊,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大自然不会因为某一个物种的强大或者虚弱,就给他另开一扇大门,他坚持认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才是万物最好的生存环境。   更高,更快,更强的杀人方式这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直到一种可以在一瞬间就把所有人以及这颗星球全部弄死的大炸弹出现之后,世界的危机才真正出现,人类终于有了可以挑战天帝的神器,才真正算是跳出了平衡这个圈子。   连自己都敢杀的物种,才是最强大的物种!   云琅半跪在草原上,不远处的霍去病正在鏖战,他的长枪在敌群中纵横挥舞的时候,就盛开了无数朵美丽的血花,乌骓马雄壮的身躯在战场上来回奔驰,如同一头洪荒猛兽,蛮横的将所有胆敢阻拦它前进的人马撞到一边。   李敢仰天大笑,他的手中提着一颗血淋淋的人头,即便是已经被李敢从身体上切割下来了,那颗人头上的眼珠子,似乎依旧在转动。   赵破奴如同一个真正的野人,长发披散,他的发带已经不知道去了那里,稍一转头,黝黑的长发末梢就会有血珠飞溅。   这里是魔怪的猎场。   战场的中心却极为平静,不论是彪悍的汉人,还是勇猛的匈奴人,他们都没有去打扰那些跪在地上向神灵祈祷的西域人。   一个高大的匈奴人怒号一声,探出右手屈指成爪,手指缓缓下拉,五道血痕就从他的额头一直延伸到下巴。   这是死战的标志,听到当户怒号的其余匈奴骑兵,立刻停下战马后退的脚步,与汉军死磕。   狼牙棒敲击在铁甲上发出巨大的声响,骨断筋折的汉军骑兵从战马上掉下来,然后迅速的被汉军钩镰手勾住甲胄,粗暴的拖到后面。   战争的态势已经非常明显了,云琅也就不再躲藏,两百匈奴骑兵对阵五百汉军骑兵,能够坚持半个时辰已经难能可贵了,这支汉军骑兵不是汉军中常有的轻甲骑兵,他们是甲士!   因为匈奴人几乎放弃了游走战术,所以,云琅就很容易的来到军阵最中间。   跪在地上的一个西域老者绝望的摊开双手,向云琅膜拜道:“尊贵的将军,请接受来自大月氏的问候!”   云琅笑着还礼道:“尊敬的使者,您这是要去我大汉都城长安,为吾皇贺寿么?”   戴着皮帽的大月氏使者痛苦的道:“此次奉命前往龙城,拜见匈奴大单于,汉皇大寿,应该有更加尊贵的使者前往大汉长安。”   云琅笑道:“原来如此,匈奴人的龙城已经被大汉军队包围,如果使者愿意去长安,或许你们能在长安见到匈奴的大单于。”   大月氏使者悲伤地趴在地上道:“尊贵的将军,大月氏两年换了四个王……其中三个王的头颅被匈奴浑邪王制作成了酒杯收藏在他的王帐,每年,他会用这些酒杯招待大月氏使臣,如果再换一个王……大月氏将不再有皇族了。”   云琅听了大月氏使者的话,只是微微的皱皱眉头,并没有因为使者诉说的悲惨,就放弃初衷。   “没关系,没了王,你们再选出一个王就是了,我大汉有一句俗话叫做礼多人不怪。如果你能带着这些礼物去我大汉长安,说不定你都有希望成为大月氏的王。来人啊,带使者回城。”   随着云琅的号令,一大群辎重兵从茅草后面跑出来,不由分说的就把堆积在地上的袋子,箱子,瓶瓶罐罐一起装到大车上,准备离开。   大月氏使者扑在大车上哀求道:“尊贵的将军,你们不能拿走这些礼物……没了这些礼物,浑邪王会杀光大月氏人……”   “大月氏人需要反抗的勇气,而不是哀求,匈奴人掠夺的特性注定了,你们的皇族一定会死光的,接下来,就轮到你们了,最后就是你们的臣民。用财货购买来的短暂平安不能保证大月氏长久的存在于世上,只会激发他们贪婪的欲望。使者,去长安吧,将你的礼物敬献给伟大的汉皇,祈求汉皇来保护你们,这是你们大月氏人唯一能走的道路。”   话说完之后,云琅指指正在进行最后征战的汉军道:“这些匈奴人应该是最强悍的匈奴人,可是,正如你所看到的,他们正在被一群年轻的汉军逐一杀死。在不久的将来,所有的匈奴人的面前都会出现这样的甲士……”   就在云琅演讲的时候,霍去病的铁矛终于刺进了那个当户的胸口。   使者眼睁睁的看着那个在大月氏堪称无敌的当户垂着头坐在马上,胸口的大洞里不断地向外喷血。   他亲眼看见,这个曾经凶悍的让人绝望,曾经轻易杀死大月氏猛士的人,他的心口出现了一个大洞……   那个黑甲将军一阵风一样的从匈奴当户身边掠过,粗大的长枪从大当户的前胸刺穿了身体,然后再被那个黑甲将军从他的身后抽走长枪,只给他留下了一个大洞。   “我家将军今年刚刚十八岁,他在享受他的战场!”   即便是云琅也能从霍去病干净利落的杀人手段中感受到了一种残酷的美。   “浑邪王会杀光我们的……”   使者的身体松弛了下来,嘴上依旧在呢喃麻醉自己,眼睛里却已经有了一些光芒。   很久以来,大月氏人面对强大的令人绝望的匈奴人,早就失去了反抗的勇气。   如今,当他亲眼看到昔日虐杀大月氏人的屠夫的身体,再被那个黑甲将军刺穿之后,又被后续跟上的汉军骑兵分尸,眼看着大当户的头颅凌空飞起最后跌落尘埃,他的心就跳动的厉害。   “我们是被将军裹挟去长安的!”   使者再次向云琅哀求道。   云琅笑眯眯的道:“这是自然,这是自然,裹挟你们的将军名字叫做霍去病!你可以现在就派人回去告诉你们的王!” 第九十七章 天生反骨   眼看着使者被自己说服,云琅充满了自豪感。   抢劫西域使者给伊秩斜的礼物,哪有逼着这些使者亲自把礼物送去长安献给伟大的刘彻好?   就西域人送的那些礼物,云琅早就清点过了,使者带去的礼物价值,让他非常的伤心。   漂亮的石头,漂亮的皮毛,漂亮的牲畜,漂亮的女人,以及为数不多的金银币,甚至还有一些破烂的陶罐子,铜罐子,银水壶……   就这,还是车师这个堪称西域大国的礼物。   从那一次之后,云琅就在考虑如何将骑都尉的利益最大化。   在骑都尉军中,只有云琅敢没事干提着酒壶找何愁有喝酒,虽然喝酒的过程非常的没意思,还有一个拖油瓶在倾听,却能从何愁有口中知道很多做事情的规矩。   何愁有是全大汉守规矩的典范,他自己制定的规则,早就被历史证明是最能保护一个人的规则。   老家伙就是靠这些规则在皇宫中混了四十几年而平安无事的。   看在云琅乖巧的份上,稍微透漏一星半点,就足够云琅受用不尽了。   “去给陛下朝贺的使者不管是被逼的,还是捉去的,亦或是自愿的,这中间的区别不大。   有了大鸿胪,不管他们是怎么来的,那些使臣基本上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   这也是大鸿胪的职责。   你们这些年轻人啊,总以为大鸿胪是一个没用的地方,殊不知,即便是老夫去了大鸿胪,该跪拜的跪拜,该闭嘴的时候闭嘴。   知道不?大鸿胪就是一个教人学规矩的地方,你应该不想知道大鸿胪是如何教人规矩的,老夫也不想说。   嘿嘿嘿,你们如果过不了老夫这一关,哈哈哈,骑都尉曲长以上军官就会全体进大鸿胪学规矩……等你们出来啊……保管你们连鸡都不敢杀!   呀,说远了,现在继续跟你说道一下使者的问题。   陛下要的是恢弘的场面,是要让天下百姓看到一个万国来朝的大场面,要让天下人看到一个真正君临天下的陛下。   自古以来啊,皇帝即国家,有了强大的皇权,天下人就会归心。   始皇帝在渭水边上祭天,结果有黑龙显现,天知道是真是假,聪明人跟愚昧者的看法自然是不同的。   不过呢,当聪明人因为畏惧始皇帝闭上嘴巴的时候,你觉得愚昧者会怎么想?   哈哈哈,我大汉不干那事,虽然太祖高皇帝有斩白蛇赋大风的经历,现在也渐渐不再提了。   我大汉百姓就喜欢一些实实在在的东西,比如说看到各种杂色毛发的使者跪拜在陛下面前。   喜欢看他们带着风情万种的各色美女给陛下献舞。   臣服即王道!”   云琅看了一眼听得入神的於单,小心问道:“那些使者要是心怀不轨怎么办?”   何愁有指着云琅笑道:“小狐狸啊,要不要老夫跟你说道一下高世青的故事?”   云琅坚决的摇头道:“不要听,虽然有您说的大鸿胪,小子依旧不放心。”   何愁有大笑道:“以你的才智可以哄骗天下人,唯独不能哄骗陛下,你只要告诉陛下这些使者都是被你们捉来的,陛下自然有论断。在陛下面前行哄骗之事,多一件,就多一桩隐患,天知道什么时候会爆发,最终会让你尸骨无存。”   云琅连连点头,非常同意何愁有的看法。   这种奴化教育,已经渗透进了何愁有的心肝脾肺肾中,成为了他身体的一部分,且不可分离。   他时时刻刻都在宣扬皇权的伟大,时时刻刻都在给云琅灌输为了君王可以粉身碎骨还不能后悔的思想。   忠臣,何愁有就是一个大大的忠臣……只是看着何愁有的蛋头,云琅眼前总是浮现出太宰那张虎外婆脸,总是出现他在始皇陵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模样,他安眠的是如此的平静……   云琅不由自主的抚摸一下自己的后脑勺,那里有一块骨头是隆起的,估计就是古人常说的反骨。   这东西可能是随着时间进化出来的,后世人至少有八成的人脑袋后面都有,这个数据是云琅通过摸索同寝室兄弟的后脑勺得出来的。   云琅也看过霍去病,李敢,曹襄,乃至赵破奴他们的后脑勺,结果发现……只有自己是天生反骨?   所以,学问越多越反动这句话是有一定道理的,相比大汉人后世的学问人基本上不值钱,扫厕所的都可以跟蹲坑的你纵论天下大势的时候,基本上就是道德沦丧的高潮。   虚心的接受了何愁有的尊皇主义课程教育,云琅过滤掉一些没用的东西之后,收获很大。   至少,从何愁有这里接受到的东西可以完美的掩护脑袋后面的那块骨头。   在这个时代里抱着一棵树高呼——我是自由人,会被别人当成疯子,没什么用处。   当所有人都热爱皇帝的时候,不妨一起热爱,甚至要表现的比别人热烈一些,从众者最佳!   曹襄羡慕的看着云琅从何愁有的屋子里被人送出来,羡慕归羡慕,他到现在依旧不敢靠近何愁有十丈以内。   “怎么说?”   “没有大碍,可以送,送的越多越好!”   曹襄松了一口气道:“还以为他会呵斥我们玩小孩子的把戏呢。”   “都是把戏,无分大小!”   “陛下的使者已经到了白登山,不日就会抵达受降城,我们没时间多抓一些使节了。”   曹襄有些遗憾,只抓到六个使节团的人,让他有些失望。   “慢慢来,今年有六个,明年可能就会多一些,张骞找不到大月氏,我们却抓到了,这就是大功一件。不过啊,看样子陛下想要联合大月氏人一起围攻匈奴的想法可能要落空了。”   “胆子都被吓破了,还怎么反抗?要杀光匈奴还得看我大汉的!就这些天发生的事情来看,如果可能,连这些西域人的部族一起摧毁掉是最符合大汉利益的事情。这次回京,我一定会亲自向陛下禀报这里的见闻,要陛下打消联络西域人的打算。”   云琅奇怪的看着曹襄,自从认识他到现在,他第一次表现出来了一个人大臣的自觉。   不过,转眼一想就想通了,随便把一个人丢进虎狼窝里,当他从虎狼窝爬出来之后,总会有些心得的。   这样也好,一个人无论如何也该有些担当。   等候皇帝使者到来的这段时间里,霍去病一共出击了七次,除过乌孙国使者团被他因为没有经验给无差别的杀光之外,其余的使节团都很好地保存了下来。   只是这些人一个个都软塌塌的没有什么精气神,把这样的使者送去长安,只会给皇帝丢脸。   为了利益最大化,云琅决定给这些人制作一些民族服装,把他们包装的好看一些。   要包装的不仅仅是使者团吗,还有各色礼物,重中之重就是那些各族美女。   虽然以云琅跟曹襄这些人的看法,所谓的异族美女除了味道大一些之外,并没有多少可取之处。   美女就该洗涮干净,换上漂亮衣裳,宝石就该装在漂亮的盒子里,再衬上漂亮的毛皮边角料,毛皮就该进行最起码的修整,打蜡,毛毯必须掸掉灰尘,蓬松,金壶,银壶,铜壶就该擦拭的锃亮,不留半点污秽…… 第九十八章 蓝田公主   精气神是很重要的一种外在形式。   也是刘彻最看重的。   逼迫一个乞丐跪拜,与强迫一个贵族跪拜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精神享受。   前者会让人鄙视,后者只会让人赞叹。   当何愁有看到云琅开始训练那些使节团的队列,以及骑在马上的姿势,甚至还找来了漂亮的刀枪武装这些人的时候,他就对云琅这种举一反三的做法非常的赞赏。   虽然武器外表漂亮,实际上不堪使用,这让何愁有对云琅的谨慎又有了新的认知。   大汉不缺少勇猛无敌的猛士,也不缺少刚正不阿的臣子,唯独缺少像云琅这种既能很好的办事又能为皇帝着想的好臣子。   从这些细微之处,何愁有就觉得大汉朝堂下那个最显赫的位置就是给云琅准备的。   是忠臣就该打发的远远得去镇守边疆,安抚边民,异族,好让大汉国内稳定。   是猛将就该送去最惨烈的战场,如此才能保证大汉对外战争能做到百战百胜。   至于庸才,就该放在皇帝眼皮子底下,教导他们做该做的事情,而云琅这种人才,应该成为皇帝最有力的臂助。   此时,最思念云琅的不是宋乔,也不是梁翁刘婆,而是悲伤的阿娇。   太过骄傲的人没有什么好下场。   她嘴里说着生一个女儿最好,实际上已经在为自己儿子的降生做着完全的准备。   结果,孩子生下来之后,脐带都没有剪断,阿娇就知道自己生的是一个公主……   刘彻非常的开心,为此大宴群臣整整三天,孩子生下来不到三天,蓝田公主之名已经传遍大江南北!   整个关中都在为大汉最尊贵的公主的降生而欢喜。   如果不是大长秋极力劝阻,阿娇早就把接生的稳婆杖毙一百遍了。   虽然不喜欢闺女,阿娇在灵智恢复之后,立刻就抱着闺女不撒手。   毕竟,这才是她最亲的骨肉,是她亲自孕育出来的。   “为何是蓝田公主?云琅的女儿云音名义上的封地不就在蓝田么?”   感受着女儿吃母乳的动静,阿娇难得的平静下来了。   “陛下已经把云氏女的封地变成了实封,就在上林苑骊山脚下,云氏将再多三千亩骊山林地。”   大长秋垂下头,跪坐在毯子上低声道。   “蓝田县有多少民户?”   “一万一千三百四十一户!”   “给陛下上奏折,关中之地不分封乃是祖制,不宜实封,请陛下按照云氏例,收回公主的蓝田封地,改在上林苑皇家园林。”   “这样就没办法有那么多的封户了。”   “如果我生的是男胎,封地自然是越大越好,区区蓝田县还不能让我满足。既然是女子,那就干脆抱残守缺吧,既然是退让,我们就一次退到底。别人如果再逼迫,就怪不得我陈娇心狠手辣。”   大长秋笑着从怀里掏出一枚拴在丝线上的木珠恭敬的放在阿娇的面前道:“不是什么值钱尊贵东西,是老奴小时候刻的木珠,放在身上几十年了,颇有些护佑平安的效用,拿给公主耍子。”   阿娇空出一只手把玩着这颗油光水滑的木珠点点头道:“你总是最有心的一个。”   大长秋笑道:“贵人可还记得我们初来长门宫的模样么?”   阿娇抱着孩子笑道:“怎么不记得,那时候的阿娇就是一个疯妇,没有少责罚你们。”   大长秋施礼道:“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贵人既然自深渊而腾空,靠的就是以有余而奉天下。天下足,则贵人安,贵人安,则公主福,此为万世之功业,非魑魅魍魉之辈所能撼动的。”   阿娇笑道:“我的心结已开,断无重蹈旧辙之忧,传令下去,凡我长门宫所属,多加一倍俸禄,至于稳婆,杖十下,赐十金!”   大长秋起身重新跪拜朝贺道:“贵人英明!”   阿娇笑道:“应有之事,何足挂齿,这孩子出生,是我的福报,非是我的冤孽。”   大长秋笑着退出长庭,去向阴云密布的长门宫从人宣告好消息。   阿娇低头瞅瞅还没长开的皱巴巴的女儿,轻声道:“也好,不是男儿,母亲也享受一些清闲日子。”   说完话就重新把奶头放进孩子嘴里,见孩子吸吮的有力,忍不住低声哼起歌谣来。   刘彻这些天一直住在长门宫,处理完政务后,就饶有兴趣的瞅了一会,宫卫行刑。   那些稳婆一改我那个日哭哭啼啼的模样,居然喜笑颜开的趴在地上挨板子。   那些宫卫也并未认真行刑,敷衍了事的打了十杖,就让那些稳婆离开。   刘彻看的很清楚,挨了板子的稳婆们一个个脚步轻盈,怀里还抱着一封财货,与往日的愁苦之态大相径庭。   同时有所改变的还有长门宫里的宫人,一个个吱吱喳喳的低声细语,总算有了一分喜气。   阿娇的脾气刘彻自然是知道的。   他很奇怪,生了一个女儿,应该对阿娇来说是一个天大的打击,没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恢复正常的。   长门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诡异得气氛。   源头自然应该是阿娇。   所以刘彻来到阿娇的屋子,第一眼就看见卧在床上的阿娇怀里抱着婴孩,慈眉善目的跟自己闺女叽里咕噜的说他听不懂的话。   刘彻来到卧榻边上坐下来,阿娇轻轻地拨开襁褓,指着孩子的脸对刘彻道:“鼻子塌了一点,如果像我的山根这么挺拔,该是一个好相貌的孩子。”   刘彻不由自主的抚摸一下自己的鼻梁道:“可能随我了,不过,这是末节,朕的女儿长相并不重要。”   阿娇笑道:“长得漂亮些,夫妻间也好相处,人伦之间如果也有乱七八糟的东西掺和进去,跟强暴有什么区别。”   “听大长秋禀报说,你对蓝田公主的封号不满意?你觉得哪里好?”   阿娇抬头看一眼刘彻认真的道:“既然祖训说了,关中不封地,那么,陛下就不该开这个例子!女孩子放到远处我又不喜欢,所以才想请您在上林苑给这孩子划一块地,充作嫁妆。”   刘彻皱眉道:“你是认真的?”   阿娇笑道:“自然是认真的,不论妾身生的是皇子还是皇女,其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妾身要在上林苑打造一座大大的富贵城,我的孩子将来自然是要继承这座城池的。”   刘彻看了阿娇好久,长长的出了一口气道:“一百里可成?”   阿娇摇头道:“这要看富贵城的规模而定,一座城池外边不可能没有种田的地方。”   刘彻欣然笑道:“好啊,朕就满足你一次,等候你的章程出来再论,不过,孩子的名号就是蓝田公主不作更改。”   阿娇笑道:“比封号更加重要的是名字,这个还需要您这个做父亲的亲自操刀才好,名字不好,妾身可真的会发怒的。”   阿娇说着话,就把女儿小小的身子放在刘彻的怀里。   刘彻的儿子虽然之前已经有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却还是第一次抱幼儿,孩子不舒服,自然大声哭闹,弄得刘彻手忙脚乱,阿娇却在一边哈哈大笑。   大长秋肃立在帷幕后边,看到这一幕,低垂着的脸上浮现出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阿娇能在短时间里成长到这个地步,实在是让他欣慰,他现在非常的肯定,阿娇的名字必将流传千古,虽不是皇后,却一定会比所有的皇后,王后更加的耀眼,成为真正的万世典范。 第九十九章 青楼与学堂   富贵镇越发的繁荣了,仅仅过了一年,这里的常住人口就超过了四万人。   与之相对应的,东方朔的气质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前出口就伤人的高傲东方朔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做事沉稳,轻易不张口,一张口必有所得的东方朔。   官员是一个庞大的群体,鉴于这些人多少都是读书人,所以,这样的圈子里很容易诞生出自己的文化。   不符合这个文化行为特征的官员,是没有办法轻易地融入这个大环境的。   即便是大汉鼎鼎有名的强项令应雪林,在经历了一场极大的波折之后,也变得有些沉默。   如今,在富贵县,东方朔与应雪林搭伴管理这座新兴的城镇。   督邮曹掾这个官职还在东方朔这个县令之上,只是因为应雪林在跟公主大战了一场之后,阳陵邑的官员们就对他有了一些别的看法。   如果不是东方朔极力劝说阿娇把此人要过来,应雪林这时候应该在家里种地才对。   剥夺一个人施展才华的舞台,是对一个有志之士最大的惩罚。   因此,来到富贵县的应雪林就没有了往日的锋芒。   草长莺飞的日子里,也是上林苑景致最好的时侯,一座茅草亭,两杯淡酒,几样素菜,让离别意显得愈发的浓烈。   东方朔提起酒壶,给应雪林斟满酒拱手道:“此去秦岭,危机重重,雪林兄多保重。”   应雪林端起酒杯一饮而尽,而后拱手还礼道:“曼倩兄无需多虑,我富贵县如今以招纳野民名驰关中,某家进入秦岭也是为野民谋福,断无危险可言。倒是富贵县中危机重重,人人都以富贵县为一块肥肉,欲侵吞而后快,曼倩兄不可不防。”   东方朔喝干了杯中酒道:“富贵县并非权贵们的猎场,而是我大汉安置流民,富贵流民之所,有阿娇贵人在还容不得那些权贵伸手。”   应雪林喟叹一声从坐垫上起身,背手瞅着茅草亭外的嫩草大声道:“如此良辰美景,正是百姓欢歌劳作之时,朗朗乾坤之下当有一处极乐之所,哪怕是一小块地方,也能让野民心中充满希望。应雪林不才,愿意深入蛮荒,救野民于虎口,不使百姓呼吁毒沥就能安居乐业。苛政猛于虎也,方导致我百姓远遁深山,宁愿与蛇虫为伍也不愿与豪族官吏共生。曼倩兄,你我前路迢迢,还需各自努力啊!”   东方朔大笑道:“天子以迁徙富家子充实京师以为富庶,殊不知无土之民更需照顾。富家子多心,贫家子方能持之以恒,而贫家子一旦脱贫,则会对天子感念一生。天子迁徙富家子充实京师有买椟还珠之嫌。”   应雪林大笑道:“如此,某家更应该快快去秦岭招纳野民,安置于空旷的富贵县,以前有人曾对我言说——手快有,手慢无,待我等用野民将富贵县塞的满满当当,让后来的富家子无立锥之地,我看他们还如何觊觎我富贵县的良辰美景!哈哈哈,曼倩兄,某家去也!”   应雪林丢下手里的酒杯,跨上一头驴子,带着六个全副武装的从人衙役,就沿着背碳人踩出来的小路向远处隐隐的青山行去。   富贵镇不欢迎富人。   当然,有了长门宫跟长公主以及云氏,霍氏,李氏,曹氏的资助,就不担心没有初期的开发资金,如果来更多的豪门大户,只会给富贵县带来不必要的混乱。   自从蓝田公主降生,阿娇放弃了上林苑以外的收息,准备全力经营富贵镇。   这一点应雪林并不清楚,只有东方朔才知道当初云琅给阿娇构建的那个富贵城有多么的宏伟高大。   这几年,东方朔苦心研究大汉的国策,从中发现了无数的不妥之处,他曾经上了万言书,却如泥牛入海,消失的无影无踪,没有半点的回应。   就在他心丧若死的时候,他忽然发现阿娇正在经营的上林苑富贵县似乎与众不同。   当他从阿娇手里的得到富贵镇五年规划,仔细阅读之后如获至宝,他发誓要将绘制在绢帛上的那副图画变成实实在在的城池,造就一个真正的通都大邑。   有了富贵镇这个舞台,东方朔胸中的郁闷之气一扫而空,他确信,这座城池一定会在他的手中拔地而起的。   送走了应雪林,东方朔回到了富贵镇,整座镇子依旧忙碌,繁华。   虽说已经开春,人们对煤石的需求大减,然而,无数的工坊却对焦炭的需求变得极其旺盛,煤炭买卖不断没有减少,反而大增。   如今的富贵镇,煤炭买卖依旧是第一大行业,偌大的西市完全是煤炭产业的天下,再加上煤炉,铁器,铜器,等相关产业的繁荣,最边缘处的店铺已经延伸到了荒野之中。   富贵镇里如今有做不完的活计,用片石来硬化路面,架构饮水槽到每家每户,挖掘下水暗渠直通渭水,都需要无数的民夫来完成。   而人手就再一次变成了富贵镇发展的阻碍。   在富贵镇中,即便是妇人女子也不得闲,长门宫,云氏,曹氏,霍氏,李氏都有庞大的桑蚕作坊。   仅仅是长门宫与云氏的桑蚕作坊,就吸纳了富贵镇中八成的民妇,以至于在富贵镇中见不到一个闲人。   眼看着行人从身边匆匆而过,东方朔很容易从来往的行人中区分出本地人跟外地客商。   街尾一阵锣鼓响,东方朔的眉头就皱了起来,拉过从吏问道:“怎么还有青楼在富贵镇中开业?”   从吏小声道:“董氏的产业。”   “馆陶公主?”   从吏为难的道:“已经上门说过了,也下过禁止令,奈何人家不理会,我们也没有办法。”   东方朔听说是馆陶公主的产业,不由得笑了,从吏们只知道馆陶是阿娇的母亲,却不知道阿娇上次大闹馆陶公主府杖毙了三个恶奴的事情。   富贵镇是阿娇安身立命之所,但凡是遇到伤害富贵镇发展的事情,阿娇从未给过任何人脸面。   为了保持民风淳朴,富贵镇不允许出现青楼与赌场,而且是厉禁!   东方朔笑吟吟的看着眼前这座被装扮的华丽无比的如意楼,对这座漂亮的楼阁极为满意。   自从馆陶与皇帝交恶之后,馆陶府邸里收纳的各地美人儿就没了去处。   这些年来,馆陶在长安开设了二十余家青楼,每家青楼都给馆陶带来了极为丰厚的回报。   东方朔上门,青楼管事立刻笑眯眯的迎了过来,随意的拱拱手道:“县尊要进去饮杯酒么?”   说话的是馆陶公主府的一个揭者,论起官职来还在东方朔之上,因此,也就谈不到尊敬。   东方朔并不在意揭者的话,依旧仰着头看这座刚刚修建好,还散发着油漆味道的楼阁赞叹道:“没想到公主居然修建了这么好的一座学堂,真是让某家意外。”   揭者脸上的笑容立刻没有了,一字一句的道:“这是一座花楼,并非学堂,公主殿下以为行管仲开花楼为国开拓财源旧事,繁荣富贵镇,乃是一道善政。”   东方朔笑道:“要说这座学堂有什么不好的地方,恐怕只有如意这两个字了,某家以为以‘明心’或者‘扬德’为学堂的名字更好一些。如意,如意,哈哈,做学问历来是一个苦差事,何来如意之事?”   馆陶公主府揭者冷着脸道:“县尊可是要与馆陶大公主过不去么?”   东方朔连连摆手道:“岂敢,岂敢,既然公主府已经将学堂修建好了,明日,本县就号令全县八岁以上童子来到这如意楼前候命,一起感谢馆陶长公主为学子造楼,并且会在楼前刻碑书写铭文,以念公主厚意。” 第一百章 浑邪王来了   青楼的鼻祖就是管仲!   在这之前,青楼也早就存在了,这是一门古老的职业,数千年来从未断绝过。   按道理说,存在的即是合理的。   只是当管仲将青楼业与赌博业用官方的名义大肆开办之后,强盛的齐国从此就再也无力北顾。   文恬武嬉坏风气这种事情绝对不是说说的,他对一个人来说损伤不算很大,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是一种从根子上腐败的疾病,一旦形成风气,就不可救药。   新事业开始的时候,正是人人向上,事事争先之时,如果身边总是传来软绵绵的让人骨肉酸麻的吴侬软语,或者呼卢喝雉之声,有几个人能耐得住寂寞继续奋进的?   学堂就不一样了,当人们在匆忙劳作的时候,忽然听到童子郎朗的读书声,即便是已经疲惫,也能再生出几分力气来。   馆陶就是一个蠢货!   东方朔是这么认为的,事实上驱使,怂恿馆陶在富贵镇开青楼的人也是这么认为的。   因此,长安的富贵人家多如牛毛,真正敢在富贵镇胡作非为的只有馆陶一人。   或许是上一次馆陶想要煤炭的份子,阿娇答应的太快,以至于让她生出一个错觉来,以为阿娇对她这个母亲依旧是尊敬的,会允许她在富贵镇为所欲为。   一夜的功夫,莺声燕语不绝于耳的如意楼,就变成了一座端庄大气的《明德学堂》。   那个高傲的揭者被挂在楼前的杆子上已经一夜了,他就是阿娇立威的工具,不管是谁,当他脖子上拴着石块被倒着吊了一夜,都会变成一具尸体的。   揭者也不例外。   这明明是在施行私刑。   东方朔自然是看不惯的,在请教了大长秋之后,连夜写了一份弹章,弹劾阿娇跋扈嚣张,私立刑堂杀人。   皇帝的反应很快,天亮的时候,一封斥责馆陶的旨意就被宦官带去了馆陶府。   受到斥责的馆陶,不得不告诉使者,她的本意就是在富贵镇修建一座学堂,是那个该死的揭者私自做主,将学堂改成了青楼……   还答应捐助六百万钱,粮食一千担,支应学堂开业。   有了馆陶带头,长安城里的富贵人家纷纷慷慨解囊,不到三天,东方朔就收到了足以支应学堂十年所需的钱粮。   “这是必然的事情,你母亲本来就是一个糊涂蛋,以前的时候有窦太后的威势,没人敢利用她……”   刘彻放下手里的朱笔轻声安慰阿娇道。   “总归要给她一口富贵饭吃也就是了。”阿娇显得不是很激动,很显然,对母亲早就是失望透顶了。   刘彻笑道:“富贵与才能应该相等才能平安无事,大汉立国百年,很多人已经习惯了享受富贵,却忘记了祖先打江山时的辛苦。也该好好的整顿一下了。”   阿娇叹口气道:“不可矫枉过正,就因为他们无能,只能紧紧的抱着皇室才有一口富贵饭吃。对我们来说,这些人还是不能抛弃的。”   “云琅跟我奏对之时说过一句话,叫做——江山代有才人出,只要善于运用,人才总归会有的人,我大汉需要吐故纳新,才能常用常新。”   “妾身以前不解世家门阀的想法,现在自己准备给孩子留点东西的时候,才发现,这是一门很高深的学问。不是简单的一言蔽之能了之的。”   “再看看吧……”   刘彻重新提起朱笔结束了这场讨论。   夜路走的多了,总会遇见鬼,这句话放在霍去病,云琅的身上非常的贴切。   当霍去病正在大肆劫掠且末国使者的时候,斥候满身浴血的从远处狂奔而至。   “匈奴人来了,数量不明,且铺天盖地……”   云琅拼命地敲金锣,正在酣战的霍去病皱眉朝后队看去,才发现云琅正在摇晃大旗催促他立刻离开战场。   同时,原本早就在垂死挣扎的且末使者,却发疯般的向汉军发起反扑。   两声长长的号角声响起,汉军不约而同的用手护住了眼睛,同时也把打横站立的战马弄成竖向。   不明就里的匈奴,且末联军以为有机可乘,正要趁机砍杀的时候,漫天的箭雨呼啸而下……   脱离了战场的霍去病来不及问云琅,第一时间就下令全军撤退,因为,地平线上,已经出现了匈奴大军。   五百人的队伍在草原上想要面对这万余人的匈奴大队无异于找死。   云琅果断下令丢弃所有辎重,迅速的赶回受降城才是第一要务。   大军向前狂奔了半个时辰,霍去病却断然下令一路向东,这并非回受降城的道路。   云琅明知道霍去病这样做不妥,却一言不发,他相信霍去病在下达这道军令的时候应该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斥候不断地游走,不断地将探查得来的消息禀报霍去病,霍去病也在短短的两个时辰里改变了三次前进的方向。   最惊险的一次,距离匈奴人的拦截队伍仅仅有一里之遥!   与匈奴人擦肩而过,甚至能看见匈奴人狰狞的表情,这给了云琅一个全新的体验。   游春马或许知道了目前的场面不妙,努力的在草原上奔跑,随着大队趟过茅草丛,越过沟壑,钻出灌木丛,不管身上出现的细小伤口,张大了嘴巴背着云琅努力的奔跑。   鸣镝的尖啸不断地从身后,从左近响起,云琅面如土色,霍去病却紧紧的闭上嘴巴,驱动乌骓马带着大队灵活的在草原上奔驰。   “换马!”   霍去病一声令下,骑都尉军卒纷纷从胯下的战马背上,飞跃到了后备战马的背上。   云琅也做了同样的动作,他的备用战马是一匹枣骝马,跳的不是很稳当,胯下被马鞍子狠狠地垫了一下,即便是痛不可当,云琅依旧严格的按照跳马的动作要领,做完了所有准备,才有功夫去想自己是不是被废掉了。   就目前的状况来看,霍去病没有跟匈奴人作战的想法,只是带着大军在匈奴人的军伍缝隙里灵活的钻进钻出。   “我很担心受降城……”   枣骝马奋力追上霍去病的坐骑,云琅大声吼道。   “放心吧,昨日之前没发现匈奴骑兵有去受降城的迹象,他们没有那个时间。”   换过战马之后,骑都尉的行军速度再一次得到了提升,眼看着甩开了匈奴人,霍去病主动降低马速,以长途行军的速度向受降城奔走。   这是不打算修整的态度。   从这里到受降城骑马也最少需要两天,如果以这样的速度前进,三天之后就会回到受降城。   “来的匈奴人出自浑邪王部。”霍去病回答的非常肯定。   “你之所以想要出来抢劫各国使者,不会就是为了把浑邪王吸引过来吧?”   云琅吐掉嘴里的沙子大声问道。   “谁能预料会出这种事,不过呢,能逼迫浑邪王跟我们打一场攻城战,我觉得是一件好事!”   一路上不停地在战马背上跳跃,云琅几乎要崩溃了,而随着时间推进,换马的频率也越来越快。   在马不停蹄的狂奔了四个时辰之后,霍去病终于勒住了缰绳,下令修整两个时辰。   云琅从汗津津的游春马背上滚下来,大腿内侧就传来一阵几乎让他昏厥过去的痛感。   他知道,自己的骑马技术依旧不过关,这是军司马这个职位给他带来的噩梦。   平时骑射很少参加,当别的骑兵大腿内侧早就磨出厚厚的茧子,两条腿正在坚定的向罗圈腿发展的时候,他的皮肤依旧细腻,宛如处子,这时候,连续纵马狂奔了四个时辰,大腿内侧应该是皮开肉绽的下场。 第一百零一章 远足   身为军司马,云琅只能关心将士们的体力以及士气。   因此他拖着两条腿艰难的在军士群中问东问西,即便两条腿疼痛的早就失去了知觉,他的脸上还要带着笑容,向将士们传达必胜的信息。   霍去病跟李敢赵破奴围在一起商量眼前的局面,云琅却已经下令将士们快点开火,哪怕是烧一锅热汤,也能给疲惫的将士们极大的安慰。   意志在这个时候非常的管用,连续用意志控制身体超过四个时辰之后,肉体上的痛苦就不是那么难熬了。   总归是要疼,流泪它也会疼,笑着它也会疼,云琅坚决的选择了笑着面对。   所有的将士们都倒在地上,身子底下铺着一层薄薄的毛毯,才不过几个呼吸的时间,就已经有人呼呼大睡。   云琅艰难的将一锅汤放在霍去病,李敢,赵破奴身边,锅里漂着大块的干饼子,如今,它们吸满了滚烫的肉汤,是最好的补充精力的好东西。   “我们将抢劫的战场放在远离受降城的位置看来是对的,攻打城池对匈奴人来说不是一个好选择,如果可能,他们更加愿意在野战中杀死我们。”   “能否留下少许精锐伏击一下匈奴人,让他们有所顾虑不敢轻易全力追赶。”   “不!”   霍去病干脆的拒绝了赵破奴的意见。   “我们只有五百人,这一点匈奴人已经知道了,即便是全军留下伏击匈奴人,匈奴人也是喜闻乐见的。   只要我们被匈奴人缠住,一旦他们的大军包围了我们,我们基本上就没有活路。   趁着现在跳出了匈奴人的包围圈,我们要做的就是用最快的速度赶回受降城做好应对的准备。   论到野战,我们的骑术不如匈奴人这是显而易见的,即便是有新式鞍具跟双边马镫,马蹄铁,也无法弥补我们在人数上比对太少这一缺憾。   与其艰难的在野战中杀死零零散散的几个匈奴人,不如依靠城墙大批量的杀死匈奴人,这样还能减少我们的伤亡。   现在不要再多想,就按照我们刚才制定的行军路线行事,吃饱了之后就小睡片刻,我们需要连夜离开。”   霍去病吩咐完毕之后,就狼吞虎咽了一阵子,然后把嘴巴上的油胡乱擦一下,倒头就睡。   李敢,赵破奴也如法施为。   原本已经极度困倦的云琅也很想睡一会,现在发现他们三个已经睡觉了,他只好强打精神负责看护这群已经睡着的军汉。   翻看斥候传回来的消息,很容易就发现,左边的敌人已经与背后的敌人合流了。   而且就在距离他们身后不到四十里的地方,如果骑兵全速狂奔的话,半个时辰就会追到。   很可惜,让骑兵全速狂奔四十里,再抵达战场,对骑兵来说将是一场噩梦。   毕竟,他们胯下的不是钢铁机器,而是有血有肉的战马。   即便是从小在马背上生活的匈奴人也不成。   一骑双马只适用于小股军队,如骑都尉这个规模的军队,如果大规模的装备,即便是以养马为业的匈奴人也装备不起。   并非所有的匈奴人都是养马的,相对来说,养牛羊的,要比养马的牧民多的多。   也不是所有的牧人都有战马骑乘,部族中,只有最彪悍的战士才能拥有一匹真正的战马。   即便是如此,匈奴人依旧紧紧的咬在后面,看样子他们准备追逐骑都尉大军一直到受降城。   呼噜声此起彼伏,云琅却莫名其妙的感到安心。   看着马夫给战马喂水,喂精饲料,云琅也起身,开始给游春马跟枣骝马梳毛。   这个动作能舒缓战马的心情,因此,当云琅给两匹马洗涮完毕,看着它们大口的嚼着豆子,心情也不由得变得非常好。   的确,没有比这更好的了,毕竟,敌人正在后面追过来准备在城下受死。   在受降城这个投石机不虞弹药的环境下作战,来的敌人越多,战死的也就会越多。   云琅还没有从美梦幻想中走出来,又看见斥候从远处狂奔而至,他恨恨的对守在身边的传令兵道:“敲锣,别睡了。”   第二次跨上战马也比第一次艰难的太多了,匈奴人就在后面不远处。   也不见有谁抱怨,大军又开始启程了。   霍去病在前,李敢居中,赵破奴守在最后,至于云琅早就窜到最前面去了。   平日里很胆大的一个人,如今让他走在最后面,他总觉得后背凉嗖嗖的。   眼看着太阳落在了地平线以下,大军依旧得不到歇息。   一轮上弦月挂在半空的时候,大军中除过马蹄声,以及战马打响鼻的声音,再无杂音。   远处有野狼的哀嚎,只是距离实在是太远,以至于听得不是很清楚。   后面的天空呈暗红色,那是匈奴人的火把照亮了天空。   前方一片漆黑,后方又有强敌追赶,云琅很难形容自己现在是个什么感受。   战马甚至不用催动,它就自动的随着马队前进。   天亮的时候,就看见了大河。   此时的云琅极度的怀念家里的那些船,如果有船,他可以从这里上船,然后顺流而下,估计睡一觉的功夫,就能抵达受降城。   战马来到河边低头饮水,斥候来报,匈奴人终于停止了追击,在六十里以外的地方扎营了。   一夜没睡,再加上之前的那场鏖战,似乎对霍去病没有什么影响,他矫健的跳上战马,只是挥挥手,大军就沿着大河向下游走去。   烽火已经点燃,留置在河边烽燧里的军卒已经退回了受降城,大河边上,一道道黑色的烟柱直冲云霄,烟柱尽头就是受降城。   云琅遗憾的看着已经平整好的土地,叹口气对霍去病道:“这一季的耕种算是泡汤了。”   赵破奴凑过来笑道:“春天可不仅仅是农耕的时候,对匈奴人来说也极为重要。牛羊需要育肥,战马需要贴膘,牛羊的繁育,战马的繁育也在这个时候就要做好准备。一旦损伤,影响的可不是一年两年的收成,一季荒废,五季弥补可不是白说的。”   云琅马上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瞅着赵破奴道:“难道说,浑邪王的战意并没有那么浓烈?”   “去年对匈奴人来说是一个不错的年份,春雨,夏雨,秋雨都不错,导致牧草长势很好,加上冬日里又没有出现白灾,最难得的是去年冬日里西边不算冷,冬天没有死多少牛羊,只要春日里牛羊肯吃草,今年的日子就会非常的好过。这样的日子,谁愿意离开牛羊群去打仗?估计浑邪王也是抱着一战功成的态度来对付我受降城的,否则不会在这个时候动用这么多将士的。”   霍去病看了赵破奴一眼道:“别这么告诉将士们,狮子搏兔也要全力以赴,不可大意。”   不知不觉受降城已经近在眼前,城头上旗番招展,自从骑都尉将士出现在城头瞭望哨的视野内,城头上就传来沉闷的战鼓声。   硕大的谢字将旗竖在城头,城头上烟雾缭绕,看样子滚木礌石,金汁铅水已经准备妥当了。   谢宁得意洋洋的站在城头,瞅着疲惫的骑都尉诸军大吼道:“来将通名!”   即便是李敢,也被长补跋涉折磨的没多少力气了,抬头看着盔明甲亮的谢宁道:“通你娘的名,快给耶耶开门!”   谢宁郑重其事的挥舞一下旗子,然后,沉重的吊桥就被放了下来,一队军卒从城门洞子里涌出来,搬开了放置在城门外面的拒马,弄出一条通路。   城池下面的壕沟里居然有不少的尸体,不是匈奴人的,看衣着更像是羌人。 第一零二章 准备迎接解放的羌人   “郭解押送羌人奴隶回城的时候,狼烟起来了,那些羌人奴隶就暴动了,结果,被郭解带领的羌人猎夫给杀了。”   谢宁见云琅的眉头皱的厉害,就连忙解释一下。   “让郭解带人把尸体清理走,他可以杀那些羌人,却不能让城里的羌人看见这么些羌人尸体,这会很容易造成兔死狐悲之感,对我们治理受降城不利。”   云琅吩咐一声,就随着大队进了城。   野蛮是一种手段,却不能成为常态,更不能公之于众,必须要保持汉人在羌人心中比较高尚的形象,如此,才能成为羌人效仿的目标,最后达到同化的目的。   回到房间的云琅,心安理得的接受了苏稚的治疗,虽然受伤的位置比较尴尬。   苏稚是一个合格的医生,如果平日里这样接触,她必然会害羞。   只是,当她站在一个医者的立场之后,立刻就没有了什么羞涩感,云琅看着苏稚熟练地清理溃烂的皮肤,用柳枝水清洗伤口,手法已经非常的熟练了。   这种伤口是不能包扎的,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暴露在空气中,好尽快的晾干伤口,让皮肤结痂。   “全军似乎只有我一个人骑马骑的如此狼狈。”云琅为了缓解自己的尴尬,没话找话。   “不要盖上毯子。”   苏稚扯掉了云琅刚刚盖好的毯子。   这句话非常的具有歧义,云琅的脑子自然能够分辨出这句话的真正含义,他的身体却非常愚昧的起了反应……   “匈奴人没来,你就这样好好地躺着,不要胡思乱想,虽然何愁有已经走了,我们却更加应该恪守规矩,一且等回到长安之后再说。”   苏稚毕竟是一个少女,看到恶行恶相的云琅,转过头轻声道。   “你说匈奴人没来?”云琅努力的将思绪放在军国大事上,他的手却已经摸到了苏稚的腰上。   苏稚的腰身温热,就在云琅的手考虑要不要探进深衣的时候,面红耳赤的苏稚一下子就从卧榻上弹起来,端着装满药物的木盘匆匆的出去了。   云琅遗憾的瞅瞅左手,放在鼻端轻嗅一下,就大声的呼喊刘二进来,匈奴人为什么没有来,这真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匈奴人停在六十里外没有动弹,将军已经加派了斥候严密监视,总之,看将军的意思,我们是不会出去的,您就好好地养伤。”   刘二笑眯眯的回答道,他很喜欢看见苏稚小脸红红的从主人屋子里出去,这说明,云家马上就要迎来一位女主人了。   他想成为刘婆,梁翁那样的云氏家臣,而不仅仅是一个家将头目。   只有云氏这个家族变的很大,主人才会考虑扩大家臣群体,至于任何将家族变大,刘二认为除了让主人多生一些孩子之外,别无他法。   “再叫几个人来,把我抬上城头。”   云琅尽管瞌睡的要死,这个时候,还是留在城头比较好,哪怕在城门楼子里睡觉,也好躺在床上。   被刘二放在椅子上,四个家将就抬着云琅上了城头。   霍去病正坐在城门楼子中间,脑袋靠在椅子背上,双眼却没有离开城门前方。   见云琅进来了,就笑道:“人家不上当啊!”   云琅回头看看空旷的原野摇头道:“匈奴人没有跟我们在城池下死磕的习惯,攻城对他们来说太难了。”   “刚才郭解来告诉我,羌人听说匈奴人来了,很多人都带着牛羊去投奔匈奴了。城里的羌人也惴惴不安。”   云琅痛苦的在脑门上捶一下道:“看样子匈奴人有攻城人选了。”   霍去病喝了一口茶水道:“是啊,羌人以为可以借助匈奴人的力量把我们驱赶走,他们就能重新获得这片肥沃的土地,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   云琅点头道:“驱虎吞狼之计不是这么玩的,看样子羌人可能会因为此战一阕不振!”   “你准备怎么应对城里的羌人?”   “这好办,第一天守城的时候,带十人上战场,每隔三天人手增加一倍,估计十天之后,就会有羌人帮助我们守城。”   “什么样的羌人?”   “那些对大汉统治最不满的人……”   霍去病仰天大笑道:“:这就是我为什么如此喜欢战争的原因,不论有天大的事情,在一场大战之后都会烟消云散。我们给匈奴人留足集结羌人的时间。”   云琅笑道:“难道不是因为我们不敢出城才导致这个结果的吗?”   霍去病瞪了云琅一眼,闭上眼睛假寐,毕竟,他也不是钢铁之躯,也需要休息。   有人帮着操劳了,云琅自然就要偷懒,重新被家将们抬回房间,才几个呼吸的时间,他就进入了梦乡。   当事情沿着最坏的设想发展的时候,这时候就会形成雪崩效应,任何预料中的坏事情就会一一出现。   一连三天,匈奴人依旧按兵不动,而斥候传来的消息却非常的糟糕,真有大批的羌人携家带口的向匈奴人的营地靠拢,去支援他们昔日的主人。   城里的羌人也没了往日的安闲,即便是那些跟随云琅学习编制的妇人们,也不太来军营了。   昔日那些绵羊一样的羌人,看到街上的汉军,眼中也开始有了恨意。   “匈奴人来了,不是来帮助你们的,而是来杀光你们男人的,抢光你们女人的,烧光你们房子的……   将军有令,你们可以推选一些人上城墙去看看真实的场景,不要被匈奴人骗了,更不要被匈奴人利用了……   你们留在城外的族人……已经完蛋了,他们的牛羊被抢走了,他们的妻女成为了匈奴人的财富,他们的牛羊早就成了匈奴人的口中食……   你们的头人巴度的脑壳已经被浑邪王制作成了酒杯,上面镶满了黄金,宝石……   想想吧,汉人是如何对待你们的,再想想昔日匈奴是怎么对待你们的……   如果有人当我说的话是放屁,那就大胆的去城墙看看,看看你们的族人是如何被匈奴人逼迫着攻城的。   是如何被强大的汉军杀死在城下的。   浑邪王的屠城令已经颁布了……你们准备跪下来等着被匈奴人砍死,还是准备反抗一下?   自己去想,自己去看,给自己一个不当傻蛋的机会……”   胥吏们提着木头喇叭,一遍又一遍的在空荡荡的街道上喊话。   他不知道军司马为何要他们做这样的事情,也不明白这样造匈奴人的谣言是为了什么,只知道按照军令上的要求,没人每天把这样的话在不同的地方喊一遍。   “没什么用处啊。”   李敢刚刚巡视完城池,坐在云琅对面抱怨。   “现在自然没什么用处,等他们见识了匈奴人是如何驱赶羌人进攻的,他们就会想起这些话。”   赵破奴幽幽的道:“我以前被匈奴人捉住过,被他们当成奴隶驱使作战过。手里只有木棍,木棒,石块,作为第一波杀向敌阵的队伍,唯一的作用就消耗一下敌军的羽箭。我当年如果不是侥幸捡了一块木板,早就死在军阵上了。”   霍去病笑道:“驱使民夫攻城,远比野战残酷一百倍,被派去攻城的民夫,几乎十死无生!”   云琅环视了一下三个人压低了声音道:“仁慈不得啊!”   霍去病嗤的笑了一声道:“胆敢进攻我城池的人,就是敌人,对他们何来仁慈可言。”   云琅摇摇头道:“不是你这么想的,至少在这些人进入武器攻击范围之内,还是要劝说一下的,劝说他们回去,不要攻城,攻城只是死路一条。”   赵破奴像看傻子一样的看着云琅道:“他们背后一定会有执法队威逼的,不前进,就是死!”   云琅恶狠狠地瞪了赵破奴一眼道:“这关我屁事!” 第一零三章 立场的重要性   立场在很多时候决定了一个人的做事情的方式。   所谓尔之恶魔,我之天使,就是站在两个不同的立场上对同一个人同一件事得出的不同的解释。   在很久以前,云琅还是一个快乐的大学生的时候,因为他从不参与社会活动,从不参与任何有利于他人唯独对自己没什么好处的活动就被教授批判,说他是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脑袋上顶着这个名头,在学校里的混的简直是神憎鬼厌。   云琅不是很在乎。   毕竟自己还有一大群带着各种穷酸怪样的可爱弟妹们要养活,哪有力气惠及他人?   为此,他连军训时期卖卫生巾的事情都干,还有什么事情能让他脸红?   为了报生活补助跟奖学金,他勇猛的用拳头砸在另一个有同样需要人的鼻子上。   虽然最后他得到了两千多块的补助,却被那个挨揍的同学带着一屋子的同伴揍得更惨。   即便是如此,当奖学金到手的时候,他依旧觉得很值,至少,他用三轮车拖着一百元一袋的便宜大米回孤儿院的时候,嬷嬷跟傻啦吧唧的弟妹们笑的很开心。   进入学校的第一天,他就要求学校对他出自孤儿院这事一定要保密,因此,直到他毕业,他的同学们也仅仅知道云琅是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而不知道他是一个孤儿。   坑,蒙,拐,骗的事情他样样干过,只要不偷不抢,不跪地祈求,云琅就认为自己拿到的每一分钱都是他娘的血汗钱。   生活啊……有时会把一个人的道德水准降到一个低的令人吃惊的地步……   那个时候,云琅的双脚坚定的站在孤儿院的立场上,任何对孤儿院有敌意或者不好的人,都是他的仇人,恨不得杀之而后快。   只是一场灾祸,让他的孤儿院消失了……   来到大汉之后,因为太宰的关系,他的双脚又坚定的站在太宰的立场上,任何对太宰不利的人与事,同样对他也是不利的。   只可惜,太宰死了……跟他的立场一起被埋葬在黝黑的始皇陵里面了。   现在,对他最亲厚的就是大汉,云琅是一个忠诚的人,觉得自己应该站在大汉的立场上说话。   或许,在这一点上,他比所有人都坚定。   受降城外的青草彻底的从土地里钻出来了,油油的在春风中摇晃。   燕子在平坦的土地地上低低的飞过,一遍遍的催促懒惰的人们应该播种了。   地平线的那头有黑黑的狼烟升起,不久,云琅就看到大队的斥候不断地从远处回到了受降城。   这时候,只有最精锐的斥候才能留在野外跟匈奴游骑周旋。   当匈奴人从地平线上出现的时候,即便是稳重如泰山的霍去病也睁大了眼睛,且战意勃发!   “羌人居然这么多啊……”   云琅有些感慨。   走在最前面的就是一排排的羌人,他们手里握着各种各样的武器坚定的走在最前面,像一个个慷慨赴死的战士多过像一群被人逼迫的牛羊。   十个被选出来的德高望重的羌人面容激动,站在城墙上颇有些睥睨四方的感觉。   霍去病最讨厌敌人在攻城之前还要乌七八糟的说一堆废话,因此,他表现得更像是一个匈奴人,亲自操持床弩,将唧唧歪歪的使者碎尸!   然后,就听一个大嗓门的使者远远地朝城墙上大吼:“杀进城池,鸡犬不留!”   听到匈奴人这样喊,云琅笑眯眯的对那些羌人代表笑道:“你们死定了!匈奴人以为你们已经投降大汉了,羌人以为你们早就抛弃了他们,还跟汉人混在一起抓他们回城当奴隶。所以说,你们死定了!”   一个羌人大汉撇嘴道:“你们也没有什么活路!”   云琅哈哈笑道:“你难道没有发现,这几天我们已经把金银细软用羊皮筏子送到大河对岸去了么?”   “你们要跑?”羌人大汉怒道。   “这里已经是我大汉的地盘,自然是要抵挡一下的,万一抵挡不住,我们只好全军跑路了,等匈奴人进城之后杀光你们,我们会再回来,你也清楚,匈奴人就不会守城……迟早会走的。城池还是我们的城池,这不会有什么改变。”   羌人大汉看着云琅道:“你就不怕我们造反?”   云琅淡淡一笑,鄙夷的道:“你们造过一次反了,你们还吊死了好多自己人。”   “那是你下令吊死的!”   “错了,我只下令平叛,平叛结束之后,你们自己怒火难平,把捉到的好多奴隶吊死了。现在乖乖的站在城墙上看看,你昔日的族人们是如何攻城的,看看他们会不会因为你们是羌人就给你们留一条活路。”   “松开锁链!”羌人大汉自知不妙,他忽然发现,他的手脚已经被别人固定在了城墙上。   云琅嘿嘿笑着准备离开,拍拍羌人的肩膀道:“如果大战之后还没死,我请你喝酒!”   云琅对那些羌人的怒吼充耳不闻,来到霍去病的身边叹息一声道:“他们还是不习惯被汉人统治!”   霍去病整理着弩弓头都不回的道:“打一仗就好了。”   云琅只能无奈的耸耸肩膀,这虽然不是最好的办法,却应该是最有效的法子。   匈奴人的骑兵在一箭之地外面来回奔驰,偶尔还会向城投射箭,都是能发出尖啸的鸣镝,每一处鸣镝所指的方向,其实就是汉军守卫最严密的地方。   低沉的号角声响起,原本坐在地上的羌人步卒开始前进,这一次云琅看的很清楚,没有人驱赶他们,完全是他们自愿向城池发起的进攻。   “郭解他们在城外干的事情应该非常的过分!”云琅看了郭解一眼,郭解的身体立刻就有些颤抖。   霍去病摇头道:“他是领了我的军令去城外公干的,不管他做出了什么样的事情,羌人只要来找我就好。”   云琅很明显的看到郭解精神一振,握着剑柄的手愈发的有力。   跟着一个敢承担责任的老大,会极大地提高士气,云琅再一次从霍去病的身上学到了为将的一个特质。   “羌人弟兄们,你们赶紧退回去,我家将军有令,都是羌人,我们不自相残杀,快退回去,你们会死掉的。”   “羌人弟兄们,你们难道忘记了匈奴人是如何的残暴吗?跟着他们没有好日子过,趁着我们还能忍耐得住,快快离开吧,去草原上放牧,去农田里耕作,过自己的日子去吧,这场战争是大汉跟匈奴人的战争,与你们无关!”   “羌人兄弟们……走啊,别逼着我们伤害你们……走啊,想想你们的妻儿,想想你们的白发双亲……快走,我们帮你阻拦匈奴人……”   不论城头如何嘶喊,城下的羌人前进的脚步依旧坚定不移,这些话似乎没有起到作用,反而让他们更加的愤怒。   胥吏们嘶喊的极为卖力,喇叭的口子并没有冲着城外,而是面向城内……   对城里人来说,这些话已经喊了很多天了……只是今天再听到,让他们心里起了另外一种涟漪。   “这些话真是恶心啊——”   赵破奴捂着耳朵对李敢道。   “相信阿琅,他从来都不做无用功,如果这些话能让城里的羌人安分一些,刺耳一点也没什么。”   霍去病对这些噪音充耳不闻,眼睛盯着战场上早就设立好的界标,只要最后一队羌人的脚步踏过界标,就该是射声营发威的时候。   谢宁同样紧紧的盯着那些不起眼的界标,当羌人的大队已经快到城下了,谢宁长处一口气大喊道:“全体都有,界标一,速射,三发!” 第一零四章 战场是最好的粘合剂   箭雨从云琅的身后腾空而起,同样带着尖啸声划过一个优美的弧度,而后就从半空俯冲而下,宛如嗜血的恶魔……   那支被仇恨组织起来的羌人军队,立刻就有齐刷刷的一块倒在了地上……   弩箭作为最犀利的杀人武器,从他诞生的那一刻起,就从没有让使用它的人失望过。   从高空带着惯性俯冲下的弩箭,势大力沉,并非是简单的木盾所能对抗的,只要木盾组成的盾阵有丝毫的漏洞,它们就会凶狠的钻进去,先是毁掉一个点,然后就是一大片,最终覆盖全部。   防守从来就不是草原民族的长项,事实上,它们更加善于进攻……   箭雨刚刚过去,早就准备好的匈奴骑兵就呼啸而至,由一根根粗大的树木修剪成的独角梯子,被那些矫健的骑兵提在手上,排成密集的队形,向城头扑拉过来。   与此同时,城头的投石机已经做好了完全的准备,当匈奴人将将把梯子丢在城前准备回转的时候,天空中忽然暗了下来,数千块人头大小的鹅卵石就铺天盖地的砸了下来。   这东西静静的躺在河边的时候看起来甚至有些可爱,一旦被投石机丢上半空,旋转着,碰撞着从头顶砸在来的时候就一点都不可爱了。   木盾在鹅卵石的倾轧下瞬间碎裂,砸碎了木盾,顺便将木盾后面的羌人也砸成肉泥。   一匹正准备昂嘶一声的战马,它的头颅忽然间就不见了,原地爆起一片血雾,而骑在战马上的骑兵,上半个身躯已经消失了,只留下两条腿依旧挂在马背上……   此时的鹅卵石,被投石机添加了动能,自己在半空产生势能在重力加速度的作用下几乎是无敌的。   战马的脊梁被砸断,马上的骑士摔倒在地上,来不及起身又被一匹死马将他覆盖。   一场石弹雨彻底的让羌人的复仇之心化作了无穷的恐惧,没有人再有向前的勇气,发一声喊,就全军溃散。   不等他们后退到安全的地方,凶恶的匈奴骑兵就用战马撞倒了他们,然后从他们的身体上蛮横的踩踏而过。   “不准回去,进攻,进攻,拿起梯子进攻……”匈奴裨将挥刀砍倒一个羌人,大声的喝令羌人继续进攻!   慌乱的羌人如同一群无头的苍蝇,在战场上四处奔跑,却总是被匈奴骑兵一一的驱赶回来,然后绝望的呐喊一声,继续向城头进攻。   弩箭开始俯射了,这一次不再是无目的的漫射,而是开始精准的狙杀。   羌人的狼牙箭落在甲士的铠甲上,胡乱蹦跶一下,就跌落在地上,只有一些聪明的羌人才会从地上捡拾汉军的弩箭再射回来。   只可惜以他们手中木弓的力量,带动这样沉重的羽箭是非常有问题的,一大部分飞到半路就无力地坠地,另一部分弩箭因为重力的关系绷断了弓弦……   “我的眼睛……”   一个刚刚爬上梯子的羌人抬头的时候,发现有一个瓶子炸开了,然后瓶子里就崩散出大蓬的白色粉末,让他的眼睛如同油煎。   不等他抬手去揉眼睛,一根粗大的木头从城头被推落下来沿着独脚梯子迅速的砸落,将这个羌人以及他的同伴一起砸进了壕沟……   投石机依旧在向天空投掷石块,后续的羌人依旧杂乱无章,混在羌人群中的匈奴人声嘶力竭的大吼:“快走,快走,走到城下就不挨石头了!”   攒足了勇气的羌人哭喊着忘记了对死亡的恐惧,哇哇大叫着一波又一波的向城墙涌过来。   霍去病如同一头威风凛凛的雄狮,在城头来回踱步,即便是被羌人或者匈奴人的羽箭围剿,也毫不畏惧。   握在手里的铁盾不时的轻轻地挥舞两下,他的铁盾上已经扎满了羽箭,每一支箭都深深地钉在铁盾上。   一颗拳头大小的飞蝗石重重的击打在霍去病的铁盾上,发出一声闷响,然后他就被亲兵们用巨盾包围了起来。   同样在亲兵巨盾包围中的云琅悠闲地喝着茶,他的视线可不在城外,而是紧紧的盯着城内。   好多羌人从自家走出来,茫然的站在街道上,他们已经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城上的那十个羌人死了没有?”   云琅问刘二。   刚刚去看过那些人的刘二笑道:“有两个中了十余箭还没断气,老奴就帮着把箭往深了捅了捅,现在全死了。”   “那就把尸体搬下来,告诉这些人,这十位猛士是力战而死的。”   刘二答应一声,就带着一队军卒上了城墙。   不大功夫,十具尸体就整齐的摆在云琅的面前。   羌人逐渐围拢了过来,云琅叹口气道:“全部都是胸口中箭,是真猛士!”   眼见一个妇人想要张嘴大哭,又猛地捂住了嘴巴,无声的哀泣。   云琅就对那个妇人道:“你丈夫?”   妇人点点头又摇摇头。   云琅这才想起夫妇这个概念还没有被羌人接受,他们现在不过是搭伴过日子而已。   总是换来换去的也没个定数。   “那就记住这个男人,他是为了保护你不受伤害而死的,其实,你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住他。”   云琅不胜唏嘘。   “匈奴人真的会杀光我们?”   一些面如土色的羌人问道。   “那就去城墙上看看,这些人以前未必喜欢我们汉人,为什么会力战而死呢?就是因为他们发现,不战斗只有死路一条!”   “我想去看看!”一个勇猛的羌人站了出来,他非常的怀疑云琅的说辞,觉得他说的话每一个字都不应该信!   “刘二,给他换上甲胄,你们看护好他,别让他再被城外的人给杀了。”   云琅一句解释的话都没有,就让刘二付诸行动。   愿意一起上城墙的羌人有三个,穿上汉军的甲胄之后,就在刘二的看护下准备上城。   刘二临走时看了云琅一眼,见主人若有若无的摇摇头,就把头盔扣在一个羌人的脑袋上道:“这样才安全!”   城头上的战斗已经进入了白热化。   被死亡逼迫的已经失去理智的羌人,冒着箭雨,石弹,在城池前面疯狂的前进,一旦一架梯子搭建好了,就有羌人红着眼睛留着口水奋力的向上攀爬,然后被石块或者灰瓶,砸下来,一些运气不好的会被滚烫的金汁兜头浇下,然后发出一声不似人类的惨叫,捂着脑袋从高处跌落。   “杀光汉人,屠城!”这是最早的羌人口号,随着战事进行的越发的激烈,口号就简化成了——屠城!   城头箭如飞蝗……汉军在箭雨中继续作业,很多动作根本就不用通过大脑,身体就会自动做出反应。   汉军作战勇猛,即便是李敢,赵破奴,谢宁也全部投入了战斗,这就是人数少的缺点。   守城的器具多得是,尤其是鹅卵石更是堆积如山,只是因为人数稀少,一个军卒就要负责防守很大的一片区域,这就给守城带来了难度。   羌人汉子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的厮杀场面,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看着一个留着口水已经发疯了的羌人快要爬上城头了。   他居然木然的举起一块石头,狠狠地向那个同族人的脑袋砸了下去。   那个发疯的羌人脑袋被石头砸的稀巴烂,无力地松开抓着梯子的手,栽下城头。   “杀,杀,杀光他们,他们会杀死我们的!”汉子砸死一个同伴之后脸色苍白的向其余两个羌人解释。   其余两个羌人也是一脸的惊恐,因为在他们的面前又有敌人快要爬上来了。   他们呐喊一声,不约而同的举起石块,重重的砸了下去! 第一零五章 战略跟战术   城里的羌人参与战斗的速度比云琅预料的要快,也比云浪预料的还要坚决的多。   夕阳西下,早春的黄昏凄美无比,如果不是还有遍地的死尸,袅袅上升的战火,以及各种战争物资带来的恶臭,在这样的傍晚,应该是农夫牵着耕牛荷锄而归的好时候。   城外的羌人死伤惨重,城里的羌人也同样受创不轻。   最危急的时候,百十个羌人冲上了城头,却被汉军以及守城的羌人用巨盾推着又从城头栽下去了。   云琅在放羌人上城头的时候非常的具有技巧性,开始只有三个,后来扩大到了十几个,到最后,一次性的放上去了两百个,如今,剩下的羌人,不足一百。   卧倒在血泊里的守城将士如今很难分的清楚谁是谁,血污,汗渍,烟灰遮蔽了每一个人的本来面目。   强悍的军卒抓着干饼子咬,疲惫的守城羌人同样抓着干饼子咬,他们喝一个水壶里的水,吃一个箩筐里面的面饼,似乎看不出有多少区别。   云琅却看得很清楚……   不远处的射声营一直在关注着那些没有穿铠甲的羌人,只要他们有任何的异动,不用云琅下令,弩箭就会先招呼到他们的身上。   昨日,今日,以及今后的三五十万日,民族主义还都是当令的食品,不认同自己的民族只有做异族之奴。   同理,一个民族国家的荣誉,也无可取舍,它会像太阳一样,你非被照射到不可。   没有什么便宜是能白白得到的,没有为这个民族抛头颅洒热血过,就没有资格享受即将到的无上荣光。   很多时候,霍去病说的都是金玉良言,虽然执行起来比较混账,一般会杀敌一万自损三千。   可以一旦到了别无选择的时候,战争,也不是不可以选。   战场上还有无数的伤兵被匈奴人抛在战场上苟延残喘,或许经过夜色笼罩之后,死神就会把他们一一带走。   歇古是羌人中不多的好汉,今日,就是他率先登上城头,在他还没有来得及欢呼的时候,又被一面面的巨盾推着从城墙上掉了下来。   他的两条腿摔断了,一只手臂也折断了,这是摔跟砸造成的后果。   当城头上掉下来同伴一个接一个的砸在身上,他几乎觉得自己就要死了,结果,当他清醒之后,欢喜的发现自己没有死,那些趴在他身体上的死人代替他接受了汉军的弩箭与鹅卵石。   歇古左右看看,没有看见勇猛的阿古柏,自从上了战场之后,他就没有见过勇猛的阿古柏。   他只看见了很多熟悉的面孔……   这些人都是他跟阿古柏从荒原上找到的,并且说服他们来到这里的,现在,全死了。   汉人就是荒原上的饿狼,他们比匈奴人还要残暴一万倍,匈奴人只是想要羌人的牛羊,粮食,女人,汉人却什么都要,抢走了羌人的牛羊,粮食孩子还不知足,他们还要羌人自己,要让所有的羌人都成为他们的奴隶,为他们劳作至死。   这样的事情,在荒原上已经发生过很多次了,歇古自己就是因为看到了被杀死的羌人尸体,被烧毁的帐篷,房屋,才会义无反顾的加入匈奴人的军队,与汉人拼命。   可赖的尸体就趴在他的头顶,在高高的尸体堆的最上端,可能是因为快要死去的缘故,血水正顺着他的指尖一滴滴的落在歇古的嘴上。   焦渴难耐的歇古不由自主的将这些血水吞了下去……   还没有解渴,血水就凝固在可赖的指尖上,他应该已经死了。   歇古从未像现在这样悲伤过,他知道自己马上就要死了,因为汉军打开了城门,一队队的军卒走出城门,正在检查尸体……   “这有一个没死的!”一个年轻的汉军的脸出现在歇古的头顶。   歇古剧烈的挣扎起来,他很想用自己那只还能动的右手抓到什么东西来反抗一下,结果,他的手只抓到了一顶属于羌人的皮帽。   年轻的汉军,应该真的很年轻,眼中还有属于少年人的童真,见歇古挣扎起来,他被吓了一条,直到歇古挥舞着皮帽的样子把他逗笑了,这才松开了手里的长矛,抓着他的肩膀,将他从尸体堆里拖出来。   “这个傻瓜没死呢。”年轻的汉军继续大叫。   于是很快就有两个羌人赶着牛车来到了歇古身边,将他像丢麻袋一样的丢上牛车,然后继续在战场上游走。   “再这么打下去,羌人可能就没有男人了。”   云琅忧心忡忡。   霍去病咬着干饼子道:“找找总会有的。”   “不会有多少的,这个鬼地方战乱不绝,根本就不适合男人生长,长不大就会战死在战场上,还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打仗,为了谁在打仗。”   “你要干什么?”霍去病见云琅派出去的军卒正在救治那些受伤的羌人,就不解的问道。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自然是要和解啊!”   “跟谁和解?”   霍去病停下正要往嘴里送的干饼子问道。   “城里的羌人已经跟城外的羌人成了死敌,我自然是要让他们进行和解啊。”   “为什么?”   “因为受降城的位置太重要,我们需要人口,没有人口,谈论由受降城来供应戍边大军粮草这样的事情,岂不就成了一句空话?”   霍去病探手朝城下看看,只见羌人的尸体在城下堆积如山,并且从城下一直延伸到百丈以外,遂摇摇头道:“没希望了,还是杀掉来的干净些。”   云琅笑道:“确实不值得,不过呢,这是一个游戏,也是一次尝试,成功了没有太大的用处,失败了也没有什么严重的后果。   你根本就不知道这样好的实验对象有多么的难以遇到,如果成功,它不仅仅能给我们带来粮食,还能带来最重要的经验。   我对大汉击败匈奴毫不怀疑,在击败匈奴之后,我们就要与很多以前没有见过,打过交道的人兽交往。   这个时候,我们该用什么样的态度来面对他们呢?   很明显,一旦事到临头了再去想,就会很容易出现错误,与其这样,不如早早地做些准备。   这会让我大汉在跟异族人交往的时候有一个可以借鉴的现成例子。”   霍去病咬了一口干饼子无奈的摇摇头就不再说话了,他觉得云琅没有成功的可能。   就在刚才,他们还把羌人杀的人头滚滚的,血还没干呢,就要跟羌人说交朋友的事情,羌人需要愚笨到什么程度才会上当?   云琅知道霍去病心里在想些什么,也不做更多的解释,他觉得先把事情做了之后再说。   到时候让霍去病看效果是最好的说服方式。   羌人不能这样分裂,一旦真正成了对立的两面,汉人想要一个平安的受降城根本就不可能。   受降城最大的功效就是屯田。   军事作用实际上还在其次,拖垮大汉财政的并非是无休止的战争,而是供应战争所需的钱粮。   最让人伤心的是,从长安,关中将军粮,物资运送到草原上,损耗实在是太惊人了,一担粮食在关中可能只值三十个铜钱,可以,一担粮食运送到草原,边关之后,它的价值就变成了一百枚铜钱,如果还需要将物资随军队运送到草原深处,它的价值还会攀升。   就云琅亲自测算,多运送两百里,靡费就会翻倍,而且是在一百枚铜钱的基础上翻倍。   受降城就在草原深处,不论是进攻东边的匈奴王廷,还是进攻西边的浑邪王,日逐王所部,都不算很远。   因此,受降城多生产一担粮食,就等于关中多生产八担粮食,这中间的利益绝非简单的数字换算这么容易。   真正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   云琅甚至相信,刘彻之所以把何愁有这样的魔王送来受降城绝非监视他们几个年轻人这么简单。   而何愁有也绝对不是云琅见到的这般和善,能让曹襄尿裤子的人,要是如此简单,那也太小看何愁有了。   如果皇帝可以来到西北边陲,他一定不会放过观察受降城的,因为来不了,他才派遣了最可信任的人来替他看。   对受降城来说,出产粮食要比击败敌人更加的重要。   这两者,粮食属于战略层面的东西,而杀敌仅仅是战术层面的东西,孰轻孰重,云琅看的很清楚。 第一零六章 袭击(一)   大汉真的很大,尤其是当大汉人口只有区区四千万的时候,满大汉疆域充满了无人区与蛮荒,而且,即便是这些无人区与蛮荒之地,也远比西北的荒原要好无数倍。   因此,不论是皇帝还是百姓都对开疆拓土没有多少兴致,他们之所以要与匈奴死战,完全是为了保证国内百姓的平安。   这种想法是有历史根据的,即便是在蒙恬将匈奴人驱赶走之后,他也没有想着继续前进,而是带着民夫开始修建长城!   土地需要经营,才能真正属于自己,如果不修路,不移民,不建设,要那么多的土地做什么?   因此,云琅一心想要受降城这个地方一定要出产些什么东西,一定要让大汉人看到受降城有利可图,不论是商贾还是百姓才会自发地来到这里生活。   而受降城也会逐渐繁荣起来。   军城,对国家来说就是一个只有投入没有产出的地方,国力强盛的时候自然能够维系,国力一旦捉襟见肘,第一个被放弃的就是这些边城。   云琅想要改变一下目前的状况,就只能从小处着手。   歇古被牛车拉进了受降城,跟他挤在一起的是五六个动弹不得的羌人。   歇古不明白,这些汉人想要干什么,一群骨断筋折的人汉人拿来能做什么!   惊恐让这些羌人忘记了疼痛,眼看着城门就要关上了,一个断臂的羌人忽然大叫一声从牛车上跳了下来,快速向城外狂奔。   那个年轻的汉人军卒,扣动了弩机,歇古眼睁睁的看着那个羌人的胸口被射穿,软软的倒在地上。   “好好地活人不当,非要当死人……”   年轻的军卒自言自语了一声,就重新驱赶着牛车沿着石板街道向里走。   歇古听见城门关闭时发出的巨大碰撞声,他也想跑,却动弹不得。   遂认命的闭上了眼睛,准备迎接自己最终的命运。   城里的羌人麻木的瞅着牛车上的伤号,没有怜悯,也没有特殊的憎恶。   苏稚自然是伤兵营的老大,她双手插在大口袋里,看着一车车的伤号被牛车拉过来,就对跟在身后有志于学习大汉医术的羌人女子道:“按照我前些天教你们的法子治疗。”   然后就重新回到了营地里,那里还有更多的伤兵等待她治疗呢,没有时间照顾这些人。   歇古的手脚被打上夹板然后被丢进了一个木头笼子里,除了一张破旧的毯子,一个陶碗,就没有别的东西了。   他用唯一能动弹的手抓着栏杆,对笼子外面的那个妇人道:“会杀了我们么?”   正在低头干活的妇人抬头看了歇古一眼道:“我不跟你说话。”   歇古用衣袖擦拭一下满是血污的脸道:“我是羌人。”   妇人冷冰冰的道:“我也是!”   “我们要杀光汉人。”   妇人微微叹息一声,就重新低下头干活,不再回答。   歇古感受着伤口传来的剧痛,艰难的道:“给我一碗水。”   妇人默默地起身,抱着自己的木盆离开了。   歇古再次大声道:“给我一碗水!”   妇人的身影已经转过来街角,依旧充耳不闻。   木头笼子就被放置在街道上,街道上的羌人走来走去的似乎非常的忙碌,即便是羌人孩子,在好奇的看了一会伤号之后,也被大人领走了……   木头笼子上只有一个铁栓,并没有上锁,只要羌人愿意,就能打开木笼,把那些伤号救出来。   结果,整整三天过去了,除过那个妇人每日里定时定量的给他们送来一些清水跟食物之外,没有人愿意搭理这些伤号。   有些人家甚至还把装着伤号的木笼抬去了远处,因为这些人住在笼子里大小便,弄脏了他家门前的土地。   天亮的时候歇古陪着笑脸对那个妇人道:“我们是来救你们的,等我伤好了,又是一个好男儿。”   妇人隔着木栅栏将清水倒进歇古的碗里,冰冷的道:“你们是来杀我们的。”   歇古见妇人有了反应,立刻道:“你知道汉人是如何的凶恶么?他们在城外坏事干净,像你这样的美人儿,如果在城外,早就被抢走了。”   妇人对歇古的恭维话并不在意,看着歇古道:“抓羌人奴隶的人不是汉人,是赞所那些人干的,他们抓人回来是为了卖钱,汉人从来没有派人去抓人。”   “他们出钱就是不对!”   妇人冷笑一声道:“咱们羌人被买卖的时候还少了?我就是被男人从别的部族用三只羊换来的。”   “那是羌人……”   歇古的话还没有说完,妇人就很不小心的打翻了他的水碗,提着木桶去了下一个木笼。   “再给我一碗水!”   歇古大声喊道……   战争依旧在进行,投石机一次又一次的将巨大的石块投上天空,然后城外就传来一阵巨响,每当投石机发威的时候,喊杀声总会有片刻的停止。   当投石机完全安静下来之后,就预示着今天的战斗终于结束了。   天色变黑,匈奴人的营地燃起了巨大的篝火,霍去病的两只眼睛在闪闪发光,瞳孔中似乎也有火焰在燃烧。   一千骑兵,这是受降城能拿出的最大力量,剩下的一千步卒与五百骑兵将是最后守卫受降城的军事力量。   霍去病与赵破奴将要带领着一千骑兵去偷袭匈奴。   他们的战马背上,背着很多引火的东西,硫磺,火油,火箭,乃至磷火。   连续五天的苦战,终于让霍去病,云琅认识到,如果不击败匈奴人,这样的骚扰战就绝不会结束。   浑邪王非常的聪明,他知道派遣匈奴骑兵去攻城是一场可怕的灾难,所以,他就命令匈奴骑兵分散出去捕捉附近的羌人,氐人,让这些异族人组成军队去进攻受降城。   五天下来,骑都尉每日都会杀伤大量的羌人,氐人,而到了第二天,依旧有源源不断的羌人,氐人在草原上列阵,然后哭喊着向受降城扑过来。   这样的日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   等骑都尉把攻城的羌人,氐人全部杀光,自己也就精疲力竭了。   也就到了匈奴人一直期待的进攻时刻。   云琅不是很愿意让霍去病去偷袭浑邪王的军营,即便斥候回来禀报说浑邪王已经把一般的骑兵派出去抓人了,留在军营里的匈奴人依旧有六千人之多。   这是一场豪赌,如果赌赢了,匈奴人就会只撑不住败走,如果中了圈套,这一千骑兵能回来的人可能不会太多。   抬头看一下漆黑的天空,天气晴朗,满天星辰灿烂,只是月亮还有两个时辰才能升上来,算得上是一个最好的偷袭时机。   云琅拉住乌骓马的缰绳道:“你确定不会直接袭击匈奴大营?”   霍去病牵着乌骓马的另一边缰绳道:“我要袭击的是匈奴牧人大营,然后驱赶马群,牛群冲击匈奴大营,而后再彻底的搅乱匈奴阵营。”   云琅点点头道:“李敢已经带人去大河边清理匈奴哨探,只要他成功,你就能出发了。”   霍去病笑道:“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明日清晨你就知道战果了。”   说完话就牵着乌骓马在亲兵的护卫下,摸着黑沿着水寨踏上了大河岸边。   战马的蹄子上包裹着厚厚的羊毛毡,走在地上寂静无声,马嘴里的木棍也能保证不让战马随意嘶鸣。   将士身上也有一根同样的短棍,一旦抵达了战场,他们也是要叼着木棍,防止发声的。   随着战士们一个个的走出受降城,云琅的心也逐渐提到了嗓子眼上。   对云琅来说,偷袭从来都不是一个好主意。 第一零七章 袭击(二)   从西边走到东边一共需要两千三百七十七步!因为习惯的原因,从东边走到西边就要多走一步。   这就是正面城墙的长度,云琅已经测量过三遍了。   走的有些疲乏,他就来到正中间的箭楼上,坐在门槛上遥望三里外的匈奴大营。   距离城池最近的匈奴在一里开外,百十个匈奴人正围成一个大圈子烤肉吃。   风从匈奴人那里吹过,带来了他们的喧闹声,这让云琅有些安心,至少,匈奴人似乎还没有发现霍去病。   谢宁路过箭楼的时候,见云琅坐在那里,就跟着坐在云琅身边,一起瞅着匈奴大营发呆。   “马车准备好了没有?”   即便是云琅自己也能听出自己话语里的忐忑之意。   “准备好了,一百辆马车,每辆马车由两匹马拖拽,还有两百辆牛车……”   “伤兵转移的怎么样了?”   “苏稚做的很好,已经乘坐羊皮船过了河。”   “那就是说,我们已经没了后顾之忧了是不是?”   “郭解答应守城到最后时刻才会过河……”   “对他,不能指望太多,但愿他能做到。”   “阿琅,你为什么不考虑我们回城的事情?”   “如果我们真的出击了,就说明形势已经糟糕的无以复加,这时候只有两种结果,一种是我们全军战死,一种是击败匈奴人,不论是哪一种,我们都不用考虑回城的事情。”   谢宁抬头看看天空,夜色清凉如水,繁星点点,月亮还是没有出山。   谢宁的身子有些发抖,云琅知道这并非是恐惧,而是紧张造成的。   霍去病出征的时候,就没指望获得云琅的帮助,而云琅以为多做一点准备可以有备无患。   偷袭的军令是霍去病以将军的名义下达的,云琅不能反驳。   而支援的军令却是云琅在霍去病离开之后,以军司马的名义下达的,霍去病想要反对,也无从下手。   这就是一场严重的军事冒险,风险与收获同样巨大……   自从战国结束之后,战场上就再也没有什么天才横溢的将军了,以一人之力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于将倾的事情也不再有了。   随着一场大战僵持的时间越来越长,武器越来越先进,战争拼的已经是国力,已经是集体的力量了,没有雄厚国力支撑,即便是盖世名将,也没有办法迅速的打赢一场仗。   战争,从来都是强者欺负弱者的一个过程。   强者自然可以以逸待劳,最后以实力取胜,而弱者想要翻盘,就只能奇兵突出。   偷袭一般都是弱者的选择,而非强者的首选。   成则万事大吉,败则丧师辱国,没有第三种可能。   面临大事要有静气。   所以云琅强迫自己睡一会……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云琅在一声惊叫中醒来,汗水湿透了衣衫,整个人如同从水里捞出来的一般。   幸好谢宁已经走了,如果让他见到云琅此时的模样……   找来了一盆清水,狠狠地洗了一把脸,身上的汗渍黏黏的非常难受,他就干脆让刘二提来一些清水,兜头浇了下去,如此五六遍之后,狂跳的心才慢慢平复下来。   “几更天?”   “三更二点!”   云琅点点头换上了衣衫,也披挂好了铠甲,再一次来到箭楼上,俯视匈奴营地。   那里依旧静悄悄的,繁星般稠密的篝火逐渐变得稀少,那些在一里地之外烤肉吃的匈奴斥候,此时也停止了喧哗,裹着皮袄睡得香甜。   半轮残月从山巅后面升起,由于是下弦月,光辉不如满月时那么明亮。   这该是霍去病动手的时候了,匈奴人那里依旧没有动静。   再有四天就是朔日,此时的月亮在天空悬挂不了多久,最多五更天的时候,月亮就要落山了,到了那个时候,将是大地上最黑暗的时光。   狮子搏兔也要全力以赴,而这一次,霍去病却没有这样做,他选择了依靠一千人的力量来撼动匈奴大营。   郭解不知什么来到了云琅的身边,也不知道在黑暗里站立了多久。   “这一次我不再懦弱……”   “看你自己吧,恐惧这个东西来袭的时候,不是你想留下来就能留下来的。”   “曹侯把自己打晕了……”   “你不能用这一手,剩余的残兵还需要你带着他们回京呢。”   “司马,我们一定要出击么?防守下去也不错啊,我们有能力把匈奴人全部耗死在城头!”   “有人不喜欢,相比两败俱伤,他更加喜欢摧枯拉朽一般的击败敌人,而且,他有这个信心!”   “司马对他也充满了信心是吗?”   “是的,我从不怀疑他的决策,他天生就该是一位无敌的将军,青史也会留下他的名字。”   郭解叹息一声道:“我连司马迁这个文弱人也比不上。”   云琅愣了一下立刻道:“他没有过河?”   郭解摇摇头道:“他自己弄了一辆牛车,找了一身铠甲武器,还说要乘坐战车杀奴!”   “胡闹!”   郭解摇摇头道:“他可没有胡闹,他用绳子把自己绑在牛车上了,我想把他解下来,他就用长矛刺我。还说有机会上阵杀奴而退避三舍者,非人哉!”   云琅正要说什么,忽然看见黑暗中的匈奴营地突然冒起一股火焰,然后,就有如雷的马蹄声在远处响起,一条活龙突兀的出现在黑夜中,径直闯进了匈奴营地。   谢宁跑过来,语不成声的道:“开始了!”   云琅从箭楼走下来,用力的拥抱了一下郭解道:“我真的很希望能把我的勇气分你一点,不过,我要走了,看好家,我去去就回!”   “司马,我等你们……”郭解泣不成声。   云琅挥挥手就大笑着下了城楼。   云氏马车历来以坚固著称,云琅乘坐的这一辆也是如此,当四轮马车加上高高的挡板之后,就很自然的变成了一辆战车。   踩着凸出来的锋利轮轴,云琅上了马车,刘二奋力将轮轴向外拉扯一下,一柄锋利的铰刀就出现在了轮轴上,随着车轮转动,铰刀一旦开始旋转,就是一个阴险的杀器。   当城门完全打开之后,云琅长吸了一口气大声道:“跟紧我!”   刘二抖动一下挽马的缰绳,战车就轰隆隆的从石板路上驶出,一头冲进了无边的黑暗。   一里之地,在挽马的全力奔驰下,不过几个呼吸就来到了匈奴人面前。   此时,因为霍去病的进攻,匈奴斥候早就惊觉不对,一个个坐在马上迟疑不定,不知道应该回营还是该继续监视受降城。   云琅的战车带着一溜火星从黑暗中出现之后,这些匈奴骑兵狼嚎一声,就凶猛的向云琅扑了过来。   站在云琅身边的两名甲士,扣动了弩机,却因为战车的颠簸不知道飞去了那里。   幸好云琅战车后面的谢宁准确的将一枝弩箭送进了匈奴骑兵首领的胸口。   眼看着匈奴人的弯刀劈砍过来,云琅堪堪举起长矛准备抵挡,那个匈奴人却轰然倒地,他的战马前腿已经被前轮的铰刀粉碎,铜刀失去了准性,劈砍在护栏上,发出咯吱一声响,那个匈奴的身体连同战马一起被铰刀旋转着从中间一分为二,一溜鲜血飚落在云琅的铠甲上,出奇的腥臭!   呈扇面状的一百辆战车与百余骑兵相遇,这是骑兵的悲哀,战车这种从战争之初就出现的强大杀人机器,即便是已经被骑兵淘汰了,如今,在这片平坦的草原上,战车发挥出了他强悍的战力。 第一零八章 袭击(三)   战车从来就不是一个保险的战争堡垒。   再加上是在夜晚狂奔,看不清地面的情况,因此,当云琅的战车队伍将百十个匈奴骑兵碾成碎肉之后,他的战车也损失了四辆。   这些战车不是被敌人击毁的,而是自己翻掉的。   相比战马拖拽的战车,用牛拖拽的战车就要好得多,两百辆战车轰隆隆的从受降城追过来的时候,云琅的战车已经钻进了羌人,氐人休息的营地。   云琅手持长矛站在中间,在他的两侧有两位高大的家将手持长戈只要是靠近战车的敌人,一一被长戈斩首。   如果说第一批羌人,氐人,还有着强烈的同仇敌忾之心,后来的这些被匈奴人捉来的羌人氐人,见云琅的战车以排山倒海之势所向无敌,趁着匈奴人纷纷向前准备抵御汉军的时候,发一声喊,就逃进了茫茫夜色之中。   战车在平坦的营地里绕着圈子追逐,意图制造更大的混乱,让那些羌人,氐人能跑的更加干脆些。   原本,云琅想要驱赶这群人去冲击匈奴营地,好继续制造慌乱,现在,因为这些人的逃亡欲望,全部落空。   等牛车过来的时候,偌大的空地上只剩下一顶顶空帐篷,即便被点燃之后,也只是一队队的篝火,只能起到一点照明作用。   羌人,氐人营地后面就是匈奴人的营帐,就在云琅对羌人,氐人的营寨发起突然进攻的时候,匈奴人的营寨里已经是火光冲天。   “跟上,跟上,打散集结的奴贼!”赵破奴将火把狠狠的甩进一顶帐篷,扯着嗓子大叫。   想要在黑暗里分清楚敌我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于是,汉军都在脑门上缠了一圈白色的麻布,用来区分敌我。   不论赵破奴嘶喊的多么大声,跟随在他身后的将士还是越来越少,眼看战场已经混乱一片了,赵破奴哀嚎一声,也就不再理会,带着剩下的将士继续向浑邪王的王帐突击。   四面八法都是敌人……   李敢坚定的追随在霍去病的身后,为他抵挡来自后方的危险,他清楚地知道,只有击溃,或者杀掉浑邪王,这场战争才有胜利的可能。   好在最初的法子起作用了,汹涌的牛群,马群羊群冲进了匈奴营地,给他们造成了极大的混乱。   汉军突然袭击也是匈奴人所没有预料到的,因此,在突袭战的开始,汉军杀伤力大量的匈奴人。   如果这个时候退走,应该是一场前所未有的胜利。   霍去病并没有撤退的意思,他亲自带着亲兵在匈奴人群中横冲直撞,目标直指浑邪王的白色军帐。   一枝狼牙箭悄无声息的钻进了李敢的甲胄,李敢大叫一声,挥手砍死了与他对阵的匈奴人,转过头看的时候,才发现,就在距离他十步以外,有一个匈奴将军手持长弓面对他狞笑。   眼看着第二支箭就要飞过来了,李敢挂在胸口的飞斧就被他丢了出去,同时将身体趴在战马的背上,直觉一股冷风从头顶掠过,惊出了一身冷汗。   飞斧斩断了匈奴将军的皮甲,正正的镶嵌在他的眉骨上,大半个斧头已经砸进了头颅。   容不得李敢再看第二眼,他就被亲兵簇拥着一路向前。   匈奴人驻军的时候,因为牛马太多,这就需要更多的地方,所以,他们的军营一般都非常的稀疏,一万余人的大营居然有占据了两里方圆。   就在霍去病奋勇厮杀,准备从西向东突破匈奴营地的时候,暴怒的浑邪王已经集结了自己的亲军,并且在不断地收拢溃散的匈奴人,不大功夫,就形成了一支足足有一千人的队伍。   眼看着自己的军营被汉军踩踏的溃不成军,浑邪王正要率军去围堵霍去病,却被来自南方的巨响吸引了注意力。   “莫辍,去挡住汉军,等我平息了营中混乱,就来帮你杀光这些该死的汉人。”   浑邪王知道受降城里面的汉军人数不会超过三千,既然已经有一大半的人陷在军营里,那么,正面前来攻击的汉军人数不会很多。   一个手握链子锤的大汉答应一声,就径直催马带着两百余骑向南边疾驰而去。   战车一旦开始疾驰,最好的法子就是走直线,直到马力耗尽才能停下来。   所有的车战都是直来直去的,一旦在快速奔驰的转弯,非常容易倾覆。   云琅手里的战马不算多,如果能将战车的重量再减轻一些,拉车的马匹增加一倍,即便是匈奴列阵,云琅也敢用这样的战车去冲击一番。   眼看着一彪骑军从匈奴人的大营里狂奔出来,云琅长吸了一口气,擂响了战鼓。   在云琅擂响战鼓的同时,其余战车上的战将也同时擂响了战鼓,于是,在这个混乱的夜晚,战鼓声震天,这让战车军伍的气势再上一层。   浑邪王停下马蹄,惊疑不定的侧耳倾听,南边传来的动静实在是太大,他不由得对身边的当户道:“难道说汉军来了援军?”   当户知道浑邪王的想法,点点头道:“我去南边看看。”   说完话就拨转马头带着麾下骑兵匆匆向南。   霍去病听到战鼓声,眉头紧蹙,他知道云琅早就有把马车变成战车的想法,如今,在这个时候,他来的虽然非常及时,却让霍去病心中的忧虑大增。   战车的作用历来被霍去病所鄙视,这种笨重的家伙,只要骑兵不要停留在他们的前进道路上,就能眼看着他们一无所获的带着滚滚的烟尘远去。   然后,骑兵们只需要慢慢的跟在后面,等拖拽战车的挽马跑不动之后,再把站在战车上的笨重甲士用绳子拖下战车,拴在战马后面活活的拖死。   他很不希望看到云琅被人家拖在战马屁股后面的样子,就大吼一声,催促同伴们尽快的突破眼前的障碍,继续向浑邪王的王帐前进。   霍去病想要前进,乌骓马却在后退,在它面前还有三匹战马低着头拱着它的脖子让它前进不得。   马上的骑士已经被霍去病斩杀,战马的冲力却一时半会抵消不掉,暴怒的霍去病抽出自己的长柄重剑,用力一挥,三匹战马的马头就跌落在地,庞大的身体也轰然倒地。   乌骓马踩着那三匹战马的尸体高高跃起,然后重重的撞进那些没有战马的匈奴人群里。   弯刀摩擦着甲胄,不论是霍去病的身体上,还是乌骓马的身体上都爆起一溜溜的火星,而霍去病将重剑盘旋挥舞,一路上也不知道斩落了多少人头。   拖延任何一刻时间对霍去病来说都是不可原谅的,在人数少的情况下,只有用最快的速度击败敌人,自己收到的伤害才能越来越小,否则,即便是击败了匈奴人,也是得不偿失的。   有了霍去病在前方开路,渐渐慢下来的骑兵群,速度终于慢慢提升了起来,当骑兵群终于击溃了眼前匆匆集结的匈奴人,面前终于出现了一大片空地。   霍去病抬头看的时候,脸上终于露出了微笑,就在他的前方,衣着华丽的浑邪王正站在密集的火把下面冷冷的看着他。   他在这个地方等了霍去病已经有了一阵时间了。   霍去病看了一眼李敢,就从鞍袋里抽出短矛,抬手投掷了出去……   他从未见过如此愚蠢之人,面对敌将不到百步的距离,竟然敢把自己暴露在火光之下。   虽然他以前也认为这样做比较威风,比较有勇气,可是,在跟云琅分群对战的时候,他就被云琅用卑鄙的手段弄死了不下五次之多,从那之后,他就不是很喜欢耀眼的铠甲,更不喜欢把自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了。 第一零九章 袭击(四)   云琅全身都在痛,匈奴人的骨箭头还刺不穿他的铠甲,而每一枝羽箭落在身上,就像是挨了一锤子一般,不用看他就知道,等回去之后,自己一定是满身乌青。   从匈奴大营出来的骑兵明显比刚才遇见的那些骑兵聪明,至少他们不敢拦在战车前面等着被撞死或者碾死。   战车上的甲士将长戈插在战车角上,换上了弩箭对匈奴人作密集攒射。   不知为什么,站在地上的时候,这些甲士都是百发百中的神射手,一旦站在战车上,弩箭攒射的效果就出奇的差。   哪怕是飞斧,短矛一样如此……   战车不停,依旧向前狂奔,云琅的目的不是杀死这些匈奴人,而是冲进匈奴人的营寨,把那里搅个翻天覆地。   一枚硕大的流星锤忽然出现在云琅的面前,他本能的缩一下脖子,流星锤就砸飞了他的头盔,擦着他的头皮呼啸而过,就在这一刹那的时间里,云琅觉得自己已经死了。   流星锤的趋势不见,站在云琅身畔的甲士脑袋被流星锤砸个正着,啪的一声爆开……   一个彪悍的匈奴当户坐在马上,身体上缠满了铁链子正冲着云琅大喊大叫。   另一个甲士却没有如云琅一般发愣,即便是眼看着同伴被杀死,他依旧凶猛的抱住了那颗去势已尽的流星锤,顺便将流星锤缠绕在长戈的杆子上。   战车猛地停顿了一下,拉车的两匹战马前蹄腾空昂嘶一声继续向前狂奔。   云琅看的清楚,那个刚刚还坐在战马上的匈奴当户的身体被战车拖拽的凌空飞起,重重的摔在地上,刚刚站起来走了两步,又被狂奔的战车拖倒……   谢宁大喊大叫着驱车从旁边赶过来,手中的长矛猛地刺向倒地的匈奴当户。   匈奴当户被拖着却并没有失去战力,他的身体随着战车的轨迹左右摇摆不定,谢宁一连出手两次,也仅仅刺伤了他的大腿。   战车从一具死马的尸体上碾压而过,车身被高高的抛起,猝不及防的甲士被强大的惯性从战车上抛了出去,转瞬间就消失不见。   那个被铁链子拖拽的匈奴将军也同样被铁链子带着撞在战马尸体上,而后如同风筝一般被丢上高空,轰的一声就砸在战车的后车厢里。   刘二把缰绳丢给了云琅,自己握着短刀就扑在了匈奴当户的身上。   云琅握着缰绳,继续催动战马狂奔,至于身后传来野兽撕咬一般的动静,他充耳不闻。   他是一个有了目标之后,就会坚决完成的人,匈奴大营近在咫尺,只要冲杀进去就是最大的胜利……   身后没有动静了,不论是刘二的,还是匈奴人的都没有什么动静。   云琅的眼泪忍不住往下淌,这一刻战死的不仅仅是刘二跟两个家将,同样的事情也在其余的战车上正在上演。   匈奴人丢弃了战马,雨点般的落在疾驰的战车上,一瞬间十几辆战车就撞在匈奴人匆匆准备好的阻拦物上,战马被撞的稀碎,同样的,战车上的军卒也被高高的抛起,落入无边的黑暗之中。   司马迁站在牛车上,亲眼目睹了前方战车的遭遇,不但不恐惧,反而挥舞着手里的长矛嘶声吼道:“杀啊——杀啊!”   驾驭牛车的军卒也被眼前的激烈的战况刺激的双目通红,一柄柄短刀刺在牛的屁股上,这些平日里还算温和的动物,转瞬间就发狂了,从疾步走立刻变成了狂奔……   一只血乎乎的手从云琅手中抢过缰绳,刘二重新坐在驭手的位置上策马狂奔。   云琅抬头看一眼东边,月亮已经快要落山了,再有一炷香的时间,大地将会迎来最黑暗的时刻。   如果不能在这一炷香的时间里彻底击溃匈奴人,不论是霍去病,还是别的军卒,想要摸黑从匈奴大营里找到一条回城的路几乎是一桩不可能的事情。   云琅又担忧的回头看一眼远处的受降城,只见受降城上突然燃起了大火,一个模糊的黑点就站在大火边上。   云琅不由自主的笑了一下,刚刚升起来的担忧,准瞬间就消失了。   看样子,郭解这一次不准备逃跑了……   迎着凛冽的狂风,云琅的长发翻卷,手握铁盾荡开了一柄铁矛,战车越过窄窄的防火沟渠,一头扎进了惊慌的匈奴人群。   战车从人群里钻出来之后,身后留下了一条血肉模糊的道路……   霍去病的短矛投掷了出去,划过长空,直奔浑邪王的胸膛,恨不得将他即刻洞穿。   浑邪王久经战阵,面对呼啸而来的短矛并不是很在意,就在短矛将要靠近他身体的时候,一面巨盾横着拍飞了短矛。   浑邪王正要大笑,身体却猛地僵住了,然后无力地挣扎两下,就从战马身上栽到了地上。   惊慌的匈奴人抱起浑邪王才发现,一枝异常粗大的羽箭从浑邪王的左肋穿了进去,只留下不长的一点箭杆。   霍去病仰天大笑,乌骓马再一次迈出前蹄,带着他向近在咫尺的浑邪王杀了过去。   一个光头巨汉用硕大的拳头捶一下胸口,不但不退,反而挥舞着狼牙棒向霍去病迎了过来。   “浑邪王死了——”李敢收起大弓大声嘶吼。   紧跟着其余汉军也一样在战斗的间隙高声吼叫:“浑邪王死了——”   嘶吼完毕挥动武器的手变得更加有力。   “砰——”   霍去病的重剑与狼牙棒重重的撞在一起,两柄狂暴的武器在碰撞的一瞬间就静止了,然后同时落地。   乌骓马连连后退,光头大汉的战马却哀鸣一声栽倒在地上。   霍去病用了很大的力气才让自己流血的手停止颤抖,乌骓马却前腿一软,跪在了地上,霍去病不得不从抱头从乌骓马的前面滚落。   一柄短矛落在霍去病手边,侧身而过的李敢并没有理睬霍去病,以及那个刚刚从战马身下翻身而起的匈奴人,眼看着浑邪王已经被一群匈奴人保护着就要退入黑暗,他不想让此战留下任何的遗憾。   霍去病站起身,提起插在地上的短矛,指着那个匈奴大汉道:“不错的猛士,死了实在是可惜。”   壮汉捡起狼牙棒瞅了瞅,发现狼牙棒已经快被重剑斩断了,已经不堪使用,就随手丢弃,提起一柄刺在尸体上的短矛道:“杀了你,我就是浑邪王!”   霍去病的眼睛瞪得好大,嘴巴也张的好大,惊恐的瞅着匈奴人所在的方向。   猛地丢掉了手里的短矛,纵身向旁边的凹坑跃去……顺势拖过一具匈奴人的尸体盖在身上。   光头大汉愣了一下,然后就向前一步,准备将霍去病刺杀……   身后马蹄如雷,光头大汉霍然转身,只见两匹口吐白沫的疯狂战马从他的背后冲过来,他侧身闪过,又看见两匹战马养着他直冲过来。   手的短矛挡住了战车甲士威猛的一击,就在他想要伸手将甲士拖拽下来的时候,他的膝盖却猛地一疼,紧接着身体矮了下去……等两辆战车从他身边驶过之后,地上留下了一堆碎肉。   一辆,两辆,三辆,十余辆战车从霍去病身上碾过去之后,他才推开身上的匈奴人身体,心有余悸的瞅着远去的战车。   他还是第一次正面战车之威,就刚才的感觉,那东西不是人力可以抗衡的。   一辆牛车停在霍去病的身边,看拉扯挽牛喘着粗气的模样,霍去病觉得这头牛可能命不久矣。   “将军可要上车?”   司马迁得意的靠在车厢上,悠闲地就像问霍去病要不要去踏青。   霍去病四处张望一下,发现乌骓马已经不见了踪影,他站立的地方狼藉一片,到处是尸体,除他之外,看不见一个站立的人,也看不见一匹可供他骑乘的战马。 第一一零章 两败俱伤   没了月亮,对汉军的攻击非常的不利,对匈奴人逃跑却非常的有利。   “全军回城!”   霍去病瞅着四处奔驰的汉军,下达了军令。   “不追杀浑邪王了?”司马迁急急问道。   霍去病不愿意跟司马迁这个纯粹的书生多说军阵上的事情,今晚这一战,胜得有些侥幸,需要快快的回城休养生息,准备迎接匈奴人的进攻。   毕竟,还有一半的匈奴人还在外边,天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回来。   云琅躺在车轮上,他的脸距离铰刀只有一寸之遥,刘二仰面朝天的躺在他身边,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失去了最后的月光,狂奔的战车只有车毁人亡的下场,云琅觉得自己还活着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战车冲出去的有些远,就在刚才,有一大群匈奴骑兵从马车边上疾驰而过,但凡有一个匈奴人对这辆毁坏的战车有点兴趣,云琅基本上就十死无生了。   “咳咳……”   刘二咳嗽着坐了起来。   “家主——”   刘二低声喊道,他不敢大声喊,生怕把匈奴人给招来。   “别喊了,活着呢。”   云琅低声回应道。   刘二循声爬过来,摸索到云琅之后,发现家主的四肢齐全,似乎没有受多重的伤,就松了一口气。   “没事,就是太累了,两只胳膊没什么力气,不想动!”   “不知道仗打赢了没有。”   “应该是打赢了,刚才有好多匈奴人从我们这边跑了,我们歇口气,就要尽快回城,迟则有变!”   云琅过来好久,才感觉到四肢的存在,努力的从地上爬起来,想要去拖拽刘二,却跟刘二滚成一团。   “我的肋骨受伤了,动不了,家主您先回去,再找人来救我。”   “左边还是右边?”   “右边!”   云琅来到刘二的左边,用尽力气扶刘二站起来,将他的左臂放在肩头,半拖半扛的向受降城的方向走。   一路上云琅至少看到了四辆倾覆的战车,流着泪在周围摸索,他只找到六具尸体,以及一个只剩下一口气的同伴。   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云琅背着一个,拖着一个,一步步的向受降城挨。   他不想管战场到底怎么样了,不管是个什么结果都与他无关了,尽力了,也就无愧于心,现在,他只想把两个同伴带回去。   他听见有人在低低的呼唤他的名字,却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心情回答,他很怕从哪些人嘴里知道,自己带来的车队已经全军覆没了。   一辆牛车横在前面,牛车没有翻,只是拉车的牛已经死了,车上坐着一个死去的军卒,云琅把刘二以及伤兵送到牛车上,卸掉挽具,自己拖着牛车继续向受降城走。   不知什么时候,沉重如山的牛车忽然变得轻快了,应该是有一个人在后面推。   天边露出一丝鱼肚白的时候,战场也逐渐变得清晰。   云琅停下脚步,回首再看战场,宛如再一次重生一般。   无人照料的篝火已经快要熄灭了,只有缕缕的青烟扶摇直上,那些被焚毁的军帐也同样冒着青烟,偌大的战场上满是牛皮烧焦的臭味。   留存下来的战车远比云琅预料的要多,至少还有一半的战车还能用,如今,那些战车正满载伤兵,跟在他拖拽的牛车后面,排成一字长龙。   霍去病从牛车后面探出头道:“怎么不走了?我们没有多少时间了,刚才斥候来报,匈奴人在十五里之外停下来了。”   “战况如何?”云琅抽抽鼻子,重新拉着牛车启动。   “战况不知道啊,只能确认浑邪王重伤,被李敢的大弓给了一下,位置在腰肋上,死活不知!其余的斩获也不是很清楚,总之,只要是匈奴人头,我下令全部斩下来,数量不如我预料的多,只有两千余,就摊在后面的空地上,你要不要去看看?”   “算了,不看了,我们,我们自己的伤亡呢?”   “杀敌一万自损三千是一定的,不过,这一战总体上来说是一场胜仗。”   “战死了七百多?”   “八百三十一人……娘的,这样的胜仗要是再来两次,我们就全军覆没了。”   “李敢跟赵破奴他们如何了?”   “李敢命好,就挨了一箭,赵破奴运道差点,被射的跟刺猬似的,如果不是甲胄挡着,早死了!”   “找到谢宁了么?”   “找到了,腿折了,其他无大碍,倒是你平安无事实在是出乎我的预料啊。”   说完这些,云琅跟霍去病都没有什么说话的想法,说不好这到底是一场胜仗,还是一场败仗。   几百个平日里朝夕相处的伙伴,这样的胜利对他们两人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三四里的路不算长,当太阳爬上山的时候,云琅一行人也就来到了受降城。   最进城门的时候,云琅感慨至极,这道门对他来说,就是一道生死门,走进城门就等于从地狱爬回了人间。   “将军万胜!司马万胜!”   郭解一个人站在城门洞子里捶着胸甲向云琅,霍去病致敬,声音嘶哑且颤抖。   而突兀的出现在城门洞子里边的苏稚嚎啕大哭着扑进云琅的怀里,怎么拽都拽不开。   当苏稚看到躺在牛车上奄奄一息的刘二他们,这才惊觉自己还有职责在身。   喊来了一群妇人,将伤兵一一的送进了伤兵营。   “之前的那些伤兵呢?”   “全部在河对岸,就我带着药物回来了……”   “这样也好,战争能不能结束还很难说呢,留在那边安全一些。”   “没有打赢?”   “两败俱伤,总的来说匈奴人受创更重,浑邪王被李敢射了一箭,应该活不成了。”   苏稚给云琅乌青一片的腰上贴了一片药婆婆独家秘制的狗皮膏药,就去照顾别的伤兵去了。   此次出战的将士几乎是人人带伤,完整的人几乎找不到。   云琅看了一遍刘二,发现这家伙睡着了,且呼吸平稳,看样子死不掉了,就换了一身漂亮的铠甲上了城墙。   这个时候,城墙上需要每一个能站立的大汉军卒,需要每一个人都换上崭新的铠甲,无论如何也要给匈奴人一个大汉军队依旧是兵强马壮的假象。   霍去病坐在箭楼上,被郭解伺候着喝酒吃饭。   这还是云琅第一次见到霍去病从郭解的手里取食物吃。   这是认可的表现。   云琅也很自然的从郭解手里接过干饼子,喝了以一口酒润润嗓子道:“匈奴人还是来了!”   “百余哨探而已,匈奴人吃不准我们的实力了,郭解,传令下去,一旦匈奴人进入床弩的射程,就击杀!”   听霍去病这样说,郭解应诺一声,就小跑着去床弩那边传达霍去病的军令。   “郭解不错!”   霍去病看着云琅道。   “我比较信任现在的郭解,等回到长安还需再看看!”   “战场上靠得住的人,回到长安也会靠得住的。”   “你这话有问题,在受降城,我们所有人的命运是连接在一起的,回去之后可就难说了。”   “你还是不信任这个人?”   云琅笑道:“只信一半,问题是即便是在战场上他也只靠得住一半啊,别忘了白登山的事情。”   床弩的被扣动了,云琅霍去病循声望去,只见原本围绕着受降城游走的匈奴人,有两个栽于马下。   剩余的匈奴人打一声唿哨,就向远处狂奔而去,看样子,匈奴营帐那边还有人在等他们的消息。   霍去病冷哼一声道:“匈奴人要走了。”   云琅点点头道:“你也给长安去军报,要求援兵吧!” 第一一一章 远景规划   “今天战死一百,明天战死一百,后天再战死一百,再这样下去我会发疯的。”   一大排蒙着麻布的尸体摆在云琅的面前,云琅觉得自己的心就像针扎一般的疼痛。   包扎的如同木乃伊一样的赵破奴从回到受降城,就把床铺搬到放置战死袍泽的帐篷里说什么都不肯离开。   战死的袍泽中,就数他麾下的军卒最多……   “都怪我……居然迷路了!”   “我在糊涂的时候打了一场糊涂仗……”   赵破奴一边自言自语,一边用力的捶打胸口,眼看着包扎好的伤口又开始流血,就被云琅给制止了。   “别把自己捶死,否则,匈奴人的功劳簿上又要添上一笔战绩了。”   “阿琅,不能这样下去了,不能这样下去了,你是我们几个人中最聪明的,想想办法啊,将士们死的太容易了,太容易了……”   “我能有什么办法,除非我们可以强大到无视匈奴的地步,用堂堂正正之师从正面击败匈奴。可是这些匈奴人也不傻啊,人家基本上不给我们正面决战的机会。跟匈奴人发生的每一场战斗都是遭遇战,突袭战,要求的就是一个速战速决。这个时候我们强大的武器基本上没有发挥的余地,自然只有拿人命去换。除非……”   “除非什么?”赵破奴一把抓住云琅追问道。   云琅无奈的摇摇头,挣脱赵破奴的手,就去了帐幕外边,在这个地方说任何话,都是对这些死去将士的亵渎。   受降城重新焕发了生机,只是每个人脸上都没有什么笑容,即便是重新开始修路的奴隶们也无精打采的。   那些被云琅从战场救活的羌人,因为这几天没人管,有的死掉了,有的即便是活着也只剩下了一口气。   歇古还活着……只是污秽不堪。   在被羌人妇人冲洗干净之后,就送到云琅的面前。   瞅着歇古鬼火一样的眼睛云琅轻声道:“羌人战死了七千六百多人,如此,你满意了?”   歇古深陷的眼睛顿时呆滞了片刻,然后张嘴道:“都是你们杀的。”   云琅摇头道:“我们杀了一些,匈奴人杀了一些,然后就成这样的局面了。”   “羌人太弱小了……”   “不是羌人太弱小,而是你们太愚蠢,两大之下难为小,这个道理在大汉,即便是妇人都晓得,偏偏你们不知道。此次事后,你羌人想要重新恢复到以前的人口数目,没有五十年的光阴根本就不可能。汉人要对付匈奴人,没想对付你们,是你们自己主动参与了战争,主动接受匈奴人的驱使,来受降城送死。很多年前,战争的形式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光凭借勇气跟仇恨已经打不赢一场战争了,尤其是在对方兵甲锋利的情况下,强行作战,就是目前这个结果。”   歇古瞅着云琅道:“跟我说这些做什么?反正你要杀我,就不要再羞辱我了。”   云琅笑着摇头道:“没打算杀你,相反,我还会给你一辆牛车,你赶着牛车去你们的营地看看,看看剩下的妇孺该怎么度过今后的岁月。”   “你要我给你们领路去抓那些妇孺是么?”   云琅笑了,指指窗外正在劳作的羌人奴隶道:“找人带路?多得是,我只要付出一点粮食,就会有无数的羌人给我们带路,即便是要他们去挖你们祖先的陵寝,他们也会毫不犹豫的带我们去。死掉的人已经太多了,再死的话,这片草原上就该没活人了。”   “你会如此的仁慈么?”   云琅摇摇头道:“原本不会,自从听说匈奴浑邪王死掉之后,他的部属抓了你羌人妇孺两千余人为浑邪王殉葬,我就开始可怜你们了。”   “这不可能!浑邪王答应过我们,要把河曲城还给我们的,我们在帮他作战,他不会这样对我们的……你说浑邪王战死了?”   歇古一下子激动了起来,单手攀住木笼不断地摇晃。   “对啊,任何跟大汉为敌的人终究难逃一死,军臣单于死了,左贤王如今正在给吾皇献舞,再死一个浑邪王算得了什么,走吧,去草原上看看吧,那些妇孺没了武士们的保护天知道正在经历什么样的灾难。别忘了氐人这一次做的很聪明,他们可没有帮助匈奴人作战,虽然也有一点损失,却没有你们羌人来的那么惨烈。”   “给我一匹马!”   云琅大笑一声,单手按在歇古的脑袋上道:“前些天你的要求仅仅是给我一碗水,今天就变成给我一匹马,我相信,等你看到草原上妇孺们的惨状之后,你会带着她们来到受降城,渴求我收留她们,不论是你,还是她们,都会心甘情愿的成为奴隶的。毕竟,汉人是人不是野兽,不会拿活人殉葬,不会眼看着这些妇孺们活活饿死,出于高贵的原因,我们也不会抢占你们的女人,在我们治下,至少你们会活下去,可能活的比以前还要好。”   “求你,给我一匹马!”   歇古歇斯底里的吼叫道,他被云琅描绘的场面吓坏了,不是因为云琅说的话恶毒,而是因为云琅说的每一个字可能都会成为现实!   云琅非常的大度,不但给了歇古一匹马,还允许他挑选两个轻伤的羌人跟他一起离开,同时,还给了他一辆牛车,牛车上堆满了食物……   霍去病习惯性的坐在箭楼的台阶上,目送歇古离开,见云琅把脑袋靠在梁柱上不说话,就问道:“你要那么多的人做什么?”   云琅闭着眼睛道:“受降城的防御体系太差,城墙不够高,城池不够大,护城壕沟不够深,投石机不够多,城池前面的地域过于广阔,而且整座城池的没有什么纵深可言,如果能在大河上修建一座铁索桥,就能把河东河西连接起来,以后重点发展三面被大河包围的河西,如此,受降城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通都大邑。不论是在军事上,还是在经济上,甚至在地位上才能媲美中原。”   霍去病诧异的道:“人生不过百年,你考虑那么久远做什么?”   云琅尴尬地笑道:“可能是习惯……”   霍去病笑道:“你要是喜欢就去做,不管能成什么样子,总之不辜负此生就是了。你知道不?赵破奴把受伤的匈奴人全给杀了,亲自动的手!”   “杀几个匈奴人罢了,你奇怪什么?”   霍去病摇头道:“杀匈奴人自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就是他喜欢砍下来的匈奴首级摞起来,这就很奇怪了。”   “京观?”   “是啊,当年楚国名将潘党大败晋国,收晋国战死将士的尸骸堆积成丘,史称京观。”   “那又如何?”   霍去病瞅着云琅道:“我觉得很威风啊,决定以后一定要弄一座更大的。”   云琅拔腿就走……   自家的八百多具尸体摞在一起也非常的壮观,即便是分成了十几堆,还是有说不出的壮观,云琅恨死京观这个说法了。   焚化将士遗体的火焰燃烧了整整两天,残存下来的骨灰,也不分你我的装进了八百多个小小的陶罐,没个陶罐上都挂着一枚身份牌,以前的时候,这些身份牌都是挂在他们脖子上的……   这东西只有骑都尉军中有,从白登山那里借来的亲兵,云琅也派人打造了这种身份牌。   人活着,身份牌是辨认是否自己人的好东西,人死后,云琅很希望他们的灵魂能够附着在上面…… 第一一二章 霍去病的意志   骨灰坛子,是作为第一优先运送的东西,将第一批回到东京。   云琅很遗憾,那些战士是自己骑着马来到了边关,回去的之后只能被装在坛子里。   中军府可能会极其野蛮的将骨灰坛子还给他们的家人,不知道会不会说他是英勇战死的。   因此,云琅就找来军中所有会写字的人,先是写出来了范文,然后要那些会写字的人把这范文誊抄八百多份,最后交给他,来填上战死将士的名字,以及在竹简的最后面,用火漆加盖了印信。   范文不是很长,只是描述了他们家中战死子弟的功绩,对于军功的描述是最清楚的,云琅希望这份不是公文的公文能给战死将士的家眷带来一些补偿。   偌大的骑都尉军中,校尉以上军官是没有实际功绩的,斩首的军功第一优先获取的人是战死的将士,保证他们每人都能有一记斩获,然后就是伤残的军卒,最后才是普通参战且活着归来的将士。   对于云琅提出的这种分配军功方案,霍去病无所谓,李敢虽然觉得遗憾也非常的赞成,至于赵破奴认为,人已经战死了,就不该多占活着的将士们的攻击,毕竟,功绩对活人的作用是最大的。   “能活着就是最大的奖赏……”云琅看了赵破奴一眼并没有同意他的意见。   “司马说的对,能活着就是最大的奖赏。”两条腿都绑着夹板的谢宁道。   “我们无所谓,我赵破奴就算是没有斩获也有指挥之功,普通的将士们可没有。来到军中的汉子,哪一个不期望着光宗耀祖,然后荣归故里?”   霍去病淡淡的道:“他们会荣归故里的,一次战死了这么多人,剩余的将士的官职也会上升的,一旦骑都尉扩编成军,没死的都会成为军官。”   “钱财赏赐上,也不会少,反正这一战,我们的缴获还是非常多的,足够每个人分的。”   赵破奴见霍去病跟云琅一唱一和的,连忙道:“我如果继续反对,你们是不是就要把我踢出骑都尉?”   云琅点头道:“是这样的。”   赵破奴吸了一口气道:“那我同意!”   霍去病笑道:“既然都同意了,那就告知全军,着为永例,我骑都尉的永例!”   赵破奴叹息道:“这样做会让将士们失望的,毕竟,军功少了很多。”   霍去病笑了一下道:“那就多立一些功绩。”   赵破奴还要再说话,就被李敢给簇拥着离开了军帐。   “重死人轻活人不算是一个好方法。”在一边充当文书的司马迁也小声道。   “那是因为大汉历来只重活人,轻死人,这同样不是一个好办法。”云琅似乎对自己的决定非常的肯定,不容别人质疑。   “就不能死人活人兼顾么?”   “大汉对有功之臣施行的是重赏……所以,钱财就那么多,兼顾不了……”   非议朝政不是一个很愉快的话题,云琅勉强说了两句就跟霍去病离开了。   司马迁只好叹口气,将今日的会议记录整理好,最后写成文告,等云琅,霍去病看过之后就宣布。   “你一定要把那些人都要撵走么?”   来到城墙上,云琅就没有什么顾忌了,直接问道。   霍去病笑道:“我只要最纯粹的人,只要把驱赶匈奴保卫边疆当成天命的人,至于那些为了升官发财才来到我骑都尉军中的人,给他们富贵任其离去也就是了。明明是我的想法,却让你出头,对不住啊。”   云琅无奈的摇头道:“这么说,经过这一战,你从中发现了很多问题?”   霍去病点头道:“不坚决!”   “谁不坚决?”   “很多人……原本在月亮出来的第一时间,我们就该发起突袭,先要驱赶匈奴牛群,马群,制造混乱的,结果,这个目的没有达成,以至于让我们后来的进攻变得无比的艰难。赵破奴麾下的军卒为什么会死伤惨重,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在遇到匈奴的时候,有人后退了,没有夺得先机,以至于陷入了苦战。后来如果不是因为你突然出现了,骑都尉还需要付出更加惨重的代价,甚至失败!”   “赵破奴麾下多为谢帅他们的亲兵,犹豫不前乃是正常的反应,你是不是看的太严重了。”   霍去病扶着城头的青石仰天无声的笑了一声,而后看着云琅道:“这一次很侥幸,我不想下一次还依靠侥幸来成事!”   云琅点头道:“你是将军,不能被部下非议,我是军司马,天生就是被军卒们拿来非议的,这件事我来办,以后牵涉到这件事的时候,你最好一言不发。我会处理好的!”   霍去病道:“匈奴人败走了,应该能消停一年,我们如果不尽快利用这段时间来整军顿武,以后会更加的艰难,会死更多的袍泽。”   云琅知道霍去病的心里在想什么,他已经对目前这样的战争完全失去了耐性。   他想跟舅舅一样,率兵进入草原,与匈奴人作真正的战斗,而不是依靠城墙,做被动的防守。   准确的来说,他不喜欢古板的战斗,更喜欢天马行空,肆意妄为的战斗方式。   凌汛过后,大河两岸就迅速的变绿,河岸边的大树长得郁郁葱葱,虽然只展开了两片嫩叶,天气却无可阻挡的变得暖和起来了。   匈奴人的到来,导致受降城错过了最佳的播种时间,好在不算太晚,战争涂抹在受降城上的鲜血还没有干透,羌人们就在汉军的带领下,开始用早就准备好的元朔犁开始翻耕土地。   因为人手增加了很多,农具也使用了最新式的,导致云琅仅仅用了十天,就带着一群牧人,农人,军人,女人一起完成了所有播种任务。   这不是云琅最初的计划,他原本以为今年能够多播种四千亩的,结果,这个想法被匈奴人给毁了。   繁重的劳作,可以让很多人忘记战争带来的伤痛,每当人们看到一块已经播种完毕的土地,总会露出笑容,毕竟,这里播种的全都是希望。   云琅作为最高地方长官,颁布了大汉每年都要由地方官员颁布的《劝农令》,虽然这道命令只是在重复大汉帝国先皇的旨意,当胥吏们郑重其事的宣告这个文本的时候,羌人们很规矩的追随汉人一起跪地听令。   这道由文皇帝颁布的旨意,非常的宽宏,在这道《劝农令》中,即便是蛮族也发出了善意的劝诫,希望他们能够重视农耕,做到自食其力,如此,才能让天下太平,百姓安居。   就云琅看来,这是一个非常美好的愿景,他很希望这道《劝农令》里的内容有朝一日会变成现实。   汉家的种子,正在羌人的土地上慢慢的发芽,而后会成长,最后结出硕果,这是一幅美的不能再美的图画。   如果匈奴人的种子,长在匈奴人的土地上生根发芽,最后结出硕果,这就很不美妙了。   至少,赵破奴是这样认为的。   浑邪王没有毁掉受降城的耕作希望,受降城就希望毁掉浑邪王领地里的农作物。   祁连山下雪水充沛,不但孕育了大片的肥美草原,同时,也养育了无数的青稞,浑邪王之所以以富庶闻名于匈奴,就是因为他们不仅仅是放牧,同时也耕作粮食。   最重要的,浑邪王领地里还有一个地方叫做镜铁山,是匈奴人领地里难得的出产铁矿的地方。   这么多年以来,匈奴人手中少的不能再少的铁器,都是出自镜铁山。   那里,也是汉奴最集中的地方。   “慢慢来,等粮食快要收割了,我们再去!”霍去病丢下手上的划线的木棍,他对这个地方非常的感兴趣。 第一一三章 皇帝老大的地位不可动摇   在春天里谈论秋天的军事计划,完全是出于无奈。   军功的划分计划,遇到的阻力远比霍去病,云琅预料的要大。   斩首多的将士,不是很愿意分薄自己的军功,他们认为,军功是自己用命博来的,不应该分给那些战死的倒霉鬼。   只有很少的一部人认为自己之所以能够取得战功,其中有战死袍泽的一份功劳,分出去一些也无可厚非。   这种事情一个处理不好,最容易动摇军心,这对一支军队来说是致命的。   战死的将士实在是太多,即便是把无主的功劳全部给了战死的将士,军功依旧不够分的。   霍去病,李敢,赵破奴,云琅,谢宁把自己的军功全部贡献出来填给了战死的将士,依旧达不到让每个战死的将士分到一记斩首攻击,从而让他的家人摆脱沉重的赋税压力。   云琅很无耻的宣布,用一百个云氏铜钱购买斩首之功,结果那些将士们依旧无动于衷。   他们吃定了云琅,霍去病不敢吞没他们的军功!   这种事别说霍去病,云琅不敢,就是谢长川他们这些老兵痞们也不敢!   贪污点钱财,皇帝可能会睁只眼闭只眼,贪污军功……大汉朝已经很多年没人敢这么干了,上一次这么干的人还是在平灭八国之乱的时候。   仅仅一次,北军,细柳营中就有七十四颗人头落地,官职最高的是藩王……   也就从那一刻起,汉军中就开始执行秦军律,斩首得功!   也就是从那一刻起,战场上经常能看到将士腰里拴着两颗人头,然后依旧酣战不休,直到砍下第三颗。   军中记录军功的时候,也算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将士们把一颗血淋淋的脑袋放在军法官面前,军法官用刀子在首级额头划一刀,就算是通过验功了。   那个地方云琅从来都不去!绣衣使者却非常的喜欢。   在别的地方,绣衣使者都是以各种身份存在的,只有在骑都尉,绣衣使者就明晃晃的穿着华丽的绣衣,整日里在军营逛荡,他们对什么都好奇,对什么都要看看,其中,重中之重就是记录军功的时候。   别说冒功,就连脑袋被汉军不小心砍成两瓣的首级,都会被他们一脚踢开,认为那一颗头颅是已经被军法官勘验过的,是军卒故意把脑袋砍成两瓣来骗军功……   霍去病的想法实在是太天真了,对于军人来说,马上封侯是每一个人的梦想,每斩下一颗匈奴人头,他们就离自己的梦想更进一步。   云琅瞅着那些防自己跟防贼一样的军卒,吧嗒一下嘴巴对霍去病道:“看样子,我的名声算是臭大街了。”   霍去病笑道:“要不然我去借?”   云琅笑道:“没必要,这些傻蛋啊,他们根本就不知道物以稀为贵的道理。这一次我们阵斩了三千余匈奴首级,战死的将士之所以很少有军功在身,完全是因为他们没命提着匈奴人的脑袋去记功,全便宜这些家伙了。一个人斩首三四级,还有斩首七八级的,也不想想,这么夸张的军功到了中军府会给中军府造成什么样的冲击。不仅仅是我们,去年冬日,你舅舅在大青山阵斩了左贤王部上万首级,白登山守卫战中,谢长川他们也有上万的斩获。这么多的军功一下子涌到长安,陛下恐怕早就头大如斗了,有功的将士不能不赏,可是一次赏赐这么多,就我大汉那个连俸禄都拖欠的国库,你以为能给这么些人多少奖励?”   霍去病笑道:“国朝奖励有功之臣,不外乎爵位跟财物,国库充盈的时候自然是以财帛为主,国库既然不充盈,自然是以爵位为主。等到这些傻蛋们发现自己成了第四,五,六位候选里长,亭长人选的时候,不知道会是一个什么心情。”   云琅大笑道:“所以啊,我出一百个云钱购买匈奴人首级,这可是良心价啊!”   军心动乱自然是不成的,为了安抚军心,霍去病出面否决了云琅准备平均战功的策略。   算是平息了这场风波。   人心测试的结果不太好,霍去病期望的一心为公的军卒少之又少,根本就不可能成军,因此,在嗟叹之余,也只好认了目前这样的状况。   这也说明,皇帝的召唤力依旧是最强的,且不容动摇!   这也是云琅在暗中做的一个测试,结果与霍去病一样,没有成功,真正的汉军,不可能为一两位将军的个人想法而改变初衷。   换句话说,都是死心眼!   骑都尉战损过半……这是云琅给中军府上的文书中提到的最多的一句话。   自从跟浑邪王的战事告一段落之后,云琅一直在等待长安那边传来消息,并且补充兵员。   只可惜,距离实在是太远,想要得到回应,至少也该是五月份的事情了。   白登山的守将换成了平陵侯苏建。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这位平陵侯对受降城并不是很重视,表现的也非常平淡。   按理说,他已经上任二月有余,早就该来受降城检阅一下这里的将士。   结果,直到现在都没有来,即便是受降城的军报送达了白登山,与浑邪王如此重要的一场战争,在他眼里似乎并不算什么,只回复了“知道了”三个字,不仅没有派来云琅希望的援军,连云琅要求弩箭,弩弓的要求也被拒绝了。   按理说,此人与卫青关系极为密切,卫青四次出征匈奴他都跟在身边,生生的从一个校尉,在短短的时间里官至平陵侯游击将军,统御原西部校尉,中部校尉,东部校尉大部,堪称大权在握。   无论如何应该对受降城里的云琅,霍去病等人多一份关照,如今,不但没有特殊的关照,连应该给的支援也不给。   云琅跟霍去病就这件事讨论过很多次,结果都不明朗,苏建这人并非一个薄情寡义之人,这样事情原本不该出在他身上,既然出现了就该有云琅他们不知道的理由。   到了这个时候,云琅极度的怀念何愁有这个宦官,老宦官带着曹襄回长安参加皇帝的千秋节去了,让云琅一下子就没了一个可以为所欲为的依仗。   迟迟不见援兵,受降城的里的将士们也不由得窃窃私语,他们执着的认为,是白登山的人在嫉妒受降城的战功。   云琅也希望他们这样认为,至少,士气还能保留得住。   形势不明的日子非常的难过,云琅连续向长安派去了两队信使,表面上是催促曹襄早日归营,顺便筹集一些物资,实际上,他给长平,阿娇,各自去了一封信,将受降城遭遇的困难说了一个清楚,希望能从她们的嘴里知道一些他跟霍去病不知道的内因。   “浑邪王在镜铁山不远处的黄泥滩屯田,那里可是一处难得的好地方,地势平坦不说,还被两山夹在山谷里,中间有一条北大河,所有的地都是水浇地,不仅仅出产青稞,还盛产高粱,那年,我路过镜铁山……天啊,人间仙境不足以论其美……啧啧,那里还盛产一种黑羔羊,在匈奴,一顶黑羔羊皮帽堪称无价之宝,如果我们兄弟能够拿下镜铁山,哈哈哈,一人弄一箭黑羔羊皮大氅回去,那才叫一个威风……”   赵破奴如今深受将士们爱戴,每个人都喜欢听他胡扯,喜欢把心里话跟他说。   至于云琅……将士们依旧躲着他走路。   路过的云琅听着赵破奴给将士们灌迷汤,云琅忍不住再次南望…… 第一一四章 女王的诞生   让所有的思维高度集中,然后形成铁板一块的世界,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众志成城终究是一句话,而不是现实。   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   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很久以前云琅就知道蒲松龄给自己写的这幅自勉联,他以前在自己很多的文章里都用到了这副对联,以表达自己自强不息之意。   随着年岁的增长,见识逐渐广博,他就很少使用这副对联了,因为他发现,世事之复杂远不能用几个偶然的例子就能涵盖一切的。   众志成城之心不可持久,这是一个基本的自然规律,而个体上的差异更是造就了众志成城之心不可持久的基础。   聪明人,读书人之间最不可能出现众志成城之心,因为他们因为聪明,或者拥有财富的关系,个人的诉求不可能整齐划一,多样性,也就自然而然的造就分裂。   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怒吼一声——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就基本上统一了戌卒的意志,因为他们的要求就是这么简单。   大汉至今依旧存活在这句话的影响之下,不论是太祖高皇帝,还是项羽都是因为见到了始皇帝出行时的壮观场面,才生出反叛之意的。   因此,在大汉朝建立之后,刘氏王朝就有意无意的大肆使用民间的贤人,以安读书人之心。   又建立了严苛的军功体系,给了平民一个相对公平的上升空间,这才让大汉结束了自秦末一来不绝于耳的反抗之声。   即便是有,也是微不足道的。   霍去病想要在刘彻的影响下建立自己的众志成城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或许,这就是王与将的差别,虽然都是领导者,两者的号召力却不可同日而语。   统一不了军卒们的心,云琅就只能下力气统一羌人的心。   他本来就要准备建立一个个母系占据统治地位的羌人社会,他不是要建立一个只有一个女王的羌人社会,而是要建立一个由女子来统治羌人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的社会。   这样的社会的出现,必然就会让羌人成为一个重经济,重文化,轻军事的标准母系社会。   这是前人所没有做过的事情,因此,云琅非常的想要试试,反正最坏的情况历史上早就发生过了,再发生一点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上古时期不是没有出现先过母系社会,那是因为男人的狩猎所得已经远远供应不上部族的食物需要,继而被稳定的采摘,种植所取代,因此,母系社会就不可避免的降临了。   现在,社会其实没有发生什么大的变化,只要女子成为羌人最重要的食物供应者,财富供应者,她们自然而然的就会获得统治权。   为此,云琅在受降城要做的,就是让大量的羌人男子成为奴隶,却给了羌人女子绝对的自由,乃至社会地位,以及非常适合女子运作的发财之道。   不用很长时间,甚至只要十余年,母系社会就会形成!   他非常的期待那一天能够早日到来。   受降城的妇人们只要有点空闲,就开始编织羊毛衣服,经过上次战争体验之后吗,军卒们喜欢上了在铠甲底下套羊毛衣裤。不但保暖不说,还能隔离铠甲对身体的摩擦。   因此,军中将士们已经很自然的接受了羊毛衣裤,这给了那些妇人们极大的动力,她们很自然的认为,骑都尉都接受了,别的军队没理由不会接受。   战争杀死了男人,却造成了妇人的雄起,这在受降城表现的极为明显。   做买卖的妇人逐渐多了起来,分到土地的妇人们也开始骄傲起来,而那些被捉来的奴隶们,只能日复一日的修建受降城。   歇古回来的很快,只是精神变得更差了,他带来了非常多的妇孺,数量足足有五六千人。   他预料中的奴役状况根本就没有出现。   城外的妇人们才到受降城,就被城里的妇人们哄抢一空,因为云琅教会了她们如何建立自家的作坊,城里极度的缺乏人手。   而汉军似乎对妇人们不感兴趣,随便她们自己寻找出路,实在是没有出路的妇人,汉人也会给她们指定住处,给一些粮食,登记了户口之后就随她们自生自灭。   为了让更多的妇人们有活路,云琅甚至将很大的一部分军需品准备从受降城里采购。   他喜欢见到前来找胥吏们谈买卖的那些妇人,至少,他很喜欢看那些妇人们英气勃发的样子。   “刚才那个妇人胖成那样,你干嘛要笑眯眯的看着人家?”李敢顺着云琅的视线看了一眼那个庞大黧黑的妇人,打了一个冷颤之后问道。   “你看看那个妇人把她的肥巴掌拍在桌子上的模样了没有?”   “看到了,浑身的肥肉在乱颤。”   “气势啊,我说的是气势啊,你看那一巴掌拍的多有侵略性,再把庞大的身体前倾,目光死死的盯着胥吏,胥吏连对视的勇气都没有,刚才本来快要谈崩了的生意,现在好像谈成了。”   李敢摸摸后脑勺道:“一个凶悍的妇人而已,有什么好看的。”   “错了,这是一个有钱的凶悍妇人!她今天敢对胥吏拍桌子,你觉得她会如何对待那些羌人男子?”   李敢不知道想起了谁,不由得打了一个哆嗦道:“羌人男子没活路了。”   云琅笑道:“现在仅仅是初级阶段,等受降城成为了大汉北方,西方边境的粮食物资供应地的时候,你觉得这些已经很厉害的羌人妇人,会是什么模样?”   李敢的脸皮抽搐两下道:“以后这个妇人只会更胖,可能需要羌人男子抬着她走。”   云琅欣慰的笑了,拍拍李敢的肩膀道:“你会看到这一幕的,一定会看到的。”   “你为什么要如此的糟践羌人男子?”   云琅将双手放在脑后,靠在躺椅上道:“男子喜欢征服,女子喜欢拥有……”   “有什么不同么?”   云琅眯缝着眼睛瞅着站在军营门口,左推右搡终于有一个妇人大着胆子走进军营,低眉臊眼的小声问胥吏:“编织了一些芦席,可做铺盖,可做帐篷,不知官人可要?”   胥吏刚刚被一个卖牛皮的妇人弄了一肚子的气,闻言怒道:“一个钱!”   妇人大哭,且声嘶力竭……   胥吏用双手按着太阳穴用力的揉捏着,见院子里的汉军都停下手里的活计看着他,无奈的拍拍桌子道:“两个钱,快去拿来!”   妇人立刻收声,大声吆喝着站在军营门口的妇人们快些把牛车赶进来……   “看明白了没有?”   云琅对李敢道。   “哭闹,这是她们的拿手本事!”   “你要是陛下,喜欢别人哭闹你,要求你手下留情,还是喜欢别人拿着武器对你说:你要战,那就战?”   李敢看了云琅好久才点点头道:“这是你从治理云氏庄园的过程中得来的心得?”   “你就说好用不好用吧?”   “看起来还不错!”   “何止是不错,以后我大汉一定要不遗余力的支持边寨种族中由女子掌权的部族,一定要全力支持,只要出现一个男子掌权的部族,该解散就解散,该剿灭就剿灭。大汉的边境不能总是无人区,这样的地方很容易让胡人满世界的跑马,如果多一些这样的种族,我相信,大汉边疆不但可以繁荣起来,还能长治久安。”   李敢嘿嘿笑道:“要是出了一个女子英雄学冒顿一般入侵大汉呢?”   云琅瞅瞅李敢道:“如此,即便大汉被灭国,我觉得也是活该,你以为呢?”   李敢想了一下,重重的点点头道:“确实活该!” 第一一五章 忠贞的何愁有   在云琅经历的历史时空中,并非没有雄才大略的女子。   一想起萧太后让大宋叫她妈妈很多年,云琅就非常期待大汉朝被一群女王围攻的场面。   所以,他准备缔造更多的女王国度。   比如氐人,比如西域各族,匈奴就算了,有了刘陵天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   就在云琅不亦乐乎的在受降城批量制造女商人的时候,长安城的繁华刚刚褪去。   於单的舞蹈非常的受欢迎,大喜之下的刘彻给了於单一个涉安侯的官位,甚至在长安城里给於单专门腾出来一座府邸供他居住。   於单希望的美女很多,却一个都不能动,因为这座府邸就在皇宫的偏殿旁边,也就是何愁有居住地的边上。   刚刚经历完毕千秋节贺岁,刘彻也感到非常的疲惫。   慵懒的靠在锦榻上,听何愁有讲述他对受降城,以及骑都尉的看法。   “跟所有的少年人一样,霍去病,云琅,曹襄,李敢这四人并没有比别的年轻人高明多少。该犯的错没少犯,该有的雄心壮志也不少,如果一定要说他们四人有什么特点,那就是勉强比一般的少年人聪慧一些。霍去病成为陛下可以使用的将才指日可待,曹襄虽然改不掉他的纨绔气,却还算是有担当的,本事不济,却敢打昏自己强行去了受降城,仅此一事,陛下可以放心使用。李敢秉承李氏门风勇猛彪悍有余,只是机变不足,假以时日,必以勇猛名扬大汉。”   何愁有跪坐在一个蒲团上,有气无力的道。   “云琅呢?朕问你云琅呢?”   何愁有看看坐起身的皇帝,阴阳怪气的道:“他很适合接手老奴的位子。”   刘彻愣了一下道:“为何?”   “因为此人与老奴一般无二,身上鬼气森森,阴人之气要比活人之气来的浓烈。”   “朕用不得?”   “不能大用,老奴看的出来,他的出尘之气同样浓重,世间万物对他来说毫无干扰,他现在做的事情,玩闹之气多于实干之实。”   刘彻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道:“山门中人都是这个德行,仗着自己知道得多,就不把朕的嘱托当一回事,朕等着他犯错呢……”   何愁有皱眉道:“神鬼之事虚无缥缈,陛下不可过于关注,在受降城之时,老奴也与云琅谈及冥冥,云琅也说全部都是笑谈。”   “山门中人虽然乐意为朕所用,然而,这些人到底还是以山门为重的,在山门与朕之间,他们更加的偏向山门。不要指望他们什么都说,朕准备就这样看着他,看他到底能够装到什么地步。”   何愁有皱眉道:“天子之心当能容纳四海,区区一两只猴子实在是与大局无损,陛下不应在他们身上投注过多的关注。”   刘彻非常讨厌别人否决他的意见,不满的瞅了何愁有一眼道:“你准备怎么处理於单?此人在千秋节上虽然在舞蹈,却屡次有意无意的靠近朕。”   何愁有见皇帝不愿意跟他谈政事,就暗叹一口气道:“去除雄风也就是了。”   刘彻挥挥手道:“知道了,你去处理吧,这事干完,就回到受降城给朕盯死云琅,有本事,就让他把一生所学藏在肚子里的永不暴露。”   何愁有知道皇帝从来没有待见过他,也不多说话就施礼离开,临走的时候有意无意的朝帐幕后面看了一眼。   原本静止的帘幕微微起了一丝波澜。   刘彻无奈地吼道:“不要在朕的屋子里窥伺,朕已经长大了,不需要你时时刻刻的盯着。”   何愁有嘟囔道:“陛下选的宫卫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何愁有刚刚离开大殿,一个黑衣人就匍匐在皇帝面前领罪。   刘彻烦躁的挥手道:“滚回去,这个老妖怪不死,你们就直不起身子是不是?”   黑衣人知道皇帝只是在发怒,没让他回答,重重的叩头之后,就立刻消失在帘幕后面,这一次,帘幕一动不动。   刘彻仰面朝天躺在锦榻上自言自语道:“不问苍生问鬼神?朕就是想问问,又怎么了?”   於单一个人坐在屋檐下,抬头瞅着天井里的四角天空,手都要把栏杆捏碎了。   大汉皇帝的千秋节已经过去两天了,他依旧忘不了自己混在一群矮个子伶人群中为皇帝献舞的样子。   他以为自己可以忍受这样的屈辱,结果他高估了自己的忍耐力,如果不是一再压抑自己的情绪,早就想跟大汉皇帝同归于尽了。   於单已经连续两天两夜没有睡过觉了,只要闭上眼睛,那些在他跳舞的时候发出各种狂笑的面孔就会浮现在他的眼前,即便是用刀子刺进大腿,血流如注,也丝毫不能减少他的愧疚之情。   不知为什么,这些天出现在他眼前最多的一张面孔就是查罕那张流着血泪的面孔。   “你能自杀么?我的手没力气了……”   开始的时候这句话仅仅是一句哀求的话,不知为何,流着血泪的查罕说这句话的速度越来越快,最后几乎变成了炸雷,在於单的脑海里轰响。   “我能自杀么?”於单猛地嚎叫一声,然后就纵身跳起将身体重重的撞在门前的那颗松树上。   松针扑簌簌的落了一地,两只受惊的松鼠吱吱的朝於单叫唤两声,就一头钻进了树洞。   “不能啊,明年的千秋节你还要为陛下献舞呢……”   面容和煦的何愁有从角门里走了进来,抬头瞅瞅屋檐下的涉安侯牌匾,满意的道:“不错,不错,这个匾额挂在这里确实很威风。”   於单勉强挤出一个笑脸朝何愁有拱手道:“一时失态。”   何愁有笑道:“无妨,无妨,但凡是男子汉,谁能受得了那些侮辱啊,宣泄一下也是常情,老夫明白。”   於单笑道:“一个人住这么大的宫室,有些寂寞。”   何愁有大笑道:“这是自然,这是自然啊,男子汉大丈夫被困居宅院,确实会感到寂寞。”   於单笑道:“如此说来,我能出去走走,等我回来是否会有伴寝之人?”   何愁有笑道:“也好,我们就去隔壁看看,那里是老夫以前上差的地方,是一个很有趣的地方,在那里待得久了,颇有平心静气之效。”   两人说说笑笑的离开了涉安侯府,走过一条不长的廊道之后,就来到一座黑色的大殿前面。   何愁有指着大殿中央悬挂着的《蚕室》两个鎏金大字道:“这是老夫四十年前的笔法,现在看着生涩的紧。”   於单只觉得一股寒意从尾椎骨升起,不由得颤声问道:“这里是什么场所?”   何愁有捏着於单的颈椎笑道:“蚕室,一个能让暴躁的男子变得娟秀的地方。”   於单大惊,想要抽身,只觉得颈椎一紧,眼前就变得漆黑一片,身体软软的倒在地上。   从蚕室里走出四个高大的宦官,静静的跪在何愁有的面前。   “给他净身,剜字诀!”   “生死如何?”为首的宦官低声问道。   何愁有思虑了一下道:“看天意吧……”   四个宦官拱手领命,熟练地抬着於单走进了黑色的大殿。   “不要动他的胡须……”   何愁有在离开之前特意吩咐了一声,然后就舒展一下腰背,觉得自己很有必要走一遭云氏,马上就要回受降城了,应该帮云琅带点书信什么的。   或许曹家,霍家,李家,谢家都应该去看看,同僚嘛,这点情义方便还是要给的。   “唉,人人都说老夫阴毒,却不知老夫也是一个热心肠之人,只要对大汉忠心耿耿,老夫有何阴毒之处呢?”   离开皇宫的时候,何愁有瞅着战战兢兢的侍卫,专门要过来了记录竹简,将自己的名字工工整整的写在上面,连出宫事由都写的很清楚。 第一一六章 刘彻的王霸之术   骊山,曹氏庄园。   一年半没有回家,曹襄自从去了中军府交割了军务之后,就一头钻进家里,把大门关上,准备好好的享几天天伦之乐。   即便是母亲那里,曹襄也不准备现在就去,而是想要把这一遭边寨之行清理清楚了,再跟母亲仔细讨论一下。   牛氏给他生的胖儿子如今正趴在他的肚皮上睡觉,任由曹襄摆弄他的手脚也不醒来。   风姿绰约的牛氏坐在水池边上挽着长发道:“您就不要摆弄信儿了,让他好好地睡觉。”   曹襄叹口气道:“这小子一定要争气啊,谋算云氏家财就靠他了。”   牛氏连忙靠近丈夫身边低声道:“真的能谋算到?妾身不在乎云家的钱财,主要是一些店铺妾身很想要。”   曹襄大笑道:“有本事让你儿子把云氏大女娶回来,莫说店铺,就算是你想要上天,阿琅说不定都能办到。”   牛氏白了曹襄一眼,把儿子从曹襄的肚皮上抱过来亲昵的道:“我儿子一定行的。”   眼瞅着妻子肥硕的臀部在眼前晃荡,曹襄觉得小腹一阵发热,把手探过去揽住妻子的腰身道:“把孩子送给嬷嬷。”   牛氏扭动了一下腰身,挣开曹襄的怀抱吃吃笑道:“走了一遭边关,夫郎变得越发粗暴了。”   曹襄不甘心的重新抱住妻子的腰身道:“边关之地入牛马的都有,你夫郎只是欲火难填,已经算是正人君子了。”   牛氏挨不过曹襄的纠缠,刚刚把儿子送给了嬷嬷,回过身笑吟吟的看着曹襄,抚摸着他的面颊道:“可怜的……”   迫不及待的曹襄刚刚将牛氏剥成一只大白羊,就听曹氏揭者在浴室外低声道:“启禀侯爷,蚕室首领何愁有来访!”   “呃……”曹襄立刻就僵住了……   何愁有坐曹氏的观山楼上,喝着茶水,就着精美的点心观赏眼前的骊山。   见曹襄匆匆赶来,就大方的摆摆手道:“不用这么着急,欲望不能尽性,会伤身子的。”   他仅仅瞅了曹襄一眼,见他眉间的红潮尚未褪尽,就知道他刚才在干什么。   曹襄有气无力的施礼道:“老祖宗驾临,曹襄哪里敢怠慢。”   何愁有看着曹襄不由得笑了,自斟自饮了一杯茶道:“到底是上过战场的人,比起以前从容的太多了。”   曹襄小心的凑过来,给何愁有重新倒了一杯茶道:“天色已晚,老祖宗今日不妨就安歇在曹家。”   何愁有瞅着眼前的骊山,背着手来到角楼曼声道:“有劳了,吃食安排的景致些,早上在谢氏可没有混到一碗饭吃,尽施礼了。”   曹襄向揭者使了一个眼色,揭者就直奔云氏去借厨子去了,曹氏的厨子虽然不错,比起云氏的厨子依旧不如。   “三天后随我回受降城!”   “啊?按照军律我们至少还能多留十天。”   何愁有正色道:“在我们离开受降城的时候,浑邪王来犯受降城,霍去病,李敢,赵破奴夜袭匈奴大营,云琅谢宁以战车正面硬撼匈奴,一场大战下来,虽然阵斩匈奴首级两千七百余,骑都尉也战损过半,堪称人人带伤。如今,匈奴人虽然退去了,然受降城中也兵力匮乏,军司马云琅十万火急的求援文书两天之内就来了两封。你如果还想在家里停留十天,老夫是没有什么意见的,可以慢慢来……”   曹襄霍然起身,看着何愁有道:“中军府可有援军计划?”   何愁有冷笑一声道:“西部将军府说无兵可派,想要援兵只能从羽林少年军中调遣。”   “苏建!我必不与你干休!”曹襄握紧了拳头咆哮不休。   “劳烦何公帮我要一下中军府的调兵文书,小子这就开始准备物资,后日,我们就立刻启程前往受降城!”   何愁有笑眯眯的道:“知道着急了?呵呵,调兵文书在这里,不过啊,公孙敖那一关你恐怕不好过吧?”   曹襄面色铁青,一拳擂在桌子上道:“他在大青山下肆意妄为不听将令,我就弄不明白,这样的庸才不立刻斩首难道还要留着害人不成?”   何愁有嘿嘿笑道:“你亚父不在大青山杀他,谁有办法呢?到了京师,他无论如何都算是有功之臣,陛下斥责他两句,已经是在帮你亚父平息部将怒火了。如今,公孙敖又成了扩编的羽林军大统领,这完全合情合理,你埋怨什么呢?”   曹襄急躁的在地上转着圈子道:“他必定会为难……”   曹襄把话说到这里发现何愁有依旧笑眯眯的,他的双膝一软,噗通一声跪倒在地,连连叩头。   何愁有叹息一声道:“也罢,老夫凶名在外,想来那公孙敖也不敢给老夫下绊子。必定给你们挑选两千最好的儿郎!”   “只有两千?”曹襄颤声问道。   何愁有笑道:“以霍去病偏将军的官职,统御五千大军已经是陛下格外开恩了。”   曹襄连忙道:“已经战损了一半啊……”   何愁有耸耸肩膀道:“规矩就是这样的,只有等以后慢慢的添补。此事没有商量的余地,你快去准备把,等老夫今日吃饱喝足了,明日好去羽林军挑选将士。”   曹襄知道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已经无法更改,就诚心诚意的给何愁有施礼,吩咐揭者一定伺候好何愁有,他自己则骑上马直奔阳陵邑。   何愁有呵呵一笑,就端着茶杯重新欣赏起面前的这座骊山,黄昏的阳光将这座奔马形状的山脉装点得更加美丽。   “霍去病,云琅阵斩了浑邪王?”阿娇抱着闺女淡淡的问道。   大长秋笑道:“殊为难得,只是他们也折损过半。”   阿娇擦拭一下闺女流出来的口水,无所谓的道:“军国大事我历来是不参与的,这一点你应该知道。”   大长秋笑道:“自然所有的事情都是奴婢去做。”   阿娇哼了一声道:“这一次你就不要去做了,有何愁有在,我们就会多做多错。”   大长秋皱眉道:“骑都尉与公孙敖已经结下了死仇,曹襄想从羽林卫中调出两千兵马,恐怕很难。”   “陛下这个人啊——最喜欢干强人所难的事情,明知道骑都尉与公孙敖不合,偏偏就要调用羽林卫的大军,明明知道公孙敖会为难骑都尉,又把一个何愁有放在所有人中间。如此一来呢,骑都尉调兵调的不痛快,公孙敖给战兵给的也不痛快。虽然没有一家痛快的,事情却一定会顺遂的进行下去,这就是他的王霸之道。小的时候是这样,大了依旧如此,看样子等陛下老了,这毛病还是不可能改掉。”   阿娇拖长了声音,一下子就把刘彻的本来面目给大长秋说了出来。   大长秋倒吸了一口凉气道:“何愁有愿意为骑都尉奔走?”   阿娇叹口气道:“光是一个於单跳舞,就给陛下挣来了足够多的脸面,一扫我大汉这些年面对匈奴时的颓气。何愁有这个老贼虽然官职是没法子高升了,他对钱财历来不感兴趣,一个涉安侯就算是给这个老贼给足了荣光。老贼里子面子全有了,他如何会不帮骑都尉这支带给他荣光的军队呢?”   “涉安侯是陛下封给匈奴左贤王於单的。”   阿娇掩嘴轻笑一声道:“你是这么认为的么?”   大长秋钦佩的看着越发具有大家气度的阿娇道:“是我误解了。”   阿娇笑道:“我只是把全副心思都拿来琢磨陛下,自然知道的就多一些。” 第一一七章 虎父犬子   长平仔细的听完曹襄的话,看了一眼儿子欣慰的道:“如此说来,何愁有就住在你家里?”   曹襄站起身子怒道:“去病,阿琅他们危在旦夕,你说何愁有做什么,我现在要弩箭,要弩弓,要刀剑,要替换的铠甲,要武装好的精锐之师!”   长平对卫青莞尔一笑道:“你看看,这孩子还是那么的傻!”   卫青哑然失笑,继续低头看书,决定不参与到她们母子之间的对话中来。   “三千!至少三千甲士!”曹襄摊开腿,不打算讲理了。   长平笑道:“你从小到大,那一次撒泼打滚提要求成功过?既然以前粉嘟嘟的时候都不能达成目标,你以为现在你娘就会怜惜你?”   曹襄恨恨的道:“我知道其中的艰难,所以,我儿子以后只要撒泼打滚提要求,我一定会满足他!”   “不怕养出一个废物来?”长平有些好笑。   曹襄大笑道:“孟家的两个二傻子都被阿琅教导成了难得的博士,我儿子将来就算是纨绔一些,也自然能够成材!”   长平大笑道:“你倒是对云琅充满了信心。”   曹襄道:“我当然对他充满了信心,现在,我就要三千甲士,羽林卫有两千,还有一千你们帮我想办法!”   长平瞅着儿子苦笑道:“你亚父的亲卫只有两百你要不要?这是你母亲我唯一能支援你们的军事力量。”   曹襄摇头道:“两百亲卫连你们自己都保护不了,给了我们,你们难道就不出门了?”   卫青笑道:“将军远征,自然需要守卫森严,既然回来了,还留着大队的亲兵会招人嫉恨,不如一个不留,大家都来的轻松写意。至于出门,我跟你母亲还真的没有出门的打算,就算是去上林苑你那里去住,也无需那么多的护卫。”   “去病,云琅他们危在旦夕……”   “滚!少拿他们来作伐,云琅的话能信吗?那家伙就是一个占便宜没够的人。   如果是去病来急报说危在旦夕,我们还会紧张一下,云琅说的,那就算了。   你亚父自从接到受降城战报就说,这场仗打的很值得,至少能保证受降城两年的平安。   既然浑邪王死了,浑邪王所部就会为了王位征战不休,等浑邪王的王位确定了,浑邪王所部也会元气大伤,又会休养生息几年。   在未来几年之内,恐怕不是浑邪王要来找受降城的麻烦,而是去病要不要去浑邪王的麻烦才对。   云琅之所以需要那么多的军卒,不外乎就是给去病远征做准备。   这一点陛下看的很清楚,中军府看的很清楚,你觉得你亚父跟我看不清楚么?   两千羽林军,战力虽然弱小一些,也就是考虑到你们受降城的状况,可以一边作战,一边练兵。   也就是说陛下乃至中军府都不希望你们现在就匆匆的发动北伐,国朝的主力需要运用在伊秩斜的身上。”   曹襄不满的道:“我受降城就是小妾的儿子没人理是吧?”   长平想了一下道:“可能连妾生子都不如……等到来年陛下开始征讨南方的时候,你们的地位可能会升高一点。”   曹襄无奈的瞅着安坐如山的两位大人,站起身准备离开。   长平笑道:“你要去干什么?”   “我还能去干什么,自己想办法为骑都尉将士们准备物资,你们不给,我只好去求别人。”   “求谁?”   “公孙弘!”   “求他做什么?”   “受降城的汉人实在太少,准备要一点民夫。”   卫青闻言将注意力从竹简上转移到曹襄身上。   “羌人战死了很多男子?”   “受降城周边的部族首领全部都是女子。”   卫青皱眉道:“太过阴毒……”   长平反而哈哈笑道:“我觉得不错,世间要是全部都是女子为王,哪来会有那么多的战事!”   卫青嗤的冷笑一声道:“只要有了利益冲突,你以为女子为王就不打仗了?战事只可能会进行的更加惨烈!”   长平张大了嘴巴道:“至少听起来不错!”   卫青重新拿起竹简懒懒的道:“且看你们胡闹吧!”   曹襄不耐烦地吼道:“我要的东西你们给不给啊。”   长平怒道:“你亚父要是一次真的拿出一大堆铠甲武器,你敢要么?周亚夫怎么死的你不会不知道吧?想要武器,想要铠甲,想要战马,就只能走正途去问中军府要,你赶紧滚蛋吧,明日去中军府讨要就是了。”   曹襄之所以跟母亲磨牙,就是为了听到这句话,周亚夫暗藏军械最后吐血而亡早就成勋贵们的禁忌话题了,他那里会指望亚父会给家里藏军械。   自然是要亚父跟母亲向中军府施压,多要一些东西罢了。   刚出门,就被一个人给抱住了,弄清楚了是谁之后,曹襄很想一脚把这家伙给踹开,却听那个家伙道:“大兄……”   “滚开,曹家嫡子就我一个,哪来的兄弟。”   被卫伉潮乎乎的手抓着手,曹襄极度的不自在。   卫伉早就习惯了曹襄的恶言恶语,陪着笑脸道:“您去受降城的时候能不能带上我?”   曹襄愣了一下,卫伉在十三岁的时候就被封为宜春侯,说起来也是长安城里数得着的贵公子。   只可惜这家伙自从被霍去病打断腿之后,又被父亲狠狠地责罚,他就老实多了,一般情况下不轻易出门。   看样子给憋坏了,这一次居然想去遥远的受降城。   不世曹襄看不起卫伉,实在是这人就是一摊烂泥,走马长安还成,要是到了受降城……曹襄觉得这家伙什么丢人事都能干出来。   於单才给皇帝跳完舞,曹襄才不愿意看到卫青的儿子去给伊秩斜暖床。   “过了何愁有那一关你想去哪里的我都带你。”   曹襄在殴打卫伉这件事上,没有霍去病来的理长,他不想母亲难做,因此,只好搬出何愁有来说事。   “蚕室的那个何愁有?”   “不是他还能有谁?”   “他不是不出宫的么?”   “出了,刚从受降城回来,现在在我家等我回去缴令呢。”   “在你家?”卫伉上下打量一下曹襄,重点看了他的胯下。   “老祖宗现在是受降城的监军,我们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法眼之下无所遁形。听说老祖宗正在招纳亲卫,你可以去试试。”   卫伉长吸了一口气连连摇头道:“弟弟刚才在说笑,就我这身子骨要是去了受降城,可能活着回来的可能性不大,还是不去了,好好地在家里读书。”   曹襄点点头道:“也好,好好读书,将来也好出人头地。”   卫伉连连点头,恭送曹襄离开了侯府。   等曹襄走远了,就从花树后面跳出来两个少年,年幼的卫不疑连忙问道:“大兄,曹襄答应了没有?”   卫伉瞅着曹襄远去的背影道:“以后少跟他来往,他已经被何愁有盯住了,能活多久很难预料。”   “啊?何愁有?”   卫伉忧愁的看着府门外的大街摇头道:“你们说等曹襄死了,我们有机会接手平阳侯府么?”   卫不疑摇头道:“有曹信呢。”   卫伉恨恨的吐了一口唾沫道:“真是晦气啊,什么好处都给了曹家,我们是卫氏亲族,反而不受待见,这是什么道理啊。”   卫登小声道:“还是小点声音吧,这话传到主母耳中,我们又要遭罪了。”   卫伉怒道:“明日我也要加入羽林军,凭借自己的双手打出一个真正的侯府来,宜春侯这样的杂毛侯爵,老子不稀罕。”   说完就甩袖子走了,卫登瞅着卫伉远去的身影,觉得大哥刚才说的那句话很有道理,是不是应该告诉主母一声? 第一一八章 趁火打劫   曹襄马不停蹄的在长安奔波,举着硕大的平阳侯府的牌子替骑都尉四处哭穷,终于把云琅开出的清单完全满足了。   物资车马在阳陵邑集结,他带着亲兵家将来到了羽林卫的营地,不管他喜不喜欢见公孙敖,这一关必须要走。   何愁有是个很有信誉的人,曹襄赶到羽林军营地的时候,这个老宦官正坐在一张虎皮椅子上抱着曹家的茶壶慢慢的啜饮。   椅子也是曹家的,至于虎皮,可能是公孙敖的,满大汉只有公孙敖喜欢熊皮,虎皮一类的东西。   “等你两个时辰了,现在的年轻人办点事情总是拖拖拉拉的没个急性子。要是换了前几年的老夫,打断你的腿都是轻的。”   曹襄似乎没有看到公孙敖那双快要喷火的眼睛,径直走到何愁有身边道:“看样子老祖宗已经有了章法?”   何愁有笑道:“老夫一介家奴,那里知晓什么军略,只能劳烦大统领把羽林卫的将士们给集结起来,就等着你来挑选。”   曹襄笑道:“大统领深谙兵法,惯会藏军,也不知道是不是把所有将士都喊出来了。”   公孙敖握紧了拳头,脸上却带着笑意对何愁有道:“羽林卫以下一万三千一百二十七人,实到了一万两千九百三十三人,如果平阳侯还不满意,某家可以把那些因为公干,因为负伤,因为休沐的将士全部招来。”   何愁有呵呵一笑,挪动一下屁股换了一个舒适的姿势对曹襄道:“快去选军吧,大统领已经给足了脸面。”   公孙敖由于良久终于出声道:“跳荡,射声二营不可动!”   何愁有从怀里掏出调兵文书,仔细的瞅了一遍,然后对曹襄道:“没有这样的限制啊。”   曹襄笑道:“文书我也看过,没有限制!”   公孙敖咬牙道:“一点余地都不留是吗?”   曹襄笑道:“都已经到了杀我主将的地步了,我要是还给你留余地,你会以为我是傻子。”   说完话,也不理睬公孙敖,就来到高台上,冲着站立在军阵最前面的曲长,屯长们高声道:“现在,给你们建功立业的机会,给你们一个杀奴的机会,有意者,出列!”   公孙敖若有若无的扫视了一眼站在最前面的军官,杀气肆溢。   曹襄见那些军官们停下了抬起的右脚,遂微笑道:“怎么,出了羽林卫,你们以为自己还会回到羽林卫不成?再说了,过两年说不定羽林卫大统领就是我!”   公孙敖冷冷的看了曹襄一眼,对何愁有道:“太放肆了。”   何愁有笑道:“年轻人嘛……哈哈哈……”   终于有一位曲长坚实的向前迈出了一步,紧跟着又有两三个屯长也向前迈出了一步。   曹襄笑道:“好了,就这些,再多我也不要,成不了我们的兄弟,再多也没用。曲长,报上名来!”   “末将王木头!”   曹襄听到这个名字愣了一下,抓抓脑门道:“我在羽林军的时候,你好像就是曲长校尉啊,你怎么还在羽林军?”   王木头拱手道:“因为末将少言寡语,为大统领不喜。”   曹襄听了这句话,拍着手大笑道:“好啊,好啊,能被大统领不喜欢的,大多是有本事的,来骑都尉试试?”   王木头抬起头笑道:“听闻霍去病在受降城下阵斩浑邪王,末将正心痒难熬,只要能去受降城与匈奴一战,末将虽死无憾!”   暴怒的公孙敖才向曹襄靠近了一步,就看见闭着眼睛的何愁有睁开了眼睛,那双毫无生气的眼睛看着他就像是在看一个死人。   公孙敖压低了嗓门道:“这是谤军,如此胡言乱语下去,某家将来如合统御大军?”   何愁有皮笑肉不笑的道:“年轻人嘛……哈哈哈……”   公孙敖牙齿咬得咯吱吱作响,几次三番想要冲到高台上将曹襄碎尸万段,终究还是忍耐下来了。   “元朔二年,公孙府进帐四百七十一万钱,赤金五十六斤,珍珠一斗……元朔四年,雁门关一片荒芜,边关将士一日三餐变成朝食,晚食两顿,战马所需豆料减少一半……听说多余的都进了你的肚子……公孙敖,你好大的胃口……”   听到何愁有的喃喃自语,公孙敖的一张红脸立刻变得煞白,颤声道:“都是无中生有……”   何愁有嘿嘿冷笑道:“你以为老夫为何偏帮骑都尉?你以为偏帮这些少年人是因为老夫偏爱他们?   将军们发战争财,这是必然的,自古以来就屡禁不绝,区分一个将军是否忠勇,军功自然是第一的,所以呢,个人身上的一些瑕疵也就被忽视了。   公孙敖,你可知在骑都尉军中,饭食吃的最好的不是霍去病,不是有天下第一庖厨之称的云琅,而是军中伤兵!   你可知,在骑都尉军中,霍去病,云琅的来钱门路是抢劫匈奴,抢劫异族,是战场缴获,不是喝兵血……   闭上你的嘴巴,你的事情没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也就是说,你的事情没有什么是陛下不知道的。   如果今后不能为陛下效死力,老夫终有一日会登你的府门,那个时候,我们再好好地算一下账目。”   何愁有的一番话,让公孙敖汗流浃背,几乎心如死灰,总以为自己干的一些事情神不知鬼不觉,却不知,在何愁有这样的魔鬼面前……   “哈,王木头,现在呢,你就带着这些想去受降城给自己挣一个前途的兄弟们去挑军卒。我们骑都尉挑选将兵,不问出身,只看实力!”   说完话又瞅瞅身体有些佝偻的公孙敖对王木头道:“两千人,一个不能多,一个不能少!甲胄,兵刃,战马,从武库中取,什么好,就挑什么用,弩箭四袋,弩弓两具,一人双马!这是骑都尉的标配。”   王木头大喜,匆匆的带着六个屯长,就去挑选相熟的军卒。   这个过程很快,也就一炷香的功夫,两千军卒就在羽林军左边重新立阵!   军卒已经挑选完毕,曹襄也就不再看那些一脸渴望的羽林军了,跳下高台站在王木头面前大笑道:“好样的,从今往后,我们就是亲亲的兄弟了,现在,去武库那兵刃,铠甲,去马厩挑选战马,记住我的话,一且从优了取。”   话说完,又看看默不作声的公孙敖嘿嘿笑道:“大统领这时候没工夫理睬我们,多拿点也没问题。”   王木头学着曹襄的样子嘿嘿一笑,就拿着曹襄给的文书带着军卒直奔武库!   暴怒的羽林军副将,听到曹襄的话之后,手握剑柄几欲炸裂,无数次的看向大统领,希望能获得一个切实的指令,只要有了指令,他就能把曹襄一干人轰出大营!   片甲不给,这是先前商议好的,不知为何,大统领站在一个老宦官身边垂首而立一言不发。   一个时辰之后,顶盔掼甲的王木头就出现在了曹襄的身边,曹襄满意的看着已经武装到牙齿的王木头笑道:“连三日军粮也带了?”   王木头笑道:“自家的东西能省就省!”   曹襄大笑道:“已经有了点骑都尉的意思。趁着公孙敖在发傻,我们还是快点离开的好。”   王木头回头吩咐一声,就小声地问道:“那位……”   曹襄捂住了王木头的嘴小声道:“别问,这是为你好,这句话一定要告诉全军将士,千万,千万!”   王木头慎重的点点头,就带着将士们直奔骑都尉军营,只要到了那里,公孙敖就算是再反悔,也晚了。   曹襄来到呼呼大睡的何愁有身边低声道:“老祖宗,事情办完了,您也该回营休息了。”   何愁有打了一个哈欠,慢慢的从椅子上站起来,拍拍虎皮椅子对曹襄道:“扛回去,这东西不错。” 第一一九章 蹦跳的猴子   何愁有自然是要坐马车的,并且热情的邀请曹襄一起乘坐……   从羽林军营地到骑都尉营地其实并不算远,也就五十里地,云氏制造的四轮马车跑的又轻又快,不到两个时辰就到了骑都尉营地。   何愁有从马车上下来的时候朝马车里轻声道:“狐假虎威不能没有代价!”   曹襄痛苦的呻吟声从马车里传出来:“我知道会有后果,谢过老祖宗手下留情。”   “下次不能再这样做了,也不知为何,老夫最近的心肠似乎变软了,这不是一个好事情。”   说完话就背着手走了。   曹襄在马车箱里咕咚一声掉了下来,一张嘴,一口血就喷了出来,把准备搀扶他的家将喷了一脸血。   不等家将惊呼出来,他的嘴巴就被曹襄给捂住了。   “送我回家,请药婆婆来!”   曹襄快速的吩咐一声,就昏厥了过去。   家将顾不上头脸上的血,从马车里拽出一把虎皮椅子,然后就把曹襄放进去,亲自赶着马车直奔曹府。   曹襄再次醒来的时候,就看见了哭泣的老婆,以及药婆婆那张难看的脸。   “淤血放出来了,五脏六腑有些移位,至于皮外伤算不得什么,将养一段日子就会痊愈。”   曹襄无力的点点头,谢过了药婆婆,又对药婆婆道:“告诉张氏,宋氏,刘氏她们,无碍的,没有别的事情,就是我做事情做的过分了一些,被老祖宗责罚了。把这事忘记吧,我后日就要启程,让她们把送去受降城的东西明日拿过来,我一趟全部带走。”   当偌大的屋子只剩下牛氏跟曹襄的时候,牛氏瞅着曹襄胸腹那两处淤青哭泣道:“怎么下手这么狠啊……”   曹襄忍着剧痛道:“不要说出去啊,蛋头的虎威我们还要继续借用,否则,公孙敖会反扑的。”   “他怎么忍心把你放在椅子腿上这样颠簸了五十里路,这个天杀的阉人……”   曹襄无奈的道:“别说这个魔鬼的坏话,他会听到的!”   牛氏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四处瞅瞅,这才把头埋在曹襄的臂弯里继续哭泣道:“你什么时候遭过这么大的罪啊。”   曹襄咳嗽一声道:“你忘了,我挺着一个大肚子的时候,比这要难受的太多了,那时候只想着什么时候会死,现在却只想着什么时候能到地头。这不,还不是被我给忍耐下来了,知道不,你夫君遭受了一路的折磨,却一声都不吭,哪怕是面对这个魔鬼,我也没服软……可惜啊,去病,阿琅,阿敢他们都在受降城,否则,就这件事足够我吹嘘三五年的。”   “你现在就吹嘘,妾身听着,在一边为夫君喝彩……”   “没意思,我就是放屁你都会夸我的,老子要吹嘘也是要看人的,这件事可以堵住阿琅,阿敢那两张臭嘴,要保密,不告诉别人,否则老子吹嘘起来就没了味道……”   “你好好的躺着,不要解我里衣……”   “不成啊,太疼了,给我一个东西咬……”   春日的长安城正是柳絮飘飞的季节,风一吹,漫天都是白色的柳絮,有的吹进了皇宫,有的吹进了豪门,更多的却飞进了寻常百姓家。   於单直愣愣的躺在床上,已经整整六天了,这六天,他只进了一些水,整个人都已经消瘦的没了人形。   涉安侯府的匾额就挂在楼阁外面,睡在左边偏殿的於单一抬头就能看见那四个刀砍斧凿一般有力的大字。   一个高个子宦官提着一个水壶匆匆的自外边走进来,掀开了於单身上的毯子欢喜的道:“呀,不愧是涉安侯啊,这才几天,伤口就结痂了,只要不见水,再有四天就能下地了。”   於单勉强吞咽下去了一口水,他的身体就像一截干枯的木头,极度的需要水的润泽,那个高个子宦官却不再给他喂水了。   “现在要少喝水,一旦要解溲了,会弄坏伤口的,再忍忍,伤口长好了,你就可以随便喝水吃饭了。”   於单嗫喏两下,终于小声道:“我的手没力气了,你能不能帮忙杀了我?”   高个子宦官掩着嘴轻笑道:“这种话啊,我们都说过,可是呢,等伤口好了,小黄门的衣衫穿上了,有没有那个东西又有什么打紧?你不知道啊,没了那东西的好处多多,你以后慢慢体味就会知道,这里呀,先卖个关子,等你知道好处了,嘻嘻……”   於单努力的转过头,继续看着一大坨柳絮从宫墙外面飘进来,他想探手捉住,那团柳絮却从他的指缝中间溜走了,最后撞在墙壁上,跌落在墙角。   於单觉得自己已经死了,生命就跟那团柳絮一般轻飘飘的没了重量,以后要飞到哪里,就要看风向了。   “你不准备跟老夫一起乘坐马车么?”   何愁有身上盖着毯子,舒坦的躺在硕大的四轮马车里,朝骑着马,脸色煞白的曹襄问道。   曹襄摇摇头道:“京畿五十里,我没有资格乘坐马车。”   何愁有微笑着点头道:“是个守规矩的孩子,等五十里过了,你就可以上马车来陪老夫了,到时候跟你好好地说道一下什么是规矩。”   曹襄摇头道:“我准备了马车,比您乘坐的这辆更好。”   何愁有翻了一个白眼道:“不堪大用,终究脱离不了纨绔本色。”   曹襄咳嗽一声道:“小子其实一向喜欢听先辈讲古,可是听您讲古的代价太大,再来几次,小子的小命就难保了,您还是去跟云琅谈古论今吧,他比较博学。”   “那个小子太过圆滑,整个人就跟球一样滑不留手,他知道老夫是一个守规矩的人。所以啊,他做的事情都在规矩之内,从未逾越一步,就这一点来说,你远不如他。”   曹襄咳嗽着笑道:“遇到我面对的这些问题,阿琅来了,也只能这么办,也只能借助您的虎威来成事,不论是他来,还是我来结果不会有什么不同。”   何愁有从旁边摸出一个水壶来,喝了一口凉茶道:“不会的,老夫的虎威就在那里放着,明摆着就是让你们借的,这也是陛下的意思,所以你们完全可以借用啊。”   曹襄的脸色变得阴沉哀怨:“为何小子借了,却要被您惩罚?”   何愁有冷哼一声道:“不告而取谓之贼也!老夫的虎威放在那里,你自然可以借,可是啊,你告诉老夫了没有?”   曹襄痛苦的捶打一下胸口道:“我以为不用说,都是心知肚明的事情。”   “你以为?什么时候轮到你一个小小的四代国侯可以猜测陛下的心思了?陛下给你的,你可以拿,陛下没有明说给你的,你就只能看着,伸手砍脚,伸腿剁头,都是轻易之事。你来之前难道云琅就没有嘱托过么?”   “阿琅说,回到长安,事事都要请教老祖宗,即便是有事,也要跟老祖宗说清楚!”   何愁有放下茶壶闭上眼睛道:“看样子你的这顿惩罚挨的不冤枉。”   曹襄替蛋头拉好了马车帘子,瞅着青草萋萋的远方,叹了一口气。   他觉得长大之后的事情,没有一件是好玩的,年轻的时候什么事情都似乎是理所当然的,长大了就会发现,这个世界不会围着你转。   他有无数条道路,道路与道路之间总是在碰撞,总是在覆盖,且一层覆盖一层,永远都没个尽头。   人就像一只不断跳跃的猴子,从这一条路蹦跳到另外一条路上,被母亲抱着行走一程之后,后面的路就要靠自己蹦跳下去,没有那一条路会刻意的在脚下等你…… 第一二零章 云琅美好的一天   自力更生当然是一个很好的出路,只是执行起来比较困难,还会被人打。   羌人妇人打起架来比男子还要来的彪悍。   一个小小的羊毛口袋数量的纠纷,一群妇人就在军营里大打出手,出手之狠毒,下脚之彪悍,完全出乎云琅的预料之外。   挖眼,抓舌,撩阴,袭胸更是精彩纷呈,让云琅大呼过瘾。   本来好好地站在一边看把戏的云琅,被天知道从哪里飞出来的一块石头砸破了脑袋。   血一下子就从脑袋上流下来了,惹得一边看护云琅的家将王胡惊叫连连。   苏稚检查之后,发现只是皮外伤,就用干净的麻布包扎一下了事。   正在抱怨那些乡野村妇野性难驯的云琅忽然发现眼前的苏稚憔悴的厉害。   摸一下她的额头,这才发现这个小女子烧的很厉害。   “昨夜洗澡之后贪凉就吹了一下风,结果,今天早上就感觉不舒服。”   听了苏稚的辩解,云琅立刻就推着苏稚来到了卧室,将她放在床榻上,盖上厚厚的毯子,然就去煮了一剂小柴胡汤,这可是医圣张仲景的不传之秘,被云琅从后世弄来之后,成为了大汉最好的一道汤剂。   “苦!”   苏稚喝了一口温热的汤药之后就皱起了眉头。   云琅拍拍脑袋,然后就疵牙咧嘴的从自己的行囊里掏出一罐子糖霜来,装了一勺子药汤,就用湿润的勺子背面沾点糖霜喂苏稚喝药。   身为医者的苏稚自然是知晓药是苦的,也不畏惧喝苦药,只是当云琅伺候她喝药的时候,未免就娇气一些。   汤药加了糖霜之后,味道估计更差,苏稚喝的很是香甜,相比汤药,她更喜欢云琅伺候她。   “那些妇人为何打架?”   “一个妇人说她编织了十一条羊毛口袋,另一个妇人说她只编织了十条口袋,还说那个妇人因为陪收口袋的胥吏睡觉,所以才敢多说一条。然后,然后她们就打起来了。”   “那个妇人到底跟胥吏睡了没有?”   苏稚看事情的角度很奇特,明明两群妇人人头都打成猪头了她不理会,现在只关心妇人跟胥吏间的那点事。   “不知道啊,这些妇人的算学不好,经常一五得七,二五十八的乱算,总之,就一个目的,用最少的口袋换最多的钱,胥吏是直接跟她们打交道的,这种事说不准的。”   “你就不管管?”   “管?我脑袋都破了,还管?你知道不,在咱家刚来上林苑的时候,家里一大群的妇人,春天来的时候,一个个跟野男人钻进麻籽地地里乱来,刚开始的时候,我路过的时候吼一嗓子,还能惊起无数的野鸳鸯。后来我再吼,没人当一回事,只能让老虎下地去撵……后来老虎下地都不管用了,就只好听之任之。”   苏稚咬着牙恨恨的道:“以后这件事我来管……没点章法了!”   云琅轻轻地拍拍这个未来的地主婆的脸道:“会招人恨的,小心人家背后吐你口水。”   苏稚趁势将云琅的手抱在怀里,满是憧憬的道:“等我们回去了,师姐管家,我管外边,总要让云家结束这个乱糟糟的模样。”   云琅笑道:“你要是有精力,有时间,爱管什么就去管什么,不过啊,我告你,你要把主要的精力放在你的医馆上,那才是你一展所长的地方。管仆妇?我费尽心力让你医术大进可不是为了管仆妇媾和的。平日里可以把这事当成一项散心的事去做,等你的医馆变成半座城那么大的时候,估计让你管,你也没兴致。”   “半座城那么大的医馆?”   “是啊,不算很大,你要知道,以后啊你的医馆不仅仅要给达官贵人看病,也要给平民百姓看病,更要给军中将士们看病,如此多的病人,医馆不大可不成。”   “我们要把医馆开的那么大么?”   “必须的,只有开的大,才能长久。”   “长久?”   “对啊,医馆这东西啊,开的时间越长,信誉度就越高,阿娇还想要在全国范围内给百姓看病呢,这时候总得需要一个基地吧?你的医馆就是最好的基地,到时候来医馆学医的人会络绎不绝的,慢慢的就会形成一个学科,等到你老的走不动路的时候,也就会有人跪地喊你老祖宗的。”   “真的会有那一天?”   “必须有那一天,只要你持之以恒的坚持下去,日后的成就远超你璇玑城。说句实话,我有些看不起你爹娘他们,大好的清平世界不出山反而躲起来了,真不明白他们在想什么呢。知道不,淮南王刘安,就是刘陵她父亲,集道、阴阳、墨、法矩子大家历经十年编篡又联合董仲舒将一部分儒家学说糅合起来弄成了一本集大成之作——《淮南鸿烈》。其中最著名的一篇叫做‘塞翁失马’,就这一个故事里的寓意,宣讲上几千年都不成问题。如今啊,儒家在占据朝堂,道,墨,阴阳在专攻藩王,你们医家却避世隐居,呵呵,再过一些时候,难免会沦落为下九流。”   苏稚难过的靠在云琅怀里道:“我父亲常说,只有别人来求我璇玑城,没有我璇玑城求人份。还说当今天子刚愎自用,驭天下,如驭牛马,璇玑城既然得不到尊重,不如朝饮松露,暮餐云霞,求一个清心寡欲,自由自在。”   云琅点点头道:“道不同不相为谋,你父亲喜欢清静无为,你却喜欢人世繁华,这都没有错。既然你父亲不愿意出山,我家的苏稚出山好了,穷一生之功,让医家出人头地,给日后想要出山的医家子弟开辟一块可以济世救人的场地。”   苏稚往云琅的怀里靠了靠闭着眼睛柔弱的道:“我可能干不来这样的大事。”   云琅嘿嘿笑道:“这世上的大事啊,有一半是干出来的,另外一半啊,是吹出来的。等你干啊干啊的,突然有一天,你会发现你已经达成了目标,成功其实就是这么简单。你负责努力干活,我呢,就帮你努力的鼓吹,迟早让你超越扁鹊成为天下第一神医!”   “不要啦……”   “必须要,以后你被弄上神坛的时候,别人问上面为何还有一个美男子,庙祝就会告诉别人,那是苏稚神君的夫君!你看,我也跟着沾光……”   在云琅编织的光怪陆离的瑰丽空间里,苏稚幸福的睡着了,嘴角带着一丝甜甜的笑意。   云琅从苏稚的屋子里出来,长长的伸了一个懒腰,哄这个丫头睡觉不是一般的难。   聪明女人就这点比较麻烦,不好骗,想要骗过她们,骗人的话就必须要有技术含量,不像傻丫头,只要告诉她明天给她买件花衣裳就能让她美的鼻子冒泡。   前院的羌人妇人们的战斗也结束了,一个披散着头发,衣衫凌乱满脸是血的继续排队交易。   胥吏的模样也好不到那里去,脸上多了一道抓痕,一边骂骂咧咧的要妇人不要胡乱算数,一边熟练地清点货物,并不时地丢出去一大把铜钱,让那些妇人追着满地捡。   云琅摸摸脑袋上的纱布,觉得这个世界很美好,很和谐,生活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十全十美的只有图画跟绢花。   春风有催产作用,几场春风过后,城外的农田里就冒出来一大片,一大片的麦苗。   沿着大河修建的自流渠里流淌着清澈的河水,按照地域的高低,将水源送到了每一块农田边,仲春的一场水,对麦苗至关重要。 第一二一章 捉襟见肘   羌人妇人越来越富裕,也变得越来越彪悍,这是云琅特意给羌人妇人培养的一种气质。   以至于他的脑袋被打破,都没有追究任何人的麻烦,这让那些妇人更加的骄横跋扈。   做主人就要有主人的气质。   为了保住这股气势,受降城的劳动报酬给的非常的不合理,男子们在工地上累死累活的背石头,一天赚到的钱,也仅仅够他一人温饱。   而女子们则利用各种编织,一个人就能轻易地养活一家子。   经过云琅不断地挑拣,最终发现,军中对羊毛口袋的需求几乎没有止境,羊毛口袋居然才是受降城最畅销的一种货物。   这种口袋细长,可以放在骡马背上托运粮食以及别的物资,虽然不算轻便,却极为结实。   即便是送到内地,也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   经济能力急剧上升,让羌人女子的地位得到了立竿见影的提升。   而地位最高的妇人,则是跟随苏稚一起照料伤兵的那些妇人,她们每日里只要照料好伤兵,就能获得羌人男子想都不敢想的金钱。   由于妇人的数量众多,大部分还带着孩子,所以,对于受降城这样的经济政策,只要妇人们没有意见,那些男子是无话可说的。   更何况,大部分的男子都是奴隶……   郭解经历了那个难熬的夜晚之后,终于收获了骑都尉军士的信任,这对他的捕奴大业极为有利。   有了军队的许可,他甚至可以将羌人奴隶运往关内销售,从而获取更加爱丰厚的利润。   草原上或许能看见放牧的妇人与幼童,绝对看不见几个放牧的男子,他们或者死于兵灾,或者被匈奴人,或者被汉人给捉走了。   双管齐下之后,河曲地形成了微妙的和平。   云琅要做的就是把这个微妙的平衡维持下去,维持的越久越好,时间如果能再长一些,羌人就会认为他们的社会本来就该如此。   这样的平衡其实不难理解,就像很多种族拿女人去做交换一样,只不过对于羌人来说,处在交换位置的是男子。   拿女子做交换的部族觉得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那么,现在的羌人妇人们认为拿男人去做交换也是一件极为普通的事情。   于是,在匈奴人与汉人不懈的努力下,一代,乃至两代的羌人男子就这样从河曲地完全消失了。   现在,云琅的忧虑不是来自受降城本身,而是来自于西部将军府,那里的形势一直不明朗,苏建对于受降城跟白登山的经济交往并没有异议,只是在军事交流这方面,他就显得极为吝啬。   眼看就要到四月末了,苏建依旧没有来受降城的意思。   “靠山山倒,靠人人跑,靠得住的只有我们自己,把过多的期望放在别人身上殊为不智。”   云琅终于下定了决心,不再指望白登山,准备将受降城作为一个单独的个体进行规划。   霍去病道:“本该如此,骑都尉虽说名义上受白登山辖制,我们自己却有独自出兵的权力。因此,苏建不想要我们也是人之常情,估计是害怕我们不尊将令,最后惹出麻烦来他不好收场。就如阿琅所说,我们还是各自为战吧。”   李敢有些忧虑的道:“我们现在可战之兵不到八百,想要依靠这点力量在河曲立足,是不够的。”   赵破奴道:“能否组织奴兵?”   躺在躺椅上的谢宁道:“奴隶深恨我们,不可能为我所用,我的意见是,等受降城修整完毕,将城里的奴隶全部交付郭解送往关中。”   云琅跟往常一样抛出一个诱导性的问题之后就闭上了嘴巴,主动听取别人的意见。   受降城是一个四战之地,屋子里的每个人都有权力知道自己将要面临什么,从而做出抉择。   不过,看起来他们四个人对自己目前面临的局面并不感到担心,至少还没有到火烧眉毛的时候。   过多的伤亡,已经让骑都尉的士气下降到了一个可怕的地步,而霍去病先前做的那个实验,又让军卒对云琅这个军司马充满了怀疑。   好在这件事云琅一个人背了,否则,没他们就会对霍去病产生不信任感,这才是最可怕的事情。   一场大战结束之后,军卒就该休息,这是一个常理,久战之下无雄兵,是很多将军在安排战事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的。   在过去的一年中,骑都尉整整战斗了半年,每一场战斗都是极为惨烈的,虽然结束的比较快,战损却非常的严重。   最早从跟随霍去病,云琅从上林苑出发的军卒不到一千八百人,在白登山就有四百多将士血染疆场,云琅不得已又从谢长川那里骗来了五百雄兵,总算是将缺少的兵员补齐了,结果,受降城一战,又战损八百多……   缺少合格的兵员一直是受降城的软肋,如果匈奴人知晓受降城如今是如此的捉襟见肘,想必一定不会放过这座对他们来说极有战略意义城池。   “春夏两季对于匈奴人来说极为重要,这个时候他们一般不会跑来跟我们作战,一旦到了秋季战马肥壮有力了,恐怕就瞒不过去了。”   云琅将对自己一方最有利的一点说了出来。   “不能总靠糊弄,这样下去只会害了我们自己,两军交战,实力就是实力,或许能哄骗一时,时间一长就无所遁形了,到了那个时候就是我们倒霉的开始。”   很显然霍去病不这样认为,他认为当务之急就是补充兵员,彻底的恢复骑都尉的实力。   “我估计阿襄能给我们带来两千战兵,这是目前我能想到的一件事情,毕竟,在我来边寨之前,陛下答应过我,给我足够的将士!”   云琅点头道:“现在就看阿襄的能力了。”   沉默了良久的赵破奴低声道:“我们还要出兵草原,继续我们的宣抚大业?”   云琅叹口气道:“不宣抚,谁知道这片土地已经是我们大汉说了算啊。我还准备在今年秋天收税呢,已经宣抚过的部族还要加强联系,没有驯服的部族还需要持之以恒的打击……”   霍去病沉默了片刻道:“给我三百骑……”   这是一个危险的不能在危险的数字,如果遇到大一些的部族,或者遇到几个部族联手,霍去病统御的三百骑兵未必就能啃的下这些硬骨头。   五百人守城,也是一个极为危险的数字,这点人手,可能连城墙都战不满。   李敢猛地一拍桌子道:“那就不出城,不宣抚,放弃,全面放弃城外,一心经营城池,等待阿襄带兵过来,我们再杀他个血流成河!”   云琅苦笑道:“阿敢,我们说的其实不是宣抚不宣抚的事情,如果我们放弃了草原,匈奴人马上就会占领草原,并且知道我们兵力薄弱,后果更加糟糕。”   李敢看着云琅道:“必须宣抚?”   霍去病笑道:“这是以攻代守,是我们目前唯一能做的事情。”   谢宁哀叹一声道:“但愿阿襄能早点来,再这么下去,我们真的会崩溃的。”   没有兵力,就没有实力,受降城就算是有一万条办法也没法子展开。   云琅放弃夏税,还能以战事频繁为借口安抚一下民心,如果连秋税都放弃,那些牧人们立刻就会知道汉人没有统治他们的力量了。   不知不觉的,受降城成了一个漩涡,一个能吞噬掉所有人的漩涡,跟匈奴人的战争一定会继续,而曹襄弄来的两千兵马到了明年,恐怕依旧会战损大半。   这就形成了兵家最忌讳的添油战术,形成了第二个白登山,如果真的成了那个模样,霍去病与云琅就是第二个谢长川与裴炎。 第一二二章 胡商来了   大汉人的自立能力很强,这方面对一个将军的要求最高。   一个将军不但要独自搞定所有的事情,并且能够得胜还朝,如此方为大丈夫。   联合作战的效果很差,尤其是几路合击的效果最差,李广失期,苏建失期,赵破奴失期……配合不力几乎贯穿了整个大汉征战史。   因此,一位将军在战场上宁愿孤军作战,也不愿意成为别人的属下,配合大将军作战。   这也是为何公孙敖胆敢公然违抗卫青的军令的原因所在。   总的来说,在大汉这个时代指挥系统是有缺陷的,一旦大军被放了出去,胜负就看将军个人的素质如何了。   这些年来,云琅一直在制作地图,他参考了很多现有的地图,最终发现,如果按照这样的地图进行军事作战,配合准确了才是偶然,失期,误期才是必然。   匈奴之地地大物博,放眼望去苍茫一片,汉军的地图上标注的湖泊,今年可能还在,到了明年说不定就会消失,河流也是如此……   而这些东西恰恰都是军事地图上最可信赖的标志物。   大汉人对地理的认知还处在蒙昧状态,天下大势依旧是以九州来划分的。   到现在还相信天边有巨鳌的爪子在支撑天空……   淮南王刘安在他的《淮南鸿烈》里专门对这些做了注解。   既然有巨鳌的爪子,那么向上推,盘古开天辟地,共工怒触不周山,女娲补天都应该是现实存在的。   煌煌二十万言,堆了满满一屋子的竹简,不看内容,只看重量就能让很多意志不坚定的人奉为圭皋。   这些故事的文学特性自然是光芒万丈的,如果放在地理上就坑人不浅了。   云琅以前看过《淮南子》,不知道后世的《淮南子》与此时的《淮南鸿烈》到底有多大的区别,如此煌煌巨著,就目前而言,云琅根本就没资格看。   当初在阳陵邑弄出豆腐的时候,都被长平怀疑他是不是淮南国来的奸细,而那个时候,《淮南鸿烈》还没有正式成书。   长平的来信中,没有回答云琅关于白登山的疑问,却重点讲述了《淮南鸿烈》这本书,甚至在绢书中抄录了一部分作为佐证。   从她的行文中,云琅能感受到无穷的怨气,以及无可奈何地自苦。   就云琅看来,《淮南子》本身就是一部经历了数千年考验依旧光芒万丈的著作。   如果没有《淮南子》这部书,淮南王刘安不过是大汉众多被刘彻干掉的藩王之一,或许能在史书上留下一点痕迹,绝对不会如此的详细。   不过啊,云琅总觉得这关他屁事!   人只要开始考虑事情,时间就过得飞快,樱红柳绿的时候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太傻,云琅就准备出去走走。   今日是受降城开城的日子,有很多依旧穿着皮袄的商人会来到受降城做交易。   这些商人大部分来自遥远的西域,是一群极为勇敢的人,只要让他们知道什么地方有好的货物,他们不远千里也要来。   眼瞅着高大的骆驼走进受降城,云琅总觉得自己在历史的空间里胡乱的飞窜,没有半点的定性。   骆驼客们一个个身材高大,魁伟有力,他们的武器装备也是极好的,只是因为接受了检查,他们的武器都被军兵收起来了,即便如此,这些手上捣鼓着花棒招揽客人的胡人们依旧笑容满面。   赵破奴蹲在一个高台上目不转睛的看着这些骆驼客,弩弓就在手边,大有一言不合就开杀的气势。   见云琅过来了,就对云琅道:“这些人你可以认为他们是客商,也可以认为他们是强盗!”   “怎么说?”   “遇到我受降城这样的城池,他们就是温顺的羔羊,争取以货易货赚取利润。如果遇到弱小的城寨,只要是他们能打过的,他们就会立刻化身为强盗,屠城灭户是家常便饭。”   云琅瞅了一眼那些胡人拿出来的皮货,就笑道:“这些人其实呢就是匈奴人的探子。”   赵破奴眼睛快要竖起来了,咬牙道:“怎么说?”   “黑羔皮啊……”   赵破奴吸一口气道:“什么时候动手?”   云琅冷笑一声道:“动什么手,现在能争取一刻时间就是一刻时间,等到阿襄带着大军来了,我们才能动手。”   “那怎么办?我们的城头就站了那么几个人,会被他们窥破虚实的。”   “看不破的,去病马上就要回城了,你派人去告诉去病,从正门来,然后你穿上铠甲带领将士们从河边城门出去,再从正门绕回来,你回来之后,阿敢再去,最后我来,务必要给这些人制造我军兵强马壮的模样。”   赵破奴稍微一想就挑起大拇指道:“转四圈之后,我们就平白多出一千兵马来,高!”   云琅用手揉揉面孔道:“投机取巧而已,不值一提,快去吧,让将士们最好换一下衣衫,我们一个个穿的特点鲜明一点。”   赵破奴迅速远去,云琅依旧坐在高处俯视着在街道上耍着花棒,用阴阳怪气的语调招揽那些羌人妇人的胡商。   “这些人的眼珠居然是绿的……”   苏稚不知什么出现在云琅的背后,温热的气息吹拂在云琅的耳朵后面,弄得他心猿意马的。   “好多红头发的,刚才赵破奴放这些人进来就是准备找机会伏杀的为何不动手了?”   云琅听苏稚这样说回过头奇怪的看着苏稚道:“你刚才一直在这里?”   “是啊,是啊,我麾下的妇人说来了一群杂色毛发的怪人,还说他们手里有一种味道很好闻的药,是妇人最喜欢的,是闺中至宝。要我一定要给她们弄一些,准备生孩子之后用。你们不是要动手么?快啊!我等着拿药呢。”   云琅吃惊的张大了嘴巴道:“你要我帮你抢劫?”   苏稚给了云琅一个白眼道:“毛发花里胡哨的,眼睛绿莹莹的跟狼一样,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我麾下的妇人们说了,这些人其实就是强盗,抢劫强盗有什么不成的?”   云琅指着那些胡商道:“你看,人家在缴税呢,唔还是金币啊,既然交了税,那就是合法商人,再去抢劫就过分了,以后会没有胡人敢来跟我们做生意的。”   苏稚见云琅他们不抢劫了,就有些失望,摊开手道:“那你给我点东西,我跟他们去换哪种很好闻的药。”   “仓库里堆了一仓库的毛衣,你就用那东西去交换。”   “毛衣不值钱的……”   “那是你认为,你可以跟胡商开高价!”   “好吧。”苏稚气呼呼的走了。   霍去病进城的时候,云琅明显的发现那些胡人在窥伺甲士,以至于连做生意都忘记了,让苏稚趁机占了好大的便宜。   当三百骑兵回城之后,云琅发现那些胡商眼中明显有了喜悦之色。   不过,这样的喜悦并没有保持多久,一炷香过后,城头传来号角声,又有一支骑兵进城了,李敢一身锁子甲坐在马上威风不可一世!   苏稚麾下的妇人拿手捏一下那个跑神的胡商大声道:“我们要那种香香的药。”   胡人回过神来,撇着奇怪的腔调道:“美丽的姑娘,乳香还是有的,我们带来了很多……”   这一次那群妇人就没有多少便宜可占了,谈论起价格来,非常的辛苦。   等赵破奴带着大军从外面回来的时候,那些胡商已经对这座城池的城防没有什么兴致了。   开始认真做生意,很明显,受降城的毛衣引起了他们新的兴趣。   云琅懒得换铠甲,批了一件披风就带着将士们绕城半圈又回到了正门。   马蹄特特,大军来到胡商的面前,云琅停下马蹄,看着为首的胡人道:“你们来自哪里?” 第一二三章 都是美丽惹得祸   “最贵的城主,您的仆人来自于辉煌的帕提亚城,乃是我伟大的葛塔尔泽斯王麾下的臣民。听闻在这片美丽的草原上,新崛起了一座雄伟光辉的城市,您卑微的仆人巴泽尔就想来看看能否开辟一条商路。”   身材雄壮且一脸大胡子的巴泽尔向云琅抚胸施礼。   云琅想了很久都不清楚帕提亚城在什么地方,对那个所谓的葛塔尔泽斯王更是一无所知。   史书记录宁简不繁是一个很坏的毛病,在史书上,一个王朝,一个时代,往往只有几行字,三五个数字之间,几十数百年就过去了。   对云琅这种人而言是一种极大的痛苦,因为对他来说,几十年就是他的一生,那些简单的信息对他基本上来说,没有任何用处。   既然人家的马屁都送上来了,云琅自然只能连连点头,用马鞭子指指骆驼道:“这东西不错,能贩运一些过来么?”   巴泽尔连忙笑道:“尊贵的城主,您的需要就是巴泽尔存在的使命。”   云琅不由得笑了,从怀里摸出一块金子丢给巴泽尔道:“去找吧,我需要一百头!”   巴泽尔接住金子笑的露出满嘴的大黄牙,指着带来的十余峰骆驼道:“这是其中的十二峰骆驼,其余的八十八峰骆驼会尽快给您送来的。”   云琅点点头,就带着人马去了军营,将士们今天多走了很多的路,早就疲惫了。   吃饭的时候霍去病不解的道:“我们要那么多的骆驼做什么?”   云琅笑道:“你以后要走西域道,没有骆驼可不成。”   “骆驼能带多少东西?”   “不是骆驼能带多少东西,而是你走进了沙漠之后,如果没有骆驼,你什么东西都带不了。”   “为何?”   云琅吞了一口饭道:“你只需要知道在沙漠里,没有比骆驼更好的运货牲口这个道理就行了。”   霍去病碰了一鼻子灰,知道云琅在忧虑什么,就从怀里拿出一卷文书递给云琅道:“阿襄已经到了白登山,信上说六天以后就会抵达受降城,现在应该已经走了一半路程了,再有三四天,无论如何也该回来了。”   “带来了多少兵马?什么地方的兵马?”云琅一边打开文书一边问。   “两千羽林军,满载,标配,一人双马,这一次阿襄把公孙敖坑的很惨。”   云琅看完曹襄的文书长叹一口气道:“总算是可以松快一下了,这些天总是悬着心,不好受啊。”   霍去病见云琅松了口气就笑着问道:“你准备怎么对付那个胡商?”   云琅笑道:“等他把剩下的骆驼送来之后,就征召他入军,西域之人的语言与我们完全不同,我们需要一个见多识广的舌人。”   “要一个富商给你当舌人,恐怕人家不干。”   “不干就杀掉!”   云琅说的干脆利落,他觉得在一个商人或者强盗身上浪费更多的口舌不值得。   出了大汉人聚居地,来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一个汉人的道德观念会随波逐流的。   苏稚为自己得到了一种新药而欢呼,她现在就缺少一个女病人来试验一下这种药物。   为此她都带着一群羌人妇人满城池的寻找病人,最终,被她找到了七八个适合使用乳香这种药物的病人。   有了新的事情,新的前进方向,云琅就没有那么值钱了。   巴泽尔是不能留在城里的,于是,在太阳即将西下的时候,他离开了受降城。   离开受降城的时候巴泽尔非常的遗憾,他想用钱来买通守门的将士以及那些胥吏,好让他留在受降城。   结果,那些人没人接受他的钱财,有一位胥吏甚至斥责了他,这是巴泽尔没有想到的。   云琅猜的没错,巴泽尔就是来试探受降城虚实的匈奴探子,他虽然为匈奴人干活,却并不是匈奴人的部下。   就像赵破奴所说的,他们是一股强盗,也是一个驼队商人。   财富就在远方……   这是波斯人的格言,就是因为有了这道格言,波斯人才不惜跋涉千山万水去遥远的地方寻找发财的机会。   每一次出门经商,对他们来说,都是一次伟大的探险。   征服与占有历来都是伟大的雅利安人永远的话题。   对于巴泽尔来说,这片土地是陌生的,也是新鲜的,他只是很奇怪,在这片近乎蛮荒的土地上居然有匈奴这么强大的种族。   如今,在受降城,他看到了另外一个强大的叫做汉人的种族。   如果仔细的比较起来,汉人更像遥远的罗马帝国,他们的武器更加的先进,他们的衣着更加的华美,甚至于,他们的面容也比匈奴人精致。   不论是那个冷峻的黑甲将军,还是那个穿着华丽长袍的城主,仅仅依靠他们俊美的面容,就有资格踏进太阳神密特拉的神殿。   而那些肮脏的匈奴人,就是一群野蛮的疯子,如果不是因为他的驼队中的一半人都被匈奴人装在笼子里,骄傲的巴泽尔是不会听从他们的指派去汉人那里的。   “曼努,我们今天的生意有赚头么?”   巴泽尔牵着一头驴子问身边的同伴。   肥硕的曼努欢喜的道:“自然有赚头,那些羊毛衣衫就不说了,巴泽尔,你看看这是什么!”   曼努说着话就从怀里取出一个小包,仔细打开之后,一块淡蓝色的丝绸就一瞬间在风中展开……   “巴泽尔,这东西太美了,只有江河女神阿纳希塔才有资格披在身上……巴泽尔,这是绝世的珍宝!”   巴泽尔的手轻轻地搭在丝绸上,感受着丝绸特有滑腻感,如同正在抚摸美人的肌肤。   “哪来的?”   “有一个美的如同江河女神阿纳希塔一般的女子给我的,她用这片东西换走了我所有的乳香。”   “匈奴人?”   “不,不,不,巴泽尔,她不是匈奴人,是高贵的汉人,至少那些黑乎乎的女人是这么称谓她的。有的还称呼她为城主夫人呢。巴泽尔,这样的美人儿值得冒险,如果能够抓到这个美人儿献给我王,我王就不会沉迷于克娄巴特拉,西雅的美色之中,仁慈的惠特总督也不会被关押在黑森林里了。”(安息王朝条克七世皇帝娶了上任皇帝的老婆,克娄巴特拉,西雅并非埃及艳后!)   巴泽尔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然后微微地笑道:“曼努,你忘记了,你已经不是一个忠诚的侍卫官,而是一个商人,或者一个马贼。不管安息王跟他的王后在巍峨的宫殿里干什么,都与我们无关,至少,他收不到我们一个子的税款。我们现在要把自己看到的告诉匈奴王,那座城里有足足两千名全甲胄军队,再加上有坚固的城池,这样的地方不是他一个小小的部落能攻打下来的。虽然他把我们的朋友全部装进了木头笼子,我还是愿意把自己看到的一切都真实的告诉他。毕竟,我们还需要他的友谊。”   “巴泽尔,好好地想想吧,抓到那个女人,比你做一辈子买卖都要强一万倍。我们只要冒一点微不足道的险……”   “那个女人真的有你描绘的那么美丽么?”   “巴泽尔,我以我的祖先之名起誓,我贫乏的语言不足以描述她的美丽。”   巴泽尔见曼努信誓旦旦的捶着胸口,就疑惑的道:“你不要觉得我不相信你,我只是不相信你的眼光,毕竟,拉芙那种有一头驴子重的女人才符合你的胃口。曼努,你确定你说的这个美人儿比这头驴子轻?” 第一二四章 我们要丝绸   安息人并没有离开城墙太远,毕竟,天亮之后他们还要再次进城继续采购一些羊毛衣,如果可能,巴泽尔更想看看曼努说的那个绝色美人儿。   相比美人儿,巴泽尔更在意美人儿拿来交换的那种衣料,他喜欢那东西的丝滑感觉。   苏稚的几个女病人像吃糖一样的把乳香嚼碎吞下去,这样的服药法子,苏稚觉得很不妥,然而,那些妇人似乎非常的满足,毕竟,这东西只有贵人们才能服用,一介平民能吃到就不错了。   云琅也不确定乳香是不是这样吃的,只是看见这群妇人这样吃,就侥幸的认为乳香可能就该这么吃。   一个时辰后,这些女子的肚子开始疼……那些看着女子们服药的羌人妇人们欢欣鼓舞,一个劲的对苏稚说,这是药效发作了。   那些女子疼痛的从床上掉下来之后,那些羌人妇人居然齐齐的欢呼,把患病的女子重新抬到床上,并且用绳子拴住她的手脚,任凭她将身子在床上弓的如同一弯彩虹。   天快亮的时候,那些女子终于安静下来了,只是全身都被汗水湿透了,显得有气无力。   即便如此,那些女子也要努力的给同伴露出一丝笑意,毕竟,她们刚刚遭受了一场昂贵的罪。   苏稚对乳香有没有用已经不抱希望了,这些羌人妇人们根本就不在乎乳香能不能治病,他们只在乎能不能吃乳香。   “城主夫人,妹妹都是这么吃的,我当时就在身边。”一个年轻的羌妇道。   “也这么难过?”   “这个吗……好像没有,我记得城主夫人当时还吃了一盘子甜瓜……”   苏稚恼怒的在这个年轻羌妇拍了一巴掌道:“就你胡说,就你胡说,差点出人命你知道不知道?当时如果不是你拉着,我早就问那些胡人了。”   年轻羌妇委屈的道:“那些人身上臭……”   “那也要问清楚,只要是药,就不能胡乱吃,这一次差点被你们害死了……”   云琅在知晓苏稚试药的全部过程之后,瞅着委屈的苏稚道:“她们是一群无知蠢妇,你是医者,难道就没有想过吃错药之后的后果么?”   “她们说的非常肯定……”   “算了,算了,那些胡人没走远,看样子今日还准备进城,你等会再问他们也不迟。”   苏稚叹了口气,就倒在云琅的床上,云琅见她确实很疲倦了,就把毯子给她盖上,自己出了房门。   城门早早就开启了,等候多时的农夫们离开了城池,向田野里走去。   在城外劳作,在城里生活,这样确实不方便,一座城池真正的模板就是,商人,工匠在城里生活,农人,牧人在城外生活,如此,才能缔造一座繁华的城市,才能让城里的所有人都各司其职。   城市其实是一个合作化的产物,单一劳作的城池基本上是不存在的,自然,纯粹的军城是要算在外面的。   或许,在皇帝的眼中,受降城就该是一座纯粹的军城,或者屯田之城,只有这样,受降城才能完全被他控制。   云琅不这样看,他认为一座城池想要长久下去,首先就该发展经济,让人人都能通过为这座城市服务而从中获利,可以生存下去。   能够流传数千年的通都大邑莫不如是,那些险峻的军城,虽然可以名噪一时,却很难长久的维持下去。   治理国家不是狗熊掰苞米,掰一颗丢一颗,到最后也没有剩下几个。   文明是要靠积累最后才显得伟大,国家也是如此,这就像是一个存钱的过程……   “啊,尊敬的城主阁下,日安!”   巴泽尔那一嘴拗口的汉话落进了云琅的耳朵。   云琅站在城墙上俯视着巴泽尔道:“日安,异族人,你能告诉我昨日那些药材的真正使用法子么?”   “哎呀呀,昨日太匆忙了,忘记了告诉那位美丽的女子,乳香在使用前一定要用沙子烘烤,直到出油才能药用。”   “生乳香吃了之后会不会死人?”   “不不不,我的城主大人,乳香是世上最好的药物,它怎么可能会吃死人?”   云琅点点头,又朝巴泽尔丢下去一块金子道:“赏赐你的。”   巴泽尔欢喜的接住了金子,深深地施礼感谢之后,却不再跟云琅多说一句话,就带着十几个从人进了受降城。   “那个漂亮的城主似乎很喜欢你!”努曼羡慕的看着巴泽尔手里的金子。   巴泽尔沉默了良久才道:“我们昨天就该离开这座城市的。”   “为什么?你还没有看到那个黑眼睛美人儿呢。”   “不要再说什么黑眼睛美人,但愿我们今天能够平安的出城,那个城主的眼神太邪恶了。”   “什么?他刚才还给你金子呢。”   巴泽尔在一个羊汤店前停下脚步,四处望了一眼,然后低声道:“他刚才看我们的眼神,像极了我在奴隶市场上挑选奴隶的眼神。”   曼努立刻就紧张了起来,与巴泽尔一起走南闯北十年了,就是因为有巴泽尔,他们才能平安的活到现在。   “我们现在离开好么?”   巴泽尔朝依旧站在城墙的云琅深深地看了一眼道:“必须尽快离开,只是要从容,我们先吃一碗羊汤,然后再离开,假装我们进城就是为了吃饭。”   一群安息人随着巴泽尔的安排坐进了羊肉汤店……   苏稚仅仅睡了一会就起来了,先是看了一遍那些吃过药的妇人,妇人们的状况一点都不好,昨晚是肚子痛,今天早上就开始疯狂腹泻了。   着急的苏稚听说安息人又进城了,就戴上幕篱领着一群羌妇去找巴泽尔算账。   眼看着苏稚气冲冲的赶来,努曼捅捅巴泽尔道:“来了!”   巴泽尔抬头看了苏稚一眼,然后惋惜的叹口气道:“更麻烦了。”   羊肉汤店里的腥膻之气让苏稚皱起了眉头,她并没有进店,直接在店外道:“药不对!”   巴泽尔叹口气道:“乳香是一位珍贵的药材,在使用之前要在锅里放满沙子,然后铺上一层布,最后把乳香放在上面,最后加热沙子,直到乳香被加热的变明亮,此时的乳香会变脆,研成粉末之后就能服用了。”   巴泽尔说完这些话,就从身上取出属于他的乳香,同时也要求同伴拿出身上所有的乳香,摆在一个巨大的铜盘里放在苏稚面前道:“只希望美丽的夫人能够准许我们出城!我们回去之后还会给您带来更多的乳香,还有没药!”   苏稚疑惑的瞅瞅眼前的乳香,又看看人来人往进进出出的城门洞子,就很自然的道:“没有人阻拦你们出城吧?”   巴泽尔指指依旧背着手站在城门顶上的云琅道:“城主大人似乎对我们有些误会。”   苏稚笑道:“他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不会为难你们的,只要你们能够经常来受降城,给我们带来这里没有的好东西,你在受降城就是安全的。”   “果真如此么?我尊贵的夫人。”   “夫人?算了,就是这样的,只要你给我拿来更多的乳香,再把城主需要的骆驼带来,你就是这座城里最好的人。”   巴泽尔见苏稚说的义气满满,就有些兴奋地取出那快丝绸对苏稚道:“美丽的夫人,这样的东西你还有吗?”   苏稚撇撇嘴道:“丝绸就是我家里产的,你说我有没有?”   巴泽尔听了高兴地快要跳起来了,一下子把自己所有的金银币都掏了出来放在苏稚脚下,抬头见苏稚似乎并不在意,又指着所有的货物对苏稚道:“我们要丝绸!” 第一二五章 有所求   受降城孤悬于大汉传统疆域之外。   因此,在这里的汉人,每个人都是忧虑或者焦虑的。   离开了受降城……举世皆敌!   这就是很多大汉军卒极度渴望回到故乡的原因。   至少,在故乡,不用头枕着武器入眠,不用刻意去想今晚会不会有敌人来袭击。   只有看到同伴的时候心中才会踏实一些,每个人都清楚,只有同种同族的同伴,才是自己安全的保障。   霍去病喜欢上城头是因为他是主帅。   云琅没事干喜欢待在城头,是因为他觉得受降城不安全,尤其是当他晚上一人睡在房间里的时候,总觉得吹熄油灯之后又,黑暗就像是实实在在的黑石块压在他的身上,让他喘不过气来。   然而,当他站在城头的时候,处在危险来临时必定要跨过的第一道防线的时候,他的心反而非常的平静。   或许,未知的才是最吓人的。   自从北风停止之后,李敢就把住处安排在箭楼的最高处,至于赵破奴他最喜欢住在军营,与自己的部下挤在大通铺上每天都睡得香甜。   谢宁以前也是如此,自从受伤之后,没有住单独的病房,而是跟所有的伤兵们挤在一起,而且,伤兵营门口的哨兵,他每日都要叮嘱一番。   霍去病一个人住在一栋两层的小木楼上,那里的灯火从不熄灭,即便是将士们晚上巡城,只要转过头就能看见主将居住的小楼上依旧有一丝亮光。   将为兵之胆!这个道理他很久以前就知道。   云琅坐在箭楼门槛上眺望远处的时候,李敢从箭楼上下来了,手里还拿着一张大饼。   “看什么呢?”李敢坐在云琅身边,分了一半大饼给云琅。   “我在考虑要不要从大河边上挖一条自流渠,让河水围绕受降城。”   “那就干啊,这样一来城防工事就齐全了。”   “可惜啊,没你想的那么容易,知道不,受降城就建在河滩地上,这里虽然有很多的红砂岩,这种红砂岩看似坚固实际上根本就经不起水流冲刷,修建了护城河,对城墙反而是一种损伤,有点得不偿失。”   李敢咬了一口大饼道:“既然不成,你还胡思乱想什么?”   “不想这些,你让我想什么?”   “想想怎么赚钱啊,陛下准备上林苑的土地买卖了,我老婆那家里的每一个铜钱都拿去买地了,我要是回去的时候不带钱,全家就要饿肚子了。”   “赚钱?简单,让你老婆召集一些人手,从我家赊欠一大批丝绸来受降城,然后跟那个胡商交换乳香,没药,黑羔皮,运气好点还能换一些香料,你应该知道这些货物在长安的价值吧?”   “什么行情?”   “苏稚昨日里用两丈丝绸换了十六斤乳香……”   “这么赚?”   “事实如此,要不,你从苏稚那里再要一点丝绸亲自跟那个胡商去做买卖,确定了,再从家里拉丝绸过来。”   李敢大喜,一跃而起,走了两步又回来了,重新坐在云琅身边道:“这么好的生意,你为什么不做?”   云琅咬了一口饼子郁闷的瞅着李敢道:“你觉得我去做合适,还是我闺女去做合适?”   “没人手可以跟我们借啊。”   “那么麻烦做什么,直接你去做不就成了?这门生意也只有你能做,一来呢,你家多得是退役老兵,二来呢,你家在军中的门路广,做这样的生意最合适了。”   “去病……阿襄……”   “他们两家就算了,做生意赚钱都不够丢人钱。”   “我听赵破奴说你打算任用那个胡商当舌人。”   “是啊,没错,可是一个舌人有什么用,我需要很多舌人,必须先用利益拖住他,让他带来更多的舌人才够我使用的。受降城不够繁华,目前能做的丝绸买卖也不可能坐大,也就是最适合你来做,一旦受降城因为与西域人做生意变成了一个通都大邑,那个时候,你想做丝绸买卖都不可能了。好歹是赚取一笔快钱而已。”   李敢点点头道:“:既然如此,我跟去病,阿襄说一声之后,就给家里去信要他们做准备。”   “必须要快,现在就去写,我去告诉去病,阿襄,没问题的。”   李敢匆匆的走了,云琅继续坐在门槛上发呆。   刘彻之所以回想起经营西域,最大的原因就是为了商道,刚开始的时候没人在意西北地的这条商道,可是随着匈奴人被驱赶出西北地之后,这条商道就给大汉带来了极大的利润,利润最高的时候,国库中三成的收入都来源于此。   西域自然是富庶的,当两种截然不同的文明开始接触之后,最先看到的就是商业的繁荣。   商业不会因为地域遥远而有什么隔阂,只要有足够的利润,生命对于商人来说实在是不算什么事情。   受降城距离西域足够近,虽然还隔着一个浑邪王,一个日逐王,云琅觉得,这两根钉子,马上就要被霍去病给拔掉了。   “失我焉支山,令我妇女无颜色。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   云琅轻轻地哼着这首歌,不管他如何改变韵调,歌声都不是很好听,或许他的歌声中没有倾注更多的情感的缘故,让这首歌变得干巴巴的毫无感情。   “这首歌也许只有匈奴人才能唱好……”   想到这里,云琅不由自主的高兴起来,站起身子,举着半块饼子努力的踮起脚尖,似乎要邀请老天爷吃一口饼子。   “你看看我弄到了什么!”   苏稚气喘吁吁地从城墙下跑上来,手里不断摇晃着两张黑羔羊羊皮。   “毛衣换的?”   苏稚委屈的摇摇头道:“他们不肯,只愿意用丝绸交换,你也知道,我来边寨,根本就没有带多少丝绸,这是我用两件新裙子换的。”   云琅抚摸着柔软的黑羔羊皮子笑道:“李敢准备运送很多丝绸来受降城,你以后想要多少丝绸都有。”   “准备卖?”   “是的只要黄金,以及乳香,没药,香料。”   “这样的生意为什么我们自己不做?”   云琅摊摊手道:“咱家没人。”   苏稚上下打量一下云琅然后低声道:“为什么霍去病,李敢曹襄的老婆都有身孕了,唯独师姐没有?我可是听说了,你跟那个卓姬在一起了一天,她就给你生下了大女。为什么不给师姐一个孩子呢?”   云琅苦着脸道:“这是老天爷不给,我有什么办法。”   “师姐之所以让我伺候你,就是因为她没有孩子,总以为是她的错。”   “这不是她的错,是时机不对。”   “要是我们将来的时机也总是不对呢?”   “我们就找时机不就完了?”   苏稚皱着面孔道:“以前啊,璇玑城有一个妇科圣手,她好像能准确的算出受孕的时机,我怎么想不起来是怎么计算的了。回去要问问药婆婆,她知道。”   “你现在做准备还早了点吧?”   “不早了,我们回去就要住在一起了,不能等的……”   苏稚絮絮叨叨的说着废话,云琅却斜着眼睛看巴泽尔偷偷摸摸的出城,估计,这才是苏稚拿到黑羔羊皮的真正原因。   “巴泽尔都跑了,就不要在我跟前说废话了,什么原因让你愿意这样的帮他?”   苏稚笑道:“是安息人的《药典》。”   “《药典》呢?”   苏稚很不情愿的从篮子里取出一本厚厚的羊皮卷放在云琅手里。   云琅打开看了一眼,满意的点点头道:“这确实是好东西,这次交易做的很值。” 第一二六章 事情总是会变的   昏君就是这么产生的。   巴泽尔用一步西域药典就让苏稚帮他逃出来生天,至少,巴泽尔是这么认为的。   没法子,云琅就这性格,他对自己或许会非常的严苛,真让他拉下脸来教训苏稚,他还真的做不到。   天大,地大,家人最大,这就是云琅的逻辑。   至于什么军国政事,对他而言更像是一场游戏。   喜欢看史书的云琅喜欢昏君要比喜欢明君来得多,但凡是明君,说白了就是被一条条律法守则束缚的死死的一块石头。   至于昏君就比较招人喜爱了,喜欢宠妃这说明人家对爱情比较看重。   喜欢宠臣,这说明人家在成为一个皇帝的同时,也是一个合格的朋友。   至于天下,这两个字实在是太抽象了,理解起来比较困难。   云琅相信,如果刘彻是昏君的话,他们一定能成最好的朋友的,在一起吃喝玩乐之余,云琅一定会努力的帮他治理好江山,不让他成为亡国之君的。   可惜,刘彻是一个所谓的明君,这就很讨厌了,东怀疑西怀疑的让人活泼不得。   明君怀疑一切,昏君相信一切,如果放在做人交朋友的原则上,谁要是喜欢跟明君做朋友,不是受虐狂就是变态。   历史上的明君一般都是孤独的,只有昏君才朋友一大堆,即便是死了,也会有无数人真正的怀念他。   至于明君,只有那些史学家们是他们最忠心的臣子,以及那些史学家们死后无数代的粉丝。   就像云琅永远怀念那个带他们吃喝玩乐的老师,却把那个逼迫他们学习并且不惜动用武力的老师恨个半死。   这就是人性,基本上,明君的身上表现出来的人性远比昏君来的少。   自古以来,人们就一直在寻找圣君的存在,这是一个对君王来说更高的要求。   圣人一般会变成神……而神与人的关系却是对立的……   云琅想了很多的理由为自己辩护,虽然都是一堆堆的废话吗,却让他的心情好了许多。   这样也好,云琅本来还犹豫要不要抓巴泽尔,现在苏稚帮他做出了决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因为利益,云琅相信巴泽尔还是会回来的。   原以为要隔一阵子才能见到巴泽尔,结果,傍晚的时候,云琅又见到了这个家伙。   霍去病从战马上跳下来道:“路上碰见了这个家伙,居然胆敢窥伺大军,我就随手抓回来了。”   云琅笑眯眯的看着被穿在杠子上的巴泽尔道:“这就没法子了,放你一条活路,谁知道你又一头闯进来,这是自作孽不可活啊。”   巴泽尔努力的抬起头看着云琅道:“仁慈的城主阁下,我们没有窥伺大军,只是见到大军自然躲避而已。”   霍去病拍拍巴泽尔的脑袋对云琅道:“这家伙的身手了得,捉了一炷香的时间,如果不是我们用他的部属威胁他,这家伙还不会束手就擒。不管怎么说都是一条好汉,别折辱他。”   对于这样的事情,霍去病从来是不管的,把人抓到了就丢给云琅,这事归他管。   “仁慈的城主阁下,我们只是善良的商人,绝对不是什么间谍,更不会把您的这座城池里面的事情向任何人说。如果可能,我愿意用我所有的财货来交换我们的自由!”   云琅摇头道:“你的财物就是你的财物,没人会拿走,你犯下的罪行,是你犯下的罪行,两者不可混淆。如果你的罪责需要砍头,那就砍头,如果需要吊死那就吊死,如果需要服苦役,那就服苦役,等你的惩罚结束了,你就能带着你的财物离开受降城。”   云琅说完话,就招招手,一群兵卒围拢过来,扛着十二个人就去了城池后面。   哪里有很多空出来的木笼,正好把巴泽尔一群人塞进去。   在塞进木笼之前,云琅特意让人清点了巴泽尔他们的货物,还给了巴泽尔一份清单。   木笼不算大,巴泽尔身材高大,被丢进去之后只能蜷着身子,抓着栏杆大喊大叫。   这里的环境不是很好,尤其是其余木头笼子里还装着很多瘦骨嶙峋的垂死之人。   听到巴泽尔他们在大叫,也开始大声的呻吟,希望能逃离这个樊笼。   守卫的军卒冷冷的看过来,眼中有说不出的残忍之意,巴泽尔立刻闭上了嘴巴。   “曼努,不要叫了,没有作用的。”   随着巴泽尔的劝阻,那些安息人终于也跟着闭上了嘴巴。   “这个笼子里死过人……”曼努轻声道:“我能闻见死人的腐臭气味。”   巴泽尔打量着周围的环境低声道:“每一个笼子里都该是死过人的。”   “我们怎么办?”   “先好好地休息,我不知道我们会迎来什么样的惩处,在我们有动作之前,先养足精神才是最重要的。”   巴泽尔觉得这些木头笼子似乎并不是很结实,如果想要弄开不算太难。   “喂,兄弟,你是怎么落到这个地步的?”   努曼小声的问旁边笼子里的羌人。   那个明显腿部受伤的羌人懒懒的道:“打了败仗!”   得到了回应,努曼非常的高兴,又往伤兵附近靠拢一下问道:“会杀头么?”   羌人伤兵看了努曼一眼道:“不会,只会让你等死……”   看着伤兵懒懒的躺在木头笼子里,努曼觉得大事不妙,他看的很清楚,那个羌人的小腿是完全扭曲的,稍微动一下身子一股恶臭就从那边袭来。   “我们不能在这里久留。”努曼不由得高声喊了一嗓子。   “我觉得那个年轻的城主不会杀我们的。”巴泽尔低声安抚了一下努曼。   “不会杀,可是他会让我们在这里腐烂掉的……”   苏稚自从得到了药典,就一刻都未曾放过手,只是药典是用波斯楔形文字记录而成的,因此,不论苏稚如何观摩,她依旧一个字都看不懂,只能从那些草药图形来猜测书的内容。   “如果我能认识这些字该多好啊。”   苏稚长叹一声,合上了药典。   自从璇玑城的药理学问与西北理工对医学的见解融合一体之后,苏稚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医术大进。   这种医术的增长并非是一个逐渐递增的过程,而是面前突然被打开了一扇大门,大门里面是一个更加广阔的世界。   学问越做就让做学问的人越发觉得自己无知。   这是一种登堂入室的感觉……   苏稚很想知道药典里面到底记录了什么样的内容,她隐隐觉得如果能够看懂这本西域药典,她的面前一定会重新打开一扇大门,这对她非常的重要。   云琅正在房间里整理这些天积攒下来的文书,其中,与白登山的往来文书是最重要的,也是他准备专门关注的。   他想从这些文书中探查到一些蛛丝马迹,好建立以后与白登山交往的基础,这是一桩水磨功夫,需要极大的耐心来翻阅过去以及现在存留的所有文书,并且要对照有什么不同。   苏稚抱着药典靠在门上,耷拉着脑袋一言不发。   云琅看了苏稚一眼笑道:“你白日里放走的那个安息人,因为偷窥去病军阵,如今被捉回来。你可以让他帮你翻译一下这本书,告诉他,他什么时候把这本书全部翻译完毕了,什么时候就能离开。”   “真的?”苏稚的眼睛立即亮的惊人。   “是的,另外,李敢还要跟他谈一下丝绸生意,我想,有了这笔生意,他应该会坚决的站在我们的立场上做事!”   苏稚抱着书跑出了两步,忽然停下脚步冲着云琅感激的道:“你是世上最好的男人!”   云琅点点头道:“我知道。” 第一二七章 始皇帝的七十名博士   当苏稚带着一群女爪牙兴冲冲的来找巴泽尔翻译药典的时候,巴泽尔自然而然的认为这是自己最好的脱身机会。   不等苏稚把话说完,就盘腿坐在木笼里认真的对苏稚道:“除非放了他们,否则,我不会给你写一个字的……”   苏稚的眉毛都要竖起来了,她从未给见过如此给脸不要脸的异族人。   要知道,在骑都尉里,所有的将士都把她当宝贝一样看护,即便是将士们从战场上有了什么缴获,都是先拿来给她挑选的。   那些被俘虏的匈奴人在知晓她有解剖人体的习惯之后,见到司法官都干直言顶撞的好汉,见到苏稚即便是被当狗一样的使唤,也不敢说半个不字。   至于受降城里的妇人,更是把她当天神一样的崇敬,从来没有人忤逆过她,更不要说出言威胁这样的事情了。   首先愤怒的是那群羌妇,她们不等巴泽尔再多解释一句话,就用绳子隔着笼子将巴泽尔捆的结结实实,然后打来笼子将巴泽尔穿在杠子上,抬回了伤兵营,不论努曼他们如何大喊大叫,这群妇人也不回头。   “贾柳子,帮我一个忙!”   苏稚来到一个正在火边烤饼子吃的伤兵跟前怒气冲冲的道。   贾柳子抬起头,挤出一个笑脸道:“医者尽管吩咐。”   苏稚尽量不去看贾柳子那张恐怖的脸,皱眉道:“我有一本西域药典,可是里面的字我一个都不认识,这家伙认识,我想找他给我翻译过来,他居然跟我提条件!”   贾柳子瞅瞅被穿在杠子上的巴泽尔,连连点头道:“医者放心,交给小人就是,他一定会用命给您通译您的药典的。”   苏稚皱眉道:“他要是胡乱翻译怎么办?”   贾柳子仰天无声的大笑了一下,朝苏稚施礼道:“医者放心,小人保证他通译的每一个字都是正确的。”   苏稚对贾柳子的保证非常的满意,这个人是她最高医术的见证者跟实践者,也是她最狂热的崇拜者,她相信,贾柳子一定不会让她失望的。   “这本书对我很重要,以后如果想要救治更多的像你这样伤势的同袍,我就要弄明白这本书里的学问。一定要小心,不敢损坏了。”   苏稚说着话就把那本羊皮药典放在贾柳子的面前,还将特意弄来的羊皮卷以及黑色的染料跟削尖的软木棍一起放在贾柳子的面前。   然后一步三回头的向房间走去。   她本来很想留在原地看贾柳子是如何施法的,可是一想到性情大变的贾柳子,她还是觉得回去等消息比较好。   当初,贾柳子在白登山大战的时候,被一枝狼牙箭射穿了脑袋。   谁都以为这家伙死定了,谁知道当尸体抬回来的时候,他居然还在眨巴眼睛,然后,苏稚就准备给这家伙动手术,取出那枝狼牙箭。   为了不伤害他的脑子,云琅特意让军卒破开了一个战死的匈奴人脑袋,让苏稚看清楚了脑部构造之后,再动手。   取狼牙箭的过程整整持续了两个时辰,当苏稚安全的将狼牙箭从贾柳子的脑袋里取出来的时候,整个骑都尉都在欢呼,甚至于连谢长川,裴炎等人也专门过来看这个医学史上的奇迹。   本来,所有人瞅着贾柳子已经算是被治疗好了,不论是行动坐卧走都没有问题的时候,他的脸却在向一起皱,直到皱成目前这幅包子模样总算是停止了下来。   即便是这样,骑都尉所有人包括贾柳子自己都认为这是小毛病,毕竟被狼牙箭贯脑之后还能活下来的人几乎没有。   跟死亡比起来,毁容根本就不算什么。   就是吃饭有点麻烦,由于嘴巴快被下嘴唇包住了,他吃饭的速度很慢。   性情也有了一点小小的变化,做事变得残毒,为此,他特意申请将他调任行刑手……   直到现在,贾柳子依旧处在苏稚的监控之下,她很想知道自己的治疗到底是哪里出现了差错,让一个原本见人都害羞的小伙子,变成了这副模样。   回到房间的苏稚总是坐卧不宁,每隔一炷香的功夫就想去贾柳子那里看看,却远远地发现,贾柳子正在跟巴泽尔围着火堆烤着饼子,聊天……   穷极无聊之下,就推开了云琅房间的大门,径直躺在云琅的床上对云琅抱怨道:“那个胡子竟然敢威胁……”   话还没有说完,苏稚就尖叫一声,从床上跳起来,快速的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云琅朝何愁有摊摊手道:“这丫头被我宠坏了。”   坐在角落里喝茶的何愁有呵呵笑道:“只要是处子之身,老夫就没有什么好说的。”   云琅笑道:“您老的告诫我还不敢忘!”   何愁有喝了一口茶笑道:“你看看,人人都怕我,其实啊,这是很没有道理的一件事。只要自己守规矩,事事做的光明正大,即便是嘲讽老夫两句,老夫也不会生气,老夫即便是想要生气,也找不到你的把柄,只好不了了之。”   云琅笑道:“看来云氏家族,以后要在大堂上悬挂一面光明正大匾额时时告诫子孙才好。”   何愁有长叹一口气道:“这个匾额你还是莫要悬挂比较好,有些事就烂在肚子里吧!”   一句话就让云琅背后的汗毛直竖,看了一眼何愁有道:“老祖宗何出此言?”   何愁有依旧懒懒的躺在椅子上慢悠悠的道:“人活得时间长了,知道的事情就多,自从五年前啊,我就开始努力的想把一些久远的事情忘掉。人就是下贱啊,越是想记住的事情往往记不住,越是想忘记的事情,却清晰地就像是昨日才发生的事情。”   云琅屏住呼吸道:“老祖宗这话何意?”   何愁有叹息一声道:“我就说嘛,这世上哪来的什么西北理工这么个怪名字。如果把你西北理工变成陇西工务督造就合理多了。”   “陇西工务督造?闻所未闻!”云琅皱起了眉头。   何愁有笑呵呵的道:“陇西工务督造始发于商君,强于尉缭子,盛于李斯,亡于赵高……自始皇帝铸造十二金人之后而后便不知所踪……”   云琅笑道:“我对此一无所知。”   何愁有不以为忤,继续道:“始皇帝麾下有博学之士七十名,我师从其中之四,这四位是谁,我想长平应该告诉你了。   博士淳于越以及齐地十一博士为始皇帝坑杀,卢生以及门下四百八十人同样被坑杀,徐福远走海外不知所踪……   而今,法,墨,儒,阴阳,公输,兵家已为陛下所用,算来算去,就少了一个官营督造!   当年刘邦进咸阳,与百姓约法三章,秋毫无犯,为刘邦麾下听命奔走者共有二十一博士,大良造赵高死于非命,少上造平栾战死平城。   刘邦一直在寻找大秦的官营督造,却苦寻不到,到了我四位恩师辅佐了太子刘盈之后,刘邦依旧苦苦寻找。   老夫没有想到,昔日可以修造征服六国兵戈,修造长城,修造始皇陵的官营督造,居然就剩下你这么一个遗孤!”   云琅木然的瞅着眼前的竹简淡淡的道:“从未听说过什么官营督造,也从未听说过陇西工务督造,小子就是出身于西北理工,这没什么好说的。”   何愁有呵呵笑道:“其实你不用继续隐瞒,至少不用对老夫隐瞒,你云氏不惜靡费万金,也要在上林苑骊山之地立足,不就是为了给始皇帝守陵么?”   云琅的心几乎要从嘴里跳出来了,脸色煞白,绝望的看着墙壁上的铁壁弩,心中第一次起了严重的后悔之意…… 第一二八章 谁是惊弓之鸟   何愁有取下挂在墙上的铁臂弩用力的挂上弦啧啧赞叹道:“真正的好东西啊……”   说着话还用指头弹弹铁臂,听着清脆的嗡鸣声啧啧赞叹。   “这样的弩弓发出的弩箭应该可以透七层铠甲吧?”   云琅缓缓坐下来淡淡的道:“皮甲九层,铁铠三层!”   何愁有点点头道:“也就是说,百步之内,我只有一半的存活机会,当然,这是在我有准备的情况下,如果趁我不被,就是十死无生啊。这么说,你一贯的跟我亲近,目的就是为了让我放松防备,好让你下手?什么时候起的这个念头?哦,当然是长平告诉你我出身商山四皓门下之后吧?”   云琅默不作声,尽管他的长剑,短剑,手弩就在背后,却没有动手的意思。   “我去骊山看过,太宰居住的小屋被你打理的很好,既然你不是博士后人,那么,难道说你会是这一代的太宰?只是,你为何还没有净身?这不合情理,太宰此人愚顽不灵,不会跟你通融的,那么,是你杀了太宰?不过啊,看你家人跟太宰的灵兽相处融洽,灵兽对你女儿更是百依百顺,又不像是杀了太宰夺走他灵兽的人。呀呀呀,小子,你身上的谜团还真是多啊,连老夫都对你真正的起了好奇心!”   云琅撇撇嘴道:“少来吓唬我,你既然早就知道始皇陵在骊山脚下,为什么不告诉皇帝?”   何愁有笑道:“你以为吕后是用什么要挟我师父出山的?难道你以为我师父是为了官位,还是为了钱财?   你以为刘邦不知道始皇陵寝在什么地方么?   你以为我四位师父为什么要选择效忠刘盈,而不是效忠刘邦?   你以为是谁弄死了知道始皇陵寝位置的普通人?你以为是谁让那些知道始皇陵寝位在何处的贵人们闭上了嘴巴?   你以为仅仅依靠太宰那个家伙就能守得住偌大的始皇陵寝?   你以为皇帝为什么会一口气将上林苑数百里之地扩为皇家园林?   小子,守护始皇陵寝的人多了,你算老几?”   云琅长出一口气,汗水一下子就从身体里冒了出来,不一会就把衣衫全部弄湿了……   “我把断龙石放下来了,以后谁都进不去了。”   何愁有点点头道:“忘了始皇陵吧,我们都在学会忘记,始皇帝死了就该好好的安眠,就该被人忘记他。现在,是大汉的天下,是一个新的世界,大秦已经不值得我们怀念了,忘记了吧!”   云琅擦一把脸上的汗水道:“我早就忘记他了,能被我记住的只有对我有恩的人。”   何愁有怔怔的看着云琅摇摇头道:“还是不问了,直到现在你依然在对老夫撒谎……陈年旧事翻不得,翻一次就恶臭熏天,听一次就少活十年,还是忘了的好……”   “您离开大队早两天回来,就是为了说这些话?”   何愁有摇头道:“本来不用说,只需躲在暗处看你小心翼翼的蠢样子当做笑谈就好。   结果发现你是一个真正的人杰,你这样的人如果一条路走到黑对大汉来说就是一场灾难。   如果让你生在始皇帝驾崩的那一刻,天知道你会掀出什么风浪来。   那时候,大秦的义士遍地都是,所有的英雄豪杰都以为好时机来了,纷纷扯旗造反……刘邦杀光了天下又血性的义士才平定了天下。   你生在当下挺好的,已经没人怀念大秦了,就算是有实力,有智慧,也只能随波逐流,毕竟,大汉的大势已经成,如此局面非英雄好汉的沃土。   好好地为大汉效力吧,这片土地上的皇帝换人了,土地上的百姓却没有换,秦人,汉人,有什么分别呢。   大家抱成团不受异族欺凌才是正理。”   云琅想了一下道:“我是汉人,这一点没法改变。”   何愁有呵呵一笑,放下铁臂弩,甩甩袖子喝光了面前的茶水就施施然的走了出去。   云琅快走两步抓住铁臂弩站直了身子,将弩柄抵在肩窝里,然后就毫不犹豫的扣动了弩机。   “砰”的一声响,何愁有的身影就从廊道里消失了。   云琅嘿嘿一笑,就重新把铁臂弩挂在墙上。   片刻之后,何愁有那颗蛋头就小心翼翼的出现在窗户上。   “没弩箭?”   “我只是在退弩弦。”   何愁有摩挲一下自己的光头笑道:“怎么,测算出了老夫躲避弩箭的速度了?”   云琅点头道:“有三把同样的铁臂弩,你没有活路。”   何愁有大笑道:“且看着吧!”   云琅犹豫一下问道:“皇帝知道始皇陵的位置吗?”   何愁有笑道:“文帝不想知道,景帝不敢知道,至于现在的陛下,不屑知道!”   云琅指指墙壁上的铁臂弩道:“想不想要?喜欢就拿走,宝物在我手中委屈了。”   何愁有笑道:“老夫何须此物……”   云琅瞅瞅空空如也的墙壁,再看看拿着铁臂弩离开的何愁有,他总算是看透了,在大汉想要活的时间长就不能要脸,如果想要活的足够长就必须坚持不要脸。   何愁有走了很久,苏稚的小脑袋才再次出现在云琅的窗前,云琅笑着放下手里的竹简对苏稚道:“巴泽尔开始给你干活了么?”   苏稚失望的摇摇头道:“贾柳子正把巴泽尔放在火上烤,估计还需要一会他才会屈服。蛋头有没有责罚你?”   云琅摇摇头。   “骗人,你的脸色苍白的厉害,嘴唇干涩,这是脱水的症状,衣服也是新换过的,你刚才出了很多的汗水?”   说着话,苏稚进到屋子里,取过云琅刚刚换下来的衣衫摸了摸,就小声道:“我以后再也不给你添麻烦了。”   云琅喝了口茶水润润嘴唇,叹口气道:“不管你的事情,准确的说是我惹的祸,好在,已经过去了。”   “我父亲说,当灾祸出现的时候,就已经说明,事情不可逆转了,这时候要做的是迅速离开,远遁千里才能明哲保身。”   云琅摇摇头:“用距离换取时间的做法不一定好使,事情依旧没有解决,只是搁置起来了……算不得好办法。”   云琅牵着苏稚的手去了伤兵营,他自然知道苏稚来他这里的意思,就是想要他陪着她去看看巴泽尔到底屈服了没有。   巴泽尔身下的火苗不算大,甚至可以说就没有火苗,火堆上面覆盖着湿柴,没有火光,却起了浓烟。   “咳咳咳咳咳……”   巴泽尔在剧烈的咳嗽,贾柳子刻意的将他的脸面朝下,接受浓浓的烟雾。   “放了我的兄弟……”巴泽尔断断续续的道。   贾柳子瓮声瓮气的道:“你没资格跟医者谈条件,我大汉已经很多年没有跟异族人谈条件了,你只有好好地把药典通译完毕,说不定医者就会大发善心饶你们不死。”   “咳咳咳,我的兄弟们什么都不知道!”巴泽尔觉得自己快要死了。   “既然你这么心疼你的兄弟,我这就把他们都弄来,一起放在火上烤。想清楚了,等这些湿柴被火烘干了,就到了真正烧烤你的时候了。”   “咳咳咳,放我下来,我给你们通译药典……”   “不能,这个时候你之所以会答应,完全是因为痛苦的缘故,为了让你不耍花招,我还需要再烘烤你一炷香的时间……”   云琅见状扯扯苏稚的袖子就往回走,这个贾柳子办起事情来有板有眼的,巴泽尔已经开始屈服了,再过一炷香的时间,他就会很努力的为苏稚翻译那本西域药典了。 第一二九章 有心无胆   看到贾柳子如此残毒的对待巴泽尔,云琅不但没有觉得贾柳子残忍,心中反而有一小点快意在升腾。   就在刚才,他被何愁有用另外一种方式折磨的心力憔悴。   蛋头说的每一个字他都不信!   如果一个思维健全的人把间谍头子说的话当真,那么,他就一定离死不远了。   始皇陵对云琅来说,就是悬在脑袋上的一柄长剑,天知道什么时候会掉下来。   因此,云琅对始皇陵被发现一事已经有了一些准备。   在他面对何愁有背影扣动铁臂弩弩机的时候,他并不是没有想过装上弩箭,只是想到何愁有能把铁臂弩依旧挂在他墙上,就一定能够避开铁臂弩的狙杀,这才用了惊弓这一招来测试一下。   同样的,何愁有对云琅也是极度不信任的,他可能认为,是云琅杀光了自己的同门,最终独占了始皇陵。   只有这个解释,才能说明为什么昔日如此辉煌的陇西工务督造会只剩下云琅一个人。   枭雄的眼中只有枭雄!   云琅是何愁有少有的看得起的人,既然大家都是一类人,那么,以自己的行为去推测云琅的行为就非常的顺遂了。   云琅只确定一点,始皇陵的事情,何愁有确实没有告诉皇帝刘彻。   否则,以刘彻的性格,这时候应该早就有绣衣使者前来受降城捉拿他了。   猫戏老鼠不是刘彻的性格,站在大汉朝的最高位置上,他没有时间去玩阴谋,他更加的喜欢斩草除根。   发现一个不稳定因素,就铲除一个,这才是他的做事风格。   于是,云琅觉得杀死何愁有是他目前要做的事情中最紧迫的一件。   然而,何愁有这个人很难杀!   老的都成精的家伙,这一生一定被很多人暗杀过,他到如今依旧活的好好地,就足以证明他行事是何等的小心。   云琅有时会会幻想一下,当初长平裸衣刺杀何愁有的场面,那种几乎是必杀的机会,长平依旧没有成功,云琅就决定慢慢的来处理这件最紧迫的事情。   贾柳子是一个说话算数的人,巴泽尔被浓烟熏得焦黑之后才被放下来。   洗漱干净之后,巴泽尔就坐在一张很大的木桌前面给苏稚翻译药典。   贾柳子的面前永远都点着一堆火,火堆边上永远坐着一个巴泽尔的同伴。   努曼这家伙也获得了特殊的照顾,当巴泽尔通译过一段文字之后,努曼就需要重新翻译这段文字。   一旦发现两段文字中有根本性的错误,立刻就会有一个安息人被放在架子上烘烤……   因此,巴泽尔与努曼两人为了保持文字上的一致,战战兢兢的不敢有任何坏心思,一旦有了拿不准的地方,只能哀求贾柳子给他们一个商量的空间。   被贾柳子严词拒绝,云琅交代过,只要最原始的翻译,不要商量过的翻译内容。   云琅只需要知道药典中说的是什么,哪怕是知道大概意思也好,如此,他就能根据这些大概意思,最终推导出正确的答案,毕竟,这时候的波斯药典,对他来说没有多少难度。   事实上,在远古时期就没有医学这一说法,病的出现通常被人们视为恶魔、巫师的诅咒、神的旨意或其他奇怪的原因。   治疗手段也自然是以心灵安慰为主。   不过也不错,从巴泽尔的初步翻译中,云琅知道了这本药典是一个叫做希波克拉底的写的,成书在三百年前。   这本书里的内容已经很让云琅惊喜了,至少,这个叫做希波克拉底的人并不认为疾病是恶魔、巫师的诅咒、神的旨意或其他奇怪的原因。   而是人类在生产生活中自然而然出现的坏事,治疗疾病是大自然的事情,然后,他就跟神农尝百草一样,亲自做了很多的检验,然后药典成书。   其中乳香,没药就是这本书里记录的两种药材,并且对它的使用方法跟功效有了一些明确的界定。   总体上来说,这本药典应该是目前最重要的医药著作,苏稚很有眼光。   连续两天,云琅都在等候何愁有再次来到他的房间,他非常的希望从何愁有的口中,知道更多关于始皇陵的事情,只有知道最坏的状况,他才能做出相应的布置。   结果,何愁有像是忘记了他这个人,开始真正执行起自己监军的职责。   曹襄是三天之后来到受降城的。   他的到来让受降城里的羌人,终于诚心诚意的接受了大汉的统治。   两千铁甲骑兵进驻受降城,这让受降城的战略地位一下子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几乎在看到大队将士的那一刻,霍去病的眼睛就亮的惊人,压抑在他胸中良久的出击念头就再一次开始在胸中沸腾。   “给我一千铁骑我将横行草原!”   霍去病捶着城墙欢喜的对云琅道。   “你知道的,我说到做到!”   云琅忧郁的摇摇头道:“你经常说话不算数!”   “我什么时候说话不算数了?”   “你以前还说匈奴未灭,何以为家,结果你现在都生了两个儿子一个闺女,还娶了三个老婆!”   云琅鄙夷的道。   霍去病毫无廉耻之心道:“这次不一样!”   云琅笑道:“这事以后再说,你看,阿襄快要从马车上跳下来了,不知道有什么欢喜的事情要告诉我们呢。”   云琅,霍去病刚刚走下城墙,曹襄就连蹦带跳的跑过来道:“哈哈哈,这一次我们算是发了!”   霍去病抿了一下嘴巴道:“何以见得?”   曹襄怪笑着双手扶着腰带指着正在汹涌进城的骑兵道:“老子带来的兵马雄壮否?”   云琅凑趣拱手道:“如狼似虎,真正的熊罴之士!”   曹襄得意的瞅瞅霍去病道:“老子带来的兵戈尖利否?”   云琅瞅瞅骑兵手里的长矛,背上的弩弓又看看他们马鞍子后面的箭袋点点头道:“全军甲胄,难得,难得!”   曹襄又指指骑兵后面长长的辎重车队道:“老子这一次几乎将羽林卫辎重库房一扫而空,你们说,解气否?”   这一次即便是冷峻如霍去病也没话说了,挑着大拇指道:“硬是要的!”   曹襄原本狂傲至极的脸上,忽然变得狰狞,指着胸腹位置道:“为了这些兵马,这些东西,老子被蛋头压在椅子下面,用两只椅子腿顶在我的胸腹上,他坐在椅子上颠簸了足足大半个时辰,你们说,这口气该怎么出?”   云琅同样露出狰狞的面孔恶狠狠地道:“将之碎尸万段!”   曹襄听了云琅的话,倍感欣慰,快活了片刻就耷拉着脑袋道:“此事再议,此事再议!”   霍去病瞅瞅曹襄,云琅低声道:“如果在野外军中,杀他不难!”   云琅摇摇头道:“还是算了吧,杀了蛋头后果太严重,我们承担不起。”   曹襄也赶紧陪着笑脸对霍去病道:“不敢这么想,不敢这么想,我只是随口说说,随口说说。蛋头太老了,等他老死了,我们去他坟头撒尿!”   霍去病不屑的看看云琅,又看看曹襄道:“你们两个明明对蛋头恨之入骨,偏偏为了什么狗屁的后果,不敢动手,大丈夫不能快意恩仇,委委屈屈的活着不如早点死!”   云琅吞了一口口水道:“蛋头留着好处还是有一些的。”   曹襄连忙搭话道:“是啊,是啊,这一次之所以能弄这么多的东西回来,大半都是蛋头之功。”   霍去病冷笑一声道:“反正被蛋头欺负的不是我,你们两个正主都觉得自己应该被欺负,我操的哪门子的闲心。”   话说完,就虎步龙行的朝军伍走去,这些人马上就要成为他的部下,这时候该是检阅一下的时候了。   见霍去病走了,云琅曹襄一起松了一口气,曹襄不无忧虑的对云琅道:“你说去病会不会真的在军阵上干掉蛋头?” 第一三零章 人不可貌相   监军是一个让所有将军都讨厌的存在。   霍去病尤其讨厌这个安排。   何愁有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   在别的军伍中,即便是有类似监军一般的存在,也是秘密的,见不得人的,将军知道军中有这样的人存在,却不说破,属于两相知的范围,并不影响将军发号施令,独断专行。   骑都尉里的何愁有就比较讨厌了,或许,皇帝认为骑都尉军中的将军年纪都小,担心他们肆意胡为,所以就安排了一个类似保姆一般的角色。   尽管何愁有已经表现的非常守规矩了,这依旧让霍去病感到严重的不适。   别人说想要杀谁的话,只要九成九是在图一时口快,霍去病要说杀谁,说明他是认真思考之后得出了这个结论。   加上他的那个胆大包天的性子,说不定哪一天看何愁有实在是厌烦了,就捅他一枪。   云琅跟曹襄两个认为自己有职责劝说霍去病忘掉这事。   何愁有可以病死,可以老死,可以吃东西噎死,可以从马上摔下来摔死,就是不能死在阴谋之下或者军阵之上。   这中间的区别很大,如果是前几种死法,皇帝说不定都会拍手称快,要是死于后两种原因,从皇帝到大臣,没有一个人会放过骑都尉。   何愁有在经历了四代皇帝之后,早就成了一种象征,一种关于刘氏皇朝正统性的象征。   刘彻不喜欢被祖先束缚,他却必须认同祖先的选择,以及祖先留下来的一些痕迹。   何愁有就是附着在大汉朝身上的一道疤痕,虽然有碍观瞻,却代表着祖先的荣光。   这件事必须跟霍去病讲清楚!   最想杀死何愁有的人就是云琅,现在却要千方百计的保护何愁有,想想都让人心里很不舒服。   当云琅端着餐盘靠近霍去病的时候,霍去病无奈的抬起头道:“我已经把那个想法忘记了,你就不要再提醒我了。”   曹襄拎着一只烤羊腿一坛子酒靠过来道:“今天是李敢当值,我们好好的喝一顿,要不然,每一次话没说几句,酒先没了。”   “五天后,我会带着一千骑兵出城去,城里的事情就拜托你们了。”   霍去病接过酒坛子喝了一口道。   “目标呢?”云琅接过酒坛子也喝了一口。   “镜铁山!”   “目标是财货,还是汉奴?”   “汉奴,这些人与鬼奴不同,都是被匈奴人抓去的边民,每一个汉奴的存在都是我大汉的耻辱!”   对于霍去病这种习惯性的伟光正说法,云琅早就习惯了,因为他本人就是这么想的,所以,让人无懈可击。   “记得把人都带回来,安置在受降城,我们这里的自己人实在是太少了,哪怕是那些被抓去的边民跟匈奴女人有了孩子,只要边民愿意也记着一起带回来,我不嫌弃人多,只怕人少。”   云琅想了一下道。   霍去病笑了,拿手里的盘子碰了一下云琅的饭盘笑道:“这么说你答应了?”   云琅点头道:“去吧,我们总要出击的,不如让你主动走一遭,就算是不成功,我们也能积攒一点经验。”   “这次出击,我准备带李敢,赵破奴……”   云琅看看曹襄顿时笑了:“你看我,阿襄,谢宁哪一个能跟你出战?不过啊,你最好把郭解带上,这个人对于如何押送人员非常的有经验,能帮你老大的忙!”   “可以。”   霍去病在得到了一个满意的答案之后就很快活,抱起酒坛子喝的咕咚咕咚的。   这让云琅极度怀疑他先前说要杀蛋头的话,纯粹是为了达到目前这个目标。   “我娘说,以后离苏建远一点!”   曹襄吃了两口东西就把这个很不好的消息说了出来。   霍去病波澜不惊,继续吃东西,云琅则停下手里的勺子道:“这是为了什么?我们以前跟苏建关系不错啊。”   “苏建之所以能成为西部将军府的大将军,其实是公孙弘推荐的,也就是说,如今的苏家,已经完全投靠在了公孙弘门下,与我娘他们做完了切割。我娘还说,公孙弘在去年十一月的时候上了一道《边州无事疏》,里面说的就是边州诸将轮换法,他提议,以后朝内的大将都会去边州走一趟,少则三载,多则五年,就必须调换,最好能做到军将一起调换,如果不能,也要做到换将不换兵。边州守将回到长安之后,一般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值守各地大营,另外一个就是充任长安城防将军,或者陛下大内的黄门将军。看起来是对边寨守将的照顾,实际上是为了减少叛乱的可能,这样的奏疏,对大汉朝的稳定是极为有利的,即便是我亚父,我母亲也没有任何理由反对。所以啊,能给我们的唯一建议,就是离白登山远点,因为从苏建上任的那一天,他就要按照公孙弘订立的规矩行事,不会出格的帮助我们的。”   曹襄没有拿出长平的信,就说明这些话是当面嘱咐的,不可见于文字。   也从侧面说明了一件事,大胜归来的卫青,并没有表面上那么荣光,手下正在被公孙弘这些人逐渐剥离,他却没有任何办法。   霍去病因为年轻,所以他的身边有一大群自己兄弟皇帝不是很在乎,如果霍去病在与匈奴的战争中立下了什么盖世功劳,云琅相信,他们这群人也一定会被皇帝拆分的七零八落,最后留下霍去病一个人在军中。   这些事只能叹息一声,不能做任何的改变,很明显,公孙弘这样做确实对大汉王朝是有利的,任何想要反对这个法子的人基本上会被扣上一顶心怀不轨的帽子,发配去某些地方种地,或者关在死囚牢里让他骨肉化泥。   傍晚的时候,云琅被一个绣衣使者请去了何愁有的房间。   这是云琅第一次看见蛋头一本正经处理公务的样子。   其实跟他处理公务的样子差不多,一盏油灯,一张大桌子,桌子背后有一张椅子。   大汉人喜欢用矮几,然后盘腿坐在垫子上,这样的姿势云琅自然是不能忍受的,没想到,何愁有这种老牌大汉人也不喜欢盘腿坐在矮几后面办公。   何愁有的篆字写的很好,甚至有点梅花盛开的意思,这可能就是太宰告诉云琅的梅花篆字。   梅花篆字是指在篆字的基础上,利用光线、距离、方位、色彩、水墨等笔法,将花镶嵌字中,将篆字与梅花巧妙地融为一体。   梅花篆字巧夺天工,富有遒劲、淡雅的文化内涵、朴厚洒脱的意境、枯中求腴的美感。   最后达到“远看为花,近看为字,花中有字,字里藏花,花字交融”的独特艺术效果和深刻的艺术内涵。   不得不说,太宰是一个艺术鉴赏水平很高的人,云琅直到现在都清晰地记得太宰评论梅花篆字时脸上散发的那种圣洁模样。   在白绢上写拳头大小的梅花篆字,是一种严重的浪费……   对于这样的艺术模式云琅是极度鄙夷的,因为他看了快一炷香的时间才连蒙带猜的弄清了三五个字……   在他看来,字这个东西最主要的作用就是记录事件,传播消息,增进人与人之间的交流。   如果没有了这几种功效,就算不得什么字!   “看懂了么?满篇都是夸赞你们的话……”   何愁有用一张废弃的白绢擦擦手上的磨痕,得意的对云琅道。 第一三一章 全世界都在关注你   “陛下能看的懂么?”   云琅努力的辨认着眼前的梅花篆字,感觉眼前只有一片梅花,哪里有什么字。   何愁有鄙夷的瞅了云琅一眼道:“陛下的梅花篆字就是老夫所授。”   “陛下也会梅花篆字?”   何愁有呵呵轻笑一声不再言语,也就是云琅这个他认为是秦帝国余孽的家伙这样诋毁皇帝他不是很生气,换一个人,尸体可能都凉了。   “这两天老夫一直在等你对我下手呢,没想到你居然扛得住,一点动静都没有。”   云琅摇摇头道:“取舍在你,我能有什么办法,就算我冒险杀死你,结果会有什么改变么?所以啊,我做了一个决定!”   何愁有笑道:“杀了我确实无济于事,你做了什么决定?”   云琅叹息一声道:“始皇陵对我来说是一个天大的负担,只要背负着这个担子一天,我就一天不得快活。所以啊,我决定把担子卸掉,交给有能力的人扛。”   何愁有笑道:“比如说我?”   云琅轻笑一声道:“你也扛不起来!”   何愁有皱眉道:“那还有谁?”   云琅再次叹口气从怀里掏出一卷竹简递给何愁有道:“我既然决定了要做陛下的臣子,自然是把担子交给陛下!”   何愁有脸色大变,瞅着云琅道:“你不会这样做吧?”   云琅坐在何愁有对面道:“与其被你们挟持,我不如自己交出去,至少,现在交出去,我有功无过!”   何愁有打开云琅的竹简,匆匆看了一遍鹰鹫一般的眼神就落在云琅身上,轻轻晃晃手里的竹简问道:“这份竹简,除你之外,还有谁看过?”   云琅看了何愁有一眼握紧了拳头道:“你!”   何愁有绷紧的面容松懈了下来,粗粗的一卷子竹简,在他的双手中逐渐弯曲,最后崩断,然后往上面浇了一些灯油,点燃,很快,两人中间就多了一个火堆。   “你不会交出去是吧?”   “断龙石已经放下来了,斩断了皇陵与外界的联系,也斩断了我与前朝的所有联系。我仔细想了你前几日跟我说的话,觉得你说的很对,始皇陵对陛下来说可有可无。发丘掘陵会让陛下背负恶名,更会给后世开了一个很恶劣的头——以发掘前朝帝皇陵墓为乐,此例一开,从今往后的皇陵休想有一座能够保全。所以啊,交给国朝,由陛下保护始皇陵,要比我们偷偷摸摸的保护要强的太多了。”   何愁有讥诮的道:“你是这样认为的?”   云琅笑道:“必须这样认为,你的出现让我非常的惊恐,这样的日子我一天都不想过。”   “你就不怕背负万世骂名?”   “如果我死了,我就是表现的再忠贞,我也看不见,听不着,有什么好怕的。”   “大丈夫不能五鼎食,死即五鼎烹尔!主父偃的这句话还真是流毒无穷啊。你想不想知道主父偃如今何在?”   云琅看着燃烧猛烈的竹简淡淡的道:“听说他欲为淮南王相,应该继续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吧!”   何愁有蹲下来扒拉一下火堆轻声道:“五鼎食,五鼎烹都是他的必由之路,主父偃交恶阿娇,又逼死了齐王,毁了燕王,代王。被阿娇重重惩处之后犹不思悔改,自称要穷困日久,得到了富贵就毫不收敛的享受,还说什么日暮途远,将倒行逆施,即便入狱,也说什么五鼎食,五鼎烹。我想王温舒会达成他五鼎烹的要求。”   何愁有见竹简燃烧的猛烈,就站起身看着云琅道:“王温舒此人你应该认识吧?按照老夫的调查记录来看,你们有过交集!”   云琅叹息一声道:“我很早以前就对家人说过,落在此人手中,惟求速死尔。”   何愁有笑道:“这是高见,一定要记住,如今啊,我大汉春和景明,政通人和,没有变化,就是最好的变化。   我前几日告诉过你,忘记前朝,看来你做的不错,只是做的有些过分了。   始皇帝的陵墓,对陛下来说最好不存在,不存在的东西就不存在什么纷争。   你守着始皇陵过你的安稳日子吧,没人会刻意的去找始皇陵,也不会有人去到处宣扬始皇陵。   我们所有人的意见很统一,那就是让人忘记始皇帝的存在,忘记始皇陵。   如此,你可明白?”   云琅瞅瞅逐渐化为飞灰的竹简道:“我希望我死之后,人们就会彻底的忘记始皇陵,让他静静的留在那座巨大的封土堆里。”   何愁有苦笑道:“这是我们对前朝尽的最后一份心力!”   云琅沉默片刻道:“且行且珍惜吧。”   何愁有继续苦笑道:“我们内斗不起,毕竟没几个人了,你最年轻,不用着急杀死我们。十年前还有几个人可以轻易地杀死你,五年前至少还有四个人可以轻易地致你于死地,现在,只有老夫有这个把握。”   “你现在就可以杀了我。”云琅死死的看着何愁有道。   何愁有长叹一声道:“杀死你是最坏的结果。你是老夫这么些年一来看到的第一个不贪图始皇陵陪葬器物的人。”   “你们连这个都查过?”   何愁有摆摆手,用脚将那些暗红色的小块竹炭全部碾碎,又把茶水泼上去,这才道:“满大汉的人中间,你云氏是被调查的最多的一个家族。   老夫算一下啊——陛下调查过你四次,公孙弘调查过你三次,阿娇两次,长平两次,董仲舒一次,主父偃一次,张汤的查验依旧在继续,至于老夫,就亲自执行过两次查验。   你以为你家的大女是如何回到你身边的?你以为只是一夜风流,没想到会蓝田种玉吧?   如果不是老夫心细如发,你哪来的大女可以四处炫耀?   还有啊,你跟一个侏儒,一个绣衣使者都能扯上关系,这让老夫大为吃惊啊。   说说,你到底要干什么?”   “侏儒?”   “对啊,上林苑点兵,你杀了公孙进,陛下囚禁你于土山,你被一个侏儒羞辱的凄惨,陛下才没有进一步的惩罚你。说来奇怪啊,那个侏儒连捷被你的战马踩踏的很惨,一路上对你诅咒不绝,偏偏在去年的时候借着骨头断了的机会,要求出宫。他这样的人出了宫,无依无靠的如何会有活路,老夫就多问了一句。看他言辞闪烁,就动用了一些手段,才知道他离开皇宫竟然要去投靠你家,这是什么道理呢?还有啊,一个废职的绣衣使者,你要来做什么?还通过你的姘妇家臣达到目的,你到底要干什么?”   云琅敲着脑门道:“还不是为了始皇陵,我家里必须有各种各样的人才,如此才能建立起一个严密的防御体系。对了,你不问我还要问你呢,那个高世青原本也是我看好的人,你把他带走到底是为了什么?这人我以后还能不能用?”   何愁有轻笑道:“相见不如不见,人家现在好歹也是一方侯爷,你准备用什么身份要求他帮你?”   “一个盗墓贼……”   “就是这个盗墓贼让主父偃彻底没了活路,多余的话你别问,知道了皇家密辛多了,下场就只有走我的老路。反正啊,那个高世青,就是一个喜欢搞事情的人,是一个很大的麻烦,以后见到他,都要躲远!”   云琅见何愁有了送客的意思,就抱着侥幸的心理问道:“现在还有谁在查探我?会不会已经结束了?”   何愁有古怪的看着云琅笑道:“从未停止过,何来结束一词?”   “我以后还怎么去始皇陵啊……”   “忘了始皇陵,忘记他,永远的忘记!”   何愁有阴测测的道。 第一三二章 羽林孤儿   云琅走到门口停下脚步看着何愁有道:“侏儒连捷是一个可怜人,他就想过一种没人殴打他的日子。当初在土山的时候,他羞辱我,其实是为了帮我,我也答应他,给他一片平静的地方,好好地把剩下的岁月过完。如果他没有别的事情,不妨就放了他,让他去云氏过几年人过的日子。”   何愁有嘿嘿笑道:“你心性狡诈,做事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偏偏似乎对残疾之人多有宽容,不论是侏儒连捷,还是高世青,都另眼相看。这又是一条线索,老夫准备从这一点继续挖掘下去……不知为何,老夫总觉得你还有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需要挖掘……小子,有你存在于世,让老夫这快死之人居然把日子过的有滋有味的,太难得了。”   云琅松了一口气笑道:“如此甚好,记得把侏儒连捷送到我家,我怕他在半路上就被人给劫财害命了。”   “连捷可以,高世青不成,任何盗墓贼胆敢踏进上林苑一步就是死!”   “去病要统领一千骑兵出城,你去不去?”云琅充满希望的问道。   何愁有摇头道:“不去,在军中,老夫怎么死的都没人能弄明白!”   云琅遗憾的摇摇头,就去了霍去病的屋子。   这段时间以来,霍去病总是显得极为暴躁,不过呢,这家伙是一个极其会控制情绪的人,所有人都知道他现在暴躁的如同一头狮子,实际上,这家伙却显得比任何人都冷静。   这是变态狂才有的状态!   这是极其不正常的。   贾柳子通过烧烤活人来找到自己的存在价值,霍去病却不是这样的。   他不屑将自己的怒火发泄在弱者身上,并且以极其高贵的情操控制自己不对平民有太多暴虐的想法。   这样的病治疗起来很简单,只要让霍去病跟匈奴人战斗一下就会好,如果能让他一直跟匈奴人战斗,他将是世界上心态最好的人之一。   “这是你老婆的信,你好歹看一眼,给人家回一封信啊,丢给曹襄算怎么回事呢?”   “身在战场,不以家事为念,不以儿女情长为念,这是一个将军必须有的操守。”   “胡说八道啊,你以为你是铁板一块啊?你儿子的名字都没定呢。”   霍去病皱皱眉毛道:“霍一,霍二,霍三!”   “天老爷啊,老二是闺女!”   “谁规定闺女就不能叫霍二了?难道这个名字比如花,如月,来的难听?”   “如花就算了,如月还是不错的,就这名字吧,至于你的儿子……就叫霍一,霍三,听起来朗朗上口,好记!”   “那就这样吧,你是他们的亚父,将来还是他们的师傅,你觉得好,应该没什么问题。”   “看样子我要帮你养儿子,闺女了是吧?”   “霍家人天资聪颖,你得英才而育之,不要得了便宜还卖乖!”   霍去病三言两语就杀死了谈话。   云琅偷偷瞄了一眼张氏写给霍去病的信,觉得白瞎了张氏的一手好字,以及满肚子的好学问。   “四天后,我就要出征,在这之前做好军卒的挑选事宜,那些老兵就不要带了,他们如今懈怠的厉害,给他们一段时间调养,这次全军只要新来的羽林卫,我要在战场检验一下他们的战力。”   霍去病板起将军脸之后,云琅只好拱手领命,并且需要快速的去办理好这件事。   挑选军卒这种事情,一般只有将军跟军司马可以染指,云琅不敢推脱给别人,哪怕是李敢,赵破奴都不成。   召集齐备了羽林军之后,看着两千虎贲在自己面前列阵,即便是很讨厌战场的云琅,这一刻也觉得血脉贲张。   “有战事了!”云琅懒懒的道。   “咚!末将候命!”   羽林军齐刷刷的敲击胸甲,士气高昂!   云琅笑道:“不错,不错,每战争先果然不负我羽林之名!哈哈哈,按照惯例,我必须告诉你们,此战兵凶战危,要从匈奴人手里夺回被抢走的大汉边民,只有最有胆量的猛士才堪胜任。现在想要参战的猛士,可以向前一步走!”   云琅说完就笑眯眯的看着面前的羽林军,尽量让自己看到更多的人脸。   “咚!”   身披甲胄的军卒再一次齐齐的向前跨出一步!这是全军移动,并没有那一个人停在后面。   这就是云琅喜欢大汉正规军的地方,这里的每一个人都知道自己到边寨就是来作战捞取功劳的,尤其是现在寸功未立,如何能不焦急。   云琅也向前两步,瞅着队列最前面的校尉曲长王木头道:“士气可用,现在本将命你,自两千将士中挑选出一千虎贲,五日后随将军出战!”   王木头大笑着理理头盔上的红色羽毛拱手道:“末将从军十四载,终于可以上阵杀敌了!”   云琅摇头道:“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将军在意的是胜利,而本司马在意的是那个归字。挑选做好准备的将士,还没有做好出战准备的将士,就不要强行挑选了,他们还需要磨练。”   王木头俯首抱拳道:“羽林军上下已经做好了准备,末将枕戈待旦这么些年,无时无刻不在为这一刻的到来做准备!”   云琅点点头,指指在场的所有将士道:“一千名,不可多一人,不可少一人。挑选完毕之后,就报备名单上来,打制身份牌子,上了战场,即便无法带回战死同袍的尸体,也一定要把身份牌带回来,本官会以身份牌来记录生死名册。”   云琅说完,就坐在一张椅子上看王木头如何挑选人手。   王木头是曲长,麾下自然会有六个屯将,事实上这一次随同曹襄来受降城的大军中,军官是严重不足的。   好在骑都尉的军卒早就死伤过半了,军中将官不缺,缺的是真正的好兵。   羽林军与一般的军队不同,他们的父辈大多是战死的军卒,因此又有羽林孤儿之说。   朝廷为了补偿那些战死的将士,特意从他们的遗孤中挑选一个最强壮的参军,羽林孤儿一进入军中,就拿着父祖辈应该拿的钱粮,这些钱粮可以继续弥补家用,而他们,从小就要接受军事训练,因此,羽林孤儿要比一般的军伍强悍几分。   军中哭泣历来是大忌,因此,云琅看到是个抹眼泪的年轻军卒就笑着招手,示意他们过来。   他看的很清楚,这几个军卒的年岁恐怕将将只有十五岁,其中两个恐怕连十五岁都没有。   云琅自己就是从羽林军中出来的,如何会不知道这是什么缘故,王木头不许这些少年军参战,损伤了他们的自尊。   少年军见军司马向他们招收,迅速擦干眼泪,继续昂首挺胸的来到云琅面前。   云琅挨个用拳头捶打一下这些少年的胸甲笑眯眯的道:“受降城一战,本官的亲兵损失殆尽,正想从军中挑选猛士充任亲卫,就你们几个了。”   守在一边担心军司马责罚这些少年人的王木头闻言大喜,见这些少年军似乎并不是很满意,抬腿一脚踹在年纪最大的一个少年军的屁股上喝骂道:“贼囚攮的,军司马这是在抬举你们呢,居然没个下数,还不快快参拜军将!”   挨了踢,这群少年军连忙拜倒下去,拜见自己的亲军将!   云琅将这些亲兵一一的搀扶起来,要他们站在背后,然后继续看王木头挑选战兵。   一千军卒很快就被熟门熟路的王木头以及一干屯将给挑选好了,没有挑选上的一个个垂头丧气的。   云琅抬手笑道:“出战有出战的好处,守城有守城的好处,咱们受降城啊,最不缺的就是战斗与军功。开春的时候,就在这座城池之下,堪称尸横遍野,我不怕你们向往战场,只怕你们将来会害怕上战场!” 第一三三章 人间最好是少年   远远地听着霍去病整军的声音,十二个少年军满是羡慕之色,只有云琅暗暗叹了一口气。   当初跟随他们一起去白登山的一千四百军卒,其中一千人属于羽林孤儿。   如今安在的不超过五百人……   其中一辈子都不能再参加战斗的羽林郎就超过一百四十一人……   战斗的最勇猛,最一往无前的战士,往往陨落的也是最快的。   毕竟,以匈奴人的武器,只有进行最贴身的战斗才能对那些身着甲胄的羽林郎造成致命的伤害。   耳听得“万胜”之声不绝于耳,云琅低声吟唱道:“出身仕汉羽林郎,初随骠骑战渔阳,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   一个少年偏着脑袋瞅着云琅道:“我们不怕死!”   云琅瞅瞅那个少年叹息一声道:“你还没到怕死的年纪。”   “你说那些回到长安的老兵么?他们总说我们来战场就是来送死的……”   云琅抓抓脑门又道:“老兵们说的对也不对,如果少年人都怕死,这个国家基本上是没救的。我们可以战死,却一定要战死的明明白白,知道自己为什么战死,如此,才不会像那些老兵一样慢慢的活成乌龟,只求长寿不求快意。”   少年人口无遮拦,另外一个少年直接问道:“将军,你上过战场吗?”   云琅笑道:“上过,就在这里,大晚上的驾着战车离开城池去接应偷袭匈奴王营地的将军他们。”   少年军惊喜的道:“就是在这一战中阵斩了浑邪王是吗?”   云琅笑道:“没错,你们也有机会阵斩浑邪王的。”   “可是,浑邪王已经被将军杀了啊!”   “匈奴杀不完啊,杀了老的浑邪王,马上就会有新的浑邪王。”   “啊?是这样的?不过没关系,不管有多少浑邪王,我们都会把他杀的干干净净,全部拿去换成军功!”   回到房间的云琅并不是很高兴,因为他忽然发现跟这一批羽林军比起来,他好像跟何愁有是一个等级,全身都散发着腐朽的味道。   苏稚在百忙之中似乎想起来她还有一个爱人,抱着书本匆匆的站在窗前瞅了云琅一眼,还把云琅的手抓着在她胸前按一按,然后又走了。   一秒钟的亲密接触能有什么用?   这点时间甚至都不够激发欲念!   难道说我真的老了?   云琅暗自嘀咕一声就仰面朝天的躺在床上。   “出身仕汉羽林郎,初随骠骑战渔阳,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   有人在窗前低声的吟诵云琅刚刚抄的诗歌。   很快窗户就被从外面拽开了,曹襄啧啧赞叹道:“好诗啊,好诗!只是去病想当骠骑大将军可能难点。”   “你从哪听来的?”   “你的小亲兵们正声嘶力竭的在后营吟唱呢,你听不到吗?”   云琅竖起耳朵,仔细听了一阵点点头道:“游戏之作,游戏之作!”   曹襄趴在窗户上道:“没恭维你,这真的是一首好诗,最喜欢最后的那句——纵死犹闻侠骨香!你怎么想到的?”   云琅指指脑袋道:“这里面装满了学问,伤感的时候就会时不时地溢出来一点,且无法控制!”   曹襄撇撇嘴道:“你不说大话会死,你这首诗写的太好了,何愁有刚才来了兴致,专门用你这首诗写了梅花篆字,邀请我们去品评一下,司马迁已经去了。”   “他要干什么?”   “不知道,说是想喝酒,找不到伙伴,就找好找我们几个陪他,天啊,真的好想弄死这个蛋头啊!”   云琅微微一笑,就随着曹襄去了何愁有居住的院子。   他这时候非常的同情何愁有,就在前几天,郁闷的总想喝酒的人是他,现在把始皇陵这么大的一个包袱丢给了蛋头,他想喝酒太正常了。   云琅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聪明人,直到今天才发现自己愚蠢的厉害。   从明面上来说,始皇陵对皇帝刘彻来说是一个天大的鸡肋,占有四海的他,根本没必要贪图始皇陵里面的那点东西。   钱这个东西对皇帝是没有用处的,只有大量的可持续供应的粮食,大量的可持续供应的精铁,青铜,黄金,大量的听话的可以制造财富的百姓才是真正珍惜的。   一座始皇陵,对他来说毫无用处,即便是里面有好几座金人,也同样如此。   挖掘一座皇陵获得暂时性的一点利益对皇帝来说是得不偿失的,因为,他正在修建的陵墓里将来也要装进去很多财物的。   最怕挖掘皇陵的人是皇帝,不论挖的是哪一个皇帝的坟墓,只有那些资源匮乏只顾眼前的军阀才会对皇陵里面的财富感兴趣,从而忘记了皇陵存在的意义。   刘彻之所以要挖冒顿的陵墓,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冒顿这两个字提起来就有伤大汉皇家尊严,必须完全毁掉,再把冒顿弄出来鞭尸才能挽回一点颜面。   如果云琅把始皇陵的消息告诉了皇帝刘彻,云琅不可能获得什么功绩,只会给他带来弥天大祸。   这一点何愁有是清楚地,可是,云琅偏偏假装看不见这里面的危机,只要何愁有这群人对他逼迫过甚,他就会拿始皇陵来做法……   云琅不知道何愁有这些人跟始皇陵到底有什么渊源,不过,就目前他掌握的这些线索来看,他们比云琅更加在意始皇陵!   云琅觉得自己隐隐看到了一丝胜利的阳光。   蛋头如果专注于书画的时候,他身上就会弥漫一种大家气度,毛笔握在他的手中,大开大合,颇有突破天际的意味。   司马迁守在桌案前面,看何愁有写梅花篆字看的如痴如醉,嘴里还不住地念叨:“好一个纵死犹闻侠骨香!好一个纵死犹闻侠骨香!老祖宗这梅花篆字的架构疏密结合,颇有铁钩银划之妙,仅仅是这个死字组成的梅花,不但让人见识不到死亡的寂寥,反而有一种勃勃生机蕴含其中,妙,妙,大妙!”   云琅撞撞曹襄的肩膀道:“你能认出来?”   曹襄骄傲的一笑指着白绢上的梅花篆字道:“如何会不认识呢,你看看这个庭字,只看字形就知道这是华厦一间,庭前又有梅花盛开,意喻庭前花开花落,显露人命无常,我等自当等闲视之,意境高雅,凡俗之人焉能识破!”   何愁有板着脸一把抽走刚刚晾干的梅花篆字,丢下一句不学无术就进了里屋,看样子去放置他的作品去了。   曹襄抓抓脑袋瞅着不断翻白眼的司马迁道:“我哪里说的不对了?”   司马迁喝了一口酒无奈的道:“评论自然是极美的,只是那个字就不是庭院的庭字,是渔阳的渔字,这两个字的结构相差如此之大,您能看错,也实属不易!”   “胡说八道,我特意数过的……”   云琅哈哈大笑,满意的拍打着曹襄的肩膀,好兄弟就该这样,要丢丑大家一起丢,如此才显公平。   何愁有双臂底下夹着两坛子酒,轻轻地放在桌子上,看着云琅道:“怪哉,怪哉,你这样的人能做出这样的诗歌,实在是出乎老夫预料之外!”   曹襄连忙道:“老祖宗不知,云琅可是满腹的才华啊,他的才华已经多到了随时随地都能溢出来的地步,以后,大家相处的时间长了,老祖宗也就见怪不怪了。”   何愁有排开酒坛子上的封泥道:“老夫唯恐边寨之地受匈奴之风影响会腥膻冲天,如若时不时地有这样的好诗文下酒,自有清风拂面!” 第一三四章 抓奸细   梅花篆字是何愁有释放的一种善意的信号,他非常的想要融入这个由霍去病领头,云琅主导的小圈子。   在险恶人世间游荡了七十几年的老家伙,一眼就能看出什么样的团队能成事,什么样的团队最会土崩瓦解。   跟骑都尉打交道,是他第一次离开皇宫如此之遥远,完全自主的一次经历。   他很想弥补一下自己失落的时间,或者说他很想弥补一下自己完全空白的少年时光。   在他看来,这群少年人办起事情来依旧是生涩的,处处都是瑕疵。   不过呢,这也正是少年人的模样,不犯错的少年人算什么少年人。   只要这些错误不是毁灭性的,他们就能无数次的在废墟上重新站起来。   何愁有觉得主父偃有一句话说的很正确,那就是日暮途远这四个字,至于倒行逆施在他看来是非常没必要的。   一件事情既然已经走在了正确的道路上,就没必要抄捷径,就像现在的骑都尉一般。   霍去病是一个胸中充满野性的战将,他对战争的渴望是存在于血液中的,并且成为了他身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而云琅则不然,这是极其狡猾的家伙,走一步看三步都不能描述他的行为。   最了不起的是,这个少年人不论面对怎样的局面,似乎都有解决的法子,有些法子看起来怪诞不经,但是,用了之后才会发现,这里面充满了大智慧。   如今的受降城,与大汉别的城池似乎没有什么两样,商人在做生意,农夫在耕田,农妇在编织,工匠在修缮城池,奴隶们正在干着苦力。   城头的晨钟暮鼓也被完全完善了,受降城里的人已经渐渐习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汉家习惯。   唯一的与内地不同之处就在于,这里的小家庭,一般都是女子出来跟官方,或者外来的商队商贾们打交道,男子们则老老实实的躲在家里,照料孩子。   哪怕是青楼里的女子,也显得比内地的女子要大度的多,她们不认为出卖身体是一种贱业,而是把这事当做养家糊口的工作来做。   何愁有知晓受降城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女尊男卑的状况完全是云琅一手操控的。   当女子比男子更加容易赚到钱粮的时候,她在家庭中的地位自然而然的就会占据主导地位,更何况羌人的家庭是松散的,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下,衣食无忧之后,男子就没有以往那么重要了。   戴着帽子挺直腰板之后的何愁有自然就有了不怒而威的气度,这种气度他根本就不需要故意流露,他本身就是上位者!   走在大街上,身后跟随着两个年轻的少年军卒,看到喜欢的货物就买一点,看到好吃的食物就吃一点,何愁有发现自己好像很喜欢这样的日子。   核桃是个好东西,嘎吱一声之后,一粒核桃就在他的手中碎裂,丢掉外皮,一把将核桃仁丢嘴里的感觉很好,两个淳朴的少年没有这本事,每次喊两声老祖宗,何愁有就很愿意帮他们把核桃捏碎……这让他非常的有成就感。   羊毛编织的衣衫,如今很受羌人以及胡人们喜欢,尤其是西边的很多地方早晨与夜晚依旧寒冷,穿皮衣太热,穿羊毛编织的衣衫正合适。   何愁有站在一张巨大的羊毛地毯前面不走了,这是一张色彩斑斓的胡毯,足足有半寸厚,上面的粗糙的羊毛被胡人用刀子修建的非常平整,如果铺在卧室,该是一个好东西。   毯子不错,卖毯子的胡人却非常的糟糕!   何愁有笑眯眯地问道:“这毯子作价几何?”   卖毯子的胡人连忙道:“两个金币!”   何愁有扒拉一下毯子点点头道:“用料扎实,做工也好,两枚金币不算离谱,可是,我没有金币,只有这个!”   何愁有说着话就从袖子里摸出好大一块好银,放在毯子上努努嘴道:“成不?”   黑瘦的胡人连连点头道:“银锭也成!”   何愁有笑道:“那就给我算算,这张毯子一定用不了这么多好银。”   黑瘦的胡人连连点头,却不动弹,他没有本事把这一锭银子分开。   何愁有笑了一下,取过骑都尉亲兵的腰刀,闪电般的砍出一刀,没等别人看清楚他是怎么下手的,那锭银子已经一分为二了。   何愁有意味深长的瞅着目瞪口呆的胡人道:“这一半好银,应该足够付账了。”   胡人一言不发,两个快活的少年亲兵则迅速的帮着老祖宗卷毯子,卷好之后就准备扛着毯子跟老祖宗回去。   何愁有把腰刀插进亲兵的刀鞘,瞅着胡人道:“散市之后自己去衙门里投案吧!”   胡人猛地抬起头想要说什么,却发现何愁有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又低下头,两条腿颤抖的厉害。   回到了屋子,两个少年人忙碌好一阵子,才把这张巨大的地毯给何愁有铺好,这东西确实好,赤着脚踩在上面软绵绵的,如果不是因为老祖宗看着,他们甚至想要在上面打滚。   这两个少年人是何愁有特意跟云琅要来的,总让那些绣衣使者跟在身边伺候,实在是有些大材小用了。   “老祖宗,刚才那个胡人不对劲?”   不知道何愁有多么可怕的少年人不知天高地厚的问道。   何愁有出奇的没有生气,笑呵呵的道:“你们以后出门要多长一个心眼,要多看,多想,多琢磨。比如,你们觉得这张毯子卖两个金币合理么?”   亲兵抚摸一下地毯摇摇头道:“这样的一张毯子,在阳陵邑恐怕没有八两金子买不来!”   何愁有笑道:“在长安,这样的一张毯子应该价值一斤黄金,而且不愁售卖。”   “长安远啊……”   “不是售价的问题,而是这样的毯子根本就不该出现在受降城这样的小地方。也不是他一个流浪驼队能弄来的货物。你们也看到了摊子后面有十匹骆驼,守摊子的却只有一个胡人,你们觉得合理吗?”   “或许别的胡人去别的地方卖货去了。”   何愁有探手在那个亲兵的脑门上敲了一下道:“受降城一半的区域是军营,胡人卖货只允许在瓮城里,你在瓮城里看到过别的胡人么?”   “奸细进城了!”一个亲兵大叫一声,就要向外跑。   何愁有笑呵呵的道:“莫急,莫急,他们应该已经跑了!”   “跑了,哎呀,老祖宗,刚才就该抓住他们。”   何愁有叹息一声道:“军司马好不容易招揽来了一支胡人商队,如果我们当着所有商贾的面把胡人捉走,以后就不会再有胡商来受降城了。所以啊,还是暗地里下手比较好。”   “可是那些胡人都跑了!”   何愁有笑呵呵的站起身道:“跑不了,跑不了,你再去找几个同伴来,老祖宗带你们去城外狩猎……”   云琅听到何愁有带着八个少年亲兵出城狩猎的事,只是摇头笑笑,既然老家伙想要亲自训练这些爱哭鼻子的少年,也没什么不好的,至少,云琅对何愁有的一身本事实在是佩服。   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家伙,能在荒原上赤手抓狼,这样的本事连霍去病都没有。   至于奸细,云琅根本就不在乎,这座城池是抢来的,百姓是抓来的,奴隶是买来的,因此,受降城里的奸细是多的抓不完的,他何愁有就是这座城里地位最高的一个奸细!   “来人,晚上准备酒宴!”   云琅呼喊了一声,就看见刘二一瘸一拐的从外间走了进来。   看来,刘二的伤势有了起色。 第一三五章 逼上骊山   云琅是一个多疑的人。   所以,何愁有去抓奸细这件事,曹襄只是觉得好笑,云琅却觉得这里面大有深意。   大人物一般干的都是大事,如果有一天,大人物特意放下身段亲自干起小事来了,那么,这件小事绝对不小。   如今,霍去病走了,李敢走了,赵破奴也跟着走了,在这里他就是最高的军事统帅,所以,哪怕是再小的事情他也必须弄个水落石出,如此,才能睡个安稳觉。   受降城里的绣衣使者多达十个之多,哪里用得着何愁有亲自去集市上亲自去发现奸细,还特意编了一个可笑的理由来显示自己智慧无双。   猜不出来何愁有为何会这样做,云琅就准备好酒菜等蛋头回来让他自己说。   这是规矩内的事情,军司马必须知道全军所有人的动静,哪怕是一匹母马不小心怀孕了,云琅也必须是第一个知道的人。   何愁有这个监军也是一样,不会例外。   在大汉军中,皇帝晚上想要进军营,也要看军司马或者大将军的命令,如果不许,皇帝也只能在野外待着。   虽然周亚夫这样做了之后呢,后果不太好,文皇帝却实实在在的在荒野中等待了一夜。   哪怕是做戏,都说明皇帝对军营的规矩非常的重视。   军司马就是干这个的,因此,云琅认为直接问要比在地下胡乱揣测要好。   事实证明,何愁有本来就不是什么好鸟,云琅准备的饭菜凉了热,热了又变凉,直到明月高升,何愁有以及八个年轻的亲兵依旧没有回城……   云琅准备的手把肉连续加热了几次之后已经变得稀烂了,只好凉着吃。   曹襄认为这样的手把肉才好吃,不用撕咬,骨头上的羊肉就会掉进嘴里。   “你认为蛋头真的去了镜铁山?你觉得没人带路他能找到镜铁山?”   云琅咬了一口羊肉吞下去无奈的道:“上次也没人带路,蛋头还不是轻易地抵达了大青山最后活捉了於单,这一次也一样,说不定那些所谓的奸细已经成了他的领路羊。”   曹襄喝了一口羊汤把满嘴的羊肉冲下去之后笑道:“他这一次可失算了,带着我们的人去了镜铁山,等他回来只要问问,什么都会清楚地。”   云琅奇怪的看了曹襄一眼道:“你这是什么想法,别忘了蛋头跟我们是一伙的,哪怕我们如何痛恨他,他也是大汉的人,这一点不可能改变。那八个少年也是大汉军卒,跟着自己的上官一起执行军务,也没有什么不妥。你别忘了,蛋头走的理由就是去抓那些奸细,没抓到奸细之前他们有一万个理由待在野外。”   “既然他要去镜铁山为何不跟去病一起走?”   云琅再次看看曹襄,觉得这家伙越活越傻……   “哦哦哦,他害怕被去病干掉!”   云琅放下手里的羊骨头,瞅着黑漆漆的城外摇着脑袋道:“我们几个跟去病合作愉快,你换一个人试试!去病这家伙不但脾气古怪,在军中属于又狠又独的那种统帅,你看看咱们骑都尉,自从成军之后,那一次的战斗不是他主导的?卧虎地,白登山,受降城,都是他带着我们来的,哪怕是参加陛下秋点兵,也是他积极要求参与的……也就是说,我们之所以能够走到现在,都是他拖着我们走来的。”   曹襄努力的想了想最后点头道:“连参与军事训练也是他害我们几个的……不过,我们好像不怎么怪他?”   云琅躺在背后的躺椅上,瞅着天上清冷的明月惨叫道:“我本来打算在白登山捞点军功,好让皇帝对我放心,不要总是找我的麻烦,所以苦心孤诣的发现了冒顿的陵寝,准备捞点不流血的军功……谁知道,在钩子山我们快把脑浆子都打出来。后来发现了受降城,我一心想要治理好这个地方,分化,弱化这里的羌人,氐人,就是准备再一次捞点不流血的军功……可是啊,后来是什么结果?我他娘的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亲自驾驶着战车第一个杀入敌营,嘴里大吼着——去病,莫慌我来了……驾长车踏破敌营啊……阿襄,你觉得这是我这种人能干出来的事情么?”   曹襄咬了一口肉连连点头道:“你干的很漂亮啊,据说你乘坐的马车轮子上全是血肉,不知道碾死了多少匈奴!”   云琅呆滞的瞅着天上的明月曼声道:“我一直认为猴子跟驴子就不该比赛谁的屌长……我是聪明人应该多用脑子,而不是挥舞着长枪跟敌人肉搏。   你知道不,去病是真的想杀掉何愁有的,这一点何愁有也看的很清楚。   去病之所以想干掉何愁有,不是为了帮我们报仇,而是她根本就容不下何愁有。   你以为何愁有为什么不愿意去军中?是因为他早就看透了去病是一个什么样的将军。   你以为去病不敢指令何愁有参与跳荡营率先冲锋?   你以为将军将令下达了之后何愁有敢不遵从?   告诉你吧,去病上了战场,他娘的就是一个将军,眼中只有战局,等他儿子长大了参加了战斗,如果军前有一个坑需要有人去填,他会毫不犹豫的命他儿子趴到里面去的。   就因为何愁有看透了去病,这才假借发现了奸细的名头,带着八个涉世不深的少年人去镜铁山走一遭的。   站在军阵外边,仔细的看去病是如何指挥大军的,这样才能看的清楚,好写一封详细的军报给皇帝看……”   云琅说的激烈,曹襄听的入迷,叼在嘴巴上的羊排什么时候掉了他都没有知觉。   也不知道想起了什么,一把抓住云琅道:“以后我儿子不能交给去病,你儿子也不准,否则,不管我们生多少儿子都不够去病祸祸的。说好了,这一次我们一定要坚决!”   云琅嗤的笑了一声道:“我儿子将来会送去山门!”   曹襄大笑道:“一起送——”   “你认识山门中人?”   “你认识就成了……”   “我打算重建西北理工你以为如何?”   “这就是你说的山门?”   “山门不就是人建立的么?我们自己建立一个山门养儿子有什么问题么?”   曹襄满意的点头道:“确实没问题,除了你之外,你还打算找谁来教我们的孩子?”   “东方朔,司马迁……目前就这两个!”   “司马还是不错的,就是东方朔恐怕不成吧?那家伙痴迷于青云路,一时半会不会不当官给你当教习的。”   云琅冷哼一声道:“他的本事也就是在阿娇门下可以施展一下,就他的那个性格,想要进一步去陛下那里,不被陛下玩死你来问我,迟早有一天这家伙会心灰意冷的来我西北理工教孩子们的。”   曹襄从腿上捡起掉了的羊排继续放进嘴里一边吃一边思索,过了片刻压低了嗓门阴森森的道:“朝中其实有好多人学问都不错,偏偏不会当官,我最近看中了一个叫做应雪林的家伙,好手段,好心机,就是性格太倔强,把自己的前途给毁了,你说,我们要不要……”   云琅冷笑道:“羊不赶不上山,人不逼一下不会上骊山!”   曹襄拍着大腿道:“就这么办,我们的孩子都进山门,包括去病的孩子,万万不能让他祸害了我们,再去祸害我们的孩子。”   曹襄摸摸自己似乎还在发痛的后脑勺说的斩钉截铁,荒原上被人打昏了四次之多,他永远都不想再经历一次了。 第一三六章 迷失   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之后,云琅终于认识到了实力的重要性,他迫切的想要建立自己的势力。   以前还以为只要自己做到与世无争就会,就能与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人和平相处,现在看起来,明显是自己想多了。   大汉朝——是一个实力为尊的地方!   大匈奴——是一个记打不记吃的地方!   西域人——是一个畏威不怀德的地方!   总之,在这个近乎原始的世界里,道理大不过拳头,尤其是遇到刘彻这种喜欢动拳头多过喜欢讲道理的皇帝,有了实力,挨起揍来都能多抗几下。   不过啊,这样做也有弊端,那就是容易被人家一锅端,而刘彻是最喜欢干一锅端这种事情的。   因此,云琅觉得现在开始慢慢的布局,慢慢来,万万不敢学主父偃走倒行逆施的路子。   也不知道皇帝对重建一个山门是什么看法,还是等弄清楚了皇帝的想法之后再做。   太弱小的时候不妨听话一些,没坏处!   云琅看了一眼天上的明月,就裹着毯子躺在箭楼里的皮毛堆里,霍去病不在,他只有睡在城墙上才觉得安稳。   至于曹襄,他早就睡得不省人事,对于一个贵公子来说,只要在边地,没有一个地方是安全的。   只有被兄弟守着,他才敢入睡……   留在边关,对曹襄跟云琅来说都是一种煎熬!   夜晚的受降城非常的安静,只有身边的这条大河在呜呜咽咽的流淌,因为月亮兴起的波澜拍在城墙上,让云琅惊疑不定,迟迟不敢入睡。   都说明月出天山,云琅看不见天山,只看见雾霭沉沉的远山,远山不知在何处,白日里看不见,在月光下却影影绰绰的仿佛近在眼前。   这些山大半是虚幻的,是黑暗的影子,或许还有云琅心头的阴霾。   一夜无眠,天边浮现鱼肚白的时候却沉沉睡去。   早起的曹襄瞅着沉睡的云琅,轻轻地叹息一声就去了城墙,在这里没什么好依靠的,能多做一点就多做一点。   天亮的时候霍去病也早早醒来了,乌骓马就站在他的身边,铁矛就插在他的身畔,弩弓没有上弦,弩箭却早已准备好了,只要翻身踩踏一下弩弓上好弩弦,就能立刻击发。   从水草丰美的河曲到祁连山下的镜铁山,骑都尉大军需要穿过茫茫的西海地以及居延部。   这是一片茫茫的荒野以及戈壁滩,大军想要穿过这片人迹罕至的地方,需要极大的勇气。   赵破奴的双眼通红,就在昨日,他发现自己居然迷路了,现在他仅仅知道,自己如果想要到达祁连山,只能一直向西走。   昨日傍晚的时候,他忐忑不安的将自己迷路的事情告诉了霍去病,霍去病仅仅表示知道了,就下令全军休息。   脚下的青草已经变得非常稀疏,淡黄色的沙土已经连片出现,赵破奴很担心,如果带着大军无意中走进了沙漠,这将是一个毁灭性的错误。   “找到当地人了么?”   霍去病喝着稀粥淡淡的问道。   赵破奴有些绝望的摇头道:“没有,这里似乎是一片死地,没有人烟。”   “匈奴降卒怎么说?”   “他们说这片地方经常有大风吹过,不是经常居住在这里的人是没法子分辨道路的。”   霍去病皱眉问道:“胡人怎么说?”   赵破奴摇头道:“他们说从未来过这里,将军,我们回头吧,末将实在是不能分辨去路,甘愿受罚!”   霍去病轻笑一声道:“如果砍掉你的脑袋能够让我大军找到正确的道路,我并不介意这么做,只是杀了你也没用,毕竟,人力有穷时!”   赵破奴低下头无言以对。   李敢站起身四面瞅瞅道:“这个鬼地方真的很奇怪,无论向哪一个地方看都是一个模样。”   霍去病笑道:“不可能一样的,总有不同之处,按理说我们只要朝正西走,就该走到祁连山!”   赵破奴的嘴巴动了一下,见霍去病的脸色不好看,又闭上了嘴巴。   李敢哈哈一笑道:“正西我们倒是知道,问题是,我们要是走错路,东绕西拐的,天知道会走到那里去。这片地方奇怪的紧,如果误入沙海那就糟糕了。”   霍去病遗憾的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打开看了一下,指着西方道:“那里就是西方……可惜啊!”   李敢凑到霍去病身边瞅瞅他手里的盒子,发现这是一个很怪的东西,他从来都没有见过。   霍去病把手里的指南针递给李敢感慨的道:“我当年年少无知两次嘲笑你父亲失期的事情,结果,阿琅说这是没办法的事情,是不可避免的。我还有些不服气,认为我们有司南,就不该迷路,结果,阿琅给我打造了这个指南针,我在中原,不论任何时候再也没有迷过路,认为此生我不可能会迷路。阿琅却说,光有指南针该迷路的时候还是会迷路,还说我们对这个世界的认知太肤浅,在未知的地方,即便是有指南针也于事无补,因为我们没有一种被他称作标准地图的东西。”   李敢把玩着指南针,就像是一个得到了新玩具的孩子,霍去病说了什么话,他一句都没有听进去。   “这东西不论怎么转动,都能找出南北来!”   霍去病见赵破奴也凑过去了,就摇摇头下令道:“全军后撤,回到昨日修整的地方,等我们确定了路线之后再说去镜铁山的事情吧。”   赵破奴明显的松了一口气,他真的很怕霍去病一意孤行,最后葬送掉这支大军。   见霍去病下令了,来不及继续观赏指南针,连忙匆匆的去传令了。   “我们出来的时候应该把阿琅带来的,他一定有办法给我们指出一条道路来的。”   李敢小心的把指南针还给了霍去病,嘴上却低声嘟囔着。   霍去病笑道:“阿琅能来受降城,并且敢指挥战车杀入匈奴大营,这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我不知道他当初是鼓了多大的勇气才敢出城杀敌,总之,如果那一夜偷袭敌营的不是你我,他宁愿看着偷袭敌营的人全军覆没也不会出来的。   所以啊,我们就不要强人所难。   我们两个想要荣耀只能马上取,阿琅,阿襄不同,他们一个学识渊博,一个身家丰厚,没必要学我们。   他们两个想要荣光易如反掌,说起来,是不放心我们他们两个才不远万里来到受降城。   说起来,是我们对不住他们。”   李敢笑道:“过命的交情说这些话就见外了。”   霍去病瞅着开始整顿兵甲准备出发的将士们,摇摇头道:“阿琅是一个很有想法的人,也是一个做事情非常有规划的人,这些天以来,军阵上的无常变化,给了他很大的困惑,他现在做的事情,与他的生存之道有很大的差别。兄弟间生死相托算不得什么,但是啊,我们现在都是一大家子人,再让兄弟不断地付出,那就是我们的不是了。”   李敢皱眉道:“那怎么办?阿琅,阿襄不在,你我敢这么肆无忌惮的离开受降城?反正现在我们都是拴在一根绳子上的蚂蚱,先过了这一关再说。”   霍去病听了哈哈大笑,拍拍李敢的肩膀道:“你想的倒是简单,也好,过了这一关再说。”   李敢跟着大笑,打了一个唿哨,唤过自己的战马,纵身跃上战马道:“回到昨日出发的地方,我们再细细的考究,看看哪里不对,说不定就能找出那条该死的道路来。”   骑都尉行军速度极快,不一会,就消失在地平线上了。   偌大的荒原再次安静了下来,猛地,在距离霍去病营地不远的地方,冒出一颗稚嫩的面孔来,见大军消失不见了,就朝身后大喊道:“老祖宗,老祖宗,将军他们走了……” 第一三七章 殊途同归   何愁有选择的这个地方非常的隐蔽,前边就是一块不长草的土丘,旁边是一条被洪水冲刷出来的深沟,在土丘与深沟之间是一块低洼的空地,藏身在这里只要不生火就不虞被霍去病的游骑发现。   八只肥壮的狼静静的围在何愁有的身边,眼神阴郁,除过两个最早跟随何愁有的少年军之外,没人敢靠近。   深沟里还有十峰骆驼,十六匹战马,七个少年看护着这些牲口,听少年大声喊叫,就一起抬头瞅着似乎在酣睡的何愁有。   狼群不安的骚动一下,何愁有睁开眼睛,瞅着那个少年军呵呵笑道:“小狗子啊小狗子,你好歹也是羽林军出来的,怎么就没点军人的样子呢?”   小狗子调皮的吐吐舌头,然后拿脚踢开一匹挡路的狼,凑到何愁有身边道:“老祖宗,我们昨日就知道将军他们走错了路,为什么不提醒一下呢?”   何愁有在小狗子的脑门上敲了一个爆栗道:“谁让他们出来的时候不带上我呢。快去点火,老祖宗两天没有吃热食了,再这么下去,说不定就会一命呜呼!”   年轻的小狗子觉得老祖宗的解释没什么问题,谁还没有一点脾气,他没有被选中去出战,不也一肚子的不愿意么?   不大功夫,篝火就烧了起来,铁锅里的水沸腾之后,小狗子就给何愁有冲了一碗稀稀的牛油炒面,还特意给里面添加了一块盐巴。   何愁有喝的很是香甜,眼见碗底的盐巴还没有化,就扒拉到小狗子的碗里,在荒原上,盐巴这东西金贵着呢。   “吃完饭,就把狼喂了,我们从南边抄过去,给大军留下行军路线,继续跟在大军后面走。你们将军啊,看不起我们老的老,小的小,我们就给他干出一些他们干不了的事情让他们瞧瞧,看以后还有谁敢小看我们。”   小狗子露出大门牙嘿嘿的笑了一声,就三口并作两口的吃完自己的饭,提着刀子来到爬犁跟前,挥刀砍下两条血淋淋的人腿就随手丢进了狼群,见狼群开始咆哮撕咬食物,这才对其余正在吃饭的少年人道:“饮马,半个时辰后出发!”   其余少年人轰然应诺,就加快了进食的速度。   两条人腿,还不够八匹狼食用的,小狗子把那个已经流血而死的胡人奸细从爬犁上拖下来,抬腿就踢进了深沟。   虽然有些浪费,他却不肯继续喂食,老祖宗说了,狼这种生物是不能彻底喂饱的。   “不要全杀了,至少要留下三个奸细,去祁连山的路还长,应该还有用。”   何愁有咬了一口瓜干笑道。   小狗子答应一声,就站在爬犁边上,瞅着剩余的五个奸细笑道:“老祖宗的话你们应该听到了,我们只要三个活的,只有最有用的人才能活着,没用的人,只能拿去喂狼!”   五个被绑住嘴巴的奸细一起呜呜大叫一起,还不断地扭动着被捆绑的结结实实的身体。   小狗子笑道:“今天,狼已经吃饱了,现在给你们时间好好地想想自己的用处在那里,晚间的时候有的说就赶紧说,免得明日被拿去喂狼了,才后悔。”   说完话,就来到何愁有身边,帮着老祖宗收拾毯子,皮毛手脚勤快的招人喜欢。   何愁有对这些孩子的表现满意极了,在他眼中,这群孩子都是顶好的孩子,勇猛,听话,且聪明伶俐,是不可多得的好帮手,尤其是小狗子,假以时日,一定会成为一个最优秀的绣衣使者的。   半个时辰匆匆过去了,不用何愁有起身,两个精壮的少年就把老祖宗给抬上了骆驼背,并且用毯子将何愁有包裹的紧紧的生怕他受了风寒。   有人伺候,何愁有自然就不愿意动弹,即便是捉拿那些奸细,他也没有出手,只是做好了安排看这些少年人出手。   直到现在,这群孩子依旧把他当一位七十多岁的长者来对待。   “花耳朵啊,你骑马的姿势是谁教你的?”   “老兵教的!”   “知道你为什么会从马上摔下来弄坏耳朵么?就是因为你的骑术不对劲啊。骑马呢,可不是让马驮着你跑这么简单,而是要求你跟马配合好才成啊……把你的胯打开不要总是夹着战马,这样呢,战马不舒服,你也不好受……”   在何愁有絮絮叨叨的话语中,这支混合了狼,战马,骆驼,爬犁的队伍再一次出发了。   直到傍晚的时候,霍去病的大军才回到了昨日出发的地点,这里没有什么别的变化,只是在霍去病前日树立营寨的地方多了一块大石头,大石头上画着一个大大的箭头,箭头前面写着镜铁山的字样。   最早发现这块大石头的人就是赵破奴,他匆匆的赶到这里就是想要早点寻找到正确的路线,没想到第一眼就看到了这块大石头。   “阿琅来了?”李敢抓着脑袋问霍去病,因为这种指路的方式完全是云琅的风格,以前在骑都尉的时候设立训练场地的时候,他就是这么标识方向的。   “至少不是匈奴人的诡计!搬开大石头!”   霍去病看了一会大石头,摇着头轻笑了一声就下了命令。   赵破奴亲自搬开石头之后,石头下面果然有一块黑褐色的羊皮卷。   羊皮卷打开之后,上面绘制着一条商道,商道上密密麻麻的标注着极具特色的地形地貌,只是上面的文字并非大汉文字。   “看看,是不是真的!”   霍去病看了一眼羊皮卷,就递给了赵破奴。   赵破奴接过羊皮卷,极目四望,在西边有一座不算高的土丘,土丘迎风面上布满了沟壑,沟壑的顶端全是蘑菇状的红砂岩柱子非常的容易辨认。   昨日并没有向土丘方向走,而是稍微有些偏北了……   赵破奴搜索枯肠之后咬牙道:“应该朝蘑菇山方向走,这张地图是真的。”   霍去病笑道:“自然是真的!”   李敢睁大了眼睛道:“你怎么知道?”   霍去病叹了口气,取过羊皮卷,指指羊皮卷背后的一枚鲜红的朱砂印痕道:“绣衣使者的印章!还是戴冠冕的人形,该是何愁有亲自到了。”   李敢,赵破奴仔细看了印痕之后,就不说话了,这事根本就轮不到他们俩说话。   “何愁有就在不远处,只是这个蛋头不愿意加入大军,看样子他另有打算。娘的,监军,监军,监到耶耶的头上来了!”   李敢见霍去病有些恼怒就咳嗽一声道:“人家现在给我们指路呢。”   赵破奴连忙把李敢拖走了,因为,霍去病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了。   “这只老狗在向耶耶示威呢!”   霍去病狠狠的骂了一句,就下令就地扎营!   五月的荒原,白日酷热,到了夜晚却寒气逼人,一轮明晃晃的大月亮挂在天上,此起彼伏的狼嚎声从远处传来,正在研究地图的霍去病恨恨的丢下羊皮卷,朝狼嚎传来的方向看去。   在受降城的时候,他就听习惯了这种狼嚎,何愁有的八匹狼在满月的时候总喜欢嚎叫,叫声尤其凄厉,短促,没有荒原上的狼嚎叫的那种辽远的意味。   傍晚扎营的时候,何愁有的亲兵前来禀报过,他们之所以来到这里,是为了抓一群胡人奸细,与大军行动没有半点关系,如今正是追捕奸细的紧要时刻,他们就不来大营了。   亲兵呆呆的背诵完这几句话,然后就匆匆的跳上战马跑了,好像他们真的在追捕要犯一般。 第一三八章 射龙   苏稚白嫩的小脚穿过纱裙轻轻地点在云琅的背上,然后又迅速的收回来,装着继续看她的药典。   云琅回头看看苏稚轻笑一声,继续用毛笔在竹简上写写画画。   苏稚的小脚再一次悄悄地探过来的时候,却被云琅一把抓住……   “哎呀,不要用力,小心弄掉我的蔻丹。”   苏稚不敢挣扎,她的脚趾头上绑着厚厚的一层布,里面是新采的指甲花,捣碎之后加上白矾,就能给指甲染色。   羌人女子最爱此物,一旦到了五月,指甲花盛开,她们就会采摘指甲花的花朵,叶片,混合白矾之后让自己的指甲变得红艳艳的。   苏稚自然也不能免俗。   这东西需要情郎包裹的才好,于是,云琅用了一个时辰的时间帮苏稚包好了手脚。   “别乱动啊,这要包十二个时辰才能变红,你这样乱动很容易脱落,到时候染得黄不拉几的看你怎么办!”   苏稚听了,连忙乖乖的收回脚丫子,见指头上的麻布没有脱落这才放心。   用指甲花染色时间很关键,没有十二个时辰是没有好效果的,迷迭尕说了,要是一次没有染好,第二次就不灵光了。   云琅见苏稚安静了,就重新转过头继续书写自己的东西,每个月一次的军报是不能少的。   他正在酝酿情绪准备把霍去病远走镜铁山拯救边民一事尽量写的慷慨一些,就听苏稚在背后道:“我渴了!”   云琅放下毛笔,给苏稚倒了一杯茶水,伺候这个双手绑着布条的丫头喝完水,又开始忙于自己的工作。   “我饿了!”   苏稚的声音再次响起,云琅莞尔一笑,干脆放下毛笔,收起了瓦砚,决定晚上再干活,现在要是不伺候好这个姑奶奶,自己没清静日子过。   “吃什么呢?昨日才吃了荠荠菜饺子,莫非你今日又想吃?”   苏稚仰起头想了良久道:“我要吃蛋糕!”   云琅摊摊手道:“换一个好不好,烤蛋糕的炉子在家里呢,这里可没法子烤蛋糕。”   “师姐她们这时候一定在吃蛋糕!”苏稚吞咽了一口口水,向往的道。   云琅坐在软塌边上瞅着窗外低声道:“是啊,这个时候家里的桑蚕已经处理完毕了,该是全家去山居小筑的时候了。大女喜欢骑着大王,大王也喜欢驮着大女,宋乔在捡药,红袖在收集鲜花,刘婆在表功,梁翁在训斥小虫……”   “我一定在骂人,药婆婆一定在午睡……你必定是坐在阁楼上摇着蒲扇看书……”   说着说着,两人都慢慢的不说话了。   也不知道沉默了多久,云琅站起身向外走。   “你干什么去?”   “想办法给你烤蛋糕去,可能不太好,你将就一下。”   “算了吧,我不想吃蛋糕了,再说你没有鸡蛋!”   “野鸡蛋还是有几颗的……”   云琅站在门外懒懒的道。   “我们去钓鱼吧,你不是说大河鲤鱼非常鲜美吗?我们今晚吃鱼!”   苏稚似乎被自己的想法刺激的有些兴奋,从锦榻上跳下来,踩着云琅的大鞋子就匆匆的出了门。   在水流湍急的大河上钓鱼很难,想要钓到大河鲤鱼更是属于做梦一般的行为。   因此,云琅选择了用网,刘二一瘸一拐的背着渔网跟着云琅与苏轼沿着河边城门出了城……   谢宁的腿还没有好,就骨头痊愈的速度,他远远比不上刘二,至今只能依靠双拐行动。   曹襄坐在他的对面,两人目送云琅苏稚出城,也就没了下棋的心思。   “他们要去打渔……”   谢宁指指云琅跟苏稚对曹襄道。   “我不瞎,看得见!”   “我们为什么不去?”   “我们要守城!”   谢宁哀叹一声躺在蒲团上道:“我的腿什么时候才能好啊,我迫不及待的想要去骑马打猎!”   “我也想,家将帮我捉来了两只鹞鹰,现在正是捉兔子的好时候啊。”   “你以前在长安的时候一般都干什么?”   曹襄抽抽鼻子道:“病没好的时候等死,病好了之后就在云家混吃喝,有时候也去阳陵邑或者长安的青楼里的厮混。对了,你有七个老婆,晚上的时候到底是怎么睡觉的?”   谢宁笑道:“我睡我的,她们睡他们的。”   “你喜欢男人?”   曹襄有些吃惊的问道。   “我连自己都讨厌,你觉得我会喜欢谁?”   “等我们以后回到了长安,就去阿琅家玩,在那里你不会感到无聊的,那里总有一些好玩的事情让你沉迷。”   “但愿吧!”   谢宁萧索的拄着拐杖起身,沿着城墙一步一挪的向前走,大汉军律规定,裨将守城,一时一巡。   靠近大河这边的河滩上,有一个不算太大的码头,码头也是鹅卵石堆积而成,伸入大河不到五丈,只要站在码头顶端,基本上就来到了大河河水的主流处。   鹅卵石最容易被湍急的水流冲走,如今之所以安稳如山,完全是因为这些鹅卵石被密密匝匝的木桩给锁死了。   按理说水流湍急的地方不会有什么鱼的,偏偏大河鲤鱼就是喜欢湍流,尤其是到了秋季涨水的时候,金黄色的大河鲤鱼就会逆流跃起,展现自己优美的身姿。   这就是鲤鱼跳龙门的典故出处,越过那座无形的龙门,鲤鱼就能化鱼为龙,在惊雷声中腾云而上九重天。   云琅见过无数的大河鲤鱼,也吃过无数的大河鲤鱼,就是没有亲眼见过有鲤鱼化为神龙的。   现在还不到傍晚的时候,只要太阳彻底西斜,大河河面就会被残阳染成血红色,到了这个时候,就会有很多自以为能够越过龙门的鲤鱼开始窜出河面向天空跳跃。   云琅的渔网上帮着一个硕大的木头杆子,偌大的渔网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妇人捕捉蝴蝶的纱网。   眼看着太阳已经西斜,云琅就双手握着杆子张网已待,只要有充满野心的鲤鱼在他杆子能捕捉的范围内跃起,就会成为他的盘中餐。   苏稚盘腿坐在一块被太阳烤的温热的大石头上,刘二忙着从河里面往木盆里打水,至于云琅,则鹰隼一般死死的盯着河面。   河面上出现了几条淡黄色的背鳍,藏在河水里的鲤鱼正在奋力向上游走,一道小小的波浪袭来,藏在水里的鲤鱼就用力的甩动了尾巴,它的身体高高的窜出水面,尾巴继续疯狂摆动,想要直冲云霄。   一张大网刷的一声就笼罩了过来,鲤鱼堪堪钻进了渔网,即便云琅已经觉得站稳了脚跟,依旧被大鲤鱼强大的冲力带的向上踉跄两步。   悲惨的鲤鱼没有成龙,带着渔网重重的摔落水中,而云琅则在苏稚的大呼小叫中,狞笑着缓缓收回木头杆子。   刘二站在码头下面,快活的从渔网里面取出那条倒霉的鲤鱼,抓着鱼鳃将它重重的丢进木盆里,然后快速的盖上盖子,否则,这种喜欢跳跃的鲤鱼就会三蹦哒两蹦跶的重新回到大河里。   大河里的鲤鱼并不会因为一两个同伴的遭遇,就畏缩不前,迎着夕阳,他们一条接一条的高高的跃起,金黄色的鳞片在夕阳的照耀下如同金龙一般,色彩斑斓,令人目眩神驰。   “嗡”的一声弦响,一条三尺多长的巨大鲤鱼就从半空里跌落,然后就带着那支穿透了身体的羽箭随波逐流了。   云琅猛地转过头,阴冷的瞅着站在城头的一个金甲人,胸中的怒火如同岩浆一般奔突,运行……刚才那一箭堪堪从他的耳边掠过…… 第一三九章 精致的废物   在大汉,有百步穿杨这样的箭法的人很多,哪怕是曹襄也能在百步外十中七八。   像云琅这样离开铁臂弩就一无是处的武将,堪称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但凡是稍微厉害一点的武将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尽量少穿骚包的铠甲。   皇帝赏赐给了卫青一件黄金锁子甲,他除了在国朝大典上偶尔穿一下,其余时间碰都不碰!   其余时间都是一袭陈旧的黑色铁甲,连头盔上的羽毛都不添加,更不要说穿这种一看就是箭靶子的铠甲了。   现在,这件锁子甲穿在一个叫做卫伉的家伙身上怎么看怎么猥琐。   云琅阴沉着脸,从码头上缓缓回到了城里,瞅着一声黄金锁子甲外罩大红丝绸披风的卫伉一言不发。   一脸嘲弄之意的卫伉身后站立着卫青的家将卫良。   卫良可没有卫伉那么大的心,不等云琅发怒,就单膝跪地抱拳过顶道:“我家少主无礼,还请军司马宽谐。”   云琅左右找找没看见曹襄,就问城头值守的曲长:“后军将军何在?”   曲长抱拳道:“前去迎接白登山来使了。”   云琅点点头,又指着卫伉问曲长:“谁准许他进城的?”   曲长看了卫伉一眼道:“他来我骑都尉帐下效命!下官自然准许他进城,令牌,文书已经验看无误。”   云琅取过曲长递上来的文书,仔细验看了一下,发现确实是真正的军中文书,就对跪在地上的卫良道:“这个傻子是怎么来到军中的?”   卫伉大怒,指着云琅道:“你算什么东西……”   话音未落,他的那根手指就被云琅握在手中,用力的一拗,卫伉不等蹲身泄力,就听嘎巴一声,那根食指硬是被云琅生生的拗断了。   卫伉大叫一声,也不管右手,左手按在剑柄上就要抽见剑与云琅搏杀。   却被卫良死死的抱住。   暴跳如雷的卫伉大吼道:“耶耶才是受降城校尉,你一个小小的军司马竟然敢伤我!”   云琅实在是懒得理会这个连虎符都没有的受降城校尉,对苏稚跟刘二道:“你们回去准备烹鱼,我马上就回来。”   苏稚知道现在不是多说话的时候,就与刘二匆匆的下了城楼。   “拿下!”   云琅轻声吩咐一声,围在一边的甲士们迅速冲上去,也不理睬卫伉的叫骂,飞快的将卫伉按倒在地,捆的结结实实。   “甲兵之符,右在皇帝,左在受降城,卫伉,你也是将门虎子,这句话应该明白是什么意思吧?”   正在叫骂的卫伉愣住了,马上怒吼道:“我为受降城校尉,你们应该即刻交出虎符!”   卫良听了自家主子这句话,大惊失色,一把捂住卫伉的嘴巴,绝望的看着云琅道:“求小郎看在我家侯爷的份上,就当没有听见这句话!”   云琅叹息一声道:“不用你说,我也会忘记这句话的,卫良,私相授受虎符夷三族,他也是将门虎子,怎么连这个规矩都不知道?”   卫良惨笑一声道:“小郎从未进过军营,如何会知道这些规矩。”   云琅皱眉道:“什么都不知道,他怎么来到受降城的?侯爷,长公主就不闻不问吗?”   卫良恨恨的一拳砸在地上道:“侯爷与长公主去了上林苑霍氏休沐,几日不得归。小郎私自去了中军府要求为国戌边,也不知怎么的,他的名字立刻被记录在册,连家都没有回,就随转运使者来到了白登山,到了白登山不足两日,就被任命为受降城校尉,来到了受降城任职。老奴甚至担心,直到此刻,侯爷与长公主直到现在依旧不知情啊。”   云琅冷笑一声道:“不用担心,已经知道了,如果不知道的话,他不会来到受降城任职的。都说老子英雄儿好汉,现在看起来此话大谬!带他去伤兵营接骨,不得踏出伤兵营一步,否则军法无情!”   云琅说这些话的时候,卫伉躺在地上沉默不语,或许这个傻瓜直到现在才似乎弄明白了一点事情。   卫良解开卫伉身上的绳子,在军卒的带领下径直去了伤兵营。   云琅瞅着穿着锁子黄金甲的卫伉,深深地叹了口气。   曹襄咬着半张大饼从箭楼里走了出来,见云琅在看他,就摆摆手道:“不关我事,你处理的很好。”   “白登山使者呢?”   “人家把文书留下之后,水都没有喝一口,就火烧屁股般的走了,宁可露宿荒野也不肯在城里留宿,看样子不肯掺和进这一桩麻烦事情里来。”   云琅叹口气道:“来了就来了,留在城里养一段时间,等我们回长安的时候带他回去就是了。”   曹襄苦笑道:“如果这么容易我也不用啃干饼子想办法了。   我亚父从来就没有打算让他家里的三个儿子上战场,知道他们三个上了战场就是给人家送人头的命。   因此,在我母亲的庇佑下,他们三个虽然经历了两次征召,都被我母亲给压下来了,为此,我亚父,母亲没有少被军中将领诟病。   如今,他自投罗网上了军书,想要再下去那可是千难万难,更何况这个傻子还在中军府立下誓言,说什么不斩杀够三百匈奴首级绝不回京。   中军府是什么地方,放个屁都要记录在案的地方,他发下那么重的誓言,如今啊,哪怕是头拱地也要完成军令状。   即便是战死了,没有完成军令状,对我亚父来说也是一桩极大的羞辱,到了那时候,我亚父即便是斩杀了三万匈奴,也没办法洗刷这个耻辱。”   曹襄说完话,就从怀里掏出一张帛书递给云琅继续道:“看看吧,我亚父的哀求信!”   云琅接过帛书看都没看,就打着了火折子将这张帛书点着了,直到帛书化为飞灰,这才站直了身子道:“小事一桩,别折辱了大将军。”   “事情不小,我亚父在信里说了,既然卫伉立下了那个誓言,也被人家写进军令状里面去了,他就该完成那个军令状。最重要的,我亚父不准许我们帮他,还说我们要是帮他,他就一生羞于见人。以我亚父的性子,这事干的出来!”   云琅淡淡的道:“你母亲怎么说?”   曹襄又咬了一口干饼子,吃力的吞咽下去后,喘息了片刻闭上眼睛低声道:“我母亲说,别让卫伉死在边关!”   说完话,曹襄猛地把吃剩下的干饼子重重的砸在地上怒吼道:“老子在受降城吃苦,我们全在受降城吃苦,我自己把自己打昏了四次才敢来到受降城。   你云琅不知道是怎么壮着胆子才发起战车冲锋的,几乎死在乱军中。   去病从来到边寨,身上的伤口好了又有,你现在看看他的身体,那还是一个人的身体么?   李敢的骨头断了三次了,肋骨还没有长好又上了战场。   我们兄弟四个人的命就不是命?   凭什么我们上战场就活该战死,他卫伉吃饱了撑的,跑到战场上送死,我们就要全力维护他?他算什么东西?”   这是云琅第一次看见曹襄失态……   这是一个抢夺母爱失败的家伙,现在根本就不可理喻。   长平想要做一个合格的后娘,就不能任由卫伉在边寨战死,否则,后果难料,天知道她的那些政敌会编造出什么样的故事来,从而彻底的毁掉长平贤淑,知礼,大度的长公主形象。   最重要的,会招来刘彻这个从小就不受父亲待见的妾生子的鄙视! 第一四零章 活不得,死不得!   云琅在经历了惊吓之后的暴怒之后,慢慢的恢复了灵智,开始正确的看问题。   对于别人来说匈奴是可怕的,是凶残的,可是对于卫伉来说就不一定了。   他爹几万,几万的杀匈奴人,他表哥几千,几千的杀匈奴人,他卫伉之说要杀三百个匈奴人,从逻辑上来说没有半点问题。   三百匈奴首级?就这还是在极度谦虚之后得出的结论,不敢把自己放在他老子以及他表哥的位置上,算是非常的自谦了。   云琅从地上捡起那半块饼子,把沾上沙子的地方掰掉重新还给曹襄道:“我父亲要是卫青,表哥要是霍去病,我就敢说阵斩一千……”   曹襄苦笑道:“还偷偷地把我亚父的锁子黄金甲穿来了,穿上这一身盔甲,谁敢不让他从军?谁又能不让他从军?子承父业,大孝啊!”   云琅笑道:“这话没错啊,只是被有心人推波助澜了一下,让整件事情变味了。不过呢,一来军中,就是受降城校尉,这官职可比我的官职还大些,不管是中军府,还是白登山都给足了你亚父面子。你们还真的不好说什么。”   曹襄怒道:“等我回到长安,不要被我查出来是谁搞的鬼,如果查出来,老子一定把他大卸八块。”   云琅摇头道:“你没辙!你母亲的能力比你强一千倍,你以为她查不出来,查出来又怎么样,卫伉还不是到了受降城?”   “奇蠢无比!”   “拉倒吧,你在十五岁的时候比卫伉能强到哪里去?这个岁数本身就充满幻想,做事又轻率,太想当然。我们能怎么办?他是你名义上的兄弟,去病的表弟,你母亲去我家比在你那里还要自然,也就是说我在她眼里跟儿子差不多。这种状况下,我们除了帮这个傻蛋完成军令状,还能怎么办?你即便再生气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三百颗匈奴首级我也想要啊……”   曹襄咆哮一声,又开始大口的吃自己的饼子。   大河鲤鱼怎么吃好吃?   自然是糖醋!   能长到两尺长的大鲤鱼肉质肥美,唯一的缺点就是土腥味很重,因此,用糖醋覆盖土腥味之后,这东西吃起来最是快意。   曹襄,谢宁,卫伉,苏稚,云琅围着一张桌子齐齐的瞅着大盆里的三尾鲤鱼。   刮去鳞甲之后的大河鲤鱼外皮依旧呈淡黄色,被滚烫的菜油炸过之后,紧致的鱼肉随着菜刀切割出来的花纹全部张开,糖醋浓汁浇透之后,撒上一点芝麻,就浓香四溢。   曹襄,谢宁,苏稚自然是不会客气的,筷子纷纷朝最喜欢的鱼肉发起攻击,只有卫伉依旧低着头,挺着一根手指,不言不语。   “吃饭!”云琅伸手在卫伉的后脑勺拍了一巴掌道。   卫伉低声咆哮一声,除过他爹,没人这么对待过他。   “不吃?明天就把你编进死士营!”   云琅坐了下来,淡淡的道。   卫伉求救一般的瞅瞅曹襄,发现他哥哥正努力的对付那颗硕大的鱼头,就强忍着怒火拿起筷子,开始吃东西。   今天在伤兵营,他看到了真实的边关,一大群缺胳膊少腿的军卒呆滞的躺在那里,跟死人相比也就多一口气。   卫青家的孩子,如何会不知道死士营是个什么所在,那里本身就是罪囚,死囚待的地方。好人在那里待久了都会发疯,毕竟,等死的日子很不好过。   到底是少年人,美食当前,他空乏的胃口很快就战胜了大脑,吃起鱼来比谁的速度都快。   云琅惯例不会在吃饭的时候教训人,因此,卫伉吃饭吃的非常痛快。   曹襄非常的讨厌卫伉,吃饱之后就迅速的离开了,谢宁早就看出来气氛不对,借口要去巡视就上了城墙。   苏稚一会看看云琅,一会看看卫伉,看云琅的神色就知道卫伉接下来的日子不会好过,所以,很懂事的收拾了残羹剩饭,以及碗碟,就匆匆的出去了。   卫伉知道自己就要接受教训了,于是,就把那根被木条夹的直溜溜的手指放在桌面上,希望云琅看在他已经受到惩罚的份上,不要太过分的对待他。   “这军营里说话真正算数的是你表哥,现在呢,他带着一千骑兵去了千里之外的镜铁山准备拯救被掳走的大汉边民,如果不幸战死了,这里就是我说了算。所以,你表哥没回来之前,你要听我的,哪怕你是受降城校尉,也要听我的,这一点能做到么?”   卫伉可能意识到了自己大概干了蠢事,想了一下点点头,还是不愿意出声。   “上一个用拿弓箭对着我们的家伙,被我当着陛下的面给刺死了,这事你听说了吧?”   卫伉吃力的继续点头。   “所以呢,折断你手指算是便宜你了,这一点你同意不同?”   卫伉抬起头,又迅速的瞅瞅自己竖着的手指,两只眼睛里像是要喷出火来,很快,在云琅凌厉目光注视下,他低下了脑袋,再次点点头。   “很好,现在我们来说一下你的问题!第一,能把这件铠甲脱掉吗?别说敌人,就是我们都有射你一箭的冲动,在战场上,穿这样的铠甲上阵的人,除非是被数十万大军保护在中心,否则,一般情况下都是死的最快的那一个,所以,把这套甲胄收起来,派信使送回长安,你父亲在陪伴陛下点兵的时候可能要用。”   卫伉重新抬起头瞅着云琅道:“我父亲不许我从军,如果不穿这一身铠甲,中军府不会准许我入军籍的。”   云琅摇摇头道:“不说这事了,我现在问你,你准备怎么完成你阵斩三百匈奴首级的誓言?不要以为你是随便说说的,中军府可不这么认为,你的官凭上写的很清楚,不斩首三百级不得还乡。这就是说,中军府没把你的话当成玩笑,他们很认真的当军令状了!”   “不就是三百首级么?我能办到!”   卫伉忍无可忍站起身不再退让。   云琅把身体向后靠靠,靠在椅子背上,双手习惯性的抱在小腹上笑道。   “骑都尉里阵斩匈奴最多的是你表哥,他一共杀了一百九十一人,也就是说,有据可查的斩首数字就是这么多。你表哥的武力有多强悍不用我多说吧?自从上了战场,他几乎每战争先,受了多少次伤呢?我帮你算算啊,呀——足足三十三次伤,这三十三次伤指的是来伤兵营治疗过的次数,至于一些小伤,小患并没有被统计在内。很多时候啊,我都以为你表哥死了,结果他活着从战场上爬回来了。现在,你还觉得阵斩三百首级是一个简单的任务么?”   卫伉的一张脸变得有些苍白,依旧咬着牙道:“了不起战死沙场也就是了。”   云琅笑道:“错了,你还不能战死沙场,因为你的尸体会被匈奴人拿去制作成酒杯,伊秩斜再跟你父亲交锋之前呢,会用你的天灵盖制作的酒杯邀请你父亲喝上一杯……哈哈哈,那个时候……你父亲作何想?啧啧啧,如果被活捉那就更加有趣了……於单在建章宫跳舞的事情听说了么?你准备去匈奴王帐给伊秩斜跳舞?哦,还有,於单被何愁有给阉割了,这事你知道么?听何愁有说於单身段苗条,可以穿女装……”   “砰!”卫伉愤怒至极,一把掀翻了桌子,云琅的话让他骨头缝不断地往外冒寒气。   直到现在,他才感觉到自己来到战场好像是真的来错地方了。 第一四一章 事情的本质不能知   云琅吓唬卫伉的时候,曹襄就坐在隔壁,他们两人的对话曹襄听的清清楚楚。   从云琅的话里联系到一个个恐怖的后果,曹襄不由得悲从心来。   他现在有一个很坏的毛病,那就是一紧张就想要啃干饼子,而且饼子越硬越好。   等云琅的一席话说完,曹襄也啃完了一个大饼,直到此时,他才发现撑的坐不住了。   云琅派人给卫伉准备好了卧室之后,见曹襄的房间还亮着灯火,就拉开窗户道:“你在干什么?”   曹襄抱着肚子道:“吃多了……”   云琅瞅瞅满桌子的饼子渣笑道:“吃鱼没吃饱?怎么还要吃饼子?”   曹襄瞅瞅桌子上的饼子渣苦笑道:“上回来受降城落下的病根,现在只要心里不舒服就想啃饼子。你说我们该怎么处理卫伉呢?他留在这里就是一个大祸害,可是又走不得,三百首级上哪里去找?”   云琅嘿嘿的笑了起来,拍着曹襄的肩膀道:“如果我是伊秩斜想要抓一个人去跳舞,一定选择你,而不是选择卫伉。你的身份比卫伉重要的太多了,你在受降城我们都没有什么压力,来了一个卫伉又能如何呢?我说那些话,只是要那个小子给我老实一点,等时机合适了,把他往南征的大军里一塞,别说斩首三百,斩首三千都不是难事!”   “南征?”   “对啊,你丈人,以及谢长川他们全部被调往南线,陛下准备对岭南下手了。大汉甲士对付匈奴人可能吃力一点,对付南越国那些手持木棍竹枪的军队,应该是无敌的。”   曹襄瞅着云琅小声道:“我也想去,匈奴人实在是太难杀了。”   云琅笑道:“南征的军功跟北征的军功你认为有可比性么?也就是适合卫伉这种傻蛋去哪里对付南越人,你去南边做什么,告诉你,光是瘟疫这一关你就过不去,你以前罹患的大肚子病,病源就在南边!”   曹襄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哆嗦,大肚子病让他差点命丧黄泉,是他一生都无法忘记的噩梦。   “现在的南方还不适合北方人居住,我听说云梦泽里的猪婆龙泛滥成灾了,时不时地就会叼走一两个百姓,山林中的毒虫更是多如牛毛,能不去就不去。卫伉去南边是没法子的事情,斩首三百级的誓言一定要兑现,你也知道,以他的本事,在北地想要完成这个誓言哪有什么可能性。”   “那就这么办,卫伉离开侯府进了军营,我亚父就没法子再照顾他了,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啊!”   云琅隔着窗户按着曹襄的肩膀道:“你已经长大成人了,儿子都有了,是不是可以不要吃奶了?”   曹襄悻悻的道:“我就吃了两……”   觉得自己说漏了嘴,抖抖肩膀甩掉云琅的手,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云琅坏笑道:“没说你跟你儿子抢奶吃的事情,我是说,你母亲的日子也不好,不要对她要求太多。”   曹襄冷笑道:“是她对我要求太高了。”   云琅大笑道:“谁让你是含着金勺子出生的,像我这种孤魂野鬼只要干出来一点成绩就回来排山倒海一般的赞扬。可怜娃,站在立场上,你如果干不出惊天动地的大事来,就是失败的人生啊,哈哈哈……”   曹襄咬牙切齿的想了半天,颓然坐在桌子上抱着头哀叹道:“我好像真的干不出什么地动山摇的大事来!”   “没事啊,有我陪你一起烂这总可以了吧,你看看啊,我一出山就名动长安,又是元朔犁,又是水车,又是改良庄稼的,包括养鸡养鸭都比别人强些。后来呢又把西北理工的书籍抄录散发的满世界都是,人人都以为一位不世出的大才就要出现人间……哈哈哈哈……回到长安以后,你要带着我去逛青楼,咱们一起在闹市走马架鹰,招摇过市,调戏一下美女,殴打一下别人家丈夫,强抢民女就算了,这实在是下不去手,赌博一下我还是很喜欢的……说真的,我他娘的太喜欢这样的生活了。”   曹襄斜着眼睛鄙视的看着云琅道:“以前为什么不这么干?喊你去阳陵邑,长安多少次了,你那次去了,整日里抱着书卷做学问,害得我们经常自惭形秽的不敢跟你比。”   “以后就可以了,我已经捞够了资历,不怕被长安令抓我砍头了。”   曹襄的抬头纹都出来了,呻吟着道:“为什么啊?”   “为什么?一个人只能厉害到一定的程度,也就是说只能厉害到大家能接受的地步。如果我真的能够呼风唤雨,撒豆成兵,搬山移海,你觉得我还有好日子过吗?你还会理会我吗?”   曹襄认真的道:“不会,会离你远远地。”   “这不就结了,你亚父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可以厉害到极致,他的儿子要是还这么厉害,距离砍头的日子就不远了,富不过三代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想要永远的富庶下去,依靠的绝对不能是强大与智慧,而是选择上的中庸,以及能力上的平庸。好了,我们好好的留在城池里等去病他们得胜归来,我们也要做好安置边民的准备,他们一定是什么都没有的,需要我们囤积大量的物资。”   “你说了一大坨,到底要干什么?”   “六月马上就要到来了,我准备收税了,越是富裕的部落就一定要少收税,越是贫穷的部落我们就要多收税。”   “为什么?”曹襄吃惊极了,他认为云琅把话说反了。   “为什么?因为富裕的部落有可能会跑掉,贫穷的部落跑不掉啊。”   “那也不能把那些贫穷部落的人逼死吧?”   “谁要逼死他们了,我只是想要他们进城,受降城的人口还是太少了,不能总让那些羌人流落在草原上,这样的话,会让我们的统治失去效能。一定要让这些羌人们明白一个道理,放牧不如种地,种地不如做工,做工不如做生意!”   “最后能达到目的么?我担心激起民变!”   “你想多了,城外的羌人跟暴民有什么区别?原本应该用暴力收税的,我们现在兵力不足,只好温和一点了。”   曹襄看着云琅道:“我没觉得你温和到那里去!”   云琅嘿嘿笑了一声,就算是结束了谈话,他是来告诉曹襄该怎么做的,不是来听他的建议的。   卫伉受伤的手指滚烫的厉害,并且在不断地变粗,他不得不让卫良帮他松开夹板,一次次的重新包扎。   白日里的时候,手指骨折引起的疼痛他还能忍耐,到了夜晚,伤患处传来的疼痛,几乎让他崩溃。   卫良见卫伉佝偻着身子,将手指夹在腿中间,痛苦的在地上蹦跶,就忍不住安慰了卫伉两声,就去了苏稚的屋子求药。   镇痛的药膏苏稚当然有,只是没有给卫伉罢了,因为云琅要让卫伉习惯这种求人的日子,慢慢的把他不靠谱的骄傲感一点点的消磨掉。   唯有如此,等他手上的伤好了之后,才能进行真正的军事教育,否则,就他现在的心态,根本就无法忍受骑都尉严苛的训练。   苏稚来到卫伉的屋子,皱着眉头埋怨卫良道:“怎么让子玉住在这里,这间屋子太潮湿了,不利伤口愈合。”   卫伉一言不发,站在那里低着头,眼中却有泪花闪烁。   卫良小声道:“是军司马安排的。”   苏稚怒道:“子玉犯错惩罚也就是了,现在是养伤的时候,怎么还要接受惩罚?跟我走!”   苏稚拖着扭捏的卫伉立刻就出了屋子,来到了一间冬暖夏凉的屋子,还命她手下的羌妇抱来了散发着阳光味道的铺盖给卫伉铺好,甚至连苏稚屋子里的小点心也送来几样。   苏稚解开卫伉手指上的夹板,给他涂抹上冰凉的药膏,最后把他的手指浸在冰水里道:“实在是忍不住痛,就把手指放水里,估计还会痛两天,两天之后就不会痛了,等到手指开始发痒的时候就赶快告诉我。你的食指是要用来拉弓射箭的,可不敢出什么问题。”   卫伉瞅着苏稚被发梢遮住的脸,努力的抬起头,不让眼泪流下来。 第一四二章 祁连山下雪   长久的在戈壁中行走,对人精神跟肉体是一种严重的折磨。   霍去病相信,如果不是因为汉军是一支全骑兵军队,马蹄子上又添加了铁掌,一千人的骑都尉大军不可能平安无事的走到这里来的。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皑皑的雪山,而天空则蓝的刺眼。   白雪皑皑的山顶下,就是一片片墨绿色的高山草原,这些草原刚刚从寒冬中苏醒过来,正在焕发着生机。   草原下就是郁郁葱葱的松树林,一条条汹涌的溪流从高山倾泻而下,最终在山脚处形成一条条小河,这些小河并不在山脚停留,几乎一刻不停的奔向远方。   融化的雪水冰凉刺骨,霍去病的乌骓马却一点都不害怕,站在浅浅的喝水中低头饮水。   多日来的焦渴,在这一刻全部得到了补偿。   霍去病坐在石头上,仰着头瞅着远处白雪皑皑的山头对赵破奴道:“这就是祁连山?”   赵破奴点头道:“祁连山横亘不知几千里,我们不知身在何处!”   霍去病笑道:“我们都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想必匈奴人也是如此的吧!”   赵破奴笑道:“该是如此!”   “那就好,我们就从这里开始征讨匈奴吧!”   赵破奴犹豫一下道:“召唤何愁有前来吗?”   霍去病摇头道:“分开好,分开好,他在我背后,我总是不得安。”   “一旦开战,匈奴骏马一日奔行五百里,不出三日,我们来到祁连山的事情,就会传遍祁连山,这本来就是右贤王的属地,不论是浑邪王还是日逐王,都会同气连枝与我们为敌。”   “右贤王虽然老辣,却对河西一地没有多少控制权,这里说话算数的是浑邪王,日逐王!我们只攻打浑邪王,想必会有很多人作壁上观。”   赵破奴惊道:“不是这样的,我们这次来到匈奴人的家里来了,他们没有时间作壁上观,万一被我们干掉了浑邪王,下一个就是他们,大汉是匈奴的死敌,没有和缓的可能。”   霍去病笑道:“这是最好的打算,阿琅说过,我们可以做最好的打算,从最坏处着手。传令下去,全军进山谷扎营,游骑换上匈奴衣着,探查上下百里之地!”   何愁有坐在骆驼上瞅着霍去病全军隐入山谷,就对小狗子道:“我们也要找一个安稳的所在扎营,最好不要选在大军边上,主要是要视野开阔。”   小狗子笑道:“您说匈奴人历来是逐水而居,这条河流边上总会有匈奴牧人,我们不如寻找一户牧人替代他们放牧如何?这样才是最好的隐藏手段。”   何愁有认真的看了小狗子一眼,探手捏捏那张年轻的脸庞宠溺地笑道:“好小子啊,好小子啊,这想法连老夫都没有想到,确实不错!”   小狗子嘿嘿笑着摸摸后脑勺,一副憨厚的模样。   “小子啊,老夫在你这年纪的时候可没有你这份心机,再配上这张憨厚的脸,确实是吃绣衣使者这碗饭的好人才。老夫啊,亏就亏在长了一张恶人脸,还没走到人家跟前,人家就起了提防的心思,这不好啊。还是你小子有前途,只要今后小心谨慎,不要行差踏错,将来的前程不可限量!”   小狗子笑道:“全凭老祖宗提携,小子这就去了。”   何愁有笑着挥挥手,眼看着小狗子跟其余两个少年军换上了一身匈奴少年衣着,骑着抢来的匈奴战马,打了一个唿哨,就沿着左边山根泼喇喇的狂奔了下去。   剩下的五个少年,牵着骆驼跟战马也随即钻进了树林,何愁有将八匹狼全部解开,依靠他们进行最初的警戒。   狼群却不愿意离开,纷纷围着爬犁,一脸期待的瞅着何愁有。   “呀,老夫都忘记了,你们今天还没有进食呢!”   爬犁上的胡人惊恐的挣扎起来,何愁有却仿佛没有看见他哀求的眼神,一只手提着这个胡人,就把他丢进了草丛,八匹狼闪电一般的窜进了草丛,不一会就传来群狼撕咬的声响。   头狼吃的最快,不一会就钻出了草丛,何愁有擦拭一下头狼染血的嘴巴,拍拍他的脑袋,头狼就低声咆哮一声,另外七匹狼就恋恋不舍的钻出了草丛,按照平日里的习惯,向八个方向窜了出去。   祁连山上的松林里很少有松鼠,可能跟这里的松树不产松子有关,何愁有看了良久都没有发现一只松鼠,倒是看见了两只松鸡。   松鸡是被狼群给惊出来的,还没有飞远,就被何愁有手里的小石子给击落了。   一个少年军飞快的钻进了松林,不一会就提着两只肥硕的松鸡回来了,也不拔毛,就着松根水把松鸡洗剥干净,给掏空的松鸡内腑填充了一些野菜,洒了一把盐,就用泥巴将整只鸡包裹起来,弄成一个大泥团。   溪水边上开辟出一片火场,点燃了松针,就把干柴架了上去,片刻之间就燃起了熊熊大火。   烟雾在松林里弥漫,有些透过树梢上了天空,却与松林间的雾气混合,淡弱的几不可查。   “以前军中可没有这样的手段,怎么是云琅教的?”   华耳朵笑道:“回老祖宗的话,这手艺是军中传下来的,我们曲长教的,等泥壳子烤干了,里面的鸡也就熟了,味道可好了。”   “那就是云琅教的,早就听说这小子庖厨之术天下第一,老夫与他共事这么久了,也没有品尝到。”   或许是人老了的缘故,何愁有现在总喜欢唠唠叨叨的说一些闲话,以前总是对着门前的松鼠说,现在是对着这群少年人说。   小狗子的战马越过小河,在松林的左边,有一大片碧绿的草场,这里的青草刚刚长成,偌大的草原平整的如同一张草毯子。   草丛中有牛羊的粪便,小狗子跳下战马,捏了一下那些牛粪,牛粪还没有变干,青草也有被牛羊啃咬过的痕迹,这说明附近就有牧人。   小狗子沿着牛羊留下来的痕迹继续追索,向前走了两里地之后,他看到了一顶硕大的牛皮帐篷。   一片白云被风从山背后吹来,白云在经过树梢之后,就有些变黑了,等到云彩来到了小狗儿他们的头顶,就已经变成了乌云。   细细的雨丝从天而降,小狗儿伸出舌头舔舐了一下嘴唇上的雨点,冲着远远跑来的牧人露出一张极为憨厚的笑脸……   牧人一家六口,三男三女,如今,他们的尸体就倒在一个土坑里。   小狗子用铁锹认真的掩埋了他们,最后还铲来一些草皮覆盖在土坑上面。   干完这一切,小狗子挠挠下巴有些抱歉的道:“大军突袭,一路上不留活口,我这也是军令难违,莫要怪我!”   牧人家的狗狂吠的厉害,如果刚才不是被好客的牧人给拴住了,想要搞定这两只狗还要费一些功夫。   小狗子阴冷的看了那两只肥壮的大狗一眼,大狗丝毫没有退缩的意思,扑击着粗壮的前肢,恨不得将小狗子碎尸万段。   一柄铁锤砸在狗头上,噗噗两声,两只大狗就瘫软在地上,一个少年军不耐烦的对小狗子道:“不能留,就你多事!”   小狗子脸上的不虞之色一闪而逝,然后笑道:“我都叫小狗子了,对狗好一些也是人之常情!”   用锤子的少年军冷声道:“你们两守着,我去恭迎老祖宗,现在下雨了,老祖宗身子弱,不能淋雨!”   小狗子笑道:“这是自然,这是自然,我们把这里再整理一下,好让老祖宗能睡个好觉。” 第一四三章 恐怖牧场   何愁有并没有立刻住进那户牧人家里,而是依旧在松林里停留了一天之后,确定霍去病沿着祁连山向右开始突袭之后,才随着何右,华耳朵住进了帐篷。   霍去病开始突袭必定是一路上势如龙卷,鸡犬不留的,这是在受降城的时候就已经制定的方略。   军事打击对于匈奴人来说不一定能造成严重的创伤,从匈奴人的根本下手,才能真正打击到匈奴人。   匈奴人自吹是从荒原中天然诞生出来的,事实上,他们跟所有人一样也是爹生娘养的,本质上没有其余种族强大到哪里去,真正让匈奴人显得强悍的原因,是他们从祖辈就传承下来的勇武之风。   两天之后,头狼蹲在河水边上,瞅着河水狂叫,小狗子看过河水,叹息一声,就回禀何愁有道:“老祖宗,将军他们已经开始清理祁连山牧民了。”   何右嗤笑道:“你看见了?”   小狗子看了何右一眼道:“河水里有血腥味……”   何愁有笑眯眯的看着小狗子道:“你认为此时我们该做什么?”   小狗子躬身道:“截杀报讯者!”   何愁有继续问道:“你觉得这个任务谁去做最合适?”   小狗子瞅了何右,华耳朵一眼道:“何右,华耳朵最合适,我们八人中,何右的武功最高,华耳朵的箭术最好,如果为了安稳考虑,还应该算上我跟申屠豹,我们两人的骑术最好。”   何愁有笑道:“太自谦了,你才是这八个人中最适合截杀信使的人。   武功高的人总会遇到武功更高的人,箭术好的人,一般都会死在羽箭之下,这样的事情老祖宗见多了。   何右,你的武功最好,这很不错,这说明你在武功这一道上是下过苦功的。   你错就错在太依靠武功了,要知道这世上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通过你的一对锤子解决的。   而且啊,当你手里有了锤子之后,你看什么事情都像钉子,只想一锤子下去了事。   这样的人是一个合格的死士,却不是一个合格的绣衣使者,绣衣使者需要那种手头没有锤子的时候,用一根牙签也能杀死敌人的人。”   何愁有的这番话,让何右想了很长时间,也沉默了好长时间……   同样的话,以前也有人对他说过。   不过,他还是提着锤子出去了,毕竟这是他使用的最顺手的武器,现在可不是削弱自己武力的时候。   一匹疲惫的战马驮着一个疲惫的匈奴人从北方赶来,在看到了牧场之后,疲惫的匈奴人张开焦渴的嘴巴嘶声大叫:“快离开这里,汉人来了!”   小狗儿迎了上去,拉住那匹口吐白沫的战马,马上的匈奴骑士,很自然的跳下马,抓着小狗儿的战马缰绳道:“快走呀,汉人就要来了,他们已经杀光了西格部的人……快走啊,把消息传出去,我们要聚集大军,杀光汉……”   小狗儿小心的把插在匈奴骑手肋下的短剑一点点的抽出来,他不想弄得满身血污。   匈奴骑手呆滞的看着小狗儿,他已经失去了说话的能力,眼中满是疑惑。   “我就是汉人!”在短剑完全被抽出来之前,小狗儿在匈奴骑手的耳边低声道。   匈奴骑手倒在地上,肋下快速涌出的鲜血染红了沙地。   何右拖着尸体丢进了一个刚刚挖好的土坑,三两下掩埋好之后就对小狗儿道:“下一次我来!”   小狗儿笑道:“你要学会微笑……”   何右露出一个僵硬的笑容,然后就继续假装修理那架破烂的勒勒车。   天黑的时候小狗儿回来了,他已经非常的疲惫了,坐在火塘边上喝了一口热茶之后才算是精神了一些。   闭着眼睛假寐的何愁有低声问道:“杀了多少?”   小狗儿小声道:“二十八个。”   “我听见你们厮杀的声音了,可有谁受了伤么?”   “何右被砍了一刀,幸好皮袄下面有甲胄,否则很麻烦。”   何愁有缓缓坐起,从怀里掏出一个不大的玉瓶递给小狗子道:“去煮一锅羊汤,给锅里倒十滴这个东西,我想,赶路的人应该非常需要一碗热汤喝。”   小狗儿小心的接过玉瓶,就去帐篷外面煮羊肉汤去了。   报讯的匈奴人络绎不绝,他们亡命的从祁连山北方逃过来,一心想要把汉人到来的消息传递出去,结果,毫无例外的全部消失在了这个神秘的牧场。   毒药杀人比刀子杀人更快,何愁有提供的毒药,药性非常猛烈,一口大锅里就添加了十滴,这一锅羊汤杀死的敌人,比他们白日里用刀子杀的人要多得多。   最多的一次,是十三个骑士一起被毒药毒死了,他们的身份不同,其中一位是日逐王麾下的当户。   匈奴人没有文字,想要把一道消息传递到远方,只能依靠口传心授,甚至是一些动听的歌谣。   何愁有带着八个少年,在这个牧场里停留了三天,当他们杀死了一整支前往祁连山北面做生意的胡人商贾之后,何愁有就已经知道这里不是久留之地了。   牧人的羊群已经吃光了这里的牧草,饥饿的羊羔咩咩叫唤,而长着羊角的大羊,已经开始用蹄子羊角刨着吃草根了。   这不是一个合格的牧人该做的事情。   小狗儿很担心那些饥饿的羊把草地下的死尸翻出来,他不想看到那个场面。   丑恶的东西就该永远的被埋葬。   于是,在八匹狼的帮助下,何愁有带着八个少年开始转场了。   此时的何愁有非常的富庶,他目前拥有一支马群,一支羊群,一支骆驼群,有两百匹战马的牧人,在匈奴人中绝对是豪富之家。   从那些报讯的匈奴人口中,何愁有已经得知,霍去病的大军已经沿着祁连山向北席卷了三百里之遥。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趁着南边匈奴主力还不知道霍去病在他们的后方大肆杀戮的时候,赶紧汇合,在突袭了镜铁山之后,就迅速的遁入荒漠,回到受降城。   夕阳西下。   霍去病的甲胄上有一层厚厚的血痂子,只要走动一下,已经干裂的血痂子就会跌落在地上。   三天不眠不休的血战,已经消耗光了他的力气。   站在冰冷的喝水中,他踢开了一具倒伏在水中的匈奴人尸体,准备痛饮一顿。   他刚刚掬起一捧水,却被他的亲兵霍寿给打掉了。   霍去病炭火一般红彤彤的眼珠子冷冷的看着霍寿。   霍寿却从背后拿出一个水壶放在霍去病的手里道:“军司马有令,我若让将军喝了一口生水,他回去就会砍掉我的脑袋!”   霍去病听了霍寿的话,想了一下道:“传令下去,擅自饮用生水者斩!”   说完话就拔出水壶塞子,咕咚咕咚的将满满一壶水喝的点滴不剩,余兴未了的舔舔嘴唇自言自语道:“这是什么怪命令,非要老子遵守不可。”   霍寿传达完毕军令之后,就用头盔舀着河里的清水为霍去病洗涮身上的血污。   清水从头淋到脚,干净的清水经过铠甲之后就变成了殷红的血水。   在他身后还有更多的将士也在清洗自己的甲胄,不大功夫,不到一丈宽的小河就变成了血红色。   赵破奴赤裸着上身,被冰水刺激的疵牙咧嘴的,三两下跑到霍去病的身边道:“你猜的真准,浑邪王果然在作壁上观,刚才斥候来报,我们身后百里之内无敌踪。”   霍去病冷笑道:“逃走的信使可不是一个两个……”   “管那么多呢,反正浑邪王的军队没来,我们也收集足够了牛羊财物,该转道去镜铁山了。” 第一四四章 弄巧成拙这是必然   在强大的武力压迫下,一车车的物资以及牛群,羊群被穿着铠甲的税吏运送进了受降城。   仅仅十一天的时间,税吏们就收到了云琅预计税额的六成税收。   这完全出乎了云琅的预料之外,最让云琅惊讶的是,收税的时候竟然没有遭遇任何反抗,不论是富裕的部落还是贫穷的部落都是如此。   听到税吏们禀报了实情之后,云琅重重的一巴掌拍在自己的脑门上……税额定的太少了。   “剩下的四成税,不是收不上来,而是那些部落距离受降城太远,估计还有五天,他们才能赶回来。另外,几乎所有的部落女首领都要求能够在秋天带着部族里的人来受降城交换物资。她们想要盐巴,粮食,麻布,铁锅,破解好的木料,勒勒车轮,钉子,成药,麻绳,麻袋……还有一些女首领要求军司马能派一些会编织的城里女子去她们部落过冬,好教会那些部族女子学会编织。”   云琅抬腿就把一本正经并且幸灾乐祸的充当税吏的屯将踹了出去。   踹出去之后云琅依旧不解恨,揪着税吏的胸口怒吼道:“既然你们一经发现了税率过低,为什么不增加一些?”   税吏惊慌的摇头道:“末将不敢!”   云琅只觉得一股怒气从心底油然而生,而后直冲天灵盖,大叫一声掀翻了桌子,就躺在锦榻上一动不动。   屯将小心的瞅瞅云琅,见他的胸口还在剧烈的起伏,就溜着墙根跑了。   “天啊,一头牛收一条牛腿的税额,居然是成吉思汗在与民休息……天啊……我怎么能犯这样的错?”   躺在锦榻上的云琅瞅着难看的房顶痛不欲生。   当初说好了要压榨贫穷部落,扶持富裕部落的计划,变成了大面积的与民休息的政策……   “我至少该收两条牛腿的税的……我忘记了羌族人口减少了一半……我忘记了打跑匈奴人之后,匈奴人的牛羊跑进了荒野,全部被羌人得到了……忘记了今年匈奴人根本就没有收税……我忘记了那些女人无意中合并了很多部落……天啊,我这些天都在想些什么?”云琅喃喃自语。   刘二从窗口才探出头,就被一个枕头给砸的缩回去了。   “怎么办啊?这些部落今年的结余很多,他们要用本来属于我的牛羊来跟我换东西……天啊,我哪有那么多的盐巴,麻布,粮食,铁锅?麻袋?铁钉?车轮?这在内地都是紧俏物资……我该怎么办呢?”   云琅如同疯子一样在屋子里的转来转去,一次施政不当,给他后续的政策实施造成了天大的麻烦。   曹襄来找云琅,见刘二抱着一个枕头坐在门口,就奇怪地问道:“你在干什么?”   刘二慌忙起身道:“家主在发怒!”   “发怒?为什么?税收的很不错啊!”   “家主在嫌弃税收少了。”   “不可能,就他那种收税的法子,那些牧人不被饿死就不错了,再多,明年草原上就没活人了。”   曹襄推开刘二,径直进了云琅的房间。   走进房间,他奇怪的发现云琅正坐在桌子后面写东西,虽然屋子里的凌乱了一些,却远没有刘二说的那么可怕。   “阿襄,你稍等一会,等我写完文书之后,你记得签章,尽快把文书送到白登山。”   “哦。”曹襄答应一声,就坐在云琅对面,等他写完文书好用印。   不一会,见云琅写好了文书,就把自己的印信递给云琅,看他用好了印信,就问道:“你觉得税收少了?”   云琅笑道:“哪里的话,我们制定的税率是很准确的,完全考虑到了不同部落之间的贫富状况,对每一个人都很公平,以后就按照这个方略进行吧。”   曹襄疑惑的道:“三羊税一羊,一牛税一腿,五马税一这样的税率你觉得对每一个部落都是公平的?富庶的部族也就罢了,贫穷的部族可能真的会没有饭吃了……你的那个要把贫民赶进城池为劳役的计划,说真的,我不是很赞成,会造成民乱的。”   云琅闷哼一声,攥紧了的拳头缓缓松开,挤出一个笑脸道:“半个月收齐国税,那个刺史敢跟我比!”   曹襄苦笑道:“那个刺史的税吏也不是屯将,那个刺史也不会动用大汉军队去收税,另外,哪一个刺史敢把交不起税的百姓直接砍头?阿琅,你总说我们急躁,我看啊,你是最急躁的一个,一个好刺史最重要的是保证地方平静不生乱,税额虽然很重要,却在其次,这一点,你要好好的想想。”   曹襄眼看着云琅的眼睛越睁越大,白皙的面皮越来越红,鼻孔喘出来的气息也越来越粗重,就保护性的站起身,看着云琅小心的道:“被我说中了,也不要恼羞成怒!只要你改过来了,做兄弟的自然不会说出去……”   云琅一个虎跳从桌子后面蹦出来,双手掐着曹襄的脖子怒吼道:“你知不知道这些人的便宜占得有多大?你知不知道匈奴人以前收税向来都是拿走一半,留一半的?   你知不知道那些羌人从今年起可以到处放牧?你知不知道我们打散匈奴大军之后,那些跑散的牛羊都去哪里了?   你知不知道仅此一战,有多少个部族收编了只有妇孺牛羊的部族?   啊?你知道个屁啊!   你知不知道人家部族首领已经来信告诉我准备好粮食,铁锅,盐巴,麻布,车轮,铁钉,还他娘的要麻袋,还越多越好。   老子来到受降城只想着空手套白狼,从来没有想过要用东西来交换。   我们是他娘的军队啊,军队做生意要什么本钱,要什么本钱啊?   要本钱才能做成生意的军队,还他娘的是军队吗?”   云琅掐着曹襄的脖子却并没有用力,曹襄畏惧的擦一把云琅喷在他脸上的口水,无力地道:“你先松开我,要是不小心把我弄死了,你回去不好交代。”   曹襄将气的不住颤抖的云琅搀扶着坐在凳子上,想了半天才道:“这么说那些部族还有多余的物资来交换东西是不是?”   云琅悲哀的点点头道:“羌人人数少了,牛羊多了,今年收税收的又少,明年,他们的牛羊数目就会有一个爆发性的增长,然后会有更多的物资用来跟我们交换。   以后会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大汉自己本身就是一个物资极度匮乏的地方,我们的粮食养活自己人都不够,我们的盐巴都是从海边运过来的,我们的铁器价格在大汉就居高不下。   哪有多余的物资往羌人这里送啊。   你知不知道,我在上林苑又是种地,又是养鸡养鸭,养蚕,养猪,养羊,养驴子,养牛,养梅花鹿,目的就是为了丰富大汉的物资供应。   你知道不,生意这东西只有在生产有了剩余之后才会出现啊,物资不丰富的时候,生意就是一个狗屁!   最可怕的是,一旦受降城比国内先一步完成物资积累,你知道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事情么?   商人们会自动从其余物资交易价格低的地方抽调物资来受降城交易,如此一来,穷的是大汉腹地,富裕的是受降城啊!   而且,一旦这个风潮形成,内地的财富之水就会源源不断的被抽到受降城来,以后内地想要追赶……哈哈非要付出百十倍的代价才成。”   曹襄整理一下云琅的桌子拿起那份竹简问道:“你给白登山写信做什么?”   云琅将头靠在墙上无奈的道:“我在问苏建,白登山的将士们今年全年吃肉成不成!” 第一四五章 皇帝令!   自从云琅下达了《粮食配给令》之后,骑都尉的将士们还以为遇到了粮食危机,直到食物全部变成香喷喷的肉食之后,他们才晓得,这是军司马在跟大家开玩笑。   云琅积攒的铜锭,在变成一口口铜锅之前,云琅的心如刀割。   当城里的妇人们开始用编织毛衣的材料编织麻袋的时候,云琅泪流满面。   当苏稚带着那群妇人开始用他积攒的药材制作成药的时候,云琅心痛的几乎要昏厥过去了。   一群群的牛羊去了白登山,换回来了一车车的盐巴跟粮食……云琅根本就不敢计算自己亏损了多少。   地里的庄稼已经开始抽穗了,油油的在原野上招展。   云琅在田间踽踽独行,悲伤地如同一位将要投江的诗人。   他决定将这场风波严格的控制在受降城周边,即便是白登山他都不愿意波及。   他要将受降城打造成一个吸金地,这个吸金地只能是吸纳胡人,羌人,氐人,匈奴人的吸金地,不能胡乱转头去吸引内地。   财富的洪流应该滚滚向南,而不该滚滚向北。   羌人拿出来的交换的东西是他们的剩余物资,这个条件很重要,吃不完的牛羊不管换成什么,怎么换,对羌人都是极为有利的,在后世,人们把这个过程称之为——出口。   多余的牛羊对羌人,氐人们来说用处不大,他们没有能力在冬日里养活这么多的牛羊,如果不能换成物资,这些牛羊说不定在冬日里就会被丢弃掉。   现在,多余的牛羊可以跟那个傻子城主交换东西了,一口铜锅,羌人氐人能用好几代人,一小袋盐巴,或者一大袋盐巴能让他们的身强力壮,也能让牛羊身强力壮……   这就是最原始的生意!   需要的就是最有价值的东西,不需要的东西一文不值。   受降城在云琅的计划中,他就是一个财富转运站,是一个接纳西域财富的一个桥头堡。   由于这个桥头堡地处帝国边缘,受益的将会是羌人,氐人,云琅要做的就是让这个地方完全成为接纳财富的源头,而后,好让源源不断的西域财富流向大汉腹地。   物质流入,金钱流出,或者重要物质流入,无关物质流出,这中间就需要一个明白人来调配了。   在这个时代繁荣的地方无不是物质极大丰富的地方,贫穷的地方无不是物质极度匮乏的地方。   受降城想要吸纳这一次的变故,需要付出很重的代价……   军队本就是暴力机构,他的使命就是抢劫与镇压,对外抢劫,对内镇压就是他的全部技能。   云琅本来想利用军队的暴力通过压榨,劫掠,来完成受降城的原始积累,现在看起来完全失败了。   官府的信誉建立起来不容易,尤其是面对这群野蛮人,想要建立官府的信誉更是难上加难。   他们奉行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云琅就只好遵循他们的习惯,如果再调整税率,就会跟匈奴人一样,变得毫无可信度。   城外的羌人,氐人的喜悦感也同样感染了城里的羌人,他们一个个都喜洋洋的准备迎接秋日大丰收的到来。   何愁有摇身一变,就成了一个年迈的胡商,在黏上满脸的大胡子之后,走到哪里都是尊贵的塔芙拉。(富庶的人)   在他身后还跟着几个明光呆滞的胡人,紧紧的簇拥着他,其中还有一个双臂带着金臂环的美丽胡姬时时刻刻守在他的身边,手上的篮子里装满了美味的食物跟清凉的酒浆。   在他最外围,还有八个牵着饿狼的彪悍武士,每个武士的脑袋上都蒙着黑色的头套,只有两只眼睛处挖开了两个洞,每一双眼睛都显得那么的暴戾与残忍。   这样的人在镜铁山并不少见,不论是西域人还是匈奴人都见惯了这种奴隶商人。   高傲的塔芙拉不愿意跟任何卑贱的人说话,他的每一句话都是通过那个暴露出大半个酥胸的胡姬来传达。   何愁有万万没有想到镜铁山会如此的大……   坐在软轿上,放眼望去全是密密匝匝的人头。   镜铁山——西北地最大的铁器交易地点。   这一处生产的铁器,不仅仅要供应匈奴人,同时也供应西域三十六国,甚至遥远的河中之地。   游逛过市场之后,高贵的塔芙拉自然感到倦怠,于是,他们穿过人头涌涌的市场,来到了一处宿营地。   在这里扎营的胡人非常多,非常的不巧,六月份正好是胡人与匈奴人做交易的时间。   回到了帐篷,那个胡姬立刻就乖巧的收起了媚态,缩在帐篷的角落里面向外,跪坐着一言不发。   至于那几个胡人,早就被小狗子他们装进了木头笼子,同时也拆卸下抵在他们后心上的尖刺。   “镜铁山太大了……”   何愁有惋惜的叹了口气,他以为匈奴人只会进行野蛮的劫掠,没想到野蛮与文明,在这里形成了微妙的平衡。   “这些年屡次传出右贤王有自立之心,老夫还以为只是谣言,不管怎么说,右贤王的属地大多是贫瘠之地,比不得匈奴王廷那么富庶,没想到,原来右贤王的领地里面自有乾坤啊。霍去病想要依靠一千铁骑袭破镜铁山难度很大。”   小狗子同样阴郁的瞅着帐篷外的胡人武士低声道:“这里的匈奴人至少有三千,至于胡人,几乎上万……”   何右瓮声瓮气道:“如果所有胡人都像他们一样软弱,以我羽林之威,无不破者!”   何愁有叹息一声道:“等华耳朵他们的消息吧,刚才看他已经跟汉奴搭上话,不知结果如何?”   小狗儿道:“他们有首领,华耳朵去见他们首领了。”   正在众人沉默的时候,华耳朵挑开帘子走了进来,后面跟着一个佝偻着身子的汉人,人虽然看起来沧桑,走起路来却中规中矩,官步踱的竟然有模有样。   何愁有一把扯掉脸上的胡须,坐正身子不怒自威!   汉子仔细的辨认了一下何愁有拿出来的印信摇摇头道:“绣衣使者虽然强悍,只有你们几个人救不了我们!”   何愁有从怀里掏出一份竹简慢慢展开,一字一句的念道:“看你也曾为官,那就跪下听命吧!”   汉子努力的挺直了身子看着何愁有道:“皇命?”   何愁有笑道:“正是!”   汉子缓缓跪倒,双手伏在地上,抬头看着何愁有道:“若是皇命,临川县令章同虽九死也会从命,若你欺我,镜铁山七千四百三十一名汉家子民虽死也要取尔等性命!”   何愁有站起身,清一下嗓子,字正腔圆的颂道:“大汉皇帝命下,凡我汉人虽陷落天边,亦当寻回,以安其命,以乐其土!”   临川县令章同举起双手接过竹简,先是看了竹简上的皇帝火漆印信,又检查了丞相府的骑章,最后看了旨意的格式,一切都确定之后,这才整理一下破烂的帽子,抱着竹简重重的将头磕在地上,悲鸣一声道:“罪臣临川令领旨!”   何愁有朝小狗子挥挥手道:“狗儿,去找将军吧,把这里的情形如实告知,去留任凭将军决断。”   小狗儿点点头,就重新戴上皮头套,骑上一匹马就向西北方狂奔而去。   霍去病大军所到之处寸草不生!   如今,这位将来必定伟大的将军正站在一个高处瞅着眼前眼皮子底下的镜铁山。   匈奴人没有筑城的习惯,所以,镜铁山即便是一个重要的商贸地,目前也不过是一大片平整的空地罢了。   就在这片空地后面,就是大名鼎鼎的镜铁山!   大军已经截断了进出镜铁山的要道,这样的状况不可能维持太久,最多在今晚,大军就要发起突袭,否则,一旦被后面的日逐王知晓他们来到了镜铁山,大军合围之下,一千汉军想要活着回到受降城那就千难万难了。 第一四六章 没道理的战争   霍去病得到小狗儿的传来的消息之后一点都不惊讶。   帝国对西域的布置据他所知,已经开始三十一年了,直到建元二年张骞出使西域,帝国才算是真正开始经营西域。   在西域匈奴人的势力非常的强大,以至于很多部族都纷纷西迁,其中大月氏就是其中的一个。   最初的时候,大月氏人就居住在祁连山一带,只是因为受不了匈奴人的盘剥,这才西迁去了大漠绿洲。   元朔二年的时候,在外流浪了十余年的张骞终于回到了长安,也就是从这一年开始,大汉真正拉开了反击匈奴的大幕。   云琅曾经问过何愁有张骞真正的身份,何愁有每次都笑而不谈,很快就岔开了话题。   于此,云琅就再也没有问过,因为他已经明白了。   霍去病突然提出要解救镜铁山的汉奴,这让云琅更加的感到惊诧。   在这之前,他甚至连镜铁山在那里都不知道,同时,他也相信,霍去病知道镜铁山这个地方的时间绝对不会比他早多少。   一且似乎都是地方将领的抉择……云琅却能从中看到一条明显的事物发展的脉络。   受降城下一站,霍去病虽然阵斩了浑邪王,自己也损兵折将,一时间,困顿到了连守城的兵卒都不够的地步。   然后,就在这个时候,曹襄去了长安哭诉一番之后,皇帝立刻就给了曹襄两千精锐……   云琅从不相信曹襄的眼泪会如此的珍贵,更加不相信皇帝因为宠爱曹襄,就会冒着曹襄把羽林军掏空的危险,任由他肆意胡为。   而何愁有这个把规矩视作生命的人,在这一刻居然牢牢地站在曹襄这一方,任由他使用羽林军武库来装备两千新军。   因此,当霍去病怒气冲冲的要去拯救大汉边民的时候,云琅答应的非常痛快,连磕巴都没有打一下……   霍去病是知情人,何愁有也是知情人,总体上来说,这一战是霍去病与何愁有的配合之战。   是在皇帝主导下的一系列战争中的一环。   “回去告诉何愁有,一个半时辰之后,我将发起进攻!”   小狗儿偷偷看了一眼霍去病的神色,点点头表示记住了,就重新打马回到了镜铁山集市。   何愁有睁开眼睛瞅着进来的小狗儿道:“将军给了多少时间?”   小狗儿抱拳施礼道:“路上耽搁了两刻,还有一个时辰零两刻将军就会发起进攻。”   何愁有点点头看了华耳朵一眼,华耳朵就出去了,与此同时,看护着四个胡人的何右等人,立刻将一尺长的铁刺刺进了那四个胡人的后脑。   此时,那个胡姬反而没了刚开始的恐惧之色,大大方方的来到何愁有的下首跪坐了下来,即便一具胡人身体就在距离她一尺的地方剧烈的颤抖,她依旧面不改色。   帐篷里沉默的惊人,何愁有似乎已经睡着了,胡姬也垂着头一言不发,其余少年军将士纷纷坐在地上,做最后的休整。   不知不觉,一个时辰过去了,何愁有睁开了眼睛,见华耳朵已经回来了,就低声道:“束甲!”   帐篷里的人,包括何愁有与那个胡姬同时起身掀开各自身边的箱子,开始顶盔掼甲。   一刻钟过后,帐篷里已经站满了甲士,何愁有手持长剑杵在地上,竖起耳朵倾听外面的动静。   小狗儿却把目光放在面前的一杯茶水上。   茶水平静无波,橙黄清澈。   “此战以制造混乱为主,以刺杀匈奴大将为目的,与我们同行者,共有绣衣使者三十二名,披甲者为自己人,莫要误伤,也莫要被同伴误伤。”   何愁有的声音在帐篷里响起,显得诡异而阴森,而帐篷外边,依旧是人来人往的闹市。   茶水开始微微的泛起涟漪,何愁有挥剑砍破了帐篷,八个少年军军卒加上那个胡姬几乎是同一时间扣动了弩机。   喧闹声遮掩了弩箭机括的爆响声,也掩盖了弩箭破空的尖啸……   惨叫声突兀的从四面八方响起……   市场里的游逛做生意的胡人几乎没有任何准备,当第一声惨叫响起乃至连片的惨叫声爆起之后,早就习惯这种突然袭击的胡人们,在第一时间确认了弩箭飞来的方向之后,就潮水般的后退……   “将这些胡人驱赶到军阵之前,将军需要用这些人来冲击匈奴营地……”   小狗子大叫了一声,就重新给弩弓上好了弦,继续发射。   逃跑不及的匈奴人纷纷倒地,然后被汹涌的人潮从身上踩踏过去。   即便是在发射弩箭的功夫,小狗子依旧注意着周边的状况,很快,他就发现,跟他们做着同样事情的人很多,远比何愁有说的三十二个人多……   奔跑,射杀,驱赶,小狗子的双腿在不断地倒腾,他不但要与同伴保持合作,还要有目的的击散一些小型的反抗集团。   来这里做生意的胡人,没有谁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弱者,相反,他们都是各地的豪雄。   一个身高超过八尺的胡人,在背后挨了一箭之后,忽然停止了奔跑,转过身,随手抓起两个胡人,就向近在咫尺的华耳朵砸了过去,华耳朵侧身避开,那两个胡人砸在地上,脑浆迸裂,惨烈至极。   短弩被砸掉了,华耳朵的短矛刚刚刺出去,就被壮汉用胳膊给夹住了,他单手捉住短矛,稍微一用力就把华耳朵抛上了半空。   何右的链子锤阴损的从人群中击出,重重的击打在壮汉的胯下,等满是尖刺的链子锤收回来的时候,壮汉狂吼一声,抱着下体在地上翻滚……   何愁有在人群中颇有些闲庭信步的意味,长剑每一次挥出,就有一颗首级凌空飞起,而后跌落在人群中,于是,更大的骚乱就被制造了出来。   突袭,只能造成短暂的混乱,等这些胡人与绣衣使者们拉开距离之后,他们也就稳住了阵脚,手持武器的胡人武士们,第一时间就在各自首领的带领下,向绣衣使者乃至少年军们发起了反击。   一时间,繁华的集市上箭如飞蝗。   一支铁骑突兀的从胡人背后杀出,上千匹战马嘶鸣着冲入人群,刚刚站稳脚跟的胡人,顿时星散。   就在此时,镜铁山矿区浓烟四起,杀声四起,存留在矿区的汉奴们,也在同一时间暴动,他们用铁锤,用锄头,用叉子,铁棍,木棒用所有能用的武器,向昔日残害他们的匈奴监工发起进攻。   匈奴人的军营中,此时才有号角声响起,而就在这个时候,霍去病统领的大军驱赶着无数的胡人向军营扑了过来。   那些被追赶的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胡人们,越过浅浅的壕沟才踏上匈奴军营的土地,就被密集的狼牙箭射倒。   霍去病一声令下,第一支火箭在天空中带着黑烟落入匈奴营地之后,上千支火箭就再一次腾空而起。   几乎是一瞬间,大群的胡人就涌进了匈奴军营,他们并不准备在这里停留,如同潮水一般踩踏着匈奴人的牛皮帐篷向军营的另一端奔逃。   小狗子停下脚步,胸口火辣辣的痛,虽然只有短短的两刻,他却觉得宛如一生那么漫长。   就在这一刻,他看见华耳朵从天空掉下来之后被无数只脚踩上去的惨状,他也看见何右的一只臂膀在空中飞舞,一同飞走的还有他的链子锤。   他看见何愁有如同苍鹰一般踩踏着胡人的头颅在半空飞奔,所到之处人头滚滚,也看见一个粗壮的绣衣使者被裹挟在人群中飞奔,两边的胡人还不断地用刀子刺他的身体,也看见那个胡姬在战争刚刚开始,就找了一支箭插在自己身上,然后藏在一堆尸体中间装死。   一千铁骑擦着他的身体冲进了匈奴人的军营,而后,原本就混乱的匈奴军营就变成了一锅粥。 第一四七章 意犹未尽   霍去病并没有领军冲阵,他带着百十个亲兵,缓缓地在狼藉一片的集市上游走。   何愁有披头散发,头盔不知道哪里去了,如今坐在一具尸体上不断地咳嗽着,隐隐有血丝从嘴角溢出来。   霍去病停下马蹄,瞅着何愁有道:“还能战么?”   何愁有擦拭一下脸上的血污一把扯下头上的假发大笑道:“老夫本来就是陛下的一条老狗,只要陛下需要,战动了要战,战不动了也要战!”   霍去病跟着笑道:“此间与宫内如何?”   何愁有笑道:“此间畅快,宫内悠闲!”   霍去病点点头道:“喜欢就留下,回到宫里你会怀念这段岁月的。”   何愁有笑道:“怎么?不杀我了?”   霍去病摇头道:“战场上杀自己的同袍?还是与敌厮杀的疲惫的同袍?这事我干不出来,我怕雨天打雷的时候被天雷劈!”   何愁有咳嗽两声笑道:“如此说,只要在战场上,老夫就能相信你?”   霍去病指指正在厮杀的大军道:“他们都信我,我也从来没有让他们失望过。”   何愁有挥挥手道:“去指挥作战吧,让老夫歇息一会。”   霍去病把腰带上绑着的酒壶丢给何愁有道:“李敢,赵破奴都是合格的裨将,还不用我操心,我就问你一句话,你不觉得我麾下的军卒人数太少了一些么?”   何愁有喝了一大口酒摇摇头道:“当年太祖高皇帝问韩信他能统带多少兵马,韩信说,多多益善。如果陛下也这样问你,你如何回答?”   霍去病摩挲着自己颌下柔软的绒毛道:“我跟韩信不一样,他什么人都要,而我,霍去病,只要骑兵!一万不嫌少,两万不嫌多,如果给我十万大汉铁骑,我将屠尽匈奴,斩草除根!”   何愁有呵呵笑道:“这些话跟我说没用,你该跟陛下说。”   霍去病怒道:“我说了!”   “陛下怎么说?”   “陛下让我滚出建章宫!”   何愁有呵呵笑了两声,见镜铁山矿区浓烟滚滚,杀声震天,就指指哪里道:“不去帮他们?”   霍去病冷笑道:“天助自助者!我能做的就是帮助他们击溃匈奴人,至于别的,需要他们自己来,当初他们但凡能多一些与敌死战的决心,就不会落到这个地步。身为大汉人,谁丢的脸面,就需要谁自己去拿回来,如果脸面都没有拿回来,到时候如何回乡?”   何愁有冷笑一声道:“你少把军队的心思往百姓身上放,大汉还不敢要那么多要脸不要命的人。你兄弟云琅在受降城盼这些汉人,盼的脖子都长了,你就不为他想想?”   话不投机半句多,霍去病耸耸肩膀道:“记得告诉陛下我手下的兵太少!”   说完话,就命令传令兵吹响了速战速决的号令!   少了一条臂膀的何右昏迷不醒,小狗子用绳子绑住他的半截断臂免得他失血过多而死。   华耳朵的样子凄惨,全身拗的不成样子,口鼻间早就没有了气息。   小狗子在偌大的市场上找了好久,总算是找齐了他的七个兄弟,活着的只有三个……   眼看着那个胡姬还在装死,小狗子就在胡姬丰盈的屁股上重重踢了一脚道:“没死就起来!”   胡姬假装呻吟着醒过来,她的甲胄根本就没有穿好,甚至露出大半个酥胸,颤巍巍的挺在那里诱人至极。   小狗子毫不客气的把两只手都按在上面恶狠狠揉搓着道:“战场上有人会在乎你的美色?你骗谁呢?”   胡姬一把打掉小狗子的手怒道:“你看我像是会打仗的人么?”   小狗子奇怪的道:“从帐篷里跳出来的时候,你可比我们快。”   “我是胡人,打仗我要是没你们跑的快,你觉得你们还会要我么?”   小狗子想了想抽抽鼻子道:“对不住,是我想差了。”   胡姬小声道:“你如果能把我带回汉地,你每天都能摸……”   小狗子笑道:“你本来就要跟着我们回受降城的,这样,算不算我带你回?”   胡姬冷冷的一笑,然后立刻包裹好自己的胸脯,整理好衣衫之后,见何愁有孤独的坐在尸体堆里,悲呼一声,就踉踉跄跄的向何愁有扑过去。   矿区高大的木门燃烧着熊熊烈火,在大门的后面,还有人扛着横木重重的冲撞木门。   木门经受不住两面夹击,终于轰然倒地。   无数蓬头垢面的汉奴欢呼着从里面跑出来,只要见到一个不是汉人模样的人,他们手里的木棒铁棍就会没头没脑的砸下去。   临川令章同在众人的簇拥下来到霍去病的战马前,抱拳道:“临川令章同见过将军!”   霍去病看了一眼章同道:“收拾一下,我们准备回家,速度要快,辎重不可多!”   那些汉奴听霍去病这么说,轰的一声就炸营了,他们并没有回矿区而是一窝蜂的在市场上挑挑拣拣。   “每人负重不得超过二十斤!”   霍去病又冷冷的对章同下了军令。   章同吞咽了一口口水道:“穷蹙日久,恐怕难以控制!”   霍去病道:“还有上千里的路要走,一路上还有匈奴人追击,负重太多,走不动莫要怪我。”   章同一惊,连忙对自己身边的帮手下令,要他们告诫那些边民,不可贪婪。   军营那边的战斗依旧进行的如火如荼,如同霍去病所言,他如今掌控军队已经能做到如臂使指了。   不论是李敢还是赵破奴都能彻底的领悟他的作战方略。   而骑都尉的骑兵作战也与其余骑兵不同,他们已经开始不注重骑兵冲阵的作用,而是让全军开始高速游走,围绕着敌军以弩箭,弓箭为杀伤敌人的主力武器。一旦包围圈缩小,就会有标枪,短斧做最后的攻击手段。   整个作战过程如同剥竹笋皮一样,一层层的消灭敌人,直到将敌人完全杀死。   日逐王就在两百里外搜寻霍去病大军的踪迹,以他们的速度,两百里只需要一日夜就能追上来。   因此,霍去病并不敢在这里多做停留。   随着李敢的一声大吼,围绕着匈奴人的骑都尉军卒,纷纷抽出短矛,也不用瞄准,直接投入包围圈中的匈奴阵营。   这样的短矛,骑都尉军卒每人有三杆,三杆短矛投掷完毕之后,又是一轮短斧攻击,此时的包围圈直径不到三十丈。   赵破奴率先离开军阵,挥舞着长刀杀进了敌群,与此同时李敢也从另一侧杀了进去……   霍去病太低估那些边民了,身在匈奴地界这么些年,他们早就习惯了骑马跟赶车,在军卒的催促下,他们每人都找到了适合自己的骑乘工具。   以何愁有为首,最早准备好的边民骑着马,骑着驴子,骑着骆驼,赶着马车已经离开了镜铁山,而落在最后的边民,还不死心的在那些死去的胡人身上搜搜捡捡。   等到李敢杀死了最后一个敌人之后,战场上终于安静了下来,也不知道是谁大吼了一声“万胜!”   紧接着“万胜!”这两个字就变成了惊雷,在祁连山脚下回荡。   最后的边民也踏上了归程,偌大的镜铁山矿区也燃起了熊熊大火,高高的烟柱直冲云霄。   “将军,咱们该走了。”霍寿在霍去病身后小声道。   霍去病将目光从祁连山冰川上收回来,意犹未尽的道:“这一次我们人少,且容日逐王嚣张片刻。下一次,我们再来的时候,这里将会再一次变成一个匈奴人的血肉磨坊!” 第一四八章 谁的日子都不好过   短短一个月,受降城就出现了很大的亏空。   或者也不能说是亏空,只不过呢,粮食变成了牛羊,于是,受降城也就顺理成章的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羊圈。   原本,云琅以为这样的场面至少要到初秋才会开始,没想到才刚刚入夏,各个部族们就已经开始驱赶着牛羊来受降城交易了。   妇人们的想法跟男人有很大的不同,相对男人来说,妇人们的危机感更加强烈一些。   她们喜欢在最短的时间里就拿到自己希望的东西。   羊群,牛群来到还没有做好准备的受降城,这对云琅来说,就是一个莫大的折磨。   夏天宰杀牛羊,非常不利于肉食的储存,如果想要把这些牛羊乃至战马饲养到秋天,骑都尉的军卒们就可以什么都不用干了,仅仅是放牧牛羊,就足够累死他们了。   “牧人们还在源源不断的向受降城送牛羊,我派出斥候,命令她们停留在二十里以外。这样也拖不了几天,那么多的牛羊很快就会把草场啃干净的。”   曹襄趴在云琅的桌子上瞅着双手托腮发愣的云琅道。   “草场被啃光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这里是河湾地,有的是草场,就算全部啃光了,明年开春之后,青草依旧会长出来,阿襄,今天进城的牛羊有多少?”   云琅懒懒的问道。   “今天进城的牛一百二十头,羊四百五十只。”   “能杀完么?”   “可以,就是要到后半夜了,主要是熏肉用的盐巴跟不上,硝制羊皮用的芒硝,苦盐也跟不上,就连硝制羊皮的大缸数量也不足,就这,还没有算硝制羊皮用的小米面,我们已经顾不上羊皮好看不好看了。”   云琅点点头道:“这样下去不是一个办法啊,牲畜这时候还没有长肥,杀掉实在是太浪费了。”   曹襄苦笑道:“我们把匈奴赶跑了,草原上少了一伙收税的人,去病前段时间扫荡了草原,连马贼都快杀光了,我们受降城就成了今年所有剩余牛羊的接纳地。妇人们这么做也有她们的考虑,入夏之后呢,就到了打草季节,男人们死的差不多了,凭借那些女子跟孩子打不了多少过冬草料。为了多打草料,她们提前将牛羊换成过冬用的物资,好腾出更多的人手来打草。唉,两斤粮食一只羊,价格成这个样子了,那些人依旧要换……我都有些下不去手了。”   云琅点点头,拍拍桌子道:“牛皮一定要收,而且价格不能跌下来,否则明年就没有多少人愿意多养牛了。牛皮对大汉有多重要,我想不用我多说,至少,也要保证给白登山制作皮甲用的六千张牛皮。另外,给白登山的牛羊补给,可以送活的牛羊过去,最后,再逼迫一下转运使者,盐巴,芒硝,苦盐一定要供应上,否则,我们就上弹章弹劾他,让他来背浪费牛羊肉这个大罪。”   曹襄无奈的道:“刘道吉这个人还是不错的,这些天已经在发疯一样的搜集我们需要的物资,听说,他的收集令已经传到了雁门关,再这样逼迫他,他只有自杀一条路可走了。”   云琅站起身瞅瞅外边的天空皱着眉头道:“我现在就希望去病他们能早点回来。如果他们救援边民成功,我们手里就有足够多的人手可以使用了,不像现在,只能动用军卒。再这么下去,军卒们就会完全忘记该如何作战了。”   抢劫成功之后,就该立刻远遁三千里。   霍去病对云琅传授的这个道理理解的非常透彻。   尽管他的杀心依旧火热,为了保持自己已经获得的成果,他果断的下达了快速行军的命令。   从镜铁山到回去的路口,足足有三百里,在这三百里的空当中,依旧有匈奴部族。   只是这些部族都是些很小的部族,霍去病决定无视这些小部族,蛮横的横推过去,只有这样,才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回到戈壁滩上去,避免被匈奴大军合围。   想要回家的人是无敌的,这在兵法上也有体现,名曰——穷寇莫追。   这个决定是近乎残酷的一个决定,自从这个军令下达之后,骑都尉剩余的不到八百骑兵就要担负起开道,断后的职责。   不论是李敢还是赵破奴都认为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霍去病却冷冰冰的下达了最后的指令,且不容更改。   他们就从边民之中挑选出昔日的军卒,临时充入到军中,还挑选了身强力壮者负责护卫两翼。   如此一来,骑都尉只需要负责开路跟断后。   从镜铁山离开之后,牲畜是不缺的,于是将近九千人的大军骑着各种牲畜,在祁连山下的戈壁滩上卷起了一道冲天的烟尘。   这是大队骑兵才能造成的声势,因此,那些已经接到合围命令的小部族,在看到这个阵势之后,纷纷选择了退避,然后派出信使十万火急的告知日逐王,来犯的大军绝对不止一千人,应该是一万人。   因为敌人有一万骑兵,麾下也有一万骑兵的日逐王选择在镜铁山停留三日,等浑邪王大军到来之后吗,再说追击的事情,对他来说,这一万骑兵,是他安身立命的本钱,万万不可轻易葬送掉了。   在镜铁山的第二天,日逐王就明白了一件事,所谓的一万汉军其实有七八成都是汉奴!   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本来准备提兵追赶的日逐王不知道想起了什么事情,将提供给他这个消息的匈奴人杀掉之后,再一次选择了按兵不动。   却把汉军离去的方向告知了浑邪王……   在这里日逐王抱着一个很朴素的想法做这些事情的。   此次遭灾的大部都是日逐王所部,浑邪王所部牧民死伤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数字。   在百十位使者去求援的状况下,浑邪王选择了按兵不动,日逐王认为,既然汉军已经离开了日逐王的地盘,那么,他选择按兵不动也是应该的。   日逐王以为,等浑邪王所部与汉军打的不可开交之时,自己再去收拾残局,应该是对他最有利的一种做法。   这样计算的结果,就是让霍去病在郎莎子等待追兵,足足等了两天也没有等到追兵。   莫名其妙之下,只好领兵进了大戈壁,两天时间,足够那些汉奴们走出两百里地了。   人的信心在很多时候会被一些负面情绪给消磨掉,当日逐王来到郎莎子的时候,这里除了夏日里的风,以及一些在远处奔走的野驴,再无他物。   浑邪王没有来……他就这样放任汉军在匈奴人的地盘上肆虐一番之后,又大摇大摆的离开了。   此时,咆哮的日逐王最恨的人并非是让他蒙受了巨大损失的汉军,而是浑邪王!   仇恨的方向改变了,因此,追逐汉人的那颗火热的心也就慢慢的变凉。   最好的作战地方就是祁连山下,就是在郎莎子这片无遮无掩的地方,汉军进了戈壁,想要再一次追上他们,至少需要十天时间,在这十天时间里,足够汉人在戈壁里布置各种埋伏了。   “这是汉人的奸谋!”   “昆仑神会惩罚他们的!”   日逐王悲伤地转过马头。   何右的伤势总是不好,伤口总是溃烂,于是,小狗子只能一次又一次的削掉何右胳膊上的腐肉,这才离开镜铁山六天时间,原本生龙活虎的何右已经变得奄奄一息。   当小狗子再一次举起烧红的短刀的时候,何右痛苦的摇着头道:“让我去死吧!”   小狗子抽抽鼻子红着眼睛道:“再坚持一下,到了受降城,就有人救你了。”   话音未落,他就把烧红的短刀按在何右的断臂处! 第一四九章 我叫许良   何右的惨叫声,惊扰到了何愁有,他回头看了一眼跪在马车上忙碌不停的小狗子,就转过头对胡姬道:“张大夏真的已经确定了浑邪王,日逐王准备自立这个消息了么?”   胡姬点头道:“是的,而浑邪王与日逐王虽然还没有摆明了自立,却在积极地拉拢陇右的折兰王,河套的卢胡王,瀚海的金甲王。并且趁着右贤王不在祁连山,他们还趁机吞食右贤王的领地,最晚明年这个时候,右贤王回归之后,他们之间一定会爆发部族战争的。”   何愁有点头道:“你是堂邑父的女儿,自然也是大汉人,这一点陛下在朝堂上已经确定了,你父亲追随博望侯张骞出使大月氏,虽被匈奴俘获,却十年不改初衷,因公获赐郎官,你此次又立下功勋,老夫不日就会上奏。”   胡姬垂泪道:“奴婢不求赏赐,只求老死长安!”   何愁有笑道:“你父本是匈奴人,虽然得官,然,你母不过是一个歌姬,你若想长留长安,恐不得安。”   胡姬叩首道:“宁愿嫁与田舍郎,也不远与我父骨肉分离。”   何愁有拍拍胡姬的脑袋道:“相信我,你过不惯苦日子的,即便你身在匈奴,过的却也是人上人的生活,自古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且看你个人造化吧。”   胡姬低头不语。   小狗子快速的来到何愁有身边低声道:“阿右死了。”   何愁有淡淡的道:“上了战场总会死人的。”   小狗子打了一个哆嗦又道:“我想把他的骨灰带回去。”   “不用,大军不会停下脚步等你焚化尸体,取走他的军牌,就地掩埋吧。”   小狗子停下脚步,何愁有乘坐的勒勒车却一刻不停地向前走,不一会,就走出老远。   小狗子四处张望,想要找到一个可以帮助他的人,那些人却行色匆匆,对站立在路边守着一具尸体的小狗子视而不见。   狗子最后把何右的尸体丢上一头骆驼,亲自牵着骆驼在戈壁上赶路,他相信,这些人不管怎么赶路,到了晚上也会停下来休息的。   漫长的道路似乎看不到尽头,骆驼在不紧不慢的走着,小狗子却要注意一路上遇到的所有干柴,走了一天,也就收集了一天的干柴。   太阳落山了,大军依旧没有停下来的意思,那些受伤的军卒,以及边民,在被太阳炙烤了一天之后,重伤的死掉了,轻伤的也变成了重伤。   何右的尸体已经变黑,散发出非常浓重的臭味,一大群苍蝇落在他的尸体上,即便已经落日了,它们依旧栈恋不去。   何愁有所在的队伍已经走出很远了,小狗儿却没有追上去的冲动,他老老实实的骑着战马跟一群边民走在一起。   月亮落下去了,大地一片漆黑,队伍终于停止了前进,负责两翼的民壮嘶哑着嗓子吼着停止前进。   小狗子停了下来,选择了一处洼地,堆满了他白日里搜寻的柴草。   何右的身体鼓胀的如同一只皮球,从骆驼上弄下来的时候,不小心脱手了,尸体居然在地上跳弹了两下。   小狗子在何右的衣服上擦拭一下手上的尸油,然后就拖着尸体来到柴堆边上。   抱着何右放在柴堆上,他就叹一口气,从怀里掏出一个酒壶往何右张的大大的嘴巴里灌了一些酒,低声道:“早就告诉你要机灵一点,不要跟何愁有走的太近,你就是不听啊。   家主说过,何愁有不可信,不可信啊,你他娘的临死前还要用家主的秘密去跟何愁有换一条命……   我真的不知道你是聪明还是傻……我靠近何愁有那是因为我有把握不会被他蒙蔽,你这样的傻蛋凑上去……   别怪我心狠,褚狼老大,丑庸姐姐用黄馍馍把我们养大,不是为了让我们背叛家主的。   才有了一点富贵的气息,你怎么就忘了自己的誓言呢?   好吧,你死了,我回去也只说你是战死的,好歹给褚狼老大留一点面子。”   小狗子低低的念道完毕了,就掏出火折子点燃了那些柴火,眼看着火焰迅速的吞噬了富含油脂的何右,就坐在火堆边上,静静的等着火焰熄灭。   很久以前,小狗子就对死亡这种事情麻木了,当他在骊山与野狗,野狼争食的时候,他就明白,一个人的命其实不值钱。   直到那个跳上老虎背把老虎引走的少年出现之后,他才发现自己的性命其实是有价值的。   虽然后来知道家里的老虎根本就不会吃人,那不过是家主带着老虎找的一个由头,一个想要照顾他们的由头。   小的时候只知道食物好吃,长大了之后就知道能有被人利用的价值其实是一种幸福。   尽管家主说长大了,能自立了,就赶紧滚蛋,从此两不相欠。   小狗子从来都不信有人会毫无缘由的养活他,因此在长大之后,他就觉得应该把欠人家的都还掉,自己才能真正过自己的日子……   也不知道想了多久,疲倦至极的小狗儿居然昏睡了过去,当号角响起来的时候,他才从睡梦中惊醒。   洼地里的柴火早就烧完了,只有一具骸骨还完整的躺在灰烬中,他用手一模,灰烬还在发烫,顾不上这些,找来一块石头,三两下将被火烧的酥脆的骨头砸碎,脱下衣衫把骨头包裹起来,拴在背上,匆匆的从伙夫手里抢过两块煮熟的肉,就赶紧爬上战马,此时,大队人马已经开始缓缓移动了。   一块肉没有吃完,他就看到了站在路边的何愁有正笑眯眯的看着他,心里咯噔一下,身体却迅速的从战马上跳了下来垂手站立在何愁有身边等着他训斥。   何愁有探手抚摸了一下他背后的包袱道:“你该背一些财货,而不是把力气耗费在这些没有意义的事情上。”   小狗子道:“财货没了我再去抢,再去赚就是了,这一次我把同伴的尸骨带回去了,将来有可能就会有同伴把我的尸骨也背回去。”   “背回去了又能如何呢?”   小狗子认真的道:“可以埋在我大汉的土地里,十几年之后我又会是一个大汉的好儿郎。”   “别信,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这世上其余的人都能相信有神仙,相信死了之后还有魂魄,唯独我们绣衣使者不能信,信了,也就做不好一个绣衣使者。”   小狗子抬起头看着何愁有道:“我想试试,看看一个相信魂魄存在的人能否成为一个好的绣衣使者。”   何愁有愣住了,仔细看了小狗子一眼道:“就这一句话,你就不像是小门小户出来的孤儿,你的老师是谁?”   小狗子摇头道:“我没有老师,学会写字也是从军营里学来的。”   “咦?军营里什么时候开始教人识字了?”   “三年前!”   何愁有沉默不语,好一阵子才道:“多情多义将来会害死你的,知道不,你背上的这位好兄弟,不止一次的在我面前说你的不是。”   小狗儿笑道:“我想对他有情有义,至于他怎么对待我是他的事情,我快意恩仇了,就足够了。”   “怪哉!怪哉!”   何愁有嘴里念叨着,一边摇头,一边爬上了勒勒车,找了一个舒服的地方躺下来,瞅着站在路边的小狗子道:“你的大名叫什么?”   小狗子露出一丝笑意,认真的道:“属下姓许,名曰许良!”   何愁有笑道:“我记下这个名字了。”   说完话,重新闭上了眼睛,坐在马车上的那个胡姬惊讶的瞅着许良,何愁有是什么人她是知道的,她只是想不到这样一个高高在上的人居然认真的记住了一个小兵的名字。 第一五零章 伤逝   女宠、外戚、宦官、朋党、藩镇、夷狄,这六患沾染上一两个,王朝就完蛋了。   云琅是这样告诉曹襄的,所以,浪费一点牛羊就显得无关紧要。   虽然出身高贵的曹襄,已经满嘴爆皮,满脑袋都长满了火疖子,云琅依旧显得云淡风轻。   对于一个官员来说,心态很重要,解决不了的事情,就是解决不了,着急上火没用。   很奇怪啊,曹襄这人一向心大,自家的房子着火了,他一定会观赏火势,而不是急着去灭火,偏偏一些牛羊的事情就让他痛不欲生。   说到底,他是一个合格的大汉官员,习惯性的把公事看的比自家的事情重要。   “这是我从苏稚那里拿来的清凉败火的药茶,急着煮水喝,你看你,嘴角烂的快要裂开了。”   “已经有肉食开始腐烂了……”   云琅喝了一杯茶道:“该想的法子我们都想过了,不该想的法子我们也想过了。你看看那些牧人,她们就显得很平和,昨日里达瓦部的女首领还说她们以前在丰年的时候,都要丢弃很多牛羊的,你看看,这不算什么大事。”   “我们就这么干看着?”   “不然呢?你有什么办法?受降城里的人已经一天三顿肉食了,包括奴隶也是如此,你说这算不算物质极大丰富?”   “大汉还有超过一半的人食不果腹,忙时吃干,闲时吃稀,一天只吃一顿饭的大有人在。这一点你应该是知道的!”   “我当然知道,可是有什么法子呢?想要把牛羊赶到长安去,一路上的损失会更大。受降城里的人,已经开始接受这个恶果了,你为什么不能接受呢?听我的话,好好洗洗澡,睡一觉,明天醒来之后说不定一切都会变好的,我们要有希望。”   曹襄摇摇头道:“不会的,明日只会有更多的牛羊被抛弃掉,我们没有人手放牧,而那些部族的人,他们也要回去了,如果不会去收割牧草,今年冬天的损失会更大。”   “放心吧,去病他们再有三天就会回来了,足足一万人呢,会把我们目前的困境解决掉。”   云琅继续安慰曹襄。   曹襄趴在桌子上,已经结痂的嘴角因为刚才说话说得太激动又开始流血了,他烦躁的在水盆里洗洗,贴上两片薄薄的麻布道:“去病那里也大丰收了,他带回来了三万多头牲畜,全是大牲畜……”   云琅笑道:“刘道吉可没你这么悲观,如今,这个老家伙像一头受惊的驴子正在往长安跑。这里发生的事情明显超出了我们的能力范围,如何处置,要看京城的消息。”   “不能把所有的事情都推给陛下,我们是地方官,就要为陛下分忧,这就是我们的作用。”   云琅满意的拍拍曹襄的肩膀道:“以后这种话一定要多说,勤说,在我面前说浪费了,要在别人面前说!”   曹襄想从云琅这里得到启发的希望破灭了,胡乱的朝云琅摆摆手就去了受降城的瓮城,那里挤满了牛羊,无论如何也要抽掉人手来处理掉才好。   看着曹襄离开,云琅就怔怔的看着门外的那颗沙枣树,五月的时候这棵树还在喷吐着馥郁的花香,如今,沙枣花逐渐脱落,树上开始有了一些银色的小沙枣。   这种果子在没有成熟的时候非常涩,只有等到完全成熟了,变成了金黄色或者朱红色才会变得甘甜,只是依旧有些涩,吃一大口沙枣,如同吃了一把沙子,需要细嚼慢咽才能品味出沙枣独有的香甜。   八个少年军跟随何愁有出征之后,战死了六个……   八个人里面出身云氏的有两个,而,何右死了……   云琅自以为聪慧,自以为一切都在掌握中,现在他发现,他连狗屁都掌握不住。   云琅以为出自云氏的少年一个个都应该是人中俊杰,不应该死的毫无价值,而现在,何右死了,连同何右一起死的还有其余五个少年人。   何愁有的战报里说的很清楚,这六个少年都是英勇战死的,他们没有辜负羽林之名,他们每一个人都在战场上有莫大的战功,以及丰厚的缴获。   最重要的,何愁有在战报里洋洋自得的说,跟随他出战的军卒以及战死的人,奖赏,抚恤将会比照绣衣使者,且不用计算人头就能获得真正的军功。   羽林军大多为孤儿……云琅不知道他们获得的战功将来会便宜谁。   何右是一个很努力的少年,他在很小的时候就说自己要成为大将军,为此他苦练武功,是所有孤儿中最用功的一个,一手链子锤已经使用的出神入化,即便是面对军中成年猛将,他与之对战也很少落在下风。   小狗子是云氏孤儿中最瘦弱的一个,他从小就抢不到什么饭吃,因此就变得更加瘦弱,只是从丑庸跟小虫给他们送饭开始,他才开始真正的长身体,直到现在,他长得依旧不算高大。   云琅没想着控制谁,对他来说,只要云氏源源不断的出产人才,迟早有一天会改变一下大汉这个国家。   如今,何右死了,死于他想报恩……   他应该忘掉云琅这个人的,只要记住在云氏接受的教育就成,然后快快活活的去追求自己的生活。   这一点,他们没有做好。   云琅以为,等小狗子回来,应该跟他好好地谈谈,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才是云琅要的结果。   报恩是一个非常狭隘的想法,报着报着最后就会变味,逐渐滋生出很多奇怪的结果来。   报仇就太痛快了,目的明确且不会让人产生逆反心理,因此,千百年来,报恩成功的人总是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而报仇成功的人则大有人在。   受降城的事情被云琅给搞乱了,而解救边民的事情,也因为何右的死亡,让云琅深感失望。   受降城的事情,不过是疥癣之疾,算不得什么大事,反正迟早是大汉占便宜,只是占的便宜少了一些。   而何右的死亡,让云琅对别的事情一瞬间就没了任何兴致。   “云家培养出来一个人容易吗……”   面对隐去的太阳,云琅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巴泽尔已经把药典通译完毕了。”苏稚趴在云琅的窗口冲着云琅笑,而卫伉就跟在苏稚身后,看云琅的眼神满是敌意。   “对这本药典的观感如何?”云琅决定无视卫伉的存在。   “没有什么特别的,只是有很多新的药物出现了,我还需要慢慢的实验,来验证一下这位西方大家对药物研究的正确性。”   云琅笑道:“现在的药物研究就这么回事,那本药典能让你开开眼界,就算不错了。”   “巴泽尔怎么办?他现在害怕的要死,认为你会杀了他。”   “不会杀,拿一些丝绸给他,算是酬劳,然后放他离开。”云琅淡淡的道。   “你的丝绸生意,就是给巴泽尔一些丝绸,然后放他离开?”卫伉有些不满的道。   云琅笑道:“他是商贾,自然会遵循商贾的本能来做事,这一次我不杀他,就说明下一次我也不会杀他,而且他知道我喜欢西方的典籍,下一次,他会用西方典籍来跟我换丝绸这种货物的。”   卫伉还要争辩,苏稚无奈的道:“子玉,我是怎么交代你的?你现在要做的事情是多看,多听,多想,等本事长到身上了,再去争辩!”   卫伉恨恨的看了云琅一眼道:“好吧,我学,就是不知道能从他身上学到什么!” 第一五一章 原点   在大汉,很多事情在云琅看来都是粗糙的,将军们粗糙的打仗,官员们粗糙的行政,只有皇帝一个人在精致的调配天下。   粗糙做事的后果就是损耗太大。   霍去病带着七千多人浩浩荡荡的向大汉境内跑,因此,对于些微的损失他认为是合理的。   于是,在炎炎夏日里七千多边民经历了一场长途跋涉之后,死在路途上的边民就不下六百人,而那些随着大军颠簸的伤兵,死亡率更是超过了八成。   当云琅在受降城外见到这么大一群衣衫褴褛的边民,心中的震惊是无可言表的。   走了一路死了一路上的人,剩余的人来到受降城之后,看到大汉的龙旗,居然没有一句怨言,齐齐的跪倒在地上嚎啕大哭。   有一些人甚至欢喜的昏厥过去了,其中就包括那个所谓的临川令章同。   云琅翻遍了大汉州府,都没有在边地找到一个所谓的临川县。   临川县不是没有,却在大汉的腹地齐地,很明显,匈奴人不可能跑到齐地去抓走一个大汉的官员。   边民归国,这是一个非常宏大的场面,欢呼的不仅仅是骑都尉军卒,也有很多羌人。   同样的,这也是一个很奇怪的场面,因为,被拯救回来的边民大部分都是男子,准确的说,被拯救回来的大汉女子不超过二十人!   这中间的隐情没人提起,包括何愁有,他给皇帝的奏疏中也只提到了救回七千边民。   小狗子坚定的站在何愁有身边,只是他背后的大包袱让他显得更加的瘦小。   云琅没有看小狗子哪怕一眼,他炽热的情感全部给了霍去病跟李敢,以及赵破奴。   曹襄瞅着七千边民笑的跟傻子一样,有了这七千边民,他认为自己面临的所有困境,都将烟消云散。   边民回归这样的大事情自然是需要举行一场盛典才能对得起骑都尉将士的付出。   于是,仅仅是一个篝火晚会,就消耗了八百只羊……至于边民们提出想吃一口大汉饭食的要求,被云琅无情的拒绝了。   载歌载舞的羌人女子爆发出来了前所未有的热情,那些睿智的女头领们以为,没有比怀上汉人孩子更能拉近部族与大汉关系的事情了。   对于这样的事情,云琅乐见其成,如果可能,他更希望这些汉人能够进入羌人的家庭。   酒喝进了肚子,然后整个人就会松懈下来。   这就是喝酒的意义所在。   大汉的酒算不得好,很多酒是酸的,即便如此,依旧挡不住人们喝酒的热情。   看不起那些喝了两口醪糟一般的酒浆就摇摇欲坠的人,云琅却能深切的感受到他们的欢乐。   军营里躺满了横七竖八的汉子,有的即便在睡梦中也会嚎啕大哭。   夏日河曲的晚上凉风习习,顶着满天星斗,受降城的一干将官坐在城头低声交谈。   “没有发现我大汉女子,我特意进了矿区看过,除过零星的几个老妇,看不到一个年轻女子……”   赵破奴喝了一口酒看起来心情不是很好。   “这么说……”   曹襄往云琅身边凑凑有些难以启齿。   云琅喝了一口酒道:“还是不要说了,说出来让人心里不痛快。”   霍去病躺在城墙上幽幽的道:“如果再给我一万铁骑,我就能把河西掀个天翻地覆,我就不信找不出来。”   “何愁有去河西是早有预谋的……”   “我知道,陛下对河西的布置是从很久以前就开始了,这一次不过是一次试探而已。如今,试探成功,下一次,就该大兵压境了。”   云琅看着霍去病道:“我不问你详情,就问你一句,如果陛下真的给你一万铁骑,你真的能拿下河西?”   霍去病看看李敢跟赵破奴笑道:“唯死而已!”   云琅摇头道:“这不是面对困难的态度,我觉得陛下有八成的可能会对你委以重任。”   “那就自陇右开始,席卷河西地即刻。”   “根据呢?”   “浑邪王与日逐王不和,右贤王与浑邪王,日逐王不和,甚至可以说,那片土地上的匈奴人没有一个不是心怀鬼胎的。”   “何以见得?”   “我以为这一次很难全身而退,结果,我毫发无伤的回来了,我在郎莎子等待预料之中的追击,两天没有等来,不论是损失惨重的日逐王还是雄心勃勃的浑邪王他们都没有出现。虽说何愁有他们狙杀了很多信使,然而,我不信就没有一个信使能把消息传递给浑邪王?只能说吗,浑邪王愿意看到日逐王受损,也能看出,日逐王对浑邪王非常的忌惮,宁愿放弃追击我们,也要保持实力应对浑邪王。我甚至敢保证,何愁有那个家伙这时候可能有更多的想法,自从回城,他就一直没有出现。估计正在召集他的部属在商讨事情。”   “你不觉得那个临川令很奇怪么?”曹襄插话道。   霍去病摇头道:“没什么好奇怪的,只要何愁有在场,出现什么事情我都不会感到奇怪。此次出发之前,何愁有就告诉我,可以大胆一些,更大胆一些,他能保证我不会被两面夹击。”   赵破奴苦笑道:“怪不得你敢确定浑邪王不来拯救日逐王的部族,还敢沿着祁连山向北突击三百里。说实话,作战的时候,我总要有一只眼睛在看着南边,生怕浑邪王在某一个时刻杀出来。”   云琅瞅着漫天的繁星笑道:“我们甚至可以大胆的猜测一下,仅仅就河西之地,陛下的密谍恐怕早就渗透成筛子了。去病这一次仓促进军,很可能就如同去病说的,是陛下对河西的一次试探。”   曹襄笑着鼓掌道:“我到此时才有一种真正参与陛下大计划的感觉。”   或许是过于疲惫的原因,霍去病,赵破奴,李敢在心情彻底放松之后就很快的倒在城头睡着了。   一瘸一拐的谢宁从城墙的另一头巡视过来,见云琅在跟曹襄窃窃私语,就凑过来道:“进入何愁有房间的人,超过了十九个。”   云琅从怀里掏出一封竹简就着火光看了一眼道:“绣衣使者战死了六十一人,受降城里居然还能找出十九个,陛下还真是看得起我受降城啊。”   曹襄大大咧咧的道:“看呗,我们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吗?”   云琅苦笑道:“多了……”   曹襄立刻坐直了身子道:“我怎么不知道?”   云琅瞅着眼前的这个家伙笑道:“你那一件不知道?”   “我那一件都不知道啊!”   谢宁哭丧着脸道:“比如我们给战死的将士分了军功,比如我们私自在受降城采矿,比如我们给羌人卖铜锅,比如我们暗中扶持那些女首领,比如我们屯留了大量的财货,比如我们私下里跟白登山做交易……这一件件,一桩桩只要被陛下知道,我们都要落好大的不是。”   曹襄惊讶的道:“你说的这些事我们并没有瞒着谁啊,何愁有是知道的。他什么话都没说啊。”   谢宁找了一个有酒的杯子一口喝干里面的酒水道:“那是因为何愁有想要我们去镜铁山拯救边民。在这个前提下,不论我们犯了什么错,何愁有都能装作看不见,现在,军务完成了,就到了跟我们一笔笔算账的时候了。阿襄,你不觉得这段时间里,何愁有这个人太好说话了么?”   曹襄打了一个哆嗦,他又想起在那个春光明媚的日子里,何愁有掀开一块绸布,指着盘子里放着的整整齐齐的尸块对他们道:“看啊,这就是不听话的下场!” 第一五二章 许良的试验   完成了皇帝旨意的何愁有再一次隐入了黑暗之中,一连半个月,他没有在城中出现过一次。   云琅非常担心,霍去病却一点都不在意,他忙着从边民中挑选丁壮入军,骑都尉这样的骑兵精锐拿来守城实在是太浪费了。   对于汉人,不论是霍去病还是曹襄都选择绝对相信,他们没有像云琅那样多想,毫不犹豫的就把守城,放牧,维持受降城治安的责任交给了那些挑选出来的丁壮。   只是,两人不约而同的拒绝了那个临川令章同想要统领丁壮的要求。   即便何愁有已经签发了这样的指令,依旧被霍去病以此人来历不明为借口一口回绝。   很多时候,特务机关跟领军大将,以及地方官员想的不一样,如果在紧要关头意见不一,天知道会出现什么后果。   章同将霍去病退回来的文书交还给了何愁有,涩声道:“某家已经不容于大汉官吏群了。”   何愁有面无表情的道:“你还是大汉人!”   章同喟叹一声道:“只是一个大汉鬼罢了。”   “不是人人都有胆量驳回老夫建议的,既然受降城不容你,你去白登山即可,在边关磨炼两年,回到长安自有你施展抱负的地方。”   章同没有想到会从何愁有这里得到这样的一个答案,他以为只要他抱怨一下,何愁有就会看在他潜藏匈奴四年的份上,强迫霍去病,云琅等人接受他的存在。   毕竟,这些边民,早就已经习惯了他的统御,他只要一上手,就能迅速的建立起自己在受降城的威信,如果去了白登山,他就需要从头再来了,过去的四年艰苦岁月,也就算是白熬了。   何愁有见章同一脸的失望之色,呵呵笑道:“这些少年人很独,没有一个是好惹的,你莫要以为只要掌握了七千边民就能逐步蚕食受降城的百姓,最后成为整座城最高的发号施令者。霍去病此子乃是陛下看重的少年才俊,心高气傲不说,让他屈于人下他根本就做不到。他连老夫在受降城指手画脚的行为都不能容忍,总想着找个机会干掉我,就不要说你了,惹急了,他就会杀掉你。”   章同脸色发白……“太放肆了!”   “曹襄此人虽然没有什么太大的本事,处处表现的中规中矩,但是此人日后出将入相不在话下,你得罪了他,即便是现在有好日子过,等到日后,他会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说真的,不论是霍去病,还是曹襄,这两人的行为都能有迹可循,一旦你惹怒了云琅,连老夫都不知道你会面临什么样的结果。   万万不可把这几人当做一般的纨绔。   他们上过战场死战过,他们也在受降城完美的展现了自己的能力,到现在,不论是陛下还是兖兖诸公都不再怀疑这些少年人的能力。   陛下希望这些在他眼皮子底下成长起来的少年人,将来承担更加重大的责任,而朝中兖兖诸公则希望能够驱使这些少年,为大汉打下一个安稳的边疆。   所以呢,他们不喜欢你,你就离开好了,这样对你来说是一个最好的选择。”   章同听了何愁有的话,很听话的离开了,半个时辰之后就跟随一队去白登山交易的车队离开了受降城。   刚才的事情就在许良的眼皮子底下发生,不论是霍去病的蛮横,还是何愁有的无情,他看的清清楚楚。   过了很久,何愁有在翻身的时候看到了许良,就低声道:“一定要让自己有价值,一定要让别人在利用过你之后,发现你还有更大的利用价值,一定要记住啊。”   许良点点头,就从桌案上取过粗粗的一卷子竹简,放在何愁有面前道:“已经准备好了。”   何愁有嘿嘿笑道:“你觉得谁会在上面用印?”   许良想了一下道:“霍去病!”   何愁有摇头道:“你错了,是云琅!”   许良笑道:“这上面记录了受降城里发生的不法事,一旦被追究,后果不轻,自然是脑袋最硬的那个去顶。”   何愁有笑道:“你错了,在一个团伙中,最重要,最需要被保护的人应该是脑袋最硬,官职最高,身份最尊贵,前途最远大的那个。而不是把所有的事情都推给强者,看起来这个团伙似乎是躲过了一次灾祸,实际上,这是在扼杀他们所有人的前途。以云琅的聪慧,不会想不到这一点的。许良,你就不要难为别人了,直接把文书交给云琅让他用印,最后交给信使带走。”   许良抱着竹简想了一下道:“如果他们接受了章同,您是否就会把这一卷竹简烧掉?”   何愁有摇头道:“不,不会烧掉,反而会在上面填上不堪大用的字样,也不用他们用印,直接送陛下御览。”   许良走出何愁有的房间,大为感慨,跟着何愁有他有一种日行千里的感觉,又有一种登山的感觉,越走见识的就越多,越是爬的高,眼界就越是开阔。   走进了云琅的房间,隔着堆积如山的竹简木牍,两人相互看了一眼,云琅低下头整理一下手上的竹简道:“以后不要多事,能滚多远就滚多远……”   许良的眼睛微微有些湿润,露出一张笑脸道:“我做我的事,关你何事?”   云琅叹口气道:“何右死了,他原本不该死的。”   许良笑道:“他觉得自己做的没错,用不着你管,以后清明时分,我会祭拜。”   云琅嗤的笑了一声道:“小狗子,先把自己的性命保住再说。”   许良低声道:“我会长命百岁的。”   说完话,就把那一卷子竹简放在云琅面前道:“监军的文书,要你用印,然后直接送长安。”   云琅点点头打开文书看了起来,还不时地用朱笔在上面圈阅一些字,从头看完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刻。   云琅把竹简重新还给许良道:“请告诉监军,大部分都是事实,有一些就偏颇了,我把详情写在上面了,拿回去修改之后,再送到我这里来用印。”   许良给了云琅一个诡异的笑容,就重新抱着文书回到了何愁有的面前。   “他用印了?”   许良摇摇头道:“他认为我们记录的东西不怎么正确,有些地方需要修改。”   何愁有嘴角露出一丝嘲讽之意,打开竹简看了一遍,叹口气道:“他倒是光棍啊,把所有的罪责都揽在他一个人的身上了。既然他想当盾牌,那就照他的意思修改吧。”   许良重新抄录了几根竹简,又把已经编好的竹简抽出几根换好,仔细的检查了一遍对何愁有道:“我想拿给曹襄看看成不?”   何愁有嘿嘿笑着用手点点许良道:“人心经不起揣测,也经不起试验,不过呢,试试也好,就遂了你的意,反正到了我们这里还可以修改的。”   许良嘿嘿一笑,就重新抱着竹简来到了曹襄居住的地方,只说这东西需要他的印信,然后就一言不发。   曹襄一本正经的看完了竹简,提起笔重新写了好长一段文字交给许良道:“重新编篡好,再到我这里来用印。”   许良抱着文书再一次来到何愁有面前把曹襄写的东西交给了他。   何愁有瞅了一眼笑道:“抢功也就罢了,怎么连罪也抢?”   许良笑道:“属下就是想看看老祖宗预料的对不对。”   何愁有大笑道:“不论是云琅领罪,还是曹襄领罪两者区别不大,你再拿给霍去病看,看看他是什么反应,你就该明白这些人抱团做事,最后的目标依旧是久远的富贵荣华。”   许良也很想知道霍去病是什么反应,就抱着最初的文书来到了军营找到了霍去病,将竹简交给了他。   霍去病看完文书,随手就丢进了烤羊肉的火盆,淡淡的对许良道:“告诉何愁有,受降城里发生的所有事情,不论是好的坏的,都是耶耶一手造成的,就按照这个意思写文书,写好了就找耶耶用印。敢胡乱攀诬别人,耶耶一定会弄死他!” 第一五三章 怎样才能称之为伟大   许良空着手回何愁有那里,一路上泪流满面……   这些天以来积压的心头的委屈,痛苦,失望,难过,不解都随着眼泪喷薄而出,消失的无影无踪。   何愁有见许良一副哭过的样子就皱眉道:“霍去病很无礼?”   许良点点头道:“他把咱们的文书给烧了,还说不按照他说的写,就弄死我。”   徐良觉得霍去病的原话过于彪悍,还是降低一下调子告诉何愁有好一些。   何愁有冷笑一声道:“把以前的文书重新写一遍,交给云琅用印,然后交付使者!”   傍晚的时候云琅等来了文书,看过之后发现内容确实做了一些修改,将大部分的责任全部归结于他了。   于是,他很满意的在上面用了自己的军司马印信。   在军中,军司马其实就是一个类似背黑锅的存在,很多时候把大军放出去,想要完全严丝合缝的遵守军规,这是完全不可能的。   这个时候,为了不动摇军心,就该军司马站出来背黑锅,朝廷也是这么认为的。   只要将军没有反叛行为,一般只会斥责或者惩罚军司马,而轻易地放过主将。   别看军司马挨骂的次数最多,被惩罚的次数也是最多的,然而,当皇帝真正要收拾大将军的时候,一般都会问责军司马,很多时候,军司马上的问责文书,看似是在领罪,其实就是告诉皇帝,军中的种种态势。   所以,云琅自认自己领罪是最合适的,再说了,这里面有一半的过错其实就是他亲自实施的,领罪也算不上冤枉。   此时的受降城呈现出一种近乎于爆炸一般的态势,因为人手足够多,那些部族送来的牛羊终于有人去放牧了。   这给云琅腾出来了一个很大的时间空隙。   这个时间空隙甚至涵盖了夏粮收获期。   有了这个时间空隙,云琅大胆的拿出来了羌人府库里面的存粮,继续跟羌人兑换牛羊,皮张奶酪等等畜牧产品。   麻布不够,毛衣却无意中成了抢手货,这样的衣裳非常的贴身保暖,也比麻衣结实,对于穷苦的羌人来说,刺痒这种小小的缺点实在是不成为什么缺点。   反正以前的时候毛衣不让他们感到刺痒,满身的虱子能达到同样的效果。   直到跟随苏稚一起照顾伤兵副业织毛衣的那些羌妇开始跟苏稚打听绸缎价格的时候,云琅就马上意识到,自己在无意中培养出来了一批富人。   毛衣的样子早就发生了变化,当云琅在街上看到一个彪形大汉穿着连帽毛衣招摇过市的时候,此时的毛衣,早就不是他理解的那种毛衣了。   聪明的羌妇们已经开始研究汉家衣衫,看看能不能弄成毛衣……   卫伉又被打了!   他被霍去病殴打的快没有人形了,要不是苏稚死命的保护,霍去病能活活打死他。   一个贵公子被人打的满天飞舞的,这样的场面云琅还是第一次见到。   云琅也觉得霍去病下手太狠了,再这么下去,会打出一个变态来的。   霍去病打人从不解释,见苏稚趴在卫伉的身上不好下手,就冷冷的哼了一声,就去了军营,留下一个半死的卫伉给苏稚照顾。   “没事了,没事了,这顿打逃不掉,既然打完了,也就完结了,他们以后都不会再打你。”   苏稚一边安慰厉声嚎叫的卫伉,一边检查他的骨头,毕竟,卫伉瘦弱的身子被霍去病一脚就踹出去三丈远,还有一腿抽在肚子上,抽的卫伉原地腾空两尺多高。   很奇怪,这样暴烈的手段下,卫伉全身的骨头没有大事情,就是下巴有些脱臼,那是霍去病嫌卫伉的哭声太大给卸掉的。   “我就说嘛,你表哥没打算打死你,就想给你一点教训,全是皮肉伤。”   苏稚嘎巴一声给卫伉安上下巴,刚刚安静下来的卫伉身子猛地一挺,又昏厥过去了。   好久,卫伉长吐一口气缓缓醒来,先是惊恐的朝四处看看,然后拉着苏稚的手歇斯底里的道:“他真的想要杀死我!”   苏稚安慰卫伉道:“没想杀你,要是想杀你,第一脚下去你就没命了。”   卫伉依旧尖叫着道:“不是的,不是的,他就是要杀死我,就是要杀死我。我五岁的时候就知道他想杀死我,他把我绑在马上,要我学骑马,我摔下来了,我摔下来了,从那以后我的下巴总是自己掉下来……”   卫伉已经被恐惧折磨的语无伦次了。   何愁有也住在伤兵营,他在静静地听卫伉的尖叫,听了很久之后见卫伉的声音低下去了,就对许良道:“你看,这就是鸡蛋上的一条裂缝,如果有苍蝇飞过来,这颗鸡蛋很快就会坏掉,成为一颗坏蛋。”   许良笑道:“我们有时候也干苍蝇干的事情吗?”   何愁有嘿嘿笑道:“我们是一群听话的苍蝇,在主人没有发话之前,即便是发现了鸡蛋上的裂缝,也只能流着口水苦等主人发话。不过呢,知道那颗鸡蛋有缝隙,将来可以吃的时候,找起来容易一些,所以啊,我们要记住自己见过的所有事情,哪怕是弄不明白也不要紧,将来有一天再碰到别的事情,两项映照之下,说不定就会豁然开朗。”   何愁有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在选择教育对象上不是很挑剔,只要符合他的眼缘,他就会谆谆教导,至于能不能听进去,能听进去多少,他不负责任的。   同时他也认为,广种薄收才是出人才的好法子,所以,他用起人来用的非常狠,死掉的算他背风,活下来的将会受益无穷。   “文书我用了印信,已经寄走了。”   晚上吃饭的时候云琅放下饭碗随便说了一句。   曹襄放下饭碗道:“应该我来的,反正我犯错犯习惯了,最多被骂一顿。”   云琅摇头道:“我是军司马,事情大半都是我做的,要是让你们顶包,陛下会看不起我的。实话实说最好,将来也没有后患。”   霍去病点头道:“实话实说,事情是我们做下的,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只要打了胜仗,我们就算是放屁都是香的,就算是有错,再打两场胜仗就没人记得这些事情了。”   李敢抬头瞅瞅这三个人,觉得这事跟他没关系,就继续吃饭,倒是赵破奴跟谢宁两个眼中多了一丝忧虑。   “郭解今天出城了……”   谢宁低声道。   云琅笑道:“外面的野人不好找了,他准备在边民群中再找一些游侠充实一下他的捕奴团。我听说附近的野人已经没有了,他们准备去远处看看,想弄一些金发碧眼的胡人送去长安贩卖。”   曹襄笑道:“何愁有身边的那个胡姬看起来似乎不错。”   霍去病咧嘴笑道:“有兴趣就去抢,一个大美女跟着宦官算怎么回事!”   曹襄摇摇头道:“抢不成,那个胡姬居然是绣衣使者,最要命的是攀上了博望侯的关系,成汉人了,要是不小心抢了她,回到京城估计会被陛下强迫着娶了这个胡姬。兄弟们一个个身娇肉贵的,要是生出来一个一只眼睛绿,一只眼睛黑的孩子,那样一来,就成长安的大笑话了。”   云琅笑而不语,如果这样的事情放在后世,很多人会认为是一种荣耀的。   伟大的博望侯的事情,直到现在依旧是军中的禁忌话题,事实上,在长安也是。   一个小小的郎官,在十四年中,就走完了很多人需要两辈子才能完成的关内侯使命,本身就处处透着不寻常。   结交大月氏的任务其实是失败的,还被匈奴囚禁了很多年,旌节上的穗子都掉光了这才冒险逃回大汉。   这样的状况不足以封侯,然而,刘彻却大张旗鼓的为博望侯举办了最奢华的酒宴,欢迎他回归大汉。   在酒宴上,刘彻三次落泪,握着博望侯的手坐在首位,亲自奉酒三觞向在座的大臣们叙说博望侯的功绩,满座公侯潸然泪下。   酒宴散尽,却没有一个人对别人说过博望侯到底立下了那些功绩,只是派出家里的揭者,去新建的博望侯府送去了请柬,即便是远在长门宫的阿娇,也派大长秋亲自登门邀请博望侯去长门宫小住一些时日。 第一五四章 不能乱改革啊!   论到对博望侯的熟悉程度,不论是曹襄这个百事通,或者是霍去病他们这种土生土长的大汉人,全都没办法跟云琅这个外来者媲美。   至少,云琅会唱《苏武牧羊》,知道大汉还有一个跟博望侯有着同样命运的人,会再感动大汉一次。   曾经被那句“白发娘,盼儿归,红妆守空帷”感动的潸然泪下。   有些人的功绩需要时间来发酵,时间越久,就越是醇香,在这个过程中,渣滓慢慢的沉底,慢慢的被人遗忘,只留下一个悲苦而又坚韧的大汉人扶着没了穗子的旌节,在雪中吞毡牧羊。   无数的目光穿越了时空,就留在那个牧羊人的头顶,想要给他一点温暖,一点食物,却徒呼荷荷。   云琅是不同的,他回到长安就能见到那位伟大的博望侯,因为官职跟地位的缘故,他甚至能邀请博望侯喝一杯。   博望侯如今是长安城里的明星,有些人确实仰慕他的高风亮节,有些人则只是想看看这个坚韧不拔的人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一个人。   卫青自然是不同的,他只想看那张被博望侯刺在后背上的西域地图!   博望侯背上的刺青谈不到美观,毕竟,你指望一个匈奴人堂邑父能干出什么美妙的手工活来。   好在,这幅地图刻的足够深,足够大,所以一点都不影响阅读。   刘彻坐在锦榻上,卫青跪坐在右边,公孙弘跪坐在左边,其余的大臣们围成一个弧形跪坐在大堂中央。   最中间的位置是留给博望侯的,他赤裸着上身,跪坐在那里,宦官隋越跪在他的背后,一点点的抄录描绘他背上的那副西域图。   抄录完毕之后,隋越又在博望侯的后背上涂满了墨汁,然后找了整张的白色绢帛贴在他的后背上,重新拓印了一张原图,这才有两个宫娥上来,为博望侯清洗后背。   穿上衣衫的博望侯自然威严大气,群臣齐声恭贺,即便是历来小心眼的刘彻也哈哈大笑,笑的张扬且豪迈。   “受降城骑都尉验证了博望侯带回来的消息!”   “偏将霍去病率领一千铁骑,千里奔袭,大破匈奴日逐王,一路向北扫荡三百里,可谓杀敌无数,血流漂杵!日逐王以为他就是霍去病大军的主攻目标,在四两水严阵以待准备决战的时候,霍去病突然折道向东,一日袭破镜铁山,杀敌三千,救回我大汉边民七千四百余人,本身折损不到三百余。哈哈哈……此战,张骞当为首功!诸位爱卿可有异议?”   卫青公孙弘对视一眼,齐齐的露出笑容俯身拜道:“实至名归,再稳妥不过了。臣等谨为陛下贺!”   刘彻待群臣三呼之后大笑道:“一群小猴子完成了朕的意图,可笑白登山一众名臣宿将,却畏首畏尾裹足不前,跟朕说什么深入敌军腹地,前无坚城可依,后无援兵可恃,除却损兵折将之外不会有第二个可能。来人……将此战之经过详细录于绢帛,送到白登山,朕要看看苏建如何回答朕!”   卫青大惊,连忙出班启奏道:“陛下万万不可啊,霍去病等人只立下区区微功,如无博望侯帛书引路,恐怕结果与白登山诸将所料无差,如何能以这点功绩去羞辱我大汉宿将。一旦苏建将军羞怒难忍,为了一雪前耻轻率提兵北上,这才是我大汉的灾难。”   刘彻看了一眼卫青道:“霍去病首先是朕的将军,然后才是你的外甥,朕要臧否麾下将士,还轮不到你这个当舅舅的出面干涉。苏建等人当初既然胆敢两次抗旨,那就要做好迎接羞辱的准备,我大汉男儿能成人所不能成,方为好汉。在朕的眼中,没有什么名臣宿将,只有敢为天下先的猛士,隋越,赏赐受降城诸将美酒百担,告诉霍去病,朕准备听他继续给朕带来的好消息!”   隋越领命,躬身退下。   公孙弘长笑一声道:“陛下,非是微臣煞风景,霍去病,云琅等人确实功勋卓著,只是您的这几只小猴子如果再不调教一下,可能会酿出大祸来。”   刘彻笑道:“他们能干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呢?”   公孙弘从身后从吏手中接过厚厚的一卷子竹简放在面前道:“仅仅是利用战争消耗光羌人壮男,人命羌妇为部族首领一道,陛下就该好好的敲打一下。”   刘彻皱着眉头道:“什么道理?”   公孙弘强忍着笑意道:“受降城诸将以为,女子掌权的部族便于控制,因此就扶持女子,打压男子,军司马云琅甚至给羌人女子开辟财源,让获得了丰厚身边的女子持家,至于羌人男子,如今过的苦不堪言。”   刘彻不明所以的瞅瞅卫青。   卫青连忙摆手道:“微臣委实不知!”   张汤在一边出班启奏道:“启禀陛下,此事该是出自军司马云琅之手。”   刘彻奇道:“为何如此肯定?”   张汤笑道:“名扬关中的云氏庄园,就是妇人持家!受降城短短一年时间,就经历了连番苦战,男子陨落乃是必然之事,云琅扶持女子部族,不过是云氏庄园的故智罢了。微臣以为,并非坏事。”   趁着张汤絮絮叨叨说话的功夫,刘彻已经一目十行的看完了那封奏折,稍微想了一下道:“瑕不掩瑜,霍去病整军,云琅抚民,错在抚民,功在征伐,因此,叙功霍去病,问责云琅即可,边地形势错综复杂,非我等在朝堂上所能预料的,只要云琅能分清主次,其余不过小事,申斥一顿也就是了。”   公孙弘暗自摇头,他算是看清楚了,皇帝是真的很喜欢这些年轻人。   否则,就文书中所述开挖铜矿,且私自存铜这一道,就够云琅夺爵罢官的,如今,不过是轻飘飘一句申斥就算是过关了。   如果按照这样的惩罚程度去面对这项罪责,一月前被同样罪名斩首的严道刺史余琼岂不是太冤枉了?   既然皇帝已经做了最后陈述,公孙弘自然不会再提余琼那个倒霉蛋,笑吟吟的收回了那份文书,递还给从吏道:“归档吧!”   阿娇靠在一张软榻上,背后就是道飞瀑,山风一吹凉气袭人。   宠溺的在胡乱爬的闺女屁股蛋上轻轻抽了一巴掌就对大长秋笑道:“陛下现在越发的想把长门宫变成朝堂了。”   大长秋笑道:“不如给陛下在正南边再修建一座大殿,专门用来接见臣子,以及外邦使节如何?”   “他会嫌弃我们胡乱花钱的。”   “陛下应该只是随便说说,我们只要开始修建了,陛下也就会同意。”   “那就修建吧,记得找云琅来画图,长安城里的那些宫殿一个个死气沉沉的看着就不舒服。对了,你说云琅这一次会遭灾,是不是真的?”   “公孙弘已经拿到了文书,自然是要拿给陛下看的,好在老奴昨晚把受降城的入息给陛下看了,陛下非常的满意,今天再听公孙弘搬弄舌根,估计不会把云琅怎么样的。”   阿娇挪动一下身体,把闺女从床边拽回来抱在怀里道:“有用的人永远都有用处,没用的人呢,用了一次就不想用第二次。谁喜欢用傻瓜呢?还是聪明人多一些好。你说东方朔是不是如同云琅说的脑袋进水了,只要他好好地治理好富贵县,慢慢的把富贵县变成富贵城,他的官职也会从县令变成刺史。他为什么要吃饱了撑的给陛下上什么《万言书》,如今富贵城的城墙都没有开始修建呢,就说要把全大汉的州城都变成富贵城。这一次,我也救不了他。”   大长秋皱眉道:“救得了也不能救,得罪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第一五五章 汪,汪,汪   在富贵镇乃至富贵县里任职三年,东方朔自然属于率先富裕起来的那一批人,这是很自然的事。   他没有办法像云琅,霍去病,曹襄那样占据大片的肥沃土地建立一个个巨大的庄园。   也没法子像李敢那样弄一个不算大,也不算小的庄园来繁衍自己的家族。   他只能在富贵县最靠近骊山的地方修建一座三进的宅院,来满足他仁者乐山的愿望。   这里原本是东方朔的乐土,是他个人最私密的花园,在这里,他最喜欢赤身裸体的吟风啸月,作歌,作舞……   今天,他穿的非常整齐,端坐在那个亭子里品茶。   六月天里能喝到新茶对他来说是一种非常奢侈的事情,只有夫人去云氏探望云氏大妇才能获赠一些,因此,他喝得非常的贪婪。   每一口茶水他都要在口里品味良久,才依依不舍的吞咽下去,他想把茶水里面的香气一丝不剩的品味光。   良姬跪坐在他的对面,见东方朔意犹未尽,就准备把没有味道的茶叶丢弃掉,再给他冲泡新茶。   东方朔按住良姬的手,从小小的陶甑里面掏出茶叶,放进嘴里慢慢的咀嚼。   “良姬,当年你如果肯拿着五万钱离开,以你的本事,那五万钱应该变成十万钱了吧?”   东方朔温柔地看看良姬隆起的腹部感慨万千。   良姬笑眯眯的道:“然而妾身如今存了十万个云钱,还置办了这样大的一座宅院,还有六个仆人使唤,比当初那五万钱好的太多了。”   东方朔苦笑一声道:“拿在你手里的钱,是真真正正的钱,放在我身上的钱,不过是一种虚幻的东西,梦醒之后就回消失。”   良姬看着东方朔道:“妾身出身风尘,一生中见过的实在东西太多,唯独不会做梦,跟着郎君做一场梦,也好。”   东方朔吧嗒一下嘴巴将嘴角的茶叶沫子吞进去,苦笑一声道:“噩梦你也喜欢?”   良姬重新给东方朔烹好了茶,等着茶水变浓的功夫低声道:“郎君能把噩梦变成美梦是吧?”   东方朔摇摇头道:“这一次不成了,我损伤了阿娇的利益,没人肯出手帮我。”   良姬沉默了片刻,给东方朔倒满茶水道:“郎君没有做错是吗?”   东方朔摇摇头道:“我觉得我的血就要变凉了,所以想趁着血还热的时候为那些野民多做一些事情。   都说苛政猛于虎也,那些野民其实就是被陛下的苛政逼迫的进了山林,始作俑者是皇帝,然而,山民出山的时候,人们只会说皇帝陛下仁慈无比,却忘记了到底是谁当初用苛捐杂税逼迫良民入山的。   此次,我只是说明白了山野之民的由来,告诉世间所有人,我们不能重蹈覆辙,把野民寻找回来,再把他们逼迫入山。   我仅仅希望那些豪门大户们要善待奴仆,要善待部曲,减轻一下奴仆,部曲们的敬献……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痹政,谁都知道,却没有一个人愿意说出来。   应雪林进了秦岭,最终带回来了四千三百户野人,这个当初骑着驴子走进秦岭的中年汉子,没有被秦岭里的野兽吞噬,而是在秦岭里面转悠了半年时间,苦口婆心的劝说了四千三百户野人下山。   为此他大病一场,至今还住在医馆里慢慢调养……   我觉得以后不会有应雪林这样的官员再去做同样的事情了,所以,就写了《野人疏》……”   良姬低声道:“可是,云氏的奴仆,部曲过活的很好啊,比外边的自由民还要好一些。”   东方朔笑道:“傻女人,但凡是开宗的家主,没有一个不是通情达理,智慧超绝之人,他们的眼界之高,早就超越了区区一点钱粮。每一个家族在第一代,第二代的时候,都能做到善待部曲,奴仆,因为他们知道,钱粮不过是死物,部曲,奴仆才是一个家族传承中不可缺少的助力。可是啊,所有的家族都是一样的,只要富贵久了,就会腐朽,他们明明知道虐待奴仆,部曲就是在自寻死路,却死不悔改,只知道享受眼前的利益,不顾他人的死活!”   “您说,云氏以后也会变成一个吃奴仆肉,喝部曲血的家族么?”   良姬简直不敢相信丈夫的论断,在她眼里,云氏家主是天底下最好的一个家主。   在云氏生活的每一个人都过得非常开心,哪怕是清扫马厩的奴仆,也能穿新衣,吃饱饭……   “云琅活着云家就不会变,所以说呢,留在云氏的那些妇孺们是幸运的,一旦云琅故去,云家会变化的比任何家族都要快。”   “这是为何?”   “云琅在,他特立独行的样子别人没法说,因为他出自山门,山门中人自然有山门的规矩,他遵循的是另外一套规矩,虽然与大汉的规矩有所不同,大家多少还是认可的。一旦云琅故去,他的子孙就没有他那么坚决的意志来坚持旧有的传统,为了合群,会变得更坏!”   良姬瞪大了眼睛道:“即便您说的是真的,那也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云琅活的可能比您还要长久!”   东方朔苦笑道:“云氏变故自然是非常久远的事情,然大汉目前面临的事情却迫在眉睫啊。陛下征战三年,山中逃户增加三成,我不敢想陛下若是征战十年,大汉天下还有甘于服役的子民么?征服匈奴绝非一朝一夕的事情啊……再说了,一个人治病,难道不该在疾病尚在腠理时治疗,难道非要病入膏肓之后再治理吗?”   良姬低头垂泪道:“难道就不能等我们的孩子降世之后再说吗?您这样做,我很担心他不能见到他的父亲。”   东方朔长叹一声,拉着良姬的手道:“我怕孩子降世之后,我就没了说话的胆量。且看着吧,如果我能侥幸过关,此生一定闭嘴不言,一定会以滑稽的语言来让所有人都高兴地……”   良姬还来不及回话,一队红衣人就走进了东方朔家的后园,一个方帽上插着白色羽毛的督邮来到东方朔面前道:“时辰到了,走吧!”   东方朔点点头,起身道:“廷尉还是少府?”   督邮笑道:“阳陵邑!”   东方朔的眼睛一亮,瞅了督邮一眼道:“我居然不得死?”   督邮笑道:“阿娇贵人以为,她家的狗,只应该由她来教训,还说这条狗平日里看家护院还算顶事,走动劳碌还算勤勉,就是喜欢狂吠,只要把狗嘴闭上,还算是一条好狗!”   东方朔的面皮抖动一下道:“虽然阿娇贵人救东方朔于刀斧之下,只是这番话,很难让东方朔起感激之心啊。”   督邮冷笑道:“讥笑宰相皮里阳秋,嘲笑上官尸位其上,字字句句影射陛下为败家子,能保得住头颅,你还指望阿娇贵人怎么说?”   东方朔笑道:“汪汪汪汪汪……”   督邮怒道:“你说什么?”   东方朔继续大笑道:“汪汪汪汪……”   “说人话!”   “咦?怪哉,你我同样都是贵人门下走狗,缘何会听不明白我说了些什么?”   “你,混账!”   “汪汪汪……”   刘彻慵懒的靠在一张锦榻上,手里把玩着一柄玉如意,时不时地在后背挠两下。   阿娇殷勤的捏着皇帝的脚,一个勤快的孩子在地毯上爬来爬去显得活泼。   “教训一下也就是了,真正算起来,东方朔也算是忠勉,就是管不住他的那张嘴。”   阿娇听刘彻这样说佯怒道:“你不想杀东方朔,直接豁免就是了,为何要用我的名头来饶恕他?”   刘彻嘿嘿笑道:“没法子啊,羞刀难以入鞘啊,朕那一天在朝堂上暴跳如雷,如果再赦免他,岂不是说朕当时说的话全是屁话?”   阿娇停下手奇怪的看着刘彻道:“咦?你居然自认那天说的都是屁话?这太难得了。”   刘彻继续用玉如意挠着后背道:“回去想了,发现这个混蛋说的很在理啊,我确实是一个败家子,一个需要老婆救助的败家子……有些丢人啊。对了,我现在欠你多少钱来着?” 第一五六章 云琅努力的结果   “你好好的陪陪闺女,跟我多说两句话,我就能豁出死力去给你赚钱。我一个女人要那么多的钱财做什么,你把钱财都用在国事上我只有欢喜的份。你是家里的大树,妾身不过是一颗攀在你身上的藤萝,你长得高大了,妾身才能站的高,您要是倒塌了,妾身就是一个被牛羊践踏的命。”   刘彻笑道:“好啊,耶耶今天就算是卖身还债了!”   阿娇掩着嘴吃吃笑道:“妾身的库房里刚刚收拢了六万个足色金币,还是用你的模样做的正面,精美异常你要不要?”   刘彻丢开玉如意哈哈大笑道:“看来耶耶今天需要努力一些才成啊,哈哈哈哈……”   闺房里的话都是大同小异的,不管是皇帝还是百姓,在这个时候只要精虫上脑,什么承诺都敢有,什么大话都敢吹,事后会不会后悔就很难说了,毕竟是一种见仁见智的事情。   宋乔抱着云琅写的情书,一颗心噗通噗通的跳,脸红的宛若桃花。   她万万没有想到,云琅竟然会在信里说那么多奇怪的东西,也根本没想到,男女之事在云琅的笔下居然会变得那么活色生香。   一句“家事尽托付于汝。”后面就是足足六斤重的腌臜话,让宋乔心旌摇动了两天。   有时候会低头看自己的胸部,她很怀疑自己的胸部并没有云琅描述的那么美丽,有时候也会不由自主的抚摸一下臀,那里真的如同信里说的那么让他迷醉?   苏稚的胸可没有她的大,臀部也没有宋乔的圆润,对这一点宋乔还是非常自信的。   从云琅的信中,宋乔敏锐的发现,夫君跟苏稚好像还没有发生任何事情,这让她一时间有些心酸,又有些骄傲。   大女从来不叫宋乔阿娘的,只叫她大娘,这不是别人教的,而是宋乔亲自教的,她知道大女的阿娘就住在富贵县里,并且经常有礼物送过来。   夫君不在,这个女人是不敢登门的,来的人只会是平叟,也只能是平叟。   尽管平叟的儿子在云家担任揭者,平叟每一次拜访都是先送来拜帖,两天后才会登门。   毕竟,云家的门槛在不断地变高,尤其是在霍去病,云琅救回七千边民之后,已经没有人再敢用少上造的礼节来拜访云氏。   老虎大王变得痴肥……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云琅不在就没人敢驱使老虎自己去山里捕食。   吃腻了家里准备的饭食,老虎就会去云氏养鹿的地方咬死一只鹿,拖回来等仆役们去毛,剥洗干净之后才下嘴。   对于猪肉,羊肉,老虎是不屑一顾的,只有大块且没有骨头的牛肉才是老虎的最爱。   只是云家的牛太少,老虎大王一般不忍心下嘴。   它整天唯一要干的事情就是陪伴云氏大女,这个已经三岁的孩子,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骑着老虎在家里撵鸡。   宋乔听到楼梯在咯吱咯吱的作响,就知道老虎驮着大女上楼了,六百斤重的大老虎上楼梯总是这么山摇地动的,现在,宋乔已经不准许老虎去顶楼了,她很怕老虎要是一个不小心把楼阁给弄塌了。   一只硕大的虎头从帷幕后面钻出来,左右瞅瞅就快步来到一个巨大的蒲团上面,吧唧一声就趴在上面,一个穿着大红衣衫的小女子欢笑着从老虎背上的座椅上跳下来,咕咚一声就扑进了宋乔的怀里,甜甜地问道:“大娘,我们今天打败了孟大跟孟二!”   宋乔斜睨着云音道:“不要再欺负他们兄弟俩了,没见人家现在都躲着你走。”   “大娘,大娘,我可没有欺负他们,是大王在欺负他们,大王最喜欢骑在孟大,孟二的身上舔他们的脸……”   宋乔笑道:“大王太重了,再这么下去会压死人的,以后不许了,更不许你带着大王去偷孟大,孟二的鹅蛋吃。”   “鹅蛋不好吃,腥的!”   宋乔一听这话,就在云音的屁股蛋上抽了一巴掌道:“你吃生鹅蛋了?”   “我看着黄黄的……就——是大王打破的,我就吃了一丁点,不信,你问大王。”   老虎大王见云音的小指头指着它,就得意的仰起头嗷呜了一声,算是把这个黑锅背下了。   宋乔一脸怀疑的瞅着云音道:“说了这么久,你还没说你小光哥哥哪里去了,说说吧。”   云音学着宋乔平日里叹气的样子叹一口气道:“那个书呆子啊,自然是去看书了,搞不明白,那些破竹简有什么好看的,我跟老虎去找他玩,他居然把我们给撵出来了,冬天的时候在门口放火盆不准老虎进去,到了夏天,他居然找药婆婆要了一种药涂在大门上,老虎蹭到身上就会发痒,老虎一点都不喜欢去找他。”   宋乔探手在老虎身上抓了一把,皱眉道:“你多久没给老虎洗澡了?你看!他身上全是尘土!”   “天热,老虎不喜欢下温泉!”   “那就去溪水里洗!”   “溪水太凉,我不喜欢下去!”   “这就是你不给老虎洗澡的理由?”宋乔的眉毛竖起来了,老虎基本上算是家里人,不洗脚,不擦脚就往云音的床上跳,再这么下去,云音也会变成一个脏孩子。   于是,宋乔一手拖着云音,一手抓着老虎耳朵,喊来一群仆妇准备把这两个脏东西都给洗干净。   梁翁坐在柳树下摇着蒲扇悠闲自得,旁边的小桌子上放着一壶酽酽的茶水,多病的老婆如今也变得富态许多,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闲话。   瞅着闺女一阵风一样的从眼前飘过,梁翁就叹口气对老婆道:“如何得了啊!”   妻子笑道:“不管变成什么样子,孟家的老大,老二还不是把她当宝贝一样的看待?”   梁翁叹口气道:“孟家家主正在把家里的那些女子往外嫁,听说嫁的差不多了。你说孟大好一些呢,还是孟二好?这个死女子心里也没个数,要是喜欢孟大,就不要跟孟二胡闹,要是喜欢孟二就不要收孟大的东西。这总不能一女嫁二夫吧?”   梁氏笑道:“会有法子的,会有法子的……”   “唉——”梁翁重重的叹了口气重新闭上了眼睛,家里的事情他已经没有了决定的权力,闺女比他有远见。   一身湖绿色长裙的红袖挎着一个篮子从梁翁面前走过,见梁翁在闭目养神,就从篮子里取出两个水灵灵菜瓜放在小桌子上。   梁翁吸吸鼻子笑道:“香女子来了,都是好姐妹,平日里看着点小虫,不要让她总往鸡窝里面跑,把自己弄得臭烘烘的,跟着你绣花,烹茶酿酒都是极好的,她是大丫头,又不是仆妇,总是干粗活不好。”   红袖笑道:“小虫姐姐坐不住!”   “坐不住也要坐啊,十六了,还不如你这个十二的来的安静,好女子就该是你这样的,要她识文断字也做不好,唉……愁死老夫了。再过两年,等刘婆老的干不动了,家主说这一摊子事情就该你接手,你看看,一样都是跟着家主的大丫头,区别怎么这么大呢。都是早年间跟着丑庸那个蠢丫头学坏了。”   红袖不喜欢听这些家长里短的事情,弯弯腰,就挎着篮子去了主楼,夫人这两天神情不对头,整天红着脸,也不知道是不是上火了,多吃点瓜果败败火气。   老虎大王凶狠的用脑袋顶飞了两个打算把它按进水里的仆妇,肥硕的身子在满是肥皂沫的水里上下抖动,扑腾的极为愉快。   洗澡就洗澡,把脑袋弄进水里的感觉可不好!最不可饶恕的是还有人用刷子刷它的屁股!   “不怎么听话啊……”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从水池边上传来。   老虎大王立刻乖乖的趴在水里,任由那些仆妇上下其手的给它洗澡。   哪怕给脑袋上糊满肥皂沫子也不在乎! 第一五七章 精美的破烂   长平是一个杀过老虎的人,而且是当着老虎大王的面杀的老虎。   场面惨烈至极。   一头吊睛白额猛虎被关在一个笼子里,十几个人站在边上棍棒齐下,打的老虎血肉横飞。   放置了半天之后,等老虎全身都肿胀了,就用竹管刺血,血流了满满一瓮,那头老虎也奄奄一息了。   如果不是宋乔实在看不下去把老虎大王拖走了,老虎大王可能会立刻发狂。   从那以后,老虎大王基本上看见长平就躲,甚至只要闻到长平的味道就会跑进山林,长平不走它不回来。   药婆婆用那一瓮老虎血酿造了很多药酒,据说对于健骨强身很有效。   当然,这些老虎血酿造的酒,主要的使用者还是卫青,药婆婆说了,这是男人酒,女子喝了会长胡须。   别人的裙脚都在脚面以上,长平的可不是,夏日里的纱衣又轻又薄,放在脚面上不好看,为了显得厚重,她的纱衣需要两个侍女在后面托着才不会弄脏。   等她站定了脚跟,其余四个侍女就会在地上铺一张很大的毯子,等她走上地毯,侍女们这才会把裙角放下来。   年纪大了传不了红纱,所以长平就选择了紫纱,刚刚站在毯子上,就有仆妇抬来了一袭锦榻。   长平觉得自己依靠在锦榻上的样子最美,因此,在这个夏日里,纱衣,锦榻成了她必不可少的用具。   云音见老虎实在是可怜,就炮弹一般的飞向长平,甜甜的喊了一声:“大母!”   长平笑吟吟的探出一只手搂住云音,手臂稍微晃动一下就把云音安置在她的身边。   用手指点一下云音的鼻子道:“害怕我抓走老虎?”   云音连忙摇头道:“没有,没有,大娘说大母是世上最好的大母,才不会抓老虎呢。”   长平大笑道:“这句瞎话说的结实,不过呢,大母喜欢听,今天就放这只肥老虎一命!”   宋乔带着一干仆妇过来请安,长平挥挥手道:“无须多礼,我就是来看看,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宋乔笑道:“您在这里不光是老虎害怕,大女也害怕,不如去凉棚下歇息,小女还想听您说受降城的事情呢。”   长平笑道:“也好,我这个讨人嫌的性子是改不过来了,那就去凉棚,云音也去!”   长平刚刚走开,老虎就嗷呜一声撞翻了给他洗澡的仆妇,以前所未有的矫健模样,一头冲进了云氏后院。   一个白色的茶碗装在一个朱红色的盘子里被红袖端了过来,长平接过茶碗瞅了一眼就“咦”了一声,喝干了茶碗里的香茶,就把目光放在手里的茶碗上。   她从未见过这样的茶碗,整个茶碗呈乳白色,半透明,如玉却不似玉石,轻轻敲击有金石之音。   “玉碗?”长平有些拿不准,毕竟,她从来没有见过瓷器。   “我夫君说这东西叫做瓷器。”(瓷这个字在唐以前是瓦器的意思,并非瓷器。)   “瓷器?”长平有些发愣,瞅瞅侍女怀里抱着的陶瓶。   宋乔笑道:“是一种新瓦器,比陶器坚固些,不渗水,也好看一些。”   “怎么弄的?”长平迫不及待的问话,话一出口就有些讪讪的,她不该打听这些的。   “野民从产煤地找到了一种新的陶土,我夫君把这种新陶土叫做高岭土,说是从一处高岭处发现的,就叫了这个名字。拿回来做陶器不成,后来我夫君就出征了,小女觉得浪费了可惜,就让家里的工匠继续试验,不知怎么的,就弄出来了六只这样的东西,您手里拿的这个瓷碗,是最好的一个。”   长平知道宋乔没有说实话,也不追究,点点头道:“用起来很顺手。收起来吧,应该是一个好东西。”   宋乔摇头道:“我夫君在信中说了,无意中烧出来的六件瓷器,孝敬您三件,也孝敬阿娇贵人三件。”   “阿娇怎么说?”   “阿娇贵人说不如玉碗好用!”   长平冷笑一声道:“不学无术之徒!”   长平咒骂阿娇,宋乔与一干仆妇只能装作没听见。   “把这些茶碗收起来,等你夫君回来了,我们再谈这件事。”   长平恋恋不舍的把茶碗递给宋乔,看得出来,她是经历了很长的一段思想斗争才做出了这个决定。   宋乔笑嘻嘻的接过茶碗,让红袖重新收起来,现在她放心了,夫君交代的事情也顺利的完成了。   虽说最好的结果是阿娇与长平两人都不识货,如今,只有长平一人识货,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最怕她们两个人都识货,那样一来,云家基本上没什么便宜可占。   长平也有些得意,云家的人都聪明,基本上粘上毛就是一只只猴子。   如果她今天没有注意到这个茶碗的不同之处,说不定就会被云琅给蒙混过关。   日后,云氏大量制造这东西的时候,就会振振有词的告诉她说——以为您看不上!   这是一个默契的过程,很久以前,云氏,长门宫,以及长公主三方就形成了一个奇妙的有钱一起赚,有难一起当这样的默契。   当阿娇与长平负责为云氏保驾护航的时候,云氏就要负责让这两方都有足够多的好处,最后形成一个奇妙的生态圈子,做到共荣!   “敢告诉阿娇仔细你们的腿!”   阿娇哼了一声就带着一群爪牙快速的离开了云家,她要好好的计划一下,看看这东西能给侯府带来多少收息。   相比赚钱,她更在意压过阿娇一头这件事,这两年,阿娇从一个疯婆子迅速的转变成了足智多谋的女人,仅仅是这一点,就让昔日对刘彻有着很大影响力的长平对此耿耿于怀。   女人好强起来很要命,仅仅是一个白瓷茶碗,长平仅仅看了一眼,就知道其中蕴含了无数的好处。   至于阿娇,或许是好东西见的太多,或许是平日里玉碗,玉盘子,玉石筷子之类的东西用的太多,觉得瓷器这东西没有什么特别神奇之处。   既然如此,那就让她继续迷糊着吧。   送走了长平,老虎自然也就回家了,被云音抱着大脑袋亲昵了好一阵子才慢慢安静下来。   让仆妇看好云音,宋乔就带着红袖来到了云家的密室,在一个缺少了一只眼睛的大汉的注视下,红袖打开了密室,举着油灯率先走了进去。   用油灯点亮了密室里的火把,宋乔就忍不住呻吟一声,顷刻间就被各种各样的瓷器反射出来的光芒包围住,迷醉的闭上眼睛,一连转了四五个圈子之后才对红袖道:“这才是我们家的底气!”   对于女子来说,所有闪闪发光的东西对她们有着无与伦比的吸引力,这些东西几乎是她们精神上的春药。   宋乔的手温柔地掠过那些瓷器,就像在抚摸情人的脸颊,手指最终落在一套精致的长脖子酒具上,喃喃自语道:“这东西,谁都不给!”   红袖掩嘴笑道:“家主说这些都是破烂……”   宋乔哼了一声道:“有这么漂亮的破烂么?”   红袖把脑袋点的跟小鸡啄米一般道:“有的,真的有,就像咱家铸造出来的第一批金币,跟最后的成品比起来,可不就是破烂么?这些瓷器还只是最初的东西,家主不在,烧窑的人到现在都不知道是怎么烧成的。家主说要总结成功的经验,要不断的积累经验,最后才能达到尽善尽美。按照家主一贯的做事方法来看,这些瓷器不过是初成品,今后一定会有更加精美的瓷器被造出来。”   宋乔的一双眼睛失神的望着那些闪闪发光的瓷器,一脸向往的道:“那该美成什么样子啊!” 第一五八章 苏稚姐姐是妖怪   “你就该这么美的!”   云琅信誓旦旦的对苏稚道。   “那个胡姬好像比我漂亮!”   “胡说八道,你看看她的厚嘴唇,深眼窝就该知道没人喜欢她。”   “那为什么曹襄跟李敢都去找她说话?”   “这是不一样的,那两个家伙没见过几个胡姬,去找她只是想睡她,没别的想法。”   “他们为什么好恶心,那么丑的女人也喜欢。”   “这你要理解他们,你这朵受降城最美的花已经属于我了,他们只好去找胡姬了,毕竟,胡姬怎么样也比那些羌妇漂亮些。”   “哼,我该是比那个风骚的胡姬漂亮一些,子玉,我们走!离这些臭男人远一些!”   卫伉给了云琅一个蔑视的眼神,就跟着苏稚走了。   云琅无奈的摇着头笑了,但愿卫伉今天能过的愉快,在这样燥热的天气里解剖一具珍贵的胡人尸体,即便是云琅也不想多经历一次。   大河里已经淹死了六个人!   全都是跳河里游水的时候淹死的。   这里面即有羌人,也有汉人,自然也会有胡人。   大河河面看似平静,在平静的水面下,满是漩涡跟暗流,在河岸边甚至还有淤泥,只要陷进去,就很难脱身。   死掉的胡人是一个英俊的少年,云琅还记得这家伙有一副古希腊雕像般的身体,还引起了站在河边的羌妇们淫荡的嚎叫。   这家伙是在大河里表演潜水的时候不见的,等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整整在水底潜了三个时辰。   他的双脚被淤泥牢牢地吸住,直到死亡降临他依旧保持着站立的姿势。   胡人驼队的同伴给他的尸体上涂抹了橄榄油,这让他的尸体闪闪发亮,甚至比活着的时候还要有光泽。   死在水里的人,必定要回到水里,他的同伴将他的尸体放在一张木筏上,高价从羌妇那里弄来了鲜花,然后就把木排推进了大河。   整个过程庄严肃穆且哀伤……如果没有苏稚用她那双闪闪发亮的大眼睛死死盯着尸体看的话,这该是一个不错的葬礼。   眼看着木筏走了,苏稚就带着一群羌妇骑着马去了大河下游……到了昨晚的时候,云琅在受降城的伤兵营里,又看到了那具漂亮的尸体,只是这一次,他的身体被碎冰覆盖着。   苏稚打算等待中午时分,阳光最猛烈的时候,仔细的研究一下这具尸体,他想知道胡人的身体构造跟汉人,匈奴人,羌人到底有什么不同。   早晨的时候曹襄心满意足的从那个胡姬的房间里出来,他似乎很饿,云琅看见他吃了慢慢一盘子米饭,上面还浇了稠稠的肉汤。   中午的时候,云琅又看见李敢这个家伙从胡姬的房间里走了出来,跟曹襄颇有相同之处。   就在云琅准备看赵破奴会不会去找那个胡姬的时候,何愁有来到了云琅的房间。   见云琅若有所思的看着对面胡姬的房间,就笑道:“少年人戒之在色!”   云琅摇摇头道:“我只是奇怪,赵破奴为何能忍得住,按理说,这几个将官里面,就他的定性最差!”   何愁有笑道:“赵破奴昨天下午去的,你身为军司马应该告知那几个混账,一亲芳泽也就罢了,万万不敢起了霸占的心思,甘娜的父亲堂邑父也叫甘夫,如今也算是汉人,不可轻侮。”   云琅欢喜的站起身道:“终于看到了三连襟,就这一件事,我就能笑话他们十年!只可惜谢宁对女色没兴趣,否则我就能看到四连襟!”   何愁有对云琅时常爆发的神经质似乎已经习惯了,坐在椅子上笑道:“你就不等霍去病进去?”   “去病如果想要这个女人,他早就要了,所以,你就不用等了。”   “你觉得老夫在等什么?”   云琅看着何愁有道:“总不是那个叫做甘娜的女子自甘下流吧?你听,屋子里有哭声!”   何愁有皱眉道:“老夫以为胡女不在乎这些!”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刚才还说不要我们轻侮人家,还说人家是汉人,现在怎么又说她是胡女?”   何愁有有些尴尬的挠挠光头道:“一时两便罢了,你既然看透是老夫让甘娜引诱在前,为何不提醒他们?”   云琅冷笑道:“我为何要提醒?他们里外都是自作自受,你的试探要是没有一个真正的结果出来才麻烦呢。”   何愁有满意的点点头道:“是这个道理,看来你在老夫身上没有少下功夫啊。”   云琅叹口道:“我是骑都尉军中司马,查奸也是我的职责之一,你做事太没道理,太随意,我不敢不防范。”   何愁有抓着蛋头道:“有道理,既然如此,你是不是可以告诉我,你为何要派商队去探查大河上游河道的状况?”   “是为了早做准备啊,镜铁山一战,朝中重臣必定对盘踞在西边的那些匈奴人起了吞并之心,去病作为最熟悉焉支山,祁连山的将领,很可能会被重用。去病用兵历来喜欢狂飙猛进,如此一来,想要给他准备辎重就成了一件不可能的事情。而一支军队只想着就食于敌,这就太危险了,所以,我身为军司马如何能不提前做好准备?”   何愁有愣了一下道:“你准备利用这条大河?”   “是的,这条大汉河水充沛,水流湍急,应该可以行舟,如果从上游的陇西郡放舟,应该可以直达受降城,如果从受降城放舟,或许能够直达关中。目前没人知道河道的状况,所有的一且不过是我的猜想而已,能否成功,我一点把握都没有,路上调查完毕之后,还要进行水运实验,或许会填进去很多人命。”   何愁有思索一下山川地势,摇头道:“这不可能,大河与祁连山,焉支山并不在一个方向。”   云琅像看傻子一样的看着何愁有道:“有了河道,陇西郡到受降城到关中就连成一线了,虽然大河跟焉支山,祁连山并非一线,距离依旧要比其余地方送补给近的太多了。我甚至能与去病越好补给点,这样已经是我们能做到的极限了。”   何愁有站起身道:“我也会派人查探的。”   云琅摇头道:“别浪费自家的人命了,我想开拓一条水上商道,自然有商人会勇往直前。”   “就像躺在你伤兵营里的那具尸体?”   云琅点点头道:“说起开拓商道这件事,我们大汉人跟胡人根本就没法比,他们在开拓商道这件事情上要比我们执着的太多了。”   “时间可能来不及!”   云琅笑道:“来得及,来得及,连续两年大举作战,陛下该没钱了。”   何愁有正要搭话,忽然听到一声恐惧到了极点的惨叫声,然后就看见卫伉跟一头疯虎一般的从伤兵营里的冲出来,撞翻了卫兵,径直的向云琅的房间冲过来。   何愁有冷笑道:“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接受一个女子把尸体大卸八块这样的事情。”   云琅冷笑道:“不是每一个人都知道解剖尸体背后的意义所在,这就是向死而生!”   卫伉疯了,何愁有见谈不成话了,抖抖手就走了。   卫伉死死的抓着云琅的窗棂颤声道:“苏稚姐姐是妖怪!”   云琅点点头道:“你看到她现形了?”   卫伉的口鼻发青连连摇头道:“她摘下了一颗心!”   云琅舔舔嘴唇道:“此物切片爆炒最是美味!”   卫伉的眼睛越瞪越大,几乎快要从眼眶里掉出来了,直直的看着云琅,似乎觉得云琅衣领后插的羽毛扇已经变成了一条尾巴……   “兄长救我……”   卫伉的脚下迅速的湿了一大片,双腿抖动的厉害,却一步都挪不动…… 第一五九章 不舍   卫伉认为霍去病是他最亲的亲人。   尤其是霍去病把他抱回房间,并且让亲兵帮他换过衣衫,洗过澡,并且准许他跟在身边之后,卫伉就越发这样认为。   吃饭的时候,卫伉打死都不出去,也不准许霍去病出去,他坚持认为,云琅,苏稚都是山野里的精怪,惯会吃人,霍去病不知云琅跟苏稚的底细,被蒙骗了。   看着卫伉抱着他的腿苦苦哀求,毕竟是一起长大的,霍去病心头一软,就没有出门,让亲兵把饭食送到房间,陪着这个不成才的表弟一起吃饭。   苏稚看曹襄,李敢,赵破奴的眼神非常的奇怪,这让三个人很不自在,仔细查看了衣着,觉得没有什么不对,就继续吃饭。   云琅自顾自的埋头吃饭,今天的收获很大,用恐惧摧毁了卫伉最后一丝骄傲,从而完美的解开了霍去病跟卫伉之间的心结。   至少这样做了之后,卫伉一辈子都会认为霍去病是他的保护神,而不是什么图谋他父亲什么东西的敌人。   他们几人吃饭,历来都是一大盆子夹着吃的,平日里苏稚也不讲究,大家一起吃一盆子菜没有任何不对。   今天不一样了,苏稚先是迅速的给她的高粱米饭上堆满了菜,对盆子里那些被曹襄他们吃过的菜,一口都不动。   匆匆吃完了饭,就丢下碗筷跑的不见踪影。   曹襄往嘴里刨了一口饭奇怪的道:“你小老婆在发疯,你不治治她的毛病?”   云琅嘴里嚼着饭菜,瞅了曹襄,李敢,赵破奴一眼,摇摇头又重新低头吃饭。   曹襄有些心虚,一把抓住云琅的袖子道:“说清楚,我哪里奇怪了,让你们公母两这样看我,好像还非常嫌弃我的样子。”   云琅把饭吞下去喝了口茶水漱漱口道:“苏稚看见你今早从胡姬的房间里出来了。”   “呃……我是随便遛哒,随便遛哒……”   李敢,赵破奴也很明显的愣了一下,马上,这两个不要脸的家伙异口同声鄙视曹襄道:“胡女的滋味可好?”   曹襄呛咳连连,不愿意说话。   云琅抬头瞅瞅李敢跟赵破奴道:“你们会不知道?”   这下子论到李敢,赵破奴咳嗽了,曹襄则瞪大了眼睛瞅着那两个无耻之徒。   云琅抱起自己的茶壶站起身道:“你们三连襟好好地谈谈,我就不打扰了。另外,何愁有只是做了一个小小的试探,准备看看你们的心性,结果……呵呵!”   云琅说完就走了,留下三个面面相觑的家伙。   不一会,三人就扭打成了一团……   谢宁一瘸一拐的从城墙上下来看到这一幕惊讶极了,想要把他们三个分开,也不知道从哪里下手,见三人下手都很有分寸,也就不想管了,把一大碗高粱米饭倒进菜盆子里,埋头大吃,这三人打累了,自然就会停手的。   谢宁吃完了饭,也不见三人停手,就去了云琅的房间,指指树荫下继续殴斗的三人道;“为什么打起来啊?”   云琅笑道:“恼羞成怒呗,你别看他们三个了,你越是看,他们越是不敢停下来,就当没看见最好。”   谢宁笑道:“我还是到你屋子里看他们到底怎么回事。”   果然,当谢宁走进了云琅的屋子,那三个家伙果然就停手了,相互怒骂一句,然后就分成三个方向走了。   这就算是完事了,以后谁要是再提这事,他们三个必定会再次恼羞成怒的。   云琅准备把这事埋在心底,等三人以后有什么大喜的日子,再旧事重提……   七月的受降城骄阳似火,连续下了三天的大雨,天气稍微清凉一些,太阳又开始暴晒大地了。   一条大河就在身边,水汽自然是不缺的,潮湿的大地被太阳烘烤之后,大地就成了蒸笼。   由于牛羊多的缘故,受降城的蚊虫多的几乎难以容忍。   云琅担心出现疫病,已经命边民们驱赶着牛羊去了远处放牧,偌大的受降城也几乎用清水洗涮了一遍之后,总算是没有冲天的臭味了,蚊虫却变得越发的多了。   这样的天气里,连河水里的鱼都懒得咬钩,云琅在阴凉处耗费了一下午才钓上来两条喜欢阴凉且食腐肉的大鲇鱼。   河边有清风吹拂,苏稚躺在云琅身边睡了一觉又一觉,直到傍晚的时候才算是清醒过来。   “这里怎么还这么热啊!”   “必须要热啊,麦子就靠这几天的太阳变成熟呢,不烤的话怎么变黄呢。”   “这也热的没道理,郎君,我想回家了。”   “家里也热啊!”   “可是我们可以去山居小筑。”   “怎么,不想再解剖了?”   “不用了。”苏稚指指脑袋道:“该见识的都见识了,该做的实验都做了,胡人,羌人,汉人,匈奴如果去除外形上的不同,本质是一样,构造也是一样,没什么好稀奇的。我现在回去,就是想问药婆婆很多事情,我发现我们以前猜测的很多事情都是不正确的。”   云琅收起鱼竿,吊钩上的羊肉已经不见了,刚才那条聪明的鲇鱼吃掉了诱饵没有上钩。   “快了,我们就要回家了,需要沉淀边关所得的不光是你一个人,我需要,去病需要,曹襄,李敢他们都需要,甚至参与过受降城之战的将士们都需要。太尉府已经来了两道军令,要我们把受降城获得的牛羊带回关中,这说明大汉国库又见底了,急需补充。大军想要离开受降城,必须是在跟朝廷派来的军队完成交接之后。牛羊也需要在秋日里贴膘,否则走不回去的。这里的秋粮是重中之重,也需要收割,所以啊,等我们回家的时候,该是三个月之后的事情了。”   “啊?还要再待三个月啊,我不活了!”   “快走吧,太阳快落山了,再不走,蚊子该出来了。”云琅把苏稚拉起来,让她收拾好毯子,自己从河水里提起鱼篓,扛着钓竿跟苏稚进了受降城。   黄昏的受降城才从酷热中解脱出来,白日里冷清的街市迅速就变得热闹起来了,白日里没有生意的商贩们,趁着天色还亮,抓紧时间招揽自己的客人。   如今的受降城终于有了一丝繁华的模样,城池里到处都是闻风而来的大汉商贾以及胡人客商。   被云琅勒令拆分的东西两市上人满为患,东市上是进行大宗交易的地方,交易双方分别是汉商跟胡商,偶尔也能看见一些部族女子,有些大胆的赤裸着上身,用部族的出产交换自己需要的东西。   西市比东市还要热闹,随着秋天不断地逼近,方圆三百里之内的部族都开始倾销自家的物资,跟官府,或者汉商,胡商进行交换。   很可惜,在这里铜钱并不被人认可,硬通货只有黄金!   这也是云琅硬性规定的。   如果汉商以及受降城官府的出口比进口的数额大,云琅自然会鼓励使用铜钱的,现在大部分都是进口,云琅自然很愿意把黄金当做一种进口物资。   站在城墙上看到这一幕热闹的场面,云琅发现自己竟然有一丝不舍,不舍得将刚刚治理好的受降城交给别人。   不过,一想到阿娇,长平这两个精明的女人,他不认为这座城在他离开之后会有什么变化。   要知道“萧规曹随”这个成语就出自大汉,只要是好的,有效的政策,在大汉,继任的官员一般不会改动。   只要来的人不是云琅这些人的仇人,或者是一个贪黩无度的人,受降城的繁荣是可以预期的。 第一六零章 开拓航道   毛衣的销售真的不错,云琅眼看着堆积如山的毛衣顷刻间被胡商一扫而空。   看到这一幕,他不由得瞅瞅苏稚身上的衣衫,再瞅瞅自己的衣衫,最后看看胡人的衣衫,在他眼中丑到爆的毛衣,放在胡人眼中就该是米兰时装展览会上的爆款。   毕竟,你不能对这些把羊皮挖个洞,再随便用麻线缝制几下的东西叫做衣服。   长长的带着强烈的波西米亚风情的长袍只要是胡人没有不喜欢的。   长长的麻布头巾上只要镶嵌一块乱七八糟的石头,那些见多识广的羌妇就敢问胡人换脑袋大小的一块白玉……然后美滋滋的拿着这块白玉再去跟胥吏换两口袋麦子。   这是很好地商贸,对谁都是!   苏稚就是这座城里的女主人,不管别人怎么看,那些羌妇,胡人是这么看的。   因此,只要苏稚出现在市场上,偌大的集市上的东西都是随她挑拣的。   不知为何,这个女子偏好白玉,她的屋子里已经收集了一屋子白色的石头。   如果不是因为看不上胡人的手艺,她早就把那些白石头变成各种玉器了。   苏稚是大方的人,家里给她运来了不少的丝绸,只要是她看中的石头,就会有专门的人帮她送回去,回来的时候,只要给一块丝绸就成。   这个时候云琅都认为,《卖炭翁》里的小太监被白居易黑的很惨,如果白居易看到苏稚的做派,就会觉得那两个“黄衣使者白衫儿”其实慷慨的要命。   “半匹红绡一丈绫?”   苏稚可给不了那么多……   白石头是从昆仑山脚下捡回来的,胡人们认为,那东西是昆仑山神的汗水,到处都是,唯一的花销就是运费……天神总会流汗的,因此,白石头也会无穷无尽。   倒是香料这种东西贵的要命,黑羊羔皮也贵的要命,被苏稚炒热的没药跟乳香现在别人根本就没有机会拿,已经被云琅列入了军用物资。   可能后来觉得把妇人用的药列为军品,有些无理,就添加了血竭这味药物。   不管怎么说,不管还有多少黑暗,受降城总体上依旧是一个繁荣的,公平的,安全的交易场所,至少,这里没有西域那些城主大人们的横征暴敛,以及明火执仗的抢劫。   你付出,总会有回报,这就是云琅让人在城中散布的受降城格言。   回到了内城,苏稚丢下一大堆白石头,烦躁的让追随她的羌妇给胡商拿丝绸。   眼看着一匹丝绸被胡人欢喜的抱走了,她就冲云琅抱怨道:“一些白石头都贵成这个样子,你也不管管!”   云琅从桌子上拿起一块圆润的玉石籽料瞅了一眼道:“想要再便宜的话,我就要派兵去抢了。”   苏稚皱眉道:“抢劫就算了,那些胡商跑了好几千里地也不容易,就是觉得有些便宜他们。”   云琅呵呵笑道:“总要大家都有的赚,这样才是做长久生意的道理。受降城呢,其实就是一个进口,真正的出口在哪呢,告诉你吧,在富贵县!如果从受降城放舟成功,我们就能直抵关中,不用走陆路了,也少了颠簸之苦。”   苏稚撇撇嘴道:“就靠您正在做的那些木头筏子?”   云琅大笑道:“关中真正的大树,已经被始皇帝跟大汉皇帝建造宫苑砍的差不多了,咱家来年还要建造很多房子,这些建造木筏的大树正好用得上。”   “我们真的要走水路?”   云琅点点头道:“没法子啊,从陇西郡到受降城的大河上游,到处都是匈奴人在乱跑,没办法查验。从受降城到关中,相对平安一些,自然要试试了,丫头,拿出一点开拓精神出来,我们沿河走一遭。”   苏稚不喜欢乘船,她说自己如果乘船就会死掉。   这自然是夸张的说法,只有得狂犬病的人才会怕水。   在大汉,最舒适的旅行方式就是乘船,走陆路,即便是乘坐云氏马车,一千多里下来,也会让人魂不附体,更不要说硬车轮在硬地面上骨碌了。   发明创造的主要动力是需要。   满大汉的人中间,最需要发明创造提高生活品质的人就是云琅。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   享受过飞机,高铁,汽车的云琅对大汉时代依靠马蹄子跟双腿这种旅行方式深恶痛绝。   即便是何愁有有时候也非常的不理解云琅某一方面的怪癖。   没有好的抗生素,云琅就只能尽量的要求所有人不要感染炎症,不要感染疫病。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准大汉人随地大小便,不准他们喝生水,所有人要养成洗澡的习惯。   来到骑都尉军中,何愁有觉得这里的面人,似乎比皇宫里面的人还要干净一些。   冬日里七天一洗澡,夏日里两日一洗澡,这在骑都尉中是硬性规定,何愁有感觉自己在骑都尉把一辈子的澡都给洗完了。   不过呢,在炎炎烈日下,洗一个热水澡确实舒服。   很奇怪,云琅跟苏稚两人被蚊子叮咬的无处藏身,何愁有身边却没有几只蚊子,就这几只蚊子也是路过的蚊子,他们对何愁有一点都不感兴趣。   何愁有任何时候都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当霍去病,云琅,李敢,曹襄,赵破奴,谢宁一群人穿着短裤在军营里招摇过市之后,其余的军卒立刻有样学样,两天时间,人人都喜欢上了这种跟裙子差不多肥大的短裤。   曹襄告诉云琅何愁有不招蚊子,他还不信,故意找了一个机会来找何愁有谈话,这才信服。   “十六万四千七百斤铜,想要运去长安靡费之巨,几乎让我们无利可图。”   云琅故意靠近何愁有坐了下来,他对何愁有这种百虫不侵的特质非常的感兴趣。   “还有十一万个金饼子,六千斤好银,记得一起运去长安。”   何愁有脸色淡淡的,他以为云琅想要贪墨那些金银。   “小家子气啊,谁说我要贪墨那些金银了,我们必须想一个减少损耗的法子运送才成。陛下以前豪富无比,连续不断的往边关运送了粮秣物资之后,听说今天的俸禄能否按时发放都成问题。公孙弘从咸鱼上刮盐贩卖的事情你以为我不知道?”   何愁有不为所动,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云琅道:“陛下困顿至此,我们自然要分忧,不能动的钱一个钱都不能动,否则莫怪老夫砍手跺脚!”   “没说要贪墨钱财,我是说,钱财多到了我们这个地步,就不是钱财了,而是货物!花五百个钱把一百万钱送到长安跟花五万个钱把一百万钱送到长安是两回事。这个法子要是想不出来,路上损耗的钱,会比我贪墨掉的钱要多出来十倍,百倍。”   何愁有的脸色终于缓和了下来,认真的朝云琅拱拱手道:“这方面军司马乃是个中大家,只要能把最多的钱送回长安,老夫甘愿俯首听命!”   云琅笑道:“这就好,我想了一个基本上没有耗损的法子你要不要听?”   何愁有笑道:“老夫洗耳恭听!”   “我准备把大树树干挖空,再把金银,铜锭填进去,封好盖子,然后让巨木顺流而下,到了关中,再捞起来就成!”   何愁有仔细听了云琅的安全措施之后大笑道:“好啊,好啊,老夫可以骑在巨木上随金银一起顺流而下……”   听何愁有这样说,云琅有些心酸,站起身第一次诚心诚意的对何愁有施礼道:“何公说笑了,只要把三五根巨木连接成一体,就是一座木筏,何公可以居住在木筏上!”   何愁有笑道:“只有金银如此处理么?”   云琅摇头道:“不仅仅是金银,我准备组成一个巨大的木筏队,我们在受降城所获全部装在木筏上,我们一起顺流而下,开拓航道!” 第一六一章 羊皮筏子赛军舰   随着云琅对何愁有这个人的认知不断加深,他就发现太宰这种人从来就没有死去过。   只要你善于发现,你就会在任何地方,任何地点看到同类型的人。   忠贞是一种伟大的美德,也是一种最残酷的自虐方式,尤其是当一个人把自己的忠贞献给了特定的某一个人的时候,痛苦就会加倍。   对何愁有来说,最重要的永远是他效忠的对象,然后才是他自己本身。   所以当他听到云琅给出了一个似乎可行的方案之后,他就毫不犹豫的准备亲力亲为。   “船队分三波进发,第一波以受降城死士,罪囚为第一队,提前第三队两日出发,他们的军务就是实验大河河道是否全程通畅。第二队以受降城的军士以及工匠为主,他们的军务是一路上绘制地图,勘察河道,并向第三队发布平安,或者危险讯号。第三队就是我们,也是规模最大的一队……”   云琅在地上绘制了自己的漂流计划,解说完毕之后,就把讨论权交给了在座的将官。   霍去病摇头道:“骑都尉大军不会上木筏,不过,我们可以沿着河道一路陪伴你们。”   云琅摇头道:“不可能,你们跟不上的,大河在受降城这一段水流平缓,你们或许能够跟上,一旦大河出了草原,水流一泻千里,中间还有高山深沟,你们想要守在船队边上,这是一件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霍去病冷哼一声道:“骑兵离开了战马,还叫什么骑兵?你可以带着物资以及步卒乘坐木筏,骑兵必须全程陆路,放心吧,我们会跟上的。”   云琅瞅了霍去病一眼笑道:“意志跟现实完全是两回事,有些困难并非意志力所能克服的。这是一般的规律,你要承认!”   霍去病笑道:“这世上还没有什么事情能难得住我霍去病!”   曹襄也在一边敲边鼓道:“去病的话还是可信的。”   云琅笑而不语,何愁有却用欣赏的目光瞅着霍去病,看样子这个老家伙也赞同人心齐,泰山移这句话。   “失败者抱着骑都尉营地外面的松树亲吻一天!我会组织家里的妇孺来观看。”   “大丈夫焉能受此羞辱!”李敢想起昔日遭受的羞辱,脖子上的青筋都蹦跳出来了。   “你又不是没有亲吻过,发什么脾气啊?”云琅鄙夷的瞅了李敢一眼。   曹襄摇摇头道:“换一个赌注,上一次我的嘴皮都被松胶给沾住了。”   云琅不理睬曹襄,只是看着霍去病。   霍去病沉吟良久才道:“你若失败怎么说?”   云琅大笑道:“老规矩,我只穿着内裤逛阳陵邑,你要是觉得不够,我去逛长安城!”   曹襄鼓掌大笑道:“我能邀请全长安的青楼女子去观看么?”   云琅笑道:“自然可以!”   霍去病长吸一口气正要回答,李敢连忙阻止道:“我们跟他打赌从来都没有赢过!”   霍去病笑道:“兄弟间的一场赌注,输赢有什么要紧的,至少,我对骑都尉上下有信心。”   云琅不屑的道:“又是一个将官一张嘴就代表兄弟们的事情,有没有信心,你问过我这个军司马了没有?”   李敢怒道:“你就是我骑都尉里的耻辱!”   “那就比赛啊!”   “我们不跟你比!”   “赌了。”霍去病轻轻应承一句就打算散会。   赵破奴一会看看霍去病,一会看看云琅,他看不明白这四个人到底在干什么,倒是何愁有看的津津有味的。   “这一次探路之举恐怕会死伤惨重吧?”何愁有在霍去病将要离开房间的时候轻轻说道。   云琅沉默了片刻道:“从没有人走过这条水道,对于我们来说,这条水道就是一片未曾开拓的蛮荒之地,如果遇到断流,遇到瀑布,遇到险滩,遇到水洞,我们很可能会全军覆没,即便是有目前这样的准备,也很可能会陷阱进退两难的地步。”   “所以你准备让老夫陪你去闯这条蛮荒路?让他们走相对平安的陆路?”何愁有阴森森的问道。   云琅满不在乎的道:“陆路靡费太多,水路靡费最少,千六百里十日可达,所靡费者,无非一些粮草罢了,如果我们去了关中,再把这批巨木卖掉,甚至还有剩余。更何况,以受降城目前的态势,今后需要运送的物资不可能只有这一次。汝为天子家臣,我为天子臣属,难道不该冒这个险吗?”   何愁有哈哈大笑道:“理当如此,既然军司马把话说在了前头,如果有失,你罪责难逃!”   “罪责在你,不在我!”云琅冷冷的道。   何愁有抓抓光头笑道:“这话新鲜啊。”   云琅取过一封竹简放在何愁有面前道:“你不用印,我就选择陆运。左右损失的是大汉的钱粮,我尽力了,你这个监军不签章用印,我这个军司马无能为力。”   曹襄恐惧的向后退缩一下,因为这会这个年迈的老宦官居然蹲在凳子上如同一头光头兀鹫正恶狠狠地盯着云琅看。   老家伙的气场强大,云琅觉得浑身发冷,连忙退后一步,把霍去病顶在自己前面,躲在后面高声道:“我这人只负责出主意,除了我们自家兄弟的事情,想要我主动承担责任,你老人家实在是想多了。”   “孽臣!”   “错!忠臣!”   “尔巧舌如簧,揽功诿过,仗着少许机巧,操弄权柄,欺瞒罔上,你非孽臣,谁是孽臣?”   “说实话,我这样的人还不能死,回去之后我有很多的事情要干,每一件,每一桩对大汉来说都至关重要。你这样的人,死掉一两个不要紧,我这样的人死一个就是大汉莫大的损失!这条水路横亘在这片大地上这么多年,无数的人就生活在她的身边,却没有一个人想起来利用一下这条大河。我想到了,作为一个经常能想出好主意的人来说,难道不值得你们珍惜一下吗?”   “你——无耻!”   何愁有重重的一巴掌拍在厚厚的桌子上,屋子里像是响起来了一声霹雳。   曹襄被吓的一屁股坐地上,李敢已经握着拳头护在曹襄前面,与此同时,霍去病也向前跨出一步很自然的挡在何愁有与云琅之间。   桌子上多了一个清晰可辨的掌印……何愁有发泄之后,就没有了动静。   过了片刻从怀里掏出印信在竹简上用了印章,将文书递给霍去病道:“将军勘验一下。”   云琅从何愁有手里取过文书,仔细的看了一下尚有余温的火漆,叹口气,捶捶脑袋,也把自己的印信盖了上去!   何愁有青白色的脸孔逐渐有了血色,平声静气的道:“怎么?改主意了?”   云琅从霍去病身后走出来,坐在何愁有对面道:“你其实可以再发一下脾气的,还可以强迫我一下的。”   “老夫要是强迫,这中军所在地就会发生一场内讧,不管谁输谁赢,倒霉的都是大汉,损伤的也是我大汉的国威,没的让那些野人看笑话。所以,老夫不取!现在说一下,你敢签章用印的底气何在?”   云琅拍拍手,腿脚依旧有些不利索的刘二抱着一个鼓胀的东西走了进来,把他放在桌子上。   何愁有屈指一弹,那个鼓鼓胀胀的东西就飞出去一丈远。   “这是何物?”   “羊皮,吹了气之后的羊皮!”   霍去病忽然走过去把那个鼓胀的羊皮拿过来打量一下道:“魏武卒当年用来凫水过河的皮囊?” 第一六二章 贪婪是原罪?   黄河上最好的交通工具是什么?   自然是羊皮筏子!   木头船,铁船都要面对河水里的流沙侵袭用不了多少时间的,再加上黄河水面下暗流涌动,船舵有时候也会失灵,因此,飘在水面上的羊皮筏子就成了最好的渡河工具。   羊皮筏子很轻,一个船夫就能背走,云琅看中的就是这一点,一旦木排队伍受阻,就必须利用这种东西转运货物。   也可以说,羊皮筏子才是云琅准备的最后漂流工具。   众人站在城墙上,眼看着一张羊皮筏子被两个船夫划到对岸,又从对面划过来,云琅满意的对何愁有道:“你看,至少,我们在河道上遇到危险之后,还有活命的法子。”   “然后任由那些金银,物资葬身大河是吗?不许用这东西,你这种人只要有了退路,就没了拼命地勇气,老夫会把你的这一特质告诉陛下,日后,非身陷绝地,绝不派你!”   何愁有说完话就怒气冲冲的走了。   云琅瞅着霍去病道:“他什么意思?”   霍去病笑道:“我必须承认,在夜袭浑邪王的那个晚上,你表现出来的决绝的勇气,让我吃惊!”   曹襄跟着笑道:“我母亲说过同样的话,她说就不能给聪明人做出选择的机会,只要给了这样的机会,他就能做出无数对他本身有利的抉择,而不是做出对事情本身有利的选择。”   李敢淫笑着拍拍云琅的肩膀道:“我真的很想看你孤身一人拿着一把刀子深陷重围之后的模样。”   云琅摇头道:“不可能出现那样的场面,如果真的出现了,那么,我也一定是做好了飞走的准备……”   人手多了之后最大的好处就是所有的活都有人干,所有的事情都能同时进行。   进入七月份的时候,受降城外的麦子终于成熟了,虽然之前经历了一场小雨,却对这些娇贵的植物却没有造成太大的危害。   站在长满庄稼的原野上,不论是谁都会有一种发自心底的喜悦。   平日里对政务毫无兴趣的霍去病,此时也站在原野上,瞅着随风起伏的麦浪,高声大叫道:“开始收割!这是我们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基础!”   麦收时节其实不用动员,每一个都知道自己到底该干什么,大汉人对粮食的执着不分阶级。   即便是皇帝在这里,也会欢喜的用骑都尉的新镰刀割下一束麦子的。   云琅惯例是不喜欢割麦子的,所以他就割了一小片地方就放手了,长长的麦芒扎在身上会让他痛不欲生的。   就这一会,他白皙的皮肤上已经出现了大片的红斑,瘙痒难忍。   同样穿着短裤,露出干瘦身体的何愁有熟练地割下一束麦子对霍去病抱怨道:“他在家里也是这样吗?”   霍去病笑道:“云家能干活的全是妇人!”   何愁有看看用手帕包着头发努力割麦子的苏稚点点头道:“看来是这样,一个懒蛋不干活却被所有人感激,老天爷真是不长眼啊。连落在他身上毛病,都是对他有利的,对了,这毛病能让他痛苦多久?”   霍去病闷哼一声道:“只要在树荫下就不痒,等太阳下去就全好了……”   “贼老天!”   何愁有怒骂一声,手底下却干的越发有力。   除过谢宁需要固守城池,骑都尉所有军卒都在割麦子,人人都知道,只要这些麦子装进了粮库,受降城就能把自身最后的一个缺憾给弥补上。   麦子是一个好东西,今年收割完毕了,到了明年又会有新的麦子长出来……从而让受降城世世代代受用不尽。   割下来的麦子被牛车迅速送去了受降城,与此同时,受降城的秋收防火令也已经正式颁发了。   从今日起,知道麦收结束,受降城不允许出现一点火星,只要发现有人私自用火,就会立即被斩首。   这样的死亡命令,在这个时刻笼罩在整个大汉的城郭上空,即便是长安也不能幸免。   云琅本来不打算把麦子送到城里去,这对城池来说是一个极为可怕的威胁。   即便受降城外没有敌人,不论是何愁有还是霍去病都不允许云琅把麦子放在城外晾晒。   麦子进城了,城里的百姓就要出城,包括哪些商贾,汉人商贾对这样的事情算是司空见惯了,那些胡人刚刚嘀咕两句,就被军卒以及民夫们一顿棍棒打的满地乱窜。   此时的受降城,终于变成了一座空空荡荡的军城!   割麦子是一个辛苦活计,从天未亮就开始,到太阳落山,霍去病依旧没有停止的意思,直到天色完全黑下来了,霍去病才下达了回城休息的命令。   伙夫早就在大河边上熬煮了一锅锅的肉汤,骑都尉的将士们破天荒的见到了面饼……   这段时间不停地吃肉,让这些吃惯了粮食的军卒们叫苦不迭,如今终于有一口粮食吃了,所有人都疯了。   肉汤配面饼才是正确的吃饭方式,光吃肉不吃粮食的那是匈奴人……   云琅早就吃饱了。   这时候正在给苏稚的饭碗里掰饼子,这个丫头今天很能干,一人就收割了半亩麦子,比那些蠢笨的羌妇收割的还要多些。   羌人不熟悉大汉人收割麦子的方式,他们更加不适应云琅设定的割麦子方式。   以前羌人收割麦子,只要麦穗,其余的麦秆就留在田地里,一把火烧过之后就会还田。   云琅不打算浪费麦秸,牛羊太多了,只要把麦秸混在干草中,牛羊还是能吃一些的。   数万头牛羊一路向南,需要的草料是一个极为庞大的数字,云琅不敢浪费。   吃饭的人很多,只要是今日走到田地里的人都有权力来伙夫这里要饭吃。   即便是一些大汉商贾,因为这时候没法子做生意,为了跟受降城打成一片,也参与了收割麦子。   如今,一大片黑压压的人头凑在河边上,围着照明的火堆稀里哗啦的吃饭。   何愁有起身瞅瞅四周感慨的道:“这就是盛世景象!”   云琅一边帮埋头吃饭的苏稚撵蚊子,一边不屑的道:“盛世?就这模样还敢叫盛世?没见过世面啊。等我们所有人吃一碗饭倒一碗饭的时候再说盛世不迟!”   何愁有愤怒的看着云琅道:“老天爷让你这种人降生人间,就是老天爷最大的谬误,知足才有福报!”   云琅把手里的蒲扇丢给苏稚呵呵笑道:“知足只能养出不思进取的懒汉来,贪婪才是我们前进的力量。我们因为贪婪食物,所以我们就种出更多的粮食,我们因为贪婪丝绸的华丽,我们就会养更多的桑蚕。我们知道牛羊好吃,所以就会抢来更多的牛羊。陛下想要四海归一,大臣们想要更高的爵位,百姓们想要更多的衣食土地,工匠们想要制造更多的器具,商人想要收获更多的钱粮,这一切那里少得了贪婪心思的推动?如果人人都像你一样知足,大汉早完蛋了。”   何愁有被云琅劈头盖脸的训斥一顿,居然不生气,一边吃饭一边嘀咕道:“总觉得哪里不对,等我回京之后,再去找一些高人仔细研讨一下你的这番话。明明是歪理邪说,老夫竟然无力反驳。”   曹襄见苏稚走了,就嘿嘿笑道:“我想要更多的美女,嘿嘿,看来也是正确的,以前老被别人骂我荒淫,现在谁要是再敢骂我,耶耶就用这通大道理让他们闭嘴!耶耶喜欢美女也是有道理的!”   说完了还跟李敢挤眉弄眼的非常得意。 第一六三章 忙碌与庆典   麦子成长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成熟却是一刹那的事情,如果不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收割完毕,麦子就会掉进泥土里,完成他生命的一次轮回。   云琅相信,如果没有驻军,没有七千边民,他是无法完成收割任务的。   现在,他也弄明白了一件事,当初受降城里的那些羌人老爷们为什么不种植那么多的麦子了,不是他们不想种更多的粮食,而是根本就照顾不来。   在这样的状况下,拯救回来的七千边民,就再也没有回到故乡去的道理了……   “边民就地屯驻的奏章已经递上去很久了,长安还是没有消息传来,如果准许,我们就要开始给边民划地,做来年的生计计划,如果不准,我们也要开始筹备七千人一起上路的事宜。这两件事情都不是短时间能筹备好的,京城中的那些大佬们到底在干什么?”   自从跟何愁有摊牌之后,云琅跟他说话就很少有客气的时候,他在努力营造一种对等的相处方式。   何愁有割下来一束麦子,分成两把扭成一条绳子,拦腰绑住一捆麦子,随手丢上牛车之后道:“着急回家?”   云琅点点头道:“我可以等,时令不等人啊,受降城九月飞雪,十一月底大河上冻,如果不能尽快的处理完毕手头的事情,走水路就是一句空话。”   “即便如此,也不能催,我们是手脚,朝中的大臣们就是心,而陛下就是咱们的脑袋。历来只有脑袋,心管理手脚,没有手脚管理脑袋跟心的,这个次序不能乱,有时候看起来似乎繁琐一些,却是最根本的规矩,跟这些规矩比起来,七千人的去留,以及区区财货不值一提。”   云琅苦笑一声,跟何愁有讨便宜本身就是一个错误的选择,他帮着何愁有把所有割倒的麦子丢上牛车,就准备离开。   何愁有一把拉住云琅道:“你前两天割不了麦子是因为身体不适,今日是大阴天,不会导致你身体不适,我们一个个担心下雨担心的如同在油锅里一般,你怎么还没点人心呢?”   云琅没好气的道:“今天是第一座木排成型的日子,我要去盯着那些工匠,这事是大事,比我一个人多割一点麦子重要的太多了。”   何愁有悲愤的道:“秋收之时,这就是天大的事情,即便是陛下也会放下手头的政务,你算什么……”   云琅并没有留下来听何愁有絮叨,带着刘二径直去了水路码头。   一条长长的鹅卵石大堤深入大河中,在这里形成了一个明显的回水湾,与鹅卵石大堤并行的是一条长长的木头栈道。   跟田野里相比,这里的人就要少的多,但是用来拖拽木头的牲口却更多了。   一棵棵直径三尺的巨木被工匠们锯断之后,被牲口拖拽着上了河堤,最后被众人顺着木头制作的滑道推进了大河,木头进了大河,就会被工匠们用铁钩子抓住,排成一排,然后就会用铁卡子把木头两两钉在一起,最终形成一个由八根巨木组成的木筏。   巨木到了水里并不能完全浮在水面上,云琅跳上木筏,他的鞋子立刻就被水给打湿了。   工匠们继续在木筏上订横木,上下都要订,然后再用产自受降城的羊毛绳子一道道的将横木与巨木绑缚在一起,最后在木筏上搭建一道高处水面两尺的高台,作为运载货物的平台。   这些事情都需要检验,还要往平台上装载货物看木筏的吃水深度。   在云琅的记忆中,这条大河从来就不适合大规模的航运,云琅之所以敢这样做,完全是因为现在的这条大河比他记忆中的那条大河水量充沛的太多了。   一块块被标重之后的石头被工匠们用溜索送上了刚刚搭建好的高台。   石头铺满高台之后,高台距离水面不足一尺。   木筏的载重量并不高……这让云琅有些失望。   想要把所有陆路运载不便的货物装上木筏,就需要非常多的木筏才成。   事实上,这个实验性质的漂流,云琅也不敢在木筏上装载更多的东西。   一切都是未知的。   船的装载量自然要比木筏高得多,然而,木筏能够经得起无数次碰撞,而船只呢?一次碰撞就会粉身碎骨。   此次漂流,木排要穿过高山峡谷,云琅哪里敢用船?   想要木排有更多的装载量,就要想办法提高木筏的浮力,云琅以为给木排配置吹涨的羊皮囊,或者牛皮囊是一个很好地主意。   何愁有要的中空巨木就更加需要羊皮囊或者牛皮囊来帮助漂浮了,因为一根装满铜锭的木头才被丢进水里,它连漂浮一下的意思都没有直接沉进了水底。   通过实验之后,云琅悲伤地发现,一根巨木最多能装两百斤重的铜锭,不能再多了。   他用力的捶打脑袋,这件事是历史记载欺骗了他,历史上有无数巨木运金的故事,看来,这又是用该死的春秋笔法记录的。   三天后,河湾里已经集结了上百个木筏,看起来如同一座巨型舰队,蔚为壮观。   河道里的风在冬天没有到来之前,一直都是南风,或者东风,云琅准备在木筏上装载风帆,不是为了加快航行速度,而是为了一旦前方出现问题,木筏能迅速的降低航行速度,或者干脆逆流而上。   这又需要大量的计算,以及实验,在大汉,计算当然是不存在的,于是,工匠们又开始了繁琐的实验。   夏秋日的大河水流汹涌澎湃,不是一个好的漂流季节,只有等到进入了冬季,趁着大河没有上冻的这段时间,大河水量减少,河面相对平稳,这才是云琅需要的时机。   受降城里尘土飞扬,无数的牲畜拖着碌碡在临时的麦场上转着圈子碾着麦子。   只要有风,妇人们就欢呼着端着簸箕装满了麦子站在上风口,让簸箕里的麦子跟麦壳一起缓缓落下,轻飘飘的麦壳被风带走,沉重的黄澄澄的麦粒就掉落在她们的脚下,很快,她们的小腿就被麦子掩埋了。   没了麦粒的麦秸被打成一个个捆,全部被堆积到城外,任由牧人们自取,霍去病不允许他的城池里有这么多的引火物。   对这些牧人来说,麦秸不但是很好地饲料,还是最好的柴火。   繁忙的割麦子活动终于结束了,即便是强悍如霍去病,李敢者都感到精疲力竭,何愁有这个老人虽然强悍,努力在人前保持尊严,回到房间离职后,也会呻吟一晚上。   等到麦子收进了粮仓,偌大的受降城立刻就进入了连续两天的沉睡期。   城外,一个足足有三丈高的麦草堆被点燃之后,人群也在一瞬间沸腾了起来。   在这一刻,受降城里最受欢迎的东西就是酒浆。   这一次,云琅把库存的酒浆全部拿了出来,新酿的酒还没有熟透,这时候,就该吧陈酒全部处理完。   羌人扯着嗓子唱的乡野小调其实很动听,尤其是内容更是泼辣大胆。   瞅着一个小小的羌人姑娘泼辣的唱着——今天晚上阿娘不在,你缘何不来我的窗前这样的调子,才引起阵阵狼嚎,她彪悍的母亲就冲出来,拍着闺女的屁股向众人炫耀,这是一个好生养的,想要进入她闺女的房间,先要问过她才好。   云琅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就看见一个羞涩的小伙子牵着一只羊放在那个妇人的跟前,却被那个妇人一脚连人带羊都踹开,看样子非常的不满意。   牵着一头牛的少年男子才有资格守在那个闺女身边,等待她的母亲在四五头牛中做最后的挑选。   一头黑质白章的大牛被妇人看中,满意的把一个牛铃铛拴在牛的脖子下面。   立刻就有一个长得没办法形容的汉子一巴掌分开围着少女的少男们,把闺女抗在肩膀上,哈哈大笑着就离开了人群。   云琅努力的约束着受降城里钱财最多的几个混账,一遍遍的告诉他们,这是人家羌人的习俗,我们一定要尊重,不能胡来!   曹襄鼻孔碰着热气怒道:“多好的法子啊,谁要破坏了,刚才那个小女面孔红红,笑起来甜死人,要不是你拉着,你以为耶耶出不起两头牛?” 第一六四章 大河上有断流   移风易俗是云琅一直在做的事情。   以前的时候,羌妇只会给自家闺女挑选精壮的男子,现在不一样了,自从知道娶汉家的闺女男方要给聘礼之后,那些羌妇就觉得自己以前亏大了。   虽然羌人没有成亲这一说,在她们看来住在一起本身就是成亲……   云琅想要这里的人最快发生最大的变化,自然要从陋习开始,只有那些陋习存在了,羌人才会故意忘记自己种族以前的规矩,对云琅来说,把一个淳朴的民族弄得不淳朴,就是他最大的胜利。   免得这些人脑子一根筋的只要被头人,神巫振臂一呼,就跟着他们开始马踏中原……   这一套执行方案,何愁有自然是知道的,眼看着面前正在上演一幕幕的丑剧,何愁有摆着袖子丢下一句:“混账”,然后就回去了。   说起来,大汉读书人的道德修养还是很高的,像云琅这种做事情只求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的读书人很少。   粮库里的粮食堆积如山。   云琅抓了一把麦子丢进嘴里,嚼了两下,原本想要吐到外面,却发现何愁有正愤怒的瞅着他。   就只好唾在胥吏端着的木斗里。   然后就听见胥吏大声喊道:“骑都尉军司马云琅尝粮一口,唾还粮库!”   “这是官粮!”   何愁有说着话就把前细后粗的戳子刺进了一个麻袋里,放在戳子尾部的拇指松开,立刻就有黄澄澄的麦粒从中空的戳子里流淌出来。   仔细观察了麦子的成色,何愁有满意的点点头对云琅道:“都是新粮,没有陈粮混杂其中!”   云琅无奈的道:“你也不想想,受降城哪来的陈粮可以掺杂?新粮食没有下来之前,你我想要吃一口面饼都要背着人。”   何愁有摇摇头道:“政务一道上想当然可不成,最好处处留下记录才好。   你们这些年轻人啊,总以为守规矩就是在受罪,却不知道这些规矩之所以会被制定出来,其实不是用来让你们难受的,而是用来让你们做事情的。   也是用来保护你们的。   只要你们处处按照规矩办事,说实话,就算是陛下想要拿你,也需要真凭实据啊。   你看看这些年大汉被黜落的官员,哪一个不是一屁股的屎尿,如果田蚡没有侵占陵墓田土的事情,没有卖官鬻爵的事情,没有贪赃枉法的事情,陛下能拿他怎样?   强项令应雪林把陛下气成什么样子了?当着陛下的面吼着说陛下是非不分是个昏君,结果怎样?   被陛下下狱一年八个月,人关在牢里,俸禄不但没有少一个钱,还多出不少。   公主家的刁奴想要趁着应雪林下狱欺辱一下家里的妇孺,却被皇后给执行了家法,四个刁奴被打成了肉酱一般。   陛下命绣衣使者查应雪林,绣衣使者查了半年,却没有查出任何把柄来。   如此官员,陛下能拿他怎样?   一年零八个月的咆哮殿堂的罪名结束之后,应雪林依旧没有服软,依旧认为自己没错。   还不是被放出来了,还不是成了富贵县的县丞?   东方朔倒霉之后,他继任县令,将来进入庙堂执掌军国大事也不奇怪。”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东方朔……”   何愁有道:“东方朔也是如此啊,那人就长了一张臭嘴巴,看事情看的远大,却不看脚下。好高骛远说的就是他这种人。富贵县好好地道路不走,非要走什么捷径,很多时候都是在什么位置上说什么话的,一个县令胸怀天下可不是什么好事。”   云琅怒道:“位卑不敢忘忧国这种想法没错啊。”   何愁有直起身子,小心的把麻袋上得窟窿堵住,将戳子收回袖子里淡淡的道:“位卑不可忘忧国,这句话确实没错,可是当位卑者都开始忧心国事了,岂不是说我们这些上位者都是酒囊饭袋?被上位者打压一下也是人之常情吧?小子,要想做事,就要先保护好自己,事情都是活人做的,老夫没听说死人能办成什么事情。”   两人一边争辩一边出了粮库,同时在粮库胥吏拿来的文书上用了印鉴,这才一同去了大河边上看木排。   受降城的粮食自从进了粮库,就已经不属于受降城了,而是属于大汉国。   从今年起,受降城就要供应边寨大军的三成军粮,五年之后,受降城必须支应边寨大军六成以上的粮食需求。   与此同时,皇帝诏书里还说,受降城还必须种植麻,做好准备供应边军麻布所需。   如果这两样物资能够自给,就能让大汉国的国库得到一个休养生息的机会,毕竟,边军如果能做到自给自足,将是大汉百姓的无上福祉。   同时,皇帝的旨意里面也说的清清楚楚,受降城内只能积存一年的军粮,不能日积月累越积越多。   还说受降城不日将有重臣前来屯守,直到现在,云琅都不知道会是谁来受降城。   不管是谁来,云琅都必须严格执行皇帝的命令,这里的金银,铜以及积攒的牛羊必须全数运往长安,看样子皇帝并不是很愿意在西北边地再出现一个富贵城。   连续下了几天的大雨,大河水没有往日那么清澈,河水泛着轻微的黄色,夹杂着枯木草芥翻翻滚滚的向下游奔流。   河水的水位涨的很高,昔日用来拦截木排的水寨木桩子,零零散散的露出水面,如果河水再涨两尺,就会把水寨全部淹没。   粗糙的木排在浑浊的河水里轻轻起伏,木排上到处都是忙碌的工匠,一些木排已经初步完成,虽然模样很难看,却坚固异常,那些粗大的铁卡子死死的将巨木连接在一起,让人看着就从心底里觉得可靠。   “就这样了……我已经倾尽全力了。”   云琅跟何愁有跳上一架木排,站在木斗上,俯身瞅着两尺下的河水,云琅叹口气道。   “话不是这么说的,只有当这些木排安稳的停靠在关中,你再说这样的话。至少,在进入关中之前,你要想好怎么在壶口以北抬船上岸,怎么越过那道瀑布,据老夫所知,如果木排进了瀑布,即便是铁石做的船,也会船毁人亡,毫无幸理。”   云琅面无表情的道:“如果木排能到壶口以北,我就算是成功了,这一路上我们要经过,朔方,云中,定襄,雁门,上郡,全是我大汉的军事重镇。这些地方的大军不事生产,只有耗费,我们的粮食也是要供应这些地方。只要能达到壶口以北,我们运送的军粮也就所剩无几了。剩余物资不会太多,至于木排,就让它继续顺流而下,摔碎了也没什么,反正不到关中,那些木头一点用处都没有。如果摔不碎,那就好办了,我们在壶口下游再把木头捞起来,重新捆扎好,继续沿着大河进关中也就是了。”   何愁有笑道:“不觉得可惜么?”   “有什么好可惜的,木头在关中并不值钱,如果转运的代价高过木头本身的价值,自然就要舍弃。”   “太可惜了……”   “没法子,运输的耗费想要降下来,只能如此了。就我们货物的价值而言,还不足以要求陛下在壶口开凿一条运河,避开壶口瀑布。以后可能会有可能,那必须是我大汉已经干掉了匈奴,受降城彻底变成一个通都大邑,成为我大汉的核心重镇之后,开凿一条新的运河才是划算的。”   何愁有笑道:“那就好好计划,反正那也是老夫死掉之后的事情!”   云琅大笑道:“这事情要看是否需要,当年秦皇修筑驰道是因为需要,如果陛下觉得需要改变大河的水流,那里就一定会有一段运河的。只是不能长久罢了。” 第一六五章 右贤王要回家   大河一旦离开水草丰茂的草原,进入黄土高原,这条河就彻底的变成了一条害河。   古人说“黄河百害,唯利一套”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当大河来到黄土高原,就会轻易地切开松软的黄土,然后再把这些黄土运送到下游去。   偌大的山东平原,其实就是黄河日积月累搬运西北黄土的产物。   无数年来,历朝历代都在修整黄河,想要彻底的让这条河驯服,结果,在这条河上修建了无数的水利工程,结果,这条河该改道的时候依旧会改道,该泛滥的时候依旧会泛滥。   以至于后代的帝国,无不把“海晏河清”当做一个当政者最高的政治目标来奋斗。   壶口边上开运河,不过是云琅的一句玩笑话罢了,如果真的有必要修的话,云琅来大汉的时候,早就该听说了。   以后世强大无匹的工程能力都没有做这件事,只能说明,绕开壶口修建运河对国家的好处有限,还不如放在那里让人们观赏“万里黄河一壶收”的奇景。   “你不该跟我一起赌这么大的,知道不,主意是我出的,我却一点把握都没有。”   云琅盘腿坐在木斗里小声道。   何愁有笑道:“主要是你的这个主意真的很妙,一旦这条大河被证明可以行舟,其中的好处不可以道里计算。反正老夫只是一个阉人,再坏能坏到哪里去?如果功成,嘿嘿,老夫就会有更多的说话的权力,古稀之年还有这样的运道,老夫为何不赌一下?而且真的如你所说,这里面最担心的损失的是粮食,而我们这一路下去,粮食会一路分发,道路走的越远,我们的行囊就越轻,等我们到了真正危险的地方,剩下的物资大多数是不怕水淹的,老夫还赌得起。”   云琅笑道:“我陪你赌了,不过啊,你要保证一旦失败了我不会被砍头,罢官夺爵我是不在乎的,这是我能做到的极限。”   “好啊,老夫作保了!”   “……这一次为什么这么干脆?”   “一旦失败,老夫自身难保,哪有功夫理睬你……”   两只被拴在一根绳子上的蚂蚱下场一般都不好,好在何愁有这人还算是明理,没有跟云琅对着干。   往木头里封黄金,白银的时候,何愁有就守在一边,眼睁睁的瞅着一群光着身子一丝不挂的工匠把金币,金块,银币,银锭子往空腹的木头里装。   这些工匠干完活之后,每人肚子上还要挨上一拳。   眼瞅着工匠一个个被绣衣使者的拳头砸的捂着肚子哀嚎,云琅正要阻止,却看见绣衣使者前来禀报,说有四个工匠往谷道里塞金块了,被打的掉出来了。   何愁有冷冷的挥挥手,云琅就看见四个赤身裸体的工匠被绣衣使者拖到大河边上,干净利索的一刀砍下脑袋,然后把尸体跟头颅丢进了大河。   “这样的事情总是难以避免的,知道不,宫库之中也有这样的事情,且屡禁不绝。你这人啊虽然身份高贵,我却总是觉得你对这些苦哈哈们要比对勋贵们更加礼遇一些。老夫不是说不该有仁慈之心,只是你不该高估所有人的品质,如果说勋贵们是大汉的躯干,栋梁,这些人就是大汉的双腿以及基础。栋梁坏了我们还能察觉,必要的时候换一根就是了,大厦依旧坚固,如果根基坏了,那就全完了。”   被何愁有当场抓住的,而且是人赃俱获,云琅连求情的理由都没有,只能看着那四个傻蛋被砍头。   “这些装了金银的木筏由老夫亲自押运,这些天,老夫就住在筏子上,哪里都不去。”   杀了人,何愁有的心情似乎也不是很好,只是云琅分不清他到底是在怜悯那四个被砍头的倒霉鬼,还是在忧虑将要开始的冒险。   白登山的人来运粮了,他们是受降城最主要的粮食接收方,今年,白登山的粮秣将全部取自受降城。   云琅做了很好地调配。   身在牧区,就该多吃肉,少吃粮食,所以,白登山来的人赶走了五万只羊,两千头牛,以及十五万担粮食。   对于这个分配,白登山的苏建没有提出反对意见,而云琅专门从苏建手里要来了卫伉这个笨蛋的调令,算是把卫伉完全彻底地弄进了骑都尉,而卫伉的那个可笑的受降城校尉,自然也在这个过程中被抹杀了。   卫伉如今在苏稚面前就跟木头人一样,虽然霍去病已经告诉他,苏稚不吃人,她之所以解剖尸体也是为了医术,就这一点,卫伉打死都不相信。   他永远都忘不了,苏稚切开那个胡人的胸口,取出人心,对他展颜一笑的样子。   那一刻,他完全忘记了苏稚那张娇媚的面孔,只记得苏稚红艳艳的嘴唇,以及伸出嘴巴舔舐上唇的那根粉红色的舌头。   “子玉啊,你是跟姐姐坐船走呢,还是跟着去病他们骑马走?姐姐建议你还是坐船走吧,就你的身子骨根本就经不起颠簸。”   卫伉直愣愣的瞅着河面,木木的道:“表哥怎么走,我就怎么走。”   苏稚探手捉住卫伉的手道:“还是跟姐姐走吧,我们一路上只要坐船就能回到长安,骑什么马啊!”   卫伉的身子立刻变得僵硬起来,手臂上的鸡皮疙瘩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出现在他的小臂上。   看的出来,他很想挣脱苏稚的手掩面狂奔,却一动不敢动,任由苏稚施为。   “手上连老茧都没有一个,怎么当斩将夺旗的大将军呢?听话,跟姐姐走,你母亲可是托付我的,要我一定要照顾好你,还要我把你当弟弟看。”   卫伉见苏稚不抓他的手了,就迅速收回手掌,偷偷地看了苏稚一眼道:“我喜欢骑马!”   “你表哥的大军可是要日夜兼程赶路的,你要是跟不上,他会把你绑在马上的,那个时候你叫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的时候姐姐可帮不了你。”   卫伉艰难的转过头幽幽的道:“我还是跟着表哥比较好……”   苏稚欣慰的拍拍卫伉的脑袋道:“也好,总算是长大了,也成男子汉了,该有担当了……”   苏稚正说着话,就听城墙上传来低沉的号角声,卫伉如蒙大赦,连忙站起身道:“将军的点将,我这就去!”   说完话就一路狂奔上了城墙。   苏稚瞅着狂奔的卫伉,歪着脑袋叹息一声道:“好烦啊,他家里还有两个……”   云琅来到箭楼的时候,骑都尉军中将校已经全部到齐。   霍去病咳嗽一声道:“右贤王终于西归了,消息是从右北平军中传来的,白登山的苏建,准备阻拦右贤王西归,我们作为守备队在白狼口设伏,捕捉被打散的匈奴人。当然,如果白登山没有击败右贤王,我们自然不会与右贤王硬拼,看着他回祁连山即可。”   云琅问道:“左贤王部有多少人?”   霍去病笑道:“据说左贤王为了能够回到祁连山属地,带去龙城祖地的五万大军,被伊秩斜强行索走了三万,只余下不足两万人。”   曹襄拍着大腿道:“这一次苏建可算是捡到了一个大便宜。”   何愁有皱眉道:“很难,老夫接到的消息并不乐观,右贤王剩下两万人全部是本部精锐,而且一门心思的想要回家,苏建想要阻拦一支只想着回家的军队,没有那么容易。”   霍去病叹息一声道:“这样的一支军队根本就不该阻拦,而是应该缀在后面,只要有机会就咬一口,永远只杀后卫军,只要追杀上一千里,匈奴大队人人都想着回家,就不会有人愿意殿后,说不定就会溃散。现在,苏建却要阻拦,天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第一六六章 绝户计   云琅见霍去病的目光盯在地图白狼口的位置上,就头大如斗。   名将的脑子跟常人长得不太一样。   平凡人,如同云琅这样的平凡人基本上不愿意参与一张以弱对强的战斗的。   而名将就不一样了,他们喜欢积极参与一个个貌似无法完成的任务,并以征服这样的困难最后取得胜利为荣。   云琅甚至怀疑,如果击败敌人没有难度,霍去病自己也会制造出一些难度来的。   只有这样的胜利才能真正让他肾腺素飙升,一般性的胜利根本就无法催动他坚如磐石的荷尔蒙。   “我们就要回家了,我想把这些已经建立了功勋的同伴全部都安全的带回家,享受本该他们享受的功绩。”   “右贤王狼狈回窜,正是我们的大好机会……”   “我其实更加期待右贤王回去之后与浑邪王,日逐王的内部纷争。”   霍去病站起身看着云琅道:“人,一定要靠自己!”   云琅苦笑道:“很多事不一定需要我们自己去做,我以为,浑邪王,日逐王会比我们做的更好,毕竟,我们只有两千人。”   霍去病皱眉道:“阿琅,你变了。”   云琅笑道:“我的心智如同激流中的岩石,坚不可摧,你第一眼看见我是什么模样,那么,你现在看到的我依旧没变。其实啊,发生变化的其实是你,你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将军,一门心思的扑在军阵上,所思所虑全是两军交战,完全忘记了外面的世界是如此的美丽。”   霍去病想了想,在地上来回走了两圈道:“我们喝点酒吧,我心里有一团火,想要喷出来,却喷不出来。”   云琅笑道:“陈酒喝完了,新酒还没有好,这时候可没有什么酒好喝,不过呢,我有一个法子依旧能达到让你舒缓心情的目的。”   霍去病笑道:“哦?什么法子?”   云琅大笑着解下曹襄的腰带,将霍去病的双手放到背后死死的绑住,然后重重的一拳打在霍去病的腹部道:“对殴!”   霍去病闷哼一声,倒退两步,扭扭身子狞笑道:“你以为绑住我的双手,你就能打的过我?”   云琅侧身躲过霍去病抽来的鞭腿,然后猛地冲过去,重重的撞在霍去病凌空的身体,将他重重的撞了出去。   却不防被霍去病一头撞在额头,云琅只觉得眼前金星乱冒,踉踉跄跄的后退几步,却看见被摔出去的霍去病一个鲤鱼打挺就从地上跳起来,旋转着身子倒腾着两条长腿就冲过来了。   这是要用旋风踢的架势,云琅不敢让他做足了势头,不退反进,豁出去肩膀挨了霍去病重重一脚,趁着没有飞出去的机会,抡圆了右臂拳头就砸在霍去病的下巴上。   一拳打完了,云琅才觉得自己的右臂似乎不属于自己了,刚才这一脚太重,那一拳是他的右臂发出的最后一声哀鸣。   霍去病挨的那一拳明显也不轻,他张张嘴活动一下下巴狞笑道:“再废掉你的左臂,我看你还拿什么嚣张!”   云琅怒道:“有本事就来,刚才本来想打的脖子的,担心一拳打死你,才打了你的下巴,耶耶可怜你呢。”   霍去病仰天大笑道:“你的嘴永远比你的身手高明,看清楚,耶耶来了。”   霍去病的两条腿如同鞭子一般劈头盖脸的冲着云琅抽了过来,云琅在如山的鞭腿中间左挡右闪,他想靠近霍去病击打他毫无保护的上身,然而,霍去病就如他作战一样,给了云琅一连串的击打,不给他靠近的机会。   两人的开打毫无征兆,等曹襄找了一根绳子充当腰带之后,才发现两人已经打得不可开交。   李敢抱着腿坐在椅子上笑的像一只马猴,赵破奴站在一边疯狂的为霍去病打气,希望他能好好地教训一下云琅,毕竟,云琅刚才抽掉曹襄的腰带绑缚霍去病的模样实在是太猥琐了。   云琅拼着肚子挨了霍去病一脚,拼命地抱住了他的一条腿,正要发力掀翻霍去病,好把战斗拖进死缠烂打之中,却不防霍去病另一条腿也腾空而起,狠狠地向云琅脑袋抽了过来,云琅低头躲过,霍去病一下子就糅身缠在云琅身上,最后变成骑在云琅脖子上。   脖子被两条钢柱一样的大腿夹着,这还打个屁啊,只要霍去病愿意,他可以轻易的用腿拗断云琅的脖子。   云琅松开霍去病的腿举手道:“停止,停止,结束了。”   霍去病并没有从云琅的脖子上下来,而是怒道:“既然是你发起来的战争,什时候结束要耶耶说了算。”   云琅无奈的道:“你这是在逼我用杀招啊!”   霍去病的瞳孔微微收缩一下,对于云琅层出不绝的诡计,他还是有些担心的。   “你要是敢动一下,我就拗断你的脖子。现在,从门里出去,我们去院子!”   “我们为什么要去院子,这里很宽敞!呀呀呀,好好,这就走!”   云琅驮着霍去病凶猛的撞向大门,霍去病却从云琅的身上滚落,稳稳地站在地上。   云琅指着低矮的大门道:“你看看,这就是战略性错误。”   霍去病的手在后背蠕动一阵子,就很自然的脱开了绑绳,把腰带丢给曹襄道:“你也就是吃准了我不敢拗断你的脖子,换一个人,跪在地上也要把我好好地送出去。”   云琅道:“前两天何愁有教会了我一种处事方式,那就是遵守规矩。我觉得这时候你应该学一下这种为人处世的方式,不要总拿自己的前途去冒险。你注定是要干大事的人,没必要因为这些小事就陨落。”   霍去病不屑一顾的道:“这点小事都办不好,还干什么大事,杀奴,就不该选择什么时机,地点。在路上遇见就在路上杀掉,在茅房里遇见就把他淹死在茅房里,多杀一个贼奴就少一个汉人遭殃。”   云琅摇摇头终于放弃了劝诫霍去病的想法,如果这家伙这么好劝诫,他就不是霍去病了。   杀奴十年对他来说太久,他只争朝夕!   云琅或许是后来的缘故,对匈奴人并没有多少切齿的痛恨,霍去病这些人不同,他从小就生活在匈奴人带来的阴霾中,不把这些阴霾清扫干净,他们的太阳就不会出现。   能在仇恨蒙蔽双眼的状况下还能思考全局的人很少,人的思维中总会有侧重点,关注仇恨多了,就少会顾忌其它。   通过这场斗殴,云琅至少明白了,他应该为自己赶着战车碾死了无数匈奴人感到自豪,身为一个标准的汉人,就该痛恨匈奴,就像霍去病说的,在路上遇见匈奴人就在路上杀死,在茅厕遇见,就该把他溺死在茅厕里。   大汉与匈奴是两个立场分明的阵营,且不死不休,霍去病不在乎战死多少袍泽,他甚至不在乎自己会不会战死,只想着杀光天下奴贼!   这是汉人的标准思维……   “既然如此,我已经替你想好了作战的办法。”   “衔尾追击?”   “不是,反正你也等不及,既然白狼口附近都是水草茂盛的草原,等右贤王进入白狼口的草原之后,我们就把草原点燃,那时候西北风应该刚刚吹起,草原大火会逼迫右贤王退回白登山。这样做呢,可以再给苏建一个杀敌的机会,弥补一下他放走右贤王的罪衍。”   “点燃草原会获罪于天,杀伤太重,我们会不得好死。”霍去病看样子也想过火攻。   云琅笑道:“我这人因为某种原因,总想见识一下神灵,心中有很多的疑问还要请神灵解惑。如果我们真的因为点燃了草原荼毒万物,从而获罪于天,我希望第一把火由我来点。” 第一六七章 匈奴王的宝物   “你怜惜骑都尉将校军卒,为何却对白登山将士如此的冷酷无情?我们应该是手足同袍,应该相濡以沫,应该同生共死,缘何要把他们逼进一个无可回旋的境地呢?”   等人都走光了,霍去病就再也无法忍耐心头的怒火,冲着云琅大声咆哮。   “死道友不死贫道!”   “什么意思?”   “你以后会懂的。”   “不成,你现在必须跟我说清楚,什么是道友,什么是贫道!”   云琅笑道:“我们的筏子才弄好,我们的金银才装进木头,我们的粮食刚刚收割,我们的功劳将要到手,这时候,白登山来信,要我们两千人马去阻拦匈奴右贤王两万之众。军令难违,我们两千人马想要阻拦右贤王两万精骑回家,凭借自己的力量自然是不够的。这个时候我们为了完成军令,使用一些计谋,借助一下天地之威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你怎么能因为这个事情来指责我呢?”   霍去病沉吟片刻,缓缓地道:“苏建是帅,我们是将!”   云琅坐在椅子上瞅着霍去病道:“你什么时候能成为帅?”   “十年以后吧,十年以后我一定会手绾军权,成为帅!”   云琅摇摇头道:“我觉得你三年之内,就能成为帅。”   霍去病愣了一下道:“你也太看得起我了。”   云琅笑道:“我看得起你有个屁用,关键是陛下很看得起你,只要你没有死在阻拦右贤王回家的战斗中,你的梦想应该很快变成现实。”   霍去病坐在云琅对面抓抓脑袋道:“真的?”   云琅认真的道:“从小到大我骗过你没有?”   霍去病张嘴道:“老虎——”   “我确实是把老虎当兄弟看的。”   “好吧,除过这一件事,你确实没有骗过我。”   “那就在草原上放火?”   “好吧,放火,不过呢,要等到右贤王到了白狼口才放,要用大火烧右贤王,不能用大火阻拦右贤王!”   “这件事自然是你去安排,我是不管的。”   能让霍去病妥协的只有梦想,云琅在很早以前就知道,霍去病渴望统御十万铁骑,横扫天下!   这个梦想是他最高的人生目标,他一天都不曾忘记。   夏末的柳树枝条发脆,柳树皮不好剥,制作出来的柳笛也水不拉几的,柳树皮上水分很足,含在嘴里苦涩的厉害。   一曲柳笛道不尽思乡情,心情却越发的苦涩。   从今天起,云琅就不能回到城里居住了,而是跟何愁有一起搬到筏子上居住了。   物资在一样样的上木筏,这是一个细发活计,木筏不是船,因此很讲究配重,总之,木筏这东西的载货量很小,稳定性也不算好,云琅这一次真的是在赌自己的运气。   好在河面上没有什么蚊虫,躺在木斗里睡觉虽然潮湿了一些,木筏随着河水上下起伏,却多了一份摇篮的功效。   刘陵轻轻地摇晃着一个小小的皮革制成的摇篮,眼中满是宠溺之色,毕竟,这是她的第一个孩子。   伊秩斜就坐在她的对面,仅仅过了半年多,伊秩斜的头上就有了白发。   刘陵等孩子睡着之后,就来到正在看地图的伊秩斜身边轻声道:“早点歇息吧,再这么下去,你的身子骨会垮掉的。”   伊秩斜摇摇头道:“我没想到单于的位子会这么难坐,怪不得以前的单于都没有太长的寿数。”   刘陵从银壶里倒出一碗温热的牛乳放在伊秩斜身边道:“多进补一些,你也不能把所有力气都用在军国大事上,有时间也去看看别的阏氏,我的身子不干净,伺候不了你。”   伊秩斜叹息一声喝了一口牛乳道:“近来精神很差,也不知道是哪里出问题了,精力有些不济。”   刘陵撩拨一下伊秩斜有些花白的头发叹息道:“单于,单于,名字多好听啊,却让一个铁铮铮的汉子白了头发。”   “事情太多了,右贤王不听号令,执意西归,他为什么就不明白呢,在他西归的路上会有多少豺狼虎豹在等着吃他的肉,喝他的血。两万匈奴精锐骑兵,眼看着就要葬送在右贤王的手中了。”   刘陵直起身子轻轻地揉捏着伊秩斜的肩头缓缓地道:“这是没法子的事情,右贤王把自己的权势看的比大匈奴族群来的高,您做了所有能做的事情,右贤王还是准备西归,对一匹想要回家的饿狼,您是拦不住的。”   伊秩斜将头靠在刘陵的胸前淡淡的道:“浑邪王,日逐王这两年趁着右贤王不在,应该肥起来吧。”   刘陵苦笑道:“我听说汉军大将霍去病千里远征,袭破镜铁山,夺走了上万汉奴,如今,浑邪王与日逐王的形势也好不到那里去。您就看吧,浑邪王,日逐王两人各自心怀鬼胎,再加上一个回家的右贤王,河套之地,免不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大战。估计啊,这就该是大汉皇帝刘彻最希望看到的,如果右贤王,浑邪王,日逐王再不能拧成一股绳,他们的末日就会到来。”   伊秩斜坐起身子,一口喝完了牛乳,捏着拳头道:“不成,一定要派人去警告浑邪王,日逐王他们,不得内讧!”   刘陵笑道:“您明知道没有用,为何还要去做呢?河曲匈奴历来跟我们龙城匈奴就不是一条心,您干预的越多,人家不但不会感恩还会认为您别有用心。既然不愿意去找别的阏氏,就在这里安寝吧,再喝一碗牛乳,有助安神!”   伊秩斜看着一道白线从银壶的壶嘴里倾泻出来,最后落在银碗里……   眼看着伊秩斜把牛乳喝完,刘陵就把剩下的牛乳毫不犹豫的倒掉,开始每日必须进行的清洗银壶的工作。   “为什么要倒掉呢,你怎么不喝?”   刘陵一边卖力的擦拭着银壶,一边笑道:“知道我大匈奴的单于之位,为什么总是要通过流血牺牲才能得来吗?”   伊秩斜傲然笑道:“是因为只有最飞的最高的雄鹰才能得到这个位置。”   刘陵娇笑道:“错了,比您更有勇力的匈奴人难道没有么?他们为什么没有得到单于的位置?”   伊秩斜笑道:“他们正在一旁窥伺!”   刘陵放下手里的银壶道:“您看,这就是症结所在,您还没有竖立起来绝对的权威,所以他们才敢窥伺大位。您想想,冒顿单于的时代里,有人敢这样做吗?”   伊秩斜眼中浮现一丝神往之色,慢慢的道:“没有人敢!”   “这就是了,没有人敢,是因为每一个人都知道单于大位是冒顿的,谁要是触碰了谁就会死。   妾身拿来的这个银壶,虽然没有金壶,玉壶名贵,然而,它从开始装食物的时候,使用它的人就是单于。   因此,妾身以为,除过单于之外,别人不应该使用这把壶,这把壶里即便是有剩余的牛肉,妾身宁可倒掉,也不允许凡俗之人玷污这把银壶。   这就是规矩!一个要让所有人都遵守的规矩,如此,您才能展现出与众不同的气概来。   这把银壶就是您的宝物,您可以把美丽的阏氏赏赐给部将,可以把千里马赏赐给有功之臣,您甚至可以把最肥美的草原赏赐给名臣勇将。   唯独,这把壶不成,妾身正在给您打造一个属于单于,属于匈奴王的宝物。   您可以通过这把银壶来告诉所有匈奴人,伊秩斜的宝物就是这把壶,能喝一口这把壶里倾倒出来的美酒,才是我大匈奴人至高无上的荣耀!” 第一六八章 孤独的白狼口   伊秩斜躺在清凉的草席上,透过毡房中心的透气孔瞅着漫天的繁星道:“我小的时候,最喜欢看星空。   那个时候,我跟母亲住在一个账房里,里面还有很多别的女人,每一次她们都会把我放在气孔底下,因为她们非常担心晚上下雨……   有时候,我的父亲会进来,那个时候他一般都喝醉了酒,就像一头野兽冲进了羊群……   他满足之后就会呼呼大睡,好几次就睡在我的身边,你知道不,我有一把小刀子,刀子不是很大,杀人却足够了。   我曾经用小刀子在他脖子上比划过好几次,最后缺少的就是刺下去,或者切下去的勇气。   汉女,知道不,军臣单于不是我最痛恨的人,我的父亲才是……”   刘陵坐在伊秩斜身边笑道:“这不算什么,我的父亲看过我初妆,长叹一口气道:汝为何姓刘!从那以后,我只要在他身边,就会穿的严严实实,甚至会用绸布缠住胸口,就是不想给他任何机会!”   伊秩斜无声地笑道:“一样的龌龊!”   刘陵摇头道:“这是权力带给他们的勇气,一个人追求权力的过程,其实就是追求自由的过程。而最大的自由莫过于号令天下,莫敢不从!”   伊秩斜笑道:“你喜欢权力吗?”   刘陵点头道:“很喜欢!”   “你想要什么样的权力?”   “号令天下,莫敢不从!”   伊秩斜笑道:“这是我的!”   刘陵笑道:“自然是你的,这是你通过艰苦卓绝的斗争得来的权力,如何能不是你的呢?”   伊秩斜很喜欢这样的对话,干脆用一只手撑着脑袋瞅着刘陵道:“既然是我的,你如何获取?”   刘陵笑着给伊秩斜盖好毯子,软软的躺在伊秩斜的身边道:“你通过征战天下获得无上的权柄,我通过征服你来获得同样的荣耀。”   伊秩斜哈哈大笑道:“很难!”   刘陵媚眼如丝缓缓地缩进毯子笑道:“不是很难……”   秋雨飒飒的落在草原上,碧绿的草叶反射着柔柔的绿光,一只白皙的小手捏下一片草叶,含进嘴里之后,就有悠扬的曲调远远地传了出去。   伊秩斜去了右北平,刘陵就变得孤零零的,离开了伊秩斜,权力似乎也随他一起离开了。   这让她觉得孤独。   如意抱着刘陵的儿子固结坐在毯子上,身边还有两只洁白的羊羔。   如意拨开了羊羔,抱着固结来到刘陵身边笑道:“翁主,你看云哥儿刚才笑了。”   刘陵瞅了一眼儿子淡淡的道:“左大将那边有消息了吗?”   如意的笑脸僵在脸上,讪讪的道:“没有,单于去了右北平,左大将固守龙城,自从单于离开之后,左大将就不太理睬我们了。”   刘陵点点头道:“也是,我们的权力来自于单于,单于不在,我们的权力就没有了。这一点很糟糕,我们要早点改变一下。蒙查那边进行的怎么样了?弹查部有没有降服?”   如意笑道:“蒙查答应娶弹查部野河王的女儿,进展不错,准备以五千只羊,五百头牛为礼,野河王已经答应了。”   刘陵摇头道:“邀请大巫师过来,就说我答应给他五十个少女。”   如意点点头就抱着固结呼唤过两只小羊羔去了大帐。   “蹉跎不起啊。”   刘陵轻叹一声。   现在有的一点恩爱都是夺位时全力以赴的帮助伊秩斜获得的,这点恩爱,随着伊秩斜王位稳固之后,也就会逐渐淡去。   身为皇家子,刘陵岂能不知帝王的情爱是怎么回事,一旦情爱淡去,再加上年老色衰,伊秩斜处理她不会比处理一个老婢更加的麻烦。   蒙查已经很努力了,自从那晚抱着蒙查大哭了一场之后,蒙查似乎在一夜间就长大了。   屠耆王的名号在刘陵不懈的努力下,伊秩斜已经还给了蒙查,只是,说起屠耆王的领地,牧奴,伊秩斜绝口不提。   好在刘陵得到了军臣单于的宝藏,派遣蒙查,彭春去了一遭北海,起出了一些物资,刘陵这才算是有了一些活命的资本。   如果蒙查能得到弹查部的帮助,就有机会恢复屠耆王旧有的领地以及部族。   现在,刘陵极目四望,身边也只有一个蒙查算是真正的自己人。   “如果云琅在这里就好了。”   刘陵哀叹一声,一脚踢飞了一只黑色的小羊羔,然后就大步流星的回到了账房。   再过一会,那个恶心的大巫师就要过来了。   白狼口。   屯长幕烟站在烽燧上,瞅着远处的草原一言不发。   长城就在他身后两百里外的地方。   白狼口的烽燧已经算是深入草原了,向东再走两百四十里就会抵达白登山,如果向西再走四百里,就会抵达受降城。   白狼口正处在两地来往的必经之路上。   也是右贤王回到西部河曲之地的必经之路,如果不走这里,就要向北再走七百里,绕过瀚海才能从黑山抵达河曲。   幕烟已经接到了白登山发来的军报,军报上的消息不算是什么好消息,因为,匈奴人就要来了。   以前的时候,匈奴人不是没有来过白狼口,当初右贤王从河曲去龙城,就经过过白狼口。   只要发现有大股的匈奴人经过,白狼口烽燧上的汉军就会撤退,这已经是惯例了,只是这一次有所不同,白登山给的军令是死守烽燧!   一个小小的屯将自然是没有资格质疑将军们的抉择,自从接到这个军令,幕烟就觉得自己的生命快要走到尽头了。   在白狼口屯守多年,幕烟自然知道匈奴人是何等的彪悍,他与匈奴作战的次数不少于十次,自然知道两万匈奴从这里经过之后,他这座小小的烽燧会是一个什么下场。   手下的八十三个弟兄,长久的在一起生活之后,也就没有什么必要来隐瞒他们什么了。   幕烟能做的事情很少。   把王柱,黄彦虎,马老六三个斥候派出去,是他唯一能掌握的权力,剩下的兄弟自然只有跟随自己战死在这里了。   “幕老大,我年纪大了,骑马总是不得劲,让李元代替我当斥候吧,他年轻,能跑!”   幕烟回过头,没好气的对马老六道:“一命换一命,你打的好盘算啊。”   马老六吐一口浓痰道:“李元的婆娘还在等他回去呢,我呢?孤魂野鬼一个,兄弟们抱团死在一起也不错,至少去了别的地方,不孤单,也没人敢欺负。”   “你不是总说着要尝尝女人是什么滋味吗?没尝过就要死了,亏不亏啊?”   马老六怒道:“受降城那群狗日的,给他们的文书里面早就说了可以不给粮食,女人一定要来几个,他们倒好,给的物资里面连母马都没有一匹。他们待在全是女人的城池里,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让我们兄弟在这里干耗着。我入他祖宗!”   幕烟吧嗒吧嗒嘴巴道:“军中不许有女人,这是厉禁,你不会不知道吧?”   马老六甩甩手上的鞭子,把烽燧上的石头抽的梆梆作响,好半天才道:“耶耶们要的是物资,不是女人。我听来送物资的受降城老兵说了,在受降城,一头牛就能换一个女人,耶耶不是出不起一头牛,他们凭什么不给我们办事?”   幕烟大笑道:“人家受降城可没有少我们的补给,不但没少,牛羊肉干还多给了。”   马老六仰天咆哮道:“那个要吃什么牛羊肉干,耶耶要女人,老天啊,给耶耶一个女人!!” 第一六九章 尔虞我诈   马老六作怪的疯话自然引来一干兄弟的大笑,大战来临前的压抑感也消除了很多。   马老六从小就守在白狼口,也说不清楚他到底是汉人还是匈奴人,还是别的种族的人。   反正长着一双跟汉人一样的黑眼珠,只是头发有些诡异的卷曲,为了保持跟其余汉军一个模样,马老六干脆用刀子把脑袋刮了一个干净,一根毛发都没有。   这个样子看起来奇怪,却不再有人再用“杂种”这个称谓来称呼他了。   他是白狼口烽燧上资格最老的军卒,也是军功最卓著的一个,就因为离奇的身世,让他数十年来都不得晋升,至今还只是一个什长。   白狼口的兄弟早就忘了他身世可疑这件事,幕烟的上官却似乎记得很清楚,不论幕烟向上打了多少请功文书,都会被上官给驳回来。   二十年间,幕烟的上司也不知道换了多少,然而,在马老六的事情上,他们的意见都是一模一样。   想到这里幕烟叹口气道:“我想派你走一遭受降城的,听说那里有青楼,不知道十天时间够不够你走一个来回的?”   马老六摇摇头笑道:“省省吧,你要是这么好心,以前为什么不派我去?”   幕烟苦笑道:“我以前总认为还有时间,还有机会,谁知道他娘的已经没时间了。以你的军功,足矣当上校尉甚至将军,大汉负你良多。”   马老六眯缝着眼睛道:“事情或许不会像你想的那么糟糕,白登山要我们死守烽燧这本身就透着奇怪。要说白登山的将军们看我们这群大头兵不顺眼我是相信的,要说那些将军们要我们白白去送死,这一点我是不信的。再等几天,就该有变化了,等匈奴人到来之后,我们再说要死守烽燧的话。”   幕烟摇头道:“不会有什么变化了,该有的变化现在早就该出现了。”   马老六笑道:“我们一群大头兵值得谁去算计啊,依我之见,我们恐怕是被人连累了。”   幕烟连忙问道:“被谁连累了?”   马老六笑道:“想想两年前是谁从我们这里经过过?”   幕烟皱眉道:“那支全是甲士的骑都尉?”   马老六出一口气道:“该是被他们连累了啊,我们这些屯驻边地多年的人,跟骑都尉那些膏粱子弟比起来,真是连人家的影子都看不见啊。   你算算,这两年我们在烽燧,已经为骑都尉欢呼过两次‘万胜’了,那些被我们看不起的膏粱子弟,如今人家成了咱们边城最出名的军队。   固守钩子山堪称第一,拿下受降城,让我大汉的边境向北推进了两百里,向西推进了三百里。   这些其实都算不得什么,这些年来,总有一些将军们干出过这样的功勋。   最让老夫吃惊的是,那群膏粱子弟居然把受降城弄成了一个偌大的物资供应地,还远征千里从西匈奴那里夺回来七千边民。   现如今,按照重要性来论,受降城早就超越了白登山。   所以说,白登山的那些官老爷们坐不住了,想要坑受降城一把,我们其实就是白登山的人质,要是我们全军战死了,你看着,受降城里的骑都尉绝对没有什么好日子过,而且,还要背负一个救援不力的罪名。   到了那时候,受降城,骑都尉的名声可就算是臭大街了,由不得他们不来!”   “你说骑都尉会来?他们人手也不够,最多两千人!要是两千人都被右贤王拼掉了,受降城都保不住!”   马老六笑道:“你看着,会有人去受降城的,这样骑都尉就能腾出来跟右贤王硬拼了。”   “还有这个说法?”   马老六笑道:“你要是想当将军,最好不要整天在白狼口混日子,多看看白登山传来的军令,多看看受降城传来的文书,这样呢,就会发现你在其中有很多的事情可做。只要一两件事情做好了,你屯将实任,偏将职衔就能变成偏将实任了,到时候就连背后的十里长城都会归你管辖,最重要的是要多读书。知道不,耶耶之所以总是当不了官,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因为耶耶大字不识一个,说不了话,只能被人家糟践进泥巴里。”   幕烟并不在意马老六说的升官大计,只是急着问道:“你的意思是说我们兄弟不会全部战死在白狼口?”   马老六看着慕烟道:“战场上就不要总想着活,越想活的人在战场上死的越快。”   幕烟在烽燧上不住地拍着手心转圈子,转了几圈子之后就斩钉截铁的对马老六道:“给你两个人,六匹马,立刻走一遭受降城。”   “咦?让耶耶去嫖?”   “让你去找骑都尉将军霍去病,告诉他,白狼口烽燧一干人众,等候将军吩咐,顺变把我们的状况告诉霍将军。如果你还有剩余时间……随你去干什么!总之,十天之内必须回来。”   马老六大笑着拍拍幕烟的肩膀道:“当了十一年的屯将,第一次看见你心思变得活泛。好说,好说,耶耶这就走,去了受降城,一定要把该办得事情全部办好。”   说完话,就一溜烟的下了烽燧,一个劲的催促另外两个斥候,不大功夫,三个人就带着六匹马烟尘滚滚的杀向了受降城。   “白狼口是一个无险可守的地方,很早以前呢,大军准备在这里修建一座城池,结果呢,那个鬼地方的泥土大多是沙质,根本就没办法夯制城墙。就那一座烽燧,也是从五十里以外的地方运来的胶泥添加了牧草之后才烧成的,算是一个特例。”   曹襄的目光从文书上转移到霍去病的脸上,这一次他也不是很赞同霍去病先前的想法。   大军马上就要换防,骑都尉没有必要再去做这么危险的事情。   霍去病点点头,刚才曹襄已经把白狼口的地形说的很清楚了,看样子这家伙是下了一番苦功,并非整日里游手好闲。   “白狼口的草原上,野草长得可好?”   赵破奴笑道:“这个没法说,除非亲自去白狼口看看,草原上的草一年一个模样,跟天时有关,也跟放牧的牛羊数量有关,拿不准。”   霍去病点头道:“既然如此,我们就多带一些引火物,提前走一遭白狼口,这一次,我不准备带更多的将士,一千精骑足够了,其余的将士还要固守受降城。这里的物资堆积如山,没有足够数量的大军保护,我放心不下!”   云琅看着何愁有道:“能否告诉我来替换我们的人到底是谁,由那位将军领军?”   何愁有摇头道:“委实不知,其实啊,不知道也好,我知道你问这话是什么意思,如果来的人是公孙敖一类的人,你一定会想办法把这家伙坑去白狼口与匈奴大战。还是不知道的好,不知道的好。”   云琅咬牙道:“我陪你在木筏上守了六天,就等不来你一句实话是不是?”   何愁有笑道:“老夫原本想要帮你们去探查一下的,后来发现你非常迫切的想知道替换你们的将军是谁,所以啊,老夫就没有问,也不准别人去探查!所以,你就死了随意坑人的心思,好好地谋划一下依靠现有的这些东西,如何才能挡得住右贤王的两万铁骑!”   云琅失望的道:“一个小小的白登山,就能让人看出尔虞我诈的大场面来,实在是不容易啊。大汉的官员们,难道就不能实在一点,就不能果敢一点,就不能坦诚一点吗?”   何愁有发出一声大大的“嗤”掉头就走,他很担心再听云琅说话,自己会吐。 第一七零章 李代桃僵   云琅喜欢内斗,因为从来到大汉的那一刻,他无时无刻不在内斗。   经过无数次内斗之后,云琅早就被历练成了一个内斗高手!   尤其是这种小范围内的尔虞我诈,是云琅最喜欢的一种争斗方式,因为,他从未输过。   论到大局观,云琅自认不如刘彻,不如卫青,不如公孙弘,可是,论到螺狮壳里做道场这种比赛短小功夫的事情,他觉得满大汉的谋臣,名将在他眼中都是渣。   小事情一般都是大事情的神经末梢,只要把握准了大事情的发展方向,操弄起小事情来简直就是手拿把抓一般容易。   大事情做起来很麻烦,因为,它是由很多的小事情做过精密的组合之后才能成为大事情。   这中间就要有一个非常好的团队来运作大事情,事件越大对团队的素质要求就越高。   云琅的团队还只是一个小小的幼苗,想要长成一棵参天大树还需要事件。   这个时候的云琅还达不到老奸巨猾的程度,这时候的霍去病还没有无敌的名声,这时候的曹襄还只是一个傻瓜,李敢除了上阵杀敌之外用处不大,至于赵破奴——这家伙直到现在还只是一个有待进化的野人。   时间才是最好的催熟剂,云琅要学会等待。   何愁有不说的事情,长平,阿娇却千里来书说的清清楚楚,云琅没有想到,接替他们镇守受降城的人居然会是朱买臣。   朱买臣这个人云琅还是很熟悉的,主要是从戏文中知道的这个人,那一幕《朱买臣休妻》真是脍炙人口,大快人心,云琅当初看这一幕戏剧的时候非常的欢喜,尤其是到了朱买臣泼水要他妻子把水收回来的时候真是大快人心。   就这个场面直接造出来了覆水难收这个著名的成语。   云琅知道这家伙在报复老婆一道上非常的出名,只是不知道这家伙在处理受降城公务的时候,是不是也会那么厉害?   尤其是在受降城大部分居民都是女人的情况下,云琅就更加担心了,因为只要是羌妇,基本上都干过他老婆对他干过的事情,不知道这会不会引起朱买臣对羌妇们的怨恨,毕竟,兔死狐悲的事情时有发生。   云琅希望受降城永远是一个女尊男卑的城池,如果有必要,大汉最好派一群女官员来管理受降城,这才是最好的选择。   长平就是最好的城守职位的候选人,假如皇帝允许,寂寞了好多年的长平,哪怕长公主的差事不干了,也一定会接手这个职位的。   “朱买臣是文臣,他来接手受降城政务,那么,谁来领军护卫受降城呢?”   云琅再一次来到筏子上问何愁有。   何愁有的脸色很难看,一本正经地问道:“是谁告诉你来受降城的人是朱买臣?”   云琅同样一脸严肃的道:“一个客商,已经被我杀人灭口,尸体早就丢大河里了,你就不用找了。”   何愁有拍案而起怒道:“阿娇贵人,长平长公主做事未免太随意了吧?”   云琅奇怪的道:“关她们什么事?都告诉你是一个客商告诉我的,你这人太多疑了。”   何愁有平复一下怒火道:“既然说了朱买臣,为何不说武将?看来她们的胆子还没有大到为所欲为!”   云琅笑道:“你要是再不说,已经在回家路上的司马迁迟早会碰到这个人,路上有我安排的人手,他们可能就会立即执行我的计划,让他们心甘情愿的帮我们在白狼口与匈奴人大战一场!”   何愁有怒极而笑:“你的嘴就是你的大军?”   云琅摇头道:“右贤王才是我的大军,只要让右贤王与新来的将军偶遇一下,自然就能达成目标!当然,这中间要控制好时间,还是有点难度的。”   何愁有闭嘴不言。   云琅继续道:“来的文官是朱买臣,这人可是会稽太守,主爵都尉,加上刚刚平定了东越叛乱,是一个有功之臣,陛下不可能让这样的人来到边城,又受制于人,必然事事以他为主,那么,统兵的武将自然是他最熟悉的将领,也是最听他话的将领,如此一来,来的人到底是谁,我只要问问非常熟悉大汉朝政的曹襄,再问问精通军中人事关系的李敢,两厢印证之后,不难猜出来的人到底是谁?”   何愁有的目光有些闪烁,依旧硬着嘴巴道:“既然如此,你问我做什么?”   云琅坐在何愁有身边道:“我们是一伙的,如果这时候不来问你,而是去找曹襄,李敢来谋思,这置你于何地啊!快说,我听着呢。”   何愁有愤愤的起身,回到了船舱,只传来一声硬邦邦的话语:“你那么聪慧,自然能想到!”   何愁有不说,云琅也没有办法,毕竟,连阿娇跟长平都不知道来的将领到底是谁。   如果是别的皇帝,云琅还能用常理来揣测一下,对于喜欢天马行空做事的刘彻,猜的越多,错的越多,这家伙这些年就是靠这种让人琢磨不透的方式来统御大汉的。   “将军,某家偏将的话我马老六已经带到了,现在,某家是不是可以下去休憩了。”   马老六直挺挺的站在霍去病的面前,说出来的话也干脆直接,一点都不掩饰自己马上要去青楼快活的念头。   霍去病点点头道:“知道了,下去吧!”   马老六刚刚出了霍去病的军帐,就看见一个笑的如同狐狸一样的猥琐的少年。   “哎呀呀,白狼口来的猛士啊,过来,过来,我们好好的聊聊,你家偏将日前可好?”   马老六拱手道:“我家偏将能吃能喝,一拳能打的死老虎,自然安然无恙。”   “这就好,这就好,到时候右贤王大军到来的时候,还要仰仗你家偏将的虎威,多多杀敌啊!”   马老六也跟着哈哈大笑道:“承蒙军司马看得起,我白狼口烽燧上下,必定奋勇杀敌死不旋踵!到时候还要劳烦军司马给我们准备几口上好的棺木,最好把散落的手脚,脑袋,眼珠子一类的东西收拢好,莫要遗失了什么东西!尤其是胯下那东西千万要看好了,别给安错了,某家的家伙比较大!”   云琅上下打量一下马老六,不由自主的摸摸头发叹息一声道:“最近遇到的光头没一个好对付的。好了,说吧,有什么要求就赶紧说,既然在将军那里一言不发,不就是在等我吗?机会给你了,可别埋怨我骑都尉不顾手足同袍之义见死不救啊!”   “给某家一锭金子,听说你受降城里的勾栏鸨母下手黑着呢,没点银钱防身,还真的不敢进去!”   云琅随手丢出一锭金子,马老六毫无愧色的单手捉住,然后神秘兮兮的把臭嘴凑到云琅耳边道:“我家偏将想要死里求活!”   云琅摩挲着自己没有半点胡茬子的下巴道:“这就难了,毕竟军令难违,一想到你们要靠百十人去扛两万匈奴大军,我这心里就跟针扎一样难受啊。”   马老六嘿嘿大笑道:“看将军营中满是引火之物,想来军司马心中早就有了成算,马老六一介小小什长,战死算求,趁着没死就要好好的快活,您说是不是?”   云琅苦笑道:“西北边军,谁敢拿你马老六当一个什长来对待?你可是当年单骑追逐十一个匈奴人不知所踪,三天后带着十一级首级得胜而还得猛士,说说,有什么好法子我洗耳倾听啊。”   马老六捏着金子慢慢的道:“不说点有用的,军司马的金子不好拿啊,今年雨水多牧人少,白狼口外的野草长得茂盛,将军用火攻的法子正得其法。只是别把我白狼口烽燧也给一把火烧了。”   云琅笑道:“点火之物倒是准备好了,就是我们骑都尉一干将士不懂得如何放火,这如何是好呢?” 第一七一章 心明眼亮的霍去病   马老六死死的看着云琅看了好久,才叹息一声把金子还给云琅道:“这金子烫手!”   云琅强行把金子放马老六手里道:“你能来受降城,就说明你们心里已经有了主张。那就说说,到底是怎么个主张,只要合理,我骑都尉没有不配合的道理。”   马老六艰难的吐口唾沫道:“以前的时候我马老六总觉得立下了大功却当不上官,实在是有些冤屈,今天见识了军司马的手段之后,我老马活该当一辈子的大头兵。   白狼口的野草之所以这么茂盛,是我们刻意保护的结果,就是要让来犯的匈奴人知道,这里不是一个好的作战场所,让他们自己退兵。   如果来的匈奴像往常一样只有一两千人,我们自己就能一把火把匈奴全部烧死,这一次,来的敌人太多了,足足有两万之多,而且来的全是骑兵。   军司马也是将军,应该知道两万大军能派出多少斥候来,即便是百人队的斥候,人数也超过了我白狼口烽燧的将士数量。   火如果放早了,起不到杀敌的作用,如果晚点放火,我烽燧部众就要与匈奴斥候厮杀,几场厮杀下来,估计也就没人放火了。   如此局面,军司马有何指教之处。”   云琅听罢马老六的话,佩服的拍拍马老六破旧的衣衫道:“光头果然没有一个好惹的。看样子你们如果不拉上我们,你们就一定不会放火是吧?”   马老六嘿嘿笑道:“岂敢,岂敢,实在是人手不足啊。”   云琅亲热的拉着马老六的手道:“仔细说说,仔细说说,我们两军想要避免伤亡,就一定要精诚团结,这火怎么个放法,应该是大有文章可做,一定要细细的商讨。”   马老六瞅着一群从伤兵营里的排队出来的羌妇,眼珠子都要突出来了,见马老六的眼神如此的炙热,云琅还以为是胡姬出来了,回过头才知道是一队面孔黧黑的羌妇。   “受降城里的女人真是美艳,好身段,军司马好福气!”   云琅笑道:“怎么,喜欢羌妇?”   马老六有些难为情的道:“是女人某家就喜欢。”   原以为云琅会大声嘲笑的,没想到云琅非常理解的拍拍他的肩膀道:“对你来说春宵一刻值千金,事情还是明天再说吧,别死在勾栏里面!”   马老六见云琅走远了才三两步走出内城,找到自家的两个伙计,亮亮手里的金子,三人就风一样冲进了街市深处。   云琅走进霍去病的房间的时候,发现他枯坐在椅子上闭目沉思,明明听见云琅进来了,也不睁眼缓缓地道:“太龌龊了。”   “你是说马老六去青楼的事?”   “我是说你跟马老六谈交易的事,霍去病从来就不缺少担当,骑都尉也从来不害怕牺牲,我们不该把一件光辉的事情弄得东倒西歪没了模样。”   “知道不,在很多时候,你是我的指路明灯,只要你活着,我就能清晰无比的看清楚前方的道路。如果你死了,我的世界就会是一片黑暗,我甚至找不到我存在的价值所在。因此,让你继续活着,或许是我这一生都要为之努力的事情。你活着,我才知道我存在的价值。”   霍去病皱眉道:“为何?”   云琅叹息一声道:“有一些你根本就不知道的事情促使我这样做。”   “不可能是长平,或者我舅舅!”   “说实在的,在大汉,我基本上不在乎任何人,除过我的大女!”   “不能说?”   “不能吗,有些事我打算带进坟墓里去。”   “你们山门中人就是这个样子,神神秘秘的让人心烦,好了,我不说你了,你说说跟那个光头都说了些什么。”   云琅笑道:“别小看任何人,幕烟在白狼口屯守十一年并不是尸位其上,而是对白狼口的防御有着长远的打算。   这一次如果不是被白登山下令要他们死守烽燧,他们说不定能干出一番让所有人都吃惊的功业来。   人中之龙马老六,肋生双翅就上天。   幕烟已经算是一个不错的将军,然而,白狼口烽燧的主心骨却是马老六,此人功勋盖世,却不显于朝廷,就是因为这句话被耽误了。   就是这句狗屁不通的句子,害了马老六一生,多少年来,一个好好地汉子硬是被这两句话打压成了一个老泼皮。   不知你怕不怕这两句话?”   霍去病轻笑道:“想要我说话,就要拿出实实在在的战功来,我不管以前,只看现在,只要他在我的视野中立下功勋,即便是陛下面前我也敢直言禀奏,为他讨一个公道!”   云琅笑道:“你就不怕他肋生双翅?依我之见,此人确实是一个人杰,只要给他一个合适的机会,他真的能上天!”   霍去病晒然一笑,轻轻地敲击一下自己的长剑道:“我能让他上天,自然就能就能让他入地!”   云琅挑挑大拇指道:“好气概,我们一起看住他,如果他真的干了什么奇怪的事情,我们一起杀掉他!”   “他是汉人,你有什么好怀疑的。”   “他之所以把头发剃光,就说明他不敢面对他的过往,所以,多留一个心眼没错。”   “你怎么控制他?”   “他的两个伙计得到了两枚金锭,一包毒药!”   “就这么简单?”   “你觉得该有多复杂?人命没有你想的那么值钱,其中一个还是有家眷的。所以,你想用马老六,那就尽情的用,不用担心后果!”   霍去病轻轻地抽了自己一个嘴巴道:“以后这种事情我不会问你,你最好不要告诉我,这样一来,我的心里会好受很多,你的行为总是让我觉得我是一个坏蛋。”   “我是被人坑着长大的,总想多给自己一点保障,你要理解我的这点小小的爱好。”   “你跟何愁有算是怎么回事?我发现他总是有意无意的向你释放善意,这太让我惊奇了。”   “除了利益交换还能有什么,现在是这样,以后估计还会纠缠的更深一些,到了最后可能会达到不分彼此的地步。”   “陛下派何愁有来盯着你,实在是一个错误。”   “何愁有难道不是来盯着你的吗?”   霍去病呵呵笑道:“你说呢?”   一声惊雷在帅帐上空炸响,紧接着白亮亮的雨点就噼里啪啦的打了下来,这一刻,天空就像是一只装水的筛子,雨点甚至组成了水柱,凶猛的砸在地上。   云琅推开窗户,浓密的水雾就从窗外飘了进来,很快就打湿了云琅的衣襟。   这场大雨的到来,预示着秋天正式来临了,一旦雨住云收,受降城的天气就会一日冷似一日。   霍去病坐在椅子上淡淡的道:“大雨停了,道路干了之后我就会上路,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回到受降城来。”   云琅皱眉道:“我还不知道受降城的守将是谁!”   霍去病道:“苏建推荐的人不可能被选上,陛下不允许我舅舅在军中一人独大,自然也不允许苏建在西北地一手遮天。我们受降城日后的地位必然会在白登山之上,朱买臣的职位比苏建还要高一些,我以为,日后由受降城来统御西北地也难说的很。既然带着重要的使命来的人,不可能差到那里去,我认为陛下之所以会严密封锁消息,估计是怕苏建有什么别的心思,我们马上就要离开了,不管来的人是谁,跟我们的关系都不大。你知道不,传令的使者并没有收走我的虎符,这说明,受降城的虎符不需要给接替我们的人。也就是说来人会持有比我们等级更高的虎符,这样思量下来,来人的爵位不会比苏建低。” 第一七二章 刘德胜来了   第一次听霍去病分析政治,这让云琅对这个一向在此道上粗枝大叶的家伙刮目相看。   其实想想也就明白了,这家伙在史书上从来就不是一个善茬,虽然云琅武断的认为霍去病的大脑袋里没有政治细胞,实际上,他只要肯拿出分析军阵的精力分出一点来研究,基本上就是一个很厉害的人。   “人人都说右贤王会经过白登山,白狼口,受降城,实际上,直到现在,大部分都是猜测之词。   匈奴右贤王不是苏建的儿子,未必肯听他的话,从白登山,白狼口经过固然会缩短时间,却会遭遇大汉军队的狙击,就这一点,右贤王不可能想不到。   多走路与激战之间人家右贤王其实是有的选择的。   荒原上到处都是路,哪怕是沙漠,那里面也应该有路,只要绕过白登山,白狼口,与受降城,就能避开战争,保存实力。   我不知道苏建凭什么认为右贤王一定会走他希望走的这条路,如果右贤王离开,我不奇怪,如果右贤王执着的走白登山一线,这中间一定有我们不知道的事情。   这才是我一直追问所有细节的原因。”   霍去病笑道:“勾结匈奴这样的事情,给苏建一千个胆子他也不敢。”   云琅笑道:“这就是我疑惑的原因,我现在只希望这场雨下的足够大,足够久!”   霍去病笑道:“暴雨一日,道路阻隔,暴雨两日,大军不前,暴雨三日,高处安营立寨,暴雨五日,莫知其可!你希望暴雨几日?”   “三天就足够了,那时候草原上必定变成了一座泥潭,可以阻碍匈奴大军十五日行程。到了那个时候,我们应该接到了撤离文书,受降城的事情,就再也与我们无关。”   “你想跳出这个泥潭?”   “难道你喜欢跳进泥潭不成?”   霍去病笑道:“老天不会让你如意的,这场雨下的又急又大,所谓刚不可久就是这个道理,最多到今晚,这场雨就会停。”   事情果真如同霍去病所言,大雨并没有持续多久,没有等到天黑,夕阳就露出来了……   也就是说,这片雨云不是很大,笼罩范围连百里都不到。   或许在这个时候,右贤王的大军正在浩浩荡荡的向白登山挺近。   山洪,草原上的溪水,汇进大河之后,大河终于开始咆哮了,浑浊的河水翻滚着向下游奔涌,如同一条黄色的巨龙。   何愁有的脸色非常的难看,犹豫良久之后才对云琅道:“右贤王的目标本来就是我们受降城,而非白登山。”   云琅笑吟吟的道:“为什么呢?”   “右贤王想要拔掉受降城,掳走受降城民众,抢走受降城所积物资以立威,如此,他才能名正言顺的回到河西跟浑邪王,日逐王讨要自己被侵占的牧场以及部族。”   “既然如此,我们在受降城作战好了,为何要去白狼口?”   “朱买臣他们会提前到来,骑都尉将作为受降城的第一道防线,迟滞,消耗匈奴大军。”   “第一道防线难道不该是白登山么?”   “据说,右贤王准备绕过白登山。”   “白登山这就没事了?”云琅目瞪口呆。   “伊秩斜的大军去了右北平,白登山要派兵支援李广,没有多余的兵力来支应白狼口战事。而白狼口一战,我们不得不打,同时也不能把右贤王的大军逼回白登山,要死死的咬在白狼口……”   云琅的脸色变得煞白,颤声问道:“有军令了?”   何愁有摇摇头道:“没有,但是啊,到时候会有一个人来白狼口一带。”   云琅一屁股坐在地上不敢置信的指着天空道:“他要来?”   何愁有冷笑道:“想到了?”   “我大汉有多少年,没有御驾亲征的例子了?”   何愁有想了一下道:“自从太祖高皇帝白登山被围之后,我大汉皇帝轻易不出长安。”   “统兵的不会是陛下吧?”   何愁有大笑道:“朱买臣你们都能打听得到,还有什么是你不知道的?”   云琅缓缓地从地上爬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土,笑吟吟的道:“既然如此,这场仗就可以打了。”   何愁有笑道:“不担心了?”   云琅大笑道:“陛下来了,我有什么好担心的,这一次细柳营的大军该是空巢出动了吧?”   何愁有摇头道:“陛下是私自出宫的,身边只有一万两千亲军,护卫陛下的将军是卫青,公孙敖,丞相公孙弘也来了。”   云琅点点头道:“这就合理多了,看样子陛下准备在白狼口把右贤王一口吞掉是不是?”   何愁有点头道:“是这样谋划的,不过呢,我骑都尉依旧是引诱右贤王前来的诱饵,等右贤王被我们黏住了,陛下的大军就会一拥而上……”   “为什么前几天不说呢?”   “陛下只准老夫这个时候告诉你,可没有准许老夫早早透漏。”   “记住了,陛下的化名叫做刘德胜!”   云琅吧嗒吧嗒嘴巴,有些忧愁的道:“不管怎么说,我们这一仗是打定了,可怜我那些以为自己将要回到长安享福的部下啊。”   “不准告诉霍去病!朝中有人对我骑都尉短短两年就立下了盖世奇功,觉得不可思议,陛下就带着一群人来白狼口看看骑都尉是不是如同传说中那般骁勇善战!”   “好吧,我谁都不说,一个字也不会说!”   从筏子上下来,云琅心中所有的疑惑都迎刃而解,明白了白登山为什么会下那样一道不合情理的军令,明白了白登山为何敢让白狼口烽燧一干人做好战死的准备了,也明白了,为何以阿娇,长平的身份都搞不清楚是谁在领兵。   皇帝来了,他脑子抽了要御驾亲征……   这一战,骑都尉就算是拼光了,也没有人会在意,白狼口烽燧上的守军即便是全部死光了,也不会有人质疑。   只要皇帝指挥的战斗能够胜利,哪怕他带来的一万两千人全部战死也无关紧要。   此战必胜!   这一战,所有参战的将士会发疯,所有参战的将军们会发疯,所有出现在战场上的人也会发疯,哪怕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军中胥吏,或者文官。   云琅相信,只要能拿的住武器的人都会上战场的,而且无所畏惧。   他们想在皇帝面前表现自己的勇武,他们想让皇帝看见他们的勇猛,这一刻获得的一分功劳,足足顶得上平日里的十分功劳。   吃饭的时候,听说有好吃的,霍去病,曹襄,李敢全部来到了云琅的房间。   结果,曹襄奇怪的发现,云琅学着他的样子正孤独的啃着大饼。   “美味佳肴在那里?”曹襄翻腾一下装大饼的篮子不耐烦的问道。   “就在篮子里!”   霍去病抓了一张大饼咬了一口道:“有什么事?”   云琅瞅着曹襄道:“这次去白狼口作战,你也要上场。”   曹襄愣了一下,用食指指着自己的鼻子难以置信地问道:“我?”   云琅点点头道:“没错,还要在军阵的最前面,不过啊,你放心,我会乘坐战车,守在你边上的。”   曹襄无奈的坐下,默默地拿起一张大饼啃。   云琅又对李敢道:“这一战就拿出你所有本事作战吧,把你的武勇彻底的展现出来,表现的越是生猛越好。”   李敢咧着嘴笑道:“这是自然。”   霍去病皱眉道:“你跟阿襄就不上了吧!”   曹襄听霍去病这样说,连忙抬起头一脸期盼的瞅着云琅。   云琅摇摇头道:“不光我们要上,卫伉,谢宁也要上!”   这一次连李敢都不闭嘴了,奇怪的道:“卫伉上了战阵就是给人家送人头,谢宁的腿伤刚刚痊愈,这时候也不适宜骑马作战啊!”   云琅的眼睛直勾勾的瞅着窗户有气无力的道:“全上,全上,这一次要是不让你们上阵杀敌,你们一定会恨我一辈子的。” 第一七三章 万全之策   曹襄很想躺在地上打滚……可是云琅的话说的斩钉截铁毫无回旋的余地,只好放弃,有这时间不如想想怎么往身上多套一层铠甲比这有用。   “出了什么变故?”   霍去病连忙问道,云琅此时的决定跟他昨日的想法大相径庭,没有半点相似的地方。   “有一个叫做刘德胜的人要来了。”   “刘德胜?”霍去病皱起了眉头。   “庐陵刺史刘德胜还是广平王刘德胜?亦或是中大夫刘德胜?”   曹襄一口气爆出三个叫做刘德胜的人。   “我也是刚刚知道这个名字,以前他不叫这名字的。”   “这是什么狗屁名字……”曹襄把话说了半截之后,就疯狂的用饼子堵住了嘴巴,看样子不噎死是不准备罢休了。   霍去病腾的一下站起身,两个拳头握的紧紧的,颤声问道:“果真?”   云琅点点头道:“当然!”   李敢看看曹襄,又看看霍去病发急道:“我比较笨,你们能不能把话说清楚?”   霍去病阴着脸道:“说那么清楚做什么,你只要记着在战场上奋勇搏杀就好,即便是战死了,也不要退缩一步,否则你李氏将门会倒霉一辈子。”   话说到这个地步,李敢就算再笨也明白过来了,张大了嘴巴“啊,啊”的叫了两声,然后就死死的捂住嘴巴。   曹襄艰难的把干饼吞下去,瞅着云琅道:“我们两个是压阵的是吧?”   云琅木木的道:“那要看什么时候发起全军冲锋了,我们是他娘的诱饵,怎么也要等大鱼把鱼饵全部吞进去之后才好钓鱼。到时候你也藏在战车里吧,我们尽量在烽燧边上的平地上冲锋。”   “把卫伉,谢宁带上。”霍去病低声道。   “卫伉可以,谢宁不成,他宁死都不会龟缩在后面的。”   “你不准备用郭解?”   “这时候郭解就不要出来了吧,估计他也不喜欢上战阵。”   霍去病瞅瞅窗外的阳光,低声道:“阳光猛烈,三日后地面就会变干,我们三天后出发,这一次,全军出动吧。”   云琅点点头道:“我估计朱买臣明后两日就会抵达,否则何愁有不会跟我交底,交接过后,我们即刻出发,早早地去布置阵地比较好。”   “你的漂流运货计划怎么办?”   “那是一个半月后的事情。”   “那你干嘛把金银早早就全部装进木头里?”   “是为了不让醒来的城守眼红,尤其是要防备朱买臣这种穷人乍富的家伙,这些东西是我们兄弟费尽心力才筹集到的,怎么能轻易便宜别人?”   “看样子你已经做好了所有准备是吗?”   “是的,早就做好了,包括郭解弄来的奴隶,这对我们很重要,受降城是一个入口,富贵城将是一个出口,我想用这个通道来沟通长安与西域,如果顺利,富贵城一定会成为关中商贾云集之地。”   曹襄插话道:“我们要贩奴?”   云琅怒道:“是郭解要贩奴,不是我们要贩奴,这一点一定要分清楚,我们只买奴隶,不贩奴。   我们希望上林苑这个地方能够大量的产出,人手是一个非常大的麻烦。   大汉人我们不能聚集过多,会招来官府干预的,只有奴隶才是我们可以利用的人手。”   “所以你就让何愁有守着金银,让郭解将捉来的野人放置在城外?”   “这是没法子的事情,我们如果想要富贵城迅速的崛起,有时候就要用一些脏办法。”   云琅很讨厌别人把他的心思戳穿,霍去病,曹襄这两个家伙却对戳穿他心思这种事乐此不疲。   还是李敢好,这家伙总喜欢躲在一边看他们三个人斗嘴,傻乎乎的光享受好处,一句废话都不说。   “你又要上战场?”   云琅才把自己的安排给苏稚说完,苏稚就像是一只被踩到尾巴的猫立刻就跳起来了。   “这一次逃不脱,而且也没人能逃脱,皇帝都到了白狼口,你以为我们这些皇帝的臣子那个可以不上战场?”   这些话跟苏稚说了,只会波及到苏稚一人,跟霍去病他们说了就波及全军,那样的话,何愁有真的会翻脸。   “皇帝会来?”苏稚的声音一下就变小了。   “是啊,还改了一个假名字。”   “听说这一次来的匈奴人足足有两万人,还全是骑兵,你们只有两千五百人多一点,怎么跟人家打啊。想想办法,还是别去了,你本来就不是战将,不上战场也没人笑话。”   “连卫伉都要去,你觉得我能逃掉,但愿,皇帝的大军能及时杀过来,这样我在战场上走一遭就是了。”   “你不准死!我要看着你!”   “胡扯,你一个女子上战场干什么?”   “我是军医官,这在骑都尉里面不是什么秘密,我大汉有女将军,也就该有女医官。”   “胡说,你在骑都尉还好说,不论是去病也好,曹襄也罢,一个个都把你捧在手心里,要是去了别的军队,你要是能活过三天算你命大,你没看见白登山那些老兵想女人想的都没有下限了,你在那样的军队里能活?光是砍头可拦不住那些精虫上脑的家伙。”   “我就想跟在你身边,你以为我在乎别人的死活?我不管,这一次去白狼口,我一定要去,你想想啊,一场大战下来,该有多少死伤啊!不管别的军队,光是我骑都尉死伤就不会少,你总说要把这些人尽可能多的带回家,我不去,你又忙不过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些同伴死掉,到时候你又该伤心了。”   “这么说,你准备带那些羌妇一起去?”   “何止,我不仅要带着那些羌妇一起去白狼口,也准备带她们去长安,汉家女子干不来照顾人的粗重脏活,这些羌妇可不在乎,哪怕是光着身子的男子她们也不在乎。我训练了她们这么久,可舍不得随意丢掉!”   云琅转了几个圈子,想了好久,最终点点头道:“也好,让皇帝见识一下你的医术,这对你以后建立璇玑城很有好处。”   苏稚微笑着靠在云琅的怀里道:“我不在乎什么璇玑城不璇玑城的,我就想守在你身边,哪怕每天只看你一眼都是好的,这让我心里快活。”   云琅抚摸着苏稚的脸庞道:“回家就成亲吧,不管以后好不好,目前看来这是最好的法子。”   或许是在战场上见惯了生离死别,苏稚并没有像以前那样痴缠云琅,她知道现在不是墨迹的时候,云琅还有太多的事情要做,没时间卿卿我我。   她的伤兵营里也有无数的事情要筹备,那些至今还没有康复的伤兵要照顾,这些天倒换来的药材要分门别类的整理,还要训练胆子大的羌妇跟她一起给伤病看病,包括帮她锯断伤兵溃烂的手或者腿。   云琅加固了战车,这一次,他乘坐的战车变得更加宽大,模样也越发的狰狞,车轮上的铰刀被证明是斩断马腿的好东西,自然不能少,云琅甚至在战车的四周添加了四柄铡刀一样的东西,只要在战场上展开,所到之处应该是没有什么敌手的。   战马的身体上也裹了厚厚的皮甲,就匈奴人的狼牙箭来说,对挽马造不成太大的伤害。   大地刚刚没了水渍,霍去病的骑兵就出发了。   云琅站在城门口等待见识一下这位新来的城守朱买臣,也是准备做最后的交接。   远远地一队马车迤逦而行,在草原上形成了一道异常美丽的风景。   过了很久,那一队人马才来到城池边上,一个面白如玉,留着三绺长须的青衣男子扶着敞开的车厢笑吟吟的对站在路边的云琅道:“云家子?” 第一七四章 云琅的见面礼   当年孔子过鲁地,停车问童子:“汝为何家子?”   童子曰:“家住南山坡,家父张连子,子何为?”   孔子笑而遣之。   当年老子骑青牛出函谷关,路遇樵夫问道:“檀檀而伐,可得饱呼?”   樵夫曰:“一日两食,伐薪三担。”   老子曰:“悲夫……”   如今朱买臣过受降城,见云家子甚为可爱,遂停车问道:“云家子?”   云家子大怒,撕扯朱买臣胡须下车,顷刻间在道左殴打成团!   “这就是云家子?脾气甚大!”   一个面白无须的胖大男子轻声问何愁有。   何愁有面无表情的道:“受老夫压制太久,事事掣肘,有志难申,满腹怒火不得发,他人稍有忤逆,就会拔拳相向。”   胖大男子瞅瞅暴怒如虎的云琅笑道:“孺子可教!”   说罢,肃手邀请何愁有一同进城,居然对云琅殴打朱买臣一事视而不见。   风仪素来无可挑剔的朱买臣冠冕全无,头发散乱且鼻血长流,怒视云琅道:“少上造何故如此无礼?”   云琅笑道:“胸中郁郁不得志,见不得人小觑某家!”   朱买臣瞅瞅摊开腿毫无形象的坐在泥地里的云琅又道:“有什么章程是老夫不知道的吗?”   云琅从脑袋上抓下一根草芥怒道:“你来受降城,某家一半欢喜一半忧愁。欢喜的是终于又有一个废材来代替某家充当门面,忧愁的是,派遣你来充任受降城太守,有大材小用之嫌。”   朱买臣用袍袖擦一把鼻血怒道:“即便如此,你也不该如此对待某家,你可听闻过还未上任就被人殴打的太守吗?”   云琅忧愁的道:“这一场架必须打,我把这称之为杀威架,想我初来受降城,何尝不是满怀壮志,两年过后,几次经历生死,方知无为即是平安。早就听闻太守乃是人中之龙,忧心太守看不惯受降城杂乱无章的模样下死力整治,如此就大错特错了,还有性命之忧。太守初来,某家囊中羞涩,拿不出大礼迎接太守,思前想后,觉得报以老拳最为恰当,一来可以消除太守的骄娇二气,二来可以告诉太守受降城不是我们这些城守说了算,三来,希望太守能把这个传统传递给下任太守。如此礼物最是恰当不过了,区区薄礼谨为太守贺。”   朱买臣听得云遮雾绕,云琅说的每一个字他都理解,可是这些字合成话语之后他就听不明白了。   等他从震惊中清醒过来,就见云琅已经翻身上马,马后背着沉重的马包,看样子要走远路。   连忙伸手道:“云郎且慢!”   云琅大笑道:“但愿你我后会无期!”   说完话,就拍一下游春马的马脖子,就一路狂奔了下去,在他身后,骑都尉的大队辎重,也开始前行。   白面无须的胖子进城之后,第一个去的地方就是粮库,仔细查验了粮库,搜检了粮食之后,才松了一口气道:“果然是膏腴之地。”   何愁有笑道:“太中大夫不必过于担心,陛下来白狼口所需粮秣,受降城一力供应毫无问题。”   太中大夫黄朗闻言,有些歉疚的朝何愁有施礼道:“黄某岂敢不信何侯,只是太祖高皇帝被困白登山殷鉴不远,下官实在是不敢大意。”   何愁有皱眉道:“小心些自然没有错,亲自点检粮秣也是应有之事,老夫很想问问你们,既然身为陛下身畔的言官,为何不劝阻一下陛下呢?”   黄朗叹息一声道:“陛下龙虎之姿,行动坐卧自有章程,岂是我等左右所能劝阻得了的!说起陛下此次出行,长安城中知晓者寥寥无几,都以为陛下是去了龙首原狩猎。”   何愁有怒道:“难道说陛下北游,竟然是临时起意不成?”   黄朗又叹息一声道:“正是啊,头一日某家还陪着陛下在龙首原狩猎作赋,第二日就已经踏上了临晋道。此时,我等还以为是陛下游兴大发要去观河,等我们到了大河边,陛下竟然下令渡河,我等匆忙觐见,方知陛下本意。”   何愁有恨恨的道:“起因是什么?”   “白登山军报,伊秩斜去了右北平!”   “这么说,是白登山的求援军报让陛下动了北游的心思?”   “陛下以为,白登山救援右北平刻不容缓,我大汉又不能放任右贤王轻易地肆虐受降城,边地兵力不足,陛下认为他的一万两千亲军,正当其时啊。”   “所以你们就来了?你们就这样顺从了陛下?”   黄朗见何愁有的脸色越发的难看,声音也越发的尖利,不由得低下头小声道:“徒呼荷荷啊……”   何愁有冷笑道:“一群媚上的无用之徒!明日去河道看守巨木中的金银,老夫要亲自走一遭白狼口!”   黄朗连连答应,一张白胖的脸却早就抽成了包子。   朱买臣来到城主府,重新梳洗之后,就开始巡视受降城。   霍去病带走了受降城里的所有军卒,云琅带走了受降城里的所有民夫辎重。何愁有守着受降城里的库房,以及河边的水寨,不让他进去。   因此,朱买臣这个城主就只好先巡视一下这座边城。   阴暗的巷子里秽气冲天,很多木头笼子已经长满了青苔,笼子里的囚犯,有的变成了尸骸,有的变成了白骨,还有一些早就没了人形,正在苦熬不多的岁月。   朱买臣平定过东越的叛乱,对着一幕并没有感到有多奇怪,一座繁荣的城市角落里,总会有一些不为人知的腌臜事情。   他只是很奇怪,这些人明明都是羌人,也只是被锁在笼子里,却看不到守卫,如果有人想要救助这些人,只需要帮着砸开锁头就可以了。   可是,这里的木笼子空的不多,更多的木笼里面都有尸骸或者白骨。   有些羌妇跟喂狗一样的丢给那些半死的人一点食物跟水,然后就转身离去。   那些被关在笼子里的人也不求救,只会木然的享用自己难得的餐饭。   朱买臣啧啧称奇,汉人虐待这些羌人,朱买臣丝毫不奇怪,问题是连羌人都不可怜这些本族人,这就很奇怪了。   “军司马说过,这些人能不能活命要看城主您的意思。”一个陪同的胥吏见朱买臣对这些人很好奇,就连忙上来禀报。   “这些人犯了什么罪?”   “回城主的话,这些羌人都是当初配合匈奴浑邪王攻城的罪人,手上沾满了我大汉将士的血,不值得怜悯。”   “羌人也不喜欢这些罪囚吗?”   胥吏连忙道:“自从军司马来到了受降城,一心致力于繁荣受降城,从而让一座死城变成了如今人人有饭吃,人人有衣穿的富庶之城。这些罪囚却一心想着要赶走我们,让那些羌人头目重新执掌受降城,城里的羌人自然是把他们当做寇仇对待。”   朱买臣回想起刚刚看过的热闹的集市,以及人头涌涌的胡商,不由得叹口气道:“吾不如少上造多矣!”   准备离开的时候,又停下脚步,对胥吏道:“示威,示众之效已经过去了,就把这些人统统放掉,任其自生自灭。”   胥吏迟疑了一下道:“这些人恐不能见谅于城中羌人。”   朱买臣笑道:“那就更应该放掉。”   说完话就离开了那条被受降城中人称之为“死巷”的后街。   站在人潮汹涌的大街上,朱买臣笑眯眯的听着南腔北调混杂成的叫卖声,叫买声,兴致满满的从街道这头走到尽头,每一个摊子上的货物他都要仔细的看一看,问一问,有时候甚至还下手购买一些。   等他回到城主府的时候,已是黄昏。   何愁有的那张脸在烛光下显得极为阴森,那颗蛋头却熠熠生辉,两者形成剧烈的反差,让朱买臣不知道这个老贼到底是光明的,还是黑暗的。   “萧规曹随!受降城里的典章制度不得有丝毫的更改,以前的城主全力支持羌妇,特意打压羌人男子,这一点尤为重要,更不得更改丝毫!”   何愁有的话刚出口,朱买臣立刻觉得自己被云琅揍了一顿并不算是冤枉。   就在这一瞬间,他心中已经起了打人的心思! 第一七五章 悲伤是一种感觉   朱买臣依旧笑眯眯的,话语却说的很硬。   “本官是陛下钦命牧守的受降城城主,该怎么做,该如何做,是我这个城主的事情。何侯虽然与陛下亲厚,也不能越厨代庖吧?”   何愁有站起身俯身瞅着朱买臣冷笑道:“你以为老夫在代替谁说话?”   朱买臣涩声道:“既然如此,陛下只需从长安选一胥吏就能治理好受降城,缘何将本官从天南调来北地?”   何愁有背着手走了两步道:“尔身为陛下鹰犬,命你牵马坠蹬是荣耀,命你俯身为上马石也是荣耀,陛下也就是看见你还有三分才干,这才受降城如此重地托付于你,缘何胸中会有如许多的怨愤?”   朱买臣长叹一声道:“云琅的这份见面礼给的好啊,一下子就把某家满腔的热血给弄得冰冰凉。何侯这一番话更是说的妙到毫巅,想我朱买臣昔日只是一介土农,受先帝简拔于粪土之中,皇家洪恩此生虽粉身碎骨也难以报答,莫说如今只是有志难申,即便是更加糟糕的境遇,朱买臣也当甘之如饴才对。”   何愁有冷笑道:“莫要说气话,更不要怀恨于心,老夫说话历来如此,与其用模棱两可的话语让人误会,不如把事情的本质说出来。陛下仁慈,会顾虑你们这些人的颜面,老夫不同,老夫就是一介阉人,乃是陛下的奴仆,我只要求你们把事情办好,至于颜面,那是陛下才会考虑的事情,老夫不管!”   朱买臣悲愤的抬起头咆哮道:“治理地方,萧规曹随虽然重要,可是,也要趁势而动,从来没有一个人的策略可以沿用百年。受降城现在施行的策略可能非常适合受降城,可是当受降城繁荣到了一定程度,整个城池就会发生很大的变化,这时候如果再死抱着旧有的一套不丢掉,那才是真正的对不起陛下!”   何愁有冷笑一声道:“云琅说他的那一套可以用三十年不止,你就先用着吧!”   “三十年?”朱买臣的眼珠子都红了。   何愁有笑道:“没错,三十年,你坚持三十年之后自然会有别人来继续接替你。”   朱买臣被三十年这个数字吓坏了,咬着牙让自己安静下来涩声道:“某家可能活不过三十年。”   何愁有非常随意的道:“干着看吧,对了,还要告诉你一件事,受降城与其余城池不同,这里的赋税都是要进入少府宝库的,并非送入国库!”   朱买臣惨笑一声道:“如此说来,本官如今也算是天子家臣?”   何愁有非常认真地点头道:“自然是,否则我如何会用如此苛刻的话语跟你说话?”   说完话,何愁有就扬长而去,朱买臣扶着受降城特有的高高的桌案不断地喘着粗气,猛然间怒吼一声道:“气煞我也!”   然后就挥动双臂,将桌案上的竹简,笔墨,文书,全部扫落在地,犹不解恨,又拿脚将几根秃笔尽数踩断,这才泱泱的坐在椅子上,瞅着天花板发愣。   在荒原上赶路,骑马比坐车舒服多了,因此,云琅跟曹襄两个人在荒原上会和之后就并辔而行。   “你为什么要殴打朱买臣啊?你打的又不重,鼻子流点血人家回去擦洗一下又跟没事人一样,起不到殴打的作用,我想帮你你有不肯,到底是什么原因啊。”   此时的阳光不是很猛烈,曹襄掀开斗笠问云琅。   “主要是我跟何愁有提了很多的条件,这些条件会把朱买臣的手脚绑缚的死死的,一点缝隙都不给朱买臣,我怕他被活活气死,所以就先期让他感受一下,后面再接受何愁有的话,就能忍耐的住了。”   云琅同样把斗笠掀开,很认真的回答了曹襄的话。   “我母亲评价朱买臣这个人的时候说他是难得的干练之人,被你这么糟蹋,他会甘心吗?”   云琅笑道:“怎么就不甘心了,他朱买臣出身贫寒,这么些年来也算是享受了足够多的荣华富贵。现在,他已经习惯了过富贵且有权柄的日子,这样的人,你让他很有骨气的放弃目前的财富地位去为志向张目,这是不可能的。所以啊,最后他一定会接受何愁有安排的。你也知道,何愁有在我们面前可能还有几分仁慈,对待别人,哼哼,他能把人活活的折磨死。”   曹襄朝四周瞅瞅,没看见何愁有就大声笑道:“那个老贼活在世上的唯一目的就是恶心人。不过啊,话说回来了,他对你算是真的不错了。”   云琅抓抓头发叹口气道:“我这一半的头皮就是因为何愁有才产生的,有时候,我真的很想弄死这个老贼,这个想法无数次的在我脑袋里出现,又被我生生的给压下去了。”   曹襄嘿嘿笑道:“在我的心里,何愁有早就死了,还是经历了一百八十中最残酷的刑罚之后才死掉的。你看看现在,这老贼不在,连天空都格外的蓝一些。”   云琅摇头道:“别高兴的太早,陛下要来白狼口,何愁有一定会赶去白狼口护驾的,最晚明天,他就会追上我们。”   曹襄点点头,情绪有点失落。   卫伉的情绪更加低落,他一直想要跟云琅,曹襄一起骑马的,却被苏稚硬是给拉着上了牛车,理由是担心他从马上摔下来给摔死。   卫伉打死都不跟苏稚待在一辆牛车上,而是选择了一辆装载了最多草料的牛车,爬到最顶上,然后就躺在上面看蓝天白云,不论苏稚在别的牛车上怎么呼唤,他也不为所动。   这半年多的时间里,他跟随霍去病一起出征,一起围剿马贼,一起驱赶追杀不受大汉约束的异族人,算是真正经历了战阵。   这半年时间里,卫伉还是有些斩获的,斩首三级,这都是实实在在的军功,已经被何愁有勘验之后,被云琅记录在案。   就这一点,云琅不得不承认,卫青最没用的儿子,上了战场之后也能凭借自己的箭术获得战功。   云琅不敢想,如果卫青对卫伉的要求如果跟霍去病一样的严苛,这小子的前途应该不会太差。   大汉人都相信,一旦家族中出现了一个出类拔萃的人物,就会消耗掉家族中的大部分气运。   卫青认为自己能达到位极人臣的地步,那么,这个时候他就不该有一个比他还要厉害的儿子。   也不可能出现一个这样的妖孽。   当然,这种认为是站在皇帝立场上看法。   卫伉已经计算过了无数遍,半年时间才斩首三级,按照这个速度,他想要斩首三百级,就要在这里待一百年……   杀过人的卫伉对苏稚就不是非常害怕了。   因此,当苏稚从另外一辆牛车上给他丢过来一块甜瓜,他就非常自然的接住了。   “子玉,到了白狼口,你想见你耶耶吗?”   苏稚很想知道卫伉现在的心情。   卫伉吃了一口甜瓜道:“除死无大难!”   “要不,我帮你裹上伤巾,涂点血,就说你在跟异族人作战的时候负伤了,那样一来,你耶耶会不会少打你两下?”   卫伉忧郁的从牛车顶上探出头来,冲着苏稚苦笑道:“我耶耶想要打我,我就算是快要死了,他一样会动手的。”   “那可如何是好,你现在只斩首三级,还差两百九十七个人头呢,这没办法交差啊。”   卫伉悲伤地哀嚎一声,又在脑袋上用力的捶打两下,扯着嗓子对苏稚道:“苏稚姐姐,我在白狼口一定会拼死作战的,如果我战死了,就劳烦你把我的尸体拼凑齐全了,给我娘送回去,就说我对不起她!” 第一七六章 跟风押宝   当幕烟再一次见到马老六的时候,几乎要认不出来了。   那个彪悍的如同豹子一般的家伙,刚刚走进烽燧就一头栽倒在地上。   幕烟大吃一惊,向外面瞅瞅,看不见另外两个人,连忙问道:“可是遇见匈奴了?”   马老六呵呵笑道:“他们在三十里外,派人去接吧。”   幕烟瞅着马老六深陷的眼窝道:“你都干了些什么?”   马老六笑道:“在受降城就没有合过眼……”   恼怒的幕烟哪里会猜不到是怎么回事,愤怒的将马老六丢在地上吼道:“别告诉我你在受降城的五天都在胡作非为!”   马老六努力从桌子上取过水罐,猛猛的喝了一罐子水,放下水罐道:“有今日没明天的,放肆也就这一次,不过,真的很过瘾啊。知道不,耶耶把军司马赏赐的一锭金子花的干干净净才回来的。”   幕烟抬腿在马老六的屁股上踢了一脚道:“你干脆死在青楼里算了!”   马老六笑道:“死在里面其实也不错,要不是想着你整日里担惊受怕的没个定数,我真没打算这么早回来。”   幕烟见马老六开始说正事了,就板着脸道:“受降城怎么说?”   马老六笑道:“开始的时候,军司马云琅希望我们去点燃草原,他们趁机寻找战机捞军功。你也知道,我们白狼口是没有什么资格跟人家谈条件的,都要死的人了,谁还在乎背负什么恶名,所以我就答应了。后来不知怎么的,受降城里的大军,开始全军出动了,而军司马云琅也没有再说点燃草原的事情。我觉得事情不对,就赶紧回来了,你知道不,我走的时候啊,霍将军也开始向咱们白狼口出发了。”   幕烟皱眉道:“出了什么事情?”   马老六摇头道:“不知道,不过呢,这个变化对我烽燧是很有好处的,我们只要多等几天就会知道。现在,就让某家大睡一阵,匈奴人不来莫要唤我!”   马老六说着话就艰难的爬起来,努力爬上了烽燧,来到自己狗窝一般的床铺跟前,轰然倒在上面,转瞬间就鼾声如雷。   刘彻扶着长剑从战马上跳下来,长长的红色披风拖在地上,拂过地上的碎石,杂草。   卫青瞪了一眼那个想要帮皇帝把披风拉起来的宦官,走到刘彻身边道:“陛下,今日还有三十里路没有走,不宜在此地逗留。”   刘彻瞅瞅依旧在行军的大军,微微摇摇头,就从草丛里捡起一颗骷髅头拿在手上道:“这是我汉人,还是匈奴人?”   卫青打量了一下那颗干枯的骷髅道:“是匈奴人!”   刘彻听卫青说的如此干脆,流露出很感兴趣的样子继续问道:“何以见得?”   卫青笑道:“陛下,请看这颗骷髅颅骨上的三角孔,人的颅骨极为坚硬,匈奴人的狼牙箭不能射穿颅骨,能造成如此伤口的只有我大汉的破甲利器破甲锥!这样的羽箭普通将士并没有配备,能配备破甲锥的,大多是我大汉军中的善射者。”   卫青说着话,就从背后的箭壶里取出一枝破甲锥,轻轻地塞进骷髅颅骨上的破洞,结果,破甲锥的三角形孔洞正好容纳半只箭头进去。   卫青笑道:“破甲锥深入颅骨寸半,这人死定了。”   刘彻满意的点点头,随手丢掉颅骨笑道:“既然不是我大汉子民,曝尸荒野也是应有之意。”   小黄门匆匆的端来铜盆,伺候刘彻洗手,用白绢擦干手之后,刘彻就瞅着荒草中时隐时现的白骨道:“这里该是一个战场吧!”   一身黑色铁铠的公孙敖瓮声瓮气的道:“回陛下的话,这场战争距离现在并不算远,甚至不超过四十年,此地属于云中郡所辖缘胡山,文皇帝后元二年,匈奴左屠耆王与宰相申屠嘉大战于此。家祖参与战事,据说,杀的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刘彻看了一眼公孙弘道:“将门世家,可敬可叹!只是这一场大战之后,我祖文皇帝就颁诏曰:长城以北,引弓之国,受命单于;长城以内,冠带之室,朕亦制之。诸位爱卿,你们以为我祖文皇帝所命如何?”   刘彻问的这句话明显就不指望这些人来回答,谁都知道吗,面前的这位皇帝有什么样的雄心,是个什么样的性子,只有傻瓜才会去评论文皇帝,不论对错,如何评论都是大不敬!   刘彻自言自语道:“当时国力衰弱,大汉支应不起连绵不断的战争,所以,不论有什么样的羞辱都只好忍下来。希望能通过和亲,焐热这群禽兽之心……”   刘彻说到这里已经愤怒的不能自己,恨恨的抽出长剑,一剑砍碎那颗骷髅冲着卫青,公孙弘,公孙敖咆哮道:“朕要所有的奴贼都去死!”   卫青等人单膝跪地拱手道:“臣等遵命,定不让一个奴贼活命!”   刘彻踩着一个小黄门的后背上了战马,冷冷的对卫青道:“加快速度,朕的心在燃烧,已经等不及要去看看奴贼到底是何等的张狂!”   卫青与公孙弘对视一眼,然后点头道:“微臣遵命!中军,吹号,我们今晚要在安陶扎营!”   中军听命,重复一遍军令之后,就迅速的将将令传达到了屯将,很快,低沉的号角声响起,正在缓缓行军的大军,速度明显加快,一万两千大军铺天盖地一般向北方涌去。   霍去病从来不是一个喜欢防守的将军,他的骑兵大军,在来到白狼口之后就丢下辎重,然后就马不停蹄的向东方杀了过去。   迟滞敌军,不能被动的防守,边战边退才是正理。   幕烟眼瞅着霍去病带着两千五百骑兵进了荒原就感慨万千,他对骑都尉的装备武械羡慕到了极点。   马老六咬着甜瓜伸脖子朝外看了一眼道:“两千五百人的铁铠,每匹战马身上都裹着皮甲,一水的破甲锥弩箭,弩弓,再看看人家背上的短矛都比我们的长矛锋利,我在受降城还看到了大量的投石车,弹丸都是特意琢磨过的,鹅卵石,弩车这东西长安城守军估计都没有他们多。屯将,你就别眼红了,什么人什么命,强求不得。我现在就盼着军司马云琅来的时候能把投石机跟弩车都带上,这样一来,我们活命的希望会更大。”   幕烟目送霍去病的大军进了荒原最终消失,这才回过头看着马老六道:“骑都尉这算不算是空群而出?”   马老六丢掉薄薄的瓜皮擦一把胡须上的汁水道:“这必然是空群而出啊,这一次骑都尉赌的很大。屯将,这就让我老马看不明白了,以骑都尉军司马的性子,要他做出这么大的牺牲可能性不大啊。”   幕烟右拳捶在左手心急躁的道:“一定有我们不知道的事情发生了,否则,骑都尉不可能如此的不要命!”   马老六笑道:“屯将,我们最好也做好准备,我总觉得能让骑都尉这些娇贵的子弟不惜性命的去作战,后面的好处一定会大的吓人!”   幕烟看着马老六重重的点点头道:“说的在理啊,我们这些贱命即便是陪着那些膏粱子弟拼掉了也不亏。老马,这几天你一定要辛苦些,带着斥候走远一些,好好地把事情弄明白,我要给弟兄们一个明确的交代!” 第一七七章 做大事惜身   战马奔跑起来,霍去病就显得非常惬意,虽然前方有可能会出现两万匈奴大军,等待战斗的日子,是他最幸福的时候,一旦开始战斗,他的生命就会攀上最浓烈的巅峰。   这里不是浅草才能没马蹄的长安,而是风吹草低见牛羊的边地草原。   乌骓马从草丛里窜出来的时候,即便是远处的饿狼也哀鸣一声向更远处逃遁。   骑都尉的斥候在更远处四处奔驰,在更加遥远的地方,有一座不大的山峦站立在那里,而右贤王那双鹰隼一般的眼睛,真默默地看着脚下的大地。   他看见了骑都尉,也看见了霍去病,毕竟,霍去病身后那张巨大的红色旗帜,足矣表明他的身份。   “赫尔度,这就是那支去了河西的汉军吗?”   右贤王轻声问道,他似乎在担心声音稍微大一些就把那群刚刚进入埋伏圈的小老鼠吓跑。   右贤王麾下大当户赫尔度回答道:“是这样的,这一次,就让我们在这里把他们都埋葬掉吧。”   右贤王摇头道:“不埋葬,我要他们的尸体被野狼吞掉,我要让他们的灵魂永远不得升天,只能没日没夜的在这片荒原上哀嚎。”   大当户赫尔度对右贤王说出这样的话并不感到奇怪,在他小的时候,他的父亲就告诉他,匈奴人是狼,汉人是羊,狼吃羊天经地义。   如今,雄壮的饿狼被带角的山羊狠狠地顶了一下,只要是一只有尊严的饿狼都会报复回去的,更何况,右贤王这样的英雄!   霍去病停住了马蹄……   右贤王万分的失望,只要骑都尉再前进一里地,就能完美的进入埋伏圈。   赵破奴撕扯了一口干羊肉,费力的吞咽下去,喝了一口水就对身边的亲兵道:“试试看,能不能把匈奴人引出来。”   亲兵苦笑道:“斥候已经进入人家的圈子半里地了,要是再前进,就会被人家乱箭射死的。”   赵破奴笑道:“这一次耶耶去,你们看着点。”   赵破奴正要打马离开,战马缰绳却被李敢一把拉住。   “不能冒险,也不能现在就把右贤王引出来,我们比匈奴人更需要时间。”   赵破奴悻悻的道:“狼都跑到五里地以外了,他们为什么,凭什么,认为我们不会发现他们?”   李敢笑道:“我父亲说过,匈奴人总以为草原是他们的,认为我们不可能懂这些。”   霍去病怒道:“刚才是谁说前面的山包飞鸟投林,应该没有什么危险的?”   李敢的黑脸看不出半点不好意思的模样,倒是赵破奴钦佩的看着霍去病道:“将军,还是你心细如发。”   霍去病停下马蹄瞅着远处的山包道:“是何愁有这个老贼告诉我的。”   李敢左右瞅瞅没看见何愁有。   霍去病冷哼一声道:“老贼说了,那个山包就是一个狼山,他的八匹狼就是在那里捉到的,还说他第二次再想去捉狼,结果还没靠近,就被山上此起彼伏的狼嚎声给吓得退回来了。这座狼山丢了八匹狼,所以对人非常的敏感,只要有人靠近,狼群就会嚎叫警告群狼注意。我们都靠近五里之内了,狼山上还没有出现狼嚎,这是非常不对劲的。”   赵破奴道:“既然我们知道了匈奴人就在狼山,我们该怎么办呢?他们不出来,难道我们也不上前?”   霍去病冷笑道:“那就继续等等,我们需要时间。”   一声令下之后,骑都尉不但没有继续向前,反而在缓缓地后退。   右贤王有些失望……   大当户赫尔度一拳砸在石头上,然后就对右贤王道:“他们不进来,我们就出去吧。”   右贤王缓缓地摇摇头道:“你有没有发现,这两年来,汉军越来越难以对付了,他们的骑术更好,战马更加强壮,就连草原走马的功夫也在突飞猛进。左贤王就是在草原上与汉军野战,最后落得了一个全军覆没的下场,他自己也被汉人捉走……”   赫尔度怒道:“他为何不自杀?”   右贤王笑道:“赫尔度,我如果不小心战败了,又没有什么机会自杀,你一定要记着,到时候一定要杀死我!我不想去长安陪着左贤王一起跳舞来取悦大汉的君王。”   赫尔度奇怪的看着右贤王道:“我们还没有开始战斗呢,大王怎么说这样的丧气话。”   右贤王轻轻地拍着山石道:“我们此行目的在于劫掠,不在生死鏖战,赫尔度,我们想要带着丰厚的财物回到祁连山,而不是带着一点残兵回到祁连山。攻伐受降城,只是我们回家的一个理由!我带着五万将士离开了河曲,什么都没有得到,却白白的消耗了两年的时间,五万名将士也变成了两万人……如果没有一个拿得出手的礼物,河曲之地就不会接纳我们了。”   赫尔度丢掉手里的石块,恨恨的道:“伊秩斜才是草原上最无情的饿狼。当初如果没有大王支持,他凭什么当上大单于!如今,他的地位稳固了,就开始对我们下手了。”   右贤王笑道:“我支持伊秩斜,是因为他比左贤王更适合当大单于,如今看来,我的选择没有错,给汉家皇帝跳舞的左贤王成了我大匈奴最大的耻辱。我没有恨伊秩斜,他目前的做法才是一个大单于该做的,都是栾提氏子弟,大单于的位置落在谁的手里结果都一样。我们都是狼……只要是狼,为了王位就该拼命,伊秩斜拼了,左贤王於单却没有,他如果当时不顾一切的向伊秩斜发起进攻,我最多会两不相帮,可是啊,於单选择了逃命。我身为右贤王就必须为自己的部族考虑,如今,虽然损失了三万人马,河曲地却获得了难得的安宁。只要给我们时间,河曲匈奴一定会变成主宰草原以及西域的霸主。”   赫尔度没心情听右贤王絮絮叨叨,他指着快要离开视线的骑都尉军对右贤王道:“伊秩斜如约去攻伐右北平了,白登山的大军也如您所愿的被调走了。我们既然要劫掠受降城,那就不该在这里过多的浪费时间,万一汉人从国内调兵过来,那就糟糕了。”   右贤王大笑道:“我费尽了周折,才搞出目前的局面,岂能让受降城逃过这一劫。既然伏击不成,我们就堂堂正正的向白狼口进军吧,两万大军目前是这片土地上最强大的存在,我不相信,两千多汉军能够阻拦住我的马蹄!”   赫尔度对自家大王的性子琢磨的很清楚,这人有时候精明的可怕,谨慎的让人无法描述。   可是,有时候他的胆子又非常的大,大的让所有人吃惊。   骑都尉刚刚出现在视野里的时候,按照赫尔度的做法,埋伏起来的匈奴大军就该合围,包抄,一旦将这支汉军堵截住,今日的战果就出来了。   而右贤王却选择等待……   刚才那一番废话,赫尔度可以非常确定的说,那是右贤王在给她自己的失策,强词辩解!   敌人来的时候不作战,非要等敌人走远了,才派出大军追击,赫尔度没办法解释大王这样的行为,只能暗自叹息一声,就下令埋伏起来的大军,从各处隐蔽地点出来,缓缓地向白狼口逼近。   如今情况又变了,现在,该轮到匈奴的大军担心,骑都尉在前面会不会有什么埋伏。   赫尔度认为大匈奴骑兵,强大之处就在于奋勇作战,而不是学汉人那样弄什么谋略。   只要匈奴骑兵足够强大,再精妙的计谋也会被骑兵这只坚硬的铁锤砸碎! 第一七八章 世上没有白占的便宜   马老六疯了一样在荒原上奔驰,此时的马老六似乎早就忘了胯下战马是他最好的兄弟这回事。   马屁股上已经血迹斑斑,即便如此,他依旧拼命地将鞭子抽在他昔日的好兄弟身上。   “天皇耶耶啊,天皇耶耶啊,不得了了……”   枣红色的战马脖子伸的老长,他虽然不明白昔日的老兄弟今天为什么会如此残暴,为了少挨两鞭子,他努力的将四蹄腾空,用自己最快的速度在荒原上奔跑。   “天皇耶耶啊,天皇耶耶啊,怪不得骑都尉不要命了。天皇耶耶啊,耶耶也不要命了……”   自从发现皇帝的龙旗出现在白狼口一百里以外,马老六就留下两个斥候在路边跪迎皇帝,负责给皇帝开路,听候使唤,他自己骑上马,一刻不停的向白狼口狂奔。   这个消息一定要禀报屯将知道。   大汉皇帝已经来到了边地,这就说明大汉边地的军队在皇帝眼中全都是废物,要不然皇帝也不会御驾亲征!   马老六虽然不识字,却是一等一的聪明人,在军中混了这么多年,他明白一个道理——皇帝都来督战了,边军?如果不能战死估计也会被皇帝斩首!   这个时候还说什么功业,说什么战功,说什么得失,如果不能干净彻底地把右贤王的两万人杀光,等皇帝亲自动手之后,边军只有羞愧的自杀这一条路好走了。   怪不得骑都尉那个猥琐的军司马前脚还在跟他这个大老粗讨论谁来背黑锅好些的话题。   下一刻,霍去病就带着受降城里的所有军卒就来到了白狼口,到了白狼口,连休息一下的意思都没有,就一头扎进了荒原。   皇帝来了,再说谁背黑锅的话,那就很没意思了,到了这时候,谁的花花肠子多,谁在砍头的时候会被多砍几刀!   任何花招都是在皇帝看不见的情况下才有效,在皇帝亲临战场的时候,边军的战争就彻底的回归了本质,军队也自然而然的会变得纯粹。   厮杀,勇猛的厮杀才是将士们唯一的作用,至少,在皇帝眼中留下一抹强悍的身影,这道身影就会在皇帝的心里留下永久的印痕,且不可更改。   当马老六再一次摔倒在烽燧前面的时候,嘶哑着嗓子吼道:“屯将,陛下来了!”却没有听见幕烟回答。   忽然听见头顶有人轻声道:“怎么?发现皇帝来了?”   马老六刚刚答应一声,就猛地从地上窜起来想跑,一双粗糙的大手却捂住了他的嘴巴,很快他就被人捆的结结实实,嘴里绑上牛皮绳子塞进了一辆装满了草料的牛车。   云琅笑眯眯的瞅着远处正在忙碌的搬运东西的幕烟,朝曹襄挥挥手就进了烽燧。   红泥堆砌成的烽燧,在这片平坦的旷野里显得格外高大。   云琅穿过肮脏的边军居住地,来到了烽燧的顶部,这里依旧不够高,看不见霍去病他们的影子。   幕烟愉快的将两架床弩安置在烽燧顶上,笑呵呵的对似乎在看风景的云琅道:“多谢军司马,有了这东西,匈奴人想要拿下烽燧不多留下两百具尸体可不成!”   云琅笑道:“我特意给床弩配备了磷火箭,一旦战事不利,你还能用床弩发射火箭点燃草原。虽然这里距离草原远了一些,点燃近处的草原,还是能让匈奴后退一些的。”   幕烟笑道:“那是自然,一旦烽燧不保,某家定会做好与奴贼同归于尽的准备。”   云琅笑道:“那也不一定,我的战车会留在烽燧下面,帮助你作战,只有我们已经倾尽全力了,依旧不能改变战事,你才能做最坏的打算。”   幕烟认真的看看云琅抱拳道:“这是自然,军司马都不惜身,幕烟一条贱命,就陪着军司马留在这里又如何?”   云琅哈哈大笑一声,拍拍幕烟的手就下了烽燧,现在,他需要立刻开始准备战车来回奔驰的坚硬路面了。   烽燧下,刘二捏开了马老六的嘴巴,一身女子盛装的苏稚很快就把一碗药给马老六灌下去了。   虽然马老六不断地向外喷气不愿意喝这碗不知名的药汤,到底他的中气有限,吹了一些恶心的泡泡之后,那一碗药的一大半就被马老六喝了一个干净。   苏稚在边上点了一枝时香笑眯眯的对惊恐不安的马老六道:“再等一刻,药效发作了,就会放你走,你放心这不是毒药,只是让你暂时说不了话,三天后药效过了你就能说话了。”   马老六觉得嗓子干涩的厉害,涩声道:“为何?”   苏稚摇摇头道:“我也不知道。”   马老六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他的眼睛越睁越大,又开始剧烈的挣扎,还想要大声的说话。   刘二在旁边开始敲锣,并且开始大声的申斥军卒们必须加快进度,一定要在日落之前把所有的战车组装完毕。   马老六明显的觉得自己的嗓子越来越涩,越来越干,等到那枝时香完全燃尽之后,他一张嘴就只能发出嘶嘶的喘气声。   苏稚微微一笑,就转身离开。   马老六被两个军卒夹着离开了草料车,丢在烽燧口子上,然后就被他的两个大呼小叫的同伴接手扶着走进了烽燧。   幕烟听说马老六回来了,急忙从烽燧顶上下来急急地问道:“可有什么发现?”   马老六悲愤至极,张大了嘴巴吼道:“嘶嘶!”   幕烟大怒,抓着马老六的肩膀摇晃着道:“现在不是玩笑的时候,快说,到底发现了什么?”   马老六努力的大叫道:“嘶嘶嘶……”   幕烟恼怒的把马老六丢在一边道:“马虎子跟潘亮呢?你不至于把他们丢在外面,自己回来吧?”   “他的嗓子坏了,这几天要好好地喝水,三两天之后,嗓子就会恢复,这是肾水不足的缘故。”   云琅从门外走进来,捏开发傻的马老六的嘴巴,朝里面看了一眼,就对幕烟如此说道。   幕烟嫌弃的瞅瞅马老六道:“这家伙去受降城来回跑了八百里地,仅仅休养了两天,就被我派去当斥候,最重要的是这家伙在受降城里没什么出息,这才把身子弄出毛病来了。”   云琅似笑非笑的看着马老六道:“我说呢,原来被受降城青楼称之为‘种人’的好汉,就是这位啊,难得,难得。只是事事都需要有节制,美人窝就是英雄冢,这个道理身为好汉的还必须要明白啊。”   幕烟狠狠的瞪了马老六一眼,就朝云琅拱手道:“不知军司马今夜住宿在何处?”   云琅瞅瞅外面的天光,叹口气道:“你依旧按照你的章程做事,我们今晚会结成车阵,作为烽燧的外围。”   幕烟拱手道:“如此辛苦军司马了!”   云琅瞅瞅马老六又道:“火攻是马老六给我们出的主意,我思前想后觉得这个主意确实不错,只是,我骑都尉对周边的地理不熟悉,想请屯将借几个人给我,好去勘察一下放火点。”   幕烟点头道:“敌强我弱,只好如此了,我手头的人手也不足,马老六是我白狼口的好汉,虽然此次荒唐了一些,比起别人我还是更加相信他。这两天这家伙的嗓子坏了,不能聒噪,应该是最好的带路人选,不如,就派他去可否?”   云琅点头笑道:“自然是妙极,人中之龙马老六,肋生双翅就上天,这句话虽是戏言,我也是闻名好久了。”   马老六的眼珠红彤彤的,抱着幕烟的胳膊嘶嘶大叫,幕烟擦试一把脸上的口水,恼怒地吼道:“这是军令!”   吼完了就再一次上了烽燧,这个关键时刻,幕烟准备吃住都在烽燧顶上,不敢有丝毫的大意。   等烽燧的军卒都散去之后,云琅瞅着马老六笑道:“我的那锭金子可还好用?” 第一七九章 《艳戏群芳图》   马老六愤怒的看了云琅一眼,就继续低着头,想着用什么法子告诉傻了吧唧的幕烟,皇帝来了这件事。   不识字这是马老六最大的悲哀。   就因为这个弱点,他成不了高级军官,成不了人上人,同时也限制了他有更多发展的可能。   不识字,就是一个睁眼瞎,以前的时候,马老六觉得认识不认识字算不得什么大毛病。   只要自己不想着升官发财,不想着离开白狼口,这就不是一个什么弱点。   话说不通顺的时候,马老六会唱山歌,他甚至还会在红砂岩上用简单的线条勾勒出一幅幅不算太差的画像。   云琅想要他闭嘴,甚至暂时把他弄成了哑巴,在马老六看来,都是徒劳。   因此,他开始满世界的找一块尖锐的好石头,一块没有被他平日里污染的平整干净的墙壁,他想通过绘画告诉幕烟,皇帝就要到来了。   云琅就站在马老六身后,论身手,他打不过马老六,在众目睽睽之下,也不好找人来揍马老六,那会激起烽燧上那些军卒的怒火的。   因此,他就很悠闲的站在那里看马老六绘画。   还不错,马老六学的就是古风绘画技巧,一个奇形怪状的大个人首先出现在墙壁上,为了让幕烟明白来的人就是皇帝,他还特意给人像上添加了冠冕。   然后呢,他就在墙壁上画了一个大大的烽燧,烽燧就画在皇帝身边,两者距离非常近,预示皇帝距离烽燧很近。   马老六警惕的回头看一眼云琅,见云琅没有阻止他绘画的意思,又挖空心思的画了很多奇怪的战马,以及骑兵,为了让幕烟更加的清楚明白,他还特意把皇帝仪仗给描绘了上去。   最后,马老六还画了一幅一个女子往他嘴里灌药的场景,不得不说,马老六的眼光是非常敏锐的,他居然将苏稚的着装描绘的有五六分像。   在刻画这些作品的时候,马老六几乎是用尽了全力,每一勾画都苍劲有力,云琅想要在一眨眼的时间弄坏这些画,完全没有那个可能。   云琅探出一根手指扒拉一下壁画上的线条摇着头道:“没想到你还有这手,傻子看到你的画都应该知道陛下已经快要抵达白狼口了。另外啊,我老婆往你嘴里灌药的场面没有那么惨烈吧?你至于把她画的那么丑?”   云琅说着话,也捡起一块石头,轻微的修饰了一下苏稚的形象,对死死盯着他的马老六道:“你看看,我给她添加了一袭披风,这样看起来是不是就更加生动了?另外,你画的这些屁股一样的东西是什么意思,我到现在都没有搞清楚?”   马老六张嘴蛇一样的嘶嘶两声,就飞快的钻进了烽燧,去找幕烟去了。   云琅拿着石块,继续对这幅画修修改改,他总觉得马老六画的画不好,没有多少美感。   只要把壁画上的皇帝披的披风延长一些,再往上翘一点,一对美丽的妇人乳房就活灵活现的出现了,再添加几笔,一个裸体美人就娇媚的伏在皇帝身后。   如果再把那个皇帝人像加粗一些,脸上胡乱弄一些胡须,要说这人不是马老六都没人信啊。   至于高大的烽燧随便勾勒两笔就成了一张高大的桌子,云琅很自然的在上面又添加了两个简笔乳房像,这手艺自从大学毕业之后就再也没有施展过,现在故技重施,云琅不由得有些心痒难熬。   说起简笔画,云琅的手艺其实很不错,最开始学来教弟弟妹妹们画个简笔狗狗,简笔小猫,简笔小猪,简笔大象一类的东西。   后来熟能生巧了,再加上大学时期是荷尔蒙爆发时期,很明显,简笔乳房才是他的最爱,以至于画到高深处,不论是小猫,小狗,还是小猪,小象……他都能利用那些特有的线条把他们改造成一幅幅千娇百媚的乳房像。   马老六的画工不好,线条不流畅,这让云琅修改的乳房画像有那么一些失色。   不过还好,等马老六拖着幕烟从烽燧出来的时候,马老六初创,云琅再加工的《马老六艳戏群芳图》就活灵活现的出现在烽燧的墙壁上。   至于马老六画的那副《皇帝巡幸边地图》早就找不到半点印记了。   马老六远远地见云琅站在壁画一丈开外,不由得松了一口气,至少,云琅没有下作的用宝剑把他的画作给毁掉。   见幕烟出来了,云琅快步迎接上去,抓着幕烟的手道:“你麾下竟然有这样的绘画奇才,没去宫中当画师实在是可惜了。”   幕烟正要客套两句,瞅了一眼墙上的壁画,顿时就羞臊的满脸通红,原以为云琅那句话是客套话,看到满墙的乳房之后,他才明白云琅是在羞辱他。   幕烟转过身,一把捏住马老六的脖子咆哮道:“耶耶可怜你从没近过女人,给了你一个机会,你就是这样来报答耶耶的是吗?”   马老六刚才担心云琅发飙,特意躲在幕烟的身后,他没有看清楚墙上的画像变成了什么样子,如今被幕烟猛地一把捏住脖子,更是觉得莫名其妙,这么简单的一幅图画,幕烟是怎么看的?怎么就跟女人联系到一起了?   与此同时,跟随幕烟马老六一起从烽燧里的出来的伙伴,在看到那幅《马老六艳戏群芳图》之后,立刻就疯狂了……这是他们所有人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图画。   “马老大,不愧是弟弟的好兄长,就你这份好心,做弟弟的记下了,以后水里,火里只要你喊一声,定不推辞。”   “哇呀呀,马老六这娘贼太快活了,屯将,什么时候也让我走一遭受降城啊?”   幕烟松开马老六咆哮着道:“刮掉,刮掉,有碍观瞻,张牛儿,快些刮掉!”   雄壮如牛的张牛儿抱着双臂站在最佳观看位置上,听屯将这样说,头都不会的回答道:“干嘛要刮掉,这可是我们白狼口唯一能拿的出手的东西,木匠,木匠,快点去锯木头,做一个框子把这幅图画遮起来,屯将说得对,不能便宜了外人,只准我们自己兄弟看!”   等马老六终于看清楚了墙上的壁画之后,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嘶嘶嚎叫两声,就向壁画扑了上去……   很快,他这个意图破坏壁画的家伙就被一群他昔日的兄弟给丢了出来,而壁画下面,围观的人群却越来越多,越来越密集……   马老六瞅一眼要把他生吞活剥的幕烟,来到看热闹的云琅身边,很有礼貌的肃手邀请云琅与他同行。   “幕烟提前知道陛下要来白狼口的消息其实没有什么好处,刻意做出来的东西,与自然而然的表现,完全是两回事。你们是边军,这些年以来绝对算得上是苦心孤诣,让陛下看到这一幕不好么?”   马老六愤怒的盯着云琅。   云琅无奈地笑道:“我知道这话不好听,可是啊,我真的需要让白狼口的人去负责放火。你别乱叫,骑都尉真的不能直接去放火,一旦放火了,就会有一大群人指责我们,还会说我骑都尉为了保存实力,畏敌如虎,不敢与匈奴人决战,只会放一把火把匈奴人赶走了之。你放心,这一次事情过后呢,只要你闭上嘴巴,我就把你调入骑都尉,以你的功劳,当一个曲长绰绰有余。”   马老六奇怪的看着云琅,狠狠的吐了一口唾沫就大步流星的向骑都尉军中走去,看的出来,他对云琅的提议,极为不屑。   云琅似乎并不生气,依旧笑眯眯的跟在马老六后面,发现一个真正的好汉,怎么也比发现一个怂包强! 第一八零章 消息是有时效性的   别人看到皇帝来到边城,一下子就会想到右贤王,云琅听说皇帝来到边城之后,一下子就觉得皇帝这是看上了肥美的河套之地。   区区一个右贤王还不值得皇帝亲自奔波劳顿。   刘彻是高傲的,甚至称得上是这片苍穹下最骄傲的一个人,莫说右贤王他看不起,即便是有着枭雄本质的伊秩斜在他眼中也毫无地位。   他的目光在于天下,不在于某一个点,受降城是他手里的一柄刀子,他想用这柄刀子来活生生的把匈奴切成两段。   毫无疑问,霍去病会成为这柄利刃的锋刃,而且是最靠前的锋刃。   大汉帝国名臣勇将无数,真正能做到千里奔袭达到目的的将领却不多。   目前来看,除了卫青之外,恐怕也只有霍去病做到了这一点。   其余众人,比如李广,苏建,公孙敖等人都有过失期的记录。   失期是一个很可怕的事情,找不到敌人迷路也就罢了,如果在迷路的同时又被敌人找到,那就是大事件了。   赵破奴在骑都尉军中算是一个很好地活地图,即便是这样,赵破奴在前次出征中也差点把骑都尉带进沙漠里去。   马老六就不一样了,这家伙就是一个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再加上这个家伙在边军中担任了这么长时间的斥候,如果说赵破奴知道大部分的道路该怎么走,那么,马老六的双脚,曾经踏遍过河套,西域之地。   很早以前,云琅就问过霍去病该如何在荒原上辨别方向,霍去病说依靠识途的老马。   现在,云琅就给霍去病找了一匹识途的老马。   带路的人很重要,尤其是给军队带路的人更加需要谨慎辨别,如果弄了一个坏的带路人,在西北边地这块神奇的土地上,他一个人就能把大军带入绝境。   在受降城的时候,云琅就想跟马老六说这个意思,结果马老六听出云琅话里话外的意思,宁愿拿着金子跑路,也不愿意接云琅的话茬。   看的出来,这家伙对自己的兄弟非常的忠贞。   这或许是大汉人一个普遍的特点,背叛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是人生中最大的污点,会坏了名声。   尽管云琅知道,这些人的名声其实不值几个钱,但是这些家伙却死守着自己的节操不肯拿去换钱。   这就让云琅又是佩服,又是心酸,他一边庆幸在大汉像他这样的坏蛋很少,一边为这些好人往往得不到好报感到伤感。   马老六辛苦一生,如果想获得更进一步的机会,他只能离开白狼口,在这个地方,他已经被打上了不可用的标签,如果不离开白狼口,他最终的下场要嘛战死,要嘛年老力衰之后被踢出军队。   眼看着马老六气鼓鼓的走在前面,云琅摇着头不住地叹息,这些家伙啊,为他们好他们还不领情。   至于在为马老六好的过程中出现的一点其余的事情,他是为是小事,很小的事情。   关于右贤王的消息不断地从前方传来,云琅把这些战报一个不落的给了幕烟。   霍去病的大军不断的出现在右贤王大军的左右,虽然能起到迟滞匈奴大军前进的目的,形势却变得越发危急了。   一连两天,马老六都带着骑都尉斥候在荒原上找最好的放火地点,也在放火点安置了放火物质,引火的东西很多,什么之还有大量的硫磺跟牛油,云琅力争要让大火一旦开始燃烧,就要形成燎原之势。   只可惜,现在的草原还不够干,虽然草叶都已经枯黄了,里面还是有很多水分。   想要草原彻底变干,秋日里的寒风还要努力一些才好。   北风刮起来的时候,白狼口这地方的空气里就连一丝水汽都没有了,这个该死的地方,白天能把人热死,到了晚上又会把人冻的瑟瑟发抖。   幕烟终于开窍了,他觉得不好把云琅,曹襄,何愁有这些大佬放在烽燧外面挨冻,于是,他们全体搬迁了出来,让云琅他们带着卫士住进了烽燧。   在这个时候,云琅自然而然的将放火的责任丢给了幕烟,马老六想要凑过去找幕烟,却被幕烟一脚踹到了一边。   两天的时间过去了,马老六的嗓子已经好了很多,简单的你我这样的字还是能说的。   只是他的名声已经坏掉了,至少在幕烟的眼中已经坏掉了,因为那幅壁画,白狼口的所有军卒此生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去受降城快活一番。   这让幕烟这个偏将衔屯将的日子很难过,幸好,现在是战时,如果是平日里,幕烟都怀疑会不会有人偷偷的去受降城。   自从何愁有来到了白狼口,他就安静的让人有毛骨悚然的感觉,至少,他的那张丑脸上连续两天没有见到过一丝一毫的笑容。   皇帝的大军消失了,云琅派出去的游骑向南跑了六十里还是没有见到皇帝的军队。   何愁有应该跟皇帝是有联系的,只可惜,这个老家伙一句话都不说。   云琅跟曹襄面对地图猜测皇帝去了哪里的时候,云琅很明显的感受到了何愁有流露出来的不屑之意。   按理说,只要是何愁有表示不屑之意的猜测,就该被云琅跟曹襄给剔除,云琅却不是这样,他依旧没有放弃任何一个可疑的地方,天知道何愁有给的暗示是真是假!   白狼口之所以被称为白狼口,就是因为此地的地形很复杂,原本平整的大地,被风,或者水流侵蚀的如同狼牙一般。   很多地方都具有隐藏一支大军的条件。   想要从那么多的地方确定准确的位置,这非常的考验人的智慧。   不用说,皇帝安营扎寨的地方应该是卫青选择的,而卫青这个人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皇帝到来的消息目前依旧被云琅控制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对这一点何愁有很满意,他唯一不满意云琅的一点就在于,留下了马老六这个活口。   云琅认为何愁有这个人做事最是简单粗暴,能砍掉脑袋就能解决事情的,就绝对不会用别的法子。   以至于马老六不幸碰见了何愁有,在何愁有阴冷的眼神注视下,他全身的血液都几乎要冻僵了。   “胡人?有趣!”何愁有看到马老六之后立刻就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云琅有意无意的站在马老六跟何愁有之间笑道:“已经为我大汉守护边寨二十余年了,且战功累累。”   何愁有笑道:“你是要为他作保?”   云琅摇头道:“一个斩首三十七级的好汉,还用不着不相干的人给他作保,他的军功就是最好的保证。”   “既然是有功之臣,为何至今还是一个什长?”   云琅嘿嘿笑道:“这就要问,考功司的那些官员了,也不瞒你,等我见到陛下,就会提起这事。”   何愁有冷冷的看了云琅一眼道:“你不会提的,你也休想要老夫帮你说话。”   云琅连忙道:“你就不怕寒了功臣的心?”   “功臣?等到他的棺材板子盖上了,再说他是功臣也不迟!”   或许是听到马老六斩首三十七级的事情,何愁有就显得有了些人味,看马老六的眼神也没有之前那么冰冷了。   何愁有上了烽燧,云琅瞅着马老六道:“现在知道本官是好人了吧?”   马老六艰难的摇头道:“官……没……好的。”   云琅点头道:“这是大实话,你现在能说话了,就可以去告诉幕烟陛下到来的消息了。”   马老六摇摇头,这个时候再告诉幕烟皇帝来了,不但不会帮到他,甚至会是害了他。   在倾轧严重的情况下,小兵,小将的还是当一个无知者最幸福。 第一八一章 不愿牺牲   霍去病出去的时候麾下有兵马两千五百人,当他风尘仆仆的从荒原里回来的时候,只剩下不足两千人。   所有的将士都已经没有了人形,刚刚来到云琅预设的战场跟前,就下饺子一般的噗通,噗通的从马上掉下来。   霍去病咣的一声就从战马上跳下来,取过云琅的水壶就痛饮起来。   李敢,赵破奴好歹也活着回来了,只是看他们的样子似乎已经距离死亡不太远了。   马背上还捆着很多的尸体,他们垂着头的样子,让云琅还以为他们是睡着了,触碰一下才发现,早就死透了,肌肤冰冰凉凉的没点温度。   “人手战损了三成!”   霍去病双手搓一下脸,就有大片干透的血痂子变成粉末掉了下来。   云琅点点头,出征之前就预料到的结果,现在不过是变成真的而已,没什么好奇怪的。   带回来的尸体只有不到四百具,也就是说,没找回来的尸体还有四百……   “时间太短,我没有时间建立一个坚固的堡垒。”云琅指着围绕着烽燧钉下的木桩子有些愧疚。   霍去病回头看看密密麻麻的木头桩子道:“够了,至少能支撑三个回合。”   “就在你出现在地平线上的时候,荒原里的引火点的时香已经点燃了,我把时间定在三个时辰之后,那时候天也该黑了,匈奴人应该也非常的疲惫,该扎营了。”   霍去病摇摇头道:“匈奴人就在三十里外,一个时辰之后必定会到白狼口,我不确定匈奴人会不会立刻发起攻击。匈奴大当户赫尔度用兵非常的稳健,一路上没有给我任何偷袭的机会,硬碰了三次,我们没有占到多少便宜,右贤王的王帐亲兵很难对付,且死战不退,一路上与我们纠缠的就是这支王帐亲兵,右贤王的大军,没有参战,即便我们把一千人的王帐亲兵拼光了,他们的大军主阵也没有参与我们的战斗,非常坚决的向白狼口挺近。这样的状况下,我想多迟滞敌人几天都做不到。”   云琅笑道:“本来就不是什么偷袭之类的战事,而是堂堂正正的在野战,这已经难能可贵了。你现在好好地洗漱一下,休息一会,等匈奴人来了之后再做打算。”   霍去病点点头,拍拍云琅的肩膀就进了烽燧,准备好好的歇息一下,不眠不休的战斗了五天时间,他真的很累了。   接过苏稚递上来的人参汤,一口喝光,也不管是谁的床铺,穿着铠甲倒在上面就呼呼大睡。   至于李敢跟赵破奴,已经喝过参汤,睡得不省人事。   云琅没有走进烽燧,虽然幕烟不停地在烽燧上报告匈奴人的方位,距离,云琅却从口袋里抓了一把豆子,慢慢的嚼着就站在烽燧下面,瞅着不断逼近的匈奴大军。   投石机已经准备好了,弩车也早就上了弦,五百人的射声营已经躺在了地上,双脚蹬着弩弓,就等一声令下之后,就扣动弩机。   匈奴人终于来到了一里地之外,他们停在了那里,似乎在眺望眼前的这座与他们印象中孑然不同的烽燧,犹豫着要不要继续前进。   云琅终于吃完了手里的最后一颗豆子,就跳上了一辆战车,此时的战车与云琅在受降城时使用的战车又有了很大的不同,车厢变小了,变得更加坚固,轮子也更加的高大,装在车轴上的四柄铰刀也特意加长了。   这一次云琅没有用那柄害事的长矛,而是拿着一架弩弓,在他的脚下,还有两柄同样上好弓弦的弩弓。   “把这件甲胄套在外面。”霍去病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云琅转过头去,才发现,霍去病正站在卫伉的战车边上,一边帮卫伉穿上一套染血的甲胄,一边小声的叮嘱他战场上的注意事项。   卫伉难得的没有哭泣,只是把一柄长矛抓的很紧,霍去病拍拍卫伉的盔甲笑道:“活着回来。”   卫伉咬着牙点点头,好半晌才道:“记着把我的尸体带回去。”   “别说这些不吉利的话,你会活着回来的。”   “我父亲在那里?”卫伉又问道,这是一场属于他的生死鏖战,他很想让他那个无情的父亲看清楚他是怎么战死的。   “我不知道,舅舅或许会来,或许不会来,毕竟,陛下的安危重于泰山。记住我的话,跟紧云琅!”   云琅笑着回过头,这时候,霍去病是不会来到他这里的,就像云琅不会去干涉霍去病的军阵一样。   等到远程攻击武器全部奏效之后,就该这三百辆战车出发了,此时,战车上的军卒大部分由民夫与亲军组成,云琅不知道这样的战士到底能不能有胆子向匈奴发起进攻,不过呢,他相信谢宁,他会留在最后让所有战车都杀进敌军营地的。   苏稚就站在烽燧顶上愣愣的看着云琅,云琅冲着小丫头挥挥手,尽量让自己笑的自然一些。   曹襄明显是背对着云琅他们坐在烽燧顶上,这种场面他非常的不喜欢,他总觉得云琅就像是一头被剥洗干净的猪,还自己主动跑到浪群里去了。   本来说好的,匈奴人一来就放火,结果,万恶的何愁有表示,如果白狼口没有一战,战后,所有人都会被问罪。   因此,云琅就决定出战一次……然后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白狼口这边一马平川,除过萋萋的荒草连大一点的石块都找不到。   白狼口的后面,就是沟壑纵横的伤心之地。   云琅的战车上也有一束粗大的时香,时香已经燃烧了三成,等这支时香彻底燃烧干净之后,草原大火就会突然爆发。   匈奴人果然没有多少耐性等候,他们想要在天黑之前发动一次进攻,汹涌的骑兵队伍开始缓缓地逼近烽燧,战马在逐渐加速……   烽燧上的锣鼓声,一刻都不停歇,曹襄也不再躲起来了,而是抱着一杆旗帜,随时准备挥动。   霍去病离开了战车,他是倒退着离开的,此时此刻,他们需要尽快的恢复体力,好迎接最后降临的苦战。   何愁有尖利的声音在烽燧上响起:“此战,有我无敌,此战,死不旋踵,此战,当为我等最后的荣耀!”   马老六就站在云琅身边,手里抓着一杆长戈,等何愁有呼喝完毕就对云琅道:“这个宦官的胆子很大,马上就要打仗了他都不跑。”   云琅笑道:“死在他手里的匈奴人,恐怕比死在你手里的匈奴人多的太多了。”   马老六笑道:“真的吗?”   云琅笑道:“比真金还真!”   一队军卒从云琅的战车旁边走过,刘二忽然在云琅的耳边道:“狗子说,西南十五里!”   云琅想要在那队军卒中找到狗子的身影,却怎么也找不到,直到这支军队马上就要拐去烽燧右边的时候,云琅才看见一身铠甲的狗子正冲着他笑。   西南十五里!   云琅不用向西南看,就知道那里的地势,如果沿着那个方向再走四百里,就会抵达受降城!   也就是说,皇帝,卫青,公孙敖这些人全部都在他们的后方,似乎想要等到白狼口的大军全部战死之后,再轻易地出兵,击杀右贤王!   云琅把牙齿咬得咯吱吱作响,用旁人难以听清楚的声音自言自语道:“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为你牺牲,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愿意为你牺牲!”   云琅的拳头握住了,匈奴人的马蹄踩踏在大地上,大地开始颤抖。   烽燧上也响起了低沉的号角声,而后就是刺耳的金锣,曹襄手里的红色旗子挥动之后,投石机的重锤开始滑落,巨大的皮兜子转了一圈之后,就把兜子里面的石头丢了出去…… 第一八二章 全军出击   “白狼口的战事开始了吗?”   刘彻放下手里的奏章,看了一眼正襟危坐的卫青问道。   “其实,五天前就已经开始了,霍去病统领两千五百甲兵在荒原与右贤王麾下的大当户赫尔度鏖战,偷袭四次,野战三次,麾下战损八百余。”   刘彻点点头又问道:“赫尔度统领的也是甲兵吗?损伤几何?”   卫青拱手道:“赫尔度麾下的匈奴骑兵也是甲士,而且是右贤王最精锐的王帐军,三次激战之后,匈奴王帐军一千余人已经全军覆没。霍去病不眠不休的与匈奴甲士鏖战五天,已经无力再战,特意绕过右贤王主力大军,回到了白狼口修整。”   刘彻喝了一杯茶水,幽幽的道:“这么说,此时与匈奴作战的人应该是云琅跟曹襄两人是吧?”   坐在卫青下首的公孙敖拱手道:“估计一个时辰之后,匈奴大军将突破白狼口,并且会在白狼口休息,末将请命夜半突袭匈奴!”   刘彻笑着点点头算是回应了公孙敖的请战,待公孙敖志得意满的坐下之后又问卫青:“公孙卿以为白狼口必破,卫卿以为如何?”   卫青拱手道:“未必!”   公孙敖在一边发出很大的嗤笑声道:“霍去病为将种,末将没有二话,李敢,赵破奴皆为悍将,末将也没有什么意见,说到云琅跟曹襄,末将以为此二人的本领在文治,而非武功,战事到了这一步,右贤王避开了纷扰,只求突破,白狼口汉军除过硬拼之外别无他途。云琅,曹襄二人在治理地方上功勋卓著,论到冲阵,破敌,他们差的太远。”   卫青看了公孙敖一眼,而公孙敖也毫无畏惧的对视。   卫青再次拱手道:“云琅的投石机已经发动,弩车,床弩也开始发威,射声营的弩箭会形成箭雨,末将以为,坚持到天黑应该没有什么难度。”   刘彻敏锐的发现了卫青话里的漏洞追问道:“大将军为何一定要强调天黑?难道说到了天黑,就会有什么变故不成?”   卫青笑道:“每到秋日之时,长安城中漏夜人,总要高呼:天干物燥,小心火烛!如果没有人这样提醒右贤王的话,会有变故发生!”   刘彻皱眉道:“野火虽然威猛,而匈奴人乃是全骑兵军队,只要火焰烧起,他们就能离开火场,达不到火烧匈奴的目的,只会把匈奴驱赶去了白登山,如此不妥。”   卫青笑道:“前日里,微臣跟陛下讨要了五百游骑……”   刘彻大笑道:“原来如此,莫非爱卿准备等云琅的大火烧起来之后,在匈奴人的后路也点上一场火不成?”   卫青笑道:“云琅在白狼口唯一缺少的就是人手,缺少真正可以以一当百的猛士,如今,陛下的五百游骑正好可以从匈奴人的军阵空挡中穿插到匈奴背后,一旦云琅点燃了草原,五百游骑正好趁势发难,在匈奴人的逃遁路上再点一把火。”   刘彻瞅着卫青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拍着矮几道:“这就是你让大军白日修整的原因所在?”   卫青躬身道:“火起,真是大军突袭的好机会,正好公孙将军请命夜袭,少不得要走一趟了。”   公孙敖怒道:“但愿末将能等到火起之时。”   公孙弘见皇帝脸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怒意,连忙拱手道:“既然陛下与大将军预备趁乱破敌,为何不加强一下白狼口守军的实力?据微臣所知,骑都尉主力与右贤王鏖战了五天,早就精疲力竭,不堪再战,云琅手中只有不多的一些民壮,亲兵,以及白狼口烽燧不到百人的守军,如何能阻挡的住右贤王两万铁骑,最让微臣忧虑者,乃是白狼口之地一马平川,无险可守,真是匈奴骑兵发威的好地方啊!”   听公孙弘这样说,卫青低下了脑袋不再言语,刘彻瞅了一眼卫青淡淡的道:“挡住了公侯万代,挡不住也无所谓……”   公孙敖的脸上浮现一丝笑意。   算上这一次,云琅已经面对面的跟匈奴人打过至少十几次招呼了,即便是大战,也参与了两次,这让他对匈奴的铁骑已经没有多少畏惧之心了。   站在战车上冷冷的瞅着对面排山倒海一般扑过来的匈奴人,把最后一颗豆子丢嘴里用力的嚼碎,就拿起弩弓,做好了战斗准备。   曲长,屯将的呼喝声杂乱的响起,眼瞅着石头,弩箭向那些被木桩子阻拦住的匈奴骑兵砸过去,云琅也挑选了一个顺眼的匈奴人,扣动了弩机。   弩箭越过厚达十丈的木头桩子准确的击中一个被石弹砸没了脑袋的匈奴人,这让云琅有些失望。   倒是卫伉平静的射出了一箭又一箭,每一箭都准确的贯穿了匈奴人的脑袋,斩获丰富。   用弩箭杀人的高手是何愁有,他站在烽燧顶上,操弄着从云琅那里拿来的铁壁弩箭无虚发。   匈奴人的战马撞在木桩上发出巨大的轰响,一根根人腿粗细的木桩有的被战马撞倒,有的被战马拖走,几乎是一瞬间的事情,匈奴人把十丈厚的木桩林子弄垮了三成。   他们付出得代价也是大的惊人,在骑都尉这些最先进的杀人机器的屠杀下,木桩子外围已经被死人,死马给挡住了,形成了一圈不算高的围墙。   匈奴人的号角声响起,继续发起冲击的匈奴骑兵停下了脚步,他们冒着石弹与弩箭形成的暴雨,甩出绳子很快就把周边的死人,死马拖离了战场。   马老六兴奋地拍着战车大叫道:“多来点石弹,砸死这些奴贼!!”   卫伉也被眼前的胜利刺激的双目通红,好几次都想驱赶着战车前进,只是见云琅依旧不动如山,这看看眼前的木桩子,这才放弃了想要杀进敌阵的想法。   这孩子现在一心求死,天知道他这种想法是从哪来的,一个富家子,被现实生生的给折磨成了一个疯子。   战车上的民夫损失很大,他们没法子跟云琅,卫伉一样身披重铠,麻布衣裳,加上皮甲还是挡不住匈奴人的羽箭的。   就在云琅担忧很多战车没有驭手的时候,他看见霍去病跳上了一辆战车,手里握着一柄巨大无比的长戈。   有将军做榜样,刚刚修整了两个时辰的骑都尉悍卒虽然还不足以上马冲阵,上舒适的多的战车还是没有问题的。   何愁有,李敢,赵破奴,谢宁,幕烟,甚至还有曹襄,都选择了一辆合适的战车,准备出击。   云琅没有阻拦曹襄,就现在的局面,烽燧里不一定有战车上安全。   何愁有的战车就在云琅的战车边上,见云琅在看西南方,就叹口气道:“陛下不会来!”   云琅摇头道:“陛下会来,只是在我们全部战死,匈奴人志得意满,也疲惫不堪的时候突然出现。”   何愁有笑道:“事有不谐,就跑吧!”   云琅点点头道:“是要跑啊,只是不能向后跑,一定要凿穿敌阵之后再跑,那时候可以跟陛下说我们杀透了敌阵,依旧在作战……”   “你小妾呢?”   云琅擦擦鼻子道:“这时候带着伤兵应该已经向西南跑了二十里地了。”   “你不准备让她陪着你死?”   云琅怒道:“那是我的女人,救治伤病已经让我丢了大脸,岂能再披甲上阵?”   何愁有回头看看那些骑着战马,或者骑着骡子的民夫道:“你准备带着他们全军出击?”   云琅苦笑道:“你以为全军出击是什么意思?”   何愁有不再说话,因为匈奴人又来了,这一次,来的不是骑兵,而是尾巴上着火的牛群! 第一八三章 焰火时效   火牛阵这种事云琅早就想对匈奴人使唤了……   没想到,还没有轮到他来用,匈奴人就先对他用了。   这些牛其实都是匈奴人的军粮,现在,一下子变成了杀人的利器。   眼看着牛群在木桩阵里横冲直闯,它们可不是脆弱的战马,一个个皮糙肉厚的,撞,挤,拱……十八般武艺下来之后,云琅的木桩阵就荡然无存了。   好在匈奴人不知道火牛阵在使用的时候首先就需要一个相对狭窄的空间,像这样在空旷的草原上使用,结果就是牛群在肆虐了一番之后,就纷纷夺路而逃,向着其它没有阻拦物存在的旷野狂奔而去。   匈奴人或许没有指望火牛阵能给汉军带来多大的杀伤力,只要能破除这些阻碍战马奔驰的木桩阵,对他们来说就是胜利。   这因此,在牛群将木桩阵撕开一个巨大的裂口之后,右贤王想的跟云琅一样,也选择了全军突击。   早在牛群刚刚离开的时候,烽燧上的弩车就开始用最高的标高向天空漫射。   粗大的弩枪飞到高空之后,就掉头下落,此时,粗大的弩枪已经变成了一柄柄熊熊燃烧的火炬,落在地上之后,粗大的弩枪还会爆裂,储存在弩枪杆子里面的火油就四处飞溅,很快,每一枝弩枪的落点都会形成一大片火场,而后,这些不相连的火场在北风的吹拂下就连成了一片。   匈奴人的战马刚刚跑起来,就被火海给隔绝在烽燧的另一侧,眼看着匈奴人再一次乱作一团。   汉军将最后的石弹,弩枪全部投掷进了匈奴军阵中……   霍去病看看不远处的云琅,见这家伙依旧没有动弹的意思,只好耐着性子等云琅发出最后的全军出击的军令。   云琅遗憾的瞅瞅战车上的时香,见匈奴人将要从混乱中解脱出来,见一群蓬头垢面的军卒跳上战马之后,他就第一个策动挽马,与此同时,三百余辆战车依次开始动弹,在战车后面,是骑都尉的混合骑兵紧紧跟着战车。   何愁有惊奇的发现,云琅前进的方向并不是匈奴人冲过来的地方,而是东边的白登山方向……   也是唯一一处没有被着火的地方。   “这是要跑啊……”何愁有目眦欲裂,他万万没有想到,云琅竟然真的敢不战而逃!   他很想跳到云琅的战车上去,把云琅活活的撕碎,却惊奇的发现,云琅跑的比任何人都快,直到此时,何愁有才看清楚,别的战车都是由两匹挽马拖拽的,只有云琅的战车是四匹最强壮的战马拖拽的。   因此,当他的战车跑动之后,就如同一头狂暴的巨兽无可阻挡!   战车上那面红色的战旗在混乱的战场中非常的醒目,不用号令,剩下的战车就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跑。   云琅的战车所到之处枯草低伏,快速旋转的铰刀将高出车轴的灌木,杂草全部斩断,在荒草萋萋的荒原上留下了一道极为明显的道路。   何愁有站在颠簸的战车上,单手抓着铁壁弩,死死的盯着云琅的后背,他准备再给云琅十个数的时间,如果他还没有拨转马头从侧翼向匈奴大军发起冲锋,他就会果断的扣动弩机,将云琅当场射杀。   三十个数过去了,云琅依旧没有转头的意思,何愁有咬着牙正要扣动弩机的时候,猛地听到了一声巨响,他骇然回顾,只见刚刚还矗立在荒原上的烽燧,在一刹那间就炸开了……   黑色的浓烟翻滚着向上翻腾,不仅仅如此,浓烟中不断有大蓬的火星子四处飞溅,仅仅是一瞬间,烽燧附近就成了一片火海。   何愁有眼看着一群刚刚冲到烽燧边上的匈奴骑兵顷刻间就被火焰吞没。   “这是什么?”何愁有的眼珠子都要从眼眶中掉出来了,他相信,这绝非人力所能为。   仅仅是一瞬间,一座坚固的烽燧就化作了飞烟。   何愁有骇然看向云琅,只见这家伙的跑的似乎更加起劲了,即便身后有这么大的动静,他也没有回头看一眼。   何愁有很想停下战车想把这一幕看的更仔细一些,然而,被后面狂奔的战车簇拥着,不得不继续一路向前。   烽燧炸开之后,一条火线迅速的出现在草原上,并且在草原上快速的蔓延,在北风的作用下,何愁有眼看着火线变成了一片,然后就快速的向匈奴人席卷了过去。   见识过草原大火厉害的匈奴人,拨转马头向东方狂奔……   何愁有瞅着缀在自己屁股后面的匈奴人,终于明白了云琅为什么会跑的那么快了,如果再慢一点,不是被大火追上,就是被匈奴人追上。   火头不断地在草原上冒起,云琅策马狂奔,这时候没人多说一句话,就连霍去病对逐渐靠近的大火也心存畏惧,不再想着怎么破敌了,只想着先离开火场再说。   马老六现在只想抱着云琅的脚丫子狂吻,他万万没有想到,当初云琅随意指定的那些放火点,会酿出如此威势。   他甚至觉得云琅就是神人,只要是战车奔驰过的地方,很快就会有新的火头冒出来,逐渐在压缩匈奴人的活动区域。   刚想说几句夸赞的话,就被迎面吹来的浓烟呛咳的差点背过气去。   两刻时间转眼即过,当云琅勒住缰绳,让战车停下来的时候,一条粗粗的火线已经把骑都尉跟匈奴人完美的分割开来。   现在,只需要看着匈奴人逃命就好,骑都尉一干人可以待在上风位看匈奴人跟野火比赛速度。   这场大火改变了骑都尉所有人对野火的认知,以前的时候,他们认为野火燃烧的速度不会很快,现在他们终于看到了,在北风的催动下,野火推进的速度并不比战马狂奔慢多少,尤其是那些随风飘拂的火星,更是落在哪里,那里就会迅速的燃烧,一眨眼的功夫就会改变人们早先设计好的逃跑路线。   想要在这样的天灾下活命,唯一能够依仗的就是速度。   全军停下来了,所有人的都后怕的看着自己刚刚跑过的地方,两刻时间,足够骑都尉全军跑出去十五里地。   骑都尉跑的足够快,实际上匈奴人跑的也不慢,也就比骑都尉慢了一瞬间而已,因此,当骑都尉完美的避开火焰之后,经验丰富的匈奴人也只是被火焰轻微的骚扰了一下,上万骑兵从刚刚燃起的火头上踩踏而过,竟然生生的在火线上撕开了一道半里宽的生路,匈奴大军居然还能保持阵势从先头猛士踩踏出来的活路上一涌而出。   何愁有在云琅耳边阴森森的道:“匈奴人去了白登山,你将如何面对近在咫尺的陛下?”   云琅摊摊手道;“我尽力了。”   何愁有冷笑道:“你放走了两万匈奴人,你认为陛下会听你的辩解?”   云琅叹息一声道:“我做了我该做的事情。”   何愁有跟着叹口气道:“这么做你或许对得起自己,对得起你的那些生死兄弟,你就没有想过,这样做对得起陛下吗?陛下要的是全歼右贤王,现在,右贤王跑了,你该如何交代。听我的话,自缚双臂,去陛下面前请罪吧,也不知道我现在的话在陛下面前管不管用,总之,我会为你求情的。”   云琅沉默不语,只是瞅着夕阳,不知道在想什么。   草原大火燃烧产生的烟雾笼罩了大地,将要落山的太阳在烟雾面前显得软弱无力,只能若隐若现的挂在山头,再有半个时辰,太阳就会完全落山。   而这场战争也终于告一段落了。   至少云琅是这样认为。   就在云琅准备躺在战车里小睡一会的时候,他又听见了熟悉的匈奴人的马蹄声…… 第一八四章 干渴的鱼!   “匈奴人又回来了?”曹襄不确定的问道。   “不可能,回来被火烧啊?”李敢不置可否。   霍去病的眉头皱的很紧,一道悬针纹已经明显的出现了,他非常的不安。   云琅一把抓住何愁有的胸膛怒吼道:“快说,到底还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   何愁有身子轻轻地一扭就挣脱了,冷笑道:“如果不是某家心软,你早就被我用弩箭射杀了,还是用你赠送给我的弩弓!”   云琅探手从铠甲后面抽出一块铁板丢在战车上咆哮道:“你以为我对你没防备吗?不用你跟我讲交情!快说,到底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我现在的感觉非常糟糕,快说啊!”   何愁有摇摇头道:“我知道的都说了,没有隐瞒。”   云琅看了何愁有一眼,然后就对霍去病叫道:“去病,不管如何,我们都要离开,我现在的感觉好差,总有一种大祸临头的感觉。”   论到战场上的嗅觉,霍去病无疑是最灵敏的,他想都不想的就指着还没有起火的西边道:“走那边!”   云琅二话不说,抖动缰绳,又开始了新一轮的亡命狂奔。   这一次就没有之前那么顺利了,云琅事先修筑好的战车专用道路没了,战车奔跑起来就再也没有先前的顺畅感觉了。   对这片满是灌木跟荒草的草原来说,战车并不是一个很好的运输工具。   当云琅带着大军磕磕绊绊的向前奔逃了两里地之后,就绝望的发现,一道火墙正从正西正北两个方向滚滚的向东燃烧前进。   如果说云琅先前放的那把火只是电影烟雾的话,那么,从这两个方向席卷而来的大火,绝对是一场真正的生态灾难。   无数的野兽在拼命地奔逃,一些母兽甚至丢弃了幼崽夺路狂奔。   狼群与黄羊,麋鹿狐狸,一起奔逃,在这时候,饿狼只要张张嘴就能捕获猎物,此时此地,它明显没有狩猎的欲望,只想快点逃离这片倒霉的地方。   南边的火是云琅自己放的,北边的火也明显是云琅放的,西边是云琅给骑都尉留的逃命地,东边明显是留给匈奴人的逃命地。   现在,云琅就很想知道到底是谁又在西边跟东边放了两把大火,而且波及的范围是如此的之大,几乎让他没有逃生的可能。   “点燃下风位的荒草,全体下车,清理上风位的杂草灌木,一定要快!”   云琅有些绝望。   西边地势高,云琅明显的看到了一张由火焰组成的太极图,这张图他只描绘了半边,是用来困住匈奴人的,现在,有人帮他补上了另半边,连他也困在其中。   这就是一个大火组成的炼狱,一半锻炼匈奴人,一半锻炼锻炼骑都尉。   云琅此时没心思再去考虑这是谁放的火,他只想抓紧时间为所有的兄弟求一个活命的契机。   “范围要大,一定要大,否则大火燃烧的时候会把一小片地方的空气抽干的!!”   云琅一边疯狂的用价值连城的宝剑割草,砍灌木,一边声嘶力竭的大叫。   连同民夫在内的三千人,立刻开始跟随云琅霍去病等人跟马上就要到来的大火抢时间。   太阳落山之后,草原就该变得寒冷起来,八月底的草原夜晚早就该结霜了……今天不一样,今夜的草原如同烘炉。   黑色的灰尘如同雪花一般落下,却没有人去理睬,被汗水湿透的衣衫转瞬间就被野火烤干。   所有的液体都浇在身上,依旧无法抵御烈火的炙烤……   在大火面前,骑都尉节节败退,直到退进了刚刚燃烧过的土地,这才不得不停下来。   牲畜被放在最外围,眼看着他们一匹匹的倒下,众人心痛如同刀割。   云琅把衣衫脱下来包在游春马的脑袋上,它们的鼻孔比较大,很容易把灰尘吸进肺里。   云琅所在的地方是一个不大的土坑,游春马卧进来他就只好坐着。   一匹从不叫唤的骡子,被大火炙烤的忽然叫唤了起来,那声音之凄惨,之怪异,让人不忍卒听。   四面都是大火,这块被军卒们仓促整理出来的空地并不算大,三千多人马牲畜拥挤在一起齐齐的张大了嘴巴努力呼吸。   草原上的大火形成了火龙卷,有的像龙,有的像凤凰,更多的如同一条条火鞭正在抽打天空。   一头驴子忍受不了大火的炙烤,一头冲进了火场,只是挣扎了两下就倒在地上,随后,它的尸体也跟着燃烧起来。   虽然呼吸艰难,云琅总能呼吸到可以维持生命的氧气,这说明如果大家熬过烈火炙烤,有八成的可能活下来。   看到霍去病把卫伉放在自己身下,云琅忽然想明白了,有卫青这样的军略大家在,这场火只可能是他放的……   云琅忽然发现,自己决定绕过匈奴人来到他们的后背处,等皇帝跟右贤王大战之后再跑出来捡便宜的想法是错误的。   卫青从来都是捡别人的便宜,哪有多余的便宜让别人捡。   放置在最外围的巨盾,纷纷开始燃烧,皮革制成的内衬很快就燃烧殆尽,用铁板打造的巨盾,开始逐渐泛红,最后变成了一道红色的铁墙。   何愁有给光头上包了厚厚的一匹麻布,看起来像一个印度人,即便在这样艰苦的环境里,何愁有还从自己的土坑里爬出来,满怀希望的瞅着云琅低声道:“烽燧毁于雷法?”   云琅有气无力的道:“现在,大家都快成烤鸭子了,就不要再说这些废话了。”   何愁有摇头道:“死不了,火头已经过去了。”   云琅摇头道:“浓烟更加可怕,包好口鼻,莫要说话了。”   何愁有摇头道:“不问清楚我心难安!”   云琅有气无力的道:“你如果在一个密封的屋子里用力的扬面粉,等到整个屋子都变成白茫茫一片之后,你再试着点火,然后你也就学会雷法了。如果在皇宫里试验,效果会更好!”   “面粉?”   “就是麦子面,越细越好。”   “能造成这么大的威势?把一座坚固的烽燧都炸没了。”   “哦,我这是给烽燧里存放了好多火油……”   云琅没心情跟一个汉代宦官讨论粉尘爆炸的事情,游春马已经快要把蒙在头上的衣衫吸进鼻孔里去了,它的身形庞大,需要的氧气也就更多,给它拿掉包在鼻子上的麻布才是正经事。   三千人马坐在一个很小的区域里,齐齐的仰着头努力呼吸的样子深深地镌刻在了云琅的脑海里,成了他日后噩梦不可或缺的大场面。   火焰逐渐远去,火场青烟袅袅,冷风吹来,灰烬中尚有明灭不定的火星。   直到此刻,众人才有一种死里逃生的感觉。   头顶上的月亮细的如同弯钩,也没有留下多少光华,草原上除了依旧在呼呼吹拂的北风,就什么动静都没有了。   一只灰色的肥大兔子从云琅跟游春马之间的缝隙里钻了出来,在依旧发烫的地上蹦跶两下,就选了一个很好的方向跑的不见了踪影。   “匈奴人会怎么样?”霍去病擦试一把黑乎乎的脸,越擦拭越脏。   “如果匈奴人不会我这一招,他们这会应该被烤成熟肉了,怎么,你想吃?”   霍去病露出一个难看的微笑对云琅道:“应该算是我们赢了吧?”   何愁有接话道:“自然是我们的一场大胜,陛下万胜!”   何愁有已经把云琅这个军司马的活计给干了,云琅只好跟着兴奋地如同一头发情公驴的何愁有有气无力的呐喊了两句,就一头栽倒在土坑里,这里非常的暖和,他准备今晚就睡这了。 第一八五章 狮子大张嘴   黑色的草原还在冒烟,云琅想在这片温暖的土地上睡个觉的愿望也遗憾的落空了。   一队队彪悍的骑兵从他们的身边掠过,追逐着远去的野火。   快被大火烤焦的骑都尉众人只能站在漆黑的土地上,借助明暗不定的火星看着那些着装整齐的骑兵去了草原深处。   这支骑兵是如此的彪悍,假如不是因为骑都尉残破的战旗依旧在火光中飘荡,他们就会毫不留情的从骑都尉众人的脑袋上踩踏过去。   李敢恨恨的吐了一口黑痰道:“早干什么去了,这时候才来!”   被烟熏的如同黑人一般的曹襄瞅瞅天边出现的一丝鱼肚白道:“你以后要习惯!”   “难道说我们是后娘养的?”   赵破奴呲着一嘴的白牙笑道:“在陛下面前,说我们是小妾养的都是抬举了。”   李敢冲着所在土坑里呼呼大睡的云琅道:“你看看那位,气的都睡着了。”   谢宁一瘸一拐的走过来感慨的道:“这一次算是把功劳捞足了,回家之后对谁都有交代了。”   霍去病笑嘻嘻的看着一干兄弟发牢骚,没有任何不高兴的意思,比起云琅他更加具有军人之风。   他从心底里就不认为这一次是被皇帝算计了,即便是算计他也认为很值得,毕竟,以骑都尉上下三千人的性命去换两万精锐匈奴骑兵是一件很值的事情。   从战略战术上来说,没有任何问题。   见卫伉依旧低着头,就拍拍他的肩膀道:“不错,不错,这段时间很有长进,即便是舅舅来了,也只会夸奖你。”   “真的?”卫伉抬起头瞅着表哥。   “当然是真的。”   “可我说过要斩首三百级的。”   “少年人的豪言壮语有什么错?我还跟陛下说过要带着十万铁骑踏平匈奴呢。重要的不是你说了什么,而是你是不是正在向你说的那些目标前进。斩首三百级?今天斩首一级,明日斩首一级,总有一天你会完成你的诺言的,那时候,你卫伉回到长安,可以向中军府的人拍着胸膛说:我卫伉做到了,感谢他们给你出战的机会!如此,方为大丈夫!”   “呸!”   云琅慢悠悠的从土坑里爬出来,吐掉一口黑痰道:“别教坏了小的,你喜欢被人当棋子用来用去的,就不要推己及人,不是每个人都喜欢被人放在绝地的。”   霍去病大笑道:“兵者,知胜而不骄,遇败而不乱,闻鼓即忘死,遇强则愈强,临绝地不惊,知必死而不辱。如此方为大汉军卒,有此血勇方能一鼓斩将,二鼓夺旗,三鼓覆王。吾辈汉将当以此为铭,我霍去病只愿此生老死沙场,匈奴不灭,我不离战场!”   云琅还想争辩一下,全身乌漆嘛黑的何愁有悄悄凑过来,冲着站在黑灰中的霍去病拱手道:“为汉将军贺!”   天知道同样黑的看不清眉眼的霍去病心里想的是什么,居然举着黑啦吧唧的爪子抱拳回礼。   两人施礼完毕,还一起仰着头哈哈大笑一下,模样恶心!   云琅极目四望,这群昨晚差点被烤成烤猪的人,一个个都变得喜气洋洋,他们完全忘记了昨晚那危险的处境,完全忘记了是他们的王让他们深陷死地……或者说,他们根本就不在乎,只在乎杀死了多少匈奴!   这让云琅对刘彻的妒忌之心如同昨夜的野火一般熊熊燃烧,为了浇灭这股野火,云琅一连喝了三壶水。   不管是谁来到这片被火烧焦的土地上都会变成黑人的,历来喜欢身着黑衣的传令宦官在烧焦的土地上骑马狂奔了四十里以后,也变成了黑脸无常。   如此辛苦的跑了四十里地,就说了四个字:“陛下召见!”   话说完就向回跑,他还有四十里路要跑……   黑乎乎的骑都尉全军在第一时间就沿着宦官离开的方向蹒跚行军,说起来奇怪,所有活下来的战马,牲畜跟云琅一样无精打采的,只有那些军卒跟霍去病一样满心欢喜。   “司马,您先前说的话还算数吧?”   马老六凑到云琅身边谄媚的道。   云琅转过头瞅着马老六道:“我说过什么?”   马老六立刻摆出一副痛不欲生的模样嚎叫道:“您是贵人,不能说话不算数啊!”   云琅一巴掌抽在马老六黑的发亮的脑袋上怒吼道:“耶耶找你的时候你给耶耶装好汉。现在见风向变了,就跟耶耶装可怜,我抽死你!”   云琅的巴掌噼里啪啦的抽在马老六的光头上,这个号称人中之龙的家伙宁愿被云琅抽的龇牙咧嘴。也不肯躲避一下。   云琅抽累了,就擦擦手上的黑色油泥淡淡的道:“这时候来骑都尉你可没有多少好果子吃。你这人虽然不识字,却是难得的聪明人,应该知道骑都尉经历白狼口一战之后,会被委以重任。这时候的重任是什么?就是死的最快的军务!你确定要来?”   “要是不死能升官不?”马老六含羞带怯的小声问了一句。   云琅长吸一口气道:“可以!”   马老六就笑道:“某家就是喜欢重任!”   云琅看着一脸期待之色的马老六忽然明白了一件事,这里的人,这里的每一个人,除过霍去病之外,其实都没有好好地生活过,他们单纯的以为只要升官发财了,生活就会变得美好。   而霍去病认为,美好的生活就是一直奋战到死!   四十里的路骑都尉上下走了足足一天,直到傍晚的时候才走出草原,在一条小河边上停下了脚步。   战马以及牲畜的气管,或者肺部,都有轻微灼伤的迹象,人也好不到那里去。   见到了清澈的河水,战马牲畜们就把长嘴埋在水里不愿意抬起来。   而骑都尉的将士以及民夫,一起哀怨的瞅着云琅。   “必须喝开水!”   云琅并没有给这些人破例。   于是,不大功夫,就看到那些军卒们将滚烫的开水装在肮脏的头盔里在冰水里浸泡,这个时候没人愿意喝热水。   秋日的河水已经冰凉刺骨,云琅脱得就剩下一条短裤,就那样站在冰水里沐浴。   直到此时,那些傻瓜们才想起,骑都尉并没有不准许用冰水沐浴的军令。   三千多人一起下了一丈宽的小河沐浴,这条小河很快就变成了黑色。   肥皂打在身上连沫子都不起,只有用头盔装上满满一头盔的水从头淋下来,才能感受到自己在洗澡。   用力的搓过肮脏的身体,一阵针扎一样的疼痛,让云琅忽然意识到自己把皮肤搓下来了。   传说中有一种热传递方式就做热辐射传播,这种辐射最妙的地方就在于,火焰不用直接接触皮肤就能让他受伤。   当云琅想清楚这个原因之后,小河里就响起此起彼伏的惨叫声。   见皇帝之前自然是要沐浴净身的,等所有人把自己洗干净,再把心爱的战马洗干净,不用云琅下令,这群刚刚死里逃生的人,就铺上干净毯子呼呼大睡。   没人想要吃饭,即便是平日里最喜欢吃饭的人,也没有提出这个要求,簇拥着同样疲惫不堪的火头军呼呼大睡。   军官这时候自然没有权力睡觉,而是簇拥在一起,宁可被北风吹得瑟瑟发抖,也不愿意点上一堆火。   “军功该怎么报?”霍去病瞅了瞅云琅低声道。   “军功?我们还是先请罪吧,知道不,我们能活下来就是原罪!”   “我们毕竟完成了诱敌的军务,可以报功。”何愁有说的非常肯定。   云琅摸摸自己好一块,烂一块的脸道:“既然如此,我们就上报,骑都尉全军涉险引诱匈奴人进入草原,然后用火攻之计,击杀匈奴六千五百人如何?” 第一八六章 皇帝的光芒当然要有一万丈   “要点脸面啊,我们跟匈奴人就没有正面交锋过啊,你只发动了投石机床弩,车弩,以及射声营。你凭什么说你依靠这些东西就斩杀了六千五百匈奴?”   何愁有虽然认为这场大战是属于骑都尉的一场大胜,却不认为骑都尉能杀死六千五百匈奴。   “再说了,你说斩获这事的时候,能不能等战果报上来之后再说?万一匈奴人没被烧死,你却说斩杀了这么多人,数量到时候对不上,你怎么跟陛下交代?”   云琅冷笑一声道:“我们守规矩,我就怕有些人不守规矩,你难道没有发现半夜从我们身边跑过去的是公孙敖的部众吗?那就是一个不怎么要脸的人,我们要是敢谦虚一下,你信不信,人家一定会得寸进尺。我们冒着被烧死的危险才弄出这么大的局面,我不想让不相干的人占任何便宜。幕烟已经追下去了,我现在就等他的消息,一旦消息传来,我们就立刻拟定奏章,先把功劳报上去再说。”   当所有人还沉浸在干掉匈奴人的欢乐中的时候,云琅却更加在意将要到手的利益。   在他的心中,战争其实也是一种利益交换,这在他的时代里并不是很难让人理解,但是,在大汉,他这样做立刻就把自己归类到小人中间去了。   即便是最了解他的霍去病此时此刻也保持了一定的沉默,倒是曹襄认为云琅说的没错,骑都尉将士用命换来的功绩不能被抹杀掉。   会议不欢而散……   天亮之后,云琅重新来到小河边洗漱,霍去病跟过来道:“右贤王逃了!”   “怎么可能!”云琅霍然站起身。   “你没听错,右贤王逃走了,他杀马淋血再以战马的尸体在火场中铺出一条路,然后命令骑兵将他护卫在中间,硬生生的踩着火焰逃离了。”   “逃走了多少人?”   “不足六千人……说起来这右贤王也是一世之雄,再不可能活命的状况下,硬是逃出生天。”   云琅赶着感慨一下,然后迅速从怀里掏出一封文书,用手指蘸着河水把文书上的几个字涂抹掉,然后又添加了几个字,然后递给霍去病道:“快用印!”   霍去病掏出印信,烧软了火漆,迅速的用了印信,他很想看云琅改动的那几个字,文书却被云琅抽走了,看他离去的方向,应该是去找何愁有了。   “什么?一万余人?这不可能,你这是不给别人半点空子钻,公孙敖会发疯的。”   “你放心,我们多要些,陛下才会舒心,如果不是大将军那一关不好过,我早就写斩首一万五千人了。至于公孙敖,我们本来就是仇人,这时候对他好一点他也不会领情,反而会认为我们软弱可欺!快点,用印,用印,马上就给陛下送过去。”   何愁有极为不情愿的用了印信,就亲自捧着文书过河去了皇帝的营地。   皇帝的营帐就在河对岸,昨日傍晚的时候没心情看,如今仔细看了皇帝驻跸所在,云琅非常的羡慕。   这哪里是什么营寨啊,应该说这是一座城池才对。云琅就想不明白,皇帝是怎么在短短的时间里就营建出来了如此大的一座营寨。   仅仅是用来制造营寨外墙的木头,就多的足以让云琅瞠目结舌。   仔细观察了良久,云琅才确定,这座城池的原身应该是一片占地极为广阔的松林才对。   如今,松林不见了影子,突兀的出现了一座宽大的城寨。   应该是随军的民夫以及工匠们把松林里面的松树全部砍断,弄出好大一片空地,然后再把松林周围的树木拦腰锯断,只要把那些植根于大地中的树桩子连接起来,一座坚固的围墙就出现了。   按照大汉军律,皇帝来到战场,统兵的主将是不能离开军队的,将军的副手必须跟在皇帝身边伺候,类似人质一般的作用。   何愁有穿上宽大的宦官袍服,戴上高高的宦官帽子,法度森严,让人心中生畏。   一身铠甲加上红一块,白一块的烂脸,云琅想要努力的保持一下百战骁将的气度,最终还是失败了。   “你这一身衣衫,没有出奇之处,如何表明您是宦官中的王者?”   何愁有看了云琅一眼道:“你越发的放肆了!”   “我真的是出于好奇才问的,没有别的隐喻!”   何愁有摇摇头,指指袖子上的三道金边道:“这就是差别,被你当耶耶一样伺候的大长秋只有两道。”   被人当孙子看了,云琅也不好反驳,他刚刚才说话里面没有隐喻,人家何愁有的话里面也自然没有什么隐喻。   来的太早了,这座破城寨虽然在荒原上,遵从的规矩确实皇宫大内的规矩,就是不到时间不开门,不确定安全之前不开门。   太阳逐渐升起,只是没有往日那么明亮,毕竟,草原上的大火还在燃烧,浓烟遮蔽了日光。   在十几架床弩的注视下,云琅跟在何愁有的身后走进了大寨,第一眼就看到了卫青。   卫青依旧笑眯眯的看着云琅,眼中的慈爱之意孕育的满满,让云琅非常的感动,不敢想这家伙前天在大草原上放火准备烧死他的事情。   “我就知道你们会安然无恙的!”   卫青来到云琅身边,绕着他转了一圈,发现他除了掉了几块皮之外没有什么特别严重的伤残,才重重的在云琅肩膀上拍了拍。   云琅相信卫青说的话是真诚的,毕竟,他的亲儿子,亲外甥,假儿子,都在被他放火烧的行列,这就让人没办法怀疑他放火还有别的目的。   “快去觐见陛下吧,已经等你们很长时间了。”   卫青眼中似乎有泪光闪动,这让何愁有大为不满,却又不好打断卫青,只好将双手塞在袖子里等。   “他们都非常的好,没有受伤。”   云琅轻轻地对卫青说了一句话,就沿着一条用胳膊粗的树干铺成的道路前进。   “火是卫青放的,你不生他的气?”   “怎么生气?”   何愁有愣了一下道:“确实没法生气,他两个儿子一个外甥都在军中呢。”   皇帝是世界上最会造势的人,哪怕是在荒原里,他也能给自己轻易营造出一种君临天下的气质。   一座高大的木屋,就在道路的尽头,在这座木屋周围十丈以内,没有任何建筑,也看不到任何人。   才来到木屋前面,云琅一眼就看到了端坐在城寨中轴线上的刘彻。   他穿的很是随意,头发甚至是披散着的,只是在矮几上,放着一柄长剑,身后的架子上挂着一袭铠甲,头盔就那么随意的放在他身边,两撇小胡须骄傲的上翘着,右手抓着一枝朱笔,正在竹简上写着什么。   可能感觉到云琅在看他,头都不抬的朝外面道:“何愁有进来!”   何愁有双手抱在胸前,一步一步的走进了木屋,就在何愁有走进木屋的一瞬间,两个披着铠甲的宦官,就迅速的关上了木屋的大门,割断了云琅窥伺的目光。   木屋里不断地传来刘彻快意至极的大笑声,看样子皇帝的心情很好,何愁有这个负责暖场的人,把自己的活干的不错。   云琅还想竖起耳朵仔细听听木屋里的话,守在他身边的一个披甲宦官就轻咳一声,云琅只好站的直直的,不敢胡乱动弹。   不论是何愁有还是大长秋,都改变了云琅对宦官的看法,以前总以为宦官是一群手无缚鸡之力的废物,结果,他遇到的宦官没有一个是好惹的,他们似乎比云琅遇到的好多将军都要强大的多。   比如眼前这位,他的后背上就背着两柄长刀,这东西在大汉并不是主流武器,可是,从破旧的刀鞘,以及毫无挂饰修饰的黄铜刀柄上,云琅就知道这两柄长刀绝对不是用来装点门面的,而是真正的杀人利器! 第一八七章 全是表演啊   另外一个宦官居然胖大的如同一座肉山,估计他的铠甲都是特制的,窄小的头盔将他的胖脸已经挤压变形了,一条半尺宽的牛皮带勒在腰间堪堪托住那个硕大如鼓的肚皮。   这家伙的手里握着一杆巨大的斩马刀,云琅比划了一下,刀刃子足足有三尺长,加上手柄,长度超过了丈二。   走起路来地动山摇可能有些夸张,可是他在木桥上走动两步,云琅就会被颤动的木桥抖的跳起来。   靠山妇是云琅见过最胖大的人类,可是,靠山妇跟这个胖宦官比起来那就毫无可比性。   云琅被靠山妇骑在身上还能活命,要是被这个胖子压在身上,估计早就一命呜呼了。   刘彻见何愁有的时间远比云琅预料的要长,为了抢时间报功,云琅早饭都没有吃,等到肚子咕咕响了,他才想起来自己昨天的晚饭也没有吃就睡了。   想吃东西自然是要找胖子的,因此,当云琅把乞讨的目光落在胖子的身上的时候,胖子就很自然的从革囊拿出一块肉递给云琅。   云琅邀请瘦子一起进食,瘦子完全无视,云琅吃了一口肉,就惊奇的冲着胖子翘起了拇指。   这块肉很明显是驴肉,却与云琅吃过的驴肉有很大的不同,至少肌肉纤维要比驴肉粗大的多,不过呢,味道是驴肉的味道,这一点不会错的。   耳听得刘彻的大笑声更加的爽朗,云琅知道皇帝与何愁有的谈话将要结束了。   狼吞虎咽的把那块驴肉吃了下去,哄骗了一下肚皮,这才继续将双手抱在胸前,等候皇帝召唤。   大门又被打开了,何愁有倒退着出了木屋,来到云琅身边道:“进去吧,陛下心情很好。”   瘦宦官奇怪的看了云琅一眼,他没想到何愁有竟然会关照这个少年人。   而那个胖子已经非常懂事的献上了他全部的驴肉,并且努力的低下脑袋,好让何愁有拍打一下。   看不起这些人的谄媚模样,云琅目不斜视的双手抱拳走进了皇帝的行在。   “受降城的事情办得不错,记功一次,如果能把物资通过大河运送到关中,封侯可期!”   云琅才见完礼,刘彻就急不可耐的开始夸奖云琅,并且许诺封侯。   云琅本来有一肚子的不明白想要问皇帝,却不知为什么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能谦卑的表示以后将会做的更好。   这句话刚刚出口,他的一张脸就涨的通红……   刘彻似笑非笑的瞅着云琅看了良久,这才从矮几上取过一小卷子竹简丢给云琅道:“重新去阳陵邑把户籍上了。”   云琅拿过竹简,打开看了之后眉头一下子就皱在了一起,这张竹简本身就是他当初胡乱写的,是为了上阳陵邑的户籍,之后没听说有什么问题,怎么会在刘彻这里。   他重新看了一眼竹简,发现有几个字是被改动过的……   “国人云琅,久居骊山下……”   云琅轻轻地念叨了出来。   刘彻笑道:“从此,你为我大汉子民,前事不论!”   云琅心头的怒火一下子就窜了起来,将那卷竹简放在地上大声道:“微臣虽然是野民,然,大汉国人身份乃是微臣天生就有的,何须陛下备注!”   “嗯?”刘彻很奇怪,云琅的表现与他预料之中的感激涕零不一样。   “微臣的祖先生在大汉这片土地上,微臣也是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在有大汉之前,我云氏可为中山国人,可为秦人,现在太祖高皇帝登基之后,我云氏自然也就是大汉国人,微臣不明白因何会劳动陛下重新为我备注!”   刘彻笑道:“还真的生气了,难得啊,一个油光水滑的家伙原来也有逆鳞可批!发怒就对了,你要是不发怒,朕还怀疑你的出处,现在没有了,看样子你真的是我大汉人,既然如此,朕此番作为倒有画蛇添足的嫌疑了。既然如此,隋越,把这份户籍烧掉吧。”   云琅连忙将户籍抓在手里道:“陛下字迹难得,微臣还是小心收起来比较好。”   刘彻大笑道:“好啊,既然是我大汉子民,那么,为这个国家的君王,百姓战死你应该没有什么怨愤吧?”   云琅的身子抖了一下,连忙把竹简交给宦官隋越连声道:“快烧,快烧!”   隋越捧着竹简却没有动作,很明显,在这个地方,他只会听皇帝的话,别人说的话对他来说连放屁都不如。   刘彻挥挥手,隋越就出去了。   刘彻一只胳膊支撑在矮几上,往前凑凑瞅着云琅道:“很早以前呢,朕就发现你对汉人这个身份很看重,开始的时候,给自己弄了一个莫名其妙的身份,想糊弄阳陵邑的胥吏,想把自己的身份给坐实了。这时候朕还算是理解,你一个野人想要干一番大事,没一个大汉的身份不好办。可是,你后来的举动朕就有些看不明白了,得知有女儿之后,你第一时间做的事情居然是给闺女上户口,成亲之后,你也是在第一时间给老婆上户口。这样的事情,原本派你的揭者去办就足够了,你却不辞辛劳的去了阳陵邑两次,亲眼看着闺女,老婆的名字出现在你家的户籍上才放心,这是何故?”   云琅愣了一下,然后苦笑着道:“如果微臣说这是习惯,不知陛下信不信?”   刘彻想了片刻点点头道:“朕还是选择相信,据绣衣使者回报说,你在给妻儿上完户籍之后还一个人感慨了良久,说说,那时候都嘀咕了些什么?”   第一次被刘彻这样温柔地对待,云琅有些手足无措,他知道刘彻这是在调侃他,而天子问话,不回答就会被砍头,云琅只好抱拳道:“微臣当时在说:终于有一个家了。”   “就说了这些?”刘彻进一步追问。   “就这些。”云琅坚定的回答,虽然他知道自己当时说的不是这样的话,可是,又有谁能证明呢?   “但愿如此!”刘彻意味深长的道。   云琅意气风发的进去,却浑浑噩噩的出来,站在木屋外面,他才想起没有说骑都尉战功的事情。   想要再进去,那扇门已经关上了,那两个武装宦官站在门外不允许任何人进去。   云琅甚至记不得自己到底进去了多长时间,不过呢,从何愁有手上那块驴肉的大小来判断,自己跟皇帝谈话的时间很短。甚至来不及让何愁有把整块驴肉吃完。   “没有说战功的事情,这下子麻烦了。”云琅抱着一丝侥幸的心理,希望皇帝能跟何愁有谈起。   “陛下说:一万就一万,多少都无所谓,死过一次的人,多报点花头他也认。”   云琅听了何愁有的话,终于长出了一口气,身为骑都尉军司马,如果不能给自己那些可怜的部下争取到一些战功,这将是最大的失职。   “你准备离开还是继续留在这里?”   何愁有的屁股一抬,一个年轻的充当凳子的宦官,就迅速爬走了,何愁有环顾四周,指着行在大门道:“还是回骑都尉大营,这里太闷!”   云琅连连点头,很多时候宦官跟家里的女人一样,一旦放出去时间太长了,他们就不愿意回家了。   离开行在的时候,云琅没有看见卫青,在路过一座木屋的时候,看到了坐在窗口的公孙弘,很明显,他在这里等了云琅好一阵子,估计有什么话要说。   云琅准备上前问安的时候,公孙弘却挥挥宽大的袍袖,示意云琅自行离去。   做完这件事,仆役就帮他合上了窗户,跟他的主人配合的毫无瑕疵。 第一八八章 分道扬镳   皇帝没有跟云琅谈及前天的战斗,是因为他觉得没有任何必要再提起这件事。   这两年,大汉的将士们总是在杀死匈奴,总是在胜利,而且一次胜利比一次胜利大,这就让皇帝觉得战胜匈奴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身为皇帝,没有必要总是把这点事情挂在嘴上,那样会显得不稳重。   至于云琅霍去病他们几乎要被坑死的事情,皇帝更加觉得不值一提。   为君王社稷战死,难道不是武士的最高荣耀或者归宿吗?   不仅仅是皇帝这样看,卫青,公孙弘,乃至霍去病,李敢,赵破奴,谢宁这些被坑的人,也咧着大嘴傻笑,觉得皇帝说的很对!   因此,云琅就成了绝对少数,或许还有那些跟随他一起死里逃生的牲畜们还记得那场恐怖的大火。   有了功劳之后,云琅决定忘记那场战争,既然皇帝已经准许骑都尉所部回到受降城修整半月,他就只想带着剩下的三千残兵回到受降城好好地睡几天,然后就顺流而下回到长安,最好永远都不离开骊山。   卫青不是一个好父亲,他对霍去病表现出了极大的情义,却对自己的儿子卫伉看都懒得看一眼,即便是跟他没多少关系的曹襄卫青都询问了伤情,唯独卫伉,被华丽丽的无视了。   云琅笑而不语,搂着卫伉一起看他爹鼓励李敢。   “小子,告诉你一件事,咱们大汉的好汉,一般都不会当别的耶耶。他们大多会把更多的温情给了别人家孩子,对自家的孩子一般都会横眉冷对的,而且总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意思在里面。他们总想着通过对别人家的孩子好来刺激自己的孩子上进,却不知道这是一种非常愚蠢的行为。”   卫伉眼睛红红的看看云琅道:“别在我面前说我耶耶的不是!”   云琅抬手抽了卫伉一巴掌道:“帮你说话呢,分不清好坏人是吧?”   “那也不能在我跟前说我耶耶的坏话。”   这孩子已经傻掉了,还属于基本上没救的那种,眼看着卫青就要来到自己跟前了,云琅推着卫伉来到卫青面前笑道:“看清楚,就是这个少年,在白狼口一战中,斩首六级!”   卫青笑吟吟的脸,在看到卫伉的那一瞬间一下子就变得阴沉了,恶狠狠地道:“既然在军中,我就不好管束你,等回到长安,我们父子再好好地说道一下你私自从军的事情。”   卫伉快要把脑袋藏裤裆里了,云琅恨铁不成钢的在他后背上拍了一巴掌道:“没点机灵劲,我要是你,现在就抱着耶耶的腿大哭,我就不信不能把回家挨揍的后患给解决掉。”   卫伉有些心动,却被卫青一脚踹到一边去了,神奇的换上了一张笑脸道:“能把一个草包,生生的给培育成一个可以斩首十余级的合格将士,卫青在这里谢过了。”   云琅过了片刻才叹息一声道:“这一次好险,骑都尉差点全军覆没。”   卫青摇头道:“再来一次,我还是会如此布置,此时的卫青可不是骊山脚下的卫长卿,这两者之间的区别你一定要弄明白,否则,将来怎么死的你都不会知道。”   云琅点头道:“慈不掌兵这个道理我还是明白的,所以啊,此次回去,我就不打算再出征了。”   卫青点点头道:“你的杂念太多,虽然依靠一些小手段可以获得一时的胜利,终究不能长久,不作战其实也好,你的才智应该用在别的地方。”   云琅幽幽的道:“此次作战,我只是告诉所有怀疑我来历的人,我云琅是可以为大汉作战的,我想弄一些军功来堵住那些人的嘴巴。如今目的达到了,再勉强自己作战,就很没有意思了,也不会让我快活。”   卫青大笑道:“这也证明,你不是什么神人,也会受伤,也会被杀死。”   云琅拍拍胸膛道:“这里刺一刀立刻就死了。”   卫青左右看一下,见距离他们最近的卫伉都在三丈以外,就压低了嗓门道:“我们都出征了,家里没有一个明白人我不放心。”   云琅奇怪的道:“长公主……”   卫青叹了一口气道:“你要记住,长平首先是大汉的长公主,然后才是卫氏女主人。”   难听的话说完,卫青就用双手按着云琅的肩膀道:“既然你已经开始教导卫伉了,那就好好的教导,他应该会很听你的话是吧?”   云琅回头看看傻不拉几的卫伉点头道:“应该不是很难。”   卫青大笑道:“那就好,那就好……”   自古以来不论是救火时产生的焦头烂额,还是从战场上下来的焦头烂额都会被人家尊为上宾的。   骑都尉何能例外?   因此,皇帝赏赐下来了无数的物品,虽然云琅不明白为什么在这里就赏赐了将士们大批的绸缎,五百坛好酒,他还是一样不落的全部接收了。   最让云琅欢喜的是皇帝居然还赏赐下来两头肥猪,听何愁有说这本来是为陛下准备的膳食材料,陛下不是很喜欢,就直接送给了骑都尉。   这两头好东西来到了骑都尉,不光是云琅看着他们流口水,曹襄,李敢这些吃惯了云氏美食的人,也忍不住食指大动。   “红烧肉,扣肉,一样一半如何?排骨留下来粉蒸,猪头肉蒸煮的酥烂一些,再用木板子压了,下酒最好。”   霍去病听了笑道:“给我两个肘子,我想好好地吃一顿肉!”   何愁有笑道:“那就给我也留两个。”   骑都尉大军离开了那条小河,直到大军离开,皇帝也没有收回霍去病手里面的那半块虎符。   这就是说,霍去病可以统领这支大军回到长安之后,这支军队依旧不会解散,依旧属于骑都尉。   霍去病非常的兴奋,李敢,赵破奴,谢宁,也是一样,只有云琅跟曹襄两个人就像局外人一样看着一群傻子傻乐。   “我这次回去之后,你觉得我去那个地方为官比较好?”曹襄跟云琅两人并辔而行,他也很高兴,只是跟霍去病他们高兴地方向不同。   “司农寺!”   “啊?我以为你会让我进卫尉府呢。”   “你可拉倒吧,三十年之内,卫尉府这个地方就不是你这种人该进去的。好好地在大司农老薛头的麾下混几年,然后争取接他的班,最后掌管这个部门二十年,你就能直接去问一下宰相的位置了。”   “二十年?”   “没错,至少二十年,你还要努力的把不属于大司农该管的事情全力往外推,一门心思的种庄稼,而种庄稼这种事绝对不是一两年就能有成效的,一旦有了成效,这个功劳就会比军功还大。你的位置也将无人可以撼动。这些年你也看见了,咱们大汉的宰相以及高官,一直在走马灯一样的轮换,如果仅仅是轮换也就罢了,你看看,哪一个被轮换下去的人有好结果了?最轻的是罢官夺爵,稍微重一些的会被砍头,最倒霉的就是那些被满门抄斩的家伙,一人死了,全家陪葬。”   “可是我觉得卫尉府很威风啊。”   “是很威风,你看张汤,王温舒这些人的名字都能止儿啼就觉得他们很威风。却不知这些人无一不是心狠手辣之辈,三木之下何罪不成?敲骨吸髓,罔顾天良说的就是这些人。阿襄,你出身高贵,最不缺的其实就是权势,权势对你来说就是一剂毒药,拿的越多将来死的越惨。你曹氏需要的是真正可以流传千古的功绩,不说别的,只要你能培育出几种新粮食,就足够你让你曹氏风光好几百年!” 第一八九章 失意之时一醉休   曹襄家族早就过了用命去博地位的时候了,他的祖先已经为大汉流过血,卖过命,该有的荣耀已经有了,该有的地位也已经有了,现在他该考虑如何将家族的传承继续下去,而不是要更进一步。   事实上,在刘彻的跟前,想要获得更高的权力很难,同时,刘彻对高级勋贵们的这种行为也深恶痛绝。   只要看看大汉朝中的那些被重用的人就该知道,皇帝正在积极地培植新的勋贵阶层。   因此,云琅以为曹襄现在基本上拿到了混吃等死的资格,那么,不妨将脚步放慢。   当别人都在争权夺利的时候,耶耶选一个好位置老老实实的待着,花长时间来做一个长期项目,将来一旦成功了,也没有人去忌恨他,毕竟,种田种出来的功劳,还碍不着谁的路。   皇帝可能会怀疑统兵的将领,会怀疑手绾重权的官员,至于种地的……粮食出产越多,他越是开心。   云琅必须承认,刘彻带给他的压力实在是太大了,不论是历史书上那个煌煌大帝,还是电视剧,电影里的各种形象,都能让云琅对这个人产生莫名其妙的敬畏感,很多时候,喜欢看历史书的云琅执着的认为,这个家伙可能天生就该是皇帝!   在他的身上可能真的隐隐有一些天命之子的影子,否则你没法子描述一个如此暴戾,又如此好战的皇帝能安稳的在皇位上坐了五十四年,还受到自家国民爱戴,这说不通的……   只要一想到今后要在这位帝王的统治下过一辈子,云琅就有些痛不欲生。   就前几天被刘彻弄进草原烧烤的事情,就足矣让云琅产生想要弄死刘彻的念头。   只是——他不敢!!!   他真的不敢,他很怕弄死了刘彻之后,他熟悉的历史就会沿着另外一条岔道狂奔下去……   刘彻治理下的大汉——足足让这个民族骄傲了好几千年!   也不知道是谁说的,说长官的意志决定着一支军队或者一个地方的气质,那么,刘彻的气质影响了这片大地很多,很多年,给后人装上了一条暴戾,强横的脊梁。   你敢打我,我就杀你全家……你敢羞辱我,我就把你踩进泥土里,这就是刘彻的土匪本性。   很无礼,却非常的痛快,至少,跟这个土匪站在同一个战壕里的时候,不管是谁一定会有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   云琅不敢想象,如果把大汉民族的这根脊梁骨给抽掉了,会是一个怎样的模样……   “你回去之后打算干什么?”曹襄沉默了很久,也想了很久,算是认同了云琅的看法,同时,他也很好奇云琅准备干什么。   “种地,养鸡,养猪,养蚕,织丝绸,生孩子,陪老婆,给我家大闺女当马骑!”   这些话云琅说的很溜。   事实上,这也是他最渴望的一种生活方式。   “去病他们不管了?”   “他们本来就用不着我们管,说起来,我们两个才是人家的累赘,是跟着自家兄弟来这边混功劳的,没有我们两个,他们会干的更好。”   曹襄摸摸自己的脸,顺手撕下一块爆起的死皮,虽然疼的要死,却有一种奇怪的畅快感觉。   撕下来一块铜钱大小的死皮,得意的朝云琅晃晃,然后就丢进了风里。   这样的感觉云琅比他来的深刻的多,至少,曹襄没有被烧成焦炭过,没有一块块掰干痂子让自己重生的过程。   人只要想通了,很快就会变得幸福起来。   苏稚从她的战马上跳到云琅怀里的时候,这种幸福感就弥漫了他的全身。   如果不是因为在众目睽睽之下,云琅很想趁着这股子重逢的热乎劲干点别的。   看着苏稚八爪鱼一样的缠在云琅的身上,即便是不苟言笑的霍去病也摩挲着自己颌下的绒毛,突然想起自己好像也是一个有老婆的人……   何愁有冷哼一声就扭过头去,假装自己没看见。   云琅回头就看见马老六那双羡慕的眼睛,抬腿就把这个恶心的家伙踹出去老远……   即便是古板如何愁有看到这一幕也不由得笑了起来。   重新来到了受降城,大军就驻扎在城外,从交接的那一刻起,骑都尉对于受降城来说就成了客军。   霍去病一干人自然是不能进城的,这是大汉军律所不允许的事情。   而云琅跟曹襄两个事务性官员,自然能够进城走一趟。   来到城主府的时候,朱买臣正在享受他的悠闲时光,两个长相还算看的过去的胡姬,正在他的大堂里跳舞,这家伙则依靠在一张锦榻上,一边小口的喝着酒,一边观赏舞蹈。   秋日里是受降城最美好的时光,他的桌案上摆满了各色果子跟点心,还有很多云琅都认不出来的西域食物。   看到云琅跟曹襄来了,朱买臣连起身的意思都没有,用玉如意随意的指指边上的锦榻,就继续观赏他的歌舞。   西域最有名的自然是甜瓜跟葡萄,只是葡萄的籽实在是太多了,咬一口经常塞牙。   甜瓜自然是不错的,云琅跟曹襄两个刚刚从荒原上回来的烧烤人,吃相自然不会怎么好,不一会,就把桌案上的各色果子吃的干干净净。   曹襄把最后一块瓜皮往桌子上一丢道:“请人吃饭,就该有请人吃饭的自觉,这点东西糊弄谁呢?”   朱买臣懒懒的道:“你们进门的时候我就告诉揭者,就说我不在,是你们自己硬闯进来的,你还指望我能有多好客?”   云琅笑道:“城守这一个多月过的如何?”   朱买臣坐起身瞅着曹襄道:“无非干着平阳懿侯的旧事,能有什么难度,只是你们摆在城外渡口的东西倒是让我食不知味,睡不安寝,快些拿走才好。”   曹襄笑道:“跟我家祖宗学着点,没什么坏处,这世上的聪明人多了,干成大事的可不多。”   朱买臣挥手斥退胡姬,聪明的揭者早就开始重新布宴了,不大功夫,三人就进入了胡吃海塞的状态。   酒过八巡之后,朱买臣按着酒壶道:“陛下来了?”   云琅点点头道:“来了!”   “目标可是受降城?”   云琅摇摇头道:“不是受降城,是白登山,冒顿的坟墓挖了一年多,听说有发现了。”   朱买臣皱眉道:“冒顿已经死了很多年了,用不着把他挖出来吧?有匈奴左贤王在建章宫跳舞,已经不错了。”   云琅大笑道:“不知左贤王的舞蹈跳的如何?”   朱买臣仔细的回忆了一下道:“胡乱舞动罢了,就是模样滑稽,尤其是跟侏儒优伶一起舞蹈,经常让人捧腹大笑。”   曹襄笑道:“有人给陛下出主意,起出冒顿尸骸之后,就塑造成像,逼迫匈奴人与我们决战。”   朱买臣摇头道:“匈奴人无父无母,不会在乎一个死人的。”   云琅丢下手里的羊骨头道:“不对,这样做能打击伊秩斜的威望,如果运用的好,说不定可以逼迫伊秩斜在我们选定的战场作战。”   朱买臣举起酒碗道:“来来来,我们饮酒,那些事情自然有人操心,且让我们借这秋风共饮一碗,谋一醉,也好有好梦入怀。”   云琅端着酒碗道:“城主莫要萎靡,受降城已经变得繁华了,如果城主想要功绩,还是该从受降城上做文章。”   朱买臣怒道:“有一个宦官告诉我,不得改动受降城现有的章程分毫,我能如何?”   云琅一口喝完碗里的酒笑道:“这是陛下认可的章程,自然不能动,然而,以城主的智慧,难道就没有发现,城外的那片渡口,可以重新安置一座瓮城吗?” 第一九零章 死里逃生之后的安慰   云琅虽然不愿意再去参加大汉这些非常残酷的战斗,却不愿意自己开拓出来的东西逐渐消亡掉。   受降城是孤独的,所谓独木难成林,一座受降城即便是发展的再大,一样没有太大的意义,只有在受降城的周边形成一片新的城市群,他的发展才会迅猛起来,即便是到了没落时期,也能多支撑好久。   朱买臣绝对是一个人才,只要看他在对付东越的事情上就能看的出来,这个出身贫寒的家伙,绝对是一个非常有想法的人。   既然如此,让他萧规曹随的去治理受降城那就是对人才极大的浪费。   与其如此,不如让他在维持受降城现有的章程的同时,再去开拓另外一座新城,一座完全由他说了算的新城,应该能让这个家伙快速的勤快起来。   如此作为还有一个最大的好处,那就是每一任官员,都会想方设法的弄一座新城出来,如此一来,每一座城市的出现,都将代表当时最先进的治理理念,这样的城池只会常用常新,永远都不会没落。   告别大醉的朱买臣,云琅跟曹襄两个踉踉跄跄的爬上了城墙,俯视着脚下的大河。   “知道不,这条大河出现在这里实在是太妙了,河水滚滚东流,会连续不断的把受降城一带的产出运送到关中,而因为逆流的原因,关中的财富很难流淌到受降城来。如此几十数百年以后,边地就会成为供养长安的沃土,且永无止境。”   曹襄坐在箭楼的台阶上笑道:“如此说来,你赞成以地方供养关中的政策?”   云琅笑道:“必须如此,只有中央强大了,才能有效地威慑地方俯首帖耳,否则,一鸡死一鸡鸣的让人厌烦。”   “如果皇帝贪婪无度呢?”   云琅笑道:“那就是你们这些做臣子的责任了!”   “什么意思?”   “你以后就会明白,现在多说无益。你看啊,大河的河面已经回落了很多,冬季的枯水期就要来临了,我们做好准备之后,就要顺流而下了。”   “你看起来非常的兴奋啊!”   云琅看着曹襄大笑道:“我喜欢所有未知的东西,喜欢探究我以前不知道的事情,喜欢把这个世界的所有秘密都装在我的书本里,然后弘扬天下,让世人知晓,世界的本质,知晓世界的本源,知晓这个世界是可以通过改造,让世界向我们低头,完全为我们汉人服务!”   曹襄背靠在台阶上大笑道:“你的愿望可能比去病的愿望还要难以实现。”   云琅笑道:“不难,不难的话我来到这个世界做什么?”   “你来晚了,如果你生在文皇帝时期,该有一番大作为,我们的陛下喜欢打仗,喜欢扬眉吐气。”   “不晚啊,任何时候都不晚,只要我来了,世界就会不一样!!”   米酒虽然爽口,后劲却大,两人也不知道喝了多少酒,被城头上的寒风吹拂一下,很快就醉倒了。   刘二背着云琅,曹寿背着曹襄,虽然他们不知道自己的主人为什么会这么兴奋,总觉得这该是好事,高兴总比愁眉苦脸的强一百倍。   第二天云琅醒来的时候,发现苏稚正坐在窗前梳头,长长的黑发从肩头撒落下来,最后在她丰盈的臀部形成一道美丽的弯,让人遐思无限。   “你醒了?”苏稚转过头,眉目如画!   云琅掀开被子瞅瞅自己的身体,咆哮道:“你这个臭女人,昨晚那么重要的时刻我竟然没有感觉!”   苏稚来到云琅身边,在他额头亲吻一下道:“您不是没有感觉,而是太有感觉了,让妾身一刻不得闲。”   “我不管,你要赔我!”   苏稚轻笑道:“真拿你没办法,是你昨晚强迫妾身的,妾身见您力大如牛,只好从了,现在却来责怪妾身!”   云琅的手非常的灵活,三两下就把苏稚身上的衣衫剥掉,拖进被子里咆哮道:“要赔我,一定要赔我,两次!不,三次……”   苏稚一双白玉般的胳膊搂着云琅的脖子轻声道:“你喜欢怎样就怎样把,只是你要记住,我们现在可是在军营里,妾身投入进去之后,基本上没有什么意识的……”   “谁耐烦管那些!”   ……   下午的时候云琅从帐篷里出来的时候,正在干活的所有人都停下了手里的活计,不管是站的近的,还是站的远的,都愣愣的看着云琅,只有马老六活泛一些,还知道挑挑大拇指!   隔壁的曹襄从帐篷里探出头看着云琅道:“回长安之后我们兄弟联手杀遍青楼,也好名扬天下!”   云琅笑道:“我喝醉了。”   曹襄笑道:“喝醉了还如此骁勇,做兄弟的只能说一句佩服!”   “这么说,都知道了?”   曹襄点点头道:“你小妾叫的那么大声,我们想不知道都难,好在,何愁有去了木排,估计这会也该知道了。”   云琅大笑道:“无所谓!”   “有所谓啊!”   朱买臣从曹襄的帐篷里钻出来大笑道:“少上造之豪迈,朱买臣已经领教,如果少上造已经志得意满,我们不妨现在就勘察一下渡口地势,也好弄一个章程出来。”   云琅摇摇头道:“腹中饥饿,双腿发软,此时只适宜安坐饮酒吃饭,不耐操劳。”   朱买臣大笑道:“既然少上造的锐气已挫,这座新城自然就该某家来操持!”   云琅笑道:“正该如此!”   朱买臣等的就是云琅的这句话,过来说起瓮城的事情,也不过是客套一下。   如今得到了准确的回话,自然不愿意跟云琅这个寡廉鲜耻之徒在一起。   苏稚表现的远比云琅要好,除过初为人妇有少许的不便,驱使那些羌妇们给伤兵治疗依旧有条不紊。   虽然那些羌妇们总喜欢在苏稚的耳边说一些悄悄话,然后就快快的跑开,苏稚也只是付之一笑,该干什么就干什么,没有表现出任何不好意思的模样。   娶医生当老婆就是这样的,人体对她来说没有任何秘密可言,一些过分的行为,在她眼中也是有医学依据可以解释的,因此,夫妇敦伦不过是一种再普通寻常不过的一件事,没有什么好害羞或者不能为外人知的。   大战过后,而且是刚刚经历了一场生离死别之后,如果云琅没有表现出这样的热情才是怪事情。   要知道在野外,如果鹿群或者某一种兽群,在遭受了重大创伤之后,群体中的母兽就会自然而然的进入一个生育高发期,以弥补种群数量,繁衍壮大种群。   回家的喜悦在骑都尉军中蔓延,一般到了这个时候,军律就不太严厉了。   何愁有也放弃了自己的那张死人脸,也开始整天笑着面对世界。   泡在河水里的木筏已经非常的稳定了,木头里面装着的金银依旧严丝合缝,没有任何损失,为此,何愁有可是检查了不下十遍之多。   堆放在受降城外的物资开始往木排上堆积,放在最底下的是骑都尉自己的货物,放在上面的全是分派给周边军队的物资。   经过绣衣使者不懈的探查,从受降城到云中这一段的河道已经被完全探明,这一段河道水流平缓,河道通畅,想要行舟没有任何问题。   即便如此,在何愁有的监视下,两批六座木筏依次离开了渡口顺流而下。   每个木筏上都坐着六个敢死之士,在何愁有一声令下之后那些死士踏上了一条未知的道路。 第一九一章 令人满意的北狩   云琅坐着一个很大的羊皮筏子在大河上晃荡了一圈子之后,重新来到岸边。   试过一次之后,云琅对羊皮筏子这种东西喜欢到了骨子里去了。   首先,这东西很轻,偌大的一个羊皮筏子一个汉子就能扛着到处跑。   其二,这东西的载货量很大,只要控制的好,一个巨型羊皮筏子载重一两千斤不在话下。   其三,如果有必要,这东西还可以结成船队,前后呼应照顾,要比木筏子来得更加轻便,易于掌控。   一条大河九十九道弯,这句话可不是什么形容词,而是实实在在的描述,而且把大河的弯道还少说了很多。   当汹涌的河水簇拥着沉重的木筏冲向弯道岸边的时候,云琅希望自己的部下能够驾驭好这些木筏。   霍去病从来不肯把自己的命运拴在老天的裤裆里,他只愿意把自己的性命葬送在自己的判断里。   因此,要他带着骑兵上木筏,是一件根本不可能的事情,他认为世上能带着他跑的最快的东西就是战马,尤其是他的那匹命运多舛的乌骓马。   因此,在收拾好了金银细软之后,骑都尉的骑兵就骄傲的沿着老路回京城了。   白狼口烽燧被云琅给炸掉了,事后又没有人提起白狼口烽燧的守卫者,幕烟自然就带着一干部下,继续跟着霍去病走了,现在,他是霍去病的部将了。   马老六遗憾的看着幕烟以及同伴们骑着马离开了,泱泱的跟着云琅上了木筏,如果有的选择,他当初一定不会选择跟着云琅跟曹襄的。   曹襄的胆子跟别人的长的不太一样,如果只有他一个人,即便是草原上的狼嚎也能让他尿裤子,如果他身边有一个自家兄弟,即便是刀山火海,他也敢走两趟,前提是,他的兄弟得走在前面!   上了木头筏子也一样,他不顾苏稚的白眼,硬是挤到了云琅所在的木筏上,再也不肯下去。   何愁有如同大将军一样骑坐在一根巨大的木料上,喊一声“出发!”就松开了缆绳率先顺流而下。   曹襄抱着自己的救生衣对云琅道:“你可没给何愁有穿这种即可以救命的衣服。”   云琅仔细的帮苏稚系好软木救生衣的带子道:“我说了,也给了,何愁有说不成功就成仁,我有什么办法。”   “老何这人最近不错,弄好了,将来会是我们的奥援,别把他得罪死了。”   云琅笑道:“你我可能是天下唯二说何愁有是好人的人。”   曹襄道:“不是这样的,我依旧怕何愁有,可是我发现,何愁有是这个世上不多的可以讲道理的人。说实话,讲道理的人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讲道理的人,比如,我陛下,比如我亚父,比如我母亲。跟他们相比,我宁愿跟何愁有打交道。”   云琅松开缆绳,让民夫用长杆子撑着木筏离开河岸,眼看着木筏顺利的进入了河流中心,才看着曹襄笑道:“怎么,也被那场大火吓坏了?”   木筏最前边只有云琅苏稚曹襄三人,曹襄轻轻的叹口气道:“虽然我亚父做的没错,那时候我们活该被牺牲,可是,我的心还是有些隐隐发冷!”   “如果是公孙敖把我们逼到绝境呢?”   “我只要不死,就会与他死拼到底!”   云琅拍拍曹襄的肩膀道:“我也是这么想的,来自亲人的伤害最让人无可奈何,所以啊,很多时候,敌人可能都要比与你志向不同的亲人还要可爱一些。至少,敌人伤害你是应该的,亲人唉,亲人啊……”   曹襄淡淡地笑道:“我有母亲,你狗屁都没有……少离间我们母子,我死了,最伤心的就是我母亲。”   云琅搂着苏稚的腰笑道:“我有老婆!两个!”   曹襄眼皮子都不抬一下就到:“我要是愿意,可以有一百个老婆,这不算事!”   苏稚抱着云琅挂帆的柱子不满的对曹襄道:“你要是敢带坏云郎,我跟你没完。”   曹襄翻翻眼皮道:“我都是被你的云郎给带坏的。”   云琅没工夫参与苏稚与曹襄的吵架,前边的何愁有已经被水流冲出去了百十丈远,后面还有木筏还在准备依次出发,朱买臣就站在码头的尽头,目送云琅他们快些滚蛋。   与朱买臣挥手作别之后,云琅就有些感慨,不知道下一次再见这个人,会是什么时候。   进入晚秋,大河的水就变得清澈无比,如同一条青色的玉龙在山峦草原之间蜿蜒盘旋。   这里水流平缓,如果眼力好一些,甚至能看到河里那些暗青色的鲤鱼,正在溯流而上,大河下游并不是一个很高的过冬地点,它们已经习惯了河曲这片鱼饵丰富的地方。   到了明年,这些鲤鱼的鳞甲就会变红,当夏日的雷暴过后,它们就会迎着夕阳再一次跃出水面,再次挑战那座可能存在,可能并不存在的龙门,希望能够化龙腾飞。   刘彻来到了白登山,他第一次登上了钩子山,此时的钩子山因为水脉被截断,山上尽是一些枯死的灌木。   有半座山峰已经被三万民夫挖掉了,昔日那座深邃的洞窟,如今变成了一座大坑。   民夫们驱赶着牛车,马车,驴车,沿着那条盘旋的土路,一点点的把深坑里面的泥土运送到外面去。   负责挖掘冒顿陵墓的绣衣使者士师闫长春就跪倒在尘埃里,卑微的将头埋在手背上,皇帝没有发话,他一动都不敢动。   “棺椁呢?”刘彻查看完毕了这个大坑,轻声问道。   闫长春连忙回答道:“在第二道坑道里面,想要完全起出来,还需要三天。”   刘彻笑道:“不用那么费事,在底下打开棺椁,确定里面的尸骸就是冒顿之后,就装在袋子里运回长安,这里的事情就算作罢了。”   闫长春恭敬地道:“奴婢这就派人开棺。”   刘彻并没有在钩子山逗留太久,吩咐完毕之后,就走上了云琅建造的那条铁索桥。   瞅着桥下缓缓流淌的瞎子河水对公孙弘道:“谢长川一生给朕上了十六道奏折,其中四次,提到了这条河,两次说两军交战之后,尸体都会堵塞这条瞎子河。如今看来,这条河这么小,即便是堵塞了,也没有多少尸体嘛。”   公孙弘笑道:“陛下有所不知,这条瞎子河来自草原,尽头是一些不大的泉眼,到了这个时候正是草黄水枯的时候,瞎子河自然不会太大,一旦到了春夏,这条河河水就会猛涨,到时候将会是另外一番景象。谢长川给陛下上奏的两道军报说尸体堵塞了河道,恰恰都是在夏日,那时候的瞎子河如果还会被淤塞,则说明谢长川的战报中禀报的战事确实惨烈。”   刘彻笑道:“就是有了白登山,才能不断地让匈奴人在这里流血。如今,这一幕终将成了往事,十年之内,白登山将再无战事,下一次,就要看受降城的了。”   卫青笑道:“受降城将战线又向西推进了四百里,向北推进了两百里,以前只有白登山的孤军在前,如今,受降城取代了白登山,我大汉也将要图谋河西了。”   刘彻纵声长笑。   笑声还没有停下来,就看见闫长春背着一个大口袋急匆匆的跑过来。   刘彻停下脚步,闫长春匆匆的扑倒在地,连声道:“恭喜陛下,贺喜陛下,冒顿的尸骸已经找到。”   “有何凭证?”   刘彻远远地看了一眼被宦官隋越大开的布袋子,里面确实装着一具骸骨。   闫长春颤声道:“冒顿的大弓,宝刀全部找到了,棺椁里面还有记录冒顿功绩的石板。”   刘彻松了一口气,对卫青道:“我们回宫吧,此次北狩,朕非常的满意!” 第四卷 马放南山之忧 第一章 东方朔守节   阳光从窗棂外照射在了残破的床铺上,东方朔伸手遮挡一下阳光,哼哼了两声之后,就从铺满麦草的床铺上爬了起来。   顺手从床铺边上的麦草堆里掏出一个酒葫芦,仰头喝了大大的一口,这才将两条腿垂在床沿上喃喃自语道:“这酒太酸了……”   说罢揉揉沾满柴草的脑袋,趿拉着鞋子熟练的打开牢房的大门,踉踉跄跄的来到牢房外的院子里,手搭凉棚瞅着天空白亮亮的太阳道:“这么亮做什么……”   一个正在给驴子刷毛的狱卒笑道:“已经到晌午时分了,太阳再不亮,我们要他作甚?”   东方朔笑道:“说的对,贼老天!记吃不记打!”   狱卒笑道:“记吃不记打的是你,但凡你肯低一下头,也不至于常住我阳陵邑监牢了。”   东方朔等眼睛适应了外面强烈的阳光这才放下手道:“不是不能低头,而是不敢低头,这一次低了头,下一次膝盖就会发软,再下一次就要把头杵进泥土里才能满足人家,这样就太无趣了,还不如从一开始就不要低头。”   说着话从腰上解下酒葫芦又喝了一口,把酒葫芦递给狱卒道:“喝一口?”   狱卒摆摆手道:“正伺候这畜生呢,你喝你的,可是要出去?”   东方朔把酒葫芦系在腰带上笑道:“如果你阳陵邑大牢肯管饭的话,我也不想出去。”   狱卒摆摆手道:“快去吧,快去吧,你家婆娘可能要等的发急了。”   东方朔出了阳陵邑大牢,外边就是热闹的集市,他把软帽往下拉一下,遮住了额头上的那块乌青,这是昨晚喝醉之后不小心撞伤的,不能让良姬看见,要不然她又会哭一天。   昨夜喝酒喝得太多,今天整个脑袋都是昏昏沉沉的,东方朔走路自然就东倒西歪的,一件长衣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让他瘦而高的身体显得越发的单薄。   路上的商家,行人对东方朔的邋遢模样早就见怪不怪了,皮匠小心的把挂在门口的割皮刀收起来,免得东方朔一不小心撞在上面把小命丢掉。   即便如此,东方朔依旧跟一个小童撞在了一起,他想俯身去搀扶那个摔倒的孩子,一个彪悍的妇人斜刺里杀出,重重的推了东方朔一把,重心不稳的东方朔一下子就摔倒在地上。   妇人在东方朔的身上吐了一口唾沫,叫骂了两声,就拖着自家的孩子匆匆的走了。   欺负东方朔不算什么,如果被良姬看见,那就麻烦了。   既然摔倒了,东方朔也就不忙着站起来,坐在地上稳稳心神,好走的稳稳地去良姬开的食肆里吃饭。   一辆朱红色的四轮马车停在路边,马车帘子掀起来露出一个身着锦缎袍服的女子,她怔怔的看着垂着头坐在地上的东方朔。   过了片刻,女子在侍女的搀扶下来到东方朔的身边低声道:“朔郎,一向可好?”   东方朔撩起头发瞅了一眼美丽的女子笑道:“昔日一舞动长安的美人儿,今日还是这般明艳,可喜,可贺。”   妇人莞尔一笑,蹲在地上帮东方朔穿好鞋子道:“郎君当初休妾身之时可不是这么说的。”   东方朔大笑道:“我当初是怎么说的?不记得了。”   “您说不能与妾身长久的在一起,否则等妾身年老色衰了,您会发疯!”   东方朔抚掌大笑道:“此言大善呐,你看看今日,容光依旧美的不可方物,见到你安好,是我今日遇见的最好的一件事,足矣让我痛饮三杯啊。”   女子一样展颜大笑,细心地将东方朔头上的草芥一一拿掉,熟练地将披散的长发绾了一个发髻,从头上抽下一枚玉簪固定好东方朔的头发道:“妾身这些年置办了一些产业,阳陵城西就有一座宅院,虽然不大却也雅静,郎君不如与妾身同去,看看妾身的舞技有没有失色。”   东方朔将脑袋摇的如同拨浪鼓一般道:“不好,看了你跳舞,我就会兽性打发,而你又不会拒绝我,这样不好,某家要守节!”   女子有些气急败坏的拍了东方朔一巴掌道:“你堂堂男子汉守得哪门子的节,为谁守节?”   东方朔抓抓头发道:“如今我吃的,用的,喝的都是良姬供应,自然要为她守节。”   女子娇笑道:“这好办,妾身这里有十万钱,拿给良姬,夫郎与美美一起去城西的宅院,以后,夫郎的吃用,由美美来供应如何?”   东方朔抓住女子的手笑道:“不用了,看到你过的如此惬意,我就不要去添乱了,扶我起来,腹中饥饿,要去良姬那里吃饭了。昨日,良姬说她从云氏菜园弄了一些秋韭,要给我做韭菜盒子吃,如此美味断然不可错过!”   女子微微叹了一口气,搀扶东方朔起来,却见东方朔从旁边的树枝上折下一段柳枝插在头上,褪下青玉簪子放在女子手里道:“万万不可让良姬看见!”   说罢,依旧踩着软绵绵的步伐,向集市深处走去。   女子满怀失望。   目送东方朔离去,这才泱泱的上了马车,放下车帘,再也没有看热闹的心思。   东方朔气喘吁吁地向良姬开的食肆走,从昨日中午到今日中午,他一口饭食都没有吃,即便是被良姬喂了一些粥饭,也吐得一干二净,来到良姬食肆,他已经气喘吁吁。   守候在门口的良姬赶紧把东方朔搀扶到店里埋怨道:“就不能少喝一点酒吗?监牢里不许我过夜,睡死过去可怎么好。”   东方朔气喘吁吁地道:“我要是醉死了,你就把我随便找个地方埋掉,带着孩子好好地过日子,千万莫要多想,该嫁人就嫁人,把孩子养大我在地府之中也感激你。”   良姬用湿布擦拭了东方朔的手脸笑道:“其实这样也不错,以前你忙公务的时候也是整日里不着家,只有晚上才能看见你,现在也不错,白日里你总在我眼前晃荡,晚上虽然不在,妾身却知道你睡在那里,这很好。”   东方朔抽抽鼻子,闻着韭菜盒子发出的奇香拍着肚皮怒道:“快快端上来!”   良姬连忙端着一盘子刚刚煎好的韭菜盒子放在东方朔面前道:“等一下,现在吃会烫嘴,先喝点白粥!”   东方朔那里忍耐的住,提着一个韭菜盒子的角就狠狠咬了一口……嘴巴已经被烫出燎泡了,他依旧不愿意放弃美味的韭菜盒子。   一盘子韭菜盒子吃完,东方朔才忍着疼痛,喝了几口温热的粥,直到疼痛减缓才道:“这东西奇香无比,如果拿去售卖,你会有一个好生意。”   东方朔吃韭菜盒子的时候,小店边上已经围满了馋涎欲滴的食客,纷纷嚷着要吃这种被菜油煎炸的两面焦黄的东西。   良姬一边说没有,一边又给东方朔端出来一盘子。   如此一来,食客们就叫骂着离开了,很快,小小的食肆里就剩下夫妻二人。   东方朔把最后一个韭菜盒子吃掉擦擦嘴道:“这可不是做生意的方式啊。”   良姬撇撇嘴道:“谁耐烦给他们做吃食,妾身这家食肆就是给你一个人开的。”   “怎么,阳陵邑的官员还是不准你长住这里?”   良姬笑道:“没有的事。”   东方朔皱眉道:“我做过县令,你如果不事生产,仅仅做生意的话,超过半年会被编入商户的。”   良姬笑道:“还有一月才会到期,那时候夫郎早就出来了,我们一起回上林苑就是了。”   东方朔惊讶的道:“我怎么不知道,你不要安慰我了,我得罪的人太多,虽然陛下不见怪,别人可没有陛下那么大度,三五年的大牢是一定逃不掉的。”   良姬笑道:“妾身去云氏割韭菜的时候,听云氏大妇说,骑都尉大军已经在回京的路上了……”   东方朔捧在手里的粥碗顿时落地摔得粉碎,抓着良姬的手道:“你听清楚了?”   良姬笑道:“听得很清楚,他们全回来了。” 第二章 云氏子的作用   “云琅走到哪里了?”   阿娇站在荷塘边上瞅着快要枯萎的荷叶问道。   大长秋躬身道:“八日前的军报说已经到了上郡,正在分派军粮,如今过去这么长的时间,此时应该受阻于壶口。过了壶口,就有两条路,一条路是沿着渭水溯流而上直抵上林苑。另一条就是继续沿着大河顺流而下进入弘农郡,就不知道云琅准备怎么走。”   阿娇将手里的一枝干莲蓬丢进荷塘怒道:“他为何不早日回来,在大河上晃荡什么?”   大长秋惊愕的道:“要开辟一条受降城到京师的水路啊,这是很重要的一件事啊。”   阿娇淡淡的道:“有什么重要的,无非是给朝廷多开一条财路而已,他当初就想把生意做到西域去,那时候我觉得他是在异想天开,谁知道短短两三年就被他做成了。”   大长秋连忙道:“论到产出,天下那里比得上我上林苑,商道开了,收益最多的依旧是我长门宫,贵人的天下药铺才开始铺设,需要的钱财多的几乎不可计数,这条商道开拓之后我们才有足够的财力支应。”   阿娇哼了一声道:“我现在改主意了,不想弄得全天下都是药铺,家里就一个小女子,要那么大的权势做什么。”   大长秋笑道:“我家公主可不同于外人。”   阿娇忍不住笑了,背着手在荷塘边上走了一圈,伸伸腰肢道:“都不知道是在为谁忙碌!”   大长秋苦着脸道:“陛下是去了北地,那些地方并不适合您去,您不能因为这点事情就开始埋怨陛下。”   阿娇怒道:“我也想去北地走走不成吗?我又不是皇后,不需要帮他盯着后宫,天下之大,我哪里去不得?非要禁我的足!”   大长秋连忙拱手道:“您不是皇后,谁是皇后?难道是那个躲在皇宫里面如同小鸡一样的卫氏?据老奴所知,她们母子如今在食不知味的过日子,唯恐有一天您会拿着刀子进皇宫呢。”   阿娇冷笑道:“我会那么干吗?”   大长秋抬头看着天小声道:“小公主满月那一天,您把铠甲都穿好了……”   阿娇叹息一声道:“总是不甘心呐,算了,算了,想起来都烦心,给云琅八百里加急,让他快些回来,我要跟他打麻将!”   大长秋小心地问道:“您可是对云氏这两年没有任何新的东西出来感到烦闷了?其实云氏这两年并没有停下来,仅仅是桑蚕一道,我们就已经完成了当初的计划,现在,全长安的丝绸都出自我上林苑,蜀地的丝绸已经在长安没了立足之地。另外啊,渭水上跑的平底船源源不断的将产出送去了长安,阳陵等地,现在的长安在冬日里吃两口青菜已经不算什么稀奇事情了。更不要禽蛋了,就算是中户之家,如今饭盘里也开始出现鸡子了,基本上没人把这东西当命一样的看待了。这些变化都是这两年才出现的,长安,关中已经有了繁荣的模样,只要再过几年等富贵城完全起来了,长安将比往年富庶几倍不止!”   阿娇烦躁的道:“都说了不准再提,只是让你快点让云琅回来,怎么就这么多的废话!”   大长秋不说话了,最近一段时间以来,阿娇又开始变得暴躁了,能看的出来,她在努力的克制自己,可惜,本性使然,她快要故态萌发了。   云琅是该早些回来,大长秋早就发现了,云琅身上有一种让人宁静下来的气质。   面对这个少年人,不管心中有多少疑惑都能从他那里得到解答,不论心中有多少怒火,在见到云琅之后多少都会慢慢的消散。   这大概就是出尘之气吧……大长秋刚刚想到这里,云琅那张贱兮兮的面容就浮现在他的脑海中,这张脸无论如何都跟出尘之气联系不到一起,大长秋想了好久,却没有找到一个更加合适的词汇来表述。   云琅就是云家的灵魂,云家的精气神。   没了云琅的云氏就变得让人面目可憎。   与大汉其余家族没有什么区别,仆妇们死板板的干活,主人死板板的生活,如果不是还有老虎跟云氏大女以及红袖的存在,大长秋根本就没兴致去云氏。   而阿娇贵人,已经一年多没有踏进云氏的大门了。   那条连接云氏与长门宫的小路上,也满是落叶,一些藤蔓已经占据了大半个小路,如果云琅继续在外面多待一年,那条小路就会完全消失。   云琅当然不会认为自己有这种人见人爱的特质,他如今站在河边上,瞅着咆哮的大河一头栽进壶口。   “果然是万里长河一壶收啊!”   曹襄背着手站在一块巨石上大发感慨。   在他背后的小路上,无数的车马正在繁忙的转运着货物,何愁有坐在一辆马车上,手里抓着铁臂弩目光炯炯的盯着那些属于皇帝的金银。   “很可惜啊,大河从这里断掉了,否则我们可以一路进入关中。”   曹襄撇撇嘴道:“掉进河里的两千担粮食要从你的俸禄里扣除,还有泡水的三千多张羊皮价值少了一半,这也要从你的收益里扣除……还有,我掉进河里两次,你一次都没有理睬我,光顾着救你小老婆了,这件事我也给你记着。”   云琅呵呵笑道:“总的来说,这一路还算顺利。”   曹襄笑道:“一日夜在河道里跑了六百里,尤其是那个月圆之夜,坐在快逾奔马的木筏上确实痛快,那一路上的景致也美的让人窒息。哈哈,不知去病他们如今在那里?”   云琅大笑道:“大河的河道其实就是最近的一条路,走陆路不但要翻山还要越岭,遇到不能走马的地方还要绕道,他这时候要是能走出朔方郡就算他走的够快了。”   “接下来我们该怎么走?走渭水还是直接走大河?你要知道走渭水是最近的,走大河可就跑去左内史属地了,看样子你打算在朝邑这地方上岸是不是?”   “走大河,如你所说,我们将在朝邑上岸,从哪里到骊山不过两百里之遥,我们只要跟少府监交割完毕,事情也就完了,就可以回家了。”   两人正说着话,忽然看见一座巨大的木筏从瀑布上面突然冒头,在最高处稍微停顿了一下,然后倒竖起来顺着湍急的河水重重的砸在壶口半腰处的平台上,偌大的木筏轰然散开,原本捆绑整齐的木料,翻滚出平台再一次砸在另一个平台上,发出比瀑布轰鸣还要大的巨响,最后跌落在深不可测的瀑布深潭里,盘旋几周之后,就被水流抛出水潭,再一次顺着水流去了下游。   第一个木筏跌落成功,紧跟着就有更多的木筏从瀑布上游跌落,重复刚才发生的那一幕。   等到木头飘落到了下游水流平缓处,就有驾着羊皮筏子的民夫负责在河里捞木头,绑上绳子之后,自然就有人把一根根的巨大木料拖到河边,最后用巨大的骑马钉子钉起来用绳子绑缚结实,又一个木筏就很快出现了。   “还坐木筏?”曹襄指指刚刚成型的木筏问道。   “不用了,木筏继续走大河,我们走陆路,粮食已经没有了,现在有的只是皮张,药材,金银铜,以及各色宝石,走官道其实就不错。”   曹襄用力的踩踏一下坚实的大地笑道:“我也不想坐木筏了,这东西看着威风,实际上太辛苦,也太冷了。”   云琅摇头道:“我们此次探路成功,以后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要靠这条水道谋生呢。慢慢会好起来。”   云琅看着围在河边看热闹的鹑衣百结的百姓不由得叹口气,这里距离世上最富足的城市长安不足两百里,百姓就已经困顿成了这个模样。 第三章 云琅的新谎言   天下承平已久,人口开始大量的繁衍,从文皇帝到现在的陛下不过区区几十年的时间,大汉的人口就增长了一倍。   人口增长速度最快的阶段,却是去年春日里,皇帝颁布了《劝民归田令》到去年年末这一段时间。   在这一段时间里,只要不是人家有契约在手的奴仆,野民,先秦遗民都可以去官府登记户籍,而后可以从官府手里领取自己的土地跟种子。   在这一段时间里,即便是啸聚山林打家劫舍的盗贼,只要愿意下山入籍,官府也是既往不咎的。   因此,在这个难得的可以洗白身份的时间段内,大汉全国人口一下子多出来了一百三十七万户。   与此同时,各地的州府辖区内,也多了很多无家可归的流民,他们大多刚刚从山里出来,全身上下连衣衫都穿不整齐,齐齐的在等待官府对他们做出最后的安排。   所以说,去年一年,是刘彻最难熬的一年,北边的草原上大军在打仗,南边山里的蛮族又在造反,国内的百姓眼看着天下太平了,纷纷出山投奔官府。   一下子就让刚刚恢复了一点元气的大汉国库变得空空如也。   在这样的背景下,何愁有看重这匹财宝就可以理解了,毕竟他家的主子已经穷的快要卖身了。   离开了上郡,车队立刻就进入了关中。   自从双脚踏上关中的土地之后,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从今日起,再也不用彻夜担心胡人,或者什么奇怪的人来打这支队伍的主意了。   从受降城离开的时候是深秋时节,回到长安之后,依旧是深秋时节,两千多里的距离,让季节凝固住了。   眼前的太华山云遮雾绕的让人看不清楚它的本来面目。   站在山脚下,瞅着满山遍野的红叶,云琅一点攀爬太华山的心思都没有。   看着太华山,云琅的感觉很怪,他很久很久以后会攀爬这座山八次之多。   想到这里云琅努力的摇摇头,把这个怪念头从脑海里驱除,他不认为自己会在两千多年之后还会有力气爬华山。   此时的太华山充满了原始的意味,山上松林草木茂盛,山涧清水潺潺,莲花峰还没有被人发现,大半隐没在云雾中。   “你说,这上面有没有住着神仙?”   同样仰望山峦的曹襄突然问云琅,他觉得这里的山势陡峭,非人力所能降服。   听曹襄问起神怪之事,何愁有看似无意,却也竖起耳朵倾听,他知道,现在,全大汉最神秘的神棍就是眼前这个弄死仙师李少师的家伙。   “这座山共有五座山峰,为东南西北中,五座山峰耸峙状如莲花,云海起伏,宛如神仙境。   其中南峰最高,登上南峰绝顶,顿感天近咫尺,星斗可摘。举目环视,但见群山起伏,苍苍莽莽,大河,渭水如丝如缕,漠漠平原如帛如绵,尽收眼底,颇有天人合一之神韵。   你说的神仙我没有见过,不过啊,在东峰有一道巨灵掌印,在山上看不清楚,在我们站立的地方如果没有云雾的时候应该看的很清楚,整只手掌为左掌,不但五指清楚分明,就连掌纹都清晰可辨。(只能在华阴火车站看见。)   以前我也以为山上有神仙,毕竟在传说中,秦穆公的女儿弄玉姿容绝世,通晓音律,一夜在梦中与华山隐士萧史笙箫和鸣,互为知音,后结为夫妻,由于厌倦咸阳的日子,两人就乘龙跨凤来到华山……   我被师兄们背上了山,也就是靠东边的那座小山峰,师兄们把它称作玉女峰。   我在师兄们的背上睡醒之后,就来到了那座山,山上出了野兽,禽鸟,树木,再什么都没有,我的腿还在那里磕破了,流了很多血……没看见弄玉,也没有碰见喜欢用乐器勾引女人的萧史隐士。”   曹襄听的一脸神往,何愁有的两只眼珠子却在滴溜溜的转,恰好,一阵天风吹过,遮蔽了山峰的云彩缓缓褪去,何愁有,曹襄赫然看见一只巨大的左掌矗立在蓝天下。   曹襄钦佩的看着云琅道:“真的唉!”   云琅笑道:“造物之神奇无法言说,那就不说也罢,收拾收拾我们继续赶路,我实在是想回家了。”   何愁有沉思了良久对云琅道:“一路上舟车劳顿,我们就在这里休憩两日如何?”   云琅笑道:“太华山就在这里,跑不掉也塌不了,你想攀爬太华山,一来太危险,二来,没有必要,不是跟你说了吗,山上除过石头,野兽,草木之外什么都没有,你上去了也是白上,莫要耽搁时间,今日夺走一些路,三天后我们就能到家了。”   何愁有摇摇头道:“必须要去看看,这很重要,你既然上去过能不能给我画一张图,好让我按图索骥。”   云琅见何愁有一力坚持就摇着头轻笑一声,找过一张绢帛,稍微想了一下,就把熟悉无比的华山旅游图给画在了绢帛上。   这张图上,自然不会有什么玉泉院,莎萝坪,回心石,千尺幢,百尺峡,天门,一类的名称,只有一条细线跟大概的位置标注。   何愁有对这张地图极为重视,用油布包裹了,唤来随行的绣衣使者,吩咐他们看好货物,自己带着四个善于攀爬的绣衣使者,背着绳索,勾爪就匆匆的按照云琅指的大概方位进了山。   何愁有走了,曹襄明显松弛了下来,小声问道:“你真的上去过,跟我说说,你是怎么上去的?”   “怎么上去的?一言难尽啊。”   “说说,说说,听着呢。”   想听这故事的人可不只有曹襄一个,苏稚也凑过来,摇着云琅的胳膊要他讲清楚。   故事的主要听众既然已经上了山,云琅讲故事的兴致就减少了很多,随意敷衍道:“爬一座山而已,有什么好问的,那时候我年纪小,开始的时候自己爬,后来走不动了,就被师兄们装在背篓里背上去的。”   “为什么要爬这座山啊?”苏稚看看重新被云雾遮盖的山风有些不解。   “为了吃!”   “啊?为了吃?”   “没错,太华山所产细辛为天下最,拿这味药物的细根熬汤,就能熬出一锅麻辣味道的汤来,那滋味极为美妙……”   苏稚摇头道:“不成,细辛这味药有微毒,食之伤肾。”   云琅不屑的道:“你知道什么,就因为有毒,吃起来才好吃,就像河豚鱼一般,只要处理好了,都是人间美味。这世间还有什么是比吃还要重要的事情吗?”   “不准吃!”苏稚的声音变得尖利。   曹襄冲着云琅挤挤眼睛,意思是等苏稚不在了,大家再吃!   有苏稚捣乱,故事会自然就开不下去了,连续十余天的奔波,云琅确实如何愁有所说的那样,有些舟车劳顿了。   在这里停留两天也不错。   只是在走进帐篷的时候,云琅眯缝着眼睛重新瞅了一眼这座太华山。   回到了关中,又要开始一场无休止的暗中争斗,云琅知道自己是避不开的,想要在未来的时光中,把日子过好,必须增加一些筹码。   刘彻认为云琅说的西北理工是一个天大的谎言,是云琅为了遮盖另外一个谎言而放出来。   何愁有虽然知晓云琅出自太宰门下,却以为他出身于陇西督造,想要通过大秦“物勒工名”这个习惯来证明云琅的过往。   这太可怕了,云琅为了增加自己的神秘性,必须弄出好多新的可以探查的神秘事件,好让这些人有事情做。   这样左查查,右查查的,一辈子的时光也就过去了。 第四章 沛人的危机   长安对于云琅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斗兽场,而这个斗兽场中间还蹲着刘彻这头龙。   环顾四周,老虎,狮子,饿狼,暴熊,毒蛇,鳄鱼,鲨鱼一个都不少,而他只穿着一件堪堪遮羞的裤衩,手里握着一柄根刚刚从树上掰下来,还带着绿叶的木棒。   这种情况下,木棒绝对不是一个用来进攻的东西,而是一个用来挖掘土坑把自己藏起来的工具。   他唯一领先于这些猛兽的优势就是知道事情会向哪一个方向发展,并先期躲开争斗最激烈的地方,挖一个土坑悄悄地把自己藏起来,然后露出一双眼睛,小心的打量这个世界。   只要给他时间,他一定能够制造出坚硬锋利的刀剑,能够制造出坚不可摧的铠甲,等他把坦克弄出来的时候,他就不想在土坑里躲避了,而是想站在斗兽场的最中心,用坦克的炮筒顶着龙的脑袋问他——这个世界到底谁才是主宰!   至于现在,不论是撒谎也好,装可怜也罢,先活下来才能有以后的辉煌。   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人们就发现力气大的人比较占便宜,他们不但能捕获野兽,也能从同类手中获得食物。   到了后来,人们又发现,从同类的手中夺取食物,要比从野兽嘴里的夺食要容易的多。   自从这个发现大行于世之后,人类的世界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力量真的很重要,有时候它是决定世界前进方向的主要动力。   华山脚下有一片梨园,也不知道他的主人家是谁,反正看守梨园的老汉,任由云琅跟曹襄在院子里祸害,也从不阻拦,甚至弄来了柳条筐,希望他们能多摘一些。   一般来说,蹲在梨树上吃梨子才是最幸福的时候,晚秋的时候,梨园里的梨子大部分都被摘走了,剩下的梨子是主人家抱着美好的猎杀不绝的愿望特意留下来的。   这些梨子成熟的最好,尤其是树梢上的几颗原本应该是青色的梨子被太阳晒成了红色,狠狠地咬一口,这些成熟到了极点的梨子,甘甜如蜜,没有丝毫的酸涩味道,这是供奉祖宗的好东西。   梨树边上就是柿子树,上面挂满了红彤彤的柿子,对这东西云琅连看一眼的想法都没有,没有经过霜的柿子吃起来完全是在虐待自己的肠胃。   曹襄跟云琅是不一样的,他总喜欢刨根问底,短短两句话就从看守梨园的老苍头那里知道了这个梨园的主人。   这些梨子跟柿子,其实都是一个叫做周勃的人亲手种下的。   这人就是一个典型的有力量的人,太祖高皇帝在位的时候,周勃一生谨慎,吕后在位的时候,周勃小心伺候,唯恐惹怒这位伟大的女性。   等到吕后死了之后,他出于好心,就跟阴险的陈平一起把姓吕的人全部送去陪伴吕后了。   等他发现陈平对他担任右丞相极为不满之后,就立刻开心的请辞,从此,大汉进入了只有一个宰相的时代。   第二年陈平就死掉了,他就成为了大汉朝当时唯一的宰相,只是把事情没有做好,被文皇帝罢黜了,在牢里逗留了足足两年,因为讨好狱卒才打通了薄太后的关节,最后归隐乡里,十年后病死,谥,武侯!   “周鸿家的产业!”   曹襄把事情弄明白之后,就直接说出了一个云琅认识的人。   说起周鸿,云琅对这个瘦高的纨绔印象很好,当初匈奴人来上林苑的时候,就是这家伙跟张连一起奋力跟匈奴人厮杀,虽然最后差点被匈奴人杀死,周鸿的表现,却无愧于他是周勃的子孙这个名头。   “好长时间没见过周鸿了,这家伙现在干什么呢?”   曹襄骑在一根树干上,用长长的杆子弄下来一颗梨子,眼看着苏稚在树下用裙摆接住,这才道:“去了荆州,弄了一个特使的头衔,挂在少府,在云梦泽给陛下抓猪婆龙剥皮制甲呢。”   “很肥的差事哦!”   “那是自然,他家的一万户封户,现在掉的成四千了,再不走走门路干点事情,我看明年连三千户都难。”   “这么说,周鸿是长子?”   “不是,哥七个,他是老三,老大当年得罪了宰相田蚡被狱卒晚上把麻袋装满沙子压在身上,一连压了两天,就被活活的给压死了。老二呢为自己的哥哥抱打不平,杀了四个使坏的狱卒,然后又被田蚡以杀人罪砍了脑袋。到了周鸿这里,他就装傻充楞,装出一副忘记了自己两个哥哥是怎么死的,整日里只往青楼里钻,这才被田蚡给忽视了,侥幸活了下来,封号也保住了,就是没什么人看得起他。”   云琅点点头道:“这么说,这个家伙也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啊,你看看这个不起眼的梨园,虽然远在太华山,依旧被打点的井井有条可见一斑啊。”   “有才有什么用?陛下现在喜欢寒门子弟,你看看朝里的那些重臣,有一个算一个,都是陛下亲自检拔起来的,虽说换的快了一些,却总会有好多人依旧留下来了。”   云琅听到这里笑了,拍拍刚从树上下来的曹襄道:“你我兄弟之间不用这么麻烦吧?”   曹襄摇摇头道:“我已经试过了,不管用。”   云琅皱眉道:“在长安,你平阳侯的名声要比我这个少上造管用的太多了,你都搞不定的事情,指望我就能搞定?”   曹襄叹口气,咬了一口手里的梨子道:“高世青这个人你还熟悉吧?”   云琅笑道:“那个喜欢告御状的哑巴盗墓贼?当初他是被何愁有带走的,结果就再也没有回来。我问过何愁有,结果那个老家伙生气了,还要我莫要多管闲事。何愁有这个人你也是知道的,绝不会无的放矢,对我似乎也有那么几分善念,因此,我对高世青的事情就再也没有问起过。阿襄,如果可以不理睬,你也可以,能让何愁有郑重其事的警告的事情,一般都不会是小事情。”   曹襄苦笑道:“人一般都会有一个立场,这个你是知道的吧?”   云琅见苏稚过来了,就揽住她的腰肢笑道:“我的立场就是她们。”   曹襄道:“我也想只把立场放在老婆孩子身上,可惜不成啊,你知道不,我家老祖曹参跟周勃是什么关系吗?”   云琅见曹襄说的认真,就松开苏稚的腰肢,站直了身子道:“我只知道你家老祖跟周家老祖以及太祖高皇帝都是沛人!”   曹襄点点头道:“这也是维系我们这些旧勋贵的一条纽带,因为都是出自沛地,自从大汉建国之后呢,就多了一种人叫做沛人。   如果太祖高皇帝不是沛人,我们这些沛人都会被皇帝清除掉,这没什么好说的。   太祖高皇帝此人历来任侠四海,吕后此人更是薄情寡义,可是啊,即便是经历这两位的统治,不管他们对天下做了什么,对臣子做了什么,大汉的社稷依旧没有动摇。   这里面我沛人不知道出了多少力气,也因此,你看吕后诛杀了多少功臣,唯独不见吕后诛杀过沛人。   沛人犯罪,最重者不过罢官夺爵,比如樊哙,比如周勃,哪怕被问罪了,被罢官夺爵了,最后还是会给一条活路,即便是不给本人,也会给他们的子孙。   阿琅,现在麻烦了,陛下要开始针对我们沛人了,公孙弘,张汤,王温舒,这些人以为沛人尸位其上,对大汉已经毫无贡献,是一群依附在大汉江山身上吸血的毒虫,必须下猛药清理一下了。”   云琅想了片刻点点头道:“公孙弘他们的想法其实是没错的,天下好不容易被始皇帝弄成了郡县制,你们这些沛人哪一家不是有成千上万的封户?那个家里的田土不是一望无际的?那个家里不是仆婢成群,那个不是醉生梦死的过活?确实该清理一下了。” 第五章 阴毒的试探   曹襄大笑道:“我也觉得这样不合适,可是啊,这样的日子实在是太舒服,过的时间长了,就不想有什么改变。无论如何,也要挣扎一下才好,成了固然欢喜,败了也没有什么好抱怨的。都说君子之泽三世而斩,我们不过是想要把祖宗的福荫多继承几代而已,这样的想法没错吧?”   云琅连连点头道:“没错啊!”   对于云琅这种两头说话的人,连苏稚都看不下去了,就推推云琅的胳膊道:“夫郎,您是站那边的?”   瞅瞅苏稚娇憨的模样,云琅笑道:“这个时候想要过好日子,就必须这么说话才成。如此才能在马上就要到来的风暴中间屹立不倒。”   曹襄嘿嘿冷笑道:“大势到来的时候,首先铲除的就是你这种墙头草,不把你们铲除干净,谁会傻的去做两虎争斗的事情?你不知道高世青掌握了什么样的把柄,你要是知道了,也会替我担心一下的。”   云琅冷笑道:“无非是你们沛人的一点隐私罢了,活在世上的人谁还没点隐私?被人抓住把柄了,该杀人灭口就杀人灭口,该乖乖就范就乖乖就范,反抗或者雌伏无非是一个选择罢了。”   曹襄呵呵笑道:“那你知道不知道有一种东西叫做——《沛人盟约》?”   云琅思索了很久,都没有从记忆中找到关于《沛人盟约》的事情,看曹襄的神情,也不像是在胡说八道。   不过呢,这件事既然没有被司马迁记载在《史记》上,也没有关于《沛人盟约》的野史记载,那么,就说明,这件事并没有大规模的爆发出来,或者是被皇权硬生生的把这件事从史书上给抹杀掉了。   “当初我们老祖一起在沛地起兵的时候,就发誓‘苟富贵,勿相忘’,太祖高皇帝也发誓曰:‘一旦功成,天下共享’。”   曹襄白皙的脸上忽然浮现出两块红云,看样子这句话对他的刺激性很大。   见曹襄有些激动,云琅就拍拍他的胳膊道:“这种话一般都跟放屁一样,你也信?”   曹襄怒道:“放屁之后自然会了无痕迹,可是这句话却是刻在玉牌上的,现在刘彻想不承认,我们总要问个明白吧?”   云琅皱皱眉头道:“你也知道,一般情况下,跟刘彻讲道理的人下场都不是太好。”   曹襄有些悲伤地道:“总要问问的,总要有个说道的,不能仅仅凭借高世青手上的一封信件就说我们沛人在背着太祖高皇帝操弄整个大汉吧?”   高世青是一个盗墓贼,他的父亲,祖父全是盗墓贼,一个盗墓贼世家能得到沛人的密信只有一个可能。   那就是高世青或者高世青的父亲挖掘了一个沛人的坟墓,只有从坟墓中获得,否则别无可能。   “高世青把谁的坟墓给挖开了?”   “没挖开,就是从旁边钻了一个洞……”   “谁的?”   “萧何的……”   “嗯……信是写给谁的,或者是谁写给他的?”   “我家老祖宗曹参!”   “确认吗?”   “谁知道呢,反正我家从来就没有这样的故事传下来,我父亲不知道,我也不知道。”   云琅点点头道:“如果你早知道的话,在钩子山我们就把高世青活埋了,轮不到他去告御状。”   曹襄叹口气道:“现在很麻烦,非常的麻烦,陛下拿到了那封信,还告诉我母亲,就是我家老祖宗写的。”   云琅噗嗤一声笑了,摇摇头道:“陛下在吓唬你们呢,我敢断定,那封信一定不是你家老祖宗写的。”   曹襄靠在梨树上幽幽的道:“我母亲也是这么认为的,可是,谁敢赌呢?”   云琅笑道:“是不敢赌,那就不赌,如果陛下真的已经确定是你家老祖干的,现在就差把你家老祖宗从坟墓里请出来鞭尸了,如何会告诉你母亲,把这件事传的所有沛人都知道。听我的,回去之后就去找陛下,告诉陛下这件事你根本就不知道,顺便问一下陛下准备怎么处理,如果想要把曹家杀掉,不劳陛下动手,你自己就下手。如果需要曹家出手把别的沛人都干掉,你要立刻动手,一刻都不要迁延。”   曹襄从怀里掏出一块玉佩,用力的掰开,从中间抽出一段帛书递给云琅。   “烧掉吧,我不看,等何愁有明日从太华山上下来,我们两个立刻回京。很多事情我们只是听说,没有在长安,非常的吃亏。”   曹襄烧掉了帛书,绕着那棵梨树转了两个圈子急躁的道:“为何不现在就走?”   “太华山的神奇之处何愁有还没有告诉皇帝呢,回去那么早做什么?再说了,你千万别忘了,皇帝还没回长安呢。”   “皇帝没回长安关……”   话没有说完,曹襄的脸色就变得惨白!   云琅点点头道:“想明白了?人家现在正找理由杀你们呢。”   曹襄猛地跳起来,将一颗漂亮的梨子重重的砸在地上怒吼道:“人心那里经得起这么试探啊!”   云琅笑道:“想明白了?我就说嘛,皇帝怎么可能因为一时兴起就跑到了西北边地看我们跟匈奴打仗。人家故意躲在外边,看你们如何应对,如果选择臣服,就能再打压你们一下,如果你们选择……哈哈……正好一锅端掉。”   曹襄把牙齿咬的咯吱吱作响,好一阵子才道:“我回到长安之后立刻把高世青碎尸万段你觉得如何?”   云琅靠在梨树上笑道:“多找些人一起去……”   “好!”   曹襄痛快的答应一声,就匆匆的回帐篷了,不一会就有三个信使背着牛皮筒子离开了军营。   就在信使离开不长时间,一枝弩箭准确的射穿了一个信使的胸膛……   本应该在太华山上的何愁有从荒草中站起来,眼看着两个绣衣使者将信使的尸体拖回来,把牛皮筒子交给了何愁有,何愁有仔细的查验了一下牛皮筒子上的火漆,叹口气道:“曹家小子,你可不要胡作非为啊……”   第三天下午的时候,何愁有才狼狈不堪的从太华山里出来,看的出来,险峻的太华山把他们折腾的不轻。   “爬到哪里了?有没有到南峰?”   何愁有摇摇头道:“没有,山上就没有道路,只见到了一群非常大的跟大鱼一样的石头横在山涧里。”   云琅看着何愁有道:“你们才走到大鱼石?也就是说你们根本就没有上山是不是?”   何愁有愣了一下,又道:“你知道那些大鱼一样的石头?”   云琅叹息一声道:“沿着条山谷前行六里地,就会看见大鱼石,不是一颗大鱼石,而是一群大鱼石,如果你继续沿着山涧走,你还能看见更多。”   何愁有的目光闪烁一下,笑道:“道路湿滑,太难走了,能走到那里已经不错了。”   云琅笑道:“可惜了,入宝山而空回说的就是你这样的人,还以为你们的本领高强,说不定能走到最高处,没想到你们也是半途而废,真没意思啊。”   何愁有笑道:“太华山就在关中,以后有的是机会,这一次军务重要,就不攀爬了,明日我们就回长安吧。”   云琅摇摇头道:“阿襄要赶回长安杀一个羞辱他祖宗的人,一刻都不能等,如果不是因为军务,我们两早就跑了。现在,你回来了,我们两就要告辞了,这就快马赶回长安,再等下去,阿襄就要被气的爆炸了。”   “杀谁?”   “杀高世青,一个罪囚竟然敢攀诬一个开国侯,不杀了他还留着过年哪!”   云琅刚刚把话说完,就听见曹襄在帐篷外面高声呼喊云琅,要他快点走。   何愁有匆匆的离开了帐篷,就看见云琅跟曹襄两个骑着马已经窜出去了老远。   “唉,你们知道高世青在哪里吗?”何愁有高声大叫。   “回到长安就知道了,这世上还没有我曹家找不出来的人……” 第六章 狗急跳墙   云琅曹襄带着家将一口气跑出去三十里,云琅猛地拉住了游春马的缰绳停在原地不走了。   曹襄跑出去老远,见云琅停下了,就兜转马头走回来道:“你怎么不走了?”   云琅瞅着怪石嶙峋的大路两边道:“这里是一个埋伏的好地方。”   “埋伏谁?”   “绣衣使者!”   “埋伏他们干什么?”   “何愁有根本就没有爬山,既然没有爬山,你觉得他在干什么?”   “干什么?”   “监视我们啊,现在想起来我的心都发凉,还以为老家伙宁愿跟我们在一起,也不愿意伺候他的皇帝回宫,原来是我们想多了,人家根本就是在监视我们。太华山这么大的一个故事都吸引不了他,看来皇帝是下了严令的。我们在这里等一阵子,看看能不能等到何愁有的信使,如果等到了,就说明我猜测的都是对的,如果没有等到,麻烦就大了,说明皇帝已经准备铁了心的要对付你们沛人。”   曹襄不是傻瓜,稍微一想就弄明白了云琅话里的意思。   如果何愁有派出了信使,则说明沛人事件皇帝依旧在搜寻证据中,或者说,正在逼迫沛人狗急跳墙,还需要沟通消息,提前布置,做好应对。   如果何愁有没有派信使,则说明皇帝已经是胸有成竹了,已经布置好了天罗地网就等着沛人往进跳呢。   曹福带着十四个家将连同苏稚以及她的那群羌妇继续前行,云琅跟曹襄,刘二,曹猛悄悄地躲在巨石后面,静静的等候绣衣使者的到来。   曹襄坐在石头上瞅着云琅道:“要是不来怎么办?”   “来了我们也没办法,只能做一个判断!”   曹襄的眼皮子跳动一下低声道:“截杀!”   云琅拍拍曹襄的肩膀道:“就等你这句话呢!”   没有等候多久,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就从太华山那边传来,马上的骑士刚刚走进了这片乱石岗,两支弩箭就从两侧分别钻进了他的肋下,骑士堪堪来得及大叫一声,两柄沉重的短矛就刺穿了他的胸膛……   在大汉,信使一向是一个危险的活计,每年,死于野兽之口的信使数不胜数。   这是因为信使大部分的时候都是单人独骑在匆匆赶路,而大汉的自然环境好的出奇,荒山野岭的,偶尔跑出来一头老虎,豹子啥的简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在关中,乃至北地,信使被狼叼走了,或者被猛兽给吃了,在军中早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岭南军中的信使被大母猴子抓走生儿育女才能引起大家的谈性。   因此,当刘二跟曹猛两个把信使尸体,以及战马的尸体丢进深沟之后,大汉军中又多了一件信使失踪事件。   信使身上什么都没有,也就是说信使身上没有信笺。   “你看看人家,法不传六耳,从来不会留下证据被人家捉,你家老祖宗是怎么想的,那么精明的一个人,居然会留下这么大的一个把柄给人家,看样是唯恐自己的子孙活的太写意了是不是?”   曹襄咆哮道:“我家老祖宗没那么傻!”   云琅大笑道:“对,就个态度,一定要记住了,哪怕是陛下说起来你也要这样吼叫。没理由也要吼出三分道理来!”   曹襄警惕的左右瞅瞅道:“现在该干什么?”   “该干什么?一击必中之后立即远遁千里这样的刺客解脱怀疑的法门不用我教你吧?”   曹襄点点头,立刻跨上战马,四个人立刻沿着大路狂飙了下去,追上苏稚她们之后也没有做任何停留,换过战马之后,继续狂飙,不论是云琅还是曹襄都不想在路上再停留片刻。   第二天天亮的时候,长安城的城门刚刚打开,一队男女混杂的骑兵队伍就穿过雍门进入了长安城。   马上的骑士一个个都疲惫至极,即便是惊扰了路上的行人,他们也没有停下马蹄。   平阳侯府就在长安雍门边上,这里好歹还夯制起来了一段能看的过眼的城墙,如果看东边,南边,夯土城墙上的碉楼都没有完全修建起来。   当初萧何督造长安的时候,首先修造的就是太仓跟武库,再加上一个用大秦遗留下来的宫殿翻新城的长乐宫,用了七年时间修造好了未央宫,那时候天下刚刚平定,百姓困顿,无力支持朝廷大肆修建宫室,即便是太祖高皇帝居住的皇宫,其实也就是一个比较大的院子而已。   惠帝的时候首先干的事情就是夯制城墙,四丈高,一丈宽,历经文皇帝,景皇帝到如今的陛下才刚刚有了一些规模。   平阳侯府占地很广,背后就是皇宫的宫墙,搭一个梯子就进了皇宫,云琅在平阳侯看了很久才对曹襄道:“搬家吧。”   “为什么?”曹襄不解。   云琅缓缓地道:“我在阳陵邑有一个小院子你知道吧?”   曹襄道:“知道!”   “知道我为什么搬家去了上林苑吗?”   “不知道!”   云琅怒道:“就是因为我家的后院靠着长平侯家的后院,去病没事干就跳墙过来,害得我家宅不宁,不搬家不成了。”   曹襄傻傻的道:“你搬去了上林苑,去病也没怎么走过大门……啊……你是说我家离皇宫太近了?”   云琅笑道:“君君臣臣的在打天下的时候分的不是很清楚,如今大汉天下就要一百年了,这时候还是分的清楚些比较好。”   曹襄瞅着家里密集的院落,有些为难的道:“没那么容易,这个家不仅仅是我一个人的,我说了不一定管用!”   “那就搬家!”   长平冷冷的声音从两人背后响起。   云琅堆起一张笑脸,笑嘻嘻的冲着长平就要施礼,长平烦躁的摆摆手道:“少虚情假意,知道早早回来就说明还算有心。等陛下回京之后,你们两个就去把所有的差事全部交卸了,待在上林苑别院里哪里都不要去。”   云琅叹息一声道:“虽然勋贵们已经没有什么用处了,陛下也不能把他们都当猪给宰了吧,再说了,这些人看似没用,其实是不敢有用啊。阿襄,张连,周鸿这些人您敢说一个个都是废物?不说别的,光是卫伉就在边关斩首一十二级,这就是你们眼中的废物。”   长平面色铁青一个字一个字的道:“他们如果肯抛弃祖先留下的荣耀从头再来,没人不给他们机会。”   云琅怪叫一声道:“凭什么啊?那些老祖宗出生入死才打下来一个大大的江山,晚辈们跟着功劳,多吃点,喝点不算过分吧?如果当初不是为了子孙后代着想,您以为那些老祖宗真的有出生入死打天下的恒心?”   长平凄然道:“一旦功成,天下共享,这样的话如何能说出来,且流于文字,你让陛下怎么想,太祖高皇帝当年出身卑微,为了打天下曾经许下过数不尽的诺言,那些诺言怎么可能当真?你以为当年吕后为什么要诛杀那么多的功臣?不是吕后心狠,而是那些功臣在天下大定之后,开始要太祖高皇帝兑现承诺,太祖高皇帝不敢面对那些人,只能吕后上了,她只能用最狠毒的处置手段来让那些功臣忘记太祖高皇帝许下的疯话。”   云琅苦笑道:“还真是,如果太祖高皇帝当初按照诺言分封天下,哪来的大汉一统天下。如果真的分了天下,如今,依旧会是一个战国争雄的大时代!”   长平长叹一口气道:“这是皇家的禁忌,不能说的,也不能摆在明面上解释的。”   云琅瞅着长平道:“高世青死了吧?”   长平摇摇头道:“没死,也就比死多了一口气,一个已经当了三代盗墓贼的旧勋贵,为什么一定要想着恢复祖先的荣光呢?为了那点富贵,好好地盗墓贼不当,偏偏要往死路上走……他们真是不要命啊。” 第七章 上升途径   说真的,在见到高世青的那一瞬间,云琅忽然觉得刘彻的忧虑是正常的,也是必要的。   因为长平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带着云琅跟曹襄两个见到了被锁在九重门里面的高世青。   九重门是一个什么地方?   他是皇帝专门用来囚禁私人囚犯的地方……地点就在少府的匠作工坊里面。   来到大汉这么久了,云琅还是第一次知道九重门的存在,破破烂烂了无生机的高世青他没兴趣看,他对那些强壮的靠山妇们更加的感兴趣。   长平能够轻易地进入这个地方,就说明,皇帝在长平面前没有什么秘密可言。   见云琅诧异的厉害,长平就解说道:“两年前,我遥领少府监……”   “哦,这么说,这一次你带我们进来,已经违反陛下意志了是吗?”   “陛下没有对我下禁足令,却对阿娇下了禁足令。”   云琅点点头道:“相比阿娇这个外人,你更加值得陛下信任,他觉得你不可能伤害大汉江山。既然如此,也就说明,陛下不觉得阿襄会伤害大汉江山,所以啊,我这就回家抱孩子去,只要阿襄没事,别的沛人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而且,你也知道,这事情已经超出了我的能力。”   长平皱眉道:“你对大汉国没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意志是吧?”   云琅苦笑一声道:“能让我心甘情愿豁出命去做的事情不多,战场上拼命那是不得已,你不拼命,别人就会拼掉你的命,这是相对公平的过程。至于别的,我还是以为我闺女比较重要。”   云琅不想评价这件事,长平身在局中,以为皇帝没有给她下禁足令,是信任她的一种表现,给阿娇下了禁足令是一种不信任阿娇的表现。   殊不知,给阿娇下了禁足令,未尝没有不让阿娇入局的意思在里面,这是在保护阿娇。   让长平掺和进来,未必没有考验长平的意思。   这些话云琅只能藏在肚子里,可以在合适的时候跟曹襄说,却不能对长平说。   曹襄在看到高世青的第一眼起,就没了报复的心思,挂在他面前的高世青,比他想象中的模样要惨一百倍。   即便如此,高世青在看到曹襄的那一瞬间,眼中也闪烁着愧疚的神色,极力躲闪曹襄的目光。   事实上,眼中闪烁着某种光芒,本身就是一种臆想,是看高世青的人强加给高世青的一种感情色彩,很多时候都是一种主观性质的表达,而非客观性的表述。   当云琅出现在高世青的面前,高世青仰起头啊啊啊的大叫,看样子他很希望云琅能够再一次拯救他。   “已经晚了,从你没有找我,而是去找了何愁有的那一瞬间,事情就已经无可挽回了。   不管以前在你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在我开始对你委以重任的时候,你都应该迅速的抛开,重新开始过你的日子。   把以前的事情忘掉,着力养育你的下一代,才是振兴你高家的不二法门。   结果你没耐心,以为通过告发就能重新获取朝廷的信任,最终恢复你高家的地位。   你可能不知道,上位者在考虑一件事情的时候,往往会考虑这件事情的成本,也就是值不值得去做。   很明显,你们家三代盗墓贼,想要洗白的难度很高,把你囚禁或者杀掉就没有那么费事了。   所以说,有因必有果,你现在的处境是你求仁得仁的结果,怨不得任何人,也不要心有不甘。   好好地享受你不多的时光吧……我们后会无期!”   云琅朝高世青拱拱手告别,就对曹襄道:“要是不想杀他,我们就离开,去找阿娇打麻将是一个很好地主意。”   曹襄瞅着高世青道:“我来的时候心中充满了愤怒,见到他之后,我发现已经不生气了。杀他?没这个必要了,他现在就像是一头挂在肉架子上的一头猪,杀了他是在拯救他。这个世上总有一些自以为是的蠢货。”   曹襄高傲的选择了不跟高世青一般见识,就像一个真正的贵族一样选择了饶恕!   云琅没有看曹襄精彩的表演,而是一直在看长平,长平羞恼道:“我脸上长花了吗?看着我作甚?”   云琅小声道:“对您长子的表现,您是否满意?”   长平有些慌张,不过,很快就掩饰好了自己的表情,低声笑道:“已经可以顶门立户了。”   云琅感慨的摇摇头道:“你们皇家教育子女的方式还真是变态啊,生死关头的大事都能拿来教育子弟,你们这样下去,让我们这些寒门子弟如何出头啊!”   “你是寒门子弟?”长平的一双丹凤眼再一次倒竖起来。   “谁家寒门子弟可以有博览群书的机会?谁家寒门子弟眼界可以宽阔到让我这个帝国长公主都相形见绌?   谁家的寒门子弟不论是吃的,用的,要求比我这个长公主还要高?   你以为寒门子弟可以成为最高明的厨子吗?你以为寒门子弟整日里种田,就能弄出最先进的农具吗?你以为铁匠整日里打铁就能弄出一炉好钢出来吗?   你以为寒门子弟在第一次给我这个长公主办事就敢大贪,特贪的而且理直气壮?   寒门子弟敢在陛下操演军马之时,以最优雅的姿态将一个勋贵子弟刺死?   就这一件事,已经在勋贵中间把你的清贵风范传扬疯了。   去病,阿襄这两个孩子是何等高傲的人,你们整日里厮混在一起,他们可曾有哪怕一瞬间的时间,有看不起你的事情吗?   你倒好,该清贵的时候就说自己出身名门,该贫寒的时候就说自己是寒门子弟,这世上的便宜全部被你一个占光了吧?”   就在长平口沫横飞的时候,云琅回头看了一眼高世青,高世青正绝望的看着他,云琅微不可察的摇摇头,高世青就颓然垂下了脑袋……   他早就痛不欲生了,之所以苦苦煎熬,就期望有什么神迹出现能够让他逃出生天,云琅的出现给了他极大的希望,而云琅的那一番无情且不讲道理的话又把他刚刚升起来的希望,以最无情的方式搅碎,而这最后一眼,彻底的断绝了高世青求生的欲望。   就在长平带着云琅,曹襄走出大门的时候,一个宫卫匆匆赶来,低声对长平道:“高世青死了。”   长平看了云琅一眼道:“你干的?”   云琅的眼珠子都要突出来了,暴怒道:“我碰都没有碰过他。”   长平又看看曹襄道:“你干的?”   曹襄无奈的道:“我就吐了一口口水,如果口水也能杀人,就算是我干的。”   宫卫连忙禀报道:“油尽灯枯而死,与两位贵人无涉,而且,想在靠山妇眼前动手脚杀人的人,末将还没有听说过。”   长平点头道:“既然如此,那就结呈上奏吧。”   看的出来,高世青的死,让长平立刻轻松了很多,走出少府监的时候,都没有召唤软轿,婷婷袅袅的在前面走,让云琅跟曹襄两人跟在她后面,如同两个小厮。   “陛下不喜欢勋贵们一代代的把持朝纲,准备让寒门子弟多出来一些,你有什么办法?”   长平在上自己的马车之前,终于把皇帝为什么要这么做的目的说了出来。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啊,简单啊,陛下没必要这么折腾勋贵吧?”   “简单?”   “非常简单,我那些出身寒门的师兄们早就想出来过百十种出头的法子,哪一种用起来都能得心应手。”   “你先说两种!免得让我以为你是在胡说八道。”   “想要选有才能的,那就用《九品官人法》,如果陛下觉得《九品官人法》不足以显示国朝气魄,那就可以施行《科举》了,如果陛下还是不满意,陛下就可以满天下的盖学校,自己培养喜欢的人才,要勋贵有勋贵,要才能有才能,要寒门小子一定保证他家赤贫如洗……” 第八章 有花折时堪需折   云琅以为长平一定比较喜欢三国陈群设定的《九品官人法》,毕竟,这个方法产生的时间距离大汉最近,社会阶层相似度也是最高的。   没想到长平最感兴趣的却是后世的那种学校培养人才的法子。   她甚至连专门的工科学校的分类方法都想好了,觉得当官的就该去专门的学习怎么当官的学校,干活的就该去学习怎么干活的那种学校……   不论是《九品官人法》还是《科举法》都被她嗤之以鼻!   开始的时候云琅还以为长平是一个高明的政治激进分子,等长平说清楚了才发现后世用各种学校来培养各种专门人才的法子,反而是这个时代的主流。   或者说自从孔夫子有教无类之后,国朝的人对学校的看法就有明确的目的。   后来的稷下学宫也是如此,后来的百家争鸣也是如此,只是他们习惯了辩论,不习惯身体力行。   “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锺粟;   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   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   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   男儿若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   云琅摇头晃脑的将大宋皇帝的励学诗读了出来,非常的得意。   “不错,不错,大家就该多读书,读好书,将来等陛下给分官作,谁都有上进的机会,多好啊……”   长平也满意的给云琅倒了一杯茶,这可是难得的奖励。   “平日里多读一些书,莫要跟他们胡乱浪费光阴。”长平这时候看云琅怎么看怎么亲切。   给陛下把《九品官人法》拿去就足够了,如果陛下实在是不满意,《科举》就该是最好的办法了,如果陛下还是不满意,那就没有法子了,神仙来了也没有法子。   至于学校……这件事不算什么大事,长平决定先在自家试试,等发现好处了再推荐给皇帝。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上一首诗歌获得了长平的夸赞,于是,云琅又摇头晃脑的吟诵出一首诗来,准备继续赢取长平的好感,好等一下提一些要求,毕竟,云家的庄园马上就要迎来新一波的技术大爆炸,用到她的地方还多。   “啪!”   后脑勺被长平狠狠地拍了一巴掌,害得云琅刚刚吃进嘴里的一块糕饼就飞了出来。   长平恨铁不成钢地怒道:“刚刚夸赞过你,马上就变得不成样子,少年人应该多读书,折的哪门子的花枝子?谁家的花枝子?要是书读得好,要一片花树林子也是有的。”   曹襄嘴里咬着一块糕饼,瞅瞅母亲,又瞅瞅红着脸快要暴怒的云琅,赶快低下头,继续吃自己的糕饼。   “重做一首,要快,陛下六天后回京,我等着要用呢。”   长平可不管云琅愿意不愿意,不但忘记了她刚才才抽了云琅后脑勺,还要霸占他没有写出来的诗歌。   “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   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   常恐秋节至,焜黄华叶衰。   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云琅气咻咻的又念了一首关于时间的诗歌,在长平面前想要硬气那是自取其辱。   她身边的靠山妇就是专门治疗各种不服才存在的。   “太好了,这才像个样子,《长歌行》的曲调配上这种催人上进的诗歌才是真正的好东西。你呀,少点散漫,懒惰的样子,多点正经,将来就一定可以担当大任的。万万不敢仗着自己聪明,就把好好地才华给糟蹋了。”   长平亲昵的捧着云琅的脸看了一阵子,满意的松开手又恢复了端庄雍容的模样。   催着云琅把两首得用的诗歌抄录下来,长平就把绢帛收进袖子里,笑眯眯的道:“把这事忘记了吧,第一首诗歌气势太大,很适合陛下来吟诵,后面这首,有长者勉励后辈之意,我觉得长卿来诵读更合适。”   曹襄喝了一口水把糕饼沫子冲下去,叹口气道:“我觉得阿琅比我更适合当您的儿子。”   长平斜睨了曹襄一眼道:“他本来就是我儿子!”   曹襄冲着云琅拱拱手道:“见过大兄!”   云琅面无表情的道:“我们不当亲兄弟成不成?”   曹襄瞅瞅母亲的脸色坚决的摇摇头道:“不成!”   云琅起身跪拜在长平面前恭敬地道:“云琅见过母亲!”   长平笑眯眯的道:“其实不用这样,可是啊,一块宝玉要是不划拉进家里,我总是心里不舒服。现在好了,都是一家人,你就算是把天给捅了一个大窟窿,我这个做母亲的也帮你担着。你们兄弟俩好好地聊聊,我去后面歇息一下。”   长平说完话就匆匆的走进了里间。   曹襄伸长了脖子见母亲真的走了,才叹息一声道:“为什么不拒绝呢?掺和进来未必是好事。”   云琅摇头道:“你没看见你母亲刚才表现出来的局促模样?”   曹襄点头道:“看见了,而且在你喊她母亲的那一刻,眼泪流出来了。”   云琅道:“我也看见了,就在那一瞬间,我忽然把前几年发生的事情重新捋了一遍,发现,叫她一声母亲似乎没有什么心理障碍。我这人其实很无情,即便这样,我也觉得她真的很想把我当儿子养。我们兄弟虽然不是亲兄弟,可是这有什么分别呢?喊她一声母亲不但能安慰她,还能解决掉很多麻烦,真正算起来,是我占便宜了。”   曹襄摇头道:“还是委屈了你,知道不,我母亲在很久以前就对我说,他为什么没有一个你这样的儿子呢,让我心里非常的不舒服。后来我们相处的时间长了,我才发现她说的是对的,你比我更像是她的儿子。说起来,我太弱,你们才是一类人!”   云琅愣了一下道:“你要是不开心,就当今天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不,不,不,不,不……”曹襄的脑袋摇的如同拨浪鼓一般:“我从很小的时候就想有一个大兄站在我前边帮我遮风挡雨,现在好不容易有了一个,还跟我想象中的一模一样,如何能让你轻易跑掉,你说是吧——我的大兄!等一下就把你记录到族谱里面去……对了,你要不要当平阳侯,我想去当纨绔!”   “少来了,我马上就要成关内侯了,你那个马上就要被皇帝下手往死里整的平阳侯还是你继续当吧。你开始想通过让你儿子娶我闺女来霸占我的家产,现在又想把我弄进族谱来霸占我的家产?”   曹襄吧嗒一下嘴巴道:“我比你有钱!”   云琅不屑地笑道:“很快你就会发现我比你有钱!”   曹襄呆呆的看着云琅,慢慢的有眼泪从眼眶里流出来,哽咽着伸出手死死的抱着云琅道:“大兄……我真的好开心!”   云琅仰着头瞅着头顶的五福藻井也觉得鼻子酸酸的……或许在刚才,他心中还有一丝不甘,现在最后的一丝不甘也消散了。   长平或许不是一个好母亲,曹襄一定是一个好兄弟!   “知道不,不是我母亲一定非要收你当义子,而是我非常想要你来当我的大兄。当我让家将把我打昏被抬着走进荒原的时候我就发现,我是一个很难担当大任的人。我或许有担当大任的意志,却没有担当大任的本领,我甚至让你跟我一起谋杀了何愁有的信使,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把我的生死跟你绑在一起。我知道这样做对你非常的不公,却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法子……从此,云曹两家一体,你想做任何事情我都会义无反顾的跟你站在一起!”   云琅苦笑一声,拍拍曹襄的肩膀道:“你还真是有花折时堪需折啊!” 第九章 新生活,新体验   回到了长安却不能回家这是一桩非常痛苦的事情。   尤其是苏稚,在受降城骄傲的如同凤凰一样,回到长安之后,却不敢独自回到上林苑的家里去。   云琅因为要交接无数的军务,民务,以及财务,短时间之内必定是回不去的,而苏稚宁愿在小小的院子里等云琅,也不愿意提前回上林苑。   自从云琅成为少上造之后,为了方便皇帝召见,也学着一般勋贵在长安购买了一个小小的院子。   这个院子并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这几年下来,皇帝从来没有在长安召见过他一次。   虽然这跟那些普通的勋贵们是一样的境遇,却没有人愿意放弃被皇帝召见的希望。   跟阳陵邑一样,管理这边房舍的人依旧是褚狼。   这几年下来,褚狼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一个不善言辞的少年逐渐成长为一个不苟言笑的青年壮汉。   相对的,生完两个孩子的丑庸却已经长成了一座山,一座不比那些靠山妇瘦弱多少的大山。   云琅刚刚从中军府交卸完毕武备事宜回到了家里,褚狼接过游春马的缰绳低声道:“何愁有回来了,没有进驻皇宫,去向不明。”   云琅点点头,就笑着走进了内宅,苏稚鬼一样突兀的拉开房门,怔怔的瞅着云琅,不等他说话就叹息一声扑在他怀里,一言不发。   “怎么,近乡情怯了?”   苏稚点点头。   “那就再等两天,我把手头的公务处理完毕,我们就清清爽爽的回家。你也知道,你师姐是一个很好的人,既然肯把你放出去,就说明人家有了准备。”   “都是我不好……”   苏稚忽然没来由的哭了起来。   云琅只好笑着拍拍她后背,这件事在受降城说起来很容易,真要面对宋乔了,苏稚依旧缺少理直气壮地底气。   也不知道在院子里站了多久,眼看着丑庸端着一盘子饭食走进了屋子,苏稚不好意思的抬起头,擦擦红的像兔子一样的眼睛瞅着云琅道:“我是不是很没用?”   云琅叹口气道:“不要被你师姐给带坏了,你本来是一个很干脆的大女子,现在学这些小女子的手段做什么?”   苏稚立刻离开云琅的怀抱,有些羞恼的道:“你怎么知道?”   云琅苦笑道:“下次记着催泪的时候给手帕上抹一点点姜汁子就好,不要用蒜头,那东西味道太大了,同时还伤眼睛……走吧,进屋子,既然你师姐跟我的宝贝回来了,没道理不把老虎带来,想的紧,快点。”   云琅刚刚说完话,就看见一个硕大的老虎脑袋,撞破破了蒙着白纱的花窗正跃跃欲试的要窜出来。   云琅哈哈大笑一声,走上前去张开双臂抱着老虎的脑袋,不断地抚慰它,同时目光四处扫射,到处找自己的闺女。   一个美艳的妇人推开另一扇花门,拖着一个小小的闺女站在门前笑吟吟的看着他。   云琅从老虎嘴里抽出自己的手,用力的在衣服上擦拭一下,然就蹲下来,张开双臂冲着云音轻声道:“来,让耶耶抱抱,快想死耶耶了。”   云音有些犹豫,抬起头瞅瞅宋乔,她不确定眼前这个人是不是自己朝思暮想的父亲。   宋乔蹲下来,指着云琅对云音道:“平日里总说要耶耶,今天耶耶就在跟前,怎么反倒不想了?”   云音再次瞅瞅云琅娇声道:“你就是云音的耶耶云琅?”   宋乔怒道:“怎么跟你耶耶说话呢。”   云琅却大笑道:“正是,某家正是云音的耶耶云琅,那个离开自家闺女跑去边关杀匈奴的耶耶!”   云音这才慢慢靠近云琅,分别了两年,云琅走的时候云音还处在生长意识的时候,现在,这个叫做耶耶的人,就站在她的面前,让她非常的迷惘。   云音先是用鼻子嗅嗅云琅,觉得这人身上的味道不是很差,这才张开双臂赏赐这人拥抱一下她。   云琅快活极了,一下子就抱着闺女站起来在地上一连转了好几个圈子,最后把闺女送到脖子上,来回的在地上走动。   孩子很小的时候,最喜欢云琅把她架在脖子上走动,或许是这个熟悉的场景勾引起来了云音的记忆,她熟练地抓住了云琅的发髻,大声的叫:“驾,驾,驾……”   老虎也在一边扑腾着想要扑云琅身上,云琅尽力的躲闪着,此时的老虎已经彻底完成了生长,一头一丈多长的成年吊睛白额猛虎不用发力,就能把他扑倒。   闺女骑在脖子上,老虎在身边扑腾,大老婆泪眼朦胧的瞅着他满是重逢的喜悦,小老婆的眼珠子骨碌碌的乱转不知道在想什么坏主意……就在这一刻,云琅觉得自己的生命历程中最美的一段经历终于到来了。   扛着闺女进了屋子,勤快的丑庸已经摆了满满一桌子的饭菜,饭菜非常的丰盛,云琅打趣道:“必要偷吃啊。”   丑庸笑道:“不偷吃奴婢怎么能长得这么胖。”   今天,云琅的笑点很低,丑庸一句自嘲的话语,就让云琅再一次仰天大笑。   牵着宋乔的手坐在桌子边上,看着苏稚围过来,把闺女从脖子上取下来抱在怀里,见老虎蹲在桌子边上露出一个大脑袋,云琅感慨的道:“我愿此刻永存!”   宋乔笑道:“只要夫郎不再离开,这样的日子就不会离开我们。”   云琅笑道:“我以后不准备出战了,就留在家里过自己的日子,关上门,把那些腌臜事情都关在门外,落得一生逍遥,也是人间美事。”   “耶耶,耶耶,你能带我去山里抓鸡吗?”   “当然要去,山里可不仅仅有山鸡野兔,还有一种在冬日里依旧碧绿的草,耶耶都会带你去看。”   “夫郎不出战,恐怕由不得夫郎吧?”宋乔担忧的问道。   云琅豪迈的笑一声,拍拍老虎的大脑袋道:“我会让皇帝舍不得派我出战的。”   在宋乔眼中,云琅从来是一个说到做到的人,闻言端起酒杯道:“妾身敬夫郎一杯酒,为夫郎远征归来洗尘。”   云琅端起酒碗一饮而尽,见闺女在看桌子上的肥鸡,就拽下一根鸡腿放在闺女碗里,转眼间,那只鸡腿就被云音塞进老虎的大嘴里去了。   “以后闺女不能离老虎太近,你没看见刚才见我先是用鼻子嗅,然后才认我,这可是跟老虎学来的坏毛病。”   “您不在,妾身又不敢把这孩子管的太死,免得人家说我这个后母不仁慈。现在您回来了,怎么管束都是您这个做父亲的事情,妾身正好松快几天。”   云琅学着老虎的样子,把一根鸡翅塞嘴里用力的一漱,然后抽出骨头丢桌子上道:“轻松?你可轻松不起来,云家真正的好日子才开始,就是家里的孩子太少,全靠你开枝散叶呢。”   宋乔的俏脸微红低声道:“上林苑里已经有妾身不能生养的传闻了。”   云琅笑道:“能不能生养我这个做丈夫的岂能不知?放心,你以后会不停的生孩子,直到你不愿意……”   宋乔红着脸拍了丈夫一巴掌,用眼色示意一下正经的坐在对面吃饭的苏稚。   苏稚没有抬头,却似乎知道师姐在说她,把饭吞下去之后才道:“我准备生两个……”   听苏稚这样说,云琅更加的得意,家宴上,说说未来,说说计划,即便是很不靠谱,很是没有正形,依旧让他快活。   云琅活了两辈子人这才有了家的感觉,不管这时候说什么,做什么,对他来说都是前所未有的愉悦体验。   褚狼垂首站在门外已经很久了,云琅假装看不见,直到褚狼的眼神跟云琅的眼神触碰之后,他就迅速的离开了。   这一刻,云琅不想让任何人来打搅他的幸福生活,即便是何愁有也不成! 第十章 挂印求去   胖孩子睡着了,老虎也快活的打着呼噜,这个时候夜深人静,正是春风一度的好时候。   春风一度,轻舟可过万重山。   春风二度,两岸猿声啼不住。   春风三度,万马齐喑究可哀。   春风四度,可怜天下丈夫心……   云琅手脚酸麻,宋乔志得意满,老虎的大眼睛呼扇呼扇的,睡在小床上的闺女揉着惺忪的睡眼,站在小床上高呼:“尿尿!”   宋乔立刻钻进了被子,等云琅穿好衣裳去抱闺女的时候,小床上已经是一片汪洋。   不得已,只好给闺女换好了睡衣,抱进自己的被窝里。   天亮之后,休息了一个时辰的云琅又要提起精神,准备给这个家继续争取一些腾挪的空间。   因此,当丑庸把早饭端来的时候,宋乔,云音依旧在呼呼大睡,苏稚从屋子里探出头来,恨恨的瞪了丈夫一眼,就重新关上了房门,只有老虎老实的陪着云琅喝了一锅小米粥。   家的包子明显比军中的好吃一百倍,尤其是这种白菜肉馅的包子让云琅一口气吃了两笼屉。   “昨日傍晚,何愁有来访,被小的给推掉了,他说今天还来,看他面色不善。”   褚狼站在边上小声的向云琅禀报。   “何愁有的脸色从来就没有好看过。”   “狗子说何愁有回到长安之后脾气很大,与路上的模样判若两人。”   云琅瞅了褚狼一眼道:“告诉狗子,以后少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褚狼笑道:“都是一些有情义的人,不报完家主的恩德,他们不肯自立门户。”   云琅生气的将半个包子丢在饭盘里道:“他们如果能够自立,就算是对我最好的报答。都是我看着长大的,今天死一个,明天死一个的,谁受得了?再这么死下去,老子这些年的辛苦不就白费了吗?还有你,整天扳着一个死人脸给谁看?丑庸跟了你是要过好日子的,谁耐烦看你死人脸,谁要你在长安城里买宅子的?你知不知道我躲长安还来不及呢,上杆子凑什么呀?”   褚狼笑道:“是我做的不好,应该通过家里的商贾秘密建立宅子的,这样大鸣大放的确实不好。”   云琅停下筷子,瞅着褚狼道:“你真的觉得我是一个干大事的人?”   褚狼轻笑一声道:“能把我从野人变成衣食无忧的国人,对我来说您就是神!”   云琅认真的摇摇头道:“救你们的是丑庸,还有另外一个人,不是我。”   褚狼嘿嘿笑道:“老虎的原主人是吧?我知道,我什么都知道,就是他命我追随你,保护您。”   云琅的鼻子有些发酸,太宰这个家伙即便是死掉了,还是牵挂着他,临死前连这样的事情都做了。   “您不用理睬我们,我很快就会辞掉云家的差事,去做一个农夫,从今往后,我们做的任何事情都跟您无关。”   看着褚狼离去的背影,云琅很想把他唤回来,手已经抬起来了,最终还是放下来了。   吃完最后一个包子,给胡须上沾满米汤的老虎擦了脸,云琅就起身带着刘二再一次来到了少府监。   今天的事情非常的繁杂,不但要清理何愁有押运回来的东西,还要去再去中军府交回任命文书,以及印信,回到长安的军司马是没有权力再统领军队的。   藏在木头里的金银已经全部被起出来了,虽然泡水很长时间颜色有些发暗。   不过呢,金银这东西从来都不是靠颜面吃饭的,它的重量以及成色才是决定它价值的主要因素。   云琅来到少府监的时候,何愁有已经等候多时了,今天的何愁有真的如同褚狼所说,整个人阴沉的厉害。   同样非常沉默的在少府监官员的监督下,交割完毕了金银,当所有人都认可之后,云琅,何愁有以及少府监的官员都相继在交割文书上用了印信。   无事一身轻的云琅还来不及松一口气,就听何愁有阴测测的道:“好胆量啊,连绣衣使者都敢杀。”   云琅无奈的摊开手道:“你就不要再诈我了,我杀绣衣使者,这话你说出去有人信不?”   何愁有冷冷的道:“你瞒不过去的,事情只要是人做的,总会有蛛丝马迹可以寻找。”   云琅抱拳拱手道:“好吧,我这就交卸了所有差事,我从今天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总可以吧?我离开军中,不再掺和你们的任何事情这总成吧?我从今往后只关心我的三千亩地这总成了吧?求你看在我已经退到这个地步的份上放过我成不?”   何愁有神色复杂的瞅着云琅道:“也好,无官一身轻,留在家里种田也不算是坏事。但愿你把事情做得天衣无缝,绣衣使者已经开始调查使者失踪一事了,小心了。”   云琅自嘲的摇摇头,就在何愁有的注视下离开了少府监,他准备这就去中军府交还印信,然后就立即回家。   中军府的老熟人孟度早就告老还家去养鸡去了。   不知为什么,孟度即便是开始养鸡了,却把两个傻儿子依旧留在云家。   中军府没了熟人,办起事来自然非常的不顺畅,一切都要按照规矩来,这让云琅郁闷的几乎要发狂。   秋日里的上林苑正是层林尽染的好时候,谁有耐心把时间全部消耗在这里。   “两年不见,云郎风采依旧真是可喜可贺啊!”   云琅一抬头就看见张汤站在中军府大堂上睥睨四方,完全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   就笑着站起身拱手道:“张公别来无恙?”   显得越发年轻的张汤笑道:“两年时间却让人有了物是人非之感,好在故友尚在,总不算让人太失望。”   云琅笑道:“在外两年,归心似箭,不知能否走一下张公的门路,让中军府的耶耶们早点收走我的印信,我也好早点回家去种地!”   张汤瞅了瞅云琅放在木盘里的印信腰牌,文书,呵呵笑道:“骑都尉尚未返回长安,你骑都尉军司马的印信自然不能冒然收回,你且回去,等骑都尉大军尽数归营之后,你再来呈缴印信也不迟。”   云琅苦笑一声道:“还是现在收回的好,某家已经答应何愁有交还印信之后就快马回家,再也不问时事一心种地。”   张汤豪迈的挥挥手道:“这是哪里的话,如今边患已经铲除大半,国内政事繁杂,正要借助云郎大才,尔年纪轻轻如何会有解甲归田之念?”   云琅怒道:“何愁有指责我杀了绣衣使者,却又拿不出证据来,真是岂有此理!”   张汤笑道:“你是说在官道上失踪的绣衣使者信使?”   云琅点头道:“正是。”   张汤笑道:“此事已经结呈上奏了,那个使者失踪是因为遇到了猛兽,是天灾,可不是人祸。”   云琅愣了一下道:“刚才就在少府监,何愁有依旧用话语诈我,怎么就已经处理完毕了?”   张汤笑道:“这某家就不知道了,反正在廷尉府的文书上,某家已经写了归档二字,却不知何公因何还要苦苦追索。”   云琅叹了一口气,把手里的木盘放在张汤手里道:“乡下人就该干乡下人应该干的事情,这官老爷们的事情,某家实在是弄不明白,为了多活一些时日,云某还是早点脱身比较好,印信就拜托张公帮忙,某家,这就去了。”   云琅把话匆匆说完,不给张汤半点推辞的余地,拱拱手,说声“有劳”就大踏步的离开了中军府。   走出大门,云琅仰头看了一眼挂在头顶的太阳,大笑一声,就骑着游春马向家里跑去。 第十一章 最糟糕的做官时代   外患刚刚缓和下来,大汉又要迎来新一轮的政治斗争,这一点已经毋庸置疑了。   皇帝不想看着这个世界矛盾变得缓和下来,他想让所有人都疲于奔命,如此,他才能在纷乱中完成自己的政治布局。   这样做自然是没有错的,皇帝想要梳理出一个适合自己掌权的朝堂,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然而……直到现在,都没有人了解皇帝的政治布局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的。   在皇帝回到长安之前,云琅率先回到了上林苑,关上门在家里带着一群仆役们大吃大喝了三天,纷扰的云氏这才慢慢平静下来。   脱掉铠甲换回了青衫,云琅就决定把战争抛诸脑后,即便霍去病也跑回了,他也不愿意再去骑都尉军营里去凑热闹了。   事实上不用他去,骑都尉军营里也是人山人海,刚刚获取了无上战功的骑都尉军卒们,有的是人前去祝贺。   霍去病以钩子山,白登山,受降城,祁连山,白狼口五战五捷,勇冠三军,获封大汉长乐冠军侯,封户一千五百户。   为了彰显霍去病特殊的荣耀,其余人的封赏皇帝准备放在来年三月。   在这段时间中,大汉不封侯!   霍去病之下,就该是云琅封赏最重,然而,一点消息都没有,就连张汤也特意从长安来信问他,是不是已经与霍去病彻底决裂了。   云琅看过张汤的信笺之后就付之一笑,随手丢在一边。   准备了十几个小巧玲珑的金锭,就去找阿娇打麻将了。   如今,能上阿娇牌桌的只有云琅跟曹襄,至于大长秋完全是一个凑人数的。   如今,跟阿娇打牌已经没有了赢钱的意味,主要以三人之间斗智斗勇为最高打牌目的。   “六条!”   在云琅跟曹襄愤怒的目光下,大长秋轻飘飘的把一张绝六条丢在了桌子上。   “糊了!”   阿娇愉快的推倒面前的牌局,然后冲着云琅跟曹襄道:“拿钱,看清楚,清一色,九倍!”   云琅一边把金锭子给阿娇推过去,一边不满的道:“您开的就不是赌局,是开黑店的,抢钱比赢钱来的快啊。”   阿娇哼了一声道:“你们兄弟两打的什么主意别以为我不知道,前边都是谁跟谁合作坑我来着?现在多公平,二对二,谁也不吃亏,谁也不占便宜。”   云琅手底下整理着牌,嘴上也不闲着,冲着阿娇笑道:“你也是喜欢,我们天天打牌,打到天荒地老都没有问题。”   阿娇停下整理麻将的手,恨恨的道:“从十月到来年二月,陛下不封侯,是要黜落一些侯爵。这几年你们这些人战功一天天的积累,大汉封侯也一天比一天多,再这么下去,全大汉人都会成侯爷的,到时候站在街上一群猴子相互作揖看起来倒也壮观。”   曹襄不满的道:“谁的侯爵不是出生入死之后才得来的?就说去病吧,他全身上下还有一块好皮肉吗?也就是命硬,这才捞了一个冠军侯,如果倒霉一点战死了,陛下跟您可是一个铜子都不用付出。贵人啊,您坐在凌霄宝殿上,就不要在意我们这些苦哈哈赚取的那点蝇头小利了。”   大长秋冷笑道:“给你们一点甜头自然可以,吃饱了就该老老实实的蹲在家里养膘,偏偏吃饱了却不肯消停,有人跟岭南的蟊贼里通外联,有人跟匈奴眉来眼去,还有人吃着民脂民膏还不满足,连人家的闺女都不肯放过。这样的废材,要那么多做什么。”   听大长秋说的激烈,云琅瞅瞅曹襄,就见曹襄慢悠悠的道:“巴蜀之地不安宁,淮南国有使者去了匈奴探望匈奴王的大阏氏,河间郡守色性大发,以陛下的名义强征天下美女,给陛下松了两个,其余的八个都自己留下了。”   云琅撇撇嘴道:“关我屁事,我现在就是一个农夫。”   曹襄大笑道:“也不管我屁事,我现在是一个赋闲的闲散侯爷,狗都不太理我。”   阿娇整理好牌,抓完牌之后丢出一张牌笑道:“也好,干干净净的在上林苑过活,也不差什么了。操心的活计我去干如何?”   云琅笑道:“您本来就是我们上林苑的头头,您不出面,谁出面?”   阿娇满意的点点头道:“粮食,织造,将作,这些东西才是国之根本,只要有了粮食,就算天下起了纷争,总能用粮食给平息掉。人呐,离不开衣食住行,其实只要我们把这几样东西捏在手里,天下随他们去揉捏,那都是假的,一旦肚子饿了,身体感觉冷了,所有人就能感受到我们的好了。”   云琅抓了一张牌,一边撮弄着,一边笑道:“的确是这样,看起来都是不显山不露水的事情,只要持之以恒的坚持十余年,就能把大事给办了。现在,陛下雄心勃勃,大臣们志得意满,将军们红着眼珠子争夺军功。都以为一个大大的盛世就要来了,却不知道,什么是盛世?百姓吃饱穿暖,国无外患,君无内忧才是真正的盛世。打仗打的痛快了,所有蛮族的君王全部都来长安给陛下跳舞了,百姓却饿的嗷嗷叫,这样的盛世,真的没有多少作用。”   阿娇若有所思的道:“你真的觉得我们修药铺,捯饬粮食,弄些丝绸,鸡鸭,就能改变我们现在的处境?”   云琅笑道:“陛下总说天下是刘家的,这一点我们承认,可是,刘家子孙虽然多,跟全天下的百姓比起来终究是少数。所以说啊,这君王就是舟船,百姓就是托舟的大水,两者缺一不可。”   阿娇嗤的笑了一声道:“想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样的诛心之语就说,在我这里要是连一两句实话都不能说,我真的不知道你们能在那里吐露心声。”   听了阿娇说话,云琅再一次忍不住在心中叹息一声,看样子皇帝要清理旧勋贵的决心下的非常大,即便是阿娇这个既得利益受损者都没有抗争的心思,云琅认为自己交卸了官职,回到家里种地是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   牌局结束的时候,云琅输了三个金锭子,曹襄倒是赢了十来个金锭子。   离开的时候云琅还从阿娇那里弄来了两根小儿胳膊粗细的人参,估计没有三百年,两百年是足足的。   最近身体匮乏的厉害,需要弄点人参粥好好地补补。   跟曹襄两个穿过满是落叶的小路,赢了钱的曹襄忽然发起了脾气:“这不公平!”   云琅惊诧的看着曹襄。   “我的祖辈出生入死,殚精竭虑……”   云琅左右看看,就守在一边道:“还有什么不满的地方尽管说,尽管吼出来,这里没什么人,吼完,说完之后,就弄一个笑脸好好地过活。   陛下处理完毕了封王,自然就会处理勋贵,勋贵处理完毕之后,就该动军队了。   等陛下吧该动的全部动完了,就该全力以赴的对付匈奴人了,攘外必先安内,这就是陛下此时的想法。   他知道要战胜匈奴绝对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耗尽天下的财力物力,如果没有一个稳定的大后方支持,陛下想要完成夙愿很难。   所以说,我们之所以会难受,其实就是因为陛下刻意打压的结果。   这时候谁要是想着在官场上有所作为,他不是傻子也一定会是一个大疯子。   我们年轻,有的是时间等待,正好趁着这几年空闲把该做的事情全部做完,打好基础将来也好一飞冲天。” 第十二章 雷声大,雨点小   经过与长平,张汤,阿娇等人的接触之后,云琅算是明白了刘彻想要干什么了。   他想做一次政治改革!   把勋贵全部干掉这种事他想都没想过,他知道这非常的不现实,他只想通过压迫勋贵族群,从而让这些旧有的官员们认同他新近提拔的寒门子弟。   以前的时候云琅没见到几个寒门子弟,比如公孙弘,比如主父偃,比如张汤,王温舒,就是他见过的所有寒门子弟了。   这些人说是寒门子弟,其实也不是很正确,除过公孙弘这个从小在薛地为富户养猪出身的人之外,张汤,王温舒都不算是什么贫寒子弟出身。   至于已经发不知所踪的主父偃,则是刘彻根本就不愿意提起的一个人。   准确的说,刘彻喜欢站在大汉立场上的官员,不论贫富他都喜欢。   在他眼中,那些已经富贵了百年的家族,已经没有什么一心为国的念头了。   一旦国家与家族利益出现冲突的时候,他们会直接的,且毫不掩饰的站在家族的立场上。   刘彻的这个想法是没错的,这在大汉已经不是什么特殊的秘密了。   在政治改革之前,后世的做法是团结所有能团结的人,然后通过相互让步,最后达到一个折中的目的。   也就是说,后世的政治改革一般只能达到改革者初期认定目标的一半或者更少。   这样要做的好处是不给社会来带动荡,在和风细雨中就完成了改革。   很明显,刘彻不这样想,他想让所有人都恐惧他,让所有都把事情的结果想到最坏。   然而,他开始改革的时候却不会那么粗暴,这时候低于所有人预期烈度的改革,就会让所有人都满意。   毕竟,皇帝已经饶你一命了,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政治改革很多时候就是一个皇帝与官员之间的欺骗与被欺骗的关系。   说实话,政治改革对百姓来说大多时候都是好的,都是有益的,毕竟,皇帝,或者政治家改革的目的是要国家国富民强,如果连这个目标都达不到,那就不叫政治改革,而是叫暴政,或者盘剥了。   既然皇帝要吓唬全天下的有权人,像云琅这种无权无势的自然就不用担心了,端着一碗面条蹲在路边看勋贵们胆战心惊的过日子绝对是一种愉快的体验。   回到家里,云琅的日子过得舒服的给个皇帝都不换。   小老婆进门了,大老婆也算是久别,夜夜笙歌就难免,一觉起来,已是日上三竿,然后在老虎亲昵的揉捏下从床上爬起来,紧接着漂亮的一塌糊涂的红袖就端着洗漱工具过来……   除过牙刷还是有些恶心之外,云琅不觉得现在的生活比后世短少了什么。   云家的早饭自然是丰盛的,尤其是在家主流浪了两年回来之后,厨娘恨不得把所有的手艺都展现出来,就希望获得家主一声夸赞。   “以后啊,我要的煎蛋给我单面煎,蛋黄一定要嫩,最好能被我一口吸走……另外啊,煎蛋的模样也很重要,找工匠用博铁片子给你弄几个好看的模子,煎鸡蛋的时候,只要把鸡蛋打进模子里就成了……我告诉你们啊,什么是贵族呢?贵族就是吃什么,穿什么都要与众不同,最好走在街上别人都不敢正眼看你,就成贵族了。”   一般情况下,曹襄在的时候,云琅一般不告诉他后世人对贵族的定义。   在大汉这个时代还没有到物质极大丰富的时候,只要衣着华丽,吃食精美,马车豪华,从人极多,这就该是贵族了,想要他们有下一步的进化,那需要自觉。   当梁翁都开始穿丝绸衣服的时候,谁敢说云家不是大户?   对于这一点,云琅是极力反对的,丝绸这东西夏天穿着很舒服,冬天穿?那就见仁见智了,反正云琅觉得麻衣穿着很舒服。   一只脚踩在老虎肥嘟嘟的肚皮上,一只手端着一个柴烧的茶杯,眼睛里瞅着曹襄嫉妒的模样,耳朵里听着梁翁精确到个位数的鸡蛋,鸡鸭,牛羊,猪群,丝绸产量……这样的生活云琅觉得过到天荒地老也不差什么。   “把家里的菜园子用篱笆给我扎紧,不要是个人就往里面钻,你们啊,不知道里面的价值,以后,家主我就要靠种地混饭吃呢,可不敢糟蹋了。”   说起这件事梁翁就惭愧欲死,家主不在的时候他抱着邻里邻居的,给一两把青菜接纳一下是应有之意,现在看来,错大了。   “东方朔的婆娘总来我们家的菜园子拿蔬菜,从今天起,老奴再也不会让她进门了。”   这句话说出来可就成心欺负家主了……   “你收了东方朔婆娘多少钱才把这句话递进来的?”   “老奴不敢,就是觉得那个婆娘可怜……”   “既然你都说了,那么,就该知道怎么处理东方朔的事情吧?”   “缴纳罚铜一百斤,就能解决!”   “东方朔在富贵县可没有少贪污,怎么连一百斤铜都拿不出来?”   梁翁自然把家主的诽谤之言忽略掉,恭敬地道:“必须要少卿以上的官员作保缴纳罚铜才能算数。”   云琅躺在宽大的藤椅上笑道:“这家伙混的确实差,连一个肯作保的人都找不到。”   曹襄怒道:“现在勋贵们都以为是东方朔多嘴,上了那么一道狗屁不通的奏章,才害得全天下的勋贵们胆战心惊,这个时候谁会帮他出头?”   “那些既得利益者呢?”   “他们刚刚掌权,岂能为自己树敌?东方朔这种人自然是没有人理睬的。”   “咦?东方朔算起来是一个不错的人才,你居然看上眼?”云琅有些奇怪,以长平喜欢收藏人才的性子,居然把东方朔给漏掉了。   曹襄摇头道:“这人太麻烦。”   云琅点点头,然后就对梁翁道:“带上我的印信,跟一百斤铜,去阳陵邑把东方朔捞回来,就说家里缺少一个马夫,问他干不干?”   梁翁陪着笑脸道:“他凭什么不干!”   说完就急匆匆的走了。   梁翁说完话之后,刘婆就连忙走过来了,云琅见曹襄没有离开的意思就皱着眉头敲着桌子道:“避点嫌啊,好歹我的管事要给我说家里的机密呢。”   曹襄用勺子拨弄着盘子里一颗硕大的菜豆道:“你要是喜欢,我跟老婆敦伦的时候你都能在一边参观。”   云琅无奈的点头道:“好吧,你把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云氏的财务秘密你听听也好,不过先说好,我跟老婆敦伦的时候你能滚多远就滚多远。”   刘婆说完桑蚕事之后,平遮就过来禀报家里的将作,至于云氏新换的商贾田氏,还没有资格来到云琅面前。   账簿是不用查的,宋乔一天能查八遍,这个又仙女气质的女子在掌握了云氏家业之后,对所有人都不放心。   一方小巧的玉石印章在账簿上用了之后,不论是刘婆,还是平遮都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你现在这么有钱?”   曹襄见刘婆,平遮离开之后,才吃惊的问道。   云琅笑道:“上千人,在日夜不停的以最合理的方式为云氏创造财富,而大汉如今,还是完全的卖方市场,当产出小于需要的时候,这样的生财之道是最快的。可惜,你看不起这些泥腿子的营生,否则也能变得富裕起来。”   曹襄摇头道:“王八蛋才会把这么大的一笔财富视而不见,你听说没有,现在满长安传的陛下的闲话呢。”   “什么闲话?”   “陛下之所以长住长门宫,就是因为阿娇比较有钱……” 第十三章 多管闲事的人   说起阿娇有钱这事,大汉国人已经没人怀疑了。   阿娇自己也不掩饰这一点。   这些年来,长门宫的扩建就没有停止过,富贵镇的扩建也就没有停止过,再加上关中已经陆陆续续出现了一百三十七家有医者坐馆的药铺,就把阿娇有钱这事证明了一个十足十。   最早的富贵镇,乃至如今的富贵县,对阿娇有钱且慷慨仁慈的名声帮助并不大。   自从药铺出现之后,阿娇一下子就成了母仪天下的典范。   在大汉,百姓经常被病痛折磨的生不如死,这个时候,从天降下来一个基本上不用花钱的药铺,以及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真正医者,事情就有了很大的变化。   已经没人记得阿娇是一个被废黜的皇后,阿娇也乐意让人这样做。   于是,皇后卫氏就只能在皇宫里以泪洗面。   据说,皇帝已经有了把卫氏的儿子刘据交给阿娇来教育的想法,这让卫皇后更加的坐立不安。   阿娇在这件事上做的极其大气,她派大长秋入宫告诉皇后卫氏,刘据只能由他的亲生母亲来养育,如此环境下养育出来的人才不会有过多的戾气。   “夺人子而育之,本身就犯了伦常,与人性是相悖的,与其将来养育出一个怨恨阿娇的皇子,不如就让这个皇子跟随他母亲一起长大,即便是平庸一些,也好过心生怨恨!”   卫皇后听了大长秋的这句话,亲自绣了一件皇后大衣服派人给阿娇送来,还说,“只要有阿娇在的地方,她将退避三舍。”   阿娇不肯上当,回赠了卫氏一套上林苑新出的金步摇簪子,这种簪子下面有漂亮的坠子,只要走动一下,就会摇晃不定,且有轻微的铃声传来,显得美人儿婀娜多姿。   至于皇后的大衣服阿娇很自然的收下了,说她以前就是皇后,现在保有这样的大衣服并不算违制,还说这样的衣服她有两大箱子,卫氏如果喜欢,她就派人送去。   经过这事之后,刘彻就越发的喜欢阿娇了。   梁翁到阳陵邑出示了云琅的少上造印信,缴纳了罚铜之后,就径直去了街市寻找找饭吃的东方朔。   此时还没有到下午,东方朔再一次喝的酩酊大醉。   正在一旁伺候东方朔呕吐的良姬,见梁翁坐着敞篷马车来了,连忙欢喜的推着东方朔道:“夫郎,夫郎,云家的老家人来迎接您了。”   东方朔睁开眼睛瞟了一眼马车道:“云氏家主不来,却派了一个老奴来羞辱我,不要理睬!”   说完,继续趴在地上呕吐。   良姬自然不会听东方朔的,在衣服上擦擦手,连忙来到梁翁的马车跟前施礼道:“我家主人喝醉了……”   梁翁靠在马车车厢上笑眯眯的道:“无妨,我家主人只是派老奴来告知东方先生一声:他已经不是罪囚了。”   良姬欢喜的泪如雨下,抱着东方朔道:“夫郎你听见了么?你已经不是罪囚了。”   东方朔听了这句话,哪怕是在大醉中,汗毛也不由得倒竖起来,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踉踉跄跄的扛着良姬就丢上了梁翁的马车。   梁翁笑眯眯的道:“我家主人欢说了,家里少一个马夫……”   东方朔连滚带爬的上了马车,催促着梁翁道:“快走,快走……”   蒙头转向的良姬还在为丈夫打抱不平:“我夫郎才华盖世,如何能成为低贱的马夫?”   东方朔怒道:“你知道个屁啊,现在莫说是一个马夫,就算是小厮我也当了。只求他们快点走!”   梁翁依旧笑眯眯的看着东方朔,不过,马车已经开始走动了。   良姬唠叨道:“店铺里还有一些钱财……”   东方朔的眼珠子滴溜溜的瞅着两边,把身体伏在车厢下面,还有意无意的将梁翁挡在身前。   没发现周围有什么奇怪的人,这才撅着屁股对良姬道:“云琅这不是在救我,他这是在害我啊。以前,我奉皇命坐牢,没人敢对付我,现在不同了,我第一不是皇命囚犯,二来没有官身保护,那些看我不顺眼的人,只要伸出一根手指就能按死我。你靠前些,把衣裙散开,把我挡严实了,莫要被别人看见。”   良姬大为惊慌,连忙往前挪动一下屁股,把裙摆散开,牢牢地遮住东方朔的屁股,这才哀求梁翁快些赶路。   梁翁傲然一笑,拍拍马车道:“只要上了云氏的马车,老夫倒要看看谁敢动东方先生一下。”   东方朔埋着头怒道:“别为你家主人吹嘘了,人家真的把我一箭射死了,你家主人去找谁的麻烦?另外,我可不认为你家主人在长安已经混到了只手遮天的地步,少说点废话,快些赶路是正经。”   果然,马车在出阳陵邑的时候被人给阻拦下来了,一个锦衣大汉阴测测的看着梁翁道:“你们这是要去哪里啊?”   梁翁夺过马夫的鞭子,狠狠地一鞭子抽了下来,却被那个锦衣大汉赤手捉住。   梁翁怒道:“不想被我家主人把你碎尸万段,就赶紧让开!”   锦衣大汉犹豫片刻,松开马鞭子道:“云司马殊为不智啊。”   事到临头东方朔反而不躲了,掀开老婆的裙子坐直了身子,整理一下头发道:“某家行的正,坐得端,不怕你们这些阴险小人。”   锦衣大汉怒道:“某家畏惧云司马的风头不杀你,你以为你还能活过几天?”   梁翁慢慢的收回马鞭子笑道:“老奴出门的时候,家主说过,东方先生死掉不打紧,只要我能认出其中一个,他就会把那个人往死里整,不弄到他家破人亡都不算完,就当是给死掉的东方先生一个交代。”   锦衣大汉的面色阴沉如铁,云琅跋扈之名早就传遍了长安,尤其是在皇帝阅兵之时,亲手斩杀了公孙进更是让长安人深知,云琅这人暴怒起来不但没脑子,还不要命。   眼看着锦衣大汉缓缓地让开大路,梁翁坐着马车从大汉身边经过,还瞪大了眼睛瞅着他,似乎要把他的模样牢牢地记在心里,回去好告诉主人,狠狠地收拾这个没眼色的家伙。   马车出了阳陵邑就开始狂奔起来,东方朔死死的抓着车厢道:“你家主人是不是恨我不死啊?”   梁翁怒道:“我家主人原本让你好好的打理富贵县,将来好把富贵县打造成富贵城。你倒好,偏偏要去上什么奏折,你算是把话说痛快了,却害苦了一群人。就算是我家主人也没有落到好处。”   东方朔长笑一声道:“有些话就该有人说出来,你家主人凭着无双的智慧,三五年就积财无数,对待下人也算体恤,你可知道其余富贵人家的财富是怎么积累出来的吗?他们依靠吸吮民脂民膏过活,仓库里的每一块金子,咬一口都是百姓的血肉。他们贪得无厌,敲骨吸髓,好好地大汉天下,被他们折腾的哀鸿遍野,民不聊生,你知不知道,有多少百姓正在荒野之中呼吸毒沥,与猛兽争食。陛下颁布了《还乡令》野民开始回归,如果陛下不处理那些当初逼迫百姓走进深山的勋贵们,《还乡令》之后恐怕还要继续颁发《还乡令》,一次,两次还可,几次三番之后,还有人会相信陛下的旨意吗?”   梁翁被东方朔一番话说的哑口无言,只好抬出自家主人道:“这些话老奴听不懂,你该跟我家主人说。”   东方朔悲叹一声道:“跟你家主人说有什么用,你以为你家主人不知道这个道理吗?他智慧超绝,年纪虽幼却有一双洞察人心的眼睛。他知道却不说,只能说明他不愿意说,或者说被家里堆积如山的银钱把眼睛遮住了,假装看不见……” 第十四章 云琅的育儿经   云琅从老虎背上把闺女撕下来的时候,这孩子哭得很大声。   慵懒的宋乔自然是不管的,如果丈夫不在家,这孩子这样哭泣,宋乔会慌张的要命,如今,这孩子跟她父亲撕扯,宋乔觉得这才是管孩子的模样。   云音早就该有人出手管教她了,只是不该她这个做后母的来管。   这孩子的亲生母亲,时不时地会派那个老掉牙的老管家过来探望云音。   再加上云家有梁翁,刘婆,平遮一干人维护这个小丫头,把她已经宠的没了样子。   就指望云琅会来管教一下呢,云琅管教闺女的法子却是更加的宠溺。   小孩子跟猛兽在一起不是好事,正在模仿大人行事的孩子,如果将来跟老虎一个模样,云家的脸面会被丢尽的。   何愁有看着云琅脸上的两道抓痕道:“把郡主交给我来养吧。”   云琅把脑袋摇的如同拨浪鼓一般道:“休想!”   “三岁看老,你想让郡主成为你一样的智慧超群的人可能有难度。”   云琅瞪了何愁有一眼道:“我闺女昨天还作了一首诗,要不要我念给你听?”   何愁有笑道:“洗耳恭听!”   “昨日之时,我闺女见家里的白鹅在凫水,诗兴大发,赏赐了他耶耶一首好诗,你听着——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何愁有叹息一声道:“果然好诗,只是,云郎的这首诗不合乐府韵,稍微有些瑕疵。”   云琅皱眉道:“这是我闺女念的。”   何愁有笑道:“老夫以为郡主七岁之后再把这首诗拿出来一定能够震惊四座。现在,毕竟年幼啊。”   云琅想了一下点点头道:“确实不和情理,那就等这孩子七岁之后再拿出来,趁着时间还早,应该让这孩子多写几首诗出来,看看有没有和乐府韵的。”   何愁有大笑道:“人家都在孝义上做文章,你怎么偏偏要反其道而行之呢?”   云琅笑道:“舜帝早年间被父亲瞽叟以及弟弟象陷害,让他修理谷仓的时候,却在谷仓底下放火,舜帝手持两个斗笠跳跳下谷仓逃脱,瞽叟让舜帝去挖井,趁着舜帝在井下的时候,跟小儿子两个往水井里填土,结果舜挖了一条地道逃脱了。   经历了这样的波折,舜帝依旧对父亲以及异母弟弟相亲相爱……说实话,这样的事情我打死都做不出来。   其实呢,我觉得舜帝后来的经历比较有趣……事后舜毫不嫉恨,仍对父亲恭顺,对弟弟慈爱。他的孝行感动了天帝。   舜在厉山耕种,大象替他耕地,鸟代他锄草。帝尧听说舜非常孝顺,有处理政事的才干,把两个女儿娥皇和女英嫁给他。   经过多年观察和考验,选定舜做他的继承人。舜登天子位后,去看望父亲,仍然恭恭敬敬,并封象为诸侯。   何公,这样的舜让我觉得很可怕!   以此类推,那些超越了人之常情的孝顺故事的主人公,我一般都会躲得远远地,我真的好怕这些人。”   何愁有看了云琅一眼道:“按照你这样的想法,你以为,我大汉文皇帝为薄太后亲尝汤药,也是心存不轨?”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说远古时期的事情呢,你提起本朝的事情做什么,文皇帝自然是事母至孝,如何能与远古时期大舜的事情相提并论?”   “你觉得我大汉以孝义治国不对么?”   云琅摊开手笑道:“当然很对,只是如果以后出现什么卧冰求鲤,恣蚊饱血,哭竹生笋一类反常识的孝义故事,那就是欺负我智力不够了。”   “既然如此,老夫就看你如何教养你的闺女。”   何愁有笑呵呵的看着云音用力的抓云琅的头发像是在看一场好戏。   “天下女子,娇生惯养者莫过阿娇贵人,那么,何公以为现在的阿娇贵人如何?”   何愁有眯缝着眼睛,似乎在回忆过去,良久才道:“阿娇贵人的本性善良,这一点毋庸置疑。”   “那就是了,只要本性不坏,改变性情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何公以为女子善良就是福气吗?我看未必,云氏将来只出端庄高贵的女子,绝对不会出什么贤良淑德样样齐备的女子。她们即便是离开了男子,也能活得顶天立地,让世人不敢因为她是女子而小觑片刻!”   何愁有哈哈大笑道:“如此,你更应该将郡主交于老夫来教养,几年过后,必定还你一个英姿飒爽的奇女子。”   云琅鄙夷的瞅了何愁有一眼道:“即便是要送去你那里,也一定要让我闺女把心眼长好了再说。免得被你们给教坏了。”   何愁有挥挥手笑道:“那就等几年,反正老夫目前还死不掉,有的是时间。”   云琅见何愁有不再打自家闺女的主意了,就换上一副和善的面孔道:“不知何公追查绣衣使者失踪一事可有眉目了?”   何愁有摇摇头有些惆怅的道:“我只是没想到事情到了张汤那里居然被他直接给归档了。一个小小的绣衣使者的生死,这时候还真的没有必要仔细追究,毕竟,你骑都尉全部都是有功之臣。我来你这里,就是现在你的山居借住几日,可否?”   云琅四处看看,发现周围没什么人,就低声道:“你要去查验始皇陵?”   何愁有摇头道:“我是汉臣,如何能去朝拜秦帝,只想住在你的山居里面,就近缅怀一些旧人罢了。”   何愁有说完话,整个人身上的精气神似乎一下子就消失了,苍老的坐在那里,显得极为颓废。   “去听松阁吧,我有时候想念太宰了,也会在那里居住几日,他的人死了,反而藏在我的心里不走……”   何愁有站起身,俯视着云琅道:“我以为我死之后,就没人再记得他们的音容笑貌,看样子还有你,等我死后再见到他们的时候,应该还有一个交代。”   云琅让平遮带着何愁有去了听松阁,特意交代,平日里只仆妇负责洒扫事宜,多送酒,少送饭,能不打搅何愁有就不要打搅他,让他一个人安静的待在那里。   可能是云琅心情不好的原因,低气压也感染了云音,这孩子这会也不闹着要骑老虎了。   同样呆呆的趴在父亲的怀里,不知道在想什么,不一会,竟然睡着了。   宋乔悄悄地走过来,瞅瞅云琅脸上的抓痕道:“你看看音儿哭得伤心的,不行就让她跟老虎多玩一会,不碍事的。”   云琅摇头道:“这孩子该学着知道老虎不是她的玩具了。”   “你没看见音儿在屋子里哭,老虎在楼下打转的样子,看着就让人心疼。”   云琅冷哼一声道:“老虎也该学着减肥了,一个好好的兽中之王,现在已经长成一头猪了,你看看它走路肚皮耷拉在地上的样子,这样下去,它可就活不了几年了。从今后,除了我以外,谁要是敢给老虎喂食,你看我怎么收拾他。”   把睡着的孩子交给了宋乔,云琅就穿上鞋子去找老虎。   这家伙正百无聊赖的趴在楼梯下面舔爪子,见云琅来了,立刻就站起来,甩着尾巴等云琅跟他玩耍。   “跟我走,今天要巡视一下大田。”   说完话,云琅就背着手在前面走,老虎赶紧跟上,来到门口,见云琅似乎要去田野,顿时就有些不乐意了,把身子在门框上用力的蹭,就是不想出门。   云琅在老虎屁股上咣唧就是一脚,老虎这才极不情愿的出了门。   深秋时节,云家的田地已经被深翻了一次,土地里夹杂着厚厚的一层灰色的草木灰。   这是云氏田地高产的不二法门,虽然费工费力了一些,却能让大田的亩产多出那么三五斗来。   大田中央有一个非常大的水塘,这是用来浇水用的,到了秋冬季,这里就是沤麻的好地方。   青灰色的污水里浸泡着大捆大捆的麻杆子,这种东西的外皮只有经过浸泡之后才好剥离,才好留下完整的纤维,而不至于连着一些不该有的东西。   麻线比较便宜,麻布也不值钱,云家自然不屑跟其余百姓抢占这个市场,因此,家里种的最多的是桑,而非麻。 第十五章 干草地上说丰年   泉水被水车吱吱呀呀的送到高处,然后就顺着窄窄的水渠汩汩的流淌进田地里。   这是冬日彻底来临前最后一个灌溉,目的就是为了杀死土地里的害虫。   农事中,每一场灌溉,以及每一次耕作,其实都是非常有道理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增加农作物的产量。   水渠里的水被一些树枝枯叶堵塞了,云琅蹲下身子刨开了堵塞物,让水流好继续流淌去远处。   站在这片原野上,云琅的心总会以最快的速度安静下来,这是中国人的一种通病,只要站在自家的领地上,他就王。   始皇陵上的树木总是长不大,是因为地脉不通的缘故,底下有一座奇大无比的陵墓,水汽上不来,树木因此无法植根于地脉深处。   这是有问题的,因为这样的一个长满低矮灌木的巨型丘陵与周边的景致实在是有些格格不入。   云琅在看始皇陵,老虎也跟着遥望始皇陵,那座丘陵对这一人一虎来说都跟家一样亲切。   毛孩扛着一把铁锹从远处哼着悠扬的小调走了过来,两只松鼠在他的身上胡乱窜,他也不在乎,全把自己当做了家门前的那两颗松树了。   少年人两年不见,就已经长成了一个彪悍的棒小伙子,即便是迎着凛冽的寒风,他依旧敞开了衣襟,毫不在意眼前的这点寒冷。   见云琅跟老虎站在一处草甸子上遥望远山,毛孩就很自然的停了下来,守护着自己的家主,而趴在他肩头的松鼠,早就钻进他的怀里去了。   “你有一个小伙伴死了。”   云琅低声道。   “狗子没死,我去阳陵邑粜粮的时候见到他了。”   “你没有点别的想法?”   “没有,我老娘虽然为人不好,喜欢嚼人舌根,又没有自知之明,还喜欢占人便宜,我要是不在她身边,她会被别的婆娘们给欺负死的,再说,我小妹刚刚进了内宅,我也放心不下。”   云琅点点头道:“种庄稼其实没什么不好。”   毛孩笑道:“我喜欢种庄稼,不喜欢去当官也当不来官。”   云琅笑道:“其实我也不适合当官。”   毛孩抓了一把干草扭成一把刷子把老虎身上的草芥刷掉之后道:“如果全是庄稼人,也就没有那么多的麻烦事情了。”   云琅点点头,毛孩说得很对,很有道理,问题是总有人讨厌当庄稼汉,讨厌过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   “咱家的地不够种了。”   毛孩非常农夫的坐在草甸子上,抱着腿跟他的主人提意见。   “早先的时候,咱们家种出来的粮食总是够我们吃两年的,从前年开始,就刚刚够吃,现在,家里又进来了十二户人家,明年的粮食就不够吃了。”   “你觉得家里的桑树种的太多了么?”   “是啊,刘婆恨不得把家里的粮食地全部重上桑树,家主回来之前,我已经跟她吵了一次了。赚钱重要,吃饱饭更重要,我觉得刘婆这几年被丝绸的收益冲昏了脑袋,总想着赚钱,脑袋里就没有别的事情。”   云琅也找了一处干草茂密的地方坐下来,见老虎想要跟着趴下,就在它的肚皮上拍了一巴掌,不准它趴下。   “家里最肥沃的田地要用来实验新粮食,次等的肥田要用来种植庄稼,再次等的土地要用来种植油菜,最后剩下的土地才能种植桑麻,这是朝廷规定的,也是我们家一向的方略,不会改变的。刘婆要的桑田会有的,你要的粮食地也会有的。”   毛孩见家主确认了他的主张,就高兴地道:“这就好,这就好,粮食地万万不敢少,家里总要有两年的存粮,我这个粮食管事才不会发慌。”   云琅笑着一边继续骚扰老虎,一边得意地道:“明年夏收之后,我们就要在大田里种植大白菜,这是云氏第一次以善于种植扬名天下,你要从现在就做好准备啊。”   毛孩抓抓脑袋道:“白菜这东西是高产,可是这东西也耗地力啊,看来明年开春,地里要加一倍的肥料才好,这样一来,我们就没有多少力气去开荒了。”   云琅捏碎了一块土坷垃,细心地丢进大田里笑道:“云氏种地自然要与别人不同,我们家准备精耕细作。”   毛孩奇怪的看着家主道:“咱家引水灌苗,虽高处之田,一亩所收也有三担余,家主还要如何的高法?”   云琅笑道:“我们还可以继续挖掘一下产量,最近读了一本书叫做《淮南鸿烈》书里面有一篇叫做《主术训》的说:一人跖耒而耕,不过十亩。中田之获,卒岁之收,不过四十石。也就是说,人家淮南国中田一亩所产足足有四担,比我们家高……”   毛孩不等云琅把话说完就断然否定道:“这不可能,即便是上林苑皇家肥田,一亩所收不过两担余,普通旱田,一岁所收一担已经堪称丰年。咱们家从选种,育种,施肥,灌溉,捉虫,堪称做到了极致,更有家中畜牧肥料支撑,才有三担余的产量,不管家主是从那本书里看到的这句话,小的都以为是胡说八道。即便不是胡说八道也一定是很少的一点田亩能出产这些粮食,想要大田里也产这么多粮食,毫无可能!”   云琅对毛孩的回答非常的满意,一个泥腿子敢质疑人家淮南王集合了淮南名士联合书写的《淮南子》,这让他如何不欢喜,至少,在云氏,除过亲眼所见,没人相信什么狗屁的名士之言。   云琅是种过地的,不论是在长安,还是在受降城他干的都是种地的活计。   长安旱田一亩八斗,水田两担一,受降城旱田一亩一担二,水田两担六。这是一个常数。   可就是这样的产量,在士大夫们的嘴里就变味了。   晁错复说上之言曰:“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作者不过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三百石。”   五口之家一年收获一万八千多斤粮食,去除缴税,还能剩余一万五千斤,一人平均三千斤粮食,如果这是真的,再说天下有饥馑之忧简直就是胡说八道了,简直没天理!   泰州司马庄熊罴言:“临晋民愿穿洛,以溉重泉以东万余顷故卤地,可令亩十石……”   儒者贾让之言:“若有渠溉,则盐卤下湿,填淤加肥,故种禾麦,更为秔稻。高田五倍,下田十倍……”   就这,云琅还故意把这些人说的亩产换算成了六十二斤的小担,如果以大汉律法规定的,三十斤为一钧,四钧为一担的算法,大汉百姓早就小康了。   老虎几次想跑,都被云琅抓着尾巴不准走,因此,只好站在云琅身边不耐烦的打哈欠。   “那些人的说法或许有些以偏概全,但是啊,他们有一点说的没错,麦子一亩地确实能产六百斤粮食,(此处的一亩地为现代一亩地的七成)而且为我亲眼所见,并非如你所说的极个别田土,而是成千上万的田土,出产都是这个数字。”   云琅想起当年自己去关中平原上看到的万顷良田,那时候,随着收割机走过之后,骄傲的农夫就抓着一把麦子凑到云琅鼻子跟前欢喜的道:“看清楚,一亩地打了九百斤麦子!”   关于这个丰收的喜悦,云琅记得很清楚……   毛孩欲言又止,很明显他对主人的话也是不信的,只是碍于主人的威严,不好直接说出来。   云琅呲着一嘴的白牙朝毛孩笑道:“那是在梦里……”   毛孩长长的松了一口气,他觉得自家主人还没有发疯,不过,他很快就听主人继续道。   “我的梦一般都很准,我们就朝这个目标前进吧!”   毛孩张大了嘴巴惨叫一声,连铁锹都不要了,就一路烟尘的跑回庄子了。 第十六章 此一时,彼一时   毛孩这个农田主事以为家主疯了。   习惯性在云家骗吃骗喝的曹襄也认为云琅疯了,觉得可能是这段时间以来什么事情都不顺的缘故,硬生生的把一个好好地智慧过人的家伙给逼疯了。   他立刻就回到上林苑的家里去了,找母亲问问,云琅的侯爵到底什么时候能批下来。   霍去病都成长乐冠军侯了,自己早就是平阳侯,只有云琅是一个可怜的少上造,连高级一点的宴会都没有资格参加,这可能伤了云琅的自尊心。   他以为,只要云琅封侯了,那家伙可能会变得正常一点。   长平不满的看着儿子风风火火的从外面跑进来,皱着眉头道:“从容,从容……”   曹襄抬手就把披风丢掉道:“我从容个屁啊,阿琅都快要发疯了,我就弄不明白了,阿琅在河西有拓土之功,有斩首二十七级的军功,更有稳定治理受降城之功,至于冒顿陵墓的事情就不说了,怎么样也能换一个关内侯回来吧,怎么就没有了动静?”   长平捧着一碗热茶啜饮一口道:“我解答之后,你是不是应该去自领惩罚?”   “为什么?”   “因为你刚刚口出污言秽语,对你母亲不敬,也失了勋贵官员的体面。”   “好吧,好吧,两鞭子的事情,我从小挨到大了,快说,什么时候给阿琅封侯?”   长平叹口气道:“给去病封侯呢,是因为陛下刚刚褫夺了柏至侯许昌的爵位,然后才有长乐冠军侯的出现。现在云琅也面临封侯事,这是一定的,陛下早年间就已经给云琅许诺过要在合适的时候给他封侯,这次在白狼口再一次提起了封侯事,因此,云琅封侯只是时间问题跟爵位问题。自从陛下任命公孙弘为丞相之后,就立下了规矩,无盖世军功者不得侯。而关内侯之数为二十四数,且不再增加,如果云琅要关外侯,随时都可,可是,云琅要的是关内侯,这就很麻烦了,补一位关内侯,就必须褫夺一位关内侯,现在,你来告诉我,褫夺谁的爵位比较合适?”   “啊?怎么是这样啊,不过依我看,公孙敖的爵位可以褫夺了吧,早看他不顺眼了。”   长平优雅的放下茶杯道:“凭什么?就因为你不喜欢?”   曹襄摊摊手道:“看来阿琅的关内侯基本上没指望了。”   长平笑道:“庄青翟最近很不得陛下喜欢……”   曹襄立刻大笑道:“能不能快点啊!”   长平摇头道:“最近张汤与庄青翟之间闹的不可开交,你以为朱买臣为何要被发配到受降城受罪?就是因为他一向与庄青翟交好,陛下不派别人去受降城,偏偏派了朱买臣去了受降城,你以为是何意?”   曹襄找了一根鞭子随便在身上抽了两下就对母亲道:“我能把这个消息告诉阿琅不?”   长平点头道:“可以,只是要等去病从祖庙回来再说,外面现在都说你们跟去病之间已经起了纷争,这件事就不要出去解释了,任其自然就好,记得拿捏好轻重。”   曹襄笑道:“当然要等他回来呢,我跟阿琅两个还等着他在骑都尉里裸奔呢。对了,去病封侯要进祖庙拜谢大汉历代先皇,李敢,赵破奴,谢宁他们是怎么回事,也不见他们回来。”   长平笑道:“也一起进去了,这是陛下在勉励他们呢!”   曹襄拍拍大腿大笑道:“早知道陛下是要用我们兄弟来取代那些勋贵,我还担心什么呢。好了,我现在可以安心种地去了。”   曹襄说完话,就要离开,长平的一张脸却阴沉了下来喊住曹襄道:“种地?说清楚!”   曹襄笑道:“接下来的几年,朝堂上比较乱,阿琅说不是个当官的好时候,最好沉下心去干一些水磨功夫的事情,等出了成绩,正好风波也就过去了。”   长平皱眉道:“他这么说的?”   曹襄点头道:“是啊,今天还告诉他家的农田主事,要把亩产弄到六百斤呢。虽然是疯话,不过他真的要开始种地了。”   “六百斤?”   “六百斤!”   长平的嘴巴也微微的张开,然后就对曹襄道:“既然阿琅这样说了,你就跟他去种地吧,这几天会给你弄一个大司农司的官职,阿琅就不必了。他跟你不同,你需要功劳来撑门面,他不需要,他立下的功绩越多,就越是招人嫉恨!”   曹襄答道:“阿琅也是这么说的,总之,我连再也不去军中厮混了,有了这一遭,谁也不能说我们没有为大汉流过血!”   长平目送儿子离开,转过头冲着身后的帷幕道:“这里说的话不许外传,你父亲那里也不成!”   牛氏抱着儿子从后面走出来跪坐在长平面前道:“不会说的,一个字都不说,就是阿琅家的白菜我们是不是要一些种子过来,宋乔去年种了很多,家里的白菜堆得跟山一样高,咱家都没有吃到多少,都被长门宫给拉走了。”   长平面无表情的道:“你要想明白,阿琅虽然已经被我收为义子,我们反而不能跟他提更多的要求。兄弟之情是需要长年累月维持的,不能一味地索取,互利互助才是他们兄弟的长久相处之道。”   牛氏有些委屈的道:“大白菜多好吃啊,加了豕肉跟豆腐一起熬煮,信儿最是喜欢。”   长平从牛氏手里接过孙子,逗弄了一会道:“怎么可能会少了我信儿的一口吃食,只是不该借着信儿的名头去跟云氏提条件,以后要记住了。”   “可是阿襄……”   “阿襄是阿襄,你是你,不可混为一谈。”   牛氏尽管很聪慧,却弄不明白婆婆话里的意思,既然都是一家人了,难道反而要生疏了吗?   长平知道牛氏不明白,也不准备给她解说,她毕竟只是曹襄的平妻,曹襄将来一定是要尚公主的,那时候,见过大世面的公主应该能明白,越是重要的关系,平日里就越是不能过分的去打扰,一旦开始打扰了,就该是生死关头!   东方朔的眼珠子转的滴溜溜的,他弄不明白云琅为什么会把他叫来磨坊,看他磨面,就想通过观察想要找到一点蛛丝马迹。   拉磨的主力是云家的那头肥老虎,云琅也背着一条绳子跟老虎一起拉磨。   云家的那个漂亮的丫鬟跟那个丑丑的丫鬟在磨盘边上不断地往磨眼里塞粮食。   看样子云琅跟肥老虎已经拉了好长时间的磨盘,边上的麸皮已经堆积的老高了。   云琅满头是汗,老虎也累的不断咆哮,不过,看云琅的模样没有停歇的打算。   “军司马可是要来拉磨?”   等了好久,云琅依旧一句话都不说,东方朔忍不住问道。   云琅抬头看了东方朔一眼,从肩头取下布巾子擦拭一下脑门上的汗水淡淡的道:“拉磨是一门可以让人安神静气的好活计,你以后要多干一些才好。”   东方朔有些恼羞成怒的道:“某家只是为国进忠言,并无不妥之处。”   云琅催着耍赖的老虎站起来继续拉磨,一边转着圈子一边对东方朔道:“既然你把国朝的弊端都给端出来了,那么,你有什么好的法子来解决么?”   东方朔笑道:“某家只需捅破众人竭力维持的假场面,事情自然会迎刃而解。”   云琅停下脚步无奈的摇摇头道:“也就是说,你只负责放火,至于大火烧到了谁,会烧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你是不管的是吧?” 第十七章 兄弟?那是自然!   东方朔大笑道:“这是自然,我的目的在于唤醒你们这些懒惰的老爷,催你们多干一些事情,只要你们多干了事情,对大汉就有好处。如果好处能够再大一些,我还愿意再干那么几次。”   云琅点点头,示意东方朔稍待,他从老虎的身上解下特殊的鞍具,弄来了一盆添加了蜂蜜的温水让老虎舔舐。   很长时间没有剧烈劳作过的老虎,需要这些蜂蜜来安慰一下肠胃。   “其实啊,大家都没有闲着,公孙弘在满天下的搜刮富户,就是想让老百姓身上的负担轻一点。张汤满世界的拷打犯官,目的就在于犯官们贪渎的财货,把这些财货以及犯官的妻儿被变卖掉,老百姓又能松快一点。我呢,在受降城把羌人,氐人往死里欺负就是为了能让西北边地的军队做到自给自足,减少关中的供给,这里省一斤,大汉百姓就少负担十斤。霍去病带着两千人就敢深入匈奴腹地千里之遥,在那里出生入死的跟匈奴人作战,目的呢?就是为了能够早日击败匈奴好让百姓过上好日子。你看啊,现在的局面其实还算不错,有用的官员正在拼命地干活,没用的官员呢正在玩命的贪污,张汤这样的酷吏呢,正在拼命的擒拿贪官弄钱,边关的将士们在玩命的杀敌,身在后方的你,不帮忙也就算了,拖后腿算怎么回事?”   东方朔张大了嘴巴半天才挤出一句话:“你认为现在的大汉朝堂上真的很好吗?”   云琅点点头道:“当然很好,皇帝没有酒池肉林吧?宰相没有卖官鬻爵吧?文官没有全部都化作豺狼吧?武将们还是在苦苦的给大汉开疆拓土吧?   这些你都不能否认吧?   既然大家都没有犯大错的时候,我们要做的就是把这一风气努力的维持下去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时候,你挑什么事啊?还要求变革!   你知不知道变革一次百姓就要倒霉十年?   用这倒霉的十年赌将来百年的国运,是一件多么需要慎重的事情啊,你脑袋一热就给丢出去了。   我且问你,赌输了怎么办?”   东方朔的脸色有些发白,避开云琅凌厉的眼神,低下头道:“野民苦不堪言!”   云琅给老虎擦完嘴继续道:“你知不知道我这一次在边关差点死掉?你知不知道骑都尉的将士其实已经换了一茬,你知不知道霍去病身上取下来的箭簇能有半斤重?你知不知道曹襄为了能有胆子赶上霍去病的步伐,硬生生的把自己敲晕了五次?这世道,谁过的不苦?”   东方朔的脊梁骨像是被云琅的一番话给打断了,软软的坐在地上瞅着云琅道:“我这一次错大了?”   云琅挠挠下巴道:“说真话怎么能叫错呢,只能说你说话的时机不对,皇帝正需要棒子的时候,你给递上去了一根,还他娘的是带着铁刺的狼牙棒,谁挨上了不得是一头血啊。下回说话的时候知道挑选时机就好!”   东方朔抬起头看着云琅道:“这就完了?”   云琅用手抓抓老虎的肥肚皮道:“不这样,我还能把你怎样呢?接下来,你就在家里待着吧,轻易不要出门,想杀你的人可以从阳陵邑排到长安,有时间呢,就多去拍拍阿娇贵人的马屁,说到底都是多年的交情,贵人总不能见死不救。”   东方朔重重的在脑袋上砸了两拳道:“如果我去找阿娇贵人,求她让我做她家的马夫,你千万别看不起我。”   云琅终于露出一丝笑意,满意的点点头道:“不会看不起你,只会把你的事情当笑话讲给别人听!”   东方朔哈哈笑道:“某家既然都做了,就不怕你说出去,只要你别以为东方朔是个软骨头就好。”   云琅跟着大笑道:“成年人的事情,如何能跟少年人行事相提并论?唾面自干的能把事情办成就是好汉!”   东方朔哭笑不得,不知道说什么好,半晌,才挥挥宽大的袍袖转身离去。   云琅回手就揪着小虫的耳朵怒道:“我说的话你当放屁是不是?”   小虫忍着痛不敢挣扎,云琅只要抓住了她的耳朵,不求饶他是不会松手的。   “你看,老虎饿的快要昏过去了。”   “胡说,那是装的,它这么肥,一两个月不吃饭都没事,谁要你往他嘴里塞肉干的?”   “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云琅悻悻的松开了小虫的耳朵,掰开老虎的嘴巴想要把肉干掏出来,结果,早就不见踪影了。   云琅带着老虎离开了磨坊,慢慢走到鹿圈里,此时的鹿圈里只有一只肌肉极为发达,脑袋上长着两尺多长鹿角的巨型梅花鹿正在悠闲地吃草。   即便是见到了老虎,也只是瞟了一眼,就继续低头吃草,这里的梅花鹿对老虎已经失去了敬畏感。   尤其是这头准备挑战鹿王的雄鹿更是视老虎大王如无物。   云琅拍拍老虎的脑袋道:“看到了没有,人家看不起你啊,你想要吃饱肚子很简单,只要把这头鹿抓住咬死,就够你吃三天的。”   老虎大王对着头非常难抓的雄鹿没有任何兴致,反而昂着脑袋兴致勃勃的瞅着猪圈。   “猪圈里的猪不成,如果你喜欢吃猪,咱们就换两头野猪出来,你看怎么样?”   云琅扳着老虎的脑袋转向牛圈。   云家有正在驯化的野猪,还是两头专门用来配种的巨型野猪,虽然也是猪,却不在猪圈那边,而是跟一群种牛关在一起。   云氏的畜牧管事花子文笑眯眯抱着一头母鹿,就是那头最早跟了云琅的母鹿。   如今,这头母鹿也变成了云家的人,每日里好吃好喝的伺候着,没事干的时候就去找鹿群中最漂亮,最健壮的公鹿生个孩子,剩余的时间里,不是跟在苏稚身后帮她背药箱,就是跟着药婆婆去富贵县里充当世外高人的坐骑,蒙骗那些不知道底细的百姓来找药婆婆看病。   鹿圈里的这头公鹿,其实就是母鹿今年的丈夫,发情期过了之后,母鹿就对这个昔日的情人视而不见。   见到了老虎反而一个劲的往跟前凑。   老虎烦躁的一爪子拍开那头母鹿的脑袋,两只前爪按在篱笆上桩子上,糅身一窜,就重重的跌倒在鹿圈里面,漂亮的虎毛上沾满了鹿粪。   这让老虎大王的百兽之王的性子彻底爆发了,嗷的大叫一声,就飞速的冲向那头公鹿,他今天真的很饿,直到现在,就吃了一根指头粗细的肉干,喝了一盆子蜂蜜水。   刚刚喝了一盆蜂蜜水,肚子里的存货立刻就被排泄的干干净净,现在,他感觉更饿了……   傍晚的时候,云琅跟老虎两个跌跌撞撞的回到了家里,云音见到了老虎,欢叫一声就扑了过来,却被宋乔一把给抓回去了,不论是老虎,还是云琅都是一身的骚臭味。   云音也闻到了,捏着小巧的鼻子一脸的嫌弃。   “你们干什么去了,在粪堆上撒欢?”   “差不多,不过呢,不是在粪堆上,是在鹿圈里,今天引导老虎捉鹿,结果呢,老虎抓不到,我就下手帮他,结果,还是没抓到,我们两倒是累了一个半死。”   宋乔哭笑不得道:“你也好歹马上就要当侯爷了,干嘛还跟老虎过意不去,就让他多吃点,胖胖的看起来好看!”   云琅看了宋乔一眼道:“好,等我们俩生儿子了,我就让他多吃一点,长得胖胖的让你看个够成不?”   “哪有你这么说自己孩子的?”   “哪有你这么说你夫君的兄弟的?” 第十八章 野性的回归   “云琅在干什么?”   刘彻拥着红色的狐裘,吃了一口抹了蜂蜜的油果子问阿娇。   阿娇正在用一柄银刀切割蜂巢,刀子缓缓地切下去,油亮的暗黄色蜂蜜就顺着蜂房流淌出来,落在银盘里。   “听说他不在的时候,他的妻子跟闺女把他家的老虎喂养成了一头猪,如今正忙着让老虎瘦下来。”   刘彻抓了一块蜂房直接丢嘴里吸吮片刻,吐掉蜂房道:“没有找你哭诉?”   阿娇摇头道:“没有,从回来之后,就找了我三次,打了三场麻将,输掉了几个金锭,有从我这里拿走了两根三百年的人参,显得很悠闲,没有显露出很想当关内侯的意思。”   “没有人会不想当关内侯!”   刘彻的话说的斩钉截铁!   说完之后又找了一块大一些的蜂巢放进嘴里,闭上眼睛,幸福的享受这股令人陶醉的甜蜜。   阿娇见刘彻喜欢,就特意切割了几块更大的蜂巢放在银盘里,希望刘彻能够多吃一点。   刘彻却嘬了一下手指上残余的蜂蜜,就让大长秋把装满蜜糖的银盘撤下去了。   “怎么不吃了,难得见你喜欢一样东西。”   “过犹不及,喜欢一样东西不能一下子完全沉浸进去,要留着慢慢品尝,否则,以我天下供养的帝王至尊,世上很快就没有了能让我陶醉的东西了。”   阿娇笑道:“还有一些槐花蜜,等到您想吃了再拿出来,妾身最喜欢那股子淡淡的槐花香味。”   刘彻擦拭一下手,把手帕丢在桌子上道:“前日里长平进宫了,要为曹襄某一个司农寺少卿的职位,你以为如何?”   阿娇想了一下道:“您确定不是卫尉府,或者廷尉府?”   刘彻摇头道:“长平说的很清楚,就是司农寺少卿。”   “没有提到云琅?”   刘彻皱眉道:“云琅如今也算是我外甥!”   阿娇愣了一下道:“进族谱了?”   刘彻摇摇头道:“准了,不过,长平还想给云琅要玉牒金册,被我拒绝了。”   阿娇点点头道:“这样也好,异姓者不得王这是祖训,不能违背,也不可能给某一个人开这个口子。”   刘彻饶有趣味的瞅着阿娇道:“你觉得云琅会立下可以封王的功劳?”   “十八岁都能凭借自身的功劳封关内侯了,还有什么事是他做不到的。”   刘彻抬起头看着天空无声的笑了一下,拍着桌子道:“我喜欢这个妖孽辈出的人间。”   阿娇失声笑道:“您认为自己完全能够让那些妖孽尽为大汉所用?”   刘彻笑道:“朕就坐在这里看着他们蹦跶,也是一种莫大的乐趣。”   阿娇白了刘彻一眼道:“妾身可听说,您之所以常来长门宫,就是因为妾身比较有钱!”   刘彻大笑道:“此言不虚,右北平的战事来的迅猛,去的迅速,战事造成的危害却不容小觑,李广认为右北平的城墙不够高,不够坚固,护城河水不够深,驻军的甲胄不够坚固,长矛锋利,这才让右北平成了匈奴王伊秩斜突破我大汉关防的首要地点。朕觉得他说的很对,而武库里面的甲胄不足以供应右北平,国库里面的财货不足以支撑李广在右北平再修建一座大城出来,因此……”   阿娇掩着嘴巴吃吃笑道:“妾身这里……嗯?”   刘彻打横抱起阿娇道:“我多卖力些……”   阿娇挣扎着从刘彻怀里挣脱出来,站在地上道:“您要是有了欲念,妾身求之不得……只是,不要用这种腌臜念头羞辱了您,也让妾身不自在。”   刘彻再一次抱住阿娇道:“你真以为一点钱粮就能难得住朕?这个传说让朕觉得有趣极了,这样亲热起来让耶耶更有劲头!”   阿娇怒道:“你真的想要当我的耶耶?”   刘彻爆笑道:“本来就是……”   大长秋倒退着离开了平台,两个宫娥也放下了平台上的纱幔,点燃了一炉熏香,也悄悄地退了下去。   云琅用力的搬着鹿角,却被那头雄鹿一扬脖子就给挑的飞出去一丈远,老虎的两只爪子紧紧的扣着雄鹿的屁股,一寸长的指甲已经钻进了雄鹿的身体里。   此时,老虎大王雄壮的身体终于有了用武之地,猛地向前一窜,全身的重量就压在了那头雄鹿的身上。   雄鹿动弹不得,呦呦的惨叫一声,就被老虎大王的大嘴咬住了它的整个口鼻,一虎一鹿相持了片刻,那头雄鹿终于停止了挣扎……   云琅凑过来想看看那头鹿,老虎的嗓子眼里却发出呜呜的低吼声,不准云琅靠近。   这是老虎护食的表现,云琅记不清老虎大王有多久没有这样护过食物了,很好啊,这就是野性萌发的样子。   老虎大王蹲在雄鹿身边,咬断了雄鹿的喉管,吸吮了几口血食之后,就大口的撕咬起来。   可能是因为肚子里有了食物,他的理性在回归,稍微往一边挪动一下,算是给云琅留出一点位置,邀请他一起进食。   老虎就该吃生肉,这两年老虎吃多了熟肉,这些非常容易消化的东西很快就把他催成了一头猪。   好在这家伙的捕食本能还在,就刚才咬雄鹿的嘴巴让它窒息而死,而后咬开脖颈吸血,这是老虎的标准狩猎,进食法门。   云琅就笑眯眯的守在边上看老虎进食,看样子还是生肉比较涨力气,老虎一口气吃掉了小半头鹿,抬起染血的脑袋,朝四周抽了一下,即便是远处的鸡鸭,羊群也在这一刻变得惊慌起来,老虎原本明亮和善的样子不见了,重新变成了一头威风凛凛的兽中之王。   吃饱了饭,老虎看都不看剩下的半头鹿,见云琅在召唤他,就慢腾腾的跟着云琅去了山里的温泉。   云家的温泉池子很多,几乎每一栋楼阁下都有一个温泉池子,不仅仅如此,环绕云氏的水渠,在冬日里蒸汽缭绕,也是一个好的沐浴地方。   云琅现在不太喜欢在家里沐浴,只有躺在乱石坡上的那个温泉池子里,他才觉得跟以前的生活更加贴切一些。   很久以前,他就是这样跟老虎一起在水池里泡澡的。   被温泉水把毛发全部打湿之后贴在身上,老虎大王看起来就没有那么肥胖了。   云琅掰开石壁上的一块石头,石头后面就露出一个小小的木头箱子。   木头箱子打开之后,云琅的面前就多了一只烧鸡,两样青菜,一些烤好的豆子,以及好大一壶酒。   老虎对于肥鸡似乎失去了兴趣,被云琅灌了一些酒,就趴在水里的石头上,把脑袋搁在岸边,呼呼大睡,今天跟那头雄鹿大战了好久,如今,非常的疲惫。   他刚刚睡了片刻,云琅的一根鸡腿都没有吃完,老虎就抬起脑袋瞅着左近的一块巨石。   巨石上边就是云琅当初带着老虎一起偷看卓姬洗澡的地方,见老虎这样的动作,云琅就举起酒杯朝那个平台上道:“来的都是客,不妨下来共饮一杯。”   何愁有的蛋头从石崖上探出来,见老虎冲着他呜呜叫,就大笑道:“不愧是山君,被人养这么胖了,还能有如此敏锐灵觉,真是太难得了。”   邀请一个宦官一起洗澡这非常的不礼貌,云琅就举着酒壶对何愁有道:“喝一杯?”   何愁有从台子上跳下来,接过酒壶喝了一口酒,就坐在一颗大石头上对云琅道:“能不能用你炸碎烽燧的法子,把这里再炸一下,我探寻了一下,发现依旧有一些小路能进入到始皇陵!” 第十九章 末位淘汰制   没有飞机,动车,汽车的时代里,大汉的国土广袤的令人绝望!   云琅已经非常讨厌骑马,因为他的双腿以及腰胯早就被进化的不适合骑马了。   在这个时代里,亲人,恋人,朋友久别重逢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云琅如今也有这样的感觉。   他对每一个朋友都精心对待,期望能够满足这个朋友对友人的所有期待。   当然,何愁有除外!   直到现在云琅都不能确定这个家伙到底是老天派来折磨他的人,还是派来保护他,安慰他的人。   想要有粉尘爆炸,就需要满足几个条件,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条件,就是有人愿意冒险且愿意牺牲!   能进始皇陵的人只有云琅跟何愁有,云琅自付不会莫名其妙的去牺牲自己,看样子何愁有也不会,这个老家伙活了这么久,还是没有半点厌世的模样。   “炸毁始皇陵,我已经干了一次,为了不被始皇陵里面的亡灵追杀,我觉得这一次该你去干了。”   云琅端着酒杯美美的喝了一口,优雅的放下酒杯冲着何愁有笑道。   何愁有取过酒壶也给自己倒了一碗酒道:“那你说说,怎么才能引起那种你所谓的爆炸?”   云琅道:“已经跟你说了,只要找一个封闭的房子,然后再把麦粉扬的满世界都是,等到房子里充满粉尘之后呢,你就可以点火了,然后——‘轰隆’一声,你的目标也就达到了。”   “真的可行吗?”何愁有对云琅给出的简单答案非常的不满意,他总觉得云琅在敷衍他。   “试验一下就知道了。”云琅愉快的挑挑眉毛,显得极为轻佻。   何愁有站在一块石头上,思考了良久之后道:“我会去试试的。”   云琅无所谓的摆摆手道:“记得让死囚去点火!”   何愁有笑道:“老夫准备自己去试试!”   云琅看看何愁有道:“等你选好实验地点了,记得喊我过去为你收尸!”   “老夫多穿几件铠甲!”   “好主意!不过我还是会去给你收尸的,因为没人能控制爆炸,也无法预料爆炸的强度,尤其是这种粉尘爆炸!”   何愁有脸上有了笑意,点点头道:“知道替我收尸,总算没有变成狼心狗肺之徒。这件事必定是要实验一下的,老夫也确实会亲自操弄,如果老夫真的死于这种天威之下,也算是死得其所。”   云琅冷笑一声道:“你如果没有把烽燧爆炸的事情告诉皇帝,就不会有这样的麻烦事。”   何愁有苦笑道:“身为帝王鹰犬,自然要为皇帝张目!”   “这么说皇帝之所以来长门宫,就是为了来看爆炸的?”   “长门宫以东一里的地方,皇帝已经命工匠按照白狼口烽燧的模样修建了一座一模一样的烽燧,后天,那里就要按照你说的法子产生一场你口中的爆炸。我之所以来问你,就是想确定一下你有没有对我说实话,如果我实验不成功,下次,就该你去试验了,如果你也没有实验成功,你此生休想在官途上再进一步。”   对于何愁有的话,云琅嗤之以鼻:“陛下没你说的那么仁慈吧,如果实验不成功,陛下的原话该是砍掉我的脑袋吧?”   何愁有郑重的摇头道:“陛下真的没有砍掉你脑袋的意思,就这一点,老夫也感到奇怪。不过呢,你的封侯之所以还没有下来,就是因为陛下在等爆炸的结果。如果真的爆炸了,你的永安侯爵位就会立刻下来。”   云琅笑道:“我封侯之时,就是庄青翟满门抄斩之时吧?”   何愁有大笑道:“一鸡死一鸡鸣,蕴含天地至理,如果你不能保证永远对帝国有用,下一次,可能就是你被满门抄斩为别人腾出爵位的时候了。”   云琅莫名其妙的想起了后世的末尾淘汰制,很多被末位淘汰的人下场不比满门抄斩好多少。   “我现在去跟陛下说我不想当什么关内侯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下场?”   何愁有看了云琅一眼道:“你去试试就知道了。”   云琅自然不想去试试,跟刘彻玩这种把戏,你当游戏了,他会很认真的对待你,如果因为这样的缘故被砍了脑袋,那就太冤枉了。   在刘彻眼中,关内侯绝对是国之栋梁才能获得的地位,在这个地位上自然能够享受到旁人所不能企及的社会地位以及各种便利,甚至是超然的……   只是在皇帝把这些荣誉,地位,权力给你的同时,你要对皇帝的统治有所裨益,要对大汉江山万代传承要有作用,否则,皇帝就会把你无情的干掉!   云琅知道刘彻在未来这样干过,只是仅仅针对丞相这个位置,在史书上,自从公孙弘病死之后,继任的丞相基本上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的,就连李蔡这种军中悍将,在成为丞相之后也如履薄冰的干了三年,结果,他依旧被无辜的卷入了巫蛊案中最后跟他儿子一起被砍掉了脑袋,下场凄惨。   从那以后,一旦大汉的官员被任命为丞相之后,一个个就惶恐不安,要嘛在朝堂上假装自己是泥人,要嘛事事以皇帝的意志为最高准则。   即便是这样,李蔡、庄青翟、赵周、石庆、公孙贺、刘屈氂、田千秋这些声名赫赫的人在当过丞相之后全部死于非命!   现在,刘彻可能觉得只改变丞相的命运还不足以改变大汉的官吏作风,于是,就连关内侯一起算进来了。   何愁有把杯子里的酒喝完之后,就熟练地把杯子放进石块后面的木盒里,轻声对云琅道:“后日来观看一下吧,有些事陛下可能要询问。”   云琅看着何愁有走了,慢慢啜饮着杯中酒,对老虎道:“你看看,我们兄弟两还能有点秘密吗?以后不能让小虫她们把酒食往这里放了,会有人偷吃啊……”   老虎懒懒的打了一个哈欠,从水池子里爬出去,威猛的抖动一下皮毛,然后就湿哒哒的趴在一块巨大的木板上,等待皮毛被风干。   霍去病回来了,却不肯在军营裸奔,还告诉云琅他已经在妻妾面前裸奔过了,且足足一整夜没有穿衣服。   这让耍赖穿着犊鼻短裤在军营中晾晒过肌肉的李敢,赵破奴,谢宁大为不满。   “水运再快,我也不会让骑兵坐船赶路的,这对一个真正的骑兵来说就是莫大的羞辱。”   霍去病为了扭转对他不利的局面,不惜以鄙视大河上即将出现的水运司来转移话题。   “没人逼你裸奔,到底是冠军侯了,面子还是要给你一些的。”曹襄对霍去病的行为非常的鄙视。   霍去病颇有唾面自干的忍性,再一次神秘的道:“再有七八天,阿琅的永安侯爵位就会颁布,这可是我的独门消息。”   曹襄摇头道:“没有那么容易,还要看陛下明天能不能把那座新起来的烽燧炸掉才能确定。”   霍去病立刻就把目光落在云琅身上,云琅笑道:“会炸掉的,毕竟,这是一种物理现象,而不是什么神迹,可以重复,我能炸掉烽燧,何愁有也能炸掉烽燧,换了你们也一样能做到这一点。”   “你的意思是根本就没有什么狗屁雷法?”李敢吃惊极了,他根本就不信随便扬点麦面,就能把一座坚固的烽燧炸碎。   “明天一起去看不就成了!”   霍去病欢喜的道:“真好,我喜欢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来当我的兄弟,不喜欢九天上的神仙来当我的兄弟!明日,我们一起去,我一定要告诉陛下,他的军司马云琅是一个真真切切的人,而不是一个贯会装神弄鬼的巫婆!” 第二十章 向鬼神开战   神,鬼,巫。   都是不是人……   至于兄弟朋友,首先得是一个人才能有这样的关系。   儒家历来就有敬鬼神而远之的习惯,所以,不论是董仲舒还是公孙弘,他们对所有的自然现象还能抱着辨析的态度去面对。   而崇信黄老之术的人,在对自然产生了一定的敬畏之后,随着无知的自然现象越多,就越是容易幻想出一个个强大的神灵来。   刘氏皇族最开始的时候是不信鬼神的,尤其是刘邦,他更是把自己驾驭在了鬼神之上。   不论是斩白蛇还是赋大风,都是他利用鬼神的具体表现。   后来的皇帝就不成了。   尤其是在黄老之术盛行之后,神灵,鬼怪,巫蛊就自然而然的出现在了皇帝的脑袋之中。   自从有了县皇帝夜半召见贾谊,出现了著名的“不问苍生问鬼神”的典故之后,刘氏皇族对于鬼神的敬畏,就逐渐见诸于史书。   刘彻彰行儒术,是因为儒家的学问对他统治天下很有利,却是一个不信儒家学问的人。   因为,按照董仲舒的见解,儒家修习到高深境界之后,就会达到“天人合一”的地步,这个时候,人即是天,天即是人,这种一种很豪迈的想法,很有先进性。   到了这一步的人,鬼神对他而言不过是小道,不值一晒的东西。   而刘彻对鬼神有着极深的迷恋,对巫蛊有着极大的恐惧,也就是因为如此,一场巫蛊之祸,几乎摧毁掉了大汉朝一半的政治精英,这其中还包括他的皇后,他的太子,以及他最宠幸得妃子……   上一次与李少君隔空斗法,云琅是斗的莫名其妙,胜利的也莫名其妙,直到现在他对当时的整个状况的印象都是模糊的。   只知道李少君那个家伙以一种极为滑稽的方式把自己给弄死了。   宝马轻裘!   六个少年人就这样奔驰在初冬的上林苑里,当这支小小的骑队矫健的穿过长门宫宽阔的农田,站在长门宫楼阁上的刘彻看的很清楚。   阿娇趴在刘彻的肩头笑道:“多好的少年郎啊!”   刘彻道:“我的骑术比他们好。”   阿娇笑道:“那时候,你能在狂奔的马上俯身捡拾妾身丢下的手帕。”   刘彻笑道:“现在也能!”   阿娇摇摇头叹息一声道:“现在还是算了,十四岁的你可以骑马,可以与人对战,可以纵马狂欢,如今,您是天子……阿彘我忽然发现,当天子也是一件极其无聊的事情,好多美好的事情都不能干了。”   刘彻握住阿娇的手道:“不一样啊,那时候的我心中全是你的影子,虽然在秋猎这种万人同欢的场面上,我的眼中依旧只有你一个。即便是你的手帕跌落了这样的小事,我也看得真真切切。后来事情就变化了,我十六岁登基,天下之重全在我的肩上,容不得我只把目光放在你的身上,以至于后来发生了那么多遗憾的事情。不过,我不悔!”   阿娇伤感的点点头道:“汉帝刘彻与我的阿彘到底是不一样的……”   刘彻对阿娇的反应很满意,少年轻狂岁月已经过去了,那就算了,过好眼前的日子,未必不是一种新的开始!   “走吧,六个崽子已经过去了,我们也去看看,何愁有把白狼口烽燧的事情说的活灵活现,我是不信的,却不想怀疑何愁有,因此,才让人在荒野里重新修建了一座烽燧。我不相信扬洒麦粉就能轻易地毁掉一座坚固的烽燧,这太不合常理了。”   阿娇皱眉道:“妾身以为这件事是真的,以妾身对云琅的了解,没有把握的话,他是不肯随便说出来的。既然已经说出来了,而且是告诉了何愁有,这就说明他想把这样的解释说给你听。”   刘彻伸开手,让宫娥给他穿好裘衣,笑着道:“不去看看,你让我如何能相信他说的都是真的!”   “噢,你去吧,妾身就不去了,昨晚云琅通过大长秋给妾身带话说,爆炸起来很危险。”   刘彻愣了一下道:“他倒是没对朕说这样的话!”   阿娇大笑道:“他是我的人!”   刘彻狞笑道:“朕会让他知道,全天下的人都该是朕的人!”   说完话就雄赳赳的下了长门宫楼阁,翻身骑上一匹白马,也不用鞭子,轻轻地用马镫磕一下马肚子,那匹白马就窜了出去,从上马到飞驰一气呵成,很有看头。   刚刚过了长门宫,就被一队宫卫给拦住了,就在刚才从长门宫经过的时候都没有人理睬,没想到在这里被人拦下来了。   霍去病正要发怒,曹襄却拉拉霍去病的袖子道:“陛下亲卫,别找事了。”   拦住他们去路的人来了一堆,真正想要拦截他们的却只有一个毛发极为茂盛的人。   “腰牌!”   “腰牌你娘啊!”   曹襄拦住了霍去病,不要他发火,他自己反而开始破口大骂。   那个毛发极为茂盛的人也是一个趣人,被人骂了老娘也不生气,笑呵呵的道:“平阳侯如果对我老娘有兴趣,她老人家如今就住在长安城,已经寡居了二十余年了,就等着侯爷这样的少年俊彦登门呢。”   那人这样说,曹襄反而变得凝重了,沉声道:“季东子,耶耶这张脸你大概看的都要呕吐了吧,这时候拦住我们要腰牌可就是羞辱人了。”   季东子呵呵笑道:“这就是诸位在长门宫纵马狂奔而没有人问起的缘故。长门宫那一带,季东子说话自然管用,可是这里不同,何愁有就在前边不远,诸位如果不愿意拿出腰牌,只要何老大同意了,我屁都不会放一个。”   霍去病,曹襄,云琅自然是有腰牌的,而李敢,赵破奴,谢宁三人却没有。   不是所有人都能随意出入长门宫的,尤其是在皇帝驻跸期间更是如此。   如果不是因为李敢,赵破奴,谢宁前几天还在刘氏祖庙聆听教诲的话,他们连长门宫都进不来。   皇帝的规矩没有何愁有的大,这在皇宫中并不是一个什么秘密。   云琅取下腰牌递给季东子道:“麻烦将军转告何公一下,就说骑都尉故旧前来拜见。”   季东子看看云琅,笑道:“军司马扬名受降城,某家也是心向往之恨不得登门拜访,今日一见大慰平生啊,既然军司马发话了,这就派人去禀报何公。”   嘴上说的客气,接腰牌的手却丝毫不缓,接过腰牌之后还特意取出印模图样比对一下,确认无误之后才算是确认眼前这个年轻人,就是骑都尉的军司马云琅。   不大功夫,何愁有骑马过来了,冷冷的扫视了一遍眼前的六个人道:“随我来!”   季东子立刻闪开,云琅一行人随着何愁有绕过一座小土包,就看见一座簇新的高大烽燧!   这座烽燧与白狼口烽燧毫无二致,云琅甚至看到了自己在墙壁上根据马老六绘制的图形做的那些春宫图案。   看来那个描绘这些图案的人不懂得如何改变线条,画的非常生硬。   “幕烟跟马老六都在这里?”   何愁有道:“陛下发话了,务必要求与白狼口烽燧一模一样,所以,这座烽燧,就是幕烟督造,马老六填补的细节。”   云琅用手抚摸着那些极具古典美的裸女像对何愁有道:“马老六的差事办得不好,这几幅重要的图画,描画的完全与原作背道而驰。”   话音未落,就听见马老六惨嚎着从烽燧里跑出来。   “军司马慎言,现在可不是调笑马老六的时候,要是被陛下知道了,马老六这颗人头可就要保不住了。” 第二十一章 喜欢骑马的刘彻   “慎言你娘啊!”   曹襄头都不回的就开骂了。   “这个要慎言,那个要慎言的,耶耶要是总这么慎言来慎言去的,白长着一张嘴巴还能说话吗?”   马老六哭丧着脸道:“陛下要求不论巨细一概不得缺少。”   霍去病看看马老六对云琅道:“一会就让他去点火吧!”   云琅看看何愁有道:“也行啊!”   何愁有耷拉着眉毛道:“多穿两件铠甲!”   慢吞吞的从烽燧里走出来的幕烟刚好听到最后两句话,就抱拳道:“将军,司马,您该知道卑职有多尴尬!”   云琅笑道:“在长安与你们在白狼口不同,事与愿违是今后要经常遇到的事情,你们要学会习惯。”   幕烟叹息一声道高:“当初点燃最后一把火的三个兄弟只活了一个,如今还有内伤未愈,其余两位兄弟身上没有半点伤痕,内脏却变得稀碎。我不想让马老六去白白送死。”   何愁有淡淡的道:“列队吧,陛下来了!”   幕烟眼中闪过一丝痛苦之色,就站立的笔直等待皇帝的到来。   曹襄在一边瞅见了幕烟的痛苦模样,也看到了马老六心丧欲死的状态,就把嘴凑到云琅耳边道:“他们是不是傻?”   云琅看了那两个傻蛋一眼道:“这样的人死不足惜!”   曹襄点点头道:“你确定扬麦粉的时候烽燧不会炸?”   云琅摇头道:“只要不见火星不会炸。”   “这就是说爆炸跟点火有关?”   云琅瞅着曹襄点点头道:“不点火不会炸,你到底要干什么?”   曹襄笑道:“你不觉得我们兄弟两缺少一些走狗吗?”   云琅冷笑道:“幕烟我不要,我只要马老六,而且他很快就会成为我门下的走狗,无论如何,我不能跟着去病远征了,家里总得有一个靠得住的人去远征,告诉我那一路上发生的所有事情。”   曹襄连连点头表示支持,然后小声道:“我能告诉他们点火的时候不用拿着火折子站在烽燧里面吗?”   云琅鄙夷的看了幕烟跟马老六一眼道:“我也觉得不用,可能他们觉得那样点火显得比较勇猛一些!”   “闭嘴!”   何愁有低喝一声,云琅跟曹襄立刻就站的笔直。   裘皮外面套着一袭长达一丈的红色披风,刘彻如同一片红云从远处飘过来。   他的骑术真的很好,胯下的白色战马也雄壮至极,一丈宽的河沟几乎不用停顿,那匹马昂嘶一声就驮着刘彻从小河沟上飞跃而过。   何愁有的脸色很难看……毕竟,皇帝有小桥不走,非要跳河的行为让何愁有非常的担心,自古以来骑马摔死的人,一点都不比被刽子手砍头的人少。   “啪啪啪!”   云琅摇着头鼓掌,意犹未尽的对何愁有道:“陛下的骑术真是天下无双啊。”   曹襄在一边凑趣道:“比我高多了。”   何愁有瞅着已经到了地头,还不肯停下战马的刘彻,一张丑脸变得更加难看,那颗锃亮的蛋头,隐隐有了红色。   霍去病忽然跳上乌骓马绝尘而去,他的目标就是皇帝。   云琅哈哈一笑,也跳上了游春马,呵斥一声,也跑了。   曹襄左右看看,见何愁有在暴怒,李敢那群人在发傻,也哈哈一笑,跳上一匹健壮的花毛战马跟在云琅后面去追皇帝。   眼看着那三个混账东西去追皇帝了,何愁有知道,这三个混账东西绝对不会去劝皇帝停下战马,而是会鼓动皇帝跟他们一起在这片荒原上纵马狂奔。   一个宫卫骑马跑过来,刚要张嘴说话,就被何愁有凌空一脚给踹下了马背,他的身子刚刚在马鞍子上坐稳,战马就已经开始狂奔。   刘彻回头看一眼追上来的霍去病,云琅,曹襄三人,哈哈大笑一声,催马跑的更快了。   霍去病轻轻地磕一下马肚子,乌骓马的性子发作,摆一下硕大的脑袋,粗壮的后腿用力的蹬了一下大地,立刻就向前窜出好大一截,把跟在皇帝身后的宫卫甩出去好大一截子。   前边不远出就是骊山,皇帝跟霍去病跑不了多远就必须拐弯,因此,云琅立刻拨转马头直奔皇帝跟霍去病准备拐弯的地点,曹襄有样学样,跑弓弦绝对比跑弓背要快,这一点曹襄理解的非常透彻。   曹襄还惊讶的发现,云琅居然在一边催马狂奔,还一边从马包里取出红色的羽林斗篷披上,那斗一篷虽然没有皇帝披的斗篷鲜艳,显得陈旧一些,披上之后却显得威风凛凛。   于是,曹襄的手也探向马屁股上的马包……他的斗篷上还有几个破洞,披上之后要比云琅的斗篷显得他比云琅更加久经征战。   霍去病见云琅跟曹襄都披上了斗篷,他也不傻,立刻就披上了,还扬声冲着不远处的皇帝大吼道:“今日就让羽林郎陪伴陛下演武!”   刘彻听得清楚,不由得再次仰天大笑道:“好啊,今日就让朕试试几位爱卿依仗杀奴立功的骑术。”   曹襄从斜刺里杀出打叫道:“舅舅,今天没君王吧?”   刘彻骑马骑的开心,探手从背后的箭袋里抽出一枝鸣镝,居然双手松开缰绳,搭弓射箭,鸣镝咻的一声就飞了出去。   鸣镝所向,正是大军前进的方向,刘彻给了方向之后,不论是霍去病,还是云琅,曹襄,马速再次变快,这一次几乎毫无保留。   狂风从刘彻的耳边呼啸而过,束发金冠上的金击子不断地被风吹拂的敲打在金冠上,如战鼓在刘彻耳边响起。   他不记得自己有多长时间没有这样纵马狂奔过了,只觉得这一刻酣畅淋漓至极。   论起马术,从小养在深宫大院里的刘彻,即便是练习的如何勤勉,也无法与霍去病这种骑在马上远征千里的人相比。   即便是云琅,曹襄,也是随军远赴匈奴腹地征战的人,有一段时间几乎是生活在马背上的。   三人看似竭尽全力了,实际上却留了几分马力,如果不是因为刘彻胯下的战马实在是太神骏,他们甚至用不到七成马力就能追上刘彻。   何愁有倒是全力以赴了,一来他出发的时间太晚,二来,宫卫骑的战马比不过皇帝的,也比不过霍去病,云琅,曹襄他们千里挑一的战马,无论他如何催动战马,也只能紧紧的咬在这群人的后面,想要迅速的拉近距离毫无可能。   骑马其实是一个力气活,不擅骑马的人只要在狂奔的马背上颠簸片刻,五脏六腑都会被颠簸的移位。   因此,骑马不等于骑术,骑术是一门需要专门练习的技能,跟后世的驾照差不多。   身体上的痛苦,会让雄心壮志啦,豪情啦,好胜心一类的感情迅速的消退。   当刘彻的大腿开始疼痛的时候,战马的速度自然而然的开始下降了,最后缓缓停在一片荒坡上,看着急速靠近的霍去病道:“久不骑乘,髀肉复生,今后当多加练习!”   不等霍去病发话,曹襄先大笑道:“舅舅,您比奴贼跑的快多了。”   话音刚落,一只硕大的脚丫子就踹在曹襄的腰上,把他从战马上给踹下去了。   何愁有的这一脚踹的极为机巧,曹襄腾空而起,落地的时候却是屁股先落地,在地上滑行了好久。   刘彻冷着脸道:“我们甥舅就不能有点天伦之乐吗?”   何愁有躬身施礼道:“天子自有法度,陛下如此肆意妄为贪图一时之快,却把天下臣民,以及祖宗江山抛诸脑后,老奴受先帝嘱托,不敢稍有忘怀。”   刘彻怒哼一声,扬起鞭子想要抽打,最后却无奈的垂了下来,长出一口气道:“罢了,我们去看烽燧吧!” 第二十一章 敬鬼神而远之   高高的烽燧依旧矗立在荒原上,初冬造成荒原萧瑟的模样此时显得越发荒芜。   已经有人在粉碎里面倾倒麦粉,特意向北开启的洞口有北风灌进去,不大功夫,烽燧的顶部就有白色的浓雾弥漫出来。   屯将幕烟一脸的悲愤之色,与一身重甲的马老六举着火把相互簇拥着向烽燧慢慢挺进。   刘彻忽然喝道:“季东子,你去!”   毛发旺盛的季东子一双大眼睛立刻就凸了出来,他浑身颤抖着看向皇帝,他只希望刚才这几个字是自己听错了。   “朕的百战猛士已经在边关向朕证明过他的勇武,现在,轮到你们了!”   “微臣遵命!”   季东子回答的非常快而且干脆,然而,他的身体却很老实的留在原地,哀怨的看着他的帝王。   曹襄用肩膀碰碰云琅道:“没机会了,从今天起,咱们预定的两个走狗一定会成为陛下的不二走狗!”   云琅面皮不动,嘴角却把想说的话传给了曹襄:“丢了一个马老六,收获一个季东子算不上失败!”   曹襄继续嘟囔道:“这些人为什么一个比一个傻?”   云琅笑道:“是因为没人相信扬点麦粉就可以把这样庞大的一座烽燧炸掉。他们以为用命去祭祀,也是构成爆炸的一部分。”   “就像干将,莫邪夫妇铸剑?”   “是这样的,铸造出来的剑其实很糟糕,铜剑还成,铁剑?铸造出来的铁剑你觉得能用吗?”   “没错,该是锻打出来的比较好,你说,我们要不要现在就把事情点破?”   “等一会,季东子还不够悲切,等他再痛苦一些我们再把他从地狱中拯救出来,这样,人情就会更大一些。”   “那就等一会,你看,幕烟跟马老六已经跪在我舅舅跟前宣誓效忠呢。你说,为我舅舅力战而死,跟眼前点你说的这个大炸弹而死有什么区别呢?毕竟都是死啊。”   云琅还想说话,只是肩头出现了一颗蛋头,他就没有说话的兴致了。   死亡需要仪式感,毕竟生命对每一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   季东子的仪式非常的庄重,先是脱掉了头盔,深情的向皇帝告别,告别完毕之后还跟同僚告别,等到一个毛绒绒的家伙涕泪横流的抱着云琅用力的捶打他的后背的时候,云琅才明白,这家伙现在很想把他捶死。   捶完了云琅,又去捶打曹襄,曹襄小声道:“喊我一声耶耶,耶耶就能让你活下去。”   “耶耶救命啊!”   季东子喊得心甘情愿,且一点磕绊都不打。   曹襄心满意足的享受了这一声耶耶之后,才推开季东子向前一步对皇帝道:“启奏陛下,这种事还要看我皇族子弟的,就这些窝囊废也配引动这样的天地之威?”   刘彻不满的瞪了曹襄一眼,并没有回话,他完全当自己的这个外甥,已经傻掉了。   霍去病也恶狠狠地瞪了曹襄一眼抱拳道:“陛下,还是微臣去比较好。”   刘彻想了一下,瞅着云琅道:“汝因何不上前请命?”   云琅抓抓下巴施礼道:“微臣的箭法不好!”   “箭法不好?”刘彻狐疑的瞅着云琅问道。   云琅笑道:“是这样的,微臣擅长用弩弓,至于开弓射箭,微臣并不擅长!”   刘彻的瞳孔都变小了,冷声道:“你是说用火箭就能达到爆炸的目的?”   云琅施礼道:“陛下高见!”   刘彻瞅瞅烽燧,再看看云琅道:“朕的面前不是说笑的好场面!”   云琅抱拳施礼道:“密封的空间,足够多的灰尘,这已经构成了爆炸所需要的三种要素中两种,再加上火焰,爆炸就会发生,至于,火焰怎么被送进去,其实是无所谓的。”   刘彻还没有说话,幕烟反而凄厉的吼叫道:“既然如此,在白狼口你为何要我部众去送死?”   云琅淡淡的道:“我当时下达的军令是,扬灰,点燃,并无错误。”   幕烟翻身跪倒,双手朝天大叫道:“天啊,张虎,冯良你们死的好冤啊!”   原本庆幸自己逃出生天的季东子,眼睛再一次凸出来了,不过这一次,他发呆的时间很短,几乎是在一瞬间,就取出长弓,从火把上拆下一些浸足了火油的麻布绑在长箭上,然后就举着长弓勇猛的向烽燧扑了过去。   刘彻脸上的表情非常的精彩,何愁有的心中更是五味杂陈。   曹襄一脸遗憾的道:“到底是人精啊!”   说话的功夫,季东子已经跑出去十丈开外。   不得不说,季东子的本事还是有的,即便是在狂奔中,长弓上已经搭好了点燃的火箭,在达到火箭射程之内,他第一时间就射出了那枝火箭。   在众人的凝视下,那枝火箭在半空中划过一条优美的弧线从烽燧人头大小的孔洞就钻了进去。   几乎就在火箭进入烽燧的一瞬间,一道霹雳就凭空炸响。   也几乎是在一瞬间,刘彻的面前就多了十几面塔盾,在众人的注视下,那座高大的烽燧在颤抖,而后四分五裂,薄弱的烽燧顶棚被爆炸的气浪掀翻,暗红色的火焰从烽燧的每一个透气孔向外喷涌。   这个过程非常的快,爆炸发生在一瞬间,烽燧开裂也是一瞬间的事情。   等众人从惊骇中清醒过来,原本向外喷发的火焰却猛地缩回去了,而后,世界就安静下来了。   等浓烟被风吹散之后,那座巨大的烽燧已经变得惨不忍睹,只剩下少半截最坚固的夯土墙还矗立在那里,上边,一片焦黑。   “道理在哪里?”   刘彻艰难的把目光收回来,看着云琅问道。   “一袋子麦粉能烧很长时间,我们把麦粉抛洒开来,让它一瞬间燃烧干净,就会产生爆炸!”   “如此说来,不用理会是谁点的火,如何点火,没有任何古怪之处,就像我们用火点柴草,柴草就会着火一样?”   云琅微微欠身道:“确实如此,世人对未知之事多存恐惧之心,如果参透其中法门,不过尔尔。”   “这些东西也是你西北理工门阀的参研之道?”   “正是,西北理工一向以戳穿天下怪异道门的法度,还天下人一个事件本源为己任的地方。我们有疑惑的时候就会聚首参研,没有疑惑的时候就飘散四海重学问,轻联系,如同天上的云彩聚散无常。”   “如此一群逍遥人,缘何只余你一人?”   “那是因为后来有人觉得我们是一股力量,想要利用一下,然后用了一些手段要把所有人捏合在一起,结果有人不同意,认为不自由,毋宁死……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一场地龙翻身把所有人的想法都埋地下了。”   刘彻瞅着黑烟袅袅的烽燧出一口气道:“天道啊……”   云琅笑道:“微臣更加以为,这是自取灭亡,一群连鬼神都不信的人,要他们去相信人,实在是太荒谬了。”   刘彻叹息一声道:“既然如此,爱卿现在信不信鬼神呢?”   云琅露出一个迷茫的表情,良久摇摇头道:“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们吵得好凶,然后就被老师撵出来了,然后就是一场地动山摇,我就再也回不去了。我不知道这场天灾到底代表着什么,不过呢,既然我老师要我敬鬼神而远之,我自然要遵从,慢慢的随着年岁长大,也就淡然了,总想从另外一个角度去解释自己不懂,不理解的事情,看看有没有别的变化。”   “孔丘说:敬鬼神而远之,却不能拿出令人信服的铁证,这就让人无所适从。”   云琅笑道:“陛下九五之尊,也有疑惑的事情吗?”   刘彻没有理睬云琅的问话,转头对何愁有道:“再建一座烽燧,这一次,朕要亲自点火!” 第二十二章 有用的就不要浪费了   刘彻从来就不是一个轻信的人,他对这个世界有他的独特认知,因此,从不会因为被人的意见而主动改变自己的行为。   烽燧如期爆炸了,云琅也把自己对鬼神的看法通过一堆毫无意义的隐喻的话语告知了皇帝。   顺便通过一点巧妙地谎言,把西北理工这个原本已经快要被儒家吞并的学说再一次点出来,给自己增加一点话语上的权威性。   云琅已经发现自己其实很适合当官,因为现在他的谎话可以随时随地的说出来,而且每一次都能说的情真意切,而这个品质是当好一个政客的先决条件。   云琅不知道皇帝到底要炸掉多少个烽燧成会认为爆炸跟什么狗屁的雷法无关,跟那些神仙鬼怪扯不上半点关系。   不过,在回去的路上,刘彻一直很沉默,在那半截残破的烽燧将要被山遮挡住的时候,刘彻停下脚步,回首看了一眼,而后就纵马回长门宫了。   毛发旺盛的季东子这时候觉得人生非常的无奈,说不到是好还是坏。   一来,皇帝陛下还是夸赞了他,二来,曹襄一直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就像是在看一个晚辈……   何愁有的目光则一直落在云琅的身上,他越是了解云琅,就发现云琅身上未知的地方就越多。   还以为始皇陵与太宰是云琅最后的秘密,现在看来,不是!   何愁有见过太宰那一群人,知道那些人的能力到底有多大,他不相信十余年不见,太宰他们就会聪明到这个地步。   霍去病却在琢磨如何将粉尘爆炸用在战争上,思考了良久之后,他发现,粉尘爆炸在军事上的运用,不过是一个鸡肋而已。   “今天去你家喝点酒吧?”   把皇帝保护到地头之后,霍去病就对云琅道。   “我记得你以前去我家喝酒向来不用说的。”云琅对霍去病突如其来的客气很不习惯。   “我老婆说,我现在是侯爷了,去别人家吃饭喝酒要有节制,不能随随便便的就去别人家吃饭,免得被人家借用了我的名头去干坏事。”   云琅想了一下道:“以后我可以去你家吃饭!”   霍去病笑道:“只要你受得了我老婆弄得那些繁文缛节你天天来都没关系。”   云琅笑道:“成侯了,如果家里再没一点规矩,确实对不起你那个威风霸气的侯爵,有一点仪式感还是不错的。我听说,在东边的一座海岛上,有一种吃饭的法子估计很适合你。”   霍去病笑道:“野人的吃饭法子?”   云琅点头道:“那种吃饭的法子比较别致,就是找一个美貌的处子,把她剥洗干净了,在把饭食放在处子的身上,哇哦,这顿饭一定会吃的活色生香,你可以跟你老婆试试。”   霍去病想了一下道:“还是算了,人呐,就该专心干好一件事,该吃饭的时候认真吃饭,该洞房的时候就认真洞房,一边吃饭一边洞房,两种事情的好处都没了,不好!”   曹襄凑过来道:“可以试试,要不我们一起?”   云琅抬头幻想了一下几个少年围在一个赤裸少女的边上用筷子在她身上夹菜吃的模样,打了一个冷颤道:“还是算了,就当我是胡说八道,太恶心了。”   “咦?还真有这样吃饭的人?还以为你胡说八道呢。今天去你家我们兄弟几个商议一下,你跟阿襄要去种地,我跟阿敢可没有种地的本事,所以只能继续去捞军功,要把这两件事情都要弄好,不能种地的没种出什么结果来,打仗的也没有什么可以拿的出手的功绩,几年白白的蹉跎下来,这辈子的一半时间就过去了。”   云琅摇头道:“你没有发现吗?我们四个人的将来我们自己已经说了不算了。以前大家都是光屁股白丁的时候,还能做一点自己的主,现在,一大群人绑在身上,想要挪动一下都是大事情,还要照顾到方方面面。兄弟几个锋芒太露了不是好事,会被陛下猜忌,哥几个如果都混成窝囊废也不成,又会被被人欺负。告诉你啊,我们一定要把握好一个度,既不能让陛下觉得我们是一个威胁,又不能让别的勋贵觉得我们软弱可欺。这个度可没有你想的那么好把握。”   霍去病咬牙道:“如此一来,此生哪有痛快可言!”   曹襄大笑道:“其实没关系的,去病可以去恣意活命,我们两个就当拖你后腿的人,来回平均一下,很容易达到阿琅所说的平衡,最好你们三个都功勋累累,就我一个负责拖后腿就够了,说真的,我觉得我在拖人后腿一道上还是有些天赋的。”   事情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霍去病又不是一个有耐心的人,见短时间内无法达成统一意见,就打马回家了。   刘彻回到长门宫之后,就一个人来到了平台上,遥望着骊山默默地出神,面前的矮几上已经堆满了奏折,他却没有半点批阅奏章的心思。   今天,烽燧爆炸的那一幕一直在他的脑海中盘旋,他很确定那座烽燧还是很坚固的,也非常的确定,军卒们在烽燧里扬洒了很多麦粉之后,再点火那座烽燧就炸开了。   之所以临时更换点火的人,就是想证明云琅说的是不是真的,至于怜惜幕烟跟马老六性命的事情,不过是一个借口罢了。   如今烽燧真的炸开了,那场面是刘彻见到的最接近神仙雷法的场面,现在已经证明,神仙手段人也能够施展出来!   刘彻在平台上枯坐了一下午,没人敢去打扰,阿娇来回看了三遍,最终还是没有上到平台上,这个时候,刘彻需要有自己的判断,做出自己的决定。   烽燧爆炸的事情早就有禀报了阿娇知晓,她对这件事一点都不奇怪,从她认识云琅的那一天起,她就知道那是一个极其古怪的少年人,这世上好像没有什么事情能够难得住他。   这是很不合理的事情,很多事情即便是朝中的名宿智者都一无所知的事情,那个家伙却能说的头头是道。   阿娇见过很多人,各种各样的有欲望的人,有求财,求官的,求色的,求名的,唯有云琅似乎对这些都不是很感兴趣,嘴角的那一抹淡淡的笑容,像是在嘲讽全天下的人!   皇帝是一个信鬼神的人,这一点没人比阿娇更加了解了,很小的时候两人结伴去祖庙,阿娇只记得那里的门槛很高,需要攀爬才能过去,而那时的阿彘却已经担忧的看着她,唯恐她去触碰那些高高在上的灵位。   阿彘是一个很怕黑的人,玩耍的时候连床底都不敢钻进去,总说那里有害人的妖祟!   当刘彻终于拿起朱笔开始批阅奏章的时候,阿娇抱着闺女提着食盒走了进去,蛮横的从刘彻手里夺过朱笔,把女儿塞进他的怀里道:“日日看奏章也没有看出什么花来,还是好好地看看你的骨肉。”   刘彻抱着闺女皱眉道:“心很乱!”   “以后让云琅离你远点,他总能干出颠覆你世界的事情,阿彘只要享受他带来的好处就成,如果发现坏处比好处多,拿去砍头就是了,算起来,没什么大事!”   刘彻吞了一块软软的小糕饼脸上露出一丝微笑,亲亲闺女娇嫩的面颊道:“也是,下一次点燃烽燧的时候,诏群臣一起来看,以正视听!”   阿娇轻轻鼓掌道:“让那些多嘴多舌的傻蛋们看看,我夫君也能轻易地炸碎一座烽燧!”   刘彻有些难堪的道:“这样做不好吧?”   阿娇理直气壮地道:“有什么不好的,我就不信云琅敢到处去胡说八道!”   刘彻笑道:“他确实不敢!” 第二十三章 门阀的起源   云琅哪里敢啊!   苏稚的脸已经很臭了,抱着银罐子已经盯了云琅很长时间了,眼睛里已经有泪水在积蓄,马上就要从眼眶滚落。   宋乔偷偷地瞟一眼丈夫,然后就拖着准备看热闹的闺女下了楼阁。   只有老虎不知死活的凑到苏稚身边,趴在地上吐舌头喘气。   “你的钱变少了,不能怪我吧?”   云琅从身上掏出所有的积蓄,放在桌子上。   苏稚立刻就把桌子上的小金锭,金币,金瓜子,还有六七个银币装进了她的银罐子。   然后又抬起头怒视着云琅,就像是在看一个小偷。   云琅掏出空空如也的钱袋丢在桌子上道:“你看,我真的没钱了。”   苏稚又从空空的钱袋里抖出两枚金瓜子,重新装进银罐子,这才吃力的抱着罐子走了。   不一会,就端着一盘子刚刚出锅的热油糕殷勤的伺候云琅吃东西。   似乎刚才嚷嚷着钱短少了的人不是她。   “我听说你四天前去了一趟长安,给卫皇后以及宫里的两位太妃看了一次病,得了不少的诊费,为什么还要讹我的钱啊?”   油糕很热,放进嘴里犹自嗞嗞作响,很影响云琅说话。   “你不给我家用!”   苏稚的话说的很肯定。   “没有么?”   云琅抓抓脑袋疑惑的问道。   “回来的第二天,你就让六个仆妇抬着步辇把我送进南边的小楼里,我们就成了夫妇,什么时候给过我钱?”   “这种事难道不该是你师姐管的事情吗?”   苏稚委屈的靠在云琅怀里抽泣道:“总要你发话,师姐才能给我例份钱啊。”   云琅转身四处找宋乔,却没有看见,探出脑袋看楼下,才发现宋乔正在给家里的仆役们发钱。   “你是家里的主人,用不着发钱吧?没钱了就去拿就好,钱库的钥匙你又不是没有。”   “钱库里的钱都是家里的,妾身的脂粉钱没着落,去皇宫里跟太妃们闲聊,还被笑话。”   “哦,明白了。”   云琅终于弄明白了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根子出在宋乔的身上,这婆娘现在开始学长安大户人家用制度来管理家庭了。   给苏稚多少钱无所谓,只是一定要云琅订立一个规矩,一个大家庭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过的稀里糊涂的。   尤其是现在,家里的产业日渐繁杂,不再是从地里刨食吃的人家,不论是桑蚕,还是鸡鸭牛羊饲养,都是一笔笔很大的收入,再加上家里的十几个作坊,早就足够组建托拉斯的,这时候再用小作坊的管理方式是不行的。   尤其是苏稚进了一回皇宫就认为自己已经掌握了大汉最先进的家庭管理经验,而且算准了丈夫是一个懒蛋,这是变着法子要权呢。   想明白了,云琅就变得长气的多,手探进苏稚的袖子里摸出两锭小巧的金块揣怀里,顺便又抓了一把苏稚丰盈的臀部,然后在上面拍了两巴掌道:“我才不管你们在家里如何作威作福呢,只要底下人没有怨言,你们爱怎么办就怎么办!耶耶马上就要封侯了,要是再管家里的那点钱粮不够丢人的。”   从云琅这里得到了准信,苏稚立刻眉花眼笑,在云琅的脸上啄了一下,就匆匆的下楼了,云琅看见她们姐妹两把脑袋凑在一起嘀嘀咕咕的。   看着家里那些等待吧领钱的仆妇,仆役们,云琅觉得他们很可怜,以前他当家的时候,只要手头有钱,就喜欢随便抛洒一些给家的下人,下人们也习惯了家主没事干就发钱的性子。   现在,两个婆娘觉得这不是持家之道,准备要改革一下,估计他们以后的日子不会好过。   不过呢,云琅不是很喜欢用制度去管人,虽然说这样的做法其实才是正确的,云琅就是不喜欢。   他喜欢面对面的处理人际关系,而不是用制度,大汉是一个人情礼法社会,很多时候人情要比制度来的温暖,虽然这样做会滋生很多的弊端,施行起来却暖心暖肺。   霍去病的老婆在霍家成为长乐冠军侯之家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整顿门风,这是一个门阀将要出现的预兆,也是霍氏在向大汉所有的勋贵们宣布,霍氏家族开山立柜了。   如今,云氏家族也要宣布了……   “门阀家族对一个皇朝来说,基本上是有害的,尤其是对于皇朝的稳定极为不利。一旦成为门阀了,一个大家族就会走上一条快速发展的道路,并且会一直坚定不移的走下去,终究一天,家族的前进步伐要快过国朝,这个时候,就会出现矛盾。”   云琅坐在书案后面,面对一个刚刚开始梳拢发髻的小小少年侃侃而谈,而那个小少年也听得津津有味。   “出现了矛盾会怎么办呢?”霍光非常的好学。   见霍光问到了点子上,云琅嘿嘿冷笑道:“那就到了比试实力的时候了,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中间没有妥协的可能,因为大家都知道。谁要是率先认输,谁的下场就将士毁灭,彻底的毁灭!”   “大家族该是怎么形成的呢?”   云琅笑道:“这段时间你可以去你哥哥家看看,然后再跟着你师娘看看她是怎么管理家事的。最后想好了,再来找我讨论什么是家族,什么是门阀,以及家族,门阀对国朝的影响。”   “弟子知道了。”霍光收拾好书包,跟云琅见礼之后,就匆匆的下楼了。   他一天的时间非常的紧张,不但要跟着司马迁学史,跟着东方朔学文,还要跟着家里的三位先生弥补基础课业,不仅仅如此,云琅只要有空还要对他进行言传身教。   至于击剑,骑术,射箭这样的功课更是被严格教导,真正算起来,霍光的日子过的比后世的补课孩子还要惨一些。   不过呢,这家伙小小年纪就已经显露出了强大的自控能力,虽然每天从天不亮一直忙到天黑,却乐此不疲,每位教授霍光的先生都对这个孩子的表现非常满意。   只有云音不满意,霍光刚刚下楼就被云音给捉住了,一定要他陪着她一起骑老虎。   云琅回家一个月了,老虎在没有继续吃熟肉的情况下,正在慢慢的恢复他兽中之王的本色,即便是驮着云音跟霍光两个人,也来去如飞。   一场大雪落下来,立刻就冻结了人类大多数的活动,云氏家族也进入了猫冬环节。   这个时候的云家是最温馨的时候,等着过年狂欢的仆妇,仆妇们已经开始装点云氏了。   居住在云氏山居里的何愁有依旧孤独。   老家伙是一个孤僻且骄傲的人,宁愿一人待在清冷的山居里,也不愿意踏进热闹的云氏大宅。   很多时候,他跟太宰都是同一类人,孤独对他们来说可能也是一种享受。   看得出来,老家伙在努力且坚强的活着,自从祭奠完毕故人之后,他就在努力的吃饭。   每天虽然不至于饭一斗肉十斤,也差不了多少。   因此,当云琅提着一瓦罐肥美的炖肉走进山居的时候,何愁有的笑容很是灿烂。   “家里闹得慌,在您这里躲躲清闲。”   云琅将依旧滚烫的炖肉放在桌子上,又从食盒里取出几样精美的绿菜,摆好了盘面。   “炖肉就该全部是肉,添加豆腐白菜做什么?”   瓦罐里的炖肉味道很香,添加了两样素菜之后,何愁有依旧很不满意,他是一个很纯粹的食肉者!   “意志把很多东西强加给了身体,而身体有时候又会做出自己的反应,美食一道,应该没人比我更加的精通,五味的调和更是一门高深的学问,何公,品尝之后再做论断!” 第二十四章 何愁有说始皇陵   何愁有嘴上说肉食好吃,真正开始吃饭的时候,却更喜欢炖的稀烂的白菜以及豆腐。   他毕竟已经老了,不再是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时候了……不知为何,看着何愁有狼吞虎咽的模样,云琅有些莫名其妙的哀伤。   “你为何不吃?”吃的酣畅淋漓的何愁有突然抬起头问道。   “我喜欢吃醋溜的白菜。”   “吃多了烧心。”   “今天带你去看一些故人如何?”   何愁有停下手里的筷子疑惑的看着云琅道:“还有没死的?你该全部杀掉才好。”   “死了,留下来了很多遗骨,我想让他们重生。”   何愁有用筷子搅搅瓦罐,从里面找出最后一块豆腐放嘴里,慢慢吞下去之后,才寂寥的道:“死了,就活不过来了。”   云琅叹息一声道:“换一种方式活着,你只要别埋怨我自私就好。”   何愁有沉默片刻张嘴道:“去看看也好……”   云琅把手指放进嘴里打了一个响亮的唿哨。   正在陪云音玩耍的老虎,耳朵抖动了一下,就抖抖身子,把云音从身上抖下来,然后就从二楼平台上纵身跃下,直奔始皇陵。   被摔倒的云音气呼呼的爬起来,抓着宋乔的裙摆指着老虎远去的方向告状。   宋乔抱起云音,娇笑着逗弄云音径直去了楼里。   老虎找到云琅的时候,他跟何愁有两个人已经踏上了那条许久都没有走过的小路。   小路伴着溪流,沿着小溪溯流而上,走了半个时辰就到了那座不算大的山谷。   溪水汩汩的从石壁的缝隙里冒出来,汇成了一个不大的池塘,池塘水如同一汪玉液清澈至极。   池塘边已经开始结冰了,白色的冰层正在向池塘中间弥漫,几尾青黑色的杂鱼在水中闲逛,忽东忽西的让人难以捕捉。   老虎低头在水池里喝了一点水,就蹲在地上瞅着不说话的云琅跟何愁有。   过了很长时间何愁有才淡淡的道:“这里是屯兵护卫皇陵的好地方。”   云琅道:“本来就是陵卫们的驻扎地点。”   何愁有瞅着平坦的山谷摇摇头道叹息一声道:“竟然荒凉至此。”   “云家的三千亩地就是从这里开始的,我以前还很担心这里会被陛下赏赐给别人,最后竟然便宜了我闺女,所以啊,这里也是云氏地界。这样的地方,还是荒凉些好,那些陵卫们估计也不喜欢被人打扰。”   何愁有四处张望片刻,然后就纵身一跃,攀上了石壁,熟练地搬开一块石头,拉住里面的铜环,用力拖拽了一下,石壁就震动一下,缓缓地开启了一道门户。   “公输家在机关消息一道上,确实了不起,可惜,被始皇帝杀掉的太多了,又被二世皇帝剿灭了一部分,如今,很难再见到这样宏伟的机关消息了。”   云琅走进那道门户,熟练地从石壁上取下一根火把,用火折子点着,见火把的火苗燃烧的很旺,就拖拽了一下内壁上的一道铜环,那道洞开的大门就缓缓的关闭了。   “这其实是一个重力系统,说穿了没有什么好神奇的,石门上有配重,只需要很小的力量差就能拉开沉重的石门,这在我西北理工称之为杠杆作用。”   云琅说着话就点燃了火绳,火焰沿着火绳攀援而上,不一会就照亮了整座山腹。   “你的老朋友在那边!”   何愁有顺着云琅指引的方向看去,只看到满地的尸骸,跟列阵如大军的泥俑。   他只看了片刻,就转过头看着云琅道:“你要把这里的尸骸都制作成泥俑?”   云琅点头道:“这事太宰最后的遗愿,我无论如何都要完成。”   “太多了些。”   云琅笑道:“这是一个水磨工夫的活计,而且只能由我一个人来干,所以啊,我这一辈子都不会清闲下来,估计等到你老死的时候,我的手艺就会非常的娴熟,要不要给你留一个位置?”   何愁有摇摇头道:“我是汉人,也是汉臣,不会留在秦墓中,更不会去统领秦国的幽冥大军。”   云琅拍着湿冷的石壁叹息道:“人的一生啊,有时候真的是太无聊了。”   何愁有冷笑道:“他们把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始皇帝,那是他们的无上荣耀。”   云琅摇头道:“我不喜欢替别人守墓!”   “你现在做的事情不就是守墓吗?”   “你弄错了,如果这座大墓里面没有太宰的安眠,我会以极大的热情来研究一下这座陵墓!”   “始皇初继位,穿治骊山,及并天下,天下徒送诣七十万人,穿三泉,下铜而致椁,宫观百官奇器珍怪徙藏满之。令匠作机弩矢,有所穿近者辄射之。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这些话并非机密,所知者不是没有,而是大家都不愿意说而已。你守墓,那些知情者只会帮扶与你,你若有其余的心思,哼哼哼,如果始皇陵里面的陪葬之物,有一件外泄,你这个守墓人将会首当其冲。”   “所以,我把所有的墓道都烧毁堵塞了。”   “堵塞?你确定你看到了始皇陵的全貌吗?当年,始皇帝五十大寿之时,丞相李斯向他报告说:我带了七十二万人修筑骊山陵墓,已经挖得很深了,连火也点不着了,凿时只听见空空的声音,好像到了地底一样。始皇帝听后,下令‘再旁行三百丈乃至’,这些话是我恩师亲耳听闻,不会有差!”   云琅极力思索一下自己在地底的见闻,想起那座黑色的玄宫,又想起那道流沙河,再想想玄宫广场上数之不尽的灯笼,他有些拿不准,自己见到的到底是不是始皇帝的棺椁。   “哼,你才知道多少,以始皇帝雄才大略的性子,你认为他真的愿意把自己的身后事全部交给太宰一门?你认为始皇帝真的会相信太宰一门愿意永永远远的守卫他的陵寝。你知不知道,这地下的江河湖海尽数都是以水银制成,在这地下,又有地热蒸腾,驱动水银江河缓缓流动,而始皇帝的黄金棺椁漂流在水银河上,随着水流继续巡视他的冥国江山。一旦外人入侵,不等找到始皇帝的棺椁,就会江河崩坏,整座始皇陵就会坍塌,毒气外泄,不论有多少人在开挖始皇陵,都是自寻死路。”   云琅的嘴巴张的如同河马一样……   何愁有鄙视的瞅瞅云琅又道:“你太小看一个国家的力量了,你也太小看百万人数十年的劳作了,一座能够导致帝国崩坏的陵墓,岂能让你一人就得窥全豹!”   云琅担忧的瞅着脚下的地面,良久沉默不语。   他忽然发现,自己选择的居住地方并不算是什么好地方,因为,按照何愁有所言,自己家岂不是正好处在一座水银矿上?而这座水银矿还有地热在不断地加热……   不行,云家以后生产的粮食,最好全部卖给皇家吃,自家还是吃远处庄园出产的粮食比较好!   喝水还是喝从骊山上流淌下来的泉水比较好,总之,跟着始皇帝的人,哪怕是自己这个后来者,也需要小心谨慎!   即便是后世,关中之地的人也多出大黑牙,很可能就是因为……这让云琅万分紧张。   向来少话的何愁有在这座陵卫大营里,就显得非常激烈,云琅不知道他在掩饰什么,总之,直到云琅开始动手浇筑泥俑的时候,他才变得平和下来,跟云琅一起劳作。   他的动作非常的轻柔,似乎担心手重了,会惊醒那些沉睡的亡灵。 第二十五章 刘彻的谋略   让何愁有帮他给亡灵穿衣服,其实就是一个把何愁有拖下水的一个举动。   在这件事上,云琅考虑了很久,既然这个老宦官早就知道有太宰一干人等的存在,那么,始皇陵对他就没有什么秘密可言。   陵卫大营里的一番话,彻底证明了云琅的猜想,始皇陵之所以能从一个光芒万丈的盖世工程最终消亡的无人知晓,这里面就有何愁有一门的功劳。   有了这个老家伙的帮忙,云琅平日里要忙一整天才能把六个模具装满泥巴,这一次,他只用了一半的时间。   跟老虎一起站在水塘边上,看何愁有小心的伪装好了那块机关石,云琅就更加的放心了。   回到家里,云琅首先抱过闺女,让她张大了嘴巴仔细的观察她的乳牙。   还好,孩子的牙齿没有任何问题,洁白且有光泽,观察完毕了还狠狠地咬了云琅一口,很痛,这说明孩子的牙齿很坚固。   掰开宋乔的嘴巴,宋乔还以为云琅要干什么,娇羞的不可方物,后来发现云琅没有干别的,就是在看牙,就有些失望,也狠狠地咬了云琅一口,比云音咬的轻多了。   苏稚的不用看,昨晚刚刚舔过,口气清新不说,还……   梁翁的嘴巴云琅自然是没兴趣看,一嘴的黄板牙,属于没救的那种,倒是刘婆的牙齿还算整齐,没有云琅想的那么糟糕。   在看过很多人的牙齿之后,云琅就得出来了一个结论,那就是越是出身富贵的人家,牙齿就越好,越是出身底层百姓之家,牙齿就越是糟糕……   该死,本来就该是这样的一个结论!   曹襄对云琅喜欢掰开人家嘴巴看牙齿的怪癖非常的不理解,问了,云琅也不说,直到云琅掰开霍去病的嘴巴看过牙齿之后,这家伙才停止了这一怪癖行为。   “看来,云家出产的粮食,应该是安全的!”   云琅没头没脑的说了这句话。   “谁家粮食能毒死人?”   曹襄觉得云琅最近因为封侯的事情,已经快要疯掉了。   “那是因为格物学还没有大行于世,等到格物学被研究到深处,你就会发现,粗粮跟青菜才是最适合我们的健康食物。”   “你是说那些整日里吃糠咽菜的人比我们活的长久?”   曹襄指着正在原野上背煤炭的那一群人道。   “理论上是这样的,只是他们太爱积劳成疾了,所以才活不过我们。”   “我还是比较喜欢吃肉!”   “所以左丘明才说肉食者鄙!”   “你的意思是全天下人都该吃菜?”   “对啊,要不然那么多的白菜怎么吃得了啊。”   曹襄看着云家摆在蚕房里的白菜感慨一声道:“看着这些白菜,我明其妙的心安啊。”   霍去病从一眼望不到边的白菜堆里抽出一颗白菜,剥下一片白嫩的叶片,放嘴里吃一口道:“好东西!”   李敢叹息道:“冬日里吃青菜,我以前只能在梦里想想,我父亲偶尔能在冬日里给我母亲几把陛下赏赐的嫩韭,我母亲就会把嫩韭剁的细碎,添加芥末之后,让我们一点点的吃。”   曹襄笑道:“这些白菜到了元夕就该价比黄金!”   云琅摇头道:“不会的,马上就会放出去一些,元夕之时只有少部分供应。以我们的家世,要是再一头钻进钱眼里,没好处的。”   曹襄笑道:“也对,怎么也要供上我们这些人家先吃,百姓们在市场上也能买到一些,应该没人说我们的闲话。”   “当初我老婆在地里种了这么多的白菜,官府还特意过问了,还有御史弹劾了我家,后来发现从长门宫种了更多,这才让那些御史闭上了嘴巴。”   “等我履职司农寺少监之后,我们几家都能种这东西了,我就不信,还有谁再敢多嘴。”   “白菜无所谓,这东西终究会种的满世界都是,价格自然会降下来,家里其余的几种菜蔬也留足了种子,其中冬瓜的培育是重中之重。云家用了四年时间,才把这东西的产量给提上去了,如今单一的冬瓜最重的已经有十五斤,如果种在田间地头,多少有些收获,也能给农夫们多打一些粮食。都说瓜菜半年粮,可不敢小看了这些东西。”   霍去病见眼前就有一颗人头大小的冬瓜,抱起来掂量一下道:“种在富贵人家可惜了,农户才该多种。”   “这就要看阿襄这个新近就要上任的司农寺少监了,云家种出来了,就看他如何把这东西推行天下。”   “总归是要从勋贵们开始的……”   四人说说笑笑的离开了云氏的蚕房,曹襄显得非常兴奋,他觉得云家已经把东西弄出来了,自己只要大力推行一下就成,不算什么难事。   刘彻的面前摆着一堆蔬菜,其中以白菜,冬瓜最为抢眼,而胡萝卜还带着缨子,似乎并未枯萎,依旧碧绿。   阿娇嘴里咬着一根胡萝卜冲着刘彻吃吃笑,刘彻没好气的瞪了阿娇一眼,拍拍那个硕大的冬瓜道:“能把这东西养的这么大,云氏看来是下了苦功的。”   阿娇“嘎嘣”一声就咬断了胡萝卜,一边吃一边指着那堆菜蔬道:“您以为云氏在意受降城立下的那点军功,这些东西才是云氏跟您要侯爵的依仗。年年打仗,总是影响种地,依靠妇人孺子能种多少粮食?总要出来一些容易种,而且出产多的粮食,就算家里没粮食了,吃这些东西也能活命。云琅还说,如果陛下能下大力气在大汉推广云氏的种植之法,只需三五年,大汉就不会再有饥馑之忧。”   刘彻从阿娇手里接过半截胡萝卜,咬了一口细细的品尝,良久才道:“诏命云琅进鸿胪寺学礼!”   阿娇笑道:“这就是了,我大汉从不亏欠功臣,皇家的爵位虽然金贵,却不吝惜赏赐功臣。”   刘彻继续对身后秘书监官员道:“着何愁有常驻云氏,凡有新粮必须上报。着张汤兼任富贵县督邮。着富贵县县令应雪林在上林苑辟地万亩,试种新粮。着司农寺左少监曹襄,司农寺右少监云琅,在关中一十六县遴选试种之地!”   阿娇惊讶的道:“如此一来司农寺老倌儿宽可就被您架在火上烤了,那个敦厚的老倌可不是曹襄,云琅这两个皮猴子的对手!”   刘彻笑道:“无妨,儿宽的心思全在六辅渠工地上,云琅,曹襄他们想要司农寺,朕不是一个小气的人,那就把司农寺给他们。他们要钱粮,朕给,要人,朕给!等到朕问他们要粮食的时候,他们拿不出来,哼哼哼,那就休怪朕无情了。”   阿娇瞅着刘彻严肃的面孔小声道:“以前大司农可是掌管我大汉钱谷,水利等各种权柄的地方啊。”   刘彻笑道:“拆分一下,钱归桑弘羊,水利归儿宽,只有谷粮归云琅,曹襄!”   阿娇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好半晌才止住笑意指着刘彻道:“您这样剥离大司农权柄,不知云琅,曹襄他们知晓之后,会不会暴跳如雷?”   刘彻淡淡地笑道:“如果他们一心为国,一心只想着多产粮食,那么,这就该是对他们最好的安排!如果还有别的心思,或者一心想着把持权柄,自然就没有种粮食的心思,那时候,怎么处置他们也是罪有应得,朕这样做可不算是不教而诛了吧?”   阿娇点头道:“既然这两个孩子都是干净人,那就不要给他们干不干净的事情。粮食总归是要吃进肚子里的,干净人种的干净粮食,我们吃起来也放心。”   刘彻笑道:“正是此理,朕要的就是让他们一门心思的去种粮食,不参与朝政,如此,才是长久之道,希望他们能理解朕的一片苦心。说起来,对这几个少年,朕,真的很喜欢!” 第二十六章 魔窟   刘彻的这句话云琅没听见,如果听见的话,他的心底会发凉。   因为据他所知,凡是被刘彻喜欢的人除过卫青病死之外,基本上没有一个得善终的……   包括被他宠爱到了骨子里的韩嫣!   韩嫣就在鸿胪寺,而且非常的不得志。   当云琅踏进鸿胪寺大门的时候,负责迎接他这位将要当侯爷的人恰好是鸿胪寺少卿韩嫣。   这是云琅第一次见到这位大汉第一美男子。   还以为这该是一个堪比美女的美男子,一见面才知道这是一个极其爽朗的青年男子。   没有如同云琅想象的那样涂脂抹粉,更没有扭着水蛇腰来恶心人。   站在阳光地里气宇轩昂,一举手一投足无处不显示着大汉的风华。   “早就听说云司马乃是我大汉难得的好儿郎,闻名不如见面,今日一见足慰平生!”   云琅抱拳施礼道:“韩少卿莫要宠坏了云琅。”   韩嫣哈哈一笑就拉着云琅的手道:“小辈人中,就你跟霍去病是最拔尖的,先前去病儿获封长乐冠军侯,某家还疑惑为何不见云郎,没想到,才一转眼的功夫,永安侯的爵位就已经落在了云氏的头上。”   云琅心中暗暗赞叹,一个人给别人留下的第一印象实在是太重要了,就这一场开场白,如果云琅真的是一个毛头小子,这会已经感激涕零了。   馆陶公主的面首董堰给韩嫣提鞋都不配啊,这就是云琅对韩嫣的第一观感。   韩嫣的手很干燥且温暖,这就是一个男子汉的手,那里是有半点狐媚子的感觉。   不过,云琅还是不着痕迹的把手从韩嫣的手里抽回来,指着远处巍峨的殿堂道:“那里就是宣礼殿?”   “正是,云郎从今日起,要在这座殿堂中修习大汉礼法,明心知典,而后才能授爵。眼看着你们一个个年纪轻轻就已经获封侯爵成为国之柱石,真是让某家汗颜啊。有时候也想抛却蝇营狗苟的想法,豁出去骑上马去为国征战一次,也弄个马上封侯,终究是丢不下已经取得的一点小富贵,惭愧啊,惭愧!”   云琅连连摆手惭愧的道:“少卿那里的话,云某侥天之幸才立下些许微功,陛下不以云琅卑(bēi)鄙(bǐ),简拔于微末之中。能有今日之殊荣,云琅已经感激涕零,此生唯有粉身碎骨以报陛下知遇之恩。少卿再说云琅立下的那些微薄苦劳,以为谈资,真真是羞煞云某,只是陛下喻令已下,云某不得不愧领皇恩,尸位其上,还请少卿来日多多教导,免得云琅有负皇恩。”   韩嫣笑着听完云琅的自贬,哈哈大笑道:“来日方长,今日不过是雏鹰展翅之时,待他日雄鹰扶摇九万里,世人当知陛下法眼无差!”   眼见韩嫣似乎放过了自己,云琅偷偷抹了一把汗水,跟在韩嫣背后向宣礼殿走去。   还以为会在这里见到大鸿胪薛泽,没想到端坐在殿堂上的人却是宰相公孙弘。   云琅踏进了大殿,公孙弘就摆摆手,韩嫣躬身退出,就听公孙弘温言道:“薛卿,去为陛下督造大墓去了,就由本相代他宣讲。”   云琅连连拱手道:“此乃云琅之幸事。”   公孙弘摇头道:“幸事未必,听老夫讲完你再说幸事二字不迟。”   云琅赶紧跪坐在一张蒲团上道:“下官洗耳恭听。”   公孙弘喝了一口水道:“董仲舒董师两年来一直在潜心研读你西北理工之法门,据说已经小有所得。据董师言,你西北理工之法门看似粗鄙,实则妙用无穷,对天地人三道之理解依然超越了古人。”   “啊?”云琅不由得长大了嘴巴,他很惊讶,他确实很惊讶,还以为以董仲舒那个死板的性子,哪里会对后世的一些学科有什么好感。   万万没想到,他竟然对后世的一些见解跟学问如此推崇。   公孙弘说话极为简洁,摆摆手道:“没有什么好惊讶的,儒家之所以能成今日之儒家,就是因为有博采众长的胸怀,儒,法,道,阴阳,哪怕是墨家那些离谱的学说,我儒门如何用不得呢?你西北理工的学说深奥难解,十一位博士正在精研,每看一次,都会有新的心得,最重要的是,你西北理工的学说,以及法门都是一些前所未有的新见解。其中济世之道正是我儒家所缺少的,如今正好有时间,我们可以好好地辩论一下,十一位博士心中有无数的疑问需要你来解惑。”   云琅面如土色,好久才道:“我是来学习礼法的。”   公孙弘笑道:“有十一位博士可以证明云氏已经是礼仪之家!谁还会再问此事?好好应对,如果你西北理工的法门可以融入我儒家,正是可以阐扬千秋万代的功业,不可错过。”   公孙弘是刘彻手下最后一个真正用有权柄的宰相,一言可以让人升天,一言也能让人入地,宰相之威,在这一刻表露无遗,根本就不给云琅任何辩解的机会,把话说完了,就被几个人抬着离开了宣礼殿。   云琅孤零零的坐在宽大的宣礼殿里,只觉得寒气直冒,十一个博士,这是云琅第一次面对大汉的智囊团。   他只希望这些人不要如同传说中的那样,各个都有经天纬地的才能,以及可以颠倒黑白的辩才。   勉强压住狂跳的心,云琅又有了论文答辩之前的紧张状态。   一个黑袍人抱着一卷书从帷幕中走了出来,来到云琅面前,啪的一声将七八斤重的竹简丢在云琅面前,盯着云琅局促的目光安稳的坐了下来。   看得出来,这位在竭力压制自己的怒火,起伏不定的胸膛,起伏的越来越厉害,看样子怒火早就在他的心头积蓄,只是看到正主之后再也压制不住了。   果然,黑衣长衫儒士重重的一拳擂在桌子上,然后咆哮着冲云琅吼道:“别的先不说,你先给老夫解释一下,在你西北理工的学说中,为什么人是猴子变的?”   云琅的心猛地一跳,他想不起来,自己何时把《物种起源》的简写本拿给别人看了。   从地上捡起那些竹简,云琅悄悄地瞅了一眼书名,皱着眉头道:“这本是乃是我西北理工的一位师兄的游戏之作,一直秘藏于云氏书房,为何会在阁下的手里?”   黑衣人喘着粗气回答道:“自然是有使者从你家中取来的!”   云琅愤怒的站起来吼道:“啊啊啊,不告而取谓之贼也,你们怎么能这样做?”   黑衣人冷笑道:“你西北理工说是同意融汇进我儒家,却又遮遮掩掩是何道理?你以为拿出一些粗浅的《农书》,一些粗浅的《算学》,一些粗浅的《格物》,一些《医书》,以及一本漏洞百出的《政治经济学》就能让我儒家接纳你西北理工学说吗?”   云琅怒道:“你偷东西居然有理了。”   黑衣人冷笑道:“为了学问,杀人都是寻常事,偷盗算的了什么。”   “孔夫子不是这样教导子弟的,他讲究君子之道温润如玉,讲究渴不饮盗泉之水,饥不食嗟来之食,才过去了多少年,你们就变成强盗了。”   黑衣人看着云琅狞笑道:“我与其他人不同,我师从盗跖,事事反孔子而行,当年孔子渴不饮盗泉之水,却不知我师盗跖因偷盗而活人无数。我们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证明这世上的黑白是可以颠倒的,这世上的阴阳是可以颠倒的,只要胸中有大善,些许小恶无足轻重!”   “啊?”   云琅的嘴巴再一次张的如同河马一般…… 第二十七章 河马的嘴巴   博士,云琅见过一些,在很久以前,他见过的博士更多。   大汉的博士地位比较超然,在以前也是,始皇帝活埋了几个博士,结果,以他帝王至尊,都被后人咒骂了好几千年。   刘彻晚年一怒之下把一个结巴博士弄去守烽燧,结果被匈奴人给杀了,这事,依旧成了刘彻心理黑暗的代名词。   在大汉,一个人在某一方面的才能让皇帝称道,才能被皇帝亲自延请为博士。   由于这个结果,云琅对大汉的博士一向比较尊重,在这个时代,能被称之为博士的人,没有两把刷子是混不到这个名头的。   只是眼前这位像强盗多过像文士的博士,让云琅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   黑衣文士宣泄过一阵子之后,终于变得有些平和了,坐在云琅对面道:“除过猴子,这里面说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道理某家倒是颇为欣赏。”   说着话还叹息一声道:“老夫总要从糟粕中寻找金子,却不知在找到金子之前,老夫呕吐了多少次。”   云琅好不容易从混乱的大脑中理出一点头绪,用指节敲着桌子问道:“你相信女娲造人之说么?”   黑衣人皱眉道:“上古太远,终不可查,老夫只能选择一种可以接受的传说,当做真实!”   云琅点点头道:“这样说也未尝不可,既然女娲用泥巴造人你能接受,为什么就不能接受人是类人猿进化来的呢?你总不能只凭借主观就相信一种可能,而不相信另外一种可能吧?”   黑衣人笑道:“姑妄言之,姑妄听之!”   云琅站起身,缓缓来到黑衣人身边道:“好一个姑妄言之,姑妄听之,现在我们两个是不是该论一下你跑我家偷东西的事情了?”   黑衣人的眼神一凝,刚要动作,就觉得脑袋被重物重重的砸了一下,眼前金星乱冒,他的双手胡乱挥舞着想要抵挡,却不防脑袋上有挨了重重一击,高大的身子摇晃了两下,就栽倒在地上。   云琅从袖子里取出刚刚藏起来的青铜壶重新放在桌子上,用脚踢了一下盗跖传人,然后冲着帷幕怒吼道:“还有谁?”   帷幕缓缓拉开,一个白胡子黑衣人一边摇头一边对云琅道:“东篱子一生精研盗术,常言大盗可盗天下,小盗可得温饱,盗术运用之妙可平天下贫富,皇者有盗术在手,可垂手治天下,人臣有盗术在手,牧民而无蜂起之忧,百姓有盗术在手,可与天地争衣食,与帝王争权,与商贾争利,如此,方可形成大争之世,而后,所有纷争者终会形成微妙的平衡,继而开万世太平!”   “养蛊之术?”   白胡子黑衣人笑道:“正是如此,道理自然是粗浅的,只是,就如同你方才所言,这世间的道路有万千条,不能因为只相信一种而放弃另外一种可能性。   东篱子的行为粗鄙,可是道理到了极尽处总是有相通之处的。   想当年,诸国春秋争霸,战国争雄,岂不就是东篱子所言的大争之世?   那时候战乱不绝,人人为刍狗,人命如草芥,既然野心家可以盗尽天下,为何百姓不能掌握盗术呢?   这世间,锋利的长矛遍地都是,百姓总要找到一面盾牌护身吧?而东篱子这些年就在行脚天下,向天下人传播他的盗术,他希望百姓能学会盗术,自保,平心而论,他是在鼓励百姓入世,通过自己的智慧,自己的方式为天下人谋福利。   当百姓掌握了盗术之后,天子就不敢横征暴敛,勋贵们就不能肆意鱼肉。   纷乱终究会平息,争到了极致,争,未必不是一剂救世良方,秦天下总比松散的周天子羁縻天下更加稳定,这就是明证!   这就是东篱子为何崇信盗术的原因,此道非彼盗,两者应区分来看,不可一概论之。”   听了白胡子黑衣人一番话之后,云琅觉得自己好像被洗脑了,因为他忽然觉得,这家伙说的话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不对,规矩,规矩很重要,我们不能人人都给自己制定律法,那样的话,我们的世界就会成为野兽的世界。鼓励百姓自保是好的,鼓励百姓知道反抗也是好的,只是,他不能跑到我家偷东西!这,无论如何都是不对的!”   白胡子黑衣人大笑道:“云郎可以把他的行为认为是一种抗争,是一种均贫富的行为。毕竟,谁叫你将真正的好东西都藏起来秘不示人,独享高深学问的好处。区区三五年,你云氏就凭借那些高深的学问成为了长安巨富,而天下百姓依旧困顿。你做了初一,就不要怪东篱子做十五!当他从你家的学问中发现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道理以及一些证据之后,就欣喜若狂,认为,如果没有猴子变人这个谬论,这绝对是天底下最好的道理!”   云琅觉得自己跟这些疯子没有任何共同语言,因为他们的人格中,有学问,有朝廷,有天下,唯独没有个人,甚至没有自己,这是一群非常可怕的人。   嘴炮云琅见多了,可是,真正把自己的嘴炮践行天下,并且努力让他从虚无走进现实的人那就太可怕了。   “你又从云氏学说中学到了什么东西?”   白胡子黑衣人从背后拿出一个黑板,上面用白粉工工整整的写着一串数字——0123456789。   白胡子拍着黑板以崇敬的目光看着云琅道:“这些字符就是黑夜中的一道闪电,是我迄今为止见到的最好的学问。西北理工的学说不论其它,仅仅是这些数字字符,就足矣光耀万世。”   云琅骄傲的点点头道:“确实不错,这是我一位姓巴的师兄臆造出来的,后来经过很多年的整理,才成了你见到的模样。(阿拉伯数字的发明者为古印度数学家巴格达,公元三世纪出现,现在,是云琅姓巴叫格达的师兄所创)”   “如今安在?老夫渴欲一见!”   “没了!”   白胡子黑衣人似乎早就知道这个答案,只是抱着万一的侥幸态度问云琅的。   如今得到了确实的回答,显得极为伤感,抱着黑板喃喃自语道:“天妒英才,贼老天从不给真正需要寿数的人足够的寿数,倒是老夫这种酒囊饭袋偏偏不得死……”   这是一位真正的学问家,比那个该死的东篱子强出太多了,很符合云琅对学问人的看法,遂拱手问道:“不知先生大名……”   白胡子黑衣人挥挥衣袖道:“令师兄皓月当空,吾辈萤火之光何足道哉,区区名姓记他作甚!”   说完,站起身抱着黑板就走了,连多说一句话的心思都没有了。   东篱子呻吟着翻身坐起,用手捂一下脑袋,缩手回来却看到了一手的血,不确定的问云琅:“是你打的?”   云琅点点头道:“贼来需打!”   “偷学问也叫偷吗?”   云琅怒道:“你偷走也就是了,偷走了还来我跟前夸耀,指摘,说我家的学问不好,我不打你打谁?”   东篱子一把抓住云琅怒道:“你书房里的书卷已经堆积到屋顶上了,老夫手脚轻盈,也被你看护书房的灵兽发现,如果不是你家灵兽痴肥,行动不便,老夫想要活着回来都难。似你这种自私自利之辈,守着天下学问密不外泄不为世人所知,你才是真正的文贼!”   云琅一把推开东篱子大叫道:“等我回家,我就把那些破烂一把火全烧了,让你们偷无可偷!”   东篱子怒眼环睁颤声道:“你欲焚书?”   云琅大吼道:“有何不可,反正都是我的,我烧了关你屁事!”   东篱子颓然跌坐在地上,半晌才对云琅道:“我要是死了,你是不是就不用焚书了?”   “啥?”   云琅的嘴巴再一次张的如同河马一般! 第二十八章 危险的东篱子   “笃……笃……笃!”   云琅的箭法很好,总能把羽箭送到靶子上。   “十五步啊,这是老夫见过的最近的射箭距离,以及最大的靶子!”   云琅怒视说话的闲人。   一个同样穿着黑衣的博士背着手站在阳光地里,满脸的不屑之色。   “这样做是为了培养我的继续射箭的信心,如果每一箭都射不到靶子上,我估计没有多少继续射箭的信心。”   黑衣人笑道:“射箭一道在心,在手,唯独不在眼,你用眼睛去瞄准,不如用心,用手去瞄准。”   说完了,还很自然的接过云琅手里的弓箭,闭上眼睛,随手就开弓射箭。   “笃笃笃。”   一连三支箭如同流星赶月一般齐齐的落在靶子的最中心,强劲的力道几乎透靶子而出。   黑衣人刚刚露出笑脸准备跟云琅解说一下射箭的要点,却找不到云琅了。   “你家的茶水确实不错,我在长平公主府上也饮过,没你家的茶水滋味好。”   东篱子喝了一口茶水,品了良久,才感叹道。   “哦,这是因为水的缘故,好茶必须要配上好水滋味上才能达到统一。对了你除了偷我家的书,还偷过谁家的?”   “什么叫偷啊,天下的学问本来就是天下人的,藏书不给人看的人,比囤积居奇的商贾还要下作。只要有机会,某家去哪里都会取书,陛下藏书我也没有少拿,一般去别人家目的就是藏书,谁耐烦应酬那些勋贵。只是,现在邀请某家去饮宴的人家越来越少了。”   云琅轻轻啜饮一口茶水道:“你总是去别人家拿书,谁敢再邀请你。以后可以去我家看书,我好吃好喝的招待,只求你别拿走,实在是喜欢了,可以抄录。我真的害怕了,别动不动的就为几本书去死,不值得。”   东篱子苦笑道:“如果能用性命换到足够好的书,有什么不可以的,你出身大门派,一生下来,就有看不完的典籍,即便是把典籍看完了,你那些学问高深的师长也会编篡出新的书给你读,如此环境下吗,你哪里会知道求学之苦。”   “我小时候也过得是苦日子,平日里只有白米饭跟盐菜,但凡吃点肉就算是过节了。一件衣服也总是缝缝补补的穿,露出大拇指的鞋子我也穿过,你以为我没有捡拾过柴火?没有养过鸡鸭,喂过……”   云琅见东篱子看他的眼神满是讥诮,不由得慢慢降低了声调……好吧,他口中的苦楚,跟大汉贫家子比起来……似乎还不错。   “这就对了,你吃的苦对我来说就是享福,当初你云氏将书籍堆积在门前,任由百姓索取,虽然价钱贵了一些,比起那些黑心肠的已经好太多了,既然你也想着要给百姓做点事情,不如就由我来招募一些贫家子,去你家抄书,你只要管他们的餐饭就成了,你以为如何?”   云琅沉默不语,东篱子这家伙不愧是强盗的门徒,便宜占尽了不说,还要云琅帮那些小强盗在抢劫云氏的同时,给他们供应餐饭,也不知道他是凭什么提出这个要求来的。   一说起百姓的苦楚,他就恨不得以身代之,在他替代别人受苦的同时,他也希望云琅这样的地主老财跟他一样的痛苦,或者说,他以为这种痛苦是一种高端享受,希望所有人都能品尝。   那个阳光的如同偶像一般的黑袍人走进了亭子,将云琅的弓箭挂在柱子上,然后大马金刀的坐下来,等着云琅给他烹茶。   人家既然刚刚教过云琅射箭,云琅虽然没有看,也要领情,所以,就端起茶壶,给黑袍人倒了一杯茶。   阳光黑袍人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笑道:“确实比平阳侯家的好喝一些。”   云琅笑道:“先生高姓大名?”   东篱子在一边不屑的道:“一个淫贼!”   阳光黑袍人就像是没有听见东篱子的诽谤,兀自笑道:“我以歌舞入道,以歌舞敬献神灵,以歌舞敬献祖宗,以音律化解世上的诽谤之音,以铁板铜琶颂我胸中之豪气!”   东篱子继续诽谤道:“楚人好淫,陛下交给此人一队舞姬共一十六人,希望两年后会有真正的歌舞出现,结果,两年后,一十六人变成了二十一个半人呢,据说楚昭博士贡献不小。”   黑袍人楚昭大笑道:“我心如明月,何须向匪人解说。云琅,我曾听大乐令韩泽说起过云郎的种种神奇,其中一首《短歌行》就让韩泽有心漏夜拜访。只是听说云郎喝醉了,这才耐心等到天亮。至今,那首《短歌行》依旧是乐府的经典名曲,能与此曲相提并论的,唯有云郎的那首《美人歌》。如此两曲,一悲凉豪迈,一婉转凄柔,楚昭听闻之后,几乎三月不知肉味矣。不知云郎新近可有新曲,可让楚昭先听为快!”   云琅笑道:“这两年戎马倥偬,日日厮杀,胆战心惊,精疲力竭之下如何能有曲子问世。倒是边疆胡地的胡笳夜夜入耳让人不得安眠,几次三番似有所悟,却总被连营中的号角惊断。总想着等安定之后再好好地整理一下受降城的胡音,若能将胡音与我大汉的丝竹之音融合,必定能有所得。”   楚昭皱眉道:“胡人粗鄙,也有可堪一听之妙音?”   云琅笑道:“就因为胡人粗鄙,所以他们的乐曲大多活泼激烈,曲调悠扬,闻之令人喜不自胜,还有一小部分就与边地广袤的山川河流一般,广袤而辽远,低音一起便是乡愁啊!”   楚昭站起身冲着云琅拱拱手道:“眼见为实,自今年以来,长安城中多胡商,某家这就去看看。”   云琅,东篱子目送楚昭离开,云琅奇怪的问东篱子:“为何是二十一个半人?”   东篱子恨恨的瞅着楚昭潇洒的背影咬着牙道:“装在肚子里的算是半个!”   “哦——他应该是出身勋贵吧?”   “屁的勋贵,据说是楚王孙,其实早就落魄的快要给人当面首了,不知怎么的,在陛下延请博士之时,以音律进阶,获得陛下夸赞,这才成了大汉的音律博士!”   短短两天时间,云琅跟东篱子在解决了偷书的问题之后,就迅速的成为了朋友。   一般来说盗贼都会被其它文士所鄙视的,偏偏这个东篱子不是这样的,他师从盗跖,在儒家子弟中却混的如鱼得水,就这两日接触的博士来看,他们对东篱子都非常的放纵。   如果把云琅放在今日楚昭的地位上,东篱子可能又要挨一顿臭揍,毕竟,他当着人家楚昭的面说的那些话实在是不中听。   鸿胪寺在长安城中占地极广,算是长安城中最大的一个行政部门,如果算上祖庙与迎宾馆,就算是宰相府邸都没有鸿胪寺大。   云琅自从进入了鸿胪寺,在这五天之内,只要不离开鸿胪寺,就算是完成了赐爵前的所有准备,剩下的,就是等鸿胪寺选一个好日子,由皇帝颁诏,宰相用印,昭告天下,云琅就成永安侯了。   这个爵位在大汉的关内侯中,算不得靠前,却也并不落后,就像云琅平日里的为人——差不多就好!   他知道,别人进鸿胪寺是真的在学礼仪,至少,霍去病来的时候,整日里随着礼官东拜西拜,还要学习如何行动坐卧走,偏偏到了他这里,就成了一场场的辩论会。   与其说是在学礼仪,不如说是被这些人压着学习如何做人。   在这里的所有人中,最危险的就是东篱子! 第二十九章 时代的局限性   儒者是这个世上心胸最宽广的人,能够容纳下天地万物。   同样的,儒者也是这个世界上心胸最狭窄的人,见到异端必定会痛殴至死。   大汉的儒者还处在儒家文化鼎盛的初始阶段,这个时候的儒者往往会博采众长,最终完善儒家岌岌可危的学术体系。   因袭,不论是公孙弘,还是董仲舒这些人,对于诸子百家的态度很奇怪,一方面他们在孜孜不倦的吸收其余学说,一面又对其余自主发展的学说进行着极为残酷的摧残。   这种兼容并蓄的方法,其实也不是儒家自己独创的,而是大汉民族从一开始旧有的特性。   当有熊氏孤独的生活在大地上的时候,在他的周围全部都是敌人,没有一个是好相处的。   于是有熊氏的族长少典就生了两个非常争气的儿子,一个后来叫做黄帝,一个叫做炎帝。   一个以武力强悍著称最后化作轩辕氏,另一个以种植庄稼著称被称之为神农氏。   当皇帝觉得自己已经强大了无可匹敌的地步的时候,他就开始向外扩张,开始了自己统一氏族部落的战争。   开始的时候,他与炎帝也就是神农氏是联合的,后来,炎帝觉得黄帝的侵略性太强,就与他分道扬镳。   黄帝的实力大减,于是,他就想出来了一个办法,这个办法就是著名的兼容并蓄。   他在征服一个部落之后,不是再把那里的人全部杀光,而是接纳进了自己的部族,如此一来,皇帝部落就逐渐变得极其强大,为奴隶社会的形成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这一点可以从龙图腾的变化上就能看出来,最开始的有熊氏的图腾是一条大蛇,征服鹿族之后大蛇就多了鹿角,征服鱼族之后大蛇就多了鱼须,鱼鳞,鱼尾,征服牛族,马族之后,一颗别致的龙头也就出现了……   等到中华文化史上的一个完整的龙的形象出现之后,华族就已经成为了东方大地上无可置疑的霸主。   如今,儒家也要走这样的路子,他们不是不允许诸子百家的学问出现,而是诸子百家的学问必须经过儒家这个大熔炉冶炼之后才能以新的面貌示人。   总体上来说,大汉的学问是贫乏的,而且大部分都是心学,如果把历史,律法,政治性的书籍去掉之后,大汉基本上没有几本真正意义上的书本。   《农书》《历法》《器物制造》等等方面的学问更是少的可怜。   云氏的书籍从一开始就被皇帝看重,至今为止,皇家抄录云氏书籍的工作依旧在进行,这是一项极为繁杂宏大的工程,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完成的。   要知道云氏的书籍不仅仅有云琅几年来撰写的书籍,还有继承自太宰的大批书籍。   这个时代的书籍完全靠抄录,基本上谈不到什么发行量,有时候毁掉一本书就等于绝了一门学问。   鸿胪寺里也有很多的书籍,云琅翻看了一些,就叹口气把书卷丢在桌子上,巫卜之类的书在鸿胪寺藏书中占据的比例实在是太大了。   离开藏书阁,云琅就来到了鸿胪寺宽阔的院子里,院子里有几颗极为古老的柳树,在月色下显得更为苍老,长明灯座里透出昏黄的光芒,照在通往远处的小路上,却什么都看不清。   大汉的星空倒是极有看头的,如果不是皓月当空的话,此时的天空,应该是星斗漫天的好时候,有了月亮之后,星星就变得稀疏很多。   “怎么,云郎对星象也有研究?”   一个黑袍人从夜色中走了出来,站在长明灯座前边,刚好让一束柔和的光照在他的脸上。   这个人云琅认识,他就是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两年多不见,他已经从太史令变成了博士馆的博士。   “今夜月色太明,不是观星的好时候,如果云郎有心,可以在下玄月消退之后,来老夫的观星台一聚。”   云琅对于经常出现的黑袍人已经不感到奇怪了,毕竟,公孙弘说了,有十一个博士对他非常的感兴趣。   一道流星从东边星空突然暴起,而后划过大半个天幕消失在了北边的天空。   云琅指着流星陨落的地方道:“这预示着什么?有大将陨落?”   黑袍人笑道:“什么都不预示,只是跌落了一颗星辰而已,如果按照老夫十数年来的观察,如果一颗流星就代表一个大事件发生,人间早就不堪劳苦了。”   “其实你们可以引申一下的,毕竟,宰相,董公一群人都在希望能用天道来压制一下人道,多找一些论据也是好的。”   “大汉人对星空的认知其实是从地面而后才道天空的,你看看星图就会知晓,不论是三垣还是四象,与人间的城市布局何其的相像啊。紫微垣,象征皇宫;太微垣象征行政机构;天市垣象征繁华街市。而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在四方,这就把整个星空完美的分割成了七个星区。”   “大地是以九州来命名的,而天上只有七个……”   司马谈笑着摇头道:“不是这么算的,因为除过这个星区之外,我们二十八宿,这已经是一套极为完整的理论了,想要修改是一个很大的工程,甚至还要推翻以前的一些布局跟见解,因此,一静不如一动。”   云琅笑道:“也就是说,我大汉的观星者因为怕麻烦,从而不去改变旧有的观点?”   司马谈大笑道:“自然不是老夫等人懒惰的原因,而是星象一门不像别的学说是与时俱进的学问,星象是不变的,因此,远古时期的人们看到的星空跟我们今日看到的星空几乎没有什么变化。所以啊,现在人能想到的事情,在远古的时代,观星者也早就发现了,星空下没有多少新鲜事,只是我们缺少一些手段作进一步的观察,星象一门百十年来没有任何进步,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你想要什么样进一步的手段?”   司马谈抬头看着星空道:“我想距离星空更近一些,这样也好看的更仔细一些。”   “你试探过?”   “试探过,我曾经爬上泰山之巅,也曾经要去太华山之巅,只可惜未能成行。”   “泰山之巅看星空,跟平地看星空有什么不同吗?”   司马谈有些伤心的摇摇头道:“没有……或许是我爬的还不够高……”   云琅心中暗暗叹息一声,星辰与地球的距离一般都是用光年来做距离单位的,想要爬上高山靠近星辰,这样的想法令人心酸的厉害。   “我跟令郎今年要开始造一种新的书写工具,丢弃笨重的竹简跟木牍,也不用贵重的丝帛,我把这东西叫做纸!”   司马谈笑道:“大汉有纸,这个字也非你发明的。”   云琅笑道:“你说那种黄了吧唧一碰就碎没有半点用处的东西?”   “哦?你说的纸是什么样子的?”   “我说的纸是那种白如白帛,轻薄如丝帛,可以折叠,可以揉捏,着墨容易,且不易褪色,区区一卷,就能记录成千上万文字,手握一卷,就能知晓大道理。”   司马谈笑道:“如若云郎真的能把这样的纸张造出来,司马迁为你门下走狗又有何妨。”   云琅摇摇头道:“令郎志向远大,云家太小容不下这样的鲲鹏,即便是强行留下了,令郎不说什么,云氏却会被天下人耻笑几千年,不划算啊。”   司马谈靠着云琅坐下来,掏出一把豆子递给云琅道:“你如此看好子长?”   云琅嚼着豆子道:“他在白登山随我苦战,又在受降城随我苦熬两年,如果这么长的时间我还看不清楚一个人,就白白长了这一对眼睛。” 第三十章 云门夜宴   司马谈很得意,再把身子往云琅身边靠靠,有些羞涩地问道:“你觉得子长将来的成就会不会超过我?”   云琅斜着眼睛瞅了一眼司马谈,有些为难的道:“还是不说了吧,你不会喜欢听的。”   司马谈笑道:“姑且说之,就当是闲谈!”   云琅叹口气道:“如果把你跟子长放在一起比,就像把萤火之光跟这轮皓月相比,或许这还不足以贴切的比喻,我觉得你跟子长比起来就是一个渣渣!”   司马谈吧嗒一下嘴巴道:“老夫没有那么差吧?”   云琅往嘴里丢了一颗豆子道:“问题是令郎将来的成就实在是太大了,大到了所有人都望尘莫及的地步。”   司马谈有些疑惑。   “你怎么如此肯定?”   “因为我发现令郎正走在一条光辉的道路上!只要不去打扰他,帮他排除一些困难,他总有一天会光辉到爆炸!”   “爆炸?什么是爆炸?”   “就是前些天长门宫外烽燧垮塌的模样。”   “听说了,不过呢,我们都以为是胡扯,还有人上奏陛下说有人妖言惑众,结果被陛下给打回来了。”   云琅抽抽鼻子道:“当时陛下就站在不远处看着,亲眼看见烽燧在一刹那间就碎裂了。”   “真的?能不能再来一次?”   “陛下早就预料到你们不会相信了,特意命何愁有再修建一座烽燧,好炸给你们看。”   “哦哦,一定会去看,你说子长的成就我司马一族无人能及?”   “一定会是这样的。”   “那就好,那就好……”   司马谈落寞的站起身子,冲着云琅摆摆手就走了,看样子被云琅的一番话冲击的不轻。   云琅瞅着司马谈离去的方向自言自语的道:“我没胡说,跟你儿子相比,你真的是一个渣!”   大汉的文人跟司马迁比起来不是渣渣的实在是太少了。   云琅又等了一会,见没有黑袍人冒出来了,也觉得留在这里很傻,寒风呼呼的很冷,就裹紧了皮裘,一溜烟的钻进了自己的房间。   长安实在是太冷了,高大的屋子里只有一个小小的火盆在半死不活的燃烧着,满屋子都是碳气,呼吸都不是很顺畅。   云琅裹着毯子睡了片刻,就被冻醒了,探头一看,火盆里的火已经熄灭了,屋子外边黑乎乎的,皎洁的月色已经被乌云遮盖住了,偌大的天地里,除了寒气之外,什么都没有。   这样的寒夜是没法子睡觉的,云琅干脆披上狐裘,坐在火盆边上点火。   柴火被点燃了,屋子里顿时浓烟滚滚,云琅打开窗户放烟,却发现很多房间里依旧亮着烛火。   睡不着的人很多……   云琅不想理睬他们,等柴火着旺了,就一层层的把木炭给加了上去。   有事情干了,而且是点火这种事情,寒夜就没有那么难过了。   大汉的酒度数太低,越喝越冷,只有加热之后才能带给人一丝丝暖意。   腊羊腿也是这样的,当然,饼子也要烤热之后吃才好,这样的吃食云琅来鸿胪寺的时候就带了很多。   霍去病待在鸿胪寺里的时候,差点被饿死,听说云琅也要去鸿胪寺,再三告诫了云琅。   一般情况下吃惯了云琅操持的军中饭食,加上在云家蹭饭时间长了,吃饭就跟一般的大汉人有了很大的差别。   高粱米一定要红脸高粱跟白米一起蒸熟,这样的高粱米饭才会发粘,不像单一的蒸熟红脸高粱,那些高粱米就跟小石子一般,粒粒分明。   吃麦子,云家是磨成面粉之后吃,很多大汉人担心浪费,都是把麦子直接煮熟了吃的,还埋怨麦子不好吃。   吃肉也不能再是烤的或者煮的,更不能弄成肉羹,肉糜,炒的炖的才好吃,至于风鸡,腊肠,咸鱼这些佐餐的美食,更是只有皇家跟云家有。   吃食一道,云氏已经结结实实的走在了大汉人的最前列。   不大一会,火盆就烧的很旺,为了不至于被煤烟熏死,云琅就没有关上窗户,这样的寒夜里,没有什么能比一小锅小米粥更加能温暖人了。   眼看着小米粥开始沸腾了,云琅就用一柄小刀把腊羊肉一片一片的削进米粥,剩余的羊腿就拿来在火边烤,等肥美的羊肉开始滋滋冒油了,这才用小刀子削着吃。   靠在火盆边上的酒壶已经被烤热了,掀开盖子大大的喝一口,身上的寒气顿时就去了一半。   云琅是一个从来都不愿意委屈自己的人,之所以一定要来鸿胪寺,并且愿意跟那么些博士谈天论地,就是为了一次性的解决所有的麻烦,好去安心种地。   阿娇已经派大长秋悄悄地告诉他了,他封侯之后就要跟曹襄两个担任被阉割过的司农寺的左右少卿。   或许在进入正途之后,司农寺很可能就只担负种地的责任,不再有那么多的职责。   儿宽老倌是大汉难得的好人,更是以不争,不夺权而著称于大汉朝堂。   这样的老好人云琅觉得应该一直顶在前面,大司农的位置,还不是他们这种年轻人可以企及的。   现在,就是一个过关的过程,估计很快就会有很多博士前来,他们先前可能会因为矜持的缘故不愿意跟他这样的毛头小子说学问。   这样的寒夜里,又有谁能抗拒一锅滚烫的小米粥呢?   毕竟,寒气不会因为他们是博士就不冻他们,大晚上的之所以不睡觉,不是他们不想睡,而是根本就睡不着。   云琅用蒲扇用力的煽动一下小米粥里冒出的肉香,然后就笑眯眯的瞅着窗户,等待第一个冒头者。   果然,一盏茶的功夫都没有,东篱子的脑袋就出现在了窗户上,见云琅正在烤肉,搓着双手大笑道:“妙极。”   然后就推开房门,径直走了进来,熟练地坐在云琅对面,取过一块饼子用铁签子穿了,放在火盆旁边烤。   云琅笑吟吟的看着被炭火烤红脸庞的东篱子道:“以后不要那么辛苦的盯着我,就跟在我身边,看看我将如何颠覆大汉人对农作的认知。”   被拆穿的东篱子摇摇头道:“我要大汉朝万代!”   云琅点头道:“如果是这样,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   东篱子看着云琅道:“很多人都在怀疑我,没想到第一个戳穿我的人竟然是你。”   云琅拍拍胸膛道:“坦坦荡荡的胸怀,可以随时对所有人敞开,因为无私,所以就无所畏惧!”   东篱子侧耳听听外边的脚步声笑道:“你准备一次性的把这些人全部解决?”   云琅摇头道:“我们今晚只谈风月,不谈学问,马上就要下雪了,等楚昭来了,给我们弹奏一曲琵琶,我们唱唱歌,天也就亮了。”   “你要交朋友?”   云琅仰天无声的笑了一下,给东篱子倒了一杯热酒朝门外大叫道:“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马上就听见司马谈的笑声:“漏夜有饿客,主家酒足否?”   云琅大笑道:“我有嘉宾,鼓瑟吹笙,楚博士可在否?”   楚昭大笑道:“深夜作酒,诱我馋虫,罢罢罢,这就取萧,为君作乐。”   率先推门的却是那个白发黑袍人,进门稍作一揖,就坐在云琅右侧的主客位置上,取过半截羊腿叹息一声道:“却不知过了今夜,老夫牙关还有几颗安宁!”   云琅递过一个木勺道:“浓粥里的肉片正当其时,辕公当执牛耳。”   辕固生笑道:“自从老夫在窦太后令下与野猪肉搏之后,不执牛耳久已。” 第三十一章 名校入住上林苑   十二个人,一个都不缺,围坐在一个火盆跟前的时候,整个屋子立刻就变得暖和起来了。   云琅搬来了七八个酒坛子,立刻就有人去自己的屋子取来了火盆,把酒坛子放在火盆边上烤,寒夜喝冷酒,对身体的伤害不小。   第一坛酒温热之后,云琅给众人斟满,举起酒碗笑道:“云某贪天之功为己有,终于混了一个爵位,这个爵位云某并不准备拿来独享,而是要与诸位共享,诸位以为如何?”   辕固生笑道:“这侯爵可是陛下封给你云琅的,国之重器也不容你轻托他人。”   云琅给辕固生挖了一碗粥笑道:“我想要永安侯这个名头,有了这个名头就能办很多的事情,比如办一座不小的学堂。”   辕固生轻轻地啜饮一口热粥,舒坦的叹了口气道:“太学将要开了,你的学堂不开也罢。”   “太学?”   “正是,陛下采纳了董仲舒天人三问,决定兴办太学,所谓太学,五帝时期的太学名为成均,在夏为东序,在商为右学,周代的大学名为上庠,在洛邑王城西郊。秦时,始皇帝招纳天下博士七十人,也是为了兴办太学,只是废书坑儒之后,博士逃散大半,秦皇不得不绝了此心。如今,我大汉渐渐兴旺,正是兴起文教之时,也正是创办太学之时。一旦太学创办,国朝人才将源源不绝,陛下再也不用铸造引凤台,招贤台,更不用再千金马古,国朝将再无人才匮乏之忧。”   云琅笑道:“如此说来,我想兴办学堂的想法是错误的。”   司马谈笑道:“有此心,已经大善。”   “既然如此,诸公请为太学盛事饮胜!”   这个提议很好,没人反对,刘彻要办太学的事情云琅知道很久了,他更加知晓,刘彻已经采纳了董仲舒,公孙弘的建议,不准民间再兴除蒙学之外的学堂。   在这些读书人中间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提出要办学堂,就能获得他们最大的好感,要知道这些人一生中最大的梦想就是兴办自己的学堂,教授弟子,然后以弟子来治理天下,最终将自己的学说发扬光大。   这法子是长平教的,在把握人心上,这些博士给长平提鞋子都不配。   公孙弘就是利用了这些读书人最终两起两落之后第三次六十岁的时候终于登上了相位,如今正在大刀阔斧的舒展自己的胸怀,且君臣想得的厉害。   云琅想要平静的过几年好日子,就必须跟这些人搞好关系,即使不能获得他们的赞同,也不能让他们成为自己前进路上的绊脚石。   大汉未来三十年的官吏都是出自这里的。   晚宴一开始就进入了高潮,大汉人晚上吃的很早,到了半夜时分每个人都是饥肠辘辘的时刻,而云氏的各种肉食,豆腐干,早就被云琅准备好了,在很长时间里,大家的嘴巴都被酒肉占据着,根本就没有说话的机会。   “云氏美食之名,果然名不虚传!”一个面生的博士首先挑起了大拇指。   云琅笑道:“读书人其实干什么都比别人强一些,只要肯用心,不论是庖厨之术,还是农作,将作,领兵打仗,无不如此。云某身为士人精研庖厨之术,如果还不能胜过一般庖厨那才是一件丢脸的事情。”   满屋子全是读书人,之要云琅用力的拍读书人的马屁这绝对不会招来疑问的。   果然,就有博士摇着头道:“目不识丁之辈可怜,可怜。”   “孔夫子当年有教无类,不知先生们进入了太学之后是否也能秉持这初心呢?”   辕固生摇头道:“无此可能,地方有察举之能,自有秀才辈出,又有孝廉混杂期间,想要做到有教无类这不可能。”   云琅放下酒碗叹息道:“总要有候选的法子才好,一种制度用的时间长了,总会出现漏洞,将来就怕出现——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如果到了那种地步,恐怕会动摇我大汉的国本。”   一个黑袍人看了云琅一眼道:“这不可能,有我等亲自把关,定不让滥竽充数者混进来。”   “先生年高德劭,自是不用说,然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如果太学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开了,又稀里糊涂的开下去,中间却没有辨析良奸的法子,开到最后难免会有害群之马!”   东篱子笑道:“云郎可有什么好法子可以查奸究亢?”   云琅笑道:“我只是根据自己在受降城得来的一点感慨提出问题,在座的哪一位不是智慧超绝之辈,哪里用的到云琅来出主意?”   一个黑胡子黑袍人冷冷的道:“太学乃是教授学问的地方,廷尉府不宜插手!”   东篱子笑道:“恐怕由不得诸位,既然太学将是我大汉养士的地方,自然需要廷尉府如何能够不管不顾?如果诸位以为廷尉府进驻太学有失诸位的颜面,不如就让绣衣使者入住如何?”   东篱子话音刚落,本来闹哄哄的屋子里顿时就安静了下来,辕固生看了东篱子一眼道:“还是等陛下的旨意吧!”   云琅笑道:“诸位不必为此时担忧,某家以为,太学不宜与繁华之地落脚,长安繁华不是一个做学问的好地方,某家以为,上林苑倒是一个绝妙的场所。那里四季如春,如果建立一座大学堂,自然是极好的。”   辕固生皱眉道:“陛下准备在长安东市修建一座宽三丈,长十丈的楼阁用来当太学学堂。”   云琅摇头道:“别的方面云某没有插话的余地,论到楼堂馆所,云某还是有些发言权的。某家以为,学堂之类的建筑不宜只有一座,而应该是一个建筑群,五经博士所学岂能是区区一座楼阁所能容纳的,地域越大越好,因为日后要来长安进学的学子一定会越来越多,一座楼阁岂能容纳。”   辕固生微微点头道:“言之有理!”   云琅赶紧又给辕固生装了一碗米粥,伺候老家伙喝下去之后才继续道:“颜回一瓢饮一箪食终不改志向,苦心孤诣做学问而后才有大成。诸位先生当初做学问的时候,谁不是皓首穷经,铁砚磨穿?东市是什么地方,对面就是秦楼楚馆,学堂里的太学生们不能一边学习,一边还怀念对面的红阿姑今晚是否方便。孟母三迁就是为了给孟子一个合适的学习环境,怎么到了我们这里就偏偏要把学堂建在烟花之地呢?”   (说来古怪,中国自古以来的考场,高级学校大多建在烟花柳巷对面,北京如此,长安如此,南京考场对面就是秦淮河,就连我在桂林看到的考场也是如此的。怪哉!)   东篱子皱眉道:“这是陛下的安排!”   云琅笑道:“陛下又没有教授过学生,陛下考虑的只有方便合适与否,如何会考虑那么多。这时候正是吾辈向陛下进言的时候,诸位以为然否?”   司马谈笑道:“正该如此。”   辕固生深深地看了云琅一眼忽然笑道:“罢了,罢了,一连两碗热粥暖人心,就遂了你的心意。只是要修建楼堂馆所,国库匮乏,恐不能太过!”   云琅笑道:“诸位难道不知上林苑中还有一位大财主吗?她一向心系大汉,区区一座太学,自然不在话下!”   东篱子看云琅的目光如刀……   其余黑袍人看云琅却有些感慨……   云琅心中暗自得意:“把你们全部引入名利场,看你们是不是还有心思跟我讨论西北理工的学问,难为我!” 第三十二章 过河拆桥   云家如果随便收几个弟子这是允许的,如果大规模的开学堂最后弄得如同孔夫子一般弟子三千,这就超过刘彻的容忍底线了,因此,当云琅向阿娇建议开学堂的时候,刘彻就一口否决了,然后,大汉太学就提前了二十年开始筹备了。   对于学堂的意义,没有人比云琅更加清楚他的威力了,在很多时候,学堂就是支撑一个帝国的柱石。   自古以来但凡有点上进心的帝王,没有一个人是不重注太学建设的。   无论如何,自己亲自培养出来的人才,要比野生的人才可靠地太多了,有时候,在中华利用师生之谊维持的和平局面,要比利益建立起来的和平方式还要稳固。   有了师生之谊就说明大家的利益基本上是一致的。   云琅一定要让刘彻把富贵城重视起来,绝对不能是现在这种任其发展然后摘果子的局面。   将太学引进富贵城,就代表着大汉以后的大部分官吏都将亲眼看着富贵城是如何兴盛起来,在他们日后的官宦生涯中,富贵城将成为他们管理地方的一个标杆。   来鸿胪寺之前,云琅就跟阿娇建议过,从今后,一定要对这些大儒们贴心贴肺的好,不论怎么优待都不为过,这些人将来带给富贵城的好处将巨大的难以细数。   在后世的时候,云琅就明白了一个道理,真正能够维持世界稳定前进的是广大的百姓,而给这些百姓指引前进方向的永远是很少的一部分人才。   大汉这匹烈马如今正在战争的道路上狂奔,在可以预见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想要停止完全不可能。   农耕民族跟游牧民族进行的战争,农耕民族永远都处在不利的地步。   游牧民族不管在农耕民族的地盘上抢到了什么都是胜利,而农耕民族能收获的只有游牧民族的生命,基本上谈不到收益。   花一百万钱打一仗,在付出将士们的生命之后,只获得了十万钱,这样的战争如果无休止的打下去,将是农耕民族的灾难。   云琅不希望大汉深陷战争的泥潭,他希望,在驱逐匈奴,击败匈奴的同时,大汉百姓应该获取一些该有的利益,哪怕将付出与收益拉平,这对游牧民族来说都是一场恐怖的灾难。   他在受降城就是这么做的,他利用当地的异族人来为大汉生产财富,然后再用受降城生产的财富去应对匈奴。   在外就应该这样做,至少要做到就食于敌,就这一点,不论是皇帝,还是宰相,跟云琅的看法都是一致的。   刘彻在确定了受降城模式的正确性之后,一口气在受降城,朔方,白登山,右北平,四地设置了屯田校尉,而且还把这一制度列为大汉对外政策的核心内容。   边关该如何运作,云琅已经不太理会了,他已经在受降城树立了标杆,相信以朱买臣的智慧跟能力,维持一个繁盛的场面应该不是很难。   现在,云琅全部的心思都用在了富贵城上,只有把这座城池真正修建起来,真正让他繁荣起来,大汉人才能知道提升一地经济对帝国的好处到底有多么大了。   很多时候,云琅做事只做一点,或者只开一个头,他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吧所有的事情都做完,做好,那样的话,穷他一生,也做不了几件事。   众人有了新话题,自然就围着太学该如何修建各抒己见,小小的屋子里被炭火烤的温热,看着墙上手绘的太学模样逐渐清晰,众人的兴致也变得高昂起来。   滚烫的米酒助兴,更是让这些平日里压抑到了极点的黑袍博士们多了一些谈兴。   辕固生用手拍着图画上的一座主殿高声叫道:“此殿当为明德殿,老夫欲为殿主,讲授《礼》诸位以为如何?”   众人不答,却纷纷把目光盯在别的殿宇上,仅仅片刻功夫,每一座殿宇都有了自己专用的名字,以及他的主人。   云琅笑吟吟的瞅着窗外发白的天空,此时洁白的雪花正在飘扬,有些随着微风进了这座滚烫的屋子,顷刻间就化作虚无。   他想看到太学落户富贵城,这些黑袍博士们却在这个寒夜中看到了文教大兴的影子。   一座三丈宽,十丈长的殿宇能做什么?他的象征意义大过实际意义。   公孙弘,董仲舒之辈一心想着大兴儒家,却不知成建制的培养儒家学生,才是最快的弘扬儒家学说的方法。   辕固生已经微醺,摇摇晃晃的站起来,推开大门,瞅着门外纷飞的白雪哽咽道:“此事不成,辕固死不瞑目!”   说罢,就踉踉跄跄的走进了风雪中,背影竟然如风雪中的老松虽然摇摆却坚定异常。   司马谈大笑着指着云琅道:“你说老夫跟犬子相比如同渣渣,老夫这就遍邀昔日好友,一起来长安共襄盛举,让你看看老夫也并非一无是处!”   楚昭的长箫里传出最后一个音符,然后把长箫装进锦囊大笑道:“某家要说服大乐令韩泽将乐府搬来太学!”   东篱子怒道:“好让你再糟蹋更多的讴者与舞姬?”   楚昭大笑道:“若不能自制,我自宫如何?”   说罢,在东篱子不解的目光中冒着雪花扬长而去。   其余黑袍人齐声大笑,觉得楚昭之言甚是合胃口,他们等待了无数年的理想,在这个雪夜中被云琅吹大之后竟然会如此的精彩,纷纷起身朝云琅一礼之后,纷纷出门,有的大叫,有的长啸意趣横生的走了。   人走了,窗户,大门洞开,屋子立刻就变得寒冷,没有离开的东篱子快速的关上大门,然后就死死的盯着云琅。   云琅找来一把笤帚,细心地将满地的羊骨头,鸡骨头扫到了墙角,再把所有的杯盘碗盏丢进木桶里,然后就裹着狐裘倒在床上。   “这就准备睡了?”东篱子阴测测的道。   云琅头都不抬的道:“如归瞌睡了,就一起睡一会,如果不瞌睡该干什么就去干什么。说实话,某家做事还真的轮不到一个绣衣使者在我耳边聒噪!”   东篱子愣了一下冷声道:“你私下里结社,意图推翻陛下的旨意,这是什么罪责你知道么?”   云琅慵懒的道:“也就是你们这种人才会把这件事看的如此严重,你信不信,这件事到了陛下面前,陛下只会感到欣慰,只会觉得自己的臣子中间,终于出来了几个不是酒囊饭袋的家伙。东篱子,你抛开你绣衣使者的身份,你来辨别一下,将太学扩建十倍,对我大汉江山来说是好还是坏?”   东篱子涩声道:“不论好坏,都不该是我们能私自决断的。”   “那么,该是谁来决断?”   “陛下!”   “胡说八道,你知不知道陛下每日批阅的奏章有多重?告诉你,不下五百斤!   你知不知道陛下此刻的目光正盯在右北平?你知不知道陛下如今正在为河东秋日洪灾造成百姓流离失所夜不能寐?   陛下一个人如何能治理得了南北纵横不下万里的大汉?   这时候,陛下需要一些有用的臣子来匡扶得失,需要一些聪明的臣子给他提出好的建议。   而不是愚蠢的像你一样,事无巨细全部放在陛下案头,陛下忙的过来吗?   最后,耶耶我要睡觉了,你要是再敢聒噪,耶耶就去找何愁有,让他把你发配到北海看守海眼,你信不信?”   云琅提到了何愁有,东篱子的脸色一下子就变白了,咬着牙道:“此事某家一定会上奏!”   云琅从屁股底下抽出一卷竹简丢给东篱子道:“我的想法全在这里,你看着抄一遍送上去,如果有什么遗漏,记得帮我补全。” 第三十三章 空手套白狼的刘彻   绣衣使者从来都是大汉最恐怖的存在,即便是酷吏满堂的廷尉府也不能与之相提并论。   不过,自从云琅见识了何愁有之后,对绣衣使者这个群体的就没有了什么神秘感。   没有了神秘感,那些因为口口相传笼罩在绣衣使者身上的传奇在云琅看来就是一个笑话。   在何愁有的眼皮子底下他都敢狙杀绣衣使者,遑论这个只知道欺负那群老实的黑袍博士的腌臜家伙了。   那群被皇权威压的连气都喘不过来的博士们,在今夜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一展所长的机会,如何会不兴奋,如何会不激动呢?   尤其是云琅竟然当着东篱子这个绣衣使者的面,告诉所有人,皇帝的旨意其实也不一定全是对的,是可以上奏要求更改的。   东篱子茫然的抱着云琅丢过来的竹简轻声道:“你就不担心你马上就要开始的授爵出变故吗?”   云琅咕叽一声笑了出来,翻过身趴在床头看着东篱子道:“得一个侯爵对我来说易如反掌。我十五岁的时候吗,陛下就许了我关外侯,被我拒绝了,十六岁的时候我就成了实职军司马,少上造,十八岁的时候我凭借军功就能封侯,陛下在我二十岁的封爵,已经有些晚了。你知不知道,陛下其实不是很喜欢我,总是看我不顺眼,可是啊,你也看到了,不管陛下喜欢不喜我,永安侯的爵位还是落在我头上了。知道为什么吗?”   东篱子摇摇头。   云琅笑道:“你们之所以害怕陛下,是因为你们都欠陛下的,只有我,只有我,是陛下欠我的。陛下如果现在不给我封爵,等到日后,他就没法子赏赐我的功劳了,到时候,陛下会更加的尴尬!”   “你就不怕陛下杀了你?”东篱子恶狠狠的道。   云琅翻身坐起摊开手道:“陛下凭什么杀我?你知不知道去岁国朝差不多一成的岁入是因为我才有的。   我手上又没有让陛下感到不安的东西,我的存在,对陛下只有无穷的好处,没有半点坏处,你来说说,陛下凭什么杀我?   这一次在富贵城修建太学,又不用陛下掏钱,又能把太学开的硕大无朋,让天下英才尽入彀中,这是多好的一个政策啊,对陛下有坏处吗?   只有你这种什么都不懂得傻蛋才会觉得我们是在跟陛下对着干。   如果是这样的对着干,陛下一定会拍着桌案大吼——给朕多来一些这样的人!   所以啊,像你这种傻蛋一定要听聪明人的,把今晚的讨论事项给陛下一五一十的报上去,如果有些事情理解不了,就看我给你写的提要,尽量润色的花团锦簇一些。   如果你能巧妙地把我的一些言论替换成是你说的,估计你就能获得陛下的嘉奖。”   看得出来,东篱子很是心动,不过,他还是努力的压制着心思问道:“为什么要替换掉你的话?”   云琅烦躁的道:“你不觉得我的功劳已经多得没出存放了吗?快走,快走,一夜没睡,困死我了,走的时候记得帮我把火盆弄旺,透气孔打开……”   云琅把话说完,又一头栽倒在床上,他真的很疲倦了。   傍晚的时候,东篱子就带着一卷竹简来到了建章宫。   刘彻坐在案几后面看了一眼文书,随手就丢在一边道:“云琅在干什么?”   东篱子战战兢兢的回答道:“微臣离开鸿胪寺的时候,他还在酣睡。”   刘彻点点头道:“点了火之后就放任自流,这是他的做法,昨晚,是谁说让朕来亲自兼任太学祭酒的?”   东篱子偷偷地看一下皇帝的脸色,见皇帝似乎并没有发怒就小声道:“是微臣。”   皇帝嗯了一声,又问道:“辕固生一干人没有反对?”   “辕固说,如果太学规模扩大,太学将是帝国柱石,国之重器不宜落入他人之手!”   皇帝双手伏在案子上,俯身看着东篱子问道:“那些人凭什么认为朕会同意将太学修建在富贵城?”   “云琅说,一旦太学走入正轨,就会给陛下提供源源不断的臣子人选,到时候不论何等人才,陛下只需阅览一下太学名簿,就能有所选择,最重要的是,太学生都是在陛下的眼皮子底下求学,进学,人物优劣,陛下一览无余,这样的臣子又是陛下的学生,至少在忠诚上无懈可击。”   刘彻大笑道:“他们也太高看自己了。他们还说了些什么?”   “辕固生以为,陛下今后将会逐渐减少地方以及侯国荐举人员的任用。司马谈,彭泗认为侯国乃是帝国推行国策的最大障碍,从今后,只可从长安派官员入驻侯国,侯国荐举的官员不宜安插在重要的地方上。”   刘彻点点头道:“一片爱朕之心,这些人还是有的,隋越,把这份文书送给公孙弘,问问他的意见,告诉他,朕原则上同意,既然他们如此的肯定能从阿娇那里掏出银钱来修建太学,国库就不必出资了。让他务必重新拟定文书,颁布天下,太学之事,需要快速进行,一旦他拟定了章程,就昭告天下郡县举贤良子弟入京吧!”   隋越从帷幕后面走出来,跪在刘彻身边,取过文书,打开让皇帝检查之后,就碰着文书离开了建章宫。   刘彻看看依旧趴伏在地上的东篱子笑道:“事情办得不错,看来你跟这些博士们融合的很好,既然如此,算你大功一次,去少府报备去吧!”   东篱子闻言大喜,三拜之后就退着离开了建章宫。   刘彻抬着头瞅着大殿的藻井良久,摇摇头道:“朕看不出有什么坏处,就遂了他们的意吧!”   冬日的白日很短,尤其是白雪纷纷的时候,黑夜来临的就更加快了。   云琅翻身坐起瞅着灰蒙蒙的天空纳闷道:“我睡了多久?怎么天还没有彻底亮起来?”   正在拨弄炭火的东篱子笑道:“你睡了一天,现在又是傍晚时分。”   云琅看了喜气洋洋的东篱子一眼道:“便宜都被你这样的狗才给占尽了。”   东篱子对云琅的恶言恶语似乎已经没有什么芥蒂了,笑吟吟的道:“陛下准了我们的奏折,发还丞相府商议,一旦成文就会昭告天下,不日将会有贤良子弟进京。”   云琅把手帕弄湿,擦一把脸,又含了一口东篱子准备好的茶水咕咚咕咚漱口,然后把漱口水吐出窗外,这才淡淡的道:“本来就是对国家,对陛下,对百姓都好的事情,陛下乃是圣明天子,没理由不答应的。”   东篱子连连点头道:“云侯高见!我们今晚不妨继续夜谈?你看,下官连酒宴都准备好了。”   云琅瞅瞅依旧下落的大雪,觉得这主意其实还不错,这样的天气里不饮酒作乐实在是没有别的事情可干。   “让楚昭弄一些讴者,舞姬过来,酒宴上没有歌舞这成什么体统,昨晚谈事情,今晚就该欢庆。”   东篱子抚掌大笑道:“已经告诉楚昭了,如果云侯觉得长夜漫漫……”   云琅摆手道:“不用,家有悍妻,只看歌舞。”   东篱子心有戚戚的点点头道:“下官家中也是如此啊,可惜了。”   随着云琅的话感慨完毕了,东篱子就扭捏的道:“云侯,不知太学新建之后,下官能否也进入太学。”   云琅拍拍东篱子的肩膀道:“这些话你不该问我,毕竟,我最多参与太学的修建,修建好之后陛下一定会派大员入驻,如果你能提早准备,机会应该很大。”   东篱子连连点头道:“正是,正是,多谢云侯提点!” 第三十四章 名利场   晚宴开始前,鸿胪寺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公孙弘门下的谒者者。   这位老倌向鸿胪寺里的博士们宣读了他准备上呈皇帝的奏折。   博士们的神情奇妙,只有辕固生笑吟吟的向公孙弘表示了钦佩,祝贺之意,其余博士们的脸色不是很好看,自顾自的喝酒,似乎对公孙弘丢出来的消息不是很感兴趣。   这让东篱子一脸的尴尬,如果他没有事先把功劳揽在自己身上的话,公孙弘的这一手,无疑会引来黑袍博士们的欢呼。   现在,博士们更喜欢向云琅敬酒。   但凡是能当谒者的人,无不是八面玲珑之辈,几杯酒下肚之后,就弄明白了宰相奏折不受欢迎的原因。   深深地看了云琅就告辞离去。   云琅对一个谒者没有表现出任何搭理的意思,马上就要封侯了,如果在跟揭者这样的人解释什么,无疑是对大汉高级勋贵身份的一种侮辱。   如果有疑问,也该是公孙弘亲自前来。   担当这个词,在大汉并不常用,不是没有这样的词汇,而是可以说出担当,或者表现出担当二字的人太少了。   从今后,能质疑云琅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大汉的皇帝刘彻。   曹襄做事从来就不给别人解释,包括他在长安城里胡作非为的时候。   哪怕是廷尉府,想要进入平阳侯家的宅院,也需要获得皇帝的许可。   假如皇帝置之不理,那么,不论曹襄干了什么事情,都不会再有任何人前来问责。   勋贵们拼死拼活的向上爬,要的就是这样的特权。一旦拥有了,在品尝到特权的好处之后,就没有人愿意放手。   在大汉的关内侯中,只有公孙弘一个人是盖着破毯子睡觉的,因此,他就是勋贵们中的怪物。   中大夫汲黯向皇帝告状了,说公孙弘丢了勋贵们的脸,并且有欺世盗名之嫌,而公孙弘却对皇帝说,他就是在沽名钓誉,不过不是为自己沽名钓誉,而是为了大汉朝沽名钓誉,还说,上所好下必效焉,一个位列三公的人都盖破烂的毯子,一餐饭只吃一个菜一碗糙米饭,哪怕只有一个人效仿,对大汉朝也是好事。   刘彻听了很是感动,赞叹公孙弘有古贤人之风。   从这以后,公孙弘就被大汉所有的勋贵们拍挤在人群之外。   认为他是第一个准备动手破坏所有勋贵利益的恶徒,不可亲近,且需杀之而后快。   云琅觉得勋贵们的做法很有道理,一群人抛头颅洒热血的终于获得了一些便利,现在却要主动去除,公孙弘这样的做法明显是对所有勋贵们有意见。   公孙弘的揭者离去之后,辕固生的脸色就极为难看,长久才吐一口气道:“公孙弘善于机变,却无立场,此人不可入太学,更不可效法。”   云琅笑道:“大汉宰相死起来容易,他这也是一心求活不必苛责吧。”   辕固生看着云琅道:“二十岁大好年华怕死,老夫以为理所当人,三十岁羁绊无数怕死,老夫以为可佩可敬,四十岁母死子壮怕死,老夫以为乃为天性,五十岁知天命还怕死,老夫以为不知所以,六十岁该死之年还怕死,老夫以为他已经死了,七十岁必死之年还怕死,可谓老而不死是为贼也!”   云琅大笑道:“看来某家怕死,先生不会鄙薄了吧。”   辕固生笑道:“该生则生,该死则死,这才是生死大道。”   云琅举杯笑道:“军中常言向死而生,今日我们就为自己该是一个怎样的死法,饮甚!”   司马谈笑道:“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活百岁,今天我们就喝一遭生死酒……”   楚昭的琵琶一响,酒宴就开了。   今夜与昨夜不同。   昨夜忧郁,今夜狂欢。   同一片天底下的同一群人,仅仅因为心境不同,愁云惨雾的地狱一瞬间就变成了天堂。   云琅端着酒杯看着这群纵酒狂欢的文士,心中暗暗叹息,只要是人就有不让自己才华埋没的想法。   这些博士平日里只负责保管文献档案,编撰著述,掌通古今,传授学问,培养人才,随时等候接受皇帝的问询。   这些职责里面,最重要的培养人才一条,却很少做,即便是有也只是培育皇家子弟,这对他们来说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皇家子弟听起来高贵,实则,当他们的老师实在是一件危险性很高的事情,因为,一旦皇族子弟不学好,第一个受到惩罚的就是他们这些老师。   教授勋贵平民子弟就没有这些忧虑,进可以培育自己的势力,退也能收到几条子冷猪肉,如果能培育出一个出彩的弟子,那么,自己一生的抱负也将附着在弟子身上得到完美的施展。   云琅的酒宴一连开了三天,在这三天中,云琅与诸位博士已经亲如一家人。   虽然不知道人家内心是怎么想的,至少,在表面上,已经可以称兄道弟,调笑无虞。   云琅对目前的状态很满意,短短三天,能融合到这个程度已经不容易了。   如果想要进一步的收心,那就要等到这群人去了富贵城之后,再用西北理工的学问来让这些人,实实在在的相信,他云琅确实是一个可以交往的好朋友。   在鸿胪寺的最后一个晚上,云琅被辕固生领取了一个宽阔的澡堂。   在四面透风的环境里,洗了一顿他平生最痛苦的一场澡,然后,又被辕固生领到了一间静室之中,房子很大,却只有一个蒲团,一个灯座,一个香炉,以及一柱粗大的安神香。   “追思过往,查究己身,涤心荡肺,重换新颜,君子一日三省吾身,云郎切切不可自误。”   辕固生在云琅身边放下一根荆条轻声道:“一鞭一条痕!一痕一过往。”   说完话,辕固生就离开了,关上门。   云琅拿起荆条轻轻地在手上抽一下,发现这东西打人很疼,立刻就没了自虐的心思。   张大了嘴巴打了一个哈欠,就看见东篱子从窗外丢进来两张毯子,还小声的对云琅道:“明日卯辰我再来。”   云琅给了东篱子一个大大的笑脸,然后就把一床毯子折叠了铺在木地板上,又裹着裘皮盖上另外一床毯子。   一连三天的饮宴,他早就困倦极了。   临睡前他对那根荆条小声道:“我来,就是对这个世界最大的善意,没有什么好反省的。”   云琅终于踏进了刘彻的大殿。   这座大殿的屋顶很高,高的让人几乎觉得就像是待在光天化日下。   光洁的木地板,云琅穿着袜子踩在上面的时候,领路的宦官奇怪的看着他的脚,毕竟,有五根脚指头的足衣他们还是没有见过的。   云琅的脚在出汗,因此,走在光洁的木地板上就留下了一行若隐若现的脚印。   他的身体燥热,一半是因为紧张,另一半是出于对侯爵的好奇,他很想知道自己将会经历一个怎样的授爵过程。   踏进建章宫的第一刻,云琅就乖巧的低下了脑袋,何愁有说过,在那个巍峨的帝王居所,保持一点敬意有益无害。   云琅轻手轻脚的向前走了二十步,就随着隋越一起停下了脚步。   在他的面前有一张黑色的矮几,矮几上放着一套黑色绛色镶边的官服,官服的上面还有一顶进贤冠。一条玉带,旁边还有一个盘子,盘子里放着玉璧一对,玉斗一个,以及一枚玉牒。 第三十五章 穿衣封侯   好不容易成侯爷了,云琅很希望有一个盛大的仪式,就算比不上霍去病封侯的时候场面宏大,至少,也要有一群勋贵站在边上,祝贺云琅这个新进侯爷加入勋贵大家庭吧?   云琅左右看看,隋越不知道何时里去了,偌大的建章宫里,只有他跟刘彻两个人,而且两人间的距离至少有五丈远。   几个盘龙柱子发出微微的轰响声,那该是火苗在柱子里乱窜的结果,如此大的一座宫殿里,热浪滚滚,云琅才待了一会身上就有了汗水。   刘彻这些年大多数的时间都居住在长门宫,与云琅是邻居,即便如此,云琅也仅仅见过皇帝四次。   第一次见皇帝的时候,他的眼睛肿的看不清楚人,只听见刘彻严厉的声音。   第二次,是在军演的时候刺杀公孙进的时候那一次,他看的很清楚,皇帝是在鼓励他杀掉公孙进,因此,云琅才会用最优雅的姿势用长矛将公孙进杀死在高台前。   第三次,云琅被人绑的如同粽子一样接受皇帝的处罚,还被他踢了一脚。   第四次,就是在白狼口皇帝的临时行在,被夸赞了一半,又被训斥了一半,弄不明白皇帝到底是什么心思。   这一次就比较诡异了,封侯大典,只有君臣二人,这实在是不符合大汉的规矩。   弄一个侯爷当当,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在众人面前炫耀一下,霍去病当侯爷的时候,又是赐下盔甲,又是赐下金银,连赵地的美女都有四个,皇帝还亲手脱下霍去病的衣衫,用手抚摸着他身上的伤痕,要霍去病当众讲述伤痕的来历。   云琅身上没有伤疤,即便是有,也很快就长好了,事后还不留痕迹,因此不可能出现那暧昧的一幕。   现在问题来了,云琅自忖功绩还不错,不至于见不得人,为什么皇帝就没有召见文武大臣之后,当着众人的面再封侯呢?   很明显这里不是大典的场所,因为刘彻正在办公,头都不抬的在批阅奏章。   “穿上!”   大殿里估计有回声设计,刘彻轻轻说了两个字,还是清清楚楚的传进了云琅的耳朵。   云琅左右瞅瞅,他很疑惑,正要发问,只见大殿两侧就冒出来六个宫女,其中一个宫女的前胸鼓鼓的自动来到云琅正前面,抬手就把他的金冠给解掉了。   透过宫女宽大的袍袖,云琅立刻就被眼前的景色给惊呆了,这——实在是太雄伟了。   当这是刘彻的女人,这个念头钻进脑海的时候,云琅发现自己全身上下只剩下一条内裤了。   包括有五根脚指头的袜子都被人家给脱掉了。   因为刚才的春色,让云琅的短裤显得很鼓,那个胸脯很高,嘴角还有一颗黑痣的宫女偷偷地冲着云琅舔了一下嘴唇,在给云琅打理头发的时候,胸膛还有意无意的触碰一下云琅白玉般的身体。   这,太职业化了……如果苏稚也这么干,云琅不敢想象是个什么后果。   很可惜,戴进贤冠的时候,只需要把头发挽一个发髻,然后戴上帽子,用发簪把帽子牢牢地束缚在发髻上就成了,完全没有戴金冠那么费事,至少不用把头发从金冠上面抽出来。   官员冬日穿皂色袍服,这是太祖高皇帝时期就已经规定好的,云琅这一身皂色绛边的大衣服刚一上身,就听远处的刘彻笑道:“年轻人穿什么都好看,不像那些老朽,穿上朕的这身衣衫之后,有的如同老鬼,有的如同乌鸦,哈哈,看来少年才是最好的颜色。”   云琅扒拉开那只总在自己下三路乱晃荡的玉手笑道:“陛下在点将台上的模样让微臣俯首膜拜。”   刘彻笑道:“你不膜拜,脑袋就没了,敢在朕的面前无令杀人者,你还是第一个。”   刘彻今天和颜悦色的厉害,不再是一位高高在上的帝王,更像是一个邻居家的长辈。   当所有的配饰全部安装到位之后,那个胸脯很大的宫女就抱来一个西瓜大小的铜镜,跪在云琅跟前让他自己看自己的样子。   她的身体前倾的厉害,所以领口全部张开,里面的风光再一次显露在云琅面前,因此,从头到尾,云琅根本就没有去看自己在镜子里的模样,太熟悉了,没有什么看头。   当玉牒放在云琅手上的时候,那些宫女似乎恋恋不舍的走了,至于在进入黑暗前的一刹那,那个胸脯很高的宫女还偷偷地回头看了云琅一眼。   “别看了,那是皇后的贴身侍女,估计就是给你,你也不敢要,阿娇会打死你的。”   不知何时,刘彻居然就站在云琅的身后,饶有趣味的看着云琅。   云琅连忙施礼道:“家有悍妻,实在是不敢作他想。”   刘彻笑道:“这借口不错,就算是皇后不高兴也那你没法子,好了,侯爵朕给你了,赏赐的财物自然有人送到你老婆手里,现在,你该朕一个说法了吧?”   云琅再次施礼道:“微臣必定粉身碎骨以报陛下厚恩。”   刘彻摇摇头道:“死人什么都做不了,朕也用不着那么多甘愿去为朕死的臣子。说说吧,成了司农寺少卿之后你打算怎么干?先说好,白菜的功劳阿娇说是她种的,跟你没关系,你想要继续立功,就该想别的法子。朕听长平说,你准备弄亩产六百斤的麦子?”   “那是最后的目标,现如今,微臣准备先弄清楚,谷子,糜子,高粱,豆子,稻子,麦子,这些主粮在同一块地上的产量差异,而后再确定,我大汉应该主产麦子还是小米,还是别的作物,微臣相信,如果把这作物的产量以及适于种植的土地弄明白,就能为我大汉增加一成到两成的粮食。微臣把这叫做统筹!”   刘彻走了两步,回首看着云琅道:“你觉得我大汉如今的农桑种植有些混乱?”   云琅拱手道:“启奏陛下,何止是混乱,在微臣看来,甚至谈不到秩序。”   “你准备制定出章法,要朕颁行天下?”   云琅连连摇头道:“如何能够如此做啊?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我大汉地域广博,各地的风土人情各不相同,如何能用长安,或者上林苑的条件来衡量全国?微臣准备先处理上林苑的私田,公田,以及皇室田产,把这些弄明白之后,再推行到长安三辅,然后在派出对农作有精深认知的官员去各个州府,一一查明之后,再另行论断,如果必要,可以一地一法。”   刘彻点点头道:“不错,还算是有些见识,只是这样做旷日持久就成了必然之事。”   云琅再次拱手道:“启奏陛下,农桑乃是我大汉国本所在,加之农桑生长有时候并不以人的意志为主,我们在谋求产量增加的同时一定要顺应农桑生长的天性,万万不可拔苗助长,否则就会适得其反。”   刘彻微微点点头,算是认同了云琅的看法,又问道:“既然是一件很长时间才能看到收效的事情,你准备用时几何?”   云琅看着刘彻坚定的道:“二十年!”   刘彻沉默良久,缓缓地道:“太久了,实在是太久了……”   云琅拱手道:“对陛下来说太久了,对大汉来说,不算久,陛下应知,自战国以来,粮食增产的数量极其有限,这根本就不是一件短时间里能做到的丰功伟业。”   刘彻回过神来,看着云琅道:“你甘愿放弃大好的前程,愿意沉默二十年?”   云琅笑道:“微臣沉默二十年,一旦目标达成,微臣可以一次收获别人二百年都无法企及的荣耀。” 第三十六章 白日奏对   “二十年后你要什么?”刘彻笑吟吟的问道,只是眼睛里的寒光怎么也遮掩不住。   “二十年后,微臣就准备告老还乡,然后坐在自己二十年的苦劳上混吃等死。”   云琅的回答让刘彻非常的意外,瞅着云琅道:“朕能想得到,如果你达成了你的目标,你在人世间将会享有什么样的威名。这个时候正该是勇猛精进的时候,为什么要告老还乡?”   云琅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拱手道:“陛下,这只是微臣的梦想,如果微臣的梦想达成之后,您也不想想,那时候的大汉会强盛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微臣计算过,粮食的产量增加一成,我大汉的实力就会增加两分,人口就会增加一百万,如果真的达成亩产六百斤的愿望,大汉,将无敌于天下。”   刘彻莞尔一笑,指着云琅道:“没那么容易,国朝的实力提高可不仅仅是粮食增产就能推动的。”   云琅拱手道:“然而,粮食一旦多出来,就会催生很多陛下闻所未闻的产业。   以长门宫,以及云氏为例,我们之所以有钱,最大的原因就是我们有多余的产出。   不论是粮食,还是桑蚕,亦或是禽蛋,我们都有很高的盈余,如果陛下仔细算就会发现,不论是云氏还是长门宫的那些盈余,都不可能让我们两家变得如此富裕。   真正的原因是,云氏与长门宫将那些盈余的粮食投入到了可以产生更大利益的禽蛋业,桑蚕业,造船业,马车业,冶铁,铸造,医药等行业。   原本只有一倍盈余的农桑,经过这些行业的转化之后,我们就有了十倍,乃至二十倍的利益。   因此,在我大汉,只有先产生大量的粮食盈余,我们才能从土地上解脱更多的人,去进行利益更大的其它行业。   因此,微臣将自己的奋斗目标放在了粮食上面,就想要利用多余的粮食来撬动大汉各行各业的发展。   无论如何,农桑都是根本,值得微臣用一生的力气去努力。”   云琅的话刘彻听得很清楚,然而,他发现,自己好像根本就听不懂……他不明白为什么粮食盈余了,就会兴旺百业,他不明白为什么粮食的有限盈余,会在云琅操作之后,盈余会变得如此恐怖。   这些他都不懂,他甚至觉得自己的那些博士们应该也弄不明白,或许,公孙弘,汲黯他们可能会明白一点。   这种感觉很不好,这让刘彻逐渐变得暴躁起来,探手握住一方玉佩,这才勉强让自己安定下来。   “这些道理全部来自西北理工吗?”   “是的,这是微臣的独门绝学,如果操弄的好,可以做到民不加赋而国用足。这些道理已经被微臣在上林苑中证明过了,目前看起来,似乎对国朝并无伤害。至于能否大范围扩张,微臣以为还需要再看几年,有时候一些聪明的方法能够在短时间内快速的提升国力,而他对国朝的伤害,却需要很多年才能看出来。”   “民不加赋而国用足?”刘彻的眉毛已经完全皱成了一疙瘩,他承认,当云琅说出这几个字的时候他心跳突得加快了几分。   见云琅在偷偷地察言观色,他脸上刚刚浮起的一丝血色又慢慢的消退了下去。   大殿里静悄悄的。   两只青铜鹤的长嘴里正缓缓地冒着白色的烟雾,这是采自南方的香木,据说有安神的作用,而刘彻这时候觉得这东西一点用处都没有。   不知过了多久,隋越捧着一个香炉走了进来,替换掉了原本放置在案几上的香炉,刘彻怵然一惊,他只觉得自己就愣了一下神,没想到一个时辰居然已经过去了。   见皇帝有些疑惑,隋越轻声道:“这是奴婢更换的第二炉时香。”   刘彻抬起头,看看兀自把玩着玉璧,玉斗的云琅,忽然笑了。   “满意吗?”刘彻轻声道。   云琅拱手道:“臣感激涕零!”   刘彻笑道:“满意就好啊,就怕人心不知足,当初我大汉太祖高皇帝为了能够从鸿门宴上脱身,献给楚王项羽的就是一对玉璧,献给亚父范增的正是一双玉斗。楚王保留了玉璧,范增却用剑击碎了玉斗,还说:唉!竖子不足与谋。夺项王天下者,必沛公也。吾属今为之虏矣!自那以后,太祖高皇帝就教导我大汉后人曰:以玉斗观人最为神妙。就你刚才的样子,贪婪之色行于言表,可是朕又清楚地知道,你又不是一个贪恋财货之人。云琅,你让朕如何看你呢?”   云琅抱着晶莹剔透的玉斗笑道:“微臣不是有多么的喜欢玉斗,而是因为霍去病在跟我显摆封侯赏赐的时候,我发现,他没有玉斗。”   刘彻大笑道:“你在与去病儿相媲美吗?”   云琅笑道:“微臣出山之后打的第一场架,就是跟霍去病打的,那时候,他还打不过我。”   刘彻摇头道:“此事朕知之甚祥,也曾找来去病儿与宫卫当场演示,宫卫曰:只要去病儿再坚持一息,失败的就是你。”   云琅倔强的道:“最终是微臣赢了,不管微臣是多么的取巧,依旧是微臣赢了。”   刘彻点点头道:“确实是你赢了。”   云琅按照刘彻的示意对坐在皇帝的对面,他知道该是皇帝正式给他封侯的时刻了。   “朕十六岁登基以来,还以为此生不会授予少年人侯爵之位,没想到,仅仅是去年跟今年两年,朕就封赏了两位少年关内侯,永安县虽然远在陈仓,却也算是关内,因此,朕的赏赐不可谓不厚。”   云琅施礼道:“即便是永安县这样的封地,微臣也非常的满意,这都是陛下爱臣,才会有这样的厚赐。”   刘彻点点头道:“朕确实喜爱你与霍去病,或者说,朕爱所有想要建功立业的少年人。这个爵位不是让你拿来享受的,而是要让你承担更多的责任,不论是为了大汉,还是为了朕,亦或是为了你自己,都不要认为有了爵位就可以为所欲为,无法无天。更不要以为有了爵位就可以混吃等死,这几年,朕没有干别的,杀的侯爵却是最多的。”   云琅拱手道:“微臣之所以需要这个爵位,就是为了能够干更多的事情,比如马上就要开始的司农寺之行。”   刘彻点点头道:“朕知道,这几年你云氏培育了很多新的作物,仅仅是白菜一项,这个侯爵就该你得。   朕此次算是在你跟曹襄身上下了大力气,你莫要以为你在朝中有阿娇,长平为奥援,就能让所有人都看好你。   我大汉的官职历来是有德有才者居之。   你若没有那么多的功勋让朕无法不用侯爵来酬谢你的功劳,仅仅依靠阿娇,长平她们,你最多只能获得一个闲散富贵的身份,想要获得我大汉真正的爵位,那是痴心妄想。   如今,你敬献元朔犁,水车,水磨,培育出白菜以及你在白登山,受降城所立下的功劳,朕,已经用永安侯的爵位,以及六千亩封地酬谢过了。   接下来,我们君臣已经互不赊欠了。   能否当得起永安二字,我们君臣的赌注将会重新来过。”   云琅俯身下拜道:“微臣知晓,所以准备用很多的粮食来回报陛下,好让永安侯能做到真正的永安。”   刘彻满怀希望的看着云琅道:“既然如此,多说无益,你去吧,少年侯爵,如果不让天下人知晓,终究会少了一半彩头。朕从今后,将不欠你任何东西,廷尉府,绣衣使者自然会匡正你的得失。云琅,万万莫要让朕失望!”   云琅站起身施礼道:“陛下与微臣还有一辈子的君臣可做,等微臣的棺椁将要盖上盖子的时候,再让世人来评论一下微臣到底有没有辜负陛下的一片厚爱!” 第三十七章 少年得意马蹄急   云琅从建章宫走出来的时候,先是很小心的看了一下依旧阴沉的天空。   好在冬日里一般不会打雷,否则,就他今天在建章宫里的说的那些话,足以让雷公电母把他用雷电轰成焦炭。   说实话,刚才在建章宫里的慷慨激昂的说的那些话,云琅自己都觉得尴尬。   可是,在为官一道上,这些话必须要说,一定要说,说了跟没说是完全的两种效果。   自古以来为君王,为国家鞠躬尽瘁的人不是没有,如果把这些人带入进中华几千年来的官员队伍中就会发现,这种人稀少的可怜。   很简单的道理,好逸恶劳是人的天性,官员也是如此,一旦把全部心神都用在为国尽忠上,自然而然的就会损害家庭的利益,就这一个关口,就阻拦下来了无数想要为国尽忠的人。   国家的概念,在大汉时期还没有完全形成,更多的人们把目前的皇朝称之为刘汉!   只有在彻底将匈奴人驱逐出草原,逼迫他们前往西方,汉国这个国家的雏形才开始形成。   刘彻其实也是明白人,他知道云琅或者别的大臣都做不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只希望这些人莫要为自己的利益做的太过分罢了。   洁白的雪花再一次落下,建章宫高高的台阶上,不一会就铺满了绒毛一般的雪花。   云琅站在屋檐下等待了很久,这才撩起袍服,一步步的下了台阶,他希望自己的每一步都走的稳稳当当的,这时候要是摔一跤那就太难看了。   建章宫的左侧,就是大汉丞相的临时公廨,右侧也是一排公廨,只不过这里是官员等候皇帝召见时休憩的场所。   云琅在前面走,隋越捧着一个木盘亦步亦趋的跟在他的后面,木盘里的白玉璧,青玉斗在天光下熠熠生辉,洁白的雪花落在上面,也会缓缓地滑落。   公孙弘站在窗前,见云琅走了过来,就遥遥的拱手示意,云琅弯腰还礼,一板一眼。   右边公廨的窗户也是大开的,里面人头涌涌,这里面或许有看云琅不顺眼的人,然而,就凭云琅与陛下奏对整整一个上午,也容不得这些心怀不轨者再起心思。   云琅站在白雪中,皂色的衣衫与白雪形成强烈的对比,这让那些绛红色的绣边显得格外刺眼。   进贤冠上落满雪花,云琅顶着一头的白雪弯腰施礼,看热闹的官员们,顿时整衣弹冠,双手合拢深深一礼。   隋越将木盘高举过顶,朗声道:“陛下赏赐永安侯云琅白玉璧一对,青玉斗一双!”   公孙弘捋着胡须呵呵笑道:“恭贺永安侯,真真羡煞旁人啊!”   右边的大司农儿宽同样大笑道:“好,好,少年侯爵将带给我大汉一番新气象,云侯,老夫在司农寺恭候!”   云琅面不改色,举手弹去进贤冠上的白雪,再次深深地施礼,表示谢意。   三喝三礼,本就是最荣耀的时候,云琅转身,再次面对建章宫施礼,感谢皇帝赐予他的无上荣耀。   不知何时,刘彻走出了建章宫,站在最高处,目送云琅离开皇宫,众臣纷纷离开公廨,站在白雪中恭贺皇帝,大汉又有一位侯爵现于人间。   云琅获封武侯,因此,在他走出皇城之后,就有一辆插满长戈巨盾的战车,在宫门等候,当云琅踩着宦官的脊背踏上战车,他才发现,自己在这个寒冷的季节,要坐着这辆毫无保暖措施的战车一路回到上林苑。   好在云琅的狐裘又宽又大又厚,裹在身上之后顿时就感受不到多少寒冷,可怜隋越,要光着手高举木盘,走一路要喊一路。   前面有十六位全甲胄骑士开路,后面又有十六位甲士殿后,云琅的亲兵刘二将一杆硕大的白底黑字的永安侯大旗插在马鞍子上,挺胸腆肚的护卫在马车边上。   战车碾碎了冰雪,在无数百姓羡慕的目光中缓缓地离开了长安城……   一双手套被刘二丢给了隋越,隋越低头看一下,被冻的发青的面孔上浮现一丝僵硬的笑意,打着哆嗦对云琅道:“多谢侯爷。”   云琅瞅着跟在最后的云氏大马车,遗憾的道:“那里暖和,我们却不得去。”   隋越喝了一口滚烫的米酒,这才哆嗦着道:“恭贺侯爷。”   云琅笑眯眯的道:“我要的人呢?”   隋越擦擦鼻涕道:“两日前已经送到府上了。”   云琅嫌弃的看着隋越刚刚擦过鼻涕的手,隋越连忙把手在身上蹭一下,这才摊开手,三颗鸽子蛋大小的珍珠就落在了隋越的手上。   两人相视一笑,对这一次的交易非常的满意。   “一个优伶而已,侯爷有些高看他了吧。”   云琅摇摇头道:“凡是帮过我的人,我永远都不会忘记,虽然那个球人对我的帮助有限,我一样会完成我当初对他的承诺。”   隋越叹息道:“千金一诺啊。”   云琅没有理睬隋越话中的意思,他才不会吃饱了撑的去试图收买刘彻的贴身宦官。   人球连捷能通过何愁有的关系弄出来已经很不容易了,那里还敢去收买刘彻的贴身宦官。   这种人根本就无法被收买!   如果刘彻对隋越没有足够的信心,根本就不可能让他担任他的贴身宦官。   云琅甚至能想到,以前那些想要收买隋越的官员,这会早就被埋在土里了。   离开了长安十里之后,茫茫的古道上已经见不到行人了,云琅跟隋越就很自然的钻进了云氏的大马车里。   才进去,云琅就舒坦的叫唤一声,拖过夹壁里的毯子裹在身上,把脑袋靠在羊毛软枕上倒头就睡。   隋越熟练地从夹壁里取出葡萄酿,靠在窗户边上,有滋有味的一口口品尝。   马车路过阳陵邑并没有进去,而是绕城而过,又走了一天半,终于抵达了上林苑云氏。   云琅重新上了战车,眼看着霍去病,曹襄,李敢,赵破奴,谢宁一干人纵马迎过来,一把抓过隋越盘子里的青玉斗冲霍去病挥舞着大叫道:“这东西你可没有啊。”   霍去病远远地大笑道:“我也听说陛下并没有给你赏赐美人儿,你这冰冷的石头如何能与我的温香软玉媲美!”   曹襄大笑道:“这东西我家有六个,老子平日里都是拿来装酒的。”   李敢笑骂道:“这分明是看不起我等穷人,阿琅,我们今天就用玉斗喝酒如何。”   赵破奴大笑道:“正是,正是,一人十斗,先喝醉的就去冰天雪地里裸奔一圈,回来接着喝。”   云琅站在战车上大笑道:“好啊,论起喝酒,你们谁是耶耶的对手!”   隋越很想告诉云琅注意一下风仪,却不防一头老虎猛地窜上了战车,一屁股将他拱到一边,硕大的虎头一下子就埋进了云琅的怀里不断地摩擦,看样子很是思念云琅。   拉车的战马被老虎惊吓了一下,顿时就不受驭者指挥,昂嘶一声就迈开四蹄狂奔,粗苯的战车一下子就越过骑兵队伍,率先在官道上领跑。   霍去病等人大笑一声,就纵马追赶了上来,身上的红色斗篷被风扯得笔直。   长平带着一群人站在路边,才要出身,就看见那辆战车轰隆隆的从她身边碾过,竟然片刻不停。   又有几匹战马同样从她身畔呼啸而过,这让长平非常的恼怒。   卫青穿着裘衣,将双手塞进袖子里,笑眯眯的看着一群少年人远去,笑着对长平道:“二三子嬉戏,我们就不要掺合了,大冷的天,回去喝酒才是正经。”   “我看他们是得意忘形了。”长平怒气冲冲的道。   卫青用肩膀顶一下长平道:“少年得意马蹄急,有什么好怪罪的。” 第三十八章 最富贵的时候想到了死   “陛下一见到我,就握着我的手说我是盖世奇才,大汉有了我,将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还找来皇后的侍女给我更衣,亲眼看着我穿上这身大衣裳,夸奖我说天生就该穿这一身衣裳。是吧,隋越,陛下当时就是这么夸我的吧?”   云琅把酒杯丢给谢宁,回头看着隋越,要他证明自己说的话没有一句是假话。   隋越本来正在对付一条猪肘,猛地听到云琅在跟他说话,把嘴离开猪肘,随意的点点头,继续对付那条猪肘。   “你们看啊,隋越已经证明了我说的话,刚才是谁说我吹嘘来着?阿襄是你吗?你知不知道,我跟陛下谈话的时候甚是相得,我都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两个时辰就过去了……你们不知道,当时公孙弘就守在大殿外边,文武百官就守在大殿外边,我跟陛下的谈话没有结束,他们就只能守在外边,你们知道不,当时那雪下的那个大哟,你说是不是啊隋越,当时是不是这个样子的?”   隋越翻着眼睛想了一下,觉得云琅云琅的话基本没错,除过文武百官跟宰相是留在官廨里面烤火,没有站在冰天雪地之外,其余的好像都对,就继续点点头,帮云琅坐实了这件事。   “你们看,陛下是何等的看重我啊,啧啧,你说陛下的眼光怎么就这么好呢?”   曹襄是个识情知趣的,听云琅吹得痛快,连忙搭话道:“这必然是真的,上次我跟我舅舅喝酒,我舅舅说了,阿琅早就被他放在夹袋里了,迟早要重用,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你说是吧,隋越?”   隋越抬起头看着曹襄鼓的如同青蛙一样的眼睛,无可奈何地道:“必然如此啊。”   霍去病丢掉酒杯怒道:“怎么听你们两的话,我觉得我的长乐冠军侯屁都不是啊?陛下见了我,也就哼哼了两声,就说了一句还好没给他丢人,然后就让我脱掉衣裳,给满朝文武讲每一道伤口的来历。隋越你当时就在场,我说的没错吧?”   隋越重重的点点头道:“确实如此!”   云琅瞅着霍去病道:“我听说的跟你说的可不一样,据说陛下看着你满目疮痍的身体潸然泪下,抚摸着你的伤口,一道伤口赏赐你一杯酒,结果把你灌醉了。”   隋越的脸皮抽搐两下,猛地丢下猪肘子暴怒道:“陛下是什么人你们不会知道,这时候胡乱说什么,有胆子当着陛下的面去胡吹,打不死你们!你,霍去病,封爵的时候跪的规规矩矩,屁话都没说一句,脱衣服的时候还被宫女撩拨得起反应,丢人丢到皇宫里了。还有你,云琅,你封爵的时候,满嘴的马屁话说个不停,我这个做奴婢的都听得汗颜,你却说的大义凛然,哪来的君臣相得?”   云琅翻了一个白眼,无奈的看着霍去病道:“看来我们兄弟还做不到淡然处之啊……”   霍去病冲着隋越骂道:“你好好的管管宫里的那些女人成不?见到男人就跟狗见到肉一般,那是在大殿上啊,耶耶的家伙用得着她们摆方向吗?左边就挺好,非要弄到右边!”   云琅,曹襄,赵破奴,李敢,谢宁听霍去病说完,就觉得活不成了,一个个狂笑着倒在地板上,几欲气绝,霍去病也觉得此事非常可笑,也跟着大笑起来。   跟一个宦官说下三路的事情就很伤人了,隋越怒吼一声就离开了酒宴,他第一次觉得自己可能真的老了,没法子跟这些少年人相处。   别人家获封侯爵之后,回到家里一样会大庆,只是永远会把陛下摆在最前面,话里话外都是感激陛下的意思。   这两个小王八蛋倒好,把封侯当成一件极为有趣的事情拿出来跟别人显摆,吹牛。   真弄不明白,陛下为什么会把如此重要的两个侯爵赏赐给了这样的两个混账。   隋越怒气冲冲的离开了小楼,还是云氏的女主人比较知礼,恭敬地把他迎去了另外一座小楼,专门给他重新置办了酒宴,派来家里的谒者伺候饮酒。   在那个叫做平遮的谒者妙语连珠的敬了两杯酒后,隋越忽然觉得自己刚才就不该离开,那几个混账明显是在驱赶他离开……   “农学的左右少监啊,陛下给的官职真是太有心机了,从今往后,司农寺就是我们兄弟两说了算。   这不算好事,我们本来只想给阿襄要一个小小的官职,我躲在后面帮阿襄,这样一来,我们兄弟都能做到进退自如。   可惜被陛下看穿了,他用最快的速度把司农寺一分为三,好处最大的钱归了桑弘羊,权力最大可以调动民夫,军队的水利被陛下交给了儿宽。   给我们就留下一个只能下要看老天爷脸面,并且要下死力气干活的农桑!   也就是说,陛下从今天起,就要把我们兄弟当驴子使唤了。   干的好,是理所当然,两个侯爵如果还干不好农桑这点事,就会被人说成废物点心。   干不好?一般的板子,打到我们哥俩的屁股上,也会变成铁板子!   知道不,白菜的好处我们沾不上,一半的好处给了长门宫,一半的好处就当给我封侯了。   我们兄弟又成了穷光蛋,要从头开始。”   隋越走了,兄弟几个终于可以随便说话了。   霍去病道:“明年开春我又要离开长安,李敢,破奴,谢宁还是要跟着我出征,这一次我们戌守的地方又变了,陛下要求我们饮马祖厉河,明显是要开始河西之役了。这一次,应该是一场硬仗,祖厉河在前秦时期乃是义渠王的属地,自从秦太后弄死了义渠王之后,那里的异族人就对我族深恨之。想要快速平安的穿过他们的领地而不作战这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在与浑邪王,日逐王交战之前,先要与义渠人作战。义渠人虽然也是匈奴的一部分,却与匈奴有很大的不同,在生活习性上更加接近我们。可惜,这些人却选择痛恨我们,所以,我开春之后的主要作战目标就是他们,肃清义渠人,打开河西的大门。”   曹襄挥挥手道:“装孙子的开始装孙子,扬名天下的开始扬名天下,等去病他们打不动的时候,就该我们接手了。”   云琅看了曹襄一眼道:“我们不打仗。”   曹襄笑道:“我知道,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的道理,匈奴如今的局面一点都不好,被大汉击溃就在这几年当中。我是说等天下无战事了,就该去病他们装孙子了,轮到我们兄弟走在前面。无论如何,两只脚走路要稳当的多。”   霍去病淡淡的道:“如果没有匈奴可杀了,我要官职做什么,到时候还不如去当猎人,在山中追逐野兽,也比留在家中垂头丧气要好。”   曹襄皱眉道:“你老婆又怀孕了吧?”   霍去病摇头道:“胡扯,没有。”   曹襄笑道:“迟早会的。”   霍去病的眉头皱的很紧,叹口气道:“就没有一个快活的活法吗?”   曹襄笑道:“那就在杀死最后一个匈奴之后从马上掉下来摔死!”   “慎言!”   云琅被曹襄的一句话说的心里发毛,连忙制止了那张臭嘴。   霍去病摩挲着下巴道:“你别说,阿襄这句话真的很有道理,如果能死在那一刻,我无怨也无悔。”   云琅冷着脸道:“好啊,都去死,等我一个人过八十大寿的时候你们不要在地下羡慕就成了。”   曹襄谄媚的往云琅身边靠靠,指着霍去病道:“更正一下,是我们兄弟两过八十大寿的时候,他们几个傻蛋在地下羡慕。”   李敢摊开手道:“我准备活到九十。” 第三十九章 冬日里的闲事   梁翁准备活到一百岁再死!   为此,他狠狠的把两个破碎了的鸡蛋一扬脖子就吞下去了,丢掉蛋壳之后对装鸡蛋的仆役们吼道:“谁要是再敢把鸡蛋打破,老夫就要扣工钱了。”   听说要扣工钱,仆役们往木头箱子里装鸡蛋的时候就更加小心了。   可能是很早以前形成的执念,梁翁数鸡蛋的时候历来是精确到个位数的。   这样做自然很麻烦,云氏一天出产的鸡蛋成千上万,一个个的数清楚了也就把一天的时间混过去了。   梁翁明知道这样做不合适,他偏偏要这样做,如果不这样做,就显得他毫无用处。   云琅抱着茶壶坐在二楼看见了这一幕,就问旁边的宋乔:“梁翁这是干什么?云家的大管事怎么整天就知道数鸡蛋。”   正在给未来的儿子缝制虎头帽的宋乔抬头看了一眼排场很大的梁翁笑道:“不数鸡蛋你让他干什么?以前还能管管家里的事情,可是现在,外边的事情是平遮在管,家里的事情是红袖在管,他到哪里,哪里就一团糟,现在大家都不敢让他管事了,只有鸡蛋的生意交给他放心,一个都不会差。”   “这也太侮辱人了,老梁以前好歹也是一个工头,干嘛不去管理铁匠作坊?”   “人家聪明着呢,鸡蛋生意可比铁匠作坊生意大,管起来还简单,再说了,现在的铁匠作坊有跟没有有什么差别。桑弘羊下了严令,各家的铁匠作坊已经纳入官府视线管理了,每一家每年只供给五百斤铁锭,也不知道这点铁锭够干什么的,修补一下家里的农具就没了。夫君你也去问问啊,我们家现在是侯爵,又添了六千亩的地,用铁器的地方多,五百斤不够,曹襄家一年可有五千斤铁锭的供应呢。”   云琅皱眉道:“这用不着问吧,自己家随便收购一点铁锭不让官府知道不就成了?”   宋乔挠挠肚皮怒道:“原本该是这样的,可是,那个天杀的桑弘羊就留在富贵县不走,已经停在那里半年多了。”   “干嘛?监视咱家?”   “不是的,是在监视阿娇,阿娇去年从幽州弄来了二十万斤上好的精铁,准备修建富贵城呢,结果,桑弘羊不知道发什么疯,跟阿娇死磕,非要阿娇把这二十万斤精铁上缴大司农,然后再由大司农分派。为这事,桑弘羊还专门打上长门宫去了,被阿娇派人给丢了出来,然后这个老倌就住在富贵县不走了,专门盯着阿娇,只要有精铁从长门宫运出来,老倌就带人去没收。害得老倌带来的衙役天天被长门宫卫殴打,已经快要天怒人怨了。”   云琅点点头道:“老倌这些年好不容易把大汉的冶铁大户给收拾干净了,现在又多了一个阿娇,这如何能忍呢,如果不能遏制阿娇,他以后也没脸去收拾别的冶铁大户。”   宋乔看看云琅的脸色,忽然笑道:“听说华阳夫人的日子也不好过,她守着一个硕大的冶铁作坊,快要饿死了。”   “华阳夫人?谁啊?”   宋乔像看一坨狗屎一样的看着云琅道:“你的老相好,五华夫人!”   “她不缺钱!”云琅断然摇头。   宋乔遗憾的看看自己的肚皮道:“也不知道老天是怎么安排的,大女那么好的孩子就投进了华阳夫人的肚皮,妾身想要一个孩子偏偏没有动静。”   云琅皱眉道:“怎么想的,你好像很希望我去找卓姬再生一个孩子?”   宋乔低头道:“妾身生不了孩子……”   “胡说八道,这几年我们离多聚少,你要是突然怀上孩子了,我才会问个究竟。我现在回来了,孩子总会有的,到时候会有很多。”   云琅的话似乎给了宋乔一些底气,抬起头道:“也是,妾身很担心,只有苏稚那个没良心的,一天到晚杵在药铺里,连这个家都不愿意回来。夫君已经封侯了,妾身却无所出,偌大的家业将来交给谁呢?您不知道,妾身现在见了霍氏,曹氏,李氏头都抬不起来。”   “傻子才会闷头生孩子,我家要嘛不生,要嘛生出来的孩子一个就要顶别人家十个。”   宋乔瞅着正在楼下跟老虎玩耍的一身尘土的云音,还傻乎乎的咯咯笑,不知道夫君这话到底对不对,满心的怀疑。   司马迁的屋子很乱,到处都是堆放的乱七八糟的竹简,不是云氏不给他派仆役,而是司马迁不允许任何人踏进他的屋子,哪怕屋子再乱也不允许云家的仆役们进去收拾。   因此,他整日里坐在那个猪窝里悠然自得,快活的如同神仙。   以前的时候对司马迁来说只要有书可以看,那就是无上的幸福,现在有了一点变化,他依旧喜欢书,但是,更喜欢写书。   今天司马迁终于完成了《受降城通考》一书,坐在数百斤重的竹简堆里,左摸摸,又看看,胸中的自豪之气几乎要从胸腔里溢出来了。   “喝点酒?”云琅站在司马迁的窗前笑道。   “喝点酒!”司马迁重重的回答。   云琅瞅着司马迁衣袖,胸前点点滴滴的墨汁印痕笑道:“换身衣衫吧,我们去长门宫。”   “要把我推荐给阿娇贵人?”   “是啊,你该出来做官了。”   司马迁瞅瞅自己乱糟糟的屋子,坚决的摇头道:“不做,我没时间做官。”   “造纸的官。”云琅淡淡的道。   “已经有秘方了是吗?”司马迁猛地从地上站起来,双腿却在发麻,身子一软就要倒地,他双手抓着窗棂急切的问道。   “秘方已经出来了,现在,就要开始实验制作了。”   “那就不喝酒了,我们快点去长门宫,把纸张造出来才是正经事。”   “换衣服!”   “换什么衣服,阿娇贵人要的是能办事的人,不是衣着干净的人,穿的干干净净的去见阿娇贵人,人家会怀疑我的办事能力,这样最好,看不顺眼了还能减少闲谈的时间,我好早点开工!”   云琅觉得司马迁说的很有道理,于是,一个披着白色狐裘的高贵侯爷就带着一个脑袋像鸟窝,一身墨汁点子的家伙打开了云氏通往长门宫的那道柴门。   不得不说,侯爷的身份真的很好用,至少,在进长门宫的时候,少了很多聒噪。   以前的时候,看门的胥吏总要跟云琅闲谈两句,这一次,那个胥吏的腰弯的低低的看都不敢看云琅。   一枚金币被云琅弹了出去,金币在半空划过一道漂亮的弧线,然后准确的落在胥吏的手上。   “跟你们这些家伙打交道夭寿哟,钱给的少了,你们会在背后嘀咕,钱给的多了,又会挡了别人进长门宫的路,下回再敢装出这副死样子,就没钱了。”   胥吏陪着笑脸道:“小的就靠着贵人们的赏赐才能给妻儿多弄一口肉吃,哪里敢拦路了,侯爷说笑了。”   云琅哈哈笑着,指着身后的司马迁道:“以后这个人要经常来长门宫,他是穷鬼,可不要拦路哟。”   胥吏仔细看了司马迁一眼点头道:“都是高士,小吏不敢!”   云琅点点头,这才带着司马迁进了长门宫。   今天的天气很好,东方朔正领着一群仆役,在排荷花池的积水。   原本这活计应该在深秋之后就动手的,可是,阿娇就喜欢看荷叶凋零,莲蓬孤独的露在水面上的样子,这才拖延到了现在。   池塘里的莲藕很多,必须清除一些,否则到了来年,莲花会太密,花型也不会太大,影响观赏。   一群光屁股蛋的仆役们站在冰冷的泥浆里举着铁锹一点点的挖泥找莲藕,大冷的天气里,那些人的脑袋在冒汗,身体却冻得发青。   云琅从地上捡起一根莲藕,放在水槽边上清洗干净,用小刀子削皮之后,咬了一口对东方朔笑道:“这东西的产量也高的吓人,如果有农户专门种植莲菜,收益也比种粮食高五倍不止。” 第四十章 章烦躁的根源   东方朔一身的麻衣,站在仆役群里一点都不显出众,见云琅过来了,也只是笑着拱拱手算是见礼了。   司马迁从筐子里抓了一把莲子笑道:“曼倩兄来到长门宫担任胥吏倒是屈才了。”   东方朔叹息一声道:“能有一个安身之所也很不错了,至于才能?得用的时候是高才,没用的时候就是柴火,就是放进炉子里烧的货色,自从上回事情之后,某家可是再也不敢以高才自居啊。”   司马迁笑道:“不一定要做官,做了官反而不自在。”   东方朔看看云琅又看看司马迁问道:“那么你来长门宫做什么?”   司马迁毫无廉耻的回答道:“要官!”   东方朔点头道:“你已经做好当官的准备了。”   “等我把纸张造的多多的,多到用不完的时候,王八蛋才去当官。”   “王八蛋?”   “对,老鳖下的蛋。”   “你是在说你父亲是乌龟吗?”   “听清楚,乌龟跟鳖是两回事。”   云琅拖着司马迁走了,不想想再看两个赫赫有名的人在这里无聊的谈论乌龟跟鳖的区别。   阿娇刚刚吃过一顿很满意的饭食,她平日里起的很晚,所以别人即将吃午饭的时候,她刚刚吃过早饭。   又喝了一杯参茶之后,阿娇就觉得自己的精神很好,准备再睡一会。   大长秋端着一个木盘走了进来,低声道:“您还要见客人呢。”   阿娇打了一个哈欠道:“等我睡醒了嘴说,如果桑弘羊再敢来打扰我,这一次就不妨把他丢的远一些。”   “贵人,是云琅求见。”   原本昏昏欲睡的阿娇立刻就清醒了,抬手就把一个抱枕丢了出去,大声吼道:“他终于想起来见我了?”   大长秋笑道:“他如何会不来见您呢,这些天,去云家的人很杂,而隋越,何愁有都住在云氏,云琅此时不来,应该是有什么顾忌的事情。”   阿娇怒道:“有什么好忌讳的,我们做的事情除了对大汉有好处之外,哪里有半点坏处?既然自己站的堂堂正正的,还要掩饰什么呢?这时候你越是顾忌的多,人家就越是怀疑。你让他进来,我要好好问问,他到底心虚什么!”   大长秋领命出去了,阿娇余怒未消,把一个云氏出产的布偶也丢了出去,这才坐直了身子等云琅进来。   还以为只有云琅一个,阿娇连打人用的茶杯都准备好了,没想到进来的是三个人,阿娇冷着脸问道:“你是谁?”   司马迁左右瞅瞅,觉得阿娇该是在问他,连忙拱手道:“太史司马谈之子司马迁!”   “你来做什么?”   “专门来为贵人立功来的。”   阿娇瞅瞅云琅,又瞅瞅大长秋,发现这两个人都抬头看着天,没有搭话的意思,就强忍着怒火继续问道:“你准备给本宫立下什么样的功劳?”   司马迁直起身子慢慢的道:“如果成功,贵人将成为万世之表。”   阿娇笑了,摇着头道:“我最讨厌大言炎炎之辈,你以为语不惊人死不休,我却觉得这样的人面目可憎!”   司马迁笑道:“小子前来是有益于贵人的,却不是来求贵人同意的,如果贵人不愿意听小子的建议,小子这就离开,不敢叨扰贵人雅静。”   “以退为进吗?”   司马迁笑道:“出了这个门,小子立刻就会去寻求长平公主的帮助。”   阿娇讥笑道:“既然你如此有把握,为何不直接去找长平呢?”   司马迁抖抖衣衫,指指身上的墨点子道:“小子没机会去长平公主府上,就被永安侯给抓来长门宫了。”   听司马迁这么说,阿娇烦躁的情绪反而慢慢变得安静了,瞅着云琅问道:“是这样的么?”   云琅见阿娇的怒火已经被司马迁给消磨掉了,这才笑嘻嘻的道:“如果我们琢磨的法子成功了,长门宫里存留的书简可以全部当柴烧了,贵人也没有必要用那么大的一座楼阁来存书。一斤重的纸张,可以记录五百斤重的竹简文字,这该是一项不错的革新。”   “纸张?”阿娇对纸张没有半点概念,就把求助的目光落在大长秋的身上。   “启禀贵人得知,昔日有人以渔网,麻线,桑皮为原料制造出来了麻纸,这种纸张粗糙不堪,老奴刚才听说,永安侯与司马子想出来了一种造纸的新方法,造出来的纸张白如雪,韧如牛皮,是极好的书写材料,如果此法大行于世,吾辈再也不用笨重的竹简木牍为写字之物。司马子方才说,一旦此物在贵人的主持下大行于世,贵人为万事之表,并非妄言。”   阿娇挪动一下身子,双手放在膝盖上长出了一口气道:“这个司马子是自己人吗?”   云琅笑道:“这个人是写史书的,一生爱书如命,至于性子,微臣不好评价,不过微臣事由巨细从不瞒他。”   阿娇点点头道:“那就是自己人。”   司马迁耿着脖子怒道:“我出身太史门下,只能属于我自己,从不属于任何人,包括陛下!”   阿娇并不生气,对于司马迁的话就当耳旁风,吩咐了宫女倒茶之后又问云琅:“能成吗?”   云琅拱手道:“自然能成,只需要再探索一下。”   “工序可繁杂?”   “刚开始的时候应该是非常的繁杂,日后熟练了,就会逐渐精简工序,减少损耗,通过大规模的制造,最终达到让纸张廉价的目的,从而让天下读书人都能用得起。从这一点来说,是真正的万世功业。”   阿娇朝云琅探出手道:“秘方呢?”   云琅从袖子里掏出一卷白绢,放在面前,大长秋亲自捧起白绢送到阿娇手上。   阿娇打开白绢,匆匆的看了一遍之后道:“材料都不是贵重之物,应该可行。”   说完话,就把白绢仔细的折叠起来,放进了桌案上的一个漆盒里,对大长秋道:“锁进府库,任何人不得擅自打开。”   大长秋捧着漆盒离开了,阿娇叹口气道:“一个个都成猴子了,就不愿意来陪我谈天说地了是吗?知道你一心为我着想,可是这样有事才来,无事就避而不见,到底不是交往之道。你该知道,我从未把你当做臣子来看,更多的时候是把你当做一个贴心的晚辈来对待。造纸之术虽然前途远大,然而,在我心里,得到这东西还不如让你给我讲那些天外见闻来的舒坦。我就是一个女人,如今又生了一个女儿,国朝与我干系已经不大了,我只想过的快活,安静。”   云琅肃容道:“微臣也没有想过什么高官厚禄,如果此生能平安的过下去,并且可以不受约束的一展胸中所学,对我的亲族有所裨益,云琅就心满意足了。与贵人以及别的大汉人士相比,云琅似乎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人,所作所为与大汉规矩格格不入。现在的形势很明显,只要您这颗大树不倒,云琅就能在贵人的庇护下完成自己的心愿。说起来,云琅与贵人一样,所求的不过是一个心安,一个自在罢了。”   阿娇笑道:“我才不管你来自何处,是妖精鬼怪也罢,是山门中人也好,这些年来,我们相互扶持着走到现在,自然要一直扶持着走下去。”   云琅坐直了身子低声道:“以后的岁月不会太好过得,贵人也应当先做准备。”   阿娇点点头道:“没人比我更加了解阿彘了,他的心就是一个无底洞,不论你投进去多少温情,多少爱意,都不能填满他的心胸……” 第四十一章 何愁有的奸计   悲伤的人只要开始打麻将心情就会好起来,尤其是阿娇。   司马迁没钱,云琅分给他几个金锭,这场麻将才能打得起来。   阿娇打麻将的时候不愿意说话,因此,别人也就不能说除过麻将术语之外的语言。   从阿娇的寝宫出来的时候,司马迁成了最大的赢家,把云琅借给他的五个金锭还了之后,还落下一袋子金锭。   司马迁背着袋子恼怒的对云琅道:“这算什么?收买我?”   云琅回头鄙夷的看着司马迁道:“比喜欢可以给我。”   司马迁想了想到底没有把这些金子送给云琅,而是掏出两枚金锭丢给东方朔道:“大爷赏你的。”   东方朔二话不说就把金子揣怀里道:“多叫一声大爷能不能再赏赐我两个?”   司马迁摇头道:“看你落魄才给的,再给,你就比我富裕了。”   东方朔意犹未尽的瞅着云琅道:“我也可以叫你大爷!”   云琅摇头道:“我没赢钱。”   东方朔怒道:“你们这些有钱人啊,越是有钱就越是小气,越是小气就越是有钱!”   司马迁笑道:“确实如此啊,不过,你可以试着喊别人大爷试试,说不定也能要到赏钱。”   东方朔耸耸肩膀道:“能让我心甘情愿喊大爷的,只有我家看门的黄犬跟你俩。”   云琅瞅了司马迁一眼道:“花钱挨骂,真是愚不可及。”   司马迁大笑道:“被他骂一下我心里舒坦,你管不着,这家伙但凡能学会卑躬屈膝,就该我叫他大爷,等他赏金子了。”   东方朔笑道:“再给我两个金锭,来年,我准备请人开挖那一片沼泽,试着在那里种植莲花,如果成了,又有莲菜,又有景致,还有莲子可以熬粥。等太学在那里安家之后,在那里作赋,作歌的时候,心底也能安静,干净一些。”   云琅掏出五个金锭放在东方朔怀里道:“不能再多了。”   东方朔笑的很开心,取出一个金锭揣袖子里,把另外四个金锭也揣怀里道:“六个金锭足够了,剩下一个我拿去喝酒。”   两人走出老远,司马迁停下脚步,瞅着卷起裤腿站在湿冷的泥浆里的东方朔道:“他已经忘记了遭受的羞辱。”   云琅摇头道:“他从来就未曾被被人羞辱过,从来只有他羞辱别人的份。”   司马迁长叹一声道:“但愿我以后能历经荣辱而面不改色,其志不改。”   云琅瞅着远山道:“你会的……”   至此,二人再无言语。   刘彻答应让云琅跟曹襄担任司农寺左右少卿,旨意却迟迟没有下来。   据曹襄说,朝中对他担任左少卿压力不大,但是对云琅担任右少卿的反对之声高涨。   刘彻不愿意退步,如今正在磨合中,也不知道又有谁会因为这件事情倒霉。   冬日里,骊山上的白雪是不融化的,那些被大雪遮盖了的松树上的白雪却慢慢的融化了,粗大的冰柱挂在松树上,让那片松林从来极为危险的地方。   何愁有喜欢跟死人待在一起,自从他来到云氏,夜晚基本上见不到他的人影。   只是陵卫大营里的塑像却一天比一天多。   傍晚喝酒的时候,何愁有难得的出现在云琅的面前,喝了一肚子热酒之后低声道:“等枯骨全部埋进塑像之后吗,就把陵卫大营也封闭了吧。”   云琅点头道:“这是自然,逝去的就让他逝去,他们已经变成了史书上的人物,现实生活中就不该再出现了。”   “给他们塑像上瘾啊,我现在只要一天不做这些事情,就觉得欠他们的。有时候抱着枯骨,总觉得这个人我应该认识。”   云琅苦笑道:“都是血肉同胞,自然会有很强的亲近感。”   何愁有张嘴无声地笑道:“说什么大秦,大汉的,说起来都是一群人罢了。你做事很不认真,好些枯骨的骨骼明明不是一副的,都被你强行绑在一起……”   “我觉得他们好到了极点,应该不分彼此。”   “胡说,张元松跟太宰他们就是世仇,如果不是因为都担负着守卫皇陵的重任,他们早就厮杀成一团了。”   “张元松?”   “你不认识,以前始皇帝坐下的侍卫头领,我的剑术就继承了他的。你知不知道张元松在我梦里咆哮成什么样子了。”   “死了还那么多事……”   “你闺女最近不喜欢跟老虎玩了?”   “嗯?这倒没发现。”   “我看到你闺女踢那个人球,人球还在地上假装滚。”   云琅的脸色一下子就变黑了,连捷本来就是一个可怜人,这下好了,在皇宫受欺负,在云家还受欺负。   霍然站起就要去教训一下闺女。   何愁有却把云琅拖得坐下来慢条斯理的道:“连捷比你闺女还要开心。”   “胡闹!那是连捷有寄人篱下的感觉。”   “你才胡闹呢,老夫难道辨认不出真高兴,还是假装高兴吗?就像我们刚才说的,连捷被人踢也有瘾头,被成年人踢他可能不愿意,可是你闺女踢他,他是真的高兴。白日里骑着马去放羊,傍晚回来再跟你闺女玩闹一阵子,这样的日子他很满意。”   云音站在楼梯上,一抬脚就把连捷踢下去了,连捷在半空中夸张的翻了两个跟头,别看他手短脚短,身手却灵活地如同一只狸猫,看着像是在楼梯上碰来撞去的,实际上,他总能在将要碰到的时候,伸手,或者伸腿,让自己的身体再次滚动起来,十几节的楼梯滚到底,除过手脚,他的身体就没有挨地。   云琅扶住连捷,站在楼梯顶上的云音发现父亲非常恼怒,大叫一声就扑到苏稚的怀里,不停地催促苏稚快跑。   “我踢的。”   “我们闹着玩的。”   苏稚跟连捷几乎同时发声。   “下来!”冲着云音喊道。   苏稚抱着云音本来还想执拗一下,见丈夫的脸色实在是太难看,就不敢跑了。   云音哇的一声哭了起来,一边用小手擦眼泪一边偷偷地打量父亲,这一手平日里很管用,只是今天,父亲看着她哭,却无动于衷,只好从苏稚的怀里出溜下来,一边哭一边走下了楼梯。   这是云琅特意要求的,这孩子在家里几乎无法无天,宋乔不敢管,怕坏了名声,苏稚只知道一味的娇惯,以前欺负老虎的时候云琅就不是很满意,现在发展到欺负人了,这样下去如何了得。   云琅等云音从楼上下来了,就拖着她的小手来到局促不安的连捷身边对闺女道:“跟你连捷伯伯道歉,说以后再也不这样做了。”   连捷快速的摇摆着自己的小短手道:“侯爷,小的这是陪翁主玩闹呢,哪里有欺负人的事情,即便有,小的也心甘情愿。”   云琅摇头道:“这孩子娇惯可以,但是,一定要知道对错,否则将来就是害了她。”   连捷搓着手道:“这事闹的,这事闹的……哎呀呀……”   云音的大眼睛里蓄满泪水,憋着嘴又哭了一声,抬头见父亲没有改变主意的意思,就小声道:“我以后再也不踢你了。”   云琅正要趁机教育一下闺女,却没料到何愁有从旁边蹿出来,一把抱走了云音,大笑着道:“乖孩子,踢人算什么,跟老祖学一身本事,将来踢老虎!”   “耶耶不许我欺负老虎。”   “那是家里的老虎,是你父亲的命根子,老祖带你去欺负山里的老虎,那些老虎怎么欺负都没关系。你看啊,老祖会飞……”   云琅眼睁睁的看着何愁有抱着云音,踩着楼梯栏杆,几个纵跃之后就上了三楼,把牙齿咬得咯吱吱作响,怒吼道:“何愁有你带我闺女去哪里?”   何愁有站在三楼,一双手在不断地揉捏云音的骨头,哈哈大笑道:“这么强壮的孩子交给你们带实在是糟蹋了这身根骨。” 第四十二章 无差别生气法   连捷在何愁有眼中连屁都算不上,他之所以要告诉云琅云音欺负连捷的事情,就是为了给自己找一个亲近云音的机会。   然后就拿出自己会飞的本事,一下子就把云音对他的好奇心提到了极致……   “耶耶,老祖会飞哟。”   “老祖不是在飞,是在蹦跶,像蛤蟆一样蹦跶,女孩子跟蛤蟆一样蹦跶难看死了。”   “好吧,耶耶,老祖还会一拳打断一根树。”   “女孩子不要学,那就是一身的蛮力,拳头砸在树上很痛。乖,听话啊,跟你娘识字念书比那好。”   “好吧,耶耶,我念书之后去找老祖玩可以吗?”   云琅抬头看一眼一脸肃穆的吃饭的何愁有叹口气道:“可以!”   云音见父亲终于答应了,就飞快的来到何愁有身边,攀着何愁有的肩膀道:“老祖,老祖,我们去山里找老虎……”   何愁有放下碗筷愉快的道:“老祖家里还养着八头狼,我们先把这八个畜生收拾的服服帖帖之后,再去找老虎。”   云琅怒道:“你的那八匹狼是野狼……”   何愁有狞笑道:“老夫会把狼的牙齿拔掉,爪子剪掉……”   云琅倒吸了一口凉气道:“这如何使得,如此教孩子会把她心性弄坏的。”   何愁有冷笑道:“看看你身上可有一星半点的大汉男儿血勇?老夫承认,有时候智慧确实比武技有用一些,然而,我大汉不论男女,不屑对那些该死的蛮族动心眼。我们会用自己的拳头生生的把那些家伙砸进泥巴里,一拳不成就两拳,直到他们跪地求饶为止。用计谋打下来的江山并不稳固,用拳头捶出来的江山才是万年永固的。用拳头打服敌人,打死他们,让他们的鬼魂见了大汉人都要躲着走,那块土地才是我们汉人的。我们要在那里生活一辈子,要在上面种果树,种粮食,盖房子,不能有任何人阻止我们这样做。”   云琅很怕,因为他从何愁有的表情里看出,这家伙真的是这么想的。   云琅以前的世界里,大家总要先谈判一下,然后再衡量一下得失舆论什么的……最后再宣告一下,几次三番之后就会杳无音讯……   在这里刘彻说要打你,他都等不到明天!   何愁有看不起云琅磨磨唧唧的性子,总觉得这人很虚伪,只是云琅的办法过去巧妙,让他无话可说,还总有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感觉。   同时,他又明白,云琅的法子是最省力,最省钱,最省民力的法子,虽然不痛快,效果却好的出奇。   在这种情况下,何愁有就觉得自己有义务把大汉的武勇血脉传递给云氏,先从云琅最疼爱的云氏大女开始。   女子练武,在勋贵人家不算什么,阿娇会舞剑,只是她只舞给刘彻一个人看,至于长平的一身本事都是按照上战场培育的,而霍去病的老婆霍氏,更是马上马下都算得上是一员悍将。   何愁有的主意打的很好,只要云氏大女被他培养出来了,不管云琅以后生多少孩子,都会被大女带上强悍之路。   云琅最终点头道:“好吧,只是孩子还小,不敢给练坏了。”   何愁有蹲在木头柱子上笑的如同一只秃鹫,几个闪落,就窜上了云音的小楼,云琅看的清楚,一个小小的人儿正站在窗前等候这头老秃鹫。   冬天的时候,一般情况下,天下总是没事的,可就是这个冬天,天下一点都不安稳。   秋日的时候,南越王赵胡敬献给刘彻的大象死了,据说南越敬献的鹦鹉居然口吐恶言。   这让刘彻火冒三丈,下令前将军路博德率领三万大军,出零陵,质问南越王赵胡以及刚刚回到南越的太子赵婴为何要如此无礼。   冬日的时候,结果传来了,南越王赵胡被活活吓死了,南越太子赵婴登基称王,派了使节来长安,恳求皇帝能够赦免南越国无知之罪。   “我们要发财了。”   曹襄躺在铺了羊毛毯子的热地板上,剔着牙齿对云琅道。   “那只鹦鹉说了些什么?”   南方生活习惯了的大象,在北方死掉云琅不觉得奇怪,就是奇怪那只鹦鹉说了什么。   曹襄吐掉镶嵌在牙齿里的肉丝懒懒的道:“谁管它说了些什么,总之陛下要过年,南越居然不上供,这就是大罪,不给我们上供,也是大罪。同时呢,陛下还在生朝鲜国的气,要朝鲜王交出当初叛逃到朝鲜的燕王卢绾的后人来治罪。老天爷啊,卢绾都死了六十年了,当初这家伙跟匈奴勾勾搭搭的,被文皇帝发现,最后叛逃到了匈奴,成了匈奴的东胡卢王,最后死在了匈奴,他的亲族早就死干净了。进入朝鲜投靠朝鲜的是他的部将卫满,如今陛下要卫氏朝鲜交出卢绾的后裔,这个理由有些无理。看样子陛下这是真的穷疯了。”   “这其实还是扶余人惹得祸,这两年,陛下让乌桓给他挖人参,赚了不少钱,用人参赏赐功臣,又节省了不少钱,现在好了,扶余人居然要掺和进来。陛下连扶余人的盐树(传说松嫩平原上有一种能长出盐巴果子的树木,匈奴人把吃这种盐的人叫做扶余人)都想要,现在扶余人竟然敢跟乌桓人抢夺人参山,那里太远,陛下不好派大军过去,只能勒令朝鲜人跟扶余人打架了,顺便把盐树跟人参一起搞定,顺便再敲打一下朝鲜人,再得一些孝敬。所谓的帝王一怒伏尸百万就是这个道理。”   曹襄疑惑的道:“卫满朝鲜都是蛮子,他们能弄明白陛下的心思吗?”   云琅笑道:“生死关头,他们会聪明起来的,即便是弄不懂,不是还有幽州刺史府的使者吗?你看着,陛下此次生气是无差别的生气,很快就要生诸侯国的气了,如果还缺钱,缺粮说不定连我们的气都会生。”   曹襄吧嗒一下嘴巴道:“也是,山东的旱灾,河北的水灾,就连淮南这个富庶之地都不安稳啊。全靠关中支应,总不是个办法,这样吧,我们兄弟收拾一下粮仓,献给陛下一万担粮食,说不定就能逃过这一劫。”   云琅鄙夷的道:“少耍你的小心思,你以为就你聪明?我们要是先把一万担粮食献出去,就会把人得罪光了。咱们两家有存粮的习惯,家里的产出又多,拿出一万担粮食不算什么别人呢?一旦这一万担粮食成了勋贵们的定例,你看着,咱们兄弟两一定会被勋贵们骂死,这里面说不定还有你我的那位母亲。”   曹襄苦笑道:“为君上分忧也这么多麻烦。”   “等等吧,公孙弘应该是第一个敬献的,我们随着他的例子来看着贡献。”   “可公孙弘根本就是一个穷鬼……”   云琅笑道:“这时候他不会穷的。”   山东开始出现流民了,河北的百姓已经在军队的保护下开始向北出发寻找食物了。   这是云琅在跟曹襄谈话之后第三天听到的消息。   公孙弘变卖了家里的宅子,田地,用换来的钱购买了五万担粮食捐献给了朝廷,据说,他一家六十六口,今年冬天只留了不到五千斤粮食……   皇帝不忍心自己的老迈的宰相挨饿,只收了四万担,给宰相留下了一万担粮食来支应家用,以及宰相门客们的生活费用。   长门宫捐献了十万担粮食,以及黄金五百斤,珍珠两斗。   长公主殿下捐献了粮食八万担,加上长子曹襄,义子云琅凑足了十万担粮食,云钱两百万。   霍去病跟老婆打了一架之后,也捐献了一万担粮食,五十万云钱。   就连李敢也准备了五百担粮食,云钱十万。   云琅站在长安的官道上,瞅着络绎不绝的马车长龙,再一次对刘彻有了新的认知。 第四十三章 小小的变化   冬日里,刘彻比较喜欢待在长门宫。   一来,这里比较暖和,屋子里没有碳气还温暖如春,二来,最近长安城里的百官聒噪的厉害,他想安静一下。   往一盆长得非常茂盛的甜瓜苗上浇水,也是刘彻为数不多的乐趣。   碧绿的秧苗下面,藤蔓已经开始向外爬,一朵淡黄色的小花刚刚开放,看的刘彻笑容满面。   “朕在冬日里也能种出瓜果来。”   刘彻用指头轻轻扒拉一下那朵小花对阿娇显摆道。   阿娇收起手里的绣花绷子凑过来瞅了一眼秧苗惊讶的道:“果真开花了,不过呢,这是雄花,雄的可没有生孩子的本事!”   刘彻笑道:“云琅写的《农书》上说的很清楚,在没有蜂蝶授粉的时候,就该自己动手。至于你说到生孩子……呵呵,没有男人女人生的出来吗?”   阿娇理理头发瞅着刘彻道:“你有多长时间没有授粉了?”   刘彻大笑道:“总要雨露均沾……”   跟皇帝说房事也只能说一半句,说多了就会惹人厌,阿娇也没心思在这上面抓挠,就转移话题道:“钱够吗?”   刘彻笑道:“钱粮永远是不够的,只是这种捐赠的法子不能多用,不过呢,用一次就要解决大问题。钱多了,其实用处不大,因为粮食在涨价,这时候朕才深切的感受到云琅说的那句话——农桑为天下之本。”   “这句话老祖宗说过无数次了。”阿娇有些不以为然。   “把粮跟钱连起来说的,只有云琅一个。”   “这么说司农寺右少卿给云琅了?”   “必须给啊,朕期待大汉回到先帝年间粮食多的吃不完的盛世景象。只是,二十年,太久了!”   阿娇皱眉道:“跟我大汉江山万年比起来不长!”   “可是,朕的生命是有限的,陛下万年之说毕竟只是一个彩头,一个念想,没人能活一万年,一百年的都少见。”   说起这个事情的时候,刘彻的心情总是不太好,虽然他还处在而立之年,他就已经对自己将来的生命旅程担忧了。   其实,云琅对刘彻的这种忧虑非常的同情,真正算起来,大汉人的平均寿命只有可怜的二十五岁,就这还仅仅是计算了关中人的寿命。   如果把整个大汉人都算上,估计只有可怜的二十岁。(出自《恐怖的原始时代》)   十余岁成亲,三十余岁已经是做祖父的年龄了,而祖父这个词语一旦加在某一个人身上,就已经说明他进入了暮年。   炒回锅肉的时候一定要用青蒜。   云家种植了非常多的青蒜,这东西在冬日里种植效果很好,是一门非常好的冬日蔬菜。   由于没有豆瓣酱,炒出来的回锅肉没有出现金盏窝,也没有特有的香辣味道,更没有川菜里的那种浓郁的复合香味,云琅总觉得非常失败。   不过,食客们并不嫌弃,尤其是李敢,对于青蒜里的巨大肉片非常的喜欢,不一会就把一盆子回锅肉吃的干干净净。   “这一次是勒着裤腰带捐钱的,老婆躺在家里已经快没气了,孩子哭得那个凄惨哟,看的闹心,就来你家躲躲。”   “咦?人参的收益还不够你家贴补的?”   “足够啊,问题是那个婆娘认为我是在败家,从家里向外拿钱还没有收益,这就要了她的命了。说实话,捐出去的那点钱我是不在乎的,这两年我不在家,家里的收益多了好多,你知道不,那五百担粮食全是家里的存粮,如果不是担心捐的太多惹人,一千担都不成问题。就是婆娘想不开,算了,不说这些了,阿襄来信说要我们去阳陵邑小住几日,你去不去?”   云琅给炒锅里倒了点水,坐在厨房的小板凳上道:“不去,以前朝廷里的气氛紧张,他们一群纨绔不敢玩闹的太过分,现在事情过去了,就想花天酒地,我是不会去掺和的。”   李敢点点头道:“你现在比较扎眼,去了会落闲话,待家里吧,等你的差事下来了,想清闲都不可能了。”   云琅笑道:“等差事下来了我会更加清闲,人们会看到兢兢业业的大司农,会看到跑的跟驴子一样的阿襄,唯独看不见传说中的奇人云琅。”   李敢没有多想,站起身笑道:“你跟去病都不去,那我就带着赵破奴去,谢宁这家伙又被家里的一大群婆娘给缠住了,一时脱不了身。”   目送李敢大步流星的走了,云琅抽抽鼻子,又开始实验自己的新菜,无论如何,就算没有辣椒,麻婆豆腐都要出来啊。   没有辣椒,就没有红油,麻婆豆腐白不啦叽的出锅了,茱萸虽然也辣,可它到底不是那个味道啊。   老虎嘴里叼着食盒,游春马无聊的跟在后面,云琅带着刘二就出了家门。   苏稚跟药婆婆在富贵县里的药铺忙碌,据说已经有了很大的进展,至于怎么进展法云琅没见过,准备今天去看看。   以前从云家出门去富贵县的时候,很担心被狼给叼走,现在不用不担心了,这里的道路上不论白天还是黑夜都有商队来往。   尤其是距离云氏大门不远处的渭水码头,更是已经自动变成了一个小小的集市。   云家的土地是以河边的那颗大柳树为起点的,大柳树的边上还有一个粗壮的树桩子。   当初董君抓住一个跟长门宫宫女偷情的野人,就是在那个树桩子上被活活折磨死的。   后来,董君自己也被张汤给活活折磨死了,因此,云琅已经把这件事做了选择性的遗忘。   只是看着有船夫坐在木桩子上谈天说地的很热闹,不由得再次想起那个死不瞑目的野人来。   树桩子左边的云氏地界上,只有一座不算大的茅屋孤零零的矗立在那里,茅屋该是云氏的产业,茅屋的对面的皇家地界盖了很多茅屋,门口趴着几个流鼻涕的我孩子,该是船夫家的。   说来奇怪,云氏的土地无人侵占,倒是皇家的土地,百姓们在上面盖房子并没有太多的担心,也似乎没有人驱赶他们。   上一个侵占皇家土地的人是宰相田蚡,他的下场很糟糕,自己死了也就算了,连儿孙都被连累的不浅,如今已经听不到关于田家人的消息了。   所以说明,皇家的土地,穷苦的百姓可以拿来生存,只要不过分,就不会有事,即便是地方官吏都不会多看一眼。   勋贵们拿……那就是欺负皇家了,伸手剁脑袋的事情立刻就会发生。   冬日里的渭河其实很不错,至少在景致上来说非常的不错,河边全是厚厚的白色冰棱,敲打一块放在嘴里的咬非常的痛快。   今年的冬天不冷,所以,河面上没有结冰,即便是有薄薄的冰层,也会被行驶在河面上的平底船给开出一条道路来。   云琅几乎是蹦蹦跳跳的来到了富贵县。   如今,富贵县的地盘更大了,原本只有一条一里长的街道的富贵镇终于开始横向发展了,一条清晰地十字街道充分的证明了这一点。   富贵县的县令应雪林,刚刚从云琅前边走过,走的很匆忙,他没有看见云琅,云琅也没有去打扰他的意思。   倒是跟随应雪林的郭解看到了云琅,他也行色匆匆,想停下来跟云琅打招呼,见云琅轻轻地摆摆手,就匆匆的抱拳追着应雪林走了。   富贵县的实职县丞,就是大汉对他走了一遭北地的奖赏。   这个县丞跟他以前担任的县尉完全不同,已经算是官员了,脱离了胥吏的行列。   如今的郭解跟以往的郭解有了很大的不同,根据曹襄说,郭解回来之后,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向所有的游侠宣布,他已经在北地通过与匈奴厮杀,获得了大汉朝廷的谅解,从今往后,再有游侠以武犯禁,就是在与他为敌。 第四十四章 换汤不换药   这个宣告传出去之后,郭解被几乎所有的游侠们所鄙弃,就连守在他击剑馆里的几个教头,也在第一时间离开了。   郭解顺理成章的将击剑馆变成了富贵县的县学,应雪林找来了几个昔日的好友,开始在这里以大汉的名义开馆授徒。   奴隶买卖给郭解带来了极大的收入,云琅怀疑,那些鄙弃郭解的游侠们很可能都已经加入了郭解的捕奴队伍里来了。   否则无法解释,他都回来了,为什么还有源源不断的异族奴隶出现在长安市上。   经济利益才是凝结人心的不二法宝。   以前的时候,游侠们只为名与人拔剑相斗,现在,为了利益跟异族人战斗就一点都不奇怪了。   云琅知晓贩运奴隶的利润有多大,也知道奴隶头子的名声有多么的难听。   看样子郭解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所以,他如今正在借助昔日造就的名声混官场,而奴隶头子的名声不知道又丢给谁去背负了。   奴隶买卖的好处云家是不要的,所以郭解就把这一份利益补贴给了医馆。   据云琅所知,李敢拿走了大部分的利益,毕竟,郭解想要平安的在边关贩奴,就离不开军队的支持,尽管李广至今没有封侯,而李敢家在军中的威望很高。   亲朋故旧都在军中,很容易形成一个利益集合体。   医馆外面车马簇簇,这完全出乎云琅的预料。   路过车马的时候,因为老虎的到来,让那些拉车的马很是惊慌了一阵子。   不过,老虎因为嘴里叼着食盒,就把兽中之王的威风折杀了大半,即便是那些挽马,在看到叼着食盒的老虎,惊慌了片刻也就习以为常了。   马车里传出妇人低声咳嗽的声音,云琅不好多打听,带着老虎就直接进了医馆。   云家的两个仆妇原本正在趾高气扬的磕着炒熟的麻籽,忽然看见了老虎庞大的身躯,连忙吐掉嘴里的麻籽,笑吟吟的迎上来,熟练地从老虎的嘴里接过食盒,在躬身向云琅施礼。   “小君呢?”   仆妇连忙道:“主妇在静室,正在为安康君诊病。”   “药婆婆呢?”   “药婆婆正在为抵里侯调理肺疾。”   “把马安顿好。”   云琅说着话就上了医馆,两个仆妇连忙拉着游春马去了后院安置。   抵里侯任长春云琅是认识的,以前追随窦婴征战疆场十余年,被先帝称之为贤良的人物。   后来窦婴倒霉他都安然无恙的人物,云琅自然要去看看。   还没走进药婆婆的诊室,就听药婆婆唠叨道:“年纪一大把了就不要逞能,你的肺病是因为肾虚得来的毛病,想要根治没可能了,除非你能把腰肾变回三十年前的模样。”   然后就听见一个有些沙哑的声音从屋子里传出来:“一辈子就这么点爱好,如果连房事都没有了,老夫还活个什么劲啊。”   药婆婆怒道:“我听我家侯爷说满大汉人的平均寿命只有二十余岁,倒是你这样的人活得却如此长。”   “哈哈哈,想要命,就要先舍命,老夫当初在疆场上吃了多少苦,多少次差点被人枭首,这才有了好日子过。那些农夫呢?成年累月的下苦力,又吃糠咽菜的如何能活得长久呢?老夫活的长,是自己挣来的,别人羡慕不来。药婆子,你就尽管把人参之类的好药给老夫用,能快活几年是几年。”   听老贼如此的肆无忌惮,云琅就没了进去问候的心思,转身来到苏稚的房间,躺在厚厚的床上开始打瞌睡。   医馆的生意很好,来看病的人中间,如果多几个抵里侯这样的老混账,看一个等于看普通病人一百个。   老虎在地毯上蹭干净了爪子,就跳上了床,把云琅向外拱拱,就舒坦的卧了下来。   一人一虎面对面的张大了嘴巴打瞌睡。   不一会,就一起打起了呼噜。   也不知道睡了多长时间,睁开眼睛的时候老虎早没影子了,倒是苏稚正坐在矮几前面吃云琅实验失败了的麻婆豆腐。   “这东西热了以后吃起来就不好了。”   苏稚可能不喜欢豆腐里的茱萸,把那东西挑出来继续吃。   “洗手了没有就开始吃饭?”   “必须洗手啊,这几天看的全是妇人病,不洗手我哪有胃口吃饭。”   “妇科?你什么时候开始接妇科了?”   “不接怎么行呢?你也不看看满长安有女子医者吗?妇人病本来就多,还麻烦,以前只能忍着,现在我开医馆了,那些妇人还不匆匆来看病啊,就这,还一个劲的要我保守秘密,不能把得病的消息传出去。”   云琅点点头道:“应该开一道侧门,让马车直接进来,别让外人看见,妇人嘛,忌讳多。只是,你一个人看的过来么?你训练的那些羌妇怎么样了,能不能顶用?”   苏稚放下饭碗有些失落的道:“现在才知道我璇玑城为何会忌惮朝廷了。你知道的,想要成一个好的医者,先决条件就是识字,让那些羌妇识字跟杀她们一样,今天认识了,明天就忘了,这么长时间下来,妾身快要累死了,她们连名字都不会写。照料伤患还行,给人看病,这辈子没指望了。我现在就指望家里的女童能再长大一点,选几个聪慧的,手把手教,以后女医者可能会多一点。明天还有两个要接生的……夫君,我好累啊。”   云琅抱着软软的倒在他怀里的苏稚皱眉道:“接生?这是稳婆干的事情啊。”   听云琅说到了稳婆,苏稚怒不可遏,猛地从云琅怀里站起来怒道:“你知道稳婆是怎么接生的吗?拖,拉,拽,把人当牲口,还有的见妇人生不下来,就用擀面杖擀面一样的擀肚皮!孩子生完了,一把草木灰就丢上去了,还说这是一个腌臜活计,十个里面能有两个是一尸两命!我实在是看不下去啊,所以,只好接了,就目前来看,接生了三十四个,还算平安。”   云琅叹口气道:“这样不成,等名声传出去了,以后光是接生就够你麻烦的。”   “我有什么办法,农家小夫妻看着亲亲爱爱的,妻子快要死了,丈夫跪在门口哭得那个惨哟,我只好接了。为这事还得罪了几个贵人,说我触碰过下人的手,不宜再接触她们,扭身走了,还到处坏我名声。”   云琅冷冷的道:“这样的人,下回就算是死在你面前,也不要理睬,医者眼里哪里有什么高贵低贱之分。下回再有这样的人,就说你给狗都接生过,如果不接受,立刻走远!还能给你省点力气。”   苏稚咯咯笑道:“我不但给狗接过生,还伺候过牛羊马生犊子,夫君说的对,他们不来我还省力气。”   云琅宠溺的瞅着苏稚笑道:“你以前还担心没有伤患上门呢,没想到,现在伤患多的顾不过来了。”   苏稚幽怨的瞅着丈夫道:“其实您跟师姐更该过来坐馆。”   云琅无奈的摇头道:“永安侯的爵位一下来,我跟你师姐立刻就成了废人。除非有一天我被外放,才能自己做主,在长安有御史盯着,没可能的。”   夫妻两正说话呢,药婆婆气咻咻的从外面走进来,见云琅也在,就把一枚金锭丢在桌子上道:“没病的人以后少来!”   云琅把玩着那枚金锭笑道:“婆婆该收两枚金锭的,有了这些钱,医馆才能多进些药物,补贴一下吃不起药的人。都是功德无量的事情,他们不做善事,我们帮他们做,以后苏稚也这么干,在我家医馆看病,有钱人一个价,穷苦人一个价,时间长了,说不定就有不愿意来看病的人,大家的日子也过得轻松些。” 第四十五章 喜欢生病的侯爷   得病的人中间,穷人永远都比富人多,一来是因为穷人的数量比富人多的太多,二来,糟糕的生活环境以及辛苦的劳作让穷人更容易患病。   医馆里的药物对穷人来说是免费的,这让来看病的穷人人数就更多了,很多没有病的人,这时候也要享受一下治病的乐趣,来医馆里弄点药吃吃,或者把药存起来等自己得病的时候再吃,至于药物对症不对症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   以前的时候,富人来看病也是不要钱的,后来药婆婆发现,富人们似乎对这种一视同仁的做法并不是很领情。   他们更加喜欢来到医馆就看病,而不是跟那些穷鬼们一起排队,这让他们觉得非常丢脸。   真正反对富贵镇医馆这么做的人,还不是那些富人,而是长安周边的那些医者,因为饭碗问题,他们成群结队的来到富贵镇医馆吵闹,静坐,绝食,而后自杀,这才让阿娇决定对他们所有人开的医馆都进行资助,于是,长安人正在形成看病不要钱的习惯。   当然,富人们看病就开始理所当然的要收钱了,而且收的很多……毕竟,阿娇的资助是有限的,只能让那些医者吃饱饭,想要吃好,那就要争夺富人资源了。   这样做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能够迅速的提高医疗水平,尤其是大汉基本上谈不到医疗水平的情况下,只要有一点改变,那就是翻天覆地式的改革。   至少,长安附近的医者们,已经学会了给人看病时必须洗手,必须隔离传染病人这样的科学做法了。   长安人永远引领着大汉国的潮流,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历来都是各地百姓争相效仿的对象,医馆更是如此,因为,大汉最好的医疗资源全在长安,而璇玑城更是一个神秘的几乎可以活死人肉白骨一般的存在。   日出时开馆诊病,日落时闭馆歇业,这就是苏稚制定的规矩,本意是为了休息,不知道为什么传着,传着就变成,白日里才是活人的时间,而夜晚,总有一些惑人的妖魅在阻挠医者给伤患治病……   夜晚死亡的病人永远都比白日里死亡的病人多……   下午时分,药婆婆跟苏稚惯例是不给人看病的,坐诊的是一些来富贵镇医馆学习的外地医者,其中就有被云琅除掉毛发的那些光头军医。   谢长川捧着一卷竹简,仔细的诵读完毕之后,就把竹简放在一张小桌子上,随手捏捏自己发胀的眉间,老仆端来一杯热茶,谢长川喝了一口,就让老仆给他把枕头往后放一些,他准备歇息片刻。   药婆婆跟苏稚穿着麻衣从门外走了进来,身后跟着一大群羌妇护理。   老仆似乎对这个场面非常的熟悉,立刻就把自家主人的被子朝上卷了一些,露出小腿跟膝盖。   药婆婆探手捏了一下谢长川的膝盖骨对苏稚道:“除风散对谢侯爷的病症作用不大,从明日起配合针灸试试,用雷火针。”   苏稚点头道:“在白登山之时,我试着用汤药煮洗,效果还是有一些的,单纯的雷火针带去的疗效只有片刻,对病症痊愈没有多少帮助,再加上药浴吧。”   谢长川对这些事情不懂,也不想打扰药婆婆跟苏稚诊病,见云琅站在门外就招手道:“进来吧,也成侯爷了,莫不是要老夫去请?”   云琅指指药婆婆跟苏稚道:“等她们忙完,我们再细谈。”   羌妇们揭掉谢长川膝盖上的狗皮膏药,清洗过膝盖之后,重新敷上药,药婆婆就带着苏稚一行人离开了病房。   “不服不成啊,你这小妾确实是干大事的人,医术暂且不说,就这阵势,就让老夫觉得来这里看病不亏啊。”   谢长川把身子靠在两个枕头上,佩服的道。   云琅亲自看过谢长川的腿摇摇头道:“其实该动刀子的,是膝盖里面有积液。”   谢长川笑道:“这样挺好,已经不疼了,你家小妾说她只切开过死人的膝盖,活人的膝盖没有切开过,没什么把握,老夫也不想被她做实验,只要现在不痛老夫就很满意了。”   云琅笑着给谢长川盖上被子道:“寿阳之行,看来老将军是去不了了?”   谢长川叹口气道:“已经是老狗了,就该有老狗的自觉,躺在太阳地里晒晒太阳,打个盹,还是可以的,如果再去那种要害之地掌军,对老夫来说是祸不是福。”   “您就打算住在这里了?”   谢长川指着窗外的隐隐青山笑道:“打开左边的窗户就能看到青山,打开右边的窗户就能看到渭水,耳朵里还能听到商贩的叫卖之声,那些羌妇又会伺候人,比老夫在家里还自在一些。不走了,不走了,就这间房子好。”   隔壁房间传来一阵阵的惨叫,云琅皱着眉头道:“不算好的修养之地吧?”   谢长川笑道:“公孙贺都赖在这里不想去右北平,老夫为什么就不能赖呢?”   “我听说陛下已经催了您三次了。”   “再催一次就不催了,老狗嘛,一出动就是屎尿,比不得你们年轻人那么利索。”   “您的意思是说陛下并没有一定要您去寿阳的意思?”   “路博德三万兵马已经出了零陵,老夫去了寿阳,麾下的兵马不足五百,还没有老夫的亲兵多,你说陛下需要我这条老狗去守军营么?其实陛下没必要通过这种方式来安慰我们这些老臣,只要能让我们安安静静的在长安享福,就是对我们最大的安慰。”   “天下人可不这样看,如果不用你们,会有人说陛下薄情。”   “总归是给世人看的,总要陛下满意才好,呵呵,去吧,老夫累了,准备睡一觉。”   云琅跟老仆两个扶着谢长川躺下,云琅就准备离开,却听闭上眼睛睡觉的谢长川小声道:“把谢宁带走吧,他在家里总是不得开心颜。”   云琅停下脚步笑道:“他没有几天好日子过了,霍去病开春之后将要饮马祖厉河,他落不下。”   跟谢长川相比,公孙贺就是重臣中的重臣,早在刘彻还是胶东王的时候,他就是刘彻的太子舍人,刘彻登基之后他又升迁太仆,卫青几次出击匈奴之时,公孙贺每次以左将军的身份追随,积功进爵为南奅侯。   说起来古怪,公孙贺与公孙敖虽然同姓,却很少有来往,而且两人都是义渠人,两人的先祖都是胡人……   这中间到底有什么道理云琅没有弄明白,不过呢,卫青说过一句话,如果不是因为看在公孙贺的面子上,当初在大青山下,军司马李蔡就会把公孙敖就地斩首。   霍去病马上就要去北地郡的义渠了……这时候公孙贺突然病倒了,而且就住在富贵镇里的云氏医馆。   云氏医馆跟其余的医馆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这里会留一些病重的伤患住院,直到痊愈。   云琅没有进公孙贺的病房,等苏稚查房回来之后问道:“公孙贺得的是什么病?”   苏稚把公孙贺的病历拿给了云琅,竹简上写的很清楚——脚弱。   云琅奇怪的道:“脚气这样的病也需要住在医馆里治疗吗?”   苏稚笑道:“他的风毒之症已经很严重了,已经开始影响他行动了,如果不早日去除,会溃烂的。”   “溃烂?”   “是啊,他的风毒之症与您说的脚弱病有很大的不同,还会红肿发热,一旦发作,痛不可当,因此,妾身说他得的是风毒之症,不全是脚弱。夫君您要去看看吗?”   云琅摇摇头道:“还是不去了,我总觉得那里不对头,这时候可不是我出手的好时候。” 第四十六章 老情人   事情不敢琢磨啊,一旦开始琢磨了,就会发现满世界都是陷阱,所有人似乎都心怀不轨的想要干掉他这个新晋侯爷。   云琅总算是明白了当官的为什么都会那么累,整天琢磨这些事情哪有心思干别的?   如果让曹襄来想,他一定能够一环套一环的想到天边,最后一定会联系到皇帝,宰相,皇后,勋贵,一大串人物。   还能得出一个或者多个,正在成型,或者已经成型的对付他们这群人的阴谋。   然后,他就会自然而然的发动自己的力量把这些人正在做的事情给废掉,以威慑那些人心里不要想什么幺蛾子。   云琅没有把这些事情往深里想,等苏稚结束了一天的工作之后就打算跟苏稚一起散步回家。   老虎不知道去哪里了,就连医馆里的仆妇们也不知道。   来到街面上,云琅打了一声唿哨,一个大大的虎头就撞开了一扇窗户,探头朝下看。   那是一扇精致的花窗,即便是跌落地上,也没有摔碎,上面的花纹精致,窗户中心的蝙蝠图案栩栩如生,就连蝙蝠嘴里的尖牙都清晰可辨。   一张熟悉的脸庞出现在老虎脑袋的上方笑吟吟的看着站在街道上的云琅,一只白玉般的手轻轻地摩挲着老虎的头顶,有着说不出的诡异。   苏稚上前一步冲着老虎吼道:“滚下来!”   老虎嗷呜叫了一声,似乎很不愿意。   这让苏稚的怒火直往脑门上蹿。   如果是别人苏稚还没有这么生气,此时卓姬正在对她笑,这就让她有些忍无可忍了。   卓姬轻启樱唇道:“山君久不来卓氏,妾身设宴招待一下,希望小君莫要催他早早离去。”   话是对苏稚说的,一双幽怨的眼睛却一直看着云琅。   苏稚立刻站在云琅前边笑道:“老虎最近正在减肥,不宜多吃,还是让他回家吧。”   卓姬轻笑道:“原来如此,眼看夕阳西下,小君劳顿一天,不若上来饮一杯茶消消疲乏如何?”   苏稚回头看看云琅,见他笑眯眯的看着她,没有搭话的意思,对丈夫的表现非常的满意。   示威性的揽住云琅的胳膊道:“我夫君在这里呢,夫人寡居在家,恐不大方便。”   卓姬换上一副忧愁的面孔道:“声名狼藉之人如何会在乎这些,如果贤夫妇能够在我卓氏小坐片刻,卓氏应有蓬荜生辉之感。”   苏稚对云琅的信心很足,见卓姬已经发出近乎挑战般的话语了,很自然的点头道:“也好!”   话音刚落,就听云琅在她耳边轻声道:“傻妞啊,上当了。”   苏稚把脖子一扭咬牙道:“就要看看她到底要干什么!”   平叟面带笑容站在门楣下冲着云琅深深一礼,赞叹道:“当年渭水河边初见郎君,老夫就认为郎君乃是不世出的大才,这才区区几年,郎君已然封侯拜相,平叟感同身受。”   云琅笑道:“故人,故人啊,相见总是多了一些愁绪。”   平叟笑道:“今日只把酒言欢,不论其它。”   云琅摇头道:“往事依依,岂能不论,该说的还是要说的,总归是一团乱麻,想要理清楚难啊。”   苏稚在一边恶狠狠地道:“妾身带了剪刀。”   随着平叟进了卓姬的家,云琅就感觉很不对,那些站立两厢迎接他们夫妇的丫鬟们,一个个都穿着夏日里才穿的纱衣,且各个明媚动人,曲线玲珑,活泛的大眼睛不断地在云琅身上扫视。   苏稚一身麻衣昂首阔步的穿行在这些美艳的丫鬟中间,一双手很自然的插在胸前的大口袋里,脸上笑吟吟的。   不论这些丫鬟美到什么程度,身上的衣衫华丽到什么程度,对苏稚来说,这些人不过是一些美丽的花瓶而已。   不过,当卓姬出现在厅堂前,苏稚就不由自主的把手从大口袋里逃出来了,紧紧的攥着云琅的手,汗津津的。   即便是云琅都有些暗自赞叹,眼前的卓姬并没有因为年纪渐长而失去颜色,反而多了一份成年女子的韵味。   绛红色的大衣服穿在她身上,将她美好的身段遮盖的严严实实,可就是这样才要命,因为云琅知道在这身大衣服底下的身体是如何的饱满动人。   老虎叼着一只肥鸡从屋子里的跑出来,将肥鸡往云琅手里送,也不知道这手贿赂的本事是跟谁学的。   云琅扯下一根鸡腿放进嘴里慢慢的嚼了两口,皱着眉头吞下去道:“怎么搞得,这么多年,厨艺半点没长进。”   卓姬笑道:“您总是不来,妾身的厨艺好坏又有谁来品尝呢?”   云琅笑了一下,捏一下苏稚的手对卓姬道:“说起来可能有些下作,不过,你我也算是各取所需,往事就不要提了。”   卓姬盈盈下拜道:“多谢侯爷仁慈,准许下堂妇去见云氏大女,此恩此德,卓姬永世不忘。”   云琅扫视了一眼站在屋子里的仆役们,皱眉道:“进去说话,我不喜欢人多眼杂。”   说罢,就提着大半只肥鸡进了卓氏大堂。   进了大堂云琅才发现,卓姬家里的陈设跟云氏几乎没有差别,没有低矮的案几,有的是靠背椅以及到人腰间的桌子。   “摆这些排场做什么?”   “郎君已经是侯爵了,该有的体面还是要讲的。”   苏稚打量完屋子冷哼一声道:“是我的郎君,不是你的郎君,记得叫侯爷。”   卓姬连忙装出一副可怜样子朝苏稚下拜道:“小君说的是。”   卓姬这幅样子,反而让苏稚有些手足无措,她总以为卓姬会在她面前表现出一副咄咄逼人的模样,没想到她竟然会俯首称臣,真是让她觉得很难做。   云琅如何会不知道这个鬼女人是个什么模样,皱眉道:“好了,好了,装什么可怜,本来就是一个吃人的性子,偏偏去装可怜人。可怜人要是你这个样子,世上早就没活人了。”   卓姬狠狠地斜了云琅一眼,就把腰肢站直了,挥挥宽大的袍袖道:“就知道你是一个没良心的,说正事,我听说大女被何愁有抱走了?”   云琅看着卓姬道:“别去招惹何愁有,你根本就不知道他有多可怕!”   卓姬点头道:“妾身对宫里的秘闻还是知道一些的,有些人不是我能招惹的起的,只是担心大女。”   “这一点倒是不用担心,何愁有对大女极为宠爱,也想通过大女来羁绊我,因此,你不用担心何愁有会对大女不利。”   卓姬摇头道:“妾身不是担心何愁有会对大女不利,而是担心您会对何愁有不利。您刚才说妾身就是吃人的性子,以你我之间的关系,妾身也早就看透了您的为人。如果说妾身吃人,您就是一个真正的吃人不吐骨头的家伙,别看何愁有恶名远扬,可是真正跟您比起来,将来他何愁有能剩下一根骨头,就算妾身输了。”   苏稚听卓姬这样说自己的丈夫,不满的道:“我夫君是好人!”   卓姬冷笑道:“是啊,是个好人,我到现在都想不出他到底做过什么恶事,可是你看看我们,只要是跟你夫君打过交道的人,哪一个不是被他吃的死死的?我是这样,连孩子都给他生了,他夺走了我的孩子,我却要感激他。长平长公主又如何呢,以前只想把你夫君捏在手心里,结果呢,却成了他的义母!还有阿娇,别看她高高在上,如同神人一般,可是啊,一旦离开你夫君,阿娇建造的大厦将在很短的时间内倾塌。”   苏稚张大了嘴巴看着云琅,她隐隐觉得卓姬似乎说的很有道理。   云琅不耐烦的脱掉鞋子,坐在锦榻上对卓姬怒道:“发生什么疯,这些诛心之言也是能说的?”   卓姬叹了口气,跪坐在云琅的脚下道:“是,妾身知错了。” 第四十七章 果真大丈夫?   很早以前云琅就知道肉欲其实才是吸引两个长久在一起的重要因素。   尽管他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很可能会成为一条尾巴被人家长久的攥在手心里。   可是,面对卓姬装出来的哀怜,他还是没有办法做到心如铁石。   他一万次的告诉自己,之所以帮助卓姬完全是为了闺女,然而,每当他这样对自己说一遍的时候,心里都有另外一个声音在咆哮——“胡扯!”   因此当云琅问卓姬有什么麻烦需要解决的时候,卓姬摇着头道:“没有。”   只是把身体靠在云琅的腿上,显得更加无助。   云琅从软榻上站起来,避开了那具活色生香的身体,来到老虎身边道:“我们走吧。”   或许是吃饱了的缘故,老虎在锦榻上蹭蹭油嘴,就跟着云琅准备离开卓氏。   苏稚也长出了一口气,就在刚才,卓姬所表现出来的哀怨无助的模样让她都有了一丝罪恶感。   当云琅踏出卓氏大门的时候,刚才不知道去了那里的平叟已经笑眯眯的站在大门外,指着刘二乘坐的一辆马车道:“侯爷喜欢饮茶,这是今年的秋茶,虽然不好,却胜在量大,留给侯爷待客所用。另有五十斤香茶,此物来之不易,侯爷自用即可,给不懂茶的人饮用,那就太可惜了。”   云琅瞅一眼装满了茶叶的马车道:“有什么为难之事吗?”   平叟连连摆手道:“没有,没有,我家夫人家资丰厚,就算是朝廷不允许我们铸钱,也能过得富贵。”   云琅叹口气点点头道:“知道了。”而后就率先领着老虎向云氏庄园方向走去。   苏稚跟在后面小声问道:“夫君吃亏了?您的脸臭臭的。”   云琅回头看看苏稚,按一下她的鼻子道:“你呀,真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傻婆娘啊。不过呢,我也是一个不争气的窝囊废,明知道是坑,还是不由自主的跳下去了。”   苏稚摇摇头道:“我知道她在利用夫君,只不过啊,她越是喜欢耍心眼,妾身就越是欢喜。   心眼耍多了,最终会把自己耍成一个蠢蛋。   我夫君是一个有担当的人,妾身如果是卓姬,日子如果过不下去了,哪怕是抱着您的腿干嚎,也比耍心眼要您帮忙来的好。   左右不过一些银钱而已,给她就是了,毕竟是大女的母亲,没必要给您留一个薄情寡义的名声。   她要钱,妾身才不怕呢,就怕要人!   要钱只会把人情越要越薄,妾身看她能要到几时!”   云琅深深地看了苏稚一眼,觉得自己在看女人这一方面很失败,即便是历经了两世,还是没有搞明白女人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生物。   “卓姬其实是一个很聪明的女子,有决断,有见识,多少也有一些读书人的尊严。她知道我们之间已经不可能有什么了,就果断的舍弃了那一部分,只要最纯粹的利益。当然,我们以前在一起的时候,也没有什么说法,就是两个需要慰藉的人在一个特殊的时间里春风一度而已。如果不是因为有大女这个意外因素,我们早就成路人了。”   苏稚咯咯笑道:“这就是您身为大丈夫的决断?”   云琅苦笑道:“别挖苦我了,这世道总是在轮回,当初作了孽,就不要想着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走出了富贵镇,老虎的苦日子就到来了,作为它立场不坚定被人引诱的惩罚,苏稚准备坐在老虎背上,让它驮回去。   送走了云琅,平叟走进了内宅。   卓姬正在仔细的把大衣服收起来,见平叟进来了,就问道:“云琅怎么说?”   平叟笑道:“他说,知道了。”   卓姬停顿一下,低声道:“其实跟了这样的男人,我一点都不后悔。”   平叟笑道:“您预料到云侯会答应?”   卓姬叹息一声道:“他从来都没有拒绝过我,也从来没有让我失望过,我凭什么不信他呢。”   “这么说,过继一事夫人准备彻底拒绝吗?”   卓姬傲然道:“我有孩子!”   平叟点点头道:“如果再有一个就更好了,云氏大女估计看不上您的这点家财。”   卓姬笑道:“我生的孩子,不论她将来多么的富贵,我这个做母亲的总要给她准备一份嫁妆才好。至于再生一个,那也得碰到一个比云琅好的才成。”   平叟呵呵笑道:“那可就难喽……”   冬日的田野里刚刚浇灌过冬水,那些水刚刚漫过原野,就被寒风给凝固成了坚冰。   偌大的原野上出现了一片白色冰层,有些地方很薄,踩上去很快就会碎裂,有些地方的坚冰却很厚,即便是云琅推着苏稚在冰面上飞快的滑行也安然无恙。   老虎露出尖利的爪子,每一步都把爪子抠在冰面上,跑动起来浑身的斑斓毛皮都在抖动,在夕阳下如同一团金黄色的火焰。   一辆马车被十余个甲士簇拥着从古道上走过,张汤远远地看见了云琅夫妇在滑冰,就摇着头对同车的大司农儿宽道:“您看,那就是陛下口中不世出的好人才。”   儿宽须发皆白,努力睁大了昏花的老眼朝张汤指引的方向看去,夕阳正好落在眼睛里,他连忙护住眼睛笑道:“这不是很好么?少年人就该是这个样子。”   张汤笑道:“像个少年人,唯独不像一位侯爷。”   儿宽看着张汤笑道:“侯爷是什么样子?”   张汤想了良久才摇摇头道:“我认为很有侯爷威仪的人,好像下场都不好,或许这个不像侯爷的侯爷,可能会有一个好的收场。”   “陛下册封他为永安侯,就已经是带了希望的,陛下希望他能永安,老夫也希望他能永安,无惊无险的活到老夫这个年岁。”   “咦,您对他的期望很高啊。”张汤非常的惊讶,儿宽这个人之所以能活这么久,最大的原因就是只做事不爱多说话!   “白菜老夫吃了,味道很好,你们推荐的白菜熬豆腐,老夫也吃了,味道更好。几十年来老夫一直都想给百姓弄一道这样的菜式,却苦寻不得,云侯既然做到了,老夫自然是钦佩的。多给他一些时间,说不动我们又能吃到几样好吃的东西。一辈子都在嘴上抓挠的人,御史大夫莫要见笑。”   张汤哈哈大笑,儿宽这个老东西说话做事还是一如既往地滴水不漏。   见云琅跟小妾玩闹的愉快,张汤跟儿宽两人都没有打扰人家的心思,反正回到云氏就能见到云琅,没必要在半路上惹人厌。   苏稚的鞋子湿透了,她就跨坐在老虎的背上,把鞋子脱掉,两只快要冻僵的脚丫子塞进老虎厚实的皮毛里非常的暖和。   “郎君,你猜刚才那一队人马是去谁家的?”   “不用猜,刚才过去的是张汤的马车,我想,我的差事可能下来了。”   “咦,既然如此,我们还是快些回家吧。”   云琅站在冰面上,瞅着一大群乌鸦落进了松林,慢慢的道:“不着急,不着急,一旦接手了差事,我们就没有这样痛快玩耍的机会了。”   他们不急,留在家里的宋乔却很着急,皇帝的上差到来了,家主不在实在是太失礼了。   比云琅他们先回家的刘二骑着一匹马匆匆的从云家出来,远远地就冲着云琅大喊:“侯爷,侯爷,有上差到了。”   云琅叹口气对苏稚道:“偷不得闲了。”   说罢,在老虎的脑门上拍了一巴掌,老虎就驮着苏稚一路小跑的向家里跑去。   最后一线阳光终于被山巅遮盖住,云琅接过刘二递过来的缰绳大笑着去追逐已经跑远的老虎。 第四十八章 六万亩!!   云氏大堂,云琅身着大衣裳跪坐在大堂中间,在他身后是两个老婆以及一个闺女。   全家人全部盛装的样子让梁翁,刘婆泪流满面。   而云氏谒者平遮,则戴着一顶平顶小帽,有红色的粗丝线绳子穿过小帽,然后牢牢地绑在下巴上。   在他面前有一盆清水,他的作用就是牢牢地看着这盆水,务必要让半空中的明月准确的在水盆中露出容颜。   此时此刻,云琅还有心情评判一下张汤跟儿宽的袍服到底有什么不同。   张汤一身黑衣,站在黑夜里根本就是一身很好地隐身衣,儿宽的袍服则跟云琅身上的差不多,都是黑面红边的,只不过衣服太大,穿在瘦弱的老头身上一点都不好看。   圣旨已经宣读完毕,如今被安放在一张长条桌上,就等着看有没有天雷一类的异象出现。   这时候别说天雷了哪怕是突然下雨,也是不祥之兆,需要重新选时间宣读旨意。   云琅再看看晴朗朗的夜空,觉得这样的倒霉事情不会落在自己身上。   半个时辰匆匆而过,就在云琅快没有耐心的时候,张汤走上前来抱拳道:“恭喜云少卿!”   云琅缓缓起身还礼道:“看来我明日就要去长安赴任了。”   张汤摇头道:“不必。”   “不必?”云琅奇怪的看着儿宽,希望能从老倌口中得到一个完美的解释。   “司农寺左右少卿不进京。”   儿宽很认真的回复了云琅。   “司农寺左右少卿乃是职事官,宰相认为与其让你们每日在长安办公,来回折腾,不如就留在上林苑。”   张汤笑吟吟的做了解释。   云琅笑了,再次拱手道:“如此说来,上林苑从今天起就归我们兄弟管辖了?”   张汤嗤的笑一声道:“你想的倒好,上林苑南北三百余里呢,其中汤池就有二十七眼,殿堂七十余座,八条大河从上林苑流过,如此肥美之地全部给你们,少府监会发疯的。”   云琅再次看向儿宽,想要准信,还是听老倌的比较靠谱。   “六万亩!起自骊山,南至终南山,这一片地域将作为司农寺的农田,陛下希望你们能从这里开始。”   云琅苦笑一声道:“还真是一个种地的官。”   儿宽笑道:“司农寺不就是种地的吗,一心种地不一定就是坏事,而且,等你把地种出名堂来了,接管上林苑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云琅笑道:“这六万亩的地,只需要找一个胥吏就能做好,哪里有必要用两位关内侯。在下向陛下推荐长门宫胥吏东方朔,只要有此人,六万亩良田指日可待。”   张汤皱眉道:“你不想接这个差事吗?”   云琅长出一口气道:“我胸中沟壑万千,恐怕不是六万亩地所能安置的。请张公转告陛下,就说这样的羞辱让云琅无地自容,不如就留在家里耕种我云氏的一万亩地,也能起到同样的作用。”   儿宽叹口气道:“这并非陛下的安置,册封你为司农寺右卿才是陛下的旨意。”   “公孙弘?”   张汤笑道:“丞相府几场争论下来,就成了目前的局面。”   “谁与谁争?”   “少府监与丞相府。”   云琅想了一下道:“差事我接了,只是要任用东方朔为监司!”   张汤瞅着云琅道:“东方朔?”   云琅肃手邀请张汤与儿宽去大厅叙话,刚才萌生出来的怒火,在很短的时间里就消散了。   他现在很想知道为何是张汤与儿宽来宣旨,而非其他人,这样的羞辱连他都无法接受,更不要说向来骄横跋扈的曹襄了。   曹襄自家的地都不止六万亩。   一场酒宴下来宾主皆欢,云琅却什么消息都没有问出来,不论是张汤还是儿宽都很喜欢云氏的酒宴,酒宴之上更是对云氏的庖厨赞叹不绝,至于云琅想知道的事情,却绝口不提。   这就是两个老官油子,吃干抹净之后,一句困顿不堪,就直接去了云氏的客房休息。   直到两人离开,云琅才重重的拍了一下脑门,他忽然想起来,想要探听隐私消息,就不该同时问两个人。   云家的排场早就撤下去了,云琅也回到了卧房,站在平台上俯视云氏庄园是云琅每日里都要做的事情。   然后他就发现张汤居住的小楼,灯火依旧亮着。   儿宽居住的小楼早已熄灯多时了。   宋乔见云琅似乎很不高兴,就小声问道:“不如意?”   云琅低声道:“被人羞辱了。”   “夫君得罪人了?”   “当上永安侯本身就把很多没有封侯的人给得罪光了。”   “夫君如何自处?”   “等我去拜访完张汤之后再做论断。”   云琅说着话就披衣去了张汤的房间。   月光如水,云琅站在窗前看着百无聊赖的拨弄着茶碗的张汤,轻声道:“漏夜等候,张公有何教云琅之处?”   张汤放下茶碗,慢悠悠的道:“你不该接下差事。”   云琅笑道:“接下又如何,总之可以让东方朔一展所长,我们兄弟依旧走马章台有何不妥?”   “不该这么做,陛下对你有厚望。”   “有厚望就该让我被一介争权夺利之徒羞辱吗?”   张汤摆摆手道:“总归是博弈的结果,陛下原本准备将上林苑的农田,全部托付与你,只是,后来有了一些变化,让陛下都不得不置身事外。”   “甘泉宫吗?”   张汤淡淡的道:“皇太后虽然久病缠身,却还能说话,事关少府监存亡,久不出世的皇太后以为,依旧由少府监管理上林苑为要,皇帝要亲农,有六万亩地足矣。还说,等她死后,皇帝想要干什么就干什么……这些话说的很重,陛下不得不退让。”   “如此说来,曹襄已经领命了是吗?”   “孝亲大于天,不由平阳侯不领命,你为长平公主之义子,这一条同样适用于你。”   “所以陛下派来了我最信任的你,跟一向宽厚的儿宽来给我宣旨意,陛下甚至不忍心见我跟曹襄?”   张汤淡淡的道:“阳陵邑边上的阳陵墓道已经打开,不久之后,皇太后就会迁居其间。”   云琅无声的笑了一下道:“少府监的那些人都是傻子么?”   “他们认为皇后卫氏会成为他们新的主人。”   “卫氏?”云琅惊讶的叫了出来。   张汤别有深意的道:“阿娇贵人不知进取,养虎为患的事情总是有的。”   云琅回头看一下依旧趴在他卧室平台上的看月亮的老虎,摇摇头道:“老虎养着养着就没了凶性。”   “你这么看?”   “是的,以大将军的性子,他只会效忠陛下,以长平的性子来看,她只会支持陛下,如果这两个人不支持皇后,皇后在大内里面恐怕连立足之地都没有。而我,不认为大将军与长平长公主会妨害陛下的筹粮大计,更不会任由曹襄与我被人戏弄。”   张汤笑了,一嘴的白牙被月光染色之后,显得格外狰狞。   “有些人总想垂死挣扎一下,他们没有你的眼光,也没有对内宫有那么多的认知。他们总以为,皇后如今怯懦,如果有少府监投效,皇后一定不会对他们如何。”   云琅疑惑的摇头道:“不对啊,他们不会那么傻的,这个局面太明显了,羞辱我与曹襄,就等于羞辱了陛下。在国事上,陛下历来是没有什么人情好讲的,如果他们一定要推动这件事,那么,我觉得他们应该还有别的靠山,否则不会这么大胆。”   张汤笑道:“你该接手廷尉府的,而不是去什么破烂的司农寺!明日我们就走,你们且在六万亩的土地上开始准备种一季庄稼吧。皇太后笃信巫蛊,假死两次,以避开索命的阴魂,这一次恐怕是避不开了。” 第四十九章 会被爱死的皇太后   皇太后已经死过两次了。   其中一次云琅都去了甘泉宫给皇太后送行,那一次的场面诡异,刘彻身着孝服,搀扶着皇太后走了一道地坑,见到地坑里的泉水,就算是走了一遭阴间。   连死到活过来总共用了一个时辰,百官们先是满面哀荣,然后就把孝服扯掉弹冠相庆,最后纵酒狂欢。   为了庆祝皇太后活过来,皇帝特意下令大赦天下,很多刚刚被抓进监牢的人,还没有来得及问罪呢,又被官府从牢狱里面撵出来了。   云琅当时还跟霍去病,曹襄开玩笑,下一次皇太后要是再打算去一次黄泉,自己可以掐准点谋杀一个人,或者强抢几个民女,等太后活过来之后,大家又能平安无事了。   皇太后第二次的死讯出现在云琅去了白登山之后,不过,那一次皇帝没有下达大赦令,这让很多掐准点犯罪的人非常的失望。   事实上,皇太后王娡在刘彻登基之后,就很少露面,关于皇太后的事情一般都是王娡同母异父的弟弟田蚡在处理。   当田蚡病死之后,皇太后就更加的成了一个隐形的存在,长久的居住在甘泉宫里不问政事。   她不问政事的结果就是田蚡的爵位被除,他的子嗣被贬为平民,据说现在成了一个田舍翁。   如今,皇太后觉得自己大限将至,已经准备不管不顾的教训一下儿子,为自己的弟弟讨一个公道。   药婆婆应阿娇的邀请,去了甘泉宫为皇太后诊病,结果不好,药婆婆的原话称,皇太后脉搏如战鼓,不但急促还猛烈……   这个病症很危险,一个年迈之人,心跳的如此有力,猛烈完全不是什么好事情,当她准备查验皇后以往用药记录的时候,她就看见了皇太后的茶碗里泡着七八片肥大的人参……   虚不受补是个大麻烦!   很明显,宫里的医者们也发现了这个问题,药婆婆只要看一下他们幽怨的眼神就知道。   如果是苏稚看病,她一定会当场指出皇太后病症的根源,而药婆婆没有那么做,而是决定先与宫里的医者们讨论一下。   然后,她就知道了人参的来源——是皇帝孝敬母亲的,且告诉母亲,他现在经常饮用参茶,已经试过药性了,这种参茶非常的神奇,饮用之后就会精神百倍,希望精神历来不好的母亲可以每日饮用。   在药婆婆看来,皇太后的身体很差,只需要经常进一些清补,平补的药物,比如天冬,石斛。   即便是用人参制作人参茶,也只需要用一点参须就好。   人参的真正作用还是云琅发掘出来的,虽然在云琅之前也有入药的传闻,只是边荒野人在用,很少进入药方,黄门令医者对这东西不熟悉也就可以理解了。   如今,皇太后将数百年的人参切片泡茶饮用……这就大大的不妙了。   在大汉,尤其是刘彻时期,皇帝的话总是对的,如果不对,那就一定是你错了。   在皇帝给皇太后推荐药物的事情上,皇帝已经亲自试验过药物了,如果再说皇帝做的不对,那么,后果实在是太严重。   皇宫的两个医者认为,还是让事情继续发展下去比较好。   药婆婆却没有说自己看出了端倪,假装对皇太后身体为何如此一无所知,声称自己只擅长妇科,替皇太后清除了一些难言之隐后就飘然而去。   回来之后药婆婆仅仅告诉了云琅她在甘泉宫的所见所闻,而云琅则对谁都没有讲。   药婆婆发现的事情很重要,重要到了不可谈论的地步了,不管这件事情怎么处理,最后女都会得罪小气的刘彻。   要说刘彻想要用人参补死母亲云琅是不相信的,这很可能是一个美丽的错误。   他认为自己已经把最好的东西献给母亲了,并且亲自尝试过,已经做到了孝义的极致,该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这世上被爱死的人云琅不是没见过,这不算稀奇。   张汤这些人只知道皇太后的身体很糟糕,六十余岁的老妇人身体不好在大汉更是理所当然的一件事。   他们也没有预料到皇太后真正的麻烦并非来自身体孱弱,而是来自于皇帝的一片孝心。   张汤的话让云琅对大汉世界了解的更加深透了,这并非是一个只要计划好就会严格按照计划行事的世界。   在这中间有着太多的变数存在,而且是无法预料的。   按照张汤的想法,能被皇太后当成打击皇帝的武器,这本身就是一种荣耀,根本就算不上屈辱。   这只能证明一种可能,那就是云琅跟曹襄两个即将要开始的司农寺改革对皇帝非常的重要。   云琅被回到房间,躺在宋乔身边,手习惯性的放在妻子的胸口上,准备心静如水的开始睡觉。   宋乔却转过头看着云琅道:“既然当官让您不快活,不如不当。”   云琅摇头道:“在我们伟大的皇帝麾下,有才能的人不做官本身就是一种罪。”   “璇玑城,稷下学宫他们不是一样都逃掉了么?”   云琅轻轻捏一下妻子的胸口笑道:“你不知道他们逃走需要付出多么大的代价。”   宋乔仰起美好的上身惊讶的道:“只要逃出去了,还会付出生命代价呢?”   “被世人遗忘的代价……再也不能成为这个世界主流思想的代价,是一种可怕的自我封闭,一种自我流放。从某些意义上来讲,他们都是一群逃避现实的人,是一群懦夫,一群自私的胆小鬼!”   宋乔趴在丈夫的胸口上有些凄婉的道:“也不知道他们都去了那里……”   云琅摇摇头道:“哪怕是找一个人迹罕至的小山沟里待着,也不是朝廷的人能寻找的到的。大汉,太大了。”   “妾身也想去医馆。”   “你怎么能去?”   “妾身也是学过医术的,且在苏稚之上!”   “你怀孕了,怎么能去?”   “妾身没有怀孕!”   “马上就要怀孕了……”云琅说着话就把宋乔翻过来压在身下……   当云氏的大公鸡跃上栅栏开始引吭高歌的时候,一队骑士悄无声息的在梁翁的带领下进了云氏。   曹襄跳下战马抖抖裘衣上的霜花对梁翁吩咐道:“准备暖和的屋子,再备一些吃食,天色还早,就不要打搅阿琅了,等天亮时候再说。”   自从云琅跟曹襄成了兄弟之后,他进云氏就跟进自己家差不多,梁翁自然很听话的去准备房间跟食物了。   不过,他的闺女小虫还是去了主人居住的楼阁。   红袖跪坐在主人的卧房外低声呼唤了两声,云琅从宋乔的肢体纠缠中脱身低声问道:“什么事?”   “平阳侯来了。”红袖低声道。   “啊?阿襄来了,我们去看看,一定是有大事。”宋乔连忙坐起来手忙脚乱的拿衣衫。   云琅随手将她按倒道:“没什么大事,你继续睡,我去看看。”   说罢,就穿衣洗漱。   等云琅见到曹襄的时候,这家伙正跟老虎一起据案大嚼,见云琅进来,就把老虎向外推推道:“你不给他吃食?饿的都开始吃包子了。”   云琅坐在曹襄对面拿了一个包子道:“他现在从不放过任何蹭饭吃的机会。”   曹襄点点头然后笑道:“六万亩,你答应了?”   云琅冷笑一声道:“你有本事别答应!”   “这有些糟践人,不过不一定是坏事。”   “我准备让东方朔去干事,我们兄弟先把纸张造出来才是正经!” 第五十章 旁敲侧击   “等那些老家伙都死光了,就该我们兄弟上台面了。”曹襄恶狠狠地喝了一口米粥。   云琅端起粥碗跟曹襄碰了一下道:“你的意思是我们兄弟继续倒霉一会?”   曹襄威风八面的道:“继续倒霉!”   曹襄跑了整整一夜来云家就是为了告诉云琅不能发脾气把差事辞掉。   皇帝倒霉的时候跟他站在一起的人,才是他的贴心人,才是他能重用的人。   这个时候不是论权力大小的时候,更不是斗气的时候吗,连皇帝都退缩了,臣子再冲上去那就是没眼色的表现了。   儿宽跟张汤睡醒之后,再遇到云琅,就发现他笑眯眯的,似乎昨晚发脾气的那个人不是他。   接下来的事情就很好商量了。   这六万亩地不但有培育种子的功能,还有安置秦岭野人的功能,皇帝在人手上,给了云琅,曹襄极大的便利,一千四百户野人,共计四千三百二十六人,劳力三千七百八十七人,近四千人来耕作六万亩地,这就是准备要精耕细作了。   此时的大汉,牛是不缺的,云琅却希望能给更多的挽马。   牛拉耕犁可以深耕,而马拉耕犁可以浅耕,其开荒速度是牛拉耕犁的十倍以上。   马车,农具,种子,以及供应野人一年人份的粮食,都给的很宽。   至于人手已经开始调配了,而富贵县的县令应雪林,以及县丞郭解也接到了在骊山脚下给野民修建住宅的命令。   所谓修建住宅,自然是富贵县出材料,野民自己修建房子。   为此,云琅认为自家的少年们可以派上大用场,最节省建筑材料的房子自然是云氏已经修建好的这种平房。   只要规划好,四千多人居住的一个大村落,用不到多少地盘就能完成建设。   建一个新的村落,最重要的就是水源地。   虽然渭水就是最好的水源地,云琅还是坚持把这些野民的住宅修在山坡平缓的山脚处,一来,那里地势高,可以防范渭水洪灾,二来,那里依旧有一条可以安装水磨,水车的小河,三来,靠近山脚的土地都不是什么好土地,不适宜用来种庄稼。   云琅,曹襄,张汤,儿宽很快就确定好了村落的位置,云琅也用最快的速度画好了安置图,第二天的时候,张汤,儿宽拿着安置图就离开了云氏。   “四千多人,这没有多难是吧?”曹襄看着云氏来来往往的仆役仆妇们问云琅。   “当然没有什么难的,把云氏的模式照搬过去就成了,等到陛下可以做上林苑的主的时候,那里应该已经变成了一座美丽的村镇。”   曹襄站在平台上,俯视着云氏的亭台楼阁,握着拳头大吼一声道:“六万亩,就六万亩,四千人就四千人,我要让全天下的人都明白一个道理,跟着我们兄弟一起干活,想不富裕都难!”   云琅笑着拉住曹襄的衣角,他很怕这个踩着平台栏杆大呼小叫的家伙跌下去。   “当然了,母亲说了,任何时候都要把陛下放在最前面,再加上我们兄弟的盖世才华,才能无往而不利!我亚父说了,一定要多多的聚集财富,一定要少少的蓄积武力,这才是在这个时候最正确的做法。”   云琅不由得点点头。   不在朝堂上混,根本就无法理解刘彻是如何的强势。   满大汉朝能让刘彻衣冠整齐的接见的大臣只有汲黯,至于公孙弘,刘彻一般是不怎么在意的,至于大将军卫青,他甚至在出恭的时候接见。   至于霍去病,曹襄,在皇帝面前挨脚无数……仔细算起来,皇帝对待云琅已经算是非常客气了。   面对这样一个雄才大略有小心眼的皇帝,不管是卫青,还是公孙弘,都只能一次又一次的降低自己的忍耐底线。   曹襄来云家,自然免不了要去邻居家打一场麻将的。   他的母亲已经不受长门宫欢迎了,这时候,负责跟阿娇联系感情的人,只能是曹襄。   阿娇的麻将场子,现在已经是大汉国最著名的社交场合。   如果来的客人身份足够高,地位足够重要,说不定在跟阿娇打麻将的时候会遇上皇帝,如果正好碰到皇帝心情好,战战兢兢的跟皇帝打片刻麻将也是可能的。   在这个麻将桌上,敢赢钱的人不多,除过司马迁这种视搜刮贵人钱财为使命的人之外,就剩下云琅,跟曹襄了。   曹襄对大长秋上桌子是极为不满的,因为大长秋上了桌子就说明今天的牌场将是一场真刀真枪的血战,这对他赢钱极为不利。   如果把大长秋换成一个巨大的财主,或者身家丰厚的勋贵,那么,一场麻将下来,他至少能落一袋子金锭。   “六饼,自己种田养蚕的赚钱,也太辛苦了,舅妈您只要多找几个人来打麻将就成,这跟抢劫一样利索。”   “九条,傻子,这比抢劫来钱快多了,抢劫多辛苦,让他们自动送上门来多好。”   “我听说卫皇后准备接收少府监了。”   阿娇看了一眼曹襄冷笑道:“帮少府给皇后传递这句话的椒房殿黄门的人头,两天前就被皇后送过来了。”   “这么说,少府监的依靠并非是皇后,那么,该是谁呢?”云琅停下抓牌的手,轻声问道。   阿娇横了云琅一眼道:“在这里想说话就大声说,轻声细语的好像我们在密谋什么似的。”   大长秋笑道:“少府监准备把上林苑定成皇族私产,所以陛下才会遇到这么多的阻碍。当然,皇太后那里是最大的麻烦。”   云琅磨叽半天才抓回一张牌,犹豫半晌,才对阿娇道:“您没有给甘泉宫送人参吧?”   阿娇闻言,眉头皱了起来,放下手里的牌道:“自从陛下登基之后,皇太后就视我如寇仇,我送去的东西,皇太后照例是不要的,太后所服用的人参都是阿彘吃了一半留下的。怎么,有什么问题?”   云琅长叹一声道:“陛下偶尔服用参茶有益寿延年之效,太后服用就没那么好了。”   阿娇愣了片刻,摇摇头道:“我大汉以孝治天下,陛下不会害皇太后!”   云琅笑道:“这是自然!”   阿娇烦躁的甩出一张牌道:“你确定陛下服用参茶没有害处?”   云琅看着阿娇认真的道:“您,我,阿襄,长公主,大将军,都在喝参茶!而长安的勋贵们如今饮用参茶的人更多,您见到谁有毛病了?”   阿娇笑着点点头道:“确实如此,有无数人想来我这里讨要一点人参和药,颍川侯的老夫人眼看就要咽气了,他家的孝子来我门前跪求一点上了年份的人参,我给了半寸两百年份的,结果熬了参汤服用之后,至今还吊着一口气,医者说,只要熬过这个冬天,开春就能活过来。人参确实是好东西!”   阿娇给云琅担忧的事情下了一个定语,云琅自然就把这件事丢到脑后去了。   至于曹襄跟大长秋似乎根本就没有在意他们俩在说话,把脑袋凑到一起悄悄说话,手底下还有换牌的举动。   打牌果然是不能三心二意的。   阿娇跟云琅两人成了最大的输家,而大长秋跟曹襄则赢了一个盆满钵满。   赌局在云琅搜出最后一枚金锭给了大长秋之后结束了。   四个人聚在一起仔细观看了云琅绘制的《美丽乡村图》,一起赞叹了一阵子,就各回各家。   至于心情到底好不好的只有天知道,反正云琅的心情变得好多了,把麻烦丢给大人物去解决,才是小人物的存活之道。   不过呢,云琅发现,阿娇的处理方式就是当做什么都不知道,云琅自己也觉得只能这么办。   “我是不是没必要天天喝参汤?”在离开长门宫踏上云氏小路的时候,曹襄突然问道。   云琅摇头道:“你的身子因为那场大病亏损的厉害,人参应该多吃。”   曹襄长出了一口气拍着胸口道:“这就好,这就好……” 第五十一章 群狼环伺   曹襄,云琅,东方朔在云氏潜心钻研三天,基本上就已经安置好了六万亩荒地的开垦事宜。   其实事情很简单,云琅跟曹襄只要确定好来年在荒地上种植什么作物就好,剩下的事情全部交给东方朔去干,再从云氏,曹氏借给东方朔二十个管事,大事就定了。   粮秣,器具,住房,自然有富贵县的县令来操持,用不着云琅跟曹襄两个操心。   整件事情办理的非常顺利,不论是云琅提出来的挽马,还是曹襄要的煤炭配额,都得到了良好的回应,富贵县丞郭解,已经去了长安,接收一千四百户野民,估计十天之后,就会全员到达,在他们的住房没有解决之前,先安置在富贵县的仓库里。   处理完野民,云琅就跟曹襄开始派人四处寻找会造纸的工匠。   大汉的造纸术还处在最初级的阶段,这时候造出来的纸张粗糙不堪,上面的布满了没有磨碎的木纤维,而且颜色也极为难看,被称之为麻纸,唯一的作用就是用来包装东西。   云琅曾经试过拿他做别的用途,结果如厕之后很痛苦……且狼狈。   只好乖乖的继续用厕筹,小腿口袋里整天装着一个专用厕筹的过程不可细数。   寻找造纸工匠的事情还没有头绪,来看望红袖的大长秋却很随意的告诉云琅一个消息,甘泉宫里的两个黄门医者因为触怒了皇太后被杖毙了。   云琅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心里发寒,却什么都不能说,直到大长秋笑着说这件事到此为止,云琅才放下心来。   回过头,他就请药婆婆带着家里的武装仆役去秦岭采药去,宋乔在这一段时间里代替药婆婆坐镇医馆。   长安城里总是死人,阳陵邑里也总是在死人,这些死人大多与皇家有关,没有人愿意去想他们为什么死掉的。   一些人死掉了,就有更多的人希望能够顶替死人的职位,因此,死的人越多,大家就越是高兴。   这是一种病态的反应,然而,它却实实在在的发生着。   皇帝是最高等级的杀人者,如果皇帝总是不杀人,在百姓们看来就少了一份威严,少了一份神秘。   眼看着药婆婆平安走进了秦岭,云琅这才开始反思自己的弱智行为。   看破不说破这应该是以后处理与皇家有关事宜时候的一个准则。   很久以前他还只是一个平民,他不知道高高在上的人物是如何来处理危机的。   总是抱着一些天真的想法,以为他们也会息事宁人,也会对一些事情一笑了之。   结果不是这样的,手握生杀大权的人更在意自己,为了自己,别人的生命其实算不得什么。   只要发生一些需要保密的事情,他们的选择总是极为粗暴简单。   云琅希望药婆婆暂时不要会来,既然人人都说皇太后命不久矣,那就等到皇太后死掉之后再回来,那时候,药婆婆才算是真正的安全了。   骊山总是下雪,一场接一场的下,这对农夫们来说是好事,来年会有一个好收成。   这对背碳的民夫来说也是一个好消息,毕竟下雪的时候天气寒冷,煤炭就能买上一个好价钱。   不过,这对云氏门口的船夫们来说算不得一个好消息,因为渭水在平原上水流缓慢,很容易结冰。   入冬之后,不管是长门宫,还是云氏的产出都变少了,鸡不怎么下蛋,这时候就需要处理掉很多老母鸡,而冬日里的绿菜,因为下雪,也不好好的生长,产量稀少不说,模样还不好看。   这让船夫以及依靠码头过活的挑夫们日子很不好过。   平底船都被拖上岸了,船夫们就靠在草棚子里围着一堆篝火说着闲话,目光却不时地飘向大路。   他们很希望云氏或者长门宫的管事突然出现在这条路上,大声的吆喝着要他们这群懒鬼开始干活。   很可惜,雪花飘飞的季节里,云氏跟长门宫的管事们都不爱出门,也就没有什么活计让他们干。   只有零星的驴车被妇人驱赶着在道路上慢吞吞的行走,每过来一辆驴车,这些粗豪的汉子们就发出很大的笑声。   妇人也只是啐一口,或者笑骂一声,就继续回家或者向阳陵邑走去。   一个黑牙汉子羡慕的瞅着驴车远去,砸吧一下嘴巴道:“一个个油光水滑的,弄回来暖被窝是个宝啊。”   船老大喝一口酒笑骂道:“就你这一身黑皮也想让云家的仆妇给你暖被窝,来生吧。”   黑牙汉子遗憾的道:“云家不收仆役,要不然卖身去他家是个好门路。你说这云氏只要仆妇是个什么道理?哪怕是带着崽子的他们也要,你看那些走投无路的妇人,只要进了云氏的大门,就没有出来的。”   另一个年纪大些的汉子笑道:“你也不看看云氏都是一些什么产业,桑蚕,缫丝,纺绸,织锦,捡药,制药,养鸡,这些活计哪一样不是妇人能干的,要那么多的男人干什么。虽说还有一些作坊,可是就你我这种除了一把子力气什么都没有的人,人家大掌柜也不要啊,都是从学徒里面提拔的。那些妇人带着崽子进去,听说崽子们马上就会进云氏的学堂,识文断字之后才派出去学手艺,过上几年出来,那就是一个个可以顶门立户的男子汉。”   船老大骄傲的指指自己的大船道:“说的在理,你们看,耶耶的这艘大船就是云氏作坊制的,船轻,装载的货物却多,虽然没法子跟江船比,就我们渭水上,耶耶的船也算是头一号。”   “渭水都封冻了,你的船大有个鸟用。”   有看不下去的,开始排挤这个吝啬的自己喝酒不给别人喝的船老大。   一群人正在起哄的时候,忽然看见一长溜运货马车从云氏驶出,船老大眼尖,第一个看见了,凶猛的拨开众人,率先站在云家的地界边上,期盼的瞅着坐在马车车辕上的梁翁。   云家的马车全部进了草棚子,梁翁在仆役的伺候下坐在一张椅子上,取过热茶喝了一口,就朝一直弯着腰的船老大招招手。   船老大这才小心的迈过区分地界的石棱子来到梁翁面前拱手道:“老院公可有好事吩咐小的?”   梁翁指指身后的马车道:“鸡蛋七十箱,活鸡一百六十笼,鸭四十八笼,大鹅十六笼,青菜六百斤,粮食三千斤,全部运去长安。”   船老大陪着笑脸道:“老院公您也看见了,这渭水都封了一半了,运到长安,恐怕要两天时间。”   梁翁点点头道:“这是今年冬日里的最后一批走水运的货,早点走,你们也不用在这里苦熬了。”   船老大拱手道:“多谢老院公体恤下苦人,多等一些时日不在乎,只要有活干就好,就怕河面封冻耽误了家里的事情。”   梁翁站起身,指着身后的货物对船老大道:“那就推船下河,把货物都装上去。”   说完了又对云氏的管事道:“工钱往厚里给,大冷的天驱使人干活,可不能把人当牲口使唤。”   管事连忙答应。   梁翁这才紧了紧裘衣重新坐上马车回了云氏。   刚刚还冷清的码头随着船老大的一声哟喝又开始忙碌了。   云琅坐在院子里跟老虎一起看下雪,见梁翁回来了就问道:“没有张扬吧?”   梁翁躬身道:“没有,平遮随船走了。”   云琅叹息一声道:“这是什么世道啊,想干点事情都要偷偷摸摸的。”   梁翁朝四周看看低声道:“冬日里的码头上还有那么多的人本身就不合常理。那个船老大胆子也壮,敢在满是冰凌的河面上行舟,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人。”   “所有人都盯着我们家,就看我要干什么了,造纸的事情虽然隐秘,却还是有人知道。所以啊,我们家还要努力的招揽工匠,让那些人以为我们只能依靠工匠们造纸。”   梁翁狠狠的吐了一口唾沫道:“都是一群腌臜货,自己没本事造出好纸来,非要偷我家的秘方。”   云琅挥挥手笑道:“总是避免不了的,什么时候都避免不了。” 第五十二章 侯爵可以为所欲为   事情很怪。   以前当云氏还只是一个小贵族的时候,不论是拿出什么样惊才绝艳的发明,绝对没有人来抢夺。   自从云琅的永安侯爵位下来之后,他能明显的感受到自己身边似乎有一群狼围过来了。   投效云氏,卖身云氏的人在不断地增多,而且人的素质也在急剧的提高。   当初云氏想要找几个披甲护卫都都要走孟大,孟二父亲的路子,现在,雄赳赳的武士跪坐在云氏门前任由梁翁挑选。   以前,云琅需要用阴谋诡计来找一些先生教云氏子弟读书,现在,总有胳膊底下夹着竹简的书生寻找平遮攀谈,话里话外的意思全是希望能够进入云氏谋一个西席的职位。   这些人大多数都图谋不轨,不仅仅是云琅看出了其中的奥妙,就连梁翁,平遮也有这样的感觉。   似乎在一夜之间,云氏成了一块肥肉,引来了无数的饿狼垂涎三尺。   按理说,以云氏跟长门宫的关系,以及跟长公主的联系,那些人应该更加尊重云氏才对。   实际上,自从云琅封侯之后,不论是长平,还是阿娇都不再轻易地踏进云氏。   不再有阿娇带着宫人把云琅这个主人撵走去住草堆,自己霸占云家的事情。   也不再有长平随意的用靠山妇将云琅按在地上猛揍的事情了。   大长秋以前来云氏完全是一副如入无人之境的模样,现在好了,当他要来看红袖的时候,必定会提前通知云氏谒者平遮,然后才会推开云氏的柴门进来。   说实话这种类似尊敬一般的疏远,让云琅非常的不习惯,他思量之后,还是默认了长门宫与公主府这样的做法,自己迟早都要独立的,还不如现在就独立起来。   大女穿着红色的鹿皮靴子噔噔噔的从云琅身边跑过,见父亲不理睬她,就瘪着嘴巴继续跑动,老虎跟着跑了两下,不知道看见了什么,掉头就回来了,守在云琅身边哪里都不去了。   眼看着大女又从小楼后面跑出来,一张小脸红彤彤的,脑袋上冒着热气,大大的眼睛里蓄满了泪水,云琅心疼的厉害,却故意扭过头不去看。   “这孩子骨架大,容易蓄积肥肉,只有通过激烈的跑动,才能消耗掉她身上多余的肥肉,如此,才能长高,才能成为一个四肢匀称的人。练武,练武,首先要练的就是四肢,以及身体的灵活性,没有谁的本事是天生的,这一点云侯一定要知晓。”   老虎听见何愁有的声音之后,就立刻趴在云琅脚下,把大脑袋处在云琅的膝盖上,就差用前爪捂耳朵了。   云琅点头道:“是她自己挑选的,我这个做父亲的就一定要协助她完成梦想,这一点你不用聒噪,我胸中有数。”   蹲在杆子上的何愁有笑道:“有才能的人都知道这个道理,而有才能的人也都吃过这样的苦。知道避不开,躲不过,所以才显得大度。”   云音再一次从小楼背后跑出来的时候却不再哭泣了,因为比云音高出足足一头的霍光陪伴着她,一起跑。   目送两人跑远,何愁有再一次咕咕地笑道:“你云氏现在仅有的两个孩子,将来必成大器!”   云音能不能成大器云琅不清楚,不过,霍光这个妖孽将来一定会成大器的这一点云琅非常的肯定。   “那是自然。”   何愁有又笑道:“有这一对孩子在,你云氏在你死之后至少还能富贵三代。”   云琅抬头瞅着秃鹫一样的何愁有笑道:“我云氏本该就是富贵人。”   何愁有大笑道:“太自大了吧?”   云琅看着何愁有认真的道:“真正说起来,我云氏的种子好,如果比不过别人才丢人呢。”   何愁有对云琅自夸的话就当是耳旁风,眼见两个孩子都已经跑得热气蒸腾,就跳下杆子,提着两个孩子来到云琅身边,把他们丢在锦榻上,探出一双鹰爪一般的大手,就开始揉捏两个孩子的肌肉。   云琅再一次哆嗦着转过头去,因为,两个孩子的小脸这时候已经全部扭曲了。   “血脉畅通的时候,正是涨力气的时候,这时候一定要他们的筋骨保持松弛,气血才能无所不达。”   霍光是一个倔强的性子,哪怕被何愁有捏死了也不会呻吟一声,而云音这孩子却有一股子狠劲,只要霍光不哭出来,她即便是痛的泪流满面也不叫唤一声。   “练武其实就是练习挨揍的一门学问,你以为那些所谓的高手在被人捶了一拳之后感受不到痛苦么?老夫告诉你,他一样会痛,只是忍痛的能力比较强,在一般人早就痛的七荤八素的时候,他还能保持意识清醒,做到一击制敌。”   何愁有揉捏两个孩子的时间很长,看得出来也非常的费力气,一炷香的功夫,真的如同云琅看过的那些武侠电视剧一般,何愁有的脑袋也在寒气中开始冒白烟。   何愁有是真正的武术大师,这一点云琅知道的很清楚,对于身体的运用,满大汉很少有人能超越他了。   七十余岁的人还能跟霍去病这样的绝世悍将在雪地里互殴而不落下风,仅仅这一点就让云琅万分的佩服。   按照霍去病原话说,如果这个老家伙年轻二十岁,他绝对不是人家的对手。   老不以筋骨为能,这句话到了何愁有这里并不适合,没见过谁家七十余岁的老头,还能整天蹲在一丈高的杆子上平衡自如。   何愁有捏完筋骨,两个孩子已经睡着了,这时候,就有两个仆妇过来,抱着两个孩子进了楼阁,他们还需要在温泉水里泡上半个时辰。   何愁有擦拭一下额头上的汗水摇摇头道:“老夫只能教导一个,两个,就吃力一些。”   “那就教导霍光好了,云音就算了,一个闺女家要是把身体练得胳膊上可以跑马,拳头上可以站人那就坏了。”   何愁有嗤的笑了一声道:“你知道个屁啊,你云氏的大女难道是那种以色侍人的货色吗?富贵到了你这个地步,闺女的长相重要吗?”   云琅摇头道:“我只希望我的闺女能够幸福,无论如何,她既然身为女子,就该有女子的模样,就该有女子的本性,如果生生的消磨掉她身为女子的特征,我觉得这对孩子是极为不公平的,我不想孩子有一天来找我哭诉。”   何愁有笑道:“你觉得大长公主不是女人吗?告诉你,当初大长公主练武,练得要比大女残酷的太多了,为了练习手上的功夫,她的十指在很长时间里就没有好皮肉。你是不是觉得大长公主的一身武艺没有了用武之地?老夫告诉你,大长公主之所以受皇帝陛下如此尊敬,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大长公主只要披上战甲,就能统领皇族子弟上阵!是皇帝陛下可以依仗的最后一支武装力量!”   云琅吧嗒吧嗒嘴巴仔细想了一下长平的模样,觉得练武对长平的身材容貌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就长吁了一口气道:“如果你能保证大女最终会变成长公主那个样子,孩子练武,我还是能接受的。万万不敢变成那个谁家的闺女,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力大无穷的模样,那可真的是把孩子害死了。”   何愁有冷笑道:“那是天赋异禀。你以为就你长得麻杆一样的身子,你那个情人妖精一样的模样,能给你家闺女那个禀赋?”   云琅也觉得不可能,就给何愁有倒了一杯茶道:“我马上有大事要办,能不能帮我撵走那群饿狼啊?”   何愁有奇怪的看着云琅,半天才道:“你已经是侯爵了,指望谁帮你呢?那些围拢过来的饿狼,你该杀的就杀,该埋掉的就埋,拿出暗算我绣衣使者的手段来,我不信你对付不了那些人!”   云琅皱着眉头道:“你是说我可以反击?”   何愁有狞笑道:“你以为长安城里的勋贵都是老死的吗?” 第五十三章 优伶的建议   云琅通过自身的经历,觉得人命很宝贵,如果不是到了无路可走的地步,他根本就不想害人性命。   这是后世法律观念带给他的后遗症。   有时候,人的行为往往会被自己的生长环境所束缚。   生在一个和平的时代里,又被一个善良的老妇人谆谆教导了几十年,云琅即便真的是一匹狼,这时候也早就被教育成哈士奇了。   这也是何愁有极度看不习惯云琅的原因所在,这更是何愁有非要把云琅的闺女训练成一匹战狼的原因,如果让云琅自己教育孩子,只能一窝,一窝的出哈士奇。   何愁有是这个世界上一个极为特殊的存在,他身上有大秦的铁血之风,又有大汉相对阴柔的一面,这也是云琅冒险把闺女交给他教育的原因。   老家伙是真正的文武双全的博学之士,师从大秦的博士,耳濡目染了一身的本事,如果云家不接受他的传承,以老家伙的性子,他一身的本事很可能就会白白的浪费。   洗干净了的云音,依旧白胖可爱,只是没有什么精神,趴在云琅怀里无精打采的逗弄两下老虎,就闭上眼睛继续睡觉。   连捷站在平台下面很是失望,平日里,云氏大女该在这个时候找他去玩的。   看着他吃力的爬上平台,云琅用裘衣裹紧闺女低声道:“你不是要过自由自在的日子吗?怎么还是喜欢被人捉弄啊。”   连捷低头道:“在这里确实没人欺负我,却也没人愿意搭理我,只有大女喜欢捉弄我,时间长了,我也很喜欢被大女捉弄。”   “贱毛病啊!”云琅哀叹一声。   连捷陪着笑脸道:“小人本来就是一个残缺不全的贱人,小的去养鸡,会被公鸡啄,小的去放羊,又会被公羊拿角顶,种地又不会,您看看,就连畜生都知道我是一个可以被欺负的人,或许小的天生就该被人捉弄,欺负。既然如此,小的为什么不找大女这样只是捉弄我,却从来不伤害我的人来捉弄我呢?”   云琅愣了半天苦笑道:“我竟无言以对。”   连捷继续笑道:“这都是小人的命啊,没有吃不了的苦,却有享不了的福气。云氏对小人来说已经是天堂一般的存在了,每天能让大女在辛苦之余捉弄我开心一下,小的就觉得没有白吃云氏的饭食。”   “你可以去找霍光啊,那孩子小小年纪就跟一个小大人似的,很无趣,你要是能把他逗乐了,比什么都强。”   “小的试过了,只要小的开始在他跟前装模作样,他就会赏赐我两个云钱,还说什么我生存不易,多少要自强一点。小的对付恶人有经验,可是这家里全是好人,就连给我装饭的厨娘都会多给我的饭食里加一片肉。这让小的一身所学没有用武之地!”   云琅想了一下问道:“你能辨别好人跟坏人?”   连捷笑了,自信的拍拍自己鼓鼓的肚皮道:“小人在宫中待了十六年。”   有这句话就足够了,云琅很满意。   如果说云氏现在布满了人家的耳目,那么,皇宫里天知道塞满了多少妖魔鬼怪。   既然连捷这种可怜人能在大海一般深的皇宫里熬过漫长的十六年,那么,云氏对他来说就是浅浅的池塘。   “找到云氏的恶人,然后告诉我!”   连捷笑呵呵的道:“您首先要赶走的人是平阳侯!”   云琅愣了一下,然后慢慢的点头道:“确实如此,他在我们家吃了太久的饭菜了。”   连捷探出肥胖的短手轻轻地触摸一下云音露在裘衣外面的头发怜惜的道:“多好的小女啊。”   云琅笑道:“该是一个好孩子,不过啊,连捷,你以后想要干什么就直接跟我说,不用小心翼翼的用皇宫那一套,在这里没人会因为你把话说得直棱就惩罚你,我早就说过,这里是你的家,在家里没必要客套。你家侯爷我呢,还算聪明,要是换一个笨蛋,你这一片好意说不定就付之东流了,他可能都听不懂。”   连捷笑道:“您以为面对听不懂的人,小的会这样说话吗?那时候小的可能只是一个优伶。”   说完话,连捷又大着胆子摸摸老虎的胡须,然后就昂首阔步的滚下了楼梯。   俩老婆都不在,红袖,小虫又去了后面的绸布作坊,云琅只能自己伺候闺女睡觉。   云家的内室,只有她们四个能进去,这是很早以前宋乔立下的规矩,同时,也获得了其余三个女人的全力支持。   白天的时候,云音是不睡床的,她喜欢待在摇篮里,虽然这个摇篮对她来说已经显得有些小了,这孩子依旧喜欢白日里在摇篮里小憩。   老虎也跟着进来了,见云音睡进了摇篮,他就很自然的把他的巨大虎窝从廊道上拖进来,放在云音的身边,用爪子踩啊踩的,把他最爱的那条破毯子安置好了,才悠闲地卧了上去,不一会就发出呼噜,呼噜的声响。   安置好闺女,云琅蹑手蹑脚的出了内室,就来到了曹襄的房间。   难得看见曹襄提笔写字,这家伙的字还是很不错的,在竹简上写的非常工整。   云琅探头瞅了一眼,发现他正在写一封奏折,奏折里的内容非常的详实,就是要求实在是太多了。   “陛下不可能答应的。”   云琅坐在曹襄的对面懒懒的道。   “知道不同意才写,要是同意,我就直接做了。”   “故意提高价码,然后期待陛下打折答应,最终获取更多好处的事情在陛下那里行不通。陛下历来是不同意,就不同意,然后就不理你了。”   曹襄像看傻子一样的看了云琅一眼道:“我们一定要在陛下面前保持适度的存在感,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说,什么事都去找陛下,最终陛下就会忘记我们兄弟的存在,会认为我们不需要他就能处理好所有的事情。长此以往,我们以后再想要东西,就会变得极为艰难。这一次是我写奏折,下一回就该你写了,再下次就该我们两人联名写奏折了。无论如何要让陛下知道我们在干什么,干了些什么,遇到了什么困难,解决了那些麻烦,要让陛下习惯我们的存在,要让陛下在某一日没有接到我们的奏折之后主动问起。如此,才是为官之道!”   云琅不确定的看着曹襄道:“这些都是谁教你的?”   曹襄冷笑道:“我家有十七个家臣。”   云琅点点头,然后笑道:“你写完奏折之后是不是就要离开我家了?”   曹襄摇头道:“住的好好地,为什么要走?”   “我怕你老婆独守空闺时间长了,会给你惹麻烦。”   “肚子里揣着崽子呢,能惹什么麻烦,咦,你的意思是要我滚蛋?”   “对啊,我的家臣刚刚给的建议,本来我家周围没有那么多居心叵测的人,自从你来了之后,我家周围就更热闹了,好多人大冬天的不回家睡觉,就在我家周围晃荡。你走了,我的家臣才好判断那些是专门针对我的,那些是你带来的无妄之灾。”   曹襄放下毛笔仰头大笑了起来,拍着桌案上的竹简道:“忘了你也是侯爷了,也该有一下打你主意的人了。确定敌我,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我马上就走,你这段时间好好地查看一下,我也帮你瞅瞅,看看那些人是敌人,那些人是朋友,春日宴上也好说道说道。”   云琅跟着笑了,拍拍曹襄的肩膀道:“春日宴上,我们兄弟看样子要穿铠甲才行。”   曹襄冷笑道:“两层!你以为赴春日宴的人都是穿广袖轻袍的吗?” 第五十四章 家贼难防   成了关内侯,就说明你已经成了别人依附的对象,而不再是一个需要别人庇护的人。   顶级的勋贵自然有顶级勋贵的处世之道,而皇族也乐意看到一个不太团结的顶级勋贵群。   国度团结的勋贵群是对皇族的一种威胁。   刘彻从来就没有指望过,全大汉的人都一门心思的跟着他的指挥棒走,他只需要底下人,在他需要的时候,不论愿意不愿意都要按照他的指令行事就好。   以前的时候,不论是阿娇,还是长平在对待云家的问题上,一向是你对付云家,就是在对付我的心态。   因此,当那些勋贵们发现云琅很会制造东西,并且擅长赚钱也只能流着口水干看,在没有力量对付阿娇跟长平之前,他们不敢动云氏一根毫毛。   现在不一样了,对付云家就是对付云家,跟阿娇,长平都没有关系,如果云家抵挡不住,那就说明云家不是一个合格的顶级勋贵,活该被别人侵吞。   阿娇,长平也不能再说云家是她们的门下,还需要接受她们的庇护,这在大汉是不允许的。   侯爵的上司只能是皇帝,且只有皇帝才可以封侯!   曹襄走了,也带走了很多在云氏周边闲逛的人。   连捷变得越发有趣了,他现在很努力的跟所有云氏的仆役们打成一片,这对他来说非常的容易,他本来就善于让别人感到欢乐。   宋乔跟苏稚坐着马车回来了。   苏稚早就累的快要瘫痪了,让她的侍女扶着她去泡温泉,然后让厨娘把饭也送进去,看样子今天晚上她就想睡在温泉房子里了。   宋乔却出奇的兴奋。   一家三口吃饭的时候,宋乔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话里话外全是那些千奇百怪的病患。   工作让宋乔快乐!   这是云琅以前没有想到的。   她本来就是一个医者,让她抛弃十几年来修行的学问,转职去做一个大家庭的女主人,这让她非常的不快乐。   老虎吃完他的十斤生肉,就把嘴巴上的血渍舔舐干净,然后就凑到饭桌上来了。   他对饭桌上的所有菜式都感兴趣,哪怕是手撕的莲花菜,他也能吃上一口。   云琅不许云音把吃不完的馒头塞进老虎嘴巴里,而是从云音手里夺过来自己吃了。   宋乔看的偷偷直乐。   “夫君,您跟老虎争什么吃食啊。”   “以前在山里的时候,都是老虎抓东西回来给我们吃,现在好了,这家伙已经懒得动弹了,快把捕食的本能丢掉了。这对他不好。”   “家里的牛羊这么多,老虎又是陪您长大的,多吃一点无碍的,你看那家伙可怜的模样。”   云琅摇摇头道:“从今后咱们家也要凭借自己的力气才能活命了,再也没有人会全力以赴的帮助我们家了。”   “为什么?”   “因为你夫君已经成了关内侯,封地就在陈仓,封户一千一百户。来年开春,我不但要就任司农寺少卿,还要去陈仓永安县主持春播大典,而且还要参加勋贵们举办的春日宴。这些事情都迫在眉睫,容不得我不打起精神来面对,最要命的是,这样的事情每年都要经历一遍。你要赶紧给我们生一个儿子,我也好轻松一些。”   宋乔低头看看自己刚刚吃的圆鼓鼓的肚皮叹口气道:“妾身已经很努力了。”   云琅瞅了宋乔一眼道:“还是医者呢,谁告诉你生孩子是女人单方面的事情了?内疚个什么劲啊!”   吃完饭,天色也就完全黑下来了。   连捷笑眯眯的跟云琅说了两句话之后就离开了。   而云琅的眉头就再也没有舒展开。   毛孩被喊来的时候,他的眉头还是皱的厉害。   “家主什么事情啊,我正在跟张大女说的热乎呢。”毛孩把肩膀上的松鼠塞进怀里有些急躁的道。   “咱家最近收了多少种田的少年人?”   “十九个,有问题?”   云琅点点头道:“你还记得那个叫做孙大样的人吗?”   “记得,来的时候背着一个双目失明的老娘,年岁只有十五岁,却是一个种田的好手,来咱家已经四个月了,人勤快,还爱干净,脑袋也聪明,时时记着感念家主大恩呢。”   云琅叹息一声道:“如此说来,他原本就是穷人家的孩子?”   毛孩见云琅脸色不对,收起嬉笑之态正色道:“确实,按照他的话说,他家几代农夫,父亲病死之后,就剩下他与一个瞎眼老娘相依为命。”   云琅从袖子里掏出一块木头配饰放在毛孩眼前道:“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吗?”   毛孩接过木头配饰瞅了瞅摇头道:“这就是一块木头!”   云琅取过木头配饰,用力的在手上摩擦片刻,立刻就有一股子浓郁的芳香从配饰上散发出来。   毛孩抽抽鼻子道:“是一个好东西。”   云琅随手丢给毛孩道:“赏你了。”   毛孩笑嘻嘻的接过来道:“将来娶张大女的时候当聘礼,一定能让那些土包子大吃一惊。您说的那个孙大样跟这枚配饰有什么关系?”   云琅冷哼一声道:“你这个身家一万个云钱的土财都不认得的好东西,人家孙大样却一眼就看出来了,你说说,到底谁才是土包子?”   毛孩脸上的笑意顿时褪得干干净净,咬牙道:“他没有说实话。”   云琅点点头道:“不仅仅如此,你难道没有发现这个人是新进咱家的少年中最好学的一个吗?”   毛孩拍拍脑袋道:“疏忽了,他学字的速度实在是太快,写的字也太漂亮了一些。”   “他那个瞎眼老娘对他如何?”   “很少说话,孙大样只说他老娘不擅言辞……是我疏漏了,没有把篱笆扎紧,羊群里混进来狼了。”   毛孩脸色铁青,从怀里掏出配饰放在家主的桌子上,事情没有办好,没脸拿家主的赏赐。   “那所有人当好人看,这本身没有错,你们当初进家门的时候我也没问过,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仆人,我没怪你,家里进来狼了,我们难道就不过日子了?狼进来了把狼撵走,狐狸进来了,就把狐狸赶走,日子还要继续过,以后小心些就是了。”   云琅又把配饰丢给了毛孩,然后挥手让他滚出去,去办该办的事情。   毛孩是一个很会办事的少年,事情交给他一定会办好的,云琅了了,云琅也就不在意了。   云家又一个很大的藏书室,只要是云氏的人都能去借书看,这些年云琅对于积攒家财没有多大的兴致,倒是搜刮了不少的好书,称之为汗牛充栋毫不为过。   藏书楼跟茶室连在一起,云琅历来把这两个地方交给了流落在云家的两个歌姬来管理。   自从家里人口多了之后,茶室跟藏书楼的访客就多了很多,两个歌姬也变得很有朝气。   只是,其中一个居然恋爱了,对象是一个借住在云氏一边教学生读书,一边等候入仕机会的读书人。   连捷在茶室里凑了一阵子热闹之后,就发现了这个端倪。   家奴想要恋爱总要主人同意才成,这个家奴私相授受本来就犯了家法。   不过,云家的这条家法历来没有什么作用,云琅也从来不去管家仆们到底喜欢谁,是不是要嫁给谁,只要是真的看中了,而且两人都没有什么意见,云琅是乐见其成的。   恋爱不是问题,问题是总是偷偷地拿家主不允许外借的书给别人看,那就有问题了。   不论是哪个读书人求学心切,还是那个歌姬被人家迷昏了脑袋,这都不是他们该干的事情。   这事更烦……   云琅再一次觉得自己家里还真是一个千疮百孔的烂房子。 第五十五章 云氏的家法   平遮带回来的造纸工匠,给云琅表演了一整套造纸流程。   造纸的大匠是高傲的,他对如何把木头变成纸浆这一工序做了完美的掩饰。   云琅看看这他把浸泡之后的破渔网,跟水浸泡过后的树木拿去了树林,然后再背着一堆粉末回来,最终把它泡在水里。   清洗,过滤,反复的清洗过滤,偏偏就不提蒸煮这一道工序……   表演完毕了,他就伸手问云琅要五锭黄金!   在整个参观过程中,云琅一直都笑眯眯的,没有做任何评论,等工匠张口要钱的时候,他就把工匠无情的赶出了云家,连马车都没有派。   这并非是云琅在仗势欺人,而是因为这些工匠的做法,完全超出了一个卑微工匠所能做的极限了。   不论是隐藏工艺的手段,还是最后要五锭黄金的要求,都不属于一个工匠的正常要求。   在大汉工匠是不会要求一个勋贵付给他黄金的,这东西对一个工匠来说几乎毫无用处。   只有勋贵以及巨贾们在交易大宗货物的时候才用的东西,他们拿在手里不是财富,而是一个个催命的阎罗。   眼看着工匠们带着嘲讽的嘴脸离开了云氏,云琅知道,在更远的地方,或许正有几个或者一群勋贵巨贾们正在弹冠相庆,嘲笑云琅愚蠢的行为。   云氏在渭水河边的高地上开始修建作坊,作坊的外贸与一般的造纸作坊别无二致。   趁着渭水枯水期,在河边挖掘自流渠,然后用巨石镶嵌结实,一旦春日里,渭水河面上涨之后,就可以在蓄满水的自流渠上搭建水车,从而给作坊带来源源不断的水流。   造纸作坊会用到大量的水……   云琅还想在自流渠上搭建水磨,这样一来,作坊里的纸浆,就不再需要用人力来捣碎了。   为了方便蒸煮纸浆,云氏甚至开始建造原始的锅炉了。   经过高温,高压蒸煮出来的原木纸浆,脱色更容易,用石灰漂白起来也更加的容易。   冬日里,云氏抽调了大量的家仆修建造纸作坊,虽然都是土木结构的作坊,仅仅是看占地规模,就让那些准备看云氏笑话的人暗自心惊。   投入这么大,如果云氏造纸失败,他们这些暗中怂恿,收买工匠从而着跟云氏结下的仇恨绝对不可能一笑了之的。   如果云氏开始复仇,不论是阿娇,还是长平,亦或是卫青,霍去病,曹襄这些人都会帮助云氏的。   从这一点来看,后果很严重。   于是,那个贪婪的工匠,还没有来得及看到云氏的失败,他们的全家就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   他们似乎觉得目的已经达到了,那个一直留在云氏的孙大样也赶来告辞。   声称找到了母亲的一位兄弟,可以去那里投靠,还把当初卖身得来的钱,加上这半年来在云氏得到的工钱一起献上,只求离开云氏恢复自由身。   在云氏一个仆役想要获得自由身很容易,只要他在云氏创造的利益价值超过了他卖身所得,只要申请,云琅没有不答应的。   但是这一次,孙大样非常的失望,他的上司毛孩无视了他的要求,甚至都没有向家主报告,就拒绝了他的赎身要求,为了防止他逃走,特意给他的双脚上添加了一副镣铐。   聪明的孙大样在脚镣上了双脚之后,第一时间就把自己知道的一切和盘托出,只求不死。   整个云氏的仆役从没有戴过这个东西,哪怕是犯了很严重错误的家仆也没有被这样对待过,孙大样是第一个!   在大汉,仆役们并没有什么人身权利可言,换句话说,云琅即便是处死了孙大样,也没有什么大麻烦。   史书上或许会有那么一两件清廉的官员替奴仆伸冤的故事,实际上,也就那么一两件而已……就这大部分还是有其它背景原因促使那个清廉的官员那样做,绝对不是一件多么普遍的事情。   仆役们开始的时候很害怕这样的命运降临在他们身上,即便是在寒冬腊月里,干活非常的卖力。   直到有人悄悄告诉他们,这人是别人家派来的内奸之后,他们的一颗心才放下来。   在这个普遍以忠孝节义为普世价值观的大汉,奸细是一种不应该生存在人世间的人。   云琅以为毛孩会弄死孙大样,听到这个结果之后也感到很意外,特意找来毛孩问话。   “回主人的话,让孙大样活着不是因为小的心软,而是因为那个瞎眼老妇无处安置。虽说丢弃出去,或者送官都不算过分……但是小的以为,让这个孙大样干活养活这个老妇百年更好。等到老妇老死之后,孙大样或者杀掉,或者送官,小的以为并不算迟。其实,孙大样自己也清楚,只要他离开了云氏,等待他的下场是不言而喻的。”   云琅想了想,觉得毛孩的处置算是非常公道了,孙大样当初就是欺骗这个瞎眼的乞丐老妇说要养她,并且给她送终,老妇在咬紧牙关跟着孙大样一起欺骗云氏的。   这个瞎眼老妇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了,惩罚她也毫无意义。   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云氏就该有义务监督孙大样完成自己的诺言。   受孙大样事件的启发,来自山东的风流书生袁武一,也在云氏主人的见证下,休掉了远在山东的原配,抛弃了吃苦受累供养他读书的爹娘,以入赘的形式迎娶了云氏美丽的歌姬,并且发誓一生在云氏以账房为业,永不离开。   当夜,袁武一在他简陋的新婚宴上醉的人事不省,一个劲的狂呼“完了,完了……”   滑稽的连捷在袁武一的婚宴上表演了杂耍,受到了所有人的欢呼。   成为了云氏最受欢迎的一个人。   何愁有在揉捏过云音跟霍光的肌肉之后,就气喘吁吁地坐在云琅身边找了一个茶杯喝茶。   云琅安排仆妇抱走了霍光去泡澡,也安排红袖,小虫给云音洗澡后,就陪着这个百无聊赖的老家伙喝茶。   “杀了那个叫做袁武一的人吧,这样的处罚太残酷了。”何愁有放下茶杯淡淡的道。   云琅笑道:“你为何不说让我放过那个叫做孙大样的人?就因为袁武一识字?”   何愁有愣了一下道:“你也是读书人,难道不应该觉得把那个读书人糟蹋到这个地步有些过分吗?毕竟人才难得。”   云琅冷笑一声道:“等我把纸张做出来了,这天下的读书人可能会比狗多。他既然仗着自己读过几年书,以为自己高人一等,就可以为所欲为,他想错了!云氏对于读书人的要求标准只会更高。”   “他的老师,同窗,不会眼看着他遭受这样的屈辱的。那是一群很麻烦的人。”   云琅眯缝着眼睛想了一下道:“其实啊,云氏的寡妇挺多的,来上百十个入赘的读书人我非常的欢迎。我想,家里的那些寡妇门对于招赘一个读书人做丈夫应该没有什么意见,哪怕是年纪大一些,那些寡妇仆妇们也是非常愿意的。”   听了云琅的话,何愁有的嘴巴张的如同河马一般……   好久才期期艾艾的道:“会把读书人都得罪光的。”   “只要造纸成功,天下的读书人会把我当祖宗一样供起来,我可以把那些捣乱的读书人说成是阻挠我造好纸的人。然后,他们就可以愉快的在云氏当赘婿了,到时候代替云氏出一些劳役,去戌守一下边关,好让那些老老实实的农户继续留在家里种田照顾妻儿。” 第五十六章 臧僖伯谏观鱼   东方朔认为云氏的家法堪称完美。   他以为云氏的做法完美的兼顾了人情礼法各个方面,在满足那些内奸的要求之余,还让他们在一个安稳的环境里继续生活,全程没有一人流血,没有一人受到肉刑,没有比这更加人性化的家法了。   司马迁也对云氏的做法大加赞叹——自从他亲自试验了云氏小范围内制造的一些白纸以后,云琅即便是要造反,他也会大加赞叹的,对他来说,什么万世功业,都没有他桌案上的那五十余张可以留下清晰墨痕的纸张重要。   更要命的是,云琅还用印章做了演示,证明一本书籍的重复出现,不一定就要用手抄……   自从云氏用家里的寡妇威胁了那些读书人之后,没有一个读书人愿意来云氏闹事。   读书人最怕的就是跟寡妇沾染上什么瓜葛,不管他们有没有事情,坊间也会流传出他们之间最香艳的传闻,大汉人就喜欢听这个!   警告发出去了,但凡再有读书人前来,大家就会认为,他的目的不在什么书生袁武一,而在于云氏那些千娇百媚的寡妇……   这主意是刘婆出的……   是云琅执行的……   是平遮散布出去的……   云家的武力不值一提,但是,家里的寡妇们却非常的强大!   五六年下来,云氏没有干别的,就是制造出来了一大批富裕的寡妇!   这些昔日衣衫褴褛无人问津的妇人,如今成了阳陵邑,乃至长安城最受欢迎的妇人。   她们自己本身就有钱,有钱之后腰板就非常的硬,虽然还是云氏的仆妇,却早早的给自己的孩子立下了户籍,而她们就是家里的掌门人。   一两个富裕的仆妇出现并不算大事,当阳陵邑乃至长安出现了七八百富裕的寡妇,这就成了一个天大的事件。   当这些仆妇们举着钱袋给自己的孩子置办田产,宅子的时候,那些商贾们纷纷对她们弯下了腰。   当她们强势的一文不少的给自己的孩子缴税的时候,那些平日里骄横习惯了的税吏们也对她们和颜悦色,尊一声“大娘子”是少不了的。   当她们成群结队的走在集市上,那些缺钱的风流浪子们会围着她们用尽手段来讨好她们。   甚至还有一些走投无路的读书人,悄悄地拜托了媒人,希望能娶一个回家,然后再由这个富裕的妇人来供养他继续读书。   “啐!下作!”   阿娇朝云氏啐了一口,而刚刚听完大长秋禀报的刘彻却笑得倒在软榻上,气都喘不上来。   阿娇连忙帮着丈夫顺气,然后羞恼的道:“寡妇对书生!他就是不按常理来处置事情!”   刘彻用袖子擦干了笑出来的眼泪,抚摸着胸口道:“书生对寡妇……哈哈哈哈……你不要再说话了……朕快要笑死了……”阿娇跟大长秋担忧的看着倒在锦榻上笑的快要抽搐的皇帝,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刘彻笑了良久,面前坐直了身子摊着腿对阿娇道:“你说朕该不该逼几个不听话的博士去云氏呢?”   话刚刚说完,他好像又听到了世上最有趣的笑话,再一次倒在锦榻上疯狂大笑。   对于这件事,刘彻整整龙颜大悦了一整天……   曹襄对云琅的做法惊为天人,又跑了一整天的路来到云氏,准备认真学习一下云氏的做法,毕竟,自从跟云琅成为好友之后,家里的产业也逐渐变得跟云氏相似,也收留了很多无家可归的妇孺。   “别糟蹋人,云氏无权无势的,用这样的撒泼手段别人说不出什么来,你平阳侯府这样做试试,你敢把寡妇塞给那些读书人,人家就敢要,到时候,看看到底是谁丢人!”   曹襄对于自己家不能用这么有趣的手段觉得很遗憾,不过,先期用手工制作出来的纸张才是他来云氏的最重要原因。   “娘说了,她现在不方便来云氏,不过呢,造纸作坊的事情,娘不允许我们几家独占,陛下至少要占五成的份子。”   云琅点点头道:“造纸的事情,陛下不会允许掌握在别人手里的,朝廷必然会参与进来,毕竟,这件事太大了,一旦纸张盛行,竹简木牍就会自然消失,就连朝廷以及皇宫里的文书,档案,也要重新收录,对大汉的改变堪称翻天覆地。”   曹襄笑道:“我们可以用造纸作坊跟陛下要求上林苑的控制权!”   云琅苦笑道:“一码归一码,造纸作坊我们自然需要请功,也需要向陛下索取赏赐,唯独不能提及上林苑。在司农寺的事情上,陛下其实已经尽力了,如果没有皇太后的阻挠,我们的目标早就达成了。这时候再提上林苑,陛下能怎么做呢?跟皇太后翻脸?这是不可能的事情,说不定陛下在恼羞成怒之下反而会怪罪我们!既然人人都认为我们想要谋算上林苑,就必须等皇太后宾天,我们就只能耐心等待。再说了,把造纸这么大的事情跟陛下索要一点微不足道的权力,其实是很吃亏的。”   曹襄叹口气道:“这些天,我被长安城里的勋贵们嘲讽的够呛啊,两个侯爵种六万亩地,真的很丢人啊。”   “刚开始的时候,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后来呢,就不觉得丢人了,能把六万亩地种好才是大本事。我甚至觉得这六万亩地也是陛下丢给我们的一个考验,如果能在他眼皮子底下种好六万亩地,他才会对我们有更多的信心,才会托付重任给我们。”   曹襄听云琅这么说就叹了一口气道:“陛下谁都不信啊,哪怕我是他外甥,也没有比别人多给一点信任。”   “不按照感情行事的皇帝才是一个好皇帝,国家这么大,要是处处都按照关系远近来安排,那叫任人唯亲,会出大问题的,这样其实挺好的,就像两只挨冻的刺猬,总要试探着抱团取暖,最终会找到一个合适的距离的,既能保暖,又不至于刺伤对方。”   曹襄点点头,从怀里掏出一张折叠起来的灰白色的纸,小心的擦干桌子上的水渍,这才把纸张平铺在桌面上,并且耐心的用手撸平纸张,指着上面的一段话轻声念道:“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以轨物者也。故讲大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烝行,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秋獮、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显文章,明贵贱,辩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用于器,则君不射,古之制也。至于山川林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云琅平静的听曹襄念完涩声道:“《臧僖伯谏观鱼》?母亲要你念给我听的?”   曹襄摇头道:“是我亚父,这上面的字也是他写的。”   云琅瞅着纸上略显生涩的毛笔字苦笑道:“这个故事里最重要的一句话就是——望之不似人君。看来大将军认为云氏的做法过于下三滥了,不是一个关内侯该干的事情,要我遵循守礼……阿襄,你能告诉我一个真正的侯爷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曹襄抓抓头发道:“你问我,我问谁去?我一生下来就是侯爷!”   云琅瞅着曹襄很想发怒,又觉得不该对他发火,瞅着桌子上的卫青的亲笔信,把牙齿咬得很紧,却最终长叹一口气。   自己跟卫青到底不是一路人……云琅喜欢快意恩仇,不是很喜欢什么事都忍让……   弱小的时候忍让是没法子的事情,现在如果继续忍让装一头猪,装的时间长了,就真的会变成一头猪。   无论如何,云琅觉得自己有资格骄傲,至少,在这个满是古人的时代里。 第五十七章 千古留名的机会要不要   一股晶莹剔透的泉水从松树根底下汩汩的流淌出来,在泉眼周围布满了白色的冰凌,泉水翻越过冰凌组成的堤坝,再快速的从堤坝上流淌下来,汇进了一汪幽深的水潭。   水潭上冒着薄薄的雾气,显得格外的神秘。   李敢丢掉手里的木槌,用手从水潭里撩起一些清水解渴,刚刚进行过剧烈的运动,这些冰凉的泉水刺激到了他的肺,让他猛烈的咳嗽了起来。   不过,他依旧继续喝水,刚开始不适应,过一会就好了,身为猛士如果连这点冰水都降服不了那就太丢人了。   他猛烈的咳嗽声,吸引了其余人的注意力,霍去病,曹襄,云琅,赵破奴,谢宁几人跟看白痴一样的看着他。   “喝冰水比较痛快。”   李敢有些尴尬的解释了一下。   云琅冷笑道:“将来病死了不要埋怨我们没有阻拦你。”   李敢连忙笑道:“刚才是渴极了,以后不会了。”   曹襄把一桶木浆搬到李敢身边道:“来,大力士,继续干你的活,这些木浆必须捶打成柳絮的模样。”   霍去病把一件裘衣丢给李敢道:“歇歇吧,干这个活计不能用猛力,还是我来吧。”   说着话就把木浆倒进了石臼里,然后单手拎起木槌,吐气开声,一锤一锤的开始砸木浆。   赵破奴撇撇嘴,就把刚刚砸好的木浆,在一个巨大的石头水槽里漂洗之后,就放开了水闸,看着有些污浊的水顺着排水口缓缓地流淌出去。   这个工序要进行三遍,直到黄褐色木浆彻底变白之后,才会把木浆倒进另外一个水槽。   这个水槽上连接着一个细细的水槽,水槽是薄薄的铜皮制作而成,从温泉水面上经过之后,流淌出来的水就变成了温水。   温水冲开了堆积成一堆的木浆,随着温水不断地增加,晶莹的水就逐渐变得浑浊,经过谢宁大力搅拌之后,温水就变得更加浑浊。   云琅跟曹襄两个一人抓着一张纱网的一段,将纱网在温水里轻轻地一抄,就抬着纱网来到一座光洁的木板边上,再轻轻地将纱网扣在木板上,然后小心的将纱网上面的白色木浆与纱网分离,然后,光洁的木板上就多了一层薄薄的絮状物。   这个过程很快,不大功夫,一座水槽里就捞不出什么东西来了,赵破奴接着往里面倒洗好的木浆。   半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那些被温泉暖风吹拂的温热的木板上就贴满了一尺半宽,四尺长的纸张。   等最后一张纸被贴上木板,最早贴出来的纸张已经干了。   霍去病擦拭掉手上的汗水,轻轻地揭下来一张,轻轻抖动了一下,冲着云琅笑道:“一如既往地好。”   一个时辰过后,木台子上就多了两百多张一尺半宽,四尺长的毛边纸。   等李敢用巨大的裁纸刀将毛边全部切除之后,这些纸就变得很规整,两百多张厚厚的一摞子,就那样摆在桌子上,让人很有成就感。   见其余四人如同观看珍宝一般的看着那些软塌塌的绵纸,云琅就苦笑起来,这些纸对他来说,也就比他以前如厕用的纸好些,在大汉,却让两个身家丰厚的侯爵如此的痴迷。   对于纸张,云琅连蒙带猜的只能弄出这样的东西来,如果想要更好的纸张,还需要工匠们继续慢慢的摸索。   在纸上写字这种事情,根本就轮不到云琅他们插手,司马迁早就虎视眈眈了。   他甚至嫌弃李敢在裁纸的时候浪费太多。   “如果把字写得小一些,一张纸就能写一千个字,两百余张就能写二十余万……如此说来,百万字我一个人也能轻易地拿走!”   对司马迁这种换算方式,这几个人早就换算过了,因此并不感到惊讶,如果是写了一百万字的竹简或者木牍,足矣把司马迁活活的压成肉饼!   这几个人之所以会来干活,完全是因为他们很想要一些纸张拿回去跟别人显摆。   如今,纸张出来了,他们就再也没有干活的热情了。   霍去病从挂在树上的衣服里掏出一块绸布,细心地放在桌子上铺平,然后把属于自己的那些纸张卷起来,然后细细的用丝绸包好,这才朝众人拱拱手道:“走了。”   曹襄连忙拉住霍去病道:“这就走了?”   霍去病扬扬手里的纸卷道:“东西到手了,我还留着干什么,难不成你准备让我整天来砸纸浆?”   曹襄连连摇头道:“不是这事,我就问你这个秘方我们该怎么保全?”   霍去病看看云琅道:“这是你们应该想的事情,只要不缺我纸张用,我管你怎么保全秘方呢,要是被人硬要抢的话,告诉我,耶耶会把他劈成两瓣!”   早就收拾好纸张的李敢,赵破奴,谢宁也是这个说法,看样子他们不愿意掺和进来,毕竟,纸张的利润太大,影响太广,他们如果插手,那就跟算计云氏的那些饿狼没有差别了。   云琅皱眉道:“别想好事了,这个秘方只有扩散出去,才能有效地改变一下,读书是有钱人的特权这个现实。我们即便是要赚钱,也只能是在初期赚钱,想要彻底的垄断,没人会答应的。云氏一家的力量太薄弱,完全交给陛下我又不甘心,而且,如果我们完全不管了,到时候眼看着那群混蛋拿着造纸的工艺去赚钱,那才恶心人呢。如果他们把纸张弄得很贵,我最初拿出这个秘方的初衷就完蛋了,所以说,这事还需要我们兄弟齐心合力才成。”   霍去病冷笑道:“不用找我们商量,你决定好了就告诉我们一声,这些年兄弟们从你身上捞到的好处太多了,再贪心天理不容。我们该怎么做你说话,也能告诉外人这生意是我们兄弟的,但是,造纸生意我们绝对不会参与。”   说完话竟然甩开曹襄的手,径直走了。   李敢,赵破奴,谢宁也留下一句“有事你说话。”然后也抱着自己制造出来的纸张离开了。   “作坊只能官营,我们从中抽成就好。”曹襄想了半天才无奈的得出另一个结论。   司马迁冷笑道:“从来只有陛下抽别人的成,什么时候会出现陛下让你们抽成的事情了?再者,谁告诉你陛下喜欢看到全天下人都是读书人这样的场景了?《论语,泰伯第八》中说的很清楚,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云琅突然想起这句话的另外一个解释,遂笑道:“我学这句话的时候跟你学的似乎不一样,应该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司马迁大笑一声道:“圣王之下,民可使,随它去,不可使,教化他!这是圣王的想法,不一定是陛下的想法。对圣王来说,教化百姓本来就是他的天职,对陛下来说,让百姓顺从,才是他的天职,这两者,你可不要搞混了。”   曹襄怒道:“我舅舅没那么差吧?”   司马迁继续冷笑一声道:“不是说你舅舅,而是天底下的皇帝都会按照对他有利的方式来解读这句话。公孙弘,董仲舒,这些人都是儒家的大儒,你去问问他们是怎么解读这句话的,就能测算出陛下的心思了。我的意思是,你云氏造纸,大量的造纸,如果你真有为天下百姓着想的心思,那么,就要在最短的时间里把造纸秘方传扬天下,只有天下人都会造纸了,你想要天下知之的目标才能实现。”   曹襄一把抓住司马迁的胸襟怒道:“你知不知道如果阿琅真的这样做了,会是一个什么后果吗?   天下人得利了,阿琅却会倒大霉。   轻则远窜天边,重则抄家灭族!   我是阿琅的兄弟,赚不赚钱无所谓,我们的钱多的几辈子都花不完,我不管天下人会怎么样,不管他们能不能因为造纸秘方传扬出去后多认识两个字,我只关心,明天我能不能见到我兄弟,能不能看见大女骑在我脖子上叫我伯伯。   去病他们把事情交给我们操办,就是把身家性命也一同交给了我们。   这几家下来好几百口子人呢,你轻飘飘的一句话,就要我们去送死,然后好让你将来写史书的时候,给我们一个高尚的评价?   我就问你,凭什么啊?” 第五十八章 不好,也不坏   松林里静悄悄的,午后的阳光从树梢上漏了下来,落在身上暖洋洋的。   温泉的热浪依旧飘过来,待在晾晒纸张的木板区里,即便是不穿裘衣也感觉不到多少寒意。   曹襄刚刚发出的怒吼,惊走了几只窥伺他们的乌鸦,用远比曹襄咆哮声音大很多的尖叫,向曹襄发出了抗议。   司马迁的嘴巴张了几次,最终还是黯然闭上了。   怂恿一个人去舍生取义这事怎么想怎么不对头。   或许是太暖和的缘故,云琅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泪眼朦胧的瞅着两个傻子在那里较劲。   云琅是不想把造纸变成勋贵或者皇帝的摇钱树,秘方虽然是他偷来的,是属于整个大汉民族的,可是,无论如何他都没有想过为了一个高尚的目标把自己全家给搭进去。   司马迁就是因为太认死理,才会把自己的后半生搞的惨不忍睹。   可是这种人放进大汉这个民族的身体里,就是脊梁,放进大汉民族的史书中就是铮铮作响的筋。   他的要求听起来非常的不合理,可是,如果纸张是他发明的,这家伙这会早就把秘方传扬的全天下都知道了。   然后……然后这家伙就认为自己已经干完了一件足以感动自己,足以感动历史的事情,然后在一个寒冬料峭的日子里,昂首阔步的踏上刑场,用自己的血,自己的命,把下令处死他的那个皇帝钉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他忘记了,造纸虽然简单,却依旧是一门完整的工艺,不是一两个人就能完成的。   今日之所以几个武夫用半天时间就完成了造纸的过程,他却不知,在他们造纸之前,云琅整整用了两个月的时间来做准备,如果把准备制造纸张的原材料的时间也算上,时间还要向前推进两年多。   期间的花费,更是司马迁这个穷酸文人所不能想象的。   穷人之所以读不起书,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他穷,穷的连书都读不起了,还怎么来建造花费更大的造纸作坊?   相对百姓而言,竹简,木牍更容易获取,皇帝,勋贵们觉得那些东西非常的沉重,而穷人是不嫌弃的,他们不会认为竹简,木牍会对他们学习造成什么障碍。   问题是穷人读不起书,更用不起纸张……连霍去病这样的关内侯看到纸张的时候都觉得珍贵无匹,让那些穷人在昂贵的纸张上写字岂不是会要了他们的老命?   短时间,或许说很长一段时间内,纸张还无法完全替代竹简跟木牍。   那么,谁才是纸张的使用者呢?   毫无疑问,是皇帝,是勋贵,是官员,是富裕的读书人,绝对不会是百姓。   既然如此,云琅把秘方传播出去之后,就一定能让纸张便宜下来吗?   不见得!   最需要纸张的人是谁呢?   是每天要看上成百上千斤竹简的皇帝刘彻,是每日里都要写大量文字的宰相公孙弘,是急需让文字书写变得简单容易的董仲舒!   既然纸张的主顾是这些人,那么,纸张即便是很昂贵,跟穷苦百姓能有多大关系呢?   如果纸张被写满字,然后装订成书籍,他的传播速度要比竹简,木牍来的快多了。   就如司马迁刚才所言,二十万字的书籍他一个人可以背着走成千上万里也不觉得疲惫。   如果让他背着写满二十万字的竹简,木牍走成千上万里路,那将是一个浩大的工程。   因此,在早期,在读书人还没有多到满天下都是的时候,纸张对皇帝,对朝廷,显得更加重要。   真正想要纸张的价格降下来,需要在精细合作的基础上进行大规模的生产。   只有人们对纸张的需求完全超越了供给,那时候,才是小造纸作坊遍地开花的时候。   曹襄跟司马迁争吵的非常激烈,等到两人吵架吵累了,才想起来云琅这个真正的当事人来,回头一看,发现云琅裹着裘衣在桌子上睡得很是舒服,且有口水在流淌。   被曹襄狠狠地推醒了,云琅茫然的睁开眼睛,擦拭一下嘴角的口水笑道:“吵完了?”   “你在睡觉?”司马迁觉得不可思议。   “上午干活很累,见你们两个不愿意理睬我,就趁机睡个午觉,怎么,吵出结果来了?”   曹襄连忙道:“出格的事情不能做。”   司马迁怒道:“你们不敢做的事情我来做。”   云琅笑着对曹襄道:“我们当然不能做出格的事情。”   回头见司马迁的脸上满是失望之色又道:“出格的事情当然是你来做。”   “怎么做呢?”   司马迁跃跃欲试,曹襄则一脸的忧色。   “云氏造纸作坊每月拿出一成的产量,交给司马去销售,我只求收回成本即可,至于其余的九成产量,自然是要交给陛下来处置的,我只在成本的基础上增加三成的利润。等云氏收回所有投入之后,就把造纸作坊一次性的卖给陛下,或者阿娇,我们再修建一座小的,专门生产纸张自己用,也包括馈赠亲朋好友。”   司马迁很失望,不过,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话都懒得说,就抱着最厚的一摞子纸张离开了。   曹襄跳上桌子跟云琅并排坐着,瞅着司马迁离去的背影道:“这样挺好的,我们做小善,大善就让司马这种人去做,说到底我们的牵挂比他多。”   云琅瞅着曹襄笑道:“不是我们的牵挂比他多,而是我们的心里根本就只有自己,很少有家国天下的存在。你与我,只是两个有着侯爵身份的小人物,人家才是真正的胸怀天下的大人物。”   曹襄从桌子上跳下来,抱起一卷子纸张道:“别感慨了,走吧,要干正事了。既然是去送礼,就别让人家等的太久。”   两个宫人在长长的案子上铺开了一张纸,刘彻提笔饱蘸了浓墨,在那张大纸上开始写字。   汉隶的写法还做不到行云流水,只能勉强算是一笔一划。   刘彻写的很认真,似乎也很在乎章法跟结构,一盏茶的功夫他就写完了字,然后就提着毛笔欢喜的看自己的手笔。   云琅,曹襄在旁边伸长了脖子偷看,刘彻见他两看的辛苦,就让宫人将那张纸提起来向他们两人展示。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刘彻的字算不得好,至少在云琅看来,这三行字应该用狂草来书写最能表达诗句的意义。   “当年,太祖高皇帝功成还乡,当着父老乡亲的面写下了这三句雄文。太祖高皇帝击筑高歌,群臣相和,满座皆泣下……朕多年以来想要重复先祖的荣光……云琅,朕把这首歌送给你,只希望你能恪守本心,为我大汉再立新功,让朕早日达成夙愿。既然造纸作坊已经快要建成,那么,朕给你一个便宜,每月造纸作坊所产的纸张,朕平价购买七成,其余三成任你售卖,所得钱粮朕不过问。”   云琅拱手道:“纸张一出,毕竟会牵动千头万绪,国朝的典籍,档案,以及百官的奏折,文书的誊抄都需要用到大量的纸。因此,微臣以为,陛下以成本价上浮三成购买造纸作坊的九成产量,其余一成,微臣会以成本价发售给贫寒人家的子弟。”   刘彻笑道:“你可想清楚了,一旦朕下了旨意,你想改可就没机会了。”   云琅笑道:“些许银钱的损失虽然会让微臣心痛,却能让微臣睡一个好觉。”   刘彻笑着摇摇头道:“想要心安?你要的倒是奢侈,算了,朕今日心情实在是太好,就满足你的愿望吧。” 第五十九章 没有那么糟糕   走出长门宫的时候,云琅抬头看了一眼天空,今天的天空晴朗朗的,太阳也红艳艳的挂在天上,是一个好天气。   用最坏的预测去地狱接受命运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竟然上了天堂,就是云琅目前的感觉。   刘彻并没有按照预想的那样拿走造纸作坊,也没有卑鄙的限制云琅来控制造纸作坊,这非常的难得。   从未想过政府采购这样的大馅饼会落在自己头上,再看看手里的那一幅字,云琅不得不承认,刘彻在造纸作坊这件事情上表现了极大的克制。   想要克制贪婪之心是很难的,就像云琅搂着宋乔睡觉的时候还在幻想苏稚在另一边的场景,当然,如果他的脑袋还能枕着卓姬的大腿那就更好了。   阿娇的女儿刚刚会走路,被阿娇拖着在铺了地毯的平地上蹒跚学步,母女二人不时地用外星人的语言互动一下,顿时就给这个灿烂的晴日增添了一抹亮色。   见云琅跟曹襄过来了,阿娇就把公主交给了宫女,自己在阳光里伸了一个懒腰道:“不错,还真的把合用的纸张给造出来了,先给我这里送来一万斤。”   曹襄吧嗒一下嘴巴道:“好叫舅母得知,一万斤纸小作坊要干两年,一百斤纸张就足够您用好多年的了。”   阿娇想了一下又道:“一百斤?我什么时候要过这么少的东西?就一万斤,放在库房里存着,天知道你们那一天就会被砍头,害得我没有纸张用。”   曹襄很想跟阿娇解释一下他有大概率的机会不会被砍头,云琅却拱手道:“您要多少都成,只要把成本给支付了就成,我们两个没打算用大汉国文教重宝来赚钱,只想造纸,多造纸,造多多的纸张,越多越好。”   阿娇斜着眼睛看了云琅一眼忽然笑了,拍着自己高耸的胸膛笑道:“我忘记了你们两个本身就是富翁,早就看不上造纸得来的那点钱粮。”   云琅连连摆手道:“好我的贵人哟,我们兄弟可以不拿利润,可是,话一定要说明白。造纸的利润有多大我们兄弟心知肚明,那可不是一点点,如果我们只拿一分利,不出一年,云氏,曹氏的家财增加一倍是没有半点问题的。您一定要了解,是我们兄弟舍弃了这份利润,可不是我们看不上或者有别的什么心思。”   阿娇大笑了起来,伸出食指挑起云琅的面庞仔细看了一下道:“越看越顺眼啊。”   曹襄嘿嘿笑着也把脸扬起来希望也获得舅母的赞叹,阿娇却瞪了他一眼道:“长了这么多年,跟你母亲一样,越长越像猴子!”   曹襄委屈的道:“哪有我这么漂亮的猴子!”   长平毕竟是长公主,该有的尊敬还是要有的,阿娇就换了一种语气道:“反正能从你的脸上看到你母亲的影子,我就是不高兴。   不过呢,这一次能想到不取造纸作坊的利润这件事,办得好极了,我们都是富贵人家,家财再多不过是堆在库房里的一些死物,再多不但无用,还会招来嫉恨。   身为勋贵,自己吃饱了,喝足了,娇妻美妾都有了,就该考虑一下吃不上饭的那些百姓。   他们要是总是吃不饱肚子,渔阳旧事就会发生,大乱之下,有多少昔日高高在上的人物都被踩进了尘埃,呼号奔走,哭天抹泪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恓惶。   那时候再说自己家里有多少钱粮就成了一个笑话,最终只会成了贼人的军资。   你曹氏,云氏如果再能像制造那些富贵寡妇一般再制造出一万户富贵人家,以后不用我再照顾你们,他们就会自发的保护你,让你们心安理得的享受万年荣耀,到了那时候,活该你们代代公侯,钟鸣鼎食!”   云琅曹襄齐齐躬身施礼道:“瑾受教!”   阿娇笑道:“这个道理我也是最近才悟出来的,云氏的富贵寡妇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昔日被人踩在烂泥里的人,如今出行不但有头有脸,还能让人忘记了她们原本带着的什么灾星,祸害一类的名头。这世上的人啊,你有钱了他就能高看你一眼,对百姓来说是最好不过的奖赏了。长门宫最近也在学你云氏,即便是奴仆也有工钱发,没道理你云氏能做到的事情,我长门宫做不到。你说是不是呢,襄儿?”   阿娇那一声襄儿说的曹襄脖子上的汗毛都竖起来了,连忙道:“回去就办,回去就给家里的仆役们发钱,一点钱而已,算不得什么。”   阿娇点点头道:“孺子可教!好了该说的话说完了,就去办事,整日里总是懒懒散散的像个什么样子。”   见阿娇重新去找自家闺女去了,云琅曹襄就连忙走出了长门宫这个该死的龙潭。   “你刚才答应的很快啊,以前我这么说的时候你好像说过什么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屁话。”   曹襄苦笑道:“刚才陛下就站在平台上看呢,你说我能怎么办?”   “胡说,隔着几十丈呢,他应该听不见我们说话。”   “就因为听不见我才难受呢,这让我搞不清楚这到底是陛下的意思,还是阿娇的意思。”   “一点钱而……”   不等云琅把话说完曹襄就掐着云琅的脖子怒吼道:“不要拿你破烂的云氏跟我家比,你家的仆人打死也就一千个,我家仅仅在长安的仆役就有两千三,还不算上林苑,武功,阳陵邑的仆役,我说我家有三五万仆役你信不信?就这,还是我曹氏人丁不旺,如果我有百十个兄弟,你信不信我曹氏一门就能占据一个县?我其实很怕陛下下令全部勋贵们给仆役们发工钱了,按道理来说,仆役都是我们买来的,他们进家门的时候就已经付过钱了,或者是自动上门来投效抵债的,再给他们发钱会乱了章法。”   “云氏的章法乱了吗?”   “我再说一遍,不要拿你破烂的云氏跟我四代关内侯的曹氏比,将近一百年下来,曹氏早就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的家族了,刚才就是胡乱搪塞一下阿娇,再等等看,曹家不能成为第一个给仆役发钱的人家。”   看得出来,曹襄真的很烦恼,在他的领导之下,曹氏这几年也算是兴旺发达,他家的主业是卖陶器跟青铜器,一个面对平民,一个面对勋贵,上下其手的占尽了好处。   尤其是在云琅用云钱换来了海量的青铜钱之后,把多余的钱又通过黄金置换给了曹襄,聪明的曹襄又用大量的云钱置换了更多的青铜钱,让他家一下子就成了青铜器出产最丰富的人家。   云家很富裕,可是要跟曹家百年的积累比起来,还非常的单薄。   这是曹襄唯一能在云琅面前显摆的事情,因此,破烂云氏就成了他的口头禅。   二月一过,云氏的仆妇们就忙碌起来了,桑叶马上就要萌发,在这个时候,晒蚕种也就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来了。   被放在地窖里的蚕种马上就要出窖了,这是刘婆一年中最担心的时刻。   什么时候晒蚕种是一门需要极强经验跟魄力的事情,一旦决定错误了,遇到一场强劲的倒春寒,把桑叶全部冻死在树上,那么,刚刚孵化出来的蚕就会被活活饿死,即便是不死,由于第一龄的桑蚕长不好,今年想要收获好蚕丝,也就是一个泡影。   温泉边上一般都是寸草不生的,温泉水并不适合给植物灌溉,刘婆一直想在温泉边上种植桑苗,一连实验了三年,今年刚刚有了一点盼头。   云琅路过那片桑苗田的时候,见刘婆正在一株株的观察桑苗,就站在地埂子上道:“桑苗发芽了么?”   刘婆直起身子笑道:“已经透绿了,侯爷这是去了长门宫?”   “是啊,刚回来。”   “您就没有看看长门宫的桑蚕?听说她们家三天前就开始晒蚕种了。”   云琅笑了,指着地里的桑苗道:“永远不要相信任何违背自然规律的事情,我们家不论在桑蚕养殖,还是桑苗种植绝对都是大汉第一流的,长门宫的桑蚕管事憋着一口气要跟你较量一下,这时候,可是什么计策都会使用的。”   刘婆笑道:“老婆子才不在乎什么虚名呢,即便长门宫里的人比我们早十天育出桑蚕那又如何,老婆子宁愿等桑树的叶子全部长出来再育蚕苗,这么大的产业,不是普通人家几笸箩的桑蚕能比的,一旦出事,那就是大事故。咱家不争那个彩头,早几天,晚几天的有什么打紧的。”   云琅翘起大拇指夸赞道:“好法子,咱家的桑蚕胜在产量,用不着跟小门小户去争什么春日里的第一束丝线这个彩头,长门宫的管事是想升官想的脑子坏掉了,才会这么干。还是你明事理,桑蚕这一块交给你我最放心。”   说着话还从腰上解下一方玉佩丢给刘婆道:“该有的赏赐万万不能少!”   刘婆喜滋滋的接住玉佩,一张胖脸笑的如同一朵盛开的菊花,如今她很有钱,已经不是很在乎赏赐了,却对家主的夸赞更加重视了。 第六十章 敌人?友人?爪子?   “大风起兮云飞扬,   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这是太祖高皇帝的个人成就,大汉的每一代帝王都想超越,却总是被太祖高皇帝的光芒所笼罩。   我皇奋四世皇帝之余烈,长鞭策天下,自然会生出强爷胜祖之雄姿。   如今,匈奴早就不能进犯,自从进犯右北平被击退,只能龟缩龙城日日惊惶,担心我大汉的军队突然而至。   以我之见,伊秩斜如果想要养精蓄锐,退缩漠北乃是自然之事。”   谢长川捋着胡须仔细的端详了皇帝陛下的手书,然后在上面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似乎得到了无限的生命加成,最后就口沫横飞的说出了上面的那些话。   自从云氏拿到了皇帝陛下开天辟地的第一张书法作品,云家就不断的有客人来访。   一来呢,是为了看看陛下的手书,沾染一点陛下的荣光,第二呢,就是来云氏大吃一顿,洗个痛快的温泉浴,走的时候还能混一盒子蛋糕,跟一卷子纸张。   尤其以谢长川为首的一群快要退出人们视线的老将更是喜欢来云氏。   他们其实很想去参观一下云氏的那个小小的在造纸作坊,只是看见何愁有在那片黑松林里训练两个小小的娃娃,就对造纸作坊没了任何兴致。   “我家的那个混账东西听说在黑松林子里面亲手造了一些合用的纸张,回到家里把纸给了老夫,对于黑松林子里面的状况却绝口不提。老夫问了一下就冲着老夫发脾气,还说,造纸跟我们谢家有什么关系。老夫还不能追问,再追问人家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过节都不回家,害得家里的婆娘们一个劲的问老夫他们的夫君去了哪里!”   很明显,老谢的这段话里炫耀多过诉苦,像造纸这么重要的事情他儿子参与了,别人家的子嗣却没有资格进去,这就很说明问题了。   老虎站在黑松林外面张嘴咆哮一声,引得身后山谷里回响阵阵,混合了松涛的呼啸声,颇有些兽中之王的威风。   “啧啧,这就是灵兽啊,云家这地界人杰地灵,那边的富贵镇已经快要变成城池了,这边的山居也充满了野趣,你们说老死在这里是不是一种福气啊?”   裴炎家里的闺女没机会参与造纸,所以很不高兴,岔开了话头开始拿老虎说事。   “这就是一座宝山啊!”   一个脑袋上已经没有几根头发的老将指着孤零零的矗立在山野里的始皇陵非常感慨。   论起山川俊秀,骊山自然是首当其冲,即便是不算骊山,周围还有很多秀美的山川,根本就轮不到只有低矮灌木的始皇陵,老家伙只是随便说说,目的就是想进黑松林去看看。   “其实啊,作坊就是下苦人干活的地方,有什么好看的,几年前,云氏学人家隐士在庭院里种植了一些腊梅花,如今开的正艳,老前辈们不妨去院子里坐坐,喝一杯梅花酒也是极妙的。”   见这些人在看始皇陵,云琅不由得有些心虚,只想快点把这些老家伙们打发走。   裴炎瞅着云氏的仆妇们在谷场上,忙忙碌碌的就感慨道:“你看看,人家的仆妇都长得白白胖胖,如果不是老夫已经老了,弄几个回家估计能发一笔小财。”   老流氓的话云琅就当没听见,裴炎却不肯放过他,扯着他的衣服领子非要去谷场看看那些寡妇门是怎么个厉害法,能把那些文士们吓得绕着云氏走。   刘婆是一个洒脱的女子,见到一群老将也没有胆怯的意思,虽然这群人身上带着来自战场的各种遗留问题,她还是先施礼然后问安。   “咦?这老婆子居然不怕我们。”   一个脸上带着一道刀疤的老将特意把脸凑近了刘婆,奇怪的对同伴道。   “诸位功勋都是从战阵上下来的好汉,小女子心中只有钦佩之意,如何敢小觑半分。”   另一个只剩下半截手臂的大汉笑道:“真的,这婆娘胆子大,少见,少见。”   谢长川笑道:“云氏也算是将门,家主也曾与匈奴血战过不止一场,家里缺胳膊少腿的亲军难道会少了。这点份量还吓不倒这家里的人。说起云氏的那个著名的小妾,就你们这模样,在她手底下一炷香不到的功夫就会被放在案子上分尸。”   说起苏稚,这些人的脸色都不会太好,白登山一战之后,这里的人或多或少都被苏稚医治过。   当时白登山人与骑都尉关系不是很好,这些人或多或少的都被苏稚整治过,印象深刻。   救治他们的案子旁边还有一个案子,案子上摆着一具被分解的七七八八的尸体,就这个场面,就让好多原本撑不过来的人,一想到自己如果死了就会被这个鬼女人切割成肉块,为了不遭受分尸的命运,一个个硬是咬着牙最后都活下来了。   提起了苏稚,这些人立刻就没有了骚扰云氏寡妇的心思,再一想到那个比鬼还可怕的何愁有,他们只想去云氏宅院里好好地吃顿饭,喝场酒。   看似松散的云氏,其实处处禁忌。   谢长川,裴炎这些人的到来并没有什么恶意,反而是来给云琅撑腰的。   他们看似闲散,对于一个个高级军官来说,哪里会真正闲散下来。   长安城最大的新闻就是云氏造出来了纸张!   武将们看似一个个仅仅粗通文墨,有些甚至大字不识一个,但是当官当久了,政治嗅觉还是非常敏锐的。   云氏要发!!!!   这就是他们通过直觉得来的最肯定的一个答案!   来到云氏看了皇帝留给云氏的手书之后,他们就越发的肯定自己的判断。   听说有很多人正在觊觎云氏的造纸秘方,这时候走一遭云氏说两句不痛不痒的支持的话,就是他们所能做到的最大支持了。   至于进一步支持,那就要看云氏能给他们拿出多大的诚意了。   大家族很少靠交情来维系关系,交情这东西没事的时候可能还有用,有事之后就屁用不顶了。   只有那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才能防止一人倒霉的时候另一个抱着手在一边看热闹。   云琅并不愿意跟这群人混在一起,他们大多是第一代家主,无论是在为人处世,还是利益争夺方面都缺乏经验,而且根基太浅,如果真的有人冒犯了不该得罪的人,最后会形成火烧连营的态势。   大名鼎鼎的窦婴就是被灌夫这个猪队友活活的给坑死的。   一群人连吃带拿的离开了云氏,云琅就让梁翁把大门关上,最近,这种无效的社交活动实在是太多了。   骊山上已经有了春天的影子,上林苑六万亩的农田还需要他们去处理呢。   云琅很想安静几天。   然而,事情就是这样,树欲静而风不止!   历来对云琅采取放任自流乃至压制态度的公孙弘坐着马车来了。   公孙弘来到云氏之后悲愤的问云琅,既然手里有造纸这样的文教重宝,为何不先告诉他,然后再由儒家来推行?   云琅忽然想起自己两次进宫,公孙弘两次冲着自己摆手的事情来。   轻轻笑道:“某家两次预备拜谒相国,奈何相国两次摆手拒绝,云某只好自作主张了。”   公孙弘沉默良久,长叹一声,就离开了云氏,他自以为已经非常了解云琅这个人了,没想到终究还是小看了。   身为相国,他不想跟云琅走的更近一些,两次拒绝了云琅拜见他的机会,现在,云氏也在不知不觉间跟他也疏远了。   云琅送公孙弘离开,目送他的车队远去,这一走,也不知道下次见面会是什么样的状态。   张汤从土沟里爬上来,脑袋上还有一截草芥,斯斯文文的在云琅的指点下从脑袋上拿下那点草芥,瞅着远去的车队道:“老家伙是不是来要造纸作坊的?”   云琅苦笑道:“人家一来就质问我,为何不早早地将造纸秘方呈献给他。”   张汤啐了一口唾沫道:“他配吗?”   云琅耸耸肩膀笑道:“所以人家到了我家之后一杯茶都没有喝完,就走了。”   张汤对云琅的对待公孙弘的做法非常的满意,点着头道:“我是陛下的爪牙,这一点你知道吧?”   云琅笑道:“你是第一个公开宣称自己是陛下爪牙的人,自然知晓。”   张汤摆摆手道:“不是第一个,不过呢,以前说过这话的人官职没我大,地位没我高,算我第一个说的也不算错。我之所以跟着公孙弘来你家,就是要告诉你这句话,你听仔细了——我——张汤,是天子爪牙!”   云琅掏掏耳朵,皱着眉头道:“我以前就知道,你现在没必要说的这么大声。”   张汤摇头道:“你还是听清楚些比较好,记在心里比较好。”   云琅连连点头表示知道了,他是真的知道了,张汤是在用这种方式告诉他,他张汤本身是一个没立场的人,他只是皇帝陛下的手或者一把刀子。   只要云琅一辈子跟着皇帝走,那么,他这只皇帝的手就会一直帮助云氏,替云氏挡掉很多麻烦。   “我要造纸,我要种地,我要安安静静的干活,请你帮我打发走所有打扰我干活的人,或者野狗!”   张汤非常的欣慰,他觉得云琅完全听懂了他话里的意思,满意的哈哈大笑,然后对云琅道:“如你所愿!” 第六十一章 自以为是   东方朔在富贵县干了几年县令算是彻底的被培养出来了,办起事情来井井有条。   等云琅觉得脚下的泥土开始变软了,才去了骊山脚下的那块足足有六万亩的农田。   上一次经过这里的时候,还是荒芜一片,这才一个多月,就变成了整整齐齐的农田。   云琅捏一把泥土,非常的满意,这里的土地原本就是熟地,撂荒了几十年之后,土地的肥力反而跟上来了。   “这片地被烧了两次,浇过一次水,又被翻耕了两遍,土地里的树根杂草根都被捡拾的很干净。问过老农了,这是一片好地,只要自流渠里的水能供上就是六万亩上等田地。云侯,就算是皇太后也给了你几分脸面,如果把地划在渭水那边……嘿嘿嘿,光是引水洗盐碱,就能让您灰头土脸啊。”   “皇太后可不是给我脸面,是在给陛下脸面,如果皇太后跟少府监真的给陛下一块盐碱地,那就是真的不给陛下脸面了,皇太后不会这样做的。”   云琅站起身,背着手瞅着一望无垠的田地有些感慨的道:“我们能做的改变其实不多,按照农时耕种,按照农时收割,地里面能长出什么样的庄稼只有天知道。我们要做的,就是大量的使用新的耕作技术,大量的使用新式农具,合理的调配人手,争取用最少的人来精耕细作更多的土地。这六万亩土地,我准备种植一年两熟的庄稼,尽早的播种麦子,而后在夏日里尽快种植糜子跟大白菜。”   东方朔有些失望,皱着眉头道:“为何不种植云氏农田里的新庄稼?”   云琅摇摇头道:“第一茬庄稼还是以稳妥为上,陛下不指望我们第一季庄稼就带给他太多的欣喜,只要中规中矩就是胜利。慢慢来,不着急,将来大范围的农田依旧中规中矩,小范围的农田就要开始种植稻米跟各种新作物了。我听说南越国有一种稻米可以做到一年三熟,如果土地足够肥沃,四熟也是可能的。南越国的地理气候跟我们有很大的差别,那里一年四季炎热,稻米在那里能够四熟,在云梦泽能做到两熟就是我们的大胜利。”   “稻米四熟?”东方朔觉得不可思议。   云琅叹口气道:“最让人羡慕的是那里的人种稻米,只要把种子播撒下去,就不再管理了,等到稻米成熟之后,就拿着刀子去割,那些被割掉稻穗的稻子马上又会生根发芽,接着长稻子……”   东方朔觉得这话非常的不可信,可是云琅都说了有,他只好闭上嘴巴,心里依旧觉得云琅是在胡说八道。   “那里的树上长满了果子,人如果渴了,饿了,摘一串芭蕉,摘一些果子就能饱腹。在那里,没有人会被饿死,只会被野兽吃掉,被毒蛇要死,被疾病折磨死,或者老死……”   “如果那里真的是这样的状况,陛下就该拿下南越才是。”东方朔的话里面没有半分的顾忌,似乎认为只要是好东西,大汉国就该拢在自己怀里。   “路博德正在干这事,就是不知道陛下会把边境扩张到哪里!”   东方朔有些不解的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天下都是我大汉的土地,只是有些地方太远,王化不易,这才任由他们游离在我大汉王权之外。”   不得不说,东方朔说的这几句话真的很提气,尤其是在刘彻时期,将士们刚刚完成了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神话,将匈奴打的龟缩在龙城不敢动弹。   现在说这句话,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对头,云琅想了一下,这时候的罗马还处在长老院时代的城邦共和期,斯巴达克斯还没有起义,到处都有大规模使用奴隶劳动的大庄园,奴隶被称之为“会说话的工具”。   贵族们还处在用铅造的酒杯,酒壶开怀畅饮的时代,罗马城的下水道里,到处都是流产的婴儿,是一个性病盛行,人人都如泰迪一般追求男女之情的时代,也是一个真正的娱乐至死的年代。   当罗马贵族过腻味了酒池肉林的生活之后,在一个个让人昏昏欲睡的下午,为了刺激贵族们麻木的神经,一群群强壮的奴隶被选了出来,让他们与狮子搏斗,与鳄鱼搏斗,甚至相互组成强大的军阵,在一个个巨大的斗兽场里相互厮杀。   也只有在这个时候,吃的脑满肠肥的贵族们才会重新变得兴奋起来,那么以铅粉为化妆物的贵妇们,才会兴奋到失禁……   与之相比,大汉王朝就显得矜持多了,窦太后让辕固生拿着武器去跟野猪搏斗,被史家浓墨重彩的记录,也让窦太后失去了谥号中最尊贵的仁字。   这样的事情放在罗马共和国,连最低级的贵族都不肯为之抬一下眼皮。   云琅畅想了片刻就不再畅想了,在没有合适的交通工具出来之前,一统寰球就是一个想法而已。   “岭南太远了,哪怕哪里的粮食不要钱,运到长安之后,也是一个天价。因此,夺下岭南,对大汉的好处有限,陛下考虑的更多的是政治方面的因素,而不是实在利益。如果我们能把那里的良种拿来种在关中……结果就太可怕了,陛下能把大汉的边关安置在北海上。”   当云琅渐渐融入大汉这个集体之后,不论他是不是原生大汉人,一些没来由的自豪感同样会油然而生。   很多时候,大汉的荣光就如同阳光一样,不论你愿意不愿意,他都会照耀在每个人身上。   感受民族荣光,这是一种很高级的行为,是在吃饱穿暖之后的第三需求。   云琅从来都不允许农夫光屁股下田地的,而那些从山里出来的野民们,似乎认为他们的皮肤才是最好的工作服,粗糙的大脚踩在泥土上,只要努力干活就不会感到冷。   这真是一个奇怪的想法。   “我记得给他们制作衣衫的拨款我给你了。”云琅不解的看着东方朔。   东方朔瞅着田野里干活的野民皱眉道:“我没有贪污,每一个铜钱都用在衣料上了。他们不穿我有什么办法,男子白日里下地,女子们夜晚下地,人家都不穿衣裳,那几个不穿衣裳的老妪我刚才呵斥过,人家不在乎。”   一个光屁股孩子从云琅身边匆匆的跑过,看起来似乎很忙碌,随着孩子的身影看过去,才发现这个孩子正在往一个篮子里装游春马留下的马粪。   “积肥呢,从你云氏学来的,在富贵县这一片已经成习惯了。”   云琅扭过头,尽量不去看那些光身子的人,对东方朔道:“这习惯不好,粮食的产量我们要,人的脸皮我们也要,如果这些人变成了没脸皮的富裕人,那后果才可怕呢。”   以前的时候上林苑里的宫奴们也没有穿衣服的习惯,自从云家妇人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之后,上林苑里再穷的人家也不肯光着身子了。   现在,野民来了,如果再这么肆无忌惮的男女不分的继续下去,那就是民智教育在走退路。   衣服是拿来遮羞的,一般人是这么认为的。   衣服是拿来取暖的,野民们是这么认为的。   没羞没臊的生活云琅其实很喜欢,但是,绝对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这就是大汉国真正的赤贫者的生活。   “我再拨一份衣料钱,如果下回再见到他们这样下地干活,我就以贪污罪责来问你。”   东方朔勉为其难的同意了。   这样的场景让云琅很不舒服,也不愿意多待,骑上马就跟刘二去了富贵镇。   东方朔目送云琅离开,就朝原野上的人吆喝了一声,那些被寒风冻得瑟瑟发抖的农夫们立刻就从旁边的土沟里找来了衣衫快速的穿上……   “哼,就知道你看不下去!你们那么有钱,多给一点衣料钱会死啊,害得某家还要动心眼。”   东方朔自言自语一句,然后就背着手继续在原野上巡视。   田野上的一幕让云琅的心情变得很糟糕,来到了医馆,看着医馆门头那四个硕大的“皇家医馆”心情更加的恶劣。   医馆门前排着一长串的队伍,看样子长安附近生病的人都来到了这里。   四个蛋头军医对面前的场景已经见怪不怪了,诊病,开药,然后再唤下一个,追随苏稚从受降城来到长安的羌人看护妇们娴熟的用长安话跟那些妇人谈话,这可能也是问诊的一部分,好些妇人在与羌人看护妇谈话之后,就去了旁边的一个小门排队。   这些人群里看不到马车,也看不到衣着华丽的贵人。   等云琅走进医馆吗,才发现昔日宽敞的院子被一堵高墙从中间隔开。   一个看护妇守在门口,百无聊赖的打着瞌睡,不过,云琅想要进去,也被那个看护妇给拦住了。   “侯爷,您该去左边。”   “男左女右,分的倒是清楚。”   云琅嘀咕一声,就顺着石板路进了左边的楼阁,这里边只有很少的几个人,苏稚坐在一张台子后面,笑吟吟的跟一个白发老翁说笑。   老翁递给苏稚一包沉甸甸的东西,被苏稚随手丢进了一个木箱子里,发出一声金属碰撞的闷响。   然后就听苏稚笑嘻嘻的对老翁道:“张翁,您的身体虚弱,需要大补一下,皇家医馆里的人参是再好不过的大补之物,被我们璇玑城的名医三蒸三晒炮制了六遍,这才成补药,身体孱弱的刘老丈煎服了四次,就把手杖丢掉了,且健步如飞……” 第六十二章 天不罚,我罚!   很好!   该慈善的时候慈善,该宰人的时候就要从动脉上下手,动脉里的血才会流的又快有多。   几家人留下来的参须很多,卖给这些人没有什么好内疚的。   张翁是阳陵邑的老财主,以前是卖盐的,跟以前的大盐商东郭咸阳是儿女亲家。   东郭咸阳被桑弘羊暗算之后丢掉了九成的家业,成了司农寺的大农丞。   原本桑弘羊也没有这么狠,只想要东郭咸阳一半的家产,谁知道东郭咸阳不想俯首就擒,暗中串通自己的儿女亲家张翁,几乎是半卖半送的把一半家产卖给了张翁,希望日后盐铁事平静下来之后,再把家产赎回来……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张翁主动向桑弘羊敬献了东郭咸阳一半家产中的四成,自己留下了一成,而东郭咸阳剩余一半的家产被没收了四成,最后,曾经富甲天下的东郭家族就依靠剩余的一成家产来养活全家六百余口,昔日多达两万之众的家仆顷刻星散。   据说,东郭家族因为破产的缘故,依附在东郭家族的小世家上吊自杀的人就不下十人,至于这一场惨剧造成的其它后果更是数不胜数。   如果仅仅是这件事情,云琅对张翁多少还是有些佩服的,在大汉这个时代,心黑到这个地步也算是一方豪雄。   可是呢,张翁自觉亏欠东郭咸阳,为了报答东郭咸阳,把他的儿媳妇,也就是东郭咸阳的闺女身上的衣衫全部剥除,就给了一件老羊皮遮身打发她回家。   东郭咸阳的闺女也是一个性子烈的女子,竟然赤条条的吊死在张家的大门前,一时轰动了阳陵邑。   恼羞成怒的张翁竟然将这个可怜的女子尸体丢弃在东郭咸阳的家门前。   无权,无钱,无势的三无人士东郭咸阳竟然也不管,任由尸体在烈日下发臭,最终,还是实在看不下去的桑弘羊派人给收的尸体。   张翁不但逃脱了桑弘羊的截杀,反而因为敬献有功,获得了一个民爵,继续悠哉悠哉的当他的富家翁。   东郭咸阳的遭遇带给了卓姬极大的恐怖,那时候卓姬整日里以泪洗面,就是担心这样的遭遇会在某一天落在她的头上。   云琅那时候热血未冷,极度不齿张翁的为人,在帮卓姬逃脱大难之后,就很想坑一下这个张翁,顺便填补一下他的穷坑。   结果这个张翁自从经历了东郭咸阳的事情之后,就再也不碰盐铁事了,这让云琅非常的失望。   在受降城没事干的时候,云琅跟苏稚说起过这件事,没想到苏稚竟然记得很清楚。   见苏稚给看护妇使眼色拿出了两人玩笑时制作的冷香丸坛子,云琅就知道,苏稚很担心用人参须子宰一次张翁夫君可能不太满意,就打算用昂贵的冷香丸继续给张翁放点血。   人参热补,冷香丸泻火,能起到人参与萝卜同吃的效果。   如此,才能在张翁需要大补的时候给他开人参须子汤,在张翁补足元气之后再给他开冷香丸,冷香丸吃完之后再给他开人参须子汤……如此循环下去,皇家医馆总能补足给穷鬼们看病造成的亏空。   眼看着张翁喝掉了刚刚熬好的参汤,正觉受用的时候,一个羌人看护妇小心的对苏稚道:“给长门宫炼制的冷香丸只有这么多,平阳侯府也想要一些,给是不给?”   苏稚轻叹一声道:“这药太难得了,虽说有延年益寿的功效,炼制之繁杂,靡费之多,即便是背靠皇家医馆,我们也只制作了两百二十六丸。长门宫讨要,好歹还给了一些本钱,平阳侯府仗着与侯爷相熟,却一个钱都不肯给,侯爷又是一个四海惯了人,哪里会拒绝平阳侯的要求。罢了,罢了,就给平阳侯十丸吧。”   张翁靠在锦榻上闭目小憩,那个跟随张翁的小童却直勾勾的看着看护妇用竹夹子从坛子里夹出几枚药丸,小心的装进玉瓶中,然后又把坛子放回药架子,过程非常的小心。   很快一股幽香就在偌大的房间里散开,令人心旷神怡。   苏稚又看完一个病人之后,再一次来到张翁的身边,用一个白色的脉枕放在他的手腕底下,然后熟练地把脉,把脉完毕之后笑着对张翁道:“药效还没有开,张翁应该起身走走路,如此才能让药效尽快的化开。”   张翁笑吟吟的道:“冷香丸是一种什么药?”   苏稚笑道:“一个没什么作用的方子。”   “长门宫与平阳侯府会要没有什么作用的药丸?”   苏稚叹口气道:“这药太珍贵,张翁的身子只需用参汤就能调理好,没必要使用冷香丸。”   “如此说来,这冷香丸的药效还在人参之上?”   苏稚陪着笑脸道:“是药三分毒这个道理不用我说,张翁就该知晓。人参的药性猛烈,如同烈火,我们的人体就如同木柴,人参的作用是让张翁身体这个木柴燃烧起来,最终让您精神焕发,而木柴是有限度的,等木柴燃烧殆尽,您的阳寿也就到了终点。而冷香丸就不一样了,他的药效如同太阳光暖暖的照在您的身上,让您感到暖和却又不至于燃烧。加之冷香丸是将白牡丹花、白荷花、白芙蓉花、白梅花花蕊各十二两研末,并用同年雨水节令的雨、白露节令的露、霜降节令的霜、小雪节令的雪各十二钱加蜂蜜、白糖等调和,制作成龙眼大丸药,放入器皿中埋于花树根下。时隔一年之后再取出,药物中的燥性全无,服之温良可口,药性绵软细长,一般是医家自服的良药,不与外人的。”   张翁笑道:“老夫倒想讨几丸,不知医者允否?”   苏稚苦笑道:“不是我小气,实在是此药来之不易,工序极繁,一年之中制成一次都难啊,自家用尚显不足,何能赠与他人。”   张翁哈哈笑道:“老夫刚才听闻医家还在为制药靡费担忧,如果获赠几丸良药,老夫弥补了医家靡费如何?”   苏稚左右为难……   旁边的看护妇悄悄地拉一下苏稚的衣袖道:“今年的黄芩,等二十四味主药还没有着落呢。”   张翁听后笑而不语,只是给身边的小童使了一个眼色,小童就得意的朗声道:“五锭黄金!”   苏稚苦笑一声,看护妇用极度鄙夷的目光看了小童一眼。   张翁轻咳一声朝苏稚拱拱手道:“不知五十锭黄金取十枚冷香丸如何?”   看护妇不确定这个价格合适不合适,把目光落在苏稚身上。   苏稚摆摆手叹口气道:“也罢,外面的药快没有了,总不能再让家里贴补,再这么下去我也没脸见我夫君了。”   看护妇从怀里掏出那个玉瓶递给张翁,张翁却不接,继续笑吟吟的看着苏稚。   苏稚摆摆手,看护妇气呼呼的又拿来一个玉瓶,从密封的坛子里取出十丸冷香丸装进玉瓶,气呼呼的丢给了小童。   张翁取过玉瓶拔出塞子轻轻地嗅了一下,然后笑着对苏稚拱拱手,就带着小童离开了屋子。   “他没给钱呢!”看护妇不满的大叫一声。   苏稚笑道:“他会送来的。”   吩咐看护妇看好门不让别人进来,苏稚一个虎跳就冲进了内间,紧紧的抱住云琅道:“解恨不?”   云琅摸摸苏稚的头发叹口气道:“老天真是不长眼啊,偏偏让这样的老贼长命且富贵。”   苏稚张开小巧的手掌,然后狠狠的捏成拳头道:“不管他是什么样的老贼,天不罚,我罚!”   云琅苦笑一声道:“算了,下不为例,医者最重要的就是有一颗仁心,惩罚恶人是律法的事情,不是医者的事,这样的事情做多了,就很难恢复本心,治病救人是世上最大的良善,不要玷污了。”   苏稚在云琅怀里抬起头奇怪地问道:“您今日是怎么了?”   云琅抱着苏稚坐在椅子上道:“今天去了农田,见那些野民精赤者身子在地里劳作,有些郁闷。管仲纵有千般不是,衣食足而知荣辱这句话还是没有说错的。人不是野兽,总还需要顾及一下羞耻心。”   “谁精赤着身子种地?东方朔管的那些人吗?”   “是啊,我今日去的时候就是那样的场景,还有几个老妇腰间就围着一块布……看不下去啊,以及让刘二去富贵县库房拨款了,今天就把麻布统统发下去,那样的场景我一刻都看不下去。”   苏稚原本用崇敬的目光看自己心底仁慈的丈夫,很快这种目光就变了,最终变成了看傻子的神色。   云琅被她看的很不自在,就问道:“有什么不妥?”   苏稚没好气的道:“我跟师姐每日里都从那片地里过,在地里劳作的野民也见多了,他们的衣衫穿的好好地,虽然破旧,应该很暖和,或许有几个光脊梁干活的,大部分人的衣衫都穿的很整齐啊。莫非,只有您去的时候,那些人才不穿衣衫?”   云琅的身子僵了一下,马上就恢复了正常,揉揉鼻子道:“看来我是被东方朔给骗了!” 第六十三章 两个家园   云琅现在是大汉皇帝赦命的永安侯,是大汉帝国大司农门下司农寺右少卿,云氏更是皇家园林上林苑中的豪族。   门下童仆过千,家中积粮无数,且长袖善舞,以灵活的姿态游走于权贵之间。   这样的人,自然就不会有人惯着他了。   这时候再让东方朔一干人用包容的或者扶持性的心态去面对他这根本就不可能。   毕竟一路走下来,东方朔的屁股上也被烙上了云氏的烙印,毫无摆脱的希望。   聪慧如东方朔者,如何会看不出自己的领路人云琅还没有融入到大汉官僚体系来。   这时候如果继续以保护的心态来对待云琅,对云氏不是什么好事,对他也不是什么好事情。   小小的用鬼蜮伎俩欺骗一下云琅,让他尽快的从糊涂状态中走出来这非常的重要。   毕竟,这一次骗云琅多花了一些钱,要比以后被人家用更加恶毒的法子欺骗要好。   云琅必须承认,东方朔的骗局并没有多么高超,只不过这个骗局恰好击中了他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君子可以欺之以方!   这就是东方朔要对云琅进的言。   想通了事情,云琅就觉得今日的天气很好,是一个很适合出门看山的好时间。   “东方朔这个月的供酒减半。”   云琅对傻子一样吐着舌头表示自己跑的很快的刘二下令之后,就拖着小妾准备回家。   至于老婆——她如今沉迷在给妇人治病的过程中不可自拔,白日里的好时间给贵妇看病赚钱,至于闲杂时间,就给那些贫穷的妇人看病赔钱。   侯爵老婆亲自给人看病,长安附近的妇人们,没病也要来看一下,哪怕是看看人家侯爵的老婆如何的漂亮贤淑也是一种莫大的谈资。   宋乔自然不会让她们失望,安安静静的坐在案子后面,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带着圣母的光辉,从不会因为眼前的病人从高贵的艳妇变成衣衫褴褛的农妇态度就发生变化。   “你再这么下去,我们一辈子都不可能有孩子的。”趁着看护妇叫人的功夫,云琅揉捏一下宋乔的肩颈埋怨道。   “妾身近日里看过上千病患,自觉有所得,就是说不清楚其中的道理,请夫君容妾身再思量一段时间。”   “我们要去看山。”   云琅故意搂着苏稚的腰站在宋乔前面,宛如一对璧人,宋乔却视而不见,撩撩头发笑道:“你们去吧!”   苏稚咯咯笑着拖走了丈夫,师姐进入了医者的心境,想要在短时间里走出来很难。   “你知道不,昨晚我跟你师姐都睡了,她忽然爬起来按着我的脖子用力的让我的血管凸出来,把我吓坏了,今天我们一起睡好不好?”   “好啊,我们一起睡。”   “我是说还有你师姐,她很可怜。”   “那你就跟她睡。”   “只有我的话我有些害怕,万一今晚她不但按我的脖子,还拿着刀怎么办?”   “你不会费点力气让她晚上没力气爬起来按你脖子吗?”   “这个……很难!”   “没用的男人!”   驾着敞篷马车上走在原野上,风虽然还有些冷,裹着裘衣还是很暖和的,云琅一手抓着苏稚的小手,一边花言巧语的诱骗她,对云琅来说,这是一种难得的享受。   车轮子在大地上翻滚,偶尔会沾起一些草茎,光秃秃的原野让云琅的视线变得极为开阔。   那些上午还赤身裸体的在寒风中发抖的农夫们,这时候穿戴的很整齐,虽然破旧了一些,却也暖和。   东方朔这是连遮掩一下的意思都没有,是在赤裸裸的嘲讽云琅的智商。   苏稚见丈夫不再调戏她了,开始咬牙切齿,瞅一眼远处的农夫们就知道他在想什么,忍不住大笑了起来。   云琅不在乎,被苏稚嘲笑的时候多了,床上床下的更是数不胜数,在这个女人跟前,他几乎没有多少尊严可言。   “你是不是不太喜欢我师姐啊?既然不太喜欢,那时候为什么要娶我师姐?”   “我当然喜欢你师姐,娶她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哦,这就好,还以为你当初娶我师姐完全是因为想找一个替你看孩子,看家的。”   “我没有那么卑鄙。”   “这一点我信,你是一个很好的人,不过啊,如果你真的喜欢我师姐的话,她晚上应该没有力气按你脖子的。”   “你也是学医的,应该知道男女的身体构造不同,有些事情对于男人来说是非常吃亏的。”   “既然吃亏,你们男人为什么看见了美貌的女子就想占有呢?这岂不是自取其辱吗?”   云琅眨巴着眼睛想了很久,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苏稚的问话,因为这句话问的很有道理。   他决定把这个问题先记下来,下次董仲舒再硬拉着他谈学问的时候,就拿出来。   谈话的深度,一般就能看出一个人的思想广度。   苏稚解剖尸体解剖的太多了,这时候就会把所有男人都当做尸体来对待,即便是活色生香的房事,用医学方式解读之后也会变得味同嚼蜡。   远处的骊山在青色的天空下如同一匹奔跑的骏马,气势昂扬,骊山,云琅很久没有去了,也不知道山里的那座石屋是不是依旧完好。   看到骊山云琅就会想起太宰,想起那个孤苦的人,如今,他静静的躺在始皇陵里面,也不知道身上的毯子被什么东西掀开了没有。   云琅干脆丢开缰绳,让挽马自己走,他躺在苏稚的腿上,看着湛蓝的天空,脑子里胡乱的跑马。   终于混成大汉有头有脸的人了,云琅却觉得自己好像比当初穿着兽皮衣衫在骊山中奔跑的时候更加的空虚。   那时候,能找到一两个快要干枯的野果子就是一场大欢喜,能捡到一只快要冻死的松鸡,那就是一场盛宴。   如果老虎能带回来一头野猪……两人一虎连续两天就不用去山里受冻了。   想到了老虎,老虎就来了,挽马悲鸣一声,却并没有乱跑,只是马车箱一沉,老虎的脑袋就出现在云琅的头顶。   苏稚用力的推老虎下车,却如同蚍蜉撼树,老虎五百斤的身子还不是她能推动的。   “滚开,你压到我的脚了。”   老虎把身子挪一下然后就学着云琅的样子把大脑袋枕在苏稚的肚皮上,这让苏稚几乎发狂,老虎的胡须如同钢针一般,谁挨上都会发疯。   夫妻两一同用力,将老虎摊开,然后两人舒坦的靠在老虎软乎乎的肚皮上,这才是一个正常的模样。   “老虎这时候之所以这么黏我们,是因为它马上就要去骊山里去找母老虎了。”   苏稚拍拍老虎的肥肚皮道:“它这么肥……”   “你知道什么啊,肥壮加上漂亮健康的皮毛才是老虎求偶的正确方式。我兄弟昔日就是骊山上的王,现在更是,找母老虎生儿育女那是看得起它。”   “就凭它的那张破毯子?”   “对啊,别的老虎有毯子吗?”   “好像还真的没有。”   “另外,咱家大王求偶的时候都不用辛苦去抓野兽,只要从家里叼一头肥猪往母老虎那里一丢,呵呵……有的是母老虎半路拦截求偶。”   “就跟你一样?”   “怎么,你们姐妹两是看中了我的钱?”   “笑话!”   “那就对了,我家大王身躯庞大,毛皮油光水滑且威风凛凛,不靠那张破毯子也能找到求偶对象,有了破毯子跟肥猪,就有了选择求偶对象的本钱。别掐我,我说老虎呢,没说你们。”   “你别说,大王还真有吸引母老虎的本钱,你看看这双大眼睛水汪汪的,脑袋上的这个王字比长门宫的那几头老虎清晰地太多了,更别说这一抓一大把的下颌皮。”   云琅瞅瞅被苏稚扯出半尺长的下颌皮,叹口气道:“减肥了,皮毛就堆起来回不去了。”   老虎很显然是不在意这些小事情的,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然后就趴在车厢上,马车一颠一颠的前行,让它觉得非常舒服。   从富贵镇到云氏乘坐马车只需半个时辰,野外,是云琅精神上的家园,挽马拖着马车走进了大门,就回到了云琅肉体上的家园。   从这一点来看,云琅还是自由的。   刚刚进门,就看见闺女跟何愁有两个人跟秃鹫一般一人脚底下踩着一个木头桩子蹲在上面。   远处还有一个木头桩子,霍光的小脸涨的通红,摇摇晃晃的站在上面,仔细一看,才发现云音就是站在木头桩子上,而霍光的背后居然还背着一个不大的背篓。   “平衡功夫!”   何愁有见云琅担忧的瞅着他们,随口解说了一句,就重新闭上眼睛休息。   “在上面蹲多久了。”   云琅问守在云音身边的梁翁。   “回侯爷的话,已经一炷香的时间了,大女恐怕蹲不住了,刚才已经掉下来一次了。”   “闺女蹲不住了就告诉耶耶,耶耶接你下来。”   何愁有怒视了云琅一眼,云音却咯咯笑道:“不下来,我就想看小光哥哥什么时候掉下来!”   那边正在垂死挣扎的霍光怒吼道:“我不会掉下来。”话音刚落就从木头桩子上一头栽下来了,被两个家将轻松接住,面红耳赤的霍光看看笑的早从桩子上掉下来的云音,对家将道:“再把我送上去!” 第六十四章 赔我肠痈!   “你准备将小光培养成你的女婿?”   苏稚甩掉鞋子靠在锦榻上咬了一口梨子问云琅。   “你想多了。”   “我怎么可能想多?你这人啊,看似什么都不在乎,对谁都是一副笑脸,其实是最高傲不过的人。跟你没关系的人你愿意给笑脸,因为你的笑脸不值钱,给了也就给了,可是关系到你闺女……哼哼哼,你比老虎还要护食。你知道大汉国内能被你看顺眼的少年人不可能有,所以就准备自己培养一个,只要看看小光整天读的书就知道你的心思了。”   “小光读的书都是西北理工的学问。”   “对啊,所以小光长大之后就是另外一个你,说真的,你对小光的爹娘一点好感都没有,下回人家来了,你好歹出面招呼一下,将来也好谈婚论嫁。”   “想娶我闺女没那么容易。”   “我知道就是这样的……”   苏稚给了云琅一个大大的白眼,吃光了梨子,随意的擦擦手,翻了一个身就用毯子裹住准备睡觉。   云琅下了楼,见闺女插着腰正在踢腿,就朝她招招手,闺女就钻进了他的怀里。   霍光很痛苦,因为何愁有让人拴着他的脚脖子用力的往上提,看样子这孩子的柔韧性不被何愁有全部拉开,是不会罢休的。   “耶耶,公公拉我的腿,好痛。”   “耶耶拉你的腿你会更痛的。”   “我不想拉腿,小光给我说了,他晚上睡觉的时候都不敢碰腿,太疼了。”   “你喜欢学武吗?”   “喜欢,可是不喜欢疼。”   “当初我跟你说了,练武就是在受罪,你非要练,要不,我们不练了,改学刺绣?”   云音的眼睛睁的很大,她似乎想起了什么不好的事情,脱开父亲的怀抱,哒哒哒的跑到何愁有身边奶声奶气的道:“老祖,我也拉腿。”   何愁有满脸笑容的抱着云音道:“好好,慢慢来,一天拉一点,老祖保证你十天就全部拉开,来,我们先下蹲……”   等云音跨开步子之后,何愁有就来到已经完全拉开腿的霍光身边,一只脚无情的踩在霍光的大腿上,即便霍光痛的冷汗直流也不松开。   “你是男子,老祖就不用对你客气,全身经络拉开,打通是一个武者的基本要求。现在痛一点,好过将来因为武技没有练好挨刀。”   霍光痛的大叫一声:“来吧,小爷不怕!”   何愁有狞笑道:“最喜欢你这种倔强的孩子,好好地练,等你能打得过老夫再自称小爷不迟!”   霍光本来还想硬气一些的,见何愁有的面容恐怖,硬是把下面的话吞回去了,就这一点,比他那个二百五哥哥强多了,云琅非常的欣赏。   何愁有面前就没有什么男子汉,即便有也早就被他弄死了,这一点,云琅非常的肯定。   傍晚的时候,云氏忙碌一片,尤其是厨房那里飘来的食物香味,更是大大的减损了家仆们的劳动热情。   连捷缩成一个球窝在一个躺椅上晒夕阳,见云琅过来了,就睁开眼睛道:“最初跟着您的那一批家仆没问题!”   云琅欣慰的点点头道:“这是一个极好的消息,剩下的即便是出问题,我也不是很在乎。”   “有陛下派来的人……”   “我知道,你只要告诉我是谁就好,就让他快活的在云氏继续生活吧。”   “唉,我才发现你多么的受陛下重视了,我目前只找到了三个,思量了他们的地位跟差事,觉得还应该有两个才对,一个家里有五个绣衣使者密探,满长安云氏还是第一家。”   云琅按住挣扎着起来连捷道:“慢慢来,不着急,别让人盯上你了,在云氏,打击敌人之前,首先要保护好自己。一命换一命对云氏来说都是莫大的损失。我们这些人都是好不容易才过上了快活的日子,我希望每一个人都能把这样的好日子长久的过下去,最好直到生命结束,那时候就能毫无遗憾的闭眼了。”   云琅的话说的很真诚,连捷也听得很认真,缓缓点头道:“没人会在意一个优伶。”   “这种话等到你老死之前,我准备把你装进盒子一样的棺材里的时候再说。”   “盒子准备的稍微大一些,下辈子我想长得更高,不当人球了。”   受过苦的人都会不由自主的把美好的希望寄托在生命的轮回上。   而大汉朝这样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或许,这就是佛教在大汉开始出现的原因。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张骞,苏武这些人给大汉人打开了封闭的窗户,开拓了人们的视野,最终让外来的东西逐渐走进了大汉人的生活。   夜晚降临了,云氏吃饭的时间也到了,人们三三两两的从四面八方汇集过来,从同一个厨房里取同样的饭菜。   美味可口的饭菜进了肚子,才能确实感受到生活的美好,因此,云氏的厨房历来在云氏人心中有圣地一般的地位。   宋乔赶在晚饭前回来了,整个人神采飞扬的,让云琅跟苏稚不断猜测到底有什么好事情降临在她的身上。   骗人捞钱的事情历来是苏稚在做,云氏的大妇只做给宗族增光添彩的好事情。   眼看着宋乔一连吃了两大碗饭,而且还很有爱心的把自己碗里的肥肉片子塞老虎嘴里,这在以前可不多见。   云琅一头雾水的陪着她们吃完饭,好不容易回到房间了,就连忙追问。   “怎么,遇见美男子了?”   “啐!”   “遇见两个美男子了?”   “滚开!”   “我见你眉目带笑,眼角含春的模样除过遇见美男子这个解释之外,很难想象还有什么事情能让你如此开心。”   宋乔松开发髻,微微的摇摇头,乌黑的长发顿时就瀑布一般披散下来,娇媚的瞅了丈夫一眼,就赤着脚小鹿一般的越过矮几,来到高大的书架边,抽出厚厚的一卷子竹简,在地上铺开了,然后就认真的把竹简上的文字往纸张上誊抄。   “《本真术》?这是你们璇玑城的不传之密,你要干什么?”   “完善他!”   “有了新的见解?”   听宋乔这么说,云琅顿时就来了兴致,续写《本真术》只能说明宋乔在医学一道上有了新发现。   宋乔见丈夫好奇心很浓,就放下毛笔道:“今日你们走了之后,来了一个妇人,她领着一个八岁大的女童,这个女童年纪幼小,尚未来天葵,却小腹疼痛的厉害。这个症状已经维持了三天,来到医馆的时候,人已经处在半昏迷状态。妾身仔细探查了脉象之后,排除了绞肠痧之后以为该是肠痈,因为这女童右下腹疼痛最为明显。夫君您也知道,一旦肠痈发作,为必死之症,如果妾身不动手,这个女童活不过三日,妾身经不住妇人哀求,就大着胆子切开了女童小腹,按照苏稚绘制的人体图表,顺利找到了肠痈的所在地,又按照夫君描绘的手法,切除了患处,而后用羊肠线缝合流口排液。妾身回来的时候女童已经醒过来了,交付看护妇之后,妾身就回家了,那个女童脉象平稳,如果伤口不溃烂,有九成的把握活下来。”   蹲在门外偷听的苏稚一头撞开门户,吃惊的冲着宋乔大声道:“你居然治好了肠痈?”   宋乔得意的仰起头大笑道:“谁叫你跟夫君两人丢下我一个人去看山景的?这叫上天有眼!”   苏稚立刻就发疯了,拳头雨点般的捶在云琅身上不讲理的道:“你陪我肠痈!”   云琅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道:“肠痈病患很多,只不过大多数都被庸医给害了,当做别的病症给胡乱治疗,结果盲肠化脓,污染了腹腔,最后活活疼死了。”   “我不管,你明天就给我找一个回来。”   云琅好不容易控制住苏稚的手脚,冲着宋乔笑道:“恭贺宋大家,从此一个神医的名头总算是落在我云氏了。”   宋乔站起身俏皮的学着男子拱手作揖:“多谢云侯为某家扬名。”   苏稚从云琅怀里探出头来愤怒地叫道:“切割肠痈的法子是我想出来的。”   宋乔摊开手笑道:“是啊,是我第一个动手实施的。”   于是,苏稚再一次发狂了,一口咬在云琅的胳膊上……她觉得自己白白解剖那么多的尸体了……   闹腾完毕了,就四仰八叉的躺在宋乔的床上不走了,宋乔莞尔一笑,趁着还记得手术的全部过程,就静下心来仔细的记录所见,所闻,所思。   云琅对于三人大被同眠是没有什么忌讳的……而这一夜根本就谈不到香艳。   只要云琅跟宋乔有眼神上的接触她就会发狂,躺在两人中间开始胡乱踢腾。 第六十五章 受尽委屈的东方朔   “前日里进了宫,被陛下留在偏殿用了饭,饭菜简单没什么好吃的,就是没有宰相的份,你没见公孙弘的眼神,快要杀人了。”   “我老婆治好了肠痈!”   “吃过饭之后,陪着陛下在后园观赏了最后一树雪花梅,出来的时候是隋越送出来的。”   “我老婆刚刚治好了一例肠痈!”   “啧啧,你没看见我们昨日在向春阁拥姬高歌的模样,刘春当场弹剑作歌,发誓要去与匈奴决战,歌罢,那个傻蛋就去了中军府,要走卫伉的老路。”   “我老婆治好了肠痈!”   “昨日张连……我已经知道你老婆治好了肠痈,给你云氏添了老大的颜面,人人都要巴结你家,至少你被砍头的时候你老婆都会没事,你不用一直在我耳边唠叨这事吧?”   云琅看了曹襄一眼道:“我怕你忘了。”   曹襄忍着痛从下巴上拔下一根倔强的胡须,疵牙咧嘴的道:“怪啊,我发现人只要进了你云氏,都会变得聪明,连你老婆这样的人都做出了这么大的事情,真是让我很吃惊。”   “我现在还欠苏稚一个三个肠痈病患,找找,看看你家有没有,如果有早点送过来,免得我睡觉都不安稳。”   “谁家没事干老得肠痈病,这病是死人的病,以前得这病的全死了,没得的自然没事,已经吩咐下去了,就等着把人送来,我家好几万仆人呢,不可能没人得这病。”   “帮我再问问别人家的,可不敢像阿娇那里一样,发现有人得肠痈这病了就随便埋掉。”   “皇家就那规矩,别说得肠痈病了,就算是闹肚子都要被送出宫等病好了才能回来。   跟你说正事啊,再有一个月,去病他们就要去陇中了,昨日里,辎重已经先走一步了,赵破奴带队先走的,他们预备在黄河边上停步,准备试验你说的‘大河计划’看看从陇中放羊皮筏子能不能直达受降城!   这事很重要,去病他们这一次去义渠跟以前一样没有援兵,没有补给,那里全是彪悍的胡人,先不说我们大胜的话,在这之前,我们无论如何也要给去病弄一条可以逃命的通道。   你觉得从大河上逃命,可行吗?”   云琅回忆了一下,大河在上游尤其是陇中一带很少有改道的记录,遂点点头道:“有六成的可行性,不过,还是需要赵破奴带人亲自去试验一下。”   曹襄点头道:“六成可不够,我家出两百个家将随行,你家出十个吧!再去探探。”   云琅笑道:“我家的五十个家将全部派出去都不成问题,反正云氏就在长门宫宫卫的防御圈内,不用担心防御问题。”   曹襄摇头道:“还是需要的,多少留几个。”   云琅笑了,拍拍曹襄的肩膀道:“我说六成的可能性是因为我只敢相信郭解这么多。   你知道不,郭解现在的势力很大,听他指令的人超过了三千,还全部都是武艺高强的游侠。   他们的足迹已经开始向陇中前进了,就等着去病跟义渠人大战一场,好趁机多抓一些奴隶回来。   我当初派他去抓奴隶只是心血来潮,哪里会料到这家伙真的会组建起一个捕奴团。   冬日的时候他来问我要不要提前做准备,我同意了,附带的条件就是他们必须打探清楚陇中到受降城这一段水路是否能用。   就在六天前,他来我家告诉我陇中到受降城的大河水道畅通无阻,我这才有了六成把握之说。   他还希望能把捕奴团的人安插进劳役大营里,随大军一起行动,大战结束之后立刻解散,好方便他们捕奴。”   曹襄瞅着云琅笑了一下道:“你应该答应!”   云琅同样笑了一下点头道:“我是答应了啊!”   “这么说去病手里又多了三千战兵?”   “我想,以去病霸道的性子,应该是这样的。”   “就是不知道郭解发现自己的人手全部被去病当做敢死队战死沙场之后会是一个什么心情。”   云琅往嘴里丢了一颗豆子笑道:“是他求我这么安排的,关我什么事情!”   两人以茶当酒碰了一下,就当是庆贺霍去病手里多了可用的三千战兵,然后相视一笑,就把这事抛诸脑后。   霍去病从来不嫌弃自己的兵多,不管是什么兵他都能用,骑都尉的兄弟他都往死里用,更别说这些奴隶贩子了。   融融的春日里坐在高台上就能看见无数的百姓正在辛勤的劳作,今日开始种麦子,几十架耧车在挽马的拖拽下在广阔的原野上划出上百道浅浅的犁沟,而后就被后面的竹磨将耧车撒好的种子沟抹平,剩下的就要交给一场场的春雨来催发种子。   一些妇人带着孩子们在地埂子上点豆子,对于农家来说,每一寸土地都不会被白白的浪费掉。   东方朔心情很不好,站在高台底下生闷气,他的鼻子上还有血迹未干,就在刚才,两个侯爷按住他爆锤了一顿。   跟东方朔说起公事的时候云琅心情很怪,开始的时候云琅还以为只有自己一个人是傻蛋,没脑子才会被东方朔坑,没想到曹襄比他还傻,被人家用一个法子连续坑了两次!   云琅喜欢打掉门牙和血吞,曹襄没有这个习惯,吃了亏就一定要找回来。   钱是找不回来,云琅发的钱变成了野民们身上的衣衫,曹襄发的钱变成了更宽敞的房子与更大的院子。   于是,曹襄一拳打在东方朔的鼻子上……然后云琅觉得机会难得,也趁机按住东方朔殴打了一顿。   曹襄感觉到东方朔在用脚踹高台柱子,就瞅着台子下的东方朔道:“要是把台子踢倒了,我还会打你!”   “笑话,你们两个凭什么打我,我可曾往口袋里装一个铜钱?”   云琅往下丢一把豆子怒道:“谁让你骗我们的。”   东方朔冷笑道:“如果你们将来主政一方了,还会被骗的更惨。”   曹襄摇头道:“不是那么回事,如果是别人要钱,我们无论如何都会多想一下,还会派家将们去了解一下。骗我们的人砍手跺脚毫不姑息!只有你!我们两个才会不加提防,让你轻易地得手。”   东方朔大叫道:“既然是皇差,那就不要提个人交情,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我身为执行官,自然就想跟监督官要更多的钱粮,只有我手里有钱粮了,才能更好地指挥那些野民们干活。只有野民们得到了实惠,才会听我这个执行官的话。执行官与监督官天生就是对头!在我提出要求之后,你们本来就该派出家将,家臣来实地勘察,验证,看看我提的要求是不是合理。偏偏你们两个谁都没心思去查验,我说了话,大笔的钱粮就批下来了,说真的,真正渎职的是你们,可不是我东方朔,这个官司打到陛下面前,我也有功无过!”   曹襄怒道:“我才不管什么对不对的,你下次提要求,耶耶还会给你拨钱,要是你骗我,耶耶同样会再殴打你一次,这一次只是警告,下一次,就不是打破你鼻子这么简单了。”   “你们的心思根本就不在这六万亩地上!!”   东方朔悲愤的大叫一声,就扬长而去。   “你怎么看这个人?”曹襄靠在栏杆上问云琅。   “这是一个胸怀大志的人,办事非常的认真,能力也非常的强,只可惜不适合当官,尤其是不适合当大官,他的性格有缺陷。”   “那就护着他,让他有一展所长的地方,官位就算了,他的官当得越大,捅的篓子也就越大。刚才那句话说的很对,我们两个人的心思都不在这六万亩地上,你的心思在造纸上,我的心思在建造太学上,我们还要注意去病远征在外不要被人坑了,谁有心思去管这几千号野民,六万亩地啊!”   云琅呵呵一笑,算是认同了曹襄的说法。   春播的时候,不仅仅是云琅曹襄这两个侯爷在地里待着,长安城所有的勋贵,乃至皇帝全部都待在农田里。   播种前的傩舞云琅,曹襄两人已经跳过了,他们的差事也就算是结束了。   云琅回到家里的时候,天色已经晚了,云氏已经吃过晚饭,厨娘给晚归的侯爷制作了今日必须吃的糜子饭。   配上野地里刚刚发芽的凉拌野菜,云琅吃的倒也香甜,只是游走在云琅身边的老虎对糜子饭跟野菜没有半点兴致。   见混不到什么好吃的,就叼着自己的破毯子,走出了云氏上了骊山,山里,应该还有一只望眼欲穿的母老虎在等他。这一次,老虎没有去猪圈抓猪,也没有去鹿圈找那头对它百依百顺的母鹿。   “你刚才就该给老虎一块肉的,你看它走的多恓惶啊。”宋乔抱着云音,有些埋怨云琅的无情。   “它是这个家里的主人之一,吃什么东西不用我给它。老虎明白这个道理,人家现在不屑用家里的东西讨好母老虎,准备自己去山里抓一头野猪一类的东西给母老虎吃!”   “哼!为什么不能是母老虎已经住到了猎物,咱家大王只是去赴宴的!”   苏稚还没有接到一个肠痈患者,脾气依旧火爆! 第六十六章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师兄   晚上没了苏稚捣乱,宋乔爆发出来了极大的热情,这对一个性情清冷的女子来说,极为难得。   “我们现在就缺一个孩子!”   宋乔横躺在云琅的身上,乌黑的长发遮住了两人的脸,雪白的身体被烛光染上了一丝红晕,艳不可挡。   “这样下去,我们会有很多孩子的。”云琅喘息的厉害,刚刚结束的那一场搏斗,让他心跳如鼓。   宋乔俯下身,轻轻地嗫咬着云琅的耳垂以微不可察的声音呢喃道:“好人……”   身体亲密无间的摩擦很容易起火……   好人不是很好当,云琅当了一夜的好人,因此,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了。   宋乔依旧在酣睡,丰腴的身体露在外面,只是还有少许的淤青,如此的放浪形骸对她来说还是第一次。   云琅努力的起床了两次,均告失败,然后,他就不想起来了。   宋乔的眼皮在抖动,很明显她也醒来了,只是想到昨晚的荒唐,有些不敢面对云琅。   看到宋乔在害羞,云琅很有成就感,探手搂过宋乔,温香软玉满怀,云琅这才觉得上天对他其实是很好的,把什么好东西都给了他。   总体上连说,这个世界对他还是很温柔的,他很感激!当然,如果苏稚不在这时候推门进来的话那就更加完美了。   看着宋乔惊叫一声用毯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云琅再低头看看自己光溜溜的身体叹口气对苏稚道:“毛手毛脚的做什么?”   “男人走开,这里没你什么事。”   苏稚粗暴的推开云琅,穿着鞋子就飞身上了床,跟她师姐撕夺那床可怜的毯子。   “日子没法过了,我累死累活的给家里赚钱,你们却在风流快活,好好地春天日上三竿了也不起床。”   红袖,小虫,从门外偷偷的往里面瞅了一眼,见家主光着身子站在床前连忙就把脑袋给缩回去了,小虫倒是看得津津有味。   云琅匆匆的穿好衣服,这才捉住苏稚,将她抗在肩膀上离开房间,好让宋乔收拾一下战场。   来到外间把苏稚放在锦榻上,云琅扫视了一眼装作给书架掸灰的红袖跟小虫,那两个无聊的家伙立刻就弯着腰快速离开。   云琅蹲在苏稚面前,见这个丫头嘴巴一瘪一瘪的快要哭出来了,就连忙抱着她笑道:“平日里那么刚强的一个人,这几天怎么变得柔弱了?”   这句话不说还好,一说,苏稚立刻就大哭起来,泪水如同喷泉一般向外喷涌,看样子确实委屈的不行。   “梁翁——”云琅扯着嗓子大叫。   梁翁立刻出现在门口,见家主跟女主人亲热,就不敢进来了。   “马上给我派人去平阳侯,冠军侯,长公主府,长平侯家里,就说我云氏要肠痈病患,马上就要!另外传告跟家里有来往的勋贵,只要找到肠痈病患,送来家里,云氏由是感激!”   “喏!”   梁翁应承一声几乎是连滚带爬的走了,难得他一把年纪了还有这么灵活的身手。   见苏稚哭得恓惶,云琅也有些手忙脚乱,宋乔穿戴好之后从里间出来,笑眯眯的瞅瞅哭得稀里哗啦的苏稚,冲着云琅给了幸灾乐祸的眼神,就扭着腰下了楼。   于是,苏稚哭得更加大声了。   苏稚跟宋乔之间的过往,云琅自然是知道的,苏稚是璇玑城主的女儿,从小要什么有什么,就连医学上的野心也比宋乔大的多。   虽然宋乔从小就优秀,但是,被娇生惯养的苏稚历来是不服气的,即便在药婆婆,宋乔,苏稚三个人的时候,苏稚也要争着拿主意,虽然很不靠谱,她还是坚持那样做。   自从璇玑城跟她们三个断了消息之后,受到打击最严重的确实苏稚,一个骄傲的女子一下子没了依仗,比起医术她不如宋乔跟药婆婆,比起美貌,宋乔也稳稳地压她一头,在这个时候,那个以前极为骄傲的女子就变得非常自卑。   直到跟云琅走了一遭战场,被所有人当祖宗一样的尊敬,才找回来了一点点的信心。   如今,这点信心随着宋乔治愈了第一例肠痈病患之后,就再一次烟消云散了。   “不哭,不哭,马上就会有很多肠痈病患来医馆,你师姐治好了一个,苏稚就能治好一百个。即便肠痈这个病症的彩头被你师姐拿走了,不要紧,我帮你一起研究伤寒病,如果你能把这个病治好了,天啊,皇帝都要给你行礼。”   苏稚听丈夫说的神奇,就慢慢的止住了哭泣,瞪着红红的眼珠子正要说话,却先喷出一个硕大的鼻涕泡,云琅不敢笑,连忙掏出手帕给她擦拭。   苏稚接过手帕擦拭了一下,皱着眉毛又闻闻手帕丢给云琅道:“有味道,你昨晚擦什么了?”   云琅当然不会说昨晚手忙脚乱的,天知道擦了什么,就很随意的把手帕装起来,温言道:“伤寒病是疫病的一种,肠痈根本就没法跟它比,肠痈一死只死一个,伤害病却是一死就死一大片啊。”   苏稚抽噎着道:“可是,我不会医治伤寒病,以前,在璇玑城的时候,耶耶跟阿娘不准我碰这个病症,说这个病气会过人的。”   云琅笑道:“你耶耶跟阿娘不在你身边,不是还有你无所不能的夫君吗?”   “你会医治伤寒病?”   “不会!”云琅回答的很确定。   苏稚本来满是希冀之色的眼神迅速的黯淡了下来,嘴巴又开始变瘪……   “别哭啊,你夫君我不会医治,可是你夫君我有一个师兄叫张仲景,人家可是治疗伤寒病的大家,他留下来了几张方子,被证明治疗伤寒病切实有效。你夫君当年没把这东西当一回事,整天就琢磨着如何吃了,没有向张师兄讨教医理,所以啊,就需要我家苏稚多费点心,用这张药方倒推出医理,然后写在璇玑城不传秘籍——《本真术》上,最后署上我家苏稚的名字,这样苏稚的名字就能扁鹊他们相提并论了……”   苏稚抽抽红鼻头不好意思的道:“这样会不会夺了张仲景师兄的功劳,有些对不起他。”   云琅想了一下张仲景的生辰,觉得那个两百多年以后才出生的长沙太守应该没有办法有意见,就肯定的点头道:“我张师兄就是一个圣人性子,只要他的方子能够发扬光大,济世救人,断然不会在乎署名这点事的,你就放心好了。”   “可是……”   “没什么好可是的,张师兄已经过世了,想要再成人必定是两百多年以后的事情了,不会找你麻烦的。来,乖乖的听话,不要再哭了,先让你师姐得意一次,等我们让药婆婆帮忙把《伤寒杂病论》弄出来之后呢,你师姐就不会那么得意了。”   “不告诉师姐好不好?”苏稚拉着云琅的手摇啊摇的哀求。   “她要忙着生孩子,哪有功夫继续研究医理,放心吧,她就要怀孕了。”   “嗯,让她多多的怀孕……”   苏稚拖着云琅跟做贼一样的避开宋乔悄悄地来到书房,云琅沉思了片刻,等苏稚殷勤的铺好纸张之后,就小声道:“张师兄一生主攻伤寒病,我听说,成方共有一百一十二方,可惜我只记得很少的一部分。   总体来说,伤寒病的治疗之法应该以祛除外邪,扶助正气为主。   而三阳病多属表证,热证,实证,要以祛邪为主,三阴病多属里虚寒证,治法应以扶正为主。   这一热一冷两种症状正是伤寒病的主要病症表现。   我当初为了行走天下方便,只记住了桂枝汤,葛根汤这两种最著名的药方。   现在,我就把它记录下来给你……”   写药方的时候,云琅也算是感慨万千,当初在孤儿院里,感冒发烧之后,去不起大医院,只能去找最近的赤脚医生,用草药续命。   如今想起来自己能在那间小小的私人孤儿院里平安长大,可谓命硬啊!   苏稚得到了千古良方第一的桂枝汤之后,就不再说话了,也不再哭泣,而是看着简单的桂枝汤发愣。   “我昨晚受了风寒,正该用桂枝汤,这几味药家里都有,我去试试。”苏稚坐起立行,准备拿自己当第一个药人。   云琅笑道:“喝完药之后记得喝一碗小米粥催汗。”   苏稚远远地答应一声就跑了。   看着苏稚重新变得活泼起来,云琅心中甚是欣慰。   匆匆洗漱之后,这才发现腹中饥饿,来到花厅,宋乔早就吃完饭了,正在看云音,霍光吃午饭。   “安顿好了?”宋乔似笑非笑的看着云琅。   云琅拿起一个馒头咬了一口道:“安顿好了,我给了她一个新的研究方向。”   宋乔点点头道:“那丫头好胜心太强,从小就是这样,尤其是喜欢跟我争夺,样样都要跟我比,一个傻丫头,最后还把自己比成了妾室,真是的,这么大了还不让人省心。”   云琅吃了一口菜放下筷子笑道:“你就不问问我给了她什么样的研究方向?”   宋乔笑道:“一个肠痈病,就够我研究一辈子的,我可没有那丫头多吃多占的习惯,能把一件事情彻底干好,这一辈子就不亏了。” 第六十七章 温柔地春天   春风是最温柔的风,从南方吹来之后,就从南到北逐渐染绿了大地。   燕子甩着剪刀一样的尾巴开始在刚刚发芽的麦田上飞舞。   燕子很喜欢在云氏落脚,这并非是燕子也学会了嫌贫爱富,只是因为农家的屋檐过于低矮,不适合燕子筑巢。   云琅对大汉人低矮的房间早就厌烦透顶了,站在床上脑袋撞到屋顶的遭遇他不止经历过一次。   因此,当长平看到云氏屋檐上的燕子就非常的羡慕,她从未见过有这么多燕子在同一户人家筑巢的。   “它们是在无耻的侵占!”   云琅咬牙切齿的对长平说。   “胡说八道,燕子从来都是吉祥鸟,在你家筑巢生儿育女是看得起你!”   “在我家生儿育女筑巢我没意见,但是啊,它们也不能把我家当茅厕吧?你看看屋檐底下还能待人不?”   长平拢拢自己新换的春衫不耐烦的道:“让仆役们多清洗几遍就是了,多什么废话!什么事情有福气重要?养那么多仆役是干什么吃的。”   长平一发怒,梁翁就想跪地磕头,然后就看见老汉一个人端着水盆卖力的擦拭屋檐下白色的燕子粪便。   云家的人手从来都是不够的,历来是一个人当几个人使唤,今年又多了四千亩地,加上以前的三千亩,以及云音当翁主给的三千亩,云家的私人土地已经超过了一万亩,不算陈仓的封地,能在长安城,尤其是上林苑有一万亩地的大地主,除过长门宫之外,就数云家最多。   毛孩带着百十个人开荒开的快要住在地里了,刘婆带着家里的四百个仆妇养蚕,养的也快要住进蚕房了,至于平遮统管的六七个作坊,在开春之后,制作农具,制作马车,制作平底船,还要给霍去病他们修补铠甲兵刃,他已经住在作坊里,连续五六天都看不见人影。   长平瞅瞅显得空荡荡的云家皱眉道:“你两个老婆都去哪里了?春日里正是家里大忙的时候,乱跑什么?”   云琅幽怨的道:“您也知道,最近家里送来了二十三个肠痈病人,她们两个为了这些病人都快要打起来了,那个愿意留在家里哟。”   “看你那点出息,家宅不宁何以治天下?”长平柳眉倒竖长公主的威仪出现,梁上的燕子也受不住,公母两全飞走了。   “没想治天下,就想好好地活到老,把这一辈子平安交代出去就好。”   “你呀,真是没出息!”长平葱白般的手指重重的点在云琅的额头,害得云琅差点跌倒。   长平一般用手指点完人之后,就会有长篇大论的说服教育,云琅低头等了一会却没有等到。   抬头看的时候才发现长平正在看在厚厚的羊毛毯子上练习翻滚的云音。   也不知道她想到了什么,愣愣的站在那里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小小的云音在那里笨拙的翻跟头。   长平来到云音的身边,单手托住云音的腰对云音道:“翻身记得要用腰力,可不是腿力,来,婆婆托着你的腰,用力向后翻……不要怕!”   云音屁股一拱一拱的努力了好久才算是翻过去了,在一边为闺女加油的云琅也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何愁有见长平跪在毯子上教导云音,就狠狠地瞪了一眼准备偷懒的霍光,霍光立刻玩命的在毯子上翻跟头,只是没人保护,方式又不对,如果没有毯子保护,脑袋早烂了。   见霍光老实了,何愁有就来到云琅身边道:“我要去一趟长沙国。”   云琅瞪大了眼睛道:“长沙王刘发要倒霉了?”   何愁有怒道:“管好你的事情,休要多言!老夫此去长沙国,多则三月,少则月半。云音,霍光习武之事老夫已经托付给了长公主。”   云琅有些慌乱,连忙拉住何愁有的袖子道:“您走了,谁来监视我?”   何愁有鄙夷的冷哼一声道:“老夫不在,你云氏就不活了?好歹也是一个侯爵,不要把自己弄得像月子里的娃娃。”   说完就甩袖子走了。   云琅很失望。   说真的,只要家里有何愁有存在,就没有人敢冲上门来找麻烦,即便是最近看云琅非常不顺眼的宰相公孙弘也不愿意跟何愁有打交道。   何愁有是大汉国真正能让宵小远遁的存在,如今他要出差了,云琅都能预料得到接下来的几个月里云氏会是何等的热闹。   长平表面上是在教云音习武,不如说,她已经沉浸在自己昔日的回忆中不可自拔,她在全力照顾云音,却对一边的霍光不理不睬,如果不是云琅拉住了这个傻孩子,今天估计会被摔傻。   算了,就让这孩子今天放半天假,好好地松快一下。   云音见霍光不用练武,而且还跟着耶耶去了厨房的位置,大眼睛里就蓄满了泪水,面对木偶一般的长平不敢让眼泪淌下来,只能咬着牙继续坚持。   云氏去年在温泉边上栽种了很多芋头,只可惜这种生于南方的菜蔬,来到长安之后水土还是不服,当初看芋头巨大的叶子的时候,还以为产量很高,结果初秋收获的时候才发现这东西的产量很小,不值得在长安大规模栽种。   云琅今年准备等温度升高之后种一点够几个主人吃的就行了,因此,多出来的很多种子,今天准备拿来烧肉。   不论是长平,还是云音,或者霍光今天都受到了伤害,需要一道让人难以忘怀的美食来安慰一下。   霍光对于庖厨一道非常的有天赋,对这一点,云琅一点都不惊讶,毕竟,只要是馋鬼,就对美食的追求是没有什么止境的。   在流水里面削芋头皮霍光干的很好,不一会一大堆削好的芋头就被他泡在水盆里了。   此时云琅刚刚把煮好的五花肉涂上蜂蜜准备过油,霍光赶走了厨娘,自己坐在烤箱底下不断地添加柴火。   云音对蛋糕的要求之高,远远不是厨娘能满足的,也只有云琅跟霍光烤出来的蛋糕,云氏大女才会降尊纡贵的品尝一下。   “火有点大了。”云琅在炸肉的同时提醒了霍光一下。   霍光用漏风的模糊语音回答道:“阿音喜欢吃烤的有些焦的蛋糕。”   这孩子如今正在换牙,没有必要轻易不张嘴。   学问这东西很重要,同时,云琅也认为一个人的心性更重要,学问只能决定一个人的腾飞起点,而心性却能决定他的飞行高度。   历史上的霍光其实是一个谜团,他干过废立皇帝的事情,也干过功成身退的事情。对他的心性没人能把握得住,因此人们才会对霍光个人做最终的盖棺论定,在他生前,谤誉无数!   云琅做饭很快,但是今天的芋头烧肉却不是一个能快速做好的菜。   当一勺子米酒被云琅烹入菜肴,厨房里就香气四溢,用干净麻布擦拭掉盘子上多余的油脂,一份金灿灿的芋头烧肉就算是完成了。   云琅从锅里捞出一块多余的肉块,放进了霍光的嘴里,霍光吸着凉气艰难的把那块五花肉吃了下去,然后就露出了满足的笑容。   等到云氏吃饭的钟声响了,云音已经被小虫跟红袖两个洗的干干净净,就是头发还有些湿,不过呢,不上课的云音已经展现了自己云氏大女的威风,一个人坐在矮桌子跟前,脚底下踩着一个去年存下来的香瓜,手里捧着一只梨子在啃,见耶耶跟霍光回来了,哼了一声就把身子扭过去了,不愿意看见这两个背叛她的人。   直到霍光捧出那个金黄色的被烤的有些老的蛋糕,云音这才转过身来,多少给了这两个人一点颜面。   陪长平吃饭的人是何愁有,也不知道两人有什么话说,还特意让人把饭菜送去了静室,还特意要了很多的酒。   一盆子芋头烧肉,四样养眼的菜蔬,一盆子蒸的恰到好处的白米饭,估计能让两个有故事的人过一个不错的中午时光。   芋头烧肉的精华不在五花肉,更不在芋头,而是盆子底下那些浓浓的汤汁。   褐色的汤汁浇在雪白的米饭上,即便是刚刚吃了一大块蛋糕皮的云音,也吃的不愿意抬头。   “晚上还吃!”   云音小猪一样的往嘴里刨米饭,一边含含糊糊的向父亲提出新的要求。   “没问题,耶耶今天什么事都没有,可以陪我闺女一整天,想吃什么都成!”   “我们一会去骑马!”   “骑马?还不成,要不,等老虎回来你可以骑一会老虎,你不是最喜欢老虎么?”   “不骑,老虎很脏,很臭,身上居然还有跳蚤!二娘说不让我跟老虎玩,等到夏天老虎变干净了再一起玩。”   “你二娘的那头鹿还是很乖巧的,你可以骑它。”   云音往嘴里填了好大一块米饭,腮帮子鼓鼓的连连点头。   或许是吃的足够饱了,云音很大方的从自己的碗里挖了一块五花肉放在霍光的碗里道:“多吃点才有力气练武!”   霍光喉咙里发出老虎一般的低哼,他觉得自己身为男子汉,不应该接受这样的嗟来之食。   被云琅抽了一巴掌之后,也就放下了这个执念,欢喜的吃起云音给的五花肉…… 第六十八章 疾风骤雨   吃过饭之后,长平就把云音,霍光带走了,临走前给了云琅一个神秘莫测的笑容,让云琅思考了良久都想不出那里出了岔子。   这一定是长平欲擒故纵之计,她就是见不得别人过得舒坦。   想到这里云琅就睡了一个美美的午觉。   傍晚的时候,接宋乔,苏稚回家的刘二一脸的紧张率先冲进家门,见云琅正在榆树底下撸榆钱,才要张嘴说话,见宋乔怒气冲冲的从外面走进来,立刻就闭上了嘴巴。   苏稚一进门就躲在云琅的背后,看都不敢看宋乔一眼。   “别以为你躲在夫君背后就会没事,跟我去里屋!”   “不去!”苏稚抓着云琅的衣服死活不离开。   “给你一盏茶的功夫,如果你还不进来,我就要动用家法了!”   宋乔看样子很生气,连云琅要求解释的眼神都装作没看见,气冲冲的上了主楼。   “家法?我家哪来的家法?”   云琅不解的问梁翁。   “您去边关的时候,少君订下的规矩。”   云琅点点头表示知道,然后就回头瞅着苏稚道:“又怎么了,能把你师姐气成这样,估计不是小事。”   苏稚撇撇嘴道:“本来没事,是她非要多嘴!”   “到底是什么事情?长平今天中午走的时候气氛诡异,快说。”   “我今天切了三根您说的盲肠,她只切了一根,比不过我,就开始生气了。”   云琅摇摇头道:“重新说,你师姐不是那种小气的人。”   苏稚狠狠地跺跺脚怒道:“不就是被藤条抽吗,多大的事情,我这就去!”   说罢,苏稚就咬咬牙也冲进了主楼。   不一会就听见苏稚鬼哭狼嚎的声音从楼里传出来。   云琅叹息一声瞅着刘二道:“出了什么事情?”   刘二低着头不敢看云琅的眼神,犹豫片刻才道:“少君说细君把人家的不用割掉的肠子给割掉了。”   云琅想了一下道:“你是说苏稚把原本不用切掉盲肠就能治好的肠痈病人的盲肠给割掉了?”   刘二茫然的摇摇头道:“是长公主家的一个女婢,得了肠痈,来找细君看病,然后,细君就把她的肠子给割掉了。”   云琅听着苏稚的惨叫声,无奈的摇摇头,硬着头皮走上楼去。   眼看着苏稚的裙子被撩起来,亵裤也被褪下,原本雪白圆润的屁股这时候布满了血棱子,虽然在伸着脖子惨叫,却没有半点认错的意思,而宋乔似乎更加恼怒了,抡圆了藤条抽的更加起劲。   见宋乔气喘吁吁的,云琅就按住了她的手道:“歇歇,别气坏了身子。”   宋乔怒视云琅道:“都是你给娇惯成这个样子的,现在还无法无天了,明明知道有的肠痈不用割掉,服用几服药就能好的事情,她偏偏给人家动了刀子。这还是一个医者所为吗?今天如果不好好的教训她一下,日后还不知道会干出什么事情来。”   不等云琅解说,就听苏稚趴在床上大叫道:“我还没有发现盲肠有什么用处,这一次会红肿疼痛,日后还会红肿疼痛的,如果盲肠化脓破裂,脓水就会侵染腹腔,那时候谁能救她?还不如在初期病发的时候就割掉,我是在救她,那个无知的蠢婢居然怨恨我,真是愚不可及!”   宋乔怒道:“身体是人家的,人家自然有处置权,你这样不经人家同意就把人家好好地盲肠割掉,这是哪门子的道理?另外,你说盲肠无用,倒是给我说出一个道理来,拿出证据来让我看。你现在的做法与屠夫何异?璇玑城就是这么教你的?”   苏稚愤恨的在拳头捶在床上道:“我在璇玑城什么都没有学到,我的学问都是夫君教的,我讨厌璇玑城,你打我可以,只是以后不许在我面前提起璇玑城三个字。”   听苏稚这么说,云琅哀叹一声就知道不好,宋乔把璇玑城看的跟命一样,苏稚这样说,她哪里会接受,抡起藤条又开始噼里啪啦的揍了起来。   眼看着苏稚的屁股已经血肉模糊的看不成了,宋乔这才停手,把藤条往地上一丢,颜面啼哭而去。   云琅看看跑上顶楼的老婆,又看看屁股烂糟糟的小妾,在脑袋上用力捶打两下,决定还是先把小妾烂糟糟的屁股收拾一下,宋乔这一次真的是下了死力来打的。   看了一下苏稚的屁股,堪称惨不忍睹,被藤条打破的皮肤就血糊糊的黏在一边,没有被破裂的鞭痕也需要放血,要不然别想在短时间内养好伤。   “她干嘛不打了?正舒坦呢!”苏稚扭过头见云琅在用煮过的麻布擦血,口气依旧硬朗。   云琅无奈的道:“想哭就哭,想叫就叫,屁股都被打成烂抹布了还嘴硬呢。一会上药的时候忍着点啊,好好地非要遭这个罪。”   苏稚咬着牙艰难的道:“她为什么那么固执?”   好不容易等到伤口不流血了,云琅将白色的伤药洒在苏稚的屁股上,想了一下道:“我觉得这是西北理工跟璇玑城的医理发生了冲突才造成了现在的状况。   西北理工的学说讲究直接,发现了病灶就直接去除,然后再慢慢的调养身体,最后达到痊愈的目的。   璇玑城的医理不同,他把人的身体当做一个整体来对待,治疗方式趋于保守。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这是大汉孝义的宗旨之一,璇玑城的医理在很多时候为了与时俱进,就把一些时兴的学问灌注在了医理之中,因此啊,璇玑城的医理对于道德的要求比较高。   西北理工不一样,只要能舍弃小的就能救治大的,他们就会毫不犹豫的舍弃小的。   你的做法是完完全全的西北理工的做法,似乎也没有错。”   苏稚探手取过床边的铜镜,放在身后照一下自己的屁股,眼看惨状立刻大叫起来:“就因为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道理,她就把我打成这样……呜呜呜……”   云琅往她张大的嘴里放了一块蜜饯道:“现在你的屁股还是麻木的,一个时辰之后等知觉恢复了,你的苦日子才会来临,且忍着吧!”   苏稚一把抓住云琅的袖子道:“夫君,你快点让她怀孕吧,等她怀孕了,就没有现在这样凶残了。”   云琅摸摸苏稚的小脸认真的对她道:“别恨你师姐好吗?”   苏稚将头贴在床上,好一阵子才凄凉的道:“如果没有你,师姐跟药婆婆就是我在这个世间唯一的亲人了,我拿什么去恨呢?就因为她打了我一顿?”   苏稚挣扎着爬到云琅怀里,流泪道:“这点疼我忍得住,不算什么,相比疼痛,我更怕没人理我!”   云琅抚摸着苏稚满是汗水的长发,低声道:“以前的时候听人说生同床,死同穴,生死不相离总认为那就是一个玩笑话,西北理工以为人死了什么都不会剩下。现在,我觉得我们一家三口这样做将是一个最美好的结果,不管去了那里,谁都不会孤单,谁都不会无聊,哪怕吵嘴都比孤独来的美好。”   苏稚抬起满是泪水的脸,冲着云琅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道:“夫君你去看看她,虽然我被打的很惨,可是,那个打我的女人现在一定连死的心都有,抓住她,可别让她死了,让她给我们生多多的孩子!”   云琅笑着擦干了苏稚脸上的泪水,唤来了红袖继续照顾苏稚,不敢喊小虫,她就不会伺候人。   云琅上了三楼,没看见宋乔,爬到塔楼里,才看见宋乔一个人抱着双肩缩在塔楼的角落里哭得快要昏过去了。   两只手上全是血迹,云琅检查了她的双手才松了一口气,她的手心全是被她的指甲刺出来的伤口……   这时候让宋乔哭一会比较好,云琅拉过宋乔的手,用修甲刀削掉了她折断的指甲。   又掏出伤药,给她的手上上了药,就用手帕包扎了伤口。   宋乔哭了一会抬起头哽咽着问道:“她的伤重么?我当时失去了理智,不该打那么重的。这时候冰敷一下会比较好。”   云琅笑道:“红袖在做,地窖里的冰块多的是,再过半个时辰,伤口恢复了感觉,那个傻丫头就知道你的厉害了。”   宋乔猛地拉住云琅的手凄声道:“夫君,妾身不是一个恶毒的人,也不是故意要打她的。对我们医者来说,无论如何都不能不良善!哪怕苏稚的做法是对的,那些伤患不认同那就是错的,这个世上我们医者治疗不了的病患多如牛毛,哪怕是能治疗,也要听伤患本人的看法。救与不救,生或者死都需要人家伤患来做决定,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来决定别人的生死,哪怕出发点是好的,也不成!这是大汉所有医者遵循的一个规矩,一旦破了,我们医者就成了可以决定别人生死的存在,那就太可怕了。”   云琅见宋乔说的激烈,就捋着她的后背让她的气息喘的匀称一些,知道宋乔没有那么激动了,云琅才问道:“为什么呢?世人那么愚昧,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在医治伤病这些事情上,我们更权威一些。”   宋乔靠在云琅怀里指着将要落山的夕阳道:“生死无常,我们救不了所有人,有些人也无需我们去救治,身为医者我们要对生命有足够的敬意。在这些敬意之下,生,或者死,其实并不重要!我们只要知道太阳曾经升起来过,野花曾经盛开过,小雨曾经从苍穹上落下,这就足够了。” 第六十九章 没事?有事!   “知道不,别人家的老婆都是因为争风吃醋才会闹起来,我家的老婆吵闹不休居然是为了一根别人的盲肠。”   当云琅跟曹襄再一次在田野里的那个高台上汇合的时候,云琅还是忍不住抱怨出声。   “盲肠是什么?”   “哦,大肠的起始端,也是最粗通路最多的一段肠子,不过我们一般把挂在盲肠上的一小段没用的肠子也叫盲肠,事实上称作阑尾更为恰当。”   “哦,听不懂!”   云琅知道曹襄听不懂,他只是想抱怨一下而已。   “你是说娘亲那里的一个女婢的肠子?”   “应该是,就因为苏稚切掉了那个女婢一截没用的肠子,现在被宋乔打的下不了床。”   “那个女婢埋怨了?”   “应该是。”   “这好办,我一会回去之后把那个女婢埋掉,就没有人抱怨了。”   “去你的,我又不是禽兽!”   “可我是禽兽啊!”   “你还是别干这事,要是被宋乔知道了,估计我也会被她用家法打的下不了床。那个女人的性子你也知道,把人命看的比天都大。”   曹襄冷笑道:“女人就不该读书,读书多了,就会把自己读傻,很多事情就拎不清。你看看你的几个女人,你要的那里是女人啊,全是麻烦,卓姬的才名在长安都是赫赫有名的,结果呢?就因为她,满长安都在传你的好色之名。你家收留了那么些被人遗弃的妇孺,明明是善举,也被人家传的听不成啊,青楼里的那些混账都在说你得了一道绝世秘方,有夜御百女之能,可羡慕了。”   “你就没有把他们的嘴撕烂?”   “没有,撕烂干什么,我听得也很有味道啊!”   “好吧,不说这事了,我家的二十个家将已经出发七天了,怎么还在骑都尉大营里?”   曹襄皱着眉头道:“说不清楚,我家的两百个家将也在军营,去病把军营封闭了,不准里外通消息,不知道他要干什么,我觉得可能是谁要倒霉了。”   云琅喝一口酒道:“反正不会是你我,不用担心,我就是担心这时候去病还不起身去陇中,会贻误军机的。另外,何愁有去了长沙国,去办谁了?”   “不知道,何愁有的事情还是少打听为妙,我们哥两现在都混到来田地里当稻草人的地步了,就不要多管闲事。”   正说话呢,东方朔从底下爬上来了,也不管桌子上放的是谁的酒碗,端起来先狂饮了三碗,这才用袖子擦拭一下胡须上的酒渍道:“麦子的发芽率不错,有九成,田埂上的豆子也发芽了,长势也不错,如果两方面的产量都不差的话,我们明年就能套种麦子跟豆子了。云侯,这个套种又有什么说法?”   云琅笑道:“你有没有发现头年种过豆子的田地来年再种麦子收成一般都会好很多,云氏做过实验,种豆子肥地,所以呢,我就想出来一个套种的法子,明年实施之后,我们再看看效果。”   东方朔点点头,又喝了三碗酒,打了一个响亮的酒嗝道:“那就先小批量试种吧,再找肥力差不多的田地做一个比较,做好记录呈递给儿宽,要他签字用印,然后我们才能实施这个计划。”   曹襄道:“这是你一个胥吏的活计,以后想起来了什么好东西就去干,总是问我们做什么?”   东方朔瞅瞅曹襄道:“某技术即便是胥吏,也是两位侯爷手下唯一的一个胥吏,怎能等闲视之?”   曹襄跟云琅对视一眼,齐齐的苦笑一声,东方朔的话说的没错,侯爷多,胥吏少,这时候胥吏比侯爷值钱些。   云琅从桌子底下再拿出一个酒碗,倒了三碗酒三人无言的碰撞一下酒碗就一饮而尽。   现在是三个人最难堪的一段时光,云琅,曹襄几乎被赋闲,东方朔离开云氏的保护就会被人活活打死,三人都只能窝在这六万亩的土地上折腾。   这个时候能说什么?   土地上已经播种完毕,麦子已经出土一寸来长了,就在他们脚下快活的生长。   六万亩地需要的水利工程并不算大,从自流渠里将水引到田间就可以了,这里本身就是富庶之地,早年的时候被刘彻划成皇家园林才人为的造成了荒芜的假象,如今,稍微开垦一下立刻就恢复了旧日的富庶模样。   因此,这样的工作让曹襄,云琅没有任何的成就感,即便是东方朔也觉得派他来弄六万亩土地有些大材小用了。   长安城里传出来的话更难听,云琅的风流韵事其实是人们羡慕的对象,而两个侯爷屯田六万亩的事情,在长安百姓口中就变成皇帝陛下被两个晚辈烦的不行,又担心他们无所事事的混成纨绔,就随便给了六万亩地让他们种着玩。   就像大人被小孩子弄烦了,随手丢给一个玩具,让他自己去玩,不管玩成什么样子,只要不烦他就好。   三个人喝了很多的酒,酒坛子空了人却没有喝醉,曹襄丢掉酒碗大吼道:“好无聊啊。”   云琅把剩下的半碗酒喝掉笑道:“我们早就说过,要减弱自己的存在感,这不是挺好么?”   “在受降城的时候我很忙,每天都有很多的文书要批阅,每天都有很多的事情需要我去过问。现在,只有东方朔一个胥吏,我能有多少事?再这么下去我可能要学会钓鱼了。”   东方朔吃了一把豆子笑道:“那可要去渭水上钓鱼,当年姜子牙就是在渭水钓鱼,才把文王这条大鱼给钓上来了。”   曹襄烦躁的道:“我想要大鱼,用的着钓么?只要去建章宫就能见到龙王,不过呢,龙王每次见我都没有什么好脸色,上一次还踢我。”   云琅瞅着曹襄道:“要不你跟着去病去义渠之地作战?家里的这点事我一个人应付的来。”   曹襄断然拒绝道:“你要是也去,我好歹还能同意,跟着去病作战,我怕我活不过明年。”   东方朔鄙夷的道:“无才,无德,无勇的人都混成侯爷了,你还要什么?你们这样的人不干事,就是对大汉最大的良善,干了事情,才是大汉最大的灾难!”   云琅怒道:“你认为我们兄弟是酒囊饭袋?”   东方朔冷笑道:“我说的你们,可不仅仅只有你们两个,是吧所有脑满肠肥的勋贵都算上了。你们两个是不错,可是,把你们放进庞大的勋贵群里,你再来看看我刚才说的那句话,可有半点的差池?”   曹襄笑道:“你知道个屁啊,勋贵中藏龙卧虎无数,只是不愿意彰显自己的本事罢了。”   “是睡美女的本事,还是喝美酒的本事?某家如果有钱有势,这两样本事可比你们强的太多了。”   勋贵跟寒门只要坐在一个平台上且不在意身份差距的时候说话,就会变成这个样子。   勋贵看不起寒门,寒门自然也是鄙薄勋贵的,像云琅这种既不属于寒门,又不属于勋贵出身的人,就只能在一边看热闹。   一队甲兵从不远处的古道上经过,铠甲铿锵,长枪如林,艳红色斗篷随风飘扬,马上的骑士更是显得彪悍,控马左右奔驰,充满了古典美。   曹襄手搭凉棚看了半天将旗,才吐口唾沫道:“左大营的护军,周鸿,薛亮,杜预三个见去病,你,我,李敢组建了骑都尉并且立下了大功,所以呢,也就托家里的长辈帮他们也组建了一只虎贲军,平日里训练还算卖力,家里的老家将们也悉心教导,据说已经快要成军了。”   云琅也看着眼前这支两千人的军队,发现这支军队的气势还是不错的,就问道:“为什么全是步军?”   曹襄冷笑道:“骑兵他们玩不起!不过啊,周鸿还是不错的,像杜预,薛亮基本上就是一个废物,在长安周围晃荡一下还成,想要跟我们一样远赴边关作战,他们还没有那个胆子,一群胆小如鼠的货色,也敢学耶耶们组军?”   就在两人说话的功夫,几个骑士也发现了他们,离开了大队,斜刺里奔向云琅所在的高台。   走近了,发现是周鸿跟薛亮,杜预上一次临阵脱逃,虽然因为贡献了大量的钱财让他们组军,却在虎贲军中地位最低,不论是周鸿还是薛亮都不是很看得起他。   “来晚了,酒喝完了。”曹襄拎起空荡荡的酒坛子朝周鸿晃荡一下表示真的没酒了。   周鸿勒住战马大笑道:“你们坐在台子上做什么,麦子才长出来,没人偷!”   云琅笑道:“兄弟的差事就是种地,要是不待在农田里,会被人弹劾的。”   薛亮挤眉弄眼的道:“这里有什么好看的,从你们这里向西走五里地,就是长沙王的行宫,那里可全是来自云梦泽的女妖精,寂寞的紧,两位哥哥如果去了,管事必定不敢阻拦……嘿嘿……能快活好几天呢。”   “咦?你们去过?这么说长沙王快完蛋了?”   “已经完蛋了,长沙王刘发嫌弃自己的领地太小,在为陛下演武的时候就摆摆手抖抖袖子,陛下问起,他说领地太小,转不开身子,然后陛下就认为长沙王的领地还是太大了,刘发之所以转不开身子,完全是因为他吃的太肥的缘故。长沙王相,长史,已经接管了长沙王领地,长沙王刘发已经自缚双臂来京师请罪了。”   周鸿说着话就从战马背上取下一个酒囊丢给了守在高台下的家将继续道:“长沙王的事情不大,估计来到长安被陛下斥责一顿,削掉一两个县就没事了。两位哥哥如果有兴致见识一下云梦泽妖精就去,这时候欺负他一下,也不会有事。倒是辟阳侯审卿去了淮南……嘿嘿……当年淮南王刘长可是杀了第一代辟阳侯审食其,两家可是真正的世仇啊。” 第七十章 刘安完蛋了   云琅知道淮南王刘安迟早就是一个悲剧!   知道的事情如今被别人提起,心里就踏实了。   当初看野史的时候发现刘陵是被放在铁床上活活的给烤死的,这一次看来没有什么机会了,毕竟人家成了匈奴的大阏氏,就是不知道伊秩斜铅中毒的症状加深了没有。   霍去病正在酝酿他著名的河西之战,卫青再一次出了右北平屯兵卢龙塞窥伺塞外草原,路博德正在一点点的蚕食南越国,山东那片地方去年遭了蝗灾,今年还会发大水,然后山东百姓就会西迁,最终东部的文化就会向西北渗透,最终儒家会完成文化的大一统。   曹襄,周鸿,薛亮等一群纨绔结伴去了长沙王的行宫,就连瘸腿的张连也很想见识一下云梦泽的妖精。   云琅没去,家里的还有一个屁股烂糟糟的小妾要照顾呢,没空干别的。   苏稚挨了打,一副占尽了便宜的模样,上药需要夫君亲自动手,穿衣也需要夫君上手,哪怕是晚上睡觉,也要夫君跟她一起趴着睡才成,如果夫君仰面躺着睡,那就是一点都不怜惜她的表现。   所以,云琅这些天胸闷气短的厉害。   春日里风和日丽,云音跟霍光又去了长公主家,不用担心,宋乔这些天夜以继日的治疗剩余的十九个肠痈患者,每天早出晚归的,因此,云琅就把苏稚放在锦榻上,两人坐在平台上享受春风的吹拂。   “夫君——痒!”   苏稚软绵绵的叫一声,云琅就放下手里刚刚抄录好的书本,掀开毯子小心的避开结痂的地方,帮她挠挠屁股,伤口正结痂呢,不痒才是怪事请,想当初云琅刚刚来大汉的时候全身都是痂子,很理解苏稚现在的感受。   挠完痒痒,又发现苏稚的干果盘子空了,又砸了七八个从西域弄来的核桃放在干果盘子里供苏稚磨牙。   云氏书房抄录的第一本书就是淮南王刘安编篡的《淮南鸿烈》也就是后世人常读的《淮南子》。   抄录成书之后,云琅亲自主持了装订,他本来想要弄成横版的书,可是那些抄书的穷书生们,已经习惯了竹简木牍的阅读方式,到底还是弄成了竖版的。   其中一位居然说,横版书读起来其实就是在不断地摇头,是在否决先贤文章,竖版书读起来就是一个点头承认的过程,在表达对先贤的敬意。   而司马迁对于云琅要求横版抄写的要求嗤之以鼻,认为是云琅智力低下的具体表现,因此,云氏抄录的十几本书,全部都是竖版!   “晚世之时,七国异族,诸侯制法,各殊习俗,纵横间之,举兵而相角,攻城滥杀,覆高危安,掘坟墓,扬人骸,大冲车,高重京,除战道,便死路,犯严敌,残不义,百往一反,名声苟盛也……故世至于枕人头,食人肉,菹人肝,饮人血,甘之于刍豢故。”   读到这里云琅放下书本,瞅着淮南方向叹息一声道:“学问人就该专心做学问,一边想着学问,一边又想着那个皇位,一心二用,岂能不死!明明知道战争是残暴的,却还要挑起战争,真说不清你到底是智者还是愚者。”   正在贪婪的吃核桃的苏稚没有听清云琅的自言自语,丢掉核桃壳问道:“谁要死了?”   “淮南王刘安,他要造反。”   “哦,死就死吧,反正不关我家的事情,夫君,曹襄没有把那个女婢给活埋吧?”   “没有,怎么了,你想要她死?”   “才不是呢,我希望那个女婢能活着,好好地活着,最好长命百岁,如此,才能证明我的做法是对的。”   云琅给了苏稚一个灿烂的笑脸道:“我就知道我家苏稚是一个善良的好女子。”   苏稚撇撇嘴道:“与其关心一个别人家女婢的死活,我更关心咱家地里的葡萄,核桃,无花果,今年会不会结果。这核桃很好吃,比什么都好吃,要是多点就好了,夫君,你帮我把师姐的那份偷来,我还想吃。皇帝也真是的,赏赐侯爵,就给这么一点,够谁吃的!”   云琅笑道:“侯爵家百二枚,这是定数,以前也有胡商从西域运核桃来长安,只是数量太少,且价比黄金,我家能有一百二十个核桃已经不错了,你要想吃,我去长门宫要!你师姐的就留给她,不是一点核桃的事情,一家人总要相互爱护的。”   “那就不吃了,一点核桃还不值得我夫君去跟别人弯腰,夫君,我渴了。”   看着苏稚用嘴叼着茶壶嘴喝水的可爱样子,云琅忍不住笑了,在他的那个时代,十八岁的闺女还只是一个上学的孩子,她却要面对战争,疾病以及理念带来的冲突……嗯,还有家法!   “你睡一会,我去一趟长门宫,淮南王的事情牵涉太多,咱们家有淮南王昔日的部下,我去问问这些人会不会受到牵连,如果有,也好早些跟张汤打招呼,看看能不能把他们排除在外。”   云琅把毯子给苏稚掖一下,喊来红袖在一边照看,就准备下楼。   “夫君!”苏稚扬起上身喊住云琅。   “怎么了?”   “如果夫君一定要去长门宫,顺便带些核桃回来……”   苏稚说完这些话,羞愧的厉害,连忙用毯子把自己包的严严实实。   云琅莞尔一笑,答应一声就下了楼。   阿娇家的莲花池子里已经有荷叶漂浮上来,只有手掌大小,却绿中带红生长的旺盛,再过一段时间,这里又将是荷花满塘的盛景。   云琅站在莲花池子边上欣赏了一会,就见大长秋从主楼里走了出来。   “贵人召见!”   “其实没必要打搅贵人,这些事问您也是一样的,云氏当初在卧虎地大战的时候收留了一些淮南国伤兵,如今这些伤兵的户籍都在云氏,就问有没有什么瓜葛?”   大长秋走近了一点站在云琅身边道:“淮南王刘安,王后荼,王太子刘迁,王子刘建这些人都需要陛下亲自处置,任何人说情可能都不得好下场。至于淮南八骏中的左吴、苏飞、李尚、晋昌这四文士,雷被、伍被、毛被、田由四个武将该如何处置要看廷尉府如何断决,不过,我劝你还是不要过问的好。你本来就不得皇太后喜爱,加上淮南王太子刘迁原本娶了皇太后亲生女修成君的女儿,却以各种理由搪塞不肯同房,最终逼迫修成君接回女儿,被皇太后引为奇耻大辱。这时候你如果想要替淮南王说项,恐怕不妙。”   云琅笑道:“刚才我与苏稚在平台闲聊,说起淮南王的事故,苏稚说——关我家何事,我以为她说的很对。因此呢,我刚才说的话,你直接理解为字面意思就好,我说的是我家收留的那些伤兵,那就一定是伤兵的事,不牵涉任何人。我也不会在您面前绕着圈子说话。”   云琅最后一句话说出来,总算让大长秋脸上有了一丝笑意。把双手插进袖子里笑道:“如果只是卧虎地伤兵的事情,如果无人问起,自然就没事,如果有人问起,就说是我长门宫收留的,让他们来问老夫。好了,既然没事,那就进去探望一下阿娇贵人也好,贵人正好无聊,说说你家送来的几本书也好解闷。”   “苏稚颇喜吃核桃……”   “没出息的,你婆娘嘴馋,你堂堂永安侯就来讨要?看来你正妻的那一顿板子还没把你小妾的骄娇二气给消磨掉。”   “她年纪还小……”   “哼!”   在大长秋鄙夷目光下,云琅进了长门宫,在这座巨大的木质宫殿里转悠了好久才来到阿娇的书房。   阿娇今天穿的很整齐,跟她以往的慵懒风有了很大的不同,正襟危坐在矮几前,提着毛笔正在抄书,见云琅进来了,就放下毛笔,擦擦手道:“过来看看,我的字怎么样。”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您在抄录《道德经》?您不是不喜欢黄老之术吗?”   “我什么时候说我不喜欢了?   只是陛下不喜欢罢了。   当初窦太后喜欢,为了讨窦太后喜欢,他也学了不少,不过呢,这种淡泊无为的法门毕竟跟他的性子不合,学这些东西让他痛苦至极,却又不得不学。   他不喜欢,我也就离得远一些。   这几年在长门宫幽居,倒是对这个法门有了很大的兴趣,慢慢的感悟到了其中的精髓。   这门学问其实呢,就不适合男子学,但凡是有一些雄心壮志的男子都不该读,读的上进心思都淡薄了,对国朝不是好事,毕竟,陛下就靠高官厚禄来吸引天下人为他效力呢。”   云琅连连点头,阿娇口中的刘彻才是最真实的刘彻,两人从总角之年纠缠到现在,没人比她更能了解刘彻了。   阿娇的字迹娟秀,中规中矩的隶书在她的笔下多了一丝妩媚,以前写在竹简上还看不出来,如今落在纸上,就黑白分明的厉害,让人一看就忘不掉。   “抄书太累了,我用了六个时辰才堪堪把这《道德经》五千言抄录完毕,你不是说有别的法子代替抄书吗?现在就拿出来吧,这天下的书籍都该是这个模样才对!”阿娇深情的抚摸着她刚刚抄录的《道德经》对云琅道。 第七十一章 消失的八胡校尉   云琅回来了,还带回来两麻袋核桃,这让苏稚几乎忘记了伤痛,准备几天不吃饭,就靠核桃过日子。   炒的椒盐核桃才好吃,听丈夫这么说了之后,苏稚宁愿被红袖跟小虫架着去厨房,也要盯着丈夫把已经很好吃的核桃变得更加好吃。   简单的椒盐而已,这对云琅来说没有什么难度,小火将花椒与盐一起炒,待到花椒焦香,盐巴发黄之后再细细的研磨一遍就是椒盐。   先把核桃干炒,等核桃炒热了,就把核桃取出来,用盐水泡了,然后砸出裂缝,最后与盐混合了一起炒,直到核桃仁发脆,发酥,核桃仁呈象牙色这才算是成功。   最后撒上椒盐就可以吃了。   云琅吃了一个就没有了兴致,这东西盐味太重不适合他,苏稚跟红袖,小虫三个人则似乎忘记了世界万物,全部身心都彻底的投入到了与核桃皮作斗争的过程中了。   宋乔病恹恹的回来了,这些天把她给忙坏了,同样的,她的口淡,椒盐核桃对她的吸引力也有限,吃了两颗就准备回房休息。   云琅熬了糖稀,又做了一盘子糖仁核桃,在苏稚希冀的目光中给她留了一下,就端着剩下的上了主楼。   宋乔懒懒的靠在锦榻上,脸色苍白,正在闭目小憩,听到云琅的脚步声,就懒懒的睁开了眼睛。   “小稚的伤好些了吗?”   “已经结痂了,再有三两天等痂子脱落就全好了,毕竟是皮肉伤,恢复的很快。”   “那就好,等她伤好了,妾身就带着她去给那个婢女赔礼,顺便给人家一些赔偿。”   “要不然我去?”   “您要是去了,那个女婢就只有死路一条了,您的赔礼她还担不起,长公主也不会允许您去道歉。”   云琅探手摸摸刚刚泡好的茶水,给宋乔倒了一杯茶水,又把装核桃的盘子往她跟前推推道:“既然吃不下饭,那就吃点零嘴垫垫也好,我撒了芝麻,味道可香了。”   宋乔歉意直起身子道:“是妾身失礼了。”   云琅笑道:“在外面我是大汉的永安侯,在家里我就是你夫君,失什么礼了,又有什么礼可失?”   宋乔又要施礼,被云琅按住了,往她手里塞了一双筷子道:“赶紧吃吧,一会苏稚来了,你就没得吃了。”   宋乔轻笑一声,吃了一口糖仁核桃,就再也没有停下筷子,跟云琅预料的一样,宋乔更喜欢甜食。   月上半空的时候,繁忙的云氏逐渐安静了下来,仆妇们端着木盆成群结队的去云家那个巨大的汤池里沐浴,至于男仆们,则人手一条布巾子,有的拿了一些吃食,有人拎着一壶酒,说说笑笑的跳进了云氏的热水渠。   这是他们一日中最舒坦的时候,劳作了一天,在热水中浸泡一阵子,疲乏尽去。   为了加深宋乔的内疚之心,苏稚就把屁股露在外面,让宋乔看,宋乔几次帮她盖上,她都赌气给掀开了,说盖上毯子就会痛。   几次三番之后,见苏稚脸皮厚,宋乔也就任由她了,反正屋子里就夫妻三人。   自从有了纸张之后,云琅就喜欢上了抄书这个事情,宋乔也是如此,夫妻对坐,一人拿着一卷竹简抄录自己感兴趣的内容,无聊的苏稚哼哼了片刻,就呼呼大睡了。   就在云琅抄书兴致最浓的时候,红袖推开房门轻声对云琅道:“梁翁求见!”   云琅愣了一下,鞋子都没穿就下了楼,只见梁翁站在大厅里,一脸的惊容。   “侯爷,老奴在关大门的时候发现了这个。”梁翁见红袖退下了连忙从怀里掏出一块绢帛递给了云琅。   云琅没有看绢帛,反而问梁翁:“还有谁看见了?”   梁翁摇摇头道:“家里的大门每晚都是老奴亲自锁上的,今日,刘婆她们开始整理缫丝作坊了,因此回来的晚一些,老奴关门的时候,大门口除过家将彭阳,张三申之外并无他人,当人这张绢帛被人用一柄小刀钉在门上,彭阳,张三申没有发现,是老奴悄悄取下来的。”   云琅点点头,这才打开绢帛,他迅速的看了一下绢帛的尾部,直到发现一颗连笔的五角星这才松了一口气。   绢帛上的字不多,只有寥寥几句话,然而就这几句话让云琅惊骇的差点跳起来。   他几乎夺门而出,却猛地停在门口,担忧的瞅着上林苑昆明池方向,此时此刻,霍去病的大军应该已经杀进了八胡校尉营地……   云琅的手颤抖的厉害,长水校尉乃是以归化的乌桓,以及各族胡人组成的一支由皇帝亲自执掌的胡人骑兵军队。   而八胡校尉就是皇帝见长水校尉人手日渐增多,从长水校尉里分离出来的一支军队,从卧虎地之战以后才组建成功,成军至今不过四年,三年前的演武大典上,骑都尉还与八胡校尉争夺骑兵飞凤旗,相争两日,骑都尉终究功亏一篑,输给了八胡校尉。   没想到,在今夜,骑都尉却以泰山压顶之势突袭了八胡校尉营地。   云琅抬头看看天空中的那轮明月,这样的夜晚,以有心算无心,霍去病必定能够得手的。   接纳归化胡人的事情,从太祖高皇帝时期就已经开始了,直到景皇帝时期达到了最高潮,当时的宰相周亚夫对皇帝厚待归化胡人极为不满,曾经进言,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景皇帝明言:吾不取宰相之言!   直到刘彻登基,被匈奴挤压的毫无生存空间的胡人纷纷来降,这是大汉与匈奴进行的夺民大计,皇帝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会突然对八胡校尉动手?   这件事让云琅百思不得其解,历史上并没有对这件事的记载,长水校尉也一直受到皇帝的青睐,日后,刘彻的托孤大臣中就有长水校尉统领金日磾。   云琅隐隐觉得刘彻的行为已经开始脱离固有的历史轨迹,开始走上了另外一条截然不同的道路。   宋乔见云琅神色阴晴不定的回到了房间,就低声问道:“出了什么事情?”   “半个时辰前,去病统领骑都尉大军杀进了八胡校尉营地……”   云琅说着话,就把手里的绢帛借着烛火点燃,丢弃进了香炉,眼看着它化成灰,又把灰烬捣碎,这才重新坐在案几前面,准备继续抄书,这件事很大,到了明日应该就会有新的消息传来。   宋乔很想多问几句,见丈夫开始抄书了,她就闭上嘴,也跟着坐下来,陪着云琅抄书。   这一夜,云琅彻夜未眠,将一部三千五百余字的《中庸》完全抄录完毕。   苏稚揉着眼睛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见云琅跟宋乔两人似乎一夜没睡,就奇怪的道:“你们没睡?”   云琅看了宋乔一眼道:“我昨晚心神不定,才要抄书静心,你怎么没睡?”   宋乔打了一个哈欠道:“看您抄书抄的入神,妾身总要在一边伺候啊,要不然您连一杯热茶都没得喝。”   云琅收拾好案几上的文本,也打了一个哈欠,揉揉发酸的眼睛道:“今天家里的事情都归苏稚管,我们两个睡觉!”   “姐姐不去医馆了?”   宋乔笑道:“今日歇息一天。”   苏稚从两人的神色上看不出什么不妥,就大大咧咧的起床,去洗漱了。   云琅吃过早饭之后,还是没有什么睡意,从早上,一直等到晚上,没有一个外人登门,跟大长秋下了两盘棋,也没有从大长秋口中弄到任何有用的消息。   云琅确定,狗子一定不会骗他的,只能说明,昨晚的事情全部在皇帝的掌控之中,仅仅一夜,胡骑校尉的两千余人就被他彻底干净的给抹杀了。   昆明池本来就偏僻,地处沣水,潏水之间,是前秦修建的浩大的水利枢纽工程,那里水草丰茂,非常适合屯驻骑兵,如果大军合围,八胡校尉想要逃脱升天很难。   晚上的时候,丑庸来到了云氏,在探望了宋乔,苏稚之后向云琅请安。   只是低声说了一句阳陵邑风平浪静,就施礼离开去找与她相熟的红袖,小虫玩耍。   目的何在?   这四个字在云琅的脑袋里萦绕了一天,他实在是想不出皇帝会有什么理由来诛杀胡骑校尉以下两千人。   要知道这两千胡骑基本上都是有家眷的,死掉了两千人,他们几乎达到万人的家眷那里不可能不知道这件事,即便是能隐瞒一时,恐怕也隐瞒不了一世。   除非……皇帝连他们的家眷也不放过……   三天后,云琅再一次与哈欠连天的曹襄在高台上聚在一起。   一见面曹襄就打了一个哈欠道:“今天你一个人喝酒看风景,我准备睡觉了。”   说完话就扯过一张早就备好的毯子铺在木台上准备睡觉。   云琅见东方朔还在远处,就小声在曹襄耳边道:“去病他们在三天前的夜晚,突袭了八胡校尉营地。”   原本哈欠连天的曹襄一下子就变精神了,拉着云琅的手道:“这几天我都在长沙王行宫,什么事都不知道,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云琅摇头道:“我只知道去病突袭了八胡校尉,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干,我也是一头雾水。”   “你是说,这件事已经过去三天了,外面的人什么都不知道?”   云琅点点头道:“我派人去了阳陵邑跟长安,结果没有任何消息。”   曹襄想了一下道:“不能去问去病他们,估计母亲那里是知晓的,只是跟我们无关,所以她就没说,她那里也问不得,只有等这件事慢慢漏出来再问,两千余人,不可能没有一点风声的。” 第七十二章 皇帝的心思很难猜   上午在农田里喝了一早上的枯酒,没心没肺的曹襄酣睡了一上午,他这几天在长沙王行宫里消耗很大,看他睡觉的时候汗出如浆的模样,云琅就让刘二在台子下面熬了一锅人参粥,这家伙要是再不进补一下,接下来的七八天都不会有什么精神的。   喝光一坛子酒之后,云琅就决定去阳陵邑看看,两千多人凭空蒸发,汉人那里可能不会有什么动静,胡街一带多少会有一些异样出现。   曹襄终于睡醒了,抹一把脑门上的汗水就问:“吃的呢?”   云琅朝台子下面瞅瞅,见瓦罐里的人参小米粥早就熬好了,这时候正好下口,就指指下面道:“在底下。”   曹襄一骨碌爬起来,就匆匆下了高台。   云琅趴在高台上对狼吞虎咽的曹襄道:“我们今天去阳陵邑胡街吧?”   曹襄吞了一口粥道:“胡姬没有什么意思,情浓之时会有味道的。”   “我就想去看看那里的胡人,没有找胡姬的打算。”   “不找胡姬去胡街干什么?乱糟糟,臭烘烘全是牛马屎尿的味道,有时候还会被骆驼啃脑袋,无趣的紧。”   “我要去看看胡人在大汉的生活状况,不要再跟我提胡姬,你们跟胡姬连襟的事情要不要我告诉别人?”   曹襄大方的摊摊手道:“有什么关系呢,兄弟们都是四海人物,对漂亮的胡姬都情有独钟,出现这种事情不算稀奇。你要是这样论连襟,大汉勋贵中也只有你以及少数勋贵除外,剩下的全是连襟,光是回春阁的钟艳娘,她的私房竹简上就有长安城大半的勋贵跟官员的名字。”   跟曹襄就不能好好说话,三两句的功夫就开始朝下三路招呼,云琅决定直接走。   曹襄见刘二他们开始给游春马上马鞍子了,就抱着陶罐走过来道:“真要去啊,现在走,到了阳陵邑天色也晚了,什么都看不到啊。”   “一人两匹马换着跑,一路不歇息,一个半时辰就能到。”   “我的腰不舒服,经不起你那么折腾。”   “你在后面慢慢来,我这就走!”   “这事对你很重要吗?”   云琅思量一下,重重的点点头道:“非常的重要!”   曹襄瞅瞅怀里的瓦罐,匆匆的挖了两勺子,然后就把瓦罐丢给刘二,跟云琅一起跨上战马,一刻不停的向阳陵邑狂奔。   战马全速奔跑起来之后,急速流动的气流几乎隔绝了个人与外界的交流。   每个人都把身子压得低低的减少风阻,二十余骑在古道上狂奔,扬起漫天的灰尘。   云琅对刘彻这种出乎他预料的行为非常的警惕,如果是小事情,云琅可以忽略过去,可是这种跟匈奴,胡人关系出现大转折的事件,不由他不上心。   直到现在,云琅做事的时候都非常的谨慎,尽量的不去改变原有的历史进程,即便是帮了阿娇之后,云琅也忐忑不安了好多年,幸好,他们只是恢复了旧日的恩爱,多了一个闺女而已。   云琅准备下一次出手的时机,应该是霍去病倒霉的时候,其余人的事情他并不在乎,至于曹襄……他本来就没有什么存在感。   人如风,马如龙,铁骑狂奔在古道上,谁不赞叹一声好儿郎?   一个时辰之后,阳陵邑的城郭已经隐隐出现在地平线上,云琅见游春马汗出如浆,就举起右手,整支骑队的速度迅速的降了下来。   “修整一炷香时间!”   云琅下了令,刘二立刻按照战时规矩,第一时间点燃了时香。   曹襄被家将从马上搀扶下来,捋着喉咙道:“吃的东西差点吐出来。”   “喝点水,休整片刻我们就进城了。”   曹襄挥手让家将去了一边,就压低嗓门道:“我觉得我们还是不要细究此事为妙。我舅舅不愿意被人知晓,一定有他的理由,你知道不,这些年朝中大臣对陛下厚待胡人已经非常不满了,而这些胡人不知我中华礼仪,即便在长安,也活的跟野人一样,男女席天幕地的就相互追逐,就地野合,如此也就罢了,他们还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大汉之民稍有不从就聚众群殴,几乎成了长安一害,虽有御史屡次参奏,我舅舅因匈奴势大,要与匈奴争民,还是不肯下令驱除。这一次,去病统兵夜袭八胡校尉的事情实在是太诡异了,去病一定是接到了我舅舅的敕令,手握全虎符才能在京师用兵,一出手就鸡犬不留,这与我舅舅的昔日的政策极为不符,所以说,一定是有什么事情发生了,让我舅舅恼怒至极,才会下达这样的军令。如果不是干系太大,去病不会对我们两个有所隐瞒,他之所以不说,一定是认为我们知道之后只有坏处没有好处。”   云琅点头道:“是这个道理,我这回不想问任何人,只想通过自己的眼睛去观察,去猜测一下,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最近以来所有的事情都很不对劲,长沙王被弹劾了,淮南王马上就要面临抄家的危机,何愁有去了长沙,我觉得这又是一个幌子,如今,去病又夜袭了八胡校尉,在这之前,我们跟去病的联系已经断了半个月了。而半个月前,何愁有突然离开我家,所以啊,我以为事情的起因一定发生在半月以前,不论是去病封锁军营,还是何愁有突然离开,都不像是有计划地事情,他们做的非常的匆忙。这该是一桩突发事件。”   曹襄拍拍云琅的后背道:“没事的,你要看,我陪你去。”   “侯爷,后面有大队军马过来了。”   云琅转身望去,之见来路上,扬起了大片的灰尘,只要看看灰尘的高度,刘二就已经判断出来了多少人。   “侯爷,八百骑!”   云琅等人让开主路,而且站在了上风位上,静静的等待这支骑兵的到来。   盏茶功夫,那支骑兵就来到了云琅跟曹襄跟前,曹襄打量一下战旗,就对云琅道:“细柳营的人来上林苑做什么?”   云琅跟曹襄对视一眼,继续后退,这些人也在狂飙,灰尘扬起老高。   等到尘埃落定,这支骑兵就跑出了视线。   云琅也准备离开,刘二又发现后面的道路上起了烟尘……   “中尉府的护军,也是八百骑。”   云琅想了一下道:“我们暂时停下来,看看今天会有多少骑兵从上林苑出来。”   云琅跟曹襄也是上过战场的人,这些人有没有经过激烈的交战,只要看看他们的铠甲就知道了。   他们的铠甲上不但有新鲜的刮痕,好些人背后的箭壶中,只剩下零落的几支羽箭,更有一些骑兵裹着伤巾,明显是受了伤。   曹襄目送骑兵离去,瞅着云琅道:“你说的没错,这些人至少在上林苑厮杀过一场。”   “想要击败两千余精骑,骑都尉的三千人是够了,想要全歼两千精骑,至少需要六千骑。我们再等等,后面应该还有兵马过来。”   曹襄皱眉道:“你看啊,现在我们就我们知道参与围杀八胡校尉人马的军队就有,骑都尉,细柳营,中尉府,按照你猜测的计算,至少还会有两支军队。既然陛下要隐秘做事,为何不派一支或者两支军队去做呢?那样更容易掌控。”   云琅冷笑道:“你难道没有发现去病他们是马上就要出征的人吗?我敢打赌,凡是参与这次行动的军队,马上就会离开长安,远赴边关作战了。”   果然,不长的时间里,又有两支军队离开了上林苑,左大营的那位领军将领曹襄还认识。   平日里见到曹襄恨不得跪下来磕头,这次却装作没看见他,经过曹襄身边的时候还抽了战马一鞭子……   而最后离开的那支军队,赫然就是大名鼎鼎的长水校尉所属的胡骑!   最离谱的是,经过的这四支军队中,就数他们中间的伤兵最多。   看到这一幕,就连曹襄都变得有些沉默寡言了,他觉得这件事一定要找母亲问清楚,这已经不是他一开始认为的小事情了,而是能关系到一个大家族生死存亡的大事了。   他很想知道,八胡校尉到底是怎么得罪了皇帝,才会让他下这样的死手。   一群人走进阳陵邑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下来了。   云琅拒绝了曹襄的邀请没有去长平侯府居住,来到了自己在阳陵邑的家。   云音是云氏大女虽然跟着长平练武,但是按照勋贵们的礼仪,云音是不会轻易住进别人家的,哪怕是长平的住处也不成,因此,她跟霍光就只能住在自己家,由褚狼,丑庸两口子亲自伺候。   云琅的到来让云音非常的开心,霍光却似乎有什么心事,吃饭的时候都没有什么胃口。   “没有回家去看看?”云琅把一根鸡腿放在霍光的饭碗上问道。   霍光低着头道:“:回去了。”   “如果想念你耶耶跟娘亲,可以回去多住一些日子,我听说你已经一年多没正经回去住过了。”   霍光的喉咙里再次发出老虎低吼的嗯嗯声,抱着饭碗用力的往嘴里刨饭,对于回家的事情绝口不提。   云音抱着饭碗鄙夷的道:“大娘挂在小光哥哥脖子上的玉坠子被他娘亲拿走了。”   云琅听了呵呵一笑,抬手揉搓一下霍光的脑袋道:“拿走就拿走了,师傅再给你一块大的。”   云音愤愤的道:“那是小光哥哥过生辰的时候,大娘特意请了高明的工匠,专门为小光哥哥雕刻的,上面有他的生辰八字!” 第七十三章 见微知著   云琅抬头想了一下道:“不对哦,你耶耶视你如心头肉,你娘亲虽然爱财,有你哥哥那头肥猪在,无论如何也不会从你身上刮啊。她拿你的玉坠子做什么?”   霍光抬起挂着泪珠的小脸道:“娘亲说不许我挂师娘给的坠子,还不许我再去上林苑,是我耶耶硬把我送到这里来的,为了这个,我耶耶的脸都被我娘抓花了。”   听霍光这样说,云琅的心咯噔一下就沉了下去。   霍光与霍去病乃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当年霍光的父亲霍仲孺在平阳侯当差的时候与卫少儿私通生下了霍去病。   自从卫青发家之后,卫少儿就把霍仲孺这个小吏给踢了,伤心欲绝的霍仲孺马上就娶了一房妻子,并且用最快的速度生下了霍光。   这些事情云琅是了解的,他还了解到,霍家乃是河东郡平阳县人,世世代代为平阳侯服务,而平阳侯来京的时候,带的贴身老仆就是霍氏。   来到长安之后,霍氏也就在长安定居,后来霍氏族群逐渐扩大,而平阳侯曹参,也就大发慈悲的将一部分霍氏族人抬举为官,其中就有霍仲孺的祖父。   因为出身关系,霍氏只能担任小吏,几十年下来,霍氏家族的小吏也就遍布大汉各个部门了。   当初卫少儿也是为了霍去病的前途,决然踹掉了身份拿不出手的霍仲孺,将霍去病托付卫青门下,此时,才有霍去病如今的光彩。   不论是卫少儿,还是霍仲孺都是极有决断力的人,霍仲孺可能在办公的时候看到或者听到了什么对云氏不利的事情。   因此,霍光的母亲拿走那块玉坠子,绝对不是因为贪财,应该是为了避嫌。   云家有什么好被避嫌的?   云琅安慰了霍光之后,就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褚狼端着茶水来到云琅的书房,放下茶壶道:“侯爷,《美人歌》如今在长安已经绝迹了。”   “刘陵?”云琅皱着眉头自言自语一句,然后就背着手站在窗前瞅着小小的院落出神。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云琅轻轻的哼了一遍美人歌,然后就苦笑一声,对褚狼道:“还真是他娘的红颜祸水啊!褚狼,你知道刘陵到底干了什么事情让陛下如此大怒,不但干掉了八部校尉,连淮南王刘安一家子都不放过?”   褚狼躬身道:“以前只是在查八胡校尉之事,既然主人已经有了方向,这就去继续查探!”   眼看着褚狼走出小院子,云琅就坐在窗前瞅着屋前快要盛开的槐花,暗自摇头。   这些政治人物啊,为了达到目标果然是不择手段啊。   云琅隐隐觉得自己已经快要理出一个清晰地脉络了,现在,只需要去一点点的核实就能真相大白。   何愁有走了,长平又把云音,霍光接走,其实都是出自好意,不论是何愁有还是长平他们对云琅疑惑的事情知道的一清二楚。   哪怕是霍去病可能也是知晓的,这群人谁都没有说话,却在帮他清理麻烦。   霍去病帮云琅清理麻烦的做法就是干净彻底地杀死八胡校尉里的每一个人。   长平帮助云琅的方式就是大模大样的接走云音,告诉世人,长公主依旧跟云氏是一体的。   至于何愁有……这个老家伙恐怕是在寻找真相……   有时候对你好的人他只做事永远不会说出来,而口口声声说为你好的人下刀子的时候可狠了。   幸好,把事情想通了,否则明日如果真的去了胡街,放在有心人的眼中,又是一桩罪恶。   天明的时候,丑庸来伺候云琅洗漱,云琅看看丑庸捧来的素色麻衣,摇摇头道:“今天穿春衫。”   丑庸奇怪的看了云琅一眼,她对主人非常的熟悉,他就不喜欢穿绸衣,整日里一身麻布衣裳,看着素净,却没有什么勋贵的气派。   突然要穿春衫了,这就很奇怪了。   于是,丑庸还是飞快的拿来金冠,春衫,玉带,鹿皮短靴,以及压袍服的玉佩,甚至还找来了一柄犀皮为剑鞘的短剑,光是剑柄上的宝石,就足够换云氏居住的这套宅院了。   云琅洗漱完毕,就对丑庸道:“给大女跟霍光也换上春衫,今天我们父女师徒要去踏青!”   “不知侯爷要去哪里踏青,奴婢好去安排车马。”   云琅笑道:“长安城!”   丑庸又有些愣神,这个时候长安人都喜欢去龙首原观桃花,乐游原看夕阳,去渭水之滨泛舟都是很好的,自家主人为何要反其道而行之呢?   云琅抬手在丑庸的脑袋上敲一下道:“发什么傻,快去准备,都两个孩子的母亲了,还这么傻乎乎的。”   丑庸抬头笑道:“所以我才叫丑庸啊。”   “你傻可以,两个孩子可不能被你教傻了,等他们过了总角之年,可以离开你这个母亲了,就把他们送到庄园里去。”   丑庸立刻就笑了起来,挪动着肥胖的身子就去伺候云音,霍光洗漱了,家里的仆妇虽然多,丑庸却坚持认为只有自己有资格服侍这三位主子。   刘二以及其余八位家将也换上了锦衣劲装,只是腰间古意斑斓的长剑,以及背后背着的长弓,身上的残疾无一不证明他们是战场上下来的百战悍将,而非寻常富贵人家的护院。   云氏的大马车一年也难得用一次,这时候已经被仆役们清理的干干净净,套上四匹漂亮的挽马,青铜制成的挽具泛着幽光,与黑色的大马车相映成趣。   丑庸把云音跟霍光抱进马车,遗憾的对云琅道:“侯爷,咱家现在就缺一些美貌的婢女,奴婢这样的面容拿不出手。要不,奴婢去长平侯家里借几个过来伺候?”   云琅怒道:“滚进马车里去。”   云琅发怒,丑庸自然是不怕的,临上车前还吩咐几个目瞪口呆的仆妇把她的两个宝贝儿子照顾好,要是有什么差池,回来就剥皮!   这一次去长安,云琅没有喊曹襄,左右不过四十里地,一天就能走一个来回。   才出门就被曹襄堵了一个正着,见云琅的马车就要出门,连忙拉住云琅的马笼头道:“不能去胡街!”   云琅笑道:“我们要去长安,带着闺女弟子去拜访鸿胪寺拜访一些大儒。”   曹襄松了一口气小声对云琅道:“我们快被刘陵那个臭女人坑死了。”   云琅点点头道:“我知道,那个臭女人是不是暗中勾结八胡校尉?”   曹襄点点头道:“不仅仅是八胡校尉,他还勾结他爹淮南王刘安在合适的时候一起起事。”   “母亲告诉你的?”   “不是,是卫伉!母亲给他订了一门亲事,女方是平陵侯苏建的长女,苏建人在白登山,他弟弟苏晃接到了绞杀八胡校尉的军令,然后苏建的长女就知道了,然后,卫伉也就知道了,再然后,你我也就知道了。”   “有关于我们的事情没有?”   “有啊,去病,你,我,李敢全在那个臭婆娘的接触名单里,准备共襄盛举,这下子坏了,黄泥掉裤裆里了。”   云琅笑了起来,让曹襄爬上另外一匹战马道:“我敢打包票,刘陵昔日的恩客,也一定在上面。”   曹襄笑道:“有可能,我们兄弟心里没鬼,至于别人如果有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估计这一次也是在劫难逃啊。咦,你是怎么知道的?”   “小光的母亲把宋乔给小光的一个吊坠给拿走了,小光不乐意……”   “就这一点消息你就弄明白这么多事?”   “很多年前我就说过,我比你们聪明的多,你们非不信,不过,现在知道也不晚。”   曹襄瞅瞅云琅的打扮,然后又从马上跳了下来,指着身上的麻衣道:“跟你在一起久了,也喜欢这身随便的衣衫,你今日忽然换口味了,等等,我也去换一身。”   “我们先走,你随后赶来就是了。”云琅冲着曹襄的背影喊到。   宝马香车离开了阳陵邑,侯爵的排场在阳陵邑还是管用的,路上的公牙见家将们打开了永安侯旗帜,就立刻驱散了路上的行人,让云琅一行先走。   以前的话,云琅是反对这样做的,这一回,云氏必须清清楚楚的告诉别人,云家的家主就在阳陵邑,并没有畏罪潜逃。   知道事情原委了,自然就会有解脱的法门,在与刘陵的交往过程中,云琅并没有隐瞒何愁有,当初在白登山通过刘陵交换俘虏的事情,知道的人很多,执行的人却不是云琅。   曹襄赶上云氏车驾的时候,云琅已经离开阳陵邑足足二十里地了。   见曹襄慌慌张张的赶过来,一股暖流涌上云琅的心头,他觉得自己在大汉这个时代里找到了最珍贵的东西。   虽然不起眼,却让人舒服的厉害。   “你怎么装了两马车美女?”   云琅瞅瞅那些隔着车窗蒙纱偷偷打量他的歌姬,觉得曹襄在胡闹。   “你知道个屁,大儒就要配美女才符合大儒的身份,有了美女他们才有心情作歌,作赋,只要美女把大儒伺候好了,想要多少好文章还不是手到擒来?”   “我上回见到的几个……”   “那是在鸿胪寺,只要是男人进了那地方就要过宦官一样的日子,你没见那地方阴森森的,是一个好人能去的地方么?” 第七十四章 溯本追源   云琅从家里出来的时候还一头雾水,到了阳陵邑之后事情就已经非常的明朗化了。   所以说,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句一点不假。   累世的勋贵们之所以长时间的屹立不倒,原因就在这里,当新进勋贵还傻乎乎的准备以一颗忠心伺候皇帝,好落得一个累世公侯,那些老牌的勋贵们已经在投皇帝所好来做事了。   这两种处事的方法取得的效果自然也是不一样的。   一个是主动地来解决问题,一个是被动的来接受命运,这也是皇帝为什么总喜欢新进勋贵的原因所在,一来好使唤,一旦犯错,新进勋贵处理起来比较容易,不像老牌勋贵打断了骨头还会连着筋,处理一家是远远不够的。   长安城门口堵着老长的队伍,数量最多的却不是汉人,而是胡人的驼队。   云琅坐在马上看着那些一脸惊喜模样的胡人,云琅终于明白刘彻下令杀掉两千胡人的底气是从哪里来的。   文皇帝的时候为了与匈奴夺民,乌桓等部族被大量的收进国内,所持的谋略就是打不败你,我就融合你!   别看匈奴以及乌桓等部族的野人强悍,大汉相对安逸的生活依旧是他们梦寐以求的。   这些年来,大汉国内忽然多了很多奇怪面貌的人以汉姓行走大汉国。   曹襄,云琅的家将在城门吏的配合下粗暴的赶走了那些正在排队的胡人,有些驼架都被掀翻,里面装的各色干果洒了一地,那些胡人虽然愤怒却相互约束,不敢反抗。   一枚金币从云琅的手里弹出,在半空反射着金光落在那些散落的干果上,刚刚还愤怒不已的胡人,立刻就安静了下来,双手抱胸躬身施礼。   “你看,他们比我们大汉人更加懂得尊敬上位者。”   曹襄笑道:“说反了吧?”   云琅笑道:“当年始皇帝出行,项羽想要取而代之,太祖高皇帝也是这么想的。哪像这些胡人,只要对他稍微公平一点,他们就认为你就应该是上位者。”   “你的意思是说他们好骗?”   “至少在他们融入我大汉之前,还能把欺骗百姓的招数在他们身上多用一遍。”   曹襄摇摇头,他觉得云琅今天怪怪的,心里面似乎有很大的怨气无处宣泄。   来到了长安,第一个要拜访的人自然是公孙弘,云琅以为这是走一个流程,毕竟自己上回在家的时候让来拜访的公孙弘非常的难堪,这一次主动送上门去让他有个回报的机会,也是人之常情。   没想到,谒者同传之后,很快就看到了公孙弘那张苍老的脸。   老家伙见云音跟霍光来了,一张老脸笑的如同菊花一般,亲昵的接受了云音跟霍光的见礼,轮到云琅跟曹襄的时候只是哼了一声,就一手拖着云音,一手拖着霍光进了宰相府。   一行人进了大厅,公孙弘也只是忙着招呼云音霍光吃点心喝蜜水,云琅,曹襄面前一杯白水都没有。   还是老习惯,云琅刚要开口说话,公孙弘就摆手拒绝了,冷冷的道:“行为不检,会招来杀身之祸,贪恋人家美色,如今自入彀中,让人驱使如驭牛马,怨得谁来?”   云琅跟曹襄齐齐的摇头道:“能让我等如此心甘情愿被驱使者,唯有陛下一人而已。”   公孙弘大笑道:“哈哈哈,话说的轻巧,难道你二人不是刘陵的入幕之宾?”   云琅曹襄再次齐齐的摇头。   公孙弘冷哼一声,从桌子上的竹简堆里翻出一卷竹简丢在二人面前道:“长沙王刚到京师,上的第一道折子就是弹劾你们荒淫无道,无故淫辱宫妃,事实具在,容不得你们抵赖。”   曹襄拿起那卷竹简瞅了一眼就暴跳如雷:“哪个混账东西如此的攀诬本侯,这些天本侯正在上林苑督造太学,哪有此事!”   公孙弘阴阴的一笑从曹襄手里夺回竹简道:“是与不是终有水落石出的一天。今日来老夫府上可是来求告的吗?”   云琅摇头道:“对与错现在很难说清楚,不过,您说是与不是终有水落石出的一天,下官以为太对了。今日前来,是为请昔日不敬之罪,并非前来求告。”   公孙弘长叹一声瞅瞅云音跟霍光道:“稚子何辜啊,只望尔等日后行事莫要随心所欲,到时害了无辜稚子,也害了自己,去吧,去吧,要去哪里就去哪里,该找谁就找谁,至少老夫这一关看在稚子无辜的份上算是过了。”   公孙弘说完话就去了后堂,立刻就有谒者站在门外等候云琅曹襄自行离去。   出了宰相府,云琅拖着霍光,曹襄脖子上架着云音,相互看一眼,然后就大笑起来,笑得如此猛烈,让两个孩子非常的害怕。   好不容易才止住笑意,曹襄把云音送进了马车这才道:“以前这种顺人人情都是我们兄弟在做,现在这个老狗先说出来倒是别有一番风味。”   云琅擦掉笑出来的眼泪道:“不过也从他的口中知道陛下对我们兄弟还是信任的,不会针对我们。不过呢,我觉得挨一顿骂可能是跑不了的。”   曹襄点点头,瞅着巍峨高大的皇宫忽然道:“我现在就进宫去,你带着孩子们去鸿胪寺,我先去探探口风,我舅舅现在脾气大的吓人,要是我被揍了一顿,他的火气可能就少了一半,那时候你再去觐见,说不定就没事了。”   云琅砸吧一下嘴巴道:“要不然再去张汤那里听听口风?”   曹襄摇头道:“自从我们踏进长安城,我们的行踪就被我舅舅掌握了,百官进京,先去拜见宰相这是礼法所在,如果我们再去找张汤,那就是有徇私之心了。与其被猜忌不如直接去见我舅舅,这样还能少挨两脚。”   “既然如此,我们一起去吧。”   曹襄苦笑一声:“既然你愿意跟我一起挨揍,那就去吧,到了地方忍着点,我舅舅打人之前喜欢骂人,上次骂我”入你娘“也不知道他的亲姐妹如何个入法!”   云琅怜悯的拍拍曹襄的肩膀,刘家皇帝天生就爱骂人,这是遗传自太祖高皇帝的坏习惯,毕竟,你不能指望一个昔日的地痞在愤怒的情况下说出多么高雅的骂辞!   曹襄位列彻侯,因为要避讳刘彻的彻字,改为通侯,或者列侯,乃是侯爵中的最高一级,平阳县其实就是他家的侯国,虽然没有生杀大权,却在赋税,劳役上有很大的发言权。   云琅不过是关内侯,有永安县的封号,却没有侯国这一说,每年只是取永安县的两成赋税,其余万事不管,不像曹襄可以在平阳县为所欲为。   平日里一起厮混的时候,彻侯跟关内侯的区别不大,也没人去注意这一点。   来到皇宫门前就非常的明显了,曹襄这个彻侯居然是有马车可以乘坐,直达长乐宫。   而且不用通传就能觐见皇帝。   云琅这个不值钱的关内侯就不一样了,连裤裆都被宦官摸索了一遍这才被恩准进宫。   唯一的便利就是可以身配短剑,腰间的那把剑不用拿下来,却被宫卫们用一种卡簧卡死,只能当做礼仪佩剑,失去了宝剑的刺杀御敌的功能。   曹襄把两个孩子放上了马车,他与云琅两人跟着马车行走,说起来,这是云琅第二次进宫,他依旧对这些建筑群赞叹不已。   云音跟霍光更是欢喜的紧,坐在马车上叽叽喳喳的小声说个不停。   为了预防刺客,这片宫苑中一棵树都没有,只有稀稀疏疏的几颗花树装点其间,尤其是几颗开的正艳的石榴树,让云琅非常的羡慕,眼看就要结果了。   张骞这些年从西域弄来了很多好东西,这些石榴树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这东西能挖几颗回去吗?”云琅小声问曹襄。   领路的宦官回头看了云琅一眼,被曹襄一脚踹在屁股上,摔了一个大马趴。   然后就听曹襄怒道:“听我们兄弟说话做什么?”   宦官连忙从地上爬起来,紧走两步,站在马车前面,再也不敢回头看了。   “这里的花树自然是挖不得,后园里面还种着不少,走的时候我去讨要,你喜欢的东西真是奇怪。”   “知道个屁啊,这东西是一种非常好的果子,这些石榴树今年就该结果子了,到时候你弄几颗过来,保证你喜欢。”   “好,完事就弄!到时候种的满世界都是!”   大清早的就开始饮酒,观赏歌舞这种事也只有刘彻能干的出来。   当曹襄,云琅踏上长乐宫台阶的时候,就听见鼓乐之声,不等仔细听听乐曲,就从长乐宫里跑出来一群带着黑色纱冠的宦官,二话不说就抱走了云音跟霍光,或许是这里的气氛太压抑,云音连哭闹一下的意思都没有,就被不见了人影。   隋越站在台阶顶上,甩一下手里的拂尘就尖着嗓子喊道:“平阳侯曹襄,永安侯云琅觐见——”   四个宦官推开长乐宫高大的门户,阳光一下子就洒进了长乐宫。   待云琅曹襄见礼完毕,躺在锦榻上的刘彻轻轻摇晃着玉杯里的红色酒浆,懒洋洋地问道:“谁告诉你们的?” 第七十五章 都是抄袭惹得祸   在刘彻面前说谎话可以,问题是你一定要说的让他相信才成,只要刘彻相信了,那么,即便是谎言,也会变成真的。   别不信,刘彻就是有这样的本事。   当然,如果没有骗过刘彻,那么,骗刘彻的人下场之凄惨就可以预期了。   很多人就是过不了这个门槛,所以才会在刘彻面前老老实实的把所有的事情交待出来。   曹襄是没胆子骗刘彻的,他小的时候干过这事,结果,被打的很惨,最可怕的是他舅舅揍完他之后,他母亲还会接着揍,直到曹襄再也不敢欺骗为止。   云琅不一样,他骗过刘彻很多次了,这一次他还是想骗,他总不能把卫伉的老婆,以及他老婆的叔叔给交代出来吧,如果是那样,后果就太严重了。   说谎之前一定不能急躁,需要把要说的话在脑子里过一遍,确定没有漏洞之后才能说出来。   因此,说谎是人类的一种高级行为,要比实话实说难得多,耗费的精力也多得多。   “微臣本来准备否认知道八胡校尉被剿灭这件事的,毕竟知道事情的原委对微臣半点好处都没有。如果陛下不问,微臣是万万不会说的。”   云琅见曹襄已经变成了傻子,自然不能让这个傻子来接话,想了片刻才慢慢回答了刘彻的问话。   “那么,是谁告诉你的呢,长平?不可能,我这位姐姐素来知道轻重,霍去病?有可能,不过他这段时间关闭了军营,全军上下没有与外人接触。应该也不是他。所以,朕非常的好奇,到底是谁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告诉了你这件事?”   刘彻瞅了一眼木头人一样的曹襄笑了一下。   “是陛下告诉微臣的。”云琅脸上带着笑容风轻云淡的道。   刘彻愣了一下,继续摩挲着手里的玉杯笑道:“说说,朕是怎么告诉你的?”   云琅轻笑一声道:“首先,在十五天前,霍去病关闭了军营,断绝了军营与外界的消息。   微臣曾经担任过骑都尉的军司马,对这一支军队的了解远远超过了外人,说实话,即便是霍去病也没有微臣了解这支军队,毕竟,霍去病只是在率领他们冲锋陷阵,而微臣管理着他们的吃喝拉撒,甚至心里想着什么,也是微臣这个军司马的管辖范围。   而且,因为霍去病要远征陇中,微臣也派了二十名家将助阵,原本这些家将在临出发前,还需要回到云氏修补身上的甲胄,而他们迟迟没有来,微臣以为他们有事耽搁了,可是甲胄之事不可小觑,所以微臣就派了家奴去军营探望,结果,家奴回来说军营被封闭了。   微臣当时与平阳侯两人督办种粮事宜,穷极无聊之下,就开始猜测骑都尉为何要关闭军营。   以我们对骑都尉的了解,此时关闭军营不外乎有两个原因,其一,这是大战之前的沉默,是为了积蓄将士心中的士气,才会关闭军营,等到将士们因为幽闭的原因胸中充满了怒气,这时候才会开放军营,趁着这股士气尚未消散,与敌人作战。   其二,那就是大战之后,军中战损过半,也需要封闭军营,给刚刚从战场上下来的将士们营造出一个他们认为安全的环境,免得发生营啸……”   云琅说到这里悄悄看了一下皇帝的神色,似乎很担心说的详细了皇帝会不耐烦。   刘彻并没有不耐烦的模样,喝了一口酒示意云琅继续。   云琅指指曹襄道:“当时平阳侯说,长安城哪来的敌人,不可能是战前准备,还说伤亡过半也不可能,唯一的可能就是霍去病在发疯调教部下。   微臣却觉得霍去病没有那么疯,一定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要发生了。   于是,微臣就待在家中静静的等待事情发生,结果,半个月过去了什么都没有发生。   就在微臣开始相信平阳侯的论断的时候,我们相约去阳陵邑的路上,见到了四支军队。   以微臣跟平阳侯的阅历,自然能看的出来这四支军队刚刚跟人进行了一场激烈的战斗。   四支军队共三千余人,全部甲士,且有两成以上的甲士裹着伤巾。   这时候微臣联想到骑都尉全军封闭的事情,当时就断定,骑都尉也参与了这场大战。   而能让六千余骑兵作战的对象,偌大的上林苑中,唯有八胡校尉!   也只有八胡校尉的战力,才需要六千大军围剿,才能让六千精锐的骑兵战损两成。”   刘彻吧嗒了一下嘴巴道:“战损六百四十四人,伤八百六十一人。”   云琅皱眉道:“以有备算无备,如何会有这么多的战损,微臣以为战损者应该是伤者多,陨者无几才对。”   刘彻皱眉道:“因为有人通风报信,一场突袭变成了困兽之斗,你继续说,朕剿灭八胡校尉的事情还牵扯不到你的身上,你是怎么知道此事与你有关的?”   “微臣原本也只是糊涂,不明白陛下为何要痛下杀手,直到微臣进了阳陵邑,与平阳侯宴饮的时候,发现《美人歌》已经被禁掉了,而且就是最近的事情。追问原因,无人知晓,之说此歌陛下不喜。此时此刻,微臣才明白,八胡校尉之所以被剿灭,一定与伊秩斜的大阏氏刘陵有关。即便如此,微臣还是不能确认此事与微臣有关,直到方才微臣进京拜会了宰相之后,从宰相模糊的语气中得知,微臣可能有了麻烦,这才没有去预备去的鸿胪寺,而是直接觐见陛下,前来领罪!”   “公孙弘说了什么?”   云琅拱手道:“宰相当时见小女跟劣徒在场,就怜惜的说:稚子何辜啊,只望尔等日后行事莫要随心所欲,到时害了无辜稚子,也害了自己。谆谆之言犹在耳边,此时此刻,微臣要是再不知道前来陛下面前领罪,也就不配吃永安侯的俸禄了。”   刘彻沉默良久,忽然拍拍手,立刻就有一个宫装女子从布幔之后走了出来,随即,布幔后就有轻柔的笛声传来,那个美丽的宫装女子也开始轻歌曼舞。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听到这首熟悉的歌,云琅的眉头就皱的紧紧的,他知道,麻烦还远没有结束呢。   果然,等宫装美人唱完歌,就躬身退下,刘彻慢悠悠的道:“刘陵何德何能可以倾城,倾国?”   云琅连忙拱手道:“启禀陛下,刘陵乃中人之姿,且声名狼藉,想要在我大汉倾城倾国自然是万万不可能,可是,将刘陵送去匈奴苦寒之地,恐怕未必不能倾城倾国,因此,微臣在刘陵离开长安之时,就随口为她张目一下。”   刘彻仰天大笑,用力的拍着锦榻的扶手道:“好巧妙地谎言,如非你最后路出马脚,朕几乎就信了你的鬼话。来人,将云琅押去廷尉府问罪!朕要知道,他到底跟刘陵还有什么勾连。”   曹襄闻言大惊,连连叩首道:“陛下开恩,陛下开恩!”   刘彻冷冷的道:“滚出去,这样的恩能开吗?”   眼看着两个金甲武士就要扑上来捉云琅,曹襄咬咬牙站起身道:“所有的事情都是我们俩共谋的!这是我也有份。”   刘彻怒极而笑,走下锦榻一脚就踹在曹襄的肚子上,怒吼道:“伊秩斜会比我对你更好吗?”   曹襄捂着肚子道:“那不可能!”   刘彻背着手道:“既然如此,你谋朕的反做什么?”   曹襄连连摇手道:“外甥自然不会有什么谋反的念头,可是云琅也一样啊,他如今刚刚二十岁就已经是大汉的关内侯,只要熬上几年,即便是宰相的位置也能谋一下,他投靠匈奴难道会比现在更好?”   刘彻愣住了,收回准备再次踹向曹襄的脚,低头看着已经被两个金甲武士捆绑的结结实实的云琅道:“你怎么说?”   云琅脸上竟然毫无惧色,苦笑一声道:“微臣已经实话实说了,陛下怎么还怪罪微臣呢?就算是要微臣死,也好歹让微臣死个明白啊。”   刘彻冷笑道:“也好,朕就让你死个明白,免得阿娇会埋怨朕不教而诛!刚才伶人唱的那首《美人歌》朕不是不喜欢,而是非常的喜欢,唯一让朕恶心的是这首歌居然是写给刘陵的。为此,朕召集了无数乐师,命他们重做《美人歌》,却没有一首能超越这首《美人歌》的。乐师们都说,这首《美人歌》发自心而喻于怀,如无对这个美人发自内心的喜爱,断然作不出这样的歌。这样的一首歌,你竟说是你随口而作,云琅,刘陵不过一介残花败柳而已,竟然能让你痴迷至此吗?”   “啊?”蹲在云琅身边的曹襄与躺在地上的云琅一起把嘴巴张的如同河马一般。   刘彻冷笑道:“怎么?无话可说了?”   曹襄弱弱的抬起头瞅着刘彻道:“舅舅,您这也太糟贱人了,云琅会喜欢刘陵?”   “既然你们没有男女之情,这首《美人歌》作何解释?第一次听这首歌的时候朕心中就不快至极,还以为刘陵远嫁匈奴,你的心思就会断掉,直到刘陵勾结八胡校尉谋反,朕才开始正视这首歌,难道会有错?”   云琅挣扎着坐起来愤怒的冲着皇帝怒吼道:“您要歌,要诗,倒是说话啊,什么样的诗我做不出来?我所有学问中最不值钱的就是诗歌,说过张口就来,就张口就来,您倒是出题啊,为了一首破歌弄出这么多事!” 第七十六章 千古风流第一家   刘彻被云琅的咆哮给弄愣了,一言不发。   曹襄看云琅的眼神就像是看死人,手抖得厉害,他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去圆自己这个作死兄弟吹出去的牛皮。   就在曹襄六神无主的时候,刘彻发话了,对云琅道:“很好,很好,有胆子,你真是有胆子,是朕见过的狂徒中最狂的一个。好,好,朕满足你的要求,你要是真的如你所说有那么大的本事,朕赦你无罪,你要是没有,你要是没有,朕将你五马分尸!!”   曹襄的眼泪都要流出来了,看看暴怒如狮的刘彻,又看看一脸死相的云琅,这时候他恨不得自己根本就没有来到过这个人世上。   云琅盘腿坐在地板上,这时候反而不着急了,笑眯眯的对曹襄道:“愣着干什么,马上就要有千古名篇出世了,还不去拿笔墨来记录,要是忘掉了,那就太遗憾了。”   曹襄哽咽着道:“这时候了,你还说这话。”   刘彻也冷静了下来,狐疑的瞅着自信满满的云琅道:“刚才是朕被气昏头了,你如果现在招认,只要改过,朕未必不会留你一条性命。”   云琅笑道:“陛下一片爱臣之心,微臣铭感五中,刚才微臣实在是委屈到了极点,这才在言语上冲撞了陛下,还请陛下恕罪,不过,陛下想要好的诗歌,尽管出题,如不能满足陛下对好诗词的愿望,微臣认了勾连刘陵这个大罪。”   曹襄见云琅还在嘴硬,怒不可遏,抬脚踹翻了云琅,一把抱住刘彻的大腿嚎哭道:“舅舅,我们真的没有勾结刘陵啊,当初把那个女人弄去匈奴,就是想要祸乱匈奴宫闱,绝对没有什么损害大汉的心思,您要相信我们啊……”   刘彻慈爱的瞅着嚎哭的曹襄,抚摸着他的头顶道:“舅舅相信你一定是这么想的,只是今日遇见了狂徒,终究要有一个了结。你今日的作为让舅舅非常的满意,不论是作为朋友,还是作为兄弟你都做到了极致。现在,就让我们你这个经常让舅舅出乎预料的兄弟还能不能让舅舅再意外一次。”   云琅头昏脑涨的用头拱地坐了起来,该死的曹襄这一脚踹的好重,眼看着鼻血滴答滴答的落在地板上汇成了一个小小的湖泊,只能翻着白眼看刘彻跟曹襄之间那副父慈子孝的恶心一幕。   曹襄抽噎着松开了刘彻的大腿,看着云琅道:“你要好还做诗歌,现在不是我们玩闹的时候。”   说着话还从身上撕下一块布塞在云琅的鼻子上,瞅着曹襄惊惶的眼神,云琅瓮声瓮气的道:“这都是我的错,我们兄弟饮酒作乐的时候,我就应该多作几首助兴的诗歌,让你对我作诗歌的本事有个初步的了解。不过,现在也不晚,一会不要太惊讶,以后啊,你想要诗歌去哄骗那些歌姬,尽管告诉我,想要什么样的都有,保证每一首都让你有振聋发聩之感。”   曹襄被云琅说的有些破涕为笑了,擦擦眼睛道:“你不吹牛会死啊。”   云琅笑道:“不会死,会疯。”   说完话,云琅就挪动一下身子面对皇帝非常有风范的额首道:“请陛下出题!”   刘彻有坐回了锦榻,瞅着云琅道:“说你是狂徒一点都不冤枉你,现在朕也有些相信你跟刘陵之间没有勾连了,不过,你想要免罪,还是给朕作出一首满意的诗歌来才算数。就以刚才那个宫妃为题,再作一首《美人歌》”   云琅在曹襄期盼的目光中闭上了眼睛,片刻之后睁开了眼睛,曼声吟哦道:“由来称独立,本自号倾城。柳叶眉间发,桃花脸上生。腕摇金钏响,步转玉环鸣。纤腰宜宝袜,红衫艳织成。悬知一顾重,别觉舞腰轻。”   云琅刚刚吟诵完毕,曹襄就猴子一样的蹦起来大声喝彩道:“好歌,好歌,绝世好歌,哈哈哈,阿襄,没想到你还有这样的本事,太好了。舅舅,阿襄作出来了,我们是不是可以走了?”   刘彻牙疼一般的吸着凉气道:“你听清楚了吗?”   “听清楚了,听清楚了,确实是好歌。”   “那好,你吟诵一遍给舅舅听,我刚才没有听清楚。”   “呃……”曹襄僵住了,他刚才打的主意就是只要云琅能念出诗歌来,他就叫好……至于云琅念了些什么,他哪里记得。   云琅见刘彻还在沉思,就笑道:“陛下如果不满意,不妨再出题,毕竟《美人歌》微臣已经作过一次,第二遍再作就需要避开前意,受到了一些限制,不如第一遍美。”   刘彻点头道:“刚才这一首诗歌,确实不如《美人歌》郎朗上口,却显得更加工整,韵律也跟加贴合,算是各有千秋,一个宫装美人的舞蹈姿态也算是被你活灵活现的表现出来了,算是上乘之作,至少宫中的那些乐师差你太多了。算你过关,来人,松绑,我们君臣继续论文。”   眼看着云琅身上的绑绳被金甲武士去掉了,曹襄像是被抽掉了脊梁骨一般软软的坐在地上。   云琅活动一下手腕,就把曹襄搬到柱子边上让他靠着柱子坐着,朝皇帝拱手道:“请陛下继续出题!”   刘彻坐在指着殿门外的隐约可见的乐游原道:“前几日,绣衣使者截获了刘陵密谍,得知了密谍携带的勾连名单,朕的心情很坏,就驱车登上了乐游原,几经思索之后,才下了这个斩草除根的决心。云琅,你可知,朕当时的心情有多么的坏……”   刘彻刚刚把话说完,云琅张嘴道:“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刘彻凝神看着云琅,似乎要看穿他的灵魂,见云琅笑吟吟的看着他,虽然鼻子上还插着两个布条,形象如何也高大不起来,此时的云琅在刘彻眼中又与上林苑中与李少君斗法的云琅融合在了一起。   曹襄不知不觉的又站起来了,刚才之所以软倒,完全是因为心头紧绷的那根线彻底断了,现在,听了云琅刚刚作的这首命题诗歌,觉得自己兄弟似乎没有吹牛皮,刚才不过是虚惊一场,腰杆子自然就变硬了。   “以高楼为题!”   “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以阶下野草为题!”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以春日为题!”   “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泥融飞燕子,沙暖睡鸳鸯。”   “再来一首!”   “江碧鸟逾白,山青花欲燃。今春看又过,何日是归年。”   “以我大汉昔日的死敌项羽为题!”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啊……不对,陛下恕罪!”   刘彻终于停止了连珠炮一般的提问,即便最后一首歌颂项羽的诗歌有所不妥,也没有怪罪。   反而摆摆手道:“说的没错,项羽一代人杰,我太祖高皇帝在他手下溃败何止一次,天下豪雄在他面前又有谁能说他不是英雄呢,即便是我大汉的太祖高皇帝也不曾说过项羽不是英雄这样的话。云琅,朕输了,你刚才说的对,朕如果想要好的诗歌,何须招纳如许多的庸才,有你一人足矣。今日朕又是悲伤,又是欢喜,悲伤的是,即便我大汉已经雄踞天下,虎视匈奴,这天下间,依旧有无数的狗贼甘为匈奴所用,忘了祖宗,忘了脚下的这片土地才是他们的家。朕欢喜的是,你到底没有让朕失望,让朕在悲伤之余,还有几分庆幸,庆幸你,去病,阿襄这样的大汉好儿郎并没有舍弃大汉,只要你们有心,朕就有绝对的信心将匈奴斩尽杀绝,让我大汉子民,永世不用担心异族的马蹄,即便是有马蹄声响,那也是我大汉铁骑征伐四方的雄音!些许魑魅魍魉,何足道哉,在朕的铁骑之下,他们不过是一群腐肉而已。”   听刘彻说的慷慨,云琅,曹襄,以及大殿中的所有宦官,宫娥武士,齐齐的单膝跪地大声吼道:“喏!”   刘彻眯缝着眼睛笑着挥挥手道:“自去吧,秘书监,将刚才记录下来的诗歌给朕拿来,朕要细细的品味其中的滋味。”   云琅曹襄混在一群宦官中间离开了长乐宫。   云琅站在宫外抬头看着天上火辣辣的太阳,顿时汗出如浆。   “我以为你不怕!”   “我又不是傻子,如何会不知道害怕,知道不,我刚才是强忍着才没有尿裤子,现在,赶紧帮我找茅厕才是正经!”   被宦官引导着找到了茅厕,两人站成一排,哗啦哗啦的排水,直到此刻,心中的恐惧才随着尿液排出了体外,两人齐齐的打了一个冷颤,有说不出的痛快。   “我舅舅其实没有杀你的意思!”曹襄很担心云琅心存怨望。   “我知道,陛下要想杀我,哪里会容我说那么多的废话,哪里会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啊。你看八胡校尉那群人,陛下连警告都没有给,一夜之间就给屠杀了一个干净。你说,是谁告的密?胆子这么大?”   曹襄瞅着云琅笑道:“我想,何愁有一定会查出来的。”   “何愁有?他不是去长沙了吗?”   “哼!那个老狗的话你也信,刚才有我家昔日的家仆告诉我,云音,霍光就是被何愁有给接走了。”   “这个老贼又骗我!” 第七十七章 痛定思痛   人生就像过关,从一出生其实就开始了。   这个道理云琅是知道的,他还知道他过得关隘一般比别人难一些。   孤儿院的时候如果不挤到前边吃饭,最后很能就会吃不饱,虽然会被嬷嬷当做礼让弟妹们的典范表扬,然而……饿肚子这件事毕竟还是客观存在的,几句好话是没办法填饱肚皮的。   云琅不记得自己一路上给曹襄念了多少首诗歌,咏树,咏花,咏草,咏蝴蝶,咏蓝天白云,咏高山大河,直到曹襄想让云琅咏一下他的时候,终于激怒了云琅。   云音跟霍光被丑庸抱在怀里,惊恐的看着两个长辈在马车里的互殴……估计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他们不知道,就在刚才,这两个人在地狱里走了一遭,过了一道非常凶险的关隘。   斗殴一场才能让松弛不下来的肌肉慢慢恢复正常,否则,两人的手有时候会抽的如同鸡爪一般,有碍观瞻。   一路上总能遇见拖家带口被马车拉着向北进发的胡人,看她们喜气洋洋的样子,似乎得到了偌大的好处。   路上的汉人却在阴郁的摇头,这些在长安,阳陵邑占尽好处的胡人不知道又得到了什么样的好处。   云琅碰见张汤的时候恰好是在驿站,驿站就在渭水边上,张汤正在组织大批的胡人渡河。   从看到张汤的第一眼起,云琅就知道这些胡人想要活下来可能非常的艰难。   每次看见张汤,云琅就会发现这个家伙眉心的悬针纹,嘴边的法令纹会变得更深一些。   而这一次,这家伙的眼睛微微有些泛红,即便是笑着跟云琅曹襄打招呼,眼神依旧是冰冷的。   “这些胡人要去哪里?”云琅装作无所谓的样子问道。   “陛下给他们安排了好去处,总这样留在长安胡作非为的也不是办法,一群不会种地,不会做生意的胡人,还是放到草原上才有作用。”   张汤微笑着回答。   “看他们在过河,难道要去河西?”   张汤笑着摇头道:“谁知道呢。”   话说到这里,张汤已经很给面子了,云琅,曹襄两人自然很知趣的没有问。   见张汤行色匆匆的样子,不好拉着人家闲聊,在岸边送别了张汤之后,云琅跟曹襄对视一眼,手又开始抽搐起来。   “老天爷啊,这得有多少人?”曹襄小声问道。   “三千多,四千不到!”   “也就是说等张汤回京之后,这三四千胡人老弱妇孺就会消失掉?”   云琅瞅着跟张汤一起上船的长水校尉的胡人兵马,觉得头皮发麻,慢慢的道:“一定会消失掉,而且,下手的人只会是长水校尉营的胡人。”   曹襄听了云琅的诉说,觉得骑马一点意思都没有,云琅也觉得是这样,两人重新钻进马车,一人抱一个孩子,比赛算术。   云琅在算术一道上自然要比曹襄高明,可惜,霍光在算术一道上也远比云音高明。   当云琅抱着云音,曹襄抱着霍光四人一起比拼算数的时候,就成了棋逢对手的态势。   眼看着闺女磕磕巴巴的数数,还总是丢三落四的,这让云琅非常的担忧,她的母亲是难得一见的才女,她的父亲更是一个不该存在的妖孽,就连她的两个后妈,放在后世也是妥妥的学霸级人物,偏偏这闺女智力越来越像何愁有!   等两个孩子在丑庸的照顾下睡着了,云琅跟曹襄两人又上了战马并辔而行。   “派你家谒者去鸿胪寺招待那些博士,没有问题吗?”   “没问题,有美酒,有美人,又有你刚刚写的《美人歌》足够谒者应付场面的。”   “你确定要把这些博士握在手心里?”   “不能,也不敢,我只想把更多的曹氏子弟送进太学,一些有出息的家仆子弟我也会给他们上户籍,然后分出去,最后也去太学。你看着,我舅舅既然动了太学的心思,那么,以后再依靠孝廉察举名士招纳来充实大汉官员的法子很可能就要废掉了。以后的重要官员很可能会全部来自太学,别不信,我舅舅这人天生疑心重,有时候宰相越是死命的推荐,他就越是看不上,还会怀疑宰相的用心。太学生长在他眼皮子底下,他时不时的就能去查验,这样的才会让他放心。阿琅,你家也该这么做,多送一些聪慧的仆人之子进去,将来就会有很多的方便之处。”   云琅摇摇头道:“不一样,云氏跟你家不一样,你有一个足够大的家族来支撑你的想法,云氏不同,家里现在就大女一个孩子,将来即便是还有孩子也不会多,想要繁衍成你家的模样,没有百来年的时间是不成的。而云氏的学问自成体系,我也不愿意让他们走太学的路子,就我家的学问,他们如果能够学好,不用当官,也是人中精英,世上豪杰。”   曹襄笑道:“你不可能指望你的孩子都如你一般聪慧吧?将来家族大了,总会有几个不肖子孙。”   云琅认真的看着曹襄道:“如果我说我只是中人之姿,是通过学习才变成了你们眼中的绝顶聪慧的人,你信是不信?”   曹襄果断的摇摇头道:“不要骗我!”   曹襄的回答让云琅苦笑不已,他自己知道,如果自己真的是聪慧绝伦之辈,当年早清华北大了,哪里用得着去学怎么修飞机。   虽然那两所学校不一定就是最聪明人的聚集地,但是,说那两个地方是那个世界中出人才比例最高的地方,应该没有人反对。   说读书会把人读傻的人,他自己本身就是一个傻蛋,如果读书真的把一个人读傻了,只能说明那个人不适合读书。   读书是一个开智的过程,而且是一个由低向高开智的过程,每个人最好都把这个过程经历一遍。   虽说有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达练即文章的说法,云琅还是赞成多读书,读好书。   能把学过的学问运用到实际生活中的人才是真正的好汉,如果不读书,连做这样的好汉的机会都没有。   刘邦,项羽就不怎么读书!   这就造成了大汉人对学问尊敬程度不够,这就是大汉的现实。   站在咸阳桥上看大军出征,总是那么的让人热血沸腾,无数的汉家儿郎告别爹娘远赴边关的场面,每年春日里都要重复一遍。   当农夫放下锄头,士子放下书本,商贾放下生意,士气高昂的离开了长安,仅仅是那长长的队伍,就让云琅忍不住热泪盈眶。   边关的日子不好过,而且很容易死在荒草间……少年人只要成长起来就前赴后继的告别爹娘,奔赴战场。   此时的大汉,战争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保证自家的百姓能过上没有外敌入侵的日子。   此次进京,时间虽短,却给云琅上了一堂极为生动的一课,这是太宰所没有教过的。   骑都尉的营地空空荡荡,只有几个伤残的老兵看守着军营,昔日人喧马嘶的场景不再。   让站在军营里的云琅,曹襄有了极大的孤独感。   “去病就这样走了?”   “不这样走还能怎么走?夜袭八胡校尉营地的事情需要严密的保密,如果宣扬出去,对大汉收拢边关胡人的大政非常的不利,刘陵这一手实在是太狠毒了,一下子就击打在大汉的软肋上,让陛下痛彻心扉。我们在归化胡人,同样的,刘陵也在吸引大汉人去匈奴地,只要是对陛下不满的人,他们都会招纳,最后让这些人成为进攻我大汉的急先锋。”   “鬼奴?”曹襄有些不解。   “那是以前的称呼,我相信在白登山之战后,所有的鬼奴已经被刘陵招揽了,现在的鬼奴,恐怕不是昔日可以随意的被匈奴人牺牲的鬼奴了。这些年,大汉之所以能够百战百胜,完全是因为我们在用一个完整的大汉国去对付一个相对松散的匈奴人。匈奴人死的够多了,这时候,有了刘陵的加入,他们也该到了痛定思痛的时候了。接下来的战争,会离我大汉国本土更远,我们的粮道会更加的漫长,战争对国家的损耗也会更加的巨大。”   曹襄咬牙道:“还是要打!”   云琅叹口气道:“行百里者半九十,我们不得不打!如果让匈奴人缓过气来,我们会付出更大的代价!” 第七十八章 冷热知多少   当一个王朝兴盛的时候,每一个人都以自己是这个王朝的一员而感到骄傲,每个人也都会有意无意的自发维护这个王朝。   如此一来,这个王朝的根基就坚不可摧。   此时的大汉朝就是如此。   刘彻高高在上,对天下臣民显示了最大的宽容,连续几年的大赦,更是让监牢变得空荡荡的。   他唯一不原谅的罪人,就是王族以及勋贵群体。   云琅自己过关了,他不知道别的那些勋贵该如何过关,毕竟刘陵当年的入幕之宾,数不胜数!   很多事情不能放在阳光下任人展览,这样做的话,很容易让所有人对帝国的统治阶层失去信任。   所以,遮掩一下还是很有必要的,比如,一个昨日还高高在上的勋贵,第二天就会全家蒸发。   昨日还慷慨激昂指斥方遒的高士,第二天就只能在廷尉府的刑具之下苦苦哀求。   百姓们只是好奇一下,就忘记了这件事,豪门大户的宅子里经常换主人,这是一个常态,毕竟,官员们的位置总是在变幻,搬家很正常。   富贵镇的百姓们因为没有土地,所以他们正在大肆的开垦刘彻的土地。   前年的时候,出了云氏庄园,就是大片的荒原,现在,荒原已经变成农田了,上面长着绿油油的麦子。   富贵县的县令应雪林认为这是不对的,百姓不能随意的侵占皇家园林的土地,当他带着巡丁去处理的时候,巡丁们却被聚众的百姓殴打了一顿,如果不是应雪林跑的快,他的部下死命救援,恰好云氏庄园就在旁边,他也难逃被殴打的命运。   “不错啊,八千多亩土地呢,能长不少庄稼,收不少的粮食呢。”   应雪林坐在云氏二楼的平台上,笑吟吟的喝茶,似乎对刚才差点挨揍的事情毫不在意。   “陛下这段时间脾气不好,你现在还要撩拨他,小心倒霉啊。”云琅给应雪林续上了热水。   应雪林哈哈笑道:“小心的该是你们,百姓们反而要大胆,土地荒芜本身就是罪孽,他们拿去种地,又没有聚众谋反,有什么好担心的。这天下都是陛下的,百姓也是他的子民,儿子用君父一点撂荒的土地种粮食哪里有错了,陛下的天下平白多出来八千多亩良田,多出来八千多亩良田的产出,只要这些产出进了百姓们的口袋,被百姓们消耗掉了,没有进入勋贵的仓库被储存起来,成为谋反的本钱,国家只会变得更加富裕,这个道理陛下是最清楚不过了。”   “可是,你还是写了奏折!”云琅敲敲桌子上应雪林写了一半的奏折道。   应雪林大笑道:“就算是要败家,也是陛下这个主人有资格败家,我们这些管事要是拿国朝的东西不当东西用,那就站错位置了,以前的时候也发生过这样的事情,陛下的回复永远是秋收之后再说。结果呢,秋收之后,百姓来年又在土地上种庄稼了,谁能狠得下心来毁坏庄稼呢,所以,又是一个秋后再说,年年种庄稼,年年秋后再说,三五次之后陛下就懒得管了,会让地方上来处理。你说,我能如何处理?自己赶上去挨揍?还不是谁开的荒,就把那块土地分给他,然后要求农夫缴赋税。”   “可这毕竟是不合规矩的,他们侵占了皇家土地。”   应雪林喝了一口茶水笑道:“这是自然,是罪过,还是大罪,发生过的事情不能漏掉,否则我们这些人就是尸位其上了,因此,地方上的官吏一般都会选一个陛下准备大赦的时间,把这些事情报上去,由陛下决断,陛下能怎么做?把这些子民全抓起来?这不可能,陛下只能批阅大赦,事情是他拖延的,之后自然需要他来结束。”   “我家要是能这么做就好了!春播的时候几颗麻籽被风吹到界外,自己长出来了,你这位县令都要亲自带着人来拔掉,真是不同人不同命啊。”云琅非常羡慕那些农夫可以欺负皇帝。   “你家多占国朝一点便宜都不成!这没得商量,也没人敢放任自流,县官,现管,管的其实就是你们!”   应雪林把话说的非常透彻,越是上位者对最底层的百姓越是宽容,就像后世的大佬,可以坐在农家的炕上拉着老农妇的手拉家常,嘘寒问暖的让人感动,却绝对不会拉着高官的手这般亲热,这是一个道理。   应雪林是一个好官,他把这个道理领悟的得很透彻,所有的事情都做了,最后还落下一个好名声,这其实很难。   四月天正是农作物疯长的时候,关中的天气也逐渐闷热了起来。   当知了又开始嘶喊的时候,夏日将要到来了。   云氏的春蚕已经处理完毕,仆妇们正在织绸作坊里夜以继日的织造绸布,还不到农忙的时候,云氏已经忙碌了好久。   苏稚撩起裙子挠屁股蛋,被宋乔狠狠地抽了一巴掌。   “把亵裤穿上,你看看你像什么样子!哪有妇人像你这么干的。”   “你把我的屁股打坏了,现在只要受热就会发痒,你以为我喜欢这么干啊!”   苏稚很羡慕丈夫可以穿着短裤跟褂子,而她必须穿厚厚的衣裙,在卧室里不穿亵裤散散热还被打。   云音自然也是不穿裙子的,跟她父亲一样也穿着一条短裤,一件麻布小背心,迈着肥肥胖胖的双腿,在平台上撵老虎。   而霍光则穿的整整齐齐,虽然汗珠子不断地往下淌,这孩子还是不愿意穿红袖给他准备的短衣短裤。   老虎很累,自从天热之后他就不肯去山林里了,整天趴在凉爽的平台上吹风,山林里的爱情对他来说就是过眼云烟。   把大舌头杵进加了冰的水盆里,过一阵子再拔出来,一根冰凉的舌头能让他舒服很久。   就是云音太讨厌了,小小的人哪来那么大的力气,抓的他耳朵生疼,尤其是这孩子骑在他的背上,就像是驮了一个火盆。   “师傅,冰是怎么来的?”   “傻孩子,吃冰的时候就不要问冰是怎么来的,很煞风景的。”   “这么傻,冰自然是从冰窖里拿出来的哟。”苏稚很自然的接了话。   霍光上下打量一下这个小师娘,然后又看着云琅道:“师傅,什么情况下水会结冰?”   “当然是冬天!”   苏稚有又着回答。   云琅见霍光对苏稚的回答不理会,就笑道:“其实呢,这也是一门学问,一般情况下,物质都会有三种状态,即气体,固体,液体,大部分的物质之所以会有这三种状态,都跟冷热有关系,如今,还没有一个人提出过完整的冷热概念。零的概念你学过吧?那么,你认为什么样状态的水应该被设置为零呢?”   霍光点点头道:“听不懂。”   云琅摸摸霍光的圆脑袋笑道:“慢慢来,以后我会教你这方面的学问。学问呢,其实就是探索本真的过程中给它下的定义。现在,把你身上的袍子脱掉,换上短衣短裤,好好地感受一下冷热的变化,该去跳水就去跳水,该去捉蝉就去捉蝉,凑在大人身边做什么。”   霍光有些羞涩的答应云琅去换衣服,云音听说霍光也要穿短衣短裤,就哈哈笑着跟着去看。   “我也要穿短衣短裤!”   苏稚靠在云琅身上撒娇,很奇怪,天气很热,而苏稚的身体却冰冰凉,就这,她还喊着热的要死。   “能说服你师姐,你就去穿,我是不管的,不过,你的腿长,穿了短衣短裤应该很美。”   苏稚看了一眼躺在藤椅上闭目养神的宋乔,再看看满院子穿的严严实实的仆妇,到底没有胆子去穿短衣短裤,只能靠在云琅身边,借点扇子带来的凉风。 第七十九章 螳螂的婚礼   宋乔慵懒的躺在藤椅上,也慵懒的靠在锦榻上,或者慵懒的坐在锦墩上看书。   她已经超过三天没有去医馆了,这让苏稚极为惊讶。   给宋乔摸了脉之后,苏稚就阴沉着一张脸看着云琅道:“你要有儿子了。”   宋乔似乎并不惊讶,身为医者,自己的身体是个状况她心知肚明。   “你不是说要夫君快点让我怀孕,好让你在医馆自行其是吗,怎么会不高兴?”   苏稚坐在地毯上叹息一声道:“我以为我会很开心的,结果心情很差,我这是怎么了?”   宋乔摸摸自己的肚皮笑道:“对女人来说,什么事情有生孩子重要呢?从现在到我能去医馆,足足有一年半呢,可以让你一个人使劲的折腾,再也没人在你耳边聒噪,大好事呢。”   因为有大女的惊喜在前面,让云琅知晓自己的身体并没有因为经历了那一场狂暴的剧变而发生问题,当苏稚告诉他宋乔怀孕的消息之后,他就闭上眼睛,先在心里感谢了漫天神佛,不论是已经有的还是以后才会出现的神灵他都感谢了一遍。   然后就对楼下正在数鸡蛋的梁翁吼道:“少君有喜了,所有人这个月的例份加倍。”   梁翁愣了一下,然后立刻丢下手里的鸡蛋,边跑边吼:“少君有喜了,少君有喜了,我云氏就要添丁进口了,侯爷仁慈,本月的工钱全部加倍,你们这些狗才有福气啊……摊上这么一个仁慈的主家……天啊,享福享的造孽哟,一个个上辈子都干了什么好事啊……”   苏稚噘着嘴看着跑走的梁翁道:“他每一次都这么狂喜,只要加钱,他能把您当做神灵给供起来。”   宋乔笑骂道:“就不能好好说话么?老人家就那么一点喜好,被你说的如此不堪。”   “本来就是这样的人嘛,我从受降城回来的时候他没这么开心,后来说要发钱,他又开心起来了。每天都要吃六个鸡蛋,也不怕吃出毛病,最可气的是每吃一个鸡蛋,就喊一声造孽哟,一天到晚尽喊这句话了。”   苏稚看到宋乔怀孕了,还是觉得自己吃亏了,这女子,别人得了什么好处她都不在乎,唯独不能让宋乔得了好处,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云氏少君有了喜,这对家族来说可是天大的事情,卫皇后那里要报备,阿娇那里要送去送去女折,长平那里要派谒者亲自登门告知,曹襄,霍去病,李敢,张汤,孟度,谢长川,以及在云琅大婚的时候送礼来的人家都要通知到,少通知一家就是失礼。   给卫皇后,以及阿娇的女折要宋乔自己写,给长平的帖子要云琅亲自用印,苏稚见人家两人都很忙,没空理睬她,就气咻咻的下了楼,很快又上来了,她还没有胆子不穿亵裤就到处乱跑。   长门宫的凉房根本就用不着冰山,清凉的泉水从凉房上流过,然后从另一边的斜坡缓缓流淌下来,就足矣让凉房变得清凉宜人。   宋乔写的女折就放在桌子上,看折子的却不是阿娇,是刘彻!   一个皇帝看女折看的津津有味的,这非常的难得,阿娇收拾好蓝田公主之后,就来到刘彻对面,见他在看女折,就愤愤的合上折子道:“女人家的事情,你看什么?”   刘彻斜眼看了阿娇一眼道:“都是朕的臣民,看看有什么不妥?都不是皇后的人了,还能收到女折,真是稀奇。”   阿娇嗤的笑了一声道:“云氏的少君有了身孕,必定是要告诉我的,男主人亲自登门说这种事,恐怕于理不合,女主人亲自登门来解说,她没那个资格,派谒者来谒者会被我砍头。你来帮云氏主人想想,他们该如何告知我!”   刘彻想了片刻也没有相处一个合适的法子,就干笑一声准备把这事混过去,阿娇的身份极为尴尬,没人能知道该用什么礼仪来面对她。   阿娇打开女折看了一遍,然后就在上面批了几个字,交给大长秋去准备礼物。   等大长秋出去了,阿娇就抱怨道:“我现在其实就是你的情人,没地位,没身份,有的就是你的那份情义。我以前当过皇后,也富贵过,不在乎那些,你也不要为难,如果我们能这样厮混一生,我也满足了。”   刘彻怒道:“你还有理了,你当初但凡有现在的半点心胸,谁会废黜你的后位,谁又敢提出废黜你的后位?现在落得如此一个尴尬的境地,纯粹是咎由自取。我发现你跟那个云琅很像啊,自己没理,弄到最后好像总是朕,才是那个犯错的人。”   阿娇大笑道:“我是你从小宠大的,是你说要用金屋子来装我的,是你没有好好地教我好的,是你把我宠的无法无天。现在的阿娇,才是真正的阿娇,以前那个糊涂蛋阿娇,是你教出来阿娇。我们自幼一起长大,从六岁开始,你走到那里我就跟到那里,你偷先帝东西的时候是我在把风,你偷偷骑马的时候也是我帮你骂走那些下人。你被罚饿肚子的时候是我把吃食藏在裙子里给你送去的,你想逃跑出宫的时候,是我穿着你的衣衫躺在床上装睡的。现在想起来,跟着你没学到一点的好,现在还有脸来怪我,有现在的阿娇你就偷着笑吧。”   刘彻听了哈哈大笑,握住阿娇的手道:“你的事看来真的是我的错,不过,云琅这个混账东西仗着才学高,让朕在长乐宫自食其言,还不得不说错怪他了,这可不行!”   阿娇笑道:“行了吧,他跟曹襄从长乐宫回来之后,手哆嗦了足足两天,要不是云琅肚子里真的有些货,把你的疑虑打消,这时候应该在廷尉大牢里被张汤拷问呢,不就是少年人突发奇想的胡闹吗,怎么就不能饶恕了?”   刘彻探手揽着阿娇的腰肢叹口气道:“刘陵很麻烦,比伊秩斜还要麻烦。伊秩斜不过是一介莽夫,刘陵就不一样了,她对我大汉朝实在是太熟悉了,还知道我的忌讳到底在哪里。以前跟匈奴的争斗,不过是两军相争,现在不同了,刘陵把战火蔓延到了朝堂,我们与匈奴的战斗变成了全面的战斗,付出的代价只会更大。”   阿娇冷笑一声道:“你知道刘陵是个什么性子的女人吗?”   刘彻摇摇头道:“不知道。”   阿娇笑了,拍着刘彻的手道:“两年前的一天,妾身在荷塘开夜宴,当时有一对螳螂连着身子跳上了妾身的案几。宫人要捉走的时候,妾身不让,准备看看螳螂到底是如何传宗接代的。结果,云琅当时坐在下首,他说,下面大的那只是母螳螂,上面那只小的是公螳螂,母螳螂在与公螳螂交合完毕,就会吃掉公螳螂。妾身以为他在胡说八道,就让宫人用纱罩罩住了那两只螳螂。等妾身的夜宴结束之后,妾身打开纱罩,您知道妾身发现了什么?”   刘彻皱眉道:“果真如云琅所说?”   阿娇点点头道:“妾身打开纱罩之后,发现那只母螳螂正在吞食公螳螂,而此时的公螳螂与母螳螂依旧在交尾,公螳螂的首级已经被母螳螂吃掉了……”   刘彻倒吸了一口凉气道:“这么狠毒?”   阿娇点头道:“千真万确,如果不是妾身亲眼所见,根本就不信云琅说的那句话,刚刚还是恩爱夫妻,转瞬间就成了生死大敌!”   “你是说,刘陵就是那只母螳螂?”   阿娇点头道:“她绝对是,这个女人绝情寡意,身为女子眼中只有权力,为了权力她什么事情都能做的出来,无论多么好的人,只要阻拦了她的道路,她都能无情的抛弃。就如您起先那么认为的,如果云琅与刘陵情投意合,她何至于把云琅的名字写上那封密信!您看着,伊秩斜娶了刘陵为大阏氏,应该是自寻死路!” 第八十章 人生初见霍骠骑   男人对女人的了解永远差一点意思,想要解读一个女人,最好让女人来解读。   不过,苏稚是傻蛋,这一点云琅自己就可以解读。   自从宋乔通过苏稚的口说自己怀孕之后,苏稚的美好生活并未如期到来。   自从那一天云氏满门狂欢之后,宋乔就在第一时间变成了真正尊贵的女主人。   “小稚,进来给我擦背!”   “小稚,进来把我的帘子扯开一下!”   “小稚,给我的腿上放一条毯子!”   “小稚……”   宋乔这样做,让红袖跟小虫非常的不知所措,即便是她们就守在边上,宋乔该喊苏稚的时候依旧喊。   白日里,苏稚要去医馆坐镇,傍晚回来,又要被宋乔不断地支使,尽管每次苏稚都暴跳如雷,结果依旧是乖乖的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眼看着苏稚手托着下巴不断地打盹,云琅就把苏稚抱起来放在她的床上,让她好好地睡觉。   “且让她得意几天……”苏稚躺在床上咬牙切齿的道。   云琅怜惜的拍拍她的脸庞道:“鸭子已经熟了,就一张嘴巴硬有什么用处。”   “我是怕红袖跟小虫伺候不好她,师姐的身子壮实不用理睬,可是她肚子里的孩子可小呢。”   “好好睡觉,下次她喊了,我去就好。”   “我好累……”   转瞬间苏稚就打起了快活的小呼噜。   云琅来到宋乔的房间,见她正在用勺子挖着吃甜瓜,这东西是云氏在二月里就种在温泉边上的,总共也没有成熟几颗,除过云音跟霍光吃了一点,剩下的全部进了宋乔的肚子。   “这些拿去给小稚,别说我一天总是使唤她。”   云琅瞅瞅只剩下瓜皮的甜瓜,叹口气道:“家里那么多人,使唤我都没有问题,你非要使唤小稚么?”   宋乔笑道:“她该成人了。”   “什么意思?”   “小稚对我说她不想让你把她当闺女宠,她是你的妻子。”   “她本来就是我的妻子啊。”   宋乔大笑道:“是夫妻就该有夫妻的模样。”   云琅皱眉道:“一个床上睡了一年了。”   宋乔把毯子掀开,让自己凉快一会,然后抚摸着肚皮道:“想想我们之间是如何相处的,你跟小稚之间又是怎么相处的,是不是像父女多过像夫妻?”   “她年纪小。”   “不小了,已经十八岁了,我们就是十八岁成亲的。”   “这么说小稚在学着怎么长大?”   “对啊,以前她就是这么对待我的,小稚认为是因为她不断地使唤我,才让我变得比她更像一个女人……所以,所以,哈哈哈哈……”   宋乔笑的差点昏死过去……   云琅算是松了一口气,无论如何,上天保佑,家里的两个女人相处的还算平安。   居塞!   这是一个地名,从未出现在云琅的脑海中,只是霍去病送来的一封信才让云琅知道了这个地名。   三月末的时候,霍去病的大军已经抵达了这个地方,直到云琅在地图上找到这个小的几乎可以省略掉地方,才发现那里原本就是后世的兰州。   霍去病来到居塞之后,才发现,这里的形势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区区四千余汉军,根本就不具备进击河西的条件,仅仅是占据义渠之地的折兰王,麾下就有战兵三万,而且还在大河边上修筑了一座土城,以防备汉军突袭。   在折兰王的身后,就是老奸巨猾的浑邪王,而浑邪王又与日逐王在右贤王带着少量残兵回到祁连山之后再一次结成了盟友。   如此一来,偌大的河西,就成了一个对大汉充满了敌意的地方。   血战一场已经不可避免。   “我以为去病这人不知道还有求援这种事!”   曹襄到来之后,云琅对霍去病的处境就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在这种态势下,霍去病即便是人品爆发以四千骑兵外加三千捕奴团的游侠击败了折兰王,也仅此而已,不论霍去病胜利还是失败,躲在折兰王背后的浑邪王,日逐王都将得到折兰王的土地。   “陛下准备以去病为骠骑大将军!”   “哦?如此说来,陛下准备增兵了?”   “这是自然,一个骠骑大将军如果只统帅四千人,会被人笑话的。”   “陛下能给去病多大的支援力度?”   “两万,而且是步骑混杂,不可能再多了。”   “两万也不够啊,这一次去病可是在浑邪王,日逐王的老巢作战,人家很轻松的就能聚集十万以上的骑兵。这一次去病没法子突袭人家了,想要获胜,除过硬拼没有别的好办法。”   “陛下可能着急了,这一次出兵的人不仅仅是去病攻伐河西,大将军也要进击伊秩斜了,去病这边就是一直偏师,主要目的就是拖住浑邪王,日逐王不让他们去增援匈奴主力。”   云琅摇头笑道:“你觉得去病这人甘心成为一支偏师吗?”   曹襄摊摊手笑道:“毫无可能!”   “那就是了,那点兵远远不够啊。”   曹襄苦笑道:“我们兄弟手里没有兵。”   “那就想想别的法子,你觉得浑邪王,日逐王有没有可能会投降我大汉?”   “没可能,我要是浑邪王,自己当大王多开心,谁耐烦给自己找一个主子。他不喜欢伊秩斜的原因不就是想自立吗?”   “那就把整个河西给他!”   “啊?我们兄弟连转让自家封地的资格都没有,哪有权力把河西给浑邪王?”   云琅诡异的笑了一下,拍着桌子道:“被刘陵那个婆娘暗算了一次,你恨不?”   曹襄怒道:“如果这个臭女人落在我的手里,我一定要把她五马分尸!”   云琅抓抓脑袋道:“所以,我们要把这个消息告诉刘陵。”   “什么消息?”   “陛下准备把河西给浑邪王的消息,陛下还准备让匈奴变成东西两部,与西匈奴也就是浑邪王订立盟约,发誓一旦剿灭了东匈奴,就把东匈奴的一半牧场交给浑邪王。”   曹襄吞咽了一口口水道:“我舅舅要是知道你把他说的如此不堪,会把我们兄弟五马分尸的。”   “那就找个不会被陛下五马分尸的人去散布这个消息!”   “有这样的人?”   “我觉得何愁有其实挺合适的。”   “刘陵没这么傻吧?”   “她当然没有那么傻,但是她一定会派人去找浑邪王,告诉浑邪王大匈奴也是很支持他占据河西的,这时候,就是我们出马的时候了。”   “你又想害谁?”   “不外乎,折兰王,日逐王,或者是损兵折将的右贤王,而谣言也需要散布出去,我就不信,上一次被浑邪王坑了一次的日逐王会无条件的信任浑邪王!”   “这事该怎么做?你立下章程,我们兄弟分头安排。”   “没那么快,也没有你想的那么容易,我刚才说的只是一个计划而已,能不能成功我一点把握都没有,不过呢,这个计划一旦开始实施,多少会有些作用的,也算是帮到了去病。现在最难得的就是契机,一个让我们有机会施展这个计划的契机!”   曹襄很失望,他以为云琅提出了计划,很快就会施行,没想到计划依旧是一个计划,短时间内看起来毫无施展的可能性。   四月底的时候,云琅的造纸作坊终于开始正式运作了,第一批白纸也源源不断的被制造了出来。   这些纸张被分成一百张一摞,只要从工坊里被制造出来,弄好一摞子,就会被守在作坊里的少府官员运走一批,作为皇室的储存用纸,被放进了皇宫的仓库。   造纸,从一开始的生涩,到熟练,中间会有一个过程,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只要持续不断的生产,云琅就有足够多的纸张来进行他的印刷大业了。 第八十一章 云琅是最合适的人选   没有飞机火车的大汉国,是如此的辽阔。   刘陵就像是在另外一个星球,而霍去病,则是在星球的边缘跟无数的智慧虫子作战。   一封信走一个来回要数月时间,因此,大汉国的人都显得比较长情。   人们有足够的时间跟耐心去等待一封迟迟到来的书信,也会有痴心的妇人站在村口遥望古道,最后把自己等成了一尊望夫石。   何愁有就在京城,然而,云琅给他的信件却跑了一遭长沙国,然后又回到了长安。   明明听云音说老祖在皇宫请她吃了好吃的乳酪,还请她观看了他门前松树上的松鼠,然而,在何愁有的回信中,他统统否认了,还说是孩子太思念他了,出现的幻觉。   他还在信中狠狠地斥责了云琅,不许他异想天开的去执行什么谣言计划,还讽刺他一个种地的侯爵就该好好的种地,农夫去执行军事计划,才是滑天下之大稽!   看到这样的回信,云琅就彻底放心了,因为,何愁有的话你永远需要反着听,他驳斥的有多厉害,就说明他有多么的重视。   一个反间,分化最后达到割裂目的的计谋,绣衣使者中有的是可以操作这件事情的人。   只要云琅把刘陵的特质做出一个完整的书面说明,就会有不怕死的人去执行这个任务,完全用不着云琅操心。   这就是当大官的好处之一。   具体的工作永远都是属下去干,大官只需要想一个好办法就成,不过呢,大官想的办法不一定都是好办法,就像云琅的这个办法,有人正在咒骂!   “这些脑满肠肥的家伙们心里到底想什么呢?这样的事情怎么可能做到?不要说在匈奴大阏氏面前进言,只要能靠近匈奴大阏氏耶耶就算是成功了。”   一个瘦峭的中年人怒不可遏,虽然纸张还非常的罕见,这份文书也被这个中年人用手攥成了一团。   “文书是老祖宗发下来的,你有什么意见吗?”一个葛衣大汉跪坐在案几后面,雄壮的如同一座山。   瘦峭的中年人长叹一声,重新在案几上铺平了那张纸,细细的看了一边道:“只能效仿樊於期旧事了。”   壮汉笑道:“你想要谁的人头?最近耶耶手里的人头很多,你要新鲜的还是要陈旧的,抑或说你想要我摆在架子上的那几个头骨杯?”   “不能是头颅,必须是活人啊。”   “淮南王刘安不成,哦,王太子刘迁也不成,那个荼王后能用不?”   “不成,荼王后去了,皇家的颜面就不剩下多少了,陛下会杀了我们,以匈奴人的习性,荼王后去了后果糟糕啊。”   “刘建?算了,这人也不成,刘陵历来与刘迁交好,刘建去了不会被重视!”   “查,淮南王府中还有谁与刘陵交好,或者在其余人犯中有谁可以让刘陵重视的人。”   “咦,确实有一个!”   “谁?”   “永安侯云琅!”   瘦峭的中年人哈哈大笑道:“对,就是此人!当年刘陵离京之时,此人为刘陵作《美人歌》,引得长安百姓人人为刘陵可惜,如此人物,刘陵在荒僻之地如何能得见,此人确实最为合适。立刻提人犯,听说此人家中还有一女二妻,可做要挟,不愁他不为我们所用!”   壮汉立刻抱来了一卷竹简,仔细翻阅之后抬起头看着瘦峭的中年人道:“乙术,人犯名单上永安侯的名字被人划掉了,这个计划行不通了。”   乙术冷笑一声道:“进了绣衣校尉名册上的人,谁有这么大的本事划掉?不管是谁划掉的,立刻补上!”   壮汉瞅着乙术苦笑道:“不能补!”   乙术大笑道:“如果此人没有用处,长平公主的颜面给了也就给了,既然此人关系到国朝大政,只能对不起长平公主了,最多我们竭力保他不死。”   壮汉把名册转给乙术道:“你看看,是陛下划掉的。”   乙术愣了一下,仔细看了名册之后就痛快的把名册合上,皱眉问道:“还有谁合适?”   “如果以永安侯云琅的模样来检索人物,我以为淮南王的门客左吴合适,此人器宇轩昂,容貌俊美,长袖善舞,最擅与权贵结交,淮南八骏中就数此人最是无才无德,却高居淮南八骏之首,刘陵曾经跟随此人学作歌,关系也最为亲厚。听说左吴曾为刘陵入幕之宾长达六年之久。”   乙术点点头道:“此人可有羁縻之法?”   “此人才德不彰,却颇有孝名,其父母,均在此次大索之列,又有一妻二妾,三子,四女,一孙,羁绊之重远超云琅。”   乙术拍拍名册道:“就他了,从明日起对他施以重刑,断一腿,小心别毁了他的容貌与家伙,刘陵本性淫荡,久在匈奴怕是再也没有见过这等中华人物,一旦入了匈奴,不由刘陵不凑过来。只是……”   “这是什么?”   “某家还是觉得云琅更胜一筹,左吴不过是刘陵旧爱,如何能比得上云琅这等新欢。”   “要不,你去跟老祖商量一下,顺便再一起请示陛下?看看陛下会不会同意。”   乙术拍拍壮汉的肩膀道:“阎通,我知道你垂涎我的位置已经很久了,还是不要用这种法子来达到目的的好。”   阎通低头道:“我就比你低了半级,也就是老祖宗还活着,要不然你的位置早就是我的了。”   乙术点点头道:“这话不假,老祖宗活着,你我的位置也就到此为止了,确实没什么好往前挤的。陛下对我绣衣使者猜忌多余信任,如果不是有老祖宗这面墙替我们遮风挡雨,那些官员早就群起而攻之了。阎通,什么都不要多想,办事去吧。”   阿娇今日要来造纸作坊视察,天知道皇帝会不会来。   因此云琅天刚亮就起来了,推推依旧在酣睡的苏稚,见她哼哼两声转了身又睡着了,云琅摇摇头,清晨有些凉,就给她盖好毯子,自己轻手轻脚的下了楼。   谒者平遮已经等候多时了,见侯爷下楼了,就连忙吩咐厨娘在饭厅摆好早饭,一边伺候云琅吃饭,一边道:“昨日与长门宫管事再次联系之后,已经确定,阿娇贵人会在今日午时抵达造纸作坊,同行人数不详,从人不详。昨日里,已经按照侯爷的吩咐将造纸作坊打扫的干干净净,墙壁也用白灰粉刷完毕,无关人等今日禁绝入内,仆役们的新的劳作衣衫已经制作完毕,今日就会下发。不知侯爷还有没有要吩咐的事情?”   “既然是阿娇贵人要来,昨日少君要你邀请霍氏,曹氏,李氏三位少君一同前往的帖子发了没有?”   “已经发了,同时也接到了回应,三位少君今日午时之前就会抵达造纸作坊。另外,谢氏少君那里也补了一份请帖,同样得到了回应,说今日午时之前恭迎阿娇贵人。”   “告诉那些仆役,今日只许低头干活,不许四处观望,虽说女子视察工坊有些不妥,可这是长门宫专门派人传来的要求,我觉得陛下很可能会混杂期间,我们不敢大意啊。”   “家将们已经安排就位。”   云琅撂下饭碗,瞅瞅刚刚冒出头的太阳叹息一声道:“但愿今日什么意外的事情都不要发生,让我平平安安的度过这一天。”   云琅刚刚上了马,却看见苏稚一边挽着头发一边风风火火的跑过来道:“夫君,我也去!”   说着话就抱着云琅的腿往上爬,非要跟云琅骑一匹马,云琅手上发力把苏稚拖上马背,一手环着她的腰,就向造纸作坊奔去。   对于眼前的这一幕,云氏家将,仆役,早就见怪不怪了,自家的这位细君最是活泼,喜欢黏着家主,这样的行为他们见多了。 第八十二章 大汉技术最先进的工坊   围墙从土墙变成白墙之后,偌大的院落就显得很有工业化气息。   更大汉朝一般的作坊布局不同,云琅特意把造纸作坊分成了四个车间。   第一个车间是专门粉碎原材料的,第二个部门是蒸煮那些造纸原料的,第三个部门则需要看管那些水里夯锤把原材料糊化的,并且负责漂白那些纸浆,第四个车间才是真正造纸的车间,二十余个仆役熟练地从水槽里捞纸浆,然后把它们贴在木板上。   车间运作的不错,每道工序之间衔接的非常顺畅,车间工艺化的最大好处就是简单可行,这里的仆役们用不着学会全套的工艺,只要会干自己正在干的这道工艺就可以了,而且,只要时间长了,他们就会把自己干的简单工艺干到极致。   这样是非常有道理的,后世的精细化操作就是这么干的。   在这个人比机器多的作坊里,云琅必须承认,劳动人民在努力干活的时候场面壮观不说,还非常的具有美感。   平日里,这些仆役们干活都是不穿上衣的,他们的体型优美,云琅其实很欣赏。   今天不成了,再热的天,他们也必须把衣服穿的整整齐齐的,热死也不能脱。   流水线作业的麻烦就是一旦开始运转了,就不能停下来,一个环节停下来了,就会浪费很多的物料。   阿娇来视察造纸作坊,也不是来看白墙跟那些器具的,她是来看那些破烂造纸原料是如何变成白色纸张的。   平心而论,阿娇这人虽然对纸张很稀罕,却对如何制造纸张一点了解的兴趣都没有,她执着的认为,全天下有什么好东西都应该第一时间出现在她面前,她只要享受好东西带来的愉悦感就好,哪有功夫去了解好东西是怎么生产出来的。   即便是想要开一家造纸作坊,也是家里的管事去找云琅商量,开好了,管事有功,开坏了,管事就会接受从打板子直到掉脑袋的惩罚。   所以说,云琅认为真正要看造纸作坊的人是刘彻,他才有追根问底的习惯,也只他才有掌控世间万物的习惯。   果然,阿娇到了之后,就在宋乔等人的陪同下去了渭水边上的精舍,不一会,就听到阿娇说要打麻将的要求。   早就等候阿娇到来的贵妇们,立刻喜滋滋的准备给阿娇送钱了,这样的机会很难得。   刘彻穿着一身宝蓝色的春衫站在上风口,他的注意力却不在那些随同贵妇们一同到来的美艳婢女身上,而是对造纸作坊的白墙很有兴趣。   随手指指白墙,云琅立刻就解释道:“白色的是石灰水,造纸作坊用石灰来漂白纸浆,剩余的白灰用来刷白墙可不仅仅是为了好看,主要是为了防虫,防潮,最后才是为了整洁美观。”   “去看看!”   刘彻挪动了步伐,立刻就有一群人将他围在中间,来到第一个车间,刘彻瞅着磨盘上流淌下来的湿哒哒的纸浆问道:“里面都有些什么?”   “树皮,树干,芦苇,破渔网,更多的是麻杆,这些东西在水里沤泡之后去除了不需要的东西,然后会那来这里粉碎,成为造纸最初级的原料。”   刘彻点点头,抬头看见双腿哆嗦的仆役对云琅道:“你家的仆役都穿着新衣干活吗?”   云琅笑道:“平日里这些人干活的时候自然不是这样的,听说贵人要来,自然要穿戴整齐一些,免得有碍观瞻。”   刘彻摆摆手道:“平日里怎么做,现在还怎么做,穿着厚厚的衣衫还怎么干活!”   云琅喊来了平遮,吩咐一声,平遮就去了别的车间。   刘彻从石槽里捞出一把黏糊糊的纸浆,放在鼻端闻一下,皱眉道:“有味道。”   云琅笑道:“造纸之前要不断的漂洗纸浆,就是为了去除杂质跟味道,等这些纸浆经过蒸煮再漂洗之后,就会消除味道,只是造纸的过程中,需要大量的水。”   刘彻来到水车边上,看着转动的水车源源不断的从水渠中把水舀上来,就着清澈的水流洗洗手,然后看着水顺着水槽倾泻而下,每当工匠把一桶磨好的纸浆倒进另外一个石槽里,就会打开主水槽挡板,让清水冲刷那些纸浆,最后再把纸浆带去下一个车间,点点头道:“构思确实巧妙。”   云琅肃手邀请刘彻去下一个蒸煮车间去看,一边走一边解释道:“水流带走纸浆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清洗的过程,等纸浆流淌到蒸煮车间之后,多余的水流就会通过纱网流走,只留下纸浆,这时候,工匠们就取纸浆方进大锅蒸煮。陛下要看的下一个车间,就是专门干这事的。”   来到蒸煮车间,刘彻忍不住笑了,只见仆役们一个个只穿着短裤,光着脊梁把一筐筐纸浆倒进热气蒸腾的大锅里蒸煮,显得非常勤快。   “陛下,他们不是装着忙碌,而是不能停下来,一旦他们停下来了,上一道工艺供应的纸浆就会堆满水槽,纸浆水一旦从水槽上方溢出来了,就会丢失很多物料,这是不允许的。”   刘彻皱眉道:“如此说来,他们只要开始干活了,就不能停?”   云琅点头道:“是啊,微臣把这个操作的法门称之为流水线。一旦发动,水流从磨坊出来之后,直到抄纸结束,变成一张张的白纸上墙的过程就会源源不断,直到第一道工艺没有继续供应纸浆为止。”   刘彻不置可否,看样子对云琅如此压榨仆役的行为有些不满。   他亲眼看见仆役从大锅里捞出热气蒸腾的纸浆倒进另外一个水槽里,这才离开了这个车间。   造纸其实就是一个捶打,漂洗的过程,很简单,一炷香的功夫刘彻就已经站在了贴满纸张的木板前面,亲自从木板上揭下一张纸,亲眼看着这张纸被工匠胆战心惊的裁去边角的废料,整个参观过程这才算是结束了。   “百十个工匠忙碌一上午,就造出来这么一点纸张,物力维艰不是一句空话。”   云琅瞅瞅皇帝的脸色小声道:“其实已经不少了,这些大张的纸,如果裁成合适写字的纸张,上面足够载录百万言。”   随着云琅小声解释,刘彻脸上的凝重之色缓缓消退了,自嘲地笑道:“朕总是习惯把这东西跟竹简,木牍来比。”   云琅笑道:“陛下如果还有什么想要了解的事情,微臣一定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刘彻没理会云琅的谄媚之言,回头对一个粗壮的如同人熊一般的大汉道:“今日所见所闻不得外泄!”   大汉抱拳施礼道:“喏!”   刘彻来到了院子里四处打量一下,指着他没有进去过的一排房子道:“那里是干什么的?”   云琅犹豫一下,立刻道:“是一种新工艺的实验场所,工艺还没有弄明白,继续在实验中。”   “什么工艺?”   “如何能在一日之内抄录成千本书数十万言的工艺……”   “有这样的工艺?”刘彻大为惊奇。   造纸也就罢了,毕竟是以前就有的东西,至于如何在一日之内抄录上千本书,数十万言这样的事情,如果不耗费巨大的人力,他觉得只有鬼神才能做到。   “有道不让?什么意思?”   才来到这排房子前面,刘彻就看到了挂在门楣上一个牌匾不解的问道。   云琅摇摇头道:“微臣也不知道,是一个对字对笔墨有很深研究的家伙挂上去的,平日里微臣想要进去,他都支支吾吾的,似乎很不愿意让微臣进去。”   刘彻停下脚步,瞅着屋子里忙忙碌碌的五六个人皱眉道:“还有你这个家主管不了的人?”   云琅陪着笑脸道:“有才能的人脾气总是怪异一些。”   刘彻听了云琅的解说,哈哈大笑,抬手重重的在云琅肩头拍了一巴掌道:“该杀的时候还是要杀的,不好管束的有才之士才是国朝的麻烦!” 第八十三章 大胆的陈铜   “我说过了,这里不许喧哗!”   一个身高八尺的大汉精赤着上身猛地推开门户,冲着门外的人大吼。   胸前一巴掌厚的护心毛乱糟糟的扑在胸前,形貌凶恶至极。   “手下留情!”云琅只来得及喊出这四个字,那个彪形大汉先是被刘彻那个跟人熊一样的护卫踹的飞了起来,不等他身子落地,四个同样彪悍的护卫已经追了上去,腰间的长剑已经出鞘,狠狠地向彪形大汉的四肢剁了下去。   “别伤他!”刘彻依旧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对这个突兀出现的彪形大汉造成的威胁丝毫不在意。   四个护卫手里的一巴掌宽的阔剑顿时从劈砍,变成了横拍,云琅呲着白牙听见四声响亮的铁剑拍在肥肉上的巨响,只听声音,他就知道应该很痛。   大汉来不及惨叫出声,下巴就被一双大手捏住,稍稍一用力,他的嘴巴就张开了,一颗核桃大小的带眼木球就被塞进了嘴里,用两根连接在木球上的带子牢牢地绑缚在他脑后,与此同时,小拇指粗细的牛筋绳子,已经落在了那家伙的身上,一眨眼的功夫,壮汉倒攒四蹄的形象已经出现在云琅的面前。   人熊手里的长剑点在那家伙的后脑勺上,他只能乖乖的将脑袋杵在地上,即便身上的疼痛快要让他疯狂了,他也不敢动一下。   “这就是你说的人才?”刘彻饶有趣味的打量着惊骇欲绝的陈铜。   云琅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道:“他叫陈铜,平生最擅长刻字,世代以刻字为业,乃是阳陵邑乃至关中手艺最好的刻匾匠人。”   刘彻点点头指着门楣上的“有道不让”四字道:“朕就奇怪,这四个字乍看起来模样不错,却少了神韵,此人没有读过多少书吧?”   “回陛下的话,说来可笑,这些字只要分开,此人没有不认识的,没有不会写的,如果连在一起,那就不解其中意了。”   刘彻哈哈大笑,抬脚上了台阶四处张望了一下道:“如此说来,此人之所以认识字是因为谋生之故?”   “正是如此,他认识字却无人教导他字中含义。”   刘彻淡淡的道:“终究是一介匠夫罢了,你口中的人才就是这样的人吗?”   刘彻有些失望。   云琅从屋子里搬出一块木板,放在门口道:“陛下请看,这就是此人的价值所在。”   刘彻走进看了一眼木板,发现这些字刻反了,认了片刻才轻声念道:“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是《关雎》,刻在木板上做什么?”   云琅又拿来一张纸,贴在木板上道:“如果将墨汁涂抹在木板上,然后再用纸张蒙上去,用扫帚扫平,然后把纸张揭下来,这首《关雎》就会被印在纸上,而后再将纸张装订成册,即可成书!陛下且看,这里有一些半成品。”   “咦?”刘彻惊奇一声,快步来到云琅所说的半成品前面,只见纸张上黑乎乎的一片,中间白色的痕迹才是字的模样。遂不解地问道:“不如手抄来得快。”   云琅笑道:“一本两本十本,自然是手抄的快些,如果这些通书需要成千上万本,自然是印刷来的快。”   刘彻思索一下点头道:“朕的文告,律法,如果也用此法印刷,确实减工百倍。就是字迹模糊一些,不好诵读。”   “陛下,这些木板上雕刻的字乃是阴刻,想要字迹清楚,就需要动用阳刻。阴刻与阳刻的区别就是一个印出来的字迹是白色的,其余地方有大片的黑色,阳刻印刷出来的字是黑色,其余地方是白色,如此一来,字迹要清晰的多。”   刘彻又看了云琅拿过来的阳刻木板,有些高兴地问道:“是否已经可以印刷了?”   云琅见其余的几个工匠都跪在地上如同鹌鹑一般乖巧,就知道他们是指望不上的,就亲自动手,取来了墨汁,刷在阳版上,稍微等了片刻马厩用笤帚把纸张刷在木板上,然后轻轻地取下,一连印刷了六七张才停手。   云琅指着其中撕破的三张纸道:“还是不成,墨汁的黏性太强,会把纸弄破,而且也会降低印刷速度,还需要继续改进墨汁,微臣认为墨汁中应该添加少量的蜂蜡,可是添加了蜂蜡之后,墨汁就很难沾附在纸张上,这就需要陈铜他们继续试验,直到找到一种既能不粘连印版,又能清晰附着纸张的墨,说起来简单,想要找到真正的好墨,难如登天啊。”   刘彻忽然笑了一下,指着云琅问道:“你西北理工学的就是这些学问?”   云琅立刻笑道:“是啊,是啊,都是这些小学问,大学问都留给国朝的博士们去做。”   刘彻意味深长的看了云琅一眼道:“这些小学问弄透弄清楚之后,可比那些大学问有用多了。我大汉多得是皓首穷经的博士,少的是你们这种干小事情的人,哈哈哈……学问,学问,天下的学问何其多……慢慢试验吧,等你们找到了合适的墨,就告诉朕。”   刘彻说完这句话之后,就离开了这间小小的印刷作坊,不知道为何,云琅总觉得这位大汉皇帝似乎有些悲伤。   虽说作坊不大,刘彻还是看了足足两个时辰,走的时候,正是夕阳西下的时候。   阿娇贵人也结束了她的牌局,跟刘彻一起上了一辆大马车回长门宫去了。   宋乔一干贵妇也显得极为激动,今天这一遭算是来对了,不但跟阿娇贵人打了一场牌,还见到了陛下,虽然陛下连看他们一眼的意思都没有,一个个依旧欢快的如同小鸟一般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   苏稚哭丧着脸抱着一个很沉的樟木匣子,云琅打开一看,里面全是金锭子跟各种首饰,如果农家小户得到其中一个,就能乐昏过去,而苏稚看起来已经快要哭了。   目送宋乔带着意犹未尽的妇人们去家里打牌,苏稚把木箱子丢给云琅委屈的道:“她们不准我打牌,只让我在一边看着,不论谁赢了,都会给我塞一个金锭……夫君……她们都欺负我,把我当小孩看。”   云琅搂着苏稚拍拍她的后背笑道:“现在跟我去去看一个人,看到了他,你就会明白,那些人都是在宠你,而不是在欺负你。”   皇帝走了一阵子了,陈铜依旧被倒攒四蹄丢在地上,他的四个弟子依旧跪在地上,没人敢动弹。   苏稚惊恐的看着陈铜一身横肉上的四道可怕的红色坟起,低声道:“恐怕已经上了内腑。”   云琅叹息一声解开了陈铜脑后的带子,取出他嘴里的木球,捏着他的腮帮子用力一托,算是合上了脱落的下颌。   陈铜不等云琅慢慢解开他的绑绳,活动一下嘴巴,就留着口水问道:“刚才来的是陛下?”   云琅点点头道:“你是我见过的胆子最大的人,也是我见过的人中运气最好的人。”   陈铜点点头,眼睛却在泛白,咯喽一声就昏死了过去。   苏稚取出随身携带的银针,选了最粗壮的一根刺血针刺进了陈铜身体上的血棱子,一股暗红色的淤血就顺着刺血针的间隙汩汩的流淌出来,眼看着淤血放尽,云琅对陈铜的是个弟子吼道:“还跪着干什么,快过来照顾你师傅。”   那四个泥雕木塑一般跪在那里的学徒,似乎被云琅的一声断喝,下的回了魂,各自呻吟一声,软软的倒在地上,其中一个胯间很快就濡湿了一片。 第八十四章 莫名其妙的上进心   刘彻可怕就可怕在他有一言断人生死的权力。   皇权在以前的时候,对云琅一干天之骄子来说就是最好的卧谈笑话,跟阎王爷一样都是虚无的,直到他来到了大汉朝之后,才对皇权有了切实的认知。   偌大的天下都需要随着他的心思运转……从生到死。   阎王爷决定人生的生死只是一个传说,而刘彻真的可以决定!   这时候再将什么个人尊严真的就是跟自己的生命过意不去了,来到大汉之后,云琅看的死人实在是太多了。   一个人哪怕满腹锦绣,有着天人一样的资质,脑袋被切下来之后,就是一具臭皮囊罢了。   陈铜的伤很重,他却没有半点抱怨的意思,反而一个人时不时地偷笑一声,看样子,骂了皇帝还能活着这件事,能让他吹一辈子。   他甚至都没有想过,皇帝到底该不该这样对他。   被吓尿的那个弟子疯了……皇帝到来的那一刻强大的气场彻底的摧毁了他的灵智。   苏稚在看了陈铜跟那个已经吓疯掉的学徒的模样,终于不再抱怨别人毫无理由的用钱羞辱她的事情了。   其余几个学徒很想用吓唬的方式来治疗那个只知道流口水的兄弟,可惜,不论他们如何努力,也改变不了他们的兄弟已经疯掉的事实。   陈铜对他的徒弟疯掉的事情不是很在意,他甚至认为能被皇帝吓傻是一种福气,这是很难理解的古人思维。   在云琅临走的时候,他还拍着胸脯说,只要他能下地了,就可以继续研究墨,看看给里面添加点什么东西,才能让墨真正成为印刷利器。   人就是这样,只要别人过的比自己惨,就很容易满足,比如苏稚早不悲痛了,坐在马车里面倒腾她刚刚获得的几样漂亮的首饰。   云琅瞅着她傻笑着数钱的模样,就暗自叹息一声,就她这个孩子心态,很难让别人把她当大人对待。   田野里的麦子已经一尺多高了,麦穗已经吐出来了,正在扬花,一望无垠的麦田被晚风吹拂过后,就会形成极为壮观的麦浪。   而水流平缓的渭水上飘满了水鸭子,随手丢一块石头出去,就扑棱棱的飞起一大群。   蓝田,麦浪,野鸭子构成了一张美丽的图画,而这样的图画云琅百看不厌。   人来到这个世上,有两种享受少不得,一个是肉体上的享受,另一种就是精神上的享受,如果能满足其一,就不枉来人世走一遭,如果能两者都获得大圆满,那么,这样的一生,就算是赚到了。   看不到赤身裸体野兽一般在农田里劳作的百姓身影,云琅就非常的满足,这样的时刻,他宁愿一步步的走过这一道道美景。   穿过麦田就看到了云氏的桑田,此时,桑树上的桑葚已经变紫了,正是吃它的好时候。   小桑树上的桑葚不是很好吃,虽然有些酸涩,云琅跟苏稚两个也吃了很多,回家的时候还采摘了一篮子。   这算是一个小小的惊喜。   回到家之后发现,宋乔还在打她的社交麻将,派人把清洗干净的桑葚送了一些过去,云琅却是不方便去的,桑葚这东西吃起来可口,只过之后,那张嘴就有些惨不忍睹。   苏稚的嘴皮牙齿到现在都是紫色的,云琅也没有好到那里去,云音跟霍光更是吃的一塌糊涂。   老虎是不吃桑葚的,不论云音怎么往他的嘴巴里填,他只会把桑葚在嘴巴里转一圈,然后吐掉。   云音当然也没有硬要他吃桑葚,小丫头只是对一家人的整齐划一程度要求很高,别人都是一嘴的紫牙,老虎一嘴的大白牙就很不正确,既然,老虎粗大的牙齿已经染成了紫色,云音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宋乔的牌局结束了,在另外一座大厅里招呼那些贵妇们吃饭,云琅一样不合适进去。   于是就带着老虎去了后面的陵卫大营。   何愁有的身影出现在云氏,却没有来见他,云琅就只好抱着山不来就我,我去就山的想法去了只有他们两人知道的地方。   炎热的天气里,这里依旧阴冷,出乎云琅的预料之外,站立着的泥俑远比云琅预料的多。   这些新的泥俑都是出自何愁有之手。   活干的明显比云琅细发,哪怕是浇筑口上多余的泥浆,何愁有都会细心地刮掉,并且补上损坏的铠甲花纹。   就在云琅准备继续干活的时候,陵卫大营的山壁再一次滑开了,何愁有看了云琅一眼,就挽起袖子跟他一起干活。   直到活好的泥浆全部用完,两人才开始就这山洞里的泉水洗手,洗脸。   “以后不要胡乱给别人出主意,出了主意就要完成,很可能会是你自己去完成,老夫以为,你还没有为国粉身碎骨的准备吧?”   云琅摇摇头道:“没有!”   “有这种心思的人不多,但凡是发现一个,我们就会他把送去最危险的地方,这叫人尽其才!”   “这就是这种人不多的原因吧?”   “可能是,这一次派去龙城的人你知道是谁吗?”   “我对你们绣衣使者一无所知。”   “是一个许良的家伙,外号叫做狗子,是一个我很看好的少年,机灵,还有那么几分睿智的意思,最妙的是这个少年人跟你很像,嘴上说着仁慈的话,掏刀子下手的时候却半点都不含糊。”   听到狗子的名字,云琅的心咯噔一下,不过他依旧表现的如无其事,将手放在冰凉的泉水里道:“谁会信任一个刚去匈奴的汉人呢。”   “他当然有伴手礼,淮南八骏的左吴就是他的伴手礼。”   “左吴?可惜了。”   “有什么可惜的,人才就是拿来用的,左吴?不过是废物再利用而已!”   何愁有的一番话让云琅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站在他的角度看问题就是这样的,人只分能用或者不能用的,是标准的掌权者心态。   对他们来说,人才就像荒原上的野树,总会自己长起来的,眼看着成材了,该做栋梁的做栋梁,该做椽子的做椽子,砍掉一批,后面还有无数新生长起来的树木供他们使用。   “不要仗着有一点才学就为所欲为,以为全天下人都离不开你,古圣人去世的时候,人们以为将是万古长夜的开始,结果如何呢?第二天,太阳依旧从东方升起,跟以往没有任何的差别,谁死了对这个世界来说都不重要。你要把我的话记在心底,恃才而骄,跟恃宠而骄是一样的,陛下没有别人想的那么喜爱诗歌辞赋,如果需要,陛下可以当这些东西从来就没有出现过。”   “我哪里是恃才而骄啊,我那是保命好不好,陛下眼看着已经把我捆起来了,就差动刀子了,那时候我要是再不表现的比别人强一点,这时候你就该在大牢里见我了。”   “愚蠢!你要是快没命了,难道老夫会袖手旁观不成,就算不能阻止陛下杀你,也能通过其余的法子让你离开。别看你现在毫发无伤,可是,在陛下的心中,你已经成了一个需要提防的人物。这些年来老夫看的清楚明白,凡是被陛下提防的人,很难再登高位。”   云琅挥挥手道:“我没有想当宰相!”   “陛下可不这样认为,他认为你现在之所以在他面前卖力的显摆才学,就是为了当宰相!先是各种发明制造,后来又在军阵一道上表现的不凡,回来之后又一心潜心农事,而造纸作坊一出来更是坐实了你想更进一步的想法。而,最让陛下意外的,却是你的那个印刷作坊,按照陛下的原话来说,就一个印刷作坊就能看出你的七窍玲珑心肝,磨勘几年,未必不能就任我大汉的宰相!”   听何愁有这样说,云琅的眼前一阵阵的发黑……   天啊,刘彻的宰相是人可以做的吗? 第八十五章 论古代妇女的追求   云琅觉得在大汉朝生活很艰难,被刘彻惦记是一种痛苦,被刘彻遗忘也是一种危险的事情。   如果能跟刘彻形成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氛围自然是最奇妙不过的事情,只可惜,刘彻从不跟人交朋友,他也不觉得这个世界上有谁值得做他的朋友。   夏天要做的事情很多,云琅很快就把心中的不安抛诸脑后,云氏的蚕茧终于被刘婆带着一群妇人缫成丝,最终织成了绸布。   这对云氏来说是一个大日子,一年四成的收入来自于桑蚕,由不得云琅不重视。   云氏只能织造白绸,这是云氏最大的弱点,如果不能把这些白绸变成色彩斑斓的绸缎,云氏就没有办法进一步的发掘绸布的利润。   众所周知,产业链越长,产业制造的利润也就越高。   可惜,染绸的产业被蜀中的商人牢牢地掌控着,他们的秘方上千年来从未外泄。   云琅试着染了一些绸布,结果很不好,掉色严重不说,色彩还不正。   好在云琅知道古人是用明矾来助染的,用石灰来固色,用盐来增加绸布色彩的亮度。   可是,想要找到好的染料,拥有用之不竭的染料,才是开一家染坊的首要条件。   大汉的染料都是来自大自然……如何调配,如何浸染,甚至对于水温,浸泡时间都有严格的要求,这些,都是不是云氏这样的新兴家族所能染指的。   长门宫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阿娇想要开染坊,立刻就有人从蜀中给她弄来了十几个技艺高深的染匠,不要工钱,不要补偿,做完这些事,那些世家商贾们就哀求长门宫不要将这门技术外泄。   不论云氏跟长门宫的关系有多么的紧密,在这件事上似乎没有什么商量的余地。   云琅在大长秋拒绝他的那副嘴脸上,能隐隐约约的看到刘彻的影子。   不论是阿娇还是刘彻,对于商人提出来的要求一般都当放屁,这一次之所以会认真,完全是因为刘彻个人的恶趣味,他觉得为难一下云琅非常的有趣。   如此一来,云氏的仓库里就堆满了刚刚织好的白绫。   “多好的绫子啊。”刘婆抚摸着自己辛苦织出来的绸布心如刀绞。   宋乔也对目前的状况非常的不满,却不能在下人的面前诋毁皇族,因此,只能摸着堆积如山的绫子长吁短叹。   云琅笑道:“以前我们家都是只卖丝线的,那时候一个个好像都很开心,如今呢,我们开始卖绸布了,已经算是进了一步,怎么一个个都不开心?”   平遮拱手道:“侯爷有所不知,如今,长安城能染绸布的作坊一共只有两家,一家是长门宫,另外一家就是蜀中黄氏,长门宫的工匠其实来自于黄氏,以前,长安城就成以上的绸布都是出自黄氏染坊,现在分配给了长门宫一些,他们的份额就减少到了五成,他们为了弥补损失,特意将我云氏的绸布价格压得很低。想从我们的身上来弥补丢失长门宫生意的损失,我们家如果卖绸布,会损失很大一笔钱,还不如直接卖丝线来的轻松。”   云琅见平遮胸有成竹的说了这一番话,就瞅着平遮道:“你父亲是什么意思?”   平遮笑道:“我父亲说,卓氏也准备开一家染坊!”   “让你父亲直接把开染坊的工匠送到云氏来,我给他一个好价钱。”   平遮摇头道:“侯爷有所不知,蜀中的商贾其实都是相融的,平日里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很难切割清楚。卓氏以前志在冶铁,因此对丝绸生意就很少插手,但是,家中还是有一些会染绸布的工匠,虽然没有黄氏的工匠那么巧妙,却也算是一流的工匠。这些工匠是不能送给或者卖给别人的,一旦卓氏做了这样的事情,会被蜀中丝绸商人群起而攻之的。如果卓氏自己在长安开一家染坊,就没有这样的问题了。这就是我耶耶替侯爷想的应对之法。”   云琅见宋乔似乎毫不在意,就来到宋乔身边道:“怎么想的?左右不过是一些钱财损失而已,怎么连该有的坚持都没有呢?”   宋乔轻笑一声,抚摸着肚皮道:“有了小家伙,妾身争胜的心似乎淡下来了,以前觉得过不去的事情,现在可以轻松面对,以前觉得不可能妥协的事情,现在发现妥协一下其实没事。霍氏,曹氏说的没错,一个妇人就不该成为家族前进路上的绊脚石,只要对家族……”   宋乔滔滔不绝的说了一大堆的话,满嘴的胡言乱语,她似乎有越说越兴奋的样子,脸上带着一点点的亢奋,一点点烈士的悲壮,甚至还有一点点的骄傲……这女人被她的闺蜜们给洗脑了……   平叟,霍氏,曹氏,李氏这群人基本上没有一个好的。   平叟认为不把一个家族最终推成皇族,就是对他这个家臣身份的最大侮辱。   霍氏身为将门虎女,马上,地下能与一代悍将霍去病厮杀十几个回合难分胜负,彪悍的一塌糊涂,可是在看待自家事情的时候,立刻就变成了平叟,只要家族强大,她不在意丈夫有多少个女人,只要对家族有利,她甚至能容忍任何事。   曹氏更不用说,曹襄在外面胡作非为的传闻她一定早就听说了,毕竟比曹襄更喜欢胡闹的勋贵,长安并不算多,尤其是曹襄留宿长沙王行宫的事情,因为被人上告皇帝了,知道的人太多,甚至有人把他们的行为编成香艳的故事四处传播,曹氏没理由不知道。   只是她不在乎而已。   至于李敢的老婆李氏,以前在大家族里被欺负的很惨,胸中总是憋着一口气,总想要让自己的小家超越以前欺负她的大家族,因此,对自己丈夫的上进要求很高,对丈夫行为上要求却降到最低。   这样的一群人跟宋乔经常在一起,很容易给山里出来的单纯的宋乔形成新的世界观,毕竟,她身边的妇人都是这样,而且一个两个的身份高贵,自然就会不知不觉的去效仿。   丢掉自己在山门中养成的清贵,高傲气息……只要对家族有利,哪怕她这个当家主妇去向丈夫的情人低头,都无所谓……   “去喊苏稚过来。”   云琅瞅了一眼宋乔,对梁翁吩咐道。   宋乔有些不解的看着丈夫,在开家臣会议的时候,苏稚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该在乎的时候不在乎,不该在乎的时候瞎在乎,让你跟那群妇人混在一起,是我最大的决策错误。”   宋乔看着身后堆积如山的白绫道:“事关重大,由不得妾身不看重。”   云琅抽抽鼻子笑道:“我家跟霍氏,曹氏,李氏是完全不同的一个家。我出身山门,你出身山门,小稚出身山门,现如今,大女在跟何愁有学艺,也算是一个出身山门的人。一家子都是山门出身,就决定了我们的身份,我们的所作所为就要符合山门出身人物的特性。这才是皇帝乃至朝廷百官看重我们的原因所在,如果我们蜕变的跟别人毫无二致,以我云氏浅薄的根基,很难在受到这样的尊敬与看重。至于你说的事关重大,在我看来并不算重大,左右是少赚钱罢了,这些钱买不来你丢失的颜面,也买不来我丧失的尊严。”   听家主这样说,平遮很着急,毕竟他跟他父亲想的就是要把长安卓氏跟上林苑云氏合二为一,让云氏在短时间内有一个显著地发展,合并两家的资源为一家所用,最终将云氏推上顶级豪门的行列。   “启禀家主,卓氏并非飞扬跋扈之人,对家主也是痴心一片,只要在这个家中给卓氏一个立足之地……”   云琅阻止了平遮继续说下去,指着汤池边上的那栋小楼道:“那里有她的立足之地,想来可以随时来……至于把卓氏的人全部合并入云氏,没有什么必要。我与卓姬之间的事情,是一场错误,或者说是我个人的一个错误,好在,结果不差,此事休提!”   苏稚对与自己能参加家臣会议这么高级的活动,心中有些忐忑,站在仓库门口不愿意进来,直到丈夫冲她招手,这才扭扭捏捏的走了进来。   云琅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跟苏稚讲述了一遍之后问她:“你觉得此事该如何解决?”   苏稚毫不犹豫的回答道:“让卓姬把那些工匠送过来,我把我的金子全给她!”   云琅笑眯眯的让苏稚回去休息,这才对宋乔道:“你看,钱,不是最重要的,我家有钱!”   宋乔珠泪盈盈,她觉得很委屈。   云琅让其余人等全部退出仓库,这才牵着宋乔的手道:“不要学那些人,她们跟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一直在致力于保持云氏的独特性,不想让云氏泯然众人,如果云氏想要合并长安卓氏,那么,这该是大女要做的事情,因为长安卓氏天生就该是她的。如果卓姬携带亿万家财来投云氏,傻女人啊,你将如何自处呢?到时候,不论你退让还是抗争,都是错啊,卓姬那个女人,没了父家,没了夫家,以她的性格,你以为她会放过融入我们这个家的机会吗?一旦接纳了她,就是云氏纷乱的开始!” 第八十六章 办法总比困难多   一整天,云琅的眼前都会出现卓姬窈窕的身姿,尤其是她浑圆的臀部更是让云琅印象深刻。   这是他身体里兽性的一部分在作怪。   卓姬在大汉已经算得上是顶级的美人了,不论是宋乔的清雅,苏稚的娇憨,跟卓姬的雍容华贵比起来都差了一些。   有些女子从骨子里都会散发魅惑的气息,让那些雄性动物为之疯狂,为之忘乎所以。   这就是红颜祸水的力量。   自古以来这样的力量就在中华的史书上层出不群,那些意志力低下的君王,一旦出现了决策性的错误,都会把过错归结于这一神秘的力量。   这很无耻。   邪恶的念头总会从男人的心中升起,最后在大脑中酝酿成活色生香的回忆,或者幻想。   这样的事情不能持久,尤其是对着满塘的荷花还在想卓姬峰峦起伏的身段,这也不是好事情。   于是,上苍为了惩罚云琅,就让穿着春衫的阿娇过来了,如果说卓姬是妖精,那么,阿娇就是长着天使脸的大妖精。   “染坊不能给你用,想要用染绸布,只能用那个价格把绸布卖给我。”   阿娇笑吟吟的坐在一艘小小的船上跟云琅谈生意。   云琅剪下一枝含苞未放的荷花放在苏稚的篮子里,然后朝阿娇拱拱手道:“贵人什么时候也开始做生意了?”   阿娇似乎想到了什么可笑的事情哈哈大笑道:“自从发现你不会染绸布,而你家又有大量的白绫的时候,我就很想跟你做生意了。”   云琅笑道:“小事一桩。”   阿娇狐疑的瞅着云琅道:“告诉你,白绫放置一段时间后就会泛黄,到时候价格更低。”   云琅点点头道:“是啊,所以我得另辟蹊径才成。”   阿娇露出狐狸一般的笑脸道:“你又在打你那个可怜情人的主意是吧?黄氏告诉我了,要求我干涉一下。来传话的黄氏子被大长秋给打掉了满嘴牙,不过呢,他们的要求我却准备采纳,你以为如何?”   云琅笑道:“如果云氏准备吞并长安卓氏,三年前就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我三年前都不屑一顾,现在如何会吃回头草?贵人多虑了。”   阿娇笑道:“既然你很想要脸面,那么你云氏堆积在仓库里的那些锦缎你准备如何处置?果真要低价卖出去吗?”   云琅拱手道:“自然是不成的,云氏既然没有能力搭建起一座染坊,那么,我们家就全心全力的制作白绢,然后再把白绢加上一点工费,再卖给想要接手的人,贵人以为如何?”   阿娇瞅瞅云琅,揪着一只荷叶道:“你准备如此粗暴的解决家里的事情吗?”   云琅摊摊手道:“不如此还能如何呢?”   “你且回去,我们稍后再说此事。”   阿娇有些烦躁的摆摆手,就继续让宫女撑船去了荷花深处。   可能是夏日的缘故,云琅浑身燥热,离开了长门宫就回到了云氏,现在,该派老实人梁翁走一遭长门宫了。   大长秋是奸人中的奸人,如果派聪明人比如平遮,刘婆去找找他办事,一般很难讨到什么便宜。   像梁翁这样的老实人去找大长秋办事,一般情况下都能得到一个比较公平的结果。   就大长秋的性子来说,占了梁翁的便宜,对他来说是一种莫大的羞辱。   回到家里的时候,云琅需要绷床已经准备好了,宋乔,苏稚,刘婆,红袖四个人正在慢慢的撕扯蚕茧一层层的往绷床上铺,别看蚕茧不大,慢慢的撕扯开之后却足足有一张床那么大,只是轻薄的厉害。   不过没关系,只要继续不断地往上面一层层的铺,两个时辰就能铺出厚厚一床丝絮来。   这时候云琅就用竹竿挑着丝线,密密匝匝的用丝线将丝絮包裹起来,然后,刘婆就用早就制作好的白绢套子包住了丝絮,缝上口子之后,一床厚厚的蚕丝被就出现在众人面前。   苏稚当仁不让的跳上床,然后把蚕丝被盖在身上,得意的道:“凉凉的,滑滑的……”   云琅收起挑线的竹竿道:“再盖一会你就会发现,这东西还非常的暖和,比毯子强的太多了。”   刘婆抚摸着刚刚成型的蚕丝被道:“白色的,到底有些难看。”   宋乔却笑道:“如果只拿来安寝,我倒是喜欢原色的,处处透着素净。”   云琅冲着宋乔挑挑大拇指道:“到底是见过世面的贵女子,就大汉朝现在的印染技术,我是宁愿盖这样的原色被子。所有的染料其实都是有腐蚀性的,染料必须有这个特性才能稳定的把颜色附着在蚕丝上。比如石青,就是一种蓝铜矿,朱红要用到朱砂,你们两个是学医的,药用朱砂有安神醒脑之功效,其实对这个问题我是有保留意见的,因为只要用火煅烧朱砂,就会生出大毒。如果生病的时候短期服用应该问题不大,可是一旦长年累月的接触朱砂,那就是一件非常糟糕的事情了。在没有弄清楚这些疑问之前,我们还是用本色的东西比较好。”   宋乔把苏稚从床上撵起来,拍着蚕丝被道:“我们家就生产这东西,简单不说,还能卖的贵一些,比染色过的丝绸要好卖。”   云琅呵呵一笑,放下手中的竹竿对苏稚跟刘婆道:“少君都发话了,你们遵照执行就是了。我最近要忙造纸作坊跟印刷作坊的事情,没空理会这些小事!”   宋乔,苏稚,刘婆,红袖四人迷醉的看着云琅离开,有这样的丈夫,家主,是所有人的福气……   “这么说云琅就认亏了?”   听完阿娇的回话之后,正在喝酒的刘彻非常的失望。   “看样子是这样的,他还派来老仆跟大长秋商量,准备把长门宫库存的蚕茧全部买走,专心织造白绢,白绫,不涉足染坊。”   听到云琅认输了,刘彻一点快感都没有,烦躁的喝了一杯酒道:“他既然要,就卖给他,回头收购白绢的时候,价格再压低一成。”   赚钱多少对刘彻来说毫无意义,他只是在闲暇之余想看看云琅能不能在绝境之下翻盘,如今看来了,云琅并不是一个有多么了不起的人,也有他的局限性。   阿娇忧心忡忡的瞅着刘彻,这是她第一次发现刘彻如此失态……   云氏跟长门宫是邻居,一手银钱,一手蚕茧,交易的过程非常的快,当天下午,长门宫库存的蚕茧就全部到了云氏。   “你确定长门宫再也没有蚕茧了?”云琅盯着蚕茧入库,一边小声的问梁翁。   “没有了,老奴看的很仔细,也收拾的很仔细,长门宫库房里一个蚕茧都没有了。”   云琅点点头又问平遮:“你确定黄氏手里的蚕茧全部被缫丝了?”   平遮点点头道:“确实,这是门下花了两百个云钱,从黄氏管事口中讨来的消息。”   云琅嘿嘿笑道:“既然如此,明日里,就开始让家里最忠心的仆妇们开始制作蚕丝被,这些人以为把持了染坊就能让我投降,真是白日做梦!”   晚上睡觉的时候,原本准备独自睡觉的宋乔偏偏来到了云琅的书房,瞅瞅苏稚已经铺好的床铺,就解衣安寝,苏稚有心也跳上去,最终还是咬着牙跑了。   云琅奇怪的看着宋乔道:“有话说?”   宋乔把脑袋从毯子里钻出来,笑吟吟的看着云琅道:“直到今日我才感受到你是在认真的待我。”   云琅苦笑一声道:“当圣人的代价很大,比如曾经差点当了圣人的郭解,他的三千弟兄已经死掉一半了。”   宋乔笑道:“去病那里怎么做妾身是不管的,我只管我的丈夫如何待我。”   “既然知道该如何待我,为什么还要撵走苏稚,你难道不知我最近火气很大吗?”   宋乔闻言,笑的花枝乱颤! 第八十六章 这才是真正的成就   世上最厉害的人都有一个特性,那就是化不可能为可能,比如云琅就把家里的白绢通过制作纯色蚕丝被完完全全的消耗光了。   不仅仅把白绢卖出了一个不可能出现的高价,还让皇帝对他的应变功夫重新产生了期待。   云琅自然是利益的获得者,收获钱粮自然不必说,仅仅是那一晚宋乔突破底线的对他温柔对待,就足够他骄傲很久了。   当然,美中不足的是,这种化不可能为可能的人,在大汉帝国实在是太多了些。   比如,霍去病就用手里的两万四千人,以雷霆万钧之势,在黄叶地,大河谷面对面的击溃了折兰王东拼八凑出来的七万大军……   这一战,霍去病骠骑大将军没有用任何计策,没有用任何迂回的方式,他就是骑上马,带上部下,呐喊着向敌人的军阵冲杀了过去……然后就按部就班的接阵,杀敌,胶着,然后坚持,最后击溃……   这一战击溃的不仅仅是折兰王的三万本兵,还有日逐王,浑邪王派去的三万精骑,以及右贤王搜刮家底支持的一万兵马。   云琅上小学的时候就知道霍去病很猛,只是没想到霍去病会这样猛!   三千人的骑都尉老底子骑兵,在他的统领下,从折兰王的阵前凿穿了厚达十里的军阵……   接替云琅成为霍去病军司马的赵破奴乘坐战车紧随其后,沿着霍去病,李敢杀出来的血路,依仗坚固的战车,硬是将义渠人的骑兵挤进了旁边的大河,没有跌入大河的骑兵,也被战车挤压成了肉糜。   跟着老虎,即便是羊也会变得凶猛起来,郭解的兄弟们为了能够捞到更多的奴隶,全军居然在一个叫做章大的游侠率领下死守老虎滩且死战不退,战损过半之后,终于等来了前军阵前的万胜之音。   陇西郡守张昌文随军跟进,一介文官披创二十余处,流血半斗,随军出战的三子一孙,战陨!   “尸积河西古道,腥气熏天,血色令大河变色,河中人马浮尸塞淤成坝,惨不忍睹,折兰王授首,以下将军,小王,当户,部首或者跪降于道,或者死于乱军,随军义渠小民,如无首之乱蝇,虽捕奴团一人即可俘获百人,且无一人敢逃者!”   曹襄双手颤抖,放下手里的文书,看着云琅道:“恨不能随军出战!”   云琅取过陇西军报瞅了一眼道:“河西已经尽入陛下彀中,去病此战已经彻底的击碎了匈奴人的战意,吓破了他们的胆,此战之后,河西很难再有大的战事。”   “你说浑邪王,日逐王他们会跑?”   “跑是不会的,因为他们已经没资格跟伊秩斜谈条件了,去了龙城,伊秩斜一定会在第一时间将他们杀死,然后褫夺他的部属。”   “河西很大,公孙弘已经着手划分河西之地,听说足足有五郡之多。”   “咦?这么说来,公孙弘的心很大,看来他要将大汉的地域拓展到大漠了。”   “这是必然啊,桑弘羊已经去了河西,看样子是要收获去病战果,你说,我们两个当初决定不参与战事是不是一个错误啊?”   云琅笑道:“有一得必有一失,你先看过去病他们报上来的战损就知道这一战有多艰难了。”   “打仗哪有不死人的,这一战光是俘获的王母,单于阏氏,相国,小王,当户,都尉足足有一百二十人之多,并且斩首四万余。有这样的军功,就算是全军拼光,也能说得过去。”   “陇西郡守张昌文可能不这样看。”   曹襄翻了一下文书,从里面找出一小段竹简吟诵道:“臣陇西牧守张昌文百拜于我皇阶下,河西定矣!”   念完了就翻着白眼看云琅。   云琅摩挲一阵子无毛的下巴,愤然丢下手里的竹简道:“好吧,好吧,我承认,我嫉妒的要死!”   曹襄仰着头满是神往的道:“如果我们兄弟那时候也在军中,你说……现在该是多风光啊。”   云琅摇头道:“我们做不来张昌文,也做不来赵破奴,更做不来去病。   这是他们的荣光,谁都拿不走,你看看家里现在还有人吗,东方朔丢掉帽子露着光头冒着被勋贵们干掉的风险去了阳陵邑参与庆祝。   司马迁连鞋子都没穿,王八蛋居然给我的坐骑连马鞍子都没上就骑着光背游春马去了阳陵邑。   我老婆小妾正在旁边的楼上梳妆打扮,准备带着家里的仆妇们去阳陵邑游街跳舞,连自己有身孕的事情都忘了。   家里的仆役,仆妇们丢下手里的活计,那么挣钱的活计不干,正在抢马车,准备去阳陵邑参与庆祝。   你我兄弟干坐了这么长时间,却没有一个人送茶水糕饼过来,就说明红袖,小虫,梁翁他们早把我们两个侯爷给忘记了。   就在刚才,皇帝坐着敞篷的銮驾回长安了,阿娇居然也抱着闺女坐在銮驾上,还不断地给那些跟他们一路去阳陵邑,长安的人丢铜钱,丢银币,金币什么的,希望他们能在阳陵邑,长安有钱喝杯酒。   满世界,唯一能保持冷静的就剩下我们兄弟了。”   曹襄站起身摆摆手道:“别算上我,要不是在等你,我这会可能已经脱光了在回春楼上跟一群舞姬跳舞,既然你想冷静一下,兄弟我就先走一步了,长安城里还有一大群人在等我……”   曹襄急不可耐的跑了,云琅端起茶壶给自己倒茶,发现里面一滴茶水都没有,就愤愤的起身,刚要呼唤小虫,忽然又停下来了,自言自语道:“去他娘的矜持,这时候老子要是还压制自己的狂喜,还算人么。”   说完话就跑下楼,冲着曹襄远去的背影大叫道:“等等我……”   或许是没有听见云琅的吼叫声,曹襄的身影被战马带走了。   连捷笑吟吟的给云琅牵过来一匹战马道:“侯爷您快去,老奴留在家里看家。”   云琅愣住了,瞅着连捷道:“家里就剩下你一个人了?”   连捷笑道:“是啊,少君,细君她们已经走了,老虎也被大女带走了,老祖宗跟着陛下的銮驾也走了,留下我看家正好。”   “梁翁跟孟大,孟二那两个傻蛋呢?”   “全走了,把鸡鸭交给我照顾。”   “你照顾的过来吗?”   连捷笑眯眯的道:“照顾的过来,照顾的过来,您快走吧,再不走就追不上平阳侯了。”   云琅跳上战马,立刻绝尘而去。   他知道偌大的一个云氏只留下连捷一个人是不妥当的,不过,这时候上林苑里应该也没有什么人了,即便是留在家里的人,也是死死的看着自己家财的守财奴。   战马刚刚上了古道,云琅就不得不将战马的速度降下来,因为道路上全是人。   一边是渭水,一边是良田,不好从两边穿过,耐着性子随唱歌跳舞的人群走了一段,云琅忽然发现码头上居然还有一艘船。   船老大一脸阴沉的喝骂着要求上船的人,却被万夫所指。   即便如此,船老大也毫不退让。   云琅纵马走了过去,拍着船老大的肩膀道:“我要去长安了,你不用继续监视我了,咱们一起去长安你觉得如何?”   船老大装傻道:“哎哟哟,侯爷您这话说的……”   “说你麻痹!连我家的狗都知道你是绣衣使者,赶紧的开船,顺流而下应该快些。”   “侯爷……”   “侯你妈……快!”   云琅的马鞭子在船老大的脑袋上轻轻抽了一下,立刻就拉着战马上了船。   船老大解开缆绳跳上船哭丧着脸问云琅:“小的这个船老大装的一点都不像吗?” 第八十七章 一战胜,万民庆   站在船上,云琅有些担忧的瞅着远去的云氏庄园,他觉得自己好像也变成了一个守财奴。   偌大的一个家里,只剩下一个三寸丁看家实在是太不合理了。   绣衣使者船老大也是一个识情知趣的人,见云琅在回头看云氏,就笑道:“侯爷,长门宫里的人也算是空群出动了,您不用担心家里会出事,还有我们的人手……”   “我担心的就是你们……一般的贼偷哪里敢打我侯府的主意,只有你们才敢趁着我家没人胡作非为。”   “侯爷不喜欢绣衣使者?”   云琅盘腿坐在船头笑道:“你心里没数?”   船老大笑道:“一旦我们的身份暴露,主人家就会笑的很开心。”   云琅把视线从河岸上收回来,看着这个不怕暴露身份的绣衣使者道:“你居然不怕?”   船老大大笑道:“其实啊,对小的来说,这时候应该把船弄翻,造成您落水身亡的场面,对小人来说是最好的结果。”   云琅左右瞅瞅渭水道:“等啥呢,为什么还不弄翻船?”   船老大掌着舵让平底船汇入激流,平底船摇晃了一下,然后速度明显的就加快了。   “我大汉胜了!”   “这是自然!”   “我大汉两万杂兵以堂堂之阵击败了七万匈奴人!”   “匈奴只有三万,其余四万是义渠人!”   “义渠人也是匈奴!”见云琅似乎有贬低此战的意义,船老大的声音变得尖利起来,扶着船舵的手上青筋暴跳。   云琅连连摆手道:“没有别的意思,我不是汉奸,就是告诉你一个事实,掌好船舵,别把船弄翻了。”   “汉奸?这个名字不错,以后小的抓到里通外贼的家伙,就叫他们汉奸。”   “嗯,这样的人你要是遇见了,就直接一刀砍死,别跟他说一句废话,好好地汉家儿郎好不容易长大,最后却变成了汉奸,太晦气,一刀砍死就对了!”   “这么说,侯爷也为我大汉将士欢呼?”   “那是自然,如果不是因为别的事情耽搁了,这一会我可能正在湟水边上追击匈奴呢。”   船老大急的跺着脚道:“您就不该留家里,如果参与了这一场大战,后半辈子就能躺着吃饭了。”   云琅笑而不语……   尽管他心中也有淡淡的悔意,可是,一想到自己几次上战场的感觉,这种悔意很快就消散了。   他很确定,自己不是一个适合吃战争饭的人。   昔日荒芜的上林苑,此刻也不知道哪来这么些人,渭水的河堤上,车如龙……   云琅正在感慨世事无常的时候,忽然听到岸上有人喊,循声望去,却发现小虫正站在岸上蹦蹦跳跳的摇晃着手帕。   宋乔跟苏稚正在家里仆役的簇拥下,也站在河岸边上看他,老虎更是急躁的在河岸边走来走去的,看样子很想上船。   “靠岸!”   云琅对船老大道。   “大马车可上不来。”   “只要人上来就成。”   船刚刚靠岸,云琅就把跳板搭好了,小虫第一个跑上船,还没站稳就开始数落船老大之前不让她们上船的恶劣行径。   亲自抱着云音,扶着宋乔上了船,刘婆等一干妇人也加入了数落船老大的队伍,一时间,偌大的平底船上热闹极了。   云琅扶着宋乔坐下小声道:“怎么这么着急?”   宋乔拉着苏稚的手道:“你倒是问问她,一个主人被一群仆妇撺掇的没了主意,妾身才上马车,准备派红袖去看看您跟平阳侯说完话了没有,小稚就让车夫赶马车了。”   云琅把一心要看河水的云音拖回来,把她丢给红袖,又把另外一个要伸手去够河水的孩子给拖回来,一样丢给红袖,顾不上回答宋乔的话。   看的出来,宋乔似乎也有点小小的失落。   云氏最近非常的出彩,尤其是蚕丝被横空出世之后,立刻就成了关中勋贵争先抢购的好东西。   宋乔更加忘不掉,她跟苏稚拖着一车蚕丝被去阿娇那里送礼的场景。   一向高高在上的阿娇,在知道蚕丝被是怎么制作成的以后,一张脸变得铁青,连客套话都不说,就端茶送客了。   云氏制作的蚕丝被很多,在当做礼物送给所有相熟的勋贵一家两床之后,剩下的还够他们卖一年的。   最妙的就是随蚕丝被一起送去的还有一个使用指南,指南上说的清楚明白,像蚕丝被这种贴身的寝具,最好还是用本色丝绸比较好……   蚕丝被的事情让宋乔跟苏稚得意了好久,当她们正准备继续享受蚕丝被带来的荣光的时候,霍去病在义渠人的地盘大破匈奴的军报就来到了家里。   云氏新开发的蚕丝项目带来的荣光,转瞬间就被太阳光一般的大捷消息所笼罩。   宋乔之所以要急着去阳陵邑,恐怕是不想缺席霍氏的庆祝大会,这样的好消息,如果不能在第一时间向霍氏表示祝贺,是非常失礼的一件事。   “其实挺好的,去病的战功确实让人羡慕,不过呢,夫君还是不要上战场,就留在家里,让妾身跟苏稚伺候着过好日子。”   宋乔见丈夫似乎有些失落,就拉着他的手安慰。   云琅笑道:“我这时候要说我从未羡慕过去病,你们一定是不信的,现在这个时候,不论是陛下,还是百姓们都认为羡慕去病的战功才是最正确的一件事,所以啊,我还是羡慕一下好了。”   宋乔跟苏稚被云琅的话给逗乐了,见丈夫确实没有什么心情低落的意思,这才安然的坐在船上,看渭水边上的人载歌载舞。   坐船是直接到达不了阳陵邑的,褚狼早早就带着马车跟仆役在码头上等家主。   云琅一行人进了阳陵邑之后,赫然发现,偌大的阳陵邑被人挤得水泄不通。   好在,阳陵邑令知晓这座城池里的居住的勋贵多,就特意留下了北门专供勋贵们出行,即便如此,短短的两里路,云氏的马车也走了足足半个时辰。   汉人的武风在这一刻彰显无遗,满大街上都是佩戴宝剑出行的男子,有些衣着华丽的女子,在戴着幕篱的同时,也给腰上挂了一把小巧的短剑。   举国欢庆的时候,人很容易忘乎所以,云琅瞅着那些被无数无赖子强楼过,正在破口大骂的女子对腰间同样挂着短剑的苏稚道:“你可不敢乱跑!”   苏稚骄傲的回答道:“谁有耐心跟一群下人仆役在街上乱跑,霍氏早就传来了消息,他们家收拾好了阳陵邑的宅院,就等着我跟师姐过去呢。”   “云家兄长可在车上?”   一个熟悉的声音在马车外吼叫,云琅来不及继续叮嘱苏稚,就掀开车帘,却发现卫伉正坐在马上,护卫着一辆黑色的四轮马车冲着他笑。   少年人一身蓝色的春衫,端坐在马上确实有几分颜色,只是,当苏稚的脑袋探出车窗冲着他喊了一声小伉之后,那个骑着马混在人群里的漂亮少年立刻就变成了鹌鹑。   打了一个寒颤之后匆匆的朝云琅抱抱拳头就躲到马车另一边去了。   苏稚有些沧桑的对云琅道:“你看看,小孩子也要成亲了,还知道跟我避嫌了。”   云琅笑道:“你不要再欺负卫伉了,那孩子回到长安半年后,才从你带给他的阴影里走出来,据说,他现在一口肉都不吃。好了,好了,卫伉喊我呢,霍氏全是女眷,我们去了不合适,好好玩,我自己去找乐子了。”   “不要去长安,我听曹氏说,曹襄把回春楼包下来了,正在款待那些纨绔子弟呢,夫君不要去。” 第八十八章 利益者鄙   谁都想让世界,让命运对待自己温柔一些,云琅也是这样期盼的。   跟霍去病生活在一个时代,已经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现在,云琅还处处被人拿来跟霍去病相提并论,这就是残酷的虐待了。   云琅总觉得跟霍去病比起来,那家伙似乎更像是一个穿越者。   云琅施施然的走进了长安回春楼,这里衣香鬓影,骚气满楼,美的是那些歌姬,是那些舞者,发骚的却是一干勋贵,一群少年人。   跟阳陵邑狂热的庆祝活动相比,长安人就要内敛的多,一来,长安城里的百姓少,二来,大群的勋贵们做不出在街上舞蹈或者比武的事情,于是内敛的勋贵们就来到了寻欢作乐的青楼来宣泄自己的激情。   才进回春楼,就有一面熟纨绔热情而至,黏糊糊的手拉着云琅的手连连狂呼道:“永安侯至矣,张郎速来问候!”   云琅用力才甩掉那只腌臜的手,强忍着擦手的冲动笑道:“君因何而来回春楼?”   腌臜兄大笑道:“去病儿血战十里,刀剑折断,战马三换,自身却毫发无伤,诸兄皆以为奇,有好军阵者,正在复盘,想找找还有没有身在战场却毫发无伤的法门。”   云琅大笑道:“无他,唯侥幸尔!”   “唉!云兄此言差矣,想那霍氏自经历战阵以来,身先士卒乃为常事,至今却安然无恙,小弟还听说,此人至今肌肤如玉,未见一处伤痕。勇冠三军的兄弟我们见多了,哪一个不是缺胳膊少腿的,就张家三郎,才在上林苑与匈奴血战一场,如今,双腿安在哉?”   腌臜兄正口沫横飞的跟云琅辩驳,一只拐杖就从后面探出来,重重的捅在腌臜兄的双股之间,腌臜兄不但不以为忤,反而大喜,反身就抱住坐在轮椅上的张连大笑道:“哥哥居然对小弟有了兴致,不妨等酒宴过后,我们就回房叙话?”   张连大吼一声道:“快滚!”   腌臜兄见张连脸色不好,依旧笑嘻嘻的拉着张连的手亲热许久这才离去。   云琅在第一时间就拉着张连的衣袖用力的擦手,恨不能用硫酸把手洗一遍。   张连无奈的道:“何至于此?”   云琅暴怒道:“我才进长安城,就被你的家仆邀请来到了回春楼,说主人家有请,我兴冲冲的来了,你却把一个龙阳货放在门口迎宾是何道理?”   张连挥手招来一个绿衣歌姬,要她准备清水给云琅洗漱,两人都狠狠的洗过手之后,张连才指着远处依旧在观望他们的腌臜兄道:“钟离远,昔日项羽麾下悍将钟离眛的后人,他的先祖战败自杀,而钟离氏却是秭归县的豪族,太祖高皇帝一统天下之后,钟离氏并未受到多大的牵连,名声多年不显于长安,到了钟离远这一代,不知为何要来长安求官,今日的盛宴都是他准备的,多少忍耐些。”   云琅嫌弃的丢掉雪白的擦手白绢道:“今日的酒菜算是吃不成了。”   张连怒道:“一百个金锭呢,忍耐一时,我们兄弟可以在长安快活很多天。”   云琅鄙夷的道:“云氏不缺钱。”   “可是,我缺啊!”   张连说着话就摇动轮椅,拉着云琅准备进入早就备好的花厅。   云琅站在张连背后推着他走了进去,刚刚走进大厅,就听见周鸿正口沫横飞的给众人讲述霍去病在大河谷一战的始末。   听了几句,云琅就对张连道:“去病要是跟周鸿说的一般作战,这时候我们大概正在哀悼去病呢。什么叫铺天盖地的箭雨落下来,去病挥舞大戟一一拍落?你是经历过匈奴狼牙箭攒射的人,觉得可能吗?”   张连小声道:“必须可能!”   “咦?”   “你知道个屁啊,去病越是厉害,不就显得我们这群酒囊饭袋也厉害吗?毕竟什么样的人交什么样的朋友,与其说周鸿在吹嘘去病,不如说是在给我们脸上涂脂抹粉呢。”   云琅对于张连把他无情的归类到酒囊饭袋中非常的不满,可是,对比的对象是霍去病,他只好认下酒囊饭袋这四个字。   推着张连找了一个最偏僻的位置坐下,准备听这些人如何吹嘘霍去病,刚刚坐下,吹嘘累了的周鸿就走了过来,端起云琅面前的酒盏一饮而尽之后道;“阿琅怎么来的如此快,刚刚探马来报,阿襄还在二十里以外呢。”   “说,喊我过来是为了什么,这里太乱,你也知道我这人喜欢清静。”   周鸿坐在云琅对面,斥退了伺候的歌姬,低声道:“今天的主宾可不是你跟阿襄,而是郭解!你们不来,郭解不开口。”   云琅皱眉道:“云氏没有用胡奴的习惯,就算是下地干活的仆役,我家也一般会用汉家人。”   “你家的仆役很快就不够用了,汉家仆役用起来太贵,还是胡奴好一些。”   “此话怎讲?”   “你还不知道?”周鸿非常的惊讶。   “我该知道什么?”   “去病的奏折已经到了长安,此战的功劳,去病一个字都没有提及他,却把更多的笔墨放在了赵破奴,李敢,谢宁以及陇西郡守张昌文。仗是他们打的,把他们的名字放在前面谁都没话说,可是,接下来,去病的奏折上说的全是你跟阿襄!可以预料,此战完全解除了大汉西北的边患,赏赐一定极重,但凡是能在这封奏折上有名字的人,必定发达啊。你现在还觉得你家的那几个可怜的仆妇,仆役们能照顾的过来你那么大的家产吗?”   云琅摇摇头道:“大河谷一战,是去病,李敢,赵破奴,谢宁他们用命换来的,我不敢拿兄弟们的血汗功劳。云氏如今已经有了太多的产业,该是到了整合,精细作业的时候了,继续拓展,不是我家的目标。”   张连拉拉云琅的衣袖道:“你本事大,有一万种赚钱的法门,你就可怜可怜你这个没腿的兄弟一下成不?   去病的功劳是我们这群人身上光芒啊,趁着去病建立了不世之功,我们这些纨绔这时候跟陛下要点官,要点爵位,正是方便的时候。   郭解这一次便宜占大了,光是战死的一千七百游侠,就让陛下对游侠这群人另眼相看了。   以前,公孙弘对游侠的观感极差,早就想整顿一下游侠,估计是准备杀一些领头的游侠好震慑一下,自从这一战之后,公孙弘已经成型的想法,就忽然消失不见了,朝堂上再也没有关于治理游侠的风声了。   你当初把郭解当猴子耍,还准备把他弄成一个好玩的圣人,现在好了,这混蛋这一次真的距离圣人不远了。   他自己两次跟着那你们征战,他的一群兄弟又在大河谷死战不退,一大群人又死了一大半,剩下的又伤残了一大半,侥幸活着的几个为国征战了,朝廷给些赏赐也是理所当然。   这一战下来,关中的游侠算是废了,比公孙弘准备执行的法度效果要好的太多了。   咱们大汉不缺地,缺的是劳力,自从你用一群仆妇帮你云氏奠定了一个干净的基业之后,云氏就成了人人效仿的对象,勋贵们开始认识到仆役的重要性。   你是不知道啊,这两年,苛待仆役的事情已经很少发生了,以前,你云氏给仆役发钱的事情,让关中的勋贵们快要恨死你了,现在,只要家中但凡有些钱粮的人家,都会给自家的仆役发钱。   这样做了之后,我们发现,家里其实并没有受什么损失,春日里发的钱,到了秋日之后就能数倍的通过家里的产业弥补回来。”   云琅拎起酒壶嘴对嘴的喝了一口酒道:“所以你们还是狗改不了吃屎,准备找一些不用给钱的奴隶回来?”   周鸿极度无耻的点头道:“没错啊,能不给仆役们发钱,自然还是不发钱的好。盘剥汉人的名声传出去不好听,换一群人来盘剥一下总没有问题吧?我家的矿山多,钻洞子的仆役今死一个,明死一个的看着不落忍,还是换一下,换一下,免得被那些妇孺们的哭声给惹得心烦。” 第八十九章 天知道地狱有几层   上位者的心中很少有仁慈这个概念。   他们的理想高于仁慈观念。   即便是出现了仁慈这个概念,也是相对的,不是普及性质的,否则无从展现自己的高贵之处。   在大汉还谈不到什么灵魂的高贵,更多的表现在大房子,大马车,以及高官厚禄上。   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如果让他们自己去种地谋生,后果很严重,可能他们的爹娘,妻儿会被活活的饿死。   因此,通过一种制度或者一种巧妙地方法来达到侵占别人劳动成果,最后让自己丰衣足食就成了上位者考量的全部内容。   一个怯生生的小姑娘战战兢兢的给云琅倒酒,看的出来,她应该是才来到回春楼这个地方,不论是气质,还是做派都与这座豪华的楼阁格格不入。   鬓角下还有一缕调皮的头发没有被梳拢好,就她目前的发式,还没有降服她昔日的百姓发式。   酒洒出来了,一个美艳的贵妇的眼神就变得凌厉起来,小姑娘显得更加害怕了,绝望的瞅了云琅一眼。   云琅随手把慢慢的酒盏推到周鸿面前道:“我用不惯别喝过的酒盏。”   周鸿不以为意,他知晓云琅这人的怪癖很多,取过酒盏一饮而尽之后又道:“郭解的那些兄弟虽然快死光了,可是呢,这家伙给我们所有人开辟了一条财路。你又把这条财路变成了可以实现的金山。贫家小户人家人口多了是负担,有的会饿死,有的会病死,有的干脆就会被丢掉。可是呢,人口对于大家来说现在变成了财富。就像你以前说过的那就话,就让我非常的赞同——所有的财富都来自人的双手。”   周鸿说着话还冲着云琅用手虚空里抓一下,加强手的重要性。   “我们要人,要很多的人,随便抓大汉百姓会被张汤那种人暗害,现在,我们要更多的人,必须要避开张汤这种酷吏的监管,也不能让陛下觉得我们是在挖他的墙根。如此一来,胡奴就成了我们唯一的选择,这事又需要郭解来领头,云兄,这不是一家,两家的要求,是长安勋贵们的一致要求。”   云琅看了一下四周,发现原本喧闹的花厅,在周鸿跟他开始说话的时候就变得安静了下来,正在跳舞的舞姬维持着最后一个动作雕塑一般的一动不动,而那些乐师们也将手按在自己的乐器上,一旦主人家开始说宴会开始,他们就能在第一时间重新开始。   这件事到了现在其实没有什么好选择的,郭解之所以说要等他云琅,曹襄发话之后才能决定事情,是在向云琅曹襄,霍去病集团投靠的一种表现。   如果云琅表示不接受,霍去病,曹襄,李敢自然不会有任何的话说,如果有人质疑,这三个家伙还会帮着云琅一起怼那些混账。   这样做明显是对不知兄弟们的,尤其是在大汉这个时代里,为一群胡人得罪一大群勋贵明显是不对的。   且不说人性上的对错,仅仅是用立场来说话,云琅也没有不答应的道理。   使用异族奴隶的事情,在史书上并不彰显,尤其是大规模使用异族奴隶的事情,更是很少见,唐代的昆仑奴或许是一个特例。   云氏不用胡奴,是因为云琅坚信,汉人是最好,最温顺的劳动者,只要能用汉人的地方,他是绝对不会把一群异族人塞进家里来的。   对这一点,云琅似乎有着很坚定的立场。   当郭解被人簇拥着进入了花厅,他第一眼就看到了坐在角落里的云琅,三两步走了过来,顺势坐在云琅的下首位置,这才抱拳施礼。   云琅看看郭解,有些神色难明的道:“你做的比我预料的要好的多。”   郭解恭敬地道:“如果没有侯爷的大力推荐,那些为国捐躯的兄弟们,即便是有心为国杀贼,也无处可去。如今死得其所,人人都感激侯爷的大恩大德。”   云琅呵呵笑道:“不用守在我身边,去享受你该得的荣耀去吧。”   郭解微微一笑,举杯邀请云琅共饮,却并不离去。   因为云琅跟郭解的存在,原本这片最偏僻的地方,立刻就成了整座花厅的中心。   不论是云琅还是郭解,都在这一瞬间成了这座回春楼最最贵的客人。   云琅知道奴隶的出现,对于社会进程来说是一种开倒车的行为。   对历史发展的伤害是无与伦比的,此时,他心中不但没有身为一个文明人的羞耻感,心中反而有些畅快之意。   就是窗外隐隐传来的雷声让他多少有些害怕。   曹襄高亢而怪异的大笑声从门外传来:“哈哈哈,美人们,我可想死你们了……混开,你这个死龙阳,敢碰耶耶一下,耶耶就彻底让你变女人!”   没有霍去病跟云琅在跟前,曹襄一般都是热烈而奔放的,云琅看见他的时候,他怀里搂着那个娇艳的贵妇,一只手塞进人家的衣领,另一只手却在大力的揉捏贵妇的肥臀。   对于围着他拍马屁的勋贵们视而不见,我行我素的让人很想抽他。   当他好不容易发现云琅坐在角落里,立刻就把手从贵妇的怀里掏出来,哈哈大笑道:“我以为你真的可以无动于衷呢,原来跑的比我还快。”   话说完就扯了一张不知道是谁的坐垫往云琅身边一丢,轻轻嗅着自己的右手对云琅猥琐地笑道:“这女人天生有体香!”   云琅打了一个寒颤对跪坐在身后的小姑娘道:“给他再拿一壶酒过来,千万不要从我的酒壶里给他倒酒。”   曹襄怒道:“我就摸了一下胸口,没乱摸!”   云琅咬牙道:“如果你不是我兄弟,这会早就被人抬走了。”   曹襄撇撇嘴道:“这女人以前是伺候主父偃的,听说很受宠,主父偃全家被砍头的时候,这个女人被发卖,结果被回春楼买下来了,当年被主父偃祸害的家破人亡的家伙们,即便是借钱也要来跟这个女人春风一度。跟主父偃积怨颇深的人中间,好像就你一个没有什么动作,不过呢,这种事你也干不来,不用担心,兄弟已经帮你干过了。”   云琅被一口酒差点呛死,曹襄连忙帮他敲背,这才勉强活下来,颤抖着手道:“太恶心了,赶紧找人把这个女人买下来给她点钱让她自己活命去吧。她如果继续留在这里被人欺负,我觉得会拉低整个长安勋贵的素质,虽然他们基本上谈不到素质,我也不想看到这一幕,赶紧找人去办,别和我拉上关系就好。”   跪坐在一边的郭解闻言道:“这事我去办,保证将侯爷的一片好心落实好。”   云琅看着郭解道:“我话里的意思,就是我说的那些字的意思,没有掺杂别的意思,就是把她买下来,再给她一笔钱,让她自己去过日子,别再去打扰她。没有要弄死她,或者别的什么心思,你确定你真的听明白了?”   郭解笑道:“侯爷说的话很好理解,郭解也算是跟随了侯爷一段时间,知道侯爷是个什么样的人,自然知道侯爷的心思不可能那么恶毒。”   云琅舒了一口气破天荒的拍拍郭解的手道:“理解就好,理解就好。”   曹襄不悦的道:“你总是这样婆婆妈妈的,难道说主父偃复活你就会放过他?”   云琅摇头道:“不,如果这种情况出现,我会弄死他,再把他烧成灰,看看他是不是还能复活!”   郭解告罪离开去办事,云琅身后的那个小姑娘却趴在云琅的案几前面磕头如捣蒜。   云琅叹息一声,从怀里掏出一块金锭丢给小姑娘道:“自己去办,只要别说是我要买你就成,事办完了,就自己离开。”   将这一幕看在眼里的郭解,取过那锭金子道:“我一起去办,她还没资格自己赎身。”   那个小女子又对着郭解就是一通叩头,把额头都在木地板上磕的快要流血了,被郭解拖着离开。   曹襄喝一口酒道:“胡奴的事情你是怎么看的?”   云琅跟着喝口酒道:“利润惊人,不过,后患无穷!”   “男的全部阉掉,就没有问题了。”   云琅手里的酒壶都掉地上了,好半晌才回过神道:“这么缺德的主意谁出的?”   “公孙弘啊。”   “啊?这么说,官府也要捕奴?”   “是啊,义渠之地的胡人胆敢对抗天兵,自然是自寻死路,原本是要灭族的,后来公孙弘发现奴隶能卖钱,所以,就不同意让去病他们执行这个策略了,可能会形成永例。”   “阉割是不成的,既然要用人力,阉割之后那里还有干活的能力,而且死亡率太高了些。这不符合事实,哪怕阉割的策略下来了,以后也会在实施的时候废除,不如一开始就不要立这样的规矩。”   云琅知道,如果用道德的要求去建议公孙弘这种人施行仁慈一些政策,不如用真实的利益来达到这个目的。 第九十章 世上最执着的感情是仇恨   钟离远有些失落,虽然今日的场子是他花钱包的,有资格邀请客人的却是曹襄,张连这个允许他代替曹襄包场子的人还从他手里拿走了一百个金锭。   如此,他才有资格站在回春楼门前如同一个龟公一般招呼客人。   很明显,不论是云琅,还是曹襄对男人都没有什么兴趣,这让他特意精心修饰过的容貌显得非常失落。   不过,一旦有纨绔子弟进来,他就会换上一张灿烂的笑脸去迎接,期待下一个人的口味会特殊一点。   说起来也是一个富家公子,不知道他为什么一定要用这么恶心方式靠近勋贵们。   曹襄不是色鬼,他很多时候表现出来的猴急模样大多数带有表演性质。   这里的勋贵子弟们的模样也大多不是他们的本来面目,只是在这样的场合里大家都要把自己装扮成最无害的一种人——色鬼。   只有大家都是色鬼了,才能愉快的一起玩耍,要不然诉求太多会破坏团结的。   云琅的角色当然是一个惧内的人,大家都这么看云琅,却没有一个人相信,反而认为云琅是纨绔群中把自己糟践的最狠的一个。   霍去病打了胜仗,这些人聚在一起瓜分胜利果实,就像狮子捕获了猎物,吃饱了离开,一群鬣狗在争夺剩下的残羹剩饭。   家主亲自参与争夺这非常的丢脸,这些纨绔们出面就非常的合适了。   卫伉确定苏稚不可能来回春楼之后,也匆匆的赶来了,他如今的爵位是宜春侯,长平给他另外准备了一座新府邸,预备让他自己过。   新府邸就在上林苑,卫伉似乎对这个结果没有什么怨言,显得非常愉快,他的两个弟弟好像比他更高兴。   马上就要有自己说了算的府邸了,卫伉最近在积极地筹建自己的家业,买地,买奴仆,招收谒者,管家,管事,非常的忙碌,也在积极地向纨绔群里渗透。   他来了,就很自然的坐在曹襄,云琅的身边,片刻功夫能起身给两位兄长倒八十回酒,懂事的令人想抽他。   “渭水自流渠上有两座磨坊,归你了。”曹襄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卫伉大喜,连连谢过自己的兄长,然后满怀期待的瞅着云琅。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跟你兄长一个待遇,鸡鸭苗,猪崽子,羊羔子,牛犊子,蚕种,都给你备好,你老婆要是知道经营,将来会有很多家底的。”   卫伉拱拱手道:“两位哥哥的情义弟弟领了,听说郭解……”   卫伉的话还没有说完,他的脑袋就被两只手大抽的左右摇晃一下。   曹襄跟云琅抽完卫伉,两人似乎都舒心了,云琅朝曹襄努努嘴巴,曹襄就对卫伉道:“不许你认识郭解,也不许你跟郭解有任何关系。亚父一世英名得来不易,没必要毁在几个钱上。”   卫伉连连叫屈道:“我没想贩奴,我只想弄一些人手给我劳作,母亲给了我在上林苑置办了五千亩地,却不肯给我人手,我总不能自己去耕作吧?”   曹襄道:“我们家只能用汉人仆役,这一点没的商量。”   “汉人仆役要给钱粮……”   于是,卫伉的脑袋再一次遭殃……直到他发誓家里一个胡人都不会有,云琅,曹襄才算是放过了他。   “为什么我们家一定不能用胡奴?”卫伉还是想不通。   云琅看了卫伉一眼道:“因为我们是真正高贵的人。”   听云琅这样解释,卫伉傲然点点头,心中想用胡人的想法终于全部熄灭了。   那个刚刚被曹襄蹂躏过的贵妇背着一个小小的包袱在郭解的带领下特意从云琅的面前走过,身后还跟着一个小小的丫鬟,短短时间里,那个聪慧的农家女子就跟这个昔日的贵妇达成了相互扶持着活下去的统一意见。   曹襄见那个小女子冲着云琅施礼,有些惋惜的对云琅道:“你怎么总是干这种没意思的事情啊?”   云琅喝了口酒道:“那是因为我们刚刚同意了一桩伤天害理的买卖,这时候就该做点好事,好麻痹一下老天,你听,刚才还隐隐有雷声传来,这一会就云开日出了,不用担心被雷劈了。”   才喝了一个时辰的酒,郭解就跟张连,周鸿拿来了一张纸放在云琅,曹襄面前。   云琅大概看了一眼,要来毛笔,把云氏,霍氏,曹氏,李氏,卫氏的奴隶份额给划掉了。   张连犹豫一下道:“你们真的不要?”   云琅笑道:“你们都去要便宜的胡奴了,如果家里有多余的汉人奴仆,记得留给我们。”   周鸿笑道:“被我们驱逐出去的奴仆,恐怕都是奸懒馋滑之辈。”   曹襄笑道:“那样的人我们也要。”   张连还在犹豫,周鸿却一巴掌拍在案子上道:“好,就此一言为定!”   云琅,曹襄笑眯眯的点头答应,周鸿大吼一声道:“孩儿们,给耶耶跳起来,给耶耶把乐曲奏起来,今日我等为骠骑大将军庆功不醉不归。”   眼看着周鸿把满满一碗酒泼向半空,云琅无奈的瞅着酒水落在自己的衣袖上,泼掉碗里的酒水,重新倒了一碗酒,随着众人的大喊大叫灌进了肚子。   天知道有几个人是在真正的为霍去病的大胜感到兴奋,跟他们相比,云琅更想随着宋乔,苏稚她们在阳陵邑的街市上那些百姓一起共舞。   无论如何,他们才是真正为骠骑大将军的战绩感到高兴地那群人。   西北无战事,就表示他们的子侄不用再去遥远的西北与匈奴作战,西北无战事,就表示皇帝不会再征用更多的钱粮喂养西北边陲戍边的大军。   他们要求的少,所以就显得格外快乐,这群勋贵们要求的多,因此就显得格外虚伪,痛苦一些。   钟离远洗掉了脸上的胭脂,擦干净了双手之后,倒也不失为一个翩翩佳公子。   只是洗了一个脸,他就从一个猥琐的龙阳,变成了阳光的少年人。   “我想求官!”   这一次钟离远恭恭敬敬的冲着云琅,曹襄施礼,卫伉饶有趣味的瞅着这个人,而郭解低头吃着桌子上的杏子,连抬头看一下兴致都没有。   “以你的家财,在蜀中弄一个孝廉或者名士,应该不是很难,何苦来长安糟践自己呢?”   对于求官这件事,云琅并不认为有什么不妥,毕竟,这是很多大汉读书人的生平志向。   “钟离氏得罪了黄氏,偌大的蜀中已经没有了钟离氏的立足之地,因此,我特意来到长安碰碰运气。”   云琅看着曹襄笑道:“黄氏对我不友好的事情,怎么这么快就连蜀中人都知道了?”   曹襄吐出一个杏核道:“长安哪里有什么秘密可言,在有心人的推动下,你跟蜀中黄氏已经成了生死仇敌。”   钟离远拱手道:“钟离远知晓云侯被困于染坊,钟离氏家里虽然不是以丝绸为业,以前也曾有过一个不大的染坊,如果云侯需要,十六个匠奴,钟离氏愿意双手奉上,我妻子稍有颜色,还有少许家财,若云侯能让钟离远入仕,没有什么是我不愿意献上的。”   曹襄摇头叹息道:“黄氏一定把你家害得很惨!”   钟离远的眼睛微微有些泛红凄声道:“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吾兄长死于是,钟离远也将死于是!”   卫伉倒吸一口凉气道:“蜀中黄氏,一族三太守,你即便入仕,也只能从胥吏干起,想要依靠官场倾轧来击溃黄氏,这个可能太小了。”   钟离远大笑道:“不是还有可能吗?我如果浑浑噩噩的活着,那就一点可能都没有了。”   云琅忽然笑了,对钟离远道:“我对你没兴趣,对你妻子也没有兴趣,对你的家财更是没兴趣,不过,我倒是对黄氏很有兴趣,你想要一个胥吏的位置,这对我来说很容易,告诉我,你想去那里当胥吏呢?”   钟离远闻言大喜,直挺挺的跪在云琅面前道:“闻听云侯与张汤交好,能否让钟离远进入廷尉府呢?”   云琅笑了,拍着桌子对曹襄道:“你听听,这是一个很有想法的人。廷尉府就算了,有王温舒在,你混不出来,如果你真的够狠,我将你推荐进另外一个地方如何?”   钟离远稍微有一点失望,不过,他很快就变得非常坚定,重重的叩头道:“随火里,水里,钟离远任凭驱使!”   云琅点点头道:“那好,三天后你来云氏一遭,我引荐一个人给你,能否成功我不做保证,但是,这应该是你报仇的最快捷径。”   钟离远眼中似乎一下子就有了光芒,垂手肃立在云琅身边,就像一个最忠诚的卫士。   云琅对卫伉道:“告诉张连,这里的帐他付,不论钟离远给了他一百个金锭,还是两百个金锭,他都必须还给钟离远。”   卫伉很是兴奋,他第一次真正参与到一件貌似很大的阴谋里面,这让他有一种长大成人的感觉。   起身就去找张连去了。   云琅又看了钟离远一眼道:“我只会帮你这一次,以后的事情与我无关。你的死活你自己把握!”   钟离远笑道:“我等待死亡到来的那一天已经很久了,如果能报仇雪恨,我随时都可以死!” 第九十一章 心甘情愿被利用的人   因为无所事事,所以,大汉人的酒宴一般会持续很长时间,通宵达旦也只是寻常事。   也是因为张骞的缘故,西域人的歌舞——摩柯兜勒已经传入了大汉。   据说胡人只要高兴,就能连续不断的演奏摩柯兜勒十二个时辰。   现在,汉人只要高兴,也能把乐师改编过的摩柯兜勒演奏十二个时辰。   真正让云琅彻夜不眠的不是美酒,更不是美人儿,而是这连续不断的音乐。   好几次云琅听音乐都能听得泪流满面,即便云琅是地位很高的勋贵,想要听乐曲也不够格。   一个只能发出高低音的大型破编钟,居然需要王的身份!!   曹襄家倒是有,可是,他家的编钟只在祭祖的时候用锤子敲两下,据他说,那东西是礼器,连他都不敢偷偷拿出来……   阿娇那里倒是很随意,可是,云琅不敢留在长门宫听乐曲……   一个侯爵,不愁吃,不愁穿,仆婢如云,家将如虎,良田无数,住在堪比后世公园的豪华大宅子里,却听不到这样好听的音乐,这种心情真是无法溢于言表。   平日里哄苏稚的时候唱个——妹妹你坐床头,都能被苏稚惊为天人,很没意思!   天亮之后,云琅终于从充满异域风情的音乐中清醒过来,这才发现卫伉这孩子早就倒在地板上睡得不省人事,倒是郭解跟钟离远两人依旧精神奕奕的,一副非常喜欢音乐的样子。   至于曹襄……他早就不知道哪里去了。   走的时候还从云琅的革囊里拿走了两片老参。   就着冰凉的井水,痛快的洗了一个脸之后,云琅终于恢复了精神。   回春楼猪食一样的早餐,云琅自然是不吃的,打发走了郭解跟钟离远,云琅跟卫伉就去了长公主府。   原本应该叫一下曹襄的,可是曹襄睡得不省人事,再看看他房间里两个赤裸的美人,云琅也就懒得叫他了。   这样做的后果就是见到长平之后,长平没看见曹襄,就命她的女官去回春楼找曹襄去了。   卫青不知道去了哪里,他的行踪总是非常的神秘,云琅跟卫伉陪着长平吃了一个安静的早饭之后,头发乱糟糟的曹襄才从外面匆匆的赶过来。   长平只是微笑着握了一下儿子的手,然后就笑道:“吃饭吧!”   然后曹襄就舍弃了平日里用的很熟练的右手,开始用左手笨拙的吃饭。   “你送过来的蚕丝被很不错,我试过了,确实是一个非常好的寝具,开一间专门做这东西的作坊应该很不错,不过呢,你现在是勋贵,不是商人,蚕丝被这样的东西还是应该流传出去,让百姓收益为好。”   长平的话说的平声静气的,看不出哪里有什么不妥,不过,曹襄的一张脸涨的通红,平日里碰都不碰的菜头,死命的往嘴里刨。   云琅笑着对长平道:“母亲说的对,一点蝇头小利的事情,云氏确实没有必要藏着掖着。只是孩儿以为,蚕丝被不应该在开放之列,相反,造纸,这样的东西更应该散播出去,最好每一个读书人都懂得自己造纸最好。”   “这是为何?你如果缺钱,我这里可以给你补偿,蚕丝被不同毯子,它更加保暖,而蚕丝农家也有,这一点很重要,至于造纸术,应该掌握在国家的手里,不宜轻传。”   云琅苦笑道:“农人用不起蚕丝被,一床蚕丝被至少需要四斤蚕茧才能制作一床。而四斤蚕茧就是四斤丝线,卖掉这四斤丝线,可以让一个三口之家吃用两月。在百姓没有解决吃饱肚子的问题之前,蚕丝被是他们不敢想的昂贵之物。至于用得起蚕丝被的人,孩儿以为多收一些钱也无伤大雅。”   长平苦笑一声摇头道:“看来是我想差了,只是你为何一定要造纸术的法门传扬出去呢?”   “一家造纸,那么无论造多少年的纸张,我们想要比目前更好的纸张就是一个泡影,只有更多的人参与到造纸过程中来,我们才会使用到越来越好的纸张。至于朝廷担忧的那些烦恼,我以为只要掌控印刷术,就能有效的解除朝廷的担忧。”   长平点点头道:“原来有这个缘故在里面,看来不懂的事情,以后最好不要多说话,也就我们是母子,这样的话才不会见外。这些天来,我一直想把你的名字记录到玉牒上去,却总是被小人从中作祟不能成功。思量着只要你再立新功,说不定就能达到,只有你的名字上了玉牒,才算是真正的与国同休。”   看的出来,长平把这件事看的极重,可是,云琅不这样想,大汉皇族繁衍了快一百年,子嗣之多浩如烟海,只要想想那个该死的中山王刘胜就明白为什么会这么多了,这家伙一生除过让皇帝废弃了百官告发皇族的事情,就没干过别的,一门心思的留在封地里制造后代,光是儿子,就有一百二十几个,如果连闺女一起算上,人数超过了两百,这些人可都是被记录在玉牒上的,什么屁用都没有。   这家伙之所以被后人记住的原因,不是他有多么的有才德,而是有一个叫做刘备的家伙,坚称自己是中山靖王的后代。   长平见云琅有些不以为意,就皱眉道:“别不在意,玉牒看起来不重要,可是,有跟没有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对一个家族来说尤为重要,等你年纪再大一些就会懂得,哪怕是一个坑,你也必须先跳下去,然后才有资格说他的是非。好了,看你也疲倦的厉害,就下去休憩吧,年轻人不要总是沉湎在酒色之中,那并非是好事!”   长平说完话就离开了大厅,曹襄眼看母亲走远了,这才伸出鸡爪子一般的手给云琅看。   只见曹襄的手指在很短的时间里就肿的厉害……   “喊你的时候,你说不用理睬你……”   “我以为母亲对我已经不管了……”   卫伉心有戚戚的道:“我被捏过两次,自那以后我发誓不再让大母捏。”   云琅再瞅瞅曹襄的手指,倒吸一口凉气道:“如此说来,母亲上次捏我,没用全力?”   曹襄冷笑一声道:“对我也没有用全力,凡是被她用全力捏过的人,手骨会全部碎裂的。据我所知,母亲练手练了三十年,一天都未曾荒废过!”   曹襄的话让云琅想起何愁有说长平才是刘氏王朝最后力量的统御者的话,不由得对长平又有了新的认知。   曹襄的手就是被捏肿了,没有伤到骨头,更没有留下什么后患,估计两天之后就会消肿,不过,在消肿之前,他想伶俐的用右手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皇家的规矩就是从来不给别人改过的机会,一旦犯错,就会立刻惩罚,云琅想起长平对自己施行过的那些惩罚,现在尤其的怜悯曹襄。   至于云琅自己,长平的威胁还没有那么大,按照曹襄的说法,云琅是长平继卫青之后,看中的第二个人。   长平走了,云琅,曹襄跟卫伉回到了他居住的地方,云琅看了一眼卫伉的两个傻弟弟,摇摇头,觉得人的际遇很难说清楚,卫伉当年脑子发热去干了一件与自己能力不相称的事情,然而,事情却没有干错!   男子汉确实是需要脑子发热一次的,不论是为了权势,为了金钱,还是为了美女,只要发热过一次,一生都会收益,且永不会后悔。   昔日的卫伉只想着如何继承父亲的爵位,现在,他只想通过自己的手经营自己的爵位。   人的变化是会落在有心人视线里的,越是这样,越会有重担让你去承担。   “钟离远的事情你是怎么想的?要把他介绍给何愁有吗?”   曹襄把红肿的手塞进冰水里问云琅。   “是啊,黄氏把持着染色秘方,形成了事实上的垄断,这对整个行业是不利的,我只是想把这道束缚给解开。”   “这对黄氏很不公平啊。”   “黄氏对我这样有志于开染坊的蚕农也很不公平,他能对我下毒手,我为何就不能还击呢?有时候一个人不能太好说话了,所谓打出一拳去,免得百拳来,钟离远就是我要打出去的那一拳!”   “钟离远这人身上没有活人的味道,更像是一个死人。”   “被仇恨蒙蔽了灵智,这样的人很好用。只要给他机会,他就会一心一意的去对付目标,不用我们操心,他自己就会用尽心力!”   云琅解释的很清楚,卫伉听得很入神。   曹襄最终长叹一声道:“人就不能有点缺点啊,只要有人一心想要算计你,被人家抓住了一点,就会击溃你的全部防线,连挽回的机会都没有。”   “所以说,你这好色的毛病一定要改改,我今天跟卫伉喊了你三遍,你都说不用管你,为了给卫伉留下一个稍微深刻一点的印象,只好委屈一下你这个做兄长的。”   卫伉连忙向曹襄施礼道:“辛苦兄长了。”   曹襄幽怨的道:“这都是我这个做兄长的应该做的。” 第九十二章 于无声处听惊雷   为了庆祝霍去病的伟大胜利,长安城有三天都处在金吾不禁的状态中。   这样的状态很难得,刘彻一般不喜欢在晚上的时候打开长安城门,这一次他非常的兴奋,特意开了这个先例。   百姓们实际上只欢呼了两天,就匆匆的结束了自己的庆典,毕竟,夏收马上就要开始了,大家都很忙。   云琅见证了一个英雄的诞生,也目睹了一个时代的开始,然后就跟曹襄很愉快的回上林苑准备夏收了。   云家的事情比云琅兼任的司农寺少卿的事情多,司农寺是大汉朝新出现的一个新事物,因此这个机构到底该干什么还没有人能给出一个清晰地答案。   二来,司农寺目前只有大司农儿宽,以及左右少卿,云琅跟曹襄,再下来,就是郎中东方朔,这四个人如今管理着六万亩地,以及四千一百多个农夫。   如今,司农寺早就成了长安城勋贵们口中的大笑话。   云琅不这么看,没有过多的上司对他来说是好事,没有太多的事务对他来说也是大好事。   如果他想,他可以在很短的时间里建立起无数个大汉人闻所未闻的部门,可以让这些闻所未闻的部门在很短的时间里成为大汉官场炙手可热的肥差!   就云氏栽种的那些大汉人见都没有见过的植物,就足矣让司农寺迅速的成为大汉国最重要的部门之一。   现在,还是安静些比较好,被蚕丝被狠狠羞辱过的刘彻如今还沉浸在霍去病带给他的狂喜之中,等他冷静下来,安排完毕河西事宜,晚上看到云氏敬献的雪白的蚕丝被,就会想起自己以前干过的那件不名誉的事情。   到了那时候,他一定会针对云氏干更多不名誉的事情,这是他的本性决定的事情方向。   在关中,麦子黄的时候,杏子也就黄了,骊山因为靠近山脉,又是水浇地,麦子成熟的晚一些,因此,当云琅从依旧绿油油的麦田走过,有些神清气爽,今年的麦子长势很好,或许是土地肥沃的缘故,或许是合理的种植方式,让这片土地上的麦子长势远比其余地方的麦子好的多。   云琅顺手摘下一支麦穗,在手里揉搓之后,吹掉绿色的麦壳,瞅着手心里绿色的麦米对曹襄道:“这也是功绩!”   曹襄也随手摘下一枝麦穗瞅了半天才道:“没人知道,更不会有人为了这些麦子载歌载舞。”   云琅把麦子丢进嘴里慢慢嚼着,感受着新粮的清香,过了片刻对曹襄道:“等我大汉国穷兵黩武到了极致,等我大汉的威名让所有异族人颤栗的时候,这些东西的重要性就会逐渐显现。当杀人的功劳比不过救人的功劳的时候,阿襄,那时候,我们就能于无声处听惊雷了……”   曹襄扯掉手上的伤巾,吃力的把麦穗揉碎,学云琅的样子把新粮丢进嘴里,仰天无声的笑了一下道:“既然如此,我们继续?”   云琅笑道:“必须继续,这才刚刚开始呢。”   曹襄扯着嗓子大吼了一声,眼看麦浪起伏,就从地里跳上田埂,追着风从这一头扑向田地的另一头……   云音早早就回到了云氏,她回来的时候,何愁有已经回来了,何愁有对庆典什么的毫无兴致,眼看云音,霍光回来了,就重新开始了自己的教学大业。   云琅进门的时候,宋乔正安静的坐在一张席子上瞅着远处的云音跟霍光,见云音再一次从架子上掉下来,就叹口气,重新拿起手里的绣花绷子,继续刺绣,给未出世的孩子准备第一件衣裳,是每一个为娘的都必须要做的一件事。   云琅站在树荫下静静的看着宋乔以及远处的闺女,看了老长时间,这才来到宋乔身边道:“老何什么时候回来的?”   宋乔握住丈夫搭在她肩上的手道:“这要问连捷,我们出去了三天,全家就靠他支撑呢。”   云琅叹息一声道:“我想让他也走,可是那人太死心眼,一定要看家,我也没法子。”   宋乔点点头道:“我的房间没有翻动的痕迹。”   云琅抬头看看楼上的书房道:“那里才应该是重点!”   刚刚说完话,就看见连捷吃力的踩着栏杆探出脑袋对云琅道:“来了三个人,我一个都不认识!”   云琅笑着朝连捷挥挥手,示意他下来,连捷就连蹦带跳的从楼上下来了。   “您走了半个时辰之后,就有人进来了,老奴藏得很隐秘,他们没看见,还说说笑笑的,一个劲的说侯爷是一个识情知趣的人。”   “都说了些什么?”   连捷清清嗓子一个粗豪的声音顿时就从他的口中出来。   “嘿嘿,蓝兄,你说云氏主人离开家,也不派家将看门?”   连捷又清清嗓子道:“很难说,这云氏主人并非善茬,也是军阵上出生入死过的好汉,这样做,说不定就是做给我们看的。”   连捷又压着嗓子学宦官的声音道:“莫要废话,我们只有一炷香的时间,快搜,长门宫卫就要过来了,要是被长门宫卫当贼偷给抓住,没人会来解救我们。”   连捷一连学了三个人说话的样子,就很潇洒的朝云琅施礼,然后挥舞着肥大的袖子离开了。   云琅抬头瞅着树上的何愁有,何愁有半晌才道:“宦官的声音很熟悉,是长乐宫的人。”   云琅笑道:“你看,我是多么的坦荡!”   何愁有皱眉道:“不是陛下派的!”   云琅笑道:“我知道,陛下虽然小心眼,却不会做这种鸡鸣狗盗的腌臜事。老何,看来你的位置不怎么稳当啊!”   何愁有冷笑道:“你以为宫中就我一个武宦官吗?”   云琅笑道:“大长秋的身手也很厉害!”   何愁有摇头道:“他是不错,不过还不够!”   云琅摆摆手道:“有些事情我以后会慢慢的知道,你没必要现在就告诉我,很多事情知道了,不一定就是好事。”   何愁有从树上跳下来道:“我没准备告诉你宫闱隐秘。”   宋乔见何愁有在跟云琅谈她听不懂的事情,就站起身,去给他们准备茶水去了。   “老何,给个面子,安插一个人进绣衣使者!”   何愁有并没有感到惊讶,坐在席子上道:“怎么,想起在绣衣使者中间安插人手了?”   云琅摇头道:“你想差了,我没想往绣衣使者里面安插人手,只是发现有一个人非常适合进入绣衣使者。”   何愁有抽抽鼻子,冷冷的看着云琅道:“其实你进入绣衣使者非常的合适,如果你来当大统领,想在绣衣使者里面安插多少人都不是问题。”   云琅摇头道:“这就很没意思了,你知道我不会去干这个差事的。”   何愁有冷笑道:“你想干什么?”   “有一个人跟蜀中黄氏有血海深仇,我听了他的故事之后都忍不住潸然泪下,决定帮他一把,走走你的门路,看看能不能弄一个超然的身份,好去对付蜀中黄氏!”   何愁有摇摇头道:“对付黄氏老夫可以帮你出头!”   云琅笑道:“我从来都不拿自己家人去冒险,再说了,你要是帮我了,皇帝那里恐怕不好交代。”   “那人是谁?”   “我新认识的一个朋友,名字叫钟离远,他不太想活了,所以我觉得送到绣衣使者里面很合适。今日晚些时候他会来我家!”   何愁有一个闪身就离开了云琅,远处的云音,再一次从一个木头架子上掉下来了。 第九十三章 必须是为了染料   直到天亮,钟离远也没有来到云氏,早上吃饭的时候何愁有没有提起钟离远,云琅也没有问,就像从来就没有见过那个叫做钟离远的人。   人世间本来就没有什么大事,有的只是人们的胡思乱想。   一场小雨过后,一队马车缓缓驶进了富贵镇,最后停在一片高大的楼阁前面。   平遮矫健的从马车上跳下来,站在门前对看门人道:“请禀告夫人,云氏谒者平遮求见。”   原本笑眯眯上前准备见礼的看门人,见平遮大礼在前,就立刻收起脸上的嬉笑之态,郑重的还礼,接过平遮手里的拜帖,说一句“稍待”,就急匆匆的进去禀报了。   天色尚早,卓姬慵懒的坐在窗前,任由背后的侍女梳拢她的头发。   平叟匆匆进来道:“平遮来了,这一次是代云氏主人前来问候。”   卓姬平静无波的道:“又是云氏少君派人送财物好让我安静的度日,不让我抛头露面给云氏丢脸的问候吗?”   平叟笑道:“是云氏主人的问候。”   卓姬冷笑道:“我日日梳妆,独坐高轩等他前来,他不来,却总是送钱,难道在他的眼中,我卓文君心中只有钱财么?”   平叟笑道:“云氏主人是个良善之人。”   卓姬烦躁的斥退了婢女,将自己乌黑的长发随意的梳拢在脑后,转过身看着平叟道:“这一次又送来了什么东西?”   “蚕丝被!”   卓姬长叹一声,让平叟请平遮进来。   平遮垂走进楼阁,很自然的坐在左下首,双手掏出礼单捧给了父亲,从头到尾都没有看卓姬一眼的意思。   卓姬仔细的看完礼单,发现礼单上的礼物非常的丰盛,不仅仅有五床蚕丝被,还有大量的财物,装了足足两马车。   卓姬把礼单放在一边道:“礼物很丰盛,我收下了,你家主人还有什么话让你带给我吗?”   平遮依旧低着头回答道:“我家主人说,如果夫人与蜀中黄氏有牵连,最好立刻斩断所有往来!”   卓姬愣了一下,然后对平叟苦笑道:“你看看,他就是这么小气的一个人。”   平叟笑道:“黄氏不知京城深浅,以为云氏不过是一个幸进的勋贵,染料不过小事,他们却走了陛下的路子,意图让云氏绝了开染坊的念头,用心不可谓不毒。此事已经传扬开来,黄氏对云氏的鄙薄之意尽人皆知,这是云氏立足京城以来接受的第一场考验,如何能不还击?”   卓姬道:“他如何还击?云氏在京城,黄氏在蜀中,就算云氏深受长门宫,与长公主照拂,他的手还伸不到蜀中去!不过,这个冤家既然要斗一斗黄氏,我这个做外室的说不得要全力帮他。传令卓蒙,即刻入蜀中,搜集黄氏罪证。”   平遮低头道:“我家主人只让夫人斩断与黄氏联系,并未要求夫人多做别的。”   “什么都不做,就能让黄氏垮掉?”   平遮笑道:“我家主人做事历来高妙,不是我一介谒者所能测度的,既然我家主人没有要求夫人多做什么事情,夫人还是静观其变比较好。”   卓姬皱眉道:“既然如此。不年不节的你家主人送我这么些礼物做什么?”   平遮笑道:“可能是今天天气好,或者是厨娘今日做的小菜可口,又或者是家主想起与夫人在一起的时光,总之,家主一清早就让平遮带着礼物过来了。”   卓姬笑着对平叟道:“你看看,听你儿子话里的意思,我似乎越发的像他家主人的外室了。”   平叟笑吟吟的道:“恐怕连陛下都是这么看的。”   “既然坐定了这个外室的名头,他总是不来算怎么回事呢?”   平遮笑道:“自从平遮追随我家主人以来,所见所闻所感,我家主人从来不做无用的事情。”   话说完,平遮就告辞离开。   卓姬见平叟送他儿子出了门又回来了,就皱眉问道:“那个狠心人到底要干什么?”   平叟摇头道:“平遮是一个合格的谒者,什么都没有对我说。不过呢,我不相信云琅会害你,最大的可能性就是他将要做的事情可能会损害到我们的利益,因此,提前给了一些补偿。无论如何,既然平遮说跟黄氏有关,那么,我们作壁上观就好,看看聪明人如何对付黄氏就好。”   卓姬叹口气道:“他毕竟还是把我当外人……”   平叟苦笑道:“我们从开始接触他的时候就用心不纯,他疏远我们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情义能维系到现在,我已经非常吃惊了。”   平遮离开了卓姬府上,就带着车队继续前行,又在郭解家里丢下一辆马车之后,就去了阳陵邑。   三天后,云氏的蚕丝被已经送遍了上林苑,阳陵邑的勋贵之家。   人们对这种新式卧具非常的满意,虽然盛夏的天气里送人蚕丝被未免有些过分,人们还是高兴地接纳了,并且送出了回礼。   苏稚在整理了回礼之后对正在看书的云琅嘟囔道:“卓姬那里送的最多,偏偏就她没有回礼,她把你给的礼物当成该得的例份了吧?不过啊,那么一个大美人,你就放在那里不用?”   云琅的脸从书本后面抬起来,瞅瞅胡说八道的苏稚道:“我决定把你这样的美人儿也藏起来——不用!”   苏稚丢下手里的账簿,一个虎跳就跨坐在云琅的腿上娇笑道:“你舍得吗?”   卧在另一张软塌上看书的宋乔,愤愤的将一本书丢在苏稚的后背上道:“怎么越来越没有正形了,再这么下去,天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   苏稚回头看看宋乔道:“怀孕的人脾气就是大。”   拿床底间的事情来打击宋乔,是苏稚目前唯一的武器,也是三人独处的时候最喜欢说的事情。   云琅对此自然是喜闻乐见,只有宋乔总是不满。   宋乔摘下簪子挠挠头发,对云琅道:“夫君这一次这么慷慨,可是有什么想法?”   云琅抱着苏稚笑道:“以后会成为惯例,好的纸张出来了,我会送人,好的书本印出来了我也会送人。要让这些人习惯接受云氏的好东西,让他们形成云氏出品,必是精品,这样的一个概念,对我们以后做事非常的重要。”   “为什么只给上林苑跟阳陵邑的人家?”   “呵呵,因为长安城的勋贵太多,我们家给不起,二来呢,全都给了,我们卖给谁去?”   苏稚得意的大笑道:“是这个道理,是这个道理,这些人家给的回礼,比我们送出去的东西价值要贵,以后我们家只送不买成不成,当然,卓姬那里就不要送了。”   云琅笑道:“不是那样的,下回还要多送一些,如果事情真的按照我预料的方向走,蜀中卓氏可能会遭受大难!”   “为什么?”   “还能为什么呢,云氏要对付黄氏,公孙弘,桑弘羊这些人也早就对蜀中自成一片天的样子很不满。甚至还有烧掉剑阁七百里,蜀中别是一洞天的传闻出来了,这时候,陛下要是还不整肃一下蜀中,那就太说不过去了。”   “烧掉剑阁七百里,蜀中别是一洞天?谁这么大胆敢说这样的话?”   “哦,是我说的,阿襄觉得这句话不错,就不知怎么的给传出去了。”   宋乔倒吸了一口凉气道:“夫君这么做,就是为了染料?”   云琅瞅着宋乔道:“必须是为了染料!”   宋乔还想说什么,云琅摆摆手道:“我之前也以为云氏跟黄氏不过是一点生意上的纷争,算不得什么大事,后来发现,人家根本就把我们当死敌,不惜出重金买通了绣衣使者来我们家搜集我的谋反证据。你说,这个时候,我要是再仁慈下去,是不是就太傻了?” 第九十四章 贪婪?不一定吧!   论起秉性来,云琅可能比大部分汉人要仁慈的多,同样的,论起恶毒来,大汉人在他面前依旧相形见绌。   在这个著名的行为言论还在成为现成的成语供后世人学习的时代里,云琅一天就能制造成百上千个成语。   云琅总能带给曹襄最大的惊奇感,跟黄氏斗争给他带来了很大的快乐,他喜欢坐在长安,竖起耳朵倾听来自蜀中的反应。   如果能够接收蜀中的桑蚕生意,曹襄觉得自己家以后就可以躺着吃饭了。   他的雄心原本不止于此,他还对蜀中的朱砂,稻米……等等产业也很有兴趣。   只是,云琅告诉他没有那个可能,即便是丝绸生意,占大头的也只能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干的阿娇。   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就目前来看,刘彻比任何人都像世界,因此,跟着他的想法走,顺便在他掀起的浪潮里挖一勺子水,是云琅,曹襄唯一能做到的事情。   很多傻子,比如主父偃就不知道这个道理,没事干,自己掀起一些小小的浪花玩,最终,被皇帝的大浪给活活淹死了。   云琅放出了谣言,自然要等谣言在半空中飞一会,然后落地发酵,最后给出正确的反应。   剩下的日子里需要慢慢等待,等待那个忽然消失的钟离远做出一些正确的事情来。   今天是云氏杏子成熟的时候,全家都要去杏子林里采摘。   去年的时候,云氏的桃树开始长桃子了,第一年桃树接出来的桃子一点都不好吃,咬一口跟要木头一般无趣。   今年的杏子据说不错,个大,多汁,香甜……这样的杏子还是值得全家出动一下。   杏子林,就在云氏左边的向阳坡上,这里原本是云琅种苜蓿的地方,苜蓿本来是拿来喂牲畜的,结果,大部分的苜蓿都被人当做一道菜给吃了,只有那些靠近地面的根苗,才会落在牲畜嘴里。   这是一个很失败的实验,凉拌苜蓿的美味,一度让阿娇很痴迷,云琅非常后悔推广了这道菜。   葡萄正在爬藤,上面已经结了大串,大串的青葡萄,等到八月,葡萄就会成熟,那才是云氏最大的欢喜。   女子,孩童提着篮子在杏林里采摘杏子,本来就是一幅极美的图画,在云琅观察核桃长势的时候,苏稚已经爬到了树上,云氏的杏树都是小杏树,明明站在地上就能采摘到,苏稚还是喜欢站在树上去摘树梢上最美味的那几颗颜色极美的杏子。   云音站在树下撩着裙摆等待同样爬在树上的霍光往下丢杏子,有的能接住,有的掉在地上就会被摔成黄黄的一摊,引来宋乔的责骂。   通过五年多的经营,云氏就有了关中种类最丰富的果园,来自西域的葡萄,石榴,核桃,香梨,甜瓜,西瓜,无花果,在这里应有尽有。   如果仅仅以品种而论,云氏果园堪称一座食用植物最丰富的植物园。   西瓜还没有成熟,不过,它硕大的果形已经初具规模,云琅蹲在西瓜地里,挨个拍拍这些美丽的精灵……很遗憾,一个成熟的都没有。   云音见父亲在看那种神奇的果子,顿时对杏子没了兴致,这种神奇的果子她去年吃过,这东西给她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   苏稚也跑过来了,一看她不停吸溜口水的模样就知道,宋乔跟她形容过这东西到底有多么的好吃。   “没有成熟啊……”   云音,苏稚失望到了极点。   “估计还需要半个月,去年就长出来两个留籽的西瓜,孩子吃的时候已经倒瓤了,算不得最好,今年种了很多,足够你们吃的。”   “这东西谁都不给!皇帝也不给!”   苏稚把话说得斩钉截铁。   云琅笑道:“这是自然,不能让皇帝吃刁了嘴巴,万一他冬天想吃我们家就麻烦了,所以呢,我们躲家里偷偷吃。等以后遍地都是西瓜了,再考虑皇帝!”   云音跟苏稚快活的抱在一起,还不停的催促云琅赶紧离开,免得西瓜被不相干的人给看见了。   相比西瓜,云琅更看重核桃,跟无花果,小孩子吃核桃有益于大脑发育,这不是什么秘密,而无花果这种在印度一带属于猴子的专属食物,到了大汉,是重要的糖分补充来源。   云家的甜菜已经长得很大了,糖萝卜的威名早就传遍了长安城,即便是皇家,如果没有岭南送来的蔗糖,刘彻想要吃一口糖,也要找云氏讨要。   这东西的产糖量不高,而且产出来的糖,与蔗糖还有很大的区别,主要是里面的杂质不好分离,产出来的糖,甜的不够纯粹。   云琅小的时候,最喜欢吃甜食,只可惜身为孤儿院里最大的一个孩子,他分到手的极为有限的糖果,一般都会成为弟弟妹妹的储备粮。   大孩子比小孩子更喜欢吃糖……只是大人们总是忽略这一点,云琅永远都忘不了,自己买了一斤白糖泡水喝的场景……谁能想象一口粘稠的糖水喝下肚之后,会带给一个憧憬甜食,已经变成执念的孩子的幸福感觉。   幸福过后,就是无尽的内疚……从那以后,云琅就真的不喜欢吃甜食了。   云氏有最纯正的蜂蜜!   这也是阿娇那些人不来云氏果园的原因所在,因为云氏的果园里总有大群大群的蜜蜂在飞舞。   一个瘸腿的老兵戴着幕篱在云家人关切的眼神下,开始从一截子烂木头里割蜂蜜了。   这截烂木头早就被锯成了两半,老兵小心的掀开上面那一块,就有一个巨大的蜂巢牢牢地镶在上面,稍微抖动一下,金黄色的蜜糖就会顺着蜂巢的边缘流淌下来。   蜜蜂疯狂的围着老兵飞舞,老兵似乎并不在意,用一柄小刀子将大半个蜂巢割了下来,眼看着蜜糖随着蜂巢一起落进干净的木桶里,即便是向来矜持的宋乔,也要不断地吸溜口水,才不会让口水掉下来。   云琅能想到的吃蜂蜜的办法,就是用油饼蘸着吃,老兵甩开那些蜂群之后,一大桶蜜糖就摆在了家主的面前。   好东西怎么吃都好吃,厨娘送来了刚刚炸好的油饼,留了一些蜜糖给家主一家子解馋,剩下的她要拿去熬煮,提炼出最好的蜂蜜放在罐子里,敖干水份的蜜糖,据说可以放一千年不坏。   小小的野餐满足了全家人所有的期待,云琅检查了所有种类的果蔬,又在闺女跟小老婆的强烈要求下,命看守园子的老兵务必要小心看守,这才带着全家人回到了大宅。   蜜糖这种东西一定要一群人吃才能体会其中蕴含的幸福感,如果像何愁有那般一个人抄着油饼蘸蜂蜜吃,就会吃出一股子浓烈的孤独感来,于是,被父亲担心吃坏牙齿的云音,以及有同样担忧的霍光,就很自然的陪着老祖吃油饼蘸蜂蜜……不大功夫,何愁有的老脸上就有了笑容。   狗子去了匈奴人的地盘,很久都没有消息传来,何愁有也不担心,虽然霍去病凭借一己之力击破了义渠,匈奴联军,狗子身负的重任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变得更加重要了。   因为这一战……汉军也损失惨重,再也无力西进!   看着老家伙跟两个孩子愉快的吃了一顿饭,云琅本来想要问他很多事情的,这时候觉得没必要问了,总是试探何愁有的底线不好。   自从霍去病立下盖世军功之后,霍家的扩张步伐就迈得很大,他老婆似乎对土地有着难以遏制的激情,而且只要上林苑的土地,与此同时,李敢的老婆,谢宁的七个主要老婆,以及赵破奴刚刚被赐婚的宫女老婆,组成了长安城最大的炒地团。   开始的时候云琅觉得这样做非常的不妥,结果,这似乎是皇帝所喜闻乐见的,大片大片的土地变成了这些将领的私人土地,刘彻似乎没有任何要阻拦的意思,反而在推波助澜。 第九十五章 勋贵不好当   大汉国从来就不缺少土地,相反,大汉国有大量的土地需要人们去开垦。   让百姓们过着困顿生活的原因是高昂的赋税,以及低下的生产力。   皇帝需要钱粮去打匈奴,百姓们需要钱粮来过好日子,可是,一年的产出就那么一点,皇帝多要一点,百姓们手里的钱粮就要少一点,如果皇帝要的很多,百姓们就只好饿肚子了。   事实上,刘彻这个人绝对不算贪婪,他收到的钱粮都被边关的将士们消耗光了,好多时候,他手里的钱少的可怜。   匈奴不能不打。   云琅自从亲眼看到匈奴对大汉造成的危害之后,对这一点他也是赞同的。   边关不稳,谈什么国家富庶!!   生产的东西再多,只会招来更多的饿狼。   好在地提升生产力这一方面,云琅多少还是有些办法的,因此,他才会怂恿曹襄跟他一起种地。   他相信,随着战局越来越大,战场越来越远,大汉国对于钱粮的需求也会更大。   到了那时候,百姓们想要吃一口饱饭就非常的困难了。   当别人都以为大汉国会在很短的时间里干掉匈奴的时候,只有云琅没有那么乐观,随着匈奴退入漠北之后,想要在广袤的荒原上再找到他们,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刘彻也看到了这个后果,因此,他在几年前就开放了上林苑,他在两年前甚至允许勋贵们有选择的购买上林苑的土地,他甚至大度的饶恕了那些遁入山林不愿意给他缴税的野民。   为了增加劳动人口,他不惜用很卑劣的手段向那些拥有大量奴仆的豪族们开刀。   无论如何多产粮食,才是刘彻的根本意图,不管这些粮食是谁种的,是属于谁的,最终都将是属于他的。   因此,云家果园里的东西数量都不会太多,这样一来,等全家吃过之后,就不给皇帝剩下什么了。   就在云琅准备再去看看家里的麦田的时候,梁翁来报,有一个妇人带着一个孩子跪在云氏门前不走。   宋乔跟苏稚很自然的看着云琅,希望他能给出一个比较合理的答案。   云琅想了很久,自己好像没有干什么对不起这两个女人的事情,而且,即便是有,她们两个用杀人一般的眼神看他也是不对的。   男子汉大丈夫没干过坏事,就是没干过,因此,当那个妇人带着两个孩子见到云琅的时候,也就见到了云琅一家子,老虎大王甚至还低声咆哮一声,吓得两个孩子立刻就钻到母亲背后去了。   “求侯爷救我夫君一命!”   当妇人强忍着对老虎的恐惧,哆哆嗦嗦的说出这句话之后,宋乔,苏稚,云音,霍光,以及老虎大王立刻就转身离开了,半点想听下去的意思都没有。   “你夫君是谁呢?我认识吗?”   “钟离远……”   听妇人这么说,云琅的眉头就皱起来了,不解的看着妇人道:“他出了什么事情?”   “他进宫了……”妇人说得非常小声。   云琅抬头看看天空哦了一声道:“可是有人逼迫他这样做?”   妇人泪如雨下……只知道死命的摇头。   “你知道他进宫去做什么了吗?”   妇人依旧哭泣,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云琅叹息一声道:“有一种事情叫做求仁得仁,你知道吗?”   妇人抬起满是泪水的脸道:“我求他为了两个孩子不要再提报仇的事情,他不肯,三天前说了很多我听不懂的话,喝了一夜的酒,显得很是高兴,然后就把家业丢给我,要我好好地照顾孩子们长大,他就走了……侯爷,帮帮他,小妇人不求大富大贵,也不求报仇雪恨,只求能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听我夫君说,侯爷是唯一帮他的人,小妇人求侯爷让我夫君回来。”   “你是说三天前?”   “是的!”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木已成舟,恐怕很难回头了。”   妇人并不准备离开,打开了一个包袱,里面满是各色财物。   云琅瞅了一眼道:“这条路不好走,却是你夫君自己挑选的路,且没人能让他改变初衷。是死是活,要看他自己,他好不容易获得了这个好机会,恐怕不愿意放弃。对了,他是怎么安排你们母子的?”   “在骊山脚下给我们母子买了一块地。”   云琅笑道:“那就带着这些财物招纳一些仆役,好好地种地,把指望放在孩子身上,不要再想你的夫君了,我想,这对你们来说是最好的结果。”   “黄氏势大,他独自一人……”   云琅不等妇人把话说完,就道:“你知道你夫君是个什么样的人,你也应该劝说过了,既然你的劝说都不能让他打消念头,我的劝告只会让他更加疯狂。去吧,别想他了,他有自己的事情要干,你要是再纠缠他,天知道他会干出什么癫狂的事情。我想,你应该明白,你丈夫已经疯了。”   妇人拉着孩子重重的叩头之后就离开了,也没有收拾那一包财物,云琅叹口气就让梁翁用马车送她们一程,连同那一包袱财物。   妇人刚走,那群人又从屋子里涌出来,宋乔小声的道:“她来干什么?”   云琅没好气的道:“想把我一起拉下泥潭,这大汉朝的妇人啊,没有一个省油的灯。他知道她夫君的意志不可违,就第一时间想到了她跟孩子的安全,第一时间在有心人的监视下跑来咱们家,不管我们说了什么话,外边的那些有心人都会认为,钟离远已经投靠了云氏。这是给孩子跟她找靠山呢!”   苏稚怒道:“这人怎么这么坏啊。”   云琅苦笑道:“你没落到这个份上,如果这事落在你身上,你比她还要坏,哈哈哈……一个母亲为了两个孩子,干出这样的事情不算离谱。这个女人还是很聪明的。”   “她聪明,我们家可要倒霉了!”   “我们家跟黄氏本来就是死敌,现在想要缓和一下都不可能了,既然如此,我们避嫌就一点意思都没有,如果事事都把自己摘干净,让别人去冲锋陷阵,时间长了,别人就不把我们当勋贵来看待了,该有的担当还是要有的。今年的春日宴,皇帝没有邀请我们家,算是给了我们家一点小小的保护,你们看着,明年春日宴的时候,云氏跟黄氏的纠纷一定会被摆上台面,到时候,会有很多人很乐意见到云氏与黄氏斗得头破血流。”   “我们谁都没有招惹,只想好好地过日子!”苏稚有些愤怒,顺脚踢了老虎一脚,觉得这家伙很没用,没能在第一时间就把那母子三人吓跑。   “成了勋贵利益算是有保障了,可是,如果所有的勋贵一个个都和颜悦色的,你觉得最不愿意看见这种状况的人是谁呢?”   宋乔抱着肚子坐在凳子上担忧的道:“是皇帝?”   云琅叹口气道:“始作俑者就是他呀!”   苏稚也跟着叹口气,今日看到了钟离氏的惨状,让这个素来没心没肺的丫头终于发现,所有的好日子下面都有暗流涌动。   “别担心,你夫君应付的来,你们好好地过日子就好,该生孩子的生孩子,该没心没肺傻乐的就去傻乐,改学武功的就好好地学武功,等我将来应付不来了,才轮到你们上场!至于现在么,我应付起来游刃有余!”   宋乔抚摸着肚皮道:“我们家的人手还是太单薄了些!”   云琅笑道:“你夫君一个顶他们一万个,以前没心思跟他们玩这些无聊的游戏,既然人家觉得我们家好欺负,那就见识一下我西北理工的斗争手段吧!” 第九十六章 世界是兼容的   关上大门,云氏就是另一个天地。   偌大的一个大汉国,也只有这里能够真正做到男耕女织,黄发垂髫悠然自得,也只有这里,每个人才过的相对有尊严一点。   云氏的大门不算高大,却非常的结实,梁翁当初挑选制作大门材料的时候,用了关中最结实的木料,还亲自带人锻打了巨大的门闩,儿臂粗细的钢条深深的扎入底下十尺,再加上犬牙交错的巨石堆积术,这样的大门即便是面对攻城车,也能抵挡一阵。   这是物理上的坚固,赋予这座大门生气的却是云琅本人,很多时候,云琅就是云氏的大门,以及围墙,只要云琅不倒,云氏的大门就会永远矗立在这片大地上。   日头一天比一天毒辣,骊山脚下虽然清凉,田地里的麦子也自然而然的成熟了。   曹襄家的麦田最早成熟,定在今日开镰,云琅特意起了一个大早,要去曹襄那里帮忙。   这是一个极为古老的习俗,也是一个极为古老的人情往来,身为勋贵伙伴,哪怕在这个时候去帮曹襄捡拾一根麦穗也是人情往来的标志。   这种事情并不会因为身份而有什么变化。   宋乔自然是不能动的,这时候自然只有苏稚跟着云琅去,云音跟霍光也非常的兴奋,天不亮就匆匆爬起来,带上老虎大王准备一起去曹家帮忙。   云琅知道,这两个孩子只是舍不得他们的西瓜!   今天去曹家,云琅带了足足五个西瓜。   云琅一身麻衣短打扮,苏稚则用手帕包了头发,云音跟霍光也是一身漂亮的短衣短裤,只是霍光的面容过于清秀,头发又长,跟云音站在一起,更像姐妹而非师兄妹。   当然,这是云琅眼中的孩子们,在外人的眼中,云音像男孩子多过像女孩子,她们两个像兄弟多过像姐妹。   再这样炎热的天气里,老虎大王披着一身厚重的皮毛,自然是不愿意动的,他就喜欢在冰凉的地板上趴着什么都不干。   如果不是云音用一大块冰来诱惑,他绝对不会离开屋子,爬进马车里去的。   马车走了半个时辰就来到了曹襄家,此时的曹氏已经是一副大战来临之前的景象。   一千多个男女仆役已经准备妥当,就等家主一声令下呢。   极为懒惰的曹襄到了开镰的日子也不敢怠慢,也是一身麻衣,腰里还别着一把镰刀,脚下踩着草鞋,看样子是要大干一场的。   云氏的马车走进曹氏大门之后,又有几辆马车相继走了进来,那是霍氏,李氏,谢氏,以及赵破奴新娶的老婆,她们的丈夫在外边,只能是她们来。   眼看人到期了,曹氏的老管家就威风凛凛的吼了一嗓子,就带着所有人去了麦田。   “小心豆子,等麦子割掉之后就该豆子好好地长了。”云琅随意吩咐一声,就提着镰刀走进了麦田。   曹氏的麦子长势很好,就是间作的豆子长得小小的,叶子也发黄,看不出有什么产量。   “豆子的作用是肥田,产量倒在其次,不过呢,等麦子收割完毕,没了争地的东西,豆子很快就会长起来的。”   见曹襄对豆子的长势很失望,云琅特意多解释了一句。   家主本来只需要割下第一束麦子,他的活计就算是完成了,云琅却觉得既然已经下地了,怎么也要趁着太阳没出来之前,把这一垄麦子割完才好。   割麦子对曹襄来说是痛苦的,甚至是一种折磨,跟着云琅咬着牙割完了一垄麦子,就一头扎在麦垛上开始抽搐。   跟在曹襄身后捡拾麦穗的牛氏担忧的瞅着丈夫,她也觉得丈夫似乎有些太劳累了。   好在,云琅在割掉最后一束麦子之后也停止了劳作,见曹襄一副快要死的模样,就笑道:“等一阵子带你去吃好东西。”   曹襄挥挥手道:“让我歇会就是最大的好处了。”   牛氏连忙笑道:“家里也备了一些吃食,云侯要是饥饿了可以先垫垫。”   云琅指指停在地边上的马车道:“能让云音跟霍光老老实实守在马车里看着的好东西,有多好吃,你们心里应该有数。”   曹襄一听这话,立刻就来了精神,就大汉国而论,吃饭最挑剔的人绝对不是刘彻跟阿娇,绝对是云音跟霍光!   “这世道干什么都不得劲,也就吃东西能让我感到舒服一些,可是们大部分时间,老子吃的都是泔水!”   云琅抬头看看散布在原野上的仆役们笑道:“这世上美好的东西多了去了,你缺少一双会发现的眼睛。”   “对,对,以后要多发现,你发现的多了,我们这些人的日子也好过一些。”   曹襄是一个通人,在得知有好吃的之后,他并没有提出立刻吃掉它,而是坐在棚子底下喝着茶水慢慢的等待,只有身体对食物有了渴求的时候吃美食,才能获得最大的享受。   劳作场面很美,具体到个人的时候就非常痛苦,如果不是为了吃饭这个终极目的,没有人愿意站在大太阳底下汗水摔八瓣的割麦子。   麦芒扎在汗津津的身体上会让人奇痒难当,云琅就有这个毛病,因此,他从不在太阳出来之后割麦子。   “去病在大河边上准备建造一座军城,照搬受降城的模式,准备以那座城为起点,慢慢积攒力量,然后继续发起他的西征。捕奴团的人在义渠之地捕获了两万多人,基本上把义渠一族的丁壮一扫而空。公孙弘下了严令,不许输入义渠女子,听说正在操办良贱不得通婚的法令,前所未有的严厉。”   从曹襄口中永远都能知晓最新的朝廷动态,以及人事变革。   “路博德在岭南之地听说西北地捕奴团的事情之后,也开始蠢蠢欲动,他在南边,更容易捉捕奴隶,在那些地方,三里不同音,十里不同俗,是不是异族人的很难分辨,一旦路博德从南方捉来奴隶之后,西北的胡人奴隶想要卖高价就很难了。周鸿,张连他们似乎不死心,正在跟路博德一系的人争斗,到了明年春日宴上,就会有一个决断,估计最后的结果是按照地域划分来解决。不过呢,长安,关中,才是最需要奴隶的地方,争斗的过程应该非常的惨烈。”   云琅笑道:“我们不参与奴隶买卖,自己也不买奴隶,家里的仆役以后也要签订文书,规定在家里服役多少年之后就给人家放良。”   曹襄瞅着满平原劳作的仆役担忧的道:“如此一来,我们的日子会过得很艰难。”   云琅大笑道:“采取自愿原则!”   曹襄随即就笑了,拍拍云琅的肩膀道:“这法子好,自愿,一定要自愿啊!”   “跟着我们的仆役,只要不偷懒,过上几年之后都该是有些家业的人,人呢,从来就没有满足的时候,有了一点家业,开明聪慧些的人就会培养自家的子弟,一旦培养子弟成了风潮,总会有很多人成材,成材的这一批人再委身为奴,是非常不合适的,强留会留成仇人,这时候,就该有一个出口。只要保持入口,出口畅通,我们家的仆役就不会成为祸患,或者被人诟病。大家族么,就该有大家族的风范,这一点非常的重要,如果以后能让外边的人以出身我们这些家族为荣,将来家主有没有官职爵位又有什么要紧。我很期待将来真正的贵人出现,这种人不再是以高官厚禄为标准,而是以品德,智慧,才华,敦厚,雅量,善良为标准的人。只有这样的人成为贵人了,大汉朝延续个几百上千年不算难事。”   “你是说我以后不能再进出青楼了?”   “大丈夫行事自然不拘泥于小节,只要大义不亏,些许小事何足挂齿?”   “这很矛盾啊,一边声色犬马,一边板起脸来教训别人,总觉得哪里不对!”   云琅大笑道:“无非是利害二字作祟而已,此中奥妙你还需细细体会!” 第九十七章 勒索   云琅拿来的西瓜很甜,被冰镇了半天之后,咬一口就能冰霜入肺。   曹襄吃的如同叫花子一般,好不容易等半块瓜吃完了,就抬起满是瓜汁子的脸道:“明天再拉十几车过来,我觉得我一个人吃几千斤不在话下。”   “种了一亩地的,应该够你吃的,只是给外人的就没有了。”   曹襄瞅瞅云音手里的半块瓜可惜的道:“多拿一些来啊,吃个半截子不上不下的这事你也干得出来?”   云琅把自己面前的一块瓜推给曹襄道:“今天就熟了这几个,想要再吃,等两天吧,那时候地里的瓜也该全熟了。”   曹襄没有半分不好意思的模样,取过云琅推过来的西瓜继续大吃。   “这么好吃的东西就该种的满世界都是才对,你家怎么就种了一亩地这么少?”   “就这么多种子!”   “明年种子该多了吧?”   “如果都像你这样连种子一起吃下去的话,明年就没有种子可用了。”   曹襄舔舔嘴唇遗憾的道:“你说说,这世上的好东西为什么总是这么少?稍不小心就绝种了,偏偏是没用的东西满世界都是。”   云音吃完了西瓜,就不喜欢在曹家的麦田里待着了,一个劲的催促父亲回家。   曹襄把云音拖过来,狠狠地在她额头亲了一下道:“总有一天会让你留在我家不走的。”   仆役们继续在忙,勋贵,贵妇们已经收拾了东西回家了,苏稚才上马车就嘀咕这一遭来曹家来亏了,好几百斤西瓜不见了。   “夫君,你没见李氏的样子,分她们西瓜舍不得吃,还装模作样的掏出手帕要包起来,拿回去给孩子吃,那个谢氏就更过分了,说是要带回去孝敬家里的十几个老人,就半块瓜够谁吃的。妾身不得已只好答应过几天一家送十个过去。”   苏稚的话云琅并没有听进去,他的目光落在远处的官道上,那里有十几个披着孝衣的骑士正在纵马狂奔。   云琅等马车上了官道,就让马夫将马车停在路边等那些骑士过来,等骑士走近了,云琅就看见了骑士背上的招魂幡,不由得长出一口气,对苏稚道:“皇太后宾天了。”   苏稚正要鼓掌,见骑士快速的逼近,就连忙装出一副悲戚的样子。   骑士来到云琅身边大声道:“皇太后昏迷不醒,陛下命永安侯快速赶去甘泉宫一起为太后续命!”   云琅二话不说,立刻从马车上解下一匹挽马,也不用马鞍子,跳上马就向甘泉宫狂奔。   这种事情,跑的越快,越狼狈,越是会受到大家的夸赞,更会被皇帝看在眼里,至少一个孝字的赞誉是跑不掉的。   曹襄也接到了同样的命令,见云琅快速的跑过来,笑呵呵的道:“莫急,莫急,等我祖母去世之后再去也不迟!”   云琅怒道:“死的是你祖母,你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快些把你的马鞍子去掉,骑着光背马,要跑的比我还要快才成,敢再笑一下,小心母亲剥了你的皮。”   曹襄想起母亲,不由得打了一个冷颤,解下马鞍子学着云琅的样子骑着光背马,呼天抢地一路烟尘的向甘泉宫杀去。   三十几里路,快马转瞬即到,曹襄哀嚎着从马上滚下来,顾不上寻找丢掉的鞋子随手抓住一个宦官怒吼道:“十天前才拜见过祖母,那时候都好好的,怎么现在就要续命了?”   宦官嚎哭着道:“天气太热,皇太后贪凉,屋子里的冰放的多了些,谁知道……”   “祖母啊,且等等,孙儿曹襄来了……”   曹襄推开宦官,赤着一只脚,踉踉跄跄,悲痛欲绝的向皇太后寝宫跑去。   云琅很满意曹襄的表现,一脸凝重的拉着隋越的手道:“大令,太后御体如何,可有用到云氏的地方,已经派人去接拙荆了,陛下那里也要照顾到,酷暑的天气里,千万莫要哀伤过度。”   隋越狐疑的瞅着热情过度的云琅,甩一下拂尘道:“已经准备黄泉了,马上就要请太后去黄泉避难,只是这一次的病来的急,来的猛,但愿能瞒过阴司鬼差。”   云琅连连点头,这才用袖子擦拭一下脸上的汗水,来到水井边上,拉上来一桶井水,咕咚咕咚的喝了半桶水,丢下木桶,对坐在树下闭目养神的公孙弘道:“但凡有差遣,丞相尽管吩咐!”   公孙弘睁开苍老的眼睛看了云琅一眼道:“先歇歇吧,等身上的汗下去之后,再听陛下安排。”   老家伙说完话之后又闭上眼睛。   碰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钉子,云琅叹息一声就找了一个阴凉的地方,看事态的发展。   桑弘羊正好坐在那里,回头看看云琅的打扮点点头道:“从田里直接过来的?”   云琅点点头道:“没想到会出这样的事。”   桑弘羊叹口气道:“世事无常,人有倾覆之忧,只在旦夕之间,永安侯年岁尚青,不必将生死之事放在心上。”   云琅道:“我这个年岁的人总觉得死亡似乎不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所以你们才会干用命博前程的事情。”   “也不全是这样的,比如去病,他就喜欢在战场上的感觉,喜欢浴血厮杀,喜欢看着一个个匈奴在他的长矛下死亡,不论他是骠骑大将军还是一个小小的都尉,战场对他来说就是战场,没有什么区别。”   桑弘羊笑了一下,然后对云琅道:“既然如此,你为何不继续在骠骑大将军麾下担任军司马,却一心要去种地呢?”   云琅长叹一声道:“就是因为有长驱万里的作战经历,云某这才发现,战场不仅仅在边关,在草原,在戈壁,也在关内,更在朝堂,跟田地里。去病去边关作战,我留在关中,目的就是在去病需要粮秣,需要物资,需要武器支援的时候,我能拿的出这些东西。你看,从某种意义上,我依旧是骠骑大将军的军司马。”   桑弘羊冷哼一声道:“你不相信别人?一定要自己亲力亲为吗?”   云琅抬头瞅瞅湛蓝的天空道:“某家相信不会有人敢拿军国大事开玩笑,只是某家以为,没有人能比某家做的更好!”   “某家?”   “这时候再不强调一下我的存在,御史大夫会认为我在说笑!”   桑弘羊无奈的道:“好一个当仁不让,现在的少年人都像你这办狂悖无礼吗?”   云琅摇头道:“财源是开拓出来的,并非节省出来的,更不是通过一些手段抢夺过来的。这样做,只会让天下越发的穷蹙。”   “小子无礼!”桑弘羊勃然大怒。   云琅笑着施礼道:“大夫若有闲暇,请来云氏一行,看看云某说话是否真的狂悖无礼!”   桑弘羊疑惑的看着云琅道:“你没有羞辱老夫的意思?”   云琅道:“最多是政见不同,甚至还谈不到政见,因为我是当面跟你说的。”   桑弘羊点点头道:“确实如此,即便是闲谈,也很久没有人跟老夫说过这样的话了。如此说来,你与黄氏的争斗也算是一种开拓财源的法子?”   “大夫如果把云琅看做一个蚕农,要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辛苦养蚕,缫丝,然后被黄氏这样的家族盘剥,就很理解云某为何会如此不留情面的对付黄氏了。”   “即便如此,烧掉剑阁七百里,蜀中别是一洞天,这样的谣言也太狠毒了一些。”   云琅拱手道:“请大夫转告黄氏,从我书房拿走的东西必须原物奉还,否则,不死不休!”   桑弘羊吃了一惊,连忙问道:“他从你家拿走了什么?”   云琅耸耸肩膀道:“谁知道呢,或者是染色之法,或者是百十个染坊工匠,或者是别的重要东西!等我想起来了,再慢慢添加!” 第九十八章 你就是一个垃圾   桑弘羊这个狗贼的耳目遍布天下,主要职责就是为天子敛财,别看他只是轻描淡写的提起了黄氏,其实就是准备为黄氏说话,希望云氏这里可以退让一步,让黄氏有里子,有面子的完成对云氏的压榨。   话说的很客气,可是,在这种客气的话语底下是赤裸裸的轻蔑以及剥削。   桑弘羊这些年通过收拾盐商,铁器商人,将盐铁收归国有,为大汉朝廷搜集到了很多钱财,现在,他似乎又想对丝绸下手了。   或许,这就是桑弘羊在短短的两年之内,官职上升了三级之多的原因。   云琅用脚后跟都能想到,一旦丝绸被收归国有,对这个行业来说将是巨大的倒退。   一旦生产丝绸的人不能自主定价,巨大的中间差就会被国家全部拿走,从而让养蚕,缫丝,织绸变成一个鸡肋行业。   在大汉国,丝绸与货币其实是有同等地位的,桑弘羊就是看到了这一点,才会执着的进军丝绸业。   这个时候,如果再说一些模棱两可的话,让桑弘羊以为云氏还有退让的空间,那么,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   听了云琅的话之后,桑弘羊的眼中迸发出狼一般恶毒的眼神,云琅却平静的看着桑弘羊道:“过度的盘剥对大汉国来说不过是寅吃卯粮,现在你拿走了多少,将来你可能要十倍,百倍的还回去,这是一个规律,逃不脱的。”   桑弘羊冷冷的道:“你是在鄙视老夫的智慧?”   云琅淡淡的道:“如果你离开你现在的位置,让我坐上去,我会做的比你更好,至少,不增赋税而国用足这样的事情我还是能做到的。”   “荒谬!”   “荒谬?某家自山中出来的时候,只有一袭破袄,一头鹿,三年之后,云氏已经是长安著名的富户,如今整整七年过去了,云氏早就是长安顶级的富庶之家了。   在这个过程中,云氏没有盘剥仆役,没有侵害国朝,没有与民争利,更没有少交过一个钱的赋税,人人都以与云氏交好为荣,大夫可能做到?   想当年,大夫出山扬名之时,府上已经是洛阳有名的富商,以钱财买通寺人,以心算之能见高明于陛下,言利是而折秋毫,将家学贯通到了极致,方才获得侍中之位。   而后便有一十六项赋税降临,民间至此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商贾更是哀嚎连连,仅仅洛阳到长安的商道,从旅人夜不绝途到人迹罕至,中间用时不过一年。   商人之技不过低买高卖,自己实际不生产一粒粮食,一件陶器,一尺丝绸,你的所作所为,不过是夺民财为国用,一旦百姓困顿到了再也无财让你榨取之时,天下舆论纷纷,那时候,将是你死无葬身之地。   我还听闻,当年竭力送你入官途的令翁如今捶胸顿足恨不当初,不知可有此事?”   云琅恶毒的话语,即便素来波澜不惊的公孙弘也忍不住睁开眼睛仔细的看了云朗一眼。   桑弘羊一张冠玉一般的脸,早就变成了紫茄子,双手在袍服下攥的紧紧的,好半晌才拂袖道:“无知小儿之言!”   云琅瞅着甘泉宫里如同蚂蚁一般忙碌的人群,叹息一声道:“是不是无知小儿之言,你且拭目以待。”   “少年得志未免张狂,老夫且容忍你一次!”桑弘羊站起身,重重的拂袖预备离开。   云琅看着桑弘羊道:“你一介左庶长,如何能对一位帝国侯爵说什么张狂!”   桑弘羊的身体顿了一下,缓缓转身,朝云琅施礼道:“谨受教!”然后就一刻不停的离开了。   公孙弘苦笑一声对云琅道:“你何苦树敌太多?自古以来都是欺老不欺少,老朽这般年纪的人你欺负一下也就算了,而桑弘羊正当年,你准备与他争斗一世吗?”   云琅朝公孙弘施礼道:“公为宰相,无人不服,将来云某为宰相,想来也无人有怨言,至于桑弘羊,他不过一介商贾而已,此生无望为相!”   公孙弘听云琅这样说,立刻就来了兴致,捋着胡须道:“这是何道理?”   “无他,桑弘羊目光短浅,只图一时之快,毫无远见卓识,处处以利为标,忘记了这天下不但是陛下的天下,也是你我以及天下人的天下。搜四海而供一人,那是桀纣才能干出来的事情,陛下素来英明,不可能看不到这一点。只是目前边关战事紧,才让桑弘羊这等人物得用于一时,一旦兵戈纷争结束,桑弘羊制定的所有国策,都会一一被废除,毕竟,到了那个时候,也就到了陛下安抚天下的时候了。”   公孙弘奇怪的看着云琅道:“你这些道理都是从哪来的?为何老夫没有看到这样的征兆?”   云琅道:“他如果继续这样下去,您很快就会看到征兆了。”   “哦!”公孙弘敷衍的答应了一声,就继续闭目养神,在很多的时候,这个老家伙都会选择闭上眼睛。   一群戴着五颜六色狰狞面具的巫师扭着乱七八糟的舞蹈从甘泉宫的偏殿里摇摇晃晃的走了出来,后面有几个穿着白衣的蒙面人抬着一张软塌紧紧跟随,一张巨大的伞盖被一个粗壮的宦官举在手里,替戴着黄金面具的太后遮挡阳光。   鼙鼓,号角,猛烈的响着,遮盖掉了别的声音,一个戴着青面獠牙鬼面具的巫师抓着碳粉向火把上丢,碳粉迅速燃烧,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火球。   整列队伍没有任何人气……   刘彻的头上绑着一块白绫,跪坐在太阳底下哀哀的痛哭,在他身后是同样打扮的卫皇后以及长平跟曹襄。   曹襄哭得非常伤心……   云琅跪坐在一张毯子上,头上也被宫人绑上了一条白绫,抬头看看刺眼的太阳,云琅才知道公孙弘为什么一定要闭目养神了,老家伙要留着所有的力气来跟天上的太阳抗争。   云琅的下首就是桑弘羊,这时候,他似乎早就忘记了刚才跟云琅的争辩,忘记了云琅附加给他的羞辱,随着礼官的唱和,把礼仪进行的完美无瑕。   天气太热,很多勋贵的袍服底下什么都没有穿,如果站着还好说,一旦开始跪拜,有时候难免会露出不雅之物来。   尤其是跪拜在云琅前面的几位年长的勋贵,长时间待在太阳底下,体力有所不支,已经无法顾忌被风掀起的袍服……于是,只要云琅抬头,就能看见一排光溜溜的屁股。   云琅很想笑,就在他不小心听到一个老家伙放屁的声音之后,忍着不笑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折磨了,尤其是那个放屁的勋贵恰好排在桑弘羊正对面的时候。   快要忍不住发笑的云琅忽然看见桑弘羊在看他,难以抑制的笑意顿时就消失了。   这时候要是大笑出声,估计会被刘彻弄去看守皇陵百八十年的……   桑弘羊见云琅的面容恢复了平静,未免有些失望,毕竟,刚才只要云琅笑出声来,他就会立刻启奏皇帝,将云琅这个不孝之徒从勋贵们的队伍中驱除掉。   桑弘羊突然发现,云琅在施礼之余,居然有心情帮前面的两位老勋贵压着衣袍,不由得冷哼一声,前面跪拜完毕的两位老勋贵回头怒气冲冲的看了桑弘羊一眼。   云琅低声道:“两位小心,风把袍子掀起来了,小心压住了,别被有心人趁机参奏一本。”   两位老勋贵恰好看到了别人窘迫的模样,立刻压住了衣袍,再一次恶狠狠地看了桑弘羊一眼。   礼仪进行了半个时辰,皇太后的软塌被妖魔鬼怪抬进了黄泉地洞。   几位刚刚站起来的勋贵就围着桑弘羊阴测测的道:“桑大夫,老夫们的下身可还雄壮?” 第九十九章 最真诚的谎言   见桑弘羊的脸色发黑,云琅就满意的去找曹襄了。   才喝了一盏茶的功夫,太后宾天的消息就从黄泉地洞里传出来了。   于是,国丧,正式开始了……   丧事只要一开始,就要连续进行九天,这还是因为天气炎热的缘故,如果在冬日里,会有足足八十一天,而且,这还是太后的陵墓早就准备好了,如果,太后的陵墓没有安置完毕,那么,停灵的时间还会更长。   好不容易把太后真正送进了阳陵与先帝合葬之后,云琅觉得自己快要死了。   在曹襄羡慕的眼神中,云琅离开了阳陵,而曹襄还要在阳陵的茅屋里面居住二十一天。   感情对于皇家人来说并不是很重要,然而,礼仪却是至关重要的。   皇太后死了,皇帝刘彻要在阳陵边上守陵三年,只是经过宰相带着百官恳求三次,皇帝才会勉强同意将三年改为三月,即便如此,时间依旧太长,于是,百官再次劝谏,守陵的日子终于变成了二十一天。   云琅觉得再劝谏一下,刘彻很可能会把守陵的日子改成三天或者三个时辰之类的,结果,公孙弘不再劝谏了,因此,皇帝要带着皇族在这里停留二十一天。   二十一天之后皇帝以及有官职的皇族子弟会继续完成三年之约,当然,刘彻的其他兄弟正快马加鞭的赶来长安,为太后尽孝。   阳陵是大汉最寒酸的一座陵墓,因为先帝去世的时候要求不要给他建造过于宏大的陵寝,更不能在平原上突兀的堆积出一座山陵来,可以依靠一座小山,挖洞之后把人埋进去就好。   阳陵邑的人其实就是给先帝守陵的人,自从阳陵开始挖掘之后,阳陵邑这座城市就出现了。   九天衣不解带的忙碌日子过后,即便是风仪极佳的桑弘羊的胡须也变得乱糟糟的。   原以为他跟那几个露屁股的勋贵会有一些摩擦,也不知道桑弘羊是怎么解释的,总之,在大家分别的时候,他们在一起谈笑风生,似乎很愉快。   不过呢,这样其实才是正常的,全都是老贼,哪里会被云琅的这点不入流的小心眼给蛊惑。   因此,那些老勋贵见到云琅,话里话外慢慢的蕴含着云氏需要补偿他们的意思。   明明是他们的屁股被人看光了,却偏偏要说是帮着云氏出了一口恶气。   这种两头吃的本事,云琅还需要锻炼几年之后才能做得出来。   还以为跟桑弘羊算是彻底的闹翻了,当云琅骑着马走出甘泉宫的时候,桑弘羊的马车已经早早在路边等候了。   “要打架吗?”云琅骑在马上鄙视的瞅着桑弘羊。   桑弘羊慢条斯理的道:“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既然云侯如此满怀信心的要取老夫而代之,自然不会是空口说说的,无论如何也要亲眼看一下才好。如果云氏的法子可行,真的可以做到民不加赋而国用足,桑弘羊就算是退位让贤也不无不可。”   云琅重重的拍了一下额头道:“最怕跟你们这样的老贼打交道。明明恨我不死,偏偏讲出来的话却处处占理,让我连拒绝的借口都没有。既然桑大夫看得起云氏,那就不妨一起前行去看看,看看我云氏是如何用数百妇孺发家的。”   云琅的恶言恶语并没有让桑弘羊发怒,很有礼貌的拱拱手,示意云琅先行。   只要是真正的官僚,必然有唾面自干的本事,桑弘羊的行为就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   这样的行为其实谈不到好坏,云琅甚至还认为这样的行为多少有些可爱。   懂得机变的人总比死撞南墙不回头的人要好,哪怕桑弘羊拿了云氏的经验,反过来再对付云氏,云琅都不后悔。   只要云氏的法门被推广出去,对天下就有好处,至于领取什么功劳,云琅认为云氏并不需要。   以前云氏需要不断地立功来说明自己的重要性,现在,刘彻已经注意到了云氏的重要性,这时候,就该云氏端一点架子,来维系自己的独立性。   这两者都很重要,云琅可以向刘彻臣服,绝对不可能臣服在桑弘羊之下的。   如果连桑弘羊都臣服,云氏会在第一时间沦落为三流勋贵,并且,在日后,刘彻也不会继续跟云氏打交道。   这就是云琅为何一定要跟黄氏的支持者桑弘羊恶斗的原因所在。   短短九天时间,田地里的麦子已经完全变黄了,麦田里全是忙碌的野民。   这六万亩麦田,在东方朔的照看下长势良好,如今,只要收割完毕,就是大功一件。   云琅下了马,取过一个麦穗,在手里揉搓之后,黄澄澄的新麦米,就出现在他的手心,粒粒饱满。   “我最大的梦想其实不是出将入相,而是把大汉所有能种粮食的地方都种上粮食。   让每一个大汉人都可以吃饱肚皮,或许还会有一些盈余,这样他们就会把粮食卖掉,换一些麻布,或者是一个陶罐,也或者是一尺丝绸给闺女扎头发用。   桑大夫,自我来到大汉国,这个国家的百姓,以及贵人都给了我极大的善意,就因为这点善意,让我决心彻底的融入这个跟我失去联系的族群。   现在,我是一个大汉人氏,他们温柔的对待我,我也将温柔地对待他们。   他们给了我一粒米,我将回报他们一个举世温饱。   这就是我的想法,而且是真实的想法,如果你一定要帮着黄氏来对付我,那就准备接受我西北理工的报复吧,说实话,这些报复,绝对不是他一个黄氏能够承受得了的。   他们自以为掌握着颜料,以为用染料就能让我俯首就擒,那就太可笑了。   云氏这一次不用染料,直接用桑蚕丝来制作蚕丝被,就是我做出的一点小小的改变。   而且,对于我西北理工来说,这个世界上的秘密很少,只要我们愿意沉下心来研究一下,染料……呵呵还真的不是什么太大的难题。”   桑弘羊自然不是那种听你说几句话就对你推心置腹的人,听了云琅的话,他只是笑着点点头表示嘉许,至于更进一步的交流,他还没有表露的意思。   “四千余人种六万亩地,自给自足之余,还能给朝廷上缴数百万斤的粮食,麦子收割之后,马上就会有糜子跟大白菜接着播种,有了这两样,这四千余人不但有果腹的粮食,还会有大白菜可以吃到春天。如果再有地方种植油菜的话,基本上这四千余人就能做到万事不求人。别看这只是一桩小事情,如果这种耕作模式一旦扩散开来,只要有百十个这样的地方,陛下需要的军粮就会全部得到满足。这世上最可笑的人就是那些一心只想做大事的人,他们不会低下头看看身边发生的小事情,殊不知,只要把小事情做好了,大事情自然就会做好,我把这叫做积小胜为大胜!”   桑弘羊有些动容,站在马车上遥望了一下这片土地,沉思了良久对云琅道:“此言有理!”   云琅肃手邀请桑弘羊步行,指着远处的云氏道:“人人都在追寻宝贝,却不知道世上最大的宝贝都藏在云氏的土地上。桑大夫若是有心推广云氏的模式,云琅定会全力以赴的帮助,绝不留半点私心。”   桑弘羊笑道:“若真是如此,小小黄氏何足挂齿。”   云琅停下脚步看着桑弘羊道:“你千万不要阻止黄氏来对付我,多年以来,云氏处处与人为善,遇到了纷争也不敢进取,这一次,我想改变一下!” 第一百章 深潭   皇太后死了,世界没有停转,该吃的西瓜还是要吃的,即便是古板如桑弘羊也认为此言有理。   “这东西产量高,不挑土地,越是沙土,越是贫瘠的乱石滩上长出来的西瓜也就越甜。贫家小户种上一两亩,换半年的口粮毫无困难。”   云琅吃了一块西瓜,用手帕擦擦手对努力对付西瓜的桑弘羊道。   有时候云琅觉得大汉人非常的可怜。   吃的东西除过煮的,就是烤的,要不然就是生的,百十斤重的青铜鼎里煮着一只羊,送上来的时候,还需要主人站在青铜鼎边上用刀子戳,做好标记,好让仆人知道那一块肉该给哪一个合适的人。   每回在别人家这样吃饭的时候,看着仆人颤巍巍的送上来大半条肥腻的猪腿,云琅就想流泪。   桑弘羊在云氏没有遭遇这些,吃完西瓜之后,他就对云氏独有的瓷器盘子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轻轻敲击有金石之音,观之不似玉器,却比玉器更加的润泽,尤其是一些青色的图案镶嵌其中,在日光下熠熠生辉的模样一下子就让桑弘羊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   识货的人看到好东西就这模样,云琅已经看过好多次了,上自长平公主,下到穷鬼东方朔,每人看到这东西的时候都会惊奇一下的,至于曹襄,只要到云氏来,这样的惊奇每日都有,每每惊奇之后,就会讨要……   “云侯,此为陶……?”   云琅随意的将手里的瓷盘子丢在桌子上道:“我请你吃人世间少有的美味,你却把注意力放在泥土烧制成的盘子上,未免有些暴殄天物。”   桑弘羊无奈的抬起头,他很想告诉云琅,云氏精美的食物他已经领教了,但是,现在,他更想知道这些盘子的来历。   这东西即便是云氏自家的瓷窑,也很难保证每一次都烧制成功,至于像今日装饭食的精品瓷器更是难得一见,再配上与瓷器相映成趣的菜肴,之所以拿出来就是要让桑弘羊这个土包子震惊一下的。   说来可笑,云琅是最喜欢清茶的,然而,曹襄那些人在从云氏得到茶叶之后,就很喜欢往里面添加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放一些糖霜,果干,云琅也就认了,赵破奴那个混账东西,甚至喜欢把羊油放进去,并且能引来一群人的效仿!   吃肥肉就是享福的年代里,云琅想要找到一位在习惯上与自己风雨相随的人,就只能依靠自己去培养。   桑弘羊来到云琅书房,原本是来评判一下云氏损失的,打开门,就看到一副漂亮的水墨画……   然后,他就忘记了这座书房曾经有间谍进来的事实,可是跟云琅讨论水墨山水这一奇特的新的艺术形式。   眼看着云琅用水墨,朱砂,寥寥几笔就勾勒出一副《雪地梅花图》桑弘羊惊云琅为天人。   “变化,变化很重要啊,一个新的东西被完善之后,就应该不断地探索,不断地研究,这方面,陛下走在了最前面……至于某家,不过是东施效颦罢了。”   云琅不露痕迹的收起毛笔,指着书房正面墙壁上的那副御制《大风歌》对桑弘羊道。   桑弘羊的神情凝重了几分,仔细观摩了皇帝陛下的书画作品之后,还特意拱拱手,以示尊敬。   见桑弘羊已经见识了云氏在皇帝心中的重要性,云琅就从书架上取下一本手抄的《春秋》放在桑弘羊的手里道:“听说桑大夫一向喜爱《春秋》,今日恰逢其会,《春秋》的抄录已经完成,总共六本,送先生一本。”   一万八千余字的《春秋》抄录在纸上只有薄薄一本,桑弘羊打开书本,看了一眼里面工整的字迹,诵读了一段之后,合上书本长叹一声道:“鬼斧神工啊!”   云琅这才笑着指指云氏书房里密密匝匝的书本对桑弘羊道:“现在,桑大夫该知道,云某在得知有人潜入我书房之后,当时的心思了吧!如果那些人拿的是竹简,就算拿走百斤又有何妨?百斤竹简上又能记录多少文字?可是,黄氏拿走的是书本!足足有三十万言之多,这让云某如何咽的下这口恶气!”   桑弘羊呆滞的瞅着云氏高大的书架,长叹一口气道:“是老夫想当然了,云氏之事不可与其余人家的事情同日而语。在甘泉宫的时候,老夫还觉得云侯为了区区几卷书就咆哮不已,太失风度。拿走三十万言,在老夫家中,就是搬空了老夫的书房,这确实有些难以容忍!只是永安侯如何就断定是黄氏拿走了云氏秘藏?”   云琅推开窗户,指着正在教导他闺女跟霍光练武的何愁有道:“老祖宗说的……”   桑弘羊仅仅看了一眼,就随手合上窗户点点头道:“原来黄氏竟然背着老夫做出如此腌臜事情。永安侯尽管去问,老夫必不阻拦!”   云琅又指着远处的云氏工坊道:“其实云氏已经开始研究如何给绸布染色了,就进度来说还是不错的,其中,红,黄,蓝三色已经被调配出来了。   剩下的不过是用三种颜色进行调配,就能得到云氏想要的颜色。   剩下的只要交给工匠,给他们足够多的时间,要什么颜色不可得呢?   而云某今年不过二十有一,有的是时间,有得是耐性可以等到颜料出现。   对付黄氏,不过是勋贵之家的正常反击而已,以颜料为借口只是不想让陛下难做。   他黄氏这一次可以派人来云氏盗窃,下一次就能来云氏拿走我的人头,是可忍孰不可忍!   大夫现在明白云琅为何在黄氏一事上如此失态了吧?”   桑弘羊非常失望的离开了云氏,走的时候带走了两本书,四个西瓜,也不算空手而回。   他以为云氏不论如何的强大,总有需要他的地方,看过云氏之后桑弘羊发现,云氏并不需要他,或者说并不需要他手下留情,相反,如同云琅所言,云氏真的在自我克制,做的并不算过分,而且,云琅已经把冲突牢牢地钉死在勋贵冲突这个层面上了,并没有打算将事情闹大,真的是很难得。   想到这些,桑弘羊无论如何都高兴不起来,他忽然发现,这个世上真的有可以自给自足的家族。   在看到给云氏带孩子的何愁有那一刻,桑弘羊立刻就熄灭了心中任何想要对付云氏的想法,也就在这个时候,桑弘羊才发现自己想要阻止云氏成为皇族一支的想法是何等的愚蠢。   云氏就是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潭,从外面看起来不大,天知道这个深潭里面居住着什么样的妖怪。   马车离开云氏越远,桑弘羊感受到的压迫就越轻,路径那六万亩属于司农寺的土地,看到田野里堆积的麦垛,桑弘羊再次下车,站在原野上看了良久,才继续登车连夜赶回了阳陵邑。   苏稚照例是不吃饭的,一个人捧着半个西瓜用勺子挖着吃,宋乔放下手里的筷子道:“怎么就不好好吃饭呢,那东西不过是一个果子!”   苏稚哼哼两声,继续对付面前的西瓜,在她的旁边,霍光正羡慕的看着苏稚跟云音两个吃西瓜,嘴里的饭菜这时候索然无味。   云琅并不去管,西瓜说白了全是水,这时候看似吃饱了,过一会就会饥饿,不顶饱,等她们饿了,再吃饭也不迟。   “母亲那里的西瓜送去了?”云琅问宋乔。   “送去了,母亲很喜欢,就说这样的东西不宜多吃,夫君,为什么不送去长门宫呢?”   “哼,你如果想多吃两口西瓜就等等再送,现在送去了,地里的西瓜就会成为皇家御用之物,今年,你想吃是没有任何可能了。”   宋乔点点头道:“那夫妻两太霸道,咱们家惹不起!”   云琅长叹一声,皇太后死了,最后一个能给刘彻一点羁绊的人也就消失了,从此,大汉国就完全走上了刘彻一言堂的局面了。 第一零一章 多智近乎妖   陈铜的伤好了,一大早就来到云氏宅院里,求见云琅。   这是一个敦厚的汉子,也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他倔强地认为自己之所以能活着,完全是因为侯爷出面的缘故。   清晨的云氏很有看头,主要是这里的女人太多,那些面黄肌瘦的妇人,在云氏生活了几年之后,终于有了女人该有的颜色。   这些仆妇们自诩老身,实际上年龄并不大,刘婆是年龄最大一批妇人中的一位,她今年的年岁也不过三十出头。   在这个普遍十三四岁就出嫁的年代里,二十岁的妇人领着一两个五六岁的孩子并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   充足的营养,愉快的生活是女人保持年轻最好的法门,因此,站在云氏,瞅着成群结队进出的仆妇,陈铜在努力做到不分心。   可是,他实在是太小看云氏妇人的开放程度了,当陈铜不小心看到仆妇湖绿色的胸围子,就心跳加速,嘴唇发干,调整一下自己的站姿,只希望侯爷早点出来,谈完事情之后就赶紧离开。   每日清晨,云氏庄园里就荡漾着一股子甜腻的脂粉香气,这里是卖货婆子最喜欢来的地方,也是上林苑里脂粉消耗最大的地方。   有了钱的妇人,总喜欢让自己的好颜色能够多保持几年,因此,在入手脂粉一类的东西的时候,几乎是不惜血本的。   以至于云琅每次看见那些把自己的脸蛋涂的跟猴屁股一样的仆妇,就会在心里哀叹一声。   不施脂粉的时候,一个个还能看,涂脂抹粉之后一个个就成了女妖怪。   如果大家都认为她们这样的装扮很丑,她们自然会改进,只可惜,满大汉跟云琅审美观一致的人少之又少。   大部分,甚至是绝大部分人都认为云氏的仆妇各个都是美人,至少,陈铜就是这样认为的。   而那些卖脂粉的婆子,更是把这些仆妇们的妆容夸赞到了天上,长安城甚至有了云氏多美女的传说。   苏稚觉得自己不如师姐漂亮,也涂抹过一阵子,把云琅气的直哆嗦,拉过来狠狠地给她洗了几次脸之后,现在就涂抹一点去除羊膻味的油脂护肤。   大汉的美人儿大多是天生丽质,比如宋乔就是其中的一位,从没见过宋乔往脸上涂抹过什么东西,她的那张脸依旧娇嫩的吹弹可破。   这让苏稚极为郁闷。   云琅从大宅走出来的时候,仆妇们纷纷行礼,然后该干什么就去干什么,还有一些嚣张的妇人仗着自己是云氏的元老,还会调笑家主两句,等家主远去了,再把藏在房间里战战兢兢的卖货婆子拉出来,继续抢购长安城新出的脂粉。   “那就是你家主人?好一个美男子啊。”卖货婆子偷偷的看了远处的云琅立刻开始拍这些仆妇们的马屁。   “我家主人自然是好的,你一个婆子知道什么,快些把好货色拿出来。”   仆妇们对这样的马屁早就免疫了,同样的话也不知道听过多少次了。   “诸位女娘,好货色倒是有一些,都是给主家的少君,细君们准备的,数量太少,婆子还指望用这些好货色攀攀主家的高枝呢。”   一个仆妇立刻道:“那你可想错了,我家少君,细君,以及两位住在主宅里的小娘,可不会用你的这些东西。你有好货色就赶紧拿出来,再敢吱吱呜呜的就不要进我家门了。”   卖货婆子自然是千般扭捏之后才忍痛将箱子里的好货色拿出来,什么凌源的桃花粉,杏花粉,蜀地的桂花油,张家寨的口脂,大元口的黛条,就算是洛阳的粉嘟儿都有不少。   就在仆妇们欢呼雀跃之时,刘婆咳嗽一声走了过来,瞟了卖货婆子的货箱子一眼道:“也就是一般的货色,珍珠粉都没有,还叫什么好货色。”   仆妇们纷纷瞅了刘婆一眼,一个资历老的仆妇道:“刘婆,你发家了,就不要来笑话我们这些昔日的穷姐妹,当初也就是你口齿伶俐一些才让家主高看你一眼。现在富裕了,就看不起我们这样用普通货色的姐妹了?”   刘婆笑吟吟的道:“也不知道你们装扮出好颜色给谁看呢,家主可没功夫多看一眼,好好地干活才是正经!”   说罢,扭着腰肢就走了,那个说话的婆子脸色铁青,扬手就把手里刚刚挑好的一袋桃花粉丢进了水渠。   这里的纷争云琅自然是不知道的,梁翁远远地看见了,也不敢招惹这些妇人,装作没看见,连连催促厨娘快些准备好早餐,好让侯爷跟陈铜说完话之后就能吃上饭。   “侯爷的法子果然奇妙,老汉按照侯爷所说,在木板上刻好大块的字,然后再把这块木板锯成一个个的单字,果然就能用这些单字把竹简上的文字排列出来。如果老汉再把常用字多刻一些,以后再也不用一块块的雕版了,用的时候只需排列一下就好。”   云琅笑眯眯的道:“你还可以试试在别的东西上刻字,比如在胶泥上,趁着湿泥好雕刻的时候把字刻上去,然后放进炉火中煅烧,最后成印。或者是把字雕刻在铸造好的铅块上,也能成印,至于具体的该怎么做我是不懂的,就看你如何做了。”   陈铜的眼睛立刻就睁大了,狠狠地捶打一下自己的脑袋道:“陶字,铅字自然要比木字来的好,而且还不容易变形,您看看,老汉在石碑上,青铜模具上刻过那么多的字,怎么就没想到呢?”   云琅仰天大笑了一声,拍拍椅子扶手道:“雕刻字模好说,现在,你找到合用的墨了吗?”   听云琅说起墨,原本欢喜的陈铜立刻就安静了下来,拱手道:“老汉无能,至今还找不到脱模容易的墨。纸张还是很容易被墨黏住,被墨浸湿之后,想要把印好的书页撕下来很难,而且慢,不符合侯爷说的,快速,清晰简单的要求。”   云琅皱着眉头犹豫片刻,在心中暗自叹息一声道:“慢慢来,不着急,这世上把简单的事情弄复杂,并不需要多麻烦,想要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则需要极大的智慧。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我们没有退路,只有不断地继续试验,继续调和容易脱模的墨。”   陈铜苦笑一声道:“老汉已经试过很多种墨了,松烟墨,碳墨都不成,不怕侯爷笑话,老汉连锅底灰都试过了。”   云琅瞅着陈铜道:“那就试着往墨里面添加能够让纸张容易剥离的东西。”   “添什么东西才能让纸容易剥掉呢?”   云琅恨铁不成钢的瞅着陈铜道:“我哪里知道,这需要你自己去试验!”   又是喜又是担忧的陈铜离开了云氏,云琅坐在饭桌前看着平日里最喜欢的饭食,没有半点吃饭的兴致,筷子刚刚拿起来,就狠狠地摔在桌子上,对一边伺候的梁翁道:“一群笨蛋,不吃了。”   为了让陈铜发现油脂对印刷的作用,云琅特意在印刷作坊里用了菜籽油来点灯。   结果,这些傻蛋,把菜籽油当宝贝,舍不得用来点灯,宁可用松脂火把来照亮,也轻易不肯动用那些昂贵的菜籽油……   云琅恼怒的捶打着脑袋,明明只要张嘴就能点破的秘密,他却必须闭嘴,给出一个线索,让那些笨蛋自己慢慢的领悟。   油料跟墨的融合是一个问题,这还是需要继续试验,可是,只要陈铜用了菜籽油,就算是进门了,云琅没打算把印刷这件事弄到极致,也不求印刷出来的书籍有多美观,他只想让印刷术自然而然的出现,不想强硬的把他带到这个世界上。   身为一个人,云琅已经表现出来了太多的神奇之处了,一旦被人扣上一个多智近乎妖的名声,就会危及他自身…… 第一零二章 傻孩子天照顾   云琅的烦恼,可能就是九天之上的神灵的烦恼。   神灵的烦恼来自于知道的太多,云琅目前也是这样的处境。   很对时候,云琅已经忍耐的非常痛苦了,这样的高人做起来很艰难。   老虎大王靠在冰山上,舔舐自己的前腿毛,累了,就舔一口冰山上的冰水,然后再忧郁的瞅瞅门外的骊山,打个盹一上午的时光就过去了。   梁翁以为家主在生那些无知蠢妇们的气,不大功夫,吵架的刘婆就带着另外一个仆妇过来请罪了。   云琅听了半天,也没有听明白,她们为何要请罪,直到梁翁期期艾艾的解释清楚之后,云琅就让他们三个人全部滚蛋。   心中的郁闷之气愈发的浓烈。   直到霍光前来请教雷电的原理,云琅才勉强觉得大汉人还有将来。   自由的天空里就有雷电横行,任何想要获得真正自由的人,就要准备好被雷电惩罚的准备。   云琅自诩是一个准备走长路的人,所以,他不想被雷电烧焦,毕竟,他是一个已经焦过一次的人。   怒气冲冲的时候就不要去给人送礼,这样很容易把事情办糟糕。   可是,大长秋已经守在云家,等着云家给阿娇送礼,云琅想不送都不成。   阿娇的目标自然是西瓜!   如果不是因为云琅成了侯,这时候在地里温柔地弹着西瓜辨别成熟度的人就不会是云琅,而是阿娇自己。   云家的瓜田里硕果累累,不吃西瓜,光是看看就能让人获得极大的满足感。   大长秋稍微辨别了一下云琅弹西瓜的方式跟声音之后,就走下瓜田,自己动手。   于是,蝗虫过境了……   “不用全摘走吧?”云琅小心的问大长秋。   “等一会有人会来,帮你看这些没有成熟的瓜!”   “帮我?帮你们看瓜吧?”   “你这么想我觉得很对。”   大长秋似乎没有听出云琅话里的讽刺之意,悠然自得的瓜田里巡梭一番,确定没有成熟的西瓜之后,这才赶着马车带着云琅一起去长门宫送礼。   “这么大的果子啊……很漂亮。”   阿娇拖着长音,满意的拍拍碧绿的西瓜,味道好不好的在其次,首先,西瓜圆滚滚的形状以及翠绿的外皮就让阿娇非常的满意。   “怎么吃?我可是听说这东西的味道极好,不止一个人跟我炫耀过了。云琅,为什么这么好的东西,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云琅叹口气道:“这可是入口的东西,不好好确定一下如何能拿给贵人吃?这点小事云琅还是分得清轻重缓急的,比如造纸,比如印刷这些事情,云氏自然要抢先禀报长门宫,吃食就算了,干系太大。”   阿娇挑选了一个最漂亮的西瓜,示意宫女拿走,然后来到云琅跟前笑眯眯的道:“你不会毒死我是吧?”   云琅只要一低头就能看见阿娇饱满的胸膛,连忙后退一步道:“这怎么可能!”   阿娇对云琅的退避动作很是满意,点点头道:“既然如此,下次再有这种东西出来,记得第一个送到长门宫来。我以前失败过一次,发现很多人并不是那么可靠,自从跟你成了邻居,我才有了跟外人说话的兴致,可以说,你是我在长门宫里结识的第一位友人,你知道,这对我来说意义重大,所以别让我失望,我要是再失望一次,哼!”   阿娇哼了一声就走了,大长秋瞅瞅云琅,拍拍他的肩膀道:“很难得!”   云琅点头道:“确实难得……”   长门宫里的荷塘已经看不到多少荷花了,该生长出来的荷花已经全部长出来了,如今水面上只有密密匝匝的荷叶,以及一些带着一点残留花瓣的莲蓬。   “莲蓬还不能吃!”   大长秋见云琅瞅着莲蓬发愣,就好心的提醒他。   云琅长吸一口气,想到自己打不过大长秋这才叹口气道:“我自从出山之后,发现自己越来越傻了。”   大长秋背着手缓缓地道:“傻点好,傻点好,知道不,傻孩子天照顾!”   云琅苦笑一声,朝大长秋拱拱手,就准备离开,却听大长秋阴沉着嗓子道:“红袖长大了。”   云琅头都不回的道:“她今年才十三岁!”   “可以嫁人了。”   “嫁给谁?我不同意,年纪太小了,再长几年!”   大长秋满意的点点头道:“不错,不错!”   云琅猛地转过身看着大长秋道:“你不会要让红袖嫁给我吧?”   大长秋笑道:“就你最合适!”   “为什么?就因为我傻?”   “对,就因为你傻,那孩子遭过大难,从小到大也就在你云氏过了四年的好日子,老夫不想让她再经历一些不好的事情,留在你云氏挺好。”   云琅心头打鼓,连忙道:“留在云氏我没意见,只是不能嫁给我。”   “为何?”   云琅捏捏拳头最终还是无奈的道:“我已经不会喜欢一个人了。”   大长秋笑道:“你怎么对待你的两个老婆,就怎么对待红袖好了,不要觉得娶了红袖你会吃亏,她的身份不好,却是这人世间最好的女子,更何况,只要老夫不死,这孩子就不会无依无靠。”   云琅想了良久勉强笑道:“我收留她,并没有存什么坏心思,只是单纯的接受了一个妇人临死前的哀求。只想让她活下来。”   大长秋拉下脸道:“你还是看不起红袖?”   云琅笑道:“有时候我连我自己都看不起,红袖是一个好女子,我有什么资格看不起人?那孩子至今还在修补母亲死在面前留下的心理伤患,这时候就不要轻易的打破她已经慢慢熟悉的生活。别想着给她安排未来,那个孩子比你我都聪明,把自己的生活打点得很好,别给他添乱。”   大长秋转过身瞅着荷塘道:“那就过几年再说吧。”   云琅看着大长秋道:“过几年之后,也需要她自己做主,我们两个只要站在边上为这孩子祝福就行了。”   大长秋笑吟吟的道:“也好!”   云琅再次朝大长秋拱手告辞,只要留在长门宫里,他就浑身不自在。   这种感觉非常的诡异,总觉得哪里不对头。   阿娇走进了内宫,刘彻正躺在一张宽大的锦榻上,呆呆的看着窗外的天空,人显得非常憔悴,太后的丧礼之后,他整个个人并未如云琅想的那般欢喜,反而显得极为忧郁。   西瓜是刚刚摘下来的,又是已经熟透的东西,杀开之后虽然还带着太阳的余温,却有一股子极为淡雅的香味萦绕在西瓜上。   阿娇叹息一声,端来两块西瓜放在刘彻面前道:“吃点东西吧,润润嗓子也好。”   刘彻看了一眼颜色极好的西瓜,淡淡的道:“在丧禁的范围内吗?”   阿娇摇头道:“以前就没有这东西。”   刘彻这才拿起一块瓜,咬了一口仔细品味一下,然后就把西瓜丢在盘子里道:“一口足矣!”   说罢,再次躺下身子闭目养神。   阿娇没有再劝刘彻吃东西,今天难得吃一口,已经算是破例了,如何能够再强求。   “刘氏,再无长辈可为刘彻遮风避雨。”刘彻呐呐自语道。   阿娇跪坐在刘彻身边,拉着他的手道:“你将是刘氏最强大的皇帝,这一点,即便是文皇帝,景皇帝都不能与你相媲美。”   刘彻苦笑一声道:“以前我也是这么想的,可是,眼看着母亲在黄泉地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我心如刀割。我以为自己不会悲痛,谁知道,那一刻我居然非常的惊慌……” 第一零三章 第二次邂逅   不论亲情,爱情,友情,或者人世间的一切享受,都不过是为了抵御人间的寂寞。   云琅的寂寞无人能懂,所以,他只有来到死人面前,倾诉自己对这个世界的所有看法。   陵卫大营里面的骸骨,已经剩下不多了,相对的,洞窟里面站满了披甲的武士。   有的面容清晰一些,有的面容只是模糊一团,肃立在那里如同一支军阵。   云琅知道这些人不会寂寞的,相比始皇陵里面更加庞大的武士群,他们不过是一支偏师。   世界的主流是那些在地面上行走的人,而不是这支地下军团,地下的这支军团注定要寂寞几千年……   当有一天他们重见天日的时候,所有的秘密才会被解开,云琅倾诉在这里的话语才会有人听。   路过始皇陵入口的时候,云琅强忍着想要进去的欲望,他很想再去看看太宰的模样,哪怕有辨识度不高的奇怪光线,云琅觉得这个险还是值得一冒的。   终于,云琅还是没有进去,因为何愁有在洞口设置了禁制,只要走进去,估计十死无生。   老虎大王只有来到了骊山,才有兽中之王的模样,也只有在这里,老虎大王才会摈弃自己懒散的模样,张牙舞爪的巩固一下自己的领地。   于是,一头野猪,一只鹿,一个挡路的狐狸全部成为了老虎大王回归野性的牺牲品。   云琅看见了一匹毛色杂乱的孤狼,从那匹狼脸上的伤疤来看,她就是昔日云琅来到大汉的时候,带着狼群围猎野猪的狼王。   母狼成为狼王很罕见,她身上雪白的皮毛,如今变成了肮脏的土黄色,而且毛色不均匀,有一块没一块的,孤独的在山林里巡梭。   或许是无力奔跑,也或许是活的不耐烦了,她见到老虎大王的时候并没有如豹子,狗熊那样迅速遁走,而是站在那里,等待老虎大王发威。   老虎大王咆哮一声,惊起了无数的飞鸟,母狼依旧没有离开,反而向前走了两步,支棱起脖子上的鬃毛向老虎大王发起挑战。   她只有三条腿能够站立,可是,她站立的非常稳当,老虎大王淡黄色的眼珠子逐渐有了一股子血色,看的出来,他非常的恼怒。   母狼向前逼近两步,老虎大王纵身跃起,仅仅用一只爪子就将孱弱的母狼按在身下,正要张嘴咬住母狼的脖子,老虎大王却闭上了嘴巴,松开爪子,用巨大的虎掌扒拉一下母狼软塌塌的脖子,然后高傲的离开了。   母狼努力翻了一个身,瞅着跟云琅一起远去的老虎大王发出一声凄厉的狼嚎。   那匹狼就要死了……老虎大王在肚子没有饿到极点的情况下,觉得没有杀她的必要。   从山巅缓缓而下,很容易就到了温泉池子边上,一个女子正在温泉池子里沐浴。   眼看着老虎跟云琅从山林里钻出来了,也不惊慌,依旧慢条斯理的沐浴,即便美好的身段全部暴露在一人一虎的眼中,也毫不避讳。   原本以为自己又有艳遇的云琅在看清楚水池里的人是谁之后,就什么念头都没有了。   把老虎撵走,自己蹲在温泉池子边上无奈的瞅着这个喜欢在野地里沐浴的女人。   “手帕递给我。”卓姬头都不回就伸出手问云琅要手帕。   云琅从竹篮里取出一方针织手帕递给了卓姬问道:“一个人在这里洗澡,也不怕被狼叼走?”   卓姬将手帕绑在头上,转过身瞅着云琅笑道:“也只有你才能进来。”   云琅回头看看树木茂盛的骊山道:“老虎没有发现,只能说你的护卫全部在睡觉。”   “你从山上下来的时候,婢女就告诉我了。”   “随意窥伺我的行踪,那个婢女该被灭口了。”   “好啊,这就下令,让人把婢女的人头送来。”   云琅怒道:“你还是那幅把人命当草芥的做法,吃了这么多苦,还没有醒悟?”   卓姬大笑道:“你就不是个好人,偏偏做出一副好人的模样,我如果真的变成你家少君的模样,你一定没有再看我一眼的心思,哪有像现在这样,贼光灼灼的看着我的身体。”   也不知什么原因,或许是云琅自己也是一身臭汗的缘故,所以他也很快就下水了。   开始的时候只是很正经的洗澡,耳鬓厮磨之后,就很自然的成其了好事。   云收雨歇,靠在水池子边上休憩,卓姬见云琅在看她肚皮上的纹路,不但没有感到难为情,反而拉过云琅的手放在稍微有些松弛的肚皮上骄傲的道:“这是你的大女给我留下的纪念。”   云琅点点头道:“今天看见了一匹母狼,当年我见到她的时候,她一身白色的皮毛,统领一支狼群威风凛凛不可一世,即便是野猪群也敢下手捕猎。今天又看到了她,毛皮破败还瘸了一条腿,就这,还敢冲着老虎发起冲锋,结果,被老虎一爪子就拍翻了,如果不是老虎今天吃的很饱,她就没命了。”   卓姬闻言叹了口气,将云琅的手放在胸膛上道:“那就不要看烂皮毛了。”   云琅再一次将手放在她的肚皮上道:“放在这里跟踏实些。”   说罢,就闭上眼睛继续休憩,卓姬很自然的抱着他的头也安静了下来。   “我们这算什么呢?”云琅在半梦半醒间问卓姬。   卓姬摇头道:“我也不知道,我们成不了夫妻,你对我没有爱意,我对你似乎也爱不起来。如今,凑合着过吧,你再忍耐几年,等我成老太婆了就不来纠缠你了。”   云琅嘟囔道:“且纠缠着吧,当年就在这里看了你的身体,孽缘就已经注定了,如果我当年没有好奇的看你一眼,现在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你跟司马也不会走到这一步田地。”   卓姬笑道:“上个月司马来长安述职,曾经派人来过我府上,给我送了一封信,你要不要听?”   云琅摇摇头道:“他的胆子很小,有没有什么节操,更没有匹夫之勇,也缺乏担当,这时候还能对你如何呢?”   卓姬苦笑道:“当年一曲《凤求凰》让我以为人间胜境莫过如此,才相处几日,就发现此人不可托付终身。   不得已之下,我才在成都当垆卖酒,逼迫我父亲给我大批的嫁妆……供我活命之用。   而他,自从有钱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带着银钱来到了长安求官,两年时间音讯皆无。   我在成都苦苦等候,却等来了无情文书,为此,我不服,千里迢迢来到长安谋生,不为他,只想告诉他,离开他,我卓姬一样可以活的轻松快活。   说起来,你是一个无情的人,而我又是一个无义之人,无情对无义倒也搭配。   你说的很对,男子有没有才华其实不重要,有担当的男子才值得妇人低眉顺眼。”   云琅笑道:“你觉得我很有担当?”   卓姬笑道:“能在家里给外室留一个栖身之所的人,据我所知,王侯里面只有你一个。”   云琅愣了一下,犹豫地问道:“这不可能吧?”   卓姬哈哈大笑道:“别人家的外室或者成为妾,或者成为丫鬟,或者独居在外,绝对不可能在家里有一个明确的位置,这方面你确实是大汉第一人。”   云琅跟着笑了,对于这一点他真的不知道。   长久独居的妇人在获得一个心满意足的宣泄对象之后,自然是疯狂的,于是,直到太阳快要落山了,云琅才在一处阴凉的地方找到了老虎,一人一虎踩着软绵绵的脚步回家了。   云琅刚刚离开,大群的丫鬟侍女就出现在池塘边上,卓姬看着云琅走进了黑松林,就对匆匆赶来的平叟道:“他还是一个烂好人。”   平叟满意地笑道:“他很聪慧,甚至可能看透了我们的计划,最后还是落入彀中,这样的人,你每欺负他一次,情义就会少一分。不过呢,云琅是一个很注重过程跟结果的人,夫人只要从一个孀妇的人性出发,去做一个孀妇应该做的,可能做的事情,他就会认为这是可以原谅的事情。”   卓姬笑着摇头道:“不欺负他,我就想这样过一辈子,什么都不求,什么都不要,只要他不斩断我跟大女的母女之情,这一辈子给他又如何呢。” 第一零四章 河东狮吼?   云氏地盘上发生的事情很难逃脱云琅的监视。   骊山,始皇陵这一带又是云琅最重要的秘密所在,因此,卓姬进入骊山的事情也就瞒不过云琅。   这不是卓姬第一次进骊山,她似乎对于那个水潭有着特殊的喜爱,一个月中,总有一整天的时间耗在这里。   男女之间的事情很奇妙,很多时候不需要说出来,就能做出准确的判断。   卓姬之所以这样做,就是希望能够在骊山里再一次见到云琅,哪怕只是被偷窥。   云琅看懂了这种暗示,所以他来了,这也是他能做到的极限。   男人一旦做了亏心事,回到家里的时候必然就会格外的殷勤。   因此,云琅特意下厨给宋乔做了一锅美味的青菜粥,给苏稚做了一锅肉,甚至给云音,霍光做了红烧鸡腿。   一家人吃饭的场景非常和谐,如果曹襄这个狗贼不来的话,这种和谐的场面可能会一直维持下去。   司农寺的六万亩麦田已经收割完毕,六成入库,四成进入农场。   第一年就有两百斤的平均亩产,这让云琅跟曹襄非常的骄傲,十二万担的产量,让儿宽也非常的满意。   曹襄今天匆匆说的交割完毕粮食之后,特意来到云氏与云琅准备喝一杯庆祝一下。   云琅也觉得需要庆祝一下,只是喝酒的时候,曹襄总是在看他。   “你看我做什么,难道我脸上能长出花来?”   曹襄左右看看,然后低声道:“我记得我跟你说过,以前有一个人在大丧期间跟妻子交合,生出一个儿子并且被人举报的事情吧?”   云琅面不改色的道:“被你诬陷去守皇陵的那位?”   曹襄摇头道:“没诬陷,这事他干了,他儿子就是凭证!”   在曹襄面前说假话有些无耻,云琅很大度的承认。   “今日在骊山遇见了卓姬。”   曹襄松了一口气道:“这就好,这就好,到时候还有托辞可以说。”   “我很好奇,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曹襄暴躁的咬断了手里的胡萝卜道:“大丧期间,我都不能去青楼……眼睛里都能冒出火花来,谁能像你一样眉目含春,却没有半分的火气?”   “你是太后的亲外孙,说这话也不怕被雷劈啊?”   “亲兄弟说这话就没意思了,太后最不待见的就是母亲,嫌弃母亲不听她的话,跟我舅舅一起反对她。我一年要去拜见太后六次,结果,能见到她本人的次数一次都没有,总是有一个恶心的老宦官出来告诉我,太后身体违和,知道不,她身体违和了十一年。一次两次的我不在乎,十次八次就过分了,闹到最后,谁都知道她不待见母亲,却把气撒在我身上。害得我有很长一段时间都被其余皇族嘲笑。”   曹襄尽量把话说得隐秘,结果还是被苏稚听到了,这个丫头平日里傻乎乎的,但是,在这种事情上却聪明的令人发指。   云琅跟曹襄说话的时候,也只有苏稚会毫无顾忌的走进来,听到苏稚蕴含着怒气的脚步声,云琅只能苦笑以对。   “打一顿就好了。”   始作俑者曹襄对这事毫不在意。   “我觉得她打我一顿可能比较好。”   “你是这么对待女人的?”曹襄大惊!   “男人出去风流一下女人哪来那么多的事情?”   “我们家不一样,要求她们安稳的同时,我觉得我也需要安稳。既然没做到,人家发怒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事实上我觉得人家如果只是发怒一下,占便宜的还是我。”   曹襄看云琅的眼神就像是看一坨屎……只有云琅知道,这事要是放在他生活过的那个世界,净身出户是一个必然的事情。   苏稚笑眯眯的进来了,手上还端着一壶茶,曹襄喝了一口茶水,然后就不怀好意的看着云琅。   “茶水里放了什么?”云琅问苏稚。   “泻药!”苏稚硬邦邦的回答。   听到不是砒霜,云琅松了一口气,起身找了一些止泻的药物胡乱吃下去,然后就在曹襄惊恐的眼神中,面不改色的把那一壶味道很怪的茶水喝完了。   茶水里自然是没有什么泻药的,就是多了一块黄连,刚才吃的止泻药有些多,现在,云琅想要安稳,可能真的需要吃点泻药了。   苏稚的脸色依旧是臭臭的……   “明知道是错事还要去做,就要有接受后果的准备。”云琅把第二壶茶水里的黄连挑出来丢掉,这东西泡的时间长了,茶水会变得很苦。   “你就不能不喝吗?”曹襄得意的咬了一口苏稚专门给他端来的杏子道。   “你知道个屁,喝了是最简单的平息事情的法子。”   “就是身子不安稳是吧?”   “两害相权取其轻,乃是智者的标志。”   曹襄长叹一口气,指着主楼边上的那座小小的楼阁道:“今晚不走了,就睡在那里,你被惩罚的厉害的时候我好过来救你一命。”   说完话,就匆匆的跑了,还能听见他站在院子里大声吩咐梁翁给他收拾住处的声音。   苏稚的脸色依旧很难看。   云琅也不知道说什么好,这时候不论说什么,都是错的,纠结了好久,为了打破这该死的沉默,云琅组织了一下语言道:“今天……”   “不用说了,我夫君丢下身怀六甲的妻子,丢下辛苦操持家务的小妾,去见了旧情人,两人死灰复燃,旧情难忘,而且还在山林里抵死缠绵了一次,妾身能想到所有的场面,就不知夫君快活不快活!”   云琅抓抓头发道:“茶水都喝了……”   不说这话还好,这话一说出来,苏稚彻底的爆发了,抓着茶壶就丢出窗外,连白纱蒙皮的窗户都砸破了。   透过窗户,云琅能看到曹襄幸灾乐祸的那张脸,一个侯爵因为偷情被小妾惩罚,简直颠覆了曹襄对世界的认知。   “知道不?最气的就是你喝了茶水,为了那个死女人,你居然连加了药的茶水都喝……”   苏稚彻底的暴走了,这时候云琅觉得还是少说话为妙,总要等到人家把怒气发泄干净才好哄骗。   这个过程很难捱过去,云琅不动如山,任凭苏稚扑在他身上,啃咬,撕扯……   晚上睡觉的时候,宋乔的房间里漆黑一片,苏稚的房间里也漆黑一片,云琅苦笑一声,只好去书房里睡,一个人躺在床上的时候强烈的希望明日太阳升起的时候会什么事都没有。   曹襄起的比云琅要早,装模作样的在院子里舞剑,在鹞子翻身的同时,还能给云琅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   宋乔带着一群丫鬟从厨房里出来布菜,早餐没有什么好摆的,宋乔依旧一板一眼的布置,然后才邀请云琅跟曹襄两个上桌子吃饭。   苏稚板着脸从卧室里出来,哼了一声又进去了。   宋乔瞪了苏稚一眼,也跟着进去了。   平日里乖巧的如同小白兔一样的红袖,今天,她的小脸上也没有一丝笑意。   不一会,偌大的饭厅里,就剩下云琅,曹襄两兄弟大眼对小眼。   “你昨晚没去安抚她们?”曹襄掰开一个包子,咬了一口肉馅,就把包子皮丢一边去了。   “没有,躲一躲,我睡书房里了。”   曹襄哀叹一声道:“越是这个时候,你越是要迎难而上,这点小事睡一觉就好了,你躲什么?”   云琅喝了一口粥道:“有点心虚。”   曹襄猛地一拍桌子怒吼道:“还有没有王法了,男子汉大丈夫招惹点风流韵事乃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如何能如此委屈?” 第一零五章 相处之道   曹襄绝对是一个说到做到的人,他整日在外面招蜂引蝶,回到家里依旧是大爷一个。   老婆牛氏不但不会责怪他,反而要温柔地劝他爱惜身体,不惜高价弄来人参等补品,给曹襄进补。   云琅很羡慕曹襄在家里的地位!   只可惜,大汉朝这一优秀的文化遗产,后世人并没有继承下来,因为种种原因,历史将后世的好男儿全部调教成了云琅这种没出息的男人。   云琅也想很无理的发一次火,问题是他不知道发火之后该如何收场。   最后还是觉得自己做错了,人家有理由动怒。   这样的事情放在后世,云琅早就身败名裂被老婆拉着去离婚分家产了。   现在,只是给点脸色,云琅甚至隐隐有一种赚到的感觉。   这是后世的人生信条的惯性带给他的伤害。   而且是无解的,因此,云琅不想再谈这件事了。   “你把粮食交给了大司农,儿宽就说了一个好字?”   曹襄笑道:“他不敢说坏字!”   “接手上林苑的事情谈了吗?”   “现在不用谈了,张汤正在查处上林苑职司人等的贪渎枉法之事,少府监已经哀求我母亲希望我们早日接手上林苑。只是有一条,亏空我们背。”   “母亲答应了?”   “还没有,母亲想看看上林苑的亏空到底有多大,要看看那些亏空是陛下跟太后造成的,那些亏空是官员造成的。陛下,太后造成的亏空我们可以背,官员造成的亏空,张汤会追回来,少府监的那些人如果聪明,就必须把自己侵吞下去的那一部分吐出来。”   “就这么简单?”   “对啊,必须突出两倍才成,另外,黄氏也去找母亲了,准备送母亲一座染坊。”   云琅笑了,敲敲桌子道:“他们是不是认为向我低头有失颜面,所以就去找母亲了?”   曹襄坏笑道:“母亲说这事得你点头才成,就把人给打发了,你看着这些天一定会有很多没名堂的人来找你说情,你那个情妇之所以在骊山遇见你,可能也与此事有关。”   “她没说。”   “她要是说了才蠢呢。”   “陛下在干什么?自从陛下守孝期满之后,没听说他开大朝会。”   “在长门宫呢,听母亲说,陛下忧思过度,要在长门宫好好地修养一段时间。太后宾天,右北平那边的战事停下来了,去病那里的战事也停下来了,大丧期间不动刀兵。”   云琅点点头道:“停下来也好,大家都喘一口气,这些年的战事过于频繁了。”   “陛下命去病回京,我亚父却留在了右北平,李敢的耶耶李广也留在了右北平,我听说,李广跟我亚父合不来,已经为领兵进龙城之事争论很长时间了。”   “别把长辈们的恩怨往我们中间牵引,这可不是好事,李广一生做梦都想封侯,可惜,这些年来,他的运气很差,不是失期就是迷路,或者就是徒劳无功。运气不好的人,陛下一向不怎么喜欢,所以这些年李敢都获得了两次大的封赏,李广却什么都没有得到。大河河谷一战,李敢身先士卒,勇冠三军,与去病一为虎头,一为虎尾,酣战十余里,终于凿穿了折兰王的军阵,立下了大功。如果不出意外,阿敢这一次的封赏下来,可能会跟他耶耶平级。这是一件让人觉得非常尴尬的事情,眼看着阿敢再进一步就要封侯了,他耶耶发疯是一个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强爷胜祖,这是好事啊,李广有什么理由发疯?”   曹襄长叹一声放下手里的筷子道:“阿敢要做李氏族长了,偏偏阿敢不是嫡子,这个时候,阿敢的父祖恐怕不会是他的臂助,反而会成为他的仇敌。”   “这样做不理智,李广该把权力交给阿敢了。”   “陇西李氏是一个大族,一个非常庞大的大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早就乱成了一团麻,就阿敢的能力,恐怕驾驭不了李氏这匹烈马。再者,李氏太大了,陛下心里未必就没有存着分裂李氏的想法,到时候按照阿敢的军功给阿敢一个侯爵,然后……李氏就要一分为二了,而且还是老死不相往来的那种。这样的手段,陛下干的多了。”   云琅跟曹襄说了很长时间的话,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中午,曹襄担心上林苑的事情有变故,又担心张汤下手太狠,把上林苑里的官员给一网打尽了。   跟云琅统一了认识之后,就匆匆的回长安了。   上林苑的差事是肥差,只要是这里的官员,屁股底下没有一个是干净的。   即便是有那么零星的几个好人,在张汤的酷刑之下,最后全灭的可能性太高了。   云琅跟曹襄两个都不希望接手一个空荡荡的上林苑,无论如何,想要做事情,就不能把那些经年老吏都处置了。   云琅在书房里也忙碌了好久,拟定出了接手上林苑之后的粗略章程,太阳就已经快要落山了。   宋乔送了两次茶水,点心,见云琅在忙,就拿了一个花绷子安静的坐在旁边绣花。   直到云琅放下手里的毛笔,宋乔给云琅倒了一杯茶水道:“卓氏不会进门吧?”   云琅有些惭愧的道:“不会!”   宋乔笑了,拿过云琅的手,用手帕擦拭着指头上的墨痕道:“一个聪明绝伦的人,能被一个女人逼到这个地步,也真是难得。”   云琅陪着笑脸指指心口道:“心中有愧,即便有再高的才智也是白搭,越是高级的解释,这时候全会变成谎言,自己窝心,你们听了伤心,还不如不解释。”   宋乔笑道:“我是一个很无趣的人,性子又清冷,其实不适合做一家的女主,不过呢,妾身这几年一直在努力。所以说,夫君行差踏错,也有妾身的不是。苏稚就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仗着您宠爱他,处处由着性子肆意胡为,回头妾身会管教她的。”   云琅瞅着宋乔道:“你弄错了,我宁愿你跟苏稚一样在我跟前撒泼打滚,也不喜欢看见你这幅贤惠的模样。夫妻之道其实就是一个相互占有的过程,心里不舒服,我们打架,吵架,抹脖子上吊都成,就是不要把自己弄成一个贤惠的妇人。怒火是要发泄出来的,所有的坏心情全部淤积在心里才会坏事,最后就会弄得形同陌路。”   宋乔叹息一声把身子靠在云琅的身上低声道:“妾身何尝不想跟小稚一样跟您胡闹,撕扯一番,只是,偌大的一个家里,都跟您吵架,被人看见了,日子还怎么过。”   云琅笑吟吟的拉起宋乔,沿着楼梯下了楼阁,命梁翁打开家里的钱库大门,最后牵着宋乔来到了地下的钱库。   让梁翁把钱库大门关上,一个时辰之后再打开,地道里不准有一个人存在。   一切都安排妥当了,云琅就把钱库里的蜡烛全部点亮,顿时,偌大的钱库里就满是被烛光照耀出来的珠光宝气。   “以后,我们两就在这里吵架!”   “妾身不会吵架……”   “你这个臭婆娘,一天到晚的端着一个贵妇的架子,偏偏就学不会贵妇的模样,还有脸管我!”   “你你你……”   “你什么你,早看你不顺眼了,今天是你在找骂,干脆就好好地骂你一顿。”   “妾身……啊?不,明明是你不对,你背着我与荡妇偷情,让我颜面扫地,平日里你要什么没给你,就你胡作非为,在这样下去,你信不信我一把火把这个家给点了。”   “给你蜡烛,现在就点,烧不光你就是在放屁!”   “我点,我点,有种把我放出去点房子,这里全是金银珠宝点不着……”   两人暴怒的声音在库房里回荡,最后混合成轰响,也不知道经过了多长时间,宋乔才软软的靠在一箱子金锭道:“美了,不吵了,还有些精彩的骂辞,下回再说。”   云琅也疲惫的靠在另外一箱白玉上,随手抓起两颗珍珠一丢一丢的道:“让我好好想想你的坏处,下次再骂。”   云琅拉扯一下库房里的绳子,守在地道外边的梁翁一头雾水的打开库房,见云琅搀着宋乔从库房里出来,连忙道:“咱家的库房除过侯爷跟少君,细君,没人进去过,莫不是短少了什么?”   云琅没好气的道:“滚!”   梁翁立刻落荒而逃。   苏稚站在地道口一边咬着一只果子,一边鄙夷的道:“师姐有身孕,你们要想胡来,挑一个柔软,暖和的地方!” 第一零六章 痴人的爱情   宋乔有身孕,适度激烈的争吵,对于她的心情改变有很大的好处,作为她腹中孩子的父亲,云琅有责任让他们母子保持一个相对愉悦的心情。   至于苏稚,真的,打一顿就好了……   重新找回一家之主的威严,这让云氏所有仆役对家主充满了敬畏感。   如果不算孟大,孟二,两兄弟抱着家主的腿要求迎娶小虫的话,新的一天对云琅来说是美好的一天。   “你们有两兄弟,你让小虫嫁给你们中的哪一个呢?”云琅无奈之下随口说了一句,两兄弟听后也非常的沮丧,一整天坐在台阶下长吁短叹。   第二天,曹襄来了,事情就不受控制了,也不知道曹襄说了什么,孟大,孟二两兄弟就开始在云氏的院子里撕扯起来了,怎么劝都不听,直到两兄弟在烈日下撕扯了两个时辰之后双双中暑才算是结束了战争。   也不知道这一对平日里相敬相爱的兄弟哪来那么大的仇恨,即便烧糊涂了,还不忘糊里糊涂的向躺在身边的兄弟发起攻击。   匆匆回家的云琅在检查了两兄弟的病症之后对着曹襄怒道:“你对他们兄弟说了些什么?”   曹襄摸着鼻子有些尴尬的道:“他们兄弟求教于我,我就说——这简单,谁打赢了,小虫就是谁的。”   云琅的嘴皮子哆嗦两下,无奈的道:“这话对正常人来说没问题,对两个痴人来说,他们会当真的。”   曹襄摊摊手道:“你有别的法子?”   “呃……好像真的没有。”   “对吧,为了人伦计,你不能把小虫嫁给他们两个,只能是一个对吧?”   云琅点点头,事实上小虫也在纠结这件事,以她的身份嫁给孟家这两个痴人中的任何一个都算是一门好姻缘。   孟氏为了迎娶小虫,已经把孟大,孟二娶的那些女子都遣散了,孟氏主人孟度也说了,只要小虫愿意嫁给他的傻儿子,等他死了,家里的主人就是小虫。   孟氏并不是一个很小的家族,因为出身皇帝潜邸的缘故,虽然不可能大富大贵,只要皇帝在位一天,就没有人愿意去招惹这样的人家。   孟大,孟二,本身因为养鸭子,养鸡,养鹅,硬是给自己弄出一个农学博士身份,如果不是因为这两人不适合做官,否则,农学博士就是他们求官的终南捷径,日后飞黄腾达不在话下。   梁翁对于闺女准备嫁给孟氏的想法,是举双手双脚支持的,一代匠奴之女,不但没成别人家的奴仆,反而飞上枝头做了凤凰,这是侥天之幸。   至于闺女的幸福,梁翁以为并不重要,事实上这个想法也没错,自从来到了云氏,梁翁已经充分感受到了有钱人的快乐,他如今痛恨贫穷,认为自己以前的给人当牛当马生活根本就不算是生活。   小虫来到云氏之后,虽说是仆婢,可是,那时候偌大的云氏总共就一个主人,而这个主人又是顶和善的,小虫与其说是仆婢,就她过的日子,大宅门里的闺女也没有几个能比的上的。   尤其是包揽了教阿娇游水的差事之后,即便是来觐见阿娇的贵妇们,也要叫一声“虫女”。   这样的小虫那里还适合嫁给穷人?   而贵人家里,她又进不去,因此,嫁给孟大,或者孟二,将是她最好的选择。   孟度也料定,唯有小虫嫁过来,他的两个傻儿子,在他夫妇百年之后才有好日子过。   这个道理云琅明白,宋乔,苏稚也明白,哪怕是小虫她自己也明白,之所以拖这么多年,完全是因为小虫挑不出他们兄弟两那个更好来。   嫁给其中的一个,另一个恐怕不仅仅是伤心欲绝的问题了,出人命都有可能。   曹襄的一句混账话,听起来非常的无礼,却好歹算是一个办法,一个没有办法中的办法。   这也是他们能在众人的劝阻声中殴打两个时辰的原因,在外人看来,对他们两兄弟来说,这一场架决定的不仅仅是谁娶小虫的问题,还是谁以后掌握孟氏的问题,也就无人敢拉架,更无人敢阻断他们的比赛。   兄弟两中暑的不是很严重,喝了一大罐子盐糖水之后,就汗出如浆的呼呼大睡。   一觉睡醒之后,又将是两条生龙活虎的好汉。   孟度与妻子来了,坐在两个儿子的床榻中间不知在想什么,枯坐了半夜。   夫妇俩对视一眼,分别取出一把刀塞进昏睡的儿子手里,然后就咬着牙关上门户,坐在昏暗的角落里等儿子醒过来。   这一幕落在站在窗前的云琅跟曹襄的眼中。   孟度阴沉的声音从角落里传来:“老夫厚颜邀请两位侯爷为证,孟氏家主将在今晚产生。”   “换一个法子,把刀子换成木头的。”   “不换了……有心的儿子一个就够了……”   曹襄瞅着月光下寒气森森的短刀毫无不适之感。   “我秉承母亲雄风,压制曹氏各方,当时虽手无缚鸡之力,依旧斩杀了四人,才坐稳了曹氏家主之位。孟度做事并无偏差,只是不知孟氏是要勇猛些的儿子,还是要仁慈些的儿子,正要说清楚!”   孟度的一张脸在月光下惨白的如同死人,犹豫良久道:“我要有人心的儿子!”   曹襄冷笑道:“那就静观其变吧!”   说完话,就拉着云琅也隐入了黑暗。   偌大的屋子里只剩下孟大,孟二酣睡,以及孟氏在黑暗中低低饮泣的声音。   “你真的杀了自己的四个兄弟?”   云琅小声问曹襄。   曹襄面无表情的道:“四个姓曹的人。”   “哦草,你真这么干了?”   “我要是不干的话,我母亲就要把他们身上的绳子解开,那时候,就轮到他们干我了。”   “绳子……”云琅呻吟一声。   “我身体弱,有病,如果不绑住他们,死的只会是我,我母亲要给曹氏族人一个公平,自然就只能绑住他们了,这是事前说好的,很公平,也是母亲给他们摆出来的一条活路。知道不,即便是如此,他们也不肯放弃,他们赌我是个窝囊废,一个连人都不敢杀的窝囊废。然后,他们就死了……嘿嘿嘿……”   曹襄的傻笑跟鬼哭一般,云琅拍拍曹襄的后背道:“干的漂亮!”   “你说我干的漂亮?”   “废话,要是我,我也那么干,只是不如你那么利索。”   “我当时尿裤子了。”   “嗯嗯,不尿裤子才不正常。知道不,人在极度紧张的时候括约肌,以及膀胱是不受控制的。”   “什么是括约肌,什么是膀胱?”   “嗯,等苏稚下一次解剖尸体的时候你在边上站着,我指给你看。”   “算了,你知道就好,我需要知道的时候你指给我看就好……”   关中夏日的夜晚时间很短,鸡鸣两声之后,天边就蒙蒙亮了,这是孟大,孟二标准的起床时间,数年来从不错过,云琅不认为今天会有改变。   孟大迷迷糊糊的翻身坐起,瞅瞅旁边床铺上的孟二道:“弟弟,弟弟,起床了。”   孟二打了一个哈欠闭着眼睛坐起来嘟囔道:“小灰今天一定能下这个月里的第二十三个蛋!”   孟大嘿嘿笑道:“不可能,从来没有那一只鸭子可以在一个月里下二十三个蛋,二十二个顶天了。”   说起鸭子,两兄弟总算是从迷茫中清醒过来,当率先起床的孟大,手里的刀子掉在地上的时候,发出当啷一声。   也就是这一声脆响,让他们兄弟同时想起了昨日发生的事情。   孟大瞅着孟二手里的刀子,眼珠子突然间就变红了…… 第一零七章 一直在一起   当两个平日里意识混沌不清的人,当两个平日里显得极为滑稽的两张胖脸,刹那间变得狰狞的时候,云琅叹息一声,就把头扭转了过去……   孟大孟二呆滞的对峙了良久,孟二忽然矮下身子,从地上捡起那把刀递给孟大道:“哥哥,这是你的刀!”   孟大摇摇头道:“我不要刀子。”   孟二瞅瞅手上的两把刀子随手丢掉呲着白牙道:“我也不要刀子。”   说完话就把两柄刀子从窗户里丢了出来……   刀子掉在曹襄的脚下,曹襄瞅瞅刀子,再看看屋子里的孟大,孟二,咬着牙道:“两个傻瓜。”   自从刀子被丢出来了,云琅悬着心也就回到了正常位置,没兴趣看两个傻瓜斗殴,就盘腿坐在屋檐下,冲着曹襄笑。   曹襄冷哼一声道:“人跟你时间长了,都会变成这样毫无趣味的人。你看看,屋子里的王八拳能打伤谁?”   云琅捡起掉在地上的匕首,轻轻一按,刀尖就缩回刀柄里去了。   他丢一把刀子给曹襄道:“很好玩的东西,也不知道里面的弹簧他们是怎么做出来的。”   曹襄瞅了一眼刀子,把玩两下就揣进袖子里。   “机关刀子,不算稀奇,玩把戏的人的不传之秘。”   屋子里打的乒乒乓乓,云琅见小虫飞快的从远处跑过来,就拉着曹襄去了屋子后面。   孟度夫妇皱着眉头站在那里,昨晚的计划算是彻底的流产了,一切又回到了昨日。   “不一定非要逼迫他们做出选择吧?你们也看见了,人家兄弟两好好地,就是放不下小虫而已,再等等说不定会有新的变化,我准备再培养一下他们别的兴致。说不定就有一个会退出。”   孟度绝望的摇摇头道:“这不可能!”   云琅耸耸肩膀,指着屋子道:“小虫从长门宫回来了,且看她如何处置。三个人里面,两个痴人,一个半傻子,说不定人家自己会有解决的法门。”   孟氏犹豫的对丈夫道:“那就再看看?”   孟度长叹一口气,算是答应了。   一群人撕扯都撕扯不开的兄弟两,在小虫出现在屋子里以后,立刻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并且在勤快的收拾他们的房间。   “我要嫁给孟二!”   小虫把话说得斩钉截铁!   “哇……”   孟大的嚎哭声就从房间里传出来,同时传出来的还有孟二欢喜若狂的吼叫声。   曹襄挠挠下巴对呆若木鸡的孟度夫妇道:“事情解决了,他娘的,原来这么简单。”   云琅欢喜的道:“总要做出决断的,小虫做了,尽管孟大会非常的伤心。”   孟氏流泪对孟度道:“云侯说的对,总要有决断的。”   孟大一开始哭得非常伤心,也不知道小虫说了些什么,孟大的哭声就消失了,也变得非常高兴,孟二却又开始大哭起来,看样子,刚才说的话对孟二很不利。   曹襄淫笑着对云琅道:“这傻妞不会真的准备嫁给他们兄弟两个吧?”   孟度夫妇一脸的尴尬之色,不过,看他们松了一口气的模样,云琅觉得他们夫妇可能真的有这个意思。   云琅敲敲站直了身子朝屋子里看,只见小虫一手拉着孟大,一手拉着孟二,用软绵绵的声音跟他们两兄弟说话:“你们以后要听我的话,谁要是不听,我刚刚学会做的蛋糕就不给谁吃。你们家太穷了,以后呢,你们两个要好好地养鸡,把家里变得跟我家一样富,这样,别人才不会看不起我们。孟大,我嫁给孟二你不要生气,以后我做的好吃的,会给你双份,孟二要跟我一起吃,所以,只能吃一份。想想啊,以后但凡有好玩的东西,好吃的东西你都有双份,孟二娶老婆了,就只能吃一份,以后有了孩子,他连一份都没得吃了……”   小虫的一番话让孟度夫妇不断地翻白眼,而曹襄已经快要笑死了,至于云琅,脸上依旧带着微笑,对于小虫的见解非常的赞同。   “你还要怎么样?”云琅对孟度夫妇道。   孟氏咬咬牙道:“孟二不懂人伦之事。”   云琅笑道:“孟大也不懂!”   “这如何是好?”   “小虫懂啊,她母亲早就教过她,不仅仅如此,小虫整日里跟云氏的仆妇们在一起,耳濡目染之下,就算是她母亲不教,那些久旷之身的仆妇们整日里污言秽语不绝于耳的,她也学会了。人家夫妇房内事你少管,免得尴尬,准备婚事吧,小虫的母亲已经说了很多次了,再把小虫留家里会留成仇人。”   孟度哈哈大笑一声,朝云琅拱拱手道:“老夫这就去司天监去问一个良辰吉日,然后就送庚帖过来。”   云琅嘿嘿一笑,拍拍孟度的肩膀道:“去找梁翁商量吧,估计会把这个老货活活乐死。”   孟度道:“别说他,我也快要乐死了,哈哈哈,等不及了,这就去长安……”   看着小虫跟孟大孟二赶着一群鸭子去了水塘边上,云琅觉得那个氛围非常的棒。   倒是曹襄总是追问云琅,事情发展到最后,会不会真的变成一女侍二夫。   这些都是表象。   最了解孟大,孟二的人不是他们的父母,也不是云琅,曹襄这些旁观者,而是已经融入到孟大,孟二生活里的小虫。   云琅从小虫跟孟氏兄弟的对话中知道了一件事,孟氏兄弟之所以疯狂的追求小虫,并不是因为小虫有多漂亮,有多么温柔,也不是想着跟小虫生儿育女。   他们只想跟小虫长久的在一起……   当别人都把孟氏兄弟当做傻瓜看,却因为孟氏兄弟的身份不敢放肆嘲笑的时候,只有小虫把他们当一个正常人来看。   该骂的时候骂,该打的时候骑在孟氏兄弟的身上殴打他们,在他们得病,或者饿肚子的时候照顾他们……   孟大,孟二很傻,但是他们知道谁才是对他们最好的那个人,因此,有这样的结果并不奇怪。   在这一段看似混乱的关系里面,核心内容其实很简单,那就是——长久的在一起。   云琅很羡慕孟大,孟二,他们的要求简单,只要有吃的,有穿的,有睡觉的地方,每日里能看见小虫,他们就觉得自己活在天堂。   吃中午饭的时候,云琅看见小虫回来了,这孩子依旧快活的像一只小鹿,蹦蹦跳跳的,看样子,她已经轻易地理顺了自己的生活。   苏稚见云琅在看小虫,就笑道:“我可没她那么傻!”   云琅笑道:“谁傻,谁聪明,要过几年才能知道。”   “小虫会被嘲笑的。”   “她现在不就在被你嘲笑么?”   “我是说以后!”   “以后啊,别人只会羡慕小虫,这个傻傻的孩子其实是一个顶有福气的姑娘,跟别人相比,她活更有尊严。”   苏稚哦了一声就不说话了。   云琅拍拍苏稚的小手道:“你也是一个有福气的人。”   “小虫有福气,是因为她有孟大,孟二可以使唤,我能使唤你吗?”   “你难道没有发现,从我们认识到现在,我们不是一直都在按照你设想的步伐前进吗?”   苏稚想了一下,立刻就欢喜起来,连连点头道:“好像真是这样的。我第一次见你,就想去看你军中的病患,结果,你把我抢到了军营,让我成了军医。后来呢,我想住在你家,毕竟,你家的饭食比外面的好吃的太多了,然后我就赖在家里,你并没有撵我走。再后来呢,师姐跟婆婆来了,我想找个人拴住你,结果,师姐就嫁给你了,再后来……”   苏稚说话的声音越说越小,眼中有晶莹的泪花在闪烁,云琅摸摸苏稚的脑袋道:“再后来我们就成了亲,这一路下来,每一个主意都是你自己做的主。现在想想……是不是觉得很快活?”   苏稚擦一把眼泪笑道:“我想继续下去!”   云琅端起饭碗笑道:“那就继续下去好了。” 第一零八章 浊浪滔滔   郭解悄悄地来到云氏,递给云琅一个卷轴,打开看了之后,云琅沉默了良久。   “六千七百人这么多?”   郭解点头道:“这只是第一批,后面还有三批,伤残的,生病的,老弱已经全部杀掉了,最后一批全是童子。”   “怎么会这么多?”   “折兰王属地,如今剩不下几个人了,为了防止这些奴隶们串联,一部送来了长安,一部送去了洛阳,还有一部送去了蜀中,解州多矿山,官府一次就要了四千一百人,还预定了明年的一成份额。卑职挑选了一些老实,精壮,有家眷的奴隶在副册上,如果侯爷需要……”   云琅摇摇头道:“云氏不要异族奴隶,一个都不要。”   郭解笑道:“义渠人粗鄙,侯爷不要也罢,鲜卑,扶余,肃慎奴隶大多温顺一些,而且都是在右北平居住多年,早就与我汉人无异,这些奴仆侯爷拿来种地,放牧,看顾山林都是极好的。”   云琅瞅着郭解继续摇头道:“云氏不要奴隶,有伤天和。”   郭解自嘲的轻笑一声道:“鲜卑,扶余,肃慎三族人,其实不是我们抓来的,是他们自愿来到关中的。”   云琅笑了,给郭解倒了杯茶水道:“幽州太守,右北平将军,他们都在北方,最要命的是他们家都在上林苑购置了大批土地,如果那些鲜卑,扶余,肃慎人不来长安,他们家的地该怎么办呢?郭解,我对你贩奴其实没有什么意见,云氏之所以不用异族奴隶,是因为我个人的原因。云氏如今的日子过得不错,既然不错,就这样继续下去好了,没必要抄近路。去吧,忙你的事情去吧,奴隶一事,在云氏行不通,我也不喜欢。”   郭解连连答应,又从身后拽过一个木箱子,在上面拍拍,就起身告辞了。   云琅命厨房给郭解收拾了两个食盒,里面塞满了云氏特有的食物,郭解亲自提着食盒,笑容满面的离开了云氏。   郭解刚刚离开,苏稚就如同老鼠一般从帘幕后面钻出来,快速的打开那个木箱子,瞅了一眼,发现里面都是摆列整齐的金锭,一张脸顿时就垮下来了。   “为什么又是金子?我想要几颗宝石镶首饰。”   云琅在她撅起来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道:“金子还不满足?”   苏稚取了两枚金锭冲着云琅笑道:“我拿金锭去跟牛氏换宝石,别让师姐发现了。”   云琅苦笑道:“你要拿,就拿走一层,拿走两个算怎么回事,你以为你师姐会相信郭解就差这两枚金锭?”   苏稚看看手上的两枚金锭,果断的摇头道:“不拿了,牛氏的宝石卖的很贵,我就要这点就好了,家里不能太吃亏。”   也不知道这丫头是聪明还是傻,总之当宋乔看到木箱子里少了两枚金锭,立刻就知道是苏稚拿跑了。   “夫君,您也太宠溺那个丫头了,家里该立规矩了,她有份例,还不少呢,足够她花用了,她之所以在您面前拿金子纯粹是胡闹呢,您还纵容她。”   “行了,你上次一顿鞭子,已经把她打的很惨了,一点钱她能拿去干什么?无非是买几颗宝石做点首饰,除此之外她还有什么花钱的地方?再说了,这一箱子金子,我看着心里都不舒服,要是不收,天知道郭解会怎么想,总之,这些钱早些花用干净为好,我怕上面有血腥味。”   宋乔听丈夫这样说,立刻警惕起来,合上箱子道:“这笔钱有问题?”   云琅摇头道:“问题没有,是纯粹的买卖所得,问题是这笔钱是贩运奴隶得来的,所以,我不太喜欢。”   “哦,是这样啊,妾身在医馆的时候,听那些妇人们说起过,如今正是购买奴隶的好时候。去病在大河谷一战,灭掉了义渠,抓了很多的奴隶,如今,奴隶的价格便宜,很多人家都在购买。听妇人们说,那些奴隶贩子们还不喜欢一个一个的买奴隶,最少要五十个奴隶起售。她们都准备几家合起来买,回来再分呢。”   云琅沉默不语,宋乔接着道:“大汉国的男人都上了战场,家里总还是需要一些奴隶来干一些粗重的活计。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还谈不到什么对错。”   宋乔的这番言论让云琅非常的惊讶,他没有想到宋乔对于残酷的奴隶制度居然持如此现实的观点。   “总比让妇孺留在国内饿肚子强……妾身以前觉得只要是人就应该受到善待,只可惜,妾身在医馆为那些穷苦人治病的时候发现,活着没有那么简单。”   “我记得你以前可不是这样的。”   宋乔摸着自己隆起的肚皮道:“孩子就要来到这个世上了,我不敢再任性,总不能糊里糊涂的过日子,总要把世道看清楚了,才好生儿育女。不过呢,咱家这样挺好,就用自己看的顺眼的人,给她们一些便宜占,也是理所当然,关上门眼不见为净。”   云琅无话可说,成亲之前的女子可以是天上的仙女,不食人间烟火,成亲之后的女子一般就会成为人间最坚定的捍卫者,当生儿育女之后的女子,开始用自己的眼睛看世界的时候,世界一般都没有原来想象中那样好,也因此,会变得更加实际,少了几分柔弱,多了几分强悍。   这样的变化是一种很自然的变化。   麦收之后长安就进入了阴雨绵绵的时候,每年这个时候都是渭水大涨的时候,平日里那条水流清澈的河水,到了这个时候就会变得浊浪滚滚,与不远处的泾河清浊分明,从而产生了一个著名的成语叫做——泾渭分明。   云琅这时候很想与长安的勋贵们做一个分割,从而达到泾渭分明的目的。   奴隶进京的时候,变成了勋贵们的一场人肉盛宴。   六千七百多奴隶,站在瓢泼大雨中,接受勋贵们的挑选,人,在这一刻全部变成了野兽。   张汤是这一场盛宴的主导者,回到棚子里,脱掉蓑衣,甩掉满是泥巴的靴子,就来到火盆边上烤火,从云琅手里夺过一杯热茶一饮而尽,然后拍着湿漉漉的衣衫道:“盛况空前啊,云侯,两个时辰不到,六千七百三十五个奴隶已经全部卖出去了。”   说完之后还打了一个重重的喷嚏。   云琅瞅了一眼棚子外面黑乎乎如同鬼一样的奴隶,叹口气道:“小心疫病!”   张汤摇摇头道:“这些奴隶全是进京的奴隶,路上稍微有不对头的,已经被奴隶贩子们给处理掉了。”   说完话,赤着脚站在麦草上,叉着腰看着棚子外面的奴隶道:“三千万钱!”   曹襄同样看着站在雨地里的等着被主人领走的奴隶发呆,被张汤的话语下了一跳。   将目光盯在张汤身上道:“不可能吧?三千万个云钱?”   张汤仰天大笑。   “这些奴隶自然不值这些钱,可是,你不要忘记了,三天时间,朝廷就颁布了三百个捕奴许可书,这三百张捕奴许可就卖了三千万云钱。每个奴隶在售卖的时候朝廷还会收取十个云钱的税,别看少,却是一个长远的买卖。”   “这么多?”曹襄惊讶不已。   就在此时,奴隶群开始骚动起来,哭声从偶尔出现,逐渐连成一片,最后哭声震天。   勋贵们开始分割奴隶了……   云琅,曹襄上了云氏的马车,离开了这个地方。   曹襄见云琅长久的不说话,就问道:“后悔了?凭你我兄弟的名号,现在插进去也不算晚。”   云琅摇头道:“小心吧,这些天不要派家人出去,封闭庄园,过上一个月之后再说。”   “为什么?”   “疫病!” 第一零九章 人比人得死   狗子咬了一口羊肉,瞅着羊肉上的血丝叹了一口气,又狠狠地撕咬了一口,满是油脂的手,在厚厚的羊皮袄上随意擦试一把,胸襟上就泛起一层亮光。   一只虱子沿着他垂下来的发梢灵敏的向上攀登,狗子捏住那只在眼前显得非常巨大的虱子,随手丢进火堆里,噼啪一声后,狗子通体舒泰。   屠耆王蒙查就坐在他的对面,昔日的少年已经长成了一个雄壮的草原汉子。   他撕咬羊肉的动作与狗子非常的相似,浑不似匈奴人那般凶残。   “喝酒!”   蒙查把装马奶酒的羊皮囊丢给了狗子,狗子探手捉住,解开绳子狠狠地喝了一大口酸涩的马奶酒,重新把酒囊绑好,放在一边道:“屠耆王似乎对我非常的不满?”   蒙查放下羊腿瞅着狗子道:“如果可能,我想杀光所有汉狗!”   狗子笑道:“我是来帮你杀光汉狗的人,所以,你不能随便杀了我。”   蒙查嗤的笑一声道:“最看不起你这样的人。”   狗子苦笑道:“你们挛提氏的太子,都在汉皇的宫殿里为汉皇翩翩起舞呢,你这样笑话我很没道理啊。”   “於单是叛贼!”   “巧得很,我在汉人眼里叫汉奸!”   蒙查咕哝一声道:“怎么会有你们这样的人。”   狗子大笑道:“这世上总要有一些特殊的人存在,世界才显得多姿多彩。我不想伺候汉皇了,跑过来伺候一下匈奴单于,就是为了有不同的感受!”   “汉皇杀了你全家?”蒙查很好奇。   狗子左右瞅瞅,摇摇头道:“我本来就是一个孤魂野鬼哪来的家人,左吴的全家被汉皇杀死了,我是他的仆从,也只好说我的全家被汉皇给杀了。”   蒙查若有所思的往狗子身边凑凑,然后低声道:“这么说来,你只是左吴的仆人?”   狗子笑道:“在汉地,我是他的仆人,但是,这里是龙城,我有一身的武艺可以依靠,他左吴除过恳请阏氏庇护,还能有什么本事呢?耶耶只要熬上几年,只要在鬼奴军中混出名堂,到时候,耶耶就是左吴的主子。”   “你不喜欢左吴?”   “你会喜欢一个欺压了你十几年的人吗?”   蒙查恨恨的摇头道:“不会!”   狗子大咧咧的揽住蒙查的肩膀道:“我们才是一路人,最看不起那些靠妇人吃饭的狗贼!”   蒙查一把抓住狗子的手低声道:“好,你这个兄弟我认下了,只要你帮我弄死左吴那个狗贼,我就提拔你当鬼奴军的统领。”   狗子慢慢的嚼着嘴里的羊肉小声道:“阏氏很喜欢他!”   蒙查狞笑道:“杀了他,阏氏也就无从喜欢他了。”   “慢慢来,且让这个狗贼得意几天,只要有机会,我们兄弟联手一起弄死他!”   蒙查哈哈大笑,狗子也笑的很开心,就像两个真正的蠢货一般。   夏日的草原上野花开的烂漫,刘陵提着裙裾在柔软的草原上漫步,她的头上戴着一个色彩斑斓的花环,乌黑的长发柔顺的披在背后,偶尔俯身摘下一朵漂亮的野花,继续装点自己的花冠。   左吴吹着一只短笛,曲调悠扬明快,却是一首《阳春曲》,活泼的音调在草尖上跳跃,让刘陵觉得自己正漫步在淮南的大江边上,身边全是柔柔的柳丝……   一曲听罢,左吴收起了短笛,刘陵回首疑惑地问道:“久不闻乡音,先生何故停下来了?”   左吴拱手道:“再听下去,大阏氏就会思乡了。”   刘陵叹息一声道:“北雁南归的时候,我曾系书信于鸿雁之足,期待南雁北飞的时候能收到佳音,岁岁苦盼,岁岁失望,先生何其狠心焉?”   “乡音最是摧心肝,闻之使人肝肠寸断,当年项羽垓下被围,几曲乡音就让楚王军心打乱,余以为,大阏氏如今需要一颗澄澈透明的心,不可有丝毫的迷乱。”   刘陵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道:“先生可是看出了什么不妥之处?”   左吴拱手道:“单于做上首,阏氏于背后,单于眼光总是向后看,而且甲胄从不离身,此为阏氏之祸事也。”   刘陵轻笑道:“这是单于爱护我。”   左吴再次拱手道:“敢问大阏氏如今与单于恩爱几何?”   刘陵皱眉道:“不如往日多矣,单于忧心军国大事,儿女之情已经不放在心上了。”   “我观单于身子依旧雄壮,只是口齿不全,头发稀疏干黄,眼中有青色瘀斑,饮一斗酒,洒落半斗,恐不是长寿之兆,阏氏早做准备为上!”   “我有挛提氏之子,谁敢动我分毫!”   左吴无声的笑了,面对刘陵一字一句的道:“挛提氏於单旧事在前,难道还不足以让阏氏警醒吗?”   刘陵面现愁苦之色,哽咽道:“单于帐中,各色美人充斥其中,一日三换,而我已经色衰恩驰,如何能与人争,只希望单于能看在太子的份上,让我在这草原上可以苟活下去。如何敢有其它心思?”   左吴低声道:“余听说,阏氏帐下尚有八千鬼奴可以听从号令,屠耆王更是阏氏心腹,若有不忍言之事发生,左吴愿意为阏氏奔走联络。”   刘陵深深一礼,感激涕零。   目送刘陵远去,左吴露出一个笑脸,捏紧了左拳道:“没想到离开了淮南,某家却又有了用武之地!”   回到帐幕的刘陵,摘下头上的花环,丢给坐在地上玩耍的儿子寿根,小小的寿根看到了美丽的花环,爬过来抓住就往嘴里塞。   如意连忙夺过花环,埋怨刘陵道:“翁主,这是您的儿子,可不是草原上的羊羔。”   刘陵毫不在意的道:“他是匈奴人,就该按照匈奴的法子养大。”   如意抱起寿根道:“这是您的福根,可不敢有差池。”   刘陵大笑道:“我的福根是我自己,其余的都不过是伪装罢了。那个左吴不怀好意,时时怂恿我与单于决裂,看样子他应该是刘彻派来的间谍,你们不要招惹他,就你们的心智,还经不起这个人的引诱。”   如意点头道:“您当初可是跟这个认……”   刘陵笑骂道:“我当年那是年少无知,以为能写几篇赋,能出几个不值钱的主意的人就是人杰。现在回头再看,太亏了,即便是找男人,至少也该是云琅,霍去病那样的男人才好!像这样的草包,刘彻也能派来草原,早晚是死于非命的货,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刘彻怎么不把云琅派来?他才是最合适的。那样的男子,就算是让我吃点亏,中点计,我也认了。”   如意大笑道:“刘彻舍不得,听说云琅已经获封永安侯,才舍不得派来龙城呢。您当初在云氏盘恒了大半年,那时候就该用点手段才是!”   刘陵苦笑一声道:“在云氏的那段时间,是我一生中最落魄的时候,也是我过的最安静的时候。每日里只是潜心研习庖厨之道,这让我欢喜,你知道不,如果实在是不能留在云氏,我甚至生出在云氏终老的心思,云氏,真是一个适合养老的地方,每一天都过的不一样,每一天都过的精彩,每活一天都有新的收获。”   如意点点头道:“真是那样子的唉,我最喜欢每日清晨挑着小小的木桶去松林里取松根水回来烹茶,总有一只大老虎跟着,很有趣!”   刘陵学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啧啧,那样出尘的人物也只有山门能培养出来,进了刘彻的浊世,糟蹋了。” 第一一零章 货比货就该丢   大汉国历来以出人才扬名匈奴地。   所以,狗子会兽医!   当他帮助一匹难产的母马,顺利的完成分娩过程之后,狗子就成了匈奴的博士!   这不是玩笑,而是匈奴大单于伊秩斜亲自封赏的官职,狗子救助的那匹母马,就是伊秩斜的备用坐骑。   匈奴人喜欢骑乘母马,不是因为母马温顺,在匈奴人的手中,不论是公马,母马,还是野马,或者骆驼,公牛,驴子,大角的公羊都会非常温顺的。   之所以骑乘母马,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在长途跋涉的时候,母马能产马奶。   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先决条件,也是匈奴人远途行军时必不可少的军粮。   在极端条件下,没有马奶喝的时候,他们就会用小刀子割开战马的皮肤,喝一点马血充饥解渴。   兽医在一群牧人中间,是远比医生更加受人尊敬的职业,人病了,最多死一个,要是牲畜群有了病症,很可能会死一群牲畜,也就是说,会饿死一群人。   狗子以前在云氏的时候,干的就是饲养牛羊的活计,顺便还要看管鸡鸭。   而云氏恰恰又是满大汉国最重视牛羊疫病的家族,在这样的家族里长大,负责放牧牛羊的狗子自然就学会了如何给牛羊看病。   虽然手艺很粗浅,只会治疗一点普通的病症,可就是这点手艺,就让他成为匈奴人中的佼佼者。   换了新帐篷的狗子感慨万千,想起最后一次见家主的时候,家主说的话——在匈奴,只要你是一个好的兽医,即便是犯下了要砍头的错,也会因为这个身份获得赦免。   狗子感叹一声,帐篷里两个傻乎乎,脏兮兮的匈奴女人正冲着他笑,立刻觉得家主的话是非常有道理的。   兽医跟医生都必有一个特点,那就是爱干净,只要在匈奴人中间保持爱干净的名声,兽医的专业特点就会显现出来。   不过,在匈奴人中间想要保持干净谈何容易!   只要跟匈奴人坐一张毯子,狠狠地拥抱一下,无处不在的寄生虫就会立刻侵占你这个干净的身体。   刚来的时候,要跟一群散发着恶臭气息的匈奴人睡一个帐篷,哪怕睡觉前把自己清理的如何干净,天亮之后,身上的寄生虫也只会比昨日更多,毕竟,汉人的血似乎更加符合那些寄生虫的胃口。   狗子是有锅的富人,所以他很容易就能弄到一锅锅的开水用来烫死身上的寄生虫。   两个匈奴女人傻乎乎的看着狗子把毯子丢进开水锅里,看着他把自己扒的一丝不挂,把所有的衣衫丢进开水锅里煮。   煮完了他的衣衫,他又非常不客气地开始撕扯匈奴女人身上的衣衫,匈奴女人吃吃笑着以为自己的男人要干点什么,却发现狗子把她们的衣衫也丢进锅里煮……   三个光溜溜的人在自己的帐篷附近忙碌着清洗所有的皮毛,衣衫以及毯子。   这样的场景在匈奴人中间并不奇怪,燥热的夏天,匈奴人没有轻薄的衣衫,想要凉快一下,只能脱掉衣裳。   因此,在清澈的小河边上,到处都是光屁股的孩子在水里扑腾,更有很多光着身子的女人在河边忙着擀毡。   草原上看起来很美,青草郁郁葱葱,野花盛开,其实很脏!   就因为肮脏,才能有足够的肥料让青草茂盛,让野花盛开,尤其是牧人遍地的地方,美丽的草毯下面,更是遍布牛羊的排泄物,当然,还有人的。   苍蝇蚊子之多,简直让人叹为观止,一只有病的羊羔还没有死,身上就覆盖了满满一层绿头大苍蝇,大苍蝇们迫不及待的在羊羔身上产卵,期待能繁衍出一大群更加强壮的后代。   牛虻欢快的在牛群中飞舞,即便已经喝饱了血,也绝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继续喝一口牛血的机会。   狗子非常的肯定,如果那些牛没有那根长尾巴可以驱赶走牛虻,它们必定是活不长的。   狗子有一块脏不拉几的白纱可以挡在帐篷门口上,这样,不论是苍蝇,还是蚊虫,牛虻一类的东西都进不来。   可以享受难得的一个清凉舒适的下午时光。   匈奴女人的肚皮在咕咕的叫,她们非常的饿,可是,狗子从上午到现在一口东西没吃,她们自然是没有权力吃东西的。   她们今天遭受了很大的折磨,因为狗子让她们把脑袋埋在装了热水的铁锅里面,狠狠地洗涮了五遍之多,身体更是被狠狠地搓洗了很多次,直到现在,她们的皮肤依旧是红彤彤的如同新生的幼儿。   狗子从帐篷的角落里拿出自己的牛皮背包,取出拳头大小的两块干肉递给了两个匈奴女人。   匈奴男人在大汉的风评很差,基本上等同于魔鬼,匈奴女人在大汉的风评却很好。   不论是屡次出使西域的张骞,还是代郡太守苏建(苏武的父亲),以及出使匈奴的汉使,对匈奴女人的评判都是——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张骞甚至说——若无匈奴女子无休无止的放牧,匈奴不足虑!   匈奴人每人都有一把小刀子,这柄刀子对他们来说非常的重要,一刻都不能离开。   因为,在他们的生活中,每时每刻都需要用到这把小子,不论是干活还是吃饭,都用它。   匈奴女人切肉的动作很快,一眨眼的功夫,那块跟木头一样硬的干肉,就被她们切碎了,女人将干肉放在狗子的面前,不断地吞咽口水,却没有动手吃。   “你们吃吧,我不饿!”   在两个女人惊诧的目光中,狗子把摊在牛皮上的碎肉推给两个女人,自己依旧盘腿坐在帐篷口,看眼前这个陌生的世界。   匈奴人没有放弃食物的习惯,更没有客套的习惯,女人见狗子不吃,她们立刻就下手了。   “有盐啊……”   其中一个女子惊叫一声,立刻就低头把最多的牛肉往嘴里塞,牛羊见到盐碱地都要舔舐两口以补充盐分,作为人,如何会不明白加了盐的肉是何等的好吃。   家主说过,匈奴人是一个非常矛盾的种族,这个民族在享受过抢劫带来的快感之后,就对自己生产物资这件事不怎么感兴趣了。   他们更喜欢通过掠夺来获得自己生存的所有物资。   事实上,这是一种生产力的极大倒退,就产出而言,付出与产出是极为不相称的,就像远古时期的猎人,他们获得食物的方式非常的艰难,最终,男人狩猎所得,比不上女子采集所得之后,才会被妇人接管了部族的大权。   直到男人用强有力的身体,再一次获得了在种植,采集上的主动之后,最终重新夺回来了统治权。   以前的时候,匈奴通过抢劫积累了很大的财富,只可惜,他们抢劫的首要目标永远是消耗品,黄金,白银这些东西对草原人来说毫无用处。   因此,不断地离开草原去抢劫其余种族,就成了匈奴人的宿命,只要击败匈奴人,让他们无从抢劫,这个部族就会飞快的衰落下去,最后不战而胜。   这是这个部族致命的弱点。   左吴孤独的坐在草原上,身边蚊虫飞舞。   他就住在狗子的旁边,他也获得了两个匈奴女人,只不过他不想理会那两个女人,而那两个女人似乎也不愿意理会他,欢快的在帐篷里进进出出,帐篷前面,一只大锅里正煮着一锅羊肉。   狗子回头对女人们道:“衣服干了,穿上以后就去煮羊肉吧,看天色,明日会下雨。”   不知为何,女人们似乎有些羞涩,贼偷一样溜出帐篷,飞快的把晾晒在帐篷上的衣衫拿回来,窸窸窣窣的在一边穿戴,并且不时传来压抑的笑声。   狗子叹口气嘟囔一声:“快点完成任务回家啊,这里就不是人待得地方啊……” 第一一一章 缘分,妙不可言   伊秩斜的头发已经白了一半。   乱糟糟的披在肩膀上,很有一种烈士暮年的样子。   银壶里倒出来的酸马奶冰凉彻骨,伊秩斜却非常的享受,马奶里细碎的冰滑过喉咙的那一瞬间让他的感觉好极了。   “里面还添加了一些蜂糖,大王应该多用一些去去暑气。”   刘陵见伊秩斜用的舒服,就重新给他倒了一碗。   同样的酸马奶,就因为装马奶的器具不同,所以彰显的地位也有了很大的差别。   即便是跟伊秩斜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刘陵也坚持使用符合自己身份的铜壶。   去年因为抢劫失败了,因此,匈奴今年能用的好东西不多,即便在单于的夜宴上,也只有简陋的牛羊肉,没有过多的花样。   今天的族长会议的议题是今年抢劫的方向。   有人提议去西域,有人提议去北方,只有一位大将认为只有抢劫汉人才能获得足够多的补给。   然而,这个提议很快就被其余族长们七嘴八舌的给否定掉了,两年的功夫,大匈奴在汉人身上受到的损伤太大了。   刘陵惯例是不说话的,只是笑吟吟的指挥侍女们给各位族长添肉倒酒,在谈论一段时间的国事之后,她就会命令从西域弄来的舞姬,乐师们演奏音乐,跳一段美妙的歌舞。   直到大巫师问刘陵,对于现在的汉国有什么看法的时候,刘陵才看了伊秩斜的脸色之后回答道:“汉国举倾国之力来防范我们,此时并非一个好的进攻机会。”   刘陵的话音刚落,那个提议进攻大汉国的大将就跳起来质问道:“你还心向母国吗?不要忘记,你如今是我大匈奴的阏氏,是我昆仑神的仆婢!”   刘陵并不争吵,反而谦卑的缩到伊秩斜的背后。   伊秩斜只是笑笑,示意将军坐下,然后低声道:“我准备带着部族去大漠的北方。今天就讨论这件事吧。”   伊秩斜的话音落下,偌大的军帐里顿时鸦雀无声。   “我们要放弃漠南吗?”有人颤声问道。   伊秩斜痛苦的道:“我们防御不了汉人的进攻,这些年,我大匈奴的战士损失惨重,我们需要休养生息。”   大巫师咬牙道:“漠北苦寒之地……”   伊秩斜点头道:“确实如此,不过,那里也是我大匈奴龙兴之地。”   屠耆王蒙查并没有资格进去开会,他的领地乃至属民,依旧在伊秩斜的手中,按照伊秩斜的说法,只有当蒙查成为男子汉之后才会把封地交给他。   至于什么才是男子汉的标志,伊秩斜从未说过。   每当大单于召集部族头领们开会的时候,蒙查的任务只有一个——那就是闲逛,没人准许他靠近大单于的军帐。   狗子从不允许别的匈奴人进入他的帐篷,他不是害怕寄生虫一类的东西,而是担心匈奴人层出不穷的疫病。   给牲畜吃的药大部分来自于草原,包括盐碱,卤水,这些都是药物,遇到牲畜肚子长虫的时候,还需要一些有毒性的药草。   所以说,狗子一天里的大部分时间都带着两个女人在草原上寻找药物。   无所事事的蒙查很快就加入了这个队伍。   蒙查之所以喜欢跟狗子亲近,完全是因为狗子是他见过的人中除过刘陵之外最干净的一个。   “你是怎么把自己弄得这么干净的?”   蒙查自草丛里拔出一颗蒲公英丢进狗子的背篓问道。   “煮,用开水煮衣衫,用开水烫头发,然后用盐碱水洗澡,如此三五遍之后自然就会干净。”   蒙查摸摸自己油腻腻的毛毡一样的头发若有所思,又低头嗅嗅自己身上的味道,不由得打了一个喷嚏。   刘陵,如意,银屏,阿莹她们都很干净,即便是生活在草原上,她们依旧把自己弄得香喷喷的,这让所有的匈奴勋贵们对她们的身体非常的感兴趣。   蒙查很喜欢刘陵,堪称喜欢到了骨子里面,少年人的春梦里,刘陵是永远的主角。   “听说你到现在都没有拿到你的封地?”狗子从草丛里挖到了一颗锁阳,仔细的观赏一下就放进了背篓。   “等我成为男子汉的那一天我就能拿回封地了。”   狗子大笑一声,指指胯下道:“从我出生的那一天,我就是男子汉了,你难道跟我不一样?”   蒙查阴沉着脸道:“只有英雄才是男子汉。”   狗子咕叽一声笑了出来,最有学问的家主对男子汉三个字的理解可不是这样的。   “很好笑么?”   狗子眨巴一下眼睛道:“以前有一个聪明人告诉我,谁要求你变成男子汉,你就抽他大嘴巴。”   “这是为何?”   “我也不知道,后来慢慢长大了就逐渐明白了一些,虽然还是说不出道理来,总觉得那个聪明人说的话是对的。”   “智者吗?”   “应该是,他是我见过的人中最聪明的一个。”   “那就是智者……”   蒙查叹息一声,他也不想成为别人口中的男子汉,这三个字自己说出来才有意义。   下午的时候,草原上的蚊虫发疯一般往人身上扑,这时候就不适合劳作了。   虽然在远离牛羊的地方,蚊虫很少,狗子却不愿意跑到那么远的地方,草原上的狼群正在那一带窥伺牧场,他不想拿自己的身体去喂狼。   在两个女人的帮助下,蒙查也彻底的洗了一个澡,平生第一次看到自己皮肤的本色,蒙查非常的满意,穿上晒干的干净衣衫去见了刘陵。   如意,银屏看到洗干净的蒙查非常的惊诧,如意甚至扑上去在蒙查的脖子上狠狠的嗅了一下,然后对银屏道:“看见没,洗干净的蒙查还是一个美男子呢。”   银屏也凑过来,在手足无措的蒙查脖子里也嗅了一下,奇怪的道:“谁帮你洗的?这可是下了大工夫啊。”   刘陵冷笑一声道:“是左吴吗?”   蒙查连忙摇头道:“是左吴的仆人,那个会给牛羊看病的汉人。”   刘陵翻了一个白眼没好气的道:“赶紧把你的汉人发髻给打散,蓝眼睛灰眉毛的梳这样的发髻看着怪怪的,小心大单于看见,剃光你的头发。”   对于刘陵的话蒙查从未反对过,连忙把头发打散。   刘陵起身来到蒙查身边,瞅着他被头发遮盖住的宽大额头,又伸手帮他整理一下乱发满意的点点头道:“匈奴人就该有匈奴人的模样,不要随便学汉人。知不知道,你们到底不是汉人,要是学了汉人那一套再去对付汉人,那是自寻死路!不过呢,以后洗干净一点还是可以的,至少让我知道我的蒙查已经长大了。”   刘陵吐气如兰,温热的口气落在蒙查的脸上,这让蒙查心如战鼓咚咚的跳个不停,他很想把视线从刘陵雪白的胸口挪开,却无论如何都做不到,只能局促的扭动身子不致当场出丑。   蒙查的羞涩模样全被刘陵看在眼里,遂大笑道:“我忘记了,蒙查真的已经长大了,小马驹长成了公马,该去找母马了,你没有去找面孔红红,会唱歌的牧羊女吗?如果你想要别的牧女,我可以让她今晚去你的帐篷。”   “我不要!”   蒙查挣扎着说出三个字,然后就如同屁股中箭的兔子一般逃离了大阏氏的帐幕。   蒙查跑了,刘陵脸上的笑容也就没有了,冷冷的对如意吩咐道:“去看看那个仆役,我总觉得那里不对劲!”   如意笑道:“那个左吴才不对劲呢。”   刘陵摇摇头道:“左吴的出现我并不奇怪,我们的一份文书就让大汉国勋贵人人自危,刘彻必然会有所反击,派左吴过来乃是情理之中。现在,我就想知道这个年轻的仆役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到底是何方神圣,一出手,就击打在我的软肋上。” 第一一二章 故人相见尽余欢   刘陵最大的成就不是嫁给了伊秩斜,而是马上就要弄死伊秩斜了。   为此,刘陵每日都在计算,她甚至通过与伊秩斜的欢好来判断此人的身体状况。   猜测他还能活多久。   进入这个夏天之后,伊秩斜的身体很糟糕,他的嘴里总是散发着一股子腐烂的臭味,刘陵就会不由自主的看伊秩斜苍白的胸部,在她看来,来自银壶的毒药正在慢慢的将伊秩斜的五脏六腑融化掉。   伊秩斜啃羊肉的时候,偶尔也会掉一颗牙,这让他非常的痛苦,一个匈奴人如果连肥嫩的羊肉都没有法子吃的时候,也就离死不远了。   为此,刘陵专门给伊秩斜制作了煮的稀烂的肉汤,还千方百计的央求大巫师寻找所有能够帮助伊秩斜恢复昔日雄风的法子,她甚至同意大巫师用牛羊的血水在她身上涂抹,绘制奥妙的符文,然后再与伊秩斜欢好,从而达到将自己的生命过渡给伊秩斜的目的。   然而,伊秩斜的身体依旧在慢慢的衰败……   匈奴人中间有了一种谣言,是因为伊秩斜用卑劣的手段夺走了於单大单于的位置,他才会被昆仑神降下神罚,惩罚他昔日造下的罪衍。   就连伊秩斜本人,也开始相信这个传说了,一场宏大的祭祀开始了,当巨大的篝火被点燃之后,就在匈奴人在大巫师的带领下将牛,羊,战马,宝石,乃至美丽的处女丢进火堆的时候,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昆仑神拒绝了他的献礼,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浇灭了篝火……自那之后,伊秩斜就有了退隐漠北的想法,这个念头不容置疑。   他只想离开那个不愿意保佑他的昆仑神,离得越远越好……   一且尽在掌握中。   亲眼目睹了那场暴雨之后,就连刘陵在那一刻也相信伊秩斜的上位是不得人心的。   这个时候蒙查的重要性就被体现出来了,因为有资格继承单于位置的人,一个是左贤王,另一个就是屠耆王。   自从伊秩斜从左贤王成为大单于之后,大匈奴就没有左贤王了,这个位置一直空着,右贤王在帮助伊秩斜成为大单于之后,一心想成为左贤王,结果,因为贪婪的缘故,被伊秩斜剥夺了大量部族之后,只好断尾取生,果断的西归,白狼口一战,右贤王的大军被云琅,卫青两场大火烧下来,回到祁连山只有寥寥百余骑,至此,右贤王在大匈奴再无发言权。   刘陵不许任何人分享屠耆王将要带给她的好处。   草原上细雨蒙蒙,狗子躺在一个匈奴女子的膝盖上,另一只手放在女子饱满的胸膛上。   下雨的日子里什么都干不了,这是他唯一的一点消遣。   寂寞的日子里就不要讨论美女的颜色了,在这个鬼地方能享受到片刻的温存已经是上天的赏赐。   一个宫装女子从外面走进来,她的皮靴上沾满了泥巴,进入铺着厚毡的帐篷,也没有弄掉泥巴,或者脱掉鞋子的打算,就这样站在毡房里居高临下的瞅着狗子。   这个女子的相貌很美,只是不如汉家的女子白皙,这可能是被太阳照晒的缘故,不过,她的腰身很细。   狗子翻个身仰面朝天的躺在匈奴女人的大腿上笑道:“美人儿因何而来?”   如意蹲下身子,仔细的看着狗子的面庞,前后左右都看过之后才道:“我们见过吗?”   狗子摇头道:“应该没有,像你这样的美人儿只要见过一次,此生难忘。”   如意用两根手指提着狗子的耳朵又翻了一个方向,瞅着他的后脑勺道:“我好像在那里见过这个后脑勺。”   狗子从匈奴女人的小腹那里把脸转过来叹口气道:“美人儿喜欢看我的后脑勺?”   如意陷入了沉思,不确定的道:“我看人很准,只要是见过一面的人,多少都会有些记忆,你让我感到非常的熟悉。你果真是左吴的家奴?”   狗子摇头道:“我现在谁的家奴都不是,如果是美人儿你,我可以考虑。”   很明显,这样的调戏话语,对久经风月的如意来说什么作用都没有。   她站起身冷冷的道:“随我来!”   两个匈奴女人很是担心,狗子却冲他们笑一下,然后就冷笑着跟随如意离开了毡房。   草原上只要开始下雨,就显得极为清冷,匈奴人厚厚的皮衣,被雨雾打湿之后就变得非常沉重,袖子跟衣衫摩擦之后会有吱吱的响声,非常的怪异。   如意的靴子很明显是一整张鹿皮制作的,因此很防水,狗子的皮靴就没有那么高级,沾水之后每走一步都会发出难以描绘的声音,非常的暧昧。   如意瞅瞅狗子似笑非笑的那张脸不由得嘲笑道:“一只小公狗,有这样的实力吗?”   狗子笑道:“我的脚小,鞋子又太大了。”   如意一鞭子抽过去暴怒道:“无耻!”   狗子闪身躲过,随即脱掉鞋子指着踩在泥水里的脚道:“来的时候把靴子走烂了,让匈奴的傻婆娘给我做鞋子,她们就做成了这样,还说大些好,我去他耶耶的。说这事也会被打?”   如意收起鞭子,凝视着狗子道:“我越发的觉得我应该见过你。”   狗子丢掉鞋子摊开手笑道:“你要是觉得我像你的情郎就直说,我不会否认的。”   如意摇头笑笑,并不说话,带着狗子进入了王帐范围里面,最后来到了她的账房。   命两个匈奴女仆给狗子洗干净了脚,然后就翻箱倒柜的找出来了一声汉家衣衫,让狗子换上。   狗子拿到那身有扣子的麻衣,就忍不住看了如意一眼。   如意笑道:“这是我以前穿过的男子装束,我们身高差不多,你穿上应该合适。”   狗子随手把衣衫丢在一边道:“我不穿女人穿过的衣裳。”   见如意又扬起鞭子,就叹口气道:“没想到你喜欢这样的男子,也罢,我这就穿。”   狗子迅速脱掉了衣衫,如意看到狗子的内裤,就冷笑一声,等着狗子继续把衣裳穿好。   满世界有扣子的衣裳,只有云氏才有,这种两截子短打扮的衣衫更是云氏家人在大宅院里标准装束。   在如意炯炯的目光下,狗子随意的扣好扣子,然后张开双臂笑道:“如何,像不像你的情郎?”   如意的两只眼睛笑的弯弯的,连连点头道:“确实很像!如果把头发挽成发髻,就更像了。”   说完话就上手把狗子的头发弄成一个极为简单的马尾巴,然后再看着狗子的后脑勺道:“这样就更像了。”   “真的?”   “真的,真的像每日都要去学堂的云氏少年郎,也只有你云氏才能培育出你这种看似死皮赖脸,心中却极有主意混蛋!”   “我不是云氏的人。”狗子天塌不惊的笑着回答。   “啧啧,真是有什么样的主子,就会有什么样的仆人,你难道不知晓我在云氏住了大半年的事情吗?你确定没有见过我?我每天挑水都要路过学堂的,只要我们姐妹路过,你们都会趴在窗口偷看我们,还被先生责罚,你真的没有见过我?”   “没有!”狗子认真的回答。   如意笑道:“你承认没关系的,别的间谍我家翁主可能会下死手对付,云氏的不会,你尽管大方的承认好了,说不定我会看在昔日的情分上,帮你完成使命。”   “我真的不是!”狗子咬紧了牙关。   如意的眼珠子骨碌碌的转动一下又道:“你真的没有见过我吗?”   狗子笑道:“见过,只是没见过你穿衣服的样子……”   “哈哈哈……”如意大笑起来,扶着帐篷柱子对狗子笑道:“我就知道你们在偷看我们姐妹洗澡,阿莹还说云氏都是正人君子,哈哈哈哈……原来所有的男人都是一丘之貉!”   狗子瞅着笑的快要昏厥过去的如意道:“我真的不是云氏的仆人!”   如意抱着肚子喘息道:“知道了,知道了,你不是云氏的仆人,你只是一个流落在大草原上的小奶狗!” 第一一三章 我心安处是故乡   在云琅的计划中,从来就没有左吴的位置。   计划的根本从头到尾都是狗子,也就是许良。   想要在匈奴人中间挑拨离间太难了,或许说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云琅,何愁有从一开始只希望跟搭建一座跟刘陵交流的平台,这甚至也是皇帝刘彻的意思。   汉人跟匈奴之间没有什么可谈的,事到如今,除过死战之外没有别的可能,刘彻也不愿意放弃目前大好的局面停止战争。   但是,大汉国跟刘陵就有很多可以谈论的事情。   刘陵可不会为匈奴的千秋万代着想,她只想成为匈奴至高无上的女王,只要手下有人可以供她驱驰,她才不在乎这些人到底是谁。   想要合作,就必须对双方都有利才成,分裂匈奴对伊秩斜一点好处都没有,对匈奴人一点好处都没有,一想就知道会是一个什么结果。   刘彻不喜欢刘陵,但是,他们却有共同的目标。   对于大人物来说,只要有共同的目标就足够了,用不着关系有多好,哪怕刘彻刚刚拔掉了淮南王的王位,灭掉了淮南国,也不会影响必吃的合作,从某一方面来说,这甚至是一种类似投名状一样的事情。   干掉淮南国之后,刘彻才能跟刘陵心无旁骛的交易。   刘陵看着站在面前的狗子愣了很久。   “你故意彰显云氏习惯,就是为了见到我?”刘陵可没有如意那么傻,她根本就不信一个间谍会在敌人面前暴露如此多的漏洞。   狗子一字一句的道:“有人说,他对你很好,你却想要害死他,让我来问问你的良心是不是都喂狗了。”   刘陵晒然一笑。   “都成永安侯了,怎么还说孩子气的话。”   狗子又背书一样的道:“好,既然如此,大家以后抛开情义办事也很好,如果将来有什么不周之处,还请翁主海涵。”   刘陵有些伤感的道:“我不过是一介弱女子,比不得你们这些男子汉孔武有力,如果,永安侯一定要致刘陵于死地,那就放马过来,刘陵接着就是!”   狗子又道:“朕听闻翁主有登九极之雄心,不胜欢喜,我刘氏本为天潢贵胄,即便女子也可称王,翁主若需助力,片言相邀,朕定倾举国之力襄助翁主得偿所愿。”   刘陵面向狗子行大礼觐见,而后拱手道:“有皇兄襄助,刘陵感激涕零,他日若能得偿所愿,必约束匈奴远遁,狼烟远去,让大汉永保安宁。”   狗子一板一眼的道:“朕知晓翁主处境艰难,若能割断龙城与祁连山之联系,朕将非常欣慰!”   刘陵轻笑一声道:“皇兄想要河西?恐怕不会太容易,大匈奴视焉支山如圣地,祭天金人尚在,匈奴无人敢轻言放弃。皇兄若是一心助我,还请召回右北平虎狼之师,还龙城片刻清平,否则,一旦伊秩斜远遁漠北,大汉国想要再次威胁我大匈奴,彻底解除边患之念,恐成泡影。一旦大匈奴在漠北修养生息完毕,大汉国边陲又将是狼烟四起的局面,还请皇兄三思。”   狗子重复了一遍刘陵的话,直到把这些话牢牢的记在心里,这才冲着刘陵拱手道:“汉使许良见过翁主。”   刘陵笑道:“还真是云氏做派,先传达你家主子的声音,而后才传达陛下的旨意,就这一条,只要传到汉地,你家主子就会死无葬身之地!”   狗子笑道:“在下乃是陛下的臣子,并非云氏家奴。”   刘陵笑了,指着狗子道:“我忘记了,你云氏从不以家奴称呼自家的仆人,说来可笑,一些不是奴仆的人却赶着奴仆的活计,最后还感激涕零的,真是让人无法释怀。”   狗子正色道:“云氏真的没有奴仆,家里有的只是大汉的子民,之所以没有脱离奴籍,是因为很多人不愿意脱离而已,任何人只要想,三天之内,他就会成为大汉百姓。”   刘陵叹息一声道:“能把人骗的心甘情愿为他去死,这就是云琅的高明之处,收买人心,何如诛心啊!”   狗子笑道:“翁主高兴就好。”   刘陵忽然暴怒道:“不要学你主子说话!”   狗子愕然,刚要抬手摸一下鼻子,脑袋上就重重的挨了一鞭子。   “我说了,不要学你的主子!”   这一鞭子抽的狗子跳了起来,捂着脸大叫道:“我这样已经十几年了,没学谁。”   刘陵脸色铁青,看样子真的被狗子气的快要发疯了。   狗子强忍着疼痛,抱着头坐在地毯上道:“我跟你说了,我真的不是云氏仆人,我有官身。”   刘陵冷笑道:“官?有我家的看门狗的官大么?”   狗子想了一下,他的官职好像真的没有淮南王谒者的大,只好挑起一根大拇指道:“你家的官全被陛下装在笼子里晒太阳呢。”   刘陵轻笑一声道:“当初让我父王趁着刘彻上位不稳之时造反,他害怕。等刘彻执掌大权之后,他又有了谋反之意,鼠目寸光,看不清天下大势他不死谁死?”   狗子揉搓着脑袋上的鞭痕道:“有人问你,你弟弟还有一个不满两岁的儿子,问你这个做姑母的要不要?”   刘陵冷笑一声道:“统治匈奴人的只能是匈奴人,我还不想成为众矢之的。如果他能给我弄来一些罪囚匠奴,来多少,我要多少,如果他想要金银,随他开口。你如果能弄来云氏匠人,不管是什么样的工匠,来一个我给你一千个金币!哪怕是厨娘都成!”   狗子倒吸一口凉气,这个女人为了得到匠奴,真的已经是不择手段了。   当着他的面都敢这样说,可以预料,她暗地里还不知道使用了多少手段来搜集匠奴。   “我来到匈奴才不过四十天,就已经过的苦不堪言,翁主却在这里盘恒了三年,这个时候真是上林苑最美的时候。   此时的骊山上葱茏一片,山脚下全是新近收割完毕地麦田,地里新种的糜子,谷子已经发芽,白菜已经有三寸长了,山坡上的油菜正在盛开,远远望去一片金黄,而荷塘里的荷花已经开败,刚刚结出的莲蓬冒在水面上,总有蜻蜓落在上面……   知道不,云氏的果园里这时候已经硕果累累,他们家从西域,胡地,乃至遥远的地方搜集来的各种菜蔬瓜果正在疯长。   伸手就能摘到新鲜的果子,俯身就能取到碧绿的瓜菜,妇人们正在织绸,男子们正在照料田地里的庄稼,远处的鸟雀会轰然而起,有悄然落下。   每当夕阳西下的时候,荷锄而归的农夫身后跟着健壮的耕牛,家里的炊烟已经升起,离开学堂的少年,丢下竹简木牍,猴在树上掏鸟窝,找野果子……   翁主,你难道不怀念这些吗?   就不想穿着轻薄的春衫站在田野上张开双臂呼吸风中的瓜果香气吗?   那里没有这么多的蚊虫,没有这么多的苍蝇,没有牛虻可以隔着厚厚的衣裳吸你的血。   放眼望去只有衣衫干净的妇人,以及青衫飘飘的士人,或许还会有多情的少年,贪恋您的美貌,送给您一曲动人的情歌。”   狗子的声音很有磁性,尤其当他用优美的语言开始描绘关中盛景的时候,刘陵眼中有泪水溢出来,而留在帐幕里的如意跟银屏早就嚎啕大哭了。   刘陵把拳头攥的紧紧的,长长的指甲刺进了掌心,指甲折断带来的痛楚她似乎毫无所觉。   强行抑制着喷涌而出的泪水,刘陵哽咽两下然后怒吼道:“告诉你家的魔鬼主人,我刘陵,只要心安处,不要故乡!” 第一一四章 变本加厉   刘陵在长安生活的时候,并不喜欢长安这个地方,每日都是看厌倦了的景象,让她心中对匈奴人的大草原充满了渴望。   如今,在匈奴时间长了……她才发现匈奴人才是她痛苦的根源。   泪水模糊了双眼,心针扎一般疼痛,然而,她的腰身却挺得很直。   女人流泪没有什么好羞耻的,刘陵一向这样认为,流泪的女人才会楚楚动人,才会更具有欺骗性,这一点刘陵是非常清楚的。   只是,朝阳里的长安,旧时的淮南,在她的梦中出现的越来越频繁。   她放任自己的身体勇敢的思念长安,思念淮南国,她的心却坚如磐石,这种克服肉体疼痛从而达到精神升华的感觉,让刘陵觉得自己强大无比。   看到刘陵的模样,狗子又想摸鼻子,手抬到一半,就叹口气把手放下来,因为刘陵眼中的泪水流光了,目光重新变得清澈而凶狠。   “你主子好吗?”   “我不是云氏……算了,侯爷过得很好,现在弄了六万亩地种着,听说马上就要以司农寺少卿的身份接管上林苑了。云氏还弄出来了一种叫做纸的东西,以后我们写字就不用在竹简木牍上写了,在纸上写就好,一卷书能写数万言,装在袖子里就能带走,端是神奇啊!”   “给我弄几车过来!”   “这不可能,大汉朝廷正在用纸张替换堆积如山的竹简木牍,一个作坊里出产的纸张都不够朝廷用的,哪来多余的给你,另外,匈奴人又不识字,还笨手笨脚的,羊皮,牛骨头,龟壳,足够用了,要什么纸啊。”   刘陵看了狗子一眼,然后对依旧哭泣的如意道:“割掉他的舌头,用盐腌了,派人送给云琅,告诉他,用十车纸来换,晚一天,他就等着收他门下狗才的手脚吧!”   狗子吓了一跳,连忙摆手道:“我这就把消息传回去,如果云侯不给,你再动手不迟!”   刘陵冷笑一声道:“你主子把你们这些狗才的命看的比什么都重要,没有不答应的道理。顺便,把我的信也带给云琅。”   狗子摇头道:“你有什么话告诉我,我传达,您的信实在是不敢传回去啊,弄不好是要死人的。云侯虽然深受陛下看中,里通外国这样的事情还是不敢干的。”   刘陵苦笑一声道:“带回去吧,皇帝会先看的。”   话说完了,刘陵觉得非常疲倦,挥挥手让如意带着狗子出去,她软软的靠在锦榻上,瞅着帐幕外面的青草,久久一动不动。   不知何时,左吴在刘陵的帐外开始吹笛子了,这一次是哀怨的《折杨柳》……雨雾中听这首曲子,让人肝肠寸断。   长安也在下雨,不过,长安的雨下的远比草原上来的大,夏日长安的雨丝也比草原上的雨丝来的温暖。   云琅坐在平台上,轻轻地摇着一把蒲扇,张汤坐在他的对面,同样摇着一把蒲扇,外面在下雨,台子上就多了一些蚊虫,原本台子上还有一层纱幕可以隔绝蚊虫的,张汤嫌弃纱幕隔绝了外面的雨景,就让仆妇给拉开了。   坐在这里,抬头就能看见庞大的始皇陵,再远处,就是影影绰绰的骊山。   没了纱幕,外面的景色就显得极为明艳,那些树叶更是绿的耀眼。   “别人家都在大兴土木,云氏为何静悄悄的,反而关上了大门对外面的事情不闻不问?”   “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春夏与冬秋,云氏已经繁闹过了,现在也该轮到别人了。”   “你这样做,让蜀中黄氏无所适从,他们正在等待来自云氏的风暴,云氏却偃旗息鼓,虎头蛇尾恐怕不是云侯的章程吧?”   “等到春日宴开始再说吧,去病,李敢,赵破奴,谢宁来信说把黄氏留给他们,就当酬谢我这段时间照顾他们妻儿的报酬。”   张汤吃了一惊,连连摆手道:“不妥,不妥,这些刚刚从军阵上下来的杀才,哪一个不是戾气冲天的人,他们要是下手了,黄氏家主在春日宴上都保不了周全。要不,你听听我的建议?”   云琅摇摇蒲扇道:“黄氏服软了?”   张汤笑道:“桑弘羊退却之后,黄氏就来找我了,他们想送你一座染坊,最后达到息事宁人的目的。”   云琅摇头道:“黄氏其实就是蜀中的一颗毒瘤,有他们在蜀中的商事就发展不起来,我之所以说‘烧断剑阁七百里,蜀中别是一洞天’说的可不是他们家有造反之心,而是说他们家做生意的方式太霸道,一家一户连接一些豪强就能垄断蜀中最赚钱的桑蚕,朱砂,稻米等行业,形成了一个事实上的商业王国,这对国朝不是好事。阿娇贵人何其的霸道,可是,你看看她在关中是怎么做的,修建医馆,救济万民之事且不说,仅仅是一个富贵镇,她也允许关中的勋贵,商人一起进驻,并且联通了受降城,放开了门户让关中所有人一起与西域商人做生意,即便是挑着担子进城卖瓜果梨桃的小贩,也能在富贵镇里找到一席之地。一家富,对大汉国来说是弊端,只有像富贵镇一般,自己富裕的同时,也带动所有人一起富裕,这才能让大汉国也变得富裕。张公,这个道理,你不会不明白吧?云氏跟黄氏的私仇,已经不仅仅是私仇了,而是公仇,蜀中之人苦黄氏已久,只要掀翻黄氏,蜀中就会出现新气象,不出三年,必定是百花盛开的局面,蜀中百年积累的财富才会真正有了用武之地。”   张汤皱眉道:“你这是不愿意给黄氏任何机会是吧?千万不要忘记,自从太祖高皇帝在汉中为王的时候,黄氏就是从龙之臣,太祖屡次兵败于项羽,黄氏从未动摇过,依旧一心一意的支持太祖出兵陈仓。可以说,太祖高皇帝最终之所以能够定鼎天下,黄氏功不可没,不论是阿娇贵人,还是陛下都不可能名正言顺的支持你掀翻黄氏,否则,会让天下人觉得陛下薄凉。”   云琅用蒲扇指着张汤笑道:“桑弘羊可比你聪慧,当我把同样的话跟桑弘羊说过之后,我们的这位隐相就激流勇退了,三两天的功夫,把自己跟黄氏之间的关系摘的干干净净。你为什么一定要接这个烂摊子呢?”   张汤疑惑的道:“看不出黄氏有败亡的可能啊。”   “那是因为你没有收拾过东郭咸阳,跟孔仅这样的豪门巨富,人家桑弘羊却是真真切切的收拾过真正的富家翁的。   这其中有多大好处,桑弘羊是最清楚的。   看你还糊里糊涂的,我就把事情挑明了吧,蜀中自李冰父子开凿都江堰,治理了蜀中水患之后,那里已经堪称天府之国,百年积蓄,自然富甲天下。   自开国以来,蜀中财富,两分进了国库,五分进了蜀中百姓囊中,剩余三分独独肥了黄氏。   你又不是不明白,在大汉,你可以智慧绝伦,你也可以勇冠三军,唯独不能富可敌国!   如果黄氏知晓这个道理,就该跟着阿娇贵人一起做一些有益于国朝的事情。   偏偏人家不这样做,当初阿娇贵人准备在蜀中开几家免费的医馆,派人去找黄氏,知道黄氏是怎么说的吗?   黄氏说,黄氏有财,却无一个钱是多余的……他们不知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即便是我不出手,黄氏迟早会自取灭亡。”   张汤将蒲扇扣在胸前想了良久,最后叹一口气道:“染坊你到底还是要不要?”   云琅端起茶杯喝口茶道:“要啊,怎么能不要呢?一旦陛下翻脸的时候到了,我想要染坊都没有我的份了。天知道陛下会不会出更加难为的事情来考验我。”   张汤闻言大喜道:“如此说来,你跟黄氏……”   云琅微笑道:“一切照旧!” 第一一五章 选择了路,就别停止前进   有何愁有在,张汤就很少来云氏。   只有确定何愁有不在,张汤才会在云氏流连忘返。   他喜欢云氏,喜欢在云氏吃东西,看风景,看人,哪怕是放弃身份,在山坡上放一天羊,他也乐此不疲。   按照他的原话——只有在云氏的草地上休憩,才不担心这片草地下的亡灵来找他。   云琅明白,张汤这种人最怕的就是身后事,平日里坏事做绝,总是担心有什么奇怪的神情落在他的头上。   他说云氏的草地下干净,这句话可能要见仁见智的说,只有云琅跟何愁有才知道,云氏的土地下面,可能有一支最庞大的亡灵军阵。   这件事云琅自然是不会说破的,看着张汤在家里换上一身麻布衣裳,背着手四处游走,且一个护卫都不带的样子,打破他的憧憬是很残忍的一件事。   云氏的葡萄还有极大的改进空间,虽然已经长出来了,密密匝匝的挂在葡萄架子上,青色的外皮证明这东西距离成熟还早的很呐,张汤却迫不及待的往嘴里放了一颗,一脸的满足表情让云琅差点怀疑自己的判断。   “酸,涩,不过味道好极了。”   张汤面不改色的吐掉葡萄皮,仰着头瞅着架子上的硕果,满怀期望的道:“好东西啊!”   云琅大度的道:“喜欢就移栽几棵回去,明年说不定就有葡萄吃了。”   张汤想了一下,最后还是摇摇头道:“我不置办家产!”   云琅笑道:“没必要把自己逼迫到极致,为人臣子,不置办家产是好事,可以成为纯粹的臣子,也受陛下待见。我以为,在成为陛下的臣子之后呢,也要照顾到自己的家人,不必大富大贵,至少,给儿子买匹好马,好刀子,给闺女置办几身衣裳,给老人孝敬几顿正经吃食,给老妻一两样首饰,还是很有必要的。爱家人,而后爱天下,爱陛下,这并不矛盾,陛下也喜欢看见自己的臣子首先是一个人,而后才是一个臣。心思纯粹的人,对所有人的要求也纯粹,你能做到的事情,别人未必能做到,你这样克己奉公的时间长了,会没有朋友的,容易给自己招来无端的灾祸。”   张汤背着手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回头瞅着云琅笑道:“云侯可是听到了什么风声?”   云琅笑道:“风起于青萍之末,止于草莽之间,若不能明察于秋毫,山风浩荡之下,必有毁伤。有时候退而求其次,未必不是一桩美事。”   张汤笑道:“我生于刀口,游走于刀锋,快活于血肉之间,快刀斩风若不成,则死于刀口便是,陛下要的是无畏的猛士,要的是咬人的獒犬,我若不能斩风,陛下就会换一把刀,换一条獒犬。我这把刀子,只能抵辱于奴隶人之手,受困于狱卒之间,或为锄头,或为犁铧,只能与粪土为伍。既然后路如此,不若见神杀神,见鬼杀鬼,一路这样拼杀下去,直到刀身折断为止,如此,也可快活一生啊。”   云琅施礼道:“既然如此,我们共谋一醉,庆祝一下这个快活一生吧。”   张汤大笑道:“正和我愿!”   很多时候,云琅都觉得大汉的聪明人其实没有那么聪明,主父偃算是一个真正的聪明人,一生用尽手段,没有衰落之前,他就知晓自己的弱点在那里,却丝毫不加掩饰,反而将自己的欲望无穷的放大,最终被人家群起而攻之。   只给后人留下了一个——日暮途远,我将倒行逆施这样的千古名句。   张汤对自己的位置也有清醒的认知,不用云琅说,他自己也知道危机来临了,自从他处置了庄青翟,朱买臣之后,满朝文武就对他心生警惕,唯恐有一天会落到庄青翟,朱买臣的下场,现在,随着庄青翟事件逐渐平息,反攻倒算张汤的人已经在积极奔走。   张汤落到一个什么下场,云琅是不在乎的,他只是不忍心这个自己认识了很久的熟人,最后落到一个连丧葬钱都出不起的地步。   更不愿意眼看着他的亲眷被人弄进青楼,成为旁人用最下作的手段泄恨的目标。   说到底,张汤是大汉所有酷吏中,云琅最欣赏的一位,毕竟,他们很熟。   一场酒宴下来,张汤喝的酩酊大醉,时而纵酒高歌,时而痛哭流涕,时而瑟瑟发抖,时而困兽犹斗,最终,他还是沉沉睡去了。   等云琅从大醉中清醒过来之后,已经是第二天下午了,张汤已经离去了。   宋乔将丈夫的脑袋放在腿上,轻轻地揉捏着他的太阳穴,苏稚站在一边不断地埋怨丈夫根本就不该喝这么多的酒。   一碗苦涩的醒酒汤下肚之后,云琅变得更加迷糊,他准备继续睡觉,清醒的人日子不好过,还是迷糊一些比较好。   睡了不到一个时辰,曹襄就来了,这让云琅再一次肯定曹襄就是他的灾星。   很神奇,几千奴隶进了长安城,却没有疫病的消息传来,酷热的长安城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奴隶水土不服还是死了百十个,其实都不是病死的,好多奴隶才开始有了发病的征兆,就被官府给结果了,都是被你最后一句话给吓的。”   “你是说,这些人到底还是做了防疫准备?”   “是啊,当然做了,你家全是高明的大夫,谁敢不信你们家的话?长安城里发疫病是个什么恐怖的结果你以为那些人不懂?奴隶们没有一个能走进长安,阳陵这些都邑,全部都被养在乡下农庄里,跟你家一样,把大门关起来豢养。你出去看看,就会发现满长安乡下都是光脑袋的奴隶,你当初怎么对待那些军医的,那些军医就是怎么对待奴隶的,不过也好,一个个顶着一颗蛋头看着清爽。就是那些人家都托我来问问,你家什么时候才打开大门过日子,你家大门不打开,他们就不敢放奴隶出来,那些奴隶们就整日里不干活白吃白喝的,也是好大一笔开销。”   云琅莞尔一笑,摇着头道:“其实有十五天的观察期就足够了。”   曹襄怒道:“你家关大门,关了一个月!”   云琅皱眉道:“这关你屁事,你家又没有奴隶!”   曹襄冷笑一声道:“作为兄弟,看来你对我曹氏的规模还是没有一个清醒的认知!依附在我曹氏门下的家族就有十一支,我曹氏本宗当然不用奴隶,丢不起那个人。可是,用奴隶对家族不是坏事情,本宗不用,难道那些分支也用不得?告诉你,这一次的奴隶买卖,曹氏分支拿到了一千三百个奴隶。”   云琅惊愕的张大了嘴巴,瞅着曹襄道:“你家是最大的奴隶主?”   曹襄摇头道:“才不是呢,卫皇后才是最大的奴隶主,她准备效仿阿娇,准备在新丰市也建立一座大城,你看着,用不了多久,卫皇后就会亲自来你家视察农桑,说不定会带刘据过来亲农,你还是早做准备吧,如果阿娇不满意,你到时候生死两难呐。”   云琅微微一笑,拍拍依旧发昏的脑袋道:“别忘了,我们是司农寺少卿,皇后想要问农桑事,不问我们问谁?我当初打造云氏农庄的时候,就是抱着要把这里弄成一个人人都可以来看,人人都可以效仿的地方。别说皇后来我会热情招待,哪怕是黄氏派人来学农桑事,我也会让他们满意而归。”   曹襄吧嗒一下嘴巴道:“这些话你该等陛下与你奏对的时候说,在我跟前说太浪费了。”   云琅点点头,觉得曹襄的话说的非常有道理。 第一一六章 肥膏?   一件事情从发生到形成会有一个很长的酝酿期,就像巨石从山坡滚落,开始的时候很缓慢,一旦重力加速度在石头上完成加注之后,外力就很难改变它运行的轨迹了。   张汤就是一块石头,一块从山坡滚落的石头,而起他的滚动速度已经快到了巅峰,这个时候,除了期望这块石头比较坚硬不会破碎之外,就没有别的办法了。   至于这块石头会砸到谁,云琅不怎么关心,毕竟他只是一个站在别的山头上眼看石头滚落的人。   很久没有见到刘彻了,云琅并不想念他,如果可能,他这一生都不想见到他。   八月的时候云琅还是见到了这位帝王。   今天是皇太后去世八十一天的时候,也是最后一次大规模祭拜的日子,文武百官,乃至后宫嫔妃一个都不少。   昔日,刘彻的颌下只有一些短须,这一次见到他之后发现,他的胡须已经串的满脸都是,再过一段时间,刘彻就会有一脸漂亮的大胡子。   他的母亲已经去世了,他不用再装作自己很年轻的样子,来讨好母亲。   刘据,是一个很瘦弱的孩子,站在魁梧高大的刘彻身边就像一只小鸡站在雄鹰的脚下。   刘彻对这个瘦弱的皇长子明显不怎么欢喜,虎步龙行之余,刘据只能竭力奔跑。   卫皇后的脸上蒙着一层白纱,云琅看不清她的脸,但是,从她有些匆忙的步伐中,云琅看到了她的焦灼。   不被皇帝喜欢的皇长子素来没有什么好下场的。   公孙弘神色难明,他永远都是一副没有睡醒的模样,桑弘羊目光炯炯,他在行走间,就已经把这一幕记在心里了。   阿娇破例跟卫皇后出现在同一个场合,怀里抱着小小的蓝田公主,在别的贵妇都向卫皇后施礼的时候,她骄傲的如同一只毛色斑斓的公鸡。   “把你表弟背起来!”   就在云琅跟曹襄两人看热闹的时候,长平不知什么出现在曹襄身后,声音非常的清冷。   曹襄回头瞅瞅母亲,又瞅瞅抬头看远处的云琅,快走两步,来到皇帝身畔,嘿嘿笑着把刘据丢上自己的肩膀,让他骑坐在脖颈上。   刘彻瞅了一眼曹襄,微微皱皱眉头,却没有阻止曹襄这样做,继续沿着阳陵的步道前进。   曹襄的个子不算矮,刘据骑在他的脖颈上之后,脑袋就跟父亲一样高了。   卫皇后的步伐终于慢下来了,看得出来,她终于松了一口气,由两个宫女搀扶着前进。   曹襄自然不敢跟皇帝并排行走的,所以很自然的落在后面,继续跟云琅一起并行。   “我很倒霉。”曹襄眼睛成了三角形。   “忍着吧。”云琅的眼珠子转了一下。   “我他娘的成了皇长子的死党!”曹襄在努力的翻白眼。   “坚持一下,看看有没有法子解脱,我们不参与皇位争夺事件。”   云琅意味深长的瞅瞅刘据。   就在两人用眼神谈话的时候,云琅的脖子忽然一阵温热,然后,就有一个小小的孩子骑在了他的脖颈上。   只看那双漂亮的虎头鞋,云琅就知道,脖子上的孩子除了蓝田公主之外,没有别人。   孩子是大长秋架在云琅脖子上的,是阿娇直接指挥的。   蓝田公主非常的彪悍,才骑在云琅的脖子上,就用手抓云琅的头发,开始指挥方向……   云琅不用看周围别人的神色,因为他已经感受到了所有人目光聚集在身上时的灼热感。   公孙弘睁开了眼睛,云琅第一次发现这个老倌的眼睛其实很大,眼中的怒火也非常的炽热。   看的出来,他很想指责一下云琅跟曹襄的无理举动,却被另外几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子给拦住了。   “关我们屁事!”曹襄看了云琅一眼。   “他不敢指责母亲跟阿娇,不指责我们哥俩还能指责谁?”云琅把蓝田从脖子上取下来抱在怀里。   就在云琅曹襄眉来眼去的时候,刘彻终于走过了那些高大的石翁仲群,来到了阳陵的正前方。   礼官早就准备好了祭品,皇帝跪在陵墓前一言不发。   戴着幕篱的宫妃们齐齐的跪拜,而文武百官则跪坐在石翁仲前面,与石翁仲混为一色。   刘据从曹襄的脖子上挣扎下来,乖乖的跪在父亲身后,一动不动,而蓝田则认为,跟云琅一起去捉蜻蜓比较好玩。   云琅熟练地用蓝田的衣带绑住她的手脚,往刘彻身后一放,就快速的退到一匹石马底下学公孙弘闭目养神。   蓝田的哭声将刘彻从忧思中唤醒,回头见蓝田在哭泣,就顺手把闺女抱过来,三两下解开被缠住的手脚,很自然的指指云琅,蓝田就跌跌撞撞的跑去找云琅了。   既然已经被指定为看孩子大总管了,云琅就抱起蓝田去了石头马后面找蜻蜓了。   捉到了蜻蜓,云琅就从衣服上抽出一根丝线绑住蜻蜓让它乱飞,另一头绑在蓝田的手指上,随蓝田乱扯着玩,自己靠在石头马上享受难得的阴凉。   祭礼是冗长的,从上午一直进行到下午,八月的关中骄阳似火,在这样的环境里祭拜祖宗,对人的意志跟体力都是一种莫大的考验。   照顾孩子这种事本来应该是宦官,或者宫女的事情,刘彻却指定了云琅,这让所有人都感到惊讶。   蓝田已经很饿了,也非常的渴了,不论是刘彻,还是阿娇都没有给孩子食物跟水的意思,云琅从袖子里摸了半天,才摸出一块云音存放在他这里的麦芽糖,偷偷地喂给了蓝田。   一小块麦芽糖自然是解不了饥饿,也解不了渴,蓝田哭闹了两三次之后就靠在云琅的怀里睡着了。   云琅看着这个小小的孩子,由衷的长叹一声,在皇帝眼中,没个臣子都是有跟脚的。   而他云琅的跟脚就是阿娇!   长平支持刘据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毕竟,卫皇后本身就是她家的奴婢,如果刘据顺利的成为太子,乃至皇帝,长平一脉将会享受更多的尊荣。   此时刘据小小的身体已经摇摇欲坠了,而刘彻似乎并没有立刻停止祭拜的举动,等所有的祭拜程序走完,刘据已经倒在地上了。   忍无可忍的长平将自己的幕篱摘下来为刘据遮阳,刘彻瞪了长平一眼,就缓缓起身,朝着阳陵深深一揖之后,礼官才大吼一声:“礼成!”   卫皇后第一个冲到儿子身边,抱着儿子低声饮泣。   刘彻看着她们母子随口道:“吾儿不可长于深宫妇人之手!”说罢,就准备挥袖离去。   长平一把拉住皇帝的衣袖道:“请陛下指定皇长子师傅。”   刘彻沉吟一下道:“公孙弘!”   长平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低头叩拜道:“谢陛下恩典!”   大长秋从云琅怀里抱走了沉睡的蓝田,笑眯眯的看着云琅道:“阿娇贵人今天算是救了你,要知道感激!”   云琅笑道:“我本山野闲散,子曰:何伤乎?亦个言其志也。”   大长秋笑道:“分冷猪肉的时候,你就知道利害了。”   云琅看看被太阳晒了一天的三牲,摇头道:“有味道了,不能吃了。”   大长秋摇头道:“食者众!”   果然,大长秋的话应验了,百官并未离去,而是排着队等礼官分冷猪肉。   云琅的爵位高,很容易就分到了半边猪脸,而公孙弘则用一根马莲草拴着一只牛耳朵施施然的离开了阳陵。   看着人家执牛耳,再看看自己的猪脸,云琅觉得非常晦气。   直到张汤提着两颗猪眼球从云琅面前经过,他的心里才觉得舒坦了一些。   张汤羡慕的看着云琅手上的猪脸道:“肥膏?富贵一生矣!”   说罢又长叹一声道:“永安侯,永安侯,永安富贵一生,何其的让人羡慕!” 第一一七章 少年江湖   一些人离开了人世这个舞台,注定会有一些新人补上,如此吗,这个世界才不会显得乏味。   阳陵祭祀是皇太后王娡最后一次出现在大汉人的视野中,这是一场祭祀,也是一场告别。   刘据从头到尾都没有获得祭祀祖母的机会,刘彻亲力亲为了整整一天。   长平来到云氏之后,一个人在清凉的房间里枯坐了一夜。   天亮的时候,云琅亲自端来早餐,曹襄端来了净水,长平默默地看了他们两个一眼,依旧没有说话。   两人关门出来之后,相视一眼,曹襄道:“陛下没有立太子的打算,母亲这是要干什么?”   云琅道:“希望越大,失望越大,陛下面临而立之年,才有了皇长子,当年,皇长子出生的时候,陛下是何等的欢喜,不但命让司马相如,枚皋作赋,还大赦天下。如今,七年过去了,皇长子不但未曾被立太子,连王爵封地都没有,卫皇后,母亲以为随着皇太后的逝去,陛下一定会立下太子,没想到,陛下从头到尾都没有表现出立太子的意思,甚至通过行动来告诉母亲她们,他不会在现在立太子。这对母亲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打击。”   曹襄靠在墙上狐疑的道:“陛下正溯只有刘据,刘闳,刘旦还上不了台面,你说,刘据会不会被立太子?”   云琅笑道:“去掉所有不可能的因素之后,最有可能的那个可能,应该就是现实!”   “你是说刘据一定会被立为太子?”   “这是必然之事!”   “为什么?”问话的却是长平。   云琅拱手道:“因为母亲支持刘据,所以,大将军也会支持刘据,阿襄支持刘据,所以,我,去病,李敢,赵破奴,谢宁,等等一些人都会支持刘据。在这样的情况下,陛下如果不想国内生乱,就只能立刘据为太子。可是呢,陛下又是一个极为骄傲的人,所以,他心底里即便是再认可刘据,也会做一些反抗,今天发生的这一幕事情,就是陛下反击的表现。”   长平紧锁的眉头渐渐平缓了,叹口气道:“看来最懂陛下的人还是阿娇。她今日把蓝田公主硬塞给你,就是告诉陛下,你云氏是站在长门宫一方的,并没有参与到立太子之事里面去。也算是折断了刘据的一只臂膀,所以最后才会有陛下答应让公孙弘为皇长子师傅的事情。因为你没有参与到立太子的事情中,所以你才会有半边猪脸这样的肥膏赏赐!”   长平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刚刚的迷茫不过是走进了死胡同,云琅才开出来了一条缝,她就顺利的扯开了所有遮挡事实的帷幕。   “请母亲洗漱,用饭!”   云琅笑嘻嘻的对长平道。   长平脸上有了笑意,匆匆的洗漱了一下,就开始吃饭,一整天水米未进,她确实饿了。   “我本中意万担君石奋为皇长子师傅的,只是不忍长平难堪,这才换了公孙弘。”刘彻吃饱之后,就放下筷子,温柔地对阿娇道。   阿娇抱着蓝田笑道:“谁来当太子,这事最好由你一言而决,警告一下长平让她收敛一下,也不算坏事。也顺便警告一下别人,不要胡思乱想,陛下身体强健,寿数自然绵长,这时候立太子确实早了一些。再者,太子的位置不好坐,想想您当年过的是人过的日子吗?当上了太子就成了众矢之的,委曲求全的日子过的也没有什么滋味,就像您明明讨厌黄老之术,偏偏为了迎合太皇太后硬是学了一肚皮的黄老之术,想想都亏得慌,现在那些东西您想忘记大概都忘记不了吧?”   刘彻又吃了一块西瓜,丢掉瓜皮道:“我现在还能把《黄庭经》倒背如流你信不信?”   阿娇笑道:“我能背一半你信不信?”   刘彻哈哈大笑。   阿娇丢下闺女,有些烦躁的对皇帝道:“就让云琅带了一天孩子,这孩子现在没有用丝线拴住的蜻蜓就不安分。”   刘彻看了阿娇一眼道:“让云琅带据儿?”   阿娇笑道:“会带坏的。”   刘彻摇头道:“那可不一定,我听说云琅的闺女跟弟子已经有模有样了。”   阿娇笑道:“您做主,反正妾身已经劝谏过您了。”   刘彻冷笑一声道:“你这那里是劝谏,应该是怂恿才对。”   阿娇大笑道:“我门下好歹还有一个拿得出手的,你门下除过霍去病之外,再找出一个出彩的人出来给我看看?”   “咦?这一次你不说霍去病李敢这些人都是你门下了?”   “我做人一向有分寸,云琅这人没出息上不了战场,却有生财之奇能,我收归门下有大用场,霍去病那群人能打仗,也只会打仗,我一个妇道人家要那些猛将干什么?霍去病这些人马上就要到京城了,你好好的待他们,不要再当他们是纨绔子弟,一来就拳打脚踢的,嘴上还不留半点情面,这样下去不好。”   刘彻冷笑道:“这世上值得朕拳打脚踢的人没几个!”   阿娇撇撇嘴道:“弄不懂你们男人的相处之道,我给云琅一点脸色,他居然敢翻白眼!”   刘彻苦笑道:“太放纵了……明日皇后要带着据儿去云氏请教农桑,你觉得云琅会倾囊相授么?”   阿娇想了一下道:“会的!”   “为何如此肯定?”   “云琅说过,大汉的农桑还处于刀耕火种之中,他出山就是要改变这一幕的。还说,如果能让愚蠢的大汉农夫全部使用他的农作之法,就是他此生最大的成就!”   刘彻笑道:“愚蠢的农夫?嘿嘿嘿……他未免自视太高了。”   “到目前为止,农夫在他面前确实是愚蠢的,或者说很多人在他面前都是愚蠢的。说真的,妾身多少有些喜欢这个少年人自吹自擂的模样,哈哈哈……跟你当年很像!”   在刘彻面前,阿娇或许是唯一一个可以自由自在说话的人,刘彻也在努力的维系目前这种关系。   卫皇后在他的床榻上,是一个活色生香的美人,只可惜这个美人儿是一个木头人,再给他生了三个女儿,一个儿子之后,恩爱自然就淡薄了。   越是如此,卫皇后心中的惶恐之意就越发的浓郁。   刘据没有成为太子,对她的打击太大了。   卫皇后自然不会住进长门宫里去,她如今就住在曹氏的庄园里,这里也暂时变成了她的行宫。   曹氏距离云氏不算远,如果站在最高的楼阁上,就能看见云氏的模样。   刘据安静的躺在锦榻上,睡得非常香甜,昨日发生的事情,这个孩子并没有多少感觉,只是母亲回来之后哭泣的厉害。   刘据睡着之后,卫皇后就坐在儿子身边守着他,这个孩子是她的命根子。   “如影,告诉黄氏,他们若不能取得云氏的原谅,我不介意在云氏对付他们之前,先毁掉黄氏!”   沉思良久的卫皇后对身边的宫娥道。   宫娥躬身道:“黄氏上次借用的人……”   卫皇后冷声道:“除掉!”   宫娥犹豫一下,却不敢再说话,躬身离开了卫皇后的卧房。   刘据忽然睁开眼睛道:“昨日永安侯冲着孩儿做鬼脸呢。”   卫皇后笑道:“我儿明日就要再见永安侯,知道该怎么做了吗?”   刘据笑道:“听说云氏大女正在跟高人习武,孩儿准备见识一下。”   卫皇后摇头道:“不是这样的,你该关心的不是云氏大女,而是永安侯的弟子霍光。”   “霍光?”   “是的,他是骠骑将军的弟弟!” 第一一八章 刘据的噩梦   清晨,一队带着幕篱的白衣女子在身着黑色袍服的宦官护卫下离开了曹氏庄园,踏上了上林苑的古道。   纱衣飘飘的侍女,以及一身黑衣的宦官,在踏上古道的那一刻,就把这个世界变成了仙境。   云琅早早地守候在大门口恭迎皇后的到来,在他身边是一身宫装打扮的宋乔,至于苏稚,则穿着一身别扭的绿色裙子东张西望。   云音张大了嘴巴在打瞌睡,霍光则跟师傅一样,穿着一身小一号的蓝色常服,见云音瞌睡的摇摇欲坠,就抓着云音的肩膀,好让她站立的直一些。   云琅不得不承认,美丽的女子戴上幕篱就多了一份神秘感,尤其是数量多了之后,就让人无端的生出天上人间的感觉。   “夫君,我们要不要也戴上幕篱?”苏稚踮起脚尖眺望一下古道对云琅道。   “应该用不着,没看见有护卫前来。”   宋乔担忧的道:“就怕皇后以家礼来咱们家,说是恩典,还不如说是威胁。这些年妾身见过卫皇后三次,每一次见她都觉得有所不同,颇有些千变万化的意思。”   云琅挑挑眉毛,背着手来回走了两步,就对宋乔道:“千万不要小看任何白手起家,最终身居高位的人。   这些人没有一个是简单的人。   想想阿娇当年的气势是何等的嚣张,最终,在这个女子面前同样折戟沉沙。   最奇怪的是,阿娇居然对卫子夫并没有多少恶感,风云再起之后不但没有处处为难卫子夫,反而处处避让,这就让人难以理解了。   都说云从龙,虎从风,却不知这位皇后才出现在我们的眼中,就已经让我们进退两难。   这没法子拒绝,都说礼多人不怪,真正礼数周到了,也是礼下于人必有所求,为难的却是我们这些个主人。   今日不谈其它,只说农桑!   我们全家向前走走吧,皇后趋步云氏,这礼太重,我们受不起。”   宋乔点点头,就跟着云琅离开了云氏大门,踏上了古道。   古道上除过这两拨人之外,一个外人都没有,平日里,这条路上的行人商贾不绝于途,现在一个都看不见,只能说明这一条路已经被两面封锁了。   大汉朝的皇后并没有锁在深宫不能见人的规矩,只是卫子夫平日很少出宫,此次突然出现在人间,让云琅忧心忡忡。   就在昨晚,黄氏再一次派人来到了云氏,以极低的姿态希望与云氏和解,甚至提出了黄氏将退出长安丝绸买卖这样自杀一般的条件。   少府监是皇后权力的具体表现,而商贾与皇后的联系历来是紧密的,黄氏这种以商贾之道起家的人,更是与皇后的关系堪称密不可分。   此事发生的如此急促,恰恰又是在皇后驾临云氏的前一天,其用意算是不说自明。   领头的大长秋器宇轩昂,如果不是穿着宦官服色下巴光溜溜的且音色阴柔,很难让人将他与宦官这个职业联系到一起。   这种一看就是人才的家伙,如今站在上风位,仅仅是挥动一下拂尘,动作优美的就让云琅嫉妒。   何愁有的笑容没有人愿意看到,也基本上没有几个人看到,看到何愁有笑容最多的是云音,至于霍光,何愁有从来没有给过他什么好脸色。   长门宫里的大长秋,笑起来比哭还要难看,他这种真正的笑容除过给红袖,别人看到的笑脸都像是画上去的一般,在云琅面前也不例外。   何玉树的笑容就不一样了,在跟云琅的目光相对的那一刻,他的笑意就在眼中酝酿,笑容最终如同火星一般在眼中点燃,最后弥漫到整张脸上,这让他的笑容非常的温暖。   云琅几乎没有感受到他跟自己有什么别的交流,两人就已经亲热的拉着手在互诉衷肠。   “久闻云侯盛名,何玉树这才得见,真真是来晚了。”   云琅叹息一声道:“农桑乃是国之大事,不客气的说云氏恰恰擅长此道,云氏早就盼着皇后殿下能够早日驾临,好让云氏可以借助皇后殿下之东风将些许农桑之术传播天下,好早日惠及万民,固我大汉江山。”   听云琅说的豪迈,何玉树脸上的笑容越发的和煦,拉着云琅的手轻轻地拍两下感慨一声道:“终究还是来了,只要是好事,任何时候开始都不算晚。”   云琅同样拍着何玉树的手笑道:“此言甚佳!”   说罢,两人就携手拜见站在阳光里的卫子夫。   清晨的露水打湿了卫子夫的裙椐,有些地方已经沾染了一些泥土,卫子夫很明显的不在意这些,虽然没有对云琅这个臣子还礼,却微微撩起面纱露出圆润的下巴笑吟吟的道:“有劳永安侯了。”   云琅纵声长笑道:“皇后驾临,云氏蓬荜生辉,今日定不让皇后殿下失望!”   卫子夫轻笑一声道:“果然是英雄出少年,我那不成器的外甥能与永安侯这样的当世豪杰为友,本宫深感欣慰。”   云琅强忍着没有去看卫子夫身边的刘据,这并非他不愿意看,而是在卫子夫没有明确介绍刘据给云琅之前,冒认皇长子的罪名,是可以砍头的,且不论是谁。   等宋乔,苏稚,云音,霍光见过卫子夫之后,云琅就很自然的把目光落在跃跃欲试的刘据身上。   “皇长子刘据!”   卫子夫的引荐非常的简单。   刘据上前一步,深深施礼道:“据见过永安侯!”   云琅连忙还礼道:“司农寺少卿云琅见过据皇子!”   卫子夫在一边长叹一声道:“七岁了,却没有封国,让云侯见笑了。”   云琅拉起刘据的手,轻轻地握了一下,然后笑道:“昔日有一只呆鸟三年不鸣,不飞,而后便一鸣惊人,一飞冲天,皇后殿下的忧虑毫无道理。”   卫子夫继续叹口气道:“我这据儿,生性驽钝,如何能与楚庄王相媲美。”   云琅继续观察着刘据的相貌,缓缓摇头道:“眼正则心不邪,这是一个极好的少年郎。”   何玉树在一边插话道:“为何是一个极好的少年郎,而不是一个极好的王子。”   云琅笑道:“因为据皇子先是一个少年郎,而后才是一个皇子,成一个极好的少年郎已经殊为不易,想要成为一个极好的皇子,在陛下而非在庶人。”   何玉树愣了一下,马上笑道:“此言甚佳!”   卫子夫也看了何玉树一眼就对云琅缓缓道:“本宫一介妇人,虽然有心扶助农桑,终究有心无力。如云侯所言,据儿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个极好的少年郎,这也是我这个母亲的期盼。在他成为一个好的皇子之前,先从认识农桑开始吧!”   云琅点头称是。   挥手招来云氏的轻便马车。   卫子夫当仁不让的上了第一辆两轮轻便马车,挥手把宋乔喊了上去。   刘据上了第二辆,挥手邀请霍光与他同行,云音大怒,首先跳上马车,霍光连忙跟上去,就听云音对刘据道:“为什么不邀请我?”   刘据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无礼的人,茫然的向母亲那边看去,却发现母亲的马车已经在驭者的驱动下,滚滚向前了。   云音,将站起身的刘据按得坐下,然后问刘据:“为何不用我家的驭者,这些女子会驾驭马车么?”   霍光大急,顺手把云音按在座位上,对刘据道:“我师妹素来顽劣,请据皇子莫要见怪。”   云音怒道:“我哪里顽劣了。”   说完话又看着刘据大声问道:“你觉得我很顽劣吗?” 第一一九章 臭话只配沤肥   何玉树瞅着闹作一团的刘据,云音跟霍光,瞅瞅云琅,发现他没有丝毫要教训自家闺女的意思。   反而在搀扶自家小妾上马车,惊愕的下巴都快要掉下来了。   目送苏稚自己赶着马车愉快的回家了,云琅这才对何玉树笑道:“我们也该走了。”   何玉树指指依旧厮闹成一团的云音,刘据,霍光道:“云侯不准备……”   云琅大度的摆摆手道:“那才是童子该有的性子,且让他们自己去胡闹,我们先进去喝杯茶润润嗓子,今天,应该会非常的忙碌。”   何玉树正色道:“皇后殿下此行的目的就是让据皇子认识农桑,如何能让他们如此胡闹?”   云琅爬上马车笑道:“拙荆会给皇后殿下细数云氏农桑之法,劣徒自然会给据皇子分说云氏农桑,至于某家,当然是要给何兄介绍一下云氏的发家史。”   “这如何使得,云侯应该……”   “何兄,什么事情是应该的呢?比如,你为什么会姓何?某家对此事极为好奇,不妨先分说一下这件事!”   何玉树愣住了,似乎想通了什么,就上了马车,任由云琅亲自驾驭着马车进了云氏。   上了马车后,何玉树却一直朝外看。   “刚才有一头斑斓猛虎去了据皇子那边!”何玉树冷冷的道。   云琅笑道:“那头斑斓猛虎在陛下面前也经常出现,何兄明明知道云氏有老虎存在,怎么现在才说起?你似乎并不是很担心据皇子的安危。”   何玉树深深吸一口气道:“据皇子有事,何某有云侯陪葬不算亏。”   云琅笑道:“老虎跟人相处的时间长了,就会沾染一些人气,如果时间足够长,就跟人没有什么区别。我家的老虎可不是玩物,他是我兄弟一般的存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其实是老虎养大的。”   何玉树笑道:“人越养越生分,老虎却正好相反,有趣的云氏,今日就该好好的开开眼界。”   马车进了云氏,没有在居住地停留,穿过一条窄窄的沙土道路径直进入了云氏的后园。   宋乔跟卫子夫自然去了养蚕的地方,霍光,云音,老虎以及刘据自然去了果园。   而云琅带着何玉树直接来到了饲养牲畜的地方。   马车停在猪圈边上,何玉树瞅瞅猪圈里圆滚滚的肥猪,掩着鼻子问道:“我们为何来到这腌臜之地?”   云琅微笑道:“因为我们谈论的事情比较肮脏,肮脏的话丢在这里就能拿来沤肥,不用单另收拾。”   “你要说黄氏?”   云琅摇头道:“黄氏不过是一介乡间土财主,还没有被云琅放在眼中,我只想问你,你怎么敢把公器私用,而且还用在了云氏的头上。”   如果是一个没有城府的人,被云琅如此直接的诘问,无论如何都会有些不愉快。   何玉树却没有什么反应,瞅着猪圈里的猪道:“我对云氏实在是太好奇了……   自从你进入我的眼睛之后,我就开始搜集你做过的所有事情,并且想要把它完整的记录下来,以备不时之需。   可是啊,随着搜集到关于你的记录越多,我就越发的看不懂你了。   开始的时候以为你不过是一个沽名钓誉的山门中人,以特立独行的做事方式来博取一世富贵,跟其余山门中人没有什么区别,如果说非要找出什么不同来,你跟其余人的差别就在于,你楔入长安勋贵的机遇实在是太好,太准确,几乎没有走一丝半点的弯路。   与霍去病一场殴斗,大汉国的青云路就完全为你打开了……就这一点,某家也得说一声‘佩服’!   卓氏不过是你登天的一方踏脚石,总以为你会用过之后就会丢弃,谁知道,你与卓姬春风一度,竟然留下了一个孽种!”   “你才是孽种!”云琅粗暴的打断了何玉树的话,然后又抬手延请道:“你继续说。”   何玉树惊愕了一下,点点头道:“你看,就是这样子的,全长安人都以为你与卓姬所生的孩子是一个不好的存在,更是一个可以任人捉拿的把柄。   你但凡对这个孩子不闻不问,我也会认为这是人之常情,就如同朱买臣休妻一般,做了一个正常的选择。   仁义道德不过是可用的工具而已,在高官厚禄面前可以忘却。   可是呢,只要是人,就能看出陛下想要用你,又担心你孤身一人不好拿捏,这个孩子的存在又成了一个考验你的试金石。   结果,你却表现的出乎了任何人的预料之外,你对自己的孩子疼爱到了骨子里。   很多以为你疼爱孩子只是一个表象的人,在过了这么多年的窥伺之后发现,你是真的很疼爱自己的孩子。   当你与董仲舒,公孙弘的儒家学说混为一体之后,人人都以为你已经给自己铺平了一条康庄大道的时候,你却没有与公孙弘,董仲舒成为死党,却选择了从军……   如今,百战功成,你也顺利的获得了永安侯这样的爵位,比我们所有人预料的更早完成了自己的封侯的念想……   我们对你的预测,猜测,全部落空,由此,某家就不得不重新来看待你。   你的表象已经欺骗了所有人,我只能派人来监视你,窥探你,从而知道你的真实面目。   呵呵,即便如此,也被你抓个正着。”   听完何玉树的肺腑之言,云琅微微一笑,拍着猪圈的围墙道:“以后想要知道我的事情,我的想法,直接来问我,不要猜。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就是坦诚相待,很多事情坏事就坏在猜测上,以己之心度人,往往会有很多的偏差,毕竟,谁都不是谁肚子里的应声虫,猜错在所难免。”   何玉树拍拍脑袋道:“我总觉得你身上应该有一个非常大的秘密不为人所知。你放弃了你西北理工学说独树一帜的机会,将你的学说散播的全天下人尽皆知。你还把自己的独家买卖,独门秘方毫不隐藏的散布天下,现在,你甚至准备将自己最拿手的农耕之术散播出去……云侯,何某人从不相信这世间有过圣人,或者正在出现圣人,你的为人,你的性情都与圣人的要求相去甚远。那么,你这样做,这样坦荡的面对天下人,到底在隐藏什么?”   云琅有些茫然的瞅着何玉树道:“我也很想知道啊……听你这么一说,我也发现自己好像很不对劲。自己的欲望不高,却一心利人,毫无索求……算了,除过农耕之术,造纸,印刷,也将面世。这一下子,你们可能会认为我是一个傻子。这世间的人果然荒唐,根本就接受不了别人对他无缘无故的好,总要从付出与收获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的桥梁。老何,如果我告诉你,就目前为止,我想要的陛下已经全部满足了我,我别无所求,你信不信?”   何玉树摇头道:“我不是愚者。”   云琅哈哈大笑道:“你确实是愚者,在大汉国,我们一定要克制自己的欲望,才能做到长治久安。不可太贪财,不可太贪权势,不可贪名,不可贪色,否则就会有大祸降临。这就是我对大汉国的认知,不知道你们是怎么认知的。”   何玉树笑道:“说得容易,做起来难!”   “没什么难的,因为我是一个极度怕死的人,我认为我的生命远比那些东西值钱。或者说,这个世上没有什么东西是值得我豁出性命去追求的东西。你太小看我了。现在,该我问你了,为什么你也姓何?刚才你说了一大堆,解释了很多,唯独对这个问题避而不谈!” 第一二零章 上位者尊   这样问话是极为无礼的。   云琅向来是个有礼貌的人,自从何玉树说云音是孽种之后,他就觉得面对何玉树的时候,有过多的客套是多余的。   人的才气是与生俱来的,像何玉树这样的出众的人,出路多得是,投靠权贵,娶权贵之女,哪怕找一个有龙阳之好的贵人一起做鸳鸯梦也是可以理解的。   而阉割之后进入皇宫是最不理智的一种选择。   如果他这样的少年人还没有人赏识,最终不得不用伤害身体,断子绝孙的不名誉的方法换取好一些的生活,这只能说明,这家伙才是真正的孽种。   最痛恨孽种的人,恰恰是孽种本身,站在孽种的立场上看世界,他恨不得所有人都是孽种。   云音的身份在他看来就是一个标准的孽种,只可惜,当云音这个小小的孽种,被她父亲宁愿丢弃名誉,也要好好疼爱之后,谁又能说云音是一个不名誉的孩子呢?   再加上骊翁主,云氏大女这两个头衔扣在这孩子的脑袋上之后,云音就成了关中举足轻重的贵女。   “我不晓得,自从我懂事的时候,我就姓何!”何玉树的脸色有些苍白。   云琅点点头,又看着何玉树问道:“你父亲姓何?”   何玉树一张有些苍白的脸一瞬间就变得血红,一只手将猪圈门捏的吱吱作响,强忍着怒火道:“此为何意?”   云琅冷笑道:“当着某家的面说我闺女是孽种的,你还是第一个!”   何玉树咬着牙道:“你不在乎你闺女的来路?”   云琅大笑道:“来路?自从我与她母亲有了人伦事,这孩子出生就理所当然,她的心肝脾肺肾都是我给的,除过是我的闺女之外,她还能有什么来路?我的孩子还小,还不懂得保护自己,在这之前,你们在说我闺女是孽种之前,不要忘记她还有一个父亲!如果我闺女的出生并不那么名誉的话,她的父亲可能会做出更加不名誉的事情。包括当面羞辱你!”   听云琅这样肆无忌惮的羞辱于他,何玉树的双眼逐渐在发红,云琅亲眼看见这家伙用一只手,就把猪圈门上的一块木板给掰断了。   云琅随意的挥挥手道:“好了,别发怒了,要知道刚才我比你还要愤怒。你如果不是皇后殿下的大长秋,这会已经被我埋进猪粪里面沤肥了。以后见到我闺女的时候要记得施礼,云某不过是一介侯爵,你不放在眼里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不过呢,我闺女是翁主,不论你多么位高权重,你也是皇家的仆人,而我闺女是主人,这一点一定要分清。”   何玉树狞笑道:“被我处死的翁主也不是没有。”   云琅笑道:“好了,好了,都说了不要生气了,也不要拿我闺女跟那些没名堂的翁主比。黄氏你们是不准备照顾了是吧?如此,我可就下手了,好多人都流着口水等着进入蜀中呢,你要是有心加入进来,我会分你一块的。”   何玉树冷笑道:“你刚刚还在羞辱我。”   云琅把身子靠在猪圈上无奈的摊开手道:“原本谈话谈的好好地,谁叫你来羞辱我的。   羞辱这种事你大可看的开一些,除了我之外,有谁知道你刚才被羞辱了?   还是办正事要紧。   皇后殿下要给据皇子找一点立身的根本,黄氏那种敛财无度的人家肯定不是最好的人选。   只有我这种身家清白,又有本事,还没有多少野心的人才是帮据皇子的好帮手。   你跟据皇子更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场面,办大事不拘小节,人家好的臣子可以做到唾面自干,把自己的身心都献给自己效忠的人,就你你目前的表现来看,修养还不够。   喜怒言于色,被我随意的刺激几句话,就忘记了自己主子的存在。   另外,我家老虎去了据皇子那里,你没有第一时间跑到据皇子跟前守护,这说明,你把自己的地位看的比据皇子要高!   这可是做仆人的大忌!”   “某家本来就知晓,你家的老虎不伤人!”   “我也知道啊,阿娇贵人那么喜欢我家老虎,每次来云氏都要与老虎嬉戏一番,这个时候,我一般都会在场,时时护卫阿娇贵人的安危,时时刻刻都要让阿娇贵人知晓,为了她的安危我随时准备与老虎搏斗。”   “必要的时候某家会为据皇子死战!”   “又说错话了,你应该随时随地做好为据皇子死的准备,做大长秋是你自己选择的道路,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就该把大长秋该做的事情做到极致。如此才有达成梦想的一天,成功素来与三心二意的人无关。”   何玉树看了云琅好久,随手丢掉手里的木头渣子,背着手瞅着坡地上的羊群悠悠的道:“你真的与众不同,你闺女是幸运的,而我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来路比较坎坷,懂事的时候就已经身在皇宫了。束发就学之后,才知晓自己丢掉了什么,错过了什么,然而,事已至此,何某也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也罢,不说这些旧事,你说你们马上就要对付蜀中黄氏,某家以为,黄氏家财据皇子应该有一半的份额。”   云琅摇头道:“不行,亏了?”   “亏了?”何玉树非常的惊讶。   “别这样看着我,黄氏覆灭是必然之事,黄氏可以覆灭,然而,依靠黄氏讨生活的工匠,百姓的利益不能受损。干掉黄氏不过是一个财富再分配的过程,我们想要平安的过度,那么,百姓的利益这一块不容受损。也就是说,我们所有人只能取黄氏财富创造的利益,而不能动黄氏本身的财富。据皇子一次要那么多的财富做什么?让这些财富白白的躺在库房里才是不可饶恕的行为。某家以为,据皇子拿走黄氏一半的丝绸份额是一个很好地解决方式。”   何玉树皱眉道:“云侯的意思是要据皇子经营这些财富?”   云琅看了何愁有一眼道:“如果据皇子将来想要有更大的成就,亲自经营财富是必须要走的一条路。哼哼,战争会在陛下这一代打的差不多了,即便将来还有,也没有现在这样多,这样频繁。百姓们也该喘口气,也该繁衍一下生机了。”   何玉树的目光再一次落在那些肥猪身上,不自然的道:“我们换一个地方谈话吧。”   云琅叹息一声道:“谈农桑,就免不了谈粪肥,想要避免腌臜事,可做不好农桑。据皇子虽然身份高贵,然而,在农桑一道上,绝没有地位高低之分,此为国本,不可动摇!我以为,此时,此刻,据皇子应该忘记成为皇太子的事情,七八岁的年纪,真是长心思的时候,绝不应该有过多的想法,一心求学,一心谋划农桑,远离朝政才是据皇子该做的。”   何玉树放下捂着鼻子的手苦笑道:“这番话应该当面对皇后殿下谏言才好。”   “你觉得我有必要跟皇后过多的接触吗?”   “为什么不呢?”   “因为云氏从不参与皇家立储的事情,那是陛下的事情,任何人触碰了逆鳞,除了死,没有别的下场。我唯一能告诉据皇子的就是做好准备,等待陛下点名。”   “这样做太被动了。”   “安全啊……”   何玉树并不知道云琅的这番谈话,并非是什么敷衍的话语,而是真实的建议。   说实话,对于刘彻的这个太子,云琅还是比较同情的,因为他的死实在是太无辜了。   一个小小的巫蛊案,居然能弄死一半的皇族跟一半的勋贵,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第一二一章 谁比谁糟糕呢?   当霍光扶着刘据站在老虎背上摘到一颗成熟的桃子的时候,年幼的刘据觉得自己是世界之王。   他平生从未如此快活过,从未像今天这般看到如此多的稀奇古怪的东西。   在霍光,云音,老虎的带领下,一个崭新的世界向他缓缓地打开了一扇门。   原来,钢铁是用火煅烧之后才产生的,原来,只要用火猛烈的煅烧钢铁,坚硬的钢铁会变成滚烫的红色铁水。   原来,不用牛马拖拽,水磨也会自己转动,原来,自己天天吃的面竟然是水磨磨出来的。   原来,桃子是长在树上的,原来,桃子上有很多绒毛,原来,青色的桃子是酸的。   原来……西瓜是可以用勺子挖着吃的……   原来……老虎是不吃人的……还非常的可爱!   日落西山的时候,刘据站在母亲身边准备离开云氏。   云琅带着全家在家门口恭送。   卫皇后低头看了一眼恋恋不舍的刘据,再看看笑容满面的云琅,摸着儿子的头对云琅道:“今日算是大开眼界了。”   云琅拱手道:“殿下今日看到的不过是九牛一毛,据皇子看到的只是云彩落在水中的倒影。有收获的是大长秋!”   卫子夫看了一眼何玉树道:“一样的。”   云琅摇头道:“不一样,一颗种子能长成参天巨木,一粒鱼卵可以长成千斤巨鱼,这中间都有一个过程,惊鸿一瞥,白马过隙得到的终究是少数,皇后殿下如果想要彻底的对农桑有一个直观的认知,还需要多来云氏几次。”   卫子夫笑道:“可以吗?”   云琅哈哈一笑,指着云氏大门道:“这里对所有想要了解农桑的人都是打开的。皇后殿下与据皇子如果想来,随时都可以,云氏大门永远对殿下敞开。”   卫子夫还礼道:“既然如此,日后少不得还要继续讨教。”   云琅笑了一下,再次恭送皇后登车。   目送皇后母子离开,云琅在霍光的脑袋上拍了一巴掌道:“作什么妖?欺负刘据那个傻孩子做什么?”   霍光哼了一声道:“我不喜欢他。”   “不喜欢你作出这副依依不舍的恶心模样做什么?”   “他是皇长子,也就是一头祭天用的牺牛,我可以不喜欢他,却不能不敬!”   “这话谁教给你的?我不记得我曾经说过这样的话。”   “我自己领悟的,因为您总说对上天要有敬畏之心,对人则不必。皇帝乃是天子,皇长子不是牺牛是什么?”   “傻小子,这样的话一定要藏在心里,千万不能说出来,虽然你说的一点错都没有,我们却要怜悯世人,不要轻易的打破他们那点虚假的自信。”   “弟子知道了。”   “既然知道了,那么,刘据下一次来的时候你准备怎么对待?”   “循循善诱,激发他对农桑的兴致,然后就可以教他种庄稼了。”   “然后呢?”   “然后,然后就用无数不可思议的事情来证明我的正确性,给他种下一个我永远都不会错的印象。”   “再然后呢?”   “怜悯他,爱护他,最后掌握他。”   云琅满意的点点头,探手抚摸着霍光圆圆的脑袋道:“我们不说掌握谁,我们永远只说帮助谁,这一点一定要记住。”   霍光点头道:“是的,弟子以后只会怜悯他,爱护他,帮助他!”   “这就对了,你今天的表现非常好,晚饭可以多吃一只鸡腿!”   霍光咧开嘴笑了,抬头看着师傅道:“我要最大的。”   云琅哀叹一声道:“傻孩子,有云音在,你觉得你能吃到最大的那一只鸡腿吗?”   霍光笑道:“我可以先拿一只小的,等师妹抢走了,吃了,我再拿最大的那只,她就不好抢我的鸡腿了。”   “要是云音先把最大的拿走呢?”   “这不可能,师妹从来不愿意动脑子,她最喜欢抢我的东西吃……”   云琅听了哈哈大笑,霍光拉着师傅的衣袖也跟着嘎嘎的笑,不远处的宋乔不明白他们师徒为何如此开心,倒是苏稚跟云音两个也跟着大笑起来,尽管她们什么都不知道。   卫子夫若有所思的瞅着逐渐远去的云氏,好久才问无精打采的靠在她身上的刘据道:“你很喜欢云氏?”   刘据点头道:“云氏很好玩……”   “只有好玩?”   “不止,云氏所有的东西都是皇宫中所没有的,处处透着新鲜,今日在云氏游玩,孩儿觉得那是一片新天地。”   “还想去吗?”   “想,只是云氏大女太霸道!”   “你是说云氏大女不讲道理?”   “不是,她很讲道理,可是她说的总是歪理,孩儿辩驳不过,只好承认她说的有理。”   “所以,你吃了很大的亏?”   “是的,最好的桃子被她吃了,西瓜最甜的瓜心被她吃了,在核桃林子里捉迷藏,总是我被蒙上眼睛,骑老虎的时候她要坐在老虎的肚皮上,却要孩儿坐在老虎的后腿上,老虎走起路来,后腿骨就会颠簸我的屁股……”   卫子夫摸着儿子娇嫩的面颊道:“我儿应该知道,自我大汉开国以来,获得关内侯封爵最轻松的人就是云琅。   你总说云琅勇猛不如霍去病,高贵不如曹襄,却不知这三个人中,底子最薄的人就是云琅。   他从一介野人成为关内侯,用时七年!   他以一介野人的身份,与霍去病,曹襄这样的少年豪杰并列为我大汉三豪杰,并且隐隐有第一人之称,堪称难得。   你今日遇见的不过是云氏的晚辈,还没有与云琅接触,母亲也不愿意你现在就与云琅过多的接触,这会让你很容易就崇拜他,在你心中安下一个他永远都是对的,这样一个念头。   你说云音用歪理战胜了你,这说明,她所学的东西要比你来的驳杂,也来的丰富。   你到现在都不提云琅的弟子霍光却是为何呢?”   刘据抬头看着母亲道:“我想与霍光结为好友。”   卫子夫笑道:“他有什么特别的吗?”   刘据笑道:“跟他在一起孩儿觉得快活。”   “既然如此,那就好好的与霍光相处,你要学会驾驭他,最终让他成为你的臂助。”   刘据连连点头,然后抱住母亲的臂膀道:“我明日还想去云氏,请母亲准许!”   卫子夫温柔地看着自己的儿子道:“喜欢就去,如果可能,长门宫你也应该去看看,不要用皇长子刘据的身份,用霍光,云音之友的名义去。”   刘据大喜,连连答应。   刘彻批阅完最后一封奏折,将小小的卷轴放在一边,捏捏自己的眉心,然后问做针线活的阿娇。   “皇后回曹氏了吧?”   “一炷香之前离开的。”   刘彻抬头看看外面逐渐暗下来的天空笑道:“她们在云氏停留了很久啊。”   阿娇咬断手上的丝线笑道:“云氏可看的东西实在是太多,皇后与皇长子只看了很少的一部分。”   “何玉树呢?”   “被云琅拉到猪圈叙话,不知道谈论了些什么,总之,何玉树似乎非常的愤怒,把猪圈木板都抓断了。”   刘彻嘿嘿笑道:“猪圈?”   阿娇笑道:“云氏最腌臜的地方。”   刘彻放下手里的茶碗笑道:“看来是一些见不得人的话,不过,我们很快就会知道。你觉得我同意皇后跟据儿云氏到底是对还是错?”   阿娇皱眉道:“云氏是不同的,云氏与我大汉所有勋贵都是不同的。在云氏,你会不由自主的生出好奇之心来,哪里有大汉最好的工匠,有大汉最不可思议的奇观,甚至还有能让所有大汉人生出觊觎之心的良种。我以为,据儿在心智未稳定之前,不宜多去云氏,在那里,耳濡目染之下,很容易让一个人发生改变,而且是心性上的改变。”   刘彻摆摆手道:“云琅知道我想让据儿看到什么,他那么聪明,应该不会越雷池一步!” 第一二二章 战争后遗症   云琅当然不会亲自去接触刘据,任何与皇长子有过分亲密关系的人都会被刘彻打入另册。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现在就开始讨好刘据的人,全部都是对现任皇帝刘彻没有信心的人。   自然,那些天生就该依附刘据的人,自然不在此列,比如曹襄。   以长平,曹襄,卫青跟刘据的关系来说,他们如果不依附在刘据的身上才会让人怀疑。   长平之所以会把卫子夫送进皇宫,卫青之所以会拼命死战,为的都是刘据,或者说,是为了他们的家可以长久的存续下去。   霍去病都在有意无意的疏远刘据,跟刘据之间有一条又深又宽的壕沟。   这条壕沟是皇帝划下的,他虽然没有说过不许霍去病亲近卫青的话,但是,不论是卫青还是长平,在霍去病成年之后,就很少去干涉霍去病的事情了。   霍去病也很自然的开始疏远卫青跟长平。   当霍去病在云氏看到长平的时候,他就不由自主的跪了下去,虽然两人离得很远。   长平的感觉非常的惊人,在霍去病跪下去的那一瞬间,至少在二十丈外的长平迅速的转过头,正好看见了霍去病那突然地一拜。   长平的目光并未停留在霍去病的身上,而是笑吟吟的转过头继续与一干贵妇说话。   今日是霍去病,李敢,赵破奴,谢宁归来的庆典,长平恰好在云氏,也就勉为其难的参与庆祝一下。   云琅端着一盘子烤好的鸡腿,看见了这一幕,并不感到奇怪,霍去病本身就是一个非常重情义的人,如何能忘记舅舅,舅母曾经给过的帮助,以及养育之恩。   “你怎么学会留胡须了?”   云琅把鸡腿递给霍去病。   “面貌长得太好看,不够凶恶,没有什么威慑感,所以,就留一点胡须看看能不能改良一下。”   “大河谷一战给你的启发?”   “是的,老子杀出重围之后,喝令折兰王投降,那个老贼竟然说什么,不能抵辱于小兵之后,抬手就自尽了,然后被后面的战马踩成了肉泥。当时如果我的面相老套一些,说不定这个老贼就投降了,后面也不用花那么大的力气去搜捕义渠人。”   霍去病说完话,就把一只鸡翅塞嘴里,轻轻漱一下,就把鸡翅骨吐了出来,满足的道:“果真美味!”   云琅靠在树上笑道:“你在义渠一地抓奴隶,我却不允许我们几家用奴隶,你莫要见怪。”   霍去病笑道:“早就说过,军阵之事我说了算,家中事你说了算,不用介意妇人的几句唠叨,今晚我会收拾她。”   云琅摆摆手道:“没这个必要,你老婆想不通是应该的,现在是用奴隶,可以在短期内让你曹氏的产业获得很多利益,之所以不用奴隶,是因为我个人的原因,到底是不是正确的,我一无所知,大致上,使用奴隶与使用汉人比较,要损失至少三成的利益,这是一定的。”   霍去病冷笑道:“霍氏日后的根基在军伍,不在钱粮,我就没有听说过那个贪财的将领最终会成为常胜将军的。那妇人鼠目寸光,所作所为不值一晒。”   云琅笑道:“陛下对匈奴的恨意一日不消,大战就会一触即发,我不担心我大汉将士在军阵上的表现,我更在意我大汉的将士们在草原上奋力作战的时候,是不是有合用的武器,是不是有温暖的衣衫,是不是有填饱肚子的军粮。   长年累月的有三十万大军驻守草原,这对百姓来说是一个极大的负担,百姓每年劳作的结余,全部都消耗在了运转粮草的道路上了。   这让大汉百姓很难有所积累,一户之家若无半年存粮,这就是一件极为危险的事情。   一旦天灾降下,立成大祸。   我这个人呢,远远没有大汉百姓那么乐观,他们以为降服匈奴就是这一半年的事情,我不这样认为。   他们认为只要熬到秋日里粮食就会接上,我不这么认为,身为西北理工的门徒,我只相信冷冰冰的数字,在我出山的这七年,灾祸从来没有停止过,这让我非常的担忧。”   霍去病很快就把一盘子鸡翅给吃光了,然后把满是油脂的手指在嘴里吸吮一下,丢下盘子用油光光的嘴巴对云琅道。   “觉得忧虑就去做,就这么简单,做事情总要比无助的忧虑来得好,多种一亩地,就有一个人不至于饿死。能帮多少是多少,只要尽力了,将来即便是面对遍地的饿殍也能理直气壮地说——老子尽力了,你们的死不关老子的事情,晚上回去那些饿死鬼也不会来找你的麻烦。”   云琅笑了,他觉得霍去病正在发生变化,一个鲁莽的少年人真的已经变成一个合适的统帅了。   云氏的烧烤总是那么的合人胃口,尤其是看到肉片在架子上嗞嗞作响且香气四溢的时候,生活就充满了乐趣。   “这是什么东西?”   “茄子!”   “茄子?没听说过!”   “一种新菜,云氏刚刚种植成功,我发现这东西配蒜末烧烤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西瓜呢?能烧烤一下不?我觉得这世上没有不能烧烤的东西!”   听着那几个混蛋乱七八糟的话,云琅不由自主的笑了起来,从战场上下来之后,这几个历来聪慧的人就成了傻瓜,多一分的心思都不愿意用。   上一次下了战场之后几个人很自然的成了连襟,不知道这一次又会干出什么出人预料的事情。   霍光站在一群长辈中间笑的跟一个傻子一般,别人都在占霍去病的便宜,于是霍去病如愿的爆发了。   曹襄第一个端着盘子走了,跟速度更快的云琅靠在老柳树上看他们打架。   武功低微的谢宁不知道被谁一脚给踹出了战团,揉揉发酸的下巴,决定不参战了,从曹襄的盘子里拿走一条茄子吃的很愉快。   “你们几家为什么不用奴隶啊?”   “我们几家的地比较干净,不能让奴隶给弄臭了。”曹襄大咧咧的回答。   “奴隶赚来的钱难道也是臭的?”   “必须啊,用他们赚来的钱买东西我觉得很恶心!”   曹襄继续无差别的打击谢宁。   “要不,我家也不要奴隶了。”谢宁吃掉茄子之后果断的对云琅道。   “算了吧,你家你说的话不算数,你父亲正想着如何把你谢氏弄成豪门呢,不压榨一下奴隶,哪来的钱成豪门?”   “我准备分家!”谢宁想了一下终于咬牙切齿的道。   云琅抬头想了一下道:“你先想想是不是被你父亲给算计了,说不定人家正打算把你撵出家门呢。毕竟,我两月前,才喝完你弟弟的满月酒。”   谢宁摇头道:“不可能,我父亲十八年都没有生过孩子了,突然有了,他现在也非常的疑惑,准备再生一个看看,如果生不出来……他的那个小妾的下场可以预期。我想离开家,是我的主张。与我父亲无关,也与那个不知道是不是我弟弟的人无关,我就想出来过几年舒心日子。”   曹襄在一边阴阳怪气的道:“你看到的,说不定就是你父亲让你看到的,教军场上的老贼,战场上的豪雄,哪一个不是心机深沉之辈。不确定,你父亲会大张旗鼓的给你弟弟办满月?想想啊兄弟,看看是不是还有别的原因。”   那边的战事已经结束了,霍去病在硬抗了两记重拳之后,一拳击打在李敢的腰眼上废掉了李敢进攻的能力,赵破奴是一个吃风水饭的人,眼看风头不对立刻举手投降。 第一二三章 把人际关系简单化   能活着回来已经非常不错了。   因此,即便是天大的麻烦,或者委屈对这些刚刚从战场上回来的人来说都是普通寻常的小事。   谢宁家里的麻烦根本就不会被他放在心上,喝了一些酒之后,他竟然在对云琅一群人诉说他父亲小妾的胸部是多么的白嫩。   这就让人非常有兴趣听了。   直到谢宁说是他闯进父亲书房,不小心看见那个女人哺乳,才看见这个美景的,于是,他被一群失望的人又揍了一顿。   除过云琅之外,这里的人都是一群病人。   苏稚对他们这种反常的行为非常的好奇,给他们拿来了好多酒,然后就等着他们的喝的烂醉如泥,好做一点小小的研究。   她还是失败了,这群人酒喝的越多,眼睛就会越发的明亮,精神似乎也会变得非常亢奋。   明明都喝醉了,李敢,谢宁却如同标枪一般站立在树下,霍去病跪坐在他们身后,嘴里不知道胡言乱语些什么,而赵破奴希望捉住老虎,骑在它身上四处巡梭。   这样的闹剧维持了足足一个时辰,直到云琅喝令换防之后,这些人立刻松懈下来倒头就睡。   “为什么会这样?”苏稚很不理解。   “现在还不算严重,时间长了之后,他们会把自己的卧房改造成堡垒,没有卫兵守护就无法入睡。”   “这是一种新的病症?”   “不是,这种病很早以前就有,只不过很多将军不会告诉别人,认为这样的表现意味着懦弱,所以才名不见经传。”   “怎么治?”   “没法子治,他们也不会接受治疗,每一个喜欢上战场的人基本上都是自大狂,比如去病,他认为自己强大无匹,任何心理上的懦弱只会让他更加的强大。做出更加疯狂,激烈的行为来证明自己是无畏的。”   “有了病,就该治!”   苏稚平日里总是傻乎乎的,可是只要跟病症联系到了一起,她就变得非常聪明,而且固执。   云琅目送亲兵们把自己的主人送进了客房,云琅叹息一声,找了一个毯子铺在地上,安静的坐了下来。   曹襄烦躁的敲敲脑袋,也找了一个地方坐下来,还特意不断地从剑鞘将宝剑抽出来,塞进去,让宝剑出鞘,入鞘的声音不断地响起。   “他们睡着了,你们两不用帮他们看门吧?”苏稚很不理解。   曹襄抽动着宝剑怒道:“你知道啥啊,只有我两看着,他们才敢睡个好觉。你以为他们今天过来干什么,他们就是过来好好睡觉的。”   说着话还把一根号角丢给云琅。   苏稚被骂了,很不开心的走了。   曹襄就对云琅道:“你老婆要干什么?”   云琅将号角放在膝盖上笑道:“她想给这些家伙治病,很想近距离观察他们的行为,从而获得第一手资料。”   “你是说把去病绑在你们所谓的手术台上的那种?”   云琅笑道:“能那样查验最好不过,就是怕去病不敢上手术台。”   曹襄打了一个哈欠道:“是个人就不敢上去。”   云氏的后园戒备森严,不但云琅跟曹襄守在外边,云氏,曹氏,霍氏,李氏,谢氏的家将们也守在外边。   这样奇怪的举动自然会招来很多人的猜测。   每个人都在猜测这些人聚集在一起想要干什么,还有更多的有心人已经开始调查这件事的起因了。   长平特意过来问过,云琅告诉她在招待那些人睡觉,长平皱着眉头里去了,她不觉得云琅跟曹襄会骗她,只是觉得很难理解。   阿娇也派大长秋过来问过,云琅用同样的理由打发了大长秋,不过,大长秋临走的时候明显的认为云琅这是在骗他。   何愁有也来了,仔细听了屋子里的那些人如雷的鼾声之后,就转身走了。   自从刘据没事干就来云氏跑动之后,他就很自然的连刘据一起教训了。   对何愁有的这个举动,刘彻非常的满意,他本身就看不惯豆芽一样的儿子。   交给别人可能还有忧虑,交给何愁有刘彻是非常放心的。   云琅见到何愁有一脚踹翻何玉树的场面,那一脚踹的很重,身形高大的何玉树被踹的飞了起来,一点自我保护意识都没有的摔进了迎春花丛里。   出来的时候嘴角挂着血,还重新站在那个最适合何愁有出腿的位置上,随时准备挨第二脚。   何愁有却没有继续出腿,狠狠地瞪了何玉树一眼就拖着刘据去了云氏新开辟的演武场。   深度睡眠对人精神,身体康复非常的重要,霍去病这群人睡了两天之后,才逐渐清醒过来。   醒来之后,云氏的酒宴才算是真正开始了。   原本只打算兄弟几个聚一下,好好地补充一下营养,谁知道何愁有带着三个孩子来了。   云音,霍光自然是无所谓的,问题是刘据来了之后,场面上就没有人愿意多说话了。   这让酒宴变得非常沉闷。   云琅给何愁有打了很多的眼色,这个老家伙却无动于衷,抱着一只蹄髈吃的忘我。   皇子与大臣,尤其是武将在一起饮宴,是个非常忌讳的事情,即便刘据使尽浑身解数,也不能让场面活络起来。   倒是云音的一段舞蹈,引来众人的欢呼。   霍光坐在哥哥下首抱着酒壶给哥哥倒酒,那副孺慕的样子,看着都让人心疼。   霍去病喝酒的兴致很高,基本上只要霍光给他倒一碗酒,他就一饮而尽。   但是,从头到尾,霍去病都没有跟霍光多说一句话。   老虎大王卧在云琅的身边,两人共享一坛酒,老虎喜欢加了蜜糖的酒,不一会就喝光了一坛酒,倒在地上呼呼大睡。   就喝了一半,何愁有来到云琅的桌子上问道:“怎么会允许何玉树进来?”   云琅看了一眼肃立在树下,毕恭毕敬的何玉树,皱眉道:“他是陪据皇子来的。”   “问题就在这里,你为何会答应据皇子来云氏?”   “很简单,他是陛下的长子,我是陛下的臣子,王子要来臣子家,臣子没有拒绝的理由。”   “你以为你真的能做到面面俱到,你真的以为你只要对所有人示好,就会被所有人接纳?”   “我从来没有这样想过,只是据皇子喜欢农桑,这一点太重要了,别说是一个皇子,任何喜欢农桑的人来云氏,都不会被拒绝。我这几天一直想问你,何玉树跟你是什么关系啊?”   何愁有看了何玉树一眼道:“我第一个徒弟!”   “啊?你从未说起过。”   “有什么好说的,身为宦官,只应该有一个主子,那就是陛下,何玉树觉得陛下没有欣赏他的才华,有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感觉,就效忠皇后了,这才在几年时间里从一个小黄门快速成了大长秋。”   “陛下没过问?”   “有什么好过问的,一介奴仆而已,皇后有权力认命自己的大长秋。”   “你没有阻拦过?”   “打断了腿,他最终还是爬去了皇后那里。”   云琅点点头,且非常理解何玉树的想法,如果没有一颗坚定的心,皇后也不会把他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   “陛下对据皇子的期望很高。”   何愁有长叹一声道:“与阿娇结为伙伴,将来可能会安然无恙,与卫氏结为伙伴,将来可能会死无葬身之地。”   “这是为何?”云琅笑吟吟的问道。   “如果说陛下可曾怜悯过,爱护过一个人,那么,这个人一定是阿娇,除此之外,皆以王霸之术御之。”   “我知道,据皇子有师傅,是公孙弘,我只会教据皇子农桑之术,其余大道理一句不说。只要据皇子弄明白了农桑之术到底是什么之后,他就该离开云氏了。大道理可能会有错,无论如何农桑之事不会有错。” 第一二四章 混乱中的清明   云琅这辈子算是吃定了农桑这碗饭了。   刘彻将来就算是高大到云端里去了,也是需要吃饭的,他越是高大,吃的饭就越多。   没有人嫌弃自家的粮食太多,这是傻子都知道的道理。   在所有人缺衣少食的大汉,即便是杀了人,犯了罪,只要你献上一堆粮食,皇帝一定会赦免你,比你缴纳罚铜还要来的积极。   能种粮食的人在大汉很珍贵,像云琅这种可以改良种子的人,在大汉就是无价之宝。   都成无价之宝了,宝物上就算是有点瑕疵,人们也会大度的忽视,或者原谅。   聪明的臣子,忠诚的臣子,在改朝换代之后命运难料,可是,能干的臣子即便是身处改朝换代的时代里,只会被新的帝王更加的看重。   哪怕新皇帝如何的残暴,如何的昏聩,只要不傻,面对真正的干臣,一个不关心朝政,一心扑在农桑上的干臣,也会收起自己的脾气,做到礼贤下士。   毕竟,帝国还要延续,国家还要存在,而干臣,恰好就是帝国最重要的基石。   长平的政治智慧是足够的,只要她活的足够长,一般情况下,刘据就是安全的。   论起政治智慧,就算云琅已经看过数千年的风云,知道很多事情的走向,在细节的把握上依旧跟长平这种人相去甚远。   对这一点,云琅笃信无疑。   刘彻就住在隔壁,因此,云琅,霍去病,曹襄这群人除过胡吃海塞之外,什么都做不了。   即便在云氏随意的斗殴一下,大长秋都会勤快的跑过来问发生了什么事情。   于是,这群人就很自然的进入了瘫痪状态。   喝酒,喝酒,继续喝酒,他们似乎要喝到地老天荒。   来喝酒的人很多,所以很容易催生酒的变化,粮食酿造的酒得来不易,而且容易受人诟病。   最先反对云氏将海量的粮食酒拿来糟践的人就是司马迁。   自从司马迁的老婆,儿子来到云氏之后,司马迁就进入了一种隐居状态。   云琅这个家主想要见他一面都非常的艰难。   因为,他们全家搬到了云氏最偏僻的一座山居里面去了,除过他家的女仆偶尔出来问梁翁要一些生活物资,剩下的时间里,基本上看不到一个跟司马迁有关联的人物。   对他来说,有书,有纸,有笔墨,有山水就足够了,见到人只会让他觉得烦躁。   云氏的酒窖恰好就在司马迁居住的山居边上,每日里他只要打开窗户,就能看到云氏的仆役们正在搬酒的模样。   一两天无所谓,司马迁还是可以接受的,直到他出于好奇走进了云氏的酒窖之后就彻底的爆发了。   他万万没有想到云氏的存酒居然会如此之多,巨大的,可以跑马车的酒窖里,装满了各种各样的酒。   司马迁站在酒窖门口,身体颤抖的厉害,他很想质问一下云琅,酿造这么多的酒,到底耗费了多少粮食。   “不算多,也就七八千担的模样。”   “云侯醉生梦死,可知天下嗷嗷待哺之民?”   “知道啊,他们如果饿了,可以来云氏做工,我一定不会让他们挨饿的。”   “你——”   “我怎么了?上林苑里没有饥民,但凡有人觉得自己吃不饱了,可以去山里背煤,或者来云氏,曹氏,霍氏,李氏做工,我们非常的欢迎,我们这些人家,之所以不用奴隶,就是怕有饿肚子的人找上门来,我们无法安置。”   “你——那些粮食!”   “粮食是我家种的,赋税已经缴纳过了,一个子都不欠大汉国的,怎么,你觉得我做的不对?”   “你不讲理!”   “你才不讲理呢,我难道没有权力处置自家的粮食了?来来来,喝酒,去年的酒如果再不喝掉,就会变酸,你也是一个喜欢喝酒的人,莫要辜负了这良辰美景。”   手里被云琅塞了一个酒碗,立刻就有勤快的仆役给他倒满了酒。   司马迁放眼望去,只见偌大的草地上,到处都是纵酒的人,到处都是摇摇晃晃的醉汉,以及面色嫣红的女子。   一堆乐师在那里鼓乐齐鸣,乐声悠扬,一群歌姬在微风中轻舒长袖,姿态婀娜。   大汉的黑衣博士们坐在溪水边清谈,大汉的武士们舞剑作歌不亦乐乎。   长达数丈的桌案上摆满了少见的珍馐,堆积如山的酒坛子矗立在草地中央,还有一个戴着青色帽子的老管家,笑吟吟的问每一个路过的客人是否还需要酒。   “曹襄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车,自称臣是酒中仙!”   曹襄的公鸭嗓子特点极度分明,一张嘴就是一段好绝句,而且应时应景,好的让人说不出话来。   叫好声轰然而起,博士们赞叹,武士们捶胸顿足的叫好。   只有云琅的面皮微微泛红。   司马迁气的直哆嗦。   “哈哈哈,再来,且听好了,去病日兴费万钱,饮如长鲸纳百川,衔杯乐圣称避贤。云琅潇洒美少年,举觞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树临风前。李敢五斗方卓然,高谈雄辩惊四筵……哎呀呀,续不下去了,等某家三思之后再续。定叫你们一个个随着某家的诗文名扬万世!”   司马迁看着曹襄一手搂着老虎,另一手高举酒杯,躺在地上挺着肚皮朝天空一耸一耸的嚣张模样,叹口气道:“不能这么糟蹋东西啊。”   “没有糟蹋,每一滴酒进了肚子,都会化作三分豪气,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世啊。”   司马迁认真的看着云琅道:“如今真的是盛世吗?”   云琅呵呵一笑,伸出一条手臂揽住司马迁道:“怎么就不是盛世?我们的将士在外所向披靡,百姓在家中辛勤耕作,说实话,这些酒,他们用的理所当然。”   云琅端起酒碗跟司马迁碰撞一下,就一饮而尽,司马迁看一眼碗中酒也一饮而尽,美酒进了他的肚子算是糟蹋了,品尝不到美意,只有无尽的苦涩。   “阿襄快要把国子监修建好了,到时候你进是不进?”云琅拖着司马迁的胳膊找了一个稍微安静一点的地方坐下来道。   “你觉得我进去了该是做学生呢,还是去做先生?”司马迁没好气的道。   “进去做学官,先把自己的学生弄得满天下,然后再把自己的身份弄得超然再说,要不然,就你这个性子,很难活到该有的寿数。”   “学官?我的资历不够。”   “现在的国子监什么都不是,要什么资历啊,怎么也要等你们把国子监弄得风生水起,让陛下看重之后,再说资历的问题,不过呢,到了那个时候,以你的才学早就该坐稳位置了。”   “你怎么知道我活不到寿数?对了你跟我父亲说了些什么,这段时间,他老人家已经考教过我三次了,还自言自语的说什么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的话。”   云琅再次举起酒碗跟司马迁碰一下喝光酒笑道:“我告诉你父亲,你将来的成就将是无人能及的。”   司马迁喝光了酒随意的点点头道:“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司马氏想要名扬天下,还要依靠我。对了,我想要写一本类似《春秋》一样的书,只要这本书写成了,我想不名扬天下都难。”   云琅拍拍手道:“那就赶紧写,我等着看呢。”   说到这件事,司马迁立刻委顿下来,懒懒的躺在草地上瞅着天上的白云悠悠的道:“哪有那么容易!”   云琅拍拍司马迁的手大笑道:“你司马迁就是一只会下金蛋的公鸡,你的书不过是你肚子里孕育的金蛋而已,只要时机成熟了,学问积累的足够了,下蛋不过是自然之事!” 第一二五章 其实是订货会   云氏的盛宴,超越了所有人的预料。   不论是在巨大的铁锅里翻滚的羊肉,牛肉,还是装在精美瓷器里的各色菜肴,让所有前来饮酒的勋贵纨绔们大呼快活。   即便是用泥巴荷叶包裹后烧烤的叫花鸡,也能在这一群大汉国最顶级的食客中间找到狂热的拥护者。   在色香味俱全的美食诱惑下,所有人的食欲都被激发到了极点。   于是,吃饱之后,呕吐掉,然后再继续吃的人就自然而然的出现了。   梁翁痛心疾首的向主人禀报的时候,云琅一笑了之。   投壶,猜枚,击剑,摔跤,射箭,掷矛,吟诗,作赋,舞蹈,高歌,赛马这些酒宴上的活动在美食,美酒的刺激下,很快就达到了高潮。   只有最好的才配得上最好的,于是,腰肢最柔软的歌姬,身形最壮美的武士,黑衣高帽的博士,滑稽古怪的优伶,无不使出浑身的解数来博取最多的眼球。   喝醉的人被家仆背到一边的席子上酣睡,醒来的贵客继续加入战团,狂吃滥饮。   云氏庄园外边,依旧有络绎不绝的马车前来,那些收到云氏请柬的勋贵从踏进云氏大门的那一刻,就陷入了疯狂。   柔柔的风将云氏的酒香带进了长门宫,隐隐还有鼓乐在耳边响起。   刘彻看了一眼云氏所在的方向,喝了一杯酒,抽抽鼻子对阿娇道:“那边好像很热闹。”   阿娇哼了一声道:“居然不请我!”   刘彻非常明事理的道:“朕在这里,谁敢请你?人家把最好的酒菜都送来长门宫,已经是在冒险了。”   阿娇怒道:“他就是做给我们看的!明知道我喜欢热闹,偏偏在您来长门宫的时候举行酒宴。”   刘彻呵呵笑道:“二三子取胜归来,庆祝一下也在常理之中,只是没想到云氏的庖厨手艺居然丰富到了如此地步。”   说完话,就用筷子夹了一片温热的松鼠鱼放进嘴里,品味之后摇头道:“比鱼脍,鱼粥的滋味更好一些。”   阿娇见刘彻的筷子又要伸向一盘子还没有见过的菜肴,阿娇连忙抢先吃了一口,还压住了刘彻的筷子。   刘彻笑着挑开阿娇的筷子,夹了一块肉片,自如的放进嘴里,点点头道:“比肉糜好吃,朕不以为云琅想要害朕,以他谨慎的做派,敢把食物送来,就不担心中间有什么意外。”   阿娇瞅着丈夫笑道:“你倒是放心!”   “哼,云琅自诩宝玉,把自己的命看的珍贵无匹,即便是用他的命来换朕的命,他心里恐怕都有意见,遑论其他人了。”   阿娇往刘彻身边凑凑,给他倒了一杯酒道:“您说他这种心思是怎么来的,会把自己看的如此之高?”   “他生于民间,长于荒野,自然求生不易,又目睹亲友师长死于非命,自觉身负大任,他的命对他来说不仅仅是一个人的事情,而是代替那些隐居荒野的大贤人继续活着。你只要看看他的所作所为就会明白,只要看看他慷慨无私的做派就会明白,他在极力的传播他西北理工的学说。为了传播这些东西,尽快的让这些东西传扬于世,他不惜投靠儒家,不惜将别人视作生命的秘传,白白的传扬于世。他会的那些东西很明显不可能是他一个人的,也不是他一个人能创造出来的。就这一点来看,云琅此生活的很辛苦。”   “辛苦?您看看,他正在荒淫无度!”(古代的荒淫可不仅仅指的是男女之事)   “替自己活着他应该活的很快活,替很多人活着,再快活也是有限度的。这个自以为高士的小子,这一生又会有多少可以毫无顾忌的安眠的日子呢。朕,给他永安侯,就是要他明白,朕不会杀他,轻易地杀掉他太便宜他了,朕要他这一生都要为大汉江山鞠躬尽瘁,耗尽他腹中最后一滴才华,如此,才能让他安心的死去。”   “所以,您就随他胡闹?”   刘彻冷笑一声道:“纵情胡闹之后,他只会觉得更加无聊,就像朕以前总喜欢歌舞,美人,喜欢过了之后,还不是觉得睡在你身边才觉得安稳?胡闹?让他胡闹,胡闹过后,就该努力干活了,即便是牛马,也有贴膘的时候。”   阿娇咯咯笑道:“既然如此,妾身就派人送一篓子莲蓬给我家的大牲口过去,给他们添菜。”   刘彻哈哈大笑,举杯干掉一杯酒,心情大好。   很多人喝酒的时候总会喝醉,云琅喝酒就很麻烦了,即便是酒精让他的身体麻痹了,他的脑子却是非常清醒的,甚至比平日里还要清明。   视野里的人的每一个举动他都看的清清楚楚,他甚至觉得自己能听到他们说的话,逻辑是那么的清晰。   身为主人,他今天就必须待在宴会场上,不论他多么的疲惫,多么的想要睡觉,也不能离开。   阿娇派人送来了一大筐碧绿的莲蓬,这东西用来下酒不错,只是一定要抽掉莲子芯,那东西太苦了,却能醒酒。   不知道为何,云氏的菜肴要比这寡淡的莲子好吃的太多了,在场的所有人,却以拿到一个莲蓬为荣。   云琅嚼了几颗莲子之后,就举起酒杯高呼“诸君,饮甚!”   从者如云……   云氏酒宴整整进行了四天,在这四天里,云氏宾客如云,车马簇簇。   不仅仅是云氏,偌大的富贵镇也人满为患,来云氏宴饮的贵人们带来的仆役几乎全部留在了富贵镇。   刘彻预料的很准确,轰轰烈烈的热闹过后,留给云氏的不过是一团狼藉。   云琅困倦至极,早早地睡下了。   原本应该松懈下来的云氏却比大宴宾客的时候更加忙碌了。   宋乔很忙,苏稚也很忙,霍光更是忙得四脚朝天。   云音靠在锦榻上呼呼大睡,霍光给她盖上了一条薄毯子,然后就用凉水擦洗一把脸,把刚刚计算好的清单拿给宋乔。   “师娘,瓷器的清单出来了,共计七百八十一套,有几家要求订购十套以上的,被弟子拒绝了。”   宋乔接过霍光拿过来的厚厚的册子,翻看一下问道:“没有漏掉谁家吧?这可是大事,马虎不得。”   霍光摇头道:“弟子核算了三遍,没有误差,只要原始记录没有错,弟子这里就不会有错。”   宋乔亲昵的拍拍霍光的脸蛋道:“家里总算是有一个能帮到我的人了。”   苏稚怒道:“我也很辛苦好不好?”   宋乔瞪了苏稚一眼道:“马车,铁器,麻将,这些杂项清算出来了?”   苏稚恼火的拍着桌子上的账簿道:“乱死了,一时半会怎么能理清楚。”   霍光连忙来到苏稚身边道:“我来,我来……”   苏稚立刻欢喜起来,抱着霍光在他的脸蛋上亲了一口道:“真是乖孩子,师娘没有白疼你!”   说着话就把面前堆积如山的账簿往霍光怀里一放,伸个懒腰对宋乔道:“我要去睡一会。”   说完了,就把云音往里面推推,翻身倒在锦榻上。   宋乔叹了口气,怜悯的瞅瞅霍光道:“好吧,就剩下我们两个人了,继续干活吧,我已经吩咐厨房送宵夜过来,知道你肚子饿了,马上就来。”   霍光把账簿放在案几上,按照顺序摊开第一本,开始提笔记录。   “师娘,明明是订货会,师傅为什么要搞成酒宴的模样啊?”   宋乔笑道:“你师傅说,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咱家的东西定价很高,如果不让他们吃喝好,恐怕拿不到这么多的订单。”   霍光嘿嘿笑道:“那些傻子,走的时候一个个像是占了大便宜一般,真是笑死个人。师傅用云钱来定价,也就是说,那些人用咱家的钱来买咱家的货物,这一进一出多大的利润,那些人都是瞎子吗?”   “你师傅想让云钱通行天下,这是必须的手段,如果天下人都用云钱了,咱们家以后就算不种地了,也能赚到钱。”   “师傅要那么多的金子跟白银做什么?”   “你师傅说,铜钱这东西太混乱,他准备收集很多黄金之后,用黄金,白银做基础,继续发行云钱,统一天下的铜币,让秦半两,荚钱,邓通铸造的邓钱,吴王刘濞铸造的吴钱,以及陛下准备铸造的五铢钱全部废除!”   “陛下准备收缴郡县铸钱的权利了,师傅为什么还要这样做,就不怕血本无归吗?”   “不一样的,钱这个东西很复杂,你需要请教你师傅才能彻底弄清楚。我听你师傅说帝王的旨意确实可以断绝郡县,封国铸钱的恶习,可是,真正说了算的,却是钱真正的价值。有黄金,白银做担保的铜钱,铜已经不是主要的价值标的了,到时候,同样重量的钱,我们可以把它标注上单位,比如,现在一个钱就是一个钱,等铜钱跟金子挂钩之后,一个钱就能当十个钱用,中间多出来的九个钱,其实就是黄金价值的隐形体现,不过呢,这很难,需要的金子,银子非常的多,你师傅正在存储金子,所以呢,我们家才要卖多多的货物,先让云钱成为大汉第一钱再说。” 第一二六章 艰涩难懂的道理   云琅认为人的一生非常的短暂,所以,尽量的避免去做一些浪费生命的事情。   如果一定要浪费,那么,就要积极地利用必须浪费的这段时间,让他产生价值。   这在后世是一个人人都知道的道理,放在大汉朝,却是一个聪明的令人发指的行为。   原本,云琅只想跟霍去病,李敢,赵破奴,谢宁,再加上曹襄,郭解,东方朔,司马迁小范围的聚会一下。   结果,有很多无聊的人一定要参加,而且到了最后还有愈演愈烈之势,云琅顿时觉得这是一个宣传云氏丰富物产的好机会,于是,云氏夜宴就变成了流水席……   事实上这场酒宴下来,云氏不过是提供了食物跟酒水,其余的比如歌姬,乐师,舞者,优伶都是别人带来的,就连皇帝都赏赐了一筐莲蓬,这样的好机会如果再不买点云氏的好货,实在是没有天理啊。   别的不说,光是那一筐子莲蓬,就让来宾觉得不虚此行,更何况还有云氏美酒,美食,以及好看的歌姬。   忙碌之后的云氏静悄悄的,不论是主人还是仆役,都在抓紧睡觉,好弥补一下前几日的辛劳。   云琅睡得很早,所以天亮的时候就被鸟鸣声惊醒了,给身边的苏稚盖好毯子,云琅就披衣而起,来到门外。   夏末的时节多雨雾,对面的骊山已经被云雾包裹,空气里湿漉漉的,却没有下雨的迹象。   趴在破毯子上的老虎抬头看了云琅一眼,就继续把脑袋放在毯子上,享受晨雾带来的清凉。   云琅蹲下来,扒拉一下老虎肥大的爪子,老虎立刻就把爪子收回来,并不理睬他的兄弟。   伸手在云雾里挥动几下,趁着满手的水渍,胡乱洗了一把脸,就束好腰带匆匆的下楼了。   昨晚,何愁有示意他今天一大早就去白菜地,云琅不敢怠慢。   云氏的田野里碧绿一片,至少,今年的大白菜长势很好。   云琅想要弄出那种可以自己卷心的大白菜,却一直都没有成功,田野里的每一颗大白菜都长得心花怒放,瘫在地上好大一片。   这样的清晨真是白菜努力生长的时候,云琅很想看看他们的长势如何。   撕下一片白菜叶子,这种蔬菜并没有他预料的鲜嫩多汁,叶片里白色的筋很坚韧,需要用力扭动,才能把白菜叶片摘下来。   就目前而言,白菜除过产量大之外,并不比菘菜好吃。   不过,吃的时候如果撕掉这些筋条味道还是不错的。   大汉人似乎没有这样的习惯,哪怕是云氏的厨娘,也舍不得破坏白菜叶片的外形撕掉那些不容易咬动的筋条。   茫茫的白雾笼罩了大地,白菜正在雨露中生长,白与绿构成了一个美丽的世界。   当刘彻穿过白雾出现在不远处的时候,云琅丝毫不奇怪,能劳动何愁有传话的人,只有刘彻。   在上林苑,有刘彻的地方就会有阿娇,看到阿娇篮子里嫩黄的菜心,也不知道她祸害了多少白菜,才凑齐了这一篮子菜心。   云琅远远地就开始施礼,白雾中若隐若现的一些黑色身影,容不得云琅对刘彻不敬。   “这些白菜还需要在地里生长多久?”   “回陛下话,还需要四十五天以上。”   刘彻点点头道:“十月里收割,不错,是一门好庄稼,只是不耐储存。”   云琅道:“还有两种方法可以储存这种菜蔬,一种叫做盐菜,另一种叫做酸菜。”   刘彻笑了,指着云琅道:“最喜欢你这一点,搞出事情来了,就能让他变得完美。”   云琅急需弯腰回答道:“这两种储存方式都要用到大量的盐,而长安盐价腾贵,普通人家可没有这样的便利,也用不起那么多的盐,因此,只能制作成干菜。而干菜的味道无法言说。”   刘彻笑道:“人力有穷时,有多少力气就干多少事情,关中不产盐,产盐的地方在山东,每年能煮多少盐是有定数的,一时难以改变。”   云琅慢慢走向刘彻,边走边笑,他很怕走的快了,或者突然了,会有一根弩箭从白雾里激射出来,那样的话,就死的太冤枉了。   “如果陛下准许微臣参与制盐,相信很快就能改变大汉缺盐的状况!”   刘彻看了云琅一眼道:“很有可能,可是,如今盐税对国家来说很重要,桑弘羊也不愿意多产盐,听说盐多了,盐的价格就会落下来,对国朝不利。”   云琅愣了一下,这样的经济学观点他还是第一次听说,准备反驳一下桑弘羊的愚蠢观点,却看见刘彻摆摆手道:“今日不说盐政。朕来问你,这四天时间,你云氏获利多少?”   云琅瞅瞅阿娇,就听阿娇怒道:“陛下问你话呢,看我做什么,获利多少实话实说!”   云琅连忙道:“其实还算不上获利,只是已经把作坊今年要制作的货物数量统计出来了。东西做好之后,直接送到下订单的人家,就是不愁买卖,图个便宜而已。至于说到获利,必须要等到货物卖出,收到银钱之后才能统计出来,不过,微臣有一个粗略的计算,应该超过了五千万钱。”   刘彻的脸色很好,没有发怒的迹象,他仰着头粗略的计算了一下,笑道:“是五千万云钱吧?这几乎是你云氏铸造的云钱的总数,你做生意真是不错啊,一年所得,几乎抵得上并州一州的岁入。”   云琅施礼道:“回陛下的话,云氏赚钱并非是单纯的为了赚钱,而是在努力的让金钱运转起来。只有让金钱完全运转起来了,国家才能收到更多的商税,百姓才能富足。”   刘彻呆住了,琢磨了良久都不解其中意,就对云琅道:“朕没有听明白你的话意。”   云琅笑道:“这个道理非常的艰涩难懂,即便是微臣也仅仅知道一点皮毛。   金子,银子,铜钱,其实是没有价值的,有价值的是货物,西北理工认为,远古的时候,我大汉先祖们用贝壳,骨头,甚至是罕有的石头当做钱。   其功用与金银铜其实是一样的,因为以货易货非常的不方便,再加上有些货物需要提前缴纳等值的东西,于是,钱就出现了,所以说,钱是人们贸易,兑换货物的时候出现的一种等价物,是所有人认同的一种东西。   微臣之所以说一定要让钱不断地流通起来,而不是放置在地窖里生锈,原因就是钱流动的越快,就说明,我大汉的商业约繁荣。   随着商业的繁荣,我们就要铸造更多的钱来应对扩张的商业贸易。   多出来的钱,其实就是百姓多创造出来的财富。   微臣想把大汉的财富水池,变成一片湖泊,如果后人还能继续创造财富,大汉的财富水池终究有一天会变成海洋。   那时候,一定是物产极大丰富的时候。   我们将不再担忧粮食不够,不再担心器物不够,更不用担心国朝无钱可用。   也不知道微臣说明白了没有?”   刘彻的眼睛明显是茫然的,事实上,云琅自己也是茫然的,能说出这些话,已经超越他的能力范围了。   阿娇从迷茫中清醒过来,不确定的问云琅:“你的意思说我放在库房里的钱,应该尽快的花掉?”   云琅笑道:“应该把钱尽快的变成新的产业,比如您得富贵城就是一个极大的产业。不知道贵人发现了没有,因为您在富贵城不断地花钱,如今的富贵县要比其余的郡县富裕的多?”   阿娇拍拍胸口笑着对刘彻道:“好像真是这样,富贵城一天比一天有样子,而妾身的钱好像并没有减少,反而通过桑蚕,以及煤炭产业,变得更多了。”   刘彻的眉头皱的紧紧的,他承认阿娇说的是事实,却实在搞不懂其中的道理何在! 第一二七章 无兄弟,不远征(一)   在这个世界上,让谁明白,都不如让刘彻明白。   因此,云琅这个工科生才会绞尽脑汁的给刘彻做解释,希望他能够理解货币经济对帝国的重要性。   对于这方面的学问,云琅是迷糊的,在后世他不过是一个只负责挣钱,花钱的人,至于钱是怎么回事,他无需知道。   因为有无数个通晓这方面知识的人帮他想,他只要沿着聪明人制定的轨迹前进就好了。   来到大汉国之后就麻烦了!   茫茫天地间只剩下他一个……没有人可以依靠,只能依靠自己模糊的一点认知摸索前进。   摸着石头过河这是一个极为可怕的行为,危机四伏不足以形容他的凶险。   能过河纯属侥幸,过不了河被淹没这才是必然结果。   以前云琅是一个平头百姓,对于这句话的理解不是那么透彻,总觉得就是一句话而已。   如今,云琅身居高位,他才发现,他的一举一动都有牵扯到成千上万人的生死,此时再咀嚼这句话的时候,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刘彻听不懂云琅说的话,阿娇的理解力更差,可是,刘彻却有自己的一套判断别人建议是否正确的方法。   那就是察言观色,从云琅阐述这些话的音容笑貌,举止言谈来判断这些话的真伪。   他不知道云琅话里的意思,却能看出云琅说这些话的时候非常的真诚。   “这些东西都是你西北理工先贤总结出来的道理吗?”   刘彻抖抖潮湿的袍袖,丝绸湿漉漉的贴在身上很不舒服。   云琅长叹一声道:“可惜云琅愚钝,当年又过于贪玩,师长的微言大义,丢弃了十之八九,如今想要重新捡起来,就不是一代或者两代人能做到的。”   刘彻惋惜的道:“可惜了,应该是一门有用的好学问,人就是如此,拥有的时候不知道珍惜,等到用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丢弃了何等样的宝贝,总是追悔莫及。就这样一代代的追悔下去,却死不悔改啊。”   阿娇冷笑道:“他就记得那些美食,那些玩物,有用的东西丢的干干净净,没用的东西倒是记得清清楚楚。”   刘彻笑着摆摆手道:“不怪他,不怪他,你我当年不喜黄庭,不是也记得清清楚楚吗?算了,丢了也就丢了,有了大概的模样就好,我们从头再来。”   云琅躬身道:“陛下英明!”   刘彻背着手在菜畦中缓缓前行,初升的朝阳正在让浓雾变淡,变薄,只是白菜叶子上却聚集了大颗的露珠,被刘彻的衣袍蹭过之后,就沿着叶脉落进了大地。   此时的刘彻,忧郁的如同问天的屈原。   跟在后面的云琅把目光落在阿娇脸上,阿娇朝皇帝的背影努努嘴,云琅连忙道:“陛下应该知道,这世上的学问其实都是有时限的。春秋时候的治世学问放到我大汉,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前秦的律法,放在我大汉就是对百姓的不公。云琅先师的学问,在山里应该是很美好的一个东西,然而,想要真正实施,还需陛下研判,选择之后,在小范围的地方做实验,证实可行,方可推广天下。我们忘记了先师的教条,却知晓一个大概脉络,这其实也不错,只要知道了前进的方向,走那一条路,还是我们自己做主比较好。”   刘彻转过头冲着云琅笑道:“这样的话,朕听得多了,事实上呢?你也知道我们没有那么睿智,没有那么聪慧,可以在诸多道路中挑选出最好的那一条路。能挑选出一条对我大汉社稷无害的那条路已经是侥天之幸了。”   云琅笑道:“所以,我们要在小范围的,可控的地方做一点实验,成了普天同庆,错了,也无伤大雅!”   阿娇在一边笑嘻嘻的道:“臣妾以为富贵城就是一个很好的做实验的地方!是陛下在用自己的私财为国分忧,成败还轮不到别人说三道四!”   刘彻看了阿娇一眼,又看看云琅,捋一下胡须上的露水大笑道:“你们倒是同心合力啊!”   这种话云琅自然是不敢接的,阿娇大咧咧的道:“还不是一心为了这刘氏江山。”   刘彻笑道:“好,好算你说的有理,既然要试验,几千上万人的富贵县格局未免太小。朕以为,可以把整个上林苑囊括进来。”   云琅笑道:“如此,陛下就莫要怪罪微臣揽权了,微臣要上林苑除过军备之外的所有权力。”   刘彻再次大笑道:“你要绕开少府监?”   “令不出二门!”   刘彻摇头道:“皇后的颜面还是要保留的,这一点不容动摇,你再想想。”   云琅再次看了阿娇一眼,见阿娇点头,就拱手道:“据皇子可为首脑!”   刘彻看见了云琅跟阿娇的互动,也不见怪,径直对阿娇道:“你想好了?朕下令容易,将来收回可就难了。”   阿娇面无表情的道:“富贵城是蓝田的。”   刘彻神色数变,最终抬手捏着阿娇的手感慨的道:“这才是真正的皇后风范,就此一事,阿娇足矣母仪天下。”   阿娇淡淡一笑。   “我毕竟是你的妻子,让你为难的事情我不会做,对大汉国有好处的事情我不会阻拦。无论如何,与你生同寝,死同穴才是我想要的。”   刘彻眼中的光芒大作……居然将阿娇紧紧的搂在怀里……   云琅小心的转过身偷偷的向外走,他很担心向来奔放的刘彻会在这里趁着兴致干点什么。   刘彻也不知道抱了阿娇多久,见阿娇满脸泪水,就抬手擦拭一下笑道:“云琅还真是一个识情知趣的家伙。”   阿娇哽咽道:“此时方知陛下待我情谊深厚!”   刘彻笑道:“知我心者一人足矣。”   云琅走出了白菜地,就看见何愁有跟秃鹫一样蹲在一颗枯树上,随着微风左右摇晃,手指间不断有炒豆子飞出,虽然身形摇晃,每一次,豆子都会准确的落进嘴里,意态悠闲。   见云琅出来了,就跳下枯树,对云琅道:“可有收获?”   云琅点头道:“据皇子成了上林苑首脑,我与阿襄成了副贰。”   “应该是这个样子,平衡的很好。”   云琅笑道:“我的主意一向不会太差。”   何愁有鄙夷的看了云琅一眼道:“你知道个屁啊,你以为陛下就这么好说话?如果不是霍去病远征在即,你以为陛下会把这样的肥差给你们?”   云琅愣住了,想了一下问道:“什么道理?还有我不知道的事情吗?”   何愁有长叹一声道:“也不知道你这人是怎么交朋友的,你的会有如此肝胆相照的朋友。陛下命骠骑大将军西征,骠骑大将军回禀陛下说:无兄弟,不远征!”   云琅猛地听到这句话,鼻子立刻发酸,眼眶发热,那个平日里没几句话的兄弟居然会在朝堂上说出这样的话。   “这话他不该说,会被人攻击为朋党……”   何愁有嗤的笑了一声道:“他说了,而且是当着满朝文武的面说的,说的那个干脆哟,卫青恨不得出班掐住他的脖子,希望他能把这句话咽下去。   公孙弘,桑弘羊当场就发作了,满屋子的御史更是群情激愤,公孙敖直言诘问霍去病,军中兄弟是不是他的兄弟?   你兄弟居然反击说公孙敖是因为看不惯他灭了义渠人,打到了出生于义渠之地的公孙敖的痛楚,还说像他这样的兄弟他不敢要。   天啊,这就捅了马蜂窝了,同出义渠之地的老实人公孙贺跳出来要找你兄弟决斗,认为这话对他羞辱过甚。   你的老友张汤,站在那里如同泥雕木塑,一句话都不为你们说。   嘿嘿,如果不是陛下当场将你兄弟赶出大殿,又下了敕令要所有人闭嘴,天知道这事情会有什么结果。”   云琅的身子微微颤抖,瞅着何愁有道:“这事我一无所知……” 第一二八章 无兄弟,不远征(二)   一瞬间,云琅沾沾自喜的心情就没有了。   心中的苦涩无法言表。   很多时候当,我们把所有的成功归结于自己的能力的时候,就会忘记这背后还有别人的心血与付出。   好兄弟就是这样的,当他正在帮你的时候你会一无所知,欢聚的时候,他宁愿跟你好好喝一场,胡骂几句,也不愿意告诉你他曾经为了帮你损失了多少。   霍去病不愿意说,他认为没必要,曹襄也觉得没必要说,他觉得这是应该的,轮到他的时候他一样做的出来,这就足够了。   在刘彻的金銮殿上,即便曹襄这种至亲也会变成君臣关系,在那里,只讲利害,不讲人情。   在那里,没人把你当成晚辈来看待,你说的每一个字都要为自己负责,说对了没有奖励,说错了,该有的惩罚立刻就会降临。   霍去病说这样的话,不但忤逆了皇帝,也蔑视了群臣,此言一出,让他今后在军中很难与别人合作。   云氏池塘里的红鲤鱼长得肥壮。   长平正在给这些红鲤鱼喂食,一把馒头渣子丢下去,水面就开始沸腾,那些红鲤鱼把嘴巴张的大大的争夺食物。   云琅跪坐在长平的身后,默默地看着她喂鱼。   长平也没有理会云琅,依旧专心的喂鱼,直到篮子里的馒头渣子没有了,她才拍拍手回头瞅着萎靡不振的云琅道:“怎么,知道了?”   云琅点点头。   长平继续道:“去病这样做没什么坏处,一个外戚就不该跟别人有过多的接触。不是外戚的将军自然要获得军中同袍的认可,外戚就算了,获得的认可越多,就越是麻烦。因为据皇子的缘故,你们将会无可避免的参与到立储这样的事件中来,现在,去病把自己弄成孤臣,没什么坏处。”   云琅低着头道:“陛下已经决定把上林苑交给据皇子统领,我跟阿襄为副贰!”   长平松了一口气道:“总算是有了点结果,只要陛下没有彻底的厌弃据皇子,就是我这些天听到的最大的好消息。”   云琅道:“陛下身体康健,任何想要当太子的人,都必须做好漫长等待的准备。所以,我以为,目前就立据皇子为太子,不好!”   “所以你建议据皇子当上林苑的首领,就是为了给据皇子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   “如果据皇子封国,我跟阿襄如果当他的相国,很容易让他的封地变得国富民强。可是,这样一来,据皇子休想再成为皇帝,其中的取舍,还要请母亲做主。”   “这是自然,强干弱枝历来都是我大汉的传统,强悍的藩王只会被剪除,我大汉历代君主没有一个是出自强藩的。如果陛下寿数绵长,就更加的不可能了。据皇子只要能留在京师,他就有成为皇帝的可能,如果能对陛下多进孝,再加上我们的支持,据皇子继位是可以预期的。”   “那就等到陛下甲子寿过后,再提立储之事吧!”   “这么久?”   “陛下身体康健,古稀之寿可以预期!”   长平认真的看着云琅道:“我能活多少年?”   云琅摇头道:“我从不揣测亲人的寿数。”   “为何?”   “得不偿失!”   长平点点头道:“那就等到我死的前一年,你再告诉我,有些事情需要提前安排。”   云琅伏地拜谢母亲的信任。   长平笑道:“看到你们几兄弟相亲相爱,我这个做母亲的也就心满意足了,去病对你的好,你记在心里就成,同样的,你对去病的好,那孩子也从未忘怀。不用在去病面前过多的提起,否则,他就会认为这是一种羞辱。”   云琅摇头道:“不成,我要去骂他,明明事情可以有更好的解决之法。   兄弟情义不用他这样表述,他是不是我兄弟根本就用不着他通过胡作非为来定义。   公孙敖本身就是我们的死敌,这些年以来处处与我们作对,本来他已经快要完蛋了,现在好了,又让人家有了活下去的机会。   你看着,只要公孙敖在军中振臂一挥,一定会有很多人盲从,到时候,不仅仅是大将军的处境艰难,就连去病自己也会有无数的麻烦。   很多时候,去病不能由着性子来,他本来就是一个将军,一个统帅,不好好的统兵,参与到政事里面来做什么?   我们兄弟每个人只要把自己最擅长的那方面做好就行,不用跨界。”   长平笑道:“你的说法倒是很奇怪。”   云琅叹口气道:“做兄弟最重要的是长久,不是一时,等到头发胡须全白了,还有几个愿意跟着你胡闹的兄弟,那才是人生快事!”   长平大笑道:“既然如此,你们兄弟的事情我以后就不管了,有你这只小乌龟在,不会有大事。”   “我怎么就成乌龟了?”   “你怎么不是呢,我大汉男儿做事向来只看前方,谁有心思去顾忌后事,只有你啊,不把前后左右看清楚了,就不动弹,你不是乌龟,谁是?”   云琅怏怏而去……   霍去病在朝堂上的表现后果很严重,虽然在皇帝的包庇下他没有受罚,细柳营,左大营的将官们却非常的不服气,加上大河峡谷一战,主要的军功全部给了骑都尉,被公孙敖随意的煽风点火之后,骑都尉就成了众矢之的。   短短三天,骑都尉与细柳营,左大营的军卒发生的斗殴事件就不下十五件之多。   虽然被中军府弹压下去了,事情却没有平息,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军中打架,被人家打死可以,认怂那就完蛋了,那比死还要可怕。   零散的打架并不符合所有人的预期,于是,霍去病就领着人带着骑兵用的攻城锤,砸烂了公孙敖家的大门,然后举着长槊直入厅堂,将公孙敖家的男丁统统殴打一顿之后,没有找到公孙敖,就留下话,说是在上林苑等他来,如果他不服气,可以带细柳营,左大营的那些废物一起来!   公孙敖家的男丁也算是汉子,被揍得头破血流,却一句软话都没说,只是一个劲的让霍去病等着。   阳陵邑的官员过来问话的时候,不但没有问出缘由来,反而被公孙敖家的男丁给轰出去了。   还说自己家什么事都没有,至于身上的伤,是练武所致!   公孙敖回家之后就疯了,提着战刀就要去找霍去病报仇,终究被家人给拦住了,这时候去找霍去病除了被殴打一顿之后什么都捞不着,不如找一群帮手一起去。   当云琅知道事态发展到这个地步之后,只好气急败坏的换上武士服,带着家将参与到这场轰轰烈烈的群殴中去了。   到了现场,云琅终于松了一口气。   张汤如同兀鹫一般坐在高坡上,就等着斗殴开始,然后好拿人。   武力最弱的曹襄骂起人来最是恶毒,站在曹襄不远处的公孙敖,几次怒不可遏的要撕烂曹襄的嘴,最终被一群武士给抱住了。   打了霍去病没关系,打了李敢算是赚到了,打死了赵破奴该立军功,谢宁不能打死,打死了他爹会发飙,至于曹襄,最好不要碰,万一这家伙从马上掉下来摔死了,会有一大群人跟着偿命。   可是,霍去病是出了名的无敌,李敢也是勇冠三军的货色,赵破奴的骑术精湛,只要上了战马,能拦住他的人不多。   骑都尉的人少一些,却没有一个是好惹的。   直到云琅匆匆赶来之后,暴怒的公孙敖立刻下令开打。   不论是细柳营还是左大营,甚至还有公孙敖家焦头烂额的男丁,不约而同的先择了向云琅所在的方向突击! 第一二九章 无兄弟,不远征(三)   面对三百多气势汹汹且手持木棒的大汉,云琅调转马头就走。   直到这些人骑马从身边掠过,正准备迎战的曹襄这才清醒过来,对身边手持木棒的霍去病道:“呀,他们去追阿琅了。”   早就看到这一幕的霍去病轻轻地磕一下马肚子,乌骓马就昂嘶一声紧紧的追了下去。   乌骓马迅捷无比,紧追几步就已经追到了公孙敖队伍的尾巴上,刚要抡起棒子将最后面这个武士砸下马,却发现这个瘦弱的武士冲着他诡异的一笑,一抖手,一张渔网就铺天盖地般的笼罩了下来。   霍去病大怒,用足了力气将手里的木棒向着渔网笼罩过来的方向丢了出去。   自己不退反进,探出手就要抓那个瘦弱的武士。   眼看着渔网被木棒带偏,瘦弱武士大叫一声,就从马背上滑下去了,双腿扣住战马肚子,堪堪避开霍去病的魔爪。   然而,他太低估霍去病了,能打仗的不仅仅是霍去病,像乌骓马这种久经征战的坐骑,早就不是普通坐骑能比的,在两马交错的时候,张开大嘴就狠狠地啃在瘦弱武士的战马脖子上,大脑袋猛地向外用力一扯,那匹可怜的战马的前蹄顿时就在半空中转了半个圈子,霍去病狞笑一声,一把扣住瘦弱武士的脚腕子,猛地向半空抡去。   瘦弱武士惨叫一声,在半空中张牙舞爪的飞行了一丈多远,最终重重的掉在地上,一口血喷出来,眼看就受了重伤。   赵破奴的马速不如霍去病,他的骑术却不是霍去病能比拟的,操控着战马在武士群中乱窜,不时地冲着伏鞍逃跑的云琅大喊:“阿琅莫要惊慌,某家来也!”   云琅哪里有回头观望的功夫,一只独眼的公孙敖正凶神恶煞一般的追赶他,刘二才迎上去不到两个呼吸,就被公孙敖的木棒一棒子敲在脑袋上,血流满面,只知道大喊“侯爷快跑!”   好在公孙敖知道斗殴不能出人命,第二棒子让过刘二的脑袋,重重的砸在刘二的肩背上,趁着刘二手足无措的时候,一脚踹在他的肚子上,将他踹落马下。   云氏的家将也都是战场上的豪雄,尽管武艺精湛,可是,遇到公孙敖这种沙场猛将,几乎没有一合之敌。   眨眼功夫,云琅身边的家将一个都不剩。   单挑身后这一群人?这事云琅从来都没有想过,霍去病遇到这种状况应该很开心,他不是霍去病那个二百五,这时候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   来的时候云琅就知道最倒霉的一定是他。   这世上坑公孙敖最狠的人根本就不是霍去病,更不是曹襄,李敢他们跟公孙敖几乎算是无冤无仇。   只有他,才是公孙敖最恨的人。   自从云琅当着皇帝的面杀了公孙进之后,害得公孙氏被皇帝压制了三年,就这一条,云氏与公孙氏就是死敌。   而云琅又是几兄弟里面专门负责出主意的那个,只要把云琅打残了,那几兄弟的威胁就能减少一半。   云琅当然有这个觉悟,一片狂奔,一边不停地打口哨,这个时候,还是自家的老虎大王兄弟最靠谱。   战马很快就跑进了上林苑的丘陵地带,对这一片地形云琅非常的熟悉,这里是羽林军昔日训练的地方,只可惜,当过羽林军统领的公孙敖对这里的地形同样的熟悉。   眼见云琅进了丘陵,公孙敖狞笑一声,随意的挥挥手,就有一群跟着他的旧日羽林军就分散开来,一头撞进了丘陵地带。   公孙敖回头瞅瞅被被自家兄弟死死拖住的霍去病,李敢,赵破奴一群人,放缓了马蹄,瞅着绵延起伏的丘陵大吼道:“云琅,纳命来!”   云琅听见了公孙敖的怒吼,却不惊慌,娴熟的控制着游春马在丘陵间奔驰。   铁壁弩没了,他怀里还有一架巴掌大小巧的弩弓,这只弩弓堪称云氏数年来在铁器工艺上的最大成果,这支弩弓并不发射弩箭,用的却是陶瓷弹丸。   最妙的是因为体积小,一只手就能掌控的过来,而且弩弓上的弹丸还可以通过下面的弹簧自动填装。   只是每三发之后就要重新上弦。   整支弩弓都由最好的精钢制成,尤其是双翅更是大汉仅有的弹簧钢制成。   只可惜云琅想要找的锰矿,在大汉实在是如同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这一点含有锰元素的弹簧钢,还是云琅融化了得自始皇陵的一柄短剑,才有目前这柄弹簧钢。(如果有兄弟质疑此事,参见兵马俑中发掘到的那柄被压弯不知道多少年,去掉重物之后又恢复原状的宝剑)   游春马越过小松林之后,云琅就果断的跳下了战马,后面的路途战马过不去。   又打了一声响亮的唿哨,给老虎大王定位之后,云琅就果断的钻进了密不透风的荆棘林。   刚刚钻进去,身后就传来急促的马蹄声,一个武士看见了云琅钻了半截的身子,大笑一声就驱马狂奔,不等战马停下,就矫健的从站马背上跳下来,狞笑道:“云侯,你束手就擒把,俺老裴也不为难你,免得伤了颜面。”   云琅坐在荆棘林里,抬手就举起了弩弓,一句废话都不说,只听咔嗒一声响,鸽子蛋大小的陶弹就在那人的额头炸裂,碎屑纷飞。   武士一头栽倒在地上,再无声息。   云琅转过头,继续向荆棘林里爬,他并不担心那个武士会死,之所以用陶弹而不是杀伤力更大的铁弹,目的就不在杀人,这东西不过是云琅的防身利器而已。   无论如何,那个武士的脑袋还是腰疼几个月的,脑震荡没有那么容易治好。   云琅刚刚离开,一群武士就蜂拥而至,一个武士见到了躺在地上毫无声息的老裴,惊叫一声跳下战马,首先探了探老裴的呼吸,见他没有死,只是昏过去了,就对坐在马上的公孙敖道:“昏过去了。”   又瞅瞅老裴额头上的大青包对公孙敖道:“是被石头打昏的,没用军器!”   公孙敖瞅着那道明显的爬痕,呲着一嘴的大白牙笑道:“多年不见,当年的小兔崽子已经成精了,居然能用石头把老裴撂翻,兄弟们小心些,骑都尉的小兔崽子没有一个是好惹的,老夫当年就知道!”   一个彪形大汉抽出腰间的宝剑从荆棘林里劈砍出一条通道,听公孙敖这样讲,不服气的道:“他们运气好,碰到的全是孬种,如果把他们放在北线,会被伊秩斜打出屎来。”   另一个跟进的武士怒道:“老张,你说我们强大,某家没意见,可是,你也不要小觑了骑都尉,人家在白登山可是跟伊秩斜正面交锋过的,虽说死伤惨重,却也没有丢我大汉的颜面,这一次我们就是看不惯他们趾高气扬的模样才跟过来的。至于说到血仇,还算不上!你看看后面,三百多精锐兄弟抵挡人家两百人现在已经快要拦不住了,就说明咱们是好汉,人家也不赖!”   公孙敖皱眉道:“老薛,现在不是灭自家威风的时候,捉住云琅之后,我们拿云琅去找霍去病问罪才是正事!”   十余人拴好了战马,走了一半的老薛回头看一眼焦躁不安的战马,问公孙敖:“这里不会有猛兽吧?”   公孙敖拍拍肚皮道:“以前有,还有很多,不过全部进了老夫的肚皮!”   老薛冲着公孙敖挑挑大拇指就沿着劈砍出来的小路,快速进入荆棘林。   都是久经征战的杀才,一个个杀气肆溢,才进了荆棘林,林子里栖息的小兽就惊惶奔走,歇息在松林里的鸟雀更是轰然而起,逃离了这片危险之地。 第一三零章 无兄弟,不远征(四)   眼看着公孙敖追逐云琅而去,霍去病怒不可遏,他知晓武功并非云琅所长。   如果被公孙敖捉住,虽不至于有性命之忧,一顿羞辱却无论如何是逃不掉的。   在近乎公平的条件下,即便是被公孙敖羞辱了,也只能吞下这枚苦果。   说起来,还是他太轻视公孙敖了,以为这个老贼会有一点血性与自己硬拼,没想到这个老贼却看中了最弱的云琅这一边,让他一时措手不及。   乌骓马在人群中来回冲撞,却不得脱,站在他对面的无一不是军中好手,面对霍去病这样的猛将,知晓该如何对付,这是来之前就已经商议好的。   因此,近处的武士就用长木棍来抵住霍去病,远处的同伴就用渔网,绊马索,绳套不断地袭击霍去病,只要霍去病稍有一个不留神,就会被他们有机可乘。   公孙敖带来的人远比骑都尉的人要多,放眼整个战场,李敢,谢宁遭遇了同样的群殴,赵破奴仗着骑术精湛,在人群中左突右冲,也总是被人家有计划地阵型给拦回来。   只有曹襄挥舞木棒在人群中纵横捭阖勇不可当!木棒所指前路畅通。   霍去病见状,怒吼一声,乌骓马不进反退,怪异的退出战团,其余正在厮杀的骑都尉将士听到主将怒吼,也在同一时间退出战团,迅速的在霍去病身后列阵,他们也看的清楚,如此胡乱殴打成一团,想想要冲破对手的阻拦很难。   倒是曹襄杀透重围,拍一下战马,扬长而去。   云琅觉得自己的肺就像一个烂风箱,每喘息一下,胸口就火辣辣的疼。   许久没有训练了,这具身体已经不堪这样的重负了。   不远处有一棵黄桷树,这棵树枝叶繁茂,枝干遒劲,立在山脚处如同一张浓绿的大伞。   云琅对这棵树并不陌生,以前骑都尉在霍去病玩命操练的时候,他曾经在这棵树上待过一天一夜,浓密的枝叶帮他遮蔽了雨水,如今看起来格外的亲近。   云琅继续向前,路过黄桷树的时候却毫不停留,一头钻进了旁边的草丛里。   才钻进去,就看见身后的密林里钻出来十二个人,出了密林,一个武士稍微探查一下周围的环境,十二个人就分散开来,呈散兵线搜索前进。   一两个人,云琅自忖可以偷袭一下,这么多人,只要被发现了,就是被活捉的下场。   于是,云琅就蛇一般的在草丛中爬行。   刚刚滑进小溪,就听见背后有大喊大叫的声音,毫无疑问,这些混蛋发现了他的痕迹。   云琅趟过小溪,拔腿就跑。   他听得很清楚,公孙敖的大笑声似乎就在他的背后,左右两边还有密集的脚步声传来,明显是在包抄。   云琅纵身一跃,从一个断崖上跳下来,关中平原上的山包大多为土包,地面松软,云琅在地上翻滚一下消掉力道,就直奔自己预设的捉迷藏地点。   松林是一个很好的伏击点,面前的这片松林四通八达,里面满是猎人,农夫踩出来的小路,想要在这里找到一个人,就不是公孙敖这十二个人能办到的。   一个武士敏捷的爬上那棵高大的黄桷树,站在一根粗大的横枝上,准备拨开枝叶瞭望,附近就数这棵树高大,只要云琅还没有跑远,在树上瞭望,云琅就会无所遁形。   武士拨开树枝,立刻就僵住了……   在树枝的那一头,一个巨大的老虎脑袋露了出来,淡黄色的眼珠子满是凶残的神色,武士大惊,身体快速的跃起,想要跳到另外一个横枝上,一只巨大的爪子狠狠地拍了下来,正好拍在他多肉的臀部,四根锋利的爪子,仅仅是一个接触,就把他的屁股抓的稀烂。   武士的身体被老虎凌空拍了一个筋斗,转着圈的从树干上掉了下去,身体在树枝上左右冲撞,最后摔倒在满是碎石的地上,全身稀烂,如同一个破布娃娃。   武士知晓自己的骨头断了不少,在生死关头,一边呼救,一边努力的向外爬。   只见老虎在树干上灵巧的跳跃几下,就下了黄桷树,来到绝望的武士身边,探出前爪,在汩汩冒血的武士屁股上按了一按,血流的更多了。   老虎强忍着要舔舐一下那些血的欲望,口水不由自主的哗哗往下淌。   坚强的武士看到这一幕,绝望的大吼一声,就昏厥过去了。   听到有人来了,老虎就跳上那个武士的身体,胡乱踩踏两下,然后在地上留下几枚清晰地老虎爪印,就悄无声息的钻进了旁边的荒草,很快就与荒草混为一体。   一个小小的蒙面少年出现在老虎的身边,将一条黑布巾子挂在老虎耳朵上,然后拍拍老虎的嘴巴,一人一虎就把身子趴低,竖起耳朵听外面的动静。   两个大汉快步走过来,一眼就看到那个破破烂烂的武士,其中一个惊叫一声道:“老刘!”   另一个却手持木棒警惕的瞅着四周,防范未知的危险。   看护同伴的武士仔细检查了同伴的身体,发现他的外伤很严重,性命却是无碍的。   巡梭四周的武士检查了地面上的老虎爪印,瞅瞅前面大片的荒草丛皱眉道:“老刘遇到大虫了。”   看护同伴的武士已经帮同伴包扎完毕,随意的往身上一丢,对另外一个武士道:“老张,你留在此地,我送他回去。”   说完就匆匆的沿着来路走了,他很担心自己的兄弟会流血而死。   剩下的一个武士并没有因为同伴遭遇了老虎而感到担心,老虎不是没有见过,那东西见了人,其实比人更加的恐惧,老刘一定是激怒了老虎才有这样的遭遇。   这一带原本就是以前的皇家鹿苑,是陛下狩猎的地方,出现猛兽并不稀奇。   公孙敖说他已经杀光了这里的猛兽,也不想想他是什么时候离开上林苑的,莫说已经过去三年了,就算是过去了三个月,这里依旧会变成虎豹横行的地方。   草丛里窸窸窣窣的,老张握紧了木棒,死死的盯着草丛,面对面之下,老张并不担心面前出现一头老虎,比这更加凶险的场面他也经历过。   草丛里并没有老虎出来,站起来的是一个小小的蒙面少年,只看这孩子的衣着,老张就知道这该是一个富贵人家的孩子。   茧绸制作的春衫,大小合身,脚上套着一双鹿皮靴子,腰上还有一枚青色玉佩,如果手里不拿木棍,拿着一本书的话,该是一个漂亮的读书郎。   面对老虎跟面对少年郎自然是不同的,老张收起了剑拔弩张的模样,瞅着眼前的蒙面少年郎打趣道:“某家莫非是遇见了剪径的强盗?”   蒙面少年点头道:“正是,快快束手就擒!”   老张被这孩子逗乐了,笑的上气不接下气,将木棒插在旁边的泥土里,双手扶着膝盖道:“你是谁家的小郎?”   蒙面少年见老张笑的猥琐,艰难的转过头,他还不想看到老虎大王凶残的一面。   老张到底是身经百战的猛士,虽然被蒙面少年吸引了一部分精力,大部分的注意力依旧在关注四方,只觉得身后风起,知道被人偷袭了,冷冷一笑,身子向一边躲闪,就在这一刻,他已经决定不放过这个蒙面少年,一定要他知道偷袭自己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只可惜,偷袭他的并不是一个人,等他向后看的时候,这才发现一头庞大的毛色斑斓的蒙面老虎正张开四肢泰山压顶一般的冲他扑了过来。   五百斤重的老虎,再加张开的四肢,控制范围几乎达到了五尺,闪开三尺的老张如何能够避开。   他咆哮一声张开双臂,脚下用力,迎着老虎就仆了过去,这是他唯一的求生之道! 第一三一章 无兄弟,不远征(五)   老张想要避开老虎镰刀一般的爪子,想都不想的就迎着老虎扑了上去。   这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对此时的他来说,却是受损最少的一种战斗方式。   他的右拳重重的击打在老虎的下颚上,力道如此之大,打的老虎大王的脑袋一偏,这是他对老虎造成的唯一伤害。   然后五百斤重的身体就扑落下来,将老张重重的压倒在地,想要动弹,才发现老虎锋利的爪子已经按在他的咽喉上,只要动一下,这只爪子就会撕开他的脖子。   蒙面老虎冲着他的脸嘶吼一声,声音是如此的大,老张的两只耳朵嗡嗡作响,魂飞魄散。   那个蒙面少年人提着一只小小的木槌用力的砸在老张的脑袋上,老张闷哼一声,无力地看了少年一眼。   少年人并不畏惧,继续用锤子猛烈的敲击老张的脑袋。   老张被木槌砸在眼冒金星,不由得惨笑一声道:“你要虐杀我么?”   少年人摇摇头道:“我只想把你打昏!”   被老虎按着,老张动弹不得,勉强让出自己的后脑道:“砸这里,一下就昏过去了。”   少年人从善如流,抡起锤子就砸了下去……   进入了松林,云琅就不紧张了,这里四通八达的,周围又是荒草浓密的地方,想要逃走并不算难。   喝了一口水,精力算是恢复过来了一点。直到此刻,他才有心思仔细的思量这场莫名其妙的战斗是怎么来的。   他记得很清楚,当他被公孙敖追的狼狈的时候,站在高坡上的张汤笑的非常开心。   他的笑容很难让人理解。   云琅自信跟张汤的关系算是不错的,虽不能说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在大汉朝堂,张汤应该能感受得到,他云琅是唯一一个对他没有恶意的人。   这个时候他提前出现在这里,却对云氏没有警告,没有暗示,这些表象的背后,应该有很多问题。   云琅现在并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就在三天前,他跟刘彻还进行过一场近乎推心置腹的谈话。   怎么才三天时间,事情就有了这么大的变化?   公孙敖应该是知道的……   无论如何,先过了这一关再说。   云琅将折断的枯枝捡走,又把踩到的荒草整理整齐,这才一边退,一边观察四周。   面对公孙敖的时候,怎么小心都不为过,此人虽然看起来莽撞,实际上也是一个老奸巨猾之徒。   打了一辈子的仗,虽然没有做到百战百胜,他这一生的战绩却是赢多输少。   被真正的战场检验过的强者,云琅哪里敢小觑,他这时,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一声老虎的吼叫从远处传来,云琅精神一振,躲在黄埆树上的老虎应该是得手了。   他开始庆幸刚才没有爬到树上去,如果上去了,他跟老虎都会成为人家的瓮中之鳖。   他这时很好奇,老虎为什么没有追过来,像是一下子就懂得了前后夹击这样的战术,更被说还知道露出脑袋来让云琅知道他的位置。   自家的兄弟是个什么货色没人比云琅知道的更清楚了。   六年前的老虎大王,如果说他是兽中之王,云琅没意见,因为老虎大王真的是骊山这片领地的百兽之王。   自从在云氏胡吃海塞了六年之后,云琅就很不确定了,从受降城回来的时候,这家伙走几步路都喘气。   这时候的老虎大王,别说可以单挑狗熊了,就是一只狗他都无可奈何。   不管怎么说老虎大王有这样的改变,云琅都是喜闻乐见的。   进入松林之后,公孙敖的脸色就很差,对这片松林他也不陌生,多少次训练羽林军少年的时候,就用到了这片松林,这是一片出了名的容易摆脱追捕的地形。   十二个人来追云琅,如今,只剩下三个了,刚才那一声老虎的吼叫,让公孙敖越发的担忧起那三个同伴来。   能对付,敢对付云琅的武士自然没有一个是泛泛之辈,缺失了一个,他公孙敖都很难向北大营,或者细柳营交代。   这一次事件对他来说是有特殊意义的,公孙氏与云氏,霍氏成了死敌,对他的压力非常的大。   当霍去病获封冠军侯骠骑大将军,云琅获封永安侯之后,这种担忧就时时折磨着他。   他知道自己不受皇帝待见,也知道霍去病,云琅是皇帝的宠儿,有时候他会悲观的认为,只要他时候,公孙氏将会成为霍氏,云氏的玩物。   云氏与黄氏结仇,让他看到了一线曙光,这一次,就是要利用难得的机会,捉住云琅,让他放过黄氏,从而将黄氏牢牢地绑在他公孙敖的战车上。   这也是他为什么会放弃向羞辱了他家的霍去病寻仇,改一心攻击云琅的原因。   张汤的出现,让公孙敖受到了很大的压力,如果张汤不出现,公孙敖还会有更多的要求。   眼看着太阳已经走到了头顶,公孙敖心如油煎,没有他统领的部将,恐怕很难拖住霍去病,不论是霍去病,还是李敢,都是他一手带出来,他们的战力如何,没人比公孙敖更清楚了。   “无论如何要捉到云琅,否则,等霍去病过来,逃跑的就该是我们了。我想,这一次,霍去病那个嚣张的小儿,不会给我们留任何颜面。”   公孙敖的副将老薛皱眉道:“时间不多了,想要快些将云琅撵出来,放火烧山最好,松林易燃,地上又满是干枯的松针,此计可行!”   来自左大营的胡春生奇怪的看着公孙敖跟老薛道:“你们要弄死云琅是吧?”   老薛脸上一红,连连摇头道:“只想活捉他。”   胡春生一字一句的道:“我们是来找永安侯晦气不假,也看不惯冠军侯目无余子的模样是真。痛殴一顿是可行的,如果谁想要趁机杀了永安侯,对不住,我北大营不参与。”   细柳营的章鲁听了胡春生的话,也警惕的离开了公孙敖,跟胡春生站在一起道:“细柳营也不会参与。”   公孙弘连忙摆手道:“哪有此意,说到底都是同僚,老夫不会下黑手的。”   胡春生是一个极有决断的人,对另一出身左大营的武士道:“老贺,我们直接去找霍去病的晦气,永安侯这里就算了,出了岔子,可能会连累全家。”   说罢,不容公孙敖解释,就与另外一个武士迅速的离开了松林。   公孙弘尴尬的看着章鲁道:“老章,你不会也想走吧?”   章鲁正色道:“你与永安侯有私仇,某家也拿不准你会不会干出什么疯狂的事情来,事已至此,恕我细柳营就不参与了,老胡说的没错,打架斗殴我细柳营是不怕的,如果中间掺杂了什么别的东西……算了,都是老友,永安侯武功低微,你们四人足够对付了,我们三个就帮你去拦截霍去病吧。”   眼看着章鲁带着两个细柳营的武士离开了,公孙敖狠狠的瞪了一眼副将老薛道:“怎么这个时候出这样的绝户计?”   老薛恶狠狠地道:“侯爷此时如果对云琅不狠,难道就不怕人家回去了再来对付我们么?我不认为云琅小儿会轻易地放过我们,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兵行险着,捉住云琅之后从悬崖上丢下去,或者挂在木刺上,就说他是失足而亡,陛下就算是知道了也无话可说,毕竟,这一次是我们占理。”   公孙敖笑着点点头道:“此言有理,云琅就是老夫的肉中刺,眼中钉,一日不拔老夫寝食难安。如果能杀掉云琅,老夫何尝不想呢。只是——老薛,你我搭档多年,也算是生死兄弟,我就想不明白,某家那里做的不对,让你死心塌地的投靠了黄氏?” 第一三二章 无兄弟,不远征(六)   薛良愣了一下,然后笑道:“军侯何出此言?”   公孙敖找了一个树根无力地坐了下来,随意的挥挥手道:“那就是真的了?”   薛良摇头道:“卑职对军侯之心天日可鉴。”   公孙敖苦笑一声道:“算了,老薛,你我朝夕相处二十余年,你对不对劲,我如何会觉察不出来?说说,到底有什么苦衷让你走到了这一步,这也是我这个做老大的不好,没有发现你的难处。说出来,我们商议一下,看看有没有挽回的余地。”   薛良沉吟良久,长叹一声道:“军侯也知道我有一子在秭归任县令的事情吧?”   公孙敖点头道:“之实少年才俊,弱冠之年就成了百里侯,名副其实。”   薛良苦涩的道:“他抛弃发妻,与蜀中女结缡之事军侯怕是不知道吧?”   公孙敖皱眉道:“委实不知啊,怎么,这孩子造人陷害了?”   薛良摇头道:“没有被人陷害,是他鬼迷心窍,迷恋上了那个蜀中女,最要命的是那个女子乃是黄氏女。”   公孙敖大怒,哗啦一下抽出宝剑怒气冲冲的将宝剑丢给老薛道:“拿我的剑去蜀中斩了那个妖女!”   薛良接过公孙敖的剑随手插在地上道:“晚了,这几年,我儿从蜀中不断地运来大批的财货,我这个糊涂蛋居然以为这是我儿在蜀中经营所得,就拿这些钱财买地,置产,盖屋,一时间,我薛家谁不羡慕?直到黄氏主人来我薛家认亲,我才知晓这些钱财的来历,想要摆脱却已无能为力。当时某家以为与黄氏接亲也不算坏事,没想到两年时间,就变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再也割舍不开。今日之事,某家确实存了心思,想要借军侯这把刀斩掉云琅,好让我对黄氏有个交代。如今,是杀是剐,随军侯处置!”   公孙敖低头思量一下,抬头道:“你知道我不敢违背陛下的意愿,所以说,我是一定不会杀云琅的,尤其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杀云琅,这与自杀无异。难道黄氏就没有别的安排?”   薛良怵然一惊,回首看着松林深处颤声道:“黄氏从蜀中带来了六个神射手!云琅恐怕很难活着从松林里出来!”   公孙敖一把抓住薛良的手问道:“果真如此?”   薛良一脸的惨然之色……“确实如此,是某家害了军侯,是某家害了军侯!”   公孙敖纵声长笑,捶胸顿足乐不可支。   其余公孙氏家将以为家主被惊骇的得了失心疯,一拥而上将薛良按倒在地,举刀就要杀了这个贼人泄愤。   “住手!”公孙敖一声断喝,制止了家将的举动,笑眯眯的道:“将薛良捆起来,送到张汤那里,就说有贼人暗算永安侯,老夫正在竭力救援。”   薛良挣扎着抬起头看着志得意满的公孙敖哀求道:“求军侯看在卑职多年追随的份上,救我一救。”   公孙敖解下酒壶大大的喝了一口酒对家将们道:“慢点送过去,最好等永安侯死了之后再送到张汤手里不迟!”   四个家将抬着捆绑的结结实实的薛良,慢慢悠悠的离开了松林,公孙敖背靠松树,大大的喝了一口酒自言自语的道:“原本想陷害一下黄氏,没想到用不着陷害了,真是老天有眼啊!”   蒙着脸的霍光骑在蒙着脸的老虎大王背上,缓缓地在草中行走,老虎的身躯虽然胖大,分开荒草的时候却如同一阵清风,毫无阻碍。   霍光很想再捉住一个武士,回去后好跟云音报功,可是,短短的时间里,进入松林的九个人,却结伴回来了八个,其中一个还是被捆着的,他还以为是自己师傅,仔细看了,才发现不是。   既然只剩下一个敌人了,他就准备带着老虎大王跟师傅汇合,以师傅的本事加上老虎大王,没理由干不掉最后一个糟老头。   才走近松林,老虎低声咆哮一声,快速的分开荒草窜上了土坡,迅速来到了一棵巨大的松树底下。   地面上流淌了好大一摊血,上面还有血不断地往下淌,霍光鼓足了勇气抬头看去,只见一具尸体被一柄长刀钉死在树上,垂着头双眼凸出骇人至极。   霍光忍不住惊叫出声,却被一个大手捂住了嘴巴,将他拖进了松林。   正要张嘴咬,却发现是师傅的手,就任由师傅将他抱进了松林。   来到一个三面都被松树包围的死角里,云琅这才松开了霍光的嘴巴,生气的道:“你怎么来了?”   “老虎跟我玩的好好地,忽然就往外跑,我出于好奇,就骑着老虎最后被老虎送到了这里。”   云琅探出手刮了一下霍光的鼻子道:“下不为例!”   “师傅,刚才有死人!”   云琅点点头道:“已经发现两具尸体了,这些人来者不善,总觉得是冲着我来的,只是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被什么人给杀了。”   “我跟老虎大王弄伤了两个人。”   云琅伸手在老虎大王的脑袋顶上用力的揉搓两下以示鼓励。   老虎大王得意的往云琅怀里钻,用硕大的脑袋蹭蹭云琅的胸口。   “师傅,现在怎么办?”   “我觉得外面还是有危险的,我们最好留在这里不动弹,有老虎在,只要外面有人靠近,我们就会知道。等你大哥他们来了,我们再穷搜一下这片山林,我很想知道,到底是谁在搞鬼。”   “进入林子的九个人,走了八个,其中一个还是被捆着的,林子里就剩下一个糟老头了。”   “公孙敖不傻,他不会杀我的,更不会在这个时候杀我,按照你说的来看,这个老混账应该是发现了什么。”   霍光忽然发现师傅肩膀上有一片血痕,就指指那里小声问道:“您已经跟敌人交过手了?”   云琅有些后怕的道:“就在我准备换地方的时候,有一支羽箭飞过来,如果不是我警觉,这一箭就会要了我的命。”   “是谁要害师傅?”   “已经有答案了,可是还没有确凿的证据,不过呢,在这个该死的长安,想要我死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不光是公孙敖跟黄氏,这时候确定敌人到底是谁还为时过早。”   云琅说着话,就把霍光小心的塞进一个不大的树洞里,要他安静的躺在里面,自己握着弩弓,靠在一棵松树上,闭目养神,老虎却悄无声息的出了这片死地,小心的把身子重新藏进了荒草中。   “啊——”   一起惨叫从松林深处传来,云琅不为所动,不听到霍去病,曹襄他们的声音,他是绝对不会从这个安稳的地方跑出来的。   正在酣战的霍去病眼前一空,赫然发现,原本拼死阻拦他的对头忽然放弃了堵截,他顾不上了解其中缘由,拍马向云琅逃走的方向追了下去。   才到荆棘林,就看见曹襄正在破口大骂,在他的对面站着的七个人,有两个躺在地上气息奄奄。   曹襄骂的话实在是太恶毒,胡春生冷言相讥道:“曹侯尽管骂,以您的身份,我们这些草根小命不敢回嘴,只求曹侯骂人的时候莫要带上某家的祖宗,毕竟,得罪曹侯的人是某家,不是某家的祖宗。”   曹襄一棒子砸在胡春生的肩膀上破口大骂道:“贼囚攮的,就你也配在本侯面前说颜面?这一次,永安侯平安无事也就算了,要是有事,老子会把你们全部弄进奴隶军中,战斗至死!”   胡春生大声道:“提出殴斗的是冠军侯,不是我们,既然他要战,我们奉陪!”   曹襄用手里的木棒挑起胡春生的脸冷笑道:“我家哥哥提出殴斗,是要你们站好了挨打,没让你们还手!” 第一三三章 无兄弟,不远征(七)   霍去病出现在视野里的那一刻,胡春生等人的注意力就全部集中在了他的身上。   不论曹襄如何喝骂,他们也不理会,只是把目光钉在霍去病的身上。   他们甚至能够感受到这个男子身体里散发出来的暴虐之意,不用谁下令,他们在一瞬间就已经完成了最适合接阵的队列。   “永安侯去了那边?”霍去病轻声问道。   胡春生捏一捏手里的木棒,最终还是涩声道:“荆棘后边的黑松林。”   霍去病明显的松了一口气。   跳下马,将缰绳丢给胡春生,对曹襄道:“我去会会公孙敖。总觉得这家伙不安好心。”   松林里已经传来两声惨叫了,公孙敖如饮琼浆,不管是谁死了,都说明云琅的处境不是太好。   一壶酒已经喝的差不多了,公孙敖就从松树背后探头向外看,只见松林里静悄悄的,一点动静都没有,他有些不满,刚刚准备走出去,“嗖”的一声响,公孙敖翻身躲过,只见一支羽箭颤巍巍的插在树干上,尾羽依旧在颤抖。   “娘的,连老子都杀?”   背靠松树的公孙敖很是费解。   不过,他很快就从惊愕中调整过来了,杀云琅很重要,而自己的老命更重要。   这一点杀伐决断,公孙敖还是有的。   “哆”又有一枝羽箭从左边射过来,公孙敖偏头躲过,然后两个起落就钻进了更加密集的一片松林里去了。   绕了一个大圈,公孙敖在一丛灌木后面蹲了下来,背靠一棵树,眼睛一眨不眨的瞅着右边那棵巨大的松树。   松林里微风轻拂,一角淡黄色的衣衫若隐若现。   公孙敖暗暗叹口气,蜀中果然没有什么好人才,杀一个云琅都这么费事。   就这几个人的本事来看,说不定被杀的是他们。   公孙敖非常的确定,如果他这时候把刀子咬在嘴里,然后慢慢的靠近那颗松树,松树背后的那个所谓的神射手只要再露头,他就能干脆的拗断那人的脖子。   公孙敖看见了那个探头探脑,且惊惶万分的神射手,终究没有舍得杀了这个家伙。   而是选择朝松树最密处丢了一块石头。   这个蠢货在这里怎么可能找得到云琅,按照羽林军训练规则,云琅这时候一定就在松树最密集的地方防备羽箭,做好与敌人肉搏的准备,顺便固守待援。   看着那个神射手蹑手蹑脚的向松树最密集的地方摸过去,把自己的后背完美的暴露了出来。   公孙敖再次叹了一口气,决定再去找其余几个愚蠢的神射手,把他们全部引到云琅藏身的地方。   在松林里面,弓箭就不是一个很好的杀敌利器,这个时候该用刀剑。   如果当初羽林军中的少年,敢在如此密集的树林里选择用弓箭的话,公孙敖会把他活活的打死,这样的蠢货留着都是浪费粮食,祸害队友。   公孙敖沿着左边的小路缓缓的行走,他的每一步都落在没有枯枝树叶的地方,看似走的很慢,实际上,他的步伐一步未停,悄无声息的如同幽灵一般在松林中巡梭。   一片绿色的灌木树叶上一滴血。   公孙敖探手用食指沾了一点血迹,用拇指搓搓,然后放在鼻子上嗅一下,他就立刻停下了脚步,一个闪身,就躲在一棵松树的后面。   等了片刻,什么都没有发生,他就立刻双手攀着松树的枝条,快速的爬上树。   穿过两层茂密的松树枝条之后,他就看到了一具尸体。   这具尸体的脑袋耷拉着,一柄长刀刺穿了他的身体,将他牢牢地固定在树干上。   一柄长弓依旧放在他的膝盖上,箭囊里的羽箭一枝都不少……   公孙敖蹲在横枝上仔细的看了一阵,就跨过横枝蹲在尸体的边上挑起了尸体的头颅。   这是一个黑脸膛的汉子,看面貌应该不超过三十岁,只看他格外粗大的拇指,食指,中指,就知道这该是一个在箭术一道上下过苦功的人。   这样的人,却连射出一箭的机会都没有,就这样被人一刀穿心。   公孙敖怵然一惊,缓缓地放下这个汉子的头颅,再次警惕的朝四周看看,双腿用力猛地蹬了一下树干,双脚在树干上踩踏几次就落在了地上,然后就快速的向先前离开的那个神射手追了下去。   那个愚蠢的神射手并没有走远,当公孙嗷找到他的时候,他正焦躁的在松林里乱转。   公孙敖分开灌木丛,就向他走了过去。   神射手听到动静,回头看的时候,公孙敖已经距离很近了,一矢三发……   公孙嗷闪身躲开一枝羽箭,探手捉住一枝羽箭,另外一枝射向他腰腹的羽箭,也随着公孙敖的移动射空了。   神射手总是不愿意放弃弓箭的,因此,当他准备再次射击的时候,公孙敖的大手已经扣在了他的脖子上。   就在公孙敖准备用力拗断此人的脖子,就听一个清朗的声音从另一边传来:“合骑侯手下留情。”   公孙敖单手提着神箭手的脖子,将他凌空提起,看都不看从松树后边走出来的云琅,沉声道:“这是你的部曲?怎么,准备用弓弩来伏杀老夫吗?”   云琅摆摆手道:“殴打你一顿的心思我真的有,羞辱你的心思我也有,唯独没有杀死你的念头。这一点合骑侯应该心中有数。”   公孙敖嘿嘿笑道:“谅你也不敢,只是不知此人为何挟弓出现在这里,该好好地拷问一番才是。”   云琅拱手道:“张汤就在左近,交付他也就是了。”   公孙敖猛地捏住那个神射手的下颚,强迫他张开了嘴巴,粗大的手指在此人的嘴里摸索一阵,然后就顺手拔下一颗断牙,捏了两下断牙狞笑道:“砒石?”   云琅皱眉道:“死士?”   公孙敖抽掉那个死士的腰带,将他的手脚捆的结结实实,又把他的嘴巴也用布条子勒住,这才转身看着云琅嘿嘿冷笑道:“到时候了,你束手就擒吧!”   云琅摇头道:“怎么可能,我骑都尉从不出孬种。”   公孙敖不愿意跟云琅多说话,一边靠近云琅一边大笑道:“在老夫手下走出三招再说这话。”   云琅一边向后退,一边道:“先打过我兄弟再说。”   “霍去病?”   公孙敖回头看去,却看见一头蒙面老虎张牙舞爪的从灌木从里窜出来,嗷呜的大叫一声,就像他扑击了过来。   公孙敖大叫一声向侧面翻滚了出去,让老虎扑空,老虎沉重的身体落地,一个翻转,就扭过身子跟公孙敖对峙起来。   云琅的注意力并没有落在这一人一虎的身上,他的目光游离,四处巡梭,想要找到一些奇怪的人或者物。   云氏的老虎是何等的胖大,四爪伏地,咆哮一声,就让对面的公孙敖胆战心惊。   他平日里遇到的老虎最多两百多斤,三百斤的猛虎已经堪称大虫了,而面前这位,身长超过一丈,笆斗大的脑袋圆咕隆咚,身子一抖,斑斓的皮毛就如同水波纹一般荡漾开来。   这头老虎,足足有他平日见到的老虎两个大,一抬头,四根匕首般的白色牙齿熠熠生辉。   这才是真正的兽中之王。   公孙敖大叫一声,张开双臂向老虎冲击过来,老虎咆哮一声迎面顶了上去。   公孙敖的身子却斜刺里飞了出去,身体落在一颗巨松上,只见他手脚并用,快速的爬上巨松,然后双臂抓着横枝,荡秋千一般的把身体丢了出去,然后再抓住下一个横枝,如同长臂猿一般在松林里飘荡,几个起落之后,就不见了踪影。   不远处,霍去病的怒吼声已经近在咫尺。 第一三四章 无兄弟,不远征(八   霍去病来了,云琅自然就觉得安全了,跟在霍去病后面赶来的曹襄也是这样想的。   “这里很不对劲,我们先离开。”   云琅二话不说,从树洞里拽出霍光放在老虎背上,由霍去病断后,云琅跟曹襄押着那个俘虏缓缓退出了松林。   张汤一脸官威的坐在松林外面,凡是参与斗殴的武士,不分公孙氏,细柳营,左大营,骑都尉,全部被捆的结结实实,五百余人齐刷刷的跪在地上,非常的诡异。   先他们一步出松林的公孙敖也跪在地上,身上同样绑着绳子,不过,看这个老家伙的样子似乎没有半点不甘心的意思,就那样垂头丧气的跪在最前面,见云琅,霍去病一行人出了松林,还往一边让了让,算是给他们腾位置。   “绑了!”   张汤轻轻地挥挥手,那个刺客被他的人接手了。   曹襄仰起头正要怒骂,忽然看见了站在一棵松树底下伸长脖子看热闹的刘彻,立刻就闭上了嘴巴。   几个武士一拥而上,不但绑了霍去病,云琅,曹襄,就连老虎跟霍光都没有放过。   老虎想要挣扎,被云琅安抚了一下,就乖乖的被人家给绑起来了。   手里捏着一根芦苇晃啊晃的刘彻缓缓从松树边走过来,路过云琅一群人的时候轻轻骂了一句“蠢货”,就上了銮驾,被八个强壮的宦官扛着离开这片荒山野岭。   皇帝刚刚离开,公孙敖就从地上站起来,斜睨着张汤道:“你待怎样?”   张汤摇晃着右手食指道:“某家与诸位无冤无仇,不是我要怎样,要看陛下准备怎样。”   曹襄抖抖肩膀,身上松松垮垮的绑绳就掉在了地上,三两下给霍光,以及老虎解开绑绳,对张汤道:“把孩子跟老虎送回家。”   张汤笑着点头道:“这个自然可以,真正算起来,这个孩子跟老虎也算是罪魁祸首。”   霍去病瓮声瓮气的回答道:“霍光的罪责算在我身上,老虎的罪责算在云琅身上。”   张汤哈哈笑道:“如此甚好,总算没丢我铁面无私张汤的名号。诸位咱们这就走吧?”   曹襄皱眉道:“去哪里?”   张汤笑道:“曹侯莫急,陛下早就吩咐了,诸位要服三十天的劳役!马上就要立秋了,这渭水即将涨水,长安的民夫已经全部征招去了渭水修堤坝。水衡都尉治下想要五百劳役清扫上林苑宫室,以及除虫,修缮等要事,结果找不到民夫。这不,您诸位正好派上了用场!”   “我们捉到的那个刺客您不准备问问?”   张汤笑道:“刚才下人们一不小心,没看住,那家伙自戕而亡了。”   公孙敖叹口气道:“如此说来,老夫的副将也已经自杀了是吧?”   张汤笑道:“果然不愧是沙场老将,见识高远。”   公孙敖大笑道:“还以为你云氏真的受陛下庇护,原来也不过尔尔。”   霍去病,云琅,曹襄三人对视一眼,觉得公孙敖这个老家伙已经没什么救了。   军中矛盾,最好以军中的方式解决,比如这一次大殴斗,只要公孙敖胜利了,没说的,云琅跟霍去病与公孙敖的矛盾就会结束。   尽管云琅,霍去病要付出很大代价,然而,这是公孙敖用实力换来的,没有话说。   现在,这个老家伙居然放起了自己的根本,开始用计谋了,这足以说明,这个老家伙对依靠武力战胜霍去病,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   刘彻的旨意无人能违抗。   因此,这五百六十三人就只好乖乖的接受水衡都尉小吏的调派,开始清理上林苑宫室。   上林苑的宫室很多,共有三十六苑、十二宫、三十五观。三十六苑中有供游憩的宜春苑,供御人止宿的御宿苑,为刘彻设置招宾客的思贤苑、博望苑等。   上林苑中有大型宫城建章宫,还有一些各有用途的宫、观建筑。   如演奏音乐和唱曲的宣曲宫,观看赛狗、赛马和观赏鱼鸟的犬台宫、走狗观、走马观、鱼鸟观。   饲养和观赏大象、白鹿的观象观、白鹿观。   引种西域葡萄的葡萄宫和养南方奇花异木如菖蒲、山姜、桂、龙眼、荔枝、槟榔、橄榄、柑桔之类的扶荔宫。   角抵表演场所平乐观,养蚕的茧观;还有承光宫、储元宫、阳禄观、阳德观、鼎郊观、三爵观等。   云氏后园中的很多果木就来自于葡萄宫,跟扶荔宫。   只不过云琅比较理智,知晓有些果木并非西北之地可以栽种的,因此,云家绝对没有在家里的种植荔枝,槟榔,这些南方的水果。   大量的宫观存在,却没有足够的人手照料,因此,这些存在于纸面上的宫观,如今大部分都已经非常破旧了。   加上刘彻常年停留长门宫,除过建章宫之外,这些不知名的宫观很快就被他给遗忘。   不知道今年发什么疯,偏偏想起来了,于是,被分配到葡萄宫清扫,除虫的云琅,曹襄,霍去病,李敢,赵破奴,谢宁几人才到葡萄宫,一个个就头皮发麻。   那个该死的小吏非常的会分配人手,地位差不多的被分配成一队,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最爱偷懒的曹襄,也不得不拿起扫帚应付差事。   葡萄宫的葡萄长的跟野草一般。   那些傻瓜连给葡萄搭架子这么最基础的东西都一无所知,任由葡萄藤在地上攀爬。   有一些葡萄藤已经沿着窗户爬上了屋顶,弯弯曲曲的藤蔓上挂满了葡萄。   曹襄摘了一串紫葡萄,丢了一颗进嘴,然后立刻就被酸的龇牙咧嘴,忙不迭的吐掉葡萄之后对云琅道:“太酸了,没有你家的好吃。”   云琅将一根木头桩子栽进地里摇着头道:“我家的葡萄第一年结的时候,也酸涩不堪,我不在的时候,家仆不断地修剪葡萄藤,还不断地把不同品种的葡萄相互嫁接,三五年后,我家的葡萄这才算是可口一些。这里的葡萄从西域弄来的时候什么样子,现在依旧是什么样子,这些葡萄啊,在西域的时候,结的葡萄可能又大又甜,这里的水土不同,能结出来已经很不错了。不过,这样的葡萄很适合酿酒。司马迁对我用粮食酿酒的败家子做法深恶痛绝,正好,让家里准备一些器物吗,我们自己酿酒。”   听到云琅会用葡萄酿酒,一群酒鬼立刻就来了精神,葡萄酿在大汉可是价比黄金的存在,喝一口葡萄酿跟喝一口金子化成的金水没多大区别。   葡萄酿好喝,然而酿造的过程非常的繁琐,几人听云琅描述了酿造过程之后,就对这件事不怎么热心了。   上一次亲自参与造纸,已经伤透了他们的心。   坐在阴凉的葡萄架下喝茶是一个不错的享受,撵走了水衡都尉的小吏之后,几兄弟就捧着茶碗不做声了。   “这一次的事情从头到尾都透着诡异。”霍去病放下茶碗打破了寂静。   “公孙敖应该是有私心,然而,他绝对没有布置这么精妙的一场好戏的本事。”云琅喝了一口茶道。   “左大营,细柳营帮公孙敖这一点更加的诡异,我不认为公孙敖的人缘会好到这个程度!”   曹襄抿了一口茶水道。   “全是悍将啊,还有好多生面孔,我当时被困在军阵中都快要绝望了。”   李敢若有所思。   赵破奴闷声道:“他们骑乘的战马,都是骏马,我不认为左大营,细柳营普通军卒能有这样的坐骑。其中几匹战马的屁股上还印着我们骑都尉的印记。我记得很清楚,那一批骏马是我们当做陛下千秋节寿礼送到长安的。”   云琅把茶杯往桌子上一放,操起笤帚大笑道:“少说闲话,还是多干活,快点把活干完为妙。” 第一三五章 无兄弟,不远征(九)   当事件所有的线索都指向刘彻的时候……事情就变得更加黑暗了。   也就走到了尽头。   众人的话说到这里,觉得没有必要再说下去了,皇帝设计的阴谋不叫阴谋,叫政治手段。   明知道是他搞出来的事情,众人不论愿意不愿意,都只能闭嘴。   毕竟,这是刘彻的天下。   云琅是不信什么君臣父子这一套的,他只相信实力,只可惜,在大汉,刘彻就是力量。   不敢找刘彻的麻烦,但是,搞清楚刘彻为什么要这么做很重要。   每日天黑之后,兄弟几个躺在床铺上的时候就会低声讨论事情的根由。   有无数种可能性,却没有一种是绝对的,尤其是缺少后续事件证明的情况下,兄弟几人只能一头雾水的活着。   被人关在葡萄宫里,跟外边的完全断绝了联系,每日前来送饭的小吏,还是一个哑巴。   不管他是不是哑巴,总之这家伙自从出现就没有说过一句话,被曹襄殴打的快要死了,也一声不吭,只知道流泪。   于是,曹襄只好该用利益诱惑,云琅腰上挂着的香木牌子来自于岭南,戴上这东西之后蚊蝇不侵。   被曹襄拿给小吏了,小吏拿了,依旧一句话不说。   霍去病金冠上的珠子,足足有鸽子蛋大小,只要拿出去卖掉,一般的富户也会乐疯。   也被寂寞疯了的曹襄给了小吏,结果小吏浑身颤抖着接过珠子,依旧一言不发,还飞快的跑了。   倒是云琅要求的木桶,这个小吏送来十几个。   曹襄眼看着云琅脱掉鞋子跳进装了葡萄的木桶里把葡萄踩得稀烂,而且在这之前还没有洗脚。   当他听说云琅是在酿造葡萄酒,他就发誓,不管云琅酿造出来的葡萄酒如何的美味,他也绝对不会碰一下。   云琅自然是不理睬的,继续我行我素,李敢觉得自己脚上的味道够劲,也欢喜的参与了踩葡萄这个过程。   葡萄全部踩碎之后,云琅就盖上了木头盖子,第二天的时候往里面添加了很多的糖,用力搅拌之后,又盖上盖子,然后就不管那十几个大木桶了。   也就是到了云琅放糖的环节,曹襄,霍去病,李敢众人才发现云琅不是在胡闹,他是真的在酿酒。   糖霜这东西只有云氏有少量出产,长安其余人家想要吃点甜食,除过蜂糖就是麦芽糖。   只有阿娇看不起云氏的甜菜榨汁制作出来的糖,她有大量的蔗糖可用,从来都没有见她有用完的时候。   “这就酿好了葡萄酒?”   曹襄都云琅放在阴凉处的木桶非常的感兴趣。   云琅点头道:“就这么简单!”   “你确定阿敢的脚踩过的葡萄酿成的酒不会把人毒死?”   “不会,说不定酒香会更醇正。”   “你会喝?我记得你连阿敢的脚臭都受不了。”   “不会!”   “那你给谁喝?”   “你说呢?”   “不!我不敢!”   曹襄像是屁股上中了一箭,跳起来就沿着葡萄架跑的没影了。   云琅冲着这家伙逃跑的方向啐了一口道:“胆小鬼!”   如果可能,云琅真的很想毒死刘彻。   这人心眼小的令人发指!   任何忤逆他的人都将受到他无情的报复,而且,无一例外。   云琅非常的确定,刘彻之所以弄出这一手,就是要让所有人明白一件事,不论底下的人如何跳弹,最终都会发现,不过是在他编织的游戏里生活。   只要他愿意,可以随时决定任何一个人的命运。   整件事情中没有什么阴谋,完全没有,就是刘彻玩的一场游戏。   他早就想要干掉蜀中黄氏了,自从云琅说烧掉剑阁七百里,蜀中别是一洞天之后,他就想干掉黄氏了。   那两句话别人都以为是云琅陷害黄氏的话,刘彻却自然而然的认为,这是云琅给他的谏言。   没错,他就是这么想的,没人比他更清楚自己的祖宗是怎么利用了蜀中之地,最后成就大汉帝国的。   这些年帝国的重心开始向西移动到了更适合成为京师的长安,然而,蜀中重地,对大汉的影响依旧是巨大的。   黄氏就像一根藤萝,缠绕在刘氏这棵参天大树上疯长,时间不长,就已经缠绕的到处都是,大汉这棵森林里到处都能看到黄氏的叶片。   这让刘彻如何能够容忍?   黄氏以前是依附在皇太后脚下的,后来又要依附在皇后身上,结果皇后发现不对劲,就果断的斩断了跟黄氏的纠缠。   现在,刘彻终于可以向黄氏这个刘氏昔日的恩人下手了,却有些不好意思,于是,就随便玩了一个小把戏,让黄氏入彀。   现在,黄氏已经入彀了,别的事情对他来说没有任何的关系。   好歹刘彻对云琅众人还有一丝半点的恩宠,在收拾黄氏的时候还知道把这群罪魁祸首关起来。   如此,别人就很难将黄氏覆灭的事情栽赃在这些年轻人身上,毕竟,帝国还要延续,这些青年人正是帝国未来的柱石,轻易毁伤不得。   云琅确定,刘彻如今正在享受计谋成功的愉快,这种掌握了天下的心态,估计就是他纵情酒色多年,依旧能够长寿的主要原因。   什么年轻都不如心态年轻来的重要。   八月的长安依旧烈日炎炎,十五天的时间里,云琅酿造的葡萄酒就已经成功了。   眼看着云琅用厚厚的绸布过滤出殷红的葡萄酒,即便酒香扑鼻,曹襄也没有饮用的兴致。   酒过滤出来了,还是有些浑浊,即便如此,已经与域外进贡的葡萄酒相差无几了。   “阿琅,你说,我们以前喝的葡萄酿是不是就是人家用脚踩出来的啊?”   云琅想了一下道:“应该是,葡萄太多的时候,用脚踩是最方便的,我还听说,每到葡萄成熟的时候,那些番邦人就会赤着脚跳进巨大的木桶里,然后男男女女就会在木桶里唱歌跳舞,一边庆祝丰收,一边酿造葡萄酒……”   “呃……真的么?”   “应该是真的,毕竟我西北理工学说中记载的东西一般都是有证据可查的。”   “呃……”   云琅没工夫理睬干呕的曹襄,毕竟,番邦进贡的葡萄酿他可没少喝。   只是眼前这些过滤出来的葡萄酒还是不够纯净,清澈,于是他就在大碗里打了十几枚鸡蛋,只要蛋清,不要蛋黄,将蛋清一股脑的倒进木桶里,然后继续搅拌。   最后再过滤一遍,此时的葡萄酒就变得清澈多了,原本悬浮在葡萄酒里的一些微小的絮状物,也消失不见了,整个酒桶里的葡萄酒,呈深红色,如同宝石一般清澈透明。   云琅舀了一勺,倒进从家来带来的白瓷杯,轻轻地嗅一下葡萄酿,就小小的喝了一口。   葡萄的香味很纯正,味道酸涩,还有一丝淡淡的甜味,本来应该把酒里的糖分去除之后,会更加的甘醇,只可惜,云琅没法子。   这里的葡萄如果不加糖,只加盐来发酵,估计酿造出来的葡萄酒就会变成葡萄醋。   “你真的喝了?”   曹襄肝胆俱裂……就连李敢瞅着云琅陶醉的品尝葡萄酒的时候,嘴角也抽动的厉害。   云琅给霍去病,曹襄,李敢,卓破奴,谢宁一人倒了一碗酒笑道:“这两桶葡萄是我用手捏碎的,放心喝,至于别的酒桶里的葡萄,是我跟阿敢用脚踩碎的。准备拿去送礼的。”   听云琅这么说,曹襄第一时间就干掉了碗里的酒,遗憾的砸砸嘴巴道:“就是没有冰鱼。”   其余几人也迫不及待的喝完了酒,一个个把大拇指快要翘到天上去了。   日落西山,那个水衡都尉的小吏前来送饭的时候,发现葡萄宫里酒香四溢,地上横七竖八的躺着五条醉汉。   嗅着酒香,这个家伙就来到了酒桶边上,瞅着里面殷红的葡萄酿,轻轻地惊呼了一声,然后思虑了一下,就果断的赶来一辆马车,用尽九牛二虎之力将剩余的十余桶葡萄酒搬上了马车,然后就赶着马车离开了葡萄宫。   这一幕完整的落在云琅的眼里,他微微一笑,觉得心里透彻了好多。 第一三六章 无兄弟,不远征(十)   以前说皇权如何威严浩大,年少的云琅是嗤之以鼻的,年长之后渐渐对权力有了一些新的认知。   只要是人,就逃脱不了权力的羁縻。   真正让云琅对权力有真正认识的人,就是刘彻。   通过无数的血泪事件教训之后,云琅终于发现,在这个世界上刘彻真的是神……   你可以像司马迁那样鄙视他,也可以像很多人一样痛恨他,唾骂他,然而,这些行为千万不能让刘彻知道,一旦知道,后果极其严重。   在这样的人手下待久了,多少都会有些压抑,严重的会逐渐向变态发展。   其实呢,在大汉朝,这样的变态数不胜数,身份越是高贵,距离刘彻越近的人,变态的情况也就越发严重。   就像公孙弘,就像阿娇,就像卫子夫,就像长平,就像曹襄,每个人都围着刘彻的指挥棒转悠,不论合不合心意的事情都要去做,时间长了,就成表里不一的变态了。   这种压抑的心思要是不释放一下,云琅觉得自己最终也会变成变态者,就是不知道会变成一个什么样的变态者。   无论如何,云琅都不想在智慧这方面被刘彻压制下去,因此,制作一个小小的圈套,来恶心一下刘彻,好释放一下心理上的愤怒。   他是一个人,不是怪物,平均一天因为刘彻大怒八次,身体再好也会垮掉的。   第二天酒醒之后,曹襄就习惯性的去看那些被糟蹋了的葡萄酒,结果,他什么都没看到,屋檐下就剩下昨天喝剩下的半桶酒,其余的酒桶一个不剩的被人拿走了。   “那个狗日的敢拿耶耶的酒?”   曹襄刚刚骂出这句话,脸色就变了,急忙回到屋子里推醒云琅,惊慌的道:“酒没了!”   云琅推开曹襄骚扰他睡觉的手烦躁的道:“没了就没了,这里葡萄很多,我们继续酿造一些就是了。”   “那些酒……”   “那些酒怎么了?味道很好啊。”   “阿敢……”   “阿敢怎么了,他又没有往酒里下毒,好了好了,别打扰我,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我怕那些酒被我舅舅拿走……”   “陛下拿走也就是了,没关系!”   听云琅这样说,曹襄不惊慌了,坐在床边瞅着云琅道:“你知道是不是?”   “知道什么?”   “你知道那些酒会被那个该死的小吏拿给我舅舅是不是?”   “不知道。”   曹襄烦躁的挥挥手道:“好吧,好吧,其实我也什么都不知道!”   这就是一个哑巴亏。   曹襄这辈子最害怕的人就是他舅舅,这辈子最爱的人还是他舅舅。   他身体不好,被他舅舅无原则的宠爱了十余年,身体好了之后,又被他舅舅揍了很多年,因此,他对舅舅的感情很混乱。   既不想舅舅喝云琅跟李敢的洗脚水,心里边又有点小小的期盼,总之,非常的混乱。   这件事只有云琅跟曹襄知道,曹襄也不想让其余的兄弟担心,只能把这些古怪的念头埋在心底。   送早餐的人来了,却不是那个小吏。   云琅站在葡萄宫门口瞅着外面广袤的原野,却不能走出这个大门,这就是权力的可怕之处。   刘彻说了,敢走出葡萄宫一步就打断腿,这绝对不是说笑的,云琅要是真的敢不听刘彻的警告走出大门,就会有人立刻打断他的腿,谁求情都没用。   违背了刘彻的话,就是犯法……   二十几天的时间,云琅带着霍去病他们将葡萄宫完整的清理了一遍,就连殿堂上损坏的瓦片都换掉了。   原本荒芜的葡萄宫,在五个人不懈的努力下,终于焕然一新。   “这里其实很不错。”霍去病拍拍粗大的柱子,似乎真的有些喜欢上了这里。   “喜欢就问陛下要,反正这里的宫殿对他来说毫无意义。”云琅转过头笑了,只要是倾注了汗水的东西,哪怕并不怎么好看,那也是值得珍惜的。   曹襄幽幽的道:“皇家的东西可以烂掉,可以坍塌,可以被一把火烧掉,就是不能被别人觊觎。”   云琅有些惊愕,霍去病几个人却习以为常,念头稍微流转几下云琅也就自嘲的笑了。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了,自己似乎还是有些不习惯。   中午的时候,阿娇带着一大群人来到了葡萄宫,仔细观看了一遍葡萄宫之后点点头道:“干活还算卖力。”   曹襄走到阿娇跟前嘿嘿笑道:“您看,这里已经收拾好了,是不是……”   阿娇不理睬曹襄,而是看着云琅道:“没想到你连番邦人酿造葡萄酿的法门都知道,还真是小看你了。”   云琅笑道:“雕虫小技,雕虫小技。”   阿娇笑道:“陛下喝了你们酿造的葡萄酿,还说好,既然手艺不错,那就不忙着出去,把葡萄宫里的葡萄全酿造成酒再出去不迟。”   曹襄面白如雪……   “我舅舅就这么喝了?”   阿娇笑道:“你们自然是不同的,陛下还说让你们几个待在葡萄宫里其实太宽容你们了,应该把你们放出去看看他才解恨。好在有葡萄酿,陛下也就不以为甚了。酿造葡萄酿要的东西我都给你们准备好了,躲在葡萄宫里其实不错,如今外边乱糟糟的,看着就心烦。”   霍去病站出来拱手道:“请贵人禀报陛下,上一次酿造的葡萄酿是试验品,说不得一个好字,请陛下莫要再喝了,我等立刻酿造新酒,十五天就可功成。”   阿娇笑道:“有更好的?”   曹襄立刻拿出云琅用蛋清过滤过杂质的葡萄酒给阿娇看。   阿娇瞅瞅云氏白瓷杯里的葡萄酒,轻轻地尝了一口道:“还真是,这些酒更加清澈一些。”   李敢的身子快要缩成一团了,听到霍去病的建议,立刻直起身子道:“是啊,如何能让陛下喝残次品,我等着就去挑选最好的葡萄,酿造最好的酒。”   说完话,就提着一个巨大的竹筐直奔葡萄园。   李敢过分的积极,阿娇并没有怀疑什么,毕竟,能给皇帝酿造新酒,绝对是一种莫大的荣耀。   赵破奴,谢宁也背着竹筐走了,阿娇就示意云琅,曹襄,霍去病坐下,她自己捧着瓷杯轻声道:“一个月前,中军府太尉李息因为顶撞陛下,剥夺太尉职衔贬斥剑阁将军,更早的一个半月钱,王温舒就任成都刺史,再早的两个个月前,张大象就任汉中刺史。至于再早之前的事情,我就不告诉你们了。李息就任剑阁将军的时候,带去了六千兵将,将剑阁给封锁了,王温舒到了成都,听说携带了三千多罪囚,其中大部都是犯了贩卖人口的事,其中最有名的一个叫做郭解你们应该不陌生吧?”   云琅皱眉道:“黄氏这就完蛋了?”   阿娇叹口气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黄氏老一辈的全部束手就擒,几个重要的人物还自戕而亡了。另外,从黄氏搜集出来的财货,不到黄氏家财的一半,其中大部分还是房子,地契一类拿不走的东西,至于金银财宝少的可怜。王温舒为这事已经疯了,正在蜀中追索黄氏逃走的门人弟子,据说成就不小!”   云琅撇撇嘴道:“还是留下了后患。”   阿娇笑道:“剿灭黄氏,朝中原本还有微词,自从王温舒从黄氏搜出黄氏谋反的证据之后,就没有人说话了,谁能想到,小小的黄氏居然藏甲胄两千副,兵戈,弓弩更是数之不尽。另外,这些兵戈,弓弩,大部分都是蜀中卓氏所铸造,你猜猜陛下会如何处理你情妇家?”   云琅笑道:“卓姬与卓氏早就恩断义绝,谈不到什么牵连。”   阿娇大笑道:“这就好,这次卓氏可是占尽了大便宜,王温舒一到蜀中,第一个表示依附的人就是卓王孙,剿灭黄氏的时候,卓氏出动六千仆从,算是帮了王温舒大忙。   既然你不认这门亲事,那么便宜也就没的占了。   蜀中的官员被王温舒拿下了一大半,如今朝廷正在商议如何填充蜀中空缺,原有的太学生,几乎被陛下一扫而空。   因此啊,阿襄修建的太学,在九月就必须开学,陛下已经下了《举贤良诏》,九月之前,应该会有大批的贤良之士抵达京城,不过呢,这一次地方上察举的贤良,不能直接为官,需要在太学就学两年,两年之后才会依据所长,分派官职。   就这点小小的不同,也招来无数的指责。   云琅,人家都说这个坏主意是你出的,都在等着你从葡萄宫出去之后与你争论呢!   你想不想出去?”   云琅面色苍白,坚决的摇头道:“不出去!” 第一三七章 无兄弟,不远征(十一)   阿娇闻言大笑,指着带来的木桶糖霜道:“这才是听话的,不出去就好好地在葡萄宫酿酒。   些许杂毛,我出面就是。   一些不知所谓的人,真以为我大汉朝的官员就是那么好做的?只要随便博一点名声,写几篇酸文,就真的能成一个合格的官员?   陛下给的俸禄只养那些能办事,会办事的人,如果自持名声,就能管理天下百姓,那就错了。   从今年起,大汉官员将开始下放,他们不仅仅是要管理都市,郡县,更要深入到乡里。   多年以来,陛下的政令只能下到郡县,乡里却被豪强把握。陛下轻徭薄赋的安抚百姓,好处却全部被胥吏给侵吞了,真是岂有此理!   黄氏就是依靠地方豪强最终权倾蜀中,如此毒瘤,今后将见一个铲除一个,绝不容情!”   阿娇用雪白的手以及红红的长指甲在脖颈上做了一个美妙的杀头动作,让云琅不寒而栗。   刘彻这是要深化统治啊……   大汉朝的统治对于后世严密的统治来说,堪称放任自流的典范。   云琅总是想起后世街道大妈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   真正说起来,大汉的亭长,里长才是百姓真正能见到的官员,至于县令一级的人物,对于大汉百姓来说,已经是云端上的存在。   一个可以执行有效统治的官员体系是国家健康发展的一种表现。   当然,如果政治清明,这对百姓来说是福气,如果很不幸的遇到政治黑暗时期,这就是灾祸的开始。   有云琅在的地方,基本上就不缺少美食。   葡萄宫里的斑鸠,野鸡,野兔多的数不胜数,而赵破奴又是一个能用石头打猎的高手。   在阿娇明显没有马上离开葡萄宫打算的前提下,烤斑鸠,烤野兔,再加上炖鸡,就自然而然的出现了。   阿娇来了,摘葡萄这种活自然就不用云琅霍去病他们干了,只有李敢不愿意来野餐,执着的要为陛下找到最好的葡萄来酿酒。   辣酒随荤,黄酒随韵,至于葡萄酒那就要配心情了。   阿娇很喜欢云琅酿造的葡萄酒,里面有一丝丝的甜味,虽说这是葡萄酒没有发酵完全以及云琅放糖太多的表现。   她不是很喜欢烤的金黄的斑鸠,对于炖鸡却表现出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热情。   吃过饭之后,阿娇还非常有兴致的参与了捏碎葡萄酿酒这一繁琐的过程。   直到傍晚,心满意足的阿娇才乘车离去。   当偌大的葡萄宫只剩下这六人的时候,所有人都很聪明的忘记了上一批葡萄酒酿造的过程。   而李敢,则养成了一天洗三次脚的习惯。   “阿娇贵人今天很反常!”霍去病双手放在脑后躺在床榻上瞅着窗外的明月道。   “这说明我们的重要性又提高了,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对阿娇贵人来说,这些年最大的功绩不是赚了多少钱,而是参与了我们兄弟成长的过程。现在,就要到收割果实的时候了,她那么聪慧,怎么可能会放弃这种示好的机会。”   云琅依旧有些不开心,他觉得事情总是脱离他的掌控,很难沿着他选择的方向前进,这让他非常的具有挫折感。   曹襄冷笑道:“阿娇贵人来葡萄宫,更像是受了我舅舅的派遣。我舅舅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抽你一巴掌,然后再给你一个笑脸,我从小到大就是被他这么教训过来的,对于这一点,我太清楚了。”   李敢犹豫了良久才小声道:“我觉得这是好事情,毕竟,我们兄弟的功劳没有一点虚假,没有一份战功是依靠花头得来的,陛下爱我们也是情理之中。我们是臣子,做好自己的本分就好了,不能想的太多,想多了是坏事!”   这种事情赵破奴,谢宁从来都不参与,只是在听,他们说的这些事情对他们两人来说实在是太遥远了。   “我更喜欢陛下对我直来直去,他下令,我执行就好了,我霍去病此生没有位极人臣的打算,只想把匈奴杀的干干净净,然后就在骊山里狩猎,或者在家里种田,朝堂上的事情,我没有任何兴趣。”   曹襄白了霍去病一眼道:“那是啊,你只要发表一次意见,我们兄弟就会倒霉一次。   我记得你上一次发表意见的时候还是要大伙都去白登山,结果,我现在想起那段经历都会尿裤子。   还有,受降城那一次,再就是突袭镜铁山,然后就是大河谷之战,跟着你,很容易捞功劳,可是,我觉得死的也快啊。   去病啊,咱们兄弟现在屁股后面都跟着一大群人讨生活呢,要懂得保重自己了。   我舅舅开始对某一个人好的时候,就是要托付重任给你的时刻,我舅舅给的重任,从来就没有一件是轻的,那一件事情不是需要把脑袋栓裤腰带上才能完成。   说实话吗,阿娇贵人今天如此亲民,我心里是害怕的,恨不得一辈子都不要离开葡萄宫。”   “你今天还说要离开这个狗屎一样的地方。”   “阿敢,相信我,如果你要是向我一样了解我舅舅,你就会发现跟遵从我舅舅的计划比起来,葡萄宫荒凉,无聊的日子就像是在天国。”   霍去病翻身坐起,蹲在窗前继续看着明月道:“我宁愿战死,也不愿意苟活一生。老天让我降生到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要我去杀掉贼奴,如果此生不能杀光贼奴,活着很没有意思。明天,我就给陛下上请战书,请他无论如何都要考虑将我派到最危险的地方,哪里才是能让我心情舒畅的地方。”   云琅微微叹息一声,少年的时候,每个人的梦想都是差不多的,到了青年这个开始完成梦想的阶段,差异就会自然显现。   霍去病是一个极度执着的人,他少年时就立志干掉匈奴,这些年下来,他矢志不移的向自己没有匈奴人的梦想前进。   曹襄,这时候已经变成一个成熟的政客了,少年时的梦想对他而言是可笑的。   想到这里,云琅就忍不住要审视一下自己,结果,他发现,自己更像是曹襄,而不是霍去病。   “我们三个没有别的本事,想要的东西都需要我们骑着马去争夺。去病,你明日上奏折的时候,记着让我们三个也署名。”   赵破奴看起来粗野,实际上是一个非常冷静地人,他一开口就杀死了这场看似有意义的讨论。   霍去病看着云琅跟曹襄道:“没有你们在后方,我无法心无旁骛的去战斗。   没有你们在后方,我不敢肆无忌惮的战死,就因为我知道后面有我的两个兄弟在。   我才不用担心我的粮草,我的物资,我的战马,甚至我麾下的将士。   阿琅,阿襄,还是那句老话,我们去战斗,你们看家,顺便给我们料理一下后路。   当年太祖高皇帝夺得天下之后,叙论战功的时候,排在第一位的并非韩信,也不是张子房,而是留在汉中的萧何。   我知道这些年我们所有人的变化都很大,可是,我骑都尉之所以让人高看一眼的根本原因,那就是我们有第一等的将士,第一等的武器,第一等的粮秣供应。   当我们骑都尉在冰天雪地战斗的时候,我们不用担心自己会被冻伤,因为我们有裘衣,有手套,口罩,背囊里有酒,有肉干,有炒好的炒面。   我霍去病不是一个鲁莽的人,更不会带着一群兄弟去送死,我想要追求胜利。   我知道阿娇贵人今天来的含义了,陛下就要派人远征河西了,陛下想要彻底完全的干掉西匈奴,斩断匈奴的一条臂膀,这是大事,一旦功成,西部将再无战事。   阿琅,阿襄,不要以为是我在贪功冒进,我这样做是有足够的底气的。   那就是因为我有两个可以托付性命的兄弟,如果无兄弟,我不会远征!” 第一三八章 如蚁附膻   葡萄宫的葡萄被采摘完了。   不能吃的葡萄全部变成了酒。   于是,葡萄宫从一个荒芜的宫殿,变成了一处专门为皇室生产葡萄酒的庄园。   卫皇后非常的欢喜,特意调派来了宫奴,跟在云琅一行人的后面学会了这个简单的酿造手段。   在亲自品尝过这里的葡萄酒之后,卫皇后决定扩大葡萄宫的管辖范畴,准备继续栽种葡萄,将来好扩大葡萄酒的酿造能力。   因为有云琅酿酒的例子在前,卫皇后就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法子,既然葡萄宫都能从累赘变成可以为皇室产生利润的地方,那么,比葡萄宫还要大的扶荔宫没理由没有产出,如果扶荔宫真的可以出产荔枝,那么,仅仅依靠荔枝,就能包裹住扶荔宫的开销。   于是,正在扶荔宫里清扫,整修宫舍的公孙敖就接到必须让扶荔宫里的荔枝树结果的重任……   云琅听到这个消息非常的惊讶,他觉得公孙敖以后的日子不可能太好过。   据他所知,即便是在后世,西安哪些种果树狂魔们,也没能在关中种活荔枝,更不要说现在了。   荔枝这东西从来都是岭南的佳果,想要在关中栽种并结果,公孙敖如果没有袁隆平袁老的手段,应该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霍去病送上去的请战书,没有回音。   但是霍去病却一刻不停的去了骑都尉大营,从这一刻,他就会摈弃所有的纷扰,专心准备西北的远征。   断绝消息对于曹襄这种依靠消息活着的人简直就是在杀他,因此,在离开葡萄宫的第一时间,他就去了长安,想要把这一段丢失的时光补充回来。   云琅路过富贵县的时候看见了卓姬,她站在自家的阁楼上看着云琅从街道下走过,神情幽怨。   云琅冲着卓姬挥挥手,见她也学着挥手回来,就笑一声骑着游春马匆匆的回家了。   宋乔的肚子已经鼓的很明显了,守在门口见云琅回来了,就忍不住潸然泪下。   云琅蹲下来,将耳朵贴在她的肚皮上倾听了一会,满意的拉着宋乔的手道:“孩子很好,刚才还踢我呢。”   宋乔破涕为笑:“瞎说,再有一月才会动弹呢。”   云琅道:“我不想错过任何美好的时光。好了,现在好了,我们可以安心过日子了。”   宋乔摇头道:“麻烦更多了,阿娇贵人送来了一百二十个染匠。”   “她这么好心?”   “她马上就要有更多,手艺更高的匠人了。”   “黄氏的?”   “是啊,夫君,您不在的这些天妾身很怕,张汤变成了恶魔,他在阳陵邑一次斩首了两百二十七人。”   云琅皱眉道:“都有谁?”   宋乔摇头道:“妾身没有打听,只是让梁翁关好大门,不准家里人出去。听霍氏说:惨不忍睹。”   云琅牵着宋乔的手回到卧房道:“这是没一点安全感的地方啊,有时候我总是想,是不是我出山的决定本身就是错误的,后来仔细想了之后,还是认为出山积极面对这个世界是对的。如果不出山,我固然过的逍遥自在,可是就不会遇见你,就不会有大女,有苏稚,有去病,曹襄这群兄弟。总体来说得大于失,所以也就没有什么好抱怨的。”   宋乔叹息一声道:“我们山门中人,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就不该踏进来。夫君,您可不可以什么都不干,就在家里陪着妾身?”   云琅揽住宋乔日渐变粗的腰身无奈的摇头道:“进都进来了,再想躲清闲,这世上哪有这样的好事情?那些工匠被你安排在哪里了?这些人不是我们家的人,后院,后山都不能去。”   “妾身把他们都安排在造船作坊里了,平遮这些天在看着他们,看的出来,他们很害怕。”   “阿娇手里的染匠也是从黄氏得来的,这中间一定有很多黄氏派来的人,她不好分辨,又懒得分辨,就干脆全部给我家了。这些人不好接啊,一旦接了,云氏也就成了利益既得者,会成为黄氏那些漏网之鱼的报复目标。不过呢,我们也不在乎,当初跟黄氏最对的时候,就已经预料到了这种结果。你好好休息一下,我去看看那些工匠,如果可用,我们就接收,不如愚顽不灵,我们驱逐出去就是了。”   云琅换了一身衣衫刚出门,就看见,云音领着老虎站在门前,气咻咻的,不知为了什么。   上前抱住闺女想要亲一下,云音却倔强的扭过头去。   “爹爹打坏蛋,带小光去,不带我。”   孩子气的话让云琅哈哈大笑起来,硬是搬着闺女的小脸亲了一下道:“好,下一次再打坏蛋,耶耶就带我家的小老虎。”   “真的?”   “自然是真的!”   “那好,耶耶发誓!”   “……”   云音被宋乔给拖走了,这孩子的哭声震天响,头一回遭遇骗子,还是自己的父亲,这让她非常的失望。   梁翁,平遮躬身等候云琅多时了,见家主安抚好了大女,平遮就上前一步道:“启禀家主,平遮有事禀报。”   云琅指指林荫道。   “边走边说。”   “自从侯爷被陛下关进葡萄宫之后发生了很多事情,重要的事情全部发生在蜀中,王温舒在成都府杀人杀的眼睛都红了,每日砍头之后丢入江水中的尸体不下百具,延续了整整十六天。”   云琅看了平遮一眼道:“蜀中发生的事情与我云氏有关?”   平遮偷眼看了家主一眼低声道:“黄氏家主黄胜临死前发下毒誓,皇汉不灭,他死不瞑目!”   云琅想了一下道:“这与我家没关系!”   “黄胜长子黄鲁临死前的毒誓却与云氏有关,他说:黄氏子孙但凡有一口气在,必不与云氏干休!”   云琅闻言笑了。   “此人格局太小,不及其父一二,怪不得黄氏会覆灭。”   平遮再次拱手道:“臣属得到消息,黄氏并未全军覆没,还有很多人已经逃离了蜀中。臣属以为,我云氏该到了招兵买马的时候了。”   “考虑过皇帝的想法了没有?”   “长平公主以为,云氏应该遵循旧例,继续接受伤残老兵进府,还说已经跟大将军说过此事了,不日就有大批退役的伤残武士抵达云氏。”   云琅停下脚步叹息一声道:“也罢,既然云氏已经接收了骑都尉的八十一个伤残甲士,这些人来了,就不能以护卫的名义进入府中。”   梁翁连忙道:“侯爷该有自己的部曲了,只要不超过三千人,完全可行!”   云琅看看梁翁道:“这又是谁的主意?”   梁翁拱手道:“六天前,张汤来过,这是他给老奴的建议。”   云琅仰天长叹一声,拍拍身边的槐树道:“云氏终于无可避免的走到了这条路上了。既然做了,那就干脆做一个彻底,梁翁,给张汤写信,就说我邀请他三天后来云氏饮酒。”   梁翁匆匆的去办事了。   云琅与平遮一言不发的来到了安置匠奴的地方。   一间很大的仓房被腾出来了,一百二十个染匠加上家眷,四百多人将偌大的仓房挤得满满的。   云琅进来之后,已经得到通知的匠奴都站在门口迎接新的主人,等待主人宣判他们最后的命运。   这些人的衣着还算整齐,身体也算康健,就是一个个无精打采的如同蔫鸡。   他们的手大多不是很好,骨节粗大,看着很有力量,只是因为常年接触染料,一双手上的颜色乱七八糟的。   云琅坐在椅子上沉默了良久,才对为首的一个老匠奴道:“如果你们中间有谁不愿意留在云氏,现在可以自去!” 第一三九章 天子薄情   云琅的话音中透着些许疲惫。   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把日子过成这样。   能用最简单的法子,他就不想用更加复杂的手段来解决问题。   他发现自己的脑子现在极度的不够用,一出山就想追求独立,结果,很不好,事情发展着,发展着就跑到别的路上去来。   不管是阿娇,还是长平,或者是张汤,都希望云氏成为一个大家族。   这三人是吃透了云琅的心思,明白这个人可能是大汉朝这个狼群中最后的一只白兔了。   于是,就倾尽全力帮助云氏成为一个大家族,让云氏成为他们向前行走时,最可靠的一个伙伴。   这些事情云琅自然看的清楚。   他其实不是很介意成为别人的帮手,当老二其实没什么不好的,只要这个老大倒霉的时候不要牵连自己就好。   神思飞驰……眼前这个老工匠的话就逐渐变得很远,直到平遮咳嗽一声才把云琅从沉思中叫醒。   “侯爷,匠奴张兰说,只要能在云氏有一口饭吃,他们就不想离开,生死都是侯爷的奴仆。”   平遮将老匠奴话里的意思复述了一下。   云琅站起身淡淡的道:“那就留着吧,你明日就安排他们去云氏的染坊,专心干活的去除奴籍,还思念着黄氏的人,这就走吧,黄氏已经完蛋了,清除黄氏是皇帝的旨意,下手的人是张汤跟王温舒,云氏就是一个小小的起因而已。如果你们谁还念着黄氏的恩情要为黄氏报仇,那就来,我全部接着。这样的解释我只做一次,一旦发现有心怀不轨者,你们所有人都要为他陪葬。就这样吧。”   平遮没想到家主居然会这样处置这些匠奴,想要说话,见云琅神色不虞,也就闭上了嘴巴,准备等侯爷精神好些了,再论一下此事。   秋天的长门宫也不缺乏景致,仅仅是眼前早开的菊花,就足以让人欢喜不已。   菊花一簇簇的开的正艳,却没有人欣赏,只能面对空荡荡的蓝天暗自神伤。   阿娇的心情也是如此,蓝天东跑西颠的跟宫女游戏,她却没有心思投入进去。   瞅着青铜宫灯皱着眉头发愣。   阿娇的担忧其实一日都没有消退,她与刘彻如今极为恩爱,可是恩爱这种事是有一个限度的。   少年夫妻老来伴这句话绝对不是一句空话,他将夫妻关系解释的非常到位。   如今,阿娇的容颜娇艳,一旦没了这个好皮囊,夫妻就很容易转化成亲情,就这,对阿娇来说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色衰恩驰这种事在皇家是最普通寻常不过的事情了,而且,阿娇已经知道,刘彻最近迷上了一个歌姬,留在章台宫已经一个月了。   也就是说,刘彻已经一个月没有来长门宫了。   大长秋担忧的瞅着阿娇,他很担心阿娇会重蹈旧辙,却没有太好的办法。   圣心难测啊……   蓝田咯咯笑着扑进阿娇的怀里,这才把阿娇从沉思中惊醒,抱着蓝田,在她的脸上亲一下,冰冷的心似乎在一瞬间就复活了。   “大长秋,告诉云琅,我要一首小曲,就以我刚才的模样为题,尽量快些。”   大长秋笑吟吟的从角落里走出来道:“可是要吟唱给陛下听?”   阿娇摇头道:“不是的,是吟唱给我听的,以后,我但凡有歌,也只会自弹自唱自己听。从今天起,我要学着习惯寂寞,学着养育蓝田,学着把我所有虚妄的东西全部变成实实在在的。”   大长秋低下头低声道:“贵人莫恼!”   阿娇笑道:“没有生气,这是我以后活人的一个模范,以后啊,我们的日子就这样过。伺候陛下二十年了,我也被他宠爱了这么多年,有什么不满足的,比起卫氏来,我们的恩爱要长久的多。以后啊,不能再把陛下当成丈夫来伺候了,该换一种法子相处了,我觉得伙伴这两个字就很好。”   大长秋仔细看了阿娇一遍,发现她真的没有生气,跟蓝田玩的很开心。   他轻轻摇摇头,就躬身离开了大殿,准备去云氏看看。   大长秋来到云氏的时候,看见云琅一个人躺在锦榻上正在看头顶的蓝天,老虎懒洋洋的趴在他身边,正在接受云琅无意识的按摩。   老虎不喜欢大长秋,见他上来了,就站起来一步步的下了平台。   云琅懒得起来,随手邀请大长秋喝茶自便。   “偌大的黄氏因为你烟消云散了,还以为你此时志得意满呢!”   云琅笑道:“有什么好自满的,黄氏是陛下杀掉的,好处也被陛下全部拿走了,与我何干?”   “那也该有些青年人的热闹劲,如此死气沉沉的躺在这里,不应该。”   云琅笑道:“我此时更想成为厨娘晾晒在绳子上的那条咸鱼!”   大长秋喝口茶道:“既然活的无聊,不如就趁这个好机会把红袖娶了,房间里有了新人,日子或许就能过的松快些。”   “不要乱出主意,红袖刚刚去提水了,日子过得快活着呢,不要随便打破她的幸福。”   大长秋伸长脖子没看见红袖,不过,整个云氏都透着一股子懒洋洋的习气。   家主懒惰,老虎懒惰,就连仆人此时也大多躺在阴凉下休憩,全家唯一能动的,就是房顶上那架汲水的风车。   “一代新人换旧人,你有没有什么法子应对?”   “没有,男子喜新厌旧乃是本性,而陛下可以选择的女子实在是太多。阿娇贵人羽翼已成,这时候再去追求恩宠,那就错了,夺宠只会让陛下更加的疏远他。”   “还不错,阿娇贵人也是这么说的,她说围着陛下活了半辈子,该为自己活了。”   云琅大笑道:“这才是我知道的阿娇贵人。”   “阿娇贵人刚才枯坐长门宫走神,可能是在思念陛下,回神之后就斩断了青丝,要我来问问你,能不能用她刚才的模样为她做一首小曲,留作怀念。”   “简单,你听着——美人卷珠帘,独坐蹙额眉,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   “名字呢?”   “让贵人自己起名字吧,这首歌算是送她了,多少留下一点假佳话也好,无论如何也要与陛下金屋藏娇的典故配合起来才好。”   大长秋得到了想要的东西,就站起身告辞,临走的时候叹口气道:“以后莫要这样肆无忌惮的做事,我觉得从今后,阿娇贵人想要在陛下面前说上话很难。”   “陛下薄情,也不知薄情如此吧?”   “你太不了解陛下了,他的眼中只有这万里江山,对于别的东西,哪怕再美好,都不会长久的眷恋。与阿娇贵人重续前缘七年之久,已经难能可贵了,现在,陛下将要办大事,他会逼迫自己做到无情,不论他多么的喜欢阿娇贵人,这时候开始疏远阿娇,是必然之事。”   “你的意思是说,要我以后离陛下远远地?”   “是的,离陛下远远地,才能长久,距离陛下越近,危险就越近,你也不看看这些年,陛下身边的人都换了多少了。”   云琅低头沉默不语,大长秋说的半点不差,刘彻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别人喜新厌旧是本能,他喜新厌旧是政治的需要。   遍数历史,成功的帝王,每一个对自己都非常的狠……   苏稚的马车进了家门,第一眼就看到了云琅,立刻从马车里跳出来,大呼小叫的跑上楼,跳进云琅的怀里,搂着他的脖子先是把鼻子埋进云琅的头发里用力的嗅一下,这才张开双臂道:“我夫君回来了!” 第一四零章 内政不决问云琅   苏稚回来了,咸鱼状态的云氏一下子就变得鲜活起来。   “梁翁,梁翁,告诉厨娘,我今天要吃肘子,千万不敢把肘子皮给我弄烂了。”   梁翁笑吟吟的在地下答应一声就去厨房了。   “丑娘,丑娘,给我准备洗澡水,对,就是那个木桶,香囊一定要放,干花瓣也不能少,还有盐,莫要忘记了。让成娘帮我擦背,她的手轻……”   “夫君,你要不要一起洗?”   云琅黑着脸道:“本来想一起洗的,你这样大呼小叫的,我还是一个人去汤池里泡泡。”   “你不去也好,我跟云音去,老虎,你去不去?”   见老虎驮着云音上来了,苏稚立刻就抛弃了云琅,狠狠地亲了一下丈夫,就带着云音,老虎一起去了。   “她从来都不邀请我去洗她的花瓣浴。”   宋乔给云琅倒了一杯茶水笑道。   “你上一次把人家打的很惨,你以为人家待见你啊?”   “妾身待得位置就注定让人欢喜不起来,你看看这些下人,妾身在的时候一个个死气沉沉的,小稚回来之后一个个就笑成了一朵花,全围着她转。”   “你的性子要是像她一样活泼,下人们也一定会围着你转的。”   “说来奇怪,小稚的臭脾气一上来又是打又是骂的,那些仆役偏偏就是喜欢她。妾身从未打骂过仆役,她们似乎不怎么敢跟我说话,有些婆子见到我都会哆嗦。”   云琅瞅瞅宋乔噗嗤一下笑了,拍拍自己的胸口道:“你要是不开心了,我都心惊胆颤的,遑论其他人了。”   “我可不敢跟您这位侯爷发脾气,您把妾身说成什么人了。”   “不是啊,我觉得这才是一个正常的家庭氛围,挺好的。”   见宋乔殷勤的倒水拿果子过来,云琅挥挥手道:“行了,行了,你本身就是一个清冷的性子,不用装贤惠,这样真的挺好的,我的性子太温和,家里就该有一个能让人害怕的人才好。云氏马上就会变成一个大家族,人情世故可能就没有现在这么简单了。现如今,家里你觉得好的仆役,该提拔重用的就重用,该安插人手的地方就安插。收好篱笆,狼才不容易进家门。”   宋乔叹口气放下果盘坐在云琅身边道:“那些伤残老兵自然是要夫君您来统御的。妾身以前将家里的人手划分成内外两院,人少的时候还成,随着仆役越来越多,按照夫君的脾气,将那些后来的人全部塞进了外院。如今,外院的人已经有一千三百余人,按照长公主跟阿娇贵人的意思,我们家还要进来一千人。这还不论张汤塞给您的人手,这么多人,妾身一个自然是顾不过来的。苏稚又是一个靠不住的,用别人您又不愿意。”   云琅皱眉道:“别人?你是指卓姬?”   宋乔笑道:“坏名声您都背了,也不差她进府这点名事了,您要是愿意呢,妾身派一辆马车接她进门就是。”   云琅将宋乔捞进怀里翻过来,正要用手打她的时候,忽然想起这是一个大肚婆,只好泱泱的松开。   “你是真傻,还是假傻?卓姬进门?   她要是进门了你哪来的好日子过?   人人都说卓姬是我云琅的外室,既然是外室,养在外面正合适。   家里平安好多年了,又少纷争,一个个早就忘了该怎么跟别人动心眼,按照曹襄的话来说,咱家就是一窝兔子。   兔子群里放一只女狐狸进来哪有什么好结果,更何况这个女狐狸背后还有一只该死的狈帮她出主意。   当年的时候,我跟她们打交道都觉得吃力,就你跟小稚这样的,简直是白送到嘴边的肉啊。   家里得用的人只剩下连捷,平遮两个,其中一个还是老狈平叟的儿子。   据我所知,平叟这辈子不打算背弃卓姬,卓姬要是进了家门,你呢,就算有我偏袒,控制不了底下人,你也只有退回卧房这一条路了。   看病的本事你比卓姬高明一万倍,论到斗心眼,算了,你还是乖乖的留在我身边的好。”   宋乔笑吟吟的抬起头瞅着云琅道:“您又说错了,就凭您刚才说的这些话,她卓姬就不会是我的对手!   妾身做错了,您最多抽妾身一顿,卓姬要是做错了,恐怕不是抽一顿就能过去的事情吧?   您防备卓姬,却不会防备妾身,这就是妾身最大的依仗,在这个家里,您才是天。   您没有发现咱们家跟皇家很像吗?   在咱们家,卓姬就是阿娇,妾身就是卫氏,她卓姬的地位全部系在您的一念之间,而妾身不是,我是云氏名正言顺的大妇。   收拾苏稚的时候我都没有心软,只要卓姬敢进门,在这片地上,她就要乖乖的待着。”   云琅摸摸宋乔脸上无可避免的出现的淡淡斑痕怜惜的亲吻一下。   “权术斗争中,地位高的不一定就会胜利,如果真是这样,当年卫氏也就不会成为皇后了。   这里面的学问很深,手段是你不可能预料得到的,你以前住在山里,璇玑城的事情轮不到你来处理,嫁给我之后呢,家里的人也相对的单纯,外面的鬼蜮伎俩你还没有接触过。   家里还是单纯一些好啊,要是把咱家真的弄成皇宫,我会活活气死的。   你呀,就按照你以前分内外院这样来处理事情好了。   把云氏不能割舍的产业区分出来,然后在看那些产业是可以交换的,那些产业是可以期待成长的,那些产业是可以随时割舍的。   不能割舍的产业并入内院,至于别的全部放在外院,全部交给,刘婆,梁翁,平遮他们去打理。   赚名声了,你就奖励,赚钱粮了,你就给他们分红,败坏名声了,那就立刻割舍,惩罚,亏钱了,那就要看情况,做出割舍或者继续支持的决定。   至于内院的事情,你,红袖,梁翁三个来处理就好,不懂得问我,我不希望内院乱七八糟的。   过日子,重要的是舒心,不是给自己找麻烦。”   宋乔一骨碌从丈夫的怀里爬起来,坐在案几跟前豪气万丈的拍拍桌子道:“好,就让他们见识一下妾身的管家手段!”   云琅笑了一下,觉得很有意思。   这是宋乔对一次对他耍心眼,很可爱的样子,看在她有身孕的份上,就放过她一次,满足一下她阴谋得逞的欲望,所有的事情等孩子出世之后再跟她算总账。   敢拿最让他难堪的卓姬说事情,真是长胆子了……   正说话的时候,把自己洗的白白净净香喷喷的苏稚就跑来了,身后跟着同样香喷喷的云音——以及老虎。   先是云音一头扑进父亲怀里,接着就是苏稚也挤进来了,老虎觉得有趣,也闷头往云琅身上撞。   然后,锦榻就翻了。   吃饭的时候,霍光湿漉漉的出现了,被仆妇换了一身干衣衫之后才对师傅埋怨道:“那个刘据就是一个傻子!”   云琅撇撇嘴道:“这种话就不该说出来,你知道事实就好。”   “可是,弟子跟他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很怕自己也变成傻子。”   “他怎么傻了?”   “开始的时候他不断地告诉弟子,他将来一定会成为太子的,问我要不要做他的家臣。”   云琅嗯了一声,示意霍光继续说。   “后来他见我不搭话,就赏赐了我一锭金子……”   “嗯,金子呢?”   “被弟子赏赐给路过的毛孩了,他今年给咱家打了不少粮食,赏赐一下是应该的。”   “你怎么变得湿漉漉的?掉水沟里了?”   “没有,是刘据掉水沟里了,弟子怕他淹死,就跳下去捞,沟渠里灌地的水,才到我腰上,他居然能喝好几口水……把他捞上来之后,他又赏赐了我一锭金子!”   霍光说到愤怒处,丢下饭碗,抬手就把一个金饼子拍在桌子上。   “金子居然是咱们家铸造的!” 第一四一章 云琅的教育方式   别人家教孩子一般都要求孩子珍惜财富,认为只有这样才能给孩子灌输一个好的生活习惯。   云琅教孩子的时候,一般都告诉孩子,钱只是一种工具而已,要善用工具,而不是把工具藏起来,或者积累起来。   因此,在云音跟霍光眼中,金子这东西只不过是一种用处繁多的工具,至于价值,这东西其实没有价值,真正的价值物是粮食,是麻布,是丝绸,是铁,是铜,是工匠制造出来的器物,是可以生长粮食的土地。   刘据用金子来收买霍光……这对霍光来说,就像给牛送笼头一样,这是刘据想用金子拴住他的具体表现。   云氏现在还是铸造一些金子,主要是翻新别人家的金子,经过云氏翻新的那些不太纯的金锭会变得更加不纯,只是外表好看了很多。   作坊其实就是霍光在管理的,每个月他都会经手很多的金子,因此,金子对霍光毫无吸引力。   用金子收买人心这种事霍光经常干,猛地碰到别人用金子收买他,这让他非常的愤怒。   愤怒的孩子饭量一般都会很好,尤其是霍光已经到了长身体的时候,苏稚吃掉皮,剩下的肘子肉,被霍光一个人吃了个精光。   云音想吃,却被父亲严厉的制止了。   霍光多吃肉是因为何愁有已经开始正式教这孩子武技了,每日的消耗很大,多吃肉多长力气是好事,这样还能让霍光豆芽一般的身材变得魁梧。   女孩子就算了,社会对女孩子的要求比男孩子来的高,她们必须要有漂亮的外形,至于武技,并不是第一要素。   想要美丽的外形与高超的武技并重,女孩子就必须付出比男孩子更多的辛苦才成。   不许云音过食,这是何愁有要求的,云琅从很多细节处发现这个老宦官对女人真的是非常的熟悉,也不知道这些经验是怎么得来的,这让云琅对何玉树的身世更加的好奇了。   云琅这样想的时候,何玉树正跪在何愁有居住的山居前不断地叩首。   而留在山居里的何愁有一言不发。   刘据就站在边上看着。   过来许久,何玉树抬头恭恭敬敬的对山居里的何愁有道:“弟子明日再来。”   何愁有没有拒绝,也没有答应,依旧在不疾不徐的吃着云氏仆役送来的饭菜,对门外的声音充耳不闻。   何玉树与刘据沿着蜿蜒曲折的小路离开了山居,直到拐弯处,何玉树这才叹息一声。   刘据拉扯一下何玉树的衣衫,等何玉树蹲下来与他平视之后问道:“他非常恨你吗?”   何玉树整理一下刘据稍微有些凌乱的衣衫道:“以前的时候,他说我是他的希望,自从我靠近了皇后之后,他就非常的愤怒,生气。”   “我可以给他很多金子,就像今天给霍光一样,相信他会改变主意。”   何玉树摇头道:“对有些人来说,金子毫无用处。”   “可是霍光那么聪明,他就很喜欢金子,你也看见了,他接到金子的时候很开心。我假装跌进水渠里的时候,他第一个跳下去救我,看来给他金子算是起作用了。”   何玉树叹口气道:“金子结交的人心不稳当,你能给她金子,别人自然也能给,皇子想要真正收服霍光为伙伴,就要给他无法拒绝的东西。”   “比如呢?”   “那就要看霍光喜欢什么了。”   刘据停下脚步,瞅着山脚下的云氏庄园道:“这里确实有无数的学问存在,这样的庄园不应该属于一个臣子,应该属于皇族才对。”   何玉树笑道:“这个庄园里最珍贵的不是东西,而是人,准确的说应该是云侯。皇子喜欢这座庄园的真正原因,就是云琅在这里,当云琅离开了这座庄园,皇子也就不会喜欢这里了。”   “我没有想过夺取这座庄园!”   刘据认真的对何玉树道。   何玉树笑道:“奴婢自然知晓,皇子只想降服这座庄园。”   刘据笑道:“我就是这个意思。”   “这很难,陛下至今都没有降服云氏。”   “云氏很听话啊!”   “那是因为陛下是皇帝,云氏必须听话。”   “这难道不是降服吗?”   “不是,不是降服,云氏如今效忠的对象是大汉国,而不是陛下,这对陛下来说问题不大,但是对皇子来说区别就大了,因为,支持皇子不一定对大汉国最好的选择时候,他们就会毫无保留的抛弃皇子,改支持别人。只有皇子登基了,不论对大汉国是不是最好的选择,他都支持你,这才是真正的降服。”   刘据有些烦躁的道:“云琅似乎不怎么喜欢我,直到现在我就见了他一次。”   “大家族都是这样的,因为家族大了,他们没必要冒险在皇子地位没有确定的时候就站在皇子这一边。他们一般会等皇子登基之后,才会表示支持,这样虽然获利不多,不大,却足够安稳。”   “曹氏是支持我的,为什么对我也不冷不热的呢?曹襄为什么就不能说服云琅现在就支持我?还有,我表哥霍去病,他为什么也对我很冷淡?这些人都是好兄弟,可是,他们……我至今还没有封王啊!”   何玉树擦拭掉刘据脸上泪水温柔地道:“不是还有奴婢吗?不论是长公主,还是曹氏,霍氏,云氏,他们都有自己的立场,只有奴婢才是一心一意的为皇子着想。我们是一体的,皇子如果成了陛下,奴婢就是老祖宗一般的存在。皇子如果成不了皇帝,奴婢就只好陪着皇子在荒凉的封地过活一生,皇后殿下也会在深宫中郁郁而终。”   自从刘据懂事以来,这样的警告就在他的脑袋上盘旋,不仅仅何玉树在说这个可怕的后果,就连卫皇后也时不时的流露出对未来的担忧。   刘据抱住何玉树的脖子大哭道:“我一定会成为太子!”   霍光终于吃饱了。   云琅拍拍弟子的脑袋道:“吃饱了就去遛哒吧,知道这是你一天中最快活的时光。只是不要再去爬树捉松鼠了,那东西你捉不住的。”   “我会捉住的!”   霍光匆匆的应付师傅一句,就连蹦带跳的下了楼,在楼下,他的孩子大军已经在等候他了,今天,不捉住那两只可恶的松鼠,他决不罢休。   云音喜欢跟霍光玩耍,却不喜欢跟一群脏孩子一起玩耍,因此,只能眼巴巴的瞅着霍光被一群孩子前拥后呼的裹挟着离开内院。   “你怎么不去?”   云琅奇怪的问云音。   “我不喜欢脏孩子!”   “那些孩子并不脏啊!”   “等一会他们就会变成脏孩子,还会被他们的母亲打!”   “你喜欢跟那些女孩子玩?”   “也不喜欢,她们整天就知道学刺绣,傻乎乎的,一个个做梦要嫁给大将军。”   “那么,你一般都会找谁玩耍呢?一天中,你可就这点清闲时光,难道说,你喜欢跟着司马师傅学认字?”   “我也不喜欢认字……”   这就对了,其实云琅当初也不喜欢认字。   “我要去找红袖姐姐,跟她学唱歌。”   云琅对闺女的这个爱好很是支持,红袖的歌喉是有很大天赋的,只是这孩子不愿意唱,她执着的认为她母亲就是因为太会唱歌,才倒霉的。   云琅偶尔听红袖唱过,声音真是迷死人。   如果自家闺女能随着红袖唱歌,被她耳濡目染一下把难听的歌喉改变一下也很不错。   云琅唱歌还算不错,至少在酒宴上表演一下足够,有时候酒喝透了,还能有超常的发挥,获得几声赞叹。   宋乔的嗓音自然是不错的,只是她从来不唱,至于苏稚,她只要唱歌,鸭子都能被她吓死,很多时候,云琅都暗自怀疑,是不是云音受了苏稚的影响…… 第一四二章 顺水人情   今天,毛孩组织了一次宏大的活动,说动家主领着所有人下白菜地。   白菜总是摊在地上不好,他就用马莲草编织了很多草绳,准备用绳子把白菜捆起来,看看能不能改变一下白菜的形状。   对于这样的科学研究,云琅自然是全力支持的,就是觉得这样做有些晚,不过呢,晚一些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好。   地里的白菜如今长得就像一朵朵盛开的绿色莲花,想要把叶片用绳子绑好让他闭合起来,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不小心就会弄断外边的叶片。   太阳出来的时候,云氏的白菜地里就挤满了人,云氏今年种的白菜不算多,也就百十来亩地,一千多人进入蔡地之后,即便捆扎白菜是一个细发活计,人手多,干起来自然很快。   也就是一个时辰的功夫,百十亩地里的白菜就一个个捆扎起来了,样子没有摊开好看,在云琅眼中却顺畅多了。   昨晚就来云氏做客的张汤也欢喜的加入了捆扎白菜的集体活动。   只要是人,面对即将收获的庄稼,总是从心底里透着欢喜,尤其是张汤这种挨过饿的人。   种庄稼这种事还谈不到掉身份,张汤尤其的喜欢这种简单的满足感。   云琅跟张汤站在地埂子上脱下鞋子在大树上磕鞋子上的泥巴,弄清爽了脚,张汤却不愿意回云氏了。   指着沃野千里道:“走走!”   云琅不满的道:“全是泥巴啊。”   “那也走走。”   云琅拗不过张汤,两人就淌着草叶上的露水去了田野深处。   沉甸甸的谷穗已经低下了头,今年的小米丰收已成定局,远处的糜子也露出红褐色的成熟征兆。   这些原本是主粮的作物,如今被麦子给完全替代了。   “这才几年啊,想吃一口糜子已经快要找不到了。”张汤抚摸一下田野里的糜子,有些感慨。   “糜子的口感不好,最重要的是它的产量不如麦子,被替代也是理所当然。”   “你家夏收之后播种的糜子产量,没有春日里播种的糜子产量高吧?”   “那是,地里的肥料已经用来养麦子了,尽管夏日里又施肥一次,终究地力跟不上,产量低是必然之事,这时候没法子讲究这些事,只要有收获就是赚的。”   “我以为你家会把土地都种上麦子,结果,出乎所有人预料,你家什么都种。山坡上那一片绿油油的东西该是油菜吧?”   “是啊,秋日里种油菜,过一个冬天,春日里再长出来,五月天看油菜花,也算是一道胜景,到时候请你来喝酒。”   张汤笑道:“比不得,比不得,全关中的农家,没有谁家比云氏的油水更足了。”   “你这是说油菜呢,还是另有所指?”   “另有所指!”   “哦?谁又开始妒忌我家了?”   “连我都妒忌!”   “这好办,把你的家底全部给我,投进我家的某一个作坊里,把作坊扩大一下,然后你就能收到红利了,不多,三五年之后,你就能在上林苑盖一座大院子,买一些地,养些鸡鸭,蚕,牛羊一类的东西,再过两三年,就算你没有俸禄了,全家一样过富贵日子。就问你干不干?”   张汤想了一下道:“我目前能拿出来的就两百个金饼子,你看投哪里好?”   “两百个金饼子?嗯,确实少了点,算你两千……”   “住嘴,投身商贾已经没皮没脸了,你还要拉我下水,这不成,就两百个,你看着投。”   “老张啊,要钱就不能要脸,你这样让我很难办,我又不能去放印子钱,云家都是正经产业,两百个金饼子确实少点。”   “就因为你云氏都是正经产业,我才投,我觉得你家的那个印书作坊应该很有前途,就投他了。”   “咦?你这时候怎么这么聪明?你怎么知道我家的印书作坊会发财?”   “听说你家正在给太学印书呢是不是?那可是皇家藏书啊,被你家每卷书都印上一遍,岂不是说,皇家有多少藏书,你家就有多少?天下读书人都等着念书呢,你家有这么多的藏书,岂不是会发大财?”   两人说说笑笑走到了一块巨大的卧虎石边上,云琅见这里干燥一些,就爬上卧虎石,坐在上面道:“老张,老实说,你的局面是不是很糟糕?”   张汤站在石头下面道:“没错,庄青翟的余孽开始找我算账了,朱买臣这人你知道吧?”   “知道,他不是被你弄到受降城去了吗?”   “没错,是给弄到受降城去了,还以为去了蛮荒之地就没有翻身的余地了。   谁知道这个家伙厉害啊,居然把一个受降城硬是给弄成一个富庶之地了,那里如今良田万顷,今年的收息不但包住了白登山守军的吃用,还通过白登山,将受降城的粮食输送到了北地郡,太原郡,就连雁门关守军吃的都是受降城产出的粮食。   这已经够厉害了,这个家伙还通过大河,将西域的产出源源不断的送到关中来了,这么大的功劳,没人能忽视,就算以前有罪,陛下也不在乎了,至少说明,这家伙很能干!   以前他上书为庄青翟开脱,大家就当他是在放屁,现在不成了,人家是大功臣,即便是放屁,我们也只能捏着鼻子听。   某家以为他只是想单纯的为庄青翟鸣不平,没想到,人家没有指摘陛下的错误,只是一个劲地说我是罪魁祸首,逼死了庄青翟。   他还联络了一向对我有怨隙的赵王刘彭祖,抓住我的部属的错误,通过先帝贾夫人告知了陛下,一个劲的准备弄死我。   如今,陛下正犹豫呢,按照我对陛下的了解,我应该还能蹦跶两年,不能再多了。”   “所以,你就开始为老母子孙谋划了?”   张汤点头道:“我家境贫困,这两百个金饼子还是陛下见我这次办事利索给的赏赐。我死了没关系,毕竟,我是为陛下办事,不管有罪没罪杀了那么多人,冤枉人也是家常便饭,现在被人冤枉也是理所当然。现在就要到兔死狗烹的时候了,总不能让老母受苦,妻儿衣食无着吧?”   张汤对自己的处境从来都有一个清晰地认知,这一点云琅是了解的,只是没有想到,真正面对事情的时候,张汤居然会如此的冷静,坦然。   “最近呢,我家人口扩张的厉害,可是找不到几个让我安心的管事。你能不能给我推荐一两个?”   云琅想了一下,决定还是不参与张汤的事情,张汤说的没错,他杀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冤枉致死的人可以说是车载斗量,大势之下,他这种人是没有法子幸免的。   谁要是帮他,那就是与大势抗衡,孙先生有言:历史大潮浩浩荡荡,顺之者生,逆之者亡。   这些斗争了一辈子的革命家的话一定要听,都是金玉良言,张汤就属于要被历史大潮吞没的人,救不得。   不过呢,他的儿子张安世为汉宣帝麒麟阁十一功臣,且生性谨慎,刘彻晚期官至尚书令,是一个寿数与官职都达到顶峰的有福之人,即便在刘彻驾崩之后还能在昭帝,宣帝手里担任光禄寺卿,卫将军,爵至关内富平侯的人,无论如何都要留在云氏。   张汤被云琅的话惊到了,过了半晌才冲着坐在石头上的云琅拱手道:“云侯就不怕牵累吗?”   云琅笑道:“当然怕,如果不怕的话我就要帮你了,现在看来,帮你的后果太严重,我只好两权相害取其轻,让你的儿子来我家当管事,在这里读读书,帮我管些事情,锻炼一下他的人情世故,奉养你老母。等你完蛋了,事情也平息了,再把这孩子弄进太学,能不能成器就看你这些年教导的本事了。”   张汤听到云琅这句实在的不能再实在的话仰天大笑,笑的眼泪都出来了,半晌,才朝云琅躬身施礼道:“这一礼不为云侯帮我儿子,只为云侯事到如今依旧以诚待我。”   云琅正色道:“我跟你说过,与你结交,我只说大实话,你张汤杀人无数,命数难逃,你不倒霉天道不公。然而,你为官清廉,持身俭朴,多年来为了这大汉江山夙夜奉公,这是你自己积攒的福报,不可能会被族诛,这就是我为什么会全力帮助你儿子的原因。”   张汤大笑道:“我一介小吏之子,能位及三公,不论善恶,煌煌史书终将留名,如今深陷危局,即便是被杀,也没有什么好遗憾地。既然云侯有心,我儿安世不日就会来到云氏受教。” 第一四二章 来自董仲舒的恶意   没有不日这个说法,张安世第二天一大早就出现在云琅面前了。   这是一个很秀气的少年,十六岁了,身高已经有七尺了,算是一个不错的少年人了。   只是这孩子的衣衫破旧了一些,张汤位列三公,却家无余财,一袭洗的发白的麻布衣裳虽然破旧,却很干净,尤其是雪白的绸布衣领处,更是看不到一点污渍,哪怕是他脚上的布履也见不到什么尘土。   可能是他父亲提前嘱咐过他,所以,老虎大王过来吓人的时候,他的表现还算镇定,当老虎大王钢刷一样的胡须摩挲他的手臂的时候,看得出来他的身子在发抖,两只脚却坚定的定在地上一动不动。   他是独子一人骑着驴子来的,衣服被露水打湿了,很明显是走了一夜的夜路。   好在上林苑的道路上即便是晚上也有商贾不绝于途,否则,就他这样的少年人走夜路,是野兽的好点心,也是强盗的好目标。   张汤面临的局面应该很危险了,否则张汤不会即刻回家,马上就把儿子派过来,这中间一定没有半分的犹豫。   至于他说还有两年蹦哒的余地,是他自己宽慰自己的话,刘彻要办事,等不到天明的。   张汤有三个儿子,张安世是老二,上面还有一个哥哥叫做张贺,一个弟弟叫做张闵,云琅本意让张汤送来两个儿子,结果,张汤只送来了张安世。   “云氏可以庇护你七年,因为你父亲庇护了云氏七年,在这七年中,你就是云氏的一份子,我以子侄之礼待你,你以叔伯之礼敬我。这七年中,但凡云氏所有,你尽可取用,但凡云氏藏书,你尽可翻阅,云氏宾客可为你解惑,若有不解之处随时可来问我。若想做事,尽管在云氏产业中挑选,不过,不可当做主业,你的大部分精力要用来求学。从今日,你就住在霍光居舍旁边,那里有一座不错的精舍是你的了。即便日后离开了云氏,那座精舍也归你所有,这是给你留下的最后一条退路。”   云琅说完,张安世双膝跪倒拜谢道:“叔父所言,安世感激不尽,他日但有所成,皆拜叔父所赐。”   云琅把张安世扶起来叹息一声道:“世事艰难,万物皆为刍狗,你当振作。”   张安世落泪道:“叔父,我父亲之事已经不可救药了吗?”   云琅苦笑道:“你父亲在仕途上勇猛精进,以杀伐为进阶之道,以天子爪牙为荣,留下的后患太多。至今已然穷途末路,墙倒众人推,局势已经明朗,唯有寄厚望于陛下恩典。”   张安世泣不成声。   云琅安抚片刻,就让霍光领着张安世去了精舍,独自一人坐在平台上感慨不已。   人果然不能选错道路,张汤在一开始就已经料到了自己的结局,抱着侥幸的想法,希望能够得到皇帝的庇佑,结果,依旧残忍。   霍光是孤独的,这孩子才气足够,就是不喜欢结交,做事又太大胆,如果能有一两个至交好友与他共进退,日后或许不至于满门被斩。   人不能太自私,不能为了满足个人理想抱负就把全家绑在战车上。   张汤的下场算是不错了。   曹襄抱着一个大胖孩子在云琅眼前不断地晃悠。   “你看看宗儿眼睛,圆溜溜的正在看他的叔父呢。”   “你看看宗儿多健壮啊,正跟老虎大王角力呢。”   “听到了吗,刚才这孩子在念诗,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多好的诗句啊,我曹氏又出麒麟儿了。”   云琅眼瞅着曹宗的小鸡鸡飞溅出一股晶莹的尿水,越过糕点碟子,准确的落进了茶杯,面皮不由的抽搐一下,这本事一般的两岁孩子可没有。   “我听说张汤的二儿子张安世住进云氏了?”   曹襄等儿子发威完毕,这才倒掉茶杯里的尿水,喊红袖过来打扫一下战场。   云琅怒道:“你打算让宗儿也住进云氏?”   曹襄笑到:“当然啊,你家的孩子好像都灵性,我近水楼台当然要送过来。”   “这孩子还没断奶吧?你打算把你老婆也一起送过来?”   “断了,断了,昨天刚刚断掉的,现在只需要喝牛乳米粥,肉糜,蛋羹就成。我老婆当然不能送过来,要不然,你的名声会更差!”   “我不是告诉过你,等宗儿六岁了再送过来。”   “凭什么小光你五岁就抱走了?我儿子为什么要到六岁才启蒙?”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无奈的道:“李敢的儿子是不是正在来我家的路上?”   曹襄瞅瞅内院的大门道:“应该快了吧!”   “你们这么着急所为何来?”   “废话,张安世都进门了。”   “张安世可不是我的弟子,说起来张汤待我不错,我就帮他照顾儿子七年。”   曹襄连连点头道:“这就对了,自家兄弟的子侄都教养不过来呢,哪有功夫教养别人家的孩子。宗儿就放你家了。”   “滚蛋,宗儿才两岁,这时候离不了母亲,六岁以后再说,我还要专门给孩子们编教材。”   曹襄抱着自己的大胖儿子笑道:“有你这句话就成,不过呢,先说好,你可不能像教刘据一样的教宗儿,这是手心上的肉,论不起斤两。”   “刘据怎么了?告状了?”   “那倒没有,只是这孩子去了我府上,说已经看够了,希望接受你的亲自教诲。”   “你是来当说客的?”   “不是,我只是转达他说的话,别的我不管。”   “刘据的师傅是公孙弘,不是我云琅,这一点他一定要分辨清楚,我也不好越俎代庖。他应该向公孙弘请教,而不是我,教授一点农学,这无关紧要,要是连西北理工的学问一起教授了,公孙弘会非常的不满。他如今一肚子的新儒学准备教授给刘据呢,这么长时间,他没有去公孙弘那里,让公孙弘怎么想?卫皇后那么聪明的一个人,怎么在这事上就这么糊涂。”   曹襄不以为意的摇头道:“学不了公孙弘的学问,可以请董仲舒来教,就算不学董仲舒的,还有太学的博士,总之呢,他们的学问是大路货。   只有你西北理工的学问才是你独有的。   知道不,这些年,儒家一直在钻研你的学问,结果他们发现,西北理工的很多学问都深奥无比。   仅仅是算学,格物这两道学问就让那些博士们越研究越是感到自己无知。   董仲舒自己都说其中有大恐怖!   这个时候,不紧着你的学问来,谁有兴趣学什么儒家啊,你看,阿敢也来了,两孩子都带来了,其中一个还只有九个月。”   说话的功夫,李敢的大儿子李禹就噔噔噔的跑上了平台,胡乱趴地上给云琅曹襄施礼,喊了两声叔父,就嗷呜一声扑向了老虎大王……   李敢抱着小儿子李芳施施然的上了平台,指着被老虎用爪子按着的李禹对云琅道:“以后就交给你了,小的这个等断奶了就送来。”   云琅看看在老虎爪子底下挣扎的李禹摇摇头道:“八岁以后再送来!”   李敢把儿子从老虎爪子底下救出来着急的道:“别啊,我马上就要出征了,这孩子再放在他母亲手里,将来准成纨绔子弟,你就行行好,先帮我管教几年。”   云琅皱眉道:“你也听见张安世的事情了?”   李敢摇头道:“不是,是董仲舒的事情,他在江都开坛授徒,有一只狐狸化作人形,来向他请教,谈话的时候,那只狐狸说:要下雨了。董仲舒隔着帘子笑道:你不是一只狐狸,就是一只鼷鼠,结果客人就变成了一只狐狸。江都人都把董仲舒当神仙,董仲舒却说,永安侯才是神仙!这不,我听说之后就赶紧把儿子送来了……” 第一四三章 夏虫不可语冰   “有一天,家里来了一个奇怪的客人,恰逢我不在,霍光在家,就代替我去招待这位绿衣客人。   客人很是滑稽,见霍光长得虎头虎脑的非常讨人喜欢,就打趣他道:霍家子可知一年有几季焉?   霍光回道:一年自然有四季。   客人笑道:错了,一年只有三季。   霍光不解,坚持一年有四季之说,客人也不退让,坚持一年只有三季。   争论不下的时候,我正好回来了,见他们还在争论,就问他们为何争斗。   霍光道:客人曰,一年只有三季,我谓之曰,一年当有四季,师傅快快告诉客人,一年当有四季才对。   我仔细观看了客人之后,在霍光的脑袋上拍了一巴掌道:一年只有三季!   霍光错了,当向先生赔礼才对。   霍光不解,还是按照我的吩咐给客人赔礼了。   客人大笑道:原本听说云氏家主为神,如今听你弟子之言,不过尔尔。   笑罢扬长而去。   霍光不解,问我为何偏袒客人而委屈他。   我说:刚才的那位绿衣客人乃是蚱蜢所化,蚱蜢者,春日生,夏日长,秋日死,何曾见过冬日。   你这少年与一三季人争论一年之长短,真是愚不可及!我不说你错,难道要跟那个只见过三季的杠精继续争论吗?   庄子曰:夏虫不可语冰!”   云琅给曹襄,李敢讲完故事之后,就随手把这个故事写了下来,交给曹襄道:“十天后全长安的人应该就知道了吧?”   曹襄结果那张纸,瞅了一眼道:“你对我的力量一无所知,三天后这个故事就会家喻户晓。”   李敢不解地问道:“董仲舒对你非常客气啊,另外,你这个故事有什么意思吗?”   云琅抱着李禹把一块点心放在孩子手里笑道:“他说我比他更像神仙。这时候我如果不做一点比他厉害的神仙事,对不起他的吹捧啊。”   曹襄皱眉道:“董仲舒这是要干什么?”   云琅笑道:“通过鬼神怪诞之事来宣讲他的天人感应论,给他的学说做注脚,找支持。人们对于艰难生涩的学问很难理解,如果把学问融进鬼怪一类的故事中就可以宣扬的很久,很广。能听懂的,自然理解其中意,不解其中意的人也能把这个故事继续传扬,传达给能听懂人。”   李敢抓抓脑门道:“他就说‘要下雨’以及客人是狐狸这两件事,能说明什么?”   “老家伙想把自己塑造成神棍啊,老家伙想把自己跟天地混为一谈啊,他故意把我说的很高,实际上呢,这句话是在他干了一件很厉害的事情之后,才说出来的。目的就是要别人怀疑,怀疑他说这句话的真实性,从而通过我的重重神奇,达到讳莫如深的目的,让所有人认为那句话是一句客套话,是老家伙爱护后辈的铁证。当然,他还通过这件事告诉别人,天地与人是可以沟通的,天地是有灵魂的,与人的作为息息相关。隐晦的告诫皇帝不能为所欲为,顺便把我绑上他们的战车,一起用鬼神之事达到限制皇权的目的。用心很恶毒。”   李敢不好意思的瞅瞅似乎早就了解其中意思的曹襄,好在都是兄弟,笨一点没什么了不起的,干脆问道:“你说的这个故事又有什么意思?”   云琅笑道:“我的意思非常的直白,就是告诉董仲舒,在我的眼里,他就是一只活不到冬日的蚱蜢,是一个三季人,我们不同路。”   这些话里或许还有更深一层的意义,云琅没有跟李敢多解释,他是一个猛将,知道这些东西对他没有好处,过多的阴谋只会消磨掉他的猛士之心。   对云琅来说,这个世界的人都是一只只夏虫,他们以为能飞的就是神仙,以为长安就是世界的中心,以为天下仅仅只有华夏九州。   对此,云琅很骄傲,却无人理解他的自傲之心来自何方。   董仲舒是大汉的名人,他的一个推荐,一句赞叹,一个特殊的理解,会引来无数人的效仿。   就连曹襄,李敢这些对云琅熟悉到了极点的人也不能免俗,他们不会多想,只会惊讶的说——原来我兄弟这么厉害!   原以为霍去病会矜持一点。   很不幸,当应付完曹襄,李敢之后,云琅就看见霍去病的老婆群正抱着霍一,霍二,霍三跟宋乔窃窃私语。   妇人们聚会,云琅不好过去,朝她们挥挥手就去了后山,何愁有已经三天没有出现在云氏内宅了,这很奇怪,云琅想去看看何愁有,看看他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到了山居,发现何愁有正在劈柴,堆积如山的原木段,只要上了木砧,就会被一柄锋利的斧头从中劈开,分成均匀的两块。   这些松木在寒冷的日子里用来烧壁炉再好不过了,木柴燃烧的时候还会有松香弥漫,每年深秋时节,云氏都要准备很多,只是,这样的活计不该何愁有来做。   “仆役被我赶走了,是我自己想静一下。”   何愁有头都没抬,就知道是云琅来了。   “我能做什么?”   跟何愁有不用客气,所以,何愁有也不会跟云琅客气。   “什么都做不了,我老了,陛下不再需要我这匹老狗了,正式把匈奴太子於单的涉安侯爵位给了我,然后我就只能混吃等死了。”   “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你早该过点自己的日子里,张汤快要死了,你能全身而退,我非常的开心。”   何愁有停下手里的斧头看着云琅道:“我五十年前就已经开始谋划如何全身而退了,现在有这样的结局有什么好奇怪的。我以为全身而退之后应该很快活,谁知道,这心里空荡荡的,我连明日要干什么都不知道。”   “明天?明天你不是要去苏稚那里查一下身体吗?查完了不是要找羌女用刀子刮脚底板的死皮吗?这两样事情做完了,至少已经到了中午,你还答应霍光要教授他一些脱身之术,还要教云音一段剑舞,这两样事情做完了,我们不是还约好要吃烤鸭子,饮酒。怎么可能会没有事情干?”   何愁有皱眉道:“这样的日子你觉得很有趣?”   云琅抱着脑袋夸张地喊道:“天啊,这样的日子你还不满意?如果你实在是想要干点以前长干的活计,为什么就不能帮我查查,我家里到底进来了多少奸细。你知道不,董仲舒刚刚给别人说我是比他还有厉害的神仙,这话正在长安传扬,你想想啊,满长安的勋贵谁还没有点好奇心?窥伺一下神仙的日常,应该是很正常的事情吧?”   何愁有看了云琅一眼,又把一根松木段放在木砧上,随手一斧头劈开,把劈柴收好,这才把斧头钉在木砧上道:“那个连捷不错。”   云琅笑道:“我不敢让您干活,只求您没事干在院子来回走走就足够了。这家里没一个能镇得住场子的老人,人家不在乎我啊。”   何愁有大笑道:“想得美,陛下要我回宫去住,宫里的涉安侯府已经给我修建好了。只是因为陵卫的泥人还没有做完,这才停在你云氏,想要长久地住在云氏,这不可能。陛下也不会允许。”   云琅跟着大笑道:“你真的会在意陛下的安排?”   何愁有正色道:“人家是天下之主,我不过是一介老仆,有一个藏身之地已经恩典了,我能多想什么呢?又有谁会在意我的想法呢?”   “所以,您想跑路?”   何愁有大笑道:“一辈子被关在高墙大院里,整日里干的都是些鬼蜮事情。为大汉朝忙乎了一辈子,总想出去看看,看看大江大河,看看高山峻岭。小子,你告诉我你山门在哪里,我想去找找看!”   听了何愁有的话,云琅立刻闭嘴,他发现在这一刻,他才是真正的夏虫! 第一四三章 问计于二三子   云琅笑了一下,立刻就转变了话题。   谈自己的出处,绝对不是一个让他喜欢的话题。   圣贤遍地走的西北理工只能被大山埋葬,这是没法子的事情。   大毁灭毁掉了西北理工,这是骗子云琅能想到的最好的隐瞒自己身世的法子。   “怎么,你连始皇陵的秘密都可以跟我共享,你的身世有什么不能说的吗?以前认为你出身始皇陵,可是,随着我在陵卫地宫待的久了,就发现,太宰那个傻子不可能教导出你这样的弟子。后来又以为你出自陇西官造,结果无数的结果到了我手上,才发现陇西官造早就烟消云散了。说说,这里就我们两个人,没什么不能说的,即便你真的是反汉复秦的余孽,在我面前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何愁有笑吟吟的看着冒汗的云琅,他很喜欢把狡猾的云琅逼到墙角的感觉。   “我是从天上掉下来!”云琅咬着牙道。   何愁有呵呵笑道:“看来真把你逼急了,算了,不愿意说就不说,不用糊弄我。”   说真话没人信,云琅觉得有些委屈,然后,他就觉得以后骗这些人的时候,不用再有负罪感了。   “我现在一心只想着种地,你能不能帮我告诉那些对我不满的人放过我?”   何愁有摇头道:“陛下说了都不管用,想要别人放过你,你就要不断地妥协,不断地退让,不断地任人宰割,等到你没有什么可被别人妒忌的了,你就跟狗屎一样,所有人都会绕着你走了。”   云琅摇头道:“问题是我这人脾气不好,做不到任人宰割,那么,你能不能帮我一下,给那些人一下狠的,然他们见到我就害怕!”   “你对黄氏下手还不够狠?黄氏因为你刚刚满门覆灭,剩下的几个男丁正在被绣衣使者追捕,这辈子没有什么出人头地的希望了,下辈子估计也够呛。因为你,蜀中姓黄的全部倒了霉运,王温舒那个人就不是一个人,是一头饿狼啊,只要是姓黄的就会抓起来问罪,有钱的出来之后就成了穷光蛋,没钱的也会被扒层皮。你今后,不要再去蜀中了,以后在关中见到姓黄的人都要留个心眼,说不定这些人中间就有一个跟你有血海深仇的人。”   “不关我的事,是陛下想要黄氏的家财,我就想要他们家的染坊,他不给,还暗算我,我报复的顺理成章。”   何愁有呵呵笑道:“你痛快了,别人可就难过了,别人因为你难过了,就不会让你好过。事情的原委就是如此,你怎么逃?只能一条道走到黑,期望绣衣使者把黄氏男丁斩尽杀绝吧。依老夫来看,杀绝是不可能的,这些大家族一个个都老成精了,家族兴旺的时候不会忘记留退路的。如果像老夫一般从很多年前就做准备,黄氏的覆灭对他们的打击虽然很大,却很难除根。姓氏么,黄姓不能用了,人家就用蓝姓,蓝姓不能用了,就用红姓,总归是一个称呼而已,几十年叫下来也就习惯了,你上哪里找去?”   云琅一屁股坐在木头墩子上叹口气道:“那我该怎么办呢?”   何愁有披上衣衫随口道:“怎么办?还能怎么办?你问问那些勋贵,哪一个没仇人?   人家难道都不过日子了?   还怎么办?   自然是让自己不断地变强,让你云氏不断地变强,让别人觉得对付你云氏后果严重,也就没人对付你了。   你以前总说你云氏要埋着头过日子,不得罪任何人的过日子。   你以为就你聪明,就你能想到这个法子?   呸!   这法子早就有人用过了,结果呢?没立场的墙头草,死的比谁都快。   想要坐山观虎斗?那是陛下才能干的事情,即便是陛下,一个弄不好,也会被那两头老虎吞掉,不弄死旁边的人,你真的以为那两头愚蠢的老虎会拼死恶斗?   小子!该招收部曲就赶紧招收部曲,该扩大家族就扩大家族,该把大女嫁出去联姻就赶紧联姻。   你云氏才刚刚兴起,陛下对你的容忍程度很高,这时候能办的事情,过几年未必能干。   一旦陛下真的确立太子了,这长安城又将是一番腥风血雨,看风向的人多,没理由只会便宜你一家!”   何愁有一大通话说完了,就回山居里去了,不一会就提着一个竹篮装着换洗衣裳以及云氏特有的肥皂出来了,看样子要去洗澡。   尽管云琅对宦官洗澡非常的好奇,这时候却不敢跟着去,只能目送何愁有优哉游哉的直奔热汤池子。   云琅的来的目的其实已经达到了,何愁有也知道云琅来干什么。   一番真知灼见已经打消了云琅最后一点想要绥靖一下的心思。   老家伙说的一点都没错,大汉这个国家是一个强者通吃的国家。   想要绥靖一下,只会养出更多的饿狼来。   云琅在何愁有这里确认了自己行为的正确性之后,就准备离开山居回家。   已经把董仲舒得罪死了,现在不管怎样,都要提前做一点布置才好。   首先,就要把纸张弄得满世界才好,让天下读书人见到纸张的便利,先交好一部分人再说。   如果纸张不成事,那时候就该拿出印刷术来大肆的印书了,弄上十几万册书,先让天下的读书人震惊一下,树立自己搞大的形象。   那时候,即便是扯着嗓子咒骂董仲舒,读书人们也会认为这是两个大佬之间的较量,与普通人无关。   “你傻笑什么呢?”   司马迁提着一篮子蘑菇站在一棵松树底下皱着眉头问道。   云琅从梦幻中清醒过来,才发现自己居然不知不觉的来到了司马迁居住的山居前面。   “没傻笑,就是觉得今日天气很好。”   司马迁瞅瞅阴沉沉的天空道:“马上就要下雨了,你觉得这天气很好?”   云琅大笑道:“下雨了当然是好天气,不下雨,你上哪里捡蘑菇去?”   司马迁当然不信云琅的废话,指指山居道:“既然来了,那就进去喝杯茶。”   云琅跟着司马迁走进了山居。   才进门他就叹息一声,这种华美的山居让司马迁居住实在是糟蹋了。   山居原本就是按照一步一景来设计的,为了设计这些山居,云琅没有少下功夫。   比如,站在司马迁居住的这间山居前面,朝观雾霭,晚听松涛,门前芳草萋萋,有兰草发于石缝之间,正是高人隐士修心养性的好场所。   现在倒好,门前的芳草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葵菜地,石缝里特意栽培的兰草也不见了,倒是有七八只肥墩墩的母鸡在石缝里啄食。   便于观景的七八扇窗户,被堵死了至少一半,如此一来,肩负采光,观景之便的窗户变得毫无美感,偌大的山居就变得黑洞洞的。   最让云琅受不了的是,栽种在轩窗外边的一株老梅树如今变成了司马迁悬挂篮子农具的架子……上边还系着一条粗大的绳子,几件妇人穿的鲜艳衣衫正随风飘舞,其中还有一条男式亵裤!   云琅能听见自己牙齿摩擦的声音,脸上的笑意却丝毫不减,还给冲着他施礼的司马迁老婆还了礼。   “司马兄,要吃鸡蛋仆役们会送来,何苦自己养鸡呢?”   司马迁瞅着提着水桶打水的老婆宠溺的道:“她喜欢!”   “堵死一半的窗户也是嫂夫人的主意?”   司马迁看了云琅一眼道:“这样暖和!”   “可是……”   “可是什么?有什么可是的,一所房子只要主人觉得舒服就是最好的房子。”   云琅觉得司马迁的话很有道理,却有觉得这句话不对,好半晌才低声道:“这所房子的主人好像是我吧?” 第一四四章 史记开篇 第一章   后现代的装饰风格,司马迁夫妇可能无法理解。   偌大的一块空地长满了草,连石缝里都是长叶子的草,这让房子显得非常荒凉。   指头长的大蚱蜢在草丛里跳跃,蛐蛐在石缝里歌唱,这样的野趣在他们看来,不养几只鸡那就太浪费了,透过轩窗看到一树老梅盛开,其中并无美意。   云琅在修建这座山居的时候曾经幻想过,那株老梅会幻化成一个怎样美丽的女子。   为了方便老梅化形,成就书生心中最美的画面,这座山居处处透着清幽之意。   现在,被司马迁夫妇折腾之后,就显得非常生活化了。   上一次进司马迁的屋子里面堆满了简牍,这一次走进去之后才发现,除过书房之外,别的地方都见不到简牍,书籍一类的东西,相反,有一对鹤嘴灯被擦拭的明光锃亮,在幽暗的房间里,一眼就能看到。   与之相配的是同样干净的地板,一张平毛毯子铺在地板上,上面还有一个圆形的蒲团,长条案几上除过茶杯茶壶之外什么都没有,如果不是因为案几上铺了一块大红色的带着流苏的丝绸,云琅就会觉得这里还不错。   案几旁边的竹篮里装满了绣花用的花样,五颜六色的丝线将另外一个篮子也装的满满的。   这明显是属于妇人的领地。   司马迁见云琅在皱眉,干笑一声道:“她喜欢!”   这个理由非常的强大……   两个男子坐在妇人的领地里不太好,云琅坚持要去司马迁的书房。   走进了书房,这里就立刻成了另外一个天地,坐在窗前可以看到近处的松林,也能看到乳白色的云雾在远处的骊山山谷间翻滚。   “云无心以出岫,鸟倦飞而知还。景翳翳以将入,抚孤松而盘桓。司马兄,这才是我修建这座山居的用意。”   司马迁给云琅倒了一杯茶水,指着书斋道:“这里才是我的天地,至于外边,是我老婆的。”   云琅瞅瞅一直堆积到屋顶的简牍叹息一声道:“想要用纸来代替简牍,任重道远啊。”   司马迁笑道:“等我写好我的书之后,这里的简牍就可以拿去点火取暖了。”   “这么有信心?”   “没有信心,我写什么书呢?这里的简牍虽说不少,然而,真正有用的十之二三罢了,更多的是前人梦呓一般的荒唐话,鬼神之说占据泰半,吃白石,饮草露,和药石,吞金丸可得长生,可朝东海而暮苍梧,云兄可相信这些?”   云琅摇头道:“我只盼望能活到一百岁,这是我最大的希望,不能再多了。”   “你云氏为医家,难道就不准备给自己和几丸延命药丸吃吃?”   “有这样的东西自然不会放过,问题是没有!”   “我这里就有不少丹方,要不你试试?”   “好啊,把药方拿来,我只保证严格按照丹方帮你和药,你会不会因为吃丹药而死,就不关我的事情了。”   司马迁看了云琅半天,确认这人没有开玩笑的意思,就点点头道:“这么说你西北理工的学问里面,没有关于丹药续命的记载?”   云琅坚决的摇头道:“我非常的确定,没有!”   “为什么没有呢?儒家不谈是因为他们要温养浩然正气,假装不想,道家炼气士为此已经入魔了,阴阳,璇玑等山门期望找到洞天福地,而后借助天材地宝而获得长生,为此已经遍历群山。你西北理工为当世最神秘的山门,为何对此没有兴趣,难道你山门中的长者,就没有生出白云苍狗,生命如白马过隙之感吗?”   “有啊,我一位师兄曾经在临死前发出想向上天再借五百年寿数的呐喊。”   “结果如何?”   “呐喊完毕就死了。”   “遗憾吗?”   “非常的遗憾,我那位师兄如果不死,说不定就能得窥天地奥秘,做出一些惊世骇俗的学问。结果呢,他死了,就什么都没剩下。你问这些事情做什么?难道你现在就已经觉得你的时间不够用了?”   司马迁指指桌子上的纸,示意云琅看看。   云琅拿起来小声念道:“黄帝者,少典之子,姓公孙,名曰轩辕。生而神灵,弱而能言,幼而徇齐,长而敦敏,成而聪明……东至于海,登丸山,及岱宗。西至于空桐,登鸡头。南至于江,登熊、湘。北逐荤粥,合符釜山,而邑于涿鹿之阿。迁徙往来无常处,以师兵为营卫。官名皆以云命,为云师。置左右大监,监于万国。万国和,而鬼神山川封禅与为多焉。获宝鼎,迎日推筴……黄帝居轩辕之丘,而娶于西陵之女,是为嫘祖。嫘祖为黄帝正妃,生二子,其后皆有天下:其一曰玄嚣,是为青阳,青阳降居江水;其二曰昌意,降居若水。昌意娶蜀山氏女,曰昌仆,生高阳,高阳有圣德焉。黄帝崩,葬桥山!”   这段话云琅非常的熟悉,后世的时候读到五帝本纪的时候,黄帝本纪为第一篇。   “写的很好啊,没发现有什么问题!”   “看最后六个字!”   “黄帝崩,葬桥山!没有问题啊!”   司马迁站起身愤怒的指着身后的简牍怒吼道:“可是这里面有无数愚蠢的蠢猪认为黄帝没有驾崩,而是在崆峒成仙了……还是在素女的帮助下御女千二!还有一些蠢猪说黄帝在一百五十七岁的时候在桥山的,为了迎接款待各部落的酋长,集天下之铜铸造了九州鼎,准备用这口大鼎来煮肉。结果就在这个时候,天上降下一头黄龙,驮着黄帝以及妃子,大臣侍从七十余人升天了。等诸侯酋长到来的时候桥山已经空无一人。天啊,这怎么看怎么像一场谋杀……”   云琅恍然大悟,笑眯眯的看着司马迁道:“你准备怎么办?《素问》《素女经》可是我医家宝典,不容置疑啊!”   司马迁就像看白痴一样的看着云琅道:“你觉得你能夜御百女?”   云琅惶恐的摇头道:“不成!”   司马迁的脸色缓和了下来,指指自己道:“我也不成!可是《庄子》上面写的清楚明白,黄帝御女三千,白日飞升啊!听听,这比《素问》中记载的还要令人毛骨悚然。”   云琅在脑子里面幻想了一下三千女子撅着屁股等黄帝临幸的宏大场面,再一次摇摇头,把这个画面赶出脑海,瞅着司马迁道:“你准备怎么写?黄帝不成仙,而是老死,或者被人谋杀,都不是一个很有吸引力的答案啊。”   司马迁身子趴在桌案上,双手托着下巴,忧愁的道:“咱们的陛下喜欢御女三千而后飞升的答案,太学里的典籍已经把《庄子》列入了必读书目。我不想写这么荒唐的答案,只能写黄帝崩,葬桥山!”   云琅耸耸肩膀道:“那就是说你的《太史公记》开篇就不可能获得陛下的欢心。以后的道路会更加难走。”   司马迁叹息一声道:“黄帝时期太过遥远,但有记录也臆造者为多。我没有法子证实这些传说,只有择其中最有可能的一种结果,或许不准确,却是我司马迁所能做到的极致了。云侯,我不准备改了,就这样吧,黄帝死于桥山,葬于桥山。”   说完话,司马迁就沉浸如无边的哀伤之中,开书第一篇帝王本纪就非常的不严谨,这让他非常的难过。   云琅安慰他道:“要不你去阳陵邑找一百个歌姬试一下,说不定你天赋异禀!”   司马迁摇头道:“不可能,那样的话,我估计会死,而不是成仙。那是人力所不能及的事情。”   “我出钱!”   “滚——”   云氏的客卿就是这么无礼。   被撵出来的云琅不知为何心情好了许多,听着松树上婉转的鸟鸣,心情舒畅。   只要这世界上的人都有烦恼,他就不觉得只有自己一个可怜了。   接触烦恼的法子很多,见到一个比自己更加烦恼的人,无疑是最好的解除烦恼的好办法。 第一四五章 皇帝争夺战   谣言放出去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他依旧在长安上空盘旋,总是不落下来。   这让云琅非常的失望。   主要是董仲舒足够谦逊,派人来征求了云琅的意见之后,就把那个充满寓意的故事写进他的书里去了。   还对这个故事做了足够的分析与理解,给他包裹上一重重厚重的人文意义,当成学问四处散播。   还希望云琅能够作出更多这样有意义的故事来,好催人上进,激人警醒。   云琅很想骂一些很粗俗的话,就像家里的管事婆子骂与人通奸的仆妇一样,用尽世上所有让人反胃的词。   董仲舒有本事把这些词汇用进他的书里!   秋天正式到来了,曹襄也很习惯的用上了云氏出产的果酱,他不是很喜欢吃面包,所以,用馒头夹果酱就成了他雷打不动的早餐。   杏子酱,桃子酱现在吃起来正好,云琅不是很喜欢,云氏的存货有一大半都被曹襄拿走了。   大汉人对于甜食的渴求是没有止境的,只要有吃到甜食的机会他们就不会放过。   约好了一起去看阿娇的,家里的管事婆子却拖着一群大着肚皮的仆妇来找云琅告状,看她气势汹汹的样子,好像这些仆妇的大肚子都是出自家主之手一样。   “肚子都大了,还能怎么办?   你要把她们都丢进河里淹死?   这种事情不去找少君,找我做什么?   还不是觉得我好说话?   能找着事主婚配的就赶紧婚配,找不到事主的就只好自认倒霉。   天爷啊,你们生了孩子,却需要我来养活,你们还有没有一点人心啊?”   云琅胡乱骂了几句,就把管事婆子跟那些羞答答低着头的仆妇们给撵走了。   这些仆妇们聪明着呢。   她们真的不是喜欢男人才给男人生孩子的,说实话,她们是因为自己想要一个孩子养老才找男人生孩子的。   这句话说起来很诡异,其实不难理解。   云氏的家仆政策非常的简单,也非常的明确,那就是一旦成为了自然家庭,这个家庭就会从云氏脱离开,成为富贵县的百姓,在内院干活的仆妇,就会离开内院,去工坊,或者回家,在外院干活的人,他们也将脱去奴籍,需要自己缴纳各项赋税,云氏不再承担。   这样的安排是云琅早就跟桑弘羊商量好的,如果云氏继续蓄奴,再过几年,大汉最大的奴隶主就是云琅了。   这与桑弘羊,公孙弘发掘丁口,繁荣大汉,开拓税源的政策极度不符合。   是他们重点打击的对象。   因此,云氏虽然丁口众多,大部分人却是有户籍的,大汉百姓需要缴纳的赋税他们一点都没有少过。   多交赋税对于云氏仆役来说自然是吃亏的,于是,那些没有成亲的仆妇们,就不愿意离开云氏,哪怕孩子生下来自己养,也不愿意成亲。   对她们来说,云氏比男人可靠的太多了。   当年,她们就是因为灾荒,被男人或者家族赶出去,或者是男人死掉都没能让妻儿吃饱饭的可怜人。   在连续吃饱穿暖了七年之后,就没人愿意离开云氏了。   尽管她们现在每一个都有不菲的身家,弄一块地,盖一所房子对她们来说不是难事。   刘婆是她们中间最聪慧的,本身就有一个闺女,后来又跟刘二厮混,生了一个儿子,虽说刘婆自己还是云氏的仆役,她的一子一女却已经住在富贵镇上的大房子里,跟富贵人家别无二致。   这样的结果自然引来其余仆妇们疯狂的效仿,一个自己就能掌控的家,对她们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这样一来,云氏的大肚婆就越来越多,现在,已经到了影响云氏丝绸,养蚕这些产业运转的地步了。   那些管事婆子虽然有些气急败坏,看在多年姐妹的份上,避开了难以说话的主母,把矛盾交到家主这里来。   男人么,在处理这种事情的时候,无论如何都比女子来的大度。   “你家很乱啊。”   吃完果酱的曹襄擦擦手,刚才云琅处理那些大肚婆的时候他就在一边看着。   “你是说大肚婆?”   “是啊,谁家有你家的大肚婆多!”   “你错了,妇人敢生孩子,就说明云氏目前的产业都非常的健康。   这跟野兽产子是一个道理,没有到食物足够多的地方,它们是不会产子的。   放到国家层面也是如此,只有国泰民安的时候,国家的人口才会急剧的增长,指望兵荒马乱的时候增加人口那是在做梦。   这件事眼光要放长远。   这些仆妇们在相对舒适的环境下产子,孩子的身体就相对要好,又因为她们都是成年人,孩子就不容易夭折。   长大几年后,在云氏又要开始读书,有出息的可以去做官,可以去做学问,没出息的孩子可以留在家里当管事,等这一代孩子成长起来之后,云氏满门无白丁!   会干活的读书人,我就问你谁家有?   就你们弄得那些异族奴隶岂能跟我云氏仆从相媲美。”   曹襄冷笑道:“我家足够大,曹氏族人都培育不过来呢,哪有功夫理睬仆役之子!”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朝志得意满的曹襄挑挑大拇指,这真的是没话说了。   天赋如此,岂是云氏这种小家族能比拟的。   阿娇的生活模式其实与云氏仆妇别无二致。   刘彻说不来,就不来了,这非常的残忍,尤其是对阿娇来说更是如此。   刘彻对除过政事,江山之外的事情都是浅尝即可,云琅从来没有想到刘彻在对待阿娇的时候,跟对待一颗西瓜一模一样。   还以为走进长门宫后,会是一副愁云惨雾的模样,进了门,才发现这里阳光依旧,欢声笑语不绝于耳。   美丽的宫女正在莲塘里撑着大木盆采莲蓬,一个格外漂亮的宫女还在大声的唱“美人卷珠帘,独坐蹙额眉,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   阿娇就坐在莲塘边上的长廊里,笑眯眯的听着宫女唱歌,自己还不断地用手打着节拍,看不出半点悲伤地意思。   云琅曹襄背着两个装满金锭的口袋来到长廊给阿娇见礼。   阿娇撇撇嘴道:“还以为我失宠了,就没人登门呢。”   大长秋无奈的道:“贵人,这失宠二字岂能是您能说的?”   阿娇大笑道:“失宠就失宠,没胆子承认才丢人呢,你们两来的正好,我们又可以打牌了。”   说完话就率先去了打牌的地方。   云琅曹襄看了许久,发现阿娇好像是真的很开心,没有忧伤的意思,就一起把目光盯在大长秋的脸上。   大长秋摊开手无辜的道:“就是如你们所见的模样,贵人很开心,并无一丝悲伤。”   阿娇打牌打得非常投入,又是一个情场失意的人,所以,云琅跟曹襄两个输的落花流水,不到日落,两口袋金锭就输的一个不剩。   见阿娇展开双臂聚拢好大一堆金锭笑口常开的模样,不论是云琅,还是曹襄都觉得今天输钱输的很值。   怨妇门前是非多,尽管阿娇并不幽怨,云琅跟曹襄也不能多加停留。   在阿娇“下次多带点金锭来的”的殷切嘱托声中,离开了长门宫。   “她为什么不伤心?哪怕是假装,也要假装的像一点啊,不能笑成这个样子吧?”曹襄百思不得其解。   云琅皱眉想了一会不确定的道:“这会不会是阿娇贵人新的夺宠法门?”   “嘶……”曹襄倒吸了一口凉气。   “你看啊,阿娇贵人如今根本就用不着依靠陛下生活,她长门宫一年的产出,不比内府监的收息少多少。你别忘了,内府监的收息要供应偌大的皇宫,她长门宫的产出完全是她一个人的财富。在这种情况下,你说,阿娇贵人是不是在针对陛下性格上的缺点,发起新的皇帝争夺战?”   曹襄左右看看见四处无人,这才小声道:“你说我舅舅是那种你对他好,他就不把你当人看,你越是疏远他,他就越想靠近的那种贱皮子?” 第一四六章 短暂的奴隶起义   一个个更加富有,更加自立,也更加的自信的阿娇无疑是可怕的。   绝对不是一个长得比阿娇漂亮,比阿娇年轻的女子可以击败的。   刘彻本身就不是什么长情的人,因此,阿娇很淡定的等待刘彻再一次登门拜访。   就像坐在渭水边上等待大鱼上钩的姜太公一般。   人生处处都是战场……   奴隶与勋贵之间的战争终于出现了。   阳陵邑的一个五大夫之家买了二十六个奴隶用来耕作农田。   这本来是一件不错的事情,家里的农田有人耕作了,主家只需要让这些奴隶不要饿死就好。   奴隶来到五大夫家,在鞭子的督促下,干活还是非常卖力的,无论是夏收,还是秋收,都帮了主家很大的忙。   看到了利润的主家,觉得奴隶利用的效率还能再开发一下,用在他们身上的费用还能再减免一点。   于是,奴隶们的日子就不好过了,他们被迫日夜不停的干活,稍有反抗,那个五大夫就发明出很多稀奇古怪的刑罚来处置奴隶。   据曹襄说,最有名的一种就是把一群老鼠装在麻布口袋里套在奴隶的下体上……   还有一个奴隶因为偷吃被五大夫绑在烈日下曝晒了三天,奴隶没有熬过这三天的酷刑快死掉了,被五大夫丢弃到了乱葬岗喂野兽。   如果是一般的奴隶也就罢了,偏偏这个偷吃的奴隶是霍去病他们从战场上抓来的。   他在乱葬岗依靠吃死人肉活下来了,并且恢复的不错,然后就无法忍耐胸中的仇恨。   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他串通了五大夫家里的其余奴隶,偷偷砸开了镣铐,弄死了五大夫家的护卫,家丁,然后整整三天,五大家大门紧闭。   直到冲天的尸臭味道弥散开来,官府派人跳墙进入五大夫家,才发现了一个惨无人道的灾难现场。   五大夫是被活着剥皮而死的,他的人皮就绷在他家的墙壁上,手法娴熟,人皮完整,五官都清晰可辨。   “你知道被奸淫而死的人,死后是什么样子的吗?”曹襄双手插在袖子里悄悄地问云琅。   云琅摇头道:“没见过。”   曹襄点点头道:“我也没见过,不过呢,我的管家见过,他坚持不告诉我现场是什么样子的。担心我知道了晚上睡觉不安稳,只告诉我五大夫家中的妇孺没有一个逃脱的。”   “现在,那些奴隶们都跑到哪里去了?”   曹襄呲着大白牙笑道:“进了上林苑!”   “进了上林苑?”   “原本是不知道的,后来有一个奴隶觉得投靠我们好一些,就主动跑出来向官府告发同伴,然后,事情就非常的清晰了。”   云琅指指满屋子的勋贵问道:“这么说,这些人聚在一起开会,是准备商量怎么追捕奴隶吗?”   曹襄摇头道:“追捕奴隶的人手已经派出去了,那些奴隶逃不掉,他们现在正在商讨如何更加有效地管理奴隶,不让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   “就没人提出驱逐奴隶吗?”   “怎么可能,奴隶很赚钱啊。”   “我们两家又没有奴隶,喊我们过来做什么?”   “这是勋贵们集体的事情,做出的决定,只要是勋贵日后都要遵从的。你我都是勋贵,自然就不能少。”   “张汤在那里做什么,你看看,这家伙口沫横飞的在说什么?”   “制定奴隶管理条例,怎么可能少得了张汤这种刑罚大家,这家伙如今正在拼命地向所有人示好,听说啊,这事一发生,张汤就开始着手制定规矩了,现在正好用的上。”   云琅连连点头。   既然是勋贵们的大集合,云氏自然不能少,有没有好处不知道,至少没有坏处。   这种大集合一般是没有什么利益之争的,制定的规矩也是对所有勋贵都有利的条例,云家不可表现的过于清高,否则,被所有排斥那就麻烦了。   出了这样的事情云琅并不感到奇怪,压榨奴隶,奴隶就会反抗,这本身就是一个必然的结果。   就是不知道这二十几个奴隶有没有斯巴达克斯的勇气,彻底的把事情搞大。   满屋子的勋贵们一个个义愤填膺的完善条例,他们可能不知道在遥远的罗马,几十年后就会有一场声势浩大的奴隶起义,让强盛的罗马帝国手忙脚乱。   当云琅正在脑海中回忆《角斗士》这部电影史诗般宏大场面的时候,口干舌燥的张汤从人群里挤过来,坐在云琅对面,一连喝了三杯茶,这才豪迈的擦拭一下胡须上的水渍,对云琅道:“严刑峻法可定人心!”   “那二十几个奴隶要是趁机串联了别的奴隶,然后躲进秦岭,不断地找机会偷袭我们怎么办?如果这样的人有上万人,一个个又不要命,你该怎么办?这里可是京畿重地,小事情都会被封国信使传扬成大事件。”   张汤愣了一下莞尔一笑,用手指敲击着桌子道:“如果是二十余个你我这样的人,确实是心腹大患,只是——那是一群奴隶,一群目不识丁的奴隶!”   云琅皱眉道:“刘项从来不读书!”   张汤依旧笑而不语。   很丢脸啊。   云琅才意淫完毕声势浩大的奴隶起义,逃进上林苑里的奴隶就已经被勋贵们派出去的家将,家丁们给捉回来了。   张汤哈哈大笑,右手在云琅的肩膀上拍一下,就起身去给让人剥皮的五大夫报仇雪恨去了。   捉捕的过程中死了七个,还剩下十八个活的,那个通风报讯的奴隶也被丢进了,算成十九个。   十九口大缸整齐的摆在阳陵邑城外,每一口缸里装着一个奴隶,在他们的周围,是密密匝匝的奴隶群。   这一场盛宴就是给奴隶们准备的。   大缸底下的柴火被点燃之后,这个地方就成了人间地狱。   这种场面云琅自然是看不下去的,拖着细致勃勃准备看热闹的曹襄去了听不到惨叫声的大树下。   “太精彩了,你说,张汤是怎么想出这个法子的?”   云琅苦笑道:“是我告诉他的,有一次不小心说了一个请君入瓮的典故,张汤就求教出处,我就随便编造了一个,结果,他不在意我说话的内涵,却把这招刑罚记得清清楚楚啊。”   曹襄惊讶的看着云琅道:“说说,我也想知道请君入瓮这个典故。”   “这个故事不太出名,一个地方上的小酷吏,问一个年长的老酷吏,说有一个贼人嘴硬得很,不愿意招供,问老酷吏有没有什么法子让他开口。老酷吏就告诉他把犯人装进坛子里,然后在坛子底下点火烧烤,不论什么样的犯人都会招供的。于是,那个小酷吏就在院子里点了火,放置了坛子,然后要求那个老酷吏进坛子,他想知道老酷吏的不法事!老酷吏立刻崩溃,不论小酷吏要什么样的口供,他都会说,然后呢,这个典故就流传下来了。”   曹襄点点头道:“很有意思的典故,什么时候故事?”   “不知道,可能是七雄时期的故事吧。”   曹襄叹息一声道:“我们以后做事要小心了,将来别让别人用我们用过的法子来对付我们,那样的话,就太他娘的难受了。”   也不知道这场刑罚是在惩罚谁,奴隶们自然是噤若寒蝉,就是在一边观看的勋贵们也一个个面如土色。   只有张汤志得意满,安静的坐在高台上,目光不断地在几个跟他不对付的勋贵身上巡梭。   那些平日里跟他非常不对付的勋贵,此刻没了趾高气扬的模样,不敢与张汤对视!   这一幕落在云琅的眼中,就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张汤这哪里是在讨好这些勋贵啊,他是在立威,用人世间最阴毒的刑罚来警告那些跟他作对的人。   如果他不死!   他一定会请那些伤害了他的人去大瓮里走一遭! 第一四七章 龙的本性   每个人都在战斗,每个人都在跟自己的命运抗争,不论是阿娇还是张汤似乎都有胜利的希望。   云琅这段时间就没干别的,通过曹襄这个百晓生,大量的搜集勋贵间争斗的消息。   然后两人就躲在阴暗处变态一样的分析谁谁谁占了上风,谁谁谁这一次要倒霉。   写好了这些论断,然后静悄悄的等着事情发酵到最后,看看到底是谁赢了。   张汤的处境越发的艰难了。   害怕他的人也越来越少。   坊间关于他施行酷刑的传说却越来越多。   张安世自从进了云氏之后,就非常的安静,读书,吃饭,去田野里散步,活的几乎没有什么烟火气。   他唯一的朋友就是霍光。   而霍光又非常的忙。   霍光是真的很喜欢张安世,在云琅面前不止一次的提到这个新朋友,自从张安世到来之后,刘据就被霍光丢到脑海外面去了,很少提起。   但是,在刘据来云氏的时候,霍光总是显得非常高兴,小脸上的笑容让人看不出假来,刘据非常的满意。   观察人是个很有趣的事情,只要肯静下心来把自己放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上,就会发现很多有意思的事情。   很多人看不清别人的真面目,唯一的原因就是身在局中。   这种世外高人的生活仅仅维系到收割大白菜的时候,就被长平无情的给戳破了。   “你最近什么都没干?”长平站在白菜地里心事很重的问云琅。   “等白菜成熟,等印书技术成熟,等造纸作坊扩大生产,等太学开学呢,事情很多啊。”   “上林苑的差事你还是没有拿下来?”   “估计要黄了,陛下现在不喜欢阿娇了,看您好像也很不顺眼,张汤眼看就要倒霉,朝中帮我说话的人没了,这样的环境下,我估计抢不过内府监。”   长平叹口气道:“就因为我们都说不上话,这个时候我们大家都靠你出头呢。你已经不是小孩子,该你们顶门立户了。大将军下个月就要出雁门关去匈奴地界了,去病马上就要去河西,在大河边上修建金城塞。他们都走了,家里就要靠你跟阿襄了,这个时候怎么能混吃等死呢?”   云琅皱眉道:“拿什么来打动陛下呢?上一次,就在这片白菜地里,陛下答应将上林苑交给我跟阿襄,后来就没有了任何消息,我猜陛下是在犹豫!上林苑太重要了,不仅仅是皇家宫苑的所在地,也是陛下最后的一道防线。就地理位置而言,也是我大汉朝腹心中的腹心,一旦上林苑有变,天下震怖。我上一次虽然说了不要军权,只要治权,陛下什么话都没说,看样子是不打算给了。”   “你要权,要的没错,想办事就要有权利,办大事就要讨大权。事先说好,将来都未必可行,都说女子善变,却不知这朝堂上浪起潮落的更是变幻无常。既然陛下是在白菜地里答应你的,那么,你就该在这白菜地里让陛下给一个答复。”   听了长平一番话,云琅迅速的四处张望,没看见皇帝的车驾,连忙道:“您邀请陛下来了?”   长平笑道:“再不受陛下待见,我这张老脸还是有几分用处的。”   长平话音刚落,云琅就对身后的霍光道:“召集全家人带上刀子都来白菜地,我们今天就要收割白菜!”   霍光跑了,云琅转过身对长平笑道:“云氏现在也算是全副武装,不知陛下敢不敢来!”   长平大笑道:“给你点脸面你还抖上了,怎么,对陛下冷落你非常的不满?”   云琅笑道:“如果陛下彻底冷落我,这对云氏来说可能是好事,就怕陛下一会冷,一会热的让我无所适从。”   长平蹲下来,华贵的长裙拖在地上,她解开一棵白菜的绑绳,抚摸着白菜的叶片道:“到了你这个程度的人,就不该讲什么情义,那些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只有这东西才是实实在在的。”   说着话就用腰刀劈开了这颗包裹起来的白菜。   撕了一块淡黄色的菜心吃了一口,满意的道:“菜心很甜,很嫩,比葵菜好的太多了。”   云琅抓过白菜撕下最外边的一张叶片从中折断,往两边分的时候,发现白菜茎上还是有密密的丝,就摇摇头。   他不停地掰断菜叶,不断地查看那些丝,去掉六片叶子之后,再掰断叶片,上面的丝线才消失了。   也就是说,这颗白菜有一半的叶片味道不会太好。   不大功夫,云氏的白菜地里就到处都是人,他们用小刀子收割白菜,然后讲这些大白菜一颗颗的摞在干草垫子上,不一会,平原上就出现了一条绿色的白菜长城。   刘彻来的时候,田野里的白菜长城就更加雄伟了。   “白菜不错!”刘彻很开心,只要是大汉国土地上长出庄稼,他都开心。   长平笑吟吟的将一棵最大的白菜放在杆秤秤盘上,称量之后朝刘彻施礼道:“贺喜陛下,这颗白菜足足有七斤重。”   云琅凑趣道:“这里自白菜出现以来,最重的一棵。如果不是为了让陛下对白菜有一个清晰地看法,微臣不会砍这颗白菜的,而是好好保存,等待来年留种。”   刘彻抓过白菜掂量一下就交给了身后的隋越,这东西算是云氏的贡品,不可等闲视之。   “等不住了吗?”刘彻四处看看,终于开始正式谈话了。   “农事不同于其他事,需要在秋收之后就开始准备下一年的耕作,而且,一旦开始了,就不能停,云氏耕作之法与常人不同,陛下如果想要一个丰收年,就万万不可等闲视之。”   刘彻看看云琅笑道:“既然如此,那就把你的耕作之法教授大司农儿宽,由他来施行。”   云琅听皇帝这样说,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从袖子里取出一本书双手捧给皇帝,然后直起身子道:“这是微臣著述的《云氏农学》微臣所能,尽在书中。有儿宽老先生主持上林苑农事那是再稳妥不过了,微臣天性懒散,不适合为官,请辞司农寺卿!”   刘彻懒懒的看了云琅一眼道:“准!”   说完,就上了步撵,被四个宦官抬着去了车驾处,不一会,车驾就在侍卫的簇拥下滚滚向东,看样子是去了章台宫!   长平担忧的瞅着皇帝离去的车驾,对云琅道:“陛下非常的愤怒!”   云琅笑道:“这样子就对了,到底是陛下,任何时候都是冷静的,不会被私人感情所左右,国朝的稳定对他来说比什么都重要。我跟阿襄两人如果接手了上林苑,对陛下的威胁实在是太大了,不论是大将军,还是去病,都是手绾兵符之人,我跟阿襄也不是纯粹的文臣,如果真的要带兵,也能凑合。”   长平凄声道:“我们没有反意。”   “陛下也知道,可是,陛下不会去赌人心的,我们这一群人的势力实在是太大了。说句不好听的话,我们其实具备与陛下较量的能力。母亲,撒手吧,放弃手里的兵权,看得出来啊,陛下对您实在是太忌惮了。”   长平一愣,目光立刻变得深邃,低声道:“你是说,陛下担心的不是你们,而是我?”   云琅笑而不语。   长平冷笑道:“连我都不信,他还有信任的人吗?”   云琅没有安慰伤心的长平,他觉得女人只要开始跟人论感情了,对事情的本来面目就很难有一个清晰地认知。   刘彻当然谁都不信,这是成为一代明君的基本素养,他是皇帝,要是对一个人言听计从,永远都对一个人好,那才是天大的笑话。   龙本来就是臆想出来的一种神兽,变幻无常就是他的本性,用常理去测度一位英明的帝王,得出来的答案一般都是错的。 第一四八章 连捷对皇帝的理解   刘彻的报复来的比云琅预料的要早,傍晚的时候,宦官隋越就来到云氏,准备收回云琅手里的印鉴,官牒。   对于这样的事情,云琅是不会拒绝的,非常利索的把自己所有的印鉴都拿出来装在一个盘子里任由隋越挑拣。   隋越看了云琅一眼道:“你平日里就把这些东西这样存放?”   云琅面无表情的道:“陛下拿走我的印鉴,最失望的不是我,而是我闺女,毕竟这些都是她从小玩到大的玩具。”   “这是对帝国不敬!”   云琅笑道:“在我看来,我闺女的重要性超过了我的生命,功名利禄不过是我的身外之物。两者不可同日而语。云某在内为官之时,对陛下忠瑾,在外为将之时,为了帝国则舍生忘死。自忖持身正,立足稳,无愧于陛下,也就无惧于陛下,至于官位,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没有什么好遗憾的。为官之时,我当为国效力,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为民之时,我也自当耕读一生,自得其乐,贫贱不改其志。”   隋越的眼睛瞪的快要从眼眶中掉出来了。   云琅认真的对隋越道:“我说的话你都记住了吧?千万不要忘记把这些话原原本本的转告陛下。”   隋越点点头,算是答应了,这些宦官有一门本事云琅非常的佩服,那就是学人说话!   他们能把别人的话一字不差的在短时间里记住,然后再原原本本的转告给皇帝。   当然,关系好的时候可以按照皇帝当时的心态稍微改动一下,关系不好的,他也会通过语气,或者动作让皇帝完全曲解他嘴里的话。   人家要传话,金子自然是不能少的。   云琅从袖子里摸出一块真正的赤金,放在隋越的手里道:“这样的金子很难得,里面几乎没有任何杂质,不要当普通的金子给花用了。”   隋越哆嗦了一下,想要推辞,就听云琅道:“使者来臣子家中,自然会有一些礼物敬上,陛下也清楚,只是一块金子,算不得贿赂吧?”   隋越很想说这块金子是不同的,在大汉国想要一块十足是的赤金,那是非常艰难的一件事,就他手里的这块金子,已经不能称之为金子了,而是富贵人家的一个象征。   其价值早就超越了金子。   隋越以前是不收别人礼物的,即便是现在,他也基本上不收别人的钱财。   他不记得自己第一次拿云氏的东西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好像——是一个包子?   不管了,反正云氏的东西收了不少,也不在乎这一锭金子,不管咋说,这锭金子入手温润,而且沉甸甸的,应该是一个很好的东西。   别人可能不知道云琅把陛下气成了什么样子,隋越非常的清楚,因为陛下回去之后,就抡着高大的鹤嘴灯,把大殿里的柱子砸的乱七八糟的。   一般人把陛下气成这个样子,大难也就临头了,今天不一样,陛下生完气之后,双手抠着桌案只要求收回云琅的官印,至于别的一句话都没说。   上一个把陛下气成这模样的人是主父偃,他私自打开粮仓救济了灾民,那些粮食其实是为边军准备的。   陛下几乎被气死。   结果呢,主父偃被陛下打发得远远地,只要遇到真正的大事情,还是要请教主父偃的。   这种人的官位才是铁打的。   隋越看的很清楚,有真本事的人,没有人在乎官位,哪怕今天被拿掉了,明日也会被送回来,而且官位会更高。   “陛下说,送二十万斤白菜入宫。”   云琅点点头道:“知晓了,云氏今年的菜油也收获了很多,要不要也送一些?”   “哦,还有果酱,蜜饯跟果干,哦,今年还弄了好多豆腐干,豆腐皮,肉肠也灌装了很多。”   隋越冲着云琅嘿嘿笑道:“那还等什么,一样装一车,我这就送进宫里去,陛下正发怒呢。”   “早就准备好了,把陛下惹怒了,总要付出一点代价才好。”   金锭无声无息的滑入了隋越的袖子,长长的一列马车跟在隋越的马车后面,缓缓地向章台宫驶去。   不知道刘彻看到这些礼物之后会是什么心情,不管怎么说,礼多人不怪。   隋越走了,皮球一样的连捷就从楼梯底下钻出来,跟云琅一起目送隋越。   “你的这个法子真的可行?”云琅有些怀疑,惹怒刘彻总是让他非常的担心,这样的游戏一点都不好玩。   连捷冷笑道:“我跟了他十几年,他欢喜的时候踢我,生气的时候更喜欢踢我,我知道的皇帝与你们知道的皇帝有很大的区别。你越是在乎官位,他就越不会给你,你越是不在乎官位,他就会主动拿官位套住你。白菜地里的时候,皇帝羞刀难以入鞘,我们是臣子,首先认错的只能是我们。这一套不管有没有用处,都能化解他对你的愤怒!至少让他知道你虽然桀骜不驯,依旧是他的臣子。”   云琅深以为然。   “你要不要把体重降下来,在这里你还要讨好谁呢?瘦下来至少灵活一些,我告诉你啊,肥胖是一种病,时间长了,会损伤你的五脏六肺。”   连捷摇摇头道:“不好,有这一身肉,我就感到安全啊,如果瘦的成了一把骨头,人家一脚就能踢死我。某家的一身本事都在这身肥膘上,人不能忘本!”   “那是啊,没这一身肥膘,你前几天就被那些妇人给捶死了是吧?”   连捷苦笑道:“我个子矮,走过篱笆墙的时候那里知晓那些妇人在那边讨论亵衣的式样。等我知道了,就不敢走了,只好躲在篱笆墙后面,准备等她们走了再出来。谁知道被人发现了,我也就成了登徒子。”   “我听说,家里的仆妇中间有跟你攀亲的?”   “有,不少,人家就准备给她的孩子找一个父亲呢,我多少有些钱,又是一个读过书的,除过人不成之外,其它的都还能看的过眼。这种情况下,你觉得妇人们是看上我哪一点了?说喜欢我那就过分了,只能说人家准备以身饲虎给自己的儿子铺路呢。不过也是人之常情,这世上愿意拿尸首给皇帝铺路的人不多,给子孙铺路的一抓一大把。我就算了,只想着痛快过好下半辈子,吃好,穿暖也就算没有白来这世上走一遭。”   连捷挥挥手就走了,尽管他知晓云琅很想报答他一下,他还是走的很畅快。   云琅笑了,连捷其实就不需要什么奖励或者报答,能被别人需要,就是他最大的幸福。   晚上的时候,云琅跟宋乔说起连捷的事情,宋乔良久没有说话,在丈夫的不断催促下才笑道:“活成人上人了。”   云琅听了哈哈大笑,这世上的很多人都是在为自己活着,还有一小部分人在为自己活的同时,也在为别人的需求活着,这是一种很高层次的生命。   至少,宋乔就是这么认为的,尤其是医者,对这种情感领悟的最是透彻。   第二天的时候,隋越又来了,带来了皇帝赏赐的蜀锦,价值自然比云氏送去的礼物价值高。   云琅很满意,这才是一种正常的相处方式。   他的司农寺卿被革除了,曹襄的官位却没有动静,皇帝也没有另外任命新的司农寺卿。   不过,接踵而来的大司农儿宽,就让云琅非常的头疼,他希望云琅能够在闲暇的时候,助他这个糟老头子一臂之力。   老家伙的模样很可怜,只是眼中狡诈的光芒怎么都掩饰不住,上林苑已经变成战场了,他不想接,想跑! 第一四九章 能力的极限   不知不觉的,云氏已经长成庞然大物了,儿宽这种人也不能等闲视之。   云琅的官职被撸掉了,这是事实,对皇帝来说确实是这样,但是,儿宽如果认为云琅的官职被撸掉了,那就太可笑了。   为了上林苑,云氏与少府监成了死对头,然后,黄氏就跟云氏斗了一场,最后,黄氏满门抄斩,如今,云琅也没有拿到上林苑的控制权。   堪称两败俱伤!   这说明,云氏对上林苑是有想法的,而且,这个想法从未磨灭掉。   满长安的人都知晓云琅有一个梦想,那就是把上林苑种满庄稼。   这个梦想谈不到错,至少没有人会质疑种庄稼。   可是要把上林苑种满庄稼,是一个几乎不可能的事情,毕竟,横亘关中大地三百里的上林苑,实在是太大了。   “您想想啊,一旦上林苑种满了庄稼,偌大的关中那里还会担忧粮食不够的问题?   到时候啊,关中熟,天下足,并非难事,如果成就这样的事情,天下还有谁能撼动我大汉江山基业?   桑,麻可生财,稻粱,麦,小米可饱腹,关中又有大片的林地可以放牧牛羊,一旦解决了鱼盐铁,关中自成天地。   人人都以为云某只是贪图高官厚禄,却不知云某已经为这个天下操碎了心。   渭水的自流渠,云氏自己已经开拓了十五里,而关中有八水啊,再沟通郑国渠之后,让河流密布关中,只要有水,就能改良关中的旱田,如果旱田中的四成化作水田,关中粮食产量就会增加三成。   老令官面对如此场景,难道都不动心吗?”   一幅美好的丰收画卷谁都喜欢看,在云琅不经意的话语中,这样的图案就一一的展现出来。   良田万顷,麦浪翻滚的场面云琅见过,后世的大农业场景对他来说并不陌生,因此,他描述的场面,往往要比普通骗子真实的多。   大汉朝的农业基本上都是一小片一小片的,这跟农夫的能力有关系,独门独户的无法承担改良农具的负担,因为人口少,也没有办法耕作更多的土地。   云氏,长门宫这几年之所以从农事上赚到了很多钱,最重要的条件,就是这两家的农具无时无刻不是在发生着改变。这让他们两家可以用最少的人来耕作更多的土地。   对云琅来说,大汉农夫依旧还处在刀耕火种的时候,中间可以改良的余地实在是太大了。   云氏,长门宫,以及新来的霍氏,曹氏,李氏他们都在农业上投入了大量的财力,到了明年,这些土地就能源源不断的为这些人家提供最稳定的财源。   家中有粮,心中不慌,粮食对大汉百姓而言,就是最好的人心稳定剂。   云琅没有法子迅速的提高单产产量,却能用大规模种植来增加粮食产量,增加单人的劳动效率,毕竟,在大汉朝,土地从来都是不缺的。   如果真的到了土地紧缺的时候,云琅以为,以刘彻的脾气,他会把全天下都打下来。   儿宽见云琅似乎对打下手的事情并不是很感兴趣,只是一个劲地大谈上林苑的农业远景。   通过这些谈话,他就知道,云琅似乎真的想要掌控上林苑的农事。   他似乎已经规划好了步奏,只要他真的接手了上林苑,就可以迅速的将规划付诸实施。   这让儿宽前所未有的变得紧张起来,单独一个云氏真的算不了什么,但是,他身后的阿娇,长平,以及卫青,霍去病,曹襄势力就大的惊人了。   将上林苑交给云琅原本是很好地一件事,陛下之所以反悔,最大的原因就是这股势力的本钱太雄厚了。   已经到了不控制,不打压不成的地步了。   云琅已经把话说得很清楚了,他就是想要上林苑,他就是想要亲自带着人种地,帮别人的事情,他毫无兴趣。   章台宫里的钟鼓已经敲了三下,云板的响声更是过了两点,平日里早就隐入黑暗的章台宫,现在依旧灯火通明。   年迈的儿宽跪坐在毯子上,慢悠悠的向皇帝禀报今日在云氏的所见所闻。   他甚至将云琅勾勒出来的那幅画卷也给皇帝复述了一遍。   “如果成,自然是陛下万世基业之始。我大汉朝这些年不断地剪除诸侯国的势力,形成强干弱枝之势,这才保证我皇陛下的政令畅通无阻。关中蓄天下兵马中的六成,这人吃马嚼的也给关中百姓带来了极大的负担。导致关中百业繁盛,百姓却算不上富庶这个现实。如果云侯所言可以成型……唉!”   刘彻听完儿宽的话,皱眉道:“朕还是太仁慈了!”   儿宽笑道:“大将军为陛下出生入死,骠骑将军也算是忠心耿耿,长公主更是陛下至亲,至于阿娇,一颗心恐怕也系在陛下的身上吧。云琅,微臣看不透,不过呢,就他这些年的所作所为来看,也算是一个忠瑾的臣子。”   儿宽担任过刘彻的老师,因此,在皇帝面前说话的时候,只要是单独相处,就显得随意很多。   “心腹重臣?唉……”   刘彻叹了一口气,又对儿宽道:“先生自去安歇,朕自有决断。”   儿宽呵呵一笑,继续拱手道:“上林苑很大,陛下只需将一些节点从上林苑划出,至于别的地方,种满庄稼又如何呢?”   刘彻看了儿宽一眼道:“先生认为朕应该赌一下?”   儿宽笑道:“赌注太诱人了,陛下因何不能赌呢?了不起陛下搬离上林苑,回到长安城就是了。这几年,陛下将驻跸之地放在章台,或者长门宫,这其实是不对的,长安,才是陛下长久逗留的地方。”   “先生让朕给云琅腾地方?”   “哪里是给他云琅腾位置哟,陛下这是给农桑腾位置,如果云琅果然能够让上林苑瓜果飘香,麦浪滚滚,陛下腾位置的事情将会变成美谈。如果不能……”   “哼,如果不能,他云琅此生休想过一天安生日子!”   儿宽哈哈大笑,刘彻愣了片刻也跟着大笑起来。   苏稚的腿很长,呈象牙色,一条腿总是在云琅眼前晃悠。   云琅一只手抓着这条腿,另一手依旧在纸上写个不停。   苏稚发出小猫一样的叫声,干脆把另一条腿担在云琅的肩膀上。   云琅起身抱起苏稚,将她用被子卷了起来放在床榻上,拍拍她的面颊道:“好好睡觉。”   苏稚懊恼的像鱼一样在床上翻腾几下,就面对里面,不理睬云琅了。   云琅笑了一下,这妮子,还是孩子心性。   《上林苑农事疏》是必须尽快送上去的。   跟刘彻怄气是小事,农桑之事才是真正的大事,今年冬日里必须征发二十万劳役,将上林苑荒废的水利设施必须重新修整一下。   同时,还要趁着大军没有出动,借用军中大批的骡马来修整田地。   一旦入冬,再想组织这么大的活动,就不可能了。   四更天了,云琅终于写完了最后一个字,小心的吹干了纸上的墨汁。   再把这张长长的纸折成书本的样子,到时候刘彻只要拉开,就能顺利的阅读了。   奏折写完了,云琅的脑子就变得空空的,瞅着桌案上的奏折,有些唏嘘。   这是他第一次认真的办一件事情。他非常的想办好这件事情,他希望上林苑这片土地上的产出,能够支持刘彻庞大的征战野心。   “能多活一个人就一个人吧,能力所限,只有如此了!”   云琅喃喃自语。 第一五零章 最后的元朔年   《上林苑农事疏》呈递上去之后,就杳无音讯。   云琅的心事却了结了。   原野上的最后一茬甜菜被挖出来之后,云氏的元朔八年就算是过去了。   元朔这个年号在云琅的记忆中只有六年,因为他的出现,让元朔这个还算和平的年号延长了两年。   皇帝已经宣布了下一个年号元狩。   元朔这个年号表示大汉正式对匈奴宣战。   那么,元狩这个年号就表示,大汉准备向匈奴发起新的进攻了,这一次的进攻,不再是骚扰性质的,而是要驱动大兵团向匈奴腹地进发。   每年的正月初一,是新年号真正启用的时候,云琅相信,在今年的新年上一定会发生很多新的事情。   寒雾过后,冬天就会来临。   云氏的院子里热气蒸腾,家里所有的铁锅都在熬煮甜菜,制作新的糖霜。   自从甜菜被培育成功之后,糖霜就成了云氏一门新的生意。   只要岭南的甘蔗运送不到长安来,云氏就能安心的把这门生意做很多年。   甜菜榨汁无疑是最快的一种制糖方式,可是,云氏的仆役们发现,通过熬煮,过滤之后的甜菜,能生产出更多的糖,因此,他们不厌其烦的一遍遍熬煮,直到将甜菜根熬成糊糊。   用纱布绞过的甜菜糊糊是很好的喂猪饲料,只要是好东西,大汉的农夫们就会把它的价值利用到极致。   一遍遍的熬煮,一遍遍的过滤,当甜菜汁变得粘稠之后,最原始的基础糖就出现了。   颜色不是很好看,味道也不是纯粹的甜,为了中和糖水里的酸味,需要添加石灰。   云氏的仆役在家主失败过无数次之后终于掌握了这一核心技术。   熬糖是一件非常辛苦的活计,一边熬煮一边搅拌,尽量将水汽蒸干,直到将糖水炒制成砂砾状,才算是完成了初步工艺,因为糖是红褐色的,云琅把这东西命名为红糖。   工艺到了这一步,云氏制糖的仆妇就会把无关的人赶出去,自己关在密闭的工坊里边,贼头贼脑的往红糖水里添加木炭粒,然后不断地搅拌,不断地过滤,很快,红糖水就会变得清澈。   到了这个时候,云氏仆妇这才会收好木炭粒,打开仓库门,让那些外院的仆役们进来,继续熬这些清澈的糖水,直到能让长安人疯掉的白砂糖出现。   负责主要工艺的六个仆妇是宋乔特意挑选出来的仆妇,全部都是她的死忠,这辈子估计都没有离开云氏的可能了。   不过,这六个仆妇已经算不上是仆妇了,她们只干内院的活计,能驱使她们的也只有云氏的五个真正的主子。   在云氏地位尊崇,对于一般的仆役连好脸色都懒得给。   云氏一年只能出一万多斤白砂糖,这样的东西一般都不可能出现在集市上,亲朋好友们分一些,就基本没有了。   当然,传说云氏还有一种叫做“冰糖”的东西,那东西甜如蜜,颜色如冰,非至交好友不可得。   传说总是传说,不一定是真的。毕竟没有谁真的见过。   冰糖当然有,霍光对这东西怨念颇深。   这孩子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存在,他对糖基本上没有兴趣,尤其是冰糖,如果不是云音很喜欢这东西,他无论如何也不会弄什么黄泥窖,穿绳子,自然结晶冰糖。   耗费时间不说,还非常的麻烦,师傅嫌麻烦不弄,他自然也是珍惜时间的人,总是看不起在嘴上抓挠的人。   云琅见霍光两手泥的从地窖里走出来,就笑着摇摇头,回头见闺女笑的眉花眼笑的,就训斥道:“以后想吃冰糖了自己去弄,不要抓小光去当苦力。”   云音瞅瞅自己身上美丽的裙衫摇摇头道:“我才不要弄得满身泥巴。”   霍光洗干净了手,来到云琅身边对云音笑道:“黄泥窖我弄好了,等它干了,就能往里面倒糖水,师妹想吃冰糖,再等半个月就好了。”   云音怒道:“为何要等半个月这么久?”   霍光依旧笑眯眯的道:“蒸发,结晶都需要时间,这是快不来的。好东西总是费时费工一些,半个月时间很短,一眨眼就过去了。”   云音哼了一声,就进了小楼。   云琅看着霍光道:“你不能总是娇惯她,再这么下去,我们都会遭罪。”   霍光咧嘴笑道:“师妹以前很乖巧,今年似乎变成大闺女了,脾气大一些也正常。”   云琅惊讶的道:“这些鬼话你是听谁说的?”   “我母亲啊,她说了云氏有家财无数,虽然不至于全给闺女,看师傅对大女的疼爱程度,将来拿走两成应该毫无问题。还让我尽量的对大女好一些,将来好拿走师傅好多家财。”   霍光的掉了的牙齿才刚刚换好,云音之所以不高兴是因为她开始换牙了,说话漏风。   霍光一边说着让云琅痛彻心扉的话,一边用憧憬的目光瞅着他,这让云琅无言以对。   这些年以来,云氏对霍光基本上没有秘密可言,假如这小子跑掉了,云氏绝对会损失惨重。   所以,云琅就笑眯眯的摸着霍光的脑袋道:“既然如此,你要看好云音,自己也要上进,小心云音喜欢上了别人。”   霍光听了师傅的话,一双大眼睛立刻变得阴翳起来,咬牙道:“刘据很讨厌!”   “他怎么讨厌了?”   “他问我,如果他娶了云音当侧妃,能不能让师傅听他的话。”   “你是怎么回答的?”   “我告诉他,云音当不了侧妃。”   “你就说了这些?”   “对啊,那个傻子说云音出身不好,确实当不了他的侧妃。师傅以后刘据如果来提亲,您就用这个理由来拒绝好不好?”   云琅哈哈大笑,拍着霍光的圆脑袋道:“刘据真的这么说过?”   “真的,他真的说过,徒儿可以作证!徒儿已经把这事告诉两位师娘了!”   霍光说的斩钉截铁,而且还咬牙切齿的。   云琅知道这个小王八蛋在说谎,有心在给刘据抹黑,云音是阿娇的义女,虽然阿娇不喜欢云音,名头却是实实在在的。   就一个翁主的头衔,就足够让刘据正视起来,而且云琅自己本身就是一个爱女狂魔,只要是稍微通晓一点这里面事情的人,谁敢拿云音的身世做文章?   这种事云琅自己就经常干,弟子这样做也无可厚非,可怜刘据好不容易想出一个好法子,还没有来得及实施,就被霍光消灭在萌芽状态中了。   徒弟开始有心眼了,做师傅的自然要全力支持,云琅点点头道:“小光说的很对,看不起我云氏的人,我们自然用不着看得起他。”   霍光小脸涨的通红连连点头道:“即便是皇长子也不成!”   云琅笑呵呵的道:“那是自然!”   晚上的时候,云琅把这件事当做笑话说给宋乔听,宋乔笑过之后就很认真的对丈夫道:“大女不能许给皇家!”   云琅皱眉道:“这么说,已经有人说起这件事了吗?”   宋乔点点头道:“常乐侯夫人提起过一次,没有明说,被妾身以大女年纪太小的借口给回绝了。”   云琅怒道:“你没有把她撵出去?”   宋乔按住暴躁的丈夫,陪着笑脸道:“不好做的这么绝,咱们家才安静下来,妾身不想给夫君树敌。”   云琅喘息了几口气,慢慢平静下来,对宋乔道:“传话出去,云氏大女十八岁以前不议亲!”   “啊?十八岁?”   云琅阴沉着脸道:“就是十八岁!” 第五卷 长驱万里如虎 第一章 匈奴女人   “哇哇哇……”   当婴儿的啼哭从毡房里传出来的时候,狗子终于松了一口气,他跪在地上面朝长安方向恭敬地叩头之后,就从一个欢喜的匈奴女人手里接过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   “是一个男孩子!”   匈奴妇人羡慕的看着孩子。   狗子将孩子抱在怀里,仔细的看这个刚刚出生的精灵,他很满意,至少,这孩子的头发是黑色的。   孩子太小,狗子很想多看一会,又怕草原上的风伤到孩子,就把孩子重新交给了妇人道:“很好的孩子,是我的儿子!”   匈奴妇人听到狗子的这句话,非常的欢喜,抱着孩子立刻钻进了帐篷。   在他帐篷不远的地方,有一座孤坟,那是左吴的坟墓,坟头上的荒草已经有青草在蔓延,按照这个速度,三两年之后,这座孤坟就会消失,变成一个毫不起眼的土包。   狗子来到左吴的坟前低声道:“我有儿子了。”   春天的风从草尖上掠过,呜呜丫丫的,像是左吴的回答。   “早就告诉过你,刘陵已经变成匈奴人了,你怎么就不信呢?”   左吴自然不能回答他,这座坟墓里的尸体也不是完整的,被五头牛生生扯开的尸体,只能用牛皮包裹着才能下葬。   狗子一点都不喜欢左吴,甚至有些鄙视,可是,这家伙是狗子在龙城中唯一的伙伴。   尽管左吴是掩护他的肉盾,相比匈奴人以及刘陵这些嫁给匈奴人的人,他觉得左吴更好一些。   大汉皇帝要求刘陵能够影响伊秩斜不退回漠北,而是去相对近一些的河套。   刘陵并没有采纳皇帝的建议,反而规劝伊秩斜回漠北,在那里休养生息,避开大汉的锋芒,以图后势。   大汉国与匈奴之间的战争绝非一朝一夕可以分出胜负的,刘陵对此有着清晰地认知。   伊秩斜还没有死,她的儿子还小,蒙查还没有执掌大权,想要让这三样目标实现,都需要漫长的时间来过度。   因此,刘陵只想去生存环境更加恶劣,食物条件更差的漠北去苦熬几年,如果效果好,刘陵不介意在那里多待十年。   河西走廊上的匈奴人是伊秩斜这个纯粹的匈奴人的财富,绝对不是她刘陵的财富。   这一点,刘陵明白,一旦让伊秩斜收服了西匈奴,对她将来执掌大权非常的不利。   狗子认为自己的任务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国内的那些人总以为刘陵是汉人,多多多少少会心存故国,加之匈奴地处荒僻之地,并不适合她这个娇弱的汉人女子长居!   认为这个女人会以回家为最高目的。   他们错了,刘陵来匈奴吃苦的唯一目的,就是想成为匈奴人的女王!   狗子不知道自己絮絮叨叨的跟左吴说多少话,直到太阳出现在头顶上,酷热难当,这才回到了帐篷。   洗干净的匈奴女人其实不算丑,甚至当得起漂亮二字。   她们的五官很立体,如同刀砍斧凿一般,狗子自己的脸就是一张大饼,五官就像几块泥巴按在上面。   给他生了孩子的匈奴女子温柔地看着他,眼中满是情义。   这个汉人的存在,让她知晓了什么才是一个女人可以获得的幸福。   当她怀孕的时候,这个不会放羊的男子,赶着羊群在荒原上游荡,在游荡的同时还能给她带来新鲜的野鸡蛋。   他会把这些没有蛋清的野鸡蛋放在铁锅里用羊油煎熟,撒上细盐给她吃。   他会从大阏氏那里讨来珍贵的小米,给她熬粥,甚至会在她肚子很大的时候帮她翻身,还会陪着她在午后的草地上散步,给她讲述他曾经在汉地过过的好日子。   他从未打过她……即便是欢好的时候都要比那些匈奴男子更加的温柔,更加的花样百出。   只是……他看起来非常的忧郁……   “我们跟你回汉地吧!”   刚刚生完孩子的匈奴女子兰乔突然道。   狗子愣了一下,然后笑道:“太远了,而且很危险。”   兰乔摇头道:“不怕,再过五天我就能骑马了,我可以背着你的儿子,兰英可以赶着羊,你很勇猛,可以保护我们。我们慢慢走,总会走到汉地的。”   狗子无声的笑了,拍拍这个傻女人的脑袋道:“这就是你想出来的办法?”   兰乔趁势倒进狗子的怀里道:“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的男子,跟着你,我与兰英都会过上好日子,就像你给我们起的名字一样美的好日子。”   兰乔说着话还特意看看兰英,兰英跪坐在羊毛毡上也狠狠地点头。   “龙城附近的草场上已经没有草了。去远处放牧的牧人很多,我们可以慢慢离开龙城,等我们到了草原上,你就带着我们去汉地。我一点都不想去漠北,我阿妈说那里是魔鬼的家乡。等我去到了汉地,你去给别人家的牛羊看病,我们放羊,或许还能养几头牛,再弄一些骆驼跟马回来,如果没有白灾,我们就有很多的牲畜,也能养活很多孩子!”   狗子不知道为什么觉得眼睛酸涩的厉害,这两个女人对他来说不过是寂寞时刻的安慰品,他没有想到,相处了两年之后,好像有了一些变化。   逃回汉地很麻烦,就算能逃脱匈奴人的追捕,回到汉地之后绣衣使者也会追究他擅离职守的罪责。   被匈奴人捉住,最大的可能性就是跟左吴作伴,被绣衣使者问罪,最好的结果就是有人会把他的尸体还给何愁有。   就目前来说,留在龙城放羊,给牲畜看病才是最安全的。   至于完成任务回到长安,他基本上不想了,没人能改变刘陵想要休养生息,积蓄力量的念头……   或许家主可以!   这个念头刚刚升起,就被狗子给狠狠地掐死了,一想到自家那个有洁癖的家主,被刘陵骑在身上的模样,狗子就想吐。   以前看刘陵的时候,狗子多少还对她保持着一些敬意,自从无意中发现骷髅一样的大鬼巫趴在刘陵雪白的身体上公狗一样耸动之后,他对这个女人为数不多的好意顿时就烟消云散了。   太恶心了……   两个傻女人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匈奴人之所以会成群的出动,不是因为他们喜欢这种出行方式。   而是,草原上的苍狼,雪狼,不允许他们单独出门,就他这一家子,一个男人,两个女人,一个婴儿,再赶着一群羊,毫无疑问,这是狼群最好的袭击目标。   “羊群不能多带,只要三头公羊,十头母羊,羊羔一个不要,战马也只要母马,还要有马奶的那种,这些年我们家的羊群变大了,可以跟夸可欺他们换母马……”   “厚毡要带两块,晚上天冷你跟孩子睡里面,我跟主人靠着就成……”   狗子听着两个女人窃窃私语的讨论逃跑大计,心中暖和的厉害,瞅着自己肉团一样的儿子,忽然觉得,自己回不去不要紧,这孩子应该回去。   凭什么自己在荒原上吃苦,换要让自己的孩子吃苦呢?   想到这里的时候,他刚想对两个女人说些什么,就听帐篷外边响起了低沉的号角声。   单于在点兵!   大匈奴的男人都是兵,号角声停止之后,十里地以内的男子如果不能站在单于的军帐前边听候命令,他以后就不用再来了。   狗子匆匆的披上皮甲,在两个女人担忧的目光中拿起长剑快速的向单于军帐跑去。   到了军帐跟前,才发现,站在高台上的人不是伊秩斜,而是一身戎装的刘陵。   匈奴武士们极为愤怒,一些老匈奴已经开始对着高台上的刘陵指指点点了。   这个时候,只要有人振臂一挥,立刻就会出大事!   刘陵笑吟吟的,并不感到害怕,等匈奴武士都集合的差不多了,这才让身边的蒙查站在最前面。   全身铁甲,健壮如山的蒙查走到最前面,冷冷的扫视了一下那些蠢蠢欲动的匈奴人大声道:“大阏氏有令,今年蓝河边上的母羊,接连出现双子,这是昆仑神在保佑我大匈奴。因此,大阏氏准备将蓝河的多子母羊分给大家。现在,每一帐的头人,可以过来领母羊了!” 第二章 政治家刘陵   很久以前,冒顿通过让愚蠢的匈奴人习惯于遵从他的命令,最后来完成自己篡权大业的。   开始的时候,只是命令匈奴武士跟随他的响箭射击一些无关紧要的目标,武士们跟随了,后来就让武士们跟随他的响箭去射击他心爱的阏氏,武士们跟随了,再后来就让武士们跟随他去射击头曼单于的战马,一部分武士跟随了,他就杀了另外一部分,当追随他的武士,开始随着响箭射杀任何目标的时候,他的响箭就对准了自己的父亲——头曼单于。   这样的计谋很有效,却非常的生硬且残忍,刘陵的法子就温柔地太多了。   今日,她吹响了她没有资格吹响的牛角号,武士们虽然不满,却获得了一头不错的母羊,他们不会有什么意见的。   狗子完全能够想到,下一次刘陵吹响号角之后,武士们还会来,他们还是会获得赏赐……   下一次的时候,应该会有一些无足轻重的要求让他们去完成,等这样的游戏多经历几次之后,匈奴武士就应该会顺从刘陵的指挥。   习惯都是养成的,刘陵就是要通过小恩小惠最终来达到自己统治匈奴的目的。   汉人的计谋就是这样,不带半点烟火气就完成了千秋大业。   狗子很开心,他觉得自己可以回家了,只要刘陵真的成了匈奴人的主宰,他就可以回家了。   左吴是被伊秩斜五牛分尸的,那是因为左吴跟一只公狗一样总是围着刘陵转悠,并且与刘陵的侍女有染。   罪名是这样的,至少接受命令的匈奴单于亲军统领是这样说的。   狗子跟刘陵的心腹彭春被特邀观看刑罚。   左吴死的很惨,临死前先是哀求,然后就是痛骂,再然后就是让人无法忘怀的惨叫……   彭春脑袋上的汗水如同小溪一般在流淌,狗子觉得自己要是不流汗实在是太奇怪了,于是就给脑袋上倒了一些水。   现在,不用担心被人家五牛分尸了,刘陵敢这么做,就说明伊秩斜身体已经虚弱的不能顾忌其它的事情了。   狗子现在很想见一下伊秩斜,只要见到了伊秩斜就能准确的知晓这家伙是不是快死了。   如果他是真的快要死了,把这个消息带回大汉也是可以交差的。   眼看着匈奴人乱糟糟的去羊圈领自己的羊,狗子就很自然的来到站在人群中的蒙查。   “听说你生儿子了?”年纪轻轻就一脸胡须的蒙查问道。   “是的,是一个健壮的孩子,将来会是一个很好的战士!”   “你不准备回汉地了?”   “这要看大阏氏有没有事情需要去办,如果有,我自然会回去,如果没有,在这里活命也不错。”   蒙查笑道:“你能回去,你的孩子跟女人不能回去,她们是大匈奴人。”   狗子皱眉道:“那不成,如果非要分开,我一个人回什么汉地啊。”   蒙查大笑道:“大匈奴的女人很美,你的女人就是大匈奴难得的美人!”   “咦?我记得你说大阏氏才是最美的美人,现在怎么又变了?”   蒙查迷醉的瞅着正在匈奴人群里谈论母羊肥瘠的刘陵摇摇头道:“她是不一样的。”   狗子啧啧赞道:“这样的好女子,只有大单于独享,真是太不公平了。”   蒙查笑道:“这就是她高贵的原因。”   狗子大笑道:“有些人就像天山上的雪莲,只有最勇猛的猛士才能采摘到。”   蒙查笑道:“你是在说我吗?”   “只要你拿到休屠王的草场,我觉得你还是可以试探一下的。”   提起休屠王的草场,蒙查胸中的怒火就无法抑制,一个成年的谷蠡王却拿不到他该有的,这是莫大的耻辱。   “很快,很快我就要拿到了……”   狗子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拉着蒙查来到人少的地方轻声道:“早做准备吧,只有做好准备,就没有人敢跟你抢夺休屠王的封地。”   蒙查看看狗子道:“你很关心我的事情。”   狗子笑道:“这两年如果没有你的照顾,你觉得我会活成什么样子?如果没有你保护我,你觉得左吴被五牛分尸的时候,我会不会是下一个?我为什么会关心你的事情呢?是因为只有你好了,我才不会倒霉到被人家五牛分尸。如果有可能,我真的希望你能成为大单于,只可惜,大单于的身体康健,你还要再等几年,才有继承单于位置的机会。”   蒙查冷笑道:“他现在就像一具尸体,屎尿都无法自抑,还能活多久呢?我的朋友,如果我真的成了休屠王,我会让你成为大匈奴地位最尊崇的医者的。”   狗子笑道:“一言为定!”   蒙查笑道:“当然!”   就在蒙查与狗子交谈的最开心的时候,刘陵从人群里挤出来,坐在蒙查跟狗子对面道:“你们说什么呢,这么开心?”   蒙查不知道看到了什么,呼吸变得急促起来,狗子笑呵呵的道:“我们刚才正在谈论我的儿子。”   刘陵抱着双腿,薄薄的绸裤包裹着她丰盈的臀部,那该是一个美景,只可惜狗子坐的位置偏了一些,被戎装战裙挡住了什么都看不见。   刘陵取下头盔笑道:“你生儿子了?真是一个好事情,赏赐你四只羊吧,可以过上好日子了。”   “那孩子该去见见家主了。”   刘陵瞟了一眼面红耳赤的蒙查笑道:“真是一个天生的奴才命,好好地官不做,非要做人家的奴仆,你就这么怀念云氏吗?”   “云氏只有家主,没有奴隶,更没有奴仆!”   只要提起云氏,狗子总要跟刘陵争论一番的,刘陵似乎并不见怪。   随便挥挥手道:“知道了,也不知道那个人给了你们什么好处,让你身在万里之遥也对他忠心耿耿的,也不怕被单于五牛分尸了。”   狗子没好气的道:“这时候啊,真是躺在大柳树下喝酸梅汤的好季节。而我却要忍受蚊虫叮咬去放羊。”   刘陵笑道:“云氏待着是舒坦,却能把好好地英雄豪杰变成废物。知道不?你家主子失去了皇帝的恩宠,如今只能待在家里种地,他的长子出世,去祝贺的人也寥寥无几,再过几年,就该无人问津了。给你家的主子去信,问他来不来大匈奴,我把左谷蠡王的位置留给她,还可以准许他建国。”   狗子的心咯噔一下,连忙道:“您不会又派人去长安了吧?你的信使是不是又被人家给捉住了?”   刘陵笑的花枝乱颤,甩手抽了流口水的蒙查一把,然后对狗子道:“果然是云氏出来的好奴才,跟你主子一样的聪明。”   狗子怒道:“你又害我家主,他对你那么好!”   刘陵的一张脸顿时垮下来了,阴测测的道:“什么叫对我好,如果他真的对我好,就该来到大匈奴陪我。你以为我不知你家主子得险恶用心吗?不就是指望我弄乱大匈奴,好让霍去病,卫青那些人捞取战功吗?霍去病进攻河西走廊,卫青出雁门关封锁大匈奴东西通路,李广兵出右北平钳制龙城。这一次我就遂了他的意,不与李广交战,也不与卫青接阵,我们退回漠北,漠南的草场全部留给刘彻,我倒要看看,我留下来的土地他是否能够拿走!”   狗子朝四周瞅瞅,有些惊慌的道:“全部走?”   刘陵得意的挑挑眉毛道:“一根毛都不给刘彻留下,等我们休养生息完毕,这片草场依旧是我大匈奴的牧场!走之前,不给你家主人送点贺礼,我于心难安!” 第三章 文明的诱惑?可能是!   狗子带着四只漂亮的母羊回到自家帐篷的时候,赢得了两个匈奴女人的热烈欢迎。   匈奴人的每一只羔羊都是无价瑰宝。   兰英特意带着新来的母羊去拜见家里的大角头羊,希望大角头羊不要嫌弃这些母羊,把他们当成族群里的一员,在野狼靠近的时候多少保护一下。   狗子参与了女人们的欢庆之后,就没有了多少喜气。   通过与刘陵的谈话,他判断出,刘陵没有放走他的打算,一点都没有!   家是一定要回的,对这一点,狗子没有任何的犹豫。   他不介意自己一个人骑着马闯荡浩瀚的荒原,最终回到长安,只是,看着两个沉睡的女人,以及孩子之后,他心如油煎。   在云氏生活的四年中,让他感到最愉快的不是吃得好,穿的暖,而是所有人都在为那个家变得富庶而付出的努力。   他记得自己在寒冷的冬天到处搜集干草,然后在农田里点燃,给土地施肥的模样。   也记得自己提着装着颜料的小木桶,一笔一划描绘楼阁绘图的样子。   在云氏,他学的第一个字就是“家”!   学的第一个道理就是家比天大!   如同家主所言——天下虽大,唯有家是立足之地,天下虽广,唯有家是立身之本,好男儿志在四方,离家万里征战,暮回首,家中灯火灿烂。   狗子是孤儿,以前没有家,后来有了家,又要装作没有家,因此,对于狗子来说,比任何人对家的感觉都要来的炽热。   他的情报传递手段很简单,大汉国派来的持节使者就是他传递情报的对象,就目前而言,大汉匈奴正在兵戎相见,大汉国很难再派使者过来了。   一个孤独的绣衣使者什么都干不了……就算知道匈奴的所有秘密,当这些秘密传递不出去那就毫无意义。   只是,该怎么带着两个女人一个婴儿穿越数千里荒原最终回到大汉呢?   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当年,博望侯是在匈奴仆人的帮助下回到大汉国度的,而自己,只有两个女人跟一个婴儿。   如果这两个女人对他无情,狗子自然可以走的无情也无义,问题是这两个女子表现的非常云氏,那么,死也要带走她们,而且自己死了也要保证她们死不掉!   这就太他娘的难了。   就在狗子瞪大了眼睛透过帐篷的透气孔瞅着外边灿烂的星河的时候,兰英悄无声息的爬过来,钻进了狗子的被窝。   这两个女子非常的善解人意,以前的时候她们就是这样治疗狗子的失眠症的。   尤其是匈奴之地漫长的冬天,如果没有这样的慰藉,想要无所事事的熬到春天,实在是太不容易。   在孩子的哭声中,兰英扭动的越发猛烈……   云收雨歇,帐篷里只有两人剧烈的喘息声,孩子的哭声不知什么时候平息了,兰乔却在一边吃吃偷笑。   “您去点卯的时候,我跟色楞格家的女人换了六只公羊,全是性子最暴烈的那种。过几天还要跟八卜换两条半大的獒犬,这样咱家就有五条獒犬,十一只公羊了。”   狗子搂着快要死掉的兰英道:“你要这么多的公羊跟獒犬做什么?”   兰乔嘿嘿笑道:“我们家的牧场没有草了,要去远处放牧,六月天,也该去夏天牧场了。”   狗子倒吸了一口凉气道:“你们真的要去汉地吗?”   兰英在狗子怀里哼哼两声道:“我想去尝尝你说的蜜糖是什么滋味。”   兰乔抱着孩子凑过来,把脑袋放在狗子的胸膛上无限憧憬的道:“我想去看看你说的高楼,想去你说过的热汤池里洗洗身子,你说,大阏氏她们又白又嫩,是不是洗过汤池的缘故?”   狗子很吃惊,在大汉国内,要来匈奴讨生活将是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决定,一般情况下,只要在大汉国内饿不死,他们是不会选择来到匈奴之地的。   鬼奴大军的来源就是如此,在汉国,他们因为总是叛逆,所以没人把他们当自己人看,在匈奴同样如此。   可是,汉国对于一般的匈奴人来说就是天堂,有时候狗子在吃饭的时候会悲哀的想——家里的狗这时候吃的东西都比他此刻吃的食物要好无数倍。   哪里有牧人整日里吃羊哟……多数时候,牧人吃的东西跟羊是一样的……   兰乔,兰英想去吃云氏的好食物,狗子也想啊,一想到家里厨娘做的红烧肉跟黄焖羊肉,他的口水就会哗哗的流淌,尤其是到了冬日,窝在帐篷里吃很少的一点干肉,奶干的时候,他就无比的怀念家里的臊子面——肉臊子油汪汪的,碧绿的青色葱蒜往上面一放,再来一点醋,他能吃一盆。   想到这里,口水又开始流淌了,光着身子从木头架子上撕下一块风干肉,分给两个女人一点,三个人就躺在毯子上瞅着星河,听狗子讲述云氏的美食传奇。   “有一次啊,长安出现了饥荒,家主到处找粮食来喂饱我们,粮食还没有过来的时候,每日里吃多少东西也是有数的。   我那时候年纪小,吃东西没个够,几个年纪大的哥哥姐姐就会给我均一点,有时候还会瞅着家主碗里的稀粥愣神,家主也会把稀粥给我,自己擦擦嘴说吃饱了。   知道不,那一回长安饿死了不少人,好多人的尸体倒在路上被冻得硬邦邦的。   没法子,就有人去渭水里面捞鱼,饥荒年间,人饿死了,河里的鱼却长得非常肥硕。   家主用不多的粮食换来了好些鱼,然后就用大锅炖了,放了好些油水,吃饭的时候每人老大一碗。   天啊,你们不知道啊,那鱼肉的滋味……啧啧啧,咬一口能把人香的昏过去。   吃了一大碗跟没有吃一样,反而更饿了,可是鱼肉虽然多,家里收拢的仆役们更多,每人只有一碗,没多的,后来家主实在是看不下去我们的馋像,就烧了一锅鱼汤,让我们用鱼汤泡高粱米吃……我吃了三碗,还要吃,被家主撵出去了,不是怕我吃饭,是怕我被活活撑死。   知道不?家里的碗有我脑袋大……嘿嘿嘿,一碗鱼肉,三碗鱼汤泡饭,哈哈哈……”   口水多了,泡着肉干一起下咽,就不觉得肉干难吃了,兰乔,兰英两个妇人口里的口水只会更多。   兰英费力的撕下来一条干肉道:“我们明天就告诉头人,我们要去远处放牧!”   狗子摇头道:“孩子太小了,受不了外边的颠簸,过些时候吧。”   兰乔坚决的摇头道:“明天就说,这里的草快没有了,羔羊都吃不饱,早说,早走,再有十天我就能放羊了,孩子揣怀里,走哪里都不碍事!”   狗子拍拍兰乔的脑袋道:“要走,也要等大阏氏没工夫理睬我们的时候再走,比起草原上的饿狼,我更怕大阏氏!”   “云氏真的有好多蜜糖吗?”兰乔对狗子说的事情毫不在意,她更加关心她的蜜糖,自从生产的前一天,狗子给她弄来了一丁点蜜糖之后,这种味道就让她永生难忘。   “多,很多啊,家里有六个人一年到头什么什么别的活计都不干,专门放蜂子,每年都有好多蜜糖收割,你喜欢吃,我去问管家讨要。这些年我给家里帮了很多忙,管家一定会给的,你可以每天吃,知道不,蜜糖抹在油饼上吃,才是最好吃的法子。”   “我也要吃!”兰英生怕狗子忘记了她的存在摇着狗子的胳膊连忙道。   狗子把最后一条干肉丢嘴里豪迈的道:“等你们知道了蛋糕的味道,蜜糖算个屁啊!” 第四章 自杀者的尊严   很久以前,云琅执着的认为日本人的自杀活动才是最有仪式感的。   不论是刨腹时候对刀口尺寸严格要求,还是介错人手起刀落人头滚滚的畅快,都让云琅对日本人的这一仪式向往不已,恨不能亲自充当介错人!   好在樱花翻飞的时节里一刀斩下人头,然后倒拖太刀在飘零的樱花中踽踽独行,感悟日本“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的高贵文化。   在大汉就非常的不一样了,对于大汉人来说,自杀是一桩很没意思的事情,更是一桩非常私人的事情。   勇敢些的会用刀子抹脖子,或者一刀入心,用自杀来向世人宣示自己的刚烈!   再次一些的就会选择服毒,这是一种很无奈的死法。   最下作的就是上吊了,即便是死掉了,也要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给活着的人,似乎在说:我现在死了,你能奈我何?   张汤三天前就把自己要自杀的事情宣扬的人尽皆知,还特意邀请云琅以及一干旧日好友去参观他如何自杀。   说是要以自己的死来告诫天下人,告诉天下人,不可因为陛下宠幸就肆意妄为最终只能一死以谢天下。   云琅跟张汤的私交很好,这事天下皆知,因此,张汤准备自杀,云琅就只好穿着白色的衣服来给他送行。   尽管张汤通知了很多人,真正到了自杀的这一天,来给他送行的人只有云琅跟一个商人田甲。   云琅来到张汤家里的时候,他们全家都穿着囚服跪在院子里面,就连张汤年迈的老母,也是如此!   事到如今,云琅已经没有什么可以说的了,张汤的死已经是必须的了,而且还要尽快进行,否则,他不但要死,还要遭受无数的羞辱。   上一次张汤没有弄死朱买臣,如今,朱买臣回来了,而且还当上了主爵都尉,跟张汤一起位列九卿。   朱买臣的归来并受重用,则说明张汤昔日对朱买臣乃至庄青翟的指责是错误的,至少,在皇帝看来是这样的。   官场上,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朱买臣回来了,就预示着张汤将会以必然倒霉的结果收场。   朱买臣联合了御史中丞李文,右内史王朝,以及丞相长史边通一起弹劾张汤有八桩不法事。   且件件有跟脚,事事有依据,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告发张汤屡次泄露国朝机密给商人,从而让一些不法商人依靠囤积居奇而获得了暴利。   其中长安商贾田甲首当其冲,至今,田甲的儿子田信还被关押在牢狱里,等待皇帝最后的裁决。   事情到了张汤这里就显得非常诡异了。   朱买臣等人的奏折到了皇帝手里之后,就被皇帝给扣押了,而弹劾奏章的内容却被一字不差的泄露出来了。   又有使者来张家斥责了张汤。   事已至此,不管他有没有犯下那八条罪责,留给张汤的路只有死路一条。   云琅提着一个食盒走进了张汤家,神情轻松地就像是来拜访老友。   路过张汤老母身边的时候,还施礼请安,邀请张汤老母与他一起跟张汤喝上一杯。   张汤老母亲也不见多少悲切之意,反儿劝慰云琅莫要在张氏久留,与张汤见上一面就已经是莫大的情义,张氏满门感激不尽。   见到张汤的时候,发现这家伙穿的非常烧包,大热的天气里一声厚重的黑色朝服被他穿的一丝不苟,一个人闷在屋子里,又穿的厚重,却不见一丝汗渍。   “不用朝外看了,我特意问过曹襄,今日会不会有使者来阻拦你自杀,曹襄说,不会有!”   张汤收回看着窗外的目光,瞅着云琅道:“我还是有些不死心,总觉得陛下还有用到我的地方。现在还远远没有到‘飞鸟尽,良弓藏,狐兔死,走狗烹’的时候啊。”   “确实没有,不过陛下有了比你更加凶狠的猎犬,而且不止一位,光是赵禹,王温舒两人就够陛下使唤的了。你的名声臭了,已经到了改换的时候了。”   云琅没有安慰张汤,而是再一次选择了实话实说。   张汤痛苦的敲着脑壳道:“我现在才开始后悔当年跟你订立说实话这个约定了。这个时候,你要是说两句假话,我的心里会舒坦的多。”   云琅犹豫一下轻声问道:“你好像不怕死?”   张汤抬手摸摸脖子道:“怎么不怕?只是活不成了,就只好努力给自己子孙一点尊严,吗,免得他们被人家笑话。”   云琅打开食盒,从里面取出一陶瓶酒道:“这是我弄出来的烈酒,你可以多喝一点。”   随着一样样的菜肴被取出来,张汤忽然捂着嘴大哭起来,他的眼泪流的是如此之多,完全出乎了云琅的预料。   等他的哭声停歇了,云琅就小声道:“要不然去长安城求求陛下,不求别的,只求活命可以吗?”   张汤抽噎一下道:“求陛下,会死的更快,他不允许我给他丢人。”   云琅叹息一声道:“奈何啊……”   张汤从盘子里拿起一只烤鸡,狠狠地啃了一口道:“我儿安世现在何处?”   “与梁翁一起去了陈仓,云氏在陈仓还有一块封地,我委托他去管理。”   张汤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道:“甚好!”   “我看见田甲在外面,要不要让他进来?”   张汤摇头道:“不用了。”   “你们到底是谁害了谁?”   张汤苦笑道:“多年纠缠早就分不清了。”   “既然如此,你为何会这么穷?”   张汤冷笑一声道:“你可知春风阁一夕风流费用几何?”   云琅摇头道:“没去过!”   张汤颇有些回味的道:“一夕缠头万金不多啊,我一年中一半的闲暇时光都耗在那里了。”   云琅冷笑道:“也就是说,你原本就打算一个人快活,让你全家为你担惊受怕是不是?”   张汤见云琅面有怒色,有些欢喜的朝云琅拱手道:“我自诩为天子爪牙,帝王鹰犬的时候,就知道下场不会太好。   为了避免累及家人,这些年我除过陛下赏赐,我很少置产,散出去的钱财远比进项多,所以家无余财可供他人惦念。   为官多年,有一个道理我知道的很清楚,人在倒霉的时候,可怕的不是仇敌,而是那些胥吏。   朱买臣,李文,王朝,边通等人不是名士就是高官,他们的目的在于我,只要我死了,天大的仇恨都会随之散去。   而那些吸血胥吏可不是这样的,一旦我倒霉了,他们就会如同吸血鬼一般蜂拥而来,扑击在张氏这具尸体上吮血,不吸干最后一滴血是不会罢休的。   长安城里的很多犯官,不是被同僚折腾死的,而是受不住胥吏的盘剥最后才家破人亡的。   如果人人都知道张氏无财,也就会漠然视之了。”   云琅咬牙道:“我这是第一次听见有人把嫖妓花光家中钱财的行为,说的如此悲天悯人!”   张汤擦把脸上残存的泪水道:“事实如此,夫复何言?”   话已至此,再说已经很多余了,云琅就给张汤倒上云氏新近蒸出来的烈酒,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喝着,说的也都是些风花雪月上的事情。   之所以不说一些隐秘的事情,完全是因为有一个年轻人忽然站在门口的缘故。   太阳渐渐落山了,桌子上的酒菜也吃的差不多了,张汤就对云琅道:“你素来有洁癖,就不要留在这里弄得一身腌臜,回上林苑的路还长,现在就别过吧!”   云琅站起身道:“你真的做好准备了?”   张汤笑道:“两天前我其实已经死了。”   云琅抖抖袖子朝张汤施礼道:“一路走好。”   张汤笑着点点头,就送云琅出门,并关上了门窗。   云琅瞅了一眼站在门口的钟离远道:“把他最后的话带给陛下!”   一身锦衣的钟离远施礼道:“刚才不小心打了个盹,这才清醒。”   云琅叹息一声,就缓缓离开内宅。   只听身后传来张汤凄厉的大吼:“陛下啊,张汤没有尺寸的功劳,从刀笔吏起家,因得到陛下的宠幸而官至三公,没有任何可开脱罪责之处。然而阴谋陷害张汤的,是朱买臣,李文,王朝,边通这四个恶贼!” 第五章 讲道理的人   云琅听见了张汤的呐喊,他没有回头,只是脚步停顿一下,然后就继续走出了张府。   在他身后,是一片哀嚎之声。   刘二牵着游春马站在门口,云琅却没有上马,背着手在阳陵邑乱糟糟的街道上漫步。   此时的阳陵邑恰逢交易日,街面上的小商贩摩肩接踵,他们或者挑着担子,或者背着箩筐,或者牵着牲口,每个人都充满了对金钱的渴望,在人群中大声的吆喝着,期望能找到一个买主。   五月的阳陵邑热浪滚滚,走在这样的街道上不一会就会被臭烘烘的街道同化掉,每个人身上都散发着同样的味道,就像这个国家。   不知不觉,云琅就来到了一座极为奢华的高楼前面。   说是高楼,其实也就三层,完全的木质结构,让这座楼阁看起来像是一座危楼。   不知怎么的,云琅忽然很想一把火烧掉这座楼阁。   如果是曹襄,要是有了如此强烈的渴望,他说不定真的会肆意妄为。   在他的生命中,肆意妄为就是他表达自己高人一等的重要方式。   春风楼,又叫春风一度楼。   按照春风楼主人的说法,每一座大城里都该有一座这样的楼阁,否则,富贵者无显贵之地,贫者无仰望之所。   云琅站在楼下,春风楼楼主站在楼上,目光交接,火花四射!   “你现在赚钱赚的不要脸了是吧?”   “我是一个女人,又是一个没要的老女人,总要给自己赚一点养老钱,我一没有您这样的绝世才华,二没有您的高官厚禄,其三,好不容易生了一个女儿,还被你抢走,如今能体己的只有银钱。女子还能怎么赚钱呢,还不是需要依靠你们这些男人,从你们的身上赚钱。”   云琅怒不可遏,快步上楼,却被春风楼主人拖进一间很大的屋子。   这一刻的云琅化身野兽……   良久……云琅从癫狂中清醒,瞅着满地的破烂衣裳,以及春风楼主人美丽的身体,叹口气道:“对不住!”   卓姬摇晃一下美丽的脑袋,将披散的长发归拢到脑后,靠在云琅的臂膀上道:“刚才很好。”   “我想烧了这座楼!”   “那就烧啊,妾身给您准备引火的东西。”   “我想把阳陵邑,乃至长安全部烧掉!”   “那可不成,春风楼是我的,也是您的,您愿意怎么烧就怎么烧,烧了城池恐怕是大罪。”   “不烧,不足以泄愤!”   “您现在还有力气点火吗?”   云琅想了想摇头道:“一根指头都不想动。”   卓姬用头发撩拨着云琅的胸膛低声道:“张汤乃无可救药之人,您不用太在意。”   云琅皱眉道:“我不喜欢这种束手无策的感觉。”   “谁都不是神仙,即便是神仙难道就能心想事成?”   云琅面无表情的道:“我就是神仙!”   卓姬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趴在云琅的胸口道:“对我来说,你是神仙,比如,可以帮我变出一个孩子来……”   春风楼果然是一个神奇的地方,她最大的能力就是可以把一个愤怒的,或者委屈的,亦或忧伤,快乐的人最终变成一个疲惫的人。   春风楼原本是蜀中人的产业,是无数蜀中商人联合出资修建起来的,很长时间以来春风楼的实际所有者都是黄氏。   黄氏被灭门之后,春风楼就重新变成了蜀中商人的产业。   这样的产业如果背后没有权贵支持,很难在关中立足,于是,在关中举目无亲的蜀中商人很快就发现卓姬是一个可以依靠的人。   于是,卓姬就成了春风楼的新主人。   就这件事而言,云琅是最后一个知道的,还是曹襄向他抱怨以后来春风楼不好意思不给钱的时候才知道。   为这事,云琅大发雷霆,将平叟送来的分红金锭全部丢了出去,云氏不缺那点皮肉钱。   直到长平出面告诉云琅,这里面还有她的份子之后,才不得不忍气吞声,将这件事认下了。   “已经当了一年多的春风楼主人,应该当够了吧?”云琅对正在给他整理衣衫的卓姬道。   “您希望我回到富贵县继续待在家里?”   “换一个生意做,这里我非常的不喜欢。”   卓家将一枚玉佩拴在云琅的腰带上,下垂的玉佩堪堪压住衣袍的脚。   “妾身可是当炉卖过酒的,名声早就没了,现在当青楼主人正和了所有人的意。”   “谁管别人怎么想了,我只在意我们自己的想法。别人开青楼我没意见,你开我就非常的讨厌。”   “一门大生意呢,也罢,您是大老爷,您不喜欢妾身就不开,继续回到富贵镇过我的寂寞日子去。”   “没想把你关笼子里,你自己本身就有好多产业,就算没有,也可以重新弄一门营生,你才学比我还要好一些,不如就开一家专门卖书的店铺。云氏的印书作坊已经基本成型了,再有两月,等造纸作坊储蓄够了足够的纸张,就能开版印刷了,到时候你从印书作坊拿书,然后卖到洛阳,蜀中,金陵,广陵,合肥,只要你愿意,卖到哪里都成。这应该也是一门大生意!”   卓姬眨巴着大眼睛笑道:“确实,卖书确实比开青楼体面的多。”   云琅苦笑道:“别看不起我,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你摊上我这样的人有什么办法。”   卓姬噘嘴在云琅的腮帮子上亲一下道:“就是这样的人,妾身才喜欢。是男人,就当一个真正的男人,看不起拿女人身体赚钱的人,是应当的。这么说,妾身如今可以名正言顺的进云氏工坊了?”   云琅笑道:“本来就没有禁止,是你自己不愿意去。”   “这么说,妾身即便是亲自去云氏看大女也没有问题喽?”   “给你留的那座楼阁还在,你要是喜欢,住在那里也是可以的,我还没有自私到不让一个母亲去见自己孩子的地步。”   “你就不怕我去了会引起家宅不宁?”   “所有错的,对的事情都是我们自己干出来的,敢做就要敢当,你是大女的母亲,这一点不可能改变,宋乔发怒,我会忍着。”   “您是家里的大老爷,你家少君敢对你发怒?”   云琅苦笑道:“是我的错,我就要认!”   听云琅这样说,卓姬忽然就跟疯了一样的扑在云琅的身上又是撕,又是咬的,还脱云琅的衣服……   良久,钗环横乱的卓姬带着哭腔道:“相处这么多年,才发现你是一个讲道理的人……”   跟女人讲道理很累,因此,云琅回到阳陵邑家宅中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晚了。   曹襄一个人坐在大厅里,就着一盘油炸豆子慢条斯理的喝酒,丑庸在一边伺候着,还有一句没一句的跟曹襄说着蠢话。   云琅才进院子,就听曹襄对丑庸道:“好了,我现在知道了,知道你不是因为蠢才被你家家主弄到阳陵邑来的,如果你要是我家的丫鬟,我会把你发配到东海去!”   丑庸不满的道:“婢子很勤快,不该被发配。”   曹襄怒道:“就你跟我这样说话,就该发配一下。”   “不讲理哟,您在庄子上治病的时候,还是婢子每日里伺候您洗漱的。”   曹襄仰天长叹道:“你们云氏尽出蠢材,你家主人今天的行为就很蠢,他以前很聪明,就是因为身边全是蠢材,这才会干出糊涂事。”   云琅走进大厅笑呵呵的道:“我怎么蠢了?”   曹襄见云琅进来了。没好气的哼了一声道:“明知道张汤就是一摊臭狗屎,你还要往上扑。”   云琅坐在曹襄对面,抓了一把豆子笑道:“谁告诉你张家会就此完蛋?”   曹襄愣住了,过了片刻才指着云琅道:“你是说张安世?” 第六章 恐惧也能杀人   “兵法有云,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隅,不谋万世者并不足以谋一时!   任何事情都要一分为二的来看,张汤此人酷毒无比,刑罚之下冤魂无数。   可是,你要看到,张汤所谋者皆为陛下,皆为大汉国,并无私利牵涉其中。   之所以会死,只是仇家太多,陛下在衡量过利害之后,选择了牺牲张汤。   然,张汤这样的臣子乃是陛下不可或缺的人。   张汤死的奇冤,即便是陛下也不可能漠然视之,一只忠犬为自己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最后还被放进大锅里烹煮,在吃肉的时候,你连一声‘狗肉好吃’这样的话都不说吗?   曹襄沉默片刻道:你走之后,张汤就自杀了,是用剑割喉而死的,临死前大叫说是朱买臣等四人害死他的,从头到尾没有埋怨陛下一句。   他的母亲张氏,在张汤死后立即用席子将他包裹起来,让张氏族人抬着张汤的尸体去野外安葬。   田甲问为何不置办棺椁,张氏称:张汤作为天子的大臣,被恶言污蔑致死,有什么可厚葬的!   后来勉强接受了田甲置办的棺木,却没有外椁。   就在半个时辰前,张氏取出家中藏金五百分给了族人,然后就换上麻衣去舂米去了。   我听人说,朱买臣一干人非常的惊惶!”   云琅喝了一杯酒,吃了几颗豆子,把酥脆的豆子咬的咯吱咯吱的冷笑道:“我弄死了黄氏,余祸到现在都没有清理干净,这还是陛下主动出手的。他们弄死了陛下的狗,你以为就不用付出代价吗?”   “你是说朱买臣这些人会倒霉?”   “朱买臣好歹在受降城有大功于国,或许能逃出生天,至于其它三位,生死难料。你看着,那些人什么下场我说不准,张安世一定会享受父亲的恩荫,进补为官,至少是郎官,不会比你当初担任的官职小。”   曹襄听了云琅的话,觉得很有道理,就不再说云琅愚蠢的话,准备说点别的事情的时候,忽然对云琅脸上尚未消散的可疑红晕很感兴趣。   “你去了春风楼?”   云琅知道这件事瞒不过曹襄,就干脆点头承认。   曹襄如同发现新大陆一般一跃而起,扯着云琅的袖子道:“你今日去过了,我还没去过呢,再去,再去。我知道你光顾的是老板娘,问题是你亏大了知道吗?春风楼里的小甜美人只要笑起来,脸上就有两只酒窝,天啊,我每次都要把酒倒在她的酒窝里才慢慢吸吮,你知道,脂粉香混着酒香一起下肚,这才是真正喝酒的模样。”   “我本来想去烧那座楼的。”   “那就烧啊,再等一个时辰等天黑烧,到时候我兄弟守在楼阁门口,眼看一干裸男骑着猪突狼奔岂不妙哉!”   “好好坐着,哪里都不去,我告诉卓姬离开那个污秽之地。”   “可惜了,好多人就是冲着五华夫人的名头去的,却从未见过五华夫人,卓姬被你赶走了,春风楼的名头就会弱一半,多好的地方啊,兄弟们聚个会,唱个歌,享受一下温柔从来都被服侍的妥妥帖帖。现在完蛋了。对了,你让卓姬干什么去了?”   “卖书!”   “可惜了,好好地一个美人儿不跳舞唱歌,偏偏跑去卖书?卖书应该是丑庸这样的家伙就能干的事情,太可惜了。”   云琅笑道:“这样挺好。”   曹襄仰面朝天躺在地板上无聊的道:“很没意思啊,一想到等着看朱买臣这些人的下场还需要好久,这中间无聊的日子可怎么过哟。”   云琅喝口酒正色道:“儿宽老贼如今正在上林苑里大肆的开垦良田,你这个少卿怎么会这么清闲?”   曹襄懒洋洋的道:“你不在,我才不愿意多干活呢,能把兵将拉过来屯田的人,我往跟前凑什么,万一被人家说我勾结兵将,那就太没意思了。反正,我干不干的,都有一份功劳领,不给他捣乱就不错了,他儿宽老贼难道还敢管我的事?”   云琅辞官,曹襄的怨念很重,现在已经很讨厌回长安了,大部分时间都留在阳陵邑胡混。   “打铁还要自身硬啊,别看我们笼络了很多人,这些人也都是才干之辈,越是才干之辈,就越是心高气傲。   我们自身的能力都不如人家,将来如何让人家心服?   该做的事情还要做,靠关系虽然能显赫于一时,时间长了是不是草包就会被人家一眼看透。   农事说起来是见效最慢的一种立功方式,可是一旦开始叙功,只要是明眼人,就不敢忽略掉你的功劳。   到时候你就能笑呵呵的对那些才干之辈们说:你们一个劲的去发挥自己的才干吧,不论好坏,都有我来托底,不会出大乱子的。   那个时候,你才是众望所归的宰相人选。”   “我为什么要当宰相呢?你没发现现在的宰相没法子干吗?我舅舅把宰相的权力压榨到了什么程度你难道不知道么?公孙弘当年气干云霄的准备干一番大事业,结果呢?现在变成了一个会行走的人形印鉴,很多时候,重要的事情我舅舅都通过尚书令来传达。前几天去了宰相府,那里边的人一个个人浮于事,没有多少屁事可干,一个个抱着茶壶在阴凉下喝茶呢。”   “没让你现在就去当宰相,估计你有可能当宰相的时候,应该在二十年后,那时候陛下的年纪变老了,宰相的用处也就出来了,只要小心,不会有事。最重要的是刘据如今被封常山王,他能不能当上太子,还需要你帮忙呢。”   “我不喜欢刘据,那个孩子不知怎么的,跟公孙弘学了一身的坏毛病。有时候跟他说话,都能引来一大串的诘问,都是对他好的事情,偏偏要问个清楚明白,谁有功夫给他解释!”   云琅将曹襄拍在桌子上的手按住,严肃的道:“解释清楚,一定要给他解释清楚。像他这么大的孩子正是想事情的时候,一旦形成了自己的好恶观,以后再想纠正,基本上没有可能。”   曹襄怒道:“你知道的,我这人基本上没有什么哄孩子的耐性,我自己的儿子要是话多了,都会被我一脚踹一边去,别说他了。”   “他很烦你?”   “那倒没有,我们虽然说话很少,相处的还算愉快,毕竟,我还是希望他能当上太子。”   云琅点头道:“那就继续保持,不要显示出不耐烦的情绪出来。”   说起正事曹襄就显得非常烦躁,拖起云琅就匆匆的向外走。   云琅无奈的道:“你又要干什么?”   “谢长川家里今天开赌局,我们也去凑凑热闹,听说有不少人去呢。说这些没意思的事情很烦,不如趁机去热闹一把,赢点金子明日也好去春风楼。再告诉你一声,今天是朱买臣,李文请谢长川开的局,一看就是准备大输特输的。张汤才死了几个时辰啊,他们就被吓成了这副样子,满世界的忙着给人送钱呢。”   云琅冷笑道:“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一个个好日子过腻味了,以为弄死别人自己就能好过?你看着,再过几日,他们会更加恐惧!”   曹襄怪笑道:“那是啊,刽子手的刀还没有落下来的时候才是最吓人的。走,我们兄弟今天跟谁都别客气,去了,就要大杀四方!”   云琅深以为然,张汤的死对他的刺激很大,不管这人是不是好人,对云琅来说,这人对他很好,从未在任何事情上为难过他,不但没有为难过他,还帮了云氏很多,这份情谊要记住。   兄弟二人跳上马车,一路怪笑着向谢长川的府邸杀去。 第七章 人一离开战场就变蠢   谢长川家的大门非常的高大,一面飞虎旗插在大门上呼啦啦招展,这面旗子是如此之大,即便是黄昏时分,也让人无法忽视掉他的存在。   这面旗子其实就是白登山边军的战旗,老谢固守白登山三十一年,带领部下回京城之后,皇帝见他可怜,就把这面旗子赏赐给了他,表彰他为国戊边的苦劳。   有了这面旗子在大门上,云琅,曹襄想要坐着马车直接进谢长川家就很麻烦。   因为只要是接受过这面旗子节制的人,不管你如何的位高权重,在旗子底下报名进入是必须的。   老谢坐在一张从云氏弄来的虎皮交椅上,笑呵呵的看着门外的云琅跟曹襄,没有半点要出来迎接的意思。   不仅仅是他,老贼裴炎就坐在老谢的旁边,身边还站立着十几个年轻后生给两个老贼呐喊助威。   谢家的谒者身高足足有一丈,还是两人,一左一右站在门口如同铁塔门神。   “这老贼就等着我们兄弟过来给他壮声威呢。”曹襄非常的不高兴,在大汉国,即便是进皇宫也是刷脸的人,现在要做报名这么羞耻的事情,让他很难堪。   “且让这老贼得意一次!”云琅走上台阶,高声道:“永安侯云琅拜见大帅!”   站在门口的两个谒者立刻大吼道:“永安侯云琅拜见大帅!”   声音之大,震得云琅耳朵嗡嗡作响,狠狠地抠了一下耳朵,恼怒的瞅瞅那两个估计是两军阵前专门负责骂阵的混蛋。   明明距离谢长川只有五丈远,这个老贼恍若未见云琅,对身边的一个少年道:“准!”   于是那个少年立刻就跑到门口对着云琅吼道:“准!”   云琅这才进门,进来之后发现曹襄悄无声息的跟着进来了。   不等云琅跟谢长川见礼,就听裴炎对曹襄道:“平阳侯怎么这就进来了?”   曹襄撇撇嘴道:“我是永安侯的副将,跟随主将进帅帐从来不用通名……”   曹襄还想继续往下说,被云琅给拉住了,他知道曹襄要说什么,这家伙从来就不愿意吃亏,在门外,又那面旗子在,他只好低头,家里面嘛……他是彻侯……   谢长川站起身哈哈大笑,一手挽住云琅的胳膊,一手挽住曹襄的胳膊道:“都是我白登山厮杀出来的好汉,你们如日出升,老夫们已经日暮西山,这个时候总要蹭点朝阳的光辉才好多活几年。今日来了,就不要客气,那个朱买臣在受降城没少捞钱,老夫之所以愿意帮他支撑这个场面,也是看在他是受降城,白登山一份子的情面上。尽管赢钱,不用看老夫脸面。”   曹襄傲然一笑,指指云琅道:“我们兄弟两人还没有落魄到拿穷人钱的地步,今天来也就是看看,谢侯爷不必客气。”   谢长川大笑道:“那是啊,那是啊,您两位拔根毛都比;老夫的腰粗,来看叫花子们的场面,算是散散心,这一点老夫明白。”   云琅看不惯两人在那边扯淡,就拉着裴炎的衣袖道:“这时候跟朱买臣他们走的太近,恐怕不是好事情,前辈智计过人,不会看不明白这里面的苗头吧?”   裴炎笑道道:“张汤死了,还能有什么问题,朱买臣一干人圣眷正浓,看在他们是受降城,白登山一脉的份上,这点忙还是要帮的。”   云琅笑了一下,也不多做解释。   这些老将虽然一个个都老奸巨猾的,但是,他们对皇帝极度陌生,只能依靠一般的常理去测度皇帝的心思,这中间的误差可就大了。   很明显赌局还没有开始,大厅中的酒宴也没有开始,云琅,曹襄被谢家人迎进了一座小花厅。   云琅喝了一口谢家的茶水就皱眉道:“什么东西?”   曹襄看都不看谢家的茶水张嘴道:“里面放了盐,还是放了牛油?”   云琅吐掉茶水,掏出手帕擦一下嘴巴道:“两者皆有!”   曹襄笑道:“你知道,关中人如今更喜欢放了盐跟油的茶水,还把你我两家喝的那种茶水叫做‘淡茶’,这种放了油盐的茶水叫做‘香茶’,一听就比淡茶高明的多,人家用好东西来供应你,你有什么不满意的。”   “暴殄天物!”   两人正在说话的功夫,谢宁的老婆李氏端着一个木盘走了进来,上面摆满了各色点心跟果子。   曹襄如同往日一般大咧咧的道:“多谢嫂嫂……咦?不对哦,这不是你家,你怎么出来待客了?”   李氏强颜欢笑道:“两位叔叔到了谢氏,自然是妾身出面款待两位叔叔。”   据云琅所知,谢宁的老婆群庞大,最鼎盛的时候有十一个之多,听说现在只剩下三个了。   这个李氏,是谢宁带到云琅,曹襄等人面前亲自当老婆对待的第一人。   也是云琅曹襄等人承认的谢宁老婆,自从谢宁跟他老爹闹翻之后,他就在上林苑弄了一座庄子,这座院子里的人口简单,三个妇人,一个孩子,再就是三十余个男女仆役,平日里深居简出的不见外人。   没想到堂堂谢氏长子少君,居然被弄来给客人端茶倒水,这是极度失礼的事情。   云琅曹襄起身还礼,云琅接过木盘,阴郁着脸道:“光知道阿宁跟家里闹得不愉快,没想到你会被作践到这个地步。”   李氏连忙道:“今日事多,这都是妾身自愿来帮忙的。”   “自愿给一群赌鬼,酒鬼,色鬼端茶倒水吗?”曹襄怒不可遏,拍桌而起。   谢宁虽然没有封侯,但是已经是骠骑将军麾下的四校尉中的射声校尉。统领八千弓弩手,堪称大汉国的重将,这样的人即便官职比旁人小一些,却无人敢轻视之。   以李氏的身份,即便是单独觐见皇后都够资格了,在谢氏却需要抛头露面招待客人。   以前的时候,云琅是不会在乎这些事情的,对于女子不能抛头露面他其实是持反对意见的。   但是,现在他知道,在大汉国,有他这样想法的人就是异类,而且是异类的不能再异类了。   在大汉,男女之防不是很重要,可是,什么身份的人做什么事情却被规定的死死的。   卓姬当年在成都当炉卖酒的事情,之所以被人们广为流传,最大的原因就是这件事不合规矩,超越了时代。   云琅不知道谢长川为什么会让李氏来招待他们休息,或许,他这个出身底层的军汉认为这是一种高规格的待遇,是表示亲密关系的一种方式。   然而,他错了,在谢宁不在的情况下,让他的妻子来招待朋友这对谢宁是一种羞辱,对他的朋友来说同样如此。   “这就是乡巴佬!”李氏退下之后,曹襄依旧愤愤不平。   这句话其实是不对的,因为在曹襄的眼中,满大汉不算是乡巴佬的人大概用十根指头就能数过来。   所以他说的话不算数。   “谢宁跟着去病走了河西,如今正沿着大河修城池,修驿站呢,按理说这一战回来之后,就差不多能封侯了,怎么老谢还是这样对待他?在白登山的时候,老谢可是把谢宁往死里疼爱的。”   曹襄哼了一声道:“老谢发现自己老当益壮还能生儿子,从白登山回来四年,一口气生了两女一男……对了,苏稚给他吃了什么药?这么灵验?”   “你也想吃?”   曹襄拍拍胸膛道:“老子拼身体!靠药物生下来的儿子算是自己的还是算药的?明日让我老婆来拜访李氏,过几天让你老婆来拜会李氏,然后是去病家的,李敢家的,赵破奴家的,再让母亲邀请李氏去参加几次妇人的饮宴,再让大长秋把李氏的名字添加到阿娇宴饮的名单上,这一圈下来,一年时间就过去了。估计,谢家也就没人再敢为难我们兄弟老婆了。” 第八章 传话人   汉朝人的赌钱方式非常的单一,一大群人围在一个六博棋盘跟前吼叫连天的为正在赌博的两人助威。   所谓六博,就是十二枚棋子分黑红或黑白两组。   以六根箸当色子,以多吃博筹为胜。每对博双方各在棋盘自己一方的曲道上排好六枚棋子。   对博时双方先轮流投掷博箸,然后根据掷得的箸的正反数量行棋,数越大,行棋步数越多。   棋子进到规定的位置即可竖起,改称名为枭,这枚枭棋便可入水中,吃掉对方的鱼,名为牵鱼。   每牵鱼一次,获得博筹二根,连牵两次鱼,获得博筹三根,谁先获得六根博筹,就算获胜。玩家需尽快自己的散升级成枭,或杀掉对手的枭,方能多得博筹获得胜利。   类似于乡间游戏——狼吃娃娃,只是被改良了一下,增加了很多弯曲的道路,算是增加了一些难度。   这中间看似在斗智斗力,实际上,这样简单的东西最重要的是运气,只要运气好,每一次能丢出很大的点数,那么,他的胜利就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再加上,长者先行这个策略,就很自然的将一干老贼放在了先手位置上。   云琅跟曹襄并没有出席谢家的酒宴,而是在客房里待到赌局开始了才走近大厅。   朱买臣长须飘飘,一身绸衫将他衬托的更加雍容华贵,手中巨大的鹅毛扇子轻轻摇晃,站在人群中自然是鹤立鸡群一般的存在。   云琅避开朱买臣的视线,悄悄来到他的身后,探手摸着朱买臣的脖子道:“大好头颅不知要被那个刽子手的刀斩落!”   朱买臣被人摸了脖子,怵然一惊,回头,见是云琅,这才笑道:“不知云侯有心执刀否?”   云琅收回手,掏出手帕擦拭一下摸过别人脖子的手慢条斯理的道:“我不杀人!”   朱买臣见云琅不断地擦手,眼中浮现一丝怒意道:“黄氏应该不会这样想!”   云琅笑道:“就是因为出现了黄氏的事情,我才决定以后不杀人了。”   “这是为何?”   “勋贵杀人范围太广,为了杀一两个狗贼,就让无数不算罪有应得的人陪葬,这不是我的本心。”   朱买臣看着云琅笑道:“云侯认为某家被张汤临死咬了一口就一定会死?”   云琅将擦拭过手的雪白丝帕优雅的放在丫鬟收集碗盏的脏盘子里,背着手道:“你可能还死不掉,依仗者无非是受降城的那些功劳。如果有人上了弹章,说你朱买臣在受降城上下其手的捞钱,不知你将如何应对?”   云琅的声音很冷,朱买臣听得出来这几句话里蕴满了怒火。   “张汤乃是世之恶贼,兀鹫,杀之有功无过,云侯为了一介鹰犬难道就要陷朱买臣于死地吗?”   “你们可以用莫须有的罪责让张汤百口难辩,如今,我不过是故智重施,有何不可。”   朱买臣神色闪烁一下,低声对云琅道:“某家接手受降城的时候,偌大的一座城池居然变成了空城,羌人百年积蓄不翼而飞,云侯当时可是军司马,正是可以上下其手的好位置啊!”   云琅点点头道:“没错,羌人百年积蓄确实被人给贪渎了。”   朱买臣仰天笑了一声道:“却不知此人是谁?”   云琅朝正赌的昏天黑地的曹襄高声道:“阿襄,主爵都尉问当年受降城里积存的羌人宝物都上哪里去了,你知道吗?”   曹襄从赌桌上直起身子破口大骂道:“直娘贼,谁问的?当然是耶耶连锅端了,不弄点银钱,耶耶拿什么赌钱?”   众人见曹襄说的豪迈,叫好之声轰然而起,几个老将齐齐的挑着大拇指夸赞曹襄有猛将之风。   曹襄仰天大笑道:“几个钱算得什么事情,反正都被耶耶花用在大汉了,也就等于还给我舅舅了,虽然被我舅舅用拳脚收拾了一顿,不过……哈哈哈哈……春风楼里的舞姬确实值得让耶耶挨这一顿揍……”   云琅转过头冲着脸色苍白的朱买臣笑道:“你也听见了,这家伙自己承认了,你有什么意见吗?”   朱买臣不甘心的道:“真的都被平阳侯拿走了吗?”   云琅想要拍拍朱买臣的肩膀,手伸到半路又收回来,还在衣襟上擦拭一下,吹吹指尖这才瞅着朱买臣道:“我们兄弟做事,一定会想着陛下,不像你们只想自己!”   朱买臣目眦欲裂,他第一次发现世上还有如此无耻之人!   “张汤的死给了我很大的震撼知道吗?我刚才说的你可能不认同,那么,张汤心里永远只有陛下这话你该没有意见吧?”   朱买臣怒道:“士可杀不可辱!”   云琅嘿然一笑,摇头道:“张汤自杀之前都害怕的发抖,他是一个真正的可以对别人狠,也能对自己狠的人。他都做不到视死如归,你这种从贫困中崛起的人,岂能甘心在过上好日子的时候死去?生死之间有大恐怖!我确信你做不到!”   朱买臣浑身颤抖着道:“云侯真要置我于死地吗?”   云琅摇头道:“没有,我不杀人,更讨厌报仇这种事情,张汤的儿子哀求我,让我把他心中对你的仇恨明明白白的告诉你,他发誓,此生必杀你!”   朱买臣到底是见过大世面的,惊惶过后立刻就表现出了自己的素质,点点头道:“很公平,某家等着他。”   云琅笑道:“那孩子是一个有着坚韧不拔性子的男子汉,老朱,我真心觉得你胜算不高!”   朱买臣笑道:“某家自污泥中起身,又走过无数崎岖,经历过无数险峻,只要云侯你们愿意做壁上观,区区张氏子,还不会被某家放在心上。”   云琅满意的道:“很好,很好,我一直担心你会恨我,现在知道你如此明事理,我就放心了。好了,不说了,再不上场,某家今晚休想赢钱!”   说完话,就让仆役拿来一篮子竹筹,在人群中挤开一条缝隙站在六博的左边大吼道:“谁敢与某家一战!”   早就看云琅不怎么顺眼的边通是一个性格彪悍凌厉的人,两次出任济南国相,他学的是纵横之术,学问高深,且地位尊崇,只是被张汤羞辱的几次三番要自杀,最后被家人劝阻了。   都是聪明人,他看见云琅在羞辱朱买臣,也知道云琅是在威胁朱买臣,这让老家伙心头的怒火快要焚烧起来了。   今晚,他们其实就是来给诸多勋贵们送钱来的,不求这些人帮他们说话,只求这些人到时候能闭上嘴巴。   就在今晚,不管是谁都可以赢钱,只有云琅不成!   丢色子对于云琅这种老赌棍来说,不算难事,只要换上灌铅的色子,就很容易丢出大点来。   而六博之术,恰恰是个人用个人的色子,曹襄在那边用灌铅的色子大杀八方,从一开始到现在,他一局都没输过,跟前的竹筹篮子里已经装满了竹筹,根本就不用跟他对赌的李文放水!   云琅不愿意跟死人治气,大方的要求边通先丢色子,连赌先后都不用……   天亮的时候,云琅打了一个哈欠,瞅瞅对面眼睛发红的边通道:“算了吧,我就不要你的玉佩跟你家的庄子了,玉佩上朝的时候要用,庄子是你一家老小吃饭的饭碗,赌局到现在已经差不多了。”   边通咆哮一声,双手按在桌案上死死的看着云琅道:“我不信,我不信你每一把都能丢出如此大的点数,定是你的色子有古怪,老夫要看你的色子!” 第九章 皇帝的归皇帝,云琅的归云琅   每回云琅快要倒霉的时候,就会有人来救驾。   这一次来的人是赵禹。   边通还在咆哮,其余人等却纷纷脸色难看的闭上了嘴巴,谢长川靠在椅子上在一瞬间就睡过去了,而且还有如雷的鼾声。   云琅捏着色子怜悯的看着边通大喊大叫,见边通面目狰狞的把手摊开要色子,就非常好心的把色子放在边通手里,再把他摊开的手握成拳头,低声道:“留着在牢狱里玩耍吧!”   边通这才发现周围安静的厉害,回头就看见赵禹那张死人脸。   “奉陛下旨意,着,朱买臣,边通,李文,王朝,入中尉府问话!”   赵禹此人历来不苟言笑,说话的时候也只能看见他的嘴巴在动,面皮上没有丝毫的表情颜色。   曹襄忙着收拾桌面上的竹筹,云琅则四仰八叉的坐在一张大椅子里昏昏欲睡。   朱买臣面如白纸,李文瘫倒在地,王朝跪在地上体如筛糠,只有边通愤愤不平的道:“诛杀奸佞何罪之有?”   赵禹冷笑一声道:“昔日都是重臣,就不劳老夫动用差役了吧?”   朱买臣死死的盯着云琅看,云琅摊摊手道:“我什么都没有做!”   朱买臣似乎一下子就有了底气,昂首阔步率先离开了大厅,边通恨恨的将云琅的色子摔在地上,然后拖起瘫倒在地的李文道:“站起来,别被奸佞小人看扁了。”   右内史王朝跟在朱买臣身后,长叹一声就走了出去。   等他们四人全部离开之后,大厅里依旧鸦雀无声,曹襄怒耐烦的拍着桌子吼道:“谁来把老子的竹筹兑换一下。”   谢长川一下子从椅子上窜起来,陪着笑脸道:“这就兑,这就兑,来人啊,将平阳侯,永安侯两位的竹筹兑换好,送去两位侯爷府上。”   云琅摆摆手道:“不用了,全部送去张汤府上,告诉老夫人就说是平阳,永安两位侯爷用张汤的名义赚到的,请她不用客气。”   曹襄打了一个哈欠瞅着云琅道:“我要去春风楼补个觉,看样子你是不会去的是吧?”   云琅笑道:“马车给我,我要回上林苑。”   没有跟谢长川告辞,甚至都没有理睬裴炎,两人就说说笑笑的离开了谢府。   曹襄在家将的簇拥下直奔春风楼,云琅刚上马车,就见裴炎攀着车窗道:“谢府招待不周?”   云琅冷冷的道:“阿宁不在,让李氏出来给我们兄弟端茶倒水,这样的厚待,云某实在是承受不起!”   说完话,就命马车驱车离开。   裴炎在后面狠狠的跺跺脚,仰天长叹道:“都他娘的是什么事情啊!”   马车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艰难的行驶,一个人很自然的从外面钻进来。   护卫云琅的刘二毫无动作,反而将车帘子遮盖的严实一些。   “谁会死?”   “李文,王朝,边通死定了。”   “朱买臣没事是吧?”   “贬斥会稽太守。”   “咦?回到他原来的位置上了,看样子陛下这是用朱买臣受降城的功劳顶了这次杀头的罪过?”   “是的,家主不准这四人觊觎太学的目的达到了。”   “别这样看着我,这次真的是陛下自己的意思,我只是判断出有这个可能,没有参与。”   “钟离远自然不会随意猜度家主的想法。”   “我帮了你一次,你也帮了我好几次,从现在起,你我没有牵扯了你明白吗?”   “明白,只是钟离远此生绝不忘记家主的大恩大德。”   “钟离,临别之时再给你一个忠告吧,你在蜀中杀人无数,且手段残酷绝伦,上至白发老妪,下至襁褓中的孩童你没有放过过一个。   你报仇报的非常痛快,可是呢,你造下的杀孽必将如同跗骨之蛆紧紧缠绕着你。   你一开始或许是为了报仇,后来,杀的人多了,你也就不在乎人命了。   如果你能抑制自己的杀心,此生或许还有转圜的机会,如果不能,必将连累你的子孙。   这也是我为何要如此快速地斩断与你联系的主要原因。   你看着,不论是张汤,赵禹,还是王温舒,他们都不会有好下场。”   钟离远在狭窄的马车中跪了下来,将头杵在云琅的脚下道:“我日日担心家主会杀我灭口,等到现在却等到了驱逐出门的结果。如此,钟离远虽然只是云氏弃奴,此恩此德,钟离远不敢或忘。”   云琅淡淡的道:“云氏从来不会对自己人下手,所以,直到如今,云氏还没有出现过一个叛徒。我云氏从不将事情做绝,至少会给每一个人一个选择的机会,钟离,以后的路就要你自己走了,慎之慎之!”   云琅的马车走了,钟离远独自一人站在人潮汹涌的大街上泪如雨下。   他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回到家中的,只记得抱着妻子嚎啕大哭了良久。   “家主终究未曾杀我!我们可以好好过日子了。”钟离远哽咽道。   钟离氏抱着丈夫长叹一声道:“再也回不去了,为了复仇,您不惜自残身体,投入绣衣使者,云氏这个枷锁没有了,绣衣使者这个大枷锁您如何解脱呢?不一样了,一切都不一样了。”   钟离远抬起头瞅着妻子道:“没什么不一样的,我们夫妇不过是少了一些人伦之乐,至少,你与行儿保住了性命。绣衣使者听起来酷毒,其实对于现在的钟离远来说却是飞黄腾达的捷径。以前钟离远活着,是为祖宗复仇,如今,钟离远活着是为我儿铺路。钟离氏自大富之家沦为丧家之犬,此为我生平大恨,如今,大仇得报,重整旗鼓,让我钟离氏重新成为华族,才是我钟离远的宿命。云侯说的不错,从今后我将小心谨慎,不使自己踏错一步,总要看到行儿开枝散叶,富贵一生才死而无憾!”   钟离氏笑道:“如此,妾身心安矣。”   云琅回到家的时候,正好看见自家闺女背着弟弟在楼梯上上蹿下跳的练习纵越之术。   云琅的眼珠子都要跌出来了,一把抱住闺女吼叫道:“摔坏了弟弟怎么办?”   云音鄙夷的看着父亲道:“您就不怕我被摔坏了?”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这是在拿弟弟当垫子,还能逼迫你师傅少给你安排一点功课。”   被父亲拆穿了,云音只好把云哲从背上解下来,塞给父亲道:“自从弟弟出生后,你就不太理睬我了,以前还给我洗澡,梳头,这两年再也没有这样过了。”   云琅抱着嘎嘎傻笑的儿子,没好气的道:“七岁的大姑娘了,怎么还要耶耶给你洗澡呢?传出去也不怕别人笑话!”   “谁敢笑话?霍光,是你吗?”   霍光收起手里的书卷起来夹在胳膊底下无奈的道:“女孩子难道不该是母亲照顾的吗?”   云音怒道:“你就是在嘲笑我!”   霍光仰天笑道:“哈哈,被你看出来?我觉得我已经伪装的很好了。”   见云音去纠缠霍光,云琅就掏出手帕小心的擦拭一下儿子嘴角流出来的口水,以及在姐姐背上颠簸出来的鼻涕,抱着儿子拾级而上。   宋乔生完孩子之后,就立刻去了医馆,她最近非常的开心,因为药婆婆就要回来。   阳陵的墓道里的断龙石早就放下来了,皇室关于王娡太后的死因也清晰无误地写着“病亡”二字。   所有的事情全部都被那道断龙石阻隔在坟墓里面,就连王娡太后的名字也渐渐地消失了。   这个时候,出去采药三年的药婆婆也该回来。 第十章 璇玑城出现   云哲的小身体就是一个肉团,苏稚回来之后就会抱着这个小小的孩子玩耍。   美其名曰照顾孩子,云琅却觉得她是在折腾他儿子。   宋乔生完孩子之后,整个人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尽管还会勤劳的给百姓看病,但是,气质却愈来愈像阿娇。   轻咳一声,苏稚就乖巧的抱着云哲走过来,把她的玩具交给了宋乔。   “喜欢就自己生一个!”宋乔抱过儿子,在儿子胖脸上亲一口,然后就去给儿子哺乳去了。   没了玩具的苏稚就很委屈的看着云琅,云琅摊摊手道:“我也没法子。”   苏稚扑进云琅的怀里撕咬一阵,忽然抬头道:“对哟,我自己也可以生的。不对,我们成婚多年了,为何我没有孩子,师姐却有?”   宋乔的声音从里间传来:“你没事再偷吃人参,你这辈子都不可能有孩子!”   “人参补气,我每日喝点参汤补一下劳累的身体有什么不对?”   “你健壮的就像一头母牛,补什么补?我都不知道你这毛病是跟谁学来的,也不怕出喉结长胡子!”   “啊?不可能!药典里说的清楚,补五脏,安精神,定魂魄,止惊悸,除邪气,明目,开心益智,尽是好处,没坏处!”   “尽信书不如无书,书里面还说人参能补肺中之气,肺气旺则四脏之气皆旺,肺主诸气故也。   以人参为补血者,盖血不自生,须得生阳气之药乃生,阳生则阴长,血乃旺矣。   常吃人参的结果是什么呢?   你的身体就像是一棵树,抽枝长叶开花结果才是正理,你偏偏在生长枝叶的时候用人参进补,这下好了,你这棵树就开始疯长,拼命的往高里长,哪有功夫开花结果?   你看看你这一年多,不仅仅长得膘肥体壮还长高了不少,过年杀的猪就是你这样子。   就你这样子,还想要孩子?做梦去吧!”   苏稚说不过宋乔,只好委屈的看着云琅道:“夫君,我真的很胖吗?”   云琅连连摇头道:“一点都不胖,正好,正好!”   宋乔抱着正在吃奶的儿子从里面走出来,指着苏稚的腰肢道:“还不胖?你看看她的腰,再看看她的胸,一个没生产的妇人,腰肢比我的粗,双乳比我这哺乳妇人的还大,这正常吗?你再看看她的两条腿跟柱子一般,一脚能踢死一头牛,你要是再不管管,我看你以后怎么有脸领她出门!”   苏稚再一次满怀希望的瞅着丈夫,女人说女人难看一般情况下是不准确的,她希望云琅能给她一个客观的答复。   “别听你师姐胡说,只要身体康健,比什么都好,我就喜欢我家苏稚小脸红扑扑的健康模样。”   苏稚的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狠狠的跺跺脚,就跑下楼,马上,楼下就传来老虎大王不满的咆哮声。   云琅摆好椅子让宋乔坐下,不满的道:“你撩拨她做什么,她就是一个孩子性子。”   宋乔白了云琅一眼道:“十九岁还孩子呢?整日里就知道傻吃傻喝,傻玩,人家的小妾不是忙着生孩子,就是忙家里的事情,多少能给主母分担一点琐事,她倒好,整日里就在医馆里胡混一些银钱,然后就把日子过的没心没肺的。知道的明白那是云氏的妾室,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才是云氏的大女。前几天簪子上的珍珠掉了都懒得捡起来,还用脚踢到角落里去了,都懒成这模样了,你还娇惯呢!”   云琅摊手道:“快活就成,快活就好,我们当初成婚的时候不是说了么?要把这一辈子的过的快快活活的。”   宋乔哎哟了一声,被他儿子咬疼了,终究不忍心把正在吃奶的儿子从胸口拿开。   没好气的道:“你们父子一样的贪婪!”   云琅一张脸顿时就涨的通红,狠狠的甩甩袖子道:“胡说八道!”   吃晚饭的时候,云琅好几次想要说话,都被宋乔用饭菜给堵上了嘴巴。   明明桌子上摆满了山珍海味,云音,霍光吃的跟小猪一样,只有苏稚的碗里只有几颗可怜的水煮青菜跟两片白乎乎的豆腐,看着都让人没胃口。   “先吃一段时间的青菜清清肠胃,果子要少吃,西瓜不能碰,人参汤啊,茶啊都要停掉。这可是为你好呢,一个女子连自己的身体都无法控制,你还能干成什么大事!”   云音瞅瞅自己碗里的肉块,又看看苏稚碗里的青菜,连忙把肉块堆霍光碗里,快快的把米饭吃完,拍拍肚子道:“我吃饱了。”   宋乔一把将云音按住,给她弄了两块排骨道:“你正在抽条呢,以后不想变成矮冬瓜,就给我好好吃饭。”   云音回忆了一下连捷的体型,连忙往碗里扒拉了几块肉,奋力的吃起饭来。   今晚的排骨做的非常好,厨娘非常的用心,苏稚忍不住去夹排骨,却被眼疾手快的宋乔一筷子打掉。   苏稚怒火上升,愤愤的将装着白菜豆腐的碗丢在桌子上,说一句“我不吃了”,然后就起身走了。   宋乔笑道:“不吃也好,晚上莫要忘了喝瘦身荷叶汤!”   云琅瞅着细嚼慢咽的宋乔疑惑的道:“你最近怎么了?有什么事情是我不知道的吗?”   宋乔苦着脸道:“前几日你不在,药婆婆托人从洛阳传来话,说苏稚的父母,也就是我的师傅师娘他们跟药婆婆一起来。”   云琅吃了一惊,只要是男人听说丈母娘要来,心情都是如此。   “药婆婆找到璇玑城了?”   “他们能去的地方就那么几个,药婆婆如何会不知道?只要肯花时间,总能找到的。”   “这就是你逼迫苏稚的原因?”   “是啊,这个死丫头实在是太气人了,这两年在医术上毫无寸进,不仅如此,还沾染了一身的庸医毛病,整天眼睛里只有银钱,那里还有半点医者的自觉。夫君啊,小稚开始混吃等死了,这样下去不成,尤其是她爹娘来了,看到她这个样子会气死的。”   云琅摇头道:“小稚现在是我云氏的女主人,还轮不到她父母来教训她。如果他们真的关心小稚,当初就不会丢下小稚跟你自己归隐深山。他们来了也好,我正好问问他璇玑城有什么了不得的技艺跟秘密怕人窥伺,需要远遁深山!”   宋乔放下筷子叹息一声道:“到底是长辈……”   云琅撵走了云音跟霍光,冷冷的道:“我最恨抛弃子女自己跑路的人了!当时,他们跑了,你跟小稚是何等的慌张,那时候,你一心追求医术,此生恐怕没有成亲的打算,为了小稚,你在很不情愿的状况下嫁给了我,告诉我,那段时间,你真的快活吗?”   宋乔摇头道:“嫁给你我倒是没有什么不情愿的,就是觉得丢掉所学的医术太可惜。”   “那不就结了,我们两堪称先成亲,后相爱的例子,幸好我们过得还算幸福,要是不幸福呢?你这一生岂不是抱憾终生?好了,他们来了,我以礼相待,该孝敬的孝敬,该礼敬的礼敬,哪怕给他们养老也心甘情愿。可是,他们必须给我一个能让我原谅他们抛弃你们的理由,否则,给他们一笔钱,就让他们继续隐居深山吧。至于小稚,人参汤可以不喝,饭必须吃饱,我只求小稚身体康健,至于外形长成什么样,就什么样,哪怕胖的跟丑庸一样,那也是我老婆,一辈子不离不弃!”   宋乔见云琅说的激烈,连忙站起来道:“您不要生气,这件事还要商量一下。”   云琅从盘子里装了一碗排骨,又给上面堆满了白米饭,起身道:“我是孤儿……所以对这种事情非常的在意,我无法容忍被人抛弃这种事……如果他们无影无踪一辈子,我可能会忘记你们也经历了被抛弃的命运。只会努力的让你们过的幸福快活,可是……他们出现了,在我们不需要他们的时候出现了……这不可原谅!”   云琅端着饭碗下了楼,见苏稚正靠在老虎大王的身上仰头看着天边的晚霞。   “夫君,您说,明天会下雨吗?”   云琅瞅瞅晚霞道:“早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未来几天都不可能有雨水。”   “那就太可惜了……”   云琅把饭碗放在苏稚手里道:“快吃饭吧,一会就凉了,心里不要有烦恼,万事有你夫君呢。”   苏稚默默地吃了几口饭,然后就把饭碗放在老虎大王的嘴跟前道:“我家大王吃!”   老虎对放了太多调料的肉不感兴趣,闻都不闻一下,只是抬起粗大的爪子,狠狠地在脖子上挠一下,然后就懒洋洋的起身,打了一个哈欠离开了平台,似乎闻到了一股浓郁的爱情酸臭味! 第十一章 寒门,阶级,以及财富   坐在夕阳下的情侣创造的景致自然是美丽的,当然,如果苏稚不是小妾的话,就完全符合后现代的审美观。   云氏的平台,是云氏最精华的地方,坐在这里可以看朝阳,看日落,看山岚,看雨雾,可以卧观星辰,拥炉赏雪,更可以看平台下面忙碌的如同蚂蚁一般的仆役,每当这时,幸福感就会拥抱全身,满足感能从心尖溢出来。   自从云琅得罪了皇帝之后,皇帝就似乎遗忘了云氏的存在,同样的,云琅在上了《上林苑农事疏》之后,也就很自然地遗忘了皇帝的存在。   云氏的生意一向很好,只是少了皇家这个大客户,这样一来,云氏就有多余的商品向长安以外的地方扩展。   平遮一个人已经照顾不过来了,于是,他的弟弟平颂也自然地进入了云氏的大门,成为第二谒者。   今日,弘农郡的杨氏来云氏订购马车,这让平颂非常的为难,云氏车马售卖是有限制的,平日里订购马车的人家大多是豪门,像杨氏这样的寒门主动来订购马车,这还是第一遭。   平颂原本想要直接拒绝,可是转眼一想,在大汉国,人数最多的并非豪族,而是千千万万的寒门。   千万不敢小看寒门,在大汉国,只要是能称得上门的,必定是富人,家财没有千万,百万却是一定有的,家里的子侄虽不能担任两千石的大官,但是州县小吏却是由他们构成的。   很多人以为寒门就是农家子,就是贫家子,这其实是错误的,农家子或者贫家子有另外一个称呼——黔首!   寒门是一个非常尴尬的阶级,他们一面想要努力上进,希望寒门可以出贵子,一面又上进无门,即便是上去一两个,也很快会被曹襄这种累世门阀给打压下去。   这跟曹襄个人的品行无关,关系到豪族的稀有性,容不得曹襄心软。   当今皇帝对豪族的存在已经非常的厌倦了,所以,他启用了自太祖高皇帝之后最大规模的寒门子弟群。   如今,寒门的崛起似乎已经不可阻挡了。   平叟就是寒门中的佼佼者,他对寒门有着非常清醒的认知,因此,他的儿子平遮,平颂,就在对待寒门一事上一般都比较宽容。   家主跟细君相拥着坐在平台上窃窃私语,平颂就不好轻易去打扰。   等了片刻,见家主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就蹑手蹑脚的回到了前院,对已经忐忑不安的杨冲道:“家主人有要事,杨兄稍安勿躁,我已拜托老院公,待家主要事处理完毕,就会做出决定。”   杨冲拱手道:“一且托赖平兄了,若非舍侄要迎娶唐氏大女,家兄也不会厚颜来求云氏车马。”   平颂摆摆手道:“我家主人一向有成人之美之心,若是无碍,自然会应允下来,来来来,杨兄请用茶,马车好不好平某不敢夸海口,至于这清茶,我云氏说第二,倒无旁人敢认第一。”   杨冲端起茶水喝了一口,品尝之后道:“清雅,清雅,世人无知,偏偏要给这清雅之物添加油盐,真是暴殄天物啊。”   平颂笑道:“此中味还需静心品鉴,就如同这世间万物,本味最是甘醇。若是添加油盐,就失去了本来面目。”   杨冲连忙拱手道:“咦,平兄莫非是道家门徒?”   平颂笑道:“家父好以阴阳二元对立来评判世间万物,因此,平某还不敢放弃家学。”   杨冲拱手道:“原来是邹衍先生门下,失敬,失敬。”   两人正在闲聊的热闹的时候,梁翁走了进来,平颂,杨冲起身施礼,梁翁笑眯眯的还礼道:“家主说了,杨氏有喜事,自然该贺喜,云氏车马历来不对寒门,这是常例不可破。”   杨冲一脸的失望,正要拱手告辞的时候,又听梁翁道:“云氏若是将车马售卖于杨氏,对其与勋贵不公,因此,可以将马车当做礼物赠予杨氏,只限于唐氏大女乘坐。失礼之处,还请杨先生海涵!”   杨冲一听顿时喜形于色,连连拱手致谢道:“杨氏所求,本就是强人所难,蒙云侯馈赠,杨氏感激不尽,请老院公禀报云侯,这车马自然只有我侄媳一人使用,我杨氏众人,若想使用,还需努力!”   平颂大笑道:“极是,极是,我家侯爷常说‘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如今天子重英豪,取材不分嫡庶,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弘农郡杨氏门风严正,教化斐然,他日有子弟封侯拜相并非难事。来来来,杨兄,与某家走一遭车马作坊,既然主人答应了,除过皇家御座,其余车马任君选择!”   杨冲喜笑颜开,与平颂客气一番就离开了客房。   梁翁打开杨冲留在桌案上的礼盒,瞅了一眼道:“还算是有眼色,两百金……唉,家主越来越没有勋贵的模样了。”   苏稚的晚饭没有吃成,排骨又被老虎给糟蹋了,加上苏稚的心情很不好,云琅就决定给苏稚再弄一点好吃的。   看着在厨房忙碌的云琅,苏稚抱住云琅的后背道:“我阿爷,阿娘来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想要钱!”   云琅正在用很少的油在平底锅里煎鸡翅,听苏稚这么说,忍不住笑了:“阿爷,阿娘是来要聘礼的?这可不能少,连你师姐的聘礼一起给,一千个金锭可以吗?”   “你不生气?”苏稚很是奇怪。   “生什么气呢?是他们把你跟阿乔送到我身边的,如果他们来了只谈钱,我会非常的高兴。”   “如果跟您谈养育之恩呢?”   “那就算了,会恶心到我!”   “我阿爷,阿娘其实没有你想的那么差。”   “我宁愿他们很差,这样用钱就能解决所有问题。”   “他们在山野里待习惯了,想的可能跟我们不太一样,看在我的份上,不要让他们难堪。”   云琅将鸡翅从平底锅里倒出来,装在一个白瓷盘子里,还用干净的抹布擦拭掉盘子边沿的油脂,放在桌子道:“快吃吧,不要吃太多。”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云琅呲着一嘴的大白牙笑道:“这样的笑容会保持到最后!”   苏稚夹起一块鸡翅叹口气道:“假的让人想抽一巴掌!”   关起院门,云氏的气氛永远都是平和温馨的。   这样的一个傍晚不过是云氏最普通的一个黄昏。   桑蚕作坊里的女子们提着篮子三三两两的开始向热水渠那边走去。   以前的时候,篮子里除过换洗的衣衫,以及一两块干饼之外,很少有别的东西。   如今就很不一样了,被温泉水泡的失去颜色的竹篮里,多了很多东西,比如肥皂,比如丝绸膏,还有几样点心,甚至还有一些葡萄酿。   肥皂是云琅自己弄出来的,可是丝绸膏就不一样了,云琅不明白这些妇人为什么一定要把去味的羊尾巴油大块大块的浸泡在缫过丝的热水里,让羊油融化,然后保持融化状态好几天才让羊油冷凝,最后才装在陶器瓶子里,每次洗过脸之后,才小心的涂抹一点,还给这种羊油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做——丝绸膏。   据说有很强的嫩白效果。   宋乔的狗腿子刘婆,早就窃窃私语的把这个秘方告诉了宋乔,如今,宋乔也在用。   最后被苏稚知道之后,云氏就开始大量的生产这东西了,然后被她推销给前来看病的贵妇们。   云氏一个不经意的小发现,一般很快就能变成商品,别人总是好奇云氏为什么会层出不穷的出好东西。   只有云琅清楚,自己不缺眼光,不缺地位,更不缺人手,财富,在这样的状况下,云氏很容易走上聚敛财富的快车道。 第十二章 暗渡陈仓的刘彻   云氏赚钱绝不独吞。   因为云琅发现,自古以来就没有独门生意这一说,唯一称得上独门生意的人家就是皇室。   当别的勋贵都在利用姻亲来拉近彼此关系的时候,云琅拉人的法子就是产业。   不论是云音还是云哲,都是云琅的心头肉,用心头肉去换好处,总让云琅觉得亏得慌。   因此,把一些自家看来无关紧要,别人看来高大无比的产业与人共享,就成了一个很好的选择。   云琅是一个可以亏钱,绝不亏人的人,在他看来用一大堆无用的钱财让那些勋贵们一个个血脉贲张的跟云氏站在一起是最划算的一件事。   滑稽戏是阿娇最喜欢的娱乐项目之一,而长门宫的荷塘早就成了上林苑最重要的景致。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阿娇会在荷花开的最旺盛的时节,筹办荷花节。   召集关中最有名的大家赴会,写诗作赋,饮酒作乐,中间还有曲水流觞,击鼓传花各种游戏。   只是对客人的性别有严格的区别,那就是在阿娇举办荷花节的时候,偌大的长门宫里,只有女子跟寺人。   所以,在天刚刚亮的时候,宋乔跟苏稚就开始梳妆打扮,准备去参加阿娇的比美大会。   “那些妇人懂得什么诗赋,都是随便找人事先做好,拿去长门宫诵念一下,然后就开始比较谁的妆容美,谁的首饰华贵,谁的衣衫精美,说一些平日里不方便的说的私房话,听一些大家族的传闻。如果不是推辞不得,妾身都不想去!”   云琅瞅着老婆满脑袋的珠翠,很怀疑她的话。见宋乔一边接受刘婆的梳妆,一边还盯着铜镜边上云琅刚写的荷花诗念叨个不停。   “刺茎澹荡绿,花片参差红,吴歌秋水冷,湘庙夜云空,浓艶香露里,美人清镜中,南楼未归容,一夕练塘东。夫君,您就不能好好地给妾身作一首漂亮的赋出来吗?总是用这样的歌来糊弄妾身。”   云琅懒懒的打了一个哈欠道:“写赋太麻烦……对了,长门宫的荷花节上都是娘们,你带我儿子去干什么?”   宋乔噗嗤笑道:“你儿子现在还不到分男女的时候,带去怎么了,妾身好不容易生了一个大胖儿子,不出去给外人看看怎么行,到底是云氏的顶门长子呢。苏稚,不许你揪我儿子的雀雀!”   自从生了儿子,宋乔的气势就直线上涨,在大汉,女子就是靠儿子来撑脸的。   哪怕是妾室细君,有了儿子之后腰杆也比不生产的少君有底气。   从云氏到长门宫就百来丈的路,宋乔抱着云哲带着云音,苏稚,红袖,以及八个容貌出众的丫鬟,一群人浩浩荡荡的沿着石子小路去了长门宫。   只剩下云琅霍光两个面面相觑。   “你师傅呢?”   “不知道,大清早就不见了人影。”   云琅若有所思的瞅瞅陵卫所在的山崖,不再问了。   “司马师傅呢?”   “干崖上挖地窖呢!”   “挖地窖做什么?”   “听说是为了存放书稿。”   “亲自挖的?”   “不是,毛孩领了一群人在帮他挖。”   “我们去看看?”   “不去,弟子还要清理造船作坊的往来账目,那个掌柜的该换了,简单的账目都做的乱七八糟的。”   “你要是觉得他不成,就自己去换,为师没时间!”   被小屁孩鄙视了,云琅哼了一声就甩着袖子走了。   徒弟是干什么用的?不就是培养出来干活的吗?张安世不是徒弟人家都在永安县帮云氏把各种税赋收的一个子都不差。   自己的亲徒弟干点事情还要讽刺一下师傅懒惰,真是岂有此理。   骑上游春马,带上老虎去了曹襄家,这个时候既然云琅都无所事事,那么,曹襄就该更加的无所事事。   果然,走进曹家的时候,就看见曹襄穿着一个大裤衩子卧在树荫下钓鱼。   与其说是他钓鱼,不如说是他盯着仆人帮他钓鱼,不大的湖泊里一口气下了十几个鱼竿,两个同样装扮的伴当,不断地在曹襄的吆喝声中提鱼竿。   钓鱼的效率不错,岸边的木桶里已经有了半桶鱼,只是最近钓上来的这条鱼有些凄惨,鱼钩根本就没有挂在嘴上,而是挂在背上被鱼钩钓起来了,痛苦的在半空中摇头甩尾。   大热天,老虎走了不短的一段路,早就忍无可忍了,见到阴凉立刻就快走两步,然后吧唧一声就趴在曹襄的腿上,占据了最舒适的一个位置。   曹襄在老虎大王的脑袋上撸了两把,从旁边的冰山上取下一大块冰放在老虎嘴前边,让它舔冰降温。   自己费力的从老虎肚皮下抽出双腿冲着云琅喊道:“李文,王朝,边通被砍头了,你知道不?”   云琅放开游春马,把缰绳丢给仆役,擦一把脑门上的汗水道:“预料之中的事情。”   “他们的家产也被查抄了,你知道不?”   “这倒不知!”   “三家一共查出来两千多万,然后我舅舅就疯了,张汤担任三公这样的高位,全家就五百金,还都是我舅舅赏赐的,那三家不算田产,屋宅,光是铜就查出来两千余万,想来还应该有很多金银,被他们家人给藏匿了。现在,那三家的人已经被我舅舅下狱了,正在接受赵禹的严刑拷打,追索钱财的去处。估计这会已经被问出来了。如此一来呢,弄得我舅舅非常的尴尬,被他点名的贪官污吏张汤全家身无长物,被我舅舅立为廉吏的边通,堪称豪富啊。”   云琅对死人不感兴趣,直接问道:“朱买臣怎么样了?”   “还能怎么样,被贬斥为会稽太守了,还被罚铜一千斤,如今还跪在皇宫外边谢恩呢。”   云琅来到曹襄边上,靠在冰山边上乘凉,看看周围的冰山叹口气道:“在外边还用这么多的冰,你就不怕御史告状?”   曹襄摇头道:“我舅舅问过我家的岁入,还专门派人来查验过,然后什么话都没说。”   云琅皱眉道:“查检你家的岁入了?”   曹襄点点头道:“没错,查的非常仔细,不仅仅查过长安,阳陵邑,上林苑的产业,连平阳县也去查过,根据我家家臣禀报,事无巨细统统过了一遍。”   云琅担忧的道:“没查出问题?”   “哈哈哈……”曹襄仰天大笑,得意至极。   “人参,煤炭,铸钱,造船,农具,田产,店铺这几样收息就足够我养活偌大的曹氏了。   以前呢,最容易出问题的是平阳县,收穷鬼们租子多了,穷鬼们会被饿死,收少了,家里又入不敷出,所以啊,每年都会弄死一些穷鬼以儆效尤。   曹氏没少被御史告状,更没有少被平阳县的官员告状。   害得我曹氏在平阳县素有曹扒皮之称。   现在,耶耶没有这方面的麻烦了,阿琅,你知道不?自从曹氏用了大批的奴隶种田,做工之后呢,耶耶现在就不收那些穷鬼的租子了。   只要求他们每年收获的时候,把田地里长出来的,最好的粮食,瓜果孝敬给平阳曹氏,用来敬神祭祖。   他娘的,一旦没了金钱上的往来,人人都是他娘的老好人,家臣说,我曹氏在平阳县只干好事,从未干过坏事。   以前的曹扒皮变成了曹大善人!   你看看这些该死的穷鬼,他们就等我不收税呢。”   云琅绷紧的身体放松了下来,长出一口气道:“陛下没有说别的?”   曹襄看看云琅道:“有什么好说的,曹氏现在的岁入一半在商,一半在农,不论是商还是农,都不少给我舅舅上税,每一个钱都来的明明白白,我靠本事赚的钱,有什么好担心的!”   云琅皱眉道:“看样子陛下要查天下官吏的账目了,我家也不可能幸免。”   曹襄嗤的笑了一声道:“查我家之前,你家先被查了一个底掉。”   云琅瞪大了眼睛道:“为什么我不知道?” 第十三章 药医不死病   “咦?我以为你知道,我舅舅什么都没查出来啊,还说论到做事严谨,还要数你云氏!你家的岁入,缴纳的赋税,盈余,亏损,产业大小,事无巨细都在账本上写的清清楚楚。只要拿你家的账本去对产业,就能了解整个产业的好赖,以及银钱去向,少府监的账目跟你家比起来简直就是一本糊涂账。”   “哦,家里的账目我一般是不管的,以前是宋乔在弄,现在是霍光在弄。小孩子弄得账目能清楚到那里去,陛下这是过奖了。”   曹襄站起来居高临下瞅着云琅道:“就因为是小孩子弄得账本,才能取信于人。阿琅,说实话,你当初是怎么一眼看出霍光是个好苗子的?难道他脑门上刻着字?”   “孩子嘛,都是一样的,没有好坏之分,是我教的好。”   “一个人面对三个御史侃侃而谈,最后把三个御史绕晕了的孩子你觉得是普通孩子?”   “对啊,昨天不好好吃饭还被我揍了一顿。”   曹襄点点头道:“有你这话就好,我儿子你是不是也该带走教训一下了?曹氏偌大的家产还等着这孩子来料理呢。”   “对了,你说的这些事情为什么我不知道?”   “你知道才有鬼了,人家就是等你不在家的时候才悄悄去你家查账的。你在春风楼跟春风楼主人春风一度的时候,正是你徒弟跟三个御史交锋的时候。总之都是交锋,你徒弟可比你有用的多。”   “这兔崽子都没说!”   “说什么呀?你不是把大权都给了霍光吗?人家把事情处理好了,你屁事没有,还告诉你干什么?只能说明那孩子没把这事当成什么大事!”   “为什么我有一种被架空的感觉?”   曹襄大笑道:“我舅舅也经常有这种感觉,臣子太能干了不好,太蠢了他又不满意。你们的这种心态让手下人很难办啊。”   云琅对曹襄的解释非常满意,点点头道:“我今年要对云氏的土地精耕细作了,你准备跟进不?”   “怎么个精耕细作法?”   “将田地分成条田,五丈为一垄,施肥入土,中间走水渠,水渠两边种植隔离树,方便蜘蛛结网,鸟雀筑巢,如此一来可减少虫害,必要的时候,还可以防止蝗虫乱飞。”   “你被河间诸郡的蝗灾吓到了?”   云琅随手一抓就从草丛里捉到一只不大的蚂蚱,捏着大腿给曹襄看:“今年的时候这东西奇多,不过呢,还不至于成灾,不过啊,如果今年冬日不冷,且没有大雪,来年就危险了。”   曹襄瞅着云琅手上努力蹦跶的蚂蚱点头道:“我这就上奏折,好歹是司农寺卿,不能尸位其上,给陛下提个醒还是必须的,至于听不听的,就不关我事了。只要到时候灾难发作了,别找我的麻烦就好。”   云琅笑道:“做官最重要的不是勇猛精进,而是求稳,只要稳当的当了几十年的官,再加上你的家世,有一天你会发现,自己会莫名其妙的成了宰相。”   曹襄摇头道:“不妥,我的能力我知道,如果长期坐在宰相的位置上,大汉国会非常的不妥当。”   云琅摇头道:“你错了,你是当宰相的最好人选。”   “理由何在?”   “其一,因为你胸无大志,所以你不会被你舅舅随便杀掉。”   曹襄点头道:“这是必然。”   “其二,你曹氏与皇族为一体,任何对大汉国有好处的事情,你不会因为私怨而坏事!”   “这是必然,只有大汉国江山永固了,我曹氏才能继续作威作福,我为何要损害大汉国的利益呢?”   “其三,没人能撼动你的位置,所以,官场上的蝇营狗苟对你毫无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有才之士会被你提拔,庸才会被你赶走,而这个,才是宰相最重要的职责。”   “其四,你还能利用你的职位跟亲情来保护很多有才之士,比如我!”   曹襄抓抓脑袋道:“我怎么觉得你说的第四点才是你真正要说的话?”   “废话,对我没有好处的事情我干嘛要努力怂恿你呢?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这人有多么的怕死。”   曹襄拍着老虎的脑袋道:“这事以后再说,现在的麻烦是我舅舅要查账。   你我两家没事,去病,李敢,赵破奴,他们家也不会有事,不过呢,谢宁就很难说了。   主要是他父亲在年迈之后忽然变得糊涂了,变得看不清这个世道了,为了赚钱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印子钱,人肉钱,黑心钱,只要是钱,他都敢要啊。   谢长川的封地在雍县,就在你永安县的旁边,御史说你永安县平安无事,雍县才入春,就已经发生两起官夺民田的事情。   别看谢长川在长安有老好人之说,这个老家伙对昔日的乡邻狠着呢,刮地三尺都不足以说明这个老贼的贪婪之心。   如今,正是我大汉对外用兵之时,要的就是国泰民安啊,平阳县一年的岁入那么多,我还不是给放弃掉了。   不求百姓变得多富庶,只求那些泥腿子们不要造反,我就心满意足了。   可是,这些老贼的贪婪之心根本就没有底线,仗着家里的家丁,家将强悍,什么事都敢做。   我舅舅看在老贼在白登山辛苦一生的份上,对他多有隐忍,我就怕再这样下去,老家伙把情分消耗光了,我舅舅下死手教训这些骄兵悍将,那时候可就没有转圜的余地了。”   “谢宁啊——你说他能回来一趟把家里的破事情处理好吗?”“回不来,去病的大军已经离开大河,快要抵达祁连山了,战事不结束,他休想回来,哪怕他父亲要被砍头了,他也不可能回来。”   “李文,王朝,边通被斩首的事情,没有让他警醒吗?”   “完全没有,他忙着吞没这三人存放在他家里的财物呢!”   云琅倒吸了一口凉气,他没想到一个人居然会贪婪到如此地步,这哪里还是在白登山上表现的英明神武的谢长川啊!   曹襄见云琅难以置信,就苦笑着道:“我派人去给他示警,他以为我也窥伺那三人的钱财,还很大方的给我送来了一箱子金子,到了这个地步,我只好乖乖的闭嘴,再说话,人家会以为我对那一箱子金子不满意。你也不要问了,问了之后,你会得到一箱子金子,然后就会恶心好几年!”   云琅跟曹襄对视片刻,不约而同的长叹一声!   跟曹襄喝了一下午的酒,直到日落时分,云琅醉呼呼的跨上游春马,带着老虎回家。   平原上尽是将要收割的麦子,这样的场面让人舒服,尤其是喝醉了酒之后看到这样的场面,满足感油然而生,因为,这些粮食全是云家的。   回家的路上,一连看到好几个背着包袱离开云氏的人,好些人很熟悉,似乎都是云氏的掌柜。   这些人见到云琅不但没有上前,反而从斜刺里落荒而逃。   带着疑问回到前院的时候,看见一排人趴在地上,正在挨鞭子。   云氏从来没有用鞭子抽过人,这一次居然抽这么多。   梁翁殷勤的过来接过缰绳,低声对云琅道:“这些都是混蛋,吃里扒外的货色,小郎君准备教训他们一顿,然后就把他们统统撵走。”   “小光是怎么区分出来这些人的?”   梁翁用手指指跟霍光一样高的连捷,云琅就满意的点点头,这件事霍光来处置最好了。   来到那些人跟前,云琅冷哼一声道:“如果不是小郎求情,你们这会应该全部在祁连山与匈奴作战!”   霍光的小脸板的紧紧的,咬着牙道:“给我打!” 第十四章 完美与瑕疵   霍光是一个坐起立行的孩子。   这个毛病云琅现在很久以前就发现了。   不论是云琅安排的课业,还是何愁有的训练任务,以及司马迁要求的博闻强记,霍光总能完成的很好。   就这一点上,云音比他差的实在是太远了。   这几乎是一个全能型的孩子,不但在课业上,武功上出类拔萃,就连为人处世上,也渐渐地向小狐狸转变。   云琅没有想到,当后世的教育打开了霍光的眼界之后,他就迅速的向妖怪进化。   在别人眼中,霍光只是一个聪明的孩子,在经常接触霍光的曹襄眼中,霍光是一个极度聪明且有执行力的孩子。   只有云琅跟何愁有知道——霍光正在向妖怪进化。   谁要是把他当成一个十岁的孩子,那么,将来一定会在这个十岁的孩子手中吃大亏。   睡觉前,霍光终于来到了云琅面前,低着头不做声。   云琅道:“事情都处理完毕了?”   霍光道:“处理完毕了,在这一次查账事件中,有十一个管事并没有站在我云氏的立场上,或者是官家一问,就迅速的拿出了我云氏的账本。如果不是有掌柜的来报讯,我们甚至都不会知道官家的人来过。”   云琅点点头道:“云氏要的是正大光明,不做鬼蜮伎俩。”   “弟子明白,所以遣散了四个管事,重责了七个管事,遣散的那四个人明显就不跟我云氏一条心,至于重责的七人,弟子以为还有救。”   云琅笑道:“很好,罚了就不怪,怪了就不罚,给官家留下了脸面,也明确的将云氏不喜欢被人窥视的想法传达出去了。”   霍光小心的抬头瞅着云琅跪倒在地高举着一根竹条道:“弟子擅自做主,请师傅责罚。”   云琅瞅着这个已经成精的徒弟没好气的道:“下回拿一根结实的藤条来,一根被锯开一半竹条能打疼你?”   霍光瞅瞅竹条尴尬地笑道:“也就是做做样子,师傅最疼爱弟子了,如何舍得责罚呢。”   云琅哑然失笑道:“锯开一半留一半,是为了以防万一是吧?”   霍光点头道:“师傅说过,人的情绪最是无常,很多人倒霉就倒霉在太自信了,弟子觉得还是多一重保护为好。”   云琅拉着霍光的手让他起来,轻轻地俯身拍拍他膝盖上不存在的尘土,然后道:“这双膝盖能不给人跪拜,就不要跪拜,哪怕是你师傅我。跪的时间长了,就站不起来了。”   “能让弟子真心实意跪拜的人就这么三两个,能让弟子虚情假意跪拜的人很多。弟子分得清楚什么时候应该真心实意的跪拜,什么时候需要虚情假意的跪拜。真心实意的跪拜才会走心,至于虚情假意的跪拜,弟子以为跪多少都无所谓,只要目的可以达成,多跪拜两下就当是给别人的添头。”   云琅吃了一惊道:“这样一来你的自尊心跟面皮呢?”   霍光嘿嘿笑道:“弟子的自尊心跟面皮都藏在心里,只要弟子自己不想丢,他就永远存在。跟我的膝盖没有半点关系。”   云琅的惊诧之意更加浓厚了,一个刚刚发现自尊心跟面皮存在的孩子,立刻就能区分出面皮跟自尊心的真正含义。   能生生的将自己的行为跟尊严做一个准确的区分,这样的家伙,他要是将来不飞黄腾达,才是天大的怪事。   “霍光,我从长门宫拔了很多荷花,你快些给我拿水瓶子来,我要插花!”   云音清脆的声音从楼下传来,霍光给了师傅一个大大的笑容,然后就如同一个孩子一般大喊大叫着蹦蹦跳跳的下了楼。   看到被霍光夸奖的眉花眼笑的闺女,云琅忍不住在这个大热天打了一个冷颤,他忽然有了一种引狼入室的感觉!   霍光还学了很多稀奇古怪的本事,插花就是其中的一种,眼看着一朵盛开的荷花,配上一个花苞,底下再插上半片翠绿的荷叶,以及几根凌乱的香茅,喷上一口水,荷叶上,花苞上就有了晶莹的水珠滚动,而烛光下的红莲,越发的娇艳。   在云氏的三个傻女人面对这样的美景迷醉的不可自拔的时候,不知道什么时候出去的霍光,已经端着三碗香气扑鼻的臊子面跟两样小菜送了上来。   “我跟师傅已经吃过了,师娘跟师妹想必有些饿了,趁着天色还不算晚,吃碗面垫垫肚子。”   云音欢喜的捧起一碗面道:“你怎么知道我们在长门宫吃不饱?”   “因为长门宫的食物多油,多盐,跟我们家的不一样。”   云音愉快的吃了一口面条道:“光哥哥做的面条好吃!”   霍光笑道:“等我有功夫了,再给你做别的!”   云琅站在平台上看见了自己妻女吃的香甜,就哀叹一声,径直去了书房。   这小王八蛋现在把那三个蠢女人卖掉,她们还会帮着数钱!   现在只能期待云哲长大之后能够保护自己的母亲姨娘姐姐不被妖怪欺骗。   至于云琅自己,他觉得自己来自后世人的优势可能保持不了几年了。   天亮之后,云氏新的一天又开始了,昨日在长门宫游玩了一整天,宋乔,苏稚都没有什么精神,倒是云音被突然出现的何愁有抓着在绳子上来回的走练习平衡功夫。   宋乔要补觉,因此,一大早就把云哲塞给了云琅,云琅就抱着胖儿子慢慢的在云氏漫步。   夏日的早晨空气极为清冽,不过,这样的好时光勉强能保持到太阳出来之前。   那颗大火球还没有完全升起,地上就跟着火一般热浪袭人。   天空响晴响晴的,云琅四处张望,看不见一丝云彩,看样子,今天日子难过了。   抱着儿子走了一遭菜园子,摘了一篮子香瓜,衣衫就被汗水浸透了。   “今天歇工!”   把菜篮子交给梁翁之后,云琅就淡淡的吩咐一声。   “谢侯爷!只是,只是……”   “没什么好只是的,今天的天气热的邪乎,赚钱再重要也没有命重要。全部停下来,仆役们也停下来,一天不洒扫不会死人!”   既然家主都发话了,梁翁就把香瓜篮子用绳子系着放进水井里,到了中午,正好拿出来吃。   老虎缩在最阴暗的角落里一动不动的装死狗,云琅见这家伙可怜,就让仆役们送来好大一块冰。   然后老虎就愉快的趴在冰块上,不一会就打起了呼噜。   仆妇们用冰凉的泉水擦过席子,云琅把云哲身上的衣衫全部脱掉,赤条条的丢在纱帐里。   自己也脱掉衣裳,就穿着一条短裤,坐在平台上摇扇子,至于早饭,他是一点胃口都没有。   太阳出来了,大地就着了火,云音汗津津的从父亲身边跑过,抱起云琅的凉茶咕咚咕咚的喝了起来,看样子何愁有算是放过她了。   “热死我了……”苏稚一把推开窗户,满头大汗的喘气。   木头房子,夏天能热死人,至于冬天……自然能冻死人,这样的楼阁除过好看,没半点屁用。   好在云氏的冰多,当一大块冒着寒气的冰块被丫鬟抬进苏稚的屋子,苏稚立刻关上窗户,一连串的吩咐丫鬟,她要吃沙冰!   同样穿着短裤短褂子的霍光从楼下走上来,猛猛的吃了一大碗沙冰,这才对云琅道:“师傅,今天可是印书作坊给太学交付书本的时间。”   云琅不负责任的道:“这样的大热天,让他们等等!”   “可是,太学的管事已经来了。”   “那就让他回去,天凉了再来,云氏今日休假!”   “那我去说!”   “安静的坐下来纳凉,让仆役们去。小子,云氏没必要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好,要给人留一下瑕疵。以后啊,只要天气热成这样,云氏就休假,多少钱都不赚!” 第十五章 璇玑宫主人   关中的天气其实是很糟糕的,春秋短暂,冬夏漫长。   于是,云氏的休假一口气就进行了六天之久。   在这六天里,天空还是一丝云彩都没有,晴朗的让人恐惧。   麦子已经完全成熟了,再不收割,麦粒就会掉在地里,于是,云氏满门上下,就在天不亮的时候进入了麦田抢收。   所有的作坊继续停工,即便作坊的收入是田地收入的十倍以上,云琅还是做出了停工的决定。   很多时候,钱没有粮食重要。   尤其是在大汉国,粮食随时随地都能换到钱,而有时候,拿着再多的钱也买不到粮食。   云琅是一个被饿怕了的人,只要家里的存粮不够全家五百多口吃一年半的,他心里就发慌。   整个云氏,修建的最好的仓库就是粮食仓库,仓库的底层不仅仅用条石压底,条石上面还铺了一层厚厚的三合土,因为有大量的白灰,老鼠都不喜欢光顾。   每年这个时候,必须要把粮库里面的旧粮腾出来,然后再把新粮装进去。   五千亩的麦田,在全家一千多人的努力下,三天功夫就收拾的干干净净。   此时的云氏,充满了农家的乐趣,但凡是太阳能晒到的地方,都铺满了麦子。   “师傅咱家的皇粮缴纳完毕了,被少府监评为一等。”霍光有气无力的从外边走进来,对正在看书的师傅道。   云琅放下书本,摩挲一下赤裸的胸膛笑道:“那是啊,咱家送上去的虽然是去年的陈粮,却都是最好的粮食,少府监的人要是眼睛不瞎,给个一等是必须的。”   “咱家还是第一个缴纳皇粮的。”   “那是自然,谁让咱家怂呢!”   “少府监的人看我就像看傻子!”   “那是自然啊,谁家会把最好的粮食拿去交皇粮呢?”   “我们为什么要拿最好的粮食交皇粮呢?”   “那是因为我们家差一点的粮食都拿去喂猪了。”   “我们为什么不能把那些拿去喂猪的粮食交皇粮,再把那些陈粮跟别人交换更多的差粮来喂猪呢?”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想了想道:“在我的潜意识里,我认为人比猪高贵一些,所以这中间就会有一个顺序问题,好的,应该优先供应人,剩下的才考虑猪。”   “可是这样一来,我们家就会受损失!”   云琅摸摸霍光圆圆的脑袋道:“这就是我们因为自诩高贵而应该付出的代价!”   “高贵之心很重要吗?”   “很重要,这会让我们怜惜自己,不鲁莽做事,不轻易的舍弃性命,对他人有怜悯之心,以天下大任为己任,让这个世界因为有你而变得更加精彩。”   “可是,这样做了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呢?”   云琅笑道:“没好处,甚至有坏处。”   “没好处的事情为什么要做?”   “这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小子,你可能不知道,高贵之人眼中的好处跟一般人眼中的好处不太一样。你年纪再大一点就会明白。”   “我已经很大了!”   “有一颗聪明的脑袋不意味着你就能理解这个世界,理解人,现在,你需要更多的感悟,把那些学问化作实实在在的道理,最终变成你觉得需要恪守的道德。完成这一步,你就算是长大了。”   “师傅,你已经感悟到了吗?”   云琅叹息一声道:“师傅的情况比较糟糕,以前感悟到的东西跟现在感悟到的东西有误差,还需要融合……以前的时候,师傅认为贫穷就是人世间最糟糕的事情,出山之后看到了被匈奴人肆虐之后的边地,以及乡间的土豪劣绅们的作为之后,就发现,想要脱离贫穷,首先做的就是要有一个安全的环境,以及一个相对公平的社会。这是脱离贫穷的前提。我以前做了很多事情,比如改良农具,改良作物,制造了很多能加快财富聚敛速度的东西。结果呢,获益的是勋贵跟土豪们,而我们家,也变成了其中的一份子,总之,很失败!”   霍光摇头道:“没有失败,至少我们家的人过的很快活!”   徒弟的话让云琅心里非常的舒坦,霍光说的没错,改变一个人的命运都是一桩大功德,更不要说改变成千上万人的命运了。   既然心情好,师徒二人就破开了一个大西瓜,今年的西瓜比去年的还要好些,至少瓜瓤子里面的瓜子少了一些,果肉也变得更加饱满,糖分更高。   用勺子挖着西瓜吃,是吃西瓜的最高奥义,十来斤的西瓜被师徒二人吃光之后,擦一把脸上的瓜汗,相视一笑,这该是一个学问与味蕾上的双丰收。   烈日下的官道上,行人稀少,即便是平日里最勤快的伙计,这时候也不好意思挑着货物在路上行走。   道路两边的树荫下,横七竖八的躺着赶路的行商。   这些人从天色微明就开始赶路,直到日上三竿再也经受不住烈日灼烤,这才躲在树荫处补觉。   行商从来都是一个非常辛苦的活计,肉体上的辛苦也就算了,还会经常遇见拦路抢劫的蟊贼。   不过,这种忧虑在上林苑一带是没有的,这里的百姓大多富足,不会干出拦路抢劫的事情,更何况,因为富裕的缘故,他们也不允许盗贼在这里出现。   去年的时候,几个奴隶逃脱了,上林苑的人空群出动,短短两天就把逃奴全部抓获,最后当着奴隶们的面,把那几个逃奴全部都给吊死了。   如果出现盗贼,他面临的局面跟逃奴差不多。   因此,行商们才会大咧咧的在这里呼呼大睡。   三头毛驴从官道尽头慢悠悠的走过来,毛驴上坐着三个人,其中戴着幕篱的该是两个女人,一个青衫男子戴着一顶斗笠,即便在这样炎热的中午时分,他依旧左顾右盼的,似乎对眼前的这一切非常的好奇。   行商们睁开惺忪的睡眼打量一下这三个顶着烈日赶路的人,觉得他们不可能是自己的客户,就重新躺倒,继续大睡。   “再有三里地就到富贵县了,小乔,小稚在那里有一座夫家给开的医馆,师弟师妹,可以在那里歇歇脚,明日再去见见姑爷!”   打头的蒙面女子掀开幕篱,露出一张极为苍老的脸,笑吟吟的对身边的一男一女道。   青衫男子不满的道:“既然小乔,小稚全部嫁给了勋贵,为何还要在富贵县操持医馆呢?难道说,她们不受姑爷喜爱?”   药婆婆看了男子一眼道:“这句话藏在你心里已经很久了吧?”   蒙面女子连忙道:“子良绝无此意,只是与两个丫头四年未见,很想知道她们的近况。”   药婆婆苦笑道:“你们如果真的关心那两个丫头,当初归隐鹿鸣山的时候,就该告诉我们一声。现在想想那两个孩子那时候的惶恐模样,老身的心都疼,如果不是遇见了姑爷,就她们两个还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事情呢。”   苏子良叹口气道:“当初官府逼迫的紧,要我们全部搬来长安,宫中所有医者全部入军,再不离开璇玑宫就有倾覆之忧。那个时候,也就顾不得许多了。”   药婆婆傲然笑道:“鹿鸣山虽然安静,却是穷山僻壤之地,虽然避开了官府,那些弟子们的一身医术却没了用武之地。   我早就说过,我医家本身就是入世的学问,避世逃离,还要医术何用?   小稚随姑爷远赴三千里外的边关,一路上活人无数,医术大进,虽是女子,却在军中一言九鼎,无数骄兵悍将见了小稚不敢侧目!   去军中就去军中,在那里不但可以接触到无数伤患,而且还可以打开人体,参研其中道理,毫无后顾之忧。   这样的事情,那里是你们在鹿鸣山能做的?   至于你说小乔,小稚不受家主疼爱?哼哼哼,云氏就两个女主人,一个是小乔,一个是小稚。   这世上没有比姑爷更疼爱两个丫头的人了,包括你们!” 第十六章 佳婿   “天气太热就不要再劳作了,虽说日子不好过,也要照顾好身体。老命都没有了,家业再大也没有用。你这是痰蒙心窍,高热神昏,且有呕血之症,这很危险了,我给你开了犀角地黄汤送服安宫牛黄丸。晨昏各一,不要嫌弃药贵,犀角,牛黄丸去长门宫开的药铺购买,能得不少的折头。”   宋乔刚刚给一个老妪看完病,洗手之后就开始书写药方,顺便将注意事项一一告知了老妪。   就在老妪被儿子搀扶拿着药方千恩万谢的准备离开的功夫,就听门外有人高声道:“犀角地黄汤,安宫牛黄丸虽然对症,药物靡费太多,百姓万万负担不起这样的药物。我看她四肢抽搐,不如开羚角钩藤汤为好。”   正在喝茶的宋乔顿时就愣住了,茶杯无力地从手里滑落,眼泪顿时溢出眼眶,嘴唇嚅动两下,就要起身为眼前的青衫人行大礼。   身体还没站起来,就被一双手牢牢地按在椅子上,就听背后的苏稚怒道:“还是像以前一般穷酸!犀角地黄汤送服安宫牛黄丸有神效,岂是区区羚角钩藤汤能比拟的!”   青衫人叹息一声瞅着同样泪流满面的苏稚道:“囡囡啊,四年不见,一声耶耶也不叫了吗?”   苏稚哽咽着对惊恐莫名的老妪道:“放心去拿药,长门宫的药不吃白不吃!”   老妪这才冲着苏稚施礼,连忙走了出去,对她来说,宋乔跟苏稚才是神医,至于青衫人——谁知道他是谁!   苏子良僵在原地,正不知该如何应对的时候,却看见苏稚从桌案后面跑出来,抬腿就要踢父亲的小腿,终究没有踢下去,张开双臂抱住青衫人嚎啕大哭。   苏子良轻轻地拍着苏稚的后背任凭闺女哭泣,目光却落在宋乔的身上。   宋乔盈盈下拜道:“不肖弟子宋乔拜见恩师!”   苏子良眼中湿润,惨笑一声点点头道:“是师傅不好,当初不该让你们下山的。”   苏稚猛地抬起头瞅着父亲道:“母亲呢?”   “被药婆婆带去了内室,耶耶想早点看到囡囡,就忍不住来到了药堂。”   苏稚立刻离开了父亲的怀抱,大呼小叫的向后堂跑去。   苏子良见状不由得摇头苦笑。   宋乔准备邀请苏子良进入内室,却听师傅道:“囡囡的脾气你是知道的,还不知道怎么埋怨她母亲呢,等她灵智恢复之后再见不迟!”   今日是看不成病了,宋乔就吩咐旁边的羌女道:“医者今日有事,暂停一日!”   苏子良摇摇头道:“外边的病患还多,断没有让他们白跑一趟的道理。你平缓一下心神,继续给病患瞧病,为师就在这里看着,看看我徒儿这四年来是否有长进。”   宋乔见师父正在看药堂门楣上的“神医堂”就笑道:“这面匾额可不是弟子不知廉耻的自吹自擂,而是我夫君亲笔书写挂上去的,他常说,有了神医堂,就该有神医,即便现在不是,将来一定会成神医!”   苏子良摇头笑道:“你夫君好大的口气!”   宋乔给师傅倒了一杯茶笑道:“他本来该是神仙中人,只是喜欢自苦,这才自贬人间。”   苏子良手里的茶杯抖了一下,漾出一点茶水,稳住手苦笑道:“你如此推崇你夫君?”   宋乔大笑道:“这也是他自己说的!”   苏子良闻言大笑,良久,才看着宋乔发红的眼睛道:“看来他真的很疼爱你们。”   宋乔笑道:“徒儿的运气不错,事事只敢求中庸,却不知老天把最好的一股脑给了徒儿。”   苏子良笑道:“你莫要安慰为师,当初璇玑城仓促远遁鹿鸣山是不得已而为之。我璇玑城上下一百四十六口,为师身为城主,不可能为了你们三个就置他人的安危于不顾。你们生气也好,恼怒也罢,再来一次,为师依旧会这样做,不会因为你跟小稚一个是我的弟子,一个是我的女儿就有所改变。”   宋乔委屈的点点头道:“弟子还好,多少能知晓一点师傅的难处,小稚年纪小,有些脾气……”   苏子良摆摆手道:“为师只亏欠你跟药婆婆,至于小稚,他是我的女儿,为师做什么决定,她还没有资格质疑。”   宋乔连忙道:“师傅,这些话您对徒儿说说就好,千万莫要让我夫君知道了,他疼爱小稚入骨,又是一个狷狂性子,这番话必为他所不喜!”   苏子良沉默片刻道:“永安侯?”   宋乔点点头道:“云琅,也是山门中人,且是最神秘的西北理工门下,经史子集无所不知,天文地理无所不通,即便是医道也造诣惊人。而他常说自己最拿手的却是庖厨之道!”   苏子良震惊的瞅着徒弟道:“前面那些话也是他自吹自擂的?”   宋乔微笑着摇头道:“是弟子自己感悟的,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不管我们说什么,他都比我们理解的更深,有时候不经意的一句话就能发人深省。”   “咦?这倒要见识一下!你继续瞧病,先让为师看看你的本事!”   宋乔笑着敲响了桌子上的金钟,一个包裹着脑袋的病患就从外面走了进来……   给老虎洗澡是一件苦差事,只要进到水里,他就喜欢在水里扑腾,刚刚弄好的肥皂沫,不等云琅动手揉搓,老虎就一头钻进水里,把肥皂沫全部弄掉。   再加上这家伙力大无穷,不论云琅跟霍光两个如何努力都无济于事。   倒是霍光用刷子给他刷屁股的时候,这家伙一副很享受的模样,把尾巴翘的高高的,方便霍光行事。   一个时辰之后终于把老虎洗干净了,这家伙懒懒的爬上岸,抖抖毛,就卧在他的破毯子上,一双淡黄色的眼睛,若有所思的瞅着云音。   云音拍拍脑袋,很快就让仆役拿来一块新鲜的带骨猪肉,这家伙立刻就来了精神,将猪肉按在木板上狼吞虎咽。   云音很羡慕父亲跟师兄两个可以在水坑里扑腾,好几次想要下去,只要一想起母亲的话,就恨恨的用脚踩一些水花,然后老老实实的陪着老虎,看他吃东西。   太阳西斜,此时正是睡觉的好时候,云琅,霍光爬上岸,找了一处睡觉的好地方,等仆役铺好毯子,就躺在上面,给云音留了一点空隙,三人就愉快的休憩起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云琅忽然听见老虎在低声咆哮,睁开眼睛一看,只见一个青衫人站在距离他不到三丈的地方,正在看着他。   云琅朝四周瞅瞅,果断的起身施礼道:“小婿云琅见过大人!”   苏子良瞅着只穿着一条短裤的云琅皱眉道:“君侯何故如此失礼焉?”   云琅笑道:“大人第一次见小婿,裸坦相见也好让大人看的清楚些,免得以为阿乔,阿稚所托非人!”   苏子良大笑道:“这就是你们长安人常说的名士风范?”   云琅也笑了,披上衣衫,唤醒霍光,抱起依旧酣睡的闺女邀请老丈人去前厅叙话。   梁翁站在远处冲着云琅摊摊手,表示爱莫能助,这该是苏稚搞的鬼,云琅也不好怪罪梁翁。   换过衣衫之后,云琅重新见过刚刚到来的老丈人,丈母娘,老丈人给他留下的第一印象不错,所以,称呼他们为大人,并没有什么心理障碍。   老丈人很强势,丈母娘从头到尾没有说话的余地,苏稚骄傲的坐在丈夫跟父亲中间,左看看,又看看,见丈夫跟父亲谈的和睦,不时大笑,幸福的味道就弥漫在她的胸膛里。 第十七章 全是老贼!!!   家宴就要开始了。   宋乔,苏稚以及云琅的丈母娘出于礼节也要去关心一下席面的,虽然苏稚很不愿意离开,终究还是被母亲给拉走了。   当苏稚走出房门,云琅脸上和煦的笑容一点点的褪掉了,代之而起的是永安侯的骄傲与森严。   苏子良自然感受到了云琅的变化,挺直了身体道:“小稚如何甘愿为妾?”   云琅道:“除我之外,她无人可嫁!”   “小稚虽不敢说貌如天仙,也是人间绝色,且身怀我璇玑城之医家妙术,如何能做人妾?”   苏子良像是没有听见云琅的解释,依旧咄咄逼人。   “因为她父母抛弃了她,让她无依无靠,这时候呢,有一个已经有了家室的无赖子窥伺小稚的美貌,就强行纳妾,小稚无力反抗,只好含泪从之。”   “果真如此?”   “当然如此!”   “好吧,既然如此,你这个纨绔子出五百金的聘礼不算多吧?”   苏子良似乎并不生气。   听到苏子良开始谈钱了,云琅的面容顿时就松弛下来,满意的朝苏子良拱手道:“大人英明,小稚秀外慧中,有大家闺秀之风,全赖大人教导有方,如此良人,区区五百金如何能显出我云氏诚意,必须千金相求,不能再少了。”   说罢,就拍拍手,掌声刚刚响起,梁翁就笑吟吟的带着两个年轻力壮的仆役走了进来,仆役抬着一口巨大的箱子,轻轻地放在地上,却有闷响之声传来,可见,这个箱子之沉重。   梁翁从腰间取出一枚钥匙,打开箱子上的锁,掀开盖子,一大排黄灿灿的金锭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这是千金,一千两黄金,非铜!”梁翁笑眯眯的说明之后,就退到一边。   苏子良瞟了一眼那一千两黄金,笑眯眯的点点头,然后指着金子对云琅道:“不错,不错,千金下聘,诚意满满啊,虽说老夫还是觉得亏了,不过呢,超过千金,就成帝王之礼了。既然贤婿看重小稚,老夫也就放心了,这一千金就当是小稚的嫁妆,这是嫁妆礼单!”   云琅惊奇的发现苏子良居然真的从袖子里扯出一条绢帛,上面密密麻麻的写着各色嫁妆,洋洋洒洒不下百条。   苏子良叹口气道:“老夫久居深山,对这人世间的俗礼已经有些陌生了,聘礼备的轻了,贤婿可以在礼单后面再添加五百金即刻。”   “啊?”云琅的嘴巴张的如同河马一般。   苏子良微笑着拍拍云琅的肩膀道:“小稚的婚事算是结束了,这里还有小乔的礼单……也就不劳烦贤婿把这些腌臜物搬来搬去的麻烦,我徒儿小乔无父无母,乃是老夫夫妇将她养大成人,这孩子天性聪慧,为人善良,为你云氏大妇,堪称珠联璧合,这千金之礼,老夫就笑纳了。你这老奴,将这千金快快送去老夫房间,莫要被外人窥伺了。”   “啊?”   云琅挥挥手,梁翁就重新锁好箱子,一千两金子被两个仆役抬着去了苏子良的房间。   空口白牙嫁出去一个女儿,又卖掉一个徒弟且收获千金的苏子良似乎心情极好。   背着手再次欣赏了一下远去的金子,好像想起来了什么,又从袖子里拽出一条发黄的绢帛递给云琅道:“这是老夫当年从小乔养父母手中买下小乔的契约,贤婿收好了。”   云琅从苏子良手中接过契约,看都不看,就丢进了香炉之中,只见那片丝帛被滚烫的香灰烤的皱在一起,而后一道明黄色的火苗腾起,最终化为灰烬。   “阿乔不知道她是被买来的吧?”   苏子良摇头道:“自然不知,老夫当年在那户人家发现小乔的时候,就知道小乔不该是那户人家的孩子,一只天鹅如何能是鸭子的孩子。如果不买下来,以小乔的模样,将来还不知道会有什么遭遇呢,一场好心下来,谁知道竟然便宜了你。”   云琅恨恨的看着苏子良道:“我希望大人能把这事完全忘记,就当这件事从来没有过。”   苏子良呵呵笑道:“你放心,小乔在老夫心中,与亲闺女无异。”   然后,云琅杀人一般的目光就落在梁翁的脸上,梁翁双腿一软噗通一声跪在地上,连忙道:“老奴不敢!”   苏子良对云琅的反应非常的满意,又从袖子里取出一件小小的孩童肚兜,这个肚兜虽然破旧,丝线颜色都已经模糊不清了,样式却非常的华贵。   “这是小乔小时候穿的,上面的丝绣乃是吴风,她师娘认为说不定能用这东西找到小乔的亲生爷娘,也一并给你了。”   云琅接过肚兜,快速的揣袖子里,然后再次怒视梁翁,梁翁乖巧的闭上嘴巴,表示自己打死也不说。   事情跟云琅想的一样,过程却有很大的不同。   在刘彻孜孜不倦的追索,以及董仲舒猎犬一般的追杀中,隐世山门的日子不可能好过。   虽说山门中人个个都是志向高洁之士,可是呢,吃喝拉撒是人的本能,隐士也不能饿肚子的。   很多时候,隐居是一项靡费很大的事情,就如同司马迁隐居在云氏,他的花用其实非常大,且不说一般的衣食住行,仅仅是笔墨纸砚的费用,就绝对不是一般人家能够供应的起的。   璇玑城也是如此,就算他们一个个医术高明,可是,穷山僻壤的医生……吃饭都该成问题。   当听说药婆婆找到璇玑城的时候,云琅就知道璇玑城绝对不会放过这个改善生活的机会。   所以,钱,他早就准备好了,只要苏子良不要表现的过于恶心,他就会心甘情愿的孝敬。   跟苏子良真正打过交道之后才发现,隐士被人称为高人是绝对有道理的。   就苏子良的表现来看,这个老贼绝对高人中的高人,稍微转变了一下要钱的手法,就解决了抛弃闺女,徒弟造成的隔阂。   就苏稚傻乎乎的样子来看,她现在被耶耶再卖一次都心甘情愿。   至于宋乔……本身就是人家买的,养了十几年,再高价卖给宋乔满意的人选,这已经是良心的不能再良心的举措了。   云琅付出了一千两黄金,最后尴尬的发现,他不但没理由怪罪老丈人,还要抹一把脑门上急出来的汗水,好好地感谢老丈人当年的仗义之举。   苏稚急匆匆的跑进来,亲昵的抱着父亲的胳膊撒娇道:“耶耶,酒菜准备好了,孩儿今日特意吩咐厨娘做了云氏最拿手的几样大菜,您跟云郎可要多饮几杯哟!”   说完父亲,又给了云琅一个大大的笑脸道:“夫君酒量好,今天可以多饮一些。”   云琅露出一嘴的大白牙笑的非常开朗,且连连点头,一副万事任凭苏稚做主的好男人模样。   老虎见所有人正在向大厅走,立刻就明白这些家伙要吃饭了,于是,也懒洋洋的爬起来跟在后面,却被苏稚砰的一声关上了门,不准他进去。   老虎挠了两把大门,觉得自己不饿,就重新趴在冰山边上,伸舌头舔冰。   丈母娘抱着云哲眼睛都笑的眯缝在一起了,拉着宋乔说一些悄悄话,能看的出来,宋乔跟丈母娘的关系非常的融洽。   药婆婆的性子历来开朗,只是模样让云音害怕,这孩子靠在药婆婆身边不住地向眼睛骨碌碌乱转的霍光求救。   霍光视而不见,他觉得今天是云氏最有意思的一天,师傅表情很有意思,大师娘的模样很有意思,小师娘的模样更有意思,至于那三个他必须称谓为“祖”的人就更加有意思了。   “祖,这是我师傅去年酿造的葡萄酿,加了冰鱼之后最是消暑,您先尝尝,如果不喜欢,家里还有最好的一口青,也是极好的。”   苏子良喝了一口冰凉的葡萄酿笑眯眯地问道:“你也是云氏子?”   霍光笑道:“我是西北理工大弟子!”   苏子良看看云琅,见他没有阻止弟子说话,就点点头道:“以后你要跟璇玑城的大弟子陈昆多多往来,相互砥砺,莫要让门楣蒙羞!”   霍光笑的越发开心,连连点头道:“却不知陈琨师兄如今身在何处,光正好有无数疑惑要向师兄请教!” 第十八章 羊入虎口   当霍光听说璇玑城的人已经全部来到了长安,他就笑嘻嘻的闭上了嘴巴。   乖巧的抱着酒壶给师傅师娘以及客人倒酒。   在苏子良的谆谆教导声中,酒宴终于结束了,苏稚对于父亲能喝的酩酊大醉非常的满意,至少说明,父亲今天非常的高兴。   药婆婆也喝醉了,宋乔只好带着儿子去照顾药婆婆。   当偌大的客厅里就剩下云琅师徒两的时候,云琅用就被敲击着桌子问霍光:“你今天殷勤的很无理啊!”   霍光给师傅倒了一杯茶道:“您不是要收买璇玑城吗?弟子自然要尽一份力。”   “谁说我要收买璇玑城?”   “一千两金子您已经给了那位老祖,弟子以为璇玑城就该是咱们家的了。”   “哦,那一千两金子是你师娘的聘礼。”   “那不对啊,师傅跟师娘乃是两情相悦,如何需要聘礼呢?如果有,那是对师傅师娘的侮辱。弟子以为,那位老祖应该拿璇玑城当嫁妆,才符合师傅目前的身份地位!”   云琅瞅着自己年幼的徒弟,碰碰他满是稚气的小脸疑惑的道:“你真是这样想的?”   霍光认真的点头道:“家里的事情现在是我在管,支出了一千两金子,却没有入息来抵消,帐走不平,这对家里来说是亏本的。”   云琅抓抓脑袋疑惑的道:“那是你师娘的聘礼。”   霍光把脑袋摇的如同拨浪鼓一般,连声道:“不对哦,不对,师娘早就是师娘了,师弟今年快要一岁了,现在才送聘礼于理不合。算是无故支出,必须要有进项来抵消的,咱们家要成世家,收益即便是不能增长,至少要持平,如此才能日益强大,如果总是一千两,一千两金子的往外支出,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变成最大的世家?”   “所以你认为,我们家就该把璇玑城给接收过来?”   “必须是,弟子已经事先问过药婆婆了,璇玑城在鹿鸣山根本就无法立足。   又担心董仲舒他们追索,走投无路之下才空群出动来到了长安,他们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师傅身上,如果师傅不收留他们,他们一旦落进陛下跟董仲舒手里。就只能永世充当军医,再无出头之日。   师傅这时候给了他们一千金,其实用处不大,他们这时候更需要一个安稳的所在。   这时候咱们收了璇玑城,对老祖他们来说其实就是一个解脱,一群醉心医术的人,哪里晓得百业艰难,还没有任何还手之力,就如同荒野中的麋鹿,遇到老虎大王这样的对手之后,唯一能做的就是跑!   当他们无处躲藏的时候,也就到了任人鱼肉的时候,我们给他们创造一个好的安稳的行医环境,他们依附我们,岂不是天经地义。   再退一步,他们留在家里,两位师娘是不是也格外开心呢?”   云琅不得不承认霍光说的很有道理。   “你也知道,山门中人各个心高气傲,我们要是说收编了他们,局面可能会很难堪!”   霍光抱着云琅的胳膊道:“让他们自己提出来!”   云琅摇头道:“不能用强硬手段!”   霍光笑道:“根本就用不着什么强硬手段,一群没有见过世面的土包子,有什么资格在我们师徒面前硬气?徒儿这就去长安接他们过来,免得夜长梦多。”   云琅笑道:“也好,你师娘一直想把医馆开成一个巨型医馆,总是嫌弃人手不够,现在好了,人手问题应该没问题了。”   “哈哈,师傅你早就想这么干了是不是?”   “没错啊,自从我知晓璇玑城这个山门存在的时候,就有这样的想法了,后来娶了你两位师娘之后,就不好下手了,只能站在一边流口水。小子,你如果觉得可以在不伤害他们自尊的情况下,让他们汇入云氏,我其实是支持的!不过呢,你一定要把事情办成是他们自愿加入的样子,而且一定要让我拒绝一两次之后,还要一心加入才成!”   霍光嘿嘿笑道:“那么,您对付老的,徒儿对付其他?”   云琅摸摸下巴上不多的几根胡须道:“这事还要看你师娘的,我出面那就太明显了。”   师徒两做好了计划分工,就各自去办自己的事情去了,云琅才上楼就看见霍光带着刘二一干家将骑着马烟尘滚滚的朝着长安的方向跑了。   外边的天气太热,老虎就不肯去外边,屋子里好歹有冰,如果不动弹,就能披着一身厚毛愉快的过完这个盛夏。   云音一个坐在窗前,双手支着下巴看着远处的骊山出神。   云琅来到闺女身边,也双手支着下巴陪闺女看骊山,小女孩子心思多,这时候不要多问,她自己就会说出来的。   “来的是小娘的阿爷,阿娘吗?”   “是的。”   “以后他们就住在咱家不走了是吧?”   “应该是这样。”   “我阿娘呢?”   云音瞪着眼睛问父亲。   云琅沉默片刻道:“我邀请了,她不肯来。”   “为什么不肯来呢?那座小楼不错啊,里面干干净净的,打开窗户就能看见我住的地方。”   “是耶耶做错事了,所以她暂时不好住进来。”   “不对,小光说,是因为我是云氏的大女,所以我阿娘才不能住进来!”   云琅皱眉道:“怎么这么说?”   “小光说,他阿爷,阿娘也不在他身边,是因为我们要努力的学本事,学好本事之后,才能守在阿爷阿娘身边,一辈子都不离开。”   云琅笑道:“不是这样的,只要你跟小光,想她们了,想去就去,尽管你没少去。”   “不爱去,去一次,她就哭一次,很烦人,总是把我的衣衫弄湿,每次都把我抱得好紧,都快要喘不上气来了。小光说一定要去,否则就成狼心狗肺之人。耶耶,什么是狼心狗肺之人?”   云琅拍拍云音的小脸道:“就是对不起所有人的坏人!”   “小光现在就很坏,前些天他还让人用鞭子抽崔婆婆。”   “嗯,他确实很坏,不过还有救,我们两个要帮他!”   背后说徒弟的坏话虽然不妥,云琅还是认为应该这样说,小王八蛋现在已经坏的冒脓水了。   再这么下去,一定会成为史书上遗臭万年的祸害。   云琅只求这小子再长两年,能够重新回到正轨上来。   璇玑城大弟子陈昆根本就是一个书呆子,一个眼中除过医术之外什么都容不下的呆子。   据药婆婆说,陈昆一身医术早就在苏子良之上,尤其擅长儿科,在药方的精简配伍上已经达到了神乎其神的地步,自己还摸索出六种新的汤剂,对去除小儿黄疸,夜惊有神效。   这种古板严苛的人遇到霍光……一个是西北理工大弟子,一个是璇玑城大弟子,一旦他们开始交锋……想到这里云琅忍不住长叹一口气。   这世上有些人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来充当别人魔星的。   为了让闺女高兴起来,云琅陪着她玩闹了一下午,中间还把老虎喊来,一起玩石头剪刀布……   直到深夜,宋乔才抱着云哲回到了卧房,云琅收起手里的书笑道:“小稚不回来了?”   宋乔一边从头上往下拔钗环,一边回答道:“她今晚要跟师娘睡,母女两估计有一肚子的话要说。”   “大人有什么要求吗?”   宋乔犹豫一下低声道:“我觉得师傅似乎有留在长安发展的意思。”   云琅冷笑道:“没有可能,一百六十余人进了长安城,估计已经开始有人在查他们的底细,一旦发现他们全部来自山门,官府就会上门征兆,到时候,这一百六十余人一定会被打乱送去军中,此生没有脱离的希望。”   “局面真的这么糟糕吗?”   “比你想的还要麻烦,现在的宰相是公孙弘,他看似跟董仲舒不是一伙的,但是在独尊儒术这件事情上,他们一定是一致的,不会允许璇玑城在长安开山门的。” 第十九章 大师兄陈昆   在长安,永安侯的名头还是有一些用处的。   苏子良进入关中的时候就是打着永安侯亲族的招牌进来的,固守函谷关的都尉姓曹,因此,他们这一路上甚至可以居住在驿站里。   这样就从根本上杜绝了这一行人被官府纠察的可能。   长安城这些人自然是不敢进去的,所以,阳陵邑跟长安中间的潘阳镇就是最好的藏身之所。   潘阳镇有一大户人家姓杨,璇玑城当年有恩与他,苏子良进入潘阳镇之后,就带着一行人借住杨氏,平日里关门闭户不与外人接触,算是很小心了。   云琅手里拿着钟离远送来的信瞅了一眼,就对宋乔道:“瞒不住了,绣衣使者已经知晓。”   宋乔皱眉道:“他们怎么会知道,我师傅行事一向稳妥。”   云琅把信函放进香炉里焚烧掉,然后苦笑一声道:“杨氏告的密。”   宋乔怵然一惊连忙道:“那该如何是好?”   云琅用铁筷子搅散了纸灰笑道:“没什么了不起的,霍光在那里。”   “这孩子虽然聪明,毕竟年幼。”   “年幼?”   云琅看了看一脸担忧之色的老婆,放下火筷子道:“他是处理此事的最佳人选。”   “你是说刘据会帮他?这不可能,刘据是公孙弘的弟子。”   “小光会让刘据帮忙的,这不是刘据愿意不愿意的事情,而是看小光要不要他帮忙了!”   “常山王乃是皇长子,他不会轻易的卷进山门争斗的。”   “哼哼哼,商山四郜吹捧刘盈的传奇让每一代的皇子都为之热血沸腾,只要有机会,谁不想揽山门于麾下?”   宋乔压低了声音道:“其实咱们家也可以争一下的,即便是争不过陛下,至少要把璇玑城的精锐留下来。这些天妾身想过了,师傅师娘已经无力支撑璇玑城,你没有见过十年前的师傅,那时候他老人家清高孤傲的如同一只苍鹰,从不向任何人低头,即便是小稚也不成。而现在,他带着璇玑城的人离开了鹿鸣山……来长安找他的女婿……这是他能做到的极致了。”   云琅皱眉道:“鹿鸣山的状况很糟糕?”   “师娘偷偷告诉我,如果不是在函谷关打着云氏族亲的名头,所有人可能都走不到长安,就会被饿死。”   “咦,他们本身就是医者!怎么可能会吃不上饭?”   “师傅不准给人看病谋生,那会引来更加可怕的后果。”   云琅笑了,拍拍手道:“那么,现在你来当璇玑城城主呢,还是小稚来当璇玑城城主?”   宋乔笑道:“夫君认为谁合适呢?”   云琅大笑道:“看来你已经是志在必得啊!不过,小光似乎很有信心将璇玑城纳入他这个西北理工大弟子的麾下!”   宋乔撇撇嘴道:“敢问您西北理工门下弟子几何?”   云琅道:“目前有三个!”   “一个十一岁,一个八岁,一个一岁是吧?”   云琅笑道:“有志不在年高!”   “您觉得小光能对付得了陈昆?”   云琅拍着手道:“我很看好小光!”   宋乔笑眯眯的道:“那就走着瞧,你我虽然是夫妻,可是论到门派之见,妾身可不会手软哦。”   云琅笑道:“就算是你成了璇玑城城主,到了最后这个位置还不是要留给我西北理工门下?”   “您这么自信,难道就不担心小哲儿将来跟随他娘亲学医?”   云琅嘿嘿笑道:“不会的,最多只会兼修,西北理工的教学方式比你璇玑城有趣的太多,最后获得收益也比学医大的多,而且,就医学一道来说,西北理工的学科更有前瞻性,也更有挑战性。”   宋乔并不紧张,低头瞅瞅正在冲着她吐泡泡的儿子,在他额头亲一口,然后轻轻地道:“妾身拭目以待,忘了告诉你,陈昆就是一块石头,没人能让他屈服……而当年呢……不说也罢!”   “嘁——”云琅对昔日的情敌嗤之以鼻!   “嘁……”同样的声音出自霍光之口。   出卖了璇玑城的杨氏主人已经被云氏家将绑起来倒吊在房梁上,不敢正面求饶,只能发出一声声的悲鸣,试图告诉眼前这个可怕的小少年他实在是身不由己。   陈昆脸色铁青,据坐在毯子上,在他身后有一大群人正心事难明的瞅着眼前这个衣着华贵的少年。   “陈师兄只要发一句话,小弟立刻斩下杨丙的人头!”   陈昆抬起头,看着霍光道:“云氏行事如此霸道吗?”   霍光笑道:“不算霸道,这已经是最温和的手段了,出卖故友的下流胚死有余辜。”   陈昆怒道:“动辄杀人乃禽兽之行,你就不怕杨氏门外的那些官吏拿你问罪吗?”   霍光摇头道:“璇玑城是我见过的山门中,最温和的一个山门,各位师兄,师姐行脚天下,以医术救治万民,天下人无不敬仰。   家中两位师母待霍光如同亲子,时时照拂无微不至,霍光长恨无以为报。   师母提及璇玑城就会潸然泪下,霍光亦感同身受。   这杨氏狗贼居然落井下石,戕害我璇玑城,是可忍孰不可忍,诸位师兄师姐常怀仁慈之心,以宽厚待人,处处克己,以德报怨已成常事。   然家师常言: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因此,我西北理工奉行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杨氏亏欠璇玑城,那么璇玑城就该让杨氏知晓,他以怨报德会有一个什么样的结果。   只有让世人知晓,与怨报德不可取,方能让这世上的怨戾之气稍平。   至于门外的官吏,嘿嘿,还怪罪不到我云氏头上!”   霍光的话音刚落,陈昆背后站起一个男子咬牙切齿的道:“当年杨氏落魄于邯郸,几欲病死,我璇玑城给他诊病,吃药何曾要过他一个钱,临走之时,师傅还赠送盘缠。如今,我璇玑城落魄,不求这狗贼报答,只求他能让我等在长安暂避几日,谁知道他居然……”   霍光见这个男子说的痛心,连连摆手道:“谁说我璇玑城落魄了?只要去了上林苑,将偌大的神医馆再扩建一下,那时候满长安的病患都会因璇玑城之名蜂拥而至,谁敢说我璇玑城落魄?”   听了霍光的话那个男子欢喜的不可自抑,一把牵起一个女子的手道:“阿柔,我们现在就去云氏,你身子沉重,不可再受颠簸之苦。”   陈昆怒喝一声道:“梁赞,你要干什么?没有恩师手令,如何能轻易离开?”   霍光连忙道:“哎呀呀,是我来的匆忙,忘了跟老祖讨令,只是老祖见到了我家师娘一时心情愉快就多喝了两杯,也没有仔细说,不如大伙一起去云氏,再听老祖如何安排可好?这里不是一个谈话的好地方,不为自己想,也要为几位有身孕的嫂嫂着想。这就走,这就走……刘二开路,若有阻拦,打开就好!”   铁塔一般的刘二应诺一声,就带着一干家将去开门了。   陈昆眼睁睁的看着云氏家将打跑了一干差役,看看一脸渴盼的二师弟梁赞,无奈的摆摆手道:“你们去吧,我留在这里,全部走了,云氏无法向官府交差。”   梁赞听了,立刻就带着妇孺离开了大厅,安排妇孺上了马车,就对站在门口的霍光道:“妇孺就拜托霍师弟照顾,我师兄不走,我这个做师弟的也不能走。”   然后,霍光就惊奇的发现,一干男丁都他娘的留下来了,一个个围着陈昆做了下来,看样子没有一个打算离开。 第二十章 巧舌如簧   苏子良早起之后,似乎忘记了他还有一百六十多个门人还没有真正的落脚地。   而是对云氏的建筑群发生了很大的兴趣。   吃过早餐之后,就在梁翁的陪伴下,开始游逛云氏的宅院。   苏稚腻在母亲的身上,说话的音甜腻的让人很想呕吐,不过呢,丈母娘似乎非常享受,时不时地摸摸闺女的脸蛋,说一些云琅根本就听不懂的土话。   见苏稚投在母亲怀里一副很想吃奶的模样,云琅,宋乔自然就退了出来,不能打搅苏稚的幸福时光。   刚才丈母娘无意中提到了一个叫做苏焕的家伙,听丈母娘的意思,这个叫做苏焕的好像是他的小舅子。   “苏焕应该不在潘阳镇吧?”   宋乔撇撇嘴道:“师傅师娘把苏焕看的比自己的性命还要重要,如何肯让他跟着冒险!”   “那就是说,老大人并没有把璇玑城传给苏焕的打算是吧?”   “给了,苏焕也没本事掌管,以前,师傅就打算等他百年之后,把璇玑城交给陈昆来掌管的。现在,山门处境艰难,陈昆师兄是一个非常好的医者,绝对不是一个好的首领。”   “明白了,只要我们安排好苏焕,让陈昆低头,两位大人是不会在意我们吞并璇玑城是吧?你一会去问问大人,到底什么样的安排才算是安排好,请两位大人给出一个明确的要求,我们好有的放矢。”   宋乔叹口气道:“璇玑城上下都以清贫乐安慰荣,唯有我这个小师弟……当初在山门的时候,日子过的虽然贫寒,苏焕却是不一样的,可以说师傅,师娘是在以全山门之力来供养苏焕,在这一点上,小稚都无法望其项背。多年娇惯,苏焕应该已经成了一个纨绔。”   云琅听宋乔这样说,不由得笑了,指指曹襄家所在的方向道:“全大汉最大的纨绔就在曹家,我想,只要苏焕见到曹襄,纳头就拜应该不算难事。云氏虽然算不得豪门,养几个纨绔还算不得什么难事。”   “师傅师娘这是吃定了你。”   云琅呵呵笑道:“我是他们的女婿,应该的!”   “小光还没有回来,您确定他真的能说通陈昆让他们住到家里来?”   “当然可以,他已经找了曹氏门人带着差役们封门了,把局面弄得千钧一发,而且,小光还可以随时随的让事件升级,为的就是不给陈昆多余的思考余地,威逼利诱之下陈昆应该很难拒绝。”   “可是,陛下,公孙弘已经知晓璇玑城的人进关中了,他们如何会放过?”   “所以说,留给小光的时间已经不多了,目前为止,璇玑城的人都是我云氏的亲族,他们于情于理都不能现在就下手,一旦小光失败……陛下的征召文书就该下来了。”   “直接说不成吗?”   “小光是在直接说啊,只不过把应该慢慢发生的事情浓缩在一天出现了……”   家眷们已经走了。   陈昆,梁赞等人似乎变得安静了许多,在毯子上枯坐了一夜,霍光也陪着坐在那里。   太阳穿过窗户照在厅堂里的时候,霍光从睡梦中醒过来。   师傅说过,向他这个年纪的小孩,每日都用该保证有足够的睡眠,如此,才能长高,长大。   因此,不论面临什么事情,霍光都拥有很好地睡眠。   一夜时间过去了,陈昆梁赞等人一夜没有合眼,他们商讨了一夜,最后还是没有得出一个合适的结论。   陈昆认为,璇玑城既然已经入世,那么,就该接受人间帝王的管辖,只要是能给病患看病,他并不介意去军中担任军医。   梁赞等人认为,一旦入军队,此生就再也难以脱身,妻离子散的后果是他不愿意承担的。   如果陈昆要带着他们全部入军,他宁愿退出山门,流浪四方。   璇玑城要入世,总要有拿得出的手的功绩,才能成为这个世界的一份,过上普通日子。   这是千秋大业之始,牺牲掉一代人继而让山门永存。   陈昆这个大道理说出来之后,就连梁赞都长叹一声,不再言语了。   这些奇怪的话语落在霍光耳中,他觉得不可思议,因为师傅对他说过,西北理工就是一个名头,如果在生死存亡的时候,有人一定要西北理工灭亡,那就灭亡好了,将来再换一个东南理工的名头继续活着就好。   只要人好好地活着,要什么样的山门没有?   扛着山门的金字牌匾走路累不累啊!   于是,霍光看陈昆憔悴的模样就越发的同情这些人,越是在意传承的人,他所传承的东西消失的就越快!   师傅说过,怎么样才能让一滴水永不干涸?那就把它放进大海里。   西北理工的学问从来不怕别人知晓,师傅甚至害怕别人不学。   师傅之所以要弄印书坊,最大的目的就是要把西北理工的学问全部刊印成书散播的全世界都是。   将来只要还有一个人读西北理工的书,钻研西北理工的学问,完善西北理工的学问,那么,西北理工就会永远存续下去,且无可阻挡!   霍光认为这才是大心胸,大气魄,敝帚自珍根本就不是做学问人的气度。   好人学西北理工的学问自然可以造福万民,这是最好的局面。   坏蛋学了西北理工的学问,虽然有可能会荼毒天下,然而,对于学问本身的生命力来说,却是有好处的。   如果在学习之前先设置重重阻碍,这就是在扼杀自家的学问,愚蠢至极!   璇玑城的学问非常的有用处,一旦发扬光大,造福世人乃是必然之事。   霍光觉得一定要把这门学问发扬光大,万万不可让好学问抵辱于这些奴隶人之手。   大门咣叽一声被人踢开了,一个帽子上插着野鸡翎的差役头目走了进来。   先是看了一样缩在墙角瑟瑟发抖的杨丙,然后来到霍光面前拱手道:“小郎君还要坚持带走这些人吗?”   霍光淡淡的道:“这些人都是我云氏的亲族,如何能不带走?”   “中军府已经有快马来了。”   “为何是中军府?”   “流民自然要编入奴隶军,与商贾,赘婿,逃奴,强盗编练成军,而后奔赴河西,在骠骑将军麾下为我大汉拓土开疆!”   陈昆冲着差役头目拱手道:“这里所有的人都是医术高明的医者,如何能与奴隶,盗贼,赘婿为伍?”   霍光叹口气道:“医者也是贱业。”   梁赞怒道:“我璇玑城众人,乃是真正的医者,虽不能活死人肉白骨,却也能救人性命于危难之际,处处受人拥戴,不是混同巫卜祝由之术的骗子!”   曹氏差役头目冷笑道:“这些话诸位还是去跟中军府都尉去说吧,看看他们会不会听!”   陈昆站起身再次朝霍光拱手道:“也罢,不如让我一人留下来与中军府校尉解说,我的这些师弟们,就拜托霍师弟送到我恩师身边,去留由我恩师做主。”   霍光笑道:“陈师兄不必为难,一同走就是了,中军府如果有胆子就来我云氏要人。”   陈昆神色难明的瞅着霍光道:“云氏乃是西北理工的山门,璇玑城空群入云氏,恐怕想出来就难了。”   霍光大笑道:“陈师兄何不先去云氏,听听老祖是如何分说的。”   陈昆正色道:“汝为西北理工大弟子,某家为璇玑城大弟子,山门虽说亲如一家,门派之别还是要讲的。”   霍光拱手道:“这是自然,我云氏在富贵县建造了一座硕大无朋的医馆,在那里,看病的伤患摩肩接踵,挥汗如云,全赖两位师娘支撑。陈师兄乃是医道大家,难道就不想见识一下这座医馆吗?” 第二十一章 不敢惹阿娇的刘彻   陈昆听到霍光提起了宋乔跟苏稚,脸上露出一丝忧伤之色,很快就收拾情怀拱手道:“既然如此,我们就走一遭富贵县医馆。若想要我等入云氏,且等城主发话之后再做道理。”   曹氏差役笑道:“要走就快走,中军府快马已经到了城门口,晚一些恐怕就走不脱了。”   梁赞大惊,连忙推着师兄陈昆就要离开大厅。   陈昆来到杨丙身边轻叹一声道:“璇玑城与杨氏从此恩断义绝,永不往来。”   说完话,就扯下半截衣袖丢在杨丙身上,转身离去。   霍光瞅着杨丙冷笑道:“明知道这里居住的都是我云氏亲族,却不先来禀报云氏,却向绣衣使者告发,真是不知死活。”   曹氏差役催促霍光道:“小郎君快走,区区杨氏日后再一并算账,他们逃不出阳陵邑。”   霍光点点头道:“我不想再见到这个人!”   曹氏差役狞笑道:“定教小郎君称心如意!”   杨丙仰天悲号一声道:“天啊,哪里是我等小民活命之所!”   正在向外走的陈昆停下脚步瞅着霍光道:“饶他一命吧,当初我恩师救治他活命的时候,费力很大力气。”   霍光笑道:“大师兄乃是我云氏贵客,有命自然从之。”   陈昆满意的点点头,然后就上了云氏备好的马车,迅速的离开了杨府。   天气炎热,群臣跟随皇帝离开长安来到章台宫避暑,虽说两者不过相距百十里路,就气候而言,一在平地一在天。   章台宫杨柳依依,清风徐徐,果木清香四溢,章台宫巨大的卷帘卷起,偌大的章台宫顷刻间就凉风习习。   朔日宴讲正在进行中,公孙弘老迈中微微带着一些沙哑的嗓音在大殿之上响起。   “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而成卦,至此天地分阴阳,人间有了秩序,煌煌之人越众而出与麟毛羽昆有了区别。   直到仓颉造字,人方知羞!   然此时之华夏与为东夷,南蛮,西戎,北狄同类,以牧羊,牧狗,牧猪为生。   有圣人操演河图洛书,以无生有,以太极而两仪而后三才终至八卦,八卦生则天地奥妙尽在其中,窥八卦而后发现天地运行之奥秘,华夏遂脱离蛮族,自成一家。   五日为一候,三候为一气,三气为一节,二节为一时,四时为一岁。   节气,季节,天人同构,天人合一,天人相应,人善则万物生,人恶则江河枯焦……   孔丘守仁,孟子守义,荀子守礼,然则此三人所守之城皆告失守……遂有韩非手持巨棒以法守城……恶人得利,赵高一曲指鹿为马让韩非之城烟消云散!   至此,勇者横行,智者掀波,天下大乱,礼乐崩坏!窃钩者诛,窃国者侯,是为常事。   我太祖高皇帝斩白蛇而赋大风,提三尺剑,枭尽天下贼子之首级,定鼎天下,尸骸绥安。   乱世现之何其容易哉,想要收乱局为平和,却又何其艰难哉,我等战战兢兢据守平和之城不敢有丝毫之大意。   老夫以为,大汉开国已历五世,妖氛渐起,《道德经》曰:‘弃智绝圣,敢为奇者,吾将执而杀之。’   苍髯皓首的公孙弘,站在章台宫的绿屏风之前,慷慨激昂,须发虬张,恨不能提三尺剑荡平天下妖氛。   他再也不能容忍在大汉的朝堂还有其余奇思怪想横行,扰乱儒家万年大计。”   刘彻端着酒杯的手纹丝不动,继续听公孙弘的宴讲,还不错,老家伙能忍耐到现在才说,算是很有耐心了。   一个懒洋洋的声音从柱子后面传来:“当年庄子曰,圣人不死,大盗不绝,里面的圣人说的就是你儒家吧?而且,老子曰的:弃智绝圣,敢为奇者,吾将执而杀之,说的也是你儒家吧。怎么,公孙丞相准备自戕吗?”   公孙弘冷冷的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只见一个肥胖的中年人吃力的从柱子后面走出来,手上还端着一个酒杯,一边走一边分开胡须饮着酒,来到公孙弘身边之后,才丢掉酒杯笑道:“莫要看我,莫要看我,在你公孙丞相的淫威之下还敢说两句话的也就剩我汲黯了。   你儒家要成大道,你儒家要一言堂,这是好事,你尽管去做,只是,你先要恢复到什么时候呢?   比如你们儒家推崇的尧舜之治吗?   那个时候,中华民不过百万,所辖之地不过千里,如何能与我大汉万里江山可比?   用千年之前的故智来治理我新鲜之大汉,这样的昏话亏你说的出来。   孔曰成仁,孟曰取义,荀子守礼,韩非谋法,此四城如你所言都未曾守住。   那么,谁给你的勇气,让你以区区天人合一之术,就要铸造一座万里之城,囊括天下?   兵法有云,天下无有不破之城,难道说,你真的要曲解我道家老祖的话,杀尽天下智者,独存你儒家?   你先要证明你儒家所学足够支撑我大汉江山万年才成。   否则,就是一己之私,以权谋之术堵上诸人的嘴巴,只准他们放屁,不许他们发声,妙极,妙极!”   公孙弘向前一步怒视汲黯道:“你就不怕我请天子剑诛杀你么?”   汲黯朝刘彻所在的高位拱手道:“自陛下登基至今,还未曾听闻陛下因言杀人,公孙弘,你要置陛下于何地?”   刘彻挥挥袖子道:“莫要争论,宴讲之时,自然需要诸位畅所欲言,道理不辨不明,说到根底处,才能知晓开的什么花,结的什么果子。刚才不是在说璇玑城的事情么,怎么会扯到这么远的地方?继续说璇玑城,朕对这个山门非常的好奇。隋越,你来说说这个璇玑城!”   宦官隋越从角落里走出来,用极为清朗的声音道:“璇玑城据说始于战国七雄的燕国,秦将王翦、辛胜攻燕,燕、代两国发兵抵抗,于易水西为秦军击破。   次年,秦军大举攻燕,克燕都蓟城。燕太子丹和燕王喜逃至辽东。   秦将李信率大军随后追击。燕王喜听从代王嘉计策,杀太子丹,将头献秦军以求和。   燕太子丹亡故之后,他的属臣纷纷逃亡,因太子丹被他父亲斩杀求和之故,属臣们从此不沾政事,纷纷隐姓埋名,以操持医工为业。   数十年以来,因璇玑城人才辈出,以医术扬名天下,而后,秦末乱世,璇玑城归隐齐地稷山,隐隐有医家王庭之称。   四年前,璇玑城女弟苏稚私自下山,结识刚刚从卧虎地归来的骑都尉军司马云琅,从此编入军中为医工。   一年后,璇玑城长老药婆,女弟宋乔下山寻找苏稚,亦被军司马云琅接纳,后迎娶宋乔为妻。   此后,璇玑城不知所踪。   两年后,云琅自受降城凯旋,继而纳苏稚为妾,同年,因阿娇贵人修建富贵城之故,云氏在富贵镇修建了一座极为好大的医馆,宋氏,苏氏,因破解肠痈之难症,继而名扬天下,人人以为富贵镇的云氏医馆为天下第一,宋氏,苏氏也以神医之名获得隆厚声望,有活死人肉白骨之美誉。   两天前,潘阳镇富户杨氏告发曰:有山野之人群居于家,恐欲行不法事,潘阳镇差役包围杨氏,正要擒拿之时,永安侯亲传弟子霍光突现。   此时此刻,霍光应该迎接璇玑城之人入了云氏庄园。”   刘彻听完了隋越的禀报,吧嗒一下嘴巴道:“只要是好东西永安侯是从不人后啊!”   公孙弘怒道:“他如何能私自接纳山门中人,陛下,老夫以为应该勒令云琅交出璇玑城之人!”   不等皇帝发话,靠着柱子坐着的曹襄阴阳怪气的道:“丞相所言极是,我听说丞相老妻素有巫蛊之能,恐怕也是一位山门中人,万万留存不得,不若交给曹某人辨别一番何如?”   公孙弘沉声道:“平阳侯不觉得此言过分吗?”   曹襄咆哮道:“你都要我兄弟把老婆小妾交给你这个老色鬼了,老子只想要你那个丑八怪老婆看看到底丑到什么地步,有什么过分的!”   公孙弘强压怒火道:“老夫不与你这黄口小儿争辩,见到长公主之时且看她如何说。”   刘彻大笑道:“老公孙,还是算了吧,见到了长公主,你会发现她说的会更加过分!”   公孙弘颤抖着朝皇帝拱手道:“陛下,此风不可长!”   刘彻摆摆手道:“云琅说富贵城即将出现一座前所未有之规模的医馆,如果给他们钱粮,给他们地方,数十年之后,可能会真的能弄出活死人肉白骨之术!”   汲黯闻言笑道:“陛下所指的莫非就是富贵县的那座皇家医馆?”   刘彻大笑道:“朕负阿娇良多,如无重大事故,朕还不想招惹阿娇,公孙弘,此事作罢!” 第二十二章 釜底抽薪的苏稚   陈昆抬头看着眼前的医馆,眼前的楼阁之高,需要不断地抬头,才能看的齐全,直到帽子坠地,他才清醒过来,难以置信的指着眼前的这座四层楼阁道:“这就是宋师妹的医馆?”   霍光点头道:“这不过是前楼,在这座楼阁后面还有四座院子,每座院子里有病榻十二床。不仅仅有这些,还有药房两个,停尸间一所,焚化炉一座。从给妇人接生到疫病患者焚化,无所不包。家师曾言,这该是大汉国内,设施最齐全,药物最齐全,手段最高明的医馆。在这里救治不了的病患,别的地方就不用想了。”   梁赞指着人来人往的大门道:“我们能进入看看吗?”   霍光笑道:“现在正是病患多的时候,诸位师兄一定很疲劳了,我特意让人准备了一个院子,大家先住下来,洗漱之后再看不迟。”   陈昆点头道:“也好,听药婆婆说,进入这家医馆还需要沐浴净身,我们就不要打乱人家的规矩。”   眼看陈昆一行人进了后宅院子,霍光长出一口气,只要这些人进来了,他就不担心他们会离开。   医者是贱业……这是所有医者心头的一根刺,只有在这座皇家医馆里行医,他们才能获得前所未有的尊重。   也只有在这里,才能做到放心给人诊病,而不用担忧医死了贵人,被人家拉去砍头。   苏子良站在云氏的原野上,看着眼前这一大片即将收获的庄稼感慨万千。   云氏的富足远远超过了他的预料。   任何一个集体,都离不开钱来支撑,璇玑城也是如此,尤其是药材更是重中之重,一个医者没有药,如何能称之为一个好的医者呢。   靠医者自己采药,制药,那就是一个笑话,凭借一人之力,根本就搜集不齐救人所需的上千种药材。   “这就是云氏的根本吗?”苏子良指着眼前的沃野问。   梁翁笑道:“这些粮食都是供家里人吃用的,一般不售卖,云氏之所以富足,是因为家里的作坊多。”   “作坊?”   “是啊,家里有桑蚕作坊,缫丝作坊,织绸作坊,还有染坊,至于车船,铁器,金器,铸钱作坊家里也有,这两年呢,最赚钱的却是造纸作坊跟印书坊,牛羊猪鸡鸭鹅家里也养了一些,因此我家就显得比别人富庶一些。”   “唉……”苏子良长叹一声,在身边的桑树上拍击了两下,就背着手回到了云氏大宅。   云琅去了后宅,苏子良居住的前院只剩下苏稚母女,苏稚见父亲回来了,就殷勤的倒茶,宽衣。   苏子良穿着轻薄的单衣靠在云氏的椅子上仰天长叹一声。   苏稚抱着父亲的胳膊腻声道:“到了孩儿家中,阿爷因何叹气?”   苏子良瞅着闺女的脸道:“璇玑城如今再也难以维系下去了,阿爷这次来云氏,其实算是走投无路了,这才来投靠女婿。”   苏稚拍着手道:“好啊,好啊,阿爷阿娘正好住在家里,由女儿孝敬,好好地松快几年。”   苏子良道:“阿爷自然可以松快,可是,璇玑城你觉得该怎么办呢?”   “这简单,富贵县的医馆正求才若渴,师兄,师姐们正好进医馆帮我。”   “如此一来璇玑城的道统可就断了,阿爷如何去面对列祖列宗呢?”   “您已经尽力了……”   苏子良遗憾的看着闺女对老妻道:“女生向外诚不我欺!”   老妻犹豫片刻,还是小声道:“要不然交给小稚算了。”   苏子良指指一脸窃喜模样的闺女道:“哪能这么便宜他们。”   苏稚站起身道:“娘把所有的事情都跟我说了,荒山野地我们璇玑城是待不下去了。即便是能待住,人心也散了,阿爷阿娘不如趁机休息了,剩下的事情都交给孩儿去办。”   苏子良苦笑道:“好一个破鼓万人捶!”   苏稚站起身道:“阿爷难道就眼看着这些弟子被官府抓了去充任医工?   如果是我上一次一般担任的那种医官,也不是不可以,只是,这一次,他们的运气不好,遇不到我夫君那样的将官,所以只能充任医工,吃不好,睡不好,打仗的时候要冲在前面,侥幸活下来才能帮人治病。   战场是什么样子阿爷您没有见过,女儿却是亲身经历过的,在战场上,人命如草芥,你指望我的那些师兄,师姐们可以从战场上平安归来,那就大错特错了。   就如同我夫君说的一般,上了战场,死了是必然,活着才是偶然。   医者的本分是治病救人,怎么个治法,在什么地方治病,本来就是末节。   孩儿之所以说璇玑城要消失,不是因为云氏要吞并璇玑城,而是璇玑城已经全面落寞了,他的存在已经没有必要了。”   “胡说!”苏子良勃然大怒。   苏稚轻笑道:“阿爷莫急,您会治疗肠痈之症吗?您知晓该如何防止疫病发生吗?您知道人体内部构造是什么样子的吗?您知道如何用刀圭之术给人开肠破肚去除病灶,然后再用妙术愈合他们的伤口吗?您都不懂吧?”   苏子良瞅着闺女道:“听药婆婆说起过你们治好过肠痈,偶尔一两个并不为奇。”   苏稚笑道:“阿爷您别不服气,既然您还不想让璇玑城并入云氏,那么,我们就用璇玑城的法子来决定。”   苏子良笑道:“你要挑战?”   苏稚傲然道:“当初你们都看不起我的医术,认为我不过是学了一点皮毛就骄狂自大。现在,我璇玑城弟子苏稚挑战璇玑城自我之上的长辈,我们就以医术来定未来由谁来掌控璇玑城!”   苏子良见闺女的口气狂妄,不由得失笑道:“当年啊,你的医术确实是我璇玑城最差的一个,这没有错,就因为你是我闺女,这才把你养成自大的模样。你现在医术也算是有所长进,不过呢,想要挑战你阿爷我,应该还不成!”   苏稚闻言立刻从箱子里取出一大摞病历,放在父亲面前道:“这里面共有五十一份病历,也就是说有五十一个正在住院的病患,不如我们各自随便抽取五份,看看谁能治好他们!”   苏子良笑着将病历从面前推开,指着闺女道:“不如明日里我们去富贵县医馆,看看有没有新的病患,然后再凑齐十个人,再比试一下如何?”   苏稚看着父亲吃吃笑道:“您到底还是不服气啊,怎么,生怕你闺女跟您耍诈?”   苏子良哼了一声道:“你自小就不老实!”   苏稚豪迈的拍拍桌子道:“成,就如阿爷所愿,您可以先挑,挑剩下的再给我就是了。”   苏子良笑道:“你输了该如何?这可不是你还是闺女的时候,输了可以耍赖,可以哭鼻子,在这事上,一旦决定了,就没有后悔的余地。”   苏子良夫妇居住的地方本来就是苏稚的闺房,苏稚睡觉从来都不老实,因此,她的床榻格外的大,就在床榻里面摆着两个巨大的木头箱子。   苏稚取出钥匙吗,打开其中的一口箱子道:“我如果输了,这里面的金银全部孝敬阿爷。有了这些银钱,你拿去给每个师兄师姐开一家医馆都绰绰有余!”   苏子良夫妇瞅了一眼箱子,就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们一直认为,云琅拿出来的千两黄金已经非常的骇人了,没想到,自家闺女的床榻上就放着不下三千金!   “这是你夫君的主意?”   “不是,这是女儿自己的体己钱,原本是要送给阿爷帮助璇玑城走出困境用的。现在女儿改主意了,想要这些钱,就现在医术上斗过女儿才成!免得您总是认为我夫君想要占您的便宜!”   苏子良大怒,重重的一巴掌拍在桌案上道:“你这不孝女!” 第二十三章 简单粗暴的苏稚   苏稚进门的时候云琅正抱着儿子站在窗前跟老虎隔着窗户说话。   反正儿子跟老虎之间的谈话云琅是听不懂的,不过,看老虎跟云哲谈的欢天喜地的,云琅就任由他们两个继续,他当一个旁观者就好。   “夫君,您想要璇玑城?”   苏稚边走边问。   “是啊,璇玑城里全是好医者,把他们放到医馆,你跟阿乔就没有那么劳累了。”   “您想要璇玑城为何不早点跟我说?”   “我不想弄坏你跟大人的关系,父母是要相处一辈子的,为一点琐事弄僵了,划不来!”   苏稚撵走了老虎,一屁股坐在云琅跟前道:“简单的事情被您给弄复杂了,这件事交给我,明天就让陈昆他们去医馆干活!”   云琅听了之后愣了一下,连忙将儿子放在摇篮里,扶着苏稚的肩膀道:“别逞强,这件事要办得妥妥帖帖,不能让大人心里不舒服,也不能坏了情分。慢慢来,慢慢来,不着急!”   苏稚拉着丈夫的手道:“哎呀,你们就不知道我阿爷是个什么人,他老人家才不认情分呢,就是一个是认钱的人,说再多的好话,不如多给他钱!”   云琅瞅着苏稚那张漂亮的脸蛋惊诧的道:“不可能吧,小乔说大人把璇玑城看的比命都重要。”   苏稚烦躁的松开丈夫的手道:“那是因为你没有给他钱!你要是像我一样早早给我阿爷三千两金子,这会你早就是璇玑城的城主了。”   “你已经给大人钱了?”   “给了!”   “他同意把璇玑城给你了?”   “同意了,原本还想较量一下再拿过来,结果看了我放在床上的钱之后,就光顾数钱了,告诉我,随我处置璇玑城!”   云琅咕咚咽了一口口水,觉得无话可说,自从老丈人第一次贪墨他千两黄金的时候,他就该晓得,对付老丈人钱可能是最重要的手段。   只是平日里被宋乔给诱导了,总以为大人既然是璇玑城城主,就该是一位世外高人,类似后世黄老邪一类的人物,高傲且桀骛不驯,视钱财如粪土,一瓢饮一箪食就能自得其乐,平日里看山观水大脑驰骋于宇宙之上……   “我把百花房留给我阿爷阿娘了,至于我弟弟马上就要来了,夫君看着在附近给弄一个小官,再给点钱,妾身再给他找一个官宦人家的闺女成亲,让他自立门户,有事没事都不许来我家胡混。然后,璇玑城里的师兄弟选几个高明的当我家的家臣或者供奉,剩余的,全部塞到医馆,这件事就完结了。”   云琅呆滞的瞅着自家小妾,还有这样粗暴的解决方式?   良久,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直到被苏稚问第二遍的时候,云琅就扯着嗓子喊叫宋乔……   “这不可能!”   宋乔有些气急败坏。   “你觉得是我了解我阿爷,还是你了解你师傅?”苏稚抱着一块西瓜狠狠咬了一口道?   “师傅,师傅……”   “当年在稷山的时候,陈昆那么喜欢你,人人都以为你们会成亲,结果呢……嘿嘿!”   “你个死丫头,说这些事做什么?”宋乔偷偷看了云琅一眼,发现他在继续傻笑,这才跟苏稚翻脸。   苏稚大气的丢掉瓜皮道:“稷山大户谢氏给了阿爷十万钱当聘礼,阿爷准备把你嫁给他家的傻儿子,如果不是被我偷了一万钱跑下山,阿爷觉得亏,这会你一定在稷山陪谢氏的傻儿子呢。没我,你能碰见夫君这么好的人!还有脸说我是死丫头?”   云琅的嘴巴张的很大,笑的越发开朗,宋乔却多少有些气急败坏。   “谁要嫁给谢氏的傻儿子了。”   “你当时那么听话,那么乖巧,觉得自己的命都是阿爷给的,阿爷的话你会不听?就你的性子,把自己委屈死,也不会说我阿爷半个不是,毕竟,他老人家可是为你好!”   宋乔无言以对,只是牵着云琅的手攥的紧紧的。   云琅拍拍宋乔的手道:“该是老子的,谁都抢不走,要是觉得害怕,回头就派人弄死谢氏的傻儿子!”   苏稚笑道:“关人家谢氏什么事情?是我阿爷干的,他当时可是很满意的。你是不知道,我阿爷还准备把我嫁给邯郸郡守家的外甥呢,要不然,你以为我干嘛离家出走?”   云琅敲敲脑袋,他觉得他似乎对山门有一些误解,山门似乎没有他想的那么高大。   原以为把这么些好医者弄得跟盗贼,罪囚,赘婿,商贾,一个下场,是这个时代最大的误区,现在,按照苏稚说的来看,他们的地位本身就不高。   苏稚白了自家夫君一眼道:“您西北理工神秘缥缈,门中人才辈出,智者如云,是真正的山野隐士。跟您打交道的山门中人没有一个不是出类拔萃之辈,最次的人物都是统管卓姬千万家财的平叟。董仲舒这等在山门中人看来神仙般的人物,被您几次三番的羞辱,他也不敢拿您怎么样,反而要处处维护您。您要知道,仅仅是一个董仲舒,就能让山门中人噤若寒蝉。我阿爷之所以连夜从稷山搬家逃跑,就是因为听说董仲舒要来齐地。”   云琅有些不确定的道:“你的意思说我太小看我自己了?”   苏稚笑吟吟的依偎进云琅的怀里,探手搂住云琅的脖子道:“您就是一座巨木,妾身与师姐就是缠在您身上的藤萝,是您把我们宠溺成这样子的。按照我阿爷的看法,我们姐妹两在家里见到您,就该连大气都不能出!哪能床头就放好几千两金子随便做主?”   云琅得意的瞅瞅宋乔道:“我是一个大好人!”   宋乔叹口气道:“您确实是一个大好人,现在,小稚把底全漏掉了,今后请大老爷怜惜!”   说罢,三人一起大笑。   宋乔抱起云哲,在孩子的脑门上亲一口道:“既然师傅收了钱,璇玑城就该是我们家的。妾身的身份尴尬,不好面对璇玑城众人,小稚以前就在璇玑城不可一世,现在她出面最好!夫君您还没必要出面。”   云琅想了一下又道:“山门现在的处境艰难,如果……”   宋乔知道云琅想要说什么,摇摇头道:“墨家消失了,自从给我家盖好庄园之后就消失了,听师傅将,墨家如今又回归了杀手本色,只是刺杀之事不再是为了天下,而是为了私利。如今能摆上台面的山门,只有儒道以及只有三个门人的西北理工!夫君想要吸纳其余山门,妾身以为不妥,儒道允许西北理工大行其道的原因就在于人数稀少。如果您大肆的招揽,云家将为众矢之的,据妾身所知,门派之见比朝堂上的争斗还要来的激烈。”   云琅怀里的苏稚也抬起头道:“夫君,吸纳璇玑城没有问题,妾身知晓他们想要什么,而他们想要的东西云氏给他们绰绰有余,这里面的人一个个都是什么性子,妾身也知晓的明明白白,就算妾身营苏氏大女的身份去压,也能让他们动弹不得。外人就算了,来到咱们家反倒不好。”   宋乔指指阿娇居住的长门宫道:“您可以让阿娇去做啊,人家做这些事情比我们来的方便,山门投效阿娇也觉得颜面有光,您将来想要用这些人也方便。”   云琅笑了起来,在苏稚,宋乔的后臀上个自拍了一巴掌道:“这老婆娶得真是值啊。老丈人才问我要一千两金子,啧啧便宜我了。” 第二十四章 谁都有执念   云琅对自己的妻子满意极了。   至于老丈人是不是很满意闺女他就不知道了。   钱财这东西在云氏从来都不是最重要的东西,主要原因是云家的钱很多。   谁都知道云家钱很多。   刘彻也知道,因为长门宫产业的规模是云氏的五倍左右,他只要拿长门宫的长处除以五,就能基本准确的计算出云氏的年入,刘彻对此基本满意。   他唯一不满的事情就是云氏花钱的速度太快了。   只要云氏有了一定的积存,他们家必然就会扩大产业,比如去年出现的造纸,印刷,印染三个作坊,仅仅这三个作坊,云氏就投入了整整两年的收息。   也就是说,云氏的钱财很多,却大部分体现在作坊以及产业上,并没有如同别人预料的那样云氏的库房已经堆满了金银。   这让他有些满意,又有些失望,云氏的钱财已经跟国家绑在了一起,一旦云氏完蛋,波及到的人实在是太多了,至少,新成立的富贵县,就会有一半左右的人就会从中户立刻变成下户。   阿娇坐在窗前对着镜子梳妆,刘彻正在翻看厚厚的账本,当阿娇放下手里的菱花镜,刘彻也合上了账簿。   阿娇抿抿嘴唇上的口媒子,让自己的红唇变得越发艳丽,回头看一眼刘彻道:“今年宫中的缺口我就不弥补了,富贵城的城墙即将合拢,城里的布置已经开始了。”   刘彻笑道:“朕还没有穷到这个地步!”   阿娇趴在刘彻的肩头笑眯眯的道:“真的么?”   刘彻点头道:“自然是真的。”   阿娇亲吻了一下刘彻的脸,然后坐直了身子对大长秋道:“陛下手里有钱,你帮我把那个上门来骗钱的丁晃给我打出去!”   刘彻愣了一下道:“少府监丁晃找你何事?”   阿娇笑道:“来骗钱啊,上门来哭诉说您把宫库给搬空了,全部换成了物资送去了右北平,以至于宫中妃子的脂粉钱都没了着落。”   刘彻的脸微微一红,怒道:“岂有此理!”   阿娇取出一把小小的锉刀,轻轻地锉着指甲,见刘彻恼羞成怒了,就没好气的把锉刀丢在一边道:“你是我见过的最穷的君王。”   刘彻拿起一只眉笔,轻轻地在阿娇的眉心点了一个黑点道:“老子就是没钱了。”   阿娇愤愤的擦拭掉眉心的黑点道:“为了国家大事,你从长门宫拿走多少钱财,都是应该的,至于你的那些妃子,休想从我手里拿走一个钱。”   刘彻挪挪屁股,坐在案几正中,随手写了一个条陈丢给大长秋道:“调拨五千金给丁晃!”   阿娇一把抢过条陈,随手揉成一团道:“这样的事情也是您能干的?大长秋,给丁晃拿三万金,五千金够干什么的。”   刘彻拧过头瞅了阿娇一眼道:“我以为你不愿意呢,不是说要合拢城墙吗?”   “天大地大,也没有您的脸面大。”   刘彻嘿嘿笑道:“朕要金子从哪里得不到?用不着你装贤惠!”   阿娇笑道:“您的金子确实很多,可是,又有那一枚金锭是闲置不用的呢?河间的赈灾金子您敢动用,还是右北平的军费您敢动用?也就是敢停了茂陵的用度。茂陵的工程已经停了半年了,将来万一修不好,您不想住,妾身还想住里面呢。”   刘彻叹口气道:“千疮百孔啊,百官申请加税,朕不知道该不该加。元狩,元狩,朕的元狩年号,是要狩猎与匈奴,不是狩猎我大汉百姓。这几年天不助我,水灾,旱灾,蝗灾,泰山又出现了地龙翻身。朕焦头烂额,你们这些人倒好,一个个肥成猪了,三万金,朕库房里的钱都没有三万金。”   阿娇趴在刘彻的背上,将脑袋靠在刘彻的耳边轻声道:“您的心太大,一边想干掉匈奴,一边又想国富民强,中间还要小心的防范您的那些亲族。这三件事有一件容易的吗?但凡您专心只干一件事,长门宫里的这点钱粮您会看在眼里?”   刘彻抽抽鼻子道:“朕登基已经十九年了……”   “匈奴已经被您打跑了,如今,您的将军正在全面进攻,卫青出雁门关,霍去病出大河谷,李广出右北平,龙城不日可下,河西匈奴束手就擒之日为时不远。您这个时候为什么反而没信心了?为了几个钱专门跑来妾身这里装模作样,怎么,您的美人儿不美了?”   刘彻重重的一巴掌拍在案几上道:“跟你说国家大事呢,你说什么美人?”   阿娇狠狠地勒住刘彻的脖子道:“国家大事关我一个妇道人家何事,倒是你的美人儿跟我有很大的关系。”   刘彻暴怒的推开阿娇大叫道:“不可理喻!”   说完了,就甩着袖子离开了长门宫。   大长秋送走了皇帝,重新来到阿娇卧房的时候,发现阿娇在继续用锉刀修整指甲,修整完毕了,还举在眼前仔细的检查一下,见大长秋进来了,就淡淡的道:“陛下走了?”   大长秋拱手道:“回章台宫了。”   阿娇噗嗤一声笑道:“你觉得陛下会把美人儿的人头送来吗?”   大长秋笑道:“不会,至少现在不会,不过呢,那个美人儿被冷落已经成了定局。”   阿娇笑道:“美人儿不过是陛下的借口,什么样的美人儿能让陛下忘记他的花花江山呢?我今日要是不赶走他,他留在长门宫会更加的尴尬,会伤害他的骄傲。大怒而走,对他来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大长秋躬身道:“贵人的心思越发的缜密了。”   阿娇叹息一声道:“容颜不再,就只能靠脑子吃饭了,云琅的这句话还真是有先见之明。云琅最近在干什么?”   “图谋老丈人的璇玑城呢,估计已经要得手了,好像花了不少钱!”   阿娇叹口气道:“告诉他,多花点,家里不要留太多的银钱,够吃饭就好。”   大长秋默然以对。   苏稚见到霍光送来的璇玑城妇孺之后,立刻就被那些妇孺们包围住了,一时间哭声震天。   苏稚耐着性子安慰了好久,见这些妇孺不但没有停止哭泣,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立刻站在高处大叫道:“都给我住嘴!”   哭泣的妇孺立刻就停止了哭泣,即便还有不晓事的孩童继续哭泣,也被他们的母亲给捂住了嘴巴。   “以后璇玑城我说了算!现在统统给我去后宅换衣服洗澡,一个个穿的破衣烂衫的给谁看呢?也不怕丢了侯府的脸面,你们看看,那边的仆役穿的都比你们好。刘婆,带她们去洗澡,换衣服,弄干净了就出来吃饭,吃饱了就好好地歇息几天。然后,该去采药的就去采药,该去读书的就去读书,有我在这里哭什么哭?”   有些妇人觉得苏稚说的话有些不妥,正要发问,就看见城主苏子良慢悠悠的从屋子里走出来,随便挥挥手道:“按照小稚说的去做,以后我们就安心的住在这里了。”   几个妇人闻言,暗自垂泪,并不想按照苏稚说的去做,终究还是被众人簇拥着跟随刘婆去了后宅温泉池子洗澡换衣。   苏稚不满的看着父亲道:“不是说好了,把钱给你,璇玑城就归我了吗?”   苏子良笑道:“钱给少了!那该是你的体己钱吧?”   苏稚冷笑一声道:“您以为我夫君没有不给钱就把人拉走的法子吗?”   苏子良笑道:“至少陈昆不会被拉走,璇玑城一半的价值在你阿爷,四成在陈昆,你以为阿爷就拉不走陈昆么?毕竟,你阿爷现在是财主。”   苏稚叹口气道:“您稍微给我留一点颜面吧,你都不知道我把买璇玑城的事情告诉我夫君,我夫君是何等的失望。”   苏子良冷笑道:“一看他就是一个没有挨过饿的……把你弟弟的官职解决了,你阿爷帮你夫君卖命都成!”   苏稚红着眼睛道:“您卖闺女,卖徒弟,最后都是为了苏焕?”   苏子良叹息一声道:“我苏氏已经三代单传了……你弟弟如果继续颠沛流离,万一出了什么问题,我苏氏苗裔就要断了。” 第二十五章 白鹿币   元狩元年的税赋收的很早,虽然没有增加,却要的很急。   夏粮还在地里,税吏已经开始敲门了。   云氏缴纳了税赋之后,永安侯封地的钱粮以及俸禄却没有同时下发。   遍布路口的税吏一个个穷凶极恶,让人欢喜不得,于是,夜半时分那些挑着担子的游商就会冒险从云氏的田野里穿过,妄图避开可怕的税吏。   靠老虎来看家是非常不靠谱的。   大王早就没人害怕了,即便是被大王扑倒在身下的游商,也只会从身上取出一块肉脯试图贿赂大王,却没有人担忧自己的性命。   清晨的时候,云琅踩着露水去看大王的时候,往往会发现它睡觉的窝棚前面堆积着很多食物,大王在呼呼大睡,而云氏的田地里又多了一条伸向远方的小路。   云琅当然不会怪罪大王,派大王出来看家,是因为云氏接到官府传来的命令,云氏必须杜绝游商从云氏田野里偷逃税款的行为。   云氏因此派出老虎大王,税吏们非常的满意,有这样一头毛色斑斓的巨虎存在,那些游商听到老虎的咆哮,就该狼狈鼠窜。   平日里经常下山毁坏庄稼的野猪是不敢下山了,即便是头顶盘旋的老鹰,在听到大王的咆哮之后,也振翅高飞。   文皇帝时期的商税是五十税一,景皇帝的时候是十五税一,刘彻今年执行的商税是五税一!   大汉国的商贾存活不易,大部分的货物都是初级产品,因此利润不高,游商更是如此,一个人,一个担子就是全部的身家,走一遭乡野,一日所得,也不过勉强糊口而已。   五税一之下,游商惨叫连天,纷纷夺路逃出长安。   在这样的境遇下,派老虎看家无疑是最好的办法。   云氏的车船作坊已经停业,春蚕也仅仅进行了缫丝作业,剩余的织绸,染色两道工序完全停止了。   偌大的云氏,只有造纸,印刷两个作坊还在垂死挣扎。   鉴于此,云氏今年只能大力发展农业,畜牧业,这两项还没听说有加税的消息。   春日的时候,刘彻在乐游原上猎杀了一头白鹿,这头白鹿异常的珍贵,刘彻吃掉鹿肉之后,鉴赏了美丽的白鹿皮,然后就把白鹿脖子上的一块皮毛用刀子切下来送给了公孙弘,名曰——白鹿币!   公孙弘自然是闻弦歌而知雅意,立刻掏出一百万钱,奉献给了皇帝,然后就拿走了那片白鹿皮。   三天后,恰逢皇后生辰,公孙弘又将白鹿皮当做最珍贵的礼物敬献给了皇帝。   于是,这块白鹿皮又被皇帝赏赐给了大司农儿宽……同样的,这块白鹿皮在打了几个转之后就到了曹襄手里……   当曹襄用百万钱买下这片白鹿币之后,市面上的白鹿币就莫名其妙的多了起来。   比如,云氏就在昨日收到了四张白鹿币!   云琅靠在老虎身上,无聊的检查老虎一夜所得,除过少的可怜的几片肉脯,剩下的都是黑黄色的糜子馍馍。   天气热,老虎的肚皮起伏的厉害,舔两口冰水,对眼前的食物看都不看。   不时地用头拱云琅两下,示意趁着太阳还不算毒,赶紧回家,他想找个凉快的地方好好睡觉。   “兄弟,我不想回家,一想到家里的四张白鹿皮,我心里就堵得慌。一般人不要脸,我们还有办法,皇帝要是不要脸了,那就真的没法子了……”   老虎低头呜呜两声,就重新把脑袋搁在潮湿的地上,连云琅放在他嘴边的蜜水都没有兴趣喝。   东方朔如今戴的帽子很高,上林苑佥事已经是八百石的官员了,这个身份他非常的看重。   即便是烈日炎炎的盛夏,他一身官服依旧穿的一丝不苟,一条黑色的缎带将他高高的帽子牢牢地束缚在头顶上,法度森严!   “云侯何以沮丧若此?”   云琅看了一眼东方朔指着他头上的帽子道:“官家不要脸了,这让我非常的担忧。”   东方朔“哦”了一声,就找了一堆干净的干草垫在屁股底下坐了下来。   “四百万钱,对云氏来说不多。”   “钱不多,却很恶心!”   东方朔叹口气道:“陛下是真的没钱了,所以,开始祸国殃民了。”   云琅道:“我只求白鹿币仅限于郡国诸侯与勋贵。千万莫要向下走了。一旦走到底下,白虎币,野猪币,都会出现,即便是现在,郡国中恐怕已经开始出现其余乱七八糟的货币了。皇帝只要百万钱,到了郡国就会要一千万,到了州县……呵呵。”   东方朔瞅着田地里的麦子道:“上林苑今年产出一粒不留,屯田农夫只能留下秋粮。”   云琅愣住了,过了片刻道:“这又为何?”   “上林苑十七处宫苑需要整修,你还记得葡萄宫吧?”   “记得,我在里面住过。”   “改成祥林宫了,公孙敖在扶荔宫种了两年荔枝,也没有产出一颗荔枝,所以,扶荔宫也要改了,叫做百果园,总共十七处宫苑,基本上都是推倒重建。”   “他不是没钱了吗?”   东方朔摇头道:“不知道,以前有钱的时候他都没有动上林苑,现在没钱了,不知为什么反而想修建宫苑了。”   云琅想了一下道:“越是没钱越要装出一副有钱的样子啊……陛下的心思真是与常人不同。你不准备上书劝谏一下?”   东方朔摇头道:“你一介侯爷都安之若素,凭什么要我一个八百石的小官出头?上一次我已经算是丢掉半条命了,这一次还来?”   云琅呆滞片刻,拍拍老虎的肚皮准备回家了,就听东方朔道:“管管你的小舅子,上差才三天,就大发官威,一连殴打了三个胥吏,我来的时候正在找第四个胥吏的茬,估计不出一月,他麾下的二十三个胥吏都会被打一遍。”   云琅笑道:“这事我不管,五百石的官职我给他了,至于怎么做官,我是不管的。”   东方朔瞅着云琅笑道:“璇玑城还没有完全拿下?”   云琅长叹一声道:“陈昆已经绝食三日了。”   东方朔挥挥手与云琅作别,他没有安慰云琅的打算,只是远远地传来一句——内困外忧啊……   云琅带着老虎回家的时候,发现原本坐在院子里的陈昆转移去了凉亭。   他抬头瞅瞅炽热的太阳,觉得陈昆的选择算是不错,就今日这样的酷日,晒一天基本上会没命。   云琅来到陈昆面前,将一杯茶水放在他的面前道:“多喝点水,免得中暑。”   陈昆看看云琅摇摇头,继续垂首假寐。   “晚上蚊子多,你一定没有睡好,不如趁这功夫去睡一觉,睡醒了才好有精神绝食。”   陈昆并没有被云琅的笑话逗笑,看着云琅有气无力的道:“云侯就不能放过我吗?”   “一家人热热闹闹的在一起不好么?”   陈昆摇头道:“我愧对璇玑城列祖列祖……”   “对不起璇玑城的人是你师傅,也就是我的大人,不是你陈昆,这些天我听了很多关于你维护璇玑城的传说,付出了这么多的心力,又被师弟妹们拥戴,你要是走了,谁能安心过好日子?你看看周围,你在自苦,你的师弟妹们也粒米未进。那些大人还能抗住,那些孩子呢?本来就吃了很多苦,再不吃饭,会生病的。”   陈昆惨笑一声道:“云侯,你告诉我,璇玑城真的只值三千金吗?”   云琅招招手,霍光从旁边的屋子里跑出来,云琅指着霍光对陈昆道:“你且问问霍光,让他给璇玑城定个身价!”   霍光想了片刻见陈昆认真的看着他,就同样认真的回答道:“若是卖给云氏,万金难求,若是卖给旁人,百金足矣,若是被陛下征召……一文不值!” 第二十六章 君子可以欺之以方   “璇玑城在稷山待不下去了,才跑去了鹿鸣山,如今,鹿鸣山也待不下去了,我们就只好来长安投靠宋师妹,苏师妹。来的时候我雄心万丈,想要依靠自己的一身医术,为师傅师娘,以及师弟师妹们打下一片安稳的天地。谁知道……”   陈昆狠狠地往嘴里灌了一杯酒,然后擦一把眼泪,继续喝酒。   男人当着人流眼泪很没出息,云琅却没有半点看不起他,给自己酒杯里添了酒,也一饮而尽。   书呆子如果留在学问的天空里,可以自由的翱翔,一旦离开了,进入万丈红尘,他的学问就变成了累赘。   这些人总是愿意把这个世界想的更加美好,总以为在这个世界里努力就能成功,总以为付出善良就能收获好意。   现实与理想的差别实在是太大了。   空肚子喝酒很容易醉,更何况陈昆已经三天没有吃饭了,几杯酒下肚,整个人就已经被酒精刺激的面红耳赤。   “在稷山的时候,宋师妹总喜欢穿一身绿色的衫子,不像小稚那么活泼。稷山上向阳坡上有一块巨大的石头,她总是坐在石头上一边看书,一边牧羊。我们采药从石头下经过,总有调皮的师弟要我把采到的黄精,野果子给宋师妹送去。宋师妹每次都会接受,只是不怎么跟我说话,她笑起来很好看。”   云琅点点头道:“确实如此,阿乔笑起来脸上就会有酒窝,很是醉人。”   陈昆笑道:“是极,是极,我就是喜欢看她笑……”   霍光瞅瞅师傅,见师傅笑吟吟的似乎没有发怒的迹象,就悄悄把已经提过肩头的茶壶放下来,给师傅跟陈昆倒了茶。   “我很努力的,不论是给山民看病,还是上山采药辨药,炮制药材也不落人后。遇到一些疑难杂症,我宁愿跑百十里路,也要亲眼观瞧一遍,看看能不能找到治疗的法子。我沉湎于此,并非是我多么的喜欢医道,完全是因为我很想经常看到宋师妹的笑容。”   云琅温柔地瞅瞅宋乔所在的楼阁道:“她是一个很好地女子,娶了她是我的福分。”   “小稚偷了师傅一万钱带着番奴,偷偷下山了,师傅勃然大怒,那时候我恰好不在,阿乔就与药婆婆带着番奴下山去找小稚,然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阿乔。”   云琅叹息一声道:“那时候小稚已经住在我家里了,阿乔跟药婆婆来的时候,我也很吃惊。也就是通过阿乔跟药婆婆,让我见识了璇玑城的医术是何等的惊人。”   陈昆将酒杯重重的顿在桌案上道:“所以,你落井下石,强娶了阿乔,还逼迫小稚做妾?”   云琅见霍光又把茶壶拎起来了,就示意他放下,然后笑呵呵的道:“那样的好女子谁有愿意放过呢?”   陈昆一副心丧若死的模样,缓缓起身道:“我明日就离开,宁愿饿死也不吃你家一口粮食。”   眼看着陈昆瘦弱的身体摇摇欲坠,云琅笑吟吟的道:“你如果要走,宋乔,苏稚都要受我云氏家法。”   霍光刚刚喝进去的茶水一下子就顺着鼻孔窜出来了,吃惊的瞅着师傅。   陈昆惨笑道:“这就是富贵人家,哈哈哈,这就是富贵人家,这就是名满天下的永安侯!”   云琅笑道:“对我云氏来说,要的是人才济济,并非一两个女人,你若离开,哈哈哈哈……”   云琅大笑完毕,就起身离开,留下身体僵硬的陈昆。   霍光冷冷的道:“我师娘若是因你受罚,我不会放过你的那些师弟师妹。璇玑城既然是我师傅用三千金换来的,有用,则待若上宾,无用,则驭如牛马!如果你但凡还有一点良心,就好好地吃饭,明日就去皇家医馆坐诊!”   说完话,就把一个食盒放在桌子上,追着师傅离开了凉亭。   陈昆僵硬的跪在地上,用颤抖的双手打开食盒,泪水滂沱而下,一双手抓着食物,也不分辨,一把一把的往嘴里塞,喉间隐隐发出的饮泣之声,让人不忍卒听。   霍光飞快的追上师傅,抓住师傅的衣袖道:“陈昆开始吃东西了,就是模样惨了些。”   云琅回头看了一眼依旧跪在凉亭里的陈昆,他的声音有些沙哑。   “小光,你看到了,君子可以欺之以方,只是这种欺辱,不会让人看不起君子,反而会让他的人格显得更加伟大。同时让我们这些施术者变得更加猥琐,可恨!”   霍光点点头道:“弟子以后一定会尽量不让人捉住把柄,一定在办事之前,把前后的因果想的清清楚楚,一定会在别人动手拿我把柄之前,就把危险料理的干干净净!”   云琅摸着霍光圆圆的脑袋道:“很好,总算是从这件事中得出了一些见识。”   说完,又急匆匆的向后宅走。   “师傅你等我一下啊,您如此匆匆,要去干什么?”   “干什么?去给你两位师娘赔礼道歉,免得她们暴怒!”   “您不是有家法么?”   “滚……家法一般都是你大师娘在用……”   “师傅啊,我觉得陈昆这人真的比较适合当璇玑城主,比老祖跟两位师娘靠谱的太多了。”   “咦?你不是一心想要当城主吗?”   “弟子不喜医道,同时,我西北理工绝对不要这么些累赘,我们以后只要那些有绝对力量来保护自己的弟子。西北理工的弟子,在精不在多,哪怕只有七八个,那么,这七八个人聚在一起就该是燎原大火,散开了,就该是满天星!”   “你觉得谁合适?”   “曹氏子,霍氏子,李氏子,张氏子。我们以恩义为链,以利益为锁,以欲望为矛,以智为舟,以勇武为盾,称量一下这煌煌天下。”   云琅怜悯的看着自己的得意门徒,叹息一声道:“且熬着吧……”   霍光牙痛一般的吸口凉气道:“慢慢来,总会有变化的。”   云琅来到宋乔房间,看见云哲正推着一个西瓜满地乱滚,宋乔自己只穿着亵衣,正在奋笔疾书。   云琅站在宋乔身后看去,只见一张白纸上写满了蝇头小楷,看样子,她正在安排皇家医馆的事情。   “夫君,妾身以为陈昆出面来当皇家医馆的主堂医者最好!”   云琅怒道:“刚刚陈昆还在回忆你们当初在稷山度过的快活时光呢,现在,你就提拔他当主堂医者,是何道理?”   宋乔白了云琅一眼道:“要不,您把妾身丢池塘里淹死?”   云琅摊摊手道:“那就算了,就当我没听见,啧啧,男人做到我这个份上,真是可怜!”   宋乔对丈夫的反应很满意,然后把那张白纸递给云琅道:“小稚也是这个意思,我们两个玩耍一下可以,真正想要让医馆走上正途,陈昆此人缺少不得。”   云琅笑道:“陈昆正跪在地上一口一口吃饭呢。”   宋乔皱眉道:“这是为何?陈师兄是一个很坚定的人,妾身还准备一会下去劝说呢。”   云琅阴恻恻的道:“难道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宋乔笑道:“曼师妹喜欢陈师兄好多年了,这时候正是给他们成亲的好时候。我已经成亲了,他要是再对我有什么想法就过分了。男人嘛,有了新欢就忘了旧爱,乃是人间至理。”   云琅翻着白眼道:“我总觉得不安稳。”   “砰!”   云琅一拳就帮儿子砸开了西瓜,父子俩一人抱着半只西瓜啃,不用勺子,就用手抓!   宋乔摇摇手里的计划,对丈夫道:“既然夫君同意了,妾身这就去找小稚跟师娘,去给陈师兄准备婚礼。”   云琅仰天报以满天纷飞的西瓜子。   眼看儿子也要学,云琅不敢怠慢,连忙掰开儿子的嘴巴,把他嘴里的瓜子全掏出来了。   宋乔早就不见了踪影,云琅只好喟叹一声,用勺子给儿子挖西瓜吃,这一次,云哲没有吃到一粒瓜子。 第二十七章 大变革   放在桌子上的白鹿币看起来还是很精美的。   蓝色的浪涛纹理上方,写着大大的“富载传家”四个篆字。   这东西可能就是世界上最早的传销品。   只不过,获利的人只有刘彻一个人罢了。   他放出白鹿币,然后又通过受贿的方式收回,就这一点来看,云琅还是非常佩服刘彻的。   像白鹿币这种昙花一现的东西,一定会被他事后抹杀掉的。就像他从来没有干过这种事一般。   来云氏收钱的人真是少府监丁晃。   此人白白胖胖,性情淑均,脾气更是好的惊人,只要给钱,唾面自干这样的事情对他来说微不足道。   云氏的四百万钱早就准备妥当了,全部都是精美的云钱,很方便刘彻花用,不像金子,还会让丁晃为难。   得寸进尺是官员的基本修养,丁晃看到云氏准备好的云钱,非常的高兴,马上就问云氏能否帮他将手里的金子全部换成云钱。   毕竟,这些钱是要尽快花用出去的,而市场上对云钱的认可程度要远远高于金子。   这件事被云琅断然拒绝,丁晃非常的失望,话里坏外都是云氏有为富不仁之嫌。   云琅笑眯眯的送走了丁晃,这一刻他无比的安心,至少,还有人比刘彻更加的无耻。   钱给了,云琅就学别人,开始上书劝诫皇帝抛弃白鹿币,每个人给钱的人都这样做,云氏自然也要跟随。   这样的奏折皇帝自然是不看的,然而,如果不写,你就算不得一个好的臣子,未能及时指出皇帝的谬误,没有起到匡扶得失的职责……   这些荒谬可笑的事情正在发生,而且就在云琅眼皮底下正大光明的进行着。   没有当事人会在人多的场合谈起这件事,每个接到白鹿币的人都痛快的奉上银钱,包括卫青,霍去病。   在云琅缴纳四百万钱之前,还有人用普通的铜钱凑足一百万钱来购买白鹿币。   自从云氏缴纳了四百万云钱之后,后面的人就叫苦连天,以云钱跟普通铜钱的兑换比来看,云氏生生的将白鹿币的价值提高了五倍……   公孙敖种荔枝种的差点家破人亡,即便如此,他也收到了一张白鹿币。   听曹襄讲,公孙敖贡献的一百万钱被丁晃毫不留情的给退回来了……如今正在一边借钱一边喝兵血来购买白鹿币。   由于丁晃只收云钱,这些天来富贵县找卓姬兑换云钱的人络绎不绝。   “你真的以为没人知晓你云氏的坏心思?”   汲黯咬一口烤鸡,喝一口酒,然后就从怀里掏出一片白鹿币放在云琅面前又道:“快些帮我把帐给付掉,否则,你云氏的坏心思马上就会被传扬的人尽皆知。”   云琅陪着汲黯喝了一杯酒笑道:“你的这张白鹿币真的好难看啊。”   汲黯叹口气道:“给你们的白鹿币是最神骏的那头鹿的皮,给老夫的就是上林苑饲养的白鹿皮,自然是大大的不如。”   “闻听主爵都尉一向刚烈,眼睛里从来容不下沙子,遇事定要分辩出一个真伪。此次为何悄然无声?”   汲黯用麻布擦拭一下胡须上的油脂怪异的看着云琅道:“你觉得老夫项上长着十颗脑袋吗?上书劝诫自然是允许的,直言犯上嘛,下场可能不太妙。老夫还没有活够,还想留着脑袋多吃几年的美食。”   云琅取过汲黯放在桌子上的白鹿币,交给了霍光,然后轻声道:“您如何报答我呢?”   汲黯笑道:“老夫闻听君子固有施恩不求报的美德。”   云琅摇摇头道:“那是傻子,不是君子。”   汲黯笑道:“这世道可怕之处就在于傻子太少,聪明人太多,人心有些不古。”   云琅拱手道:“商税太重,已经波及到了民生。”   汲黯摇头道:“老夫耻于言商!”   云琅笑道:“长安城已经装不下长安人了,阳陵邑也已经装不选阳陵人了,细柳营,扶风营,周边已经出现了没有围墙的大邑,主爵都尉难道就没有想过,这些人该如何安置吗?”   汲黯指着窗外无垠的原野道:“可以自安其土。”   “现如今,长安城附近丁口已经达到了八十万,全部种田这已经不可能了,这时候,国家就该给百姓开拓生计,开拓生计的过程,其实也是一个为国家开拓财源的过程。五税一无异于杀鸡取卵。”   汲黯摇头道:“老夫之所以咬牙认下陛下的恶性,并非是在放纵陛下,而是因为,陛下真的没钱了。   大军一日不可无粮,无财,否则,大军就会自己去找吃食与钱财。   灾民一日不可粮,否则他们就会自己去寻找。   兵灾,饥荒的后果是什么云侯不会不知道。   两害相权取其轻!   因此,陛下伤害勋贵,伤害商贾,从而获得天下安,老夫并非不能接受。”   云琅长叹一声道:“总要从长远着手啊。”   汲黯摇头道:“燃眉之急尚在,谁还能顾及到以后,你云氏想的周全啊,别人家都在破财,就你家在捞钱,白鹿币,白鹿币,仅仅是陛下与你云氏在获益。”   云琅吹开茶杯上的浮沫道:“普通的商贾之道而已,与人方便,与己方便的事情,做了也就做了。”   “就因为你们做的无懈可击,老夫只好厚着脸皮前来打秋风,你也知道,老夫家中,想要拿出一百万云钱绝无可能。”   云琅见霍光进来了,就从霍光手里接过一沓纸放在汲黯面前道:“已经用印了,先生可在长安城云氏的丝绸店铺里兑换一百万云钱。”   汲黯疑惑的取过云琅手里的纸张,看了良久,也没有看明白其中的奥秘,只认识上面硕大的十万钱这四个字。在这四个字上用了四个印鉴,每个印鉴都不相同。最奇妙的是,最后一个印鉴上刻的根本就不是文字,而是一竖,后面还有好多个圈圈。   同样的纸张整整有十张。   “用这个就能取到钱?”   云琅笑道:“再过两年,在蜀中也能取到。”   “咦?你是说以后关中商贾到蜀中不用背钱,蜀中商贾到关中也不用背钱,只需要怀揣这样的纸,就能取到所需的银钱?”   云琅笑了,笑的非常开心,至少,他在大汉国算是真的遇到了一位可以举一反三的聪明人。   钱庄!   这是商人在商业活动中出现的最伟大的一个发现!   大汉国收税,一个标的是货物,另一个标的就是钱。   这段时间以来,刘彻对商贾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剥削,货物征收税款,钱财同样征收税款。   这中间没有半点秩序与规矩可言,收税多少,全在税吏的一念之间。   在大汉国,最规范的税赋其实就是农税,对这东西,刘彻看的很重,每年到了收税时节,绣衣使者就会散布四方,一旦发现有官员横征暴敛,绣衣使者甚至有就地杀戮之权责。   直到现在,刘彻对农夫的认知还处在受压迫就会暴动的认知上,因此,即便是再艰难,也不敢轻易地增加农税。   至于商贾……   没有人把他们当成一回事,官府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盘剥商贾。   云琅很担心五税一的横征暴敛会彻底的将商业消灭掉。   在这种状况下,商贾想要存活,以信用为标的钱庄就必须出现了。   唯有如此,才能让大汉国本来就被勋贵统治的商业,变得更加有力量。 第二十八章 董仲舒的霹雳手段   云琅的信用凭证只在长门宫,长公主府,平阳侯府,长平列侯府,骠骑将军府通用。   算是一个很小的互助组织。   云琅没有准备把这种模式推广出去,甚至很少跟外人提起,只是这种模式的便利,会落在很多有心人的眼中。   大汉人一向豪迈,只要是好东西拿来用就行了,至于是谁第一个弄出来的他们并不关心,豪放一些的汉子,甚至会向别人吹嘘自己才是原创者。   版权这种事在大汉国是行不通的,所有人才从共享生产资料的时代出来多久?指望他们承认个人的所有权,自然就是一个笑话。   对云琅来说,大汉国是原始的,这里的法律是可以商量着进行审判的,也可以用钱来赎罪。   社会的结构还非常的不稳定,中华民族的所有典章,都不过是一个个的雏形。   这个时候,只要种下种子,任由他发展,到了最后,一定会有人把这些事情规范起来的。   对于汉人的智慧,云琅从不怀疑。   在云琅的记忆中,元狩年间,从来就不安宁!   今年起就要准备过苦日子了。   田野里的麦子收割完毕之后,地上就爬满了虫子,虫子之多骇人听闻。   上林苑的古道上,铺了一层由虫子组成的毯子,马车驶过,就会留下一地绿色的或者灰褐色的虫子尸体。   高大的榆树上早就爬满了虫子,人从树下经过,偶尔会有虫子从树上掉下来。   如果在树上狠狠地踹一脚,立刻就会有虫子如雨点般掉下来。   天空中没有鸟儿,所有的鸟儿都因为饱餐虫子大宴之后,这时候都蹲在树上翻白眼呢。   云氏的鸡鸭鹅,也是这样的状态,一个个蔫不拉几的蹲在圈里不爱动弹。   宋乔瞅着家里被咬的破破烂烂的树叶,觉得这样的日子简直就不是人过的日子。   这些令人恶心的虫子一定要干净彻底地从云家清除出去。   于是,云家内院的五百多仆役,外院的五百多工匠,一起被发动起来,去完成灭虫大业。   大热天披着斗篷,这根本就不是人过的日子,曹襄还是离开了干净的长安,来到了到处都是虫子的上林苑。   扯掉斗篷,曹襄看着斗篷上正在努力攀爬的虫子,对云琅道:“董仲舒发疯了,硬是说这场虫灾是白鹿币苛政引发的天人感应。他正在向我舅舅进谏,只要停止白鹿币继续蔓延,虫灾就会立刻消失。”   “陛下怎么说?”   “我舅舅正在犹豫中。”   “如果你舅舅再坚持几天的话,这些虫子就会消失的无影无踪。”   “怎么说?”   云琅从曹襄的斗篷上用木棍挑起一只蜿蜒扭动的毛毛虫,举到曹襄眼前道:“你看,这些虫子已经快要长成熟了,接下来就要接茧子,最后羽化成蛾子,或者羽化成蝴蝶。这个过程非常的神奇,一旦这些毛毛虫全部都变成蛹了,你就看不见虫子了。过一段时间,这些丑陋的毛毛虫就会变成各种飞蛾,你只会赞叹它的美丽……并忘记它现在的丑陋模样。”   曹襄对云琅说的话从来就没有怀疑过,把那只毛毛虫抖到地上,狠狠地一脚踩得汁液四溅,充分满足了自己的杀戮欲望之后道:“这么说,董仲舒也知道这个道理是不是?”   云琅大笑道:“你说呢?”   曹襄本来想立刻离开,见云琅笑吟吟的,就停下脚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云琅点点头道:“我也什么都没对你说过。如果几天后虫子立刻消失了,那一定是你舅舅改正了自己的错误,感动了天地,上天原谅了他的过失。”   想起这些年舅舅对自己的好,曹襄有些不忍心,长叹一声,默默地去了云氏给他准备的静室,打算好好地睡一觉。   霍光凑过来道:“师傅不准备做点什么吗?”   云琅摇摇头道:“刘彻太肆无忌惮了。”   “可是,董仲舒一旦得手,以后他再说天人感应的时候,师傅就没法子反驳了。”   “为什么一定要反驳呢?你不觉得皇权实在是太强大了吗?家天下,家天下,这天下只有他一个人是主子,其余人都是奴才,收敛一下比较好。董仲舒这一次做的事情是有益于所有人的,包括我们家,因此,有什么理由戳穿他呢?”   “弟子准备豢养一些毛毛虫……”   “很好,用铜丝扎笼子,你会看到一些奇景!”   “师傅,您以前做过这种事?”   “做过,我们亲眼过毛毛虫变蝴蝶或者蛾子的过程,非常的震撼!”   霍光崇拜的瞅着师傅,重重的点点头道:“弟子也要亲眼看一遍!”   云琅笑道:“那就去做,师傅告诉你,这场虫灾从开始到结束只有十五天时间,就现在的虫子模样来看,马上就要结茧了,一旦成蛹,最多五天,它们就会破茧成蝶,或者破茧变成蛾子。”   在云氏,知道虫子会变成蛾子,或者蝴蝶这件事情的人,只有云琅,曹襄跟霍光。   云琅不敢告诉苏稚跟宋乔,宋乔或许能保守秘密,而苏稚一定会像霍光一般豢养一些虫子,然后观看破茧成蝶这个过程的,她的好奇心一向旺盛。   一连三天,虫子依旧漫山遍野,第四天的时候,也就是刘彻停止派发白鹿币的时候,道路上的虫子似乎在一夜间就不见了,道路上依旧残留着虫子的干尸,如果仔细找,或许还能在草丛或者树叶间找到零散的几只……   刘彻到底没有下传说中的罪己诏,即便虫子灵异般消失的事件让他惊心动魄,心海起波澜,他终究没有承认自己的错误。   每年麦收使节都会有很多毛毛虫,只是今年格外的多,很多农夫对这件事已经见怪不怪了。   经过董仲舒演绎之后,毛毛虫就变成了上天给与皇帝的警告。   不知道的人自然大呼神奇,知道的人纷纷闭上了嘴巴,不约而同的将皇帝蒙在鼓里。   白鹿币对谁都是一个威胁,不分你是不是宠臣,越是跟皇帝走的近的人,分派到的白鹿币就越多……   现在,没有白鹿币了。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晚上睡觉的时候,从医馆匆匆赶回来的苏稚跟宋乔都没有离开丈夫的意思。   于是,三人一起睡在一张床上就成了唯一的选择。   “陈昆干的怎么样?”云琅躺在凉席上,抬手把儿子放进了摇篮。   “还能怎么样,那人一旦进入了医者的状态,根本就不用人管,做的比我们好多了。这才几天,他就积攒起来了不少名声。”   云琅笑道:“是个干事情的人,这世道找这样的人太难了。”   宋乔关好了大门,在云琅的反抗声中,放下了蚊帐,然后两个女人就钻进了蚊帐,一左一右把丈夫围在中间。   就在云琅惊喜莫名的时候,就听宋乔在他耳边轻轻地道:“夫君,你知道吗?陛下遭天罚了。”   云琅失望极了,才探进苏稚里衣的手无奈的收回来,烦躁的道:“这几天没下雨,也没打雷,陛下被雷劈了?”   苏稚听丈夫完全不明白其中的道理,立刻就来了精神,翻过身钻进丈夫怀里,神神秘秘的道:“前几天满地都是虫子的事情您知道吧……”   云琅很想睡觉……   “陛下用白鹿币收了我们不少钱,这钱收的昧良心,老天爷都看不过眼,有担心伤害无辜的百姓,特意在麦收之后才降下了虫灾……那么多的虫子……陛下吓坏了,连忙连夜祭天,向上苍请罪,发誓不再用白鹿币骗钱了……老天爷看他诚心,就挥挥袖子把虫子全部收回去了……”   “啊?这么神奇?”   宋乔用力的把丈夫的身体扳过来面向她,然后急切的道:“你不知道,今天来医馆的人都说啊,以后皇帝要是再敢胡来,大家伙就一起去向上天祷告,让他老人家再来收拾皇帝!”   云琅重重的点点头道:“好,我们今晚就在睡梦中向上苍祷告,请他降下一道惊雷劈死刘彻……谁让他骗咱家钱的。” 第二十九章 孔雀开屏   阿娇站在平台上吹了一声哨子,不远处的一座长满了树木的小土包立刻就沸腾了起来。   无数只蓝色的孔雀从树林里飞出来,在水面上形成了一道蓝色的虹桥。   阿娇从篮子里掏出一大把豆子抛洒了出去,刚刚落地的孔雀就骚乱起来,在食物面前,这种美丽的大鸟再无半点优雅可言。   云音非常的开心,跳下平台就冲进了孔雀群里,这些被豢养的孔雀并不惊慌,只有在云音去拔它们脑袋上那一丛蓝色羽毛的时候,才会灵活的闪开。   阿娇家从来不养母孔雀,按照阿娇的说法是,母孔雀长得比母鸡还要糟糕,不养也罢。   霍光的脸色很难看,云琅的脸色也好看不到那里去,就在这座平台的栏杆上,放着百十个小巧的金丝笼子,每一只笼子里面都有一个肥厚的茧子……   见阿娇喂完了孔雀,云琅干笑一声指着遍地的孔雀道:“这可不是饲养孔雀的法子啊。”   阿娇回头看了云琅一眼道:“怎么。觉得我只养雄孔雀不对吗?”   云琅点点头道:“不利于种群繁殖。”   阿娇笑道:“母孔雀也是有的,只是被剪掉了羽毛,飞不过这片池塘。我只喜欢好看的,难看的不要也罢。”   云琅笑道:“总以为只是一种在温暖的南方才能活的鸟,没想到在长安也能活下来。”   阿娇傲然道:“皇家要它来长安,它就必须来长安,皇家要它必须活着,它就必须活着!”   云琅抽抽鼻子,虽然阿娇的这句话明显是错误的,且不符合动物的生活规律,他却无言以对。   皇家的粗暴行为制造出来的奇迹不是他一个小小的侯爵能理解的。   想了半天才道:“如果荔枝也能知晓皇家的威严那就好了,小女久闻荔枝大名,无缘得见实在是遗憾啊。”   阿娇怒道:“你在羞辱我吗?”   云琅笑道:“不敢,不敢,只是有感而发。”   阿娇的怒火似乎更加旺盛盯着云琅一字一句的道:“既然不敢欺辱我,难道就能欺辱陛下吗?”   云琅面不改色的重新施礼道:“贵人此言从何而来?微臣对陛下只有敬重之心,何来冒渎之意?”   阿娇的喉咙底部发出一阵恐怖的咆哮,恶狠狠地对云琅道:“你们是不是真的以为陛下不知道虫子会化作蝴蝶?”   云琅疑惑的道:“虫子会化蝶?咦?似乎真的是这样,蚕结茧之后就会咬破蚕茧,最终变成蛾子产卵……难道说,毛毛虫也会变成蝴蝶?”   阿娇冷笑道:“你会看到的,本宫发誓你们这群混蛋都会看到这一幕的!”   云琅见阿娇愤怒的浑身发抖,就小声道:“白鹿币影响太坏了,陛下如果真的要钱,也可以通过制定法度来索取,绝对不能像这样随意制造出什么白鹿币。这样的行为其实是在破坏天子与百姓签订的契约,说明天子可以随意的从百姓乃至臣子手中夺取本应该属于他们的东西。”   阿娇愣了一下问道:“什么契约?我为什么不知道,什么时候签订的?”   云琅叹息一声道:“这种契约其实是天子与百姓达成的一种默契。天子护佑万民,百姓给天子缴税来回报天子,当天子不再顾忌百姓生死的时候,这种契约就会失效,就如同前秦,最终落得一个渔阳狐鸣啾啾,国祚倾頽。”   阿娇狐疑的瞅着云琅道:“这不是你因为心疼钱故意这样说的话?”   云琅摇头道:“没有人比我更希望大汉的国祚永远传承了。只有如此,我西北理工的学问,才会不受干扰的传承下去,最后达到师门最愿意看到的样子。”   阿娇提起一个金丝笼子,随手丢给云琅道:“九岁的时候,我就与阿彘养过蝴蝶了。”   云琅笑道:“如此甚好,这说明陛下收回白鹿币并非出自上天的给他的压力,而是自发的行为。贵人,陛下知错就改,善莫大焉,微臣谨为陛下贺。”   阿娇叹息一声道:“世间善于见风使舵之徒,莫过如此,你总能把一些很恶心的事情,用一种极为高明的理由让他变得高大起来。知道不,我宁愿你跟我争吵,也不愿意听你说这些违心之言,这让我很不舒服。”   云琅重新把金丝笼子放在栏杆上,看着那群吃饱了肚子,正冲着阿娇展翅开屏的孔雀慢慢道:“孔雀开屏正面看绚烂多姿,美不胜收,如果从后边看,就只能看到一个红艳艳的屁股。贵人还是看孔雀开屏吧,莫要绕到后面去自寻烦恼。”   “孔雀开屏所为何来?”   “求偶!”   “这里没有母孔雀。”   “贵人的衣衫华丽至极,且色彩斑斓,这些公孔雀忧心贵人抢走属于他们的母孔雀,因此要开屏,做出一副威武的样子,让您自行惭秽的退争斗。”   阿娇无奈的道:“我没想跟他们抢母孔雀,也不想跑到后面去看孔雀难看的屁股。阿彘是被逼无奈,他不愿意从百姓身上搜刮钱财,只好从你们这些有钱人身上搜刮了。唉,你说的也对,为了让人看起来光彩夺目,一个个都争着抢着开屏,只是没人想到,开屏的时候固然很美,却忘记了这些羽毛原本是用来遮盖那个丑陋的屁股的。你放心,阿彘以后不会这样做了,只要匈奴被消灭掉,他用钱的地方就不多了。”   云琅听阿娇这样说,心头的石块变得越发沉重了,也不知道刘彻的信心是从哪里来的。   他凭什么认为自己能在很短的时间里消灭掉匈奴?   莫说现在,五十年后,匈奴依旧非常强大。   一支纵横天下数百年的族群,那里可能会在一瞬间就坍塌!   以后,大汉国用钱的地方会更多,此时的刘彻还能爱惜百姓,等到草原上的战斗进行到白热化之后,就什么都顾不得了。   “陛下这次被百官全体蒙骗,从今后,你们再想获得陛下的仁慈对待,就不可能了。如果你有让受降城起更大作用的好主意,就赶紧把奏折呈上去,这是你最后弥补裂隙的机会。陛下就是这样一个恩怨分明的人,你对他好,他就对你留情,你们既然对他无义,那就好好的感受一下他的无情。”   阿娇话音刚落,就从宽大的袖子里掏出一架精巧的短弩,对着孔雀群就扣动了弩机。   “嗖嗖嗖”三声弩箭离弦的声音响起,台子下面的两只孔雀倒了霉,一只被弩箭穿透了脖子,无力地倒在地上抽搐,另一只背上插着两支弩箭,在半空中翻腾一阵子,就再无声息。   事实证明,阿娇是真的很爱刘彻,她伤心的模样绝对不是假装出来的。   对于群臣蒙骗刘彻的事情,她非常的生气。   被人撵出了长门宫,云琅父女师徒三人就从小门回到了云氏。   幽静的小路两旁种满了麻,七月的麻已经长得很高了,在云氏与长门宫之间形成了一道天然的篱笆。   云琅摘了一片麻叶放进嘴里,味道苦涩……或许,只有等到秋日收割掉这些麻,云氏与长门宫才能继续回复往日的模样。   “师傅,你说陛下会不会就在长门宫?”   霍光不知道想起了什么,脸色有些难看。   “陛下不在,他在巡幸九原郡的途中,陛下想要亲自安排受降城的一干事宜。”   “您是怎么知道的?”   云琅回头瞅瞅长门宫叹口气道:“是阿娇刚刚告诉我的。”   霍光沉重的摇摇头看着师傅道:“不对,陛下应该就在长门宫!”   云琅皱眉道:“何以见得?”   霍光指着长门宫道:“弟子以前来长门宫的时候,宫墙上只有六个护卫在巡视。每一次都是如此。今日不同,持戈巡逻的甲士变成了十二人!” 第三十章 正在结网的刘彻   “我是一个纨绔,一个只知道走马章台寻花问柳的纨绔,不知道虫子变蝴蝶的事情非常的正常。所以呢,这件事对我没有影响,如果我在长安就知道的话,一定会告诉我舅舅的。”   曹襄解释的理直气壮,就这一点来看,无知也是福分!   “我还学霍光也饲养了很多虫子,如今呢,虫子全部结茧子了,等蝴蝶或者蛾子出来之后,我就会上书我舅舅,告诉他董仲舒的话是一派胡言!”   云琅皱着眉头道:“还有呢?”   “我还要告诉我舅舅,这是你告诉我的法子,没道理做弟弟的脱身了,哥哥却身陷囹圄。”   “如果你舅舅问你,为何不第一时间告诉他,你如何回答?”   “简单,借用你常说的一句话——事实胜于雄辩!没有证据的胡说八道有什么作用呢?等虫子变成飞蛾之后的第一时间,我就会上书,连同笼子一起给我舅舅送去。”   云琅叹息一声道:“有你这样的人存在,活该你曹氏封侯拜相,子孙绵长。”   曹襄打了一个哈哈道:“这是母亲告诉我的为官秘诀,母亲告诉我,在拿不定主意的时候,就不要轻易的战队,看清楚事情的本来面目之后再做决定最好,这样虽然不能收获最大的功劳,却胜在稳妥。家世到了我曹氏的份上,冒不起险。”   曹襄毫无疑问的已经成熟起来了,虽然二十岁的年纪在后世基本上在大学里打游戏,追女孩屁事不懂呢,在刘彻的压榨下,一个纨绔已经变成了一个合格的政治家。   “你觉得陛下真的去了九原郡吗?”   “不可能,上一次陛下说是在终南山狩猎,最后却偷偷地跑去了白狼口,跟着我亚父跟匈奴作战。   这一次应该是反过来了,说是去了九原郡,自己已就藏在长安城的某一个地方偷偷地看我们的反应呢。   你想啊,如果阿娇真的养蝴蝶,就说明我舅舅从头到尾都知道虫子根本就不是天罚。   之所以会取消白鹿币,也是想看看满朝文武会不会得寸进尺,毕竟,他身边的大臣全体反对白鹿币这样的事情还是第一遭。   不看透底下的人,你认为我舅舅能睡好觉?   这个时候远走九原郡,骗傻子呢。”   云琅揉揉鼻子,指指自己道:“这里就有一个傻子!”   曹襄很惊讶,他认识的云琅似乎没有这么好骗。   云琅摊开绘制在白绫上的地图,用手指重重的点点受降城道:“战事进行到现在,这里实在是太重要了。陛下亲自走一遭九原郡,我以为不算过分。而且,陛下也应该走一遭受降城!”   “攘外必先安内!   这是一个必然的顺序,昔日春秋五霸之第一霸齐桓公就提出口号‘尊王攘夷’——先‘安内’以‘尊王’,‘尊王’而后才能‘攘外’。   景皇帝之时,先帝的老师晁错就提出削藩‘攘夷必先安内’,引起当时朝廷的激烈争论。   最终,先帝的削藩除去了内忧,将所有权力收归长安,形成了目前强干弱枝的场面,不久,没了藩王的掣肘,万民富庶,终于给陛下留下了一个富庶的大汉国。   因此,受降城再重要,在全体官员都在蒙骗陛下的场面下,陛下无论如何都不会离开长安。   这时候他一定编织好了一张大网,自己蹲在暗处,如同蜘蛛狩猎一般就看谁跳得欢了。”   曹襄连珠炮一般的喷涌出一大段话,这让云琅更加的吃惊。   “这番话如果不是亲耳听见,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如此有条理的话出自你口。”   曹襄摇摇头道:“我没有你想的那么聪明,我只是熟悉我舅舅的为人罢了。你如果从小生长在他的阴影下,三日一小打,五日一大揍,你会比我还要了解我舅舅!”   对曹襄走过的血泪斑斑的纨绔之路云琅甚是怜悯。   离开了长门宫,云琅不准霍光去窥探长门宫。   既然侍卫增加了一倍,这就很说明问题了,加上曹襄的判断,刘彻留在长门宫的事情确定无疑。   云琅相信,等虫子破茧成蝶的那一刻,就是刘彻大发雷霆之时。   云琅用了整整两天时间,终于在虫子破茧成蝶的前一天完成了受降城的地理图的绘制工作。   他一刻都没有停息,墨迹未干,就派平遮火速送去了章台宫,皇帝不在长安,就需要将奏折交付值守章台宫的丞相,云琅特意要求丞相府,一定要用红旗快马将奏折交到皇帝手中!   三个时辰后,刘彻就看到了这幅制作精美的受降城地理图。   刘彻仔细的观看了地图,然后就命隋越将这张图挂起来,站在地图前整整沉默了半个时辰。   阿娇进来的时候,脚步轻盈,轻轻地将漆盘放在矮几上,就乖乖的坐在旁边等刘彻从沉思中清醒过来。   良久,阿娇忽然听刘彻自言自语道:“原来从陇中就能利用大河水道直通受降城!”   阿娇见皇帝转身了,就轻声道:“您不知晓?妾身已经利用大河河道向受降城运动过很多货物了。”   刘彻重重的一拳砸在桌面上怒吼道:“朕一无所知!”   阿娇皱眉道:“妾身手里的河道地形图上有中军府印鉴,以云琅的周密做派,一旦发现了新的道路,一定会送去中军府备案的。”   刘彻的脸色铁青,对大长秋道:“将河道图拿来!”   大长秋连忙走了出去。   阿娇将漆盘往刘彻面前推推道:“喝口粥汤,您两天未曾好好进食了。”   刘彻挥手将漆盘扫到地上,气喘如牛!   阿娇微微叹口气,就蹲在地上收拾残局,这时候不管喊哪一个宫娥进来,都会让刘彻更加的愤怒,进来收拾残局的宫娥八成性命不保。   刘彻见阿娇趴在地上擦地,怒火又起。   “你在干什么?”   阿娇弱弱的道:“擦干净,您一会还要坐这。”   “为何不喊宫人来做?”   “妾身担心宫人进来了,妾身一会还要收拾一地的血渍跟尸体!”   “朕不会杀人!”   “您的怒火已经到天灵盖上了,您心里不想,可是您的手会杀人。您这模样妾身已经见过三次了,前两次死了三个人,这一次就行行好,谁让您生气就去找谁,砍头,吊死,炮烙,五牛分尸都成,莫要拿无辜的宫人泄愤!”   “炮烙?你也认为朕是桀纣那样的无道昏君?”   阿娇吓了一跳,连连摆手道:“臣妾失言,请陛下恕罪!”   见阿娇拜倒呈情,刘彻心中的怒火更加的旺盛,一脚踹翻矮几怒吼道:“大长秋,你死在外边了吗?”   大长秋闪电般的窜进大殿,跪地将一卷文书呈递给了皇帝。   刘彻接过文书,随手打开这卷绢帛,仅仅扫视了一眼,就把文书重重的摔在地上,然后一脚踹在大长秋的肩膀上,胸口剧烈的起伏,半晌才阴恻恻的道:“中军府之人,也不可信了吗?”   大长秋看了看阿娇,发现阿娇正在朝他摆手,就立刻将脑袋杵在地上一言不发。   刘彻焦躁的如同一头困在笼子里的狮子,且越走越快,直到目光落在云琅敬献的受降城地理图上,一口燥热的长气缓缓地从口中喷出,整个人瞬间就安静下来了。   “朕饿了!”   阿娇立刻朝大长秋挥挥手,一直在关注阿娇手势的大长秋立刻就顺着地面滑出大典。   刘彻瞅着拘谨的阿娇笑道:“朕现在不会已经成了神憎鬼厌一般的存在了吧?”   阿娇小心的把碎掉的碗碟用一块绸布包起来,挽成一个包袱,然后顺手丢出窗户,这才道:“神憎鬼厌?莫说不是,就算是妾身也在一边守着。”   刘彻笑道:“既然如此,那就做好被人诅咒的准备吧!”   阿娇笑道:“那就让所有的诅咒都冲着妾身来。”   “你不怕?”刘彻笑道。   “您刚才的模样比诅咒可怕的太多了。” 第三十一章 没有谁是不可缺少的   “好,有你这句话我心里就不空了,朕与你约定,如果你先死,朕守在你身边。如果……如果朕先死,朕希望最后一眼看到的人应该是你!”   刘彻冷冰冰的将最深情的告白说完之后,就从葡萄酿里捞出一支冰鱼,丢进嘴里咬的咯吱咯吱的。   “一起死吧,成不成?”阿娇脸上浮起一层嫣红。   “不成,你死了,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干,不能随便死,如果我先死了,你死不死的随你的意,最好把朕没有安排好的事情做好了再来茂陵陪我。”   阿娇如同一条蛇一般钻进了刘彻的怀里,搂着刘彻的脖子道:“你这个没良心的。”   刘彻嘿然一声道:“想在我身上找良心?你怎么想的?”   阿娇笑道:“找找看……”   大长秋进来的时候见皇帝正在跟阿娇在地板上翻腾,就眼观鼻,鼻观心的将倒翻的矮几扶正,然后再把食盒里的几样菜肴布置在上面。   顺手拖走了被皇帝踢翻的烛台,然后悄无声息的离开了大殿,一层白色的轻纱流水一般从大殿的四周垂下来,将所有旖旎之气困在大殿中。   华灯初上,只是闷热的天气里,这段美好的时光并没有让霍光有玩耍的心思。   他的目光不时地落在装了毛毛虫的铜丝笼子上,笼子里的毛毛虫沉睡之后的状态很不一样,有的是蛹,有的是茧,只是这些茧没有蚕茧那么浑圆厚重,显得非常轻薄,有的呈简单的三角形,有的呈美丽的扇形……虽有差别,却变化不大。   云音在一边笨拙的弹奏着秦筝,声音说不上来,据说是高山流水……   大师娘弹奏的高山流水,霍光很容易就能听出来,哪怕只有一小段音符,也能把他带入美丽的幻境。   云音就不同了,因此,她每次弹奏的时候,都要事先告诉大家她将要弹奏的曲子的名字。   她的小手太稚嫩,为了不至于被琴弦弄破指头,师傅特意给她制作了一套可以绑在手指上的假指甲,这样她就能毫无顾忌的随意弹琴了。   事实上,霍光弹奏秦筝的本事要高过云音,对这东西霍光可是下过苦功的。   因为秦筝这东西可不仅仅是乐器这么简单,在两百年前的战国时代,秦筝可是一种可以当做防守弩箭攻击的盾,又能挥舞作战的武器,所谓筝横为乐,立地成兵之说。   霍光自己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跟着师傅学会了未雨绸缪这样的本事。   但凡是有这种心思的人,对未来的观感一般都是悲观的,觉得危险随时会降临,必须时时刻刻做好反抗逃命的准备。   勋贵聚会的时候无疑是最危险的时候,如果带着一把剑进入贵族聚会之所,会被人诟病,如果带着一把秦筝进入聚会之所就该是一桩雅事了。   就像师傅从不去参加勋贵们必须带着辘轳剑参加的聚会一样,霍光也不喜欢,总觉得把自己置身于危险之境,是一种极为愚蠢的做法。   云音张开缺少了一颗门牙的嘴巴冲着霍光笑道:“我已经弹完了高山流水,要不要我给你再弹一曲《韭门》?”   霍光笑道:“弹得比昨日要好,用了师傅制作的假指甲,琴声似乎更加清脆了,明天我也试试这个假指甲。《韭门》这首曲子太沉闷了,不是很喜欢,你还是继续弹奏《高山流水》吧,刚刚听出一点味道。”   云音大喜,连忙点头道:“好啊,好啊,我也觉得刚才弹的不错。”   说完话,云音才觉得自己刚才把嘴巴张的太大,有些懊恼,真不明白,好好地牙齿为什么会自己掉……   不过,在小光跟前应该没什么关系,毕竟,他掉牙的时候云音也是见过的。   叮咚,叮咚的古筝再次想起,霍光的目光再一次落在那些笼子上。   一些茧子已经开始微微摇晃了,透过烛光,茧子里面的黑点开始蠕动……   师傅的话没有错,毛毛虫之所以会消失,不是因为什么狗屁的天人感应,而是因为她们的成熟期到了,该变形产卵了……   曹襄已经开始动手写奏折了,他写的很快,手边的笼子里已经有一只蛾子快要从茧子里面钻出来了。   不知不觉写了很久,曹襄放下手中笔,瞅着钻出大半个身体的蛾子叹息一声,捏捏眉心,提笔继续写道:“臣以为,天人感应之说或许有之,然毛虫之属一日而尽者,并非天意,而是毛虫之属的寿数已到,只有转化形体,为产卵续命做准备。就如同蚕,乃是世之常事,大可不必大惊小怪,上天降罪之说,徒庸人自扰尔……”   云琅此时并未关注毛毛虫事件,白鹿币消失之后,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   孟大,孟二如今彻底的成为了家禽饲养专家,兄弟二人齐齐的获封农学博士,已经让他的父母欢喜若狂了。   如今,孟大跟小虫的儿子已经出世,云琅看过,并没有出现眉间尺那样的恐怖结果,相反,是一个很漂亮的孩子。   孩子降生之后,孟府整整欢庆了十天之久,即便是皇帝,皇后,阿娇,也送去了厚礼,这让孟氏名噪长安!   或许这世上真的有天意,孟大在孩子降生之后,似乎变得不那么懵懵懂懂的了。   如今,颌下留着一丛短须,如果不说话,颇有一些名家法度。   今晚,云琅,孟大,孟二,要试验新发明的湿度计,这东西平日里看着没什么屁用,可是,想要大规模的人工孵化小鸡,小鸭子,小鹅,就离不开这东西。   说真的,云琅都没有想到孟大居然会发明出湿度计来,尽管这个湿度计原始的让云琅几乎发狂。   他不得不承认,孟大发明出来的东西就是湿度计,而且是可以放在生产生活中使用的湿度计。   孟大发明的湿度计就是在天平的一段绑上很容易吸收水汽的艾绒,另一边趁着艾绒干燥,做好配重,然后把这架天平放在孵化房里,艾绒自然就会吸收空气中的水汽。   然后,绑着艾绒的这一边就会变重,下沉。   再然后,只要看天平绑艾绒的这一端在湿度最合适的时候下降到了什么地方,就在这个地方做好标记,设定为一个常数值。   如果高于常数值,就开窗户通风,如果低于常数值就喷水增加湿度……听明白了孟大的设计之后,云琅觉得跟孟大比起来,他才是一个真正的蠢货。   毕竟,他以前都是靠经验的……   这东西已经算是成功了,云琅能做的就是制作出一个刻度盘,设置常数值,再给这架湿度计做一个罩子。   云琅发现,自己最近的智商并不在常数值范围内,先是霍光让他觉得几十年的饭白吃了。   后来又是曹襄,让他觉得自己很多时候是在杞人忧天。   现在,孟大,孟二又用巨锤在他的脑门上给了重重一击,在他最为骄傲的基础科学上,他一样输的一败涂地。   苏稚发出一声娇吟,然后双手抱着云琅的脖子紧紧的勒住,身体如同咸鱼一般僵硬。   这是她最欢喜的时刻,直到全身松软下来,这才恋恋不舍的松开手,眨巴着眼睛,希望还能再快活一次。   这是云琅仅剩下的一点骄傲了。   天明时分,曹襄的信使骑着快马走了,霍光打开了自己的那些铜丝笼子,看着一群蛾子迎着朝阳扑棱棱的飞走了,中间还夹杂着几只美丽的蝴蝶。   孟大背着手站在鸡窝旁边,在他的身后有七八只毛色斑斓的大公鸡正在引吭高歌。   只有老虎,费力的挪动着自己硕大的爪子,爬上楼梯,面对朝阳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就卧在自己平日里最喜欢的破毯子上准备继续睡觉。   它对自己的生活基本满意,唯一不满的是该死的红袖又把破毯子给清洗的干干净净…… 第三十二章 今日之日多烦忧   司马迁的历史书写的很不顺利,主要是三皇五帝时期的历史太不靠谱了。   他觉得很难写。   他想写通史,那么,就要从大汉国的本源开始写起。   想要写大汉国的本源,就要说清楚大汉国这些人的由来。   如果这样写,盘古,女娲,燧人氏……都会出现在他的史书上。   想想都让人失望,盘古可以开天辟地,女娲可以抟土造人,神农尝百草,黄帝可以呼风唤雨,蚩尤能调动百万魔神,刑天脑袋掉了都能继续战斗,哪怕是桀纣之流都能酒池肉林……到了刘彻这里,就只有弄点白鹿币的本事了!   一代不如一代的历史就没法子写。   云琅见司马迁的时候,正好遇见他从地窖里出来,嘴上的墨痕都没有时间清理。   见云琅来了,司马迁一把抓住他道:“有没有酒?”   云琅愣愣的道:“自然是有的。”   “多不多?”   “不算少!”   “我们两个今天去你家的酒窖里喝酒你意下如何?”   “为什么一定要去酒窖喝酒?外边喝酒也不错啊。”   “没脸见人!”   这话明显是敷衍人,司马迁的老婆此时正站在门口,同样愁容满面。   “家父不耐仕途劳苦,预备辞官回家颐养天年,史官的位置要由我来接任。”   喝了一杯酒之后,司马迁终于说出了真正的原因,写史书写进了死胡同,一时半会没有出来的可能,这个时候就任史官,或许能够另辟蹊径。   “你以前写的东西呢?”   司马迁豪迈地笑道:“付之一炬。”   “为何?”   “见之生厌,不烧待何?”   “不准备写你的大作了?”   “写啊,只是需要重打锣鼓另开张,心性不足,学识不够,见识短浅,胸无沟壑,这样的司马迁如何能写出一部煌煌巨著呢?喝酒,喝酒,且容我去人间历练一阵……哈哈哈……”   云琅知道司马迁的仕途就没有顺利过,这一去,恐怕要在官场这个烂泥坑里滚一身的泥。   不过,云琅还是举杯祝贺他,祝贺他青云直上。   这一次司马迁喝的烂醉如泥,他似乎将所有的心思都放在酒杯中,然后和着烈酒一起吞下了肚子。   烂醉一场之后,司马迁告别了他居住了两年之久的云氏,乘坐着一辆牛车,车上装载着老婆跟两大箱子书籍,就信心满满的去长安赴任了。   宋乔想要收回司马迁居住的听涛居,那个美丽的地方已经被他们夫妇糟蹋的差不多了,应该重新改建一下,好招待下一位贵客。   云琅不觉得还有谁能比司马迁更加高贵的,所以,没有允许宋乔派人改建听涛居,只是派人对听涛居进行日常洒扫就好。   一个义气满满下山为官的书生,估计要不了多久,就会重新回到云氏,继续住在这里写书。   何愁有不再吃炒豆子了,霍光说上个月何愁有吃了一颗豆子,结果,他的一颗牙齿被豆子弄坏了,流了很多血。   这是老迈的象征……   不过,云琅制作的五香蚕豆他还是很喜欢,至少这种煮出来的豆子糯香绵软,不会伤害到牙齿。   就这样,何愁有放弃了著名的铁蚕豆,开始吃五香豆了,这看似是一个很小的变化。   实际上,在云琅看来,这是何愁有没了克艰排难雄心的重要标志。   从此之后,何愁有就不再是那个让所有人感到恐惧的大魔王一般的人了。   如今的他,不过是教授云氏子武技的一个老朽而已。   权力,是男人最强有力的不老神药,只要权力尚在手中,他就感觉不到老。   一年多的时间里,何愁有再也没有见到刘彻,也没有接到刘彻的任何指令。   那个人好像已经忘记了他的存在……   何愁有虽然在变得老迈,却变得更像是一个人,在他居住的清泉居边上,摆满了他从骊山上挖来的兰花。   装兰花的陶盆是云琅送给他的,每一个陶盆都让何愁有非常的满意,在他看来,皇宫里装兰花的大缸还上不了台面。   兰花的香味清远,天气越是清冷,味道传的就越远,偌大的清泉居就被一股若有若无的兰花香气笼罩着。   “好人就不该为官,隐士就应该彻底的隐藏起来,凡是能被皇家劝下山的隐士,都是求权夺利之徒,只有到了我这个岁数才知晓能平安的种几盆兰花该是多么愉快的事情。”   云琅笑着摇头道:“要不,等我七十岁了再跟您学着种兰花?”   何愁有微微一笑,眼角蕴满了喜气,指指身边的那些兰花道:“我活到那个时候,不过呢,这些兰花可以给你。等我死了,记得把我也做成泥塑,不用把我的血肉消融掉,可以直接制作一个胖的泥塑。选一个可以靠墙偷懒的地方把我放好,然后就把陵卫大营封闭了吧!”   云琅轻笑道:“我现在就想把它给封闭掉,至于你,还是弄一套棺椁,埋在云氏的坟地里,你是云音跟霍光的师傅,他们该时时来祭拜你。”   何愁有吃了一颗五香豆道:“你将来不进去?”   云琅傲然道:“我是大汉国人!”   何愁有挑挑大拇指道:“不错,不错,我记得你以前在我面前说过,你是老秦人!这种有奶便是娘的做派,一般人可学不来,尤其是还能把见风使舵的龌龊手段,说出一股子烈士气息的人,这世上大概只有你了吧?”   云琅笑着挥挥手道:“弃我去着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何公,且饮杯中酒。”   何愁有笑道:“句子很好,就是用在你身上糟蹋了,怎么?见司马迁这样的书生都入仕了,你这样的大才却被陛下弃之不用,是不是非常的不甘心?”   云琅摇头道:“没有不甘心,如果可能,我很想这样无所事事的过一生。”   “你就不怕淹没了你的盖世才华?”   “咦?我有盖世才华?为何我不知道?”   何愁有重重的在云琅的肩膀上拍一把道:“老夫说你有盖世才华,你就一定有配得上这句话的才德。老夫今年七十有六,一生都在皇宫中转圈子,见过的才德之士如同过江之鲫,就连留侯这般人物老夫也是亲眼见过的,你若生在秦末时分,恐怕还要胜留侯两分。万万不可妄自菲薄。”   云琅大笑道:“这是何公爱我之故。”   何愁有也忍不住笑了,举起酒碗道:“跟你谈话总是能让老夫快活,饮甚!”   何愁有的酒量不好,两人喝了两坛子云氏烈酒之后,何愁有就借口头晕,会清泉居睡觉了。   把杂乱的酒场留给云琅处理。   云琅皱皱眉头,把剩下的一碗酒一饮而尽,随手把酒碗丢在桌子上,轻叹一声就离开了清泉居。   何愁有那里并没有狗子的消息传来,这让云琅的心情也变得非常不好。   想起那个瘦瘦弱弱的少年,如今一个人在草原上苦熬,云琅就觉得非常对不起狗子。   右北平,雁门关两军夹击龙城,在龙城眼看着就要发生一场前所未有的大决战。   云琅很希望狗子这时候能快些回来。   狗子站在一人高的草丛里,小心的瞅着前面东张西望的野山羊,这东西一般生活在悬崖峭壁上,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在平地上。   野山羊的肉非常的好吃,牧人只要遇见野山羊,都不愿意放过。   一架短小的弩弓出现在狗子的手上,三支弩箭已经挂好了弦,只要扣发,这头野山羊断然没有逃跑的可能。   就在狗子将要下死手的时候,埋伏在附近的兰英忽然凶猛的扑向野山羊,探出的双手堪堪抓住野山羊短小的双角。   野山羊用力的挣扎,兰英的身体随着野山羊的抖动而抖动,野山羊的蹄子好几次都踩踏在她的身上,她依旧不松手。   “狗子,快来啊,这是一头大奶羊!” 第三十三章 回家(一)   狗子丢掉手里的弩弓,一个飞跃就扑在野山羊身上,依靠比山羊重的多的体重,将它扑倒在地。   兰英叽哩哇啦的大叫着解下腰带绕着圈的将山羊四肢绑住,没了腰带的束缚,她的下裳就掉在脚面上,夏日里本身就穿的少,光溜溜的屁股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即便如此,兰英还是很愉快的将山羊绑好,抚摸着野山羊肚子底下肥硕饱满的乳房冲着狗子嘿嘿笑道:“小狗儿有饭吃了。”   狗子从地上爬起来,解下自己的腰带递给兰英道:“把裤子提起来,在草原上也就罢了,这里没人,要是去了庄子上还这样,会被人家笑死的。”   兰英提起裤子笑道:“看了也不会少一块肉,要是大奶羊跑了,小狗儿就要饿肚子了。”   狗子笑道:“在庄子里可不这样看,羊丢了下回再捉回来,要是屁股漏出来了,会被人笑话一辈子。”   兰英摇摇头道:“还是小狗子吃饭重要。”   狗子摇头笑笑,不做声,将挣扎不休的大奶羊抗在肩膀上,让兰英找回他的弩弓,然后就一前一后的赶着羊群会帐篷那边去了。   牧人的生活很艰苦,尤其是离开聚居地的牧人生活更是辛苦。白日里狗子跟兰英两个人要去放牧,家里只留下兰乔带着两只狗照看孩子。   本来,兰乔认为她应该把小狗儿揣在怀里一起去放牧的,狗儿却不允许。   草原上的天气千变万化的,早上出门还是晴空万里,一片云彩飘过来,顷刻间就是倾盆大雨。   而平坦的草原上根本就没处躲,没处藏,只能跟羊一起站在雨地里硬抗。   有些羊身上的羊毛会积蓄很多的水,这样一来,羊就会被湿羊毛压倒,自己根本就不可能起来。   这时候,就需要牧羊人抓着羊使劲的晃荡,把它身上的雨水抖干净……   月子里的孩子在这种环境里根本就没有可能活下来。   这当然是狗子的看法。   兰乔,兰英可不是这么看的,匈奴的人的孩子天照顾,只要喂饱了往怀里一揣,就能自己长大。   如果真的长不大,那也是昆仑神在筛选自己的羊群,病弱夭折的孩子就是羊群里的病羊,需要尽早清理掉。   兰乔拗不过狗子,只好按照狗子说的那一套生活,短短的一个月,兰乔就长成了一个胖子,丰乳肥臀的很是有重量感,只是,人胖了,奶水却没了……小狗子经常饿的哇哇叫。   自家羊群没有奶羊,在野外放牧的时候也没有机会跟别的牧人交换奶羊,于是,狗子就盯上了那些从石头山上下来的野山羊。   “姐姐,姐姐,我们捉住奶羊了。”   兰英欢喜的冲站在帐篷前面的兰乔大叫。   兰乔也笑嘻嘻的从山坡上跑下来,看到大奶羊沉甸甸的乳房就要把小狗子往大奶羊的肚子底下送,瞅着儿子起劲的吸吮,狗子一脸的无奈。   “羊奶要煮熟!”   吃饭的时候狗子对欢喜的两姐妹道。   “为什么?”   “生羊奶不干净。”   “什么呀,奶水有什么不干净的?”   狗子抓抓脑袋回想了一下云氏哺育婴儿的模样就坚定的道:“以后羊奶必须煮熟才能给小狗子喂!”   “哦!”   两个女人见狗子坚持,也就不说话了默默吃饭。   “这里的牛粪很少,今天就找到了一背篓,如果煮奶的话,可能不够。”   兰英往嘴里的塞了一勺子菜粥,她还是觉得煮羊奶没有什么必要。   “我们的家主是世上最高明的医者,两位夫人也是,全大汉国最大的医馆也是我家的。家主从不允许我们喝生水,只要被发现,就要挨鞭子。”   兰英听丈夫这样说,就放下木头饭碗道:“明天我多走一些路,多找一点牛粪也就是了。狗子,你说回到长安之后就不用再找牛粪了?”   狗子点头道:“柴火都不用了,现在用的都是煤炭,哦,煤炭就是一种黑黑的石头。”   “每天都能见到很多人?”   “是啊,你每天都能看到胖的,瘦的,难看的,好看的,长胡须的,没胡须的人,想看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的人。而且呢,你还能在集市上找到你想要的任何东西。”   “铁锅也有?”   “金子做的锅都有,还有你喜欢的各种配饰。”   “到了那边我想多吃一点全粮食的饭,不要加这么些野菜,野菜不好吃!”   这是草原上一个极为普通的傍晚,羊群已经走进了羊圈,两只牧羊犬也守在羊圈边上了,狗子将一柄刀子挂在帐篷外边,一柄木叉靠在帐篷门口,弩弓已经搭好了弩箭,到时候只要上弦,就能扣动。   牧羊犬忽然不安的叫唤了起来,狗子迅速走出帐篷,握着长刀,提着木叉,背着弩弓站在帐篷口。   不管来的人是敌是友,他都没有逃跑的道理,在他身后就是他的妻儿。   按照草原上的惯例,只要女人不反抗就不会被杀,在这里男子的性命如同草芥一般,而女子的性命就比较珍贵了,尤其是年轻的女子,是族群中最珍贵的财富。   有一小队匈奴人疾驰而过,见狗子还站在帐篷口,远远地就大叫道:“单于有令,所有能骑射者骑上你的马,拿起弓,背上你的武器,向龙城集结,十日不到者,杀!”   狗子扬扬手用极为娴熟的匈奴口音问道:“该死的汉人又来了吗?”   疾驰而过的骑士大笑道:“正是,勇猛的匈奴人,你害怕了吗?”   狗子大笑道:“杀光汉狗!”   最后路过的骑士从背上取下一袋羽箭丢给狗子道:“没错,杀光汉狗!”   目送这一队骑士离开了自家的夏季牧场,狗子捡拾起那一袋子羽箭回到了帐篷。   兰乔看着狗子手上的羽箭带子叹口气道:“又要打仗了吗?”   狗子苦笑道:“匈奴王想要汉地的粮食,珍宝,美女,大汉皇帝不肯把这些交给单于,他反过来很想要匈奴人的牛马,女人,所以啊,就必须打仗。”   兰英轻佻的拿指头挑起狗子的下巴道:“如果汉家郎都像你这般模样,不用打仗,匈奴女人就会跟着跑。”   狗子轻笑一声,然后把箭袋丢在毯子上道:“我们该走了,草原上已经平静了一年多。汉家皇帝已经做好了打仗的准备,这一场仗不会轻易平息的,单于也想在退回漠北之前,跟汉军较量一下,断了他们衔尾追击念头。”   兰乔担忧的道:“汉人很多,单于打不过。”   狗子叹口气道:“你们到了汉地就知道汉人有多少了,不过呢,他们也不愿意打仗。”   兰英仰着头道:“汉人真的有吃不完的粮食吗?”   狗子笑道:“咱们家有吃不完的粮食这是真的,至于别的穷人也有饿肚子的。”   “为什么,你家不把多余的粮食给没饭吃的人呢?”   狗子摸摸兰英的头发道:“单于也有吃不完的好东西,为什么不分给那些饿死的牧人呢?”   兰英瞪大了眼睛道:“那是单于的。”   狗子笑道:“对啊,我家多出来的粮食是我们的,即便是吃不完,我们还可以拿来酿酒。”   兰乔明显比兰英聪明,见兰英跟狗子斗完了嘴,就小声道:“我们明天就离开,不过呢,要等悉勿起他们家离开之后再走。”   兰英傲然道:“悉勿起是胆小的人,他不敢阻拦我们。”   兰乔打了兰英一下道:“我们两户是绑在一起的,我明天告诉他不用等我们,我们随后就跟过来。这样,我们就能向南跑了。”   狗子温暖的看着两个女人开始收拾东西,然后站起身道:“我去看看羊圈。”   说完就走出了帐篷。   两里地之外就是悉勿起的帐篷,那家伙没有年轻女人,只有一个年老的女人陪着他。   最重要的是,他还有两匹马。   狗子认为,想回到大汉国,没有马万万是不成的…… 第三十四章 回家(二)   很幸运,悉勿起他们家不仅仅有两匹马,还有三条狗。   匈奴人很彪悍,悉勿起虽然是所有人看不起的一个废物,当他发现狗子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他家门前的时候,还是勇猛的扑了上来。   被何愁有调教过的狗子很善于杀人,尤其是面对面的杀一个匈奴人,对他来说非常的容易。   只是他要分出一多半的精力去防范悉勿起家里的三条狗,草原上的牧羊犬可以与野狼搏斗非常的凶悍。   在牧羊犬的狂吠中,狗子轻易地将匕首插进了悉勿起的脖子。   可能是因为悉勿起对这三条狗以及他那个年纪很老的老婆不好的缘故,狗子在杀死悉勿起的时候,他家的狗没有咬狗子,他那个年纪很大的老婆似乎很兴奋。   匈奴人在荒原上谋杀匈奴人的事情不算罕见,最多的原因是人家的老婆可以生养,或者是别人家的老婆比较能干。   老女人认为狗子就是看中了她比较能干,所以才杀死了悉勿起好抢走她。   狗子只想拿走马,以及不多的一点肉干,原本还想拿走那三条狗的,结果,那三条狗紧紧的保护着那个老女人虎视眈眈的看着狗子。   “你想要我吗?”老女人满怀期望的问道。   狗子摇摇头道:“悉勿起总是殴打你,还不给你吃的,这不是一个匈奴武士该做的事情,所以,我杀了他,拿走了他的战马跟武器。至于牛羊,我全部都留给你,如果你觉得我杀了悉勿起让你吃亏了,我还可以赔偿你四只羊。”   听说能拿到家里的羊,还能获得四只羊的赔偿,老女人立刻就放弃了刚刚升起的爱情小火苗,坚定的告诉狗子,他必须拿出五只羊来赔偿她,只有这样,她才会告诉别人,悉勿起是被狼咬死的。   趁着天色还没有完全黑,狗子带着老女人从他家的羊圈里牵走了五只羊,而挖坑埋尸体的事情,自然由老女人一力承担。   兰英站在帐篷前面眼看着狗子跟老女人完成了交易,牵过原本属于悉勿起的两匹战马有些不高兴的道:“为什么不把那个没用的老女人一起杀掉呢?”   狗子摇摇头道:“不能杀,我们要借助她的嘴巴告诉外人,我们被狼群吃掉了。”   “她万一胡说八道怎么办?”   “不会的,她现在是一个很富裕的老女人,告诉别人悉勿起被狼吃了,对她来说是最有利的。”   “你帮她,为什么还要给她羊?”   狗子叹口气道:“我们没有办法把这些羊都带着。”   兰英眼圈红红的道:“这样一来,我们就变成穷人了,到了汉国我们就没有吃的了。”   狗子拍拍兰英的屁股道:“只要到了汉国,你想吃什么都会有,会有永远都吃不完的饭。准备吧,尽量少拿东西。”   牧人的东西本来就不多,兰英,兰乔很快就收拾好了,这时候不知为何,兰乔不说话了,就连一向话最多的兰英也没有了说话的兴趣。   从明天起,他们就要投入到一种未知的生活状态中去,没人能够保证他们可以平安的抵达长安……   狗子坐在帐篷口,因为云彩的缘故,天上没有星星,只有浓的化不开的黑暗。   两里地以外的老女人同样没有心思睡觉,她带着三条狗坐在帐篷门口点着一堆火,保护自己已经到手的财产。   天色微微亮的时候,狗子睁开眼睛,唤醒了兰英,兰乔,低声道:“想清楚,只要离开这里,我们就走不了回头路了。”   兰乔看看怀里的孩子点点头道:“我不想我儿子将来跟别的匈奴人一样要上战场。”   兰英反倒看的很开,张开双臂抱着狗子最后确认一遍:“在汉地,我们真的就不用吃野菜粥了?真的有蜜糖给我吃吗?”   狗子紧紧的抱着兰乔道:“一定的!”   兰乔,兰英上了战马,狗子用绳子绑好绑腿,将所有的武器挂在自己身上,打开羊圈,羊圈里仅剩下十二只羊,在两只牧羊犬的驱赶下离开了牧场。   昨夜可能下了一场小雨,夏日里的草原碧绿的令人心醉,小河里的水清澈透明,蓝天如同一只巨大的锅扣在头顶,狗子取出指南针再一次确认了方向,然后就跳下土坡,高声的驱赶着羊群向南出发。   这一刻,狗子胸中隐隐升起一股子悲壮的意味,不过他一点都不害怕,毕竟这是在回家。   羊群被急躁的牧羊犬撵着一路向南,兰英,兰乔的战马也快速的向南走。   这又让狗子觉得很幸福,他很想把小狗子抱给脾气不好的家主看看……   云琅心神不宁,坐立不安。   何愁有永远的退出了权力中心,那么,狗子必定是被抛弃的命运。   两年时间,没有关于狗子的任何消息,如果说以前狗子还能依靠他与刘陵的一点微薄的情分活下来,那么,现在就完全不同了,不论是卫青,还是这次被皇帝重用的李广都没有打算轻易地结束这场战争。   皇帝在国内横征暴敛,为了凑齐他们所需的钱粮,牲畜,甲胄,已经做到了极致。   如果此战不能给皇帝一个满意的答卷,不论是卫青还是李广都只有自杀以谢天下这一条路了。   疯狂的皇帝,疯狂的将军,武装到牙齿的军人,云琅相信这一战对大汉与匈奴两国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大汉大胜,匈奴必然远遁漠北,大汉国内十年之内就可以不动刀兵。   如果匈奴大胜,那么,从战败的那一刻起,每一个汉人就要做好上战场的准备。   再这样严苛的环境下,匈奴人清除身边的汉人,就成了必然的事情,在这个时候,刘陵不可能为了一个汉人,就放弃自己在匈奴人中间刚刚建立的威信。   杀死狗子对刘陵来说没有多少心理障碍。   平遮从外面进走进来,点燃了蜡烛,于是坐在黑暗中的云琅一下子就暴露在光明中。   “给李广军中的信件发出了吗?”   平遮施礼道:“已经发出!”   “给大将军的信递交给长公主府了吗?”   “已经递交了。”   “那就再递交一份,将救援许良的赏金从百金,提高到五百金!”   平遮犹豫一下还是拱手道:“一个弃子,家主不该这样做,无论如何许良都是绣衣使者,如果这样正大光明的救援,对云氏极为不利。”   云琅瞅着平遮道:“如果换成你呢?”   平遮站直了身体朗声道:“每一个家臣都有价格,如果家主救助平遮的代价超过了价值,而平遮在这个时候又会给云氏带来灾难,家主就不用理睬平遮的生死了。平遮死而无怨,这就是平遮身为家臣的自觉,不能给家里带来利益的家臣,不要也罢!”   “这就是你父亲交给你的处世之道?”   平遮沉声道:“做大事者不拘小……”   平遮话音未落,脑袋上就重重的挨了一记重击,眼前金星乱冒的时候,有感觉到有无数只拳脚落在他的身上……   过了很长时间倒在地上的平遮不解的看着家主,他并不觉得自己的话有什么错。   云琅从地上捡起竹简,放在桌子上道:“今天给你一个教训,让你明白一个道理——云家的人论不起斤两。别拿你父亲那套狗屁的阴阳论来跟我说大道理。现在去办事,就按照我刚才说的去办,狗子哪怕真的变成了一只狗,也要把他带回来。事情能做的隐秘最好,如果做不到,那就不要遮掩了。” 第三十五章 回家(三)   云琅最近以来脾气非常的暴躁,于是,老虎大王的脾气也变得很暴躁。   一人一虎站在平台上气咻咻的瞅着云氏的仆役如同蚂蚁一般的干活。   家主的脾气不好,仆役们这时候没活都要找活干,每一个都把自己弄得忙忙碌碌的。   郭解来云氏的时候,正好看到了这一幕,问过脸上还有伤痕的平遮之后,算是弄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这两年,是郭解顺风顺水的两年,两年时间从一个县尉混到光禄卿属下的郎骑中将,算的上是平步青云,一千石的职位在长安可能算不得什么,在富贵县已经算是庞然大物了。   谁都知晓郭解的官职是怎么来的,西边的好多蛮族如今都消失了,就连给皇帝一直上供的好些部族也消失在历史的长河里了。   因为军队的无限度扩张,催生了奴隶贸易的繁荣。   如今,大一些的家族拥有数百上千个奴隶算是平常事,有些田产多的人家,奴隶上万都不稀奇。   只有上林苑里的几个大户家中没有奴隶,其中就包括郭解家。   富贵县县令应雪林也不允许上林苑蓄奴,就这一点,还有好多人家反对,不管他们走了谁的门路,最后得到的回答都是——上林苑不许蓄奴。   有了奴隶,汉人就显得金贵些,虽然他们依旧吃不饱穿不暖,看到满街的奴隶却能痛快的吐一口唾沫,在精神上得到极大的满足。   同时,也因为奴隶的存在,关中男子大量的参军,并没有影响关中的粮食生产。   关中依旧相对的平稳,并没有史书上描绘的那些惨事发生。   刘彻现在并不缺少粮食,唯一欠缺的就是银钱。   买卖奴隶需要真金白银的,而将士出征都会有一笔不菲的赏赐,将士们会拿着这笔赏赐来购买奴隶,用奴隶来顶替自己继续为家里劳作。   也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郭解的重要性彻底的被体现出来了。   郭解来了,云琅自然要待客,老虎依旧虎视眈眈的看着郭解依旧在发怒。   云琅拍拍老虎的脖子,老虎已经竖起来的毛发就平顺下来了,找了一个阴凉的地方吧唧一声瘫在那里张着嘴喘气。   “西边已经没有什么奴隶可以捉了,藩巴野人居住于高山之上野性难驯不好捉,即便是捉来了也没有什么用,只会呲着牙冲你咆哮,干不了活。所以,捕奴团已经跟随大将军的兵马进入了匈奴人的地盘,说起来,好用的奴隶只有羌人跟匈奴人。这一次进入草原的捕奴团人数众多,而且他们的足迹也要比军队走得远,如果君侯想要找什么人,某家以为让捕奴团的人来寻找,显得更加稳妥一些。”   云琅怒道:“曹襄那个王八蛋又把家将借给你了?”   郭解呵呵笑道:“君侯莫怒,豪门家将都是身经百战的猛士,如今虽然不在军中,却是比军中将士们更加勇猛的存在。眼看身手不如他们的人大把大把的捞钱,他们却只能吃那点可怜的俸禄,是个人就不会服气。都是自家的好兄弟,给他们门路赚点钱也是人之常情。”   云琅叹口气道:“你们就胡作非为吧,迟早会在这件事上栽一个大跟头。”   郭解呵呵笑道:“就目前来看,奴隶对大汉只有好处,坏处还没有显现,等苗头出来了,一夜之间杀光奴隶也非难事。”   云琅仰天长叹一声,说到底,奴隶出现的根源还要算在他的头上,很明显,这个孽造大了。   事已至此,懊悔也无济于事,云琅提起笔寥寥几笔,许良的面容就栩栩如生的出现在一张绢帛上。   “找到他!”   云琅把狗子的画像交给了郭解。   “名字呢?”   “狗子!”   郭解没有问狗子的大名,也没有问狗子到底是什么人,云琅没有说,他自然就不会问。   “回去之后,我就会找画师将图形描绘数百份,让捕奴团中的所有人都看清楚,只要见到这个人,就不会遗漏掉。”   云琅长叹一声道:“把他活着带回来。”   郭解思量了一下低声道:“如果狗子的行踪不定,君侯为何不去问问某家外祖母!”   云琅愣了一下,问道:“外祖母?”   郭解笑道:“家外祖母便是大名鼎鼎的雌亭侯。”   “许莫负?她还活着?”   郭解笑道:“若是旁人问起,某家自然说雌亭侯早就羽化登仙了。君侯问起,雌亭侯自然依旧活在人间。”   云琅闭目沉思片刻,许莫负出生不久,因为百日能言就被地方官员作为祥瑞上报给了始皇帝,始皇帝赏赐了许氏黄金百镒,命许氏好生将许莫负养大。   如此算来,这位被太祖高皇帝封为雌亭侯的女子,该是百岁之龄的老人了。   如果是别的相师,云琅自然一笑而过,许莫负之名却不敢大意,至少,这个相师准确的预言了周亚夫腾贵,与周亚夫注定饿死的结局,此时知晓者众,似乎有些门道。   “不知老君侯身在何处?”   郭解笑眯眯的道:“如今正在郭氏荣养。”   云琅看了郭解一眼道:“你今日来莫非就是受了你家外祖母所托,来找我的?”   郭解哈哈大笑道:“为君侯解惑,还是不要讲这些俗礼了。”   郭解并不给云琅呼朋唤友看祥瑞的机会,马车从门外径直来到客厅前,就将云琅推上马车,放下马车帘子,亲自坐在车辕上,赶着马车就出了云氏。   云琅好几次想要掀开帘子都被郭解阻止了,只好一个人坐在闷热的马车箱里,随郭解带路。   马车在平坦的官道上奔驰了半个时辰之后,就明显的拐进了一条小路,颠簸的厉害。   云琅昏昏沉沉的睡了一阵,才睁眼,就觉得马车忽然停下来了。   郭解笑吟吟的揭开车帘道:“君侯,到了。”   云琅揉揉眼睛,四处观望了一下,对郭解道:“这里是骊山啊。”   郭解笑道:“外祖母喜欢幽静,郭某就买下来了这座山谷,作为外祖母的栖身之所。”   云琅面前只有一座青砖砌造的古朴小院,一道木门将小院与外界隔绝开来。   郭解走上台阶轻轻地叩响了门环,一个中年青衣女婢就打开木门,先是上下打量了一下云琅,然后对郭解道:“客人既然已经来了,你就回去吧!”   语气无礼至极,郭解并不以为忤,依旧笑吟吟的拱手道:“请代我给外祖请安,郭解这就告退!”   青衣女婢并不理睬郭解,也不跟云琅说话,径直走进了院子,云琅自然快步跟上。   才进了院子,那扇木门就重新关上,云琅回头看,才发现是两只硕大的马猴关好的院门。   云琅停在院子里,指着院子外面的大树道:“我兄弟也跟来了,不请他一起进来吗?”   青衣女婢抬头看看从大树上露出脑袋的老虎怒道:“老祖轻易不见人,如何能让一介畜生坏了老祖的清修。”   老虎并不知道这个女人在骂他,既然已经现身了,就从树上跳到围墙上,只是身体太重,居然弄掉了好几块瓦当。   这点事情老虎自然是不在乎的,又噗通一声从院墙上跳到院子里,冲着青衣女婢“嗷呜”了一声,然后回头瞪了那两只惊慌失措的马猴一眼,两只马猴顿时就抱着脑袋蹲在地上。   青衣女婢却不是很怕老虎,怒气冲冲的盯着云琅喝道:“无理!”   云琅背着手笑而不语。   一个苍老的声音从屋子里传来:“小青,不得无礼,请君侯跟山君进来叙话。” 第三十六章 回家(四)   云琅昂首阔步走进了屋子,老虎用他肥硕的身体将小青挤到一边也跟着云琅进了屋子。   一进门,云琅就看到了那双明亮且充满童趣的眼睛。   看了这双眼睛,屋子里的其余东西就不用看了,这是一双极为精彩的眼睛,只要看透这双眼睛,就像是已经知道了天地间最大的秘密。   有这双眼睛的人,即便是鸡皮鹤发的老妪,云琅也觉得美艳无双。   面对一个有百岁之龄的人瑞,云琅抛弃了自身的全部骄傲,躬身施礼道:“末学后进云琅见过君侯!”   老妇人笑了,脸上的皱纹遮住了那双眼睛,云琅这才发现这个老妇人小的可怜,她的身体蜷缩在一张锦榻上,看不清高矮,不过,她全身的重量都加上,也没有老虎的一只爪子重。   “李少君是你弄死的?”老妪问道。   云琅摊摊手道:“他是自杀的。”   “哦?他不该是一个有勇气自杀的人。”   “皇帝要他施法害我,而且还需要短时间内就要有效果,于是,他就在一个晴朗朗的天气里准备呼风唤雨,准备用雷劈死我。结果呢,等了好久,天上都没有一片云彩,他心慌之下,觉得与其被皇帝五马分尸,不如自杀算了,然后就用染了剧毒的匕首给了自己一下。等他把匕首插进了肚子,风来了,云彩也来了,然后乌云也来了,电闪雷鸣之下,下了一场好大的冰雹。再然后,他就死了,尸体不腐,敲之如鼓,被长公主付之一炬,烧的一干二净。”   老妪听后哈哈大笑,她瘦弱的身体随之剧烈抖动,眼看就要笑死了,却总是能缓过气来。   “早就告诉过他,不要离皇帝太近,他偏偏不听,也算是自寻死路啊。”   地上铺着厚厚的羊毛毯子,老虎早就趴在地上休息了,云琅四处看看没看见有他坐的地方,就盘膝坐在地上,靠着老虎,看起来非常的惬意。   “我叫许负你该知道吧?”   云琅点点头道:“应该叫许莫负的,始皇帝给了你一百镒黄金让你安家,结果始皇帝死掉之后,你却成了汉雌亭侯,还改了个名字叫许负。看样子你还有几分羞惭之意。”   许负被云琅羞辱,却并不动怒,依旧笑呵呵的道:“我一个弱质女流,提不动刀子为始皇帝血战到底,也没有特殊的才智为始皇帝挽大厦之将倾。能做的就是把名字中的‘莫’字去掉,算是老妪对不起始皇帝了。你知道的,女人只要开始辜负了谁,就会一直辜负下去,这是妇人女子的天性,老妪焉能例外?”   云琅坐直了身子拱手道:“我听说许负有万里知人只能,却不知是不是真的?”   许负也坐直了身躯道:“或许能窥见一二。”   云琅叹息一声道:“我恩师告诉我,世上所有的相师都是骗子,之所以有很多神人,那也是他施展的骗术没有被人揭穿而已。如今,云琅心乱如麻,只能问道于盲,请君侯告知,我的小狗子如今可还活着?”   许负无声的笑了一下,指着云琅嗔怒道:“小子无礼!”   云琅苦笑道:“家师就是这么说的,而我也确实经历了一些非常奇怪的无法解释的事情,因此造成我现在满口胡柴的模样,您就担待一下,帮我看看让我牵心的家伙是不是还活着。”   许负被云琅的惫赖模样逗笑了,就从袖子里取出一把蓍草握在手中道:“可以帮你算这一卦,不过呢,你要告诉我西北理工到底是怎么回事。”   云琅笑道:“一言为定!”他同样对蓍草卜卦充满了好奇心。   许负似乎知道他的心思,就随意的将蓍草分成两把,握在两只手中道:“蓍草本有五十根,去掉一根不用,是为遁去的一,乃为天意。   将此随意两分,这从右手取一根,挂於左手小指间。   从左边蓍草开始数,每四根一数,所余之数(刚满四数亦为余数)则并于左手小指间。   再数右边蓍草,每四根一数,也将所余之数归并于左手小指间,此为‘一扐’。   然后将所并在小指间的余数放于一边,再将左右两边数过的蓍草合之,再随意两分,从右取出一根,挂於左手小指间。   如上之法重做,将两边所余之数合之再并之前从右边取出的一根,和‘一扐’所余之数放于一边,此为‘二扐’。   再将左右数过的蓍草想以上的演法再演一遍,此为‘三扐’。   将‘三扐’之后所剩下的蓍草数,必是24、28、32、36四个数的其中一个,将其以四除之,得6、7、8、9四个数。   其中6、8为阴爻,8为静,6为动;7、9为阳爻,7为静,9为动。三变则初爻成。   按其法再将49根蓍草重演,三变则二爻成,三变成爻,一卦六爻,故十有八变而成卦。”   许负嘴上说的痛快,手底下更是忙碌不停,几乎不用心思,蓍草上下翻飞,很快就有一小把蓍草被许负放在锦榻上。   然后又拿出两只晶莹如玉的龟壳,随意的抛洒在锦榻上,瞅了一眼道:“你担心的人快死了。”   云琅沉默片刻艰难的道:“我原本指望能从你这里听到好消息的。”   许负瞅瞅锦榻上的龟壳道:“险象环生,此人想活大不易。”   云琅抬起头道:“也就是说,他现在还活着?”   许负笃定的道:“绝对活着!”   云琅长出了一口气道:“我就知道云氏出去的人没那么容易死掉的。”   许负的手在锦榻上一抹,上面的蓍草与龟壳就神奇的不见了。   “你不问我凭借什么得出这个答案的?”   云琅摇摇头道:“因为我对《周易》并不熟悉,在我不熟悉的领域里质问你,只会被你蒙骗,所以,你说的我都信。”   许负苦笑道:“看来你对卜卦结果不满意。”   云琅笑道:“驭神算而测无常,这句话本身就是有毛病的,变数太多,而现如今的算学还不足以将一件事详细的量化,最后用算学的方式表达出来。”   “如此说来,你西北理工对天外天的事情已经有了认知?”   云琅笑道:“您已经百岁了,就不要再想这些,想多了会折寿。”   许负似乎也有些疲惫了,在小青的帮助下换了一个舒坦的姿势靠在锦榻上,斜着脑袋瞅着云琅道:“从来就没有什么西北理工对不对?”   对于这个问题云琅早就处变不惊了,瞅了许负一眼道:“何以见得?”   许负淡淡的道:“老妇人活了百年光景,应该没有人比我更加的见多识广了,偏偏你,一个年轻人,知道的比我还要多,岂不怪哉?”   云琅笑道:“据说雌亭侯百日能言,云某生而知之又有什么好奇怪的。”   “从你进门开始,老妇人就已经在看你的面相,你的面相平平无奇,虽说……”   云琅摆手阻止了许负继续说下去,从怀里掏出狗子的画像道:“他更需要您帮他看看。”   许负瞟了一眼狗子的画像道:“你对自己的命运毫不在意吗?”   云琅拱手道:“这世上最神奇的事情莫过于前路茫茫,我们在生活的过程中会遭遇无数的危险,无数的岔路,每一件事情发生之后都会影响我们的前路。我喜欢遭遇惊喜,如果什么都知道,此生未免太没有趣味了。”   许负微微闭上了眼睛无力地挥挥手道:“你走吧,老妇人累了。”   云琅拱手告辞,才踏出大门就听许负虚弱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画中人正在遭受水厄!” 第三十七章 回家(五)   一串晶莹的水柱从天而降落在狗子的脸上,引来兰乔,兰英的大笑,这是躺在狗子手掌上的小狗子给父亲带来的灾难。   天空阴沉的可怕,黑色的乌云低低的压在头顶,没有风,暴雨如注。   低矮的山丘上,只有狗子一家四口,以及两匹马,两只狗,十一只羊。   这是一片很小的陆地,其余草地如今都变成了汪洋。   狗子全家被困在这座山包上已经两天了,暴雨似乎没有停止的迹象,全部都湿漉漉的,唯一干爽的地方就是狗子,兰英,兰乔的双手,以及小狗子的襁褓。   两天时间里,小小的狗子就是躺在父亲,母亲,小姨的手上继续酣睡的。   不远处的地方插着一根木棍,这是狗子设置的警戒标志,一旦洪水越过这根木棍,狗子就不得不执行最后的逃生准备——杀掉所有的羊制作羊皮筏子。   至于自己会被羊皮筏子带去何方,狗子不知道。   头顶的牛皮已经被雨水浸泡的鼓胀起来,因为重量增加的缘故,牛皮顶棚中间在不断地下垂,兰英不得不一遍遍的站起身将牛皮顶上去,不让凹陷的地方继续积水。   给小狗子喂了一肚子羊奶之后,兰乔担忧的道:“怎么会有这么大的雨水?”   兰英担忧的瞅瞅棚子外面阴沉的天空道:“莫非是昆仑神不让我们去汉地?”   狗子笑道:“这是我家的祖宗在帮助我们,有了这场大雨,大阏氏就会真的认为我们已经死掉了,不再派人来追杀我们。”   兰乔点点头道:“这倒是,以前发生大洪水的时候,我们总要离开有水的地方,去高处居住。”   挤在狗子身边的狗忽然狂吠起来,狗子极目四望,只见一匹狼艰难的水中游动,看到他们所在的山包,就拼命地往这边游动。   狗子取过刀子冒着大雨来到水边,那匹狼无视狗子的存在,踉踉跄跄的爬上岸,不等它喘口气,狗子手里的长刀就斩下了狼头。   趁着狼身上的血还热,狗子将嘴凑上去痛饮两口狼血,就把狼的尸体拖回棚子底下,饥饿的兰英,兰乔不用狗子吩咐,就学着狗子的模样喝了很多狼血。   把狼的尸体丢给两只狗,狗子就重新坐在那块已经被他体温焐热的石头上笑道:“在家里的时候,每逢大雨,都是我们吃暖锅子去除湿气的好时候。   锅子里面添加了很多的茱萸跟麻椒,里面全是厨娘切得薄薄的肉片,有时候是羊肉,有时候是猪肉,有时候是一整只鸡。   我其实最喜欢吃堆满猪骨头的暖锅子,吃一口浑身冒汗。   家里的每一个人都喜欢吃,只有家主这时候就会发怒,说火锅里面没什么……辣椒……吃个屁啊,有一次差点连锅子都丢出去,主母就说家主发疯了……   从那以后我就记住了辣椒这两个字,问过家主之后,写了这两个字问别人,很奇怪啊,没人认识,就连博学的司马先生都不认识这两个字,还发脾气说家主是在胡编乱造。   其实啊,我觉得家主一定没有胡编乱造,司马先生不认识那两个字,是他没学问,就家主那副极度渴望的模样来看,辣椒这东西一定有!”   兰英咕咚吞咽了一口口水道:“我没有吃过暖锅子。”   狗子把兰英以及抱着孩子的兰乔揽进怀里道:“我也好久没有吃过了。”   兰乔把小狗子放在三人中间,小心的避开湿衣服,全家四口的身体就紧紧的贴在一起。三个大人用体温给小狗子创造了一个相对暖和的空间。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狗子忽然站起来来到插木棍的地方看了一会,对兰英,兰乔笑道:“洪水快要退下去了,你们看水面开始下降了。”   兰英,兰乔顿时欢呼出声,却惊醒了沉睡的小狗子,于是这个小生命就开始扯着嗓子叫唤。   很远的地方的雨已经停了,所以,洪水才会下降,这就是说,头顶的这片乌云也停留不了多少时间了。   牧人一般不会遭遇狗子这样的困境的,他们一般不会在低洼处放牧,更不会长久的在低洼处停留,他们的牧场都是固定的安全的地方。   狗子全家之所以会落到这样的田地,完全是因为他们不敢去安全所在造成的。   有牧场的地方要避开,有牧人的地方要避开,有牛羊的地方也要避开,他们甚至不敢走牛羊踩过的小路……   刘陵没有放弃对狗子的追索,有两次如果不是狗子抢先一步发现了匈奴游骑,然后迅速躲避起来,他们全家的命运将会非常的悲惨。   傍晚的时候,太阳终于露出来了,天边的乌云很快就变成了红色的火烧云。   天空中湿漉漉的,清冷的空气却被残阳烧的温暖起来。   狗子迅速的将死去的六只羊全部宰杀,他不知道到了明天还能有多少可以食用的部分,此时,是顾不得了。   羊肉抹上盐沫被挂在红砂岩上风干……这只能保存一时,长时间保存,狗子不抱太大的希望。   山坡下的洪水消失的速度远比狗子预料的要快,睡了一觉,等天亮之后,他就发现,山坡下的野草重新露出水面,只有草根附近还覆盖着一层清亮亮的水。   湿漉漉的红砂岩如今变成了潮湿的模样,四个人身上的衣衫全部覆盖在上面,等待被太阳晒干。   昨晚收集的一些柴火还是没有干,这让狗子非常的焦急,大人再吃两天冷食没什么关系,狗子现在需要一个干爽的环境,他的小屁屁上,大腿根部的褶皱里,已经出现了痱子。   清点了自己的东西之后,狗子发现现实比他预料的要严重,大奶羊,两匹马,两只狗因为留在棚子底下,没有事情,被雨水浇灌了两天多的十只羊却死了六只。   七月的太阳一出来就暴烈的可怕,虽然天空湛蓝湛蓝的美的让人窒息,那颗红艳艳的太阳却在烧烤大地。   衣服干了,却又被潮气濡湿,总是干的不够爽利。   不过,火堆还是烧起来了。   小狗子躺在铁锅里,似乎非常的欢喜,不断地在温水里扑腾,等兰乔把小狗子洗干净了,就用最干爽的布擦干,放在晒干的毯子上躺着。   指南针指向的南方是一片沼泽,这其实也在狗子的预料之中,如果向相对干燥的东方走,貌似不妙,如果李广从右北平出来,如今,东边这时候正是两军对阵的地方。   至于北边……那是狗子他们逃离的地方。   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狗子只能硬着头皮一路向西,这个方向,此时此刻,应该有很多匈奴人在这边放牧。   不知为什么,在离开这片庇护了他们三天的山包的时候,兰英,兰乔,乃至狗子都有些不舍。   他们都清晰地记得,一家四口在滂沱大雨中见到这个山包时时如何的狂喜。   如今,要离开了心绪难以平静。   尽管他们都知道,这里的安全只是一个假象……   离开龙城的时候,他们的信心很足,在一路上遭遇了无数困难之后,狗子依旧执着的想要回到长安。   现在,狗子已经不确定自己是否有足够好的运气回到长安了,然而,退路已经没有了。   他们只能硬着头皮走下去。   被大洪水冲刷过的草原异常的干净,远处不再有饿狼窥伺他们,晚上也不再有恐怖的蝎子试图钻进他们的衣服。   只是,路变的很难走,只要走错,就会绕很大的圈子,这个时候,对于避开匈奴人这件事,狗子已经不抱希望了。 第三十八章 回家(六)   多走一步,狗子就觉得离家近了一步。   这是一个从蛮荒走向文明的过程。   匈奴人是野蛮的,这一点狗子已经有了清楚地认知。   除过放牧,抢劫是他们唯一的生产方式,在大匈奴,地位最高的永远是战力强悍的武士,接下来就是能够勉强打造武器的工匠,至于别的人,都是在为武士服务。   他们不会建造城池,唯一会制造的建筑物,就是用石头堆积起来的巨大无朋的祭台。   用兽骨,狼牙制作的羽箭很锐利,用兽骨,狼牙制作的骨饰很漂亮,用兽骨,狼牙制作的玩具很好玩。   或许这就是匈奴人唯一的工业。   他们的财富都是会喘气的,从女人到战马,再到牛羊……   狗子已经变成了一个纯粹的匈奴人,他的匈奴口音与匈奴人毫无二致。   即便说辞上有些不对,那也是因为地域的缘故,产生的变化。   云氏有一座很大的陶器窑,狗子来到云氏的时候,就在窑上干活,负责烧火。   他的理想就是成为一个高明的窑工,或者成为一个很厉害的陶器师傅。   结果,因为褚狼的一番话,狗子就变成了一个绣衣使者……   天底下没有吃不饱饭的手艺!   尤其是匈奴人中间出现了一个会烧陶器的匠人之后,在穷苦的匈奴人中间,他就是神!   狗子很确定自己走到了匈奴人的腹地里了。   这里的成年男子全部都消失了,只剩下一群老人跟妇孺在无聊的放牧着牛羊。   狗子是一个残疾人,他的腿需要向外翻转才能迈出一步,这样的人根本就没法子骑马,更加没法子作战。   如果不是因为他会烧陶器的话,这种废人,早就被匈奴族群给抛弃了,更不要身边还有两个脸膛黑的发亮的女人了。   倒是两个丑女人怀里抱着的那个孩子,肥肥胖胖的将来应该是一个强悍的匈奴武士。   狗子无意中发现了陶土的存在,这就是上天给他开启的另外一扇大门。   于是,他在一个认为他是流浪牧人的部族边上停了下来,开始制造陶器。   开始的时候,那些无聊的牧人发现这个残废在水塘边上带着老婆踩泥巴,就非常好奇的看着。   后来,发现这个残废居然有一双非常灵巧的手,能捏出许多漂亮的陶罐来,这就让人惊奇了。   再后来,部族里的族长就亲自来看这位大师如何制作陶器了。   当陶器胚子做好之后,在大师的要求下,族长派人在土崖上挖了一个山洞,好阴干这陶胚。   虽然陶胚还不是陶器,还非常的易碎,族长已经订下了最大的一口陶锅。   当高高的木柴堆被架起来,篝火被点燃的一瞬间,狗子小小的帐篷前边,就围得人山人海。   陶器在大火中烧了整整一天,然后就被狗子小心的用炭火覆盖起来。   直到柴碳完全烧完,狗子就蹲在灰烬跟前慢慢的等候陶器的温度降下来。   天明的时候,急不可耐的老族长,将睡梦中的狗子叫起来,帮着狗子清理掉灰烬,当一件完好的陶器从灰烬中被取出来的时候,在族长的手指敲击中发出砰砰的声音,围观的匈奴人就齐齐的倒吸一口凉气。   一口完好的陶锅已经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   这样的一口锅对于匈奴人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它可以煮羊肉,可以煮粥,可以熬煮野菜,甚至可以用来煮硝熟皮子。   当狗子从灰烬中取出一口烧坏的陶器,周围的人立刻就会齐齐的叹息声。   狗子忙碌了三天的成果最后出来了——两口完好的陶锅,二十几个黑陶碗。   如果这样的东西是在云氏的陶器窑里烧出来的,家主一定会用大脚丫子让所有窑工们知晓,制作出垃圾的人,是不配活在这个世上的。   然而,这些奇形怪状的陶锅,陶碗,出现在大草原上,痛快的族长就非常痛快的给了狗子两辆勒勒车,两头牛,以及五十斤干肉,三十斤青稞!   狗子的志向是远大的,他要让草原上的每一个牧人都拥有一只陶锅,因此,不能只停留在一个地方。   尽管族长很想把狗子留下来,给小小的族群制造更多的陶锅,陶碗,在听了狗子的志向之后,就狠狠地拥抱了他一下,给狗子的勒勒车上亲自给他指明了下一个部族所在的方向。   于是,狗子在所有牧人的欢送下离开了部族,向下一个部族所在地进发。   有了勒勒车,跟牛,兰英,兰乔脸上的笑容就多了起来,而狗子出人预料的手艺,更让兰英,兰乔觉得这个男人实在是太好了,哪怕在绝境中,也能趟出一条活路。   兰英甚至认为,即便是去不了长安,仅仅依靠狗子这一手烧陶的手艺,在匈奴人中间,也能活的富足。   叫做扎努来的狗子很快就成为最受欢迎的匈奴人,并且被当做身残志坚的典范在族群中名声远播。   如今,方圆百里之内的匈奴人,没有人会不知道扎努来兄弟要让每个牧人都有陶锅做饭的远大志向。   据说,他曾经对昆仑神发过誓言,只要还有一个牧人兄弟没有陶锅做饭,他就不停下自己在草原上流浪的脚步。   没有刘陵监视的日子是幸福的,不论是兰英还是兰乔都不认为这样的跋涉是艰苦的事情。   粗糙的勒勒车在荒草中碾出两道浅浅的车辙,两只牧羊犬在勒勒车前后奔跑,两匹战马被拴在勒勒车上慢悠悠的跟着。   狗子坐在车辕上,捧着指南针看了又看,兰英,兰乔则快活的唱着歌,小小的狗子躺在母亲的怀里咿呀呀的看着蓝天,还总是伸出手去,想要把蓝天揽在怀里。   两匹匈奴快马从勒勒车旁边疾驰而过,跑过一阵子之后,忽然又回来了,兰英,兰乔惊恐的厉害,因为,这是两个极其雄壮的武士。   “亲爱的扎努来兄弟,你这要去我哈同部吗?”   狗子笑眯眯的坐在勒勒车上笑道:“是啊,我听说哈同部还有好多兄弟用不上陶锅,就准备去哈同部给他们烧一些。我勇猛的兄弟,我是一个废人,上不了战场,杀不了汉贼,你们这样的猛士这时候不去抢夺汉人的铠甲跟武器,实在是太可惜了。”   雄壮的匈奴武士苦涩的道:“我的扎努来兄弟,这一次汉人的势力是在太强大了。勇猛的右谷蠡王带着三万匈奴武士没能在大青山一带挡住卫青那个魔鬼的大军。而左大将那个懦夫在面对李广的时候没有作战,就逃跑了,单于有令,要我们所有人都离开我们的牧场,要去遥远的漠北了。”   狗子听了武士的叙述之后,愤怒的一拳砸在勒勒车上,高举双手向天祈祷道:“伟大的昆仑神啊,难道我们匈奴人真的只能去遥远的漠北吃沙子吗?我听说那里寸草不生,冬日里寒彻入骨,风沙会让我们的美人儿的脸上裂开口子,寒冷会把我们的牛羊活活冻死。我们为什么不能与汉贼死战到底,保护我们的女人,我们的牛羊,是谁选择了逃跑?”   雄壮的武士瞅着兰英,兰乔脸上的泪水,愤怒的嚎叫一声,就拍打着战马向哈同部狂奔而去。   看的出来,他们的心中同样充满了愤怒。   兰乔见武士走远了,就低声道:“为什么不留下来战斗?都怪该死的刘陵!她就是一个胆小鬼!”   狗子瞅瞅兰乔道:“刘陵的选择其实没有错,匈奴人如果选择退回漠北,就会存留下来。如果选择抵抗,匈奴人将会被大汉铁骑踏成肉泥!”   兰英挺起胸膛道:“匈奴武士很勇猛的。”   狗子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指着勒勒车上留存的一个粗糙陶锅道:“汉人的甲胄更好,战马更加的雄壮,武器更加的锋利,人数更加的多,匈奴打不过大汉的。这样的陶锅在大汉一个钱都不值,在这里却能让所有人都尊敬我。女人,相信我,如果我在家里做出这样的陶锅,迎接我的不可能是赞美,而是家主的鞭子!” 第三十九章 我是鬼谷子!   云琅很少进长安城。   最近出现的奇怪人物很多,这让他不得不进城去看看长安到底变成了什么模样。   曹襄这一年来收敛了很多,似乎一下子就远离了声色犬马的生活。   云琅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坐在一颗很大的柳树底下烹茶,对面坐着一个面貌奇古的老人。   所谓面貌奇古,就是指一个人的脸很长,额头有些凸出,双眼呈丹凤眼,脸上还必须有一大把胡须来衬托沧桑感。   这样的人自然是丑的难以入眼,但是,看曹襄的样子,对眼前这个老者似乎非常的尊敬。   平日里他莫要说烹茶这种事情了,就算是吃饭,他都恨不得让别人喂他。   尽管曹氏谒者邀请云琅一起去喝茶,云琅却没有答应,匆匆的看了老者一眼,就拐弯去了曹襄的书房。   凡是面貌长成那个样子的人,一定不是什么好人,相由心生这四个字是非常有道理的。   尤其是老成那副模样,还特意把自己相貌中最突出的几个部分重点显露出来,这说明,这人就是一个靠脸吃饭的人。   一个靠脸吃饭的人,能混到让曹襄给他烹茶的地步,不管这人是谁,是干什么的,都不是一个可以轻视的人。   如此人物,还是避开为上。   曹襄书房里一般是没有书的,这里有的是朝廷发布的昭告,文书,军报,以及曹氏子弟从各地搜集来的消息。   坐在这里,云琅就很容易的知晓大汉国正在发生什么事情,或者将要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书房里的文书大多是以卷轴的形式存在,这是曹襄个人的一点恶趣味。   南郡今年的稻米收成不好,主要是阴雨绵绵的缘故,稻子全部烂在地里了。   曹氏族人希望能通过大汉的官方渠道贩运粮食去南郡,只要省掉路上的耗费,可以坐收九成利。   广陵郡今年有三个湖泊干涸了,在广陵郡为官的曹氏族人认为,只要将干涸的湖泊稍加修整,就能成为极为肥沃的良田。   一旦将这些湖泊下大力气修整出来,曹氏将在广陵郡多了一处基业。   临淄县的曹氏族人认为,曹氏必须在临淄加大投入,齐地的盐多,虽说盐铁早就官卖了,可是,朝廷并没有禁止咸鱼买卖,如果给咸鱼包裹上一层厚厚的盐壳子,把咸鱼运送到关中,乃至蜀地,就等于把盐运到了那里。   这是一门新的生意,必须注意保密……   云琅啧啧赞叹,大家族就是大家族,怪不得这家伙看不上云氏的那些生意,就算是没有那些新产业,人家也不愁没有捞钱的地方。   跟曹家的生意比起来,云氏的那点小生意确实上不了台面。   这世上最大的生意永远都是衣食住行,从古到今概莫例外,在大汉,也只有曹氏这样家底雄厚的大家族,才能把这些生意做得如鱼得水。   霍去病的大军已经出了大河河谷,马上就要抵达祁连山了,这一路上,并没有多少战斗发生。   一些小部族即便是有些抵抗,也是零零星星的存在,这些抵抗大部分只能接触到游骑,基本上威胁不到霍去病的本部人马。   根据霍去病判断,不论是日逐王,还是浑邪王都没有多少作战的心思,如果大军能够继续威逼一下,让他们的处境更加的艰难,如果,东方的两支大军能够在龙城击败伊秩斜,那么,西部的匈奴有很大的可能会不战而降。   云琅回忆了一下,好像日逐王,浑邪王就是投降了的,而且还受到了刘彻的款待。   现在可能会有些不一样,因为,霍去病在信中问曹襄,如果西北的匈奴全部都投降了,该如何处置这些人。   从字里行间中,云琅觉得霍去病似乎很想把这些匈奴人全部都杀掉。   之所以会问曹襄,可能是觉得自己远征耗费了太多的帝国钱粮,想把一部分匈奴人卖掉,多少弥补一下军费。   云琅在书房里独自待了半个时辰,曹襄就懒洋洋的走了进来,见云琅正在看霍去病的信,就笑呵呵的道:“怎么,你如今也对奴隶感兴趣了?”   云琅摇头道:“没兴趣,现在已经没有军报往我家送了,只好来你这里瞅瞅。”   曹襄把自己的身体丢在软塌上道:“有什么好看的,不外乎东边受灾,西边丰收,南边造反,北边打仗。年年如此,月月如此,我早就看腻味了。”   云琅丢下卷轴道:“军人出征在外,由妇孺监管奴隶,会出问题的,从两年前奴隶出现直到现在,奴隶暴动已经发生过七次了,其中有两次很严重。这一点你们要看到。”   曹襄笑道:“第一波单于暴动的奴隶都被张汤给放在水瓮里活活的给烤熟了,去年的那场奴隶暴动,虽然参与的奴隶人数众多,他们还是没有逃掉,全部被被王温舒给吊死,车裂了,现在,已经有半年时间,没有出现奴隶暴动事件了。我觉得只要对奴隶动用严刑峻法,他们就没有胆子造反了,时间长了,他们的野性会被艰苦的劳作给消磨掉。你看着,奴隶们会越来越温顺,只要这一代奴隶消失,下一代在大汉出生的奴隶诞生,他们就会忘记祖先是如何的勇猛,只记得干活才是唯一的出路。大汉国在战争时期,如果不想出现粮食减产之类的麻烦,就必须引进更多的奴隶。如果可能,我觉得大部分大汉人应该从艰苦的劳作中脱身出来,只干这些奴隶干不了的活计。”   曹襄有这样的想法云琅并不感到惊讶,奴隶主的思想一般都是这样的,无可厚非。   可是,按照云琅对历史的理解,从封建社会回到奴隶社会这他娘的就是在开历史的倒车。   “那个脸长得跟鞋子一样的人是谁?”云琅决定不跟曹襄谈奴隶的问题,他的想法基本上就是大汉勋贵们的主要想法,能被改变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不可亵渎,此人可以斩草为马,撒豆成兵!”   云琅愣了一下,又问道:“你信?”   曹襄摇头道:“不信!”   “不信,你胡说八道什么,还亲自给人家烹茶?”   曹襄指着云琅笑骂道:“你看你,这样就没意思了,人家虽然没有在我面前‘斩草为马,撒豆成兵’,那是因为像我这样的小人物,人家不屑施展,一旦施展,你我就活不成了。”   “你还说你不信?”   “信不信的有什么关系呢,人家门下弟子五百,各个都是神仙一般的人物,有骄傲的资本。”   云琅听得一头雾水,小心地问道:“敢问这位高人门下的弟子都有谁?”   曹襄抽抽鼻子道:“苏秦、张仪、孙膑、庞涓、商鞅、李斯、吕不韦、白起、李牧、王翦、徐福、毛遂、范蠡、甘茂、乐毅、魏昂、茅蒙、要离、范雎、猗顿、田穰苴、蔡泽、邹忌、郦食其、司马错、蒯通、黄石、公孙衍、魏僚、曹刿、西门豹、魏成、王龁、文种、田骈、白圭、计然、吕耕、范睢、李冰、赵奢、田单、李悝……”   “鬼谷子?”   曹襄得意的点头道:“然也!”   云琅鄙夷的看着曹襄道:“你将春秋,战国,乃至秦末五百年中出现的所有名士囊括进来了!”   曹襄从果盘里抓出两个杏子,挑了一个好的丢给云琅道:“不如此,如何能显得此人神奇呢?”   云琅咬了一口杏子赞叹道:“刚才亏大了,一位能活六百岁的神仙,我应该也给他献一壶茶的。对了,他来干什么?”   曹襄有些难为情的道:“人家要重修朝歌三十里外云梦山上的鬼谷洞,希望我捐献五百金!”   云琅点点头道:“神仙的话你要听啊!” 第四十章 冠盖满京华   曹襄长叹一口气道:“给了,刚才走的时候给人家装牛车上了。”   云琅想了一下道:“我十天前见到了许莫负这件事你知道不?”   曹襄道:“知道,你不是打发梁翁来家里说了吗?”   “你没有发现长安最近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么?”   曹襄点点头道:“发现了,多了很多我们惹不起的人。”   云琅皱眉道:“你知道这些人齐聚长安是为了什么吗?”   曹襄起身道:“走吧,一起去母亲那里问问,这事有些不对劲。不过呢,应该跟我们没有什么关系,就你我这样的喽啰,还劳动不起这人的大驾。”   云琅看着曹襄道:“你确定这些人来长安跟你我无关?”   曹襄笑道:“如果跟你我有关,母亲就不会如此安静了。”   云琅觉得曹襄这样想很有道理,就重新坐在椅子上道:“既然跟我们无关,那么,我们兄弟就当一个看热闹的人就好。”   曹襄摇头道:“即便是看热闹,我们也该知道热闹会发生在那里,如何看。你许久没来长安了,正好去给母亲请安。”   长安的长公主府很大,只是门楼很普通,简单的一个纯黑色门楼,上面用镌刻着长公主府四个金字。   云琅跟曹襄即进入府门的时候没人理睬,就连那个年迈的谒者,也自顾自的打盹,眼皮都不抬一下。   两人径直来到后堂,却被长平的贴身侍女给拦住了,告诉他们长公主正在接见贵客,要他们稍等片刻。   曹襄回头看了一下,门廊下并没有外人的马车,就好奇的道:“客人是谁?”   侍女轻声道:“董仲舒!”   “为什么来的?”   “客人准备在长安设坛讲儒学。”   云琅跟曹襄对视一眼,然后立刻就明白最近为什么会有很多传说中的人物出现在长安了。   云琅嘿嘿笑道:“百家争鸣啊!”   曹襄不屑的道:“什么百家争鸣,垂死挣扎还差不多,董仲舒上一次以虫灾为突破口威逼我舅舅,这件事我舅舅没有做声,不代表他咽下了这口气!董仲舒这时候要弘扬儒学,恐怕难了。那些山门中人,以为董仲舒要倒霉了,觉得这是一个翻盘的好机会,就下了重注,准备在这个时候将自家的学问兜售给我舅舅,好让我舅舅摈弃儒学。我觉得这群人全部都想多了。”   云琅笑道:“我西北理工也凑一手如何?”   曹襄听云琅也准备下场,立刻就来了精神,笑呵呵的道:“你准备如何下场?”   云琅笑道:“西北理工大弟子霍光出马就好!”   曹襄刚刚欢喜起来的脸一下子就垮了,没好气的挥挥手道:“你西北理工的二弟子在我家刚刚启蒙呢,现在基本上能从一数到五十,堪称世所罕见,要不要把他也拉上去?”   云琅笑眯眯的道:“再过五年就可以了。”   曹襄见云琅不像是在说笑,就认真地问道:“你家大弟子现在都会些什么?今天你可是见着了可以斩草为马,撒豆成兵的厉害人物,你确定你家大弟子可以跟这群人一起较量?”   云琅冷笑道:“我家大弟子身份不够,自然不能跟这些大人物同台较技。不过,这孩子最近学习的很努力,遇到了无数的难题,如今冠盖满京华,这个勤学好问的孩子正好可以向各位大贤请教。”   曹襄倒吸了一口气道:“两小儿辩日的典故?”   云琅笑道:“是啊,两小儿辩日的答案出来了吗?你知道正确答案吗?”   曹襄摇摇头道:“不知。”   云琅仰天大笑道:“这样的难题都没有得出正确的答案,那些人却一个个像是已经知道了宇宙奥秘的模样,一个个急匆匆的摆出一副好为人师的模样,也不知道他们羞是不羞!”   曹襄笑道:“你总不能拿太阳孰远孰近这一个问题耍赖吧?”   云琅摇头道:“用不着!西北理工想要难住他们根本就不费吹灰之力。”   曹襄觉得有趣,扯着云琅的袖子道:“说说,说说,先难住我再说。”   云琅鄙夷的瞅瞅曹襄,然后道:“有一个金匠拿了你一锭金子,给你打造成束发金环。重量前后不变,不用你给他报酬,但是金匠盈利一成,请问,他是怎么盈利的?”   曹襄的面色顿时就黑了下来抓着云琅道:“你帮我重新炼过很多金子,难道说你从我身上赚了这么多钱?”   云琅点点头道:“没错啊,钱财过手扒层皮的道理你比我清楚,我肯定是赚钱的,问题是,你现在想报官拿我,有什么证据没有?”   曹襄抓抓脑袋怒道:“你给金子里面掺铜了。”   云琅鄙夷的道:“金子里面掺铜很难,而且你们辨别金子都是用咬的,要是我给你咬不动的金子,你会要?”   “不对,你一定往金子里面掺了别的东西是不是?我说你家的金子为什么会那么漂亮。快点,告诉我,我觉得这一道大有可为,我们兄弟一起去骗别人。”   云琅叹息一声道:“我让你找出证据来证明我是如何偷别人的金子的,不是要联合你去骗别人的钱的。我告诉你啊,这样做很没意思,跟骗傻子一样,没有半点成就感,很丢人啊,我这样做了一年,以后就没有这么干过。”   “这种事你自己偷偷乐就好,干嘛要告诉我?”   “穿着锦衣在夜间行走的痛苦你知道不?”   曹襄敲敲脑袋道:“看来我是真的傻。”   就在两人闲谈的时候,董仲舒从客厅走了出来,见到云琅在,就停下脚步,看着云琅道:“你也是我儒门中人,难道也要隔岸观火不成?”   云琅笑道:“在下不过是儒门中的一介小卒,俯首听命就是,何敢多言。”   董仲舒悲愤指着云琅道:“你只想享受儒门带给你西北理工的好处,却不愿意出一分力是吗?”   云琅拱手道:“我怕出了力气之后,会被你们送上祭坛,最后一把火烧死。现在不好么?我西北理工的学说弥补了儒门一部分的缺憾,让儒门学说变得更加贴合实际。仅仅是农学,工学两道,我西北理工贡献的力量,就足矣让儒门学说变得脚踏实地。再也不会有人攻击儒门只好清谈,无实际运用之能。先生乃是当世大儒,不会看不清这一点吧。”   “儒门待你不薄!”   “所以云琅被雪藏三年是吧?”曹襄在一边阴测测的道。   董仲舒吞咽一口唾沫,艰难的道:“你还年轻,有的是时间,老夫等人早已老朽,手段即便激烈了一些,也是想在有生之年让我儒家发扬光大,让我大汉江山有典可依。   你年纪轻轻,已经立下常人所不能及的功业,此时更应该修心养性,为日后担当大任做准备,何苦现在就想执一方牛耳。   天子性情刚烈,百官各执一词,匈奴等蛮族虎视眈眈,大汉国多年以来兵戈不绝。   此乃大争之世,我儒家不争则亡。   老夫冒天下之大不韪,提着头颅锱铢必较,处处争先,所作所为无愧于我儒门先贤,无愧于这郎朗天地。   话已至此,请云侯三思。”   目送董仲舒远去,云琅笑道:“我以为向来只有董仲舒把人逼疯,没想到也有人能把董仲舒给逼疯啊。”   曹襄叹口气道:“谁都不容易啊,就像我今天招待的这位,谁都知道他是一个骗子,却因为他脑袋上顶着祖先的荣光,谁都敬他三分。哪怕来我府上讹诈,我也只能乖乖的就范,唯恐留下一个吝啬之名,贻笑大方。你也要小心,名声一旦臭了,狗都会朝你多吠两声。”   云琅点点头,算是认可了曹襄的话,百姓认钱,士人认名,这两者都是立身的根本,万万不可缺少。 第四十一章 毁灭性掠夺   在草原上赶路需要绝对的耐心,不仅仅是因为草原非常的广阔,也因为勒勒车的速度跟不上人心前进的速度。   从一片苍翠中走进另外一片绿色里,视野所及,天地衔接只有青绿两色。   在草原上待的时间长了,狗子没了初来乍到时的煎熬,反倒开始享受这样的壮阔景象。   牛拖着勒勒车慢慢的走,战马在后面慢吞吞的跟着,唯一的一只奶羊被兰英抱在怀里,兰乔唱着不知名的歌谣哄小狗子睡觉,这样的生活狗子还算是满意的。   当然,如果这里能跟家里一样富足就好了。   寻找一个游牧部族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他们大多逐水草而居,牛羊吃光所有的草之后就要离开,因此,只有兰英,兰乔这样的牧人才能根据草情判断出部族的大概位置。   哈同部是一个不算大,也不算小的部族,听兰英说整个部族也就五百来人,不过,这个部族之所以敢在靠近大汉边境牧羊,凭借的就是哈同部的一百多个彪悍的匈奴武士。   “哈同部的女人很厉害,也是不错的武士,她们从小也学骑射,男人要是上了战场,女人就骑上马狩猎,牧羊,所以,哈同部算是一个很富裕的部族。哈同部的族长,在单于的酒宴上,也能坐在帐篷里,我们如果想要平安的离开,就不能惹怒哈同部的人。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   兰英从勒勒车上跳下来,仔细的观察了地上的牧草之后,就郑重的对狗子道。   “这么说,哈同部就在附近?”   “嗯,这里的草才被牛羊吃过,五天前的时候,哈同部应该就在这里放牧。你看啊,那片山坡应该就是他们驻扎过的营地。”   狗子点点头,就驱赶着牛车向山坡走去。   合同部可能是他们一家人最后的补给地,离开哈同部之后,一家人就会真的步入无人区。   转过山坡之后,狗子就看到了一大片凌乱的营寨,唯独不见一个人,也看不见一只牛羊,就连牧人营地常见的牧羊犬也一只不见。   狗子停了下来,他的心一下子就抽到了一起,因为他闻见了熟悉的尸臭味……   狗子提着刀子慢慢的上了山坡,眼前的场景让他惊骇欲绝。   巨大的兀鹫布满了山坡,中间还间杂着三五只灰色的苍狼,这两种生灵正在啃食遍地的尸体。   一只少了一半肉被太阳晒的黝黑发胀的手臂就在狗子的脚下……   苍狼血红的眼睛盯着贸然闯入狗子,那些兀鹫也不安的呼扇着翅膀,发出尖利的鸣叫。   狗子缓缓地退出野兽的食堂,汗水涔涔的落下。   或许是这里有足够食物的原因,苍狼并没有追过来,狗子以最快的速度逃了回来,牵着牛头就快速的向远处逃遁。   勒勒车在草原上狂奔,兰英,兰乔死死的抱着两只牧羊犬不让它们发出叫声。   一路狂奔,直到拉车的牛气喘吁吁,狗子这才停止了催赶。   头顶上的天空蓝的渗人,脚下的草地绿的让人头皮发麻,心境的转圜,让刚刚还轻松快活的狗子一家瞬间就变得惊恐不安。   哈同族应该是已经消亡了……   傍晚的时候,狗子找到了一个很隐蔽的山坳,安顿好全家,就带着刀子来到山坳口。   两只羊正在那里啃草,看的出来,这不是野羊,狗子即便是靠近了,那两只羊也低头啃草,头都不抬。   被狗子轻易地用绳子拴好,就随着狗子的脚步,亦步亦趋的回到了营地。   “哪来的羊?”   兰乔问道。   “山口看见的,好像是牧人丢失的羊。”   兰乔摇头道:“两只这么大的羊,木人不会丢失的。”   狗子这才对兰乔道:“哈同部的人全死了。”   兰乔沉默不语,只是抱紧了怀里的儿子。   “是马贼杀死的吗?”兰英小声问道。   狗子摇摇头道:“不是,马贼没有能力对付这么大的一个部族,只能是军队!”   “汉人的军队?”   狗子想了一下道:“应该是,如果是别的部族屠杀了哈同部,目的只可能是这些牲畜,现在,既然我们都能捡到羊,屠杀哈同部的人只可能是军队。”   兰英不由自主的往狗子怀里靠了一下,担忧的道:“他们会不会也把我们杀掉?”   “如果我有说话的机会,我们就会没事,如果我们贸然靠近军队,就会被立刻杀死。”   “既然这样,我们还要去找军队吗?”   狗子摇头道:“不妥,大汉军队军法森严,任何人无故靠近军寨,杀无赦!”   “单于的大军可不是这样,只要有牧民愿意加入,混进去就成了,单于会很喜欢。”   “这就是单于的军队如今打不过汉军的原因所在,这些年,汉军跟以前的汉军有很大的区别。以前的汉军大多是农夫,平时耕种,战时作战,现在的汉军不在负责耕种了,而是专门学作战的技巧,大汉真正精锐军队模样,是你不能想象的。”   “我有些害怕去大汉国了,你们的规矩太多,如果真的是你说的那个样子的话……”   狗子微微一笑,伸手揽住兰乔道:“规矩是多,官府管的也多,不过呢,我们只要回到家里,就完全不同了。”   兰乔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拍打着狗子的胸膛道:“把你家说的跟昆仑神宫一样。”   狗子笑道:“对我来说那里就是我的神宫。”   人在恐惧的时候,总想多一些慰藉,男女都是如此,一番激情过后,三人就躺在小小的帐篷的里相互拥抱着才能安心睡眠。   这一夜,苍狼在另一个山头附近嚎叫了一夜。   天亮的时候,阳光明媚,又是一个极好的天气。   狗子一大早就在修理勒勒车车轴,其实也没有更加好的办法,所谓的修理就是给车轴上涂油而已。   烧焦的木头制作的车轴已经很糟糕了,狗子没有办法,有孩子,坐车对女人孩子来说是最好的旅行方式。   再三犹豫之后,狗子就准备再次走一遭哈同部的营地,如果能找到一辆更好一些的勒勒车是最好的结果了。   昨天就能看的出来,那里的死尸已经快被苍狼兀鹫吃光了,加上苍狼嚎叫了一晚上,就说明,它们可能要离开这个地方了,嚎叫不过是最后的恫吓而已。   狗子这样安慰着自己,给兰英,兰乔留下一把长刀就小心翼翼的去了那个死亡营地。   情况没有他预料的那样好,也没有变得更坏,苍狼吃饱了之后离开了,只剩下讨厌的兀鹫在啄食白骨上最后一丝残肉。   尽管兀鹫的叫声非常的聒噪,狗子还是漫步在营地里四处搜寻自己能用得上的东西。   当他看到一个铁锅还吊在架子上,狗子的瞳孔就开始收缩。   普天之下看不起铁锅这个重要的生产工具的人只有大汉人,只有他们才不会缺少铁锅,也只有他们才不会将这名笨重的一口铁锅丢弃在草原上。   他似乎想到了什么,于是,狗子就把目光投在那些白骨上,很快他就看到了白骨上残存的一些头发,这些头发大多数是斑白的,而且大部分都是男子的骨架。   基本上看不到女人的尸骸,也看不到孩子的尸骸……   大汉军队过处寸草不留,这是军伍中对匈奴人执行的铁律,如果妇人,幼童被掳走,那么,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有人在掳掠人口。   得到这个信息之后,狗子的脚步就变得轻盈了很多,如果毁灭哈同部的人是大汉的捕奴团,那么,自己回家就要容易的太多了,因为大汉国所有的奴隶买卖都跟自家家主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很可惜,狗子走遍了营地也没有找到一辆勒勒车,这其实也是必然的结果,勒勒车是草原上最重要的运输工具,如果大汉国的捕奴团,捉到了奴隶,自然要用勒勒车运走。   找到了几条勉强能用的毯子,狗子就匆匆的往山坳里跑,将兰英,兰乔孩子留在荒野里他实在是不放心。 第四十二章 捕奴团的运气   山坳里有青烟升起。   狗子丢掉手上的毯子,亡命的向山坳狂奔。   到了山坳,见两只牧羊犬依旧安静的卧在那里,狗子的心才松弛下来。   两匹很瘦的战马拴在山谷口,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地上的青草。   狗子一瘸一拐的走进山坳,就看见兰英,兰乔正在忙碌,在帐篷外面躺着两个衣衫褴褛的匈奴武士。   匈奴牧人招待客人的时候向来是竭尽全力的,因此,兰英跟兰乔杀掉了她们仅有的三只羊中的一只。   铁锅吊在架子上咕嘟咕嘟的冒着热气,两个疲惫的客人躺在毯子上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肉干。   其中一个武士看到了狗子,就远远地扬声问道:“扎努来兄弟,你找到需要的勒勒车了吗?”   狗子摇摇头道:“没有,该死的马贼把什么东西都抢走了。”   “不是马贼,这里的马贼早在我们转移牧场的时候就被族长带着兄弟们给杀光了。就连山洞里的狼崽子,也被我们亲手捏死了。杀我们族人的人是该死的汉狗!”   “汉狗?他们不是在东面正在跟单于打仗吗?”   “这里也有汉狗,现如今,草原上全是该死的汉狗。”   “他们在哪里?狗子忍不住朝身后看看。”   “西边五十里的地方,扎努来兄弟,等我们吃饱了就去救被汉人掳走的族人,你的腿不好,就留在这里,多准备一点食物,我们要是成功了,咱们需要一起逃跑。该死的,他们人数太多了。”   “有多少?”   “至少有两百人,全部都是甲士!一看就不是军队,他们劫走了我们的妇孺,是在拔我们匈奴人的根!”   狗子点头道:“好,你们放心的去,我一会再去找部族所在地,看看能不能找到更多的粮食。”   铁锅里的羊肉很快就煮好了,狗子用手叉子将羊肉插出来,给兰英,兰乔一些,剩下的羊肉就连锅都端到两个武士面前。   其中一个瞅瞅兰英木碗里的羊肉有些不满的道:“怎么把最肥美的羊尾巴给了女人?”   兰英战战兢兢的将她的木碗递了过来。   狗子把匈奴武士要接的手给挡回去了,看了武士一眼对兰英道:“你最近身子不好,难得吃一顿羊肉,多吃点。”   说完话,又从锅里插出来一块羊脖子放在兰英的碗里。   武士讪讪的收回手,嘴上却嘟囔道:“能给女人的只有鞭子,不是羊尾巴。扎努来兄弟,你的腿瘸了,难道就没了大匈奴男人的气概了吗?如果你不成,不如让我们兄弟来帮你教训一下这两个被你宠坏了的女人。”   狗子吃了一口羊肉,瞅着面前的这个一脸胡须的武士道:“你们没胆子去找那些汉人救回自己的族人是不是?”   另一个武士捧着羊肉尴尬的道:“武士都被杀光了,剩下来的全是妇孺,部族也完蛋了。我们跟了这些人两天,他们非常的机警,好像已经察觉到我们在追踪,今天派出了游骑,如果不是因为我们熟悉地形,我们兄弟两也就回不来了。”   虽然气氛越来越不融洽,普通匈奴人还没有学会如何撒高级形式的谎言,不知不觉的就把实话说了出来。   抱着孩子的兰乔怒道:“就因为怕死,你们就不去拯救自己的女人跟孩子了吗?”   满脸胡须的武士见兰乔居然敢质问他,刚刚要站起来准备收拾一下不知天高地厚的兰乔。   狗子的手晃动了一下,他就重新坐了下来,只是他的脖子上已经插着一柄匕首,血从匕首的血槽里喷涌出来,发出嘶嘶的鸣响。   另一个匈奴武士猛地跳起来,一下子就落在一丈开外,冲着脸色阴郁的狗子连连摆手道:“扎努来兄弟,是布和要抢你的女人跟孩子,我没有。”   狗子手里的弩弓早就瞄准了这个匈奴武士,而兰英,兰乔早就抱着小狗子躲在了狗子的身后。   兰乔将脑袋从狗子的肩膀处探出来,冲着这个匈奴大骂:“早就看出你们两个不是什么好东西。刚刚来的时候,就想撕扯兰英的衣服,要不是我说要杀羊,你们早就动手了。你刚才抓兰英屁股的勇气哪里去了?告诉你,我男人是最勇猛的武士,你们这两个懦弱的羯羊也配进我们姐妹的毡房!”   狗子回头无奈的看一眼老婆,正要扣动弩箭,就听嗖的一声,有羽箭破空之音。   狗子来不及多想,身体向后翻倒,将兰英,兰乔一起撞翻在地,手里的弩箭已经指向了弓弦鸣响的地方。   不知何时,山坳上已经站了十六个甲士,正用戏谑的目光瞅着严阵以待的狗子。   兰英,兰乔的脸如一片煞白,兰英哆嗦着护在狗子身前,而兰乔已经开始把小狗子包在头巾里往狗子的身上绑。   这种局面之下,狗子只有抛弃她们,才有可能带着小狗子突围出去。   匈奴武士已经被一枝粗大的羽箭掼脑而死,在这样的箭术面前,狗子觉得自己好像没可能逃出生天。   为首的甲士冲着狗子喊道:“丢掉弩弓,耶耶饶你一命。”   兰乔冲着狗子喊道:“不能放下弩弓,你要是放下来,我们全部都会死。”   一个甲士摘下头盔俯身瞅着山下的狗子笑道:“你老婆不懂事,你该懂事啊。看你刚才的身手,在匈奴人中间也算是上上之选,你觉得在十几把强弓之下,你们一家有可能逃出生天吗?放下武器,耶耶将来发发好心,把你们全家卖给一个主顾就好。说真的,这是在帮你啊,在荒原上牧羊,还不如跟着我们去关中种地,至少不会被狼给叼了去。”   狗子听话的丢下弩弓,兰英,兰乔就抱着狗子大哭,背后的小狗子听母亲哭得惨烈,也跟着嚎哭起来。   狗子拍着哭得最凄惨的兰乔的后背道:“我们不是要去汉地吗?这该是最安全,最快捷的一个去法。你莫要忘了,我本身就是汉人,你们也是汉人的老婆!他如果敢把我们贩卖给别人,家主一定会剥了他们的皮!现在乖乖的待在我后面,听我的就好。”   兰乔,兰英停止了抽泣,乖乖的躲在狗子的背后,听男人的话,是匈奴女人的生存本能。   甲士们大大咧咧的从山陵上下来,按照惯例先在两具匈奴人的尸体上补刀,然后就围着狗子一家四口打量。   “娘的,这是耶耶见过的最干净的四个匈奴人!”   狗子笑眯眯的抬起头,瞅着那个头发花白的甲士首领道:“你是谁家的家将?”   甲士首领愣了一下,因为眼前的这个匈奴人说的居然是字正腔圆的长安话!   其余的甲士见一个匈奴人居然会说关中话,还说的这么好,立刻就围拢上来,七嘴八舌的问狗子到底是什么人。   甲士首领忽然想起来了什么,从怀里掏出一张画在绢帛上人像仔细的看了起来。   狗子透过薄薄的绢帛早就看见上面画的是什么,就笑呵呵的道:“诸位算是发财了,我就是许良!”   甲士首领疑惑的道:“不叫狗子吗?”   听到狗子两个字,许良泣不成声,他如何会不明白这里面的差别,官府只会寻找一个叫做许良的人,只有家主,才会寻找一只可怜的狗子!   在得到狗子亲口承认之后,这群甲士顿时就欢呼起来,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只是搜寻一下有青烟的地方,居然能完成捕奴团此行最重要的任务。   老甲士目光烁烁的瞅着狗子,就像瞅着一箱子黄金,探出手颤巍巍的摸一下狗子,然后对同伴们道:“把他当大老爷伺候,可不敢掉一根毛,老天啊,这哪里是人,这他娘的就是一堆金子……就是不知道他背后的小狗子永安侯肯不肯多赏赐一些金子!” 第四十三章 印子钱的正确用法   长安城的文化活动进行的如火如荼,各种山门,各种思想你方唱罢我登场,一个个急火流星一般的想在最短的时间里把自家的主张灌输到大汉人的脑袋里。   思想主张自然是高贵的。   而高贵的东西从来跟老百姓没有什么关系,这场百家争鸣式的活动带给长安百姓唯一的好处就是可以多卖一些吃食,多收一点租房子的租金。   云琅刚刚在长安市上喝了一碗酸浆酪,然后他的肚子就非常的不合适。   找了一家高级的青楼,解决了肚子里的问题之后,就看见楼下的花楼中正有一位高冠博带的高人正在滔滔不绝的向周边不多的几个听众讲述自家的主张。   云琅仅仅听了“据乱世,升平世,太平世”九个字之后,就知道这位先生该是公羊派的高人,是董仲舒的追随者。   如果云琅没有那么复杂的经历,说不定就会喜欢上公羊派,仅仅是公羊派主张——国人行其道,路遇匈奴,杀之而后夺财,官府亦当奖赏这句话,就足以让云琅欢声不绝。   他喜欢这种霸道,虽然很不人道。云琅却很喜欢,在这个还没有建设起道德礼仪的世界里,当强盗,总好过被人抢。   这不是一个道理,只是一个最简单不过的选择。   道理在平和时期是人类的瑰宝,是所有人都应该据守的行为底线……不过,战争到来之后,一切都会不同。   云琅参与过战争,并且带人摧毁了貌似平和的羌人部族,所以他没有多少资格指责谁,能做的就是选择最有利于族群发展的行为方式。   内圣外王自然是非常痛快的,只是执行起来难度太大,就目前大汉国的国力,还做不到这一点。   因此,对内行王霸之道,对外也施行王霸之术,就成了刘彻这个骄傲的,受不得委屈的帝王的唯一选择。   都说道理不辨不明,其实,道理越是辩论就会越糊涂,没有一个道理能经得起仔细推敲,一旦放在放大镜底下,瑕疵就会更多。   这一次的大辩论,真正让一个地方成了全长安最受瞩目的地方。   那就是太学!   皇帝名义上还在巡幸九边,没了皇帝出面约束,读书人最多的太学就成了所有思想门派想要争夺的思想制高点。   云琅确信,刘彻这头龙正从长门宫探出自己硕大的脑袋嘲弄的瞅着这些人。   就是不知道这头龙什么时候会下嘴撕咬这些美味的猎物了。   长安城对云琅来说最大的变化就是豆浆,豆腐脑,以及油条,油饼的出现了。   酸浆酪让他的肚子不安稳,一碗温热的豆腐脑下肚之后,生活就重新回到了轨道上。   太学云琅是不会去的,那里是董仲舒与鬼谷先生,以及许莫负他们厮杀的主战场。   两方打群架的时候,自己这个敌友未明的人冲进去,便宜估计是占不到的,被两方合起来殴打的可能性更高。   坐山观虎斗是一门需要极高生活智慧来掌控过程的学问,一般来说,在两方大势力斗争之前,他们首先会联手干掉那些有可能捡便宜的势力的存在。   西北理工人少,所以还没有进入这些人的视线,如果等霍光以及一群小的全部成长起来,大概就没有现在这样便宜的时刻了。   丞相府的大门紧紧关闭,丞相不在丞相府。   董仲舒的虫子计策施行之后效果明显,街面上的小商贩再一次有了活力。   皇帝的目的达到之后,一切就恢复了旧观,五税一原本就没有正式的大规模施行,只是在小范围内施行,现在已经没有人再提这件事了。   午时三刻一般都是斩决囚犯的时刻,云琅与桑弘羊的约定的时刻偏偏就是这个时候。   桑弘羊公务繁忙,等他来到憩庐这个地方的时候,云琅已经小睡了一阵。   两人见面没有寒暄,都知道貌似礼貌的寒暄,是对两个忙碌的人的不尊重。   “你说富人才是使国家从贫穷走向富裕的关键?”   “正是!”   “何解?”   “富人之所以被称之为富人,就是因为掌握着财富,而财富是通过劳动来产生的。   而人们想要通过劳动致富,就必须先有一定的物资,种地的需要种子,需要农具,需要土地,养殖需要饲料以及种苗。   如果是再有进取心一些的人想要进入桑蚕,制造等等领域,都离不开最初的物资支持。   大汉人的富裕之路是通过几代人从口中抠食积攒来完成初级积累的,这个过程太漫长,而且,不确定的因素太多,成功者寥寥无几。   如果富人肯提供这些最初的物资,然后收取一定的利息,就能极大的加快财富产生的过程。   最后让大汉全部百姓,一起变得富裕起来。”   “你想放子钱,做子钱家?”桑弘羊的脸色变得不是很好看。   “你有这样的想法也无可厚非,毕竟有长安无盐氏当年放子钱给先帝平息七王之乱,获利百倍的前辙。”   桑弘羊嘴上说的轻飘飘的,眼中的鄙夷之意却快要从眼中流淌出来了。   云琅笑道:“自从周天子制造了债台高筑这个句子之后,民间借贷就从未断绝过。御史大夫既然知道无盐氏通过子钱一年获利十倍,为何就任由他们家肆意妄为呢?”   桑弘羊有些疑惑的道:“你想让我禁止子钱?老实说,这做不到,也无法禁止。”   云琅松了一口气道:“既然如此,长门宫,云氏开始做子钱生意,看来御史大夫应该不会阻拦是吗?”   桑弘羊站起身道:“既然如此,此事你不必问我,自己去做就是了,只是,从今往后,你我将成陌路人,一个吸人血之徒,某家不愿再见。”   云琅站起身,送桑弘羊离开,而桑弘羊并没有理睬云琅,大踏步的就向外走。   云琅坐了下来,冲着桑弘羊远去的背影喊到:“假如长门宫与云氏的子钱一年只有两成利呢?”   桑弘羊停下脚步,回头冷冷的看着云琅道:“欲将取之,必先予之,永安侯好高明的生意手段。”   “御史大夫可能弄错了,两成利是一个最高限额,也就是说从今往后,长门宫与云氏借贷出去的银钱,一年最多只有两成利。”   桑弘羊仰天大笑道:“既然如此,云侯不如把你手里的钱全部借给桑弘羊,某家一年可以许你三成利。”   云琅笑着摇头道:“你没借钱的资格!”   桑弘羊想了片刻,就重新来到云琅面前坐下来,拱手道:“愿闻其详。”   云琅放下茶杯道:“首先,御史大夫一定要弄明白一件事,长门宫,与云氏之所以会兴子钱,不是为了牟利。”   桑弘羊皱眉道:“两成利确实算不得牟利。”   “其二,长门宫,与云氏的钱,只会贷给上林苑中的百姓,而且采取自愿原则,不强迫。”   “阿娇贵人与云侯这样做的目的何在?”   云琅站起身,背着手在地上走了几步,瞅着窗外的石榴树幽幽的道:“刚才某家就曾经说过,一地想要富庶,要看富人们是如何做的,而不是看穷人有多么的勤劳。   如今的上林苑,与大汉地方有着显著地不同,他们对过上好日子的心情最为急迫。   都是很好的勤快人,唯一缺少的就是起家的资本。   如果有我两家给他们提供最初的资本,我想,以上林苑土地之肥沃,商贾之繁荣,民众之勤劳,不出三年,定能做到衣食无忧并且会有一些剩余。   当上林苑的百姓不再为衣食发愁,那么,长安百姓就会看在眼里,由不得他们不模仿。   对某家来说,上林苑只是一个起火的地,只要这个点火焰熊熊,人人想要富裕之火终究会燃遍大汉全境。” 第四十四章 后继有人   桑弘羊对阿娇贵人跟云琅有这样造福万民的心思非常的感动,再三褒扬了云琅之后,就要求云琅必须写下字据,保证长门宫与云氏发放的子钱一年利息不得超过两成。   云琅欣然应诺,提笔就写下了大汉朝第一份《钱庄最高利息约》。   拿到了这份保证书的桑弘羊非常的满意,再三告知云琅,这份文书将会出现在皇帝的桌案上,最终会形成典章出现在大汉的律法本簿上。   如果,长门宫,云氏逾越了这个约定,到时候有的是人站出来对长门宫以及云氏砍手剁脚。   这一点云琅相信,在大汉最多的就是为民请命,毫不在意生命的官员了。   尤其是富贵县的县令应雪林就是著名的强项令。   百姓占勋贵便宜了,这家伙就当看不见,如果百姓被勋贵们欺负了,他就会勃然大怒。   然后抱着名垂青史的念头跟勋贵们死战到底。   勋贵们也拿这人没有办法,但凡是要脸的家族,对这样的人都是持敬而远之态度的。   好好地清白人家,被人家拿去当扬名的垫脚石那就糟糕了。   霍光回来的时候显得极为疲倦,看样子他这一天过的并不算轻松。   董仲舒的警告与哀求云琅不能忽视,当然,他能做的就是不让霍光去为难那些儒生。   “今天没有去太学?”云琅见霍光死狗一样的躺在锦榻上就小声问道。   “没有,去了鸿胪寺,鬼谷子今日在鸿胪寺讲授《本经阴符七术》。”   “听懂了吗?”   “没有,晦涩难懂至极,好在弟子有强闻博记之能,多少记下来一些,等闲暇之时再细细参研。”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这件事上,师傅可帮不了你,因为师傅也不懂什么《本经阴符七术》。”   霍光冷笑道:“就您这句话,就比那个什么鬼谷子高明百倍,我西本理工讲究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那个鬼谷子却大言不惭的在讲坛上说什么自己乃是百圣之师!如果他是第一代鬼谷子,弟子多少还会有些敬意,就他这不知多少代的鬼谷子,我看他像骗子多过像圣人。”   云琅连连点头道:“不错,不错,这马屁拍的扎实,为师生受了。这些时日你就留在长安,见见百家尊长,听听百家见闻也是极好的。觉得有用,就努力学习,如果觉得没用,就一笑置之,莫要在长安惹出什么事端来。为师答应董仲舒袖手旁观,又从桑弘羊那里得到了钱庄放贷的许可。这个人情很大,我们要记得。”   霍光一骨碌从软塌上爬起来看着云琅道:“师傅,我们为什么一定要把最高利息定在两成呢?长安,阳陵邑的子钱年息都在一倍以上啊。”   云琅拍拍霍光的脑袋道:“你这个傻孩子啊,我们缺钱吗?”   霍光摇头道:“不缺,但是,也不能如此毫无底线的降低利息,这会给我们树立很多敌人。”   “你是说无盐氏?”   霍光点点头道:“当初七国之乱之时,长安子钱家无人向缺钱的关中列侯以及先帝借钱,唯恐吴王刘濞攻占关中之后血本无归。只有无盐氏拿出来了万金,借贷给了关中列侯以及先帝,解了先帝的燃眉之急。至此,无盐氏已经成我大汉关中首富,更是与关中列侯结下了深情厚谊,就连先帝也再三的褒奖无盐氏。这个无盐氏与蜀中黄氏不可同日而语。”   云琅笑道:“纠正你一处谬误,通过银钱往来是结不下什么深情厚谊的。   第二,无盐氏我们自然是得罪不起的,所以我就把借贷的范围严格的控制在上林苑中。   第三,无盐氏向来不给穷鬼们的借贷,他只在乎勋贵富户。   第四,我们借贷银钱给百姓的目的并非是为了赚钱,我们只想扩大我们货物的购买人群。   如果上林苑中的百姓都逐渐富裕了,那么,你想想那座将要建成的富贵城会是一个什么模样?   只要这些人都有足够的家底进驻富贵城,那座城池就会成为名副其实的富贵城,到时候必然是寸土寸金,如果富户纷纷入驻,寸金估计也难求立锥之地!   相比之下,富贵城才是一桩大买卖,而子钱不过是我们开拓钱庄的一个小小的排头兵。”   霍光钦佩的瞅着师傅道:“您才是真正的智者!”   云琅皱眉道:“你现在给人拍马屁是不是已经拍成习惯了,这并非一个好习惯,拍马拍的多了,人就会变得猥琐,会让人家看到你就起了防备之心。”   霍光摇摇头,脸上的婴儿肥也随之晃动,换了一副真诚的模样对师傅道:“弟子记住了,只是您这样的作为无疑要比什么无盐氏高明百倍。您是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也在提高自己,而无盐氏那些人只知道一味地搜刮,高下立判。”   云琅苦笑道:“好了,好了,不要在师傅身上练习你的马屁功夫了。前日曹襄对我说,你借住在他府上的时候,你们相谈甚欢,我不记得曾经给你讲过什么风月趣事,你是从哪里学会这一套的?干嘛要学?”   “因为有师傅这个前车之鉴啊!”   “前车之鉴?”   “对啊,师傅是无双的智者,东方朔也算是一个难得的聪明人,弟子发现,您跟东方朔的境遇都不好。   一个被皇帝闲置,一个只能做具体的事务性官员,两个人都是出了名的有志难伸。   因此,弟子以为,过早的暴露自己的聪慧本事是不妥的。   这世上多的是蠢人,他们总是从自己的眼光出发去评判别人。   一旦有人做出了他们做不出来的事情就会引起他们的忧虑更恐慌。   这个时候他们不会去向聪明人学习如何变得聪明,只想把聪明人变得跟他们一样的蠢,如果不能,就会千方百计的打压,迫害聪明人,不让他做事。   弟子如今是西北理工的大弟子,自然肩负弘扬我西北理工学说的重任。   既然身负重任,就不能提前给自己制造障碍,弟子在没有掌握局面之前,一定会努力做一个相对平庸的人。”   听了徒弟的一番话,云琅的眼眶发热,虽然知道这是徒弟的花式马屁,还是觉得遇到了知己,高声唤过丑庸前来,让她立刻备酒。   自家的大徒弟快要成精了,必须庆祝一下。   在大汉勋贵中,只要一个男孩子的年龄超过十岁,基本上就没人把你当孩子看了。   你的一言一行都要符合自己的身份,如果错了,很难获得别人的原谅。   褚狼来的时候,云琅师徒二人已经喝掉一坛子淡酒了,这东西添加了糖霜之后,就不算是酒了,应该算作饮料。   师徒二人聊天聊的非常开心,事实上,只要是个人就能跟霍光聊得很开心。   小小的少年人是如此的善解人意,有时候仅仅是一个眼神,这孩子就知道你想要说什么,并且娴熟的接着你的话题往下说,让你如沐春风。   “家主,狗子找到了!”   褚狼低声向云琅说了一声。   云琅的手颤抖了一下,洒出很多酒,稳稳心神问道:“人怎么样?”   褚狼笑道:“活的不错,不但有两个不错的匈奴老婆,还生了一只小狗子。”   “进关了吗?”   “已经入了雁门关,消息被我封锁死了,狗子如今回来了,我以为许良之名恐怕要不得了。”   云琅放下酒杯长叹一声道:“回来就好,回来就好,想要功业以后有的是机会建立。这些年真是苦了他了。” 第四十五章 艰难的钱庄生意   只要狗子这家伙活着回来了,云琅悬着的心也就放下来了,云氏小门小户的就那么几个心腹家人,哪个都损失不起。   至于狗子在匈奴人那里吃了多少苦,云琅其实是不在意的,少年人不吃点苦头,将来如何担当大任?   年纪大的人对年轻人的看法都是这样的。   这样的话董仲舒刚刚对云琅说过,那时候云琅听得非常刺耳,所以,云琅就抱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想法,只这样想,绝对不会不会这样说。   瞅着喝酒喝得醉眼惺忪的大弟子,云琅只是笑笑,觉得心满意足,然后就让丑庸背着霍光去休息了。   总的来说,今天是一个很好的日子,能见识到大汉国最激烈的思想碰撞,云琅非常的满足。   同时,他也发现,大汉的政治思想斗争其实与后世差别不大,都是以争取人心为最高目的。   就是失败者会被砍头这一条总是让云琅的脖颈发凉。   但愿刘彻不会下这样的狠心。   跟大汉人不同,在这片大地上,只要统治者是一个头脑清晰且英明的人,他的国家成为地球上最强大的霸主的可能性几乎是十成十的事情。   而刘彻绝对是几千年来这片土地统治者中的佼佼者,秦皇汉武的名头不是随便说说的。   有这样的一位统治者,对于云琅这样的聪明人来说绝对是痛苦的。   打又打不过,你的好建议他又不怎么听,即便是听了,也只会接受你的建议,却会把你当做不安定因素排除在他的体制之外以策万全。   大汉不会灭亡,至少云琅这一生看不到有灭亡的可能性,因此,全身心的投入到经济建设中,就是云琅唯一能做的事情。   偌大的大汉国不是刘彻一个人的,他属于全体大汉人,每个人都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力,云琅如今只想加快这一进程。   张安世身穿麻衣脚蹬草鞋,坐在树荫下摇晃着草帽跟老农闲谈。   刚刚收割完毕地麦地里还散发着泥土的湿润气息,耕牛拖着满满一车麦子晃晃悠悠的向卖场走去,一切都显得富足而恬淡。   “老汉如今没什么念想,只想着多苦几年,把家里的宅子修建起来,用最好的木料,日后呢,子孙也好多遮风避雨几年。”   面目黧黑的老农很喜欢这个皮肤白皙的少年人,富贵人家的公子很少有喜欢下田的。   “其实不用很久,老丈家中男丁多,全部种地就太可惜了,如果能在闲暇之时去山中砍一些荆条回来,剥皮卖给造纸作坊,也是好大的一笔钱粮啊。剩下的荆条还能编织成筐子一起卖给作坊,这样的好事小子就没有弄明白,为什么会没有人做呢?”   张安世笑呵呵的道。   老农笑道:“好我的后生哟,去山里砍荆条的活计,我们干着呢,筐子,藤条箱子农家那一家不会弄哟。要知道这可是一个苦力活,走十几里地去砍荆条,然后再背回来,就算是壮劳力,一天也只能走一个来回。自家人用的筐子,箱子可以这么干,如果想要编织筐子,箱子去售卖……呵呵,要是指望买筐子吃饭,老汉全家早就饿死了,还是好好种地才是正经!”   张安世指着老汉农田边上的荒坡道:“如果在这里插上荆条,是不是就不用去山里砍了?”   老汉眨巴一下眼睛道:“这倒是能成,这一片荒坡足足有五十亩地,如果都能插上荆条,你说的事情倒是真的能干。就是这片荒坡是陛下的地,要是被老汉全家给占了,有些对不住陛下啊。这些年老汉在上林苑种地,占了陛下不少便宜,陛下大度不与农夫计较,如果……”   张安世露出一嘴的大白牙笑道:“前年的时候,陛下就曾经下过诏令鼓励农桑,并且在南坡上亲力亲为的种田栽种桑苗,还说人间美景莫过于农桑,如果普天之下的荒山都种满了桑麻,盛世至矣!”   老农的眼珠子顿时都瞪得很大,半天才小声道:“真的可以?”   张安世不怀好意地笑道:“这里本来就是只长荒草的荒坡,长草跟长荆条有什么区别?”   老农吞咽一口唾沫点点头道:“这倒是啊……”   张安世起身拍拍屁股上的尘土,自言自语的道:“山崖那边的云氏如今正在放子钱,一年只有两成利,如果能拿到云氏的钱,用这些钱购买耕牛,骡马,甚至雇人干活……不出三年,您就算是盖青砖大瓦房也轻而易举啊……”   老农瞅着张安世远去的身影,若有所思。   上林苑被闲置了十六年之久,这才开放不到五年,人口就已经逐渐变得稠密起来。   山野间已经开始出现小小的自然村落,只是这里的房子基本上都是茅屋,有些人家起了一半的土坯房子因为农忙暂时停工,不过,还是能从中间看出一点百业兴旺的意思。   盖房子对大汉人来说永远都是人生中最大的一件事,甚至可以上升到神圣的地步。   穷人赚到的第一笔闲钱,永远都是拿来做盖房子的储备金,一旦钱粮积攒的差不多了,新房子就会立刻提上议事日程。   张安世刚刚看过几家人的新房子,还不错,比永安县人盖的房子高大,宽敞,很容易从中看出京师人氏与地方百姓之间的经济差距。   在云氏封地永安县,张安世看到了一种文皇帝,景皇帝时期才特有的放任自流模式。   云氏每年收取的税只要不发生大的灾害,一般都是固定的,那里的百姓似乎也觉得这个法子不错。   只是,这一切在张安世眼中都显得乱糟糟的,永安县的百姓虽然普遍能吃饱,却是以偷逃赋税达到目的的。   主要原因就是云氏并不会把永安县的赋税拿回长安,一来是因为不值得,二来,云氏很想在永安县留下一个好名声。   从百姓手里收来的赋税,最后又通过各种补贴还给了百姓,在永安县,云氏就是百姓口中最大的有钱傻瓜。   身为张汤的儿子,张安世对于律法也有一些偏爱,他认为百姓就该收到律法的约束,否则,就会自行其是,有很多乱七八糟的怪事情出来。   所以他到了永安县之后,就没有所谓的补贴了,云氏该要的赋税一点都不能少。   于是,张安世就遭到了很多既得利益者的咒骂,就在他准备大刀阔斧的收拾一下那些刁民的时候,却被云琅一纸书信给召回来了。   张安世知道云琅是好意,不愿意他重蹈父亲的旧辙,只是,在张安世心里他很不愿意接受这样的好意。   眼前农家有一个广阔的庭院,这样的庭院里却少了鸡鸭鹅这样的生灵,如果可以的话,还应该养上两头猪。   给他送水的小媳妇羞答答的,倒是她年轻的丈夫笑呵呵的看着张安世。   “为什么不养一些鸡鸭鹅呢?”   张安世喝了水,将碗放在矮墙上,就隔着矮墙问那个跟他一般年纪的男子。   “刚刚起了房子,又成婚,没有闲钱抓鸡雏。”   张安世拱手祝贺道:“恭喜,恭喜,只要勤快,好日子就在眼前了。”   少年男子瞅瞅进屋子的媳妇,嘿嘿笑道:“农家子不怕吃苦,过得两年,就能去云氏鸡场抓些鸡雏,鸭雏来饲养,多少也是一门财路。”   张安世大笑道:“好日子来的越早越好啊,我听说云氏开了一家钱庄,只给想富裕起来的乡亲放子钱,一年只有两成利,没有比这更便宜的好事了,你们去看看,弄点钱出来,购买鸡雏,鸭雏,猪娃子,小羊羔,等到明年这些生灵全部长大了,能赚不少钱。”   少年男子瞪大了眼睛道:“此话当真?”   张安世抬头瞅瞅天上飘飞的白云笑道:“云家好像还没有做过坑害乡亲的事情……” 第四十六章 最后一场修炼   张汤这个人对家眷其实是非常薄情寡义的。   为了自己可以一展怀抱,不惜让自己的家人跟随自己一起受穷。   这话或许有些不太准确,更准确的说法是让自己的家人为他受穷。   位列三公的人不至于贫穷才是,可是呢,贫穷这种事到底还是发生在张汤家人的身上。   张安世从小就粗茶淡饭,长大之后也因为受到父亲严厉的教训,变得格外克己。   没有人喜欢过贫寒的日子,张安世也是如此,尤其是明明可以过豪奢的日子,却被迫吃粥,穿麻衣,这让张安世对自己的父亲满是怨气。   自从来到云氏之后,他依旧安贫乐道,不过,能看的出来,他在努力的控制自己,不让自己的贪欲爆发。   云琅在张安世来到云氏之后就发现了这一点。   意志力这东西其实是非常靠不住的。   一旦垮塌,就会私欲泛滥,最终一发不可收拾。   想要改变这一点,就必须让张安世看透钱的本质是什么,一旦看透了,钱这个东西将不会成为他人生路上的羁绊。   因此,云琅将钱庄交给了张安世去打理,让他从最初钱庄的操作开始,直到将这门生意发扬光大。   张安世此行其实就是在为钱庄开张做最后的摸底,如果上林苑的人真的有借贷的需求,并且有还钱的能力,他就会毫不犹豫的将钱庄生意在上林苑铺开。   云琅没有告诉张安世该怎么做钱庄生意,他甚至连简单的框架都没有架构,就把钱庄生意完全丢给了张安世。   因此到目前,张安世对于钱庄的认知很简单,认为钱庄的功能只有放子钱,收子钱这样一个简单的功能。   云氏积累钱财的速度非常的快,家里大大小小的生意每天都有大笔的进项,这让云琅有些坐立不安。   这么大的一笔钱如果被刘彻知道了,估计又会让他不舒服很多天,还会对云氏产生什么不好的想法。   如果全部借给上林苑的百姓,这笔钱就算是安全了,刘彻总不能杀鸡取卵的从百姓手里抢夺吧?   没钱的皇帝很可怕,慷慨如阿娇者,现在不得不想办法给自己留点钱来建设富贵城了。   大汉的军队出征之后,就像是拧开了大汉国国库的水龙头,三个粗大的水龙头日夜不停地向外流淌钱财,不论阿娇有多少钱财都不够支应的。   因此,上林苑的钱庄必须在最短的时间里开设……   云琅回来的时候,张安世也完成了最基础的调查。   他认为将银钱放贷给上林苑的百姓是一个很好的赚钱法子,两成的利息在大汉国堪称慈善。   当云琅带着霍光跟张安世一起进入云氏钱库准备计算资本的时候,就能看出两人面对巨量金钱时不同的态度来。   张安世的身体是僵硬的,霍光面对火把下熠熠生辉的金锭却没有多少反应,甚至皱起了眉头。   “师傅,金子并不适合钱庄,弟子以为铜钱对百姓的意义更重一些。”   云琅随手抓起一锭黄金丢给张安世道:“这是世上最无用的东西。”   张安世举着那锭金子欣赏了良久这才道:“有多少人辛苦一生都得不到它。”   霍光不耐烦的道:“这东西就是一个财富的代用品,如果有一天人们不用黄金当价值媒介了,它就是一块无用的东西。对我们来说,土地,人,物产才是真正的财富。”   张安世摇头道:“你没有穷过,所以你不明白这东西的价值,我知道你说的很对,可是啊,这只是一个道理,道理从来就不适合放在人间诉说。我们毕竟活在当下,没有活在道理里面。这锭金子可以让父子反目成仇,可以让兄弟绝义,让一个良善之人成为强盗,让一个贞洁烈女脱衣解带……”   云琅拍拍失神的张安世道:“所以呢,我对你的要求就是要跳出这个误区。最好把这东西看成锤子,斧子一样的工具,而不要在意它的价值。当我们把金子当成工具,才能产生更多的这样的工具,当更多的金子出现之后,就说明这天下人制造的财富增加了很多,其中就有你创造的一部分。”   张安世有些羞愧的低下了头。   云琅又道:“你父亲一生只顾着忙自己的事情,对你的教导是不够的,尤其是在金钱方面,他可能忽略了。这一课,就由我来帮你补上。”   霍光大笑道:“师傅,您不用多讲,只有花用过大钱的人才会对钱这个东西有一个新的认知。既然安世认为钱可以让父子成仇,让兄弟反目,让贞洁烈女脱衣,那么,他尽可去试试。”   云琅微微一笑,指着一箱子金子道:“那好啊,安世,这里有一箱子金子,里面估计有一百金。那去吧,三天之内将它花干净!”   张安世的身子微微颤抖了一下,再三确认云琅并没有戏弄他的意思,就拱手道:“安世知错,以后不会沉迷此道。”   云琅摇摇头道:“不要用你的意志力去抵抗这种诱惑,放开你的心胸,秉承你心底里最初的想法。带着这一箱子金子去完成你的梦想。我知道,你曾经一定无数次的幻想过自己有钱之后会干什么。现在,你有钱了,可以去完成你的梦想了。”   张安世黑白分明的眼睛微微有了一丝疯狂之意,他闭上眼睛长长的吸了一口气道:“我想要最快的马,最锋利的宝刀,我要最美的女人伺候我,我要祖母跟母亲穿上绫罗绸缎,吃最香甜的食物,我要掀翻邻居家的高墙,我要按着那个每日里都有肉吃的死胖子将最肥的酢肉不断地塞进他的嘴里,直到他的嘴角淌油为止!”   云琅哈哈大笑,挥挥手道:“那就去做,在这个最安全的环境里放肆你的欲望。我准你疯狂一次。安世,你一定要记住,哪怕在你最疯狂的时候心头也要有一丝清明。你一定要明白,钱!不过是你达到目的的一种工具,你才是它的主人,万万莫要被它骑在你的脖子上发号施令!”   云琅说完,就背着手扬长而去。   张安世是一个很好地少年人,只是因为父亲的缘故心里有些扭曲,云琅很希望能用这一箱子金子,让他的心变得平和,放弃扭曲的追求财富的心态,让自己的心高于财富,并且可以驾驭财富。   张安世的眼里汩汩的向外流淌泪水,把自己的牙齿咬得咯吱吱作响,双手攥的紧紧的,指甲刺破掌心都浑然未觉。   霍光猴子一样蹲在金子上,双手不断地在张安世的眼前摇晃,大声道:“我告诉你啊,最美味的食物在云氏,最锋利的宝刀也在云氏,你想要的绫罗绸缎,云氏库房有好多,只有马跟美人儿需要你去长安市上找。”   张安世抬起衣袖擦干了眼泪,俯身扛起一箱子黄金,慢慢吞吞的走出了云氏的钱库。   离开云氏钱库之后,张安世并没有上云琅给他准备好的马车,也没有骑自己平日里骑着的那匹黑马。   而是扛着沉重的黄金箱子,一步步的离开了云氏,最终上了官道,看样子,他真的准备去长安……   霍光猴在师傅身边,踮起脚尖目送张安世离开,直到这个人的背影被院墙挡住之后,他才问道:“师傅,他为什么一定要扛着箱子走,而不是用马车拉着去长安呢?”   云琅笑道:“这是他要的东西,也就成了他自身的负累,张安世是一个很聪明的少年,他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对他来说,这就是一场修炼……” 第四十七章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一百斤重的金子抗在穷人的肩膀上,那就不是负累,而是力量的源泉。   然而,精神力虽然强大,却一样是要依靠事实存在的身体来作为依托的。   当张安世从懵懂中清醒过来的时候,他就被那一箱子黄金压得倒在地上。   他很想把箱子推开,只可惜,他连动动手指的力气都没有了。   刘二俯身瞅着倒在地上的张安世笑眯眯的道:“小郎君,可否要老奴帮忙?”   张安世瞅着刘二有些气急败坏的道:“不搬开,你就等着给我收尸吧。”   刘二一只手提起箱子,张安世这才可以大口的喘气。   见刘二似笑非笑的瞅着他,就自嘲的道:“想笑就笑,我知道我现在的样子一定非常狼狈。”   刘二摇摇头道:“老奴第一次从家主那里领到战场赏赐的时候,比您好不到那里去,五万钱可比这箱金子重的太多了。老奴觉得将家主给的五万钱放在那里都不放心,于是,只好背着,小郎君可知晓老奴把这五万钱背负了多久?”   张安世侧过脑袋看看旁边的箱子道:“一天?”   刘二嘿嘿笑道:“不怕小郎君笑话,老奴将五万钱放在屋子里,整整五天寸步不离!”   张安世苦笑道:“你这五天什么都没干是吧?”   刘二笑道:“有了五万钱,老奴还要干什么呢?老奴当时就想,此生衣食无忧,可以混吃等死了,每日里唯一做的事情就是数钱,数钱数的废寝忘食。   老奴现在还记得,那五万云钱中三枚字迹模糊,六枚有很重的鱼腥味,七枚铜钱上有很清晰的牙印,更多的铜钱上有很重的土腥气。   浑浑噩噩的过了五天之后,我就受不了了,从屋子里出来的时候刘婆笑话我,说我看起来就像一个鬼。   您也知道,老奴这人没皮没脸,可是谁都能笑话老奴,唯独刘婆这个被老奴整日里骑在身下的女人不能说。   于是,老奴就狠狠地收拾了刘婆一顿,然后就护卫家主去长安办事去了。   在长安忙碌了十一天,老奴回到庄子上的时候,再看那五万钱,心思就变了。   那些钱只能让老奴心里变得踏实,至于别的想法,已经不见了。”   张安世把脑袋贴在地面上像是休憩了片刻,然后就抬起头对刘二道:“抬我上马车,我们去春风阁,我真的很想知道那里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地方,可以让我父亲流连忘返,弃妻儿老母于不顾。”   刘二嘿嘿笑道:“那里的女妖精各个都是吞金兽啊!”   张安世大笑道:“去,耶耶有的是钱!”   刘二抱起浑身绵软的张安世,把他安置在马车上,再把金子放在张安世的身边。   张安世豪迈的拍拍箱子道:“走,耶耶也去见见世面!”   刘二哈哈大笑着驱赶着马车,车轮滚滚一路奔长安……   狗子在兰英兰乔渴望的目光中轻蔑的将一把铜钱丢在老妇人的首饰摊子上道:“最好的簪子给耶耶来两条。”   老妇人慌忙把铜钱一枚枚的捡起来,然后揣进胸口的大口袋里,然后就从怀里掏出两个锦囊拿给了狗子。   狗子打开锦囊,皱着眉头瞅了瞅老妇人所谓制作精美的簪子道:“没有更好的?”   老妇人陪着笑脸道:“好我的客人嘞,这两枚银簪可是晋阳大家雷氏所制,万万没有不好的道理。”   狗子随手把两枚簪子分给了迫不及待的兰英,兰乔,继续问道:“妇人配饰我听说还是长安云氏造的最好,你这里难道就没有云氏出产的簪子吗?我是说那种镶嵌了珍珠的那种。”   老妇人苦笑道:“客人说的那是新物件,听说名字叫做金步摇,妇人插在发髻上,一步三摇,最是能让妇人风姿绰约。这样的东西只在贵人中间有少数几件流传,至于这坊市上老妇人还没有见过一件。”   狗子无奈的耸耸肩膀,很是无奈,进了晋阳城,狗子就很想把兰英,兰乔两人打扮成汉家女子的模样。   他原本的想法是按照主母的模样来装扮他老婆的,原以为主母那一身简单的装扮应该很普通。   真正来到集市上,才发现,这个想法根本就是一个大笑话。   主母是狗子见过的女人中最美的一个,不论是外在模样,还是言行举止,狗子都认为这才是汉家女子最标准的模样。   兰英,兰乔性子粗野,如果想要彻底的融入云氏,无论如何,也要有汉家女子的模样才好。   见老妇人捂着嘴偷偷笑,狗子这才回头发现,自家的两个老婆将银簪子插在发髻中间,且直直的竖起,如同插标卖首!   狗子微微一笑,就取下两人头上插的不对的簪子,重新帮她们插好,又把刚刚买给她们的玛瑙串子从怀里掏出来,掩好她们开的过大的领口。   就丢给老婆子一个鼓鼓的钱袋道:“跟我走,不拘多少钱,将我良人装扮成汉妇!”   老婆子听狗子这么说,立刻收起嘲弄的笑意,施礼道:“郎君说的是,老婆子这就来。”   把匈奴女人变成汉家女子的难度不是一般的大,这中间有太多的事情要做。   卖首饰的老婆子虽然还是第一遭听见汉家郎将匈奴女人称之为良人。   即便是心中多少有些鄙夷,看在钱的份上还是乖乖的跟了上来。   等狗子夫妇开始往客栈走的时候,老婆子这才发现这个客人的身份可能很不简单,因为,客人开始动了,他身边的四个彪悍的武士也开始动了,将这奇怪的一家三口牢牢地护卫在中间,就像护卫着他们的身家性命一般。   回到客栈的时候,兰英,兰乔身后已经跟着一长串买卖家。   有的捧着首饰盒子,有的捧着绫罗绸缎,有的捧着十余双做工精美的鞋子,最后面还有五六个妇人以及两个扛着硕大澡盆的脚夫。   一群人涌进了客栈,去帮兰英,兰乔梳妆打扮去了,狗子就抱着儿子找了一处可以看见街市的地方坐了下来。   晋阳虽然地处荒僻的北方,碰到今日这样的集市,也是人来人往的非常热闹。   仅仅是汉家衣冠就让狗子看的目不转睛,同样的小狗子似乎也对这里有这么多的人充满了兴趣,在狗子怀里一动一动的想要去抓路上的行人。   不再用羊皮包裹的小狗子身体香香的,有一股子浓郁的奶香味道。   红色的肚兜裹着小肚皮,肥胖的四肢一刻都不曾消停。   老甲士走过来坐在狗子面前笑道:“老汉不问郎君出处,更不问郎君为何会流落匈奴。只问郎君为何要对这两个匈奴女子如此厚待。”   狗子笑道:“出生入死,同甘共苦够不够?”   老甲士摇头道:“不够!”   狗子笑道:“对我而言足够了。”   老甲士伸出一根手指触碰一下小狗子肥胖的胳膊道:“男子汉大丈夫受妇人恩惠以命报之也就是了。如何能拖累子孙的前程?”   狗子疑惑的道:“何解?”   老甲士叹口气道:“郎君乃是我汉家苗裔无疑,怀中幼子自然也是我汉家苗裔。老汉虽然粗鄙,却知道郎君回到长安定有一场大富贵等着郎君去享用,封妻荫子乃是必然之事。然长安市上,匈奴人车载斗量数不胜数,为人奴婢者多,唯独没有一个为人主的。郎君若不能抛弃这两个匈奴妇人,定会被大汉勋贵们所抛弃,也会让您怀中的幼子蒙羞。”   狗子抱着儿子嘿嘿笑道:“某家本身就起自微末,重归微末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匈奴妇人以性命待某,某家断没有辜负他们的可能。富贵荣华寻常事尔。”   老甲士怜悯的瞅着狗子道:“郎君在匈奴地爬冰卧雪三载,最后只落下两个寻常匈奴妇人,太不值当。”   狗子哈哈大笑道:“我家主人常说,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第四十八章 恐怖的童谣   “你的学生正在回春阁里夜夜笙歌的胡来,你就不准备去把他抓回来吗?”   曹襄拍拍老虎的屁股,希望这家伙能给自己腾点位置。   老虎钢鞭一般的尾巴随便摇晃一下,差点打翻曹襄手里的茶杯。   “那孩子只是看歌舞,听曲子,吃美食,还喝了一点酒,没有像你说的那样胡作非为。”   “那样年轻漂亮多金的一个少年人,你以为那些歌姬,舞姬们会忍住不去勾引?”   自从长安城里多了很多拿命争辩的人之后,曹襄就很喜欢跟云琅抬杠。   “卓姬已经派人警告过她们。”   “哦,我差点忘记了,回春阁其实也是你家的产业,既然是你家的产业,为什么我去回春阁的时候从来就没人给我减免过费用?”   “你家钱多,另外,回春阁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跟卓姬有关系就成了。”   “跟卓姬也没有关系,她退出了,现在老老实实的盘算怎么样卖书呢。”   老虎没有给曹襄让位子的打算,于是曹襄就把全身靠在老虎身上,把一只手搁在老虎脑袋上,扒拉他的耳朵玩。   见曹襄这幅样子就知道他有很难说出口的话准备要说,前面说了一堆的话都是屁话,连他自己恐怕都不知道自己说了些什么。   云琅拿开手边的算盘跟毛笔,坐直身子,笑眯眯的看着曹襄,等他开口。   老虎可能觉得气氛不对,就从软塌上跳下来,伸了一个懒腰之后,就踩着楼梯下楼,去找云音去了,这时候,云音一般都在吃碎冰。   没了老虎当依靠,曹襄有些手足无措,还在极力的避开云琅的视线,好像做了亏心事一般。   “说吧,等着呢,在我跟前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说实在的,你身上有几根毛我都一清二楚的,还有什么好避讳的。”   “我可能要成亲了。”曹襄说的非常艰难,话刚刚出口,整个人似乎都松弛了下来。   “当年你娶牛氏的时候,陛下不准他成为曹氏主母,就该想到这一天。怎么,娶谁?哦,只有当利公主年岁合适,那闺女今年有十二岁了吧?”   “十四岁了。”   “胡扯,不要连她在母亲肚子里的时间都算上。”   “你觉得怎么样?”   “轮得到你我来挑拣?”   曹襄点点头瘫在锦榻上道:“前段时间,这闺女还左一个表哥,右一个表哥叫的热乎,我也一直将她当妹子看待,现在却要跟她成夫妻了,怪怪的。”   曹襄指指胸口补充道:“很不舒服。”   云琅皱眉道:“如果你真的喜欢这闺女,就早点娶过来,回到你家你怎么对待都比她留在皇宫中,准备嫁给一个她一无所知的人要好。”   曹襄瞪大了眼睛道:“你怎么知道她嫁给我会过得更好?”   云琅用扇子指指曹襄道:“你看起来像是一个混蛋,其实却是一个很好的男人。当利公主嫁给你,至少不会整日里以泪洗面,我听说那闺女是一个很柔弱的女子,在宫中并不受待见。”   曹襄皱眉道:“她很害怕陛下会把她嫁给匈奴。”   云琅笑道:“这没有任何可能。”   曹襄冷哼一声道:“你以为现在就不会出现公主远嫁匈奴的事情吗?朝堂之上,支持继续用公主接好匈奴的人可不是一个两个,很多人以为,能够用一两个公主换回暂时的平安,对他们来说是一件非常划算的事情。尤其在刘陵成为单于大阏氏之后,这种论调更是尘嚣之上,那些人以为,刘陵桀骜不驯,不受大汉管束,如果能有一个受大汉管束的公主可以成为匈奴大阏氏,对大汉极为有利!”   云琅笑道:“这件事非常的简单,谁提出这样的论调,就给他们家的闺女一个公主的名头远嫁就是了。”   曹襄俯身瞅着云琅道:“你这是什么狗屁主意啊,你以为他们干不出把自己闺女远嫁匈奴的事情?告诉你,只要陛下稍微透漏一下口风,你信不信,第二天就会有上百个美女被他们送到皇宫,自愿远嫁?知不知道,也就是你把自己的闺女看的跟眼珠子似的金贵,换一个人家,你闺女就是吃苦的命!”   云琅用小指头掏掏耳朵,然后吹一下指头上的污垢道:“娶当利公主对你来说没难度,你这么激动做什么?”   “我舅舅要一万金的聘礼……”   云琅嘿嘿笑道:“你有一万金!”   曹襄艰难的叹口气道:“不是多少钱的事情,我舅舅以前没钱的时候会直接告诉我,让我拿钱,这一次不同了。”   “可能是陛下拿你的钱太多,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你觉得不好意思这种事情会发生在我舅舅身上吗?知道不,这说明,在我舅舅眼中,我不再是那个任他摆布的外甥了。同时,我也失掉了在大汉国胡作非为而不受惩罚的资格。你要知道,这种资格远比一万金有价值。”   云琅跟着叹息一声。   如果刘彻是一个短命的皇帝,曹襄跟皇帝保持一点距离是有好处的,一般情况下你跟上一个皇帝关系很好的话,下一个皇帝一般都会把你当做眼中钉。   即便不会为难你,也会迅速的疏远你,这样的事情根本不以个人意志力转移。   现在的情况明显不是这样的,据云琅所知,刘彻还有三十年好活……在这样的状况下,跟皇帝保持亲密到可以让他忽视你犯罪的关系,就非常的重要了。   一般情况下,大汉人能活到五十岁就算是赚到了。   “母亲怎么说?”   “母亲说我们是皇亲,亲上加亲不算坏事,母亲还认为我已经长大了,也该离开舅舅的庇护独立生活了。”   云琅不断地吧嗒嘴,他知道这不是一个好习惯,可是,每到难以决断的时候,嘴巴就会自己吧嗒。   而且,这毛病已经开始扩散了,不但曹襄喜欢,最近发现霍光也有这毛病。   “你是怎么想的?”   曹襄想了一下道:“我乃中人之资。”   云琅本能的不承认曹襄近乎自贬的看法,在他看来,曹襄的资质绝对是上上之选。   不过他有想了一下朝中的那些人,不得不承认,曹襄自贬还是很有道理的。   上面有一个聪慧残暴而且习惯乾纲独断的皇帝,下面有一个看似人畜无害,实则长着血盆大口的丞相,丞相下面更是有无数的妖魔鬼怪,曹襄这样的小白脸想要凭借自己的能力在这些妖怪群中混吃混喝,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你想怎么干?”   “带上两万金进宫,把钱给我舅舅,然后抱着他的腿准备大哭一场,就问他是不是不管我这个外甥了。”   “然后呢?”   “然后?当然要把当利公主娶回家,然后继续当妹子养,过上几年,她要是还喜欢住我家里,她就当大妇。”   “你觉得这样做你舅舅就会打消让你自生自灭的想法了?”   “我还能怎么做呢?最近我总有一种大祸临头的感觉,总觉得我舅舅其实已经处在爆发的边缘了。你看啊,我们兄弟捞战功的捞战功,捞钱的捞钱,其实对国家变成什么样子不是很关心。朝中那些人,心思比我们还要纷乱,民间现在说什么的都有,就连童谣都说——天子在何处?宅在谤誉口。天子是阿谁?非猪即是狗。猪是我舅舅的小名,我就想问问那只狗到底是谁?”   云琅吞咽了一口口水艰难的道:“我也很想知道……” 第四十九章 还好,自己不是那只狗   地位比刘彻高的事物只有三种,一种叫做天,一种叫做地,还有一种叫做祖宗……   地位跟刘彻平齐的实际事物……并不存在。   阿彘是刘彻的小名,意思是野猪。   上林苑里有很多野猪,这东西已经变成一种害兽了,老虎没事干就跑出去叼回一头大的,让家里的屠夫给他打理干净,他只吃肥美的里脊以及有嚼头的猪心,其余的都便宜了那些仆役。   云氏不是没有猎狗,只是家里的猎狗遇见野猪的时候,基本上都成了野猪的美食。   野猪这东西真的是吃肉的,这是云琅亲眼过的事情。   云氏有一头巨大的老虎,经常在云氏周围撒尿,所以野猪根本就不敢靠近云氏。   长门宫里有一群老虎,所以那里也平安无事。   可是,那些新近迁徙过来的流民家里没有老虎,于是,清晨去田地里干活的人经常会被野猪拱死,等人们发现的时候,尸体往往已经惨不忍睹了。   至于一般的狗,遇到野猪除过狂吠两声之外,就只好夹着尾巴逃跑了。   现在,突然出现了一只与野猪同样厉害的狗,这就让人难以理解了。   云琅不记得史书上有谁在刘彻最强盛的时候图谋叛乱,如果有,那也一定是刘彻强加给他的,目的就是剪除异己。   大汉时期的童谣与云琅知道的童谣完全是两回事,他小的时候唱的两只老虎,小白兔,一闪一闪亮晶晶都是非常活泼有趣的童谣。   这时候的童谣却带着严重的政治倾向,也被称为谶,主吉凶!   而这种带着严重指向性的谶,对于统治者来说,是一桩非常严重的事件。   只要发现一件,就会严厉的惩处一次,每一次这样的东西出现,基本上都伴随着血流漂杵的大场面。   刘彻没有去巡边,而是留在长门宫里的事情不知道被谁泄露了出去。   于是,关中震怖。   长安城里的勋贵们非常的害怕……   各地的藩王也非常的害怕……   帝王之下皆是鹰犬,越是地位高的人,越是靠近皇帝位置的人就越是害怕的厉害。   藩王们纷纷轻车简从向长安进发,勋贵们则纷纷向皇帝献媚,表达自己的忠诚。   曹襄带着金子去了长门宫跟舅舅哭诉,云琅觉得自己是一个闲人,这件事跟自己毫无关系,却被匆匆赶来的长平训斥了一顿之后,跟着她一起进了长门宫。   云氏全家,包括老虎一起随着长平向长门宫走,这样的模样让云琅觉得凄惨至极。   回头瞅瞅抱着云哲的宋乔,牵着老虎的云音,低着头走在后面的苏稚,霍光,这完全不是去跟皇帝请安的模样,更像是准备接受最后裁决的样子。   云氏进了门,长门宫里堪称人山人海。   阿娇能做的就是帮云氏排一个靠前的位置,好早一点接受皇帝的召见。   霍去病老婆张氏带着两个妾三个儿子一个闺女就坐在云氏的边上,他们家的一二三,正在满地乱跑,一点都不守规矩,这让霍去病老婆焦急万分。   好不容易看见三个儿子不在人群里乱跑了,而是围在老虎身边安静的看着老虎,给了宋乔一个眼色,然后霍家的一二三就被苏稚跟霍光给按住了。   长平自然是第一个进去的,然后就没有出来,跟长平一起进去的曹襄很快就出来了,路过云氏人群的时候得意的挑挑眉毛,就大摇大摆的走了。   等到大长秋开始呼喊永安侯云琅之名的时候,勋贵群里的人纷纷侧目,此时此地,还有很多地位远比云琅高的勋贵还在等待。   云琅已经带着老婆,儿子,徒弟小妾以及一头猛虎走进了长门宫大殿。   不得不说,偌大的云氏,最有眼色的却是老虎大王,这家伙根本就不知道害怕为何物,在云琅惊恐的眼神中,懒洋洋的脱离了云音的控制,在皇家侍卫杀人的眼神中,吧唧一声趴在刘彻的脚下,还仰起硕大的脑袋朝刘彻叫了一声。   老虎是被长平唤过去的,皇家侍卫即便再害怕,在没有得到刘彻明确的示意之前,还不敢动弹。   刘彻笑了,随手就把看盘里的酢肉丢给了老虎,于是,老虎就毫不客气的大嚼了起来。   一桌酒宴招待好几百人,这是刘彻的权力,云琅可以坐在矮几后面跟皇帝成奏对模式,云氏其余的人就只好跪在云琅身后,低着脑袋一言不发。   这个时候,就算矮几上的食物非常的丰盛,也没有谁有兴致去多看一眼。   “这人呐,如果跟这头大虫一般容易满足就好了,朕还不吝惜那点酢肉,就怕人心不足啊。”   云琅连忙起身施礼道:“微臣今日所有全赖陛下厚赐,满门上下无不时刻赞颂陛下的恩德。”   刘彻从矮几上拿起一份奏折丢给云琅道:“先说说你放子钱的事情吧。”   云琅起身捡起奏折,翻看了一下,发现这份奏折就是桑弘羊写的,上面没有帮云氏说好话,也没有说什么坏话,基本上就是实话实说。   云琅看完奏折,小心的合好,这才拱手道:“陛下明鉴,这正是微臣有感陛下隆恩无法报答,这才想出来的惠民之策。”   刘彻点点头道:“两成的利确实不高,你说这是惠民之策朕也不能说你错。倒是有御史弹劾你邀买人心,你如何回应呢?”   云琅再次施礼道:“陛下可知,在我大汉上中下三户中何人缴纳税赋最多?”   刘彻想了一下道:“中户!”   云琅笑道:“正是,上户乃是国之栋梁,不论是文臣还是武将大多出自此门,陛下给与这些上户的酢肉远比他们付出的多。   因此,上户可以定国,却不足以富国。   而下户,多为上户之佃农,他们只有很少的一点土地,而这些土地不足以养家活口,只好投效大户人家,虽一年到头劳作不休,却富裕了上户,没有富裕国家。   陛下如果想要让我大汉国富民强,就必须尽力的加大中户的数量。   只有中户的数量远超上户,下户,大汉的国库才可能变得丰盈。   这是一个简单的道理,微臣以为朝中兖兖诸公不会不明白,至于御史弹劾微臣邀买人心,这纯粹是无稽之谈。   微臣放出去的子钱,并非白给,而是要收取两成利息的,虽然这样做有利农户,却也有利于微臣。   两成的利息虽然不高,恰好在农户与云氏之间形成一个平衡,农户会有一定的结余,云氏也不至于一年到头两手空空,长此以往,上林苑中的下户就会在很短的时间里变成中户。   若我大汉朝一千三百万户百姓中,有五百万以上的中户,陛下何须为区区钱财犯难?”   刘彻点点头道:“朕思量过,如果此法可行倒不失为一项良策。只是,你如何保证这项良策不会变成害民之策呢?钱财迷人眼,你云琅不在乎钱财这一点朕信得过,既然是国策,自然是要长久执行的,你如何保证你妻子怀中的幼儿也跟你一样不会生出敛财之心呢?”   云琅认真的回答道:“人心多变,即便是微臣也不能保证自己始终如一的保持初心。想要让这些良策不变成害民之策,就只用律法加以约束,而且,必须是严刑峻法。微臣以为,只要律法能够跟的上变化,就能保证这项良策永远成为良策。”   刘彻笑了,抬脚踩在老虎身上瞅着云琅道:“你觉得这项新律法该由谁来制定呢?”   云琅笑道:“谁放子钱谁来制定,然后由陛下删减,最后商讨出一个两方都能接受的律法。”   刘彻挥挥手道:“你去吧,过些时日自然有人与你商讨此事,小子,你就等着接受无盐氏带给你的狂风暴雨吧。”   云琅嘿嘿笑道:“阿娇贵人才是我们的主事人。”   刘彻瞅瞅抓着老虎尾巴的阿娇,然后恶狠狠地对云琅道:“滚出去!” 第五十章 执牛耳!   刘彻的弱点就是没钱!   这让他一度非常的恼怒。   只要跟他提起钱的事情,如果对他有利,他就会耐心的倾听,如果对他没有好处,他就会显得非常暴躁。   国家一年岁入的八成被他拿去组织军队对付匈奴人了,所以,在其它方面就显得有些捉襟见肘。   好在刘彻还固守着最后的底线,那就是不加农业赋税。   云琅不知道他还能坚持多久,不过,就目前的状况来看,他还在顽强的坚守着底线。   云琅知道,他之所以还顽强的坚守这一底线,完全是他的骄傲在支撑,一旦他被事实打垮,所有的骄傲就会转变成无边的暴戾。   全天下人都看刘彻的脸色活着,这是一定的,超然物外的人也不例外。   许莫负跟鬼谷子同样求见了刘彻……   没人知道他们交谈了什么,在许莫负离开长门宫的事后,郭解的官职就再一次得到了提升,爵位也变成了云琅昔日的少上造。   鬼谷子的待遇就没有许莫负那么好了,离开了长门宫之后,他就连夜离开了长安,回鬼谷修房子去了,估计是准备再次隐忍,等待再次出山的时机。   所有人中,最厉害的却是汲黯,他当着刘彻的面吃掉了桌子上的饭食,还一边吃一边抱怨饭食早就凉掉了,上面还沾有别人的口水跟汗水,味道不对。   总体来说,长门宫聚会,是一场刘彻用来统一思想认识的大会。   一旦思想认识得到了高度的统一,接下来就不知道谁要倒霉了。   那首儿歌的出处一直没有查出来,为此,绣衣使者的两个大头目被皇帝远窜岭南,且遇赦不赦,这一生估计没有再回长安的可能了。   云琅带着全家刚刚回到家,隋越就跟着过来了,还带来了五千金。   留在云家的曹襄发现,这五千金就是他刚刚给皇帝送去的那些金子,装金子的箱子都没有任何变化,金锭底部还有曹氏督造的铭文。   “陛下说,长门宫出五千金,占子钱生意的七成份子,每年的今日上缴利钱一万金!”   云琅痛苦的捶捶脑袋,他觉得刘彻这人根本就不懂算数。   按照五千金一年两成的利息来算,他只能拿一千金,五千金应该是本钱才对。   隋越似乎并不管云琅怎么想,丢下金子就不管不顾,只是在临走的时候很认真的告诉云琅,云氏明年就算是卖裤子,也要凑齐一万金缴纳给少府,迟一天,少一个钱都不成。   云琅痛苦的送走了隋越。   等隋越的背影刚刚消失在麻籽地边,霍光就猛地扑在师傅背上,压抑着声音,胡乱扑腾!   钱庄的生意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开张了,而且是皇帝亲自做了背书,这远远超过了这师徒二人最初的预期。   曹襄原本想看这师徒二人痛哭流涕的模样,甚至准备好了安慰的话语。   见这师徒两笑成了一团,就对跟过来的宋乔道:“他们疯了!”   宋乔笑而不语,吩咐梁翁多准备一些酒菜,好让他们师徒更加的高兴一些。   “把张安世给我找回来。”   云琅将霍光从背上撕下来就吩咐平遮。   曹襄在一边疑惑的道:“放子钱很赚钱这我知道,可是呢,子钱只收两成利,你怎么赚钱?”   霍光笑道:“钱庄业是世上最赚钱的行业,这一点曹师叔还不懂。”   曹襄的眼珠子转了两圈道:“要不,我也给你五千金,然后你每年给我一万金?”   云琅白了曹襄一眼,转身就走。   皇帝投五千金,一年拿一万金,云琅觉得自己赚大了,如果曹襄也这么干,他如果再答应,他就是最大的傻瓜。   张安世被抬回来的时候,醉的一塌糊涂。   他在长安停留了十天,这十天中,他没有一天是清醒的,一百金比他预料值钱。   当他被抬回来的时候,连一半都没有花出去。   被霍光找人丢冰水里泡了半个时辰之后,张安世就完全清醒过来了。   看见云琅跟曹襄在喝酒,就忍不住干呕起来。   看他这样,曹襄跟霍光就咕咕的笑了起来,让张安世一脸的绯红。   云琅指指旁边的座位让张安世坐下来,然后笑道:“花天酒地也是需要本钱的,你一边还要固守自己的志向,一边还想着花天酒地,这世上那来这么好的事情啊。”   张安世苦笑道:“学生其实在第三天无所事事的时候就已经厌烦了,只是为了让自己记住花天酒地的味道,这才多忍耐了几天。即便先生不召唤,我也该回来了。”   曹襄笑道:“你只是不会花天酒地,如果跟着我,你就会食髓知味,再也不想着离开了。怎么样,跟我一起回长安,我来教你怎么玩耍,才能最愉快。”   张安世摇头道:“不了,都说观千剑而后知器,操千曲而后知音。如果把时间都耗费在享乐上,未免太无趣了。安世已经看过了,受用过了,知道是什么滋味,也明白荒唐颓废并非我的本意。从今往后,想去享乐了,就去享乐,不想的时候就专心正事,就如先生所言,总归是一种活命的方式而已,不用太在意。”   云琅大笑道:“本就没有什么引人入胜的地方,以平常心待之最好。既然你已经醒悟过来了,那就要开始干正事了,先告诉你啊,陛下出资五千金,要占生意中的七成份子,所求者不过是一年一万金的贡献。”   张安世闻言双眼放光,拉着云琅的手急急地道:“果真如此?”   霍光笑道:“隋越已经把五千金送来了,嘿嘿嘿……”   张安世起身施礼道:“先生大展宏图的时刻终于来临了。”   云琅嘿嘿笑道:“想要钱通天下,首先就要做到货通天下,这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我们就从上林苑开始吧。”   曹襄直勾勾的瞅着云琅道:“什么是钱通天下,货通天下又是什么?”   霍光笑道:“比如您曹氏想要去蜀中做生意,去的人根本就不用带钱,只需在长安钱庄存入一笔钱财,然后携带我钱庄开出来的飞票,拿着飞票到了蜀中自然有人帮你缴纳购买货物的钱财,蜀中商贾来长安做生意也是如此。”   曹襄咬牙切齿的道:“如此一来,岂不是所有的钱财都要经过你云氏?而你师傅是出了名的钱财过手扒层皮的人,如此以往,你云氏岂不是……”   话说到这里,曹襄的脸有些发白。   云琅笑道:“所以啊,这生意云氏一家不但不能做,反而要极力的避开,如今好了,陛下要七成份子,他才是最大的股东,不论有什么麻烦,都是陛下的麻烦,毕竟,他才是最大的受益者,就是每年只给陛下一万金,我觉得不妥,他以后一定会咆哮如雷的。不过呢,这好歹是第一年,等钱庄扩大了,再酌情增加给陛下的贡献就是了。”   曹襄只看到一些皮毛,只是觉得云氏手里的钱财太多而已,他不知道,从长安去蜀中做生意,或者从蜀中来长安做生意,路上耗费的时间都以月来计算的。   在这个过程中,云琅岂能让这些钱白白的躺在库房里蒙尘?   钱财进库的时候跟商人收取一定的费用,然后再把商人放进库房里的钱拿出去放贷。   这一里一外,收益就非常的可怕了。   生意一般不可能只是一桩,他基本上都是连续不断的,这就说明,云氏的库房里永远都有一笔数目庞大的钱财。   这也是云琅想要改善上林苑乃至长安百姓生活的底气所在,有了这笔数目庞大的钱财,云琅有信心将子钱放贷的基础面积扩大到整个关中。   两成利,堪比国税! 第五十一章 谁还没点智慧   当屋子里的只剩下云琅霍光师徒两的时候,霍光剪掉了一部分烛芯,屋子里的顿时就暗了下来。   霍光小心的来到师傅面前低声道:“如果……如果……如果以后钱庄遍及大汉州府,如果能把官府收上来的赋税,也走钱庄路子……”   云琅握着毛笔的手颤抖了一下,一滴墨汁就落在了白纸上,晕染出一片墨迹,云琅将这张纸揉成一团,丢在旁边的纸篓里,冷冷的看了霍光一眼道:“闭嘴!”   霍光点点头,然后就小心的帮师傅整理刚刚写好的文书,就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   云琅只想平安的把自己的一辈子过完,至于霍光以后想要做什么那是他的事情。   云氏从山里出来,最终还是要回到山里去的,既然人人都怀疑西北理工是云琅杜撰出来的山门。   那么,云琅自己说出来的假话,他就一定要把它变成现实。   在云琅之前的西北理工,就像司马迁的写的史前历史一样都是虚无缥缈的传说,云琅之后的西北理工一定会变成铁板钉钉的现实。   云琅是一个自私的人,他相信霍光以后的生活一定是光芒万丈的,因此,他在人间需要一个可靠地代言人。   而这个代言人没有比霍光更好的人选了。   云氏以后想要超脱物外,那就一定要与真实的世界做一个完美的切割。   因为云琅发现,不论多么显赫的家族,一旦切入到实际事物中,都会被现实给生生的抹杀掉。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这两句诗,云琅记得很清楚。   霍光在前,云氏在后,互为奥援之后,才能活的长久。   云琅安静的写完最后一个字,放下手中的毛笔,瞅着重新变得明亮的蜡烛幽幽的对霍光道:“古人说的好,狡兔有三窟。”   霍光低声道:“现在就准备退路太早了吧?”   云琅低声道:“未胜先虑败虽然显得很没有出息,可是啊,我们没必要冒险,我们的时间还多,把基础弄结实了,再往上盖房子,每一步都要稳扎稳打,盖一层房子要做千年虑。”   “所以师傅就把张安世推在前面?”   云琅叹口气道:“这是他想要的。”   “所以师傅今天问张安世准备好了没有,且一连问了三遍的原因所在?”   云琅点点头道:“我不想以后留有遗憾,也不想让张安世以后后悔。”   霍光靠在云琅身边,小小的,俊秀的脸上蒙上一层成人才会有的凝重。   “以后要更加聪明一些才成啊。”云琅拍拍霍光的小脸道。   “师傅因为来历的缘故,所以不会被重用,弟子就没有这些困惑……”   “别小看任何人,尤其是皇帝,我们跟皇帝相比,太弱小了,唯一能凭借的就是我们的智慧。”   “您不喜欢大汉国?”   “喜欢,超出你预料的喜欢。”   “既然如此,我们为何要做这些危险的事情呢?”   云琅苦笑一声道:“如果我说,我这样做只是为了让这个我喜欢的国家可以永远传承下去,你信不信?”   “弟子信,可是,您好像不怎么喜欢皇帝。”   “我不是不喜欢皇帝,我是不喜欢有人可以随时随地拿走我的性命,毁掉我的家的这种感觉。”   “所以,您其实是在干董仲舒正在做的事情,您也想限制皇权是吗?”   云琅抽抽鼻子道:“你以后也会做这样的事情的,我们师徒都不喜欢被人掐住咽喉的感觉。可是呢,我们又不喜欢生灵涂炭的感觉,毕竟,这里的百姓是我们生存的沃土与根基,永远不能伤害他们。小光,等你将我门中所有学问学完之后,你会觉得人间的荣耀对我们来说一文不值。所谓帝王,也不过是我们俯视下的一只蚂蚁,只不过这只蚂蚁很强大罢了。我告诫张安世要超越财富来看财富,我要告诫你的是要看透权力的本质来看权力!”   霍光舔舔发干的嘴唇问道:“我们是神?”   云琅瞅着跳跃的烛光幽幽的道:“从某种层面上来讲,我们真的是神!”   “可是,神会飞!”   “等你学完了《初级物理》之后,你就会发现,人想要在空中翱翔,并非难事!”   “啊?”   云琅笑着拍拍霍光的圆脑袋道:“去书里找答案吧,如果找到了答案,你想飞翔的时候,就一定可以飞翔。”   霍光第一次对师傅的话产生了怀疑。   他觉得师傅是在骗他,这让他非常的难过。   抱着最后一丝希望,霍光看了一整晚的《初级物理》……然而,他并没有从中看出什么可以让他飞起来的秘诀。   云琅自然是不理睬他的这些小心思的,也觉得没有必要告诉他热气球是如何带人飞天的。   这一切都需要他自己去领悟,毕竟,《初级物理》上面说的很清楚,同体积的热空气要比冷空气轻得多。   张安世再一次走进了上林苑农户家中,这一次,他不是一个人去的,而是带着七八个云氏机灵的少年走进了农户家中,他准备亲自给这些少年人演练一下,如何劝说农户们去云氏贷款。   这是一桩水磨石功夫,需要极大的耐心跟智慧。   对于大汉百姓来说,拿子钱就是一个家业败落的象征。   以前的时候,没人能还得起子钱,如果没有到不借子钱就会死的地步,他们就不会走这一步。   晚上张安世回来的时候,心情很不好,一整天,他只贷出去了一万七千钱……这与他的设想差别很大。   云琅吃饭吃的很香,不是很在意张安世的得失。   因为他知道,张安世面对的是中华大地上最顽固的一个群体——农民。   这个族群朴实而狡黠,他们对看不见的利益永远都没有多少兴趣,他们只在乎看的见,摸得着的利益。   所有透支明天来支应现在生活的人,在他们眼中毫无例外的都是败家子!   东边不亮西边亮。   仅仅是今天一天,就有两百多个背煤人来到云氏,希望能够从云氏获得一些子钱,用来扩展他们的煤炭生意。   如今煤炭的使用,在长安已经成了一种惯例,尤其是自从云氏的铁炉子出现之后,这东西的烟气就不再杀人了,浓重的硫磺味道也在屋子里消失了。   加上耐烧这一特性,成为了长安人冬日取暖,夏日做饭的首选燃料。   煤炭对于长安人来说是永远都不够的,尤其是长安,阳陵周边开起了很多作坊,对煤炭的需求就更多了。   这些一个大字不识的百姓比云琅预料的要聪明的太多了。   从山上将煤炭背出来,要走一段非常崎岖的山路,这一段山路非常的陡峭,他们一半的时间几乎都耗费在跟山坡斗争的过程中了,而几乎每个月都会有背煤人从山坡上跌落。   云氏炼制焦炭的作坊里有一种铁滑道,其实就是一根指头粗的铁线,上面有滑轮可以把一斗一斗的煤炭倒进炉子里的简单设施。   背煤人很早就注意到了这个东西,他们很希望能在山道上装上这东西,只是这东西需要很多钱,所以只能看着。   听说云氏开始放子钱了,而且只有两分利,这些整日里与商贾打交道的背煤人立刻就发现了其中的好处。   如果在那半截山坡上安装上这样的铁滑道,他们一天就能多赚一倍的钱。   一个,两个背煤人自然是支应不起这么大的开销,于是,就有背煤人中德高望重者,召集所有背煤人准备以所有背煤人的名义,跟云氏借钱,来修建这条索道。   他们甚至聪明到拉着同样跟煤炭有利益关联的煤炭商一起出钱来修建索道,如果有煤炭商不肯出钱支持,他们就一起决定不卖煤炭给那个商贾。   就连云氏这个最大的煤炭用户,也被这些家伙们用哀求的口气威胁了一通。   想起跟那些人打交道的模样,云琅就非常的开心,这样的商业手段已经非常接近后世的商人手段了。   所以,今天多吃了一碗饭。   放下筷子之后,云琅对张安世道:“你今日下午去跟背煤的火老头商议一下贷款事宜。这桩生意其实就是一个给所有人看的样子,你要做好利益切割,看看能不能在我们赚钱的同时,也让那些背煤人有所收益。” 第五十二章 劫灰?   煤炭绝对是一个好东西,虽然会污染天空,云琅看了大汉湛蓝的天空之后就觉得问题不大。   根据云琅的了解,大汉之后北方的天气就逐渐变冷,这对后面的王朝非常的不利,因为北边太冷的缘故,导致蛮族纷纷南下。   如果多烧一点煤炭是不是能延缓一下北方气候变暖的步伐呢?   不管怎么说,往空气里排放硫化物跟大量的二氧化碳是不对的。   不过,在大汉时代,人们要做的就是跟大自然搏斗,而不是保护大自然。   山里的野兽已经多得成群结队来农田里抢劫了,植物茂盛的连路都被遮盖了。   吃西瓜的时候不小心掉了瓜子,过几天就会有青翠的瓜苗从砖缝里面顽强的钻出来。   而烧煤炭,在云琅看来,就是对大自然最大的保护,因为用了煤炭的人家,基本上就不再用柴火了。   齐国临淄城外有一座山叫做牛山,牛山上本来生长了很多树木,随着临淄城里的居民增多,需要的柴火数量庞大,日积月累之下,郁郁葱葱的牛山就变的光秃秃的,从而制造了一个对光头非常不友好的词汇——牛山濯濯!   云氏炼铁的炉子里的火焰喷出来一丈多高,火焰过后,就有铁匠打开炉子,红彤彤的铁水就从炉子里喷涌而出。   背煤人老火就蹲在边上瞅着铁水激动异常。   这些铁水终究是要被铁匠打造成细铁棍的,然后再一截一截的锻打连接在一起,最终会成为他们运输煤炭用的索道。   张安世过来的时候,老火非常的不高兴,他认为锻打铁棍的一个伙计少敲了三十几锤子,是在敷衍他,还发誓要在那根铁棍上做好标记,一旦那根铁棍在使用的过程中断裂了,他就要找那个伙计拼命。   张安世的一张脸顿时就阴沉下来,找到铁匠头目,警告他们不得偷工减料,铁棍是谁锻打的,就要在上面做好标记。   就是这句话让这些原本没把锻造铁棍这种简单活计看在眼里的铁匠大为紧张。   一旦出错,一辈子的名声就算是交代在铁棍上了。   眼看铁匠们将铁棍回炉重新锻造,干瘦的老火这才算是满意了。   东方朔来到云氏的时候,云琅正在树荫下看闺女被何愁有教训,他努力不去看闺女眼睛里的泪水,硬着心肠跟东方朔把酒言欢。   “陛下在挖掘昆明池的时候挖出来了煤炭,我们都很欢喜,当做祥瑞禀报给了陛下。结果陛下带着一个胡僧来了,那个胡僧告诉陛下说,煤炭乃是上一劫难大火焚烧世界的时候产生的灰烬,名曰——劫灰!还说这些劫灰上附着着被劫火烧死的亡灵,大大的不吉祥,希望陛下能够将已经挖开的昆明池重新填埋,由他来超度一下那些亡魂,让天地重新变得安宁,否则怨气冲天,会引发第二次大劫难的。”   云琅皱眉道:“你信吗?”   东方朔瞅着云琅为难的摇摇头道:“你云氏使用煤炭已经六七年了,我没有看到有什么灾难降临过。反而是这些劫灰养活了上林苑上千口人,对人对大汉国似乎都是有利的。”   云琅点点头道:“你的这个看法很好,看一件事物是不是好的,要看他对人有没有好处。我们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还非常的浅薄,以后一定会有更多稀奇古怪的事情发生。好的,我们就该继续坚持,不好的,我们摈弃就是了,这该是一种辨别新事物的方法。对了,那个胡僧是什么人!”   “天竺国人,又叫身毒国,以国名为姓氏,叫什么竺尸罗,据他自己说能吟诵上万篇经文,从天竺国走了五年方才来到大汉,说是要告诉大汉百姓生与死之间的奥秘。”   云琅想了一下道:“我曾听闻先秦时期就有一个叫做尸罗的道术人见了燕诏王。始皇帝时期又有沙门释利防等一十八位贤人前来传教,却被始皇帝烧毁了经卷,诏令不得在中原传教。这位竺尸罗跟这些人中的那些人有关?”   东方朔奇怪地问道:“你怎么想起问这些事?”   “一个天竺人会说汉话,你不觉得奇怪吗?”   “有什么好奇怪的,我跟竺尸罗相处一月有余,天竺话我已经会说了。”   云琅盯着东方朔看了良久,不由自主的摇摇头道:“陛下没有禁止开采煤炭的打算吧?”   东方朔摇头道:“开始的时候颇为心动,后来听说煤炭产业一年能向朝廷缴纳一千六百金的税赋,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咦?你对天竺人如此的熟悉,难道你西北理工曾经跟天竺沙门打过交道?”   云琅又想了一下道:“我们不熟。”   东方朔松了一口气道:“终于有你们西北理工不熟悉的东西了,我告诉你啊,在天竺有一群很奇怪的人……”   送走了东方朔之后,云琅就长长的叹了口气,人家尼泊尔的佛教都要传进大汉国来了,诸子百家还在争论不休,用一些所有人都听不懂的话来阐述一个个简单到极点的道理。   佛教的特点就是简单,简单到了任何人都能崇信佛教,不管你是强盗,还是娼妓,在佛法面前一律平等。   那句著名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口号,更是让云琅对佛家的传教本事钦佩的五体投地。   想到这里,云琅抬头看看蓝蓝的晴空。   在这片天空上,以后还会有非常多的神灵出现,也不知道这片天能不能挤得下。   “师傅我又把《初级物理》重头到尾诵读了一遍,自问已经掌握了里面的所有学问。可是,弟子还是飞不起来。”   霍光一瘸一拐的来到师傅身前委屈的道。   云琅看看弟子的瘸腿叹息一声道:“你跳楼了?”   霍光咬咬牙道:“为了试验能否飞翔,弟子豁出去了。”   云琅抬头看看自家的高楼,指着最高的塔楼道:“你如果从塔楼上往下跳,莫说展翅飞翔,你还能立即抵达极乐之境。”   霍光斜着眼睛瞅着师傅道:“您说过,只要我理解了《初级物理》就能飞起来,您还说很简单!”   云琅将双手插在袖子里,无限的感慨,东方朔这种混账一个月就能学会一门语言,自己的弟子却在琢磨怎么跳楼。   为了教育徒弟不至于跳楼被摔断腿,云琅就让宋乔给他找来了绸布,竹篾,火油,麻团,丝线。   三两下就制作了一只不算大的云氏灯,点燃沾满火油的麻团之后,这只云氏灯就膨胀起来,然后就晃晃悠悠的飞上了天空,云氏灯下,还拖拽着一个小石块。   在宋乔,苏稚,云音,霍光,何愁有等人惊奇的目光中,那只云氏灯越飞越高,最后随风飘荡到不知哪里去了。   见霍光疑惑的看着自己。   云琅拍拍徒弟的圆脑袋道:“你看,石头都能飞,人为什么就不能飞呢?”   说完这句话,云琅就背着手在众人热切崇拜的目光中走进了屋子,捋着老虎粗硬的毛发,神情恬淡,一看就是一个高不可攀的高人。   看完了高人,家里人就疯了,全部跳着脚到处寻找绸布,竹篾,麻线,火油。   于是,一只又一只云氏灯从云氏升起飘上了天空,云琅虽然有些心疼绸布,看在全家都陷入了一种莫名的狂欢之中,云琅也就听之任之了。   直到旁边的长门宫有一座高楼燃起了熊熊大火,云琅这才禁止全家再玩云氏灯。   如今正是天干物燥之时,点燃长门宫的高楼可以抵赖一下,说是天灾。   如果云氏灯不小心点燃了山火……那就太糟糕了。 第五十三章 最后的一点小手脚   长门宫遭了天灾!   据说有天火乘坐白色云朵落在夕晖楼上,下人不敢扑灭天火,唯恐招来上天更加严重的惩罚。   于是一座华美的夕晖楼就被天火给吞掉了。   天火非常的神奇,只烧掉了夕晖楼,这座楼阁旁边的丝绸库房却完好无损。   “长门宫的人说,这是用小灾避大难呢,一座楼阁换得长门宫上下平安,很值当。”   梁翁一边跟家主禀报,一边偷偷地看家主的脸色。   长门宫是被随风乱飞的云氏灯给烧掉的,梁翁自然是知晓的,当时,夕晖楼着火的时候,他还准备带人去救火呢。   云琅叹息一声道:“骗谁也不能骗阿娇,准备五十金,我去长门宫赔偿人家。”   梁翁迟疑了一下小声道:“郎君,长门宫既然认为是天灾,您要是告诉他们是咱家人不小心点的火,人家未必领情。天火下凡,看守楼阁的仆役没有罪过,如果是咱家不小心弄得,那些仆役按律当斩!”   云琅听得愣了一下,就摆手示意梁翁不用说了,也不用准备金子了,这个时候,他还是准备走一遭,无论如何也要去安慰一下阿娇才好。   云琅来到长门宫的时候,发现阿娇正在视察烧成灰烬的夕晖楼,脸上并没有恼怒之意。   “烧的甚为干净。”   云琅瞅着在风中颤巍巍冒着青烟的梁柱对阿娇道。   “夕晖,夕晖,我本来就不喜欢这个丧气倒霉的楼阁,天火烧掉正当其时。”   云琅四处瞅瞅,阿娇家虽然损失了一个楼阁,剩余的楼阁依旧密密麻麻,心里面的愧疚之情也就淡了。   “这片地方清理出来,种上秋菊,秋日到来之时,定是一片好颜色。”   阿娇白了云琅一眼道:“我连夕晖二字都不喜欢,你觉得我会喜欢暮气沉沉的秋菊?”   云琅笑道:“不管种什么,都要快点把火场清理出来,这样的场面放在长门宫里不合适。”   阿娇笑道:“就要摆在这里给人看呢,你是不是有些心虚?”   云琅摇头道:“天灾嘛,这就难以预防了。”   云琅避开阿娇的视线,希望阿娇把关注点放在楼阁大火上。   阿娇看着云琅道:“亥时一刻,有寺人来报,说有鬼火自云氏庭院飘飘而起,而后直达天际不知所踪。我说,这是云氏在祭祖。子时二刻,又有寺人来报,说有更多的鬼火自云氏庭院飞起,组成了一条火龙,直奔北方而去。我又说,这是云氏在祭祖!   丑时一刻,又有寺人来报,说你家的鬼火又来了,这一次却是直奔我长门宫来了。   云琅,你觉得这次本宫该怎么说?”   云琅叹息一声道:“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阿娇抬脚就把脚下的一块焦炭踢进了火场,然后笑吟吟的对云琅道:“一座楼阁无所谓,说说你隔空点火的道理,我以后说不定用得着。”   云琅笑道:“昨晚在教导弟子,给他们演示清气上升,浊气下降的道理。为了明确一些,就绑上了火烛,在黑夜中也好看的明白一些。”   “清气,浊气?本宫只听说盘古开天辟地之时,有清气上升为青天,浊气下降为大地,我看那烛火独自升天,你找到清气了?怎么找?”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这是我西北理工不传之秘。”   阿娇回头看了云朗一眼恶狠狠地道:“在我跟前硬气不算本事,有本事在陛下面前硬气才让人佩服。”   云琅苦笑道:“我陪你楼阁,这点小事就没必要让陛下知道了吧?”   阿娇大笑道:“你觉得陛下最喜欢的一座楼阁被你烧掉了,陛下会不知道?只不过陛下还不知道是你烧掉的罢了。”   云琅连忙抱拳施礼道:“多谢贵人周全。”   “本宫倒是周全你了,谁来周全本宫呢?”   “一个小小的云氏灯,贵人不用烦恼,这就给您做一个。”   阿娇听云琅这样说,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神情。   对与大汉人来说,天空之上无小事!   不论是恒星坠落,还是流星飞过,亦或是壮观的流星雨,总有炼气士瞩目以待。   至于风起,雨落,秋霜,冬雪更有史官在做记录。   刘彻的铁蹄可以踏碎大地,却对天空毫无办法,在大汉人的认知中,天空是属于神灵的。   鲁班制作木鸟在空中飞翔三日不落,这自然是一个以讹传讹的传说。   即便是这个传说,也将鲁班送上了木匠之祖的位置。   扎一个云氏灯用不了多少时间,阿娇瞅着做工粗陋的云氏灯,第一时间就觉得云琅在骗她。   “这东西就能飞上天?你说的清气呢?”阿娇的柳眉倒竖,已经开始发怒了。   蹲在地上的云琅陪着笑脸道:“火苗点燃,清气自生。”   阿娇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从云琅的位置看过去,阿娇雄伟的胸部波涛起伏的让人心旌摇动。   这女人明显已经处在爆发的边缘,云琅不敢继续考验阿娇的耐心,抓着云氏灯顶部,就立刻点燃了麻团。   火焰升起,干瘪的云氏灯迅速的膨胀起来,当云琅松开手之后,云氏灯就腾空而起,慢慢的升上了半空。   阿娇探手要捉,去扑空了,哎呀呀的叫着,目送云氏灯越飞越远。   阿娇从来就不是轻易放弃的人,见云氏灯飞走了,喝令寺人牵来一匹马,跳上马背就一路追了下去,吓得周围的宫女寺人惊慌失措,乱七八糟的也追了下去。   云琅瞅瞅空无一人的长门宫,见没有人来招呼他,就来到小桥上,用刀子割下几株开的最艳的荷花,去掉荷花根茎上的刺,将它们用野草绑成一捆,抗在肩上就向云氏所在的方向走去。   大长秋盘腿坐在树荫下,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茶,见云琅过来了,就招呼他坐下来。   “贵人骑马跑了,你不去看看?”   “不用了,老夫上年纪了,骑不了战马了。”   云琅怀疑的瞅着大长秋道:“我昨日还听何愁有说你现在双臂还有五百斤的力气,可以扭断一匹沾了水的麻布!”   “那他有没有告诉你老夫现在一夜要起三次夜才不会尿床的事情?”   云琅喝了一口酒道:“真不明白,明明一个个都是英雄豪杰,偏偏要去挨那一刀。”   大长秋跟云琅实在是太熟了,也知道他说这样的话并没有讽刺之意,只是单纯的为他们抱不平。   “当年要是不挨那一刀,就没有所谓的英雄豪杰,一饮一啄乃是天定,没什么好遗憾的。”   云琅摇摇头道:“事已至此,只好这么说了。”   大长秋没有接话,从怀里掏出一卷写满了人名字的竹简递给了云琅道:“你家的那只狗,可以进长安了。”   云琅看了一遍名册,见上面的好多人名都被朱笔给打了×,连忙道:“你把这些知情人都给杀了?”   大长秋像看蠢货一样的看着云琅道:“你觉得老夫有这个权柄还是有这个能力?”   “为什么这些人名都被勾掉了?”   “被勾掉名字的,都是已经死掉的绣衣使者,老夫就是帮你在许良的名字上也画了一笔。”   “这么说,从今后许良这个人就不存在了?”   “你走狗运啊,绣衣使者的两个大头目都被陛下打发去了岭南,这些册簿都安放在长门宫里,老夫才有这个机会帮你。等那两个大头目回来之后,也只会认为许良早就战死了,不会再有人追问。”   云琅疑惑的道:“他们两个不是被发配岭南,遇赦不赦了吗?”   大长秋不耐烦的道:“一般犯错的官员或许会有这样的待遇,你以为密谍犯错了,还有活命的可能吗?” 第五十四章 家乡的大柳树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张安世不再忙忙碌碌的到处跑了,而是开始安坐在家中写写画画,他的桌案上总是堆积着一摞摞的账本。   梁翁告诉云琅,最近家里的钱如同流水一般的被借出去了,其中,皇帝拿来的五千金更是已经没有了踪影。   钱没了,云琅却发现上林苑变得热闹起来了。   渭水边上总能看到赶着耕牛犁地挖坑的农夫,这些是准备种莲菜的人。   还能看见在自流渠边上安装水车的木匠,看木匠干活的人很多,木匠稍有不对,就有人站出来指责。   敢指责木匠的人只能是出钱的人,如果每一个人都说,那么只能说明,每一个人都是出钱的人。   搭建牲口棚,鸡圈,猪圈的人就更多了,沿着旱塬一字排开,颇有些不可一世的气魄。   只是没有看见盖新房子的,这让云琅有些失望,大汉人还是没有后世人借钱盖房子的气魄。   云琅喜欢这样忙碌的人,人呐,只要忙碌起来,日子总会变得好过。   有了莲菜池子,长安就有吃不完的莲菜跟莲子,冬日里再也不用只吃白菜,萝卜跟干菜了。   有了水车,旱塬上的农田产出就会加倍,即便是饲养鸡鸭鹅,猪牛羊也要方便得多。   烧青砖的砖窑依山而建,长窑从山脚一直延伸到山顶,黑色的浓烟染黑了蓝色的天空,却多了一份人间的烟火气息。   上林苑的人都是从外边迁徙过来的人家,大多是一户一家搬迁过来的,没有什么严重的宗族势力,因此,当所有人准备联合办一件事情的时候就没了掣肘的人。   各种姓氏的人联合起来为一件事,一个目标共同努力,好则合力,不好就单打独斗,不会有裹挟的事情发生。   云氏的投资是实实在在的。   从那些如火如荼的工地就能看出一些端倪。   桑弘羊派胥吏仔细的监察了这些农夫与云氏签订的协议,仔细的研判之后认为,这份契约与云琅当初与桑弘羊说的没有什么大的出入。   刘彻看这份文书的时间远比桑弘羊更长,因为他远比桑弘羊更了解云琅是一个怎样的人。   很多时候,刘彻觉得自己只给了云琅一个针眼大小的洞,然后云琅就能吹出水缸一样粗的一股子风。   这也是他给云琅五千金,却要他一年还他一万金的想法源泉。   “你觉得云琅的做法真的没有什么问题吗?”刘彻合上文书,眼睛依旧盯在文书上问桑弘羊。   桑弘羊回答道:“就文书而言,没有问题,年息两成是确定的,这一点干净利落的写在文书上,云氏没有节外生枝的可能,微臣也告诫富贵县县令应雪林,以后对于云氏与百姓的官司,除过支持他两成利的主张之外,别的主张一律不得理会。”   刘彻点点头又道:“你觉得云氏有可能在明年的时候还给朕一万金吗?”   桑弘羊皱眉道:“即便是能还,云氏也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   刘彻疑惑的道:“朕一直在等云氏上门哭诉,也做好了退让一下的准备。结果,到现在,他们似乎并没有想要朕改变主意的意思,而是开始大规模铺开自己子钱的门路,这是为何?”   桑弘羊拿出更多的文书堆在矮几上拱手道:“就微臣掌握的文书来看,云氏必定是亏本的。   所以他们也给商贾放贷,只不过在这一点上他们虽然只放两成的利,也不是无盐氏的对手,毕竟,无盐氏才是大汉国最大的子钱家,商家除过获得子钱还能获得其它方面的帮助。   所以,云氏如今正在避开无盐氏的锋芒,将子钱放贷给那些专门从蜀中来长安做生意的商家。   微臣还听说,云氏依靠五华夫人在蜀中的影响,在蜀中成都也成立了钱庄。   如此一来,蜀中客商只需要将银钱交付云氏在蜀中的钱庄,然后轻装来关中,做生意需要钱的时候,就依靠专门的约定,从长安,阳陵邑,所在的钱庄里取钱,听说也只需要两成利。   同理,关中商贾去蜀中也是如此。   就这一点来看,云琅确实不负他聪慧之名。   想来,云氏之所以不来向陛下哀告的原因,就是想用这个法子来弥补陛下本金不足之处。”   刘彻想了很久点点头道:“这确实是一个好办法,从蜀中到关中,这一路上艰难险阻无数,途中盗贼如麻,商贾付出两成利息,就能免去运钱之苦,运钱之危,还是值得的。既然云氏有法子弥补,朕也就不用可怜他了,倒要看看他还有什么赚钱的本事。”   桑弘羊微笑着点头,觉得自己答应云琅,给他开了子钱的门路,该是一门善策。   不论是他,还是皇帝,都以为云琅赚取蜀中,关中商贾的银钱只有一次,却不知这样的经历至少会有两次,第二次要比第一次赚的更多。   毕竟,蜀中商贾没有理由空着手来关中,他们需要押运货物进入关中,然后在关中卖掉货物,再进一批关中货物回家。   而这个过程是一个银钱流动的过程,钱庄赚钱从来不是按照数额大小,而是看银钱进出钱庄的次数。   毫无疑问,每进出一次,云氏就有两成利……   八月的关中不但没有凉爽下来,反而越发的炎热了。   树叶蔫蔫的挂在树枝上,就连夏蝉都没有鸣叫的力气了,只是偶尔有气无力的叫唤一嗓子。   兰乔,兰英失神的望着马车外边一望无际的糜子地,她们姐妹两努力计算了很久,都没有算出来这片粮食地能养活多少人。   “总归是很多的,多的让你们想不到,我也算不出来,想要知道这一点,回家问问平遮,他知道。”   在龙城的时候,如果遇到这样炎热的天气,骑手们就会褪掉身上的羊皮袄,赤裸着身子骑在马背上到处乱跑,男女都差不多。   那些伴随狗子一起回来捕奴团的武士也经常在路上光着脊梁赶路。   进了关中之后,他们就不肯这样做了,狗子也是一样,明明快要被热死了,身上的衣衫依旧穿的整整齐齐。   “夫君,喝口水,里面加了蜜糖。”   兰乔把水罐子递给狗子。   狗子衣衫已经湿透了,他摇摇头,从腰上解下水葫芦道:“这时候我该喝点淡盐水,而不是蜜糖水。”   兰英将身子探出车窗,发现身后已经没有人了,就奇怪地问道:“夫君,那些骑马的汉子呢?他们不是要去你家拿钱吗?”   狗子不屑地笑道:“他们还没有资格踏进上林苑,至于跟我家家主要钱,他们哪来的资格?我们回家之后,自然会有管事带着钱算给他们。咱们家的门槛高,还不允许捕奴团里的腌臜货脏了家里的地。”   “夫君,我们为什么不住在昨日里经过的那座大城里面呢?那里人好多。”   “你说阳陵邑啊,那里的人确实多,咱家在阳陵邑也有宅子,我们要先去见家主,等家主安排好了,我们想去阳陵邑就去阳陵邑,让你看个够。”   回到上林苑的狗子,他的心都是飘荡在云端的。   不论是关中人暴烈的吵架声,还是狡猾的商贾用娓娓动听的话语骗人的声音,哪怕是官府差役拖着铁链子哗啦哗啦在石板路上行走的声音,全都让他快活。   龙城的天空是湛蓝的,那里的匈奴人甚至称得上淳朴,而狗子就想回到阳陵邑,回到云氏庄园,淳朴安静的龙城只会让他发疯,只有骊山脚下的那片庄园,才能让他的心乃至灵魂感到极度的愉悦。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株极大的柳树,狗子停下马蹄,用马鞭指着那株大柳树对兰英,兰乔道:“那就是我经常给你们说起的大柳树。” 第五十五章 一事无成的狗子   “回来了?”   一个清朗的声音从背后传过来。   狗子回头望去,只见一个肩膀上扛着犁铧,手里牵着一头牛的大汉正冲着他笑。   “毛孩哥……”   狗子只喊出三个字,就哽咽的无法多说一个字。   毛孩放下犁铧,上前狠狠地拥抱了一下狗子道:“回来了就好,什么话都不要说,晚上让你嫂嫂把风干的鸡给煮了,我们好好的聊聊。现在先回家,家主在家呢,马车里是弟妹跟侄儿?”   毛孩的目光自然地忽略掉兰英,兰乔,只是盯在小狗子的身上。   狗子干笑一声道:“这是您的弟妹兰英,兰乔,兰乔怀里抱的就是您的小侄儿。”   毛孩看看小狗子,再看看狗子,如此三五遍之后才道:“确定是你的种?”   狗子连忙点头,而兰英兰乔的脸色却变得难看起来。   毛孩见狗子非常的肯定,一张严肃的脸逐渐松弛了下来,指着兰英兰乔对狗子道:“规矩还要学!”   狗子连连点头,毛孩是一干孤儿中年纪第二大的人,除过褚狼,就属他权威最重,随着年纪渐长,他们这些当弟妹的,不怕褚狼,却对毛孩多了几分畏惧之心。   毛孩继续扛起犁铧,狗子自动牵着牛跟上来,兰英赶着马车在后面跟着,心里忐忑的厉害。   大柳树后面就是云氏高大的门楣,足足有三层的黑色门楼,在平坦的原野上显得极为壮观。   门口站立着六个甲士,手按在刀柄上威风凛凛。   马车到了门口,就有青衣仆役赶出来接走了毛孩肩上的犁铧,狗子手里的耕牛。   毛孩用手帕掸掸身上的灰尘见狗子仰着头看大门,就笑道:“带你婆娘娃下车,到家了怎么还拿乔起来了。”   兰英兰乔下了马车,也学着狗子的模样仰着头看门楼。   狗子指着门楼上的匾额对她们道:“门楣上写的是永安侯府四个字,记住它们的样子,它是我们的家。”   兰英,兰乔对视一眼,觉得可能记不住,就不由得往狗子身边靠靠。   狗子大笑一声,一手拉着兰英,一手拉着兰乔,迈过高高的门槛,从侧门走进了云氏府邸。   高的照壁就在眼前,上面布满了牡丹纹,照壁中间,有一朵硕大的牡丹,在开的最艳的时候,被定格在这座青砖雕刻的照壁上。   绕过照壁,行过曲折的廊道,眼前豁然开朗,一座朱红色的三层高楼就矗立在眼前,在烈日下似乎显得更为高大,顶部飞檐的四角从四个方向刺向蓝天。   “这里是前厅,是家主招待贵客的地方……”   狗子拖拽一下惊呆了的兰英兰乔,给她们匆匆解释一下,就绕过这座高楼,从青砖墙壁上开的月亮门下穿过,进入了云氏的中庭。   平遮站在屋檐下,笑吟吟的向狗子施礼道:“良兄回来了?可喜可贺。”   狗子还礼道:“一事无成,惭愧,惭愧。”   平遮指着兰乔怀里的小狗子道:“仅仅就添丁进口一项,怎么能说一事无成?我云氏最大的短处就是人丁稀少,只要家里的丁口不断,余者,小事耳。”   狗子回过头对兰英兰乔道:“这就是我经常跟你们说的平遮,是家里专门负责招待客人的,他嘴里就没有实话,以后不要听他胡咧咧。”   兰英,兰乔警惕的瞅瞅平遮,抱紧了孩子。   平遮笑骂道:“四年不见,你这张嘴还是那么不讨人喜欢,快进去吧,家主等你呢。”   狗子四处张望一下皱眉道:“家里的人这么少?”   平遮笑道“:你也不想想你是什么身份,能见人吗?某家今日特意将前院的人都支应出去了。”   狗子惭愧的拱手道:“有劳,有劳。”   平遮大笑道:“快进去吧,在家里客气什么,你的事情家主已经处理好了。”   狗子大步流星的穿过花厅,才走进后宅,就看见云琅站在花坛前边怒气冲冲的瞅着他。   狗子松开牵着兰英,兰乔的手,快走两步跪在云琅脚下道:“狗子回来了。”   云琅冷哼一声道:“你不是觉得很能耐吗?怎么就灰溜溜的回来了?我记得你去匈奴的时候告诉我要建立盖世功业,要离间东西两路匈奴,让大汉不费吹灰之力就夺下西匈奴。现在,你的盖世功业呢?拿出来让我看看!”   狗子笑嘻嘻的从跪在他身后的兰乔手里抱过小狗子高举着递给云琅道:“这就是!”   云琅气咻咻的接过小狗子打量了一下,还掀开薄薄的襁褓瞅瞅小狗子的胯下,满意的道:“带把的,总算没有空手而归。”   狗子低声道:“虽然一事无成,然而,我已经知晓了匈奴准备好的漠北衍生地。”   云琅将孩子还给了狗子,摆摆手道:“去平安阁住下来,这些时日不要见外人,等事态完全平息了,再出来做事。”   狗子还想说话,被云琅阻止了,就听他叹口气道:“能活着回来就是好的结果,能全须全影的回来,就是最好的结果,其余的事情,等你安定下来之后再说。”   云琅临走前看了一眼兰英,兰乔冲她们点点头,就走了。   能一路追随狗子历经千辛万苦回到长安的人,没有怀疑的必要,不论她们是什么种族。   狗子缓缓起身,笑容爬上面颊,伸开双臂仰天大吼道:“天啊,耶耶回来了。厨胖子,小虫儿,梁老头,我现在去洗澡,等我回来的时候,我要吃包子肉包子,我还要吃红烧肉,我要吃红烧鱼,我还要吃蛋糕,吃烤鸡,吃米饭,吃一海碗裤带面,肉臊子要多,一定要面盖住……”   胖胖的厨娘从房间里探出头瞅了狗子一眼道:“你只配吃狗屎!”   骂完之后就缩回了脑袋,不一会又气咻咻的将一个食盒递给狗子道:“里面是凉面跟各种浇头,垫垫肚子,洗干净了再来吃好的。”   狗子大笑着想要抱头发花白的老厨娘,被厨娘推开,厨娘伸长脖子瞅瞅兰乔怀里的小狗子,带着哭腔道:“总算是活着回来了。”   狗子却不愿意跟着哭泣,在荒原上差点被淹死的时候没有哭泣,在沙丘躲避匈奴追兵的时候没有哭泣,这时候哭个什么劲。   见狗子提着食盒带着全家向平安阁走,厨娘又在后面喊道:“小虫儿嫁给孟二了,你莫要再想她了。”   狗子愣了一下,就随便挥挥手踏上了去山居的小路。   他知道自己需要幽居一段时间,给家主腾出处理他回来之后带来的麻烦。   生入绣衣,死出绣衣,这是绣衣使者的规矩,哪怕自己是一个被所有人遗忘的人,也不能大意。   沾到绣衣使者这四个字就没有小事。   何愁有安静的喝着茶,跪坐在旁边伺候他的云音,早就坐不住了,把身子扭来扭去的想要跑。   每次她想站起来的时候,何愁有就会用食指抵着她的眉心,这样一来,不论云音怎么努力,都没有站起来的可能。   云琅见闺女这么傻,就叹口气道:“你用手抵着何公的眉心,他也站不起来。不要做无用功了。”   何愁有瞪了云琅一眼道:“就你多事!”   说罢,就收回了手指,云音一骨碌翻起来,抱着云琅亲了一口道:“耶耶,我去找小光试试!”   何愁有给自己倒了一杯茶道:“狗子回来了?”   云琅点点头道:“我不想他一辈子都隐姓埋名。”   何愁有哼了一声道:“你莫要忘记,他已经是一个死人了。”   “他说他知道匈奴人会退到漠北何处!”   何愁有想了一下道:“可以利用一下……” 第五十六章 老鼠掉进了米缸   云琅来找何愁有的目的就是为了告诉他狗子回来了,还知道匈奴人在漠北的藏身地,其余的事情就与他无关了。   何愁有沉默了良久,也喝了很多的茶水,最后在云琅准备找借口离开的时候开口道:“许良当初成为我仆从的时候我不知道他出身云氏。”   云琅笑道:“那是一个很有志气的小伙子,觉得自己一个人就能闯出一片天,就离开云氏自己打天下去了。”   “那个已经死掉的何右也该是你云氏的弟子吧?”   “是的,都是很好的孩子。”   “为何不告诉我?”   “你从未问起过。”   何愁有叹息一声道:“确实是老夫的错,被你的温顺给蒙蔽过去了。”   “云氏真的没有奴仆,现在那些满嘴老奴,奴婢的家伙全是有户籍的自由人。狗子他们当年流落骊山,跟野人一样的过着有今天没明天的日子。我不忍心让他们过的这么艰苦,就给了他们一口饭吃,他们也帮我干活,算是支付了饭钱。本来就是两不相欠的事情,谁知道……”   云琅努力的想把云氏没有奴仆这个概念装进何愁有的脑袋里,只可惜,不管他如何磨嘴皮子,何愁有回复他的都是一声冷笑。   美美的洗了一个温泉澡,又美美的吃了一顿让他魂牵梦萦的饭食。   狗子就给自己弄了好大一杯甜茶,抱着茶杯坐在平安居门口,舒坦的看着眼前的晚霞。   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这是兰英,兰乔在好奇的摆弄屋子里的摆设。   这里所有的东西对她们来说都是新鲜的。   狗子放下大茶杯,回头吼了一嗓子道:“那是香炉,里面是熏香,不要乱动……”   金属的碰撞声消失了,很快又有抽屉来回拉动的声音让他心烦意乱。   “不要弄乱了抽屉,我刚刚才整理好,里面装的是我写的文书,跟你们没关系。”   不论狗子怎么说,屋子里的动静一直没有停息过,就像屋子里有两只不怕人的大老鼠在不停地动弹。   毛孩提着一只煮好的风干鸡以及两坛子酒来到了平安居前面。   远远地就听见了狗子的呵斥声,就没有进屋子,而是挥手召唤狗子跟他去亭子里小酌。   狗子美美的喝了一口酒道:“两年时间,家里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   毛孩摇摇头道:“应该是五年时间,你是五年前离开家进入骑都尉的,从那以后你就很少回来了。这一片山居就是在你离开之后修建的,家里的作坊也多了十倍不止,地也多了三倍,如果连永安县的封地算上,该是一个大家族的模样。”   “我回来了,何右死了,其余五个人呢?也回来了?”   “没有,天知道他们在哪里,褚狼老大可能知道,他却谁都不说,你以后也不要问。”   狗子点点头道:“家族大了,总要准备一些退路,要是不小心被人连锅端了,连个还手的余地都没有,那就太亏了。”   毛孩笑道:“慢慢来,家主今年才二十二岁,我们有的是时间来布置。总要把这个让人舒坦的家好好地传给子孙才好。”   “这些年大家都没有闲着,现在我回来了,一刻都等不及想要做事,孩哥,你说我现在能干什么?”   “能干什么?当然有的是差事让你做,家里可用的人不多,像梁翁,刘婆这种早成勋贵们笑话的人还在办差,不是家主多长情念旧。   而是手头根本就无人可用。   家主智慧无双,心胸豁达,两位夫人也是奇人,按理说云氏早就该成为大汉国有名的世家。   只可惜家主出山的时间太短,根基比不上曹氏等一干家族。   全家的安危都系于家主一人身上。   这几年,本该是家主大展宏图的时候,结果呢,家主不敢放开手脚去拼。   办任何事情都缩手缩脚,唯恐一个弄不好就给全家带来灭顶之灾。   只好事事依附长门宫,以至被人笑话为阿娇贵人裙下之臣,有长门宫忠犬之说。”   狗子叹口气道:“我们前进的步伐太慢,跟不上家主的步伐。”   毛孩给狗子倒了一碗酒,兄弟两碰一下然后就一饮而尽。   毛孩放下酒碗道:“你这段时间好好地休憩,把你在匈奴的所见所闻都写下来。我也会抽时间,把家里的事情一一告诉你,等你融会贯通了,就没有清闲的日子可以过了。另外,管好你的匈奴老婆,男人说话的时候她们凑过来做什么?”   狗子回头就看见他的两个老婆小狗一般的蹲在他身后,满脸的恓惶之色。   毛孩哼了一声,站起身就走了,他实在是看不惯这两个抱着红漆马桶的愚蠢女人。   狗子没有送毛孩,看着两个老婆叹息一声道:“要出恭吗?”   兰英,兰乔涨红了脸连连点头。   “不是跟你们说过,白天的时候就去那座用青竹修建的小房子里,晚上的时候才能用到净桶。”   兰乔红着脸道:“那座小房子太干净,还有水瓮,还以为是人睡觉的地方……”   狗子没有办法,只好亲自去给她们示范。   这样的事情在别人看来是极为可笑的。   狗子却不这样认为,就算是匈奴单于来到云氏他也不会用云氏主楼里的抽水马桶!   本来,匈奴人来到大汉,成为不用跟大自然搏斗的人,就已经是属于老鼠掉进米缸一般的幸福事情。   而进入云氏对于汉人来说也是老鼠掉进了米缸。   因此,当匈奴人突然住进了云氏……   清晨的时候,山居里自然有鸟鸣啾啾,兰乔习惯性的翻了一个身,然后她就掉下了床。   躺在地上迷糊了许久,直到狗子趴在床上探出头看她的时候,兰乔才想起来自己昨晚睡在一个叫做床的东西上面。   她还想爬上床继续睡觉……不是因为困倦,而是很留恋这张床。   丝绸制作的床单滑溜溜的,就像睡在水面上,鸭绒制作的被子轻飘飘的,就像盖着一朵云彩。   “去看看孩子,一晚上都没有听见孩子哭闹了。”   狗子有些恼火,兰英睡在里面扯着小呼噜,兰乔睡在外边一晚上掉下去三次,天知道她是怎么越过他的身体从里面翻滚到外边的。   “小狗在睡觉,就是尿了。”   “尿了就换尿布,你愣着干什么?”   “没有皮子了。”   “脏皮子被我丢了,换旁边的那些!”   “这可是新麻布!”   狗子呻吟一声,翻身从床上跳下来,抓过那些已经被仆妇们用木槌捶软的麻布,随便搓弄两下,就给儿子换好了尿布。   回头再看兰乔,发现她再一次爬上了床,幸福的簇拥着被子闭上了眼睛。   看样子她今天是不打算从床上下来了。   屋子里的铃铛响了三下,狗子穿着亵裤打开大门,然后就看见胖厨娘鄙夷的看着他。   狗子想要遮掩一下,就听胖厨娘悠悠的道:“遮掩什么啊,你忘了当年是谁用猪毛刷子给你们这群脏鬼洗澡的?”   听了老厨娘这番话,狗子也就释然了,自己当年没少被这个猥琐的老女人揪鸡鸡猥亵。   不仅仅是他,除过褚狼跟毛孩,其余年纪小点的兄弟没有一个逃脱过她的魔爪。   厨娘超屋子里探探脑袋,没看见兰英,兰乔,就不满的道:“匈奴女人都这么懒吗?”   狗子陪着笑脸道:“这一路上就没有下过马车,劳累了一路,让她们多睡一会。”   厨娘撇撇嘴道:“看不出来,还是一个怜惜女人的窝囊男人,初来乍到的,新妇该去拜见少君!这样的事情都忘记了吗?”   狗子拍拍脑袋这就要钻进屋子去喊兰英,兰乔。   厨娘却把一个硕大的食盒递给狗子道:“不忙,少君现在正跟刘婆说话呢,看样子还要等一阵子。这里是小狗喝的牛乳,米油,你们吃的油条豆浆,包子,快点洗漱,吃饭。不是说你啊,娶了两个肥粗老胖的匈奴女人,却连小狗喝的一口奶水都没有。真不知道你图了些什么。” 第五十七章 是麻烦就逃不掉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云氏开始有规矩了。   云琅从来没有制定过什么规矩,他从来都是用放羊的模式来管理云氏的。   后来不知怎么的,云氏先是有了前院跟后院的区别,后来又有了等级上的分别,再后来……就没有几个人敢跟云琅说话了。   云琅记得自己不久前才带着老虎去麻籽地里去撵那群喜欢找野男人生孩子的仆妇。   仆妇们那时候还敢露出身体调戏引诱一下他。   现在,云琅想从她们拘谨的脸上看到一丝笑容都难。   说实话,云琅这个家主现在多少有些无所事事的感觉。   内宅的事情,梁翁操持的很好,虽然没人看得起梁翁,云琅却觉得没有什么好抱怨的。   至于外宅,平遮兄弟两个很能干,不论是铺子里的事情,还是人情往来,也处理的丝毫不差。   至于张安世,刘婆,陈铜这三个人的地位就比较超然了。   钱庄的生意虽然刚刚铺开,看似不起眼,云氏的家臣们都知晓这东西该是云氏今后主要的财源。   桑蚕,织绸,染坊这个相关的产业是云氏建立最长,也是最安稳的财源,是云氏最根本的家业,不可轻易舍弃。   至于造纸,印刷这东西,目前来说,给云氏带来的利润不是非常丰厚,陈铜却认为这项产业有大前途,并且为此孜孜不倦的努力着,争取将生产的成本控制到最低。   这几年,云氏已经开始剥离当初因为云琅一时兴起建立起来的作坊。   比如造钱,冶铁,造船,造车,造农具,水车,磨坊的一系列作坊。   这些作坊跟民生联系太紧,官府不允许这样的作坊掌握在一个人手中,于是,同样的作坊在长安开了很多家,造出来的东西与云氏大同小异。   而刘彻又在逐渐收回造钱的权力,云氏的冶铁作坊也被桑弘羊诟病了许久。   他在努力的施行盐铁官卖,云氏却大行其道的冶铁造农具,这几乎就是在一巴掌一巴掌的抽他的脸。   跟官府作对是一个非常痛苦的过程,因为他们有太多的法子在你让他们不舒服的时候让你更加的不舒服。   云氏没有办法在官府与云氏之间找到一个让两方都舒服的距离,最后就只能放弃那些看似赚钱,实际上非常费力的作坊了。   杂乱无序的产业对一个家族好处不多,大而全的产业布局非常的耗费人力,而人力恰好是云氏的弱点。   云琅不担心自家没有赚钱的门路,他只要想,门路多的是。   “夫君,狗子干嘛要娶匈奴女人?”   苏稚坐在丈夫身边,刚刚吃掉半个西瓜,就立刻跟丈夫说起云氏这两天最大的新闻。   “这跟狗子的经历有关,他一个人在匈奴心惊胆战的待着,随时随地都会有性命之忧。这个时候要是一个不错的女人陪着他一起过活,总是容易生出感激之情的。”   “你以前在山里的时候谁陪着你?”   云琅摸摸老虎的顶瓜皮道:“是这家伙,他陪着我坐在悬崖上看日出,陪着我在树林子里奔跑,我们一起打猎,一起寻找食物。天热的时候一起泡水池子,天冷的时候就相互依偎着睡觉,那个时候我觉得有兄弟就够了,女人什么的根本就没印象。”   “我们还不如这头臭老虎?”苏稚的眉毛都要竖起来了。   “这是两回事,不要混为一谈。”   老虎能感觉到云琅在夸他,仰起头用湿润的鼻子碰碰云琅的手以示感谢。   苏稚看着老虎道:“我要吃虎肉,还要用虎骨熬药!”   老虎懒懒的看看苏稚,将肥硕的爪子垫在下巴下边,继续睡觉。   宋乔坐在主位上,心安理得的接受了兰英,兰乔的跪拜,又把小狗子抱在怀里仔细的观瞧一下,取过一个硕大的银锁挂在小狗子的脖子上,对两妇人道:“家主说银锁能锁住孩子的命,不至于被妖魔鬼怪夺走。这孩子一看就是一个有福的孩子,等孩子在云氏住习惯了,就该送去医馆让医者看看。”   兰英,兰乔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个比大阏氏都要美丽的贵妇人。   心中暗暗做了一个比较,眼前的贵妇毫无疑问要比草原上最美丽的大阏氏还要漂亮。   而这个漂亮不仅仅体现在她精致的面容上,更体现在她温柔地话语,以及待人的风仪上。   大阏氏永远是高傲的,看牧人家的孩子就像看自己的羔羊,眼前的这位贵人,抱着孩子的模样就像一个真正的母亲。   小狗子手舞足蹈的朝宋乔啊啊的叫着口水横流,宋乔笑着用手帕沾掉孩子嘴角的口水,她很喜欢这孩子,以至于忘记了眼前还有两个女人的存在。   红袖咳嗽一声,宋乔抬起头,歉疚的冲兰英兰乔笑一下,就恋恋不舍的将胖孩子还给了兰乔。   两个精致的木盒被红袖用盘子端了过来。   宋乔打开木盒,瞅着兰英,兰乔笑道:“狗子从小在云氏就不安稳,有一次为了抓松鼠还从树上掉下来了。昏睡了两天才醒,醒来之后就告诉家主,说他梦见娶媳妇了,还说家主在他娶媳妇的时候给了很多好看的首饰。家主当时担心这个无赖又昏过去,就随口答应了,保证在他娶妻子的时候给一堆首饰。说过的话不能不算话,如今,狗子娶了亲,还生了子,这两盒子首饰从今日起就是你们的了。”   兰乔,兰英知道现在看首饰有些不妥,毕竟来的时候狗子说了,要她们多少矜持一些,给他留存一些颜面。   可是,盒子被打开之后,兰英,兰乔就把手攥的紧紧的,浑然忘记了答应狗子的事情。   兰乔抱着孩子,兰英抱着两个盒子浑浑噩噩的从少君居住的主楼里出来,等候在外边的狗子呼唤了她们七八声,这两人浑然未觉。   送兰英,兰乔出来的红袖笑眯眯的看着狗子,狗子抽抽鼻子,挺直了胸膛瞪着红袖道:“关你什么事!”   红袖嫣然一笑,眼睛笑的如同两只小月牙,无声的用口型对狗子吐出两个字——“土狗!”   狗子当然知道红袖在笑话他,他被红袖笑话了很多年了,所以并不在乎。   如果小虫跟丑庸在,她们的嘴巴会更加的恶毒。   “我这几年的例份帮忙算一下。”   狗子不在乎嘲笑,却不能不在乎例份,他当绣衣使者的时候虽然也存了一些钱,却不算多,银子在土里埋了三年,早就变得乌漆嘛黑的,拿出去用会非常掉价的。   现在的狗子除过这点钱之外,再无别的身家。   “家主为了把你这只土狗从匈奴弄回来,开出来了五百金的赏格。昨晚你安稳的在家睡大觉的时候,刘二已经带着五百金去给人家送钱去了。家里的帐必须要弄平,这么大的一笔支出,我做主从你的例份里扣除了。你听着,你这几年的例份已经被扣光了,不但这几年的例份没有了,接下来的十年中,你如果没有做出特殊的贡献,休想从我这里拿走一个钱!”   狗子见两个老婆抱着孩子行尸走肉一般的走远了,才挺起来的胸膛立刻就干瘪了下去。   凑到红袖身边从怀里掏出五个乳白色的羊骨节放在红袖手里,谄媚的道:“礼物早就备好了,匈奴人手里也没有这么好的东西。”   红袖捏着温润的骨节,灵活的在手里转动一下,满意的点头道:“还不错,算你有心。”   说完话,就一边丢着骨节玩耍,一边走进了主楼。   狗子在后面扬声道:“我的例份……”   “十年后再说!”   狗子很想跳着脚叫骂两声,转过头却是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   何愁有站在石榴树下双手插在袖子里冷冷的看着他。   狗子吞咽了一口唾沫,一句解释的话都没有,全身绷的紧紧的,一步步的走向何愁有。   跟红袖可以撒泼耍赖讨要工钱,面对何愁有说什么话都是白说,人家已经做好攻击的准备了,这时候如果多说话,只会被殴打的更惨。   如果这里不是云氏庄园,狗子就必须做好拼命地准备。 第五十八章 暗黑化的狗子   很明显,何愁有希望跟狗子去别的地方战斗,而狗子绝对没有这种英雄的想法。   在家主跟前,何愁有必然不会下重手,如果去了偏僻的地方,狗子不确定自己能否活着回来。   避不开那就战斗,这没什么好说的!   狗子一个纵跃,一拳砸向何愁有。   先下手为强!   何愁有荡开狗子的拳头冷笑道:“你的一身本事我不是没有见过,敢向老夫伸拳头,胆子不小。”   狗子疾风暴雨般的数十拳统统被何愁有荡开之后,身形向后急退,站定了身子之后道:“在你这里求饶有用么?”   何愁有嘿嘿笑道:“没用!”   狗子大笑道:“既然没有用,我多费口舌做什么?”   何愁有冷笑道:“你以为叫这么大声会有人出来救你?你主子在偏院,你的女主子刚刚去了医馆。在这里,你就算是叫破喉咙也没人来救你。”   狗子的身体松弛了下来,双臂自然下垂,双拳却握得很紧,眼睛死死的盯着何愁有。   “你要跑?”何愁有横跨一步挡住了侧门。   狗子再次扑了上来,这一次,他整个人如同旋风一般,不断地把自己的手脚,肩膀,膝盖向何愁有身上招呼,能不能打着他不在乎,他只想用体力来换一点时间。   何愁有面对狗子狂风暴雨一般的攻击,犹自闲庭信步,不知怎么的就靠到了狗子的身上,单臂一伸,狗子的肩膀就落进了的掌心,他的爪子稍微扭转一下,狗子的身体就跟着转动起来,凌空两个翻转之后,重重的摔进了花丛中。   何愁有站在花池子边上笑眯眯的看着不断咳嗽的狗子道:“今天,老夫的怒气不倾泻干净,你休想离开。”   狗子咳嗽一声道:“我并没有害你!”   何愁有笑道:“那是因为你家主子不想害我,如果你家主子要你害我,老夫觉得你一定会愉快的去完成这个重任的?”   “你不能用我没有干的事情来惩罚我。”   “欺瞒老夫就是死罪!”   何愁有突然发现狗子的身形在下降,身子腾空而起,老鹰一般向狗子扑击过去。   狗子的身形完全消失在地面上,何愁有落在花坛里,四处寻找却找不到狗子的影子。   花坛中间露出一个黑黝黝的洞,狗子快速离去的脚步声清晰地传递过来。   何愁有怒哼一声,就背着手离开了后宅。   整座云氏宅院都是这些混蛋亲手建造的,哪里有暗沟地道岂能瞒得住他们?   如果狗子这个家伙趁着占有地利因素偷袭他,最终的胜负还未可知。   云琅对狗子从墙壁里走出来一点都不奇怪,只是烦躁的道:“别让虫子钻进来。”   狗子将打开的木板重新关好,就瘫倒在云琅面前道:“何愁有想要弄死我。”   云琅笑道:“把话说清楚,何愁有可不想弄死你,他只想弄残你!”   “这有什么区别?”   “有区别,如果我没有帮你求情,他一定会弄死你,而弄残你这件事,是我求情之后的结果。”   狗子哀叹道:“您不打算管了?”   云琅冷笑道:“当初把你送进骑都尉,是指望你成为一个正儿八经的军官,没打算让你进绣衣使者群里。是你自己觉得当绣衣使者更加的威风,硬是从一群人里面拼命地表现,最后让何愁有选上了你。所以说,你今天之所以会落到这个地步,全部都是你自找的。放心吧,何愁有不会打死你,只要他不打死你,咱家就开着全大汉最好的医馆,什么样的伤治不好?”   狗子翻身坐起,去掉头发上的草芥跟蜘蛛网,恶狠狠地道:“如果战场在家里,何愁有未必能占到便宜。在我家里跟我作战,哼……”   云琅歪着腮帮子用食指拇指捏着下巴上的火疖子,吸了一口凉气狠狠地一捏……   清理掉脸上的一滴脓血,轻轻地拍着麻木的下巴道:“人家何愁有不准备弄死你,你也不准下毒手弄死人家,另外,不许引诱何愁有进暗道,里面的好多机关,铁人都能化成铁水。”   狗子怒道:“最多引他进千斤闸。”   云琅冷笑道:“别人家的千斤闸最多三百斤,咱家的千斤闸可是实打实的一千多斤,你觉得人进去了能活?”   狗子狠狠的在班上捶了一拳道:“我以后躲着他走。”   云琅笑道:“这就对了,你一个大好少年,跟一个糟老头子计较什么,你活着,活着他就死了,即便有天大的仇恨也都报了,更何况,这事是你不对在先。”   狗子往云琅身边凑凑,低声道:“我觉得我们家也该蓄养一些死士才行啊。以前不在绣衣使者里面混生活的时候就听说但凡是大家族都有死士,成了绣衣使者之后才发现,死士这种东西好多大家族都有,就是称呼不一样。我曾经带队剿灭过两个黑窝子,那些人真的是不要命,明明被我用火点着了,依旧酣战不休。家主,我已经搞清楚那些死士的来源了,只要家主点点头,不出三年,就能给家里弄一支不少于六十人的死士群,保证他们一个个为家里肝脑涂地百死不悔。”   云琅冷笑道:“你算了吧,你,我,褚狼,毛孩这些人为家里肝脑涂地百死不悔我信。因为这个家本身就是我们的。至于别人?嘿嘿,我是不信的。”   狗子砸吧砸吧嘴巴道:“您不知道,人是可以培养的,绣衣使者就是培养出来的。我看过这个培养的过程,按照他们的法子,把人培养成一只狗都成。您可能不知道,靠山妇这种人就是专门培养出来的,手段虽然残酷了一些,效果却出奇的好。咱们家是不是也该有一些,放心,只要交给我,一定会没有人可以察觉。”   听狗子说这些,不知为何云琅忽然想起了后世传说中的刘备白耳兵,曹操虎豹骑,孙权丹阳兵。   以前的时候云琅看史书的时候总是把这些人理解为悍卒,现在听了狗子的一番解释,云琅觉得自己以前可能想的方向错了。   “你准备拿孤儿去练死士,还是准备招募死士?   前者,大家都是孤儿出身,你下不了那个手吧?   后者,你喜欢那些为了钱或者别的什么东西把命不当命看,把脑袋当球踢的人?   死士是用来干什么的?   主要是拿来干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的。   我们家有必要干那些阴暗的事情吗?   要钱?我们赚不来吗?   要权?只要我们现在拿出十万金献给皇帝,买一个关内侯的爵位不是很难吧?   明明可以正大光明在大太阳底下生活的人,为什么要活在阴沟里?   你以为我找大长秋涂改你的名册,又找何愁有把你从世人的眼中消除,给你安排新身份是为了什么?   还不是要你自由自在的生活。   小子,活在阴沟里的是老鼠,是个人就该获得堂堂正正!”   “活的堂堂正正?这不好吧?我也弄死了好几个活得堂堂正正的人。他们在临死的时候非常的后悔。”   云琅笑道:“我又不是书呆子,知道什么是堂堂正正吗?堂堂正正就是干什么事情都能放在太阳底下任人评说的。   好事当然可以,坏事一样可以,我弄死黄氏全族的时候,用的就是堂堂正正的手段。   直到现在,还没有人说我卑鄙。   你的心性变化很大,这几年看到的,听到的,接触到的全是见不得人的恶心事情。   心黑的一塌糊涂,眼睛不由自主的去看最美好的事物。   知道不,这就是你为什么会对你那两个愚蠢的匈奴老婆那么好的原因。   不是你有多么的喜欢她们,而是那两个女人代表着你好的一面,你舍不得放弃。” 第五十九章 绣衣使者也是有传承的   云琅深邃的思想就像黑暗中的一朵火花,绽放过后,就人什么都没有留下。   狗子没有听懂家主话里面的意思,尽管他也很聪明,他还是没有听明白家主到底要说些什么。   看家主的样子似乎没有拆散他们夫妻的想法,可是,话里话外却总是说两个匈奴女人配不上他这个汉家男子。   狗子很疑惑,觉得家主是不是对他有什么误解。   按理说,一起长大的人不该有这么大的隔阂才对啊,狗子决定继续听家主咧咧,然后等自己想清楚了就反驳一下。   “男人之所以要娶女人,一定程度上是不受自己控制的,爱情这种东西随时随地都可能发生,你运气不好,偏偏发生在匈奴,狗子,对不住啊,我不该在你最危险的年龄让你去匈奴的。”   云琅觉得很可惜,狗子本来应该有一个更加幸福的生活的,现在,可能被这两个匈奴女人给毁掉了。   狗子黑着脸道:“您是说不该在我发情的年纪把我弄去匈奴?”   云琅无奈的道:“你怎么会这么想。”   狗子委屈的道:“你就是这个意思,你想说我是一匹发情了就管不住自己的公马,不管对面的母马好不好都会凑上去嗅人家的屁股。”   云琅站起身拍拍狗子的肩膀道:“好像是这个话,作为兄弟,我当然希望你能享受人间最好的。”   狗子笑道:“我享受的就是最好的。”   云琅愣了一下道:“果真?”   狗子笑道:“你以为我当绣衣使者的时候没有享受过?”   云琅呆滞了一下道:“我以为你一如既往地纯洁。”   “进了绣衣使者你觉得我有可能保持童子之身吗?抄家灭族的时候,那些女人为了活命死命的往我身上扑,扯都扯不开,别人都在大快朵颐,您觉得我可以独善其身?匈奴女人没什么不好的,想要什么东西就会朝我哇哇叫,我要是能做到,就给她,做不到,打她一顿就好了,到了晚上该吃饭吃饭,该喝酒喝酒,该睡觉就睡觉,而女人也早就忘记了我打她的事情。整个人就像一潭清水,从水面上就能看到水底,敌人来了能帮我一起战斗,我死了,她们会不顾一切的把我儿子养大,只要还有一口气断不会让我的儿子成为孤儿。就这一点,比汉家女子好的太多了。”   通过狗子的嘴巴云琅明白了,汉家女子,与匈奴女子孰好孰坏的问题绝对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   这很好,证明狗子的生活没有出现偏差。   在狗子走出大门的那一刻,他又回来了,瞅着云琅道:“别以为你用奇怪的话题岔开我们最先研究的问题,就能万事大吉。你觉得你可以用智慧来面对未知的风险,我却不这样看,生死存亡之时,还是刀子比较管用。”   云琅笑道:“只要你脑袋还是正常的,干什么都行,如果你脑袋不正常,干什么都不成!”   狗子笑道:“我看起来正常吗?”   云琅道:“再看看……”   狗子刚出门就看见了何愁有,他就立刻回来了。   云琅抬头瞅瞅双手插在袖子里且面无表情的何愁有扬声道:“何公,进来喝一杯吧。”   何愁有走进了屋子,施施然的坐在云琅对面,对于躲在云琅背后的狗子看都不看。   一杯冰凉的葡萄酿放在何愁有面前,云琅特意往里面添加了一勺糖霜。   何愁有现在很喜欢喝甜的,云氏的葡萄酿虽然也是甜的,对何愁有来说甜度还不够。   云琅用拇指指指背后的狗子道:“这家伙说云氏现在可以培养死士了,您觉得如何?”   何愁有一口喝干了葡萄酿,又往酒碗里添加了一点葡萄酿摇晃几下,等残余的糖霜全部融化了,再次一口喝干,丢下酒碗道:“兵在精,不在多!昔日曹沫、专诸、要离、豫让、聂政等豪侠,都是单枪匹马的就把大事给办了。云氏只要有这样的一人,就足以让其与勋贵战战兢兢。”   云琅苦笑道:“这不可能……”   “可能的……”   何愁有从云琅的盘子里抓了一块糕饼咬了一口道。   “云氏没有那样的人!”   “怎么没有!”   “谁啊?”云琅大为吃惊。   “许良!”   云琅回头瞅瞅同样吃惊的狗子,然后重重的摇头道:“云氏没有一个叫做徐良的人,只有徐狗!”   何愁有继续吃着糕饼,含含糊糊的道:“交给老夫,三年之后,老夫保证他的剑术不下聂政!”   云琅再次瞅瞅狗子,见他面色惨白,知道这家伙没这个胆子接受何愁有的糟蹋,就笑道:“何公莫要再欺负他了,他就是一只小狗子,难当大任,此事以后再说,饮酒,饮酒!”   何愁有冷笑一声道:“有什么样的家主,就有什么样的家臣,别人家的家臣都抱着为主家抛头颅洒热血的准备,你的家臣倒好,见到好处勇猛直前,遇到危难缩头缩脑。这样的家族没有不败的道理。”   何愁有说完话,又从云琅的盘子里拿走一块糕饼,一边吃着就离开了偏厅。   狗子额头的青筋暴跳,好几次都想起身去追何愁有,都被云琅按住了。   “好好地坐着,不要被他激怒,人家没想帮云氏弄出一个聂政来,所有的目的就是想要收拾你。”   “我知道,可是,我心里还是不舒服。”   “你心里要是舒服了,人家说这些话做什么?咱们家与别人家不一样,首先是我们自己过得舒坦了,再说子孙后世的事情,要是我们自己都过的痛苦不堪,就谈不到以后。”   云琅觉得自己的安慰似乎对狗子起到的作用不大,因为狗子走的时候有些垂头丧气。   狗子回到平安居的时候,兰英,兰乔正在相互往脑袋上插各种头饰。   云氏出产的头饰是长安妇人的新宠,尤其是金步摇,碧玉簪,上面的纹饰最是繁复。   小狗子四脚朝天躺在摇篮里,握着自己的脚丫子往嘴里送,他们母子三人看起来非常的愉快。   狗子习惯性的坐在门口,兰英飞快的把狗子的大茶杯放在他的身边。   摇晃一下脑袋上颤颤巍巍的金簪子,在狗子的脸上亲吻一下,又飞快的跑回去折腾自己的宝贝去了。   狗子在门槛上坐了很久,直到夕阳西下的时候,他才离开了平安居。   何愁有稳稳地坐在幽居中,仆役送来晚饭非常的合胃口,他很喜欢吃简单的搅团。   这东西做起来很简单,只要把甜荞面跟麦面混合,缓缓地倒进滚开的水里,接着用力的搅动,直到松散的面糊变成有劲道的面团就算完事。   吃的时候只要配上醋跟蒜泥,就算是一道不可不多得美味了。   狗子进来的时候何愁有脸上浮现了浓重的讥诮之意,他并没有停止进食。   面团放进被热油姜葱炝锅的香醋里,吸收了一部分醋香,又在蒜泥里面打了一个滚,这次被何愁有送进嘴里。   狗子跟以往一样,安静的跪坐在何愁有的身边,将他一口没动的几样小菜重新调整一下位置,方便这个老宦官进食。   这样的活计他是干惯了的,时隔四年,他干起来依旧得心应手。   何愁有瞅着饭碗里最后一块面团叹息一声道:“吃搅团的要义就在于留下最后一口。只是,年年留,年年剩,却不知在给谁留,给谁剩。都说这样可以留住福气,让我们知道惜福,到了我这岁数就会知道这些话其实都是屁话。”   说完,何愁有就把最后一点面团夹起来,沾了醋水,蒜汁放进嘴里慢慢的吃,搅团本来就绵软,不用咀嚼,何愁有却咀嚼了很长时间,就像是在咀嚼自己不多的岁月。 第六十章 差别太大了   “总会一代代继承下去的。”狗子低声道。   “该消失的就让他消失,继承下去做什么,老的东西终究会被新的东西代替。曹沫、专诸、要离、豫让、聂政这些人都是过去,也是糟粕,郭解都知道好好做官了,你怎么还想着蓄养死士?”   “绣衣使者就是皇家的死士!”   “知道皇家为何会有死士吗?”   “是因为方便陛下做一些不好正大光明的事情。”   何愁有笑了,摊开腿道:“皇家之所以会有死士,是因为他们是皇家的死士。你真的以为陛下有什么不能正大光明做的事情吗?告诉你,没有!陛下做任何事情都可以正大光明,可以做的毫无顾忌。之所以建立绣衣使者,完全是因为陛下私人的一点爱好。”   “爱好?”   何愁有笑了,就像跟狗子之间没有任何芥蒂一般对他谆谆教导。   “陛下有窥人隐私的爱好……”   “这爱好我其实也有……”   “帝王可以把自己的爱好扩展到极致,可以看见,听见坊间看不到的景象,听不到的奇闻。而普通人就只能通过猜测,臆想来模模糊糊的接触到一些超出他们想象的事情。这就是帝王的爱好与普通人的爱好不同的地方。”   “您觉得我们蓄养一些死士怎么样?”   “不好,你自己就是一个合格的绣衣使者,你觉得你真的能够隐瞒住绣衣使者操弄起一群死士?”   “不成吗?”   “当然不成,每一个绣衣使者背后都有三双眼睛在盯着你。我甚至相信,自从你踏入雁门关,绣衣使者就已经知道你活着回来了。”   狗子脸色大变。   何愁有冷笑道:“你以为绣衣使者是什么样的存在?这些人是老夫把他们聚集到一起,最后形成了绣衣使者。开始得时候,他们只是天子耳目,后来,你知道的,他们莫名其妙的就有了监察天下的大权。这是天子的欲望膨胀的结果。”   狗子脸色惨白的道:“家主请大长秋……”   何愁有摆摆手道:“无妨,大长秋截断的是最后一条线,也就是说,只要天子认为你死了,那么,你就没有危险。绣衣使者中最忌讳的就是好奇心过甚。当那韩振,彭泗这两个大头目回来之后,即便是知道了有人改动了册簿,他们也不会问的,毕竟,在他们走后,掌管册簿的人是陛下。现在,只要除掉背后的那三双眼睛就好了。”   “还要避开这三双眼睛后面的九双眼睛是吧?问题是,这三双眼睛在哪,九双眼睛又是属于谁的。”   “老夫知道!”   何愁有开始吃小菜……   云琅早晨起床的时候,看到了一幕奇景。   狗子真的变成了一只狗……   刚刚喝下去的一口茶水被喷了出来,散出老大一片水雾。   “你在干什么?”云琅大叫一声就从楼上跑下来,三两下把狗子脖子上的狗项圈,身上的狗皮从他身上扯下来,还重重的一脚把四肢走路的狗子一脚踹倒。   “没有别人看见吧?”   云琅的眼珠子乱转,狗子的这幅形象被被人看见,他以后就不用再做人了。   “您是第二个!”   “第一个是谁?”   “何愁有!”   “你不会害怕他殴打你,就装扮成狗求饶吧?”   “不是,就算是被他打死,我也不会自甘堕落,可是,事关您跟大长秋,我就没法子了。”   “何愁有都跟你说了些什么?”   “他说皇帝快要知道我没有死……”   狗子把话说了一半,又被云琅一脚踢的摔倒了。   云琅一把揪住狗子的脖子喷着口水怒道:“你以为你是谁?你以为你真的值得皇帝知道你的生死?我以为你走了一遭匈奴应该会变得聪明了,现在才发现,你跟匈奴人一样的蠢啊——被人家三两句话就吓得屁滚尿流,连扮狗这样的事情你也能做的出来?”   狗子无奈的苦笑道:“我想到了,但是我不敢赌!”   “你扮成狗去见何愁有的时候他说说什么了?”   “给我喂了一根骨头……”   “滚回你的平安居里去,千万不要见任何人,我不是害怕你被人发现,而是担心你出来给我丢人。”   “这么说,您跟大长秋都不会因为我被牵累?”   “你以为我们两个都是傻瓜?”   “你们两个人自然都是狐狸,只是你的门下却出了一只蠢狗!老夫还以为能训练出一个真正的刺客,现在发现,他根本就不合格,即便是被训练出来了,也会被人家捉住做成狗肉羹汤,对云氏一点好处都没有。”   何愁有施施然的从侧门走进来,笑吟吟的对云琅道。   云琅手上发力把狗子提起来站稳,朝何愁有苦笑着拱手道:“他就是一个傻子,您就不要再责备他了。从今后,刺客,死士一类的字眼就不要出现在我们家里了,这两个字眼很容易被人误会。”   何愁有用宠溺的目光瞅着楼上揉着睡眼惺忪的眼睛看热闹的霍光道:“这才是最好的刺客人选,余者不足论!”   狗子惭愧至极,大叫一声就捏着拳头向何愁有扑了过去。   云琅长叹一声抬头看天,狗子终究逃脱不了一顿臭揍……这是他昨晚去见何愁有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的。   “师傅,狗子今天很勇猛啊。”霍光兴奋的对云琅道。   “他准备杀了你师傅雪恨!”   “他杀不了何师傅的,何师傅倒是很容易杀死他。”   “以后不要何师傅,何师傅的叫,叫师傅就对了。”   “我的师傅只有您一个,何师傅终究教了我武学,称一声何师傅就可以了,称师傅他当不起。”   “你就不怕他收拾你?”   “何师傅早就想收拾我了,两年间,弟子没有给他任何机会!”霍光笑的如同一只小狐狸。   云琅看看场中被何愁有的大巴掌抽的左摇右晃,依旧咆哮着酣战的狗子,再回头看看端着牙缸一边用盐沫子刷牙一边看热闹的霍光。   第一次觉得一个人先天天赋可能要比一个人后天的努力重要,这种在娘肚子里就分出来的胜负,差距大的让人绝望。   当狗子再无一丝力气,倒在地上爬了三次都没有起来的时候,何愁有挥挥袍袖,满意的对云琅道:“这口恶气终于出干净了……”   然后指指霍光道:“他就是你的例子!”   霍光正色道:“弟子一向恭顺,不会遭此厄运的。”   何愁有哈哈大笑一声,身体扶摇直上,宛如一只苍鹰跃上了围墙,几个起落,就消失在云氏重重屋檐之间。   苏稚仔细检查了狗子的伤势,很为难,说狗子的伤势不重,偏偏他全身上下几乎没有多少好皮肉,稍微触碰一下就惨叫连天。   说他伤势很重,偏偏他全身的筋骨都安然无恙,能惨叫连天就说明他的内腑也非常的健康。   总体来说,没有半个月的修养,皮外伤不会痊愈的。   “文的,我斗不过老贼,武的,也不成,家主,这顿揍跟羞辱我没有白挨。”   狗子断断续续的对云琅道。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被羞辱跟被揍了的人都会这么说,至于以后能不能知耻而后勇,就很难说了。我现在就发愁怎么把你送到你的两个匈奴老婆那里去,我怕她们以为是我下的手,跟我拼命!”   “既然嫁给了我,她们就是我汉家的婆娘,家主怎么还口口声声的用匈奴二字羞辱她们?”   云琅咬牙道:“你这顿殴打挨的轻了。”   狗子同样咬着牙道:“我不会认输的,只要他打不死我,我就一定会打回来!” 第六十一章 想发财的勋贵们是可怕的   云家的院子很大,大的可以让有情人虽然身处一个院子却天人永隔。   狗子很确定,自己这副模样回去,那两个婆娘一定会发疯。   鉴于此,他就让梁翁转告他老婆们,他需要出门一段时间。   匈奴女人就这点好,男人说什么她都相信,让梁翁转告狗子,她们会在家里好好地待着,不会让别的男人进门。   狗子得到回答之后非常满意,躺在床上继续哀嚎……刚刚挨揍完毕的时候全身麻木,感觉不到多少痛楚,休息了一会之后,疼痛就像潮水一般涌过来……   狗子回家是云氏最近发生的最大一件事,这件事知道的人不多,仅限于内院的一些人,至于外院,他们的生活依旧过得平静无波。   一封战报从遥远的河西传来的时候,云琅只看了一眼就仰天长叹。   整日里说谁谁谁是上天的宠儿,其实霍去病才真真是上天的宠儿。   以前带着八百人越过两千里荒漠突袭镜铁山,阵斩匈奴三千,将所有汉奴平安带回来。   这在大汉已经被称之为神迹。   大河谷一战,以少击多,带领三千虎贲强横的击穿了且兰王长达二十里的军阵,乱军之中,众目睽睽之下生擒且兰王,虽然且兰王羞愧难忍之下自戕身亡。   这并不妨碍霍去病用长矛挑着且兰王的脑袋喝令残余的义渠人投降。   他当时并不指望其余的义渠人会投降,毕竟,他仅仅是凿穿了敌阵,只是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如果数量依旧众多的义渠人趁机反扑。   人少而疲惫的汉军很可能会全军覆没。   结果……义渠人投降了!   霍去病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胜利。   霍去病回来的时候,云琅曾经问他且兰王的脑袋最后哪里去了,霍去病回答,对付蛮族就该用蛮族的法子,他让义渠工匠把且兰王的脑袋镶嵌了金玉之后献给了刘彻。   云琅见过那个东西,刚开始的时候刘彻拿他来饮酒,说是也感受一下当匈奴单于的感觉。   后来,汲黯上朝的时候朝皇帝行匈奴礼,口口声声称呼皇帝为汉单于之后,云琅就没有见过那件器物了。   不过,刘彻却更加宠爱霍去病。   现如今,在祁连山下与霍去病打了最后一仗的浑邪王上表求降!   这是自大汉与匈奴作战以来取得的最大的一场胜利,终于有匈奴王肯带着所有的部族投降大汉了。   浑邪王投降的非常彻底,他在投降之前已经杀掉了左右犹豫的日逐王,杀掉了一心想要带着族人去漠北寻找单于的左贤王。   一心一意要带着河西之地的匈奴人投奔大汉,准备过最美好的生活。   未央宫,大汉朝在长安两千石的文武官员齐齐的聚在这里,准备跟皇帝商量如何处置即将到来的六万帐匈奴人。   云琅跟曹襄两人穿着朝服才走进未央宫,腰上的仪剑就被侍卫们给收走了。   以前遇到这样的事情,曹襄必定不肯罢休,这一次他很乖,侍卫拿走他的宝剑的时候一声不吭。   见云琅在看他,就随口解释道:“已经不是平阳侯了,老子现在是驸马都尉,平白掉了好几级。”   “嗯,也对,别人娶公主是赚便宜,你娶公主确实亏了。”   “母亲说亲上加亲是好事,只要当利公主能在曹氏过的满意,曹氏三代人就衣食无忧。”   “你见到当利了?”   “自然是见了,本来想带她出宫的,被皇后给阻拦了,说是不合礼仪。去他娘的不合礼仪,当利在宫里都已经被关成傻子了,我带了一只豹猫送给当利,居然把那个丫头吓哭了。战战兢兢的给我送了一方丝帕,还说求我怜惜,那一刻我觉得我就是一个大恶人。”   “不对啊,我大汉公主大多彪悍,你看看馆陶,看看母亲就知道了,当利的胆子怎么这么小?”   “哼,这是要看母亲的,馆陶的母亲是什么人,母亲的娘亲又是什么人?   你再看看当利的母亲,一心只想讨好陛下,心思全在刘据身上。   对当利她根本就不闻不问。   这一次当利如果不是嫁给了我,皇后还是不会理睬当利的。   规矩?   如果当利的婚事皇后能做主,当利早就被她卖掉了。   等这次大朝会结束了,就把那个丫头接出来,看她在皇宫里纺线织麻布我心里堵得慌。”   两人一边小声说话,一边拾级而上,慢慢吞吞的走上了高大的未央宫。   站在未央宫上向西看,就能看到西边的建章宫,此时,建章宫已经改造完成,皇帝在建章宫里的也居住了好几年,只是心高气傲的皇帝对建章宫周围的环境非常的满意,对建造于前朝的破旧建章宫极为不满,准备推倒重新修建。   图纸云琅见过,堪称豪奢至极,仅仅是建章,未央两宫之间的飞阁辇道就按照长城的规模在修,辇道模仿秦驰道铺设了硬木轨道,八匹马拖拽的辇车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从建章,未央两宫走一个来回。   皇帝喜欢热闹,准备迁徙一些人家来建章宫周围一起住,好达到他喜欢的千门万户的感觉。   “曹侯,云侯,这没有奴隶可修建不起这样的宫室啊……”   一位满脸沧桑的忧国忧民之士凑到曹襄跟云琅身边,深深地为皇帝的福利担心。   “是啊,今年边关的那些将军们全是废物,都八月份了,奴隶的供应量还不到去年的一半。连捕奴团的那些杀才们都不如,你说这样了,打仗打个什么劲啊。”   云琅瞅瞅人家腰上的玉牌,立刻明了,眼前的这位该是一位皇族。   “今天开大朝会,一会陛下驾临之后,大家伙都不要缩头缩脑,该说的就要说。以前呢,把公孙弘这些人推在前头帮我们说话,这些人现在不顶事了。居然说要把投降的匈奴安置在长安附近,还要给他们土地,给他们粮食,准许他们在长安,阳陵,细柳营,做生意。如果这么做了,霍骠骑把他们弄来长安做什么,在河西一刀子砍死我们大家也少出一些钱粮。”   “长史说话就算是说到点子上了,长安百姓勒紧了裤腰把最后一口粮食交出来带支持陛下北伐,教训匈奴人。嗨!支持的结果是给自己支持出一群耶耶来了。公孙弘,桑弘羊这些人说什么如果不善待归降的匈奴人,以后匈奴人发现没了退路就会拼死作战。我呸啊——大汉跟匈奴人的战斗那次不是血淋淋的?这些没有上过战场的混账,想什么美事呢?”   “六万帐匈奴啊,如果带上铁链子帮我们开垦荒地,三五年下来,这长安之地的百姓非得肥死不可。诸位兄长,此次断不能让公孙弘一干贼子得逞!”   云琅笑着不断地点头,都是实在人,没必要在他们面前装假,长安周围的荒地多,百姓都能多占几亩地种菜,勋贵们则能落在人后?   每户人家都有大片,大片的荒地,加上这几年大军在外抢来的牛马羊多,牲口是不缺的,现如今,每家每户都准备好了农具,就等浑邪王来长安,大家好一起种地发财呢。   公孙弘习惯性的闭上眼睛坐在一张蒲团上旁若无人的打坐,桑弘羊正慷慨激昂的跟一些勋贵们辩论。   他说什么不重要,主要是想要奴隶种地发财的勋贵们太多了,多的几乎超出了他们的预料。   一干文官,武将们并没有掺和到这件事情里面去,他们也想让治下的百姓多几个奴隶使唤,那样一来,不论是夏赋,秋税都要好收的多。   曹襄低声在云琅耳边道:“我舅舅也觉得该善待匈奴人,所以啊,我们兄弟今天一句话都不要说。” 第六十二章 没钱就没底气   刘彻来了,却没有进入未央宫大殿。   他就这样霸气十足的站在人群中间,睥睨四方。   他一出来,就没人说话了。   刘彻四处看看,朗声道:“方才朕在大殿里面听外面热闹的很,怎么,朕想凑热闹就不成?”   公孙弘连忙笑道:“陛下那里的话,臣等不过是在闲聊,说一些趣话,陛下如果想听,臣等自然求之不得。”   刘彻哈哈笑道:“畅所欲言,畅所欲言,朕也乏累的紧,正好松快松快。”   桑弘羊面带恶意的瞅瞅四周的勋贵,阴测测的道:“刚才是哪一位在说我祖上是匈奴人,母亲跟匈奴有染的?当着陛下的面说清楚,免得陛下用错了人!”   汲黯嘿嘿笑道:“你准备把六万帐匈奴人全部都就近安置,你不是匈奴人谁是?老夫早就想把族人全部迁徙来长安,总是被你阻止,还讥讽老夫有图谋不轨之意。难道说匈奴人会比老夫这个土生土长,侍奉了大汉好几代陛下的汉人更加可靠?”   刘彻笑道:“不准你全族进京的是朕,倒不是担心你图谋不轨,而是因为太聒噪,平日里一个人聒噪也就罢了,来上一窝朕可受不了。”   刘彻说的轻松,引来一干臣子们的哄笑。   汲黯再次拱手道:“陛下的基业在臣民,而长安臣民之心乃是陛下布武天下的信心所在。因此,微臣以为,长安民心不可失。匈奴浑邪王来降,固然是一桩大喜事,然而,臣以为将匈奴人安排在边疆为好,万万不可安置在我大汉的腹心之地,一旦浑邪王心生不满就会祸生肘腋之下。”   刘彻笑道:“爱卿言之有理,不知哪位爱卿还有高论。”   刘彻的话音刚落,就听场中传来一声长叹。   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臣从人群里走出来朝皇帝施礼道:“陛下可还记得老臣?”   刘彻眉头微蹙还是用和蔼的声音道:“老夏侯,烈日炎炎不在府中纳福,怎么来长安了,有什么事情让子侄辈禀报朕一声就是了。”   夏侯安再次施礼道:“老臣生怕陛下忘记了白登之围,忘记了吕皇后旧恨,忘记了历朝历代我大汉出嫁公主的血泪,忘记了甘泉宫旧事。   所以不得不亲自来长安觐见陛下,好让陛下莫要忘记匈奴人的残暴与凶狠。   当年太祖高皇帝与项羽决战,两军疲惫,太祖高皇帝预备与项羽罢兵言和。   留侯上策曰:此时项羽兵马疲惫又缺少粮草,此为最好的消灭项羽的机会,如果让项羽退回彭城,等他养精蓄锐之后,又会成为汉王的心腹之患,万万不能养虎为患!   太祖高皇帝听从了留侯之言,一番苦战之后终于绞杀了项羽,才有我大汉江山。   今日之匈奴与当年项羽何异,陛下如今胜券在握,正宜一鼓荡平河西匈奴,清除河西匈奴以求万世安宁!”   刘彻皱眉道:“朕何尝不想一鼓荡平匈奴,只是按照这几年的战局来看,快速荡平匈奴没有这个可能。此时,就该征伐,攻心双管齐下!云琅,你来说说,夏侯说朕在养虎为患,你家养了一头猛虎,可曾出过事情?”   云琅见众人的目光都盯在他的身上,不得不站出来施礼道:“云氏的老虎与别处的老虎有所不同。”   刘彻并没有放过他的意思,追问道:“有什么不同?”   云琅摊摊手道:“云氏的老虎其实是主人,可不是什么云氏豢养的猛兽。   当年云琅在深山蒙难之时,托赖老虎找来食物将云琅喂养长大,因此,从这一点来看,老虎是臣的亲人,焉能与一般的大虫相提并论。   长门宫中也蓄养了一群老虎,可是呢,那群老虎虽然被豢养,却野性难驯,据臣所知,已经有三个仆役葬身老虎口中。   所以,夏侯的话要分开来看。   比如微臣即便是葬身我家老虎之口,也没有什么好遗憾的,毕竟微臣这条命是老虎给的,他想要还给他就是了。   别处的老虎嚒……臣以为还是套上锁链比较好。”   “哈哈哈,云侯所言甚是,微臣也有同感,如今,微臣家中已经打造了六百套锁链,正好拿来锁住猛虎!”   镇安侯薛康这一开口,立刻就有无数人纷纷上前,朝皇帝施礼,都说家中已经打造了锁链,就等着锁住猛虎呢。   刘彻鹰隼一般凌厉的目光死死的盯在云琅身上,云琅苦笑一声,想把身子藏在别人后边,却总是被这群王八蛋给推在最前面。   曹襄站在云琅身边,一只手却在云琅腰上多肉的地方扭啊扭的,云琅痛楚难当,却不敢喊叫出来。   “你云氏并不蓄养异族奴隶,为何你对河西匈奴也恨之入骨?”   刘彻认准了云琅,就追着他一个人问。   云琅笑道:“微臣并没有对河西匈奴恨之入骨,陛下怎么做都是陛下高瞻远瞩的决定,微臣哪里敢多嘴。微臣刚才说的就是老虎,不包含其它含义。”   刘彻脸上的怒容稍微减退了一下,云琅的一番话却引来一片哗然。   甚至有人当场指责云琅皮里阳秋不配为人臣子。   云琅终于退出了人群,长出了一口气,被这些混蛋鄙视问题不大,最多下一次聚会喝酒的时候少几个敬酒的人,被刘彻记在心上麻烦就大了。   云琅是吃过亏的,再记不住就是他活该倒霉。   刘彻是个很民主的皇帝,至少做派是这样的,他找了一处干净的台阶坐了下来,其与勋贵们很自然的就围着他坐了下来,堪称亲民典范。   皇帝这样做看来是早就有准备的,想要奴隶的勋贵实在是太多了,一般时候,勋贵们跟皇帝自然是一条心,只是遇到这种关系到家族的事情,分歧自然就出来了。   皇帝做事也要考虑大部分人的利益的,因此,刘彻不能太强硬,需要慢慢说服这些人。   云琅跟曹襄两个就站在不远处,很明显,他们已经被认为是叛徒了。   偌大的上林苑,有无数的良田可以开垦,这两家偏偏不用奴隶,从开始,他们就不是可靠地人。   云琅听着这群人引经据典的想要说服皇帝把匈奴人全部变成奴隶分给他们。   而皇帝同样在引经据典的说服他们放弃这样的心思,好让更多的想要投降大汉的匈奴人可以安心的来大汉。   云琅跟曹襄两个听得很无聊。   云琅低声道:“跟陛下讲道理不如跟陛下讲钱!   安置匈奴需要一大笔费用,浑邪王在匈奴是王,到了大汉怎么也得封侯吧,封侯的时候赏赐怎么可能少得了?   如果陛下把这些匈奴人全部卖掉,这一进一出,国库中岂不是有了大笔的进项?   如果陛下肯卖奴隶,我们今年的俸禄不就有着落了?   公孙弘这人其实没有什么意见,他只想附和陛下的想法,桑弘羊倒是很想做一些事情,只可惜他不是丞相,发言权不够。   只要这些勋贵们肯付出能让陛下心动的利益,至于那些匈奴人陛下并不在乎。   满大汉最恨匈奴人的人其实就是陛下!”   “此言妙极!”一颗大脑袋从云琅曹襄两人肩头探了过来,吓了两人一跳。   看清楚是汲黯之后,曹襄怒道:“偷听他人谈话,非人哉!”   汲黯笑道:“不偷听怎么能听到这样的妙计?”   云琅皱眉道:“大夫也蓄养奴隶?”   汲黯捋着胡须笑道:“只有二十个,老妻觉得不错,这些匈奴人吃得少,干的多,一年到头能省不少钱粮,看来还要多买一些,把那些光吃饭不干活的汉奴赶出家门,让他们去跟陛下要土地自生自灭。”   汲黯说完话,就重新钻到人群里的去了…… 第六十三章 祸国殃民的急智   勋贵们想要发财,皇帝想要怀柔。   这两者的差别太大,不可能找到一个两方都能接受的焦点。   于是,这一场大辩论,最终没有达成任何共识。   临别的时候,刘彻笑眯眯的,没有表露出任何不高兴的样子。   就是看云琅的目光,让云琅背后发寒。   果不其然,就在云琅跟曹襄两个准备排队出宫门的时候,接到隋越的传话,说刘彻有要事与他们商量。   隋越喊话的声音很大。   于是吗,云琅与曹襄再一次成了众矢之的。   众目睽睽之下,云琅跟曹襄两个人只好跟着隋越回到了未央宫。   来到大殿上,看到的刘彻就是另外一副模样了,几盏宫灯掉在地上,看样子还被刘彻用脚踩了几下,残破的不像话。   长嘴巴的仙鹤形状的香炉本来能喷出好闻的白雾,现在倒在地上,脊背上盖子滚出老远,香灰洒落一地,几个宦官惊恐的用手捧着还有火星的滚烫香灰往盒子里装,木质的宫殿里这么随便丢火源是大忌。   刘彻坐的很安稳,玉碗里的葡萄酿似乎添加了冰鱼,轻轻摇晃一下就有碎冰碰撞的声音传过来。   就是伺候他喝酒的宦官脸上有一个肮脏的大脚印,看来在不久前,这个宦官应该还是躺在刘彻脚下来着。   未经准许,无故不得靠近皇帝九尺之内,这是典律里的要求的。   于是,云琅,曹襄就选择了二十尺之外向皇帝行君臣礼,然后就准备赖在门口不靠近皇帝。   “很精明啊,准备两不得罪?”   刘彻中年人低沉醇厚的声音在大殿里响起。   曹襄陪着笑脸道:“微臣家中不蓄养奴隶,所以,此事与我兄弟无干!”   刘彻哼了一声道:“连朕的外甥都不支持朕,朕还能指望谁?”   云琅很怕曹襄被刘彻给骗了,着急的瞅着自家兄弟,生怕他说出符合皇帝意思的话。   曹襄拱手道:“微臣虽然是陛下的外甥,可是呢,微臣也是陛下的臣子。国大于家,因此,此时此刻,微臣先是陛下的臣子,而后才是陛下的外甥。若是家事,自然由舅舅一言而决,可是到了国事上,微臣可是跟军方是一个阵……”   “放屁,你的一切都是朕给的,你这时候说什么是军方阵营的屁话,来人啊,拉出去打……”   眼看着两个粗壮的宦官喜形于色的扑过来要拖走曹襄,云琅连忙道:“陛下且慢!”   云琅的话屁用不顶,该扑过来的宦官依旧扑过来了,这时候但凡有一个倒霉蛋让皇帝泄愤,宦官们就能逃过一劫。   刘彻冷冰冰的看着云琅道:“想要你兄弟不挨打,十数之内就给朕想出一个好办法。”   云琅一手抓着曹襄的一条腿不让他被宦官拖走,脑子一边快速的运转,什么都顾不上了,必须要把眼前的困境熬过去再说。   “陛下,臣有办法了。”   刘彻冷冷的道:“讲,讲不好你们就当难兄难弟吧!”   云琅快速的在脑子里组织语言,一边迅速的打量着皇帝的表情。   他很绝望,皇帝跟大臣们的诉求根本就没有通融的可能性,两者根本就是矛盾的。   而且没有一方愿意放弃自己的立场。   一时间,云琅的脑袋空空如也,但是他的嘴巴却在飞快的说话:“陛下所求甚大,不但要求在军事上击败匈奴,同时也想通过洗手融合匈奴,让匈奴人脱去野性为我所用,彻底消灭匈奴人的存在,让北方的荒原变成无人的荒原,让帝国北方成为我大汉永远的牧马地。此乃千古之大计。   然则,自陛下登基以来,心怀悲愤,深恨匈奴,期望一战而定匈奴,于是,我大汉与匈奴再无和平共处的可能。   这一战,自元朔年一直打到了元狩年,战火不停,百姓自然困顿,即便是勋贵们的日子也过得不如先帝年间。   勋贵们苦忍多年,如今,通过奴隶贸易,大汉勋贵们终于看到了发家致富的希望,霍去病祁连山一战逼降六万帐匈奴,勋贵们无不额手称庆,眼看着一桩大富贵就在眼前,如何肯轻易退让。   陛下的国策与勋贵们的希望已经势成水火,不论哪一方退让,都会给帝国的长治久安留下不可弥补的裂隙。   陛下如果一定要安抚匈奴,那么,就一定要给勋贵们一些补偿,而微臣眼前还看不到可以弥补这么大的一道缺口的财源。”   刘彻听得很认真,听完云琅的话淡淡的道:“说到底,你也拿不出一个好办法来解朕目前的困境。拉出去一起打……”   被两个宦官牢牢按住的曹襄回首道:“舅舅,这件事我们私底下曾经商谈过无数次,确实是无解的。不是外甥不帮舅舅,而是外甥这次要帮着舅舅弥补裂隙呢,就算您打死我,外甥也不会干出对大汉不利的事情。”   刘彻瞅瞅曹襄道:“打过再说。”   就在云琅,曹襄快要被拖出宫殿的那一刻,云琅忽然咦了一声道:“陛下且慢!”   刘彻道:“有主意了?”   云琅挣开宦官的束缚,重新坐回原来的地方看着皇帝道:“陛下,不知您发现了没有。”   “发现了什么?”   “这件事原本应该是,陛下,群臣,以及浑邪王三方的事情,为何不问问浑邪王,看看他又没有好办法。”   刘彻嗤的一声笑了:“他能有什么好办法?”   云琅朝曹襄招招手,曹襄也挣开宦官的束缚坐到云琅身边,满怀希望的瞅着云琅。   云琅笑道:“他有的是办法!”   刘彻稍微想了一下就道:“你别说,他似乎真的有办法。”   曹襄看看云琅,又看看刘彻,见他们两人笑的极其阴险,不由得打了一个哆嗦,闷热的宫殿也在一瞬间就变的阴寒刺骨。   “浑邪王杀了日逐王,接收了日逐王的部族,浑邪王也杀了左贤王,接收了左贤王的部族。所以,是浑邪王裹挟了六万帐匈奴来投大汉……因为头人死了,部族中一定乱糟糟的……不服浑邪王者众多。如果浑邪王能够将这三部族拼成铁板一块,那么,他投降大汉做什么?就算打不过霍去病,他还有退路啊,只要过了敦煌,他带着六万帐匈奴横扫西域三十六国并非难事。到了那时候,浑邪王的威势只会更加强大,自立为王都没有任何困难……”   刘彻不愧为大汉皇帝,云琅刚刚提醒他一下,他就立刻想清楚了其中的关节。   云琅笑吟吟的接着道:“所以说,陛下要厚待浑邪王没有任何问题……哪怕是厚待一部分跟浑邪王亲近的匈奴人也没有任何问题……可是啊,浑邪王现在为了暂时安定部族人心,一定在广散钱财,这时候的浑邪王一定是一个穷鬼……一个穷鬼来到长安,见到了他想象不到的繁华……想要享受这些繁华……就需要很有钱,毕竟长安米贵啊……”   曹襄听云琅说到这里,立刻就来了精神,插嘴道:“他的牲畜,毛皮,钱财就算是有,也早就成了去病的战利品。我大汉军队哪里有战胜敌人不发财的道理!他一个穷鬼来到了长安,有陛下您的庇佑,自然安稳如泰山,这个时候,他成了我大汉的一个侯爵。哈哈哈,微臣平日出入,按照大汉律法,只能配有随从二十四人,云琅更惨,只能有十六个随从……就算陛下仁慈大度,可怜他刚来长安惴惴不安,准许他随从百人又如何?可是啊,他不能继续执掌六万帐匈奴人了,这是必须的吧?”   刘彻点点头道:“四海之内敢称兵者斩!”   曹襄哈哈哈大笑道:“匈奴人粗鄙,偌大的族群中晓事者不过二三人。陛下厚待这些人便是了,其余匈奴部众,臣以为……”   刘彻抽抽鼻子对守在身边的隋越道:“宣丞相一干臣子觐见,就说朕想通了。”   云琅,曹襄对视一眼。正高兴地时候就听刘彻对他们两人道:“你们还留在这里做什么?滚!” 第六十四章 长乐宫见闻   云琅跟皇帝奏对的时间最多就一炷香的时间,因此,公孙弘他们并没有走远。   云琅出宫的时候正好遇见一干臣子进宫。   公孙弘冷笑连连,桑弘羊不怀好意,丞相府三长史也同样对云琅,曹襄嗤之以鼻。   皇帝安抚匈奴人的决心是如此之大,他们不认为云琅,曹襄能在一炷香的时间里说服皇帝。   倒是老夏侯,抓过曹襄,云琅的手轻轻地拍了怕,样子非常的欣慰。   老到夏侯这种地步的人,是不会把钱财看在眼里的,他只是觉得云琅曹襄二人终于出手了,不让匈奴人成为大汉的贵族,是两个好样的大汉青年勋贵,他后继有人!   前面骂过云琅皮里阳秋的家伙也过来极为真诚的道歉,如果不是云琅拉住,他都准备碰死在石柱子上了。   最后真诚的让云琅,曹襄等等他们,一旦陛下宣布可以继续进行奴隶买卖,他就邀请他们两人去春风楼不醉不归。   汲黯的神色难明,他很忧虑,觉得云琅跟曹襄两人的口才不如他,机智更与他相去甚远,不明白皇帝为什么会改变主意。   等一群人闹哄哄的进了宫门,云琅撇撇嘴道:“都是一群什么人啊!”   曹襄道:“一群好人!”   云琅又看看曹襄道:“你越来越有宰相的气度了。”   “你骂谁呢?”   “你祖宗就干了好几十年的宰相,怎么就是骂人的话了?”   “我祖宗干宰相的时候,宰相是真的有好处的,你现在干宰相有好处吗?”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福祸避趋之!”   “好啊,回头就告诉阿娘,说你想当宰相,我们大家伙以后一定尽心竭力的把你放在宰相的位置上,依我看,我舅舅其实也很喜欢你,把你送上宰相的位置不难。”   “还是算了吧,你舅舅喜欢谁,谁就没有好下场,他爱你这个外甥算是爱到骨子里去了吧?也没看见他今天对你手下留情。”   曹襄烦躁的摇摇头道:“这就是帝王心术,走,跟我去后面找当利,也给她壮壮胆子。”   曹襄进后宫就像进他家后院,而且还能拖着云琅一起去,按照他的说法,他跟云琅是亲兄弟,那么,他舅舅就是云琅的舅舅,至亲见面不涉及什么礼数。   曹襄这么想,云琅很确定,刘彻一定不会这么想的。   见守卫后宫的黄门不阻拦,云琅也就勉为其难的走进了刘彻的后宫。   “墙头的草都一尺长了,当利混的很惨啊。”   才走到长乐宫,云琅的就指着墙头的荒草对曹襄道。   “你知道什么呀,自从吕后专权以来,惠帝就避居未央宫,从那以后,长乐宫就成了吕后的小朝廷所在地。惠帝对母亲极为不满,虽然孝顺有加,却不亲近,以后的皇帝都不喜欢吕后,所以,就任由长乐宫破败。卫皇后见陛下财政艰难,就特意提出带着未成年的皇子皇女住进了长乐宫,好节省一些用度。”   “然后就任由你老婆种地纺织?刘据为什么会穿金戴银的,给我徒弟赏赐一出手就是金砖?”   “金砖?”   “五十两一个的金砖,被霍光随手就赏赐给了毛孩。”   曹襄停下脚步,瞅着高大的宫苑道:“看来要早点把当利接出来。”   “咦?你老婆牛氏出身将门,脾气不好吧?”   曹襄叹口气道:“牛氏从来没有认为当利是她的威胁,她们早就见过面了,当利一介公主跟牛氏说话的时候腿都打哆嗦。”   “我见了你老婆,腿也打哆嗦!”   “不就把剑搁在你脖子上了吗,又没杀你,你能不能不要提起这件事?”   听曹襄这样说,云琅也怒了,抓着曹襄的胸襟道:“你们几个在受降城通过匈奴女人结成连襟的事情关我屁事,她为什么会抓着我问这件事?还不是你喝醉酒了胡说八道,被人家知道了。”   曹襄嘿嘿笑道:“少年荒唐在所难免……”   说完了,就瞅着长长的甬道对云琅道:“娶了当利之后,我就收心,你没发觉我最近很老实吗?”   云琅也跟着四处打量一番,终于明白曹襄为什么能带他进入长乐宫了。   不论是长得一点模样都没有的树木,还是漆皮几乎掉光了的宫殿,亦或是高大的殿宇上布满的蜘蛛网,都证明这里并不适合活人居住。   瞅着路过的一个黑黝黝的水井云琅打了一个哆嗦道:“这口水井里死过人?”   曹襄板着脸道:“太祖高皇帝的张美人就是掉井里死掉的,还有她的两个贴身宫女。”   云琅像是闻见了一股子腐烂的味道,下意识的掩上了口鼻,死人他不怕,见得多了,他只是不喜欢人死后的味道。   “卫皇后这是有病啊,这样的地方是人住的地方么?”   “怎么不是?长乐宫主殿依旧豪奢无比。”   “谁住在那里?”   “卫皇后跟据皇子!”   长乐宫自然是宏大的,是在前秦兴乐宫的基础上扩建而成,宫墙周回足足有二十里,前殿西侧有长信宫、长秋殿、永寿殿、永昌殿等;前殿北面有大夏殿、临华殿、宣德殿、通光殿、高明殿、建始殿、广阳殿、神仙殿、椒房殿和长亭殿等。   另有温室殿、钟室、月室以及始皇帝时在兴乐宫中建造的高达四十丈的鸿台。   后世的故宫云琅是去过的,就面积而言,长乐宫足以容纳八个故宫。   仅仅这座长乐宫,就占据了长安城一成五的面积。   云琅走的口干舌燥,靠在宫墙上喘着粗气道:“不走了,这么热的天,再走下去我就要死了。”   曹襄同样汗流浃背,扶着膝盖对云琅道:“快到鸿台了,当利就在鸿台边上的月室里。”   “你就不能弄辆马车,或者弄两匹马吗?”   “不成,皇后收缴了长乐宫里所有的车马,目的就是要隔绝内外联系。”   云琅挣扎着站直了身子道:“我总算明白你为什么着急把当利尽快娶回家了,隔几天就这么走一遭,你早不耐烦了是吧?”   曹襄笑道:“我第一次以驸马身份见当利的时候给她送去了五十套首饰,第二次见当利的时候给她带了你家所有的美味。第三次见当利的时候,给了她你云氏出产的所有玩意。这是第四次……”   “你不会想要把我送给当利吧?”   “她总是好奇我为什么老是提起你,虽然那丫头害羞不肯说,我却知道她还是很想看看你是什么样子的。”   云琅咆哮一声道:“所以,我是你今天的礼物是吧?”   曹襄揽住云琅的肩膀笑道:“好兄弟将就一下!”   好不容易走到了鸿台,云琅觉得自己快要热死了,大太阳底下一连走了十余里路,这样的苦他很久没有吃过了。   鸿台其实就是一个切削的四四方方的一个土台子,外边堆砌了青石。   据说这里原本是一座山来着,始皇帝把山丘周边的土给运走了,就留下这么一个台子,在上面修建了一座孤零零的宫殿,站在鸿台脚下朝上看,云琅觉得站在鸿台上应该有一览众人小的感觉。   “表哥。”一个柔柔的,怯怯的女音从云琅背后传过来。   刘家的人都是这样,惯会偷袭。   曹襄爽朗的笑声响起:“当利,表哥是来看你的,你最近的气色好了许多啊……哈哈,知道不,去病已经打败了匈奴人,逼迫浑邪王投降了,我亚父也在向龙城逼近,听说前锋已经快到龙城山下了。因此啊,你不用担心你会被嫁给匈奴人了,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情,想要从你表哥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云琅转过身的时候恰好看到一个瘦弱的青衣女子盈盈下拜。   “多谢表哥怜……”   话说了一半见云琅转过身来了,那个青衣女子顿时就躲到曹襄身后去了。   曹襄牵着女子的手温柔地道:“这就是表哥跟你说过的云琅,他本身就是山中野人,不懂礼数,你莫要害怕,有表哥在,他不会无礼的!” 第六十五章 一夜梦到夜郎西   云琅强忍着要掐死曹襄的冲动跟胆小的当利公主见礼。   “既然是兄长,云侯可称当利刘铛!”   “呵呵,你出生的时候哭声一定很响亮,跟铃铛一般清脆,所以,陛下就给你取名刘铛?”   从来没有人这样调侃过当利,云琅的第一句话,就让刘铛害羞无比,刚刚露出来的半截身子又缩回曹襄背后去了。   曹襄则对云琅怒目而视,大声道:“环佩玎珰不好么?为什么一定是铃铛?”   吼完云琅,又转过身温柔地对刘铛道:“山野之人,知道的华文不多,不要跟他一般见识。”   刘铛小声道:“我其实是喜欢铃铛的。”   云琅转过身,继续观赏宏伟的鸿台,决定不理睬这对狗男女了。   “你看,我给你带来了什么?”   “呀,是铃铛啊……给我的吗?”   “当然是给你的,是我请高手匠人用白银打造的葡萄铃铛,你挂在窗口,风一吹就会叮当作响,就像有人在窗外呼唤你的名字一般……”   “哦,那真是动听极了谢谢表哥怜惜……”   “他存心不良!”   云琅转过身,笑吟吟的看着刘铛又道:“想当年吕皇后执政之时,戚夫人死于此地,韩信死于此地,他们的阴魂一定在这里萦绕不休,而铃铛这种东西又是出了名的招魂……”   “啊——”刘铛惨叫一声,曹襄合身飞扑云琅……   “哈哈哈……”刘铛见云琅跟曹襄扭打在一起,笑的直不起腰来。   刘铛笑了,曹襄,云琅就松开了手,施施然的站起来,云琅笑道:“我就说嘛,敢带着宫人独自住在月室的人,怎么可能是胆小怕事之辈?清冷夜晚,独自孤卧高台,把酒观星之人,哪一个没有一颗志向远大的雄心,哪一个又不是高傲自觉之辈!胆小……哼哼,刘家公主胆小,你也太小觑这天下英雌了。”   曹襄抓抓脑袋笑道:“母亲也说过这样的话,刘氏妇人没别的本事,就是胆子大!”   刘铛笑吟吟的道:“表哥被我父皇压制的太惨,本宫只能低头服小,免得表哥突然不喜欢我,不娶我了。”   曹襄大笑道:“你表哥虽然不才,却也是见过世面的豪杰,你这样做反而是看我不起了。”   “如此,刘铛这就向表哥赔罪!”   云琅站在一边看着笑而不语。   刘铛倒是非常光棍,她赔礼的模样很好看,十二岁的年纪,面容青涩,决断起来却非常的干脆。   曹襄依旧有些耿耿于怀,云琅却笑道:“好了,好了,当利要是不笑,你从哪里知晓她并不胆小呢。这是人家在给你台阶下,你还真以为我们兄弟装模作样的样子很好笑么?”   曹襄瞅着当利道:“你不该瞒哄我的。”   当利笑道:“不瞒哄一下,当利如何知晓表哥一片爱我之心?走吧,看看我的月室!”   曹襄泱泱的跟上,云琅叹一口气,也只好跟上,倒霉的月室居然在鸿台之上。   疲惫是治疗不满情绪的良药……   当云琅,曹襄爬了四十层楼高的鸿台之后,所有的不满全部消失了,这时候,他们不在乎刘铛是什么性格的人了,只在乎一会有没有一口水喝。   刘铛爬了四十丈高的鸿台却脸不红气不喘,脚步依旧轻盈,就连追随她的小宫女,攀登这样的高台也不见辛苦之色。   云琅靠在栏杆上朝刘铛怒道:“我不相信陛下登鸿台的时候也用走的,更不相信始皇帝登鸿台的时候也是用走的,最让我不能相信的是,你平日里上下鸿台都是用走的。”   曹襄的体力比云琅还差,听云琅这一吼叫,也狐疑的瞅着刘铛。   刘铛笑道:“有滑道啊,滑道上有平台,平日里有力士转动绞盘就能让平台上下自如。表哥与云侯乃是赳赳武夫,难道也畏惧这点高度么?”   云琅曹襄无力地抬手指了一下刘铛,什么话都没法说出口。   云琅很快就在鸿台正面找到了那条滑道,仔细的瞅了一遍,对曹襄道:“你表妹让你走上来才是真正的爱你。”   曹襄疑惑的看看滑道,又看看云琅道:“此言何解?”   云朗指着由两根粗绳子跟一个绞盘,一个兜子状平台组成的电梯道:“一旦力士手滑,坐在兜子里的人十死无生!”   曹襄趴在栏杆上瞅着下面变小的房屋跟树木,倒吸一口凉气道:“陛下怎么可能会乘坐这东西?”   刘铛笑道:“父皇上来观星的时候,都是坐步辇的,这条滑道是用来运送酒水食物的,有时候也坐人。上会夜郎国使臣就是从滑道上上来的,上来之后被吓得脸色苍白。”   “夜郎国?”云琅惊叫道。   “对啊,夜郎国,还有滇国,那个夜郎国使臣的口气很大,当着我父皇的面一个劲的说他夜郎国是何等的富庶。还说,每次跳月大会上,夜郎国属下九城十八寨的头人都会送来无数的金沙,国王就会把所有的金沙铺在一个巨大的场子上,让所有参加跳月大会的人赤脚跳月,凡是粘在脚底板上的金沙就让参加跳月的人带走。他们的国王还喜欢让武士将金沙从悬崖上倾泻下来,组成一道金色的瀑布,每当此时,万民欢腾!滇国使者更是猖狂,居然当着我父皇的面,说汉家皇宫太破旧了,他们滇国最喜欢用蓝靛,朱砂来装扮他们的大王府,多余的蓝靛染蓝了天空,多余的朱砂,染红了河水,所以那条河就叫做红河……”   云琅不动声色地问道:“陛下就没有发怒?”   刘铛摇摇头道:“父皇很高兴,还一个劲的邀请夜郎国跟滇国的使臣饮甚!”   曹襄哑然失笑道:“我要是在场,也会邀请那两位使臣喝一杯的。”   刘铛虽然聪明,然而年纪太小,军国大事她还是有些懵懂,也不明白她的父皇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云琅现在有点钱财都要努力的花出去,或者借给百姓充当发家的资本。   两个愚蠢的使臣,居然敢在早就穷疯了的刘彻面前炫耀他们家的金子多的可以玩瀑布游戏,他们家的蓝靛多的可以染蓝天空,朱砂多的可以让河水变红……   这样说,刘彻哪里有不高兴的道理,毕竟,他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普天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在他看来,滇国所有便是他所有,夜郎国所有便是他所有,凡有不从,大军亲自去取。   你夜郎国金子多的当瀑布玩,却不肯贡献给正在遭受贫穷之苦有万王之王之称的汉皇帝。   你滇国的靛蓝多的可以染蓝天空,朱砂多的可以染红河水,却不肯送一些过来让天之子刘彻来装点宫殿,这是何等的大逆不道!   此时,不论是绣衣使者巧取,还是派大军豪夺,都是师出有名。   刘铛一番闲话,让云琅跟曹襄算是明白了,刘彻为什么会如此执着的不顾自家财务危机,也要安抚匈奴人的底气是从哪里来的。   也同时明白了为什么两位绣衣使者大头目会被远窜岭南,遇赦不赦了。   这两位,如今恐怕正带着大汉国屯驻在西南的大军在滇国,在夜郎国寻找两位使者说的财富呢。   抢劫永远是来钱最快的门路,当一个国家开始对另外一个国家进行刮地三尺的洗劫的时候,收获不会差到那里去。   尤其是滇国,夜郎国这两个立国很久的古老国家,有那么多的财富一点都不令人吃惊。   云琅跟曹襄两人,在鸿台陪着当利渡过了一个充实的下午,云琅妙语连珠,曹襄风趣,博学,饮酒,投壶这种游戏对云琅跟曹襄两个纨绔来说毫无难度。   等宫人搀扶着玩的尽兴的当利去休息了,他们两人就踩着夕阳一步一挨的出了长乐宫。 第六十六章 不平静的心谁来安抚?   出了宫门,云琅跟曹襄两个爬上了马车,就一不想动弹了。   “你舅舅的日子其实没有那么难过是吧?”   “那是自然,他是皇帝,还是麾下有百万战兵的皇帝,他的日子怎么可能难过。也就是对大汉百姓仁慈一些,都是自己恭顺的百姓不好下手抢夺。换一个国家,他就是索命的阎罗。”   两人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不一会也不知道是谁先睡着了,接着,另一个也睡着了。   今天走了几十里地,爬几十层楼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事实证明刘铛也不是一个弱者。   跟着一个戏精一样的母亲,她能差到那里去。   马车把他们直接送去了长公主府,两人洗漱之后就直接睡了。长平最近跟着一个黑炭一样的西域人学一种奇怪的心法,据说学会了这种心法,可以延年益寿长生不老。   对于任何从天竺传来的法门,云琅都不是很感兴趣,或许佛教对人来说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云琅也不是很喜欢。   在佛教传承了两千五百年的后世他对佛祖都没有多少敬意,让他在这个释迦牟尼去世了三百多年的早期佛教时代就对他们的法门感兴趣那是不可能的。   他不相信,不代表别人不信,至少这位黧黑的天竺托钵僧已经获得了长平的信任。   清晨起床的时候,云琅洗漱完毕,在长公主府的后花园漫步的时候,正好遇见了这位名叫拉舍的天竺托钵僧。   他静静的站在竹林前面,似乎在倾听风吹竹林发出的沙沙声,他听得极为投入,黧黑的脸上带着幸福的微笑,整个人似乎都与竹林融为一体了。   风吹竹林,托钵僧在听竹,云琅在看托钵僧,时间似乎都静止了。   一声鸟鸣似乎惊醒了托钵僧,托钵僧冲着云琅笑了一下,然后施礼,就飘然而去。   云琅心中感慨的厉害,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天竺僧人,或许还是他第一次见到的高僧。   吃早饭的时候,云琅见到了长平,她面前只有简单的清粥小菜,一点荤腥不见,这与她平日里大鱼大肉的生活有很大的区别。   “母亲是练武之人,万万不可少了肉食。”   云琅把自己盘子里的一方牛肉放在长平面前。   长平笑道:“最近肠胃不好,吃点清粥小菜调理一下肠胃,挺好的。”   云琅笑道:“孩儿还需母亲照拂,万万不可沉湎天竺学说,以至于忘记了孩儿跟曹襄的存在。”   “你是说拉舍?”   云琅点点头道:“方才看见托钵僧在听竹,孩儿竟然被他的形体所化,几乎沉迷其中,心中觉得幸福无比,懒懒散散的什么都不想做了。”   长平抬起头看着云琅道:“你知道佛?”   云琅点点头道:“四百年前,迦毗罗卫王子乔达摩·悉达多在双桫椤树下顿悟,而后自称知者。西竺言佛,此言觉者、知者,对迷名知,对愚名觉,也就是说,‘不知道’的对立面,就是‘知道’。知道了,就是‘大觉’,就是‘佛’。”(摘自季羡林《佛》)   长平皱眉道:“你居然知道!”   云琅喝了一口粥道:“孩儿只是学舌,这是我一位季氏师兄的原话,孩儿对佛非常的无知,然而,我这位师兄却是其中的大家。”   长平感慨道:“好多高人都是逝去之后才让人知晓他活着的时候胸中藏有多少微妙高言。这不得不说是一桩憾事。”   云琅肃容道:“这是人间最大的不公!”   “西北理工确实了不起,你不该让这些前辈大德的光辉湮没在你慌乱的生命中,该将他们发扬光大了。”   云琅苦笑道:“弟子只通晓一些皮毛……跟这些大德比起来,弟子通晓的或许连皮毛都算不上。”   长平丢过来一只碗,被云琅给接住了,米汤却洒了一身,长平怒吼道:“你在山里都干了些什么?好东西一问三不知,吃喝玩乐倒是精通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人人都说阿襄是大汉最大的纨绔,依我看,你才是大汉最大的纨绔,入宝山而空回,也就是你这样的纨绔能干出来的事情!”   大汉朝的母亲都比较彪悍,比如焦仲卿的母亲,比如云琅跟曹襄的母亲长平……   在大汉时代,父亲与母亲的权力几乎是相等的,所以母亲也就显得比较厉害一些。   母亲发怒的时候,曹襄惯例是不说话的,只是吃饭的速度变得很快。   长平可能觉得只打了云琅,没有打曹襄,胸中的郁闷之气只算是出了一半,所以,就把手上的筷子丢在曹襄头上。   曹襄无奈的看看云琅,把筷子放在桌子上继续低头吃饭。   自从亚父去了龙城之后,母亲的脾气就很糟糕,她总是担心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尤其是母亲小产这事,更是给了母亲极大的打击。   鉴于此,曹襄觉得自己一定要体谅母亲。   “明日孩儿邀请母亲一起去乐游原狩猎,不知母亲意下如何?”   曹襄吃完最后一口饭,规矩的放好筷子,这才对母亲道。   “我如今不喜杀生,你们以后也不准参加狩猎一类的害命之举。”   长平冷冷的拒绝了儿子的邀请,就准备离开。   云琅笑道:“母亲既然不喜狩猎,不如搬去云氏居住几日,让苏稚给母亲调理一下身体。孩儿听说,璇玑城众人最近又用三七合成了几种丸药,效果非常不错,有延年益寿之效,母亲不妨去试试。”   长平犹豫了一下,点点头道:“那好吧,明日就去上林苑,拉舍大师也去。”   云琅笑道:“不知这位拉舍大师与前些日子出现在上林苑陛下身边的天竺僧人竺尸罗有何联系?”   长平不耐烦的道:“他们是师徒,竺尸罗乃是拉舍大师的引路人。以后要继承竺尸罗大师的衣钵。”   云琅笑道:“既然如此,拉舍大师的活动范围可否限定在前院与幽居之所,至于云氏各个工坊,以及枢密之地,拉舍大师还是不要去的为好。”   长平拂袖怒道:“你以为谁都稀罕你家的那些破铜烂铁?”   云琅笑道:“防患于未然。”   长平明日就要正式莅临云氏,这算是极为正式的造访,云琅今日就要回到上林苑,做好准备等待母亲的到来。   以前的时候云琅根本就不会注意这些细节,长平想来,就来,想住就住,不用刻意准备,他觉得这样似乎更像是一家人。   长平也不在乎……可是,曹襄每回接母亲回家的时候,那排场……让宋乔汗颜无地,跟曹氏相比,云氏就是一个还没有开化的野人窝子。   宋乔早就决定,在母亲下一次莅临的时候一定要展现云氏强大的动员能力。   云琅觉得这一次就是好机会,贵族风范不是云氏这种新兴家族能模仿出来的,第一次启用永安侯的排场迎接长平,估计会出很多笑话。   不过,谁管呢,只要长平高兴,就足够了。   临出门的时候云琅忽然想起来家中的仪仗似乎不全,封侯的时候,皇帝准许云氏制造仪仗,图样也给了云氏,可是,这些年下来,云氏并没有做这些东西。   “把你家的仪仗借我用一下。”   “你要借我的内裤我都能给你,仪仗不成!”   “为什么?”云琅恶狠狠地道。   “主要是因为你资格不够,我家是彻侯,你一个关内侯用彻侯的仪仗,我舅舅会砍死你的。”   “你是说我们都是侯爵,我们两的仪仗不一样?”   曹襄鄙夷的看着云琅道:“我家祖上当过宰相,所以仪仗上有节,我家祖上救过皇帝,可以添加白玉,我家祖上乃是开国侯,可以增加一对屏山,我家祖上曾经四次代天巡狩,可以增加两幅节钺……你一介小小侯爵,只能举着一对铜瓜,两柄斧头,因为你是因为战功封侯,最多还能摆上两面旗子,一面是白登山的战旗,一面是受降城的战旗,不能再多了……你还觉得我们两家的仪仗可以互换吗?”   云琅撇撇嘴道:“不借就不借,说这么多的废话做什么!” 第六十七章 能唤醒母老虎的只能是雌狮   长平未出世的孩子没有了,这对她的打击是致命的。   长久以来,她都希望给卫青生一个孩子,结果,好不容易有了却没有保住。   她想让卫青知道,她是以妻子的身份存在的,而不是一具冷冰冰的政治工具。   诞育一个属于他们两人的孩子就是对他们之间感情的最大表征。   然而,孩子出事出的毫无征兆,就在一个早晨,就在她吃过早饭散步的时候出事了。   没有诡异的政治斗争,也没有令人恶心的豪门恩怨,孩子就那么自然而然的流产了。   此时,孩子尚未成型……   出事后,药婆婆就跟在长平身边,意图给她调理身体,却总是没有什么好转。   按照药婆婆的话来说,自己不希望身体好起来,谁都没有办法。   长平自然是坚强的,甚至是强悍的,从头到尾没有流一滴眼泪,然而,她的悲伤却长久的弥漫在这座豪奢的长公主府邸盘旋不去。   云琅,曹襄这些天之所以会住在长公主府接受母亲的百般虐待,目的,就是想纾解一下母亲心中的痛苦。   毕竟,母亲身为长公主,身为大汉朝不多的道德标杆人士,轻易地将怒火倾泻在仆役或者政事上是不合适的。   满世界能让母亲发泄怒火,却又不招人非议的人选,就是曹襄跟云琅。   按照大汉律法,母亲要是不小心打死了儿子,好像也问题不大……   孟大,孟二是长平在路上遇见的,他们俩一人骑着一头驴子,一个怀里抱着一只苍老的黑毛鸭子,另一个怀里却抱着一个粉嘟嘟的孩子。   至于小虫,则一个人坐在一辆豪奢的没有模样的马车里悠闲地吃着糕饼,喝着西瓜汁。   他们家的马车的豪奢程度甚至超过了长平的辇车……   没人在意一个小小的两千石官员会乘坐一辆跟皇帝辇车一般规格的马车,那是因为,这辆马车是皇帝送给孟度的,虽然是一辆旧车,表达的情义却不容置疑。   随着年长,刘彻越来越喜欢傻子……对孟氏关爱有加,对云琅这样的人却嗤之以鼻,对那些骄奢跋扈的勋贵抱着能杀一个就少一个的态度,对文武百官,也苛刻的如同人世间最没道理的婆婆。   长平出行,孟氏的马车即便是皇帝赐给的辇车,也没有并排行走的道理,所以,他们一家四口带着十几个仆役丫鬟就站在路边等长平的仪仗过去。   长平的马车在孟大跟前停下来,长平打开车窗冲着孟大道:“这是你的孩子?”   孟大抱着儿子连连点头。   “把孩子给我!”   孟大凶猛的摇头,把孩子抱得更紧了,只要长平再敢要孩子,他就准备夺路而逃。   长平脸上突然浮现了一丝恶趣味,指着孩子问道:“孩子是谁给你生的?”   孟大立刻指着站在马车跟前的小虫道:“小虫生的!”   长平脸上调侃之意更加浓重了,指着孟二对孟大道:“我记得小虫该是嫁给了孟二吧?”   孟大觉得长平很聪明,连连点头肯定。   “既然嫁给了孟二,为何会给你生孩子?”   孟大脸上一片茫然之色,很快就肯定的道:“就是给我生的,是我的儿子!”   “你让你弟弟的妻子给你生儿子?”   孟大有些难过,抱紧了孩子道:“别人不给我生!母亲也不允许我要别人家的孩子。”   听了孟大的话,孟二张着嘴巴笑的很开心,倒是站在马车边上的小虫又羞又气,连忙走过来施礼回答道:“孩子是我跟孟二的,担心大伯一世孤苦,就把孩子给了大伯抚养,将来也好有后人照顾。”   抱着鸭子的孟二连忙道:“是啊是啊,孩子是我生的,我们还能生好多,给大哥一个不算什么,以后公的全部给大哥,我们只要母的,这样就能有更多的孩子……”   “我不是母鸭子!”   小虫的声音高亢而尖利……   “哦,是这样啊,孟大,让我看看你的孩子。”   孟大这才显摆的举着自己的胖儿子递给了长平,只是目光从不离开孩子。   孩子很干净,还有一股子浓重的奶味,长平抱着孩子瞅瞅小虫鼓胀的胸脯,就眼圈红红的摆弄一会孩子,就把孩子交给了小虫。   “孩子很好,不像他父亲那样傻,好好养育,孟氏将来富贵可期。”   小虫抱着孩子连连道谢,有长平这句话,以后孩子长大了遇到了什么难过的事情,可以向长平求援。   就刚才这句话,多少人盼得脖子都长了,也等不来。   长平挥挥手,马车继续前行,戴着斗笠骑着马的曹襄经过孟二身边的时候低声问道:“你们三个是怎么睡觉的?一起?”   孟二嘿嘿笑道:“我想,我大哥也想,小虫跟我母亲不同意!”   小虫在一边不乐意了,冷冷的道:“听说您和一群同伴有跟一个女人睡觉的爱好,我孟氏没有!”   曹襄摸摸鼻子尴尬的道:“这事满长安人都知道了吗?”   小虫见曹襄居然承认了,哼了一声,就自顾自的抱着孩子爬上了马车。   对长平小虫充满了敬意,对曹襄……她是从小见过的,曹襄没少捉弄她,实在是尊敬不起来。   两柄涂了金粉的瓜锤,两柄金灿灿的斧头,两面崭新的战旗,十六个穿的簇新的甲士,就是云氏所有的仪仗。   一群人站在大路口,非常的引人注目,过路的商贾纷纷向仪仗行礼,而后低着头从仪仗后面绕路而行。   宋乔志得意满,云琅羞愧难忍……   长公主的仪仗就在马路上,曹氏的仪仗就在后边,这让云琅很想掐死骑在马上呲着白牙冲他大笑的曹襄。   长平对宋乔摆出来的场面很满意,特意拿手抻抻卷起来的受降城战旗道:“都是血换来的啊。”   又见云琅神情泱泱的,就笑道:“你把曹襄祖上的荣光去掉之后,你看看他还有什么。云氏仪仗虽然简单,却是从无到有,这就难了,想当年曹氏曾祖曹参出行,只有牛车!再过几年,谁是英雄谁是孬种才能见分晓。”   长平被众人前呼后拥着进了云氏,那个黝黑的托钵僧似乎对云氏的建筑非常的感兴趣,总想离开大队独自探查一番,却总是被平遮悄无痕迹的给阻拦回来了。   可能受云氏影响,云氏的家臣仆役们对异族人也很少有什么好感。   狗子老婆来云氏已经半月有余了,至今还在努力的学长安话,她们很希望早日融入云氏,这条路却多少有些艰难。   小狗子在后院受所有人欢迎,两个匈奴女人出现,围在小狗子身边的人很快就散去了。   既然这两个已经算是云氏家人的匈奴人都能遇到这样的待遇,托钵僧以他古怪的外形,对世界充满好奇的眼神,就很难让云氏将他当做一个普通的人来对待。   进入云氏大门以后,侍卫,仪仗就停在了这里,进入云氏外宅,一部分随从,侍女就留在了这里,托钵僧拉舍对自己不能继续深入观察云氏非常的难过,一个人坐在一颗罗汉松下打坐静心。   在进入内宅之后,长平身边就剩下四个侍女,两个靠山妇,再加上曹襄。   左边的楼阁是给长平夫妇准备的,这座楼阁不大,只有两层,第二层前面有一个很大的平台。   以前的时候,卫青跟长平最喜欢在这里弹琴作歌。   什么都没有变……   长平坐在古琴前边,随手拂动一下,古琴低沉的琴音就轰然响起,她下手很重。   宋乔捧着玉壶,苏稚端着一个木盘,两个仆妇抬着一只巨大的平台走了上来。   长平瞅了一眼平台道:“我不喜欢喝茶了。”   宋乔笑道:“这可不是茶,是桃花酒……”   “我也不喝酒!”   “一会阿娇贵人要来,她要喝,妾身陪母亲喝果子露就好了。”   “阿娇要来?”   “是啊。”   “那就换烈酒!” 第六十八章 鸾凤对   很久以前,长平就不喜欢阿娇。   同样的,阿娇也不喜欢长平。   只要她们两人共处一室,就算是刘彻也没有办法平息纷争更多的是敬而远之。   阿娇当皇后的时候,长平几乎是用尽了心机想把阿娇拉下马,为此,不惜培育卫氏去接近皇帝,最后成功的将阿娇从皇后的宝座上拖下来。   当所有人都以为阿娇今后只能以泪洗面,在哀愁悲愤中凄惨的死去,谁知道,阿娇偏偏没有顺他们的意,通过自强不息的努力,居然将她以前失去的势力重新结成了一块铁板。   自从不当皇后了,阿娇的天地反而宽广了很多,不再拘泥于小小的皇宫中,在上林苑长门宫这片福地上依仗与皇帝深厚的情感指东打西的创下了一片新的天地。   没了皇后身份的牵绊,阿娇用了两年的时间完成了自己新的布置,即便是皇权,对她也没有多少约束力。   此时的阿娇是强大的,皇帝也感受到了,他曾经不止一次的想要疏远阿娇,最后发现,阿娇已经融入到了他的帝国中,再想分开,很难。   如今的长门宫早就享誉天下,不论是遍布天下的皇家医馆,还是阿娇在上林苑长门宫施行的种种仁政,都让天下人心悦诚服,尤其是长门宫好几次出巨资挽救皇朝财政,让皇帝推行重税的脚步一再延迟,早就被朝中重臣誉为天下第二人。   一旦富贵城彻底建立,阿娇之名,必将与皇帝一起载入史册。   即便是长平,面对此时的阿娇也没有任何地位上的优势。   打铁还需自身硬,这句话是云琅教给阿娇的,她深以为然,久在大汉最高层浪荡了多年的阿娇如何会不明白,指望君王恩情过一辈子的女人是最愚蠢的。   一身大红长袍的阿娇如同一阵火龙卷一般飘进了长平的房间。   “初秋的日子里穿这样的衣裳也不怕热!”端着酒杯慢慢啜饮的长平不紧不慢的道。   阿娇一卷袍袖,扭身坐在长平的面前,先是仔细看看长平的眉眼,然后哈哈大笑道:“听说你想老蚌生珠,最后没成?”   “咔嚓”一声,长平手里的瓷杯立刻就碎了。   阿娇熟视无睹,继续大笑道:“当年是谁在笑话我是不下蛋的凤凰的?”   长平丢掉手里的碎瓷渣子加重了语气道:“鸡!母鸡!”   阿娇点点头道:“确实更恶毒,不过呢,我最终还是下蛋了,还是皇家的金蛋!”   听到阿娇这样说,云琅,曹襄夺路而逃……再不逃跑,长平会把曹襄跟他拉出来显摆。   阿娇瞅着他们的背影对长平道:“你儿子跑了。”   长平重新端起一杯酒道:“跑了也是我儿子。”   阿娇坐直了身子,挺挺胸膛对长平道:“这一次过来,不是来看你笑话的,你的孩子没了,说实话,我也笑不起来。”   长平砰的一声将酒杯顿在桌面上冷声道:“夜郎国,滇国,这两处财源与你无干!”   阿娇鄙夷的一笑,然后探出一根葱白一般的手指点着桌子道:“我长门宫的财源有的是,至今还有无数财源没有开拓出来,开拓出来的财源才是财源,抢来的最多只能叫财宝。   放心,我没心思跟你,跟陛下争夺什么狗屁的金沙,一次性的拿那么多的金子回来有个屁用。   没物资支撑的金子,就是一堆废物,除了将大汉本身的金价拖下来之外,没什么用处!   相比金子我更喜欢物资,比如装在粮仓里的粮食啦,满地乱跑的牛羊啦,用麻布包裹的紧紧的丝绸啦,对了,麻布我也喜欢,哪怕是猪食我也喜欢。   让大汉变得富庶的标志是这些东西,而不是什么黄金,你去我长门宫看看,本宫所有的库房都塞满了物资,金子让阿彘拿去打仗用去。   我不稀罕!   只要我愿意,把那些物资全部放很出去,被阿彘拿走的金子转瞬间就会回到我的库房。”   “卫青,去病,他们在边关过的很苦……”   “嘁,你少来骗我,去病那边有我跟云氏支撑,他们的钱粮从来就没有少过,如今又在祁连山逼降了浑邪王,一战定了乾坤,去病的日子怎么可能难过。嘿嘿,难过的是你夫君那边吧?”   “受降城的粮秣大部分被去病拿走了,卫青这边仅凭右北平支撑很难。”   阿娇说的口干舌燥,自己倒了一杯酒一口吞下,笑眯眯的道:“卫青那边不是没有粮秣,而是路途太远支应不上吧。两路分兵的时候,卫青带走了北大营,细柳营大多数的精兵悍将以及牛马。啧啧,仅仅是牛马就足足有二十万头,还仿照匈奴人带走了三十万只羊充当军粮。可怜去病就带了一万多头驴子……长平,去病也是你的亲人,你怎么下得去手?”   长平笑道:“手心手背都是肉,怎么可能分得出轻重来?卫青要对付的是我大汉的心腹大患伊秩斜,去病是偏师,对付的也是匈奴的偏师,带驴子去河西是去病的选择,不要更多的兵将也是去病的选择。另外,你指责我的这些事情,有哪一件是我能做主的?你要是心生不满,去找你的男人去!”   阿娇咯咯咯的笑了好一阵子,才扶住酒壶道:“云琅说咸吃萝卜淡操心指的就是你我吧?”   长平冷笑道:“他可不是孟氏兄弟,他做任何事情都是有目的的。他告诉我说,他们家弄出来一些丸药,效果惊人,让我来试着调理一下身体。结果呢,来了,他就把你这给我弄来了,专门来跟我打擂台,也不知道他存的什么心思。”   阿娇长叹一声道:“云琅到底是你儿子啊,明明知道你觊觎我库房里的物资已经好久了,就挖空心思的给你制造一个跟我见面的机会,你这会还矫情起来了。先说好,物资可以放出去一部分,不过呢,也不能太多,一旦全部放出去,小门小户的百姓就会遭殃。长门宫储存这些物资可不是为了赚钱,是为了保障小门小户在陛下开始征伐匈奴的时候不至于因为东西变得不值钱而饿肚子。价格低的时候长门宫就高价收拢,不让小门小户的百姓吃太大的亏,价钱高的时候就放出去一部分,不让物价变得腾贵,也是在保护小门小户的百姓。军方如果想要,可以平价供给,但是,你要保证这些东西只能在军中消耗,不得流通到民间。”   长平排开阿娇按着酒壶的手,给她倒了一杯酒,邀请阿娇喝一杯。   两人一饮而尽,长平感慨的道:“没想到你能做到这个地步!”   阿娇傲然道:“我男人贪花好色,有了新人就容易忘了旧人,看看他喜欢的那些女人,不是侍婢就是歌舞伎,一头龙整日里伏在鸡身上自以为得意。   我阿娇不同,身为鸾凤我非梧桐不栖!   这天下,是他的,也是我的,他忙着南征北战,开疆拓土,那么,我就春风化雨,安抚大地。   总要这大汉的江山绵延万年如同铁桶一般!   长平,不是本宫看不起你,老天既然不肯给你与卫青一个孩子,那就顺其自然好了。   整日里悲悲切切的糟蹋了你一身的文治武功,野鸡有野鸡的活法,是鸾凤就该有鸾凤的活法。   陛下如今内外交困,焦头烂额,这时候就该是我们有力出力的时候了。   哪有时间为一个老天都不肯给你的孩子伤心!”   长平再次给阿娇倒了一满杯酒,举杯道:“饮甚!”   阿娇豪迈的一口吞掉,再给长平倒满酒道:“有来无往非君子,饮甚!”   长平哈哈一笑,酒到杯干!   “如果你能继续支持刘据为皇太子,卫皇后那里本宫去说,让你重归后位。”   一连喝了三杯酒,长平苍白的脸上多了一丝红晕,按住酒杯轻声道。   阿娇掰开长平的手,给她的酒杯填满酒道:“鸾凤会吃鸡食?且留给她吧!来,饮甚!” 第六十九章 冯唐易老,李广难封   云琅一直认为,大汉朝目前最了不起的三个女人就是——阿娇,长平,以及身为匈奴大阏氏的刘陵。   而这三位身体里都流淌着刘氏的骨血。   彪悍,坚韧,强大,而且志向远大。   这三个人其实都生错了性别,如果全部身为男子,天知道会在大汉的时空里掀起怎样的波澜。   即便身为女身,她们在这个时代一样闪耀着夺目的光辉。   屋子里两个女人唇枪舌剑,互不退让,屋子外边,两个自以为聪慧的男子偷听的目瞪口呆。   “才发现阿娇是如此的难以对付……呀,娘亲这手绵里藏针用的恰到好处……”   “这是她们的战场,一旦意见达成一致,就会改变很多人的命运。”   “也包括我们的?”   “不是,我们兄弟的命运必须自己掌握!”   “不成啊,我以前只要有这种想法出现,就会被我舅舅好好地教一回怎么做人。现在都怕了。”   云琅摇摇头道:“不成啊,不能每回见了你舅舅我们都只能束手待毙吧?上次你舅舅让宦官把你拖出去打的时候,我抱着你的腿心中有多悲凉你知道不?”   “他每次打我的时候我也很悲凉啊……可是,我们能怎么办?在我舅舅手下揽权?这样会死得更快。多年前我舅舅就把他的江山组成了铁板一块了。”   “我们既然没法子揽权,那至少要混到不挨揍的地步吧?”   “不挨揍就要做好被砍头的准备!反正我舅舅驭下的手段不是打,就是杀!没第三种选择。”   曹襄说的一点都没错,不论是云琅从史书上认识的刘彻,还是活生生的刘彻,他都是这样的一个人,不虚伪,不做作,做事毫不伪饰,说对你执行腐刑就执行腐刑,说杀你全家他连第二天都等不到。   按理说,像刘彻这样好色,残暴,横征暴敛,好战骄狂,奢靡无度的皇帝,有着所有昏君该有的元素,大汉江山该是风中残烛一般摇晃不定……偏偏,他的江山却稳固的如同铁桶。   这家伙跟历史上的昏君唯一的区别就是有识人之明,能识人,会用人,就是他最大的本事。   有了这个本事,即便是弄死了很多人才,他随时有更多,更加厉害的人才供他使用。   因此,他大军在战场上所向披靡,他的文臣在殚精竭虑的维护他快要崩塌的天之形象,将无数危机化解在无形之中。   想到这里,云琅的嘴里就发苦。   这中间还要算上他跟阿娇,曹襄,长平这些人不懈的帮刘彻赚钱,种地,看好后院,好让他变得更加疯狂一些。   耳听得阿娇跟长平达成一项项有利于刘彻皇权稳固的共识,云琅仰天长叹一声。   “这人世间的人,上辈子都欠刘彻的,而且还是还不完的孽债!”   云琅跟曹襄再次走进屋子的时候,不论是阿娇还是长平都已经醉眼惺忪了。   开始的时候两人都堵在假装,都想先把对方灌醉,趁机签署一些不平等条约。   后来发现两人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就干脆放开酒量,准备用硬实力让对方屈服。   再后来……自然就是两败俱伤的场面。   “……你把金沙运来,我要给长门宫上一遍金粉……当年阿彘说要用金屋子来装我……这句谎话说了几十年了,都没有兑现……我如今年纪大了,当不起他的金屋子,我就自己给自己修建一座金屋子……让黄金留在长门宫……等那一天我死了,阿彘又没钱用了,他还能刮长门宫的金粉支应用度。”   阿娇不知为何变得伤感起来,虽然醉的厉害,说的话却很有条理。   “你说的很对,这一批金子确实不能直接拿去用,储存起来等待物资丰盛之后再用最好。你拿来装点长门宫也是极好的主意,不管金子变成了什么样子,金子,就是金子不会变的。如此一来,世人说起大汉现状,只会埋怨你一介妇人豪奢无度,搬空了大汉国库给你自己装扮长门宫,把所有的罪责都揽在你身上……阿娇,你这样的做法才是一个真正的皇后该做的事情,母仪天下,你阿娇当得起!”   长平的心情也极为复杂,好在她的身体一向康健,此时说话还能保持连贯。   阿娇哈哈大笑着站起身,舞动着火焰一般的长袖轻歌……   “竹马青梅兮两无猜,一世金屋兮误终身,天地无棱兮难相欢,阿娇,阿娇兮徒奈何……”   长平以琴音相和,琴音悠扬,空灵而多变。   云琅,曹襄两人如同两根木头桩子杵在门口,对视一眼,再一次走出了屋子,而留在屋子里伺候两人饮酒的宋乔,苏稚早就珠泪涟涟。   刘彻此时正躺在未央宫偏殿的锦榻上,怀中搂着一个赤裸的美人儿,怔怔的瞅着窗外蓝的刺眼的晴空。   怀中的李姬在刘彻耳边轻声道:“陛下,窗外艳阳高照,正是阴去阳生之时,此时欢好,正是诞育皇子的好时候……”   刘彻低头看看李姬道:“你已有皇子旦,还不知足吗?”   李姬轻笑道:“只要是陛下骨血,妾身多多益善。”   刘彻粗暴的推开怀中人,冲着守在一边的隋越吼叫道:“还没有消息吗?”   李姬见皇帝开始过问政事,慌忙捡拾起地上的纱衣匆匆的去了后殿。   她知道,皇帝一旦开始处理政事了,就绝对不是商讨男欢女爱的好时候。   隋越等李姬完全消失了,才拱手道:“从云氏传来的消息看,阿娇如今正在与长公主对饮。”   刘彻叹息一声重新闭上眼睛自言自语道:“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近之逊,远之怨啊。”   隋越拜服于地,一言不发。   “李广战死了吗?”过了片刻,刘彻再次轻声问道。   隋越战战兢兢的道:“司马大将军的战报上已经说得很清楚,李广战死在了龙城,乃是身中流矢而亡……”   刘彻叹息一声道:“李广一生与匈奴大小之战七十余,勇猛异常,却总是时运不济,毁誉参半,朕想给他封侯都找不到一个恰当的理由。本以为此次大战,能圆了李广的封侯梦,也圆了朕的期待,却不料得到了这样的噩耗。冯唐易老,李广难封,这句流言成真,真是人间憾事啊……”   隋越轻声道:“此战我大汉也损失惨重,出征的八万精骑恶战之后仅余四万,二十万步卒也损伤过半,带去龙城的二十万牛马只剩三万余……司马大将军有本奏曰:强弩之末不入鲁缟……希望能班师回朝,养精蓄锐再入漠北追击匈奴。”   刘彻喟叹一声道:“交付丞相府,太尉府裁定,龙城一战,朕损兵折将矣!”   隋越见刘彻已经有了退意,忍不住松了一口气,自从卫青,霍去病两路大军出击之后,国人无不胆战心惊,好在霍去病几乎是兵不血刃的拿下了浑邪王,这才让国人心中稍安。   如今,卫青大军也如期拿下了龙城,阵斩匈奴十七万余,鬼奴军四万余,虽自身伤亡过半,终于逼迫匈奴退入漠北,就此一战来看,十余年内,匈奴再无能力南下。   匆匆出门的隋越,不大功夫又回来,轻声在刘彻耳边道:“阿娇贵人,长公主醉矣……”   刘彻长出一口气道:“醉了也好,醉了也好,朕久谋一醉终不可得。也好,大家都醉一场吧,元狩啊,这一年太难熬了,大家都醉一场吧,忘掉过去,我们重新开始。”   刘彻嘴里嘀咕着慢慢闭上了眼睛,隋越起身关好大开的门窗,给刘彻披上一条毯子。   就面对刘彻,一步步的离开了大殿。 第七十章 莫论封侯事   李广死了。   云琅听到这个噩耗之后很长时间没有说话。   来报丧讯的是李敢的大儿子李禹。   李禹从小就喜欢云琅,比云音还要小两岁的李禹对死亡还没有任何认知,虽然披麻戴孝,神情却快乐无比,虽然李氏家臣一再希望李禹能表现出应有的悲痛之色,李禹还是抱着云琅的腿要蛋糕吃。   这是云琅第二次听到李氏传来的噩耗。   第一次,是两年前,李敢二哥李淑战死大青山的消息,这一次又是李广战死龙城的消息。   而在云琅来大汉的前一年,李敢的大哥李当户刚刚战死在了白登山。   李禹快乐的吃着蛋糕,一边还用眼睛向云音示威,他以前在云音面前总是讨不到好处,这一次,他吃蛋糕,喝果汁,云音就只能看着。   “李将军的尸骨什么时候运回来?”云琅轻声问李氏家臣。   “家主战死的时候落马了……尸骨不全,司马大将军做主焚化,只带回来了骨灰。”   云琅长叹一声,他知道在乱军中落马是个什么下场,当成千上万的骑兵开始冲锋混战的时候,马蹄到处万物皆为齑粉。   与其说卫青在战后找到了李广的尸骸,不如说他找到了李广的残破甲胄。   “陛下那里可有哀荣赐下?……比如以侯爵之礼厚葬?”   “在下带着世子来云氏报丧的时候还未曾听说。”李氏家臣有些愤愤不平。   “司马大将军的功劳簿上,李将军为几等?”   “六等军功!据追随家主的家将传信,当时家主率领三千骑兵突击匈奴右大将切渠雕渠难的左翼,准备切断右大将与匈奴中军的联系,两军刚刚交锋,匈奴骑兵不敌,眼看就要溃散的时候,匈奴大军的中军突然有弩箭攒射,密不透风,左翼大军包括匈奴骑兵几乎被弩箭笼罩,而后家主中箭,家将想要护卫家主后撤,匈奴中军又突袭出来了,家将与家主都没有退回来。”   云琅苦笑一声,拳头砸在桌案上道:“大庶长……可惜了,距离关内侯仅仅一步之遥。”   家臣悲戚道:“天不佑李氏,徒呼奈何!”   “李敢会继承陇西李氏家主之位吗?”   李敢的家臣听云琅问起家主花落谁家,神情变得狰狞起来,气恼的道:“家主自河西归来必定会封侯,陇西李氏当以家主为尊,但是,李氏老宅却一心推举长房长孙李陵继任陇西李氏家主之位。一介黄口孺子,如何能在这个时候挑起振兴陇西李氏的大任!”   “李陵?”云琅听到这个名字像是脑袋挨了一帮子,嗡嗡作响。   这是一个可以继承陇西李氏的好人选,也是一个能造成李氏满门覆灭的人。   不论是人才武功样样都是上上之选,云琅知道,他以五千步卒硬抗匈奴八万大军围剿三月,最终粮绝矢军尽,不得不假装投降以图后势,结果,皇帝不这样想,以为李陵投敌,大怒之下下令夷李陵三族……   李陵听到家族尽被屠戮之后,假降终于变成了真降,最终,老死匈奴,延续了祖父,父亲的悲剧性结局。   这件事基本上代表了刘彻昏悖时代的开始,而司马迁也因为替李陵说了几句公道话,最终遭受腐刑……   李氏家臣见云琅陷入了沉思,轻声呼唤几次之后才把云琅从回忆中唤醒。   “云侯若能替家主在陛下面前美言几句,保举家主为李氏家族家主,家主一定会感恩不尽!”   云琅看了李氏家臣一眼道:“这等大事也是你一介家臣可以置掾,可以私自替你家主子做决定的吗?”   李氏家臣被云琅冰冷的眼神看的心底发毛,连连叩头,再也不敢多言。   霍去病,李敢出征之后,家事统统交付云琅处置,这也是李氏接到噩耗之后,第一个就来云氏报丧的原因。   “回去准备安排接骨灰事宜,丧事也要立刻准备,该报官的报官,该申请的哀荣一定要申请,在丧事期间不得谈论陇西李氏家主的归属问题。免得给你主子落上一个欺凌妇孺的恶名,办丧事的时候若有短缺,尽管去找平遮,他会帮你。你主子回来就能封关内侯,没必要眼皮子那么浅,陇西李氏问题多多,接纳过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对你主子有害。既然陇西老宅推举长子长孙来承继家业这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一切只有你主子归来之后处置!”   家臣虽然不满,却不敢违拗云琅,拜谢之后就带着恋恋不舍的李禹回李氏去了。   李禹刚走,宋乔就从后面转过来道:“妾身已经准备好了一应丧礼所需,这就走一遭李氏。”   云琅点点头道:“去吧,不仅仅要去李敢府上,也要去阳陵邑李广府上,礼物不妨置办的厚一些。听说李氏的日子并不好过,见到李陵,多关爱一些。”   宋乔红着眼睛道:“李将军勇猛无双,这样的人都会战死疆场,夫君……”   云琅苦笑道:“你放心,今后你夫君就算是想上战场,陛下也不会准许的。”   宋乔点点头道:“如此甚好,人血馒头有什么好吃的。”   云琅正色道:“到了边关,到了战场上,就没有什么人血馒头的事情,大家伙一心只想击败匈奴,杀死敌人,哪有空闲想那些有的没的。你这样说不但不尊重你夫君我,也不尊重那些战死疆场的猛士。”   宋乔见云琅心情不好,蹲礼认错,见丈夫继续在发呆,就匆匆的离去,协助李敢夫人理丧事去了。   长平一身素衣,盘坐在蒲团上瞅着屋顶发呆,保持一动不动的姿势已经很久了。   云琅走进房间,打开了大门,屋外的阳光一下子就洒在偌大的厅堂上。   长平回过头看了云琅一眼道:“李广战死了?”   云琅点点头道:“战死疆场,尸骨无存。”   长平点点头道:“他运气一向不好,少年时走马任侠,心高气傲,一匹马,一张弓在教军场上所向无敌,还曾经在先帝的猎场上纵马俯身摘拾花朵,而后抛撒给长安贵女们,总能引起一片尖叫声。   那个时候啊,骑着白马,抓着大黄弓的李广,是那样的英姿飒爽,是很多贵女梦中的良人。   他曾经自夸,给他十年,他依靠手中大黄弓,胯下白璐马就能从先帝手中拿走关内侯。   先帝深爱之,而李广也每战争先,也总有收获,只可惜,在封侯的事情上没有积少成多这回事。   克艰纾难为侯,开疆拓土为侯,这两样李广都没有达到,唯有披坚执锐万里征战这一条还沾点边,只可惜,两次误期让他功败垂成,心中更是郁闷难平。   此次龙城之战,卫青已经告诫他匈奴势大一沾即走,他却欲学去病,想要一战凿穿敌阵,终究被匈奴所趁……时也,命也。大汉终将失去了一员悍将。”   云琅低声道:“给一个侯爵的哀荣都不成吗?”   “陛下想要抬高关内侯的门槛……”   “也是啊,谁能比李广更有资格当关内侯的垫脚石呢。”   长平看了云琅一眼道:“事关国策,休要胡言乱语!”   云琅苦笑道:“我这个永安侯得来的还真是容易啊!”   长平冷笑道:“你若没有远征白登山固守钩子山,进军受降城,与去病他们一起开疆拓土八百里,你以为你会有永安侯的爵位?就算你把全部心思用在富国一事上,等到你五十岁能得侯爵就算难得的殊荣了。此后,万万不可妄自菲薄!” 第七十一章 两个树洞   李广的丧事办的宏大而肃穆,追谥侯爵的荣光是没有的,陪葬阳陵的荣光也是没有的。   除此之外,皇帝给了李广所有能给的哀荣,包括派出皇长子刘据亲自参加了丧礼,跟完了整个丧礼过程。   李敢从祁连山下匆匆赶回来了,一路上跑死了四匹马,即便这样,等他回到长安的时候,李陵已经结束了在祖父坟墓前结庐七日的亲孝时间。   李陵继承李广爵位的事情已经尘埃落定。   云琅在丧礼上见到了这个少年人,他的脸上保持着固有的悲痛之意,却能将丧礼安排的有条不紊,这让云琅非常的惊讶。   霍光自然也是有这样的能力的,或许比李陵更加的聪慧圆滑,但是,就沉稳这一项上还不如李陵。   看得出来,李陵跟据皇子很亲近,据皇子表现的也很好,整个丧礼过程没有表现出任何不符合他身份的行为,不论是行礼,还是代替皇帝念哀辞,都一板一眼,获得了所有参与丧礼的臣子们的一致好评。   在丧礼的过程中,李广的妻子彭氏对云琅跟曹襄非常的戒备,这个传说创建了女人月事遮羞话(大姨妈)的老妇人,强忍着悲痛也要亲自招待云琅跟曹襄。   只要云琅跟曹襄提起李敢,就会被她巧妙地把话题转移掉。   云琅本意是准备奏请皇帝先为李敢颁赏,坐实了李敢关内侯的身份,然后再用关内侯之父的名义厚葬李广,如此一来,以大汉亲孝的传统,皇帝必须给李广一个比李敢关内侯更高的哀荣才符合丧礼的规格。   彭氏似乎没有为自己丈夫追索更高哀荣的想法,她更在乎活着的人,比如李陵。   当鸿胪寺卿将承认李陵为李氏家主并继承李广爵位的文书送到李陵手里的时候,彭氏看云琅跟曹襄的目光才显得温和一些。   也直到这个时候,她才发觉,李陵日后想要快速的成长离不开李敢的帮助,离不开云琅跟曹襄的帮助。   而这个时候,云琅跟曹襄两人已经对李陵这个少年没有什么想法了。   一个被家族牢牢羁绊住的少年人,想要有自己独立的思维这几乎不可能。   一个早早就已经有了坚定立场的少年人,不是云琅想要培育的对象。   因此,李广的丧礼结束之后,云琅曹襄二人就立刻离开了阳陵邑,即便彭氏盛情款待也拦不住他们离开的脚步。   这让彭氏非常的失望……   八天后,云琅又来到了阳陵邑,因为李敢终于从河西回来了。   昔日憨厚的青年人已经变成了一个沉稳的,且满脸大胡子的壮汉。   远途奔波让他看起来有些憔悴,不过,几乎被胡须遮掩的双眼还算清澈。   他准备在侄儿住过的茅屋里再居住三个月,等他守孝结束,霍去病就会带着浑邪王以及匈奴部众进京。   曹襄来的时候,云琅跟李敢正在喝茶,在李敢守孝的三个月里,他不进荤腥,不喝酒,不与妻子同寝。   “有人说我父亲是被卫青逼死的。”李敢沉声道。   云琅想了一下道:“这个有人是谁?”   李敢皱眉道:“不清楚,我到现在都记不起来这句话是谁对我说的。”   曹襄挥挥手道:“你该问问你父亲的亲卫,再问问你父亲的军司马,然后再做决断。”   李敢若有所思的道:“很奇怪,战场上死里逃生的家将病死了,我父亲的军司马展通不知所踪。”   云琅点点头道:“既然如此,这事就与司马大将军无关!”   曹襄吃吃笑道:“做的太过了。”   李敢点头道:“是这样的,其实,我父亲在离开右北平之前曾经给我留下了一封书信,回来之后,是我老婆拿给我的,里面把事情说的很仔细。”   曹襄皱眉道:“他想用命证明自己配得上侯爵之位?”   李敢道:“我父亲自知此生封侯无望!三十一岁的时候就知道。”   李敢见云琅跟曹襄都一脸诧异的瞅着他就继续道:“当年梁王一封诏书,我父亲就按兵不动了……   因此,我父亲这些年之所以勇猛作战,其实并不是为了封侯,而是为了保存李氏满门之性命。   父亲在信里说:只要李氏一日对陛下还有用处,那么,李氏就会安稳无忧。   他还说,早年间之所以任由我几位哥哥将我排挤出李氏不闻不问,并非是不爱我,而是想让我自立门户,在李氏宗族倒霉的时候,还能有一个可以投靠的亲族,不至于饿死!   我大哥是我们嫡亲三兄弟中最有前途的一个,当年父亲在涿州射杀了匈奴当户,正好,母亲生下了大哥,我大哥遂以当户为名,希望他能够带着李氏登上荣耀的巅峰,至于父亲,此生除了战死沙场向陛下赎罪再无出路。   只可惜白登山一战,我大哥战死在了钩子山,父亲万念俱灰……直到我们兄弟在白登山一战功成之后,父亲才发现,他的嫡亲三儿子也算是一条好汉……李氏又有了希望,他就更加积极的请战,不惜在右北平苦寒之地屯留六年!   就在我父亲满怀希望的时候,我二哥李淑战死在了大青山……我父亲……我父亲觉得自己活着已经成了家族的累赘……说不定会再次害死我……还说,只要他还活着,他的子孙就不会善终……”   李敢的眼睛里喷涌出大片大片的泪水,泪水顺着浓重的胡须滚滚而下。   最后悲号的如同一个无助的婴儿,张开双臂想要揽住云琅跟曹襄,索求一点安慰。   云琅,曹襄紧紧抱住李敢,同样潸然泪下。   前来给李敢送饭的张氏在茅屋外面听见了丈夫在嚎啕大哭,来到门口才发现,丈夫搂抱着他的两位兄弟,三人哭作一团,丢下食盒,跪坐在门外泪流满面。   李敢的这些话藏在肚子里已经两天了,这世间让他敢倾诉这些话的人目前也只有云琅跟曹襄。   李氏满腹的心酸一经倾诉,就再也控制不住倾诉的欲望,整整一个晚上,云琅跟曹襄都在听李敢说话。   云琅一直认为好的朋友就该是一个很好的树洞,一个有回音的树洞,能装得下好朋友不方便,不好对人说的话。   就这一点来看,他跟曹襄这个朋友做的很是成功。   如果不让李敢倾诉出来,天知道他会被这些事情给折磨成什么样子。   史书上这家伙这所以会干出殴打卫青的事情,恐怕就是被这些事情给压抑成变态了。   太阳出来的时候,明亮的阳光照在三双桃子一般红肿的眼睛上,曹襄很想笑,云琅也很想笑,李敢摇晃着大脑袋道:“这里四下无人,想笑就笑,我父亲不会见怪的。”   曹襄立刻指着云琅的眼睛大笑起来,云琅也伸手指着李敢曹襄的眼睛大笑。   最后,一心守孝觉得不适合在父亲坟墓前大笑的李敢,终于也忍不住了,笑的比他们两人更加大声……   门外的张氏跪在公公的坟墓前,听着丈夫的笑声,用手帕擦拭去了公公墓碑上的浮土轻声道:“您的苦心没有白费,我的夫君确实如同您说的——是一条好汉!”   云琅曹襄的眼睛肿的见不了人,只好陪着李敢住在茅屋里吃了两天的粗茶淡饭。   第三天的时候,不论李敢如何哀求,他们俩也决定回阳陵邑了,李敢已经走出了心理阴影,继续留着只能陪这家伙吃苦而已,毫无作用。   与其让三人一起吃苦,不如让一个吃苦,这就是云琅跟曹襄认为的最佳解决方案。   反正,李广是李敢的爸爸,不是他跟曹襄的爸爸! 第七十二章 逐渐成型的长门宫   李敢守孝中,霍去病正带着大军陪伴浑邪王内迁,曹襄在组织大汉勋贵们商议如何从浑邪王手中敲诈奴隶,云琅正在摊开的长安地图上四处寻找可以安置匈奴奴隶,又能预防匈奴人造反的好地方。   其实云琅已经有了腹案,他觉得卧虎地就是一个不错的地方。   这片地方不但够大,有足够的土地可以让匈奴人学着种地,最重要的是这片地方三面环山,只有两条峡谷通到外边。   只要卡死峡谷,匈奴人插翅难飞。   当初刘彻选择卧虎地跟藩王对赌的原因,也是如此。   刘彻是不同意将所有匈奴人立刻变成奴隶的……这已经成为了一项国策,写进了皇帝与浑邪王之间达成的协议里。   勋贵们非常理解皇帝的苦衷,毕竟,这些匈奴人野性难驯,也不会种地。   在他们成为奴隶之前,无论如何也要消磨掉野性,教会他们种粮食,如此,对于勋贵们来说,才是最好的一种选择。   不能立刻变成奴隶这句话非常的好理解,既然不能立刻,那就缓缓再说。   云琅不觉得匈奴人可以在大汉苛刻的税赋制度下成为一个自由民。   在大汉,一个自由人变成被人家的奴仆有很多种方式,比如负债,比如破产,比如犯罪,比如……不守礼!   当无数的有钱人都迫切的希望这些一无所有的匈奴人破产,那么,这些人没有任何可能会达成自给自足的愿望,破产之后成为别人家的奴隶将是他们唯一的出路。   知道这些情况的当然都是既得利益者,每一个想要大量奴隶的人都知道这些人的命运,不知道这些事情的长安百姓却早就愤怒的不可抑止。   他们发誓要保护自家的利益不会因为匈奴人的到来而受损,好多亲族已经开始组织族中的青壮开始巡查自家周围,一旦发现口音不像长安的外来人,就问东问西的非常警惕。   浑邪王对大汉皇帝的慷慨仁慈非常的感激,当他们听说皇帝不但给他们寻找了一块肥美的土地,还专门给他们下拨了牛羊,种子,农具,甚至开始派人给他们修建屋舍,就对未来的美好生活充满了希望。   霍去病在匈奴人中按照云琅以前在受降城施行的十户联保政策。   一个匈奴人逃跑了,其余九个匈奴人就要受罚……这样就在最大的程度上保证了河西匈奴全部南迁。   不仅仅如此,霍去病按照云琅信中的要求,还在匈奴人中传扬一个道理。   那就是将匈奴人此次南迁当做一次胜利来描述,他们用马蹄跟战刀都不能获得的大汉国土地,被浑邪王轻易地做到了。   云琅的这个策略,深受刘彻赞同,虽然这样的描述让他有些丢脸,却能有效的降低匈奴人的抵触心理,更能对其余的匈奴人形成一个明了的宣传效应,如果每一个匈奴人都这样认为,刘彻将兵不血刃的击败匈奴。   当然,这样的描述让更多的汉人惶惶不安,长安周边的人口已经越来越多,空闲的土地也日渐减少,人一多,土地的价值自然就会显露,此时,人性的丑恶自然就显露出来了——先来者鄙视后来者,后来者鄙视匈奴人!   一个完整的鄙视链已经成型。   不论是刘彻还是云琅,亦或是大汉国的勋贵们,都没有打算将匈奴人完全融入大汉国的打算。   此时此刻,大汉国还是一个完全由大汉本土种族建构的一个国家,周围的异族人不论是——东夷,西狄,南蛮,北戎全都是生死仇敌,刘彻统统欲除之而后快!   自从云琅来到大汉,听说过可以对前朝余孽施行仁政的说法,对皇帝时不时地大赦天下的行为保留赞许态度。   唯独没有听说对异族人可以放任自流。   云琅在卧虎地看到了大汉皇帝是如何使用胡骑校尉的就知道了,这些人永远都是消耗品……   曹襄不要匈奴奴隶,所以他在分配奴隶方面是最公正的一个,他被一干勋贵推举为中人,负责调停一干勋贵们对奴隶的各种要求。   公正不公正的云琅不知道,他只知道曹襄已经预定了六千个匈奴奴隶准备分给曹氏宗族。   这些奴隶会被极度分散,其中很大一部分要去曹氏家族准备重点建设的广陵。   云琅不知道北方的匈奴人能不能在烟瘴之地的南方生活,反正,曹襄的计划都已经拟定好了,如今就等匈奴人来长安,进驻卧虎地培训,然后等着被运走。   等云琅安排好这一切之后,秋收就开始了,秋收的时候云氏依旧是全家上阵,眼看着第二茬糜子,谷子,荞麦,高粱,豆子全部晒干入库,他的心中就格外的满足。   云氏的仓库里满满当当,自从长门宫开始出货之后,云氏就把自家的库房全部用封条封好。   在市场没有消化完长门宫放出去的商品之前,云氏不准备放出任何货物。   长门宫就像以座巨大的水库,一边放出巨量的货物,另一边又有巨量的水涌进来。   春蚕收割丝线的时候放出粮食,麻布,盐巴,铁器,收进丝线,夏粮收割的时候放出丝线,桑麻收进粮食,低价的盐巴,铁器,秋蚕收获之后就重新吸收桑蚕丝,各种杂粮放出各种丝绸,麻布成品,等到冬日里,就封库过年,等待来年继续如此循环。   这是天底下最简单的生意,也是天下最赚钱的生意,唯一不好的一点就是一旦大汉朝连年风调雨顺,她的生意就有可能会亏本。   不过,就大汉这几年老天爷的表现来看,灾害总是没有断绝过……   “七十一万担的豆子?”   云琅跟阿娇对坐饮茶的时候忽然听到了一个让他极为惊诧的数字。   阿娇抬手撩撩下垂的一束乱发,微微一笑就让云琅有片刻的失神。   “你家存粮很多,所以呢,我就存马料!少存粮食!”   云琅连连摆手道:“云氏存粮不可能有你长门宫的规模,一来云氏没有那么多的钱,二来,云氏也不敢存这么多的粮食。云氏储存的那点粮食是为了保障云氏族人本身食用,并无粜卖之意。”   阿娇笑道:“你云氏一家存粮自然无足轻重,可是,所有勋贵人家都学你云氏存粮,长安粮价自然就趁机涨起来了,我把夏粮粜卖三成,全部被你们这些人给收走了,没法子,我就收回来了七十一万担豆子,这笔生意怎么做都是赚的。”   云琅严肃的摇摇头道:“不妥,我当初给你出这个主意的时候可没希望你把主要目标放在赚钱上,而是为了保证无论何时,长安都有足够的粮食可以让百姓度过危难。”   阿娇笑道:“豆子是不是粮食?是不是也能填饱肚子?”   云琅叹息一声道:“这东西吃多了涨肚子。”   “饿不死人就成,再说了,这也是正儿八经的粮食不是?知道不?你们这些地主老财把粮价弄得这么贵,百姓可不傻,把家里的麦子,谷子,糜子全部高价卖给了你们,再从长门宫用豆子,高粱换取陈粮,算起来不比新粮少多少。”   云琅看着阿娇的眼睛觉得非常的陌生,沉默片刻道:“你打算在我们出粮食的时候也出粮食是不是?”   阿娇笑道:“没错,决不能让你们这些黑心的财主坑害本宫的良善百姓!”   “就是说我们的粮食永远都没可能卖高价了是吗?”   “没错,只要我发现关中粮价变得腾贵,我就立刻低价放出黑豆,你看看没饭吃的百姓会购买我的低价黑豆,还是购买你们的高价粮食!有本事你们把粮食卖的比陈粮还便宜!”   云琅笑着拱手道:“佩服,佩服,确实会坑不少的财主,不过跟云氏无关,我家多余的粮食从来都是拿来酿酒了。”   阿娇哈哈大笑道:“别以为你可以钻空子,桑弘羊早就盯死了你云氏,知不知道,自我朝开始盐铁专卖之后,茶酒,也要开始专卖了!” 第七十三章 漂亮的鼻子   阿娇透漏给云琅的信息非常的珍贵,于是,云氏就必须在茶酒专卖的法度出台之前,赶紧储存更多的茶,更多的酒。   消息的不对称性,就是为什么富人想上天堂,要比骆驼穿过针眼还要难的原因所在。   喝酒是大汉人坚持了几千年的爱好,这个爱好还将延续几千年,估计几万年之后酒精带给人的原始快感依旧让人难以忘怀,所以,这是一门长久的生意。   至于茶,完全是因为云氏的推动。   当平叟递给云琅一杯添加了无数东西的茶水之后,茶叶这东西很快就因为云琅的改良,变成了勋贵们最喜欢的一种饮料。   任何东西只要被勋贵们喜欢上了,盛行起来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尤其是皇帝跟阿娇整日里开始喝茶之后,饮用这东西的风潮就像风一样在大汉的国土上漫延开来。   到如今,虽然还有很多人喜欢在茶水里添加奇奇怪怪的东西,不可否认的是,茶叶已经变成了很多人每日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毕竟,因为人类身体构造的缘故,这东西也有成瘾性!   大汉国的商品特卖,有着很强的地域特点。   比如,只要控制了关中以及蜀中,关东,中原的几座大城市,茶酒专卖的政策就等于得到了实施。   至于荒野野人们随便酿酒,制茶那是不受限制的,也没有法子限制,刘彻的国策直到今日,也最多能下达到县这一级,至于乡下,还有很多人认为统治自己的皇帝依旧是始皇帝。   平叟在接到云琅要求他弄更多的茶叶回来,并且要求他把茶叶在产地轻轻地蒸一下,然后压成茶饼,或者茶砖再运来长安,立刻就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消息是云音带来的,因此,当平叟见到卓姬的时候,就发现云音正腻在母亲的怀里讨价还价。   她想去长安,因为霍光被刘据邀请去了长安,据说正在开一个叫做少年大会的会议,她也想去。   卓姬一面给女儿梳弄着头发一边轻声道:“那是男孩子们闲的没事瞎胡闹呢,你一个闺女家去算怎么回事?”   “耶耶说,人的心性是在少年时期形成的,刘据这样做好处多多,一来可以壮大自己的力量,二来呢可以提前熟悉很多人的本来面目,是在为他以后执政做准备,毕竟,用生人,不如用熟人。”   卓姬很快就把两个黑色的竹环裹在闺女黝黑的头发里,编上五彩丝线之后弄了两个环髻,再把几朵细碎的宝石编织的花插在环髻上,搬着闺女的脸蛋左右打量一下满意的道:“这才是我闺女该有的样子,云氏就没有几个人会装扮我闺女!”   “阿娘,我要去长安!”云音并不在乎装扮,只是一心想去长安。   卓姬宠溺的在女儿额头点一下道:“那就去。”   “现在就去!”   卓姬瞅瞅窗外的天色,觉得只要路上快一些,在日落之前抵达长安还是可行的,就点点头算是同意了。   她可不想惹闺女不高兴,一个月才见闺女一次呢。   平叟见她们母女似乎要出门,连忙进来禀报道:“大女带来侯爷的话,说朝廷马上就要施行茶酒专卖了,我们家到底要储存多少茶叶,还没一个数呢。”   卓姬瞅瞅闺女道:“你父亲怎么说?”   云音笑道:“父亲说,大军到了草原,就离不开这东西,所以,多多益善。”   卓姬冲着平叟道:“听见了?大老爷都发话了,还问我做什么。”   平叟拱手道:“既然如此,老奴就要亲自走一遭蜀中。”   卓姬道:“你回去做什么,天高路远的你年纪也大了,没的折在路上,派年轻人去吧,多少就一点茶叶的事情,没必要看的太重。”   平叟笑道:“也好,蜀中故人凋零的厉害,回去一次就伤心一次,不回去也好,就让卓福走一遭吧。”   卓姬自从被云琅从长安拽回来之后,就不大管卓氏的事情了,大部分的事物都交给了平叟。   很奇怪,人越老,就越发的能干,平叟就是其中的佼佼者,看着平叟越是干活就越是变得年轻,卓姬觉得应该让这个老家伙干更多的活。   人从来不会因为这种程度的工作就会累死,相反,当他觉得自己比年轻时还要能干的时候,第二春就勃发了。   平叟喜欢看着卓氏的人在他的指使下团团转,喜欢自己的每一句话都有人听,并且被忠实的执行。   夜深人静的时候,平叟偶尔也会感慨一下,如果这偌大的家业是他平氏的就好了。   然而,这个念头也仅仅是一闪而过,云琅那张笑眯眯的脸总会打消掉他不该有的念头。   以前的时候,平叟或许还能跟云琅平起平坐的讨论事情,现在,他已经习惯垂手站立在云琅的身边等候吩咐。   即便云琅跟他客气两句,他竟然隐隐有些受宠若惊的感觉。   他亲眼看着云琅从一个浮滑小儿变成了大汉国的重臣,亲眼看着这个小子从一无所有变成大汉国有数的富豪,更是亲眼看着这个少年人从孤苦无依到知交满天下,直至成为皇族!   这一切不过九年光景……   有时候平叟也会回想一下自己二十余岁的在干什么,回想起来自己年轻时候走过的路,就让他对云琅更加的敬畏。   阴阳家最大的特点就是对强者崇拜,他们笃信阴极阳生,阳极阴生,不管强者走的是什么样的强者路,最终都会自我完善,自我修补,只会变得越发强大……   轻蝇之飞不过数武,附于骥尾可至千里,这就是平叟目前的劳动热情源泉。   他坚信,只要忠心耿耿,平氏终究有一天会得到回报。   卓姬自然是不知道平叟在短短的一瞬间会想这么多,在她看来,平叟的忠瑾之心本就该是她应得的。   她不是没想过平叟会不会在执掌大权之后会对她不利,也曾经暗中提防过……从她生出云音之后,就再也没有过这种忧虑,她坚信,只要云音这孩子在,以云琅的性子,他不会允许任何人动他闺女的任何利益。   车马粼粼,轻快的驶过陌上桑林,高大的马车车棚偶尔会碰到柔柔的垂柳,发出沙沙的声响。   晚风从窗外吹进来,掀起了垂在卓姬脸上的轻纱,这一幕偶尔也会被路上的商贾行人看见,哪怕是一瞬间的惊艳,也足以让商贾行人啧啧赞叹。   云音有些懊丧,她发现母亲好像比她美……   卓姬拿开闺女点在她鼻子上的小手道:“总是看着我做什么?”   云音收回指头点点自己的鼻子道:“耶耶总是说我的鼻子是扁的。”   卓姬怒道:“你耶耶就长了一个蒜头鼻子,还有脸怪你的鼻子扁?”   卓姬唯一不能容忍别人质疑的事情,就是云音的血统,云音出生的时候云琅不在她身边,这让她一直惴惴不安。   好在云琅似乎从来都没有怀疑过,而且早就认定云音是他的亲生闺女,难道说他们西北理工还有可以鉴定血脉的不二法门?   “霍光说耶耶的鼻子很好看,那叫悬胆!”   “等到了长安,阿娘就给你找来很多猪胆,绿了吧唧的挂在那里让你看看悬胆是个什么样子!”   云音努力想象了一下猪胆的样子,最终坚决的摇摇头,她不想把绿了吧唧的猪胆跟父亲好看的鼻子联系在一起。   “你大娘,二娘没有嫌弃你的鼻子吧?”   “没有,大娘总说我的鼻子小巧精致,二娘说等我成年了,要是还嫌弃鼻子小,她可以把我的鼻子割开,往里面填充一些东西,就会让我的鼻子变得挺拔。”   卓姬听云音这样说,想想苏稚那可怕的解剖尸体的名声,就打了一个哆嗦,紧紧的将云音抱在怀里道:“我女儿的鼻子是世上最好看的鼻子,我们不割开!” 第七十四章 遴选   刘据不是太子,却居住在未央宫!   这是卫氏苦苦哀求来的结果。   今日,空空荡荡的未央宫变得热闹起来了,刘据禀明父亲,要在未央宫偏殿招待长安的少年英杰,获得了皇帝的首肯。   霍光一大早就跟张安世来到了未央宫外,等候黄门唱名然后进入未央宫。   眼看着日上三竿了,黄门依旧抱着拂尘静静的如同泥塑木雕一般站在那里,霍光就对张安世道:“你说那些娇生惯养的家伙能不能咬着牙在大太阳底下走十里路?”   张安世瞅瞅周围伸长脖子等待入宫的富家子弟道:“他们爬都会爬到未央宫!”   霍光笑道:“看我的……”   张安世不明所以的瞅着霍光走进了人群,高兴地跟那些少年人攀谈了起来。   不大功夫,张安世就发现那些少年人脸上的欢快神情消失了大半,一个个若有所思的瞅着未央宫宫门发呆。   等霍光走回来,张安世低声道:“你干了些什么?他们怎么不笑了?”   霍光笑道:“我只告诉他们从宫门到未央宫要走很远的路,其中还有一座高达四十丈的鸿台!”   “去未央宫不用翻越鸿台吧?”   “你知道,他们不知道啊,再说,我也没有说要翻越鸿台啊,只说未央宫里有一座鸿台,是在给他们介绍宫里的名胜!”   “既然如此,他们为何会愁眉不展?”   霍光轻笑一声道:“他们大概以为在宫内走路,翻越鸿台是据皇子对他们的一种考验吧。毕竟,陛下喜欢猛士的名声可是传扬的很厉害啊,据皇子秉承父志也喜欢坚韧不拔的勇士很合理!”   张安世疑惑的道:“进宫的时候该有黄门带路吧!另外,你这样作为什么呢?”   霍光冷冷的瞅瞅周围的少年人道:“据皇子就不该把你我与这一群庸才混在一起!”   张安世耸耸肩膀道:“和光同尘也不错!”   霍光冷笑道:“我只是想看看这些同辈中人,到底有那些人是威胁,那些人是无能之辈,进宫之后,我会拔腿先走,你在后面帮我观察这些人,把可用之才挑出来告诉我。刘据这人干什么事情都是这样碌碌无为,明明都开始挑选人才了,偏偏要弄成大水漫灌一般,这点权谋之术都没有,真是令人失望。他只想落好处,落一个仁慈皇子的名声,那就让我来称量一下这些人的潜力!”   “你不会收买了黄门吧?”张安世忽然想起霍光刚才还在黄门跟前晃荡了一阵子。   “没有,我只是给了黄门一点钱,要他将我刚才的想法快速传给刘据,比赛必须进行,如果他召集了这么多的大汉少年人,却什么都不做,会被陛下鄙视的。刘据虽然没用,师傅以及我们一群人还是摆明了支持他当太子,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别人怀疑师傅的眼光。”   未央宫大门之所以迟迟未开,是因为刘彻一直在冷眼旁观。   皇家宫禁一次性的对这么多少年人开放,虽然不涉及秽乱宫廷,却被刘据大开的太廉价了。   刘彻理解儿子想要为自己挑选伙伴的想法,他是嫡长子,必须从小就开始培养,这个道理刘彻是明白的,当年他吃亏就吃在没有提前凑足班底,以至于被母亲压制了很多年。   刘彻很奇怪,自己的儿子难道是个傻子?   他难道不清楚皇长子挑选伙伴是一个什么样的行为吗?   他难道不知道宫禁外面的少年家人如今是多么的期盼自家的子侄可以入选,最后站在刘据身边吗?   刘彻没有提醒儿子,这些事情说破了就不值钱了,所以,他迟迟没有下令打开宫禁,只是冷眼旁观自己急躁的团团转的儿子。   卫皇后专心致志的伺候皇帝喝茶,见丈夫不时地瞟儿子一眼,眼中不满之色愈发的浓重,心如油煎。   一个小黄门给刘据递了一张纸条,刘据看完之后一脸的茫然。   好在他还算聪明,知道有不懂得的事情该向谁请教,就拿着纸条来到父亲身边恭敬地道:“启禀父皇,有人建议儿臣在未央宫举行一场赛事,来简拔个中的可造之材。”   刘彻喝口茶水,随意问道:“谁说的?”   “西北理工大弟子霍光!”   刘彻叹口气对卫子夫道:“天底下的聪明人都进了云氏!”   卫子夫终于有了发言的机会,立刻训斥儿子道:“既然有谋臣对你进忠言,该如何决断你不知道吗?”   刘据打了一个激灵,匆匆的向父母施礼,而后快速的退出未央宫。   刘彻刚刚吃过糕饼,用手帕擦拭着双手冷冷的对卫子夫道:“此次冠军人选必然是云氏霍光!”   卫子夫笑道:“妾身不敢苟同,霍光虽然出色,门外的那些勋贵子弟中间未必没有惊才绝艳之辈,这个赌妾身打了。”   刘彻看了卫子夫一眼道:“阿娇就不会跟朕打这样的赌,她知道必输!她如果一定要跟朕打赌,也只会打看谁先生出孩子来这样稳赢不输的赌!”   卫子夫惊诧的道:“妾身愚钝,自然是比不过阿娇姐姐,只是,一且还未开始,陛下为何就断定霍光一定会赢呢?”   刘彻见卫子夫惶恐,叹息一声拉住卫子夫的手道:“因为规则是霍光定的……他制定的规则一定不会让别人一展所长,只会让他把自己一身的本事发挥的淋漓尽致。即便是不小心输了,他还可以修改规则,继续增加比赛的内容,直到他获胜为止!”   “啊?”卫子夫惊叫出声。   刘彻拍拍卫子夫的手又道:“以前这样的事情朕经常做!用在云氏头上最多。霍光这是在告诉朕,朕可以耍赖,他也可以!”   “大胆!”卫子夫怒道。   刘彻笑道:“不大胆,不大胆,这才是臣子与君王博弈的正当手段。据儿既然想用霍光,那就先降服他!朕最喜与这样的臣子斗智斗力,一旦可以降服,他必然是追随皇帝一生的肱股之臣!”   卫子夫轻声道:“据儿没有陛下这样的雄才大略!”   刘彻笑道:“慢慢来,慢慢来,就像朕对付云琅一般,据儿也可以慢慢来!”   卫子夫低头道:“霍光只是师承云氏,怎能冠以云氏之名?”   刘彻哼了一声道:“你见过还有比云琅与霍光关系更加亲密的师徒吗?”   卫子夫惊叫道:“这不可能,云氏已经有长子云哲!”   刘彻继续冷笑道:“长子继承家业,长徒继承文脉,想来这就是他西北理工学问为何如此精粹的原因。”   卫子夫连忙道:“您是说西北理工从来没有爷传子,子传孙之说,只看门下弟子的才能,且不看出身?”   刘彻道:“想来是这样的,即便是现在也能看的出来,云琅在极力栽培霍光,将来把人口凋零的西北理工传给霍光发扬光大应该是预料中的事情。”   卫子夫猛地咬咬牙,拜服于地凄声道:“陛下,臣妾斗胆恳请陛下立据儿为皇太子,让他名正言顺的留在京师,免得为别人笑话!”   刘彻喝了一口茶,放下茶杯道:“两年前朕就有这样的心思,只是担心所托非人,据儿既然自认为是皇太子的不二人选,那就拿出皇太子该有的魄力给朕瞧瞧!他该用自己的能力向朕索取,而不是依靠母亲的眼泪!”   刘彻见卫子夫怓哭不已,再次叹口气道:“着什么急啊,朕身体康健,再等几年,现在就让他成为皇太子,不是在帮他,而是在害他,还记得我有过一位当皇太子的兄长吧?” 第七十五章 命不好的狄山   霍光不得不承认,刘据这个皇长子在少年人中还是很有些威望的。   自他出现在人群前,汹涌的少年人群,就开始了排山倒海一般的朝拜。   这让刘据欢喜的几乎语无伦次,若不是他身边还有一个矮小的黑衣博士在不断地鼓励他,他甚至会当场痛哭流涕。   不知为什么,刘据选拔少年人的规则极为简单——先到鸿台者为上宾!   刘据的话音刚落,宫门大开……   霍光一马当先大喊大叫着要勇夺第一,拔腿向西狂奔……   跑了半截就藏在一颗石头后面,等一群人轰隆隆的朝西跑了,他才从石头后面出来,整整衣衫,走了回来,朝站在宫门口目瞪口呆的刘据拱拱手,然后就跟慢慢悠悠走进皇宫的张安世一起向东边的走。   “刚才有几个人在大喊跑错了。”   “哦?是谁啊?”   “张氏,曹氏的几个。”   “不奇怪,他们应该知道路,只是他们为什么不走正确的路?”   “犹豫了一阵子,最后还是跟着大队人马跑了。”   霍光叹口气道:“都是一些盲从之辈,在大汉想要找几个特立独行之人何其难哉!”   刘据眼睁睁的看着刚才被他的一番话刺激的如同蛮牛一般的少年人冲向向宫中处罚罪囚的掖庭宫,不由得目瞪口呆。   见到刚才率先跑错路的霍光又回来了,匆匆追上来怒道:“霍光你在干什么?”   霍光回首笑道:“帮皇长子挑选可用之才!”   “你让他们误入歧途了,还怎么挑选?”   霍光笑道:“那就证明他们不是人才,而是蠢材!殿下刚才说的很清楚,以到达鸿台先后次序安排座次,鸿台就在东边,他们偏偏要往西边跑,这就愚蠢的让人难以置信了。”   刘据身边的黑衣博士结结巴巴的张嘴道:“殿下……仁慈,要给所有人……一个目睹天颜……之机。尔黄口孺子……坏殿下大事矣!”   听这个黑衣博士如此说话,张安世淡淡一笑,他不相信这个世上居然有这种人存在,敢拿皇帝的脸面当人情来邀买人心,真是不知死活。   霍光抓着刘据的胳膊道:“殿下,把这家伙活埋了吧!”   刘据阴沉着脸道:“该是你被活埋!”   霍光笑道:“活埋了我后果严重,我师傅,兄长可能会发疯,您可能扛不住,不如活埋这个人!”   刘据见霍光越说越不像话,恼怒的挥挥袖子,立刻安排黄门骑马去追那些跑错路的少年人。   对霍光则气咻咻的,眼中满是恼怒之意。   霍光叹口气道:“殿下,最后有幸目睹天颜之人不宜超过一手之数,最好不要超过三个……”   刘据傲然道:“这里是未央宫,我也是这里的主人翁,不劳你操心。”   霍光苦苦劝谏道:“既然殿下不准备活埋这个人,又不准备限制觐见陛下的人数,那么,恳请殿下,一定要把我的这些话告知皇后陛下,请皇后陛下定夺。”   刘据大怒,指着霍光道:“我最后悔的事情就是把你当做好友,邀请你来未央宫!”   霍光挑挑大拇指道:“这是殿下做出的最英明的决断,不得不说殿下真是洪福齐天。”   刘据愤怒至极,戟指霍光道:“你——无礼!”   霍光笑道:“半个时辰之后殿下就该明白,谁才是真正对你好的人。”   刘据拂袖而走,跳上一辆马车就急匆匆的向未央宫狂奔,他看的很清楚,就在刚才霍光说话的时候,一个宫娥匆匆的离开,那是母后的侍婢。   刘据走了,黑衣博士也走了,临走时看霍光的眼神极为不友善。   顷刻间,偌大的甬道里,就剩下霍光跟张安世了。   张安世笑道:“明知道他比较傻,你就不能好好跟他说?总是欺负他做什么?你说,他见到了皇后会不会挨揍?”   霍光冷哼一声道:“他要是有胆子活埋了那个黑衣博士,我自然会跟他讲清楚其中的道理,也会真正的佩服他。可是他没有这个胆子!我霍光凭什么要受这个腌臜气?”   张安世皱眉道:“你的杀心怎么这么重?”   霍光摇头道:“不是我杀心重,而是这个黑衣博士留在他身边会活活害死他。   陛下是什么人?   他在用儒家,他是儒家的主人!   而刘据在干什么?   他在学儒家,   他是儒家的门徒!   儒家现在施行的学说,对陛下是有利的,所以,陛下才会为儒家张目。   如果有一天儒家不再有利于大汉,陛下一定会弃之若敝履,在陛下眼中,各门各派的学说都是他可以利用的工具。   人,是使用工具的人,而不是被工具使唤。   安世兄,如果有一天你被一头牛举着鞭子驱赶着犁地,你是什么感觉?”   张安世笑道:“我喜欢吃牛肉,不喜欢犁地!”   霍光冷笑道:“刚才那人就是赫赫有名的五经博士狄山,虽然有口吃的毛病,却做得一手好文章,且专攻《连山易》,乃是博士中的佼佼者。我在太学曾经听过此人授课,讲的是‘知天命,畏天命,顺天命’,虽然一堂课业讲的磕磕巴巴,但是,颇有深意,我很喜欢。这样的人,只适合留在太学授课,不适合出现在太子身边。这样继续下去的话,他的下场应该不好。”   张安世笑道:“当陛下的太子可是一桩苦差事啊,刘据还不是太子呢,就早早地想笼络人手,如果是三五个,陛下一定会大为欣慰,如果是百十个……呵呵!”   两人正说话呢,就听身后传来轰隆隆的跑步声,气势很大,霍光,张安世连忙让开大路,靠在甬道的边上,免得被大队人马踩伤。   “就是这个家伙让我们跑错路!”   “不为人子!”   “卑鄙,无耻!”   “小人哉!”   “彼其娘之!”   纷乱的喝骂声不绝于耳,霍光呲着大白牙笑嘻嘻的看着这群傻蛋,不等这些人骂完,就高声道:“殿下说在鸿台下面汇合,可不是鸿台上面!一定要记住了!”   “狗贼,又想瞒哄于我!”   “待这边事了,耶耶要弄死你!”   “大家听好了,我等一定要攀上鸿台,莫要让贼人得逞!”   一大群人又轰隆隆的跑远了。   张安世瞅着霍光道:“你又欺负他们做什么,一个个养尊处优的跑了这么久,又去爬鸿台,一旦腿软滚下来,还有命留下吗?”   霍光道:“我只是想看看我大汉的官宦子弟们到底会有多傻!”   张安世笑道:“既然如此,我们还是走快点,到时候落到最后,颜面不好看。”   霍光道:“你放心,他们刚才跑了一炷香的时间,体力早就消耗了一半还多,现在就靠一口气撑着,等他们跑到鸿台,我们兄弟走路过去也不比他们慢。”   张安世抬头看看酷烈的日头,点点头,取出背后的伞,两人撑着伞安步当车向鸿台走去。   饭食之后,刘彻有小睡片刻的习惯,当宫娥乘车抵达未央宫,匆匆的找到给刘彻摇扇子伺候午睡的皇后,却一句话都不敢说,吵醒了皇帝睡觉,后果极其严重。   卫皇后等刘彻呼吸平稳了,就垂下帐幕,轻手轻脚的退了出来。   来到殿外,卫氏问道:“什么事?”   宫娥的记性极好,当场就把霍光跟刘据以及狄山之间的对话学了一遍,甚至连语气都不差分毫。   卫氏听完,眼前金星乱冒,扶住柱子才没有摔倒,喘息了片刻正要吩咐宫娥传话给刘据,却看见刘据气咻咻的从台阶下走了上来。   不等他说话,卫氏一记耳光就狠狠地抽在刘据的脸上,将刘据刚刚要说的话生生的打了回去。 第七十六章 十步之内必有芳草   “脱掉他们的衣裳,放在阴凉处降温,在给他们饮用一分糖,一分盐混合后的盐糖水,如果有冰最好。”   霍光毫不客气的扒开一个中暑昏倒的少年人衣裳,把他交给了手忙脚乱的黄门。   然后就继续向前走。   越往后走,倒在路上的少年人就越多,有些人即便是摔倒了,也咬着牙向前爬,看的霍光满腹心酸。   都是勋贵子弟,霍光很理解这些人的心思,这些人都不是家中的嫡长子,都是从无数个庶出兄弟中拼杀出来才有机会亲近一下皇长子殿下,希望能混个脸熟,最后捞个一官半职的好过日子。   想必来的时候,家中长辈可能叮嘱过无数遍,希望他们能够好好地表现,最终被皇长子殿下看中,成为皇长子的玩伴。   不指望他们能成为汲黯,桑弘羊,一类的存在,哪怕是成为韩嫣一般的存在也能光宗耀祖了。   一群少年人中,如同霍光一般从小就文武兼修的能有几个?拖着孱弱的身体在烈日下死命的奔跑,中暑是必然,不中暑才是侥幸。   张安世瞅瞅前面跑的比走路还慢的少年人,一股子悲壮的情绪突然升起,这让他想起了自己去世的父亲。   他第一次开始问自己,为了皇家给的一点荣华富贵,到底值不值把身家性命全部押上去。   霍光走在一个艰难向前挪动的肥胖少年人身边道:“别坚持了,坚持下去也没有,他们都跑远了。”   肥胖的少年人不理睬霍光,依旧艰难的向前挪动双脚。   霍光瞅着少年人缺少了一只鞋的脚道:“你在流血耶!”   少年人眼中的泪水横流,却怒视霍光咆哮道:“滚开!”   霍光笑呵呵的道:“其实你没必要这么辛苦……”   “滚开啊……”   肥胖少年人眼睛里涌出来的泪水更多了,混合着脑袋上流下来的汗水,将脸上的尘土冲刷出一道道的印子。   对于坚持的人,霍光总是多一份怜惜的,从腰里取出水壶,喝了一口递给肥胖少年人道:“喝口果子露,里面加了冰!”   肥胖少年人狐疑的看看霍光,他心里一万个不愿意接受霍光的好意,手却不由自主的伸出去了。   一口气喝光了果子露,少年人看着霍光道:“你若害我,我们至死方休!”   霍光吧嗒一下嘴巴道:“没害你,真的。”   少年人喝了一点果子露,似乎又来了精神,继续迈动粗壮的双腿咚咚咚的向前跑。   霍光瞅瞅地上留下的血脚印,敲敲脑袋脱下自己的一只鞋子丢给肥胖少年人道:“穿上吧,记住,到了鸿台就成了,我以祖宗之名起誓!”   胖子蹲下来穿上鞋子,虽然小了一些,却比没有要好得多,胡乱抹一把脸上的泪水朝霍光拱拱手,就绕开一个昏倒在地的少年人,继续狂奔。   霍光从哪个昏倒的少年人脚上扒下一只鞋子穿脚上,然后瞅着远去的少年人对张安世道:“你说这个胖子是傻,还是心地良善?”   “你是指这家伙宁愿光着脚跑路,也不愿意扒下别人的鞋子?”   霍光点点头道:“我看他好久了,一开始他的鞋子就被踩掉了。”   “所以你就奖赏了他一瓶水,一只鞋子?”   霍光笑道:“师傅说过,只要在别人身上发现一点人性的闪光点,就要加以赞扬,加以鼓励,加以奖赏,如此,人身上的闪光点才会越来越多。”   张安世笑道:“你好像很喜欢这个胖子?”   霍光大笑道:“那是当然,我们家就是聪明人太多了,傻子太少了,尤其是这种意志坚强的傻子,更是一个都没有。师傅有时候总是叹息,说,这世间的好多事情聪明人都能办成,唯独一些需要毅力,需要执着的事情聪明人办不了。而这些事情往往都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我这人比较贪心,什么样的好处都不想放过。”   张安世笑道:“既然看中,为何不问他的名字?”   霍光摇头道:“不用问,不用问,他会来找我的。”   张安世追问道:“如果他不来呢?”   “就说明他没有我想的那么好,不值得我一顾。”   “你这次算是把这些少年人都得罪光了。”   霍光笑道:“刘据有的问题,我也有,刘据还能选择三五人为友,我一个都不能有……刘据是傻子,可是他有一个可怕的父亲!”   张安世抬头看看不远处的鸿台道:“刘据该挨揍了吧?”   霍光笑道:“如果他先见到了他父亲,就不会挨揍,如果先见到他母亲,一个耳光可能逃不掉。”   刘据的耳朵嗡嗡作响,鼻血一滴一滴的掉在石板地上,他的心中委屈极了。   耳边传来母亲阴沉的声音:“进入大殿觐见你父皇的人不能超过三个,其中必须有霍光!”   刘据抬起头,他忽然发现,母亲的眼神居然跟狼一样,发出幽幽的寒光,他不由得后退一步,靠在狄山身上。   狄山扶住刘据,拱手道:“皇后……陛下,只留三五人……恐浪费了……这大好……时机……错过这次……以后再想收拢人手……会很难!”   卫皇后挤出一个笑容道:“狄山博士以后只需教皇长子学问,如何行事还是交给本宫来亲自教!”   狄山俯身拱手呐呐不能言。   卫皇后掏出手帕擦干净儿子鼻子上流出来的血,瞅瞅儿子脸上的指痕,不由得叹口气,让宫娥取来胭脂白粉,亲自给儿子敷上遮掩伤痕。   感受到母亲冰凉的指尖在脸上滑动,刘据泪如雨下,哽咽着道:“孩儿又做错了?”   卫皇后轻声道:“现在母亲没有时间告诉你你那里做的不对,你如果还有疑惑,就去问霍光,他未必肯说缘由,你就说是为娘要他一定说!”   “可是,他在破坏孩儿的好事!”   “好事是有度的,不是无限的,快去吧,那些孩子已经在翻越鸿台了,千万不敢出人命!”   刘据愕然回首,跳着脚道:“我说过到鸿台即刻,他们爬鸿台做什么?啊——一定又是霍光——啊!我要杀了他!”   刘据连蹦带跳的下了未央宫,他真的很害怕,如果这些被他召来的少年要是摔死了几个,他如何跟少年人的家里交代。   卫皇后瞅着蚂蚁一般翻越鸿台的少年人,脸上终于浮现出一丝笑意。   这样很好,如果摔死几个更好,不如此,不能彰显皇家的高不可攀。   不知什么时候,刘彻也出现在宫门口,饶有兴趣的瞅着那些艰苦攀爬的少年人对卫皇后道:“皇后以为最后能到未央宫者能有几人?”   卫皇后笑道:“妾身以为一手之数最多了。”   刘彻笑了,指着鸿台上的少年人道:“取三人吧!”   卫氏笑着施礼道:“多谢陛下恩赐,臣妾贪心,还想要霍光!”   刘彻点点头道:“随你。看到这一幕,朕才觉得据儿终于有了几分朕的风骨!”   卫氏叹息一声道:“臣妾就是担心这样遴选会造成伤亡,已经有很多孩子中暑了。”   刘彻冷笑道:“真以为我皇家的恩典唾手可得吗?”   说完,就转身进了大殿,心情不好也不坏。   肥胖的少年终于跑到了鸿台之下,抬头看着高不可攀的鸿台,绝望的大叫一声就摔倒在鸿台下。   这样高的鸿台,他自忖没有爬上去的力气……仰面朝天看着湛蓝的天空,心如死灰。   一个敷着白粉的少年出现在他的头顶,胖子吃力的翻着眼睛瞅着这个少年人。   刘据同样看着这个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胖子轻声问道:“姓氏名谁?”   “已故节侯申屠嘉之后申屠良见过殿下。”   刘据叹口气道:“留下吧,算你一个!”   申屠良摇头道:“我不是最佳,不敢尸位其上,更不敢破坏规矩,请殿下择优录用。”   说完话,就闭上了眼睛,泪水再一次涔涔而下。 第七十七章 谁是受益人?   “是个……守规矩的人。”   狄山涨红了脸,终于挤出来一句话。   刘据瞅着那群艰难的在鸿台上攀爬的少年,对狄山道:“剩余两位就从他们中间挑选。”   狄山摇头道:“皇后陛下……”   刘据自嘲地笑道:“我不喜欢霍光,跟他在一起总是让我感到羞愧,有时候我还会生出嫉妒之心来,他真的很聪明,是我见过的少年人中最聪慧的一个……可是……我就是不喜欢。哪怕他做出来的事情全是正确的,我做出来的决定全是错的,我也不想要他!毕竟,我才是大汉国的皇长子!”   狄山笑着拍拍刘据的肩膀道:“你……一定会是一个仁慈的帝王!”   刘据抬起头看看蓝天,舒展一下双臂道:“等一会母亲可能还会打我,你莫要阻拦。”   狄山欣慰的点头道:“尽孝……而已。”   霍光跟张安世走过来的时候,鸿台上已经有人下来了,尽管两条腿抖得如同琵琶一般,他们还是努力站直,接受刘据的检阅。   “前五名出来!”   刘据笑吟吟的道。   立刻就有五个少年人向前跨出一步。   刘据在每一个人的肩膀上按一下道:“艰难困苦玉汝于成,随我去觐见陛下,这是你们该得的。”   五个少年人激动至极,单膝跪倒道:“愿誓死效忠殿下!”   刘据接受了他们的大礼,然后对其余少年人道:“我本想让大家都有机会得睹天颜,给每个人一个为国效忠的机会,只可惜,做不到。只希望诸君莫要因为此次失利就自暴自弃,更不要因为没有选上就伤心自责。在我看来,大家都是好样的,都是我大汉的好男儿,迟早有一天,我们还会在一起来庇护我大汉的百姓!”   刘据的话说的慷慨激昂,对失利的少年人却没有多少激励的作用,他们该哭泣的哭泣,该垂头丧气的垂头丧气。   刘据却没有再做什么,带着五个获胜的少年人直奔未央宫,路过霍光的时候,刘据还用指头在霍光的胸口点了两下道:“我就是不要你!”   霍光笑了,朝刘据拱手道:“殿下英明,霍光无才无徳确实不值得殿下看中。”   刘据嘿嘿笑了一声,就扬长而去。   张安世笑道:“你用力过猛了。”   霍光笑道:“我讨厌跟小屁孩斗气,他还分不清什么才是他想要的。少年人一起厮混,很容易生出情分,也不喜欢跟这样的人有情感纠葛,等他这股子少年豪气消退了,可以好好说话了,我们再论及其他。”   张安世很想学着云琅的样子去摸摸霍光的头,虽然这对身高超过七尺的他来说很容易,可是,看到霍光眼中的寒芒,他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个做法。   这家伙虽然是一个小孩子,可是,真正了解他的人,谁又敢拿他当小孩子来看呢?   张安世一直弄不明白,云氏为什么会把大部分的生意交给霍光来处置,现在他明白了,这家伙已经有足够的能力执掌云氏那些奇奇怪怪的生意了。   没有获得刘据的欢心,张安世,霍光两人就准备出宫了,胖子申屠良跟了上来。   他们三个走的非常突兀,不像别的孩子,还留在原地,希望能够获得皇帝的召见。   “我欠你一双鞋子,还有一瓶果子露,出宫之后就还你。”   霍光笑道:“不着急,一点小事也值得挂在嘴边吗?”   申屠良摇头道:“不是这样的,欠了别人的,一定要还,这是我申屠氏的家训。一只鞋子,一瓶果子露虽然小,却不能忘记。”   霍光烦躁的摆摆手道:“随你的便。”   张安世在后面笑而不语。   今天,对霍光来说并不是顺利的一天,很多事情都没有按照他预料的方式进行,这让他有些挫败感。   刘彻笑眯眯的看了一遍眼前的五个少年郎,很满意。   这五个人虽然早就精疲力竭了,在他面前依旧把胸脯挺得高高的,虽然是少年人,却只有一股子飒爽之意。   这是刘彻最喜欢看到的风景之一,看的有些唏嘘,几年前,霍去病,云琅,李敢,这群人就这样站在他的面前,接受他的检阅。   “不错,都是我大汉的好儿郎,只盼你们能够对朕忠瑾,对皇长子有益,来日,只要奋发,自有大好前程等着你们。”   刘据大喜,带着五个少年人朝拜了皇帝,而后就退出了未央宫。   刘彻见卫皇后有些愣神就笑道:“没有看到霍光,有些失望吗?”   卫皇后施礼道:“妾身嘱咐过据儿,希望他能把霍光带进来,结果,没有!”   刘彻点头道:“看来据儿不喜欢霍光,不过呢,这样也没错,少年人争强好胜之心强悍,据儿觉得霍光在他身边不利于他树立权威,朕深以为然。一个皇子,而且还是皇长子,胸中自然就该有一股子傲气!这普天下的人才都是为我皇家准备的,不用霍光,用别人也是一样的,没有谁是皇家不可缺少的人才,一个皇子有这样的想法是对的。太倚重一个人或者某一方,是皇家大忌!”   “妾身记下了,陛下,这一番话您就不能跟据儿说吗?您是他的父亲,这些为人处世的道理需要父亲亲自教才能记得住。妾身一介妇人,把这么一番有道理的话转述出来,就没了男人的那股子气势。”   刘彻摆摆手道:“十二岁以后才轮得到朕来教训他,那时候,他犯了错,可不是一记耳光,一顿训诫能过的去的。”   卫皇后叹口气道:“您的性情狷介,有砭清击浊之能,少年时就已经以聪慧扬名天下,据儿差您多矣。”   刘彻道:“朕少年之时极为贪玩……只可惜当时局面不容我贪玩,动辄就有覆亡之祸,加上父皇并不是太喜欢我,如果不是粟姬昏招迭出,朕也难有今日。据儿生于深宫,长于妇人之手,加上没有人可以争夺他的储位,这就让他有些不思进取了。且容他松快两年,两年后,他也该跟朕展现一下他的才能了。”   “陛下,臣妾希望能给据儿换一个五经博士。”   “怎么,狄山不成?此人虽然有口吃的毛病,却是真正的学富五车之辈啊!”   “妾身对狄山博士的学问才情不质疑,只是觉得此人太过迂腐,长久的陪伴在据儿身边不是好事。”   “你觉得谁合适?云琅?算了吧,那就是一只能把天捅破的皮猴子。狄山放在据儿身边,朕能想得到他到时候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如果把云琅放在据儿的身边,朕就想不出他会把朕的儿子教成一个怎样的人。不论好坏,都不是朕所希望的,毕竟,惊喜这东西,是我皇家最不需要的东西!”   卫皇后轻轻叹口气就不再说什么了,跟了皇帝这么多年,对他的性情还是了解的。   皇帝的掌控欲望极强,他会本能的排斥不受他掌控的人与物,他希望整个世界都随着他的意志而运转。   这一点,永远都不会变。   霍光跟张安世才走出皇宫,就听见云音在大喊大叫,一脸寒霜的霍光一瞬间就变得眉花眼笑,丢下张安世跟胖子就跑了过去。   申屠良瞅瞅云音,问张安世:“这家伙连婆娘都有了?”   张安世笑道:“他的小师妹,自小一起长大。”   “云家的大女?”   “咦?你知道?”   “我怎么可能会不知道,毕竟她的母亲太有名了。”   “这个评价可不怎么好!”   “我知道,我耶耶告诉我,在说不好谎话的时候,就尽量的说实话,不过呢,这件事上我倒是很佩服云侯,把妾生女举为云氏大女,这不是一般人能干的出来的。”   “这是你想的?”   “不是,是我娘说的,毕竟我也是妾生子。” 第七十八章 资本的獠牙   卓姬看霍光的眼神就很挑剔了。   不过,挑剔也没有用,看着云音拿手帕帮霍光擦汗的样子她的心中就满是愤懑之气。   “三娘准备要多少匈奴奴隶?”   霍光一开口,卓姬更是生气的要命,她才是云琅生命中的第一个女人,却偏偏被霍光称之为三娘,这是在往她的心口捅刀子。   “两千!”卓姬气咻咻的回答。   霍光笑道:“可是要运去蜀中?”   卓姬正色道:“你师傅不是不允许大量的奴隶围绕在长安周围吗?”   霍光笑道:“据我所知,蜀中卓氏的铁矿已经被官府没收,矿山上的汉奴也纷纷入籍,不知卓氏要如许多的匈奴奴隶做什么营生?”   卓姬吸了一口气道:“你师傅真的已经把云氏的这些权柄都给了你?就不怕被你弄坏了?”   霍光笑道:“师傅要我好好地玩,玩坏了,我们再从头再来!”   卓姬苦笑道:“你们还真是师徒。”   霍光拱手道:“来的时候师傅说过,卓氏万万不可再经营铁器,尤其是在深山中蓄奴更是朝廷大忌。而匈奴人粗鄙,干不来精细的活计。”   卓姬笑道:“朱砂矿!”   霍光皱眉道:“开采朱砂矿的话,两千奴隶未必够用,如果朱砂在地脉里形成水银,有多少人都不够往进填的。而且,朱砂矿历来是滇国特产,难道说,卓氏的手已经伸进了滇国?”   卓姬抬手拍了霍光一巴掌道:“疑心病也跟你师傅一模一样,反正,你只要帮着卓氏拿到奴隶,你管我们做什么用呢,就算是杀了吃肉也不关你的事。”   霍光苦笑道:“我不怕你拿着匈奴奴隶去干活,就怕你用这些奴隶去开疆拓土。滇国已经被神秘人烧杀抢掠了一次,万一你们要再来一遍怎么办?”   卓姬皱眉道:“你师傅连这样的机密都跟你说?”   霍光无奈的道:“我师傅自然是君子,答应你不说的话,自然不会跟别人说,可是,这并不妨碍我猜出来。这一次购买奴隶最凶狠,最敢出价钱的人就是蜀中人,而且指名道姓要战场上下来的奴隶。要一群杀才做什么,还不是要派去打仗,这个根本就不是秘密了。”   卓姬的眉头锁得很紧,吩咐一声,就让马夫驾车离开皇宫,在这里说这些隐秘事情毕竟不合适。   张安世跟申屠良坐在后边的马车上,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天。   在皇宫里的时候,申屠良表现的痛不欲生,出了皇宫,他就变得懒懒散散的,似乎已经忘记了皇宫中发生的事情。   “你的心很宽啊。”   申屠良笑道:“我哭起来有用吗?如果有用,我不介意哭上三天三夜。”   张安世左右看看没有看见申屠良的仆人。   就听申屠良道:“我有三个哥哥,两个在洛阳做官,一个在执金吾,把他们的母亲也都接去了宦游地,家里只有我跟母亲以及两个仆人。这次进宫,我只想弄个差事,我母亲跟妹子已经三月不知肉味了。”   张安世笑道:“怪不得你不肯放弃,我要是也要管家中老小,也是不肯放弃的。不过,我听别的少年人说据皇子已经准备要你了,却被你给拒绝了这是何意?”   申屠良沉默半天,才喟叹一声道:“我耶耶告诉我,大丈夫取功名只可直中取,不可曲中求。一旦起点不正,日后就很难继续走下去。你问了我这么多,是不是有差事准备给我?放心,我这人很可靠的。”   张安世吧嗒一下嘴巴道:“你前面的几句话说的如同巍巍君子,后面几句话又说的如同市侩小人,你叫我如何用你?”   申屠良笑道:“我本来想当君子的,可是屁股后面还有母亲跟小妹,君子不当也罢。”   “咦,你在据皇子面前表现的如同真正的君子啊。”   申屠良看看张安世道:“你一个放子钱的也有资格说君子?”   “咦?你知道我?”   “我母亲就是无盐氏的庶女,回娘家给我们兄妹讨要银钱的度日的时候,让人家拿你作伐,不但没有借到钱,还被狠狠地羞辱了一通,你说听到你的名字之后我该是什么反应?”   “你不恨我?”   “我恨所有有钱人,不过呢,最恨的是无盐氏,他们把我母亲从屋子里推出来,摔破了脑袋。”   张安世大笑道:“正该如此,大丈夫就该有仇报仇,有怨报怨,如此方不枉来人世走一遭。”   “我知道我得的是穷病,等我富裕了,或许就不恨有钱人了,先说好,你觉得我帮你干活,能否成为富人?”   张安世认真的看着申屠良道:“如果你不是很愚蠢的话,成为富人不难,成为豪富也有可能。”   “那就先给我一千个钱……”   回到云氏在长安的寓所,卓姬依旧有些忧心忡忡,她没有想到原本该是一件非常隐秘的事情,现在变得世人皆知了。   蜀中的商贾想往长安发展,自从被云琅狙击之后,就全力收缩,准备安心的经营蜀中。   自从滇国发生巨变之后,第一个知晓内情的就是蜀中商人,毕竟,他们跟滇国有生意往来,当滇国被一股强横的人洗劫一空之后,他们立刻就萌生出灭掉滇国的想法。   蜀中大族已经集合了五千家丁,已经抵达了滇国边境,只是忧虑战力不够,这才想着购买两千匈奴奴隶,帮他们打头阵。   这一次的行动堪称是蜀中势力的大集合,就连官府也参与其中,除过大汉军伍无令不得出动外,蜀中人全都在翘首期盼攻下滇国以后的喜人场面。   皇帝的突袭,只拿走了滇国百年积累的财富,而滇国真正值钱的是朱砂,一旦拿下朱砂矿,就能让蜀中各方出力的人都狠狠地赚一笔。   当年的寡妇清就因为占据了滇国朱砂矿,成为富甲一方的财神,即便是始皇帝都深受其惠。   这是一处长期的财源,蜀中人却知晓他们不一定就能将这处财源长期握在手中,可是呢,只要有一两年的时间,他们就能收回所有的投入。   云琅曹襄在一边喝酒,一边说话,李敢一边吞着馋涎,一边听这两个贱人说话。   喝酒的地方自然不在李广的陵墓边上,这样做太无礼了,所以选择在了一处向阳坡上。   “我其实是不反对商贾们这样做的,滇国必定是要除掉的,只是陛下现在没有精力来做这件事。洗劫滇国跟占领滇国是两回事,可以洗劫滇国的兵力却不能占领滇国,想来陛下也非常的郁闷。现在好了,商贾们要去做,那就去做,帝国最后等着收获一片国土也好。”   云琅对这样的事情见怪不怪,商贾们看重利益是天经地义的,只要有两倍的利润就足够他们发疯了。   李敢喝了一口茶压了压口水道:“捕奴团的那群杂碎可比军中弟兄残毒啊。你们是没见过他们办事,我见过几次,捕奴团所到之处,鸡犬不留啊,一个部族,一个部族的把人家连锅端掉,牛羊,人口,一样都不放过。这群商贾要是真的攻入了滇国,我觉得滇国的下场比匈奴人好不到那里去。”   曹襄当着李敢的面挑选了一块肥糯的小排骨放进嘴里,嚼得满嘴流油,吐掉骨头之后笑道:“郭解的捕奴团也接到了蜀中商贾的邀请,准备一起去滇国做生意。郭解很想去,现如今,就想找一个靠得住的靠山,免得他在滇国做的事情被人嫉妒,无端的惹怒了陛下。阿琅,能用阿娇贵人的名义吗?”   云琅摇头道:“不成!”   曹襄点头道:“你看皇后或者据皇子如何?”   云琅摇头道:“皇后很合适,可惜她一向爱惜羽毛,不会趟这遭浑水的。据皇子心性太差,我担心他要是知道了生灵涂炭的后果,会受不了的。”   曹襄森然道:“如果不出意外,他就是我大汉国日后的君主,如何能有这样的妇人之仁?” 第七十九章 刘据的苦难岁月   “你是他亲表兄,平日里怎么不见你提点一下他?别的不说,就你厚脸皮的功夫他如果能学到一二,也受用不浅啊!”   李敢对曹襄的本事很了解。   曹襄摇头道:“不是一路人,这孩子也不知道跟了谁了,一点都不像是刘氏的人。五岁的时候他的乳娘因为偷拿了他的一方玉佩出去卖钱,被官府捉住,乳娘都招供说是偷的,他硬是说是他给乳娘的。不论皇后怎么问,他都是这个说法。那时候娘亲就说这孩子有先祖惠帝之风,将来是一个仁慈的皇帝,这才出了死力来支持他。慢慢的长大了,还真是如同娘亲所说的,宫中杀一只狗都要避开他……子不肖父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云琅笑道:“其实啊,我挺喜欢现在的据皇子,有一个仁慈的皇帝其实是百官之福,对百姓来说也好。如果陛下能在有生之年干掉匈奴,让四海膺服,这个时候就该出现一个仁慈的皇帝来安抚四海,让那些被战争折磨的妻离子散的百姓们安定生活,让整日里战战兢兢的官员可以安心王事。一张一弛才是文武之道!”   曹襄仰面朝天躺在草垫子瞅着蓝天道:“我是一个没立场的人,只要不损害到我曹氏利益,谁当皇帝我都没意见。反正啊,当皇帝的总是我表弟。”   李敢似乎偷喝了一壶酒,鼻头红红的,吐出一口浓烈的酒气道:“那就抓紧把匈奴干掉,再把南边的一群杂碎弄死,周边的小国该灭国的灭国,该羁绊的羁绊,这些年忙着对付匈奴,你看看周边的那些杂碎连朝贡都敢停了。”   云琅皱眉道:“其实,对大汉国最有害的其实是那些藩王,当年晁错就看到了这个危机,才怂恿先帝不惜一切代价先除掉藩王,只可惜,晁错人亡政息,以至于陛下多了这么多的麻烦。”   曹襄悠悠的道:“晁错跟错了皇帝,如果他是陛下的臣子,估计就不会被分尸了。陛下性情暴烈,有几点却是极好的,他从不怕臣子的功劳盖过他去,也从不怕替臣子担当责任,只要你敢立功,有本事立功,从不吝啬奖赏,从不吝啬权位。就是对犯错不能容忍,所有人在他面前的机会只有一次,一次犯错,轻者罢官夺爵,重者抄家灭族,杀起人来可是半点都不会手软。”   李敢笑道:“窃以为陛下这样做非常的公平!打了胜仗,自然拥有一切,打了败仗,且不说陛下如何处置,仅仅是让你为无辜战死的将士殉葬,都不算亏!”   云琅摆摆手道:“这些事不说也罢,谁能当太子,谁将来能当皇帝那是陛下的事情,我们少插嘴,说的,做的多了,反而会让陛下不快。去病马上就要进京了,浑邪王马上也就要来了。人家浑邪王说了,除过他本族的人马,其余的匈奴人他准备全部发卖。算起来也有三万四千六百帐匈奴人。我是没想到啊,汲黯这个家伙是怎么说动浑邪王的?还能说动浑邪王把封地要在卧虎地,他自己带着三千亲族来长安落户的?”   曹襄冷笑一声道:“入了汉地,就由不得他浑邪王做主了,他如今不容于匈奴,想要加入我大汉,出卖匈奴人就是他唯一能拿的出手的东西。”   云琅叹息一声道:“都他娘的是一条道走到黑的猛士啊!”   曹襄轻笑一声道:“匈奴人主力去了漠北,却派出无数的游骑骚扰大汉边关,今天破一垄,明日陷一烽燧,让边关一刻都不得安宁,来去如风的反而占据了上风。”   云琅苦笑道:“这才是骑兵作战的要义,伊秩斜跟司马大将军做堂堂正正之战,才是愚不可及的事情。我觉得这像是刘陵的做派,这也说明,匈奴人的大权可能已经落入了刘陵的掌握之中。”   李敢挥手道:“疥癣之疾罢了,刘陵的目的不过是想要拖死我们,希望我们派出大军去围剿那些小股的奴贼,去病已经上奏陛下,准备将我骑都尉拆分为百十个小队,以百人将为队首,大家在草原上,荒漠上,沼泽上,打上一场,让匈奴人知道,即便是在他们熟悉的草原上,我大汉将士依旧是他们的噩梦!”   眼看着李敢的手再次摸向酒坛子,云琅抢先一步拿走了酒坛子塞给了曹襄。   “回到刚开始的话题,郭解想要灭掉滇国,就是担心陛下会秋后算账,你们怎么看?”   曹襄就这酒坛子喝了一口酒道:“刘据!”   李敢点头道:“我们所有人都不适合参与,就刘据吧,让他也见识见识血与火的战争,看看他能把滇国之战弄成什么样子,这很能看出一个人的心性来。如果他做的不错,让他再拿实力比滇国强悍一些的夜郎国来练手,最后能不能灭掉岭南前秦余孽,就看他的手段了。如果这三场大战下来,全部都做的不错,那么,他得皇太子之位,就无人可以撼动。大汉国多的是骄兵悍将,一国太子如果没有拿得出手的功绩,很难服众!”   云琅笑道:“他还不能消耗我大汉的国帑,这几战,只能获利不能赔本!”   曹襄冷笑道:“陛下已经把滇国,夜郎国的实力去掉了三成,他如果再做不到,就证明他不配当我们的君王,陛下的眼睛也容不得沙子,换个皇子当太子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事情谈完了,日头也已经偏西了。   李敢盛情邀请云琅曹襄跟他一起住茅屋,好抵足长谈,被两人断然拒绝,曹襄要去陪刚刚出宫住在公主府里的当利,云琅则去见卓姬,都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办。   在李敢粗鲁的叫骂声中,两人扬长而去……孤独的李敢只好抱着两人喝剩下的酒,去父亲的陵墓前对饮。   跟卓姬谈话很累……窗外的闪电一个接一个,惊雷一声紧似一声……   尤其是谈话谈了一半,害怕雷声的云音跑进来要跟父亲,母亲一起睡这就更加的烦人了。   披散着头发的卓姬支起上半身瞅着睡在身边的云音,云琅父女两,眼神迷离,快活的几乎要昏厥过去了。   这一幕她期盼了好久……还以为只可能出现在她的梦境里,没想到突然就实现了,这让她觉得这个世界变得很不真实。   云音的睡相不好,叉开腿一只腿搭在父亲的肚皮上,另一条腿则搭在卓姬的大腿上,一只手抓着父亲的耳朵,另一只手却落在母亲饱满的胸膛上……此时,这个世界是属于这个孩子的,不论她的父亲,还是她的母亲都是完全属于她的,她是这个世界的中心。   闪电一次次的照亮了窗户,也同时将卓姬幸福的脸照的苍白,她恨不得时间停止,永远留在这一刻。   “睡觉,看什么呢,脸苍白的跟鬼一样。”   云琅被雷声惊醒,一睁开眼就看到卓姬那张苍白的脸吓了一跳。   “哦,哦,这就睡……”   卓姬赶紧躺下,心跳的快要从喉咙里爬出来了。   “不要担心卓氏要的奴隶,这一次来的奴隶多,足够分的,不用担心。”   “谁管什么奴隶了,快睡觉!”   卓姬突然变得愤怒起来了。   云琅把闺女的手脚塞回毯子,正准备组织言辞安慰一下卓姬,却发现闺女又把手脚探出来了,没有耳朵抓的那只手还一张一合的,叹口气,把自己耳朵交给闺女,又躺了下来,他实在是太累了,有什么话明天再说。   看到云琅如此温柔地对待女儿,卓姬隐隐有些妒忌,最终只能在心中长叹一声……这样也不错…… 第八十章 事情的本质要说清楚   “刘据进行的战争与大汉以往进行的战争有很大的不同,其中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刘据此次进行的战争是一场代理人战争。   由于国家并不负担刘据将要进行的战争费用,以及人员,那么,受益者必定是国家,以及出资人!   这是一种新的战争模式,这对我们非常的重要,如果能因为此次战争引起皇帝对战争产生新的看法,那么,以后的战争都会变成这种模式。   也就是说,以后的战争都将以经济利益为前提,同时,这样的战争也符合以前战争所具有的所有特点,那就是掠夺,殖民,与扩张。   同时,也摒弃了以往战争所拥有的一些弊端,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能够做到以战养战,最好的结果就是,战争不再是国家,百姓的负担,而是一种经济模式。   让更多的人认同大汉的价值观,经济观,行为方式这是战争的根本目的。   只有达到这些目的,大汉国的战争才是有价值的,否则,就是失败的,哪怕占领了敌国,哪怕杀死了敌人,也是得不偿失的。”   有云音在,云琅根本就没法子睡懒觉,当闺女骑在他肚子上捏住他鼻子不让他喘气的时候,想不起来都难。   卓姬想要阻止云音这样做,发现云琅除过无奈之外,没有半分不悦,就随他们父女去胡闹。   吃过早饭之后,就到了云琅给霍光上课的时间,这个时候任何人都不得进入书房,哪怕是云音。   霍光听得很仔细,将师傅的话玩味了良久,才道:“战争的荣光与价值如果都用钱来衡量,敢死之士恐怕就不会多了。人人都以钱来衡量是否成功,弟子以为并不可取。”   云琅笑道:“如此,你就要仔细剖析一下荣光的含义,这一点我不会教你,需要你自己去领悟,有了自己的看法,这些道理才是你自己的财富。”   霍光仰着头对师傅道:“弟子明白,通过战争来获取荣光的人毕竟是少数,更多的是想通过一场血战来获取荣华富贵。师傅的话是对的,人上了战场,更多的是为了抢钱,抢粮,抢女人……弟子就是不想把这一幕戳穿,毕竟,我们是在流血,这样的行径如同野兽……师傅,没有更加高贵一些的名头吗?”   云琅喝口茶想了一下道:“有很多理由,比如为了保家卫国,比如为了打败邪恶,比如为了解救受苦受难的人……只是——师傅在给你授课,授课的目的是要告诉你事情的本质,这时候欺骗你就是师傅的过错了。   这样的说法让人愉快不起来,可是啊,这就是事情的本质,但凡是战争就没有正义的,尤其是侵略战争!   我大汉反抗匈奴肆虐我们国家,这是正义的,可是我们击败匈奴之后拿匈奴人当奴隶,这就很难说是正义的。   这是我们的一种选择罢了。   站在我们的立场上来看,只要对大汉国,大汉百姓有利,我们就能做。   至于别国,别族的百姓如何看我们那就是事情的另一面了。   站的角度不同,看事情就有差别。   彼之蜜糖,我之砒霜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霍光垂下头,看看手里的书本,怅然若失,书本里记录的美好的情操终究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   “弟子预备参与刘据征伐滇国,夜郎的战争,还请师傅成全。”   云琅笑道:“你告诉我说,刘据不喜欢你!”   霍光笑道:“是我不让他喜欢我,只要我愿意,想让他怎么喜欢我都成!”   “啧啧啧,太自傲了吧?”   “弟子不是自傲,这是事实,要不,弟子再用几天时间让刘据喜欢上我如何?”   “你说狄山也不喜欢你?”   “一介腐儒何足道哉!弟子今日就去找狄山,跟他彻底的交谈一次,他会喜欢上我的。西北理工乃是儒家的分支,如今越来越重要,只要弟子的话切中儒家时弊,像狄山这种耿直的饱学之士,不会在乎昨日出现的那点纷争。”   “如此玩弄刘据,你就没有想过皇帝的反应?”   “就因为想过,弟子才让刘据痛恨我的,想来这样做应该很符合皇帝的心思。要不然弟子何苦做恶人呢?”   云琅仰天无声的笑了一声,拍拍霍光的圆脑袋道:“昨日骄狂,今日卑下,刘据此时应该正是志得意满之时,确实会接纳你,并以此为傲。”   霍光露出一嘴的白牙笑道:“陛下也会满意……”   云琅笑道:“陛下不好对付,你如何高看他都是应该的,因为他不仅仅能决定你的去留,还能决定你的生死!如果被他厌恶之后砍了脑袋,你哪怕再聪明,没了脑袋也是枉然。”   张安世起来的也很早,透过窗户,他看到云琅师徒正在上课,虽然听不清他们在说些什么,讲了那些内容,只要看到霍光沉重的面色,就知道他们今天讲的课业很重要。   烦躁的关上了窗户,张安世坐在桌子前面,瞅着厚厚的一摞文书发呆。   在加入西北理工这个问题上,张安世曾经思考过很长时间,让他非常的煎熬,他知道云琅此时说的话,一定是非常重要的课程,毕竟,刘二守在门外不许别人靠近的时候不多。   西北理工的书张安世看了很多,很多不了解的内容,他也请教过云琅,云琅解答的很认真。   他喜欢西北理工的学说,其中有很多学问曾经让他生出无限的遐想,他知道这些遐想就是学问的引申道路,只要沿着这条道路研究下去,终究会有所得。   可是,他没有引路人……西北理工的学说看似开放,实际上非常的保守,一旦脱离了理解的范畴,就需要有人指路,就需要有人解惑才能继续前进。   只有解答了更多的疑惑,才能用现有的学问去解答一些未知的疑惑。   张安世推开面前的账簿,打开一本《基础算学》,揉揉面孔,准备以最饱满的精神去迎接书本中的挑战。   “一个水池可容水十六万八千斤,有两个注水管注水,单开甲管四个时辰可将水池注满,单开乙管三个时辰可注满。现在同时打开两个水管,注满水池时,乙管注入水池多少斤水?”   张安世低声念出题目,叹息一声,虽然觉得这个问题很无聊,那个管水池的仆役应该一棒子敲死。   可是,题目既然已经出来了,他就只好拿出算筹准备把这道题解开……   霍光说过,解算数题是世上最耗费时间的事情,好不容易解开,你会发现屁用没有。   偏偏师傅说,解题的过程很重要,只有解开无数道这样的题,你才会发现其中的好处,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好处叫做——数学思维,据说可以让人变得聪明。   张安世觉得自己年岁不大,还有变聪明的可能,因此,对于解题的兴致还是非常浓厚的。   只是在做这件事情的时候吗,心中总是有些不甘心。   给霍光上完课之后,云琅刚刚来到客厅,卓姬就凑过来了,再次说起奴隶的事情。   “蜀中人出钱,捕奴团出人,邀请两位赋闲的老将坐镇,事成之后,蜀中人得朱砂矿,捕奴团得奴隶,老将们得钱,陛下得国土,这就是你们的打算?”   卓姬见云琅的脸色不好看,就低着头道:“能不能成您别怪妾身,妾身就是一个传话的人。话传到了,妾身的事情也就了了,以后都不会管他们的破事情,一心卖自己的书。”   云琅摇头道:“如今的云氏跟以往的云氏不同,我们要开始韬光养晦,一些事情能不参与,就不要参与,尤其是这些犯忌讳的事情。看似对所有人都有利,你们就没有想过,这其实是在从陛下口中夺食吗?你们能做的事情,陛下只需派遣一介裨将就能完成,想事情不能太想当然,尽量想的周密一些。这一次如果能说动皇长子参与进来,或许还有一点可以操作的余地,如果皇长子不参与,就把这件事忘记了吧。”   卓姬笑道:“妾身已经忘记了……” 第八十一章 霍光的眼泪   傍晚的时候狄山刚刚从皇宫中出来,就看到一个头戴金冠,身着青衫,手里拿着一根马鞭的少年站在他的牛车边上抬头看着晚霞。   狄山嘴角露出一丝嘲讽之意,不动声色的来到牛车边上,准备吩咐老仆赶着牛车回家。   一道鞭影夹杂着风声重重的抽在牛的肚皮上,拉车的牛蓦然吃痛,哞的惨叫一声,就拖着牛车疯狂的向远处狂奔,不论老仆如何勒缰绳,牛偏着脑袋继续沿着空无一人的巷道狂奔了下去。   “你——无礼!”   狄山愤怒至极,这头牛陪伴了他很长时间,他一向看重,现在被这个纨绔少年一鞭子下去,也不知道会有多委屈。   “这一鞭子其实应该抽在你身上的。”   “人犯错……就该……人……来承担……畜生无知,以人之罪……强加畜生之身……非人哉!”   霍光背着手看着天空继续道:“当年韩非口吃,天下人却以为神,低语一声,即便君王也要侧耳凝听,生怕漏掉一个字。你狄山不过一介腐儒,何德何能要与韩非相提并论?”   狄山愤怒的哆嗦着嘴皮子道:“我……我……我没有!”   霍光轻蔑一笑,用鞭子指着狄山道:“没有?而不过一介佞臣而已,安敢在皇长子面前搬弄是非!”   狄山一张脸涨的通红,脖颈上的青筋暴跳,他很想痛斥眼前这个无耻之徒,却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霍光瞟了狄山一眼道:“不承认?”   狄山重重的拂动一下袖子转身就走。   霍光快走两步堵住狄山继续道:“你若不进谗言,皇长子如何会对我如此冷淡,还说不想要我?”   狄山停下脚步,冷冷的看着霍光道:“是你……自己造成的。”   霍光正色道:“我与皇长子相处两年有余,他是一个善良之人,从不口出恶言,更不会对我恶言相向,自从你来到他身边,他就有了很大的变化。昔日,皇长子爱农桑,整日里关注农桑,勤耕不辍,与老农会于田亩,与织女会于织机,与伤残老兵笑谈于牛羊之侧,遇高人则亲侍茶酒,遇智者则垂首如听纶音……自从你来了……唉,就再也听不进忠言,你狄山之所以来到皇长子身边,就是来堵塞言路的吗?好吧,你也不用多说,你赢了,你狄山赢了,我会把你的所作所为告知所有人,让他们知晓你的险恶用心,也让他们以后再见到皇长子一定要谨言慎行,免得为你所害!”   霍光恶狠狠地瞪了狄山一眼,悲怆的摇摇头,拖着马鞭走向了自己来时骑的马。   就在霍光爬到马背上准备离开的时候,狄山一把抓住霍光坐骑的笼头,结结巴巴的道:“说……清楚……某家……如何堵塞言路……了?”   霍光骑在马上俯视着狄山道:“百二少年齐齐的拜见陛下那是何等的辉煌的场面啊,皇长子的面子好大啊,轻轻地招招手就有无数勋贵人家甘愿为之效死……你不知晓这是皇家大忌吗?   你狄山口吃,又无韩非之能,招不到弟子乃是常理,你借用皇长子的招牌为自己谋可用之门生,却陷皇长子于险地。   可怜皇长子一个良善之人,对你信任有加,哪里会能料到你有这样的鬼蜮心思。   我见势不妙,出奇策做恶人,淘汰大部分少年人,就是为了不让陛下对皇长子有恶感。   最终,陛下接受了皇长子挑选的五个人,接受了皇长子寻找伙伴的想法……而此时……我这个始作俑者,却被皇长子嫌恶,被诸位少年痛恨,而你——这个面善心恶之人却依旧获得了皇长子的青睐。   狄山,你莫要以为奸计得逞,要知道世人的眼睛能看的清楚,也能分辨出谁奸谁善!   来日方长,我们会见一个分晓的,我不信你能永远蒙蔽皇长子!”   霍光说到激动处,用散发着好闻气息的手帕稍微沾沾眼角,珠泪顿时滚滚而下,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也变得如同兔子一般通红,伤心至极,泣不成声。   见霍光伤心成这副模样,原本怒火万丈的狄山反而不生气了,拉着马笼头真诚的一字一句道:“我,善做学问,人情世故,知晓甚少……家师派我到皇长子身边为拾遗,就是要我增长见闻,我不是一个好的谋主,你若真心为皇长子好,就该事前告诉他,而不是自作主张。”   霍光忍住了悲伤,却忍不住眼泪,他发誓今晚回去之后就找云音算账,她就办不成一件好事情。   说好了给手帕上弄一点生姜汁就好,她偏偏要弄这么多的薄荷汁液……   “我不是要对皇长子不敬,而是皇长子根本就不给我说话的机会,你知不知道,现在有很多人正在怂恿皇长子带人去灭掉滇国,以此来考验皇长子的机变之能。我本来可以什么都不说,可是……我实在是不忍心他对此事一无所知,再被你这个不通人情世故的书呆子带着去了滇国,虽然滇国一定会被灭掉,可是,怎么灭掉才会让陛下满意,你们知道吗?”   “滇国?为何要伐滇国?我朝不可起无道之师!”狄山大急,说话居然都变得利索了。   霍光一把抓住狄山的衣领轻声道:“你大概更不知晓陛下为了解国库空虚之危,派出绣衣使者劫掠滇国,夜郎国的事情吧?”   “啊——啊——啊——陛,陛,陛下怎能行此……强盗行径?”狄山惊恐万分,他不敢想象一国之君会这样做。   “闭嘴!再敢多说一句,我就勒死你……现在,赶紧入宫,把皇长子约出来,我们共商大事!”   狄山手忙脚乱的扒拉掉霍光缠在他脖子上的马鞭,转身就向未央宫狂奔,他真的很害怕。   狄山的老仆终于控制住了发狂的老牛,带着牛车回来了,却看见自家主人就像是挨了鞭子一般的向未央宫跑。   刚要跑,就听那个脾气不好的贵公子吼道:“跑什么,快给小爷拿水来。”   老仆战战兢兢的拿来了一葫芦水,霍光洗了三遍眼睛,才止住流泪。   只是此时,一双眼睛已经变得又红又肿。   “明天早上我的眼睛恐怕见不了人了……”霍光取出一面小小的铜镜瞅着自己的眼睛,喃喃自语,心中越发的埋怨云音。   事实证明,大汉的博士都有一副好身板,至少,狄山在跑了几里地之后,还有力气拖着不明所以的刘据坐车出宫。   才出宫门就看到了背着手看天作高傲装的霍光,刘据闷哼一声就准备转身回宫。   狄山一把拉住刘据结结巴巴的道:“别,别,别耍……小脾气,他,他,他在装模作样,刚才……眼睛都哭肿了……”   刘据一下子就来了兴趣,走到霍光身边,围着他转了一圈,霍光也跟着转,就是不让他看见自己哭过的样子。   “这家伙真的哭了?”刘据有些莫名其妙的兴奋。   “真,真,真哭了,还,还,还骂我堵塞言路……言辞犀利……嘿嘿嘿。”   狄山很高兴,霍光聪慧之名他听过好久了,他在太学讲课的时候,霍光从头听到尾,数次提问也能切中时弊,没有辜负他的聪慧之名。   他是一个淳朴的人,只要霍光的出发点是为刘据好,他并不在意自己刚才被霍光骂的很惨的事情。   相反,他认为只有爱之深,才会责之切!   如今,霍光是真心为刘据好,这让他极为高兴,无论如何,在人情世故上他比霍光相去甚远。   “咳,咳。”刘据装模作样的咳嗽两声,正要说话,就见霍光挺着两只又红又肿的眼睛冲他咆哮道:“你还有心咳嗽?你知不知道你昨天的举动有多么的危险,你知不知道有多少人对你能否成为太子深感忧虑?你知不知道,人家已经把考验你的事情写成奏折放在陛下的桌案上了。你知不知道,你这个连鸡都不敢杀的人马上就要带着一群乌合之众去南方完成覆军杀将,灭国擒王重任?你什么都不知道,就知道跟我发脾气……”   刘据呆住了,耳朵里轰轰作响,世界似乎距离他很远,只有霍光那双红肿的眼睛变得越来越大! 第八十二章 三段锦   “世之有饥穰,天之行也,禹、汤被之矣。即不幸有方二三千里之旱,国胡以相恤?卒然边境有急,数十百万之众,国胡以馈之?兵旱相乘,天下大屈,有勇力者聚徒而衡击,罢夫赢老易子而咬其骨。政治未毕通也,远方之能疑者并举而争起矣,乃骇而图之,岂将有及乎?夫积贮者,天下之大命也。苟粟多而财有余,何为而不成?以攻则取,以守则固,以战则胜。怀敌附远,何招而不至?今殴民而归之农,皆著于本,使天下各食基力,末技游食之民转而缘南亩,则畜积足而人乐其所矣。可以为富安天下,而直为此廪廪也,窃为陛下惜之!”   阿娇放下手里的奏折,然后就抬头瞅着闭着眼睛听她念奏折的刘彻。   刘彻睁开眼睛道:“你拿贾谊的话来跟我说事,这是何道理?另外,你不是皇后,穿着皇后的朝服跟我进谏,难道就不觉得哪里不对吗?”   阿娇整理一下衣衫,缓缓站起来道:“我一个废后用死人的话跟自己皇帝丈夫进谏是理所当然,至于穿以前的朝服,是想用以前的情分引起自己丈夫的关注,这也有错?您不会以失仪之罪来处置你可怜的妻子吧。”   刘彻怒道:“你能有今日完全是你自找的!”   阿娇哈哈笑道:“您不觉得妾身比以前过的更好了吗?”   刘彻的脸顿时阴沉下来了。   阿娇攀着刘彻的肩膀继续笑道:“偶尔斗斗嘴其实挺好的是吧?”   刘彻叹息一声道:“朕派人劫掠滇国,夜郎国的事情,现在已经是人尽皆知了。”   阿娇笑道:“知道就知道,有什么大不了的,一个家里妻儿没饭吃了,丈夫田地里的粮食又遭了灾,跑去邻居家抢点粮食回来喂养妻儿,别人可能会咒骂您,可是,您的妻儿会咒骂你吗?感激都来不及呢!以妾身来看,这样的夫君才是好夫君!”   刘彻抓抓脑袋道:“朕还是觉得有些丢人。”   阿娇笑道:“把滇国,夜郎国灭掉,就不丢人了,那叫开疆拓土!”   “该死的史官居然已经把这件事记录在册了,朕很想删掉,又不想让落人话柄,这事你去干!”   “咦?为什么是妾身去干?虽然妾身在史官眼中已经不算什么好人了,可是,这事干了,妾身的名声会臭一万年。”   “因为那个该死的史官也是你长门宫门下!”   “啊?长门宫养史官了?”   “妾身怎么不知道?”   “哦,妾身记起来了,您说的是司马迁啊,曾经一个人在云氏山居挖洞撰写史书,结果没写成的那个废物?”   刘彻皱眉道:“司马氏为大汉史官多年,虽然职位低微,却还有几分史官风骨,朕以前就处罚过上任史官,结果呢,人家该怎么写还怎么写,完全没有把朕放在眼里。”   “您给点钱不就成了?那家伙贪财着呢,上次在我这里打麻将,赢走了两百金,眼睛都在发光!”   刘彻胡乱摆摆手道:“不管,你去办。”   阿娇点点头道:“也好,明天就把他叫回来,不改掉记录,就让他一辈子住地洞里。现在,您坐好,妾身的奏折还没有念完呢,第一次写奏折,新鲜着呢,您多少肃穆一些,都是重要的事情。”   刘彻笑眯眯的闭上眼睛道:“好,就听听你这个废后的奏折,看看你到底要干什么!”   阿娇重新在刘彻面前跪好,捧着奏折继续念道:“民贫,则奸邪生。贫生于不足,不足生于不农,不农则不地著,不地著则离乡轻家,民如鸟兽,虽有高城深池,严法重刑,犹不能禁也。夫寒之于衣,不待轻暖;饥之于食,不待甘旨;饥寒至身,不顾廉耻。人情,一日不再食则饥,终岁不制衣则寒。夫腹饥不得食,肤寒不得衣,虽慈父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民……”   刘彻好不容易等到阿娇换气的功夫,不耐烦的道:“这是晁错的原话,你一个字都没有改动。如果朕的丞相这样跟朕上奏,朕会把奏折丢在他的脸上!”   阿娇愤愤的将奏折丢在地上道:“妾身不是丞相,是在跟您说很重要的事情!”   刘彻见阿娇发怒,不由得笑了,指着地上的奏折道:“好吧,你继续念,继续念,就是不要把人家写的字给念错了,刚才念错了两处,丢了一字,念错一字。”   阿娇见皇帝服软了,嫣然一笑,重新拿起奏折找了很久,却没有找到自己刚才念到的地方。   刘彻笑道:“如果朕没有猜错,接下来,你该用董仲舒的文字了,董仲舒最近的文字中,最有名的一段就是——古税民不过什一。   使民岁不过三日。民财用。内足以养老尽孝。   外足以事上供税。上足以畜妻子。故民悦而从上。   至秦则不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道。除井田之制。   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   人专川泽之利。营山林之饶。荒淫越制。   邑有人君之尊。里有王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   又加月有吏卒。征卫屯戍。一岁力役。四十倍于古。   田税口赋。二十倍于古。或耕豪杰之田。见税什五。故尝衣马牛之衣,食犬豕之食。   又重以贪暴之吏。刑戮妄行。民无所聊生。”   背诵完毕,刘彻脸上的笑意渐去,起身来到高台,瞅着高台外的初秋景色沉默良久。   阿娇来到刘彻身后,给他披上一件披风,低声道:“云琅说这些都是穷病的变种!”   刘彻眯缝着眼睛瞅着不远处的云氏道:“云氏为何没有饥馑之忧?”   阿娇道:“他是一个真正知道怎么让自己变得富裕的人。”   “为何云氏门下,渐多富豪?”   “因为云琅是一个知道怎么处置自己财富之人。”   刘彻忽然笑了,回首看着阿娇道:“你不用处置司马迁了,朕既然敢做,就敢认!昨日里还听公孙弘病榻之言,说国家目前之重,重在敛财,国库空乏,朕的雄心壮志无法实现。据儿听说朕为滇国,夜郎国之事发愁,愿意统领一干乌合之众灭此朝食,为他的父皇分忧。还说,不必动用我大汉一兵一卒,不耗费我大汉国帑一毫一厘,就能让滇国,夜郎国归入大汉,还能为朕的国库增添亿万钱粮。你怎么看?”   阿娇点头道:“很好啊,小老虎的爪牙已经长出来了,该为他的父亲分忧了。”   刘彻笑道:“滇国,夜郎不过是弹丸之地,朕差遣一员裨将就能一鼓而下。你说,据儿平日里连庖厨都靠近的人,哪来的胆子去穷山僻壤之地擒王杀将?”   “因为您的儿子发现自己的父亲得了穷病,是病啊,就要治,自家百姓已经过的凄苦不堪,自然就要想别的办法。灭掉滇国,夜郎国虽然手段下作,虽困苦了这两地,却能让长安宽松一些,如果他有大才,能把岭南拿下来,陛下就要准备东宫了。”   刘彻揉揉鼻子,仰天长叹道:“朕,真的得了穷病,阿娇,你就不怕据儿入主东宫,会对你不利吗?”   阿娇笑道:“据儿入主东宫,是最好的结果,同时也能重新树立我大汉嫡长子继承的规矩。对陛下来说有一个温顺的继承人也是最好的结果。至于妾身,只要陛下在,妾身哪里用得着顾忌其它人,再说了,是他们有愧于我阿娇,不是我亏欠他们。”   刘彻探手将阿娇裹进披风里,低声道:“如果朕感觉亏欠了一个人,去除内疚的最好法子就是让他消失,这样我就无从亏欠了。” 第八十三章 完美无缺公孙弘   多年征战,大汉帝国依旧顽强的站立着,而大汉帝国的宰相公孙弘却没有能熬过这个丰收的秋天。   槐树叶子落尽的时候,大汉帝国的丞相终于油尽灯枯,在丞相府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在公孙弘生前,云琅不喜欢这个人,他就是一个为了当宰相而坐在宰相位置上的人。   为了长久的坐在这个位置上,他将大汉帝国宰相的最后一点权柄也恭顺的交给了皇帝。   从此,宰相在皇帝自己组成的内廷面前,再无说话的余地。   丞相府三长史自从跟张汤火并之后两败俱伤,从此,丞相府也就没有了所谓的三长史。   公孙弘病重的时候,出于礼节,侯爵以上官员都回去探望,为皇帝做最后的探望铺路。   云琅的排位不高也不低,只是在进门去探望只剩下最后一口气的公孙弘的时候,他在丞相府看到了无数肥墩墩的乌鸦肉球一样的蹲在树上瞅着公孙弘的卧室。   它们似乎能感受到死亡的气息,只是,他们注定会失望,大汉帝国不会允许自己的宰相被它们吞食。   哪怕再无用,也不会遭此厄运。   临死前被一个又一个的勋贵参观,这是宰相的工作,不管他愿意不愿意,这是宰相的待遇,他必须接受。   走进屋子之前,云琅又忍不住回头看了看那些肥胖的乌鸦,这些畜生确实比人灵敏一些,他是跨进了门槛,才感受到屋子里的死亡气息的。   这是一股子很难形容的味道,像是臭味似乎又不是,云琅觉得更像秋草腐烂之后又被晒干了的味道,不管你是屏住了呼吸,还是用手帕掩住口鼻,这股子味道还是会从你的毛孔钻进身体,最终包围你的五脏六腑,然后,你打一个嗝,这股气息就会从你的肚子里喷薄而出,最终与屋子里的死气混为一体。   人临死的模样该是奄奄一息,而公孙弘却把身子靠在粗大的靠枕上,笑吟吟的看着进门的云琅。   云琅觉得,只要刘彻招呼一声,这家伙立刻就能站起来,穿上朝服去上朝,然后做足了宰相的架子,最后死在朝堂上。   “我就要死了。”公孙弘话语中的中气已经没有了,前所未有的衰弱。   云琅非常的警惕,跟这样的一个老贼打交道,一定要提高警惕,哪怕他快死了。   “相国面色很好,只是一场小病而已,多用几幅汤药就可以捱过去。”   “你那个著名的小妾来给我看过病,她说我还能活几天。云侯要是有好法子,就尽快施展,老夫没时间了。”   云琅尴尬的摇摇头道:“我那小妾的医术比我还高明些。”   公孙弘艰难的笑了一下道:“去伪存真啊,往日里老夫听你说这些废话权当耳旁风,现在不成了,老夫没几天活头了,做一回真人也不错。”   云琅仔细观察了一下公孙弘,又抬手摸了他的脉象,确认这家伙真的要死了,这才道:“你该让我来执掌儒家的。”   公孙弘道:“交给一匹只会汪汪叫的狗,也不会交给你!”   云琅点点头道:“明白,狗叫最多惹人笑,我要是成了儒家的大头目,儒家就会变成西北理工的儒家。你没有安排什么反制我的手段吧?”   公孙弘笑道:“十六个儒家博士正在日日精研你西北理工学说,他们会从你们的学说中挑选可以融入我儒家的东西,至于糟粕,董仲舒认为应当毁弃。”   云琅吃了一惊道:“你们要活埋我?”   公孙弘摇头道:“活埋不了,活埋不了,尽管有很多人想这样做,却无能为力。   你西北理工之说已经因为你大肆的散发书本,已经在关中扎下根了。   你那个情妇又把你家的书卖到了蜀中,邯郸,洛阳,吴地,而且卖的那么便宜,读书人几乎人手一本。   而我们这群儒生,只能用手抄,而且纸张还得不到供应……你云氏可以一日印刷三千册书,而我们……一日成三册都难……   说起来老夫最想活埋的人不是你云琅,而是你麾下那个叫做陈铜的印书匠……咳咳……董仲舒以千金相邀,居然被他嘲笑董仲舒鄙薄……为此董仲舒呕血三日,估计,他也活不了多久了。   一代文宗,居然被小人羞辱……传扬出去,董仲舒会被人笑话一辈子。   就这个小人,将董仲舒招揽他被他拒绝的事情刊印成书,无偿散播天下,可怜董仲舒……”   云琅看着公孙弘认真的道:“董公总是小觑天下人,以为一介工匠就会是利欲熏心之徒,以区区千金就想让他背弃云氏那就想错了。”   公孙弘道:“他本身就是一个利欲熏心之徒无疑!”   “问题是,那个印书坊,六成的份子是陛下的,云氏有两成,剩下两成的份子就是那个利欲熏心之人的。董公出千金要他背弃的是陛下,而不是我云氏,从一开始,董公就弄错了。哪怕那个家伙是一个小人,是一个利欲熏心之徒,给他一万金,他也没胆子背叛陛下。董公收买不成,他自然要大书特书的为自己张目,通过他人之口直达天听,好让陛下知晓他对陛下是何等的忠心。”   公孙弘看着云琅疲惫的挥挥手道:“给奴隶人产业份额,你云氏是第一家。如此以往,奴隶人就不再是奴隶人了,世道会乱掉的。”   云琅笑道:“云氏要做的就是给所有人一个改换门庭的机会,勋贵可以成为庶民,庶民自然可以上升为勋贵,岂不闻我太祖高皇帝之言乎?”   公孙弘无力地摇摇头道:“那是大道理,却不能用在实处,在旧有的勋贵没有老朽之前,新的勋贵不宜产生。否则就会出现激烈的对抗,内耗就会产生,不利国泰民安。云琅,长此以往下去,你会成为勋贵公敌。”   云琅无声的笑了,拍拍胸脯道:“我会悄悄地干,无声无息,犹如夜雨润大地,天明之时,万物自然欣欣向荣。”   “你不担心我说出去吗?”   云琅笑道:“我只听说过,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你已经快要死了,早点安排一下家事为好,莫要为这些闲事操心。”   公孙弘点头道:“是啊,我亏负他们良多,云琅,分一成印书坊的份子给我劣子,老夫为你唱赞歌如何?”   云琅笑道:“一言为定。”   见公孙弘闭上了眼睛假寐,云琅就退出了屋子。   树上的肥乌鸦不知为何鼓噪起来,呱呱的叫着,不安的在树枝上皮球般的跳跃不休。   一个仆役拿着一根长杆子奋力的驱赶乌鸦,那些乌鸦终于开始振翅飞翔,只是绕着丞相府盘旋不去。   云琅的马车还没有离开长安城,就接到了公孙弘病故的消息……云琅是他见到的最后一个勋贵。   他放弃了皇帝亲自探病的荣耀,完成了对云琅的承诺,也获得了一份印书坊的份子。   至少,从道德层面上他谁都没有亏欠,尽管他来不及替云琅唱赞歌,那也是因为他死了的缘故。   他谁都不亏欠……就连昔日照顾不到的家人也做了很好地安排,这样的人,注定是要被所有人怀念的。   人死了,皇帝就不来了,剩下的事情自然有鸿胪寺处理,一切都按照丞相该有的礼仪进行的完美无缺。   等他的尸体被装进了灵柩,那些胖乌鸦也四散飞去,帝国新的宰相李蔡,以全新的面貌入住了宰相府。 第八十四章 自作孽啊   郭解就像一只松鼠,总是在勇攀高枝。   自从成为皇长子刘据的左拾遗后,来云氏的次数就很少了,即便是来了,也没有了昔日的卑下态度。   至少,已经敢盯着云琅的眼睛说话了。   “皇长子要甲兵三千!”   郭解毫无遮掩的将刘据的要求说了出来。   云琅笑道:“很合理的要求,云氏有甲兵一十六人,可以全部支应殿下所需。”   郭解加重了语气道:“皇长子需要甲兵三千,并不缺十六人。”   云琅笑道:“不积跬步何至千里?”   郭解叹口气道:“云侯,既然表示支持据皇子,该有的态度还是要有的,首鼠两端恐怕不会有好结果。”   云琅露出牙齿笑道:“你已经投靠据皇子了是吗?我可以这样理解吗?”   郭解皱眉道:“某家起于微末,一旦蒙贵人垂青,自然要全力以赴。”   云琅无声的笑了一声,用指节敲打着桌面道:“步子迈得太大有碍繁衍子孙。自我出山,见多太多自觉日暮途远便倒行逆施之辈,下场之凄惨,让人不忍卒读。郭氏起于微末,这几年却如神助一般青云直上,便是董仲舒之流也在酒宴之中低声问我,郭氏谁雄。我常言,郭氏发于军伍,对你奴隶贩子的名头避而不谈,郭解,你知道我的苦心吗?”   郭解摇头道:“捕奴一事并无不可对人言之处。”   云琅笑道:“既然如此,我就放心了,当初将捕奴一事托付与你,总让我心中有内疚之感。总以为你会在某些合适的时候会放弃捕奴,我也很愿意帮你清洗这个污点……现在看来,你是自得其乐啊,既然如此,我也算是了了一桩心事。最后帮你一次,三千甲兵,云氏没有,也不敢有……休要多言,我知道你想让我纠集一干勋贵给皇长子凑出这些兵力。只是,这样做了之后,郭解,你就没有想过这对云氏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吗?”   郭解阴沉着脸道:“我以为……”   云琅不客气的打断他的话直接道:“陛下正值盛年,云氏岂会在这个时候效忠什么皇子。这个时候,正该是皇长子向我等表现自己有驾驭大汉这匹烈马能力的时候,而不是什么都没有的时候就张嘴问我们要援手。郭解,你出身粗鄙,不知道什么是本末倒置,我可以原谅你,也仅仅限于一次。交出云氏客卿玉佩,从此你与云氏再无瓜葛,你想要腾挪的余地,我给你,从此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去吧!”   云琅的话说的斩钉截铁,话说完了,人也就走了,不容郭解有任何辩解的余地。   郭解跪坐在厅堂上思虑了良久,终于还是从怀里掏出一枚青玉佩握在手中把玩片刻,放在桌子上,然后就看也不看的转身离开。   平遮跟在郭解身后送他离开,等郭解上马,就拱手道:“少上造一路走好,离开此门,你我将成路人!”   郭解点点头,同样抱拳道:“请先生禀报侯爷,并非郭解不知提携之恩,不知人情冷暖,只是这人生苦短,岁月如白驹过隙转眼间青丝成白发,郭某还想在有生之年去白云上面看看,请侯爷见谅。”   平遮笑着还礼道:“前路坎坷,少上造一路走好。”   郭解傲然应答一声,就狠狠地在战马屁股上抽一鞭子,然后就带着随从昂扬而去。   平遮自言自语道:“多好的男儿啊,可惜了……”   吃饭的时候,苏稚见丈夫吃的格外香甜,就很不解,云氏门下最大的一只走狗跑了,他这个做主人的居然不着急。   “多好的人啊,说走就走了。”   苏稚往嘴里填了一大块芋头,含含糊糊的道。   宋乔正伺候云哲吃饭呢,听苏稚胡说八道,就瞪了她一眼道:“以后吃饭的时候不准说话。”   云琅抬头看看宋乔笑道:“食不言寝不语我家没这规矩,想说什么就说。”   苏稚小声道:“以后没有便宜药材用了。”   云琅笑道:“郭解的药材还是少用,自从他们郭家的那位老祖宗出现在长安,郭解就不再把云氏的客卿玉佩挂身上了,既然他不再以云氏客卿为荣,那就早点收回来的,把事情说清楚,各走各路比较好。”   宋乔道:“夫君在做切割?”   云琅点点头道:“没法子啊,人家攀上高枝了,自然看不起云氏这个草稞子。”   苏稚怒道:“看不起我们家,他算什么东西,一个奴隶贩子罢了,给狗狗都不吃!”   云琅摇头道:“没什么,他只是想要更高的地位,更多的钱财,这些云氏已经不能提供给他了,再把他锁住,那就是我们家的不对了。平遮应该已经给云氏亲朋故旧传消息了,郭解以后做的事情与云氏无关,我也让平遮尽量的把话传的平和,不要坏了人家的路子,也不让曹襄他们为难他。路是他自己走的,好坏以后跟我们家无关。”   苏稚如何会不了解自己的丈夫,丈夫对将死之人总是格外的大度,就像公孙弘,屁事没帮着云氏干,却白白的拿走了云氏跟陈铜各半成份子。   公孙弘的守孝日子还没满,公孙弘的长子公孙度就穿着孝服来到印书作坊,提出了身为作坊股东的第一个要求,那就是全力印刷公孙弘的著作——《公孙弘十篇》。   “郭解不会有好下场?”宋乔也发现了。   “以我对陛下的了解来看,不可能有什么好下场,公孙弘在去年的就提出禁止民间百姓持有弓弩,理由是,十个恶贼张弓搭箭,一百个官吏不敢上前,往往会让贼人逃脱。   如果民间没有弓弩,官吏就能仗着人多势众跟贼人肉搏,如此,方便官吏整肃法纪。   如果收缴了弓弩,最不利的不是盗贼,而是捕奴团,也不知道郭解哪来的胆子,竟敢怂恿光禄大夫吾丘寿王上书反对公孙弘禁止民间持有弓弩的做法。   吾丘寿王以古人制作兵器的目的,周室衰微而相贼害,秦废王道而乱亡为例,言圣王用教化百姓来代替防暴。又云大射之礼,良民自卫皆须弓弩。   书奏上后,皇帝以吾丘寿王之论反问公孙弘,公孙弘屈服。   此事为公孙弘视为平生大耻,只是碍于云氏,曹氏才放下仇恨,准备慢慢图之。”   “可是,公孙弘死了呀。”   云琅揉揉脸道:“活着的公孙弘不可怕,因为他想享受他担任宰相的光荣岁月。   现在,他死了,你觉得他还会有顾忌吗?   就在咱家的前院,公孙弘的儿子在监督工匠们疯狂的印刷《公孙弘十篇》,这是在造舆论,公孙度准备借用他父亲的余威要干他父亲没有干成的事情。   这时候,禁不禁弓弩已经不重要了,人家要反击了,大反击之前总要弄几颗人头祭旗。   我跟曹襄的脑袋太大,他们用不起,你们难道就不觉得郭解的脑袋不大不小的正合适吗?   公孙弘临死之前为什么要浪费自己宝贵的时间跟我扯什么要活埋陈铜的废话?   这是在警告我,一定要放弃一点什么才能保证我在这场风波中平安无事!   陈铜虽然是个市侩小人,可是他很清楚自己的身份啊,宁愿折损掉宝贵的半成份子给公孙度,宁愿这些天守在印书作坊里让公孙度当牛马使唤,这样的人,你觉得董仲舒会跟他一般见识?   人家跟陈铜多说一句话都吃亏啊。   所以说,人家一开始的目的就不在陈铜身上,就在他郭解的身上。   他一个奴隶贩子,满身都是可以攻击的地方,是我们唯一的缺点跟漏洞。   公孙弘早在郭解还是游侠的时候就想弄死他了,后来,郭解被我们几个玩闹性的给弄成了好人,一个大好人,公孙弘也只好作罢。   这家伙前两次侥幸逃脱,却不知道珍惜,现在好了,又好死不死的参与进了夺宫,天啊,他以为他是谁?   普天之下敢劝陛下立储的人只有阿娇!   因为立储对阿娇没有半点好处!   郭解却耿着脖子一定要给刘据送去钱财,武器,悍卒,天啊——还跟我一张嘴就要三千甲士!   灭一个滇国,夜郎国,跟一群野人打仗,用的到三千正规甲士吗?   有三千装备精良的正规甲士,我敢带着他们跟三万匈奴骑兵在草原作战,还能保证在正面击败他们。   他们这不是要去灭滇国跟夜郎国,而是要跟陛下对着干!   这时候,他不死谁死?” 第八十五章 和睦总是没错的   马蹄踏碎了青草,碎裂的草叶被马蹄带起,而后被重重的踩踏进了松软的泥土里,一只,两只……无数只马蹄踏过之后,逐渐发黄的青草地没了枝叶随风招展的模样,只剩下一片平坦的荒地。   一杆黑龙旗从远处飞过来,旗帜上的黑龙张牙舞爪似乎要择人而噬,粗大的旗杆直直的钉进了一棵巨松,旗杆抖动,黑龙旗下垂,而后就随风招展。   “弓弩手上前一步,跪射,三连发!”   一段粗豪的关中之音刚刚落下,飞蝗一般的弩箭就嗡的一声腾空而起,飞到极致,就迅捷落下化作一阵箭雨。   如此三番,一群手握长剑的甲士就缓缓的自小山背后转出来,盔羽如林,长剑如山……漫步在弩箭组成的草地上,就像走在自家花园一般轻松……自如。   一声鼓响,铁骑迸出,战马强劲的肌肉一瞬间绷紧,身体电射而出,红衣披风骑士手中的长枪齐齐前指,在战马的带动下如同一座可以移动的刺林。   随着甲士头领一声大喝,背在甲士背后的圆盾立刻被扯出,面对枪林,看似不疾不徐,实则一瞬间就组成了一座由圆盾组成的钢铁三角锥,顶着枪林发一声喊,反倒发起了冲锋。   长枪在圆盾上划出一道道火星,发出令人牙酸的声响,钢铁三角锥下却弹出无数木质长剑,虚虚的从战马腿上划过,留下一道道白色印痕。   两方接战,一瞬即逝,马腿上有白色痕迹的战马退出军阵,其余骑士兜转战马,再次向甲士发起进攻,开始军阵混乱,奔跑了二十丈之后,又一座锋矢阵已经成型,而对面甲士的三角锥军阵已经变成一座圆阵,寂静无声,严阵以待!   “奥哈!”   一个布满尖刺的流星锤随着哗啦啦的铁链子响声,落在地上,被战马拖拽的在地上蹦跳不休,很快就有无数个同样的锤子在地上蹦跳……   甲士圆阵之后突然爆起一片箭雨,骑士低下头单手遮住面颊,任凭弩箭在身上乱撞,眼看就要到圆阵面前了,链子锤凌空而起,如同无数只铁锤砸向圆阵。   那座圆阵忽然散开了,持盾甲士在前,高举圆盾迎向链子锤,链子锤砸在铁盾上却没有发出什么巨响,而是被斜斜举起的圆盾卸掉了力道,重重的砸在地上……尘土飞扬。   公孙敖瞅了一眼目瞪口呆的刘据,再看看霍光那张激动地红扑扑的脸蛋,傲然一笑,摆摆手,军司马就吹响了号角,在刘据渴盼的目光中,那些刚才还厮杀不休的将士们,就已经缓缓退出了战场。   “这就是我大汉雄兵?”刘据失礼的抓着公孙敖的大手问道。   公孙敖冷笑一声道:“雄兵?这些只是羽林军中的猴崽子,还没资格成为雄兵!”   刘据长吸一口气道:“真正的雄兵是怎样的?”   公孙敖笑道:“真正的雄兵,殿下不上战场见不到,除却陛下,也没有人有资格让他们相互做戏任人检阅。”   刘据激动地结结巴巴,继续问道:“公孙将军,如果我有三千甲兵,能否灭掉滇国?”   公孙敖愣住了,然后警惕的瞅着霍光道:“你师傅没有告诉你什么是甲兵吗?”   霍光上前施礼道:“家师说,以他的能力,如果能统御三千甲兵,可以横行天下。”   公孙敖点头道:“虽然在说大话,不过,还算有几分道理,既然如此,你来告诉殿下,何谓大汉甲兵!”   霍光瞅着刘据道:“殿下,我早就说过,大汉甲兵乃是国之利器,非皇命不可轻动,一旦动用,非擒王杀将之功不能酬。一个兵卒斩首一级可得皮甲,斩首两级可获铁盔,军功三转方披重铠……北军之中,什长可为甲士,细柳营中,百夫长方为甲士,骠骑将军三万大军中,只有甲士百二,余者皆为骑军。据家师言,河曲大战之时,若无百二甲士襄助稳住阵脚,骠骑将军无力凿穿敌阵,收获擒王之功。军中士卒一旦成为甲士,便是我大汉爵位的拥有者,一曰:上造,功勋卓著者名曰:簪袅,年过四十依旧为国效命者名曰:不更!离开军中,甲士变为亭长,校尉,又成我大汉地方肱骨……三千甲士……恐怕只有在司马大将军军中能找到。”   公孙敖看着刘据道:“殿下听见了吧,云琅此人虽然卑鄙无耻,见识却是有的,教徒弟也知道好歹,就是不死,总是让老夫倍觉遗憾。”   刘据才要发话,就听霍光在一边幽幽的道:“家师常常对光曰:要快些长大,要快些为国立功,否则就赶不上合骑侯这个宝贵的关内侯爵位的封赏了。”   公孙敖大怒,一把抓着霍光的胸口,把他高高的举起来,作势要往地上掼,刘据大惊,连忙拉住公孙敖的胳膊道:“合骑侯息怒!”   霍光被人家高举在手上却不慌不忙的道:“殿下休要惊慌,我师傅以前就说过,合骑侯看似粗鄙,实际上最是一个顺应时事之人,哪里会摔死我,是跟我闹着玩的。我大哥当初嫌我瘦小,也经常抓着我玩耍,不过,我大哥力气大一些,估计把合骑侯抓起来玩耍也不是难事!”   公孙敖脸色数变,最终将霍光放下来,悲伤地摆摆手,转身就走了,连刘据都没有理睬。   刘据看着霍光道:“你又坏我大事!”   霍光掸掸衣袖上的尘土,然后指着远去的公孙敖道:“这是人家的借口好不好,合骑侯根本就投靠殿下的打算,要不然他也不会出言不逊的当着我的面咒我师傅死。目的就是为了让我回骂,人家才好顺理成章的脱身,我就是看到了这一点,才回骂的,要是逼着他表态,殿下想跟他维系一点表面功夫都不可能了。你在宫中居住的时间太长了,多出来走走,看看,听听,就会明白这些人情世故了。”   狄山在一边连连点头道:“不……错,是这个……理!”   刘据仔细想了一遍跟公孙敖打交道的过程,不得不承认,人家就当他是一个小孩子,逗他玩呢。   “我年纪太小了,总是不能让别人看重。”   说着话就蹲在地上,双手托腮愁容满面。   霍光陪刘据蹲在地上笑眯眯的道:“年龄小,有年龄小的优点,至少,哪怕是把事情办砸了,长辈们也只会付之一笑,认为这是小儿辈胡闹,还会认为我们会吃一堑长一智。如果我们侥幸把事情办成了,在长辈那里就能获得更多的赞誉,以后也会有更多的考验留给我们。前提是,我们不能去试探长辈的容忍程度。”   刘据有些担心的道:“郭解说要帮我,我没有拒绝……”   霍光笑道:“郭解这种人污点满身,就像是一个夜壶,尿急的时候用一下无妨,平日里谁会没事干抱着一个夜壶到处乱走呢?你不用担心我师傅,我家早就不用夜壶了。”   刘据嘿嘿笑道:“董师傅也是这么说的……”   狄山笑道:“这一次我……们没有可用的……人手……殿下勉为其难……一下,等功成之后……再招揽一些……良家子弟……奴隶贩子的……名头……殿下不能……沾。”   刘据见狄山说话艰难,就拉着狄山的手道:“狄师傅说话不方便,能不说就不说。小光给您造了一本空白书,跟一只炭笔,您以后只需把要说的话写在空白书上就好。”   跟随刘据的宦官,立刻从匣子里取出一个由白纸订成的本子,跟一枝炭笔,连匣子一起交给了狄山。   狄山拿来之后,立刻笨拙的在白纸上写了几个字,然后抬头冲着霍光笑了一下,表示感谢。   “这炭笔用起来最是方便,家师总觉得毛笔书写太慢,就用这东西代替,很方便,开始的时候可能用不习惯,时间长了,书写起来不比说话慢多少。”   刘据看着霍光跟狄山言归于好,非常的欣慰,他觉得这样的霍光才是他的好臣子。 第八十六章 强梁之国   云琅靠在窗边,瞅着家里两个健壮的仆妇正在斗殴……原因无从问起,可能是一时口角,也有可能是别的事情。   总之,她们处理事情的方式就是斗殴。   云琅眼看着那个壮硕如山的妇人高高的跃起,将自己庞大的身躯砸在另一个同样胖大的妇人身上,他就不忍心的闭上眼睛,接下来,惨叫声是不可避免的。   结果,他只听到了一声闷哼,受到重创的妇人并没有如云琅想象的那样惨叫,然后嚎啕大哭,相反,她在反抗,趁着那个妇人压在她身上,一把抓住妇人的头发,用力的摇晃……   她摇的如此用力,以至于云琅以为会把那个妇人的脖子摇断……   等他再看了一会书,发现外面的战斗不知道什么时候停止了,头发散乱鼻青脸肿的两个妇人,对坐在一起,一人手里端着一个巨大的笸箩……看来,她们今天要是不把一担陈米中的碎石头捡出来,可能会没有饭吃。   虽然云氏妇人,已经没有人在乎一顿或者几顿饭了,可是,每日里齐齐的来到饭堂吃一份属于自己的免费餐食,已经超越食物本身了,只有把这顿饭痛痛快快的吃下去,她们才能感受到自己的存在价值,也清楚,明日还有这样的饭食可以继续吃下去。   惩罚暴怒的妇人在一起干捡米这种细发活计,一看就是出自宋乔之手。   这也是宋乔管理家业时的无奈之举。   秋收结束后,吃饱喝足加上无所事事,又不愿意把自己嫁掉的云氏妇人,正在向男人的方向进化。   汉人脾性暴烈,且不论男女,能用拳头解决问题的时候,他们一般不会考虑别的方法。   不听话?   打一顿就好了。   不服气?   打一顿就服气了。   只有用拳头打出来的道理,才是真正的道理……至于对错……说实话,没人理睬!   洋洋《二十四史》,唯有《汉史》可以佐酒。   而一部《汉史》就是在春秋大义熏陶下的大汉人欺凌世界的记录总成。   匈奴欺负我多年,   我强壮之后就打你。   把你打死了,   我就按着你的儿子继续打(南北匈奴)。   你家有天马不肯进贡(大宛)。   我就打你。   哪怕隔着一万里,我也要打你,直到天马养在我家后院里。   贵霜帝国?   没听说过,打过之后再认识也不晚……   即便到了强大的盛唐李二时期,《卯金刀之谶》依旧是帝国严防死守的底线之一。   刘氏当王,刘主者吉,伐武者刘……这些谶言整整伴随了大唐王朝一生。   而那个时候,刘彻已经死了六百年了。   霍去病此战拓地三千里,酒泉郡终于出现了,云琅很想问问霍去病,他是不是真的干过把酒倒进泉水里骗将士们饮酒的事情。   如果干过,云琅就很想问问,从云氏运去的六万斤酒难道都被他一个人喝光了?   看着朝廷发布的霍去病功勋表记,云琅感慨万千……很想去敦煌看看那座还没有莫高窟的山丘……然后挖一个洞,在上面留下第一面壁画……   “你少吃一点,这是你吃掉的第三个猪蹄了。”云琅放下手里的书卷,再也忍不住了。   司马迁抬头看看云琅,又狠狠地撕咬了一口最喜欢吃的猪蹄筋,眯缝着眼睛享受了良久,最后用一大口酒将肉送下肚子,这才用一块肮脏的手帕擦擦嘴巴跟胡须,打了一个大大的饱嗝道:“这样的好东西你也没记起来给我送一点。”   云琅叹息一声道:“你要是再不修改一下你记录上的措辞,以后就只能住进你挖的那个地洞里,想要吃猪蹄,可以吃一辈子。”   司马迁很恶心的用手指掏牙缝里镶嵌的肉丝,掏完之后还顺便咀嚼两下,不浪费一点食物。   “为什么要改啊?我记录的没错啊,陛下穷疯了,然后就派绣衣使者大头目去劫掠了滇国,夜郎国。然后滇池之水变成红色,浮尸覆盖滇池水面,鱼虾都吃的漂浮在水面上,沉不下去,王后,王女之尸裸埕于烈日之下,有长虫自腹腔生……夜郎城大欢之时,有蜀地商贾敬献美酒百坛,夜郎国竹氏王以千金相酬,并邀请蜀地商贾一起欢宴,观瞧白象做戏,黄金瀑布奇观……众人饮酒之后就面目发黑……夜郎都城沉寂五日由余,等夜郎国属民进入城中,才发现,夜郎城中两千七百余口死伤殆尽,城中臭气熏天,白象,黄金不翼而飞,蜀地商贾也不见踪影……五百夜郎猛士穷追半月,却在遁水之滨遭遇黑衣甲士袭击,逃亡者不过二三。这都是陛下的丰功伟业啊,不记录下来怎么成?”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都是谣言,你从哪听来这么离奇的故事?”   司马迁四处张望片刻,就从云琅的书房墙壁上卸下一面精美古怪的带着朱雀图案的青铜面具丢在桌案上道:“这应该不是你云氏出品吧?”   云琅干笑道:“看着有趣,从蜀地商贾手中买来的。”   司马迁并不在意云琅的辩解,继续道:“陛下的白鹿苑里忽然多了三头白象,九头驯化好的灰象,而你云氏的炼金作坊里浓烟滚滚,一月不息,更不要说今年的秋日里的俸禄发放的极为丰盛,就算是我这个太史令,也分到了两枚赤金。”   司马迁说着话,就从怀里掏出两枚小巧的金锭丢在云琅面前道:“这东西出自滇国,还是夜郎国?质地不错。”   云琅扒拉一下金锭,没看见上面有云氏戳记,松了一口气道:“这自然是国库存金。”   “国库?春日里,大司农儿宽七十大寿,我也去了,老家伙准备的酒水简单到了一人一壶酒,一盘菜,一张饼的地步,问起来就说国库中空旷的可以跑马,还说今年秋日里的俸禄无钱支应,还要我们都要把日子过的俭朴些,老家伙估计有两年时间,我们的俸禄应该是无望发放的。结果,秋日里发放的俸禄远比往年丰盛,你跟我说这些东西都是从国库里拿出来的?”   云琅笑道:“不发放俸禄你们吃什么?”   司马迁大笑道:“这就算是承认了?”   云琅摇头道:“说我不算本事,有种的去跟陛下说。”   司马迁笑道:“你以为我没有说?起居注上我可是增补过的,陛下自然看的到,太常寺还把起居注打回来要我修改,被我痛骂一通顶回去了。   我还奇怪怎么没了下文,原来他们把差事交给了你,告诉你啊,修改起居注是没有可能的事情,陛下既然敢作,就要敢认!   劫掠这种事情对陛下来说干一次都嫌多,干的次数多了,养成习惯,那就糟糕了。   现在还有化外之民可以抢劫,一旦把周边的国家都给抢没了,到时候就会对自己的百姓下手。   那个时候,我这种小门小户的人家没关系,你们这些地主老财要小心了。   要是有一天,我拿俸禄的时候,忽然看见了你的帽子,别说我这个当史官的尸位其上啊!”   司马迁说完,就重新把金锭包进手帕系好收进怀里。   云琅抽抽鼻子道:“金锭上有血腥味。”   司马迁摇头道:“罪在人,不在金子,这是我的俸禄,都是干净的。”   云琅想了一下道:“你其实是在责怪陛下的行为,而不是为滇国,夜郎国张目是吧?”   司马迁看了云琅一眼道:“我是大汉人,我只关注我的君王,化外之民愚钝不堪,不受王化,一不来朝觐,二不来纳贡,与我何干,更何况,这样的不臣之地本就在征伐之列。陛下若是起堂堂之师征伐不臣,我这个太史令还要替大军撰写祭天祷文,让苍天,祖宗保佑我大军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然而陛下行强盗行径,却是万万不可取的,上有所好下必效焉。你看着只要陛下的做法天下皆知之后,定会有人效仿陛下的做法,他们不敢在大汉打家劫舍,必然敢纠集一众强梁去域外劫掠,那时候,我大汉礼法尽废,就成一强梁之国矣。” 第八十七章 刘据马上就要变聪明了   要司马迁改动自己记录的历史,云琅知道没有什么可能性,这家伙在云氏吃饱喝足之后,有索要了大量礼物就问平遮要了一辆马车送他回长安。   整个过程比强盗还要过份。   平遮一点都不生气,不论司马迁要什么吃食,他都会命厨娘准备好。   只要司马迁的记录中没有云氏就好。   绣衣使者抢劫来的金沙,在云氏炼制成金锭之后,才会在大汉帝国流通。   绣衣使者抢劫来的朱砂,蓝靛,其中有一大半被长门宫收购了,剩下的一小半就落进了云氏的库房。   还有无数的青铜器也需要云氏炼金作坊融化之后,制作成帝国官方货币——五铢钱!   尽管云氏铸造的云钱,要比五铢钱精美,可是,从皇帝手里出去的货币,必须是官方的制钱——五铢钱。   五枚五铢钱兑换一枚云钱!   这是云氏在铸造五铢钱的时候制定的兑换额度,大司农对这个兑换额度很满意。   大汉缺少铜,当云钱成为一种百姓认可的辅助货币,就能节省很多的铜。这样一来,云氏的云钱,就成了大汉的一种中等面额的货币,且获得了官府的承认。   这对云氏非常的重要。   云琅最近一直在对云氏的产业做减法,去除,剥离一些无关紧要的行当,开始把一些高风险的产业跟帝国绑在一起,哪怕吃点亏,也要保证云钱这东西可以长久的存在。   至于价值……市场会自我调节,不会因为云琅说一枚云钱只能兑换五枚五铢钱,它就能兑换五枚。   皇帝,官府,朝廷,都是庞然大物,越是庞大的东西,行动就越是缓慢,云氏钱庄,一定要依靠灵活的姿态游走在这些庞然大物身边,一面要预防被他们踩死,一面还要在夹缝里寻求扩张,是一个很考验人智慧的事情。   张安世把钱庄做的很好,从夏末开始经营,到了晚秋时节,云氏钱庄已经放出云钱七千万。   最好笑的事情就是长安著名的子钱家无盐氏居然也来云氏钱庄借钱。   张安世对无盐氏借钱的事情表现出了极大的宽容心态,按照云氏贷款的最高额——一万个云钱的额度,当场就发放了贷款,不等无盐氏将云氏只能借贷一万个云钱的这个笑料传扬出去,张安世已经满关中的宣扬无盐氏跟云氏借钱的事情了。   虽然无盐氏拼命地向那些心里没底,担心无盐氏没钱的人解说,仅仅借贷了一万个钱,是想看云氏笑话,不是缺钱,然而,却没有几个人信。   无盐氏连一万个钱都需要向云氏借贷,可见,无盐氏的根本早就被掏空了,这让很多把自家资财借贷给无盐氏吃印子钱利息的勋贵们开始跟无盐氏讨要自家的本金。   无盐氏为了证明自家财雄势大,铸造了十六个巨大的黄金球立在长安街市上,告示上说的明白,只要有人可以搬走,无盐氏就会把这枚黄金球拱手相送。   告示一出,举国震动。   无数的大力士日夜兼程向长安跑,唯恐去的晚了会丧失掉平生最好的一次发财契机。   这样炫耀财富的举动,让张安世先前制造的优势顷刻间化为乌有。   “每个黄金球足有八百斤重,且没有任何抓扶之处,即便猛士有千斤之力,也休想拿走。”   张安世的手一直拍打着门框,却找到一个可以对付的好办法。   霍光摆弄着手里的木棍,笑道:“有人试过吗?”   “试过,无数人试过,可惜啊,除过流了一身臭汗之外,一无所获,哦,还有一个用力过猛挣断肠子的,事主正在跟无盐氏打官司呢。”   “无盐氏是怎么把金球摆上去的?”   “安放在有凹槽的木架上,八个大汉抬上去的。”   霍光眨巴眨巴眼睛道:“明天去看看。”   张安世道:“你有办法?”   霍光摇头道:“赤手空拳,没人能把金球搬起来,我只是好奇,十六个金球足足有一万多斤重,我倒是不怀疑无盐氏有没有这么多的金子。我只是好奇他们是怎么铸造出八百斤重的金球来。”   张安世道:“这有什么好奇怪的,皇太后入葬阳陵的时候,陛下知晓太后怕黑,就专门铸造了一座巨大的长信宫灯,重量足足有一千两百斤。”   霍光笑道:“历时七个月!”   张安世怵然一惊道:“对啊,十六个如此硕大的金球,即便是我们家的炼金作坊,也没有法子在十余天的时间内完成这样的事情。”   霍光又笑道:“就你刚才曲臂显示金球的大小也不对,你当初可是扛着百金去春风阁挥霍过的人,百金铸造成金球有多大你心里没数?”   张安世看看桌子上仆役没有来得及收走的饭碗道:“也就这么大,不能再大了。”   霍光点点头道:“你难道不觉得刚才比划的那个金球有些大了吗?”   张安世立即起身道:“我要去炼金作坊看看。”   见张安世匆匆的走了,霍光也站起身,穿过中院的花厅来到后宅,见师傅正在写字,就安心的站在桌案边上帮着研墨。   等师傅写完字了,这才问道:“师傅,寸金几何?”   云琅闻言不由得笑了,指着霍光道:“这可是咱们家发财的老根底,你也想知道?”   霍光道:“无盐氏在闹市立下十六个八百斤重的金球,用来炫耀自家资财雄厚。弟子总觉得那颗八百斤重的金球未免太大了一些,制作的也太快了一些。弟子问过金匠,想要铸造一颗八百斤重的金球,没有这个可能,没有那么大的炉子可以一次性的融化这么多的金子,只能用叠浇法,而这样一来耗费的时日就很长了。而且耗费的金子也不在少数,无盐氏不会这么做的。师傅既然能在炼金一徒上获益匪浅,定是知晓黄金奥秘之人,弟子特来请教。”   黄金的密度云琅是知道的,只是跟大汉的尺寸换算起来极为麻烦,想起以前看过的一个数据,就对霍光道:“若是纯金,寸半径的金球重约两斤(本书中的斤两全部为十进位)。”   霍光如获至宝,躬身谢过师傅就匆匆的离去了。   霍光走了,云琅摇头无奈的笑笑,这个小人精估计又起了什么不好的心思。   不过无所谓。   无盐氏这一次炫耀财富的举动虽然是出于无奈,然而,这必然对贫穷的刘彻产生很大的刺激。   云氏有点钱都要快快的借贷给百姓,免得被他惦记,长门宫的钱被阿娇全部拿来购买物资了。   皇帝已经穷的恨不得去当强盗了,这时候,你无盐氏对皇帝的困境视而不见,这是何道理?   虽然皇帝还不至于下手去抢夺,对刘彻来说,坏印象种下了,就很难就一个好的未来。   除过皇家,过分有钱的人对皇帝来说就是有原罪的,就云琅看过的历史书的案例来说。   真正富可敌国的人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的。   看来无盐氏并没有一个目光长远的家主,对付起来不难。   张安世与霍光再次碰面之后,两人相视一笑,颇有一些自以为得计的模样。   霍光道:“你就不要出面了,皇长子正在为手中无钱驱动滇国,夜郎国之行发愁呢。”   张安世笑道:“铁球上浇一层黄金的事情,也只有无盐氏这样的蠢蛋能干的出来。”   “为何不是铅?”霍光掏出一柄勺子笑着问张安世。   张安世没好气的夺过司南勺子道:“铅球会融化掉。”   霍光笑道:“莫声张啊,皇长子向来不以聪慧著称,这一次我定要让皇长子的聪慧之名传扬天下!” 第八十八章 父亲是谁真的很重要   皇帝吃饭的时候,一般是一个人吃三桌子菜。   有时候皇后会凑在边上,端着碗在另外一桌子一边吃一边关注皇帝到底吃了些什么,至于她自己吃了什么,味道如何一点都不重要。   刘据经常跟父亲母亲一起吃饭,只是,他只能坐在母亲下手,独自吃很简朴的餐饭。   每逢初一十五,刘彻的三个餐桌上摆着各种青铜器皿,以及漆盒,准确的说有九个,里面装着各色肉羹,菜羹,烤肉……   皇后桌子上有六个菜,至于刘据,他的桌子上就只有简单的一羹一汤一饭再加一点配料而已。   想吃好吃的,就只有等他父亲看他可怜,赏赐几道菜下来。   一般吃到最后,就会变成刘据桌面上的菜肴越来越多,刘彻跟卫皇后桌面上的菜肴越来越少。   “少年人要多吃饭!”   刘彻瞅着瘦弱的儿子叹口气,又把一道肴肉让宦官拿给儿子。   刘据起身谢过父亲,然后回到座位上开始狼吞虎咽。   卫皇后最喜欢看到他们父慈子孝的场面,端起酒杯对刘彻道:“据儿比半年前又长高了一寸。”   刘彻喝掉杯中酒道:“还是太瘦弱,唉!相当年,朕在他这个年纪的时候,总是觉得饿,吃起东西来就没个够,先帝经常笑话朕,说朕是一头真正的野猪!赐下的饭食转眼就没啊!”   卫皇后笑道:“如此,陛下才能身高八尺伟丽异常。”   刘据抬头看看谈话的父亲跟母亲,咬着牙继续低头吃父亲赐下的饭食,吃不完的话又会倒霉。   皇帝吃饭的时间很短,尤其是在正日,他很讨厌这些规矩,跟皇后随便闲谈两句,就起身离开。   父亲刚走,刘据就摊开四肢躺在地上吗,揉着肚皮埋怨母亲道:“给我葵羹做什么,您知道我不喜欢那味道。”   卫皇后叹息一声道:“你就不能跟你父皇禀报一声,就说想要留几样菜式拿给皇长子属官们享用吗?”   刘据摇头道:“霍光不会吃的,他从不在宫中吃饭,而云氏的餐饭要比宫中的餐饭好吃的太多了。”   卫皇后苦笑道:“初一十五这两顿饭吃的那里是饭食,吃的是规矩。   是你母亲我的规矩!   大汉典律说的很清楚,初一十五这两日,你父亲必须陪伴我们母子,这也是恩典。   这里的餐饭无论好吃不好吃,只要送出去,对别人来说就是很重的恩典。   也是我刘氏太祖高皇帝笼络淮阴侯韩信时,‘推食食之,解衣衣之’的典故来源。   霍光此子天资聪颖,出身霍氏富庶之家,长于云氏这样的权贵之门,很难被小恩小惠笼络。   可是呢?   你做这些笼络的举动,目的不一定要霍光感恩戴德,而是要让天下人知道,你刘据对霍光全心全意的好这就足够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霍光只能效忠与你,若有对不起你之处,必然会千夫所指,可以最大程度的保证霍光只能为你所用。   一旦霍光身上有了你的标记,就很难逃脱。   这是你身为皇长子的最大优势,孩儿啊,你一定要善用自己的优势!”   刘据低头瞅瞅自己腰上的白玉佩,点头道:“今天就当着众人的面把这面我很喜欢的白玉佩赏赐给他。”   卫皇后笑道:“这倒不着急,慢慢来,要做的自然,不能有造作痕迹。去吧,你今日不是跟霍光约定要去看无盐氏金球吗?记住,莫要为那些金球所诱惑,干出不体面的事情来。”   刘据笑道:“孩儿生于皇家,些许阿堵物何足道哉!”   说完就向母亲行礼,大踏步的离开了皇宫。   霍光总觉得刘据今天的笑容很古怪。   从坐车开始,这家伙居然知道抬手拉他一把上车,这就很奇怪了,要知道,刘据以前上车之后,一般就会坐在马车正中间,至于别人怎么坐他历来是不管的。   这一次他直接坐在了靠窗的位置,把靠门的位置留给了狄山跟霍光。   霍光不解的摇摇头,最终还是问刘据:“殿下今日可准备了百金?”   刘据笑道:“你今日要干什么花钱的事情,居然要这么多的钱?想要东西我们吩咐一声,自然有人送回去,何用带钱呢?”   霍光笑道:“我只想看看一百金跟八百金的区别在哪里,一会的时候,殿下也好好的看看。无盐氏此次炫富之举,实在是我大汉国的一场盛事,也让进京的那些土鳖们看看长安城是何等的富庶。”   “殿下……”   狄山喊了刘据一声,就把手里的本子递给了刘据,刘据瞅了一眼本子对霍光道:“狄山师傅希望我们能谨守本心,莫要为外物所惑。还说钱财不过是身外之物,饥不能食,渴不能饮不可为之夺志。”   霍光朝狄山拱手道:“狄师傅说的极是,不过呢,钱财对个人来说确实如此,可是呢,对国家来说,就是血脉中的血,若我们的血管中没有血,人岂能活?家师常言:国不可一日无钱!无钱,大军不能行一步,无钱,官吏不能行其命,大军,官吏不能行,则国家社稷危矣。殿下可以藐视钱财,却不能不懂得钱财的重要性,有钱,善于用钱,才算是掌握了钱财的要义。”   狄山听得连连点头,挑起拇指连声说善。   又对刘据道:“此言……大善!”   刘据认真的点头道:“我记下了。”   霍光见自己要传达的消息已经传递给了刘据,就不再谈论钱财,而是说起云氏一些有趣的见闻,惹得刘据,狄山常常大笑。   “云氏的仆妇经常斗殴吗?”   刘据擦一把笑出来的眼泪问霍光。   霍光指着狄山笑道:“云氏仆妇都是遭遇过大难之人,因此彪悍非常,一言不合就动手乃是常事。师母不止一次要整肃家风,都被家师所阻,说一旦我西北理工与儒家交恶,还要用这些仆妇救命呢。”   狄山笑道:“你……西北理工也是儒门……分支!”   刘据自然不会参与西北理工与儒门之间的纠纷中,只是催促霍光快说云氏如何用彪悍的仆妇去对付儒门。   “家师说,一旦惹怒了董公,被他打上门来,就派出家里的仆妇去应战,看看董公能否在仆妇们的污言秽语中占上风!如果董公占了上风,我家的仆妇们就会解衣撒泼,看董公如何应对!”   狄山甩甩袖子笑骂道:“胡闹!”   刘据却笑得活不成了,倒在垫子上用力的拍打着车厢,几乎气绝。   一路上说说笑笑,马车就已经到了集市上。   因为刘据的到来,集市上的百姓已经早早地被驱散,原本热闹的街道空空荡荡的,两边店铺里却人头攒动,一个个伸长了脖子等着看大汉帝国的皇长子。   刘据下了马车,倨傲的无盐氏家主无盐詹长揖恭迎,站在他身后的无盐氏管事,家仆更是跪了一地,就连店铺两边的闲人也乱哄哄的跪在地上恭迎皇长子殿下。   此时的刘据还真的配得上温润如玉这四个字,先是给无盐氏家主还礼,而后挥挥手道:“众卿免礼!”   霍光眼看着这群人随着刘据的一举一动而动作,想起师傅以前说的话,不由得在心中道:“父亲是谁真的很重要啊。”   眼看着刘据跟无盐詹谈笑风生,被人左右簇拥,霍光感慨至极。   忽然听到一声低沉的口哨声,霍光随声望去,只见张安世正端着一个茶杯,笑吟吟的站在一座酒楼的二楼窗前看着他。   仅仅是一瞬间,张安世又退回去了。   走了一箭之地,正在跟无盐詹说话的刘据就看到了十六个巨大的金球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即便是刚刚说对金钱欲望不高的刘据,也有片刻的失神。 第八十九章 金球钓龙   自从金子代表财富之后,这东西就成了人类道德领域的原罪之一。   这种原子状态极为稳定的金属,以他特有的颜色以及浴火更加明亮的本质深深的吸引着每一个人,人人都以获得黄金为荣。   刘据或者不在乎一百金,一千金,但是面对这十六个金灿灿的金球,他还是忍不住很想拥有。   无盐詹对刘据有这样的表现毫不稀奇淡淡的道:“殿下如果有拿得出来的猛士,尽管一试,只要从台子上把金球搬下来,就能拿走。”   刘据稳稳心神,回头看了一眼狄山,狄山轻轻地摇头,霍光却对刘据的护卫首领道:“将军不去试试?”   护卫首领见刘据没有阻止的意思,就卸掉甲胄,赤裸着上身来到金球跟前,先试着推动一下,发现金球纹丝不动,就双臂展开紧紧的环住金球,暴喝一声,想要把金球抱起来。   刘据眼看着武士首领脖颈上粗大的血管浮现,额头上的青筋暴跳,双臂上的肌肉坟起,牙关咬的吱吱作响,然而,金球纹丝不动。   一连试探了三次都以失败告终。   刘据有些失望,却也不是一个不讲道理的人,勉励了武士头领两句,正要跟无盐詹说笑两句,却发现霍光走上了木头架子,他似乎也想把金球抱走。   矮小的霍光站在金球跟前,只能把金球映衬的更加粗大。   他的双臂勉强可以环住金球,想要发力完全不可能,不知为何他似乎被金球给黏住了,怎么挣扎都脱不开金球,整个人在上面手舞足蹈非常的滑稽。   刘据见霍光丢丑,拍拍额头道:“霍光,莫要闹了,快下来。”   无盐詹听说霍光之名,愣了一下,马上恢复了笑容,如同一个慈爱的长者一般瞅着霍光胡闹。   “我下不来,被什么东西吸住了。”   刘据本来还要劝阻霍光莫要玩闹,却突然发现霍光看他的眼神很怪。   刘据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不由自主的走上了木架,抓着霍光的胳膊想要把他从金球上扯下来。   霍光被刘据轻易地就从金球上扯下来了,然而,一柄漆黑的勺子却挂在金球上,一黑一黄,极为显眼。   “司南勺子?”刘据看了良久终于弄明白了那个勺子是何物。   霍光轻笑道:“慈石招铁,殿下可知?”   刘据疑惑的用手扒拉一下司南勺子,见勺子沿着金球弧面滴溜溜的乱转,却没有掉下来的意思。   “你是说这颗金球里面有铁?”   霍光瞅了一眼目射寒光的无盐詹对刘据道:“殿下应该说这颗铁球里面有金子才对。”   无盐詹不露声色的从金球上摘下司南勺子对刘据道:“铸造金球之时费工繁复,难免会有金铁混入其中。”   刘据忽然笑了,他觉得无盐詹在蒙骗他。   他父亲曾经说过,蒙骗皇家其罪难恕!   “破开它!”   此时的刘据极有决断。   刚刚被羞辱了的护卫首领不等无盐詹发话,拔出长剑,就重重的劈砍在金球上。   长剑入金球三分,破口之处金光灿灿。   无盐詹笑道:“殿下还有何话说?”   刘据黑着脸道:“以巨斧破之!”   无盐詹挡在金球前朝刘据拱手道:“殿下今日来就是为了羞辱我无盐氏吗?”   刘据拍拍金球叹息一声道:“是非分明总要辩驳一个清楚,我现在就想知道,你无盐氏这样做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蒙蔽我父皇吗?”   无盐詹听刘据提起了皇帝不敢怠慢连忙拱手道:“这不过是商家的一些小手段,殿下因何要降罪与我无盐氏呢。想当年,卫皇后入主后宫之时,无盐氏也曾殷勤道贺,一套织锦天凤袍服共用金丝三斤二两,珍珠一百零八颗,皇后陛下登临大位之时贵不可当,也有我无盐氏小小的功劳。当时啊,殿下尚在襁褓之中吧?”   刘据笑道:“我不记得母亲曾经说过亏欠无盐氏,而外臣交接内宫对你,对我母后来说都是大罪。另外,我母后登临大位之刻,自然就是母仪天下之时,你这个做臣子的难道就不该朝贺吗?这些金球有古怪,我要……”   霍光本来在一边看热闹看的起劲,刘据前面的话说的有理有据非常在理,当他听到刘据准备拿走金球,就急忙阻拦道:“殿下,万万不可,此时,我们认定金球是铁球,无盐氏认定金球是真金,如果放在这里,众目睽睽之下自然没有问题,一旦金球过了殿下的手,到时候无盐氏再说是您把金球给调换了,那时候岂不是冤枉?”   刘据怵然一惊,刚才他的脑海中满是贪念,不知不觉的就想把金球据为己有,没有想到后果,被霍光一语揭穿,再看无盐詹那张老脸就觉得可恶至极。   自己刚才差点掉进了这个老贼的圈套。   无盐詹见刘据脸色难看,就笑呵呵的道:“金球还会在这里摆放十日,殿下若是还有兴致,可以再来观瞧。如果殿下真的喜欢,一些机巧的小玩意,赠与殿下玩耍也无妨。”   狄山无声的拉着刘据的衣袖,在看了狄山的本子之后,刘据的脸色更加的难看了。   霍光越来越看不懂无盐氏到底要干什么了,原本以为,只要拆穿金球是铁球这个事实之后,无盐氏应该紧张才是。   可是,就无盐詹这个老贼的表现来看,他似乎并不担心,甚至对金球谎言被戳穿的事情毫不在意。   张安世很着急了,就等着霍光给点提示,马上就让散布在各个店铺里的人手,将金球实际上是铁球这一消息传播出去,最后再诬陷无盐氏家中并无雄厚的实力,所作所为不过是拿着别人的钱给自家赚钱的这个骗人实质。   如果能逼迫无盐氏拿出真正的实力来更好,那样的话,一个富可敌国的集团就会暴露在刘彻的视线中。   从而借助皇帝的手铲除掉无盐氏这只攀附在百姓身体上吸血的蚂蟥。   霍光什么动作都没有,无论张安世多么的着急,霍光依旧站在刘据身边,与刘据低声交谈,什么都没做。   街道上不知何时多了一些无盐氏仆从,他们似乎正在寻找着什么,张安世回头对面无表情的褚狼道:“不会被认出来吧?”   褚狼冷声道:“本来就是这里的店家。”   张安世松了一口气,把身体舒服的放进椅子里,倒了杯茶对褚狼道:“看不明白啊。”   一个灰衣仆从走了进来,小声的对褚狼道:“无盐氏主妇进宫了。”   张安世笑道:“很明显了,霍光怂恿皇长子今日来看金球的消息,人家早就知道了。既然如此,我们就做壁上观,看看,小光还有没有别的办法起死回生。”   无盐氏主妇进宫的事情,狄山这个左拾遗自然是第一个知道的,刘据就是看了狄山的本子,脸色才会那么看。   霍光笑呵呵的对刘据道:“殿下居然能猜出这些金球实际上是铁球,真是太出人预料了,想必陛下要是知道殿下有这样的眼光也是很高兴地。”   刘据并不傻,想拿走这些金球是不可能了,现在,只能退而求其次,落一个聪慧的名声,至于昨日里想好的发财大计,只好让他付之东流了。   好在自己的心思即便是狄山,霍光也一无所知。   “这枚金球里面必然裹着一枚铁球,你说是不是?”放下贪婪心思的刘据,立刻就恢复了睿智。   无盐氏乃是著名的子钱家,当初敢冒着血本无归的风险放贷给先帝巨量的金钱,如果连自己掀起的这点小风浪都避不开,早就被无数的敌人给侵吞干净了。   无盐詹并不正面回答,而是瞅着霍光道:“听说永安侯最近也开始放子钱了是吗?”   霍光道:“没有,家师以为做人要谨守本分,不论是放子钱还是做别的生意,都不能涸泽而渔,无盐氏视百姓如牛马,云氏不会,总要百姓有好日子过,自家的日子才能过的更好。” 第九十章 盘根错节的皇家   云琅今年的俸禄很丰盛,比往年都要丰盛的多。   司马迁拿到了两枚金锭,云琅自然就有两百个金锭,跟司马迁拿到的金锭一样,云琅手里的金锭也没有戳记。   云氏的金库里,云琅小心的用天平称量碗里的水,这样的工作他已经进行了很长时间了。   面前的桌案上摆了很多同样规格的金锭,而这些金锭与云氏金锭有很大差别,虽然都是五两的金锭,有的呈马蹄形,有的呈过山行,有的直接就是金饼,更多的却是云氏常用的金判。   直到称量完毕最后一枚金锭之后,云琅沉默无语,用软麻布擦拭掉桌子上的水,就把所有的金锭放回了箱子。   狗子看家主称量金子跟水看了很长时间,家主不发问,狗子就乐意坐在钱箱子上打盹。   他看不明白家主的意图,也不知道他在干什么,不过呢,应该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否则吗,懒惰的家主也不会在空气并不怎么好的地窖里待这么久。   云琅慢条斯理的洗干净了手这才问狗子:“曹襄怎么说?”   狗子道:“平阳侯说:他的俸禄金子是云氏出品无疑,霍氏说:骠骑将军的俸禄金子因为数量众多,一种是有戳记的,一种是没戳记的。李敢将军说:他的金子也是没有戳记的。我又派人走访了与云氏有关的官员,应雪林的俸禄是云氏出品,至于东方朔……他只有钱粮,没有金子。”   “皇帝到底从滇国,夜郎国弄来了多少沙金,这个数据查到了么?”   “已经追踪到了少府掌事署,三个月之内,掌事署并无大量沙金冶炼事。”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这就对了,没想到我们的陛下还留有这样的后手。告诉褚狼,莫要继续追查了,全部老实的待在阳陵邑,不要乱跑,长安的人就继续当商贾吧。”   狗子皱眉道:“小光已经发动了刘据,不告诉他一声吗?”   云琅摇摇头道:“直到现在也不见张安世回来安排后续事宜,说明他们那一边进行的并不顺利,应该是小光发现了什么。这时候还不能撤退,撤退就是要退潮啊,到时候,谁先露出水面,谁的屁股就会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小光年纪小,个子矮,还能在水里待一会。”   狗子犹豫一下问道:“您知道是谁在帮皇帝冶炼沙金了?”   云琅笑道:“沙金冶炼金锭,与纯金冶炼金锭有很大的不同,云氏冶炼的金锭,全部是由沙金提炼而成,损耗较大,但是质地纯净。很奇怪啊,无盐氏的金锭居然与陛下发给百官的金子在成份上毫无二致。我很奇怪,陛下还不至于穷困到跟无盐氏借子钱来给百官发放俸禄吧?”   狗子道:“我去查查。”   云琅摇头道:“什么都不要做,我总觉得陛下的行为不对头啊,每一次当我以为陛下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他总能变出钱来,简直就是咄咄怪事。尤其是上一次,陛下竟然看不上贩卖奴隶的那些利润,反而一心要安抚祁连山的匈奴。我当时就好奇他哪来的底气,后来听说他派人去了滇国与夜郎国,就打消了疑虑,现在看来,咱们的这位陛下,后手还有很多,此次危机,对他来说不过是小风浪而已。准备一些礼物,把我的拜帖一并送去,三日后,我亲自去无盐氏府上拜访无盐詹。”   狗子不解的道:“难道我们要服软?”   云琅看了狗子一眼道:“张安世坏了人家的生意,小光又跑去为难人家,我这个当长辈的自然要出面给人家赔礼道歉,否则,人家对小光,张安世下毒手怎么办?这两个家伙是我们家日后的依靠,万万不能出问题的。”   狗子一脸戾气的道:“敢动我云氏家人,定叫他无盐氏满门死绝。”   云琅笑了,拍拍狗子的肩膀道:“来日方长啊,现在就喊打喊杀的,以后的日子就没法过了。   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把自己的朋友搞的多多的,把自己的敌人搞的少少的。   我们跟无盐氏的纠纷无非是认识上的一些差别,他们想用手里的钱赚更多的钱,这其实无可厚非,就是利息重了一些,盘剥的狠了一些。   以前的时候我以为无盐氏如此赚钱,完全是在给自己赚钱,现在看起来似乎不是这样的。   你也看见了,连我的俸禄都是无盐氏的钱发的。   今天算是弄明白了很多以前想不通的事情。   七王之乱的时候啊,无盐氏之所以冒天下之大不韪借钱给先帝平叛,并不是无盐氏多么的有眼光,多么的有决断力,而是因为——无盐氏本身就是皇家的走狗,皇家的钱袋子。   只是因为子钱家的名声很不好,所以才不为外人所知。   东郭咸阳一干人倒霉的时候,无盐氏为什么能够安稳如山?按理说,他们干的事情,要比东郭咸阳他们的干的事情更加的恶劣。   桑弘羊,张汤这样的酷吏为什么会视而不见,恐怕也是受到了陛下暗示才放过他们家的。   你再想想啊,如果无盐氏这些年真的如此赚钱,那该是一个多么庞大的世家啊,以陛下的脾性,哪里会容忍这种动辄可以倾覆国家的世家存在。   我们家之所以能让陛下同意在上林苑开始放子钱,陛下心中未必没有权衡无盐氏的意思在里面。   这一次被张安世跟小光逼迫的露出了马脚,对我们来说就是一场大胜啊。”   狗子听了云琅的解说之后,倒吸了一口凉气道:“也就是说小光跟张安世这一次要对付的其实是陛下?”   云琅凝重的点点头道:“如果没有别的原因,这该是最接近真相的一个猜测了。这些天你带人看好小光,莫要让他出意外。”   狗子匆匆的离开了地窖。   云琅坐在一张椅子上瞅着满屋子的箱子,摇摇头道:“皇帝放印子钱,确实没有什么好自豪的。”   刘据,霍光什么都没有得到,回皇宫的时候两人都有些沉默。   实际上也算不得什么失败,皇后召见,就算有再大的事情也要放心来。   一击不成,即刻远遁三千里,这就是云氏的做事方式,因此,霍光瞅着发呆的刘据,满脑子都在想如何把自己从整件事情里摘出来。   刘据满脑子都是那十六颗金球,虽然明知道金球里面镶嵌了铁胆,就铁胆外面包裹的那一层厚厚的黄金,也不是一个小数目,如果那些钱都属于他……该多好啊。   “你在想什么?”刘据觉得非常烦闷,见霍光一言不发就想说说话散发一下郁闷之气。   “我在想一会怎么跟皇后解释。”   刘据怒道:“有什么好解释的,一个放高利贷的用金子裹着铁球蒙骗百姓,被我揭穿了,不管怎么做,我们都没有错。”   霍光笑道:“评判正确与否的权力不在你我手里,而在陛下,皇后手中。所以说,我们几个人怎么认为不重要,主要看皇后怎么看了,早点准备一个好一点的说辞,对我们没有坏处。”   刘据点点头也闭目沉思。   狄山忽然张口道:“仅仅……依靠司南……不够!要……破开金球!”   霍光诧异的道:“狄师傅的意思是我们要把事情做到底?”   狄山吃力的道:“畏首畏尾……非……陛下……所喜!”   刘据瞅着脚下的装着百金的小箱子道:“我们用真金铸造一颗八百斤重的金球,再跟无盐氏比大小就知道了。”   霍光钦佩的看着刘据道:“好办法,不过,我以为只要把八百金放进水槽里,在水槽上划一道线,取出八百金,再把无盐氏的金球放进水槽里,只要无盐氏金球……”   刘据眼前一亮大笑道:“无盐氏的金球比八百金铸造的金球大,水线一定八百金荡起的水线高!” 第九十一章 刘彻的育儿经   刘据觉得自己非常的幸运。   以前的时候,他一个月只能见到父亲两次,每一次的时间都是固定的,那就是初一跟十五。   今天回来,见到母亲的同时,他发现父亲也坐在锦榻上,手里拿着一本书胡乱翻动。   母亲的眼神很怪异,父亲也抬头看了他一眼,脸上并无怒色,反而多了几分玩味之意。   “孩儿拜见父皇,拜见母后。”   刘据规规矩矩的行礼。   刘彻点点头,对于儿子礼法方面的教育他还是很满意的,至少他行礼的模样很符合皇子的身份。   刘彻卷起书问道:“尔今日去了集市看无盐氏的金球了?”   刘据躬身道:“是!”   刘彻笑了,用手里的书卷指着刘据道:“你想要那些金球?”   在父亲的注视下,刘据没有敢偷看母亲,自然也就不能从母亲那里得到一些有用的消息。   “是!”刘据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如实回答。   刘彻并没有因为这个无礼的回答而发怒,反而笑的更加灿烂了,似乎对这个答案很满意。   “你怎么拿呢?其一,你没有搬起八百斤重的金球的能力,其二,你也没有强行拿走金球又让无盐氏求告无门的能力,那么,我儿,你来告诉朕,你怎么拿走?”   “律法,孩儿准备用大汉律法来拿走金球,让无盐氏无言以对,也让天下人不至于觉得我皇家贪婪。”   这个回答很明显出乎了刘彻的预料,他侧过脑袋看看卫氏,见她一脸紧张的看着儿子,看样子她也很吃惊。   “怎么利用律法来拿?”   刘据笑道:“如果无盐氏遵纪守法,孩儿自然没有下手的机会,现在,无盐氏违反我大汉律令在先,就莫要怪孩儿使用律法于后。”   “哦?你快说说,无盐氏违反了那一条律法,可以让你拿走金球而求告无门?”   “我大汉律令六十篇,夺命律条四百有一,只要孩儿仔细翻阅律典,总能找到与无盐氏伪造金球相匹配的律法。”   刘彻听了儿子的话之后无声的笑了一声,指指卫氏道:“你教据儿王霸之术了?”   卫皇后笑道:“妾身出身粗鄙,那里知道什么王霸之术,只是告诉据儿,事事以他的父亲为模样,身为皇子,不跟他的父亲学,还要跟谁学呢?”   刘彻点点头道:“皇后说的没错,屠龙术不屠龙乃是空想,据儿拿无盐氏来练手这个目标选的不错。一来,无盐氏声名狼藉,打击无有后顾之忧,二来,打击无盐氏可有丰沛的收获,不至于空手而归,三来,可以让云氏这个新的子钱家趁机进取,我儿又能收获一笔。站在据儿的位置上来看,此事大可做的。只是,我要问问你,你如何确定无盐氏金球乃是假金球呢?此事事关重大,没有足够的证据,就算是朕,也不能无罪掠夺无盐氏资财,你在谋夺他人产业之前,该想到如何善后,如何让天下富户心安才行。”   刘据笑着拱手道:“来见父皇,母后之前,孩儿已经命左右拾遗去准备了,一旦金球运到皇宫,孩儿自然有办法让无盐氏哑口无言,低头认罪!”   “咦?居然还有办法?你想出来的?”   刘据毫不犹疑的回答道:“正是!”   “有效?”   “孩儿不认为会出什么错!”   刘彻大为惊奇,平日里这个儿子连直视他的勇气都没有,今日不但对答如流不说,还颇有些气定神闲的意味。   “隋越,命无盐氏把金球运进未央宫,同时,命丞相李蔡,廷尉赵禹,王温舒一并进宫。朕要看看朕的儿子是不是真的有奇谋妙策可以破解无盐氏的鬼蜮伎俩。”   隋越转身出去了。   刘据施礼道:“如果金球之中包裹铁胆,以巨斧破开金球即可,如果金铁交融,金中含铁,铁中含金,只需将金球浸泡入水中,再将等重的黄金放进水中,两相比较便知真伪!”   刘彻霍然起身,快步走向刘据,围绕着儿子转了两圈之后对卫氏道:“朕为何从中听出些云氏的味道来?”   卫氏笑着走过来对皇帝道:“据儿在云氏学了大半年的农桑,他的右拾遗霍光是西北理工大弟子,日久熏陶之下,我儿突发奇想又有何难?”   刘彻的心情很好,抬手拍拍刘据的肩膀道:“实话告诉你父皇,此事可是云琅在背后撺掇的?”   刘据被父亲的巴掌拍的骨头都酥了,他不记得父亲上一次拍他肩膀勉励是什么时候。   忍不住眼眶微红,跪在地上低头道:“是孩儿该死,早在听闻无盐氏将十六枚金球摆在闹市中炫耀富贵的时候,就起了这个不该有的心思。父皇,母后为了解除匈奴之患,全力支应大军军资,这些年来节衣缩食,宫中许久不闻歌舞之声,母后身上的这件衣衫也穿了一年之久……孩儿看在眼里,却深恨不能为父皇母后分忧。”   刘据说的情真意切,卫氏举起衣袖轻轻地沾沾湿润的眼角,刘彻长叹一声道:“谁能料想,几个钱就能把朕的儿子逼迫到这个地步啊!”   霍光,狄山两人的工作很简单,命宫奴找来一个巨大的木桶,再给木桶里面装满清水,剩下的事情就是继续等待。   狄山拿着自己的小本子仔细的研判,他在确定自己与霍光,刘据三人准备的应付皇帝,皇后的那些话到底有没有漏洞。   霍光从柳树上折下一段杨柳轻轻挥舞着道:“为人佐贰,总要处处替长上考虑,集合众人之智,之力,才能推出一个真正的王者。说起来我们好亏啊。”   狄山闻言放下小本子道:“天……天……下,非一人……之天下。”   霍光撇撇嘴道:“出彩的只有一个!”   “君子……卓尔不群……天下安……便是……君子德!”   “我不喜欢当君子,君子的桎梏太多了。”   “我师尝言……太……聪慧……的人……成不了君子!”   霍光点点头道:“我师傅也这么说,他还告诉我,一个人不论是想成为大英雄,还是想成为大枭雄,都要有与野心相匹配的心胸。前几年,我在学问一途上进步神速,师傅却不允许我用更多的精力读书,而是给我找了天底下最好的武学师傅,又把家里大部分的杂务交给我来处理。还以为师傅想要偷懒才这么做的,现在听你一言,我才明白,师傅这是在培育我的心胸,开阔我的眼界。师傅不幸有我这样的一个弟子,真是对不住他!”   跟狄山相处的时间长了,就很容易发现这个人的优点,这是一个真正的儒家君子。   虽然眼界不宽,还不能站在高处看世界,就待人接物,确实能让人如沐春风。   霍光以前看不起这样迂腐的人,但是,现在,他很喜欢跟狄山说话。   因为,这个人说的每一句话,都是他努力前行的目标!   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一驾功在不舍。   像他这样的人年轻的时候鄙陋不堪,然而,越老就越有味道,最后让人仰之弥高。   赵禹,王温舒来到皇长子寝宫的时候,狄山立刻就闭上了嘴巴,一个字都不愿意多说,对于,赵禹,王温舒更是倍加冷落。   或许是因为张汤的关系,霍光对赵禹,王温舒倒是没有什么吧偏见。   张汤自戕之后,师傅有很长一段时间不是很开心,因此,霍光很愿意了解一下这些被称之为酷吏的人。   赵禹胸前飘拂着一束半尺长的胡须,来到寝宫就坐在一张锦榻上闭目假寐。   而王温舒则长着一对灵活的眼珠子,见到霍光就笑的极为开心,短短时间,霍光与王温舒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 第九十二章 金权   “当年与你师傅云侯相识之时,云侯只是一介校尉,而某家也只是张公麾下的小吏。些许年过后,云侯早已马上封侯,某家依旧留在中尉府,人生际遇真是令人唏嘘。再过些年,某家又能眼看小郎君马上封侯,却又是某家的福气了……”   废话说了一堆,霍光请教的法律问题却一个字都没说,倒是赵禹看着霍光冷哼一声道:“犯罪在先,而后清查律条定罪,岂有先定罪而后查究犯罪的道理?”   霍光拱手道:“招供制定的《朝律》前些日子已经拜读过,云氏印刷作坊已经印刷了四千册,全是阳版,据小子所知,自我云氏印书作坊开业以来,印刷过无数书本,用阳版印刷的书算上御制文字也不过六套。家师更是赞不绝口,对小子言:天地分阴阳,而后有明暗,日出日落,月升月没,春雨,夏雷,秋风,冬雪,四时有序,尊卑有别,而后知礼,而后知皇者尊。一部《朝律》与《九章律》、《傍章》、《越宫律》统称为‘汉律六十篇’,构成了我大汉律的基本框架。都属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之言,可敬,可佩。”   赵禹脸上的阴冷融化了一些张嘴道:“看来你还真是读过《朝律》之人,既然读了《朝律》就该知道规矩,一介孺子借助长辈兄长的权势在宫中侃侃而谈你觉得符合《朝律》吗?”   王温舒在一边大笑道:“赵公莫要吓坏了孩子,别看此子年纪幼小,却也是皇长子身边的右拾遗,官位八百石,算是我等的同僚。如今,皇长子正在接受陛下质询,在这皇长子的寝宫内,左拾遗说话不便,自然该由右拾遗招待我等,哪里不符合《朝律》律条了?”   赵禹冷笑道:“你意欲交好云氏?”   这句话出来,霍光都觉得牙酸,官场上流行说假话,这位怎么把真话说出来了?   王温舒脸上连一丝难堪的表情都没有,淡淡的道:“赵公逼迫张公自戕之前,张氏门庭,只有云侯一个客人而已。王某不才,大为羡慕,如果赵公有朝一日也有此厄运,却不知座上客又有几人?”   赵禹冷笑道:“善泳者溺于水,老夫死于律条之下乃是天定,有没有座上客又有何妨?”   就在霍光感到尴尬的时候,刘据回来了,很是意气风发,跟他一同回来的还有十六枚金光灿烂的金球,以及一张嘴快要咧到耳后根的无盐詹!   刘据欢喜霍光自然明白道理在哪里,可是,无盐詹他这么高兴又为了那般?   他难道不该如丧考妣一般的苦着脸,死命哀求刘据求一个活路才是正常表现吗?   当丞相李蔡陪着皇帝,皇后的辇车到来之后,无盐詹抢在拿阶梯的宦官之前,跪伏在马车门口,准备给皇帝垫脚。   果然,皇帝看都不看无盐詹就踩着他的后背下了辇车,狄山与霍光对视一眼,惊骇的说不出话来。   几乎是一瞬间,他们就明白了,无盐氏本身就是皇家的家仆!   几乎是在这一刻,霍光很想拔腿就跑,回家告诉师傅,快快的把云氏钱庄砸烂,再把张安世打发到陈仓封地去,再把云氏留存的子钱账目全部一把火烧掉。   没法玩了,没法玩了,大汉朝最大的子钱家是皇帝,这还玩个屁啊。   刘彻下了车,对于赵禹,王温舒的见礼不理不睬,快步来到霍光面前,探出手扭着霍光带着笑容的白皙脸蛋,用力摇晃两下道:“看出来了?”   霍光的脸蛋很痛,还是堆着笑容道:“回去就请我师傅解散云氏钱庄,再把张安世绑来请廷尉治罪。”   刘彻大笑道:“关了做什么?你云氏放的子钱只有两成利,百姓们喜欢,朕也喜欢啊,皆大欢喜的事情,有什么不好呢?朕还希望他能散尽家财,把所有的钱都放出去呢。只是啊,朕要是听到一句不好的谣言,就拿你治罪,就算你哥哥,师傅来求情,你猜朕会不会饶了你?”   霍光陪着笑脸道:“微臣什么都不知道。”   刘彻回头对皇后笑道:“你看看,你看看,这就是云氏的大弟子,沾上毛就是猴子!”   李蔡拱手道:“此事虽然隐秘,微臣以为放之钱一事对皇家弊大于利。如今,我朝的各路大军正缓缓班师,在可与预见的两三年内,我大汉将再无大的战事。无盐氏子钱虽有敛财之效,却不利于国民,请陛下下令废止!”   刘彻仰天大笑,指着刘据道:“我儿,你也看见了,你一时好奇毁了皇家的一道财源,既然毁掉了无盐氏,那么,缺少的这道财源就该由你来补足。”   刘据听到父亲这句话,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了,甩开狄山,霍光拉他袖子的手,快步来到刘彻面前跪倒道:“儿臣遵命,不日就离开长安,为国开辟财源。”   狄山大惊,连忙跪在刘据身边拱手道:“陛下……开恩!”   刘彻看着一脸死灰的霍光道:“你怎么不求情?”   霍光沮丧的道:“微臣忽然想起家师正在对微臣干的事情,发现没有理由求情。只是从今后将要陪伴皇长子在岭南钻山林,攀高山,呼嘘毒疠,与蛇虫为伍,微臣的就觉得自己应该快些长大才对。”   刘彻看着跪在脚下的刘据道:“你已经长大了,是蛟龙就该呼风唤雨,是猛虎就该啸傲山林,朕给你三百甲士去吧!”   狄山一屁股坐在地上,如丧考妣,他一直在想办法让刘据推掉滇国,夜郎国之行,他坚持认为,这不是一次正常的讨伐不臣的国家行为,而是一场大型的劫掠西南的盗贼行为。   一旦让刘据品尝到了鲜血的滋味,以后再想让他接受儒家学说,行儒家之行,那就难比登天了。   眼看最糟糕的事情发生了,狄山咬咬牙将脑袋在地上撞的梆梆响,努力克制着自己的喉咙一字一句的劝谏道:“岭南……如霍光……所说……乃是烟瘴……之地,请陛下……准许皇长子……坐镇……成都,由……微臣……”   刘彻叹息一声将狄山拉起来道:“你是一个忠瑾的臣子,然而,刘氏祖宗创业艰难,儿孙秉承父祖余烈,不能只坐享其成,还要奋长鞭策四海归一。艰难困苦,玉汝于成,死了算他背风,活着就该有用,这是他自己选的路,尔身为左拾遗,既然担心据儿走偏,那就尽心辅佐他,帮他走出一条他自己的路。”   不等狄山再说话,就听依旧跪在地上的刘据同样将脑袋磕的梆梆响,然后就听见刘据慷慨激昂的声音:“若不能对祖宗基业有助力,刘据宁愿死于蛇虫之口!”   刘彻大笑道:“好,这才是我刘氏子孙,待你凯旋,父皇为开庭宴庆功!”   眼看刘彻,刘据父子相濡以沫,霍光的心里一片冰凉,刘据还是太年轻啊……弄死了滇国,还有夜郎国,弄死了夜郎国还有岭南的前秦余孽,弄死了岭南……天知道还有什么地方有不臣之人……估计三五年之内,刘据大概是回不到长安了。   等他三五年回来之后……他的那两个弟弟也就长大了……而他的父亲还在给他源源不断的制造弟弟……天知道最后是个什么状况。   就在霍光心头胡乱跑马的时候,他听见皇帝对无盐詹道:“拿金权(标准金)来,就按照皇儿的法子先测一下云氏铸造的金锭,朕这些年总觉得他云氏坑了朕不少金银,如今终于有法子测量了,朕一定要看个清楚明白!”   霍光连忙指着金球道:“不是该测量金球吗?”   刘彻狞笑道:“是朕让人在里面塞了一个四百斤重的铁球,有什么好测量的?” 第九十三章 做人不能太贪心   霍光很担心,因为师傅再让人炼金子的时候经常会添加很多东西,比如银子……只是添加了银子之后,黄金就有些发白,冶炼之后不好看。   为了让金子好看,等金子融化之后又会添加一点赤铜,铜总是比金子融化的晚,于是等赤铜开始融化的时候,金子已经化成了金水。   这时候就需要不断地搅拌,直到两者完全融合再倒进模子,冷却之后就会有漂亮的金锭出来了。   这种事情霍光干过很多次,尤其是给金子里面添加银,铜的时候最早掌握现场的人是师傅,后来是梁翁,现在就是霍光自己。   霍光面无表情的瞅着刘据激动地让人将金球放进水里,在木桶里划好痕迹之后,就小心的把金球捞出来,等金球上的水全部回到木桶,他就把八百斤金子放进木桶。   对比很明显,金球放进木桶时出现的水线,要比金块放进水里出现的水线高的多,一目了然。   看到这一幕,霍光有些绝望了,眼看着宦官们从大殿里运来两箱云氏出品的金锭,霍光能做的,就是保持一张无所谓的笑脸,放松全身肌肉,松松垮垮的站在那里,完全是一副看热闹的模样。   刘彻瞅着霍光道:“听闻云琅已经把所有的家业都交给你掌管,如果有内情,现在说出来,朕会从轻发落。”   霍光笑着施礼道:“陛下尽管实验,但凡是有我云氏戳记的黄金出现了问题,我云氏一力承担。”   刘彻笑道:“都说真金不怕火炼,我们今日就用水来称量一下云氏的忠心。”   霍光笑容如故,肃手邀请刘据尽管实验。   刘据看了霍光片刻道:“法理无情,人有情,莫要自误!”   霍光心中破口大骂:丞相李蔡,酷吏赵禹,酷吏王温舒都在现场,这时候说法外人情,当我是傻子吗?   虽然心中痛骂不已,口中却用最清朗的声音道:“殿下尽管实验,有些事弄清楚了反而比较好。”   刘据点头道:“既然如此,那就开始!”   霍光敏锐的发现,站在他对面的无盐詹的眼皮快速的抖动两下,他脚上那双棕色的翘头履却多了一片水渍。   看到这一幕,霍光心情大定,他忽然觉得自己很傻,师傅早就说过,云氏的原则是钱财过手扒层皮……那么,这个原则是不是对别人也适用呢?   霍光清楚地知道,自家师傅并不是一个极度贪婪的人,在这种事情上虽然与同样会炼金的无盐氏是五十步笑百步的程度,但是,云氏一定会是那个五十步。   刚才应该是想差了,云氏铸造的金子不用跟纯金比,只要比过无盐氏的藏金就是一场胜利。   两箱金子上天平称量的时候,云氏藏金仅仅看颜色,就胜过了无盐氏藏金不止一筹。   霍光决定不再做壁上观,而是上前仔细的验看了每一块云氏藏金上的戳记,确定无误之后才对刘据道:“这都是云氏铸造的黄金无疑,殿下可以开始了。”   刘彻对霍光表现出来的严谨行为非常的满意,站在他的立场,自然是什么事都没有最好。   他这样想,赵禹,王温舒两个经常审问罪犯的酷吏却不这样想。   从开始,两人的目光就没有离开过霍光跟无盐詹。   霍光发现了无盐詹身上的细微的漏洞,同样的,赵禹跟王温舒也同样法眼如炬。   霍光伪装的很好,即便是这两人也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妥,倒是无盐詹的变化,让两位酷吏,在实验还没有开始之前,就已经知道了实验的结果。   随着装黄金的筐子慢慢沉入水中,在赵禹,王温舒两位酷吏凌厉的眼神压迫下,无盐詹的双腿终于支撑不住沉重的身体,噗通一声跪坐在地上。   眼看着刘彻转过头似笑非笑的看着他,无盐詹低声哀求道:“陛下开恩呐……”   卫皇后叹息一声扭过头不再看无盐詹,刘据看看父亲,见父亲没有任何要阻止实验的意思,就重重的挥挥手,让实验继续进行。   当两筐金子全部离开水面之后,霍光轻声道:“天哪,一千金居然会相差半寸!”   刘彻亲自验看了木桶边缘的痕迹,抽抽鼻子问霍光:“你云氏炼金之时,何谓纯金?”   霍光拱手道:“家师尝言,凡天下工匠,总有力竭智穷之时,水火之功,只能将黄金炼化,一般达到九成,家师就以为堪称纯金了。至于余下一成,乃是银,铜之物,若以吹灰法继续炼金,则拼着承受损耗,可以炼制出九五纯金,至于再进,在现有手段下,想要将银铜之属全部除尽非人力所能。”   刘彻看了一眼瘫倒在地无盐詹道:“人心啊,还真是欲壑难填,九成加上火耗,应该已经是一笔大财了。”   说完话刘彻就转身上了辇车,由隋越驾车离开了皇长子寝宫。   卫皇后拍拍儿子的肩膀以示嘉许,也上了自己的辇车,追随皇帝匆匆离去。   李蔡笑着对刘据道:“皇长子聪慧绝伦,老臣也算是见识了,待皇长子远赴西南之时,请容老臣为殿下送行。”   刘据指着瘫倒在地无盐詹道:“此人如何处置?”   李蔡笑道:“此乃天子家事,外臣不敢置喙。”   说罢,再次拱手施礼,径直也离开了。   王温舒指着无盐詹对赵禹道:“是廷尉出手,还是我中尉府出手?”   赵禹瞟了王温舒一眼道:“中尉府已经摩拳擦掌了,老夫就不参与了。”   王温舒笑道:“如此,某家谢过了,来人,押送无盐詹入中尉府!”   霍光早就拖着刘据跑远了,狄山也慌忙挡住了刘据的视线,就在刚才,霍光看见无盐詹取下发簪插进了太阳穴。   出手迅速,可见求死之念非常的强烈。   王温舒瞅瞅依旧在抽搐的无盐詹道:“你以为死掉了,就能让陛下心中的怒火平息吗?”   不大功夫,该走的人全走了,包括死人……   刘据,霍光,狄山三人并排坐在台阶上,瞅着眼前的金山发愣。   一阵风吹过来,霍光打了一个冷颤,直到此刻,他才发现自己的衣衫已经被汗水浸透了。   刘据比他好不到那里去,汗水从下巴上滴下来,濡湿了脚下的青石台阶。   只有狄山还算安定,只是望着无盐詹留下的那一小块血渍,不知道在想什么。   “无盐氏毁于我手?”   刘据发出梦呓一般的声音。   “殿下英明,一举揭发了无盐氏贪腐的罪证,让他无可辩驳!”   霍光死死的帮刘据敲定了跟脚。   “得……得罪……了好……多人。”   刘据擦一把汗道:“他罪有应得!”   狄山快速的在小本子上写了一段话递给刘据。   刘据道:“母后说过,得罪人不怕,只要没有恶了父皇就好,狄师傅多虑了。”   霍光小声道:“我们看样子真的要走一遭西南了。”   刘据嘟囔道:“还没有到西南,就死人,这不是一个好兆头。”   “殿下明日起就要一一拜访那些早就荣养的老将,带的老杀才越多,我们就越是安稳。”   “你哥哥马上就要回京了,能不能……”   “你想多了,就殿下目前的样子,只能用一些老弱病残,朝中的名臣宿将你是一个都不用想了。”   天快要黑了,霍光才拖着疲惫的身体从未央宫走了出来,一辆黑色的马车停在皇宫门口,上面挂着一面小巧的云氏旗子。   霍光爬上马车,就趴在厚厚的垫子上,对车夫吩咐道:“回家,快些。”   马夫掀起斗笠瞅着霍光道:“家主说了,你最近要留在长安,哪里都不去。”   霍光听到狗子的声音,一骨碌爬起来,把他拉进马车里。   “你怎么敢出现在皇宫门口?”   狗子笑道:“家主担心你,不派我来派谁来?” 第九十四章 未来跟过去   霍光疲惫极了。   他在洗澡的时候,不知不觉的睡着了。   丑庸很自然的像以前一样把他洗干净,再给他裹上毯子放在床榻上。   这个过程中,霍光一直没有醒来。   跟刘据斗智斗力的日子里,霍光觉得就像是在度假,不管刘据干出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都在霍光的预料之中,很多时候,不用刘据说一句话,霍光就知道他想干什么,他能干什么,他能干到什么程度。   如果可能,霍光会用一张表格完整的描绘出刘据的行为曲线。   今天,遇到的是刘彻!   虽然只接触了半个时辰的时间,却让霍光疲惫至极。   尤其是无盐詹用檀木簪子刺进太阳穴自戕的一幕,给了霍光极大的震撼。   师傅说过,保护生命是人的本能,可是啊,刘彻的恐怖已经超过了无盐詹对生命的怜惜,从他干净利落的做法来看,死亡对他来说可能更好一些。   蹲在台阶上汗流浃背的时候,霍光就发誓,一定不要在刘彻面前犯错,一旦犯错,就永远没有改正的机会了。   霍光醒来的时候看见张安世像个变态一样双手托着下巴,趴在床前看他睡觉。   一骨碌爬起来,快速的洗漱之后,霍光才发现自己的身子是光着的。   “别捂着了,小黄雀还没有长成大鹏鸟,没看头。”   张安世站起来把衣架上的衣衫丢给霍光,趁着霍光接衣衫的时候又看了霍光的裸体一眼道:“快长毛了。”   霍光气冲冲的套上裤衩之后就懒得穿别的衣衫了,光着脊梁打开窗户道:“无盐詹是皇帝家仆,还是那种很老很老的家仆。”   张安世懒懒的道:“知道了,无盐詹的尸体被送进了中尉府,王温舒昨夜就进驻了无盐氏。我本来想借着先生跟王温舒的交情,打算购进无盐氏的一些资产,后来想想不对,还是先问问你,再做决定。”   霍光摆摆手道:“趁早打消这个主意,你购进的不是无盐氏家产,而是皇族家产,那些好东西就算是烂在地里,我们要不能碰。皇帝眼中无好人啊。师傅给大汉做牛做马这么些年,昨日里如果应对不慎,无盐氏就是云氏的下场。”   “我想趁机将云氏钱庄开进长安,阳陵邑看来也不可行了?”   “等刘据当上皇帝之后,我们再说扩张的事情,现在,只能在乡下转转,做点小生意,皇帝不会允许我们现在就进入城市的。你看着,无盐氏倒霉了,皇帝会立刻扶持起另外一家的,而我们家,就是皇帝永远的试金石。”   “听起来我们好像没有好日子过啊。”   “没有好日子过却能过下去,皇帝不准我们太强大,当然也不会允许我们太弱小。就师傅那句话——凑活着活吧!”   张安世皱眉道:“谁都是第一次活人,干嘛要凑活着活?”   霍光跳起来在张安世脑门上重重拍了一巴掌。   张安世揉着脑门道:“你干什么?”   霍光道:“师傅说了,只要你表现的太厉害了,就让我打你一巴掌。这一次用手,下一次用棒子!”   张安世皱眉道:“先生这是要活成一个他口中的二百五?”   霍光叹口气道:“以前我也不理解,经过昨日的事情我发现师傅总是对的。我们兄弟活成二百五,也比活成死人强。反正我们年纪幼小,将来还是可以期盼一下的。”   丑庸端着餐盘进来了,见霍光光着脊梁,立刻就大呼小叫起来,丢下餐盘就开始给霍光穿衣服。   霍光也不反抗,反抗之后会更加麻烦,干脆就张开双臂任由丑庸折腾。   哪怕内裤被丑庸扒掉也安之若素。   丑庸翻箱倒柜的找出来一套新的衣衫,把霍光重新打扮了一番才感到满足。   也不管霍光是不是洗漱过了,用布巾子打了水,跟擦西瓜一样的再把霍光头脸擦拭一遍,这才瞅着唇红齿白的霍光道:“这才是我家小郎君的模样。”   等丑庸离开了,霍光坐在餐盘前面,拿起一块芋头咬了一口道:“看见了吧,是个人就有掌控欲!你的掌控欲在钱庄,我的掌控欲在朝堂,师傅的掌控欲在于保证他比全世界的人都聪明,至于丑庸,她觉得能掌控我的身体就是莫大的欣慰。听说当年她没能掌控得了师傅,你说,她是不是在我身上找回忆啊?”   张安世敲了一颗鸡蛋,慢慢的剥皮道:“我都活成他娘的二百五了,哪里搞得懂这么复杂的事情。对了,你今天要干什么?”   “什么都不干,吃饱了继续睡觉,昨晚睡了一晚上,我觉得跟没睡一样,依旧困倦的厉害。正长身体呢,不敢缺觉。你呢?”   张安世把鸡蛋塞嘴里吃掉,喝口粥道:“会上林苑,富贵城的城墙马上就要合拢了,该提前布置了。”   霍光笑道:“谋将来吧!”   张安世哑然失笑,瞅瞅霍光幼小的身体,再看看自己那双年轻的手道:“确实如此。”   云琅很久没有去陵卫大营看看了,带着老虎进去之后,就看见何愁有变态狂一样的披着一身重甲,站在雕塑中间,也不知道他在里面站立了多久,火光亮起的时候,他还用手遮挡一下亮光,看样子在黑暗中沉默的时间不短了。   地上的枯骨,已经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排排整齐的军阵。   死人的世界里多了一个活人,这个活人看起来也就像是一个死人。   至少,何愁有的模样跟鬼已经差不多了。   “先熟悉一下,左面第三个位置就是我的,你要记住了。”   何愁有从老虎身上的褡裢里取出一壶酒,喝了一口,就给云琅指了指他选定的位置。   “将军,副将,都尉,司马,行军长史?你给自己封的官职居然是行军长史?”   云琅对军阵极为熟悉,稍微判断一下站位,就知道何愁有的心思。   何愁有有些尴尬,摊摊手道:“我堂堂大汉君侯,就任一介行军长史还是可行的吧?”   云琅摇头道:“行军长史这个位置极为重要,统领大军中的粮秣物资分派,军马调动,制定行军路线,保障大军后勤,必要的时候还要冲锋陷阵,是一支军队中主将的最后援兵。可以说非主将心腹不可就任此职位,而军中最是排外,你一介陌生人没有与他们同生死,共患难过,不可能就任这个职位的。”   云琅并没有把何愁有的荒唐行为当做一个笑话来看,反而站在军阵中与何愁有据理相争,好像,这里站立的泥塑都是活人,这座军阵是真的军阵一般。   何愁有有些失望,瞅着军阵低声道:“我只是想跟他们一起呼喝——大风……”   云琅抚摸着泥塑的铠甲,同样低声道:“这是一支远去的军团,他们带走了自己的荣光,只留下一堆堆的枯骨给我们,也留下了你我。”   “你想去看太宰吗?我发现了一道裂隙!”   云琅摇头道:“他过得太苦了,就不打扰他的睡眠了,裂隙在哪里?我们要封堵掉。”   何愁有讥讽的道:“你还真是始皇帝的好太宰,不用你动手,我推倒了沙漏,已经用沙子把裂隙封堵上了。”   云琅摇头道:“我不是始皇帝的太宰,而是太宰的弟子,我是一个没有祖先的人,好不容易有了一个有资格当我祖先的人,当然要保证他死后可以睡得安稳。”   何愁有点点头,算是默认了云琅的解释。   指着泥塑军阵道:“该给他们上颜色了,土黄色的泥巴颜色很难看,将军背后跟胸前的丝绸结花,需要鲜艳一些。就用朱砂,你觉得怎么样?”   云琅笑道:“是该威武一些才好,要不然会让后世人小觑我大秦悍卒!” 第九十五章 梦里不知身是客   张安世还是没有舍得离开长安。   他觉得云氏钱庄应该还有机会进入长安,阳陵邑,新丰市这些地方的。   当关中赫赫有名子钱家韩氏一口气鲸吞了无盐氏所有资产之后,张安世就立刻回到了上林苑。   霍光说的不错,皇帝又找了一个可以替他敛财的人。   不知不觉在长安停留了半月有余,初秋的第一场寒霜铺满大地的时候,马车碾过寒霜,只留下四道淡淡的车辙印痕。   远山依旧是苍翠的,只有松柏上多了一层白霜,于是,骊山就斑白了头。   “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曹襄吟诵完毕之后就对坐在亭子里喝酒的云琅道:“多好的句子,为什么我在太学当众吟诵之后却无人喝彩?”   云琅举起一杯酒遥敬一下还没有出生的师兄杜牧,就随口道:“七个字一句,音律不好调音,字意显得苍白无力,不如长赋来的深刻,太学博士们自然不买账。”   曹襄笑道:“都是一群无知之辈,只有看到这满山红叶之人才能品味到这些句子的好处。”   云琅裹紧了裘衣指指地上的白霜道:“这时候,太学的博士们一个个冻得跟乌龟一样,除过你我兄弟,还有谁有兴致大清早的来到山上发神经?”   曹襄笑道:“怎么就没有人,你看,那不是来了吗?”   云琅随着曹襄指引的方向看过去,只见一个披着蓑衣骑着驴子的人从山间小路上缓缓地过来。   只看看那人快要拖在地上的大长腿,云琅就笑了。   “这个人只要听说有不要钱的酒喝,哪怕是刀山火海也能走他七八个来回。”   空山寂静,云琅的声音虽然不大,却传出很远,骑驴子的人远远就喊道:“尽管笑话吧,只要有酒,你们羞辱某家的事情,某家就会忘记!”   东方朔不耐驴子走的缓慢,双腿在地上一支,驴子就从他的胯下走脱了,紧走两步进了亭子,搓着手道:“快来一杯热酒暖暖身子。”   云琅看看东方朔高大而瘦峭的身子笑道:“有没有吃早饭?”   东方朔笑道:“昨夜落霜,一口气喝酒观赏落霜到了天明,老婆准备的东西昨夜就吃光了,清晨又不忍心让她起来再做,干脆忍着饿来你这里吃。”   “那就先喝点热茶,吃些点心,大清早喝酒的人都不算是正常人。”   东方朔奇怪的看着云琅道:“我什么时候正常过?倒酒,倒酒,有酒不吃饭也可。”   见云琅不爽利,东方朔自己拿过温热的酒壶,倒了一碗酒一饮而尽,酒气上涌,原本冻得靑虚虚的脸庞逐渐有了一丝血色。   曹襄走进亭子,将酒壶重新放在红泥炉子上加温,见东方朔有些颓废,就拍拍他的肩膀道:“又失败了?”   东方朔苦笑道:“这几年某家一心农桑,自以为有些心得,向陛下上了《陈农战强国之计》,结果石沉大海杳无音讯,去丞相府问李蔡……被训斥了一顿。”   曹襄跟着苦笑道:“李蔡只想平安的当几年宰相,再准备找一个不大不小,可以被陛下罢相又不会夺爵的过错落得一个平安无事。你去找他,催促陛下勤政,岂不是与他作对?他如何能给你好脸色看?”   东方朔笑道:“自取其辱而已,不说了,喝酒,喝酒,我昨也趁着酒兴又写了一篇《非有先生论》,这东西就不给陛下看了,请云侯拿去印书。”   东方朔说着话就从怀里掏出一叠纸递给了云琅,云琅看了一遍递给曹襄道:“比给陛下看也罢,看了也没好结果,说不定只会让陛下更加恼怒。”   曹襄匆匆看了一遍道:“一篇华文,只是这句——‘俯而深惟,仰而泣下交颐’不像是陛下所为。陛下听人进谏,从未有过这样的举动,哪怕是谏言深得陛下的意,他也只会让百官实施,至于涕泪交流这样的盛况,在陛下身上不可能发生。”   东方朔笑道:“我知道啊,所以才不给陛下看,才遭受了羞辱,如果再不通过别的法子宣泄一下,我可能会疯。”   云琅笑道:“看看我,你心里就会舒坦一些了。”   东方朔道:“看了你,我更加的不舒服,你做的事情,一直在前进,无非就是慢一点罢了,而我,看不到任何希望!”   曹襄皱眉道:“最近几次宴讲,陛下还亲自点了你的名字啊。”   东方朔苦笑一声,又喝了一碗酒丢下酒碗道:“陛下喜欢听我讲古,不喜欢听我说事。”   见东方朔心中郁闷,云琅,曹襄也就不再说话,只是一个劲的陪着东方朔喝酒。   喝的正热烈的时候,山路上有铃铛声传来,东方朔指着白雾中模糊的身影笑道:“又有一个倒霉蛋来了。”   “老夫治下百姓衣食丰足,又蒙财主赐下无数钱财,各个都在摩拳擦掌的准备发家致富,虽寒冷的日子也忙碌不休,老夫这个县令做的有滋有味,如何会算得上倒霉蛋?”   转瞬间,骑着驴子的富贵县县令应雪林就来到了亭子前,千叮咛万嘱咐的将驴子交给了云氏仆役,走进亭子拱手道:“先喝酒,后说话,免得一会主人家嫌我讨厌,不给酒喝了。”   热酒流水般的灌进肚子,刚刚加进战团的应雪林掀掉兜帽,露出白头,意兴飞扬。   太阳出来的时候,地上的寒霜很快就消失了,朱红色的亭台栏杆上出现了大颗大颗的水珠,原本在白雾中隐约出现的枫叶,被晨雾洗刷过后,在阳光下色彩斑斓,如同火焰一般。   “霜叶红于二月花,这句子那里不对了?”   “只要人不对,放屁太臭都能成为杀你的理由!”   云琅皱眉道:“又有谁倒霉了?”   “无盐氏全族四百八十七口流放东海海岛,哦,就是太祖高皇帝年间有五百义士自戕身亡的那个田横岛。”   曹襄不满的道:“当年田横在来洛阳的途中自杀,他的五百部下被困荒岛,宁死不降,对我大汉心怀不满,应先生如此推崇反贼,恐怕不是你一个大汉县令该说的话。”   应雪林摆手道:“无盐氏往金球中加铁,不过是商贾手段而已,无论如何罪不至死,何至于被抄家灭族。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无盐氏罪该万死,也该按律定罪,如何可以交给酷吏王温舒肆意残害呢?”   云琅,曹襄默然。   正在喝酒的东方朔却抬起头来,指着应雪林大笑道:“你这个憨包啊,事已至此,难道你还没有看出来无盐氏不过是陛下家仆一类的人吗?无盐氏铸造金球掺假,欺骗的不是百姓,而是陛下,之所以这样做,恐怕是无盐氏有了难以弥补的亏空,用掺假的金球蒙蔽陛下,却被皇长子戳穿,这恐怕才是无盐氏一族被流放田横岛的原因。”   给应雪林解释完毕,东方朔又对云琅道:“有什么没有收拾干净的首尾,就快些收拾,陛下处理完无盐氏,下一个定会轮到你云氏。某家虽然不晓得你云氏是如何依靠炼金赚钱的,但是,手法应该差不多。”   云琅笑着摇头,他不是很愿意说这个话题,同时也觉得东方朔这个家伙这辈子都没有可能获得刘彻的好感。   “富贵城城墙已经合拢,现在,是不是已经到了我们入驻的时候了?”   听云琅谈到了富贵城,应雪林就放下喝了一半的酒,沉默片刻道:“富贵城不该是富贵者的乐园。”   云琅笑道:“贫者如何在富贵城立足呢?”   应雪林看着云琅一字一句的道:“我坚持!”   曹襄笑道:“你会害了他们。”   应雪林怒道:“你们到底要干什么?”   云琅淡淡的道:“我们动用巨量的金钱,想要造出一个梦,一个可以让所有人都满足的梦,富贵城就是这样的一座梦之城。” 第九十六章 有这样一座城   在长安,任何不被刘彻关注,或者问询的人,会自动变成隐形人。   在勋贵这个圈子之中更是如此。   人们总是喜欢跟经常跟皇帝互动的人来往,似乎只有这样做,才能彰显他们的存在感。   那些没有跟皇帝互动过的人,是没有办法知道刘彻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的。   他们以为皇帝就像民间传说的那样——英明,勇武,睿智,仁慈且大度。   只有那些地位足够高,官职足够大,名声传播的足够远的人,才知道跟刘彻打交道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   此人粗鲁,跋扈,傲慢,阴冷,且自行其是,独断专行!   他永远都没有大喜的时刻,更没有礼贤下士的习惯,奏对之时经常有东西丢过来,让你头破血流……   可就是这样一个人,所有人都要小心翼翼的恭维他,赞扬他,尊敬他,崇拜他……如果如果不这样做,日子根本就没法子过下去。   他就像一头真正的龙——喜怒无常,且暴虐残忍。   这就是云琅为什么会选择当隐身人的原因。   跟刘彻打一次交道,他的自尊心就会被羞辱一次,跟刘彻谈一次话,只要显得言之有物,就会被刘彻打击一次,然后,他的好建议,刘彻拿去照用不误。   如果刘彻是云琅很想追求的一个女人,那么,这个女人现在早就被云琅埋在某个不为人知的地方,坟头上的青草怎么也该好几丈高了。   可是,这世上只有刘彻把人活埋,没有人能活埋的了刘彻,这就是问题的所在了。   按理说,头上有这样一个暴虐的君王,民间早就该揭竿而起天下大乱了。   偏偏没有!   前两年偶尔还有几个人占山为王,打击一下官军,拒绝给皇帝纳粮,展现一下自己不屈的勇气。   自从这些人的人头被挂在城头示众之后,云琅就再也没有听说过那里有叛乱事发生。   天下太平的令人绝望!   想想也是,多年与匈奴作战,大汉民间的好汉基本上都在军队,偶尔有几个不在军队中的,现在也变成了捕奴团的一份子,当贫穷的游侠,哪里有当钱粮丰厚,且能随意杀人的捕奴队员好?   再加上刘彻还有无数彪悍的大军整日里无所事事的在军营中打熬筋骨,一旦听说有叛乱发生,最兴奋的就是他们,只要发现有这样的苗头,就有无数的精兵悍将争先请命讨伐贼人。   云琅自认为大汉人。   何愁有坚决的认为云琅是前秦余孽,虽然他是大汉人的叛徒,前秦余孽眼中的大汉鹰犬,这并不妨碍他跟云琅抱团取暖。   总体上来说,刘彻的官员还是很有力量的,尤其是刚刚在朝中彰显力量的儒家,更是占据了很多官位。   儒家初期,被推选成官员的学者,全都是有真材实料的人,这样的人为主体构成了大汉官僚体系,当图财不是他们为官的第一要素的时候,政治清明就成了社会的主旋律。   应雪林就是这样的一个官员。   他认为以长门宫为首的地主老财们,之所以要修建一座以富贵为名的城市,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给他们修建一个可以捞钱,花钱,并且带着压迫百姓为辅助功能的地方。   想要百姓从中受益,那么,百姓自然会参与进来,哪怕微不足道,也是百姓的权力,这不可抹杀。   “百姓当然要参与进来,否则,谁来清扫街道?谁来供应菜蔬?谁来修缮房屋,谁来伺候我等出行?谁来保护我们呢?当然,富人在街上走来走去的看多了也无味,偶尔出现几个破衣烂衫的百姓,也好让我等心中暗存仁念!”   曹襄说话历来就是这么直接,明明可以换一种更好的说法,他就是不愿意说,永远都是这样直指人心。   应雪林没有练过爪子功夫,还捏不碎手上的酒碗,只要看看他因为用力而发白的手背,就知道他有多么的愤怒了。   “云氏今年共放出了七千万个云钱!”   云琅见应雪林已经到了爆发的边缘,就放下酒碗轻声道。   应雪林的注意力果然被吸引过来了,侧身看着云琅道:“还没到时间,不允许你逼债!就算时间到了,你也要保证给百姓留足一年的口粮,才能拿走别的,至于房屋,冬日里不许驱赶百姓离开!”   云琅笑道:“我没有你想的那么恶毒。”   应雪林摇摇头道:“我宁愿先把你想得恶毒一些,也不愿意看到以后有不忍言之事发生。”   “我的意思是说,云氏放出来七千万云钱,按照我们事先计算过的结论来看,到明年初冬应该能有三万万云钱的产出,也就是说,明年这个时候,上林苑至少会出现上万户中户,至于上户,那就要看天意了。”   听云琅这样说,应雪林脸上的寒霜算是消退了一些,狠狠地瞪了曹襄一眼这才道:“云侯莫非想要接纳这些人进驻富贵城?”   云琅笑道:“只有这些知道如何让自己富裕,并且想要富裕的人才能在富贵城这座城市里立柱脚跟,最终成为这座城市的主人。如同阿襄所言,如果没有这样的心思,只是一些普通认命的百姓,他们除过干阿襄所说的那些事情,还能干什么?富贵城,富贵城,总要永世富贵才成!”   东方朔停下酒碗诧异的道:“云侯没有迁徙富户入富贵城的打算?”   云琅大笑道;“我要的是富贵之心,不是手里有几个铜板必振衣作响之徒。”   应雪林皱眉道:“富贵城容不下这么些人,而这些人也未必会进入你富贵城,如何遴选?”   云琅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放在应雪林面前道:“这就要看眼光跟决心了。”   应雪林拿过那张纸扫了一眼倒吸一口凉气道:“好贵的地产,云侯确定百姓们买的起?”   云琅笑道:“房子是我们盖好的,百姓只需要出一小部分的钱就能入住,至于剩下的,每年给一部分,七八年之后也就给足了,到时候房子跟地就是他的了。”   应雪林哈哈大笑道:“只有傻子才会用命给你赚钱!”   云琅一脸鄙视地笑道:“你用命赚来的钱我还未必会要。”   “怎么说?”应雪林又开始生气了,他觉得云琅比大汉国那些恶毒的子钱家更加的恶毒。   把不值钱的土地卖的腾贵不说,还要这座城里的大部分人每年都要给他好大一笔钱,而这些钱还有利息——年息两成!   云琅笑眯眯的道:“如果有这样一座城……城里有大汉最好的医馆,凡是城中百姓只需缴纳一点钱就能请最好的医者看病,你觉得多花一点钱值得吗?”   应雪林皱眉道:“上户之家可能心动!”   “如果有这样一座城——城中有大汉太学,有无数博学之士,也有好多招收蒙童的学舍,只要是城中居民,不论他父祖出身,不论他是否识字,都能倾听博学之士讲课授道,为将来处将入仕做好准备,你觉得多花一点钱值得吗?”   应雪林咬着牙道:“以我父亲,母亲而论,不惜倾家荡产供应子侄入学。”   “如果有这样一座城,无需面对大汉国的所有赋税,只需按照城市定出来的赋税一年缴纳一次,再无其余赋税,在这里你可以做你任何大汉律法准许的生意,更无欺压剥削之事,任何事情都放在光天化日之下任人评鉴,你觉得多花一点钱入住这样的城市值得吗?”   应雪林面色惨白低声道:“这不符合规矩!”   云琅冷笑一声道:“怎么就不符合规矩了?你以为新丰市是个什么东西?当年太祖高皇帝思念自家邻居,可以将新丰市从沛县迁徙过来,形成一座皇庄,富贵城为什么不能?” 第九十七章 进退的学问   这几年云琅除过生了一个儿子,就没干别的事情。   他以前雄心勃勃的想要把所有的事情都干完,干着,干着,他忽然发现,自己把自己干成了大汉国的另类人氏。   墨家拿走了云氏的工具制造,这几年,真正的好工具依旧没有出现在大汉国,相反,工具的质量变得更差了。   儒家拿走了云氏的格物理论,结果呢?   他们把这些东西束之高阁,只有那些研究儒家学说研究到了巅峰的人才能看这些东西。   都已经把儒学研究到极致了,还研究个屁的格物学啊。   皇家拿走了云氏生物技术,结果呢?大汉朝的农作物耕作技术,依旧是在刀耕火种。   除过一个富裕的云氏,富裕的长门出现,大汉国并没有什么实际性的改变。   皇帝还是那么暴虐无常,大臣还是那么兢兢业业,大军还是那么纵横无敌,百姓……还是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   直到此时,云琅才理解了太祖的那句开玩笑一样的格言——所谓统战,就是把自己的朋友搞的多多的,把自己的敌人搞的少少的……   没有群众支持的改革,纯粹就是瞎胡闹!   于是,富贵城就出现了……   阿娇趴在刘彻的胸口上,死死的咬住了刘彻的脖子。   刘彻在阿娇赤裸的臀部拍了一巴掌道:“莫要咬出印子,一会还要接见外臣。”   阿娇松开嘴巴,无奈的将脑袋靠在刘彻的胸口道:“我们看来不可能有儿子了。”   刘彻皱眉道:“怎么又想要儿子了?”   阿娇直起身子跨坐在刘彻身上怒道:“因为富贵城的城墙昨日合拢了。”   刘彻扶着阿娇并无赘肉的腰肢笑道:“那又如何?”   阿娇悲伤地道:“按照云琅的计算,五年后,富贵城的税收会达到大汉全国赋税的一成,十年后,就能达到三成,二十年后达到五成都不是难事!”   “咦?这是好事啊,你这么愤怒做什么,快从我身上下来,没规矩。”   “我没儿子,一辈子辛苦全便宜了别人的儿子!”   “是我儿子!”   阿娇俯下身将眼睛几乎靠在刘彻的眼睛上恶狠狠的道:“你把儿子都给了别人,唯独不给我。”   刘彻笑了,一个翻身将阿娇压在身下道:“我命中有子,你命中只有一女,这是天命,不可违!怎么,你也觉得蓝田不能掌控富贵城?”   阿娇无奈的叹口气道:“如果蓝田是皇子,我会全力助他继承你的位子。只可惜,皇天不佑,她只是一个女儿家,如果富贵城是一座普通的城池,给她也就给了。现在不一样啊,富贵城的城墙才合拢,就已经注定他不同凡响了。这时候把这么重要的一座城给了蓝田,你我活着,蓝田无忧,你我一旦不在了,会有奇祸加身。”   刘彻骑在阿娇身上傲然道:“这才是对的。”   阿娇笑道:“你看看,这就是男人,你想好了,准备把富贵城最后交给谁?”   刘彻肃然道:“你帮朕看着,等你老了,就交给朕,除了你我,谁都不给!”   “那就是说,这座城的产出不用给国家交税。全部走少府?”   刘彻郑重的点点头道:“是这样的,朕准备将富贵城留作皇家的衣食之地。”   “既然如此,富贵城从冬日就要开始运转,等城里的地全部卖出去了,我们就能宽裕很多。陛下,降税吧,这两年没有战事,也让百姓松口气。”   提到这件事,刘彻立刻兴致全无,躺在床榻上微不可察的叹了口气道:“看看再说吧。”   窗外起了寒风,大长秋拉上厚厚的帷幕,将这两人笼罩在橘黄色的灯光下。   云家在吃火锅。   以霍光吃的最多,最快。   云琅看一眼徒弟的吃相没有阻拦,这些天霍光的日子一点都不好过,多吃一点也好。   宋乔从锅里捞出一片香菇放在云哲的小碗里,见儿子吃掉了,这才继续夹下一片。   苏稚,云音无肉不欢,她们跟对锅里面的排骨感兴趣,不一会,就吃了一堆骨头。   “三天后,去病就要进京,夫君要去长安迎接吗?”   云琅吃了一块芋头点头道:“要去,这是去病的光荣时刻,怎能少了我?”   “五天后,司马大将军也要进京,您就算是留在长安了?”   宋乔继续问道。   霍光听师娘这样问,也抬起头看着师傅。   “不,明明可以一同进京的,陛下却让他们分成两拨,这就是要告诉所有勋贵,卫氏,霍氏,并非一族!我们只能站在去病这一边,至于司马大将军,自然有人迎接。”   霍光道:“也就是说,我们以后要跟长公主保持距离?”   云琅笑道:“为什么会这么想?”   霍光吃了口云音给他的骨头,沉默了一会道:“长公主应该是知道无盐氏是皇家奴仆这件事的。”   云琅点点头道:“自然知道,可是我没有问,长公主自然就不会说,皇家放子钱不是一件很有脸面的事情。”   “可她看着我们往坑里掉……”   “住嘴,云氏是云氏,长公主是长公主,这些年来,长公主已经帮助我们太多了,你不能对她要求更高了。   皇族是她的家,我们不能指望她背叛自己的家来帮助我们,这样做是不对的。   自强自立才是云氏所追求的,如果云氏不能表现出这种品质,凭什么让所有人接纳你?   黄金,在大汉国并非通行货币,只是在勋贵,大商贾中间作为信用物品,百姓并不接受黄金。   黄金的纯度并不影响黄金的流通使用,只是一个多少的问题罢了。   纯度高的黄金兑换的铜钱就多,纯度低的黄金兑换的铜钱就少,也就是说,市场自然会调节黄金价格。   如果无盐氏将纯度不高的黄金没有纳入私囊,这样做对陛下是有利的。   说到底是一个贪婪程度的问题,也是一个偷窃的问题。   云氏早在铸造黄金的时候,不论是陛下,还是阿娇贵人都知晓其中的窍门,他们为什么还要把黄金交给云氏冶炼呢,这很说明问题,因为,云氏炼金一直将黄金的价值保持在中等偏高的水平之上。   所以说,不论陛下如何检测,云氏出品的黄金,都是合格的。   而且,在不明白密度概念的情况下,没人能知晓云氏黄金的秘密!”   霍光嘟囔道:“说到底还是在利用别人的无知骗钱。”   苏稚笑着将一块排骨放到霍光的盘子里,摸摸他的脑袋道:“多吃点,好帮家里骗那些傻子的钱。最近呢,师娘还要扩建医馆,用钱的地方多。”   “可是,我开春就要去西南抢劫别人了。”   云琅点头道:“那就去,光靠一个好用的脑袋赚不来真正的功绩,该出去劳心劳力的时候就要去,家里会派最好的医者还有狗子跟着你,不会有问题的。等你这一遭回来了,刘据也该被立太子了,等刘据当了太子你就立刻离开他,要跟他做一个干净利落的切割,去太学上几年学,然后就等着出仕吧!”   霍光不解的看着师傅道:“为什么要在刘据最好的时候退出?这样就拿不到最大利益了。”   云琅道:“不在刘据最好的时候退出,难道要在刘据风雨飘摇的时候退出?你让世人怎么看你?   最好的时候离开刘据,人家只会说你高风亮节,不屑攀附权贵,有古人功成身退之风。   这样的你干什么不成?   最差的时候离开刘据,那就会变成见风使舵,两面三刀之人,甚至会背负小人的名声。   如果有了这样一个名声,你还能干什么?   在我们大汉国,没人能强的过皇帝,更可况,我们头上的皇帝还要压迫我们好多年,短时间内,你跟着刘据是在浪费你的才华。” 第九十七章 不一样的庆典   大军凯旋而归,是长安城经常发生的事情。   每一次大的胜利,就是大汉人的一场盛典。   如果只是一场大胜,还不足以让见多识广,以及对胜利几乎麻木的长安人欢腾。   这一次不同,霍去病回来的时候,不仅仅带回了匈奴人的头颅,也带回来了浑邪王,带回来了匈奴奴隶,跟带回来了河西休屠王故地的祭天金人。   胜利属于猛士,光荣属于帝王,祭天金人属于大汉国的列祖列宗,而匈奴人以及牛羊……则属于无数的大汉百姓。   以前的时候,胜利跟百姓的关系不是很大,荣耀时刻欢庆完毕之后,也就完毕了,百姓们依旧需要为自己的生活奔波,胜利就像是一场风,一场雨,来的自然,去的迅捷。   因此,当霍去病骑着马在鸿胪寺官员的引导下走进长安城的时候,百姓们报以剧烈的欢呼。   无数的果子,食物被百姓投喂给了衣着整齐的大军,霍去病更是人们重点关注的目标,果子丢的如此密集,以至于他肩头的铁刺上,都插着一只青色的梨子。   霍去病从尖刺上取下梨子咬了一口,对身后的赵破奴道:“没什么新意啊。”   赵破奴大笑道:“能有什么新意呢,人家把更多的热情留给了浑邪王。”   霍去病点点头道:“是这个道理,荣耀虽好,却不如实实在在的利益,我大汉百姓就是这么实在。”   谢宁有些不耐烦,想催促大军走的快一些,道路却被百姓挤满了无法加快。   就催动战马来到霍去病跟赵破奴的身边道:“早点弄完,阿襄,阿琅还在春风楼等着给我们接风呢。”   赵破奴摸摸自己浓密的胡须淫笑道:“你对女人还有兴趣?”   谢宁笑道:“除过我那些老婆,对别人我还是有些念想的。”   霍去病丢掉梨核随便擦擦嘴道:“陛下在未央宫等我们,等陛下检阅完毕大军之后,我们就自由了。警告浑邪王,这时候要约束好他的族人,确认他们的箭壶中没有羽箭,百姓们喜欢摸摸匈奴人,他们要给耶耶忍住,胆敢有差,耶耶在街市上动刀子也不是不可能!”   赵破奴摇头道:“能不杀就不要杀了,路上杀人过多,阿襄已经有意见了,说我们杀的根本就不是人,而是钱!还说越是反抗的激烈的匈奴猛士,就越是能卖一个好价钱……奴隶不是越温顺越好吗?也不知道长安人的胃口为什么会变得如此奇怪。”   谢宁冷笑道:“张连他们在玩博戏,听说弄了一个大秦人在主持,开始的时候还只是奴隶跟奴隶搏斗,听说现在已经开始弄了些狼,豹子,熊,老虎,以及咱们周边山岭里的白羊,准备让奴隶跟野兽搏斗呢。”   霍去病皱眉道:“这些人玩的过份了。”   赵破奴笑道:“都是些不值钱的奴隶,没什么大不了的。”   霍去病叹口气道:“我们不参与。”   “为什么不参与呢?听张连说利润丰厚,只要开场,就人山人海,贵妇们尤其喜欢。”   赵破奴有些失望,霍去病不喜欢,就说明他早就谋划好的事情没法子干了。   一枚沉重的西瓜带着风声从高楼上被人丢了下来,正在训斥赵破奴的霍去病,探出手稳稳地将西瓜抓住,丢给赵破奴道:“把楼上的人抓起来,以偷袭大军主帅的名义关进军营。”   赵破奴抬头看看楼上曹襄那张嚣张的令人憎恶的脸对霍去病道:“不能抓,抓了会赖上我们。”   霍去病从赵破奴手里夺过西瓜,顺手就丢上楼。   曹襄接住了西瓜,却被这东西撞的胸口疼,倒退两步坐在云琅边上将西瓜放在桌子上道:“体力还成。”   云琅的注意力并没有放在霍去病他们几个人身上,只要他们看起来很平安这就足够了。   他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垂头丧气的走在大军中间的匈奴人身上。   他们走进长安城之后,就引来了更大声地欢呼。   一些人越过大汉军卒,抓着看中的匈奴人就上下其手,有的甚至会掰开人家的嘴巴看牙齿。   匈奴人被激怒了,正要动手,就被两边的大汉军卒将他牢牢地夹在中间,控制了双手动弹不得。   能被选中接受皇帝检阅的匈奴人都算是匈奴人中比较温顺,长相也算好看,临进长安的时候,看样子已经被洗涮过一遍,就是羊皮袄跟乱糟糟的头发还保持着,算是有一点匈奴人的影子。   楼下乱哄哄的,声音嘈杂。   “这批匈奴人不错,很强壮,看来价钱不会低……”   “好货才值大钱,才能用的长久,一分钱一分货是有道理的,就是不知道这些人什么时候发卖?”   “这些货你们就不用想了,听说啊,这些人都是骠骑将军献给陛下的。我们要的货全在卧虎地呢。”   “陛下要放生?”   “不知道,陛下仁慈,总要给人一条活路……”   “胡说,这都是匈奴人……”   听了楼下乱糟糟的声音,云琅觉得满长安都是奴隶贩子。   浑邪王的队伍过来了,骑在马上走在最前面的就是浑邪王。   云琅在战场上见过这位浑邪王,那时候,这家伙应该还是一位大将。   当年,他乘坐着战车向这些人发起绝望突击的时候,这些人还都是活的,彪悍而残忍……   如今,他们似乎都死掉了,哪怕浑邪王在努力的挺直胸膛,在云琅眼中,他与那些被汉人奴隶贩子揣摩肥瘦的匈奴奴隶没有多少差别。   匈奴昔日的太子左贤王,大汉的涉安侯於单两年前就在掖庭宫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这让皇帝非常的不满,为此还处置了十几个看管於单的绣衣使者。   只是,被阉割之后的於单,早就了无生趣,整日里饮酒,最终醉死在了掖庭宫一间破旧的屋子里。   云琅不确定这位浑邪王在大汉国能活多长时间,反正,像他这样的匈奴贵族,离开草原之后,很难长命。   能进长安城的军队以及匈奴人都不会太多,不大功夫,队列就已经走过了春风楼。   汹涌的人群跟着队伍去了未央宫所在地。   云琅,曹襄,霍光,张安世也坐上马车去了未央宫。   等他们到了未央宫,刘彻刚刚出现在未央宫高大的宫墙上,天子冠冕加身的刘彻看起来更像是一个神而不是一个人。   当霍去病下马单膝跪拜高喊骠骑大将军承命回京的时候,宫墙下的所有人,都单膝跪在地上,即便是云琅,曹襄,以及前来观礼的大汉丞相李蔡一干臣子也未能例外。   “平身!”   刘彻的声音不算大,却有无数大嗓门的宦官,用自己尖利的嗓音将皇帝的恩典传播四方。   “大军全师而归,朕心甚慰,将军劳苦,朕记于心,将士勇猛,朕心欢喜,而今,功有所著,劳有所偿,奖率三军乃是必然事耳,让朕翻看功劳簿,且看我大汉将士又有几人封侯,几人荫子。退下吧!”   刘彻说完这些话,就在一片铺天盖地的陛下千秋的颂祷之声中离开了宫墙。   而后,宫门大开,丞相李蔡手持皇帝旨意点名军中有功之臣进宫觐见皇帝。   目送霍去病,李敢,赵破奴,谢宁,浑邪王以及一干骑都尉将士走进了皇城,曹襄长叹一声道:“大丈夫当如是。”   云琅奇怪的看着曹襄道:“军功以后跟你没关系。”   曹襄有些失落的道:“我的胆子要是能大一些就好了,毕竟,没有什么功劳能大的过军功。”   “军功显赫于一时,把富贵城弄好了,你就能显赫一世。”   曹襄吧嗒一下嘴巴道:“去病这家伙算是发了。还有李敢他们……娘的,还有骑都尉的那些家伙……阿琅,你说我们什么时候能有这样的荣光?”   “富贵城可以支应大汉全国所需的时候,就差不多了。”   “我觉得有些难啊。”   “想想去病在河曲大战的时候难不难?”   “哦,那是挺难的……” 第九十八章 不怕你胡闹,就怕你沉默   刘彻不是一个喜欢热情待人的帝王,更不会因为你打了大胜仗就一下子对你亲密起来。   霍去病的骠骑将军变成了骠骑大将军大司马,冠军侯的封户也从八百变成了一千六百户。   李敢获封武都侯,封户两百。   赵破奴从军司马获封鹰击将军,功勋十七级驷车庶长。   谢宁获封从骠侯,封户一百。   基本上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场面,只有赵破奴凄惨一些,不过,因为他父祖无功,封侯之前先要勉励他不知道名字的父祖,所以才没有一战封侯。   皇帝对浑邪王表达了足够的诚意,一个实封漯阴侯远不是於单那个只有名字的涉安侯多能比拟的。   封户三千,更是出乎所有人预料之外,甲士五百,更是泼天大的恩典。   给霍去病几人的赏赐加起来还不如给浑邪王的一半多。   “以后不是敌人了,也不是匈奴浑邪王了,而是我大汉漯阴侯,这是礼数,要记住。”   曹襄卧在美女群众,在脂粉包围中幽幽地说道。   霍去病身边跪坐着两位美人儿,不断地在那里搔首弄姿,希望获得冠军侯的欢心,霍去病却看都不看,侧着身子跟身边的云琅低声说话。   “漯阴侯刚刚出宫,就被张连,薛向一群人给拉走了,也不知道这位漯阴侯在温柔乡里能剩下几分匈奴人的悍勇。”   霍去病见曹襄总是阴阳怪气的,就笑道:“祁连山下投降之后,此人在我逼迫下斩杀了四千多鼓噪不降的匈奴人,就再也没有什么悍勇之气了。按照他的话说,从今后只求醉死大汉,再也不想踏足大漠,草原。三千封户,五百甲士,全是他的亲族,他只想保住自己的亲族,至于其余匈奴人,他已经恳请陛下处置。卖了八万帐同族,给他一个漯阴侯,以及五百甲士的荣耀,不算什么。”   “卧虎地谁在看守?”   “周鸿的白马军!”   云琅笑道:“张连他们的吃相太难看了。”   赵破奴把脑袋从歌姬的胸口拔出来大笑道:“我就不信他们敢不给耶耶们分钱!”   霍去病懒散的靠在软枕上道:“组建河西四郡的事情已经被陛下提到了日程上。校尉幕烟,被我留在敦煌,准备在那里修建城池,作为我们下一次出征的起点。”   曹襄坐起惊讶的道:“这才回来,就开始准备下次出征事宜了?”   霍去病摸摸嘴唇上的短须道:“匈奴不灭,我心难安!”   云琅叹口气道:“下一次的战事就完全不同了,匈奴人离开了水草丰美的阴山,远遁去了漠北。这一次,就不是几千里的问题了,而是上万里的问题了,行军难度会增加十倍二十倍以上。”   霍去病笑道:“哪怕去天边,我也要把匈奴人杀个干干净净!你们还会支持我是吧?”   曹襄苦笑道:“只要我有,你都可以拿去。”   云琅点头道:“我从明日就会针对性的做准备,总之,等你再次出征的时候,会齐备的。我只问你,这一路上霍武可曾按照我吩咐的那样监督你?”   霍去病点头道:“聒噪至极,被我抽了几鞭子。”   云琅正色道:“下次出征,我还会派出两个医者专门照顾你的饮食起居,你必须身体力行。据狗子回报,匈奴正在故技重施,当年大汉叛徒中行说,给匈奴王献策,在水源地投掷病死牛羊,人尸,人畜饮水之后,就会爆发疫病。你霍去病虽然身体强悍,在疫病面前,你同样毫无抵抗之力。如果染病,就连我也束手无策,你想剿灭匈奴的梦想也会戛然而止。下一次在你走之前,我会专门去军中讲授关于疫病的学问,你到时候要亲自来听。”   霍去病见云琅难得认真一次,就拍拍云琅的肩膀道:“都随你,都随你。”   云琅瞅瞅天色,摇头道:“酒宴散了吧,都回家去,妻儿等的脖子都长了。”   霍去病摇头道:“不急,两天后我舅父就要凯旋归来,我们再等等。”   曹襄小声道:“我舅舅可能不喜欢。”   霍去病道:“外甥迎接舅舅凯旋归来,还不用看别人脸色,喜欢不喜欢的就那么回事,总不会因为这事砍掉我的脑袋吧?”   云琅道:“会给司马大将军添麻烦。”   霍去病大笑道:“如果怕麻烦,我舅舅也成不了司马大将军,如果孝义是错的,做人也就没有什么趣味了。”   曹襄叹口气对云琅道:“我没说错吧?我没说错吧?我就说了这一次的板子又会打在我们哥俩的屁股上。”   云琅笑道:“虱子多了不咬人,反正我们两个就是陛下的出气筒,早该习惯了。”   曹襄怒道:“我觉得我们兄弟更像是人质啊。”   霍去病一手拉着云琅的手,一手拉着曹襄的手认真的道:“我们兄弟痛快的过一生就是,只要不死,什么荣华富贵,什么功名利禄都是假的。”   曹襄苦笑道:“流落到种田养活自己的时候,你们几个多担待,我不会干活。”   半天不说话的赵破奴嘿嘿笑道:“我们可以去当强盗,这路数我熟。”   谢宁醉醺醺的道:“不抢别人,就抢张连,周鸿他们,一个个都肥成猪了。抢一把够吃一辈子的。”   几人越说越是兴奋,最后撵走了歌姬,也不知道喝了多少酒……   早上醒来的时候,云琅头痛欲裂,抬抬手发现自己的双手烂糟糟的,满是血口子。   伤口上还敷了药。   霍光脖子上挂着七八串女子戴的珍珠链子,手边上还丢着两个金锭,看他鼓鼓囊囊的衣服,以及散落的金玉,就知道这家伙发财了。   四仰八叉的躺在云琅身边,酒气熏天。   云琅从怀里捞出一把大秦金币,努力的回忆自己昨日里到底干了些什么。   丑庸一脸钦佩之色端着水盆走进来,见主人在发愣,就习惯性的擦西瓜一样的给主人擦了脸,霍光被冰凉的布巾子惊醒了,嘟囔着咒骂两句继续睡觉。   云琅站起身,就听哗啦啦一阵响,从他身上掉下来更多的金币,满地乱滚。   褚狼走了进来,神色古怪,见主人神色阴晴不定,也不敢说话,就垂着手等主人发问。   “昨晚出事了是吧?”云琅依稀记得一些,又不确定,就问褚狼。   褚狼回答道:“乱了一夜。”   “出了什么事情?”   “五个蒙面大汉带着一个蒙面小子,当着执金吾大统领以及漯阴侯的面,抢劫了留侯府,殴打了行走不便的留侯幼子张连,执金吾大统领上前阻拦,被一个骁勇非常的蒙面大汉打落了门牙。就在蒙面人将留侯府洗劫一空准备扬长而去的时候,又来了一个蒙面人,他们会合之后,又去抢劫了隔壁周氏武侯家,周氏长子周鸿出面阻拦,被人群殴,如今,生死不明。而后,蒙面人乘坐两辆我云氏出产的轻便马车逃遁无踪。”   云琅的面皮抽搐两下继续问道:“留侯,武侯府的家将难道就没有阻拦?”   褚狼拍拍脑袋道:“其中一个蒙面醉汉的面巾脱落,疑似平阳侯曹襄,他大喊大叫,说谁敢动他一下,他舅舅会砍掉那人的脑袋。”   云琅一屁股坐在床上,捶着脑袋道:“该死的去病,你就用这法子把我们兄弟留在长安了吗?这下好了,我们可以名正言顺的留在长安了。”   云琅捶完脑袋,指着散落的金币吩咐丑庸:“把这些东西都收起来,还给张连,周鸿他们。”   “不用还,你拿去了张氏,周氏也不会要的。”   话音未落,长平就推开房门走了进来。   云琅连忙从床上跳下来行礼,顺便把霍光踢醒,清醒过来的霍光马上就想起昨晚的事情,跟师傅一起耷拉着脑袋正在长平面前等候训话。   “昨晚的事情做的不错,都说是纨绔子弟,总要干点纨绔子弟才能干的事情。这样做的效果很好,陛下今早听闻之后勃然大怒,传下旨意要本宫捉拿大胆狂徒。我已经捉拿了六大一小七个蒙面狂徒交付给了张氏,周氏,案子已经了了。”   云琅羞愧的低下头道:“孩儿胡闹,让母亲担心了。”   长平傲然笑道:“这才是我的孩子该做的事情,今天养好精神,明日随母亲迎接司马大将军凯旋!” 第九十九章 论见识的不对称性   长平说这些话的时候,眼中浮现泪光。   人世间最寂寞的莫过于大军凯旋却无人庆贺。   龙城之战,虽然以大汉军队的胜利告终,然而,还是让匈奴远遁漠北了。   或许是因为是一场惨胜的缘故,大军回归的过程中悲伤压过了胜利带来的喜悦。   这也是皇帝宁愿让参与龙城之战的大军屯驻在长安外边整整四天,也要先等霍去病大军首先进城的原因。   无论如何,皇帝都要让百姓们知道,大汉军队是无敌的存在,是皇帝手中最锋利的宝剑,是可以荡平四夷的虎贲之士。   四万九千人战死,这对大汉帝国来说是一场灾难。   也就是因为龙城之战损失太大,大汉帝国不得不停下他征伐的脚步,休养生息。   卫青的犒赏,不会很丰厚,云琅早就有风闻……   征伐龙城的大军不会有太好的赏赐,云琅也早就有风闻……   从李广战死而不得哀荣就能窥见一斑。   霍去病不敢违抗皇帝的命令,否则,他一定不会以偏师的身份先入长安。   龙城之战进行的艰苦,一战之后,匈奴远遁,大汉国在十年之内再无匈奴之忧,云琅不觉得这场胜利有什么水份,很明显,皇帝不这样看。   云琅的手包着麻布不方便写信,只好由霍光代笔。   霍光写完了信,吹干了墨迹拿给师傅道:“我们真的要箪食壶浆迎接大军吗?”   云琅笑道:“大军百战归来,笑脸还是需要给一个的。”   “陛下不高兴怎么办?”   “那就没法子了,我们迎接的是大汉将士,又不是迎接匈奴大军,他不高兴就忍着,了不起我们以后遭罪一些,先莫要冷了凯旋而归的将士之心才是最重要的。”   “也是,反正他不喜欢我们师徒,再坏能坏到哪里去?”   云琅摇头道:“你明日一早就去未央宫陪伴刘据,迎接大军的事情就莫要参与了。”   “这怎么成?”   “怎么不成?师傅又不是毛头小子,热血上来了就不管不顾的去做,要去做危险的事情,自然要留下一条后路。很多人喜欢跟项羽一般破釜沉舟的做事情,结果呢,赢的时候不多,输了以后却什么都没有了。我们是要走长路的人,没事干多注意一下周遭以及脚下没坏处。”   “可是,师傅您以前没打算去迎接司马大将军啊。”   云琅尴尬的用麻布包着的手挠挠鼻子道:“不去自然是最好的,可是,你哥哥是死心眼,他要去,你师父我身为他的兄弟,就算是刀山火海也要走一遭了。”   “我哥哥为什么不懂得回避?”   “因为他是一个将军,遇到困难的时候喜欢迎难而上,你师傅是一个读书人,遇到困难就喜欢绕着走,这是两种不同的理念。总归,混成兄弟了,就要共进退,这是做人的基本要求。”   “我以后遇到这样的情况怎么办?比如张安世一定要拉着我干我不愿意干的事情?”   “如果是真的兄弟,他就不会这样做。”   “可我哥哥干了。”   “所以说,他就是一个混蛋,我上辈子欠他的。”   话说到这里就很难说下去了,云琅也没有别的办法,倒是霍光幽幽的道:“如果……如果我跟张安世的交情到了你跟我哥哥的交情,遇到事情的时候,我大概也会站在他那一边吧!”   云琅很不想点头夸赞徒弟,这种不理智的行为按道理来说不该出在智者的身上。   他却不能说徒弟的选择是错的,牵涉到情感,就很难以对错来论断了。   张连的脑袋肿的如同猪头,见到云琅的时候,还知道坐在轮椅上作揖。   云琅吞咽了一口唾沫,上前亲热的拉住张连的手摇着道:“来到长安没有去拜望张兄,死罪,死罪啊。”   张连笑道:“都是兄弟,客套什么,我来看你也是一样,也是一样,哈哈……哎呀,云兄的手这是怎么了?可曾伤到筋骨?”   云琅抬起自己用麻布包裹的如同猪蹄一样的胖手道:“不碍事,不碍事,教训徒弟的时候打墙上了。”   张连特意看看云琅身后的霍光连连点头道:“不听话该收拾的就要收拾,年纪轻轻不学好,要是以后跑去当强盗可就白费了云兄一番心血了。小弟家中有祖传的降龙鞭,一鞭子下去皮开肉绽,最是厉害不过,小弟当年挨过两下,你看,直到现在,小弟就没敢当过强盗。”   云琅叹口气道:“昨夜里小弟喝酒喝得烂醉如泥,如果有小弟在,定不教张兄受此磨难。”   张连点点头道:“是啊,小弟这条命也算是云兄从匈奴人手底下抢回来的。云兄应该是爱小弟的,只是,昨夜那些贼人下手也太狠了,我嘴里还说着请他们喝酒的话,大拳头就抡上来了,可怜小弟行走不便,只能被贼人按在轮椅上暴打,连还手之力都没有啊,更不知道哪里得罪了几位贼人,让小弟白白吃了一顿暴打,不知云兄有何教导小弟之处?”   “应该是误会,酒后乱性也是有的。”   “没乱性吧,其中一个酷似阿襄的贼人明明是一个色中饿鬼,我大厅中赤裸的美女正在欢歌,他不去找她们,偏偏找我,看清楚了没有,我的鼻子就是被那个贼人一脚踏扁的,惨啊!这世道算是乱了。小弟没招谁惹谁,就在家里喝点酒看美女跳舞,就遭此厄运,还有苦无处诉,这顿打算是白挨了。”   云琅爽朗的大声笑道:“好说,好说,都是好兄弟,既然张兄遭灾,小弟帮你补上也就是了,人吗,只要快活,想的太多就辛苦了。”   猪头张连习惯性的挑挑眉毛,却扯动了脸上的伤势,只好收起笑容,苦着脸拱手道:“既然如此,明日迎接司马大将军回京的盛事,可不能少了小弟啊。”   云琅愣了一下,笑道:“张兄一定要去?”   张连连连点头道:“司马大将军圣眷正浓,小弟不敢求站在前排,只求云兄去迎接大将军的时候能让小弟站在后面,向大将军自报家门问声好,也算是荣耀啊。”   云琅一脸惭愧的道:“这样说就让小弟汗颜无地了,无论如何,迎接司马大将军凯旋的时候,张兄都该站在最前面,请容小弟附于骥尾如何?”   张连大笑,连说不敢,不敢,却没有半分退让的意思,这让云琅极为欣慰。   “那六个被送到府上的贼人估计也是一时糊涂,还请张兄高抬贵手,放他们一条生路。”   张连笑道:“长公主就把人送到我家,让我看了一眼,然后就把人带走了,再问起来,长公主府的谒者就说已经全部活埋了。云兄如果想要做善事,只能去找长公主,是挖出来再活埋一遍,还是放了,都遂云兄的意,小弟没意见。”   云琅忍不住握着张连的手再次感谢一番,让张连也有些感动,毕竟,这么些年云琅跟他们这群人已经算不上亲近了。   霍光推着轮椅送张连离开的时候,一脸惭愧的对张连道:“长辈说话,原本没有我这个晚辈插话的余地,不过,晚辈听说司马大将军最喜欢饮酒,如果您能在迎接大将军凯旋的时候多备一些酒菜,到时候与大将军对饮两杯岂不妙哉!”   张连听了大喜,扭过头对云琅道:“还是这孩子有良心,知道伯伯被一个小贼用拳头掏了太阳穴打,这脑袋不太管用,帮伯伯出了这样的好主意,看赏!”   说着话,一大把大秦国三扁四不圆的人头金币就被张连塞进了霍光的怀里。   “买些吃食,没了就来伯伯府上再拿,莫要像那个小贼来抢,伯伯身子骨差,经不起折腾。”   霍光羞惭的手下金币,头都不敢抬,这让张连再次爆发出一阵大笑,心满意足的离开了云氏府邸。 第一百章 野蛮的金币   “师傅,这人是个傻子吧?”   张连刚刚离开,霍光就挠着脑袋问云琅。   云琅摇摇头道:“当年,就是他在上林苑带着家仆,几个纨绔力抗匈奴猛士,死战不退。他的两条腿就是被匈奴人的马蹄子踏碎了骨头,才落下残疾的。当时师傅也在场,冷眼旁观他们鏖战,寻找取胜之道,直到机会到了,才开始用铁壁弩射杀匈奴人。那一场恶战,虽然只有短短的一炷香时间,论到惨烈程度,是你师傅经历过的战事中,可以排在前三。所以说,这人不缺少勇气跟担当,尤其是在弄死了匈奴猛士之后,他满嘴都是血还拖着两条软塌塌的腿纵声大笑的模样,给师傅留下的印象很深。”   “既然是这样的好汉,为何看不清形势,留侯的子孙不至于如此不堪吧?”   云琅摸摸霍光的圆脑袋道:“如果你师傅没有阿娇贵人,母亲,阿襄他们提醒,师傅也不知道陛下会对司马大将军如此忌惮。表面上看起来,陛下对司马大将军极为恩宠,司马大将军也对陛下极为忠瑾,是一对相得益彰的好君臣。实际上呢,知道这些内情的人也只有几个人而已。张连这几年凭借一个残疾的身子,硬是将快要没落的留侯府变成了长安期指可数的世家,你说这样的人是傻子,未免太小看天下英雄了。”   霍光抬起头看着师傅道:“我们到底算一个怎样的家族?”   云琅想了一下对徒弟道:“你知道的,我们家其实已经是皇族了。虽然没有皇族封地,但是我们享受的权力一点都不比一般的皇族少。因为太靠近权力中心,云氏算的上是大汉国最顶级的几个世家之一。我们或许没有顶级世家底蕴与权势,我们却有所有顶级世家所没有的消息来源。只要我们不行差踏错,迟早有一天,大汉国的云氏家族定会发扬光大。”   霍光学师傅眯缝着眼睛阴险的道:“弟子年幼,还有机会……”   说罢,师徒二人对视一笑,让守在边上担心张连暴怒的褚狼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昨晚酒喝的太多,又打劫忙碌了半晚上,才起来不长时间,云琅就觉得浑身酸痛。   这时候好好睡一觉才是最好的休息,可是,昨晚干的事情手尾没有收拾干净,既然张连打上门来,估计过一会周鸿也就该来了。   既然张连要抢着给司马大将军接风洗尘,不用说,周鸿来了之后也应该是这个想法。   这时候,云琅希望站在他前面的人越多越好。   霍光放在桌子上的金币很奇怪,模样难看不说,上面的人像也是模糊不清。   云琅不知道上面的人像该是古罗马共和国的那一位元老院的元老。   就在刘彻十六岁登基的那一年,罗马共和国终于击败了强大而邪恶的迦太基王朝,将迦太基王朝所属土地变成了罗马共和国的一个行省。   此时的罗马共和国正在向叙利亚发起进攻,一个横跨亚非欧三洲的超级帝国已经形成。   地中海,也变成了罗马共和国的内海。   云琅不知道是因为他的缘故还是什么原因,斗兽这种事情原本不存在大汉历史长河中。   除过窦太后逼迫儒生下场杀大野猪之外,很少有这种充满血腥与戾气的娱乐活动。   想了半天,云琅总算是想到一个理由,那就是——奴隶太多了,会使用武器的奴隶太多了。   历史上,浑邪王投降之后获得了刘彻的恩遇,所有的匈奴人都居住在长安附近,成了当地的一害,处处欺压大汉百姓,而匈奴人因为受到刘彻的保护而得以逍遥法外。   这一次不同了,因为云琅开创了奴隶买卖的风潮,只要是来到大汉的匈奴人,就会被自动认为是奴隶,即便是封侯,也是一个被封侯的奴隶。   这一见识,已经成了大汉人的共识。   奴隶就是奴隶,封侯以后也是奴隶,这句话云琅在短短的一天时间里已经听过多次了。   直到中午,周鸿也没有来,这很出乎云琅的预料。   张连跟周鸿的关系,就相当于他跟曹襄的关系,没理由张连出马了,周鸿却不动弹。   没有等来周鸿,却等来了曹襄。他的手指肿的很厉害,且没有伤痕。   “别看,被母亲捏了一把。”   “为何要捏你?来我这里的时候和颜悦色的,还夸我昨打劫的漂亮。”   曹襄抖抖手道:“同样的话也对我说了,可是捏手指这种事情,母亲不需要理由。”   云琅觉得曹襄的话说的很有道理。   “张连找你了?”曹襄把身子放进椅子里,拿起桌子上的一枚大秦金币研究了起来。   “来了,用我们昨晚打劫他的事情要挟我明日迎接司马大将军的时候带上他。我已经答应把最显赫的位置给他。”   曹襄点点头道:“周鸿找我的时候也是这么说的,我也决定把最好的位置给他,哦,就是母亲身后的位置,保证我亚父一来就能看见他。”   “你没有再干点别的?”云琅狐疑的问道。   “干了,既然他们都想迎接我亚父回京,我就把主家的位置都让给他们了。我们兄弟只能站在楼上欢呼,你觉得如何?”   云琅点点头道:“安排的颇为妥帖,就是场面不够大。”   曹襄打了一个哈欠丢下金币道:“会安排好的,这方面这些人很有经验。就是家里,只有母亲一人孤零零的站在纨绔群中,有些凄凉。”   “母亲不希望将士们被冷落,有人迎接就好,别的再论。对了,这个大秦国看样子很有钱?造了这么多金币,听大秦人说,罗马城是当世第一大城,里面的财富堆积如山啊。是不是真的,不会又是一个夜郎国吧?”   云琅摇头道:“如果说这个世上可以与我大汉实力比肩的有匈奴,不如说是罗马更准确一些。”   曹襄愣了一下道:“很大?”   云琅点点头道:“非常大,军队也如同我大汉一般,非常强悍!”   “他们的皇帝是谁?”   “目前没有皇帝,只有一个叫做元老院的机构,他们通过辩论,投票来决定国家大事。”   “没有皇帝?有意思!”   云琅耸耸肩膀道:“就是这样。”   “在哪?”   “往西边走两万六千里就到了,不算远。”   “是啊,做梦的时候一夜就能跨越万里山河。”   见曹襄靠在椅子上睡着了,云琅就来到窗边,瞅着梨树上的红叶发呆。   罗马帝国啊……多么令人神往的地方。   如果抛开固有的道德约束,云琅觉得罗马那个野蛮的国度才是自己这个外表温顺,内心野蛮的野蛮人的天堂。   一颗心怦怦直跳,剧烈的跳动了一会又恢复了平静,给曹襄盖上一张毯子,云琅就出了房间,脚下是被秋风扫落的厚厚红叶。   暖暖的阳光照在身上,还没有来得及感受温暖,就被寒风吹散了。   丑庸带着一大群仆妇靠在北墙根上刺绣,见家主过来了刚要起身,就被云琅阻止了。   目送家主离去,一个仆妇小声问丑庸:“家主为什么总喜欢在叶子堆里走路,还不准我们清扫干净?”   丑庸怒道:“那是贵人的嗜好,在老院子的时候,家主还不准清扫雪地,家里的人都小心的避开雪地,好让家主在踩雪,每回踩雪之后,家主就会作诗。想来红叶也是一样的,毕竟都很好看。”   丑庸话音刚落,就听见家主的声音从墙外面传来:“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而今识得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丑庸得意的挤挤眼睛对问话的仆妇道:“看见了吧,看见了吧,家主很厉害的。” 第一零一章 重锤落地   当两百个盛装女子举着羽毛扇,在城门口齐齐的跳万舞的时候,即便是云琅也被这个大场面给震惊到了。   “简兮简兮,方将万舞,日之方中,在前上处,硕人俣俣,公庭万舞。有力如虎,执辔如组,左手执籥,右手秉翟,赫如渥赭,公言锡爵。山有榛,隰有苓,云谁之思,西方美人,彼美人兮,西方之人兮。”   司马迁摇头晃脑的吟诵一段歌赋,而后就亲自下场,挥舞着衣袖跟舞姬们一起跳舞,且跳的有模有样。   东方朔笑道:“以干羽为万舞,用之宗庙山川,用之于大军凯旋,甚好!”   说完话也挥舞着袍袖下场跳舞。   应雪林捋着胡须道:“大军凯旋,本该执干戚(盾牌,巨斧)为舞,方显我大军威武,不过,以鸟羽,乐器为伴,安慰劳顿的大军,也为美事。”   话说完,他也下场跳舞了,长须飘飘与对面的黑发红颜相对倒也相映成趣。   鼙鼓响动,大军出现在地平线上的时候,人群欢腾,无数挑着酒水担子,捧着果子食物的老少妇孺蜂拥向前,温热的酒水装在碗里塞到将士们手中,果子,食物,如同不要钱一般的泼洒向黑压压的大军队伍。   这样的大军,在匈奴则会警讯四起,匈奴人的战马会在草原狂奔乱走,将汉人再一次来到匈奴的消息告知四方,好让散居的匈奴脱离险境。   若是处在不臣之地,战旗所指,天下平安。   若是处在周邦小国,必定会让小国国门大开,国君绑缚双手,跪地纳降。   如今,大汉妇孺蜂拥而至,这支大军的刀剑入鞘,长枪竖起,猛士单膝跪地,仰首张嘴接受长者赐酒,更有顽童攀爬到猛士颈首,以猛士铁盔为鼓敲击为乐。   对番邦,这是一群夺命的阎罗,对于大汉百姓,他们不过是家中的父兄罢了。   霍去病哈哈大笑,排开众人,单膝跪倒在卫青马前双手作揖高声报名:“偏师将军霍去病恭迎大帅凯旋!”   卫青点头道:“偏师战功卓著,且列于马后!”   霍去病跳上一匹战马,跟随在卫青身后缓缓前进。   礼官挥动长鞭,一连三声,场面肃然,卫青的战马缓缓步过人群。   长平腰肢婀娜,两柄羽扇遮面,只露出一双泪光莹莹的双眼,痴迷的看着一身戎装的卫青。   见卫青停下马蹄,曹襄用扇子遮住脸痛苦的对扭动不休的云琅道:“看不下去啊。”   云琅摇晃一下扇子道:“人家夫妇情深,关你屁事!”   曹襄眼看着卫青将他母亲拖上战马,抱在怀里朝四周示意,就恨不得找一个地缝钻进去。   而云琅则跟随周围的人一起发出震天的欢呼。   百战归来的猛士跟老婆亲昵一下,还轮不到曹襄这个当亲儿子的来多嘴。   这是大汉百姓最喜闻乐见的场面,于是,马前载妇女就成了凯旋将士的特权。   至于妇女是谁家的这并不重要,大汉妇人并不在意。   从城门口走到未央宫宫墙并不算远,尤其是从北门而入,更是近在咫尺。   亲眼目睹了猪头张连跟猪头周鸿在城门内以极为夸张的表演获得了卫青的嘉勉,也听到了卫青答应回去就把霍去病一行人的腿打断的承诺,最后也获得了一部分大军战利品销售的权力,算是满意而归。   卫青在长平的带领下去与一干重将进了宫城,至于军卒在获得了皇帝的赏赐之后,也离开长安,回归军营。   跳了一天的舞蹈,云琅很累,被曹襄拉着去了春风楼,才进门,就发现这里已经是高朋满座。   霍去病一碗接一碗的喝酒,他是被黄门撵出来的,不过,并没有什么不高兴的模样,只是觉得畅快。   见云琅跟曹襄两个拿着扇子进来了,就哈哈笑道:“你二人的舞姿不错,再来一段?”   云琅丢下扇子,倒在锦榻上道:“跳不动了。”   曹襄更加没形象的躺在大厅中间的地毯上,指着一个歌姬吼道:“快给耶耶拿酒来。”   司马迁大笑道:“好日子就该拿出精气神来应对,如今大军凯旋,匈奴远遁,诸君,饮甚!”   一连喝了三碗酒,云琅才觉得有了些力气,瞅着快要被黑暗淹没的皇城道:“怎么这么久?”   曹襄有气无力的道:“单独奏对啊,逃不掉的。”   东方朔叹口气道:“五万大军战损,大将军总要给陛下一个交代的。”   霍去病冷冷的道:“打仗就是要死人,不死人的恶战,闻所未闻。”   司马迁道:“所以孙子说,不战而屈人之兵为上策!”   “对匈奴吗?”霍去病有些动怒。   司马迁想了一下摇摇头道:“只有彻底打垮它。”   云琅道:“对匈奴人不要心存幻想,能剿灭就不要只打垮,都是畏威而不怀德之辈,收拢无益。去病此次河西之战,让匈奴哀歌曰: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妇女无颜色。如果再击破漠北,匈奴就只有向西逃窜这一条路了,到了那个时候,我们又要开始经营西域了。”   不等霍去病说话,司马迁就追问道:“你刚才念的那两句话,真的出自匈奴人之口?”   “是啊,出自匈奴人之口。”   “那个匈奴人说的?”   “我哪里知道!”   “不知道就是胡说八道!”   “可是啊,确实有这样的歌谣啊!”   “谁说的?”   云琅:“……”   曹襄懒洋洋的道:“我去抓几个匈奴奴隶,打一顿之后,他们一定会说的。”   霍去病幽幽的道:“我希望过些年后,匈奴人最好什么都不要留下,我不喜欢他们的人,也不喜欢他们的歌谣,什么都没有最好了。”   司马迁笑道:“这句话很提气,某家也能保证这句话是真的出自骠骑将军之口。如此,可以入史!”   话说完,他就真的当场掏出一个小本子开始记录。   酒宴的过程是冗长的,每个人都无心饮酒,卫青奏对的结果没有出来,酒淡而无味。   月亮升起来的时候,褚狼走了进来,在云琅耳边低语几句。   云琅叹息一声举起酒杯道:“大将军自称损兵折将,辜负圣望,无颜担任司马大将军一职,自请去职,夺爵,陛下拒绝,却无军功颁赏,恩荫一子为散侯。”   霍去病笑道:“大将军岂会在乎这些,我只问其余将士的军功如何论赏。”   云琅道:“交付有司论处。”   “有司是谁?”   “廷尉赵禹。”   霍去病叹口气道;“陛下这是要查究龙城之战为何战损如此惨重了。李广将军战死,麾下将士战死十之八九,军中已经有人疑问中间是否有大将军驱死李广的关系。战场之上,谁该死,谁该活?”   曹襄摇摇手,把伏在身上歌姬推开,摊开身子大笑道:“就让他们问个清楚明白。要不然,阿敢心中的这个疙瘩就没法子解开。”   赵破奴道:“阿敢不是说已经知道父亲的死因了吗?”   曹襄苦笑道:“曾子的母亲一连听别人三次说她儿子杀人,就翻墙逃走,更何况龙城之战我军损失惨重,李广将军无理由的坚持死战,这中间的可疑的地方太多。赵禹虽然是一介酷吏,可是,此人对律法的坚持却非常人能比,交给他并非坏事。我坚信我亚父并非一个嫉贤妒能之人,赵禹的查验,只会让真相大白!这件事,母亲早就说过,不准我们继续参与,还说,有时候越是简单的法子,就更加的有效。亚父这些年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受人诟病已久,也该遭遇一些麻烦了。”   司马迁合上小本子站起身道:“某家乃是史官,正好去廷尉府一窥究竟。”   见司马迁走了,霍去病似乎也没有了喝酒的兴致,跟随云琅,曹襄也离开了春风楼。   “我今晚去你那里睡。”   路过长公主府邸的时候,曹襄没有下去的意思,也没有去对门自己家的意思。   霍去病道:“跟你俩干坐着不说话,都比一个人待着强。”   云琅道:“那就去我家继续喝酒,熬不住了,就直接睡觉。” 第一零二章 锦上添墨   窗外寒气逼人,屋内残灯如豆。   木炭火将三人的脸映照的红彤彤的。   “鸡翅好了。”   云琅从铁架子上取下一串鸡翅递给了馋涎欲滴的曹襄。   霍去病喝一口酒,扒拉一下架子上的猪蹄道:“这东西不好烤。”   云琅道:“用炭火慢慢烘烤出来的猪蹄会更好吃。”   “这就好,这就好,别等了好长时间,最后没有一个好结果,那就太让人失望了。”   “那就吃点烤豆腐,这东西老少皆宜。”   “是臭的。”   “你知道什么,吃的就是这个臭味,涂抹了茱萸酱,苏稚最是喜欢。”   霍去病对云氏菜肴的信心很足,哪怕这东西的味道闻起来不大对,他还是勇猛的吃了一口,吃了一口之后就点点头,还把盘子递给曹襄。   曹襄摇头道:“我是贵公子,味不正不食,色不正不食,煮不熟不食,过时不食!”   云琅,霍去病一起阴郁的瞅瞅曹襄,曹襄立刻干笑道:“已经破了过时不食的规矩,其余的也能破一下。”   看着曹襄吃的不停手,云琅点点头,曹襄这人就是嘴巴不好……   吃东西就是吃东西,不能掺杂别的事情,否则就会影响胃口。   老朋友相聚的时候喝酒,吃肉,玩闹都可以,像个傻子一样的傻笑最是让人愉快,享受快乐时光,就要单纯的享受,不能为外物所扰。   “又下雪了。”   “哦,这是今年的第一场雪。”   “前些日子的那场霜降,跟下雪有什么区别?”   “是个好兆头,那场霜降虽然让农夫们损失了一些秋菜,可是,也杀死了无数的虫子,来年开春,应该有个好年景。”   曹襄道:“明年多种豆子,这豆腐臭了都这么好吃,就该人人都吃。”   霍去病对这个问题很陌生,听着远处传来的更鼓声点头道:“四更天了,在军中的时候,我该披甲巡营了。”   云琅轻叹一声道:“你现在睡觉还需要有人守卫吗?”   “夫人训练了几个披甲女婢,可以帮我守门,按照军中规矩给我报时。”   “你不会梦中杀人吧?”曹襄的眼珠子乱转,昨晚他跟霍去病住在一个院子来着。   “不至于,只要把刀剑收起来就没事。又一次我睡觉的时候挂在墙上的宝剑自己鸣响了一声,我腾身而起,握住宝剑,在屋子里的站了一晚上,我夫人她们无人敢靠前,而我还是睡着的。”   曹襄四处瞅瞅没看见刀剑一类的东西,往云琅身边靠靠,然后对云琅道:“我们以后尽量在白日相聚吧,即便是没有刀剑,去病想要弄死我也如同杀鸡。”   说着话,也双手扣着自己的脖子做了一个折断的动作,很形象。   云琅鄙夷的道:“去病就算是变成鬼,我们也会在晚上聚会,该喝酒喝酒,该吃肉,吃肉。”   曹襄笑道:“很无趣的两个冬烘先生。”   霍去病笑道:“明日我们就回上林苑吧,只有在那里我才能过的舒服一些。”   曹襄贱笑着挑挑眉毛道:“三个弟妹呢。”   霍去病抽抽鼻子道:“六个,陛下三天前又赏赐了三个美人儿。”   “未央宫的?”   “未央宫的,听说是皇后调教过的,最是听话不过。”   “完了,去病以后连床上那点事都逃不过我舅舅的耳目了。”   霍去病笑道:“知道又如何?反正我从不在家中谈论军中事。”   云琅瞅着曹襄道:“公主马上就要娶进门的人,还有脸说别人?”   曹襄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就没了,呆滞了片刻对云琅道:“把我儿子领走,在公主进门之前。”   云琅笑道:“今年,云氏就要开蒙学了,一起送来吧。”   云琅的声音很小,因为霍去病已经裹着大氅睡着了……   元狩年的第一场雪终究还是从洞开的窗户里飘洒进来,落在烤肉的铁架子上,一下子就不见了。   因为有风,炉子里的炭火变得明亮起来,铁网上的豆腐被烤糊了,散发出来的味道很难形容。   云琅用筷子扒拉一下,将烤糊的豆腐丢进装垃圾的盆子,有两片豆腐烤的金黄,且鼓鼓的,想要拿给曹襄,才发现这家伙已经躲在他身后睡着了。   云琅细心地涂抹上茱萸酱,不用加盐,茱萸酱里面的盐分足够。   掰开豆腐块,一股白气就冒了出来,云琅往雪白的豆腐心里也涂抹了茱萸酱,洒了一点花椒面。   然后就满意的塞进嘴里,茱萸酱不够辣,辣的也不够劲道,没有辣椒的那股子香辣味道,算不得最好。   “吃臭豆腐就该有辣椒啊……”   云琅低低的呢喃一声,就把所有的豆腐都放在铁网上慢火烘烤。   烤的猪蹄自然已经烤好了,霍去病等待了很久的美食,没炭火烤的恰到好处,外皮有些酥脆,里面依旧香糯可口。   稍微晾一下,等温度合适了,云琅拿起猪蹄就要啃,霍去病的一只手就探过来了。   他的瞳仁被火光映照的如同两团火,不过,火苗的样子很稳定,这证明这家伙现在还处在沉睡状态。   云琅想了一下,就把手里的猪蹄处理一下,直到没有一块骨头了才放在霍去病的手中。   然后就看见霍去病很自然的把猪蹄往嘴里放,他吃的很快,如果云琅不剔骨头的话,他会连骨头一起吞下去的。   三口两口吃完猪蹄,霍去病倒头就睡。   丑庸揉着睡眼惺忪的眼睛出现在窗外,云琅指指屋子里的炉子跟一堆食材。   丑庸就打着哈欠带着两个仆妇走进来,很快就把屋子收拾的干干净净。   地龙烧的很旺,云琅能听到底下的火苗跟空气混合之后发出的轰隆声,这该是丑庸又往里面添加了柴火跟煤粉。   关上窗户,屋子立刻就变得暖和,如豆的灯焰也变得明亮起来。   云琅没有一点睡意,瞅着躺在两边锦榻上扯着呼噜的兄弟,莫名其妙的觉得很满足,很幸福。   这说明,自己不是一个人。   在大汉国里,至少还有两个靠得住的人,这让他第一次发现了大汉国的可爱之处。   很久以前,云琅是一个没有朋友的人,因为出身孤儿院,他对所有人都怀有深深的敌意。   父母不要他,他觉得世界都跟他没有关系。   听着白雪落地的沙沙声,云琅又想起睡在冰冷的始皇陵里面的太宰。   也不知道他冷不冷……   矮几上铺开了一卷白纸,云琅久久没有下笔,听得窗外起风了,他才将毛笔重重的顿在白纸上,毛笔趁势向外断续延展,一根粗壮的墨竹就出现在白纸上。   画竹子很简单,寥寥几笔,一簇生长在乱石丛中的墨竹就跃然于纸上。   白纸很大,因此,留白很多,云琅很想在留白之处赋诗一首,然而,才情不够,思忖了良久,还是放弃了,虽然他的脑子里还有无数精美的,足矣应景的好诗,他还是放弃了。   这样美好的雪夜……骗谁呢?   精气神都给了那丛墨竹,困倦就油然而生,木头地板很暖和,裹着大氅往地上一躺,就是很舒服的床榻。   早晨醒来的时候,云琅第一眼就看到了曹襄沾满眼屎的眼睛。   同时听到了一个惊天噩耗。   “我给你画的那丛竹子配上了四句七言句子,很应景。”   云琅忍不住从地上爬起来,他甚至能想到曹襄给他的画上配了那首诗。   霍去病正站在窗前拿着那幅画啧啧赞叹道:“你别说,阿襄这几句话配在这里正合适!可以当礼物送给我舅舅。”   见云琅面孔开始扭曲了,霍去病道:“真的很不错,你听啊。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南西北风!不错吧?没想到阿襄还有这样的才情,真是让我惊讶。”   曹襄揉一把眼睛,把眼睛弄清爽之后笑道:“小事一桩,小事一桩,我们现在就给大将军送去吧!” 第一零三章 胸怀大志猛曹襄   云琅,曹襄,霍去病三人去了长平侯府,却吃了闭门羹,不仅仅卫青夫妇不在,就连卫伉兄弟三人也不见了。   问了谒者才知晓,这一家人全部去了上林苑别院。   这就是要从漩涡中心避开啊。   于是兄弟三人带着霍光也回到了上林苑。   此时,已经是天寒料峭的初冬了。   长安城的人一个个冻得跟乌龟一样,上林苑里的人却闲不住,一个个借了云氏大笔的钱粮,没有人甘愿白白的浪费一个冬天。   冬日里的田野里,到处都是燃烧的篝火,到处都冒着浓烟,这是农夫在烧树叶肥田。   几十座砖瓦窑冒出来的黑烟直冲云霄,尽情的污染着大汉国清冽的空气。   路上满是背负着重物的行人,以及跟在负重的人背后轻松遛哒的牲口,牲口被照顾的很好,因为天寒,它们的肚皮上还裹着一层厚厚的麻布……   “这些人都是傻子吗?”曹襄觉得热,掀开帘子就看到了这奇怪的一幕。   霍去病出身不高,云琅更是当过野人,所以,他们很理解曹襄,这是一种富贵病。   跟何不食肉糜有异曲同工之妙。   “牲口刚刚出过大力,你只要看看牲口耳朵的上的汗水就知道了。天太冷,就要让牲口有一个收汗的过程,用的太狠了,牲口就不经用了。只要是人能背的动的,就不用劳动大牲口,小门小户的人家,大牲口在家里绝对比人命值钱。”   霍光在一边给这位可怜的叔叔解释,只是在他哥哥面前,他打死都不称呼曹襄为叔叔。   曹襄抓抓脑袋道:“还有这说法?我总觉得牲口就是拿来干活的。”   霍光继续道:“大牲口自然有大牲口干活的时候,比如春耕,那就是跟老天爷抢时间,一头大牲口可以顶四个壮劳力,那时候才是大牲口出死力气的时候。”   曹襄拍拍车厢道:“长太息而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啊!”   霍光像看傻子一样的看着曹襄认真的道:“您是司农寺少卿,难道说您不知晓,这些有大牲口的人其实算是大汉国内的殷实人家吗?”   “啊?隆冬天气里穿着破衣烂衫扛着重物前行的人居然是我大汉的殷实人家?”   云琅冷笑道:“你以为的殷实人家是什么样子的?”   曹襄开始指着云琅,后来觉得云氏这几年赚了好多钱,就把手指指在霍去病身上道:“应该是他们家的样子。”   霍去病面皮抽搐一下道:“如果大汉国的殷实人家是我家的模样,你信不信,我现在就敢跟陛下索要三十万大军对漠北匈奴来一次犁庭扫穴的行动?”   云琅叹息一声道:“一万户殷实人家也比不上去病家,所谓殷实人家指的是那些忙时吃干,闲时吃稀饭,一年到头家中多少有些盈余的人家。”   “这么穷?”曹襄多少有些吃惊。   霍去病冷笑道:“他们要是不那么穷,你拿来享用不尽的美人,你拿来仆婢如云的富贵日子?都是爹生娘养的,你以为他们就喜欢自甘下贱?还不是因为家里太穷,养活不了那么些人口,才让你们糟践人糟践的心安理得。”   霍光听了哥哥的话,立刻就转移话题道:“师傅在今年夏收之后以两成的利息,向上林苑百姓放贷了七千万,等到明年夏收,上林苑百姓的日子应该多少有些变化。”   霍去病听了霍光的话,笑着摸摸弟弟的脑袋道:“好事情啊,总要所有人都富裕起来才解气啊,到时候像阿襄这种狗都不吃的贵人全需要自己去种地,嗯,想想都开心,回去看看家里还有多少钱,全部拿去放贷,就两成利。”   曹襄怒道:“我怎么就……狗都不吃了?”   霍去病笑道:“我在边关拼命,为的就是让百姓有一个安稳日子过,阿琅在家里拼命的济贫,让每个人的日子都好过起来,你来说说,你倒是干了些什么?”   “我在上林苑种了不少地!”曹襄哪里能容忍这样的诽谤。   霍去病笑道:“从阿琅家拿种子,再从少府监要宫奴,再找我骗一些牲畜回来,再告诉东方朔,种不好地就砍他脑袋,再然后就躺在美人怀里喝酒等着夏收,秋收……这样的活计,牵一条狗都能做的很好。”   曹襄并不生气,他知道霍去病这是有些嫉妒他,天生的富贵命,别人不服不行。   别看霍去病说的简单,可是,那也要看是谁!   一般官员去云氏要种子,可能连云琅的面都见不到,就会被他家的谒者平遮给轰走。   少府监是出了名的门难进,脸难看,皇家的机构,东西一般只有进去的,没听说有出来的。   至于跟霍去病讨要牲畜……这更难,那些丘八们把牲畜看的跟命一样,都是他们的钱财,要牲畜就等于从虎口拔牙。   东方朔?这人是好使,皇帝都知道这人有大才,可是呢,这就是一头倔驴,你指东他往西走乃是家常便饭,驾驭这样的人需要足够宽阔的胸怀,还要有足矣帮他抗住那些想要杀他的人,舍他曹襄其谁?   今年夏粮收了一百壹拾叁万担,秋粮收了五十一万担,阿娇的粮食仓库堆得满满的,都是他的功劳。   而他治下的宫奴,野人,如今也都吃的饱饱的,穿的暖暖的,住的房子也见了瓦片,这都是他曹襄的功劳。   就像大司农儿宽夸赞的那样,从来没有一个新建的机构,从一开始就有进项,这是开天辟地头一遭。   最重要的是,还不像桑弘羊的盐铁使那样招人恨。   只要去年种植的桑苗明年开始出叶子了,官营养蚕作坊就会提上议事日程。   无农不稳,无商不富,只要司农寺一心走云氏老路,再出一些成绩,再积累一些钱粮,到时候就能把试验田扩展出去,一旦蜀中,山东,河南,淮南,吴中,云梦泽,都有了司农寺的试验田,到时候,谁还敢小看司农寺?   大司农?一旦司农寺净产出高过大司农,耶耶就是大司农,嗯,丞相耶耶打死都不干!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呵呵,某家胸怀锦绣,岂是你一介武夫能测度的。狗不吃某家,不是不爱吃我的肉,而是不忍心吃我,这是禽兽有灵的缘故。它知道,只要现在不吃我,总有一天,它就有吃不完的肉骨头,喝不完的肉汤。”   曹襄的心思云琅自然知晓,见曹襄说的豪迈,立刻挑起大拇指道:“好样的,只要你不贪多求快,最后的目标一定会实现。重点是,一定要持之以恒,这一生干好这一件事,你就是大汉的功臣!”   曹襄笑道:“我最有自知之明,我家祖宗当年就有自知之明,萧规曹随四个字让我祖宗受用不尽,我曹襄再来一个云规曹随,继续恩荫子孙,如果子孙志在军武,再来一个霍规曹随我也乐见其成啊!这世上的英才层出不群,而曹氏只有一个,英才有能力开创,我曹氏就敢拿来守成,稍加删减,就成我曹氏万世之功,以为世间成法,岂不妙哉!”   霍去病听得目瞪口呆,半晌才道:“你就不怕造成邯郸学步的下场?”   曹襄嘿嘿笑道:“邯郸学步的下场不过是惹人笑话罢了,尽管笑,万一我要是学成了呢?   嘿嘿嘿……就我曹氏家世,我用不着出风头,因为耶耶本身就站在风头顶上。   你霍去病杀光匈奴,谁最受益?除过陛下,就是我曹氏。   你云琅要让百姓变得富庶,谁最受益?除过陛下,还是我曹氏……哈哈哈哈。   所以啊,你们立下泼天的功劳我不羡慕,你们万世留名我也不羡慕。   知道不,太史令司马迁已经将我曹氏列入世家,你霍去病,云琅最多不过列传而已。   我曹襄奋四世余烈,可以与天下世家争雄,何其雄哉!” 第一零四章 镇山之宝   即便是云琅,霍去病也很羡慕曹襄。   当富一代的感觉,绝对没有当富二三四代的感觉好。   最倒霉的是,富一代基本上都是一代人杰。   做人杰的滋味并不好。   全世界都对人杰有更高的要求,不论是道德,还是才华,都会被摆在世界这个桌子上任人品评。   一个细微的污点,一般就会放到无穷大……   富几代就没有这个忧虑了,懒惰,败家,好色,贪财,混账,都没有问题,因为,在世人眼中,这才是他们该做的。   一旦有一个富几代,干的比祖宗还要好,那就不得了了,立刻就会成老子英雄儿好汉的典型人物。   干好了是偶然,干坏了才是必然,这就是世人眼中的富几代的标准模式。   可惜,云琅在长安就没有见过几个称得上败家子的富几代,一个个滑不溜秋如同泥鳅,越是想用力捉住,他们溜得就越快。   卫伉算是其中最傻的一个,被人骗着去了边军,如今虽然还欠着皇帝好几百颗匈奴人头,却已经没有人再拿这事来作法了。   他父亲卫青在草原上把匈奴杀的人头滚滚,他表哥霍去病在河西更是把匈奴人杀的血流成河。   再加上卫伉成婚之后,一心一意的在上林苑里过自己的小日子,中军府的差事,也干得有板有眼,已经有人以少年英杰来称赞他了。   云琅,曹襄,霍去病三人进他家,还用不着谒者通报,径直来到后花园,就看见卫青正在亭子里抚琴,长平如同一个少女面孔红红的倾听,两人都很专注。   曹襄最见不得自己母亲作小儿女之态,觉得母亲一把年纪了还这副样子,让他很没面子,拖着云琅跟曹襄就要去厅堂等候。   不愧是当大将军的,凝神抚琴的功夫还能眼观四路耳听八方,双手按在琴弦上,止住了琴弦最后的嗡鸣声。   “既然来了,怎么又要走?都来听听,去一下心中的浮躁之气。”   卫青声音平和,听不出半点不满之意。   长平对他们三个却没有什么好脸色,卫伉很想逃走,却被曹襄握着手不好离开。   卫青的古琴造诣很深,琴声悠扬,余音袅袅的让人三月不敢吃肉。   事实上也没肉可吃了,因为长平觉得留在上林苑也不妥当,准备带着他们四个人去骊山里茹素。   “三个月?岂不是整个冬天都要在山里度过?”   曹襄才发问,他的手就被长平给捏住了。   云琅笑道:“不如我们去狩猎?”   三个月不在家这不可能,云氏今年冬日里有好几桩大事需要定夺,尤其是富贵城的城墙已经合拢了,必须尽快在富贵城做一些安排。   于是,云琅的手指也就被长平给捏住了。   长平一手拉着曹襄的手,一手拉着云琅的手,眼睛却看着霍去病道:“去病儿怎么说?”   云琅听到自己手指骨在咔咔作响,脸上却表现的云淡风轻,不像曹襄的脸已经抽到一块了。   卫青饶有趣味的瞅着云琅跟曹襄脸上的变化,一边准备听霍去病如何应对。   “去病儿以为不能再退让了,再退让下去,后面就没法子活人了。”   长平见云琅跟曹襄两个,一个脸上带着笑容,一个惨叫连天却没有顺从的意思,就有些意兴阑珊。   松开手,将手缩回宽大的袍袖叹息一声道:“都是些有主意的啊……”   卫青大笑道:“早就说了,我们是我们,他们是他们,一代总比一代强是天道。某家身受陛下再造之恩,如何退缩都是可以的,他们能走到今天,却是自己挣来的。确实没必要过多的看人脸色过活。”   云琅笑道:“一个家到底还是需要有些脊梁骨的,处处忍让,处处退缩,只会让人看不起。最后成为弄臣,那就糟糕了。”   长平心中一凛,看着云琅颤声道:“你们对陛下不满?”   曹襄道:“勋贵说到底还是需要一些尊严的,不能像狗一样挥之即来,呼之即去。我们什么都不会做,听陛下发落就是,不管是什么样的雷霆雨露我们接着就是了。孩儿甚至做好了跟阿琅学种地,跟去病学打猎的准备,总之不会饿死就是了。”   长平有些惊慌,忍不住转过头去看卫青,想从他那里得到一点帮助。   霍去病从袖子里掏出云琅昨晚做的那幅画递给了卫青道:“这是我们兄弟三人给舅舅的礼物。”   卫青笑吟吟的接过那幅卷轴,缓缓打开,先是看了那幅竹石图,看了许久,才看上面提的字。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南西北风!呵呵,还真是适合我啊,想我卫青年少之时不过是你母亲门下的一个马夫……这还真是立根原在破岩中啊。”   长平握住卫青的手道:“英雄不问出处,你如今是我长平的夫君,天下楷模!”   卫青拍拍长平青筋暴跳的手背道:“你想到哪里去了,谁都没有跟陛下作对的意思,只是今后不再逆来顺受罢了。”   长平死死的抓着卫青的手不愿意松开,眼中一片死寂,她真的有些绝望了,如果这些跟她最亲的人都不随她共进退,她活着的意义就不存在了。   “我今后一心打仗,为大汉开疆拓土,不做他想。”霍去病拉住长平的手认真的道。   长平眼睛多少活泛了一些。   云琅同样将手覆在他们的手上道:“我以后只会专心于富贵城,足迹不会超过上林苑。不做他想。”   长平一口长气从胸中吐出,发出很大的响声,不等呼吸平稳又用恳求的目光看着儿子。   曹襄连忙抱住母亲道:“孩儿在有生之年,只想种地,上林苑种完了就去洛阳,洛阳种完了就去山东,山东种完了,就去淮南……总之,孩儿就想靠种地种一个富贵延年。”   长平泪光莹莹,哽咽着道:“不理政事也好……”   卫青喟叹一声道:“而今大汉国,空谈者日众,潜心实务者日少。没了匈奴这个外敌,倾轧之风已经形成,陛下日渐暴戾,恐不能容人。明哲保身虽然非大丈夫所为,却也算是明智之举,留有有用之身,且看将来吧。”   长平再也忍耐不住,伏地痛哭道:“你们一个个都这样做,我到底算什么,算什么呀。”   云琅叹口气道:“以帝王为效忠目标何如以大汉社稷为效忠目标!外戚之名,太沉重了,会绑缚我们的手脚。我们兄弟一致认为,大汉国发展的极致绝对不仅仅是击败匈奴,大汉帝国给了我们兄弟机会,那么,我们兄弟就会还给大汉帝国一个灿烂的将来。家天下,太小家子气了。”   “小家子气?”长平不解的看着云琅。   云琅招招手,站在远处的霍光立刻抱着一个粗大的卷轴跑了过来。   云琅接过卷轴,缓缓打开一张平面化的世界地图就慢慢的展现在长平面前。   长平很容易就从地图上找到了长安,忍不住皱眉道:“大汉国就这么大点?这地图是真的?”   云琅嘿嘿笑道:“博望侯是我大汉国走的最远的人,可以请他看看西域一地的地图是否正确。以后慢慢验证别的,总会搞清楚的。”   “图纸哪里来的?”   “这是我西北理工的镇山之宝。”霍光挺着胸膛得意的道。   “给我!”   长平一把夺过地图,一把擦干眼泪,然后恶狠狠地对在场的所有人道:“不准离开,就在这里等我!”   云琅笑道:“母亲不必着急,这样的图我云氏印书作坊,已经刊印了三千张,原稿应该就在陛下哪里,此时此刻,陛下恐怕正在观看。”   长平见卫青,霍去病,曹襄好像一点都不惊讶,就愤愤的将地图丢在地上道:“你们就瞒着我是吧?”   曹襄苦笑道:“母亲,您有多长时间没有进过书房了?”   长平愣了一下道:“我书房里有?”   曹襄不满的道:“您要是不跟番僧学佛,一个月前您就该看到这张图了。”   “你就不能提醒我一声?”   “没法提醒,每次见到您,我的手指就会肿起来,跑都来不及呢!”   长平的精气神似乎一下子就回来了,盘腿坐在锦榻上瞅着围在她身边的几个人怒哼一声道:“全是天杀的!” 第一零五章 不走寻常路的刘彻   刘彻站在一张硕大的地图前面,捋着刚刚有半尺长的胡须看的入神。   博望侯张骞站在一边眼观鼻,鼻观心如同雕塑一般。   “这么说,你走过的这一段路在地图上是正确的?”   刘彻低声问道。   张骞抱拳道:“除过一些小国的位置有些变化,地域丝毫不差。”   “小国地域为何会有差池?”   “回禀陛下,这些小国迁徙不定,有些逐水草而居,比如大月氏人就曾经迁徙过三次,西域三十六国的国祚三日一改,五日一更,城头的大王旗变幻不定,因此,地图与实际不符也是可以原谅的。”   “此去大月氏路途几何?”   张骞叹口气道:“凡八千六百余里。”   刘彻在地图上用手比划一下道:“八寸有余,看来在这张图上,一寸即千里之遥。”   张骞上前按照自己的经历测量了乌孙,若羌,焉耆,龟兹,大宛等国之后点点头道:“大致如此。”   刘彻颇有些玩味的道:“都是如此?”   张骞拱手道:“大致不差!”   刘彻点点头,遗憾的看着西域密密麻麻的国家名字道:“太远了……”   “传说天竺之地满是金银珠贝可是真的?”   “佛家有七宝,为金、银、琉璃、水精、车渠、珊瑚、琥珀,佛门在天竺极为盛行,拘罗国舍卫城城主须摩多曾经用金砖铺满竹林精舍请佛祖讲经,可见极为富庶。”   刘彻吧嗒一下嘴巴道:“路途太远,大军不好去,我大汉有的是敢死之士,他们走一遭如何?”   张骞摇头道:“中间的国度太多,恐不易。”   刘彻大手一挥,将手掌最后按在西域之地道:“一千甲士可能拿下西域三十六国?”   张骞摇头道:“不易。”   刘彻眯缝着眼睛道:“出敦煌后,遇到的第一个国家是伊吾卢?”   张骞施礼道:“伊吾卢其实是匈奴呼衍王治下。”   刘彻笑道:“朕听霍去病说,他兵锋抵达敦煌之时,呼衍王已经向北逃窜了?”   张骞大笑道:“如今又该回来了。”   刘彻笑道:“很有意思的地方啊,来人,命敦煌校尉幕烟出击伊吾卢!”   张骞呐呐不能言,他并不知晓皇帝要干什么。   等宦官隋越领旨离开之后,刘彻又看着地图上的滇国,夜郎国遗憾的道:“这样的国家实在是太少了,先试试吧,如果能用少量武士就能颠覆控制这些国家,收获应该不小。”   张骞不知该如何奏对,只好低着头一言不发。   有了一张新地图,刘彻就像是得到了一个新的玩具,整整一日都坐在地图前面乐而忘返。   阿娇送来了酒水,见刘彻一人盘腿坐在地图前傻笑,就轻声道:“陛下!”   刘彻回头看到了阿娇,笑容更加灿烂,一把将阿娇拉过来坐在身边,指着眼前的地图道:“瞧瞧,这世界居然如此庞大……哈哈哈,真是出乎朕的预料。这还是西北理工发现的一部分,却不知还未发现的土地是何等的广阔。朕还以为这天下已经打到了极致,想不到啊……知道不,朕的心一瞬间就变大了无数倍。”   阿娇笑道:“您的百姓就这么,要那么大的土地做什么,大汉如今的土地足够养活我们所有人了。劳师远征,费时费力,不值当。”   刘彻大笑道:“慢慢来,朕的子孙无穷匮也,以前还担心子孙封无可封,现在不用担心了,天下的土地多得是,倾刘氏百代也用不完。”   “您要干什么?”阿娇警惕的看着刘彻,他发现刘彻突然显得很阴险。   刘彻将阿娇按倒在地上,一边剥阿娇的衣衫,一边嘿嘿笑道:“干什么?朕终于可以正大光明的废除中原封王了。”   “废除中原封王?你是指谁?”   刘彻将阿娇身上一点遮盖物扯掉后道:“所有的,所有的,一个不剩的全部给朕滚出中原,滚出巴蜀,滚出山东,滚出吴越,滚出淮南,滚出去,统统给朕滚出去……”   阿娇觉得刘彻的身体滚烫的惊人,不由得惊叫一声,大长秋听到阿娇的惊叫声,探头看了一下,就把厚重的帷幕给拉上了……   “凡是锐意进取的君王,必定有一颗可以容纳天下山川的雄心。   世界突然变大了,变得比他想象的大得多之后,他就会发现自己拥有的不过是天下一隅,并非中央之国。   这对英明有力的君王来说是一个开拓眼界的机会,也是一个羞辱。   一个眼界变宽的君王,心胸也就会同时变得博大,会习惯性的从全局看问题,而不是从一个点看问题。   别看其余的地方那么远,看似毫无用处,可是呢,对陛下这样的君王来说很重要。   自从匈奴远遁漠北,陛下的目光开始关注国内,这就是我们这段时间日子不好过的真正原因。   如果把陛下的目光吸引到远处,那么,我们就会重新过上好日子,不论是司马大将军,还是去病这个骠骑大将军都会有了用武之地。   不至于沦落到良弓藏,走狗烹的下场。   这就是我为什么一定要把这幅地图敬献给陛下的原因所在,能拖几年就几年,我们能过几年好日子就过几年,等到陛下忽然有一天雄心不再了,就说明他老了。”   听云琅这番话的人,自然只有霍光跟张安世。   如果让卫青,霍去病,曹襄他们听到了,心里一定不会舒坦的,如果让长平听见了,她会更加的伤心。   这是云氏在向命运抗争的第一步,与别人无关。   一幅世界地图,就是一朵镜中花,一轮水中月,可望而不可及。   始皇帝举全国之力,以大地作棋盘,共修建了九条秦驰道,这九条驰道,就像九条粗大的绳索,将版图牢牢地跟咸阳绑缚在一起。   这对中央集权是极为有利的,地方一旦有变,咸阳的大军就能快速的经过驰道运送兵力到版图尽头,快速的剿灭不臣之人。   只可惜内政不修,渔阳戌卒一声狐鸣,铁桶般的江山顷刻间就分崩离析。   云琅确定刘彻会顾忌到这一点的,所以并不担心刘彻会征发民夫修筑通往世界的道路。   总体来说,有了这张地图的刘彻,会沉迷广阔的世界,会感慨造物之神奇。   只会把这张地图当做刘氏皇族的终极目标,却不会立刻就实施它。   然而,他还是低估了刘彻。   当他第二天知晓了刘彻向幕烟下达的命令之后,云琅重重的一巴掌拍击在额头上。   他还是忘记了刘彻的本性,他抢劫过滇国,抢劫过夜郎国,如今,对于抢劫这种一本万利事情极为感兴趣。   一场以抢劫为目的的战争,即便是幕烟带领一千部下,也能在西域干的很好。   自己给了刘彻一张世界地图,无疑,打开了刘彻封闭的双眼,如今,他终于可以指点着地图,选择自己下一个可以抢劫的目标了。   “有了你的那张破地图,陛下准备迁徙封王,啧啧,你还真是有点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模样。一张地图就能让天下大乱。”   低头瞧着红色指甲的阿娇,抬头看了云琅一眼,眼中满是讥诮之意。   “不关我事!”   云琅觉得有些疲惫,摊上这样一个一步三计的皇帝,他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陛下到底要干什么?就不能过两年安静日子吗?”云琅几乎是呻吟着问出来的。   阿娇弹弹指甲,发出两声脆响,摇摇头道:“也没有那么快,总要西边的试探结束之后才开始考虑封王转移的事情。”   “也不会太慢,如今,陛下的大军已经全员收缩回长安了,此时的陛下强大无匹,天下无人敢不从,是最好的结束封王割据的好时机。”   “我是问你这事对我们有好处没有,不是你听你埋怨的,当然,在不破坏陛下千秋大计的情况下。”   云琅呆滞的道:“如此,大汉各地成郡县制已经成为了现实,大汉国再无法外之地了。按理说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我却高兴不起来,因为,完成郡县制的陛下,将再无掣肘之人,之地,一声令下,举国景从的那一天,到来的不会太晚。”   阿娇抬起头笑道:“这样很好啊,陛下早看那些封王不满意了,一个个骄奢淫逸,再这么下去,连举刀反叛的力气都没有了,这对陛下或许有利,对刘氏江山却半点好处都没有,更失去了太祖高皇帝分封天下的本意。” 第一零六章 石破天惊   刘彻的脑海中只有他的江山,他遇到任何事情,首先会把事情跟他的江山衡量一下。   一旦这件事情能够与他的江山融合,能够有益于他的江山,不论这个事情是谁做出来的,想出来的,他都会大大方方的利用起来,绝对不会挑三拣四。   如果无用,自然就会被他抛弃。   用大汉自己制作的地图来检验云琅制作的地图是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因为比例尺的关系,云琅制作的地图要远比大汉人自己绘制的地图来的精确。   这个工作云琅做了很久,几乎翻遍了他手头能找到的所有地图,再加上后世的一些记忆,最终制作出来了这幅相对准确的地图。   从他的角度来看,这是一张非常简单的地图,只有东南西北方向指引,却没有经纬线,没有时区划分,没有等高线,称呼他为图画,也比称作地图要准确的多。   卫青也很喜欢这幅地图,这些天,他留在卫伉的那个小家里潜心钻研,甚至开始动手修改他发现的一些瑕疵。   同样的工作,霍去病也在做,只是,他做的更加艰难一些,毕竟他去了大汉人从未踏足的河西。   根据曹襄讲,同样的工作还有更多人在做,尤其是张骞,他聚拢了很多随他出塞的人,仔细的推敲这幅地图。   随着很多人参与进来,云琅制作的这幅地图上的缺漏被很多人发现了,当漏洞被汇总之后送到刘彻面前,刘彻非常的满意!   如果这幅地图精确到无懈可击的地步,刘彻就会把云琅找来问个清楚明白。   现在发现了如此多的漏洞,只能说,这幅地图的出现还在刘彻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漏洞发现了很多,根本性的错误却没有,这让刘彻对这幅地图充满了期待。   下令,召集大汉博学之士,成立一个山川地理馆,以这幅地图为蓝本,重新绘制更加精确的地图。   云琅不清楚自己是不是又开创了一个新学科,不过,就皇帝诏令中表现出的坚决意志来看,这个部门应该能够长期坚持下去。   到了冬季,湿润的空气从秦岭山脉飘过来,就会在平坦的上林苑制造出大片的浓雾来。   其中以骊山脚下最为明显,这里有骊山阻隔水汽继续向前推移,因此,云氏庄园的浓雾就显得更加浓重。   这样的天气里,云氏没有人喜欢大清早就起来。   在浓雾里稍作停留,就会被浓雾沾湿衣衫,再加上寒冷,没人能扛得住。   老虎大王的皮毛最受水汽喜欢,一般情况下只要他在浓雾里跑一圈,回来之后,毛皮上就会出现一层薄冰。   云琅的卧室里自然是干爽而温暖的,滚烫的温泉水从地板下面的陶管里蜿蜒而过,将热量均匀的留在这间很大的屋子里。   天亮了,老虎就不喜欢待在屋子里了,大门没有开的意思,床上两个赤裸的人还纠缠在一起,老虎就趴在地板上继续舔舐自己爪子背上的毛。   直到每一根毛发都柔顺光滑,这才慢吞吞的来到大床边上,将两只前爪搭在床沿上看作怪的两个人。   苏稚尖叫一声,就把枕头砸在老虎的脑袋上,老虎委屈的哼哼两下,却没有离开。   没人能在老虎那两颗硕大的眼睛注视下干那些激情的事情,云琅,苏稚也不例外。   两人把被子裹得严严实实的,一起瞪着老虎。   云琅见老虎没有离开的意思,懊恼的拍拍脑门道:“该上山了。”   苏稚从被子里伸出光洁的手臂揽住云琅的脖子道:“今天好好陪我,不许去。”   云琅摩挲着苏稚的后背道:“那就一起去。”   苏稚好奇地问道:“您每年这个时候都会上山待几天,有什么特殊的事情吗?”   “去我以前居住的地方住几天,怀念一些人,一些事。”   “您刚才说我可以一起去?”   云琅笑道:“这是自然,早就该带你一起去了。”   “师姐不去是吧?”   “不去,她要看哲儿,还要管家。”   苏稚一听宋乔不去,立刻就从被子里窜出来,又看见老虎瞪着眼睛看她,就干脆把被子蒙在老虎头上,这才慢条斯理的开始穿衣。   云琅进山,一般是不带随从的,这个习惯已经延续很多年了,从未因身份发生变化而改变。   太阳出来的时候,浓雾就散去了,只有骊山上还有一层薄薄的水雾,不过,也很快就消失在林莽中了。   进山林之前,老虎惯例是要站在山脚大叫几声,宣示王的回归。   何愁有站在山居门前,听到老虎的咆哮声,就换好了进山的衣衫,背上一张弓就先一步进了松林。   云琅细心地用狼皮把苏稚的小腿裹紧,还用绳子细心绑好,进了山林,就不能只要求好看,一切以保暖为第一要素。   送别的人只有梁翁,家主离开其余人并不知晓,这也成了云氏的惯例。   老虎迈着轻快的步子在山间小路上慢跑,时不时的停下脚步等待云琅跟苏稚。   他很不满意,以前只有他跟云琅的时候,前进的速度要比这快的多。   “别跑,驮着我。”   苏稚大叫,老虎却不理睬,继续挪动肥硕的爪子,在地面上留下一大串梅花状的脚印。   苏稚气喘吁吁,云琅只好俯下身将苏稚背起来,不远处就是太宰以前居住的石屋。   何愁有出现在石屋前,云琅一点都不吃惊,论起对骊山的熟悉程度,云琅远远不如这个已经搜索山林长达三年的老家伙。   “带她来做什么。”跟老虎一样,何愁有对苏稚的到来也不是很欢迎。   “我是他妻子!”   “小妾!”   苏稚大叫,何愁有冷冷的回答。   “以后,我的家人都会来这里,开始是小稚,明年阿乔来,后面云音,云哲都会来。现在只是开始!”   “霍光呢?”   云琅摇头道:“霍光继承西北理工,这是家事。”   “你儿子还是要继承你的另外一个身份是吧?”   云琅点点头,见苏稚一脸的迷惑,就随口道:“我还是大秦始皇帝座下的太宰。”   苏稚的小嘴巴张的圆圆的,有用力的捂住嘴巴,不让自己惊叫出声。   “你是前秦人?”   苏稚很快就接受了云琅的这个新身份,围着他转了一圈很是感慨,前秦余孽这四个字即便是在如今,依旧是大汉国最重要的逃犯,没想到自己丈夫这个前秦余孽居然能在大汉充任关内侯!这实在是太出乎预料了。   “我对秦人,还是汉人没什么概念,反正他们都是我的祖先,我老师是前秦太宰,临死前希望能接着当太宰,不能让他失望,我自然就当了。”   以前很难说出口的事情,既然说出来了,就干脆说清楚。   苏稚笑道:“我是大秦帝国的太宰妇?”   云琅笑道:“心里知道就好,不用说出来。”   何愁有冷笑一声道:“知道你这个身份的只有两个人,很荣耀吗?”   站在石屋子门口,云琅伤感的道:“他死了,我就没了根,只能重新寻找我的跟脚。找了很多年还是没有找到,直到云音出生,我才幡然醒悟,不知不觉的我又成了别人的跟脚。老何,你其实很担心我继承太宰遗志,要弄什么反汉复秦的事情吧?现在,你可以放心了,我没有那个想法,太宰临死之前告诉过我,大秦帝国已经亡了,就让他沉睡,我深以为然啊!”   何愁有叹口气道:“就人而言,太宰堪称志士。”   云琅打量着屋子里的熟悉的摆设慢慢的道:“对我而言,他是世上最好的人。”   何愁有让开路,指着石屋子对苏稚道:“进去祭拜吧,然后,我们就要跟大秦帝国说永诀了。”   “火药准备好了?”   “准备好了,老夫很期待你说的石破天惊到底是一个什么模样。” 第一零七章 神灵来了   活了两辈子,能让云琅自知自觉的将膝盖弯下去跪拜,并且把脑袋真实的磕在地上的人只有云婆婆跟太宰。   这两人都哺育过云琅,都在云琅还处在幼儿期的时候精心保护过他。   在很多时候,这两个人在云琅的生命中,不知不觉的承担了母亲跟父亲的使命。   因此,在祭奠这两位的时候,云琅是虔诚而哀伤的。   老虎可能感觉到了什么,张着嘴巴朝云琅设立的排位嚎叫了一嗓子,然后就趴在云琅身边将脑袋耷拉在地上。   苏稚跪在云琅身后,她一向是一个聪慧的女子,从丈夫开始用手帕擦拭供桌的时候,就知道她即将祭奠的人对丈夫来说非常的重要……   何愁有只是拱拱手,就站立在一边,他跟太宰并不合拍,一言不合拔刀相向的可能性更大。   祭奠完毕之后,云琅就把太宰的灵位用绸布包裹起来,放进老虎背上的袋子里。   以后,不能再让太宰孤零零的留在石屋中,云氏家园虽大,有了太宰灵位之后,才堪称完整。   黑火药被何愁有拿来的时候,云琅感慨万千,拍着一管管被油纸包裹起来的黑火药竟然不知道要说些什么。   如果不是因为刘彻起了抢劫之心,他是不愿意把这东西拿出来的,这原本是他留给云氏家族保命用的。   地图是他献上去的……这极大的开阔了大汉人的视野……也助长了他们探索世界的野心。   云琅清楚地知道,探索世界,仅仅依靠刀剑是不够的,那会极大的拖延探索的进程,已经将伤亡无限的增大。   火药,是人类掌握的第一种超自然的力量,在火药面前,强壮的身体,精湛的武技都将失去他原来代表的意义。   一队探索世界的大汉武士,如果配上火药,在这个原始的世界里,即便是火药爆炸之后发出的声与火,就能让原始世界的人以为神。   劳师远征,损伤太大了……这并非云琅想要看到的后果。   云琅跟何愁有背着火药下了山崖,苏稚跟老虎就留在石屋子前边等待消息。   石头屋子不算大,苏稚却起了探索之心,这里数量最多的就是竹简跟木牍,她翻看了很多,最终发现,关于灵位上的那位太宰,以及云琅的记载一点都没有,所有的记录,在始皇帝驾崩之后就戛然而止。   苏稚的目光落在那片空地上,如果那片空地上堆满了竹简木牍,她就能知道夫君以前的事情,可惜,夫君把那些东西全部都收起来了,或者,烧掉了。   老虎趴在断崖上无聊的看着他的江山,他很怀念以前跟云琅坐在山崖上看世界的感觉,那时候,整天除过狩猎,就是相互打闹玩耍……   有老虎在,山林里连鸟鸣声都听不见,风催动的松涛声,从脚下一直蔓延到深山处,就像大海泛起的涟漪层层叠叠无休无止。   苏稚勤快的就像一只老鼠,不大的石屋子对他的吸引力很大,她孜孜不倦的在屋子里搜寻任何跟丈夫以前生活有联系的物件与文字。   不长的时间,她就获得了一柄女子用的佩剑,一面式样奇古的玉牌,一面锈迹斑斑的铜镜。   苏稚觉得这些东西都该是她的。   站在屋子里再次扫视了一遍,确定没有更多东西了,就配上短剑,先是将铜镜插进一堆细砂里摩擦除锈,等大的锈迹除掉之后,她就陪着老虎坐在断崖前,用麻布用力的擦拭铜镜。   打磨铜镜,这是一件非常费功夫的事情,好在,云琅跟何愁有已经离开很长时间了,估计还要再等一阵子,她有的是时间做好这件事。   清水淋在铜镜上,再用力的摩擦,铜镜上的锈迹慢慢的消失不见了,苏稚用铜镜照照自己,铜镜里的人像依旧模糊。   她就掏出丝绸手帕,淋上水,继续研磨,如果能让这面铜镜重新恢复昔日的光彩,苏稚觉得花多大的力气都是值得的。   大地突然颤抖了一下,老虎猛地直起身子,一双大眼睛变得极为凶恶,全身的毛发似乎都竖起来了。   紧接着一连串闷响从山崖下传来,大地摇晃的更加厉害了,苏稚惊恐的抱住老虎,冬日里响雷,这不是一个吉兆。   老虎似乎比她还要害怕,大脑袋搭在苏稚肩膀上相互安慰。   一声炸雷从脚下响起,老虎咆哮一声就向石屋子跑去,苏稚在后面大叫着也跟着钻进屋子。   山林里群鸟乱飞,无数的野兽亡命的向山林深处逃窜,一股烟尘从断崖下升起,一道山岭颤抖一下,就突然下陷,在地面上留下一道深沟。   而后,就是死一般的寂静。   云琅从山崖上走上来的时候,苏稚第一眼就看到了,飞一样的跑过来,紧紧的抱住云琅,云琅跟感受到她狂跳的心,抚慰婴儿一样的轻拍着她的后背口中低声道:“没事了,没事了,全部结束了。”   “刚才地龙翻身了。”   云琅没有解释,笑着对苏稚道:“以后要是发现地龙翻身了,不能往屋子里跑。”   “大王吓坏了!”   云琅走进屋子,好不容易把大王从床底下骗出来,即便如此,大王依旧将脑袋靠在云琅的腰上,还一定要云琅抓着他的顶瓜皮才肯离开石屋。   之要云琅在,苏稚就无所畏惧,开心的拿出自己从石屋里找到的三样东西给云琅看。   看到那枚玉佩,云琅的眼睛就微微有些泛红,把玉佩揣进怀里,将那柄短剑交给苏稚道:“这是秦国公主的佩剑,你留着也好。”   “玉佩呢?”   “这是太宰的东西,那面镜子也不错,叫做透骨镜,你研磨出来之后,放在太阳底下,阳光会穿透镜面,镜子背后的图案会清晰地出现在地面上。也是难得的好东西。”   苏稚朝四周看看低声道:“动静好大。”   “本来就不是属于这个时代的东西。”   “何愁有呢?”   “他不相信一堆黑色粉末会造成这样的结果,想要努力的找出山岭坍塌的原因。”   “我把屋子收拾干净了,我们今晚就住在这里?”   苏稚对何愁有想要干什么一点都不感兴趣,她只在乎跟丈夫有独处的好时光。   “不成,要回去,动静太大了,梁翁会急死的。”   云琅原本以为简易火药虽然有经典配方,还不足以造成太大的场面,没想到,在密闭的空间里,这东西的能量被放大了很多倍,最终造成了山洞的连环塌方。   他只希望,这一次的爆炸,不会伤害到山丘底下的那些宏伟的建筑,也不会伤害到太宰的尸骨。   回家的路上,何愁有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云琅身边,好奇的眼神看的云琅极不自在。   “上次邀请陛下看碉楼被炸毁,你用力瞒天过海的手段?”   “是啊,否则,粉尘的爆炸后的威力虽然很大,还不足以将整座碉楼掀翻。”   “白狼口一战,你也是如此安置的?”   “没错,粉尘爆炸需要的因素太多了。”   何愁有长出一口气道:“怪不得我们试验了三次,虽然三次都爆炸了,却远没有你指挥的那次爆炸来的猛烈。还以为是我们那里处理不当,原来如此。只是,你为何不直接将火药呈献给陛下呢?”   何愁有话音刚落,就自嘲的摇摇头道:“那样你会死!”   云琅点头道:“火药这东西,可以是自发的出现在民间,也可以自发的出现在军伍中,唯独不能出现在勋贵手里。   威力你也看见了,这不是血肉之躯能抵挡的,是仅次于神的力量,如果不能掌握在帝王手中,帝王就会寝食难安。   我们如今是侯,放在春秋时代,我们叫诸侯,是天子急需拉拢,急需防范的一群人。   我们可以富贵,可以掌权,唯独不能拥有帝王都未曾掌握的力量。   匈奴北逃之后,接下来的岁月,大汉国将会迅速的变得强大,强大之后,扩张就迫在眉睫。   只要逼迫匈奴向西逃遁,帝国再无大范围的战事,这时候,小规模的渗透,掌控,羁縻就在所难免。   这时候,如果没有火药襄助,大汉将士们想要以少胜多,以少量的人控制大量的人的过程就非常的艰难了。   一个新东西的出现,必须要配合这个国度前进的步伐,否则,很难达到必要的效果。”   何愁有长吸一口气看着云琅道:“你自以为神?”   云琅笑道:“从某些意义上来讲,是的!” 第一零八章 不做无用功   “女娲抟土造人,炼石补天而成神,伏羲演八卦,明婚配与女娲共成社稷正神。黄帝除恶兽,驱毒虫定天下而成神,炎帝起耕种之源,尝百草,开集市互通有无而成神。杜康因酿酒成神,易牙擅盐梅而成庖厨之祖,鲁班明木器制作而成工匠之祖,孔丘长于教化成神,孙子成兵天下无双成神,李耳骑青牛出函谷留道德眞经而成神……既然如此,我云琅造水车,冶金铁,造纸张,开印刷之先河,而今又有火药之术,为何就不能自喻为神呢?”   一口气摆出来了无数的例子,让何愁有涨成猪肝色的面孔终于恢复了寻常颜色。   跟人一起走路这太正常了,要是身边人突然告诉你他变成神了,这种感觉就很差了。   苏稚抱着丈夫的手臂忽闪着大眼睛崇拜的道:“夫君功在天下,将来一定会成神的。”   云琅笑道:“只要不被陛下砍头的话,应该没什么问题。”   何愁有嘲笑道:“神也怕死吗?”   云琅大笑道:“只有活的时间长的人才会成神。”   何愁有跟着笑了一声,却突然停下脚步,看着云琅道:“为什么一定是我?”   云琅道:“你知道我的秘密知道的最多,你跟陛下的关系最是亲近,我还知道,云氏这几年之所以没了监视的人手,都是拜你所赐,有你在云氏,陛下至少不会怀疑我做出什么对他不利的事情。”   何愁有皱眉道:“陛下已经不待见我了。”   云琅摇头道:“错了,以陛下的性子,如果不待见你了,他会将你除之而后快。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陛下轻易地放过了你,我只知道陛下不是一个念旧的人,更不是豁达的人。现在,能告诉我原因吗?”   何愁有没有回答,只是叹了口气道:“时隔多年,我自从被留侯恫吓过之后,现在又被你恫吓一次。偏偏这两次恫吓我都要乖乖的接受,而且一次比一次恐怖,如果老夫活的时间再长一点,说不定还要接受霍光的恫吓……老夫的聪明才智不算最顶尖的,在你们这些人面前,即便可以随手捏死你们,却不得不处处受制于人,这可能就是老夫的命,就这一点来说,老夫认命了。”   听何愁有这样说,云琅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火药炸响,惊跑的可不仅仅是山里的野兽而已……天知道这东西会在哪里炸响!   火药最可怕的不是炸响的那一刻,而是他将要炸响的那一段时间。   “很久以前,有一座山庄叫做孔雀山庄,孔雀山庄里有一种可怕的武器叫做——孔雀翎。据说这种武器一旦出现,中者必死,从无例外。”   “所以那个孔雀山庄就永远平安了吗?”   云琅苦笑道:“听说没有。没有使用之前,他们家族平安了好多年。当他们家的一代子孙用了这东西杀死了敌人,很快,他们家族就完蛋了。”   何愁有冷笑道:“不出手别人还畏惧三分,没人愿意当第一个死人,当第一个死人出现之后,天知道谁是下一个,这时候自然要群起而攻之。你云氏的火药不会当孔雀翎用吧?”   “如果你愿意保密,我想让这东西出现在捕奴团中,反正捕奴团的武器装备已经远远超越了大汉甲士,听说钢制折叠连弩都出来了,就放在他们中间出现,我觉得很合适。”   “你就这么恨郭解?”   “不恨,只是他最合适,加上前段时间他彻底脱离了云氏,种种因果之下,出现在他手里很好。”   老虎低声咆哮一声,何愁有冷漠的看向旁边的灌木林,一头肥硕的野猪受惊从灌木林中窜了出来,老虎的威胁对它来说太大了,大到了不敢继续隐藏的地步。   老虎的两只前爪已经弹出来了长长的指甲,在野猪掠过身体的一瞬间,两只爪子就搭在野猪的后背上,就听见一声凄厉的嘶鸣,野猪的背上被多了七八道裂开的血口子,野猪的向前冲撞的气势不减,何愁有闪身避开,眼看着那头猪撞在树上,不等倒地的野猪站起身,它的脑袋已经被老虎的一只爪子抠在脸上,只是用力的撕扯一下,野猪一半面皮就被生生的撕下来了。   扯掉野猪的一双眼睛跟半只耳朵之后,老虎就跳的远远地,他不喜欢让野猪血沾到他的皮毛上。   云琅跟苏稚两人看的津津有味,一头野猪而已,打不过老虎也打不过何愁有,他们非常的安全。   何愁有看看痛的发狂的野猪,再看看悠闲地站在一边看热闹的老虎,忍不住摇摇头,抬手就把手里的长刀丢了过去,长刀穿过野猪的脖颈,准确的刺破了心脏,这头硕大的野猪站在地上呆滞了片刻就倒在了地上。   何愁有走过去抽出长刀,在野猪身上蹭蹭血迹,对云琅道:“吃不成了,肠子被老虎抓破了。”   苏稚叹息一声道:“可怜的猪,别的猪都往深山里跑,就它往山下跑。”   何愁有冷笑道:“有可怜这头猪的功夫,还是多可怜一下郭解!你夫君害人,从来都是不害死别人全家不罢休。”   苏稚瞪大了眼睛看着何愁有道:“我夫君从来就不害人,只有别人害我们家了,我夫君才会反击。”   何愁有看看云琅,云琅皱眉道:“云氏已经被排挤出捕奴团这个圈子了。云氏在蜀中的商队过长江三峡的时候,撞在暗礁上,船只撞得粉碎……船上连管事带仆役十六人,只活着回来了两个。我开始以为只是行船事故,仆役回来之后才知道,郭解在蜀中已经很有地位了,从长江上上下的船只,一定要听他的调度,如若不然,就会船毁人亡。我家的管事不理睬郭解的那一套,于是,掌船的船老大就把船开到暗礁上去了。”   “郭解敢这样做?”   “应该不敢吧,如果管理船只的人是郭解自己,给他天大的胆子也不敢……”   “如此,这事就不怪郭解!”   “所以啊,我也没有像你说的那样直接坑害郭解,我只是给了他一个选择,如果他能把火药管理好,只在域外使用,这东西会让他无往而不利。如果弄到了国内,或者被陛下知晓了,后果就可以预期了。”   “你就不怕这头毒龙不受你控制?我是说这家伙有了火药之后?”   云琅无声的笑了一声。   何愁有咬着牙道:“你不会给他真正的火药是吧?”   云琅笑道:“看起来像火药,炸响之后听起来也像火药,哪怕你闻味道也是火药的味道,你凭什么说他不是火药?”   何愁有沉默片刻道:“谁能拿到真正的火药?”   云琅道:“你说呢?”   何愁有叹息一声道:“看来只有霍去病。”   “陛下从不给去病足够的大军,自我骑都尉成军以来,面对的从来都是以少胜多的恶战。我当行军长史时的老兄弟如今剩下不足百人。如今,匈奴人跑远了,去病想要继续追击匈奴人,就要越过无数关山,在蛮荒之地与最凶恶的敌人作战,我不想让他们继续跟匈奴人肉搏,能用火药解决的就不再用兵刃。”   何愁有长笑一声道:“被你恫吓的不冤枉啊,那个自命不凡的郭解,在你眼中就是这头可怜的野猪是吧?而霍去病就是你身边的那头被你当做自家兄弟的老虎是吧?丢出可怜的野猪让其余野兽啄食,撕咬,然后让你的老虎兄弟趁机张开爪牙,扬威于域外铸就他真正的不败战神之威。最终让陛下不能动,也不敢动你们这群人,这该是你最终的目的是吧?”   “不是,你说错了,我们这样做都是为了大汉的江山,不是为了私人利益,此心天日可表!”   何愁有抬头看看阴翳的天空,觉得云琅的誓言没有什么可信度,只能轻叹一声,率先大步流星的下山去了。 第一零九章 饱受煎熬的霍光   霍光小心的将香火头捅在一小堆黑色的粉末上面,只听刺啦一声响,一团火光从桌案上爆起,然后迅速消失,最后只留下浓烟跟刺鼻的硝烟味道。   他很想把火药塞进竹管里面点燃……其实他已经这样做了……只是被师傅揍了一顿之后没收了竹管。   打开窗户散味道。   云音那张小小的脸就出现在窗外。   “你干什么了?”   “没干什么!”   “为什么这么臭?”   “烧了一只死老鼠!”   “啊!”云音大叫着就跑了。   霍光低下头嗅嗅衣衫,发现衣衫上也沾满了硝烟味道,就随意把衣裳脱掉,重新换了一身,就直奔师傅的书房。   云琅抬头打量一下大弟子,发现他没有缺脚少腿就松了口气,点着霍光的脑门道:“火药爆炸的原理是爆燃,在一瞬间燃烧,产生大量的热,空气会迅速膨胀,最终挣破束缚产生音爆,这个过程很危险,他不是玩具,而是开山劈石的利器,不可亵玩。”   跟霍光说话很痛苦,已经到了听道理而无视权威的年纪了,一定要说清楚才会服气,早就不是一顿巴掌就能闭上嘴巴的时候了。   “过年的时候,曹信就会来我们家?”   “不仅仅是他,还有李氏长子李禹,霍氏三兄弟一二三,我门下如果不出意外,就你们六个。”   霍光点点头道:“弟子不喜欢火药。”   云琅奇怪的看着霍光道:“看不上?”   霍光摇头道:“弟子不想成为一个大匠!而且,这东西太危险。”   云琅笑了,指着霍光道:“你知道这东西会对大汉国产生怎样的影响吗?你也应该知道太阿倒持是个什么后果吧?”   霍光笑道:“弟子以为都在可控制范围内。”   “哦?太自大了吧?火药的本性就是突破束缚,你真的认为你能控制火药?”   “曹信来做这件事比较好。”   “为什么?”   “因为年后,他父亲就要娶当利公主了,那个家他基本上是回不去了。”   “不至于吧?当利虽然是公主,也不至于迫害曹信,她要当主妇,该有的气度是一定要有的。”   “我母亲病故之后,我父亲又娶亲了,我很想回去弄清楚我母亲是怎么死的,又害怕弄清楚之后我连父亲都会失去。   这让弟子的心中极为不舒服。   因此,弟子讨厌这些后宅的争斗,又不得不预防这种事情发生。   师傅与曹襄的结盟不能破,既然如此,就要小心维护这种结盟,将他一代代的传下去。   当利公主的子嗣明显不适合跟我们结盟,所以,曹信就要身负重任,接下他父亲的那一摊子,即便是将来不能继承祖业,也必须有拿得出手的力量来拉拢曹氏众人。   弟子以为,掌握了火药的曹信,会有足够大的信心与当利的子嗣一争短长。”   云琅拉过霍光的手,让他靠在身边,叹息一声道:“男子汉大丈夫该弄明白的事情总要弄明白的。了不起,弄明白之后引而不发也就是了,却不能被人当成傻子蒙蔽,这是不可以的。你的家事你去处理,随你如何处理,至于曹信,看看再说吧,曹襄比你想的要睿智的多,别以为当利以公主的身份就能压制住他,他见过的公主多了,更何况大汉最厉害的长公主是他的母亲,他会处理好家事的。你年纪小,就不要看的太长远,很多时候,事情发展着,发展着就会有新的变化,谋事长远是对的,却不能安排的过于繁琐,详细,否则,当新的问题出现之后,你就是在给自己找麻烦。既然你不喜欢火药,那就不要过问了。”   霍光从云琅房间出来的时候,看见云音端着一碗肉正在等他。   “给你吃,我刚刚让厨娘做的。”   霍光接过那碗肉,坐在台阶上二话不说就开吃,肉不错,是一碗很解馋的条子肉,五花肉抹上蜂蜜之后油炸,再放在笼屉上蒸一个时辰,出锅之后,肉质香糯,是霍光最喜欢的食物。   “老鼠肉好吃吗?我都没有吃过。”   云音怯生生的问道,她很怕伤了霍光的自尊心,却让她因为提到了老鼠,导致胸口烦恶,干呕了两声。   “那只该死的老鼠咬了我的书,被我捉住之后施以火刑,烧成灰就被我丢掉了,我又不饿,不会吃老鼠的。”   云音拍拍胸口心有余悸的道:“我以为你饿了,在吃老鼠,你要记得哦,以后耶耶要是罚你不许吃饭,你就告诉我,我偷拿给你。”   霍光抬起油嘴很想在云音的小脸上亲一下,不知为何鼻子一酸,又低下头继续大口吃肉。   师傅说得对,男子汉大丈夫确实该勇往直前,天大的坏消息也比被人蒙蔽强。   “我今天要去阳陵邑一遭,你去不去?”   “我要去富贵镇,母亲说给我做了一件蝉衣,当新年的大衣裳。”   “那就去,等我从阳陵邑回来,给你带漂亮的泥人。”   “嗯,你母亲不在了,要不你跟我去富贵镇吧,那里要什么样的泥人都会有。”   霍光笑道:“我去办点事,很快就回来。”   红袖坐着马车过来了,云音上了马车,隔着窗纱跟霍光道别,霍光的笑容灿烂。   马车走了,霍光的笑容逐渐褪去,碗里的条子肉还剩下两条,他丢掉筷子,用手抓起两片条子肉塞嘴里,用力的嚼,油脂从嘴角淌下滴在衣衫上,素来有洁癖的他并没有在意。   胸中怒火燃烧,却还记得这碗条子肉是云音特意推迟了去看母亲的时间,给他弄的。   大冬天骑马不是一个好选择,霍光还是选择了骑马,兜帽遮住了大半个脸,两只黑漆漆的眼睛暴露在寒风中,在家将的簇拥下直奔阳陵邑。   霍光走了,霍去病,曹襄就从内宅走出来,坐在云琅面前,三人对视了一眼,齐齐的叹了口气。   “霍仲孺不会死吧?”   曹襄犹豫了半天最终还是小声问道。   霍去病看了曹襄一眼道:“那是我父亲,多少尊敬一点。”   曹襄被霍去病凌厉的目光吓了一跳,又小声的道:“不会是你母亲下的手吧?”   霍去病摇头道:“我母亲过的很好,自从我给她在长安城置办了宅子跟仆妇,她手里又有一个庄子,衣食无忧的不应该再去掺和霍家的事情了。她甚至以委身霍仲孺为耻。”   曹襄不满的道:“你要我尊敬,至少你不能直呼其名吧?”   霍去病一巴掌拍在案子上道:“以前我以为英雄不问出处,身在天地间男儿自强便是,提什么过往。现在看来,有一个稍微正常一些的门第还是必须的,阿襄,你以后不能再胡来了,害人害己,还他娘的害子孙。”   “关我屁事,这样的话你该问阿琅,他才有私生子!”   云琅烦躁的摆摆手道:“胡说什么,云音好好地。”   曹襄吧嗒一下嘴巴道:“你徒弟可是杀气冲天的去了阳陵邑,你就不担心他闹出事情来?”   云琅冷笑道:“闹出事就闹出事,我兜着就是了,谁都不能把我徒弟当傻子对待。”   “你把火药给了霍光是吧?”霍去病本来闭着的眼睛突然睁开。   “不多,是拿给他练习用的。”   霍去病迅速起身来到门外唤来了家将,吩咐几声,家将就急匆匆的跑了。   云琅幽怨的瞅着进门的霍去病道:“小光不会用火药去炸你母亲的。”   看过火药爆炸场面的霍去病摇摇头道:“还是小心为上,火药一旦炸开,连个后悔的余地都没有。”   “你准备要我儿子摆弄火药?”曹襄有些兴奋。   云琅淡淡的道:“火药在我西北理工并非什么了不起的东西,你那么兴奋做什么?”   曹襄的一张脸笑的跟花一样,指着云琅道:“我就喜欢你这种说话言不由衷的样子。” 第一一零章 尘埃落定   “曹信想要摆弄火药,就先要有摆弄火药的本事。”   “我儿子很聪明的。”   云琅叹了口气道:“这就是问题所在,能摆弄火药的人绝对不能是聪明人,必须是性子愚钝一些,古板一些的人才好。聪明人大多耐性不好,而摆弄火药首要的一条就是细心,细心,再细心。”   “我儿子在这方面没问题。”曹襄信誓旦旦。   昨日里三人带着霍光又走了一遭深山,亲眼目睹了火药开山裂石的威力之后,这两人就没有离开过云氏。   “这么说,还真被小光说中了,当利公主的到来给了你很大的压力是不是?”   听云琅说起这事,曹襄就有些萎靡,把身子靠在软枕上叹口气道:“好大一家子人呢,不比一个封国的丁口少多少,里面的关系盘根错节的让人头大。去年的时候我杀了两位堂兄,今年看样子还要杀两个才行……没一个是愿意过安稳日子的。”   曹襄这几年过的一点都不顺心,这是一定的,他的曹氏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扩张,曹氏的触角已经快要遍及大汉的每一个角落了。   与之相配的就是曹氏的野心也在急剧的膨胀,如果不是曹襄极力压制,皇帝现在首先就要对付的就是曹氏。   即便如此,长平也在渐渐地失去了皇帝的信任,虽然手中还握有一支皇族武力,其权势却远不能与往日相提并论了。   皇帝要绝对的掌控权,勋贵要变得庞大,这两者从根本上就有矛盾,没有调和的可能,这也是封建国家自身就有的缺憾。   一旦这两者起了冲突,矛盾尖锐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国家就会分崩离析。   一个大一统的国家,必定会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历朝历代都在强调强干弱枝理论。   “郭解的事情你能做好吧?”云琅问曹襄。   曹襄冷笑道:“已经开始准备了,他纠集了一大群乌合之众,想要在大汉皇权之下建立自己的王国,我觉得他是活的不耐烦了。”   霍去病皱眉道:“祸水东引,这一次引到郭解身上,下一次谁来当替死鬼?”   曹襄道:“一鸡死一鸡鸣,总会找到的。”   云琅道:“陛下会让曹氏分家的,你的那些堂兄,堂弟之所以不安分恐怕就是有人在背后蛊惑,或者给了什么承诺,他们才会冒着生命危险跟你作对。这一点你必须要注意,如果陛下亲自提出来,你就一口答应,因为那很可能是陛下对你最后的警告。”   曹襄叹口气道:“我跟我舅舅其实很亲的,如果没有曹氏家族,我坚信我舅舅会宠爱我一辈子的。   问题是再大的亲情,在江山社稷面前都是渣滓啊。   断尾求生的法门,我娘早就安排好了,那些东西是可以舍弃的,那些东西是可以交换的,那些东西是可以保留的,这个大规划,曹氏已经做好了。   如你所言,一旦我舅舅开始试探我,这个计划就会立刻执行,说实话,在我舅舅面前,所有的反抗都是自寻死路。   有些事情不敢想啊,越想越害怕,我现在都不知道我家里都有那些人是可靠地,那些人是被我舅舅塞进来的。   就算我想要反抗一下,也不知道该用谁,谁能用,别刚刚把反抗的话说出口,就有人挥刀斩下我的头颅……”   云琅没有理睬曹襄絮絮叨叨的诉苦声,曹家受皇帝注视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短时间内应该没问题。   转头问霍去病:“火药到了军中,你如何使用,如何才能保证不外泄?”   霍去病道:“还能怎样,我是不能碰的,等阿敢守孝期满之后,这件事该他来做,我准备将老兄弟全部挑出来充任我的背嵬士,由阿敢掌控,火药也交付他们,陷阵之时再用!”   “尽量吧,即便是外泄了,也有郭解来扛,这件事我跟阿襄会安排好的。”   霍去病叹口气道:“李广将军战死的结果出来了,他确实是被逼死的。”   云琅怵然一惊,连忙问道:“谁逼迫的?”   “陛下!陛下告诉赵食其李广年老命运多舛,担心由李广担任前将军,会导致战事出意外,告知司马大将军替换了他的前将军之职,让他失去了最后一次封侯的机会。将军终于绝望了……”   “李敢知道吗?”   “不知道,司马大将军背负了恶名。”   “他会恨大将军吗?”曹襄低声问道。   “很难说,这是很深的仇恨,也很难化解。”   “既然如此,你还敢把火药交给阿敢?”   霍去病想了一下道:“自家兄弟我为什么不信?”   云琅哑口无言,事实上,霍去病比他跟曹襄更加适合成为别人的朋友。   话说到了这里,三人就乘坐一辆马车直奔阳陵邑,准备跟李敢当面把事情说清楚,再纠缠下去,很容易成为心病。   李广的坟墓前,李敢正在耍马槊,真正的将门弟子一般都会有这么一杆马槊,这东西原本是骑兵的标准配备,只是霍去病不喜欢,他更加喜欢长刀,所以,在骑都尉军中并不彰显。   云琅还是第一次看见李敢击槊。   “阿敢很悲愤啊!”曹襄见李敢马槊一击就把碗口粗的松树拦腰切断,就下了断言。   “胡说八道,他是在砍柴!”云琅看见李敢马槊一挑,被切断的松树就飞到了他住的窝棚边上。   “有酒,不用练武出汗了。”霍去病高叫了一声,李敢立即停下将要击出的马槊,将马槊放在陵墓台子上,搓着手咒骂道:“怎么才来啊!”   一壶热酒下了肚子,李敢打着哆嗦从曹襄身上拔下大氅披在身上,指着马车道:“上去说话,底下太冷了。”   云琅探头朝窝棚里瞅瞅,摇着头道:“怎么连火都没有?”   李敢怒道:“守孝期间我吃的东西都是凉的,怎么可能会有火,你以为寒食节是怎么来的?”   曹襄打着哆嗦道:“马车上有火,这不符合规矩,要不,我们就不要打扰阿敢守孝了,咱们去春风楼暖和暖和?”   李敢一纵身就钻进了马车,抱着马车里的铁皮烟囱道:“谁也别想让我下去。你们三个混账,现在知道来找我了?”   云琅觉得把话说开比较好,遂张嘴道:“跟你父亲有关。”   李敢道:“当然跟我父亲有关,他老人家几十年来时运不济,该立功的时候他没立场,该出战的时候他迷路,该发财的时候他在戌边,该名震边陲的时候他被匈奴活捉,我要是主帅,我也不敢将前军重任交给我父亲这样的人。就算是为了讨一个口彩,也不能把这样重要的军务交给他。”   云琅皱眉道:“莫要说气话。”   李敢擦一把流出来的鼻涕道:“谁说气话了,我父亲当年劝降了八百个羌人强盗,结果,等羌人强盗投降之后,被我父亲下令杀了一个精光。这事让他后悔了很多年,当年,他请教观星人王朔,问他为什么会时运不济,王朔就说他背信弃义杀了八百人,此生休想再有好运气。司马大将军不用我父亲,并不出我父亲的预料,就像我前段时间告诉你们的一样,他只是一心求死而已。”   霍去病叹息一声道:“是陛下不让我舅舅用你父亲的。”   李敢毫不在意的摇摇头道:“没区别,以后莫要再谈论此事了,这是我李氏的千古伤心事。”   霍去病哈哈大笑,揽着李敢的脖子道:“我舅舅不敢用你父亲,但是,我敢用你!”   李敢嗤的一声笑了出来,捶了霍去病一拳道:“你只有几只虾兵蟹将,不用我,你有可用的人吗?”   云琅笑道:“那就再喝点酒?”   曹襄从座位下边滚出两坛子酒道:“该多喝一点的。” 第一一一章 云琅发出的谶语   看得出来,李敢很想用最快的速度处理父亲遗留下来的麻烦,或者说,父亲留下来的麻烦他其实是没有处置权的。   大家族里的规矩永远都是最大的,尤其是陇西世家,更是如此。   长孙李陵既然继承了李广的一切,那么,不论是恩怨,还是情仇都该李陵来处理,即便李敢是李陵的长辈,如果轻易插手,那也叫做僭越。   云琅,霍去病,曹襄,李敢四人坐在马车里饮酒的时候,李陵来了。   瘦弱的少年人提着篮子从枯黄的灌木丛走过来的时候,并没有打搅叔父一群人的酒兴。   今天是叔父守陵的最后一天,有几个朋友来陪他,破点禁忌并不算太过分。   而且,就祖父坟墓前放着的酒坛子,以及倾倒祭奠之后留下的酒渍来看,他们对祖父并无不敬。   李敢握着酒杯瞅着自己的侄儿一板一眼的祭奠父亲,胸中的酸楚一下子全部涌上心头,毕竟,坟墓里埋葬的是他的父亲,是他引以为傲很多年的父亲。   李陵过来见礼的时候,李敢把自己的酒杯给了李陵道:“喝一杯热酒,驱驱寒气。”   李陵接过酒杯谢过长辈赐酒,而后就一饮而尽。   李敢回头看着自己的三个兄弟道:“这孩子没了祖父,没了父亲,没了二叔,只剩下一个不成器的三叔,你们这些做叔伯的就没有一些鼓励的话对他说?”   霍去病板着脸道:“成年之后进入军伍,可来我帐下效力!”   曹襄笑嘻嘻的道:“曹氏在陇西有一座盐池,这座盐池里的盐从不售卖,只是用来制作一些腌腊干肉售卖,最近缺少一些投入,如果李氏觉得可行,与长安的南北货行掌柜商谈就好。”   李陵恭敬地施礼,谢过霍去病,曹襄,才抬起头要说一些准备自力更生一类要强的话,就看见云琅冰冷的眼神落在他的脸上,让他有些不自在,生生的将要说出口的话吞咽了下去。   然后,他就听到云琅冷得掉冰渣子话语。   “你能力不错,继承了你祖父的遗志,却也继承了你祖父的命运,李氏悲惨的命运并未结束,而是才开始。如果有一天,你与匈奴人鏖战,力不能胜的时候,那就战死吧!”   李陵怵然一惊,抬头再看云琅的时候,却发现他脸上笑吟吟的,似乎刚才那些无情的话语并非出自他之口。   李敢面如土色……他太了解云琅了,他从来不愿意把他的身份向鬼神的方向靠拢,甚至非常的忌讳这样做,可是,李敢知道天师李少君是怎么死的。   更知道神师许莫负是如何给云琅断命的,最重要的是,他知道云琅之所以会说这些话,是因为觉得他与霍去病,曹襄,卫青,有些亏欠李氏。   这时候,没有把握的话他绝对不会说出来。   霍去病看着云琅的脸若有所思,他忽然想起云琅对他下的一条禁令——那就是永远都不许喝生水。   在他出征的日子里,云琅似乎对他的生死存亡一点都不在意,不论是他冲锋陷阵,还是在绝地求生,云琅似乎都不是很在意,他只在意——他霍去病有没有喝过生水!   似乎他霍去病只要喝了生水,就会没命!   云琅的笑容如常,曹襄却从心底升起一股凉意,因为他通过云琅刚才警告李陵的那段话中间,读出来了一个可怕的事情。   云琅给几家人做的安排,全都极为绵长,对眼下受到的损失,或者失败毫不在意,他的安排全部要在十几二十年后才能真正派上用场。   这让曹襄有了一个不知道是喜还是悲的感觉……在他舅舅的压迫下,他还要隐忍至少二十年……   李敢跳下马车单膝跪在地上,抬头看着云琅道:“一定要我磕头求你吗?”   云琅笑道:“此生莫要北去。”   李陵仰起头道:“不北上,如何封侯?”   李敢咬着牙道:“那就不封侯!”   李陵指着祖父陵寝道:“不封侯如何祭奠先祖?我不在意生死,只求封侯,一雪前耻!”   曹襄见云琅面露不忍之色,就沉声道:“有时候活着比死需要更大的勇气。”   李陵双手抓在车厢挡板上,青筋暴跳,一张脸已经扭曲到了极致,想要再追问,终究没有说出口,朝云琅三拜之后,就浑浑噩噩的离开了。   “喝酒!喝酒!”   曹襄把喝了一半的酒坛子丢给李敢,自己抢先喝了一大口。   霍去病犹豫一下问云琅:“我此生是不是不能喝生水?”   云琅猛地扭过头咆哮道:“你说呢?”   霍去病摸摸鼻子,自嘲的道:“看来某家此生喝不到生水了。”   李敢心中不安到了极点,将酒坛子放在地上,对云琅三人道:“我要去看看小陵儿!”   说完,就追着李陵的背影一路狂奔了下去。   李敢,李陵叔侄不在,剩下的三人就没有了在李广坟墓前喝酒的道理,车夫驱赶着马车缓缓地向阳陵邑驶去。   不论是曹襄,还是霍去病见云琅心情不好,都乖巧的没有再提刚才的事情,三人一人抱着一坛子酒喝的极为痛快。   才进了阳陵邑,一道人影就扑过来紧紧抓着车厢对霍去病大叫道:“去病儿救我!”   霍去病定睛一看,原来是他的便宜父亲霍仲孺,就命人停下马车皱眉道:“谁要杀你?”   “是……”   霍仲孺的话音未落,就听霍光清朗的嗓音在外边响起:“父亲,家里失了火,您怎么还有闲情逸致来找我哥哥跟师傅饮酒?救火的猛士还等着领取赏赐呢。”   霍去病才抬起手,就看见他漂亮的弟弟露出一嘴的白牙冲他们三人傻笑,傻笑过后,就拖着失魂落魄的霍仲孺上了另外一辆马车。   霍去病看的极为清楚,他的便宜父亲的眼中流露出的不仅仅是哀求,还有恐怖之色。   曹襄目送霍光的马车离开,啧啧赞叹两声,冲着云琅道:“我将来不会有这一天吧?”   霍去病嘟囔道:“你儿子将来是西北理工的二弟子,我弟弟这个大弟子是什么样子,你儿子将来就会是什么样子。别忘了,曹信以后可是掌控火药的人。”   曹襄咕咚一声吞咽了一口口水,擦一把嘴角道:“生子如羊,莫若生子如狼!老子认了!”   霍去病对自己的这个亲弟弟已经非常陌生了,平日里看他活泼可爱,虽然聪慧绝伦,却也表现的彬彬有礼,总觉得云琅把一个好材料给教成书呆子了。   今天这一幕实在是太出乎他的预料之外了。   “他不会真的……”   “不会,霍光将来是要干大事的人,怎么会犯下弒父这种不可原谅的错误呢。”   “可是,霍仲孺真的很害怕,他一生为官,算是有见识的人,没有大恐惧,不会如此仓惶。”   云琅丢下喝空了的酒坛子不满的道:“我们继续去春风楼喝酒吧,这里的酒喝光了。”   “可是,霍仲孺怎么办?”   曹襄揽着霍去病的脖子道:“哪有喝酒重要……”   霍光的马车里一片死寂,霍光笑吟吟的朝窗外认识的人招手,霍仲孺缩在马车角落里,看着儿子哆哆嗦嗦的道:“你母亲有一箱子翠玉,我要拿出来修建宅院……你母亲不肯,说是给你准备的迎亲礼……你也知道,家里的人口多了,宅子一定是要翻新修建的……我就拿走了翠玉,开始修建庄子。你母亲咒骂我,我一时气急,就推了她一把……结果,就撞破了头……你母亲就越发的生气了,扑过来厮打,杨姬就帮我扯开你母亲……我想等她睡一晚,第二天再跟她讲讲道理……第二天一推门,就看见你母亲挂在房梁上,身子都冷了……光儿,这真的不怪我啊,我知道你不在乎那点钱……” 第一一二章 阳陵邑的冬天   霍光似笑非笑的看着父亲道:“你还打算骗我?”   “我没有……”   “父亲,你可能不知道,我答应过母亲,要让她过上仆婢如云,钟鸣鼎食的日子,那时候,一座巨大的宅院里只有她一个主人……   母亲极为向往……呵呵,也就是说,只要我活着,母亲就不会绝望。   至于你……母亲其实早就不指望了。   卫夫人有哥哥,母亲有我,过上好日子并不算难,我只是觉得母亲还年轻,不应该跟父亲早早别居……没想到一念之差,我们母子竟成永别。   母亲出身不好,见识不足,贪财乃是本性,你看不起这是常理,我以为有我在,你会对母亲更加珍爱一些,至少不会虐待她。   这些年我在恩师门下求学,学业繁重,我几乎是废寝忘食,即便如此,西北理工的学业浩若繁星,数不胜数,此生无论我如何努力也无望全部掌握。   如此一来,这些年我返家的次数屈指可数。   可是我这样的行为让父亲生出了不满之意,不敢来质问你的儿子,却把所有的怨气都发泄在了母亲身上?”   霍仲孺的嘴皮哆嗦的更加厉害了,咬咬牙道:“我儿如此说,为父也觉不妥,想必,定是那贱妇杨姬下的手。”   霍光轻叹一声道:“你又何必呢?”   霍仲孺颤抖的越发厉害了,指着霍光道:“你敢弒父?”   霍光把脑袋靠在车厢上懒懒的道:“我其实很羡慕师傅家的家风,大师娘为人端庄温和,小师娘为人跳脱,活泼,师傅还有一个外室,虽然名满天下,却最不受师傅喜爱。   这三位师娘,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没有一个无所事事之人,她们三人如果是全部身为男儿,也都是人中豪杰。   家门和睦,处处透着祥和之气,踏入此门,通体舒泰,小师妹虽然难伺候一些,时常捉弄孩儿取乐,却也是极为良善之人,从不过分,若不出意外,将是你孩儿日后的良配。   你儿子霍光以弟子的身份执掌云氏大部财源,满门上下竟然没有有怨言的。   这份信任,即便是父母也很难做到吧?   父亲,您能做到吗?”   霍仲孺面如死灰,嘴皮哆嗦一下,终于咬牙道:“我的大儿身为将种,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年纪轻轻就获封冠军侯,骠骑大将军。   我的二子,虽然年幼,却也是皇长子的右拾遗,将来封侯拜相可期。   如此家门,本该光宗耀祖,显赫一时……   可是……你父亲霍仲孺依旧为三百担小吏,按体裁衣时,前襟总要裁短一寸,不为别的,只因为你父亲整日里就没有多少时间是直起腰肢的,裁短一寸,前襟后袍才能整齐有度。   你大哥凯旋归来,为父身为小吏,不但要派遣人为你兄长欢呼,你大哥进城之时,为父只能屈居人后,以大礼恭迎你大哥进城。   卫夫人那个贱婢,昔日为奴的时候,为父对她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自从卫青发迹,昔日恩情就烟消云散。   长安冠军侯府何等的辉煌大气,却只有那个昔日的女奴高高在上,为父两次前往都被家奴驱逐,如此恶气,我如何能忍?   为父将所有希望又寄托在你身上……谁料……你大哥成了卫氏门下的人,而你,眼看着又成了云氏门下。   万般无奈,为父只能又娶了杨氏,希望再生一子,只是这次,绝不将子孙托付他人之手。   你母亲,却欲学卫夫人,准备在长安另辟别居,此情此景,你让我如何容忍?”   霍光叹息一声问道:“所以,父亲就杀了母亲?”   霍仲孺懒倒在车厢里喃喃道:“我只是在暴怒下推了她一把,她的头就撞在桌角上了。我惊恐之下想要救她,终究回天乏术,为了不让你怀疑,我只能假装她是上吊自杀的……你那么聪慧,仅仅看了你母亲一眼就好像什么事情都知道了,提着蜡烛就点燃了我的家……我能……我能怎么办?你目露杀机,凶狠绝伦……我能怎么办?哈哈哈,天底下如此恐惧儿子的父亲,恐怕只有我一个吧?”   霍光也把脑袋靠在车厢壁上,车子每颠簸一下他的脑袋就在车厢上撞一下,也不知道撞了多少下,霍光擦拭一把脸上的泪水,对父亲道:“我准备将母亲安葬在上林苑,还请父亲恩准。”   霍仲孺无所谓的挥挥手道:“随你,随你,想要我的命也随你……”   “霍氏屋宅确实陈旧,趁机翻新一下也有道理,这些不劳父亲操心,只要与杨姬搬出去三五月,待来年开春,必定会有一座新的宅院盖好。”   霍光跪在车厢板上,朝父亲咚咚咚的磕了头,然后道:“我以后的志向很大,霍氏虽然家道小康,却承载不起。不管霍光日后如何,他的父亲都会是霍仲孺,这一点不会改变,也无法改变。父亲保重!”   霍光把话说完,就跳下了马车,烦躁的驱赶开围着他的云氏家将,从怀里掏出一枚埙,呜呜丫丫的吹着沿着街道就走了下去,在他身后,传来霍仲孺撕心裂肺般的嚎哭。   冬日的关中,天气阴冷的厉害,风不大却能携带着寒气破皮入骨。   大氅给了父亲,霍光一声单衣,在寒风中一曲未了,身体就寒彻若冰。   一辆马车驶过,一顶白色的狐裘暖帽落在了霍光的头上,霍光不用看,仅仅是感受一下暖帽上熟悉的香气,就红着眼睛看向马车。   马车停在五步开外,一个被白色狐裘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小小身子就从马车上跳了下来,身手还算敏捷。   “傻子,为什么哭呢?”   霍光擦一把脸上的泪水摇头道:“冻的……不对,有一只老鼠从我脚面上跑过。咦?你没有去富贵城?”   一只温暖的小手拉住霍光冰凉的手,霍光瞅瞅四周看热闹的无聊闲人,就把云音抱上马车,自己也钻了进去。   “骗人,这么冷的天,怎么会有老鼠跑出来?”   “会的,老鼠没饭吃,大冷天也会出来。”   “你没有把老鼠带上马车吧?”   “没有,我确认过了。”   “我要搜一下!”云音不怕老虎,却最怕老鼠。   “大女莫要闹了,让小郎安静一会。”   红袖的声音从后面传过来,云音立刻就闭嘴了,只是那双漆黑的大眼睛有委屈的快要流泪了。   在家里,云音不怕宋乔,因为宋乔从不责骂她,至于苏稚,她们是最好的朋友,只有教授她读书识字的红袖最让云音害怕,稍有不妥,就会罚她写字。   霍光取下帽子从怀里掏出一条白色麻布拴在脑门上对云音道:“我母亲去世了。”   红袖叹口气,帮霍光重新绑了孝帽,给他披上一件狐裘道:“那么,你就不该在大街上游荡,该去你母亲灵前守孝。”   云音愣了好久,她从未经历过这种事情,想了半天才道:“我有三个母亲,可以送你一个。”   红袖正要呵斥云音,十岁的大姑娘了,怎么还说这样的话。   却听霍光道:“她们是我师娘,也是我的母亲。”   云音手足无措了片刻,就猛地抱住霍光,用手拍着他的后背道:“哭啊,哭啊,哭一会就睡着了,醒来之后就不难过了。”   霍光不哭反笑,扳直了云音的身子,拉着她的手道:“没关系,我已经哭过了,现在不哭,早点把母亲安葬才是正事。”   “我娘就是这么安慰我的……”   “我知道,只是你霍光哥哥已经长大了,要去办事,你早些回府邸去吧。”   “你不跟我们一起去?”   霍光将白狐裘帽重新戴在云音的头上,冲着红袖给了一个笑脸,然后就从马车上跳下来了。   “我讨厌长大!”云音恶狠狠地道。   “我们总要长大的。”   霍光回了一声,就大踏步的向还在冒烟的霍家宅院走去,这一次,他觉得阳陵邑的冬天没有那么冷。 第一一三章 十斤重的左脚   长安大雪!   一排身着黑色衣衫的宦官,在隋越的带领下拾级而上,最终来到了未央宫大殿门前。   “止!”   隋越大喊了一声,宦官们齐齐的停步,虽大雪加身也岿然不动。   殿前将军,收起大戟,隋越掸掉身上的雪花,吸了一口气掀开暖帘,缓步走进了大殿。   许莫负那张苍老的面容在烛光的映照下显得格外苍白,包在头巾里的白色,露出了一绺,这让隋越觉得此人很狼狈。   见到刘彻那张冰冷的脸,隋越就释然了,没人能在陛下的诘问之下安然无恙,心如止水。   如果硬要从所有人中挑选出来一个,隋越觉得云琅应该是表现最好的一个,至少,他跟陛下奏对的时候,从来不用,大概,可能,也许一类陛下最讨厌的词语。   引领许莫负进宫的时候,隋越收到了一枚好大的金锭,这是少上造郭解给的。   隋越不是很喜欢这个人,他只是单纯的喜欢金子,如今,那锭金子还被他牢牢地塞在腰带里,沉甸甸的很是让他满足。   收钱的时候其实也是有差别的……   比如,曹襄进宫会丢给他一枚玉佩,或者一颗珠子,说是赏赐,隋越会拿的心安理得,即便是被宫中别的宦官告发,陛下也不会追究。   这样的赏赐拿的安稳,用的舒心,因此,隋越很喜欢曹襄,也很希望曹襄多多的进宫。   只是陛下面对平阳侯从来就没有什么好脸色,即便是心中很是欢喜,每次依旧对平阳侯拳打脚踢的,让人琢磨不透。   想起永安侯云琅,隋越就再次用手偷偷地按一下腰里的金子,金锭大有什么用,不如云氏给的金瓜子好用,一把金瓜子的价值就远超这枚金锭,时不时地丢出一枚金瓜子赏赐给小黄门,长脸的很。   而且,金瓜子这东西是真的能在街市上使唤的,不像金锭,还需要找一个可靠地商贾兑换,每次都吃亏。   陛下跟臣子奏对的时候,隋越就会神游物外,他绝对没兴趣去听陛下跟大臣说了些了什么,直到陛下召唤,他的魂魄才会附体。   刘彻见隋越仰着头看大殿藻顶,就轻咳一声,隋越立刻低下脑袋谦卑的道:“仆在。”   “朕要的东西已经拿来了?”   “回陛下的话,已经在宫外等候陛下传唤。”   刘彻挥挥手道:“拿进来吧。”   隋越倒退出殿,长喝一声道:“召!”   站立在雪地里的宦官,就缓缓来到大殿门前,掀掉蒙在书籍上的绸布,踩着隋越的脚印进了大殿。   隋越从第一个捧书的宦官手里取过印刷精美的一摞书籍,轻轻地放在刘彻脚下道:“启禀陛下,这是我大汉掌建邦之三典,一曰:轻典,二曰:中典,三曰:重典。”   刘彻拿起一本典册,随手翻看一下问道:“可有谬误?”   隋越启奏道:“书成之后,先由博士检校,再由官吏检校,最后由廷尉赵禹检校,本应无差。”   见皇帝点头应允,隋越又从其余宦官捧着的盘子里取出好多书籍,一一的围着皇帝摆放了一圈,然后启奏道:“此为汉律九章,依次为《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户律》、《兴律》、《厩律》。”   皇帝随手抽了一本书,翻开之后,见字迹清晰,布局完善,遂点点头道:“云氏冥顽,偏偏这奇巧之术,端是让人惊奇。”   隋越低头不语,他知道皇帝这是没有跟他说话。   许莫负苍老的声音在大殿里响起:“微臣看不透此人,他的命相杂乱无章,微臣从未见过如此面相,不似生人。”   刘彻一边翻看典律,一边冷笑着回答道:“他的孩子都生两个了,你还说他是鬼?你也见过云氏大女,总不至于说这孩子非云琅所生吧?”   许莫负苦笑道:“卓姬命中无子,偏偏云氏大女的面相与卓姬,云琅一脉相承,确实是这二人的血脉无疑。”   刘彻放下书本让隋越继续拿文书,等隋越将所有典律文书齐齐的放在他身边摆好。   就拍着这些书籍对许莫负道:“上达九天,下通幽冥,凡我中国莫不在这些典章管束之下!”   许莫负躬身道:“陛下为天之子,人中皇,此乃应有之意,只是莫要忘记焚表告知天地。”   刘彻点点头,对隋越道:“替朕恭送许侯出宫。”   许莫负在宫女的帮助下颤巍巍的起身,朝皇帝行礼之后,就在隋越的陪同下离开了未央宫。   宫外,大雪弥漫,整个世界都被白雪染成了白色,未央宫的视野极佳,放眼望去,长安城就在脚下,一道道煤烟升起,直插天空,终究敌不过天上的大雪,升空一丈,就被纷飞的大雪压制变得散乱,终究随风散去。   许莫负心血涌动,想要张嘴说这是烽烟遍地之兆,却终究闭上了嘴巴,一言不发。   隋越亲手搀扶着许莫负下了高高的台阶,忍不住问道:“求老祖宗告知小子,何时可以飞黄腾达。”   许莫负看看隋越笑道:“你现在没有飞黄腾达吗?”   隋越笑道:“谁会嫌弃自己的官职小呢。”   许莫负笑了一声,再次看看隋越的面容,还伸出手摸摸隋越的眉毛道:“还真是一个福禄寿齐全的人,等你左脚有十斤重的时候,就到你飞黄腾达的时候了。”   隋越诧异的瞅瞅自己的左脚,再看看许莫负,他不知道自己该是欢喜还是该大哭一场,一只脚怎么可能有十斤重,一想到自己的脚肿大的如同白象蹄子,他就有些欲哭无泪。   想要问清楚,许莫负已经被宫女搀扶着上了步辇,四周的帘子垂下,迅速的消失在大雪之中了。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户万户梨花开!”   面对纷飞的大雪,曹襄诗兴大发,张口就是千古绝句,让李敢惊讶的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云琅瞅了一眼端着青铜酒樽站在窗前诗兴大发的曹襄道:“有本事接下去才是好文采。”   曹襄潇洒的挥挥衣袖道:“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续下去做什么,某家不觉得有什么样的文字配得上这样精彩的句子,与其勉强凑字不若留白。”   霍去病举起酒杯道:“此言大善!”   对于曹襄的剽窃,云琅只能捏着鼻子认了,当一个人无耻到可以把剽窃来的东西融会贯通,最终变成自己学问的人,他是毫无办法的。   为曹襄的无耻痛饮三杯之后,李敢就连忙插话道:“我已经拜托射声校尉路博德,楼船校尉杨仆,希望他们能看在我父亲的份上带一带李陵。就如阿琅所说,不让他北去,让他南下好了。”   霍去病听后连连点头道:“路博德屯驻丹阳,杨仆屯驻湘水,都是很好的战略要地。丹阳兵艰苦耐战,是大汉国出好兵的地方,一旦李陵能在丹阳成军,到时候随楼船南下,剿灭南越国是大功一件,未必不能一战封侯。”   李敢张着大嘴笑道:“这就好,这就好,那孩子不能去北地,那就去南方见识一下,南方的蛮夷孱弱,只要大军开道,擒王杀将乃是必然之事。来来来,做兄弟的敬三位兄长,总要我李氏后顾无忧才好。”   云琅也很高兴,据他所知,李陵是跟匈奴人打仗战死的,只要不去北方,去哪里都好。   如果他真的能够训练好五千丹阳大军,在南方就算是被那些拿着青铜,木棍的蛮夷包围,也是给他送军功,没有大碍的。   “这件事只限于我们几人知晓,莫要外传,否则,我的麻烦就大了。”   想到后果云琅不得不出言警告。 第一一四章 倒霉的师徒   谶纬是谶书跟纬书的合称,是“纬”“侯”“图”“谶”的总称。   在大汉时代,无事不可问鬼神,不论是婚丧嫁娶,还是修桥补路,出行架屋都要求神问卜。   这仅仅是民间,放在朝堂上,但凡有大事,更是要与上天沟通,求问凶吉。   这就造成了大汉朝方士,术士横行。   英明如文皇帝夜半在宣室召见贾谊的时候,也制造了著名的“不问苍生问鬼神”的成语。   云琅在这一点上还是很原谅大汉人的。   毕竟,他们对自然地认知非常的初级,当大量的无法用个人智慧解释的事情发生之后,鬼神也就自然而然的出现了。   云琅在始皇陵那个亡灵世界里待了很久,除过他自己这个异端之外,没有遇见过一个亡灵。   这就让他对谶纬之说既相信,又不相信。   如果不信,他就无法解释自己的存在,如果相信,他又觉得对不起他以前学的工科学问。   天师李少君对他来说就是一个笑话……可是,许莫负这种老妖怪,如果没有一些过人之处,根本就活不到这个年纪。   吹嘘的越厉害的术士一般就越是短命,无数的术士用自己的生命证明了这一点。   不能自圆其说的时候,就是他丧命之时。   而许莫负是一个例外,云琅至今还记得,他走进那个山谷见到许莫负时的场景。   看似和睦的对话里,却针锋相对……   自从见到许莫负之后,云琅就对鬼神之事绝口不提。   这种事情,太犯刘彻的忌讳了,他不怕天,不怕地,不怕恶人,只怕未知的鬼魂……   因为鬼魂在传说可以自由穿越他的百万大军,可以无视他忠心耿耿的猛士,直接伤害到他。   李陵的事情确实如李敢所想的,是云琅确实觉得皇帝,卫青有些对不起李广,而李陵这个家伙的遭遇实在是太凄惨,又会连累到司马迁,他才咬着牙指点一下。   并且准备严密的监视一下整件事,看看自己一旦让历史发生改变之后会出现哪些不一样的神奇。   好在李敢没有去找卫青算账,更没有去殴打卫青,自然就没有霍去病拿箭射死他的事故。   每个人都活的好好地,这就是云琅最大的期望。   解决了李敢的事情,云琅心情大好,冒雪赶回了云氏,有一个好的结果,他只想在雪夜里抱着暖和的宋乔好好睡一觉。   云琅才回到上林苑,就被阿娇给叫过去了。   大长秋的脸色很奇怪,生平第一次盯着云琅看了很久,好像还有动手动脚的意思。   阿娇就没有那么多的讲究,云琅一进来,她就用一把锥子扎在云琅的手指上,云琅痛的尖叫一声,看着手指上汩汩的往外冒血,大声叫道:“你要干什么?”   阿娇喊一声大长秋,大长秋就立刻出现在云琅身边,用指头蘸点云琅的血,然后塞嘴里品味片刻,然后吐一口血唾沫对阿娇道:“与常人无异。”   阿娇又取过一碗殷红的水递给大长秋道:“让他喝下去。”   云琅心惊胆颤的看着那碗水道:“这是什么?”   阿娇不耐烦的道:“快喝,喝完了再说。”   “喝之前你总要告诉我这是什么。”   “巫女的血水。”   “巫女的血水,从那一部分取的血水?”   “放心,不是秽血,是她的心头血。”   “不喝!”   云琅万般拒绝,无奈,敌不过大长秋,还是被他捏着鼻子灌下去了一碗血水。   而后云琅就捏着喉咙呕吐,吐得昏天黑地。   这样做很无礼,即便是在呕吐的时候,云琅心中的怒火也在熊熊燃烧。   吐干净了,收拾了一下,云琅就坐在阿娇面前,喝了一杯茶漱漱口,等着阿娇给他一个明确的解释。   大长秋笑道:“救你呢。”   云琅翻了一下眼睛道:“何解?”   “许莫负在陛下面前说你不似生人。”   “这些老神棍早就该挫骨扬灰。”   “那就去,许莫负这一次可是下毒手了。”阿娇丢过来一方手帕示意云琅包一下伤口。   云琅一边包手指一边自嘲地笑道:“我给大汉国也算是立下过汗马功劳,也曾善待百姓,也曾为大汉国国库充盈殚精竭虑,这样一只一心为大汉国着想的孤魂野鬼,大汉国也不能容纳吗?”   阿娇正色道:“现在不是发脾气的时候,国之大事,在戎在祀,不可轻废。”   云琅点点头,缓缓起身,朝阿娇施礼之后,就落寞的走出来长门宫。   他没有再去乘坐马车,而是掏出一枝笛子,在风雪中用力的吹奏着,踩着半尺厚的白雪沿着小路走进了云氏。   “一条小路曲曲弯弯细又长   一直通向迷雾的远方   我要沿着这条细长的小路啊   跟着我的爱人上战场   我要沿着这条细长的小路啊   跟着我的爱人上战场   纷纷雪花掩盖了他的足印   没有脚步也没有歌声   在那一片宽广银色的原野上   只有一条小路孤零零……”   这首《小路》云琅极为喜欢,他嘴上的笛子吹奏着曲子,歌词却在脑海里响起,如同一支小小的合唱团。   两相宜!   阿娇站在长门宫主楼目送云琅落寞的背影消失在白雪中,重重的捶打一下窗棂道:“鬼神,鬼神,谁能捉一只鬼来给我看看,我想要知道他们到底是什么样子。大长秋!”   在阿娇暴怒的呼喝下大长秋鬼一般的出现在她身后,他听见阿娇把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告诉许莫负,我要见到鬼,让她给我抓一只回来,不论是什么鬼,只要让我亲眼看到就成。否则,我动不了她,我就拿她的子孙后辈来算账,告诉她,没有鬼,她的子孙后代就会全部变成刀下鬼!”   大长秋吃了一惊连忙道:“贵人,不妥啊。”   阿娇脸色铁青,气咻咻的看着大长秋道:“害怕许莫负对我不利?哈哈哈,告诉许莫负,不论她用梦魇还是谶术,只要伤害到我也算她过关。一群是人不是人的家伙,现在全部都从深山老林里窜出来了,一个两个的都在用一些鬼神之术祸乱朝纲。这样下去如何了得?阿彘怕死,我阿娇不怕,就让他们全部冲我来,弄不死我,我就弄死她全家!一个都不能少!”   “贵人三思,会闹出大乱子的。”   “乱就乱,这些年我就是太安静了,才让人家以为长门宫的人都成了软蛋,任人欺压。我要让这些妖魔鬼怪们知道,我阿娇不但能母仪天下,也能提刀教训逆子悖孙!”   大长秋见阿娇主意已定,就低声道:“既然如此,光长门宫出手可不行,仆以为……”   阿娇听完大长秋的话,撇撇嘴道:“你真阴毒。”   大长秋嘿嘿笑道:“仆婢本来就是一个阴人!”   “那就去安排!”   大长秋躬身退下。   阿娇松了一口气无奈的摇摇头,看着云琅远去的方向道:“我们是绑在一根绳子上的蚂蚱啊。”   风雪中吹笛子很有韵味,就是跟埙这种乐器不太合拍,尤其是《小路》这首歌,要的是凄婉缠绵,而不是弄得跟鬼叫一般。   云琅吹着笛子转过灌木丛,就看见霍光一身孝衣站在廊道尽头吹埙。   云琅放下笛子,霍光也放下手里的埙,看着恩师,突然哭喊一声就一头扎进了师傅的怀里。   这孩子很少哭泣,或者说云琅从未见过他真正哭泣,小时候挨板子的哭声要多假有多假,那是策略,还算不得哭泣。   这一次不同,这家伙哭得肝肠寸断。   云琅本来满腹的怒火跟委屈,现在被徒弟这样一搅扰,立刻就忘记了自己刚才受到的屈辱,揽住徒弟,轻轻地拍着他的后背,好让他哭得痛快一些。   小孩子就该哭泣,就该宣泄情绪,而不是像一个小大人一样承受本不该在这个年纪承受的痛苦。   “师……父……我父亲把……把……我……母亲……杀了,我该怎么办?”   云琅仰头瞅着雪花飞舞的天空无言以对……只能抱紧了徒弟,让他觉得还有人怜惜他,疼爱他…… 第一零五章 太宰之后无太宰   大雪纷纷而下,霍光的哭声从响亮逐渐变得黯哑。   又过了片刻,他从云琅的怀抱中直起身子抽噎着道:“我讨厌这种不能自控的时刻。”   云琅道:“趁着现在还有机会在师傅怀里哭,就多哭几次,要是混到你师傅我这个地步,想找个合适的怀抱哭泣都不可能了。”   “我决定忘掉这件事,您以为如何?”   “挺好的,两难之下逃跑不算懦夫。”   “只求您别看不起我。”   云琅笑道:“你要是知道了师傅的过往,就轮到师傅跟你说这句话了。”   “不会的,您是世间最好的人。”   听着霍光的痴话,云琅抬起头让雪花落在脸上,沉吟半晌道:“这是你的看法,有的人却恨我不死。”   霍光大声道:“弟子的看法就足矣代替任何人的看法,又说恩师不是的人,弟子会让他们改变看法的。”   云琅没有问霍光如何改变世人的看法,只是拍拍霍光被冻得通红的脸蛋道:“到底是长大了呀,该知道一些事情了。”   霍光闻言,一扫颓废之态,身子在风雪中站的笔直。   霍光自然不是来找师傅讨主意的。   事情他已经做完了。   遇到这样的事情,除过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还能如何?   大汉朝以孝治国,不允许出现儿子告发父亲的事情,儿子告父亲,不论父亲有没有罪,儿子都需要发配边疆服苦役三年。   鲁国人跟随国君三战皆败北,孔子问其故,曰:家有老父尚在,恐衣食无着,不敢战死。   孔子曰:善!   有一个人偷了一只羊,儿子去官府告发父亲偷窃,令尹立刻下令杀了儿子,唯恐这件事传扬出去,败坏了民间的风气。   这些事霍光是知道的……   这就是读书使人迷惑的原因。   大道理谁都能说,落到个体身上,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如果是一般的孩子,云琅当然会好好地安慰他,霍光不需要,该知道的道理这孩子全知道,云琅不知道的某些道理他也很清楚,这时候再跟他讨论学问,那就太愚蠢了。   师徒两穿过偌大的云氏,没有理睬任何人,哪怕是宋乔召唤,他们俩也充耳不闻。   踩着厚厚的雪,沿着青石小径进了松林。   云琅不说话,霍光也不说话,老虎绕着两人转圈子,哪怕在雪地里打滚,也不能让这两人脸上稍有笑容。   只要家主走进了松林,梁翁就会守在入口处,不许任何人进入。   这样的做法自然是挡不住何愁有的,因此,当云琅师徒站在陵卫大营里面的时候,何愁有也进来了。   “这些泥塑……”   霍光很是疑惑,他终于明白师傅以前不知所踪的时候,把时间都消耗在哪里了。   “每一个泥塑里面都有一个你的长辈。”   “您杀了我西北理工所有的人?”霍光的脸皮有些抽搐。   关于西北理工为何只有他们师徒两的事情,霍光曾经问过,云琅总是笑而不答。   而在一个很小却很重要的圈子里却流传着师傅杀光同门,独占西北理工的可怕故事。   “泥塑里面的尸骨其实还不算我西北理工的人。”   霍光松了一口气,只要师傅没干那种可怕的事情就好,只要不是西北理工的人,死几个霍光并不在意。   “我是太宰!”   云琅看着徒弟的眼睛轻声道。   霍光不解的道:“大汉国已经没有太宰这个职位了……”话音刚落,霍光的神色突然变得兴奋起来,因为,他从泥塑甲士的着装上看出了端倪。   “你师傅是始皇帝座下太宰!”何愁有从阴暗处走了出来。   云琅瞅了何愁有一眼道:“你说的不对,我不是始皇帝的太宰,我是太宰的太宰。”   霍光朝何愁有施礼问道:“敢问何师傅在大秦担任何职?”   何愁有冷笑道:“我乃大汉涉安侯。”   云琅讥讽道:“涉安侯是陛下给匈奴左贤王於单的。”   何愁有道:“你明明知道是给我的。”   “你能出门告诉别人你是大汉涉安侯吗?”   “你敢出门告诉别人你是大秦始皇帝座下太宰?”   “我从来就不是始皇帝座下太宰,我是太宰的太宰。”   霍光看着吵起来的两位师傅,多日不见的笑容终于浮上面颊。   长辈吵架,做晚辈的最好干点别的事情。   于是,霍光就离开了两位师傅,由老虎陪着在空旷的山洞里漫步,几乎每走一步都有新的发现。   在一座石屋子里面,陈设简单,却不像是给死人准备的,这里有笔墨纸砚,也有床榻被褥,甚至还有熏香炉跟鹤嘴宫灯,一套式样古朴的衣衫挂在衣架上,看看大小,霍光知道这是按照师傅身材制作的衣衫。   只是帽架上还扣着一顶破烂的乌纱冠,与衣衫极为不协调。   乌纱冠虽然残破,却非常的干净,这该是师傅的特点。   他取下帽子扣在头上,瞅着铜镜里模糊的模样,霍光的心情变得激荡起来。   这该是师傅心底最隐秘的秘密吧。   大秦的衣冠厚重博大却不精致,与大汉官员的衣衫无法媲美,霍光小心的把帽子放回原位。   等他出来的时候,发现两位师傅都笑眯眯的看着他,丝毫没有刚才剑拔弩张的模样。   “我早就说过,这孩子自己能想通的,指望他这样的小混蛋钻牛角尖,你想多了。”   何愁有恢复了往日的模样,说话还是非常的不留口德。   云琅笑着对霍光道:“里面的那身衣裳可不是给我准备的,准确的说是给你准备的,以后,你就是我西北理工的第三代太宰。这里是始皇陵的一部分,更深的甬道已经被师傅跟何师傅用火药彻底封闭了。   大秦帝国既然已经灭亡了,他就该陷入沉睡,失败者没有资格再说什么天下。   而那些妄图反汉复秦之人全是一些螳臂当车之辈,他们看不清世道轮回,看不清人心向背,更不晓得历史大潮浩浩荡荡顺之者生,逆之者亡的道理。   你任太宰,不是要你背负旧有的负累,是要你秉承太宰忠义之风,创一代文明之先河。   西北理工志不在驭万民如驭牛马,更不在朝堂上的蝇营狗苟,我们要的是一代汉人更比一代汉人强。   不论是精神,还是心智,还是生活,都是如此,帝王将相不过是历史长河中的一朵浪花,我西北理工要做大河,要做大江,要承载历史,要承载一个个帝国,除此,不足以显示我西北理工之强大!”   云琅的很多话,霍光有些听不懂,这并不妨碍他知晓,这是师傅在做最重要的传承训诫。   “跪下!”   何愁有大喝一声。   云琅从何愁有手中取过那顶破烂的帽子,端正的戴在霍光的头上。   何愁有轻声道:“莫忘先人披荆斩棘之苦。”   霍光叩拜道:“弟子不敢忘。”   云琅轻声道:“莫忘当初的远大志向。”   霍光再次叩拜道:“弟子将持之以恒。”   何愁有最后道:“莫被繁花迷眼。”   霍光叩拜道:“弟子将修心,强身,以御外敌。”   云琅笑着将霍光扶起来,按着他的肩膀道:“别那么认真,记住,西北理工最重要的训诫不是要你用命去完成理想,而是要你在享受生命的同时去完成理想。”   何愁有怒视云琅道:“怎可如此儿戏?”   云琅继续笑道:“不要理会这个粗人,存地失人,人地两失,存人失地,人地两得,无非是用的时间多一些罢了。我西北理工有的是时间,两千多年,足够我们施展身手的。”   霍光同样露出笑脸道:“弟子谨记。”   说罢,师徒两一起大笑,只有何愁有摸着光秃秃的脑门一脸的迷惑。   见他们师徒两已经安置好了太宰冠冕,开始向外走了,这才急匆匆的追上来急促地问道:“为什么一定是两千余年,而不是万万年?” 第一零六章 我死了,你奈我何   “这么说,阿娇怒了?”   刘彻朝大殿最黑暗的地方问了一句。   “回陛下的话,阿娇贵人暴怒!”   有人轻声回答。   “你看到阿娇刺云琅的血了?”   “看到了,仆亲自尝了云琅滴在地上的血,与常人无异,长门宫大长秋也得出同样的结果。”   “巫女心血呢?”   “大长秋强灌云琅饮下,除过烦恶呕吐之外并无不妥。”   刘彻摸摸耳垂有些发愁的道:“云琅有问题则还罢了,现在既然没有问题,鬼神之说就有些欺人太甚。阿娇准备怎么个暴怒法?”   “阿娇贵人准备让许莫负对她用巫蛊之术,如果她身死,许莫负无罪,如果她安然无恙,诛许莫负满门。”   刘彻重重的一巴掌拍在桌子上怒喝道:“胡闹,万金之躯怎么轻易涉险?”   躲在角落里的黑衣人拜服于地道:“仆婢无能,得到消息的时候,大长秋已经开始捉拿许莫负了。”   刘彻沉吟片刻,无奈的道:“当初朕提出的这个要求有些无理,现在朕也不好说话。传令给许莫负,不得损伤阿娇,违令者族诛,曝尸三日。”   黑衣人小心的抬起头低声道:“许莫负将进退两难。”   刘彻笑道:“她既然有仙师之名,想来会有两全法。”   黑衣人窃笑。   刘彻也笑了,他们都觉得这会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许莫负就住在上林苑的一座小小的山谷里,名曰锦绣谷。   大长秋到来的时候,许氏正在大办丧事,只是,办丧事的人脸上没有任何悲哀之色,反倒一个个喜气洋洋的,似乎在迎接一个新的生命到来。   郭解一声大红袍,纱冠上却缠着一条麻布,见到大长秋远远地就迎过来,连称死罪。   大长秋看看许氏庄园上插满的白幡,皱眉道:“许氏那位先人辞世了?”   “许氏老祖侯。”   大长秋笑道:“真是时候啊……”   郭解笑道:“老祖侯说了,她卜卦不准,自然会遭天谴,一饮一啄,全是天定。”   大长秋道:“某家能否入内拜谒?”   郭解笑道:“自然可以,老祖侯临去之时就说了,她要停灵三月,等到春日尸骨无法保存,再入土为安。”   “确实辞世了?”   郭解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惶恐之色,抱拳痛苦的道:“老祖侯做的事情,郭解委实不知,还请长秋宫明鉴。”   大长秋面无表情的道:“这件事,你还没有资格参与,然,名雌亭侯做的事情非常下作,想一死了之恐怕难了,带路,先让某家拜谒亭侯。”   郭解带着大长秋走进了庄园,却在第二进的院子前停下脚步,一个不停地抹着汗水的矮胖老人迎接大长秋进入了内宅。   “许氏族长许锦亭见过长秋宫。”   大长秋见许锦亭一身白衣打扮,遂皱眉道:“你该是官身才对。”   许锦亭拱手道:“家母自知卜卦有误,已经上表请陛下革除名雌亭侯爵位,许氏从此无官无职,乃是山野村夫了。”   大长秋看了许锦亭一眼道:“何苦来哉?”   许锦亭擦拭一把脑门上的汗水道:“这就要问家母了,鄙夫一无所知啊。”   说着话,两人来到了灵堂,大长秋抬眼一看,见皇帝身边的贴身宦官隋越正狐疑的瞅着眼前的棺木。   大长秋官职高过隋越,等隋越跟他见礼完毕就问道:“确定吗?”   隋越苦笑道:“看不出问题,还请长秋宫确认。”   大长秋看了隋越一眼道:“你伺候陛下这么多年,也深得陛下信赖,知道你为何还只是一介黄门么?”   隋越拱手道:“请长秋宫赐教。”   大长秋摇摇头道:“因为你从来都不肯担责任,这样的人虽然会受陛下信赖,却不足以让陛下将你放在更重要的位置上。”   隋越轻笑道:“棺木里的这位曾经为仆卜卦,说,等我左脚有十斤重的时候就是仆飞黄腾达之日。”   大长秋一边仔细的辨认棺木里的许莫负,一边哼了一声道:“你进宫的时候就是一个小滑头,现在变成了一个大滑头,将来也会变成一个老滑头,怎么连这样的骗术都会信?”   隋越道:“有念想总比没念想要好。”   大长秋从隋越头上拔下一根头发,正要放在许莫负的鼻端测试。   一边的许锦亭却早早准备好了鸡绒放在盘子里。   大长秋丢掉隋越的头发,挑拣了一撮最细,最轻的绒毛放在许莫负的鼻端。   绒毛纹丝不动,大长秋也不着急,问隋越:“你来的何其急也?”   隋越摊摊手道:“本来是奉陛下之命来传达旨意的,结果,许莫负没福气听旨了。”   “重要吗?”   “密旨!”   听到这两个字,大长秋就不再问了,不宣诸于文字的旨意,他听了都会有麻烦。   听不听密旨不重要,只要大长秋想知道,总会有法子知道的,不过,现在最大的麻烦却是许莫负鼻端的那一撮绒毛,它真的一动不动,放在许莫负的鼻子上跟放在桌子上没有什么差别。   大长秋没有拿下那撮绒毛的意思,唤过许锦亭问道:“亭侯是如何辞世的?”   许锦亭躬身道:“家母先是召集了子孙来厅堂听训,我来的时候,家母已经坐在棺木中了。他告诫我等许氏子孙,从今往后当一心学易,心神莫要旁骛,莫使家学断了传承。而后就缓缓躺倒,片刻之后就呼吸全无,我等方知老祖侯已经辞世了。”   “因何家中不见丝毫悲切之意?”   “家母说,她死之后,两百年后会再来,那时候或许能帮许氏度过乱世。还说,她只是活的不耐烦了,准备长眠,不许我等悲伤。”   大长秋又看了一眼许莫负栩栩如生的面容,那一撮绒毛到底没有动弹一下,他挥挥衣袖,那撮绒毛立刻就飞遁无踪。   他的心情很不好,已经安排好了的事情,现在戛然而止,让他的心头多少有些愤怒。   愤怒这种情绪只能对活人有一些作用,面对死人,你唯有把自己活活气死,才有可能去另外一个世界找许莫负的晦气。   精心准备的一拳打在了空出,这让大长秋有一种要吐血的感觉。   他越看许莫负那张脸,越觉得那张脸上布满了嘲讽之意——现在我死了,你能奈我何?   云琅在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也只能苦笑一声。   许莫负自戕身亡,已经为自己说出的不准确的话付出了代价,这个时候要是再找许氏的麻烦,已经师出无名了。   正在听师傅讲述太宰往事的霍光,也只能同情的看着师傅,没有任何话可以安慰师傅。   就像他刚刚经历的事情一样,全都是没有法子解决的。   一个自称活的不耐烦的人,死亡对他来说就跟睡觉差不多,没有多大的难度。   而他给云琅造成的创伤,却真真实实的落在了云琅的身上,永远都去不掉。   云琅甚至能猜出来许莫负两百年后可能真的会重新来到世上,而复生之后她的名字应该叫——许邵。   想到这里,云琅就看了看坐在一边把纸张往嘴里送的云哲。   霍光从小师弟嘴里掏出那一疙瘩纸,见小师弟瘪着嘴巴要哭,就抱着他一边走动,一边逗弄。   云琅长叹一口气,对霍光道:“从今后务必小心谨慎,能不犯错就莫要犯错。我们这样的人,犯不起错误,一旦出了差池,后果就不是我们自己所能掌控的了。”   霍光笑道:“师傅培育弟子,弟子再培育小师弟,只要方法得当,我们总会一路走下去的。”   云琅摇头道:“不用,他该有自己的路要走,看将来的选择吧。” 第一零七章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云哲在柔软的床榻上跑的很快,一头撞进母亲的怀里,然后,就把大头在母亲的脖颈里蹭啊蹭的,想要爬上母亲的脖子。   宋乔揉捏着儿子肉软的屁股蛋,眼中的温情似乎都要把她融化了,儿子流口水的样子她都觉得可爱无比。   “杀头的事情你大可交付霍光,我儿子不干。”   跟云哲亲昵了良久的宋乔,忽然抬起头对坐在椅子上看书的云琅大喊。   云琅的目光离开书本,看着宋乔道:“我已经算是勋贵中怕死之人的典范,你怎么比我还过份?”   宋乔抱着不断折腾的儿子又对云琅道:“你这种三天两头被人谋算的人就不该有孩子。”   云琅放下书本道:“不招人妒是庸才。”   宋乔摇头道:“英才每个人都羡慕,每个人都喜欢,不过,这些喜欢英才的人里面绝对没有母亲!但凡是个母亲,就只想着儿子可以平安富足的过一生,女娲娘娘补了天,伏羲爷爷定了天下又如何,全便宜了外人,自己一生劳苦不得休息。不如亲眼看着孩子长大,看着他成家立业,看着他有了子孙,如此,当娘的才过的有滋有味。”   云琅卷起书在宋乔的脑门上轻轻敲了一下道:“等孩子长大了,你就会发现把他绑在身边是一种极其愚蠢的举动。”   宋乔给了云琅一个白眼,抱起云哲在儿子的胖脸上亲一口道:“你喜欢阿娘,还是喜欢耶耶?”   云哲果断的抱着宋乔道:“阿娘!”   宋乔得意的朝云琅显摆,云琅摇头道:“这算不得数,这孩子现在只会说阿娘两字。”   云哲跟母亲玩耍了一会,就打了一个哈欠,宋乔准备好孩子的铺盖,将他放在身边,拉下帷帐,母子二人形成了一个小小的和煦的空间。   云琅叹口气,吹熄了蜡烛,就摸着黑从另一边上了床。   皎洁的月光照在皑皑的白雪上,让大地上一片光明,些许微光漏进屋子,与屋角的长明灯发出的橘黄色的光芒混成一色,最终变成温暖的橘红色。   宋乔伸出手在帷幕上用手做了几个漂亮的倒影,云琅将她的胳膊强行塞入被子,这时候不睡觉发什么疯。   “哲儿以后能控制住霍光吗?”   宋乔翻了一个身,转过头看着丈夫。   云琅道:“不可能。”   “为什么?”   “因为霍光不可能受人控制,我从来就没有教过他低头做小这种学问。”   “可是,霍光……”   “别可是了,西北理工想要流传万世,就需要交给霍光这样的人,哲儿年岁太小,还看不出究竟来,而西北理工的学问必须在这几年播撒种子,如果错过这几年,等儒家一家独大,就再也没有可能了。”   “那……哲儿怎么办?您昨日带霍光去了禁地?”   “云氏最重要的东西在这里!”   云琅指指自己的脑袋。   “云氏所有都是出自这里,所谓的西北理工也只是脑袋里的学识而已。”   “您全部教给了霍光?”   “霍光一生能通一门,就已经算是了不起了。不过,他学的比较杂,性子又跳脱,没可能钻研到极致。话又说回来了,能安下心去做学问的人在这世上几乎是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而我西北理工,与当世盛行的学问截然不同,想要培育,就只能从娃娃抓起。不论是曹襄家的孩子,还是李敢家的孩子,去病家的孩子,他们的目标都在朝堂或者军伍,让他们一心去钻研学问几乎不可能……”   “您算来算去,只有哲儿合适是不是?”   云琅俯身瞅着沉睡的儿子,爱怜的道:“做学问也挺好的,谁让他是我云琅的儿子呢。”   “这对儿子不公啊。”   “学问才是云氏的根本,至于钱财……呵呵,就你跟苏稚赚到的,就足够他受用一生了。”   “您不愿意哲儿为官?”   “在陛下手下当官太辛苦,也太危险了一些,云氏出现的太突兀,不论是官府还是民间,对云氏的崛起都心存疑虑,需要沉淀,需要慢慢的培养人望。好在有永安侯这个爵位在,一个对朝廷无所求的云氏,应该可以过一段安稳的日子。我跟霍光说过,要着眼二十年之后,现在对你也是这样的要求,着眼二十年后,那个时候陛下年迈,该会有一个变化的时期。”   “太久了。”   “不算久……”   宋乔也直起身子,夫妇俩围着儿子一起静静的看着他。   对于未来,云琅是有把握的,但是现在,真的很难熬……   张安世的生意已经铺到了阳陵邑,至于长安,张安世不准备去,也不能去。   无盐氏的接替者韩氏正在疯狂的鲸吞长安的高利贷生意,这个时候如果贸然闯进去,那就是跟皇帝过不去了。   无盐氏的资产非常的完整,韩氏接手无盐氏资产之后,甚至比以前还要强大。   短短的一个多月,人们似乎已经忘记了声名显赫的无盐氏,忘记了无盐氏那群可怜的妇孺被发配去了田横岛。   韩氏门前车马簇簇。   张安世下了马车也不由得感慨一声,生死繁华真是半点不由人。   强大的韩氏携吞并无盐氏的威风,召集了关中所有的子钱家,来他家里聚会。   张安世以及所有来韩氏的子钱家都明白,今天算是宴无好宴,韩氏应该是准备定规矩了。   重新划分地盘是必须的事情,这让张安世忧心忡忡。   云氏刚刚进入阳陵邑,如果再被逼迫的退出,前期的投入都要损失掉了。   韩泽春风满面,站在大门前迎接各路子钱家,他为人很是谦逊,对谁都笑脸相迎,张安世却能从这张笑脸里看出一丝丝的凶狠意味来。   桑弘羊出席这样的场面早就驾轻就熟了,他很喜欢出席这样的场合。   每一次这样的商贾地盘变动,占便宜最大的永远是官方。   他甚至在想,是不是每隔几年,就变动一次,如此,官府才能源源不断的收取好处。   张安世进来了。   桑弘羊抬眼认真的看了张安世一眼,然后就垂着头,端起茶碗喝了一口茶。   他的茶碗与众不同,颜色呈天青色,润泽如玉,茶碗盖子与茶碗轻轻撞击有金石之音。   张安世手里也有一套这样的茶碗,这是云氏今年春日里出的新品——名曰雨过天青色。   乃是瓷器中最难得的精品。   只烧出来一窑,成品出来之后,云琅曾经下令,继续烧制,只可惜后面出来的东西的颜色全都不正,灰蒙蒙的都是下品。   贿赂别人的时候,你不能等别人张口啊。   桑弘羊的动作已经说明了很多事情。   张安世心头隐隐发痛,他觉得属于自己的那一套雨过天青茶碗估计要保不住了。   “晚辈张安世见过大夫。”   桑弘羊抬头道:“你家先生还真是一个心大的人,如此紧要关头,也派你来?”   张安世笑道:“有事弟子服其劳。我家先生乃是出了名的闲云野鹤,不问世事久矣,钱庄虽然重要,也没有重要到让我家先生亲自到来接受一介商贾刁难的地步。”   桑弘羊笑道:“鸣雌亭侯过世了,此事你可知晓?”   张安世笑道:“我家先生说他为正人,惯养浩然正气,魑魅魍魉不得近身,若有人自诩神人,尽可在他身上一试。”   桑弘羊哈哈大笑,引得满堂宾客侧目,就听桑弘羊大声道:“闻听鸣雌亭侯与你家先生订下两百年之约,不知你家先生如何应对?”   张安世笑道:“我家先生说,两百年?百年之内他就会化作枯骨,订立两百年之约,恐怕名雌亭侯是在骗鬼啊。” 第一零八章 谁是奸商?   敢当着众人的面嘲讽许莫负的人,只有云氏门下。   大仇已经结下了,就不要妄想可以一笑泯恩仇。   在大汉朝,有仇报仇,有怨报怨,才是正确的行为方式,哪怕一时半会报不了仇,吞碳毁容,隐姓埋名发下天大的宏愿,哪怕同归于尽也要报仇。   很多人挨了别人一刀子快要死了,才能听见杀人凶手亲口告诉他,他是谁谁谁的子孙,如今前来报仇!   胆小点的报仇之后立即远遁天涯,认为人生中最大的一个枷锁已经去掉了,从今后可以安心的生活。   胆子大一点的,当场自刎而死,留下一段佳话供人在茶余饭后闲谈。   桑弘羊很是理解张安世的立场。   身为勋贵如果没有做到仇人满天下,那是不合格的,那一家勋贵不是踩着别人的尸体上位的?   尤其是关内侯,必须死掉一个,或者罢黜掉一个,才会有一个新的关内侯出现。   张安世的直言挑战,让别的子钱家个个心惊胆颤,不由自主的从张安世身边离开,他们认为,如果许莫负借用了鬼神的力量来报复云琅,张安世是一个很好地预先剪除的目标。   天空晴朗朗的,看不出有雷霆在孕育,地上满是残雪,也看不出有裂开的可能。   因此,当别人都跪坐在毯子上的时候,张安世大马金刀的坐在垫子上,直面韩泽。   云氏钱庄,在一干子钱家的眼里,其实就是一个害群之马,当别的子钱家都将利率定在一倍以上的时候,云氏钱庄只有两分利,真正是该死。   在韩泽没有说话之前,张安世开口道:“云氏钱庄两分利之事不可动摇。这是我家先生与陛下约定好的事情,如果诸位有话要说,桑大夫就在这里,可以跟桑大夫说,而后由桑大夫将诸位的话禀奏陛下知道。如果朝廷规定,子钱利率不得低于十分,云氏自然乐于改正,诸位以为如何?”   韩泽对张安世突然发难非常的不满,看着张安世道:“你能做云侯的主?”   张安世冷笑道:“区区一个钱庄算不得大事,先生曾经说过,立钱庄的本意就是让我玩耍的,万一赔光了,便宜的也是大汉百姓,百姓拿到这些钱,也会重新来购买云氏出产的货物,自然又会回到云氏。既然如此,这点主我还是能做的。”   裹着狐裘靠在侍女怀里的子钱家熊如虎不满的道:“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张安世起身,来到熊如虎面前,探手把瘦弱的熊如虎从侍女怀里拎起来,盯着他的眼睛道:“你算什么东西,也敢如此评论我家先生的话。”   熊如虎并不惊慌,依旧笑道:“某家乃是楚王孙……”   话音未落,身高腿长的张安世就狠狠地将熊如虎掼在地上,一只脚踩着他的咽喉道:“原来是六国余孽!”   说完就看着坐在软塌上的桑弘羊,看他如何说。   桑弘羊挥退了将要冲上来的护卫,对张安世道:“有时候某家也自称赵人,你年纪轻轻,就不要学你父亲那套因言罪人的手段了。商贾乃是贱籍,虽说熊如虎请了掌柜,把自己脱出来了,他的身份依旧不高,给自己冠上一个楚王孙的头衔,也就图个好听,你要立威,也选一个说得过去的,比如韩泽,你看如何?”   韩泽轻笑一声,提起茶壶给桑弘羊的漂亮茶杯里添茶水,对张安世炯炯有神的目光视而不见。   张安世笑道:“今天应该让霍光来,他的脾气好一些。”   韩泽的手抖了一下,荡漾出不少茶水,桑弘羊不满的看了韩泽一眼,心中暗叹:到底是没见过世面的商贾,就沉稳这一条,就比无盐詹相去甚远。   “霍光来了又如何?”桑弘羊笑着问道。   张安世笑道:“他可能有办法让韩氏也走一遭田横岛。”   说完话就把大脚从熊如虎的脖子上挪开,朝桑弘羊拱手道:“云氏一向与人为善,进入子钱生意之时,也特意避开了诸位的生意要地,只是在上林苑范围内放贷给农夫。   在阳陵邑开办钱庄,目的是为了让更多的农夫知晓在大汉还有这样一家只收两分利的钱庄,不至于让他们被利滚利给逼死。   尔等放贷子钱乃是盘剥百姓的一种手法,云氏放贷子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富裕起来,从而让市面更加的繁荣,最后达到国富民强之最高目的。   就生意一途,某家并不是看不起你们中的某一个人,而是看不起你们全部,子钱明明是一门利国利民的好生意,却硬是被你们这些鼠目寸光之徒盘剥的天怒人怨。   我家先生常说君子爱财,取之有度!一旦任由贪婪之心肆虐,超过那个度,就是害民害国之举。   某不屑与尔等为伍!”   张安世大骂完毕,就朝脸色不怎么好看的桑弘羊拱手道:“请容后辈告退。”   桑弘羊无奈的道:“从一开始,就是你骂这个,打那个的,现在连老夫一起骂过了,觉得痛快了,就想跑?不听听他们如何操弄子钱吗?”   张安世笑道:“盘剥百姓之法,会脏了耳朵,大夫职责在身不得不听,等大夫听完这些污言秽语之后,晚辈定会将清茶,清水送到大夫府上,用来洗耳,再听我云氏钱庄之妙论。”   桑弘羊大笑道:“少年轻狂!”   张安世笑着施礼告退,然后一脚踹开依旧躺在地上挡路的熊如虎,扬长而去。   韩泽气的身体发抖,等张安世出门了,这才指着他的背影道:“怎可如此骄横?”   桑弘羊摆摆手道:“继续说你的事情吧,至于云氏钱庄,就不要多谈了,阿娇贵人如今怒气冲天,满世界找出气筒呢,这时候谁要是干出什么让阿娇贵人不高兴的事情,就连陛下都救不了你。”   韩泽叹口气道:“今日本来就要说云氏钱庄,他们不仅仅在上林苑放贷,现如今又把手伸到了阳陵邑,依我看,不出两年,这关中三十一州县就要布满云氏钱庄了。”   熊如虎揉着腰背侍女搀扶起来,哀叹一声道:“蜀中云氏钱庄也在布局,现如今,蜀中汉中的商贾驮马走阴平道,车马走褒斜道来关中做生意,都不用携带现钱,只需在蜀中,汉中,将银钱存入长门宫,曹氏,云氏,霍氏的商铺,就能携带货物来关中交易,如若需要银钱采买货物,凭借一张密函,就能在关中的这几家商铺兑换银钱。如此下去,谁还来找我们借贷啊。”   桑弘羊愣了一下,不由自主的坐直了身体,瞅着熊如虎道:“果真如此?”   熊如虎苦笑道:“已经开始两年了,如果不是云氏这样对我们行赶尽杀绝之法,某家一介商贾,也不敢捋长门宫,平阳侯,冠军侯,永安侯的虎须。大夫,实在是活不下去了,再这样下去,给少府每年缴纳的份子钱都要出不起了。”   另一个子钱家见桑弘羊眉头紧锁,以为他在担心该收的份子钱,就拱手道:“云氏两分利借出云钱,我等想要借出云钱,首先就要从云氏兑换云钱。就这一道,我等就损失了三成还多,而云氏收购铜钱又收的苛刻,荚钱,邓通钱,片甲钱,他们统统不要,只要秦半两,五铢钱。他们将半两钱,五铢钱收回去之后,就会重新铸造,变成新的云钱,大夫,如此下去,我大汉国只能通行云钱,其余铸钱人家就只能……”   话说到这里,这位子钱家可能想到了心痛处,居然哽咽的说不出话来。 第一零九章 官样文章   杀人,其实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人不是禽兽,在面对和自己一样的血肉之躯的时候,杀戮是有相当大的心理压力的。   特别是冷兵器时代,用利刃刺杀、砍割别人的身体,看到血肉崩裂、血水喷涌,对人心理的冲击是极为恐怖的。   兔死尚且狐悲呢,更不要说人了。   云琅坐在一个包厢里,俯视着眼前正在发生的一场自相残杀,就在距离他不远处的平台上,正有无数狂热的汉人在为竞死者呐喊助威。   两辆被装饰的极为华丽的战车正在场中盘旋,追赶,驭者在不断地变幻战车的行驶方向,拦截,追赶,撞击……   战车上没有甲胄的持戈武士在用丈二长,鸡蛋粗细的长戈相互绞杀,拖拽……   两辆战车并行的时候,长长的铁质车轴相互撞击,不时爆出刺耳的尖鸣。   云琅将视线从正在战斗的奴隶身上挪开,瞅着躺在锦榻上的曹襄道:“很无趣。”   曹襄笑道:“想起你在草原上驾驭战车长驱敌阵的场面了?”   云琅道:“没有,只觉得无趣。”   霍去病笑道:“这二人算是不错,上了战场也算是猛士。”   李敢道:“我更看好那两个驭者,不论是驾车的本事,还是机变都是上上之选。”   云琅道:“打斗的很热闹,只是不肯下死手,看来这两个匈奴人还有几分同族之义。”   曹襄慢悠悠的道:“去病这种一出手就杀人夺命的人上了这个场子没人爱看,只有这种懂得掌控这群看热闹人想法的人,才是最好的斗者。两个斗者打的旗鼓相当,难分难解,才能让看的激昂起来,据大秦国人说,最喜欢看这种场面的其实是妇人。只是,在我大汉不允许。”   几人正七嘴八舌说的热闹的时候,场子里却响起山呼海啸一般的欢呼声。   云琅转头看过去,却发现那个原本被另一个匈奴人压着打的家伙,居然满身是血的站在地上,手里提着一颗血淋淋的人头,在他身后,是两辆被撞的乱七八糟的战车,还有两个趴在地上不知生死的驭者。   “以弱胜强,不错!”曹襄朝护卫头子摆摆手,曹氏护卫就端着一盘子云钱,用力的泼洒了下去,还大吼道:“侯爷说不错,看赏!”   正提着人头朝四面至意的匈奴人立刻就丢下人头,单膝跪倒朝曹襄所在地跪拜一下,然后就快活的捡拾起地上的云钱。   霍去病叹口气道:“刚才说错了,这他娘的不是猛士,就该是奴隶。”   一场看罢,云琅起身要走,曹襄笑道:“难得清闲一日,为何不继续看,接下来可是六人战阵,很有些看头。”   云琅摇头道:“要去桑弘羊府上,全大汉的子钱家都视云氏如眼中钉,不是托大的时候,该说清楚的还是要说清楚的,总是把官府当傻瓜的人,最后一定会发现他才是大傻瓜。”   霍去病道:“你去吧,我们一起去桑弘羊会以为我们是去抄家的。”   云琅又朝李敢拱拱手,就在褚狼的陪伴下离开了这座长安城最大的斗场。   来到马车上,张安世已经等候好久了。   “学生试探了一下,积怨很深,没有和解的可能。”   云琅刚刚坐下,张安世立刻说明了情况。   “预料之中的事情,就现在而言,云氏进入子钱行业,其实是在毁掉子钱行业。   就这一点,那些子钱家看的很清楚,拼了命也会跟我们死战到底的。   说起来,这场争斗恐怕不比斗场里面的拼杀仁慈多少。   不过,子钱确实不是他们那种玩法,竭泽而渔的做法要不得,商业的本质就是互通有无,子钱也是如此,取一分太少,取两分则两利,取三分则独利……取十分就是勒索了。   这样做,只会让百姓,让商家,更加的困顿,对于国朝也没有半点好处。   虽说能取一时之利,却害在千秋。”   “桑弘羊能明白其中的道理吗?”   “明白,怎么会不明白,只不过他眼中只有陛下,一心只考虑陛下的利益得失,他忘记了,皇帝的利益却在百姓,从百姓手里巧取豪夺供养皇帝,不过是剜肉补疮之举。终有一天会深受其害。”   张安世点头表示记下了。   褚狼驱赶着马车离开了斗场,云琅听得很清楚,里面的欢呼呐喊之声直冲云霄。   他摇摇头,瞅着斗场高大的围墙觉得类似斯巴达克斯角斗士造反的时间应该不远了。   桑弘羊疲惫的将身体丢上软塌,整整一上午,所有的子钱家都在哀求他管管云氏,还在话里话外威胁他,说什么一旦云氏不除,今年的十万金未必能按时缴纳。   桑弘羊相信到了最后时刻,给少府监的十万金一定不会少一个子,即便是这样,他还是有些恼怒。   放贷子钱的利益丰厚,十万金对这些人算不了什么,而云氏并没有大规模的进入这些人的商业领地。   而放贷的目标也不同,云氏放贷的目标是农户,是小作坊,是手艺人,是饲养牛羊猪,鸡鸭鹅的人。   跟子钱家放贷的主要目标是商贾,这有很大的区别,只能说云氏目前是这些人的威胁,却不算是毁灭性的。   这也是陛下以及他桑弘羊要达到的目的,那就是相互约束。   高利贷自古以来就受人诟病,但凡是有些名誉的人家都不会把这行当当做家中的主业。   只有不在乎名誉的人才会投入全部身家去放高利贷。   皇帝本来想要控制高利贷,最终,因为国库空虚的原因,不得不成了子钱家最大的后盾。   目前的状况跟皇帝的期望相去甚远,也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云氏抛出两成利这个杀手锏,才让皇帝同意云氏可以以勋贵的身份,参与到子钱行业里来。   “家主,永安侯来访!”   谒者轻声在桑弘羊耳边说了一句话,就弓着腰等候家主给出指令。   桑弘羊睁开眼睛笑道:“猜猜也该来了,先是派一个小孩子大闹一场,威慑一下,然后再亲自来缓颊,一张一弛果然是云琅的手段。既然来了,当然要请进来。”   云琅坐在中庭喝了一口茶水,瞅着大门外的一棵巨大的槐树愣神。   就听里间一声咳嗽声,桑弘羊衣衫整齐的站在里间门口,未语先笑,拱手道:“劳动云侯大驾,桑弘羊惶恐,惶恐。”   云琅站起身笑道:“如果大夫真的惶恐,在大门口就该见到大夫了,而不是枯坐中庭。”   桑弘羊笑道:“今日被一群子钱家喧扰了半天,回来就睡着了,有失远迎,恕罪,恕罪。”   云琅大笑道:“惶恐的该是云琅啊,有求于人,就算这座宅院的门槛再高些,云某也不得不滚进来。”   张安世笑眯眯的提起雨过天青色的茶壶,给另一个同样颜色的杯子倒满茶水。   桑弘羊理所当然的拿起杯子喝了一口茶水道:“喝茶这种事情,到了你云氏手里总是显得更加的雅致一些。”   云琅笑道:“如果大夫没有整日里忙碌公务,也会琢磨些意境出来。”   桑弘羊拱手道:“某家愚钝不堪,怎及云侯灵秀,不知云侯屈尊寒舍,有何教诲?”   云琅叹口气道:“两成利很好了,为何一定要十成利呢?再这样下去,但凡是手中有闲钱者都会参与进来,百姓会越发的穷困,百姓穷困了,为了度过一时之灾厄,就会借子钱,最终就会形成一个怪圈。最后的结果就是百姓卖儿卖女以求不至饿死,贫者愈贫,富者愈富。最可怕的不是贫富相差太大,而是贫者多,富者少,一旦贫者无立锥之地,就会揭竿而起……那个时候,富者想要活命,恐怕都成了奢望。桑公乃是当世智者,不可能不明白这个道理。”   桑弘羊大笑道:“如今四海升平,百姓安居乐业,云侯多虑了。”   云琅瞅着桑弘羊那张虚伪的面孔,很想一拳砸过去,想了一下,到底没有这么干。   而是对张安世道:“为了不让桑大夫为难,从明日起,我云氏钱庄放贷,也遵循十分利的规矩。” 第一一零章 货通天下的雏形   张安世没有动弹,依旧笑眯眯的给先生跟桑弘羊斟茶水。   桑弘羊也没有动弹,且笑眯眯的。   云琅优雅的取过杯子,轻轻地啜饮了一口,然后就放下杯子,瞅着桑弘羊笑。   过了良久,桑弘羊咳嗽一声道:“云氏不能另辟蹊径。”   云琅笑道:“如果人人都针对我,那就不要怪我。”   桑弘羊苦笑道:“你云氏不会为了赚钱连脸面都不要了吧?”   “某家还欠陛下六万金,云氏钱庄利率又低,何年何月才能凑足这些钱?”   桑弘羊仰天长叹道:“讲讲道理啊……”   云琅将左腿搭在右腿上,在这把云氏出品的椅子上坐的稳稳地。   “云氏历来以理服人!”   “你真的要把子钱家都赶尽杀绝?”   “没有啊,只要求他们少赚一点,大家都变成两分利,岂不是天下太平?”   “讲讲道理啊……你云氏铸造云钱就有三成利,南货西钱,西货南钱又有两分利,而且是两头赚,蜀中已经有人开始囤聚云钱,你从受降城弄来的铜顺流而下又便宜,某家已经算不清楚你云氏的利益数额了。怎么还叫屈?”   桑弘羊有些眼红,今天跟那么多的子钱家细数了云氏赚钱之法,算了一个大概之后,他就不想往下算了。   “这是给他们时间改邪归正呢,要不然我会把子钱之利定在一分利上。”   “五铢钱是陛下诏命官造的铜钱,你不能丢进炉子里烧掉!”   “云钱其实也是五铢钱的模样啊,只是五铢钱太轻,不方便交易,云钱为了遵循朝廷旨意,放弃了原先制造的铜钱模样,用了五铢钱的式样。   只是加厚加大了一些,别忘了朝廷铸造五铢钱的母钱,都是我云氏铸造的。   一枚云钱兑换五枚五铢钱,已经很利于朝廷了,而且兑换云钱最多的就是桑大夫管理的少府监!   你们都不喜欢用的钱,凭什么逼迫天下人都用呢?   难道大夫没有发现,现在市面上的荚钱,邓通钱,片甲钱已经越来越少了吗?   而且,以前被人当宝贝囤积起来的秦半两也大量的出现在市面上了,大夫以为这代表着什么?”   桑弘羊脖子上的青筋暴跳,半晌才恨恨的道:“民间的藏钱开始流通了。”   云琅大笑道:“大汉国铜钱历来奇缺,民间以物易物为常事,以丝绸,麻布,粮食为钱更是惯例。以前铜钱价格虚高,以至于让荚钱,邓通钱大行于道,不但让邓通变得富可敌国,还让大汉国内商税减少了两成。这也是邓通日后被先帝追夺所有封赏,最后贫病交加,饿死街头的原因所在。某家如今做的,只是让铜钱恢复交易等值物这个本来的面目,让交易变得更加快捷,方便。如果,陛下觉得云氏铸钱不妥,云氏可以交出母钱,由官府大匠铸造就是了。”   桑弘羊摇摇头道:“官府用云氏母钱铸造铜钱会亏本的,不可取啊。”   “云氏可以派人去教。”   “又不是没有教过……算了,好多东西交付官府,就会变得不一样了……某家至今都没有弄清楚其中的道理。”   云琅喝了一口茶水,站起身道:“如此说来,云氏一切照旧?”   桑弘羊叹息一声道:“请天子圣裁吧。”   云琅朝桑弘羊拱手道:“大夫如果有空,去上林苑走走,看看冬日里的上林苑,会发现不一样的景致。”   桑弘羊看着云琅的眼睛认真的道:“还请云侯手下留情,去除子钱高利贷非一蹴即就的事情。陛下也深知皇家取子钱之利不过是饮鸩止渴之举,还需慢慢作为。”   “大汉朝为何不自设钱庄呢?”张安世笑吟吟的提醒桑弘羊。   桑弘羊摇摇头道:“这些年朝堂上风云激荡,多少人死于是,多少人飞黄腾达,变化奇多,不利于朝廷稳定,且安稳一阵子吧。”   事情已经办妥,该给桑弘羊的礼物已经留下了,该让桑弘羊跟皇帝递上去的话,已经说了,该安排的局已经安排好了,就等日后发生作用。   云琅认为此行颇丰,就告辞了桑弘羊,乘坐着马车离去。   桑弘羊觉得自己更加疲惫了,瘫倒在椅子上,拿着一只空茶碗把玩良久,最终叹了一口气。   没有达成勒索云氏的目的,让他很有挫败感。   阿娇的长门宫如今是大汉国最大的物资屯聚地,也是大汉最大的物资生产地,没人能计算的清楚长门宫到底有多少钱,有多少物资。   就今年河东旱灾,陛下没有动用国库刚刚留存的底子,由长门宫拨付出来的粮食就有四十万担,布帛六万匹,盐四万斤。   如此,还不算随李蔡一同奔赴河东的医者携带的巨量药材……   已经有官员联合民间长者上书皇帝,恳求皇帝让阿娇重归后位,却被阿娇严词拒绝,声称今日之功,不足以补偿昔日之错,而翻遍大汉律法,从未有将功折罪之说。   功过两分,只求百年之后能有脸葬入皇陵,就再无所求。   面对阿娇这些大义凛然的话语,即便是桑弘羊这种从骨子里怀疑阿娇目的人,也不得不低首叹服。   入秋以来,大汉国国库空虚的窘态终于得到了缓解,局面大好之下没人愿意再生波澜。   也就是在这样的大局面下,许莫负误判云琅,在许莫负自戕而亡之后,就没有人愿意再继续追究。   在大家都能过的去的情况下,保持原状是最好的选择。   刘彻保持了一贯的沉默……   或许他此刻又站在未央宫的楼台上,俯视着他的帝国,注意着这个帝国每一个细小的变化。   张安世等了三天,就在长安城开了一家钱庄,放贷的目标依旧是农夫,手艺人,以及遍布长安的小作坊……   与此同时,大汉国的第一子钱家韩泽做出了一个痛苦的抉择,将放贷出去子钱利息下降了一半,为五分!   同时,他们也学云氏钱庄的模样,开始联合除云氏之外的所有子钱家,也开设了无数钱庄,也开始为商贾开设了异地存取银钱的事务。   就这一点上,刚刚开始接触子钱生意的云氏,还比不过他们。   “您到底还是要让张安世入仕?”   霍光听张安世讲完去长安办事的过程之后,就来到师傅的书房直接问道。   云琅笑道:“别忘了我们的目的是什么,要的是货通天下,至于是谁弄通的这并不重要。怎么,舍不得钱庄带来的丰厚利益?”   霍光摇头道:“不是舍得舍不得的问题,而是弟子现在就张安世一个帮手。”   云琅大笑道:“你高看陛下的魄力了,他如果不看三年,再等两年,是不会把张安世安插到朝廷开办的钱庄里任职的,毕竟,将来所有的税赋都要走钱庄,他不会轻易就把国之重器交给别人的。你开春之后就要陪刘据去蜀中,可曾安排好了人手?”   霍光点头道:“狗子跟我去蜀中,蜀中云氏人手的名单褚狼已经交给我了,同时,卓姬也给了一份名单,说是可靠的人,弟子觉得还需要一一查验。”   云琅摇头道:“不要去查验,你必须一直活在别人的视线中才好,这一次之所以让褚狼给你安排人手,就是担心你的安全,我们没有别的想法,你只要帮助刘据完成滇国,夜郎之行就好。有事多多的使用陛下交付给刘据的五百甲士,不用过多的调用我们的人手。”   “郭解的人手呢?”   “他们都是冲锋陷阵用的死士!”   “弟子明白了。” 第一一一章 财富的本质   只要劳动就会有进步,所有的生产力都是在劳动过程中被逐渐解放的。   更好,更快,跟多,这就是劳动者们孜孜以求的目标。   白雪皑皑的世界里,万籁俱寂,只有冲天的烟柱在向老天爷证明,大地上的生命依旧在顽强的活着。   云氏的轻便马车在石子路上轻快的奔驰,拉车的两匹骏马整齐的抬起前蹄,而后又用力的踩踏在大地上,充满了韵律感。   云琅坐在马车里瞅着外边绵延不绝的作坊,心中感慨万千,这样的景致才是大汉帝国雄踞世界之林的根本。   一座砖窑出现在云琅的视野中,它是如此之巨大,一条从骊山探向平原的山脊,组成了一座硕大无朋的砖窑。   蜿蜒上升的山脊上,有一条随地势一起上升的烟囱,而山脊的尽头被切割的整整齐齐,一座山崖组成了一座砖窑的大门。   别的山头都被白雪覆盖,唯有这座山脊,不见一丝白色,反而有一丝丝的绿色间杂其中。   靠近砖窑,这里别是一重天,寒冷的风吹到这里就会被砖窑散发出来的高热变成和煦的春风。   马车停在了砖窑前,不等车门打开,一个精瘦的老者就匆匆披上外裳,搓着一双满是胶泥的手恭敬地等候在贵人。   霍光跳下马车,等师傅也下了车,就朝精瘦老者拱手道:“阿爷年岁几何?”   精瘦老者连连摆手道:“不敢当小郎君敬称,小老儿裴连子,今年已经五十七了。”   云琅背着手抬头看看这座宏伟的砖窑,笑着问道:“老人家这一窑可出多少青砖?”   裴连子搓着手局促的道:“回贵人的话,小老儿的这孔砖窑乃是隧道窑,借了山势的便宜,一窑可出一万三千砖。”   云琅闻言笑了,见广阔的砖场上堆满了清一色的青砖,就对霍光道:“一窑烧得几百砖,一娘养的不一般,这是我以前听过的谚语,看样子在裴老这里不合适啊。一窑上万块砖,却品相如一,难得啊。”   裴连子的脸色变得很快,刚开始还以为有贵人来照顾自家生意,现在听贵人的话,觉得不对劲,他觉得这位贵人是来谋算他家秘方的。   霍光笑道:“阿爷莫慌,我师傅只是想看看乡亲们今年冬日里的活路都有哪些,并无歹意。”   听到云琅师徒二人不是来买砖头的,裴连子就没了跟权贵打交道的心思,贫家小户在勋贵人家身上没便宜好赚。   “如此,贵人们就自便,小老儿正在打砖。”   霍光见裴连子转身走了,就有些恼怒的道:“这老儿太无礼了。”   云琅笑道:“这才算是人啊,见了勋贵就膝盖发软的人也干不了这么大的事情,以后也不会有太大的出息。”   霍光摇头道:“恐怕不是这人有志气,而是他家的砖窑正在给富贵城供应砖瓦,估计是仗了长门宫的势,才这么跋扈。”   云琅在青砖跺里穿行,一边查看青砖一边对霍光道:“这本来就是一个狗仗人势,狐假虎威的世界,说起来,我们跟这个裴连子没什么差别。不过,终究有一天,我们可以不靠任何势力,自己独立的成为可以左右这个世界的力量。说实话,我也希望这个裴连子也是如此。”   砖窑虽然很大,一个时辰也足够转完的。   从和泥,到醒泥再到制胚,阴干,这师徒两看了一个遍,他们甚至专门观看了工匠装窑。   裴连子就站在一边冷冷的看着他们,他相信,就这点东西这两个勋贵还看不出名堂来。   烧砖,烧砖,重点自然是烧的过程。   其余工序知道的人太多了。   云琅最后在砖窑前停下脚步,指着正在装窑的窑口对霍光道:“看看,这就是工效提高的原因,一座烟囱,两座砖窑,一窑烧制,一窑制备,人马不停工效四倍。烧窑七日,淋水封窑降温三日……”   裴连子已经非常肯定云琅就是来偷技艺的,胸中怒火高涨,这些贪婪的贵人,连烧砖这种粗鄙的活路都想劫夺,真是无耻之尤。   尽管愤怒,他还是不敢发作,站在不远处的云氏家将,人人手里按着刀柄,只要发现不对,就会冲过来砍杀。   “师傅,您是怎么知晓这么多匠人技艺的?”   云琅阴郁的瞅着黑洞洞砖窑窑口道:“我要是告诉你,我曾经烧过砖,你信吗?”   霍光坚决的摇头。   云琅皱眉道:“其实我也不信!”   霍光不解师傅话中含义,见师傅不准备跟他解释,而是在看那些围绕着砖窑居住生活的妇孺,就匆匆的跟了上去。   一座砖窑,就是一个小的世界,依靠这座砖窑生活的人足足有一百余人。   男子制砖,女子和泥,老人筛土,孩童捡拾砖窑废弃的煤核,人人都非常的忙碌。   她们该是富足的,虽说身上的衣衫破烂,遮盖不住他们健康的身体,仅仅看他们润泽的脸膛以及孩童无邪的笑脸,就足以证明,他们衣食无忧。   云琅离开的时候裴连子再次走了过来,脸上不满的神色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张谄媚的脸。   “贵人若是也准备开办砖窑,小老儿一生浸淫此道,深谙其中妙术,若贵人将砖窑交付小老儿来打理,定能给贵人带来厚利。”   云琅哈哈大笑,对霍光道:“看见了吧,别小看小民,他们一旦进入商贾之道,并不比那些刁滑之辈差多少。刚开始的时候,这老贼一心提防我们,见我们势大,不好招惹,就准备参与他臆想中的砖窑。不过呢,他存心不良啊。”   霍光回头看看站立在砖场上看着他们的窑工,摇摇头,对裴连子道:“阿爷啊,我家不会干烧砖的买卖,尽管放心,我们更不会与你们争夺富贵城的买卖,尽管放心的去烧砖。这富贵城的城墙修建完毕了,城里面的房屋可还没有修建呢,城里的房屋修建完毕了,这上林苑里的百姓也就会富足起来,到时候砖石还是奇缺啊。小子在这里祝阿爷,财如晓日腾云起,利似春潮带雨来。”   裴连子伪装出来的谄媚面孔逐渐消失,他不认为两位贵人有心思跟他一介黔首说这样多的废话。   遂拱手道:“小老儿惭愧,惭愧。”   云琅笑着挥挥手,算是与一干窑工作别。   马车缓缓驶出大汉朝的高科技砖窑,重新回到了古道上。   直到他们的身影不见了,裴连子才大叫一声道:“都闲着干什么,装窑!”   看热闹的窑工立刻就忙碌起来,裴连子回头瞅着云琅师徒远去的古道,长叹一声,回到工棚,搬起硕大的泥块重重的砸进泥范之中……   “这样的砖窑如果能进一步规范一下工艺,再合理的安排一下人手,改进一下工具,基本上工效还能提高一倍。”   云琅的声音在马车里响起。   霍光抬头看着师傅道:“他们是在创造财富是吧?”   云琅见霍光的心思不在学问上,就点头道:“没错,从无到有,每一块青砖都是财富。”   “如此说来,农夫耕种粮食,牧人放牧牛羊,妇人饲养桑蚕,织女纺织麻布,也都是在创造财富?”   云琅大笑道:“当然是如此!”   “我们家里铸造铜钱算什么?”   云琅笑道:“如果去掉铜钱代表的钱的概念,我们其实也是在创造财富。只不过我们创造的财富附加值比较高,也就是说利润比较高,比较好控制,比较能更快的获得名利。” 第一一二章 曹襄大婚   “弟子将要去滇国,夜郎国进行的抢劫行为也算是一种创造财富的过程吗?”   云琅忍不住再次笑了,拍拍霍光的脑袋道:“那叫转移财富。”   “金银如果没有百姓们种地,纺织,烧砖,架桥,盖屋这样创造出来的财富支撑,应该是毫无用处的吧?”   “没错,这就是很多圣人说,金银珠玉饥不能食,渴不能饮,乃是人间废物的原因所在。”   “他们可能没有弄懂什么才是财富。”   “弄懂了,只是说的比较片面,这世界上不仅仅有有形的财富,也有无形的财富,是这两者相辅相成才让世界变成了目前的样子。这件事你不要想的太深,等你年纪再大一些,就自然会有一些感悟。”   年前,是曹襄大婚的好日子,也是云琅接走曹信的好日子。   本来应该提前接走的,可是,曹信这孩子一定要给大娘见礼之后再走,谁说都不听,曹襄只好听之任之。   儿子恭贺父亲新婚,多少有些不对头。   不过,在大汉国并不罕见。   曹襄娶当利公主,这是皇帝现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安排好的,甚至在曹襄娶牛氏的时候,天下人都知晓,曹氏的当家主妇只能是大汉公主。   这一天真的到来的时候,曹襄心中多少还是有些不舒坦。   这段日子,云琅很没有存在感,因此,不去参加曹襄的婚礼也无人注意。   如果今天真的是曹襄的大喜的日子,云琅喝的酩酊大醉才符合他们之间的交情。   只可惜,在云琅看来,今天是曹襄的大悲之日,他这个做兄弟的就不去雪上加霜了。   平阳侯府张灯结彩,虽然是寒冬,却热闹的如同春日,且不说挂在树上当树叶用的绫罗绸缎,仅仅是一朵直径一丈的硕大宫花,就足矣让婚礼的档次上升到一个常人无法企及的程度。   前院喧闹的厉害,门前的广场上停满了马车,不时地有达官贵人走进府邸恭贺曹襄大婚,也有家奴搀扶着有了醉意的主人踉踉跄跄的从平阳侯府出来。   云琅的马车走进长安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了,在城门将要关闭的一瞬间,马车进了长安城。   绕过曹氏大门,车轮碾压在青石板上咯噔作响,不久,就来到了平阳侯府的后门。   一个小小的青衣少年背着一个包袱站在巷道中间,仰头看着天上逐渐出现的星空一言不发。   在曹氏后门口还站着一个青衫妇人,她的头上没有任何珠翠,与她平日里的装扮大为不同,她很想靠近那个小小的少年,只要她靠近一步,那个少年人就向前走一步,牛氏不忍儿子走出巷子丢丑,只好隔着一丈远,静静的看着儿子啜泣。   云氏马车出现在小巷子里,慢慢走近了,霍光从马车上跳下来,避开想要扑进他怀里的曹信,恭敬地向牛氏请安。   云琅也从马车上下来了,只是朝牛氏拱拱手,牛氏拜倒在地痛哭道:“一切拜托叔叔了。”   曹信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抱着云琅的腿道:“耶耶不要我了。”   云琅推开曹信,一脚踹在他的屁股上,将他准确的送到牛氏面前。   然后怒道:“连为人子之礼都忘了吗?”   牛氏张开双臂抱住儿子嚎啕大哭,曹信原本僵硬的身子也软了下来,同样抱着母亲大哭。   等母子两哭得差不多了,云琅郁闷的道:“曹信拜在我门下你们不高兴吗?”   牛氏连忙止住哭泣道:“叔叔乃是大汉朝数一数二的大才,信儿拜在叔叔门下乃是他的福份。”   云琅又道:“你们知道曹襄是怎么把儿子硬塞给我的么?就差跪地哀求了。”   曹信从母亲怀里抬头瞅着云琅道:“是耶耶不要我了。”   云琅蹲下来,平视着曹信道:“曹氏上万人,能进入我门下的就你一个。”   曹信抽泣一下,同样看着云琅道:“以后也只会有我一个?”   云琅撇撇嘴道:“你一个我都嫌多。”   跟曹信说完话又对牛氏道:“你怎么教儿子的,把孩子教的眼皮子这么浅。”   牛氏低头道:“妾身出身不好,家中多是粗鄙武将,与曹氏格格不入。”   云琅嗤的笑了一声道:“你高看曹氏了,信儿我带走了,过些年还你一个少年英才。”   霍光笑着拦腰抱住曹信就给丢上了马车。   云琅朝牛氏笑道:“回去吧,好好地过日子,谁占便宜谁吃亏只有天知道。”   牛氏敛身施礼,再看了一眼从车窗中探出脑袋的曹信,擦试一把眼泪就匆匆的进门了。   云琅上了马车,对气鼓鼓的曹信道:“咦?今天居然生我的气了,我记得没少拿脚踢你啊?”   曹信愤愤的转过头不愿意理睬云琅。   霍光道:“阿信啊,你到了庄园里,跟老虎睡一起可以吗?”   曹信愤怒的样子立刻就消失了,抱住霍光道:“光哥哥,真的吗?”   霍光在曹信的脑门上敲了一下道:“如果你不担心大王用屁股坐你,绝对可以。”   “不怕!”曹信回答的非常勇敢。   觥筹交错中,曹襄已经半醉了,推开搀扶他的侍女,摇摇晃晃的来到窗前,护卫首领曹福匆匆过来,低声对曹襄道:“大公子已经被云侯接走了。”   曹襄笑的很是开心,又回到酒宴中间,举着青铜爵大吼一声道:“诸君,饮甚!”   在一片轰然应和声中将满满一尊酒一饮而尽,然后朝四方拱拱手,大笑着道:“春宵一刻值千金,某家去也!”   说罢,在众人的哄笑声中就趴在一个宫女的背上,在几个宫女的簇拥下去了新房。   一座青铜灯山将偌大的中庭照耀的宛若白昼,当利披着一身大衣裳,乖乖的跪坐在一张厚厚的地毡上。   听着门外传来的急促脚步声,当利咬咬牙,挺直了腰身,坐的更加挺拔。   喝的酩酊大醉的曹襄,进了屋子之后,立刻就站的稳稳地,在宫女们的此后下洗了脸,然后就把宫女赶了出去。   伸了一个懒腰对当利道:“装的好辛苦,好了,就剩我们两个人了,你也别装了。”   当利挺拔的身姿立刻萎靡下来,丢掉手上的漆盘对曹襄道:“客人们都走了?”   曹襄苦笑道:“人家都是送了礼物来的,不吃够本怎么会走?”   当利掩着嘴巴轻笑道:“您总是这么刻薄。”   曹襄四仰八叉的躺在当利身边道:“不是我刻薄,是今天来的客人中没有几个能让我看顺眼的。”   当利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咬着嘴唇道:“你的几个兄弟都没来……”   曹襄冷哼一声道:“我是主人,没法子逃,要不然我也不来。”   当利眼中有泪水滚动。   曹襄抬手就帮当利擦干眼泪道:“这算什么婚礼,过些日子我们还要举行一次。”   “啊?”   当利吃惊的张大了嘴巴。   曹襄抬手就把一块糕饼塞进当利的嘴巴,继续道:“全是自家人的婚礼,才是好婚礼,到时候,你也不用坐在中庭等候,以新妇的身份参与到酒宴中来,这才爽利。”   当利拉住曹襄的手委屈的道:“我以为你不要我了。”   曹襄叹口气道:“我要今晚要是敢不要你,你信不信,明天我就会被舅舅挂在旗杆上风干了等过年。既然咱们都没得选择,那就尽量把日子过的舒坦一点,闹别扭是最蠢的一种选择。”   “既然如此,夫君为何要把信儿匆匆送走,难道说,妾身是一个心如蛇蝎的毒妇不成?”   曹襄笑眯眯的看着当利道:“不错,不错,看样子以后有好日过了。少说废话,我们睡觉吧!”   当利抬手挡住曹襄的手道:“先说清楚,为什么会这么说?”   曹襄一边撕扯当利的衣衫,一边笑道:“知道牛氏在送信儿离开,你却没有阻拦,这就说明你还知晓我是你夫君,知道这一点,日子自然能过下去……咦?为什么这么大?” 第一一三章 莫名其妙的刺杀   天刚刚亮的时候,云琅的马车就离开了长安城。   今日,难得没有雾气,太阳还没有出来,大地就亮堂堂的让人欢喜。   云琅最近在来长安的次数比较频繁,他知道刘彻不怎么待见他,因此,只会做短暂的停留,事情办完了就快速离开,免得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曹氏的家仆站在城门口外不远的地方,见云琅的马车过来了,就把一个竹管递给了护卫。   云琅取过竹管打开之后瞅了一眼,轻笑一声就把纸条丢进马车里的炉子里点燃了。   霍光很想知道纸条上到底写了些什么,云琅却不准他看,也不给他机会看。   不过,从师傅猥琐的笑容来看,内容可能有失体面。   曹信很乖,一个人占据了半个车厢,在狐裘的包围下睡得香甜。   早起对于这个七岁的孩子来说还是很艰难的。   这让霍光很是羡慕,他睡懒觉的习惯,自从进了云氏之后就被何愁有给扳过来了,他相信,曹信也会走他的老路。   没有雾气的早晨,干冷干冷的,只要看看褚狼他们胡须上的白霜就知道,马车外边绝对不是个可以让人心旷神怡的地方。   拖车的骏马已经活动开了,粗大的鼻孔向外喷吐着白色雾气,烟雾缭绕的如同猛兽一般。   新开的路取直了弯道,因此,从长安到上林苑只需要三个时辰就足够了。   不像以前,走一趟阳陵邑都要足足跑两天。   道路是富贵县县令应雪林带人修建的,而道路的规格以及修建方式是云氏出的,至于钱财,自然来自长门宫。   一条直道,将上林苑与阳陵邑,长安连成一条线,如果纵马狂奔,时间还能缩短不少。   云氏的马车向来以坚固舒适著称于世,在这样行人稀疏的早晨,自然需要全力奔跑。   曹信热的踢开了狐裘,霍光就抱着这个温暖的孩子,重新裹上狐裘,他也准备睡一会。   云琅的腿自然就成了这两个家伙的枕头,想把脑袋靠在车厢上,这是一桩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颠簸的马车会把脑袋磕碎。   于是,云琅只好低着头打盹。   “吁……”   车夫猛地拉紧了缰绳,两匹拉车的马前蹄腾空,在空中踢腾两下这才停下脚步。   云琅的脸撞在前面的车厢上生疼,两个孩子也被猛烈的撞击给弄醒了。   “发生了什么事?”   云琅恼怒的问道。   褚狼满是冰雪渣子的面孔就出现在车窗边上,轻声道:“前边的路上有倒尸。”   “去看看……小心。”   褚狼点点头,就离开了马车,当先的两个护卫就骑着马小心翼翼的来到尸体边上。   仅仅看了一眼,其中一个护卫就大吼道:“敌袭!”   都是久经征战的猛士,口中呼喝,手上的长刀已经狠狠地刺了下去。   褚狼立刻暴喝:“马车先走!”   抬手就给了拉车的马一鞭子,驭者放开了缰绳,拉车的马昂嘶一声就向前窜了出去。   护卫手里的长刀还没有刺到伪装成尸体的刺客身上,就被刺客用短刀荡开,护卫小腹挨了一脚,踉跄后退,而此时马车已经跑了过来。   刺客大叫一声勉强避开马车,却被马车上探出来的一把刀子割断了喉咙。   其余刺客早就跳起来,挥舞着刀子直奔马车,却被褚狼等一干侍卫给拦住,在官道上搏杀。   云琅收起短剑,侧耳凝听,没有听到弩箭,或者羽箭的破空声,就迅速对驭者下令道:“折回去!”   驭者闻言,在宽阔的马路上灵便的调转马头,按照云琅的吩咐,再一次向搏杀的现场冲了过去。   霍光安顿好曹信对师傅道:“我们难道不该跑路吗?”   云琅冷笑道:“敢狙杀我们的人,你以为会是无能之辈吗?这群人缠住褚狼他们,要是前边还有人用弩箭,羽箭狙杀了挽马,我们师徒三人还跑得了吗?”   霍光点头道:“那就跟褚狼一起先杀了这些人,然后再回长安。”   曹信兴奋的看见师傅师兄从马车箱壁上抽出两柄短弩,很想从角落里跑出来帮忙,却被霍光用脚踩住,动弹不得。   坐在马车左侧的驭者放开挡板,云琅前方的视线就非常开阔了。   马车狂奔而过,一个虬须大汉惨叫一声,被被一枝弩箭贯脑而过。   与褚狼纠缠的汉子躲避不及,竟然被挽马从身上踩踏了过去,而后被云氏马车的铁质车轮碾过,模样惨不忍睹。   当马车再次兜转过来,道路旁边的丘陵后响起一声唿哨,继续褚狼等护卫激战的刺客,纷纷后退。   云琅也大喊一声,不准褚狼等人追击。   当褚狼等护卫重新包围了马车,云琅问道:“看清楚是什么人了没有?”   “匈奴人。”   云琅点点头,又问道:“传讯的人可曾派出去了?”   褚狼摇摇头道:“太突然了。”   云琅叹息一声对霍光道:“这就是为何让狗子陪你走一遭蜀中的原因。褚狼心细如发,终究没有上过战场,临机应变之能不足。你看出他总共犯了几个错误吗?”   霍光焦急的道:“您现在应该立刻回长安,不该在这里教我作战吧?”   云琅笑道:“好在刺客也是一个外行,所以,我有时间教你。”   褚狼的一张脸涨的通红,单膝跪在地上一言不发。   云琅看一眼褚狼道:“我若要狙杀一人,必定在这一个点上倾尽全力。先用弩箭,除掉可以让马车里的人迅速离开的挽马,战马,然后再用弩箭尽量的射杀有生力量,三轮弩箭过后,才是刺客空群出动的时候,最终获得成功。”   霍光道:“这不难想到,为何他们不这么干呢?”   云琅笑道:“因为他们没有弩箭!连弓箭都没有!绊马索只能伤害领头的骑士,还不如倒在地上装作倒尸突然暴起伤人。”   霍光冷笑道:“如此一来,寻找凶手的范围就不大了。”   云琅对依旧跪在地上的褚狼道:“以后不要轻易地让你保护的人离开你的身边。身为护卫,你们才是要保护的人最坚实的依靠,不到山穷水尽,不得离开。”   褚狼羞惭的站起来,垂首无言。   云琅笑着拍拍褚狼的肩膀道:“别气馁,见识是一点点从经验中总结出来的,你的脑子比较死,不像狗子那般灵活,那就做好本职就好,不用贪图那些有的没的。”   褚狼重新抱拳施礼,就站在马车边上,看样子他无论如何都不会离开马车了。   云琅检查了一遍自己带来的六个护卫,发现只有一个轻伤,其余人似乎没事,就命驭者再次调转马头朝长安走去。   “前边应该没刺客了吧?”   “有没有我们都需要找曹襄要更多的护卫再回家,这叫万无一失。”   当云琅出现在曹氏客厅里的时候,曹襄正哈欠连天的苦熬。   看得出来,云琅的到来,严重的打扰了他的睡眠。   “你知道我昨晚发现了什么?”   云琅刚刚出现,曹襄立刻就精神了。   云琅坐在椅子上皱眉道:“你说你发了,我倒是很想知道你是怎么个发法!”   曹襄仰天大笑,良久才止住小声道:“此间乐不足为外人道也!”   云琅像看傻子一样的看了曹襄良久,曹襄这才止住大笑,问道:“你怎么又回来了?”   云琅喝了一口茶见曹襄依旧一副优哉游哉的模样,就轻声道:“我们路上被人刺杀了。”   “什么?”曹襄弹簧一般从椅子里弹起来,一把抓住云琅吼道:“我儿子呢?”   云琅冷笑道:“我以为你沉浸在温柔乡里不可自拔呢,原来你还知道你有一个儿子?” 第一一四章 谁都有妄心   确定云琅一行人没有损伤之后,曹襄不知道想起了什么,脸色苍白的吓人。   云琅无奈的道:“不是你想的那样。”   曹襄急迫地问道:“你怎么知道?”   云琅道:“如果是你想的那样,我们早死光了。”   曹襄回想一下云琅前面说的经过,瘫软在椅子上道:“看样子跟她无关。可不敢跟她有关系啊。”   “匈奴人的尸体带回来三具,如果身上没有印章,那么,就该去找那个该死的漯阴侯算账。如果身上有印章,印章是谁家的,就找谁。所以说,弄明白这事不算难。交给你了。”   曹襄道:“会找到的,如果找不到,看谁像刺客,就是谁!”   云琅点头道:“你看着办,再给我派上五十个护卫,我准备回家了。”   “不见见当利?”   “不见了,新婚妇人该拜见母亲,不是拜见我,另外,你儿子不愿意进你家门,我说什么都没用。”   曹襄叹口气道:“过些日子就好了。”   云氏马车再次离开长安城的时候,就显得浩浩荡荡的。   五十个甲士加上七个护卫,别说一般的刺客会跑,一般的军队遇到了也会心惊胆战。   “这是我耶耶派来保护师傅的?”   曹信很羡慕外面的骑士有马可以骑。   霍光道:“是来保护你的,我跟师傅是沾了你的光。”   云琅对霍光的胡说八道很满意,小小的孩子总是恨自己的父亲这不像话。   虽然霍光恨不得弄死他的父亲,这也是事出有因,云琅对霍光的心智没有因为人伦惨案发生变化,非常的欣慰。   马车跑到前次被人狙击的地方,发现了大量的民夫以及差役。   他们排成一个横排,沿着枯草丛搜索前进,褚狼上去一问,才知道有几个匈奴奴隶跑了,如今正在追捕。   事情明确了,云琅不是遇到了刺客,而是遇到了强盗。   虽然事情很明朗了,云琅并没有做声,天知道曹襄会用这件事干出什么事情来,还是不要打乱他的布置了。   匈奴奴隶跑不了。   上林苑如今虽然还是一副地广人稀的模样,但是,居住在这里的人已经不算少了。   就他们那一嘴笨拙的汉话,一张嘴就会被发现,一旦被汉人确定他们是逃奴,抓到之后会有很高的赏格。   自从皇帝准许浑邪王携带族人进京,这样的事情就发生过很多次了。   这群匈奴人将草原上的习惯带到了长安,开始安稳几天之后,就开始无休止的试探汉人官府的承受底线。   先是强买强卖,再后来就是抢夺,再接着就开始抢劫,喝醉了酒在繁华的长安闹市打砸抢。   长安令咬着牙处理了一批,却起不到震慑的作用,因为这些被抓起来的人最终都交给了漯阴侯处置。   如此一来,匈奴人就愈发的无法无天。   朝中大臣纷纷上书皇帝,要求严惩这些匈奴人,并要求漯阴侯应该严厉的约束族人。   然而,这些奏章到了皇帝那里如同泥牛入海,杳无音讯。   应雪林提到此事之时,恨不能立刻取代长安令,下重手处置那些匈奴人。   然而,云琅却不这样看。   刘彻这个人的眼睛里是容不下沙子的,如今隐忍成这个模样天知道他想干什么。   他这人越是隐忍的厉害,一旦爆发,那就是天崩地裂一般的恐怖。   曹襄早就总结出他舅舅的行为习惯了,越是暴怒,就越是事情不大。   越是拳打脚踢,事情可能就此轻轻揭过,哪怕他咆哮如雷,只要你别被他吓死,雷暴过后总会风平浪静。   如果他一旦在你干了错事之后还云淡风轻的,那么,后果就可怕了……   比如主父偃,比如张汤,比如三长史,比如无盐氏……   云琅不愿意在长安久留的原因就在于此,一旦皇帝开始大开大合的收拾某一个人的时候,他的动作往往会很大,杀一只老鼠碰死一头老虎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   被误伤就凄惨了,连讲理的地方都没有。   就像桑弘羊所说的,风平浪静的时候大家不妨都少点事,这对每一个人都好。   全世界供奉一位喜怒无常的皇帝真的很辛苦。   冬日里的时候,老虎大王的毛长得又软又密,再加上被苏稚用肥皂洗过,蓬松的如同一只巨大的玩偶。   云琅的马车才进了庄园,老虎就吃力的爬上马车,也不管马车里已经挤满了人,就欢喜的往云琅怀里扑。   五百多斤重的家伙扑在云琅的怀里,云琅的背靠在车厢上,感觉肺里面最后一丝气都要被挤出来了。   好在老虎也就跟云琅亲昵一下,就松开云琅用黄褐色的眼珠子盯着霍光看。   霍光从架子上取过一块鹿肉脯自动放进老虎嘴里,老虎把鹿肉脯在嘴里转一圈,然后就吐掉了,这东西家里多得是,继续盯着霍光看。   曹信欢喜的都要喘不上气来了,一只硕大的前爪就按在他的肚子上,他不以为忤,反而伸出手去摸老虎蓬松的毛发。   马车里没有什么值得一吃的东西,老虎就跳下马车,迈着方步就回到了中庭。   曹信在云氏历来没有什么拘束,跳下马车就去追老虎,他喜欢老虎喜欢的快要发狂了。   梁翁很害怕曹信被庞大的老虎无意伤到,哎呀呀的叫唤着一路追了下去。   云琅,霍光见到宋乔,苏稚的时候,很聪明的没有说起被匈奴强盗打劫的事情。   而宋乔跟苏稚的主意力全部放在父亲娶了新妇,然后被扫地出门的曹信身上。   尤其是宋乔,居然抱着曹信哭泣了起来。   “天下男人就没有好东西!”   宋乔揉一揉发红的眼睛搂着曹信狠狠的看了云琅一眼。   云琅觉得很无辜,可是,曹襄不但是他的朋友,更是他的兄弟,都说狐朋狗友,曹襄都成忘恩负义的狗才了,他云琅能好到那里去?   更不要说他早就有卓姬这么一个口实被人家捉住了。   宋乔亲自带着曹信去给他安排住处以及侍女,这让霍光大为不满,他来云氏的时候,就没有这样的待遇。   才开始撒娇,就被宋乔以曹信可怜的由头给怼回来了。   好在云音还笑眯眯的看着他,这让他的心里多少好受一些。   有时候霍光自己都奇怪,出了云氏的大门,他就是大名鼎鼎的神童霍光,杀人都不眨眼。   进了云氏之后,他的真实年龄就立刻显现出来,吃这样的干醋,连他自己都觉得好笑。   苏稚又开始凑到丈夫身边,抓着他的胳膊摇啊摇的。   云琅笑道:“又怎么了?这一回不会有事你阿爷的事情吧?”   “阿爷说小弟的官职太小,而且为人门下走狗,不体面。”   云琅笑道:“我十六岁的时候,也只是一个郎官,被公孙敖操练的如同狗一样吐舌头。苏焕如今在东方朔手下听使唤,是他难得的机遇,东方朔此人如何想必不用我多说吧,要才华有才华,要智慧有智慧,跟东方朔学一年,能顶他在外边混三年的。”   “苏焕说他一个堂堂郎官,跟着东方朔学怎么种地有些委屈他的才华了。”   苏稚把身子投进丈夫的怀里,继续撒娇求告。   云琅无声的笑了一下道:“好啊,最近赵禹正在审理大军北征的旧事,仅仅是文书就堆积了一屋子,如今手下人手奇缺,苏焕如果觉得他在司农寺种地委屈才华了,不妨去廷尉府做郎官,这个忙我还是能帮的。”   苏稚有些不确定的道:“你觉得苏焕能成?”   云琅重重的点点头道:“既然苏焕自己觉得是个人才,是人才就该放在重要的位置上。我觉得赵禹那里挺不错的,你要是觉得赵禹那里不妥当,王温舒的中尉府也是一个好去处。”   苏稚傻傻的点头道:“如此,那就请夫君费心了。”   云琅瞅着傻乎乎的苏稚。长叹一口气道:“苏焕在赵禹门下做事大概能活过一个月,在王温舒门下做事……会被活活吓死的。”   “啊?”苏稚吃了一惊。   云琅抽抽鼻子道:“告诉苏焕,老老实实的在司农寺做事,年岁到了,功劳有了,自然会升迁,让他死了去别的地方为官的心思,如果再让我听见他抱怨一次,为了他的命考虑,我会把他送去受降城铜矿上。” 第一一五章 尾牙宴   云琅遇到强盗的事情,曹襄也没有对外说。   这件事似乎就这样悄无声息的过去了。   只是,有一个姓吴的商贾通过平遮送来了五十匹蜀锦,还有五个藤条编织的盒子。   盒子里面装的是五颗人头,平遮亲自检验之后就让姓吴的商贾拿走了人头,而那五十匹蜀锦却留了下来。   看样子曹襄不想闹事情,很公平的处理了这件事。   云氏的生活过的波澜不惊。   霍光正在对家里的产业进行一次普遍的升级活动,也是云氏在使用了旧有的作坊五年之后,第一次开始升级换代。   首当其冲的就是云氏瓷窑,与炼金作坊。   借用水力组成的鼓风系统把炼金的效率提高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于是,一群铁匠就在谋算更加庞大的高炉。   冶炼大型青铜器才是他们最终的追求,于是,整个冬天里云氏的炼金作坊里就再也没有什么产出。   相反,每隔一段时间新修建的高炉就会爆炸一两次,好在新的高炉不稳定谁都知晓,在点火加温的时候,人们都躲得很远,最终,云氏损失的只有一些砖瓦以及两头辅助鼓风的驴子。   耐火砖不合格,云琅清楚地知道毛病在那里,却无能为力,毕竟,在大汉合成耐火砖这不现实。   而不合格的耐火砖在经过猛火锻炼之后,塌窑,爆窑就成了很频繁的事情。   这样的问题在以前并没有出现,自从改良了鼓风系统之后,炉温升高的很快,以前用的黏土耐火砖就明显不够用了,这样的耐火砖被高温煅烧的同时,又要接受猛烈的鼓风,于是,很容易一点点的消耗掉,最后造成事故。   瓷窑也是一样,工匠们发现,炉温越高,出产的瓷器质地就越好,釉色的变化也就越多。   可是,烧窑需要很长时间,如果持续的用高温,他们只能得到一窑的废品……   对于这些失败的工匠,云琅,霍光给予了他们足够宽松的环境,以及耐心。   云氏的工匠已经知道如何探索未知,并逐渐完善已知的部分,相信他们在努力过后,总会解决问题,并且迎来一个新的技术纪元。   在年前的时候,云氏钱庄终于有了收获,虽然是微不足道的一笔收入,却让云琅,霍光,张安世三人极为振奋。   一家借钱扩大灯笼生产的商户,不准备过一个欠钱的年,在年节将要到来的前一天,来到钱庄还清楚了本息,并且愿意将家中剩余的六百三十七个云钱存入云氏钱庄,获得了大汉朝第一张存单。   这样的行为,需要巨大的勇气以及信赖支持,有了第一家,这师傅三人,就坚信,不久的将来,云氏钱庄不仅仅可以放贷,同时也能揽储。   如此,才算是将云氏钱庄,变成了一家真正的银行。   六百三十七个云钱,抵不上云氏这顿丰盛到了极点的宴席。   真正的家宴开始的时候,云琅从来不用外人,哪怕是梁翁,刘婆也不行。   云琅下厨,宋乔,苏稚帮忙,张安世烧火,霍光料理架子上的烤羊,云音负责刷料,红袖负责看管云哲,至于曹信跟老虎大王只负责在一边流口水。   何愁有聚精会神的在炒一锅豆子,狗子跟毛孩刚刚放翻了一头猪,狗子的两个傻老婆则蹲在木盆边上,愁眉苦脸的看着在盆子里游得欢实的两条大鲇鱼。   不过,吃饭的时候,她们两个非常的兴奋。   十几个人加上一头老虎,围坐在长条桌周围,面对琳琅满目的美食,很容易让人陷入幸福的迷醉之中。   老虎生吃过美味的猪肝之后,就对桌子上烤的半生不熟的羊腿发起了进攻。   云氏吃饭的时候就很少有人说话,云琅以为全身心的投入到吃饭当中,是对他这个庖厨最大的尊敬。   也是对食物本身的最大尊敬。   只有曹信不习惯这种大规模吃饭的活动,一双漂亮的桃花眼不断地转动,只是他小小的嘴巴从未离开过饭碗。   老虎吃完了自己的美餐,就离开位置,人立在云琅的椅子后面,低着头看云琅面前的餐盘。   一只烤鸡的腿被撕下来了,云琅随手送到后面,老虎的舌头一卷,那根鸡腿就进了肚子,这样小块的肉,对他来说用不着咀嚼。   霍光正专心致志的对付面前的鱼段,每当他处理完了鱼刺,那块肥美的鱼肉就会被云音拿走……霍光并不在意,继续弄过来鱼段重复刚才的动作。   云音饭盘里的食物很多,不过,她就是喜欢从霍光盘子里抢,似乎霍光盘子里的餐饭比她盘子里的好吃。   何愁有喝酒带着浓烈的宦官遗风,每次喝酒只喝一小口,每一口酒下肚之前,必须充分的在口腔,喉咙里吸收香气,最后,那口酒才会被无奈的咽下去,并且会发出很大的声音。   一大块豆腐被宋乔用勺子送到曹信的盘子里,这东西曹信平日里根本就不吃,这一刻,他毫不犹豫的就把豆腐给吞了下去,然后就端着盘子,希望宋乔再给他弄点。   狗子跟毛孩你一杯,我一杯的喝酒,还时不时地要停下来,从自己某一个老婆喉咙里把鱼刺弄出来。   一遍又一遍的告诫她们,吃鱼之前,一定要把鱼刺剥干净。   在云氏后院之外,一场更加盛大的酒宴正在前院,中庭展开。   辛苦一年的仆妇们,终于可以在这一天肆无忌惮的在中庭喝酒,唱歌,说闲话,打架。   喝酒喝得醉醺醺的妇人,甚至敢在寒冷的日子里裸着上半身悄悄打开中庭与前院间的大门,惊鸿一瞥的向前院的工匠,护卫们裸露一下身子,然后又哈哈大笑着关上门,倾听前院那群粗汉们的鬼哭狼嚎。   平日里这样做,刘婆一定会大怒,大怒之后一定会扣工钱,今天,她难得的大度,跟随其它妇人一起大笑,鼓掌,甚至学男人吹口哨。   似乎在笑闹之间,就把过去一年的辛苦全部抛诸脑后。   在云氏吃肉并不算什么,只是每年的今日都格外的丰富,平日里只能进入贵人之口的鱼,羊,鹿,牛,鸡今日都能吃到,平日里卖的价比黄金的云氏烈酒,今天也成坛子放在桌子上,只要你想喝,就有厨娘源源不断的送上来。   只是今天,疯狂喝酒的人并不多,即便是平日里最贪酒的人,今日也只是一小口一小口的呷,喝酒喝得双眼通红,也不忘朝一张巨大的台子上瞅一眼。   台子上铺了厚厚的地毯,堆积着十几个沉重的簇新的樟木箱子,还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有一摞厚厚的账本。   台子正中心,还放置着一张铺了兽皮的椅子。   每一个工匠都知道,等自己吃完这顿饭,侯爷就会出来,从樟木箱子里取出,去年铸造的最新的一批云钱,按照桌子上的功劳簿,按功发放奖赏。   前院的花厅里,也是人头涌动,梁翁坐在上首,一边看外边的热闹场面,一边不知道摇着头在赞叹什么,倒是坐在他下首的平遮,平颂兄弟不断的说着俏皮话,引得在座的账房,管事,教书先生们不时地哄堂大笑。   平遮擦一把胡须上的油脂对梁翁道:“侯爷本来准备在大宴之前发放赏赐的,被我给阻拦住了。要是,先发钱,后吃饭,这家里的藏酒可能就会少一半啊,都是上等美酒,这样喝可就糟蹋了。”   平日里连鸡蛋数量都不肯出错的梁翁挥手道:“喝!好好喝!忙碌一年了,这样的日子多过几天,死了都不亏。也就是我云氏对下人如此厚待,你们看看那些奴隶,过的还像是一个人吗?”   一个读书先生笑道:“梁翁此言差矣,在座的虽说都是云氏仆从,却也是我大汉子民,岂能将我大汉子民与蛮夷之辈相提并论。”   平颂大笑道:“严先生家中定是蓄养了匈奴奴隶!”   严先生笑道:“这是自然,家中还有几亩薄田,若无匈奴奴隶帮忙耕种,老父,弱妻,幼子可对付不了那些活计。”   一个账房先生捋着胡须道:“你就不怕那些匈奴人造反?”   严先生笑道:“忙碌的时候吃的饱饱的,干完活之后保证他手指都动弹不得。农闲之时,只吃一顿稀粥,也保证他连手指都动弹不得……哈哈哈,这还是跟一些大户人家学来的。” 第一零六章 东山月   云琅每年都要当一次钱财搬运工。   今年也不例外。   坐在椅子上瞅着拿了赏赐的工匠,仆役,仆妇们千恩万谢的离开,老虎无聊的打了一个哈欠。   这个过程实在是太漫长了,就云氏内宅外院以及作坊里的工匠,足足有两千余人。   而云琅坚持每年都亲手将赏赐交到这些人手中。   这样的行为,让梁翁痛哭流涕,让平遮这些人铭感五中,唯有霍光知道,收买人心的时候,是不能假他人之手的。   瓷窑,跟炼金作坊已经停下一月有余,这两个作坊的活计在拿钱的时候都有些惭愧。   炉子每弄坏一次,都需要重新砌造,这是一笔不菲的花销,直到现在都没有找到好办法。   云琅将沉甸甸的钱袋放在他们手里的时候,这些工匠伙计们的心情变得更加沉重。   “好好地拿着,改造炉子不是一朝一夕之功,相当年啊,我跟梁翁在卓氏琢磨炒钢之法的时候,耗费的时间可比这多,卓氏女主人一介妇人都能容忍,没道理你家侯爷我会不如一个女人。拿着这些钱,给老婆孩子换些新衣裳,弄些肉食,打上一壶酒,好好地过年才是正经。初八之后上工了,再想炉子的事情。”   又一个活计接钱接的畏畏缩缩的,云琅重重的把钱袋放在他手上对众人道。   老虎觉得有趣,也张大了嘴巴嗷的嚎叫了一声,引得众人哈哈大笑。   云琅大声道:“老虎都看不起你们,好好地拿着钱,这是你该得的。”   不多的话语很快就把侯爷与仆役工匠的距离拉近了,整个场子也变得活泼起来。   矮胖的连捷,居然在场子上拿起老本行滑稽的学云琅跟老虎的样子,更是惹得台子下的众人乐不可支。   天色暗下来的时候,云琅终于发放完了赏赐,眼见众人散去,他站在高台上瞅着不远处灯火通明的长门宫。   同样的事情,也正在长门宫上演。   只不过阿娇抱着蓝田坐在高楼上,盯着大长秋给宫里的宫娥,宦官,官员发钱。   上到大长秋,下到小宫女,这笔钱每一个人都会有,只是今年发的格外多一些。   刘彻不在长门宫,长门宫就只有阿娇跟蓝田两个主人,事实上,即便是刘彻在,这里的主人依旧是阿娇母子。   任何奖励都必须有仪式感,得到巨额奖励的人都有尖嗓子的宦官,在他领钱的时候将他获得这笔钱的原因,说的清楚明白。   这些年,阿娇就靠这一招,招揽了很多皇宫中有才能的宦官跟宫娥。   梧桐种好——凤凰自来。   大长秋上楼的时候,底下发钱的活动还在继续,只不过现在领钱的人,都是低阶宦官与宫娥。   阿娇指着云氏的方向道:“酒菜的香味都飘到长门宫来了,看样子云氏今年是一个肥年。”   大长秋嘿嘿笑道:“谁肥也没有我长门宫肥。”   阿娇笑道:“这倒是,年礼都准备好了?”   大长秋道:“已经准备好了,礼单已经放在贵人桌案上,若有删减,老仆明日重新拟定。”   “给卫氏的赏赐都是些什么?”   “黄金五百,珍珠五斗,蜀锦五十匹,瓷器五套,锦绣五十挂,糖霜五百斤。”   “太普通了,卫氏喜欢红色,再增加两只珊瑚树,红玉五方。”   大长秋沉吟一下道:“以赏赐之名……恐怕不妥。”   阿娇叹了口气道:“以前就是赏赐啊,没想到过了几年,就该我给她送礼了。算了,小不忍则乱大谋,随你怎么说,总之,让卫氏不要认为长门宫是她的大敌就好。”   大长秋吧嗒一下嘴巴道:“这可能很难。”   “不算难,我们跟卫氏的根本——长平侯府来往密切,虽说还是看不惯长平的样子,也不能算是敌人。至于卫氏,只有她对不起我的份,可没有我对不起她的事情。”   大长秋小声道:“您忘了掖庭宫旧事了,如果不是陛下发现卫氏不见了,派人搜寻,卫氏早就死了。”   阿娇重重的叹口气道:“你说我那时候怎么那么蠢,明明只要一刀就能结果掉卫氏,偏偏将她发配去了掖庭宫……”   大长秋笑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若无当年之错,贵人如今即便是皇后,也只能在未央宫里的苦熬岁月,怎比得上如今的风流。”   阿娇低头逗弄一下蓝田,瞅着楼下排着长队等待接受赏赐的宦官,宫娥,不由得皱眉道:“你说,云琅的这一套能不能成啊?每年发出去不少钱。”   “云琅说,收买人心是一个长期的事情,必须要让所有跟随贵人的下人们知晓,只有跟着贵人才有好日子过,时间长了,等他们已经适应了长门宫的这一套,去了别人那里未必就会觉得愉快。我们杜绝不了奸细,只能尽量的减少奸细,避免出现新的奸细。”   阿娇站起身,弯着腰领着蓝田在地上行走,走了几步低声对大长秋道:“若非阿彘心性变化太快,我们何必要做这样的自保之举呢。这鸳鸯梦,醒来的也太早了。”   大长秋低声道:“贵人慎言。”   阿娇将一绺垂下来的头发撩到耳后无所谓的道:“没什么不能说的。几度恩宠,几度冷落,他真的以为我陈阿娇是一个玩物吗?”   大长秋无奈的道:“您现在深恨陛下,可是,当陛下来寻找您的时候,您又会欢喜起来,那时候您又会忘记陛下对您的薄情。”   阿娇看看大长秋皱眉道:“我是这样的人吗?”   大长秋点点头道:“是的。”   阿娇松开蓝田让她自己走路,揉揉鼻子疑惑的道:“我真的是这样的人吗?据我所知,只有宫中怨妇才会这样做……大长秋,你不会说我是宫中怨妇吧?”   大长秋一言不发。   阿娇坐在锦榻上,仰首看着藻顶,自言自语的道:“阿彘来找我,我总是很欢喜,有时候连胭脂都来不及涂抹……我要的不多,只求他能守在我身边,不管怎么样,我都是欢喜的……所谓的恨,其实也是欢喜,你说是不是啊,大长秋?”   大长秋在心中喟叹一声,拿起桌子上的礼单随手丢进了炉子里,毕竟,这份礼单上的很多人就不该送礼。   眼看着礼单被烧成了灰烬,大长秋又从袖子里取出一份新的礼单放在桌子上。   这份礼单上的名字都很熟悉,不会让陛下感到不愉快。   做完这些事,大长秋就松了一口气,阿娇的心智变化很大,在这个时候,就不该做任何激烈的决定。   云氏今晚到处都是醉鬼,其中以苏稚醉的最为厉害,她在葡萄酿里添加了糖霜,觉得很好喝,也不知道喝了多少,等抱着她赏月的云琅觉得不对劲的时候,她已经喝的浑身软塌塌的,即便是这样,她还抱着老虎的一只大爪子,按爪子上的肉垫,玩类似弹簧刀一样的游戏。   老虎的指甲从肉垫里弹出来的时候非常的吓人,半尺长的指甲有无坚不摧的功能。   只是,给弹出来的指甲上插上四枚果子,那只杀气腾腾的爪子立刻就看不成了。   “夫君,我要月亮。”   云琅把她往怀里揽一下,轻声道:“够不着啊。”   苏稚转身抱着云琅的脖子,喷吐着酒气道:“骗人,月亮就在藏书楼上,我们去捉。”   云琅道:“我们坐在平台上看月亮,月亮就在藏书楼,等我们上了藏书楼,月亮就会挂在长门宫,等我们去了长门宫,月亮就会挂在骊山上,永远都捉不到的。”   苏稚并没有理会云琅说了些什么,紧紧的将云琅搂住道:“我觉得我该要一个孩子了。” 第一零七章 皇家狩猎   也不知道皇帝是怎么想的,年轻的郎官郭吉在年节前持节带着礼物跟二十四个使者离开了长安。   他的任务是重新打通大汉国与匈奴人之间沟通的道路,顺便告诉刘陵,如果来投,将许国!   自从大汉国将白登山以及右北平的军队化整为零清边之后,零星骚扰大汉边境的匈奴人也就消失了。   匈奴人杳无音讯,这让刘彻非常的不安。   不是担心匈奴人会突然发起进攻,而是不习惯,极度的不习惯,原来的时候,每日里看有关匈奴人的奏折是他最优先的公事。   现在,奏章上清一色的写着“匈奴逃遁无踪”。   匈奴人到底去了哪里?   刘彻非常的好奇。   从云琅敬献上来的《大汉皇舆一统图》上向北方看,那里似乎还有极为广袤的土地,并且还有一个广阔的北海,看起来像是水草丰茂之地……   派一个使者去看看也是很有必要的,至于这个使者会有什么下场,刘彻并不考虑。   年节前离开,等到盛夏时间,郭吉也该走到北海一带了……   年节前的最后一场大朝会上,刘彻决定明年暮春时节提兵一十八万北狩。   想要通过这场声势浩大的军事游行,来达到震慑匈奴,鲜卑,乌桓,肃慎这四个大型蛮族。   自从匈奴逃离了弹汗山,鲜卑,肃慎这两个异族就蠢蠢欲动,鲜卑人对匈奴人留下的牧场,农田很感兴趣,而肃慎这个部族却开始向东移动,每个部族似乎都有自己的追求,只是他们好像忘记了,大汉帝国的存在。   乌桓人其实很听话,五年前开始成为皇帝的参奴,这些年来贡献了无数的人参,皮毛以及价值连城的东海珍珠。   乌桓人不善于游水,他们采珠的方式非常的奇特,先是饲养一种叫做海东青的鹞鹰,然后让这些鹞鹰去捕捉天鹅,北方的天鹅最喜欢吃蚌肉,在吃肉的时候往往会连珍珠一起吃掉,最后存放在嗉囊里。   海东青捉到天鹅之后,猎人就会从天鹅的嗉囊里采珠,运气好的话,可能会有收获,运气不好,就会一无所获,百只天鹅一颗珠,造成了东海珍珠价格腾贵无比。   云琅对东北的宝贝认知还停留在——人参貂皮乌拉草这句顺口溜上。   至于别的,比如石油一类的,知道也没什么用处。   郭吉有很大的可能回不来了。   狗子说过,刘陵寂寞的快要疯掉了,她又不喜欢匈奴人,皇帝派年轻力壮,长相俊美的郭吉去匈奴,还是有所选择的,并不是一味的去送死。   长相好看的人,总会受到一点优待的,韩嫣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能乘坐皇帝副车,有铁甲护卫簇拥,与天子用同样仪仗的人只有韩嫣。   以前他也这样做,只是被江都王碰见了,以为是皇帝驾临,就在路边跪拜,结果,发现是韩嫣,就引为平生奇耻大辱。   那时候太后还没有故去,江都王向太后哭诉,太后大怒,要斩杀韩嫣,最终被皇帝给阻拦了。   而后,韩嫣就好像从众人的视线中消失了。   年节大狩,这是云琅第二次见到韩嫣。   上一次见到韩嫣的时候还是在鸿胪寺,那时候的韩嫣温润娇媚的如同女子,云琅除过不跟他有肢体接触之外,别的都好。   如今,这家伙坐着皇帝副车出来的时候,面对曹襄,云琅,霍去病,李敢以及一大群文武大臣,并没有下车的意思。   副车四面的挡板去掉之后,韩嫣的模样就暴露在众人眼前,曹襄不断地冷笑,霍去病眉头紧皱,而云琅就像看一个死人一般看着韩嫣。   廷尉赵禹离开人群,指着韩嫣叱问道:“汝可知礼?可知《朝律》?”   韩嫣淡淡的道:“陛下差遣某为前驱,不敢不从!”   赵禹神色数变,最终恨恨的道:“待陛下到来。”   韩嫣嗤的一声笑了出来,很多人都听见了,这让赵禹羞刀难以入鞘,却没有立刻发作,回到自己的马车上,垂下帘子,不知道在干什么。   曹襄勒住战马的缰绳回头对云琅道:“女人有色驰恩衰,这种事对男色有没有用?”   云琅笑道:“应该是一样的吧。”   曹襄摇头道:“不一样,这家伙在宫里横行二十年了,听说永巷里的女人任他挑拣。”   霍去病抚摸着黄金刀柄瞅着韩嫣的脖子,似乎在琢磨从哪里下刀比较合适。   云琅瞅瞅丞相李蔡,发现人家的马车安静的就跟没有人一般,就对霍去病道:“丞相都没有发话,我们出手就成了僭越,到时候两面不讨好,想脱罪都没人帮你说话。”   霍去病笑道:“这人是在找死。”   李敢道:“一下子能把文武百官一起给得罪了,这样的人不服不行啊。”   太阳升得老高了,皇帝的銮驾才慢悠悠的过来,群臣见礼完毕,赵禹出班才要说话,就被刘彻挥挥袖子给撵走了。   然后就问韩嫣:“可曾齐备?”   韩嫣娇笑道:“猎场已经清理完毕,鼓手也已经待命,只待陛下上狩猎台,就立即驱赶野兽出山。”   刘彻满意的点点头,下了銮驾就上了已经搭好的狩猎台。   这是一个高达三丈的土台,土台上还有齐腰高的木栅栏,土台前边就是一条宽阔的兽道。   皇帝狩猎的方式,就是站在狩猎台上,等将士们把野兽从山里撵出来,让它们顺着兽道狂奔,皇帝在土台上或者张弓搭箭,或者使用弩弓,或者投掷标枪来猎杀野兽。   一干文臣围在皇帝身边,做同样的事情,最后按照被杀野兽身上标明了姓名的武器,来确定谁获得了多少猎物。   武将就没有这个待遇了,一个个身着猎服,骑着马守在土台子下边,随时准备向野兽发起冲锋,最后用手里的大戟,长矛,将野兽全歼,才算是一场合格的皇家狩猎活动。   在霍去病的注视下,韩嫣居然没有站到台子上去,而是找了一匹马骑上,手里握着一杆大戟,背后背着弩弓,马屁股上还有一柄长弓,腰里还缠着一柄流星锤,战马的前胛上还固定着一柄长刀,除过铠甲,这家伙也算是武装到牙齿上了。   曹襄见霍去病瞅着韩嫣露出了一嘴的白牙,连忙拖着霍去病的战马去了左边,离韩嫣远远地。   李敢笑道:“那样的家伙某家一只手就能捏死!”   曹襄怒道:“你知道什么呀,这家伙是韩王信(并非军神韩信)的孙子,祖上韩王信也算是一员悍将,只是投靠了匈奴人才被人看不起。想想啊,我们要是跟匈奴有染,下场是个什么兄弟们心中有数,这家伙有一个叛贼祖宗,居然混的风生水起的,没点本事可不成。”   霍去病瞅着韩嫣握着一柄粗大的大戟如同拿着一根灯芯草一般耍来耍去的,就对李敢道:“阿敢,你一只手捏不死他。”   云琅大笑道:“其实韩嫣跋扈关我们兄弟屁事啊,他又没有伤害到我们,我们跟他也没有交情。我们兄弟今天就好好地享受狩猎的乐趣吧,别想别的。我今天可是准备好了各种调料,炉子也带来了,就等着吃一顿美味呢。去病,阿敢,熊掌,猪里脊跟排骨,就交给你们了,我跟阿襄去弄黄羊,麋鹿,如果有野鸡也一并弄来。”   曹襄吞咽一口口水道:“难得阿琅有心情给大家伙弄蜜汁熊掌吃,一定要弄来一头熊啊,最好是两头,后掌不好吃!” 第一零八章 不一样的大狩猎   吃,在大汉朝属于头等大事。   上到君王,下到黎民,莫不如此。   云琅来到大汉朝之后,带来的一个最明显地变化就是饮食上的变化。   至少,在勋贵中间,已经没有多少人喜欢肉糜一类的食物了,古人之所以喜欢肉糜,菜糜的最大原因是他们只有不多的三种烹调方式,也就是著名的——蒸,煮,烤。   再加上孝道的原因,在食物的制作的方式上,首先要满足老人。   而大汉朝恶劣的卫生条件,让很多人在四十岁的时候就没了很多牙齿。   没牙的人能吃什么?   自然只能喝粥吃肉糜,吃菜糜,吃各种糊状物。   话语权在老人,因此,老人说糊状物好吃,于是所有人都只能跟着他吃糊糊。   云琅制作的菜肴自然很适合年轻人,不论是猪蹄子,还是鸡爪子,还是猪脆骨,都是曹襄,霍去病,李敢一群人的最爱,用这些卤味下酒,堪称一绝。   “我家的年根饭食,总共有四十八道大菜,又有各种小菜做点缀,能让你一连吃半年,天天都有新花样。就这还不算各种蜜饯果子,糕点冰点,现如今,我家手艺最高的厨娘,去了长门宫给贵人整治宴席,受到的礼遇我们兄弟都享受不到。”   曹襄羡慕的道:“我送到你家的厨娘,还有多长时间可以出师?”   云琅大笑道:“我家厨娘说,再练上两年,就能勉强给你做点家常饭食了。”   霍去病摇摇头道:“我家就不送厨娘了,离得近,想吃就去阿琅家,住在山居里面,也清净。”   李敢赶紧道:“去的时候喊上我,一起,一起。”   云琅四人独占了一个不高的小山包,四人立马山包上,谈论的极为愉快。   刘彻指着远处的云琅他们问隋越:“去病儿他们?”   隋越手搭凉棚看了一下回禀道:“正是冠军侯,平阳侯,永安侯跟武都侯。”   “他们身边怎么没有随扈?”   隋越笑道:“陛下,都是我大汉的少年英杰,这个时候用随扈会招人笑话。”   刘彻笑道:“都是上过战场的,应该分得清轻重,既然敢不带随扈,应该是有把握的,且让朕看看二三子武勇。不过,嫣儿为何也没有随扈?”   隋越启奏道:“韩嫣擅长弹弓,说是为陛下安排了一场大戏,一定要亲自送上。”   刘彻捋着胡须笑道:“有心了。”   “鹿肉碳烤之后佐以酸甜酱最好吃,不过,只能取鹿肉中最肥美的部分,用它本身的油脂将肉煎熟,一定要趁热吃,用生卷心菜包裹住一口下去,你会爱死这两样美味的。”   霍去病咕咚一声吞咽了一口口水,然后就烦躁的瞅瞅狩猎台,他觉得皇帝很是磨蹭,不利爽!   成功的将霍去病的注意力从韩嫣的脖子上转移开,云琅,曹襄都很高兴。   李敢摩拳擦掌的准备随时出击,去弄一头最大的狗熊,云琅出手,曹襄下嘴的东西绝对是人间美味。   号角声终于响起来了,终南山里面的顿时响起了沉重的鼓声,同时还夹杂着武士大声吆喝的声音。   寂静的山包上留在秦陵过冬的鸟雀轰然飞起,仓惶的向秦岭深处逃遁。   鸟雀有翅膀,自然可以逃走,只可怜了野兽,在围山武士的惊扰下,选择了一条没有人阻拦的道路狂奔而下。   这一次围猎的范围很大,仅仅是帮助皇帝驱赶野兽的武士,估计就不下三千。   霍去病立马山包上,瞅着当先飞出来的几只野鸡,羽箭才搭上长弓,就听一声弓鸣,乱飞的三只野鸡就被弹子给打了下来。   霍去病愤怒的看过去,只见韩嫣刚刚收起弹弓,笑吟吟的朝他拱手示意呢。   曹襄冷笑道:“用金弹子打野鸡,也只有你能干的出来。”   韩嫣道:“专心享受狩猎的乐趣就好,何须多说?”   话说完,就策动战马迎着滚滚的兽潮就冲了上去。   云琅用弓箭比划了一下韩嫣的后背,发现,在这个距离他都能把韩嫣射个透心凉。   也不知道这家伙哪来的勇气,把自己的后背暴露在四个他刚刚得罪过的人面前。   霍去病并没有用弓箭射击,而是收起了长弓,提着手里的大戟沿着兽道也冲了上去。   李敢自然不会示弱,磕一下战马肚子也挺着大戟跟了下去。   云琅,曹襄对视一眼,丢下战马,就爬上了一棵粗大的松树。   云琅的游春马跟曹襄的宝马汇合在一起,叫一声就结伴朝营地跑去。   砍掉几根碍事的松枝,开阔了视野,挑选了两个舒服的座位,两人就准备好了弩弓,预备狩猎。   跑在最前面的大多是麋鹿黄羊一类依靠奔跑速度活命的食草兽。   眼看着韩嫣在兽群里左突右杀,很快就弄死了一堆食草兽,霍去病跟李敢两个却没有动手的打算。   直到一头硕大的麋鹿想要从霍去病身边逃亡的时候,他才探出手,准确的抓住了麋鹿的脖子,顺手拗断之后就绑在马背上。   同样的,李敢也赤手捉住了一只最肥硕的黄羊,同样绑在战马背上。   尘土飞扬,霍去病李敢二人掏出手帕绑好口鼻,然后就继续安静的等需要的食材送上门来。   秦岭中野兽多的数不胜数,然而,最让人头疼的却是羚牛这种似乎长了四只角的东西。   一头成年羚牛绝对比家里的老虎大王还要重一倍,力大无穷,在兽道上低着头狂奔,四只蹄子踩踏在大地上,就像踩在鼓面上一般。   如果只有一头,霍去病一杆大戟还能应付,可是,眼前一连跑出来三头大的,后面还跟着两头小的,这样的威势,莫说战马,就算是战车也能被它们撞的散架。   韩嫣依旧顶在前面,他也看见了这五头羚牛,大声对霍去病跟李敢道:“我们一人对付一头大的如何?”   霍去病,李敢,看都不看他,继续袖手旁观,等待他们盼望已久的狗熊出现。   韩嫣见这两个家伙没有退却的意思,长啸一声,就率先纵马从斜刺里向羚牛群冲了过去。   霍去病跟李敢对视一眼,调转马头就朝回跑,跑的干净利落,没有半分的犹豫。   韩嫣见状大怒,冲着两人的背影喝骂一声,来不及喝骂第二声,刚刚被他的大戟刮破脖子的羚牛,就冲着他的战马冲撞过来。   云琅,曹襄坐在树上看的欢喜至极。   韩嫣的大戟急促的回转,长长的戟刃如同镰刀一般再一次从羚牛的脖子上划过,只见血光迸射,羚牛的大半个脖子都被大戟切开。   韩嫣驱马避开这头羚牛的临死一击,来不及缓口气,又要面对另外两头因为同伴死亡,变得更加暴躁的猛兽。   霍去病让开一头猛虎,大戟随意的砍死了一匹狼。   很明显,这头猛虎该是今年狩猎的头彩,是要留给皇帝亲手解决的。   李敢用大戟轻轻地撕裂了一头野猪的头皮,也不用力,那头野猪就自己发力被大戟给刨开了后背,摇摇晃晃的撞在一棵树上,只能虚弱的哼哼。   “里脊跟排骨有了,现在就差熊掌了。”   李敢冲着霍去病叫了一声。   他忽然发现霍去病愤怒的快要炸开了,两只眼睛瞪得极大,指着兽群怒吼道:“天杀的韩嫣,居然把人混在兽群中。”   李敢大惊,顾不得到手的食材,与霍去病一起驱马冲进了兽群。   就在霍去病挥动大戟挑开了一匹狼的功夫,一个裹着羊皮袄,面貌狰狞的匈奴人一跳半丈高,挺着一柄短小的匕首就向骑在马上的霍去病扑了过来。   几乎不用想,常年与匈奴人作战的霍去病的身体自动就做出了反应,大戟在手中翻动一下,带着戟刃的那一端就斩断了匈奴人的双臂。   匈奴人惨叫一声跌落尘埃,一头足足有五百斤重的狗熊踩踏着匈奴人的身体,张牙舞爪的想要撕裂霍去病…… 第一零九章 古仁人之心   乌骓马人立而起,两只前蹄闪电般的踢出,准确的踢在狗熊的胸口,这头狗熊仅仅是摇晃一下,身子落下,四肢抓地,如同一只肉球一般撞了过来。   霍去病的大戟抵在狗熊的身上,战马前扑的力道硬是被卸掉了,不用霍去病驭马,乌骓马早就哀鸣一声,叫唤着落荒而逃。   说实话,一匹马面对一头狗熊没有当场腿软倒地,已经是极为难得了。   李敢也发现混在兽群中的人是匈奴人,并没有救援的必要,此时,巨大的兽群汹涌如潮,他跟霍去病还承担不起中流砥柱的功能。   见霍去病跑了,他自然也掉头就跑。   韩嫣浑身浴血,胯下战马早就倒地身死,肚子上巨大的破洞,就是羚牛冲撞的结果。   云琅,曹襄很期待最精彩的一幕出现,然而,韩嫣却身手灵活的在兽群中穿梭,几个起落之后,居然攀着云琅所在的这棵松树攀爬了上来。   韩嫣刚刚喘口气,就听曹襄阴测测的道:“去病,李敢为了救你,杀进兽群里去了,你就这样自己跑回来了?”   韩嫣喘着粗气道:“他们是去救我?”   云琅瞅着韩嫣道:“不救你,他们第二次进兽群做什么?”   韩嫣摇头道:“他们是回来了,我怎么都不觉得他们像是来救我的样子。”   云琅还想再说两句,身下的大树却猛烈的摇晃起来,低头一看,才发现树下有一头巨熊正在用肥硕的身体用力的蹭这棵树。   曹襄脸色发白,他认出来了,这头熊就是刚才把霍去病打跑的那头熊。   韩嫣抱着树干笑了,冲着树下的那头熊道:“既然敢来,那就不要走了。”   探手从腰里抽刀,却抽了一个空,他的腰刀在与羚牛作战的时候遗失了。   很快,他的手里就多了一柄短剑,这柄剑是云琅塞进他手里的。   短剑只有长刀的一半长,韩嫣如果想要用这柄短剑杀死树下的巨熊,很难。   云琅见韩嫣不愿意下去了,就撇撇嘴,拿过弩弓,想也不想的就朝狗熊射击。   韩嫣想要阻拦都没有来得及。   嗖嗖嗖。   三支精钢短弩齐齐的射中狗熊的脑袋,曹襄喝彩之声还没有响起,那头狗熊就咆哮着站立起来,双手抱着这颗松树用力的摇晃起来。   曹襄强忍心头的恐惧,也发射了弩箭……然而,因为松树摇晃的厉害,只有一枝短弩扎进了狗熊的肩胛。   眼看着狗熊已经开始爬树了,韩嫣冷笑道:“真不知道两位侯爷的军功是如何得来的。”   云琅托着曹襄的屁股让他向上爬,自己也随着爬的更高。   韩嫣道:“爬的高有什么用,狗熊爬树的本事比人强。”   站在最顶端的曹襄气喘吁吁地道:“我们兄弟不用跟狗熊比爬树的本事,只要比你高就成。”   当一头满怀恶意的巨兽一点点的向你逼近的时候,作为人,很难保持平静。   云琅,曹襄蹲在树上,将身上的弩箭一股脑的倾泻在狗熊身上,不大功夫,这头狗熊身上就插满了羽箭。   秦岭里面的狗熊最是彪悍不过,冬日之前,它们会在毛皮上糊满树胶,而后又在泥沙里打滚,等沾满泥沙的树胶干透了,狗熊的身上就等于披上了一层厚厚的铠甲。   别看这家伙身上插满了弩箭,这些短弩,对它的伤害并不大。   韩嫣一直期望树上的两个笨蛋能够射瞎狗熊的眼睛,然而,狗熊似乎也知道自己的弱点,只是一个劲的低着头爬树,并没有抬头看上面这些人的心思。   在云琅曹襄看傩戏一般的眼神下,韩嫣解下身上的衣衫,用火煤子点燃了,等火着的旺一些,就把衣服丢了下去。   着火的衣衫准确的蒙在狗熊头上,狗熊大叫一声,从树上掉了下去,衣衫点燃了它沾满树胶的皮毛,吃痛之下,也不辨东南西北,就狂奔了下去。   目送韩嫣身手矫健的离开大树,云琅,曹襄是何等的失望……   霍去病跟李敢兜转过来之后,曹襄立刻就恢复了贵公子的悠然模样,只要有这两人在,他就觉得自己的生命又在自己的掌控之下了。   跟云琅这个比他强不了多少的家伙,每一次都弄得险象环生的,一点都不雅致。   “狗日的韩嫣为了讨好陛下,在兽群里混杂了百十个匈奴奴隶供陛下与群臣射杀取乐。”   才来到树下,李敢就朝树上的两人大吼道。   曹襄瞅瞅到处乱跑的野兽,觉得树上比较安全,就笑道:“我们在树上看的很清楚,不得不说,这家伙算是搔到了我舅舅的痒处。杀奴是我舅舅毕生的志向,只是身为皇帝这样的机会太少了,几乎不可能,被我舅舅引为平生憾事。”   霍去病皱眉道:“两军阵前,杀多少贼奴都是应该的,只是如此虐杀,有伤天和。”   云琅从树上溜了下来,掸掸身上的灰尘道:“这样的狩猎也就没有什么意思了。我们兄弟还是去营地里弄东西吃吧,这种事情我们就不要参与了。”   曹襄也从树上下来,得意的道:“我们刚才差点就要杀死一头巨熊了,可惜,被韩嫣坏了事情,狗熊跑了,没熊掌吃了。”   李敢指着不远处的那头早就死掉的野猪道:“没有熊掌就不吃了,那里有一头猪,足够我们兄弟吃的。”   说着话,就跳下战马,来到野猪边上,扛着整头猪随云琅霍去病,曹襄向营地走去。   猎场距离营地足足有两里地,经过狩猎台的时候,四人齐齐的停下了脚步,在那个方向,陛下万寿的喝彩声不绝于耳。   很明显,这是刘彻正在屠戮那些匈奴奴隶……   “我舅舅的箭法很好,投矛之术也堪称一流,射杀几个对他没有威胁的匈奴奴隶,还不成问题。”   不知为何,原本应该很有气势的一句话被曹襄说的无精打采的。   “走吧,肚子早就饿了。”   霍去病率先迈开步子,离开了这个杀戮场。   明眼人都能看出,这是皇帝的一场政治活动,通过杀戮匈奴奴隶来告诉满朝文武,大汉与匈奴绝对没有休战的可能,两者之间,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同时利用这一次的杀戮告诉满朝文武,皇帝并没有高看归降的匈奴人一眼。   他在等一个合适的时机,一旦时机成熟,漯阴侯一干匈奴降将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回到营地,当利,李氏,刘氏,宋乔带着苏稚,以及一群娃娃来迎接狩猎的英雄凯旋而归。   当利发现这四位带回来的战利品并不多,而且来的明显太早了一些。   又发现四人的神色不对,很乖巧的没有询问原因,依旧以凯旋之礼迎接了四位侯爷。   “没有熊掌……”   霍光有些失望,毕竟师傅跟哥哥答应带狗熊回来的。   “别嫌弃,你师傅今天差点就喂了狗熊,蜜汁熊掌就不要想了,让厨娘过来,就这些东西,看着做。”   “发生了什么事情?”霍光问熊掌的事情,就是想拉着师傅问原因。   “韩嫣知道吧?”   “知道,喜欢陪陛下睡觉的那个男人。”   “没错,就是他,今日的这场狩猎是韩嫣安排的,他安排了一个很特殊的场面。”   “什么场面?”   “将匈奴奴隶与野兽混为一体,然后从山里驱赶出来,供陛下以及群臣射杀取乐。”   “这不符合孔仲尼主张的仁,董仲舒这些人应该会反对吧?”   云琅笑道:“不会,在董仲舒等人的眼中,匈奴人与野兽并无二致。他们的仁是要分对象给予的。仁人之心是一个非常高贵的品质,董仲舒这些人不会把这种高贵的品质,分享给匈奴人的。” 第一一零章 太过份了   云琅想用食物转移霍去病的注意力。   因此,不仅仅是厨娘,就云琅自己也算是使出了浑身解数,终于弄出来了一桌让云琅比较满意的菜式。   他只希望霍去病能够享受口腹之欲的同时,眼中迷茫乃至失落的气息能够减少一些。   兄弟四人中,只有霍去病是一个很直接的人,他甚至不会掩饰自己对皇帝的失望……   匈奴远遁,天下群雄束手,万里江山终于变成刘彻眼前的一幅画之后,他就觉得自己才是世界的主人,把这个世界当成了自己的玩物。   比放纵匈奴人更可怕的后果就是不把匈奴当人看。   因为浑邪王的投降,河西的匈奴人,除过一部分长途跋涉去追随单于的河西匈奴人之外,其余的匈奴人如今都慢慢的进入了大汉境内。   浑邪王投降大汉这件事,霍去病相信他是真诚的,因为,除过大汉他再也无路可走了。   可是,匈奴人并非大汉一般的世俗国家,皇帝的政令可以直达每一个百姓的眼前。   匈奴人更多的是一个以部落联盟形式用武力捏合在一起的集合体。   莫说浑邪王,即便是大单于伊秩斜也没有办法对所有匈奴武士做到如臂使指。   匈奴人野性难驯,他们是天生的自由者,大汉国严厉的律法对他们来说是一个难以忍受的桎梏。   爆发,或许就是明天的事情。   对一个曾经对别人粗暴习惯了的人,用更加粗暴的法子对付他,反抗就成了必然的事情。   霍去病认为,战死在草原上的匈奴人才是最好的匈奴人,来到大汉内地,并且与善良的大汉百姓居住在一起,一起生活,无疑是在将狼关进羊圈里。   “高过车轮的匈奴人都该处死。”霍去病从嘴里拽出一根肉排骨头,丢在地上对云琅道。   云琅点点头道:“下一次你跟匈奴人作战的时候,这样做好了,反正你是主帅。”   “战场上我说了算,可是这里,我说了不算。”   “那就尽量少说话,免得连最后一点说了算的权力都没了。”   “难道你要眼看着惨剧发生吗?”   云琅皱眉道:“惨剧还没有发生,也不知道会以何种方式发生,陛下正普天同庆呢。多说一句话,搅扰了他的好心情,匈奴人会不会好过我不知道,反正你是一定会倒霉的。你倒霉,就预示着我们兄弟四个会一起倒霉。事情的利弊都告诉你了,你选择好了,只要你决定要干的事情,我们兄弟都会帮你。知道不,阿襄已经考虑过亲自种地的事情了。”   霍去病伸长了脖子瞅着坐在空地上欢天喜地的一起吃饭的四家人,瞅着孩子们欢快的在草地上相互追逐嬉戏,看着妇人们在空地上踢毽子……   摇摇头道:“总得有人去干,我说了,总不至于被陛下砍头就是了。”   说完话,似乎放下了心事,又大碗酒,大口肉的干了起来。   他的声音虽然很低,在座的四个人却听得清清楚楚,云琅点点头,端起酒碗邀请兄弟们一起喝一碗。   然后就放下酒碗道:“再等两天,给我们一个准备的时间,将来恢复起来也容易一些。”   霍去病又喝了一口酒道:“这一次我自己来,你们莫要跟着,也不要跟风,给陛下收拾你们的机会。”   曹襄喝了口酒道:“总归是为了大汉好,只要大汉好,我曹氏就会好,眼前的一点损失算不得什么。总是提心吊胆的不像话,也不舒服,还不如捅破了看看最后的后果。”   李敢笑道:“最多我们兄弟再次去边荒就是了。”   云琅可没有他们两个这样乐观,云氏、曹氏、霍氏、李氏在皇帝眼中早就是一体的。   只要霍去病发难,他就会认为这是他们四个人的主意,打板子的时候不可能只打霍去病,四个人一个都不会少。   就在四家人吃的高兴地时候,就听黄门敲着锣走过来,边走边喊:“陛下猎杀猛虎一头,巨熊一头,麋鹿三只,阵斩奴贼三十有二。”   不论霍去病如何想,此时面对皇帝夸功,四个人也只好齐齐的站起来啊,在礼官的指导下,齐声为皇帝贺。   夸功的宦官顿时就扯着嗓子吼叫道:“冠军侯霍为陛下贺,平阳侯曹为陛下贺,永安侯云为陛下贺,武都侯李为陛下贺……”   声音一层层的被宦官们接力送到了狩猎台,继而响彻山谷。   霍去病坐下来,端起酒碗,手颤抖的厉害,只听咔吧一声响,酒碗生生的被他掰碎了。   他平静的放下仅存的碗底,擦拭干净手上的酒渍对云琅道:“叫不醒了。”   云琅笑道:“世上哪有总占便宜不吃亏的事情啊。”   皇帝在狩猎之余,也要大宴宾客的。   只不过,在狩猎的时候,是以猎物的多少来论座次的,像霍去病,曹襄,云琅,李敢这种的猎手,收获的猎物只够自家食用的,自然就没有资格坐在狩猎台上,面对满坑满谷的人、兽尸体开怀畅饮。   没人怀疑冠军侯的战力,更没人怀疑冠军侯的胆量,因此,狩猎台上看不见霍去病,刘彻非常的意外。   说起来,皇帝对霍去病,云琅,曹襄,李敢还是看中的,特意从自己的猎物里面挑选了一头巨熊算在了霍去病四人组的头上。   因此,在这四人已经酒足饭饱的时候,有宦官奉皇帝之命邀请四人去狩猎台上赴宴。   一碗温热的鹿血下肚,刘彻觉得全身暖洋洋的,敞开大氅坐在最上首,端起酒樽邀饮。   坐在最外围的霍去病见场中的歌舞已经结束,就昂然起身从侍卫手里取过一根大戟,站在场子中间朝皇帝施礼道:“蒙陛下厚赐,微臣无以为报,只能舞戟为陛下助兴。”   刘彻大笑道:“爱卿武勇,天下扬名,朕久不得见,正好一观。”   沉重的大戟在霍去病手上翻滚一下,就听霍去病再次施礼道:“微臣学的是杀人技,若无对手,会非常难看。”   刘彻的坐姿微微前倾笑道:“朕的座下皆为猛士,不知爱卿准备挑选谁作为对舞之人。”   听霍去病跟皇帝如此对答,公孙敖恨不得立刻钻进地缝里,他仔细地看了一遍场上众人,似乎只有自己一人跟霍去病非常的不对付。   就在公孙敖咬牙切齿的时候,他却发现,霍去病单手抓着大戟,将大戟举得笔直,直直的指向韩嫣。   韩嫣自幼弓马娴熟,这一点刘彻是知道的,霍去病这样挑战也不算过分。   正准备同意的时候,就听韩嫣离开座位跪倒在皇帝面前道:“其奏陛下,狩猎之时,霍去病几次三番欲置臣于死地,奸计不成,现在又想借演武之名对臣行刺杀之能,还请陛下明鉴。”   曹襄站起来冷冷的道:“冠军侯何等傲骨,在座的岂会不知,若去病真的要杀你,你这时候早就死了,哪里会给你留下在陛下面前颠倒是非的机会。如果自认是男儿,现在就拿上大戟上,如果自知不敌,跪下来喊去病三声耶耶,也算你过关,就这件事,还真的没打算要你的性命。”   曹襄的一番话说得又毒又绝。   论人品,霍去病唯一的缺点就是骄傲了一些,身为无敌猛将,骄傲一些也是年轻人的正常模样,因此,朝中大臣虽然嫉妒霍去病飞黄腾达,却没人质疑他的人品。   至于韩嫣……   丞相李蔡皱眉道:“一场演武而已,中大夫害怕什么?冠军侯勇猛之名传扬天下,败于他手也是虽败犹荣。若是你真的害怕与冠军侯对战,老夫虽然年迈,也勉强能拿的住大戟,替你与冠军侯一战就是了。”   韩嫣并不理会李蔡咄咄逼人的话语,见皇帝没有拒绝的意思,就从侍卫手里取过一柄大戟,遥指霍去病道:“你我不死不休。” 第一一一章 生死两难全   在大汉是个人就知道霍去病是谁,是个人就不愿意跟霍去病在马上见什么胜负。   无数的匈奴人已经用生命证明过,跟霍去病作战与找死没有什么区别。   倒不是霍去病的武功真的已经天下无敌了,而是这家伙只要上了战阵,他就是真正的上天宠儿。   想想也是啊,当暴雨般的羽箭从天上洒落的时候,别人或者中箭,或者战马中箭,只有他蒙着头在箭雨中冲锋,羽箭可以从他的耳畔跌落,可以从他的背后跌落,甚至可以掉在他铠甲最坚实的地方而后跌落……就是不会受重伤。   一人一马目标庞大,又是冲在最前方,按里说他身边的羽箭该是最密集的,事实也是如此,他的亲卫死伤惨重,就他安然无恙!   即便是中箭了,也往往是微不足道的轻伤……   李敢在河西大战的时候跟他一起冲锋,面对的是同样的敌人,从战场上下来,从李敢身体里取出来的箭头足足有三斤,而霍去病从头至尾毫发无伤。   赵破奴跟着霍去病在大河谷面对义渠人发起冲锋……战后,赵破奴在病床上躺了三个月,而霍去病全身上下就被羽箭划破了一道不足两寸的血口子。   谢宁乘坐战车跟随霍去病在河西长驱千里,十天之内,四战四决,等到战后检点的时候,谢宁断了一臂一腿,箭创,刀伤,链子锤造成的内伤,狼牙棒造成的撕裂性伤口不下十三处,而霍去病身上唯一的损伤就是被匈奴人抛掷过来的火球烧掉了乌骓马的尾巴毛……   云琅配合霍去病与浑邪王在受降城大战,半夜里战车齐齐出动,烟尘滚滚的突破了匈奴人的三道大营,论起局面,要比被匈奴人包围的霍去病轻松十倍不止……   结果,云琅的驭者刘二断腿,云琅自己浑身的伤口多的几乎数不清,就差一点死在匈奴人手里,而霍去病……只有握武器的左手虎口被匈奴的力士给震裂了。   就算是曹襄这种天生富贵的人,想要去受降城寻找霍去病,心中害怕,又不能不去,就咬着牙把自己打昏……差点把自己打成傻子,才见到了毫发无伤的霍去病。   几人一起游玩的时候,只要遇到打雷的天气,霍去病身边就会立刻不见人。   几兄弟坚持认为,如果他们该被雷劈,第一个死的绝对不会是霍去病。   福将的传说皇帝自然也是知道的,李广一辈子想要跟匈奴来一次轰轰烈烈的战斗,却苦求不得。   霍去病随便突袭一下一个匈奴人的营地,就从营地里找到了休屠王的祭天金人,活捉了休屠王太子金日磾一行一百八十七人。   与且兰王在义渠之地大战,他带领三千骑都尉骑士,在长达三十里的战场里纵横捭阖,在且兰王将武士全部派出去作战,自己带着三五个亲卫满战场游走指挥,在他最虚弱、最无助的时候,满身是血的霍去病就恰好出现在他的面前……   如果仅仅是比武,霍去病身上的奇迹还不会出现,就像公孙进在他演武的时候,可以用弩箭暗算他重伤。   如果是生死之战,没人看好韩嫣。   刘彻喜欢霍去病绝对是有道理的,他甚至认为霍去病这样的将军,就是上天派来为他打天下的。   皇帝还没有来得急阻止,就发现韩嫣解下帽子,将头发打乱,透过飘拂的头发,阴狠的瞅着霍去病道:“好,不死不休!”   霍去病哈哈大笑,大戟在空中抡了半圈就向韩嫣当头砸了下来。   韩嫣没有闪避,举着大戟迎了上去,乒乓一声响,霍去病的大戟弹开,韩嫣的大戟拦腰抽向霍去病。   霍去病大戟竖起,拦下这一击,大戟平举刺向韩嫣的咽喉……   这已经不是比武了,而是在比拼谁的力气更大一些,如果韩嫣继续这样战斗,霍去病很快就能迎来胜利。   皇帝的宴席质量很差,一大块白水煮的猪腿肉,鸿门宴上,项羽赏赐给樊哙的就是这种猪肉,自那件事之后,刘氏宴饮,必定少不得这样的一块猪肉。   一条快要被香料淹没的,不知名做法的鲤鱼。一盘子用白水煮过的青菜,两样不知名的点心,再加上十几种颜色各异的酱料,就组成了皇帝的盛宴。   云琅几人的注意力全部放在鄙视皇家酒宴上了,至于霍去病跟韩嫣之间打铁一般的打斗,他们没兴趣去管。   短短一会的功夫,韩嫣的虎口已经震裂了,血已经把大戟杆子染得通红,不知道为什么,这家伙现在依旧在苦苦支撑。   云琅一直竖着耳朵等刘彻喊停,可是,刘彻似乎对打斗本身非常的感兴趣,笑眯眯的看着场内的龙争虎斗,没有半点喊停的意思。   云琅转头朝曹襄看起,曹襄也把注意力放在皇帝身上了,也是一脸的不解。   霍去病高高跃起,双手抡着大戟当头砸了下来,韩嫣横举大戟义无反顾的迎了上去,只听咔嚓一声响,鸡蛋粗细的大戟杆子当场折断,锋利的戟刃在跌落的同时,在韩嫣那张千娇百媚的脸上划出一道生生的口子。   就连在一边观看的重臣都有些惋惜,韩嫣却不在乎,抡着段成两截的大戟继续向只剩下一截木棒的霍去病进攻。   这重重的一击,实际上已经让韩嫣受了很重的伤,只要看看他嘴角成串流淌出来的血就知道了。   按照云琅的估计,这时候韩嫣如果停下来,立刻送去云氏医馆救治,还有时间慢慢操持他自己的丧礼,也有时间安排身后事,这一击,已经震碎了他的内腑。   披头散发不断呕血的韩嫣每发动一次攻击,嘴里就会吐出大口的鲜血,鲜血掉在地上,可以清楚地看到里面夹杂的粉色内脏。   霍去病没有继续攻击韩嫣,只是提着木棒在四周游走,他在等韩嫣消耗光他最后的一丝生命。   韩嫣脚步蹒跚,在面对皇帝的时候,终于跪倒在地,双手撑在地上给了皇帝一个凄厉的笑容。   “陛下……微臣实在是没力气了……”   刘彻笑道:“没力气了?”   韩嫣同样笑道:“没力气了,不能侍候陛下了。”   刘彻道:“你总算是努力干了两件事,可惜,每一样都没有干成,真是失败啊!”   韩嫣努力的转过头,用哀求的目光看着霍去病道:“霍侯……帮我一把!”   霍去病冷冷的看着韩嫣,猛地将手里的木棒横着磕在膝盖上,硬是折断了木棒,他挑选了一截有锋利木刺的半截,丢给韩嫣,然后就回到了座位上,抱起酒坛子狂饮。   韩嫣捡起木刺抵在咽喉上,冲着皇帝道:“微臣活的好难啊。”   说完就猛地向前一扑,尖锐的木刺自咽喉而入,透脑而出,等众人的惊呼声平息下来,韩嫣已经死的透透的了。   刘彻挥挥手,立刻就有宦官拖着韩嫣的尸体离开了狩猎台,青石板上的血渍,也迅速的被宦官用清水洗刷干净。   一瞬间的功夫,狩猎台上就恢复了原来的模样。   丝竹之声再次响起,歌舞依旧,皇帝的酒兴并不因为韩嫣死了就有所消褪,想法,酒兴更加的浓烈了。   云琅很是有些唏嘘,清晨的时候,韩嫣还受皇帝宠爱,一副不可一世的模样,才到傍晚,就变成了一具尸体……   在酒宴上,赵禹借着为皇帝祝酒的功夫还想跟在座的重臣重新讨论一下,尊重《朝律》的重要性,以及必然性,却愕然的听到了皇帝将他贬斥为朔方刺史的旨意。   弹劾韩嫣的赵禹倒霉了,那么,逼死韩嫣的霍去病就应该更加的倒霉。   就在所有人等着看霍去病该如何倒霉的时候,他们又听到了皇帝奖励霍去病上林苑田地一千亩的消息。 第一一二章 帝王心术   “既然陛下赏赐了去病一千亩地,不如就选在我们前些日子喝酒的那个山包上吧。易守难攻不说,还景色优美,最妙的是山脚出的那一片红叶林,在寒霜过后就美的让人心醉。”   皇帝的饭食不好吃,曹襄一边用匕首插着那块猪肉玩,一边给出了一个很靠谱的建议。   云琅道:“去病确实该把那块地拿下来,到时候啊,我派人去山谷里种满油菜,等到五月天油菜开花的时候一片金黄,这样就补全了那片山谷没有春景的缺憾。”   李敢呐呐的道:“我们这时候难道不该想清楚韩嫣为什么会死这件事吗?”   曹襄默默地把自己那块已经糟蹋的不成样子的猪肉放在李敢面前道:“吃猪肉才是猛将应该干的事情。”   霍去病一把夺过那块猪肉,也不管腻不腻,切下来一大块颤巍巍的肥肉就塞进了嘴里。   在云琅三人的注视下,他风卷残云的吃完了猪肉,擦一把嘴角的油脂道:“以后这种事情,你们两拿主意。”   曹襄嘿嘿笑道:“那就好好的讨论一下,你新的封地上到底该怎么开拓出来。阿琅说种油菜,我觉得很好啊,春天的时候可以看花,夏日的时候还能收油菜籽,不虞亏本,很不错的主意。在靠近红叶林的地方给我盖一间别院,不要院子,只要求视野开阔,我可以在红叶飘飞的季节里,弹琴,作画,吟诗。”   霍去病笑道:“你们觉得好,那就做,盖房子的事情还要劳阿琅来做,别的人弄出来的屋子总是没阿琅弄出来的好看。”   说完话,又在努力分析皇帝举动的李敢脑袋上拍了一巴掌道:“你的屋子准备盖哪里?”   李敢翻了一个白眼道:“我没你们想的那么蠢好不好?算了,既然说房子了,我的房子盖在油菜田里,最好是一开窗户就能看见一片金黄的油菜花。”   曹襄道:“重要的是蜂糖,我喜欢金灿灿的油菜花蜂糖,糖霜吃多了肚子总是不舒服。”   霍去病冷哼一声道:“多养一些蜂,我不喜欢这个地方有太多人来。”   云琅点点头,表示记下了他们三人的要求,恰好,场子里响起了著名的《陌上桑》,这是云琅非常喜欢的一首歌,而场子中间正站立着一位与《陌上桑》故事里秦罗敷的模样极为相似的一位美人儿,正在一展歌喉。   “日出东南隅,照我秦氏楼。秦氏有好女,自名为罗敷。罗敷喜蚕桑,采桑城南隅。青丝为笼系,桂枝为笼钩。头上倭堕髻,耳中明月珠。缃绮为下裙,紫绮为上襦。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著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   一段唱罢,曹襄钦佩的摇摇头道:“有这样的女子?”   云琅笑道:“梦境中的女子总比眼睛看到的女子美丽些。”   “罗敷喜蚕桑,采桑城南隅,咦,那不是你家的方向么?难道说这个女子是你家的仆妇?”   云琅摇头道:“我家的仆妇,不用男人勾引,她们最喜欢干的事情是勾引男人。”   “你就不管管?”   “我记得有一句话叫做‘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死亡贫苦,人之大恶存焉。故欲恶者,心之大端也。人藏其心,不可测度也,美恶皆在其心不见其色也,欲一以穷之,舍礼何以哉?’既然那些仆妇不愿意嫁人,却想有子孙扶助她,供养她,为了这个目的去找男子,并没有伤害到谁。而男女各自觉得占了便宜,既然如此,我干嘛要管束她们呢?你不觉得一个妇人孤苦伶仃的老死,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吗?”   曹襄是一个好学的人,他不在乎那些仆妇干了些什么,反而对云琅刚才说的那句新鲜的话很好奇。   “刚才那句话是谁说的?”   “可能是孔丘说的吧。”   曹襄叹口气道:“好东西怎么都是出自儒家,既然你不确定那句话是谁说的,以后可以告诉别人,就说是我说的。”   云琅点点头道:“好啊,以后凡是我不能解释来源的一些道理,都是你说的,可以吗?”   曹襄嘿嘿笑道:“多多益善!”   云琅低声道:“我最近还听到了一段很厉害的赋,你要不要知道一下?”   曹襄连忙道:“快说,快说,如果太多,我记不下来,你写下来我背书!”   云琅笑道:“嗟乎!一人之心,千万人之心也。秦爱纷奢,人亦念其家。奈何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   呜呼!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   嗟乎!使六国各爱其人,则足以拒秦;   使秦复爱六国之人,则递三世可至万世而为君,谁得而族灭也?   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你觉得这半篇赋如何?”   半篇《阿房宫赋》听得曹襄口歪嘴斜,面目苍白,汗流浃背,吞咽了一口口水道:“把这事忘记了吧,这种亡国之言,说不得,说不得。”   霍去病在一边插言道:“我倒是觉得陛下该听听才是。”   云琅笑道:“忘了吧。”   四人说的正热闹呢,刘彻居然走下正位,来到他们面前,瞅着是个谦恭有礼的年轻人道:“是猛士就多吃一些,想当年舞阳侯一人面对项羽帐下无数猛士,以巨盾为桌案,嚼食了一条猪腿,朕以为,朕帐下的猛士也该有这样的豪气。来人啊,取四条猪腿过来。”   云琅瞅瞅宦官端过来的四条猪腿的大小,连忙施礼道:“舞阳侯当年威震鸿门,乃是真正的英雄好汉,微臣等人望尘莫及,岂敢与先贤媲美。”   曹襄连忙跟着道:“微臣身子瘦弱,岂敢与武侯比食量,这一条猪腿下去,微臣恐怕又要大病许久。”   霍去病坐的笔直,挥手把桌子上的碗盘全部推下去,拍着桌子对刘彻道:“微臣正感腹中饥饿,陛下赐食正当其时。”   刘彻大笑道:“这才是朕的猛士,来人,赐酒……嗯,云琅,曹襄就不必了。”   李敢很荣幸皇帝没有把他的猪腿拿走,更不敢与皇帝电锯一般冷冽的眼神对视,猪腿来了,立刻就下刀子,吃的飞快。   一条猪腿十余斤……云琅,曹襄掩面不忍直视霍去病,李敢两人吃的满嘴流油的样子。   开始的时候,霍去病吃的很快,吃了一半之后,他吃肉的速度就慢下来了。   趁着皇帝与别人打招呼的时候,云琅,曹襄分别从霍去病,李敢的猪腿上挖了好大一块。   隋越盯着看呢,刚要出言阻止,却被曹襄用凶狠的眼神给逼得把话咽肚子里了。   云琅痛苦的吃着只有一点盐味的猪肉,曹襄左右看看,手里硕大的一块猪肉就被他安放在身后的一个金发碧眼的年轻人碗里。   曹襄放肉的时候还没注意看这个少年,转过头来想想不对,又转过头瞅着这个漂亮的异族少年问道:“你谁啊?”   年轻人慌忙站起来施礼道:“马厩郎中金日磾!”   正在努力吃肉的云琅听到了这句话手抖了一下,猪骨头顿时就从手上滑落,砸在盘盏上发出一阵脆响。   刘彻回过头,似笑非笑的瞅着云琅道:“怎么又吃了?”   霍去病拱手道:“陛下恩典,微臣不敢独享。”   刘彻和蔼的道:“既然如此,那就吃吧,吃吧……这个金日磾乃是休屠王太子,如今弃暗投明来我大汉为官,养马养的不错,是个人才。”   曹襄笑道:“如此,微臣定要与金郎官多多亲近一下。”   刘彻冷哼一声道:“滚远,好好地人到了你们手里,哪里会有什么好结果。”   霍去病猛地在胸口捶打两下,终于把最后一口肉给吞咽下去,朝皇帝施礼道:“舞阳侯当年应该很艰难。”   刘彻闻言纵声大笑…… 第一一三章 吃了闷亏的刘彻   自从狩猎归来,霍去病,李敢,云琅,三人全部都腹泻了三天。   吃肉吃的太多了,而且大多是肥膘子肉,身体一时接受不了,终于病倒了。   好在三天后,三人的肠胃功能慢慢恢复了,只是人有些脱水,变得清减了许多。   这三天,三人是在云氏医馆度过的,连带着曹襄也住在这里。   事情没有弄明白,曹襄是不会单独一个人去城里疑神疑鬼的过日子的。   等到三人停止腹泻了,曹襄就立刻催促云琅走一遭长门宫,想要知道皇帝不为人知的秘密,问谁都没有问阿娇来的简单直接。   这世上的很多事情,就坏在疑神疑鬼上,一个准确合理的答案现在对霍去病他们非常的重要。   毕竟,韩嫣之死,实在是太诡异,太突然,太不合常理了,刘彻即便是再残暴,还没有当着文武百官逼死韩嫣必要。   云琅总是觉得霍去病弄死韩嫣,皇帝似乎非常的欣赏,最后赏赐冷猪肉的举动,说实话,奖赏的成份要多于惩罚的。   一个寂寞的妃子,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修理自己的指甲,不论是手指还是脚趾,阿娇都很喜欢亲自打理。   云琅亲自送来了指甲刀的行为就显得极为妥帖。   礼仪这样的事情,在阿娇与云琅之间早就不存在了,刚刚得到指甲刀跟小锉刀的阿娇,当着云琅的面脱掉鞋子开始整理自己的脚趾甲。   “咔吧”一声,一片脚趾甲被指甲刀剪掉,那片晶莹的指甲从指甲刀上迸飞,翻转几圈之后才掉在地毯上,阿娇捻起那片完整的指甲,啧啧赞叹一声,然后就继续剪下一根脚趾。   云琅觉得盯着阿娇剪脚趾很不雅观,却没有办法躲开,只好仰着头看长门宫金碧辉煌的藻顶。   虽然不时地会有一两片指甲从眼前飞过,阿娇花了大价钱用金粉妆点过的藻顶还是很有看头的。   云琅还没有计算完毕这个藻顶用了多少金粉,阿娇就已经处理完了指甲,意犹未尽之下,又让大长秋抱来蓝田,继续用自己的新武器收拾蓝田手脚上的指甲。   好不容易等阿娇用小矬子处理完她跟蓝田的四十根手脚指甲,这才遗憾的收起指甲刀,期盼自己的指甲早点长长。   “说吧,有什么事情要问快点,该说的就说,不该说的一个字都不会说。”   云琅进宫时候报的理由就是解惑,而指甲刀这种小东西送的又合适。   因此,阿娇给的回答非常的爽快。   “韩嫣!”   阿娇愣了一下,警惕的看着云琅道:“这是宫闱密事。”   大长秋在一边轻声道:“韩嫣在四天前已经被冠军侯击杀在了狩猎台上。”   阿娇叹口气道:“死了倒也干净,活着就是受罪罢了,早死早松快。”   “韩嫣乃是天子近臣,我不信陛下会对韩嫣如此无情。”   阿娇瞅了云琅一眼道:“弓高侯韩颓当的孽子鳖孙,陛下即便是宠幸,又能宠幸到哪里去?陛下一直留着韩嫣就是期望有一天能用一下这个孽障,收服边地鬼奴。也想树立一个标杆,告诉那些逃遁去了匈奴成为鬼奴的汉人们,只要回来,就会既往不咎。陛下能饶恕弓高侯的孙子,并且能给他高官做,甚至留在寝宫中日夜为伴,那些普通鬼奴回来之后就更加不会被追究。韩嫣的官职虽然在鸿胪寺,真正的使命却是召回那些逃离的汉人……”   云琅皱眉道:“陛下这样做,臣以为是雄才大略之举。”   阿娇笑道:“谁说不是呢?如果韩嫣能够完成陛下托付的这个重任,哪怕只完成一小半,韩王信旧日的荣耀未必就不能给他,重新做追随陛下的人,总是比那些一心追随陛下的人更受重视。”   “如果是这样,陛下称得上宽宏大度。”   “谁说不是呢,陛下也算是对韩嫣掏心掏肺的好,为此,陛下不惜平生第一次顶撞太后,保下韩嫣的性命。可是呢,人心隔肚皮,有些人啊,你越是喜爱他,对他好,他就越发的痛恨你,看不起你。你知道不,韩嫣在着手招纳鬼奴的时候,不知怎么的,就跟匈奴人纠缠到一起去了。不但煽动更多的边民投靠匈奴人,甚至还充作匈奴人的奸细,在我大汉国胡作非为,堪称无恶不作。”   “匈奴奸细?”云琅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就连边上的大长秋这种听惯了宫闱秘闻的人都颤抖了一下。   阿娇冲着云琅跟大长秋笑了一下道:“感到害怕了?”   大长秋小声道:“一个匈奴奸细日夜陪伴陛下……”   阿娇点点头道:“谁说不是呢,陛下在得知韩嫣是匈奴奸细之后,以前有多喜欢他,现在就有多恨他。想要处置韩嫣,却没有办法下手啊,如果连韩嫣这样的人都是匈奴奸细,陛下不知道自己还能信得过谁,如果韩嫣死在陛下手中,那些内廷的人该如何看待陛下,陛下还有何威严可言?”   “这么说韩嫣知道陛下拆穿他的身份了?”   “知道了,怎么可能会不知晓,一个陪伴陛下比我陪伴陛下时间还长的人,如何会发现不了陛下的变化呢?”   “因此,他知道逃不了,也不能逃,就只好绝望的等待陛下彻底发作的那一天是吧?”   阿娇苦笑道:“还能怎样呢?这些年韩嫣也有了儿子,女儿,妻子,虽说他早就有牺牲他们的准备,事到临头,却无论如何也做不到无情无义,只能想方设法的为这些人求一条生路,能做的只能是苦了自己。只有让阿彘泄愤了,胸中的那口恶气出了,才有这样的可能,所以啊,韩嫣一定是唯恐自己死的不够凄惨。”   云琅回忆了一下韩嫣种种出人预料的表现,点点头,不得不佩服阿娇猜测的很准。   阿娇见云琅一脸痛惜的模样就冷笑一声道:“你好像有些同情韩嫣?”   云琅道:“不管怎么说这也是一代人杰。”   阿娇大笑道:“还记得有人散播你与刘陵之间的香艳旧事吗?那一次如果不是我力保,长平力保,你自己应对得宜,你以为你会是一个什么下场?”   云琅难以置信的瞅着阿娇道:“是韩嫣?”   阿娇大笑道:“没查到吧?不仅仅是你的事情,你知道且兰王为什么明知道不是大汉的敌手却拼死抵抗,差点害得你的好兄弟霍去病全军覆没到底是什么原因吗?”   “什么原因?”   “在你的好兄弟给且兰王去了劝降书准备诱骗他入埋伏之前,有人偷偷的告诉且兰王,说你的好兄弟根本就没打算接受且兰王投降,而是要斩草除根。你说,在这样的状况下,你好兄弟不打一场硬仗还有天理么?不仅仅是你们,张骞出使大月氏,才出关,就被匈奴人捉去了,两年后才逃回来。左吴去了匈奴色诱刘陵,也是韩嫣告的密,这才有左吴被五马分尸的结果。陛下知道实情之后,你没看见他当时的模样,两只眼珠子都要突出来了,我好好地长门宫被陛下用宝剑砍得乱七八糟的,最近才重新整饬好。”   大长秋叹息一声道:“怪不得陛下最近会如此暴躁,这些事陛下全部都知道了,却一件都不能告诉外人,以陛下高傲的性子,才知道吃了这么大的亏,如何能善罢甘休哟。”   云琅看着阿娇小声道:“我能知道陛下是从哪里得知消息,知晓韩嫣才是罪魁祸首的?”   阿娇笑道:“金日磾啊,一个漂亮的年轻匈奴人,这是一个日后注定会飞黄腾达的人,别碰人家!”   云琅深以为然。 第一一四章 随行就市   “事情就是这样!”   从长门宫回来,云琅就说了一大堆的话。   曹襄目瞪口呆,霍去病咬牙切齿,李敢一拳头就把桌子给砸塌了。   “我舅舅真是太可怜了。”曹襄此刻非常的同情他的皇帝舅舅。   “早知如此,就不该让这个逆贼死的这般轻松便宜。”霍去病怒不可遏。   相比匈奴,他更恨吃里扒外的叛徒。   “陛下说韩嫣平生就干了两件事,两件都没有办成,指的是啥?”   云琅从烂成零件的矮几中间找到没有破碎的茶壶,对着嘴喝了一口道:“一件是颠覆我大汉江山,另一件就是死的不够让陛下解气。处罚赵禹是因为这家伙身为廷尉,却不能查奸究亢,以事情的严重程度来看,没有当场砍死赵禹,已经是陛下宽宏大量了。奖励去病是因为,陛下终于看到满朝文武中间还有一个聪明的,当然要奖励。”   跟李敢说话,最好把道理掰开了揉碎了跟他讲清楚,要不然这家伙还是会迷糊。   “刘陵跟韩嫣应该是认识的吧?”霍去病问道。   曹襄板着脸道:“何止是认识,刘陵跟我舅舅混在一起的时候,韩嫣就在身边。”   云琅叹了口气,以刘陵母蜘蛛一样喜欢织网的性格,她怎么可能放过韩嫣这种背景有瑕疵的人。   以前,两人都是大汉人的时候,韩嫣的作用对刘陵来说还不算重要。   当刘陵去了匈奴,成了匈奴大单于的阏氏,而刘陵又掌握了鬼奴军,韩嫣的重要性就立刻被体现了出来。   韩王信当年逃遁匈奴,导致太祖高皇帝在白登山被围困七日七夜,最后不得不用厚礼贿赂单于宠妃,这才逃了回来。   韩嫣的祖父韩颓当出生在匈奴,因为无法忍受匈奴的恶劣生活,这才逃回汉地,被文皇帝加封弓高侯。   至此,韩王信的子孙一分为二,一路穿过肃慎族去了东方,一路回到了汉地。   韩嫣是庶子……自从皇太后一心想要杀他,他就生活在惴惴不安之中,哪怕有皇帝庇护,也不能让他有半分安全之感。   他又是一个有远大志向的人,既然在汉地不可能达到功高伟岸的目的,就只好依靠匈奴了,韩嫣很确定,当他去了由刘陵掌控大权的匈奴,他一定会受到重用,这是在汉地不可能达到的目标。   “我们当初把刘陵送去匈奴到底是对是错啊?我怎么感觉是在自找麻烦。”   曹襄抓抓脑袋,有些烦躁。   云琅无奈的道:“当初以为刘陵去了匈奴就能让匈奴打乱,甚至弄死匈奴单于。现在目标达到了,狗子带回来的消息说匈奴单于活不了多久了,弄死伊秩斜的目的达到了,匈奴东西分裂的目标也达到了,就是……刘陵这家伙却被环境硬是给逼迫成了一个合格的匈奴大单于。这是我们始料不及的,谁能想到我大汉一介娇柔的妇人,去了匈奴会变成男子都比不上的枭雄。”   霍去病道:“事情岂能事事如意,目标达成了一半就是好的,至于刘陵,等我大汉休养生息两年之后,再北狩不迟!”   曹襄又道:“去病,那个金日磾是你抓回来的,你一路上就没有发现这家伙的过人之处?”   霍去病傲然道:“那时候他只是我麾下的一介降俘,谁会多看他一眼。”   曹襄有些惋惜的道:“可惜了,陛下不允许我们接近这个金日磾,否则,还能知道对匈奴内部的事情的更多一些。”   云琅笑道:“我们不能接近,皇长子常山王刘据接触是没有问题的,金日磾年岁小,一看就知道这人是陛下留给常山王刘据用的。我们自然不能接近,可是,怂恿刘据邀请金日磾走一遭西南,霍光会有办法的。”   曹襄摸摸下巴道:“我们也不一定就要支持刘据,我舅舅是一个喜新厌旧之人,如果真的如阿琅所说,又是一个长寿之人,那么,刘据的位置就非常的尴尬的。霍光可以去靠近一下金日磾,却不宜与刘据结成铁板一块,看看再说,反正时间还长,我们还有挑拣的余地。”   对于人际关系,就是曹襄所长了。   接下来,曹襄跟霍去病就要去卫伉的府邸,跟长平卫青通报皇帝此次发怒的真正原因。   而李敢,终于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李氏扩张的事宜里面去了,跟陇西李氏斩断联系之后,李敢也要开始为自己考虑了。   云氏工坊全面停业之后,家里的就乱糟糟的,还以为这些在庄园里闷头干了一年活计的工匠,织娘们会迫不及待的离开云氏,去阳陵邑或者长安耍子。   没想到,这些不用干活的人,并没有离开云氏庄园,那些家眷不在云氏庄园的人,也把妻儿老小带来了云氏,看他们辛苦搭建违章建筑的模样,可能不打算离开了。   梁翁,平遮这些人不但不阻拦,反而时不时地给他们提供一点方便,好让他们把云氏整齐的员工宿舍变成一片窝棚的模样。   人口依附,这在大汉朝就是家业兴旺的标志,云琅很讨厌随意的窝棚建筑损伤了云氏整体的美。   他不想把这些人驱赶出去,大汉朝的人口还没有多到可以随意驱赶的地步,不论是老人还是妇孺都有大用场。   而大汉朝的老人,指的就是五十岁以上的人,只要饮食充足,医疗条件跟上,他们那具过度操劳的身体会慢慢恢复的。   想要扩建员工宿舍的想法才出口,就被平遮,梁翁严词拒绝。   百姓自己依附过来是一回事,勋贵自己招揽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穷山僻壤里可以这么干,在京兆之地这样做就太过份了。   从来没有主家给工匠们盖房子的,一旦把房子盖了,那些工匠们也入住了,就表明,这些人都成了云氏的部曲。   从今往后,与云氏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云琅并没有想着把自己的家族弄得硕大无朋的跟曹氏一样,如今的曹氏已经庞大到了让曹襄惊恐不安的时候了。   分家,已经成了必然之事,最迟不超过两年,如果曹襄自己不动手,皇帝就会亲自动手。   云琅很想将云氏的规模控制在一个不大不小的范围内,只可惜,资本这头怪兽一旦开始运行,就会沿着他固有的轨迹前进,云氏最终会成为一个庞然大物。   一般的世家,这时候就会把家族弄成一明一暗,继续在大汉国土上蔓延,另一种就是分裂式繁殖。   云琅喜欢前一种,而刘彻偏偏喜欢另外一种,不论是推恩令,还是分封诸侯幼子,都带着极为强烈的政治目的。   云琅很肯定,再过一二十年,大汉国的封国还会进一步的减少,而诸侯的子孙,也会逐渐没落,最终被旁支取代,影响力会越发的弱小。   云氏真的该走出去了……可惜,云氏人丁不旺,没有出走的基础。   眼看着那些工匠们欢天喜地的修建茅屋,云琅只能仰天长叹,他发现,自己来到大汉,真的是一个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道德高尚的人。   张安世的脚步沉重,霍光的脚步轻盈,而老虎因为脚上有厚厚的肉垫,身体虽然沉重,行动起来却寂静无声。   从背后靠近云琅的就是这三位,至于老虎,完全是因为喉咙里低低的呼噜声暴露了他。   转过身云琅就发现猜错了,张安世,霍光,老虎一点不都差,唯独多了老虎背上的曹信跟云音。   这也是老虎为何发出不满的呼噜声的原因。 第一一五章 人生就是在转圆圈   没有人才可用,云琅就只好自己培养出一批人才来。   今天是四个,上元节过后,还有四个小家伙会来到云氏。   这个年节过的不好,看到孩子们出现,云琅就对马上就要到来的上元节充满了期待。   自从文皇帝指定了上元节之后,刘彻就把太一神祭祀日放在了这一天,而这一天也被称作元宵节。   元宵节不吃元宵这是极其过份的一件事,哪怕是在这个还没有元宵的世界里,云琅也一定要吃元宵!   年节的时候不打骂孩子,所以云音跟曹信被老虎从背上抖下来很多次,弄得全身尘土,云琅也和颜悦色的,没有半点要发火的意思。   “元宵是什么东西?”霍光问道。   “我们家的主业其实算是庖厨,干别的都是不务正业,元宵日用三牲敬神,神仙得到了满足,我们这人却苦哈哈的得不到犒劳,所以啊,我们身为庖厨,自然要创造出一种可以媲美天上明月的食物来。”   霍光对师傅自称主业是庖厨这事早就习惯了,师傅会下厨,他也会下厨,所以,他并不觉得庖厨就低人一等,相反,他以自己精于美食之道的本领为荣,觉得这才是生而为人最高的一个追求。   张安世被他父亲给教坏了,他就对庖厨之术一点都没有触碰的兴趣,他的嘴巴也被家里不富裕的生活给毁掉了,不论是美食,还是粗粝的食物,对他来说没有多大的区别,总归是填饱肚子,不用太讲究。   至于云音……她的嘴巴跟后世的小闺女没什么差别!   曹信是一个憨厚而又倔强的孩子,生在大家族,又被母亲的自卑心理给折磨了好多年,来到云氏之后,他的眼前一下子就开朗了很多。   在云氏,他可以不必走路端着,坐着端着,睡觉也要讲究仪态,更遑论什么大礼仪了。   七岁的孩子已经开始接触武学了,练武的时候就一身麻布衣裳,更不用扎难看的双丫髻,男孩子嘛,要嘛光头,要嘛一条短短的马尾巴扎在脑后,飘来荡去的很是标致。   袍服之类的东西只有见长辈或者大礼仪场面穿一下,像霍光,现在一天到晚恨不得就穿着裤子跟褂子到处跑。   在云氏,曹信可以跟着梁翁去收鸡蛋,可以无所事事的跟孟大孟二混一天,可以去造纸作坊趴在石磨上看工匠们造一天的纸张,更可以在陈铜的印书铺子里的把自己弄得全身都是油墨。   当然,前提是先弄懂红袖给他布置的课业。   曹襄曾经对这种放羊式的教育方式极为不满,被云琅撵出家门之后,也就不再过问了。   就像今天的课业一般,就是创造一种元宵节吃的东西,还需要贴合元宵节,更要与时令结合。   张安世自然是不参与的,说一声自己还有账簿需要处理扭头就走了。   霍光认为猪头,牛头,羊头这三样东西很能表现神灵的威严感,如果把这三样东西放在一个大笼屉的蒸熟,撒上调料,就该是一道大菜,他为此还特意创造了一个字——就是把牛,羊,猪这三个字胡乱凑一起,名曰——xiang!   这明显是把自己当神灵来供养了。   拿定了主意之后,霍光就准备立即施行,云音对父亲弄出来的好东西早就见怪不怪了,发现霍光有这样天才的想法,立刻就惊为天人,然后就跟霍光跑了。   跑了半路,又回来把曹信给拖走了,只有她一个给霍光帮忙,会弄脏她的新裙子,大娘可没有耶耶这么好说话。   能陪着云琅干活的自然只剩下老虎兄弟了。   糯米是一种极为古老的粮食作物,虽然这东西生在天南,可是,云氏这个庖厨家族如今想要,还是有的。   泡糯米,炒黑芝麻,云琅非常享受这个过程,工作之余从炉灶里掏出两根烤好的山药,抹上蜂蜜之后,正好跟老虎多点零嘴。   隔壁的厨娘院子里热闹的厉害,不时地能听见霍光给曹信下令的声音,也能听见云音埋怨曹信笨手笨脚的声音。   更能听见厨娘那个大嗓门哭喊着不许霍光糟蹋珍贵牛头的声音。   诸侯无故不得杀牛!   这条规矩从西周时期就已经有了,文皇帝,景皇帝的时候耕牛短缺,这条禁令也被严格的执行着。   自从皇帝派人把匈奴打跑了之后,缴获了无数的牛羊,市面上也就自然而然的出现了牛肉被售卖。   云琅现在就是诸侯,如果放在西周,就是应该是一个很大的封建领主。   可能比不了齐桓公,晋文公,宋襄公,秦穆公,楚庄王这五位伯长,怎么也该跟吴王阖闾,越王勾践是一个层次的侯爵。   一个侯爵杀几头牛吃一下,应该没有什么问题的,尤其是从春秋时代到汉武时代,社会经济已经扩大了上百倍不止,那时候稀罕的耕牛,现在已经逐渐不稀罕了。   老虎趴泥地的时候,必定是要铺毯子的,它的那条破毯子也只有云琅能跟它共用,即便是云音,也知道老虎的忌讳,怎么折腾老虎都成,就是不会去碰老虎的破毯子。   因为那样做了,老虎真的会发怒,虽然不至于咬她,却会对着她发出巨大的咆哮声。   黑芝麻在炒锅里噼里啪啦的跳动,不一会芝麻的香味就出来了。   云琅把芝麻倒在案板上摊开晾一下,搬来小小的手摇石磨,就要准备把黑芝麻磨成粉。   糯米已经泡在水里了,到了明天,就可以上磨磨成水粉,然后再包在布袋子里面县挂在梁上,等水粉里面的水流淌的差不多了,就能用来做元宵了。   老虎悠闲地趴在毯子上舔舐自己的前臂上的毛发,累了,就抬头看看正在摇磨的云琅,然后继续低下头换一条前臂继续舔舐。   宋乔不知什么时候来的,没出声,就靠在门框上看云琅干活。   此时的云琅才是她最喜欢的丈夫,干起活来有条不紊的,哪怕是摇磨,都显得很有韵律。   尤其是他的身上从里到外都透着一股子恬淡,安然的气息,就是这股子山林隐士一般的气息让她着迷。   老虎哼唧了一声,宋乔连忙挪开脚,她踩到老虎的毯子了。   云琅回头看,发现宋乔走进厨房了,就笑道:“你怎么进来了?不喜欢厨房的味道就不要难为自己。”   宋乔走过来从后面抱住云琅的腰道:“最喜欢你这个样子,看着懒懒散散的,却让人从心底里觉得安稳。”   “没办法啊,侯啊,猴啊,不跳弹算什么猴,我已经算是很安稳的人了。你嫁给了猴子,就做好满山跑的准备吧。”   宋乔咯咯笑了起来,把脸贴在云琅的后背上道:“做什么呢?味道怪好闻的。”   “元宵!”   “元宵?”   “对啊,你夫君夜观天象,发现星空在跳跃,明显是神灵震怒的征兆,我掐指一算,发现神灵是吃腻了三牲,想要换口味,所以啊,你夫君就遍览群书,最终从古书中找到了一种可以让神灵平息的美食——元宵。”   “莫要拿神灵来说笑,会遭报应的。”   “遭报应也好啊,你不知道,我有很多的疑惑,很多的心里话要跟神灵说,只是神灵总是不来。”   宋乔笑道:“会来的,我夫君辛苦做的美食,定是人间美味,神灵也会按捺不住的。”   云琅转过身拍掉手上的芝麻粉,挑起宋乔的下巴道:“放心吧,我之所以这么努力,就是为了将来能过上这种安静的日子。说起来真是可笑,我当初下山的时候可是踌躇满志,想着天下之大,定有我施展才华的地方。真正要施展才华了,才发现,你想施展,别人接受不接受还是一个大问题呢。于是,我又想回归山林,结果又发现,我已经入世很深了,想要了无牵挂的离开,已经不可能了。” 第一一六章 上元月   “在山上看风景,跟站在地上看风景收获是不同的。妾身觉得其实是赚了。这样一来,不论是原野上的美景,还是高山的雄姿您都见过,是一个大收获。将来老了,就能有两种美景可以回忆了。”   宋乔说的非常感性,这还是云琅第一次在宋乔身上发现她还有这样的特质。   “人活在世上,总不能就是为了活到老吧?我有一个师兄,曾经把入世比作一座城池,他总说,城里的人想要出去,而城外的人却总想进去。那时候我把这句话当做笑话听,现在我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这世上的路啊,自己不走一遍,是不知道他有多难走的。”   宋乔羡慕的瞅着丈夫道:“门派大了就有这样的好处,总有可以借鉴的师兄……”   云琅回想一下自汉武帝之后华夏大地上的所有英才,觉得他们都是自己的师兄,师傅,就点点头道:“确实如此,我应该更加骄傲一点才好,你也该对我更好一点。”   宋乔咕唧笑一声,接替云琅磨芝麻。   “知道不,元宵这东西我以前就吃过,最喜欢吃黑芝麻馅的,至于别的馅的元宵,我认为全都是异类。”   宋乔诧异的看了丈夫一眼,发现他手里抓着一把炒好的芝麻却忘了投进磨眼里。   调元宵馅是一门技术活,不论是猪油,还是糖霜,亦或是果子酱都需要进行精心的调配,搭配合适了就是人间美味,搭配不合适……那东西的味道很难形容。   在家的霍光,心思就没有那么缜密了,或者说他是故意不去多想,一切随心。   胖厨娘眼看着霍光把羊头,牛头,猪头一起放进了巨大的笼屉里,却不敢多说话,看的出来,这位小爷如今正在兴头上,打扰了他,可能没好果子吃。   “蒸上一天一夜,到时候这三颗脑袋就会喷香酥烂,我再调配一些酱汁,你们就等着吃吧。”   霍光站在高高的灶台上对站在地上的云音跟曹信宣布自己的劳动成果,得意如同一个刚刚成功抢劫归来的山大王。   宋乔朝霍光那边看了一眼道:“您就任由他们胡闹?”   云琅笑道:“胡闹也是学习的一部分,小光就是一个鬼灵精,没看见他正在树立他大师兄的威严吗?”   宋乔懊恼的拍拍脑门道:“先收服曹信,加上云音,他就有了两个手下,等霍家三兄弟跟李氏兄弟来的,就会自然而然的拜服他这个大师兄。只要他以后做的不是很差,这个大师兄的位置就是稳的了,你看看,一个好好的孩子,被您教成什么人了。”   云琅笑道:“想要干大事,一个好的团队是少不了的,后期相遇的人很难做到心有灵犀一点通,只有从小培养出来的团队,不论在可靠性上,还是配合度上,都是最好的。”   “你这么肯定?”宋乔无视云琅攀在她臀部的手,觉得自己的丈夫实在是太自大了。   “你将来会看到的。”   云琅拍了拍。   “干什么呢,老虎瞪着两只贼眼看着呢。”   “他知道个屁啊。”   老虎嗷呜叫了一声,就走出去了,走的时候还不忘记带走他的破毯子。   第二天的时候,云琅的糯米粉已经弄好了,元宵的馅子也搅拌好了。   他还是喜欢用手团的元宵,不喜欢用筛子滚出来的,不过,在用手团了百十个之后他就没了耐性,因为,要吃元宵的人越来越多。   足足有百十个人,曹襄连傀儡戏都给他儿子带来了。   于是,在云琅的指挥下,厨娘们就开始用筛子摇元宵。   馅料上沾点水,然后就在铺了麻布的筛子上用力的摇晃,在所有人惊奇的目光下,方形的馅料沾上雪白的糯米粉之后逐渐从小变大,最终成了一个个圆滚滚的元宵。   霍光带着一群孩子口水流的哗哗的,先不说味道,仅仅是这种完美的形状就让他们万分的期盼。   “需要水煮是吧?”   霍光是一个吃过饺子的人,对这种形状的食物该怎么吃还是很有经验的。   眼看着霍光在一群孩子的簇拥下去厨房煮元宵了,厨娘捏着衣角为难的道:“三牲没了。”   云琅惊讶的道:“不是蒸着呢吗?”   厨娘瞅瞅四下无人,低声道:“烧焦了,铁锅也烧塌了。”   “铁锅烧塌了?”   “本来只是烧红了,光公子就倒了凉水进去……”   木柴火还不至于把云氏厚厚的铁锅烧成这样,那么,只有一个可能了,晚上,霍光不想经常起来添柴,就用了耐烧的煤炭……   “让屠夫再去杀一头牛。”云琅随口吩咐厨娘。   又对梁翁道:“费用从小光的月例钱里面扣,只需让小光一人知晓。”   厨娘,梁翁连连点头,家主对这位开山大弟子可不是一般的好,这是谁都知道的事情。   好在霍光还是一个很懂事的孩子,元宵煮好之后就给云琅,霍去病,曹襄,李敢端来了。   只是数量有些少,看霍光,云音,曹信,霍家一二三,以及李敢的儿子李秀全部都一脸,满足的样子,就知道他们已经提前品尝过了。   霍光见师傅看了他一眼,就陪着笑脸道:“弟子担心没有煮熟,就找了弟妹们一起尝尝到底熟了没有。”   曹襄吃了一颗元宵笑道:“看样子是熟了,儿子,你尝了几颗?”   曹信毫不犹豫的伸出来了五根手指,又发现霍光在恶狠狠地瞪着他,就连忙收回来了三根手指。   只是有些慢,在座的人都看见了,这让曹信懊悔的把手指塞嘴里恨不得咬断。   曹襄又吃了一颗元宵道:“可怜啊,我曹襄的儿子因为替他老父品尝了几颗元宵,手指都差点没了,看样子,今天一定要多吃一些,吃得少了,都对不起我儿子咬伤的手指。”   霍去病见自家的一二三还贪婪的瞅着他碗里的元宵,就用勺子把元宵全部喂给了三个儿子吃,这三个家伙站在父亲面前齐齐的张开了嘴巴,霍去病喂食就像填鸭一般。   这时候,这位曾经发誓匈奴未灭何以为家的汉子,跟所有的父亲一般无二。   云音早就趴在父亲身边吃完了一碗元宵,从父亲怀里掏出手帕擦拭一下嘴角的黑芝麻沫子,就摇着父亲的胳膊要求快些把所有的元宵都煮出来。   李敢喝了一口酒,瞅着天边即将出现半轮圆月道:“一道吃食能让人吃出父慈子孝的感觉,真是不容易。想我兄弟多年以前,纵马弯弓,纵横草原何等的快意,如今却一个个儿女情长的让人不敢死,不忍心死啊。”   霍去病笑道:“久不征战,自然会被儿女情长消磨了英雄志,某家只盼,将匈奴人赶尽杀绝,让我等子孙再无匈奴之忧,可以将这样的好日子天长地久的过下去。”   曹襄道:“反正我不想打仗,我现在就想把我的好日子天长地久的过下去。”   云琅笑道:“都有道理,都有道理,只要是人就有差别,知道不,我只想回到山里跟老虎一起过狩猎吃饭的日子。”   说罢挥挥手,守候在一边的梁翁立即点燃了身边的一盏巨大的红灯笼,紧接着,一盏盏的红灯笼就被仆役们点燃。   两条由红灯笼组成的长龙,就从前厅一直蔓延到了山居,暗红色的灯光将云氏装扮的如同仙境一般。   刘彻刚刚吃过元宵,瞅着云氏亮起的长龙,笑呵呵的对阿娇道:“你这里可没有云氏热闹。”   阿娇撇撇嘴道:“就等着您这位家主发话呢,您不发话,谁敢把长门宫弄得亮堂堂的。”   刘彻笑道:“这么说,云氏还比不上长门宫?”   阿娇笑道:“一个小小侯爵而已,怎能跟我长门宫媲美,陛下,您且看好了,千万莫要眨眼。”   阿娇说完话,就拍拍手,在刘彻的注视下,大长秋笑眯眯的点亮了一盏小小的宫灯。   然后一松手,那盏宫灯就沿着一条索道滑落下去,紧接着,一道红色的灯笼长廊就出现在刘彻眼前。   不等刘彻惊讶的叫出声来,眼前突然一亮,一座高达三丈高的灯山就在刘彻眼前逐渐亮起。 第一一七章 难以理解的恩典   当灯山顶上一只正在做展翅翱翔状的七彩凰全部亮起来之后,刘彻的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不仅仅如此,当长门宫的宫娥,宦官开始朝这只凰跪拜行礼的时候,阿娇的鼻孔朝天,骄傲异常。   “从哪找来的工匠?”   刘彻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问道。   阿娇看着刘彻噗嗤一笑,揽住他的胳膊道:“长门宫的宫奴做的。”   “为何长乐宫,未央宫的宫奴就做不出来这样的东西?”   “他们也能做灯笼,只是不敢把灯笼做成这个样子罢了。”   “为何?”刘彻追问道。   “您的规矩太多,宫奴犯错的后果太可怕,所以啊,就只敢做以前旧有的东西,这样至少不出错,不会挨鞭子或者被砍头。”   “我记得你以前也是这样的啊。”刘彻的眉头锁得很紧。   阿娇笑道:“那是以前,在宫城的时候,妾身是皇后,规矩代表着威严,自然要遵守。现在,妾身不过是皇家弃妇,还要什么规矩啊,只求舒心,底下的宫奴们也就一心想要把我伺候的舒坦就是了,只要本心不坏,犯点错,出点格,妾身一般装作没看见。然后,妾身就什么好东西都有了。陛下不下去看看,这只七彩凰硕大无比,站在跟前才能发现她的妙处!”   “你在跟朕谏言吗?你觉得朕把底下人管束的太死了?”   阿娇摇头道:“妾身对政事没什么想法,那是您的天地,好,也是您的,坏,也是您的,您是房子里的柱子,房顶上的梁柱,妾身就是这屋子里的摆设。您好,妾身完好无损,您不好,妾身就风吹雨淋呗。”   刘彻叹口气道:“你倒是越来越知晓自己的地位了,可怜朕,顶着天之子的名头,却处处被人算计,处处被人欺瞒,管束的严厉了都是这种模样,要是再松快一些,朕恐怕会死无葬身之地。”   阿娇也跟着叹口气道:“您已经立下了万世之功,子民们也看在眼里了。   这些年百姓虽说跟着您过了一些苦日子,可是,这样的苦日子却是提气的苦日子,不用再担心匈奴过来劫掠,也不用担心有贪官污吏来欺压他们。   就像云琅所说,我大汉如今国情,堪称上千年以来未有之大好局面。   如今,大汉朝唯一的短处就是百姓贫苦,贫苦不该是我大汉子民过的日子。   陛下既然能够驱逐匈奴,安定天下,为何就不能再给百姓一个富裕的日子过呢?   妾身敢保证,一旦陛下让百姓富庶了,大汉天下不治自安,陛下也不用处处提防宵小之辈,一旦出现了危害大汉国运之人,之事,甚至不用陛下出手,百姓就能为您力挽狂澜。   到了那时候,百姓不仅仅是在为国朝出力,也是在为自己的好日子不失去出力。   如此天下,谁能动摇分毫?”   刘彻沉默不语。   上林苑的变化他是看在眼里的,他亲眼看着上林苑从一处荒僻的游猎之所,变成了大汉朝屈指可数的繁华之地。   这样的变化,一日两日看不出来,三五年之后再看,那就是颠覆人心般的变化。   且不说东方朔如今负责种植的十余万亩良田,仅仅是这片土地上的工坊产出,就不是阳陵邑这样一座通都大邑所能比拟的。   而这些对于上林苑来说仅仅是一个开始,没有人能说清楚这个开始的尽头在那里。   事实是最能说服人心的,刘彻知道,长门宫,云氏,在上林苑做的一且都是有利于大汉朝的。   这些年,就是依靠上林苑的产出,帝国大军才能度过最艰难的时刻,即便在大军耗费了七成国帑之后,帝国依旧没有对百姓增加赋税,国力并没有因为他的好战而变得虚弱,反而愈发的强大。   一支可以荡平所有叛逆的大军已经成型,大汉国的骑兵正在草原上纵横捭阖所向无敌,草原上胆敢称兵仗者的族群,只剩下匈奴一族。   而匈奴人依仗为长城的骑兵,如今,在大汉骑兵精良的装备面前,早就失去了所有优势。   大汉甲兵在山野间纵掠如飞,让叛匪,蟊贼,再无立身之所,莽莽秦岭之中,原来藏民百万,如今也正在下山,重归大汉官府管辖。   这些进步,刘彻如何会不知道?   刘彻孤独的站在彩灯下面,仰着头看头顶那只灿烂辉煌至极的凤凰,不知道想了多久,才对守候在边上的阿娇道:“给丹凤的头上加顶冠。”   阿娇不满的道:“加了顶冠就成了凤,而妾身一向自喻为凰的。”   刘彻大笑道:“你不但是朕的妻子,还是朕的萧何。”   阿娇怒道:“你才发现吗?”   刘彻笑着摆摆手道:“现在发现也不晚!”   阿娇撇撇嘴,拍一下手,刘彻就看到有四个宦官轻手轻脚的走过来,两个抬着梯子,两个抬着一座巨大的凤冠。   在刘彻怀疑的目光中,准确的将凤冠安置在早就备好的灯山座子上,点燃里面的油灯后,一只七彩凰立刻就变成了一只威风凛凛的丹凤。   “你预料到朕会把凰改成凤?”   阿娇不屑的道:“小时候扮夫妻,你一定是夫,扮君臣,你一定是君,扮官兵跟盗贼,你一定是官兵,哪怕是吃东西你也总是要吃第一口……你我夫妻这么些年,您觉得我会不知道您的脾性?还是常山王的时候,您就霸道绝伦,当了太子之后您就快天下独尊了,要不是被窦太后压制了您,您会开辟上林苑?反正啊,就妾身所知,只要有人踩在您的头上,您从脚底板起就不舒服,且不论这人是谁。这里本来安置的就是丹凤灯,如果是凰,周围就该是百鸟,而不是什么百兽。”   刘彻闷哼一声,郁闷的道:“你果然是上天派来给朕当皇后的不二人选。要不然,你回宫当皇后吧。”   阿娇似笑非笑的道:“您就不怕我回宫之后又变成以前的模样?”   刘彻沉默片刻,回忆一下阿娇刚刚成为皇后的样子,咬着牙道:“现在确实不错。”   阿娇点头道:“大家都好过的时候就不要改动了,天下平安,就说明陛下施政得当,百官还算用心,想要走近路,反而会坏了长远打算。咱们大汉啊,一定要趁着这段国无外患,家无内忧的时候,好好积攒家底,天知道以后会有什么样的事情,又会让您措手不及。”   刘彻牵着阿娇的手在灯笼下漫步,观赏宫人们的奇思妙想。走一路,赞叹一路,难得的好心情。   “西边黑洞洞的,未免凄凉一些,你怎么不给那边也弄一些灯?”   刘彻上了一座小山包,坐在麻布围好的亭子里,烤着火,指着西边问道。   阿娇得意的道:“那里可不能有火、麻布仓库、丝绸仓库、粮食仓库、盐巴仓库可都在那边呢。平日里连火种都不许进去,如何能点灯?”   刘彻瞅着那里影影绰绰、密密匝匝的仓库外形,满意地问道:“都是满的?”   阿娇笑道:“比先帝当年陈粟堆积如山,铜钱锈迹斑斑还要更加的富足一些。”   刘彻长出了一口气认真的对阿娇道:“告诉云琅,朕不会杀他,不论他干了些了什么、什么来历!”   阿娇惊讶的道:“就这?”   刘彻幽幽的道:“还要如何?朕不打算问他的来历了,不管他是人是鬼。朕也不打算追问他为何一定要守着一个前朝皇帝的陵墓不离开。更不打算问他西北理工的旧址到底在何处。难道说,这还不算恩典,还有什么算恩典?”   阿娇的眼珠子一突,连忙问道:“始皇陵?”   刘彻冷哼一声道:“就在云氏的后山里……当年他一心要这片土地的时候,朕就派人查过……哼哼哼……居然是始皇陵!   还以为他是前朝余孽呢,就等着他某一天发动,好让朕把他与他的同党一网打尽。   谁知道这么多年以来,这家伙不但没有做戕害我大汉的事情,反而立下了盖世奇功。   朕就对这个人更加的感兴趣了,还给了他关内侯的爵位,怎么样?朕算是够大度的了吧?   你们一个个还总是埋怨朕对大才太过苛刻!   真是愚不可及!” 第一零八章 骗子云琅   “我要掐死他!”   阿娇一把拽下头发上的精美的头饰丢在地上,还狠狠地踩了两脚。   “应该啊,这种心怀叵测的混蛋就该五马分尸!”刘彻在一边阴恻恻的煽风点火。   “天杀的,他居然骗了我这么久!”   “嘿嘿,人心之险恶绝非你这样心地单纯的女子所能预料的,你这人哪,只要别人对你好,你就会加倍的对别人好,只要觉得别人在掏心掏肺的对你好,你就恨不得用命去报答这种情义。怎么样?云琅是个骗子啊,不但骗了你,还骗了去病,骗了曹襄,骗了天下人,只可惜,他骗不了朕。别人可以忘记始皇帝,朕绝对不会,他自以为为人知晓始皇陵,却不知早在文皇帝之前,始皇陵对我们就不是什么秘密。何愁有的几位师傅,为什么会答应吕后出面帮助惠帝,你不会以为惠帝真的已经优秀到了足以让商山四郜这样的前秦博士们甘心为他效命吧?”   阿娇皱眉道:“难道就是因为始皇陵?”   刘彻笑道:“不错,就是因为始皇陵!吕后以发掘始皇陵来威胁商山四郜出面为惠帝夺位。   商山四郜这才不惜以老迈之躯为惠帝奔走,以他们极高的威望为惠帝登基开辟道路。   从而让戚夫人之流身死族灭。   即便如此,商山四郜还不放心,留下了何愁有这样的人继续监督皇家执行这一盟约。   云琅是什么人?哈哈,他就是始皇陵的看陵人——太宰一脉。   你以为所有的人都没有出处吗?你以为随便一个山门就能培养出云琅这种人才吗?   自古以来,那个人才不是经过精心调教之后才能大放异彩的?   告诉你,只有举前秦一国之力,才能培养出云琅这种独辟蹊径,在学问一途上走到极高处的人。   才能让他在大汉国笑傲天下,视我大汉英才如无物。   好在他们这些人只是感念始皇帝对他们的大恩,胸中没有远大的志向。只想为始皇帝守住陵墓,保证始皇帝可以永远安息在自己的地宫中。   文皇帝,先帝以前迫于盟约,不能亲自出手对付他们,只能纵容项氏后人与他们作对。   几十年下来,项氏族人被陵卫们杀光了,结果呢,陵卫们也死伤殆尽。   只留下一个太宰平与云琅!   知道不,太宰平逝去之后,云琅就是那个横扫六合,虎视天下何雄哉的秦帝国最后的一道光芒。   自从云琅下山开始,就说明,他说明他已经放弃了继续遵守始皇帝遗旨,也可以说他成了大秦帝国的叛徒。   从他开始为自己偷偷地在阳陵邑上户薄一事被朕得知之后,就算他是前秦余孽,上了我大汉的户簿,朕也准备以大汉国人对他。   朕取人才从来都是不拘一格的,卫青是马奴,朕用他,还把自己的姐姐嫁给他。   霍去病是私生子,那又如何,朕还是用他,让他成为大汉的荣光——冠军侯!   云琅……哼哼哼,前秦余孽又如何,大秦帝国就跟始皇帝一般,们已经被我的祖先彻底的埋进了黄土中。   他一人又能如何?   只要他对大汉国有用,朕给他机会扬名立万,给他高官厚禄又如何?   你与长平总说朕盘剥云琅过甚,却不知,朕每盘剥他一次,动始皇陵藏宝的想法就熄灭一分。   直到如今,朕对始皇陵已经彻底的失去了兴趣,成全了他一片忠瑾之心。   不论他忠瑾的对象是谁,只要有这样的心,就是忠义之士,只要他一心为我大汉谋利,朕可以既往不咎,把这件事完全彻底的忘记。   哈哈哈,区区一座死人陵墓,朕!不在乎!”   听刘彻长篇大论了一番,阿娇铁青的脸色恢复了正常,恨恨的道:“您是帝王,是伟岸的丈夫,自然心胸博大,妾身不同,妾身是小女子,欺瞒我的人就不该有好下场。”   “随便,只要别弄死他就成,此人身负大秦帝国最后的荣耀,朕还有大用,哪怕留着他,让他亲眼看到一个比前秦还要强大的帝国出现在大地上,也很有意思。”   “妾身这就把他弄过来。”   刘彻大笑道:“且容为夫在暗处观瞧……啊哈哈哈,一定非常有趣啊。”   阿娇笑道:“那就取消了今晚的歌舞,我们就看云琅耍猴!”   刘彻摇头道:“恐怕不容易,这个念想朕很多年前就有了,结果一次都没有看成。你对付他,可能还不成!”   阿娇大怒道:“靠山妇!”   刘彻愣了一下道:“不能杀。”   “他要是再骗我,他就死定了。”阿娇彻底抓狂了。   坐在云氏的楼顶,就很容易观赏到长门宫的灯山,当那座七彩凰点亮之后,即便是曹襄这等见惯世面的人,也是叹为观止。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曹襄再一次才情大动。   对于曹襄是不是爆发才情的模样,云琅已经快呕吐了,而霍去病跟李敢却早已习惯了。   “鱼龙舞是个什么舞?”李敢咀嚼完诗词之后,就觉得这个鱼龙舞好像没有听过。   “就是一会像龙,一会像鱼的舞蹈,贵人家才有,你家爵位不够,见不到。”   曹襄一本正经的胡诌一个答案。   李敢连连点头,觉得这个答案非常的奇妙,也非常的妥帖。李氏在他之前没有当上侯爵,很多美妙的礼遇是没有的。   狗子忽然走了进来,递给云琅一张纸条,面无表情,而不断轻微颤抖的手却出卖了他。   云琅低头看看纸条,只见上面写着四个字——皇陵事发!是何愁有的笔迹。   云琅微微叹息一声,不着痕迹的趁着曹襄三人说笑的时候将纸条丢进了火盆。   始皇陵那么大,要说没有外人知晓,这是不可能的,何愁有也说过,皇帝应该是知道始皇陵存在的。   只是出于某种目的一直没有动作罢了。   现在既然知道了,也好,把这件所有人只能埋在心底的事情说清楚也算是去了一件心头大患。   就是不知道,来的人是谁。   云琅让狗子下去,自己依旧与曹襄等人欢宴。   来的人是大长秋,从他的脸上看不出什么端倪来,云琅就放心了,摆手阻止了狗子要扯动一根麻绳的举动,他觉得这件事还没有严重到要举家逃亡的地步。   听说阿娇有请,曹襄遗憾的摇摇头道:“我也想去。”   大长秋笑道:“陛下也在!”   曹襄立刻摆手道:“既然如此,我就不去了。”   云琅与大长秋走在幽暗的小路上,大长秋忽然道:“贵人说了,你今晚对她不可说一句谎言。”   云琅笑道:“我从不对贵人遭谎。”   大长秋摇头道:“今晚的气氛似乎不对,以前都是陛下怒气冲冲,贵人喜笑颜开,今天反过来了,总之,你小心应对就是。”   云琅道:“事无不可对人言,是我这些年努力追求的目标,更想成为一生做人的格言。”   “如此,就最好了。”   云琅进了长门宫大殿,只见阿娇跪坐在一张垫子上面无表情,法度森严,一个当惯皇后的人,并不缺少威严这种东西。   云琅先给皇帝施礼。   刘彻站在高高的书架边上摆摆手道:“正主在那边,你可以当朕不在!”   云琅施礼后跪坐在阿娇面前,只见她眼睛里似乎能冒出火来,就连忙问道:“贵人有何事询问?”   阿娇咳嗽一声,轻声问道:“我从未问起过你的师承,今天能告诉我吗?”   云琅笑道:“微臣师承西北理工太宰平门下!” 第一一九章 现代人最擅长讲故事   “哦——”阿娇绷紧的面孔终于变得有些柔和了。   “你恩师呢?”   云琅有些伤感的道:“五年前身故了。”   “坟茔在那里,本宫也去祭奠一番。”   “就在云氏后山,不敢劳动贵人大驾。”   “无妨,既然是你的恩师,我去看看也是应该的。”   云琅拱手道:“家师乃是山野浪人,素来不喜人间俗礼。”   阿娇还要坚持,就听在一边翻书看的刘彻幽幽的道:“始皇帝的陵墓你还打算保护多久?”   云琅平静的道:“保护始皇陵的人已经死光了,微臣一介汉臣,对此没有义务,只是恩师葬在山中,微臣保护的是我恩师的陵墓。”   刘彻放下手里的书本冲着阿娇笑道:“你看,你看,他就是这么有道理。避开始皇陵不说,只说他恩师的陵墓,却不告诉我们他的恩师就是前秦余孽。跟云琅奏对,你永远都没有理好说。”   云琅朝皇帝拱手道:“前秦已经覆亡,只剩下一位皇帝的残蜕埋在深山里,不论他生前多么显赫,死后只会是一抔黄土,说他做什么。   我恩师就不同了,云琅无父无母,是他养我活下来,是他教我认识这个大千世界。   是他告诉我要离开深山,走自己的路。   所谓子欲养而亲不在,此乃人间惨事。   昔日,我师徒加上一头猛虎,住山洞,吃野菜,喝泉水,逐猛兽,身穿兽皮,在这骊山之中过着野人一般的日子。   那时候虽然凄惨,有恩师谆谆教导,有猛虎陪伴为戏,食不果腹云琅却不以为苦。   始皇陵虽然近在眼前,始皇帝横扫六合之雄风犹在耳边,却终究天人永隔。   以我大汉目前态势,即便始皇帝果真如他所想的那般复活又能如何?   不过是人间又添一耄耋老者而已。   恩师临死前,命我放下断龙石,离开骊山,还说,大秦终究覆亡了,而他,作为大秦的太宰,不能眼见始皇帝复活,一切罪孽在他。   还说他一介罪人不能进入始皇陵,要求我将他埋在始皇陵脚下……”   刘彻见云琅说的深情,叹口气对阿娇道:“这家伙说的是真的,不过呢,也说明他就是一个前秦余孽。”   云琅似乎没有听见刘彻的话,猛地抬起头,双眼含泪道:“我不服!   我恩师几代人枯坐深山,无所事事,只能守着一个死去的帝王,有盖世之能,却只能与猛虎,野鹿为伴。   论到忠瑾,谁能与我太宰一脉媲美?   阿爷死了,耶耶顶上,耶耶死了儿子顶上,儿子死了,还要弟子顶上……一年年,一月月,年年月月无有止境……   一个研究医术已经到了出神入化地步的绝世医者,就在采药的时候,被愚蠢的猎夫一刀枭首,拿走人头找官府兑换了两百个铜钱……他不知道他手里提的那颗人头里面装着可以生死人肉白骨的绝世医术。   一个可以躺在星空下,可以给我指点所有星辰位置,并且可以用最有趣的语言给我讲清楚星辰运行变化的奇人,为了一丛水芹,冒险采摘的时候,却不小心惊扰到了巨熊,被巨熊分尸。   一个可以通过云气就能预测一月天气变化的人,一个本该就职于大汉司农寺的人,就因为项氏族人入侵,不得不提着刀子与最凶悍的敌人搏斗,临死前还看着天空对我说——明日有雨……”云琅泣不成声。   不知何时,刘彻皱着眉头离开了书架,坐在云琅前边一言不发,而阿娇早就随着云琅的语气变化珠泪横流。   “有一天早上,我恩师让我提着篮子去给住在山洞里的陈先生送饭,怕他研究算学研究的太入迷,被活活饿死。我很喜欢这位师兄,他的言谈总是那么有趣,他居住的山洞里总是堆满了竹简木牍,这些竹简木牍上写满了奇形怪状的符号,他说那是他无意中发现的。他欢喜的一边吃饭,一边给我讲解这些符号的意义……”   云琅停止了哭泣,取过桌案上的毛笔,饱蘸浓墨,在长门宫光洁的地板上,写下著名的阿拉伯数字——1/2/3/4/5/6/7/8/9/0。   “这就是数字一到十的新写法,变换成这个样子他不但容易计算,记录,如果牵涉到更加复杂的算学计算,这点看似微不足道的变化却能带给修习算学的人极大的方便……”   云琅似乎忘记了自己还是前秦余孽的嫌疑人,面带笑容,骄傲的向已经忘记了本来目的刘彻,阿娇在地板上用新的算学符号演算算学。   加减乘除,这些运算方式似乎一下子变得简单明了。   刘彻笨拙的抄写了一遍这些数字,发现那个零写的不够圆,还探出指头修改了一下。   等刘彻学会了这些数字的用途以及写法之后,云琅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无限的哀伤。   “陈师兄说,算学是这个世界上最有用的一门学问,是所有格物学的基础,如果能将算学研究到极致,就能通过算学来模拟世界乃至事情的演变方向,也就是达到了驭神算而测无常的目的。家师常说,陈师兄可能是最靠近这一领域的学者。”   “此人还活着吗?”刘彻轻声问道。   云琅惨笑一声道:“始皇陵中的湖泊河流,皆为水银所造,地宫之中密不透风,水银蒸汽弥漫,人畜接近者死。陈师兄想验证清除水银之法,亲自涉险,三日之后归来,全身浮肿,肌肤泛黑,最终呕血而亡。”   阿娇擦拭一下眼角,瞅着刘彻道:“既然陛下早就知道这些人的存在,为何就不能招揽他们下山,为大汉所用?”   刘彻冷哼一声不做回答。   云琅苦笑道:“家师尚在,陛下若是招揽,他们一定会死战到底,直到现在,微臣还弄不明白,他们这样做的道理在哪里,宁愿让自己的盖世才华与草木同朽,也不肯出山造福百姓。”   刘彻叹口气道:“士为知己者死,太宰以为始皇帝为平生知己,这样做毫不奇怪。嬴政的国,亡于项羽,项羽又亡于太祖高皇帝之手,太宰平自视甚高,有古人杀身成仁之风,以死酬谢嬴政简拔之恩,是再平常不过了。只可惜,西北理工却出了你这个浮滑小儿,上无古仁人之念,下无赤子之心,抱着一颗活下去的执念,不管师门荣耀,不理个人操守,一心只为自己活的安逸努力,你才真正是西北理工的耻辱,还有脸置评那些道德之士。”   云琅一脸尴尬的道:“微臣只是不忍心那些奇思妙想失传,才不得不下山的。”   刘彻很想吐口水,可能是觉得自己不该这样做,就强忍着失去无数英才的怒火道:“滚出去。”   云琅还想辩解几句,阿娇却轻声道:“去吧,去吧,陛下心情不好,一切等陛下怒气平息之后再说。”   云琅这才施礼倒退着离开了长门宫。   “朕就知道,朕就知道,只要见他,朕的怒火就无法抑制!你看看这个混账东西,不但没有半点羞愧之色,反而把所有错误都推到朕的头上。似乎那些该是奇才之死,都该是朕的错!”   阿娇叹口气道:“您也该为他想想,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人,独自一人与老虎为伴,在深山老林中该如何活下去?妾身当初搬来长门宫,有无数宫娥陪伴,依旧觉得寂寞难耐,你让他一个少年人,怎么还能继续坚守师门志向呢。如果他跟那些高士一般,虽一瓢饮一箪食也不该其乐,陛下的损失会更大。这些年云氏对大汉的贡献,满朝上下有目共睹,陛下应该庆幸云琅与众不同,而不是鄙视他没有古仁人杀身成仁的决心。” 第一二零章 险死还生   “哼!朕总是得不到最好的,上天也只肯给朕云琅这种混账凑数!”   刘彻在长门宫里走来走去,路过云琅写的那些珍贵的数字,还是小心的绕过去。   只是越看越气。   大汉有无数的名臣猛将,有无数可以随时随地为大汉去抛头颅洒热血的忠贞之士,他们偏偏没有云琅这种可以与盖世大儒朝夕相处的机会。   刘彻甚至能想到,云琅一边啃鸡腿一边玩笑似的倾听那些高人给他传授这人世间最高深的学问。   他甚至能看到,那些化作字体的语言,从云琅的左耳朵进去,又完整无缺的从云琅右边耳朵出来……而云琅的脑袋里,却什么都没有装下。   听了云琅的一番话,刘彻心痛的快要吐血了,一个高明的医者,被一个愚蠢的猎夫枭首……   一个观天而识人间变化的星象大家,一个……刘彻捂着胸口慢慢的坐倒。   愚蠢的云琅都能带给大汉帝国如许多的变化,他不敢想,如果自己全面接手了西北理工,会是一个什么模样。   阿娇见刘彻如此痛苦,连忙端来了参汤,让他喝一口,刘彻喝了一口参汤,这才缓缓地对阿娇道:“天下有贤人,是朕遗忘了他们,错在朕啊。   朕太在意那些蝇营狗苟的小事了,以至于忘记了朕身为皇帝的天职,纳天下英才为朕所用,才是我刘氏祖宗之所兴盛夺取天下的原因。   不重才智之士,不听才智之士的谏言,这是项羽之所以失败的原因。   贾谊在《过秦论》中进言,说始皇帝一人作难而七庙隳,最终成了天下人的笑柄。   朕不想我大汉在强盛至极的时候坠落,就不能一味地行兵家,法家之道,忠孝仁义还是要讲的,这些东西虽然短时间里见效奇慢,却是一个国家可以万年不坠的基本所在。   当年,匈奴两次入侵甘泉宫的时候朕不担心,不害怕,因为朕知道,总有一天,朕会跟匈奴人做最后的清算。   即便是再强大的敌人朕也不在乎,朕有信心击败所有敌人,不管他是谁。   可是,当匈奴退回大漠之后,朕心中的不安反而越发的浓重,大汉朝如今看起来一切都欣欣向荣。   可是啊,在这片繁荣底下,隐藏着莫大的危机。   我们虽然用《推恩令》清除了大部分的封国,随着大汉国两代人的休养生息,国家强大了,同样的勋贵们也开始强大了。   御史中丞的奏章上说的很清楚,依旧有勋贵在封地内有了强占民田的事情,很多勋贵在自己的封地里面为所欲为,所占的田亩多的数不胜数。   再这样下去,诸侯王没有了,却会出现一些权势比诸侯国还要强大的勋贵,门阀。   豪强呼啸于乡野,百里之内,他们才是真正的皇帝,是百里之内百姓的皇帝!   诸侯国,诸侯,子钱家,这种人只要多一重,百姓就会多一重苦难。   有的时候,朕已经是心力交瘁了,夜不能寐,思虑良策,寻找一种可以让天下安定,百姓不用如此苦楚的绝妙法门,却一无所得啊。”   阿娇见刘彻如此的失态,知晓是因为云琅的一番话,让他失去了一个皇帝该有的矜持。   坐在刘彻身后,将皇帝揽在怀里一言不发,她知道怀里的这个男人坚硬的像一块铁石,现在,不过是这块铁石被烈火烧化了而已,他需要一点冷却的时间。   云琅每走一步路,鞋子里就发出咕叽咕叽的声响,他全身的汗水都被灌进了鞋子,导致他每走一步路,青石地板上就会多出一个湿湿的脚印。   他觉得自己可能要大病一场,走出大殿的那一刻,他汗出如浆……   大长秋见云琅走的艰难,就搀扶着他的手,云琅的手湿漉漉的,却冰凉如铁。   石头台阶上还有一丝残雪,云琅也不管残雪上的灰尘,用颤抖的双手聚拢了一把残雪,就全部送进了嘴巴里。   他觉得自己的喉咙感觉不到冰冷……   大长秋等云琅的身体停止颤抖了,就轻声道:“很艰难吗?”   云琅点点头道:“生死一瞬。”   大长秋找来了一壶茶,递给云琅道:“既然过来了,就不要去想,以后的日子还长。”   云琅擦一把额头上的冷汗道:“我差点以为过不去了。”   大长秋回头看着长门宫大殿道:“这里是世界上谎话最多的地方,你不用在意。”   云琅愣了一下,瞅着大长秋道:“你觉得我说的全是谎话?”   大长秋笑道:“如果是真话,你这时候应该非常平静,或者非常的愤怒,而不是非常害怕。害怕这种感觉不好,只有当你觉得对不起某个人的时候,说了谎话,担心被人拆穿,这才会诞生恐惧这种感觉。这样的感觉我也有过,还不止一次,所以我知道这时候你最需要什么。回去喝一顿酒,最好泡在温泉里喝,最好喝醉,然后大睡一场,醒来之后萎靡两天就没事了。”   “我说的是真的!”   云琅有些不满。   大长秋笑道:“就该有这股子气势,这时候要是告诉别人你前面的话都是胡说的,后果难料。”   “怎么就不相信人呢?”   大长秋冲着云琅摆摆手,就下令关闭小路上的大门,背着手施施然的回去了。   天太黑,云琅的脚下磕绊了一下,努力站稳之后,就看见霍光提着灯笼出现在小路上。   “警报解除!”   云琅低声吩咐一声。   霍光走过来搀扶住师傅道:“始皇陵被皇帝发现了,我们的伪装又少了一层。”   云琅叹息一声道:“皇帝早就知道了,他就等着某一天拿这件事出来击溃我的心智,让我成为他的奴隶。”   霍光低声道:“我们不做奴隶。”   云琅停下脚步道:“西北理工永不为奴!”   霍光低声道:“我们才是世界的掌控者!”   云琅看着霍光道:“掌控世界的身体,总有一天会被挣脱,掌控世界的思维,才是长久之道,你莫要舍本逐末。”   霍光道:“弟子受教。”   云琅回到了主楼准备换一身衣衫,这套衣裳已经被汗水湿透了,黏糊糊的粘在身上很不舒服。   宋乔一边伺候云琅更衣,一边道:“刚才狗子过来了,守在云哲身边一言不发的样子很可怕。有什么事情是我不知道的吗?”   云琅笑道:“我们家背后的山包就是始皇陵!”   宋乔的身体颤抖了一下,不再作声。   “你害怕吗?”   宋乔摇头道:“不怕,自从嫁给你。我们就是一体的,不论什么状况发生,我们都是一体的,共进退而已。”   “我不是始皇帝的臣子,我是只是把一个尊敬的长辈埋进了始皇陵,于是,始皇陵也就成了我云氏家庙。”   “事情解决了是吧?”   “解决了。”   “那好,妾身以后不再问了。”   云琅摇头道:“秘密保不住了,该让一些人知道的。”   “你是说,去病,曹襄,李敢?”   “对啊,隐瞒他们这么久,已经是我对不起他们了。”   宋乔摇头道:“不用告诉他们,这会给他们造成新的困惑,你们兄弟情深不假,却不至于要把自己毫无保留的袒露给对方看。霍氏有自己的秘密,曹氏也有,李氏也有,我云氏也该有,这不是对起对不起的问题,而是朋友相处的自然之道。”   云琅苦笑一声,拥抱一下宋乔道:“我发现我周边的人都是聪明人,只有你夫君一人自以为聪慧,其实我才是最大的一个傻瓜。”   宋乔笑道:“您足够聪明了。”   云琅再次来到小楼上的时候,曹襄,李敢,霍去病三人依旧在喝酒,看样子他们在等云琅回来。   “怎么这么快,我以为还会再等一会。”李敢笑道。   曹襄摇摇头道:“跟我舅舅奏对,时间不可能长的,阿琅去的时间已经够长了。”   霍去病看着脸色灰败的云琅道:“需要我们帮忙吗?”   云琅摇摇头道:“这是云氏的私事,被陛下看破了,不过,我已经处理完毕了。”   曹襄小声问道:“损失大吗?”   云琅叹口气道:“险死还生!” 第一二一章 苏稚的喜事   对错这种判断题对皇帝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他需要看事情发展的方向有利于谁。   如果有利于大汉帝国,也就是有利于他,即便是的错的,也会被他这个主考官判为对的。   云琅之所以能够逃脱罪责,不是因为那天他的说辞有多么的精彩,而是从云琅这些年的行为来看,他对大汉帝国有着无与伦比的促进作用。   就云琅这些年对大汉帝国做出的贡献来看,这样的叛逆,刘彻还是非常欢迎的。   冬日的清晨,有风,所以没有浓雾,太阳明晃晃的挂在蓝天上,是一个难得的好日子。   云琅的心情很好,尤其用板子揍了霍二一顿之后,他的心情就更加的好了。   手持木棍,骑着山羊,在云氏的菜圃里横冲直撞,纵横捭阖也只有霍去病的儿子能干的出来。   现在霍二倒霉了……   云氏虽然富足,却没有糟蹋东西的习惯,从中午饭起,霍二只能吃被自己弄坏的青菜,在吃完这些青菜之前,他是没有别的饭食可吃的。   当别的孩子饭盘里饭菜荤素搭配的恰到好处,大快朵颐的时候,霍二只能吃煮的青菜。   孩子犯错不怕,他要是不犯错就不是孩子了,云琅甚至鼓励孩子们去尝试,去犯错,只是,在干这些事情之前先要想好后果。   只要自己觉得可以承担后果,犯错,在云氏不算什么大事。   对于霍二传递过来小鹿一般怯生生的眼神,云琅一般都是无视的。   坐在他桌子上的几个小王八蛋,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   怂恿霍二这么干的霍一,埋着头把饭吃的飞快,或许霍一心中有愧,云琅却没有惩罚他,能忽悠别人也是一种很好地能力,应该奖励而不是惩罚。   惩罚霍二的最主要原因也不是因为他弄坏了菜圃,而是因为他明知道弄坏菜圃会有惩罚,还要去做。   这就是愚蠢了。   大人在教导孩子的时候,其实就是在进行一场悄然无声的战争,小家伙们会通过一系列的犯错,来试探大人容忍的底线,而大人们则通过一次次的惩罚,来告诉他这个世界上还是有规矩的,有些事能做,有些事不能做。   惩罚孩子的时候呢,既不能将他探索的勇气一下子给打没了,也不能放任自流,这中间的尺度需要灵活掌握,很考验大人的智慧。   吃饭的时候没看见苏稚,这很不正常,每日三餐对苏稚来说无比的重要。   她曾经说过,人来到这个世界上能吃多少饭是有数的,而一个人的心肝脾肺肾能支持一个人吃多少饭也是有时间跟次数限制的。   不可多,也不可少,否则就浪费了上苍给人这具身体的本意了。   合理运用身体,这就是苏稚正在研究的医学方向。   云琅为此还是有些痛苦的,当一个医者将自己睡眠,清醒,工作,休息,吃饭,排便,乃至敦伦这些事情全部量化之后,一切的事情都要随着她的时间表严格进行。   苏稚很少打乱她的时间表,为此,她已经坚持了半年之久。   云琅来到苏稚的房间,发现她一个人跪坐在毯子上闭着眼睛似乎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且不断地傻笑。   云琅没有坐在椅子上,而是坐在苏稚身边,苏稚恍然未觉。   苏稚目前的状况是一个人最幸福最愉快的时刻,随意的打破她的幻境,这样做不但没道理,还招人恨。   冬天的时候,老虎的毛发颜色会变得深一些,尤其是它身上的那些黑色斑纹,到了冬日就会越发的明显。   一头硕大的老虎,守在门口探头探脑的样子非常的猥琐,没看见几个熊孩子,老虎就溜哒进了苏稚的屋子,跟往常一样,吧唧一声就趴在苏稚面前,等她揉捏他发痒的脖颈。   苏稚睁开了眼睛,看到老虎之后,大叫了一声,探出一双脚就用力的想把老虎踢开。   老虎被苏稚的惨叫吓了一跳,连忙起身,警惕的瞅着不对劲的苏稚。   “出去,出去,你以后要是再敢进我的屋子,没肉吃,你听见了没有?”   这是老虎第一次被人嫌弃,于是,倔强的老虎在第一时间就离开了屋子,走的甚为有男子气概。   云琅不解的看着苏稚。   “你不会把我也要赶出去吧?”   苏稚一脸幸福的将脑袋靠在云琅肩膀上道:“你是我孩儿的父亲,把您撵出去,我孩儿就没有耶耶了。”   “有了?”   云琅惊喜的看着苏稚平坦的小腹。   苏稚握着云琅的手放在她的小腹上喜气洋洋的道:“我们的孩子就在这里,您听听,他正喊娘呢。”   苏稚的话明显是不符合医学常识的,不过,云琅也不是很在乎,这个时候,就算苏稚说出更加过分的话,云琅也不在乎,在大汉,一个嫁人三年的女人,如果还没有怀孕,这是一个天大的问题。   坚强如苏稚也未能例外。   虽然平日里苏稚总是笑嘻嘻的,宋乔却说,苏稚在背地里已经哭泣过好几次了。   “确定了吗?可不敢出错啊。”   “我自己有感觉,药婆婆查了一遍,我耶耶又查了一遍,不会错的,药婆婆说现在是最重要的坐胎时候,不能靠近老虎,老虎身上的虫子多。”   云琅确定,老虎其实很干净,对于一头老虎来说,都知道卧在地上之前铺毯子了,还要如何呢?   不过,孕期不能靠近猫狗似乎有这样的说法……就委屈一下老虎算了,反正在云氏,稀罕老虎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他就是被那群孩子弄厌烦了,才跑到苏稚这里躲清静的。   两人抱抱亲亲的欢喜了好长时间,云琅才想起苏稚没有吃饭的事情。   怀了孕的苏稚非常的嚣张,平日里三两步就能下到底的楼梯,这一次在云琅的搀扶下,足足下了一盏茶的功夫,以至于引来了仆妇们的围观。   看着她抱着还没有任何征兆的肚子迈着螃蟹步在院子里挪动,梁翁就暴跳如雷的喝骂那些没长眼睛的仆妇,夫人病了,也不知道上去搀扶。   在得知苏稚是有了身孕之后,梁翁首先干的就是跪在院子里朝四方拜神,感谢上苍又给了云氏一根苗裔。   苏稚看的有些感动,正要说一些感谢的话,就看见梁翁从地上伶俐的爬起来,喝令家中的仆妇,要把所有比米粒大的石头都给清扫出去,如果夫人不小心绊倒了,他就拿刀砍死所有内宅的仆妇,然后再上吊自尽……   厨娘是被雄姿英发的梁翁捉来的,平日里这个老家伙根本就拿厨娘没办法,今天,可算是借着夫人有身孕的事情,展现了一下他内宅总管的气势。   没生子的小妾叫细君,怀孕生子之后的侯爷小妾就叫夫人了,梁翁以前就喊苏稚为夫人,现在,终于名正言顺了。   “在云氏啊,孕妇最大!”   宋乔不满的哼唧了一声,就想把云琅踢到被子外边去。   “讲道理啊。”云琅抱着枕头站在床前,踢他不仅仅有宋乔,还有赖在他们床上不肯去小床上睡觉的云哲。   “好像谁没有怀孕过一样,那时候怎么不见你这样大张旗鼓?”宋乔把梦中打拳的云哲抱在怀里翻身就睡,看样子是不打算给云琅留位置了。   声音高了会吵醒云哲,声音低了又不是一个吵架的态势,云琅只好抱着枕头准备今晚睡书房了。   摸黑走进书房,恼怒的把身体丢在床上,然后他就重重的掉下了床。   腰眼撞在脚凳上痛的云琅快要喘不上起来了,一颗硕大的虎头就出现在面前,两颗在黑暗中可以发出绿光的眼珠子正关切的看着他。 第一二二章 金日磾的交友方式   “苏稚的母亲从现在起就跟她睡一起了,据说是为了孩子好。宋乔那么温柔地一个女人,在听说小稚怀孕了,也对我发脾气了。她们做的事情从道理上好像都能说得通,所以啊,没道理的只能是我。往里面一点,给我让点位置啊,另外你有一身的毛,也不用盖被子是吧?”   云琅认真的跟老虎解释了一番,然后就重新爬上书房窄小的床榻,伸展了腰肢之后,这才觉得浑身舒爽。   依靠着老虎暖融融的后背,云琅前所未有的踏实,只可惜书房的窗户是关闭着的,不像山上的石头屋子抬头就能看见天上的残月。   老虎本来喜欢昼伏夜出,自从跟了云琅之后,就改变了生活习惯,跟人一样也喜欢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了。   云琅习惯性的朝书房左上角看了一眼,那里没有一张大床,只有一个精巧的花架,一丛兰花开的正艳。   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云琅打开了窗户,残月的光辉照进了书房,老虎绿油油的眼睛似乎变得明亮了一些,屋子里的东西也隐隐绰绰的,如此,就有点像山上的石屋了。   老虎翻了一个身,脑袋习惯性的抵在云琅的肋下,不一会,一人一虎就进入了梦乡。   清晨醒来的时候,老虎已经不见了,云琅并不惊讶,以前在山上的时候,清晨正是老虎狩猎的好时机,等到云琅洗漱完毕,按照往年在山上的习惯,老虎或者会弄来一只羊,或者弄来一头猪,有时候会是一只鹿,当然,熊,豹子,狼这种东西很稀罕,请以见不到。   然后,一个普通的一天就在云琅制作早饭的过程中开始了。   洗漱的时候,云琅觉得老虎可能去狩猎了,只是他想破脑袋都没有想到,老虎居然会骑着一匹马回来。   以老虎的巨大体形,除非是罕见的良马,否则是驮不动老虎的,更不要说一般的马见到老虎就会屎尿齐流,胆小的一些的甚至会被活活吓死。   “君侯,大王把陛下的御马给偷来了。”   平遮脸色苍白,大冷的天汗水唰唰的往下淌,手里的手帕怎么擦拭都赶不上汗水流淌的速度。   云琅看到老虎的时候,这家伙正在用他巨大的爪子拍一匹红色骏马的屁股,看的出来,这匹骏马几乎处在半昏迷状态中,呆滞的站在那里,任由老虎亵玩。   仅仅是看了一眼骏马脑袋上的贴着金花的辔头,云琅的脑袋就有两个大。   事情倒不大,一匹马而已,只是云琅不想在这段时间里再见到刘彻,连这个想法都没有。   老虎见云琅出来了,就欢喜的跳跃到云琅身边,用大脑袋蹭啊蹭的,这个时候该是他享受赞扬的时候了。   “太好了,太好了……”云琅木讷的习惯性拍着老虎的脑袋夸赞他,老虎只想着往家里弄猎物,至于是谁的他没有这个概念,在他看来,只要是他能打的过的,都是他的。   “君侯,这是御马,事情大了。”   云琅瞅瞅像是从水里捞出来一般的平遮,随意地问道:“可被人发现了?”   平遮连连摆手道:“君侯,不成的,御马不见了,无论如何活要见马,死要见尸的,以君侯的身份,弄死了一匹御马,最多被罚俸,隐藏不得,一旦隐藏被发现,那就是大不敬之罪,后果就不是罚俸这么简单了,不宜隐瞒。”   云琅点点头道:“是这个道理,那就派人把马送回去,就说在旷野见到了御马,担心走失……”   平遮脸上的汗水更多了,不等云琅把话说完,就连忙道:“这匹马是老虎抢来的,他袭击了牧马人。牧马人似乎知道老虎大王是咱家的宝贝,手里拿着弓箭,也没有伤害老虎,只是一路跟过来了。”   云琅挠挠头发,而老虎却虚虚的咬着云琅的另一只手,在讨要食物。   云琅让人给老虎准备了一块上好的牛肉,这才来到那匹战马跟前,手才搭到战马的背上,这匹战马的四蹄一软,噗通一声就倒在地上,屎尿齐流,口吐白沫,四肢颤抖眼看就不活了。   正在享受牛肉的老虎很愤怒,咆哮了一嗓子,就跑过来用他的大爪子扒拉这匹马的脑袋,想要这匹马再站起来。   御马的脑袋软塌塌的被老虎巴拉来巴拉去的摇晃……云琅皱起了眉头,平遮身上的汗水更多了。   “启禀君侯,太仆寺门下养马中郎金日磾求见。”   云氏看门的家将前来禀报,云琅听到金日磾的名字,忽然笑了,指着地上已经不再动弹的御马对平遮道:“唤霍光来处理此事。”   说完话,不顾平遮恳求的眼神,就带着吃饱了老虎,去了洗漱的地方,老虎刚刚吃的牛肉上有血,沾了一嘴巴,就连胡须上都有血,再不清洗一下,苏稚就更加的不待见老虎了。   金日磾云琅是见过的,这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少年郎,即便在云琅的记忆中,也没有见过比金日磾更加好看的西方人。   是一个笑起来如同阳光一般温暖的少年,只要是人,见到这样的美人,都会心生好感。   此人的身形比霍光高大一些,手长腿长的却非常的匀称,能让刘彻在无数奴囚中发现金日磾,没有过人之处可不成。   云琅其实很想看看霍光与金日磾站在一起的模样,只是此刻他不好出面,倍感遗憾。   宋乔的气来得快,去的也快,当云琅坐在花厅里面的时候,拖着云哲练习走路的宋乔就笑吟吟的过来了。   随手把云哲放在老虎背上道:“好好看着。”   老虎就立刻僵住了,石雕一般的站在那里,唯恐走路不小心让云哲掉下来。   “您昨晚跟老虎睡的?”   云琅看了一眼宋乔没好气的道:“你不要我,我总不能去跟苏稚母女睡一起吧?”   宋乔啐了一口道:“下作!”   云琅怒道:“我都混得跟老虎一个被窝了,又成了一个野人,你跟野人讲人伦大道?”   “就不知道哄哄我,一转身就没人影了,我就更气了,好了,好了,不说这事了。刚才梁翁跑来告诉我说,大王把陛下的御马给赶回来了?”   “现在更麻烦,御马被活活吓死了,太仆寺养马的官员正在门口等着我们把御马送回去呢。”   “啊,死了?”   “对啊,心惊胆战的被老虎骑回来,已经精疲力竭了,又被老虎围着身子转了十几圈,随时等着老虎的大嘴啃咬呢,这会才死,已经很难得了。”   “那怎么办啊?陛下可不是一个宽宏大量的人。”   “我让霍光去处理了。”   “啊?霍光?你是怎么当人家师傅的,你去了都不一定能抹平的事情,霍光去了能干什么,一个应付不当,连霍光都要陷进去。”   云琅耸耸肩膀道:“已经这么做了,这会啊,霍光应该正在跟金日磾谈话解决事情呢。”   宋乔一把将云哲从石雕老虎背上取下来抱在怀里道:“您不去也好,妾身去看看,该赔礼的赔礼,该赔偿的赔偿,陛下不会把您怎么样,万一他要处置老虎怎么办?到时候看你会不会活活的疼死。”   云琅笑道:“放心吧,霍光会处理好的,老虎也会安稳的陪我睡觉,什么事情都不会有。”   宋乔还想说话的时候,却看见霍光带着一个金发碧眼的匈奴人走了过来。   在云琅的笑脸相迎下,霍光拜倒在云琅面前道:“启禀恩师,弟子与金日磾相见即成莫逆,请恩师准许弟子与金日磾相交为友。”   金日磾也单膝跪倒抱拳用字正腔圆的汉话道:“奴囚金日磾高攀了。”   云琅笑道:“交友一事先放在一边,御马一事如何解决?”   金日磾笑道:“小事一桩,万事包在金日磾身上。”   云琅摇头道:“陛下为人耿介,没有正当理由,不会饶过你的。”   金日磾张嘴笑道:“奴囚身子一向粗壮,挨几鞭子不算什么,区区痛楚哪里比得上今日结交的朋友!” 第一二三章 云琅论马   金日磾笑的灿烂,云琅却很想在这家伙高高的鼻梁上来一拳。   不过呢,能把云琅丢出去的锅重新丢回来,而且还显得自己特别仗义,有担当的人,云琅在大汉也就见过金日磾一个人而已。   想想都发愁啊,刘彻麾下都是些什么人啊,没一个实诚的,他想要利用这群伪君子固守天下,开疆拓土不是一般的难。   霍光在一边也笑的灿烂。   这孩子只要开始笑,总能给人一种敦厚的印象,尤其是两道短粗的蚕眉,笑起来就像在动。   老虎弄死御马这件事,是一定需要师傅亲自出面跟皇帝解释的,凡是跟皇帝有关联的事情,出面的必定是家主,否则就是大不敬。   霍光当然明白是怎么回事,师傅喊他出来就是要让他看看金日磾这个人的,不是让他来解决问题的。   “某家自己闯的祸,岂能让你一个小辈去担当,既然跟霍光结为好友,那就该相互砥砺、同进退、共成长期盼日后能有所成,早日为我大汉效力,为陛下分忧。天色不早了,就留在云氏用饭,呵呵,我云氏没别的长处,就是饭食总是比别处强一些。霍光,好好地招待你的好友,为师走一遭长门宫,老虎犯了错,我这个当主人的可逃不了。”   云琅就像一个敦厚的长者,笑呵呵的三两句话就把事情定了性子,同时也安抚了有些不安的金日磾。   他一介奴囚,虽然揭发韩嫣有功,被封为养马中郎,身份依旧上不了台面,如果他真的跑去跟皇帝说,是他疏忽大意之下弄死了御马,如果恰好死掉的这匹御马是刘彻最喜欢的那匹,等待他的绝对不是几鞭子,而是掉脑袋。   将空间留给了霍光跟金日磾,云琅挥着袖子就离开了,满脑子想的是如何能让皇帝不要发怒,至于霍光与金日磾之间的友情会结出什么样的恶果,他还顾不上考虑。   “君侯果然如外人所言一般,一贯严以律己,宽以待人,霍兄能在君侯门下受教,实在是羡煞旁人。”   金日磾见云琅没有为难他的意思,松了一口气,就把一连串的马屁送了上来。   霍光笑道:“家师年纪轻轻就有大汉四豪杰之称,岂能是空穴来风。金兄日后应当常来云氏,且不说云氏藏书乃是天下之冠,若能得我恩师指点一二,也将受用不尽。今日且不说别的,先让金兄见识一下我大汉美食,吃过之后,光不虞金兄不来云氏……哈哈哈。”   霍光想用云氏美食来打头阵,好拴住金日磾这个没吃过好东西的可怜匈奴人,然后再用别的法子慢慢打开他的心扉,最终让自己成为他心中不可或缺的好友。   同样的,云琅想要对付刘彻,自然也只能用美食,否则,以前几日刘彻对自己不好的观感来揣摩,被撵出去的概率要远远大于接见的概率。   刘彻最喜欢吃羊,而且最喜欢吃羊舌头,天知道他怎么会有这样的食物习惯。   不过羊舌头确实是一道美味,云琅今天不准备做刘彻喜欢的羊舌羹,而是准备制作椒盐羊舌头。   食物准备了九样,云琅提着两只硕大的食盒在前边走,平遮带着四个仆役用大车拉着御马在后面跟随。   进了长门宫,大长秋接过食盒送去验毒,云琅就在宫娥的带领下走进了长门宫大殿。   进门就看到刘彻那双充满讥诮气息的眼睛,阿娇则抱着背后有一个硕大蝴蝶结的蓝田。   “知道送吃食过来,孝心还是有的,今天都带来了些什么菜式?可有新的?”   阿娇见皇帝不理睬云琅,就笑着问道。   云琅施礼道:“今日特意为陛下烹调了一道椒盐羊舌,其余的都是旧有的菜肴,大多是一些驱寒除湿,健脾开胃的菜式,最适合陛下在冬日享用。”   刘彻冷笑一声,阿娇惊奇的道:“怎么,吃食也有药物能达到的效果?”   云琅笑道:“贵人有所不知,自古以来医家便有药食同源,药食互补的说法。既将药物作为食物,又将食物赋以药用,药借食力,食助药威,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比如微臣今日送来的这道人参鸡汤,最适合在这样寒冷的天气里食用,食用之后全身微微发烫,最是受用,哪怕是蓝田公主这样的小人儿,也能受用。”   阿娇转头对皇帝道:“这道菜式臣妾用过,确实如云琅所说,陛下身子泛寒,不妨用一些。”   刘彻不置可否的点点头,算是认可了云琅的吹嘘。   云琅送来的饭菜已经验毒完毕,被宫娥们装在盘子里一一送了上来。   阿娇看了一眼大长秋,大长秋微不可察的点点头,表示无毒。   刘彻冷哼一声道:“他还没有毒死朕的心思,毒死了朕,他上哪里去找一个新的好哄骗的皇帝。”   刘彻一开口就是诛心之语,云琅不敢怠慢,这时候把脑袋搁在地板上一言不发最为妥当。   其实说起来,大汉朝比刘彻好哄骗的皇帝太多了……而他是最难以哄骗的一个。   如果真的可以毒死皇帝而不犯罪,哪怕大长秋用银针把每一粒米都戳一遍,云琅也有无数种法子毒死皇帝。   刘彻吃东西向来风卷残云,没有任何皇家高贵的气象,倒是阿娇吃的慢条斯理的,充满了美感。   刘彻吃完了东西,瞅着吃的香甜的蓝田丢下筷子长叹一声道:“可怜朕的一匹宝马,居然只值一顿餐饭。”   阿娇轻笑道:“您的马监里有宝马三百余匹,您往日里又骑过几匹?妾身听闻,有些宝马即便在旷野中也敢与猛虎争锋,能被云氏那头大布偶一般的老虎活活吓死,也算不得什么宝马,废物一个,死了也就死了,给我女儿换一顿美食吃,也不亏。”   因为是云琅这个晚辈,阿娇并没有如同以往一样在刘彻面前表现出该有的温良谦恭之态,而是用了家常说话的态度。   刘彻笑道:“哪怕是一头驴子,那也是朕的驴子,云氏的老虎吓死了朕的驴子,他就该赔,你说是不是啊?”   云琅看见刘彻脸上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不知怎么的,忽然想起可怜的公孙敖在扶荔宫种植荔枝的事情,叹口气道:“陛下有命,微臣焉敢不从。”   刘彻对云琅的回答很满意,咳嗽一声道:“既然如此,你素来有博闻广记之能,就给朕说说这天下最好的战马出自哪里?”   云琅立刻回答道:“以微臣之见,最好的战马当属匈奴马,没有例外。”   云琅的回答完全出乎刘彻的预料之外,他按下心头的不满,耐着性子问道:“说说道理。”   云琅道:“如果论一两匹战马的高低,比匈奴好的马种不知有多少,然而,就战马而论,微臣以为匈奴马为天下第一。   一两匹宝马对陛下来说不过是玩物而已,放置于皇家园林之内,观其奔跑之态以为乐事。   然,微臣以为,陛下需要的不是一两匹盖世宝马,需要的是成千上万匹战马。   匈奴马体形矮小,其貌不扬,然而,匈奴马在风霜雪雨的大草原上,没有失去雄悍的马性,它们头大颈短,体魄强健,胸宽鬃长,皮厚毛粗,能抵御北海的暴雪;能扬蹄踢碎狐狼的脑袋。经过调驯的匈奴马,在战场上不惊不诈,勇猛无比。   而匈奴马更有一个别的战马所不能比拟的优点,那就是母马哺乳期长,只要不断地采奶,哺乳期还会延长一些,而马奶更是战士最优良的军粮来源。   微臣在北地曾经听说有匈奴人仅仅依靠两匹战马的马奶,就无军粮狂奔两千里。   如此良马,正是陛下所需的宝马,余者,不足与论。” 第一二四章 云氏马经   刘彻非常的喜欢战马,也非常的重视战马。   他熟读《马经》,只要有空闲,就以辨马,相马,赛马为乐,以至于长安赛马之风颇盛,是唯一能与角斗抗衡的大众娱乐活动。   羡慕周天子穆王率领七萃之士,驾上赤骥、盗骊、白义、逾轮、山子、渠黄、骅骝、绿耳等骏马,由造父赶车,伯夭作向导,从宗周出发,越过漳水,经周原……不远千万里抵达昆仑山,与西王母相会于瑶池仙境……   因此刘彻喜欢宝马喜欢的近乎于变态!   云琅当然知道刘彻喜欢的是乌孙马,以后欢会更加喜欢大宛汗血马……   可是呢,让云氏赔他乌孙马,还是大宛马?   不管是哪一种,都会让云氏倾家荡产的。   因此,天底下最好的战马必须是便宜的匈奴马,也只能是匈奴马。   至于什么乌孙马,西极马,汗血马之类的怪物刘彻就不要想了,至少目前不要想,大家都忙着种地调教匈奴人呢,谁有功夫不远万里走一遭乌孙。   如今的大汉,从金城(兰州)到河西乃至盐泽变成了一片无人区,李蔡,桑弘羊正努力欺骗勋贵们带着家将,部曲,奴仆去那一带垦荒,如归乌孙人要是敬献了乌孙马之后,刘彻脑子一热要这些人迁回来怎么办?   如今的大汉,可不是史书上的大汉人口那么少,经过几年不懈的迁徙野人回田,大汉人口不但没有任何减少的迹象,反而多出来了两成多。   如果再休养生息几年,趁着各路大军全部回到了家中,正好努力的鼓励生育,十几年过后大汉的人口还会有一个新的高峰。   到时候,土地必然不够用,不用李蔡跟桑弘羊哄骗,他们自己就会去极边之地开垦荒地。   云琅从来都认为,敦煌以南,长城以南,最好不要有异族人大规模的居住。   当然,奴隶除外。   “朕听闻乌孙马冠绝天山,云卿以为如何?”   云琅摇摇头,站起身来到那副巨大的地图边上,指着西域道:“算不得好,乌孙马相比大汉的战马或许有长处,却比不得大宛马,微臣还听说有一种骏马名曰汗血马,奔驰之后会渗出胭脂色的汗水,有万里绝尘之名。   如果陛下有心,可以继续西行,来到一个叫做安息的国度,这个国度盛产一种名叫波斯马,这是一种气质极为高贵,体态极为优雅的美丽的马,一度被当地人称之为沙漠彩虹。   如果陛下还不满意,可以继续向西,来到一个叫做顿河的地方,这地方盛产一种猛兽一般的巨型马,名曰——顿河马,这种马每一匹都身高丈二,重达两千余斤。   如果陛下还不满意,可以折道向南,来到一片炎热的大地上,这里的人皮肤黝黑,奔跑如风,至今还有吃人的恶习。   不过呢,这里盛产一种马叫做河马……嘴巴张开足足有三尺,即便是黑人常用的独木舟,也可一口而断!   悍勇绝伦……”   “滚出去!”   刘彻开始听得极为认真,只是,这样的状态仅仅延续了片刻,就勃然大怒。   他不是傻子,听得出云琅口中的讥讽之意。   云琅并没有滚出去,而是认真的拱手道:“陛下需要的是可以平天下,让四夷来朝的骏马。   至于那些可望而不可及的战马,陛下就忘记了吧。   您还记得公孙敖将军发誓要在扶荔宫种植荔枝的事情吗?那种果子,只适合南方之地,离开当地的泥土,就极难存活,即便是侥幸活过来了,也不可能结出甜美的果子,橘生淮南为橘,橘生淮北为枳,叶徒相似,其实不同。   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战马也是如此,我大汉乃是以农耕立国,并不擅长养马,而距离我们最近的就是匈奴马。   也是我们最容易饲养,最容易推广的一种战马,陛下何必舍近而求远耶?   微臣北征的时候蒙陛下恩赐了五十匹匈奴马,微臣愿意献给陛下,用作驮载猛士们北进的工具。”   刘彻沉默不语,阿娇在一边轻声道:“你说的什么波斯马,顿河马,河马真的存在吗?”   云琅看着皇帝起誓道:“微臣以祖宗在天之灵起誓,所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真实的。”   阿娇点点头道:“如此,你回去吧,交付马监匈奴马五十匹,罚铜三百斤,此事作罢!”   云琅朝皇帝施礼道:“微臣谢恩告退!”   刘彻板着的脸稍微松快了一下,指着云琅道:“朕知道你对朕喜好骏马一事心存不满,与李蔡,桑弘羊等人一样,认为朕收集骏马乃是靡费国帑的昏聩之举。朕念在你一心为国的份上小惩大过,尔等燕雀焉知朕的鸿鹄之志。”   云琅叹息一声道:“张骞已经二次出使西域,此次目标乃是乌孙,使者去乌孙,微臣自当为陛下的高见喝彩。认知世界,发现世界,开拓世界,这就是臣知道的陛下的鸿鹄之志。联络乌孙,大月氏,以及西域三十六国,一同绞杀匈奴人的生存空间,不论是在国策层面上,还是从我大汉军伍层面上,都是极为正确的高明之举。此举开先代之先河,当为万世表。”   “你认为朕就不该让张骞跟乌孙国提西极马一事吗?”   云琅笑道:“缓缓图之,只要时机成熟,哪怕微臣自己出马为陛下取得西极马也不是不可以的事情。微臣以为,陛下获取每一样宝物的时候都要做到物超所值,只要符合这个名头,微臣以为天下珍宝陛下可以予取予夺。”   刘彻阴沉的脸色终于恢复了正常,两次斥退云琅而没有达到目的,这一次,他坚决的挥挥衣袖,云琅施礼,飘然告退。   等云琅走远了,刘彻瞅着阿娇道:“你觉得金日磾真的可以与霍光结为好友?”   阿娇笑道:“妾身可没有您法眼如炬的本事,妾身做事历来凭借感觉,觉得这个人可用,就用,觉得这个人不可用,妾身就敬而远之。臣妾第一次看见金日磾的时候,就像看到了云琅站在阶下,两人外表完全不同,却能让臣妾有同样的感觉,就说明,这两个人的行事气度上太像了。不论是做事,还是说话都有鞭辟入里的本事,只是,金日磾身在匈奴,没有机会跟云琅一样接受高明先生的调教,学识上相差太远了。”   刘彻笑道:“所以你觉得应该把金日磾交给云琅调教?”   阿娇笑道:“云琅现如今之所以骄傲,是因为他这样的家伙满大汉只有他一人而已。一旦他这样的人有了两个,三个,十个,您看他还敢不敢在陛下面前语出轻佻。”   刘彻长处一口气,胸口里堵着得一口烦恶之气终于吐出来了,拍着桌子吼道:“不消说十个,哪怕只有三个,朕就会打发他去穷山僻壤之地为官,造福一方,朕就给他换一个更穷的地方,直到耗尽他的寿元!”   在平遮崇敬的目光中,云琅将死马丢在长门宫,然后就带着他们回来了。   五十匹匈奴马,三百斤铜,连平遮这个谒者都没当一回事,云氏的战马很多,多的几乎用不过来,大汉朝的马政订立的苛刻,这些马不但不能用来当挽马耕田拉车,更不能杀掉吃肉,还要派仆役饲养照顾。   这些马在云氏没有任何贡献,现在一下子出去了五十匹,平遮甚至觉得是云氏赚了。   至于三百斤铜……云氏就是造钱的。   云琅回到家,金日磾与霍光的酒宴还没有结束,金日磾吃的开心,霍光讲述的也开心。   眼看着两人坐在花厅里谈笑融融的,云琅就觉得有必要带着傻老虎重新复原一遍他抢马的过程。 第一二五章 角斗士金日磾   老虎经常狩猎的区域就是黑松林一带,这里出现次数最频繁的猎物就是野猪。   大王喜欢吃猪肝,还必须是生猪肝,所以捉到野猪之后,他就会用爪子撕开野猪的肚子,吃掉猪肝之后才会把其余的战利品带回家。   黑松林这地方可不是一个放马,养马的好地方,且不说经常有野猪,豹子一类的东西出现,仅仅是松树上的长毛虫就足以让人退避三舍。   松林边上的草木也不适合马吃,有些植物很奇怪,长在别的地方是很好的喂马饲料,长在一些稀奇古怪的树下,它就成了能让战马拉稀的杀手。   冬日里草木干枯,植物种类很难辨别,在这样的地方牧马,还放牧皇帝的御马,难道说金日磾说的都是真的?   他真的已经跟皇帝好到可以无视他犯一些常识性错误的地步了?   金日磾是一个匈奴王子,可是,即便是匈奴王子,牧马对他来说也是很寻常的事情。   别以为匈奴王子就不用牧马,一个长在马背上的人,牧马这东西是他们的生存本能,生下来就该掌握的本领。   在跟老虎一起巡查了一下事发地之后,云琅就已经很肯定的认为金日磾这家伙是故意来这里牧马的。   云琅四处张望,他发现只要向西走百十丈远,就是云氏的苜蓿地。   秋日里长成的最后一茬苜蓿云氏从来都不收割,留着给家里的马在冬日里有个撒欢的地方。   因此,那里的干苜蓿长得还算茂盛,只要是牧人,绝对不会放过在这里让马吃饱肚子的机会的。   所以,老虎大王被骗了。   瞅着老虎剧烈的喘息着叼来一只野鸡放在脚下,云琅没有半点埋怨老虎的意思。   一人一虎找了一处草厚的地方坐下来,平遮跟过来轻声道:“有问题。”   云琅一边摘着老虎脑袋上沾着的干苍耳,一边道:“当然有问题,坑人也就算了,被坑的那个比较蠢,坑了我也认了,坑我家老虎……这就太过了。”   “君侯,此事交于小人去办!”   云琅笑道:“去吧,怎么歹毒怎么坑,反正陛下不会杀他。”   平遮对家主的反应非常满意,这件事明摆着是皇帝默许金日磾干的事情。   找皇帝的麻烦,这事很不靠谱,找找金日磾的麻烦,平遮认为这非常的合适。   现在,就该考虑是对金日磾的名声下手,还是从他的肉体下手,或许,让他名声跟肉体一起倒霉应该比较好……   平遮走了,云琅跟老虎又在黑松林边上呆坐了一会,也就捡起那只还有一口气的野鸡回家了。   进门的时候,正好遇见金日磾醉醺醺的被霍光送出家门,从金日磾的神态以及走路的姿态来看,他确实是喝的有些多了,不过基本的感觉还有,还知道向云琅行礼,说一些感谢的话。   云琅自然是一笑而过,告诉他年轻人多读书没有坏处,想看书了就来,不用分时候。   回到书房不长时间,霍光就回来了,微微叹口气道:“在交友这件事上,他比我还要积极一些。”   云琅笑道:“得天下英才而育之,只是文人的通病,不过呢,这个人的目的不纯粹啊。”   霍光皱眉道:“此人身上的破绽太多。”   云琅道:“一个匈奴人能做到这一步你还要求什么。”   霍光抬头瞅着屋顶遗憾的道:“想当年冒顿单于纵马天下,鞭策万国何等的英武,子孙太差了。”   “你以为每个人都有机会看到我西北理工的密藏吗?你以为每个人都有机会从这些秘藏中看到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吗?如果没有这些助力,你如今能达到金日磾的地步,为师就很满意了。你一个站在巨人肩膀上的小人儿,说什么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的大话。”   霍光傲然道:“弟子是西北理工大弟子,祖先的荣光智慧自然就该是我登天的阶梯,等我死后,后来的弟子自然也可以踩着我这道阶梯继续登天。就像师傅您一样,既是开创者,也是铺路者。”   云琅无声的笑了,指着霍光道:“我是不同的,我是一个搬运者。”   霍光很疑惑,可是,云琅不给他提问的机会,摆摆手道:“金日磾将有大难,等差不多的时候,你出面帮一下他,最好能通过这件事在你与金日磾之间分出一个主次来。”   “狗子出手?”   “不是,狗子出手不给人活路,现在并不能弄死金日磾,所以,出手的是平遮。”   霍光道:“好吧,这几日我正好要与刘据去一遭细柳营,离开几天比较好。”   “嗯,去吧,记住了,莫要跟刘据纠缠过甚。”   “弟子明白。”   日落之前,云琅陪着苏稚在庭院里漫步,虽说才刚刚怀孕,时不时地走走路也是很好的。   苏稚在显摆了几天之后也就没有显摆的心思了,在大宴过亲近的几家妇人之后,连医馆都不去了,安心在家中养胎。   年节过后,春天就不远了,向阳的台阶下,已经有一丝丝的绿草冒头了。   不过,在长安气候多变的春日里,提前发芽并不算是什么好事情,有时候一场倒春寒,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雪就会把刚刚萌发的生命毁掉。   天色刚刚暗下来,长安城里的角斗场早就灯火通明,人头涌涌,不论是坐在石头台阶上的贩夫走卒,还是戴着幕篱坐在有炉火的小房间里的贵妇,在这一刻都在为即将出场的角斗士疯狂呐喊。   只穿着一条犊鼻裤的金日磾手里提着一柄长刀,孤独的站在空旷的角斗士场地上。   他不知道自己今天能否幸运的活下来,这个时候已经不是想这些事情的时候。   冷冽的风从高大的甬道里吹出来,将他一头漂亮的金发吹拂的蒙在脸上,这让金日磾自己都觉得有些悲壮。   他不记得自己当时为什么会在暴怒之下杀了那个愚蠢的角斗士,也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答应代替那个角斗士出战六场。   他只记得,自己清醒过来的时候,就已经站在角斗场上,手里捏着一把刀子面对另外一个相对瘦弱的角斗士。   战斗是匈奴人的本能之一,当那个匈奴角斗士扑上来的时候,他就本能的开始了战斗。   长刀割裂了角斗士的衣衫,也同时切开了他的胸膛,直到一对饱满的酥胸出现在他的面前,他才赫然明白,他的对手竟然是一个女人。   每一个新上场的角斗士都是从屠杀一个女人开始的,这样做的目的,是在向世界宣布,他已经放弃了身为武士的尊严,从这一刻开始,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角斗士,不再是骄傲的休屠王王子。   名誉丢掉了,金日磾并没有悲伤太长时间,如果在名誉没有了之后,连合约都不能遵守,他将彻底的失去在长安城立足的根本。   风很大,金日磾却感受不到寒冷,他轻轻地移动自己的脚步,让自己站在上风位,很小的时候,师傅就告诉他,战斗的时候能站在上风位的时候,就一定要争取。   即便做不到,也不能让对手占据这个优势。   今天是第四场决斗,金日磾能感受到他面对的敌人已经越来越强大了。   昨日那场角斗,他与敌人整整鏖战了半个时辰,才将对手送进了地狱。   为此,他的腰肋上,被对手重重的抽了一铁棍,直到今日,那里依旧隐隐作痛。   他知道事情不对头,可是,他不敢多想,每天一场角斗,是他首先需要面对的事情,只有从角斗场上活下来,才算是活过了这一天。   金日磾将金发撩到脑后,冲着无数来看角斗的人怒吼一声,引来无数的喝彩之声,尤其是那些贵妇们,更是发出一声声的尖叫。   在他看不见的地方,一个灰衣人站在阴暗的角落里,正在跟一个肥胖的大秦人低声细语。   “不能坏了他的脸,不能让他残疾,当然,更不能要了他的命。”   大秦人嘿嘿笑道:“只要钱给足,我就能让角斗士用命把这事完美的圆过去,不会坏了他那张漂亮的脸,不会让他残疾,更不会让他死去,他只会认为是自己在经过苦战之后,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灰衣人笑道:“很好,这是最后三场的钱,对了,我们不认识是吧?”   大秦人笑道:“不认识,您也知道,大秦人看大汉人,总觉得每一个人都长得一样。”   灰衣人点点头,随即就走进了甬道,从甬道里走出来,他已经变成一个挑着两个空酒坛子的商贩,在一群同样挑着各式各样的食物,以及美酒的商贩中间一点都起眼。   在人群中走了一会,灰衣人身上的担子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他也不再是一个灰衣商贩,而是变成了一个赳赳武夫,他从不向后看,只是,总在不经意间,他的身份总是在变化,面容也跟最先前的灰衣人有了天壤之别。   当他蹲在一个灶台前面开始烧火的时候,掌柜的走过来道:“没人跟踪。”   烧火活计点点头瞅着远处的角斗场,听着那里出来的山崩海啸一般的呐喊声,摇摇头道:“角斗开始了。” 第一二六章 迷惘的金日磾   突如其来的角斗,对很少吃苦的金日磾来说太艰苦了一些。   他是休屠王太子,即便在被霍去病活捉的日子里,他一样过的要比其余匈奴人好得多。   他族中的老人,妇人,孩子会省下不多的口粮全力供应金日磾,让他保持健康。   眼看着老迈的族人因为无人购买,快要活活饿死的时候,金日磾终于敲响了那口中尉府门前的那口呈情钟。   做这件事情之前,金日磾对大汉国是仇恨的,他亲眼目睹霍去病的大军如同宰杀羔羊一般,将他的亲人一一的杀死。   不论多么悍勇的匈奴猛士只要出现在霍去病的马前,就会被这个魔神一般的男子杀死。   那时候的金日磾想要冲出母亲的怀抱,想要与那个屠夫决一死战,却被一个又一个的妇人牢牢地抱住,失败已经成了定局,母亲只想保住她的孩子。   金日磾曾经发誓,一定要亲自杀死这个毁灭了他的家园,杀害了他族人的凶手。   然而,当那个魔神坐在一匹被鲜血染红的如同怪兽一般的战马上俯视他的时候,他不得不低下他这颗高贵的头颅,将祭天金人双手奉上,只求他莫要再杀他的族人。   他记得很清楚,那个魔神张开长满雪白牙齿的嘴巴对他说:不服气?可以再战,随时!   而后,在成为奴隶的日子里,金日磾见到了一个又一个强大的匈奴人倒在他的马前,连投降的余地都没有。   亲眼看着昔日高傲的不可一世的浑邪王,谦卑的跪拜在他的马前,甚至低下头去亲吻了战靴……   那一刻,金日磾痛苦的捂住了耳朵,那个魔神的每一声骄傲的大笑,都像针一样扎在他的心口。   从河西走回长安,这一趟长途跋涉对匈奴人来说就是一场地狱之行。   受伤的,生病的匈奴人会在第一时间被处理掉,每一天拔营离开的时候,营地周围的荒野上总有兀鹫盘旋。   来到长安,金日磾才知道地狱根本就没有尽头,当母亲嘶吼着要族人保持最后的尊严的时候,那些粗鄙的奴隶贩子却如狼群一般冲过来,捏开族人的嘴巴看牙齿,就像挑选牲口一般挑选奴隶。   如果不是他们身为休屠王王族,需要献给至高无上的大汉皇帝充当奴仆,金日磾不敢想自己剩余的族人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下场。   饥饿的日子是如此的难熬……   眼看母亲憔悴的不成人形,还要每日打扫宫室,金日磾放弃了心中的仇恨。   在这段饥饿的日子里,他见到了大汉帝国的强大,见识了长安城高大的城墙,见识了全身甲胄的武士组成一道望不到边际的铁流昂首入城。   见识了长安城华美的宫殿,见识了穿着绫罗绸缎的宫人,见识了一眼摩肩接踵的繁华闹市……而大匈奴,连一间可以遮风避雨的房子都不会建造。   来到这里,他才知道,那个魔神一般的将军,只是这个庞大帝国的将军群中的一个年轻人。   与这位魔神同样名声的年轻人还有三个……   他见到了万民朝拜皇帝的模样……这样的敌人不可战胜!   敲响呈情钟的那一刻,金日磾只想活下去,只想带着那群爱他,保护他的百十个族人活下去!   于是他放弃了高贵的挛鞮氏,接受了金这个赐姓。   “嗷……”   痛苦让人清醒,沉重的铁骨击打在金日磾的背上,他觉得全身的骨头似乎都被这一击给打碎了。   他从肋下击出的一刀却要了对手的性命!   金日磾努力坚持着没有扑倒,口鼻都有血渗出来,每挪动一步,他似乎能听见骨头发出的哀鸣。   他丢掉长刀,张开双臂冲着看台咆哮:“我,金日磾,你们一定要记住这个名字,总有一天,你们一定会匍匐在这个名字下面。”   喝彩之声轰然而起,那些赢了钱的汉人大声为他叫好,那些输了钱的人就把一枚枚竹筹丢进场子,如同下了一场竹筹雨,更有一些妇人似乎刺激过度,翻着白眼尖叫一声昏厥了过去。   汗水,尘土,没有能遮盖住金日磾俊美的容颜,反而因为这些变得更加具有雄性美。   他一步步地挨下角斗场,对于身后死去的那个同族人,他连看一眼的兴致都没有,魁梧强壮的身体逐渐走进了甬道,而身后的喝彩之声更甚。   “好啊,好啊,真是一个天生的角斗士,年轻人,享受你的胜利吧,这是你该获得的金钱……啧啧天啊,如此年轻的英雄一次战斗就获得这么多的钱,我像你这个年纪的时候可没有你的这份本事……去寻找长安城最美的女人吧,去吃长安城最美味的食物,去喝长安城中最浓烈的美酒……天啊,天啊,我爱死这座辉煌的城池了,罗马跟长安相比就是一个满是老鼠的阴沟。”   金日磾停下脚步,将大秦人搭在他肩头的钱袋放回大秦人的手中问道:“能告诉是谁把我送来角斗场的?”   肥胖的大秦商人贪婪的看了钱袋一眼,摇头笑道:“没有人送你过来,是你要挣钱才来的吗?你打死了角斗士,只是在替他战斗赚本该他赚的钱而已,合约上写的清清楚楚,你识字吧?该死的,这种漂亮的文字我一个都不认识……”   金日磾推开这个该死的奴隶商人,慢慢的走出角斗场,出了角斗场他仰头看看星空,再看看身上的伤口,叹了口气,这一身伤怎么能瞒得过母亲?   路过街市的时候,金日磾买到了一只烤鸡,用荷叶包了,按一下依旧隐隐作痛的内腑,整理一下衣衫,来到家门前再一次看看自己的打扮,这才推开大门走了进去。   一只鸡自然是不够百十个人分的,好在金日磾还是留下了一只鸡腿。   母亲正在纺毛线,见金日磾进来了,就叹了口气道:“怎么又弄得一身伤?”   金日磾将包在荷叶里的鸡腿放在母亲面前道:“今天赚了一些钱,就是少了些。”   母亲摇头道:“我不喝你的血。”   金日磾没办法,知道瞒不过睿智的母亲,就低声道:“孩儿被人算计了。”   母亲吃了一惊,放下手里的毛线轱辘问道:“浑邪王?我不是告诉你,要你忘记浑邪王杀你父亲的这件事吗?你招惹他做什么?”   金日磾摇头道:“我没有招惹他,至少在我没有强大起来之前,我不会招惹他。”   说着话又摇摇头道:“不像浑邪王的做派,他那样的粗人还做不来这么精细的事情。”   母亲低声道:“莫非是永安侯?他想要你死?”   金日磾疑惑的摇摇头道:“也不像,永安侯太强大了,他如果想要害我,我早就死了。他应该还不知道孩儿陷害他的事情。”   “哪会是谁呢?”   金日磾笑着将鸡腿放进母亲手里道:“不管是谁,都没有要杀死我的意思。战斗虽然激烈,对手却总是避开我的要害,哪怕被我杀死,也没有杀死我的想法。如果论可能性,我觉得大汉皇帝陛下的可能性更高!”   母亲放下鸡腿发急道:“为何要这样做,你是他的臣子,还告诉了他谁是内奸。”   金日磾笑道:“他想要我死心塌地的成为他的臣子,就用角斗场来毁掉我的名誉,让我今后只能依附他。”   “你肯定是这样的?”   金日磾无声的大笑一下,指着残破的屋子道:“您的孩子如今除过这一条命还值些钱,除此之外,我们还有什么。母亲,吃吧,我们一定要吃的饱饱的,虽然我已经不指望过好日子了,还想再挣扎一下。我虽然不姓挛鞮氏了,还是不想让这个姓氏蒙羞。” 第一二七章 三日廷尉   云琅最近很忙,因为廷尉赵禹被贬到朔方郡当太守去了,原本由赵禹正在办理的卫青大军考功事宜就落在了他的头上。   刘彻不喜欢云琅,一点都不喜欢,可是,就算是再不喜欢,他也必须承认一点,但凡是交给云琅的事情,他基本上都能处理得很好。   卫青大军在龙城外与匈奴一战,虽然战功赫赫,却也死伤惨重,功罪两难说。   赵禹调查了足足两个月也没有多少头绪,至今还是一团乱麻,胥吏把卷宗抱来的时候,云琅就看的头大,因为两个胥吏跑了三趟才把赵禹两个个月的辛苦成绩送过来。   这可不是以前常用的竹简木牍,而是云氏出产的纸张,不说别的,们只是看这些字,就知道赵禹其实算得上夙夜奉公了。   翻看了一些卷宗,云琅就没有什么兴趣看下去了,如果按照赵禹的做法,逐条清理完毕这些军功,至少换需要半年时间。   而军功审核这种事情是绝对不能拖延过久的,一旦时间长了,就会在军中生出事端。   毕竟,大家都在靠军功吃饭呢,谁耐烦被查来查去的,更重要的是,不信任的情绪会在军中漫延。   说赵禹是酷吏,其实有些冤枉他,他就是一个死抠法律条文的人,一个将士的功劳必须符合军中法度才会被承认。   而身为廷尉的他更不惜将自己揣摩人性本恶的限度提到最高,每一条军功,他都是以先假定不存在为前提,然后再去找证据证明这条军功是真实存在的。   如此一来,效率就低下的令人发指,也会弄出很多冤案来。   云琅其实不担心让蒙骗军功的人成功十次,可是,只要冤枉了一个有功之臣,就会让所有将士寒心。   大汉军队之所以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其根本就在于有功必赏,有过必罚这一军中奖惩条例。   两军阵前的很多事情是说不清楚的,从胜利到溃败往往就是一瞬间的事情,军卒上了战场很少有人的脑袋是清醒的,要嘛被上官身先士卒的行为刺激的双目通红,要嘛被汹涌的敌人大潮吓得失去了思考的能力,或者被身边的同袍簇拥着一路向前……   临机应变?   有选择的攻击敌人?   那是军中老兵,或者悍卒才能做到的事情。   刘彻之所以换掉赵禹,让熟悉军阵,地位较高,持身比较客观的云琅来暂摄廷尉这个位置,目的就是要让云琅快刀斩乱麻处理完这件事。   皇帝看的出来,军中将士对军功迟迟不能兑现,已经心生怨言了。   三天,仅仅三天,云琅就下令斩首四十一级,这些人的罪名只有一个,那就是冒功!   这些人都是赵禹辛苦查出来的,每一桩案子都能经得起考验,几乎就是传说中的铁案。   就在所有人等待云琅还有更多的决杀令下达的时候,云琅下达的却是军功奖励。   他甚至没有去查赵禹没有来得及清查的那些军功,直接就按照功劳簿上的记录,给出了相应的奖励。   云琅的文书送到皇帝案头的时候,皇帝仅仅是看了一遍,就批红通过了。   这让军中的很多人,在擦拭一下额头的汗水之后,终于放心了。   这也是廷尉府第一次诛杀如此多的军中猛士之后,军队难得的保持了沉默。   这可能是所有人都希望看到的一个局面。   霍去病跟曹襄李敢来廷尉衙门找云琅说话的时候,平遮已经在替云琅收拾行李,准备离开廷尉府了。   曹襄把身子丢在云琅带来的椅子上笑道:“这是我来廷尉府这么多次,感觉最舒服的一次。平日,这里都阴森森的,好像阳光都照不进来。”   云琅笑道:“那就好好的享受这片刻的好光阴吧,王温舒到来之后,这里依旧会变成地狱。”   李敢有些可惜的道:“你怎么就不能常驻这里呢?”   霍去病瞅着廷尉府官厅道:“等我们解甲归田了,阿琅坐什么位置都是可以的。”   曹襄挑起大拇指道:“厉害啊,三天连发四十一道决杀令,赵禹都没有这个胆子。”   云琅没好气的道:“我下令杀人,就代表着是军方的人下令杀的人,而且我也只杀了四十一个,如果让赵禹继续追查,我觉得杀掉四百一十个人都不算多。军中的那些大佬其实都明白,我看似杀的人多,实际上已经是在帮军队遮羞了。而且,那四十一个人已经被赵禹办成铁案了,不杀怎么可能?杀了这些人,陛下震慑军队中那些枉法之徒的目的已经达到,我不过是顺水推舟。给陛下当了一次人形图章罢了。”   曹襄砸吧一下嘴巴道:“:你就该去当宰相,李蔡那个老糊涂,越看越像公孙弘。”   云琅笑道:“我要是当上了宰相,你看着我的时候,就会发现我就是公孙弘。”   霍去病点点头道:“在陛下手下当宰相,能得善终确实是一门本事。现如今的朝堂,变成了陛下发号施令的工具,陛下做对了,宰相就显得很无能,陛下做错了,宰相就是一个最好的替罪羊,里外不是人的宰相,不做也罢。”   “司马大将军没有怪罪我?”云琅问道。   曹襄笑道:“不就杀了他的两个亲卫,一个老部下吗,有什么大不了的。背着我亚父冒领部属军功,杀了都不解恨。平日里贪点钱粮也就算了,别人用命换来的军功也敢冒领,死有余辜。亚父要我专门来感谢你,还问你要有问题的人的名单,看样子准备下狠手清理门户了。”   霍去病道:“我军中如果有这样的人,也一并交给我。”   云琅摇头道:“都省省吧,怀疑名单在我来廷尉府之前,已经被送到陛下手中了。这件事让陛下来做,你跟司马大将军作壁上观最好,爱兵如子的名声你们能有,大义灭亲,不徇私情的名声你们就不背了,容易被部下放冷箭。”   霍去病摇头道:“在军中老好人当不得,没有杀伐决断,将帅就无威,这样做的后果更可怕。”   云琅笑了一下,就把准备好的名单递给了霍去病跟曹襄,又道:“这些人都是赵禹怀疑徇私,冒功的人,你们自己最好做一下调查,别回去就把人给弄死,冤枉一两个不打紧,要是冤枉的范围大了,就会有麻烦。”   霍去病道:“我不会冤枉一个人的。”   见霍去病如此自信,云琅就不好说什么了,倒是李敢在一边道:“我们自己的老兄弟还是信得过的!”   霍去病摇头道:“不然,还是需要筛查一遍的,火药这东西马上就要入军伍,兹事体大,还是严查一番比较好。”   曹襄道:“听闻蜀中有奇人,研制了一种发火药,能发出霹雳之声,驱赶山中猛兽最是有效。据说,已经有捕奴团开始使用这东西了,效果不错。”   李敢道:“跟我上次见到的东西相比如何?”   曹襄笑道:“烟大,声音响。”   李敢点头道:“不敢泄露出去。”   曹襄笑道:“我们都不知道配方,怎么泄露?”   霍去病闻言笑了,站起身道:“既然在廷尉府当不了主人,还是早点走为好,我们来的时候,已经看到王温舒的马车停在外边。”   没人愿意留在廷尉府里,云琅更加不喜欢这个暴虐的国家机器,在这里喝水,他都能喝出一股子血腥味来。   王温舒的马车就在廷尉府外边,云琅等人出来的时候,他没有下马车,而是掀开马车帘子朝云琅抱拳施礼。   云琅报以一声大笑,而后,就跨上游春马,随霍去病一行人离开了廷尉府。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路过角斗场的时候,云琅有意无意的多看了一眼角斗场。   就在今夜,金日磾将结束他的角斗生涯。   云琅相信,角斗六场的金日磾,一定会有一些不一样的感觉,而这种不一样的感觉,将会伴随他一生。 第一二八章 大秦人阿迪   刘据走路走的很稳,走一步是一步,一只脚落地,另外一只脚才会抬起来,最重要的是,他的步伐频率基本上是一致的,从头到尾都是如此。   这样的步伐一般被人称之为官步,走起来最是有气势,颇有一种天塌不惊的感觉。   这样行走的刘据,让霍光很难跟上他的步伐,为了保持跟刘据并行,他不得不放弃自己原有的步态。   这就造成了让人难堪的,两步做一步会扯蛋,一步走又会超越刘据,总之很难堪。   除非霍光可以强迫自己把步态改的跟刘据一样,不过,那样做就非常的难受了。   皇家人天生就是来为难别人的。   而霍光觉得自己步态优美,没有改变的必要,所以,他就提出来乘车去角斗场。   刘据毫不留情的拒绝了,他从不放过任何一个在百姓面前展现自己皇长子风度,威仪的机会。   就这样走在大街上,只要是他走过的地方,原本拥挤的人群就会像水浪一般被刘据从中间劈开,即便是人再多的地方,依旧会给刘据留出一条宽阔的大道。   前边的四个武士负责劈开人流,中间的六个武士会自动变成两堵人墙,把刘据,霍光,狄山挡在人墙里。   后面还有四个武士负责照顾他们的后路。   在这样严密的保护下,刘据走的又舒心,又开心,他喜欢看到百姓们脸上露出的敬畏之色。   从街口走到角斗场大门不过百丈远,就这短短的一截路途上,霍光计算过,如果他来当刺客,至少有十四个刺杀刘据的机会,其中有四种,可以有九成把握刺杀成功,有两种可以让刘据当场死掉。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   这是师傅教导过霍光千百遍的事情。   这世上伟大的人物多了,他们活着的时候各有各的精彩之处,死掉之后,就什么都不剩了。   从思想上或许会毁灭一个人,而从肉体上毁灭掉一个人之后,剩下的岁月里,他只能被动的接受别人的指责,却没有任何还击的机会。   死人是没有权力的,这一句话,霍光记得很清楚。   刘据要来角斗士挑选一些角斗士充当死士,这是狄山提出来的建议,而狄山记不清是霍光还是谁提出来的建议,问霍光,霍光说他也不知晓,还称赞狄山出了一个好主意。   然后,刘据就准备亲力亲为的来角斗场实地看看,看看这些角斗士是不是真的能用。   金日磾扶着长矛艰难的站在角斗场上,连他自己都吃惊,他为什么还能站在这里而没有死去。   上一个角斗士实在是太恐怖了,一个草原人,用的最好的武器不是弯刀,而是一面巨盾。   一柄短矛加上一面巨盾,让金日磾觉得自己是在跟一条毒蛇再加一头巨象作战。   他的无数次进攻都被巨盾化解掉了,而巨盾后面的那条毒蛇,却一次又一次的让他负伤,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反应机敏,受到的都是轻伤,金日磾相信,自己早就死掉了。   直到金日磾抱着对面的这个家伙不敢杀死他的绝望想法发起两败俱伤的攻击,他才侥幸活了下来,只是付出的代价也不小。   金日磾的长刀砍在那个武士的脖颈上,那个武士用脑袋跟肩膀夹住了那柄已经置他于死地长刀,然后丢掉巨盾跟短矛,用最后的生命力踢在了他的腰胯上,而后亲手拔下镶嵌在他脖颈上的长刀,站在自己喷薄而出的血雨中死不瞑目。   如今的金日磾只能勉强让自己保持站立的姿势,他已经没有任何战力了。   之所以站在这里,就想看看自己已经努力作战了,那个把他害到这一步的人会如何做。   一个漂亮的年轻人扶着一杆长矛摇摇欲坠,而对面的闸口里却出来了一个身高八尺的光头巨汉,瞅着他拖着巨大的链球向少年靠近,角斗场里的所有人都睁大了眼睛。   他们凝神屏气睁大了双眼,就想看到巨汗挥动链球砸烂这颗漂亮的头颅。   金日磾咳出一口血,朝四周看看,不由得笑了,他觉得非常的好笑。   明明自己才是等死的那一个人,而对面的那个光头巨汉却比他更加的悲愤。   明明他只要抡起链子锤就能砸烂金日磾的脑袋,他却绕着金日磾开始转圈子,似乎更加希望金日磾能向他发起进攻,好让他结束这场无耻的角斗。   金日磾的脸上满是讥诮的笑意,他依旧把身体挂在长矛上,只觉得无限的羞辱从他的脚底板升起,这一刻,他真的希望可以死在那个光头巨汗的链子锤之下。   嘘声四起……   一声惊呼从包房方向传来,随即一个愤怒的声音大吼道:“金日磾,你在这里干什么!”   金日磾转过头,疑惑的看着站在只有最高贵宾才有资格待着的视野最好的包房里的霍光。   而站在霍光身边的,却是金日磾早就见过的皇长子刘据。   “请殿下赦免此人!”   霍光第一时间恳求刘据,在场的人中,只有刘据才有赦免一个奴隶的权力。   刘据瞅瞅焦急的霍光,不解的道:“理由。”   狄山连忙道:“陛下……看重……”   刘据皱皱眉头,虽然他还是不明白为什么要救这个人,出于对这两人的信任,还是命护卫阻止了将要发生的惨剧。   金日磾的身子终于无力地倒在地上,而那个光头巨汉,在看到奴隶主挥动了蓝色的撤退旗子,立刻就欢喜的离开了角斗场。   角斗场因为刘据的存在而避免了一场大规模的骚乱,无数的看客将手里的竹筹丢向场地……   大秦人阿迪抱着双臂站在黝黑的甬道里瞅着这一幕在发笑,这些赌咒发誓再也不来角斗场的赌徒们,明天就回忘记今天发生的事情,还会再来。   三天前收到的那一袋子金锭,足够弥补损失了,甚至超出了三倍之多。   赌徒们能做的不多,不论是青石砌造的看台,还是黄沙铺就的角斗场,都不容易损毁,至于那些高贵的人们所在的包间,在大皇子阻止了角斗之后,就迅速的空无一人。   赌徒们终于离开了角斗场,虽然这里已经变得一片狼藉,阿迪巡视了一遍空旷的角斗场,就像在巡视自己的国土。   这是他每日都要做的事情,他喜欢站在场子中间听那些粗鲁的汉人用肮脏的语言来夸赞他。   曾几何时,在大秦,在罗马,阿迪也是一位骁勇的角斗士。   在四个匈奴角斗士的保护下,阿迪离开了角斗场,在长安的西门外边,他有一座不算大的庄园,只要是白日城门大开,他都会回到庄园里去,哪怕只能在那里停留半天,他依旧非常的满足。   至于现在,长安的城门关闭了,他只能留宿在一家熟悉的客栈里。   长安不准异族人购置房产,更不准许他们拥有大汉有钱人才能拥有的那种漂亮的四轮马车。   因此,当三枝枝弩箭无声无息的从黑暗中射出的时候,阿迪身上穿着的软甲就毫无用处了,这种专门用来破甲的三棱弩箭,穿透了他的身体……   阿迪的身体重重的倒在地上,淡蓝色的眼眸最后看到的是无边的黑暗。   匈奴角斗士在发现阿迪已经死掉之后,就飞快的从阿迪的身上摸走所有的钱财,也快速地消失在阴暗中。   直到一位提着灯笼的夜行人发现了扑倒在地上的阿迪,想要大声的喊叫,却突然发现阿迪是异族人,就停止了喊叫,绕过阿迪的尸体,继续赶路。 第一二九章 毫无痛快感的报复   金日磾醒过来的时候,睁眼只能看见一片白色的房顶,这间房子是他平生见过的房子中最白的一个。   他不知道自己在那里,想要转头四处看看,却发现自己的脑袋被一个东西给固定死了。   一个头上戴着白帽子,脸上捂着白布的人俯身看着他,虽然这个人全身都被白色的麻布给包裹的严严实实的,金日磾还是通过那双妩媚的眼睛觉得这人应该是一个女人。   他刚要张嘴说话,那个女人就熟练地把一块白麻布塞进他嘴里,然后顺利的用麻布上的布条在他脑后打了一个结。   “自他肋下第四肋骨处切开!”   女人因为嘴巴被麻布捂住了,说话瓮声瓮气的,而金日磾却被这句话吓得魂飞天外。   身体剧烈的挣扎起来,那个女人去探出一只手,按在他的脖颈上,不一会,金日磾就觉得自己头昏脑涨,眼前一黑,就失去了知觉……   “等一盏茶的时间,待他血气畅通之后,再切开皮肉,对接他断掉的肋骨。”   金日磾做了一个悠长的噩梦……   在梦里他被一群巨人赤身裸体的安置在一个巨大的桌子上,桌子周围坐满了奇形怪状的巨人,每一个都是锯齿獠牙的那种,手里握着小小的餐刀正在进食。   桌子上的食物很多,有整头烘烤出来的牛,有整只整只烤熟之后堆积在巨大银盘里的烤羊,跟这些食物相比,金日磾觉得自己应该是这一桌餐饭中味道最不好的那种。   一个人青面獠牙的巨人似乎对他这种食物很感兴趣,蓝幽幽的眼睛里居然有一丝妩媚。   眼看着巨人的餐刀直奔他的肋下而来,金日磾大叫着,大吼着,嚎哭着,用自己能想到的所有词汇哀求巨人放过他。   只是肋部的疼痛是那样的清晰,他甚至能感觉到自己的肋骨被巨人的餐刀挑动之后,骨头相互摩擦带给他的痛感。   “我要被吃掉了……”   金日磾的喃喃自语一句,眼角有一行眼泪缓缓地流淌出来。   苏稚缝完最后一针,丢下羊肠线跟弯针,对打下手的医者道:“他以为我们正在吃他。”   打下手的医者也是出自璇玑城,对自家大女丢出来的笑话自然要接上。   “还别说,这一身细皮嫩肉如果刷上蜂糖油炸出糖色,再多葱姜多油盐上笼屉蒸一下,味道应该不错。”   苏稚摘掉口罩,瞅瞅自己沾满鲜血的双手皱眉道:“三师兄,我夫君说的麻沸散,到现在都没有做出来?”   璇玑城三师兄彭寿同样摘掉口罩,打开窗户,让清凉的风吹进来送走屋子里的血腥气,再看看已经包扎的严严实实的金日磾道:“按照君侯说的配方试验过,效果不是很好,而且万桃花,生草乌,天南星这三种东西还有毒,配伍如果不当,给人饮用之后,就不用做手术了,可以直接抬去埋掉。”   苏稚怒道:“哪来这么多的怪话,当年扁鹊不也是用毒酒麻翻了两人,给他们做了心脏互换手术吗?一定是我们的配伍不对,要加快速度,我们以后不能总是在做手术的过程中把人打昏吧?”   彭寿是璇玑城的三师兄,年纪比苏稚大许多,对这个小师妹的脾气甚为知晓。   摇着头道:“快不得,快不得,成药之后先要在老鼠身上实验,成功后再在兔子身上实验,再到猴子,再到猪,确保万一了才能用在人身上。你现在有身孕,本就不该来医馆,万一被药气冲撞了胎儿,你哭都没眼泪。放心,虽然大师兄去了幽州,这里不是还有我跟药婆婆呢,你有什么不放心的,另外,小乔早就给你下了禁足令,你怎么还来?”   苏稚让羌女看护妇将金日磾推去病室,这才担忧的瞅着肚子道:“家里的很无聊啊,师姐在医馆,夫君去了长安,小光也在长安,家里就剩下我跟一群孩子,连一个可以说话的人都没有,只好偷偷地来医馆干点事情。”   彭寿笑道:“好了,现在也过完做手术的瘾头了,趁着小乔还没有发现你来医馆,快点走。”   苏稚噘着嘴在催促她离开的彭寿肩膀上捶一下,留下一片带血的印记,然后就匆匆的走了。   看护妇将金日磾推进了病室,守候在病房里面的霍光,立刻就拿起挂在病床上的病历看了起来。   然后对同样坐在病室里的刘据跟狄山道:“肋骨断了三根,其中一根几乎插进肺部,肺部出血,这就是他咳血的原因,右手臂桡骨骨裂,左脚大拇指骨折,髋骨错位,脾脏错位……啧啧这家伙就像是被一头疯牛撞过一般。”   刘据对金日磾的伤势并不感兴趣皱眉道:“你们说此人颇受我父皇看重?”   狄山瞅着霍光道:“有……些事……不用……瞒着殿下。”   霍光点点头就对刘据道:“韩嫣之所以伏诛就是因为此人。”   刘据的眉头皱的更深了,不解的道:“韩嫣何等人物,怎能因为……”   霍光不等刘据把话说完就打断他的话道:“韩嫣是匈奴奸细!”   刘据习惯性的向狄山求证,狄山重重的点点头,在手上的小本子上写下了证据确凿四个字给刘据看。   “如此说来,此人是我大汉功臣。”   跟所有人一样,刘据在得知事情真相之后,也对金日磾此人另眼相看,如果韩嫣……那就太可怕了。   “此人日后定能受重用,殿下当善待之。”狄山又迅速在小本子上写下一段话。   刘据来到金日磾床前,仔细看着这张有异于大汉人的脸,对霍光道:“我父皇会重用异族人?”   霍光笑道:“陛下心胸宽宏似海,既然能启用卫青,公孙弘,桑弘羊,张汤,王温舒这样出身微末之人,只要这个异族人对我大汉忠心耿耿,用了又何妨。”   “既然是将要重用之人,此人为何又会出现在角斗场上?”刘据并不傻。   这句话霍光可就不会回答了,装作转过身继续去看病历。   “野马不训,何以骑乘千里?”狄山如今用硬笔用的愈发得心应手。   “你是说,这一切都是我父皇安排的?”刘据也似乎有些明白了。   狄山笑而不答,一副心照不宣的智者模样。   “既然如此,霍光,你留下来看顾此人,莫要让他的伤势发作,如有需要药物之处,尽管跟我说,宫中藏药,尽可取用。来到了上林苑,我与博士一起去宜春侯府上探望一下舅父,舅母,待此人伤势好转,你自来长安寻我,蜀中之行迫在眉睫,不可耽误了。”   霍光拱手领命,而后送刘据,狄山出了病房。   他们三人刚刚离开,金日磾就睁开了眼睛,呆滞的瞅着病房洁白的屋顶沉默了好久。   不大功夫,霍光就回来了,见金日磾面色惨白的躺在病床上,嘴唇干涸,就用小小的茶壶往他嘴里灌水,一边灌水一边道:“又是一个为了前途不要命的人啊。”   金日磾依旧陷入昏迷之中,只知道下意识的吞咽清水。   霍光给金日磾灌了一些清水之后,就在病床边上坐了下来,从袖子里掏出一本书继续看了起来。   他看的很入神,只是偶尔回过神来,就会帮金日磾灌水,盖一下被子。   “霍兄,谢谢了。”   金日磾虚弱的声音从背后传来,霍光回过头笑着对金日磾道:“金兄好气概,霍某佩服。”   金日磾苦笑一下道:“顺势而为罢了。”   霍光大笑道:“我就想知道,如果我不喊那一嗓子,你会不会真的死在那个角斗士的手里?”   金日磾摇摇头道:“不可能!”   霍光若有所悟的点点头道:“言之有理。”   金日磾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道:“这可惜没有拿到最后一笔角斗钱!”   听着金日磾的玩笑话,霍光在心中暗暗叹息一声——还真是一场毫无痛快感可言的报复啊! 第一三零章 阿娇的真心话   报复的目的就在于观看敌人悔恨,害怕的表情,在于让敌人知晓云氏不可轻侮。   震慑云氏潜在的敌人莫要与云氏为敌!   现在,这些目的一个都没有达成,被云氏报复的金日磾在经历了地狱一般的报复之后,对云氏充满了感激之情。   “我这是在哪里?”金日磾对这样的白房间非常的好奇。   “云氏医馆,全大汉最好的医馆,幸好把你送到这里来了,如果送到别处,就算你命大能活下来,落下残疾不可避免。”   “我听到有人切开了我的身体。”   “没错啊,你的肋骨折断了三根,其中一根伤到了肺,必须把你的皮肉切开,把骨头对接好,然后再把皮肉缝合,如此,才没有后患。”   金日磾感受着伤口处传来的疼痛惊讶的道:“你是说有人切开了我的身体,在摆弄我的骨头?”   霍光笑道:“这不算什么,这里的医者可以切开人的肚皮,从肚皮里面切掉坏死的肠子,再缝合,病人三天后就能下地行走,我还听说,有高明的医者甚至能给人换心!”   “换心?”金日磾惊讶的几乎从床上坐起来。   “传说而已,没见过啊。”   “容我拜见医者,当面致谢。”   “用不着,我小师娘是手痒痒了,就想切开人的身体,恰好你送上门来了,正好练手。”   “你是说给我切腹疗伤的人是君侯的细君?”   “是啊,这家医馆的主事人是我师娘,我大师娘的医术似乎比我小时娘的医术还要高明一些。”   “夫人怎可有如此高明的医术?”   霍光呲着白牙笑道:“云氏即便是一介小厮,一介侍女也是熟读文字的。过几年长大了,就会离开云氏,或者求学,或者求官,最终成为我大汉的栋梁。家师常说,我云氏不跟别人比富贵,不跟别人比权势,我们只比书香门风。”   金日磾叹息道:“真是令人羡慕。”   霍光笑道:“你是匈奴人中难得的几个识字的人,难道就不想多认识一些字,多知道一些道理,多理解一些天地大道?”   “我是匈奴人。”   “你错了,我汉家贤人曾经说过,夷狄入中国,则中国之,中国入夷狄,则夷狄之。韩嫣入了夷狄,因此他不再是我大汉人,如今,你金日磾入我大汉,遵守我大汉法度,敬我大汉祖宗,着我大汉衣裳,行我大汉礼仪,自然就是我大汉人,区区外貌不足以论。”   金日磾睁大了眼睛道:“古贤人果真如此说过?”   霍光从怀里掏出一本《春秋》放在金日磾的手中道:“就在这本书里,金兄可细细研读,自然知晓其中道理。”   金日磾狂喜之下单手拿起书本就犯看,霍光见他翻书翻得吃力,就帮他找到了那句话的出处。   金日磾怔怔的看着那一竖排字,叹息一声,就躺在病床上,一言不发。   霍光走出病房,他知道金日磾需要时间来考虑清楚,这时候多说话没有益处。   才下台阶,就有一个羌妇鬼头鬼脑的跑过来,瞅着霍光道:“小爷如果要弄死这个匈奴人,婢子可以去办,不用给他灌水杀他,那样太慢了。”   霍光不解的瞅着羌人看护妇道:“我何时要杀他了。”   “婢子看见您在给他喂水。”   “他口渴啊,当然要喝水。”   “可是,做完手术的人,尤其是破开内腑的人在肠子没有通气之前是不能喝水的,只能用水擦拭嘴唇哦。”   “啊?”   “我见您给他灌了一茶壶的水……还以为……”   霍光吧嗒一下嘴巴道:“他不会死吧?”   看护妇摇头道:“不会,只是过一会会有尿水,他的腰肾受了损伤,那时候就痛苦了,会有血尿。”   “哦,那就没关系了,我这个朋友不怕疼。”   羌人比汉人更加的痛恨匈奴,尤其是这些提前一步来到长安的羌妇,已经被云氏以及前来看病的病患给宠坏了。   最是见不得匈奴人过上跟她们一样的好日子,即便是金日磾长得很英俊也招引不来一丝半点的同情。   羌妇失望的看着霍光走了,不情不愿的走进了金日磾的房间,这一会,这个该死的匈奴应该就要排尿了。   冬日荒凉的原野上,老虎大王独自漫步。   一些落在原野上啄食草籽的麻雀,对老虎大王的到来无动于衷。   弄死了一匹御马的大王,很想在这个地方继续弄到一匹马,为此,他已经在这片土地上转悠好几天了。   对于狩猎,大王一向都是很有经验跟耐心的。   几只野鸡从他的脚下扑棱棱的飞到远处,老虎看都懒得看一眼,这样的猎物,对他来说实在是太小了。   走累了,大王就很想坐下来休息一下,只是一想起他只要在土地上坐过,就会有人给他洗屁股,就撑着没有坐,小心的避开乱草,免得弄脏了他漂亮的皮毛。   一辆华丽的马车在侍卫的簇拥下从远处驶来,直奔长门宫所在的方向。   老虎站在路边,仰着头看路上的仪仗。   原本神经紧张的护卫们在看到老虎脖子下面的玉牌,就立刻松懈了下来。   完全就当他不存在,一些调皮的提着香炉仪仗走路的宫女还从怀里掏出吃食丢给大王。   大王自然是不屑一顾的。   马车停了下来,阿娇的俏脸从车窗里探出来,冲着老虎招招手,老虎就马上来到了大路上,也不管恐惧嘶鸣的挽马,一个纵跃就跳上了马车。   两个胆大的宫女用麻布擦拭了老虎的爪子之后,才准许老虎走进车厢。   吧唧一声就趴在华丽的地毯上,仰着头看阿娇。   “拿食物来,本宫诬陷了这个傻蛋,好好地补偿他一下。”   老虎吃的满意极了,不论是嫩滑的羊肝,还是美味的牛肉,他一样都没有错过。   阿娇一只脚踩在老虎软绵绵的肚皮上,手里捏着一个白玉杯,喝了一口酒道:“你家主人怎么就不肯像你一样傻呢?哪怕是装也要装出来。结果,聪明的让人害怕。我一个女子也就罢了,男子的世界里,可是不讲情面,只讲利益的。总要分出来一个胜负,却谁也不肯罢手,看样子是要斗一辈子喽。现如今倒好,有人主动往你家走,你还主动给接纳了,呵呵,看你将来怎么收场。”   这些话,老虎自然是听不懂的,以为阿娇在说他,抬起头嗷呜了一声,算是做了应答。   “谁坑了金日磾?现在还查不出来,绣衣使者说与云氏无关,可我呢,总觉得就是你兄弟干的。   他这个人没心没肺的,别人对他再好他都认为是应该的,唯独不能容忍你吃亏。   你还别说,他还真的把你当亲兄弟来看待。   你要是真的聪明,就回去告诉你兄弟,不要再跟陛下斗气了,服一次软,也不算丢人,让陛下赢一次会掉块肉吗?   再这么下去,迟早会斗出怒火来,本宫都不知道该如何劝谏了。   一群人呐,好好地过日子,最好一个个都能活的长命百岁,最后老死。   不要弄得血淋淋的让人犯恶心。”   老虎吃完了美餐,伸出大舌头舔着嘴上残存的血迹,刚才吃的新鲜羊肝,他还想吃。   看着老虎憨乎乎的模样,阿娇莫名的怒气横生,白玉一般的脚丫子踹在老虎的大脑袋上吼道:“滚出去,跟你的兄弟一样没良心,就不能让我平安的把这一辈子过完?”   老虎不满的叫了一声,转身就甩着尾巴离开了马车,对这个装满美食、且温暖的地方毫不留恋。   临走的时候,重重的在挽马屁股上拍了一爪子,等挽马受惊开始奔跑了,这才跃下马车,继续慢吞吞的在原野上游荡。 第一三一章 春日里的故事   元狩二年的春天如约而至。   金日磾胳膊下夹着一卷书,踩着明媚的春光漫步在渭水边上,在依依的杨柳轻抚下,悠闲地就像一个世家公子。   跟云氏其余的少年人一样,他也梳着一个小马尾,只是他的马尾是金色的,在阳光下显得格外的好看。   身上的青衫宽松写意,春风一吹就有飘飘欲仙之感。   一个金发匈奴人,拱手如仪,笑容和煦,站在青草地里自是一道风景。   他今天来渭水码头不为别的,就是为了考察一下这座码头,春水来临之时,别处的码头损坏大半,唯有这座码头坚如磐石。   很快他就弄明白了其中的道理,无他,舍得下本钱而已。   渭河的渡口因为船老大贷款修建的原因,跟以往大不相同,厚实的青石凿出勾连机构,相互连接,相互锁定,最终组成一个硕大的青石码头,让河水奈何不得。   春汛的时候,高水位不但对古柳码头没有任何的影响,反而因为水位抬高了,货物上下船更加的便捷。   去年的冬天比较暖和,渭水没有结冰,因此,船老大赚了整整一个冬天的钱,如果今年运气再好一些,等到秋日还款的时候,就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压力。   了解清楚码头事宜之后,金日磾就愉快的跟船老大告别,一手高举书本遮挡越来越高的太阳,一边瞅着一眼望去的无边无际的农田,心生感慨。   当年在武威祁连山下,匈奴人也有农田,只是,耕作方式完全不同,春日里播散种子之后,就不再理睬,接下来的工序就是等待秋日收割。   匈奴人并不懒,这一点金日磾可以发誓,可是,不论匈奴人干什么,好像都不如汉人干的好。   即便是在饲养牛羊方面也是一样。   云氏的牛羊基本上都是圈养的,牧草是自己种植的,如此一来,出产牛羊的速度要比匈奴人更加的快捷,最重要的是,云氏出产的牛羊多肥膏。   生产生活上被汉人碾压式的超越,这让金日磾开始怀疑起匈奴人是否天生就比汉人笨一些。   张安世的马车从古道上奔驰而过,金日磾非常的羡慕。   不是羡慕张安世有漂亮的马车,而是羡慕眼前的这个人,年纪轻轻就能与全关中的子钱家斗智斗力,如今,正杀的难解难分。   金日磾叹息一声,想起一个月前就已经离开长安奔赴蜀中的霍光。   那时候他的伤势并未痊愈,只能撑着拐杖在路口为霍光送别。   那个骄傲的少年,骑在一匹高大的战马上,穿着一身大小合适的甲胄,拜别恩师之后,绝然而去的身影让金日磾感叹万分。   霍光此次去西南,西南诸国将再无宁日。   持一干戚令天下瑟瑟发抖者,唯有大汉使臣。   云琅似乎永远都处在一种慵懒的状态中,他站着的时候似乎都不多。   可就是这样一个慵懒的人,却给大汉国创造了数不清的财富。   只要不打仗,大汉国人的日子就会变得很好,家里的劳力众多,不论是开荒,还是受雇于人,都能迅速的积攒下一些家业。   眼前繁华的世道是金日磾平生仅见。   “你小小年纪,说什么平生仅见的笑话,当年始皇帝横扫六合平定天下的宏大场面你没见过吧?当年我太祖高皇帝在垓下与项羽大战,十面埋伏,让一代豪雄自刎乌江的场面没有见过吧?我景皇帝时期,府库粟米糜烂,铜钱锈蚀,百姓无饥寒的场面你没有见过吧。至于陛下高坐庙堂,万国来朝的场面你也应该没有见过。过去的不足论,将要到来的才值得期盼,而天下人没人能想象的到他们的未来是什么样子。”   云琅半靠半卧在一张锦榻上,一边有一个眉目如画的绿衣女子正安静的烹茶。   在她的身边,云氏的几名弟子正在沙盘上写字,只有云音靠在父亲怀里,跟父亲撒娇,想要跑出去参加灞上的杨柳会。   云琅不但要教育金日磾,还要理会纠缠不休的闺女,两样都没有耽误。   “你已经是汉人了,就不要再用匈奴人的眼界来看这个国度,你应该为他的强大感到自豪,并且积极的参与进来,一同让这个国家变得更加强大。陛下对你有再造之恩,如此恩情不可或忘,我大汉以忠孝立国,不容你有别的心思一。”   对于云琅这种洗脑式的教育,金日磾并不反感,云琅口中常说的忠君报国也是他如今的立身之本。   金日磾很想让穷困的族人来云氏做工,却被云琅严词拒绝,正大光明的告诉他,云氏庄园之中的机密太多,并不适合异族来工作。   而长安市上的云氏店铺,却可以招收他们。   因为金日磾一族都是金发的缘故,为云氏店铺招揽来了更多的好奇的客商。   为了更加的有异族风情一点,云琅甚至给他们设计了肥大的马裤跟窄小的马甲。   因此,长安人现在最奢华的派头就是,身边跟着一位身着马甲马裤皮靴带着白麻布手套的金发仆人。   这些人本身就出自匈奴贵族,稍微训练一下礼仪,规范一下行为规范,他们就是长安城最高级的仆役。   对于云琅如此安排金日磾的族人,刘彻很满意,在他看来,让金日磾的族人成为最高级的仆役,就是对金日磾做出的贡献最大的赏赐。   他可以容忍一个两个异族人在大汉成为正常的人,绝对不会允许大批量的外貌跟大汉人有着不同特点的异族人跟汉人享受同一待遇。   “你现在已经成了天子近臣,就该明白一件事,天子安好,你便安好,天子不安,你将永无宁日。”   金日磾感慨道:“这个道理学生倒是知晓,只是很想让我的族人不要干那些卑贱的事情,哪怕是种地,放牧,我们也甘之如饴。”   听金日磾这样说,云琅笑了一下,对金日磾道:“你可以去问问你的族人,是愿意整日里穿着光鲜的衣服,吃着上等的食物,坐着很好地马车,还是愿意低下头在烈日下劳作,在风雨中为饭食奔波呢?”   金日磾断然道:“伺候人虽然收入颇丰,却毫无尊严可言,还是种地,放牧更能使人自傲。”   云琅拍拍金日磾的手道:“去问问吧,你会发现他们的回答跟你想的不太一样。”   金日磾皱眉道:“难道说,他们不喜欢过抬头挺胸的日子吗?”   云琅笑道:“如果他们是普通匈奴牧人,我想他们更加愿意过自食其力的日子,可惜啊,他们在匈奴就是勋贵,干活是被他们所鄙视的。你一人难以改变大部分人的念想。”   金日磾霍然站起道:“我不信!”   云琅转头对梁翁道:“给金子一匹快马。”   金日磾忧心忡忡的就跟着梁翁走了,他心中隐隐有些焦急,如果休屠王一脉真的只喜欢给人当仆役,这一族哪来的未来可言。   红袖把一杯茶放在云琅手里,轻声道:“你教育这个匈奴人的时候,最好不要当着孩子们的面。你跟匈奴人说的东西与教给他们的想法有差别。”   被一个绝色美人儿用大眼睛盯着,即便脸皮厚如云琅,也不由自主的把目光转移到了别处。   几年下来,昔日美丽瘦弱的小少女,如今已经变成一只美丽的天鹅。   “不敢看我是个什么意思,莫非你心虚?”红袖鄙夷的翻了一个大白眼,对自家的这位家主很是鄙视。   没人注意的时候就喜欢偷偷地看她,等到让他正大光明看的时候却没了胆子。   “我心虚什么。”   “不心虚就看着我的眼睛说话。”红袖有些咄咄逼人。   “不看!”   云琅倔强的扭过头去,却看到了老虎大王那张毛绒绒的丑脸。   被老虎的胡须撩拨了鼻孔,他忍不住打了一个很大的喷嚏。   回头再看红袖的时候,就只能看着红袖婀娜的身子越走越远。   云琅抱着老虎头道:“多美的人啊,你说是不是?”   老虎连连点头…… 第一三二章 患得患失的红袖   昨日那个惊恐的如同小鹿一般的小女孩,几年光景就长成了大姑娘。   这是时间在人世间制造的神奇。   云琅喜欢欣赏美女,所以,不论是阿娇的雍容,卓姬的妖娆,还是宋乔的知性,亦或是苏稚的娇憨,对云琅来说都是绝世美景。   唯有红袖的美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她就是单纯的美丽,有时候是一朵盛开的牡丹,有时候是一朵春风里的雏菊,有时候就是一幅淡墨山水画里的仙子,有的时候,就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荷花……   这种种的变化,不过是她行动坐卧,或喜或悲促成的,可谓一动一静皆是风景。   虽然顶着一个丫鬟的名头,不论是梁翁,平遮,还是刘婆,没有人敢拿她当一个丫鬟来看待。   自从宋乔,苏稚把全部身心都投入到了医馆上,云氏内宅的主事人就是红袖。   她年少的时候胆小,孤独,随着年纪渐长,性子却变得越发清冷起来。   在内宅别人或许还能看到她偶尔露出的笑脸,离开了内宅,她就会戴上幕篱。   基本上,没有必要,她从不愿意离开云氏内宅,这一方小小的天地,就是她的整个世界。   读书,调香,弹琴,作画,种种花草,给孩子们上课,就是她生活的所有内容,并且乐此不疲。   曹襄敢跟宋乔说笑,跟苏稚斗嘴,唯独在红袖面前他永远都是一副正人君子模样,且目不斜视。   云琅不得不承认,一个真正的美人,确实能让人有改过自新的能力,至少,红袖就有这样的魔力。   红袖还没有成长起来的时候,是她跟小虫两个在照顾云琅跟宋乔起居。   小虫嫁人之后,就剩下红袖一个人了,宋乔没有指派别的仆妇,云琅也没有提起,至于红袖自己,更是没有要求调派别人过来。   在这个家里,跟红袖最亲近的人就是小虫,如今吗,小虫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虽然外边有传言说小虫算是一女嫁了二夫。   孟府却欢天喜地的,第二个孩子的百岁生日上,孟大,孟二的父母喜极而泣,甚至当着众宾客的面喝的酩酊大醉。   以至于最后只能由小虫这个儿媳出来支撑场面,至于孟大,孟二两个除了咧着嘴傻笑,再无用处。   没生孩子的时候,小虫只要来云氏,就会用一整天的时间来陪伴红袖,也不知道两人到底有多少话说,走到哪里都手牵着手互不分离。   生了两个儿子的小虫,早就不是云氏小丫鬟的模样了,孟氏所有的尊荣都穿戴在她一个人的身上。   就算是一般的勋贵之家的主妇,在小虫的面前,也只能自行惭秽。   如今,这个在贵妇群中赫赫有名的妇人,很没有规矩的靠在一张软椅上晒着初春的太阳。   这是云家人的通病,不论男女,只要有空闲,最喜欢的休息活动就是这样懒懒的躺着晒太阳。   红袖正在给一件大衣裳上刺绣,或许是劳作的时间太长了,就打了一个哈欠,伸了一个懒腰。   小虫用充满色欲的目光看着红袖啧啧赞叹:“你这样的妖精整日里围着家主转,我就想不明白他是怎么忍住不吃掉你的?”   红袖白了小虫一眼道:“你以为谁都像你的那两个夫君,只要一刻见不到你,就会发疯?”   小虫得意的道:“我只有一个夫君,你莫要胡说,不过嘛,只要是男人,傻子跟聪明人在对待女人这事上没有区别。”   “啐!”红袖啐了一口小虫。   然后就看见小虫从椅子上滑下来抱住红袖道:“我这人不在乎,如果是你这样的美人儿,我娶你都成啊。”   “休要胡说,更不要拿人伦大道来说笑。小虫姐姐,我真的长得很美吗?”   小虫挑起红袖的脸庞痴迷的道:“我要是长成你这样子就好了,一定会迷死天下的臭男人!”   红袖挣脱小虫的掌控微微叹息一声道:“我母亲说女人长得太美会折福损寿,不是好事。”   小虫摇头道:“你母亲遇人不淑,你不一样,跟着家主这样的人一辈子一定会过的很有意思。”   红袖叹息一声道:“他从不正眼看我。”   小虫大笑道:“是不敢看吧!咱家的家主是一个很小气的人,就像一只老母鸡护着家里的这一群鸡雏,生怕被老鹰叼走一两个。   这么多年下来,你看到家主可曾辜负过谁?家里的仆妇生病,都不惜千金救治,明知道活不下去了吃什么药材都是浪费,家主可曾皱过眉头?   阿曼那个淫妇人,晚上跟野汉子偷情,白日里干活迷迷瞪瞪的,被煮蚕茧的开水把脸给烫成了那个样子,我去看过,跟鬼一样吓人。   知道不,家主为了救治这个不值钱的仆妇,硬是让细君出手,从阿曼的屁股上揭下好几块皮补在脸上,虽然还是很难看,到底还是有了人的样子。   这样的盖世医术,人人都说用在一个仆妇身上糟蹋了,你看家主可曾有半分的犹豫?   细君更是欢喜的跟什么似的,连帮手都不要,阿曼的事情事事亲力亲为,别提多上心了。   听姐姐的,找一个合适的时间,往家主床上一躺,稍微露点皮肉,就你这身子,那个男人不想要?   把这事办了,你就是云氏的三夫人!”   “哎呀呀,你都说些什么啊。”   红袖掩面而走……   小虫看着红袖的背影大声喊道:“早点下手啊,反正你又不吃亏!”   红袖跑的不见了人影,小虫就再次懒懒的躺在软椅上自言自语的道:“男人可以谋算女人的身子,女人干嘛就不能谋算男人的身子?可怜的丑庸姐姐,现在的春梦里恐怕都是家主吧?”   说完这句话,就惊慌的四处瞅瞅,没看见有人在,这才松了口气拍拍胸口,准备睡一觉,等孟大,孟二过来,好一起回家。   红袖的一张脸被小虫的话羞臊的如同一张红布,也不知怎么的就来到了荷塘边上。   云氏的荷塘不算大,也就三亩地大小,初春的时候,荷塘上看不见一片枯叶,也不见一颗新芽,只有一汪清水在阳光下泛着鱼鳞般的波澜。   一大群红色的鲤鱼在碧波里成群结队的穿行,当红袖的倒影出现在湖面上的时候,那群红色的鲤鱼,就在一条足足有两尺长的大鱼带领下,向红袖的倒影冲了过来。   红袖从长廊架子上取过一把泡好的糜子,就随手抛洒了下去,荷塘顿时就像是开了锅,一大群红的,黑的,花的鲤鱼就争夺了起来。   鱼食抛洒完毕,那些鲤鱼依旧围拢在水边,打着旋,长大了嘴巴露出水面,一张一合的求食。   大王不知何时出现在水边,蹲坐在大青石板上,全神贯注的瞅着池塘里的鲤鱼。   “不要啊!”就在红袖大声呼喊的时候,大王猛地伸出了一只前爪,将他迅捷的刺进水里,等他把爪子提起来,他尖锐的指甲上已经挂着一条美丽的红色肥鱼。   红袖重重的一巴掌拍在老虎的脑门上怒道:“你又不吃鱼,抓他们做什么?”   老虎受到了训斥,就低下头瞅瞅那条还在他爪子上挣扎的鲤鱼,就把鲤鱼丢在红袖脚下,任由那条鱼活蹦乱跳。   红袖捧起那条鱼,发现鱼的肚皮上出现了两个大洞,眼看就活不了了。   这才叹口气对老虎道:“下次不要这样做了,他们已经知道你就是兽中之王,不敢忤逆你的,多杀无益。”   鱼已经死了,红袖倒是没有浪费粮食,准备送给小虫,小虫一向喜欢吃鱼,这条鱼的肚子虽然破了,想必她是不会嫌弃的。   给老虎擦干净的爪子,红袖就坐在老虎宽厚的背上,任由他驮着在院子里漫步。   她俯下身子抱着老虎的大脑袋,在他的耳边轻声道:“你帮我问问家主,要不要娶我。” 第一三三章 聂壹?   在云琅看来,上天对傻子非常的仁慈……   主要体现在上天会给他们无数次纠错的机会。   只可惜,傻子之所以被称之为傻子,是因为他们总会辜负上苍给予他们的机会。   抢劫滇国,抢劫夜郎国,这不过是刘彻训练,考验自己儿子的一种方式。   大汉国已经完美的渡过了财务危机,这时候并不一定要干抢劫这种很低级的事情。   就在皇长子刘据跟霍光带着大批的大汉军方甲士以及无数想要为国立功的捕奴团成员,以及蜀中商人组成的大军就要开赴南蛮之地的时候,夜郎国的使者来到了长安。   夜郎国的使者口气强硬,要求大汉国交出抢劫他们国家,杀害他们国主的凶手,如若不然,夜郎国三万战兵就会来到大汉国自己取走与损失相等的战利品。   这样的话语还没有来得及传递给刘彻,夜郎国使者团上下二十三人,就被向来慈眉善目的鸿胪寺官员给枭首了。   在大汉国君面前,胆敢称兵仗者斩!   西汉鸿胪寺卿公孙贺在下令斩杀夜郎国使者之前,连续问了三遍,夜郎国的说法是否有误。   结果,每一次都被夜郎国使者义正辞严的给羞辱一顿。   狂悖的话语第一次出夜郎人之口的时候,偌大的鸿胪寺大殿里安静一片。   第二次出口的时候,殿中不论是武士,还是文臣都已经把宝剑抽出来了。   第三次出口的时候,就连鸿胪寺卿公孙贺都忍无可忍,第一个从桌子后边跳出来,带头砍死了夜郎国使者。   皇帝知晓此事之后就淡淡的说了一句“知晓了”,然后就悄无声息。   鸿胪寺能做的,就是把所有尸体掩埋掉,继续过自己的清闲日子。   夜郎人死了,长安百姓甚至都不知道这件事,即便是官员们,也拿这件事当做酒宴上的笑料。   也就在这一天,长安的角斗场上终于出现了一头巨狼,开启了人兽之战的开端。   长平在长安生活了半辈子,他认为以前几十年长安发生的变化都没有这五年快。   很多的新鲜事物不断地出现,长安人从惊讶到习惯,到最后的波澜不惊,身为大都市里的人,他们对身边出现的新奇事物不再惊讶,不论多么新奇的东西,在他们眼中也不过是一种商品而已。   几十年来都没有完成的长安城修建终于完成了,土坯城墙终于被换成了青石砖瓦城墙,长安城里的茅屋已经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青砖碧瓦的小家院落。   再也不用皇帝驱赶,贫穷的人,就自动卖掉家里的茅屋,用换到的钱,去了城外居住,富人大量的涌进长安城,搞的长安物价腾贵,这让长安城守非常的为难。   然,桑弘羊以为,聚集天下富户于长安一城,本就是陛下心愿,焉能因为一些小小的瑕疵就畏缩不前。   如今,关中人谈论最多的就是如何进驻长安城。   与进驻长安城同样火热的话题就是进驻富贵城。   在政治层面,满天下无人能与刘彻争锋,所以,富贵城并不欢迎朝廷官员进驻。   不但不欢迎,反而对官员进驻富贵城有着极多的限制。   阿娇不想把富贵城弄成长安城的对头,她的目标就是让富贵城成为除过政治中心之外的大汉经济文化中心。   所以,进驻富贵城的人,以商贾与读书人最多。   富贵城最中心的位置叫做揽月湖,当初为了将这片洼地改造成一座与渭水相连的湖泊。   云琅派人沿着渭水修建了长达十一里的自流渠,每年春夏涨水的时候,渭河水就会沿着自流渠灌进揽月湖,等到晚秋渭水水流枯竭的时候,揽月湖里的旧水就会沿着排水渠流出,等待来年开春继续灌装新水。   这片湖泊不算大,只有三百亩,沿着这座廊桥纵横的湖泊,就是富贵城最核心的地带。   地段最好的地方让阿娇拿走了,修建了摘星楼,因为名字不好,有灭国征兆,后来被刘彻改名——抚仙楼!   风景最好的地段,在云琅的坚持下,给了太学,由曹氏垫资修建了一座占地两百亩的太学。   不论是论道堂,还是藏书阁,亦或是馆驿,还是休闲用的亭台楼阁,都舍弃了精美的雕刻,因繁就简,格调大气,处处显示着大汉朝深厚的底蕴。   云氏医馆就在湖泊边上,现在,病患因病居住在医馆中已经不算什么奇闻了。   即便云氏医馆已经扩建了两次,蜂拥而来的病患,依旧让云氏医馆不堪重负。   太学里的博士很多,而且非常的贫寒,如果没有另外一份兼差,恐怕是没有多余的闲钱住在富贵城里的。   于是,围绕着太学跟医馆,云琅,曹襄,霍去病,李敢四人出资又办了四家学堂,这四座学堂只看学生的聪慧程度,从不看他们的父母衣冠,因此,成了商贾之家子弟求学的第一选择。   长安城在吐故纳新,富贵城却如同一张深不见底的大嘴,正在吞噬着大汉国的精英人群。   关中的子钱家们终于结成了一个恐怖的经济联盟,准备共同对付云氏钱庄。   为了随时准备接受云氏钱庄用新的法门侵害他们的权益,这些子钱家居然通过桑弘羊走通了阿娇的门路,居然把他们金碧辉煌的钱庄大楼,修建在云氏钱庄的对面……   眼看着云氏贷出去的钱,已经开始有回头钱了,这些子钱家在研究过云氏钱庄模式之后,迅速的推出了一分利息的模式,有时候遇到与云氏争夺客户的时候,他们的利息还可以再降低一些。   长安城里的人口在迅速的简单化,而富贵城的人口却在日益的复杂化,毕竟,想居住在长安城里,权势缺一不可,富贵城就简单的太多了,只要你有钱,就能进来,只要你能买得起富贵城里的房子,你就能享受富贵城里的税率,管理,子弟上学,乃至安全城市服务带来的种种便利。   也因为如此,当长安城还在投入巨大的资本重新修建的时候,阿娇已经把海量的钱财锁进了自己的仓库,成功的完成了自己的第一波资本运作。   据说刘彻在阿娇的邀请下看了钱库之后,一个人在平台上横槊赋了半夜的诗。   想想也是,当一位强横的皇帝突然发现自己不缺钱,不缺粮食,而恰恰他麾下又有一支身经百战的无敌雄师,他能干什么、会干什么、已经不用猜测了。   就在云琅,曹襄,李敢霍去病四人认为与匈奴的漠北之战就要掀开帷幕的时候。   刘彻并没有动用大军北进,而是开启了整顿军伍的序幕。   年纪渐长的将军,纷纷被裁撤,或者成为地方留守,或者去了南方战场发挥余热,或者干脆离开了军伍,成为了文官。   卫青已经成功的进入了大司马这个职位,后面的将军二字似乎正在远离他。   霍去病不负众望成为帝国北方军团的征北大将军,麾下骑兵三万,步卒十万,这是霍去病第一次统领这么多的军卒。   只是他军中长史,却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人物——聂壹。   云琅上一次听说这个名字的时候,还是韩安国没有死的时候,那时候,韩安国就任偏将军。   就是这个叫做聂壹的马邑富豪,自告奋勇的去了匈奴,声称想要投降还可以杀死马邑县令,可以让匈奴人获得马邑城里的所有的人口与财富。   于是,这个渺小的边地富豪居然说动了军臣单于,亲自带兵偷袭马邑。   而大汉这边,早就准备妥当,刘彻派出五位将军连同车骑步共三十万在马邑设伏。   这五位将军是卫尉李广骁骑将军,太仆公孙贺轻车将军,大行令王恢将屯将军,太中大夫李息材官将军,御史大夫韩安国护军将军。   各位领军都隶属韩安国,约定在单于进入马邑时纵兵出击。   计划本来顺利进行,讵料单于在行军之际,发现城野之间只见牲畜,不见一人,于是起了疑心。   他派兵攻下一个碉堡,俘虏了一名尉史。该尉史揭穿了早已有三十多万汉军埋伏在马邑附近的真相,识破阴谋的单于大惊退军,汉军设伏全无用武之地。   王恢判断形势后,认为已经错过了袭击匈奴军辎重的最佳时机,于是决定收兵回师,马邑之谋无疾而终……   这是刘彻第一次亲自指派大军作战……以失败而告终……   就云琅知晓的刘彻,他绝对不是一个心胸宽广之人,这个聂壹在犯错潜伏这么多年之后,一出山,就是霍去病的长史。   只能说名一件事,聂壹此人乃是刘彻极为信任的人物。 第一三四章 往事不可追   聂壹是一个非常温和的人,这是云琅见到此人之后得出的结论。   霍去病推荐的行军长史人选是云琅,且只有这样一个人选。   在旨意下达之前,所有人都认为云琅该是唯一的人选,毕竟,在年轻人中,没有比云琅更加适合的人了。   霍去病为征北大将军,统领北线两千三百里的大汉军卒,权势在镇东将军李息,镇南将军路博德,征西将军苏建,横野将军公孙敖,楼船将军杨仆之上。   从两征,两镇这些军事安排上就能看出,刘彻还是对匈奴人念念不忘,至于东边,南边,只要保持目前现有的局面就好,他相信皇长子常山王刘据,会让南方诸国混乱不休的。   以上这些众人皆知的消息,就是从聂壹的口中不疾不徐的说出来的。   云琅没有作声,只是抬头看看聂壹,微微笑了一下。   “某家自从的得到陛下任命书,夙夜忧叹,恐辜负陛下爱我之心,沉思良久之后,特意来云侯府上与云侯共商国是。征北大将军性情急如烈火,又桀骛不驯,战阵上大将军无不破者,却不知某家该如何与大将军相处,还请云侯告知。”   云琅笑道:“云某久不在军中,骑不得马,提不动干戈,髀肉复生,长史以军事告问云琅,恐怕所托非人。”   聂壹似乎很体谅云琅心中的不忿,点点头道:“北方大军,乃是帝国精锐,如今,大将军握有我大汉三成精锐,若不能让陛下放心,权势越大,大将军的地位也就越发的危险。此乃帝王本性,非猜忌二字所能言表,某家素来知晓,大将军之志在清除匈奴,并非一个贪权之人。云侯乃是大将军的生死挚交,莫非要看着大将军陷入泥潭而不理会吗?”   云琅摇头道:“云琅,霍去病,曹襄,李敢,并非敷衍趋势之徒,我等四人之所以结为好友,也不是为了保住自己的那点权势富贵,目的就在去除匈奴。若有一日匈奴全灭,这骊山就是我等四人的游乐场,可以醉死其间。”   聂壹皱眉道:“陛下雄心壮志不止如此。”   云琅笑道:“有长史这样的奇人为陛下奔走,我等可以安枕无忧了。”   聂壹长叹一声道:“傲气一道最是害人,以云侯才智也未能免俗。聂某知晓自己的斤两,本不该与云侯相提并论,如今看来,只能勉力为之。”   送走了聂壹,云琅沉默了良久。   他是真的不愿意参与到漠北之战中去,如今的大汉朝与历史上的大汉朝有了很大的区别。   就国势而论,此刻的大汉,应该是他最强盛的时候。   当普通战兵都可以覆盖皮甲的时候,云琅不认为匈奴人还有多少机会。   一个国家的人口在连年征战之后,不但没有锐减,反而增加了三成,这只能说明,他在战场上受到的损失很小,一进一出,得大于失去。   推开窗,视野中全是绿毯一样的青苗,田野间农夫正在劳作,不时地有粗陋的歌谣从原野上传来,这就是刘彻敢于在大汉为所欲为的原因所在。   大量的淘汰老将,任用中青年将领,这些被大汉无敌猛士用血浇灌出来的胜利熏陶过的年轻将军们,从不认为大汉军队会有战败的一天。   历史终于走上了一条岔路……   一条云琅根本就无法预知并掌握的岔路。   刘彻坐在长门宫的平台上,膝盖上还横放着一柄铁槊,聂壹恭敬地跪坐在远处,正在一五一十的向刘彻诉说与云琅见面的过程。   “这么说,云琅并无不满之意?”刘彻闭着眼睛,神色安详。   “失落之意或许有之,总之来说,永安侯还算平静,并无狂悖之言,只是一心要过平安日子。”   刘彻睁开眼睛笑道:“你对云琅的看法很好啊,他这人就有这点长处,看着做事慢吞吞的不爽快,却再说话之前,就已经把各种可能性都考虑到了,不可以常情度之。”   聂壹仰起头一边思索一边慢慢的道:“微臣进了云氏,就像是进入了一片新的天地。不论是辛苦劳作的家仆,还是身披重甲的家将,日子过得都似乎非常的闲散。家仆们会在劳作之余休憩玩闹,家将们也会在当差的时候弄点酒水菜蔬闲聊,哪怕是云氏那头著名的大虫,走路也懒洋洋的,看不到半点约束。这样的景象只适宜出现在深山隐士的府邸,不该出现在上林苑这片浮躁的之地。”   刘彻冷哼一声道:“这是朕这些年打压的结果,云琅此人有大才,就征北大将军帐下行军长史一职,云琅确实比你更加的合适。做事要从长远考虑,云琅,曹襄,霍去病,李敢四人纠缠太深,这四人的感情应该超越了朕的军法,朕的律法,一支无军法,无律法约束的军队,朕不敢用。你此次入军,会有两百三十七人随你一同入军,他们将遍布征北大将军军中,尔为首脑,朕不许你干涉去病儿的大军方略,也不允许去病儿干涉你的监察之职。你只是一个旁观者,除过行军长史的职权之外,朕并不会给你其余的权力。若是有不妥之处,你也只有禀奏之权,并无处置之权,你可明白?”   聂壹躬身领命。   “前两日微臣进入了征北大将军辕门,发现,昔日的骑都尉已经全部归在了大将军帐下,并无一人外放。”   “去病儿要组建背嵬军,并无不妥,人数也没有超越大将军亲兵的限额,此等小事,你不得多言。一切以击杀匈奴为第一要务。”   见皇帝已经交代完毕,聂壹就告辞离开,出门就遇见了大长秋。   大长秋久久的看着聂壹,最后冷哼一声准备擦肩而过,就听聂壹低声道:“庞兄还在怨恨某家吗?”   大长秋冷声道:“你如今飞黄腾达,庞某不过一介阉人,道不同不相为谋。”   聂壹施礼道:“当年来氏在马邑并不肯安稳,陛下谋算的马邑之围大计,也是来氏族人贪生怕死给泄露了,在那样的情况下,来氏哪里会有活命的机会。这件事半点不由人啊。”   大长秋嗤的冷笑一声道:“我没有求你保护来氏,只求你保护一个女子……来氏死绝也不算大事,那个女子却自戕身亡,聂长谋你何以教我?”   聂壹叹口气道:“我于一日夜狂奔六百里想要回京救援,终究是慢了一步,此事聂某亏欠你……”   大长秋走了两步,又回来了,瞅着聂壹道:“文娘的事情就算过去了,如今,文娘的女儿就在云氏,模样与文娘一般无二,某家只愿她一生平安,聂长谋,我要你切断文娘之女的所有消息,你可能做到?”   聂壹额头的悬针纹深陷,过了半晌才道:“总归就三人知晓,你去杀那个人吧。”   大长秋冷笑道:“我的职司并非杀人,杀人是你的老行当,要杀也是你去杀。”   聂壹的脸皮微微抽动一下,然后道:“要不然让云琅去杀,他不是要娶文娘之女么?”   大长秋无声的笑了一声道:“我连文娘的底细都不告诉云琅,你觉得我会把他拖进这潭浑水里?”   聂壹怒道:“这件事我去做!我天生就是一个杀人者,他云琅天生就该是一个干净人,我既然已经杀了上千人,也不在乎再杀一个。”   说完就扬长而去。   大长秋在后面阴声笑道:“窦婴在天之灵会感谢你的。”   正在急急走路的聂壹脚下猛地绊了一下,快走两步稳住身形,然后才一步步的离开了长门宫。 第一三五章 谁能说的清楚?   云琅贪婪的看着红袖。   老虎也贪婪的看着红袖。   只是两个家伙的关注点有很大的不同,云琅的视线落在红袖裂开的衣襟中露出来的一抹红色。   老虎却看着红袖的手,那双白嫩的小手正忙着从羊头上往下剥肉。   红袖的脖颈呈粉红色,淡绿色的对襟半臂襦裙将有些瘦峭的身体包裹的有些珠圆玉润。   两道金钩将里衫宽大的衣袖挂了起来,露出两条象牙般的胳膊。   云琅知道宋乔的胸围子颜色一般是银色的丝绸,至于苏稚,自从怀孕之后,她就没有胸围子。   绿色的衣衫,红色的胸围子按理说是俗到极点的装扮,一般情况下只有丑庸才有这样离奇的审美观。   事实上,云氏丫鬟的装束,就是丑庸定下来的,多少年了都没有改过。   红袖穿衣从来都不挑剔,以前云氏没钱的时候,她也穿麻衣,后来也穿丑庸留下来的旧衣服,只要随便改动一下,红袖就非常的满意。   最让丑庸妒忌红袖的地方就在这里。   不论是穿粗麻布衣裳,还是穿绫罗绸缎,红袖都是那么光彩照人。   穿麻衣的时候只有一股子素净的出尘之态,穿绫罗绸缎德时候,当然是富贵逼人,似乎她天生就该这样穿。   哪怕是跟小虫两个抱着水瓶汲水的样子,也像是一幅画,混在清晨的阳光里,让世界都多了一丝光明。   “吃饭了。”红袖冰凉的手指黏着一条肉,放进了云琅的嘴里。   老虎低声咆哮了一声,那是一条羊舌头,是他的最爱。   老虎的生活非常的简单——唯美食不可错过!   红袖笑吟吟的坐在云琅跟老虎中间,在云琅阴郁的目光中,她将一条羊舌头放进了老虎的嘴里。   老虎的舌头一卷,那一条子肉就不见了,等红袖再拿起一条子肉云琅摇头道:“你手上有老虎的口水。”   红袖翻了一个白眼道:“这也是给老虎的。”   一只羊头经不起老虎吃,三两下,云琅面前就剩下一副完整的羊头骨。   红袖再次冲着云琅翻了一个白眼,就走了,走到门口还特意将裂开的衣襟收拾一下。   云琅将上下颌合起来,拿在手里对老虎道:“你能告诉我她今天为何如此妖娆吗?”   老虎大嘴一张,将整个羊头含进嘴里,带有倒刺的大舌头上下翻卷几下,就连最后的一丝肉也没有了。   这样的好时光自然不会很多,因为苏稚最近闲的无聊,整天都黏着云琅,不给他片刻清闲。   原本已经搬去跟苏焕一起居住的苏子良夫妇听说苏稚怀孕之后自然就回到了云氏。   看样子不准备走了。   苏子良被阿娇聘请为长门宫医者,看在云琅的份上,俸禄优厚,事情还不多。   老人家贫穷了一辈子,突然富裕之后,他就很自然的给自己又娶了两个小妾。   听说他新娶的小妾跟苏焕闹得很僵,这才不得不离开苏焕的小家来云氏避难。   父亲,母亲来云氏,苏稚自然是欢迎的,只是那两个小妾胆敢踏进云氏大门,很可能会随时送命。   在怀孕之前,苏稚对于毒理实验非常的感兴趣,这东西一般是经不起系统研究的,一旦进入实验,苏稚掌握毒理知识的速度,将是普通人的百十倍。   就在苏稚眼看就要变成巫婆的时候,肚子里的孩子出现了,阻止了他的母亲滑向罪恶的深渊。   论到毒理知识,苏子良也是其中的大家,以前璇玑城之所以能够艰难维持,就靠着毒药这东西来恐吓外人的。   “我们不能搬去富贵城里居住吗?揽月湖的杨柳发芽了。”   苏稚趴在看书的云琅背上轻声道。   云琅回头看看苏稚笑道:“怎么,不喜欢住在这里?”   苏稚摇头道:“我在山野里居住了很多年,看山,看水的早就有些厌倦了,就想周围的人多一些。”   云琅瞅瞅院子里来来往往的仆役道:“这里的人难道不够多?”   苏稚摇头道:“不够多,我想很多人围在我身边,一睁眼就能看见很多人。”   “多给你加派一些丫鬟陪着你好不好?”   “不好,我喜欢受降城的日子。”   云琅思虑了片刻,点点头道:“好啊,明日就搬去揽月湖,只是那里大部分地方还是工地,未必有家中清静。”   苏稚笑着点头,她需要的不过是云琅陪伴她……   春日里是大忙时节,云琅这个家主此时不在家中主持大局,多少是有些不合规矩的。   不过,云氏最没有用的人,就是家主,所以听说家主要离开庄子去富贵城里居住,平遮,梁翁,刘婆齐齐答应,在他们看来,没有家主心血来潮一般的捣乱,云氏的生产生活会更加的有序。   宋乔的休息天就是看书,云哲已经可以走的稳稳当当的,如今,他最喜欢的人不是父亲跟母亲,而是姐姐云音。   霍光不在,云音没有了为虎作伥者,显得文静了很多,即便是弹琴,也开始有模有样了。   这一点让红袖非常的满意。   在她看来一个富贵人家的女子如果不通音律,不通文墨,就跟乡下的那些黔首一般无二。   她评判一个人是否高贵的标准就在于学问跟本领,与权势钱财无关。   云氏庄园距离富贵城不过十五里之遥,长长的车队驶进富贵城,瞅着高大的城墙,以及戒备森严的城门,云琅不由自主的有些骄傲。   就是这座城池,是他从无到有建设起来的,整座城池就是他梦里的模样,如今,梦想照进了现实。   一座从未出现在史册上的高大城池,活生生的出现在云琅面前,这让他的信心倍增。   云氏在富贵城里没有宅院,只有大片大片的店铺以及一个硕大无朋的云氏医馆,至于云氏钱庄,作为云氏可以交换的砝码,云琅从未想过长久的保有它。   云琅在不断地向这个世界学习,同样的,刘彻桑弘羊这些人也在向他学习。   当云琅提出一个粗糙的想法之后,刘彻麾下的能人异士总有办法将他进化成完美的模样。   结果往往跟云琅预期的不同,结果却非常的好,出乎云琅预料之外的好。   宋乔见云琅盯着红袖看,而红袖装出一副娇羞的样子,就推推云琅道:“想什么呢。”   多年的夫妻,她对云琅自然是非常熟悉的,别看云琅此时可疑的瞅着红袖流口水,他的眼睛里未必会有红袖身影的存在。   从他轻轻托着苏稚后腰的行为来看,他担心苏稚安危要比谋算红袖的想法来的更加实际。   果然,云琅擦拭一把口水,指着窗外热闹的工地道:“看看,这就是你夫君心中所想的城市模样。”   宋乔看了一眼靠在云琅怀里的苏稚道:“你总是这么娇惯她,这时候来富贵城有什么好的,揽月湖里的水还没有达到高度,整个湖泊就是一个大水塘。咱家的新居里面的漆皮味道都没有散尽,要什么没什么的,来这里做什么。”   云琅笑道:“亲眼看着一座城市从无到有,过程本身就非常的美好,在我看来甚至有些波澜壮阔,这代表着大汉国的国力又攀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苏稚大笑着对宋乔道:“我是最了解夫君的。”   宋乔冷笑一声道:“先照顾好肚子里的孩子,孩子要是出了事,就算夫君宠你,你也难逃我的处罚。”   苏稚笑着张开双臂将丈夫抱进怀里,挑衅的瞅着马车里另外两个女人,这一刻,她无比的满足。   红袖对云琅夫妻间做的亲昵之态早就见怪不怪了,很多时候,自己半夜提着灯笼走进内室照顾他们夫妇睡觉的时候,能看到更加香艳的场面。 第一三六章 儒家立柜之约   云氏庄园对于云琅一家来说实在是太大了。   一人住一座楼,就像一人有一座城堡,有形无形的城墙会让人产生很强的距离感。   在富贵城里就没有这个担忧了,一家人全部住在一栋楼房里,抬头就能看见,其乐融融。   最欢喜的却是云音跟云哲,姐弟俩从楼上跑到楼下,又从楼下跑到楼上,每一间房子都要亲自检查一下,逼迫的老虎只能守在云琅的身边陪着他喝茶。   云琅进了富贵城,自然有无数人要来拜访,包括那些不要脸的子钱家。   他们惊恐的认为,云琅亲自来到云氏钱庄,可能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大行动要启动了。   一个个火急火燎的想要探听一点底细。   这些人统统都被平遮给挡驾了。   云氏钱庄没有什么大举措,目前只要完成好现有的事情就足够好了。   在大汉时代,钱庄,银行的信誉还没有建立起来,这个时候推广别的金融产品自然是找死之道。   唯有最原始的揽储,放贷才是钱庄的根本。   跟别的钱庄不同,在云氏钱庄存钱有利息……别家是要缴纳存储费用的。   他们这样做很合理,毕竟,农家小户如果有钱了,全部埋在猪圈里非常的不稳妥,而云氏一向是出了名的敦厚人家,小商贩,小百姓有了一些钱放在云氏还是放心的。   至于别的子钱家,在这之前,他们就剥皮的称号,在百姓心中,把钱放在他们家就等于把肉塞进了狗嘴里。   有些人能挡驾,有些人就不能挡驾了,比如董仲舒的帖子,就没人能阻拦。   邀请云琅午后去揽月湖边的绿柳林一聚,说的看似与美人邀约一般,帖子上的语气却是不容拒绝的。   云琅喝了一壶茶,老虎也喝了一脸盆凉茶,两个家伙都非常的满足,只是云琅在临走的时候偷偷摸了一下红袖的脚踝,这让老虎非常的不满意,他准备用大舌头舔舐一下,被红袖一脚踢开。   富贵城如今就是一个大工地,到处堆满了砖头瓦块,以及木头,就在云氏钱庄隔壁,曹襄家的咸鱼店正在紧锣密鼓的修建。   这架咸鱼店如今是曹氏跟李氏两家的店铺,打着卖咸鱼的幌子行售卖盐巴的活计,利润惊人,让云琅非常的羡慕。   霍去病家的店铺在云氏钱庄的另一边,他们家卖的就是兵器,只要是市面上能够出现的兵器要什么都有,就算是甲胄跟弓弩如果是相熟的人家,也不是不能卖。   不论是曹氏,李氏卖咸鱼,还是霍去病家卖兵器,都被御史弹劾过无数回。   曹襄咬死了自家卖的是咸鱼不是盐巴,至于霍去病则在朝堂上冷冷的回应,他一介武夫不卖刀枪剑戟,难道要去售卖胭脂香粉不成?   皇帝对这样的事情一点都不在乎,尤其是对曹襄跟霍去病显得格外的宽容,当堂训斥了弹劾这两人的御史,不准他们生事。   当别人家也准备这么干的时候,却遇到了铁面无私的桑弘羊,好好地店铺,以及货物,还没有来得及售卖,就被官府没收,一点情面都不讲。   沿着揽月湖绕湖而行,一座专门用于景观的湖泊已经渐渐成型,湖畔的亭台楼阁正在拔地而起,已经有迫不及待的文人骚客开始在湖畔迎着冰冷的春风发疯了。   身边跟着一头斑斓猛虎,一般人不敢往云琅身边凑,能凑过来的都不是一般人。   比如说在太学里混日子的绣衣使者东篱子,他就无视了老虎的存在,老远就朝云琅拱手施礼。   当年,东篱子以为他留在太学里监视一群老学究有些屈才了,现如今,终于尝到了好处,整个人见了云琅笑的跟一朵花似的。   云琅不愿意跟他打招呼,因为该死的董仲舒不但没死,反而获得精神奕奕,正靠在一张锦榻上观看两个异族美人儿跳舞,一个长着一脸红胡子的胡人正把一只胡羯鼓敲的山响。   两个胡姬正踩着节奏明快的鼓点,把彩色的裙子旋转成了一朵花,裙子底下肉光致致的双腿展露无疑,停下的那一瞬间裙子飞扬,雪白的臀瓣也若隐若现,引人遐思。   “见了老夫想走可不成,不管愿意不愿意,有些话还是要好好说说的。”   老家伙把犀利的目光从胡姬的臀瓣位置转移到云琅的脸上,让云琅有一种把老家伙弄死的冲动。   自从认识了董仲舒,云琅一天好日子都没有过过。   “董公好悠闲啊,携美人游湖真是羡煞旁人。”   董仲舒莞尔一笑,指着跪在脚下的胡姬道:“玩物而已,还提不到美人儿这个层次。云侯这几年隐居读书,应该大有长进,这才是可喜可贺的事情啊。”   云琅笑道:“云某一心想为国出力,只可惜效力无门,无所事事赋闲在家也不知何时才能得偿所愿。”   董仲舒指着不远处的太学道:“不说别的,就这一座太学,云侯就该留名千古。”   东篱子给云琅亲自搬来了一张凳子,云琅也不推辞直接坐下,扫视了一遍亭子里面的诸位儒家五经博士,拱手道:“人才济济,儒家大成矣。”   董仲舒摇头道:“与老夫设想相去甚远。”   云琅道:“刚开始必定是筚路蓝缕,慢慢来总会达成目标。”   董仲舒笑道:“云侯等得,老夫等不得了,翻过年就八十岁了,每每看到一丝一毫的进益就喜不自胜,却不知云侯还能带给老夫怎样的惊奇?”   云琅冷哼一声道:“造纸,印刷两道,云氏只是赚取了一点金银,好处全部被儒家得去了,老先生难道还不知足?”   董仲舒纵声长笑,拍着大腿道:“这就是老夫不愿意马上就死的原因所在啊。哈哈哈,儒家正宗典籍一千有六,旁门杂学七千三百余,每一样都是人间瑰宝。董仲舒恨不能亲眼目睹这些典籍全部都刊印成书,遍布天下,让世人脱离愚昧。云侯改良纸张,开辟印刷之先河,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董仲舒厚颜相谢。”   嘴里说着感激不尽,偏偏这个老家伙却把身子靠在跳舞跳得汗津津的胡姬身上,就差现场敦伦了。   远离董仲舒,这是云氏的基本家规,当一个人挟大义要你干事情的时候,你基本上是血本无归的,而且掏了血本,也不一定会有什么收益。   在这些类似圣人一类的人眼中,让你办事其实就是看得起你,还想要什么利益啊?   果然,董仲舒夸奖完云琅之后立刻道:“老夫欲邀请名士来富贵城讲学,让我太学学子不因为地域限制可以得到各地的学说浸润,云侯以为如何?”   云琅笑道:“董公尽管邀请,云某也想倾听诸位大贤的高论。”   董仲舒摇头道:“云侯也是我儒家巨擘,你若不具名,老夫这邀请帖子恐怕没有什么效力啊。”   云琅瞅瞅周围那些博士们狼一般的眼神,叹口气道:“需要我出多少钱?”   董仲舒嘿嘿笑道:“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位财主,各地大贤来往一应所需不如就请云侯承担吧。”   云琅摸摸老虎的脑袋有些懊恼的道:“你看,我就说不该出来散步,这才出来就被人勒索,最可恨的是我居然没有拒绝的本事,只能乖乖就范。”   老虎抬头嗷呜了一声,惹得董仲舒等人哄堂大笑。   云琅起身朝董仲舒等人施礼道:“那就如此吧,董公尽管下帖子邀请,云某会准备好楼堂馆所,定不会让这些大贤失望。”   董仲舒笑着对旁人道:“你们看,这就是我儒家巨擘的气度,千万钱也面不改色。”   老家伙轻易地就定下了千万钱的招待费,云琅也不恼怒,他知道这是董仲舒在特意的亲近云氏。   不管怎么说,这个时代的读书人骨头都是硬邦邦的,几个钱确实没人会放在眼里。   如果董仲舒说他想要用钱,莫说一千万铜钱,就算是两千万铜钱他也能找的出来,还不用他自己出一个子。   而举办这场聚会的人,名望一定会有一个极大的提高,董仲舒口口声声告诉云琅他是儒家巨擘,也就是说,这一次聚会不仅仅是一个确定太学为大汉最高学府的一个会议,而且是一个公开儒家对学问领域的实际统治者的一个宣言。 第一三七章 活泛的世界   世界似乎一下就边的活泛起来了。   而搅动大汉国这潭死水边的活泛的就是金钱的力量。   当一个国家的百姓吃不饱穿不暖,国库空的可以跑马的时候干什么事情都处处透着一股子穷酸气。   有了钱就不一样,国家的钱太多,就要找地方花用掉,于是,修建城池,整备军伍,给官员发红利,给百姓减税降低负担之余,文化建设也就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云琅发现自己对刘彻的改变还是很有促进作用的,毕竟,现在的刘彻并不在意自己有多少钱。   也没有什么穷奢极欲的习惯,一切都走上了正轨,他这个皇帝的其实才是最幸福的。   而这种强爷胜祖的幸福感,成就感远不是金钱能比拟的。   有钱的人都大度。   主要是因为能够承受损失,有承担损失的能力,更有一颗敢于尝试的心。   这个时候往往是改革的最佳时机,哪怕同时改革两个,弄好一个弄砸锅一个,也是莫大的胜利。   说到底刘彻还是接受了儒家,接受了儒家将他尊为天子这个说法,接受了自己是昊天的子孙这个虚伪的现实。   不过,刘彻同意儒家开山立柜,却对其余诸子百家采用了开明的态度。   这都是西北理工这个世界上最小,最神秘的山门带给刘彻的启发。   一个小小的西北理工就能带给大汉国如此大的惊喜,天知道大汉的群山大泽里还隐藏着什么厉害的门派,可以让大汉国再次辉煌。   刘彻现在觉得,只要是对大汉国有利的人,有利的思潮,他都能接受。   他常常用云琅的事情来告诫自己,连云琅这样的混蛋他都能接受,别人……真的不算什么。   红袖的手被云琅握在手里,就像握住了一块火炭,红袖的脸红的惊人,她的全身滚烫,一只手死死的抓住衣襟,她很怕云琅的手会钻进去。   老虎瞪着一双大眼睛虎视眈眈的瞅着面前这两个奇怪的人,红袖不断地想用脚把老虎踢走,没想到,罗袜却被老虎给扯下来了,露出一只白皙的小脚。   红袖惊叫一声就光着脚跑了。   面孔同样红红的云琅有些哀伤的对老虎道:“你就不能不看吗?”   老虎把大脑袋贴在地板上,似乎很不屑云琅的说法,自顾自的闭上眼睛假寐。   “刚才看见红袖光着脚跑了。”   苏稚悄悄地出现在门口,神色古怪的瞅着老虎丢在地上的罗袜问云琅。   “老虎扯得!”   苏稚扭着腰肢走进来,将自己的脚丫子伸给云琅道:“扯我的,我不喊叫,也不跑。”   云琅没好气的扒拉开快要伸到他鼻子上的脚丫子道:“大肚婆走开。”   苏稚笑吟吟的道:“男人就是这么没心没肺,想当初您对妾身可没有这么温柔。如今肚子大了,您就更加的嫌弃了。”   说完就软软的倒在云琅的怀里,笑嘻嘻的道:“抱着妾身跟抱着红袖有什么不同?”   云琅一脸的坚毅之色,一个字都不说。   苏稚扒拉一下丈夫的下巴道:“就这样吧,你们男人的日子好过,喜欢谁了,想要谁了,拉进被窝里就能敦伦,女子可就没有这样的方便。阿娇的母亲找了几个面首,你看看,被你们这些臭男人都给传成什么了,什么叫做欲壑难填?什么叫做非男子入幕不能安眠,什么叫做非牛马之器不能欢?”   云琅皱着眉头道:“你从哪里听来的?”   苏稚大笑道:“妾身可不是那些无聊的贵妇,妾身整日里的医馆里游走。不论是贩夫走卒,还是达官贵人我那一天不接触上百个?告诉你,嘴巴最臭的不是那些老百姓,而是占着咱家后院养老的那些老将。说到欢喜处,恨不能他们自己去当馆陶的入幕之宾,明明一个个都没几年好活了,偏偏各个吹嘘自己体健如牛。”   云琅木讷的道:“我有些后悔让你出面去给人看病了。”   苏稚笑的快不成了,一个劲的在云琅怀里扭动,双臂揽住云琅的脖子道:“现在晚了,你去问问师姐,她的名分可比我高,你看看她愿不愿意躲进后宅专心的帮你生儿育女!有红袖这个死宅在家里的也不错,我们不喜欢管理家事,全部留给她,挺好的。您都不知道,自从小光走了之后,师姐就把家事全部交给我,快烦死我了。”   云琅有些惊愕,又有些惶恐,小声问道:“你跟小乔觉得对不起我?”   苏稚点点头道:“是哦,我跟师姐抛头露面的给所有人看病,这对您这位君侯可不是什么长脸的事情。您都容忍下来了,不但不反对,还帮我们开了这么大的一家医馆,您这样的夫君实在是太好了,妾身与师姐自然要回报您啊。再说了红袖可不是外人,这么漂亮的一个丫头,给了别人还不知道会受什么样的罪呢。不如就留在家里,我们搭伙过日子,把这一辈子顺顺利利平平安安的度过去。”   云琅眨巴着眼睛道:“确实如此!”   苏稚大笑着拍了云琅一巴掌道:“告诉你哦,红袖的身子软软的,抱着可舒服了……哈哈哈,真是便宜你了。”   好不容易把女流氓伺候的睡着了,云琅就蹑手蹑脚的出了房门。   老虎趴在门口,他的背上骑着云哲,云音靠在老虎肚皮上看书,不时地把一枚核桃塞老虎嘴里让他咬破,然后自己跟云哲剥着吃。   “耶耶,我以后是不是要管红袖叫三娘了?”   云音抖掉裙子上的核桃皮,抬头看着父亲。   云琅愣了一下,停下脚步将云哲抱在怀里瞅着闺女道:“你怎么想的?”   云音怒道:“她要是当了我三娘,就不能再逼着我学什么茶道,花道,耶耶的本事我都没学好呢,哪有功夫学那些!”   云琅靠着闺女坐下来道:“这你就弄错了,茶道,花道也是你耶耶我弄出来的,红袖是跟着我学的,云氏女儿将来一定是要学这些东西的,这是提升女子气质的一种学问,不可不学。”   “哦,原来这也是咱们家的学问啊,这不可不学。”   听闺女这样说,云琅疑惑的道:“谁教你的?”   “母亲啊,母亲说了,我是云氏的大女,既然是大女,就有权利继承云氏学问,将来虽然不能顶门立户,却可以自成一脉。还说耶耶的本事博大繁杂,我就该努力学,一样都不能漏掉。”   听到是卓姬教云音的,云琅也就只剩下了苦笑了。   那个女人一辈子都没有什么安全感,以前总觉得钱财才是靠山,后来发现权势可能更靠谱,到了现在,终于发现学问才是安身立命之本。   也算是在不断地进步中。   细数起来,云琅的觉得自己的三个女人,没有一个是傻的,一个早就混成商界女强人了,至于宋乔,如今可以称为大汉国的女医圣手。   而苏稚的一手手术本事,早就有人用女扁鹊来赞扬她。   只要过上几年,等她们的年岁再长一些,宋乔跟苏稚给自己弄一个正儿八经的爵位不成问题。   毕竟都是有军功的人,尤其是苏稚,受降城一行,早就深入帝心。   有事业的女人一般对爱情没有过多的期望,这也是她们对红袖进门可以保持平常心的原因所在。   云琅叹息一声,如果在后世,自己这样的渣男早就被人家用各种现代化的通讯工具扬名四方了。   现在,不但可以偷情偷的正大光明,还能找出道理来,不得不说,大汉时代对男人来说实在是太宽容了。 第一三八章 完美无缺的红袖   长安东北郊外有一座村庄叫做福门村。   这是一个只有不到五百人的小村庄。   村庄里有一座小小的学堂,山长名叫籍福。   早年间在长安也是一个有名的人物,只是他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不论他跟随了那个主公,那个主公的下场都不好。   不过,这对籍福本人是没有什么影响的,毕竟,他跟随魏其侯窦婴享受了十一年的富贵生活。   魏其侯被田蚡中伤,最终被斩首之后,他又跟随了田蚡过了整整八年的好日子。   直到田蚡死,他的两个儿子被刘彻贬斥不知所踪之后,籍福又投入到了主父偃的门下,准备继续过自己的清闲富贵生活。   这一次,他的富贵生活又过了四年,直到主父偃被阿娇困在马厩里面,冻掉了耳朵之后,他就辞别了主父偃归隐在了这座从小小的福门村。   自从在刑场送别了主父偃,籍福就再也没有离开过这个小小的村庄。   他对仕途已经绝望了,公孙弘七十岁还受皇帝重用的事情,他不觉得能够发生在自己身上,所以就安贫乐道。   以教导十余个聪慧的孩童为乐。   聂壹独自来到这座村庄的时候,正是夕阳西下的时候。   他没有走进村庄,而是将马拴在一棵树上,背着手站在一个小小的山坡上眺望将要落入长安城之下的夕阳。   一个扶着黎杖的葛衣老者,缓缓走出了村子,每日站在这座小小的山坡上,不但能观看夕阳,更能看见繁华的长安城。   平日里来这里的人不多,村里的每一个人都知晓,这是籍先生最喜欢的地方,即便是最贪玩的孩童,也不敢轻易踏进这片小山坡一步。   没想到今天这里站着一个人。   籍福就停下了脚步,思虑片刻,还是慢慢的走上了山坡,与聂壹并排站在山坡上。   “眼看着太阳落进长安城,籍先生有何感想?”聂壹率先打开了话匣子。   籍福笑道:“一切荣光尽归吾皇,太阳从东边升起,照亮了长安城,而能给大地带来黑暗的只有长安城。”   聂壹笑道:“鼠目寸光,某家若是站在太阿之巅,太阳自然起自扶桑,落于北海。”   籍福笑道:“老夫年迈,攀不得太阿,见不得归墟,只能站在这小小的山坡上见太阳起自东山,落于长安,已经心满意足,岂敢妄想。”   聂壹皱眉道:“我不确定是否有杀你的必要,可是有人的心眼非常的小,为人更是小心谨慎,他不容一件将要发生的快乐事情有半点的瑕疵,我拗不过他,所以啊,我就来了。”   籍福并不惊慌,看着聂壹道:“老夫一生平庸,并没有多少机会参与机密大事,先生想要杀我,有些无理。”   聂壹笑道:“本来可以不杀你的,毕竟你已经离开了长安城这个名利场。可是你籍福的本性并不坚定,三姓家奴之称谓不算羞辱你,人家信不过你会守口如瓶,所以,你还是死吧。”   籍福皱眉道:“看先生面目不俗,贵气缭绕,器宇不凡,不似刺客屠夫之流,敢问先生如今居于何职?”   聂壹笑道:“你要是知道了,我就再也没有留你活命的理由了。”   籍福笑道:“先生本来就没有饶过我的意思。”   聂壹笑道:“征北大将军麾下行军长史聂壹!”   籍福吃了一惊道:“马邑之围中的聂壹?”   聂壹笑着拱手道:“有辱尊听。”   籍福大笑道:“既然是聂翁壹,今日得见真是三生有幸,若先生不忙着杀我,不如陪老夫再观看一次夕阳如何?”   聂壹道:“不敢请耳,固所愿也。”   籍福用袍袖清理出来两块石头,邀请聂壹坐下,扶着黎杖道:“先生如今的官职也该到列侯了吧。”   聂壹摊摊手道:“按照军功来看,陛下确实该封我为君侯了,只是如今其余的君侯没有犯错,陛下不好改弦易张,某家只好屈居君侯之下等待时机。”   籍福点点头道:“陛下英明啊,如今的大汉朝终于迎来了最宝贵的平安岁月,不轻易更换列侯是对的,唯有平安,方能让我大汉的国力更上层楼。”   聂壹瞅着已经悬挂在长安城墙上的太阳道:“确实是这个道理,很多时候,某家也是百思不得其解。明明我朝的大军在外征战不休,明明国库中空空荡荡,连官员的俸禄都不能保证,明明我大汉这几年水旱灾旱,蝗虫,地龙翻身接连来袭。明明这是一个国力衰亡的时刻,谁知道一转眼,仅仅过了一个冬天,我大汉就显得朝气蓬勃,往日的那些苦楚似乎一瞬间都不见了,真是怪哉。”   籍福笑道:“自从主父偃与阿娇贵人为敌之后,老夫就退隐山林,不问世事,却不小心将自己放在了一个局外人的立场上,因此,对这些变化看的清楚一些。”   聂壹拱手道:“敢问是何原因?”   籍福指着身后的村庄道:“以这座小小的村寨为例,老夫初来之时,村子中只有丁口两百三十八人,第二年的时候,迁徙来了八十六名野民,第三年的时候,就已经有了五百余人。我朝大军征战在外,钱粮之属靡费无有尽头,然而,此时此刻,百姓承担的赋税并未增加,反而有所减少,于是,这五百人得以温饱。再者,我朝大军在外征战,带回来的牛羊奴隶无数,即便是这小小的村庄,也得到朝廷下发的耕牛十头,羊百只,新式的元朔犁三架。来年,有了这些耕作利器,这座村庄开垦出来的荒地足足有上千亩,仅仅一季半的收获,就足以比拟往年三倍不止。先生可知这意味着什么?”   不等聂壹回答,籍福又道:“这意味着战争从未真正将负担压在百姓头上,吃苦的是陛下,是百官,是勋贵,是商贾,是富户。如此一来陛下虽然好战,却从未伤及根本,甚至在有意无意的加强根基。因此,一旦战争结束,那些原本应该用在战阵上的物资,钱粮,牲畜一瞬间回归了它本来应该待的位置,海量的金钱,海量的物资,海量的大汉将士一瞬间回归,我大汉焉能不富?这些还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陛下从这件事上品尝到了甜头,日后即便再有征伐,他还是不会动用国本与匈奴争雄,而且,以老夫看来,匈奴也失去了跟我大汉争雄的资本。”   聂壹感叹一声道:“高论,高论啊,乡野间自有大贤生,古人诚不我欺也。”   籍福苦笑一声道:“当年我献计于魏其侯,远刘武近先帝,魏其侯从之,深受先帝信赖,先帝驾崩,我献计魏其侯辞相,魏其侯不听,导致全家死难。老夫托庇于武安侯田蚡门下,献计武安侯,取太尉,辞丞相,武安侯听之,平安八载,武安侯不悦于陛下,我献计武安侯辞相,武安侯不听,死于任上,再无遗德眷顾子孙,武安侯败亡。主父偃极力招揽老夫为其门下走狗,老夫从之,献计《推恩令》主父偃从之,继而一年四迁。主父偃交恶阿娇贵人失去了双耳,老夫极力劝谏主父偃忘记仇恨向阿娇贵人认错,虽负荆请罪也需忍耐,主父偃不从,继而破鼓万人捶,死于街巷之中……老夫不过一介谋主,生无权柄,却要为自己昔日之策填命,真正的是死得其所啊。”   聂壹瞅着已经完全落进长安城的太阳叹息一声道:“你之死因并非因为你的那些奇谋妙计。”   籍福认真的瞅了聂壹一眼道:“哦?我能知道是什么事情吗?”   聂壹抽出刀子横在膝前道:“窦文娘先生还记得吗?”   籍福呆滞了片刻,垂下头道:“她去了来氏为妾……”   聂壹提刀站起身道:“她曾经托庇与你,你将她献给了来氏,从而获得了进入武安侯门下的机会。”   籍福无视聂壹手中的长刀喃喃自语道:“来氏满门被诛杀了啊……”   聂壹冷笑道:“窦文娘自戕于来府,如今,文娘的女儿已经长大成人,又到了婚配的时候,夫家是大汉国数一数二的干净人家,我等文娘故人以为,不能有半点的瑕疵,你死了,世上再无窦婴子孙,只有一个绝色小佳人——红袖!”   籍福抬头看着快要落下的钢刀低声道:“替我送份大礼!”   话音刚落,脖颈间血光暴起,一颗人头歪了歪,然后就从肩膀上落下,骨碌了两下,一双眼睛正好看到天边的最后一丝天光。 第一三九章 事情总有两面性   “红袖,红袖你快下来!”   云琅站在楼下呼唤红袖,老虎在他身边上蹿下跳,很兴奋的等待红袖下楼。   红袖用团扇掩着半边面孔娇羞的道:“我不下去,正教小郎识字呢。”   话音刚落,云哲滴答着口水的小脸就出现在台阶上,指着老虎大声叫着:“虎,虎,虎!”   才要爬下楼梯,就被红袖给抱进屋子里,并且重重的关上房门,再无声息。   红袖进去了,老虎就没了蹦跳的心思,懒懒的瞅了云琅一眼,就找了一块干净的台阶,趴在上面不动弹了。   云琅不明白,自家不到三岁的儿子能认识什么字,不过,红袖的理由非常的正当,他也无话可说。   只好泱泱的离去。   小虫拿一颗核桃塞嘴里用力的一咬,核桃在她的银牙压迫下顿时碎裂。   她一边吃核桃一边对红袖道:“你就是一个傻子,人家喊你你就下去?知不知道啊,家主这时候一定没怀好心,难道说你昨日里还没被他轻薄够么?”   红袖羞恼的道:“还不是你说的……”   小虫丢掉核桃皮掸掸裙子上的核桃渣子道:“说你傻还真是傻,女人值钱的就是身子,这可不能轻易就给了,要是给的不清不白,人家以后糟践你,你还没话说。反正都是你上杆子爬的。”   红袖皱眉道:“家主可不是这么说的,他说女人最值钱的是脑子,是智慧,是善良。”   小虫嗤的笑了一声道:“丑庸够善良的吧,宁愿自己背罪责也要偷粮食给褚狼他们,都脱光爬家主床上了,家主为什么不喜欢她?我算是够聪慧了吧,家主洗澡我都伺候过,为何不见他对我动手动脚?凭什么他跟你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不是抓脚,就是撕扯罗袜的?还不是因为你这张脸太魅惑人心了。你再看看咱家的少君,细君,哪一个不是绝色美人儿?即便是外边的那个卓姬,那也是艳名动长安的主!说白了,家主口是心非,他喜欢的就是漂亮的,什么聪慧,什么善良都是骗人的。”   “罗袜是老虎撕扯的……”红袖还在极力为云琅掩饰。   “那是他兄弟在帮他,知不知道啊,当初家主偷看卓姬洗澡的时候,大王就在旁边,还跳下水池,帮他兄弟撵卓姬她们出水池,好方便他兄弟看个痛快。你看看大王,好好地兽中之王,现在整日里獐头鼠目的乱跑,还有一点兽中之王该有的模样吗?这就是跟家主待得时间长了学坏了。”   “大王很乖啊,从不咬人不说,还会打猎,家里缺肉食的时候不都是大王去林子里抓猪回来给我们吃的吗?你就一点都不记大王的好?”   “当然记得,我们当年去黑松林取水的时候不都是大王陪着我们的吗?我怎么可能会忘记。你没见我以前给老虎洗澡的时候,比我自己洗澡都上心?我只是告诉你,在家主身边过日子,最好多一点心眼,你想想啊,我夫君多傻的人啊,都被家主教导成博士。我婆母可说了,家主就是一个聪明水多的往外横溢的人,他多余出来的聪明水啊,就够我夫君跟大伯受用一生的。我以前也是一个比傻子好不到那里的人,结果你看呢,姐姐我现在可是孟氏的一家之主,我说出来的话,我公婆都要听,直到现在,我还没有出过差错。”   红袖听的一脸茫然。   她是一个很聪明的女子,论起读书,弹琴,作画,烹茶,插花,小虫给她提鞋的资格都没有。   可是,一到男女情爱,家中琐事,她就一窍不通了,不能指望一个喜欢居住在院子里不出门的人有那么多的生活常识。   “我喜欢君侯!”   红袖想了一会给出了一个肯定的答案。   小虫抽抽鼻子道:“我要是站在长安街头大喊一声,问有没有人喜欢我家君侯,你知道会是一个什么结果?”   红袖不解的道:“你在发疯!”   小虫大笑道:“可不是我发疯,是街市上的那些女子发疯,楼上的会跳下来抢君侯,锁在家里的会翻墙出来抢君侯,你真以为君侯的儒雅,博学,勇猛,英俊之名是假的?最重要的是咱家君侯对女子算是最温柔的一个,仅仅是一曲《美人歌》就让长安少女朝思梦想,恨不能化身刘陵那个贱人。”   红袖惊恐的瞅着小虫。   小虫又往嘴里送了一颗核桃,用力咬,却没有咬开,就打开门见老虎趴在台子上,就冲着老虎招手,老虎迅速的跑进了屋子,小虫就把核桃塞老虎嘴里……   一连吃了三颗美味的核桃,小虫这才靠着老虎的肚皮又对红袖道:“知道不,我跟孟二成亲的那一天,那家伙跟死人一样,一脸傻笑的趴在床上看我睡觉,我让他上床睡,他说就喜欢看着我睡觉,害怕睡着了再睁眼我就不见了。听得我心酸,拉他上床……你捂耳朵干什么?这些事情原本该是母亲教你的,你母亲没了,丑庸姐姐又在阳陵邑,所以啊,只有我这个当姐姐的来教你。正经的人伦大道,事关子嗣,是大事,把手放下来,好好听!”   “知道不,我扯孟二裤头的时候他叫的跟杀猪一样,就这,我婆婆还站在门外大声喊着要我对他儿子温柔一些……”   小虫讲的一脸陶醉,红袖听的面红耳赤。   “……你看,男人就这点用处,第一次尝到了甜头,第二天,天还没黑呢,孟二那个傻瓜就脱得精光躺在床上冲着我傻笑……”   小虫不一会就吃了很多的核桃,红袖连忙找来更多的核桃堆在小虫身边。   老虎嗑核桃嗑的牙齿痛,好几次想要逃跑,都被小虫揪着耳朵按在地上,说到兴起之时,骑在老虎身上哈哈大笑,如同一个真正的武松。   至于学认字的云哲,这时候早就吃掉了好几张纸,脸上还有一大团墨渍,一身锦缎做的大红小棉袄也被墨渍沾染成了黑红色,有点像老虎的斑纹。   董仲舒历来是一个坐起立行之人,前一天才说了要具帖邀请天下大儒来长安讲学。   第二天他已经具好名字的帖子已经送到了云氏,格式,内容他已经写好了,云琅要做的就是在上面签字,再按照纸条上的数字把路费铜钱分发好,交给年轻的儒家弟子就好。   上一次与鬼谷子,许莫负同一时间来到长安的大儒是为了战斗才来到长安的。那一次来长安生死难料,来的都是一些真正的儒家大能。   他们意志坚定,抱着为自己的学说献身的目的来到长安的。   现在,再一次邀请他们来,就是一场胜利的大会,一场按功付酬的分赃大会。   因此,在银钱方面,极为宽松,董仲舒甚至抽调了长安城里所有能借到的马车,每一辆马车派一个弟子两个护卫,可谓恭敬到了极点。   所有事情都齐备了,儒家子弟已经背好包袱,马车就停在云氏大门外边,就等云琅具名,发钱,而后就立刻上路。   云琅自然痛快的给了钱,还特意赞助了三辆最好的马车去山东接孔氏,颜氏,孟氏的重要人物。   这些事情做完之后,云琅找来了一大摞红色的名帖封皮细心地给所有名帖套上,每一个名帖封皮上都有云氏钱庄四个字组成的祥云牡丹图案,非常的醒目。   做完这些事,云琅见那些等待出发的儒家子弟有些呆滞,不用吩咐,伺立一边的梁翁就笑呵呵的抬出一箱子钱袋,给每一个儒家弟子分发了一枚。   还以为这些方正的人可能不愿意接受,没想到梁翁的钱袋送到他们手上,他们立刻就接了。   然后就拿起自己要去接的人的名帖,跳上马车就各奔东西。 第一四零章 云氏的道理   春光明媚的时候,人的心情也会变得好起来。   董仲舒的脸色很难看,云琅的心情却越发的好了起来。   原本,董仲舒这三个字就不该跟商贾有任何的联系,如今,不好了,他亲笔写的名帖上多了云氏钱庄四个字,于是,董仲舒的大名就跟云氏子钱被捆绑在一起了。   是个人都知道董仲舒此人视钱财,权势如粪土,堪称大汉国的道德标杆。   没人会怀疑董仲舒的人品,既然董仲舒将自己的名帖套上云氏钱庄的封皮,就说明,这家云氏钱庄跟董仲舒的人品一样坚挺可靠。   商贾在大汉是一个不入流的职业,而子钱家更是不入流中的不入流。   当一个不入流的东西跟一个望之弥高的东西捆绑在一起,两者自然会形成一个奇妙的平衡。   名声,信誉,是钱庄的生命线,皇帝的背书不一定能让钱庄深入人心。   而董仲舒的背书就不一样了,这家伙的信誉真的可以拿出来当钱用的。   尤其在读书人中间,这是一个快要类比圣贤一样的人物。   追是追不回来了,无论如何也是追不回来了,那些儒家弟子的马车又好,配的挽马也很健壮,云琅又用钱催他们用最快的速度将名帖送到各地的大儒手中。   因此,想要追回已经不可能了。   “老夫已经将会场选在太学,云侯以为如何?”董仲舒果然是一个办大事的人,眼看事情不可挽回,立刻就把别的事情提到了议事日程上。   云琅摇头道:“你看看富贵城,到处都是工地,如何能是一个可以安静谈论大事的地方?某家以为,云氏庄园是个不错的选择,那里地域宽广,不但安静,食宿条件也好一些。云氏厨娘又有做大宴的经验,就算是杯盘碗盏这些器具,也与别处大为不同。重要的宾客可以入住云氏山居,先生也在山居居住过,应该知道那里的妙处。”   董仲舒面无表情的道:“如果没有云氏钱庄的事情,将谈论之所放在云氏,老夫求之不得,如今,要再议。”   云琅看了董仲舒一眼道:“云氏钱庄从开办的第一天开始,就不是一个吸百姓血汗的商铺。   而是一个救济万民,让大汉国变得富强的商铺。   不但开了一分利息的先河,还逼迫其余子钱家不得不降低利息,将赚钱的方式从吸吮贷款人血汗改变为贷款人服务上。   先生讲究文以载道,云氏钱庄讲究货通天下,小小钱庄却有大志向。   这是利国利民之举,先生万万不可一概论之。   某家已经将这种经商之举,称之为——儒商!”   董仲舒的手微微颤抖,颌下胡须无风自动……   “既然如此,此次会所,就安置在云氏,只是你云氏除过仆从,其余人等都要退出。”   云琅笑道:“云氏人口简单,自然会退出,空出云氏庄园款待各地大贤。我已经命门下弟子张安世全权负责此事,家中两位谒者,内外两位管家,六个厨娘也听从调派。即便是云氏甲士,也可为到来的诸位大贤护卫。”   董仲舒的面色缓和了一些,叹口气道:“甚好。”   云琅拱手道:“先生不妨现在就入住云氏,但有不妥之处,尽管命张安世修改,定不能委屈了前来长安的我儒家大贤。”   董仲舒将不多的牙齿咬得咯吱作响,半晌才怒吼道:“你也知晓你是儒家门下?将商贾与儒家混为一谈,我看你日后如何有面目去见我儒家的列位先哲!”   云琅冷笑道:“《公羊春秋》《颜氏春秋》《严氏春秋》《左氏春秋》的纷争才是先生应该优先考虑的事情,而不是一个小小的儒商之争。”   董仲舒叹口气道:“管仲分四民,士农工商,商排在最末,这是有道理的。你的行为完美的诠释了这个道理。公羊与诸派的纷争,不过是大地上无数条流淌的河流,本质都是水,终究会万流归一。你这个儒商却是漂浮在河流上的渣滓,随波逐流,哪怕是流淌到归墟,也是渣滓,无法与清水合二为一。”   云琅大笑道:“何来归墟?归墟在何处?我西北理工以为,大地上的水没有流淌进什么归墟里面,而是化而为气,升变为云,云彩飘拂遇冷而成冰雪雨雾,而后重新落在大地上。先生乃是当代文宗,怎么可信口开河?”   只要云琅开始跟董仲舒说格物,董仲舒就不得不闭上嘴巴,以前无数次的辩论都证明云琅一旦说出一个道理,必定会有证据在后面。   如果云琅跟他讨论儒学,他会将云浪驳斥的哑口无言,掩面逃遁。   同样的,如果云琅开始跟他说格物,也差不多是同样的结果。   云琅跟董仲舒的第二次会面以云琅的大获全胜告终,确定了云氏庄园为会议地点,确定了以云氏仆役为主要服务人员,确定了由云氏印书作坊将会以纪要刊印成书的决定。   张安世接到云琅的指令之后非常的惊讶。   云琅看了张安世一眼就摇摇头,也不做解释,如果霍光在,这孩子应该早就看出来董仲舒其实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为了凑齐前来长安的大儒,董仲舒的弟子全部被派出去请人了,为了应付将要到来的《春秋之辩》,董仲舒这些天来事务繁重,不但要重新整理自己的公羊学说,还要考虑那些大儒发难的方式,更要考虑皇帝是否能够接受此次大会总结出来的纪要。   他是一个人,是一个耄耋老人,这样的工作强度对他来说已经是一种折磨了。   那里还有什么精力去组织大会,考虑大会后勤事宜,这样的事情由云氏来承担自然是最好不过。   组织这样的聚会,对云氏有着无穷的好处,不愁云琅不答应。   他万万没有想到,该死的云琅会趁机将污秽的商贾与这样高妙的聚会联系在一起。   然,骑虎难下,只好听之任之。   刘彻在知道云琅跟董仲舒会面的结果之后,笑的眼泪都出来了。   他知道云琅不是一个可以任人鱼肉的家伙,没想到云氏居然会把一场大会利用到这个地步。   不由得从心底里为董仲舒感到难过。   “云氏的梅花鹿居然会低头施礼,您说怪不怪?”   阿娇急匆匆的进来,披风还没有解掉,就对刘彻道。   刘彻放下手里的奏章道:“不奇怪!”   “为何?”   “公孙敖给朕敬献了一只会尊称朕为‘陛下’的鸟。”   “这跟云氏的梅花鹿有什么关系?”   “什么关系?朕得了那只鸟,正准备将之当做祥瑞告知世人,云氏会施礼的梅花鹿就来了。还说那种会说话的鸟名曰——鹦鹉,只要给他时间,他甚至能调教的那只鹦鹉念赋。朕就说了一句无稽之谈,他就给你送来了两只会给人行礼的梅花鹿,你说有什么关联?”   阿娇啧啧出声道:“可怜的公孙敖,这一辈子怕是要被云琅欺负到死了。”   刘彻冷哼一声道:“该可怜的不是公孙敖,而是董仲舒……”   “董仲舒又怎么了?”   “董仲舒预备召集天下大儒来长安,趁着朕对儒学有好感,准备确定儒学天下第一国学的地位。结果被云琅弄成了扩散云氏钱庄的好机会,你看看,这就是董仲舒亲笔具名的请柬外皮。”   阿娇接过外皮仔细看了看道:“模样很怪,做成图案还是挺好看的。”   “董仲舒此刻的心情定然很不好,你派人去安抚一下这个老倌吧,他年岁大了,恐怕经不起几次这样的伤害。”   刘彻非常同情的对阿娇道。 第一四一章 多嘴多舌   云氏不仅仅只有梅花鹿会行礼,养的狗还会牧羊,就连孟大孟二饲养的丹顶鹤也见人不避。   水池里养的红鲤鱼,更是只要见到人影就会聚拢过来乞食,只要老虎不来,哪怕人亲手摸到这些红鲤鱼,鲤鱼也不会轻易离去,反而会吸吮人的手指。   当然,云氏最有名的瑞兽就是老虎大王自己。   事实上,在上林苑里,已经没人把这头脖子底下戴着玉牌的老虎当做猛兽了。   云琅陪伴董仲舒来到云氏庄园,才踏进庄园,董仲舒就重重的叹了口气。   有金碧辉煌的长门宫在侧,云氏庄园自然就算不得奢华,只是一步一景,一步一趣的景致,就不是空旷的长门宫所能比拟的。   云氏的仆役很无礼。   他们的家主陪着客人进来了,那些干活的仆役们却无视家主以及客人的存在,该干什么还干什么。   “在云氏,劳作者优先。”   云琅一句话就堵死了董仲舒将要说的话。   “凡成大事者,礼为先、度为上、智为尊、恒为贵!而后百事可成。”   云琅摇头道:“西北理工做事,历来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于无声处听惊雷,待到功成,则泰山倾,江河枯!”   董仲舒停下脚步,瞅着云氏忙碌的仆役道:“因此你将少有的怜悯之心给了这些人,却对大人无比的苛刻,磨刀霍霍如遇猪羊所属?”   云琅叹息一声道:“我将世间之人比作兽群,大人为猛兽,小民如猪羊,猛兽捕猎如果是为了果腹,某以为无可挑剔,若只是为了满足杀戮的欲望,这样的恶兽,云某自然要快快除掉。若任由他肆虐世间,时间不长,所有猛兽都会没有食物,最终落得一个饿死的下场。因此,云某惩处恶兽并非为了什么公道仁义,而是为了自保,先生高看云某了。”   不知不觉,两人来到了云氏后花园,一头老迈的母鹿,正卧在干草上有一口,没一口的吃东西,突然看到了云琅,就努力想要爬起来,坚持了好几次都没有成功。   云琅蹲在母鹿的身边,抚摸着她的脑袋董仲舒道:“这只鹿今年十二岁了,已经算是高寿了,若以人的年龄来算,这只鹿的年岁可能比先生还要高一些。”   董仲舒冲着这只糊满眼屎的老鹿拱拱手算是见礼。   “如此无用的畜生,云侯就任由它老死,而不取她的鹿皮,鹿肉为人所用吗?”   云琅笑着摇头道:“这头鹿是某家从山中带出来的,相处时间长了,就不以畜生待之。”   “与牛论恩,与树论德,乃是愚不可及的事情。”   云琅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炒熟的豆子放在掌心,母鹿吃进了嘴里,马上又无力地吐出来了。   云琅惋惜的道:“她已经没有力气吃豆子了……”   说完就追随董仲舒的背影走过去,而那头母鹿还在呦呦的叫唤着,很希望跟云琅再相处一段时间。   董仲舒停下脚步瞅着云琅道:“你本心想要留在那头母鹿边上继续安慰她,为何放弃了她来追寻我呢?”   云琅道:“母鹿虽然衰弱,却还有时间,先生如今已经到了日暮途穷的时候,自然要紧着先生这边才好。”   董仲舒沉默片刻,轻声道:“老夫生的时机不对,恨不能再活百年。”   “当年伍子胥,主父偃都曾经说过,日暮途穷就需倒行逆施,先生不会如此急迫吧?”   董仲舒忽然变得悲伤起来,戟指云琅道:“公孙弘死了,胡毋生死了,辕固生不见于陛下,江生口呐不善言辞,如今我也年老体衰。   常山王虽然进学我公羊学说,却也暗通谷梁一脉,如此下去,儒门四分五裂已成定局。   老夫等人一生所求眼看就要化为泡影,而你这个天下奇才,不但不助我一臂之力,统一天下思潮,反而助纣为虐,强行给我儒家经典之中添加你西北理工的学说,让本来就混乱的局面,免得更加无法测度。   儒门虽然还有瑕疵,即便是有瑕疵,他却对国朝的大一统有着无法比拟的作用。   若儒门死,百家就会卷土重来,到了那个时候,天下思潮就会再次进入百家争鸣的时代。   而百家争鸣唯一能产生的就是妖孽!   当无数思潮蛊惑人间的时候,乱世就会降临,也就到了你们这些妖孽横向天下的时候了。”   云琅摇头道:“世间本无成法,任何思潮出现都有他出现的理由所在。   与时俱进才是我山门所求的,一旦订立一个千年成法,对我们来说可能是福分,可是随着人世进步,成法终究会有一天成为子孙后世的桎梏。   某家以为,我儒家若要长久兴盛下去,必然要敞开怀抱,接纳天下思潮为我所用。   什么公羊,什么谷梁,什么颜严二氏春秋,一群人皓首穷经翻故纸堆,从无意义的文字中咂摸出一些奇怪的道理,而后就要指望依靠这些文字统治人的头脑。   如此儒门,如果不能对人本身有益,死掉也就死掉了,没什么好可惜的。   要知道我们订立的所有规矩,都是为了让人本身更加的好过,而不是活的更加苦楚。”   董仲舒皱眉道:“这些言论可能入典?”   云琅摇头道:“不能!”   “为何?虽然难听,也算有两分道理。”   云琅苦笑道:“我不想被万夫所指。”   董仲舒愤怒的挥挥袍袖冲着云琅大叫道:“无胆鼠辈!”   云琅抚摸着自己的脖颈道:“这颗头颅来到大汉的过程实在是太过艰难,不可轻易抛弃。”   董仲舒仰天长啸一声,丢开云琅,大踏步的去了云氏给他准备好的山居,再也不理会云琅了。   不管怎么说,云琅对董仲舒这种人还是尊敬的,努力一生去达成一个目标,这样的人无论如何也是值得尊敬的。   如果把儒家的书真正读进去,也就会滋生出一种叫做风骨的东西,有些人也把这东西叫做傻气……只可惜这种冒傻气的人在后世变得越来越少,不管用什么样的语言去赞美他,都没有真正留住他……   老虎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富贵城自己跑回庄子了,见云琅坐在草地上跟梅花鹿在一起,就立刻跑来了,一巴掌将梅花鹿扇飞,自己蹲在云琅边上吐着舌头喘气,看样子是真的跑回来的。   梅花鹿呦呦的哀叫着,一次次的将脑袋伸过来想要在老虎身上蹭蹭,每一次都被老虎一巴掌打飞。   直到梅花鹿一点力气都没有了,这才认命的躺在他们的身后喘着粗气。   梅花鹿跟老虎之间的事情,云琅历来是不管的,他们可能喜欢这种相处方式也不一定。   今天说的话太多了……   云琅多少有些后悔,这些话适合在董仲舒临死前说,现在说出来,天知道又会发生什么变故。   而变故这种东西,是云琅现在最讨厌的东西。   没有宋乔,苏稚,云音,云哲的地方就不是家,想到红袖那张吹弹可破的娇颜云琅的心就变得温暖起来。   偌大的云氏庄园交给董仲舒随便折腾去吧,此时的老家伙已经到了爆发的边缘,如果再撩拨下去,后果难料,儒家从来都不缺少心如铁石的家伙,万一董仲舒不用云氏庄园,这才是云氏最大的损失。   不论是瓷窑,造茶,还是制笔,制墨,造纸,印书,这些作坊如今都在全力赶工,一定要在会议开始之前,将印有云氏钱庄或者云氏制造的物品全部赶工出来。   这该是今年最大的一笔生意,只要这个会议如期开始,云氏就能真正的做到货通天下,让世人知晓,天下间最好的物件,全部出自云氏制造。 第一四二章 恶魔初现   云琅的企图在不断地暴露……   于是,长门宫觉得自己应该参加进来,于是,大长秋就带着长门宫产业名录来找云琅。   见到云琅正在跟红袖对坐饮茶,老人家极为满意。   喝过红袖敬的茶水之后,就一脸慈爱相的对红袖道:“你最可怕的噩梦已经结束了,以后好好地过自己的好日子。”   红袖惊恐的看看云琅……   大长秋怒道:“看他做什么,有些事就不该他知道,你以后也要忘记,早点成婚生子才对得起你母亲的一片苦心。”   云琅无所谓的抬抬手道:“红袖七岁之前的事情我不想知道,她七岁之后的事情我全知道,这就足够了。七岁以前红袖只是一个孩子,就算有天大的错也不是她的错,如果是她长辈的错……我觉得不算大事。”   大长秋听云琅这样说就更加的满意,点点头道:“聂壹杀了籍福,我这里有证据,如果他威胁到你,就拿这件事反过来威胁他。”   “籍福是谁?”   “一个无关紧要的人!”   “……既然是无关紧要的人,以聂壹的地位杀这样一个人,他有一万种法子逃脱刑责。”   “哦?把柄不够?”   “不够!”   “那就告诉聂壹,你知道他曾经是魏其侯门下第一门客,这事天下间知道的人只有两个,就是我跟聂壹,现在有四个人知道了。”   听大长秋轻松的就把聂壹给卖掉了,云琅还是忍不住看了红袖一眼,而红袖的大眼睛里已经充满了泪水。   大长秋用袖子擦拭掉红袖脸上的泪水,抚摸着红袖的头顶轻声道:“没事了,没事了。”   红袖再也忍不住伤心难过,扑进大长秋的怀里大哭,大长秋面带笑容,轻轻地拍着红袖的后背宛若一个慈祥的父亲。   看他们父慈女孝,云琅就想离开,给他们一个安静的空间,却被大长秋阻止了。   红袖哭了一阵子,就抬起朦胧的泪眼对大长秋道:“耶耶!”   大长秋的手哆嗦了一下,眼眶也有些发红,最终点点头,对云琅道:“你老婆叫庞红袖!”   云琅点点头表示知道,又冲着大长秋笑道:“我从今后就该称呼您为丈人?”   大长秋痛苦的摇摇头,用手指轻轻地掠过红袖的眉梢低声道:“不了,这对文娘来说是一种侮辱。”   说罢,整个人似乎都没有了精气神,从袖子里掏出一份长门宫的产业名录丢给云琅道:“你自己挑选吧,我要走了。”   说罢,不顾红袖苦苦挽留,大长秋上了马车,就离开了富贵城。   云琅见红袖又想哭泣,就对她道:“你如果现在去你母亲的坟茔,应该在那里还能见到他。”   红袖摇摇头,把身子依偎进云琅的怀里低声道:“不了,那是他们的世界,我就不打扰了。   夫君,您知道吗?   来氏出事前的一天,耶耶就曾经在半夜跳进母亲的房间,要带我们走。   却被来家的人给阻止了,耶耶跟他们厮杀了良久,流了好多血,阿娘将刀子横在脖子上逼迫耶耶快走,否则她就立刻自杀。   耶耶这才杀开了一条血路离开了来家。   我记得很清楚,来家的那个家主,两只眼睛在烛光下如同炭火一般通红。   他还说,既然进了来氏,生是来氏的人,死是来氏的鬼,明日一起命赴黄泉才算整整齐齐。”   云琅咬咬牙道:“来氏还有人留存吗?”   红袖摇摇头道:“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母亲要我幸福快活的过一辈子,没要我复仇,我也不想复仇。这些年在云氏,妾身过的快活无比,哪怕跟小虫丑庸一起去我最害怕的黑松林取水,因为有大王陪伴,也成了妾身生命中的一场乐事。您知道吗,春天的时候,溪水边上的青草比向阳坡上的青草更早露出地面。脚踩在松针上会发出沙沙的响声,这时候,松鼠就会从树洞里探出头来,小虫总会爬上松树,赶走松鼠,从树洞里掏松子,运气好的时候还会有一些榛子,栗子跟干枯的山楂果干……小虫总是只拿一半,她说要是全拿走了,松鼠就会饿死……用松针在水塘边上点一小堆火,小虫会用石板烤松子,榛子,板栗给我吃……如果不是因为您要泉水煮茶喝,我们跟老虎能在黑松林里玩一整天……”   云琅从未听红袖说过这些事情,见红袖这是要开长篇了,干脆将大长秋拿来的产业名录丢在一边,一手揽着红袖的细腰,一手烹茶,好让红袖说的更加畅快些。   “对我来说,没有打骂的日子就是好日子,在家里没人打骂我,每个人的笑脸都很暖和,除了丑庸总是说我长了一张狐媚子脸,每次她这样说完,就会难过好长时间……嘻嘻,我跟小虫都知道她想给您做妾……我一点都不生气,看着她用麻布缠腰把自己缠的喘不上气来了,我跟小虫就快要笑死了。”   “后来,您娶了少君,后来又娶了细君,丑庸哭了一天,尽管那时候她已经嫁给褚狼了。小虫没心没肺的活着,妾身却盼着早点长大……您是母亲给我选的男人,我很担心没可能嫁给你,小虫却说我长得很美,一定会嫁给您做妾的。对了,您什么时候娶我呢?”   云琅笑道:“等家里清闲下来,还要跟小乔,小稚说清楚,要不然你以后很难做人的。”   红袖掩着嘴偷笑一声道:“夫人早就训诫过我了,还说了一大串云氏妇人需要遵守的女德,细君就在一边啃着梨子看着,还添油加醋的增加了很多规矩,还排了位置,还要我每天要把家看好,把孩子看好,教好,要不然就揍我!”   “你不生气?”云琅在脑子里幻想了一下苏稚教训红袖的样子有些担心。   “才不生气呢,小虫给我说了很多从外边听来的大家族内宅的事情,咱们家跟被人家太不一样了,别人家的内宅说是为了争宠,其实争的不过是一点钱粮罢了,谁又真正喜欢自己的男人了。咱家里的两位夫人都是有大本事的女人,跟您一样都是家里的大树,只有妾身才是一棵柔弱的藤萝,攀附在三棵大树上活的快活。谁有心思在家里弄那些让人耻笑的事情。少君喜欢夫君,细君也喜欢夫君,妾身也喜欢夫君,我们聚在一起过快活日子,一辈子就这样活下去,直到老死,您说好不好?”   听着红袖蜜糖一样的语言,云琅终于觉得老天把他丢到大汉,并不是要惩罚他,而是在奖赏他。   正要说一些应景的甜言蜜语回应一下红袖,大门咣当一声就被人踹开了。   红袖尖叫一声就离开了云琅的怀抱,云琅倒是镇定,正在斟茶的手连抖动一下的意思都没有。   苏稚的脑袋探了进来,疑惑的瞅着红袖还算完整的衣裙,皱眉道:“居然没有趁机上下其手?”   云琅把手里的茶杯递给苏稚道:“以后要进来,就轻点进来,不要抬脚踹门,你还有身孕呢。”   苏稚坐在云琅身边接过茶杯喝了一口茶,鄙夷的对羞愧得快要死掉的红袖道:“真是没用啊,想当年,我跟夫君在一起的时候,衣衫从来就没有完整过。”   云琅无奈的道:“好好说话啊。”   苏稚笑道:“脸皮这东西是在外边要的,在这里要什么脸皮啊,是不是这丫头不会伺候人?这可就麻烦了,需要给她讲一堂人体构造课程才好。有一个女人马上就要咽气了,年纪跟红袖差不多大,要我一定在她死后,查一下她是否被人下了毒,哪怕尸体被我切开也无所谓,还要她的兄长发下了毒誓,一旦查明她是中毒而死,一定要报复夫家,估计活不过今晚。这样新鲜的尸体,正好解剖给红袖看。”   红袖嗷的一声就重新扑进云琅怀里,把他抱得紧紧的。   云琅皱皱眉头没有理会苏稚吓唬红袖的那些话,直接问道:“那个女人的兄长是谁?”   苏稚无所谓的道:“女人是赵王太子丹的妃子,那个女人的兄长叫做江充!” 第一四三章 狗咬吕洞宾   云琅霍然起身,抬手取下挂在墙壁上的宝剑,就要离开。   苏稚大吃一惊,连忙抱住云琅道:“夫君,你要干什么?”   云琅瞅着苏稚认真的道:“你们乖乖的留在这里,我去去就回。”   苏稚看到丈夫眼中杀机大炽,不明白为什么他仅仅听到江充这个名字就立刻有这么大的反应,想要再劝诫一下,云琅已经离开了房间。   云琅一路上心急如焚,刘二一干家将几乎要用跑的才能追上已经走出很远的家主。   杀江充!   这是云琅此时此刻唯一的念头,至于杀了江充有什么后果,他此刻已经完全顾不得了。   提着宝剑的云琅再也不是那个见了谁都会笑眯眯的人物,杀气弥漫的云琅,即便是刘二这种对家主极为熟悉的人也有些心惊。   推开病室的大门,屋子里只有一个脸色蜡黄的女人正在苟延残喘,负责看护这个女人的看护妇见家主提着剑进来了,吓得双腿发抖,手里的水杯掉在地上,发出一声脆响。   “江充去了哪里?”   云琅冷冰冰的问道。   “半个时辰之前已经走了。”   看护妇立刻回答。   “备马!”   云琅想都不想的就对刘二下了命令。   床上的妇人剧烈的咳嗽几声,然后惨笑着对云琅道:“你们是刘丹派来杀我的人,为什么不动手?”   云琅只是看了一眼这个倒霉的妇人就离开了病室。   下楼之后,游春马已经在楼下等候了,战矛,弩弓,已经齐备,云琅跳上战马,就沿着门房指引的方向追了下去。   刘二等人终于弄明白了家主想要干什么,已经有部将越过云琅的战马,全力狂奔想要抢在家主面前杀掉江充。   多年以来,云氏家将一直过着平安的日子,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家主上战场的希望越来越渺茫。   想要功绩,就只有替家主铲除敌人这一条路了。   游春马狂奔了一个时辰,早就汗流浃背了,云琅发现先前出发的几个家将站在路口,就放缓马蹄问道:“人在哪里?”   刘二拱手道:“半个时辰之前,已经进入了犬台宫!”   云琅瞅瞅不远处的犬台宫宫舍,微不可察的叹了口气,就解下腰牌丢给刘二道:“递我的牌子,就说永安侯云琅求见陛下。”   刘二捧着家主的牌子匆匆去了宫门,不一会就回来禀报道:“黄门说陛下今日心情不好谁都不见。”   云琅跳下战马,抓着长矛找了一处干净的树桩子坐了下来,他准备死等!   无论如何,江充今日必死!   这是云琅来到大汉朝之后,第一次有如此强烈的杀人欲望。   犬台宫,顾名思义就是刘彻遛狗,逗狗的地方,是一座不算大的宫室,宫室外边还有一座空旷的走狗观。   这里饲养着不下六百只各种类型的狗,从獒犬到细狗再到普通的黄狗,样样都有。   即便是云琅守在犬台宫外边,也能听到里面传来激烈的狗吠之声。   看守犬台宫的侍卫见云琅杵着长矛待在宫室外边不走,就小心的来到杀气冲天的云琅面前道:“云侯请回,陛下行在不容外臣觊觎。”   云琅再一次拿出腰牌递给侍卫道:“请将军再次禀报陛下,永安侯云琅求见。”   犬台宫守将见云琅意志坚决,就接过腰牌,再次回到了犬台宫。   此时的刘彻意兴阑珊的看着阶下斗的血肉横飞的猛犬,眼看着这两只獒犬的动作已经缓慢下来了,明显是体力不支的状态,他也没有让狗监分开这两只狗……   看来这两只狗不分出胜负,皇帝是不会罢休的。   两支铁棍分别塞进这两只正在撕咬的獒犬嘴里,负责斗狗的宦官分开了撕咬在一起的獒犬。   一桶凉水浇在精疲力竭的两只狗身上,獒犬打了一个激灵,甩甩毛发,血水四溅,控制獒犬的宦官见状,再次松开了獒犬,两只获得短暂休息的獒犬以更加凶狠的姿态撕咬在了一起。   犬台宫守将站在台阶下,不敢言语,倒是皇帝的贴身宦官隋越走过来皱眉道:“何事?”   犬台宫守将连忙将云琅的腰牌奉上,低声道:“永安侯没有离开,依旧要求觐见陛下。”   隋越验看了云琅的腰牌,收起腰牌来到皇帝身边,一言不发的守在皇帝身边看阶下的两只獒犬争斗。   终于,有一只獒犬不敌,一只耳朵被生生的撕咬下来了,哀鸣一声转身逃跑。   刘彻不悦至极,阴森森的对隋越道:“连狗带训狗之人一起杖毙。”   隋越领命,挥挥手,守候在一边的侍卫就捉起那个训狗的宦官急急地去了外边,至于那只斗败的狗,才跑出十余丈,就被侍卫乱棍打死了。   一碗温热的粥放在刘彻的面前,刘彻端起粥碗,吃了一口又重重的丢在桌子上,送粥过来的宫娥惊恐的跪在地上,将头杵在地板上瑟瑟发抖。   刘彻的心情坏到了极点。   只有禽兽才会父女通奸,姐弟乱伦!!!   煌煌赵国王府,如今成了一个令人恶心的藏污纳垢之所,一旦这样的事情传扬出去,刘氏在世人眼中就会彻底的沦为禽兽!   一个齐国王与他的嫡亲姐姐乱伦已经是死有余辜了,还以为有齐国王自杀的例子在前,其余宗亲无论如何也会自勉一下,没想到赵国太子丹却干出更加过份的事情,这让身为刘氏族长的刘彻何以自处。   隋越捏着云琅的腰牌一言不发,说起来永安侯对他不错,没必要这时候把永安侯送上去当皇帝发泄怒火的靶子。   大汉朝以孝义治天下,而刘丹的做法正在摧毁孝义这个根本。   越是愤怒的时候,刘彻的感官就越是明朗,因此,隋越与犬台宫守将的小小接触并没有逃过他的视线。   而隋越手中那枚明黄色的腰牌,更是提醒他,在他最羞辱的时刻,有人求见,而此人,居然还是一位皇族。   “谁要见朕?”刘彻站起身伸了一个懒腰。   隋越连忙上前,将腰牌放在皇帝面前的桌子上道:“永安侯云琅二次求见。”   “他来干什么?”刘彻翻弄一下腰牌平心静气的问道。   “仆不知。”   “云琅就在外边?”刘彻问犬台宫守将。   “永安侯背负弓弩,手持长矛,携六名家将在犬台宫外守候!”守将不敢隐瞒,和盘托出。   刘彻怒极而笑,用手指点着云琅的腰牌桀桀笑道:“都来欺负朕,真的以为朕软弱可欺不成?”   隋越连忙跪地禀奏道:“陛下息怒,永安侯匆匆前来,必定是有要事禀奏……”   “滚开,你这个狗奴才!”   刘彻一脚就把隋越踢了一个跟头,然后就对狗监头领吼道:“把所有獒犬给朕放出去,朕要看看云琅是否真的如同传说中那般骁勇善战!”   隋越惨叫一声抱住刘彻的腿哀求道:“陛下不可,陛下不可啊。”   被怒火冲昏头脑的刘彻那里听得进去,咆哮如雷,催促狗监速速放狗!   自从腰牌进了犬台宫,云琅就伸长了脖子瞅着紧闭的宫门。   江充不除,大汉国永无宁日,一旦巫蛊案真正爆发,他为之努力,为之流血,为之牺牲的盛世皇朝将会轰然倒塌,想要再达到这个高度绝无可能。   因此,云琅不能容忍江充这种人在世上多活一刻。   宫门打开了,云琅没有见到黄门,却听见了杂乱无章的狗叫,当一匹黑色的如同牛犊子一般大小的獒犬率先从宫门里蹿出来,云琅大叫不好,跳上战马,拨马而逃。 第一四四章 逆反心理   自从云琅看到獒犬不断地从犬台宫涌出的那一刻起,他就后悔了。   亲自带人截杀杀江充这种事情做的实在是愚不可及。   他以为杀一个小小的还没有被刘彻重用的江充没有多少难度,只想着快速解决隐患。   没想到今日的刘彻居然暴虐到了这种地步。   云琅从不允许为了国家就把自己的命送出去,决不允许!   自己还有温婉的宋乔,娇憨的苏稚,美丽的红袖,乖巧的女儿,傻乎乎的儿子,怎么可能因为一个江充就全部葬送掉?   巫蛊案最大的主谋其实就是刘彻自己,江充最多不过是一个诱因,一个帮凶而已。   之所以会发生巫蛊案,最大的原因是刘彻年老体衰,而太子健康昂扬,面对将要失去权力的恐惧,刘彻自己亲手操弄出了大汉史书上最残忍的一幕。   就算自己杀掉了江充,天知道会不会有王充,李充一类的人出现。   就像张汤死掉了,赵禹又填补上,赵禹被弄去边关种地了,王温舒又快速的填补上来了。   大汉朝并不因为缺少了两个酷吏,就没有酷吏了。   “君侯快跑!”   刘二在云琅身后怪叫一声。   云琅匆忙中回头一看,头皮都在发麻,还以为刘彻只会弄一些狗来撵他,没想到此时此刻,在他背后有一支庞大的獒犬大军!   看样子犬台宫里的獒犬已经倾巢出动了,他甚至看到了七八只小小的只适合让闺中女子带着捕捉野兔狐狸一类小兽的细狗。   偏偏这种狗的体型纤细,奔跑起来速度最快。   刘二大叫一声用手里的长矛抽翻了一只细犬,准备带着其余五个家将替家主挡住狗群,好让家主快跑。   就听云琅怒骂道:“快跑啊,找死呢?”   眼看着狗群铺天盖地的压过来,刘二打了一个激灵,继续跟着家主狂奔。   眼看着就要到大路上了,云琅却不敢跑上去,大路上人来人往,要是把狗群引过去,天知道会死伤多少。   好在这些狗似乎认定了他,并没有跑上大路去撕咬路人,依旧紧紧的追着云琅大有不弄死云琅不罢休的气势。   匆匆的辨别了一下方向,云琅还是觉得带着这群狗去旷野比较好,只要地域足够大,足够让战马奔驰,一群狗而已,算不得太大的威胁。   战马的步幅很大,而他们胯下的又都是久经战阵的军马,在狂奔中很自然的就形成了一支锋矢阵。   以云琅为锋矢,避开大路,一路向西狂奔,云琅相信,战马的奔驰耐力要比狗强的太多了。   这时候,已经不是如何摆脱狗群追赶的问题了,而是该如何将这些恶犬一网打尽的问题。   跑了不到十里地,身后的狗群就已经稀疏了很多,只有一些天生适合长途奔跑的狗还缀在后面。   而这些狗的体型大多不算大。   “刘二兜转回去,继续招引那些狗,打断这些狗腿,我要除掉这些祸害!”   被狗追了半天,云琅已经怒不可遏了。   刘二等人轰然应诺,随手敲断两条狗腿,就随着家主往回转。   很快这片荒地上就出现了一个奇异的场面,七个人七匹马带着数百条狗在荒地上不断地兜圈子,一路上全是被打断腿的狗在凄厉的哀鸣。   又过了半个时辰,仅存的百十条狗就四散而逃,却因为前边跑的太卖力,又被战马追上,同样被长矛敲断了腿,能全身而退的不过区区十余条。   隋越赶过来的时候,他惊恐的发现,这片荒地上狗吠连天,云琅正带着家将在荒原上烧火烤肉,仔细一看,他几乎昏厥过去,木头架子上烤的可不正是一条狗吗!   “陛下考校末将军阵本事,隋公觉得云某是否还堪一战?”   隋越愣了一下,马上到:“君侯认为这是陛下在跟您游戏?”   云琅抽抽鼻子道:“犬台宫本来就是游猎之所,有这样的游戏有何怪哉?”   隋越连连点头道:“君侯果然是百战名将,区区七人就能让六百余条狗全军覆没,佩服,佩服。不知君侯觐见陛下有何要事?”   云琅笑道:“本来正在狩猎,想问陛下求几条堪用的猎犬,没想到全被我给弄伤了,真是可惜。”   隋越拉着云琅朝外走了几步轻声道:“君侯,陛下因赵国王太子丹秽乱宫廷一事怒不可遏,一时迁怒君侯,老仆恭请君侯体恤陛下悲苦,忘记此事。”   云琅叹息一声道:“太子丹之事不过是疥癣之疾,一介狱吏就能平息此事。而江充此人心怀叵测,对我皇族充满了仇恨,某家生恐此人流毒天下,宜早杀之!”   “如此说来,君侯来犬台宫,只是为了杀江充?”   云琅长叹一声道:“不瞒隋公,云某历来与人为善,能与人和睦相处就和睦相处,绝无害人之心,这江充,是我平生第一次见他就想杀之而后快的人物。”   隋越忽然想起云琅昔日的种种神奇之处,不由得指指天空。   云琅摇头道:“天人之说过于虚无缥缈,云某只是心血来潮,觉得不杀此人寝食难安。因此,才持弓弩携长矛来到犬台宫冲撞了陛下。隋公,江充此人如今身在何处?”   隋越皱眉道:“两个时辰前离开了犬台宫,他哀告陛下,说太子丹几次三番要杀他,求陛下给他一个安身立命之所,陛下准许他即刻启程追上出使匈奴的使节团避祸,并且赏赐了他良马三匹,看他急不可耐的样子,云侯想要追上他恐怕很难。”   “这么说,在陛下放狗追我的时候,江充就离开了?”   隋越尴尬的点点头道:“确实如此,他可能觉得君侯前来恐怕对他不利,走的很急。”   云琅瞅瞅快要落山的太阳,摇摇头道:“他有三匹良马,如果日夜不停的赶路,恐怕是追不上了。”   隋越笑道:“一介小吏,即便逃过一劫又如何,他出使匈奴总有归来的一天,君侯若要灭杀他,不过是小事一桩。陛下如今看重他,无非是看在他很懂事的秘密告发太子丹,给皇家保留了颜面。等太子丹一事了结,谁又会认识他是谁呢?”   云琅点点头,觉得只好如此。   荒野上狗吠阵阵,狗肉飘香,云琅坐在石头上,大口的啃食狗腿,都说黑狗黄狗乃是人间美味,当他带着愤怒啃咬的时候更是觉得此言不虚。   听闻云琅被狗群追杀的落荒而逃,刘彻的心情就好了很多,心中也隐隐有些后悔。   像云琅这种从不知道向他献媚的臣子,他是又喜欢又厌恶,习惯了臣子们用敬畏的态度对他的刘彻,每次跟云琅见面,他让他生出自己还是不是皇帝这种荒谬的念头。   这种人对帝国极为重要,而且是不可或缺的。   他喜欢折磨调教这种人,却从来不会真正的伤害这种人,就像汲黯,就像霍去病,就像云琅……   喝了一壶酒之后,刘彻就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大度了,连处罚云琅的心思都淡了。   直到隋越回来禀报说他派出的狗已经全军覆没了,刘彻又觉得心头有一团火在燃烧。   “他要杀江充?还准备在犬台宫门前动手?”   “永安侯说他与此人素不相识,只是听到这人的名字就心血来潮,欲杀之而后快,根本就不能自抑!”   “他还说了什么?”刘彻闻言一惊,坐了起来。   “永安侯还说,此人会给大汉带来灾难。”   刘彻闻言大笑:“他云琅向来说自己与鬼神无涉,怎么现在用起这种说法来了?恐怕江充此人不是对大汉有害,而是对他云琅有害吧,嗯,待江充从匈奴之地回来,朕再细细的追问一番,看看到底有什么秘密是朕不知道的。” 第一四五章 云琅狗贼   狼受伤之后会安静的忍耐痛苦,舔舐伤口,等待恢复的那一刻。   狗就不一样了,伤腿之后,就会大声的惨叫,好引来主人替自己救治。   云琅一行人吃了两只狗之后,就离开了荒野。   此时此刻,犬台宫一片黑暗。   刘彻从不在犬台宫这样的小宫殿夜宿,这里的防卫力量薄弱,宫墙也不够高,唯一的好处就是距离长门宫不远。   云琅回到富贵城的时候,江充那个可怜的妹子正好咽下最后一口气。   云琅在苏稚的解剖台子上见到这个女人的时候,她依旧死不瞑目。   能做太子妃的女子长得不会太差,不过,在死掉之后,就没有什么美丽可言了。   “尸体伤痕累累,尤其是下体,惨不忍睹,都是旧伤之上添了新伤,造成这种模样的伤痕,可不是一日之功。怪不得太子妃对自己的身体毫不在意,即便是明知道会被我切碎,也没有半点惧怕之意。”   云琅摇头道:“当初嫁给刘丹的时候,这个女人应该是欢喜的,毕竟,从一个平民女子一跃而成为太子妃,完成了她想要富贵一生的梦想。看得出来,这个女人为自己过着的富贵生活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直到无法忍耐的时候,才会求告自己的兄长带她逃走。”   苏稚手里的刀子在烛光下光芒四射,迫不及待的对云琅道:“夫君,切不切呢?这个女人身上不仅仅有外伤,还有很多内伤,骨头也有很多损伤。说句实话,她中的毒对她这身伤来说不算什么。”   “没必要了。”   “为什么?”   “刘丹死定了,不管我们在这个女人身上发现什么悲惨的事情,对皇帝来说都不重要。如果刘丹仅仅是虐待,或者毒杀了这个女人,皇帝是不会理睬的,真正让皇帝动怒的是,刘丹此人乱了人伦,伤及汉家根本,至于这个女人,对皇帝来说太无所谓了,他自己每年弄死的女子也不在少数。烧了吧。”   苏稚再次瞅了一眼台子上的尸体,有些遗憾的道:“很有特点的教学工具啊。”   云琅抬手在苏稚的脑袋上拍了一巴掌道:“我是让你研究医学,不是要你变成人魔。”   苏稚怒道:“不切开怎么有新的病理被发现?人死了,留下的就是一具皮囊,被我切开研究,还能造福世人,一把火烧掉有什么用处?”   云琅摇头道:“剩下的就是伦理上的问题了,好了,乖乖的跟我回去,忘了这事。”   苏稚被云琅推着离开了解剖室,随后烛光熄灭。   就在他们走了不长时间后,一个留着短须的青年人从一个巨大的木头箱子里跳出来,来到解剖台子前边,单膝跪倒,抱着女尸的脑袋轻声啜泣。   清冷的月光从窗户透进来照在女尸诡异的面容上,减弱了诡异的青色,多了一丝柔和的象牙色。   男子黯哑的哭泣声在空旷的解剖室里回荡,断断续续的如同鬼哭。   也不知道哭泣了多久,男子站起来,用覆盖女尸的白色麻布将女尸包裹起来,然后就用绳子包扎结实,背在背上,从窗户里跳了出去……   云琅是早上从苏稚的手脚纠缠中努力挣扎的时候知道医馆闹鬼的消息的。   苏稚早就不喜欢跟母亲住在一起了,她更喜欢趁着怀孕的时候把丈夫支使得团团转。   因此,这些天,云琅的日子过的并不好。   听说医馆闹鬼,云琅,宋乔,苏稚就第一时间来到了医馆倾听昨夜守夜的羌人看护妇惊恐的讲述解剖室有鬼夜哭的事情。   打开解剖室,那些战战兢兢跟着君侯来看热闹的看护妇们顿时就尖叫起来。   解剖台子上空空如也,那个遭遇凄惨的女人尸体不见了。   云琅郁闷的瞅着窗台上的脚印,拿手比量了一下,他就知道这么大的脚印绝对应该是一个男人的。   而且,一定是江充的。   装骨骼,骷髅的木头箱子被掀开了,那些原本已经被分门别类安置好的骨骼骷髅,如今被人弄得一团糟,留出来了一个可以让一个成年人坐着的位置。   云琅看到这一幕,背后起了一层白毛汗,他万万没有想到,江充不但没有逃走,反而回到了富贵城。   昨天晚上,当他跟苏稚商量处理他妹妹尸体的时候,这家伙就在距离他不到两丈远的木头箱子里。   如果昨晚顺从了苏稚,把那个女人的尸体给切了,说不定这家伙会从箱子里跳出来把他们夫妇也给切了。   毕竟,大汉人能忍受苏稚切割尸体的残酷场面的没几个。   “诈尸了。”   一个羌人看护妇拔腿就跑,然后,其余的看护妇也一哄而散。   云琅自然是岿然不动的,宋乔的脸色发白,苏稚则害怕的瑟瑟发抖,抱着自己的肚子警惕的瞅着四周。   刘二勇猛的挡在云琅前边,其余的武士也很自然的抽出了刀子。   “搜索一遍房间,再去城门官那里问一下清早出城的都是些什么人。”   宋乔拉着云琅的衣袖道:“那个女人活了?”   云琅又把苏稚拖到身边握住她冰凉的小手道:“这个女人的哥哥回来了,不忍心把妹妹的尸体丢在这里,一起带走了。”   听丈夫这样说,宋乔松了一口气,马上又急促的道:“您确定他已经走了?”   云琅叹口气道:“富贵城的城墙很高,江充带着妹子的尸体,没法子翻越城墙,只能走城门。”   苏稚瞅瞅外边的天光道:“城门开了足足有一个半时辰了。”   云琅遗憾的道:“又被他给跑了。”   江充这次逃跑云琅没有像第一次那样急迫,多少有些智珠在握的模样。   隋越说的很对,江充这人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一个小人物,只要对他有足够的重视,他根本就无法翻出大浪来。   回到房间云琅专门写了四封信分别给了阿娇,长平,霍去病跟曹襄,告诉他们江充此人的危险性。   跟皇帝这样说需要证据,需要理由,跟他们四个人说,云琅不需要任何理由。   下午的时候,派出去寻找江充的人就一一回来了。   如同云琅猜测的一样,城门刚开的时候,江充就赶着一辆黑色的马车离开了富贵城。   家将们一路追索,最后在骊山脚下的一片荒坡下,找到了那辆黑色的马车,也找到了一座新坟。   坟墓属于江燕儿的,木质墓碑上还用石块压着一封信。   收信人写的是他云琅。   云琅打开信看了一遍就放在火上烧掉了,心中感慨万千。   从信里的话来看,江充是一个非常感性而且直接的人,开头的第一句话就是——云琅狗贼!   剩下的就是在讲述刘丹此人是何等的寡廉鲜耻,而他云琅就变成了一个为了攀附权贵,不惜追杀他们这对苦命兄妹的狗贼。   与云琅见过的所有狗血剧一样,他发誓必报此仇,刘丹死了,还有刘彻的弟弟刘彭祖,刘彭祖死了,仇恨就会落在他云琅头上。   总之一句话,大汉勋贵无好人,全都是一丘之貉。   信的最后他更是用最恶毒的语言,诅咒了大汉这个国家,诅咒了刘彻他们祖宗十八代,诅咒云琅不得好死……   这封信本来是要拿给刘彻看看的,考虑到刘彻最近肝火大旺,云琅还是决定不给他看了。   总之,一个小人物离开了大汉,准备去投靠刘陵,借用匈奴的力量来为自己的妹妹复仇。   这样的人云琅见多了,想必刘彻也不会在乎,他不过是茫茫沙漠里的一粒尘埃,算不得什么大事。   烧掉信之后,云琅就问匆匆赶来的张安世:“长安附近的大儒们已经启程了?” 第一四六章 董仲舒的意外   大汉国每天发生的事情多如牛毛,像江充这样的事情还算不上什么大事。   也只有云琅知晓江充以后会干出多么残酷的事情,才会如此的重视。   经过江充的事情,云琅发现,史书对江充的描述或许还不够完整。   此人自幼与妹子相依为命,据说他们兄妹之情极好,江燕儿被刘丹折磨的不成人形,应该才是江充只要找到机会就把刘氏子往死里整的最重要的原因。   否则,只要稍微有点头脑的人,都不会把自己放在皇帝跟太子之间,即便是江充在巫蛊之祸中没有被刘据杀死,等到刘彻清醒过来,他的下场将会更加的凄惨。   除非他甘心成为皇帝鹰犬的原因就是准备弄垮这个帝国。   现在,江充跑匈奴那边去了也好,以后,大家泾渭分明的为敌,总好过敌友难辨。   董仲舒最近在云氏过的极为愉快,不论是梁翁,还是平遮都用对待祖宗一样的态度对待他,但有所求,无有不依。   云氏先进的生活设施,也让董仲舒大开眼界,不论是洁净的水冲茅厕,还是冬暖夏凉的房间,亦或是享用不尽的美食,都征服了董仲舒。   只可惜,这种生活上的享受,仅仅征服了他的身体,对他坚如磐石的意志,还是没有多少改变。   春日里的云氏庄园姹紫嫣红,莺飞蝶舞,鲜花不断,春日融融,流泉飞瀑更是数不胜数。   当初花大价钱铺设的青石地面,如今布满了薄薄的青苔,走在上面如同踩在厚厚的地毯上。   董仲舒极为喜欢……   只是老家伙不明白一点,云琅他们家人走在青苔上的时候一般都穿着木屐……   于是,在一个春和景明的好日子里,在几位提前来到云氏的儒家大儒的陪伴下观景谈论学问,说到激动处,脚下一滑,重重的摔倒在地上。   “年纪大了,骨头松脆,左臂骨折,头颅撞在花坛上,破损不大,然头颅里面却受到了震荡,至少需要休养三月有余。”   云琅匆匆赶来之后,仔细检查了董仲舒的伤势,给出了最后的结果。   董仲舒受了伤,云琅勃然大怒,梁翁,平遮以下一百一十三个仆役全部跪在前厅等候家主发落。   清醒过来的董仲舒闻听云琅预备将这些仆役全部贬斥为农奴,就派人前来阻止。   “董公以为,受伤之事怨不得这些家仆,乃是真正的天灾。”   前来传达董仲舒意见的夏侯静有些惭愧的道:“说起来,真正的谬误在我等,如果不是我等驱逐搀扶我等的奴仆离开,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云琅扫视了一遍如丧考妣的梁翁,平遮等人冷冷的道:“来云氏的都是贵人,行动坐卧都要照顾妥当,此次董公之伤,还有药石可救,若真正有不忍言之事发生,尔等就算死百遍,也难偿此恨。记住了,仅此一次,下不为例!”   梁翁连连叩首道:“老奴这就去铲除青苔,绝不留下任何隐患。”   夏侯静有些难堪的对云琅道:“董公之伤,乃是天意,青苔何辜?红花之旁,杨柳之下,脚踩青苔正是难得的雅趣,若是露出青石未免无趣了些。”   云琅摇头道:“夏侯公此言差矣,诸位大儒都是当世之瑰宝,焉能等闲视之。一处景致不看也罢。”   夏侯静大笑道:“云侯谬矣,生老病死自有天数,董公跌倒确属天意,怎能因噎废食,此小径通幽乃是难得的清静之地,后到的诸公还未看到,怎能就此毁弃。以某家来看,不若将此小径命名为‘倾倒董公处’岂不妙哉!”   云琅听罢,一张嘴张的如同河马一般。   董仲舒听了夏侯静的安排,若不是有伤在身,一定会纵声长笑的。   至于是不是苦笑,云琅就不得而知了。   至少,云琅很容易从这件事情中发现,即便是关中,弘农一带的儒家大儒,跟董仲舒也并非是一条心。   一个完整的董仲舒都没有法子将想法百出的儒家整合成一体,断了胳膊,又得了脑震荡的董仲舒应该会更加的无力。   脑震荡这种病云琅得过,过程痛苦不堪,只要脑袋稍微一动,脑浆似乎就与脑壳分离开了痛不可当。   即便如此,董仲舒还是没有更改商讨的日期,一个人留在房间里养病,只是不可能安心罢了。   宋乔被云琅叫回来专门照看董仲舒,对一个八十岁的人瑞来说,还没有多少忌讳。   一同来的还有两个羌人看护妇。   宋乔给董仲舒摸完脉,就用麻布将董仲舒的脑袋缠起来,稍微用力了一些,也唯有如此,才能稍微减轻一点董仲舒的眩晕感。   见董仲舒看着窗户,宋乔就莞尔一笑,打开窗户对董仲舒道:“董公目前最好多睡觉,而不是关心外面那些喧闹的大儒。”   董仲舒轻声道:“人人都说天堂好,哪里及得上云氏啊。”   宋乔笑道:“拙夫常说,他的一身本事大多在享受上,若说美食,华宅一道胜过我夫君的确实不多。”   董仲舒笑道:“夫人也是出自山门是吧?”   宋乔学男子拱手道:“在下乃是璇玑城女弟!”   “早有耳闻,老夫当年去齐地遍寻不到,深以为憾,却不料璇玑城却进京了。”   宋乔道:“璇玑城不过是一群与世无争的医者,不敢参与门派之争,开一家医馆治病救人,就得偿所愿了。”   董仲舒睁开眼睛看着宋乔道:“别恨我,大义之下人为蝼蚁,这世间纲纪混乱,不破不立。”   宋乔笑道:“我夫君尝言,舍得,舍得,没有舍就没有得,可是,到底舍去那些才是对的呢,如果舍去了瑰宝,得到了泥沙,那就是倒退。”   董仲舒缓缓闭上眼睛长叹一声道:“人人都以为自己身怀重宝,不愿舍去,可终究是要有人舍去啊……”   董仲舒的话语里透着无奈。   看护妇放下帘幕,宋乔退了出来,再看外边蓝蓝的天空的时候就觉得人生皆苦。   云氏医馆这两天根本就没有给人看病,而是在给好几百只狗接腿。   刘彻大度的原谅了云琅打断他家狗腿的事情,可是,打断了狗腿,就需要接上,好在云氏医馆人畜都能看,所以,上下齐心的用了两天时间,终于接好了狗腿。   只是云氏必须腾出好大一片空地来养狗……   曹襄就是来吃狗肉的,霍去病也来了,云琅炖好狗肉之后,李敢也就过来了。   有些狗腿能接好,有些则没办法接了,自然只能杀掉吃肉,吃狗在大汉是一股风潮。   当年舞阳侯樊哙就是专门杀狗卖狗肉的大行家,云琅,曹襄,霍去病还在上林苑当纨绔子弟的时候就与已经没落的舞阳侯后人交好,还专门讨要了制作狗肉的秘方。   因此,云琅熬出来的一大锅狗肉浓香四溢。   曹襄捞了一块狗肉大嚼了一口对云琅道:“你把董老头的胳膊给弄断了,是不是这场聚会就是我们兄弟说了算?”   云琅摇头道:“董公摔倒,确实是意外。”   曹襄又撕咬了一口狗肉道:“我们去青苔小径观景,你那一次没有提醒我们穿木屐?去病,李敢说自己不怕摔跤,你也一定要他们换上,还说什么‘应怜屐齿印苍苔’的话。怎么到了董老头这里你忽然就忘记了?”   云琅摊摊手道:“我当时不在!”   “梁翁在吧?那老头把你的话当命啊,怎么可能会忘记你的吩咐,所以说啊,董老头就是被你暗算了。”   云琅岔开话题道:“天下名士齐聚一堂,又都是地方上说得上话的大财主,我觉得很有必要在商讨儒家千古大事的同时,商量一下,货通天下的事情。” 第一四七章 小人物跟神的差别   这是一场真正的决定几家人未来走向的聚会。   因此,同属一脉的阿娇,长平自然也会来。   阿娇,长平来的时候,她们两对狗肉也没有任何的忌讳,而且很喜欢一人拿着一大块撕咬着吃的方式。   这样的吃饭方式对她们来说非常的新奇。   “董仲舒真的不是中了你的暗算?”   阿娇吃了一块肉,掏出手帕擦擦嘴就质问云琅。   云琅放下手里的肉块摊开手道:“云氏的青苔小径您也去看过,还采了一篮子春花回去研究插花呢。”   阿娇想了一下道:“没错,那条小路确实漂亮,不过啊,我还是觉得是你下的黑手。小子,别过分,陛下那里正狐疑呢。”   长平从儿子手里接过手帕擦拭一下油手道:“夏侯静,柳生更可疑,他们一个是胡生的门徒,一个把左丘明的学问当命。如果说这世上最恨董公的人,无论如何也轮不到云琅。我问过了,董仲舒摔倒的时候,方圆十丈之内就没有云家的人,摔倒的原因也仅仅是青苔湿滑而已。董公虽然年迈,却步履矫健,这条小路也并非走过一次,所以,此事与云氏无涉。”   听母亲这样论断,云琅大喜,连忙捞了一块肉多骨头少的肉块放在长平的盘子里。   阿娇皱眉道:“这也太巧了吧,就在我们准备利用九条秦驰道开行货通天下大计的时候,董仲舒摔倒了,将这样一场声势浩大的论辩之会交给了我们,这太巧了。”   曹襄瞅瞅墙壁上挂着的硕大天下行商图摇头道:“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我们准备了两年,该发动了。”   阿娇道:“谨慎一些总是好的,陛下这一关不好过,我跟陛下提起过货通天下的事情,陛下并没有给出回应。”   霍去病皱眉道:“这对大汉国是前所未有的好事大家为何忧虑重重呢?我只知道,一旦通过九条秦驰道将大汉东西南北全部沟通,如此一来,天下财货必定齐聚长安。长安将成天下最富裕的所在。如此一来,长安不仅仅有全大汉最精锐的雄兵,又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钱粮,问天下还有谁敢生反意?”   云琅奇怪的瞅着霍去病道:“货通天下可不是这个意思,不过,最占便宜的确实是长安。货通天下不是要搜刮天下,而是要让全大汉的货物流动起来,原本在江南不值钱的货物,到了长安就会增值十倍,同理,在长安多的不值钱的货物,到了江南同样会增值。最好的结果就会达到共同富裕的一个结果。”   霍去病像看傻子一样的看着云琅道:“天下,何处的物产能比关中丰饶?你是说蜀中,还是吴越之地?”   云琅怒道:“我说的是最后的结果。”   见云琅有些气急败坏,霍去病嘿嘿一笑,继续捞出一块狗肉大嚼。   长平忽然笑了,指着曹襄道:“你怎么想的?”   曹襄道:“平阳侯府到了该分家的时候了。”   阿娇白了曹襄一眼道:“没胆鬼!”   曹襄认真的道:“在座的几个人中,财力以长门宫居首,这是应该的,您手里的钱财自然就是陛下的,所以,您可以无限度的扩张。   刘氏先祖打下一次江山,您再购买一次也不算过,陛下只会乐见其成。   平阳侯府是臣子,是臣子就该有为人臣子的自觉。   富甲天下的人从来都没有什么好下场,而富可敌国那就是自寻死路了,对这一点,您的外甥是有清醒认知的。   同时呢,平阳侯府又必须存在,若全天下都成了陛下的中馈,天下就真的成了陛下一人之天下,对陛下来说也是极为危险的,舅母也该把这个道理告诉陛下知晓。   所以呢,平阳侯不能太大,但是呢,也不会太小,《推恩令》适用于王族,其实也适用于曹氏。   因此,外甥准备利用此次推行货通天下这个机会,将曹氏修枝剪叶,该斥退的斥退,该分化的分化,保留主业,保留祖业,余者可以分而治之。”   曹襄说完,长平已经热泪盈眶,紧紧的握住儿子的手,这一次并没有用蛮力,只是握住儿子的手显示亲近之意。   曹襄冲着云琅几人咧嘴笑了一下道:“我不是一个有什么雄心壮志的人,你们别看不起我。”   阿娇笑颜如花,特意走过来摸摸曹襄的脑袋,对这个外甥满意极了。   然后就盯着云琅看。   云琅摊摊手道:“跟您几位比起来,我就是一个穷人,阿襄这样的富贵烦恼,我可能还要再过几十年,家中子孙繁盛到了一定程度才会有。”   “所以,你就开始拼命地繁衍子孙?”阿娇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云琅。   云琅奇怪的道:“我目前只有一子一女,而且都没有成人呢。”   “苏稚怀孕了,你马上又要有一个孩子了,苏稚才怀孕,你又要开始娶第三个老婆了。还敢说你不是在拼命地繁衍子孙?”   云琅觉得会议的走向已经偏掉了,连忙道:“我们还是继续说货通天下的事情吧。这件事太大,绝对不是我们几家人所能撬动的,说不得需要陛下在国策上给予支持,这又是一门新的国策,如今能做的,只是布局,想要看结果,二十年以后再说吧。”   阿娇拍着手道:“好算计啊,好算计,我刚刚才想通,二十年后,你那个猴崽子一样聪慧的大徒弟就该位极人臣了吧?二十年后,你的孩子也都该成人了吧?那个时候,你云琅也该成一代学宗了吧?如此云氏,问天下谁敢小觑?”   云琅对女人的奇怪心思实在是想不明白,只好把求救的目光投向霍去病,再说下去,他觉得自己只有造反一条路好走了。   霍去病悠悠的道:“那个时候,我大汉国早就该把匈奴斩尽杀绝了吧?那个时候,以陛下的英武,天下一统应该已经实现了吧?那个时候,长门宫恐怕早就成了天下粮仓了吧?那个时候,大汉国丁口早就超越三千万户了。如此帝国,谁敢放肆!”   阿娇把霍去病的话在嘴里玩味片刻,起身道:“我回一趟长门宫,一会再来。”   云琅痛苦的捶着脑袋道:“要不,您把陛下请过来,咱们今日就当是亲族聚会一下成不?”   阿娇笑道:“陛下不会来的,更不会跟你们坐在一起吃狗肉,而且吃的还是他的狗。”   李敢听到他正在好吃的狗是皇帝的狗,忍不住哆嗦一下,就把身子再次向后缩一下。   李氏实在是太弱小了,在这几位面前历来只有俯首听命的份,哪里有说话的机会。   刘彻很不善于跟别人亲近,所以阿娇说的一点都没有错,指望皇帝跟你心平气和的商量如何行商,那是不可能的。   李敢想到这里就拉拉云琅的衣袖道:“我觉得我们现在的样子挺好的……”   长平叹口气道:“总要向前走的。十年前,我不敢想大汉会变成现在的样子。也不敢畅想二十年后的大汉会是一个什么样子,我只知道,只要我们这些人一心为国,摒除杂念,二十年后的大汉国就该是我梦里天堂的模样。”   阿娇坐回座位,看着身边的几个人感慨的道:“越来越好了,也让人越来越担心了。   陛下告诉我说人心难测!   我也深有感触……   这些年来,什么权力了,钱财了,画一样的一张张在我眼前飘。   到了最后,一样都没有被我抓在手里,也懒得去抓,然而,日子却过得越来越有意思。   药铺的事情,让远在幽州的百姓通过官员给我送来了一双红鞋子,说是有了这双红鞋子,本宫就能长命百岁。   赈灾钱粮的事情,让关东的百姓通过官员给我送来了一方木雕。远处的关东还有一座更大的,已经被百姓放进了神龛。   知道吗,我在拿到那两样东西的时候,我阿娇心潮澎湃,恨不能将自己化作一场春雨,来浇灌这片大地。   秉持此心,有何事不能做?” 第一四八章 失败的感觉   云琅痛苦的躺在床上呻吟!   他记得他昨天煮了一锅狗肉,愉快的召集了自己一伙的人来商谈在大汉国构筑商业帝国的事情。   后面的事情他就记得不是太清楚了……   李敢认为保持现状混吃等死不错。   曹襄认为曹家现在需要的不是扩张而是分解。   霍去病认为商贾之事乃是小事耳,不值一提,应该将更多的精力用在绞杀匈奴一事上。   长平认为,只有有利于帝国,有利于皇族的事情再是最重要的,余者不足以论。   至于阿娇……她已经满身光环,耀眼的让人不敢凝视……此人已经成神!   昨天发生的事情很模糊,云琅不想记起来,也不愿意再回忆,只要回忆一次,他的脑袋就痛的比董仲舒还要厉害一些。   他只记得,自己在很久以前就打开了人参贸易,目的就是想要借用人参贸易打通幽州边地与长安的商贸往来,而不是老死不相往来。   如此,从九原到碣石的北方大道就能成为一条重要的商业贸易路线,而不仅仅是拿来运兵。   他还记得,自己在很久以前为了充分利用蜀中栈道,不惜与蜀中黄氏硬拼,如此才将蜀中商贾与关中商贾连成一片……   他还记得,自己历经千辛万苦在黄河上漂流,不辞千里从受降城运来一些用处不断地木头……还是为了打通商道……   如今看来,这些事情全部都白做了!   没人认为一个国家能够通过商业运作就能变得强盛起来,即便阿娇,曹襄,霍去病,李敢这些人都是既得利益者,他们依旧藐视商贾,他们简单的将商贾认为是一个财富的搬运者,而不是一个财富的创造者。   每个人的诉求都有很大的差别,而且从他们的话语里基本上看不到统一意见的可能性。   他们唯一认同的,就是借用这次儒家的辩论会,联络那些有钱有势的地方贤达,共同构筑出一个以刘彻为核心的巨型商业体系。   这个巨型商业体系,可以为皇室服务,也可以为军队服务,更可以为大汉朝政服务,最后才是顺带着服务一下在座的这些人。   他们对通过九条秦驰道用商业将国家带入一个前所未有的繁荣场面的想法一点兴趣都没有。   坚持认为国家大事在戎在祀,不能将商业提高到同一等级的高度。   他们眼中的九条秦驰道,是九条将百姓束缚现在大汉国旗帜下的九条绳索,与始皇帝最初修建驰道的想法不谋而合。   他们不理解,经济融合才是最重要的融合条件。   不理解富裕的百姓才是国家安定团结的前提。   他们更不理解为何要通过故意减少长安收益将好处给了地方,导致地方势力膨胀。   最终,云琅提出的货通天下从互惠互利的立场,变成了只有利于长安,九条驰道将会变成九条吸取地方财富的九条巨大的管子。   五比一的投票结果,让云琅成为彻底的失败方。   财富分配的不公,正是百姓起义不断的原因,他们崇信,只要长安足够强大,天下就会平安。   而大汉朝目前畸形的强大,给了他们说这种话的根据。   荷塘的水面微微起了波澜,春天的讯息唤醒了沉睡的莲藕,一些细细的芽苗已经在水中悠悠飘荡,等到太阳再猛烈一些,她们的就会冲出水面,在水面铺开自己的宽大的叶片,而后,就会有各色莲花破水而出。   头上绑着带子的云琅靠在锦榻上,看着荷塘出神。   曹襄走过来轻声道:“你想的太远了。”   云琅没好气的道:“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   “问题是我们就活在当下,你这样想其实就是大罪!你云氏模式,用在你一家只会让人羡慕,用在天下……算了不说这事了,我们去看角斗吧,听说这一次有一个从西方来的无敌猛士准备在长安设擂,挑战天下英雄。看样子还是有些看头的。”   “咦,角斗场的大秦人不是死了吗?怎么又开了?”   “人?这世上什么时候缺过想要发财的人呢?死了一个马上就有百十个活的凑上来,这不,长安城又开了一家角斗场,阳陵邑也开了一家,照这个速度不出两年,关中开十几家不算什么。”   “都是大秦人开的?”   “当然是,角斗场这样的地方自然是大秦人开的比较好。”   “哪来这么多的大秦人啊?”   “匈奴人卖给我们的,还有一些是自己跑来的,大多数都是从受降城那边直接过来的。一个个来了就要找长安城的勋贵人家要求他们出钱,由他来操持角斗场,算是一门好生意。”   云琅鄙夷的瞅瞅曹襄道:“你看看人家,为了赚钱不惜远走万里,我想让你们沿着驰道,直道去开发一下边远之地你们都不肯,活该人家发财。”   曹襄无辜的摊摊手道:“我家的几百间商铺,几十个工坊每天赚的钱我已经花用不尽了,为何还要想着去赚钱?”   曹襄一句话将云琅憋的面红耳赤,却一句反驳的话都说不出来。   曹襄揽住云琅的肩膀道:“知道你心里不高兴,可是呢,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你要做的事情都是我舅舅该做的事情,你最善庖厨之道,你该知道越俎代庖是个什么后果。   你说的事情我舅舅干不好,你要是干好了,岂不是说你比他更合适当皇帝?   母亲说,自从匈奴退回漠北之后,我舅舅的性情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以前有匈奴人大军压境的时候,他没有心思审视国内的事情,现在,匈奴的威胁去除之后,我舅舅对官员的要求变得苛刻了很多。   李蔡这个丞相当得苦不堪言,十天前在未央宫与桑弘羊起了争执,宰相之尊,却被迫向桑弘羊低头,回去之后大醉了三天,就说了一句‘宰相不如内廷之犬’,也不知被谁告发,罚俸一年,出铜五百斤。   李蔡却连辞官的念头都不敢起。   我们兄弟相比李蔡的处境好的太多了。   阿琅,别看现在天下大定,却不是一个干事情的好时候,我舅舅以为,多年以来大汉都在全力对付匈奴人,朝中蝇营狗苟之事多如牛毛为。   他老人家准备整肃朝纲,我觉得我们还是回家抱老婆睡觉比较好,趁着这个机会多生几个儿女,也好应付将来的激烈场面。”   云琅叹口气道:“打仗的时候陛下开朗大度,到了平安时期,陛下就变得小气了?”   “母亲说,总比懈怠要好。”   云琅点点头表示赞成,然后指指勒住脑袋的布带子对曹襄道:“我的头好痛,准备睡觉,就不去角斗场了。”   曹襄已经把母亲的话传给了云琅,他也觉得云琅需要安静一下,不要被大汉国表面上的平静给冲昏了头脑。   曹襄走了,云琅就咳嗽了很久,才平息下来。   老虎担忧的瞅瞅云琅,最后见云琅没有跟他玩闹的心思,就把大头搁在前腿上打起了呼噜。   云琅努力的想让自己高兴起来,毕竟,大汉国能有现在的局面,缺少不了他的功绩。   战时付出,平安之时就该休养生息,藏富于民,做好迎接下一场战争的到来。   现在,战争结束了,却没有人这样做,他们想的都是让大汉江山万年永固。   可是先贤早就说过,江山之固,不在山川之险,不在兵戈之利,不在城高池深……   这个道理谁都明白,却没有人去真正的实施,相比匈奴,刘彻更加害怕百姓。   想到这一点,云琅就把桌子上的鱼食盆子丢进了荷塘,溅起大片水花,很快,就有大群的红鲤鱼蜂拥而至,开始夺食! 第一四九章 还是资本家有冲劲   中午,张安世回来吃饭的时候,被云琅叫到了书房。   “我们手头还有多少钱?”   “一万万六千七百八十一万。”   云琅笑了一下道:“全部放出去吧。”   张安世有些犹豫的道:“关中恐怕无法承载这些钱。”   “那就不限于关中!”   张安世瞅着云琅的眼睛一字一句的道:“如果这样做,会遭到天下子钱家群起而攻之的。”   云琅无声的笑了一下,敲敲桌子道:“他们会杀了我吗?”   张安世道:“不会,也不敢,他们会降低贷款利息跟我们争夺优质商家。我们的大笔银钱还是无法放出去。”   “利息降低到多少,我们就无利可图了?”   “两厘!”   “那些子钱家降息到多少就无利可图了?”   “六厘!”   “若云氏钱庄以七厘的利息放贷,你觉得他们会同样把利息降低到七厘吗?”   “不会,他们只会从云氏贷款,然后再以一成二的利息放出去。”   “那就是说我们只有以九厘的利息放贷,他们才会同样降息跟进是吧?”   张安世道:“九厘的利息他们如果从云氏借贷,然后再借出去,基本上没有利益可言。   如今借方人想要用钱,首选的就是云钱,因为只有云钱才有兑换金银的能力,自然也会以云钱来交割,大汉五铢钱,秦半两则因为数量太多,没有这个能力。   他们需要先兑换云钱,然后再放贷出去,损耗极大,自然不如我们云钱的利润丰厚。   现如今,五铢钱,秦半两在关中已经日趋减少,再有五年时间,等我们铸造了足够多的云钱,或者建立了云钱交易模式,关中将不再有五铢钱与秦半两。   若关中不用五铢钱,秦半两,很快,地方上的五铢钱跟秦半两的价值将会暴跌。   如果云钱停止兑换五铢钱,秦半两,那将会是一场巨大的灾难。”   “受损的不会是百姓是吧?”   “也会受损,不过呢,要看先生说的百姓指的是一等户,二等户,还是黔首了。若刨除一二等户,就算世上没有钱,也影响不到黔首,因为他们本身就没有钱!都是以物易物来交易的。”   “那就将云氏钱庄的借贷利息降到八厘,只要有等值的抵押物,就不限于关中地域。”   张安世精神一振,搓着手笑道:“先生要开启子钱大战了吗?如果是这样,弟子有的是办法限制其余子钱家冒充商户来我云氏钱庄贷款。”   云琅摇头道:“不用限制,如果他们愿意来云氏借贷,愿意将最高利息限制在一成二,就贷给他们,你告知那些子钱家,他们可以正大光明的来云氏借贷,如果数额巨大,我们甚至可以将借贷给他们的利息降低到六厘!”   张安世不解的道:“先生,如此一来,受损的将是云氏钱庄,而这些子钱家会从云氏拿到钱,然后再以一成二的利息贷给商户跟百姓。中间的六厘差价就会被他们白白吃掉,您要知道,即便是用他们自己的钱放贷,他们如今也不过才六厘的利润。”   云琅笑着拍拍张安世的手道:“不这样,我们如何控制那些子钱家呢?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我们不用将钱庄修建的遍天下,只要借助这些人,就能彻底的将地方上的那些依旧以高利形势搜刮钱财的小型子钱家全部挤死。一成二的利息,在大汉国内,已经是难得的善政,我们不能有太多要求了。”   张安世苦笑道:“如果他们今日听到了这个消息,每年的今天会成为他们狂欢的节日。”   云琅道:“今天有人来教会了我一个道理,不能单打独斗,不管我们一家有多么的强大,最终都会招来皇权压制。如果是很多人一起强大,抵抗皇权的力量也就会大一些,至少不再是螳臂当车。去吧!去开启子钱家们的狂欢日子吧!”   目送张安世离开书房,云琅离开座位,瞅着窗外明媚的春光,颇有些感慨。   跟政治家,军事家谈论商贾之道,无异于与牛弹琴,是彻彻底底的找错了目标。   阿娇想要成神的欲望远比赚钱的欲望强烈。   长平想要永葆刘氏皇权青春的欲望也远超赚钱。   曹襄只想抱残守缺,觉得没必要进取。   至于霍去病,钱财对他来说一文不值,他习惯于用匈奴人血淋淋的脑袋来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   因此,政治家,军事家的第一目的从来都不是钱,而是政治!   只有那些单纯的,纯粹的,贪婪的,可爱的子钱家们才会珍惜每一个铜钱,才会想着利用好手里的每一个铜钱。   而这些人,才是云琅最坚实的根基与战友!   云琅相信,在海量的利益面前,他们绝对有杀身成仁的决心跟意志。   年迈的董仲舒颤巍巍的走在石板路上,在他的身边,有两个童子小心的搀扶着他。   阳光落在他蜡黄的脸上,似乎有一股子近乎神圣的意味,他的步履缓慢,却向前走的坚定不移。   云琅看见他的同时,他也看见了云琅,云琅深深地一礼,董仲舒颔首还礼。   “云侯也发病了?”   云琅指着脑袋道:“痛不可当。”   “因何?”   “突然发现,想要效法古仁人之心来对待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却给了我重重的一棒。”   “想的太远,起点太低就会有这样的烦恼。”   云琅拍拍脑袋道:“这是圣贤才有的烦恼,想不到云某也有一天会陷入这样的困境。”   董仲舒在童子的搀扶下缓缓坐在树下,低声道:“世人只看到眼前,贤哲却会看到以后,以后对这个世界有利的事情,现在未必有利。因此,孟轲见梁惠王曰:何必言利!你的本性就不是一个勋贵,更非贤哲,你说的挫折不过是少了几分利益,这算什么烦恼。与女子哭闹,觉得少了几分男子的宠爱同样可笑。”   云琅摇头道:“先生对商贾的看法太偏颇了。”   董仲舒摇头道:“并非是我随意测度,而是有根据的,当年管仲在齐国大兴商事,齐国富甲天下,然而,昔日强大的齐国在而后的两百年间,再无进取之心,直到灭亡都没有雄健者力挽狂澜。   这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当每个人心中都只有利,而没有义,就很难出现烈士。   所有不可退让,不可变更的事情,在商贾眼中就成了可以退让,可以交换,他们没有底线,只会衡量利益。   而利益并非是一成不变的,他们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不同的环境下,就有不同的变种。   在沙漠中饥渴难耐的人的利益就是水,在大水中挣扎的人的利益就是一块陆地,在生死关头一个人的利益就是安全,如果可能,他们一定会用自己最珍贵的东西去交换水,陆地,以及安全。   交换的东西可能是自己的钱财,可能是自己的妻子,也可能是自己的操守。   因此,商贾不可信!没有出现烈士的商贾更加的不可信!”   云琅来到树下,与董仲舒对面而坐,解下头上的带子绑在董仲舒的头上,见他似乎舒坦了一些就道:“想要你接受商贾这可能很难,所以,我们把这事搁置起来。现在,我决定全力助你一统儒门,若有所需,先生请明言告知,云琅一定全力以赴!”   董仲舒的眼睛顿时睁大了,立刻从袖子里掏出一叠文稿递给云琅道:“即刻刊印三千份,你可以在上面添加你云氏钱庄的徽记。”   云琅接过文稿看了一眼就钦佩的道:“《春秋繁露》?”   董仲舒将头靠在柳树上落寞的道:“这本书并非老夫一人所作,其中由老夫操刀的只有《闻举》、《玉杯》、《蕃露》余者有公孙弘,胡毋生以及我的弟子吕步舒的文章。请云侯无论如何也要尽快刊印出来。” 第一五零章 张安世的智慧之光   董仲舒是一个很有办法的人,也是一个著名的教育家,这两点云琅是清楚的,只是没想到这个老头居然会有办法到这个地步。   这个时代想要出名,就必须有拿得出手的学问,而拿得出手的学问还需要有大量的拥护者。   拥护者的地位越高效果就越是明显,因此,董仲舒才会心痛的将自己的儒家学问比作一个绝世美人。   原本,董仲舒是看不上刘彻这个人的,只是因为刘彻是皇帝,这才勉为其难的将学说贡献了出来。   名望,董仲舒是不缺的,大汉国的高层人士已经在公孙弘与胡毋生的潜移默化之下,逐渐接受了公羊学说,现在,他要做的就是迅速占领一般的读书人的心灵阵地。   如果依靠他去讲学,累死也教授不出来几个弟子,如果,依靠云氏最先进的印刷技术,将他的学问记录在书本上,然后再广而告之,这对公羊学说的散布太有利了。   儒家的大聚会,一般也就是读书人的大聚会了。   不用想就知道,到时候来长安的读书人会非常的多。   在这个时代,人的求知欲是呈爆炸状态的,只要听说有名师在聚会,那些在学问上有疑问的读书人即便千里也会背上干粮来聆听名师的讲道,然后再心满意足的回去。   还有一些人自认为自己的学问已经学成了,来长安见名师的机会就更加重要了。   如果能够侥幸在这样的聚会上展露了才华,万一被名师推荐给皇帝……一个鲤鱼跳龙门的事件就会成为现实。   董仲舒如何能够放过这样的好机会,自从听到云琅的承诺之后,他宁愿云琅在他的著作上添加广告,也要促成《春秋繁露》这本书的刊印,一张嘴,就是三千册。   “三千册,印书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在于这三千册书有三千人可以送吗?”   云琅抱着厚厚的一沓手稿,有些拿不准。   董仲舒听云琅说了一个送字,心情就变得很好,左臂被宋乔打了石膏,移动不便,大力的挥动右手道:“不会少于五千人!”   云琅笑了,朝董仲舒拱拱手道:“既然如此,那就刊印五千册,某家以为,十天时间足够了。只是这本书上同样会套上有云氏钱庄奉赠的字样,还请先生见谅。”   “这是自然!”董仲舒表现出了难得的大度。   张安世并没有像云琅说的那样立刻去找富贵城的子钱家们告诉云氏钱庄这个惊天的决定。   而是回到书房开始研究,在云氏钱庄付出这么大的代价之下,该如何尽量的将利益最大化。   损失掉的经济利益,自然要有补偿,张安世以为,不论是子钱家韩泽,还是子钱家熊如虎,亦或是别的子钱家,在云氏已经拿出大量云钱的时候,他们就该开放通道,让他们属下的钱庄,全部变成一个通用的钱庄点。   通过这些点连成一条条的线,最终编制出一张硕大无朋的金钱网络。   这一年的子钱大战,已经让云氏从固守的两成利降低到了一成二分。   而别的子钱家,为了跟云氏争夺客人,也不得不讲利息下降到了一成二。   如今,一成二的利息已经成了天下人的共识!   子钱也从暴利时代进入了微利时代。   这就是张安世这段时间做的主要工作,很明显,他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   直到天亮,张安世才算是换算清楚了得失利弊,清晨的时候,疲惫不堪的张安世,将厚厚的计划书放在云琅桌面上。   “你预备让子钱家上缴一部分金银?”   “是的,云钱的发行历来是按照我们手里的金银多少来发行的,如果这些子钱家想要云钱,给他们多少云钱,他们就该缴纳多少金银为质押。”   “他们可能不愿意!”   “我没有说把这些金银拿回来,而是准备在富贵城再修建一座金库,专门来存放这些金银,这座金库由所有子钱家共有。”   云琅抬头看了张安世一眼,觉得能想出储备银行办法的人绝对不是一般人。   “也就是说,你准备彻底跟这些子钱家和解?”   张安世打了一个哈欠道:“必须和解,我们打了一年,两成的利息打成了一成二,一成二的利息其实是不合理的,弟子计算过商家的利润,以为一成六的利息应该是一个合理的范畴。利息太低,子钱家就没有多余的钱来放贷,利息太高,又会损伤商人扩大商业规模的意愿,因此,弟子以为此事还需商量,如果先生能够拨冗亲自给所有子钱家授课,讲清楚子钱与商贾之间的关系,弟子说服他们的可能性就更高了。您看看后面,弟子还准备借用他们这些人的钱庄网点,准备将异地兑存的业务继续扩大,这中间应该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千头万绪的,没有可用的人手。”   云琅点点头道:“可以,也该到了给子钱家正名的时候了,毕竟,现在的子钱家,对商贾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张安世忽然大笑道:“自从东郭咸阳,郭仅这些大商贾被桑弘羊整治过后,现在有商贾开始觊觎国朝的官位。他们无视东郭咸阳,郭仅的悲惨遭遇,只是觉得商贾应该为官,才能改变他们悲惨的命运。这些年他们扶持了很多贫家子进入官场,只可惜,这些贫家子一旦为官之后,就会迅速抛弃商贾,向勋贵们靠拢,即便是这样,商贾们依旧乐此不疲。”   云琅看着张安世笑道:“云氏不会成为商贾的代言人,以前不会,现在不会,将来也不会。不过呢,云氏可以成为商贾进入官场的一道阶梯。”   张安世眼睛一亮连忙道:“先生是说真正的商贾子弟吗?”   云琅笑道:“必须是上位之后可以真正站在商贾立场上说话的人。”   “我云氏每年三个推荐名额可以动用吗?”   “自然可以,如果需要,我还能去要去病的多余名额。”   张安世愉快的找了一个锦榻躺下来,对云琅道:“且容学生休憩片刻。”   或许是心中的疑惑有了答案,张安世脑袋才沾到枕头上就睡了过去。   张安世的文稿不过一万余言,云琅看过之后,也不得惊叹至极,就云琅来看,此刻的张安世就任是大司农麾下的度支官绰绰有余。   云琅不过是点拨了两句,张安世就能结合自己管理钱庄的工作经验,迅速的拿出这样一份心思缜密,结构合理的文本,殊为难得。   这样的东西已经有了后世银行体系的一点影子,他甚至考虑到了监察体系,这在大汉朝这个商业仅仅还只是萌芽状态的时代里,堪称目光长远。   一份文书,云琅细细品读了一个多时辰,睡醒了的张安世饱餐一顿之后又是一副神采奕奕的模样,云琅不得不叹服张安世干事情的劲头。   “红笔处,是我做出的一些修改,没有根本上的错误,我修改的都是细枝末节,这样的东西能经得起推敲,你去找韩泽他们的时候,莫要过于倨傲,听听他们的意见,然后共同拟定出一个可行的方案来。”   张安世接过文书,细心地揣进怀里,朝云琅施礼之后就匆匆的离开了。   宋乔从里间出来,翘首看了一下远去的张安世问云琅:“夫君,安世比之小光如何?”   云琅淡淡的道:“小光是天生的政客,安世是天生的实干家,两者不可放在一起比较。”   “那么,那个总是赖在我们家书房里的金日磾比之小光,跟安世又如何呢?”   “金日磾可惜了,他自幼生活的环境以及身边的人限制了他将来可以达到的高度。”   “妾身很吃惊您没有说他的匈奴人身份。”   “如同去病所言,匈奴人注定要灭亡,灭亡之后,金日磾的匈奴人身份不但不会成为他上进的阻碍,反而会成为他的优势所在。” 第一五一章 刘据的玩具   匈奴人就是奴隶,这是长安汉人的看法。   除过汉人,其余族类皆为奴!   这是捕奴团的看法。   当刘据的大军在蜀地商贾的带领下进入林莽之后,霍光才算是真正见识了什么才是捕奴人。   在师傅口中懦弱的如同一匹狗一样的郭解,在这片近乎原始的林莽里如同战神一般纵横捭阖。   无数的部落在彪悍的捕奴人攻击下,纷纷瓦解,无数的寨子,在大火中燃烧,即便是逃遁入了林莽,也会被那些比他们更加通晓山林的蜀地商贾卫队一一的驱逐出来,最后被捆绑起来,成群结队的运往蜀地……   生活在山林里的人,连山林都会发出巨响不允许他们藏身的时候,他们能做的就是挥舞着简陋的木棒,石斧,青铜刀向那些身披重甲的武士发起最绝望的攻击。   刘据坐在一头巨大的战象背上雄姿英发,羽扇纶巾,挥手间城寨灰飞烟灭。   霍光觉得自己不该来西南之地,也没有必要来西南之地,武器战具的不对称性,加上可以发出巨响的火药,山林里的蛮人在成建制的大汉精锐的攻击下,毫无还手之力。   狄山已经很久不说话了,霍光也很不愿意说话,离开了京城的刘据就显得有些残忍癫狂。   眼看着一座新的城寨大门被甲士们抬着巨木轰开之后,刘据紧绷的身体顿时就松懈了下来。   捕奴团的人已经冲进了山寨,战争已经没有了悬念。   “霍光,真是痛快啊。”   刘据喝了一大杯葡萄酿丢掉酒杯对霍光道。   霍光放下手里的书本,抬头看了一眼,已经开始冒烟的山寨,重新将视线放在书本上道:“恭喜殿下大捷!”   刘据对霍光这样的表现并不感到奇怪,这个人的兄长经历过更加恐怖的战争场面。   “你说,我如果也去了北疆……”   霍光冷冷的道:“殿下只适合在南疆作战,北疆作战的事情交给我哥哥,我师傅他们去做。”   刘据有些不高兴的道:“刚才郭解还是勇猛的,亲冒矢石奋勇登城,有几分悍将的样子。”   霍光卷起书本叹口气道:“殿下,郭解此人临时用一下还是不错的,至于悍勇,您就别羞辱这两个字了,万一传到北疆,西疆军中,会让人怀疑殿下的眼光。在我哥哥帐下,他连听令的资格都没有,在我师傅麾下,他的作用永远都是清理战场。”   刘据看着霍光不悦的道:“那要看是在谁的麾下。”   霍光莞尔一笑,继续靠在战象背上的篮子边缘看自己的书,他没想到,刘据这才攻破了几个土人山寨,就把自己与大汉冠军侯,永安侯相媲美了。   “殿下……骄……兵必……败!”   狄山几次把小本子递过来,刘据都不愿意看,不得已,只好努力出言规劝。   刘据哼了一声,就推开甲士高举的巨盾,站在战象背上威风凛凛的扫视自己的战果。   霍光冷哼一声,护卫刘据的甲士就慌忙将刘据捉回来,重新用巨盾护的严严实实。   山寨里的大火冲天,郭解才带着捕奴团的人意犹未尽的从山寨里走出来。   来到刘据战象跟前报功道:“启禀殿下,末将已经攻破石泉寨。”   刘据从巨盾的缝隙里露出脑袋道:“将军辛苦,大军继续向前十里扎营。”   郭解应诺一声,就带着人马率先向前探路。   刘据把脑袋缩回来瞅着霍光道:“你刚才为什么给他记过了?”   霍光道:“其实应该就地斩首的。”   “他犯错了?”刘据大为不解。   “乱军之罪!”霍光回答一声又开始看书。   “我觉得他干的不错。”   “殿下若是不解,等待扎营之后向谢,彭两位老将军请教,他们一定会给您一个合适的答案。”   刘据只好点头,他也很想知道,非常勇猛的郭解怎么就犯错了。   说来好笑,这支军队的首领是刘据,但是,军权却在神卫校尉成宛的手中,五百名皇帝派给刘据的甲士,只听从成宛的军令,最奇怪的是,这支军队只负责保护刘据的安全,对于别的事情不闻不问。   而蜀中商贾护卫的指挥权却在霍光的手中,还包括保卫霍光的六十名甲士。   至于捕奴团的指挥权,自然在郭解手中,只有后勤人员的指挥权在狄山手上。   谢长川以及彭初这两位老将则是刘据花了极大的代价邀请来的顾问。   霍光总觉得谢长川跟彭初这两位老将的来意不善,因此,在大军刚刚开始扫荡的时候,他并不愿意抛头露面。   郭解愿意每战争先,他是他乐意见到的。   大军一路以雷霆压顶之势向滇国推进,目的就是准备在滇国毕其功于一役。   如果让大军钻山林去找分散的滇国人,那该是一项无法完成的任务。   战术是谢长川跟彭初制定的,他们认为,大军前期的作战目标就是要带给滇人无穷的恐惧,让这些滇人明白,单独的村寨,单独的部落,是无法与大汉军队抗衡的。   狄山瞅着蓬头垢面,伤痕累累的奴隶被捕奴团的人从山寨里拖出来,就低下自己的头,大有掩面而泣的意思。   刘据东张西望,志得意满,霍光低头看书两耳不闻窗外事,郭解在战场上来回奔驰,显得极为忙碌。   汉军看不起滇人的战力,但是,安营扎寨的时候却一丝不苟,不论有多么的劳累,壕沟,栅栏,据马,防火沟都安置的明明白白。   扎营之后,霍光,狄山,谢长川,彭初,成宛,郭解是一定要巡营的。   事关大军安危,没人敢大意。   巡营完毕,相熟的就会凑在一起,只有霍光一人是孤独的,没人理睬他,他也不是很愿意理财别人。   狗子给霍光端来了吃食,霍光吃了两口就放下餐盘道:“给师傅的信发走了么?”   狗子吃了一口盘子里的糊糊点头道:“已经走了,算时间家主这时候也该收到了。等我们灭掉滇国,家主那里就该有消息传来了。”   “谢长川,彭初这两人很可疑啊,都是老狐狸,按理说不可能为了区区钱财就跟随刘据来到这烟瘴之地,他们就不怕把老命丢在这里?”   狗子笑道:“管他们作甚,最多是皇帝派来替殿下收拾残局的人,我们还是按照预定的目标前进吧。”   霍光笑道:“师傅要我多经历一些,还说这是大汉帝国最初级的征服,从头看到尾,将来才知道如何处理这些纷乱的国政。”   狗子嘿嘿一笑,算是做了回答。   刘据在不远处瞅着跟狗子窃窃私语的霍光,对狄山道:“他总是对我不敬。”   狄山道:“对……殿下……尊敬……的人,没人愿意来……南蛮之地。”   刘据点点头道:“这跟我当初想的不一样。”   狄山沉默不语。   刘据又道:“我以为这该是我的一场战争,没想到还是属于父皇的。当初霍光说我们来西南就是来见识一下的,我不以为然,现在知道了,我们就只能看。你说他为什么会看的这么清楚,在长安就知道我们现在的处境是什么,我却没有这样的能力?”   “这……就是……殿下……为何是君,我们……为何是臣了。神授君权……天子不争,而臣子……是要靠本事……吃饭的,两者不能……比较。”   刘据满意的点点头,又对狄山道:“我就剩下郭解这么一个玩具了,你们不能再跟我争夺了,也不要过早的给玩坏了,这事,你一定要告诉霍光,告诉他们所有人知道。”   狄山微笑道:“如……您所……愿!” 第一五二章 各怀鬼胎   “将军,今天战死了十三个兄弟,收获了两百八十一个奴隶,这样下去,我们没便宜占啊。”   胡须如乱草一般的武阳凑到郭解身边轻声道。   郭解把饭盘里食物吃掉,将盘子放在手边道:“准备拼命吧,我们这一遭就不是来做生意的,是给大家伙找十年后的靠山的。云琅这些人认为我们就是尿壶,用完了觉得腌臜也就随手丢了,我们现在必须要找一个强硬的靠山,好不容易搭上殿下这条线,不能轻易的丢掉。”   武阳涩声道:“从离开蜀中开始,就是我们一直在打头阵,这些天来,损伤的全部都是我们的兄弟,您看看,殿下的五百甲士,蜀中商行的两千护卫,他们毫发无伤。这是摆明了要用我们兄弟的命去给他们创造功劳啊。”   武阳说的咬牙切齿,郭解却非常的平静,吃了一盘食物,又拿起一盘食物继续吃。   直到吃饱了,这才丢下饭盘双手抓着武阳的肩膀道:“成宛校尉的五百甲士,是用来护卫殿下安全的。   霍光麾下的两千商队护卫,是霍光用来练习行军作战用的棋子。   这两伙人马,一伙属于陛下,一伙属于长门宫,我们兄弟除过有这条命还有什么?   你以为我不知道这些人在拿我们兄弟当狗用吗?   我的兄弟,在他们眼中,我们这群苦哈哈出身的人连狗都不如。   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努力作战,争取先被人家把我们当狗看,要让殿下知晓,我们这群人就是他麾下一群不但好用,还非常听话的狗,只期待他把我们用惯了,以后舍不得杀我们,还会给我们一点骨头啃……”   武阳不解的看着郭解,他不明白自己这群人早就身家巨万了,为什么还要低下身子给人当卑贱的狗。   郭解见武阳一脸的迷茫之色,就叹口气道:“当初我以为自己乃是一方豪雄,虽然是白身,在乡间也是一言九鼎的豪迈人物。   大丈夫行走世间,有一口豪气,一腔热血就足够了。   自从我被一介小吏迁徙到了长安,去了富贵镇,我才知道,当初的想法有多么的滑稽。   我们用命闯出来的名声,地位,财富,只要官府一声令下,我们就会全部失去。   被云琅强迫走了一遭北地,与匈奴作战之后,我才发现,在那些贵人眼中,我们就是一群蝼蚁。   他要我们向东,我们就不能向西,他要我们抓鸡,我们就不能去撵狗。   我以为只要力量强大了就能改变这样的状况,结果,我反抗了一下,代价就是我的祖母自戕身亡……”   武阳皱眉道:“你阻止了我们去复仇的想法。”   郭解淡淡一笑,拍拍肚皮道:“人家就等着我们复仇呢,复仇的结果只能是我们死的更快。所以啊,忘了吧。”   “这不是好汉的做派。”武阳怒不可遏。   郭解拍拍武阳的肩膀道:“你看,我就知道你会这样想,这就是为什么我是你们的首领,而你只能做打手。   告诉你吧,我们的奴隶生意其实是云琅的主意,他不想沾手这门腌臜的生意,又想清空受降城的羌人,就把这门生意交给了我。   我开始以为这是一门一本万利的好生意,对他非常的感激,结果,做了几年之后忽然发现……我们成了人群中的异类。   你看看啊,这几年别人是怎么看我们的?   家里的女儿想要嫁个好人家,是妄想,儿子想娶一个好人家的闺女也成了妄想,就算我们不断地修桥补路,人家评价我们的时候依旧称呼我们为奴隶贩子。   兄弟们只要犯点小罪,官府就会用最重的刑罚,弟兄们的钱财泼水一般的孝敬给了官府,官府在任用小吏的时候依旧没有我们兄弟。   不仅仅如此,就连我们往日里唾手可得的里长,亭长,这样的位置,也没有我们的份。   这时候我才知道,云琅的目的就是要给我们脑门上贴上一个恶人的标签。   别人只要看到我们,就知道我们是恶人,人人敬而远之,用心何其毒也。”   武阳咬牙切齿的道:“难道我们一心一意的给殿下当狗,就能改变我们的身份吗?”   郭解笑道:“找主人一定不能找太奸诈的,以前我很不幸,找了全大汉国最奸诈的一个人当主人,自然只有被人利用的份,殿下是不一样的……”   武阳急迫地问道:“哪里不一样?”   郭解淡淡的道:“这是我外祖母给我指的唯一的一条活路,我们必须抓住了。回去好好的睡一觉,明天就要过白水了,大战还在后面呢,等我们一路推到叶榆城,滇国之战也就要结束了。”   武阳冷笑道:“各地的蛮王正在向叶榆城进发,四千人的大军压境,蛮人人人自危,过了白水,就是地势崎岖之所,大军想要平安的抵达叶榆城,叶榆泽一带恐怕很难。这一次蛮人可不相信我们是一群商贾,要去跟他们做生意的好人。”   郭解笑道:“保护好自己的性命,至于怎么走,自然有人操心。记住了,此次西南之行,我们这群人只是带着身子过来的,脑子跟心思全部留在关中了。”   武阳怒道:“我本来就是一个傻子,不用假装,别人一看就知道我是一个傻子!”   说罢,就钻进了帐篷,避开了密密匝匝的蚊虫。   郭解哈哈啊一笑,瞅瞅周遭黑压压的一片帐篷,也钻了进去。   殿下有令,一旦天黑,不得将自己暴露在蚊虫攻击的地域之内。   霍光给军将们分派了行军散,这才回到帐篷,回来的时候,狗子早就在他的帐篷周围洒过硫磺了。   来的时候师傅早就说过,这一路上最可怕的不是蛮人而是毒虫跟蚊蝇。   霍光没有喝生水的习惯,从小就被云琅用棍棒把这个习惯改掉了。   即便如此,西南多烟瘴,霍光对军中的饮食极为关注,除非是活水,水中有游鱼,否则不等饮用。   云氏医馆带来的两位医者,最重要的作用不是给人治病,而是辨别毒物。   小型队伍进入西南之地,与大军进入西南之地区别很大,云琅给霍光的任务就是把这些平安的带进林莽,再平安的带出来。   哪怕不去找滇国的晦气,也要保证这些人平安回来。   霍光的帐篷是三层的,外边一层上了桐油的牛皮,牛皮帐篷里面是一层油布帐篷,油布帐篷里边又是一层纱帐。   前两层帐篷有两个通风口,帐篷顶部也有一个通风口,如果遇到下雨天,帐篷的通风口就会闭合自成一体。   因此,当别人都在跟蚊虫作战的时候,霍光可以躺在舒适的帐篷里继续看自己书。   就这种低调的奢华而论,即便是刘据也不能与霍光相提并论。   狗子也待在霍光的帐篷里,只是他自己另有一个纱帐,一条绳索通往帐篷外边,只要他用力的拉扯,就会拉进来一个密封的木头箱子。   只有霍光跟狗子两人知晓,这个木头箱子里装的是什么。   帐篷外边虎啸猿啼……   没有风,雨水就落了下来,打在牛皮帐篷上如同敲鼓一般,霍光翻身坐起,瞅着静静的坐在纱帐里的狗子道:“你说,师傅从来没有来过西南,他为何会知晓,这里有雨季旱季之分,为何会知晓这里的山川地貌,为何一定要我们饮用开水,你说他是怎么知道的?”   狗子睁开眼睛悠悠的道:“智者无所不能。”   霍光闻言笑了,丢下书本重新躺下,狗子这种唯心的论调,他是不信的,从来就没有信过。   这里面一定有不为人知的秘密,霍光觉得自己总有一天会知道其中奥秘的。 第一五三章 斯巴达的哀歌   云琅收到霍光从蜀中来信的时候,正好是一个霞光漫天的清晨。   就在昨晚,他在角斗场听到了一段凄凉的歌声。   唱歌的人是将要开始角斗的角斗士,他单膝跪倒在地上扶着短矛低低的哀歌。   开始只有他一个人在唱,后来那些站在栅栏里面的角斗士也开始跟着吟唱。   “异乡人,   你若是路过斯巴达。   请转告那里的公民,   我们阵亡此地,   至死犹恪守誓言。   异乡人,   你若是路过斯巴达。   请转告我的母亲。   我埋骨他乡,   至死犹恪守誓言。”   当大秦奴隶商人将这段歌谣翻译给云琅听了之后,云琅就非常的震惊。   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在长安,他会见到一个真正的斯巴达猛士。   果然,在决斗中,这位斯巴达猛士表现出了他超人一等的战阵技艺,一面巨盾,一柄短矛配合的亲密无间,刺杀中竟然如同舞蹈一般优雅。   连一向看不起异族人的霍去病也颇为动容。   在大秦奴隶主见鬼一样的神情中,云琅给霍去病讲述了伟大的温泉关三百猛士的故事。   这让霍去病大为赞叹,准备出言买下这个猛士的时候,这个猛士的胸口却露出了半截羽箭,无力地跪倒在地上,然后就被已经快要被他杀死的敌人斩下了头颅。   赌钱失败了的张连坐在轮椅上张弓射死了那个斯巴达人。   于是,暴怒的霍去病就把张连跟他的轮椅一起丢进了角斗场,还粗暴的放出来了一匹饿狼……   云琅并不觉得可惜,斯巴达战士的模式虽然让人热血沸腾,却不能长久。   支持斯巴达战士勇猛无敌的基础就是均贫富,人人没有私财……只可惜,这样的制度注定会在人贪婪的本性面前灰飞烟灭的。   当一个斯巴达战士出现在角斗场上,则可以证明,斯巴达的光辉已经烟消云散了。   一个斯巴达战士的出现虽然让云琅惊讶,不过,他更惊讶的是大汉国居然跟罗马人开始有了真正的交流。   他不记得在以前的史书上,有记录斯巴达战士在长安战死的记录。   人的眼光一下子就变得长远了,腿也变得格外的长,世界自然就会变得很大。   如此,世界就变成了一体。   世界上的文化只有在融合,交流之后才会产生新的变种,而每一次出现的变种,都会对人类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   可怜的张连即便是没有了腿,最后还是搏杀了那匹狼,场面血腥至极,然后就因为他问候了霍去病的祖宗八代被霍去病再次殴打了一顿。   这就是云琅昨日在角斗场上的全部见闻。   何愁有有了新的玩具,就带着他的玩具进了骊山,回来的时候不论是曹信还是霍家的一二三,还是李敢的儿子李禹,都把何愁有当做魔鬼来看待。   孩子们见到云琅刚刚瘪嘴要哭,就看见大师姐云音正在魔鬼的呵斥下在一根绳子上翻筋斗,就生生的把哭声憋回去了。   在云琅的指派下,这五个孩子很快就被仆妇们抱走去洗澡了,不到十岁的孩子,陪着何愁有在骊山里面生活了半个月,已经很难得了。   “比不上霍光,却比你的闺女强一些。”   何愁有说话从不给人留颜面。   云琅叹息一声指指脑袋道:“云家人喜欢用脑子。”   何愁有看看依旧在翻筋斗的云音道:“脑子也比不过别人。”   对于何愁有的胡说八道云琅一般是不认得,按照进化论体系来看,云氏的子孙无论如何应该比这些比他们少进化了两千年的人优秀。   “耶耶,我练完了。”云音从绳子上跳下来,就蹲在父亲身边眼巴巴的看着他。   “你想干什么?”   “我想去富贵镇看母亲,春蚕下来了,母亲说要给我挑最好的丝线做衣衫。”   何愁有冷笑一声转身就走了,对云琅刚刚提出要测试一下闺女智商的做法毫无兴趣。   看着闺女懵懂的笑脸,云琅只好挤出一张笑脸,同意闺女去找她母亲。   目送闺女大呼小叫的要梁翁给她备车,云琅忽然觉得斯巴达式的训练,或许能把云氏子孙全部训练成彪悍的武士。   这个念头仅仅存在脑海中一瞬间,就被他打消了,成不成才的不要紧,先成人再说。   今天还要陪伴董仲舒去印书作坊,不好推辞,眼看天色差不多了,就来到董仲舒居住的观澜阁。   春日里出现朝霞的时候不多,不过,春日里确实应该多下几场透雨。   如今的上林苑,除过盐碱严重的涝洼地,基本上没有多少空闲的田地了。   奴隶在很大层面上,弥补了关中劳力不足的遗憾。   云琅喜欢看朝霞,喜欢看晚霞,只是不喜欢看董仲舒的那张愁苦的老脸。   当老董的那张老脸与朝霞融为一体之后,历史的沧桑感就立刻出来了。   云琅不会画油画,如果用油画来展现目前场景的话,该是一副震撼人心的作品。   自从云琅准备跟董仲舒和解之后,老家伙自然就有了轮椅这样的高级货色。   见云琅来了,就让童子推着他离开了平台,冲着云琅呵呵的笑。   “多年以来看人多过看景,也不知道错过了多少美景,真是人生之憾事啊。”   “景随心生,心情好的时候哪怕看光山秃岭也能看出几分意境来。心情不好的时候,就算是人间盛景也不过是草木一秋罢了,先生不必遗憾。”   董仲舒豪迈的挥挥右手道:“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等你到了老夫的年岁,就会知道很多该做的事情没有做,日暮途穷,总是英雄末路,空有一腔热血无处施展啊。”   云琅相信董仲舒在这一刻的时候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诚的,等一会到了印书作坊,就很难说了。   挥手驱走了童子,自己接手轮椅,推着董仲舒离开山居,沿着青石小径去了云氏印书作坊。   陈铜越发的肥硕了,胖大的身躯挤在门框中间,颇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   这家伙现如今早就不干活了,整日里端着一个茶壶不离手,今天更是过份,身边居然还有一个妖艳的蓝衣女子在那里殷勤地伺候他喝茶吃点心。   自从上次差点被皇帝五马分尸,陈铜就变得小心谨慎了,骑在门框上监工的习惯也就养成了。   现在莫说别人唤他陈铜,哪怕是唤他陈胖子或者别的带有侮辱性的名字,他也一定是小心应答了,等看清楚了来人之后才会按照来人的身份做出各种反应。   因此,云琅推着董仲舒刚刚进了印书作坊,陈铜就触电一般的跳起来,颠着一身的肥肉跑过来伺候。   而那个蓝衣女子却迅速的消失在印书作坊里。   云琅皱眉道:“这里印的都是圣贤之言,不该来的人就不要来。”   陈铜连忙辩解道:“这两年不干活了,倒是养出一身的肥膘子肉,行动不便,就找一个妇人伺候,让侯爷见笑了。”   董仲舒迫不及待的要看他的《春秋繁露》,哪里有时间理会陈铜的这些琐事,急急地催促云琅带他进入印书作坊。   油墨的味道并不好闻,今天这里的却浓香四溢,云琅回头看陈铜,陈铜陪着笑脸道:“好东西自然要往好里做,油墨里面添加了提神醒脑的香料。”   董仲舒眼前一亮,挣扎着从轮椅上站起来,瞅着巨大的,忙碌的印书作坊里一张张洁白的纸张,转瞬间就变成了一张张满是字迹的书叶,激动地从转盘上取下一张,哆嗦着嘴巴颂念了一遍,激动地对云琅道:“一字不差,一字不差!” 第一五四章 断句的重要性   云琅不明白印书作坊把书印的一字不差有什么好惊奇的,同样疑惑的还有陈铜。   他甚至觉得董仲舒这些欢呼声,根本就不是在夸奖印书作坊,而是在羞辱他。   云琅压在翻看刚刚刊印出来的书籍,越看,他的脸色就越是难看。   董仲舒在印书一道上是棒槌,陈铜是知道的,要是云侯也对印出来的书本不满意,那就是真的有问题了。   “可是那里做错了?”陈铜小声的问道。   云琅摇头道:“你没错,是董公错了。”   沉浸在书海中的董仲舒忽然听到云琅的这句评价,就小心的放下手里的纸张,朝云琅躬身施礼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董仲舒请教了。”   云琅将印好的书页拿给董仲舒道:“董公的文章自然是金玉良言,某家说的是断句!”   董仲舒疑惑的道:“断句?”   云琅笑道:“董公以为世上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春秋》注解?”   董仲舒立刻道:“见地不同!”   云琅笑道:“这些天,某家也翻看了各派送来的竹简,有些自然是见地上的差异,更多的却是断句上的差别。”   董仲舒的神色变得庄重起来,再次施礼道:“何解?”   云琅命陈铜取过木板,用炭笔在上面写了一段文字——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董仲舒不解的看着云琅,云琅对董仲舒道:“请董公断句!”   董仲舒不假思索的道:“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云琅摇头道:“我的理解与董公完全不同,我的理解是——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董仲舒坐回轮椅,拿过一张书页仔细的看了起来,看了良久叹息一声道:“仅仅是这一篇,就有三处可以歧义理解的地方。”   云琅道:“因此,董公若是不想让后人曲解的想法,最好断句之后在印刷成书,否则董公百年之后,又是一场纷争。”   陈铜打了一个激灵,见事情有变,第一时间就下令停止印书,等待这两人有了决断之后再说。   董仲舒长叹一声,将头靠在轮椅背上道:“老夫以为想法只要成为文字,能读懂的人就一定能读懂,读不懂的人非我门中人,不要也罢。”   云琅摇头道:“不是这样的,董公要教化万民,首先就要保证您的书上的每一个字都是您真是想法的体现。现如今,读书人的心地已经不再纯良,为了自己的利益曲解圣贤之言者,比比皆是,董公不得不防。”   董仲舒点头道:“确实是大害……只是这些书已经开始印书了……”   云琅回头对陈铜道:“全部烧掉,一张都不许留,等待董公断句之后,再重新印书。”   董仲舒有些惭愧的对云琅道:“破费了,不知时间可否来的及?”   陈铜笑道:“只要董公能在两天之内断句完毕,小人就一定能保证在董公要求的时间内刊印完毕。”   董仲舒听了欣慰的指着陈铜对云琅道:“虽是奇巧淫技,却也是大才!”   云琅笑而不答,转身对陈铜道:“现在就烧,当着我们的面烧掉,一张都不许留。”   董仲舒要过原稿,急急地对云琅道:“云侯监看,老夫是一刻都等不及了。”   等仆役推着董仲舒离开之后,陈铜就对云琅道:“您为何总是要这样做呢,咱们浪费了不少纸张。就不能提前告诉他们,让他们断句么?”   云琅无奈的道:“都是一群撞南墙也不回头的人,我们如果不付出一点代价,他们如何会重视此事呢?只有让他们眼看着自己的一时疏忽造成了多么大的损失,他们才会在以后写文章的时候,事先做好断句。”   陈铜想想自己让东方朔断句,被抽了一鞋底子的事情,顿时觉得云琅英明无比。   东方朔这个人你可以骂他祖宗十八代,他说不定会笑眯眯的听你骂,说不定还会点评一番,你要是敢质疑他的文字……就是他的生死仇敌!   就算是皇帝他也不服!   不仅仅东方朔是这样的,司马迁更是惜字如金,尤其是他写的历史片段,如果有人改动只言片语,杀人这种事他不是干不出来。   大汉朝的读书人一般都比较彪悍,平日里游山玩水吟诗作赋之余提剑杀个山贼,用弓箭杀几只野兽都不在话下。   没这本事的读书人基本上就没有什么本事,要知道,这是一个“学问虽远在千里之外也当求知”的时代。   云琅跟司马迁交情莫逆,也不敢动他的文章,更不敢私自改动。   董仲舒自然不知道在印书之前还有调墨,固定板面,试验印刷样本这些工序。   这些废掉的纸张本来就在预料之中,唯一可惜的是为了让董仲舒认真起来,试验的多了一些。   处理完这件事,云琅刚刚回到云氏庄园,就看到夏侯静守在门口,见到云琅走过来,他就快步迎了上来,用他那双黏糊糊的手亲热的拉住云琅的手不断地摇动。   夏侯静算是一个妙人。   妙人这个称谓是一般是带着一丝贬义的。   云琅被一双湿漉漉的手捏着,就像被一条冰冷滑腻的蝮蛇缠住了双手,想要抽回来,却被人家用更大的力气给捏住。   “老夫新作《白鹿集》陛下看了也说好,乃是真正的好学问,不知云侯可有兴致刊印出来?”   夏侯静一张嘴,大汉人不刷牙的恶习造就的恶果就出来了,比老虎的口气还要大得多。   云琅强忍着呕吐的欲望连连点头道:“好啊,好啊,只要夏侯公愿意,尽管派人去印书作坊商谈就是。”   夏侯静松开了云琅的手,哀叹一声道:“你云氏印书作坊里的那个掌柜,他就是一个吸血鬼啊。印一本书,要价五十个云钱,而且起印数额为一千本,那里是老夫这等贫苦人家所能承受的起的。”   云琅迅速的在衣袖中擦了手,喟叹一声道:“那人吃的脑满肠肥,做的却是独家生意,我辈读书人只能任人鱼肉,毫无办法啊。”   夏侯静瞅着云琅有些不悦的道:“老夫听闻云侯答应董公刊印他的《春秋繁露》五千本,且一个铜钱都没有要!”   这样白占便宜的人云琅见多了,随口笑道:“这是给董公在云氏摔倒的补偿。”   说完之后,就拱手离开,如果再被这个家伙抓住手,云琅就想把手给剁掉。   几个孩子被何愁有操练的很惨,才吃过午饭不长时间,就睡下了。   云琅仔细的检查过几个孩子的身体,发现没有什么大问题,就来到书房。   金日磾确实是一个刻苦的人,这段时间,只要有空闲,就回来云氏读书,往往通宵达旦而不知苦。   见云琅在看他没有来得及收拾的餐盘,就惭愧的迅速收拾好。   云琅笑道:“读书最忌分心,这些杂事可以交给仆妇们去做,不用感到羞愧。”   金日磾一揖到底恭敬地道:“小子近日苦读颇有拨云见日之感,恨不能化作书桌,长在书房,一刻都不离开书本。”   云琅点点头欣慰的道:“求学上进的少年人最是招人欢喜,不过呢,读书乃是千古事,非一蹴可就。你身上的伤势还没有完全痊愈,不可过于操劳,循序渐进最好。”   金日磾施礼道:“他日金日磾但有所成,赖君侯之故,金日磾此生不敢忘怀。”   云琅指着窗外道:“提携后进为国选材本来就是某家的职责,你也莫要死读书,这些日子园子里都是饱学的大儒,若有不解之处,正好向他们请教。” 第一五五章 改良的蒙学   云琅每天都要巡视一遍孩子们的状况,这对他来说就像农夫观看自己庄稼地里的庄稼。   在这个过程中,云琅很自然的将金日磾也包括了进来,这个少年人,就像他的农田里的一株特殊的庄稼,收获之后该怎么使用,云琅还在探索之中。   对于这样一个有着强烈求学欲望的年轻人,谁又不喜欢呢,如果不是因为他满头的金发时刻提醒着云琅这是一个异族人,此时的金日磾应该开始接触云琅的教授的算学了。   所有的孩子中,曹信是云琅最喜欢的一个孩子,云琅不是主动喜欢他的,而是在霍家一二三以及李禹的衬托下,云琅不喜欢曹信都不成。   “你儿子今天可以数到五十了。”   云琅满意的对霍去病道。   霍去病抽抽鼻子道:“我记得小光来到云氏直接就跳过了这些学问是不是?”   云琅点头道:“小光不但跳过了这些,还直接跳过了加减,他是直接从乘除开始学算学的,一个月后他就开始接触简单的几何了。”   “既然如此,霍一能够数到五十,有什么可骄傲的地方么?”   “当然有,那孩子刚来的时候,我希望他能数到十,结果他数到六就乱了。现在可以完整的数到五十,我有什么理由不骄傲呢?”   “霍二呢?”   “这孩子对绘画有着很好的天赋……”   “也就是说这孩子喜欢胡乱涂画是不是?”   “胡乱涂画也是启发兴趣的一种方式,就目前来看,这孩子还是有些天赋的。”   “霍三呢?”   “这孩子很像你!”   霍去病长吸一口气道:“你的意思是说这孩子根本就不是做学问的料,只能去当兵?”   云琅看了霍去病一眼道:“当着孩子的面,不许这样说,会折损了孩子的锐气。”   霍去病想了一下道:“我记得你说过霍氏子孙如果教育得当,出类拔萃的希望很大。”   云琅笑道:“所以,我现在还在找正确的方向。”   霍去病跟云琅的对话,让坐在对面的曹襄笑的快要死了,见两人都在看他,这才收敛一些,一本正经的问云琅:“我儿如何?”   云琅点点头道:“不错,听话,勤快,做事四平八稳,有见机行事之能,所以,他是几个孩子中挨揍最多的一个。”   曹襄惊讶的道:“既然如此,我儿为何是受责最重的一个?什么道理?”   云琅叹口气道:“霍光是真的聪明,曹信想要聪明,这就是区别。一个小小的孩子该做与年龄相匹配的事情,想要做与年龄不相匹配的事情的时候,就该有相应的智慧作为依托。曹信处处想要做大人,但是,他的智慧还不足,因此,我就要通过惩罚让这个孩子做回自己。”   “为什么要这么干,少年老成不好么?”   云琅瞄了曹襄一眼道:“我不想这孩子跟你一样成为变态,无论如何,也要让这孩子成为一个正常的人,然后我们再说才华的事情。”   “我哪里变态了?”   “睡着之后缩成一团,不抱着某一个东西就一夜不得安宁,睡着了流泪,哭泣,一个人的时候就阴郁的如同背尸人……”   “我哪有……”   曹襄觉得云琅在胡说八道,就把求助的目光转向霍去病跟李敢。   霍去病悠悠的道:“你难道没有发现,只要我们兄弟在一起,总是你提出要跟我们抵足而眠的?也就是自家兄弟,你抱着我的腿不撒手我就忍了,换一个人早就被我掐死了。”   “李禹呢,我儿子呢?”   李敢没兴趣去看霍去病跟曹襄斗嘴,此时,他只想知道他的儿子是否有成为才子的可能。   “这孩子本性敦厚,就是敦厚的太过了一些,谁的要求他都会答应,一张笑脸永远都不消褪,哪怕是被我刚刚惩罚完毕,眼泪都没有下去,笑脸先浮上来了。等他年纪再大一些,我会让他去跟张安世一段时间,先把心智给提上来。”   听云琅这样说,李敢的一张脸顿时就变得有些扭曲,他觉得自己的儿子缺心眼。   “几岁的孩子你们还要求什么呢?现在啊,我只希望孩子们可以玩的开心,通过玩闹,吃饭把身体底子打好。通过游戏识字,会念书就成。至于学问,只是要他们稍微接触一下,等他们对学问有兴趣了再教。不是每一个孩子都可以跟霍光比,这一点,你们一定要清楚明白。”   每过两个月,云琅就会跟这三个家伙说说孩子们的事情,这是很有必要的一件事。   毕竟,在大汉时代还没有亲子这一说,父亲永远都是扳着一张死人脸对待自己的孩子,似乎不这样做就不足以显示父亲的威严。   这是一个恶习!   在大汉时代生儿子其实就是在给自己生劳动力,而且是最廉价的一种劳动力,他们以为父子之情就该是天生的,与后天无关,如果有不孝子,定然是儿子的过错,与父亲无关。   骄傲如霍光这样的孩子,在面对自己父亲作恶的时候,也是束手无策的。   只能通过烧毁霍家,给父亲一个警告,然后再给父亲建构豪宅以成全自己的孝道。   云琅清楚地知道,这些孩子从小就被送来云氏,与他们的父亲之间的联系会很少。   时间长了,父子之情真的会慢慢变淡,尤其是这三位根本就不缺少女人,也不缺少孩子,这对自己的几位弟子非常的不公平。   曹襄不满的道:“如此说来,我儿现在什么都没有学到?还不如家里的夫子教的多。”   云琅冷哼一声道:“无知至极,时间长了,你就会知晓接受过系统学习的孩子跟那些凭借自己的悟性苦苦求学的孩子之间到底有多大差别了。”   曹襄撇撇嘴,他觉得自己学的东西好像也不错。   云琅宠溺的看着在外边玩耍的孩子们,再看看眼前的这三个人,忍不住有些自豪,这三位如今都是在靠天赋或者祖上的传下来的本钱过日子呢。   而院子里玩耍的五个孩子,他们将凭借自己学到的学问,来开辟一个新的时代。   “阿琅,你似乎对这几个孩子很满意?”李敢小声问道。   “都是很好的孩子。”   “可你刚才把他们说的如此不堪。”   “那是因为你们像他这个年纪的时候跟他们比相去甚远!”   “去病小时候只知道跟人打架,阿敢小时候就是一个傻子,我小时候有聪明伶俐之称,是我舅舅给的评价。”曹襄傲然道。   “既然如此,你会背《百家姓》,还是会背《千字文》?”   “这是什么?”   云琅仰天大笑道:“这是西北理工蒙学的不传之秘,会背这两本书,这些孩子已经算是认字了。认识了字,孩子们就要学‘句’了。”   “这是又是什么学问?”多嘴的曹襄接着问道。   云琅白了曹襄一眼冷笑道:“你对西北理工的学问一无所知!”   曹襄讪讪的坐直了身子道:“等我儿子回来之后,让他背给我听就是。”   云琅冷笑道:“白日做梦,这两本书中,有我西北理工的一些不传之秘,你以为身为西北理工二弟子的信儿会透漏给你听?”   霍去病,李敢对这个结果非常满意,虽然他们不知道什么是《百家姓》更不知道什么是《千字文》,不过听名字似乎都是很厉害的学问。   他们对知晓西北理工的秘密没有兴趣,只要自家儿子学会了,这些学问就会变成自家的,很满足! 第一五六章 悄声潜入夜   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绝对没有可能独自开辟出一门完美的学科。   都是经过几代甚至十几代人孜孜不倦的研究探索,而后才能形成一门完整的学科。   大汉时代的学问,正是存疑,研究,进步的时代,任何学说在这个时代其实都只是萌芽。   儒家真正大兴要等到武则天科举大兴的时候才能成为真正的思想主流。   在这个欣欣向荣的时代里,谁掌握了蒙学,就在很大程度上掌控了学说的话语权。   历史上最早的蒙学读物叫做《史籀篇》相传乃是周宣王太史所作,不过,这东西全篇乃是大篆所书。   始皇帝统一天下之后,深感官吏不足,天下读书识字之人太少,命丞相李斯作《仓颉篇》,命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命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略加修改,形成小篆字书。   到了大汉太祖高皇帝取得天下之后,隶书大兴,于是,官府取《仓颉》、《爱历》、《博学》三篇,断六十字以为一章,凡五十五章,并为《仓颉篇》,凡3300字,以隶书写就。   也就是沿用至今的启蒙读物。   中国自古以来最好的启蒙读物乃是大名鼎鼎的三、百、千。   有这样的经典可用,云琅会去用连他看着都有些吃力了的《仓颉篇》?   《三字经》是不能用的,里面的无数典故都是后世之学,用了之后不好跟人解释。   而汉武皇帝之前的典故又太少,不合用。   于是,云琅就把自己的想法告知了司马迁跟东方朔,一人作《百家姓》一人按照云琅写的开篇作《千字文》。   为了独家买断这两本作品,云琅被东方朔跟司马迁勒索不少钱财。   儒家的作品很是重要,至于其余诸子百家他们对蒙学不看重,至今没有一篇像样的蒙学作品流传于世,于是,抄无可抄的云琅只好放弃。   听说是独家学问,就连曹襄这样厚颜无耻之辈也不问了,不得不说,这时候的人对学问还是非常尊敬的。   瞅着霍去病像母鸭子一般领着三只小鸭子在院子里漫步谈话,云琅就非常的欣慰。   再看看曹襄,父子二人一人占据一个锦榻,面对面懒洋洋的谈话,云琅就有些不满。   只有李敢最正常,将傻儿子抗在脖子上,父子俩在花园里风一样的跑来跑去,最有天伦之乐。   云哲缩在父亲怀里,不断地伸手去抓父亲的头发,云音依偎在父亲身边不断地帮他抵挡弟弟伸出来的魔爪。   云氏内宅的大门紧闭,现在是亲子时间,不容外人搅扰。   也不知道他们父子都谈论了些什么,等云琅送走霍去病,曹襄,李敢之后,他发现,曹信非常的忐忑不安,霍家的一二三各个捂着屁股一言不发,只有李禹依旧没心没肺的傻笑。   云琅装着没看见,开过家长会之后的孩子的正常反应,这一幕对他来说太熟悉了。   当年别人都有家长会好开,只有他从来没有请过家长,这成了他一辈子的遗憾。   唯一能够让孩子们减少愧疚或者恐怖情绪的办法只有立即进入学习状态。   一般来说,开过家长会之后的几天里,是学习效率最高的时候。   云氏内宅外边,已经堪称车水马龙了,儒家的大家们不在长安,就在河间,要不就在山东,其余地方,不客气的说,几乎没有多少出彩的人物。   出面招待的人自然是董仲舒一脉的太学博士,云氏只有一位谒者一位管家出面。   等一群文人相互问好之后,就由云氏家仆请去客舍安歇。   一般情况下,这些新来的大儒,都会安静的在客舍里休憩三天,在这三天里,他们都会对云氏的豪奢咂舌不已,并且会对云氏钱庄有一个新的认知。   然而,最让这些大儒们惊奇的不是云氏美食,不是云氏方便的生活条件,更不是云氏一步一景的庄园设计。   而是云氏那些极为聪慧的童仆。   没人能想到云氏的童仆居然全部都识字,有很多孩子的学识并不算差,在很短的时间里,通过这些童仆之口,一个没有白丁的云氏形象就跃然于纸上。   伺候夏侯静的童仆梁赞极为忙碌,他这几天正在积极地为夏侯静穿针引线,好让这个老家伙的书可以免费的刊印出来。   当然,让陈铜免费出书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于是,寻找赞助就成了梁赞的全部生活内容。   梁赞是梁翁的义子,这样的义子他有六个,都是家中仆妇的儿子,因为不知道父亲是谁,仆妇们就用了梁翁的姓冠在这些孩子的头上。   代言咸鱼,夏侯静自然是不干的,虽然曹氏咸鱼作坊给出的条件很好,夏侯静思虑良久之后还是舍弃了。   他实在不想在自己的著作《白鹿集》三个大字的旁边被印上曹氏咸鱼,天下无双的字样。   夏侯静最近喜欢上了云氏的茗茶,每日午后,在小圆亭下,荷塘边上,总有云氏茶娘在那里烹茶待客,更有琴娘弹琴娱宾。   竹帘低垂,香炉里一线香正在燃烧,一缕暗香在亭中弥漫,香茶娱口,琴音娱心,美人儿色香味俱全,让人乐淘淘而不知身在何处。   唯一的麻烦就是这里的美人儿只在亭子里据守两个时辰,两个时辰一到,茶娘就会收拾茶具,琴娘就会抱起古琴,施礼之后丢下一大群喝茶,听琴的大儒飘然而去,虽千呼万唤也不复出,殊为无礼。   梁赞来到小圆亭接夏侯先生的时候,亭中只剩下夏侯先生一人,瞅着茶娘,琴娘消失的长廊怅然若失。   梁赞微微一笑,上前施礼道:“先生,先生,韩氏钱庄有消息传来,他们正准备邀请一些大儒为钱庄开业作赋,润笔之资不菲,先生可有兴趣?”   夏侯静留恋的在看了一眼美人消失的地方道:“可足够让老夫的书刊印出来?”   梁赞笑道:“熊氏,南国氏的钱庄也要在最近开业,如果先生愿意参加酒宴,小子定能为先生筹足出书之资。”   夏侯静皱眉道:“子钱家的酒宴?”   梁赞笑着从桌上拿起一张印刷精美的笺纸放在夏侯静的面前一言不发。   夏侯静瞅着笺纸上清晰地云氏钱庄水印,微微叹口气道:“也罢,走一遭就是了。”   梁赞见四下无人,就低声道:“先生若是能多拉一些博学之士共同赴宴,小人以为,先生一生心血所聚的文章都能刊印出来,区区一千册实在是太委屈先生的才华了。”   夏侯静精神一振,连连点头道:“妙极,妙极,梁家子,尔可愿意从云氏赎身,跟随老夫左右?”   梁赞大喜,矮身拜倒在夏侯静脚下喜极而泣道:“任凭先生吩咐。”   夏侯静呵呵笑着将梁赞扶起来道:“跟随老夫再历练几年,待你学有所成,老夫一纸荐书,将你送入仕途。”   梁赞喜不自胜,赌咒发誓一定要将夏侯静的学说散布天下,为此,他愿意穷其一生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这一幕完全落在了正在竹林挖笋的毛孩眼中,他微微一笑,就用锄头用力的将一截已经长老的春笋挖了出来,随手丢在背篓里。   这样的场景他已经见过三次了,梁赞离开云氏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云氏的孩童太过优秀,如此多的人才如果统统出自云氏门下,对君侯只有坏处,没有好处。   唯有将这些聪明伶俐的孩子寄养在别处,才能达到百花齐放的效果。   毛孩一点都不担心,这些孩子以后会有什么变化,对他而言,这些孩子不过是离家去别处就学,等到学成,终究还是要归来的…… 第一五七章 云氏童仆   离开云氏去外边的求学的孩子大多只有十余岁,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大部分已经完成了云氏的初级教育。   又在云氏的各个商铺里混迹了一年多,如果单纯的以学识来算,在大汉低得可怜的识字人中已经非常的不凡。   这几年云氏填鸭式的教育,已经把这些孩子所能理解的东西统统装进了心里。   从他们认识第一个字的时候,云琅就告诉这些孩子们,任何学识不过是手中的工具。   指望一个有简单算学基础,格物基础,几何基础,地理知识、眼界无比开阔的孩子对晦涩难懂的经学教育产生崇拜心理这非常的难。   就像习惯了食精细食物的人,一时半会很难适应粗粝的食物。   云琅喜欢这种润物细无声的改变方式,不喜欢太激烈的行事方式。   很早以前,云氏最早的那一批仆妇,仆役们心里就非常的清楚——云氏没有家奴。   只要他们愿意,随时就能去官府修改自己的户籍,只不过,这样做对他们一点好处都没有,所以才甘愿在云氏背着一个奴仆的身份继续过日子。   至于孩童……在云氏从来都是宝贝,在最艰苦的时候,云琅都要吃糜子,喝稀粥,那些孩子们的伙食里依旧有鸡蛋,且一人一颗。   念不好书的孩子早早就被送去了各个作坊,铺面,凡是念书的好苗子,他们都穿着一身的麻衣假装童仆在云氏混日子。   梁赞从夏侯静那里出来之后,就回到了家。   他的家不算大,还是那一大排平房里面的一间。   两大一小的房间足够他们母子三人居住了。   穿过走廊梁赞走进了母亲的房间,静静的看着母亲搓羊毛绳子。   “大食堂里的饭食没有了?”   梁赞的母亲冯婆瞅瞅窗外的天光,有些疑惑,天色还早,正是大食堂开饭的时候。   梁赞笑道:“母亲,孩儿要走了。”   冯婆吃了一惊,手里的羊毛绳子一松,立刻就卷了起来。   梁赞取过绳头,将羊毛绳子的一头拴在木桩上,继续搓绳子,他知道,这个事情母亲还需要消化一阵子。   “去谁家?”   “高陵夏侯氏!”   “给人家做童仆?”   梁赞奇怪的看看母亲道:“孩子自从生下来,就没有做过一天的童仆,在家里都没人把我当童仆来看,去了夏侯氏怎么可能以奴仆之身事人?”   冯婆松了一口气拍着胸口道:“吓煞为娘了,还以为我儿念了七八年的书,却想不开要给人当童仆了。”   梁赞将手里的羊毛绳子再次对折之后,松开手,眼看着两条绳子旋转着扭成一股绳,然后放在母亲面前道:“孩儿去求学,以后不在家了,您和妹子要保重身体,莫要让孩儿牵挂,一旦孩儿在外边混到了一官半职,就来接母亲跟妹子出去。”   冯婆摇头道:“出去干什么?就你挣得那点俸禄,那里经得起人吃马嚼,为娘跟你妹子还是留在家里好,再说了,你妹子正在进学,出去了,上哪去找女子读书认字的地方?”   梁赞抓抓脑袋道:“说的也是啊,那就等孩儿官职做大了在来接母亲跟妹子出去。”   冯婆笑了,在儿子的脑袋上敲了一下道:“净说傻话,哪里有家里好?等你把官做大了,为娘也老了,你妹子也该嫁人了,你接我们做什么,再说了,为娘在这里过的舒坦,只要还能动弹,就不劳你操心,等为娘动不了了,就一切随你。”   梁赞还准备劝诫母亲一下,就听外面张婆那个大嗓门在吼叫:“冯婆,冯婆,你家里藏野男人了吗?打麻将都喊不动你了是不是?”   冯婆闻言立刻笑的眉花眼笑,一边打开箱子取钱袋子,一边嘴上吼道:“是啊,是啊,我家的小男人在家呢,不像你一连生了两个赔钱货。等着,这就来了。”   梁赞的眉头皱的起了一条沟,冯婆抱着儿子的脑袋在他眉头亲了一口道:“钱在箱子里,多拿点,为娘去去就来,看我今天不杀他们一个落花流水。”   “母亲……”   梁赞大叫,母亲却一溜烟的跑出了家门,很快,门外就传来母亲爽朗的大笑。   梁赞摇摇头,无聊的打开母亲的钱箱子瞅了一眼,里面整整齐齐的摆着三个银锭还有七八摞暂新的云钱,角落里还摆着两方玉佩。   他叹口气又把箱子盖上,瞅瞅钱箱边上厚厚的一摞书,就在书本上拍了两下自言自语的道:“这里的学问我都没有弄清楚呢,跑出去学什么谷梁学问啊。”   虽然按照毛孩大哥的吩咐把事情做了,梁赞心里却一点都不舒服。   关上房门,他就穿过花圃,来到了毛孩大哥家的小院子里。   毛孩正在处理今天挖到的竹笋,竹笋已经泛青吃不了了,梁赞进来的时候,他正在切削竹笋,把泛青的一截砍掉,留下白嫩的部分晒笋干。   随手把刀子丢给梁赞,毛孩捧起自己的小茶壶吸溜了一口茶水,就躺在躺椅上休憩了。   梁赞一边熟练地切削竹笋,一边道:“我一定要去高陵夏侯氏求学吗?”   毛孩眯缝着眼睛道:“那就是一条出路,留在家里出仕的可能性不大,只好这么办喽。”   “家主功高,背靠长门宫也算是财雄势大,每年还有举荐名额,怎么就不成了?”   毛孩呵呵笑道:“谁让你们这些小屁孩各个都把书读的那么好呢。家主一年举荐三个,十年以后就是三十个,咱们家的孩子一般都争气,要是你们以后全部在朝堂上会面了怎么办?”   梁赞随手把竹笋砍成两节道:“您以为这样做就不能会面了?”   毛孩摇摇头道:“那不一样,到时候,你梁赞出自夏侯氏,彭海出自东郭氏,小燕子出身侯氏……那样一来,你们在朝堂上会面就很合理了。小子,去了夏侯氏好好地学,人家好歹也是以文名传天下的大族。族里也出了几个不错的人物,别看现在不起眼,将来说不定就有大出息,你可别出去了给家里丢脸。”   梁赞将最后一根竹笋切完,丢下刀子道:“那好吧,我就出去浪荡一阵子。”   闭着眼睛休憩的毛孩随便挥挥手就像撵苍蝇一般的撵走了梁赞,不见有半点的留恋。   梁赞很快就来到了学堂,刚刚在窗户上冒头,就看见红袖冲着他瞪眼睛。   他忽然想起,自己已经十三岁了,不该来学堂了。   想起正在读书的妹子,梁赞还是硬着头皮站在门外。   妹子读书读得很认真,没看见梁赞,这让他有些失望,等了片刻见红袖先生没有停止授课的意思,只好泱泱的离开。   每个人都很好,母亲在打麻将,妹子在上课,毛孩大哥在睡觉,家主在跟人饮酒……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从今天起,他就是夏侯静先生的弟子了,首先要做的就是先把夏侯先生的书给印刷掉。   回到夏侯先生的住处,梁赞提笔写道:“熊先生足下:闻听……”   一口气写好了四份回帖,梁赞小心的吹干了墨迹,一一摆在桌面上,等夏侯先生回来之后用印。   然后就带着夏侯先生去赚钱,不用去很远的地方,富贵城就好,最近,富贵城里的钱庄如同雨后的野草一般冒出来很多,有的是赚钱的机会。   人呐,只要勤快一些,哪里有赚不来的钱粮呢,凭本事赚钱天经地义,空口白牙的要人帮自己印书,才是一件丢人的事情。   这些事情做完了,梁赞就捧起夏侯先生将要印刷的大作《白鹿集》认真的诵读起来。 第一五八章 泰山压顶   张安世回到云氏庄园,先是回到云琅书房,跟自家先生在书房里谈论了足足一个时辰的话。   然后就回到自己的房间,大睡了三天。   云氏钱庄与长安子钱家的交易进行的极为低调,在长安人还没有觉察出来,一个初步的,还有瑕疵等待日后慢慢商议的子钱家联盟就已经形成了。   云氏造钱工坊不再属于云氏一家,而是为所有子钱家共有,任何人在要将手里的旧有的铜钱重新铸造成云钱,都需要向造钱工坊付费。   不过,这一次,他们只需要缴纳作坊本身的人工以及耗费,不再以钱币优劣划分付费多少,钱币本身的损耗,有铸造钱币者自己负担。   从今往后,长安所有子钱家只向外借贷云钱,同理,也只收纳云钱。   通过共同商议,铸造多少云钱,子钱家必须向单独存在的钱庄存放一定数量的金银。   从此,发放出去的每一枚云钱,从概念意义上都含有一定比例的金银,这为云钱的币值稳定又添加了一重保险。   然而,云氏想要借助关中子钱家的门路,想要做到汇通天下,货通天下的要求却被子钱家们严词拒绝,即便云氏做出了巨大的让步,这一点,对子钱家们来说,毫无商量的余地。   不过,在张安世的苦口劝诫下,大汉的子钱家终于将带有剥削意味的子钱改为钱庄。   桑弘羊从头到尾参加了这些聚会,中间一言不发,只是看着张安世与韩泽,熊如虎等人交锋。   子钱的利率也从先前极为不合理的一成二上涨为一成八,这比云琅预计的高了一些,却在接受的范围之内。   处理了一天政事的刘彻,终于放下了手中的朱笔。   桌案上还有最后一道文书没有批阅。   这份文书是他的儿子刘据从蜀中呈递上来的,看了刘彻的部属之后,他有些后悔把刘据派去西南走这一遭。   当初绣衣使者的两位统领带领一千六百余甲士远赴滇国,夜郎两国,最终回到长安的甲士不足一千人。   人们只看到了如山的财货,却没有人知道,隶属西南,蜀中的绣衣使者精锐折损了四成。   阿娇已经从刘彻面前经过三次了,刘彻依旧无动于衷,最后一次,阿娇忍不住问道:“区区滇国,夜郎撮尔小国,何劳陛下如此忧心?”   刘彻道:“若只是滇国,夜郎,朕以为据儿带领我大汉的精兵强将,一鼓而下并非难事,朕忧虑者乃是南越国。”   阿娇奇怪的道:“南越国如今很听话,今年还给长门宫送来了不少犀角,玳瑁,珍珠,南越国太后还给妾身送来了一袭珠衣,挺不错的。”   刘彻冷哼一声道:“据儿在奏章中说,拿下夜郎国之后,他就挥军南下……”   阿娇皱眉道:“您不会让他这么干的是吧?”   刘彻叹口气道:“秦始皇派遣国尉屠睢发卒五十万为五军,一军塞镡城之岭,一军守九嶷之塞,一军处番禺之都,一军杀南野之境,一军结余干之水。   ……三年不解甲驰弩,使监禄无以转饷,又以卒凿渠而通粮道,以与越人战,杀西瓯君译吁宋。   而越人皆入丛簿中,与禽兽处,莫肯为秦虏。   相置桀以为将,而夜攻秦人,大破亡,杀尉屠睢,仗尸流血数十万……   屠睢乃秦国名将,五路攻打南越,四路陷于泥潭,唯有屠睢杀入岭南,然而,一代名将却命丧疆场。   多年以来,朕以南越为心腹之患,屡次预备除之,就是考虑到这一点,才久久不能下定决定。   路博德也屡次上书曰:再不进攻南越,昔日遣发南越的将士就要老了。   如今据儿年轻气盛,预备帅军进入南越……朕一时犹豫,不知该纵容还是该喝止。”   阿娇笑道:“自然应该喝止,陛下子嗣艰难,目前看,就据儿一个有些出息的。平白葬送在岭南之地不值得。我大汉如今国富民强,派遣一使者持陛下国书,告知南越国主,帝国不容法外之地,看看他们如何应对再说。”   刘彻摇摇头道:“子嗣无功,将来如何服众?”   阿娇道:“征伐南越自然要派遣一员大将,如此才能正经经营一下南越,若是派据儿前去,妾身以为这是对我大汉将士的最大不公。”   刘彻摇头道:“试探一下也无妨,朕会命路博德随时接应。”   说罢,就提笔在奏章上批阅了一个可字。   阿娇瞅着自己的指甲叹口气道:“这件事陛下最好跟卫氏说一下,免得她以为是妾身搬弄口舌,陷他儿子于险地。您知道的,妾身这几年就想过平静的日子,蝇营狗苟的事情与我无关。”   签发完毕了奏章,刘彻大事已定,就抛开心中纷乱的想法,拉着阿娇的手道:“你刚才来回走了三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说吗?”   阿娇笑着从另外一张桌子上取过厚厚的一摞纸张放在刘彻面前道:“子钱改钱庄了,陛下仔细看看。”   刘彻推开那些纸张冷笑道:“换汤不换药。”   阿娇摇头道:“这次可不一样,云氏钱庄退缩了,向韩泽等人做了很大的让步,就连云氏那个日进斗金的铸钱作坊也拿出来供所有子钱家共享。”   刘彻无声的笑了一下道:“他倒是有先见之明,朕的五铢钱已经被他挤兑的快要消失了,朕本来要好好问问他,没想到他居然先一步给处理掉了,不错,算他聪明。”   阿娇笑道:“您可想差了,子钱家们今后只用云钱,您的五铢钱的处境会更加的不妙。”   刘彻道:“官造斗不过私营真是怪哉。”   阿娇从袖子里摸出一枚云钱放在桌子上道:“从今往后,这枚铜钱里面不仅仅含铜,还有金银。据说,以后的云钱,铜的含量会越来越少,只会作为金银的代表货币推出,让铸造铜钱的人再也无利可寻。”   刘彻心头一凛,连忙问道:“什么意思?”   阿娇大笑道:“您的白鹿币故智而已,只不过您的白鹿币是靠您的威权强行推行,人家的云钱,是用等值的黄金白银作为抵押物做的货币。不管云钱里面含不含铜,只要云钱能兑换处黄金,白银,哪怕是一张纸,他也能当钱使唤。”   “什么意思?”刘彻提高了声音。   阿娇撇撇嘴道:“您还是让桑弘羊来给您解说吧,子钱家们的酒宴他可是从头参与到最后,一个字都没有漏掉。”   刘彻听闻此事有桑弘羊参与,他反而不急了,既然桑弘羊没有当堂阻止,更没有立刻禀奏上来,只能说明桑弘羊如今正在剖析此事,最迟到明日,一定会有一封详细的奏章上来。   事到如今,刘彻已经不指望自己能够随时随地的跟上云琅的思维,只能求助于众人之力。   “云琅是怎么对你说的?”   刘彻喝了一口茶淡淡的问道。   阿娇皱眉道:“云琅说以后,铜就是铜,他不想再用这种东西来代表钱币了,大汉国本来铜矿就少,随着大汉国越发的富庶,铜钱总有一天会不够用的,所以,要提早做准备。等百姓习惯了这种以金银为本铸造出的钱币之后,就会让铜钱退出交易。”   刘彻端起茶杯又喝了一口问道:“他准备什么时候施行这个法子?”   阿娇大笑道:“两百年之后,或许还要长……哈哈哈哈哈……”   刘彻紧握的拳头慢慢松开跟着阿娇一起笑了起来。 第一五九章 引狼入室   五千册书全部堆积在董仲舒房间的时候,向来以稳重,老辣著称的董仲舒欢喜的就像一个孩子。   这些书原本是要放置在仓库的,可是,自从董仲舒看到了这些书之后,他就命他的弟子们把所有的书都搬回了卧室。   原本宽大的卧室,在堆满书之后,能落脚的地方已经不多了。   董仲舒愉悦的抚摸着抬手可及的书本,对云琅道:“如此,才是一个读书人的卧室。”   云琅朝四处瞅瞅,屋子里多余的陈设已经全部被清理出去了,包括那个漂亮的博古架以及两个做工繁复的鹤嘴灯。   只剩下一床,一桌,一椅而已。   由于在油墨中添加了香料,书印出来之后陈铜觉得香气不够袭人,又用檀香熏了一遍。   如此,五千册书摆在屋子里,就像放了五千个香炉。   云琅的眼泪都要被香味熏出来了,董仲舒却一遍又一遍的深呼吸……似乎要把所有飘散出来的香味全部吸收掉,一点都不肯浪费。   人生确实需要仪式感,此刻的董仲舒完全忘记了胸中的宏伟目标,只是单纯的为自己的作品感到骄傲。   见老董先生不时地用衣袖沾沾眼角,云琅知晓他此刻的心情,就笑道:“需要云氏帮助先生把书都送出去吗?”   董仲舒骄傲的拍着书本道:“这是老夫的五千个女儿,只有才德之士才堪匹配。”   云琅点点头道:“嫁女儿这种事情,还是您亲力亲为吧,云某就不越俎代庖了。”   见董仲舒再一次沉浸进了幸福之中,云琅就离开了老董的卧房,临走时吩咐董仲舒的弟子,把门窗全部打开,免得老家伙窒息在里面。   夏侯静醉醺醺的回来了,路过董仲舒居住的山居,也忍不住停下脚步,微风轻拂,香气四溢,他深呼吸一口问陪他回来的梁赞:“董公在熏香?”   梁赞闻了一下气味,就笑道:“董公的书刊印出来了,油墨里添加了香料,所以才有如此馥郁的香味。”   “墨里面为何要添香?”   “龙涎香与檀香都有提神醒脑之功效,云氏印书作坊在刊印一些学问高深的书本的时候,就会在书里面添香,好让读书人可以时时保持清醒。”   夏侯静捋着胡须道:“老夫的《白鹿集》也需添香。”   梁赞笑道:“先生如果再有三千云钱,弟子就能为先生将书刊印的尽善尽美。不仅仅是添香,还会用最厚的纸张,字迹也可以刊印的大一些,如果先生还不满意,我们还能用阳刻雕版刊印,这样刊印出来的书籍堪称瑰宝。”   夏侯静挥挥衣袖道:“去,去,就这么办,钱财若是不足,老夫会从家中调拨。”   梁赞搀扶着夏侯静来到了山居,夏侯老仆匆匆的迎上来,两人合力将夏侯静安顿好,梁赞这才吩咐老仆照看好夏侯静,自己匆匆的离开山居,无论如何要在最快的时间内办好夏侯静交代下来的事情,唯有如此,才能在夏侯氏弟子到来之前,让夏侯静更加的看重他。   梁赞走了,夏侯静翻身坐起喝了一口茶水漱漱口,敲打一下发昏的脑袋对夏侯老仆道:“问清楚了没有?”   老仆躬身道:“问清楚了,梁赞乃是仆妇之子,与云氏并无太深的瓜葛。”   夏侯静忧郁的道:“仆妇之子如何能有如此学识?”   老仆回答道:“云氏所有童子,皆能进学,乃是云氏为自家培养商贾掌柜,家中管事所做的善举。然,仆妇之子,只能进学到识字即可,并无特殊调教,梁赞如果没有遇到先生,待到夏日,就会进入印书作坊当学徒,而后最高不过一介商贾掌柜而已。”   夏侯静闻言微微笑道:“如此说来,云氏嫡子,曹氏长子,霍氏三子,李氏长子才是云氏的嫡传弟子?”   老仆笑道:“正是。”   夏侯静笑道:“临之以利而观其廉,期之以事而观其信,这两道此子算是过了。若想成为老夫登堂入室的弟子,还需观瞻。”   老仆笑道:“世间想成为先生弟子的富家公子如车载斗量,先生为何独独看中这个仆妇之子?”   夏侯静轻叹一声道:“富家公子不如仆妇之子多矣。”   陈铜翘着脚躺在锦榻上,瞅着猛吃糕点的梁赞道:“可怜啊,跟着长辈去赴宴,却能把你饿成这样,也算是奇闻。”   梁赞叹口气道:“夏侯先生是一位很讲上下尊卑的人,我只能投其所好,委屈一下肚皮。”   陈铜喝了一口酒道:“你以后没好日子过了,原本还指望家主把你派来印书作坊,我好喘口气,如今看,都成泡影。”   梁赞白了陈铜一眼道:“你恨不得作坊里只有你自己一个人,还会欢迎我来作坊,如今我不来了,你应该快活的要叫出来了吧?”   陈铜笑道:“知道我是这么一个人,就不要说出来戳我心窝子,说吧,找我做什么?”   梁赞笑道:“我家夏侯先生对印书作坊颇为感兴趣,我准备偷艺,你看看什么时候抓我合适?”   陈铜奸笑道:“你家夏侯先生来作坊的时候,我指责他,你替他背黑锅如何?”   梁赞把最后一块枣糕塞嘴里吞掉,抖掉手上的糕点沫子摇头道:“那样一来我的名声就臭了,以后还怎么当官?”   陈铜皱眉道:“你真的确定那位夏侯先生在垂涎印书作坊?”   梁赞抱起茶壶嘴对嘴喝了一气,丢下茶壶道:“就差写在脸上了,你觉得我会看错?”   陈铜道:“印书作坊的秘密就在于油墨的配比,其余的倒没有什么高深的地方。”   梁赞蹲在椅子上道:“油墨配比说白了就是桐油跟墨的配比,这个比例我是知道的,这东西自然不能告诉夏侯先生,想想别的,给我一个不重要的秘方,我好去取信夏侯先生。”   陈铜吃了一惊翻身坐起,眼珠子瞪得如同铜铃一般大叫道:“你居然知道?”   梁赞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道:“我为什么会不知道呢?”   “你居然知道?”陈铜再次问道。   梁赞笑道:“当初给你传话的人不就是我吗?”   “天杀的,那时候你才十岁,不行,我要改秘方!”   梁赞摇头道:“你改什么啊,我们在学堂里早就试验过很多次了,你当初使用的配方已经是最佳了。”   陈铜傲然道:“四十五比一才是最合适的,不是最早的三十比一,中间还要配一分水,否则桐油会污染书页,这些东西是你在学堂上学不来的吧?”   梁赞叹口气从椅子上跳下来,忧郁的对陈铜道:“家主怎么会挑选你这个傻瓜来掌管印书作坊?”   陈铜怒道:“谁是傻瓜?”   正要跨出大门的梁赞怒道:“你就是一个傻瓜!”   说完就气咻咻的去了毛孩的院子。   听梁赞说完事情的经过,毛孩无奈的瞅着梁赞道:“知道他是傻子你还去诈他?”   梁赞担忧的道:“家里还千疮百孔呢,我们干嘛要出去,今天从夏侯静的口中得知他想要印书作坊的秘方,想想都恶心啊。这样的人还要我尊之为师?”   毛孩笑道:“家主最近干的事情有些大,估计会让陛下非常的不安,这个时候呢,我们就要让所有的人都动起来,如此才好蒙混过关。以前的时候,云氏是在四面出击,现在呢,该全力收缩的时候了,只保证一些重要的营生继续强大,其余的该放弃了,印书作坊就是其中之一。夏侯氏自己开印书作坊本身就是自找麻烦,他想要就给他,反正印书作坊是用长门宫的钱堆起来的,陛下又在里面占有大量的份子,我们家的份子可有可无。”   梁赞点点头道:“也好,那就把印书作坊的一般工艺告知夏侯静,油墨的秘方就不说了,用油墨这个拦路虎先消耗一下夏侯不算丰厚的家财。等他家没落了,我才有机会超越那些嫡子成为夏侯氏的带头人。” 第一六零章 牵着鼻子走   自从夏侯静暗示梁赞去偷印书作坊的秘方,准备自家也开一个印书作坊之后。   梁赞就很难再把夏侯静当做一位道德之士来看待。   云氏没有家训,学堂里也没有学训,所以,云氏出来的每一个人都有很强的主观判断。   梁赞是一个没有名堂的孩子,所谓没有名堂的意思就是说,这孩子是一个只有母亲,没有父亲的孩子,连他的姓氏都是借别人的,这让他很难对除过家人之外的人产生什么好感。   云氏就是他的家,是他赖以茁壮成长的温室,都是很聪明的孩子,如何会不知晓如果没有云氏,等待他们的将会是一个怎样的可怕的未来。   如果夏侯静真的是一位道德大儒,梁赞并不在意以师傅之礼来对待夏侯静。   既然夏侯静看中的不是他的品行,他的才学,而是想利用他对云氏不利,梁赞就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完成家主最初的想法。   做好人其实很难,真的很难,一旦决定准备做一个好人了,那就要做好迎接苦难的准备。   上苍对好人的要求很高,对坏蛋的要求却低的令人发指。   好人变坏人会被千夫所指。   坏人变好人却会交口称赞。   用坏人的法子来达到一个好的目的,梁赞并没有什么心理隔阂,这样做更容易达成目标。   有霍光这样的大师兄,出现梁赞这样的师弟就毫不奇怪了,一路不通,换一条路走就是了。   傍晚的时候,陈铜终于想明白了梁赞为什么骂他是傻子,暴怒之下,红着眼睛提着刀子满世界的找梁赞,准备与他同归于尽。   他的心都在痛苦的抽搐,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会被梁赞这个狗才,趁着他喝酒微醺的时刻,把他最重要的秘密从嘴里掏出去了。   即便是云氏家主也仅仅知道最初的秘方,至于在工作中总结出来的珍贵秘方,陈铜打定了主意,只要云琅不问,他准备一辈子都不说出去。   为此,只要能不见云琅,他都尽力的避开……没想到,全完了。   云氏内宅陈铜是不敢进去的,不是不能进,而是真的不敢进去,云氏仆妇的彪悍之名,早就传遍了长安。   他如果这样冲进内宅寻找梁赞的麻烦,能在那群仆妇们的手下完整走出来的机会不多。   “把条子肉吃了。”   梁赞抬起头冲着妹子吼了一声,然后就从盘子里夹起一大块肥腻的条子肉塞嘴里,活着米饭吃的香甜。   “我不想吃,不想吃成丑庸那样。”   梁赞的妹子咕哝一声,还是把条子肉放在哥哥的饭盘里。   梁赞叹口气道:“身子康健才是最好的,至于长相,只要你哥哥我将来混起来了,你长成什么样并不重要。”   小女孩不愿意听哥哥说教,三两口把饭盘里的一小撮饭吃完,丢下饭盘留给母亲洗,自己一溜烟的跑了。   冯婆今日手气不好,输了六个云钱,心中不痛快,本来想跟儿子闺女抱怨一下。   见儿子脸色不好看,就乖乖的闭上了嘴巴,只是吃饭,不想说话,生怕起了话头,又被儿子就她打麻将的事情被说教一番。   梁赞吃完了饭,推开饭盘对母亲道:“这几天不去食堂吃饭,就在家里做,等我离开了家,你们想要跟我一起吃一顿饭都难。”   “不是在高陵吗?快马一天就回来了。”   梁赞叹口气道:“孩儿要是去了高陵,就是一个仆妇的儿子,您觉得谁家仆妇的儿子有快马?”   “咱家就有啊,马厩里的马多的是,前些天家主嫌战马费草料,才送出去了一些,我儿骑走一匹谁会在意?”   梁赞无言以对,半晌才道:“全大汉境内,唯此一家而已。”   太阳完全落山了,梁赞这才慢悠悠的从内宅走出来,陈铜准备找他算账的消息,早就有小伙伴告诉他了。   眼见陈铜坐在大门外的柳树下,膝盖上还横着一柄刀子,这家伙看起来杀气四溢,只是看他口水流的老长就知晓这家伙已经睡着了。   就走过去低头看着这个睡得不省人事的家伙,把刀子从陈铜手上拿走,陈铜这才醒过来。   第一眼就看见了梁赞那张令人生厌的笑脸,张嘴喝骂道:“你这无……”   一句话没说完,就觉得脖子上一片冰凉,一柄雪亮的刀子正架在他的脖子上,而梁赞正恶狠狠地看着他,似乎接下来就要把刀子从他脖子上抹过去。   “小心,刀子可快!”   别看梁赞人长得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他却是何愁有亲手教出来的学生。   也是仅凭一柄短刀在骊山后山过了半个月野人日子的人,十三岁的少年人正是胆子奇大无比的年纪,云氏逢年过节时杀猪宰羊的主力。   要说他们不敢杀人,说出去陈铜自己都不信!   “你不是要杀我么?”梁赞阴森森的问道。   “没有,我是来找你讲理的。”   “你怕知道你秘方的人不够多?要不要我帮你大声地喊出来?”   “我的小祖宗哟,都是一家人,你拿我练什么手啊。”   梁赞冷笑道:“改良秘方的事情为何家主都不知晓?哦!我忘记了,你还不是云氏门下,听说你一向自认为是陛下的奴仆,看不起云氏也是理所当然。”   “我没有!”陈铜觉得自己受到了羞辱。   梁赞见夏侯静家的老仆已经离开了,就松开陈铜道:“知道打不过我,怎么还敢来找我,说你是傻子也不算冤枉你。”   陈铜一个翻身站起来,朝着梁赞连连作揖道:“看在君侯的份上,小郎把秘方的事情忘掉成么?”   “那要看家主是什么意思了,这事你说了不算。”   梁赞见夏侯静老仆已经走远了,就把刀子丢给陈铜,快步追了上去。   来到山居的时候,老仆正在伺候夏侯静用饭,梁赞打量一下桌子上的饭食道:“先生吃的饭菜素了一些。”   夏侯静笑道:“云氏的小菜最是美味,傍晚之时喝点稀粥,吃几样素净小菜,正好调养一下脾胃。听说你跟印书作坊的那个杀才起了冲突?”   梁赞笑道:“一些小小的误会而已,印书坊管事陈铜已经答应帮先生印书了,明日就开始排版,最多五日,就有一千册书刊印出来。”   夏侯静笑道:“怎么,阳版雕刻添香一事没有谈妥?”   梁赞摇头道:“不是的,再过八日,董公邀请的大儒就会齐聚云氏庄园,学生想要在大儒们到来之前完成刊印,好让先生的学说被每一个来参会的人知晓。”   夏侯静放下手里的筷子叹口气道:“老夫知晓这些天你拿到的些许钱财还不够支应刊印《白鹿集》之需。不论是云氏,还是那个卑劣的印书坊管事,都只顾着与董公亲近,看不起我谷梁学说。你想要借助云氏之力达成目标殊为不易,明日就有夏侯氏管事送钱过来,如你所说,加紧印书才是正事,莫要再苦苦哀求他人。夏侯氏虽然算不得富裕,区区一万云钱还是能拿的出来了。”   梁赞羞愧的低下头,冲着夏侯静深深一礼就转身出了山居,瘦弱的身形迅速的消失在黑暗中。   夏侯静重新端起粥碗,有滋有味的吃了起来,年轻人嘛,受点挫折也是应该的。   在他已经努力过的情况下,适当的给一点帮助,才是一个敦厚长者的风范。   唯有如此,才能更多的激发出门下弟子的办事的热情。 第一六一章 谁是大英雄?   老虎很讨厌那只总往他身上凑的梅花鹿,从开始到现在就没有喜欢过。   只要梅花鹿敢凑过来,必然是一巴掌拍飞。   今天不一样,云琅路过老虎趴着的地方两次,发现那只梅花鹿温顺的靠在老虎身边非常的安静,脑袋都搭在老虎的尾巴上了,老虎也一点都不生气,就那样继续趴着,尾巴动都不动一下。   第三遍经过的时候,云琅觉得不对,因为老虎也无精打采的,就来到老虎身边蹲下来挠他的下巴。   平日里只要云琅的手落在老虎的下巴上,老虎就会欢喜的仰起头,让云琅好抓的大力一些。   今天,他的脑袋依旧耷拉在前爪上,对云琅的抓挠无动于衷。   云琅见状,就走到老虎身后拍拍那只年老的梅花鹿,手才搭到梅花鹿的脖子上,就发现这只鹿已经死了……身子都僵硬了。   老虎的身上湿漉漉的,这是昨夜的露水,他平日里很讨厌把自己的皮毛弄湿……而昨夜,他似乎守候了这只梅花鹿一个晚上。   仆役们把梅花鹿抬走埋葬的时候,老虎这才起身,看都没看被人抬走的梅花鹿,就扭身上了主楼,站在洒满阳光的平台上用力的抖抖皮毛,水雾四溅,在阳光照过的地方甚至出现了一弯小小的彩虹。   “夫君,大王是不是很伤心?”苏稚拉着云琅的手小声问道。   “我不确定老虎是不是会有这样的情绪,不过,看起来啊,他好像真的不太高兴。”   “我去给老虎准备两副猪肝。”   云琅才点头,就看见老虎又下了楼,慢慢吞吞的向骊山走去,走在阳光下的老虎,毛色斑斓,沉静的如同一位真正的君王。   山风呼啸,山谷里传来老虎的咆哮声,漫天飞的都是被老虎吓唬起来的惊鸟。   云琅从老虎的咆哮声中听出一股子无可压抑的愤怒……   帝王一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   “这么说,你家的老虎如今正在骊山里肆意杀戮喽?”   阿娇的手指还是那么白皙修长,青玉雕琢的茶杯落在她的手指尖相得益彰的圆润。   “当初那只鹿也是老虎抓回来准备吃肉的,结果发现那只鹿有奶水,而我当时受了重伤,恩师就用鹿奶来喂我,这才侥幸活下来,有哺乳之恩,自然不能杀来吃肉,我就一直养着她,直到今日老死。”   云琅很喜欢跟阿娇闲谈,今天是一个难得的阳光明媚的日子,正好在荷塘边上一起喝杯茶。   “一个前朝的余孽,也能让你这位大汉的列侯念念不忘吗?”   “救命之恩大于天,莫说是我恩师救了我,就算是一块石头救了我,我也会把它洗干净放在供桌上纪念一辈子。”   阳光明媚的日子里说点心里话其实很舒坦,云琅也懒得在这个时候遭谎。   “我救了你多少次?”阿娇不屑的问道。   云琅摇头道:“不记得了,好像没有吧?”   阿娇笑道:“无知之辈!对了,问你一件事,你觉得你能活多久?”   云琅皱眉想了一下道:“我想活到八十岁以上,就是不知道上天给不给我这个脸面。”   “人生七十古来稀,你太贪心了。”   “这世间太美,我不想早早离去。”   “所以你就精研饮食之道,钻研医术?”   “是啊,能多活一天就能多看一天的精彩,好死不如赖活着这就是我这人没出息的一点看法。”   “你觉得我能活多久?”   “不知道,不过呢,人能活多久,主要看运气,贵人一生富贵,又能遇难成祥,运气不会太差。”   阿娇笑了,站起身瞅着富贵城方向道:“城里的楼阁起的越来越多了。”   云琅笑道:“贵人不妨也搬进城里去住,长门宫虽然豪奢,却还是太清静了些。”   阿娇摇头道:“这是阿彘给我的屋子,虽然是我用金子修造了一遍,那也是他给我的金屋,住一辈子我不嫌烦。”   云琅感慨道:“择一人相爱,选一城长居,也是一道美丽的景致,就是有些清苦。”   阿娇似笑非笑的看着云琅道:“我喜欢阿彘,跟他喜不喜欢我无关,只是不想我儿时,少艾之时付出的爱意没了依靠,人生不过百年,总要有一段佳话传出来,好让世人相信,相爱人总会有一个好结果。免得以后的人都被你这种人给教坏。”   云琅犹豫一下,还是道:“无农不稳,无商不富这个道理贵人应该是明晓的吧?”   “嗯,听你说过几次,有点印象,你可以继续骗我了,好把你云氏钱庄的行为说的更加合理一些。”   云琅并不辩驳,继续道:“想要一个国家变得富裕,首先就要让这个国家变得活泛起来。   因此,我正在努力推行货通天下这个概念,如果长安一地可以吃到岭南的佳果,又能见到北地的毛皮,这就是说不论南北都有商贾在运作,算是初步达到了通商的目的。   如果北地毛皮能换到岭南的佳果,我认为这就基本达到了货通天下的目的。   想要达到货通天下的目的,汇通天下就要继续跟进,让百姓们习惯用钱币来交易,而不是让他们以货易货,如此,国朝才能通过货币这个手段来达到调配天下的目的。   一个大一统的国朝,必然要有大一统的手段,除却同文同种的认同力量之外,还会有军事力量的恫吓,以及经济力量的约束。   董仲舒现在做的是文化上的认同,而陛下做的是军事上的恫吓,而我要做的就是通过互通有无,将我大汉疆域牢牢地绑缚在一起,让那些野心家无法分割,即便是分割掉了,也不会长久,迟早还是会聚合在一起。   如果能造成天下分久必合这样一个大势所在,云琅就可以安心的被人埋进坟墓中,也没有遗憾。”   阿娇叹息一声道:“为何不将这一番话对陛下说,要知道陛下期待与你奏对已经很久了。”   云琅苦笑一声道:“陛下性如烈火,微臣干的却是一个水磨石的活计,一旦微臣与陛下奏对,矛盾必然爆发,对我们要做的事情没有半点的好处。假如通过贵人来传达,我与陛下隔空对话,就会有一个思量的空间,不至于让陛下见到我这张脸就来气,继而毁了我们之间的谈话。这些事情让谁明白,都不如让陛下跟贵人明白来的重要,自下而上的变革,阻力太大,自上而下的改革就要顺利多,可惜,发动这种变革的人一般都没有好下场,如李悝,如吴起,如商鞅……微臣没有做好舍身成仁的准备,所以,只好把事情办成目前这种不上不下的样子。”   阿娇怔怔的看着云琅道:“你是我见到的人中,第一个可以把胆小怕死说的如此理直气壮地人。男子汉大丈夫生在天地间,仰不愧天,俯不怍地,起动有风雷,安坐风雨收。如此才是做大事的样子。”   云琅吞咽一口口水道:“这种人在陛下面前,怕是活不过三天吧?”   阿娇皱眉良久,才哀叹一声道:“确实如此,且苟活着吧,告诉你一件事,郭解兵败喜梦口,被蛮王的一场大火烧死了五百多人,你弟子掘开泸水,把人家好好地一片平地淹成了泽国,现在大军就囤聚泸水边上,准备等待洪水退下,就继续向滇国开进。”   云琅叹息一声道:“为什么会是郭解兵败?”   阿娇冷笑一声道:“总比说常山王兵败来的好听吧?” 第一六二章 科举应该跟上   郭解才是真正的大英雄!   敢在刘彻面前帮别人承担战败责任的人只有郭解!   刘彻是这个世界上最不能容忍失败的君王!   尤其是国富民强的现在,他将任何一次失败都引为平生之耻。   就在云琅准备听说郭解被砍头的消息的时候,却听阿娇道:“陛下抚慰了郭解,还给他升了官。”   云琅瞅着阿娇那张美丽的面庞道:“什么缘故?”   “你弟子的奏章,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说的明明白白,还说郭解之所以失败是为了诱敌深入。如果没有郭解跟蛮王阿喃血战一场,他就没有机会将阿喃的部众全部用水给淹死。事情合情合理,陛下挑不出毛病,死伤的全是捕奴团的人,陛下只好抚慰一下,毕竟是为国捐躯。”   “可是,谁都知道是常山王打的败仗吧?”   “是啊!可是你弟子死不承认,非要上表为郭解请功,加上他淹死了七八千蛮人,自己死伤不到五百,还从水里捞出来两千多蛮人奴隶,所以啊,说得过去。”   阿娇说事情过去了,云琅自然是相信的。   自从霍光离开了关中去了西南,这个时候,不论他喜不喜欢郭解,是不是真的效忠刘据,这个时候,他们是一个整体,贬损郭解,贬损刘据,对霍光半点好处都没有。   这个时候,郭解不惜性命的替刘据背黑锅,最终刘据感谢的人却是霍光。   郭解背黑锅只能让他免于受处罚,霍光大胜之下再为郭解脱罪,刘据不但不会被降罪,反而会因为打赢了敌人,获得皇帝的夸奖。   层次不一样,造成的结果也就不同,郭解用命换来刘据的亲近以及感激,在一瞬间就被霍光的光芒给覆盖了。   这样的结果,绝对不是郭解想要看到的。   进军西南绝对不像关中人以为的那么简单,嘴巴可以一夜飞跃镜湖月,实际去走,在西南一日很难进军三十里。   少量的精锐部队可以隐蔽的快速前进,而一支大军进入西南,那将是一场前所未有的考验。   阿娇打瞌睡的时候,模样好看极了,云琅却不敢多看,匆匆的告别。   这让阿娇觉得极为有趣,云琅走了之后就站在硕大的铜镜前边,瞅着铜镜里面的美人儿,遗憾的道:“阿彘就是一个瞎子!”   见过阿娇之后,云琅一般就很喜欢跟自己老婆待在一起,如果红袖再过来就更加完美了。   两个活色生香的美人儿靠在身边,旁边还有一个更加美丽的正在烹茶。   闺女正勒着儿子的脖子要把他抱上锦榻,儿子虽然喘不上气,依旧耐心的等待姐姐可以成功。   这就是好日子!   老虎回来了,伤痕累累!   漂亮的皮毛上多了七八处可怕的口子,原本看起来很是可爱的大脸上也有一道新鲜的疤痕,耳朵裂开了一道,满身血腥看起来脏兮兮的,肚子也很瘪。   不过吗,这样的大王才是真正的山中之王,威风凛凛的站在那里,即便是梁翁这种跟它很熟悉的人也不敢靠近。   见到云琅就懒洋洋的趴在地上,把脊背上的伤口展现给云琅看。   脊背上的伤势是狗熊造成的,一寸多长的狗熊指甲还镶嵌在大王的伤口中,可以想象,当时这头狗熊有多么的狂暴。   肋骨处轻轻一按,就会塌陷下去,这说明肋骨曾经断裂了一处,断裂处有两个獠牙造成的洞,还在汩汩的往外冒血,这该是野猪造成的。   清洗伤口的时候,老虎有些无动于衷,趴在自己的破毯子上一动不动。   云琅跟苏稚,宋乔三人用了半天的时间才算是彻底的处理完毕了老虎的伤口。   苏稚瞅着老虎大口的吞吃猪肝,眼泪就哗哗的往下掉,老虎从来就没有受过这么重的伤。   “他以为那头鹿是被别的野兽给咬死的。”   云琅终于弄明白了老虎的想法。   野兽平静的死去,这在老虎的心目中是不可能的,只要是死了,就一定是被别的野兽给咬死的。   所以,他就去了山林中找寻凶手,没有找到,他就找了所有可能伤害到那头鹿的凶猛野兽。   受了伤的老虎格外的安静,整天不是趴在平台上悠闲的舔爪子,要不就是趴在云琅的身边,两人一起打瞌睡。   只是,来云氏庄园的人越发的多了。   人数远比云琅预料的要多,由于云氏庄园过于华美,梁翁跟平遮不得不封锁了,前院到中庭的通道。   吊着一只手的董仲舒气色很好,站在一群年轻的士子中间也不说话,就是用宠溺的目光看着这群人,听他们高谈阔论。   韩氏钱庄在云氏大门外边支起来了大片的帐篷,熊氏,南国氏也有不俗的表现,要价低廉的西域舞娘,西域音乐家将域外的歌舞展现的淋漓尽致,引来大群的士子围观。   夏侯静占据了一座最大的帐篷,口若悬河的向前来听讲的士子们讲述谷梁赤的学说,在另外一座帐篷里,辕固生也在努力的将公羊高的学问向年轻的士子们灌输。   看他们时而口若悬河,时而须发酋张的模样,恨不能打破这些士子的脑袋,将他胸中所学全部灌进士子的脑袋里。   原本这样的场面永远都不可能发生,如今,在大汉钱庄的经济支持下,如此大规模的学说演讲终于形成了。   看着这些平日里飘洒,高傲的学者们如同小贩一般兜售自家的主张,一股快意之感让云琅飘飘欲仙。   签名送书的活动终于将整个会场送上了辉煌的巅峰,董仲舒一边笔走龙蛇的签名,一边对接受他书本的士子谆谆教导,希望他们拿到书之后,就该体会其中大义,若有不解之处,随时可以敲门来问他。   于是,云氏山居不得不向所有的士子开放。   曹襄过来看热闹的时候见到这么多的人,惊诧至极,良久才吩咐官家,送一些酒水过来,就说是曹氏家主邀请士子们饮上一杯。   曹氏开了头,立刻就有无数人跟进,顿时,云氏厨娘就不用为这么多人的饮食操心了。   长门宫的美丽宫娥挑着酒水过来的时候,人群中顿时就响起无数狼嚎,而卫皇后的美女大队抵达云氏为这些士子鼓瑟吹笙,翩翩起舞的时候,士子们已经开始幻想与这些美人儿共度春宵的事情了。   “你不打算从这些人中间挑几个能用的?”曹襄出去了一上午之后,回到云琅的书房,显得有些意犹未尽。   正在看书的云琅放下书本道:“云氏一个都不要。”   曹襄先看看老虎脑袋上伤痕安慰性的拍拍老虎的胖脸,对云琅道:“可惜了,外边全是拉人的。”   云琅笑了,问曹襄:“怎么不见去病?”   曹襄摊开手无奈的道:“去病从不参与文人的事情。”   “母亲呢?”   “在外面呢,不断地接见士子们,我出来的时候,正在见一群河间的士子。”   “长门宫呢?”   “大长秋邀请了很多人去长门宫踏青。”   “陛下呢?”   “在不远处的犬台宫跟阿娇贵人练习骑马,投壶呢。”   “既然如此,帝国的宰相李蔡呢?”   “哦,他啊,又不知道犯了什么错,正在阳陵茅屋里边闭门思过呢。阿琅,以后啊,这样的聚会要经常办啊,我从这些人里面发现了好几个不错的人。”   “其实啊,应该通过一些比试类的活动把人群里面的精英挑选出来,应该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曹襄思虑了片刻抬头看着云琅道:“察举法不好么?”   云琅笑道:“也不错,我只说这样的法子更加的直观,可以立刻辨别出谁是大才,谁是庸才。” 第一六三章 阿娇的妙计   把通过考试最终简拔人才的法子,写成奏章,然后送给刘彻等待好消息降临,这是傻子才会干的事情。   来到大汉很多年了,云琅此时此刻跟一个成熟的西汉人没有太大的分别。   古老的智慧在这个时代总是特别的有用,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才是干事情的最佳选择。   察举制,对所有勋贵来说都是非常有利的,包括云琅自己,身为列侯,他每年都有向朝廷推荐三名可用之才的权力。   不管这三个人有没有可能成为官员,他们的阶级以及地位都会得到极大的提升。   现如今,因为家族勋贵自身已经经过了八十多年的膨胀,已经快要达到巅峰了,于是,大汉的勋贵们都在有意识的培育小家族,从而完成自身的延展。   曹襄就是在这样做,而且做得极为隐蔽,曹氏这几年看似在修枝剪叶,实际上,他们家的实力变得更大了。   对于这种事,云琅历来是非常谨慎的,他知道自己不受刘彻待见,因此,在做任何事情之前都要考虑到利弊。   即便是如此,这几年中,云氏同样拥有了属于一批小家族。   最大的一家就是卓姬。   由卓姬控制,由云氏间接影响的蜀中商贾,这几年已经为云氏迅速扩大贡献了非常大的力量。   不论是司马迁,还是东方朔,这两人都是云琅的朋友,可是,在大汉勋贵们看来,这两人的身上已经添加了云氏的烙印,且不可更改。   云氏在长安的商家代言人,就是孙姓商贾,这个卑贱的商户,已经脱离了被官府支配的恐惧,哪怕再有子弟必须参与远征或者劳役,现如今都能平安归来。   于是,云家在长安,在阳陵邑,在富贵城的很多小的生意都是由他们代替云氏进行交易的。   至于长安孟氏,则彻底的成为了云氏下属的一个分支。   当一棵小苗准备长大的时候,自然就会吸收大地中的养分,吸收雨露,阳光,而大汉国,就是大地,就是雨露,就是阳光。   云氏是一个新兴的家族,因此,他招纳的人才还是来自五湖四海的,远远没有达到近亲繁殖的地步。   曹氏就不一样了,仅仅是曹氏宗亲,就已经是一股非常庞大的力量,因此,这几年中,姓曹的官员姓名已经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了刘彻的奏章里。   这让刘彻非常的不满,同时,也让曹襄日夜不安。   云琅把主意说出去之后,就不再提了,他清楚,只要当曹襄实在没有办法继续安插曹氏宗族的人进入官员体系,那么,考试这一招,迟早会会出现的。   老虎总喜欢舔舐伤口,云琅为此忧心不已,他做了一个喇叭状的隔离器,只可惜,不论他用什么样的材质,都会被老虎撕成碎片。   观察了几天之后,云琅惊讶的发现,凡是被老虎舔舐过的伤口,愈合的要比其余伤口更快一些。   只是因为肚子上还有两个洞,肋骨也不安稳,这才让老虎的行动变得非常缓慢。   云音不再骑老虎了,这让老虎有些不满,即便他用身子蹭云音,云音也只会抱着老虎的大头哭泣。   “家里就这一个是有情有义的。”   苏稚红着眼睛看云琅。   怀孕的女人脾气变化多端,不管苏稚说什么,云琅都用笑脸兜着,只要她的心情能好起来,其余的无所谓。   云琅从未见过那个女人会像苏稚一般孕吐的如此严重,当苏稚吃水煮蛋的时候都能吃出一股子刷锅水味道的时候,云琅就觉得麻烦大了。   前边院子里的学术交流活动开的如火如荼,勋贵们通过一场又一场的辩论,挖掘了一个又一个的人。   云琅却站在长门宫的杏子园中,瞅着比指头大一点的青杏惆怅满怀。   这是苏稚如今唯一能吃下去的东西,他不清楚这东西吃多了会对苏稚跟她肚子里的胎儿产生什么影响,总之,这些没有长成的青杏,绝对不能算作真正的食物。   “这么说,云琅如今根本就不关心正在他家召开的大会?”刘彻瞅着满院子一瘸一拐的狗问隋越。   隋越躬身道:“云氏细君害喜,茶饭不思,只吃长门宫中的青杏,云侯为此大费心思。”   刘彻叹息一声,指着果盘里面的枇杷道:“送一百斤枇杷到云氏。”   隋越躬身领命而去。   阿娇笑道:“陛下难得赏赐云琅一次。”   刘彻淡淡的道:“云琅这人即便有再多的不是,却很有自知之明,有些事情即便是让朕勃然大怒,他也会不管不顾的去做,他知晓,他做的这件事本就不是出自私心,所以做的理直气壮。而有些事情,朕看似不理不睬,他却碰都不碰一下,因为他知晓,这是为了私利。朕可以容忍一个为了大汉国让朕颜面尽失的人,却不会容忍一个为了一己之私就不顾天下苍生的人。”   阿娇拿起一颗枇杷,剥掉外皮放进嘴里咬了一口并不搭话,她知晓自己的男人有时候总是会说一些非常感性的话,却很难一以贯之。   “这是今春的第一茬枇杷是吧?来自蜀中?”   阿娇顾左右而言他。   刘彻看看阿娇道:“来自洛阳太祖高皇帝登基时修建的宫室之中。那里在洛水之南,冬暖夏凉乃是一处极好的地方,当年朕随先帝去洛阳,在雍成殿外看到了两颗巨大的枇杷树,当时就跟先帝要来了这两棵树。没想到这两棵树,自去年十一月开花,今年四月天就已经硕果累累,殊为难得,在果子成熟之后,洛阳令伊就全部采摘下来,快马送进了长安。”   阿娇点点头道:“这是殊荣。”   刘彻点点头道:“希望他知晓朕的一片苦心。”   “勋贵大会已经两年未曾开过了,陛下准备废弃吗?”   刘彻摇摇头道:“废弃啊,只能废弃,勋贵们已经不再是当年的那些草莽之徒。在朕需要的时候,他们会表现的平和一片,连续两年没有大的纷争出现了,他们私下里斗得你死我活,却不愿在朕的面前表露半点弱点。再这样下去,朕与勋贵就成了对立的了,很难站在仲裁者的地位上发话了。”   阿娇笑道:“我太祖高皇帝就是出身草莽,虽然斩白蛇赋大风而得天下,终究有些小家子气在所难免。想当年太祖高皇帝登基之时,连拉车的六匹同色马都凑不出来。谁能想到我大汉会富足到如此这般模样。只要陛下再忍耐两年,物阜民丰之下,就可以放手做任何事,目前,不过是一些小事,且忍耐他们一时。”   刘彻咦了一声笑道:“看样子你已经有了好法子?”   阿娇将一颗剥好的枇杷放进刘彻嘴里道:“想让天下英雄豪杰尽入陛下彀中并不难。”   “哦?说来听听!”   “您是知道的,长门宫如今变得比以往大了百倍不止,原来的那些人手早就不敷使唤了。因此,在董仲舒准备在云氏召集读书人聚会的时候,妾身就准备招揽一批合用的人手。结果呢,想进入我长门宫的人多如过江之鲫,优劣难辨,大长秋就想出来了一个办法,同等人才条件下,通过比试分出一个高下优劣来。如此不但可以服众,二来,也能挑出真正的才智之士。陛下不妨用用这个法子试一下,只要陛下开口了,那些准备投靠别家的士子,还不纷纷投效在您的门下,毕竟,给别人做牛做马,哪里比得上给陛下做牛做马来的荣耀。” 第一六四章 每个人都是该死的   “李蔡该死!”   刘彻长叹一声,咬牙切齿的说出了四个字。   阿娇见皇帝面容扭曲,微微一叹,也不说话了。   每当皇帝觉得自己处于劣势,就会很自然的将罪责推卸给宰相,这对刘彻来说也是一个最容易获得自我安慰的一个法子。   刘彻没有承认自己有过错已经很久了……这样的状况看样子还将继续持续下去,直到不可收拾……   是个人就会犯错,这是一定的,但是,大汉帝国能有现在,即便是有错误,也不能是皇帝的错,这已经成了大汉人的共识,刘彻想让这种共识转化为一种普世价值观念,这样最终他就会成为高高在上的神祇。   云钱其实早就侵犯了帝国的利益,只是因为最新铸造的云钱上有刘彻英俊的头像,这才苟延残喘至今。   就目前而言,能在小小的铜币上将皇帝的英武的模样彻底表现出来的钱币,只有云钱。   隋越亲自将一百斤枇杷送到云氏的时候,云琅平生第一次对皇帝生出感激之情。   尤其是当隋越说出枇杷的来历之后,云琅更是觉得这东西很珍贵。   向隋越赌咒发誓,这东西只会让苏稚一人享用,如果将来孩子能平安降生,他将亲自进宫向皇帝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于是,午饭开始之前,苏稚的饭盘里就多了四枚金黄的枇杷。   添加了皇帝光环的枇杷,果然让苏稚胃口大开,不但吃光了枇杷,还破天荒的吃了两碗饭,这让云琅喜出望外。   然后,云氏的另外一位谒者平颂,就坐着马车连夜去了洛阳,按照云琅的吩咐,能弄来多少枇杷就弄来多少,只要苏稚肯吃饭,就算把全天下的枇杷都弄来,云琅也心甘情愿。   “夫君,枇杷好吃。”   苏稚又吃了一颗,满足的对云琅道。   “喜欢吃就多吃一点。”   “夫君也吃!”苏稚拿给云琅一颗。   云琅摇摇头道:“我过几天再吃。”   苏稚满意的把枇杷送进嘴里,相比美味的枇杷,她更享受被全家人宠爱的感觉。   “云音馋的厉害,都不愿意跟妾身争夺枇杷,也就云哲吃了几颗。夫君,您说这枇杷怎么会这么好吃呢?”   云琅将目光从书本上移到苏稚的脸上微微一笑,他发现皇权加成过的东西确实有意料不到的奇效。   吃了枇杷,苏稚就愉快的抱着微微隆起的肚皮靠在锦榻上,指着前院的方向道:“那些人怎么还留在咱们家里?整天乱糟糟的,妾身想要去前院走走都没办法啊。”   云琅笑道:“交锋到了最激烈的时候,董仲舒昨晚吐血了,夏侯静的嗓子也变得沙哑,即便如此,这两人依旧毫不退缩,带着各自的一伙人,继续在外边的棚子里跟士子们发誓赌咒呢。”   “发誓赌咒?”   “对啊,楚王好细腰,后宫多饿死,汉王好儒学,士子改门庭,这都是常事。”   “呀,这样下去,我们西北理工跟璇玑城该怎么办呢?”   “不要紧,我们的学问都是当用的学问,需要从小培养,这些已经成型的士子对我们来说就是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也不知道他们都是怎么想的,能让天下人过上好日子的学问不学,偏偏去学那些嘴头上的功夫,真是的,一点都不实在。”   “这是需求跟供给的关系,皇帝喜欢,天下人景从这是一定的。”   说话的功夫,老虎走进来了,因为受了重伤,老虎的漂亮的皮毛开始掉毛,尤其是伤口位置上的毛发脱落了,露出红红的肌肤,东一块,西一块的这让老虎显得极为落魄。   苏稚往老虎嘴里的塞了两颗枇杷,老虎连核一起吞掉,然后就趴在云琅脚下,继续舔舐伤口。   背上的伤口因为缝合过,已经基本上愈合了,云琅的手指拂过伤口,老虎就把身子往前凑一下,伤口愈合过程中会非常的痒,他希望云琅能帮他抓抓。   苏稚幸福的叹口气,将自己的脚翘起来,得意的道:“以后就这么过日子,多好。”   云琅给老虎检查过耳朵上的伤口后道:“这样的好日子最多还有一年,明年的开春,就该是陛下对匈奴真正用兵的时候了,或许不仅仅是匈奴,陛下,会向任何对大汉有潜在威胁的国家发起战争。陛下准备一次性的解决所有外患,在这之前必须有足够多的积累来支持他发起的大规模战争,因此,才会有如今的平静。战争将成为一个国家所有人的事情。到了那个时候,即便是你夫君我,恐怕也要领兵出征了。”   苏稚吃了一惊道:“真的会这样吗?”   云琅皱眉道:“陛下本不是一个隐忍的性子,如今任由勋贵们在我们家前院挑选人才而不作声,就是为了他下一步要做的大事做铺垫。你看着,秋收之后,军将甲士就会回营,而卧虎地培训好的那些匈奴奴隶,也将成为大汉军中的军奴,随军作战。到时候,你们留在家里,要格外的小心。”   “您是怎么知道的?”苏稚变得更加惊讶。   云琅叹口气道:“陛下这些年在监视我的一举一动,我又何尝不是在研究陛下的一举一动,现如今,虽不能对陛下的行为把握个十成十,十之八九还是能提前预料到的。”   苏稚怜悯的看着自己的丈夫,她忽然觉得当男人是一件极其悲惨的事情。   梁翁已经站在门口等好久了,云琅站起身,给苏稚的腿上盖了毯子,又把老虎的破毯子拿过来盖在老虎身上,这才出门,就在今天,他要当一天的人形木偶。   董仲舒吞下去了一大包三七粉,这样名贵的药材,只有在云氏才能无所忌惮的使用。   为了这一天,他努力了十年之久。   眼见得日上中天,就问弟子吕步舒:“永安侯可曾到来?”   吕步舒连忙道:“已经派人催请了,该来了。”   “朝中诸公可曾到来?”   “已经来了,再有一刻就会抵达云氏大门。”   董仲舒将帽子戴在没有几根头发的脑袋上,瞅瞅自己依旧用不上力的左臂道:“也不知这只手以后还能不能用了。”   吕步舒道:“云氏医馆的医者说,再有两月,就能使用自如。”   董仲舒叹口气道:“医术一道,璇玑城还是有些门路的。”   “西北理工先生怎么看?”   董仲舒看了吕步舒一眼道:“我死之后,你不是云琅的对手,儒家的事情都没有办好,现在说西北理工为时太早。西北理工的学问太过晦涩难懂,我希望他们能够一直将口传心授这样的传承法子继续下去,如果云琅找到了可以大规模传播西北理工学说的时候,那个时候,你一定要全力支持,将他囊括在我儒门的大旗下全力推广。云琅此人在意的是学问的传播,至于哪一门学问占据统治地位他并不在意。”   吕步舒沉默不言。   董仲舒摇着头叹息一声,自己的这个弟子才华机智是足够了,却对云琅这个人缺少认知。   云琅微笑着来到董仲舒门外,看到了董仲舒那张笑的极为灿烂的脸,同时也看到了吕步舒那张充满敌意的脸。   他并不在乎吕步舒这人会对他如何,只有董仲舒这样的一代名家才会让他尊敬三分。   至于吕步舒,他实在是不用太在意。   一行人来到云氏大门口的时候,云琅发现,梁赞正努力的向来客们解说夏侯静的谷梁学说,并且将一本本印刷精美,散发着浓郁香气的书本奉送给来客。   董仲舒停下脚步,听了片刻梁赞的解说,就对吕步舒道:“这样的事情你做不来。”   吕步舒道:“先生的学说高贵无匹,焉能与贩夫走卒一般在街头兜售!”   董仲舒长叹一声道:“这就是夏侯静最希望见到的场面啊。” 第一六五章 越看越让人害怕的云琅   时隔半年,桑弘羊再次来到云氏的时候,让他对云氏又有了新的看法。   往日的云氏是宁静祥和甚至有些慵懒的。   今日的云氏却似乎一瞬间就从睡梦中醒来一般,变得活力四射。   用大碌碡碾压过的平地因为洒了水,不起半点灰尘,在这片平地上,支起来了无数的帐篷。   桑弘羊平生从未见过如许多的书籍,如许多的纸张,如许多的笔墨,如许多的卷轴,以及各种印花香笺纸。   从来对商贾没有半分好感的桑弘羊,从帐篷的这一边走到另一边的时候,他身后的马车上已经装满了他刚刚购买的各色笔墨纸砚,以及书籍。   间就在前边,从购买到的东西来看,贫穷的汲黯在购买书籍以及笔墨纸砚方面远比他来的豪迈。   他的马车箱上已经没有任何容纳他乘坐的地方了,于是这个微微有些肥胖的官员,就跟马夫挤在车辕上,继续悠哉悠哉的在沿着道路晃悠。   一面“文以载道”的青玉牌子留住了汲黯的目光,他敏捷的从车辕上跳下来,三两步走到买卖青玉的胡人商贾面前,拿起那面青玉玉佩把玩了起来。   一百个云钱的价格很明显让汲黯变得犹豫起来,从他握着青玉牌子不肯撒手的模样来看,这面青玉牌子似乎让他非常的难以割舍。   桑弘羊捋着胡须走过来,瞅着汲黯手中的青玉道:“不算太好。”   汲黯愤怒的回过头,发现是桑弘羊,立刻就换上笑脸道:“不值钱?”   桑弘羊认真的点点头道:“只是算不得好。”   有了桑弘羊这句话汲黯立刻冲着胡商大吼道:“你听听,这可是专门管你们这些无良商贾的桑弘羊!他都说你是在骗我的钱财,你还敢狡辩吗?”   桑弘羊之名在商贾中可以止儿啼,胡商久在长安做生意吗,哪里有不认识桑弘羊的道理,扑倒在地上连连叩头,只希望能够逃过这一劫。   “三个云钱,你赚大了。”汲黯满意的将三枚铜钱拍在胡商的手上,然后朝桑弘羊拱拱手,就扬长而去。   桑弘羊呆滞了片刻,就命仆役又给了那个不断磕头的胡商一百个云钱,叹口气,就离开了玉器摊子。   他桑弘羊即便是再贪婪,也是为国敛财,私人向商贾伸手这种事他觉得很丢脸。   今天来,他确实是带着压榨的使命来的,不过,目标并非这些小商贩,而是那些逐渐脱离官府监管的钱庄。   穿过这片平地,桑弘羊总算是对云氏承办的这一场儒门聚会有了新的认知。   不算钱庄,仅仅是这些商户,在这些天卖出去的货物绝对是一个非常大的数量。   都说云氏中人致富容易,桑弘羊从提着篮子卖各种吃食的云氏仆妇脸上就知道这是真的,那些妇人的腰上全部都悬挂着沉甸甸的钱袋。   其中一个卖羊肉汤的摊子,装钱币的篮子都已经快要装满了,天知道,他这几天到底赚取了多少钱。   “言必称利,行必取利,并没有那么糟糕是吗?”   桑弘羊回过头,却看到了站在人群中的东方朔,此人跟以往大为不同,穿着一件合体的衣衫,手上摇着一把可以折叠的云扇,云扇下边坠着一枚羊脂玉扇坠,比刚才汲黯讹诈他的那一枚青玉佩不知好到了那里去,神态悠然,不见半点昔日的落魄模样。   桑弘羊点头道:“大人言礼,小人言利,并无错处,某家认为这样也该是一种常例才对。”   东方朔摇头道:“现在的局面是大人言利,小人言礼,你且看看这些商贾,桑兄以为有多少是平民商贾在获得利益?”   桑弘羊再次扫视了一遍遍地的商贾,摇摇头表示不知。   东方朔从人群中挤过来,指着卖书本的摊子道:“那是五华夫人的摊子。”   桑弘羊冷笑一声道:“何不直接说云氏?”   东方朔潇洒的摇摇折扇,指着买纸的摊位道:“那里才是云氏的。至于卖咸鱼的,卖山货的,卖玉器的,卖人参鹿茸的都是那几家,桑兄应该清楚明白吧。”   桑弘羊讥诮的道:“大胆出了名的东方朔,到了今日却变得吞吞吐吐,是胆子小了,还是不再刚正不阿了?”   东方朔笑道:“永安侯尝言,这世道就是人间大势,浩浩荡荡不可阻拦,唯有顺之者生,逆之者亡。东方朔屡次挑战人间大势,几次三番死里逃生,倍觉生命不易,还是留着有用之身多喝几口酒才是正经。”   桑弘羊大笑道:“名士无悖耳之言,无出人预料之行不过是一个凡夫俗子而已,去休,去休!”   东方朔大笑道:“你桑弘羊有商贾屠夫之称,天下商贾在你手中不过是牛羊一般,如今前来,却不知看中了那头牛羊,宰杀烹饪之时,某家不知能否分一杯羹?”   桑弘羊冷笑一声道:“这需要胆量。”   说罢,立刻就上了马车,没了继续闲逛的心情。   子钱生意在短短的一年中变化的他已经不认识了,这让桑弘羊极为惊恐。   他不明白,明明已经势不两立的两伙子钱家,居然在一瞬间就有合流的趋势……   没有争斗,对官府来说就没有利益,没有争斗就不需要官府出面调停,商贾也就没有理由继续给官府输送足够的利益。   很久以来,桑弘羊都坚持认为,官府才是规则的制定者,而商贾之是官府这个牧羊人鞭子底下的牛羊。   现在,牛羊自己开始制定吃草的规则了……   更为恐怖的是,桑弘羊亲自参与见证了子钱变成钱庄的整个过程,可是,其中的道理他怎么想都没有想明白。   他甚至能从张安世,韩泽,熊如虎,南国等人的脸上看到一丝丝的嘲讽之意。   所有的答案都应该能从云琅那里得到一个清晰完整的解释吧。   桑弘羊微微叹口气,就来到了云氏大门前。   云琅抱着手站在云氏大门前,笑呵呵的迎接四方宾客,不论贵贱都能获得他的笑脸相迎,他甚至招呼众人给一个挑着担子进出家门的仆役让路,果然人如春风庭前树,好一派君子风范。   见云琅站在吊着胳膊的董仲舒身边,没有半分不妥当的意思,而远道而来的宾客也不觉得云琅站在那里有什么不对,这让桑弘羊不由得从心底哀叹,此人大势已成!   就在不久前,云琅以及他的西北理工学说还是大汉朝中最大的笑谈。   西北理工这个古怪的名字,虽然让人记忆深刻,却没人在意,以为是一个无所事事的少年郎随口说出来的一个滑稽的名字,只是想哗众取宠而已。   然则,这些年,对大汉朝帮助最大的却就是这个名不见经传的西北理工。   他们种地,能让土地有更多的产出,耗用的人力却是最少的。   他们做工,能做出大汉从未有过的新奇东西,却样样好用,样样都能带给大汉人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些只是普通百姓们知道的一点事情,只有那些官职越高的人,才知晓,如今的云氏,早就不是一个小小的族群,就便是大汉国至高无上的皇帝,也对他另眼相看。   始作俑者,就是眼前的这个正跟士子笑语盈盈的年轻人。   “桑兄,哈哈哈,小弟等待多时了。”   云琅看见了桑弘羊,向正在叙话的士子告罪之后,就笑着迎接了上来。   桑弘羊整整衣冠,上前两步弯腰施礼道:“下官桑弘羊,见过君侯。”   云琅诧异的扶住桑弘羊作揖的双手道:“桑兄何故多礼至此?”   桑弘羊看着云琅那张充满真挚笑容的脸,只觉得全身发寒,再次施礼道:“君侯面前,桑弘羊何敢造次!” 第一六六章 自相残杀   桑弘羊对董仲舒保持了无视的态度,同样的,董仲舒也似乎没有对桑弘羊的到来有任何的反应。   这是一个很有趣的现象。   桑弘羊执礼甚恭,这必然是有求于自己,云琅邀请他进入云氏庄园一叙。   实际上,他的来意,云琅基本清楚,自从刘彻发布白鹿币之后,大汉国的货币市场已经混乱不堪了。   如果不是因为云琅提前介入,让云钱横空出世,此时的大汉国将是各种钱币漫天飞的时候。   富贵人家私自铸钱,用私自铸造的铜钱盘剥百姓,已经到了不得不整治的地步了。   最初的五铢钱因为不规范,制造出来的钱币重量只有三铢,上面的字迹也模糊不堪,并没有起到拨乱反正的目的,反而加剧了钱币市场的混乱,让百姓无所适从。   想要说明此事,就必须从治粟都尉手下的三官——钟官,技巧,辨铜说起。   这三官,其实就是大汉国专门铸造青铜器的专门官员,分别负责铸造,刻画模具,以及负责辨别铜材的工作。   大汉的五铢钱其实就是出自他们之手。   货币混乱的现状,也是他们的失误造成的。   云琅其实有些疑惑,以桑弘羊这种出身商贾之家的人的本性来说,他们基本上是不愿意向别人低头的,除非,他们遇到了难以解决的问题。   果然,才走进中庭,桑弘羊就迫不及待的道:“下官已经就任治粟都尉,请君侯救我。”   云琅的眉头拧成了一疙瘩,不解的道:“治粟都尉位比九卿,陛下并不常设此官职,桑兄就任此职位,乃是陛下宠幸的预兆,怎么就有了救命一说?”   桑弘羊长叹一声道:“陛下要收回铸币权。”   云琅听桑弘羊这样说并不感到奇怪,刘彻弄不懂钱币的运行规律,自然就会采用最粗暴的一招——收回铸币权。   这也是他为何要将云钱与金银挂钩,并且将云氏铸钱作坊与所有子钱家平分的原因所在。   云琅笑道:“陛下明见万里,钱币已经到了不改不行的地步了。”   桑弘羊拱手道:“君侯就不担心云钱?”   云琅道:“云氏也是陛下的臣子,自然要遵守陛下发布的旨意,只要都尉一声令下,从现在起,云氏将不再铸造云钱。”   桑弘羊叹口气道:“君侯莫要说笑,如果真的如同君侯说的如此容易,下官也就不会焦头烂额了。”   云琅将仆妇送上的茶点往桑弘羊面前推推,邀请道:“都尉不妨先喝口茶润润嗓子。”   桑弘羊将茶水推回来,瞅着云琅道:“云钱才是最大的麻烦。”   云琅笑道:“从今日起,云氏捣毁炉子,遣散工匠,将库存的云钱化为铜水,不劳都尉忧心。”   桑弘羊的脸色变得更加阴沉,半晌才道:“如此一来大汉国将陷入无钱可用的地步。”   云琅摇头道:“不会,马上,你们铸造的只有三铢的五铢钱,以及没有被我来得及销毁完毕的邓通钱荚钱,就会重新成为百姓手中的货币,只是回到老路上了而已。或许,会有更多没名堂的钱币出现,铸钱之利天下皆知,没了云钱,就会有雷钱,电钱出现,都尉多虑了。”   桑弘羊站起身,深深地一礼道:“君侯与我同殿为臣,就莫要说这些气话了,如果惹得陛下暴怒,桑弘羊自然会因为尸位其上被陛下斩首示众,君侯这里恐怕也不得安稳。现在,还是说说该如何解决此事为妙。”   云琅冷声道:“云钱改成汉钱不就成了?”   桑弘羊愣了一下道:“怎能如此简单?”   云琅瞅瞅桑弘羊怒极而笑道:“还能有多难?你真的以为云氏这些年铸造钱币是为了一己之私吗?   你真的以为云氏设立钱庄,是为了攀附在大汉国的身上吸血吗?   哼,也不看看这些年你们干了什么,皮币,白金币,三铢钱,五铢钱,朝令夕改,干的事情很多,却有哪一件事情干成了?   如果我不出手,再容忍你们胡乱闹下去,货币的信誉就会被你们糟蹋的干干净净。   你知不知道,货币的信誉,就是我大汉国的信誉,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你们却把这些东西当做儿戏。   还用陛下废除云钱来威胁我,废掉了云钱与我何干?云氏从来就不指望从钱币上赚钱。   如今,我好不容易将铜币与金银挂钩,完成了铜钱三足鼎立的信誉体系。   如今,正是云钱大行其道的好时候,只要与金银挂钩之后,不用我们催促,三五年之后,大汉国将再也没有任何一枚名不副实的货币。   天下诸侯铸造的私钱将再无用武之地,他们储存的那些非云钱的货币,想要拿到商场上流通,就只能跟云钱进行兑换,这一进一出,不用陛下撕破亲族脸皮,就能让天下藩王伤筋动骨,对陛下的大一统前所未有的有利,你倒好,一张嘴就要废弃云钱。   我倒是很想知道,你想如何废弃云钱?   莫非你连金银也要一并废除,将大汉国重新带进以货易货的时代?”   桑弘羊惊愕的瞅着暴跳如雷的云琅呐呐的道:“君侯做事有鬼神莫测之能,只是,在做之前,君侯也该告知我们一声,免得造成的些许误会。”   云琅轻咳一声似笑非笑的瞅着桑弘羊道:“现在觉得是玩笑了?本侯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哪一件,哪一桩可曾背着你们?你们又有哪一件事不知道?现在看不清局面了,就跑到我这里来耍无赖,不知道难道就不能亲自过来问?难道我会不告诉你们?”   桑弘羊一张脸涨的通红,不过,到底是为官多年,早就忘记了羞耻为何物,马上拱手道:“下官求教。”   云琅冷冷的看了桑弘羊一眼道:“丢下你的公务,去张安世那里挂一个二掌柜的头衔,先弄明白什么是钱币,什么是钱庄,再来与我理论,该如何将铸币权收归国有的事情。”   云琅说罢,挥挥袖子就离开了中庭,将一个呆若木鸡的桑弘羊丢在那里。   出了门,云琅脸上的寒霜就在阳光下迅速的消褪干净了,又换上一张春风和煦的面庞,笑着与各路士子闲谈,云淡风轻的让人羡慕。   隐忍了很多年,云琅已经忍无可忍了,在他眼中的大汉官员一个个愚蠢,呆板的让他无法忍受。   明明眼前有一个很好地云钱不知道加以利用,反而处处想着将他废弃,再按照云钱的模式再开一种新钱,好让他们的功业万世流传。   跟傻瓜就没必要好好说话,语气和蔼了,他还以为他说的很有理,还想坚持一下,看看有没有救。   与其这样,还不如把他们所有的奢望全部给掐死。   “云琅要你去跟张安世学,给他当副手?可有限制?”刘彻站在荷塘前边淡淡的问道。   桑弘羊听皇帝这样说就知道事情不妙,连忙道:“微臣……”   阿娇在一边道:“让你去学,又不是要罢你的官,学好了才能更好地当官,当大官。”   刘彻笑了,好久才对阿娇道:“把你的份子,朕的份子合在一处,算一下,我皇族到底在云氏钱庄占据了多少份额。”   阿娇大笑道:“妾身早就算过了,不多不少,正好是六成份子。”   刘彻又笑着对桑弘羊道:“你算过朕在韩氏,熊氏,南国等子钱家那里的份额吗?”   桑弘羊连忙禀报道:“七成!”   刘彻又笑了,拍着栏杆道:“如此说来,天下钱庄其实都是朕的是吧?”   阿娇笑道:“你是大东家!”   刘彻抽抽鼻子道:“我就说吗,这些人哪来的胆子跟朕作对,原来是跟朕做对的是朕的生意,真是有趣。” 第一六七章 都是凑合着过日子呢   这个世界上能打败刘彻的只能是刘彻自己。   这是云琅在绝望中发现的一个秘密。   借用刘彻自己的力量来让刘彻做出一些改变,这是云琅在绝望中发现的希望。   通过战争,刘彻已经把皇权提升到了一个前无古人的高度,满大汉一百一十万大军,只要他一声令下,就能为他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在如今这颗蔚蓝色的星球上,这就是一股无敌的力量。   直到现在,云琅悲观的发现,即便是卫青,霍去病或者别的将军在遭受了刘彻不公正的对待之后,他们依旧对他们的皇帝忠心耿耿,毫无二心。   军队不倒,刘彻就无敌于天下。   “桑弘羊来钱庄了,换掉了他钟爱的官服,穿着麻衣,戴着小帽来求钱庄担任二掌柜了。”   张安世有些得意。   “既然来了,就拿他当二掌柜使唤,你不用客气,用的越狠,陛下就越是高兴。”   张安世脸上浮现一丝笑意,拍拍手道:“他要开始揽储了,这样的一位高官来了,学生如何能让他轻易离开呢,想要走,也必须被学生榨干所有利用价值之后再走。”   云琅笑道:“别得意,他以后注定会成为你们的长官,你现在对他有多凶狠,他将来就会对你有多凶残。”   张安世嘿嘿笑道:“有一点我跟我父亲很像,我们都不管以后发生的事情,只要快意恩仇。”   云琅想了一下道:“也是,在这个谁都不清楚自己能活多久的时代里,及时行乐确实很重要,只要你快活,随你,哪怕是将来倒霉了,也可以笑着面对,没有什么遗憾。”   张安世大笑道:“我开始有些理解我父亲了。”   云琅点头道:“子不肖父,乃是大不孝。”   张安世道:“您就不劝我稳重一些吗?”   “你这么大了,该有自己的主见了,我说了,你会改正吗?”   张安世摇摇头道:“不会,除非您下令。”   云琅摇头道:“我才不会下这样招你厌烦的命令呢,你已经过了被我用鞭子教导的年龄了。”   张安世单膝跪在云琅脚下,抱着他的腿孺慕的目光让云琅心中暗暗叹息一声。   自己运气不错,全力相信的两个少年都没有让他失望,情感才是联系两个人最坚固的纽带。   张安世走了,宋乔走了进来,见云琅靠在窗边忧郁的瞅着外边的始皇陵遂低声道:“您怎么了。”   云琅抬手把宋乔抱进怀里,用脸贴着她的脸小声道:“我现在很喜欢孩子。”   宋乔不解的推开丈夫,诧异的道:“外边跑着两个,小稚肚皮里还有一个,怎么还不满足?”   云琅悲伤地道:“我忽然发现,让一个家族壮大的最有效武器其实就是女人的肚皮,古人说的好啊,多生孩子,多养猪,诚为真理。”   宋乔抱着云琅的脑袋咯咯笑道:“早干什么去了,现在知道着急了?”   云琅抱起宋乔准备去里间,却被宋乔努力的挣扎出来,推开云琅道:“哪有白日宣淫的。”   云琅委屈的道:“我们是敦伦啊,为了生孩子啊,哪有你说的那么下作。”   宋乔将云琅推到椅子上坐好,然后对他道:“我师傅最近又招收了十余个弟子,他准备带走。”   云琅皱眉道:“准备重建璇玑城?”   宋乔摇头道:“师傅说,这段时间他看的很清楚,这长安城其实没什么好的。勋贵们虽然过这锦衣玉食的日子,缺一个个醉生梦死的像是有今天没明天一样。一点都不淡然,这样的日子即便过的再好,又有什么用处呢?药婆婆两年前采药的时候,在秦岭发现了几处很好地隐蔽之所,只要派人修整一番就能住人,师傅要我来问问你,要不要给云氏准备几个避难的洞窟。”   云琅摇摇头道:“我们就是从山里出来的,如果再进山,我当初就不该出来。今天啊,安世跟我说,他只想过痛快日子,不想活的委委屈屈的,事到临头再做准备也不迟。我觉得很有道理啊。”   宋乔笑了,重新坐回云琅的怀里,双手搂着他的脖子亲昵的道:“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   云琅跟宋乔眼对着眼,他不由得笑了,在宋乔的臀部拍了一巴掌道:“丈人已经走了,是不是?”   宋乔吃痛惊呼一声,重新搂住云琅道:“走一天了。”   “那些孩子也不是他的徒弟,是他买来的家奴吧?”   “是啊,还买了六户羌人,这些人也是在山里生活习惯了的,有这些羌人在可保师傅他们无忧。”   “羌人?”   “小稚从受降城回来的时候带来的羌人看护妇,这些年年纪大了,不好嫁给大汉人,小稚就买了一些羌人奴隶,任由那些看护妇挑选,结果成了六对。有的连孩子都生了,不好在医馆里执役,就派去跟随师傅他们进山林了,多少有个照看。”   “你们觉得我在做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云琅继续追问。   他的几个女人没有一个是傻的,如今,就连最傻的苏稚都开始为将来谋划,这只能说女人一旦有了孩子,就会立刻变得聪慧起来了。   既然都安排好了,云琅自然不能再反对,被至亲的人怀疑能力,这样的感觉很糟糕,云琅想了一阵子只是心情不太好,原本剑拔弩张的情欲消退的很快,百无聊赖,就带着老虎懒洋洋的进了富贵城。   “这自然是应该做的,还以为宋乔这个当家主母是吃白饭的,好歹聪慧了一次。”   云琅坐在锦榻上,给老虎抓痒,听卓姬这样说,云琅的脸又垮下来了。   “这么说,你也做了准备,难道说你准备让我隐遁蜀山?”   “有什么不好的,妾身找到了一处天坑,那里景色秀丽,飞泉流瀑样样不缺,都是你最喜欢的。这几年,妾身可是没少往那里运送物资,而且还盖了房子,只要您倒霉了,妾身认为,以您的智慧逃出去问题不大。一大家子人呢,总要找个落脚安歇的地方。到了那时候,我们一家人就能安安静静的个住在地坑里,难道不好吗?”   云琅砸吧一下嘴巴道:“你们就没想着给我弄一个好点的环境?一个是秦岭,一个是蜀山,这两个地方有一个地方是适合人居住的吗?”   卓姬站起身靠在云琅身上道:“逃命的时候,您就不要讲究那么多,告诉您把,您最喜欢的茶叶,妾身都在地坑里囤积了不少。”   老虎觉得自家兄弟很可怜,就把毛绒绒的大脑袋钻进云琅怀里,钢针一般的胡须刺透了云琅轻薄的春衫,忍不住尖叫一声,就把老虎的脑袋给推开了。   曹襄的脸色不好看,面颊上有两道红色的痕迹,看样子是被人抓的。   云琅当然知道伤害曹襄的凶手是谁,既然曹襄一定说是葡萄架倒了,他也只能顺着自己兄弟的口吻说,要是真的拆穿说这个伤口是当利公主造成的,这家伙很可能会翻脸。   “你老婆们做的没错啊,我家在琅琊山,在泰山,在岭南,在江南都有这样的布置,我以为你家早就有准备了,今天才发现你这个家主当得不称职啊。”   “你的意思是,你们谁都没有做好跟陛下同甘共苦的准备,而是准备看风向,一旦不妙,你们就要全部跑路是不是?”   曹襄认真的回答道:“你说错了,一旦到了独木难支大厦,且失败的危险不可改变的时候,我们才会作鸟兽散。只要还有一丝希望,我们就会努力到底。”   云琅仰天长叹一声道:“兵无决死之心,士无赴死之念,这大汉国还能坚持多久啊!” 第一六八章 没有吃闲饭的人   如果只看这些勋贵们的动态,云琅一定会得出一个大汉国长久不了的结论。   可是,历史他是知道的,所以,大汉国在百年之内还是稳稳当当的存在着,而且依旧保持了住了自己强大的统治。   既然前边得出的结论是错的,那么,就能得出另外一个重要的理论——那就是说,勋贵阶层的去留,对一个国家或许有削弱作用,却不是必须存在的一群人。   相比勋贵们,云琅以为百姓才是让一个种族绵延数千年而盛名不坠的主要力量。   云琅当然是希望大汉这个种族永远存在的,如果可能他希望这个古老,高贵的种族可以万年不衰。   既然是这样,对百姓好一点,就是在对自己所在的种族表现出来了一点善意。   催生出一个高效的农业区,云琅以为是重中之重,唯有将农业的效率提高到一定程度,商业才会自然繁荣。   没有人喜欢贫穷,只要是一个人,都有成为富人的野心,而这种野心,在大汉人身上显得格外强烈。   冬日的时候,云琅路过的那一家砖场,如今已然换人了,走进砖场,云琅没有看见那个狡狯的老翁,也没有看到那些衣衫褴褛的烧砖人。   还以为有人夺走了他家的砖场,问过人之后才知晓,那个狡狯的老头在他的龙窑将要达到使用寿命的时候,将他的砖场转卖给了有钱的外乡人。   外乡人不过烧了七八窑砖头,整个龙窑就被烧塌了。   现在,那个仪仗权势夺走龙窑的外地人欲哭无泪。   云琅听这个近乎传奇的故事,听得眉飞色舞,他甚至敢肯定,冬日里当他走进砖场的时候,那个该死的老头就在算计他,幸好,他对这个砖窑没有兴趣,否则,现在哭笑不得的就该是他云琅了。   底层百姓利用智慧战胜愚蠢的富人的故事,总是那么津津乐道,总是那么让人感到愉快。   作为富长良心,穷于心计的代表性故事,云琅听得过瘾,一时冲动之下,就派人给那个转移了砖窑的老家伙送去了一斤茶叶。   “那个被穷人弄得快要破产的人其实就是我。”   曹襄仰天看着蓝天,叹息一声道:“我很想捏死那个老混蛋啊,派去的仆役,却被那个叫做应雪林的家伙给打断了腿送回来了。然后,我就忘记了那个老混蛋,开始找应雪林的麻烦,然后,那个该死的县官,在我找上门的时候,却把大印往我怀里一丢,然后就说,不敢做我们曹氏的官员,准备回家去养驴,希望我能恩准!”   云琅乐不可支,挥舞着手道:“碰到滚刀肉了?”   曹襄一张白玉般的脸顿时就涨的通红,恨恨的道:“他一个一千担的正印县官,追着我要做叩拜陛下的大礼,你说,我不跑还等什么?”   云琅奇怪的道:“一千石的县官?”   曹襄指着富贵城方向道:“全大汉就他应雪林一个人,我舅舅看中了他滚刀肉的性子,这才把他安置在富贵城,专门跟我们作对。”   云琅点点头道:“这么说你没敢接人家的大印?”   曹襄苦笑道:“我骑着马跑的,他没追上。”   离开了曹氏失败的产业收购之地,再往前边走就是大片的农田了。   满山的油菜花开的正艳,蜂舞蝶飞的场面让人心醉。   油菜地边上的麦苗也窜出一尺高了,盛开的油菜花就像是给绿毯镶上了一道灿烂的金边。   来到这里曹襄就笑的如同一只狐狸一般,自从升官为大农臣,这家伙只要看到农作物,就会露出这副恶心的模样。   “这就是帝国强盛的基础!”   “一帮穷鬼只有吃饱了肚皮才会老老实实的接受老子的盘剥,你看着,他们一辈子都在辛苦的劳作,除过吃进肚子里的那点东西,剩下的全是老子的。也只有无这样心中充满怜悯之情的人,才是真正对他们好的人。”   在曹襄吹牛的时候,云琅忽然发现,如今,在平原上干活的农夫又开始不穿衣服了。   远远地看不清楚,不过,怎么看,都是黑乎乎的一坨,绝对不是穿了衣服的模样。   “你知道我让上林苑的农夫农妇们穿上衣服花费了多少心血么?”   云琅的语气低沉,却有掩饰不住的怒火。   很久以来,云琅就坚持认为,一个人只有穿上衣服,吃饱了饭,才能真正的算做一个人,如果达不到这两点,那就是野兽,就是野人。   曹襄大笑道:“你昔日怜悯的宫奴,如今都变成自由人了,人家有地,只给自己劳作,现在干活的这些人那有一个汉人,全是匈奴奴隶。”   云琅狐疑的瞅了曹襄一眼,骑马走过去一看,很快又回来了,曹襄说的没错,全是匈奴人,不过,从他们熟练地耕地动作来看,又不像是匈奴人。   “卧虎地的匈奴人都被训练成这个样子了?”   “是啊,三十万匈奴,死的剩下了不到二十万,不会种地的全部都饿死了,剩下来的自然都是会种地的。人呐,没有吃不了的苦,生死威逼之下,不会种地算什么,在那种情况下,然他们全部变成优伶,他们也能做到。”   “既然如此,为何还要用锁链锁住他们的双脚?”   曹襄皱眉道:“现在有一种说法甚嚣尘上,有人说这些匈奴人其实是匈奴大阏氏刘陵特意送到大汉来的,刘陵以为,匈奴人中会种地的人实在是太少,只会牧羊,匈奴人就只能随着牛羊漫山遍野的走,居无定所,只有学会了种地,匈奴人才会出现城池,出现稳固的地盘,出现可以随时收税的子民。等到有一天,匈奴大军来了,这些匈奴人甚至可以被当做内应,与匈奴大军里应外合,攻破我大汉的城池,饱饱的劫掠一批之后,再躲进大漠深处,等待匈奴人再次强大起来。”   云琅想了片刻道:“这不可能。”   曹襄摇摇头道:“太行,王屋一代出现了匈奴人……”   云琅继续摇头道:“还是不可能,把自己的子民当做奴隶送给敌人,然后再劫掠回来这样的事情,在文皇帝的时候我觉得可能,现在,一点可能都没有。这说不定又是刘陵传出来的消息,就是要我们把奴隶全部杀光,让我们没有足够的人手进攻漠北。”   曹襄哈哈笑道:“这些都不关我们的事情,边地的将军们如果现在还不能御敌于国门之外,他们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就算这里的奴隶全部开始动乱了,要杀光他们,也就是一夜间的事情,想在兵马如云的长安闹事,除了死,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第二代匈奴大规模降生就好了。”   “不可能有第二代匈奴降生,匈奴女人都嫁给了羌人,以及别的族人,唯独不给匈奴人在关中蔓延的机会。”   “羌人这些异族人如何羁縻呢?”   “汉化一部分,分化一部分,将大的族群拆解为小部族,将小部族拆解为村落,与我大汉人杂居,这种事情,不用我们操心,朝廷里那些儒门子弟最喜欢干这样的事情。在他们看来,这也是千秋功业,也就是所谓的兵不血刃而让敌亡。你没见过乡下土豪劣绅是如何对待外族人的,只要立下一座祠堂,不管你是谁,你姓什么,你是什么族人,都要跟他们祭拜一个祖宗,拜同一个神祇,穿一样的衣衫,吃一样的饭食,说一样的话,几年过后,谁还能记得自己什么人?还不是最后都成了他们族人,最终成为了大汉人。这个速度可能比你我想的要快。”   而且灭亡的非常干脆,堪称一点渣滓都不留下。 第一六九章 还是要融合啊   如果这事是曹襄办的,云琅心中一点底都没有,如果说这事是儒门动用了官家的力量,那么,整件事都透着一股子安稳的气息。   古板,强硬,心狠手辣,就是如今儒门的特征。   他们就像是一块立在激流的巨石,或许正在被激流雕琢,然而,剩下的只会是最坚硬的部分,这些部分将会成为大汉这个种族最重要的精神食粮。   云琅自认,在见识这一方面年超越了所有大汉国人,然而,在真正为千年国运打基础上,与董仲舒这些人相去甚远。   禾苗每一年都会生长,树木每一年都会生长,只有人每长一年就会老一岁,多了世故,少了些许锐气。   跟曹襄回到云氏的时候,再看董仲舒就能从他满是皱纹的老脸上看出些许沧桑来。   不讲课的董仲舒彻底进入了老态龙钟的状态中。   一个人靠在荷塘边的青石上,拖着一条受伤的胳膊,俯身看着荷塘里的红鲤鱼。   或许只有这个时间,才是属于他自己的。   看他用柳枝调戏红鲤鱼,继而发出孩子一样的笑声,不论是云琅还是曹襄都不愿意打破董仲舒的意兴。   “来了就别走。”   凡是大人物似乎都有这种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本事,见董仲舒出言相邀,云琅,跟曹襄两人就从柳树后走了出来。   董仲舒遗憾的将柳枝丢进水里,目送柳枝被红鲤鱼叼走,这才转过身,靠在大青石上对曹襄道:“要控制自己的欲望啊,你母亲最多能帮你撑五年。”   曹襄笑道:“董公难道没有听说最近关于我的流言吗?”   董仲舒笑道:“你是说你被老农欺骗的事情?”   曹襄笑道:“您看看吗,就连老农都能欺负到曹氏头上了,曹氏还有什么前途可言。”   董仲舒莞尔一笑,捋着胡须笑道:“自污不能太过,太过了就显得很假。哪家农夫胆子长毛了敢捋你曹氏的虎须?不过呢,应雪林这人也是一个妙人,曹襄啊,你这场故事中,最大的受益者不是你,也不是那个白白得了一笔钱的老农,而是应雪林这个人。你就不觉得亏吗?”   曹襄嘿嘿笑道:“曹氏办的傻事绝对不止这一桩,仅仅是白白花钱修建了一所太学,就让人家笑掉了大牙。”   董仲舒叹口气道:“怎么可能会亏哟,怎么可能会亏哟,一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铜钱,就让你曹氏与太学这个煌煌殿堂一同被载入了史册,就这一点,如果你家老祖曹参活着,也会夸奖你会办事。家族小的时候,是要想方设法的赚钱,再把家族弄大,如今变成大家族了,甚至变成我大汉最大的家族了,这时候如果没有进一步的心思,就该想着如何花钱了。这一进一出都是学问,走错一步就有滔天大祸。”   曹襄朝董仲舒施礼道:“金玉良言,某家记下了。”   云琅一直笑嘻嘻的看着董仲舒,看的董仲舒脸上挂不住了,就挥挥宽大的袍袖道:“既然你知道老夫接下来要说什么,不如你来说,老夫困倦了。”   在曹襄奇怪的目光中,董仲舒黝黑的脸膛似乎变得更加黑了。   “那家伙云山雾罩的都说了些什么?貌似很有道理啊。”   云琅笑嘻嘻的道:“董公认为你家已经足够大,足够富裕了,这时候就该到花钱的时候了,比如你掏钱帮助他扩大儒家的影响力。”   曹襄抓抓脑袋道:“他真的是这个意思?”   云琅肯定的道:“绝对是这个意思!”   曹襄笑道:“可是他说的真的很有道理啊,花点钱不算冤枉,他干嘛不说?”   云琅大笑道:“不是还有我这个儒家门徒在这么?大佬自然是羞于谈钱的。”   曹襄同样大笑起来,卷起袍袖对云琅道:“这可不行啊,董公难得张嘴要钱,这时候,我这个做晚辈的就该懂事,我去寻找董公,看看这钱该是走怎么个章程来花。”   说罢,就一溜烟的追着董仲舒走了。   苏稚靠着瘌痢头老虎坐在柳树下睡觉,云琅走近了才发现,这丫头真的睡着了,而早他一步回家的老虎,也睡意很浓,云琅过来,他连眼睛都懒得睁开,呼噜两声,算是打过招呼了。   两个青衣小婢守在一边伺候,见云琅来了,立刻就把扇子塞给家主,自己却跑了。   扇子不是用来扇凉风用的,四月底的上林苑清风习习,还用不着这东西。   只是家里的各色果树全部开花了,把全长安的蜜蜂蝴蝶都给招来了,再加上云氏家人都喜欢吃蜂糖,养了很多的蜜蜂,如果不帮苏稚撵走蜜蜂,就她穿的跟一朵花的模样,会被蜜蜂蜇的。   给苏稚撵了一会蜜蜂,云琅自己也有些瞌睡了,就在他也准备拿老虎当枕头的时候吗,苏稚醒过来了,见丈夫拿着扇子,立刻就怒道:“小青,小红哪里去了?还有没有一点规矩?”   云琅无奈的瞅着苏稚道:“家里的哪来的丫鬟啊,小青,小红人家都是自由身,是装扮成丫鬟的样子给我们家长脸呢,伺候你睡觉可不是人家的差事。都忙着上学识字呢,能陪你这么久,也算是有心了。”   苏稚回头又看看自己的果盘,立刻踢腾着双腿冲着云琅哭诉道:“她们还偷吃了我的枇杷!”   “老虎吃的!”   云琅确信家里的闺女们还不至于跟孕妇抢东西吃,全家有胆子抢苏稚东西吃的人只有老虎。   苏稚掰开老虎的嘴巴,发现老虎巨大的牙齿上还沾着一大片枇杷皮,这才放松心情不再生气了。   把黏在老虎牙齿上的枇杷皮去掉,随手又往老虎嘴里的塞了两只枇杷。   “夫君,这枇杷妾身总是吃不够!”   苏稚挑选了一个最大的剥开,美美的吃了一口对云琅道。   “再有两天,从洛阳运来的枇杷就该到家了,数量多的能把你埋起来。”   “可是,妾身听人说枇杷很难运来长安,像陛下那种动用了快马运送枇杷的事情,我们家可做不来。”   “你弄错了,是皇帝不能这样做,至今,还有御史言官正弹劾陛下这种祸国殃民的举动呢。我们家没关系,那些人恨不得我赶快把家业败个精光呢。”   苏稚嘿嘿笑道:“他们可不知道咱们家有多少钱,且不说夫君跟师姐手里的钱,就算是妾身手里的钱,也足够夫君您败上好些年的。一群没见过世面的穷鬼。”   云琅左右看看,没看见宋乔,就笑道:“千万不敢胡说八道,要是被你师姐知道你有这么多的钱财,如果全部给你收缴率,那就凄惨了。”   说宋乔,宋乔就来了,身后跟着小青,小红两个小丫头,看她们珠泪涟涟的样子就知道被宋乔训斥的不轻。   “总以为让你们读点书会长一些心眼,这下好了,书全部都读进狗肚子里面去了。总以为你们会比外边的那些蠢货丫鬟聪明,现在看啊,未必啊,长了学问,却没了做女人的本分。从今后,细君走到哪里就跟到哪里,一步都不许离开。”   宋乔训斥这些小姑娘的时候,云琅从来都不插话,一家女主的威风还是要照顾的。   云琅笑嘻嘻的将扇子递给了小青,这丫头却冲着云琅龇了一下满嘴的白牙。   这家里就没人害怕家主。   “夏侯静先生病倒了,我觉得他似乎是肠痈之症犯了,我今天准备给他手术来着,这位老先生却宁死不从,还说什么肚皮都被切开了,人还能活吗?夫君,您去劝劝这位老先生,再不动手术,他的肠子就会融化在肚子里,后果更加的可怕。” 第一七零章 唐高宗旧事   夏侯静死不死的云琅根本就不在乎,在他看来,一个顽固守旧不敢尝试新事物的人死了就死了,没有多少挽救的价值。   满大汉死于肠痈之症的人还少了?   宋乔,苏稚这两年救治的病患多如牛毛,如果每个月不切下来几根没用的肠子,她们两个都会感到奇怪。   就凭借这手技术,云氏的少君,细君已经是大汉神一般的女子,现在,就差等她们死掉好给她们立牌位了。   现如今,即便是一般的有些见识的关中人都知道,肠痈不再是必死之症了,而他夏侯静却非要死死的抱着破开肚子就不能活这个老理由死扛,这就是自寻死路了。   云琅自然不会去劝解夏侯静的,有这时间,他跟老虎两个可以沿着开满鲜花的果园多走两趟消消食物。   桃树上有一种东西叫做桃胶,这东西有和血补气,止痛的功效,最重要的是这东西还能治疗胃痛,只要胃部开始疼痛了,就找一小块桃胶咀嚼的稀碎,用温开水送服,效果奇佳。   而云琅看重的却是这东西的美容效果,家里老婆多,多储存一点这东西没坏处。   桃花开的如火如荼,身在桃园,如同在仙境一般,加上云琅一身淡青色的绸衫映衬,让本来长相就不错的云琅,在桃花的帮助下显得格外出尘。   从黝黑的桃树干上揭下一块晶莹的桃胶,云琅很满意,这棵桃树干上有伤口,分泌出来的桃胶很多,捏在手里黏黏的,算是最好的桃胶。   老虎见云琅在吃桃花,也吃了一大口低矮处的桃花,在嘴里转一圈就吐掉了,这东西苦涩的厉害,不好吃。   云琅微微一笑,就从桃树上折下一枝桃花,插在老虎的项圈上,老虎开心的扑腾两下,觉得自己似乎很美。   “咦,家奴说你在桃园,没想到你还真的在这里,跪在你门外的那个家奴不要了?”   云琅又采下一块桃胶,回头看着曹襄道:“你收了夏侯静的好处了?”   曹襄傲然道:“能让耶耶心甘情愿收好处然后帮他办事的人不多,加上你跟去病,才四个人。”   云琅丢给曹襄一个玉瓶道:“既然不是受人指使的,那就帮我采桃胶。”   曹襄立刻就忘记了云氏奴仆跪在门外的事情,弄清楚了桃胶的作用之后,就兴致勃勃的开始采胶。   “还记得我以前跟你炫耀过当利身材的事情吧?”曹襄找到了一块大的,很是满意。   云琅瞅瞅曹襄手上的大块桃胶道:“你什么都喜欢大的。”   “对啊,是这个道理啊,不论是牛氏,还是当利我都很喜欢,主要就是因为很大。”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母亲从小就跟你不亲,你有这样的想法不足为奇。”   曹襄愣了一下道:“跟我小时候有什么关系?”   云琅抬头看看青天笑道:“我有一位师兄曾经说过,人长大之后发生的变态行为,往往跟他小时候的遭遇有关。”   曹襄想了一下道:“我的要求比较高,不仅仅是大而已。”   “那说明你小时候过的很可怜!什么都缺。”   “咦,你是孤儿来着,你岂不是缺的比我还多?”   云琅笑道:“那是因为我后天受到了这世上最好的教育,所以啊,人格形成的比较早,看的比较开。”   说完,云琅就得意的笑了,就连身边的老虎也张大了嘴巴,似乎也在嘲笑曹襄。   “现在找母亲吃奶,年纪大了点,阿琅,你说怎么才能把当利的暴躁性子给收拾了,你看啊,我就多去了牛氏房里一晚上,她就抓破了我的脸。”   云琅停下采集桃胶的手,想了一下道:“基本上没法子,你老婆的泼妇性子已经不可逆转了。”   “可是,阿娇不是被你治好了吗?”   云琅无奈的道:“你如果把曹氏大权全部交给当利,让她沉迷于事物之中不可自拔,到了那时候,你即便是把全长安的女人都弄回去,当利也会对你温柔如春的。”   曹襄停下脚步,疑惑的看着云琅道:“我发现你最近说的话,越来越有道理了。去病变得更像一个丘八了,李敢变成了守财奴,你却变得更像神仙了,只有我越过越倒霉。你说的很对,当利之所以总是找我麻烦,不光是床第间的那点事,她只要进宫一次,回来就会跟我发脾气。就按照你说的,只有让她忙的不可开交,我才有好日子过,你说,我要是把曹氏跟董仲舒联合这事交给当利去操办,你觉得过分不?”   云琅笑道:“这中间有一个度,如果你能把握好这个度,自然是没有问题的,如果不能,我这里有一个故事,你要不要听?”   曹襄道:“说来听听?”   云琅咳嗽一声清清嗓子道:“很久以前啊,有一个国王娶了一个很美丽很能干的王妃,他们非常的恩爱,有一天这个女人见国王批阅文书批阅的很辛苦,就主动帮国王批阅一些不重要的奏章。结果呢,王妃处理事情处理的非常好,甚至比国王处理的还要好。国王大喜,就把所有的奏章都交给了王妃……自己整日里在后宫里快活……直到有一天,他发现自己所有的权力都没有了……只能乖乖的在王宫里当国王,这个时候,他跟王妃两个人谁是妃子,谁是国王已经分不清了。”   曹襄咳嗽一声道:“会有这种事?我怎么没有听说过?”   云琅冲着曹襄狞笑道:“你就当我是胡诌的。”   曹襄打了一个冷颤,身在勋贵之家,被权势蒙蔽双眼的状况他见多了,不论是父子恩,朋友义,还是夫妻情,一旦沾染了权势,总会发生一些变化的。   “还是算了,妇人安心的在家里生孩子就好。”   云琅又道:“我家的状况其实不错啊。”   曹襄又点点头道:“另辟蹊径?”   云琅笑道:“你老婆的资源不错,我敢保证,你让她干什么事情,她都会干的很好。”   曹襄神色凝重的点点头道:“没错,但是不能包括曹氏生死存亡的大事。”   云琅再次盯着曹襄的眼睛道:“我从不过问璇玑城的事情,同理,小乔,小稚也从不过问西北理工的事情。话虽然没有说的很清楚,但是啊,已经形成默契了。”   曹襄长叹一声,最终还是点点头,然后就继续摘桃胶,只是没了刚才浓厚的兴趣。   风雅的事情自然是要培养风雅的情趣的,再好的事情强迫去干就难免会没有了乐趣。   于是,云琅,曹襄,老虎很快就离开了桃园,抖掉身上的花粉,云琅就看见直挺挺的跪在门口的梁赞。   “求君侯救我家先生一救!”梁赞磕头如捣蒜。   守在旁边的梁翁冷冷的道:“不久前你还称呼君侯为家主呢,这才几天啊,就改称呼别认为先生了。”   梁赞挺直了腰板,看着梁翁道:“梁赞在君侯门下为奴,自然要禀君侯一声家主,处处为云氏着想。如今,梁赞脱离奴籍,拜夏侯先生为师,自然也要处处为夏侯先生着想,哪里有错?”   花园旁边围观者众多,云琅扫视一眼梁赞沉声道:“不是我不救夏侯先生,云氏医馆就在左近,只要先生肯去云氏医馆,自然无后顾之忧。你不用求我,只需带着你家先生去医馆就好。”   云琅的话语清冷,把事情说清楚之后,就拂袖离开了,任由梁赞在后面苦苦哀求,云琅也没有回头再看一眼。   “君侯,您若不亲自出手救治我家先生,梁赞就跪死在这里!”   梁赞擦拭一下脑门上的血渍,然后就咬着牙重重的跪倒在青石板上。 第一七一章 自产自食夏侯静   梁赞这一跪,就足足跪了半天零一夜。   直到第二天清晨,脸色蜡黄的夏侯静才在老仆的搀扶下来到了云氏花园门口,将摇摇欲坠的梁赞搀扶起来,然后对梁翁道:“老夫要见君侯。”   云琅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正陪着曹襄一起用早饭。   曹襄道:“看来你不出手是不成了。”   云琅喝了一口稀粥道:“他本来就没有什么病,估计是被梁赞下了一点药。”   曹襄理解的点点头道:“夏侯氏族人到来了,梁赞不可能受到重用,被冷落了,就想点办法拉进跟夏侯静之间的情感是吧?”   云琅点头道:“应该是这样吧。”   曹襄笑道:“年轻人现在想要求一点上进就这么难吗?”   “古往今来想要上进就没有容易的,今天要给夏侯静动手术,可能没时间陪你继续跟董仲舒耗下去了。”   “为什么不让小乔跟小稚去做?”   云琅站起身笑道:“她们是真正的医者,而我是一个政客,这两者不可混为一谈。医者是治病救人的,至于政客……则什么事情都能干的出来,不算大事,就是给夏侯静肚皮上割一刀,然后缝合好就成了,不算难。”   曹襄随意的挥挥手,示意云琅离去,他对今天的早餐很满意,没准备多吃一些。   云琅来到花园口,只见夏侯静颤巍巍的站在那里,努力的想要把腰板挺直,却因为腹部传来的剧烈疼痛,不得不佝偻着身子,这让他的行为无形中透着一股子悲壮。   “老夫剧痛难忍,让君侯见笑了。”   云琅叹口气道:“先生昨日去云氏医馆,未必就会被开膛破肚,说不定服上一剂药就会痊愈。如今,看先生如此模样,这一刀恐怕难免了。”   夏侯静回头看看虚弱的梁赞露出一丝笑意道:“生死小事耳,只是不忍辜负了劣徒一片心意。”   云琅冷冷的看了梁赞一眼道:“不过一介弃奴而已。”   夏侯静丝毫不以为忤,依旧强忍着疼痛道:“尔之糟粕,吾之琼瑶,君侯也习惯以出身论英雄吗?”   云琅朝夏侯静拱拱手道:“心中一时不忿,先生莫怪,你我这就直奔富贵城云氏医馆,由某家亲手为先生诊病。”   夏侯静笑着答应,回头看看一大群夏侯氏族人挥手道:“莫要跟过来,老仆,梁赞两人足矣,其余人等,继续散发我《白鹿集》务必要交给真正的读书人,莫要浪费了老夫一腔心血。”   眼看着梁赞背负着夏侯静去了前院乘车,云琅骑上马,率先离开了云氏,去富贵城做准备。   今日的董仲舒盘膝坐在一颗石榴树下,火焰一般的石榴花开的正艳。   偶尔有一两片残花落在他的白发上,董仲舒随手取下花瓣,伤感的对曹襄道:“我命不久矣。”   曹襄拱手道:“先生已经名垂青史,生死之事不必太过挂牵。”   董仲舒笑道:“天有不测之风云,人有旦夕之祸福,闻听夏侯公罹患奇病?”   曹襄道:“肠痈之症,以前是不治之症,现如今,有医者高人可以通过破腹取出坏死的肠子,然后再用奇技,调理人的内腑,最终痊愈,闻听云侯说,早就不算什么大事了。”   董仲舒无声地笑道:“你看看,这就是活的久的好处,只要活的久,总能看见一些别人看不见的奇观。这世上的事情日新月异,令人目不暇接,真想多活些日子,可以看到更多。”   曹襄冷笑道:“如若董公对夏侯公不满,曹某以为让夏侯公病故,不算难事。”   董仲舒挥挥袖子道:“老夫不是孔仲尼,夏侯公也不是少正卯,就不做这样无意义的事情了,免得有一天有人有样学样,把这一手用在老夫身上。当年先帝时期,暗杀之事层出不群,现如今好不容易摈弃了这个陋习,如何再能重开往事呢。”   曹襄叹息一声道:“某家恨不得儒门从今日起就能执天下之牛耳。”   董仲舒笑道:“慢慢来,慢慢来,总有一天会做到的,老夫向你保证,你曹氏花费的银钱不会没有回报。”   曹襄摸摸脖子道:“总觉得这里不安稳。”   董仲舒笑道:“今日后,可以高枕无忧了。”   云琅破开夏侯静的肚皮,然后看见了一条发炎的阑尾,叹息一声,就随手给割掉了,放在盘子里,手指长的阑尾红肿的厉害。他没想到,这夏侯静居然真的得了阑尾炎。   穿着一身干净麻衣守在一旁的梁赞也非常的奇怪,跟云琅的目光碰撞了一下,两人就齐齐的苦笑了起来。   “夫君,这位先生的阑尾有什么奇特之处吗?居然劳动你亲自动手?”   苏稚终于找到了说话的机会,连忙问丈夫,她没有发现这跟阑尾跟别人的阑尾有什么不同,若是硬要说有什么不同之处,那就是这跟阑尾非常的新鲜。   “没有什么不同,明明在治疗这种病患的时候,你跟小乔比我更有经验,不知为何,有很多人硬是认为你夫君我的本事要高过你们。”   苏稚懒懒的看了昏迷不醒的夏侯静一眼道:“又是一个人云亦云的傻瓜。”   被云琅打昏了的夏侯静在洁白的病房里悠悠醒来,头痛难忍,同时肚皮上更是钻心的疼。   “水,水……”   夏侯静低声呼唤了起来。   梁赞连忙道:“先生,此时不宜进水米。需要先通气之后再说。”   “何为通气?”   “谷道排气!”   夏侯静虚弱的点点头,瞅着梁赞道:“果真是肠子坏掉了?”   梁赞连连点头道:“已经肿大不堪,君侯说若是再拖一些时候,后果难以预料。”   “切下来的东西呢?”   “老仆收着,学生与老仆亲眼看到君侯从先生的腹腔中取出此物,真是触目惊心啊。”   夏侯静看着老仆端过来的阑尾,忍不住屏住呼吸看了良久,亲眼看着自己的内脏出现在眼前,这样的奇景看过的人不多。   “肿大了,还是原本就这么大?”   “君侯说若是正常的只会有先生的这根一半大小,而且不会充血,呈粉红色,而不是血色。”   “子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煮了吧,待我通气之后食用。”   “啊?”梁赞即便是再聪慧,也不过是一个少年人,闻听夏侯静如此吩咐,还是被下了一跳。   “莫要下盐梅,白水煮熟就好!”   夏侯静吩咐完毕,就呻吟一声,不敢再说话,不论是脑袋还是小腹都痛的厉害,只能全力忍耐。   “主人,主人,那个人把自己的肠子煮了,准备要吃!”一个羌人看护妇急冲冲的跑到内室,急切的对云琅道。   云琅正在给苏稚按摩小腿,闻言皱起了眉头。   苏稚咯咯笑道:“这次可算是看见吃人肉的了,还是吃的自己的肉,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云琅叹口气道:“这些人其实都是很可敬的一些人,你可以说他迂腐,可以说他食古不化,却不能指责他们对自己学问的坚守。以后啊,随着人心越来越复杂,这样单纯的人会变得很少,最终可能将消失不见。”   “吃根发炎的肠子就算有坚守?”   苏稚惊讶的问道。   云琅认真的点头道:“从小处可以看大,这是一群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的一群人,不敢轻易得罪了。”   苏稚忽然噗嗤一声笑了,指着远处的解剖房对云琅道:“其实啊,吃人肉最方便的是我们家!”   “呕……”云琅的嗓子眼烦恶无比,干呕了一声,抬手就要在苏稚的屁股上抽一巴掌。   瞅见她的肚皮,就把手轻轻地落在苏稚的屁股上,捏了一捏。 第一七二章 成熟还是堕落?   夫妻在一起的时间长了,身体的诱惑就会逐渐降低,两人的影像也会逐渐变得模糊,不信,你仔细的去想,越是亲近的人在你脑海中的印象就越是模糊。   这是感情深入骨髓的一种体现。   是你将心中所有的戒备全部放下来,任由对方出入如无人之境的体现。   苏稚现在就是这样,像一只小老鼠一般在云琅的心肝脾肺肾到处乱转,到处胡乱做窝。   云琅胡乱在她身上掏了几把,她就瘫软的如同泥巴。   晚霞起来的时候,云琅雄赳赳气昂昂的骑着马回家,苏稚,宋乔坐着马车在后边跟着。从将要繁花起来的富贵城步入翠绿的田野。   匈奴奴隶照旧是不穿衣服的,他们的眼神是麻木的,每走一步路,脚下的铁链子就哗哗作响。   云琅来不及怜悯他们,按照大汉朝最新立下的规矩,只有他们的下一代才能将脚镣去掉。   而按照大汉朝新的《奴隶管理条例》来看,他们似乎不可能有什么下一代。   如果站在上苍的立场上,云琅会觉得这样的压迫是极其不人道的,然而,站在一个汉人的立场,一个大大汉朝侯爵的立场上,只要大汉国还有镇压这些奴隶的力量,这样的规矩必定是要执行下去的。   很多时候,世界不会为公平二字存在,存在的就是存在的,匈奴战败了,他们只能品尝苦难的后果。   这种苦难的后果,大汉,以及大汉人的子孙们品尝过无数次,所以,云琅并没有什么同情这些人的意思。   他们现在落到这个地步,只不过是一个战败的结果罢了。   云琅相信,一旦匈奴人战胜了大汉国,他们只会做的更加过分。   在这样的天道之下,谁怜悯谁啊……   云琅无疑是幸福的,骑着心爱的游春马,身后的马车里装着两位美丽的妻子,其中一位妻子的腹中还有他没出生的孩子。   在这样的环境下,即便是温暖的风,闻起来也是甜蜜的。   一队骑着骆驼的胡人商队,在路边停下脚步,所有的胡人都手抚心脏向尊贵的贵人施礼。   坐在车辕上的梁翁随手抛出几枚云钱,胡人商贾从尘土中捡起精美的云钱,再次向远去的贵人车队施礼。   云琅很享受现在的局面,至少,强悍的大汉国国民,只接受别人的礼遇,用不着向任何异族人施礼,哪怕这个大汉人是一个骄傲的乞丐。   不远处的田野里竖着一根粗大的木头杠子,杠子上吊着一个人,他的尸体早就腐烂了,身上的肉也被乌鸦啄食的差不多了,很多地方都露出来了骨头。   尸体的脑袋耷拉着,绳子勒住的地方肌肉已经腐烂了,如今,绳子只能勒住他的骨头。   在那个木头杠子底下,还有更多的枯骨散乱的倒在地上,风从那边经过,就会把一股股的腥臭送到远处。   这些死人都是逃奴,进入今年之后,逃跑的奴隶越发的多了,被处死的奴隶也远超往年。   在木杠子不远处,有一个奴隶在用嘶哑的声音唱歌。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歌声辽远,意境雄浑壮阔,是云琅所做的诗词中不可多得的精品。   苏稚听到歌声,就拉开马车帘子,将那张美丽的脸从梁翁耳边露出来,冲着云琅大叫道:“夫君,你听啊,这是你在受降城做的歌,真的好美。”   云琅回头冲着苏稚笑了一下,这首被他一字不动的改编自南北朝的歌谣,自然就是属于他的。   没道理允许曹襄从他这里剽窃无数,就不准许他抄袭一下敕勒族的歌?   如今,匈奴人已经逃去了漠北,皇帝刘彻正在为大汉对匈奴的最后一击做准备,可以预料的到,明年这个时候的草原,戈壁,荒漠将会再一次陷入铁与火的战争中。   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敕勒族,天晓得还会不会出现,云琅只是怜悯这首歌失传,根本就谈不到剽窃。   信奉另外一个没名堂的神的云嬷嬷经常说;凡有的,还要加给他,让他有余,没有的,连他仅有的也要夺过来……   这就是天道!   无耻的人总能找到做无耻之事的理由,很多强盗逻辑就是这样诞生的,无关怜悯,无关仁慈,唯有掠夺,唯有杀戮,唯有独占,唯有……毁灭。   云琅自认是一个充满怜悯心的人,如今,他却心硬如铁。   夏侯静病了,正在吃自己的盲肠进补,估计很快就能痊愈,于是,在文化角斗的战场云氏庄园里,董仲舒用自己最大的力量笼络来到长安的士子。   仅仅是在大会开始的十天里,董仲舒就一口气向皇帝刘彻推荐了两百四十七名士子,并且不辞劳苦的数次觐见皇帝,为这些人求官。   为了让自己的行为变得合理合法,董仲舒从勋贵之家,讨要来了足足一百一十二个荐举名额。   然而,刘彻良久没有回应,直到今天,他才通过大长秋之口,告诉董仲舒,这些士子都学要参加考试,唯有出类拔萃者才会受到朝廷的重用。   尽管夏侯静半死不活的躺在云氏医馆里,听闻此事之后,他与一干大佬们的荐举名单也出炉了。   梁赞的大名赫然在上面,而且排名极为靠前。   天黑的时候,褚狼押送着蜀中来的茶叶进入了云氏。   “咱家的人手太少,大多年纪太小,此次进入两方名单的人只有九个。”   褚狼觉得很惭愧,云氏花重金培育出来的人才却出奇的少,这让他有些无颜面对家主。   “你可能不知道,安插咱们家的人手进名单从来就不是重要目的,此次的目的是考试!   只要考试这东西出现了,云氏中人不愁没有出路。   从今往后,学术上的争论会变成考试之争,谁的门徒可以遍天下,谁就能掌握足够的话语权。   而第一次考试,一定是不完善的,也是不安全的,更是争斗的最激烈的一次考试。   你说的很有道理,我们家的人年纪都太小,需要沉淀几年,这一次不正规的考试,我们全部放弃。   云氏众人,不能为了当官而当官,而是要做好当好官的准备,官职不是我们所追求的事情,我们要做事情,有权利做事情!”   云琅接见褚狼这个大管事的时间历来很短,寥寥几句之后就准备离开。   走到大门口了,又回头对云琅道:“钟离远退出了绣衣使者成了黄门监。”   云琅的目光依旧落在书本上,没有任何反应,褚狼就关好门,走了出去。   荷塘边上也不知道是哪一位大儒正在弹琴,是《高山流水》的曲子。   琴音中正平和,正和儒家大道。   云琅推窗看去,只见曹襄立于卧虎石上衣袂飘飘,宛如乘风飞去仙人,手举酒樽大声吟诵道:“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天上不胜寒!”   俄顷,就听董仲舒洪亮的声音远远传来:“早就听闻曹家字每每有绝妙之音,虽如雪泥鸿爪,东西不应,却往往发人深省,美不胜收啊……诸君,饮甚!”   在众人齐声喝彩中,曹襄酒到杯干,不大功夫就醉倒在卧虎石上。   这样的举动刚刚好,以前太浪费了,曹襄肚子里的存货已经不多了,绝妙的好句子,还有更多的用场,岂能用在与一群酸儒饮酒作乐上?   云琅关上窗户,也就隔断了外边的尘嚣,取过褚狼送来的名单,又看了一遍,就着烛火烧的干干净净。   等纸灰全部都成了碎末,云琅这才提起笔,在奏折上恭恭敬敬的提笔写道——《考试论》。 第一七三章 意外跟明天哪一个先来?   “云琅说朕举的秀才不知书,还说朕举的孝廉却与父母别居,这也太偏颇了吧?”   刘彻放下云琅的奏折自言自语的道。   “永安侯乃是当世名家,他说的不知书,可能是要求太高所致吧。”   正在给刘彻研朱砂墨的卫氏轻声道。   “所以说你也认为朕的朝堂里,如今全部都是些酒囊饭袋?”   卫氏盈盈笑道:“这才是最偏颇的话。”   刘彻抬头冷哼一声道:“总要考试过才知道,朕的子民不能总让那些人拿来练手,朕的将士更不能为了让那些人长经验白白的送命。一个人从出生到长成不易,万不能轻易断送掉。”   卫氏笑道:“这样做不妥,有的官员长于任事,即便不通文墨也能胜任本官,有些官员熟读经卷,却不通时事,如此一来,陛下是想要一个精通时事,勇于任事的官员呢,还是要一个长袖善舞,熟读经书的官员呢?”   刘彻点头道:“你的话也没有错,放牛的官就该放牛人充任,养马官就该养马人充任,放牧人群的官,就该是读书人。天地之下就是法,而朕就是法,朕只能代表法,却无法亲自去执行法,所以,朕需要读书人在学会法之后,再去牧万民,治天下。想要找出其中的佼佼者,自然要就要通过考试来甄别优劣,朕无法在见到一个人就立刻肯定他适合当官,考试一事可以相对的帮朕先遴选一遍。只要不出举孝廉父别居,举秀才不知书这样的事情,就是一个进步。所以,考试虽然也瑕疵多多,朕也就认了。”   卫皇后见刘彻已经做好了决定,就不再赘言,而是低声道:“据儿……”   刘彻摆摆手道:“滇国已经一鼓而下,两万滇国匪类已经被据儿在滇池边上绞杀殆尽。你就不要担心他了,有谢长川等一干老将坐镇,他安稳无忧。怎么,据儿向你哭诉了?”   刘彻的在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不由自主的拔高了语音,有怒气勃发之征兆。   卫皇后连忙道:“没有,没有,信是右拾遗狄山送来的,说据儿在滇国病了。”   “病了?严重吗?”   “腹泻不止。”   “云氏派去的两个医者怎么说?”   “水土不服。”   刘彻的神情松弛了下来哦了一声道:“送一包长乐宫中土给据儿,喝水的时候放一点,很快就会好。”   卫皇后见刘彻又开始低头处理奏章,就低头退出了未央宫,临出门的时候幽怨的瞅了一眼埋头干活的皇帝,发出一声微不可察的轻叹。   眼看就要到夏天了,卫皇后越发的感到凄凉,这个一生只为儿子活着的女人,心中充满了感慨。   一方面,她想让儿子变成一个英武的大丈夫,一个可以坚强到可以应付天下任何事情的伟丈夫,一方面,又在为儿子孱弱的身体担忧不已。   此时的滇国,已经进入了多雨的季节,狄山在信中所言,滇国之地多烟瘴,天雨一日都不曾停歇,军中士卒的弓弦,需要一日三烤才堪使用,牛皮帐篷被雨水泡发霉烂发臭,军卒们宁愿采草木为屋,也不愿住进帐篷,加之,西南之地毒虫横行,军中士卒,非战即损三成有余。   而滇国野人深恨大汉军将,正面作战溃败,却趁着月黑风高的时候,借助密林掩护偷袭大军,虽不能造成大军溃败,却人人自危……   刘据在击败滇国的庆功宴上多喝了几杯酒,结果就上吐下泻,高热不退在狄山写信的时候已经七天了,憔悴的不成人形,狄山希望能够获得皇帝恩准,允许刘据返回蜀中养病。   这些事情,身为皇帝的刘彻不可能不知道,然而,他处理事情的方法极为简单……   都说皇帝的心是石头做的,这一刻卫皇后算是彻底的领教过了。   “来人,备车,我要去云氏求药。”   卫皇后再次看了一眼高大巍峨的未央宫,快速的下了阶梯,他要给儿子求药,一刻都不能等。   如果说滇南还有什么地方是最舒服的地方,那一定就是霍光的帐篷。   当别人都用着散发着腐肉气息的牛皮帐篷的时候,霍光的长麻编织的帐篷里浓香四溢。   香味是从一个拳头大小的铜香炉里散发出来的,刘据安静的靠在软枕上,目不转睛的瞅着霍光在小炉子边上忙碌。   “吃茶叶就能治疗好我的腹泻症状,我怎么不知道?”   刘据接过霍光递过来的小碗,用勺子搅拌一下用茶叶煮的小米粥问霍光。   “这些天你的脾胃虚弱,只能将就着吃点粥,待你好起来,我给你烤肉吃。”   霍光并没有回答刘据的话,他觉得刘据能活过来纯属命大,与他的茶叶粥没有多大关系。   刘据很认真的吃完粥,放下碗道:“你师傅的一张笑脸从不消褪,怎么到了你这里就只有这么一张死人脸?”   霍光叹口气道:“我其实是在后怕,你如果完蛋了,你觉得我们这些人会是一个怎样的后果?”   刘据笑道:“轻者贬官下狱,重者有生命之忧。”   霍光叹口气道:“比你想的要严重的太多了,所以啊,滇国的美人儿,你是不是不要再霸占了?一夜御女三人,你的身子就算是铁打的,也经不起这么消耗啊。还有啊,你难道不觉得十三岁的人就不该碰女色吗?”   刘据靠在软枕上摩挲着自己白皙的胸膛道:“此间乐事,非你能懂的。咦?你也算是出身大富之家,难道你从来没有过女人?”   霍光仰起头想了一下道:“没有!”   “你难道没有婢女侍寝?”   霍光想起伺候自己起居的那一胖一瘦两个不是丫鬟的丫鬟悲愤的道:“有。”   “她们难道没有教你男女之事?”   “没有!”   “为何?”   “因为我家的丫鬟脾气比我还大!”   “下手处置就是了,我看你平日里在蜀地商贾中威严甚重,难道教训不了一个不听话的丫鬟?”   “云氏仆妇甲天下的传闻你听过没有?”   “似乎有这样的耳闻!”   “睡了我家仆妇的闺女,就没有抛弃不理的道理,你觉得我应该在十三岁的年纪里成婚?”   刘据不解的道:“睡了跟成婚有关系吗?”   霍光瞅着刘据认真的道:“在我家,这就是规矩之一,我师傅说过,人总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我真的把丫鬟睡了,就说明我喜欢丫鬟,他很乐意看到我跟丫鬟成亲。”   刘据闻言纵声大笑,拍着锦榻乐不可支,半晌才停下笑声指着霍光道:“你这样的人配丫鬟?你师傅能下得去这个手?”   霍光怜悯的瞅着刘据道:“我师傅这人一般不说废话,只要说了,就一定会执行。”   刘据的笑脸消失了,仔细的回想了一下自己跟云琅打交道的过程,不解的道:“你师傅是一个很好说话的人啊。”   霍光呲着一嘴的白牙笑道:“是啊,所以我跟师傅很好说话,丫鬟跟我师傅也很好说话。”   刘据呆滞了半晌,最后叹口气道:“将我帐中的女子赏赐给郭解,滇池一战,郭解出力颇多。”   霍光微笑着点头道:“殿下英明。”   刘据发愁的道:“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被你给比下去。”   霍光连连点头道:“殿下以后是要做我大汉国的君主的,自然不能处处不如自己的臣子,就殿下痛下决心之举,微臣为殿下贺。”   刘据满意的点点头,忽然听见又有雨点击打在帐篷上,不由得发愁道:“我们为何一定要离开滇池,驻扎在此地呢,滇池边上虽然也好不到那里去,却好歹还有人烟。”   霍光摇头道:“不成的,滇池上一次已经被大汉甲士屠戮过一次,堪称尸横遍野,这一次,郭解下手更是凶残,满滇池里漂的都是发臭的尸体,一个不小心,引发瘟疫,我们这群人休想有一人活着走出大山。” 第一七四章 父慈子孝   大汉时期的远征,其实就是一场探险。   未知的远方,未知的路,未知的敌人,未知的危险,无时无刻不在考验着人们的承受力。   军事化的管理在这时候自然是最有效的一种共度艰难的方法,然而,即便是如此,每日都有人在无声无息的死去。   “今天又有两个人死了。”   霍光微微的叹息一声,将手里的册簿交给刘据,勾销名册上的名字这样的活计,只能由主帅来做。   刘据接过册簿,用朱笔勾销了名字,就把册簿还给了霍光。   霍光看着刘据道:“你记住这两人的名字了吗?”   刘据皱眉道:“一个何乃大,另一个叫商什么来着?”   霍光无奈的道:“另一个叫商角,是句容人,探路的时候被蚂蟥叮咬了,血液溃败而死。”   刘据皱眉道:“我记住他们做什么?”   霍光小声道:“遇到这样的事情,太祖高皇帝一定会记得这两个人的名字你信不信?至少在别人没有忘记这两个人之前,他不会忘记的,你信不信?”   刘据点点头道:“我明白了,这是驭下之法。”   “我们的军规已经严厉的不近人情了,这个时候主帅能让部下感激的地方已经不多了。那么,只有通过记下他们的功劳,让所有人都明白,你不会忘记他们的功勋,他们今日所付出的一切,将来一定会有非常丰厚的回报。如此,才能让他们忘记眼前的辛苦,跟着殿下征战到天涯海角。家师常说,一定要给人以希望,一定要给人以希望,唯有如此,将士们才会乐意效命。”   霍光见刘据还是一知半解的样子,出于无奈,还是努力的教刘据,让他明白事情的本来面目。   刘据笑道:“跟你在一起,我总有进益。”   霍光笑道:“这就是我这个左拾遗要做的事情,陛下给我俸禄,可不是要我尸位其上的。”   刘据笑道:“你只想着做对得起你俸禄的事情吗?”   霍光点头道:“食君之禄,忠君之事,这是做人的根本,霍光不敢废弃。”   刘据苦笑一声道:“你师傅虽然受我父皇重用,却跟我父皇只有君臣之情,没有私人之谊,如今你也是这样。以前在长安的时候,我总是不满,现在看来,你这样的抉择似乎并无错处。”   霍光笑道:“昔日齐国邹忌曰: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妾之美我者,畏我也;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于我也。   微臣不求通过殿下获取高官厚禄,不求通过与殿下结交私谊让别人畏惧我,只求能够给殿下足够多,足够好的谏言,让我大汉朝万世长存,百姓安居喜乐,霍光即便是不得殿下恩宠,也甘之如饴。   想我师傅也是抱着这样的想法,虽然不受陛下待见,依旧甘愿为陛下鞠躬尽瘁,不是想从陛下那里求索一些什么东西,只是想为这个国家尽一份力。   这也是我西北理工的想法。   说一句殿下不爱听的话,大汉国的统继是靠一代又一代帝王来完成的,帝王更替不休,而大汉国还是那个大汉国,不会因为换了刘氏子孙就有什么变化。   因此,我师傅以为,效忠皇帝,不如效忠大汉国,如此才能将目光放的长远,如此才能做到不媚俗,不阿谀奉承,不因为某一代帝王的喜好而丢失我西北理工的立世初衷。”   “这么说,你将来要继承西北理工?”   霍光傲然笑道:“舍我其谁?”   “你要成一代学宗?”   “那是必然之事。”   “你师傅不把西北理工传给云哲?”   霍光哑然失笑道:“我师傅的师傅并非云氏,霍氏之后的西北理工也未必会是霍氏。西北理工求贤,求才,唯独不会求亲。”   刘据羡慕的道:“听起来不错。”   两人谈笑正欢的时候,狄山从外面走进来,解下蓑衣,来到刘据面前道:“财货……已经……发出!”   刘据道:“郭解去了洱海?”   狄山擦一把脸上的雨水道:“已经……出发。”   霍光道:“滇池到洱海足足有七百余里,我们至少要在这里驻扎一月有余,将士们不能继续住在帐篷里了,雨季中的滇国,不是一个好的居住之所。”   刘据笑道:“我知道你其实不希望我们分兵去洱海,然而,我父皇的旨意说的很明白,扫清南蛮,不允许南蛮跟匈奴一样出现王庭,毁其神庙,杀其王族,锁南蛮之民入蜀开山劈路,这是国策,不容废改。”   霍光点头道:“只是长久居留滇南,对我军士气不利,我们本应该集中全力,击破滇国之后,就迅速南下,再击杀夜郎,以及古楚遗民,这样是最快的取胜之法。如果我们这样一路清扫下去,兵力就会被分散,我很担心随着日后缴获日多,我们的兵力终将会不敷使用。让南征之策功败垂成,这样就得不偿失了。”   刘据摇头道:“我父皇的旨意不容更改一字,等我们的兵力捉襟见肘的时候,会有援兵到来的。”   霍光皱眉道:“我就怕你死扛着不准援兵进来。”   刘据笑了,拍着锦榻道:“我要是没有在生死之地走一遭,你说的没错,我不会容忍别人来跟我夺功。自从差点死掉一次之后,我就想通了,把事情做成功,然后再保住性命的人才能笑到最后。”   狄山听了这话,黝黑的脸上浮现一丝笑意,霍光也笑了,朝刘据拱拱手,就离开了大帐,看的出来,狄山有很重要的私密之事要跟刘据说。   狗子坐在一个茅草棚子底下围着一堆火坐在那里煮茶,见霍光过来了,就从火堆里扒拉出来两根烤的漆黑的山药让霍光吃。   霍光扒掉黑乎乎的外皮,吃了一口就叹息道:“没有蜜糖,吃起来味道寡淡。”   狗子从自己的背包里找出一个黑肚子瓷瓶递给霍光道:“有糖霜。”   霍光满意的给山药上洒了糖霜咬了一大口吃下去,瞅着狗子道:“狄山要跟殿下说什么?”   狗子摇头道:“刘家人就没一个好的,这儿子啊开始算计他父亲了。从滇国缴获的财物,殿下留下了两成,派遣心腹人手用马队运去了汉中。”   “为何不是蜀中?”   “殿下在蜀中没有人手,汉中的皇室子弟颇多,殿下比较相信他们,不相信蜀中客商。要不要派人去把这批财货给劫掉?”   霍光摇头道:“我们不需要这笔财货,儿子算计老子,估计老子也不放心儿子。我们都能知道的事情,陛下未必不会知晓,毕竟,刘据太稚嫩了,想要在陛下眼皮子底下耍心眼,估计成功的可能性很小。”   狗子瞅瞅四周笑道:“你觉得陛下会怎么做?”   霍光吃掉最后一口山药,喝了一口茶水笑道:“直接说很麻烦,对陛下,对殿下都很难堪。我觉得陛下会用你刚才说的那个法子!”   “老子劫儿子的财货?”狗子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可是,儿子的财货是偷他老子的啊。”霍光说的云淡风轻,觉得此事非常的正常。   “你以后会不会打家主的主意?”狗子犹豫了一下问道,因为他忽然发现霍光这人好像也是一个没什么底线的人。   霍光抬头想了一下道:“我觊觎的是师傅的学识,还觊觎师傅的女儿,唯独对师傅的财货没有什么想法。”   “你想娶大女?”   “对啊,我六岁的时候跟她一起被何愁有逼迫着跑步的时候,就有这想法了。”   狗子回忆了一下云音的所作所为,不以为然的摇头道:“大女可不是一般男子能驾驭的了的女子,你看看她的几个母亲是什么人就知道了。”   霍光骄傲的挺起胸膛道:“你只觉得云音古怪,难道就没有发现我比云音还要古怪十倍吗?”   狗子良久才点点头道:“说的很有理,如果说这世上还有那个少年能让大女芳心暗许,恐怕只有你了。”   霍光骄傲的点点头道:“你才知道吗?我八岁的时候就知道我老婆是谁了,一般人没这本事。” 第一七五章 对与错   军营外片哭声一片。   哭泣似乎是人与生俱来的本领,此时,营帐外边的滇国人正在哀哀地哭泣。   这些身着兽皮破烂麻衣的滇人,被雨水泡软的牛皮绳子拴着脖子排着队在捕奴团的人押送下冒着小雨离开了营地,如果他们的运气足够好,可以活着到蜀中,等待他们的将是更加悲惨的命运。   偶尔有一两个滇人脱离绳子,想逃离,只可惜在他们钻进草丛之前,就被捕奴团配发的弩弓一一射杀在路上。   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刘彻早就想开凿出一条大路,将富庶的蜀中与关中连成一片,这个想法一直没有机会实现。   始皇帝就是因为修筑长城,修筑驰道,修筑始皇陵,最终弄得天下大乱,刘彻对此有着清醒的认知。   让自家百姓在绝岭穷域之地冒着死伤无数的风险开凿蜀道,刘彻绝对是慎之又慎。   如果开凿蜀道的人是奴隶,刘彻就没有任何的心理负担,如果可能,这些人不仅仅要开凿蜀道,还准备用这些人将汉中与蜀地通过道路更加紧密的联系在一起。   这是大汉国的国策,如果成型,据守关中,蜀汉之地的大汉国将对所有大汉国的其余各地,形成彻底的压制。   即便是有渔阳之乱,也动摇不了大汉的国本。   劫掠滇国,夜郎国的财货是假,要这两国的人力,才是刘彻此次准许刘据出兵西南的最重要目的。   更是董仲舒向刘彻提出的“内圣外王”国策的最真实的体现。   一个青衣贵胄举着一把油纸伞站在路边,看着这些奴隶从他的身边经过,眼中没有任何的怜悯之意,只是冷冷的看着,还不时地给捕奴团的人下令,要他们不要对这些人过于苛刻,至少要保证这些人中的大部分,可以平安的抵达蜀中。   在他的身边有一棵高大的松树,密密匝匝的松树枝子宛若一张巨伞撑开,虽不能完全隔绝雨水,站在树下,撑着伞却不会有一滴雨水落在身上。   霍光安排完毕了事情,正要离开的时候,从这棵松树上忽然跳下一个小小的身影,他下落的如此急促,目标全部都在这柄油纸伞,至于自己掉下来会是一个怎样的后果,他根本就不顾。   眼看着身影就要砸到油纸伞上,霍光却连人带伞挪移到一边去了。   黑影重重的落在地上,发出很大的声音,那个黑影仅仅是在地上顿了一顿,就再一次向霍光扑了过去。   一面巨盾出现在霍光的身前,黑影合身撞在巨盾上,再一次发出一声巨响,顺着巨盾的盾面滑落在地上。   不等他起身,两柄大戟,就交叉着劈了下来,只是在霍光的呼喝声中,大戟没有落在黑影的身上,而是改劈为刺,准确的卡在黑影的脖子上,将他牢牢地按在地上。   黑影依旧在地上翻腾不休,双手抓着大戟,发出凄厉的喊声,似乎要掀开大戟重获自由。   大盾分开,霍光走了出来,低头看着脚下的努力挣扎的这个滇人,对愤怒的云氏家将道:“把他送给捕奴团。”   狗子怒道:“这样的人就该杀。”   霍光笑道:“我们把滇人祸害的如此凄惨,人家想杀我是正常的不能再正常的事情。如果我的家被糟蹋成这个样子,我的手段可能更加的激烈。在这件事情上,我们才是坏蛋!我们可以打着为了大汉国的名义干坏事,却不能不明理,谁对谁错一定要分清,否则人的本质坏了,那就无可救药了。不要惩罚他,把他送去奴隶营。”   地上的滇人似乎已经绝望了,恨恨的看着眼前这个俊秀的少年人,他不明白,凶残的汉人为什么还不杀他。   霍光从狗子的背囊里取出一包干粮,放在哪个滇人的面前道:“好好地活着吧,活着才能看到结果。”   说完就离开了大路。   灰暗的事情看多了,对心智不好,这是师傅说过的话,霍光觉得自己年纪还小,不能接触太多的悲惨事件。   与此同时,卫皇后来到了云氏,云琅带着全家迎接卫皇后的到来。   谁都知道云氏与长门宫走的很近,因此,卫皇后这才是第二次正式来云氏。   只不过,这一次来的是云氏在富贵城的居所,并非云氏庄园。   偌大的云氏庄园,如今正是大汉国的经济文化中心,那里的读书人多如牛毛,那里的商贾摩肩擦踵,再无往日的宁静的气象。   如果不是为了儿子,卫皇后无论如何也不会轻易来云氏的,因为只要她来云氏一次,就会在长安的勋贵群中掀起很大的波澜。   云琅自然也不会自恋的认为卫皇后之所以来云氏,是为了说服他加入皇长子阵营的。   所以,在卫皇后坐定之后,云琅立刻就询问卫皇后来云氏的用意。   “我儿危在旦夕!”提到儿子,卫皇后再无往日的镇定与雍容。   云琅古怪的看了卫皇后一眼道:“只是身子损耗的厉害,还不至于有性命之忧!”   卫皇后愣了一下道:“身子损耗的厉害?”   云琅笑道:“西南之地烟瘴重重,阳气不足,本就是一个湿气弥漫的所在,而皇长子在男女之事上又不知节制,加上年岁还小,身子并未长成,病倒乃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只要知道节制,修养一段时间,自然就会痊愈,皇后因何如此惊慌呢?”   卫皇后吃了一惊道:“君侯说据儿乃是亏了身子。不是水土不服?”   云琅笑道:“劣徒也在军中,还是皇长子的左拾遗,他如果不能劝诫皇长子,那就是有亏职守。若说皇长子水土不服这样的可能性不算大,军中有我云氏配伍的‘行军散’虽不能说可以消除百病,但是呢,军中有茶可解百毒,只要饮食得当,自然就不会有水土不服的问题。”   卫皇后霍然起身咬牙道:“左拾遗可曾与君侯通信?”   云琅点头道:“劣徒还算聪慧,军中大小事务还不会欺瞒于我。”   卫皇后重新坐下,重重的一巴掌拍在椅子扶手上怒道:“孽障,不知自爱。”   云琅笑道:“少年人贪欢,乃是常理,皇后陛下不必恼怒,微臣以为,这男女还未长成之时,就早早同欢,从我医家的角度来看,是不合适的。”   皇后本就执掌男婚女嫁之事,云琅在皇后面前讨论这样的事情并无不妥之处。   卫皇后皱眉道:“是否会影响子孙繁衍?”   云琅摇头道:“没有长成的庄稼,皇后陛下以为能结出多少好粮食呢?”   卫皇后点点头道:“是这个道理,不过君侯以医家的眼光来看,以为什么样的年纪可以婚配呢?”   云琅叹口气道:“云氏子弟不到十八岁,不得婚配。”   卫皇后既然已经知晓她儿子没有性命之忧,此时也就有心情来与云琅谈论国事。   听云琅这样说,就皱眉道:“女子长到十八岁嫁人,这样不妥,生女儿的人家不会答应。”   云琅苦笑道:“怎么也要到十六岁吧?小于这个年纪,很难生出健康的子孙。”   卫皇后笑道:“兹事体大,还是与陛下,群臣商议之后再说,君侯说皇长子有惊无险,可有把握?”   云琅笑道:“劣徒虽然不堪,却多少学到了某家几分明哲保身的手段。若是皇长子岌岌可危,他断然不会在信中表现的那么淡然,既然他敢说无事,想来他不会拿自己性命开玩笑的。皇后陛下尽管放心,过些日子定会有皇长子的平安文书送来长安。”   卫皇后起身道:“大意不得,本宫这就派遣得力宦官前往军前,不敢打扰军中大事,然内帷之事,必须加以管束,不能任由皇长子胡来。”   云琅大笑道:“常听闻滇女柔媚多情,皇后陛下若是派人监管自然是最好不过。微臣这里还有一个小小的请求。”   卫皇后笑道:“君侯尽管说。”   云琅咬牙切齿的道:“请皇后陛下在派人管束皇长子的同时,不妨连劣徒一起管束一下。” 第一七六章 儒家独大   霍光做事做的锋芒毕露,那是因为他年纪到底还小,即便已经努力降低存在感了,表现出来的模样依旧给人的感觉是太压迫了。   妖孽不是这样做的。   光芒四射的妖孽一般都会成为众矢之的,最终被一群平庸的人将妖孽拖进他们擅长的领域里面用人海战术活活弄死。   只有那些知道给平庸之辈留一条活路的妖孽,才有可能成为平庸之辈拥护的领袖。   因此,大智若愚就是一种很好地选择。   刘据的年岁比霍光还大一岁,可是啊,论到心智,刘据在霍光面前如同未通人事的婴儿。   总是用照顾宝宝的态度去对待刘据,迟早会激发刘据的羞耻心的,同时也让刘据那一对希望儿子超越常人的父母,担忧儿子会被霍光欺负。   这样一来呢,霍光以后还想在政治上有所企图,就成了泡影。   毕竟,大汉朝的政治圈就是刘氏自己的。   卫皇后对云琅的要求非常的满意,笑呵呵的答应了请求,再一次在云琅这里确认刘据不会有性命之忧之后,就带着大队人马离开了云氏。   卫皇后刚刚离开,留在云氏躲避当利的曹襄就来到云琅的书房,经过几天的调养,他脸上的伤痕已经看不见了,整个人看起来也精神了好多。   “你以后在男女之事上多少克制一下啊,看看你现在的模样,多精神。”   曹襄慵懒的靠在锦榻上,踢掉一只鞋子,脚上还挂着一只鞋子旋转着玩耍。   听云琅在教训自己,就叹口气道:“我是见过人间锦绣的,问题是当利自己食髓知味不肯罢休我有什么办法。怎么,刘据因为贪花好色弄坏身体的事情发了?”   “这种事当然不能瞒着皇后。”   曹襄怒道:“那就是一个不知道好歹的。”   云琅笑道:“我倒是希望他能把可能犯的错误都在这几年全部犯一遍,至少他现在犯错的后果不怎么严重,等到他年纪大了,再犯错,陛下面前就没这么容易过去。说真的,刘据不是一个好的继承人,不过呢,刘据又是母亲,大将军他们寄予厚望的人,为了不让母亲失望,我们该给的支持还是要给的,无论如何,刘据上位,对我们兄弟并没有坏处。”   曹襄摇头道:“你没有见过刘闳跟刘旦吧,那两个比起刘据相去甚远。所以母亲才全留支持刘据呢,好歹刘据还有一个好脾气可以拿出来说事。”   云琅摇头道:“跟才能无关,我坚信皇帝是可以教出来的,问题出现在刘据的年纪上。   陛下还有很长的一段岁月要过呢,因此上,他对年龄比较大,实力比较大的太子是有天然上的警惕的。   如此一来,他们父子的情感就不会好,而一个皇子当太子太久了,他的一举一动就会被天下人盯着看。   哪怕是一个小小的失误,也会被放大到很高的地步来揣摩,不仅仅是群臣,百姓会盯着太子,陛下也会时刻监视太子,他的那些兄弟们为了皇位,更是会挖空心思的想要弄死太子。   这种环境下的太子,忍耐,对付一时是没有问题的,一旦时间长了……人就会变态你知道不?   按照最好的情况来看,一旦他登基为帝了,当初被压制的有多惨,就会报复有多么的猛烈。   这几乎已经成了一个定式,解不开,逃不掉。   你如果真的想帮母亲把刘据推上皇位,那么,你就不该如此这般袖手旁观。”   曹襄不解的看着云琅道:“我记得你以前不是这样说的,我们兄弟达成的一致目标是观望,我们决定以后只效忠大汉国,而不是某一个皇帝。”   云琅笑道:“记得一个叫做江充的人么?”   曹襄点头道:“为了他你领着家将全副武装的去了犬台宫。”   “我跟你说起过为何一定要杀这个人吗?”   曹襄摇头道:“我们都在等你解释。”   云琅沉默片刻,对曹襄道:“如果我说只要除掉江充,刘据的日子会好过的多,你信不信?”   曹襄重重的一拳砸在锦榻上道:“那就杀了他!”   曹襄没有问缘由,云琅明显松了一口气,骗皇帝这种事他经常干,可是,骗兄弟这种事他实在是下不了这个手。   “云氏已经在追杀江充了。”   “曹氏也会立刻进行!”   “不要把事情闹大,小范围知晓就好,最好能让江充死的无声无息,阿襄,我不会告诉你原因,只能告诉你,杀死这个人对我们来说非常的重要。”   曹襄咕咕地笑道:“我当然不问,我什么时候为难过兄弟,我也相信,如果能说,你不会隐瞒。”   云琅满意的点点头道:“以后注意一下,只要我开始骗你们了,那就是我不想说的事情。”   曹襄笑道:“你还是多骗骗我为好,无条件信任这种事真的不能做的太多,我愿意无条件的信任你,可是,家里的族老,家臣也会要一个理由的。”   云琅喟叹一声道:“我有时候真的很想撒手不管,披发入山,落个逍遥自在啊。”   “后悔出山了?”   “不后悔,认识了你们,娶了小乔她们,我的收获非常的大,就是有时候觉得有些委屈。”   曹襄笑道:“你在山里过的日子我也很想过,自己搭建一座茅屋,有老虎看门,整日里无所事事,除过读书,就是到处寻找食物,然后再把简单的食物制作成美味,吃饱喝足了,就靠在老虎身上懒懒的看天上的云彩,心里什么都不想,直到肚子饿了,才出发去找下一顿食物……这样的日子多好啊……”   “你会饿死的!”   云琅毫不留情的揭穿了曹襄的虚伪。   “到了那里,你又会怀念你老婆伟岸的胸部,又会怀念长安人潮汹涌的街市,也会怀念你赋诗一首时众星捧月一般的待遇,更会怀念,低声一语,就有无数人侧耳倾听的快感。你这辈子最好不要进山,即便是要进山,也一定要带很多,多到足够让你不感到寂寞的人与物件。”   曹襄吧嗒吧嗒嘴巴道:“我就是说说……”   “我知道!”   “你既然知道还反驳我!”   “戳穿兄弟的牛皮,是做好兄弟的基本素质之一。”   跟好兄弟在一起,时间就过的飞快,直到云琅见到了依旧抱着胳膊的董仲舒,与气息奄奄躺在锦榻上的夏侯静,时间就一下子过的很慢。   曹襄因为参与了董仲舒的文化开发项目,第一次有资格跟这些大佬坐在一起聊天。   仅仅看他无神的双眼,云琅就知道这家伙这时候早就神游天外了。   董仲舒的断臂就是他用来遮掩自己实力的道具之一,夏侯静奄奄一息的模样同样是一种伪装。   当他们开始讨论太学老师名额的时候,两人不约而同的变得精神奕奕,雄姿英发的一塌糊涂。   口枪舌剑之下,一场举世瞩目的混战开始了,每一刻都有无数的战士战死,每一刻都有城池被攻陷,每一刻都有铺天盖地的箭雨,每一刻又有投石机将密密匝匝的石块丢向对方。   梁赞站在夏侯静身边,不断地将小纸片递给师傅,算是输送弹药,董仲舒的弟子吕步舒,以及兰陵褚大,广川殷忠在师傅口干舌燥之时立刻插话,算是群殴。   到了分配利益的时刻,没有君子的温文尔雅,只有商贾般的锱铢必较。   每一句话就能决定一个人的升迁,或者贬斥,每一番道理摆出来,就决定儒家两派在地方上的得失。   “就这样吧!”   志得意满的董仲舒为这一场战争敲响了结束的钟鼓。   夏侯静悲愤的道:“天有眼,不可欺!”   说罢,就提笔在一份文告上署名,然后就要梁赞背着他离开这片伤心之地。   董仲舒以胜利者的姿态,提笔写上自己的名字,满意的再次审读了一遍文告。   就对前来观礼的大汉宰相李蔡道:“有劳李相将文告呈递陛下面前。”   李蔡面无表情的道:“陛下等候这份文告久矣。”   董仲舒又对曹襄道:“君侯答应的事情也该启动了。”   曹襄笑道:“一千六百个蒙学,曹氏不久将会全面启动。”   董仲舒的目光最后落在云琅脸上道:“西北理工可否入驻太学,专门教授农学,工学,以及格物学?”   云琅起身施礼道:“如此说来,我西北理工学院之名,可以挂在太学门楣上了?”   董仲舒强忍着怒火道:“不可过分!”   云琅大笑道:“董公认为儒学为绝世美人,却不知我西北理工也是一介翩翩公子,非梧桐之地,不落!” 第一七七章 推着走   曹襄见董仲舒的头发都要愤怒的竖起来了,生怕老家伙立刻死掉,自己准备用蒙学换取名声的计划落空,连忙凑过来在董仲舒耳边道:“西北理工如今只有弟子六人,先生一名!”   听了曹襄的解释,董仲舒的怒火马上就平息下来了,瞅着云琅讥笑道:“却不知西北理工学院需要学舍几何?”   云琅笑道:“一座跨院足够!”   “弟子几何?”   云琅笑道:“六人!全是栋之材。”   董仲舒仰天笑了一下道:“君侯不准备再招揽一些好学的士子将你西北理工发扬光大吗?”   云琅笑道:“西北理工学说对于大汉士子来说过于高深,某家还是慢慢培养的好。大规模蔓延开来对西北理工有利,对国家,百姓却没有多少好处,没有名师想要通晓我西北理工的学说太难了,任由士子自学说不定就会产生非常多的谬误。西北理工学说都是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学问,一旦出错,轻者让农人一年的辛苦白费,所建造的城池,楼阁倒塌,重则会荼靡天下。不可不慎!”   董仲舒最后一丝怒火也消失殆尽,笑眯眯的对云琅道:“既然如此,就依君侯所言。”   露出笑意的可不仅仅只有董仲舒一人,追随董仲舒的一干儒家弟子,也一个个笑容满面,吕步舒甚至关心的问云琅,是否要为西北理工学院准备好照顾这些孩子的仆妇的住地。   云琅自然是很感激吕步舒的周到安排,毫不客气的挑选了太学中最好的一座跨院。   事情处理完毕,董仲舒似乎一刻都不愿意在云氏停留,当即收拾行李,带着一干弟子离开了云氏。   云氏外边商业活动依旧进行的如火如荼,结束了抢夺士子的大战之后,真正的商业贸易也就开始了。   长门宫参与进来之后,使得大宗货物的销售终于成为了现实。   粮食,茶叶,盐巴,丝绸,麻布,车马,牛羊,皮货,舟船,铁器,陶器,瓷器,铜器,银器,玉器,乃至最近风靡大汉国的黄金器物都出现在了外地商贾的进货清单上。   大汉国的所有由子钱家转变过来的钱庄,终于开始发力了,他们庞大的结算能力,以及异地兑换能力,终于在这一场商业博览会上崭露头角。   与之相匹配的舟船车马运输,护卫,也随之兴盛。   云琅相信,只要通过这些远道而来的士子之口,富贵城繁盛的模样,一定会传遍天下。   到时候,全天下的人都会明白一个道理,想要好的货物,来富贵城绝对不会失望。   董仲舒坐在马车上,目睹了这一切,对吕步舒道:“你是不是认为云琅很蠢?”   吕步舒笑道:“逐利之徒,只记得眼前的这点财货收入,却忘记了太学才是必争之地。”   董仲舒摇头道:“永安侯做事无往而不利!他看事情往往会看事情的本质,从本质出发才是最好的解决事情的道理。   你看看眼前的商贾,看看他们兴奋的脸,看看他们贪婪的眼神,看看他们欢天喜地的模样。   或许,这才是云琅想要的……   至于西北理工学院……老夫活着他就不会有大发展,可是呢,老夫已经是日落西山的年纪了,又能阻拦他到几时?   这些年,我儒门借助云琅之力甚多,而云琅却借助我儒门的力量将他送到了与老夫平起平坐的地步。   再加上他位高权重,待老夫死后,他的弟子也该出师了,那个时候才是他大展拳脚的时候。”   吕步舒不屑的道:“他赋闲已经多年了。”   董仲舒看了吕步舒一眼,重重的叹口气,挥手让车夫启动马车,说真的,云氏,他是一刻都不愿意停留。   在这里的看的新事物越多,就让董仲舒对儒家的未来越发的绝望。   运货的马车很多,以至于让董仲舒的马车跑不起来,只能跟在运货的马车后面慢慢的挪动。   旁边就是渭水,而渭水上漂流的船只也一艘跟着一艘,首尾相接直到目光尽头。   只有远处的骊山依旧保持了安静的模样,董仲舒瞅着郁郁葱葱的青山,胸口一阵阵的发痛,嗓子眼发甜,一股暖流从胸中涌上来,嘴角立刻就有一股血流淌了下来。   “这么说,董仲舒又被送去了医馆?”   这个消息完全出乎了云琅的预料,他以为自己已经很好地照顾了董仲舒的心情,特意将西北理工传播的时间向后推迟了好几年。   没想到,还是给董仲舒造成了巨大的心理负担。   吐血的原因大部分是因为胃部不合适,有时候也有气管出血的原因。   这样的场面很少出现在一个健康人身上,董仲舒之所以会吐血,只能说明,老家伙的身子已经很脆弱了。   夏侯静是大笑着离开云氏的,自从听说董仲舒呕血之后,他的心情就非常的好。   同样的梁赞也在笑,一边笑还要照顾身体虚弱的师傅,只是当他们的马车驶出云氏的时候,梁赞看着门前的那棵巨大的柳树,站在车辕上,从树上折下一段柳枝揣进怀里。   董仲舒吐出来的血不多,也就那一口,云琅来到医馆亲自为董仲舒检查之后,发现他吐血的原因是弄破了支气管,昏迷之后,心情也就恢复了,破裂的血管,也就渐渐止血了,问题确实不大。   也不知道老家伙是在装作昏迷,还是真的昏迷,云琅阻止了宋乔想通过检查脉搏判断董仲舒是否真的在昏迷。   如果是真的无所谓,如果是假的,会让董仲舒汗颜无地的。   同样汗颜无地的人还有刘彻。   尤其是在他看到阿娇的账簿之后,这种感觉就越发的强烈了,一个皇帝还没有自己一个下堂妇有钱,这让他对自己的皇帝身份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怀疑。   “你在幽州建立了粮库?”刘彻翻看了一会账簿就再也忍不住了。   “幽州地广人稀,河流纵横,土地肥沃,只要肯出一些牛马,再让幽州刺史弄些会种地的乌桓人跟鲜卑人,经营三年,自然会有很多粮食出来。现在幽州的粮食还不够多,堪堪与当初的投入持平而已,到了明年,后年,才是大批出产粮食的时候。那时候啊,我就会把本钱抽回来,让获利的那一部分继续滚动,不论产出多少,都是赚的。”   “我发现账簿上注明,幽州的粮仓已经有存粮六十万担?”   阿娇白了皇帝一眼道:“那点粮食你也看在眼里了?总之就是一个试探。您还没看中条山下的牧场呢。”   刘彻翻看了几页账簿忽然怒道:“长门宫不能拥有这么多的东西!”   阿娇笑道:“你只在幽州设立了庞大的武库,却不设立粮仓,不设立牧场,不设立工坊,如何能安稳呢?光有军队的地方,只能在名义上算是我大汉的,只有开始经营那片土地,让土地有产出,有人烟,那片土地才算是大汉的土地。另外,谁告诉你那里的东西是长门宫的?都是大汉国的,妾身不忍心见您被一点钱粮难为的茶饭不思。就只好这样喽。”   刘彻摇头道:“这不一样。”   阿娇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攀在刘彻的肩膀上道:“是不是觉得自己管辖的大汉国其实是一团乱麻?”   刘彻凝重的点点头道:“确实如此。”   阿娇笑道:“那是因为大汉国的子民平添了三成,再加上几十上百万的奴隶,而您的官员数量并没有跟上,监管的不到位,这才会造成您处处迷惘,处处都是漏洞。现在,到了补上这个漏洞的时候了。”   刘彻站起身在地上走了一圈子,瞅着阿娇道:“说到底,考试论才是迫在眉睫的事情了。” 第一七八章 内讧   韩非子说过——明主治吏不治人。   刘彻深以为然,在治理官吏的时候,往往亲力亲为,越过丞相,御史两府官员,亲自主持对地方官的上计。   这就造成了架空丞相府的事实,也是造成丞相府成为一个摆设的重要原因。   大汉国的官吏考核一般分为两种——常课,大课。   大体上承袭秦制。每年年终由郡国上计吏携带计簿到京师上计,这叫常课。   三年一考察治状,叫大课。   大汉国的考课制度,大体说来,有两个系统。一是公卿守相或各部门主官各课其掾属,这是上下级系统。   如公府掾属、诸卿属官、守相掾史,均须依其职务由主官加以考核,按其能力高低和功劳大小,作为迁降赏罚的依据。   至于无具体职务的散官,则另立条格,加以考核或考试,光禄勋岁以四行科第郎官即属此类考核。   朝廷对郡国的考课。由于上计考课事关国家大政,故大汉朝廷对此非常重视,皇帝不仅往往亲自主持其事,有时行幸郡国,也常就地上计。   然而,朝廷负责上计的常设机关是丞相、御史二府。   丞相主要负责课殿最上闻,御史大夫主要负责按察虚实真伪,二府相辅为用。   丞相、御史大夫亲自主持上计,具体事务则另委派官吏专管。   如大汉初年,萧何为相国时,张苍曾以列侯居相府,领主郡国上计之事,故称为计相。   大汉以三公分掌丞相之职,所以郡国上计亦由三公分管。   太尉掌四方兵事功课,司徒掌四方民事功课,司空掌四方水土功课,皆于岁尽奏其殿最而行赏罚。   官员升迁也是如此。   刘彻想要增加官员,不管他如何的急迫,也必须与太尉卫青,宰相李蔡,大司农儿宽商议。   因为此事,长门宫先前所招收的所有士子,都成了待诏士。   而这样的国家大事,绝对不是一两天就能形成成议的,在皇帝寻找他们三人讨论此事之前。   这三位还要寻找自己的部属,共同商议出一个法条,这个法条必须罗列出施行考试抡才的优点跟弊端,也必须寻找出他们所在部门对此事可以接受的上限跟下限。   超过上限跟下限都是不可取的,这三人要做的事情就是保证皇帝的要求不出他们接受的范围。   云琅是武官,他的顶头上司自然就是太尉府,归卫青管辖。   接到卫青军令的时候,云琅就觉得很麻烦。   大汉国的军官文采都不是很好,这个时候的大部分将军,都是从尸山血海里杀出来的悍将,让他们上阵杀敌个顶个的强大,可是呢,要他们提笔写文章,如果没有军司马帮忙,他们只能抓瞎。   可想而知,考试抡才大典最大的反对者就是太尉府!   云琅也不同意用考试的方式来选将军,在这个时代,作战最重要的还是体力,虽然智慧可以决定一场战役的胜利,可是,体力绝对能决定一场战争的胜利。   高级军官可以是智慧绝伦而弱于体力的人,而基础军官则一定需要选择身强力壮,武艺高强之辈。   要知道,在作战之时,霍去病,云琅这样层次的军官依旧需要冲锋陷阵,即便是卫青,在最后发动决战的时期,也是要上阵杀敌的。   在大汉时代,战场上的每一个人都参与战斗毫不稀奇。   如果大汉国的军官要靠考试……云琅不敢想那是一个怎样的场景。   大汉国的武侯们齐聚一堂的时候,云琅明显感受到了被人排斥的感觉。   毕竟,他永安侯云琅才是这些武侯中学问水平最高的一位,因此,那些武侯们就下意识的认为,在座的人中间,如果说有人支持皇帝通过考试来取才的话,这个人非云琅莫属,也只有云琅有资格在考场上夺取高官的位置。   因此,当坐在云琅身边的公孙敖放了一长串响屁,然后一本正经的问云琅,他这样的人能不能通过考试保住合骑侯爵位的时候,云琅立刻就跑到窗户边上去了。   也不知道这些人今天都吃了什么,偌大的会场里响屁之声不绝于耳,还有两位估计是用力过猛弄了一裤裆……   于是云琅自然就跳到窗外,不想跟这群恶心的人混在一起。   卫青平日里温文儒雅,没想到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依旧表现的平静无波,只是放在眼前的那杯茶水他再也没碰过。   等屋子里的空气勉强可以让人呼吸了,卫青就平静地问道:“这就是说大家伙都不同意了?”   底下却没人说话了,平日里嚣张跋扈的公孙敖也闪烁着眼神一句话都不说。   云琅用手帕绑住鼻子跟嘴巴,站在窗外瓮声瓮气的道:“怎么可能会答应?考试考文官就好,关我们屁事,我们是要拿着剑跟匈奴作战的,拿笔的大军人家匈奴人可不怕!”   云琅话音刚落,会场里顿时就沸腾起来了,公孙敖第一个跳起来道:“永安侯所言极是,我们不考,末将今日就以永安侯马首是瞻!”   “啧啧啧,到底是我们这群大老粗中读书最多的人,永安侯确实有见地,老夫平生就没服过谁,今日见了永安侯,啧啧,确实是我军中难得的好汉!”   卫青笑呵呵的道:“如此一来,大家伙都是不愿意考试了是吧?”   会场一下子又安静了下来,人人扭头瞅着站在窗外蒙着手帕如同窃贼一般的云琅。   “不考,打死都不考,指望我们这些人提笔,不如干脆把我们砍死算了。”   卫青见云琅又发话了,就笑吟吟的道:“按理说你只要参加考试,拿个头筹不算难事吧?”   云琅大声道:“我拿头筹不难,问题谁是后筹?如果满大汉就剩下末将一个将军。窃以为那个时候,我这个将军的日子过的还不如诸位因为考试被废除的同僚。我领着一群纯粹的读书人上军阵,那就是给匈奴人送人头,侥幸没死,回来也会被陛下五马分尸。考试,在军中断然不可行。”   公孙敖冷笑道:“还真的以为你仗着一肚子的墨水,就看不起我们这群人,看来你的书没有白读,还知晓利害。”   云琅难得没有反驳公孙敖,郑重的道:“我与合骑侯素来不合,可是,上了战场,我宁愿与合骑侯这个我很讨厌的人背靠背与敌人作战。   也不愿意跟一个我不熟悉,不了解的家伙背靠背作战。   至少我知道,在我没有跑之前,合骑侯还不会跑,我很确定他知晓我的作战意图,我也知道他下一步会干什么。   即便是战死了,那也是运气不好,敌人太强大,与合作没有关系。   跟不是从尸山血海里杀出来,还身居高位的人一起作战,背后的凉风嗖嗖的,天知道那个家伙会干出我不理解的什么事情来。   那样战死,就太冤枉了。”   公孙敖桀桀笑道:“你死不死的某家不在乎,硬着心肠眼看你属下的大汉将士死掉这种事,某家还干不出来。”   一直保持沉默的骠骑大将军霍去病忽然道:“考试必须进行!”   平陵侯苏建瞅着霍去病道:“骠骑将军的文采很好吗?”   霍去病瞟了苏建一眼道:“有传言说北地的大军中,苏姓过半,此言当真?”   苏建霍然起身指着霍去病怒吼道:“你怎可跋扈至此?”   云琅站在窗外悠悠的道:“苏氏十校尉,假子三千人,平陵侯,冠军侯之所以说一定要考试,指的可不是用文章来取将军,而是要用战功,用人望,给那些出身低贱的军中弟兄们一个出头露面的机会。”   苏建转头看着云琅像是一头被激怒的雄狮须发酋张,戟指云琅道:“血口喷人,见不得别人好的无耻小人!”   霍去病冷冷的道:“我今天之所以警告你,是因为,我不想在某一天带兵征伐你,取你头颅易如反掌,只是可怜那些昔日的同袍做了你的殉葬品。”   苏建不敢与霍去病对视,转而站在大厅中间瞅着卫青道:“太尉要偏袒你外甥吗?” 第一七九章 内讧是好事   卫青微微一笑道:“某家居中而坐,自然会不偏不倚,霍去病,今日只论是否要在军中推行考试之说,不涉及其它。”   苏建怒气难平挥挥袖子坐回自己的位置,恨恨的道:“陛下那里自然可以主持公道。”   霍去病站起身,在苏建警惕的目光中来到他面前道:“好啊,我们就去陛下面前好好说说白登山大营中发生的古怪事情。某家到现在都弄不明白,匈奴人已经被我们打的屁滚尿流,远遁漠北,怎么就有一支匈奴军队突然到了太行山。”   云琅不屑的道:“想钱想疯了呗,你控制的酒泉,玉门,瓜州一线只准许月氏,乌孙商贾进入,人家白登山一线可不管这些,只要给钱,匈奴人进来也不算大事。”   苏建见霍去病虎目圆睁,不敢与他对视,特意错开霍去病的视线,瞅着云琅道:“我上本弹劾你!”   云琅正要反驳一下,就听南奅侯公孙贺咳嗽一声道:“军中内讧,陛下只会责罚两边,就不要说什么谁弹劾谁的话。考试必须进行,陛下既然已经下了令,那就必须执行,只是,军中考试当与其余考试不同。刚才永安侯说的清楚明白,军中有军中的规矩,考试不是不可以,必须切合我军中实情,不能与其余考试一概而论。”   卫青点点头道:“那就请诸位拿出一个章程出来,由本官禀报陛下。从现在起,若是再有扰乱会场者,打出去!”   霍去病缓缓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高声道:“某以为,军中百夫长以上还是需要识字的。以前军中传信,多用嘴巴说,现在有了纸张,可以写在上面,不求他们通晓诗书,只求他们可以读懂地图以及军令,可以清晰无误的将自己的军报写明白即可。”   公孙敖嘲讽道:“军中不识字者占据了九成九以上,冠军侯这是准备要自己教会他们读书写字吗?”   霍去病冷笑道:“老兵可以不要求,新兵中选拔百夫长,必须识字……”   公孙贺皱眉道:“恐怕不妥……”   对云琅而言,在这间臭气熏天的房间里,如今正在讨论一场重要的军事变革,他不希望对强悍的大汉军队做更多的变革,所有突如其来的变革都会减弱这支军队的战斗力。   在不久的明年,这支军队将会离开大汉本土,向四面发起进攻,准备彻底干净的消灭一切存在的敌人。   太尉府争吵的消息很快就钻进了刘彻的耳朵。   他很平静。   甚至有一些欣慰。   内讧很说明问题,通过内讧说明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卫青在太尉府,还做不到一手遮天。   考试取材在军中受到反对这一点都不出刘彻的预料,他也从来没有想着在军中施行这一套。   在他眼中如今的大汉军队已经趋于完美,实在是没有改革的必要。   只有云琅的做法啊出乎了他的预料,他知道,考试之说大半出自云琅之手,只是刘彻不知道云琅这样做到底有什么样的用意。   他权衡过开始抡才之说,问询过内廷的官员,也询问过董仲舒这些人的意见。   这些人给出的答案都是正面的,通过考试取消荐举制度,对官员的权力是一种极大的限制,可以有效地避免朝中官员的近亲繁殖。   因为寒门子弟终于有了一条可以上升的通道,对国朝的长治久安是有好处的。   不仅仅如此,这对遏制豪族无限制的扩大变强也是有好处的。   所有的官员最终都要获得皇帝的同意才能正式任命,如此一来,官员的推荐作用被降低了,也就是彻底的确认了——恩出于上这一皇帝的终极权力的形成。   一个人做事情,并且用了九牛二虎之力推行的政策,一定是有私人原因的。   大公无私这种事,刘彻是从来不相信的。   现在,他搞不懂的就是,云琅的私欲到底表现在那里?   刘彻不信,云琅他真的认为他西北理工出来的弟子,果真就能在大比中获得全胜?   即便是霍光,张安世这两人表现的如何妖孽,刘彻还是不在乎的,他麾下的妖孽更多,还不是一样乖乖的低头干活,且任劳任怨。   一个国朝不出现几个妖孽算什么国朝,能降服妖孽的皇帝才有君临天下的资本。   就算是西北理工门下的曹氏子,霍氏子,云氏子,李氏子统统都成了出类拔萃的人物,刘彻也只会欣然笑纳。   因为他早就发现,只要控制得当,妖孽其实真的很好用。   云琅在太尉府的表现让刘彻非常的欣慰,至少云琅在反对军中以考试论英雄的做法。   这就证明了,云琅没有害大汉国的意思,他也知晓如今的大汉军队没必要大动。   至于霍去病提出百夫长以上军官必须识字这回事,刘彻却是认可的。   在不久的将来,大汉军中的百夫长很可能就要担负起保证一地百姓安居乐业不受强盗侵扰的重要责任。   这时候,一个识字且能明白无误地接受上官军令的百夫长要比大字不识,只知道勇猛作战的百夫长要好的多。   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刘彻就喊隋越过来,让他将长门宫呈递上来的账簿拿过来。   他想趁着今天有一整天的闲暇时间,好好地研究一下长门宫,看看长门宫到底凭借什么会变得比他内廷还有钱。   长门宫的账簿,阿娇是从来都不给外人看的。   因此,隋越去拿账簿的时候只能问阿娇要。   所以,账簿到来的时候,阿娇自然也就来了。   “您看长门宫账簿,妾身就要看看内廷账簿!”   阿娇带来的账簿可不仅仅是一本,而是两个巨大的樟木箱子,里面装满了账簿,皇帝想要彻底的看明白,没有一两个月的时间,根本就做不到。   如果想要走马观花的了解一下,也非一日之功。   “你看内廷的账簿做什么?这是逾越!”   刘彻想都不想的就拒绝了阿娇的无理要求。   阿娇冷笑道:“看你的账簿不是要看你有多少钱,而是要看你被别人骗了多少钱。”   “谁敢欺瞒朕?”   “被你发配去了田横岛的无盐氏!”   刘彻立刻就没有话说了。   “内廷的账簿数量更多,你看不过来。”   阿娇轻轻地拍拍手,立刻就有十二名宫女打扮提着小箱子的女子走进了大殿,齐齐的拜倒在刘彻面前。   刘彻扫视了一眼撇撇嘴道:“没一个好看的。”   阿娇怒道:“妾身可不是你的姐姐,整日里只想着给你选天下美女进贡,这些人手都是妾身辛辛苦苦请名师调教过的女掌柜。每一个都精通查账,是妾身的账房先生。天下的做假账的人还逃不过她们的双眼,都是专门的人才,不是以色侍人的废物,岂能用容貌不足来贬低她们。”   刘彻愣了一下,觉得很不可思议,让隋越拿上来一个箱子,打开看之后,只见箱子里放着一架算盘,以及笔墨纸张,还有厚厚的一叠刊印好的账簿。   算盘,账簿,这东西在大汉早就不新鲜了,云氏早就有了,并且用的是云氏的新式记账法。   “为何要用这些妇人?”   “男子私欲太多,她们不会!”阿娇说的斩钉截铁。   刘彻瞅瞅志得意满的阿娇道:“太偏颇了。”   阿娇笑道:“她们都是我长门宫中的宫人,年纪大了,也不愿意出宫,准备留在长门宫随我终老的人。吃穿用度都由长门宫供给,财货对她们来说没有任何用处,妾身对她们唯一的要求就是把账目料理清楚。无私无欲之下,经她们之手整理出来的账簿,虽然难免还会有漏洞,却无大碍,不会有大的漏洞。”   刘彻皱眉道:“就不能做到完美无缺吗?”   阿娇大笑道:“教她们做账的云琅说过,想让账簿完美无缺是不可能做到的,做假账的法子并非是一成不变的,总是在改变,总是在变得更加难以发现,如果查账之人不能做到与时俱进,就会被蒙蔽!”   刘彻皱着眉头道:“这么说,这一批人都是云琅教出来的?”   阿娇道:“差不多!不光是云琅,还有别的人,桑弘羊那里也有人过来教过,不过呢,比云琅差远了。”   刘彻吞咽一口口水干涩的道:“你怎么预防云琅呢?” 第一八零章 阿彘与刘彻   阿娇挠挠头发牙痛一般的吸着凉气道:“妾身还真的没有想过,其实也没必要想这么多啊。如果我们对每一个要用的人都这样提防,您看看这天下还有人可用吗?”   刘彻怒道:“妇人之见!用人重在制衡,无制衡之人不可重用,此为大人之道。一人只能攻,二人只能防,唯有三人众才有可信之人,此为天数,不可违背。”   阿娇噗嗤一声笑了,靠在刘彻怀里道:“您,妾身,云琅不就是三人众吗?您对云琅行攻伐之术,妾身对云琅行拉拢之策,这一进一退,不就形成陛下说的三人,有陛下在一旁冷眼旁观,妾身自然可以大胆使用。”   刘彻脸上的怒容缓缓褪去,点点头道:“此言有理,但是你我之间的位置需要经常互换,朕用他的时候,你疏远他,朕疏远他的时候,你重用他,要记住了。”   阿娇笑道:“妾身记住了,现在,妾身要内府的账簿,说实话,妾身对您身边的人都不怎么放心。”   刘彻长叹一声道:“这世上或许有可信之人,只可惜朕不知道是谁,也不知道他在何方。”   阿娇怒道:“难道您连妾身都不相信吗?”   刘彻将阿娇的脸扳过来,低头看着她道:“朕相信那个被朕贬斥出皇宫的阿娇,且绝对相信。   那时候的阿娇就是阿娇,单纯,美丽,骄躁,蛮横,却是最真实的阿娇。   现在的阿娇却是一个能干,美丽,知心,智慧且母仪天下的阿娇,就让朕觉得很陌生。   如果不是朕对你的身体非常熟悉,朕几乎认为我的阿娇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我们的爱恋是从新开始的,想要绝对的信任,还需要时间来证明。   朕身负天下之重,不敢掉以轻心,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的情感。   你面前的刘彻,也不是你小时候爱恋的那个阿彘,而是大汉国的皇帝刘彻。   小的时候,阿彘爱你成痴,你爱阿彘发狂,相互交换性命也在所不惜……   长大登基之后,很多事情就有了变化,很多时候我都不能按照我的本心行事。   废黜你非阿彘所愿,那是皇帝刘彻干的事情。   你久居长门宫,刘彻已经忘记你了,只有阿彘还记得你,只有阿彘会在午夜梦回时想起你,也只有阿彘才明知道你已经被废黜,还不管不顾的去找你……”   阿娇笑着擦拭一把眼泪搂住刘彻的脖子低声呼唤道:“阿彘,阿彘,我的阿彘……”   刘彻也紧紧的抱着阿娇温柔地笑道:“我的阿娇儿……”   相视无言,阿娇的泪水越擦越多,刘彻脸上的笑容也变得越来越和煦,就像某个秋日午后的阳光。   隋越将自己的身子趴在地上,那十二个女账房也把身子趴在地上,她们恨不得与光滑的地板融为一体,然后穿过地板去没有皇帝跟阿娇的另外一层楼阁。   温馨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也不知道过去了多长时间,刘彻才轻轻地拍着阿娇的脸庞道:“该干正事了。”   阿娇恋恋不舍的从刘彻怀里坐起来满脸的红霞。   “你不是要看内府的账簿吗?去吧,好好看看,最好替朕捉出几条蛀虫来,让朕见识一下你长门宫十二账房的厉害!”   “我忽然不想去去看了。”   “去吧,去吧,看仔细些。”   阿娇微微叹息一声道:“您应该让阿彘多出来一些时间,不要总是用刘彻来压制他,妾身觉得心痛。”   刘彻笑道:“阿彘是一个好情人,却不是一个好皇帝,他如果出来的多了,会有大祸降临。”   阿娇带人将要走出大殿的时候,突然又匆匆的跑回来,粗暴的扑在刘彻的怀里,重重的吻在刘彻的嘴巴上,眼中的泪水扑簌簌的流淌下来,最终经过刘彻的胡须滴落在衣襟上。   阿娇已经离开很久了,刘彻依旧孤独的坐在大殿里,眼中泛红,双手青筋暴跳,猛地将手里的账簿狠狠地丢了出去,发出一声类似孤狼一般的嚎叫……   隋越恐惧的快要死了……   以他对皇帝的了解,这一刻,皇帝处在一种极度狂暴的情绪之中。   这个时候,任何忤逆皇帝的人都会被他的怒火撕成碎片。   此时此刻,隋越只求任何人不要在这个时候打扰陛下,任何人最好都留在原地不要动,任何人最好都像死了一般安静。   这个时候,也只有天地才能容纳这位帝王心中的痛苦与愤怒。   就在隋越快要被自己的汗水淹死的时候,就听皇帝清朗的声音响起。   “隋越,把朕的账簿拿过来。”   隋越趴在地上,蚯蚓一样的拱到皇帝丢弃的账本边上,又快快的将账簿拱到皇帝身边。   刘彻见隋越宛如从水里捞出来的一般,就微微笑道:“起来吧,去换身衣衫,一身的汗臭味,没的弄脏朕的账簿。”   隋越双腿发软,怎么都站立不起来,只能继续像蚯蚓向殿外拱去,在他的身后,留下一条亮晶晶的汗渍。   “阿娇是可信的……余者……不足论。”   刘彻眼睛看着账簿,口中却发出与账簿毫不相干的话语。   云琅在太尉府白白消耗了两个白天加一个黑夜。   讨论进行的极为不顺利,不管是谁提出来的建议,不管合适不合适,都会有人反驳。   霍去病数次发怒,都被卫青给压下去了,霍去病也无可奈何,没人敢反对他的建议,但是,只要云琅开始附和,马上就有人指责云琅存有私心。   明明是霍去病提出来的建议,云琅一字不差的叙述出来,这群混账王八蛋就会指责云琅,阻挠建议通过,毕竟,要三人的意见一致,才能正式写进卫青的奏折里。   也知道此刻,云琅才发现大汉朝的十六位武侯中,光是山头就有九个之多。   即便是卫青提出来的动议,也有很多人直接反对,一点情面都不留。   “想要让动议有结果,武侯的人数就只能是单数!”眼看天色已晚,云琅恨恨的在会场中怒吼道。   “想要单数,简单,等老夫死了你就有机会了,不过呢,老夫身子康健,最近又从你云氏医馆弄来了鹿血酒,夜夜春宵不知疲倦,看样子还有百八十年好活。”   霍去病冷笑道:“既然如此,我们就从现在开始熬,我就不信十天之后,你们还有这么健旺的精神。来人,封锁大门,没有结果不准任何人出入,从现在起,给耶耶把这里的茶水点心撤掉。”   除却卫青之外,这里就霍去病的骠骑大将军最为尊贵,他提出这样的建议,卫青也不能阻拦。   眼看着甲士已经封锁了会议厅,大厅里喧哗一片,云琅瞅瞅霍去病狰狞的面孔,知道这家伙算是铁了心的要折腾这些人了,这时候谁的话他都不会听,即便是皇帝的话到了,这个时候的霍去病也敢抗旨!   趁着那些人鼓噪的时刻,云琅立刻就收集了七八个蒲团,堆在一起倒头就睡,然后他就看见了卫青那张似笑非笑的脸。   因为,他也很干脆的和衣倒在地上,速度远比云琅来的快。   聪明一些的立刻就明白,今天是不可能出什么结果了,霍去病用了断粮,断水的毒计,只有等这些人的生理达到极限了,才会有真正的结果。   现在,就看谁耗得过谁!   云琅摸摸怀里的那根人参,心神大定,有了这东西,他觉得自己一定不会是第一个被折磨疯的人。   至于霍去病,他就不是人,远征西北的时候,这家伙有三天三夜一粒米,一滴水都没有进,还骑着马狂奔了八百里。   想到这里,云琅悄悄地将半截人参递给卫青,卫青摇摇头,从身后摸出一个扁酒壶,小小的喝了一口…… 第一八一章 出人预料的解决问题之道   武将们破困有什么法子?   自然是打出去!   这是身为武将的本能,也是自觉。   卫青选择的议事大厅并不算大,否则,云琅也不会被一连串的响屁给逼出大厅。   狭窄的空间里,拳风呼啸,腿影如山,喝骂声,叫嚣声,以及拳头砸在肉体上的声响不绝于耳。   体力,武技正在巅峰状态的霍去病站在门口,拳法大开大合,虽然他的身上已经挨了很多拳,很多脚,跟他作对的人却比他还要凄惨,不时地就有大汉国最贵的侯爷,从半空中跌落,掉在地上哀哀惨叫。   公孙敖的胸口连续被霍去病击中两拳,痛苦的几乎窒息,却酣战不退,拼尽全力在霍去病的下巴上打了一拳。   下巴被击中,霍去病有片刻的失神,公孙敖大叫一声道:“不要退,干掉他。”   就在他准备合身扑上去的时候,腿弯却猛地一软,跪倒在地上,回头准备看看是谁偷袭他的时候,一个装水的铜罐就扣在了他的脑袋上。   紧接着一连串暴雨般的击打就落在他的身上。   公孙敖只想尽快卸掉罐子,身上挨的这些拳脚力道不够,满大汉列侯中能打出这般软弱无力的拳脚的人,只有云琅。   他准备卸掉罐子之后,就把云琅肚子里的屎尿打出来。   罐子扣得很紧,一时半会不得脱,就在他准备发狠不管口鼻受伤也要卸掉罐子的时候,就听耳边一声巨响,脑袋里嗡嗡作响,在地上摇晃几圈一头栽倒在地上。   霍去病被人打出了凶性,怪叫一声,就把粗大的门栓给卸下来了,重重的一棍击打在苏建的肚子上,苏建惨叫一声连连后退,然后又被躲在柱子后面的云琅用矮几砸晕。   卫青拍着矮几怒吼道:“停手,停手,这成何体统!”   可是,不论他喊叫的多么大声,没人听他的。   云琅的眼眶位置挨了公孙贺一记重拳,整个人都被公孙贺加注在他脑袋上的力气带的飞了起来,脖子都差点折断,重重的撞在柱子上掉在地上立刻就昏厥了过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云琅缓缓醒来,只觉得脑袋像是火车撞过一般痛不可当,想要发声喊救命,麻木的嘴巴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疼痛如同潮水一般一波又一波的侵袭过来,这让他昏迷之后又清醒,清醒之后又被疼晕,当他最后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全身上下没有一处不疼痛的。   看样子被公孙贺打了一拳之后,又被别人拿他昏迷的身体发泄了很多的怒火。   霍去病背靠大门坐在地上,嘴里还在吐血,却怒目圆睁没有半分退让的意思。   公孙贺的脑袋就在云琅脚下,斑白的头发散乱的铺在地上,一张脸上糊满了鲜血,有着说不出的悲凉之意。   苏建在地上努力的向霍去病身边爬,从他那双血红的眼睛中,云琅看到了满腔的怒火。   公孙敖的脑袋上戴着铜罐子,在地上磕的梆梆作响,看来他直到现在都没有脱困。   其余列侯也好不到那里去,吐血的,哀嚎的,胳膊跟脚掌的位置都不怎么对。   霍去病早就昏过去了,别看他怒目圆睁,云琅知道,这家伙早就昏过去了。   眼看着苏建就要爬到霍去病身边了,在满地伤兵中间行走的快活如意的卫青,又拖着苏建的脚把他拖回原地,抓着苏建的一只手,挑了一根带血的指头,在一份奏折上按上了一个鲜红的指印。   “平陵侯这就算是同意了吧?”   苏建怒不可遏,指着卫青大叫道:“卑鄙!”   卫青一把抓住苏建的散乱的发髻,冷冷的道:“军中本来就是强者为尊,你不服吗?还是说刚才那个指印不是你的?你敢跟陛下说,这个指印是我强迫你按的?去病提出来了一个平安的可以解决事情的法子,你们不接受,非要以武论英雄,某家以为,都是武人,这个法子其实是最公平不过的事情。现在打输了,就不准备承认了?”   苏建大叫道:“我们没输,霍去病,云琅都昏过去了,而我还清醒,怎么能叫输?”   云琅吐掉嘴里的血,艰难的道:“我没晕过去。”   苏建冲着云琅吼道:“有本事过来把耶耶打昏。”   卫青抬手一掌就剁在苏建的脖子上把他打昏,大声笑道:“耶耶还没出手呢。”   还在挣扎的公孙敖隔着铜罐子听见了卫青这句暴虐的话,于是,铜罐子就不再作响,软软的摊开四肢,好方便卫青取他的指印。   卫青在大厅里走了一圈,取了所有人的指印,霍去病,云琅的指印也没放过,最后弄点别人的血,自己也按上了指印,愉快的回到主位上,对几个没有昏迷的列侯道:“总算是对陛下有一个交代了。”   云琅觉得自己嘴巴里有好几颗牙齿已经松动了,吐出一口血水道:“太尉,把我们送去云氏医馆吧,再拖延下去,最高兴的就该是匈奴人了。”   卫青笑道:“无妨,都是打习惯了架的,刚才看了一圈,都是皮外伤,最重的不过是脱臼而已,短时间死不了。”   跟云琅说完话,卫青有高声道:“既然大家意见一致,某家就据实上奏了。话先说清楚,都是自愿的,没人强迫你们。如果有人反对,那么,下一次,我们跟你就只讲国法,军纪,不讲同袍之情。有谁反对么?”   等所有人都从昏迷中清醒过来,卫青又问了三遍,见无人反对,这才招来胆战心惊的护卫,将躺在地上的十五位大汉列侯送去了云氏医馆。   云琅躺在铺垫了厚厚被褥的马车上痛苦不堪,马车每颠簸一下就痛不可当。   霍去病就坐在他的身边,从鼻孔里抠出一块血痂,随手弹出窗外,痛快的呼吸两口空气笑呵呵的对云琅道:“真痛快啊,早就想揍他们一顿了。”   云琅瞅着霍去病肿胀的不成形状的面孔叹口气道:“你好像被人家打的更惨。”   霍去病笑道:“都是好手,又不能下死手打,只能一拳换一拳,耶耶的拳头重,被他们打上几拳不碍事,耶耶打他一拳就能让他昏过去。一会到了医馆,让小乔帮我治伤,你小老婆早就想拿我的身子做实验了,不能给她这个机会。”   云琅又从嘴里吐出一口血水道:“看天意吧,我还是昏过去比较舒服。”   “别昏过去,再忍忍,只要把这一波忍过去,下一次你就能多抗几拳,我就是这么练出来的。”   云琅痛苦的道:“我之所以如此努力的成为君侯,目的就是为了不让别人无缘无故的打我。我为什么要自己去找罪受……你不要跟我说话,我牙齿痛的厉害……”   这一顿揍,云琅挨的毫无预兆,他总以为谈判就该是用嘴巴谈判,谈论事情也该是用嘴巴谈论,即便中间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了不起就是争吵几句,威胁几句的事情。   大家都位高权重的,亲自动手这就太掉价了,更别说十六个列侯躲在一间不大的屋子里做生死笼斗了。   这完全颠覆了云琅对古代名将的所有看法,战斗已经成了他们的一种本能。   在很多时候,能用武器解决的事情,他们就不屑使用拳头,能用拳头解决问题的时候,他们绝对不会用嘴。   这就是他们解决争端的方法。   不服?打一顿就好了。   对内如此,对外也是如此,他们做事的方法是如此的简单,却出奇的有效。   自从打败匈奴之后,在大汉国以后的岁月里,只有他们打异族人,绝对没有异族人入侵中原的事情,即便在三国那个战火纷飞的时代里,异族人也只能成为那些著名君主们的炮灰。 第一八二章 参政的代价   身体对疼痛是有记忆的。   尤其是受到重创之后,这种记忆就会越发的深刻。   苏稚用剪刀剪开丈夫的衣衫之后,就捂着嘴巴嚎啕大哭。   一个人被别人重重的踢了几十上百脚之后,他的身体绝对好看不到那里去,即便是绝世美女遭到这样的对待之后也同样如此。   云琅现在付出的代价就是他真正参与大汉国朝政之后得到的第一个教训。   武将当场斗殴,这在大汉朝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太祖高皇帝时期,就连太祖自己也没少跟他的部属们打架,太祖冷落吕后的时候,樊哙还举着大盾追打太祖……   说来奇怪,太祖麾下的大将们一言不合就拳脚相加,却并没有影响太祖最后一统天下。   只听说过项羽的部将纷纷来投,很少听说有太祖的嫡系人马投靠项羽的。   因此,在大汉国,武将斗殴算不得大事。也就因为武将们相互斗殴不休,太祖才设立了著名的春日宴,在这一天,有仇,有怨的两个人,可以在歌舞声中,在太祖的喝彩声中,分出一个胜负。   只要胜负已定,失败的人就会认输,该得到的利益就会失去,想要夺回来,来年春日宴趁早!   在春日宴之前,即便是胸中再有怒火,也必须忍耐,否则就会招来所有勋贵们的鄙视。   春日宴这样的规矩,一直沿袭了下来,文皇帝时期的春日宴变成了皇帝款待笼络大将的场合。   到了景皇帝时期,春日宴成了各路藩王斗志斗狠的场所。   只是到刘彻这几年才慢慢取消了春日宴,这说明皇权已经变得格外庞大。   皇帝不再使用分化的政策来对待勋贵们了。   直到赵禹制定了《大朝礼》,官员的一举一动都有了规范可以遵循,慢慢的,武将明面上的争斗渐渐地如同文臣一般,变成了勾心斗角的智谋演示,不再诉诸拳脚。   云琅不知道这样的变化到底是好还是坏。   他隐隐觉得这种擂台式的解决纠纷的法子,似乎不错。   “别哭,快点给我包扎一下,我觉得肋下好痛,你看看我有没有骨折,还有,给我点盐水漱口,有两颗牙齿松动了,但愿能长好。”   盐水进了嘴巴,云琅惨叫一声,这样的疼痛几乎让他无法忍耐,只是,嘴巴需要尽快消毒,在这个时空里,伤口发炎很致命。   苏稚双手快速的在云琅肩膀上缝补伤口,一道半尺长皮肉翻卷的伤口看起来非常的吓人。   他拒绝被人打昏,只能讲脸庞贴在苏稚隆起的小腹上,才能感到一丝丝的欣慰。   或许是父子连心的缘故,云琅总觉得苏稚腹中的孩子正在安慰他。   跟云琅相比,公孙敖差点死掉。   脑袋没有肿起来之前,被人扣上一个水罐,现在脑袋肿起来了,想要从水罐中脱身,自然是千难万难。   幸好云氏医馆的医者聪慧,在公孙敖大喊自己喘不上来气的时候,用钻子,在罐子上开了几个孔,这才让他的呼吸变得顺畅起来。   剩下的,就需要用小锯子一点点的锯开,这可能要花费很长的时间。   “云琅!某必杀你!”   正在忙碌的几个云氏医者听这人这样大叫,就很有默契的停下手里的活计,去帮助别的君侯解除痛苦去了,反正脑袋在罐子里看不见是谁,又没有性命之忧,晚一点过来并无大碍。   刘彻在得知消息之后,第一时间就赶过来了。   在京城的十六位武侯,一下子有十五个受了重伤,这样的事情,大汉国开国以来从未发生过。   卫青就跟在皇帝身后慢条斯理的,将一个个看不清眉眼的侯爵介绍给刘彻看。   刘彻敲了一下公孙敖脑袋上的铜罐怒极而笑道:“如此说来,我大汉京城中的驻军统领全部都躺在这里了?”   卫青笑着回禀道:“陛下,无妨,如今大汉国内并无战事,按照惯例,此时统军之人乃是各军司马,即便有事,也自然会应变,不会有事。微臣等人已经商议出来了一个章程,请陛下过目。”   刘彻并没有接卫青呈递的奏折,瞅着卫青道:“全部都同意了?”   靠皇帝最近的公孙敖忽然大叫道:“微臣不知什么章程,那时候微臣已经昏厥过去了。”   躺在公孙敖身边的苏建怒吼道:“公孙敖闭嘴,这些都是我们按过手印的章程,说过的话要算话,不能出尔反尔!”   罐子里的公孙敖怒吼一声就闭上了嘴巴。   虽然此刻他恨急了卫青,霍去病,云琅,却不能在皇帝面前表现出丝毫的软弱。   打败了不要紧,最重要的是骨气,这一次被打败了损失固然惨重,下一次却有捞回来的机会。   如果这一次借助皇帝的力量来处理军中的纠纷,即便是获利于一时,从此之后,他休想再用私人情义获得别人的任何帮助。   无论如何,在皇帝,文官面前,武将们必须是一体的,唯有相互扶持,相互谅解,相互帮助才能保证武官的利益不受别人的侵害。   刘彻对苏建出声提醒公孙敖的话似乎没有听见,转而来到病床前低头瞅着想要装昏迷的云琅道:“脸上看不出人样子了,大致的轮廓还在,既然醒来了,就睁开眼,跟朕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云琅不得不睁开眼睛道:“开始他讨论的好好地,后来发生了一点争执,陛下您也知道,微臣等人都是粗人,争论之时难免会动作大了一些。微臣想要拉架,结果被南奅侯一拳给打晕了,到现在,微臣嘴里的还有两颗牙齿不得安稳。”   刘彻点点头道:“这就是说,都是一场误会喽?”   云琅旁边病床上的霍去病陪着笑脸道:“都是一场误会。”   刘彻瞅着霍去病肿成一条缝的眼睛道:“长河之战,你也没有这么凄惨吧?”   霍去病笑道:“我大汉列侯岂是那些奴贼所能比拟的。”   刘彻长吸了一口气道:“这么说,你们一个个都是愿打愿挨的货色是吧?”   公孙贺艰难的坐起来道:“微臣等人孟浪了。”   刘彻冷笑一声对卫青道:“该如何处置?”   卫青老神在在的拱手道:“军中无故斗殴,罚俸三月即可。”   刘彻道:“你是太尉,你来处置!”   说完就从卫青手里接过奏折,命守候在门外的宋乔好生为这些人诊病,不得有误,然后又快速的离开了。   卫青瞅瞅立刻沉默下来的巨大病室,对宋乔道:“把他们分开安置,消息不得外泄。”   早就守候在大门外的云氏医者就快捷有效的推着自己的病人离开了这个大厅。   即便是如此,一大波他们从未听说过的污言秽语,已经充斥了他们的耳朵。   睡了一夜的云琅,醒来之后发现自己全身肿胀的厉害,昨夜冷敷了一夜,肿胀还是没有消褪,只能说比昨日稍微好一些,接下来还要忍受两天的疼痛,他需要积蓄很多精力,于是,只要有睡着的可能,云琅一刻都不想放过。   公孙敖头上的水罐终于被破开了,水罐破开的第一瞬间,云氏医馆的医者就被公孙敖痛打了一顿。   直到一群云氏家将举着巨盾,将公孙敖牢牢地挤在墙角动弹不得,最后给他穿上了一件厚厚的蚕丝编织的衣衫,束缚住了他的手脚,将他抬着去了一所阴冷的房间。   一个年轻的贵妇站在一张台子面前,这张台子上面,还躺着一具冰冷的尸体。   贵妇抬起白皙的下手,轻轻地弹了耳边垂下来的一颗银铃,铃声清脆,宛若招魂一般。   妇人的小腹隆起,头饰华贵,敢在怀孕的时候站在尸体边上且毫无惧色的妇人,只可能是云琅那个魔鬼一般的小妾。   当公孙敖被抬上另外一张冰冷的木台子的时候,就听这个妖艳的妇人轻声道:“谁给你的胆子,敢殴打我云氏医馆的医者?” 第一八三章 偷天神迹   公孙敖虽然被那件衣服包扎的紧紧的,能动的只有脑袋,态度依旧强横。   “你若是云氏大妇,老夫还敬你几分,一介只供床榻欢愉的贱妇,也敢在某家面前跋扈,嘿嘿,你这样的贱妇,老夫就算是一拳打死你,晾他云琅也不敢拿老夫怎样!”   苏稚轻笑一声道:“也就是我家夫君,我才委身做妾,换了你这样的人家,敢糟践我的,会被我熬成肉汤,让你吃下去的。”   苏稚并不生气,她本身就是云氏的妾室,既然是,就不怕别人说,至于好坏,自己清楚就好。   公孙敖瞅着那具赤裸无毛的骇人尸体道:“老夫的身子比他雄壮!”   苏稚戴上薄薄的鹿皮手套,瞅着公孙敖道:“若论身体雄壮,当以杂毛匈奴为第一。他们的心肺比常人大一些,手臂,大腿的着力肌肉也比我们汉人长一些。至于你说的雄壮,我以为我夫君当为天下第一,余者,不足以论。”   跟苏稚一个喜欢解剖人体的人说男女之事,公孙敖纯属自找侮辱。   别的妇人跟男子斗嘴可能非常的吃亏,苏稚不会,因为她正在用科学的方法寻找人与人的差别之处。   男女之事,繁衍能力自然也是其中一种。   而且这个项目还是卫皇后掏钱委托苏稚进行的。   公孙敖大笑道:“真的合老夫胃口啊,你若离开云氏,来某家府上,给你平妻之位。”   苏稚甜甜地笑道:“多谢君侯赏识,只是君侯的身体我不太满意,只要君侯允许让我改造一下君侯的身体,去君侯府上也不是不成。”   公孙敖脸上猥琐的笑容慢慢的消褪了,冷冷的道:“某家不以为你敢这样做。”   苏稚笑道:“君侯的肺叶有些破碎,需要修补,君侯的胃袋也有了破损,同样需要修复,君侯的脾脏,也受到了震动,不日就会血尿不止,也需要更换,至于君侯的子孙袋更是受创严重,更是需要修补更换……您看看这具身体您还满意吗?这可是我从三四十具新鲜的尸体中挑选出来的。原来是一个恶贼,被官府勒死之后,又无人发丧,就运到医馆中作为研究之用。此人生机勃发,身体各种机能正是最巅峰的时刻,把他的器官给君侯换上,君侯可是赚尽便宜了。”   公孙敖面孔有些发白,涩声道:“尔敢!”   苏稚取过公孙敖的病历放在他的眼前道:“这里有数名最高明的医者做出的诊断证明,同时,这上面还有你公孙一族族老的同意书。您说,我敢不敢?”   “某家没病!”   苏稚冷笑一声道:“有没有病,医者说了算,而不是你说了算,讳疾忌医可不是一个好习惯。好吧,好吧,我先让你看看货色,等你满意了我再给你换上!堵上他的嘴,莫要让他惊扰到取器官,要是损毁了,就很麻烦。”   苏稚随口吩咐一声,立刻就有一个戴着大口罩的看护妇用口罩将公孙敖的嘴巴捂上。   头顶有一束亮光打下来,不是灯光,而是几面巨大的铜镜反射进来的阳光。   刹那间,隔壁木台上躺着的尸体就变得更加生动,暗黄色的尸体宛如涂抹了一层蜡,像是要活过来一般。   公孙敖不得不承认,当带上口罩,披上一层麻衣的苏稚站在木台前,被光芒笼罩之后,立刻就有了一种世外高人的模样。   她先是沿着尸体的双乳切出一条平滑的横线,然后又竖着切了一刀……横平竖直,娴熟至极。   尸体公孙敖见得太多了,没脑袋的,脑浆迸裂的,开膛破肚的,肠子被大戟绞出来的,半边身体被巨斧剁开的……   因此,身为统军大将,公孙敖根本就不信云琅敢把他怎么样,眼睛瞪得大大的瞅着苏稚到底要干什么。   如果仅仅是在糟蹋尸体,公孙敖准备出去之后再大肆的嘲笑云琅一番。   只是,当他发现,苏稚绝对不是在糟蹋尸体的时候,他就有些迷惑。   眼看着两个羌人看护妇帮苏稚用锯子锯开尸体的胸骨,并且用力将尸体的胸腔拉开,将内脏全部暴露在阳光下的时候,公孙敖忍不住吞咽了一下口水。   一颗拳头大小的心脏被苏稚完整的取了出来,不仅仅是心脏,心脏上还带着几根管子……   “心脏移植一直以来就是璇玑城的一个梦想,只可惜,人只要离开了心脏,身体没有供血能力,转瞬间就会死掉,我辈医者没有了更换心脏的时间,如果人的心脏离开身体,还能存活一个时辰以上,起就认为给人更换心脏,就有很大的几率可以成功……”   苏稚遗憾的对公孙敖说道。   公孙敖发现,旁边还有一个穿着云氏丫鬟衣衫的少女正在奋笔疾书,似乎在记录苏稚说的每一句话。   “肝脏就不同了,破损的肝脏如果切掉,还是有一些时间来更换肝脏的,而且,肝脏自己有生长功能,意思就是说,切掉一点之后,它还会长好,胃部也是如此。因此,我们这一次对合骑侯做的手术,主要是以肝脏,胃脏为主,余者为辅。接下来,我要剥除肝脏上连接的血管,胃部的各个连接点也需要小心谨慎……这是一场需要倾注全部注意力的手术,我希望成功率能够高一些。”   进入医者状态的苏稚完全没有了公孙敖以为的妖艳感,此时的苏稚语气不急不缓,话语中有一种让人不容置疑的权威感,让人不得不相信,她说的话都是真的。   公孙敖变得有些焦躁,数次发力,想要挣脱这件古怪的衣衫,只可惜,不管他如何发力,这件厚厚的丝绸衣衫会随着他的肌肉膨胀而膨胀,会随着肌肉松弛而松弛,就像是身体上一层新的皮肤。   公孙敖眼睁睁的看着苏稚从那具尸体中取下了肝脏,胃袋,脾脏,以及连着一条白色管子的子孙袋。   这几样东西被分别泡在几个漂亮的瓷罐里,按照公孙敖刚刚跟苏稚学会的新名词来说——这叫保鲜!   那具尸体的内脏已经被掏空了,两个羌人看护妇抬起那具空空的皮囊,随手就丢进一个简易的棺材里边,每一根木头楔子钉进棺材的样子,都像钉在公孙敖的心上。   苏稚满头汗水,羌人看护妇仔细的帮她擦拭了额头的汗水,苏稚就靠在一张椅子上闭目养神。   因为,接下来,就要给公孙敖动手术,这个手术的难度很高,她需要养足精神才能继续进行。   “云琅到底想要知道什么?”   当这间屋子里只剩下自己与苏稚两个人的时候,公孙敖忍不住低声问询。   苏稚睁开眼睛瞅着公孙弘道:“我夫君就想知道,你是怎么每次都能逃过一劫的?”   公孙敖嘿嘿笑道:“不可说,不可说。”   苏稚脱掉手上的鹿皮手套丢进装垃圾的筒子里,轻声道:“公孙进在校场差点杀了霍去病,你在草原上又屡次违反大将军的军令,按理说,卫氏与你公孙氏仇深似海……可是,大将军每次对你都是重责轻罚,而你这样一个粗鲁,又看不清形势的人,凭什么高坐合骑侯之位,高枕无忧的?我们就想知道,是不是有我们不知道的事情在里面,如果有,你最好现在就说,免得手术开始,就没了挽回的余地。”   公孙敖嘿嘿冷笑道:“下手吧,让老夫见识一下璇玑城的高妙医术。”   苏稚叹口气道:“这样的手术又名‘偷天’,顾名思义是在向老天爷偷一个人的寿数。虽然不可能做到长久,却也算是活死人肉白骨之术中的一种。用在正道,可以活必死之人,用在邪处,自然就能让一个健康的人变得缠绵病榻,苦不堪言。君侯不再想想吗?”   公孙敖怒道:“耶耶一定会把你卖给最下等的妓院,让你知道什么才是人间地狱。”   苏稚叹了口气,拍拍手,几个羌人看护妇排着队走了进来,公孙敖仅仅看了一眼她们盘子里的装的小型刀斧钩叉,努力的挣扎几下,又对苏稚道:“耶耶一定会把你碎尸万段喂狗!”   苏稚对一个看护妇道:“弄晕他!”   一只冰凉的手按在公孙敖的脖颈下面,公孙敖只觉得那只手在用很大的力气按压他脖颈上的血管。   不一会,他的视线就开始变得模糊,虽然他想努力的保持清醒,最终,眼前金星乱冒,意识变得模糊…… 第一八四章 你知道偷天之术吗?   云氏的病房永远都是用石灰刷的雪白,几乎看不到一点瑕疵。   窗外鸟鸣啾啾,公孙敖睡得正酣,只是他的面容扭曲,磨牙之声即便是门外也能听得清清楚楚。   一个翠衣女子正不断地用棉签,给他湿润嘴唇,显得安静而美好。   突然间,公孙敖怒眼环睁,不等翠衣妇人说话,一只硕大的拳头就刚猛无俦的砸在妇人的脸上……   妇人的身子飞起,脑袋撞在雪白的墙上,绽放出一朵盛开的血花,而后就软软的掉在地上。   随手杀了翠衣妇人,公孙敖双眼通红,看都不看妇人一眼,推开房门就走了出去。   两个公孙氏的家将,见家主赤裸着就走出了房门,连忙抱住家主的臂膀大叫道:“君侯何故如此?”   公孙敖双臂一振,甩开家将,一拳击打在家将的胸口,只听咔嚓一声,家将胸骨下陷,口中喷血眼看就不活了。   另一个家将吓得亡魂大冒,忍不住大声吼叫道:“来人啊,君侯疯了!”   公孙敖双手捉住这个家将的胸衣怒吼道:“护卫主将不力,罪无可恕!”   家将双手抓着公孙敖的手大叫道:“此话从何说起啊?”   公孙敖并不听家将的吼叫,挣开束缚,一脚踹在家将的小腹上,家将的身子被他踢得贴在墙上,想要继续解释,公孙敖的一双大脚却暴风雨一般的踢在他的身上,等公孙贺,苏建,霍去病,云琅等人从各自的病房中出来,那个公孙氏家将,居然被公孙敖活活打死了。   公孙贺冲着公孙敖大叫道:“你在干什么?要清理门户回家去做,莫要在这里惹人笑话。”   公孙敖怒吼一声道:“奇耻大辱,非血不能洗刷。”   说完就看见鼻青脸肿的云琅就在不远处,二话不说,就冲了过来,看样子不杀云琅誓不罢休。   霍去病挡在公孙敖的面前,探出手掌就抓住了公孙敖的拳头,用力下压,公孙敖的手掌就被翻转过来,为了减轻痛苦,不得不放低身形,即便如此,公孙敖依旧大吼道:“云琅,某家与你不死不休!”   云琅皱着眉头道:“就因为我把水罐扣在你头上,让你失了脸面,好啊,放马过来,某家接着就是!”   公孙贺闻言暴怒道:“此事已经揭过,公孙敖,你到底要干什么?”   公孙敖瞅着霍去病身后的云琅咬牙道:“云琅狗贼,你真的不知某家为何发怒么?太尉府之事,老夫虽然狼狈,却是规矩之下的事情,如南奅侯所言,事情已经揭过。老夫揭过此事,你永安侯却不愿意揭过,派遣你的小妾前来羞辱某家,云琅你这卑鄙小人。”   听公孙敖这样说,霍去病就松开了公孙敖,同时,那群侯爷一起疑惑的瞅着云琅。   云琅的脸色阴沉如水,咬牙道:“何时发生的事情,如果真有此事,云某一定给合骑侯一个交代。”   公孙敖瞅瞅窗外刚刚升起的太阳怒吼道:“昨日午时!”   听公孙敖这样说,公孙贺,苏建等人的眉头齐齐的皱起,公孙贺叹息一声道:“昨日午时,苏医者正在给老夫料理伤患,由于老夫内腑受到了震荡,有些不妥,苏医者有身孕,还替老夫正骨,调理,一个半时辰未曾离开老夫病榻。因此,君侯说午时,绝无可能。”   公孙敖愣了一下马上道:“或许是午后,某家当时身体被囚,只能通过阳光来辨认时间。对,就是老夫殴打云氏医馆众人之后的事情。”   苏建冷笑道:“那是昨日晨间的事情,你穿着云氏医馆那种可以控制活动的衣衫去了换药室,当时老夫就在隔壁,中间只隔着一个纱帘,你鼾声如雷,影响医者为老夫缝合伤口,老夫要你闭嘴,你依旧酣睡,医者匆匆为你缝合伤口,推老夫回房间的时候,你也一同回来了。至于以后的事情老夫就不知道了。”   苏建说完话,又别有深意的看了云琅一眼。   云琅苦笑一声道:“问谁都不如问合骑侯的护卫。”   霍去病冷笑道:“进入医馆的两个护卫都被他给打死了,照顾他起居的小妾也被他给打死了。站在这条过道里的护卫不少,合骑侯如果离开,或者苏稚要进去,避不开他们的,问问他们就知晓了。这里人多,谁家的人都有,不可能都帮云琅隐瞒,问清楚了再动手!”   直到此时,公孙敖才有机会看看自己赤裸的身体,只见胸口,腹部都有缝合的痕迹,不由得悲从心来,顾不得失礼,指着伤口对众人道:“这就是明证!”   他觉得自己的心肝脾肺肾可能都被苏稚换上了那个死人的。   要在有霍去病在的场面上找云琅的麻烦,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公孙敖指着云琅道:“我与你不死不休。”   众人面面相觑,不解公孙敖指着缝合好的伤口到底是什么意思。   前日里的那张激战,众人下手很重,没有被缝合伤口的人几乎没有。   人人都带伤,怎么到了公孙敖这里就变成了羞辱。   普通人受了羞辱,自然要将被羞辱的过程公布于天下,然后让自己站在道义的高度上获得众人的同情,而后才发动报复……   至于勋贵……他们被人羞辱了,一般会默默的忍耐,等自己实力足够了,再报复回去,将自己的遭遇公诸与众,只会招来别人的耻笑。   “弄清楚吧!”   云琅冷冷的对准备回到房间穿衣服的公孙敖道。   公孙敖笑道:“有可能弄清楚吗?”   云琅道:“交付绣衣使者查验!”   “那要请陛下动用绣衣使者?”   云琅面无表情的道:“这才是真正的不死不休!”   苏建插言道:“不妥,武侯的事情,需要自己解决。”   云琅指着公孙敖道:“从他刚才悲愤的举动来看,我不觉得他像是在说谎。奇怪的是,云氏细君除过给诸位治伤之外,一直留在我的房间……因此,此事处处透着蹊跷,我很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公孙敖瞅着云琅笑道:“你不知道?”   云琅摇头道:“不知!”   公孙敖笑道:“你要找死,就怨不得我了,如你所言,请绣衣使者查验吧!”   云琅笑道:“两家一起查吧!”   “为何要查某家?”   云琅笑道:“因为你太蠢了。很容易被一些表面的事物所蒙蔽。有时候,眼睛看到的不一定就是真相!去病床上躺着,我亲自替你查验伤势,总之,要先确定你不会死掉!”   公孙敖见云琅已经派人去找绣衣使者那群魔鬼了,知道此事可能跟自己想的不一样。   只要是大汉人,就没有一个愿意跟绣衣使者沾染上任何关系,更不要说主动邀请绣衣使者来自己家里了。   死掉的三个人很快就被抬走了,一般来说,这三个人的死,对这里的任何一位列侯都造不成任何困扰。   尤其是这三人都是公孙氏的家奴,出手的又是公孙敖,这就更加不是问题了。   云琅仔细的查验了公孙敖的伤势,迷惘的道:“都是皮外伤,缝合的很仔细,是璇玑城的手法,这是普通的治疗,没有任何问题。”   公孙敖眼睛一亮迅速问道:“你说某家的这些伤口并未直通内腑?”   云琅冷冷的道:“若有伤口通到内腑,你此时莫说行凶,屎尿都需有人照料。”   公孙敖神秘的看了云琅一眼轻声道:“你知道偷天之术吗?”   云琅的面皮抽搐一下道:“神医扁鹊编纂的《难经》里面的东西,据说扁鹊曾经为老猿换羊头,三年不死,为蠢人换智者心,蠢人立刻就成了智者,一男子身体损坏濒死,妻子爱之颇深,愿意替他赴死,扁鹊剜男子心安置在女子身体中,这女子从那以后就处处以男子自居……这样的事情玄而又玄不足为信!”   公孙敖笑道:“某家曾经听说,贵府细君颇爱切割死尸,难道不是在效法扁鹊吗?”   云琅看着眼前这个蠢萌蠢萌的公孙敖,笑着摇摇头道:“那是神灵才能做到的事情。” 第一八五章 疑神疑鬼   事情既然交给了绣衣使者,不论是云琅还是公孙敖都不会再难为对方。   他们两人都相信,绣衣使者会给两人一个交代。   不过,事情很蹊跷,绣衣使者没有来,来的是一个黄门监,一个云琅很熟悉的人——钟离远!   钟离远来了,好像并不是来处理问题的,更像是来和稀泥的。   仅仅瞅了一眼被公孙敖打死的三个人之后,就问公孙敖:“你的家仆?”   公孙敖皱眉道:“正是!”   “因何被打死?”   “护卫不力。”   钟离远就笑道:“既然如此,合骑侯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公孙敖怒道:“不能如此偏袒云琅吧!”   钟离远朝四周看了看,朝周围看热闹的十几个列侯施礼道:“合骑侯发癔症了。”   听钟离远这样说,公孙敖反倒不生气了,朝钟离远施礼道:“却不知这句话出自何人之口?”   钟离远嘿嘿笑道:“陛下说的。”   公孙敖看了云琅一眼朝钟离远施礼道:“陛下说得对,是某家睡迷糊发癔症了。”   苏建点点头,觉得公孙敖说的很对,公孙贺也觉得公孙敖今天难得的聪慧了一次,很是欣慰。   只有霍去病看了云琅一眼,见他也是一脸的迷惑,就忍不住对钟离远道:“发癔症?一个领兵大将会无缘无故的发癔症?”   公孙敖脸色大变,急忙朝霍去病施礼道:“冠军侯仗义执言,公孙敖铭记于心,只是这次,真的是某家发癔症了。蒙昧之中向永安侯发难,乃是公孙敖之错,回头就有礼物奉上,还请永安侯看在同僚一场的份上见谅。”   云琅看看四周,只见公孙贺,苏建等人不约而同的回房间了,忍不住长叹一口气道:“误会一场,误会一场,既然是误会还谈什么赔礼不赔礼的。只希望合骑侯能真的明白,这是一场误会,而不是云某有意为之。”   钟离远笑呵呵的看着公孙敖,公孙敖再次朝云琅施礼道:“定然是一场误会,若有一句虚言,让我被乱箭射死!”   云琅的脸色又惨白了一分,公孙敖却像是见鬼一般立刻就回到自己房间里去了,连屋子里有污血都顾不得了。   顷刻间,宽大的廊道里,就剩下云琅跟霍去病,以及站立在自家主人门外的各家护卫。   云琅叫来了两个云氏家将守在公孙敖的门外,这才跟霍去病一起送黄门监钟离远离开。   这些人从到来直到离开,也就一炷香的时间,目送钟离远离开,云琅对霍去病道:“我到现在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你相信吗?”   霍去病点点头道:“我信。”   云琅又道:“我虽然不知道公孙敖到底遭遇了什么,但是,我相信他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真的。”   霍去病道:“既然公孙敖说小稚羞辱他,问问小稚不就清楚了吗?”   云琅摇头道:“小稚今天除过给公孙贺,苏建疗伤之外,剩余的时间都在我房里睡觉,说是困倦的厉害。”   霍去病怵然一惊,看着云琅道:“公孙敖那里是再也问不出事情的经过了是吗?”   “那么骄傲的一个人,宁愿当面向我赔罪,并且发誓赌咒,我相信,这时候去问他,他只会说是自己做了一个无关紧要的噩梦,不会吐一个字的。”   霍去病又问道:“云氏医馆的主人只会是云氏对吗?”   云琅叹口气道:“你可能忘记了,云氏医馆可不仅仅只有这一座医馆,富贵镇上也有一座,以前叫做皇家医馆,只是后来被阿娇贵人将医馆开遍天下,皇家恩典不好泛滥,就改名叫做云氏医馆了,属于全天下一千三百余座皇家医馆中的一座。医馆中,小乔,苏稚其实就是主事人,但是,就这两个醉心医术的人,我不觉得她们能把医馆经营的水泄不通。”   霍去病沉默不语,云琅也沉默了良久之后轻叹一声道:“你说我应该怀疑某些人吗?”   霍去病道:“那会让你痛苦的。”   云琅点头道:“非常的痛苦,再大的损失也比不上丢失一个朋友带来的痛楚。”   “事实上你没有损失!”   “如果有损失,我就不会怀疑她,就因为没有损失才像是她做的事情。”   “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那是一个活在梦境中的女人,一个拒绝长大的女人,一个把自己的生命绑在另外一个人身上的女人。有一段时间,我以为她已经变得自强自立了,现在看来,她变得更加爱他了。甚至不顾自己的得失去爱那个人。”   霍去病笑道:“妻子为丈夫着想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云琅笑道:“至少从道德上她这样做无懈可击。”   “既然如此,你准备怎么做?这么多年才树立起来的一个靠山,现在要倒,你准备如何树立自己的立场呢?人家这样做的目的是在警告你,告诉你云氏对她没有秘密可言,同时也告诉你,她已经不需要你了。”   云琅看着霍去病道:“那场突如其来的斗殴,你有预兆吗?”   霍去病摇头道:“没有,只觉得那是最好的解决事情的办法之一。”   “你觉得大将军知道此事吗?”   霍去病想了片刻,不确定的道:“大汉十六武侯以大将军为尊,平日里就算是有间隙,也不会像这次一样完全不可调和,公孙敖,公孙贺以前的时候其实跟大将军的私交很好,我年幼的时候甚至给他们当倒酒的小厮,看他们在一起纵酒狂欢,后来可能是官职发生了变化,他们就逐渐变得疏远。”   “这一点我是知道的,阿襄跟我说过,大汉武侯永远都不能拧成一股绳,更不能齐心协力,否则就是大祸临头之日。所以,我了解,即便是公孙进暗算了你,大将军并没有为你讨回公道。我甚至知道,当年公孙进之所以会暗算你,纯粹是公孙进自己的想法,与公孙敖无关。”   霍去病轻笑一声道:“你觉得从那场会议开始,我们兄弟就中了别人的算计?”   云琅笑道:“被算计的人应该不少,至少公孙敖这个傻蛋绝对是其中一个。”   “所以说,你觉得大将军也不可信?”   “他至少应该是知情人,我甚至怀疑,母亲也知道这件事,只是,他们这样做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呢?弄死我?他们不用这么麻烦吧?”   云琅抓抓脑袋,知道不能再继续这样的话题了,如果继续想下去,他身边就没有一个可以信任的人了。   “我们去喝酒吧,喝醉了大睡一场,醒来之后再看这件事说不定就会有不同。”   霍去病豪迈的一笑,邀请云琅去喝酒。   “我两的脑袋肿的跟猪头一样,再喝酒,哈哈,这肿胀想要消下去,估计需要更长的时间。”   “喝不喝?”   “喝啊,不喝的才是王八蛋。”   宋乔眼看着两个猪头人抱着酒坛子痛饮,却束手无策,他们喝酒喝的非常豪迈。   一坛子喝光之后,立刻就打开另外一坛子酒喝,直到两人喝的烂醉如泥,桌子上的菜肴也一口没动。   即便是喝醉了,霍去病依旧抓着云琅的手没有松开,宋乔不忍分开两人,就只好把他们安置在一起,自己跟苏稚守在边上照顾。   这一夜,云琅做了无数个悲伤地噩梦,泪水几乎流淌成河,每一个快速划过的片段,都让云琅肝肠寸断,每一个转换的场景都让云琅寒毛直竖。   他根本就不相信,自己多年用情感构筑的大厦会在这一瞬间倒塌。 第一八六章 抽丝剥茧   宿醉醒来之后,霍去病没有吃饭,告诉云琅他准备去找曹襄,然后就骑马走了。   云琅的脑袋变得更加疼痛,不过,在喝了一碗醒酒汤之后就变得好多了,视野似乎都变得清晰起来。   “夫君,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宋乔忐忑良久还是问了出来。   云琅瞅着苏稚道:“有人假扮小稚的模样害了公孙敖!”   苏稚抬起头看着云琅道:“我没有!”   云琅又喝了一口醒酒汤苦笑道:“可怕之处就在于你没有,如果你做了,事情反倒简单的多。”   “谁做的?”宋乔的声音有些尖利。   云琅摇头道:“不敢确定,一旦弄错了,后果很严重。”   “为什么假扮我?公孙敖这个蠢货,见过我也不是一次两次,为什么会认错?”   云琅皱眉道:“不知道,除非模仿你模仿到了惟妙惟肖的地步,否则很难欺瞒过公孙敖这种老奸巨猾的人。我现在不知道公孙敖到底遭遇了什么,如果知道,就可能判断出到底是谁在假扮你,毕竟,小稚的行为习惯与众不同,模样可能会有相似的,如果说连行为都一样,那就太可怕了。你应该知道,我们这些人辨认一个人的时候,容貌并非全部,更多的是看一个人的气质。我有这个习惯,公孙敖应该也有这样的习惯,因此,认错人的可能性不太大,除非模仿的太像了。”   苏稚抱着肚子缓缓坐倒,然后仰着头想了一会道:“我要去看看公孙敖。”   云琅点点头道:“我们一起去,他也该换药了。”   云琅跟苏稚再次来到公孙敖居住的病房,发现门外的云氏家将已经换成了公孙敖的亲兵,同时,房间里又出现了一个翠衣女子,屋子里的血污早就被洗刷的干干净净。   公孙敖靠在床头笑呵呵的看着走进门的云琅夫妇道:“贤伉俪联袂前来为某家诊病,真是某家之福啊。”   苏稚解下脸上的口罩盈盈笑道:“老将军戎马倥偬,如今又添新伤,妾身能为将军解忧也是小女子的福分。”   公孙敖明显有片刻失神,疑惑的看了云琅一眼道:“云氏细君今日尤为美丽,可喜可贺!”   云琅笑着点点头道:“没错,这一点还真不是云某自夸,娶了小稚确实是某家之福,像她这般医术高明的女子,堪称举世无双,这些天君侯的伤势就是小稚在料理,想来君侯定有同感。”   公孙敖摇摇头道:“未必,老夫见过医术堪比细君的女子,刨心,挖肺,开膛破肚技艺娴熟,还说要给老夫换心换肺,正想开开眼界,却被看护妇给弄昏过去了。”   这一番话说完,公孙敖又嘿嘿笑道:“老夫愚钝不堪,走到哪里都被人利用,这路走的不稳当,却不知哪一天就会身首异处,到时候,云侯莫要惊讶。”   云琅缓缓点点头,见苏稚已经开始重新给公孙敖裹伤了,就有意无意的沿着墙根走了一遍,最后停在矮几边上,瞅着脚下厚厚的羊毛地毯出神,重重的踩了一脚,抬头正好看到公孙敖嘴角出现的一丝笑意。   两人的目光仅仅触碰了一下就分开了,云琅背着手瞅着窗外那几棵落尽花瓣的梨树,双手忍不住捏成了拳头。   公孙敖晒然一笑道:“老夫昨日发癔症发的不可自抑,如今想来犹自不寒而栗,看来老夫这是老了,不中用了。云侯年轻力壮,可不能学我大白天的发癔症啊。”   云琅笑道:“我从不发癔症,就是有时候会梦游,这个病也不好,发病之后总喜欢干一些平日里不敢干的事情。”   公孙敖呵呵笑道:“有劳了。”   云琅笑道:“这屋子里的门户太多,君侯的伤口如今正在痊愈中,还是不要见风的好,换一间吧。”   公孙敖摇头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云侯自便。”   云琅狞笑一声道:“这座楼阁出了这样的事情,害得君侯发癔症,某家以为,一把火点燃最好。”   公孙敖闻言笑道:“云侯财大气粗,区区一座楼阁算不得什么,烧了正好,晚烧不如早烧,早烧不如现在烧!”   云琅拍拍手,立刻就有一个云氏家将走了进来,云琅随口吩咐道:“将楼阁中的所有人全部撤出,准备火油,烧掉这座楼阁。”   家将毫不犹豫的就出门准备去了。   云琅笑着对公孙敖道:“君侯不妨与某家在楼下一观大火如何,看看有没有导致君侯发癔症的妖魔鬼怪。”   公孙敖大笑道:“真是痛快啊,老夫以为妖魔鬼怪应该已经远遁千里了。”   云琅摇头道:“逃掉也没关系,这样的一座楼阁以后没法子收治病患,不如烧掉重建。”   等云琅,苏稚,公孙敖带着自己人下了楼阁之后,楼下已经站了很多人,十五位受伤的君侯,在发生昨日的事情之后,已经走了一大半,只剩下寥寥三五人。   苏建坐在椅子上,一只胳膊还绑着绷带吊在胸前,耷拉着脑袋不知道在想什么。   公孙贺一副没有睡醒的模样,同样坐在椅子上,对眼前忙碌的人群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只要人离开,这座楼阁里的东西云琅一样都不想要,因此撤离的效率很快。   六个家将提着火油桶子四处泼洒火油,等到他们六人撤离之后,从阳陵邑赶来的褚狼就把一支火把丢进了楼里。   这座楼阁其实是云氏医馆在富贵城的主楼,占地足足有一亩,总共四层,楼阁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却也是富贵城里最重要的建筑之一。   当楼阁里冒起第一缕黑烟的时候,周围的邻居们以为云氏着火了,纷纷提着水桶,木盆跑来,准备救活,却被褚狼一一的谢绝了。   于是富贵城里就出现了一场奇景,半个城的人都跑来看这座将将完工不足半年的云氏医馆大楼被大火吞灭。   晚春的时候风很小,空气潮水,汹涌的大火燃烧起来之后不久,天空中就有纷纷扬扬的小雨飘落下来。   眼看着楼阁轰隆一声坍塌下来,云琅叹口气道:“果真没有老鼠跑出来啊。”   公孙敖冷笑道:“至此,老夫才算是真正信了你云琅!”   说完话,就被家将搀扶上了马车,与公孙贺,苏建等人呢结伴回了长安。   “云氏医馆无限期歇业,璇玑城诸人全部回云氏庄园,如果云氏庄园也发生让人发癔症的事情,我们就一把火烧掉云氏,搬去骊山上居住。”   留下的都是云氏的人,云琅一声令下,即便是再愚钝的人也清楚地明白,家里出大事了。   离开火场的时候,宋乔,苏稚哭的很厉害,云琅的一张脸冷的能刮下一层寒霜。   “夫君,病房里如何会有暗道的?如何会有暗道直通小稚解剖尸体的地方?”   宋乔很是害怕,这恐怖的一幕就发生在她的眼皮子底下,却一无所知。   这一刻,除过丈夫跟苏稚之外,她不相信任何人。   云琅抓抓头发道:“是我大意了,为了追求速度,将建造富贵城的工程,给了大匠,再由大匠招揽人手进行建造,这中间有太多的漏洞让人钻了。不怪你们,我们再看看,如果没动静,我就把造纸作坊烧掉,再没动静,我们就烧掉云氏的各个工坊,一家家的来,直到有人给我一个交代再说。”   宋乔见云琅脸色难看,就叹息一声趴在丈夫的怀里道:“要不然,我们干脆去找师傅跟药婆婆他们算了,落得一个清静。”   云琅怵然一惊,猛地抓住宋乔的手臂道:“丈人他们如今身在何处?”   宋乔莫名其妙的道:“秦岭里面啊!”   云琅又看着苏稚道:“你弟弟呢?”   苏稚摇头道:“不知道啊,以前他每隔半个月都会来医馆找我,已经很久没有来了。”   云琅长出一口气道:“这就好,这就好,不是她就好,不是她就好。”   宋乔连忙问道:“她是谁?”   云琅见宋乔一脸的惊惶,苏稚更是如同一只受惊的小鹿一般,就把她们搂进怀里道:“我刚刚把事情想通,还需要验证一些事情,等我做完验证,如果真的如我所想,天下也就太平了。” 第一八七章 这山望着那山高   回到云氏庄园的时候,这里已经恢复了平静,熙熙攘攘的商贾们在董仲舒分猪肉的大会完毕之后,他们也就离开了。   除了给云氏留下大片的垃圾之外,就剩下这些天赚取的钱粮了。   结算过之后,张安世对这次的商业聚会产生的效益还是非常满意的。   不算云氏直接销售给那些大客商的货物,仅仅是云氏钱庄,就利用此次大会开辟了七八个商道。   这个时代的读书人其实是可以跟有钱人挂钩的,即便是有寒门子弟,他们的家境一般也是极为殷实的。   否则,一般人家可供不起一个读书人的读书费用,更不要给他们准备的游学费用了。   像朱买臣,主父偃那样的穷学生,最后还能出将入相,那是少数中的少数,更多的则是公孙弘这种出身富人家庭的子弟。   农家一般不会富裕到哪里去,所以,士子的家里多多少少都有一些生意。   很多士子游历天下的过程,其实也是给家族开拓钱路的一个过程,一旦发现钱路,他们就会毫不犹豫的投身其中。   只要是能被称呼为士子的人,哪里有傻瓜啊,张安世刚刚透漏出一点云氏钱庄准备扩张的事情,立刻就有无数士子蜂拥而来。   这个时候,倒是没有人再说商贾卑贱的话了。   张安世从中挑选了八个身家丰厚身份高贵的士子,有了这八个人,云氏钱庄明年准备扩张的地域就有了保证。   云琅看都没看张安世递上来的八份章程,直接道:“去查一下苏焕去了哪里。”   张安世还想多问,见先生开始看章程了,就闭上嘴巴,立刻离开云氏庄园去了长安。   褚狼的行囊已经准备好了,跟云琅告别一声,就带着八个家将离开了云氏,他们的目标是秦岭,按照苏稚所描绘的地域,准备细细的搜索一番。   宋乔,苏稚匆匆的过来了,刚才张安世跟褚狼的离开,让她们立刻明白,是苏家出了事情。   “我耶耶很贪财,可是,他不会害我们的。”苏稚咬着嘴唇低声道。   云琅叹口气道:“公孙敖说的话听见了吧,这世上除过阿乔,还有医术堪比你的女子,刨心,挖肺,开膛破肚技艺娴熟,还知道给公孙敖换心换肺。我不觉得除过璇玑城的人之外,还有谁会通过解剖尸体来积攒第一手的医学资料。这人不但要模仿你模仿的惟妙惟肖,还要有一手不输于你的医术,你觉得还有谁呢?”   “可是,他们去了秦岭隐居。”   云琅苦笑道:“丈人好不容易从荒山野岭来到了长安,过上了富贵的日子,他如何肯再次进入荒山野岭过苦日子呢?   都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就算丈人能过,追随丈人离开的那一批人里面,一定有不愿意的。   除非丈人能给他们开出比留在云氏更好的价码。   说句不客气的话,比云氏好的家族能有几个,能让丈人不管你跟小乔也要投奔的人有几个?   一个是长门宫,另外一个就是陛下。   云氏医馆的资源是与长门宫共享的,而我们的实力远超丈人他们,阿娇没必要招揽丈人他们这群人。   开始我以为是阿娇背叛了我们,自从你说起丈人的事情,我就立刻刨除了长门宫。   除了长门宫,也只有陛下才有让丈人不顾一切投靠的能力,也只有陛下才会闲的没事干,在武侯聚集的时候搞事情,也只有他有这个动力。   就是还有一点,我到现在都没有想通陛下真正的目的是什么,分化臣子可以,把臣子玩弄到这个地步,他就不怕适得其反?”   宋乔泪如雨下,苏稚失魂落魄,手颤抖的厉害,抓着云琅的衣袖哽咽的说不出话来。   云琅把苏稚抱在怀里,哄孩子一般的拍着她的后背,好让她哭出来,这样憋着对身体伤害很大。   “告诉你们啊,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结局了,丈人他们想要升官发财,振兴你们苏家,这是好事情。云家小门小户的没法子跟陛下相比,良禽择木而栖这是正常的,我一点都不恨他们,最多以后以官场的礼仪对待他们就好,别哭,别哭,好好地。”   宋乔抹着眼泪道:“您对他们那么好,给苏焕弄官职,给他们钱财,这才过了几天好日子啊,就琢磨着害我们。他们怎么这么狠心啊。”   苏稚抱着云琅的脖子终于哭出声来了,这让云琅放心不少,这孩子才认为自己过上了满意的美满生活,这下子又被父亲的背叛扯得七零八落。   “他们给我下药了。”苏稚哭泣声稍微一停,就厉声尖叫。   云琅想起公孙敖受苦的那天,苏稚无缘无故困倦的很厉害的事情,也就是当时没想到下药的事情,以为是有了身孕的缘故,苏稚自己就是高明的医者,如今稍微一回忆,就明白自己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孩子无恙吧?”云琅立刻就紧张了起来。   宋乔连忙把苏稚安置在床榻上,开始把脉,过了良久才道:“孩子坐的很结实,就是小稚的心脉不稳,这几日需要安静,莫要再受刺激。”   苏稚坐起身子嘴巴不断地张合,却不发声。   云琅苦笑一声道:“如果丈人真的已经被陛下招揽了,大家同殿为臣,我拿什么去对付他们?”   苏稚哽咽道:“他们怎么这么心狠?”   云琅无奈的道:“一旦被陛下控制,生死都不由人,那里还顾得了这么多事情。既然丈人选择了用这种法子入仕,那就该是深思熟虑的结果,他应该能在拿我们练手……”   云琅说的有趣,苏稚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可是一想到现实,马上又哭泣起来了。   安慰苏稚,云琅安慰了好久,宋乔倒是不用,上一次丈人已经把话说的很清楚了,宋乔就是云琅买来的,自从宋乔知道这件事之后,也就对她的师傅苏子良死心了。   心甘情愿的被师傅卖一次,帮师傅弄了很多钱粮,算是报答了师傅的养育之恩。   师傅不是一个好人,这是宋乔后来得出的一个结论,师傅不但不是一个好人,还是一个老奸巨猾的人。   宋乔每次只要想到自己被师傅卖掉了,自己还心甘情愿,心头就一阵阵的发痛。   好在丈夫总是拿这事开玩笑,每次都说他赚大了,这样的调侃不但没有再次伤害宋乔,听得多了,反而把这件事慢慢的淡忘了。   闺房中说这些事情,很多时候算是一种难得的情趣。   事情绝对没有丈夫哄苏稚的那样简单,这件事对丈夫的伤害其实很大,尤其是名誉上的伤害更是不容小觑。   一个连老丈人都笼络不了的君侯,可见他为人是何等的刻薄。   即便这件事没有后续伤害,云氏为了向公孙敖证明没有用卑鄙的法子对付同僚,不得不烧毁了云氏医馆。   这是云氏第一次面对公孙敖的时候,做出了极大的让步。   其余的事情,也没有这么简单,按照夫君说的话来分析,皇帝为什么要在云氏医馆做这样的事情?   事后又欲盖弥彰的强行把事情压下去了,完全不给任何人说话的余地。   公孙敖当时虽然发誓赌咒,但是,在那一刻,不管是公孙敖,还是公孙贺,苏建,以及别的君侯,已经把云氏打入了不可交往的另类。   勋贵间的关系一旦疏远了,想要弥合,就非常的艰难,甚至永世成为敌人。   如果不是云琅当机立断烧毁了云氏医馆以示清白,恐怕从今往后这些列侯都会与云氏断绝往来。   以前的时候,云琅跟公孙敖即便是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每逢年节,或者公孙敖家中有喜事,云琅虽然不会去,却会有礼物送到,公孙氏也会有礼物送回来。   如果遇到公孙氏的老封君过寿,宋乔必须换上宫装,亲自带着礼物登门拜寿,与其余君侯家的少君,一起为老封君起舞祝寿。   这是在维系基本的情义,两人有私仇,却有公义。   也唯有如此,云琅将来在战场上,才有可能与公孙敖并力作战的时候,不掺杂私人情绪,做到共同御敌。   别看云氏别的地方对大汉国贡献了很大的力量,实际上,云氏真正的根基依旧是军功。   这样做的目的其实就是在刨云氏的立身根本,手段极其的恶毒。   宋乔知晓云琅不会善罢甘休的,哄苏稚是一回事,家族在实施报复的时候就是另一回事了。   如果这样的伤害云琅都能漠然视之,他就不可能是一个好的家主,好的勋贵。 第一八八章 刘彻的误解   刘彻这人从来不屑用阴谋,他一般都用阳谋,将你逼迫到墙角,然后在你的胃部一连串的重拳之后,剩下的事情基本上是他说了算。   云琅只是不确定给自己的这一串打击到底是来自于阿娇,还是来自于皇帝。   现在确定了,心里面也就松弛下来,就像那只久久不丢下来的另一只鞋子安全落地了。   阿娇是云琅在大汉立身的基本盘,这一点是不能出问题的,至少在云氏还没有强大到一定程度之前,是不能出问题的。   至于皇帝,云琅不是很担心,自从他进入大汉勋贵阶层之后,皇帝从来就对他没有给过好脸色。   这种将自己命运寄托在别人身上的感觉很讨厌,云琅想要早日摆脱,难度很大。   云琅曾经无数次在独自一人的时候幻想过弄死刘彻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结果,他还是把那尊恶毒的银壶给了刘陵……毒死一百个匈奴单于云琅都不会有什么心理负担,就像用除草剂除掉一棵草一般。   如果,用在自己人身上,这不是胜利,而是对自己这个大汉人的侮辱。   在大汉国经历的一切对云琅是一场有趣的游戏,从最早的冷眼旁观,到现在积极参与,都是经历的一种。   能跟刘彻这样的千古一帝玩游戏,云琅觉得很荣幸。   在这场游戏里面,有高高在上的帝王,有无敌的猛将,有悍勇绝伦的悍卒,有高瞻远瞩似乎可以看透千年的智者,有诗赋文章物华天宝的才子,更有狡猾如狐,凶悍如狼的敌人。   把自己的生命融入到游戏中,这种刺激感让云琅快活的几乎发狂。   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激情过后,男子总会陷入到贤者时间中,这个时候男人的大脑会无比的清楚,堪比真正的圣贤。   宋乔娇吟一声,长腿搭在云琅的腰上,脑袋顶在云琅颌下,神色迷离……   “好人啊……”宋乔呢喃的声音几乎听不清楚。   “我已经当了三次好人了。”云琅吃吃发笑。   “坏人!”宋乔在云琅脊背上拍了一巴掌,继续靠在云琅怀里享受云雨后的愉悦。   夜深了,也该睡觉了,云琅换了一个家舒适的姿势,两人相拥而眠。   窗外的月色明亮,夜风轻拂杨柳,一只肥硕的青蛙趴在莲叶上不时地鸣叫一声,继而引来青蛙群的合唱。   这样美好的夜晚,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安心入眠的。   刘彻依旧为他庞大的帝国忙碌,建章宫里人影绰绰,戴着高高乌纱帽的宦官,忙乱而安静地在大殿中穿行,每一个人行走的方式都像是在水上漂。   “警告路博德,修整灵渠沟通湘,漓二水之后,不得南下,即便是再想建功立业,也必须给朕稳住军心,擅自开启战端者斩!桑弘羊,粮秣几时能到桂林郡?朕的大军已经没有耐心了。”   刘彻洪亮的声音在大殿中响起。   桑弘羊立刻接令,而后上奏道:“南越国如今越发的狂悖无礼,臣以为,此次征伐将毕其功于一役,只出动一次,就必须起到万世之功,否则,不如不动反而让对手有了惊觉。朝廷聚集粮秣于洞庭,想要全部转运到象郡还需时日,请陛下再给微臣三月时间。”   刘彻点头道:“好,再给你三月时间,三个月的时间也足够常山王颠覆夜郎国,他还能赶得上观战!”   桑弘羊钦佩的道:“陛下的安排真是绝妙,借剿灭南越之机来培育常山王,此为大道,微臣佩服。”   面对桑弘羊甩过来的马屁,刘彻一笑而过,抬头扫视了一遍大典中的诸人,摆摆手道:“皇后准备了一些羹汤,喝过之后就去吧,剩余国事,明日再议。”   群臣在桑弘羊的带领下谢恩告退,只留下刘彻一人继续面对堆积如山的奏章。   也不知过了多久,宫娥们也不知道剪过几次烛芯,刘彻依旧孜孜不倦的看着奏折。   卫皇后已经来过两次了,每一次想要开口说话,见皇帝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不可自拔,就微微叹息一声隐入帷幕之后。   窗外的月色消失了,天空中却没有一丝云彩,这是月亮落山了,天空中只有无数的寒星在眨眼。   刘彻放下手中笔,喝了一口温热的牛乳之后,轻轻揉捏着眉心道:“来人啊。”   “奴婢在!”站着打瞌睡的隋越立刻警醒。   “云琅在干什么?”   “永安侯昨日烧毁了云氏医馆,还发布公告,云氏医馆从即日起停业,开业时间不定。”   刘彻无声的笑了一下道:“好大的狗胆,这一次烧医馆,下一次难道会把造纸作坊烧了不成?”   隋越苦笑道:“陛下,恐怕这就是永安侯一怒烧毁云氏医馆的主要原因。”   “苏子良拿到公孙敖的口供了吗?”   “启禀陛下,苏少典劳而无功,公孙敖乃是我朝悍将,装神弄鬼的法子还不足以让公孙敖屈服。”   刘彻冷笑一声道:“朕麾下的悍将,哪里有一个好对付的,苏子良不是信心满满的告诉朕他能做到吗?”   隋越道:“陛下可要降罪于此人?”   刘彻摇头道:“他是什么货色朕早有计较,朕只是想让云琅动起来,他不动,朕哪里会有机会拿捏他。这些人最迟你明年都要离开长安,为朕征伐天下,现在不敲打一下,出去之后,远在万里之外,一个个就会忘记了朕的威严。动造纸作坊的事情先缓缓,云琅这个混账,既然敢烧医馆,烧造纸作坊也不在话下。都是朕的东西,他不心疼,朕还心疼呢,隋越,你说说,朕怎么会遇见这么一个混账东西,他亲自来朕面前求助一下会死吗?”   隋越抬头悄悄看了一下皇帝的脸色,发现他并没有恼怒,就大着胆子笑道:“有才能的人无不是桀骜不驯之辈,只有奴婢这样没出息的人,才会在受了委屈之后像陛下哭诉。”   刘彻叹口气道:“朕其实就是一个养虎人,你看看朝中大臣,如果没有朕压制,不论是哪一个都会张开血盆大口择人而噬?想要老虎听话,又想要老虎出力,朕也难啊。对了,云琅没有象朕哭诉的意思,那么,他去长门宫了吗?”   隋越连忙道:“没有,永安侯一怒之下烧毁了医馆,就回到云氏庄园,关闭大门,禁绝了交通。”   刘彻哈哈大笑道:“任你再狡猾,也想不到去医馆捣乱的人是朕派出去的,这一刻,云琅恐怕害怕的发抖呢,小子啊,没了阿娇的鼎力支持,朕看你还能在朕面前倔强到什么时候。”   隋越听皇帝提到了阿娇,额头上的汗水一下子就出来了,小声道:“陛下,可不敢让阿娇贵人知晓是奴婢出的主意啊。”   刘彻斜着眼睛瞅了隋越一眼道:“你这么怕阿娇?”   隋越苦着脸道:“奴婢不是害怕阿娇贵人,是害怕因为这件事伤了陛下跟阿娇贵人的情义,那时候,奴婢就算是粉身碎骨也难赎罪衍。”   “你觉得阿娇会因为云琅跟朕发难?”   “发难不会,怄气难免,长门宫之所以能到现在这个地步,奴婢发现,一个长门宫,其实就是一个特大号的云氏。云氏的每做一件事,长门宫必定跟进,阿娇贵人看重的是云琅的办事能力,如果有可以替代云琅的人物出现,阿娇贵人也不至于如此看重云琅。”   刘彻伸个懒腰,打了个哈欠道:“朕找了很久,一直在找一个可以替代云琅的人。直到现在,还没有出现一个,桑弘羊等人虽然也是当世人杰,与云琅相比,还是相去甚远。”   隋越仰着头瞅着皇帝道:“他为什么就不肯入内廷呢?人人羡慕的职位他弃之如敝履,这是为什么呢?”   刘彻烦躁的挥挥手道:“都是书读的太多了,把脑子给读坏了,自以为人间高士,效忠大汉国没有问题,让他去挖泥,作战他都会甘之如饴,哪怕为之送命也心甘情愿。一提到成为朕的家臣,就觉得臭不可闻,有损他世外高人的颜面,真真是气煞朕了。效忠朕跟效忠大汉,有什么分别?” 第一八九章 所有的事情都是理所当然的   “当然有区别!虽然一样都是夫妇敦伦,相互欢愉是正常的,一个抱着讨好另外一个人的态度进行敦伦就不对了。”   清晨的时候,宋乔赖在云琅怀里不肯起床的时候,还问云琅是否舒坦。   云琅就做了如上回答。   “得了便宜还卖乖!”宋乔对丈夫的话嗤之以鼻。   天知道她为什么觉得夫妇敦伦的过程只对男子有利。   这种话不好讨论的时间过长,因为云音有带着弟弟大清早过来请安的习惯,夫妇俩赤身裸体的没法跟孩子交流。   老虎永远是第一个来找云琅的家伙,在云琅夫妇最狼狈的时候他已经用大头拱开了门走了进来。   随后苏稚就出现在门口,靠在门框上看他们两人狼狈的穿衣。   宋乔丢一个枕头到苏稚那里道:“还有没有规矩了。”   苏稚接住枕头摇头道:“见的多了,不稀罕。”   等云音跟云哲走进屋子里的时候,云琅已经穿好衣衫,正在用力的将老虎推下床。   雪白的床单上印满了老虎梅花状的脚印……   全家人都来了,云琅就放弃了要把老虎赶走的想法,五百斤重的猛兽不愿意离开温暖的床榻,他没有一点办法。   闺女儿子全部拥到云琅身上,他就只好看着苏稚叹口气,抱着儿子背着闺女在老虎的簇拥下去了花园玩耍。   能将云琅手脚捆住的只有这三个宝贝。   宋乔轻叹一声道:“你困不住他的手脚,他想做的事情你也阻拦不住。”   苏稚低声道:“如果父亲这时候足够聪明,就应该开始跑路了,如果他真的以为夫君拿他没有办法,那就错了。姐姐,你没有随夫君出去征战过,所以还不了解夫君是如何对待敌人的。只要想想受降城里的状况,我的心就发凉。这一次的事情,其实是夫君跟皇帝之间的纠纷,皇帝有他想要达成的目的,夫君也有自己要做的事情,皇帝与夫君之间的矛盾很容易弥合,而夫君与皇帝弥合的前提,就是必须有人被拿出来泄愤。您觉得父亲以及跟随他离开的那些人,在这种情况下还有活路吗?”   宋乔瞪大了眼睛瞅瞅苏稚,她不相信这些话会出自苏稚之口。   “别看我,这是我问过人之后他给我出的主意。”   “谁?”   “何愁有!何公还说,夫君如今正在气头上,想要让夫君平息怒火,就只能拖住他,不让他现在做任何的决定。拖过三天或许就有转圜的可能。”   “他凭什么说三天后会有不同?”   苏稚愣了一下道:“是啊,他凭什么这么肯定的告诉我会有转圜的可能呢?”   宋乔恨铁不成钢的点点苏稚的脑门,洗漱之后,就带着丫鬟去找何愁有了,她很想知道三天后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云氏果园里的果子结的又多又密,管理果园的园丁正在给果树间果,云音对园丁们故意把小小的果子从树上摘下来丢掉非常的不满。   想要教训一下园丁,却被充当园丁的云氏少年给鄙视了一通,在他们面前,云氏大女并没有特别的特权。   张安世回来的时候,云音依旧在跟少年人争辩,两方各执一词谁也没有退让的意思。   在一边看了很久的云琅,终于忍不住了,就让园丁特意给云音留下一颗结满果子的树不要间果,看看秋日之后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状态。   在云氏,以理服人是最重要的一个特质,也就是说,在云氏道理最大,而不是出身。   云琅以为,只有通过这种方式培育出来的云氏子弟,才不会有太多的奴性。   而在大汉这个封建帝国里,身份又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果真的把这些少年人都给培育成,自尊,自强,自爱粪土当年万户侯的性子,那是云琅在对这些少年人犯罪。   这些孩子将来都要成为大汉国的中流砥柱的,如果因为白衣傲王侯这样的性格缺陷半途就陨落掉,那就太可惜了。   很多时候,云琅都认为,学识是人的立身之本,而世事通达的话,就能让这些少年人把自己的学识发挥到最大。   也就是说,只要是云氏出来的少年人,必须有自己的坚持,却又要懂得通过迂回的方式达到自己的目的。   在云琅的记忆中,大汉国本身就不缺少烈士,志士,而儒家的学问最能培养的就是这两类人。   也正是这两类人,让儒家在历史上经受住了考验,最终流传万世而不衰。   儒家喜欢让自己的弟子按照书本上讲的道理活人,或者死去,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一般并不太考虑人性。   云琅不同,他面对的是一个个有着鲜活生命的少年人,他们能成顶梁柱固然让人欢喜,即便是成不了顶梁柱,只要快活的活过一生,云琅也能接受。   如果丈人在离开云氏的时候明白的告诉云琅,他们准备投靠皇帝,准备给自己闯出一条不一样的出路,云琅绝对是敲锣打鼓送他们离开,并且会给他们足够多的帮助。   结果,丈人离开云氏的时候是用欺骗的方式离开的,还告诉云琅,他们此行是为了给云氏准备一条后路才走的。   即便是这样欺骗性的离开,云琅也能接受,指望一个统领璇玑城东躲西藏这么多年的一个中年人向别人交心,这是不可能的,甚至是一种奢求。   可是,苏子良偏偏选择了最卑鄙无耻的一种选择,仗着自己对云氏的熟悉,利用自己对云氏的了解,准备用云氏来搭建他们登天的梯子,这就让人无法接受了。   苏焕成了大汉国河西郡太守郑当时的太守的属下功曹。   由于郑当时是两千石的大太守,苏焕的功曹也就有了一千石的俸禄。   从官爵上来说,绝对是一次质的飞跃。   而苏子良则非常荣幸的成了太常门下太医令中的少典,是一个八百石的官职。   父子一同晋升,难怪苏子良宁愿伤害自己的女儿,女婿也要完成皇帝交代下来的任务。   “他们现在过的不错,一个担任河西郡的功曹,掌管河西郡的人事升迁,一个是太医令门下的少典,据说很受陛下宠幸,今后我们终于可以跟他们一刀两断了。”   中午吃饭的时候,为了让苏稚安心,就把张安世打听回来的消息告诉了苏稚。   本来没胃口吃饭的苏稚,也不知道哪来的动力,强忍着孕吐带来的难过,抱着饭碗一口口的吃东西。   云琅把她手里的饭碗夺过来,给她装了一碗菜汤道:“难过归难过,也不能惩罚自己啊。”   苏稚道:“我就是想让自己好过一些,才吃东西的。”   云琅笑道:“想开一些,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分别是难以避免的,我真的没想把他们怎么样,你就好好地过自己的日子,不要胡思乱想。”   苏稚叹口气点点头,就慢慢的啜饮菜汤,多少有了一些生气。   “夫君,我们接下来该干什么?”   “等着接招啊,以陛下的性子,他要是不把人逼疯一般是不会停手的。我现在就在等我们家继续出问题呢,就是不知道这一次的毛病会出在哪里。刚才问过张安世了,云氏钱庄依旧生意兴隆,没有发现任何不妥,既然钱庄没事,我觉得造纸作坊可能要出事了。”   “您怎么办?”   云琅笑道:“怎么办?一把火烧掉就好了。”   苏稚嘀咕道:“太可惜了。”   云琅摇头道:“没什么好可惜的,这一次要是不把皇帝总喜欢坑我的毛病去掉,以后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呢,长痛不如短痛。再说了,这几年造纸作坊的工艺又有了长足的发展,我早就想改良造纸作坊了。你们要帮我看着,只要造纸作坊有任何风吹草动,我们三个人,只要有谁发现了,那就立刻点火,不要给别人留下任何救火的机会。” 第一九零章 升官跟封禅   自己的东西,自己看不惯,一把火烧掉云琅觉得没有什么不对。   反正云氏又不靠这些东西吃饭,了不起重新用竹简木牍就是了,又不是没有用过。   他甚至有些希望刘彻能对云氏钱庄下手,最好脑袋坏掉了,准备用五铢钱来替换云钱。   好多事情筹办发展起来很难,如果要破坏,真的很容易。   云琅等了足足三天,造纸作坊那里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造出来的纸张依旧供不应求。   每日来造纸作坊等着拉纸张的商贾依旧络绎不绝,侏儒连捷发现的那几个不对劲的活计,这些天也老老实实的在干活,没有任何搞事情的苗头。   云琅为此特意走了一遭造纸作坊,还运进去了不少的火油。   蹲在作坊里看那几个有问题的活计战战兢兢的干活,云琅觉得非常有趣。   才半天时间,六个有问题的活计,就有四个无缘无故的消失了,派人去他们家找才发现,已经举家逃遁了。   剩下的两个不是不想逃,而是根本就逃不走,他们的家眷也在云氏其余的工坊里做工呢。   下午上工的时候死人一般的趴在云琅脚下,一言不发。   平遮亲自用鞭子狠狠地抽了每人三十鞭子,然后就把这两个活计,以及他们的家眷一起从云氏清除了出去。   “火油就放在这里,只要发现有捣乱的,或者是有什么奇怪的事情发生,就立刻点燃,云氏不要这个麻烦的造纸作坊了。”   管理造纸作坊的人是平遮的弟弟平颂,虽然在造纸作坊这种应该严格控制火源的地方堆放火油很不合理,平颂依旧坚定的执行了云琅的命令。   如果在云琅没有烧掉云氏医馆之前,或许还会有人认为云琅这是在虚张声势。   现在,云氏医馆的火焰才刚刚熄灭,没人敢认为云琅不会再烧掉云氏造纸作坊。   公孙敖自从听说云琅准备连造纸作坊一起烧掉,特意派谒者送来了五十金,说是赔给云氏的。   阿娇是最受不得闷热的,所以才刚刚晚春,她的衣衫就变得又轻又薄。   云琅觉得阿娇是故意的……于是,他就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听说你最近脾气很大,喜欢烧自家的铺子?”   阿娇跪坐在蒲团上,显得身形非常挺拔。   “没法子,那些铺子总是出事情,为了绝后患,只要有铺子出事,我就立刻点火。”   阿娇点点头道:“没怀疑我吧?”   云琅摇头道:“如果怀疑您,我会登门问原因的。”   阿娇满意的眯缝着眼睛笑道:“你觉得长门宫是不是也应该烧掉几个仓库?”   云琅摇头道:“粮秣可不敢糟蹋了,明年,大军就要出动,少了粮秣大军还动得了吗?我烧掉云氏医馆不算什么,那就是一座楼阁,想要给人看病,搭建一个草棚子都成。烧掉造纸作坊,也不算大事,了不起大家继续用竹简木牍就成了。仓库里的麻布,粮秣都是农夫一年的心血所聚,不会能因为一时之气就给烧掉了。这样做是会遭受天谴的。”   阿娇冷笑一声道:“你跟陛下斗法斗得不可开交,却把脏水往我身上泼,今天,你先给我一个交代!”   云琅叹口气道:“很没意思的事情,云某自忖已经对大汉国鞠躬尽瘁了,陛下依旧觉得我有异心,不把我死死的攥在手心里就不甘心。贵人您也知道,我就是一个山中野人,无拘无束惯了,最是受不得约束啊。”   阿娇嘿嘿笑道:“知道不,你是第一个如此强硬跟陛下对抗的人。”   云琅将双手抱在胸前冷冷的道:“我不是一只可以装在笼子里卖弄歌喉的家雀。”   “难道说你自喻鲲鹏?”   “也不是,我就是一只啄木鸟,只要看到木头就想啄几下的啄木鸟,虽然日子过的清苦,却喜欢大林子,不喜欢鸟笼子。”   这一次谈话算是云琅跟阿娇之间进行的最正式的一场谈话。   云琅必须借助这个机会把自己的想法彻底的说清楚,也把自己能忍受的底线完整的通过阿娇的口告知刘彻。   阿娇摇摇头道:“这不可能,在大汉国,没有人是自由的,即便是我与陛下也不行。如果你只是一个小民,陛下不介意给你你想要的自由,可惜,你不是,你是大汉国的列侯。既然你接受了大汉皇帝的封赏,就必须承受封赏带来的禁锢,没可能让你在享受列侯带给你的荣耀与权力的同时,又享有平民一般的自由,这不可能。如果你实在是不忿陛下如此逼迫你,可以把苏子良一家交给你泄愤。但是,此时到此为止,把造纸作坊里面的火油撤掉吧,万一起了火,我看你如何交代。”   云琅笑道:“羞刀难以入鞘啊。”   阿娇瞟了云琅一眼道:“别给脸不要脸,你羞刀难以入鞘,难道陛下的羞刀就能入鞘了?明明被你威胁了,却要加封你为卫将军执掌上林苑金吾卫,这是多大的信任,即便是公孙敖这样的悍将,也只落得一个后将军的职衔。”   听阿娇这样说,云琅彻底愣住了,想了良久才道:“为何是我?”   阿娇怒道:“也就是说,跟别的列侯比起来,陛下还是相信你多一点。你看看苏建,看看公孙贺,看看路博德那些人,哪一个不是成年累月的为国征战,哪一个没有赫赫战功,多年努力下来,还不如你这个年轻人更加让陛下相信。你说他们冤枉不冤枉?”   就在这一刻,即便是云琅都吃惊于刘彻用人的胆量。   他竟然提前将近一年就开始搭建出征的架子了。   不论是卫青的司马大将军,还是霍去病的骠骑大将军,以及云琅将要出任的卫将军,无一例外都是战时配置。   这些显赫的官职,自皇帝授命之日起正式生效,直到战事结束,自动取消,每一个官职的授予,且不说有多大的利益,仅仅是那份登台拜将的荣耀,就足以让所有的武将发狂。   云琅陷入了沉思之中,阿娇等的不耐烦了,伸手在云琅眼前晃晃,然后叫道:“发什么癔症?登台拜将呢,你这样的猴子上了台子多少给我争些气,莫要欢喜的跟猴子一般。”   云琅回过神来,朝着阿娇深深地施礼道:“多谢!”   阿娇眼眶有些湿润,抽抽鼻子道:“你其实不适合上战场,是做丞相的好料子。   我跟陛下说过让你历练几年之后再做丞相,陛下不同意,说一旦把你弄上宰相之位,他这些年的苦心就白费了。   自我大汉开国以来,丞相统领百官,职权太大,对皇族来说已经呈尾大不掉之势。   这些年陛下不停地换丞相,就是不想让丞相府再恢复当年的盛况。   你看看公孙贺就知道了,堂堂的宰相,宁愿跟你们一起挤在臭气熏天的屋子里打群架,也不愿意去哪个空荡荡的丞相府,你就该知道陛下铁了心要重新分派朝中大权。   长门宫里没人才,大多是尸位素餐之辈,找不出人来,只好把你捧得高高的给我长脸面。”   云琅沉默片刻道:“贵人是说我大汉的权力体系要改变了?”   阿娇点点头道:“陛下用你为卫将军,就是要你稳定上林苑,估计兵权也会给你,可能会非常的有限。同时,也会留下后将军公孙敖掌管长安,苏建掌控细柳营,刘勃掌控北大营。当然他们所辖的兵力大部分都会被陛下带走,剩余的兵力正好与你形成钳制之态。找让他泰山之行可以顺顺利利!”   刘彻终于自信心爆棚了,他准备封禅泰山了……他终于要确定自己皇权天授的正统位置了。   在云琅的记忆中,他封禅泰山的时间提前了很多年。   “董仲舒终于完成了他的梦想。”   云琅喃喃自语道。   阿娇笑道:“一切都变得有规矩难道不好吗?”   “天知道。”   “咦,你西北理工也是儒家一脉,按理说你占尽了便宜,为何还这样忧心忡忡的?”   云琅认真的对阿娇道:“天知道!” 第一九一章 水落石出   历史的车轮滚滚,却跑上了另外一条云琅不再熟悉的路。   然后云琅就发现了一条悖论。   他为大汉做的事情越多,大汉国的朝政对他就越是刻薄。   如今,连预知的本事都要失去了,这让他有些迷惘,还有些慌乱。   说实在的,如果没有后世的那些学问支撑,云琅觉得自己不是大汉朝那些精英们的对手。   而人活着,就要不停的战斗,不停地跟人打交道。   刘彻从来就不是一个好相与的人。   或者说,满大汉的勋贵们就没有一个奉行与人为善思想的人。   春秋与战国时代刚刚过去,征服与扩张的意思塞满了他们的脑袋,每一个人都知道国家败亡意味着什么,每一个人都知晓被人奴役是个什么滋味。   这让他们对所有能威胁到大汉这个国家的种族非常的警惕。   东夷,西戎,南蛮,北狄的中间就是他们的中央之国,就是他们赖以存身的大汉帝国。   无数的帝王,无不以清除外在的威胁为自身的最高使命,无不以抚平四海为自己的最高功业。无数的文臣猛将,无不以拓土开疆为自己的最高荣耀,无不以清除中央之国周边的蛮族为自己最高的追求。   这是一个扩张版图的时代,同时也是一个流血的时代。   宋乔骄傲的从石榴树上摘下一朵红艳艳的迟开的石榴花插在发间,婷婷袅袅的从云琅窗前走过。   苏稚想要有样学样弄一朵石榴花,找了半天没有找到,就弄了一朵盛开的巨大红色牡丹插在发间,挺着肚皮从云琅窗前走过。   红袖端着茶水从云琅窗前走过的时候,很是犹豫,她也想弄一朵花戴上,却不知道合适不合适。   最终,她也弄了一朵黄色牡丹从云琅窗前重新走了一遍。   刘婆硕大的身躯从云琅窗前走过的时候,涂脂抹粉加上一朵巨大的牡丹让云琅有想要呕吐的欲望,而守在门口的刘二却一脸的痴醉。   梁翁换上了一身簇新的带着黄色万字纹饰的袍服从云琅窗前走过,特意将摆的很正的花盆又摆了摆,这才飘然而去。   平遮进来禀报事情的时候,执礼甚恭,双手垫在地上一板一眼的叩头用非常正式的男中音禀报道:“启禀大将军,平阳侯,冠军侯求见。”   云琅尴尬的朝站在窗前的霍去病,曹襄笑了一下,就气急败坏的对平遮道:“快快滚出去!”   平遮依旧四平八稳的拱手道:“门下告退。”   等平遮走了,曹襄潇洒的摇着折扇走了进来,唰的一下就把扇子收起来,笑呵呵的对云琅道:“卫将军啊,可以开府任命官员的,家臣们兴奋一下情有可原。身为家主,不能把他们的一片好意消磨掉。说起来,一个家,就靠这股子心气支撑呢。”   霍去病冷笑道:“有什么好的,老子还骠骑大将军呢,陛下准许我开府建牙了吗?”   曹襄怒道:“骑都尉已经被你弄得针插不进,水泼不湿的,你还要什么?整整三千人啊,还都是骑兵,说是甲士都不为过,你要是再建牙,别的将军一定会发疯。”   霍去病淡然的一笑,握紧拳头道:“手下没有兵将的日子,老子一天都过不下去。阿琅的事情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曹襄不想理会霍去病,他的想法一般与别人不一样。   就像三天前,急匆匆的找到他,张嘴就问怎么才能帮到云琅,一副恨不得立刻全副武装去找陛下理论的模样,让曹襄害怕了好久。   “我早就告诉你了,阿琅没有犯错,这个时候陛下找阿琅的麻烦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阿琅要被委以重任了。你还不信,现在相信了吧?”   霍去病疑惑的道:“卫将军啊,陛下这次算是下了重注。”   曹襄冷哼一声道:“自从李蔡侵占了阳陵土地,被陛下发配去守陵认错之后,大汉的丞相府其实已经空了,公孙贺听说要走马上任了,害怕的要死,陛下已经暗示他三次了,他依旧不愿意上任。公孙敖对自己就任后将军一职极为不满,苏建当不成白登山的山大王了,也非常的不满意。所以啊,才会有太尉府开会群殴之事。陛下非常的恼怒,正好也需要压制一下阿琅,让阿琅感恩戴德,于是,云氏医馆自然就会出稀奇古怪的事情。”   “所以,你明明知道这些事情,却躲在一边不理不睬,让我一个人在家里坐立不安?”   云琅阴测测的问道。   曹襄抬起淤青还没有消下去的左手给云琅看。   云琅看完之后就很满意了。   “母亲手上的功夫有所长进啊。”   “升迁之前打压,这是国朝的规矩,没找个理由把你送给王温舒玩,已经是非常难得了,当年高阳酒徒在被重用之前,他的帽子都被太祖高皇帝拿来当尿壶了,你还要什么啊?总之,想要升迁,就必须先忍受羞辱,留侯,淮阴侯都受过,没道理到了你永安侯就要破例吧?”   曹襄斜睨了云琅,霍去病两个土包子一眼,找了一个舒服的座位坐下来,再把老虎喊过来,趴在他脚下,脱掉鞋子一边给老虎揉肚子,一边道:“老刘家不愿意把重要的职位交给别人,自从太祖高皇帝杀白马盟誓说——非刘姓者不得王,否则,天下共击之。越是高级职位的分封,就越是艰难。你跟去病两人都是少年封侯,如今,一个骠骑大将军,一个是卫将军,你们两个以后再想升迁,基本上没希望了,以后啊,还是要看某家的。”   霍去病大笑道:“只要杀干净奴贼,老子就去山里当猎夫,谁稀罕什么高官厚禄啊。”   云琅也跟着道:“杀光了奴贼,我就在家里教书,大门关的死死的,谁敢来,老子就让大王咬他。”   曹襄撇撇嘴道:“这些话跟我说有个屁用,陛下估计很喜欢听,反正你们要是不这么干,迟早会迎来狡兔死走狗烹的下场。我还不想老了之后过没朋友的孤单日子,这一点你们心里一定要有数。功劳高到赏无可赏的地步,就赶紧开始胡闹啊,千万别觉得这天下少不了你。这些话可是为亲老子在病榻前告诉我的,现在拿出来与兄弟们共享。”   霍去病看看云琅道:“奴贼杀完之后,你准备干什么?说真的!”   云琅笑道:“家里还有一群崽子等我教呢。”   霍去病点点头道:“好,既然如此,我们兄弟这一次就大干一场,不杀光匈奴不罢手!”   曹襄避开老虎的嘴巴呵呵笑道:“我亚父还是从马邑出兵,阿琅估计要去张掖,至于去病,去右北平的可能性很大。”   云琅皱眉道:“我为什么不能跟去病一路呢?河西之地去病更加熟悉啊。”   曹襄摇头道:“母亲没说,我也不清楚,不过呢,据说这次军事安排出自我亚父之手,我已经很久没见过亚父了。他现在一直居住在葡萄宫里,守卫森严,没有陛下诏令,闲杂人等不得进入。我试过一次,结果被人告知,我就属于闲杂人等!”   云琅在屋子里来回踱步,半晌才道:“陛下之所以要封禅泰山,是不是就是为了明年开春的征伐?”   曹襄摊开手笑道:“大军出征自然要求神问卜,去年秋日,陛下在泰山立了东皇太一的神庙。如今,神庙已经建成,在东岳祭天就成了必然之事,陛下封禅泰山,其实就是要给我们大家弄一个神灵出来供奉。太常寺的人如今非常的忙碌,就是在弄神灵谱系,以后啊,天上的神灵就有排位,地上的百官也就有了正式的排位。不论是人间还是天上,都要按照陛下定出来的规矩运行,所以啊,封禅泰山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现在就等司天监的人算出一个良辰吉日,陛下就要出行,估计我们兄弟几个要随军出行的。”   云琅苦笑道:“我可能去不了,要镇守上林苑呢。”   曹襄笑道:“母亲决定由她来代替你镇守上林苑,泰山封禅这种事母亲认为,不能少了你。” 第一九二章 人殉   整个云氏庄园都沉浸在一种莫名的欢乐之中。   只有当事人云琅并不是很愉快。   期待中的登台拜将仪式根本就没有出现,要知道,同样的事情,刘彻至少干了两次,一次是拜卫青为司马大将军,一次是拜霍去病为骠骑大将军。   等到云琅这个卫将军就要走马上任了,刘彻却病了……   官服印绶是大汉国最悲惨的宰相李蔡送来的,皇帝病重,只好让他这个宰相代劳。   李蔡面色憔悴,才四十三岁的人,短短时间里,头发已经花白了大半。   脚上的草鞋都没有来得及换掉,估计也是被那些宦官强行给拉过来的,给云琅主持完仪式之后,还要匆匆的回到阳陵,继续为先帝守陵。   云琅一脚就把一个宦官从台子上给踹下去了。   因为这家伙挺胸腆肚的站在台子上,比他这个卫将军还要卫将军。   台子底下观礼的人不少,公孙敖之流齐齐的爆出一声好,然后就期望云琅继续发怒,把其余四个捧着印绶官服的四个宦官一起踢下去。   李蔡沉声道:“永安侯休要胡闹,时辰马上就要到了,该有的朝仪还是要的。”   云琅点点头,刚才那一脚踹的可能重了一些,那个胖胖的宦官掉下台子之后,过了好一阵子才爬起来。   他不敢直视云琅,唯恐招来更加严重的伤害,只是一个劲的站在地上把牙齿咬得咯吱吱作响。   “一会某家回去的时候又要遭罪了。”   李蔡抬头看着天空中的太阳,低声对云琅道。   “你真的侵占了先帝陵寝的土地?”云琅觉得时间还早,趁着这个机会问问内幕其实不错。   “大汉国有的是荒地,永安侯觉得某家有必要侵占阳陵的土地吗?”   “罪名是谁给你安上的?”   “王温舒啊,除了他还有谁!”   “陛下就信了?”   “陛下为什么不信?我头一天才提出要补足丞相府三长史的要求,第二天我家就侵占了阳陵的土地,第四天我就被发配阳陵,为先帝守陵。我知道会有这么一天,怎么也要等四五年之后吧,没想到这一天来的这么快。还以为自己有时间慢慢化解丞相这个职位带来的风险,没想到陛下根本就不给我这个机会。”   云琅皱眉道:“你到底是怎么得罪陛下了?”   李蔡摇摇头道:“我没有得罪陛下,是宰相这个职位得罪了陛下。   当年啊,陛下才刚刚亲政,大部分权力都在太后跟田蚡手里,田蚡那个家伙在陛下面前大肆的任用亲信,一次就任命了三个两千石的官职。   陛下忍无可忍就问田蚡:你任命完毕了没有,如果任命完毕了,朕还有两个人要任命。   你知道田蚡那个家伙是怎么回答的吗?   他竟然说按照大汉律令,非丞相推荐的官员,陛下无权任命!   你说,我有这样的前任,你觉得我还会有好日子过吗?”   “可是,自从田蚡之后的,薛泽,庄青翟,公孙弘这三人都平安的从宰相的位置上下来了啊。”   李蔡嗤的笑了一声道:“薛泽唯陛下马首是瞻,也是陛下亲自挑选的宰相,目的就是陪伴陛下长大。   庄青翟此人野心不死的想要走田蚡的老路,结果呢,他是陛下斩杀的第一位列侯。   公孙弘上任以来,一直干的是弱化宰相权力的事情,有石头人之称。   这个老贼老死在任上,真是便宜他了。   等某家接任宰相之位,总以为这个职位很重要,某家至少不能尸位其上吧,就干了一些宰相应该干的事情,比如盐铁,比如迁徙流民,比如改制大汉的货币。   结果呢,就得罪了桑弘羊,此人告知陛下,我正在结党营私,准备卷土重来,恢复宰相在我大汉国尊荣的地位。   然后……某家就成这样了。   真羡慕你啊,年纪轻轻就担任了卫将军一职,这才是真正的好职位。   在战时权力很大,战事结束之后,职位自动消除,是一个真正的没有后患的官职……你要好好的为国征战,报效国家,将匈奴清除干净。   到时候某家会给你送上一份大礼的……”   云琅已经记不得那一天李蔡到底说了多少话,只记得他为自己戴帽,穿衣的时候,非常的温柔。   就像看着自家子侄成长起来一般,满是殷切的希望跟勉励。   所以,当李蔡的儿子披麻戴孝来云氏报丧的时候,云琅几乎是不敢相信的。   从李蔡的儿子李勇断断续续的诉说中,云琅知道了,李蔡在给云琅主持完拜将仪式之后,在回去的路上就自杀身亡了。   那一刀很是精准,从肋骨斜斜的向上刺到心脏处,一刀毙命,甚至连痛苦挣扎的时间都没有。   这其实是一种仪式,名叫人殉!   所以,云琅登台拜将的时候没有得到皇帝的勉励与期望,却获得了连帝王都没有资格获取的列侯殉葬的荣耀……   这可能就是李蔡所说的大礼吧!   这让云琅第一次对卫将军这个职位开始重视起来,当黛色的官帽上有了一位列侯的鲜血之后,这顶帽子就压得人脖子疼。   “云琅要东方朔,应雪林,司马迁三人进入他的幕府,要他的家将首领褚狼,刘二,担任他的亲军将军,还要他的家臣平遮,陈昆担任后营校尉。不知陛下可否允准!”   刘彻的内廷依旧忙碌,桑弘羊从堆积如山的奏折中找到了云琅的奏折,看过之后就向皇帝禀报。   刘彻看了一眼奏折,笑眯眯的道:“可以再给云琅两个亲将名额,问问他还有什么人需要荐举,要尽快啊。”   桑弘羊笑道:“据微臣所知,这已经是云琅能使用的所有人手了。”   刘彻笑道:“你们太小看云琅了,能让李蔡心甘情愿为他人殉争名声的人,不会那么没用的,要是没有几个隐藏的手段,他就不是云琅了。让隋越去问问,看看云琅还有什么人可以推荐。”   桑弘羊领命之后,迅速的写成条陈,请皇帝看过之后,小心的用印之后,就交给了隋越。   云家的老虎大王不喜欢隋越,因为这家伙身上的味道与何愁有相差不大。   而何愁有是整个云氏庄园里对他最不好的那一个人。   隋越失望的看着老虎走开了,就尴尬的把手里的肉骨头重新放在桌面上。   陪隋越吃饭的云琅见隋越难堪,就笑道:“这是我们家的祖宗!”   隋越点点头道:“确实是一头灵兽啊。”   “黄门要是喜欢,随便找一头虎崽子从小饲养,只要朝夕相处,迟早你也会有这么一头灵兽的。”   隋越笑道:“这倒是要试试。”   云琅给隋越倒了一杯酒,两人一饮而尽,然后就问道:“黄门此次前来为了何事?”   隋越拱手道:“恭喜卫将军,贺喜卫将军,陛下格外开恩,允准卫将军再举荐两位亲将,这可是奴婢伺候陛下这么些年,难得一见的恩典啊。”   云琅闻言大喜,命小婢找来了梁翁跟刘婆,郑重的将这一男一女介绍给隋越道:“这可是我云氏的内外两位总管,都是不可多得的人才,陛下法眼如炬,才能知晓我云氏还埋没了如此人才!”   隋越抬头看看欢喜的快要笑出来的梁翁,又看看激动地几乎站不稳的刘婆,阴沉着脸看着云琅道:“君侯果真找不出好人才来了。”   云琅笑道:“怎么就不是人才了,一个控制我云氏禽蛋业,多年下来,从未有过差池,一颗鸡蛋虽小,也从无过错,用在军中执掌粮秣最是合适不过。   另一位虽然是女流之辈,却是关中桑蚕,织绸第一人,即便是长门宫,以及皇后陛下,也经常邀请她去讲授桑蚕的学问,用在军中,我都觉得有些大材小用了。”   这一老一女,隋越最然是认识的,以前跟云氏没少做禽蛋交易,梁翁贿赂别人的手段他也是知晓的。   至于刘婆,桑蚕业鼎鼎大名的人物,隋越如何会不知道?   云琅说的话每一个字都是真的,可是,这两人如何能放进军中,如果真的允许了,隋越觉得陛下会被人笑话的。   条陈就在他的怀里,隋越用手捂着胸口,很怕条陈自己跳出来,再次对云琅道:“君侯果真没有好人才了?”   云琅笑道:“还有我的两个老婆,每一个都是治病救人的国手,其中一个还有身孕,如果陛下需要她们出征,她们一定会为国舍命征战,绝无二话!”   隋越闻言不知该如何回答,慌忙站起来,匆匆的就往外走,他觉得自己的任务是无法完成了。   如果硬要完成,等回去了,皇帝一定会剥掉他的皮。 第一九三章 大不同   李蔡的葬礼很寒酸。   不像是一个列侯应该有的场面。   云琅回忆了很久,发现除过参加皇太后葬礼算得上是美轮美奂,豪奢无度之外,他参加的其余几个葬礼都非常的寒酸。   当然,太宰的葬礼不算,太宰去世的时候,有云琅在一边跟他低声说话,还有始皇帝在高处俯视着他,所以,他去的非常愉快。   生有时,死有地,又有人哀哀地哭泣希望他不要离开,另一边又有死去的亡灵不断地欢迎他的到来。   不论是生,还是死,对那时的太宰来说都是莫大的幸福。   李蔡就没有太宰这样的好运气了。   因为强占阳陵地产的缘故,家里的钱财都拿去缴纳罚金了,封国也被革除,而宰相府又不是他们能够继续居住的地方,李蔡死了,他们全家就必须搬回原来的府邸,将宰相府留给下一个可怜人。   来李蔡家,只有李敢陪着来了,曹襄,霍去病都被李敢给撵走了。   他是陇西李氏的子弟,叔父死了,不得不来,云琅是被李蔡用命逼着来的,至于曹襄跟霍去病就跟李蔡没有什么交情了,没必要来蹚浑水。   当云琅走进李蔡家的时候,就看见了多日不见的卫青。   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李蔡都是卫青的副将,如今,李蔡死了,卫青还是来送李蔡一程。   躺在棺木中的李蔡居然面露笑容,看样子他临死的时候心情很不错。   云琅瞅着跪在棺木边上披麻戴孝的李蔡长子李勇,次子李绅,发现他们俩都眼巴巴的看着他,就叹了口气,准备上前安慰他们两句。   卫青却在上面发话了。   “李勇,李绅尔等可还有汝父的血勇?”   李勇,李绅叩拜道:“我二人虽然驽钝,却不敢有辱先父在天之灵。”   卫青摸摸胡须满意的道:“既然如此,你二人可愿随某家征战沙场,以手中刀枪再为你李氏谋一个大好前程?”   听卫青这样说,云琅再次叹了口气,卫青现在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垃圾桶,什么样的人都敢要。   李蔡临死前有什么样的想法,云琅太清楚了,今天之所以要来李氏,也是抱着成全李蔡的想法来的。   没想到,卫青居然挡在了前边。   李勇,李绅面面相觑,想必他们也没有想到自己还能有一个新的选择。   沉默片刻,李勇还是打着胆子道:“大将军提携之恩,李勇没齿难忘。只是家父留下遗言,要我兄弟为云侯牵马坠蹬,父命不敢违,还请大将军恕罪。”   卫青低头看了李勇,李绅片刻,就转过头对着躺在棺木里的李蔡道:“你真是好算计啊。”   说完话,就大步流星的离开了,他今日离开葡萄宫已经是一件错事了,如何能长久留在外边。   云琅苦笑一声,对李勇,李绅道:“既然一心要跟着我这个最弱的将军混,那就来吧,先从亲将做起。”   李勇,李绅齐齐的抱拳道:“谨遵卫将军将令。”   或者是视觉出了问题,在棺木盖子盖上的那一刻,云琅好像发现死的硬邦邦的李蔡,脸上的笑容变得更加灿烂了。   云琅,李敢亲自送李蔡下地,亲眼看着棺椁被送进了地宫,就准备离开,走了几步,才发现李勇,李绅兄弟两居然一身戎装追随在身后,寸步不离。   “不为你父亲守孝吗?”李敢有些愤怒。   “后事从简,不发丧,不吊唁,不守孝,这是家父的遗言,若不遵守,就不是孝子贤孙。”   李勇低着头,不敢与李敢对视。   云琅道:“既然如此,就跟随我回云氏吧,十天之后,随我入驻扶荔宫。”   “喏!”   卫将军的驻地就在扶荔宫,这是一个占地足足有一百六十亩的巨大果园。   公孙敖在这里种植荔枝不成,这里就逐渐变得荒芜。   刘彻从来就不把好地方给云琅,因为他发现,只要是云琅待过的地方,都会有不错的产出。   就像葡萄宫一样,经过云琅的修剪,那里的葡萄长得非常茂盛,每年产出的葡萄也会被酿造成葡萄酿,仅此一项,就足够养活这座宫殿以及里面的宫奴。   把云琅派到扶荔宫去,刘彻非常希望看到扶荔宫里的荔枝也会出现大丰收的场景。   李勇,李绅本身是有恩荫的,皇帝夺了李蔡的封国,却没有涉及到他们两兄弟的前程,毕竟,李蔡并非犯了什么不能饶恕的大过错。   只是,李蔡被除国,李勇,李绅两兄弟的前程基本上也就到头了,如果云琅不帮助他们一下,从今后,他们两兄弟就会被官府彻底遗忘。   云琅又添了两位亲将的奏折再一次摆在刘彻面前……   桑弘羊看到这封奏折的时候,脸上的鄙夷之态无论如何都掩饰不住。   他认为云琅的这封奏折,应该是今天所有奏折里面,最好处理的一个。   将奏折呈递给皇帝之后,他就等着皇帝将这封奏折丢还给他,然后,他就会用最快的速度将这封奏折丢进炉子里点火。   在等待皇帝发话的空闲时间里,他甚至有时间跟隋越交换一个幸灾乐祸的眼神。   刘彻看到这封奏折不知为何嘿嘿笑了起来,就在桑弘羊与隋越准备一起笑的时候。   却发现皇帝用朱笔,在云琅的奏折上批阅了一个大大的准字!   桑弘羊很想提醒皇帝一下,就是这个叫做云琅的家伙,在两天前才羞辱过皇帝。   而他推荐的这两个亲将,也是非常不合时宜的人。   刘彻抬头看了桑弘羊一眼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既然已经是卫将军了,朕就必须维护卫将军的尊严,如果连他推荐的两个亲将,都被朕否决掉,让云琅以后如何带兵?你们对云琅不满朕知道,因为他喜欢仗着自己有那颗聪慧的脑袋羞辱你们。既然没人家聪慧,那就要接受这个事实,除非你们有足够的智慧让云琅丢掉他的臭架子。如果不能,那就老老实实的接受!奏章拿走,快些去办吧。”   “陛下英明!”桑弘羊与隋越一起叩拜,而后就捧着云琅的奏折去了官厅,去为这两个不合时宜的人准备新的身份。   传说赵国名将赵奢每每领取军国重任之后,就会全身心的投入到军国大事中,对家事不闻不问。   云琅自然是做不到的,要去扶荔宫之前,家里还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安排妥当。   仅仅是怀孕的苏稚,就让云琅难分难舍,这个丫头也不知道怎么了,以往分别的时候,她并不会纠缠自己的丈夫。   这一次,或许是怀孕的缘故,云琅还没有走,她就哭得跟个泪人一般。   她哭了,宋乔也哭,上一次生死离别的场面她记忆犹新,一想到云琅马上又要投入到可怕的战争之中,就觉得自己非常命苦,不但被自己的师傅给卖了,丈夫还要去边塞作战……   云音,云哲同样哇哇大哭。   于是,整个云氏就笼罩在一片愁云惨雾之中了。   直到老虎大王也开始仰天咆哮的时候,那四个人总算是安静下来了。   霍光不在,家事只能安排给张安世。   张安世不但要负责教导六个小的,还要执掌云氏钱庄,这样一来压力不小。   云琅跟张安世整整谈了两个时辰的话,总算是将所有的事情安排妥当。   踩着月色,沿着云氏庄园走了一遍,又跟何愁有对视了两眼,这才心满意足的回到了卧房。   卧房里红烛高照,一个红衣丽人端坐在锦榻上,见云琅进来了,就矮身施礼道:“今夜就由妾身来为夫君侍寝。”   “红袖?”   红袖蹲下去卸掉云琅的鞋子,给他换上柔软的拖鞋,然后抓着云琅的手站起来,笑吟吟的道:“从今天起,妾身便是云氏妇人了……” 第六卷 蛟龙出海 第一章 红粉佳人   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只是红袖从一个活泼的少女变成了一个温婉的妇人。   云琅很得意。   也不知道谁曾经说过,少女可以让男子变得年轻。   经过昨夜春风一度后,云琅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至少这一会,他觉得自己只有十八岁。   与漂亮的小妻子一起醒来,应该又是一个旖旎的早晨,这一刻,红袖却把自己裹在被子里,头都不敢露出来。   云琅是一个不怕羞的,靠在床头跟坐在床边的宋乔,苏稚说一些他都听不懂的闲话。   “没道理啊。”   被宋乔冰冷的眼神看的全身发冷,云琅连忙拉一下被子盖住赤裸的胸膛。   苏稚则非常好奇的数露在被子那一头的十根脚趾,数了一遍又一遍,一点都不厌烦。   昨夜的时候,宋乔可是非常大度的帮云琅准备好了一切,早上醒来之后就变成了这幅模样。   房间是宋乔安置的,床榻也是宋乔准备的,就连屋子里的红烛,彩帘,熏香,酒食也是她准备的。   按理说这一刻宋乔应该没有意见才是……   可是,现在,她跟苏稚两将云琅跟红袖堵在被窝里,没法子起来。   云琅是不在乎的,只要宋乔跟苏稚不在乎,他不穿衣服都没关系。   可是,红袖现在一副快要死掉的样子,不断地在被子里掐云琅,想要云琅尽快把这两个讨厌的人撵走。   “要看新妇!”   宋乔的话音中冷得能掉出冰渣子。   “这就没意思了啊……”   “有意思,怎么就没意思了?还是说我这个大妇见不得夫君新纳的小妾?”   云琅已经听见老虎在楼下哼唧的声音了,如果再不起床,老虎,云音,云哲他们也会跑进来的。   很快,云琅就听见云音招呼老虎离开的声音,这才松了一口气。   还以为宋乔还会继续发怒,没想到,宋乔仅仅是叹息一声就带着苏稚离开了。   就是这一声叹息,让云琅立刻觉得生活了无趣味。   红袖从被子里钻出来,瞅着云琅吃吃的笑,挽着他的臂膀道:“姐姐很不高兴啊。”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以后没好日子过了。”   在娶老婆这种事情上,云琅从来就做不到曹襄,霍去病他们表现出来的潇洒劲道。   被后世女人锤炼出来的细腻心思,让他在这种事情上痛苦不堪,明明是一件谁都认可,谁都没意见的正大光明的事情,硬是被他做的像是亏欠了家里所有人。   在宋乔麻木,苏稚仇恨的目光中,云琅又吃了一顿极为痛苦的早餐。   红袖第一次围坐在桌子上吃饭,她倒是显得大大方方的,吃的极为香甜。   就在红袖吃饱了准备离开的时候,她将一串钥匙放在宋乔面前道:“这是昨日大长秋伯伯送来的,小妹还没有验看。”   说着话,又把一串钥匙放在苏稚面前道:“这是聂壹伯伯送来的,看样子很贵重,姐姐们帮忙看看,小妹困倦的厉害。”   宋乔抬起头瞅着红袖道:“你的东西,我们不要!”   苏稚拿起钥匙瞅了一眼道:“我们有钱,这点钱你留着买胭脂水粉吧。”   云琅吞咽下最后一口饭道:“六辆马车的东西呢。”   苏稚瞅瞅宋乔,姐妹两就匆匆的离开了饭桌。   原本已经放下筷子的云琅又迅速的装了一碗饭,红袖贤惠的给他不断地夹菜。   “你怎么想到用钱财来贿赂她们的?她们其实不怎么在乎钱。”   红袖给云琅装了一碗米粥轻笑道:“姐姐们只是觉得自己吃亏了,只要妾身给她们一些补偿,不管是不是钱财,只要让她们感到我在赔礼,她们的心情或许会好一点。”   云琅点点头,在云氏,宋乔就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苏稚更像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   而红袖跟她们两个完全不同,这些年,宋乔,苏稚全身心的扑在医馆上的时候,内宅的事情都是红袖在管理。   能把云氏几百个彪悍的妇人管理的井井有条的人,糊弄宋乔,苏稚应该不在话下。   果然,宋乔,苏稚回来的时候,脸上的寒霜就消褪了很多,尤其是苏稚笑的牙齿都露出来了。   “大长秋该不是把他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了吧?全是金子,没有华而不实的银锭。这些年,他在长门宫可没有少捞钱。”   红袖笑道:“都是阿娇贵人赏赐的,伯伯无儿无女,又没有花钱的地方,多年积攒下来,就这么多了。”   宋乔瞅着红袖道:“聂壹为什么会给这么重的礼物,以后他家有事,我们不好回礼。”   说着话,就丛袖子里摸出一串珍珠链子放在桌子上。   云琅看了一眼珍珠串子道:“聂壹是北地富豪,怎么会有这东西?”   宋乔重新拿起珍珠放在鼻端嗅嗅,对云琅道:“比您想的还要珍贵,这是闻香珠!听说有海女将白色香料塞进海蚌壳里面,香料融化,海蚌痛不可当,就会生出粘液包裹香料,最后成珠子。百余只海蚌也只能生出一颗这样的闻香珠,而这一串珠子足足有上百颗,绝不是他聂壹所能拥有的。”   云琅愣了一下,他没有想到在这个时代就已经有了人工养殖出来的珍珠。   如果真的如宋乔所说,聂壹这人绝对不仅仅是霍去病帐下的一个长史这么简单。   红袖笑道:“聂伯伯不会害我的。”   云琅,宋乔,苏稚一起瞅着红袖,在经历了被老丈人出卖的事情之后,他们三个现在对谁都想要怀疑一下。   “妾身能感觉出好坏来,昨日聂伯伯见到我的时候,似乎非常的激动。”   云琅宋乔,苏稚三人看红袖的眼神就更加奇怪了。   红袖慢条斯理的道:“妾身也不知道,总之呢,妾身觉得很快活,母亲故去了,还有两位长辈疼爱红袖,这是我的福分。”   宋乔瞅着云琅道:“夫君您应该见过来氏家主吧?”   云琅笑道:“我只见过来氏家主的人头,当时地上全是人头,也分不清那个是来氏家主的。”   红袖抱住云琅的胳膊深情的道:“当时妾身很害怕,非常的害怕,母亲给我穿上男孩的衣衫,要我不要害怕,还说一定会有人来救我的。结果,夫君就出现了……”   云琅见宋乔的目光又开始变得严厉了,就呲着白牙笑道:“母亲说的应该是大长秋,或者聂壹吧,我只是适逢其会。”   宋乔摆摆手道:“这就是这丫头的命,算了,算了,不说那些让人后脊梁发麻的话了。把以后的日子过好才算是赚到的。”   说着话,就把钥匙还给了红袖,见苏稚还在犹豫,就一把夺过来放在红袖面前道:“就算是我拿了,还不是要交给你放在库房里?死丫头开始长心眼了,也只有小稚这样的笨蛋才会中了你的计。”   红袖嘿嘿笑了一声,就顺手把钥匙扫进了自己的袖子。   看到这一幕,云琅很是欣慰,觉得自己离开之后,家里应该不会冷清。   今天,还要去长门宫跟阿娇打招呼。   卫将军的职位并非云琅凭借自己的能力获取的,在这件事情上,刘彻更加看重阿娇的推荐。   在上任之前去拜谢阿娇是必须的。   大长秋守在小路上喜气洋洋的,等不及云琅从远处过来,就高声道:“对丫头好一些!”   云琅快走两步上前扶住大长秋的双臂认真的道:“您眼中的珍宝,在我心中同样是。”   大长秋长叹一声道:“正该如此。”   云琅搀扶着身手矫健的大长秋道:“聂壹先生的礼物中有一串闻香珠!”   大长秋明显呆滞了一下,然后急促的道:“烧掉它。”   云琅从袖子里取出闻香珠递给大长秋道:“这么说这东西不对?”   大长秋一把夺过珠子,迅速的塞进袖子,小声的道:“狗日的聂壹,他居然舍不得毁掉这东西!”   云琅见大长秋匆匆的往回走,就跟着他来到大长秋居住的房间,只见大长秋匆匆的将闻香珠丢进碾药的碾子里,咣咣三两下,碾子里就只剩下一堆香气四溢的白色粉末。   他小心的把粉末取出来用手帕包好,来到荷塘边上,轻轻抖一下手帕,那些粉末就掉进了荷塘,很快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以后听到比人提起闻香珠,最好忘掉这曾经有过这东西。”   云琅笑道:“上一次您说聂壹被您拿住了痛脚,这一串珠子是不是聂壹的反击?” 第二章 战争游戏   “聂壹此人大概是天底下最谨慎的一个人,他的胆子大的时候敢戳破天,胆子小的时候,路过屋檐都害怕被砸破头。   不过,这不怨他,我们那群人经历的事情与你现在经历的事情有很大的不同,分不清谁是敌人,谁是朋友。   世道转圜的太快,昨日还是生死仇敌,过一天就成了生死与共的兄弟。   因此,谁都不敢对谁下死手,又不敢完全相信别人,就弄成现在的局面了。   你莫要埋怨聂壹,他没有故意要陷害你,只是不想受制于人,提前做的安排。   你不错,没有被这串珍珠的价值给迷住。”   大长秋看起来很是感慨,一番话却说的云山雾罩的,或许这也是他当年活命的手段吧。   既然有了闻香珠这个线索,云琅觉得自己应该很快就能把前因后果捋出来。   因此,并不强行问大长秋珠子的来历。   “老夫都没有想到你有一天会成为大汉的卫将军,到了这个位置,只要不犯错,没有叛逆之心,平日里再知道进退一些,富贵一生还是可以做到的。就怕贪心不足,想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那就麻烦了,老夫见过很多这样的人,不论他的本事多么的惊才绝艳,不论他的权势如何的气焰熏天,结局都不好。小子,大汉之所以能有现在的局面,凭借的绝对不仅仅是你看到的这些东西。”   也不知道那串珠子给了大长秋怎样的刺激,让他忘记了红袖,开始不厌其烦的警告云琅。   这些话,曹襄刚刚说过,云琅记忆犹新,没想到大长秋又会复述一遍。   阿娇长得很高,至少要比云家的三个女人高出两寸,几乎与云琅比肩。   阿娇站在云琅身边撇撇嘴道:“第一次发现你居然是五短身材!”   云琅瞅瞅阿娇的裙摆,无言以对。   阿娇从裙子底下甩出一双小牛皮制作的高跷鞋子,坐在锦榻上揉着发酸的脚丫子道:“穿这样的鞋子穿衣服倒是好看了,就是一双脚太遭罪。”   云琅没有改良高跟鞋的意思,笑着道:“贵人的身姿已经很高大了。”   阿娇叹息一声道:“我总觉得自己越长越矮,陛下倒是越发的高大了。刘氏子孙就这一点好,太祖高皇帝就身形高大,后世子孙的也一个个长得一副好皮囊。就是为人越发的龌龊了。”   “您是指——陛下?”云琅左右看看,只看见大长秋将双手塞在袖子里站在帷幕底下,没看见别人,就小声道。   “刘氏子孙中间,就阿彘一个好的!”阿娇的说的斩钉截铁。   尽管云琅并不认同这句话,他还是知趣地问道:“这一次又是哪一个封国出了问题。”   阿娇摇头道:“别问了,都是一些腌臜事情,这些年阿彘苦心经营这大汉天下,却成全了这群醉生梦死的人。如果喜欢过醉生梦死的好日子也就罢了,偏偏一个个寡廉鲜耻的什么事情都能干出来。没的丢了皇家的脸面。咦,你昨天又娶了一房小妾是吧?你们男人怎么都是这德行啊,娶一个一心一意对你好的女子难道还不知道满足,非要把天下美人都弄上自己的床榻才甘心吗?”   云琅惭愧的道:“让您见笑了。”   阿娇大度的挥挥手道:“见什么笑啊,就你温吞水的性子,女子嫁给你算是积德了。听说这个小女子跟大长秋有些瓜葛,好好地待人家,等你从泰山归来之后,我给他弄个夫人的名头给她,免得在你家里被那两个有官身的老婆欺负。”   云琅皱眉道:“我不是不用去参加封禅大典吗?”   阿娇道:“这不是我的意思,是你那个多事的母亲的意思,她觉得你这人处处神奇,定是一个有福的人,陛下去泰山觐见神灵,你去了说不定能给大汉国带来更多的好处。”   “你不去?”   “皇后去,我就不能去,平日里可以欺压一下卫氏,泰山封禅大典却必须名正言顺。我这个下堂妇去了不吉利!”   说起这件事,阿娇的心情就变得不太好,似乎有些认命,并无不满之意。   这就是一个死结,一个没法子解开的死结。   “不去就不去,阿彘将长安交给了我,他不在长安,诸多事宜由我一言而断!”   云琅瞄了一眼阿娇挺起的胸膛,觉得这件事没有这么简单,刘彻走的时候会带走长安城超过六成的精兵悍将,有这样的一支军队护送,刘彻走到哪里,哪里就是大汉的国都。   留下一个空壳子国都给阿娇,或许就是刘彻对阿娇信任的极限了。   小心眼的刘彻总是在不断地试探所有人,不论是谁都难逃这个噩运。   “你当上卫将军之后,就会知晓很多以前根本就无法接触的事情,知晓很多从来都没机会知道的事实。这都需要你用一颗谦卑的心来对待陛下对你的信任……”   这样的话,再一次从阿娇口中出现,云琅变得更加疑惑,他成为列侯的时候,只是在鸿胪寺居住了半月,跟一群博士吃喝玩乐,列侯当得有些像开玩笑。   “李蔡的两个儿子,你想用,就用吧,总归要给陇西李氏一条活路的。李广战死了,李蔡自杀了,陛下对陇西大族的压制应该已经达到了目的,李氏想要东山再起,运气好的话还需要两代人的时间。”   “大汉国欣欣向荣,勋贵们一个个活的朝不保夕,这都是为了什么啊,好时代就该有好日子要过,总是这样活着,我看着都累啊,这让我升官带来的快活心情一下子就没了一半。”   阿娇似笑非笑的道:“你知道什么呀,战火纷飞的时候大家才有可能拧成一股绳的共度时艰。   这个时候想的是该如何活下去,功名利禄在这个时候对一个快要死的人没有什么诱惑力。   天下太平了,一个个就闲的生出一些不该有的想法来。   所以啊,打仗的时候帝王才会大度,才会纳谏如流,平安的时候只要帝王昏聩的不是太厉害,那些谏言听不听的又有什么关系呢。   你以后多干活,少说话就对了,陛下挑衅你,你就装哑巴,千万不要跟他对着干。   陛下觉得挑衅你没意思了,也就会罢手,你越是迎难而上,他就针对你针对的更加厉害……”   家常话一般的叮嘱,内容反而比疾声厉色的训斥来的更加详实,也更加的可信。   说了一个时辰的话,又陪着阿娇下了一阵子象棋,这东西是云琅拿来献给阿娇的。   帮了这么大的忙,送一副象棋,非常的合理。   阿娇对象棋的兴趣非常大,尤其是在象棋棋盘上看到了楚河汉界这四个字之后,立刻就成了威风凛凛的大汉将军。   跟阿娇下棋,象棋的规则很容易就成为废纸一张……这让云琅的这一场棋艺比赛,变得极为痛苦。   “有意思!”   刘彻看过棋盘之后,也立刻来的精神,不过,他比较讲理,仔细阅读了规则之后,就跟阿娇厮杀了起来。   阿娇更加喜欢麻将,刘彻就像着魔一般一头钻进了象棋游戏之中。   一会执黑,一会执红,阿娇困倦的已经睡着了,刘彻左手执黑,右手执红,同样厮杀的不亦乐乎。   一夜都没有睡眠的刘彻依旧精神奕奕,狼吞虎咽了一顿早餐之后,丢下饭碗,又开始把目光落在象棋上。   “这就是云琅的聪明之处!”   刘彻捡起一只红帅捏在手中对哈欠连天的阿娇道。   阿娇擦一把眼泪道:“只是一个游戏!”   刘彻摇头道:“这其实是一场真的战争,虽然被简化了许多,战争,就是战争,擒王杀将在棋盘上都是真正发生的事情。是一个好东西,只是用太祖高皇帝与项羽的旧事来制作游戏,有大不敬之嫌。不过啊,楚河汉界这四个字又没有留给别人更改的余地,就容他放肆一次。” 第三章 云琅阅兵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刘彻更加喜欢战争了。   有时候云琅很怀疑,祖先在蒙昧时期染上的争夺,杀戮,抗争这些血脉在他身上得到了完美的复活。   这是一个不屑于跟人谈判的人,也是一个不喜欢跟别人分享东西的人。   夺走敌人的一切,连希望都不给对手留下,这就是刘彻,大汉的君王!   天底下所有人对他来说都是敌人。   不论是他的父亲,母亲,兄弟,妻子,还是儿子,或者女儿。   当云琅听阿娇说,刘彻迷上了象棋游戏,这一刻,云琅觉得自己有些理解这位帝王了。   对他来说,战斗,抗争几乎是与生俱来的本能,也就在这一刻,云琅忽然明白了另外伟人的想法——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   他们讨厌过平淡的生活,他们讨厌一成不变的日子,他们恨自己的敌人死的太早,恨岁月把他们的身躯逐渐变老,让这具腐朽的身体不能容纳他们满腔的斗志!   云琅仔细的站在刘彻的立场上想过,自己这样的人,还真的适合拿来战斗一下。   一个无所不能,一个心怀不轨,一个来历不明的人,能在刘彻的治下,担任卫将军这样的职位,确实需要博大的心胸。   云琅甚至怀疑,刘彻已经不满跟他在小事情上争斗了,就把他的官职升一下,权力弄的大一点,然后在新的战场上,与他做新的战斗。   平台不一样了,战斗的级数必然会有所不同,后果也相应的变得很严重。   云琅甚至在想,如果现在以卫将军的身份犯了错,估计就不是阿娇的眼泪就能救命的了。   曹襄,长平,阿娇,大长秋等人都知晓这个道理,所以才一个接一个的警告云琅,不可大意。   也就到这个地步了,云琅才霍然明白,刘彻这人才是全天下的公敌!   他才是大汉国所有勋贵们痛苦的来源。   公孙贺终于走马上任了,进入丞相府的时候,他穿着一身白衣,一个人走进了丞相府,身后是他哀哀哭泣的家眷。   就因为此事,公孙贺获得了他成为丞相之后的第一顿训斥。   如今的刘彻,连维持一下丞相府颜面的小动作都不愿意做了。   卫将军在点兵!   鼓声响了三次之后,扶荔宫前边的草地上才稀稀疏疏的有了一些郡国兵。   这不合军制!   云琅气的有些发昏。   要知道大汉军队是由京师兵和地方部队组成的,而京师兵分为北军和南军。   其中北大营以及细柳营就是北军中的主力,每逢战事,他们都是军中最精锐的力量。   如今,北大营由卫青亲自掌管,而细柳营则由一名中垒校尉掌管,这个校尉姓刘名无伤,虽然是无名之辈,他统领下的细柳营,待遇却要比北大营要好。   屯骑校尉掌骑士,步兵校尉掌上林苑屯兵,越骑校尉掌越骑,长水校尉掌长水宣曲胡骑。   按照云琅的官职来看,他的职守就是统领屯骑校尉跟步兵校尉这两屯兵马。   一屯六千,两屯战兵就是一万二,再加上战时征兆的流民,赘婿,罪囚,商贾组成的后勤大军,全军应该超过两万人,算得上是真正的位高权重。   云琅弄不明白,自己的部属为什么会变成了郡国兵!   南军为守卫皇宫的部队,长官为卫尉,其下主兵的有南宫卫士令北宫卫士令左右都候等,另有宫掖门司马七人主管宫门守卫,南军士兵又称卫士。   这些人多为甲士,将士全部来自清白人家,也就是常说的良家子。   在大汉,家财十万钱之上的人才有资格遴选当官,只有良家子才有资格从军,成为军官。   而有罪的官员,亡命之徒,赘壻,商贾,加上父亲是商贾的,祖父母是商贾的那些人,就只能成为军中的敢死队跟劳役。   李广就是以良家子入军中,最终成为一个传奇的。   窦太后就是以良家子身份入宫,最终成为刘彻的噩梦的。   良家子中,又以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西河六郡的良家子最受关注。   这些人大多入选虎贲郎,羽林郎,分别受虎贲中郎将与羽林中郎将节制。   羽林中郎将节制羽林监跟骑都尉,自从霍去病担任了骑都尉这个官职之后,骑都尉就成了他的亲军,导致如今的羽林中郎将周鸿极为不满,因为他与一群纨绔组建的白马军又被皇帝弄成了新的骑都尉。   如果前来报到的军队中,由这些人组成,云琅会非常的满意。   哪怕是郡由,都尉率领的郡兵,以及由长史,司马率领的边军,云琅也会心满意足……   如今,来的却是一大群侯国来的侯国兵,以及郡国来的郡国兵。   仔细看了旗号,云琅忍不住悲从心来,因为稀稀疏疏的站在他面前的人,正是他永安侯封地,永安县的侯国兵!   这是一支早就被云琅抛诸脑后的军事力量,按照大汉律法,这些人确实应该由云琅来节制,只是,云琅按照一般君侯的做法,故意忘记了这群人的存在。   所有的君侯只会在乎封地里的钱粮,至于军事力量,一般都会故意忘记,没有人会真的以为皇帝会允许他们在封地里构建一支属于列侯自己的军事武装。   云琅看看前来传令的中军府将军,强忍着怒火道:“就这些?”   中军府将军韩度笑道:“还有十六个侯国的守备兵没有如期到来,卫将军可以执行军法。”   “这么说,武侯的封国兵全给我了是吧?”   韩度依旧很有风度地笑道:“不是还有长沙,吴国两国的郡国兵,凑足两军一万二千人并非难事。”   云琅指着台下不足两千人的军队道:“剩余的一万人在哪?”   韩度笑道:“会来的,路上可能会有逃兵,不过呢,永安县的侯国兵倒是来了一个齐全。”   “长沙国王如今被关在永巷里大概早就被饿死了吧?吴国国王因为不能抵挡蛮族,已经被除国了吧?”   韩度嘿嘿笑道:“他们的军卒还是很得力的,卫将军乃是我大汉名将,只要稍加整肃,弄出一支百战之师不算太难吧?”   云琅痛苦的呻吟一声道:“连蛮人都打不过的郡国兵啊……”   韩度潇洒的拱拱手道:“如今粮秣,武器,车马末将已然全部拨付,兵员虽然不齐,却非末将所能左右的。这就告辞,不打扰卫将军阅兵!”   云琅孤独的坐在一张交椅上看着台子下面的那些歪歪扭扭的兵员,良久,才对李勇,李绅道:“你们觉得如何?”   李勇似乎并无气馁之意,抱拳回禀道:“兵,是练出来的,这些没有跟脚,没有斗志,没有错综复杂关系的散兵游勇,末将以为很不错。”   云琅吃惊的道:“你觉得能练出来?”   李绅嘿嘿笑道:“陛下这次想要为难将军,末将以为陛下想错了,十六侯国兵,以将军与长平侯,冠军侯的关系,加上我父旧日封国的兵,我们可以依靠的兵员中,至少就有四国。我们面前长沙国的郡国兵,如今正是人心惶惶的时候,只要将军稍加辞色,他们不难归心。”   云琅点点头,觉得李绅说的很有道理,如果从另一个方向来看,收拢一堆没人要的散兵游勇,其实对云琅这个新科卫将军来说,并无坏处。   如果来的真的是北军,或者南军,甚至郡兵,边军,那些人勇悍是勇悍,他想要指挥的如臂使指,可能会有很大的难度,搞不好兵将离心的可能都会发生。   云琅仰起头,看了一眼自己一言不发的三个幕僚,有些恼怒的道:“有话就说啊。”   东方朔冷哼一声道:“谁告诉你吴国兵就不堪一战了?那是该死的吴王不懂得用人,如果用李陵新近训练出来的丹阳兵,胜负之数难料!” 第四章 不愿意逆天改命的李陵   李陵是冬日里去的丹阳,如今才不过六月而已。   半年时间就训练出一批精兵,云琅是不信的。   在脑海中回忆一下那个倔强的少年,云琅叹口气道:“他就不该来北地。”   应雪林道:“这是我们想了许久之后,能给你找到的最好的外援。”   “是李敢出的主意?”   司马迁笑道:“李敢以为与其将李陵放在路博德门下,不如放在你麾下他最放心。如今,陛下命路博德在西南不得妄动,李陵又一心求战,就打发他去了吴国王麾下帮助剿灭南蛮。你知道又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云琅摇头。   司马迁叹息一声道:“李陵带领两千丹阳兵,才抵达吴国,吴国王亲自率领的大军就被南蛮打的稀烂。陛下闻听此事之后勃然大怒,认为吴国王此举有辱大汉国,就下令革除吴国封国,自吴国王以下官吏,兵将,皆贬官三级,名言不可重用。李陵去了吴地是为了重振李氏门楣,结果,不但没有达到目标,反而被贬官三级,如今由校尉降级为由尉……如陛下所说,李氏的命不好。李广无缘封侯,李当户战死,这李陵的命运似乎比他的父祖更差!”   云琅抽抽鼻子,他以为让李陵远离北地,换一条路,让他不再那么倒霉,没想到,倒霉的人不论走到那里都是一个倒霉蛋。   “李陵不能去北地。”   云琅轻声道。   东方朔怒道:“给一个理由!”   云琅板着脸道:“没有理由!”   应雪林皱眉道:“君侯因何待李陵如此苛刻?”   云琅道:“这是为他好。”   司马迁紧跟着追问道:“好在哪里?”   “即便是再倒霉,李陵依旧活着!”   司马迁轻声道:“如果苟活一生,不如轰轰烈烈战死。”   云琅瞅着开始留胡须的司马迁道:“你知道个屁啊!”然后就结束了谈话。   谁都能跟李陵套近乎,云琅觉得司马迁应该跟李陵成为仇人才算是好事情。   永安县的由尉孙大路第一次见云琅这样的高官,更何况云琅本身就该是他的主人,他带着五百永安县侯国兵为了不误点卯日期,从永安县星夜兼程赶来为自家侯爷撑门面,没想到来了上林苑才发现,自家侯爷的处境比他想的要艰难一万倍。   眼见边上的长沙郡兵一个个东倒西歪的,他觉得自己有义务帮助君侯,于是,就大喊一声道:“永安县由尉孙大路以下五百战兵,参见君侯!”   云琅坐在椅子上懒懒的冲着孙大路招招手,示意他上来,孙大路大喜,三步并做两步急匆匆的来到台子上,单膝跪地拜见云琅。   云琅静静的看着眼前这个中年人。   如果脱掉他身上的皮甲,这个由尉应该就是一个普通的农夫,黧黑的脸膛,布满老茧的双手,单膝跪地的姿势并不标准,颈项间全是油垢,云琅甚至能听到他的心狂跳的声音。   “这次算是给我长脸了,去,接收五百长沙国郡兵,从今日起,你就是我军中的第一曲长。”   孙大路欢喜的抬起头,见君侯冲着他笑的温和,顿时胸口一阵阵发热。   到底是自家的主人,哪怕平日里并不知晓永安县的事情,仅仅第一次见面,就让自己从一个无正式官职的由尉变成了拥有千人部属的曲长。   这一刻,他觉得自己不辞辛苦的驱赶一群侯国农夫来上林苑,是他此生做的最英明的一个决策。   匆匆的下了高台,孙大路就大声的喝令自己的屯将,要他们一定要从长沙郡国兵中挑选最强壮的五百人入列。   云琅见孙大路已经开始挑人了,就对身边的李勇,李绅道:“剩下的归你们,以后还有军纪散乱的军队,就立刻打散,分别归属你们三人。既然陛下不肯给我派遣精兵良将,我们就自己打造出一支雄兵来。”   “喏!”   李勇,李绅二人显得极为兴奋,两兄弟被父亲李蔡培育多年,早就想进入军伍中追随父亲的脚步,李蔡总想着自己还有时间,只要熬过这段时间,就该给两个儿子寻找一个好的职位,没想到家中风云突变。   一夜之间,就从丞相之子,变成了罪囚之子。   还以为此生与军队无缘,没想到父亲还是用命给他们兄弟两换来了一个新的前程。   眼前的两千长沙国郡兵,一瞬间就被孙大路,李勇,李绅三人刮分完毕,军卒全部被领走了,台子下面只剩下五十多个军官。   东方朔上前一步,从怀里掏出一沓文书,丢给长沙国来的牙将道:“自己去中军府报道。”   从一开始,云琅就没打算要别人的军官。   两千五百将士随着自家曲长进了早就修建好的军营休息,于是,云琅高高的点将台下,又变得空空荡荡。   背后的高悬的黑虎旗被风吹得哗啦啦作响,而云琅已经昏昏欲睡了。   一阵整齐的脚步声传到云琅的耳中,他微微睁开了眼,只见一队身着土黄色衣衫的军卒举着长枪从大路上走了过来。   最前面有一匹马,马上坐着一个身着铁甲的甲士,面铠都放下来了,看不清眉眼,只能从瘦小的体型判断出,这人该是司马迁三人提到的李陵。   装备太差了,两千多人,只有一副铁甲,二十副皮甲……   云琅看了东方朔一眼。   东方朔指着整齐的队列道:“比刚才见到的那些人强的多,至少知晓列阵进入点将台。”   云琅道:“你这是在笑话我么?”   东方朔摇头道:“当年骑都尉什么都没有,还不是被你打造成了一群悍卒。如今,只要有骑士说自己乃是骑都尉中人,哪一个不挑起大拇指夸赞。我觉得陛下不是在坑你,更像是希望你能给他再练出一支雄兵来。”   云琅摇摇头道:“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陛下就是想看我的笑话,这时候说不定正在长门宫与阿娇对饮,一边听隋越禀报我们这里发生的有趣事件呢。”   应雪林哈哈笑道:“君侯素有覆雨翻云之能,卑职以为此次也不会例外。”   云琅笑道:“你倒是对我有信心。”   应雪林笑道:“荒无人烟的野地里突然就出现了一座富贵镇,一座贫瘠的富贵镇突然就变得繁华起来了,一座繁华的富贵镇,忽然就变成了气势宏伟的富贵城。这些事情都是发生在我眼皮子底下,老父亲眼看着这里一点点的变化,亲眼看着富贵镇里的野民从衣不蔽体,变得富足安康,这样的变化,堪称翻天覆地,放眼天下,除却君侯之外,再无人有这样的本事。如今,场面虽然不堪,老夫还是坚持认为,这不过是让君侯将富贵镇上发生的事情从头再来一遍而已。”   云琅与应雪林说笑了好长一段时间。   李陵在高台下单膝跪地报名三遍了,云琅还是不理会。   司马迁叹口气道:“就算是看在李敢的份上,你也别让这个可怜的人难堪,别忘了,他身后还有两千属下呢。”   云琅挥挥手,早就等候在边上准备扩军的孙大路,李勇,李绅三人就迅速进入李陵军中,开始给自己挑人。   站在台下的李陵双目泛红,冲着依旧跟别人谈笑的云琅凄声喊道:“叔父就不给李陵半点机会吗?”   应雪林不忍卒睹,就转过身不跟云琅说笑了。   云琅瞅着台下的李陵冷声道:“我记得我曾经给你指过一条明路。”   李陵再次跪倒在尘埃里,双手伏地哀告道:“若不能光宗耀祖,李陵死不瞑目,若是叔父要将这两千丹阳兵散去,就先下令斩杀了李陵!”   孙大路,李勇,李绅的努力似乎并不奏效,明明已经下令了,那些矮小黝黑的丹阳兵并没有离开队列,将长矛杵在身边岿然不动。   孙大路大怒,抽出腰刀,就把刀子架在李陵的脖子上,只要云琅点头,他就会立刻斩下李陵的人头。   李勇,李绅兄弟两眼见李陵拜伏在地上泣不成声,想起自家的遭遇,也忍不住双目通红。   陇西李氏乃是豪族,李广去了,李蔡也去了,如今的李氏,只有李敢一人……   “上来!”云琅怒喝一声。   李陵推开孙大路的刀子,急忙来到台子上,云琅瞅着这个刚刚年满十五岁的少年。   只见当年那张白皙俊秀的脸,如今已然变得黝黑粗糙,流出来的眼泪,将脸上的尘土冲的一道一道的。   云琅想了一下,组织了语言之后道:“你可以跟我学别的,一样可以光宗耀祖,不一定要在马上取功名。”   李陵虽然泪流满面,却坚定不移的道:“李氏从哪里失去的荣耀,就一定要从哪里取回来。”   云琅看看东方朔他们,发现这三人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下了台子,正在检阅丹阳兵。   就轻声道:“你如此坚持,有可能会给李氏带来灭门之祸,如此,你还要坚持吗?”   李陵同样轻声道:“如不能马上封侯,陇西李氏一样会烟消云散!” 第五章 斗志还是必须有的   李陵最终还是带着自己的丹阳兵进了军营。   就在刚才,他被皇帝贬斥了三级的官职,又被云琅给升回来了,成了统领两曲兵马的牙将。   既然李陵已经做了决定,且毫不动摇,云琅也只好接纳他。   这对云琅来说也是一个试验,他想试试,自己到底能不能改变一些注定要发生的事情。   如果能,这对他以后的行为有着无可比拟的参照作用。   云琅在点将台上枯坐了一天,十六侯国兵马最终到来了十一国,如同中军府韩度所猜测的那样,云琅的一万两千战兵并没有凑足。   堪堪一万人而已。   错过今天到来的军卒,基本上就不会再有好下场了,即便是来了,云琅也不会再要,失期之罪从来都不是小过错。   中军府的海捕文书已经发出,正在上林苑训练的羽林郎也已经出发去追捕那些没有抵达卫将军营地的逃兵了。   刘彻坐在棋盘边上,悠闲地敲着棋子,坐在他对面的董仲舒却皱着眉头在长考。   短短的五天时间里,刘彻就已经杀遍宫中无敌手了。   或许他真的在象棋一道上有极高的天赋,也或许因为他是皇帝的缘故没人敢赢他,总之,在象棋出现的最初,刘彻确实算得上第一国手。   他很想把云琅找来下一局,看看自己的实力到底是不是如此之高。   一想到云琅赢了他之后的那张可恶的脸,刘彻就决定先找一些真正的聪明人试探一下。   董仲舒就是其中的一个,象棋跟规则两天前就已经给了董仲舒了,现在,就到了检验的时候。   董仲舒长久的思考,刘彻就越发的得意,眼看着自己只要将两只炮重叠起来就能杀死黑旗,而如此明显的漏洞,董仲舒并没有发现,而是在思考该如何保住那个重要的车。   果然,董仲舒最终还是挪了一步车。   刘彻满意的将双炮重叠起来,得意的喊了一声“将军!”   董仲舒满是皱纹的老脸变得越发的愁苦了,仔细的看了好几遍棋盘,这才将棋子放在棋盘上苦笑道:“陛下技高一筹,老臣甘拜下风。”   刘彻笑呵呵的道:“先生以为此道如何?”   董仲舒摇头道:“杀气太重,有违君子平和之道,陛下万万不可沉迷啊。”   刘彻摇头道:“朕为一国之君,本当提三尺剑为万民开创一个太平的局面,只可惜,朕却无缘军伍,平生引以为憾啊。”   董仲舒道:“云琅此人嘴擅拿捏人心,此道应该又是他投陛下之所好做出东西,陛下不可不防。”   刘彻笑道:“区区玩物也想迷惑朕的心智,先生未免太高看云琅了。”   董仲舒摇头道:“陛下不可等闲视之,老臣自认为见多识广,借他云氏一片地方召集了一些大儒来谈论学问,没想到,受益最多的却是云氏。”   刘彻笑道:“先生就大度一会,让他一次。”   董仲舒有些惊讶,他不明白皇帝此时为何如此大度。就听刘彻道:“那是为国敛财,还说不上对错。”   董仲舒同样呵呵一笑,捋着胡须道:“如此说来,云琅建立的功勋应该有老臣的一份子才是。”   刘彻道:“升任卫将军,并非因为他为国敛财,而是因为这个职位只能由他来坐。别人干不好这事。”   听皇帝说的轻松,董仲舒心中哀叹一声,云琅大势已成,一想到自己给云琅留在太学的那座跨院,董仲舒心中满是苦涩之意,他仿佛看到自己死后,云琅会把那座跨院用西北理工的学生塞得满满当当。   “先生以为朕的棋道能否与原作者云琅一战?”   董仲舒摇头道:“陛下虽然智计超绝,然浸淫此道的时日尚短,恐无法与云琅这个规则制定者一争短长。”   刘彻点点头道:“朕也如此认为,且过些时日再说,此次泰山封禅大典,先生是否愿意充任典仪?”   董仲舒起身,深深一礼道:“老臣虽然年迈,还堪陛下驱使。”   刘彻放下棋子站起身正色道:“太一神灵昭告天下大典,不容有失,朕已经赦免了赵禹,他将快马入京,希望先生不要在意他狱吏的身份,还要好生制定出一套典章来才好。这天下,还是有规矩一些的好,如此方能理顺昔日杂乱的人心。”   董仲舒笑道:“陛下这是准备以《朝律》为骨来制定新的典章?”   刘彻看着董仲舒道:“有益于大汉江山,有益于万民,有益于朝廷,这是朕的要求,先生万万不可小觑,更不可心存杂念。”   董仲舒施礼道:“老臣知晓,定会召集天下才学之士,定制出一个可以万代流传的典章,不使陛下失望。”   刘彻笑道:“正是啊,自前秦始皇帝统一天下,就因为典章过于苛刻,秦二世而亡。大汉取代暴秦定鼎天下,自太祖高皇帝以来,已历五世,尔儒家常说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天子之庙,七世而祧。朕秉承先祖余烈,无往而不利,现如今,也想给子孙留下一些遗泽,就以泰山封禅开始。”   董仲舒笑道:“陛下英明!”   刘彻笑道:“不愧祖宗就足矣让朕满意了,来来来,刚才这一局先生心思不在此物上,这一次可要心无旁骛,最好让朕品尝一次失败的滋味。”   董仲舒欣然从之。   扶荔宫中自然是没有荔枝的,不过,这里的荔枝树却不少,五月天真是岭南荔枝丰收的时候,扶荔宫里的荔枝长得还没有指甲大,云琅摘下来一颗品尝了一下就迅速的吐掉了。   公孙敖种植的荔枝,实在是比毒药好不到那里去。   只要是皇家宫苑,就离不开城高池深这四个字,虽然只是一处休闲娱乐之所,也被修建的如同堡垒一般。   只要进驻了大军,就是一座兵城。   没用的荔枝树自然是要砍掉的,这样的荔枝树等一千年都不会结出类比岭南的好荔枝。   在大汉,人们对事物的规律问题研究的不是那么透彻,就算是春秋时期有名的大学问人晏子,也只总结出一个橘生淮南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这样一个极为表象的答案。   自从卫将军属下一万人进驻了扶荔宫,云琅并没有立刻开始训练军卒,而是每天都给这些军卒供应足够的食物,准备把他们饲养的强壮一些之后再开始训练。   这些可怜的侯国军与京城军的待遇根本就不可同日而语,只要看他们枯瘦的身材就知晓,他们从来就没有吃饱过。   李陵带来的两千丹阳兵虽然好一些,那也是李陵不惜重金给他们购买来了足够多的粮食喂养的结果。   李陵的计划其实很不错,本来想通过与蛮族的战斗捞一些军功,然后彻底解决一下军中缺粮的窘境。   毕竟,陇西李氏并没有多么富裕,如果不是因为曹襄允许李氏参与咸鱼买卖赚取了一些钱财,李陵连这样的一支军队都训练不出来。   物资与粮食甚至武器,乃至装备对云琅来说就不算什么问题了。   中军府的韩度之所以会对云琅冷嘲热讽的极为不满的原因,就在于,云琅一封信就能从长门宫仓库里调集出足够一万人吃一年的粮食,以及堆积如山的麻布,即便是簇新的铠甲,也被长门宫的管事用旧货的名义支持了两千副。   这些东西全部出自长门宫,他们无法沾手,中军府的人对于云琅这种挥霍无度的行为痛恨到骨子里面去了。   至于这些郡国,侯国兵们,就像掉进了米缸里的老鼠,整日里吃饱了饭穿着干净的新衣服无所事事的养膘。   李陵,李勇,李绅加上一个孙大路,四人夜以继日的研究该如何将这些军卒养胖之后再把他们训练成适合战斗的人。   至于云琅跟东方朔,应雪林,司马迁考虑的更多的却是泰山封禅大典。   到底该如何巧妙地将西北理工的学说揉进这个大典中,才是云琅真正头疼的事情。 第六章 贪玩的后果   自从云琅带兵进入扶荔宫之后,他就彻底的封锁了这座皇家宫苑。   很多想要看云琅如何练兵的人,都被宫门前的卫士给拦住了,其中,就包括心痒难熬的李敢。   他李氏最有出息的三个晚辈,如今都在云琅麾下,哪里能平静的下来。   “卫将军有令,闲杂人等不得入内!”   与李敢一同前来的曹襄挖挖耳朵,然后对李敢道:“咱们回去吧,这句话我听得很耳熟。”   李敢怒道:“我们兄弟如何会是闲杂人等?”   曹襄叹息了一口气,就屏住呼吸听卫士怎么回答。   果然,不出他所料,就听卫士大声道:“卫将军说了,他说的闲杂人等指的就是两位君侯。”   曹襄哈哈一笑,马上就吩咐车夫调转车头回阳陵邑。   李敢怒道:“你怎么一句话都不说?”   曹襄道:“耶耶都成闲杂人等了,还等什么?最近耶耶发现,跟我说这句话的人真是越来越多了。这就是一种病,需要根治一下,要是任由病情蔓延,老子迟早会变成真的闲杂人等。要不然我们到去病那里去?”   李敢道:“去病那里有什么好看的,军中将士都是老军伍了,现在正是他们轻松快活的时候,想要看他们演武,至少是开拔前三个月的事情。没必要现在就损耗他们的精力。”   “火药呢?”曹襄低声道。   李敢同样低声回答道:“在另外一个地方。”   “哪里?”   “去病说了,不告诉闲杂人等。”   曹襄咆哮一声,探手就去掐李敢的脖子……   “云琅封锁了扶荔宫到底在干什么?”刘彻放下手中朱笔问隋越。   “听绣衣使者说,卫将军正在提升将士们的体质,那些军卒整天吃饱了睡,睡醒了吃,什么事都没有做。”   “用朕的军粮?”   “启禀陛下,云琅从中军府领来的军粮,物资还没有动,现如今用的都是长门宫淘汰下来的陈粮。”   刘彻叹口气道:“是啊,长门宫倒腾一下仓库,就够云琅那一万人吃一年的。明知道他在坑朕的粮食,朕却不能说什么,真是怪哉。”   “奴婢听说,那些人不仅仅有粮食吃,还有很多的肉,金贵的咸鱼也有。”   刘彻摇头笑道:“这就是有钱人的好处,云琅这人平日里很是看重钱财,没想到到了用钱的时候,他倒是大方啊。”   “奴婢听说,永安侯并没有自己花钱,而是在出售什么战争债券给商贾。只要商贾现在支持他练兵,等这支军队形成战力了,到时候缴获的物资可以优先供给这些支持他的商贾。”   刘彻愣了一下,狐疑的瞅着隋越道:“有人肯买?”   隋越从怀里掏出一块造型别致的铜牌放在刘彻的桌案上道:“这是一千钱铜筹!”   刘彻拿起那块铜筹,上下看了一下道:“这东西就值一千钱?”   隋越连忙道:“价值一千云钱!不单卖,一次最少要购买十枚!”   刘彻掂量一下铜筹,对隋越道:“唤桑弘羊过来。”   不大一会,桑弘羊就匆匆的赶来了,刘彻将那一枚铜筹丢给桑弘羊问道:“怎么回事?”   桑弘羊拿着那枚铜筹并不感到惊讶,拱手禀报道:“此次卫将军府共卖出这样的铜筹一万枚。其中四成用来向匠作购买武器,四成用来购置战马,两成用来购置粮食,布匹,以及其余大军所需物资。”   刘彻怒道:“配发的武器呢?”   桑弘羊见皇帝发怒,有些莫名其妙连忙道:“侯国军,郡国兵他们配发的武器是第三等的。云琅说他用惯了第一等的武器,不喜欢第三等,就将第三等武器折价还给了匠作,添了四百万云钱更换了一等武器。”   刘彻皱眉道:“你收的钱?”   桑弘羊从袖子里掏出一本账簿交给隋越,再由隋越呈递给皇帝。   见皇帝开始审阅账簿了,就拱手道:“此法若是可成,朝廷府库就能应付自如,一场大战打下来,赚钱都有可能。”   刘彻放下账簿,冷冷的道:“为何不禀报朕知晓?”   桑弘羊惊诧的道:“微臣写了奏章,陛下也批阅了,因此,微臣才会允许卫将军府运行此事,否则,微臣就算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造次。”   刘彻见桑弘羊的表情不似作伪,就对隋越道:“去拿存档文书,朕要重新验看。”   隋越出去了,刘彻拍着脑门道:“你觉得此事可行?”   桑弘羊恭声道:“并无逾矩之处,此事在我大汉朝也并非没有先例。先帝平七国之乱的时候,就已经用过一次,用了无盐氏的钱财平乱,平乱之后给无盐氏一点特权,导致无盐氏在两年之间就成了我大汉最大的子钱家。云琅此次只是筹集了一千万云钱,远不及先帝年间。”   “战利品都该是朕的,那么,云琅拿什么来偿还借到的这些钱,既然是子钱,那就该有利息,他如何支付,你莫要告诉我云琅是在用属于朕的缴获来支付这些子钱。”   桑弘羊喟叹一声道:“云琅准许这些商贾随军!”   “什么……”刘彻大吃一惊。   “云侯此次出击路线乃是河西,上一次河西之地已经被骠骑将军横扫了一次,云琅以为,骠骑大将军仅仅是消灭了一些势力最大的土王。并没有将我大汉的力量涉及乡野……这算不得真正的占领,河西之地现如今虽然已经并入我大汉版图,一些交通要道,为我大汉屯军之所。然统治广阔乡野的人,依旧是那些羌人,匈奴人中的富户,云侯以为,只有将陛下的旨意传达到乡野,传达到每一个河西之地的百姓,这河西才真正算是属于我大汉朝的。不得不说,云琅的这番说辞说动了微臣,因此,微臣才会拟定了章程,请陛下审阅。”   刘彻沉默不语,桑弘羊觉得皇帝既然已经批阅了,就该知道此事,更何况他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写的很清楚,为何此时却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隋越匆匆的回来了,手上捧着一个木匣子,桑弘羊看了一下标注,点点头,隋越就当着桑弘羊跟皇帝的面撕开了封条,打开匣子,将里面那一沓奏章放在皇帝面前。   桑弘羊每日要禀奏的事情很多,这一匣子奏折仅仅是他一天写成的条陈。   刘彻翻看了好一阵子,才从中间找到了桑弘羊所说的那封奏折。   打开奏折,刘彻没心情看内容,直接翻到最后,只见在奏折的最后部分,有一个大大的红色准字。   不用验看,刘彻就知道那个字是他自己写的……   “退下吧!”   刘彻冷冷的吩咐一声,桑弘羊就在万般猜疑中离开了。   隋越又想跑路,因为皇帝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甚至有些恼羞成怒!   奏折是他亲手批阅的,那个字也是他亲自写的,只是,当时满脑子都是车马炮……他根本就没看奏折的内容。   桑弘羊每日呈递上来的奏折多如牛毛,再加上奏折的名称叫做,《侯国军,郡国军三等武器更换事宜疏》,这等鸡毛蒜皮的小事桑弘羊却写了厚厚一沓内容……   如果刘彻知道这份不起眼的奏折里写着关于卫将军府更换武器事宜,他一定会仔细研判一下的。   就算是最终还是会同意,后面的警告监督事宜也必须同时跟进。   这是必要的流程,刘彻一想到云琅居然在没有受到监督的情形下,居然给一万名军卒更换了武器,一股寒流就从他的脚底板涌到心头。   这一次没有出事,那么,下一次呢?   刘彻甚至怀疑,云琅之所以会在这个时候敬献象棋,是不是就跟这件事有关?   很快,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成功的可能性基本上没有。   然而,事情毕竟发生了,刘彻自忖还算勤勉,尤其是在批阅奏折这种事情上,他从来都不会懈怠。   以前纸张没有盛行之前,每日里要批阅数百斤重的竹简,他都一丝不苟,从无差错,现在,到底是怎么了? 第七章 风起于青萍之末   这种事情谁都帮不了刘彻。   这是他自己犯的错……   刘彻用了足足十天时间,谁都不见,废寝忘食的将自己过去三个月以来批阅的奏章全部看了一遍。   他从中挑选出来了的不符合他心意的奏章四十七封。   这四十七封有问题的奏折中,比云琅事件还要大的就足足有十三件之多。   由此,刘彻惊恐的发现,如果继续追溯自己批阅过的奏折,天知道还会有多少错误未被发现。   他开始怀念起公孙弘来……   这个死去的老倌,虽然对他俯首贴耳,却总能从他批阅过的文书中找到漏洞,那个时候,宰相还是有些权力的。   自从李蔡接替公孙弘成为宰相,他就成了一个摆设,同时,大汉王朝的旨意直接从未央宫发布向整个大汉,中间再也没有牵绊跟修正。   骄傲的刘彻以为他做出的决定一定是最好的,官员或许会出于私心,或者出于贪婪,出于人情,做出很多对大汉国极为不利的决定。   他刘彻不会,因为他就是大汉国,大汉国就是他,人国一体,不分彼此。   也只有他才会用最认真的态度去面对这个国家……   然而,他终究只是一个人,不是一个神!   刘彻并不认为自己的做法是错的,权力越是集中,就越是能够发挥他的作用。   于是,刘彻每一天都工作到很晚,他现在不仅仅要处理新的公务,还要纠正以前的谬误。   云琅送来的棋子,他已经很久没有触碰过了,似乎已经忘记了这个东西,对他来说,在江山社稷面前,所有的享受都不过是一场云烟罢了。   狂吃了一个月的侯国兵,郡国兵们终于开始后悔了……   当他们已经对每日吃丰盛的食物开始觉得理所当然的时候,军队开始训练了。   李陵这孩子最喜欢的兵法大家是吴起。   而吴起这个家伙最得意的手段就是训练出来了魏武卒,就是他带着魏武卒历经大小战役七十有二,其中大胜六十四场,其余都是平手,此人一生未曾品尝过败绩。   就是他攻下了天下雄关函谷关,自他之后,再无人能踏进函谷关半步!   李陵的年纪还小,所以他还没有能力修正吴起训练士兵的法子,他能做的就是照猫画虎。   吴起认为,兵不在多而在“治”,因此他挑选魏武卒的条件是,士兵身上必须能披上三重甲,手执长戟,腰悬铁利剑,后负犀面大橹,五十弩矢和强弩,同时携带三天军粮,半天内能连续急行军一百里的士兵。   李陵准备按照这个标准训练他的部下的时候,被云琅狠狠地抽了一顿鞭子。   如果按照李陵的方式,这一万多军卒中,可能挑不出多少能用的。   云琅没打算训练出一批特种兵,他只想让这一万人成为大汉国中规中矩的军卒。   在这个时代里,云琅想要一些人去执行特种兵才能执行的任务,他会跟皇帝申请大汉国最精锐的甲士,或者讨要一些绣衣使者。   在大规模的混战中,个人的武力不足以左右一场战事。   在李陵跟李勇,李绅,孙大路再三研究之后,他们认为这群农夫没有任何可能会被他们训练成骑兵,因此,重甲步卒就成了唯一的选择。   于是,扶荔宫的大门洞开之后,一群精赤着上身的军卒就鬼哭狼嚎的从里面跑出来,一路跑到渭水边上,然后扛起一块四十斤重的鹅卵石,再跑回来。   云琅以为扶荔宫的城防工事不够强大,他想加高城墙,加宽壕沟,手里头有一万多吃饱喝足的精壮男子,如果只让他们在校场上砸地面那就太亏了。   竹条,麦草,芦苇,破烂的丝絮,这些东西不论是云氏,还是长门宫都有大量的存储。   当这些东西跟白灰黏土混在一起蒸煮之后,再用巨锤夯实,就会连接成坚实的一块。   赫连勃勃的统万城云琅是见过的,一座可以在风沙中留存一千六百年的城池,云琅觉得可以在上林苑出现一下。   扶荔宫里面的军卒们只负责把石头背回来,把黏土背回来,至于烧石灰,修筑城墙这些事情就与他们无关了。   云琅利用卫将军的职权,征发了劳役六千……   此次征发劳役,对上林苑的百姓是有利的,毕竟,这次服劳役的地方就在家门口。   因此,云琅很容易就弄到了六千人。   这六千人中,却以匈奴,羌人,奴隶最多,好些富裕的商贾之家,哪里会亲自来服劳役,往往指派一些奴隶代替他们来。   这其实是不允许的,云琅却没有追究,建城是一件苦差事,指望那些脑满肠肥的家伙来干活,不如使用奴隶。   李敢跟曹襄终于不在被人当做闲杂人等了,在进入扶荔宫之后他们俩惊奇的发现,原本草木茂盛的扶荔宫,如今变得光秃秃的,一棵荔枝树都看不见了。   “树呢?”   “当柴烧了。”   六月的太阳毒辣的厉害,而扶荔宫的广场上却没有任何遮阴的地方。   曹襄用扇子遮在脑袋前方,瞅着提着鞭子在屋檐下来回徘徊的云琅道:“不行啊,李陵那孩子才到你麾下一月多,就已经被你抽了七八次。他母亲,祖母实在是受不了了,跑来找我跟阿敢,哀求我们给李陵求求情,让你莫要再折磨他了。”   云琅怒道:“我打过你儿子没有?”   曹襄摇头道:“你大概是舍不得打吧?”   云琅摇头道:“一个孩子就该有一个新的教育方法,霍光不用打骂,他自己就知道努力,张安世为人驽钝一些,就需要我经常呵斥,你儿子是一个极其自爱的一个孩子,如果我上手打他,你信不信他会自尽?李陵这个少年人,表面上看起来坚韧不拔,实际上是最没有坚持的一个少年人。脑子太过活络不是好事,我必须用鞭子让他知晓,他还有很大的潜力没有被发掘出来。”   曹襄听的目瞪口呆,擦一把嘴角的口水,取过云琅的茶杯喝了一口茶水道:“你就不怕把他学我儿子?”   云琅瞪了曹襄一眼,嫌弃的又找了一个茶杯,他不相信,一个能在匈奴忍辱偷生几十年的人,会因为几顿鞭子就自戕!   李敢检查了李陵身上的伤痕,倒是什么话都没有说,如今,云琅麾下的将领,李氏就占了三个,说云琅不看重他们那就太亏心了。   “你在羽林卫中也是待过的人,如何训练军卒,你应该清楚啊,你就不能教教李陵,不要让他胡搞成不成?”   他不说李陵挨揍的事情,直接指向云琅的要害,话里话外的指责云琅偷懒。   云琅大笑道:“你知道个屁啊!”   李敢怒道:“你要是敢放,我就敢知道!”   云琅发愁的看着李敢道:“我怎么会有你这么蠢的一个兄弟啊!”   曹襄坐在椅子上摇着扇子笑的前仰后合,直到李敢开始发怒了,才慢吞吞的道:“你觉得阿琅以后还能执掌这支军队吗?”   李敢不耐烦的道:“我朝真正领兵的人是长史,是司马,不是卫将军,不是骠骑将军,更不是司马大将军。”   李敢见曹襄也学云琅一样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他,就沉声道:“你们不会真的觉得李陵可以训练出一支精悍的军队吧?”   云琅恶狠狠地道:“他要是训练不出来,我会用鞭子生生的抽死他。”   李敢咬咬牙道:“看样子,你对他的期望很高?”   云琅叹口气道:“如果他能逃过劫难,他的成就应该高过你。”   李敢闻言眼睛一亮,嘿嘿笑道:“那就抽,那就抽,往死里抽,万事有我撑着!” 第八章 掌控无处不在   曹襄也想说这样的话,想了半天,发现曹信是他的亲儿子,李敢刚刚说过的话这才没有说出口。   “当利怀孕了。”曹襄有些忧愁。   “哦,你很能干嘛!”   “比起你们几个来说,我只能算是知耻而后勇了。”   被云琅刺激了一下,曹襄立刻就忘记了自己开话题的初衷。   “这么说,当利生的孩子才能成为你曹氏的宗主?”   云琅不愿意糊弄曹襄又把话题给兜转回来了。   曹襄抓抓脑袋道:“其实啊,我也是有几个庶出兄弟的,结果,身体不好的我最终成了平阳侯。”   “皇家嫁公主其实就是一个阴谋,是一个稀释其余家族血脉的阴谋。你母亲是皇族,所以你就有了皇家血统,如今,你又娶了当利,等你儿子生出来,他身上的皇家血脉会更加的浓厚。如果你儿子再娶公主……哈哈……三五代过后,你曹氏子孙就是皇族血脉了。”   云琅不怀好意的挑拨道。   曹襄冷笑一声道:“你娶了宋乔,云哲一半的血脉成了宋家的,然后云哲又娶了别人家的闺女,你孙子身上的血脉还有几成是你云氏的?准确的说是你的?除非你不顾人伦让云哲娶云音,否则血脉稀释这种事就难免。少在我跟前诡辩,老子聪明着呢。”   曹襄一番话让云琅觉得曹襄真的很聪明。   天气非常热,不过云琅所在的官厅非常的宽大,只要把四面窗户全部打开,这里就有凉风飕飕的穿过,这个时候在最适合喝冰镇的葡萄酿。   可以无节制的在军中喝酒,这就是云琅当上卫将军之后发现的第一个好处。   以前被人节制,喝口酒都要偷偷摸摸,现在好了,在某种程度上他成了这支军队的最高节制者,军令对他自然是无效的。   他们可以坐在凉风习习的官厅里喝酒,那些将校们就只能在烈日下监督军卒们将人头大小的鹅卵石一个个背回来……   即便是昨日里才挨过鞭子的李陵也不能幸免。   曹襄看着不断变高的扶荔宫城墙奇怪的道:“阿琅,你造的东西总比大匠们建造的大一些,这是为何?”   云琅喝一口酒道:“我比你们所有人都知晓大难临头时,有一个坚固的城池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戈非不利也……孟子说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这个道理你不明白?”   曹襄吊起了书袋。   云琅,李敢两人齐齐叹口气……   曹襄连忙又道:“我知道人心难测,我也知道在我们真正出事的时候人心屁用不顶,可是,孟子说的大道理还是正确的,这一点你们莫要笑话我。”   云琅拍拍曹襄的肩膀道:“兄弟你记住了,只要陛下能让天下百姓有一口饱饭吃,孟子说的道理就永远是屁话。衡量得道失道的标准,不在人心,而是胃囊,管仲说衣食足而后知荣辱,这句话是非常有道理的。现在的长安,总让我有一种岌岌可危的感觉……所以,我才想把卫将军府弄得坚固高大一些。有备无患啊。”   曹襄皱眉道:“你觉得长安不安全?”   云琅摊摊手道:“是啊,我只要看到奴隶,就有很强烈的危机感。”   “为什么,他们现在很听话,而我大汉也颁布了《奴隶管理章程》,不准主人苛待奴隶,曹氏旁支的好些奴隶都不用戴镣铐了,甚至还好心的给他们婚配。依我看来,给奴隶解除镣铐,准许他们繁衍,会成为一种大趋势,不出三年,一定会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的。”   “解除镣铐,婚配?我怎么没听说过?”   曹襄笑道:“大批精壮奴隶都被陛下调去开凿蜀道了,听说死伤无数。我家中押送奴隶去蜀道的管事回来说,第一次送去的两千奴隶,存活的不到四成。”   “怎么会这样?”   “为什么不会是这样?这条蜀道是沿着栈道开凿的,头上是青天,脚下就是悬崖峭壁,奴隶们需要把绳子绑在腰间,沿着悬崖爬下去,在半山腰开凿道路,只要绳子磨损了,就会有奴隶直接从悬崖上掉下去。   不仅仅如此,蜀中深山老林中,虎豹横行,再加上终年潮湿多雨,匈奴人,羌人,义渠人本身都是北地人,不惯蜀中气候,死的就更多了。   这样的结果就是关中的奴隶价格暴涨,奴隶变得金贵了,尤其是吃苦耐劳的匈奴奴隶更是金贵些。   就像没人愿意折磨自家的大牲口一样,指望他们干活呢,所以,多给些草料也就成了必然之事。   以前还说不许奴隶婚配,现在又有人担心大汉军队把周边的匈奴人全部弄死,以后没有了奴隶可用。   就觉得奴隶们已经是女多男少的状态,不如允许他们婚配,一来可以安定奴隶之心,二来可以细水长流,让我们有无穷无尽的奴隶使用。   这样的想法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云琅笑道:“就不担心他们在长安繁衍出一个匈奴部落来?”   曹襄呵呵笑道:“朝中那些大臣们见羌人温顺,就强行把羌人妇人的地位拔高,让她们挑选自己心仪的匈奴男子,一旦成家之后,这个匈奴男子地位远不及羌人妻子,家中大权全在妻子,即便是奴籍册簿上,记录的家主也是羌妇!同时,他们还给陛下建议,给了羌妇一点点土地,让羌妇自己种植,成亲的匈奴奴隶每年春种,秋收之时还有几日假期,可以帮助他的妻子种地。事无巨细安排的不错,现在,长安城已经很少出现奴隶暴动的事情了。”   云琅瞅着曹襄那张俊秀的脸,心头一阵阵的发寒。   真正狠毒的人是董仲舒啊。   就在刚才曹襄的话语中,云琅不但听到了明处的道理,也听到了隐藏的意思。   在大汉的奴隶,绝不仅仅只有匈奴男子跟羌人女子,还有羌人男子,匈奴妇人,甚至可以说,在捕奴团,以及大汉军队的不懈努力下,东夷、西狄、南蛮、北戎的奴隶都有,在角斗盛行的今天,就连遥远的大秦国奴隶在长安也不罕见。   为何董仲舒的建议中只有羌人妇人,以及匈奴男子,其余的奴隶地位有没有改变?   按照那些老家伙缜密的做派,他是绝对不可能将好处给所有奴隶的。   既然有一部分奴隶得到了好处,那么,就会有更多的奴隶失去了更多的权益。   这是一定的。   羌人妇人嫁给了匈奴男子,那么,羌人男子难道就会娶匈奴妇人?   这绝无可能,如果羌人地位较高,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培育出一个更加强悍的羌人部族。   他们只会将匈奴女人嫁给那些人来自人数较少部族的奴隶,将人多势众的匈奴人彻底拆分掉。   至于羌族男子……只有死路一条!   曹襄见云琅半天不说话,就嘿嘿笑道:“挺周到的是吧?”   “长安城中有多少羌人奴隶?我指的是男子!”   “没有了吧,我留在家中的羌人奴隶,都被少府给征用了,为这事我老婆没少跟我发脾气,说我白当了侯爷,连家里的奴隶都保不住。”   李敢终于插进来话了。   “你问这事做什么?你家又没有奴隶!”曹襄很担心云琅干出与所有人意志相违背的事情来。   云琅抓抓发痒的头皮摇头道:“没什么,就是问问。”   “董仲舒等一群老倌,认为这样做不是很体面,认为只要夷狄入我中国,着我族衣冠,就是中国人。现在,他的这一番见解很不得人心,你是儒家的台柱子之一,千万别掺乎进去,跟所有既得利益者作对。”   云琅摇头道:“我现在就是一只鸵鸟,把自己的脑袋埋在沙子里,眼不见为净,哪里管得着屁股暴露在外边!”   “咦?鸵鸟是什么鸟?怎么没听说过?”   “哦,那是一种只能在地上奔跑不会飞的巨鸟,一颗鸟蛋足足有香瓜大小。遇到惊吓,就会把脑袋插进沙子里,在大秦国以北的沙漠里。”   “能骑?”   “可以!”   “那就让大秦国的商贾弄一些回来,我们兄弟以后出行就不骑马了,改骑鸵鸟,这种鸟跑起来快不快?”   “快逾奔马!”   “那就很完美了,就这么说定了。” 第九章 幸福的人   送走了曹襄跟李敢,云琅就枯坐在大厅里,瞅着李陵与一干军官们将偷懒的军卒抽的哇哇叫。   对这一幕云琅早就习惯了。   如果是他初到长安的时候,面对这样的场面,可能会觉得不人道,很残忍。   现在,他觉得是理所当然。   军队本来就是暴力机关,干的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事情,在这里讲仁慈,那才是对部下最大的不公平。   后世之所以那么讲各种人的权力,那是因为人命在衣食丰沛的情况下,变得金贵了。   这其实与大汉人对待奴隶的态度是一样的,只要金贵了,自然就会有很多的保护措施。   如果发生饥荒,战争,再金贵的人命,在那个时候也会下贱的如同烂泥。   由此,云琅得出来一个结论,那就是人千万不敢贫穷,贫穷才是这个世界的原罪。   现在的世界还处在蛮荒状态中,人对地球的开发甚至还没有真正的开始。   如果让大汉人,习惯了富裕的生活,习惯了在生活上,精神上高人一等的生活,他们自己就会自发的维护自己的生活,哪怕暂时失去了,也能根据基因中的记忆,重回巅峰!   一个美好的早晨,会让大多数人有一个好心情,刘彻的心情并不好,连续熬通宵查验自己批阅过的奏章,是一件枯燥而且痛苦的事情。   尤其是在其中发现因为自己懒散而产生的谬误之后,那种痛苦就尤为剧烈。   毕竟,这些错误已经造成了损失,这些错误正在侵蚀他视作珍宝的大汉江山。   “这些事情本该可以避免的……”   人参粥的味道并不好,刘彻还是一勺子一勺子的吞下去了,他现在比任何时候都需要充沛的精力。   阿娇叹口气道:“以前我很讨厌你看歌舞,现在,我倒是希望你能去看看歌舞,哪怕在荷塘边坐坐也好,六月天的荷塘美不胜收啊。”   “我的错啊,总要弥补一下,来不得半点懈怠。”   也只有在阿娇面前,刘彻才会说出这种认错的话。   “我在墙壁外边堆积了很多的冰,给你准备了一个可以拥被高卧的好环境,吃过饭,去荷塘边走走,然后就好好的睡一觉,把精神养回来才是正事。总用人参之类的虎狼药物支撑,会吃出毛病来的,这不是长久之计。”   刘彻沉默不语,阿娇见他吃完了饭,就强行将刘彻拽起来,刘彻才站稳,就觉得头昏眼花,靠在阿娇身上休憩了片刻,才瞅着屋外的荷塘道:“原来,荷花已经全开了……”   阿娇温柔地道:“自从长门宫有了荷花,你每年在荷花盛开的时节来这里小住,有时候看荷花会看的入迷。”   刘彻来到窗前,让宫人拉开了纱幔,背着手看了一阵子盛开的荷花就对阿娇笑道:“我们去划船。”   阿娇立刻来了精神,娇笑道:“就我们?”   刘彻朝四周瞅瞅有些厌恶的道:“要那么腌臜之人做什么!”   说完了,就大步流星的向外走,阿娇连忙提着裙摆跟上,与刘彻成亲之后,他们就再也没有独自泛过舟。   兰舟就在荷塘边上,刘彻跨上轻盈的兰舟,眼看着船摇晃起来,隋越的心就一阵阵的发紧。   荷塘四周已经站立了很多水性超绝之辈,皇帝不要人跟着,这是皇帝的命令,可是,这种命令隋越从来都没有遵从过。   阿娇调皮的跳上兰舟,兰舟摇晃的更加厉害,随着阿娇的欢笑声,刘彻也难得的笑了出来,只有隋越恨不得将阿娇碎尸万段。   皇帝自然是不会划船的,逞强划了几下,发现在他的操控下,这艘兰舟只会原地打转,只好不快的将操控兰舟的任务交给了阿娇。   阿娇轻轻地搬动船桨,兰舟就笔直的滑入荷花深处。   刘彻干脆靠在船头闭上眼睛,口鼻间全是荷花散发出的清香,他很想探出手去采莲花,却想起莲花的杆子上有刺,忙不迭的收回手。   “您就靠在船头睡一会,妾身给您唱歌听。”   刘彻唔了一声,就将双手抱在胸前,他真的已经很累了,这才闭眼,就不想再把眼睛睁开。   “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摊鸥鹭!”   阿娇的声音不错,唱的虽然不好,却因为词曲有趣,此时唱来自然别有一番趣味。   “溪亭在什么地方?你什么时候去的?”刘彻听得入迷,见阿娇唱完,就问道。   阿娇叹口气道:“妾身那里去过啊,不过溪亭就在太学,哪里有老大一片洼地,被溪水糟践成了烂泥地,曹襄就引渭水灌水进去,变成了一个不小的湖泊,几年下来,已经成了上林苑的盛景之一,常有文人墨客在那里吟诗作赋,最是风雅不过。妾身早就想去了,只是不得闲,这才辜负了美景。”   “曲子词很有味道,谁作的?”   “曹襄作的,记录他跟云琅,去病,李敢一群人去溪亭游玩的状况,妾身觉得不错,就作成一首歌,想着等您有闲暇时间了,就一起去溪亭游玩,到时候妾身再拿出来,让您吃惊一下。”   刘彻闭着眼睛嘟囔道:“朕每日衣宵食旰的勤政,他们的日子倒是过得快活。”   阿娇笑道:“人家的差事做完了,自然可以乐逍遥,您的差事永远都没有做完的时候。妾身也不再说让您休息的话了,知道说了也是白说,一人肩负天下之重,您要是清闲了,天下人就会遭殃了。”   刘彻也不作答,只是调整一下睡姿,上午的阳光晒在身上暖和,此刻的他懒洋洋的,提不起半点精神。   耳听得刘彻传来平稳的呼吸声,阿娇扳动船桨的动作就更加轻柔了,她忽然觉得刘彻很可怜。   专心于工作的人自然是幸福的。   金日磾就有这样的感觉,将刚刚看完的一本书小心的合上,检查了一下书本,发现这本被他看了两遍的《农学考》边缘并没有起毛卷起,就细心地将书本放回书架。   眼看着云氏浩如烟海的藏书,金日磾恨不得一天都吃住在这里,如果可能,他甚至老死在这里。   每看一本书,他就觉得自己的眼界就宽了一分,每读完一本书,他就深恨自己为何要在蛮荒之地浪费那么多的时间。   就在金日磾靠在窗边,瞅着云氏书房外的柳树感慨的时候,一群小少年风一样的追着一头老虎从书房边跑过。   他们笑声是如此的清脆,以至于屋檐上悬挂的风铃也为他们的欢乐发出清脆的鸣响。   金日磾非常羡慕这些孩子,因为这些孩子可以正大光明的坐在另一间守卫森严的书房里听世上最好的先生讲课,而他只能留在这间最初级的书房里,即便是有了疑惑,也无处求教。   很多次,隔着荷塘,他看着那些孩子心不在焉的听云琅讲课,他就恨不得以身代之。   窗外的水塘倒映出他的身影——一贯的高鼻深目……   想到这里,金日磾就叹了口气,目光再次落在书架上,最上面那层就不用想了,没有人带路,没人能看得懂那套《算学初阶》。   那套书才是这座书房里最有价值的一套书。   是真正的属于西北理工的学问,这一点金日磾很早就知道了。   他甚至记得云琅当初给他介绍这本书时的情景。   “你是匈奴人,最好的时间里学会了牧羊放马,错过了学习这些学问的好时机,现如今,年纪大了,就学不来这套学问,即便是强行学习,效果也不好,这门学问学不到深处,基本上用处不大……你大致了解一下就好……”   金日磾身为匈奴人,在大汉早就习惯了别人的冷嘲热讽,哪怕是明面上的羞辱他也不是没有经历过。   唯有云琅这种极度无视的态度,让他心痛的几乎碎裂。   他已经不知多少次拿下来那套《算学初阶》,也不止一次的翻看过……只可惜,真的如同云琅所言,他看不懂,他甚至不认识书里面那些奇怪的符号。   翻遍这本书他都没有找到介绍这些符号意义的文字。   他知道,这是云琅有意为之。   云琅不愿意西北理工的学问彻底的流传出去而专门设置的一个小小的门槛。   就是这个不起眼的小门槛,将一心求学的金日磾死死的挡在学问的大门之外,不得寸进! 第十章 不安份的金日磾   刘彻终于有时间骑马了。   这是金日磾等候了很长时间的机会。   刘彻喜欢骏马,平日里郊游却喜欢骑肥马,所谓肥马轻裘才是郊游的最好配备。   骏马的脾气一般都不是很好,尤其是刘彻所有的那些骏马,更是百万中挑一的货色,用之战阵杀场自然是极妙的。   用在郊游后果就很严重,没有阉割的骏马,如何会容忍被一群阉马的包围,撕咬踩踏就成了家常便饭。   游春的肥马就不同了,它们有壮硕的体型,优雅的步态,美丽的皮毛,过份些的游春马甚至有精致的妆容。   刘彻骑的这匹游春马就是肥马中的佼佼者,银色的匹马柔顺的披在身上,阳光下如同银色的锦缎一般,长长的鬃毛被挽了六个髻束着金环。   黄金与白银本来就是极为相配的颜色,银色的肥马配上黄金制作的辔头,就让这匹马的模样看起来更加的高贵。   金日磾谦卑的跪在地上,刘彻的脚踩在他的肩头轻松地下了游春马。   “请陛下开恩!”   金日磾等皇帝在地上站稳了脚跟,并没有起身。   刘彻摘掉手上的柔软的羊皮手套,漫不经心的道:“你得到的恩典已经很多了。”   “微臣知晓,且感激涕零,如今求陛下准许金日磾拜在卫将军门下求学,如得陛下恩准,金日磾此生无憾,誓死报效陛下知遇之恩。”   刘彻已经开动的脚步停了下来,回头看着金日磾道:“你不是已经进入云氏书房进学了么?”   金日磾连连叩头道:“求陛下恩准!”   刘彻哑然失笑,对陪伴他游春的卫青道:“你觉得有可能么?”   卫青摇头道:“很难,云琅素来有敝帚自珍的习惯,陛下只要看看他门下的几位弟子就知晓了。张安世乃是张汤临终托付的人,也未能在云氏学堂中登堂入室,遑论其它了。”   刘彻抬手拨开下垂的杨柳,瞅着渭水里来往的船只道:“别人恨不得广收门徒,云琅为何反其道而行之?”   卫青笑道:“微臣曾经问过云琅,为何将太学中最好的一个院落空置,也不愿意广收门徒。云琅道:云氏门徒培育艰难,出来一个就该有大用,如果不能成材,只是徒然羞辱西北理工列祖列宗而已,不如不要。”   刘彻笑道:“如今,只看见霍光跟张安世,却不知后面那些顽童如今怎样了?”   “云,霍,曹,李氏四族独享西北理工这似乎已经成了定例。”   “朕记得皇后曾经将据儿送去了云氏一段时间,据儿可曾进入云氏学堂?”   卫青笑道:“皇长子学了农学,云氏学堂对皇长子大开门户,凡皇长子想要知道的学问,云琅做到了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在农事一道上,皇长子每每有令人耳目一新之高论。”   刘彻叹口气道:“天下之重,以农为本,据儿还算有些眼光。”   卫青看看皇帝的脸色想了一下道:“皇长子天生聪慧,只要有名师教导,不难出类拔萃。”   刘彻看看卫青道:“你倒是很看好他。”   卫青笑道:“嫡亲外甥,如何不看重呢。”   刘彻点头道:“这倒是一句实话,谁都有亲情牵绊,你这司马大将军也概莫例外啊。”   卫青施礼道:“外边的人将微臣誉为战神,只有微臣知晓,自己不过是一介凡人罢了。当年若不是陛下简拔微臣于牛马之中,又哪里有今日的什么战神,什么司马大将军,只有一牧马人卫青而已。”   “如此说来世有伯乐而后有千里马这句话算是真话?”   卫青大笑道:“该是如此才对。”   刘彻指着河面上来往的船只道:“董仲舒等人进言,准备开博学鸿儒考试。爱卿觉得这场考试能否成为我大汉的伯乐?”   卫青皱眉道:“想法虽好,恐难以施行,陛下威望高于四海,一两次恩典自然无人反对,若是,要将考试变成常例,恐怕很难。”   刘彻用马鞭子指指太学方向道:“试试吧,若是成功,天下人谁敢多言?若是不成放弃也不晚。”   卫青听皇帝这样说惊讶极了,刘彻做事历来是一言九鼎,今天怎么会在考试开始之前,就准备退路了?   卫青拱手道:“却不知陛下准备如何考我等一干武臣?”   刘彻大笑道:“自然是战场见分晓,以斩首多寡来论,每一场战事就是尔等的一场考试。小心了,朕的列侯并非长久不衰!”   刘彻说完话,就登上了一艘船,阿娇披着一袭轻纱,正站在船头迎接皇帝。   卫青知道,今天的游玩就算是结束了,皇帝对武臣的考验并未改变。   他说的非常在理,唯有在战场上称雄者,方为大汉将军!   皇帝坐船走了,侍卫也坐船走了,卫青骑马走了,他的亲将也跟着走了,缓缓地沿着河沿护卫皇帝的龙舟。   只有金日磾依旧跪在游春马跟前,等所有人都离开之后,这才心满意足的站起来。   掸掉身上的尘土,他觉得今天的天气真的是好极了,皇帝没有拒绝,那就是同意了。   牵着皇帝的肥马一步步的向长门宫走,金日磾出色的外表,以及身边这匹外表出色的游春马,都能把路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   一辆黑色的四轮马车在经过他身边的时候停了下来,一个青衣小婢,媚笑着向他招手。   小婢的模样很是清秀,只是那双灵活的眼珠子,与她的相貌极为不搭。   这样的女子金日磾见多了,他甚至能猜测得到马车里坐着的女主人一定会更加美丽。   今天的心情好极了,金日磾就有些蠢蠢欲动,将游春马的缰绳交给了赶车的妇人,自己灵活的钻进了马车。   从这里到长门宫需要走足足一个时辰,就时间而言,足够了。   三十里河提清风拂面,杨柳依依,正是贵妇人消暑游乐的好去处。   也是贵妇们争斗颜色的好地方……   金日磾才钻进马车,就被一具滑腻的身体给紧紧的抱住,金日磾仅凭着双手,就确定这具身体的主人应该是一个美人儿,随淫笑一声,就迎合了上去。   一个时辰的时间过得很快……至少金日磾觉得时间溜走的速度非常快。   收拾好衣衫,看看马车里两个瘫软如泥的美人儿,满意的在她们雪白的臀部拍一巴掌,然后就跳下了马车。   “日后还能再见郎君吗?”   妇人酥软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金日磾笑道:“就是这条路,我们或许还能再见。”   就在金日磾取回游春马的时候,就听有人站在路边大喊道:“他叫金日磾,是一个好人!”   金日磾恼怒的循声看去只见张安世正骑在一匹马上,冲着他大笑。   偷情这种事最忌讳的就是外人看见,马车里的贵妇尖叫一声,那辆马车就迅速的沿着道路狂奔了下去。   “那辆马车的所有人至少是一个两千石的官员,金日磾你有麻烦了。”   张安世笑眯眯的。   金日磾摊摊手道:“相聚两相欢,离别莫问名,我记得这条春风路上的规矩就是如此。”   张安世笑道:“匈奴人越发的少了,所以你这样的很讨妇人喜欢。”   听到张安世如此明显的羞辱,金日磾并不在意,笑道:“这是长安,匈奴人少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足挂齿。”   张安世觉得金日磾多少有些无耻,就拱手道:“话不投机啊,这就告辞。”   金日磾道:“我一介匈奴人都不在乎,难道张兄怜悯之心大发,准备拯救我匈奴奴隶于水火之中?”   张安世摇头道:“没有那个兴趣,不过,听说你要杀浑邪王,为什么不动手呢?”   金日磾瞅着张安世道:“漯阴侯挡了张兄的买卖?”   张安世笑道:“他一介降将,还没有被我看在眼里。”   金日磾冷笑道:“也不知张兄从哪里听到的无稽之谈,正因为有浑邪王,我河西匈奴部族才得以保全。我金日磾才能过上现在的日子,杀漯阴侯之事从何谈起呢。”   张安世大笑道:“好好好,咱们这就说好了,等你准备杀浑邪王的时候,告诉我一声,我可能会给你提供一些便利。” 第十一章 乱拳打死老师傅   浑邪王的名字就叫浑邪,后面这个王,其实是汉人给他加上去的,如果按照匈奴的说法,此人应该叫浑邪单于,属于大单于手下的一个小单于。   在匈奴王庭的排名并不算高,只是因为势力庞大,这才称雄于一时。   被霍去病带到长安之后,浑邪王的生活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受封漯阴侯,邑万户,赐五千金,两子恩荫校尉,荣宠可谓一时无两。   漯阴县在山东,文皇帝时期封为济南国,景皇帝的时候由于济南国王刘辟光参与了七国之乱,平乱之后,济南国除国,重新成为济南郡。   漯阴县本就是一个富庶之乡,虽然封地远了一些,却也算是一个难得的好封赏。   浑邪王不敢去漯阴县封地,向皇帝上表要求在长安置办产业,在这里长居,还愿意将漯阴县封地交给官府管理,他每年只要漯阴县的岁入。   刘彻答应了浑邪王的要求,还特意在阳陵邑为浑邪王置办了住宅,作为他放弃漯阴县封地管辖权的赏赐。   刚刚入住阳陵邑的时候,浑邪王处处小心谨慎,对自己的族人约束的很严厉。   只是,过惯贫瘠日子的匈奴人,突然从草原、荒漠进入了繁华的城市,哪里能收束的住自己的野性。   开始的时候还知道买东西给钱,时间长了,终于发现普通汉人似乎很害怕他们。   于是,他们就很自然的开始在阳陵邑胡作非为起来。   不久,便是民怨四起。   单个的大汉百姓打不过匈奴人,当每个里,亭的百姓开始按照军伍配置还击匈奴人的时候,匈奴人就非常倒霉了。   开始的时候是大汉人找官府倾诉,官府只是安抚一下百姓,并不对匈奴人下手。   后来,当匈奴人被打的惨不忍睹,出人命之后想起官府,去官府倾诉的时候,官府也是如此处理。   于是,这样的斗殴就继续了整整半年,官府在这半年里,把全部的精力都用在了监视着两群人不能持械斗殴上,对于拳脚肉搏,则保持一种乐见其成的态度。   再接下来的,随浑邪王居住在阳陵邑的匈奴开始无故失踪了,开始,只是一两个,后来就很严重了,十几二十个匈奴人结伴出去,结果就一去不回了……   浑邪王发现失态出乎他的预料了,他清楚,被汉人捉走的匈奴人,除了被汉人卖掉当奴隶之外,没有任何别的可能。   上报官府的文书写了无数,统统都泥牛入海杳无音讯。   万般无奈的浑邪王只好在上林苑,购置了大片的土地来安置他的族人。   离开了城郭,族人失踪的事情才慢慢停止了。   匈奴人不事生产,除过牧马放羊之外没有别的生活技能,也不知道是谁给浑邪王出了一个主意,那就是——放子钱!   浑邪王知晓放之钱这一道上,他没有法子跟云氏,韩氏等大子钱家硬拼。   于是,他放的子钱,并不以牟利为目标,只想用放子钱的得来的微薄利息来养活他的族人。   如此,跟云氏开始放子钱的手法一样,浑邪王放的子钱利息不到一成。   在今年春播之后,浑邪王的子钱生意就显得格外兴隆,甚至让张安世主持的放贷生意生生的减少了两成的份额。   最要命的是,浑邪王没有云钱,也没有别的铜钱,他手里全是匈奴人多年来从河西之地搜刮各路商贾得来的金子,尤其是大秦金币,满大汉勋贵中,就属他保存最多。   上林苑商贾拿到浑邪王的低利息黄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云氏钱庄用金子兑换铜钱。   此时的大汉黄金是有一个兑换价格的,也就是说,每一块黄金都必须对应相对的产出,这样的金子的价格才能恒定。   突然之间,长安多出来很多的黄金,而富贵城里存储了大汉国近三成的黄金,黄金价格回落,受打击最大的就是云氏,韩氏等一干钱庄。   如果浑邪王手中的黄金不多也就罢了,市场自然会将这些黄金消化掉。   偏偏,张安世等人通过别的渠道得知,浑邪王手中的黄金,并不比富贵城藏金少多少。   如果浑邪王继续向外放出黄金,云氏钱庄刚刚修订好的钱币市场,就会乱掉。   如果浑邪王是一个子钱家,知道子钱的学问以及规律,他也不会一下子放出如此多的黄金,选择细水长流式的放出黄金对他才是最有利的。   只可惜,浑邪王如何能知晓这些,见黄金如此受人追捧,于是,他就放出了更多的黄金,来兑换云钱……   张安世是如此的愤怒,韩泽等人也几欲发狂。   这些人不知多少次怂恿跟钱庄有关系的官员向皇帝进言,希望皇帝能够收拾掉浑邪王,将他手里的黄金全部收归国库。   可惜,奏折上去了就杳无音讯,很明显,皇帝目前并没有收拾浑邪王的想法,至少眼前还没有。   子钱家们却等不及了,再让这个混蛋继续无节制的放出黄金,子钱家们控制的云氏造钱作坊就再也无力支应铜钱。   后果就是铜钱跟黄金价格倒挂,从根子上破坏子钱家们努力维持的金本位制度。   这些事情张安世自然是不会跟金日磾说的。   霍光临走前曾经跟张安世闲聊的时候说起过,金日磾与浑邪王有不共戴天之仇。   既然皇帝不许汉人出手对付浑邪王,那么,能不能利用一下金日磾这个匈奴人来对付匈奴人呢?   现在没人知晓皇帝为什么要留着浑邪王,并且如此厚待他,皇帝没有动作,大汉朝野对于浑邪王只能以礼相待。   假如没有皇帝支持浑邪王,此时的浑邪王早就被盘踞在大汉京城的各路勋贵们吞吃的连渣滓都不剩。   钱庄业是一门极为排外的行当,当年云氏进入子钱业耗费了云琅无数的心力,经历了无数苦难,这才让云氏钱庄成为大汉钱庄中的魁首。   浑邪王看似无意识地动作,让执掌云氏钱庄的张安世极为痛苦,为了子钱家,为了金本位制度这颗幼苗,浑邪王无论如何都不能再留着了。   只有属于浑邪王的那些金子进入国库,张安世等人才会安心。   “我恨浑邪王这是真的,就是因为他的背叛,才造成我休屠王一系被满门屠杀。如果可能,我恨不得生吞了浑邪王。可是,恨归恨,我却不会在这个时候对付浑邪王。”   金日磾打理着游春马散乱的毛发,对张安世的建议嗤之以鼻。   “为什么呢?大丈夫当快意恩仇才对,难道你愿意看着你的生死大敌在世上逍遥快活吗?难道你忘记你的族人是如何死的了吗?你难道在午夜时分没有听到你的族人要你复仇的呐喊?”   金日磾见张安世说的口沫横飞,就笑着摇头道:“没关系,我早就告诉我死去的族人,用你们汉人的话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十年以后看情况再说。至于现在,我觉得你想杀浑邪王的念头比我还要强烈!”   张安世跳上战马,看着金日磾道:“有仇不报非人也,你就好好地在这条春风路上荒淫吧。真是看错了,霍光还告诉说你是一条难得的好汉,现在看来,不过如此!”   说完话,就狠狠的抽了战马一鞭子,快速的向不远处的云氏狂奔过去。   金日磾收拾好游春马,见张安世不见了踪影,这才向长门宫走去。   张安世的话,并没有让他的心头有什么新的想法,反而磨灭了几分对浑邪王的恨意。   这一路上不用特意去看,就能看见戴着镣铐在田野里忙碌的匈奴奴隶。   在不远处甚至还有逃跑被抓回来的匈奴人残破的身体。   每次来到春风路上,金日磾的心就在流血,只有在汉人女子身上驰骋的时候,他才觉得自己是一个真正的匈奴人。 第十二章 古人其实挺傻的   此泰山上筑土为坛以祭天,报天之功,故曰封。此泰山下小山上除地,报地之功,故曰禅。   始皇帝二十八年,皇帝巡泰山,召集齐鲁之地的儒生七十有二,商议封禅的典礼,以表明自己当上皇帝是受命于天。   然儒生们各抒己见,虽有阴阳家邹衍敬献《五德终始说》为凭借,依旧不能说服儒生承认始皇帝便是天之子。   于是,始皇帝就斥退儒生,借用原来秦国祭祀雍上帝的礼封泰山、禅梁父,刻石颂秦德。   颂辞称,“皇帝临位,作制明法,臣下修饬。二十有六年,初并天下,罔不宾服。亲巡远方黎民,登兹泰山,周览东极。从臣思迹,本原事业,只颂功德。治道运行,诸产得宜,皆有法式”。   这便是著名的秦皇碑。   始皇帝逝去之后,二世皇帝胡亥于二世元年冬巡,再次登临泰山,这一次,胡亥广招天下名士,也想在泰山封禅,只可惜此时天下已经人心惶惶,无人应召。   因此,二世皇帝只好在空余的一面刻上他的诏书和从臣姓名,当做游记。   封禅泰山,乃是帝王功业的巅峰,无数有志于此的帝王,无不在追求泰山封禅,勒石刻功以传后世。   始皇帝用儒生泰山封禅不成,怀恨在心,回到咸阳之后,丞相李斯趁机进谗言,始皇帝一怒之下才有了废书坑儒之举,让原本鼎盛的儒家,顿时进入了人人喊打的局面。   董仲舒可不是那些脑袋只有一根筋的齐鲁儒生,当皇帝流露出要泰山封禅的念头,他就已经开始引经据典的为刘彻寻找泰山封禅的理论支持。   “王者受命,易姓而起,必升封泰山。何?教告之义也。始受命之时,改制应天,天下太平,物成封禅,以告太平也。”   董仲舒将这一段话刻在木牍上呈给了刘彻。   字体并非隶书,而是精致美丽的小篆,这与李斯为秦二世皇帝所刻的碑文为同一文字。   刘彻看完了这些文字,手在木牍上摩挲良久,最终叹口气道:“相传,齐桓公既霸,会诸侯于蔡丘,而欲封禅。管仲曰:古者封禅泰山禅梁父者七十家,而夷吾所记者十有二焉,昔无怀氏封禅泰山,伏羲封泰山,神农封泰山,炎帝封泰山,黄帝封泰山,颛顼封泰山,帝喾封泰山,尧封泰山,舜封泰山,禹封泰山,汤封泰山,周成王封泰山,这都是天子有大功于天下,才能做的事,你如何做呢?朕以为管仲的这句话也适用于朕。”   董仲舒大吃一惊,连忙进言道:“陛下击败匈奴,让匈奴仓惶北逃,胡马至今不敢过长城一步,此乃天大的功德,如何不能泰山封禅呢?而古人说话多有不实之处,无怀氏,伏羲,神农氏,炎帝,黄帝,颛顼,帝喾,尧,舜,禹,汤,周成王,这些帝王封禅泰山时间太过久远,难以辨查,或许会有此事,然则,只是吾辈臆测。既然始皇帝能够封禅泰山,陛下功业当与始皇帝同,封禅泰山势在必行啊。”   刘彻摆摆手道:“霍去病有言:匈奴未灭,何以家为,他一介臣子都能出此豪言,朕为何不能呢。再等等吧,此事再议。”   董仲舒焦急的道:“霍氏长子如今已然八岁了……”   刘彻笑着摆摆手道:“那是朕要他娶亲,算不得违背诺言,此事再议,爱卿退下吧。”   还以为这是皇帝以退为进的策略,需要臣子再三劝进,皇帝才会接受。   董仲舒脑海中已经迅速成文还想再次劝皇帝泰山封禅,却见皇帝神色坚定,似乎真的下定了主意,就喟叹一声,施礼退出,他觉得这件事有必要找云琅好好地商议一下。   刘彻站起身,再次看看手中的写满字的木牍,来到窗前瞅着窗外层层叠叠的荷叶,以及正在盛开的荷花,摇摇头,自言自语的道:“连奏章都会弄错的皇帝有资格泰山封禅?”   “当然有资格,就冲着陛下这些天宵衣旰食的重新审阅自己批阅过的奏章这一条,陛下就有资格去泰山封禅,与古先贤并立于天地间。”   能在这种时候靠近刘彻的人,也只有阿娇一人而已。   刘彻回过头瞅着手捧参汤的阿娇笑道:“你这是在私我啊!”   阿娇笑道:“我就是认为我夫君乃是自古以来最好的皇帝,哪怕是面对神灵,妾身也这么说。”   刘彻一只手接过参汤,把手中的木牍塞给阿娇道:“好好地看看这上面的文字。看懂了再说你夫君是如何英明神武的。”   阿娇随手就把木牍丢在一边道:“什么事情都听古人的,我们就干脆什么事都别干了。听云琅说,古人其实挺傻的。”   刘彻听到阿娇这句话,刚刚喝进嘴里的参汤顿时就喷了出去,喷了阿娇一头一脸。   阿娇掏出手帕帮咳嗽不已的刘彻擦擦脸,也不顾自己一头的参汤大声道:“这句话哪里说错了,最早的古人刀耕火种,以兽皮为御寒之物,住山洞,呼嘘毒疠,赤脚在大地上以追逐野兽为乐。有什么聪明可言?让陛下统领我大汉猛士与古人大军作战,陛下认为谁输谁赢?”   刘彻惊诧的瞅着阿娇道:“你这古怪的想法从哪里来的,难道也是云琅告诉你的?”   阿娇擦一把脸道:“您不在的时候啊,云琅,霍去病,曹襄,李敢这些人可都是臣妾的座上客。饮酒,喝茶,打麻将闲聊之时,有过很多有趣的故事,其中就有让霍去病统领我大汉铁骑与秦将白起死磕的设定。我等几人在书房中四处寻找白起的军备装配,所辖军伍的训练程度,然后按照最优配置,选择一万骑兵,然后跟去病儿统领的一万骑兵做对比。然后,去病儿说,他无需一万骑兵,只需五千就能击败杀人王白起。您可是不知道啊,这样的游戏我们有时候一玩就是一整天,有时候,一天的时间都不够呢。”   刘彻皱眉道:“你怎可与一群少年人厮混一日?”   阿娇挑挑眉毛道:“您觉得不舒服?觉得妾身会倾心于某一个晚辈不成?”   刘彻恼怒的道:“胡言乱语!”   说罢就甩着袍袖去了锦榻。   阿娇连忙追上刘彻拉着他的袍袖道:“您别说,这几个人晚辈可是要人才有人才,要文才有文才,您真的不担心?”   刘彻把参汤喝完,把碗丢给阿娇怒道:“朕现在就扒了他们的皮。”   阿娇笑嘻嘻的把碗丢在地毯上,跳上锦榻依偎着刘彻道:“这才是妾身最舒服的时候。”   “因为朕妒忌那几个晚辈?”   “因为您在乎妾身,这比什么赏赐都让妾身高兴。”   刘彻哈哈笑道:“朕宁愿怀疑你们聚在一起图谋不轨,也不相信你们会有乱七八糟的事情。”   阿娇抬头看着刘彻一言不发,只有一双大眼睛里充满了惊奇之色。   刘彻抽抽鼻子道:“怎么这样看着我?”   阿娇摇头道:“您以前绝对不会说这样的话,更不要说拿您的威严开玩笑。”   刘彻皱眉道:“朕不是圣人,不可能永远只有一张帝王脸,有时候需要换一下,如此,日子就好熬一些。真羡慕你们可以无拘无束的游玩,朕知道,去病战白起应该是一个很有趣的游戏。”   阿娇笑道:“最有趣的不是结果,而是两方人在书房搜集对自己一方有利的文献,然后用这些文献当做筹码,一点点的让对方束手就擒,一场游戏过后,不亚于妾身亲自上了一次战场,玩到入迷处,妾身似乎真的身处古战场,如同幽灵一般在古战场上漂浮,亲眼看着一场场大战,就在妾身眼皮子上演。陛下要不要玩?我可以让云琅给您设计出一场战事,您想与古代哪一位名将对战?廉颇,王翦,还是李牧?” 第十三章 不要输在起跑线上   “卫氏如今操持少府,学你长门宫买进卖出,忙的不亦乐乎。你呢,麾下才智之士如过江之鲫,数不胜数,一道喻令下去,凡东山之盐,西山之矿,南方之果,北地牛羊应有尽有。有时候朕心里都嘀咕啊,这样下去,两个皇后都比朕有钱,这样下去如何得了。”   刘彻没有听阿娇胡诌,拍着阿娇雪白的小手大发感慨。   阿娇皱眉道:“天底下谁能比您有钱,这样说很亏心啊。”   刘彻呵呵笑道:“天底下就不该有人比朕有钱!”   阿娇笑道:“我弄到的钱,都是属于刘氏宗族的钱,我刘氏想要控制天下,陛下的威严,以及陛下的兵马是最主要的力量,妾身以为,先祖打一次江山,妾身就该再买一次江山。如此,这天下连根带叶带花带果实,才能真正属于我刘氏。”   刘彻笑道:“你的意思是说,朕就该是掌管雷霆的神祇,而你就该是滋养万物的地母?”   阿娇点头道:“卫氏总算是认识到她这个皇后的真正职责了,总把眼光放在太子之位上,未免太小看皇后这个位置了。天下传承,是陛下的事情,将皇后的职责放在争夺太子之位上面,是真正的妇人之见。”   刘彻拍拍阿娇的面颊道:“这样的你,总让我想起窦太后。”   阿娇摇头道:“我不是窦太后,也不想成为窦太后,不论是吕后,还是窦太后,亦或是太后,她们都有执掌天下的野心,都把权力视为平生最大的追求。这样做的结果对大汉江山是有害的。不论是吕氏乱国,还是窦太后秉政,都给大汉江山带来一些难以弥补的伤害。所以啊,长门宫永远都只是长门宫,不会走进皇城成为那里的主宰。”   刘彻点点头道:“有道理,然而,好听的话什么时候都能说,一旦到了没选择的时候,做出来的事情就与说过的话会有冲突。阿娇,早做准备,至少在我死之前,把长门宫跟朝廷的关系处理好。在我生前,你做什么我都能容你,一旦……”   阿娇用手堵住了刘彻的嘴巴笑道:“我不用做任何改变。”   刘彻拿开阿娇的手道:“这些话除了你我不会对别人说,换一个人,我只会做,不会说。”   阿娇笑道:“许莫负曾经说过,说我是一个幸福的女人,陛下福寿绵长,妾身会生在你之前,死在你之前……所以啊,我只要死在你前边,就什么问题都不会有。”   刘彻皱起了眉头,他不觉得这句话是一句好话。   却又不能不承认这句话的正确性。   刘彻自信,只要自己活着,阿娇这里就不会有任何的问题,如果真的如同许莫负所说,阿娇的寿数没有他长,那么,长门宫所有的问题都将不成问题。   阿娇对今天的谈话非常的满意,皇帝今天说的话非常的重要,也是真正的核心问题。   夫妻两算是进行了一次推心置腹的交流,虽然话题不那么可爱,阿娇却觉得这是刘彻真正爱她的表现。   指望帝王柔情蜜意,这根本就不可能,即便是出现了,也是假的,也是被欲望催动的情爱……   云琅跟董仲舒的交谈却没有刘彻夫妇这样充满了柔情蜜意。   儒家最大的目标已经完成了,依附在云琅身上的西北理工学问就显得没有那么重要了。   云琅相信,在以后的岁月里,随着儒家的势力逐渐扩展开来,西北理工必将重新成为儒家打击的目标。   这种事情,根本就不以个人的意志力而转移,这是一种大势,是任何思想流派在完成统一之后,必须要进行的自我清洁。   云琅只希望西北理工的学说可以在小范围内生长,传播,占领这个帝国地位最高的那一小部分人的思想阵地。   将西北理工学说贵族化,是他能走的唯一的一条路。   云氏的学说绝对不能仅仅在云,曹,霍,李这四个家族传播,就目前而言,云琅必须要保持西北理工学说的稀罕性。   只有这样做,才能让那些连狗屎都要争夺一下的贵族们的主意。   说实话,在云琅的脑海中,刘彻封禅泰山这件事来的格外的早。   但是,此时的刘彻比历史上的刘彻创造的业绩辉煌的太多了。   不仅仅是战争层面,仅仅是他刘彻发动战争这么多年,国内的百姓并没有因为战争而出现太多的问题,就足够让刘彻自信心膨胀到极点。   他认为,大汉国还有潜力可挖。   就因为这样想,他才会下令休养生息两年,然后再向匈奴举起他的屠刀。   就是因为准备的充足,云琅都不敢想,刘彻到底会派出一支怎么样庞大的军队完成对匈奴人的最后一击。   “泰山封禅为时过早!”   云琅面对专门来扶荔宫找他的董仲舒如此说道。   董仲舒翻了翻眼皮道:“现在封禅泰山跟过几年封禅泰山有什么区别吗?现在的陛下没有跟古贤人并立的资格,难道几年后就有了?始皇帝统一六国这样的盖世功业,老夫依旧认为不足以祭拜泰山,不足以向神灵夸耀功绩,更不足以代天宣授神权,皇权归一之事。”   云琅笑道:“既然知晓陛下的功业不足,先生为何还要怂恿陛下早日封禅泰山呢?”   自从在云氏开了儒门大会之后,董仲舒在云琅面前就很少再有伪装。   轻轻地挥动一下刚刚愈合的左臂道:“陛下需要这样的一场大祭祀来证明自己皇权的正统性。儒家也需要促成这样的一场大祭祀来宣扬儒家的正统性。这是一件相辅相成的好事情,既然对谁都有利,封禅泰山的门槛不妨降低一些。”   云琅摇头道:“此言差矣。”   董仲舒懒懒的道:“君侯要反对?”   云琅点点头道:“确实要反对,不过呢,我要反对的不是陛下,而是先生您啊。”   董仲舒嘿嘿笑道:“有何不妥之处?”   云琅站在窗前忧伤的道:“先生在泰山隐居之时,听闻国朝大征贤良策。   当时先生曾经遗憾的说,您养育多年的绝世美人就要下嫁给帝国年轻的皇帝了。   那个时候,先生对我儒家的立意是何等的高远,以后,先生也是以对待绝世美人的态度来安置我儒家的。   晚辈不明白,我儒家走到现在,明明已经在光明大道上纵马狂奔,迟早会抵达我们的目标。   现在因何就放弃了最早之前制定的策略,光明大道不走,非要抄荆棘密布的小路呢?   如此一来,不仅仅有辱我儒家,也拉低封禅泰山的标准,只要先生开了这个先例,从今往后,只要是帝王,不论他是否英明,就会去泰山封禅。   如此,泰山封禅再无荣耀可言。   我儒家虽然达到了最低目标,却没了起始高度。   这可不是先生准备让我儒家走长路的打算啊。”   云琅的话很有道理,也非常的真诚,董仲舒思忖良久,看着云琅道:“也算是肺腑之言。”   云琅笑道:“先生年纪大了,这一点云琅知晓,却不能做急功近利,倒行逆施的事情啊。”   董仲舒哈哈笑道:“再议,再议……”   说着话,就大笑着离开了扶荔宫。   随同董仲舒一起来扶荔宫的弟子吕步舒道:“云琅此人不可信!”   董仲舒闭着眼睛微微叹息一声,吕步舒虽然经学不俗,到底眼皮子太浅,就眼光一道与云琅相差甚远。   想到此处,董仲舒心情虽然烦躁,依旧耐着性子对吕步舒道:“人之受命于天也,取仁于天而仁也,这才是老夫怂恿陛下泰山封禅的主要原因。   皇帝要成为天子,我儒家也必须将‘仁’字与天子一起根植在天地间。   皇帝功业不足就要封禅,这样就会造成我们所要宣扬的仁念也占据不到高位。   唾手可得的东西无人珍惜,唯有历经千辛万苦得到的东西人们才会永远珍藏。   这就是云琅所说的起点太低,所以,他说的话还是非常有道理的。   陛下明年就要征伐四方,两年之后就能初见成效,既然皇帝都能再等两年,老夫如何就等不得呢?” 第十四章 不可控的才要控制   霍去病只要进了军营,就会把自己家抛在脑后,军营里的枯燥生活,他即便是过一辈子也不觉得厌烦,如果有可能,他想一辈子都住在军营里。   这一点,云琅就做不到,李敢也做不到。   跟霍去病把军营当家看的态度相比,云琅觉得军营就是一个办事情的场所,而李敢则认为军营是他谋生的一个工具罢了。   扶荔宫的宫墙在不断地被加高,城头甚至还出现了投石机,床弩,滚木礌石,灰瓶,铅水这些东西也在不断地完善之中。   云琅甚至利用手里充足的人手,开始改建扶荔宫的宫墙,四四方方的宫墙并没有太多的防守位置。   因此,云琅想把漂亮的四四方方的直线宫墙,变成曲折面,于是,城墙上就突出去了很多马面墙。   马面墙突出去三十丈,两道马面墙中间预留了百丈的空隙,这个距离正好处在弓弩的最佳射程之内。   一旦敌人接近扶荔宫,首先就面对的是马面上的守军,如果敌人贸然从两道马面墙中间直扑城墙,就会面对来自三个方向的打击。   卫青巡视扶荔宫大营的时候,看了云琅的设计图纸沉默了良久,然后就带着图纸去犬台宫见皇帝。   如今的犬台宫里并没有多少犬,被云琅肆虐过一次之后,瘸腿的狗都被处理掉了,如今,就剩下不多的几十只狗,在刘彻的指挥下,扑击宫奴捉来的野兔,野鸡,甚至合力向一头抓来的野猪进攻。   云琅不受皇帝待见的事情天下皆知。   卫青也就没有带云琅来见皇帝。   狗太少了,刘彻见围攻野猪的几只狗明显围不住野猪,就哼了一声,回到了清凉殿。   曹襄牵着两只高大威猛的獒犬笑嘻嘻的站在门口迎接舅舅的到来。   刘彻瞅瞅两头狮子一般大小的獒犬,满意地笑道:“不错,从哪里弄来的?”   曹襄先给舅舅见礼,然后笑道:“是捕奴团的人从西海边上带回来的幼崽,饲养了半年,这才敬献给舅舅,多少挽回一下犬台宫的损失。”   刘彻并不靠近那两只獒犬,等两个强壮的狗奴捉住獒犬之后,刘彻才靠近獒犬上下打量一下对曹襄道:“捕奴团的人居然已经到了西海?”   曹襄连忙道:“没法子啊,听说平原上的西羌人在不断地往高处跑,捕奴团的人也只好跟进,这样,追着,追着就到了西海。”   对于捕奴团,刘彻是看不起的,只是因为大汉人对奴隶的渴求几乎没有止境,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任其发展,准备等大军荡平周边蛮族之后,在考虑如何处置这些人。   毕竟,一旦国朝扫平妖氛,四海平安之时,盛世就该有个盛世的样子,不能被这些腌臜之辈坏了国家的风气。   至少,汉人就不能做这样的事情。   “这一次的大考,你曹氏推荐了多少人?”刘彻看完狗,就坐了下来,举着茶碗等曹襄回话。   “曹氏此次一个人都没有推荐,至于那些凭借自己本事去参加大考的人,外甥还没法子控制。”   刘彻看了一眼有些得意的曹襄道:“你曹氏门生有通过考试的把握吗?”   曹襄迅速的摇摇头道:“不知道,不过呢,曹氏有几个族人学问确实不错。”   刘彻点头道:“凭借真本事考上来的,总比你们硬生生推给朕,让朕给他们封官加爵来得好,也让朕的心里更加舒坦一些。”   曹襄笑道:“曹氏今后不再随便举荐什么贤良了,除非是真的贤良,让我觉得不推举一下都对不起舅舅您的那种贤良。”   刘彻笑了,示意隋越给曹襄一杯茶。   等曹襄捧着茶碗笑眯眯的等舅舅再夸奖他两句话的时候,就听刘彻道:“你将曹氏给分割了?”   曹襄吃了一惊,捧着的茶碗里的热茶烫在手上都没有知觉。   刘彻又道:“害怕什么?”   曹襄连忙道:“曹氏人丁见多,每日都有新生儿降生,如果再不切割一下,外甥就没办法控制了。现如今,除过平阳县曹氏乃是祖宗之地不可丢弃之外,外甥已经将巨鹿郡,汝南郡,江都郡三处的曹氏子弟分割出去了,从今往后,这三族将不再听命于平阳侯府,任由他们自生自灭。”   刘彻道:“真的?”   曹襄放下茶碗道:“确实如此。”   “嗯,朕知道了,一会陪朕进午膳。”   曹襄大喜,舅舅一般不喜欢请人吃饭,看样子,分割曹氏一事让舅舅非常的满意。   曹氏是真的已经被分割掉了,只是在沛国曹襄又设立一个小小的曹氏宗族。   就血缘关系而言,留在沛国的曹氏宗族与平阳县曹氏血缘关系最近,他特意将一些无意于朝堂,也无意于行商,心性淡泊的曹氏族人安插其中,让他们耕读传家。   他之所以有这个安排,是因为云琅曾经跟他戏言那个地方对曹氏很有好处。   如果说这话的人换一个,曹襄一定会一笑了之,既然是云琅说的,曹襄就会很看重。   他早就发现,云琅越是开玩笑说的事情,这件事情就会更加重要。   卫青来的时候,曹襄正在陪皇帝吃饭,他来了,皇帝就停止了用饭,匆匆的去见卫青了。   陪皇帝吃饭是一种荣耀,如果皇帝不在,曹襄对于皇宫中百年来从未改变过式样的饭食就非常的鄙视。   皇帝刚刚走,他就丢下筷子,刚才为了装出一副狼吞虎咽的模样,吃下去了一块大肥肉,如今顶在喉咙眼里难受至极。   重重的在胃部来了一拳,才把那块黏糊糊的肉给吐了出来,还多吐了一些别的。   肚子终于舒坦了一些,就是嘴里油腻的厉害,喝了一大杯水漱口之后,就留下满地的狼藉给宦官收拾。   他很想跟舅舅再待一会,看看他对曹氏门人参与大考有没有别的意见。   或许,从舅舅嘴里得知的考试方法,才应该是最稳妥的消息。   “马面墙?这是什么东西?”   刘彻听卫青说完,就奇怪的问道。   “是云琅在扶荔宫修建的一种护卫城墙的城墙,其实很简单,就是从城墙上突出去一块,不算远,正面突出去三十丈,两侧的马面就很短了,只有十丈。”   刘彻想象了一下还是不解其中意,就摇头道:“有什么用处?”   卫青道:“虽然只是一个很小的改变,对于攻守两方人马来说,却有天大的变化。陛下且看!”   卫青说着话就打开图纸,指着城墙外凸出来的部分对皇帝道:“这就是马面墙!以前的时候,我们面对敌人攻城,只有城墙这一道屏障,如果不能从城门口派出兵马与敌人肉搏,我们只能站在城墙上用弓弩,投石车,这些东西来打击敌人。如果有了马面墙,陛下且看,我们就能从三面向攻城之敌投掷武器,让敌人三面受敌,加速敌人的崩溃。最重要的是,有了马面墙,敌人的攻城车,云梯就不能轻易靠近城墙,这对守城一方来说太有利了。”   听了卫青的解释,刘彻终于弄明白了这个马面墙的作用,对于云琅做出来的这个东西,刘彻并不感到意外。   他看重的就是云琅的革新能力,如果他中规中矩的在扶荔宫训练兵卒,才会让皇帝失望。   “派监军使吧,上林苑突然出现这样一座易守难攻的堡垒,必须有监军使监督城池修造。”   刘彻第一反应就是监督,这座堡垒就在皇城边上,能否成为皇城的奥援,就要看这座城池掌握在谁的手里了。   卫青皱眉道:“扶荔宫已经成了卫将军建牙之所,这监军使不好派。”   刘彻笑道:“曹襄去!”   卫青连忙道:“不妥!”   刘彻似笑非笑的道:“为何不妥?”   “监督者与被监督者需要对立!”   刘彻摇头道:“换一个人去更麻烦,云琅如果真心想欺瞒这位监军使,他就算是当着监军使的面使坏,咱们的监军使也发现不了。就派曹襄去,一来,云琅会接受,二来,哼哼,出了差错,朕不处罚云琅,他狡如狐,滑如鳝,总不给朕发难的借口,朕处罚曹襄!这样一来,比处罚云琅管用。”   卫青不解的看着皇帝,他弄不明白,皇帝此时难道不该为新出现的这种城池高兴吗?   为什么会第一时间想到的是监督。   刘彻见卫青一脸茫然之色,就叹口气道:“马面墙的作用你给朕解释了良久,朕这才知晓这东西的用处。云琅可怕就可怕在这一点,你卫青浸淫军阵多年,没有想出来的法子,在云琅手中出现,就寻常的如同翻掌,走路,吃饭一般普通。如你所言,你发觉了这东西的用处,觉得妙用无穷,这样的大事,云琅却懒得向朕请功。唉,这样的猴子,还是多约束一下的比较好。” 第十五章 夏虫语冰   云琅一个月才回一次家。   这样的行为被霍去病讥笑为守家之犬。   公孙敖更是向皇帝上书,认为云琅此人不配为卫将军,应该跟他调换一下,充任一个后将军的闲职。   刘彻却不以为甚,他不觉得云琅整天守在军营里才是在为国尽忠。   相反,他认为,云琅时不时地将所有权力交给部下,这才是心中坦荡无私的表现。   因此,公孙敖碰了一鼻子的灰。   这给了公孙敖好大的疑惑……大汉国固有的规矩在云琅身上似乎都不太管用。   自从云琅的长史变成曹襄之后,他就更加的懒散了,甚至跟曹襄两人交替去军营守着。   如此一来,云琅一个月中就有一半的时间可以留在家中。   陈铜的儿子叫铜子,这跟云琅半点关系都没有,可是,当铜子这孩子跪在云琅面前,恳求云琅让他入军,这就让云琅非常的为难。   一方面陈铜快要被他儿子气死了,一方面对陈铜收拾他儿子的惨烈场面给震惊了。   当指头粗细的柳条已经抽断三根了,云琅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他甚至怀疑铜子是不是陈铜的亲生儿子。   “君侯,您莫要阻拦,今日就让某家将他活活打死算了……”   事实上云琅还没有喝止,只是觉得陈铜有些过分,在他准备喝止之前,陈铜就气喘吁吁的说出了这番话。   主动停止揍儿子,跟被别人喝止打他儿子,这是两个概念,万万不可混为一谈。   “你真的准备让你儿子参军?”   云琅瞅着陈铜认真的问。   在大汉国,长子原则上是不从军的,陈铜家虽然是匠户,却也是匠户中顶尖的存在。   到了他这个阶层,匠户身份不高的缺陷,已经对他们家没有多大影响了。   等到大汉国的劳役可以出钱代替的时候,就连缺陷都算不上了,比起阶层较高的农夫们来说甚至更好。   陈铜家大业大,让长子从军这实在是说不过去。   面对云琅质询的眼神,陈铜不由自主的低下了头。   云琅也就明白陈铜的要求是什么了。   “想要依靠军功来提升你家的地位,首先要有军功才成,这东西无法作假,只能自己去战场上杀一个匈奴人,然后提着他的脑袋去军法官那里记功。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最后的下场都不好,别军功没弄到,反而连累你全家。你该知道,冒领军功是个什么罪过,别的罪过花点钱就能抹掉,冒领军功?哼哼!谁沾边谁死,就连我这个卫将军也不会例外。”   陈铜叹口气道:“两个月前,给铜子说了一门亲事,女家是良家子,嫁到我家算是下嫁。前面说的好好地,谁知道,邻近娶亲的时候,他家闺女却嫁给了另外一个良家子。我上门理论,却被人家羞辱一顿,我儿铜子气不过,找人家理论,谁知,又被人家殴打一顿……就连我先前送去的定亲礼,也没要回来。人家说了,就是准备拿我这个匠户的钱,风风光光的嫁闺女呢。”   云琅瞅了陈铜一眼道:“真正的哑巴亏啊,估计官府都不理睬你是吧?”   陈铜耷拉着脑袋只是叹气,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这件事听起来非常的不公平。   可是,陈铜如果想用这件事上告官府,绝对没有任何可以赢得官司的可能性。   事情还是出在身份上,如果陈铜也是良家子,借女家十个胆子也不敢悔婚。   到了陈铜这个匠户还沾点商贾身份的人头上,良家女下嫁,是一件非常丢人的事情,悔婚才是浪子回头!   至于坑陈铜的那些钱粮,还不够弥补人家良家女名誉损失的。   遇到这种事情,云琅在正大光明之下也没有太好的办法,阶层碾压,是所有上位者必须维护的一种制度。   上位者是制定规则者,所以,他们制定的规则中就绝对没有损害上位者利益来满足下位者的条款。   陈铜受到了耻辱,想要找回场面,首先他就必须先成为良家子,否则,绝无可能。   “有决心效死吗?”   云琅又看了一眼被他爹抽的烂糟糟的铜子。   陈铜一脸痛苦的转过头,铜子却不断地在云琅脚下叩头,喉咙里发出呜咽之声,看样子,他这一次真的被人家羞辱的不轻。   “汉律随秦法,虽然免去了很多肉刑,其实呢,相差不大,尤其是军功一道,更是律法森严。   秦法还是当年商鞅变法的时候制定的,你们可曾知道,商鞅官至大上造,爵封商君,然则,他的母亲却是一介奴隶。   据说商鞅乃是无父无母之人,为姬娘所收养,竭尽心力的养育这个儿子。   结果呢,她将儿子培养的非常出色,当公孙座准备邀请商鞅为门客之时,为了绝商鞅的念想,姬娘自挖双目,成全了他的这个义子。   就是这样一个对商鞅恩高似海一般的女子,以商君的地位功绩,竟然无法改变她的奴隶地位。   当商君把姬娘唯一的儿子黑夫送上战场,目的就是想让黑夫以奴隶之身立下军功,好改变他们的地位……结果,很不幸,在与魏武卒的大战中,黑夫战死了,临死前没有任何斩获。   姬娘在陪伴商君车裂之时,她的身份依旧是一个奴隶!   陈铜,你难道还想让自己的儿子走这一条路吗?”   陈铜流泪道:“既然不能向上走,那就娶匠户之女也好,门当户对也罢。”   铜子跪在地上咆哮一声,爬起来就朝外狂奔而去,这时候的铜子还没有决定自己命运的权力。   铜子跑了,云琅陈铜枯坐在大厅中,两人心中都很不是滋味,相视苦笑,都觉得人的一生好没有意思。   “我认了。”陈铜慢慢起身。   云琅道:“桑弘羊也是商贾之子。”   陈铜摇摇头道:“桑弘羊虽然是商贾,却没有入籍,而且他家乃是大富之家,最后一代拥有贱籍的时间已经过了三代了,铜子的乃是黔首……还需要再过几代!”   目送陈铜离开,红袖就从帷幔之后走出来,靠在丈夫身边道:“杀人不见血啊。”   云琅笑道:“说来可笑,我这个前秦太宰传人的身份在大汉国居然依旧是贵族。”   红袖笑道:“贵族就是贵族,哪怕是敌人依旧是贵族,大秦国承认的,大汉国依旧会承认,虽然前秦的贵族会被大汉的贵族杀掉,却是以贵族的礼仪杀掉的。不仅仅是前秦,您去朝堂看看,如今在世的勋贵中,六国余孽何其多。只要活下来的自然依旧是贵族,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云琅揽着红袖纤细的腰肢,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他觉得自己其实很幸运,如果没有在第一时间认识太宰,对这个世界有了初步的认知……现在想要从黔首野民,混到勋贵位置,何其的艰难。   比起大汉朝的其余人,云琅清楚,从今以后,勋贵们的地位会越发的高不可攀,然后,这个世界就会被豪强们接手,那些想要向上攀爬的人,除过奉献自己最宝贵的性命之外,剩下的,就只能期待乱世的降临。   “妾身的孩子将来不会受人欺负吧?”   红袖抬起脸,笑吟吟的看着丈夫。   云琅吃了一惊,摩挲一下红袖的小腹,吃惊的道:“你不会也有身孕了吧?”   红袖有些失落的摇头道:“没有。”   云琅拍拍额头道:“我就说嘛,我哪来这么好的命。”   红袖倔强的抓着云琅的手恨恨的道:“会有的。”   云琅不由得失声笑道:“那是自然,在这个大时代里,投资什么东西都不如投资孩子,这才算是真正的一本万利的买卖!” 第十六章 因材施教   子孙满堂才是古仁人追求的最高生活目的。   他们追求子孙满堂的原因,并非是为了散播自己的基因,而是为了可以更好的生活。   在这个婴儿夭折率高的吓人的时代里,一个孩子想要安全的长大成人,没有一点运气是不成的。   一个贫穷的人,如果想要变的富裕,他们会怎么做呢?   依靠自己的智慧成为人上人?   还是依靠自己的武勇为自己搏一个马上封侯。   亦或是依靠经商,让自己最终富甲天下?   这三种选择对云琅这样的人来说,基本上没有难度,只要他想干,他就会成为他想成为的人。   而大汉的百姓绝对没有这样的能力。   他们只能依靠自己的力气在土地里找食物吃,然后娶一个跟自己一样贫穷的妇人结婚。   生子,是他们最大的希望,只有生子他们才能在失去劳力之后依然能够依靠自己的儿子活着。   在大汉国,父亲一般情况下都是一家之主,当父亲这个一家之主驱使自己已经长大成人的孩子们为家庭劳作的时候,总会有一点微不足道的剩余……   老一辈人逝去之后,他们的儿子会继续沿着父亲的脚步继续重复以前的生活。   如果侥幸活在天下太平的年代里,这样的积蓄就会一点点的继续下去,直到这个家族出现了一个不甘心平凡的人……   云琅认为这样的人家成为富户的概率很低,成为官员的人更少,能够像他一样成为侯爷的人,基本上不可能。   其实呢,因为总是出现这样小概率的不可能事件,才让天下人拥有人世间最宝贵的——希望。   希望,这东西就是一个国朝赖以生存的基础,当一国之民连希望都被剥夺,这个国朝也就到了改朝换代的时候了。   刘彻是一个很聪明的人,更是一个合格的君王。   他从不吝惜将希望给自己的国民,不论是从军,还是准备要召开的博学鸿儒大考,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问出处。   云琅相信,这次考试一定会出现几个底层人物,这是必定的,这也是天下学子们孜孜以求的。   在大汉,不论是朱买臣马前泼水,大快人心的宣泄,还是万担君石奋满堂富贵的煌煌场景,都给了穷人子弟在寒冬中苦读的动力。   经过陈铜的事情之后,云琅终于明白皇帝为何会活活的逼死李蔡这个可怜的丞相了。   大汉国这几年并非都是风调雨顺,百姓心中多少还是有一些怨愤的。   弄死一个宰相大快人心一下并没有坏处。   “读书呢,不是要你们死记硬背书里面的道理,而是要你们通过读书来让自己变得聪慧。   读书呢,其实就是一个改变你们思维方式的过程,让你们通过了解别人的思想,最终总结出自己为人处世之道。   书里面的道理其实无所谓对错,因为他们都是死的道理,而这个天下,终究是人的天下,再高深的道理也需要人去执行,既然道理是通过人来传播的,那么,必然就会镌刻上浓烈的个人印记。   在我西北理工读书,首先,就要忘记那些所谓的大人物的语言,学会自己思考。   甚至,希望你们能从大人物的话语中找到漏洞,在心中加以修正,找到真正的真理。   为师不在意你们将来会不会成为一个大奸大恶之徒,我只要求你们不要丢失人性,做事之前,将自己放在人的立场上衡量一下,然后再去做事。   你们一定要记住,尽信书,不如无书!”   霍光不在,张安世又没有真正的融入西北理工,所以,在红袖给他的五个弟子授课的同时,云琅也会给他们讲述一些后世读书的法门。   云琅今天教的学问应该很重要……金日磾隔着荷塘,见云琅有些慷慨激昂,他座下的弟子们也一个个正襟危坐,听得很认真,即便是最懒惰的霍三,也难得没有偷懒。   就在刚才,金日磾有一种强烈的想要冲进那座水榭里,他很想把霍三从座位上提起来丢掉,然后自己坐下去。   金日磾相信,如果自己是霍三,云琅讲得每一个字他都不会忘记。   云琅讲完了今天的课业,留下孩子们在水谢里临帖,他找来的帖子,无一例外都是刘彻的字。   在这个书法还没有盛行的时代里,作为一个还能当很多年总阅卷官的刘彻,如果看到有人写的字跟他的字体很相近,在唯心论强大的作用下,即便是这些孩子的文章稍微差一点,也有很大的几率出头。   金日磾站在荷塘边上,衣袂飘飘的样子就连云琅都不得不赞叹一声好颜色。   “拜见君侯!”   金日磾施礼的样子中规中矩,毫无瑕疵。   云琅取过金日磾手里的书本,瞅了一眼道:“《春秋》的微言大义一定要读懂,读通,自书中取一言立志,而后再以书中道理来淬炼自己的文胆,坚定自己的意志。孔曰成仁,孟曰取义,这是书中精粹,也是学问的最高体现,我们学这些圣人言,要的就是在今后做事的时候,要以仁义之念来衡量自己,确定自己的做事标准,哪怕粉身碎骨,也要坚守自己的志向节操,所以,孔丘说:杀身成仁!孔丘的弟子弟子颜渊、仲弓、司马牛、樊迟都曾问孔子何为仁,孔子的回答各不相同。如果你了解了孔丘所说的仁,那么,你就该知晓君子离不开仁德,那怕在仓促匆忙的时候、颠沛流离的时候也一定是与仁德同在。尔身为匈奴人,这就是你的原罪,想要在大汉国成为一个重要的人,就需要你百倍,千倍的付出,时时刻刻牢守仁义,只要时间长了,别人只会看到你身上的仁德,看不见你的匈奴人外表。”   金日磾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只是向君侯请安,君侯不但不以为忤,反而在第一时间,教导自己。   云琅见金日磾双目泛红,就笑着将那本《春秋》重新放在金日磾手里道:“《春秋》就是《春秋》何来那么多的流派,不论是董公的《公羊春秋》,还是夏侯氏的《谷梁春秋》亦或是《左传春秋》都不过是《春秋》的延伸版本。你性子粗疏,只要肯花时间在《春秋》上,迟早,会有自己的感悟。等你有了感悟,再看别派《春秋》,那时候你会发现一本《春秋》堪称倒尽人间至理。此时啊,读书之乐才会出现,你现在,就是在死读书罢了,未得其门而入。”   金日磾连连点头,云琅等他将自己说的这些话都消化了,就笑着问道:“可有所感悟?”   金日磾惭愧的道:“晚生还需先生教导。”   云琅呵呵笑道:“管理书房的仆妇告诉我说,你已经快把书房里的书读光了?”   金日磾一张脸顿时就红了,呐呐的道:“书架最上面那一排《基础算学》一类的书,晚生看不懂。”   云琅大笑道:“你本就不该读懂才对。”   “这是为何?”   “因为那些书都是从事专门研究星象,算学,的富贵闲人才需要读的书。我知你志不在此,莫要为了一些旁门杂学就坏了自己的上进之路。”   金日磾轻声道:“霍光霍兄似乎深谙此道。”   云琅叹口气道:“他学这些东西是为了磨练心性,这孩子太聪明,而太聪明的孩子福气薄,之所以教他这些东西是为了分散他的精力。”   “聪明些难道不好吗?”   云琅拍拍金日磾的肩头道:“你的年纪还小,还不能理解其中意。呵呵呵,别人教徒盼聪明,我愿我徒愚且鲁,无病无灾到公卿!” 第十七章 亲疏有别   金日磾悲凉的朝云琅施礼道:“我若有这样的长辈,就算是一事无成也快活无比。”   云琅背过手,瞅着被风吹翻的荷叶叹口气道:“匈奴人以天为父,以大地为母,以苍狼为兄,以牛羊为妻子,过着牧云逐草的日子。   天高水远,人就变得渺小,所以你们就很难将人命看的金贵起来。   对你们来说,多一个人就要多吃掉一份牛羊,就要侵占一份草地。   于是,很自然的,匈奴人只能通过杀戮,才能将草原上生活的人保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这样才能有足够的食物活命。   你生在草原,就该知道,狼群的数量不能太多,狼多了,草原上的猎物就会减少,很多狼就捕捉不到食物,到了这个时候,狼群就会相互厮杀,直到食物的数量可以养活剩下的狼群为止。   这就是匈奴这个族群,虽然称雄草原百年,有过无数辉煌的战例,强大无比,却在遭受了三两次失败之后,就一蹶不振的原因。   大汉国可以忍辱百年,可以经受匈奴无数次劫掠入侵,可是啊,只要国内的没有乱,他的力量就会积蓄起来,直到有一天,如你今天所见的一样,匈奴人再也无力南下。   劫掠让匈奴并没有变得强大,相反,变得更加孱弱了,以前的匈奴人在风雪中跋涉,与天地抗争,所需不多,只要有牛羊,他们就能坚强的活下去。   劫掠之后呢?   匈奴人学会了享受,他们知道了帐篷里比露天暖和,桑麻制作的衣衫比兽皮穿着舒适,有了香料的食物,就是比清水煮出来的好吃……   习惯了这些,却没有汉人的生产手段,与汉人做生意交换,又不是匈奴人所长,毕竟,匈奴人的物产实在是太少了。   匈奴与大汉人的矛盾就是这样结下的,没有任何调和的可能性。   金日磾啊,你该知道,到了明年,匈奴人灭亡的时刻就要到来了。   你见过大汉的军伍,见过大汉国内的情形,也知晓匈奴人的现状,你觉得匈奴有可能获得胜利吗?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日子过习惯了,就耐不得约束,大汉国的礼法,在匈奴人眼中就成了羁绊,唉,战马的脚上绑上绳子,该如何奔驰呢?   就算是这一战匈奴人胜利了,那又如何呢?   大汉国继续养精蓄锐十年,又可以组织一次这种规模的战斗,十年后的匈奴人还能抵挡的住吗?”   金日磾拜倒在地,泪流满面。   他知道,云琅没有说一句假话,事实就是如此,他担任皇帝马监一职,亲眼见过,大汉国是如何日夜不停的打造武器装备他的大军的。   仅仅是云氏,长门宫,这两处,一年制造的铠甲,武器,就足够大汉国装备出一支一万人的铁甲军队。   “可是,匈奴人总要活啊。”   云琅怜惜的将手放在金日磾的头顶道:“没人愿意让匈奴人活,不仅仅是汉人不喜欢看到活着的匈奴人,其余的族群也不希望看到匈奴人继续活着。这些人都深深地记得,匈奴人当年强大的时候,给他们带来了多么可怕的灾难。破鼓万人捶的局面已经出现了……也就是说,在东方这片土地上,已经没有了匈奴人生活的空间。”   金日磾泪眼朦胧,抱着云琅的小腿哀告道:“我们就没有活路了吗?”   云琅喟叹一声道:“匈奴一族最黑暗的时代已经来临了,想要匈奴人活下去,就要有足够强大的一颗心,彻底抛弃你的妄想,把自己融入大汉国,才有可能活下来。一滴水如何才能不干涸呢?将它放进江河大海去试试……”   “大汉这条江河能接受我这颗来自匈奴的水滴吗?”   云琅将金日磾拉起来,笑着道:“试试吧,总要试过之后才知道。”   “张安世希望我去杀死浑邪王!”   云琅愣了一下,然后道:“这就是你在大汉人眼中的样子。”   金日磾擦试一把眼泪道:“我不想杀浑邪王,尽管他杀了我的父亲,可是,我还是不想杀浑邪王。”   云琅大笑道:“你是对的,这就是我常说得,基于人的考虑,然后再选择自己做事的方法。你要是杀掉浑邪王,只会让汉人更加的看不起你,哪怕你是匈奴人,背叛的是匈奴人,而背叛本身在大汉国,就是一种被人鄙视的行为。看来,你读《春秋》已经读出一些味道来了。”   “我今后该怎么做?”金日磾见云琅准备要走了,连忙问道。   云琅指着金日磾手里的书道:“从这里面找答案吧,天底下的道理其实都是互通的。”   说完话,云琅就沿着荷塘去了内宅。   金日磾颓废的跌坐在荷塘边的石头上,今天,他觉得有很多的收获,匈奴人从来不会用云琅的这种视角去看匈奴。   他们只会在草原上点起篝火,献祭人命,然后希望能从火焰的形状中获得昆仑神的神谕。   云琅的话,让金日磾的脑子很乱,他觉得自己需要好好地想一想云琅说的这些话。   宋乔给云琅端来了茶水跟点心,有些疑惑地问道:“您用一上午的时间教导你的弟子,妾身不觉得奇怪,为何还要在那个匈奴人身上花费那么多的时间?”   云琅喝口茶,微微一笑,并不打算解释。   “快说啊!”挺着肚子坐在一边的苏稚立刻就不耐烦了。   云琅瞅瞅苏稚大的吓人的肚皮无奈的道:“一个好学的孩子向我求教,我自然会提点一下他,这是作为人的一部分人性,不能因为他是匈奴人就拒绝。”   苏稚那脑袋凑过来,贴着云琅的脸道:“我觉得你没安好心。”   云琅大笑道:“我有没有安好心,金日磾自己知道。”   宋乔坐在云琅对面道:“我如果是金日磾就不该向你求教,你会把他教坏的。”   云琅摊摊手道:“你夫君是个坏蛋吗?”   苏稚吃吃笑道:“从你开山大弟子做事的方法,就能看出你把一个好好的孩子给教成什么样子了。”   “哦?小光那边有动静了?”   “滇国彻底消失了。”   云琅闻言笑道:“滇国不是已经消失了么?”   “洱海边上的昆明部落被郭解攻破了,据说全族上下在洱海边上宁死不降,最后被郭解给杀光了。皇长子就在滇国设置了,云南,比苏,邪龙,叶榆四个县,还命益州刺史往这里派遣官吏。妾身就不明白了,郭解把人都给杀光了,益州刺史府派去的官员治理谁去?”   云琅笑道:“这都是皇长子跟郭解干的事情,与小光没有任何关系。”   宋乔摇头道:“如果只看官方的奏报,妾身确实会认为此事与小光无关。   问题是,小光要从家里抽掉六个管事进入滇国,他还从卓氏那里抽掉了一百三十个有经验的矿奴一起进入滇国。   如果仅仅是这样,妾身觉得小光这孩子可能在滇国发现了宝贝,准备调人去挖矿。   直到昨日,霍氏,李氏,一起来找妾身,说小光在问她们讨要伤残老兵,妾身才知晓别人在滇南打生打死的时候,他却盯上了滇南的铜矿,以及寡妇清在滇南废弃的朱砂矿。   明面上,大部分矿都归国家了,最肥的一块却被他私自留下来了。   你说说,这孩子的胆子是何等的大!”   云琅微笑道:“你弄错了,矿是皇长子的,只不过他们喜欢把出产的矿卖给我们而已。你以为郭解真的把昆明族属全部杀光了?这世上哪来那么多宁死不屈的人,还不是都被皇长子弄去矿山给他挖矿去了。”   宋乔吃惊的道:“他没可能瞒得过陛下的。”   云琅大笑道:“谁告诉你皇长子要隐瞒陛下了?陛下之所以会派皇长子出征,就是在给他分好处。固有的铜矿,朱砂矿不能动,只要是新发现的矿,或者不在记录名册上的矿,基本上都是皇长子的。霍光只是顺应陛下的心思做事,让陛下满意,让皇长子满意,也自然要让他师傅我满意。好了,这孩子已经很努力了,他需要的东西就给他,不要再给他人为的设置障碍。他如今还在潮湿的密林里苦挨岁月呢。” 第十八章 硝烟四起   “说起来,他年纪还小,就干这些大人都干不了的事情,难为他了。”   宋乔见丈夫有些痛心,思量一下霍光的处境,顿时就忘记了那小子的干下光辉伟业。   云琅苦笑一声道:“他从小就喜欢干大事,喜欢过这种前人没经历过的事情。很多时候啊,我都在想,那具小小的身体里到底藏着一个怎样的灵魂。”   苏稚不耐烦的道:“你不也是这样的么?有什么样的师傅,就有什么样的徒弟。说起这些,你可比你徒弟干的精彩,六天前卓氏来给我请安,说起你们以前的事情,真是让我大开眼界。”   说着话就踹了一脚卧在地上的老虎又怒吼道:“没一个好东西,一人一虎就厚颜无耻的去偷看别人洗澡。被人发现了,就丢下老虎顶缸,自己跑了,老虎还跳进水塘里吓唬人,你们干的都是些什么事情。”   老虎不满的叫了一声,立刻就凑到云琅那边去了。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荒野中,突然发现有一群美人儿在露天洗澡,我要是不看才是错误。你在家里的时候,我是没机会偷看,要不然,你的清白早就不保了。”   苏稚大笑道:“我有好几次洗澡的时候都没有关门,怎么不见你来偷……”   两人越说越不像话,宋乔拍了苏稚一巴掌,才让这个女子闭上嘴。   今天,苏稚的话有些多,自从云氏被老丈人暗算了一把之后,苏稚一般情况下就很少说话。   原本,她跟宋乔一样,对卓姬都是不理不睬的,苏稚也从来不把自己当云氏的妾。   现在,卓姬却能去找她说话,这就说明,在不知不觉间,苏稚已经把自己真正放在了妾的位置上了。   想到这里,云琅就很是感慨时光这个东西,在他的磨练下,再高傲的人,也会被逼迫低下自己的头。   “六月十九是小稚的生辰,师傅师娘送来了很重的礼物。”宋乔看着丈夫的脸色小心翼翼的道。   “有多重?”   “六千金。”   “老丈人他们只送礼不来喝酒?”云琅瞅瞅板着脸坐的笔直的苏稚笑道。   “不来……我不让来。”   云琅笑道:“来不来的其实没关系。”   苏稚的嘴皮子哆嗦一下道:“您不记恨?”   云琅叹口气道:“怎么可能不记恨啊,知道不,陛下如今跟看猴戏一样的等着看我报复我的老丈人呢。我怎么可能让他看我的猴戏呢。”   苏稚的眼泪唰的一下就流淌下来了,抱着云琅的胳膊道:“求您放过他们。”   云琅擦掉苏稚的眼泪道:“蠢女人啊,你才是我放过他们的最大原因。   不是因为什么皇帝。   只要一想到我报复了他们,你这一辈子都就没了笑脸,我就觉得亏得慌。   看看你这些天过的什么日子啊,谨小慎微的那里还有一点昔日苏稚的模样。   以后少跟卓姬在一起,那个女人对我,对所有姓云的不错,对你们就未必了。   你去告诉老丈人,我把上次的事情忘记了,同时也忘记了他们,以后不要让我看到他们就好。   也不许他跟别人提起他是云氏姻亲。   六千金给他送回去,那是你跟阿乔的聘礼,是他该拿的,除此之外,我们再无纠葛。”   苏稚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扑在云琅的怀里委屈的道:“我本来好好地,他们不给我长脸啊。”   云琅笑道:“前些时间没跟你说这事,是担心你不信,恐怕老丈人也不信,时间过了这么久,现在说出来可信度高一些,满意了么?”   宋乔在一边笑道:“夫君知不知道师傅师娘他们这些天过的是什么日子吗?”   云琅冷笑一声。   宋乔道:“师傅,师娘留在长安,不敢踏出家门半步,更不敢逃离长安。只盼着夫君杀了他们泄愤,可以放过在山东为官的小师弟。”   云琅道:“这是欺负我良善啊,他们在山野中过的日子太长了,对京城的人情世故懂得的太少了。我如果要拿他们泄愤,苏稚的弟弟苏焕有可能活命么?勋贵如果要杀人,就一定会妥妥的杀全家,他们绝对不会留下后患来的。行了,这事情就这样了,警告的话小稚去说,天老爷哟,我怎么就能碰上这样一位利欲熏心的老丈人呢。”   苏稚慢慢起身,面对云琅恭恭敬敬的施礼,然后压抑着哭声离开了屋子。   “老丈人敢来这?”   “卓姬带进来的。”   “卓姬什么时候可以肆无忌惮的进庄园了?”   “您不是说了,家里永远都有她居住的一座小楼,温泉水渠边上的那座秀楼,就是人家的。”   云琅抓起宋乔,将她按在膝盖上在她的屁股上狠狠地抽了几巴掌。   宋乔挨了打,反倒没有刚才那副小心翼翼的模样了。   如果不是为了师傅师娘一家人,她才不会准许卓姬进入家中,这方面,她有绝对的权威。   “人呐,只要看重某件事,就没了基本的判断,人家卓姬就能清清楚楚的看出我没有追究老丈人的意思,你们两个笨蛋却整日里提心吊胆的过日子。最终让人家用一桩没本钱的买卖轻易地进入了云氏庄园,只要进来了,再想赶走,那就难喽。”   宋乔趴在云琅膝盖上并没有起来的意思,笑嘻嘻的道:“卓氏那么大的产业,她一个人守着怪可惜的。”   云琅无声的笑了一声,见宋乔还是没有起身的意思,夫妻多年,那里还会不知道她什么心思,就抱起宋乔径直去了卧房。   下午吃饭的时候,卓姬果然正大光明的出现在云琅的饭桌上。   挨着云琅坐的永远都是苏稚,宋乔独自一人坐在云琅对面,卓姬,红袖只能坐在桌子两侧。   饭桌上的情形非常的微妙,云琅一句话都不说,苏稚几乎要黏在他的身上了,根本就不用他动筷子,苏稚就会把食物放进他嘴里,说话还嗲生嗲气的。   红袖早就习以为常了,苏稚以前就最受夫君宠溺,现在还是一样。   倒是卓姬不停地抬头看他们两个,非常的好奇。   “孩子们呢。”   云琅吃了饭,没看见孩子们,就问对面的宋乔。   “孩子们都在别的屋子吃,有云音看着。”   “以后一起吃饭!”   宋乔怒道:“小稚都坐你怀里了,孩子们怎么过来。”   苏稚不搭理师姐,继续坐在云琅腿上笑的没心没肺的。   “你就一直宠着这个傻子吧!”   宋乔擦拭一下嘴巴就扬长而去,神情冷漠,跟刚才床榻上火热的宋乔判若两人。   红袖吃过了饭,瞅见饭桌上的形势不对劲,就笑吟吟的站起来说一句“我去看孩子们”就跑了。   苏稚冷漠的对卓姬道:“我要跟夫君午睡一下。”   卓姬慢条斯理的喝了一口汤,瞅着苏稚道:“总不能在饭厅里午睡吧?我的那座小楼,被我装上了冰山,夫人身子重,不如去我哪里小憩片刻,妾身跟夫君要说道说道云音的事情。”   苏稚可以无视卓姬,却不能无视云音,现如今被人家拿云音说事情,她发现自己竟然毫无办法。   听卓姬已经开始吩咐丫鬟去找云音了,只好从丈夫的腿上站起来,气鼓鼓的走了。   卓姬起身给云琅倒了一杯茶,就靠着云琅坐下来,腻声道:“你对这个傻子怎么这么好?连她父亲暗算您的事情都能轻易饶恕,这太出乎妾身的预料了。”   云琅闻着卓姬温热的身体散发的温香,喝了一口茶水道:“都是一家人,有什么好追究的。另外,你应该一点都不奇怪才对!”   卓姬习惯性的将头靠在云琅的肩膀上道:“这是典型的聪明人办傻事。不过呢,这样的傻事您在妾身身上已经犯过一次了,因此,再来一次,妾身也不感到奇怪。事情办的别扭,人相处起来却越发的舒服。”   “怎么,富贵城的大宅子不住了?”   “妾身一个人有什么好住的,这里的小楼虽然小点,却是妾身的家,以后就住这里不走了。”   云琅嘿嘿笑道:“你想要清静的日子,这里可没有,也不可能有。”   卓姬同样嘿嘿笑道:“妾身一个人过了这么多年的清静日子,早就过腻味了。” 第十九章 辨识枕边人的法子   过上好日子是每一个人的愿望,不过呢,好日子在每个人眼中都不太一样。   平日里在外边呼风唤雨的卓姬,来到云氏庄园之后居然能乖乖的在宋乔面前俯首做小。   当然,也仅仅是宋乔,在苏稚,红袖面前,她就显得硬气很多,如果不是因为苏稚有身孕,红袖处处退让,云氏早就硝烟四起了。   宋乔干净利落的从卓姬手中收回了销售蜀锦的铺面跟人手,卓姬毫不犹豫的双手奉上,还问宋乔要不要书籍售卖的渠道,如果要,她也会立刻献上。   如今,宋乔还在跟苏稚,红袖商讨,要不要接收。   平叟越发的老了,住在百花园里悠闲自得的如同主人,他的两个儿子,如今一个去了军中担任营司马,一个在云氏接任他哥哥的职位成了谒者。   平遮去当官了,那么,从今后他将不再回到云氏,营司马乃是一千担的官职,这就是平遮忠心耿耿的在云氏劳作五年的酬劳。   平叟今日泡的茶水碧绿,说是新茶。   云琅却不喜欢过于碧绿的茶水,一般情况下,这种颜色碧绿的茶水都非常的苦涩,难以入口。   “颜色,口味,你只能要求其一,不能两全其美。”   平叟似乎有话说,估计弄了一壶不好喝的茶水弄话引子。   “那是你技艺不到位,如果技艺真的出神入化了,色香味俱全的茶水也不是没有。”   平叟瞅了云琅良久这才放下茶杯道:“蜀中的生意已经大到了卓姬不敢继续掌管的地步了。”   “这就是卓姬要逃回来的原因?”   “是啊,陛下,长门宫,皇后,皇长子,皇族,勋贵,官员们的利益在蜀中纠缠,已经分不出你我了。卓姬还发现,云氏的生意,跟我刚才说的这些人全部都有很深的联系。如果有人将云氏当做一根线头,只要拎起来,就会将蜀中形形色色的人全部提起来,最终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老夫以为,君侯应该寻找一位真正的大才来掌控蜀中。”   云琅看了平叟一眼道:“你不成么?”   平叟摇头道:“老朽没几天活头了,没必要把自己的老命给搭上。另外,我也没有带领着云氏蜀中势力在刀光剑影中穿行的能力。”   云琅笑道:“你觉得蜀中赚到的钱财很多么?”   平叟舔舔嘴唇道:“仅仅是去年到今年,经过老夫的手就有两万万云钱。”   云琅摇头道:“云氏铸造的所有云钱加起来也没有两万万枚。不要简单的将丝绸,矿物,颜料,甚至金银都算成云钱,这样是不对的。”   平叟继续道:“十年前,全蜀中的出产也没有两万万钱。”   “十年前,蜀中的交易也没有如今这般繁盛,蜀中商贾的脚步也没有抵达河西,更没有受降城这样一个跟西域胡商交易的一个地方。十年间,蜀中桑产业扩大了十倍有余,矿物出产增加了三十倍,犍为郡的盐井从六十眼,暴增到了八百多眼,蜀中粮食产量也增加了一倍有余,山中野民归化了一百三十万人……蜀中有了如此大的变化,产出增加十余倍有什么奇怪的。事实上这才是蜀中该有的模样。”   平叟连连摆手道:“太多了,太多了,如今的蜀中,就算是黔首都开始吃米饭了……”   云琅喝了一口平叟推过来的茶水,茶水果然又苦又涩,这该是平叟表达他心头恐惧的一种方式。   “果然,贫穷才是你们认为的正常世界啊。   你以为,百姓就不配吃饱饭,不配穿好衣服,不配拥有牛马,不配拥有好一点的房子。   在你们的心中,百姓就该忙时吃干,闲时吃稀,他们就该穿着破衣烂衫,就该住四面漏风的房子。   平叟,凭什么啊?   凭什么他们就不能通过自己的双手过上好日子呢?   我觉的啊,等到有一天连黔首都开始购买丝绸穿的时候,大汉朝才算是真正到了盛世。”   “黔首穿丝绸?这不可能!”   平叟说的非常肯定。   “把刘婆喊来!”云琅轻声吩咐道。   平叟连连摆手道:“刘婆不算。”   云琅指指院子里走来走去的仆妇道:“她们,算不算?”   平叟摇头道:“不算!这都是君侯给的恩典!”   “所以说,这是你这种人的第二种自以为是,你以为穷人的幸福生活只能来自于上位者的施舍是吧?”   平叟平静的道:“难道不是么?过于富裕的百姓,陛下拿什么去策动他们为国征战,为国纳税,为国去远方服徭役?”   云琅用极为古怪的眼神看着平叟道:“你好像很害怕百姓富裕起来,这是什么道理?”   平叟笑道:“道理君侯全知道,如果不是君侯开了异族奴隶之先河解开了某家的疑惑,某家甚至会认为君侯有九五龙飞之志。”   云琅听平叟这样说,好笑的摇摇头,这就是一个已经跟不上时代的老头子。   他无法接受这些年大汉国发生的如此剧烈的变化,他想用自己阴阳家的学说来解释这个世界,却无论如何都解释不通。   他认为,云琅这是在大规模的施恩于世人,是在损害云氏的收息来便宜所有跟云氏打交道的人。   同理,云氏损失了巨量的财富,想要阴阳平衡,在他看来,只有刘彻的那个位置才能补偿一下。   这个时间或许会很长。   他不在乎。   平叟在得出这个结论之后,马上毫不犹豫的撺掇卓姬进入云氏庄园,哪怕俯首做小,也要住进云氏,无论如何都要成为云氏的女主人。   云琅笑着又喝了一杯苦茶道:“我的作为你这一套解释说不通。”   平叟笑道:“不论是五十年,还是一百年,总会有结果的。”   卓姬居住的小楼其实也不小,云琅一脚踏开卓姬卧房走进去的时候,却发现卓姬正在换衣服,这女人惊叫一声,见来的人是云琅,就放开掩着胸膛的双手,骄傲的站在云琅面前道:“进门的时候喊一声,又不是不让你进来。”   云琅在跟平叟那个精神病谈话,弄了一肚子的气,现在来到卓姬面前,却不知道该怎么说。   说自己没有太大的野心?   卓姬绝对会附和着说她最高的理想也只想当一个云氏的妾室。   这样的谈话屁用都没有。   眼看着卓姬媚眼如丝的跨进了澡桶,云琅守在澡桶边上低声道:“我们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啊?”   卓姬摇头道:“没有,就算是有,只要您也下来洗澡,我们之间的误会也就没有了。”   云琅摇头道:“不是你想的那样,自从云音出世,你就是云氏的女人,这没什么好说的。你不用总拿你的身体来诱惑我,有时候不用你诱惑,我自己就会送上门,说不定你比想的还要癫狂一些。”   卓姬脸上的媚态终于没有了,探出一只手按在云琅的心口道:“继续说。”   云琅点点头道:“好,我继续说,无论是平叟,还是你都想错了。你夫君的志向不在你们想的那个方向。”   卓姬点点头道:“我知道啊,是平叟那么想而已,蜀中的收息完全超出了他的预料跟控制,所以他就很害怕。他害怕夫君会用这些钱去筹谋天下,见夫君把这些钱并没有收进金库,而是重新放贷给蜀中商贾,百姓,就认为夫君的心思很大,左右思量之后,决定全力帮助夫君达到目的。妾身就是想回到云氏居住而已,一家人总该住在一起,哪怕起了纠纷,也比妾身一人孤零零的好。”   “你是这么看我的?”   卓姬探出一根食指挑起云琅的下巴,笑吟吟的道:“每次我们过房事到了情浓的时候,您都说要怎么死我来着?话说了很多,却没有一次达成,好多次还考虑我的心情,虎头蛇尾的很没意思。那该是我最真实的夫君,一个有情人,凭什么去谋算天下,没有刘邦那种把妻子儿女推下逃难马车手段的人,凭什么去争天下。谁能比我清楚夫君的弱点,只要拿捏住云音,云哲,要你乖乖投降,你一定会干的。这样的人,只会成为好夫君,好父亲,至于君王,夫君还是算了,就算您有这个心,妾身也会劝您放弃。”   云琅迅速的脱掉衣裳,跳进澡桶恶狠狠的对卓姬道:“你会死掉的!” 第二十章 云氏贴补法   老婆多了,生活自然就会变得荒淫,并不会因为某人志向高洁就有所变化。   就像钱多了,自然就成了富人一样,都是理所当然的一个结果。   人的性器官是人身上成熟最晚,却最早衰败的一个器官,所以,他们成熟起来的时候如同燎原大火,消褪的时候自然如同江海溃堤。   云琅在很久以前就知道,联系夫妻情感的过程中,性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   偏偏,在男女两性中,在这方面,男人是处在绝对劣势中的,且没有转变的可能。   更让人难以琢磨的是,他偏偏有四个老婆……   云琅自诩是一个聪明人,他认为自己比大汉的人掌握了更多的知识,更多的见识,更多稀奇古怪的理论研究。   然而,他家里有四个老婆。   在后世,云琅的女朋友还是很多的,就像最后一个女朋友将他一脚踢出门,然后,云琅就赤条条无牵挂了。   这在大汉时代是行不通的。   每当你占有一个,那么,这个人基本上就跟你拴在一起了,想要踢开,后果严重!   当然,前提是你不去春风路上……   云琅知道卓姬有很多钱,多的可能出乎云琅的预料之外,宋乔从卓姬那里弄来了八千金,连宋乔自己都觉得有些过份,卓姬却表现的云淡风轻,在吃饭的桌子上还在问宋乔家里有没有经济方面的压力,如果有,她还能再支持一些。   也不知道卓姬这个女人是蠢还是在故意挑拨离间。   总之,宋乔在发现卓姬有那么多的钱之后,就狠狠地咬着云琅的胳膊,要他交代,到底把原本属于家里的财货给了卓姬多少。   然而,这就是一笔糊涂账,就算是云琅自己,也算不清楚。   蜀中的新财源,是霍光开辟的,这孩子守着刘据这个傻子当靠山,又有狄山这个笨蛋当盾牌,再用郭解这个蠢人当利刃,再加上一大群想要发财,想的快要发疯的蜀中商贾可以利用,云琅能想到在这个孩子的运作下。刘据貌似最大利益的获得者,实际上,霍光这个看似吃亏的家伙,才是这次军事行动的最大获益者。   很简单的账目拆分问题。   这对霍光来说不算什么。   霍光看似没有拿到多少东西,然而,这些东西想要变现,想要运转,却离不开霍光的运作。   每运作一次,霍光就从中分红一次,看似微不足道的份额,在运作中却能起到穿针引线的作用。   在大宗财货交易中,很多钱是隐形的,是概念上的,就像那道著名的“多出一块钱”的算术题一样,霍光什么都不用付出,就能拿到所有收息的一成!   要知道,在这次大规模抢劫过程中,即便是皇帝,也只拿到了纯收入的三成。   云琅仔细审阅了霍光做的账目,账目是平的,而且每个人都很满意。   云琅看到了一些漏洞,特意找了长安城最著名的账房先生演算了一遍,结果他们也只发现了两处过于明显的漏洞。   长门宫的女账房们发现了四处漏洞。   红袖发现了六处!   张安世发现了七处。   在云琅的眼中,至少有十九处漏洞,霍光用来牟利的漏洞,红袖发现了一处,张安世发现了两处……还算不错,霍光在干坏事之前,已经充分考虑了别人的智商,算是很小心了。   长门宫女账房们算账的时候,云琅就在长门宫,这该是刘彻对蜀中收息的最后一次查验。   在这之前,桑弘羊已经把这些账目归档了,表示认可!   出于谨慎,出于对云氏的提防,刘彻这才细心地又要查验一番。   长门宫的女账房在查验,云琅自然也没有闲着,跟着查验了一天一夜之后,女账房头目就把发现的四处漏洞,写成条陈,递给了皇帝跟阿娇。   “一百五十四两金子,三百五十三枚十两重的银判,以及十六万七千六百一十七个云钱的账目对不上!”   刘彻瞅了云琅一眼,将条陈丢给了云琅。   云琅拿起来看了一下,皱眉道:“大皇子怎么做的账啊,漏洞百出!”   阿娇冷笑一声道:“账目可不是皇长子做的,应该是你那个宝贝徒弟跟狄山两人做的。如今,账目差了这么多,你不准备给我们一个解释吗?”   云琅苦笑着拱手道:“他还只是一个孩子……”   “年纪再小,身为皇子左拾遗,就没人拿他当孩子看,他是食朕俸禄的官员。”   云琅拜伏于地为霍光求情道:“千错万错,都是微臣的错,还请陛下念在霍光年幼,小惩严诫,所有账目谬误之处,微臣这就加倍补上。”   刘彻又看看条陈后面的解释,摇头道:“账目确实出错了,然贪渎之人却非霍光。霍光有渎职之罪,罚铜三千,以儆效尤……”   “陛下且慢!”   就在刘彻将要把霍光的处罚结果说出来的时候,却被阿娇给拦住了。   刘彻看了阿娇一眼,却看见阿娇冷笑着对皇帝道:“陛下还是看完云琅的条陈之后再宣布对霍光的处罚不迟。”   云琅有些不安,神情有些惶恐,刘彻就从桌案上拿过云琅方才呈递的条陈翻看了起来。   阿娇就像没有看见云琅投注过来的哀求的目光,自顾自的凑到刘彻身边看条陈。   仅仅看了一眼,阿娇的脸色就变了。   刘彻慢慢放下条陈淡淡的道:“一万六千七百五十五两金子……差这么多?”   云琅无奈的道:“微臣也很想把此事瞒过去,然,错了就是错了,即便能瞒哄陛下于一时,也瞒哄不了陛下一世。现在说出来,还有调查的余地,如果以后事发,那就连解释的余地都没有了。微臣还是那句话,既然是错了,就由微臣来补上差额。”   刘彻拍拍锦榻叹口气道:“要补也该他们所有人来补,水至清则无徒,大军在外,跋山涉水,所为者不过钱权两道而已,算的太清楚反倒会破坏我们既定目标的完成。若是他们能够完成朕的目标,些许钱财朕可以糊涂一回,当做没看见。若是不能完成朕既定的目标,则两罪同罚。”   云琅连忙拜谢道:“谢陛下。”   刘彻懒懒的丢掉云琅的条陈,意兴阑珊的道:“你不就是看准了朕会这样处置,才找出你弟子在账目上的漏洞,为你弟子清除日后的祸患么?”   云琅苦笑道:“这孩子的胆子太大。”   刘彻道:“不是他胆子大,是拿钱的人胆子大,拾遗,拾遗,可不就是干这种事的人么!”   云琅拱手道:“无论如何,账目既然差了,霍光就有错处,不管是谁拿了钱,都该由霍光来赔偿。微臣回去之后,立刻命张安世将霍光亏空的银钱补足。”   “咦,看样子你对你这个弟子很看重啊,宁愿多花两万金也要给他解除后患!”   “霍光是我西北理工的大弟子,以后要执掌门庭的,岂能为了区区一些钱财就坏了名声。微臣恳求陛下,将霍光速速召回,微臣一定会严加管教!”   刘彻冷笑一声道:“觉得你大弟子跟着朕的长子会学坏?”   云琅连忙道:“微臣不敢!”   “什么敢不敢的,你就是这么想的,你云琅有视金钱如粪土的胸怀,想来你的那个大弟子也不会差到那里去,他年纪轻轻就执掌你云氏所有产业,是一个见过钱的人。   如何会为了区区两万金舍弃自己的前途于不顾?   什么人拿的钱,朕心知肚明,恐怕还不仅仅是这些账目上的,应该还有很多没有上账目的东西。   你不就是想到了这一点,才想着赶紧把自己的宝贝徒弟从烂泥潭里捞上来吗?   告诉你,不可能,岭南军务没有结束之前,朕不会撤回一兵一卒。   哪怕跟着皇长子就是跟着一个灾星,你弟子也必须给朕坚持到底,他们必须荣辱与共,这就叫君臣!” 第二十一章 云氏剥皮术   皇帝总想要好臣子,同样的,臣子们也想要一个好皇帝。   好臣子难得,好皇帝更是难得。   不过呢,好坏这种东西往往是因人而异的,比如云琅现在就很希望自己脑袋上坐着的这位皇帝最好是一个荒淫无耻的皇帝。   一个人的花销其实是有数的,哪怕这个皇帝一时兴起要酒池肉林,要摘星楼,要开凿运河,要修建万里长城,只要他的军队足够强悍,可以捉来足够多的奴隶,云琅觉得都不是什么问题。   哪怕头上的这位皇帝是何不食肉糜的傻子,喜欢躲在皇宫里做木匠活,或者开个豹房整日里胡天胡地,云琅觉得这种不理朝政的皇帝就是好皇帝。   如果可能,云琅一定会让这样的皇帝长期待在皇帝的位置上,享受人世间所有的荣耀,并且不容许任何人去伤害他,让他的皇位坐的稳稳当当,就连死后的谥号,也给他挑最好的,他的皇陵一定是最奢华高大的。   前提,就是不要像刘彻这样英明神武!   两个聪明人关在一个笼子里,最终的结果一定是要死一个的。   只要有刘彻在,云琅不认为自己能过随心所欲的日子。   当云琅需要用计谋去达到自己目标的时候,闪转腾挪的余地就很小了。   “您以前觉得我们家应该韬光养晦,现在,您却认为皇帝应该给云氏更大的自由。到底是您的野心膨胀了,还是您现在发现自己的力量已经足够大,可以抗衡皇帝了?”   云琅靠在澡桶里,宋乔卖力的用刷子刷云琅的身体,她今天一定要把卓姬沾在云琅身上的臭气清洗干净。   “都不是,我只是亲眼看到大汉国有了好的变化,准备让这种好的变化延续下去。好了,不要再刷了,我已经很干净了,再弄下去,我身上的皮就破了。”   “还有一股子狐媚子味道,骚臭,骚臭的。”   宋乔在云琅的颈项间用力的嗅嗅,继续往澡桶里添加了温泉水,用力的搓洗云琅的脖子。   这就是惩罚!   云琅很清楚,也很愿意,自己弄了四个女人,宋乔早就心有不满了,只要不被弄死,云琅随宋乔的心意。   他实在是做不出曹襄那种怀里抱着美女,还大肆指责老婆没有伺候好他的那种做派。   第一次,云琅开始怀念军营了。   左拥右抱的日子并不好过,尤其是太在乎这些女人的人,这样的日子哪里有快活可言。   不情不愿的,即便是床榻之上也味同嚼蜡。   扶荔宫如今变成了扶荔城,那些装饰性的建筑已经不见了踪影。   只有城墙在不断地加高,不断地有马面墙壁在向外延伸。   曹襄干活还是很靠谱的,云琅不在的日子里,扶荔城里的一切事物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最让云琅欢喜的是,李陵训练的那些军卒,已经开始有点模样了。   酷暑的天气里穿着皮甲站在没有遮掩的空地上,对人来说就是一种煎熬。   如果不是有人不断地用水柜将清水压上高空给他们降水,这些人这时候早就昏死过去一大半了。   李陵,李勇,李绅,孙大路四个人站在满是彩虹的校场上声嘶力竭的朝这些军卒们嘶吼,一遍又一遍的将他们想要传达的信息装进这些人的脑子里。   “你说,水柜喷水,为什么就会产生彩虹呢?”   曹襄纠结于这个问题已经很久了,云琅到来之后,他就立刻不耻下问。   云琅道:“那是因为太阳光跟水雾接触之后,被空中的水雾折射了阳光,然后就出现了彩虹。”   “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没有什么彩虹神在作怪?”   “我没有听说过什么彩虹神,你现在站到太阳底下,含一口水朝天喷一下,也会出现彩虹,如果你想做彩虹神,那么,你就是!”   曹襄闻言,立刻就含了一口清水,跑到太阳底下用力的喷,然后,这个弄彩虹的游戏他就整整玩了一下午,直到腮帮子没知觉了,这才消停。   “张安世去少府缴纳了两万金的赔偿,你是在替谁赔?”   “替霍光,账本是他做的,他就是最好的替罪羊。”   “你生气了是不是?”   “没错,我生气了,大家都在捞钱,为什么偏偏要我徒弟来背锅?”   曹襄笑道:“好像你家没少赚吧。”   “云氏赚的钱都是自己应得的,那些人赚的钱才是黑心钱,我听说那些老将们连兵血都喝,赚钱已经赚的没下限了,既然他们敢让我徒弟背黑锅,那就要做好自己挖坑埋自己的准备,我要他们连一个铜子都拿不走,甚至要倒贴。”   “可是,我们两家似乎是赚的最多的两户人家啊。”   “你曹氏付出那么多,只拿到半成的份子,你就觉得多了?”   “哦,你是说缴获啊,那样算的话确实很少。”   “曹文虎在偷你的钱。”   “我知道啊。”   “咦,你知道?”   “我当然知道,跟着皇长子去西南的两个曹氏族人,一个是曹文虎,一个是曹文原,他们本身就不是我的嫡系,而曹氏又必须正大光明的支持皇长子。所以,他们两个去最合适不过了,他们当然要偷钱啊,如果不偷钱,我将来没有好借口把他们撵出曹氏。你说,我现在是不是仁慈多了?”   “我现在把亏空补上了,你准备补多少?”   曹襄摇头道:“不补,我坐在一边看热闹,如果需要有人拿命去填,曹文虎兄弟就是很好地人选。”   两人很快就达成了共识。   查账这种事情总会查出问题来的,霍光的账本有问题,云琅快速的帮自己弟子给弥补上了。   这让已经查过霍光账本却什么都没有查出来的桑弘羊极为惊恐。   尤其是张安世带着两万金来到少府,一言不发的将金子交割给了少府之后,桑弘羊就寝食难安。   当他得知张安世与少府交割金子的时候,两方都没有人说话,得到消息的桑弘羊就如坐针毡。   明显的,这是霍光账本出问题了,才会有云氏赔钱这件事,少府收钱什么话都没有说,这说明云琅已经跟皇帝达成了默契。   霍光的账本他没有查出问题,是他的无能,如果其余人的账本也查不出问题就是愚蠢了。   事到如今,那些账本即便是没有问题,这时候也必须有问题,而且,问题不小。   当经济问题变成政治问题之后,后果就非常的严重了。   这才是云琅想要的结果。   唯有如此,霍光才能从刘据身边脱身,也唯有如此,霍光将来才不会遭受刘据的怨恨。   唯有如此,云氏才能在吃了无数好处之后,能安静的享受铜矿挖掘带来的丰厚利润。   唯有如此,云琅想要推行云钱的大计,才能有足够的铜来供应钱币制造。   西南之战,并非是一场可以写进史书的战斗,任何参与这场战争的人都不会有什么好名誉留下来。   开疆拓土的战斗打成了劫掠,打成了贩卖奴隶的战争,以大汉国史官的德行,不会有什么好话说。   傍晚时分,长平匆匆的来到扶荔城,见两个儿子都在,不等气息喘匀,就问云琅:“陛下可曾发怒?”   云琅摇头道:“皇长子做的事情还在陛下的容忍范围之内,如果皇长子顺利的拿下夜郎国,就不会有事。”   长平愤怒的道:“这个刘据,他就不能好好地把事情做完再胡闹吗?前段时间贪色,这段时间贪财,他要干什么?他难道就不知道,只要他入主东宫,想要什么没有?”   听长平咒骂刘据,云琅就知道长平支持刘据的心思没有变化,冲着曹襄努努嘴。   曹襄立刻笑嘻嘻的对母亲道:“犯错的是狄山,是霍光,皇长子并不知晓。”   长平咬着牙道:“虽然他们两个比较无辜,不过,他们既然是皇长子的左右拾遗,就必须把责任承担起来。”   云琅笑道:“母亲莫要恼怒,霍光已经认罪了,也赔钱了,至于狄山,那就是一个穷鬼,除了一身硬骨头之外,您也指望不上他。”   曹襄笑道:“皇长子弄来的钱听说全部进了未央宫,想要拿出来恐怕很难。”   长平道:“卫皇后还是有远见的人。” 第二十二章 且靡胥叔叔   自从金日磾拿到了他成为马监之后第一年的俸禄,他就将全家从长安城搬到了上林苑。   父亲留给他的财富只有一屋子的女人跟孩子,所以,即便他有俸禄,日子依旧过的紧巴巴的。   跟霍光借了一百金,这才在上林苑置办了一个小小的庄子。   这座庄子虽然只值一百金,占地面积却很大,原因就在于这是一片丘陵地,不适合种庄稼,却很适合种苜蓿草。   金日磾的族人本来就不会种地,所以,金日磾就买来了一些羊,交给族人让她们放牧。   半年的时间,当初买来的小羊已经长大了,盛夏里,正是剪羊毛的时候,庄子里忙碌一片。   作为家中仅有的壮丁,擀毡这种活计自然是金日磾的事情,即便在烈日下,金日磾也没有半分畏难之意。   以前他是休屠王的王子,是尊贵的单于继承人,如今,他不过是大汉国一个小小的马监。   马监的俸禄能保证十余人一年的用度,却没有办法保证上百人吃饱喝足。   现在庄子里有了羊毛产出,就必须把这些羊毛迅速的变成毛毡,然后再售卖出去填补家用。   至少,从云氏接到的订单,无论如何也要完成,这里面还有人情的成份,不敢耽搁。   霍光曾经跟金日磾说过很多次,如果他愿意成为云氏的家臣,每年都会有极为丰厚的俸禄,不用再考虑一家人的生计。   这样的建议却被金日磾给拒绝了。   成为云氏的家臣固然可以解燃眉之急,可是,绝对会把休屠王仅有的这一点血脉给断送掉。   云氏对脆弱的休屠王子孙来说就是一个巨大的漩涡,稍有不慎就会被卷进去,最终落个尸骨无存。   就像这一次,张安世怂恿他去杀浑邪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如果是云氏家臣,金日磾就没有资格拒绝,现在,虽然劳累一些,金日磾却能按照自己的想法生活。   一口水喷在羊毛上,水雾落在羊毛上,空中却出现了一道小小的彩虹。   卷在杠子上的羊毛毡被金日磾的脚用力的搓动,散碎的羊毛就这样一点点的黏在一起,最终成为一整块羊毛毡。   弟弟们还小,帮不了他,当初,除他之外,任何高过车轮的男子不是被杀,就是被卖掉成奴隶了。   能帮他干活的只有那些妇人。   看着昔日从不干活的贵妇们,如今蓬头垢面的坐在地上跟他一起擀毡,金日磾并没有感到凄凉,反而不由自主得想起云琅来。   在云氏这段时间里,金日磾最大的收获并不是书本上的学问,而是一个极为浅显的道理——干活,从来就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   云氏的每一个人都干活,就算是家主云琅在闲暇之余也会去地里收割麦子。   而云氏最初建立之时,云琅更是什么活计都干,而且干的还不错,据说,他连砖瓦都会烧。   白色的羊毛上镶嵌了不值钱的黑羊毛,可是,少量的黑羊毛在白色的羊毛毡上组成一幅幅粗陋的图画之后,这样的羊毛毡就比别人家的羊毛毡看起来大气,漂亮。   一张湿哒哒的羊毛毡百余斤,金日磾将它卷起来放在架子上,铺开之后,瞅着漂亮的羊毛毡颇有些得意。   这是他一整天劳作的结果。   有妇人趴在他赤裸的脊背上,金日磾回过头,温柔地抚摸着妇人的脸庞道:“衣服脏不要紧,一定要洗干净,不要因为每日要干活,就不洗澡。我们如今在汉地,就该遵循汉地的规矩,你是我父王的女人,以后不要再发生这种事情了。”   妇人倔强的抱紧了他,一言不发。   金日磾叹息一声,转过身抱着女人道:“就算我们要干点什么,你总要洗干净吧?”   “我们没有汉女美丽!”   匈奴妇人遗憾的道。   金日磾撩拨一下妇人亚麻色的头发道:“你很美丽,就是应该洗干净一些。焉支山的花朵,雨后才是最美的。”   妇人脸上有了笑容,咬着嘴唇去了丘陵背后的小溪……   金日磾重重的叹了口气,觉得这事情很麻烦,他父王给他留下了几十个老老少少的女人……   傍晚吃饭的时候,他的母亲给他端来了饭食,就准备出去,却被金日磾一把抓住母亲的手道:“您躲了我一整天了,还让亚亚来勾引我,家里有什么事情是我不知道的么?”   休屠王阏氏挣扎了两下,却脱离不了儿子的手,就只好坐在他跟前低声道:“且靡胥来了。”   金日磾松开母亲的手轻声道:“他不是一直跟着浑邪王过着大富大贵的生活,怎么会想到我们这些落魄的人?”   “且靡胥说,你是休屠王。”   金日磾无声的笑了,瞅着母亲道:“我本来就是休屠王,他想干什么?”   “他想重新成为你的奴仆。”   “咦?这就怪了,一个统领着我休屠王部族卫队的人,在我父亲被霍去病屠杀的时候只知道跪地求饶的人,现在又想重新成为休屠王的部下?母亲,您觉得可信吗?”   休屠王阏氏低声道:“你的父亲已经死了,你如果想要重新成为焉支山的单于,就该接纳他。不论他是不是好心,我认为你可以借他的手来壮大你的力量。”   “所以,母亲替我接纳了他?”   休屠王阏氏道:“母亲知道,让你来原谅且靡胥会让别人看不起你,所以,只能是你的母亲我来接纳他。”   金日磾想了一下道:“且靡胥还没有走吧?他带来了多少人?还有多少人知道您接纳了他的事情?”   休屠王阏氏在儿子的注视下有些心慌,连忙道:“且靡胥带来了两个随从,其中一个还是汉人,只有他们三个跟我知道。”   金日磾推开饭碗道:“带我去看看,有些事还是我来说比较好。”   “他们在牧羊人那里,我的儿子,好好地跟他说,他如今还控制着我休屠王卫队的两百名武士,这是一股很大的力量,我们迟早会用得上。”   金日磾拥抱一下母亲笑着安慰她道:“不是所有的羊都是温顺的,里面或许会有披着羊皮的狼。”   松开了母亲,金日磾顺手从墙上摘下长刀,就大踏步的去了偏远的牧羊人住地。   在抵达牧羊人的小屋之前,金日磾在一个山丘上站立了良久,直到牧羊人的小屋里钻出两个虬髯大汉之后,他才缓缓地走下山坡。   再一次见到且靡胥,金日磾只觉得浑身的血液向头上涌,霍去病进攻休屠王所部的时候,就是这个家伙出卖了休屠王,告知了霍去病休屠王以及祭天金人的所在地,这才让人生地不熟的霍去病捡了一个大便宜。   金日磾是在山包上开始愤怒的,当他一步步的走到山脚,脸上已经浮现了和煦的笑容。   远远地就张开双臂叫道:“且靡胥叔叔,你过得好吗?”   且靡胥没有想到金日磾对他会如此的热情,一丝嘲讽之意在脸上浮现一下,就同样张开双臂,豪迈的大笑道:“提挛氏的雏鸟已经长成雄鹰了。”   眼看着他们两人抱在一起,一个矮小的汉人从牧羊人的小屋里钻出来,笑吟吟的看着眼前这一幕感人的场景。   金日磾紧紧抱住且靡胥道:“且靡胥叔叔,我真的很想你,自从离开了焉支山,我无时无刻不在想念着您。当年,您如果逃跑了,我都不会如此的想念您,可是,您不但没有跑,反而带着霍去病找到了休屠王的夏日牧场,导致浑邪王,霍去病他们一起在我夏日牧场杀的血流遍地。从哪以后,我就对且靡胥叔叔念念不忘。”   且靡胥无力地张开嘴巴,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无力地靠在金日磾的怀里,眼中恐惧的光芒正在慢慢的散去。   “其实我很是想不通,且靡胥叔叔您为何还有胆子来见我,您就真的那么有把握觉得我不会杀你,反而会一心一意的接纳你?我真的很好奇,是谁给了你这样想的底气?” 第二十三章 不走寻常路   一柄一尺长的匕首从肋骨缝隙里直插心脏,肌肉锁紧之后,就很难有血流出来。   只要不拔掉这柄匕首,伤口边缘渗出来的那点血可以忽略不计。   且靡胥直到生命消失的那一刻,都一句话都没有说出来,尖刀刺破了他的心脏,在一瞬间就破坏了他的血液循环,让他所有的力气都在一瞬间消失了。   而金日磾喋喋不休的话语,却让另外两人完全放松了戒备!   匈奴人伊屠羞愧的无地自容,当初站在一边看浑邪王,霍去病屠杀族人的滋味并不好受。   杨文通摇着折扇站在小屋门口,看着眼前这热情的一幕,心中感慨万千,大掌柜的安排还真是合理,只给一丝希望,就让两个生死仇敌变成了可以热情拥抱的朋友。   伊屠来到正在拥抱的两人面前,掩着脸跪了下来,正要说话,金日磾的长刀就重重的击打在他的后脑上,眼前一阵发黑,然后就软软的倒在地上。   金日磾在杨文通惊讶的眼神中厌恶的推开了且靡胥的尸体,还朝尸体的脸上吐了一口唾沫,就提着刀子向杨文通走路过去。   杨文通一个虎跳,立刻就转身钻进了茅草屋,还大声叫道:“我是汉人,你不能杀我!”   金日磾将茅草屋的门从外边拴上,掏出火折子,随手摇晃一下,就点燃了房顶上的茅草。   他甚至懒得回答杨文通的叫嚷。   随着火势逐渐变大,杨文通终于开始觉得金日磾这是真的要杀他。   这两年,汉人杀匈奴人常见,而匈奴人伤害汉人的事件已经很少听闻了,即便有,匈奴人也会遭受大汉朝极为严厉的惩罚。   这让好多汉人已经忘记了匈奴人曾经是这个世上最暴虐的族群了。   眼看屋顶起火了,杨文通发疯一般的在这间石头砌造的房子里乱跑,想要找到一个可以逃出去的地方。   可惜,这间石头屋子秉承了匈奴修建帐篷的习惯,他们没有留窗户的习惯。   想要出去,就只能走门。   能把玩折扇的人,不管他的学问高低,到底都是读书人,只要是读书人,一般都不是良善之辈,射箭,击剑,骑马,驾车都是必须要会的本事,不会这些本事的人,是无法自称士子的。   杨文通眼见屋顶火焰在弥漫,搬起一块石头重重的砸在大门上,大门虽然有些破裂,杨文通却没有直接撞破大门冲出去,而是又搬起一块大石头砸在门上,大门四分五裂。   一团白乎乎的东西从茅屋里飞出来,金日磾的长刀重重的劈在这团白色的物事上,长刀刚刚接触到,金日磾就快速的闪身,化劈为扫,只听当啷一声响,长刀扫在一柄铁剑上,头发上还冒着火星子的杨文通不等金日磾站稳,抱着长剑合身撞向金日磾。   金日磾侧身让开铁剑,抬肘重重的撞在杨文通的鼻子上,血花四溅,杨文通大叫一声,摔倒在地上,用背支撑身体,两只脚用力的向金日磾的肚子撑过去。   金日磾避开一只脚,另一只脚却踢在他的胯部,不得不向后退两步。   杨文通站起来,顾不得塌掉的鼻子,连忙大叫道:“我是张公子派来的。”   金日磾就像没有听见,再一次朝杨文通扑过来,杨文通大叫一声转身就跑。   一块鸡蛋大小的石头从远处呼啸而至,重重的砸在杨文通的腿弯,他噗通一声摔倒在地上,不等他再次爬起来,金日磾的大脚就已经踩在他的脖子上。   一群匈奴妇人从山包背后跑出来,在休屠王阏氏的带领下,率先将那个被金日磾打昏的匈奴人绑起来,另外一部分人不断地将水泼在茅屋上,茅屋上的火焰很快就熄灭了。   杨文通被绑的如同粽子一般,痛苦的闭上了眼睛,对于自己的性命,他并不是很在乎,第一次出马就以失败告终,让他的心中充满了沮丧。   且靡胥尸体上的衣衫被扒干净之后,就被妇人们丢进了一个土坑,转瞬间就给掩埋了。   虽然儿子的做法跟休屠王阏氏的意愿相去甚远,在金日磾把事情做出来之后,她第一时间就选择帮助儿子毁尸灭迹。   伊屠醒来的时候,第一眼就看到了杨文通那张糊满血迹的脸,本能的挣扎了两下,见到金日磾那张阴沉的脸,就闭上眼睛等死。   杨文通依旧不肯罢休,努力的抬头看着金日磾道:“张公子已经安排好了一切,只要你现在罢手,我们还是可以帮你杀掉浑邪王,只要杀掉浑邪王,他的财物张公子答应分你半成!如此一来,你的族人就能过上好日子。想想啊,在大汉过上好日子是何等的艰难,只要你答应,死一个且靡胥不算什么。”   金日磾从亚亚手里接过水碗,喝了一口水低声问道:“是张安世派你来的,还是卫将军派你来的?”   杨文通愣了一下,马上道:“有区别么?”   金日磾点点头道:“有区别,如果是君侯派你来的,就说明我根本就没有选择的余地。如果是张安世派你来的,这件事就变得很有趣了。”   杨文通盯着金日磾的脸看了许久,最终叹口气道:“是张公子派我来的。”   金日磾笑道:“我猜也是这样,君侯不会干这种下三滥的事情,只有张安世这个早就变成商贾的家伙,才会不顾名誉逼迫我做事。”   杨文通抽抽麻木的脸不怀好意的道:“你怎么知道这件事君侯并不知情呢?”   金日磾抬起头想了一下道:“如果除掉浑邪王这点小事情,君侯都要亲自出马,我大匈奴如何会落到如此境地?”   杨文通努力挤出一个笑脸道:“这种事确实不配让君侯出马,不过,你难道真的不想杀掉浑邪王么?”   金日磾冷笑道:“张安世要杀浑邪王有无数种办法,你就没有问问他因何一定要借我之手来杀浑邪王?”   杨文通道:“你杀了浑邪王不会引起骚乱。”   金日磾大笑道:“你看,这就是原因所在,浑邪王为了自保,现在开始以匈奴人圣人自居,他出钱购买匈奴奴隶,他出钱购买土地宫匈奴人安身。   他甚至将自己一半的家产献给了陛下,讨取了陛下的欢心,他更是在匈奴人中宣扬汉人的好,并且积极推行匈奴融入大汉国这一国策的进程。   可以说,为了自保,他无所不用其极。   此时的浑邪王对陛下还有很大的用处,以张安世为首的一群子钱家,却因为一点点金钱上的损失,就对浑邪王下黑手。   最无耻的是,他们自己不敢干,生怕杀了浑邪王之后遭受陛下问责,就把我推出来当替罪羊,到时候,无非是匈奴人杀匈奴人而已。   张安世对我还算不错,我杀了浑邪王之后,大概有四成的可能不会被陛下处死,毕竟,留在长安的匈奴人还需要一个名义上的王来管束。   我付出太多,得到太少。”   杨文通原本听金日磾说话听得一脸死灰,听到最后一句话却来了精神,连忙道:“分你半成,你千万莫要觉得少,半成的财货才是你该拿的,别人不会有意见。要是多了,绝对是在害你,这一点你应该明白。”   金日磾点点头道:“有道理,你在云氏是一个身份?”   杨文通道:“某家是张公子的幕僚,并非云氏家臣。只是希望有一天能为君侯奔走。”   金日磾用刀子挑开杨文通身上的绑绳道:“你走吧,告诉张安世,这是我最后一次跟他客气,再有一次,我会亲自杀到钱庄里,与他同归于尽!”   杨文通慢慢站起身,朝金日磾施礼道:“你不妨……”   “滚!”   不等杨文通把话说完,金日磾的长刀就插在杨文通的两腿中间的空地上。   杨文通从长刀上跨过去,走到门口的时候扬起那张凄惨的脸笑道:“我要是你,真的会赌一下。”   说完就快快的离开了,这个地方他一刻都不愿意再待,原以为十拿九稳的事情,变成目前这个样子,真是让人沮丧。 第二十四章 两记耳光   金日磾目送杨文通离开庄园,回头看看依旧站在身后的妇孺,忍不住长叹一声。   这个时候,杀死杨文通才是最好的选择。   如果没有这些累赘,他一定会杀死杨文通,跟张安世好好地较量一下。   母亲有些为难的对金日磾道:“我做错了吗?”   金日磾笑道:“如果在焉支山,您这样做没有错,如今,我们身在长安,这样做就错了。我们本身就是为了替代浑邪王而存在的,这个浑邪王不用我们动手,汉人依旧会杀了他的。或者说,任何没有出生在大汉国的匈奴男子都不可能获得重用,也不会被汉人相信。汉人是这个世界上最狡猾的种族,他们总是在试探我们,总是在打压我们,直到确认我们没了反抗之心,才会让我们平静的过自己的日子。”   休屠王阏氏低声悲泣,上林苑视野所及,都是匈奴奴隶,那些豪迈的匈奴猛士,如今只能低头在农田里劳作,他们再也不能骑着战马奔驰,更不能骑在奔驰的骏马背上,俯身摘下草原上的野花散给美丽的姑娘。   “伊屠,留下来吧,我一个人的力量保护不了这么多的女人跟孩子。”   金日磾解开绑绳,靠着伊屠坐了下来,声音充满了疲惫。   伊屠抬起头,四处张望一下,沉重的点点头。   两人就这样相互依靠着看天边的落日,看了很久。   张安世看着杨文通烂糟糟的脸很想发笑,觉得不妥当,最终还是板着脸道:“金日磾该死。”   杨文通一边接受医者的治疗,一边瓮声瓮气的道:“至少他没有参与暴乱的想法。”   张安世等医者处理好了杨文通的伤势,这才走到杨文通身边仔细看看他的伤处,发现医者已经用塞子将他塌陷的鼻子支撑起来了,就笑道:“跟匈奴人打交道好,还是跟汉人打交道好?”   杨文通的鼻子完全被堵塞了,忍着痛楚道:“某家还是喜欢跟匈奴人打交道。”   “为什么?”   “简单,好骗!”   “可是很危险啊!”张安世指指杨文通的鼻子道。   “下次考虑的再周到些,做事再谨慎些,猛兽么,总会龇牙咧嘴吓唬人的。”   “你说匈奴奴隶,羌人奴隶,以及长安所有的奴隶都在筹谋暴乱,这件事你确定吗?”   杨文通点头道:“自从长安有异族奴隶以来,某家就在一边冷眼旁观。   奴隶交易的数量从数百,到数千,再到数万,直到十数万仅仅用了两年半的时间。   一旦卧虎地的匈奴奴隶被放出来,长安附近的奴隶数量将超过三十万。   而长安,阳陵,两地的百姓不过五十三万之众,其中大部为老弱妇孺。   如果没有左大营,细柳营,以及中军府的将士弹压,奴隶人造反之事必然会发生。   而长安,阳陵两地的权贵们又好死不死的喜欢上了角斗!那些被武装起来的角斗士,装备甚至要比甲士还要好一些。   如今,也不知道是那个蠢材同意给奴隶们放开了镣铐,这下好了,奴隶人暴乱的最后一点障碍也没有了。   浑邪王此人贪婪,好色,愚蠢,暴虐,胆小,却突然变成了匈奴人中的贤者,公子就不感到奇怪吗?”   张安世笑道:“所有人都看见了,估计连街边的小贩也看的清清楚楚。”   杨文通笑道:“怪不得我四处告警,却没人在意,原来大家都等着浑邪王发难呢。”   张安世笑道:“此次上林苑一行先生劳苦功高,赏赐五金,去休息吧。”   杨文通欲言又止,模样过于夸张,张安世只好说到:“有什么问题就问,在我这里没有忌讳的东西。”   “金日磾……”   “哦,只是确认一下,看看金日磾是不是真的参与进去了,如果他也参与了,我们下手的时候就要利落一些,一次性的将隐患全部消除。”   “就靠我们这群子钱家?”   “我们现在叫钱庄家,以后叫银行家,你想要在我们这一行讨生活,首先就要高看一眼自己的职业。再告诉你一遍,没人比我们更加的想要大汉国国泰民安,也没有人比我们更加的希望大汉国军队战无不胜。以前对子钱家的不好看法一定要改正,你自己都看不起自己的时候,就不要指望别人能高看你一眼。”   杨文通一副衷心受教的模样离开了房间,张安世就叹了口气。   说句大实话,以前接手钱庄的时候,他多少还是有些怨言的,毕竟,霍光走的是纯粹的仕途,一开始就担任了皇长子的左拾遗。   这是一个极为清贵的官职,只要霍光不跟皇长子闹掰,这一辈子的富贵权势就有了盼头。   张安世总想继承自己父亲的遗志,成为大汉国的执法者,他也为此做了很多准备,甚至不惜可是,先生在安排他的时候,却把钱庄硬生生的塞过来了。   “学生是穷鬼不假,您也不能把学生绑在金山上吧……”   张安世瞅着钱庄外边喧闹的市场,很是失落。   钱庄的力量非常的庞大,大的超乎了张安世的想象,自从成为云氏钱庄大掌柜之后,张安世觉得自己的每一天都过得无比的疲惫。   金钱会引发很多变量,每一个变量都是一个新的领域,每一个新的领域里,似乎都看不到尽头。   这对一个想要挑战世界的少年人来说,是最好的行业。   后悔这种情绪不该出现在张安世的身上,当张安世凛然察觉自己居然开始后悔了,心中就充满了不安。   眼见天色已晚,他还是带着护卫乘坐马车去了扶荔城,此时此刻,只有先生才能解开他心中的疑惑。   从富贵城到扶荔城,车马粼粼,天色从晦明最终变成了黑暗,张安世觉得这个过程,就像他的心一样,正从光明走进了黑暗。   漆黑的大路上,总有一些行商还在赶路,波光粼粼的渭水上,也有挂着灯笼夜航的船只。   深夜时分,张安世的马车才赶到扶荔城外,此时的扶荔城城门紧闭,按照大汉军律,城门关闭之后,不到日出之时不得打开。   听到李陵的禀报,云琅披衣而起,张安世这个时候来到扶荔城,一定有很重要的事情说。   城门自然是不能打开的,云琅即便是主将也不能下这样的命令。   于是,他跟刘二两人就乘坐吊篮下了城头。   张安世在城门前点燃了一堆篝火,他就坐在篝火边上,熊熊燃烧的篝火驱走了围绕他乱飞的蚊蝇。   云琅没有靠近篝火,毕竟,六月天的晚上点燃篝火取暖不是一个神经正常人干的事情。   看到张安世无精打采的模样,云琅心头有些恼火,张安世最近的表现不太好。   云氏钱庄扩展的速度太快了,变化太多了,尤其是将蜀中的生意囊括进来之后,张安世就显得有些手忙脚乱。   “先生,学生最近过的好累。”张安世瞅着熊熊燃烧的火焰低声道。   “累了就休息。”   “学生有力不从心之感。”   “那就证明你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强大,把钱庄操持到现在,已经是你能力的极限了。感到累,感到无助是必然之事,你想放弃钱庄的位置吗?如果想,我允许。”   张安世低头道:“学生让您失望了。”   “是你对自己失望了。”   “学生如果离开,谁来接手我这一摊子?”   云琅从黑暗中走出来,来到张安世的身边,伸出手朝张安世发胖的面颊,狠狠地抽了下去。   “啪!”   这记耳光响亮而清脆。   张安世摸摸挨打的脸皮,对云琅笑道:“这还是您第一次教训我。”   云琅点点头,抬手又抽了张安世一记耳光,见张安世双手捂着脸颊不做声了。   这才慢悠悠的道:“知道我为何从不打你吗?”   张安世摇头表示不知,但是,他很肯定,他之所以不会挨揍,绝对跟他父亲无关。   “你父亲临死前要我好生管教你,我这人一向不会听别人的话,尤其是听一个将死之人的话。所以,我对你倾注了足够的耐心,用有别于霍光的教育方式来培育你,希望你能按照自己的心意成长。现在看来,你父亲的话是对的,我对你过于宽容了。”   云琅抽完张安世耳光,把话说清楚,就重新坐着箩筐上了扶荔城,把城外的广阔世界留给了张安世。 第二十五章 废物利用   曹襄的好奇心一直都非常的旺盛,由于他的卧室在云琅的卧室边上,云琅出门的时候,他正好睡不着,也就很好奇的跟过来了。   看见云琅抽了自己学生两耳光,曹襄觉得无趣极了。   趴在城头见云琅上来了,就懒洋洋的问:“怎么,你的学生不争气?”   云琅从箩筐里出来冷笑道:“当初雄心万丈,以为老子天下第一,现在又觉得力不从心,想要跑路。”   “钱庄大掌柜啊……多好的位置,你说这些年轻人怎么就不知道珍惜呢?”   “还不是觉得我有些偏心!”   “你偏霍光是对的,不过,你让张安世代替你给少府押解两万金的赔偿,张安世心里定然不好过。觉得你只看重霍光,他只是霍光的一个帮手。”   “猪油蒙了心,所以我抽了他两个耳光。”   “能打醒他?”   “可以,这家伙等我动手已经好久了,现在如愿以偿,你看,他已经走了。”   曹襄想了半天,才吸着凉气道:“好像是这么回事,我每次见我舅舅,他如果和颜悦色的,我的心就噗通,噗通跳,每次都努力回想自己是不是又做错事情了。直到他翻脸揍我了,我的心一下子就回到肚子里了,你说,你这个学生是不是跟我一样得了贱毛病?”   云琅叹口气道:“钱庄小打小闹的时候,张安世觉得自己能够掌控一切。等钱庄发展到现在,已经变成一个庞然大物了,他就很担心自己被抛弃。加上他最近在处理浑邪王的事情,必定会有一些感悟的,他父亲就是死于走狗烹,这么多的事情混合在一起,心中惴惴不安也是理所当然。”   曹襄叹口气道:“走夜路的时候,走的时间长了,总觉得后背发凉,天知道背后跟着什么东西。这时候,被你抽了两耳光,他就立刻知道在他的背后还站着你,我敢保证,这家伙现在的心情一定很好。你这两巴掌最好抽的重一些。”   云琅打了一个哈欠道:“下了死手,估计他的胖脸这会已经肿起来了。好了,不跟你瞎扯了,跟着你的那群人到底把扶荔城查验完毕了没有?我们明日就要开始收缩兵力,进行全面演武,不可能再有军卒去城里挖横向壕沟了。”   曹襄冷哼一声道:“人家要查,不是你我能拒绝的,愿意查就去查,查出东西算我们倒霉,查不出东西,我舅舅总要丢给我们几个替罪羊泄愤才行。”   云琅摇头道:“扶荔宫这种地方,本来就是前秦的皇家宫苑,城里出现几条暗道我觉得很正常,他们这么干能帮我们清除这个祸患,从某种方面来说,不一定是坏事。睡吧,明日再说。”   曹襄跟云琅挥挥手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云琅沿着城墙巡视了一圈,见天下平安,也就回去睡觉了。   张安世却没有丝毫的睡意,先生给的两记耳光让他的胖脸已经肿起来了。   两只腮帮子火辣辣的,用铜镜看过了,两只手掌印一左一右隆起的非常匀称,完美的将先生纤长的手指模样表现出来了。   很奇怪,脸上火辣辣的痛,烦躁的心却变得平和起来,张安世甚至觉得,先生这样做才是对的。   “这时候庄子上的人都睡了,就不要打扰他们,我们回富贵城,我今天很想喝酒。”   马夫答应一声,就从大路的左边直奔富贵城。   富贵,富贵,如何离得了酒色财气?   富贵城繁盛之后,南北两个城门就再也没有关上过。   因此,即便是深夜,也有马车来往不绝,一些香车与张安世擦肩而过,散落一路的脂粉香气。   只要是关中人,都知道想要喝酒,最好去春风楼,不仅仅是春风楼里有好酒,有美人,有歌舞,更重要的是,不论你任何时候去春风楼,那里永远都是人头攒动熙熙攘攘。   大汉人喝酒,从来就没有节制的时候,只要高兴,他们可以通宵达旦的纵酒狂欢。   张安世大多数时间就住在富贵城,少年心性,加上腰间多金,春风楼这种纸醉金迷的地方怎么可能少的了他的身影。   当脸肿的如同包子一般的张安世才走进春风楼,里面相熟的歌姬,就惊叫着迎了上来,情深一些的看着张安世脸上的掌印,早就潸然泪下了。   同情归同情,却没有人敢问张安世脸上的伤是从哪里来的。   身为富贵城赫赫有名的子钱家,张安世还不用这些人来怜悯他。   这些长着玲珑心肝的歌姬们很快就发现,张安世并没有被人殴打羞辱之后的恼羞成怒,心情似乎非常的平和。   不论是跟歌姬调笑,还是高声要酒,都非常的自然,对于脸上的掌印也不遮掩,就这样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被歌姬簇拥着上了二楼,这里的场面更加的热闹,没了双腿的张连几乎就住在春风楼里了。   醉眼朦胧中见张安世上来了,就习惯性的招呼张安世过来共饮一杯。   周鸿眼尖,第一时间就看到了张安世脸上的伤痕,都是人精,再看看张安世一副毫不在意的模样,就知道这两只掌印来自谁了。   周鸿很清楚张安世的来历,这世上能这样不留颜面殴打张安世,并且让张安世心中不记恨的人不超过两个,这两个人都必须是张安世认可的长辈。   刚刚坐下,周鸿就把一樽酒塞进张安世手中,指着他脸上的伤势道:“看这模样,是惹怒你师傅了?”   张安世将手中酒一饮而尽,然后重重的将青铜爵放在木头案子上,嘿嘿笑道:“见笑见笑。”   张连在一边也发现了张安世脸上的伤势,叹口气道:“你师傅什么都好,就是喜欢打人脸这个习惯不好。这毛病还传给了你们西北理工的大弟子霍光,我就被那个霍光打了一顿,安世啊,你师傅,你师兄都是打人的行家,怎么到了你这里,就成挨揍的了?”   张安世看看周鸿,再看看张连,最后把在座的一干纨绔全部看了一遍,就催促身边的歌姬快快给他倒酒。   一连喝了四五樽酒,酒劲上涌,拍着桌子道:“我比不上我师兄,也不如我师兄受师傅喜爱。师傅就是师傅,教训我,我就要受着,谁让我做的不好呢。”   万石君家的长孙石德在一边笑道:“也就是挨了两巴掌而已,我们家老祖宗健在的时候啊,子孙犯错,他就不吃饭,只要不吃饭,我们全家就没有好日子过。你兄长我裸着上身,跪在大门前接受全族人耻笑臭骂的时候,那才是真正的生不如死。人家是长辈,要惩戒我们,我们大小受着就是了。”   张连灵活的从对面滚到张安世身边,把酒杯塞进他的手里,大笑道:“胸中有闷气,今晚我们都让着你,但凡是你看中的美人儿,都是你的,无人跟你争夺。”   张安世闻言哈哈大笑,毫不客气的从周鸿怀里拖出一个娇媚的歌姬,搂在怀里道:“那我可就不客气了。”   周鸿不以为意,反而从石德身边拖过一个歌姬推给张安世道:“什么眼光啊,这才是最好的。”   张安世左拥右抱,得意非凡,更是酒到杯干,豪饮不绝!   不大功夫,就一头栽倒在矮几上,人事不省。   张安世喝醉了,众人似乎并不在意,继续笑闹着看歌舞,继续纵酒狂欢。   只是今天晚上,张连,周鸿等人非常的兴奋,就连唱歌也起了更高的调子。 第二十六章 利欲熏心   被人打了,不管是谁打的,心里总会不舒服,哪怕这一次挨打是以爱的名义进行的,张安世火辣辣的双颊还是一次又一次的告诉他,他挨打了。   怀里的美人儿又软又香甜,拿她们来发泄怒火是不对的,也不是男子汉大丈夫的行为。   于是,周鸿,张连,石德这些人的出现,就成了张安世很好的发泄目标。   “十一万金啊……”   醉醺醺的张安世嘴里不住地嘀咕,每多说一次,他的语气就越发的痛苦。   软软的,香香的歌姬首先听到了张安世的低语,然后,宽大的二楼就迅速安静了下来。   “十一万金啊……”   这一次,所有人都真真切切的听到了张安世的呓语。   张连在一边温柔地问道:“什么十一万金啊?”   张安世喷吐出一口浓烈的酒气,双手抱着脑袋道:“天赐财货啊,先生,你怎么就不同意呢?呕……”   面对张安世喷出来的污物,张连视而不见,催促歌姬们赶紧把张安世弄干净。   “浑邪王狼子野心……要早早下手,晚了……就什么好处都得不到了……”   周鸿听了张安世的话冷笑道:“浑邪王要是能动,他活不到今天,如今的浑邪王圣眷正浓,打他的主意真是不知死活。”   张连接着道:“怪不得会被云侯抽耳光,这个傻小子做事还是缺少一点火候。”   石德大笑道:“原来,云氏钱庄看中浑邪王这块肥肉了。”   张安世猛地坐起来,醉醺醺的指着在座的诸人道:“你们知道什么……你们什么都不知道,我就是因为多嘴才被先生抽了嘴巴子……”   说完这句话之后,张安世似乎想起了什么,一头杵进美人儿香香的,软软的怀里堵住了自己的嘴巴。   没有人再打搅他,张安世也觉得非常疲惫了,迅速进入了梦乡,至于别人怎么想,他不是很在乎。   张安世一直睡到中午才醒过来,他坐在床边冥思苦想了很久,甚至还问陪伴他的美人儿,他昨晚有没有失态。   那个香香的美人儿告诉他,他昨晚睡得很是香甜。   张安世却有些不安,不顾美人儿的苦苦挽留,丢下一锭银子之后,就快快的离开了。   圈套已经下去了,就是不知道有多少人上当。   云氏钱庄,或者说整个云氏庄园早就成了天下想要发财人效仿的对象。   不论是长门宫的异军突起,还是曹氏,霍氏,李氏庄园的成功,以及上林苑农人普遍的富裕生活都给大汉人上了深刻的一课。   想要富裕,跟紧云氏不会有错!   云琅平日里的一举一动都非常的受人关注,而张安世身为云氏钱庄大掌柜,他的行为同样被人重视。   昨晚见到的那几个家伙更是其中的佼佼者,周鸿甚至从云琅出现在上林苑开始模仿,包括,不惜动用家中所有力量当上了羽林将军。   浑邪王就是一块肥肉,这是大汉勋贵们的共识,盯着这块肥肉的人不少,却没有人立刻动手,原因就出在皇帝对浑邪王无原则的袒护上。   作为大汉国最大的钱庄联合体,张安世并不担心有人起了赚钱的心思,他只担心像浑邪王这种不把赚钱放在第一位,却自身拥有很多钱的人。   在云琅来到大汉之前,大汉就没有金融体系,在云琅建立金融体制前,这个世界的金融是在无序的发展。   此时的大汉金融体系还处在一个模棱两可的概念中缓慢发展,最害怕遇到大量资本的野蛮冲击。   这种破坏行业的行为,在张安世一干子钱家的眼中,不吝于暴乱,这种行为,以及策动这种行为的人都必须干净,彻底的绞杀掉,为后世钱庄发展立一个规矩。   还必须尽快处置,浑邪王捣乱的时间越长,后果就越是严重。   黄金的价值必须恒定,这一规矩,就连皇帝都是认可的,国库中藏有大量的黄金,并没有直接出现在市面上就是一个明证。   刘彻也在观察,也在培育这个对他极为有力的货币发行方式,等着有一天可以直接收归国有。   子钱家们对此心知肚明,也都有收归国有的准备。   他们相信,只要把钱庄培育好,等待他们的将是刘彻给出的相应的好处。   这是钱向权力嬗变的一个过程,只要对等,子钱家们没有不愿意的。   最重要的是,所有的钱庄中,刘彻所占的例份都是最高的,也就是说,全大汉真正在放子钱的人,就是刘彻自己,即便是云氏钱庄最大的获利者依旧是刘彻。   毕其功于一役,是刘彻最喜欢干的事情,哪怕这中间会有些许损失,他也要追求掌控一切的快乐。   回到钱庄洗漱之后的张安世,就弄了一壶茶,一个人坐在窗前慢慢的品茶。   脸上的掌印已经消了一点,春风楼的歌姬不错,用剥皮的鸡蛋给他滚了两个时辰的脸。   韩泽推门进来,居高临下的瞅着张安世道:“没有说动金日磾?”   张安世点点头。   韩泽笑道:“既然你不行,那就交给我们来处理。”   张安世翻翻眼皮瞅了韩泽一眼道:“如果不是看在我们是一伙的份上,你这样的人早就被我弄到田横岛上去了。”   韩泽打了一个哆嗦,以前对张安世不了解的时候,总以为这是一个懦弱的死胖子,自从跟张安世共事半年之后,他才弄明白一件事。   酷吏张汤根本就生不出一个良善可欺的儿子。   “君侯怎么说?”   韩泽坐了下来,语气也变得平和。   张安世指指自己依旧肿胀的脸道:“这人就是我家先生给我的回答。”   韩泽仔细看看张安世的脸,松了一口气道:“还好,还好,不论是好坏总有一个切实的答案了。”   张安世道:“浑邪王一脚踏进子钱行,虽然弄乱了行情,先生以为这对我们来说就是一场考验。不能用子钱行以外的手法去对付浑邪王,更不许我们用消灭浑邪王肉体的方式来解除我们面对的危机。召集人手吧,我们一定要相处克制浑邪王胡乱散钱的行为,毕竟,那些钱都是子钱,该是属于我们的。”   “不弄死浑邪王我们如何把他的钱弄过来呢?”   张安世搓搓麻木的脸道:“会有法子的,我们以后要习惯用规则。”   就在张安世跟韩泽一起发愁的时候,张连,周鸿,石德等一干人物也在谈论浑邪王。   “看来云琅不许张安世杀掉浑邪王。”张连咬了一口包子无精打采的道。   周鸿道:“浑邪王这块肥肉太诱人,想要吃这块肉的人很多,我们要不要掺一手?”   石德道:“应该掺一手,你们也知道,我家很穷。”   张连慢悠悠的道:“万石君也缺钱?”   石德笑道:“我曾祖父不许我们捞钱,我祖父也不许我们捞钱,这让我们家损失了很多钱。我曾祖,祖父过世之后,我父亲终于发现钱的好处了,现在,只要是能赚钱的行当,我们家都不会放弃的。”   张连笑道:“应该的,勋贵里面就数你家最穷,只是我们捞钱的时候也不能什么钱都捞,尤其是跟陛下有关的钱。”   石德笑道:“匈奴人总是出错,陛下总是能够容忍,如果匈奴人干出了超乎陛下容忍度的事情,我们能不能抢先一步多弄点钱?”   周鸿耸耸肩膀道:“这法子好,我们还没用过。”   石德见周鸿,张连都看着他,就笑道:“你们的信誉度不够,这件事只能由我来。不过,我这人不会干坏事,所以啊,要你们教我才成,你们说让匈奴人干下什么坏事才能让陛下发怒呢?”   “浑邪王的部属杀了你家仆役如何?”   张连试探性的问石德。   石德摇头道:“奴隶人之死还没资格放在陛下面前说。”   周鸿道:“如果是一个庄子呢?”   石德道:“浑邪王的部属祸害了我家的一个庄子?”   张连笑道:“如果损失太大,我们再想其它的法子。”   石德想了片刻道:“石家有一座收留孤寡孩童的庄子,如果匈奴人袭击了这个庄子……”   张连跟周鸿对视一眼道:“一半的收益归你。”   石德瞅着周鸿道:“羽林卫能出动为我家的这些孤寡孩童复仇么?”   周鸿冷冷的道:“只要匈奴人敢杀你家庄子上的人,我就敢屠灭他们。”   石德点点头,又看着张连道:“你来安排?”   张连长吸一口气道:“问题不大。关键问题是,我们撕掉了浑邪王的外壳,能收获最大的利益吗?”   周鸿笑道:“浑邪王这个蠢货学别人玩狡兔三窟,我们只取一窟而已。” 第二十七章 一头雾水   云琅瞅着眼前这个巨大的洞感慨万千!   扶荔宫到底还是挖出暗道来了。   这条暗道全部由青石砌造,宽大的可以跑马车,站在坑上往里看,黑黢黢的看不到尽头。   曹襄身边的一个胥吏阴测测的对云琅道:“君侯如何解释?”   不等云琅答话,胥吏就被曹襄一脚踹进了暗道。   云琅蹲下身子从缺口处掰下一块黑色的泥土叹息一声道:“该死的项羽,他真的烧了阿房宫。”   曹襄不理睬掉进坑道里的胥吏发出的惨呼声,同样掰了一块黑土拿在手里琢磨。   “查一下吧,这座扶荔宫盖起来之前,到底是前秦的哪一所宫观。”   胥吏闻言,立刻就去寻找答案了。   曹襄对坑道里的胥吏道:“进去看看,走到头再来禀报我知晓。”   掉进坑道摔得头破血流的胥吏还想抗辩一下,抬头见曹襄的眼神阴森森的,就临时改口道:“请给卑职火把,长剑!”   曹襄努努嘴,就有随从将长剑,火把丢给了那个身份奇怪的胥吏。   目送胥吏一步步的走进暗道,云琅对曹襄道:“先禀报陛下吧。”   曹襄摇头道:“人家早就知道了,可能比我们知道的还要早。”   “公事而已,不要有怨言。”   “我觉得这个地道应该不是独立存在的,以始皇帝的气魄,既然修造了地道,说不定就会用地道将阿旁宫所有的宫观全部都连接起来。如果真的是这样,仅仅是这样的一条地道网的存在,上林苑就该是一个进可攻吗,退可守的战略要地。”   云琅叹口气道:“前秦败亡的太过迅速,庞大的国力没有发挥出十之一二,汉王就进了长安。”   曹襄笑道:“我亚父曾经说过,前秦之所以败亡,大部分的原因是秦国人已经疲惫了。连续打了好几百年的仗,终于一统天下之后,人心就懈怠了,再无昔日秦军的勇猛。所以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不管怎么说,这条地道我们要好好地利用一下,最好能依托地道组成一个完整的防御圈子。否则,地势平坦的上林苑,在防守上太吃亏了。”   云琅点点头,又对曹襄道:“你去建章宫,还是我去建章宫?”   “我去吧,我舅舅跟我舅母最近不对付,建章宫里的人连笑脸都看不见,我舅舅见了你就生气,还是我去为好。”   “那好,我正好按图索骥查寻一下上林苑地道的秘密。”   “先前下去的那个胥吏我已经报了失踪,就不要让他出现,免得我见了尴尬。”   “好的。”   阿房宫的地图拿来了,其实就是一幅画,云琅看了良久,除过知道这座扶荔宫以前叫做采青宫之外,根本就没有暗道的标识。   想想也是,暗道这样的东西本来就不该标注在这样的平面图上。   云琅放下画卷,叹息一声,他很担心这条暗道会直通始皇陵,即便是不通到始皇陵,哪怕通到兵马俑的位置上,也会在大汉引来一场轩然大波。   云琅再次来到那个地洞前边,先前进去的胥吏还没有出来,云琅估计他出来的可能性已经不大了。   刚刚挖开的尘封密道,空气不流通,里面各种情况都会发生,这样轻率的走进去,活着才是怪事情。   这些胥吏都是曹襄亲自招揽的,突然出现这样一个跟主人唱反调的部下,对曹襄来说就是明显的背叛。   不管他来自于哪里,来自于谁的指派,得罪了曹襄就不可能有活路。   暗道的走向与始皇陵所在的方向并不一致,这也是云琅能够沉稳到现在的原因。   “搬来风箱,准备点火吹烟,寻找地道出口。”   云琅低声下了军令,孙大路立刻就派军卒将地道口子继续扩大,与此同时,也有军卒搬来了军中铁匠炉上的巨大风箱准备向地道吹风。   浓烟缓缓地飘进了地道,浓烟的走势很快,这说明这条地道有出口。   站在刁斗上的军卒极目四望,只要发现地面上出现了烟雾,就会立刻指明方向。   果然,一个时辰后,正东方有烟雾飘起。   云琅亲自带人找到了冒烟的地方,此地已经远离扶荔宫四里地了。   看到这个出口,云琅终于放心了,这说明这些地道并不如他跟曹襄想象的那样宏伟,每一处宫观的暗道基本上都是独立存在的。   云琅还在出口处看到了人为拨弄的痕迹,还在地道不远处找到了一截焦木,以及衣衫的残片。   这一切都说明,那个胥吏逃出生天了。   将出口地方的乱石搬走之后,由于这里地势高,扶荔宫地势低的缘故,他听到地道传来呼呼的风声。   “里面有什么?”   隋越的公鸭嗓子在云琅背后响起。   “不知道,没进去看,唯一一个探查了地道的胥吏居然私自潜逃了,这人必须抓回来。”   云琅看了隋越一眼,在他背后正站着一个几乎赤裸的大汉,他的脸黑乎乎的,只在腰间围了一条不知道从哪来找来的短衫。   隋越摆摆手道:“那人已经死了,被某家亲手诛杀。平阳侯面前还请君侯遮掩一二。”   云琅道:“你觉得我会帮你骗曹襄?”   隋越笑道:“不会,我就是问一下,君侯,扶荔城将来会是陛下在上林苑游乐时的驻地之一,却突然出现了地道,不知君侯如何跟陛下交代。”   云琅没有理会没话找话说的隋越,对那个被火把熏得黑漆漆的胥吏道:“想要活命,就把这里所有的地道都探查一遍,或许能够让平阳侯饶恕你。”   这句话让隋越的脸色异常的难堪。   云琅又道:“监视的最高境界就是让监视对象明知道自己被监视而不知道是谁在监视自己。唯有如此,才能让他在做任何事情之前都深思熟虑一下。如果不能达到这个程度,只是自寻死路而已。”   隋越没有再说话,面色阴沉的亲自看了地道,然后就带着那个胥吏离开了扶荔宫。   “这么说扶荔宫真的发现了地道?”刘彻抬起头看了曹襄一眼,继续看自己手上的奏折。   “回禀陛下,正是!”   “你刚才说地道是旧有的?”   “正是,云琅与微臣猜测,该是前秦在修建宫观时挖掘的地道,应该是为秦皇挖掘的一条便道。”   刘彻放下手里的奏章,拍拍桌子道:“这就难堪了,既然扶荔宫里有地道,岂不是说朕屁股下面的这座建章宫下,岂不是也有地道?”   曹襄连连点头道:“可能性很大。”   刘彻瞅着曹襄惶急的模样笑了,指着脚下的方砖道:“朕的脚下就有一条暗道。”   曹襄分不清皇帝这是在调侃他,还是说他脚下真的有一条地道,飞快的道:“您不会在乎这些的。”   刘彻站起身,瞅着窗外的风景摇摇头道:“旧的东西总是不好。”   曹襄道:“那就该弄新的。”   刘彻转过身玩味的瞅着曹襄道:“弄新的,谈何容易,朕连旧有的都没有搞清楚呢。”   曹襄见皇帝把目光落在桌案上满满当当的奏折,就笑道:“过去的事情已经发生了,不值得追究。”   “不值得追究,却必须知道,也值得记住。”   皇帝的话越发的难懂,曹襄眉头紧皱,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刘彻晒然一笑,拍拍曹襄的肩膀道:“你算是不错的,多少还知道要些脸面,现在有些人,为了些许钱财,真的是连祖宗保留下来的脸面都不顾了。”   曹襄懵懂的瞅着自己的舅舅。   刘彻挥挥手道:“回扶荔城去吧,看守好门户,有用到你的时候。”   “那么,地道怎么办?”   “哦,既然发现了,那就好好的查查,免得被敌人所趁。”   曹襄一肚子火气走进皇宫,出来的时候却一头雾水,他甚至忘记了跟舅舅埋怨被人监视的事情。 第二十八章 挨揍换来的主意   曹襄的胥吏,隋越是没办法支使的。   隋越也知晓自己的身份吓唬一下别人可以,想要让曹襄,云琅这样地位的人低头,除非有皇帝的旨意。   在没有皇帝旨意的情况下,他就是一个大黄门,一个执掌皇帝宫禁的高级宦官。   云琅没有说破这个事实,宦官因为身体残缺的缘故,他们比一般人更加的看重脸面。   于是,在隋越看完扶荔宫地道之后,云琅就邀请隋越喝杯茶。   关上门之后,云琅一个虎跳就窜过来,掐着隋越的脖子恶狠狠地道:“你现在厉害了,居然私自派人监视我跟曹襄,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隋越的脖子被云琅卡主,却不惊慌,用力掰开云琅的手气急败坏的道:“你真的以为是我在监视你们?”   云琅提起膝盖重重的在隋越的小腹上顶了一膝盖,见隋越尖叫一声,弯下腰这才松开手。   “不论是不是你派来的,我必须认为是你派来的。”   隋越的小腹剧痛,佝偻着腰怒道:“有本事再打我一下,最好朝我脸上打。”   云琅冷笑一声,抓着隋越的脖子又重重的一拳打在他的小腹上,隋越闷哼一声,缓缓地倒在地上。   打了隋越很麻烦,至少云琅不能让隋越自残,眼看着这家伙准备用脑袋撞地板,就连忙抓住他的脖子不让他得逞。   肚子上挨两下重击不要紧,脸上要是有了伤痕,就很难向皇帝交代。   一般来说,隋越的脸面就相当于皇帝的屁股,摸不得,打不得,更伤不得。   “有本事就松开耶耶的脖子!”隋越大叫。   “你如果不自残,耶耶就放开。”   “我以为你不怕陛下呢。”   “谁让你今天这么不对劲的,傻子都能看出来那个地道是前秦遗留之物,你居然眼睁睁的说瞎话,还诬陷我。陛下要你诬陷我了?”   “你给你徒弟赔钱,为何不帮皇长子赔钱?”   “我干嘛要帮皇长子赔钱?他又不是我徒弟!”   “我不管,陛下不开心,皇后不高兴,这都是你的错,把你徒弟完好的摘出来,却让皇长子顶缸,坏了天家的情分,我是陛下的奴婢,陛下不高兴,我就不高兴!”   隋越一肚子的怒火,就因为西南那些财货的事情,陛下狠狠训斥了卫皇后,卫皇后一顿哭诉之后,陛下越发的生气,又不能拿卫皇后发脾气,于是,他隋越被皇帝当球一样踢了两天,宫里的大小宫人更是灾祸连天,眼看这宫里的日子就没办法过了。   暴怒之下的隋越这才一心想要云琅的麻烦报复一下。   云琅小心的将隋越翻过来,让他仰面朝天躺着,一只手依旧扣在他的脖子上,看着隋越的眼睛道:“蠢货!”   隋越听到这两个字又剧烈的挣扎了起来,只是云琅的爪子用力扣紧脖子,眼冒金星这才无力反抗。   云琅松开隋越的脖子,无奈的道:“都是怎么想的啊,都是怎么想的啊。   刘据一介皇长子,想要钱,至于贪污么?至于贪污吗?   我大汉国如今百业兴旺,干什么不能发财?   他是皇长子,有资格贩盐,冶铁,制钱,更不要丝绸,胡商生意,这些全都是正经的生意啊,他只要拿一些钱当本钱投进去,找曹襄借几个好掌柜,以他皇长子的身份压阵,还怕没产出么?   就算皇长子心高气傲,准备自力更生,我问你,他跟我学了那么久的农学,难道就没有学出一点生财之道来?   他在上林苑的十万亩地荒芜了一半还多,这就是他发财的根本,为什么不好好的种地,养蚕?   难道土地里长出来的财富不是财富?只有贪污来的财富才能彰显他皇长子的地位?   十万亩土地的产出有多大你知道么?光是种粮食一年下来就有三十万担的粮食。   如果再用这些粮食酿酒,养马,你知道产出又是多少么?   只有蠢猪才会坐在皇长子位置上贪污!   说你是蠢猪你还不承认。   到现在还没有看清楚陛下为何发怒么?”   隋越被云琅突如其来的暴怒吓住了。   宦官本身就是一个容易屈服的人群,尤其是云琅这种让他望之弥高的人,一旦跟云琅这种人起了冲突,很容易习惯性的放弃抵抗。   “陛下发怒是因为皇后不退钱。”   “愚蠢!”   “那为了什么,你快说啊,宫里面已经不是活人待的地方了,只要能让陛下开心,宫中一团和气,你打我的事情我们一笔勾销。”   云琅闻言,又举起了拳头,见隋越可怜巴巴的看着他,就叹口气放下拳头,坐在隋越身边道:“你们真的觉得陛下是在为钱发怒?”   隋越躺在地上继续看着云琅等他继续说。   “陛下胸有四海,而皇长子却在为钱忙碌,不惜侵犯大汉国的利益,你觉得陛下伤心,难过,失望不?这天底下的人啊,除过皇长子之外,谁一心弄钱都没有错误,甚至是陛下乐见其成的事情。陛下为何不会贪污钱?那是因为他没有必要,这天下就是他的,贪污国家的钱,就是在贪污自己的钱。陛下是天下的主人,皇长子是天下未来的主人,既然都成主人了,还贪污自家的钱,丢人不丢人啊?”   隋越一骨碌坐起来,惶急的拉着云琅的衣袖道:“是这个道理,是这个道理,现在怎么办啊?”   云琅面无表情的道:“你以为我为什么要替我可怜的徒弟退钱?”   隋越抽抽鼻子道:“难道说,你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给卫皇后做样子?”   云琅瞟了隋越一眼道:“你说呢?还以为卫皇后也是女中豪杰,结果呢,一点钱就把眼睛给蒙住了。”   隋越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在地上不断地乱窜,最后来到云琅跟前道:“现在退钱晚了吧?”   云琅点点头道:“当然晚了,皇后没有在第一时间退钱,陛下就已经失望了,而她居然为此事跟陛下哭诉……”   隋越哀叹一声,重新坐在地上。   “还是有法子解决的。”   隋越期盼的目光如水。   “皇长子必须把贪污来的钱全部用掉!”   “啊?”   “蠢货啊,赚一大笔钱需要大魄力,花一大笔钱同样需要大魄力。如果皇长子将贪污来的钱,全部用在蜀道的延伸上,用来修造剑门关,用来修建通往西南密林的道路上,甚至把这些钱用在联通岭南跟中原道路的维修上。如果,他有本事用这些钱将漓江与湘水沟通,让荒废的灵渠重新焕发生机,陛下一定会心怀大畅!”   “可是,这样一来,皇长子真的就没钱了。”隋越已经认可了云琅的建议。   “在陛下眼中,一个没钱的皇长子才是最好的皇长子,另外,皇长子如果真的缺钱,就把他的十万亩地种好,土地里生长出来的财富,即便是再多,陛下也没有意见。另外,我今天打了你两下,就再送你一个建议,告诉卫皇后,不要用异族奴隶来帮助皇长子种地,最好找大汉国的流民来做这做这件事。安抚好大汉流民,比赚钱还要重要一些。”   跟随皇帝这么些年,隋越对于云琅的建议,深以为然,每一条建议都非常符合皇帝的心思。   如果按照云琅说的去做,皇帝有八成的可能会释怀。   得到了想要的建议,隋越一刻都不愿意在扶荔城停留。   上马的时候,那个终于换上衣衫的胥吏想要随他一起走,却被隋越一鞭子抽在脑袋上,然后扬长而去。   胥吏绝望的跪坐在地上。   云琅瞅瞅快要西沉的太阳,就对孙大路吩咐道:“勘察地道的另一端,看看地道的出口在扶荔城的那个地方。”   孙大路拱手遵命,然后就拖着那个瘫倒在地的胥吏,连夜勘察地道。   这是在地道里勘察,不在乎天黑,天亮。 第二十九章 人傻天照顾   张连一个人安静的坐在黑暗的大厅里已经很久了。   丫鬟要点灯,被他驱逐出去了。   一个人在黑暗里待得太久,就难免有些伤春悲秋。   空气潮湿,即便是蚊虫也只能低低的飞,张连知道他的左臂上爬着两只蚊虫,蚊虫正在吸血。   蚊虫非常的贪婪,已经吸血一炷香的时间了,肚子应该已经溜圆,还是没有离去的意思。   借着明灭的香火头,张连从手臂上摘下一只蚊虫,随手丢进了嘴里,啪的一声,蚊虫的身体在嘴里爆响,很快血腥味就弥漫了张连的口腔。   一只蚊虫被摘下了,另一只蚊虫依旧没有要走的意思,张连抬起手臂,将蚊虫放在香火头前。   蚊虫的圆滚滚的肚皮如同红玛瑙一般晶莹璀璨,张连重重的一巴掌拍在手臂上,掌心就出现了一片殷红的血斑。   嘴里的血腥味依旧浓烈,这一刻,张连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头野兽。   今天从石家的孤寡庄子回来,他的心情就非常的差。   周鸿家就在隔壁,因为两人的关系太好,所以,周鸿进来的时候没有人禀报。   周鸿摇着火折子点燃了蜡烛,冲着坐在锦榻上的张连道:“想的怎么样了?”   张连叹口气道:“风险很大,一旦被拆穿,你我都将死无葬身之地,收益与付出不相等。”   周鸿笑道:“我今天也去那个庄子了,里面大多是一些残废的人,孩童也大多是傻子,明明知道这些人活着是在浪费粮食,我却觉得要是把这事干了,后面一定会大祸临头的,这种感觉笼罩了我一天。”   “傻子天照顾!”张连伸出一根指头指指天空。   “如此说来,你也准备放弃了?”   “是啊,你有大祸临头的感觉,我的心里面却一阵阵的发慌,这都不是什么好的感觉。”   周鸿摊摊手道:“既然如此,就由着浑邪王再逍遥一阵子吧,反正我们兄弟并不缺钱。”   张连笑道:“这话可就太亏心了,我们怎么可能不缺钱?家中丁口那么多,要分散出去,就要有很多钱支撑才行。   曹氏已经把丁口分散出去了,还剪除了很多曹氏旁支,把曹氏精英全部留在本斋,其余族人分散各地。   就这一招,曹襄的老婆当利公主就以帝女身份获封大汉长公主!   可见曹襄的做派深得陛下之心。   曹氏做了,我们也要尽快这样做,否则灾难就会降临在我们的身上,我早就盘算过,张氏分家,至少需要三万金才能平和的分出去。   否则,继续跟族中长老纠缠下去,福祸难料。”   周鸿皱着眉头道:“我们兄弟虽然算不得什么高人,可是心中有警,必有大祸这一点还是知晓的。你若要做,我装作不知,自己不会做的。”   张连无声的笑了,招手让周鸿过来,在他耳边轻声道:“我们换一种做法。”   周鸿摇头道:“换汤不换药,后果想同,不值得。”   张连嘿嘿笑道:“我们谋算石德的时候心中可没有什么警兆出现,只觉得血脉贲张啊。”   周鸿吃了一惊,连忙道:“石德?”   张连发出猫头鹰一般的笑声,算是回应了周鸿的话。   “万石君……并不好惹。”   “招惹第一代万石君是找死,招惹第二代万石君不死也要脱层皮,至于第三代嘛招惹了会有麻烦,至于石德这个第四代,某以为可以谋算一下。毕竟,君子之泽五世而斩,石德是第四代,就看他们全家如今倒行逆施捞钱的模样,已经把祖上遗留的福气消耗光了。我们开始的想法只是要石德冒点险,替我们做一下鱼饵,没想到这个王八蛋居然提出用他石家最受人仰慕,给他家捞取无数名声的义庄下手,这实在是太出乎我的预料之外了。当时,这家伙提出来的时候,我可是被吓了一跳,确实如他所说,义庄被毁,我们有更加充足的理由动手。可是,今天看了义庄之后,我就改主意了。”   周鸿的脸皮抽搐两下,挨着张连坐下来,低声道:“你的意思是……”   “石德被匈奴人祸祸了,你觉得这个出兵的理由够不够?”   “不够啊,死一个勋贵不能用兵。”   “那就不出兵,反正我们每个人只要带足了亲兵,一样可以达到目的。”   “这样的话,就要动用很多兄弟才有足够多的家将。”   “问题不大,没人知晓我们的目的是什么,这种事,就考验我们下手的速度,只要速度够快,下手够准捞一把就走,就算是陛下都没法子责备我们。”   “你准备怎么捞?”   “找浑邪王借钱啊……”   “不能用我们的名义,又要让浑邪王知道是我们借的钱,唯有如此,才能借到足够多的金子。”   周鸿瞅着张连,突然紧紧的抱住了张连,满是胡须的脸在张连脸上蹭了良久,才喟叹一声道:“果然是留侯后人。”   张连厌烦的擦擦脸道:“石家兄弟多,那一天多邀约几个出来,最好让石家人自己反击浑邪王,我们就是一群把风帮忙的,为了兄弟情义勇往直前,哪怕是犯错了,也不是什么大错,更不要说我们杀的是匈奴人!”   周鸿拍拍大腿道:“要好好的操弄一下,看看怎么做才好,这种事情云琅这种人操持起来最让人放心,只可惜人家跟我们走的不是一条路。”   张连笑道:“云琅曾经说过,两点之间,直线最短,越是简单的计谋,效果就越好,越是复杂的计谋,操持起来意外就越多,我们兄弟一定要好好地想想,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   周鸿笑道:“我有两个家臣……”   黑夜总能掩盖掉一些人世间的污秽……   云琅清晨醒来的时候,就再一次看到了那个遍体鳞伤的胥吏,这家伙虽然脑子不够用,运气却好的惊人。   跟他一同进地道查验的军卒都被塌方的石头给砸死了两个,偏偏这个家伙别看伤口很多,却大部分都是皮外伤,连骨折这种伤害都没有。   曹襄也很惊讶,在仔细询问了孙大路他们九死一生的经历之后,果断的饶恕了这个家伙,他觉得这样的人绝对是人才。   以后如果有什么必死的任务出现,就该派这样的人去,也只有这种人才能在惊涛骇浪中活下来。   于是,他就很认真的问了这个人的名字。   云琅听到了“唐蒙”两个字,他觉得这两个字的名字他似乎从哪里听说过,却又记不起来。   也就不再多想,能在他脑海中有印象的人,一般都不是什么良善之辈,就告诉曹襄,对这个人一定要慎重的去用。   地道的规模出乎云琅预料的大。   以前的采青宫是六国美女中韩国美女居住的地方,而韩国人最有名的才能就是土木工程。   关中著名的郑国渠,就出自韩国工匠郑国之手,郑国就是用这条水利工程,消耗了秦国大量的钱粮,导致秦国无力东征,将秦国的大军牢牢地束缚在函谷关内。   而美人儿永远都是稀缺的资源,要说有一个韩国工匠为了自己心爱的女人,再次怂恿始皇帝在阿房宫里修建地道,好趁机把自己的爱人偷跑,云琅觉得这不是什么太意外的事情。   至少,地道里的百十具女子的骸骨,就很说明问题。   云琅很希望那个韩国人能够成功,这样在人世间就会多了一段美丽的神话。   按照唐蒙搜索的结果来看,巷道笔直的传过来扶荔宫,一路向东延伸。   因为巷道塌方的缘故,他们没有继续探索的办法了,不过,按照他的说法,巷道至少应该抵达犬台宫才对。   这是一个新的发现,云琅决定把塌方的地方挖开,继续探索这条未知的暗道。 第三十章 变化无常   春江水暖的时候,鸭子一定是率先知道的。   同理,当长安的借贷市场发成波动的时候,张安世必定会率先察觉。   这种事情可以欺瞒过普通人,想要欺瞒过将浑邪王监视的水泄不通的子钱家们,这就太难了。   既然张连,周鸿这些人开始大量的向浑邪王借钱的时候,张安世在第一时间,用别人的名义以更高的利息开始向浑邪王借贷。   两方都没有打草惊蛇的意思,于是,整件事都在波澜不惊的进行着。   张安世本来还担忧浑邪王会因为借贷数量太大而不愿意借贷,没想到,这一次,浑邪王表现的极为慷慨。   事有反常即为妖。   第一次借贷成功之后,张安世就立即停止了继续借贷,因为他忽然发现,浑邪王借贷出去的钱,已经超出浑邪王本身所有的资财了。   张安世停止了借贷,韩泽却不是很愿意,他认为这是长安勋贵将要对浑邪王下手的一个征兆。   此时大力借贷,一旦浑邪王完蛋,钱庄有的是办法将账目抹平,从而大捞一笔。   于是,韩泽就带着六位子钱家来到了张安世面前。   面对群情汹涌的子钱家,张安世一言不发,仅仅是将浑邪王的资产预估表递给了他们。   见所有人都安静下来了,张安世吸着凉气道:“难道我们对浑邪王财产的预估有错?”   韩泽放下预估表,语气沉重地道:“不会错,早在浑邪王来到长安的时候,我们就一直在预估浑邪王的资财,即便是有错误,也不会有这么大的出入……”   韩泽说完话之后,一屋子的子钱家们都不说话了,他们同一时间想到了在这场角逐中,有新的力量下场了。   浑邪王敢如此放肆的借出大笔的金银,那么,浑邪王或者说那个支持浑邪王的人有绝对的把握,可以把放贷出去的金银收回来。   想到这一点的时候,谁的后脊背都是凉嗖嗖的。   张安世瞅着韩泽道:“先期借贷的这部分金银要赶紧作价,然后给我做出两本账簿来,一本账簿上必须有这笔钱的进项,另一本账簿上就不要说明了。”   韩泽点点头道:“做好准备是对的,接下来,我们还要不要继续借贷了?”   张安世道:“继续借贷,但是啊,一定要把利息压下来,当做一次真正的生意来做。我准备看看浑邪王还有多少钱财可以借出。”   韩泽等人点头答应。   事情变得诡异了,对子钱家们来说反而充满了挑战性,火中取栗一向是子钱家们捞钱的手段,一般情况下,风险越大,收益也就越高。   如果事情如那些勋贵们想的一样,钱庄就会白白的有一大笔收入,如果是勋贵们掉进了别人的陷阱,对钱庄来说,借贷大笔的金银,不过是一场再普通不过的生意。   按照富贵城钱庄的规矩,所有金银,只要进了钱庄,都要折损两分火耗的。   富贵城钱庄决不允许除过钱庄模样的金锭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六月下旬,关中就进入了恐怖的蒸笼时间,偌大的关中,被火辣辣的太阳烘烤的炽热无比。   原野上的夏粮已经收获干净,正在进行的秋播正如火如荼的展开着。   糜子,谷子,白菜,这三样东西的收成才决定着关中百姓今年到底是吃干还是喝稀。   如今的关中,春播的时候已经变成了清一色的麦子,自从石磨可以将麦麸完全脱离干净之后,麦子就以它偏高的亩产,清香的口感,容易烹调的特性,迅速成为了关中人的主粮。   然而,夏粮丰收之后,很大的一部分要当做赋税交给国朝,剩下的一部分并不足以满足全家一年的口粮。   想要有足够的食物,足够的积存,还要看秋粮能否好好地补充夏粮的不足之处。   由于有大量的奴隶,而这些奴隶似乎已经适应了干农活,因此,关中今年的夏粮收割前所未有的快,并未听说有粮食浪费在地里的事情。   云氏种了五千亩的麦子,山坡上云音的封地里种满了油菜籽,加上秋蚕又要放种,云氏的丁口明显不足以应付这么繁忙的夏收时刻。   云氏与其余人家不同,将粮食看的很重,每年耕种产出的粮食,必须能够应付云氏全族一年半所需才成。   虽然每年到了夏收时节,整个云氏都会忙碌的脚朝天,他们却没有使用奴隶收割的习惯。   这本来只是云琅个人道德上的一点小洁癖,传的时间长了,就变成云氏从不吃奴隶种出来的粮食,这个立意高远的传说。   鉴于此,云氏上下只能再次空群出动,由宋乔这个云氏大妇,带着三个小妾为夏收忙碌。   云琅再次回家的时候,夏收已经忙碌完毕了,至于秋播就由毛孩带领家仆继续完成。   苏稚的肚子已经很大了,云琅瞅着她皮球一般的肚皮,很是发愁,肚皮上青色的血管弥补,皮肤被孩子撑的发亮,很担心在下一刻会爆开。   “少吃点西瓜啊。”   云琅想要把西瓜拿走,苏稚的肚子里已经揣着一个西瓜,要是再吃一个西瓜,事态就严重了。   苏稚赌气的扭过头去,继续抱着半个西瓜用勺子挖着吃。   “你大老婆心狠啊,驱赶我一个孕妇下地去捡麦穗,你看看,我脖子上全是被麦芒蛰出来的疙瘩。你不在,就没人疼我。”   靠着冰山盖着薄被休憩的宋乔从睡梦中醒来,恰好听见了苏稚的抱怨,就冷笑道:“八天时间里捡的麦穗还不够鸡吃的,也好意思说自己辛苦。让你去地里,就是要你多动动,要是好吃懒做得继续躺床上睡觉,到时候孩子太大,有你吃苦的时候。”   卓姬瞅一眼苏稚的肚皮,担忧的道:“也是啊,肚皮这也太大了。”   苏稚连忙道:“我很勤快的,没有光吃不动弹,可是,肚皮它就是这么大了,我跟差不多同时有身孕的仆妇比过,确实比她们的肚皮大一些。夫君,您说,我肚子里会不会是双生?”   云琅笑道:“苏氏祖上可有双生之先例?”   苏稚摇头道:“没听我父亲说过。”   云琅道:“那就很难说了,毕竟,双生子跟血脉有很大的关系。”   苏稚有些失望,抚摸一下自己的肚皮,就继续低头吃自己的西瓜。   红袖在一边轻声道:“夫君,如今长安城里忽然兴起借贷之风,您可知晓?”   云琅摇头道:“我在扶荔城忙碌地道的事情,对外边的事情知道的不多。”   “留侯如夫人前天来咱家,是妾身招待的,她话里话外的劝说咱们家也去跟浑邪王借贷,妾身不知道这件事该如何处理。”   云琅笑道:“我们家不缺钱,不借。”   红袖哦了一声,表示知道了,在一张纸上记录了一些东西,然后又对云琅道:“夫君,泾阳县有公文传来,说有三百逃奴,进入了骊山,要我们家组织家将进山捉拿。”   云琅愣了一下道:“泾阳县的公文怎么会来到我们家?”   “是海捕文书,我们家不能拒绝。”   “都是匈奴人?”   “很杂,大秦人都有,据说是一群角斗士挣脱了泾阳县的角斗场的管束,杀了角斗场主人,还当场杀死了好多看角斗的百姓,最后抢夺了泾阳督邮所属马场的战马,最后逃遁入山了。”   “咦?为何不是逃进秦岭,而是跑了上百里路进了骊山?”   “妾身也不知晓。”   云琅摇头道:“不去管他,形势很诡异,既然骊山里有了盗贼,从今后,妇孺就不准出门了,在外秋播的人,出去的时候一定要带上武器,家将随行。在高处放置暗哨,一旦有外敌入侵,立刻发警讯。大王,大王呢?”   宋乔懒洋洋的道:“衔着破毯子去后山了,估计又是那一头母老虎有了身孕。” 第三十一章 隋越的笑脸   斯巴达克斯起义的前因后果云琅很清楚。   不过呢,他不觉得这样的起义可以在大汉发生,大汉朝也不具备奴隶起义的土壤。   奴隶跟大汉人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   即便奴隶起义处处开花,也不过是三十万人罢了,等到军队出动,这样的暴乱,随时会被扑灭。   这也是泾阳县没有动用烽火,只是出动了海捕文书,号召所有的汉人捕捉逃奴换钱。   刘彻从一开始,就将汉人跟奴隶严格的区分开来,汉人即便是没饭吃沿街乞讨,他也是汉人,不是奴隶,最多是一个没饭吃的汉人而已。   只有勋贵之家才能有汉人仆役,而这些仆役,大多是以部曲的形式存在的。   自从元狩三年起,贩卖汉人奴隶乃是大罪,这个风潮正在从关中向大汉国的周边延伸。   按照赵禹的估计,再过十年,大汉国应该就不存在汉人奴隶了。   毕竟,有了异族奴隶做替代,再用汉人奴隶就无利可图了。   赵禹在制定律法的时候非常的自私,除过已经在籍的汉人之外,其余的各色人等都是异族人。   这条律法一出台,大汉国的户籍顿时就变得金贵起来。   在官府的三令五申之下,最后一批野人离开了山野,主动去官府上了户籍。   刘彻对此非常的满意,面对天下人颁布了旨意,给剩余的山野之人留下了半年上户籍的期限,超过这个时间,他们将不再是被大汉国承认的汉人。   不得不说,在这件事上,刘彻再一次看到了云琅的作用,当天下户籍文书全部用纸张书写之后,这让地方官员记录百姓户籍成了可能。   如果这些户籍名册继续用竹简木牍来书写,那该是一项天大的工程。   当满满一屋子的户籍名册出现在刘彻面前,他抚摸着这些文书,第一次觉得自己真正的拥有天下。   骊山并不大,泾阳县的海捕文书出现之后,关中的游侠儿就成群结队的出发了。   一时间,整个骊山处处都是狗吠之声。   大王生了两个孩子,两头打老虎衔着两只小老虎回到云氏后山的时候,那只母老虎无论如何都不想前进一步。   等大王衔着自己的孩子送到云琅面前,回头再看自己的老婆,却发现他老婆已经衔着另外一只小老虎逃得没影子了。   好在,毯子还在,大王找到了自己那块肮脏的不像样子的毯子,就回来了,至于寻找自己妻儿的事情,他好像忘记了。   大王带儿子回来了,这在云氏立刻就掀起了一场浪潮。   每个人都来为大王祝贺,每个人都带了很多礼物,小老虎害怕的躲在父亲怀里那里都不敢去,直到云音把牛奶送到小老虎嘴边,小老虎似乎才忘记了恐惧,大口的舔舐了起来。   老虎大王明显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发情期结束之后,就对别的老虎都充满了敌意,即便是他的儿子也不例外。   自从发现小老虎饿不死之后,他就再也不管那只小老虎了,这让云音等人欢喜不已。   隋越给苏稚送来了两串璎珞,是卫皇后亲自用五色宝石与丝线编织而成的,据说寓意很美。   苏稚非常的喜欢,把玩了很久,她只是单纯的喜欢璎珞的美丽与华贵,只有云琅知道,佛教已经开始慢慢的进入大汉人的生活了。   “皇后身边有西域托钵僧吗?”   “有,是陛下派去的。”   云琅没有再继续问下去,这是宫闱之事,不是他这个外臣应该过问的。   “皇后已经给皇长子写了信,还派少府监的人,在长安采购了大量修路的用的物资,不日就要派人送去蜀中。如今,陛下的怒火已经平息了。”   隋越非常得意。   云琅叹息一声道:“你把我对你说的话也告诉了陛下是吗?”   隋越笑道:“这是自然。”   云琅捏捏拳头,叹息一声道:“我那一天打你打的实在是太轻了。”   隋越嘿嘿笑道:“我是陛下的奴婢,你觉得我会对陛下有所隐瞒?看在你帮我一次的份上,给你一个警告,你这段时间最好老老实实的待在家里,待在扶荔宫,哪里都别去。”   云琅笑了,拍拍隋越的肩膀算是感谢了。   “扶荔宫里出现了地道需要探查明白,家里的小妾马上就要生产了,我没工夫四处招摇。”   隋越板着脸道:“我可什么话都没说哟。”   云琅恶心的瞅了隋越一眼道:“警告我的话也是陛下让你说的吧,本来想念你一个人情,现在,没了。”   隋越在云氏越来越没有规矩了,自顾自的从桌子上取了糕点,随便吃几口道:“给我准备饭食,今天可以晚回去一些。”   “你不是喜欢吃西瓜吗?自己去后院里摘,走的时候给陛下带一些回去。”   隋越笑呵呵的走了,张安世就从帷幕后面走出来道:“张连,周鸿,石德他们要倒霉了。”   云琅摇摇头道:“未必。”   张安世笑道:“已经查出来了,浑邪王最后放贷的那些金子出自少府监。”   云琅冷笑一声道:“浑邪王现在是死是活都没人知道,那几个家伙算是被钱蒙住眼睛了。”   张安世吃了一惊道:“您说浑邪王已经死了?”   云琅冷哼一声道:“陛下的眼睛里从来揉不得沙子,论身份,匈奴太子左贤王於单的身份不比浑邪王高?结果,於单是什么下场?被陛下派人阉割之后充作优伶,每日以歌舞娱人,两年功夫就死的骨头都不剩了。我甚至怀疑,目前这位浑邪王天知道是不是绣衣使者派人假扮的,真的浑邪王说不定也早就被阉割后在宫中给陛下跳舞呢。说起来,这世上最恨匈奴人的人就是陛下了,国仇家恨于一体的陛下,要是能对匈奴人仁慈大度才是怪事情。”   张安世不做声了,他觉得师傅说的一点都没错,这世上没人真正了解过皇帝。   但是,心胸狭隘,这四个字偏偏是皇帝表现的最出众的一种品质。   弄死浑邪王,然后派人控制了浑邪王身边的匈奴人,然后再派人假扮浑邪王,这样的事情他未必做不出来。   如果这样来思考,先前所有想不通的地方全部都会有一个完美的解释。   “您为何说张连,周鸿,石德这些人这次还能逃过一劫呢?”   “陛下没有起杀心,刚才隋越告诫我的话你也听见了,皇帝就是要我去警告张连他们呢。同时,也是给我下套呢,陛下很希望看见我通过告诫张连,周鸿,石德他们,最终与他们沆瀣一气,混成一伙,这样他对付起勋贵们就容易的多了。在陛下看来,分开收拾不好收拾,还要一个个的找借口,如果都是一伙的,那就简单了,一个株连九族,就能一次性的把他看不顺眼,或者需要铲除的人一气全给铲除掉。云,霍,曹,李这样小范围的圈子陛下或许还能容忍,再大一些,哼哼……”   张安世咬咬牙道:“那就做壁上观。”   云琅拍拍张安世的脑袋恨铁不成钢的道:“不落井下石就已经是难得的好人了,你遗憾什么。别忘了,你先生我接曹信回云氏的时候,遇见的那场没头没尾的偷袭……”   “他们做的?”张安世顿时气愤填膺。   云琅阴郁的朝四面瞅瞅,苦笑道:“我现在除过曹襄他们,谁都不信。勋贵啊,是这世上最无情的一群人。”   隋越笑呵呵的回来了,弄了好几车西瓜,每一个瓜都是他亲自挑选的。   云琅总觉的隋越的笑容很贱,这幅贱贱的笑容已经保持一天了,也不见他累。   或许,这张脸上的贱笑才是他报答云琅给他解围的方式! 第三十二章 我哪有钱啊!!   三百名角斗士在骊山这片小地方居然没有被很快的剿灭,反而利用骊山险恶的地形,打了几个漂亮的伏击,将那些游侠儿,纨绔,猎夫组成的追杀队伍杀的屁滚尿流,死伤惨重。   很明显,指挥这支角斗士的首领是一个有着很好军事素养的人。   根据那些逃回来的游侠儿叙述,为首的是一个叫做多利亚的斯巴达人。   在多利亚的指挥下,这群角斗士不仅仅在山里打游击,他们甚至跑到平原上袭击奴隶主,解放了一些匈奴人,这让他们的队伍很快就扩大到了八百人。   他们还劫掠走夜路的商贾,抢劫上林苑分散的农庄,通过这两种方式来储备支持自己继续作战的资源。   八百人的土匪规模,还在上林苑这片皇帝的宫苑群里胡作非为,这就成灾害了。   一时间,上林苑的道路上不再有车水马龙的景象,至于夜间,更是杳无人迹。   皇帝大怒,诏令羽林军必须在最短的时间里剿灭这支土匪,以安百姓之心。   就在羽林军将要出动的时候,一件大事情又发生了。   浑邪王所属的匈奴人中的一部突然暴动了,他们袭击了准备参与剿匪的万石君府上的大公子,四公子,其中,大公子石德的胸口被匈奴人的飞锤砸的稀烂,四公子的一只臂膀被匈奴人砍下,随从更是死伤惨重。   听闻这个消息的羽林将军周鸿,在第一时间帅众杀入了浑邪王在上林苑的庄园。   云琅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在跟曹襄在扶荔城里下象棋。   当军侯禀报了这个消息之后,两人不约而同的选择了继续下棋。   云琅用车吃掉曹襄一个卒子,将棋子握在手中道:“周鸿,张连还是有些才华的。”   曹襄抬起头道:“至少没有看出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浑邪王部属在这个时候杀了石德,周鸿领兵在第一时间平叛,从做法上,完全符合军律。”   云琅将棋子丢下道:“你难道就不觉得太巧合了吗?”   曹襄笑道:“巧合就对了,我大汉国要是总发生这种突然地,不巧合的事情,那才岌岌可危呢。关中,本来就是一片受陛下掌控的大地,什么时候该出事,出什么样的事情,都是有定数的。对了,今日是我值守,你难道不想去浑邪王的家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云琅只是笑笑,然后又挪动了一下车,完成了对曹襄的绝杀,这才摇头道:“隋越在我家笑的很恶心。”   曹襄道:“在我家也笑的很恶心,还拿走了我的一套瓷器,拿的那个理直气壮啊,你当时没看见,要是看见了,都有揍他一顿地冲动。”   “人家付出了,就该拿。”   说完,两人相视一笑,决定今天中午吃凉面,不喝酒。   张连这个时候可没有云琅,曹襄这样的好心情,面对人潮汹涌的匈奴人,羽林军的骑兵已经开始冲锋了,这个时候说什么都晚了。   一千羽林军面对将浑邪王将近两千的部曲,人数上处于劣势,但是,从装备上来讲,一千全副武装的羽林骑兵击溃这些敢于拿起刀子反抗的匈奴人不是难事。   可是,张连的心跳的如同战鼓一样剧烈。   从一开始,事情就非常的不对头,直到现在,他还没有发现浑邪王。   按照计划,当浑邪王出现的时候,就是床弩攒射的时候,只要浑邪王死了剩余的匈奴人应该就会束手就擒,然后任由他们鱼肉。   现在的局面跟设想中情况完全不同,浑邪王不出来,而这些算是手无寸铁的匈奴人却拿着各种稀奇古怪的武器跟羽林军死扛,这都是为了什么?   羽林军就是一个杀戮机器,只要主将下令,那么,不管他们面前的敌人是谁,是否有武器,都是他们将要杀戮的目标。   一千骑兵,在周鸿的带领下,仅仅一次冲锋,就击溃了敢于顽抗的反抗的匈奴人。   在周鸿的努力控制下,骑兵们并非有杀死多少匈奴人,主要是以伤害为主要目的。   然而,要让军队在战场上留手,本身就是荒谬的,当一千骑兵冲过匈奴人大队之后,农庄边上也是哀鸿一片。   匈奴人溃散了……   最让周鸿意外的是,大部分逃走的匈奴人都有马。   冲锤撞开大门,里面的匈奴妇孺狼狈逃窜,周鸿控着战马向内宅冲击,事已至此,必须在第一时间找到浑邪王,杀了他,自己才有转圜的余地。   张连努力的控制着家将们不要杀戮,可是,他控制得了自己的部属,却没有办法控制红着眼睛的石家兄弟。   他们所过之处,鸡犬不留。   坐在轮椅上的张连,眼瞅着设定好的事情如同脱缰的野马跑到别的路上,而那些匈奴人也如同受惊的羊群四散奔逃。   目睹这一切,忍不住发出一声凄厉的哀嚎。   如果让这里的匈奴人逃出去,必定会引起其余匈奴人的效仿,到了那个时候,关中就会乱成一锅粥,惶急之下的张连,再也顾不得减少伤亡的初衷,一声令下,弩箭乱飞。   周鸿也觉得事情不妙,顾不得理睬浑邪王家中的妇孺,纵马走进了中庭,一眼就看见了浑邪王。   一年不见浑邪王,再次见到这个匈奴人,周鸿差点都认不出来了。   无他,昔日强壮英武的浑邪王,如今肥胖成一个球了,如果头上的金冠,以及身上代表侯爵的袍服,周鸿几乎认不出来了。   相比周鸿的惊诧,浑邪王却表现的非常平静。   即便是见到杀气腾腾的周鸿,也没有多少惊慌的意思,依旧自顾自的喝着酒。   局面诡异,周鸿却知道如果再不干掉浑邪王,自己就会有天大的麻烦。   翻身下马,绰着大戟一步步走进大厅,也不说话,抡起了大戟就要斩掉浑邪王的人头。   “别着急,还有一点时间,喝一杯吧。”   浑邪王不理会斩杀过来的大戟,指指酒杯对周鸿道。   周鸿的大戟停在浑邪王的脖子上,不看酒杯,低声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浑邪王笑道:“我最忠心的部下觉得活不下去了,就亲信了一些人说的话,杀了万石君家的公子,以为这样就能帮我脱离目前的处境,结果他们做了,我并没有被剥夺官职爵位,赶出长安,反而迎来了你这个杀神。”   周鸿摇头道:“他们杀石德不是为了你,而是为了他们自己,还有你的钱。”   浑邪王大笑了起来,笑的非常剧烈。   周鸿的脸色数变,厉声喝道:“大胆漯阴侯,你居然敢派遣部属公然袭击官员,杀死石德,罪无可赦,本侯亲自来取你的性命。”   眼见大戟再次挥舞过来,浑邪王尖叫道:“昆仑神啊,我哪来的钱……”   大戟的锋刃轻易地就切下了浑邪王的首级,目的达到,周鸿的脸上却一丝笑容都没有,从地上捡起浑邪王乱滚的人头提在手里大踏步的出了中庭。   站在农庄前,周鸿漠然的看着天空,任由浑邪王肥大首级上滴下来的血染红地面。   “后宅空无一物。”   “左厢只有绸缎十五匹,金八十六,银一百,铜钱不足百斤。”   “钱库中空无一物。”   “地窖中空无一物。”   “启禀君侯,并未找到借据。”   坏消息接连不断的传来,周鸿长吸一口气道:“烧了这座庄园,烧的仔细些。”   说完话就离开了前厅,出了庄园,与张连汇合。   “找到了么?”张连匆匆问道。   周鸿落寞的摇摇头。   张连瞅见周鸿手上的人头,却嘿嘿笑道:“我们就是为万石君公子复仇来的。”   张连从周鸿手里夺过浑邪王首级,交给家将,家将举着人头在战场上纵马大叫道:“浑邪王授首,石氏大仇得报!”   眼看着石家二公子石礼从家将手中接过浑邪王首级在战场上狂呼“敢犯石氏者,有如此獠!”,并且引来石氏家将,家臣们的欢呼,张连这才松了一口气。   周鸿瞅着地平线上追杀匈奴人的羽林骑兵道:“逃走了多少?”   张连道:“不下三百人。”   周鸿跨上战马;冷冷的道:“一定要全部抓回来。” 第三十三章 谁是大赢家?   骑着马的匈奴很难抓。   在马力没有消耗干净之前基本上抓不到。   战马累死之后的匈奴人也不好捉。   当浑邪王属下的匈奴人混入匈奴奴隶群之后,就更加的难以捉到。   周鸿现在面对的就是这种情况。   十一个匈奴奴隶站在他的面前,他分辨不出这十一个奴隶中间,到底哪一个才是刚才逃亡的匈奴人。   累死的战马就倒在不远的地方,匈奴人逃跑留下来的脚印指向这片田地。   他却没有办法从这十一个人中间准确的找出那个逃亡的匈奴人。   “交出来,否则全部处决!”   军侯的声音冰冷似铁。   一个白发苍苍的匈奴人从人群中走出来,耷拉着脑袋,认命的闭上眼睛。   君侯的长刀斩在老匈奴人的脖子上,将他的人头斩落,至死,那个老匈奴人都没有说一个字。   周鸿看了一眼老匈奴人黧黑粗糙的双脚,他不信在浑邪王身边生活的匈奴人连一双鞋子都没有,刚才那串脚印,明显是穿了鞋子的。   连同那个死去的匈奴人,十一个人里面只有一个人穿着鞋子,当周鸿的视线从鞋子上掠过之后,那个穿着鞋子的瘦峭匈奴人转身就跑。   弩箭无情的穿透了他的身体……   一双还算结实的大牛皮靴子穿在一双满是污垢的小脚上,明显是不合适的。   “全杀了!”   周鸿没时间慢慢辨认,尽管他有无数种法子检验出那个逃跑的匈奴人,他却没有了耐心。   弩箭响过,地上又多了九具尸体。   他期望这些奴隶能够指认出那个匈奴人,然而,没人这样做,尽管这些人同样害怕死亡。   极目四望,原野上到处都是忙于秋播的匈奴人,他们都非常的勤劳,没有人对这里的杀人场多看一眼。   周鸿的心彻底的凉了。   “你连自家的奴隶都认不出来么?”   暴怒的周鸿低头看着跪在马前瑟瑟发抖的汉人管事。   管事幽怨的抬起头瞅着周鸿道:“以前的时候,家的奴隶身上有烙印,很容易辨认,后来呢,这些奴隶被买来买去的,就没法子再添加烙印了,如果每家都这么干,这些奴隶身上就没有几块好皮了。至于辨认,这些人都长得差不多,实在是不好认啊。”   周鸿在汉人管事的身上抽了一鞭子,然后就继续去追赶别的匈奴人。   此时,时间已经过去两个时辰了……   刚开始的时候,周鸿的包围圈只有十里,他手上的人手还堪使用,当包围圈扩大到三十里之后,他的人手就彻底的不足了。   现在,在百里以外,想要早找到逃亡的匈奴人就如同大海捞针。   浑邪王活着的时候,这些人依靠漯阴侯的名号,还能在上林苑自由的生活,浑邪王死后,这些匈奴人清楚地知道,自己将来唯一的下场就是成为奴隶,不可能有别的可能。   这些情形都在周鸿的预料之中,至于这些人被匈奴奴隶包庇,还包庇的如此坚决,实在是出乎周鸿的预料之外。   眼看着天色渐渐黑下来了,周鸿能做的就是收兵回营。   这一夜,奴隶暴动的事件陡然间出现了六十三宗。   天亮的时候,暴怒的如同野兽一般的周鸿将一千羽林军分成五队,继续追索那些逃遁的匈奴人,只是这一次,他们不仅仅要追捕那些匈奴人,还要追杀那些杀了看守,逃遁无踪的奴隶。   也就在这一天,周鸿统领的羽林军斩杀逃奴六百七十一人!   尽管这些逃奴的尸体被悬挂在木桩子上示众,在第二夜,又有奴隶暴动事件三十二宗。   纵横三百里的上林苑里,周鸿疲于奔命……   张连调集了所有能调集的人手,追随周鸿在广阔的上林苑里围追堵截,努力的想要将事态控制在上林苑里,当他得知阳陵邑郊外的角斗场被躲在骊山里面的悍匪攻破,悍匪席卷了整个角斗场的武器,裹挟了所有角斗士遁入密林之后,他最后的一道心理防线终于崩溃了。   目前这样的局面,已经不是一千羽林军跟他召集的那些游侠儿,以及借来的家将们所能控制的了。   周鸿一道请罪的奏折上去之后,霍去病,云琅,曹襄,公孙敖,苏建等重将就被皇帝召集到了犬台宫。   仅仅几天时间,周鸿就憔悴的不成模样,与没有了双腿的张连被捆绑在犬台宫的大门里,在他们不远的地方,百十头恶犬正冲着他们两个狺狺狂吠。   云琅走进犬台宫的时候,那些狂吠的狗顿时就闭上了嘴巴,一个个呜呜的低鸣着缩成一团,尾巴藏在双腿间连看云琅一眼的勇气都没有了。   也是,这里原本有四百多只獒犬,与云琅大战一场之后,就剩下这么点了,好多被打断的狗腿,才愈合不长时间。   因此,对这个吃狗无数,杀狗无数的人充满了畏惧。   苏建,公孙敖冲着捆绑在柱子上的周鸿,张连二人嘿嘿一笑就率先走进了犬台宫。   霍去病,云琅,曹襄三人皱着眉头审视这两个倒霉的家伙。   “有什么好看的,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我们兄弟算是完蛋了,今后还请三位兄长看在大家昔日交情不错的份上,照拂一下妻儿。”   张连没有腿,只能绑在柱子脚上,仰头瞅着看热闹的三兄弟,依旧是一副混不吝的模样。   曹襄嘿嘿笑道:“听说你有几个小老婆不错,要不要我照顾一下?”   张连没好气的道:“兄长要是能帮兄弟逃脱大难,莫说几个小妾,就算是要小弟我亲侍枕席也是心甘情愿啊。”   霍去病没心情戏弄周鸿跟张连,不耐烦的道:“一场歼灭战打成了击溃战,放在军前,这就是斩首的命,事到如今,还有脸要我们援手。”   周鸿不服气的道:“我们被人坑了。”   云琅冷笑道:“谁坑了你们?浑邪王?”   周鸿眼光闪烁两下,终究没有说出被人给坑了,只是叹口气道:“你们小心了,我觉得这事没完。”   曹襄嘿嘿笑道:“才发现啊,上林苑最近的风气不对头,你没见我们兄弟一个个都当缩头乌龟了,就你们有能耐,浑邪王的钱是那么好拿的?”   张连抱屈道:“天爷爷啊,我们真的没有拿到浑邪王的钱!我们进去的时候,浑邪王家里一个铜板都没有啊。”   云琅低头瞅着张连道:“这话不对,再说一遍!”   周鸿怒道:“要是拿到了钱,我们就不觉得冤枉了,真的没拿到。”   曹襄冷笑道:“你们必须拿到!”   张连大声道:“我对天起誓,我要是拿到……咦?我们兄弟只拿到了五万金!”   周鸿正要怒斥张连,却看见云琅,曹襄一副看张连孺子可教的模样,就闭上嘴巴。   年少的时候,云琅,曹襄,张连就比他聪明,这一点周鸿是知道的。   曹襄笑嘻嘻的道:“这就对了嘛,出兵一趟怎么可能没有弄到钱,我大汉的军兵何时空手而归过?有了这五万金,我们就好跟陛下说话了。”   张连可怜兮兮的对曹襄道:“这就告诉家人,把所有的小妾都送到府上去,周鸿家里也有几个颜色不错的。”   霍去病见不得这几人的猥琐模样,吐口唾沫,率先走进了犬台宫大殿。   云琅,曹襄进去的时候,皇帝还没有出来,隋越抱着拂尘守在大座边上打瞌睡。   犬台宫物设简陋,地上铺了很多狗皮,率先进来的苏建,公孙敖跪坐在狗皮上也在闭目养神。   他们占据了左边,霍去病,云琅,曹襄只好跪坐在右边。   顷刻间,大殿里就再一次陷入了沉寂之中。   刘彻腰间挂着长剑从里面走出来,解下长剑重重的拍在矮几上道:“臣子无能,朕亲自上阵!”   苏建,公孙敖连连叩头请罪,曹襄也很想这样做,见霍去病跟云琅两人把腰板挺得笔直,也就壮着胆子挺直了腰板。   “不服?”刘彻的牙缝里似乎能迸出冰珠子。   霍去病仰首道:“臣并未出马!”   云琅接着道:“臣早就枕戈待旦,就等陛下号令!”   曹襄见这两人的话语强硬,就谄媚的对皇帝道:“启奏陛下,这犬台宫下还有暗道未曾查明,为陛下安危计,微臣斗胆邀请陛下进驻扶荔城。”   刘彻对霍去病,云琅无视,见曹襄说的亲切,也就放缓了语调道:“你扶荔城就是朕的安全所在么?”   曹襄挺着胸膛道:“微臣不敢说万无一失,但是,微臣敢保证,在微臣战死之前,陛下当无恙。”   刘彻满意的点点头,继续道:“如今,上林苑里流贼遍地,诸位爱卿以为如何?”   霍去病站起身抱拳道:“微臣这就出兵,不出一月定会将所有流贼斩杀干净。”   云琅也站起身道:“微臣这就配合骠骑将军将这上林苑好好的梳拢一遍。”   刘彻笑道:“到底还是有勇于任事的,既然你们请求了,那就去吧,虎符随后送到。”   霍去病,云琅在苏建,公孙敖不解的目光中起身离席,昂首阔步的出去了。   刘彻看着欲言又止的曹襄道:“你怎么不走?”   曹襄拱手道:“大军出动怎可无钱,微臣以为周鸿,张连从漯阴侯府上搜出的五万金可为军资。”   刘彻明显的愣了一下,旁边的苏建,公孙敖更是惊诧莫名。   事情通过几天的发酵,该明了的事情早就大白于天下了,谁都知道周鸿,张连干了一件蠢事,一个钱没捞到,反而把自己陷进去了。   他们两人,现在很想知道,张连,周鸿两人的五万金是从哪里来的。   刘彻沉默片刻对曹襄道:“五万金押送府库,命周鸿,张连戴罪立功,若有不谐,阵前斩首祭旗!”   曹襄俯身拜倒:“喏!” 第三十四章 刘彻的胆略   在大汉可以花钱赎罪的。   不过呢,那是在罪人的身份被确定之后,那时候拿钱赎罪赎买的只是人,至于官职爵位什么的就不要想了。   曹襄让张连,周鸿两人拿出五万金交给国库,赎买的是不定他们两个人的罪。   既然罪责都不确定,那么,官职,爵位也就保住了,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在曹襄进言之前,周鸿,张连已经做了很多事情,如今,不过是他们做的所有努力起作用了而已。   张氏,周氏都是大汉皇帝起家的家族,风雨同舟八十余年,早就证明了他们的可靠性。   只要不是叛乱,谋反,即便是犯罪了,也只会问罪家主一人,问过罪责之后,会再从他们家的嫡子中再挑一个继续继承他们的祖上留下来的爵位。   曹襄出来的时候,周鸿跟张连就被侍卫们给放了,霍去病站在宫门洞子里瞅着外边被太阳照射的白亮亮的大地,吧嗒一下嘴巴道:“不好捉啊。”   云琅笑道:“不难,只要你能保证骊山里的那些角斗士们不跑到跑下山捣乱,我就能把流窜到上林苑里的匈奴逃人捉回来。”   周鸿摇头道:“没有那么简单,很容易引起匈奴暴乱,这才几天啊,就有上万的匈奴人参与了暴乱。如果你煎迫过甚,会造成更大的麻烦。”   云琅看了周鸿一眼,他发现这家伙跟后世的袁绍有的一拼,都是标准的“做大事惜身见小利忘命”的性子。   或许这也是勋贵子弟们共有的特性,总是担忧家里的坛坛罐罐,投鼠忌器的不敢放开胸怀。   皇帝厉兵秣马两年,目的就是要一鼓荡平匈奴,完成他的盖世伟业,这个时候,正是清理国内麻烦的时候。   奴隶给大汉国带来了空前的繁荣,同时也隐忧不断,他原本想利用浑邪王来辨别那些匈奴人是可用的,那些匈奴人是必须除掉的。   收买人心的过程可能不太顺利,正不知道如何结束的时候,周鸿张连自己跑出来了……这给了皇帝顺水推舟的借口。   如果没有这些原因,以刘彻的性格,在听闻周鸿,张连控制不了局势的时候,就派人砍下他们的脑袋了。   周鸿他们之所以会失败,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躲在浑邪王家里的匈奴人们都有马。   一着不慎,造成了现在荼蘼上林苑的场面。   朝堂上的那些大佬们对这件事是知情的,操弄浑邪王的就是中尉王温舒。   这些人也不想想,霍去病远征焉支山,才赏赐了三万金,卫青大破弹汗山,踏平龙城,才赏赐了两万金,浑邪王何德何能一次就受赏六万金?   反正云琅从刘彻手里拿到的回头钱,最多只有五千金,大部分还是赏赐给云音,云哲跟宋乔,苏稚他们的。   皇帝操弄浑邪王失败,朝中大臣们就开始装傻,皇帝也不想用北大营,细柳营的力量。   于是,动用霍去病,云琅手中的兵力就成了必然的事情。   盗匪在上林苑横行,这是皇帝的错,如果去了地方,那就是地方官的错,云琅能想象的到,此时此刻,上林苑周边地方上的行军司马,早就开始封锁了边界了。   霍去病对云琅的安排没什么意见,虽然山地作战不适合他麾下骑兵的作战方式,不过,有火药的骑都尉,在那里作战都是一样的。   作战什么的他觉得没必要跟云琅,曹襄他们商量,有战事,就不能错过,这会让他无聊的长安生活多一点刺激。   周鸿被云琅看的有些发毛,想要坚持一下,想起自己目前的处境,叹口气道:“你要怎么做?我都听你的。”   云琅笑道:“很简单,从北到南拉一遍网就是了。”   说着话,就在地上随手绘出了上林苑的地图,再把这块地图,切割成上百块。   然后用长刀点着这些小的区域道:“从最北开始,每一个小块派五百人,保持同一直线,向南推进,这中间,每个小队都加派大量的太学生,由他们来重新统计上林苑的户籍人口,以及各色奴隶。同时颁布告示,告知所有的大汉人,以及奴隶,但凡发现有私自收留逃奴的,杀无赦!”   张连喝了一口水道:“耗费的时间太长了。”   曹襄道:“算不得多长,一万多人水平推进两百里,一月时间而已。”   云琅道:“统计上林苑人口户籍,是我早就想做的事情,现在,正好一同进行。”   周鸿朝云琅拱手道:“陛下要我跟张连戴罪立功,如果有了功劳,还请匀我们兄弟一些。”   云琅笑道:“好啊,有了战事,你羽林军第一个上就是了。”   回到扶荔城,云琅的军令很快就颁布了下去,大军准备开动,平遮是一个很好地司马,一夜时间就准备好了所有物资。   不知为什么,皇帝答应的虎符却迟迟未到。   “陛下将浑邪王的头颅做成了头骨酒杯。”   精通小道消息的曹襄没有拿到虎符,却知道了另外一个更为隐秘的消息。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云琅就看着李陵道:“看清楚,陛下最恨的就是被人背叛,最受不了的就是投敌行为。”   李陵这些天被云琅折磨的很苦,即便是如此,听到云琅特意对他这样说,还是咬牙切齿的道:“我不会叛乱,更不会投敌!”   云琅笑道:“你的外表看似强大,内心实则懦弱,面临生死关头往往会选择逃避,用别的方式来避免自己遭受灭顶之灾。你要记住,一旦你心中出现了这个念头,就赶紧战死,不要心存侥幸,否则,你日后即便是活下来了,也会生不如死!”   李陵咆哮道:“我不会投降,也不会叛乱。”   云琅用讥讽的目光看着李陵继续道:“也许吧!”   正在行文的司马迁放下手中笔,将写好的文告放在云琅的桌案上道:“他还年轻,这些天练兵的辛苦你也该看在眼里,你对别的孩子都和颜悦色的,为何对李陵永远都是冷嘲热讽呢?”   云琅眯缝着眼睛上下看看司马迁,然后道:“你们关系很好?”   司马迁道:“多礼聪慧且好学,军中不多见,得英才而育之这毛病你也有,为何我就不能有?”   云琅点点头,对司马迁道:“那就多教教他,如何为国尽忠,也教教他,莫要把自己的生命看的太重。你要是教不好,有一天你会后悔莫及!”   司马迁冷笑一声道:“生死两由之。”   云琅不愿意在这个话题上多说话,就不耐烦的问曹襄,“陛下查验全军的过程结束了没有?”   曹襄笑道:“两匹马离开了扶荔城,估计虎符很快就会送到,我们今日就能出发。”   云琅叹口气道:“周鸿,张连已经去了高阳原,去病也已经带兵去了骊山,都已经出发了,说明虎符已经拿到手了,我们要去沣水,路途最远,虎符到现在都不见踪影。”   司马迁道:“新军启用,总要迁延一些时间,如果今日能拿到出兵虎符,就很好了。”   云琅见李陵耷拉着脑袋一声不吭,就丢过去一块糕饼道:“哑巴了?说说你练的新军能不能上阵杀敌?”   李陵一把捏碎了糕饼,高声道:“正当其时!”   云琅不屑的道:“上阵之后再看。”   从清晨等到了中午,又从中午等到了日落,将士们在烈日下白白等待了一天。   就在云琅准备解散大军,预备亲自走一趟犬台宫的时候,刘彻的车驾却来到了扶荔城。   “朕今日在扶荔宫驻跸,你跟曹襄二人为黄门,全军将士为朕的护卫!”   刘彻从马车里走出来,在全军将士的注视下,亲口下达了旨意。   然后就背着手走进了扶荔城。 第三十五章 贱皮子的大汉人   云琅仅仅看了一眼流泪癫狂的军卒们,就知道自己这些天弄得好吃好喝算是喂狗了。   在烈日下站了一天的军卒们,连晚饭都没心思吃,就一个个全副武装的自动占据了所有能防卫的地方。   要知道这一切都是在没有军令的情况下自发进行的。   皇帝睡军营稳定军心的故事云琅听说过很多。   只要皇帝强势,这就是一个没有解的杀器。   也是皇帝收拢军心的不二法门。   当然,有胆子这么干的皇帝不多罢了。   上位者应该高高在上,偶尔俯下身子亲民一下,子民们就会觉得皇帝的目光一直看着他们,注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这让他们相信,皇帝是绝对信任他们的,于此,就能引申出另外一个道理。   只要自己努力了,只要自己付出了,高高在上的皇帝就能看到,他的子民付出的一切都会有相应的报酬。   自从皇帝进入了扶荔城,他才是这座城池的最高指挥者,这些被云琅训练了足足三个月的军卒们,只会听从皇帝的指令。   即便云琅想要干点什么,也会被他的部下毫不犹豫的揭发。   敢随便睡到军营里的刘彻,是无敌的。   这一点不用别的佐证,只要看看那些瞪大了眼睛四处寻找叛逆的将士们的大眼睛就足以证明了。   他们恨不得面前立刻出现一群叛逆,好让皇帝看到他们平叛时勇猛的模样,更让皇帝近距离感受到他们的忠心。   皇帝进城之后,停下脚步,四处瞅瞅挺胸腆肚的军卒,走到距离他最近的一队军卒身边。   探手摸摸他们的甲胄,然后在军卒的胸口捶一下道:“能吃饱吗?”   被捶打的军卒热泪盈眶,单膝跪倒大声道:“能!”   刘彻又看着另外一个曲长模样的裨将问道:“没喝兵血吧?”   裨将惶恐至极,迅速单膝跪倒道:“末将不敢。”   刘彻心情似乎很好,亲手扶起那个裨将道:“知道你这时候说的话全是放屁。暗地里偷拿卡要的事情免不了,不过呢,这样做没出息啊,来年上了战场,斩杀了奴酋,提着奴酋的脑袋放在朕的桌案上,要什么没有?以后不要干那些没出息的事情,今夜就罚你为朕守门。”   云琅亲眼发现,那个曲长激动地浑身颤抖,哽咽的一句话都说不清楚,只知道跪在地上大声的喊“喏!”   云琅曹襄对视一眼,齐齐的耸耸肩膀,这时候,刘彻就算要那个裨将去杀他们两个,这位裨将也会毫不犹豫的执行。   “好了,去干自己该干的事情,朕许久没有好好睡过一觉了,今晚该歇歇了。”   看着刘彻那副不耐烦的样子,将士们却更加激动了,不用主将吩咐,就已经将主殿包围的水泄不通。   刘彻走进了大殿,侍卫守在最里面,军卒们守卫在外边,以云琅对大汉军队的了解。   一万六千个忠心耿耿的人守卫的扶荔宫,匈奴人来十万估计都是送死的下场。   皇帝走到哪里有妃子陪着,所以,不久的时间,大殿中就有靡靡之音传来,歌姬婉转的歌喉,更是让周围的武士们一个个血脉贲张的恨不能为皇帝去死。   云琅坐在石鼓上,曹襄趴在栏杆上,皇帝来了,他们两个只好披上铠甲给皇帝守门。   歌舞喧闹到了半夜这才停止,隋越打开门对周围的将士们道:“陛下已经安寝,诸君不得嘈杂!”   守在门外的李陵非常的有眼色,没有大声的传达隋越的话,而是悄悄地将这句话传给了身边的人。   不大功夫,所有的将士都知道了这句话,偌大的扶荔宫立刻就安静的吓人。   “战马叫唤,不在此列吧?”   云琅有些不满,他昨晚就没有睡好,如果今晚再不能睡,明天大军开拔的时候就难熬了。   隋越从怀里掏出一大包油炸过的蚕豆,放在石鼓上笑道:“有点磨牙的东西。”   曹襄抓了一把丢嘴里胡乱嚼几下吞进肚子。   “豆子不错,可惜不能喝酒。”   隋越笑道:“陛下驻跸要地,两位将军身负重任,这酒水还是免了吧。”   云琅吃了一把豆子,朝四周看看,发现距离他们三人最近的将士都在十余丈外。   就低声问隋越:“陛下什么时候对浑邪王下手的?”   隋越嘿嘿笑道:“浑邪王死了,好多事情就没有保密的必要了,告诉你们,骠骑大将军凯旋归来,全长安的人见过浑邪王之后,绣衣使者的大头领王通就进驻了漯阴侯府。从那以后,浑邪王每日里都把自己喝的酩酊大醉,饱食终日的无所事事。”   曹襄笑道:“原来漯阴侯府传出来的命令全是王通这个家伙颁布的。我就奇怪,这么肥的差事,王通居然给我府上连年礼都不送。”   隋越笑道:“那可不怪他,王通被陛下砍头了,那家伙的尸体现在都烂了吧。”   云琅道:“贪污?”   隋越摇头道:“陛下从不差饿兵,小偷小摸的陛下不在乎,问题是王通以为浑邪王家的钱没数。拿的多了些,还把人家浑邪王的一个阏氏给睡了,听说弄出了人命,悄悄把那个阏氏弄回了家,这就犯了陛下的忌讳。”   曹襄对这种事极有兴趣,凑到隋越身边用胳膊肘子怼一下道:“说说,说的仔细些。”   隋越摇头道:“我也就知道这些,别的不清楚。”   云琅点头道:“明白了,浑邪王的钱借出去了一些,又被王通偷偷转移了一部分,再被周鸿,张连抢劫了一些,浑邪王就没钱了。所以,借出去的那些钱都需要还?”   隋越笑道:“本来就是国库的钱。”   曹襄摊摊手道:“我没有借。”   云琅也摊开手道:“我也没有借。”   隋越道:“张安世借了,借了不少。”   “不是张安世借的,是钱庄借的,这一点要区分开来。”   隋越见豆子吃完了,就打个哈欠道:“两位侯爷莫要怪我这个做奴婢的多嘴。   就恩宠而言,您两位算是最得圣心。   咱大汉的光景如日中天,两位都是要出征的,来年灭掉匈奴之后,我大汉放眼四海再无敌手。   至于南边那几个蚂蚱,咱们随手就能捏死,到了那个时候啊,战功没地方捞,就看谁简在帝心了。   所以啊,现在有战功就不能放过,上林苑是陛下的心头肉,什么好办法都是在上林苑开始实施的。   包括蓄养奴隶。   现如今,蓄养奴隶蓄养出祸患来了,两位将军,这时候就要给陛下找出一个完全的策略来。   否则,陛下就会把上林苑的奴隶全部清除,这一点,两位将军心中应该要有数。”   隋越的这番话听在曹襄耳中,心中略微有些发寒,这些话如果是皇帝亲自跟他说,他的心里会热乎乎的。   可是呢,明明是皇帝要告诫他们的话,从隋越嘴里说出来就有了非常的疏离感。   也就是说,皇帝不再将他看做外甥了,而是当做臣子来对待了。   云琅笑道:“如果真的到了四海平安的时候,我就解甲归田,到了那个时候,才让你们看看某家的手段。”   曹襄低着头道:“我还是会继续种地,大司农的位置我觊觎好几年了。”   隋越瞅瞅天色,嘿嘿笑道:“这时候陛下该起夜了,奴婢该去伺候了。”   云琅见曹襄失神的望着隋越远去的背影,用肩膀撞撞他的肩膀道:“该来的总要来的,以后就不要指望撒泼耍赖就能混过去了,陛下拿你当大人对待了。” 第三十六章 军事行动从来没有简单的   “陛下在卫将军府衙睡了一觉之后,就把卫将军所属全给睡服了……司马,你是不是应该快快记下来,以后好记入史册啊?”   曹襄不知为何开始发脾气了。   云琅倒是没有生气,举着手里的半拉虎符仔细看,卫将军的虎符,确实比他受降城城守的虎符要大,也精致的多。   被人摩挲的铜色都出来了,黄灿灿的。   云琅用一段丝线绳子穿过虎符上的孔洞,最后绑在脖子上,才算放心一点。   用力的拉扯两下,发现没有被拽下来的可能,这才松口气问司马迁:“你说以前那些被人偷走虎符的人都是干什么吃的,这样了还能被偷走?”   司马迁笑道:“都是被女人偷走的。”   曹襄看看云琅胸口挂着的虎符道:“你看见陛下临走时给你虎符的模样了么?”   “看见了。”   “那有多么不屑才能随手把虎符丢给你啊,你就没有一点被羞辱的感觉?”   云琅摇头道:“没有,卫将军虎符自大汉建国以来,只交付给臣子三次,第一次的主人是韩信……”   “被弄死了!”   “第二次的主人是周勃!”   “差点被弄死!”   “这第三次的主人就是我永安侯云琅!”   “福祸难料!”   云琅每说一句话,曹襄就在后边评论一句,弄得场面尴尬,李陵等人都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云琅自然不在乎曹襄的乌鸦嘴,举起手里的虎符对李陵,李勇,李绅,孙大路下令道:“司马迁,孙大路统领两千兵马守城,其余一万人空群出动,新丰市扎营。”   司马迁,孙大路轰然领命。   李陵,李勇,李绅却有些犹豫,从扶荔宫到新丰市,至少有一百里,此时已经日上三竿了,想要走到新丰市,全军就不用休息吃饭了。   见云琅并没有改变主意的意思,李陵只好咬咬牙领命,带着两位堂兄安排出兵事宜了。   “你在报复他们是不是?”曹襄对于自己今天也要跑一百里地很不满。   “既然知道了还要说出来?”   “有本事你学细柳营旧事,不让陛下进城!”   “文皇帝被周亚夫挡在细柳营外,还被文皇帝称赞一声‘真将军’,你猜我要是这么干了,会有什么下场?”   曹襄一边向外走,一边气咻咻的道:“天亮之后就会有临近的左大营兵马来攻打我扶荔城里的叛匪!”   刚刚被皇帝打过气的将士们,虽然一夜没睡,精神依旧饱满,即便大部分都是步卒,云琅这些骑马的将军,也需要策马小跑才能与大军保持同步。   与云琅、曹襄两人顶盔掼甲的模样不同,东方朔一身青衫,坐在马上随着战马奔跑的身形起伏不定,手里还握着一柄巨大的鹅毛扇,不时地格挡一下路边垂下来的树枝。   心情似乎非常的好。   云氏的马车就跟在后面,明明,云琅,曹襄两人已经困倦的东倒西歪,却不敢下马坐到马车上去。   大汉军律森严的有些变态,云琅曹襄在卫将军府衙还能放纵一下自己,如今,领兵在外,军中司马可不会因为你是主将就不会在小本子上记录你的过失。   而这个专门记录主将过失的司马,正是这个该死的东方朔。   骑马骑的痛苦不堪的曹襄哀嚎一声道:“我们为什么不能从扶荔宫这边直接开始向北搜查,为何一定要跑到最北边,再一路南下?”   云琅没工夫理睬他,这一回大军在大路上行军,游春马跑的又平稳,正好睡一会。   在战马上睡觉的本事,云琅早在白登山就已经习惯了。   东方朔摇着鹅毛扇笑呵呵的道:“不把所有叛逆都逼迫到一个地方,如何能将他们一网打尽呢?”   曹襄怒道:“这个法子,怎么听怎么愚蠢。”   东方朔摇摇鹅毛扇道:“卫将军属下没有见过血,无论如何都需要打一场,还需要彻底的胜利,不这样,就提不起这些郡国兵,封国兵的心气。”   “这些奴贼如果四处劫掠呢?”   “上林苑已经三年不问战事,卸甲的军卒也没有被征召,都在家里种地发财呢,如果他们不知道保护自己的家,被人杀了都是活该。”   曹襄还想说一些丧气话,猛地闻到了一阵腐肉的气味,抬头看,才发觉,大路两边,时不时地就会出现一两个木头架子,上面吊着一两个匈奴人的尸体。   “有匈奴奴隶的人家已经开始自查了,但凡是发现有不安分的匈奴奴隶,就会自行处决。”   “那就用不着我们这样奔波了吧,那些奴隶主会把我们要干的事情干完的。”   东方朔摇摇头道:“没那么简单,你有空去问问军中的检校校尉,他应该是绣衣使者,知道一些我们不知道的事情。云侯应该也知道一些。”   “他没说过!”   “那是你没问。”   曹襄看看坐在马上动摇西晃却总不会掉下马的云琅,摇摇头道:“阿琅没有告诉我,就不该是我知道的。”   似乎在睡觉的云琅睁开眼睛道:“还记得消失在太行山的那支匈奴么?”   曹襄差点大叫出来,云琅又道:“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我大汉国明明国富民强,纵横万里的国土却像是一个烂筛子,谁想进来就进来。”   曹襄一句话都不说了。   只是神情显得更加颓废。   云琅笑道:“你跟代王刘共很熟?”   曹襄摇头道:“代王这个王位虽然没有实权,却非常的尊贵,当年文皇帝在未曾登基之前,就是代王,后来因为宠爱刘武,就把代王的封号给了刘武,再后来刘武去了更好的睢阳国,先帝就把太原国,与代国合二为一给了太原王刘参,因为代国比较大,刘参也就改封号为代王,刘参死后,他的儿子刘共就任了代王。刘共是一个胆子很小的人,代国也是一个很穷的地方,他也不修武备,常常被陛下责骂,奇怪的是,陛下却从未惩罚过他。”   云琅笑道:“我们这几年过的太舒坦,几乎忘记了刘陵这个女人。你知道的事情,刘陵也该知道,再加上鬼奴军全部出自太原之地,代国不出问题才是怪事。”   曹襄摇头道:“我不信刘共在陛下如日中天的情况下敢背叛陛下,再说了,代国的权力都掌握在国相刘杰手中,刘共的地位跟刚刚被周鸿他们弄死的浑邪王差不多,他没有能力干这样的事情。”   云琅笑道:“不知道陛下为何要把我们跟去病给调开,反正啊,消失在太行山的匈奴人太诡异了。太行山的守军,穷搜了快一年,依旧没有发现任何大队匈奴人,既然如此,我前些时间看了邸报之后,就给陛下上了奏折,觉得匈奴人之所以突然消失了,最大的可能就是,那些匈奴人出了太行山之后,就变成了汉人。”   曹襄看看四周低声道:“你怀疑进入大汉国的匈奴人其实是鬼奴军?”   云琅道:“既然已经排除了其余的可能,那么,剩下的就该是最有可能的。现在明白,陛下为何一定要我们肃清匈奴叛逆了吧?”   曹襄苦笑道:“怪不得昨晚隋越说,我们如果不能肃清这些匈奴叛逆,陛下就会处死所有匈奴奴隶了。原来陛下担心被人里应外合打一个措手不及!”   东方朔将鹅毛扇扣在胸口,瞅着路边的死尸道:“跟以前比起来,陛下这才算是真正的成了帝王。他思虑周密,行事滴水不漏,每一个举动都有特殊的意义,再不是当年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治国方法了。”   曹襄拍拍脑门低声道:“代王刘共是陛下的血亲……”   云琅无所谓的道:“当年,太祖高皇帝分封刘氏子孙,相约共守刘氏天下。不论那一朝那一代都没有只享受荣华富贵而不付出的道理。在陛下眼中,没有谁是不能牺牲掉的。” 第三十七章 古人的夸大与内敛   官做的越大,云琅对小民的生活就越发的感兴趣。   大军准备把整个上林苑梳洗一遍,这就给了云琅从近处观察上林苑百姓生活状况的一个机会。   此时的上林苑里基本上看不到自然村落,所有的村落都是以坞堡存在的家族式管理模式。   毕竟,上林苑的土地分配方式与地方有很大的不同。   这里的土地一部分用来安置了秦岭上下来的野人,另一部分则是用售卖的方式卖给了关中的富人。   这两种人,不管哪一种都有群居的习惯,并且习惯性的将自己的住所弄成一个个的堡垒。   瞅着原野上矗立的一个个堡垒,云琅觉得这样的关中跟千年以后的欧洲很像。   不过呢,也有很大的不同,千年以后的欧洲领主们就是一个个的国王,一个个国王统领着各自的属民,过着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生活。   这样的居住方式非常有利于城市的形成,只不过因为人口的关系,坞堡在平原上星罗棋布,显得多了一些。   这样的模式,其实就是云氏庄园的模式,如今被皇帝广泛的应用在上林苑里。   坞堡的出现,很难说是好是坏,好处在于这样密集的居住方式很方便官府进行管理。   坏处则在于,有了坞堡保护的百姓显得不那么顺从。   很显然,皇帝对自己的统治有着绝对的信心,连坞堡建筑的坚固程度,高度都没有要求。   这就让这些刚刚富裕起来的坞堡主人全部都在苦心经营自家的城堡,所以,这些城堡的外墙都格外的高大。   新丰市就是这样的一个所在。   昔日单独的一座聚居地,现在变成了一长串坞堡,能看的出来,这是皇帝有意为之的,这一串坞堡如同锁链一样矗立在咸阳的东南,算是长安的几座卫城。   云琅的大军不允许经过长安,因此,只能绕道新丰市直奔三原,最后抵达沣水。   夏日的原野总是美不胜收,夏粮已经收割,秋粮刚刚发芽,高大的榆树,柳树,松树撑起了关中优美的天际线,河流,小溪遍布期间,农人或者在田间耕作,或者在树荫下制作竹器,妇人在小溪边浣纱,孩童在小溪中嬉戏,如果不是因为要赶路,云琅都想跳进清澈的小溪里洗涮一番。   大汉时期的关中平原,还属于开发的初期,前秦留下里的水利工程依旧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云琅率军从新丰市过了渭水之后,就看到了高陵,高陵并非埋葬着某一位皇帝,而是因为奉正塬高耸的缘故,才被称之为高陵。   高陵下面就是著名的郑国渠。   取自泾水的滔滔清水通过这条河渠,慷慨的灌溉了沿岸三百里农田。   刘彻对这条让前秦五谷丰登的河渠并不满意,如果不是因为明年就要大征,他就准备在泾水上再开凿一条河渠,这条河渠起自谷口尾入栎阳,最后注入渭水。   这里才是关中真正的膏腴之地!   也是刘彻治理天下信心的真正来源。   “别看了,这里的每一寸土地都是陛下的。”   曹襄俯身捏了一把泥土拿给云琅看。   “捏一把都能攥出油来,知道不,这里种植的麦子一亩地能产五石!”   云琅看了一眼泥土道:“黑土地啊,真是难得。”   曹襄感慨的摇头道:“真正是沧海桑田啊,昔日的高陵下,原本是一片沼泽,前秦修造水渠引走沼泽之水,造就了这片肥沃无比的良田。很多人都说这是天赐福地,却不知道在这片土地上曾经进行过一场大战,十余万人魂归大地。这些能攥出油来的土地,不知蕴含了多少冤魂。”   云琅见曹襄非常感慨,知道他在显摆,他的祖宗曹参就是在这里陪伴太祖高皇帝击破了前秦最后的一丝抵抗力量,进入了咸阳。   “为什么,你们在描述自家祖宗战场杀敌的时候,动不动就是杀了十几二十万?我也算是上过战场的,怎么就没见过这么大规模的屠杀?”   曹襄笑道:“我曾祖告诉我祖,这一战斩杀了一万多人,我祖告诉我父,这一战斩杀了五万秦军,我父告诉我曾祖在这里杀敌十万。等我告诉我儿子的时候,我说我曾祖在这里斩获十余万秦军首级,你觉得有什么问题?”   云琅摇头道:“没问题。”   “这就对了,你以后给你儿子讲述自己辉煌战果的时候,千万要记得学我。不把祖宗的功绩说的厉害一点,很快就会被子孙们忘记的。”   云琅匆匆回顾了一下自己的战场生涯,觉得实在是乏善可陈,不论是白登山,还是受降城,亦或是白狼口,自己好像都是一个打酱油的存在。   总不能告诉儿子,自己在白登山的时候,就一直龟缩在城堡里,脑袋都没敢抬?   还是告诉儿子,自己乘坐战车向浑邪王大军发起冲锋的时候自己恐惧的就像是一只鹌鹑?   至于白狼口一战,更是耻于谈及,明明是被皇帝当了鱼饵,再说什么辉煌战果那就太无耻了。   想当云音,云哲望之弥高的祖宗可能有问题,云琅最终还是决定对儿子,闺女实话实说,免得自己的傻儿子,以为只要上了战场,就能把敌人杀的人头滚滚。   卫青在龙城外战损八万人,这才是真正的战争,霍去病在大峡谷一战战死了四万余军民,这才是真正的战争。   像曹参这种一战杀死了十余万人的战争,不过是口头上的战争。   于此,云琅就很怀疑杀人王白起活埋赵国兵卒的具体人数,果真坑卒四十万?   云琅自己当过很长时间的行军长史,他不敢想象四十万人加上牲畜战马一天吃用的物资是一个多么恐怖的数字。   莫说战国时期,就算是现在,如果那一天刘彻脑袋抽风了要云琅为四十万大军供应后勤,云琅觉得自己只剩下自杀一途好走了。   大汉卫将军云琅麾下核定人数为一万两千人,战时增加两千亲卫,不过一万四千人,而这一次行动,刘彻颁诏天下说,卫将军云琅挟六万虎贲整肃上林苑,若有敢称兵仗者——斩!   幸好这个时代没人较真,没有专门拆穿别人谎言数人头的记者这种可恶的生物存在,消息闭塞时代,光是刘彻这道旨意,就能让天下不臣之人心惊胆战。   想到这里云琅就忍不住看了司马迁一眼。   司马迁一张脸涨的通红,从曹襄跟云琅谈话的时候,他就觉得肠胃不合适,现在更是羞愧难忍。   曹襄先前说的那一段话,早就被他记录在案了。   卫将军麾下一万人出征,大军行动半径在关内,还是在上林苑这片狭窄的区域里。   按照军制,云琅依旧携带了五十万斤粮食,以及一万斤肉干,咸鱼,加上各种武械,足足有一百万斤,运送这些物资的车马绵延两里……   如果自己不携带军粮,这一万多人吃马嚼的用度,就能把一个县吃垮。   也只有长安,阳陵邑这样的大城,才具有供应这种级数军队粮秣的资格。   一万大军加上辎重,仅仅是过渭水,就用了一整天,这一整天,卫将军所属不过从河南跑来了河北。   深切的感受到了大汉富庶之地的贫乏,云琅就觉得大汉国还有太多的东西需要改良。   贫穷,依旧是这个时代的主旋律。   在柳树下睡了一觉醒来的云琅非常肯定自己刚刚领悟出来的道理。   “去病在骊山劳而无功,那些角斗士正带着去病在深山老林里捉迷藏呢,一时半会看样子奈何不了那些角斗士。”   正在看军报的曹襄见云琅睡醒了,就懒洋洋的道。   云琅想了一下道:“这说明去病已经有了战胜这些角斗士的绝对信心。要不然,以他的性子,哪有功夫陪人家捉迷藏,早就动用火药了。” 第三十八章 乌云压顶   提到打仗,云琅在很久以前觉得这该是一种非常严肃地事情,经历的战事多了之后,他就没有那种奇怪的紧迫感了。   时间是永恒的,世上所有事情的发展都需要时间来酝酿。   着急的人一般都大不好仗。   很多时候,打仗就是靠磨蹭的,一上来就拉开阵势打仗的人一般都是傻子。   就算是你想打,还要看对方愿意不愿意。   孙子说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也!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一旦抡着刀子开战了,说什么都晚了,直到一方落败,或者两方势均力敌才会停下来。   这个时候,再看着满地的死伤,只要是个人,就会怀疑自己当初的判断。   将军们其实都是一群铁石心肠的人,就云琅接触的这些将军来看,没有一个好人,包括云琅自己。   是好人的,绝对不会命令别人上战场,更不会逼迫别人去送死。   只要这么干了,就与好人无缘了。   刘彻的昭告里把事情说的极为严重,在短时间里造成了人心惶惶的局面。   到了云琅自己这里,他反而不疾不徐很有条理的办事情。   大军到了沣水,也就到了地头。   沣水那边的三原军司马不允许上林苑里的匈奴奴隶离开上林苑,见到云琅的军队之后,也不允许他们出去。   军司马亲眼看着云琅将大队人马分割成一个个的小队,这才放心的驻扎在沣水外边“拱卫”卫将军驻地。   云琅的职责是护卫上林苑,所以他的部属也只能在上林苑区域活动,这一点,中军府已经千百次的警告过云琅。   沣水,别名穷水,夏季的时候水流滔滔,却没有办法航渡,全长不过两百里,阻拦云琅的这一段河水,背靠秦岭,再走就进了秦岭,乃是道路的绝处,因此名曰穷水。   卫将军府的牙兵,从东向西延伸出去,覆盖了整个上林苑边缘地带,开始了真正的拉网式巡查。   到了上林苑这边,已经算是穷山恶水的地方,只有少量的村庄存在,接受了缜密的盘查之后,大军很快就把他们抛在后面。   前三天,大军前行的速度很快,一个逃奴都没有抓到,却抓了无数的飞禽走兽。   大汉人对于食物恭敬的态度让云琅叹为观止。   由于云琅的部属来自大汉国各地,口味各不相同,于是,也就自然出现了极大的互补性,你不吃的东西,却是我的美食,如此一来,云琅惊喜的从这些军卒的日常饭食中又发掘出几种美味的食谱。   虽然有些不务正业,鉴别匈奴奴隶跟逃奴的工作却在紧张有序的进行。   在这方面,东方朔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事到如今,就连云琅都在赞叹匈奴人保护同族这超越常人思维的情义。   当一个匈奴人指着一具烂糟糟的尸体告诉大军,这就是从浑邪王庄园逃出来的匈奴的时候,李陵就必须连这个匈奴人一起杀掉,否则,这种欺骗的风气一旦传扬开来,云琅就算用大军在上林苑拉网十次都没有用。   利诱这种方式对匈奴人一点用处都没有,这一瞬间,云琅觉得自己在草原上见到的那些贪婪的匈奴人都是假的。   幸好他们的智慧不高,总能被东方朔这种人给看破,最后从中找到奴隶主们都无法辨认的匈奴逃奴。   被捉到的逃奴,没有任何活命的机会,他们一般会被立刻吊死在路边。   这个过程云琅一般参与不到,他每日看到的仅仅是李陵,李勇,李绅他们工作的成果。   大军如同瘟神的黑毯一般,从北向南笼罩,每前进一步,都有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被终结,并不以某个人的意志为转移。   云琅敏锐的发现,大军过后,残存的匈奴人的眼中,只剩下死寂一片。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刘彻就没有怀柔政策,尤其是对于匈奴,他甚至不屑表现出一点点的仁慈。   从左贤王於单再到浑邪王,从一开始,刘彻就没有打算让他们活着,昔日,在长安纵容匈奴人胡作非为,只是在为自己彻底镇压匈奴人做准备。   云琅的囚笼政策,进行的非常顺利,也符合云琅最初的想象。   刚开始的时候,匈奴奴隶全是一副逆来顺受的样子,渐渐地开始出现了抵抗,虽然只是零星的,等云琅的大军再次走过渭水的时候,开始有成群结队的匈奴人逃亡了。   有的甚至站在旷野中手持一柄木叉,向全副武装的汉军发起了决死冲锋。   绝望的气息继续在上林苑蔓延。   卫将军的牙兵们并没有因为不断出现的状况而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所有的搜查过程都有严格的标准,每一个被筛选过关的匈奴奴隶,必须获得,奴隶主,地方官,以及卫将军府的认可,堪称精挑细选。   整支军队如同一台精密的机器,不疾不徐的按照自己的节奏从上林苑滑过……就像乌云……   秋播过后,地里的禾苗刚刚长出来,这是难得的农闲时光。   只是,对于上林苑里的农人来说,并不能开始难得的休闲时光,相反,还有更加艰苦的劳作在等待着他们。   农事忙过之后,无数的以家庭为单位的小作坊,就开始忙碌起来了。   再过一个月就是上林苑一年一度的交易大会,到时候会有天南海北的商贾来到上林苑收购各种货物,然后再把货物带去远方售卖。   木器,藤器,竹器,漆器,铁器,铜器,金银首饰,珍珠玛瑙,珠宝翠玉,都是出自这些半农半商的小作坊里。   忙碌的汉人整日里劳作,因此,他们对于家门外边正在发生的残酷事件充耳不闻。   什么都没有家里多织一尺布,多编织一个竹篮来的重要。   匈奴人包庇匈奴人那是很自然的事情,然而,当汉人开始包庇匈奴人的时候,事情就变得严重一千倍。   曹襄的眉头都要拧成一疙瘩了,都狠不下心来处置眼前这个被自己的部下一级级押送上来的汉人。   如果是男人,一刀砍死也就是了。   只可惜,跪在他面前的是一个大肚婆,最要命的是大肚婆身边还跟着两个比鹌鹑大不了多少的幼童。   汉人寡妇跟家里的匈奴奴隶日久生情,两年多的时间生了两个娃,第三个还装在这个农妇的肚子里。   “那个匈奴奴隶呢?跑了?”   曹襄看了这个妇人许久,问押送妇人过来的李绅。   “不知道,这婆娘咬紧牙关就是不肯松口,不过呢,从她身边的两个娃娃身上能看出匈奴人的模样。”   曹襄看了一遍紧紧攥着母亲布裙的大孩子,至于小的那个,已经在向曹襄身边爬。   看了许久,曹襄没看出来,狐疑的瞅着李绅。   “您看他的眼珠子,是灰色的。”   曹襄瞅瞅孩子,再瞅瞅李绅怒道:“没什么区别吧?”   李绅小声道:“他们的族长送来的,说这个寡妇穷尽家财三年前购买了一个匈奴奴隶,还以为妇人在用奴隶耕种,谁知道耕种的时间长了,他们就滚到一起去了。”   “族长说的?”   “不光有族长证明,还有三老,啬夫的证明,这妇人与匈奴人生子证据确凿无疑。”   曹襄敲敲脑袋道:“证据不足,等抓到那个匈奴人之后一并判决。”   农妇抬起头眼眸中死寂一片,低声道:“他不会回来了,我放他跑了。”   说完话又低下头,一副任打任杀的模样。   农妇长得不美,常年劳作让她的面目黧黑,粗手粗脚的,一身蓝色麻布裙,虽然陈旧,却浆洗的干干净净,头发也梳拢的整整齐齐,看的出来,被军卒送来大营的时候,特意收拾过。   “怎么就找了一个匈奴人!”曹襄头痛的嘀咕一声。   妇人再次抬头道:“从没有人像他那样对我好过。” 第三十九章 有法可依   曹襄向来对底层的百姓充满了同情之意。   至于勋贵,他觉得没必要怜悯,一个自愿在攫取权力,财富道路上奋勇直前的人,也不需要别人怜悯。   成功了,自然是鸡犬升天,失败了,被大锅煮熟也是理所当然。   这群人深知自己在干什么,深知自己想要什么,所以,对将来发生的好的,或者坏的事情早就有心理准备。   百姓就不同了。   他们从懂事起就在为过上好日子而努力奋斗,即便这样的目标总是与他失之交臂,他们只会觉得自己再努力一点,好日子就唾手可得。   他们对失败是没有心理准备的,全部生命都在为希望这个东西奋斗的奄奄一息。   曹襄当然不会承认,这种怜悯弱小的行为,不过是他为了彰显自己身上还有怜悯这种情感存在而做的。   就像一个人在走路,脚丫子即将踩下去的时候,发现地上有一只毛毛虫在蠕动,就挪动一下落脚的地方。   这就是曹襄的仁慈,做了这样的事情,能让曹襄幸福好几天。   “我是一个仁慈的人,杀孕妇跟幼子的事情我做不出来。”   曹襄熟练地坐在云琅的办公桌上,然后把那个妇人族长送来的证言丢在云琅的面前。   云琅扫了一眼卷宗,就把它归类到厚厚一叠卷宗中去了。   曹襄见云琅没有反应,就继续道:“这种事你一般会怎么处理?”   云琅抬头看看曹襄道:“大汉律法并没有规定寡妇不能与人生子。”   曹襄拍拍卷宗道:“那是一个匈奴人!”   云琅又道:“大汉律法没有规定寡妇不能与匈奴人上床,更没有禁止他们交往的条文。”   “咦,难道说你要放过这个妇人?”   “人家就没有犯罪,谈什么放过。”   “放掉那个妇人?”   “你要是放掉那个妇人,不等她回到家,就会被族长将她连同孩子一起处死。”   “那怎么办?”   “很好办,这个妇人与匈奴人在一起,就说明她放弃了她汉人的身份,成了一个匈奴妇人。因此,她的家产自然是要归属族里,既然她不肯放弃那个匈奴人,那么,她就算是嫁给了那个匈奴人。所以啊,你只要拿她当匈奴妇人对待就可以了。”   曹襄瞪大了眼睛,半晌才惊愕的道:“你要把这个妇人卖掉?”   云琅撇撇嘴道:“我没那么下作。”   “既然你断定那个妇人是匈奴妇人,而匈奴妇人都是被卖掉的命运,你不卖,难道要养着?”   云琅晒然一笑,拍拍桌子道:“我云氏只养汉家妇人,不养异族人,你真的以为,这个一心追随匈奴人的妇人有资格进我云氏?过我云氏妇人的快活日子?”   “你家有匈奴妇人,还是两个蠢妇!”   “那是狗子心甘情愿娶回来的,所以啊,她们嫁给了汉人,那就是汉家妇人,中间区别大了。”   曹襄冷笑道:“既然这个妇人终究是死路一条,还不如在这里被杀掉,至少临死前不受罪,我还能把她们一家人埋在一起,黄泉路上不寂寞。”   云琅推开曹襄,从他屁股底下抽出一本卷宗,用了印,递给曹襄道:“这个妇人连同其余犯了同样错误的妇人,都应该送到金日磾家里去。他是匈奴人,还是被陛下改名字归化过的匈奴人,与这些个妇人的身份有异曲同工之妙。交给他最好不过。”   “金日磾?”   “没错,这个金日磾才是陛下真正愿意留下来的匈奴人。”   “为什么,因为他背叛匈奴背叛的彻底?”   “不是的,是因为金日磾这个家伙愿意学习汉人的生活方式,并且正在使用汉人的生活方式。”   曹襄点点头,觉得云琅说的很有道理。   怀孕的妇人是汉人,他跟云琅,霍去病,李敢自称愿意为汉人战斗到死。   这句话虽然霍去病说出来非常可信,他们三个说出来基本上等于放屁。   放屁归放屁,至少要做到不杀汉人吧?   因此,曹襄对这个妇人有了新的归宿感到欣慰。   “那个逃走的匈奴奴隶呢?”   “捉到就处死吧,到底是蛮夷之辈,大难来临的时候,连跟老婆一起面对危险的勇气都没有的家伙,留着做什么?更何况,他如果是正经奴隶,跑什么跑,我们只杀逃奴,不杀有主的匈奴人。”   云琅一锤定音,将整件事情定了调子,曹襄也觉得这个法子不错,应该着为永例。   汉人孕妇连同她的孩子被马车拉走了,李陵也告知了族长,那个妇人被发配去了边疆。   族长很高兴地回去分那个妇人的财产去了,于是一个皆大欢喜的场面就出现了。   这件事对云琅跟曹襄来说是一件非常小的事情,最多算得上是一天中发生的一件有趣的事情。   处理完毕了,也就罢了,整肃匈奴奴隶的事情还要继续。   在整肃匈奴奴隶的过程中,云琅发现了一个极为有趣的现象。   揭发逃奴最热心的人并非汉人,而是数量最多的羌人。   好多汉人奴隶主,他们其实是喜欢门下多几个来历不明的奴隶的。   羌人奴隶的处境,要比匈奴奴隶的处境好的太多了,他们在劳作的时候并不会有镣铐加身。   甚至在某种意义上来讲,他们与后世的佃户相差无几。   汉人地主,会把自己耕作不过来的土地租借给羌人,然后约定租子,夏收,秋收之后按照约定的租子来完成合同。   由于羌人并不算是大汉国的正常人口,所以,他们不用缴纳赋税。   汉人地主,奴隶主将土地租借给羌人,同时,本来应该由他们来承担的赋税,也就由羌人来承担了。   这些年,羌人在上林苑的口碑很好,性情也比匈奴人温顺的多,加上大汉皇帝以损害匈奴的利益为前提,为羌人提供了不少好处。   于是,羌人奴隶就变成了一个比汉人还要仇视匈奴人的阶层,毕竟,羌人男子娶了大量的匈奴妇人为妻。   这种分化阶级团结的事情,朝中有的是高手,一整套手段用下来,三两年就见到了成效。   奴隶归奴隶,待遇不一样,阶级这个恶魔就自然出现了。   发现了这个秘密之后,有一群群整天监视匈奴人的羌人帮忙,云琅整肃匈奴奴隶的事情进程就变得更快了。   “卫将军昨日屯驻戏水,遣发与匈奴通奸之妇二十一人,孩童十四人去了马监金日磾的庄园。”   隋越来到刘彻身边轻声道。   正在吃饭的刘彻放下筷子对阿娇道:“他又在揣摩我的心思,还一点都不掩饰的在试探朕。”   阿娇给刘彻布菜完毕,给他倒了一杯酒道:“你待金日磾是真的好,明眼人谁看不出来?云琅那种聪明人要是假装不知道才是羞辱您呢。”   “贱妇!”   刘彻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然后重重的将酒杯砸在桌案上。   “没说我吧?”阿娇的眉毛都竖起来了。   刘彻恨恨的道:“她们为什么不去死?”   阿娇耸耸肩膀道:“不这么处置她们,来年您的大军击破匈奴之后,我们大汉嫁出去的那些公主如何归国?”   “她们都死了……”   “有没死的……”   提到大汉过去那些年嫁出去的公主,刘彻就觉得自己的心在滴血,这是大汉国最羞辱的一段过往,虽然出嫁匈奴的大多是翁主,以及宗室女子,刘彻依旧希望这一幕从未发生过。   “不能让她们在匈奴受尽苦楚之后,再无回家之门,妾身相信,她们如今都伸长了脖子等待大军对匈奴做最后一击呢。当年出嫁的时候,是万般的无奈,如今,有机会回家,陛下就应该用最隆重的礼节迎接她们回来。如此,陛下才算是真正的光宗耀祖,祖先留下的耻辱被陛下一朝洗净,这才是陛下进了宗庙,跟祖宗夸耀的真正的功绩!” 第四十章 金日磾的报复   金日磾看着站在面前,带着各种穷酸怪样的孩童跟妇人,疑惑的对押送这些人来他家的军侯道:“你说这些人都是我的族人,并非奴隶?”   军侯傲然道:“卫将军军令已经签发,你不接受都不成!”   金日磾并不因为军侯傲慢的态度就有改变自己的态度,依旧轻声道:“那么,她们的男人呢?”   军侯道:“杀了!”   金日磾的眉毛弹跳一下,接着问道:“什么罪名?”   军侯冷笑一声道:“勾结匪类!”   金日磾长叹一声道:“只要不是因为强奸之类的罪名就好,请将军回禀卫将军,就说金日磾收下了,以后还有这样的人,也请将军一并送来,金日磾甘之如饴。”   军侯见自己傲慢的态度并没有激怒金日磾,觉得有些失败,恨恨的从自己的怀里掏出一份文书递给金日磾道:“这是一份领钱粮的文书。你可以去扶荔城找孙将军领取。”   说罢,竟然一刻都不停留,跳上战马,就带领部下押运着马车回营。   金日磾见这些妇人都在瑟瑟发抖,就轻笑一声道:“饿了吧,先吃一口饭,吃饱了之后我们再论将来的生计。”   金日磾的笑容如同阳光一般灿烂,这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这些妇人的焦虑,毕竟,美人儿做出的承诺,要比丑八怪做出的承诺可信的多。   农庄里的匈奴妇人,奇怪的看着这些汉家妇人走进了农庄,一时间不明就里,叽叽喳喳的议论个不停。   休屠王阏氏双腿夹住正在转悠的纺锤,等着儿子给一个解释。   “没什么好解释的,卫将军府衙送来的,我们根本就没有拒绝的余地。这些妇人都是与匈奴男子通奸之后被她们的族人驱赶出来的,原本会被杀掉,没想到被卫将军府衙发配到我们家,成了我家的部曲。”   休屠王阏氏叹口气道:“看来我们家的粮食又要不够吃了,不过问题不大,少吃一口就是了。”   金日磾笑着摇头道:“卫将军算是汉人中少有的比较讲道理的,他将这些妇人孩童发配到了我们家,同时也配发了相应的粮食与物资。我们不用为她们的衣食发愁。”   阏氏道:“我并不担心他们会吃垮我们,我只是担心云琅为什么会这样做。如今,他正在上林苑里大肆的整肃匈奴人,所到之处匈奴人丧命无数,我不信他这样做会没有目的。”   金日磾无声的笑了,搂抱一下母亲道:“您在焉支山的时候如果有这样的睿智,我们也不至于落到如此地步。”   阏氏哀愁的道:“以前有你父亲在,我只是一个匈奴女人,现在,你父亲没有了,我能做的就是小心,小心再小心,我没有别的企图,只希望我们仅存的族人能够活下去。”   金日磾道:“您放心吧,这些人来了,我们才算是真正没了死亡之忧。以后的日子会越来越好。”   阏氏抬手抚摸着儿子英俊的面庞哀伤的道:“如果在焉支山,你也该随着你父亲祭天了。”   金日磾笑道:“母亲,放弃跟那些人的联系,我保证,那些人早就在皇帝监视之下了。   云琅从北边压过来,一路上腥风血雨,目的就是要让那些潜藏在上林苑的人无处藏身。   这一次不会有侥幸,一点成功的可能都没有。   如果您以为上林苑的地道可以帮助他们完成任务的话,您就彻底的想错了。   云琅在扶荔宫已经发现了地道,地道的存在已经上百年了,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发现呢?   为什么云琅在发现地道之后,就漠然视之,随即被皇帝派去整肃匈奴人?   巧合太多了,我就不相信这些都是巧合。   母亲,放弃吧,他们没有赢的可能。”   阏氏沉默良久,重新拿起纺锤,继续纺羊毛线。   金日磾站起身,准备离开母亲的房间,走到门口的时候,就听母亲低声道:“用毒!”   月上半空的时候,金日磾带着十余个匈奴妇人在羊圈边上挖坑。   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坑,平日里舍不得用的油灯被妇人们慷慨的倒进了坑里。   坑里横七竖八的堆着尸体,粗粗一看,足足有十余人之多,金日磾的脸被月光照成了惨白色。   当火把的光芒照耀在脸上,他的脸上才多了一丝血色。   火把丢进坑里,先是燃起了一些不大的火苗,很快,当灯油被火焰烤热之后,熊熊大火就布满了大坑。   今晚的风向很好,大坑里冒出来的黑烟,被风吹得飘向不远处的灌木林,烤肉的香味很快就让灌木林子里的野兽重重欲动,有的干脆仰天嚎叫。   天快亮的时候,大坑里的火焰逐渐熄灭,一具具白骨散乱的堆在坑底。   有些白骨已经被火烧化了,有些白骨依旧完整,金日磾用一根长柄石锤,逐一将那些看似完整的白骨捣碎,直到看不出人骨的模样才罢手。   七八具剔光肉的完整羊骨架又被丢进了大坑,这一次,妇人们将点燃的柴火丢进去,胡乱烧了半个时辰,就用土埋得严严实实,地面被修整的很平坦,有些妇人还移来了一些草皮,洒上水之后就按照金日磾的吩咐去睡觉了。   金日磾一个人抱着膝盖坐在羊圈的栏杆上,此时,太阳已经升起,草叶上的露水很快就被烤干,却没有烤干他身上的露水。   “别怨我,我算过很多次,想过很多次,甚至还一个人试探了很多次,结果不好,每一次都是失败的。   没有一次成功啊……   云琅送来了那些妇人,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他发现了端倪,给我的一个警告。   家里还有一百四十七个妇孺,我赌不起,只好委屈你们了,相信我,假如这件事有一定的可能性,我一定不会这样做。   没机会啊……   明年,匈奴就要完蛋了……我们还要继续活下去,对不住了,我实在是不敢赌!”   七月里的太阳,升起片刻之后,空气就被它烧的滚烫,一夜没睡,金日磾没有片刻的睡意。   今天,天气太热,皇帝不用马,所以他就不用去当差,想起自己好久都没有去云氏庄园看书了,就想去看看。   就回房换了一身衣衫,低头嗅嗅胳膊底下,有体味,却没有烤肉的味道,他有些不放心,重新洗了一遍澡,这才在胳膊底下夹着一本书,沿着春风路慢慢的向云氏庄园走去。   从他家到云氏,足足有十几里地呢,所以,金日磾很快就接受了人家的好意,搭乘了一辆碧油香车,慢慢的向云氏庄园所在的方向走。   今天运气不好,香车的主人年岁有些大,丫鬟也长得丑了一些……   金日磾穿好衣裳跳下马车的时候,就看见张安世坐在云氏门前的大柳树底下赤裸着上身摇着蒲扇纳凉。   这一次张安世没有评论金日磾的行为,而是感慨的道:“天啊,这些女人没事干就赶着马车在这条路上来回走,就等着你宠幸呢。最让我吃惊的是,她们守株待兔居然等到了,果然是皇天不负苦心人!”   金日磾就着柳树边上的小溪洗洗手,无声的笑了一下,就对张安世道:“昨日里君侯给我送来了二十一个跟我们匈奴人通奸的汉家妇人,还赠送了我十四个混血孩童。听说这些妇人之所以能活命,还是君侯大发仁慈的结果。所以我今天,就想看看跟我通奸的那些妇人们会是一个怎样的下场。” 第四十一章 换心   听了金日磾的话,张安世吃惊的连手里的蒲扇都掉地上了,大热天打了一个冷颤,从木头墩子上站起来吃惊地问道:“你不会吃干抹净之后,还要告发那个妇人吧?”   金日磾从袖子里摸出一枚厚重的金钗在手里掂量一下道:“这上面刻有那个妇人的名字。”   张安世从地上捡起蒲扇摇晃两下道:“做人要厚道!”   金日磾随手将金钗丢进了小溪,拍拍手坐在张安世刚刚坐着的树墩子上道:“怎么是你在守门?”   张安世笑道:“只要不傻,就能看出你们匈奴人就要造反了,先生不在,自然是我来守着这个家。”   金日磾摇摇头道:“匈奴人没有反抗的本钱。”   张安世笑道:“有备无患。”   “我这个匈奴人就要进书房看书了,你允许不?”   张安世用蒲扇指指身后道:“去啊。”   金日磾伤感的叹口气道:“既然你们接受我,为何就不能接受别的匈奴人呢?”   张安世道:“人因为接触才会熟悉,因为远离而显得陌生,我们接触了很长时间,虽然你这人不怎么样,可是呢,我至少知道你能坏到什么程度。放心,这都在我们的接受范围之内。”   这些话对金日磾来说算不上夸奖,他没有再说话,走进了云氏庄园。   如同张安世所说,如今的云氏真的算得上是戒备森严,不仅仅是家里的家将,护卫们全副武装,就连家里的工匠,仆役们也做好了战斗的准备,云氏的铁锹其实就是一柄不错的武器,云氏的铁叉更是伤敌的利器,就这还不算云氏高大的围墙,沉重的大门。   这样的一座庄园,堪比一座堡垒。   匈奴人是不会盖屋子的,他们习惯用自己的力量去跟未知的危险搏斗。   时间长了,人们就只会注重个人的武力,而不是想办法利用工具。   从云氏的长廊,照壁,回廊,花池,水塘,楼阁走过,金日磾第一次用军人的眼光来看待云氏,他发现,云氏的景致虽然美轮美奂,一步一景的布置,其实也非常的符合一步一个埋伏。   月亮门边上,就是一道厚厚的华丽的照壁,照壁的两侧只有左右两条狭窄的通道。   如果敌人从月亮门外进攻进来,照壁与夹道很容易变成一座小小的瓮城。   云氏的守卫者只要站在高墙后边,用弩箭就能对入侵者筑造成致命的杀伤。   前院的楼阁并非是木质楼阁,这里的楼阁除过梁柱之外,其余地方用的大多是青砖。   这就保证了楼阁的坚固度,城楼一样的建筑,让它能最大限度的抵御火攻。   云氏庄园并非如一般人家呈长方形,而是依山而立,前院占地最广,地处平坦的山脚,中庭已经上了山坡,至于后宅,则地处两座小小的山包中间,与后边的山包相连,越过山包,再向前走不到十里地,就是骊山。   算是一个很好的进可攻,退可守的地方。   金日磾绕过莲池,坐在书斋里无神的瞅着盛开的莲花,不由得自嘲一笑。   “这世上就没有真正忠诚的人……不背叛只是因为诱惑不够啊!”   金日磾刚刚坐定,霍家的霍三就贼头贼脑的跑过来了,将一个用白纸订成的本子放在金日磾面前道:“快抄,泰伯篇到子罕篇,三遍!不要把字写得太好,学我的字。”   金日磾笑道:“没问题,不过呢,你应该先教我算学……”   霍三拍拍圆滚滚的脑袋发愁的道:“你干嘛要学那东西,一点都不好玩。”   金日磾道:“我喜欢啊。”   霍三急匆匆的道:“好吧,好吧,今天教你乘法,不过呢,你要先背乘法表,这个很难,我被红袖先生抽了无数板子才背会,便宜你了。听着——一一得一,一二得二,二二得四……”   金日磾的记性很好,霍三重复了三遍,他就已经记住了,将乘法口诀抄写在纸张之上,揣进怀里,他先是让仆妇给他泡了一壶茶,然后才打开那个本子,瞅了霍三写的狗爬一样的字踌躇良久,这才开始动笔。   “子曰: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子曰: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故旧不遗,则民不偷……曾子有疾,孟敬子问之。曾子言曰: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君子所贵乎道者三:动容貌,斯远暴慢……”   不知不觉的金日磾将“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这句话抄写了满满一张纸。   他的心痛的厉害,他还记得那个潜入上林苑的匈奴猛士在中毒之后对他说的话。   “北海风冷,匈奴已无美人……北海荒僻,匈奴已无新子降生……北海夜长……匈奴人已经等不到天亮……”   金日磾的眼睛酸涩的厉害,泪水哗哗的往下淌,濡湿面前的纸张,他用手抹一下眼泪,却在纸张上弄出大团的墨渍。   他重重的在胸口擂了两拳,那阵噬心的疼痛才慢慢消散。   “抄文章痛苦吧?”   霍三圆滚滚的脑袋从窗外探进来,同情的看着泪流满面的金日磾。   金日磾用袖子擦拭一下眼泪点头道:“我讨厌抄写。”   霍三学着大人的模样忧愁的道:“霍光师兄说过,我们不但要把贤人的话抄下来,还要背下来,最后要烂熟于心……他,他快要从西南回来了,等到他回来,我们要是还不会背,他会弄死我们的……”   金日磾挤出一个笑脸道:“他在吓唬你。”   霍三的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般,恐惧的道:“我小叔没跟我们开玩笑,他用手扭断了一只鸡的脖子,还说等他回来,我们的学问没长进,他就拗断我们的脖子,跟拗断那只鸡脖子一样。他还把那只鸡用泥巴裹了,烤熟了让我们吃下去……”   金日磾笑道:“夜郎国没有灭掉,他回不来。”   霍三惊恐的道:“你被他骗了,夜郎国的人被他杀光了,还放了一把火,我耶耶说大火把天都映红了,他马上就要回来了,真的,不骗你。”   金日磾愣了一下,他不怀疑霍三话语的真实性,这些话出自霍去病,可信度太高了。   这说明,接下来,汉家皇帝就要对付南越国了,等今年处理完风雨飘摇的南越国,接下来,就轮到匈奴人了。   金日磾恨不得立刻赶回草原与将要到来的霍去病,云琅等人厮杀一个天昏地暗……   可是,脑子里总有一个冷静的声音在不断地对他说——匈奴人就要完蛋了……   “子曰: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   金日磾在纸上抄下这段话之后又陷入了沉思……凤凰没有飞来了,黄河中也不出现八卦图了,我这一生也就这样到头了吧!   匈奴人的翅膀已经被刘彻折断了,他又有卫青,霍去病这样的强弓硬弩,匈奴也就该这样了吧!   抄写完毕课业,太阳已经西斜了。   霍三欢天喜地的拿走了课业,金日磾却感到非常的疲惫,喝了很多茶水也振奋不了精神,就趴在桌子上小憩片刻。   披着甲胄的霍光从门外走进来,金日磾正要开口说话,却被霍光按住了头颅,狞笑着切下了他的脑袋。   金日磾的脑袋在地上弹跳了两下问道:“你为何杀我?”   霍光大笑道:“不杀死你身上匈奴的魂魄,我大汉如何能让你安居?”   “我已经是汉人了!”金日磾的脑袋继续争辩。   霍光探手从他没有了脑袋的身体里拽出一颗还在动弹的心脏大笑道:“我还是请小师娘给你换一颗汉人的心吧!”   “匈奴人的心跟汉人的心没有区别!”   霍光笑道:“有区别,有区别,你能感受的到!” 第四十二章 仁慈的苏稚   自从怀孕之后,苏稚就很少再动刀子了。   即便是梁翁要杀鸡给她补身子,她也坚决的要梁翁把那只好看的老母鸡带到她看不见的地方去杀,还嘱咐梁翁把鸡喂得饱饱的再杀掉。   吃鱼的时候一定要把鱼头去掉,要不然两只死鱼眼睛盯着她,她吃不下去饭。   跟随她的丫鬟算是便宜占大了,这段时间,苏稚有事没事就发大量的赏赐下来,以至于抽过来伺候她的丫鬟满头珠翠,挑选婆家的眼光都高了不止一个层次。   云氏的丫鬟都比较势利,由于是自由身,见苏稚发钱发的多,都喜欢伺候苏稚,不喜欢伺候新到云氏的卓姬。   卓姬并不在乎,她一股脑的将自己的钱都给了宋乔,每天就靠自己的那点例份过穷日子,还过的乐此不疲。   以前跟随她的丫鬟侍女都被她给打发掉了,如今有的都快要成母亲了。   没钱没势的卓姬现在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鼓捣她的院子,墙根丢一个破瓮,就装满土,种上一枝红杏。   石板路上光秃秃的不好看,就洒上草籽,细心浇水,没几天石板路的缝隙里就长满了绿油油的软草。   早上去荷塘里采一枝含苞待放的荷花,再摊开笔墨,在白纸上用淡墨将这朵荷花的模样留在纸上。   或者靠在花窗边上,头发也不梳,就随手拿出一枝洞箫吹奏上一曲,等那些小鸟被她吸引过来,就洒上一把粮食,引来了更多的小鸟。   云琅回来的时候,她就准备几样爽口的小菜,跟云琅对坐在长廊里饮上几杯。   日子恬淡的如同一幅画卷。   苏稚挺着大肚皮螃蟹一般的走进卓姬的院落,见卓姬正在小小的竹林里面挖夏笋。   就凑过去道:“这东西寒、湿、毒不是好东西。”   卓姬停下手里的花锄,擦拭一下额头上的汗水道:“腌制之后冬天吃。”   苏稚瞅瞅卓姬篮子里不多的几根夏笋,撇撇嘴道:“你现在整日里就忙碌这些事情?”   卓姬笑道:“以前不懂事,以为只要有钱了,就能拴住男人的心,后来发现,不是那么回事,越是有本事的男人啊,就越是鄙视女人有钱。他们喜欢丢给女人一堆钱,然后心安理得的享受女人伺候他们。”   苏稚点点头道:“是啊,是啊,我总是偷夫君的钱,他每次都会发现,每次都会埋怨我,却从不把装钱的罐子挪开,就等着我去偷呢。他可能喜欢我偷他的钱。”   卓姬洗过手之后,摸摸苏稚的肚皮,肯定的道:“该是一个男子汉才对。”   苏稚挠挠头发道:“我也觉得是个男胎,以为夫君会喜欢,他却说,只要是我们的孩子,男女并不重要。你说,我要是一气生两个,一男一女你觉得好不好?”   卓姬羡慕的点头道:“那该是多大的福气才能一双成好啊,姐姐我的年纪大了,这一辈子看样子只有云音一个了。云氏人丁不旺,妹子当多生几个才对。”   苏稚看着卓姬依旧曼妙的身材,不确定的道:“三十六岁不算大啊,我在医馆里曾经为一个五十一岁的婆婆接生过,就是过程太危险了。好了,不说这些了,你继续挖你的笋子,我再去溜溜腿,夫君说孩子太大就不好生了。”   目送苏稚离开,卓姬叹了口气,摸摸自己平坦的小腹,也没了继续挖笋的兴致,提着篮子回到了小楼。   平叟须发皆白,坐在廊下不断地打着盹,见卓姬回来了就笑呵呵的道:“今天收获如何?”   卓姬放下篮子,取了一杯茶水轻轻的啜饮一口道:“心情原本不错,苏稚来了之后,我的心情就不太好了。”   平叟笑呵呵的指着卓姬道:“羡慕人家有身孕?”   卓姬低头看看肚子道:“该生一个男娃的。”   “有了云音你还不满足?”   卓姬噗嗤一声笑了。   “我从来都是一个贪心的女人,好男人我要,机灵的闺女我要,男娃我也想要,要不然啊,我半生的努力岂不是就付之东流了?”   平叟笑道:“这世上的人啊,都是贪心不足的,要知道平淡的日子才是好日子。要是不走运活在人不如狗的乱世,嘿嘿,你就没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心思。你不自觉的现在的日子很好么?你这个大女啊,从一个孤魂野鬼变成了一个有家的人,还有什么不满足的。能这样悠闲到死,人生一大快事啊。”   “告诉你了,女人都是贪心的,得到了就要得到更多。”   人的年纪大了,就很喜欢晒太阳,似乎只有这样做才能挽留住身体里不多的热量。   平叟把半边身子暴露在阳光下,张开少了几颗牙齿的嘴巴自言自语的道:“云琅就是一头驴子,牵着不走,打着倒退……丫头啊,你的法子不对头……”   苏稚从卓姬那里获得了足够的骄傲感,这才来到荷塘边上,刚才看见卓姬的花厅里摆着一束荷花,样子非常的漂亮,味道应该也很好,她也想要。   “小子,给我折一些花上来。”   金日磾大梦初醒,浑身都被汗水湿透了,正蹲在荷塘边上洗脸,忽然就听见了一句颐气指使的话。   想要发怒,回头见是苏稚,不知为何,心跳的厉害,连忙跳上荷塘边上的小船,迅速的撑船到池塘里,找了几朵最漂亮的荷花,小心的去掉了毛刺,这才上岸,将荷花捆成一束送到了苏稚手中。   苏稚接过荷花,嗅嗅花蕊散发出来的香味,满意的对金日磾道:“不错的匈奴小伙子。”   金日磾躬身道:“听闻女先生乃是医家圣手,小子心中有一疑问,已经困惑我好久了,不知该不该问。”   正感无聊的苏稚忽然听到有人求教她关于医家的事情,立刻就来了精神,笑眯眯的看着金日磾道:“有话就说,云氏可没有藏着掖着不告诉别人真学问的习惯。”   金日磾仔细回忆一下刚才梦中的场景梦,艰难的道:“我在一些杂书上看到有人说,医术高到极处,即便是斩头,剖心也能继续活下去吗?”   苏稚笑道:“未来可能会有这种可能,直到目前,我们只能做到剖腹,清理五脏六腑而后人或许能活。至于斩头,这是一门极为高深的学问,我以前以为连接人生命的东西是血脉,后来解剖了很多尸体之后,又发现了神经这个东西,发现神经之后,我以为连接人生命的东西不仅仅是血脉更神经,应该还有更加复杂的未知领域。至于摘心,这个要比斩头来的容易些,因为很多人即便是砍断了头颅,他的心跳还会持续一段时间,我以为这段剩余的心跳时间就是关键。如果摘心之后,能迅速的在这个时间里将一颗活的心替换上去,那个被摘心的人未必就不能活。”   金日磾听苏稚这样说,汗水又开始流淌了,云家人从来都不愿意说实话,如果按照云琅做事情的法子来推断,苏稚说斩头,摘心之后的人未必就会死,那就说明,他们家一定有秘法可以让斩头,摘心之后的人复活。   苏稚身子沉重,站时间长了,腿脚就会发麻,就捧着一束荷花坐在廊道上道:“医家能做的事情其实非常的有限,也就是说,凡是能被我们治好的人,其实就不是该死之人。这就是药医不死病这句话的来源。每一门学问都有他的深度与广度,我钻研医家之术这么多年,最深的领悟就是,学的越多,见识的越多,未知的领域就越是广大。”   见苏稚说的真诚,金日磾狂跳的心渐渐安静下来,他想了良久才道:“现如今,斩头,摘心之人能否活下去?”   苏稚突然爆发出一阵剧烈的大笑,大肚婆这样笑自然是不合适的,苏稚抱着肚子笑了一阵就掩着嘴道:“也不知道你这心思是从哪来的。匈奴小子,莫要异想天开了,我这就肯定的告诉你,你的头被斩掉了,那就死定了。你的心为剜掉了,也是死定了,哪怕世上最高明的医者,也挽救不了你。” 第四十三章 最薄弱的地方   金日磾是坐着云氏一辆拉干草的牛车离开云家的。   躺在高高的干草垛上,看着悠悠的白云,心里想了很多的事情。   更多的是关于背叛跟复仇的事情。   一只老鹰从他的眼前的天空飞过,飞的很低,爪子上还抓着一只鸡,也不知道是谁家的。   赶牛车的老汉大声的吆喝着想要吓唬一下老鹰,好白落一只鸡,只可惜,那只老鹰对地上的虫子并不在乎,继续振翅向骊山飞去。   才飞到骊山边上,就被一支羽箭射穿了脖子笔直的掉了下来,这一幕都落在金日磾的眼中。   霍去病这时候就在骊山里跟那些角斗士们捉迷藏呢。   想到霍去病,金日磾忽然想通了一件事——匈奴人从来没有背叛这一说!   儿子强大了可以杀掉父亲,弟弟强大了可以杀掉哥哥,小部族强大了可以吞并掉大部族,比如冒顿,比如伊秩斜这些单于的位置都不是长辈传承给他们的……   一瞬间,金日磾觉得自己读汉人的书,读的有些傻!   匈奴人本该自由自在的活着,想当匈奴人就当匈奴人,相当汉人就当汉人,只要活着就好,活着才有无数的可能,匈奴人的祖上不知道被人奴役了多少代,凭什么现在就不能忍受屈辱了呢?   都是强大造成的后患,只有强大习惯了的人,才会格外的受不了被人奴役的命运。   想到这里,莫名的羞愧无地,金日磾就抽了自己一记耳光,他觉得刚才的想法是被霍去病吓出来的。   需要重新想一下!   随着奴隶暴动的可能性不断增加,云琅的军队在不断地收缩队形。   等大军如同蝗虫一般越过云氏庄园,越过长门宫之后,云琅的心就安定了很多。   云氏,长门宫一线是上林苑里的精华地带,自然不容有失,那些愚蠢的匈奴人居然没有打这片地方的主意,实在是出乎云琅跟曹襄的预料之外。   长门宫往后,就是一望无际的农田,也是少府监在上林苑拥有的最大地块。   这里出产的粮食不但足够供应整个皇宫,多出来的粮食还是皇帝赏赐宗族的好东西。   同样的,看似最紧要的地方,管理往往都是最松懈的,这里的管事顶着一个皇族的帽子,跋扈的令人不可思议。   即便是云琅的大军想要经过这里也需要拿出皇帝的旨意,更不要谈论什么搜查。   皇帝近在咫尺的长门宫里,可以说就在云琅的背后,出了这样的事情,云琅却没有禀报皇帝的意思。   楚王孙大宗正刘受算是一个心胸豁达的人,对皇帝苛刻,对宗室子极为宽厚,云琅与刘受很少有交集,倒是曹襄对刘受非常的熟悉。   少府监说白了就是一个给皇族捞取资财的部门,这里的人吃亏无数,却依旧骄横跋扈,有时候云琅都不理解他们如此骄纵的原因所在。   大军已经沿着道路开进到农庄门口了,那些骄傲的宗室子依旧举着弓箭在那里大呼小叫,命令大军停下脚步。   云琅看看曹襄道:“你觉得给不给他们活路?”   曹襄道:“按理说碾过去就成了,我就怕……”   云琅冷笑一声道:“担心陛下找后账?”   曹襄摇头道:“大军才是陛下的命根子,只要大军是在按照他的旨意行事,杀几个没眼色的宗室子,陛下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大汉立国八十余年,曹氏子孙都泛滥成灾了,你觉得刘氏子孙会有多少?陛下那里不担心,你要是没担当,陛下才会看不起你,问题是楚王孙刘受……嘶……这个人很难对付。”   “他驭下不严厉……”   “他会用眼泪把你家淹掉的!”   “啊?”   “他是我见过的人中,最能哭泣的一个,我老婆牛氏的眼泪够多的了吧,在刘受面前什么都不算。想当年,陛下要处置楚国太子,也就是刘受的侄儿,这家伙在殿堂上面对陛下大哭,三个时辰都不停,两个袍袖被眼泪濡湿,据说挤压袍袖最后挤压出来了一樽眼泪,陛下铁石一般的心肠,也被他哭得没了章法,最后只好遂了他的意。”   云琅惊讶至极。   大军停下了脚步,云琅吩咐李陵。   “告知那些人立刻下马放下武器,自缚双臂来我帐前领罪,一炷香之后如果依旧冥顽不灵,那就休怪我了。”   曹襄点点头道:“不用说这些人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他们之所以敢大着胆子阻拦大军,无非是庄子里的首尾没有清理干净,被我们发现是死路一条,阻拦我们也是死路一条,硬撑而已。这么多天没收拾好的首尾,你现在多给他们一炷香的时间跟没给没区别,却能让他们没了阻拦的勇气,好办法,算是给了刘受一些颜面。”   云琅摇头道:“我可不是给刘受颜面,你看看,这座巨型庄园的后面开始冒烟了。”   曹襄手搭凉棚远远地瞄了一眼,对云琅道:“你的意思是说,老鼠窝在这里?”   云琅冷笑一声道:“八九不离十!”   就在云琅跟曹襄两人闲谈的时候,李陵匆匆的跑过来禀报道:“启禀将军,有一彪人马自庄子的后面逃离了,人数不少于一千!”   云琅像是没有听见李陵的话,只是偏过头瞅了一眼时香,等最后一点香火头熄灭之后,这才挥挥手,大军继续向农庄开进。   这一刻,那些守在庄子前边的宗室子面如死灰的跪在地上,再无方才的跋扈之气。   云琅没有处置这些人,直接进了农庄,只见农庄里尸横遍野,根本就是一个厮杀后的战场。   曹襄用脚拨拉一下脚下的尸体,苦笑道:“还不错,能把战事控制在一个小小的农庄里面,也算是本事。”   云琅瞅着火焰冒起的后院道:“恐怕是为了争夺粮仓吧,宗室子们想在不知不觉中处理掉那些匈奴奴隶,匈奴奴隶也想着不为人知的控制这片庄园,看地上的尸体,这场战事至少进行三天了。”   “粮仓被烧掉了。”曹襄喟叹一声道。   “皇家的事情,我们这些皇家边缘人还是不要涉入太深,陛下的人怎么到现在都没来?”   曹襄依旧默不作声,目前的状况不好,这些人恐怕没法子跟皇帝交代。   匆匆的扫视一眼,曹襄就看到了好几个关系不错的亲戚。   云琅并没有因为出现了一千多逃奴就改变自己预定的策略,大军依旧按部就班的按照程序处理农庄。   大火很快就被扑灭了,三大仓库的粮食被烧毁了一半还多,即便有剩下的,也沾染上了烟火气,吃不成了。   问过这里的管事才知道,上林苑最大的收留逃奴的场所,就是隶属皇家的这些农庄。   普通人家心里多少有些忌惮王法,只有这些王法制定者们才会忽视律法的存在。   他们不仅仅收留了大量没名堂的匈奴奴隶,还从人贩子手中购买了成批的汉家奴隶,无一例外,这些汉家奴隶全部出自太原郡。   农庄大管事刘空也曾担忧过匈奴奴隶过多不好控制的问题,特意引进了大批的汉奴,他自己也对匈奴奴隶进行了严格的管控。   只可惜,就是这些他准备引为助力的汉奴,才是伤害他最深的人。   五天前,就是这些管控不严的汉奴,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武器,他们解开了匈奴奴隶身上的锁链,在一夜间杀了农庄一半的汉人。   如果不是因为刘空学云氏庄园的设计,将奴隶与主人分开安置,导致这些奴隶们在攻打中庭的时候出了意外,被人察觉。   刘空自己也早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刘空,云琅是认识的,都是上林苑里有数的大地主,自然有不少的交往。   云琅听伤痕累累的刘空说完整个过程之后,就问道:“现在你如何自处?” 第四十四章 谁都有责任   刘空看看遍地的尸体,朝云琅深深一礼道:“集九州之铁铸成大错,夫复何言!”   说罢,就提着一柄染血的长刀走到一个尸体不是很密集的地方回头冲着云琅笑道:“卫将军,刘空战死于此地如何?”   云琅讥诮的道:“我听说大宗正的眼泪妙用无双!”   刘空摇头道:“如果能镇灭这些叛逆,大宗正的眼泪或许会有些用处。如今,该烧的烧掉了,该逃的逃跑了,我没活路了,总要给子孙留下一点希望。就这样吧,卫将军如果能上报陛下刘空战死了,某家即便在九泉之下,也感恩戴德。”   刘空是一个很干脆的人,干坏事的时候干脆利落,自己惩罚自己的时候也干脆利落。   染血的长刀在脖子上狠狠地一拖,就几乎割断了大半个脖子,血嘶嘶的喷了片刻,尸体才栽倒在空地上,正好弥补了一小块空地。   这种破口袋漏水的声音不断地在云琅身后响起,云琅叹息一声,瞅着曹襄道:“我怎么总会遇见这种不要命的人?”   曹襄掏出手帕擦擦脸,刚才有一个家伙脖子里喷出来的血喷的格外远,有几滴沾在他的脸上了。   “这些人享受的时候就没命的享受,该付出的时候也早就做好了准备,说起来都是穷人啊,为了享受连命都不要了。”   “穷人?”   “对啊,你别以为只要是宗室子就是富人,这些人懒得去种地,又没有大本事当官,猛然间接到一个富得流油的差事,岂能放过?这世上有穷人不可怕,穷人太多了,可怕的是那些人穷却身份奇高的人,为了弥补自己的缺憾,命对他们来说真的不是很重要。”   从长门宫里出来的人居然是钟离远。   这家伙以前就长得有些阴柔,为了报仇一怒之下接受了腐刑之后,整个人就在急速的阴柔化。   一张俏脸吹弹可破,可能是走的太急,血气上涌,粉白的脸上居然染上了一丝胭脂色,身段也有了那么一丝丝婀娜的意味,很奇怪,云琅看到这样的人,总是下意识的去看他们的胸跟臀,只有这样,云琅才能确定这家伙以前是一个男人。   曹襄用肩膀怼一下云琅道:“别那么明显,心胸狭窄着呢,这家伙可是恶名昭彰,出了名的鬼见愁。”   钟离远走到近前,施礼之后看看遍地的尸体道:“便宜他们了。”   云琅懒散的道:“人都死了,你还能怎么样?”   钟离远笑道:“人死了,才是第一步。”   云琅的眉头皱了起来,看着钟离远道:“刘空该死这没什么好说的,你再找几个罪魁祸首出来,也是理所当然,至于别的,你别忘记了你的遭遇。”   钟离远笑道:“君侯还是那么仁慈大度。”   云琅笑了。   “死在我手里的人远比你杀掉的人多,说我仁慈,受降城里的那些冤魂可不服气。我只是见不得妇孺在长刀下瑟瑟发抖的样子,哪怕他是罪人的家眷。”   钟离远再次施礼道;“君侯乃是堂堂君子,风霁明月,一言一行只有法度。钟离远不过是魑魅小人,做不到君侯这样的举重若轻。”   云琅怔怔的看了钟离远好久,突然问道:“你再去看过你的妻儿么?”   钟离远也愣住了。   云琅不容置疑的道:“办完这件事就去看看。”   钟离远的眼圈微微泛红,指指自己的胸膛道:“君侯以为这样的钟离远还是钟离远么?”   云琅讥诮的道:“你跟你老婆难道只有床榻之义?你跟你儿子之间难道因为你少了一点东西就不成父子了?人伦大道,岂能是那东西能承载的!如果是……哈哈哈,人与禽兽何异?”   曹襄知道钟离远跟云琅很是亲近,他只是没想到云琅跟钟离远可以亲近到出言训斥的地步。   钟离远的一张俏脸涨的通红。   云琅继续道:“你已经走火入魔了,还真的把自己当成一件工具了。再这样下去,你以后就不要再登我云氏的大门,我耻与为伍。”   云琅把话说完,就绕过满地的尸体,在亲卫的护卫下去查看火场去了。   曹襄叹口气道:“你莫要怪他……”   钟离远奇怪的看了曹襄一眼道:“我从来就没有怪罪过他,我走到今日难道不是我自己选择的么?”   曹襄点点头道:“那就按照他说的回去看看妻儿,这里的事情你看着办。”   说罢也走了。   云琅,曹襄都走了,钟离远就淡漠的看了看遍地的尸体,抬脚拨弄一下刘空软塌塌的脖子,对随从道:“登记名录,算他们都是战死的,不过,贪渎的财物要追缴回来。”   云琅俯身从地上抓一把麦子放在游春马的嘴边,麦子虽然散发着浓烈的焦糊味道,游春马还是很喜欢,粗糙的大嘴凑在云琅的手上,很快就吃完了麦子,还用头顶云琅,希望他再拿一些。   好的战马是不吃除主人跟马夫喂的食物。   游春马在这一点上做的尤其好。   曹襄看到这一幕之后就叹口气道:“无论是马,还是老虎,麋鹿,跟你相处久了,都会变得聪明些。只是,你刚刚放跑了一大群匈奴人,这就很不聪明。”   云琅低头继续喂马,等曹襄显得有些不耐烦了,才悠悠的道:“你一个文官有什么资格评论一位著名将军的决定?”   曹襄笑道:“你心里有数就好。”   云琅笑道:“等这里清理完毕了,我们就回军,去长门宫!”   听云琅这样说,曹襄打了一个激灵道:“犬台宫的事情你走狗运逃过一劫,还来?”   云琅笑道:“我觉得那些逃走的人有问题,早不逃走,晚不逃走,偏偏等到我们到来之后才逃跑。刚刚看了地上的尸体,大部分都是汉人,也就是说刘空他们在跟这些匈奴人以及鬼奴作战的时候处在绝对的下风。如果真的是战场上,刘空这些人早就被人家趁势杀光了,如果没有计谋,人家会跟他消耗三天?这样的做法骗骗刘空这种人还行,骗我,真是天大的笑话!”   “你是说陛下有危险?”   云琅摇头道:“陛下要是有危险,早就该出事了,我现在唯一想不通的是,这些人都在等什么?明知道避不开我的盘查,还要等,真是怪哉!传我将令,李勇,李绅继续统带本部人马向前盘查,命李陵本部人马悄悄脱离大队,在长门宫十里地以外扎营,只要长门宫示警,第一时间必须杀到!”   李勇,李绅,李陵三人领命而去,云琅也就骑上游春马退出了这座庄园。   这是一座已经完全被匈奴人以及鬼奴控制的庄园,除过里面仅存的汉人妇孺之外,大军在撤离的过程中,将没有来得及逃走的匈奴奴隶杀的干干净净。   云琅藏兵在长门宫外的事情瞒不住刘彻。   钟离远回来的时候已经把这个消息禀报给了皇帝。   刘彻站在长门宫的高处瞅着平静的原野问阿娇:“你说云琅藏在那里了?”   阿娇四处瞅瞅,最后指着靠近云氏的一大片麻田道:“八成在那里。”   刘彻自然知道云琅的伏兵在那里,被阿娇一口说破他还是感到惊奇。   “还以为你会说他躲在松林里面呢。怎么猜到的?”   阿娇冷笑一声道:“您不会真的以为云琅回兵是为了来保护我们的吧?”   刘彻笑道:“朕身边虎贲无数,何用他来护卫。”   阿娇瞅瞅丈夫那张得意的脸道:“所以啊,人家是来保护他老婆孩子的!” 第四十五章 大功   阿娇的看法当然是正确的!   云氏就在长门宫边上,围墙没有长门宫高,大门没有长门宫坚固,护卫更是没有长门宫多。   如果那些叛贼来攻打长门宫久攻不下的时候,难免会柿子捡软的捏。   这个时候,云氏就成了最大的替罪羊。   更何况,在云琅眼中,皇帝的重要性连他家老虎尾巴上的毛都比不过,他为什么要先考虑皇帝呢?   当然,表面文章还是要做的,埋伏在麻籽地里而不是埋伏在松林里,最大的好处就是出其不意。   当傻子都觉得松林是一个很好地埋伏地的时候,埋伏在麻籽地里自然能起到攻其不备的目的。   再加上麻籽地正好是云氏庄园与长门宫的结合部,一旦长门宫有警,大军再从麻籽地里钻出来围剿敌人也不迟。   刘彻虽然被阿娇说的有些哑口无言,不过呢,他并不在乎,因为霍去病那边传来消息说,被他盯上的那群角斗士突然失去了踪迹。   阿娇费力的帮刘彻穿好铠甲,只是总舍不得用力勒紧束甲丝绦,所以铠甲松松垮垮的挂在刘彻身上,这让他非常的不满。   “用点力道,这样穿铠甲朕如何杀敌!”   “您的肚子太大了,再用力会不舒服的。”   “穿铠甲还能顾忌舒坦不舒坦?用力!”   “好了,不要再用力了,做做样子就成,难道真的指望您上阵作战?”   刘彻厌烦的推开了阿娇,指着钟离远道:“给朕勒好丝绦!”   钟离远是一个对皇帝言听计从的人,一上手,就把丝绦勒紧,于是,刘彻已经有些臃肿的身体,就被这套威武的甲胄给关进去了。   站在铜镜前,刘彻亲自给自己的头发束上红色的丝带,配上宝剑之后就大踏步的走出了宫殿。   皇帝束甲,从来就不是小事情。   宫殿外边,四千甲士已经整装待发,刘彻才站定,甲士们就单膝跪倒,头上的盔缨组成了一片红色的海洋。   刘彻骄傲的看着自己的猛士们,长吸一口气道:“听说有贼人前来,诸位爱卿以为如何?”   一位须发花白的老将狞笑道:“陛下且做壁上观,且看微臣等与贼人戏耍。”   刘彻哈哈笑道:“赵冲,如此精彩的游戏,朕手痒啊。”   老将赵冲笑道:“待老臣将贼酋捉来,陛下可以试试腰间长剑锋利否。”   刘彻瞅着高大的宫墙,遗憾的道:“真想冲锋陷阵一次啊……”   赵冲拱手道:“陛下安,天下安,区区冲锋陷阵自然有二三子为陛下前驱,何须陛下亲冒矢石!”   刘彻笑道:“朕如今担心的是叛贼不来。”   赵冲大笑道:“陛下的骠骑将军正在为陛下围猎,陛下的卫将军正在为陛下收网。来不来的由不得叛贼!”   钟离远给皇帝搬来了一张宽大的椅子,刘彻就坐在椅子上,拍击着副手感叹道:“围猎之趣,在于围,而非猎,不能亲手围猎,真是遗憾啊。”   平原上没有风,麻籽地里闷热不堪,曹襄抱着半个西瓜吃一口就擦拭一把汗水。   其余军卒面前也有西瓜,一个个吃的非常开心。   这东西如今烂大街了,云氏种,霍氏种,李氏种,曹氏也种,长门宫更是种了一山坡。   说来也怪,这东西的品质一年比一年好,瓜子在不断地减少,瓜瓤子也从以前肉不拉几的模样变得发脆,沙沙的更贴合后世西瓜的美妙口感。   斥候已经派出去三十里地了,一次次的禀报都说查无敌踪。   眼看着太阳就要落山了,云琅就叹口气道:“李勇,李绅他们走的不够远,敌人不敢出来。”   曹襄一巴掌拍死一只蚊子道:“理所当然的事情,我要是那些叛贼,我也不敢在大军背后惹事情。”   云琅招来传令兵。   “命李勇,李绅继续前行不可停留!”   天黑之后,蚊子就更多了,一群群,一队队的围绕着满地的将士们轰鸣。   好在真正受苦的只有云琅这群勋贵,对于将士们来说,这样程度的蚊子群对他们没有多少骚扰,毕竟,大家以前都是农夫,见得多了。   刘彻躺在椅子上觉得更加无聊,而且他早就变形的身体锁在铠甲里面也非常的不舒服。   闷热的天气里穿着厚厚的铠甲,更是让他发狂。   赵冲早就看出皇帝的不适,拱手道:“陛下还是回宫安歇,老臣为陛下值夜。”   刘彻打了一个哈欠道:“叛贼不来了?”   赵冲瞅着黑漆漆的天空道:“不会来了。”   “为何?”   “今夜无月,不适合夜战!”   “那些人是野人……万一……”   赵冲笑道:“如果他们敢来,老臣保证他们不会有一个人能逃走。夜战虽然说对偷袭的一方有利,可惜,我们早就有了准备,一两个蟊贼或许有便宜可占,一群人,那是来送死的。”   刘彻从善如流,起身回到了长门宫。   阿娇早早地迎上来施礼道:“恭迎陛下凯旋归来!”   刘彻扯掉身上的红色披风怒道:“凯旋什么,叛贼就没来。绣衣使者是干什么吃的,居然连叛贼在那里的准确消息都没有!”   阿娇帮皇帝卸掉铠甲笑嘻嘻的道:“绣衣使者要是知道了叛贼的准确消息,哪里会容得他们来到长门宫,早就被霍去病,云琅他们杀的干干净净。”   铠甲卸掉,刘彻喘息了良久,阿娇看着刘彻身上被铠甲勒出来的印记道:“已经不年轻了。”   刘彻低头看看自己的肚腩,喟叹一声道:“原来朕也会变老。”   “老了,反倒招人喜欢一些!”   “这是什么话?”   “您的脾气没有以前暴烈了,以前在您面前过不去的事情,您现在也开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以前您前半夜欢宴,后半夜处理公文,现在,您前半夜处理公文,后半夜睡觉,挺好的,至少妾身能多看看您。”   刘彻沉默片刻道:“朕是一国之君,有些事不会如你愿的。”   前半夜闷热,后半夜却下起了小雨,没了蚊虫骚扰,雨滴却淅淅沥沥的没完没了。   斥候带来的消息依旧是未发现敌踪。   云琅蹲在地图前久久的不能平静。   这太不和常理了。   “你确定长门宫,云氏庄园这一带以前没有前秦的宫室?”   李陵连忙道:“已经找将作监的人确认过,这一带原本是始皇帝修建陵寝的所在,后来不知为何荒废了。因此,不可能有宫室建造这里。而长门宫,云氏庄园都是后来修建的,不可能有地道!”   听李陵这样说,云琅就把目光投向那座皇陵所在的方向,这不过是始皇帝放出来的遮人耳目的假消息。   在他们脚下,很可能就是规模宏大的兵马俑所在地。要说这里出现一些地道什么的,云琅并不会感到奇怪。   早先因为扶荔宫发现地道的关系,长门宫自然被阿娇掘地三尺探查了一番,同样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妥。   如果那些匈奴人想要从皇家庄园那边挖一条地道直通长门宫,云琅更是觉得没有任何可能。   汉人想要在不破土的情况下挖一条地道都是极为浩大的工程,指望匈奴人挖一条几十里地长的地道完全是一个笑话。   “长门宫最近有过什么工程没有?”   “有,三月前长门宫拓展了通往犬台宫的大路。”   云琅合上地图,对李陵道:“重点监视一下那条路,天亮之后,重新探查道路两边!”   李陵惊讶的道:“您不会认为那些人就藏在地下吧?”   云琅面无表情的道:“把我的猜测传递给长门宫!”   曹襄在纱帐里睡醒了,也听见了云琅的话,从帐篷里钻出来道:“不成,我现在就去探查。”   云琅摇头道:“天亮之后吧!”   “为何?”   “一网打尽!”   天亮的时候小雨停歇了,金日磾牵着两匹马从长门宫出来,他不想再留在长门宫里了,万一匈奴人杀进来,他很容易说不清楚,还是早早离开为上。   被小雨润泽过的小草青翠欲滴,战马低头去啃,却被金日磾制止了,带着雨水的青草战马吃了之后很容易拉稀。   这里的草长得一点都不均匀,有的青翠欲滴,有的依旧蔫不拉几的,没有半点生气…… 第四十六章 我真的是无心的   金日磾好奇的蹲下身子,瞅着眼前枯黄的草皮,找了一个木棍捅了一下,开始的时候还算顺利,继续往下捅,木棍猛地落了下去,金日磾闪了一个趔趄。   草皮下还传来一声惨叫……   很多年后,金日磾回想发生在长门宫外的事情,他就非常的后悔。   直到很多年后,他都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好奇心,草枯黄就枯黄呗,自己为什么一定要用木棍去捅一下。   捅了也就捅了,为什么自己随便用木棍捅一下,都能捅瞎一个人的眼睛……   那个匈奴人如果忍耐力再好一点,一声不吭,他也就拿着木棍牵着马走了,如此,后面的事情就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了。   可是啊,世上没有后悔药可吃,那个被捅瞎一只眼睛的家伙,如果不翻开草皮跳出来,举着刀子咆哮着要杀死他,他也不会弄死那个家伙之后给长门宫示警了!   一失足铸成千古恨!   金日磾一刀劈在那个泥人一般的匈奴人头上,这一刀势大力沉,居然将匈奴人的脑袋从中劈开,白花花的脑浆洒了一地。   也就是因为这一刀,原本平坦的草地忽然波涛汹涌起来,无数的地皮被掀翻,无数的泥人一般的匈奴人,从土坑中跳出来,他们的目标非常一致,咆哮着杀向金日磾,在这一刻,金日磾相信,这些族人恨死了他这个叛徒!   金日磾跳上一匹光背马,夺路而逃,而另外一匹骏马,只因为贪吃了一口青草,就被汹涌的人潮吞灭,匈奴人本性爱马,这一刻,面对仇人的战马,他们立即挥刀分尸。   “敌袭——”   金日磾狂叫一声,犹如失孤的老猿……   守在宫门前的赵冲,哈哈大笑,并不因为敌人太多而感到畏惧,反而独自站在宫门前,等候金日磾归来。   金日磾纵马进了长门宫,赵冲这才站在吊桥上,让侍卫将他与吊桥一起拉起来。   同一时间,长门宫里的号角呜呜的吹响,无数的甲士从宫墙下的藏兵洞里钻出来,迅速的沿着城门两边的偏门鱼贯而出。   赵冲从来就没有防守的打算,四千甲兵在手,他认为防守是对这支军队的侮辱。   云琅跟曹襄站在麻籽地里瞅着即将接战的两支军队,就笑着对曹襄道:“赵冲没有求援的意思。”   曹襄冷笑道:“他自己就能捞取的战功,为何要便宜我们?”   云琅摸摸下巴道:“他不求援,我们就没法子参与战事,既然如此,我们就去后面堵截这些家伙的退路吧。”   曹襄担忧的道:“别靠近三里之内。”   云琅朝早就急不可耐的李陵努努嘴,李陵就抽出长剑,指向预定的位置,率领全军出了麻籽地,快逾奔马!   土黄色的匈奴人与黑色甲胄,红色盔缨的汉军终于撞击到了一起。   仅仅一个照面,匈奴人组成的土黄色浪潮就被这些黑甲红缨的甲士们给斩断了。   刘彻上了城楼,阿娇不放心也跟了上来,刘彻不满的道:“这是战争,你一个妇人上来做什么?”   在人前,阿娇表现的乖巧而听话,匆匆施礼之后就退下了宫墙,让大长秋给她搬来一把椅子,坐在刘彻看不到的钟楼里俯瞰战场。   这是阿娇第一次看到真正的战场,眼看着泥巴一样的匈奴人源源不断的从近处,远处的草地里翻出来,嘶叫着向长门宫涌过来,虽然长门宫前还站着一大排甲士,这样的场景依旧让她惊慌,不由自主的把目光投向大长秋。   大长秋难得的握着一柄长刀轻声对阿娇道:“贵人,无妨!”   阿娇发现云琅的部下正在三里之外结阵,不由得恼怒的道:“云琅为什么不立刻支援?”   大长秋摇头道:“长门宫守将乃是赵冲,更是陛下驻跸之所,没有诏令,云琅不能靠近三里以内。”   阿娇痛苦的闭上眼睛,因为她刚刚看到,一个大汉甲士的脑袋被一个雄壮如山的匈奴人用狼牙棒给敲碎了。   “这是谁定的规矩?”阿娇发急道。   “自我大汉立国以来就有。”   “难道就能眼看着他们战死?”   “战事才刚刚开始……更残酷的战斗在后面,赵将军认为自己能支撑,不用云侯的兵马也是理所当然。”   “为了军功??”   “没错,就是为了军功!”   “这些匈奴人好好地日子不过,为什么要造反?”阿娇又看到那个刚刚杀死了甲士的那个匈奴人被另外两个甲士分尸,转过头又问大长秋。   “匈奴人没法子抢劫之后啊,他们就没有好日子过,他们认为陛下就是造成他们没有好日子过的罪魁祸首,所以拼尽全力也要杀死陛下,以为这样就能让匈奴人再次过上,抢劫杀人的好日子。”   正在两人说话的功夫,长门宫后门方向也响起了号角声,身处战场的赵冲愣了一下,挥刀在一个匈奴人身上留下一道恐怖的伤口,就哈哈大笑道:“兄弟们,狗崽子们也知道照顾耶耶的后门了,加把劲,弄死他们,我们再去支援后山的兄弟,决不能让卫将军府夺了我们的功劳!”   正在他身边作战的甲士轰然应诺,一个个争先恐后的向前突击。   云琅也听见了后山传来的号角声,就对曹襄道:“去病那边也动手了?”   曹襄摇头道:“没接到去病的消息,估计是这边发动之后,后山的角斗士不得不发动。你说,陛下为何不愿意接受我的建议,进入扶荔城呢?扶荔城地处平原,没有可以让敌人借助的地势优势,我们甚至不用出城与敌人作战,仅仅是那些新式城墙就能把他们全部耗死。”   云琅笑道:“陛下如果担心自己安危的话,早就进长安城了,他就是想要用自己做诱饵,引出上林苑所有对他不满的力量来,加上他有足够强大的护卫,并不在意别人打他的主意,这是一次狩猎活动,也是一次警告朝野上下的行为。你看着,李勇,李绅他们那里一定不会安宁的,至于富贵城,应该也不安宁,要知道,富贵城是我们唯一没有进城搜索的城池要塞。”   “既然是这样,我们怎么办?”曹襄问道。   云琅笑一下,就挥挥手,鼓手看到将军的手势之后,立刻就擂响了战鼓,自李陵以下两千军卒,长戟如林,随着鼓点一步一喝的缓缓向匈奴人的背后压了过去。   他准备速战速决,再让刘彻玩下去,说不定会有乐极生悲的事情发生。   刘彻看两军作战,看到兴致浓厚,忽然听到一阵急促的鼓声,就不解的看着被他召来咨询之用的卫青。   卫青倾听了一下鼓点,就对皇帝道:“启奏陛下,卫将军意欲速战速决,正在请求参于战事!”   刘彻烦躁的道:“赵将军已经胜券在握,不劳他出兵,告诉他给朕好好地看着匈奴人的后路,放走一个叛贼,朕不容他!”   卫青继续拱手道:“卫将军恐怕没有跟赵将军争夺战功的意图,长门宫既然两面受敌,很难说上林苑其余的地方会平安无事,卫将军身负守卫上林苑职责,此时必然心急如焚。”   刘彻挥手道:“他可以离开去办他的事情了,这里的战事赵将军会平息!”   跟在卫青身边的公孙贺连忙进言道:“启奏陛下,如今长门宫正在受叛贼两面夹攻,天子安危才是卫将军最大的职责,他不可能放弃长门宫去平息别人叛乱的。”   刘彻觉得丞相公孙贺所言有理,虽然不待见公孙贺,还是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云琅的请求,准许他踏进三里之内参与平乱。   城头的号角声传来,李陵大喜过望,迈开步子向匈奴人的背后冲杀过去,此时此刻,才是他李陵捞取战功最好的机会。   金日磾浑身浴血,惆怅的站立在城墙下,非常的孤独。   他到现在都不明白,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刘彻看到了失落的金日磾,就招手示意他上来,就在刚才,绣衣使者已经向皇帝说明了这场战事的前因后果。   金日磾第一个杀死匈奴人并发出警报,这就是忠贞的表现,刘彻决定好好地封赏一下这个可怜的,孤独的匈奴人! 第四十七章 杀敌从来都不是目的   “元狩三年七月,帝遣卫将军云琅整肃上林苑,尸横遍野,奴大恐,揭竿而起,攻,长门宫!有官逼民反之嫌!”   司马迁在笔记上记下这一行字之后就轻轻叹口气,放下了毛笔,起身看着窗外的蓝天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同房间的东方朔见司马迁心情不好,也放下手中的笔来到司马迁的桌案前,看了那一行字,微微一笑。   “匈奴人何时成了民?”   “终究有一天会成大汉之民的。”   东方朔笑道:“匈奴人图谋不轨一事你应该知晓啊,怎么还觉得是官逼民反呢?”   司马迁冷笑一声道:“我本来想用不教而诛这四个字的,衡量了君侯在上林苑的所作所为之后,我就改成了这四个字。   匈奴人中确实有心怀不轨之徒,更有混迹上林苑的鬼奴军在中间煽风点火不假。   作为官府,首先就要做事公平,惩处叛匪理所当然,那些只想在汉地以出卖苦力谋生的奴隶其实并没有坚决的反抗心思。   而君侯此次,不分青红皂白,只要与叛匪有染的人,一个不留的全部杀掉了。   这中间该有多少冤魂?   教化,教化,这才是我大汉国之所以兴盛的原因,不能学匈奴人一般,只要强大了就对别的族群就横征暴敛,肆意屠杀,让我汉人与所有异族人都成生死仇敌,如此一来,我大汉的边疆恐怕永无宁日。”   东方朔大笑道:“匈奴人无父无母,无孝悌之念,父死子娶母,与禽兽何异,况且,他们畏威而不怀德,想要教化谈何容易,只有以残酷的杀戮震慑他们的胆魄,以严厉的律法约束他们的行为,一两代人之后,再谈教化不迟。”   司马迁冷笑一声道:“将匈奴女子配婚羌人,将羌人女子遣发为汉妾,你觉得匈奴人还会有下一代么?”   东方朔皱眉道:“子长,因何有了怜悯匈奴人的念头?”   司马迁长叹一声道:“兔死狐悲,物伤其类而已,如今这上林苑,匈奴人腐烂之尸臭不可闻,乌鸦盘旋于天,则遮天蔽日,野狗化身为狼,则成群结队。好好地一个人间福地上林苑,仅仅因为陛下要清理后方,为明年大军出塞布置一个安定的后方,就死了如此多的人,真是不该啊。匈奴人死了也就罢了。我就害怕云侯这样做的顺手,出了效果,他日如果我大汉子民对天子不满,天子将会故技重施。到了那时候,但愿曼倩兄还能这样慷慨激昂的驳斥我!”   东方朔有些为难的道:“君侯不过是在执行陛下的旨意,没必要写他作恶吧?”   司马迁苦笑道:“我何尝不知道君侯是在执行陛下的旨意,只是,为尊者讳,还是要的。再说了,云侯在执行这项军务的时候我没有看到他有半点的不情愿,甚至有些跃跃欲试。以城池为柱,以道路为链,以勋贵庄园为锁的囚笼政策,就是他炮制出来的。某家不过是据实书写而已,他敢做,就不要怕史官秉笔直书!”   东方朔呵呵笑道:“某家看你只写了一半,怎么不继续写了?”   司马迁摇摇头道:“我在等候君侯的战报,好书写死亡的人数……”   此时此刻,长门宫外的战事愈发的惨烈,上万人在一片不足三里地的空间里厮杀,直杀的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这样惨烈的战事看的云琅心惊,人数,装备,全部处于劣势的匈奴人竟然依靠决死之心,与大汉甲士,以及李陵带领的步卒厮杀的难解难分。   不论甲士如何英勇,面对癫狂的匈奴人,也无法将战线向前推进一步。   这让赵冲想要速战速决的想法彻底的破灭了。   眼看着李陵已经杀入战团一炷香时间了,依旧没有多少进展,云琅挥挥手,身后的五百弓弩手就在曲长的带领下,将密集的箭雨送进了被两支大军挤在中间的匈奴人群中。   弩箭腾空而起的时候,刘彻看的如痴如醉,弩箭组成的乌云从云琅身后暴起,在空中飞翔片刻,就如同暴雨一般落在匈奴人群中,中箭者不知凡几。   阿娇早就离开了箭楼,这种成规模的屠杀,她仅仅看了片刻,就再也看不下去了。   不管是谁杀谁,都让阿娇胸中烦恶无比。   有了弩箭襄助,匈奴人最中间的力量被不断地削弱,两边抵御大汉军队的匈奴前驱与后队再无有力的支援,李陵的步卒大军立刻就有了进展。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斥候不断地摇动代表平安的蓝色旗子,云琅扭头看去,只见霍去病骑着他的乌骓马从左边跑了过来,身边只有四个家将护卫。   看他们满身浴血的模样,这让云琅非常不解,他其余的部下都去哪了?   打死他都不信,霍去病会在一场剿匪的战斗中损失了骑都尉的精英。   很快,霍去病就来到了云琅跟曹襄面前,见云琅的弓弩手正不断地将弩箭送进战场,就笑道:“原来你这里打的更加热闹啊。”   曹襄焦急的道:“你的部下打完了?”   霍去病笑了,指指身后的地平线道:“鬼奴来了,是被我给撵过来的。我担心你们扛不住,就特意杀过来先看看。”   云琅怒道:“作战不是儿戏啊。”   霍去病看着宫墙上站立的刘彻道:“陛下喜欢,那就让他一次看个够。你让开一条路,让鬼奴也进来。”   “后山作战的是谁?”   “那群角斗士,不太好对付,他们投掷短矛的本事不错,伤了我不少人。不过,面对坚城,他们的本事就不够看了。”   场中的匈奴人已经成了强弩之末,云琅一声令下,李陵就统带着大军缓缓地退出战斗,重新在云琅旗帜下列阵。   赵冲哈哈一笑高声道:“君侯想让之情,赵某记下了。”   濒临绝境的匈奴人忽然也吹响了号角,低沉的号声在激烈的战场上远远地传了出去。   听惯了匈奴号角的霍去病狞笑道:“这是在求援啊,不知道他们的援兵在哪?”   “内应!”云琅冷冷的道。   “内应?”   “没错,就靠这点力量想要攻破长门宫那是在痴人说梦,如果没有内应,这些人来长门宫就是来送死的。我很想看看这个内应到底是谁。”   曹襄有些跃跃欲试。   “出了韩嫣的事情,陛下难道还没有吸取教训吗?”霍去病玩闹一般的表情终于有了变化。   云琅皱眉道:“我开始以为是金日磾,就通知陛下放金日磾出城以策万全,没想到这个金日磾不但没有刺杀陛下的意思,反而揭穿了匈奴人藏身地下的秘密。至此,我就开始迷糊了。”   “这么说,陛下上了城墙也是在以策万全?”   “没错,这个时候,陛下认为他的将军们比较可信,就选择上了城墙。同时呢,朝中有影响力的官员基本上全在上林苑,就是想知道到底是谁在匈奴已经将要走投无路的时候,还心向匈奴,数典忘宗!”   霍去病朝战场上看了一眼,拍马就进了战场……他这时候愤怒无比,只想活捉到那些吹号角的匈奴人,他相信,这些人应该知道隐藏起来的敌人到底是谁。   云琅没有阻拦,他相信霍去病。   刘彻站在城头指着杀入敌群如入无人之境的霍去病对众人笑道:“看看,看看呀,这就是朕的冠军侯!”   卫青贴着刘彻站立,在他们两人的外围,则是一圈大半个人高的大盾,很自然的将群臣与他们两人隔开。   汲黯嘿嘿一笑,扳着大盾对皇帝道:“微臣胆小,站在这里总觉得后背发凉,还请陛下准许微臣站在陛下身边,万一有不忍言之事,微臣也能作为肉盾使用一下!”   桑弘羊大怒道:“怎可如此出言无状,想为陛下解忧,站在大盾外边即可。”   说完,就率先挡在刘彻的正前边,面对惨烈的战场! 第四十八章 好久不见的故人   自从匈奴人绝望的吹响了号角之后,宫墙上的官员们脸色就变得很难看。   全大汉国最顶尖的人精都在这里,很多事情根本就不用过脑子,就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霍去病都到场了,只能说明一件事,长门宫前发生的这场闹剧就要落下帷幕了。   这些人以前对云琅突然表现出来的暴戾行为百思不得其解,董仲舒甚至上本弹劾过云琅两次,觉得云琅这样灭绝人性的做法与儒家道义格格不入,充满了烟火气,不如儒家做法来的优雅。   给后世子孙开了一个很坏的头。   他的弹章自然如同泥牛入海一去无踪。   而云琅在上林苑做的事情越发的没有头脑,越发的暴戾,视上林苑地方官如同无物。   率领大军从北向南一路这么捋下来,不但起不到整肃上林苑逃奴的事情,反而会将心存妄想的匈奴人从北向南挤压下来,最终聚集在一起酿成大祸。   昔日英明的皇帝似乎很满意云琅的做派,不管朝中官员如何诋毁云琅,所有弹章都被留中不发,杳无音讯。   祸害终于在所有官员的袖手旁观下出现了。   就在众人准备围观云琅倒霉场景出现的时候,匈奴人要求援兵出动的号角声吹响了。   直到这个时候,这些人才发现,云琅自始至终都没有针对匈奴人的意思,他真正针对的是他们这群高高在上的人。   或者说,皇帝真正要整肃的不是那些可怜的匈奴奴隶,而是他们朝堂上的官员。   此时此刻,众人才弄明白,要整肃匈奴奴隶,遣发一介狱吏就能完成,为何要出动云琅,霍去病这样级数的将军了。   王温舒单膝跪地向皇帝请求道:“城下战事即将完毕,微臣此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可以斩匈奴人首级,获得一丝半点的功绩,以告慰列祖列宗。还请陛下恩准!”   被众人围住的刘彻笑道:“爱卿有此志向,殊为难得,准了!”   王温舒大喜,匆匆的套上甲胄,下了宫墙,就招呼家将随他一起出城。   刘彻笑着问满朝文武:“还有那位爱卿想要猎获军功,此时正是好时候。”   公孙贺拱手道:“微臣本就是武人,且让陛下看看微臣神射!”   说罢亲自操持床弩,嗖嗖嗖,就发射了三枝弩枪,弩枪掠过长长的空地,两支射空,其中一枝弩枪却射穿了一个匈奴人的身体,将他牢牢地钉在地上。   有了公孙贺带头,这种一点都不危险的向皇帝表达忠心的方式就被很多人效仿。   在大汉国,不存在纯粹的文人,即便是司马迁这样的人跟云琅比剑也不一定会输,要知道,他少年时就曾仗剑走遍了楚国,如果没有一点防身的本事,在盗贼横行的大汉国边地,根本就活不了多久。   刘彻的笑容已经很勉强了。   云琅,霍去病准备的这一切都白白浪费了……无论谁是奸细,都不会再暴露出来了。   他知道奸细不愿意暴露的原因是臣子们将他护卫的太好,让敌人没有得手的机会。   看来,只能再另想它法。   霍去病穿过长长的战场,准确的捉到了一个精瘦的匈奴人,他看的很清楚,就是这个匈奴人在主导整个战场。   这个匈奴人被活捉之后,并没有表现出太惊慌的神情,丢掉了自己的手里的号角,抓住霍去病套在他脖子上的大戟用力的争夺,眼见如此,霍去病只好轻轻地将大戟往回收一下,锋利的大戟横枝就斩断了匈奴人的双手,大戟翻转一下准确的击打在这个匈奴人的脑袋上将他击昏。   随霍去病一起冲锋的护卫,立刻俯身抓住此人,横放在马背上,斜刺里扬长而去。   掉地的号角又被一个匈奴人捡拾了起来,不顾甲士们的威胁,再一次将号角吹得唔嘟嘟作响。   霍去病用大戟挑飞了一个凌空扑过来的大汉甲士,再一次用大戟击昏了这个匈奴人,这一刻,活着的匈奴人比死掉的匈奴人更加的有用。   云琅的眉头拧成了疙瘩,他从未想过,一群汉人模样的人会向汉军发起如此果决得冲锋。   即便是身后有骑都尉的骑兵们在不急不缓的驱赶他们,他们似乎更加在意城墙上的大汉皇帝。   这些人就该是鬼奴军了,应该是刘陵仗以统治匈奴的基本力量。   云琅忽然从鬼奴群中发现了一个熟人……   很明显这位熟人也发现了云琅,她尖叫一声,簇拥在她身边的鬼奴突然停止向前,而是向云琅所在的方向冲杀过来。   李陵看了云琅一眼,因为直到现在他都没有听到云琅下令弓弩手射击。   “把那个女人给我活捉过来。”   李陵应诺一声,大军离开弓弩保护范围,挺着长枪准备接阵!   “人上了战场就成了牲口啊……”   曹襄的胆子很大,即便是面对敌人冲锋,也能镇定自若。   “你看,他们在往长枪上撞啊,真是悍不畏死!”   云琅指着军阵道:“不是他们悍不畏死,是被后边的人推着前进,人家的作战经验很丰富,就靠这一招破开李陵的防御呢。”   第一排的长矛挂满了尸体之后,他们并没有抽回长枪给后边的鬼奴以进攻的机会,而是就地蹲下,他身后的长枪兵,踩着他们的背高高的跃起,再一次将如林的长枪刺了出去。   三轮长枪兵前刺之后,李陵最为精悍的刀盾兵就空群而出,举着圆盾努力向前,而落后的长枪兵,总能在刀盾兵推出来的空隙中,刺出长枪,将鬼奴一一刺杀。   鬼奴军中不多的骑兵也在那个女人的呵斥下冲了过来,不用李陵指挥刀盾兵们将圆盾连接在一起,而盾牌缝隙间全是长枪的锋刃,如同一个刺球一般继续前进,让骑兵不敢靠前。   “李陵的本事不错,你以后对他好点。”曹襄对眼前的战事看的目眩神驰。第一次觉得战争也是一件很有趣味的事情。   “这是陇西李氏最后的压箱子用的法宝,也是李陵坚持要跟阿敢分家的底气所在。这种传嫡的习惯很讨厌,你以后不要玩这一套。”   云琅的目光没有离开那个看起来很熟悉的女人,随便应付一下多嘴的曹襄。   战马终于撞在刺球上,强大的冲力将刺球撞开,骑在马上的鬼奴连同战马已经被长枪刺的满身都是洞,血雾飙飞尚未落下,第二匹马趁机冲了过来。   李陵冷笑着任由那些鬼奴骑兵冲撞他的军阵,在刺球被战马撞散之后,那些长枪兵已经将长枪的尾部抵在地上,长枪很快就形成了一道道带刺的拒马。   前冲的战马停不下脚步,一头撞上了拒马,被长枪刺穿了胸膛,在长枪兵的上空翻转了一圈就重重的砸在地上。   “银屏!”   云琅终于想起这个女人是谁了,她居然就是刘陵当年带去匈奴的四个侍女中的一个,是刘陵在这个世界上最信任的人之一。   有了这个认知,云琅全身都兴奋了起来,咆哮着告诉李陵:“活捉她,活捉她,敢杀死她提头来见!”   李陵不解的答应了,很快就形成了军令传达了下去,大军不再拦截向宫墙进发的鬼奴军,而是以那个骑马的女人为目标,以锋矢阵向前突击。   “那个女人是谁?并不美丽啊!”曹襄非常惊讶。   “刘陵的贴身婢女,我敢说,这一次来上林苑捣乱的匈奴人,鬼奴军一定以这个女人为首!”   “啊?一定要捉住她!”   曹襄听云琅解释之后,立刻就大喊大叫起来,还把驱赶护卫他的家将首领去活捉这个女人。   同一时间,云琅身边的甲士在刘二的带领下也跳进了战团。   卫将军所属大军的反常变化落在了刘彻的眼中,他指着云琅那边问卫青:“云琅在干什么?”   卫青皱眉道:“他放弃了阻拦鬼奴军的打算,反而在向鬼奴军的中央突进,而且突进的速度很快。他应该是发现了什么不寻常的地方。”   刘彻低头看看城下几乎就要停息的战事,这样的场面,就算这一千多鬼奴军过来,也没有后患。   霍去病是一个对战场极为敏锐的人,在一连活捉了三个吹号角的人之后,一经发现了云琅的异常,迅速从逐渐平息的战场上撤离,见云琅、曹襄两人身边只剩下六个胥吏,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第四十九章 风吹云散   云琅聚精会神的看着战场上发生的所有动态,这场战事在大军围剿之下,已经到了末期,云琅不想出任何意外。   霍去病在不远处大叫,云琅并不在意,此时此刻,他更在意将要被武力超群的家将们捉到的银屏。   一柄幽暗的短刀从左后方重重的刺进了云琅的腰肋处,看样子应该是一刀毙命了。   很奇怪,中刀的云琅居然慢慢转过头,脸上满是讥诮之色。   曹襄也把脑袋转过来,颇为玩味的瞅着那个依旧握着刀柄的胥吏。   “我记得你叫农桑是吗?”   云琅抓住刀柄轻轻一推,就把呆住的胥吏给推开了,其余胥吏呆滞的站在那里,直到此刻他们还没有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农桑眼看着云琅把那柄刀子从身上拔出来,刀子表面虽然暗哑无光,却非常的干净。   他摸一下刀刃,转手就把刀子捅到曹襄的肚皮上,曹襄脸上的笑容丝毫不减,一只手抓着云琅松开的刀柄抱怨道:“你捅的我肚子疼。”   农桑打了一个激灵,转身就跑,跑了两步,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居然抽出长刀向云琅再次扑过来。   一个年级很老的胥吏,探手就捉住了刀刃,单手捏着刀刃就从农桑手里夺过了长刀,顺势一脚踹翻了农桑,召唤过来一匹马,将昏过去的农桑放在马背上。   又瞅了一眼剩下的四个胥吏对云琅道:“有两个贪墨了一些钱粮,一个在军中安插了他的侄儿,不算大错,对付匈奴也算不遗余力,教训一下就好。”   最后又指着一个最年轻的胥吏对云琅道:“这个年轻人不错,身家清白,手脚干净,干活勤快,事实上,你有他一个胥吏就成了,反正所有的活计都是他一个人在干。”   云琅并不理睬老家伙的胡言乱语,指着马背上的农桑道:“这人你不该拿走。”   老胥吏抬头看着天上的白云,悠悠的道:“这些年过的太平静了,就像死了一样,今天走了一遭战场,有些技痒,把这人交给我,我帮你问出你想知道的一切事情。”   话说完,就牵着战马慢吞吞的走了。   那三个被点名的胥吏身体抖动的如同筛糠,双腿一软就跪在地上,只有那个年轻的胥吏把身子挺得越发直了。   年轻胥吏很有眼色,见云琅冲他笑了一下,就自觉的将那三个胥吏绑了起来,弄到远处看管起来。   曹襄把只剩下刀柄的匕首从肚子上拿开,抖了抖,刀刃又从刀柄里滑出来,随手揣袖子里,看着远去的老胥吏道:“现在也只有你能使唤动这个老家伙了。”   云琅叹口气道:“云氏的人才实在是太少,否则我也不愿意打扰他的安宁。等小光跟狗子回来之后就好了。”   曹襄跟着叹口气道:“这世上其实从来都不缺人手,值得我们信任的人太少了。我觉得你做的没错,宁缺毋滥挺好的,有一个就当一个人使唤也挺好的。”   说话的功夫,霍去病终于赶过来了,刚才那一幕让他肝胆俱裂。   “何愁有?”   霍去病打量一下远去的老胥吏问道。   云琅笑道:“如果不是因为有他在,我哪有胆子这么干?我以为你看到阿襄今天表现的如此英勇,就该想到我有安排了。”   霍去病笑道:“下回把话跟我说清楚,怎么,你不愿意把那个人交给陛下?”   云琅道:“这人是怎么潜伏到我身边的要问清楚,这是私事,就不告诉陛下了。”   霍去病道:“平静了两年多,只是表面平静,刘陵从来都没有放弃过扰乱大汉朝纲。我军中有一个厉害的长史聂壹,他从军中揪出来三个奸细,其中一个还是从钩子山就跟随我们到现在的老兄弟。问过才知道,他当初在钩子山被匈奴人俘虏过,在被匈奴人捉到之后就变节了,被我们用俘虏交换回来了。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既然回来了,只要告诉我们就没事了,偏偏被匈奴人用这个事情活活的捏了他好几年。最后让他自裁了,算是保住了他一家老小的性命,临走前哭得那个凄惨哟。”   “说到底还是不信任我们的表现,没把我们当兄弟看。”云琅哼了一声,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长门宫钱的战事已经渐渐平息,倒是那个银屏却越战越勇,手持一柄长杆大刀,舞动的虎虎生风,竟然让刘二等一干家将近不得身。   霍去病见云琅非常关注这个女人,就不屑的道:“她快不成了,再来几下就没力气了。女人就该躺在床上等男人,上什么战场啊!”   霍去病对会武功的女人一点好感都没有,以前的时候,他想要上老婆的床,先要拿武器酣战一番,打赢了才能有一宵春色。   现在,他老婆喊他上床都不愿意去。   云琅连忙道:“你看好了,别让她自杀了。”   霍去病冷笑道:“自杀?那也得有机会,刘二他们干的不错,逼得很紧,她没有机会自杀,如果真要杀她,早上弩箭了。”   不得不说,霍去病看人看的很准,一个家将冒着被战马踩伤的危险滚进了马肚子底下,挥刀砍断了战马的两只前蹄,正在作战的银屏猝不及防随着摔倒的战马滚在地上。   刘二丢掉刀子,一个虎扑就压在银屏的身上,第一时间就扯开银屏的嘴巴,塞了一根木棍,免得她嘴里有什么奇怪的东西。   其余家将也同一时间扑了上去按住了她的手脚,控制住了银屏之后,就打昏她,将她高高的举起来,快速的送到云琅面前。   云琅松了一口气,再看看战场上稀稀落落的战斗,就对李陵道:“全杀了!”   银屏被活捉,战场上的鬼奴齐齐的哀嚎一声,此时,想要逃走已经无路可走了。   一些鬼奴丢掉武器,跪在地上希望能活命,而早就杀红眼的李陵则不管你投降不投降,他只要首级!   战场上终于安静了下来……   隋越却匆匆的跑来了,指着躺在地上昏迷不醒的银屏对云琅道:“陛下有令,人犯交由常侍隋越审问。”   云琅道:“此女乃是刘陵的贴身侍女,太重要了,无论如何也要问清楚之后再做处置,也要避免她自杀。”   隋越阴声笑道:“如何处置女人乃是咱家的拿手好戏,卫将军多虑了。”   眼看着一个宦官将一枚粗大的银针刺进了银屏的后颈,云琅知道,这个女人完蛋了。   银屏被那群宦官如同对待贵人一般的将她塞进了一顶软轿抬走,曹襄吸着凉气道:“女人落在这群阉人手中,不如死了算了。”   霍去病道:“好在以后不会再有汉女和亲的事情了。”   云琅道:“是啊,是啊,如果不彻底打垮匈奴,这种事就不会停止……”   霍去病瞅一眼长门宫道:“陛下意犹未尽,又把角斗士从后山撵过来了。这可能是大汉朝规模最大的一场决斗!”   随着霍去病的目光云琅也看过去,果然,代表皇帝的龙旗依旧高悬,皇帝已经从巨盾后面出来了,打着黄罗伞盖端坐在一张椅子上,在他的旁边,满朝文武济济一堂。   宫墙下,刚刚获胜的汉军正在搜寻任何一颗可能遗落的人头,无头的尸体,也被长门宫宫奴一具具的摞起来,很快就形成了六座巨大的尸山。   血水从尸山中渗出,最终汇成六道血泉,从宫门高处倾泻下来,在低洼处渐渐形成了一汪湖泊。   浓重的血腥味随风飘荡,将阳光明媚的长门宫渲染成了人间地狱。   角斗士们沿着宫墙被骑都尉众人护送到了大门前。   武器依旧在手中,角斗士们却唱着悲歌,排着长队,在一个体型极为魁梧的斯巴达武士的带领下,在长门宫前列阵! 第五十章 我是来享福的   “我们像野兽一样厮杀   我的血流的毫无意义   流血牺牲换来的钱   装满了奴隶主的口袋   现在   我们决心为自己而战   哪怕战死在异国他乡   陌生人   如果你去了斯巴达   请告诉我的母亲   我死在了战场上   并非亡于无意义的角斗!”   大秦来的斯巴达人不算多,只有三十几个,就是这三十几个人单膝跪倒大声吟唱的时候,却让人心中暗暗生畏。   刘彻一句都没有听懂,宫墙上的所有人也是一个字都没有听懂,却没有一个人阻止他们的行为。   静静的待在那里等这些人吟唱完毕。   这是对武士起码的尊敬。   汉人从来都敬佩勇士,只有真正的勇士才有资格接受万人欢呼。   为首的斯巴达人吟唱完毕之后,就脱掉身上的战甲,脱掉身上的衣衫,赤身裸体的捡起一面圆盾,一柄长矛,将身体隐藏在圆盾后边,举着长矛向宫墙上的皇帝吼道:“皇帝,伊利亚向你挑战!”   这是一句很纯正的汉话,且说的字正腔圆,看样子伊利亚学这句话已经学了很久。   宫墙上的刘彻脸皮抽搐几下,就在刚才,他还觉得这些勇士非常的质朴,非常的具有武士气概。   如果他们立刻跪地效忠,说不定挑拣一下还能饶恕他们的罪行。   现在,被伊利亚这句狂悖的话全给毁了。   霍去病大怒,准备出战,却听见城墙上响起了鼓声,皇帝的龙旗也迅猛的向下压。   云琅叹口气对李陵道:“弩箭覆盖!”   李陵快活至极,摇动云琅的帅旗,早就做好准备的射声营立刻就在曲长,屯长的喝令下,射出了第一轮弩箭。   而宫墙上的床弩也在同一时间发动……   那些角斗士没活路了!   大汉皇帝刘彻不是遥远的西方那些野蛮人的王,并不以武力的高低来论他统治的正当性。   任何指向他的武器都是对神的不敬。   即便刘彻再想饶这个可怜的斯巴达人一命,在他向皇帝举起武器之后,也就变得不可能了。   开国之君或许会因为某种原因,放下自己的尊严来接纳一个重要的人,很明显,刘彻不是!   即便是多么重要的人也比不上他的尊严来的重要。   战斗变成了处决!   云琅看见伊利亚冒着箭雨举着圆盾向肃立在宫墙前边的甲士发起冲锋。   甲士们冷冷的看着他,并没有出击的意思,他们并不愿意冲进箭雨覆盖的范围里跟这个野蛮人较量。   由于背对着弩箭,无处不在的锋利的弩箭轻易地破开了他脆弱的皮肤,很快,这具背着无数弩箭的身体就扑倒在冲锋的路上,圆盾,长矛至死都被他握在手中。   云琅并不关心这些角斗士,他更在意皇帝那边,毕竟,这些弩箭是射向角斗士的,也是朝皇帝所在的方向射击的。   偶尔有一两枝特别强劲的弩箭落在甲士群中,被甲士轻易地挥盾荡开,这是战场上经常发生的事情,无人在意。   一轮弩箭过后,只有很少拥有盾牌的角斗士活了下来。   城头的鼓声再次响起,云琅叹口气,挥挥手,李陵再次下令发射,这一次是平射……   曹襄见箭雨绞杀了剩余的角斗士,这才松开捏着云琅衣袖的手,朝皇帝所在的方向射箭,需要莫大的勇气。   “陛下以后不会再下这样的军令了吧?”   云琅摇头道:“天知道,现在的陛下估计谁都不信!好了,战事已经结束了,我们后退三里,等待陛下进一步的旨意。”   后退三里地的军队不仅仅有卫将军府的牙兵,还有骠骑大将军的亲卫骑都尉。   刘彻见两支大军离开了长门宫,就对隋越道:“回宫吧,告诉云琅,去干他没有干完的事情。十天之内,朕要一个平安的上林苑,一切如昨!”   六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云琅统领的大军将所有未曾踏足的地方重新梳理了一遍,期间灭杀了十余支趁乱而起的小型奴隶暴动。   整个上林苑终于安静了下来。   悬挂在各处的奴隶尸体也被各处的官府按照卫将军府的吩咐取下来掩埋掉。   长门宫门前的战事被卫将军府广泛的宣传出去了……所有参与暴动的奴隶以及角斗士们都是死有余辜。   一张一弛之下,卫将军府也颁布了取消剩余奴隶脚上的镣铐的命令。   取消脚镣之后,奴隶们都非常的平静,那些已经认命的匈奴奴隶,变得更加认命,脚镣松开了却没有了逃奴也再无暴动之事发生。   知道了前因后果的司马迁犹豫良久,终于在东方朔的劝说下修改了记录。   取消了官逼民反的说法,只是用最平实,最客观的语言如实记录了元狩三年七月发生的事情。   带兵回到扶荔城的云琅没有来得及休息,皇帝就收走了他的虎符,这表示此次军事行动正式结束。   没了虎符,卫将军府的牙兵就归刚刚升官的军司马李陵节制,云琅再一次成了孤家寡人。   只能指挥得动他的五百亲兵。   扶荔宫的修造事宜继续进行,云琅显得很闲,就干脆带着家将回到了云氏庄园,再一次过上了半隐居的生活。   云琅一夜没睡,苏稚的叫声越来越虚弱,这让他心急如焚,顾不得那些讨厌的禁忌,推开产房的大门就一头闯了进去。   如果苏稚还是不能生产,他就决定冒险剖腹了。   一身白色麻衣的宋乔见云琅进来了,刚要让他出去,免得沾染了污秽之气。   就听云琅沉声道:“小稚快没有力气了。”   正在绝望中的苏稚听到了丈夫的声音,委屈的大哭了起来,一个劲的喊着要丈夫救命。   看的出来她非常的害怕。   云琅握住苏稚的手挤出一丝笑容道:“再努力一下,如果不能,我就给你做手术。”   苏稚汗出如浆,喘着粗气道:“我要是不成了,你把孩子拿出来,一定要把孩子拿出来……”   “胡说八道,大小我都要,耶耶来这个世界是来享福的,不是来遭罪的!现在,握住我的手,我们吸气,呼气……吸气,再呼气……好,就这样,快出来了……”   “耶耶,我真的不成了……”   “胡说八道,继续……”   云琅不记得自己是怎么从产房里出来的……   苏稚的命真的很好,她真的生了双胞胎,一男一女,正是苏稚向别人吹牛的内容。   收拾干净之后,留在云氏等候消息的一大群贵妇们就冲进了苏稚的房间看双生娃娃。   卓姬伺候丈夫喝茶,因为她发现丈夫的手抖得厉害,抓不住茶碗。   “大汉国不是没有丈夫给妻子接生,身份这么高的您还是第一位。”   云琅喝了茶水之后,魂魄安定了下来,看一眼卓姬道:“你要是还能生,下次我给你接生!”   卓姬吃吃的笑着拍了丈夫手臂一下道:“妾身怎么就不能生了,就是您来我房间的时间太少了。”   云琅叹口气道:“生什么生啊,以前你跟小乔生产的时候我都不在身边,想象不出你们遭的罪。以后,就看天意吧,老天要给,我们就要,不给也不强求,好歹四个孩子了,老天已经不算亏待我了。”   卓姬瞅着云琅的脸有些失神,半晌才道:“有时候妾身觉得您就不像是大汉人,您的想法总跟我们不一样。妇人生孩子本身就是过鬼门关,哪有因为害怕妇人死就不要孩子的?您给小稚接生的时候也不嫌污秽,谁家男人会干这样腌臜事情,更别说您堂堂的卫将军了。您是不知道,小稚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您的样子不知道有多吓人,估计您在两军阵前该是这副模样吧。满屋子的仆妇都战战兢兢的,生怕小稚有个不测,您就会暴起杀人。”   云琅淡淡一笑,伸出指头挑着卓姬的下巴道:“耶耶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快活的过一生,不是来经历什么伤痛的,更不是来品尝人间苦难的。” 第五十一章 人生的意义不大   人的诉求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不断变化的。   少年的时候豪气万丈,总以为天下少了自己就会黯淡无光,奋斗到一定高度之后又会发现,自己对世界的认知好像出了什么问题。   度过迷茫期之后,想要重新立志,却已经力不从心,只好人云亦云的想把时间早早混完,期待来生。   都是第一次做人,没有经验可以遵循,把日子过的乱七八糟的才是必然。   云琅自然是一个特例,他的时间折回去了很多,多的让他有些措手不及。   即便是第二次活人,他依旧觉得自己的生活算不得完美。   以前不知道是谁说的,他说——人如果有机会再活一次,基本上都能活成圣人。   很明显,云琅是一个烂俗的人,成为圣人的可能性不大,怀抱两个孩子笑的像一个白痴一般。   生命的终极意义就是延续基因,就这一点来看,云琅目前做的很成功。   这让云音跟云哲两个孩子很担心会失去父亲的宠爱。   马上,当他们接触到父亲宠溺的眼神之后,立刻就觉得自己想多了。   宋乔是不担心的,因为嫡长子继承制在大汉就是受命于天的表现。   丈夫就算是再宠爱这两个小的,也无非是给他们创办一份家业而已,而云氏的家业之庞大,早就不是一个人能掌握得了的。   整整一个月,云氏都在大宴宾客。   休整过来的苏稚豪气干云的坐在一堆妇人中间,旁边的两个乳娘抱着她的两个孩子如同门神一般守在她身边,接受那些连名字都叫不上来的妇人们的祝贺。   她喜欢这样的场面。   云琅,曹襄,霍去病,李敢四人却来到了何愁有居住的山居,今天,是何愁有告诉他们结果的日子。   何愁有喜欢清幽,所以他居住的山居是最偏僻的一座,有两个年老的宦官跟宫人伺候他。   这两人都是阿娇送来的,让何愁有每日去云氏吃饭也太难为他了。   “我之所以不给你派仆役,就是想希望你能住到庄子里面去,哪里人多一些,也热闹,孩子们也在,这样你就不会寂寞了。”   看到正在劈柴的何愁有,云琅旧话重提。   “老夫一辈子干的都是鬼蜮之事,跟活人一起过日子,会折了孩子们的福分。现在,有这两个老厮照顾衣食已经很好了。”   何愁有随口回答一句,就丢下斧头,邀请云琅一行人进屋子说话。   老宫人送来了茶水,就躬身退下,虽然年迈,腿脚依旧灵便,是一个干惯了活计的人。   “别看了,她们就是寄居在我这里的两个老奴才,留在长门宫就是两个被人欺负的货,来我这里至少可以吃饱穿暖,过的清闲。至于我,安静了这么些年,陛下已经忘记我的存在了,我知道的秘密也不再是什么秘密了,没有人惦记我,终于可以自在的活下去了。”   云琅陪着笑脸道:“那就更应该把剩下的日子往有滋有味里过,不是我说你,你以前过得日子基本上不算日子。”   何愁有大笑道:“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曹襄抱着茶杯百无聊赖的打量着这座不算大的山居,原本明亮的房舍遮上厚厚的帷幕之后,就显得极为阴暗,屋子里潮乎乎的,大夏天,壁炉里依旧点着火。   在这里待久了很不舒服。   霍去病抽抽鼻子朝何愁有道:“这房子是您居住的地方,没必要弄成刑房吧?”   何愁有笑道:“年纪大了,就懒得折腾,这里有空房间,收拾出一间合用的还是没问题。反正就住着三个人。”   “那个叫做农桑的胥吏是刘陵派来的?”云琅还是忍不住问道。   “昔日淮南王的属下,淮南王死后,刘陵就接手了昔日淮南国安置在关中的眼线,现在,刘陵才是淮南国那些人的主公。都是人家的家臣,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明知匈奴人败亡在即,也会继续效忠刘陵。”   “你们这些年没有闲着,人家刘陵郡主也没有闲着,匈奴那里休养生息,关中这边编织眼线,三年布置下来,已经有了不错的实力。至少,弄死朝中一些大臣引起混乱,还是不难的。”   “他们这么干了?”   “已经开始了,不过,你很倒霉排在第一个,按照那个农桑的说法,他们倒不一定要杀你,如果能活捉你最好,杀你,是最后的手段。小子,可以啊,这么多年了,还能让刘陵那个水性杨花的女人惦记。”   曹襄大为惊愕,在他的印象中何愁有这人就是一个活死人,刚才这个活死人居然会开玩笑了。   于是就大着胆子问道:“小子现在可以摊开腿坐了吧?”   何愁有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了,慢悠悠的道:“知道老夫厉害的人越来越少了,畏惧老夫的人也越来越少了,就剩下你们几个,等老夫死之后,你们就可以放肆了。”   正在看何愁有审讯记录的霍去病丢下记录本子,叹口气道:“西域三十六国是关键啊。”   何愁有笑道:“匈奴人在中原打不过大汉,在草原打不过大汉,估计在沙漠里也打不过大汉,自然就要找一些能打的过的人来打一下,维持匈奴人的狼性。   北海之地偏远,寒冷,并非久居之地,匈奴人自己的歌谣里说——来到北海,匈奴再无美人,来到北海牛羊不再蕃息,可以想得到,那样的苦寒之地怎能让刘陵满足?   或许,匈奴人认为这是他们的祖地,刘陵绝对不会这样认为的,向外扩张是必然的。   另外啊,伊秩斜已经去伺候昆仑神了,现在匈奴的大单于是刘陵的儿子莫乎尔,蒙查那个北匈奴的休屠王现在成了左贤王,整日居住在刘陵的账房里,宛如大单于一般。   我估计,这个蒙查要是再这样下去,很可能会成为伊秩斜第二。   对了,安排农桑靠近你的人是一个汉人叫做彭春,你认识的,彭春把你的喜好摸的通透,这才给这个叫做张春的人改名叫做农桑,结果呢,你还偏偏在名册簿上点了这个农桑这个人。   以后做事尽量做得无规律一些,总是保持一致,会让人捉到弱点的。”   “他的同伙呢?”   “只有一个,等我按照这家伙的口供找到地方的时候已经人去楼空。我想了很久之后才明白,这家伙故意拖延坚持了一天才交待出自己的同伙,这说明,他们之间的联系是有时间限制的,超过一天,就说明出事了,上边的人自然就会逃走。没想到刘陵这个女人竟然会这么聪明!”   云琅苦笑一声道:“这是我当初教给刘陵的逃生之法,被她活学活用了。单线联系,互不接触!”   何愁有咕咕的笑了起来,指指云琅,就起身打开最里面的一扇门道:“进来看看!”   云琅,霍去病,李敢跟着走了进去,曹襄依旧坐在地上喝茶,他对那扇门里面的场景一点好奇心都没有。   自从小时候看到被何愁有切割的整整齐齐摆在盘子里的表哥之后,他就对何愁有的作品没有任何窥探的欲望。   房间很干净,却有浓重的血腥味,农桑或者张春,赤身裸体的躺在一张厚重的木头案子上。   他依旧活着,云琅,霍去病,李敢却认为他最好快点死掉,这对他来说要好的太多了。   “在我手下坚持了一天,算是刘陵的忠贞之士。”   何愁有说着话就拿起一根羽毛从农桑的剥掉皮肤的大腿上掠过,顿时,农桑没有皮肤的大腿就用力的绷紧,可以清晰地看到肌肉是如何运作的。   没听见农桑的惨叫,何愁有指指农桑的嘴巴道:“舌头被我缝起来了,等他吃够了苦头,再松开舌头,那时候,不管我问他什么事情,他都会很快招供的。” 第五十二章 成为怪物的刘陵   何愁有的刑罚是简单粗暴的,他只想用排山倒海般的痛苦来压垮这个叫做农桑的人。   看到农桑的模样,云琅就想起银屏那个女人来。   这几天长门宫大门紧闭,皇帝,阿娇以及满朝文武大臣都待在长门宫里,没有一人出来。   这样的场景实在是太诡异了。   回到大厅的何愁有再一次缩在壁炉边上,瞅着云琅四人道:“知足吧,这个时候还能放你们四个在外边招摇,长门宫里的那些人还不知道多羡慕呢。   刘陵的侍女被活捉了,一定会供出很多事情来,这一切应该在刘陵的预料之内,侍女不招供,或许天下太平,侍女招供了那就是天大的麻烦。   陛下知道了那些人暗地里做的事情,就会一查到底,查下去的结果就是件件事情都确凿无疑啊,以老夫对刘陵的了解,她不会在这一点上犯错的。   一旦牵涉过多,以陛下的性格,绝对会毫不留情的连根拔起,而连根拔起的结果呢,就是牵连太大。   刘陵用两千人的鬼奴军,就能给大汉造成巨大的创伤。   云琅,你失算了,见到那个侍女的时候,你就该第一时间杀死她,不要听他说的每一个字。   天底下有绝对忠贞的臣子,可是呢,这些人只是极少数,大部分的人呢,其实没有为国尽忠的想法。   他们呢,有的是为了自己的小家,有的是为了权力,有的是为了金钱,总之,很多人的诉求都不相同。   但是呢,有一点是相同的,他们尽管有各种各样的私欲,却没有一个人希望大汉国灭亡,倒塌。   这样的诉求,才是陛下能够掌握天下的力量源泉。   在这个诉求下,有很多人觉得天下人都这样想,就难免会干一点损害大汉国基石的事情,认为自己一人偷偷地干一点无伤大雅,反正大汉国足够大,足够强盛,用大汉国的利益为自己或者为自己的家族换一点利益是无所谓的事情。   问题是,这样想的人多了,大汉国还经得起他们这样消耗吗?   不知道的时候,陛下或许会宽宏大量一点,一旦知道了,你们以为陛下会容忍这些蛀虫继续戕害他的帝国吗?   看着吧,一场血腥的屠杀就要开始了。   这才是刘陵派遣鬼奴军进入上林苑的真正目的。”   云琅,曹襄,霍去病,李敢面面相觑……   “回去吧,这事跟你们无关,千万不要自找麻烦,陛下一旦下定了决心,就绝对不会手软。他不会容忍这些人在他即将登上大汉国列祖列宗都没有登上的光明顶之前,葬送掉这一切。”   霍去病瞅着缩在锦榻上瘦小的何愁有,深深地一礼,他今天算是见识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老谋深算。   云琅走出何愁有的住处,也忍不住喟叹一声。   刘陵这个女人成长的太迅速了,她似乎天生就该是一个优秀的政治家,她的才能在以前是被所有人都低估了。   人人以为她只是一个以色相达成目的的艳妇,在她有了足够支撑她野心的力量之后,爆发出来的光芒让人不敢逼视。   如果云琅知道刘陵有如此卓越的才能,无论如何都不会帮助她去匈奴的。   这个女人对大汉的危害比伊秩斜要大的多。   她是匈奴大单于的阏氏,可以名正言顺的挟她年幼的儿子从而号令天下匈奴人。   她还是大汉的翁主,身体里流着真正的刘氏皇族之血,原本在匈奴地浑浑噩噩度日的流浪汉人,在被大汉国舍弃之后,有了刘陵的存在,他们立刻就有了新的希望跟目标。   此时的鬼奴军,绝非昔日的匈奴人的奴隶,而是刘陵最为青睐的一支军队。   “我制造出来了一个怪物!”   曹襄苦笑道:“这话还是我们兄弟自己知道就好了。”   霍去病笑道:“这样才有意思啊,杀一群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并不能带给我荣耀。”   李敢挺直了腰背笑道:“准备把,我们四兄弟一起走一遭北海。”   云琅摇头道:“估计走不了北海,匈奴人恐怕正在西迁!悬挂在陛下书房里的那幅《世界地图》,我相信,刘陵应该已经见到了。世界如此之大,刘陵怎么可能在苦寒之地与大汉军队拼死一战,要知道,匈奴人本身就是游牧之民,只要有水源,有青草,他们就能安身立命。现如今,大汉国才是匈奴人致命的威胁,她打不过,可以走……”   霍去病毫不在意的道:“如果是那样,大汉的铁蹄正好也跟着匈奴人的脚步去域外看看,没什么不好的。最好能走到海角天涯,让我真正的见识一下这天下到底有多大。你们难道不觉得一辈子都在路上,一辈子都在征战,该是多么快活的一种日子。说好了,如果刘陵准备往西逃跑,我们兄弟就追上去,不杀了她誓不罢休!”   云琅,曹襄,李敢三人可没有霍去病的这种心思,见霍去病慷慨激昂的说完了,三人齐齐的摇摇头,表示不想跟着他去域外发疯。   长门宫里的刘彻心情也非常的差,急促起伏的胸膛证明他的心此刻正在愤怒的膨大,血管里的血液正在沸腾。   王温舒匍匐在地上,将额头贴在地板上,他的调查奏章已经呈递给皇帝半个时辰了,皇帝始终一言不发。   他知道这封奏折会在大汉朝堂掀起多么可怕的狂澜,一个被勋贵们引为座上宾的汉商彭英祖,居然就是匈奴鬼奴军首领彭春,他不仅仅执掌着鬼奴军,更是刘陵掌控汉地细作的头目,同时也是刘陵依靠为左膀右臂的人物。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物,通过大量的钱财,以及各种奇珍异宝装扮自己,最终成为了勋贵们口中的奇人。   人人恨不得倾心接纳,与他交友为荣。   匈奴人完全离开了龙城去了漠北,鬼奴军却全部留了下来,这比匈奴人留下来还要让人担心。   “鬼奴军首领彭春捉拿到了么?”   刘彻干涩的声音在大殿上响起。   王温舒连忙道:“回禀陛下,种种迹象表明,彭春已经离开了上林苑。”   “他去了哪里?”   “代国!”   “看来代国,太原国已经成了鬼奴军肆意往来之地了,代王刘参尸位其上,不能守国,诏命除国!”   王温舒直起身子拱手道:“启禀陛下,代王刘参尸位其上是因为罹患重病,早就不能视事,自元朔六年,所有国事都托付于代国相丁邈,东曹掾王严。微臣查实,代王刘参的旨意不出王城已经很久了,陛下若要问罪,微臣以为,丁邈,王严难辞其咎!”   王温舒贴心的话语,让愤怒的皇帝长出一口气,心情似乎平缓了很多。   “命汲黯接任代国相,张昭出任东曹掾,廷尉府派员锁拿丁邈,王严进京。”   王温舒领命,却没有离开,依旧眼巴巴的看着刘彻手中的奏折,他相信,皇帝还有更加重要的工作让他去干。   没想到皇帝站起身子,来到香炉边上,点燃了手中的奏折,亲眼看着奏折燃烧最后化为灰烬。   王温舒跪行两步想要阻止皇帝这样做,刘彻看着王温舒道:“这口气朕咽下去了,我要看看,刘陵还有什么过人的手段,来让朕为当初没有杀她而后悔!”   王温舒低下头,站起身弯腰退着离开了大殿。   阿娇从帷幕后面走出来,从皇帝手上拿走香炉盖子,重新扣好,握着刘彻冰凉的手道:“好大的气魄!”   刘彻幽幽的道:“如果杀人能够解决问题,朕何惜杀人,既然杀人于事无补,朕不妨收起杀心,看看后面的变化。朕有百万猛士在手,任何阴谋诡计在朕的大军面前都不过是土鸡瓦狗而已!” 第五十三章 总归是要生活的   跟云琅相处时间长的人一般都会总结出一个规律。   那就是,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人能回答你所有的疑问,比如董仲舒!   给出的答案能让你对这个世界没有畏惧感的人则只有云琅一人。   刘彻以前觉得自己对这个世界的认知已经达到了一个很高的程度。   自从董仲舒献上了他的儒学,他就觉得这个世界上发生的任何事情都跟他的行为息息相关。   没人能准确的知晓自己明天要干的所有事情,因此,刘彻觉得自己的未来充满了不确定性。   至于云琅……   对于刘彻来说,跟云琅之间的争斗过程就是一个修心养性的过程。   这么些年过去了,刘彻的脾气变得平和了很多,虽然还是喜欢杀人,可是,这些年,他干的最残酷的一件事情就是吧子钱家无盐氏一族发配去了田横岛。   李蔡这个丞相犯罪,他都在李蔡自杀之后就赦免了他的全家,没有诛连问罪的意思,哪怕他知道李蔡的两个儿子进入了卫将军府衙开始自己的官宦生涯之后,也能做到一视同仁。   天之子有天之子的麻烦。   主要就是天之子不能犯错,皇帝这个天之子犯错了,就代表着上苍犯错了,而上苍是一定要公平的,不公平的上苍对那些笃信上苍是公平的人来说打击太大。   “苍天有眼!”   这是王温舒在云琅跟前第三次说这四个字了。   云琅特意从窗户里探出脑袋瞅瞅外面的天空,然后疑惑的看着王温舒道:“没看见!”   王温舒笑道:“有的!”   云琅再次朝外边看一眼肯定的道:“没有!”   王温舒大笑道:“我就是受苍天之眼委派来人间清理不公之事的。”   云琅探出一根指头,顶着坐在椅子上的王温舒的眉心道:“站起来!”   王温舒不解的看着云琅。   “站起来!”云琅又说了一遍。   王温舒见云琅不像是在开玩笑,就准备起身,然而,他努力了几次之后发现,自己竟然无法站起来,云琅顶在他眉头的手指并未用多少力气,他一个可以跟匈奴人面对面厮杀的强者,竟然无法啊站起来。   见王温舒努力了几次都失败了,云琅收回手指,给王温舒倒了一杯茶道:“你看,就是这个样子。   我知道你说的天其实就是大道,可是呢,大道无形,千变万化,昨日可能是水,今日可能就是木,到了明日又有可能是金、是火。   我们人类总是不自量力,以自己固有的人的形态去掌握变化无穷的大道。   这就是我们的问题之所在。   人的事情应该交给人去做,老天的事情就该归属老天去做,李聃在他的《道德经》中已经说得很明白了。   我们面对天地的时候,其实力量很小,处在一个受支配的位置上。   既然已经是老天放在砧板上的一块肉,就要有做肉的觉悟,努力做一块被食客称赞的好肉才是正经。”   王温舒迷茫的厉害,他不明白云琅的行为以及这些晦涩难懂地话到底要达成一个怎样的目的。   好在,他的记性很好,云琅说的话他一字不漏的记忆了下来,准备回去之后慢慢咀嚼。   不过,身为官员,他还是敏锐的发现,云琅对他提出来要扩大追责范围的建议并不积极,甚至有些怪他多事。   送走了王温舒,云琅很满意,能用似是而非的道理忽悠的别人摸不着东南西北一向是云琅的特点。   尤其是面对王温舒这种他从骨子里就讨厌,又不能太过得罪的人,云琅就非常的喜欢装高人。   人家既然诚心诚意的来请教,自然就不能让人家失望而归,随便用后世强大的归纳大法抛出来一个看似很有道理,却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道理,就足以让王温舒这种喜欢把事情往深了想的人心满意足。   三人行必有我师,想来王温舒对这句话这时候应该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   张安世最近很碍眼!   他已经放弃了对自己的要求,整日里胡吃海塞,还沾上他老子的坏毛病,没事干就喜欢走一遭青楼。   最近事情多,云琅没有时间跟机会来教训他,眼看着他一步步的堕落了,这是云琅绝对不能接受的。   原本还想好好谈谈话的,推开张安世的房门,就看见这个家伙身边堆着两座冰山,面前放着一锅热气腾腾的炖肉,更过分的是在他对面,还有曹信,霍家的一二三,李敢的儿子李禹,一样赤裸着上身,还低声唱着歌,有说有笑的吃肉喝酒!   于是,一个在炎热的夏天,赤裸着上身饮酒,吃肉、唱歌的胖子就被云琅用鞭子撵的满庄子乱窜。   云琅就不明白,一个个好好地英俊少年,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如同吹气球一般变得圆滚滚的,这让门下无丑男的云琅极为愤怒。   “我也没办法啊……”   张安世抱着脑袋缩在墙角等候先生的鞭子往下落,嘴里还发出绝望的哀鸣。   云琅手里的鞭子没有落下来,而是气咻咻的招来一张凳子坐下来,用鞭子指着张安世道:“说,给我一个理由,免得总说我不教而诛,如果不能说服我,钱庄你是不用去了,我会把你丢进军营搬三个月的石头,直到你这一身肥肉被消耗光为止。”   “我耶耶就胖!”   “胡说八道,你耶耶临死前的样子我都见过,他哪里胖了?身为云氏子弟,你居然连嘴都管不住,我还指望托付大任给你么?”   “学生每日里交往的人都是财主,想要谈事情,就会有酒肉歌舞伺候。有时候还会通宵达旦,时间长了,弟子的肠胃就变得宽大,总是感觉到饿。不吃点东西就浑身不安,久而久之,身子就变得沉重了。连学生自己都搞不明白。”   云琅听了张安世的抱怨,叹口气道:“是我遗漏了。”   张安世小心翼翼的道:“这是弟子的错,以后不敢胡吃海塞了。”   云琅笑道:“我总以为你的年纪还小,却忘记了你已经是一个十八岁的成人了。明日我去拜会你母亲,问问她对你亲事的看法,你该成家了,别人像你这么大,孩子都有两三个了。”   张安世瞪大了眼睛,他想不通自己胡吃海塞跟娶亲有什么关系!   他觉得自己现在的日子过的不错,想要美人了,把银子丢出去,什么样的美人儿都有,最重要的是,少年风流别人还说不出什么来。   自己年华正少,凭什么就要娶亲?   云琅接着道:“喜欢谁家的大女?如果有目标就告诉我,你师娘去说亲事,还没有几家敢拒绝。”   张安世一听大女两个字,浑身的肥肉都哆嗦了起来。   长安的大女都是些什么人?   全是勋贵们从小训练出来掌家立业的女子……娶这样的女子不用挑长相,也不用挑家世……   张安世敢打保票,这些大女一个个绝对都是温婉可人的人,绝对是能把丈夫训练成追索权力的机器的模范。   男人们想要什么样的妻子,她们就会变成什么样的妻子,把男人伺候的无微不至,哪怕是男人想要纳妾,也不用男人张嘴,她们就会把美人主动塞进男人的床。   只有一样不好……她们对男人唯一的期望就是希望男人能给她一个绝对辉煌荣耀的未来!   张安世舔舔发干的嘴唇低声道:“弟子以前发过誓言,不能做到货通天下,弟子发誓不娶!”   云琅冷笑一声道:“你最好自己挑拣一下,等我跟你母亲商议好你的娶亲对象之后,我不觉得你有选择的余地。”   见自家先生脸色难看,张安世从善如流,咬着牙道:“家世越糟糕越好,长相越漂亮越好!” 第五十四章 后顾之忧   经历了此次上林苑事件之后,云琅最大的感悟就是自己做事情的方向不对头。   初来大汉国的时候,在跟太宰谈话的时候,他说过,自己最大的梦想就是舒舒服服的活一回。   他也是这么做的。   只是这里的生活条件太差,他才想到赚点钱改善一下生活,由于这里的衣食住行条件过于单调,他不得不从头开始建设自己的生活,努力让生活享受不会比后世差多少。   然而,就在他努力改善自己生活的时候,这个世界也在改造他。   很快就把一个胸无大志的人改造成了一个慷慨激昂的大汉志士。   以天下为己任的人一般都不会照顾好家庭生活。   因为美满的家庭生活跟雄心壮志是相违背的。   云琅不明白自己以天下为己任的想法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并且从一出现,就驱动着云琅烟尘滚滚的向前跑。   现在,终于跑到了卫将军这个位置上。   权利与责任无论在任何时候都是相等的,并不会随着你的意愿有什么改变。   不过,云琅觉得自己现在还有改正的机会,至少先从关心张安世的婚事开始。   张汤的母亲听闻云琅前来拜访,头一天就开始清扫家园,并且毫不吝惜的宰杀了一头牛,等待云琅到来。   云琅在去拜访张汤母亲之前,先去鸿固原拜谒了张汤的坟墓。   区区三年多时间,张汤墓边上的松柏已经一丈多高了,因为有人照看,所以坟丘保存的非常完好,即便是坟墓前的青石便道都被打扫的非常干净。   张安世摆上贡品之后,就被跪在一边看先生拜谒亡故的父亲。   云琅盘膝坐在张汤的坟墓前,默不作声的与张汤喝了一壶酒,他喝得酒自然是下肚子了,而张汤喝酒的方式只能是把酒倒进泥土中。   张汤是云琅来到大汉国之后,接触的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位大汉官吏。   对这个人他本来是充满厌恶之情的,后来慢慢相处下来,云琅就释然了,张汤,毕竟只是一个人罢了。   只要是人,就有属于人的所有优点跟缺点。   张汤这人不过是优缺点格外明显而已。   总体上来说算是一个为了理想努力奋斗的人。   一壶酒下肚,云琅叹息一声就站起身,对张安世道:“以后喊我师傅吧!”   张安世欣喜若狂,恭敬地拜倒给云琅行礼。   直到今天,他这个西北理工二师兄的名号总算是定下来了。   行过礼之后,张安世笑嘻嘻地问道:“以前弟子总想列于师傅门下,师傅总是不同意,今日为何会会答应。莫非是弟子这一年来干的事情比较和师傅心意?”   云琅看了看张安世依旧肥胖的身体道:“你现在就是为师门下的耻辱。”   张安世早就不在乎云琅施加给他的羞辱,又朝父亲的坟墓叩拜一下,问道:“莫非是看在我耶耶的颜面上准许弟子列于门墙之下?放心,就算是如此,弟子也绝无怨言。”   云琅神色难明的看着张安世道:“因为,我不要你,就没人要你了,知道不,你其实很可怜啊。”   张安世不以为意的道:“弟子上有祖母,母亲,兄长,阖家欢乐,断然不是丧家之犬。”   云琅叹息一声道:“你父亲的爵位恢复了,陛下将决定谁来继承你父亲的大庶长爵位的选择权给了我。你想继承么?”   张安世大笑道:“原来如此,我兄长乃是嫡子,由他继承再好不过。至于弟子,我觉得我将来的成就不会止步于大庶长,否则,这些年弟子在云氏所学岂不是白学了么?”   云琅点头学到:“这就对了,大丈夫光屁股打下来的天下才值得自豪,依靠祖宗算不得好汉。”   张安世笑道:“弟子也是这么想的。”   “那就说好了,你耶耶的爵位给你兄长,你继续在云氏门下求学,等你觉得自己有了闯荡天下的本钱了,自去就好。”   张安世毕竟是聪明人,狂喜过后,立刻就皱起了眉头,拱手道:“师傅为何会说弟子是丧家之犬?”   云琅苦笑道:“因为你母亲邀请我在拜见你祖母之前,与她在你家前宅叙话。”   张安世脸上的笑容立刻没有了。   “为了爵位?”   “应该是,而且你母亲的意思是不给你,要给你兄长。”   张安世强颜欢笑道:“不无不可。”   云琅拍拍张安世的肩膀道:“我准备跟你母亲叙话的时候,直接把事情挑明,申明将爵位给你兄长,免得有什么奇怪的事情发生。”   张安世面无表情的道:“不用事先挑明,弟子准备看看大母会如何做。”   云琅摇头道:“别试探,人心经不起试探,试探清楚了,受伤害的只会是你。”   张汤摇头道:“大母并非庸人,弟子十三岁的时候背着行囊来师傅府上求学,只想有一天能够光耀我张氏门楣。这几年以来,弟子苦心孤诣的为张氏的将来考虑,希望以一人之力让张氏再次兴盛。按理说,弟子来继承爵位对张氏来说是最好的结果,大母不会看不到。”   云琅笑了,再次拍拍张安世的肩膀道:“母亲变大母,你心中恐怕早就有定数了吧?”   张安世翻掌拿出一枚云钱道:“弟子可以与师傅打赌!”   云琅晒然一笑,张安世这是在为张氏挽回最后的一点颜面,结果在他看来早就注定了。   恢复爵位的消息张氏已经知道了,张安世之所以丝毫不知,恐怕不是什么好兆头。   张汤的母亲是一个人物,云琅在张汤去世的时候就见识过,一个不准自己儿子厚葬的母亲,应该是一个有见识的。   至于张安世的这位大母……云琅也掏出一枚云钱放在张安世手心,帮他握住拳头道:“我希望你能赢!”   张氏昔日破败的宅院早就被张安世修缮一新,他的兄长张贺也已经被皇帝敕封为忠义郎,渐渐有了一丝大家宅邸的模样。   张贺见到云琅毕恭毕敬,即便是在接受云琅祝贺的时候,他的腰也一直都是弯曲的。   张汤夫人见到这一幕,心中暗自叹口气,她的大儿子比起那个器宇轩昂的小儿子来说,还是相去甚远。   不过,这也怪不得张贺,指望张贺这个在小吏圈子里打转的人去跟年纪轻轻就掌控一个巨大的云氏钱庄的张安世相比,这对张贺来说是不公平的。   从少年时期,张安世起步的地方就比张贺高出太多了。   眼看着小儿子出人头地,张汤的夫人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张安世看起来更像是云氏的子弟。   “听闻叔叔今日去看了亡夫,亡夫可安好?”   云琅笑道:“喝了一壶酒,看样子还不错。”   张汤夫人又道:“劣子安世,在叔叔门下就学,可还恭敬?”   云琅道:“优劣参半,总体上来说还算是有所进益。”   张汤夫人笑道:“如此,妾身就放心了。”   云琅见张汤夫人并没有邀请自己去拜谒张汤母亲的想法,就拱手道:“某家此次前来有两件事,还请嫂嫂权衡。”   张汤夫人道:“叔叔请说,未亡人无有不允之理。”   云琅道:“其一,张公身死,官除爵废,殊为可惜,陛下虽然颇为后悔,然死亡之人终不能复活。近日陛下因上林苑叛乱一事,觉得杀孽太重,遂大赦天下,皇恩浩荡之下,张公也在赦免之列。于是,按照国朝律法,张公虽然微有瑕疵,然除官一途就可惩罚其昔日的罪过,因此,张公的大庶长的爵位却保留了下来,现在正是父死子替之时……”   张汤夫人勃然色变,急忙道:“亡夫的爵位唯有长子张贺继承,此事断无商量的可能!” 第五十五章 处世之道   云琅,张安世从张氏出来之后,云琅就笑着对张安世道:“你现在娶老婆的标准不打算改变一下吗?”   张安世回头看看张氏的黑色大门,摊摊手道:“全凭师傅做主。”   云琅笑道:“是不是有一种被家人抛弃的感觉?”   张安世道:“以我大母,大哥的胸怀,做出这样事情不奇怪啊,我本来就没有奢望,所以也就谈不到失望。大师兄一把火把自己家烧成了白地,如果不是他还有一点理智的话,我估计他会杀掉他的父亲,造成人伦惨剧。说起来,我不过净身出户而已,比大师兄好多了。”   云琅上了马车,扶着车窗对张安世道:“陛下其实希望你能执掌张氏,他又不想让你太顺利的成功,所以就把我们师徒放在一起烘烤一下,看看能出什么油。   他以为你不会放弃大庶长的爵位,毕竟,有了这个爵位你至少可以少奋斗十年。   他也认为我对你寄予厚望,希望你能早日进入大汉朝堂,提前帮帮云氏。   又把决定权给了我,先让我破坏掉嫡长子继承这个制度,最终让我成为勋贵中的异类。   让你成为一个孤臣,最后走你父亲的老路。   结果,我不在乎,你也不在乎,最终便宜了张贺。   所以说啊,这一场跟陛下斗法,我们没赢,也没输。   小子,一日为鹰犬,终生为鹰犬,当皇帝的鹰犬太危险,而我希望我的弟子一个个都长命百岁。   告诉你,活的足够长久,也是一种胜利,无论你的敌人以前赢过你多少次,他活的没你长,你就赢了。   活着才能有无数种可能,死了,就是一抷黄土,还是一抷散发着臭味的黄土。   你今日新入我西北理工门下,那就要学会第一个道理——云氏门下只走最稳妥的大路,富贵险中求这种念头要不得!”   张安世想了想,最终抱拳施礼道:“弟子铭记于心!”   云琅挥挥手道:“去吧,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知道你心情不好,适当的发泄一下是个不错的主意。”   张安世攀上马车坐在云琅身边道:“那样的话弟子还是跟师傅回家的好,至少回去之后有足够好的美食可以让我调换一下心绪。”   云琅叹口气道:“别带坏曹信他们,另外,霍二在的时候,不要赤裸着上身,会把这个女孩子教坏的。”   张安世嘀咕一声:“六岁的孩子有男女之别吗……”   张贺目送云琅的马车离开,弯着的腰这才直立起来,轻咳一声,抖抖袍袖,就迈着方步走进了张氏大门。   给云琅准备的牛没有人吃,张贺认为正好在家里大宴一下自己昔日看不起自己的同僚,好好地出一口气。   张家的太夫人送走云琅之后,就重新回到了自己的院子,吩咐老仆把早就收起来的织机拿出来清扫,打理一下。   张氏听闻此事,匆匆赶来流泪道:“张氏家业眼看就要兴旺了,母亲因何还要亲自劳作?”   太夫人看着儿媳叹口气道:“你没能守住丈夫,现在又没能守住儿子,事事都做错啊。现在,趁着我的身子骨还算硬朗,多织一点布积存起来,将来好作为养老之资。”   张氏哭诉道:“母亲只知道安世是张氏子,难道就看不见张贺也是张氏子么?”   太夫人伸出枯瘦的手,给儿媳擦干眼泪,抚摸着她的脸庞道:“你是一个好的,这些年吃了多少辛苦,为娘看在眼中,如今,总算是有好日子过了,你这样作为娘一点都不怪你,也是我为什么没有在君侯面前反对的原因。可是,孩子啊,你出身低微,在你丈夫贫贱的时候嫁给了他,在你丈夫飞黄腾达的时候他又冷落你,没有教会你什么才是勋贵家的大妇该做的事情。眼皮子浅是必然的。”   张氏听母亲这样说,刚刚下去的眼泪又浮上来了,哽咽着道:“安世有云氏为靠山……张贺堂堂九卿之长子却只能屈身为胥吏,这不公啊。”   太夫人张开干瘪的嘴巴无声的笑了,拍着儿媳的脑袋道:“这世上哪来的公平?   你丈夫为大汉国不可谓不勤,侍奉皇帝不可谓不忠,然一纸诏令下来,他只能伏剑自杀,这里面有公平可言吗?   一个人有大多本事才能承担多大的责任,没有本事却身居高位者,可有一人有好下场?   张贺这孩子心性自小就懦弱,在家中常常有豪言壮语,在外边却每每色厉内荏,上不能给皇帝高明的建议,下不能威压麾下的部属。   长此以往,必遭横祸!   从今日起,你还是跟我在内宅养蚕,织布,博取一个贤良名声,或许能免遭横祸。”   张氏太夫人是皇帝都赞扬的贤人,张氏向来唯太夫人之命是从,这一次,如果不是长子求告,她也不会擅自作出这样的决定,听母亲这样说也有些惊慌。   连忙道:“安世不会坐视不管吧?”   太夫人苦笑道:“如果是以前,一定不会的,现在,很难说,云琅居心叵测,他看中安世才学,想要收归门下,一个大庶长的爵位,云琅并不在意,却能用它来离间你们母子。今日你也听见了,安世居然将云琅尊为师傅,而不是以前他口中的先生。这就说明,安世本来就没有与他兄长争大庶长的爵位,之所以特意提出来,恐怕就是在绝了安世回家的心思。云琅前些天遣人问候老妪的时候,曾经提到了安世的亲事,这一次一个字都没说。看来,我们张家已经失去了自己的麒麟儿。”   张氏骇然……   就在她们婆媳内宅叙话的时候,就听到外宅方向乱糟糟的,派遣老仆去查问过,才知道,张贺准备大摆酒宴,明日邀请同僚共同庆贺他高升。   太夫人再次叹口气,就牵着儿媳的手进了织房……   “师傅准备给你找一门可以当靠山的亲事,你觉得如何?”   车马粼粼,云琅与张安世的谈话依旧在继续。   “师傅,尽量漂亮点好不好?”   “这可没谱,毕竟家世好,长得又漂亮的都被皇后,长公主她们给弄进皇宫了。挑剩下的多少都有一些毛病,你就将就一下。”   张安世绝望的道:“那也不能什么人都往弟子的卧室里安放吧?”   云琅挠挠脸道:“我觉得儿宽那个老家伙的嫡亲重孙女其实很不错,听说极为受宠,老家伙身居高位,又总是不死,陛下待这个老家伙向来宽厚,通过他给你弄个跟钱庄有关的官职很容易。陛下对钱庄的容忍程度快到极限了,国有化的进程一定会变快,你要抓住这个机会。”   “儿宽的重孙女长得好看么?”   “不知道,你可以央求你师娘帮你去打探一下,最好找你大师娘,你二师娘的眼光算不得数。如果实在是……也就算了。”   “师傅的意思是要我另立门户?”   “废话,云氏的家产都是云音,云哲他们的,跟你有什么关系,你都成亲了,还赖在家里像话么?”   张安世喟叹一声道:“算了,美丑不重要,了不起弟子多走几遭春风楼就是,弟子认了,等弟子成亲之后,就把祖母,大母接过来住,跟着张贺恐怕会不得善终。”   云琅哈哈大笑,揽着张安世的肩膀道:“这就对了,对至亲能做到以德报怨就算是男子汉大丈夫。”   张安世咕咕笑道:“这可是师傅您说的,弟子临出门的时候,可是听说,您的老丈人两口子正跪在二师娘的院子里恳求二师娘出手救他的那个混蛋儿子呢!” 第五十六章 苏子良的处世之道   云琅没想到苏子良居然敢登门!   如果是一般的家庭纠纷,乃至钱财纠纷,云琅都会一笑而过,可是,苏子良是在拿他云琅当敌人来对待的。   既然是敌人,那就一定不是亲人。   算算时间,苏焕也该倒霉了。   五个月前,苏焕因为“不勤”,被人从山东任上贬官,就任定襄地方督邮。   从富庶之地贬官烽烟四起的边地,这已经是一个非常严厉的惩罚了。   据云琅所知,在定襄这个民风彪悍的地方,军队的数量多于百姓的数量。   偌大的定襄之地,只有一段夯土长城,而没有一个固定的城池用来防卫匈奴,边军也大多是依山傍水修建军寨来自保。   自从卫青将匈奴人从龙城撵走之后,定襄郡总算是安定了下来,不过,依旧是一个盗匪横行之地。   督邮这个官职在大汉算是一个标准的位轻权重得职位。   凡传达教令,督察属吏,案验刑狱,检核非法等,乃至税赋征收无所不管。   这就注定了这个职位的官员需要满世界跑的。   如果在内地,督邮这个官职自然是一个肥差,可是,在定襄郡,军队乱跑的时候都需要放出斥候提防歹人偷袭,更不要说督邮这种只有两个护卫的官员了。   之所以把苏焕放在督邮这个位置上,定襄郡的太守就是希望他快快的死去,反正,在苏焕之前,已经死了四个督邮了。   这些消息都是曹襄告诉云琅的,云琅不置可否,一个威逼父母戕害姐夫的小舅子不要也罢,曹襄也就很快忘记了这件事,任由苏焕在定襄郡苦苦煎熬。   这种事情如果放在,霍去病,云琅身上算是莫大的机会,正好趁着乱局为自己谋求到最大的利益。   只可惜苏焕不是霍去病,也不是云琅,整日里龟缩在军寨边上哪里都不去,就希望上官看到他的脓包模样之后好将他开革出去。   只可惜,在边地,督邮这个五百石官员需要由代王上奏大汉丞相府才能开革,这是大汉皇帝为了防止藩属国任人唯亲特意制定的一个条例。   苏焕度日如年,悔不当初。   自从鬼奴在上林苑出现,王温舒就开始彻查代国属官,代王刘参除国,勒令入京,代国相丁邈,东曹掾王严以下五百石以上官员全部锁拿入京。   苏焕这个倒霉蛋,代国有好事轮不到他,遇到问罪这样的事情哪里会少得了他。   他区区一个五百石的小官,却硬是被他的代国同僚扣上了一个能把他九族都装进去的大帽子,不日就要来到京城,估计族诛的可能性不太大,毕竟,王温舒还算是一个讲道理的人,他也不允许那些尸位其上的高官从他手里溜掉。   可是,苏焕想要活命的可能性无限的小。   太原郡发生的事情让刘彻觉得自己受到了极大的羞辱!   听闻苏子良夫妇在云氏,云琅半路就去了曹襄家,从曹襄那里得到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之后,就受曹襄之约,去骑都尉营地看望霍去病,李敢,准备去秦岭白鹿原一带去狩猎,看看能不能真的猎获一只野生白鹿。   苏稚粉面如霜,苏子良涕泪横流,苏氏更是瘫软在地上抱着一个装满金子的木头箱子哀哀地哭泣。   丫鬟进来在苏稚的耳边轻声说了一句话,苏稚眼中的泪水就扑簌簌的流淌下来,擦一把眼泪道:“我夫君去了秦岭狩猎。”   苏子良如遭雷击,捶着胸口对苏稚道:“我拿老命来给君侯赔罪,只求君侯出面救救你弟弟。地上的这些钱全部拿去,我只想保住你弟弟的命!”   苏稚凄声道:“您借我的影子来戕害我夫君的时候,可曾念过骨肉之情?   若不是我夫君念在我们夫妻的情分上,您以为我还有脸留在云氏当人家的口中的细君么?   戕害我们的时候,您唯恐下手不狠,用计不毒。   若不是我苦苦哀求夫君,苏焕哪里有命活到现在?   这一次,我夫君又给我留足了情面避开了你们,天啊,哪有为人父母的如此戕害自己的孩子。   我的命好苦……”   苏氏面无表情的站起身,看着苏稚道:“你真的不救你的弟弟?”   苏稚流泪道:“苏焕是我弟弟,不管他如何的对不起我,只要有可能我就会帮他,可我一介内宅妇人,哪里有本事从廷尉府救人?”   苏氏咆哮道:“你可以去求你那个狠心的夫君,只要他想救你弟弟,就一定能救的。去啊,用你的命去求你夫君,他那么疼爱你,你又给他生了一对龙凤,用孩子威胁他,他一定会答应的。”   苏稚难以置信的看着自己的母亲软软的从椅子上滑落在地上,艰难的指着丫鬟道:“将孩子送到少君那里,谁敢伤害我的孩子,我将他碎尸万段!”   “小师弟小师妹已经被我抱去了大师娘那里,二师娘不用惊慌,帮苏焕小事一桩,交给我去办就好。”   苏稚如同溺水抓到一根救命稻草的人看着靠在门框上端着一个大碗吃肉的张安世。   “你能做到?”   张安世摇头道:“我只能帮着给苏焕准备一个好的棺木。”   苏子良怒吼道:“你要杀他?”   张安世吞了好大一块红烧肉,又往嘴里刨了一口米饭吃下去,这才用油光光的嘴巴道:“师傅都没有杀苏焕,我自然不会杀,更别说二师娘一向疼爱我,怎么会干让师娘伤心的事情呢。师傅之所以避开,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们刚刚得知陛下的大常侍隋越已经离开了长安,去了太原郡。”   苏子良颤声问道:“他去做什么?”   张安世指挥丫鬟将苏稚扶到椅子上,朝着苏子良笑道:“陛下在长门宫呕血了。哦,听说是看了代国王的奏章之后才吐的血。”   苏子良悲号一声道:“我儿什么都没干啊,我儿什么都没干,他冤枉啊,冤枉啊……”   苏氏一头栽倒在地上昏死了过去。   苏稚抬起头看着张安世,她很希望这是张安世的推托之词。   张安世摇头道:“没救了,是不是冤枉的已经不重要了,陛下吐血了,必定是愤怒至极,代国的属官没有活命的可能,为今之计,师娘要救的不是苏焕,而是您的双亲!”   苏子良流泪道:“我就不该来到长安……”   说着话,神情逐渐变得凄厉,指着苏稚道:“都是你这个孽障害了我儿,我要杀了你!”   早就有准备的张安世护在苏稚身前冷冷的看着张牙舞爪的苏子良道:“快点跑路吧,王温舒最近杀人杀的少,心情极为不好,现在早点回家收拾细软应该还有机会。隋越走了一个时辰的时间,王温舒那里作出反应应该还需要一个时辰,加上苏焕只是一个小人物,轮到他的时候,更应该多出一个时辰的时间。也就是说,您至少还有三个时辰的时间。”   苏子良的狂暴的心情渐渐平息下来,指着昏倒在地的苏氏对苏稚道:“喜不喜欢,她都是你的母亲,你看着办。”   苏稚难以置信的道:“您不带上母亲?”   苏子良冷笑道:“自顾不暇,焉能他顾!”   说罢,就扛起脚下沉重的箱子一步步的离开了云氏。   苏稚蹲在母亲的身边,整理一下她的头发问张安世:“我如果收留母亲,会不会害了我夫君?”   张安世笑道:“咱们家干过比窝藏钦犯更加严重的事情。”   苏稚抽抽鼻子道:“那好,把我母亲送到我的阁楼里,我来奉养她天年。”   张安世笑道:“没有问题,只要不出云氏庄园,就没人会问起。”   苏氏悠悠的醒来,神色平静,很是安静。   苏稚的目光落在母亲的眼睛上,她的心就咯噔一下。   只见苏氏探出手抚摸一下苏稚的脸蛋道:“你是谁家的女儿,可曾有了婆家?”   苏稚痛苦的闭上眼睛,眼泪却流淌成了小溪…… 第五十七章 过好日子的代价   一个家庭的崩溃往往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苏子良赶着马车扬长而去。   苏氏坐在苏稚卧室的地板上流着口水嘿嘿的傻笑……   苏稚跪坐在母亲身边,嚎啕大哭。   身为医者,她知道,母亲真的已经疯了。   宋乔赶来的时候,苏稚已经停止了哭泣,正在用手帕给母亲擦拭嘴角的口水。   给苏氏摸过脉之后,宋乔叹口气道:“痰淤心窍,心经紊乱,气冲头脑,需要细心将养。”   苏稚点头道:“我的判断也是这样的,今后恐怕很难痊愈。”   “其实,我们如果去求长公主,或者阿娇贵人,未必不能救下苏焕。”   苏稚摇头道:“云氏上下五百余口,都托赖夫君生活,我不敢因为苏焕的事情去影响五百人的活路,数千人的生计。   夫君对苏焕已经仁至义尽了,他想发财,夫君就让他发财,他想做官,夫君就让他做官……当初我以为只要满足他的这些要求,我就算是报答了父母的养育之恩。   结果呢?   他们要的更多!   等我们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之后,他们就联合外人来伤害我们。   我不帮他们,怎么就成了罪孽呢?   我还有丈夫,孩子,家仆要照顾,怎么可能倾尽全力去帮助他们,而陷我们自己于险地呢?   师姐,他们这次到来的事情我没有告诉你,就是因为我知晓你的心会软下来,再帮他们一次。   这一次苏焕可能是冤枉的,可是下一次呢,您觉得他们为了得到更多的钱财与权力就不真正谋反呢?   我们家如果只有十余人,哪怕是求,我也会求长公主,阿娇贵人给苏焕一个机会。   可是啊,我们的家太大了,一旦跟谋反沾边,着数千人还有活路吗?   我是嫁出去的女儿,我的根在云氏,而非苏氏。   夫君之所以避开,就是担心让我左右为难,他把选择权交给了我,我不能辜负夫君的信任。   姐姐,这一次,就容我任性一回吧。”   宋乔抱住摇摇欲坠的苏稚,这一番话,需要很大的勇气才能说出来。   每一个字都是在往苏稚自己的心上插刀子。   此时此刻,宋乔只希望苏稚的这场噩梦早日过去。   苏子良离开云氏庄园之后,一刻都不停留,中午的时候已经离开了灞桥,在灞桥更换了挽马之后,就再次启程,直奔蓝田峣关。   只要出了峣关,天下之大何处去不得?   儿子死定了!   这对苏子良来说并非是一个打击,在他看来这应该是一个新的契机。   年方四十三岁的苏子良认为只要有钱,他依旧能够开始新的生活。   傍晚的时候,峣关已经被他远远地丢在身后,出了山口,苏子良迎着温热的风,竟然有些意气风发之意。   停下马车,站在车辕上背负双手只见眼前山峦起伏,玉河蜿蜒而下,青色的水波婉转徘徊,似有勾留之意。   苏子良踌躇片刻,终究还是回头瞅着来路轻声道:“老夫白活大半生,也该为自己想想了。醇酒美人,富贵荣华我都想要啊!”   说完,就继续策动挽马,沿着官道一路向东,八百里外的洛阳,就是他的目的地。   或许是心中有愧,苏子良将马车赶得飞快,似乎只要远离长安,他心中的愧疚感就会减少。   白鹿原地处蓝田,灞桥中间,更被灞河,浐河包围,是一片支零破碎的山涧河谷地带。   故老相传,周平王东迁的时候路过此地,见旱塬上有白鹿游弋,遂名白鹿原。   天下大乱之时,咸阳百姓为了躲避战乱,纷纷进入秦岭避祸,白鹿原一度成为一个人口聚集的地方。   太祖高皇帝定鼎天下之后,熟悉关中平原的白鹿原百姓纷纷下山重新回到了平原上。   这里只留下不多的几户人家依旧在这里顽强的繁衍生息。   人多的时候,野兽退避三舍,人少之后,野兽也就很自然的重新回到了领地。   若说狩猎,最好的地方自然是龙首原上的皇家猎场,可是,皇帝现在心情很糟,这时候要是提出去龙首原狩猎,估计会被皇帝活活捏死,然后再曝尸三日。   因此,云琅,霍去病,曹襄,李敢四人只能偷偷摸摸的进入秦岭,在野兽成群的白鹿原狩猎。   白鹿原上的三五户人家自然无法支应他们四人以及他们带来的随从的粮秣。   就在这几户人家感觉天都要塌下来的时候,却惊奇的发现,这些武士们并没有打扰他们。   仅仅借用了他们的谷场作为宿营地。   曹襄很想在寻找野味的同时,找到几个出色的野生美人儿,很可惜,在看了那些农户家的闺女之后,就立刻打消了这个淫猥的念头。   传说果然是靠不住的,美人儿这种稀缺资源并没有出现在白鹿原这片荒僻之地。   被云琅,霍去病,李敢嘲笑之后,就带上弓箭,一心一意的开始狩猎。   以前的时候,云琅以为曹襄的这种行为根本就是禽兽行径。   来到大汉国时间长了之后,他被古人同化了,很自然的认为勋贵在乡野间发现美女并带走,是一种怜悯穷人的做法。   毕竟,不是每一个美女都能通过这种方式让自家从下户变成上户。   这种事情一旦发生,绝对不存在什么强抢民女的事情,穷乡僻壤的美人儿唯恐那些贵人们看不上他们。   其中,最著名的故事就是范蠡与西施之间发生的唯美爱情。   当然,像刘彻的父亲发现金不换的老婆很漂亮,然后带回长安成为妃子最后生下刘彻的励志故事,更是让那些平民小户人家欢欣鼓舞。   只要见到勋贵们出没,就会把自家最美丽的女儿推出来,希望能让自家的女儿与勋贵们进行一场美丽的偶遇。   小河上关关雎鸠的场面非常的形象,几个干瘪带有菜色的女子露出黝黑的小腿赤着脚,在玉山冰雪融化之后形成的小河上游没完没了浣纱,看起来有些悲壮。   面对这一幕,云琅自然是要有所表示的。   一把铜钱撒出去,引来那些女子的注意,并且疯抢那些铜钱,算是尽到了来白鹿原做客的情义。   有了这样的联系,占到了便宜的美人们,就能笑吟吟的走过来,邀请这些俊美的年轻贵人们去她家里安歇。   美人盛情邀请,是极高的礼遇,云琅几人却一定要做坐怀不乱的柳下惠。   拒绝了美人儿的邀请是要被天打雷劈的,只有献上一些礼品才能消弭因为拒绝美人,导致美人儿准备决绝自杀的恐怖后果。   于是,霍去病腰间的一面香木牌子,云琅金冠上的一颗珠子,曹襄腰带上的一块玉佩,李敢怀里的一枚金锭,就轻易地被这群美人强盗给掳走了。   等美人儿伤感,并且绝情的离开之后,霍去病,云琅,曹襄,李敢四人相视一笑,然后就笑的一发不可收拾。   大汉朝的冠军侯被人抢劫并且还成功了,这还是第二次!   发生了这一幕闹剧之后,小小的山村很快就平静了下来,所有的担忧都不翼而飞。   不大功夫,山村就有袅袅的炊烟升起。   山民们快要吃饭了,而云琅他们的饭食还没有着落。   李敢的大黄弓弓力太强,被他的铁杆羽箭射中的兔子基本上会碎掉,这样的兔子是没办法吃的。   云琅扒拉一下死兔子,就从泥土中拔出快要没入泥土的铁羽箭朝远处的李敢吼道:“兔子被你弄碎了。”   霍去病从灌木丛里钻出来,丢出来两只肥硕的野鸡道:“没捉住野猪,倒是看到了一头母豹子带着两个崽子,就没杀。凑活着吃野鸡,你上次用做的那个乞丐鸡味道不错。” 第五十八章 智慧者忧伤   竹笋这东西是不能生吃的。   所以云琅就用它煮汤。   夏天的竹笋确实没什么吃头,不过,在山野间,也只好将就了。   曹襄对竹笋炖野鸡这道菜很不满,野鸡肉太老,竹笋不但硬还发苦。   这不是云琅做菜的水平。   “代国出了这么大的问题,苏焕身为督邮官,有访查民情的职责,他不作为就是资敌,你小舅子被砍头是应该的,我明白告诉你,代国的属官不可能有人活着,哪怕是母亲跟阿娇出面也不成。”   霍去病冷哼一声道:“舅母跟阿娇贵人恐怕也不会出这个面,陛下吐血了,没人会在这个时候忤逆陛下。”   李敢看着默不作声的云琅道:“不就是死个小舅子么?至于这么垂头丧气的吗?我小舅子要是这个样子,不用陛下动手,我就先砍死他了。这样的混账不早点杀掉,准备等他祸害你全族呢?”   云琅摇头道:“我不担心苏焕,也不担心我的老丈人,我只担心苏稚,我怕她受不了。”   曹襄冷笑道:“受不了也要受,你家本来就混乱不堪,几个老婆连个主次都不分。长此以往,将来一定会出现夺嫡之事,到时候你老弱不堪,又亲眼看着自己的几个儿子厮杀的你死我活,那时候,才是你伤心的时候。苏稚一个妾室而已,如果在别人家,出了这样的事情做得第一件事就是吊死小妾,而不是担心她的心情如何。”   云琅摇头道:“了不起我散尽家财,带着四个老婆住茅屋,吃粗茶淡饭,一点家业都不留,我看他们将来如何争!想要争我们居住的茅屋?给他们就是了,我带着四个老婆住山洞!我本来就是一无所有的来到人间,赤条条的离开算不得什么,只要西北理工能活下去,别的我不在乎!”   霍去病张嘴笑了,搂着云琅的肩膀道:“说好了,我也这么干,一点东西都不给他们留,争?没本事吃饭,那就吃屎去吧!”   曹襄不屑的撇撇嘴道:“将来你们的子孙讨饭的时候别上我家就成!”   李敢憨厚的一笑,拍拍云琅跟霍去病的肩膀道:“可以去我家!”   云琅看着曹襄跟李敢道:“你们就这么笃定的认为,我家孩子会为了争夺家产打的头破血流?你们真的认为我们的孩子将来就没有饭吃?你们真的以为我西北理工的学说是吃白饭的?孟家的两个小子都能成大汉的栋梁之材,你觉得我门下的孩子会差到那里去?我不留钱财,因为钱财对我来说不过是游戏中的筹码而已,我只会把学问装满孩子们的脑袋,不会把金银装满他们的口袋。”   曹襄抽抽鼻子道:“这么说,你正在往曹信的小脑瓜里塞学问呢?”   云琅狞笑起来,抓着曹襄的手道:“曹信不是你的嫡子,你就等着他回家参与夺嫡吧!”   曹襄大笑道:“老子等着他!”   李敢见两人说的阴险,打了一个哆嗦道:“李禹是我的嫡子,他不用乱来。”   四个家主,四个大汉朝著名的族长,背靠青山,面临清水说着一些不着调的话,谁都不在意嘴里说了些什么,只要这四张嘴还能发声就好了。   消遣的时候,有好友相伴,说什么都当是在唱歌……   生活啊,有时候是不能过的太认真的,过于认真了,就会把生活过成工作。   成长成了工作,成亲成了工作,夫妇欢好变成了工作,生儿育女也成了工作……如果从天空中往下看,这样的世界定会是死气沉沉的……   菜不好吃,那就吃肉喝酒……四个人喝了很多酒,排成一排在河边撒尿的时候,李敢尿的最远……   跟兄弟在一起的时候,最是愉快,尤其是成婚之后,比跟老婆待在一起还要让人愉快。   男人有时候就是一群傻子,一点简单的快乐就能让他心满意足。   这种快乐或许是向山上丢了一块石头,或许是今天往河水里撒尿的时候水花特别的大。   四个人带着百十个家将,傻子一样的在秦岭里游荡了三天之后,就回到了上林苑。   云琅回到家里的时候,苏稚执礼甚恭,一板一眼的蹲礼让云琅看的怒火万丈,一脚踢过去之后,苏稚才抱着他的腿哭得跟杀猪一样。   这就对了!   云琅打横把苏稚抱起来,刚刚出了月子的女人总是这样折磨自己,对身体的伤害实在太大。   没有任何解释,也没有任何安慰,苏稚大哭一场之后,就大睡了一场,醒来之后,就已经精神奕奕了。   云琅看过苏氏之后,也忍不住叹口气,此时的苏氏已经与昔日的苏氏完全不同,只是一具行尸走肉罢了。   在大的格局下,个人的命运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   金日磾升官了,成了大汉朝很多大夫中的一员,爵位也提升到了第七级的公大夫。   他不再是马监中的一员马夫,而是管理所有马夫的马夫头子。   云琅不知道这个少年人这些天到底经历了什么样的煎熬,当他再次出现在云氏的时候,整个人憔悴的不成样子了。   云琅来到呆坐在长廊里的金日磾身畔,看着掉在地上的那本《春秋》叹口气道:“这一次事情,改变了很多人,也改变了很多人的心。金日磾,告诉我,你的心痛吗?”   金日磾抬起头看着云琅道:“我该心痛吗?”   云琅笑道:“为什么不能呢?”   “死掉的是匈奴人跟匈奴人的仆从军鬼奴,而我恰恰是一个匈奴人。”   云琅笑道:“你首先是一个人,然后才是一个匈奴人,作为人自然就该拥有一个人必须具备的人性。只有具备了人性,才能谈及你是匈奴人还是汉人的问题。小子,且好好地活着吧,活在自己到底是汉人还是匈奴人的困境中,你可能不能长寿。”   “我长寿了,匈奴部族就会短命是吧?”   “草原上的部族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各领风骚数年到数十年,总会消亡的。   这是你们的生活方式决定了的命运,游牧,游牧,很难缔造一个长久的文明,说实话,匈奴人积攒起来的精神精华都在一次次的迁徙中丢失了。   最重要的是,你们没有文字,没有史官,没有历史记载,口口相传下来的东西总不是那么准确。   这样一来你们匈奴人就会迷惑,遇到事情的时候能借鉴的经验最多只能上溯到祖父一辈,再久远的话,那就是传说了。   信也,人言也,而人言最不可信。   因此,匈奴人不知道自己的部族因何会崛起,也不明白自己的部族因何会消亡,唯一能理解的就是武力强弱的变化。   可是呢,你也看到了,汉人也有极为虚弱的时候,可是,他们总能一次次的从灰烬中浴火重生。   这其中的缘由你不想去探究一下么?   想要探究这些东西,你就要先好好地探究一下《春秋》,万般道理都在这本书里。”   云琅说完话,就从地上捡起金日磾掉落的《春秋》掸掸上面并不存在的灰尘,放在金日磾的手中,拍拍书本道:“别放弃!”   金日磾终于哆嗦着嘴唇道:“我夜不能寐……”   云琅从袖子里摸出一根长针道:“想睡觉很容易,只要运用恰当,这根针让你睡一个好觉的。你想试试么?”   金日磾摇摇头道:“我有更好的法子。”   说完就把脑袋重重的撞在柱子上,然后脑门飚着血软软的倒在地上。   这一次,他手里的《春秋》没有滑落……   云琅检查了一下,发现金日磾脑袋上的伤不是很重要,看来他收着力气撞得柱子。   他也没有召唤仆役将金日磾抬走,守在金日磾的身边靠着柱子,从袖子里取出一本书,仔细的看了起来,这就是董仲舒的大作——《春秋繁露》。   狗子的两个傻老婆,抬着一个硕大的木桶从荷花池子边上经过,也不知道木桶里装的是什么。   不过,她们两个人看起来非常的开心。   云琅忍不住低头对昏睡的金日磾道:“人都是自寻烦恼的动物,想的越多,越深,就越是烦恼。” 第五十九章 面面俱到   “把猪蹄全部吃掉,里面的肥肉也吃掉,不要光捡着吃皮。”   云琅又从砂锅里捞出一只软糯的猪蹄,放在苏稚的碗里,这婆娘最近心情沉重,连奶水都没了。   “孩子还没有起名字呢。”   苏稚拿起猪蹄,啃之前还跟云琅嘟囔一句。   “男娃就叫云动,吃奶的时候都闭着眼睛,看来是一个懒的,起这个‘动’字看看能不能互补一下。”   “闺女呢?”   “她姐姐叫云音,她就叫云乐……让你姐姐记录到族谱上去,是我云氏的次子,次女,皇家玉牒也要申请,我们是长平一脉,这一点一定要弄清楚,千万不敢让那些人忽悠的自立门户,那样就糟糕了!”   说到这里云琅就转过头瞅着卓姬道:“你的琴技冠绝天下,怎么我闺女弹琴就没个样子?以前你还可以说住的远,见不了闺女几次,现在,整天黏在一起,怎么还没有半点长进?”   卓姬笑道:“你闺女拿刀子的时间比弹琴的时候多。抡刀子跟弹琴的手感相差太大,小小年纪手掌上都出茧子了,想要弹好琴,首先要做的就是用药水浸泡手掌,先把那些厚皮茧子泡掉再说。”   云琅拉过闺女的手看了一眼,果然,手掌上已经起了淡黄色的茧子。   见闺女一脸畏惧的瞅着他,就呵呵笑道:“不喜欢就不泡药水,这世上的女子弹琴大多柔弱,我闺女多了一些英豪之气,以后的琴音里面定会夹杂一些金戈铁马之意,也不错。”   云音听父亲这样说,站起身叭的一声在父亲脸上亲一口,继续欢喜的吃饭。   宋乔帮云琅擦掉脸上云音带给他的油渍道:“今年家里的生意不好,您在上林苑肆虐了一个多月,好多生意都停了,现在又要从心开始,今年这个冬天不会有闲暇时刻了。”   云琅见大儿子云哲偷偷地把不喜欢吃的鸡蛋往大王嘴里塞,就取过来,掰开鸡蛋往儿子嘴里塞了半个,盯着他吃下去,这才回答宋乔的话。   “政治优先于商业,民生,这一点是改不了的,忍忍吧,我这一次也是为了除根,就是为了避免以后有匈奴人频繁的闹事,至少可以平安的过一段时间吧。”   宋乔看看苏稚然后道:“夫君,医馆是不是可以重开了?”   云琅道:“你把医馆已经建好了?”   宋乔指指张安世道:“是安世建好的,这一次可没有什么奇奇怪怪的暗道。”   “那就开张吧。马上,安世就要去做官了,小光,狗子再有五天时间就能回来,家里的人手也就足够,不像现在这样捉襟见肘。褚狼快要累死了。”   “平遮呢?”   “他要兼任卫将军府佥都士,就不适合再担任云氏谒者跟管家了,以后就安心做官吧。”   “既然如此,妾身就准备任命新的谒者,平颂您觉得如何?”   云琅冷笑一声对卓姬道:“把平叟那个老狗拉出来用用,平颂去管理前院的十六个作坊。”   卓姬耸耸肩膀道:“妾身无所谓,只要您这位大老爷觉得好,自然是好的。平老身子康健,也喜欢任事,如果您信得过卓蒙他们,也一并拿去用,都是一家人,您是家主,您说了算。”   云琅笑了,抬手捏住卓姬的脸蛋道:“别用激将法,你以为我不敢用?一家人没错,卓蒙他们要是敢在家里执事的时候厚此薄彼,别以为我不会打断他们的狗腿。还有,你手里的十几个账房也派给红袖。”   卓姬打开云琅的手嗔怒道:“这样一来,妾身做什么?”   “你喜欢干什么?”   “我……我……想不起来。”   “那就想好了再说。”   “妾身真的什么都能干?”   “别造反就成!”   “真的?”   “这么多年下来,我骗过你没有?”   “骗过,很多次!”   卓姬说的极为肯定。   饭桌上其余的三个大人以及一干弟子,齐齐的抬起头瞅着云琅,他们很希望卓姬能把骗子的面目给揭开。   “骗有钱人的钱,那不叫骗,叫本事!”   “骗子!”   卓姬愤然起身,扭着腰肢就走了。   红袖有些不安的道:“她生气了?”   云琅呲着白牙笑道:“打一顿就好了。”   苏稚撇撇嘴吧道:“你就打过我。”   云琅不想在这个话题上多做纠缠,提起怀里抱着小老虎的云哲道:“他比你还大,你能挡住吗?”   云哲委屈的道:“我没他长的快!”   “那是因为你总是挑食,以后不许再把小老虎放被窝里,奶妈昨晚都快被你吓死了。”   见儿子乖乖的点头,云琅就心满意足的离开了饭堂,今天是一个很有意义的早晨。   原野上的秋粮已经长出一寸多高,一眼望去绿油油的,云氏面积广阔的白菜地就显得荒芜了一些,有些地方的白菜苗长势旺盛,且浓密,有些地方就光秃秃的,一颗苗都没有。   白菜现在长得还不够大,等白菜长到两寸长的时候,就该间苗补种了。   跟老虎大王绕着云氏走一圈子,两个时辰的时间都不够,所以云琅就站在院子外边,放眼看一下也就是了。   没有公事烦恼的时候,心情总是愉悦的。   何愁有腰里别着一把柴刀挑着一担柴从松林那边走过来,见云琅在小溪边上洗手,就放下柴担道:“你这岁数寄情山水就是在找死。”   “可是这样舒服啊。”   “咦?你这话竟然让我无言以对。”   “刘陵的丫鬟是不是招供了?”   “当然招供了,好好地一个漂亮女子,被人放在烧热的铁床上睡觉,是个人就会招供的。”   “能把陛下气的吐血,看样子这丫鬟招供出来了了不得的消息。”   何愁有笑道:“我也就是听徒子徒孙们随便说两句,具体的事情我可不知道。反正啊,你以后只要不接受别人对你无缘无故的好,就应该没有大问题。”   “我没有贪图别人东西的习惯,这一点你放心,我其实就想知道你最近领了好多颜料做什么?”   “还能有什么用,陵卫全部有了衣衫,还需要颜料装扮五官,要不然一个个灰扑扑的没点生气。”   云琅默然……   “我太老,快要活不动了,记住啊,等我死了,就把我放进我做好的那个泥范里包上泥浆,然后阴干,记住啊,一定要阴干,时间长点无所谓不能受潮。”   云琅点头答应。   何愁有挑起柴担就走了,走了老远还回头大喊:“阴干之后再着色,不要用黄色,容易消褪。”   云琅又沉默了许久。   沿着山路蜿蜒而上,很快就到了温泉边上,不等云琅靠近,就听卓姬在温泉里大喊:“把大王撵走!”   大王听出了卓姬话语里的嫌弃意味,低声咆哮一下就一头钻进了山林。   卓姬缩在温泉里,只露出一个脑袋,见只有云琅一人过来,就站了起来,美好的身形展露无遗。   “还知道过来啊,还以为你有了娇妻美妾就忘了我这个老女人。”   “你走的时候屁股都要扭成麻花了,我怎么可能会不知道你想干什么!”   “算你识相,快过来,给我擦背。”   “这种事我觉得在家里做比较好,你为何每次都喜欢在这片温泉里?”   “不知道,在这里你才是我的,在你家我就是一个小妾,心里总是不甘。这一次怎么想起用我的人了?就不怕我使坏?”   云琅将身体贴在卓姬背后,抱着她的腰肢抚摸着她不再平坦的小腹道:“我不想让你觉得我在提防你。”   卓姬闭着眼睛将头后仰靠在云琅的肩头道:“我喜欢你这个样子待我,让我觉得对你还有用处。”   云琅重重的在卓姬丰盈处拍了一巴掌道:“别耍心眼,想要什么就直说。”   卓姬转过身抱住云琅喘着粗气道:“我就是还想再要一个孩子。” 第六十章 生化危机   在水里很影响实力发挥!   激情过后,两人疲倦的靠在温泉边相互依偎着闲谈。   “老天对我很不公平,在最好的年纪里遇到了最恶心的人,却把不好的一面留给了你。”   卓姬在云琅耳边絮絮叨叨的说着闲话,她对自己的年纪真是太不满意了。   云琅笑道:“很好啊,满足了我对女人的所有幻想。”   在这方面云琅并不觉得自己吃亏了,相反,如果把以前的年纪算上,他可能比卓姬还要大一点。   “我不知廉耻的委身于你,伤害了你的名声……”   “胡说八道,刚才很快活啊,你好,我也挺好的,管那么多做什么。人生不过百年,日子如同流水一般从身边掠过,我们想要抓住都难,那里还有多余的时间去后悔。把现在的日子过好,过美,不辜负每一天就是我们的胜利。其实真正算起来,你才是一个有福气的,你年纪大一些,就会走的早一些,而生死间是有大恐怖的,那个时候,我还能守在你身边送你最后一程,让你走的安心,走的没那么恐惧。”   卓姬呻吟一声,云琅的情话说的总是与众不同,她喜欢听,喜欢沿着这样的情话去想久远的未来。   在这之前,卓姬从未想过自己的未来会是什么模样,只想快快的把自己的一生过完,然后期待一下来生。   “我的腰身变得松弛了,我很努力的去修补,为了它,我经常把自己折腾的精疲力竭,效果还是不好。只有这样做了我心里才会舒坦一些,你们男人都爱好颜色,如果妇人的颜色凋零,最好的情义都会慢慢消退。咦?你怎么不说话?”   “我在积蓄力量,准备再战……”   说再多的情话都不如实际行动,这一点云琅早就知道。   直到下午的时候,云琅跟卓姬两人才沿着林间小路走了下来,在他们身后,还跟着一群丫鬟跟家丁。   路上遇到了老虎大王,这家伙漂亮的皮毛上沾满了苍耳,也不知钻到哪里去了。   掰开老虎的嘴巴,在他嘴里没发现硬刺,这才放心,老虎越来越傻了,前年招惹了马蜂,去年招惹了秦岭恶霸豪猪。   这两种东西都不在他的食谱中,他却偏偏要去招惹,弄得凄惨至极,云琅现在很不放心让他自己进山了。   在云氏庄园里,他太容易得到食物,以至于失去了原有的警惕之心。   卓姬见云琅用手把老虎的牙齿摸了一个遍,就有些妒忌的道:“你待我的时候可没有这么上心。”   云琅回头笑道:“放心,只要是属于我的,我没有不上心的。老子在这个天地间本来就没有拥有太多的东西,一个都不准少的要照顾好。”   卓姬大笑道:“果然是男人,但愿您的怀抱足够宽广!”   云琅笑道:“我没有去病那种征伐天下为己任的胸怀,我是一个小人物,只想让我的世界里没有眼泪跟悲哀。”   卓姬见丈夫说的慷慨,就凑过来拉着云琅的胳膊道:“回去我弹琴给你听。”   云琅嗤之以鼻。   “你最美的样子我已经领教过了,弹琴有什么好的。”   卓姬怒道:“俗不可耐!”   云琅疑惑的道:“你不喜欢俗事情,刚才为什么比我还欢快?”   卓姬想要掐死云琅,见身后的丫鬟家将们一个个忍得很辛苦,就挥挥衣袖,不理睬云琅跟老虎,衣袖飘飘的如同仙女一样穿过绿野回庄子了。   好不容易把老虎身上的苍耳清除干净,云琅这才一屁股坐在一块石头上,摸着老虎的脑袋道:“真不知道这些女人到底想要什么,老子刚才已经在拿命来爱她了。”   老虎也觉得自己兄弟委屈,长啸一声,震得山涧林木叶片哗哗作响。   正在庄子里带着一群幼童收鸡蛋的梁翁,听到老虎的叫声,见鸡圈里的鸡一个个被吓得胡乱扑腾,就叹口气道:“害怕个什么劲啊,大王的叫声你们难道还没有习惯吗?这一扑腾,明天就少三成的蛋……唉,这以后啊,不能让大王再乱叫唤了,叫唤一次损失自家上千个钱,这哪里是叫唤哟……”   一个虎头虎脑的孩子从草堆里摸出一个格外大的双黄鸡蛋举到梁翁眼前道:“这是最大的!”   早就阅蛋无数的梁翁笑道:“阿爷见过更大的。”   孟大提着一只死鸡走过来,瓮声瓮气的对梁翁道:“这一群鸡一定要隔离,再发现有死鸡,就要全部活埋掉。”   梁翁闻言打了一个哆嗦道:“起鸡瘟了?”   孟大摇头道:“现在还看不出来,如果明日没有死鸡,就说明没有鸡瘟……如果明天死了鸡,就要把这些鸡撒上石灰埋掉。”   梁翁瞅瞅篮子里的鸡蛋,又看看满鸡圈的鸡,咬着牙对跟前的小孩们道:“抓紧收鸡蛋,回去之后,把衣裳换掉,用热水沐浴,衣衫泡石灰水。”   云氏的顽童素来听命,见梁翁面色黯淡,不敢多问,快快的收完鸡蛋,就随着梁翁去云氏温度最好的那眼温泉中沐浴。   吃晚饭的时候,云琅也听到了这个消息。   放下饭碗亲自去探查之后,发现鸡圈中并没有异常,再次问过孟大,孟二之后,才知道这三天里已经死了十六只鸡了。   这是前所未有的事情。   派人去了长门宫,霍氏,曹氏,李氏问过才知道,他们家中的最近也有鸡在死亡,死的比云氏还要多。   直到半夜,云琅这才将所有的消息综合看完。   “定是鸡瘟无疑!”   云琅丢下梁翁汇总的消息淡淡的道。   “这可怎么得了,家里养了足足十万只鸡呢。”说着话,梁翁的身子就瘫倒在地上,老泪横流。   说起来养鸡在云氏早就不是重要的产业了,可是呢,在梁翁这个固执的老汉看来,云氏就是从养鸡开始发家的,这就是云氏的根本,如果鸡出了问题,那就是天大的事情。   “趁着鸡瘟还没有开始,杀了吧!”   “全杀了?”梁翁泣不成声。   “现在杀,还能落一点鸡肉,等瘟疫开始了,就什么都落不下了。去吧,把全家人都叫起来,一起杀鸡!”   “天爷爷啊,十万只呢!”   云琅无奈的摊摊手道:“你就多吃一点鸡肉。”   “君侯,您是天上的星君下凡,千万想一个法子啊,十万只鸡就是十万条命啊。”   云琅回想了一下,发现在后世,只要遇到鸡瘟……恐怕也只有杀鸡,埋鸡这一条路好走了,只是在后世,人们一般不吃,全部销毁而已。   后世人都没法子的事情,云琅哪来的办法?   “这个真的没办法,遇到鸡瘟活该养鸡的倒霉,杀了吧,没救了。同时把这话告诉长门宫养鸡的管事,顺便也告知曹氏,霍氏,李氏,再把这个消息传播出去,告诉他们,但凡是养鸡的人家开始杀鸡吧。”   宋乔叹口气道:“长门宫,曹氏,霍氏,李氏会听您的,可是要那些小户人家也听您的,恐怕很难。”   云琅摇头道:“都喜欢听好话,没人愿意听噩耗,不要紧,这一次不听,下一次就会听了,总要付出代价之后才会认同真理。”   红袖摇头道:“上林苑养鸡的人实在是太多了,这样的损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弥补回来。”   云琅被红袖的一番话说的愣住了,过了好久,才对梁翁道:“再去猪舍,牛圈,羊圈那里去看看,我觉得这件事不太对,鸡瘟会来,只是不该这个时候来。”   正在哭泣的梁翁被主人的话吓坏了,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大声喊着猪倌羊倌牛倌的名字,一阵风般的就跑了。   刚刚还很镇定的宋乔也没了安定的模样,匆匆拉住丈夫的手道:“猪瘟,羊瘟,牛瘟?”   云琅倒吸一口气道:“如果是真的,那就麻烦大了。”   “怎么可能一次性的全部爆发?”   云琅叹口气道:“这可能要问刘陵这个女人了。” 第六十一章 损失惨重   有一些猪的蹄子开始烂了……   有一些羊开始流口水了……   有一些牛的嘴巴开始溃烂,腹泻……   至于云氏养的鸡,经过两天不眠不休的宰杀,已经宰杀的干干净净了。   至于家里的鸭子跟鹅还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妥,在孟大孟二的督促下,这些鸭子跟鹅,进了骊山。   云氏烧石灰的窑日夜火焰不熄,源源不断的生产石灰,刚刚生产出来的石灰,马上就会被等候在石灰窑上的各家管事运走。   直到这个时候云琅悲哀的发现,他手头除过石灰水这一个可靠地消毒剂之外,再无东西可用……   蹄子烂掉的猪被一头头的杀死丢进大坑里,铺上石灰之后被深埋。   流鼻涕的羊甚至来不及宰杀,就被丢进大坑,然后接受了跟死猪一样的命运。   至于拉稀的牛,没人忍心宰杀……只能熬制一锅锅不知名的草药汤灌进牛肚子,然后一家人就跟伺候祖宗一样的守在浑身发热不断拉稀的牛跟前,希望这些老伙计能够熬过这一关。   场面凄惨至极。   杀猪时,病猪的惨叫声声震四野,埋羊的时候,羊不会叫唤,只是流泪流的让人肝肠寸断。   “一定要这么干吗?”   曹襄转过头不忍心再看,低声问云琅。   云琅道:“只有这一个办法,按照我的意思,那些发现有猪瘟,羊瘟,牛瘟的群里的其它牲畜都应该宰杀的,不论它有没有出现病症!”   “太惨了……”心如铁石的霍去病在看到一群羊被活埋之后,也忍不住悲叹。   云琅狞笑着对霍去病道:“你如果喝了生水,将来对待你的尸体的时候,我只能照此办理!人瘟是个什么后果你当年见识过,比我清楚!”   霍去病从腰间取下一个带盖水壶朝云琅晃晃,接着就挂回去了。   倒是把身边的曹襄吓得够呛,连忙抓着云琅的手道:“完了,完了,我昨日里喝了冰水。”   云琅丢给曹襄一个口罩道:“赶紧戴上,顺便离我们远一点。”   曹襄惊叫道:“不会吧?”   云琅用阴森森的口气道:“如果你现在出现腹泻,发热症状,我会立刻把你隔离。”   曹襄一个虎跳就蹦跶到老虎边上,叉开手指挡着云琅吼道:“我没病!”   云琅也不理睬他,继续看家里人处置那些带病的猪羊。   曹襄的屁股被老虎用头拱了一下这才发现,老虎已经不是昔日的老虎了。   一颗硕大的脑袋上蒙着一张厚厚的口罩,被带子绑的死死的,想要取下来一点可能性都没有。   更夸张的是,老虎的四只脚上居然穿着鞋子……怪不得它今天走起路来一走一抖的,看样子鞋子也穿得极为结实,露不出爪子来掀掉口罩。   “娃子们呢?”   李敢对自己的安危不是很在乎,却对李禹的安危看的很重。   “这里牲畜太多,不安全,已经被我全部送去百花谷了,你们也把家眷送去百花谷吧,有宋乔跟苏稚在,应该能安全一些。阿襄,你去接母亲过来。”   曹襄一改刚才毫不在乎的模样,骑上马就跑了。   刘彻站在长门宫的平台上,云氏的一举一动都收归眼底。   只见整个云氏烟雾缭绕,昨日看起来还是绿油油的一片,今天再看,已经变成了烟雾缭绕白茫茫的一片。   阿娇匆匆的进来,来不及喝口水就沙哑着嗓子对刘彻道:“一夜之间,死了一万多只鸡,与云氏相同,猪的蹄甲开始溃烂,羊开始流鼻涕,牛开始拉稀了。”   刘彻咬咬牙齿,还是轻声问道:“牲畜就按照云氏给出的章程灭杀。我现在就想知道,人呢?人怎么样了?”   阿娇握住刘彻冰凉的手道:“云琅说这些疫情不会传染给人,如果,这时候人如果出现了问题,那就太可怕了!”   “云琅没有说如何预防人瘟?”   “说了,还说一人得病,传染一家,轻者十生八九,重者十存一二,合境之内,大率如斯。给出的方剂是焚烧死尸,灭杀老鼠,灭杀虮虱,不随地便溺,勤沐浴,喝开水。”   “我问的是药方!”   云琅说:“天下人瘟据他所知,有天花,有伤寒,有霍乱,有鼠疫数种。   每一种都各不相同,治疗之法也不相同,人瘟之患至今无药可救。   他还要求陛下远离犬台宫之类有很多牲畜的宫室,最好进入修缮完毕的扶荔宫,那里树木稀少,蚊蝇不生,该是一个最好的躲避瘟疫的地方。   陛下此时应该去扶荔宫!”   刘彻看了阿娇一眼道:“你不去吗?”   阿娇笑道:“陛下身负天下之重,自然该多多保重,此时此刻,妾身如果也躲起来,恐怕会人人效仿,造成混乱。陛下宜秘密前往扶荔宫,妾身这些天却要频频出现,安定民心。”   刘彻点点头道:“好,朕不跟你客气,来人!”   钟离远从帷幕后面滑出来,躬身道:“奴婢在!”   “持卫将军虎符调离卫将军所属牙兵,屯军灞上兵营,命赵冲即刻接手扶荔宫,命云琅,霍去病扶荔宫待命听候差遣!”   钟离远匆匆去了秘书监,拿到印信文书之后就骑上快马去了扶荔宫。   阿娇叹口气道:“陛下也该动身了,长门宫不是陛下久留之地。”   刘彻见外边的銮驾已经准备停当,向外走了几步,又回过头看着阿娇道:“阿娇儿,别死!”   阿娇笑了起来,微微蹲身施礼道:“妾身乃是火焰富贵鸟之化身,如何能死?”   刘彻犹豫再三,终于没有继续邀请阿娇与他同行,却命宦官带走了蓝田。   皇帝走了,阿娇就伸了一个懒腰,对守候在身边的大长秋道:“你看着办吧,我睡会。”   大长秋道:“等我们用石灰细细的洒扫了宫室之后,贵人再出来也不迟。”   “我睡觉的时候啊,马车却是要出去巡游的。”   “百花谷是个很好地所在,贵人应该去。”   “长平去了是吧?”   “是的。”   “那就带上麻将,去百花谷打麻将去,听说苏稚生了孪生子,也该开开眼界。”   大长秋笑道:“鸡猪羊牛损失了一些,确实算不得大事,好在到现在都没有发现人瘟。贵人啊,您为何要把陛下吓跑呢?”   阿娇白了大长秋一眼道:“以防万一,算了被你这一搭茬,我的瞌睡又没了,既然精神了,就陪我去地牢里看看刘陵的那个侍女。”   大长秋犹豫良久道:“贵人,恐怕不妥。”   “有什么不妥的?”   “有碍观瞻!”   “去看看。”   “是!”   皇帝不在的时候,长门宫里的地牢其实就是一个巨大的菜窖。   阿娇落魄的时候没有把宫人宦官往地牢里塞的习惯,一群苦哈哈跟着阿娇再次雄起之后,就更加没有把人往进塞的必要了。   装菜的菜窖,自然不会让人觉得恐惧,相反,夏日里菜窖空出来的时候,好多宫人,宦官还会偷偷地跑进去纳凉睡觉。   现如今,被皇帝当成真正的地牢来使用了,这里一瞬间就变得鬼气森森。   里面的犯人不多,全是匈奴人或者鬼奴中比较有身份的人,喽啰们早就被赵冲他们换成军功了。   最里面,最大的一间监牢就是刘陵仆婢银屏被关押的地方。   路过那些监牢的时候,阿娇四处瞅瞅,哪怕看到血肉模糊的人也没有感到有什么不适。   直到阿娇见到银屏之后才倒吸了一口凉气道:“这是一个人么?”   地上那一团泛着黑色的肉块蠕动了一下,一双没有眼皮只剩下眼珠子的巨大眼睛猛地看向铁栅栏前边的阿娇。   阿娇倒吸了一口凉气却没有退缩,瞅着那双恐怖的眼睛道:“告诉我释放瘟疫的事情,本宫准你立刻去死。” 第六十二章 天命所归   “我好疼……”   “只要你告诉你是怎么释放的瘟疫,谁放的,你马上就不疼了。”   “好疼……”   “怕疼就快说。”   “疼……”   眼看着这个身体已经腐烂的女人就要死了,守在门外的狱卒却走了进去,将一碗汤药给银屏灌了下去。   然后就走出来,低声对阿娇道:“启禀贵人,半个时辰之后药效就会发作,她会再次清醒。”   阿娇指着一摊烂泥一样的银屏道:“给她喝了什么汤药?”   “回禀贵人,是参汤,最好的参汤,此女罪恶深重,只有耗干她最后一丝生机,她才能死去。”   阿娇冷哼一声道:“现在就杀了她!”   命令下的很不合理,却是阿娇亲自下的,在长门宫,她的话永远都比皇帝的话好用。   狱卒连犹豫一下的意思都没有,进去之后就一刀斩下了银屏的头颅。   血没有流出来多少……银屏连惨叫一声这样的行为都没有,那个没了眼睑的头颅滚落在地上,没有眼皮可以覆盖上眼珠子,因此,她的眼睛瞪得溜圆,却没有什么怨恨,显得非常平静。   “埋了吧,希望她下一生莫要再与我大汉为敌!”   阿娇转身走了,留下狱卒面对这具烂的不成人形的尸体暗自发愁,该如何处理呢?   “大汉国跟匈奴之间再无转圜的余地,再无并存的可能。”阿娇轻叹一声。   “陛下本身就没打算跟匈奴共享一个太阳。”   大长秋沉声道。   走出地牢,即便是站在烈日下,阿娇依旧觉得有些冷,抱着双臂道:“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啊。我以为汉人跟匈奴人之间有仇恨是应该的,没想到刘陵成了匈奴掌权者,对她的母族下手更狠了。”   “不是所有的女子都如同贵人一般对大汉江山满怀情义。”   阿娇摇头道:“你说错了,我阿娇抛弃权力之后才走到现在,刘陵是得到权力之后才疯狂若此。本宫没了后位,就没有什么好失去的了,可以放开心胸来重新看这个世界。刘陵得到权力之后,就害怕失去,所以才倒行逆施。大长秋,清点长门宫库房,如有不足,继续为大军准备军资,明年出征之前,务必要全部到位。”   “老奴遵命……”   云琅,霍去病到了扶荔宫的时候,这里已经物是人非。   皇帝的旗子正在城楼上飘扬,城外的警戒游骑已经抵达三里之外。   云琅跟霍去病两个只能单人独马进入扶荔城。   霍去病挥挥手,清扫一下鼻端的白灰,对云琅道:“这该用了多少石灰啊。”   云琅放开用手帕捂着的嘴巴道:“关中早就该彻底的清扫一次了,任由各种动物的排泄物遍布关中,不用匈奴人使坏,自己就会衍生出疫病来的。这样,其实也不错,你看看,来的路上,那一个人不是用布包着嘴巴匆匆赶路?这是好事,说明大汉人终于有了安全意识,不管有没有用,至少有了行动。”   “你是医者,难道就没有克制这种病魔的方法吗?”霍去病觉得云琅在幸灾乐祸。   “我倒是知道方法,却没有办法造出药物。”   “缺少钱粮?没关系,我家有你尽管拿去。”   云琅冷笑一声道:“穷大汉倾国之力都办不到。”   霍去病默然,他看的出来云琅没有骗他。   扶荔宫的大殿,原本是云琅的点将厅,现在,则是刘彻办公的地方。   光亮的木头地板上,一个穿着红色衣衫的小小孩子在上面嘻嘻哈哈的奔跑,身后跟着一群宫人,生怕将这位小祖宗给摔到了。   刘彻盘膝坐在垫子上,面前的文书奏折堆积的足足有两尺高,几乎遮住了他的身形。   云琅跟霍去病身穿铠甲,行礼不方便,只好按照军礼拱手。   刘彻把脑袋从文书后面探出来,看了两人一眼道:“出灾祸了,想办法解决。”   云琅道:“军中已经有方略安置下去了,微臣以为患病之猪羊,不宜食用。”   刘彻眼睛微红,最终点头道:“销毁,人命为重。”   “臣领命!”   “云琅,疫病是怎么起来的?”刘彻放下手中的朱笔,从案子后面走出来,看着云琅问道。   听皇帝这样问,云琅面露笑容,觉得自己跟皇帝这些年努力斗法,到底还是出了一些效果。   至少没有被董仲舒那些人忽悠的去向上天认罪,觉得瘟疫是他施政不当带来的恶果。   “《周礼、天官、冢宰》记载:疾医掌养万民之疾病,四时皆有疠疾。”   《吕氏春秋、季春纪》记载:“季春行夏令,则民多疾疫。”   《素问、刺法论》指出:“五疫之至,皆向染易,无问大小,病状相似,正气存内,邪不可干,避其毒气。”   《素问、本能病》篇:“厥阴不退位,即大风早举,时雨不降,湿令不化,民病温疫,疵废。风生,民病皆肢节痛、头目痛,伏热内烦,咽喉干引饮。”   “西北理工认为,疫病不过是人类不良的生活习惯引起来的。跟其它病症没有太大的不同,只是具有传染性而已。”   “什么样的生活习惯是好的?”   “比如说微臣的生活习惯就很好,如果人人都像微臣一般饭前便后洗手,勤沐浴,不喝生水,每日里漱口刷牙,勤换衣裳,衣物的加减随四时而动,就能有效的防范疫病发生。”   刘彻叹口气道:“如果天下臣民都像你云氏一般富庶,倒是不难。”   “饭前便后洗手,沐浴,不喝生水,每日里刷牙,勤换衣裳并不难啊?衣裳不必是丝绸,不必新,只求干净就好,不难做到。”   刘彻闻言无声的笑了一下,用拇指指指自己的胸膛道:“不是因为朕的昏悖举动引起的天罚?”   云琅笑道:“此次疫病来临之前,大汉国泰民安,四海升平,微臣不觉得陛下有过什么昏悖的举动。”   刘彻指指南边提醒云琅道:“滇国,夜郎国的事情呢?你徒弟在那里杀的人头滚滚的,灾祸却要朕来背?”   云琅被刘彻炯炯有神的目光看的很不自在,就把霍去病拉过来道:“陛下问你弟弟的事情呢。”   霍去病呵呵笑道:“换了微臣去,只会杀的更多。”   刘彻满意的点点头道:“朕也是这么认为,两只小猛兽出山练习狩猎而已,算什么大事。拔高到天命的地步过份了。云琅,你认为这场灾祸什么时候能过去?”   云琅拱手道:“疫病一般起自于春夏之交,白霜落地就会绝迹。”   刘彻默然,良久才敲着自己的脑瓜道:“如果真的是天命,朕认错就能让瘟疫过去,朕还不吝惜认错。问题是,朕现在认错了,等到了白霜落地,瘟疫绝迹,也会有人说是因为朕焚表向上天认错之后才有的效果。如此一来,以后只要有灾祸,朕就认错一次,时间长了,朕就会威信扫地,这也是不成的。”   霍去病皱眉道:“此次瘟疫是匈奴人的奸计,为何有人会赖在陛下身上?”   刘彻呵呵笑了,对霍去病如此直言,非常的欣慰,指着云琅道:“说是匈奴人的奸计,朕信啊,你们也信,问题是你去问问以董仲舒为首的一群人信不信。他们才是办事的一群人,想要让他们按照你说的方略去执行,首先就要先说服他们。”   云琅在心中暗自感慨一下,从他进门,刘彻就没怀好心,前面说的所有话,都是为最后这句话做的铺垫。   这是刘彻的老把戏了,天知道大汉国有多少臣子,就是被他这样给活活的逼到绝境里去了。   云琅同样笑道:“微臣这就去一遭太学,见见这位非要把什么灾难都跟天意联系在一起的大家。”   刘彻哈哈大笑道:“有把握么?”   云琅笑道:“董公年高德劭,想来不会跟微臣这个后辈过于计较。”   刘彻非常高兴,指着大殿门道:“速去,速去!” 第六十三章 大行令李息   太学,云琅不是第一次来了,七月的太学正是美景如画的好时候。   自从曹襄在太学后花园的池塘里作了一首《争渡争渡》的曲子之后,这里就被人称作日暮溪,以前溪亭这个名字反倒被人渐渐遗忘了。   跟春风路一样,日暮溪也是文人墨客留恋不舍的地方,无论何时都能看到有人在这里游玩。   遇到大月亮的晚上,不大的湖面上就星光点点,那些携家妓来这里游玩的有钱人们,在大月亮的照耀下,有化身成狼人的嫌疑。   云琅是白天来的,一身的甲胄让他与周边的环境格格不入。   前些时间在上林苑执行的肃清计划,让上林苑里的人们对他这个卫将军意见很大。   隐瞒的奴隶数量被拆穿,少数家中蓄有汉奴的人家被惩罚的几乎家破人亡,在上林苑的有钱人看来,这都是云琅造的孽,他身为勋贵却不站在有钱人一方,偏偏要装出一副铁面无私的恶心样子。   所以,如今的云琅,在上林苑有钱人眼中,就是一个叛徒。   只是因为长门宫遭到了匈奴人以及角斗士,鬼奴们围攻之后,这才不敢大声质疑云琅的做法。   可是,在心底里,就是另外一副模样了。   太学早就被董仲舒打造成了一个传播学问的重地,加上汉人天生对学问就有一种仰视感,于是,没如今的太学已经成了一个不许军队,差役,暴徒撒野的地方了。   云琅穿着铠甲,在他们看来就是对太学的不敬。   云琅以为就是汉人把学问看的太高,才弄得人间不敢改弦易辙,不敢轻易地做出突破,导致中国学问界出了一个可怕的怪事情——越是久远的学说,就越是受到尊重。   后世的武侠世界也是如此,动不动一项从远古传下来的武术就能灭杀无数后辈心血凝成的杰作。   似乎越是年代久远的古代人,就越是厉害。   云琅其实很是想不明白,处在刀耕火种,茹毛饮血时代的人真的已经达到智慧的巅峰了吗?   不容后辈人更改一字?   这简直太荒谬了,万万不能让董仲舒形成这种可怕的风潮。   董仲舒美其名曰在隐居,一个人住在日暮溪上游的一个湖泊的中心岛上,环境美的不像人间,就是这个老倌就不怕在这个潮湿阴冷的地方得上关节病?   被鄙视的人,自然在日暮溪这种地方找不到船只载他去找董仲舒。   问过船夫,一个个都说已经约了人,不好违约。   被刘二往日暮溪里丢了几个人之后,云琅却没有乘坐他们著名的蚱蜢舟,而是径直上了一座装饰豪华的平底大船。   这样的船都是云氏船厂出品的东西,好些富贵人家都花了大价钱预定了,堪比后世的高级游艇。   官职到了云琅的地步,欺负人呢,就一定要欺负那些位高权重的,欺负那些撑船的苦哈哈没的被人笑话。   因此,当一个胖子官家挺胸拦在大船前边准备自报家门好让云琅忌惮一下的时候,就被云琅一脚踢下了大船。   家仆被打,立刻就有谒者站出来,高声唱道:“鸿胪寺……”   话还没说完,就被云琅用连鞘的长剑抽在脸上,一头栽倒在水里。   家将们蜂拥而上,于是,刘二等人自然迎了上去。   群殴中,没人敢动云琅,家将们一拥而上,目标也只能是云琅的家将们,向云琅动手,基本上就是找死。   云琅安然无恙的穿过那群小心翼翼斗殴的家将群,走进了大船的前舱。   一张熟悉的面孔出现在云琅面前,只见这家伙松开了怀里的歌姬,懒洋洋的对云琅道:“君侯难道就不能再等一个时辰么?”   云琅走到桌椅的另一侧,从盘子里取了一个香瓜咬了一口道:“一个时辰之后阻拦我的人是谁?”   鸿胪寺卿大行令李息道:“是主爵都尉汲黯。”   云琅摇头道:“还是你好欺负一些,送我去见董仲舒吧。”   李息摇头道:“这可不成,陛下已经是无法无天的性子了,无论如何也该畏惧一些东西才行。”   云琅摇头道:“问题是陛下从主观上没有畏惧的意思,他觉得是你们成群结队的在压迫他。牛不饮水强摁头这不是一个好法子,而且会遗祸无穷啊。”   李息笑道:“看来你有好办法,为何不早点说出来?陛下太强势,对你我来说都不是好事。”   云琅摇头道:“借用天道来压制皇帝就会产生一个可怕的东西。”   “什么东西?”   “厌胜之术!”   李息嗤的一声笑了出来,用一根胡萝卜指着云琅道:“愚夫愚妇的事情也上得了台面?”   云琅又咬了一口香瓜道:“厌胜之术,你们不怕,那么,巫蛊之祸你们该知道它的威力吧?当年就是因为巫蛊,阿娇贵人从九重天跌落尘埃,这仅仅是牛刀小试而已。你们一旦坚持邹衍的天命说,那么陛下定会用巫蛊求神的法子来对待你们。到时候别说我没有把话说在前头。”   李息有些焦躁的站起身,如同拉磨的老驴在地上转了两个圈子之后见甲板上的家将们居然不打了,还相互攀谈了起来,就怒道:“继续打!”   利息的家将头领冲着刘二给了一个抱歉的眼神,然后又乒乒乓乓的打成了一团。   云琅一连吃了两个香瓜,胡萝卜他是不碰的,天知道李息刚才用这东西干了什么。   “左右都不成,你倒是拿出一个章程来啊!”   “制度,一定要制定制度,即便是皇帝也必须遵守他认可的制度。你可以把这种制度认为是一种契约。是百姓跟皇帝制定的契约,百姓缴税,出兵养活,保卫皇帝,皇帝就要给百姓一个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同样的,臣子们也跟陛下制定契约,臣子们拱卫皇帝,服从皇帝,帮助皇帝治理天下,抵御外敌,那么,皇帝就要给臣子们一个过富裕日子的保证,并且保证不得随意剥夺臣子的性命,能剥夺臣子性命的只有制度。”   李息沉默半晌,叹口气道:“很难……”   云琅笑道:“我们运气不好,遇到了陛下这种皇帝,确实是没有法子,却能慢慢的在陛下时代就开始筹谋这样的计划。等我们遇到一个弱一点的皇帝,就能愉快的执行这一套了。”   李息惊讶的道:“这么说,你在等陛下的时代自然过去?”   云琅大笑道:“我今年只有二十六岁等的住。”   李息长叹一声道:“我今年五十有三,董公更是到了耄耋之年,等不住的。”   云琅笑道:“送我去董公那里,他太急躁了,这一次真的不成,瘟疫是匈奴带来的,扣在陛下头上,会遭到陛下愤怒的反击的。大汉朝政也就这几年才平安下来,别破坏了目前得之不易的好局面。别忘了,明年就要北伐了。不干掉匈奴,我们谁都没有好日子过。等我们干掉匈奴,你们想在国内怎么玩朝政都成,没有了外患,只要不伤害百姓,玩出花花来都不打紧。”   “你到时候会支持董公,并且亲力亲为?”李息满怀希望的看着云琅,他真的很希望云琅,霍去病,曹襄这些注定要成为名臣的年轻人们可以接过他们的担子,继续讲他们的理念发扬光大。   云琅用力的摇摇头道:“我支持董公,但是,我不会出头,等匈奴被灭掉之后,我要自污一下,然后被陛下远窜边地,等你们争斗出一个结果了,再回长安!”   “无耻!”   “开船吧!”   李息无奈的挥挥手,那个刚刚从水里爬上来的谒者就大喊道:“开船喽!” 第六十四章 产业转移   能跟皇帝打擂台的人云琅从来都是佩服的。   跟皇帝不怀好意争斗的人,云琅更是崇敬。   跟皇帝作对且能活到现在的人,云琅一般都会带着礼物去探望,因为,再不走的勤快一点,以后说不定就见不到了。   董仲舒以前喜欢饮酒,喜欢美人,自从在云氏大病一场之后,就喜欢上了喝茶。   蜀中的春茶,味道自然是清新的,饮一口禾木的清香气息就溢满胸怀。   董仲舒喝了一口茶,就足足赞誉了一炷香的时间。   云琅知道,老家伙这是不给他说话的机会。   这样也好,能一言不发的完成皇帝交代的任务也不错,只要看看旁边李息难看的脸色,就知道董仲舒其实也是色厉内荏的一个老家伙。   “你是陛下派来的说客?”   云琅不插话,董仲舒只好自己说出来。   “是啊,被陛下派来的。”   “这么说,你其实是不愿意来的?”   “确实如此,如果找董公饮茶谈经,某家急不可耐,如果谈论政事,云琅就兴致缺缺了。”   “永安侯,卫将军这两个位置哪一个都不容许你避开朝政,说说吧,老夫洗耳倾听。”   “您还是别洗耳朵了,您一生通达,什么道理会想不明白呢,之所以要逆天而行,不过是您想这么做罢了。我来呢,就是做做样子,您不必在意,我们继续讨论茗茶之妙就好。”   李息在一边冷哼一声道:“拿出你刚才骗我的那些话说给董公听。”   云琅摇头道:“献丑不如藏拙。”   “你的意思是在老夫面前你就能高谈阔论,在董公面前你就开始藏拙了?”   李息勃然大怒。   云琅抖抖身上的铠甲,甲叶子被他抖得哗哗作响,然后道:“我是武将,以后只用掌中兵刃说话。”   董仲舒皱眉看着云琅道:“放荡不羁要有一个限度,如果你总是这样避重就轻的,就真的成了一个浪荡子,没可能成为一代宗师的。陛下改了宰相府的名字,收回了三公的权柄,内廷的一些奸佞小人居然替代了朝堂上的诸公。陛下旨意越过宰相府直接一竿子通到底,县令接陛下的旨意简直是前所未闻之事。如此一来,下官对上官没了敬畏之心,人人自危,天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就会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罪名被下狱。周勃曰;吾常将百万军,如今方知狱吏之尊贵。君侯难道也想感叹一下狱吏的尊贵吗?”   云琅笑道:“某家没有一飞冲天的志向,得意之时白日纵酒高歌乃是常事,失意之时,酣醉一场,往日富贵就当是大梦一场,而后披上葛衣放牧牛羊,下地耕锄,也不觉得羞辱。董公不必用话来挤兑我,云某一生,既然已经享受过荣华富贵,就不会再贪恋。”   董仲舒苦笑道;“少年身躯却藏着一个老龟的魂魄,真是怪哉,怪哉!”   云琅放下茶杯道:“董公安心做学问吧,莫要再起波澜,长此以往,恐怕会被夏侯氏得了好处。此次新进官员,夏侯氏占据了一成,并有夏侯氏高弟已经星夜驰骋去了岭南皇长子身边,董公不得不防。”   董仲舒怒道:“如果不是你的大弟子临阵脱逃,如何会有夏侯氏弟子进驻皇长子身边的事情?”   云琅拍着桌子怒道:“如果不是你们再三的说皇长子在岭南杀戮过重,失去了君子的仁义之心,成了万夫所指,我弟子缘何要回来?你们处处攻讦,处处不满,却看不见大汉国如今朝气蓬勃的模样,再这么下去,那里还能找到勇于任事的人?”   董仲舒勃然大怒,指着大门道:“滚出去!”   云琅松了一口气道:“这就对了,我们一定不能和颜悦色的交谈,否则陛下会认为我们是一伙的,你就此罢手,人家会怀疑我们又串通了什么事情。告辞!”   云琅说完就笑嘻嘻的从湖心岛上的木屋里走出来,心中很是愉悦。   原来这世上终究不存在用命去完成理想的人,至少董仲舒不是,虽然没几年活头了,他依旧希望能够寿终正寝。   不得不说,董仲舒选择的这个湖心岛确实不错,这个岛屿原本就是一块巨大的石头,他来到岛上之后,就在石头上铺了厚厚的一层肥沃的土壤,然后移栽来了各种奇松怪柏,铺上厚厚的草皮之后,就成了一个神仙居住的福地。   周围就是硕大无朋的太学,颇有些闹中取静的意味,最过分的是还有人在湖边修建了很多木屋,大部分都是董仲舒的学生,他们可能觉得住在这里,可以随时向董公请教。   云琅是被撵出来的。   伺候董仲舒的小童最是势利不过,才短短的功夫,云琅顶撞董仲舒的事情就传遍了日暮溪。   一个个站在岸边冲着云琅怒目而视。   云琅朝他们挥挥手就跳上了李息的大船,在管家生不如死的心态中离开了日暮溪。   回到扶荔宫的时候,皇帝已经处理完毕了公事,极为难得的拖着蓝田公主在屋檐下漫步。   见云琅回来了,就抱起蓝田坐在椅子上道:“稳妥了?”   云琅笑道:“回禀陛下,没人敢冒犯天颜。”   刘彻笑道:“还是说清楚一些比较好。”   云琅很不习惯跟刘彻进行这种家常式样的对话,每当刘彻和颜悦色对他的时候,后面都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你家赶到骊山的鸭子跟鹅发病了吗?”   云琅叹口气道:“孟大,孟二伤心的快要自杀了,鸡瘟过给了鸭子跟鹅,已经死了三成。”   刘彻叹口气道:“这就是天灾啊,人力终有穷尽时。”   “西北理工奉行人定胜天的理念,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在逆天而行,如果有不妥之处,还请陛下降罪。”   “降罪,降罪,朕不能总是在事后处罚人,事情出来了,解决事情才是第一要务。云琅,如何能将瘟疫带来的灾害变成好事?”   云琅想了一下道:“今后三年内,上林苑不宜饲养家禽,也不易大规模饲养猪牛羊。这是坏事,很大的坏事,对上林苑的百姓来说,没可能变成好事。如果绕开上林苑,那么,这场只限定于上林苑的瘟疫,对于周边的穷山僻壤之地的百姓来说就是一个大好事。”   “哦,此话怎讲?”   “陛下有所不知,上林苑经过这些年的发展,长安,阳陵邑,细柳营,新丰市,这些通都大邑已经养成了吃鸡蛋,禽肉,猪肉,羊肉,牛肉的习惯。现在,上林苑不能饲养,那么,对周边的百姓来说就是莫大的好事。而上林苑本身就富庶,没了饲养业,对他的伤害不是很大,正好,可以让周边的州县饲养这些家禽家畜,供应长安这些大城里的人。没了饲养家禽,家畜业的上林苑,就能变成一个环境优美,秩序井然的地方。说实话,上林苑这种密集饲养家禽家畜的做法,其实是很不稳妥的,本身就容易遭受灭顶之灾。”   刘彻点头笑道:“朕也是这么想的,以前听阿娇说,不能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朕深以为然。既然爱卿也有同样的顾虑,朕不妨就开始鼓励上林苑外的州县开始饲养家禽家畜,看看能不能让他们也变得富裕起来。”   云琅拱手道:“陛下,想要富裕,就一定要改善道路,最好将关中的城池都用平直的道路连接起来。只有把道路改善了,百姓手中的货物才能变成财富,时日一长,民生自然就会好。”   刘彻点头道:“奴隶众多,留在上林苑终究是祸害,遣发他们修路消磨野性,也是一个好法子。” 第六十五章 麻将语言   刘彻待云琅出奇的温柔,这让云琅极为惊恐。   他仔细数了一下,但凡是被刘彻温柔对待的家伙最后好像都死的不怎么名誉。   相反,被刘彻不待见的人一般都能活的风生水起。   远离刘彻,远离以刘彻为主导的政治中心,是大汉国勋贵们保命的不二法门。   皇帝满身是刺。   这就是为什么有人积极的向阿娇靠拢,有人积极地向卫皇后,乃至大长公主长平靠拢的原因。   实际上,待在扶荔宫也不错,皇帝大部分时间都在处理政务,只有涉及到一些军略的事情,才会召集云琅,霍去病过来一起商议一下。   如此一来,云琅每日在扶荔宫上班,午后就能回家了。   云氏庄园是回不去了,那里最近死了无数的牲畜,按照长平的说法,云氏如今盘踞了无数冤魂,不宜生人居住。   云琅自然是不在乎的,既然是家,就要有主人居住,没有主人居住的家破败的会更快。   尽管从扶荔宫到云氏的距离不算近,云琅,每日早出晚归从无例外。   路上耗费的时间多了,对公事自然就会懈怠,当刘彻不止一次看到云琅张大嘴巴打哈欠的样子后,就给了云琅五天的假期。   于是,云琅就欢快的离开了扶荔宫,只留下手握大戟披着铠甲给刘彻当护卫的霍去病一人在那里咬牙切齿。   没了鸡鸭的上林苑,现在基本上就是百里无鸡鸣的荒僻模样,而没了牛羊存在的上林苑更是显得萧条。   幸好,这里的人家还有大量的奴隶可以使用,虽说干活的效率不如大牲口,却聊胜于无。   都开始休假了,云琅自然不会再去云氏庄园了,内宅空荡荡的,已经有狐狸在家里哀鸣了,很没有意思。   百花谷现在很热闹。   由于这里属于云氏的私人宅邸,家将们封锁了谷口之后,这座山谷就自成一方天地。   如今成了大汉国最大的赌场……   大汉国两位地位极为尊贵的女子在这里已经豪赌了两天……   赌注之大,即便是曹襄这种视钱财如粪土的超级侯爵也看的面如土色。   再看两位女中豪杰,却面不改色,一车车的金锭往来,如同家常便饭。   云琅才进门,曹襄就抱着云琅准备嚎啕大哭。   因为他母亲是在用他家的钱跟阿娇豪赌!   “输了多少?”   “六万金了,母亲还在继续。”   “阿娇赢了?”   “是啊,她手气好,不断地加码,现在一把已经一千金了。”   云琅的脸皮微微抽搐一下道:“麻将两个人没法玩吧?”   “卫皇后也在!”   “那也只有三人!”   “还有你大老婆!”   听到这里,云琅笑了,没有进女人们的战场,而是带着曹襄去了山谷深处的亭子里休憩。   这里有流泉飞瀑,景色极好,人才进亭子,水汽扑面而来,暑气顿消。   “你不去阻拦一下?”   曹襄依旧焦急。   “有什么好阻拦的,这绝对是好事情,只要这三个女人的立场一致了,不管你赔了多少钱,都可以去你舅舅那里随便加个倍数要回来。我保证你舅舅这一次绝对不会打你,还会痛快的把钱还给你。”   云琅老神在在的毫不在意。   “你老婆也在输钱。”   “那有什么,我欠陛下一屁股的债没还呢,不管输多少,从债务里扣除就是了,中间还能多报一些花头,有利无弊啊。喝茶,喝茶!”   曹襄不放心的道:“我舅舅要是赖账呢?”   云琅轻笑一声道:“别的账会赖掉,只有这笔账他一定不会赖掉。她们三个与其说是在赌钱,不如说是在谈判,这场赌局最后的结果一定是阿娇大赢特赢,卫皇后小有收获,母亲输的最多,我老婆有可能会打平。”   “你是说母亲是在用钱来安慰阿娇?”   云琅盯着曹襄看了良久,看的曹襄心里发毛,怒道:“快说原因。”   云琅道:“你看看桌子上的四个人有一个是在乎钱的人么?钱对她们来说不过是一个工具。可以算清楚得失的工具。”   听了云琅的解释,曹襄的一颗心才慢慢回到了原处,尽管曹氏家大业大,没了六万金还是会出大篓子的。   刚刚喝了两杯茶,滋润过焦渴的嘴唇之后,就看见曹襄的老婆当利公主气急败坏的跑过来,抓着曹襄的手焦急的道:“母亲又输了三千金,我母后也开始输钱了。”   当利原地跺脚的时候,胸前波涛汹涌的样子云琅自然不会看,扭过头假装正在欣赏瀑布。   曹襄笑着安慰当利道:“不要紧,输掉多少我找舅舅要回来就是,不妨事。”   “可是,母后也开始输钱了,明明能赢的,她故意输给了阿娇。”   当利看着丈夫抱怨,话却是给云琅说的。   有当利在,云琅一言不发,这早就成惯例了,当利也知道自己在云琅这里不讨喜,话说到之后,就在曹襄不断眨动眼睛的时候退出去了。   四兄弟说话的时候从来就不允许妇人在场,即便当利也成了长公主,且身份高贵,也莫能例外。   “母后开始输钱了,这跟你刚才说的情况不符合啊。”   云琅见当利走远了,这才重新倒了一杯茶道:“那是因为卫皇后如今有求于阿娇,又不能明说坠了她皇后的威风,用麻将来说话再好不过了。”   曹襄愣了片刻,然后恍然大悟的张大了嘴巴,用手指指着云琅道:“皇长子?”   云琅喝了一口茶水笑道:“还不算太傻啊。”   “你说阿娇会支持刘据当皇太子么?”   “如果蓝田是儿子的话,我们现在恐怕已经跟卫皇后斗得你死我活了,既然蓝田是公主,我看不出阿娇有什么理由不支持刘据。毕竟,在很久以前啊,阿娇就已经申明自己不掺和夺嫡之事了。”   曹襄抓抓头发道:“只要阿娇接了卫皇后点的炮,就说明阿娇算是同意帮刘据了是吧?”   云琅笑道:“孺子可教!”   “这样一来,我舅舅想要改主意也必须衡量一下得失了是不是?”   云琅叹口气从亭子里走出来,背着手瞅着眼前的瀑布低声道:“陛下的威势越来越隆,底下的人就没有了安全感,强压之下必有反弹这是一定的。现在已经到了人人自危的时候。十天前,我去了一遭太学,就是为了游说董仲舒他们莫要借助此次瘟疫的风头来为难陛下。这一次虽然压制下去了,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压制得住。”   曹襄道:“走一步看一步吧,这种事又不能提前布置,看局势如何走向我们随机应变吧。”   两兄弟在亭子里吃吃喝喝的渡过了一个下午,直到傍晚的时候,还不见阿娇她们的赌局停手,看来她们还是没有谈拢。   云琅曹襄端着两盘西瓜走进麻将室的时候,首先经过了几十个巨大的木头箱子组成的巷道。   云琅偷偷看了一眼,发现里面全都是黄金,连白银都没有掺杂。   阿娇双手扶着麻将桌,坐着一张巨大的带着靠枕的椅子,颇有些气吞天下的模样。   卫皇后坐在阿娇对面,同样挺直了腰板,打牌的时候眼睛连牌都不看,反而盯着阿娇的表情,随意的出牌。   长平眉头紧锁,一会看看阿娇,一会看看卫皇后,出的牌也是则乱无章。   整个麻将桌上只有宋乔一个人在认真的打牌,她的目光只盯着面前的牌,一言不发,脸上汗津津的,看样子非常的痛苦。   直到阿娇推开自己的牌说了一声——和了,从卫皇后面前捡过一张牌放在面前,算是卫皇后点炮。   云琅才看清阿娇的牌面——她的牌杂乱无章,莫要说成牌,连对子都没有。   宋乔见云琅进来了,如蒙大赦,匆匆的站起来,从丈夫手中接过装西瓜的盘子道:“妾身服侍长辈们,夫君陪三位长辈再打几圈。” 第六十六章 纷乱,纷乱   云琅呲着大白牙就笑嘻嘻的上了牌桌,他觉得自己今天应该能有好大一笔钱进帐。   他最喜欢打这种乱七八糟的麻将了,刚才如果不是宋乔心脏受不了,云氏仅靠打牌就成长安的顶级富豪了。   阿娇轻启红唇,一块嫣红的沙瓤西瓜就被宫女放进去了,她的双手不断地搅动着牌,十指灵活的码好了长城,拿起色子就丢了下去。   “且慢!”   长平发话了。   阿娇自顾自的从面前的长城上取下最顺眼的两摞麻将,不理睬长平。   阿娇可以不理睬,云琅不能不理睬,忤逆了长平,手又要肿好几天。   阿娇阴郁的瞅瞅下首的云琅道:“不想发财啊?”   长平接话道:“有什么章程说出来!”   阿娇嗤的笑了一声道:“这种话能说吗?陛下的心思全部扑在大汉的万里江山上,几个女人没那么金贵!”   长平看看卫皇后点点头道:“不要太过分。”   阿娇冷笑道:“你吝惜钱财?”   长平面无表情的道:“我没钱了。”   阿娇长笑一声,冲着大长秋弹弹指头,大长秋立刻就命膀大腰圆的靠山妇将一箱箱金子从阿娇这边搬去了长平那边。   阿娇道:“谁稀罕你们的金子,我就是恨你们当初用龌龊手段害我,今天,不把我陪高兴了,休想要我放下旧日的恩怨。”   卫皇后似乎长出了一口气,瞅着云琅笑吟吟的道:“抓牌啊,本宫今日打牌的兴致浓厚着呢。”   云琅痛快的抓了一把牌,卫皇后也跟着抓了一把牌对云琅道:“你弟子还有几天就能回来了?”   云琅道:“十五天前他还在蜀道上,再有三五天,就该回来了。”   “岭南战事正酣,马上封侯的好时候,君侯为何会让弟子回来呢?”   云琅叹口气道:“大军过处,寸草不生,霍光少年心性,不可参与如此凶残的屠杀,免得生起杀心,一发不可收拾。”   “哦?君侯自己也是少年军功封侯,为何对待弟子却有这样的顾忌?”   “正因为经历过,才不想霍光再经历一遍,明年,匈奴定然无可逃遁,天下即将迎来最安定的时候。这种局面下,胸中有杀心不适合成为一个太平臣子。”   卫皇后叹口气道:“我皇儿就如此的不值得西北理工高第追随么?”   云琅笑道:“西北理工门下的弟子只追随我大汉帝国,不追随某一个帝王。也唯有如此,才能真正的起到匡扶天下的重任。”   坐在云琅对面的长平叹口气道:“敬国首先就要忠君!”   云琅头都不抬的道:“忠君哪里比得上敬国来的长远,西北理工随便一个想法,都需要漫长的时间来孕育发酵最后成长起来,门下弟子又少,那里容得下被杂事牵绊心神。”   说到这里云琅就抬头看着卫皇后道:“只要有一项想法成功了,就能兼济天下。”   卫皇后轻飘飘的丢出一张牌道:“比如呢?”   云琅指指屋子外边道:“比如说研究出治疗瘟疫之症的合用药物来。在我西北理工,第一等的弟子要把所有的聪明才智都用到寻找研究方向以及课题上来,第二等的弟子需要协助第一等的弟子将所有的猜想变成现实。只有第三等的弟子才会进入朝堂为官,顺便将第一等,第二等的弟子研究出来的东西发扬光大。皇后陛下不用忧虑,霍光离开皇长子不是因为时事所迫,或者另有想法,更没有另寻高枝的念头,不过是因为他已经完成了他的职责,该回归本源才是。”   卫皇后点头道:“如此最好。”   说着话就丢出一张五万。   云琅大喜,正要拿过来的时候,却被长平抢了先。   “和了。”   云琅瞅着长平清一色的条子,不知道她凭什么会和到五万,瞅瞅面不改色的阿娇以及推倒手中牌的卫皇后,长叹一声,只好推掉手中牌,期待下一次……   牌局在继续,只不过是在比赛看谁的手快,而不是看谁的牌好……   “蓝田以后是大长公主,你们没有意见吧?”   “等我死了,蓝田一定会是大长公主!”   “只要我不死,蓝田就一定是大长公主!”   “富贵城以后的主人是蓝田,你们没有意见吧?”   “富贵城不能扩充,只限于眼前的规模!”   “富贵城的官员必须是朝廷任命……”   一场牌打下来,云琅昏昏欲睡……   傍晚的时候,云琅跟曹襄两个人被撵出了百花谷,如今这座山谷里装的全是妇孺,云琅,曹襄两个大男人留在里面不合适。   曹襄家就在左近,两人没有地方去,只好回到了曹氏。   当云琅,曹襄两人对坐饮酒的时候,身边只有曹襄的平妻牛氏在伺候。   此时的牛氏已经没了刚刚嫁给曹襄时候的精气神,整个人低声下气的,看样子被当利公主收拾的不轻。   曹氏的金子又被送回来了,云氏的金子也安然的回到了库房,当然,阿娇,卫皇后来的时候就没拿金子。   就像一场游戏结束之后,游戏道具回归本来面目一般。   “就是这个样子啊,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我们兄弟就像浪尖上的小船,起伏不定,有时候我都不知道还要面对多少浪涛,才能安静的活下去。”   曹襄多少有些颓废,直到现在,他发现自己依旧没法子掌握自己的命运,这让他很是难过。   母亲一心想要把刘据推上皇位,甚至为此着了魔。   云琅永远在立储的漩涡边缘晃荡,有时候看似已经混在漩涡里了,一个转身之后就会发现,他好像又从漩涡里的出来了。   对此,曹襄非常的羡慕。   “信儿……”   牛氏终于忍不住了,问起儿子的状态。   “想看你儿子了,就去云氏看,哪怕是住上几天也不妨事。”   曹襄摇头道:“去你家见儿子,她倒是痛快了,就是回来的时候遭罪。”   云琅嗤的笑了一声,指着曹襄道:“一个长公主就把你祸害成这样了?”   曹襄的筷子在饭盘里扒拉几下,一副很没有食欲的样子,最后丢下筷子道:“当利帮我挡了三次灾祸。”   牛氏也低声道:“如果不是长公主在诚心诚意的帮阿襄,我也不会对她低眉顺眼。”   云琅没有问当利帮曹襄挡了什么灾祸,曹襄不说,就证明这些事情不该他知道。   “陛下最近对我非常的亲近,在扶荔宫的时候,我们甚至还能平和的说几句话。我到现在都不知道陛下为何对我如此亲近,想要找出原因,阿襄你知道吗?”   曹襄喝了一口酒摇头道:“自从长门宫被匈奴人围攻之后,长安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心惶惶的。我听说王温舒有一份秘密的文书交给了陛下,陛下火冒三丈,最后却把这份文书给烧掉了。我推测,这份文书里应该有很多见不得人的东西,这东西牵涉的人又太多,导致陛下手头无人可用。所以才开始启用你跟去病。既然要用你们,亲切一些总是必然的,我觉得你不要多想,就这么混下去,等到明年出征之后,就万事大吉。”   云琅叹口气道:“战争永远是转移国内矛盾的利器,征伐匈奴之后,陛下就再也没有这样的利器可用了。只剩下强硬镇压这一个手段了。”   曹襄吃了一块肉,吃了好久从嘴里掏出一小块骨头来,放在面前仔细的看着,却不愿意说话。   云琅转头对牛氏道:“你的信儿现在很好,学业进步很快,这才一年多的时间,已经有了几分学子的模样。有苗不愁长,再过几年,你再见到他,就会觉得此生没有辜负。” 第六十七章 霍光回家   “上林苑还是那般死气沉沉!”   霍光从战马上跳下来,抓起一把泥土揉碎看了看,然后就任由细细的沙土从指缝里流走。   “听说现在正闹疫病呢,有些荒凉也是应该的。”   背上背着两柄长刀满脸胡须的狗子也从战马上跳了下来,跟越发俊美的霍光站在一起很是相称。   “站在这里就能闻见从皇宫里传来的腐臭气息!”霍光抽出长刀一刀斩在一棵带有刀疤的柳树树干上,碗口粗的树干应声折断,跌落在地上。   狗子笑道:“走的时候你就用刀子祸害了这棵树,怎么,回来之后就要彻底地断绝人家的生机?”   “我走的时候,给它留下了一线生机,回来的时候它居然长得半死不活的,这样的废物,留它作甚?”   狗子觉得霍光现在好像很不讲道理。   眼看着霍光跃上马背,狗子也跳上马背,一行人在官道上纵马狂奔。   岭南之行对霍光的改变太大了,一个温润如玉的少年,变成目前脾气暴躁的少年,这绝对是翻天覆地的变化。   造成这话总变化的原因,就是无休止的杀戮。   当一个人每天都做着与自己信念相违背的事情,迟早有一天会变成疯子。   霍光只是变得乖戾了一些并不奇怪。   经过阳陵邑的时候,霍光停下战马,思忖良久,还是驱马进了阳陵邑。   霍家的宅邸就在东城门不远处,穿过柿子街就能看到霍氏黝黑的大门。   霍家的院子里种植了很多柿子树,夏天刚刚过去,树上的柿子还是青色的,也没有特别的饱满。   霍光下了马,拍了拍门环,不大功夫,大门打开,开门的老苍头看到霍光那张脸,忍不住哆嗦一下,连忙施礼。   霍光将马鞭子丢给了老苍头,大踏步的向内宅走去。   才过中庭,他就看到一群穿着花花绿绿衣衫的女子正在中庭嬉戏,而他的父亲霍仲孺则用手帕蒙着双眼,在跟这些女子们追逐嬉戏。   十四岁的霍光已经有些器宇轩昂的模样了,那些女子陡然见到一个英俊的少年郎,忍不住停下脚步,好奇的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少年郎。   其中一个眼睛灵动的红衣少女还冲着他眨巴眨巴眼睛,又指指晕头转向的霍仲孺,希望他能快点离开,免得被霍仲孺呵斥!   霍光的脸色阴沉如水,随着他的护卫一个个来到中庭,这些女子终于发现了不对头的地方。   有甲士护卫的人自然就是贵人。   于是,女子们一个个靠着墙站立,一声不吭。   嘻嘻哈哈的霍仲孺扑空了好几次,终于捉到了一个,哈哈大笑道:“红娃,终于捉到你了。”   霍光冷冷的道:“父亲,我回来了。”   喝酒过多的霍仲孺全身抖动一下,僵在了那里,胯间有尿水淅淅沥沥的流淌下来。   霍光抬手摘掉父亲脸上的手帕,扶着他来到栏杆处,让他坐下,然后对那群女子道:“伺候老大人更衣。”   呆滞的霍仲孺被女子们簇拥着去了后宅。   霍光叹息一声问狗子:“我很可怕吗?”   狗子苦笑道:“一点都不可怕,只不过啊,你就不该来看你父亲,你的到来对他造成了很大的困惑,打乱了他已经习惯了的生活。”   霍光摇摇头道:“是他做的不对。”   “他是你父亲。”   “这天底下难道只允许父亲训斥儿子,就不允许儿子训斥父亲吗?”   狗子道:“他是你父亲。”   霍光冷笑一声道:“达者为先!”   说罢就走进了乱糟糟的中庭,也不见仆役过来伺候,正要发火的时候,那个穿着红色裙子的女子走过来轻声道:“家主病体不适,公子不必问安了。”   霍光站起身,想要进后宅,却被狗子给拉住了。   霍光沉吟片刻,缓缓地摇了摇头,对狗子道:“看来只有云氏才是我的家。”   “那就去云氏庄园,我老婆还等着我呢,两个匈奴女人没人看着,说不定已经闹出乱子来了。”   阳陵邑到云氏庄园,原本是要走一天一夜的,自从修通了官道之后,纵马狂奔半日就能到。   不知为何,霍光却没了去云氏庄园的心思,准备带着一群眼睛发绿的家将们去春风楼。   才走出家门,就看见一辆熟悉的马车停在大门外,车门开着,一个身着鹅黄色衫子的少女正笑吟吟的看着他。   霍光心头一热,从怀里掏出一锭金子丢给家将们,自己一言不发的上了马车。   狗子呵呵笑道:“有金子,我们兄弟今夜不醉不归。”   众家将轰然应诺,迫不及待的向春风楼方向跑去。   “耶耶要我来接你。”   云音有些羞涩,一年多没有见到霍光,多少有些陌生。   霍光舒服的躺在马车上,指着逐渐远去的阳陵邑道:“我以为他会改变,没想到,什么都没变。”   云音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焦急的道:“你不能再打你耶耶了,这不好。”   霍光烦躁的道:“我没打他,他见到我就尿裤子,我有什么办法。”   “尿裤子?”   “对啊,见到我就像见到了鬼。”   “云哲都不尿裤子了,我告诉你啊,耶耶新收的几个弟子一点都不好玩。曹信是个哑巴,你的两个侄子一个侄女是三个混蛋,李禹是一个爱哭鬼,天啊,谁能想到一个长得肥肥壮壮的家伙居然害怕蜘蛛!幸好你回来了,要不然我就要闷死了……”   不用霍光问,云音自己先滔滔不绝的说了很多话,直到发现霍光已经睡着了这才停止。   没了话语的催眠,霍光自然就醒来了,揉揉眼睛道:“怎么不说了?”   “你在睡觉!”云音有些恼怒。   “我睡着了也能听见你说的话。”   “哦,是啊,我差点忘记了,你有过目不忘之能……你继续睡,我说我的。你知不知道,张安世被耶耶收归门墙了,现在整日里要我们叫他二师兄,阿光,你能不能揍他一顿啊?前天的时候我问了他一句你走到哪里了,他居然说我是傻女人等男人。”   霍光笑道:“他这话可没说错,你就是我老婆。”   “不成的,我们还没有成亲,不是你老婆。”   “怎么就不是了?我说是就是!”   跟云音说话对霍光来说是最愉快的事情,说话的时候根本就不用动脑子,嘴巴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你知道不,我娘回家了,虽然她的钱都被大娘拿走了,我娘好像很高兴,即便被大娘训斥了,也不在乎。你说怪不怪?在以前啊,都是我娘骂别人,从来都没有被人骂过,我想要去找大娘,还被我娘给抓回来了,还说我年纪小,有时候分不出对错。”   嘴里吃着西瓜,耳边听着云音那些冒着傻气的废话,心情愉悦的快要飞起来了。   “这他娘的才是回家的模样。”   霍光忍不住低声骂了出来。   “不许说脏话,耶耶前天也说了脏话,就被大娘撵出卧室了,只好去跟三娘睡。”   霍光擦擦手,将手垫在脑后,愉快的道:“师傅现在还不是大师娘的对手?”   “不是的,我娘说,我耶耶是故意的,他早就想去三娘那里睡觉,故意惹怒大娘好达到目的。”   霍光抬头咬了一口云音手上的西瓜,吃下去之后钦佩的道:“声东击西啊,师傅已经深得兵法奥义。你娘这样说师傅是不对的,她其实希望师傅去她那里睡,好了,不说长辈的闲话了。阿音你告诉我,我以前住的那座小楼还在吧?”   云音连连点头道:“给你的那两个丑丫鬟也在,现在啊,她们全部归丑庸姨姨管。”   霍光又看了一眼满脸稚气的云音,不由自主的摇摇头,这一刻他觉得时间过得太慢了,时隔一年多,云音还是没有长大。 第六十八章 清除后患   霍光不愿意去百花谷,那里全是女人跟孩子,他自认为年纪已经大了,就该跟那些人有一些差别才对。   回到熟悉的小楼里,东看看西看看,发现自己临走时没有来得及收拾的书本,依旧摊放在桌子上,连页码都不差。   去年插在花瓶里的那一枝桃花花瓣落尽,只留下干枯的枝干还留在花瓶中。   看到这些,霍光不由得笑了,家里的仆役们依旧记得自己的生活习惯。   对这里只做清扫,绝对不会弄乱布置。   床上的羊毛毡看样子是新的,被褥也是新的,枕头蓬松,窗户上绷着洁白的纱,微风吹来,阵阵荷花的香味扑鼻。   荷花缸里面的红鲤鱼却没有长大多少,和它同样品种,同样大小,饲养的长在荷塘里面的红鲤鱼,现在都有一尺长了。   “小郎君要在澡盆里洗澡,还是去温泉池子?”   丑庸不断地搓着手,一脸期待的站在门口问霍光。   霍光郁闷的看一眼丑庸,这婆娘疯了,以前小的时候任她摆布,难道现在也需要她帮着洗澡?   “去温泉池子。”   “温泉池子太大,我把温泉水拎过来倒进澡盆,这样洗的干净的一些。”   “我已经长大了!”   霍光阴郁的道。   丑庸撇撇嘴道:“能有多大?”   霍光的喉咙里发出一阵类似老虎咆哮的低音,拎起丑庸刚刚准备好的小木桶,扯了一条晒干的毛巾就去了温泉池子。   舒服的泡进池子,全身传来一阵蚂蚁噬骨般的酸麻,霍光忍不住呻吟一声,然后就缓缓闭上眼睛,现在越是难受,等一会就越是舒服。   滑腻腻的温泉水拍打着胸口,霍光昏昏欲睡。   “你这只死胖子如果再这么猥琐的看着我,我就打你。”   霍光本来不想说话的,只是蹲在他头顶上的张安世实在是太过份。   “啊,大师兄,我是来给你送点心来的。”   张安世说完话,就赶紧把一个很大的木盆放在水面上。   “这里有你最喜欢吃的鸡蛋糕,跟蜂蜜麻花,西瓜水也帮你榨好了,特意加了糖霜跟冰块,又冰又甜。”   霍光点点头,从盆子里拿过一块干毛巾擦手之后,就提起一根粗大的蜂蜜麻花啃咬起来。   “大师兄,你要提防那个该死的金日磾,他这些天总是围着师傅转,我觉得他似乎想要加入我西北理工。”   霍光淡淡的道:“他进不来。”   “不对啊,师傅好像很看得起他。”   “我也很看得起金日磾,这并不代表他就要进入我西北理工门墙之内。”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西北理工连那些勋贵子弟都不收,怎么可能会收留金日磾?你想多了。胖子,我问你,蜀中的收益总账算出来了没有?师傅马上就要给陛下上缴钱庄的份子,这件事马虎不得。”   “没有呢,蜀中的收益太零散,不好算,中间还牵涉到多重收益,想要一个准确数字很难。不过啊,给陛下今年上缴的六万金已经齐备,时候一到立刻就上缴,我会亲自跟着看的。”   张安世见霍光泡温泉泡的舒服,也脱掉衣裳跳了进来,霍光嫌弃的向边上让让,一个个好好地少年人,现在居然变成了一个油腻的胖子,这很难让人接受。   “明日开始跟随何老练武。”   张安世连忙摇头道:“我的事务太多,恐怕没有时间,师兄放心,我自己会安排的。”   霍光笑道:“把你手头的事情全部停下来,这段时间就跟着何老练武,等你体型差不多瘦下来,就该去大司农儿宽府上提亲了。人本来长得就不好,如果再胖,就没眼看了。”   张安世摇头道:“耶耶就这样,她看不上我,我还看不上她呢。男子汉大丈夫的身体魁梧粗壮一些有什么不好?”   霍光笑道:“你马上就要去当官了,你以为官员就不用讲仪表吗?”   张安世笑道:“胖子一样做官!”   “让你减肥是为了提高成功率,不论是当官的成功率,还是提亲的成功率,都跟你的长相息息相关,到时候丢了人,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我怎么觉得我就像是一个货物啊?”   霍光吞了一块鸡蛋糕若有所思的道:“其实都差不多,想要得到总要失去一些才会平衡。”   张安世嘿嘿笑道:“你让我去减肥,是不是要把我从蜀中账目这个烂泥潭里拉出来啊?实话告诉我,蜀中的事情真的很不妙么?”   霍光点点头道:“蜀中本来只够十个人贪污的,现在一下子进来一百个,肯定会出问题。这个时候就要做出取舍,你对蜀中的印象来自于账目,而我呢,就是安排这个乱局的人。做事情一定要有始有终,云氏要在蜀中攫取巨大的利益,却不想要跟随而来的麻烦。找替罪羊,找冤死鬼是一个逐步渐进的过程,我们现在就要撤退了,就该打扫掉自己进去时候踩出来的脚印。”   张安世点点头道:“既然是这样,关中跟蜀中的关节我来处理,你只处理蜀中,这样快一些。现在长安的气氛很不对劲,人人都醉生梦死的,好像过了今天没有明天。手尾处理的越是干净,越好。”   霍光沉吟片刻道:“不要全部收拾干净,留下一些蛛丝马迹让人家抓,大汉朝的酷吏都有一颗锲而不舍的心,他们已经从主观上认为无官不贪。猛然间出来一个洁白无瑕的,那就太刺眼了。”   张安世道:“那些事情是可以留下来的?”   霍光长叹一口气道:“铜!”   “太大了吧?”   “太小了,人家会以为我们拿他们当傻子耍。”   “那好,我要控制一下量,控制在贪婪的范畴之内,不能让人家认为我们在图谋不轨。”   云琅正在书房里写大字,这是他镇定心神的好法子。   霍光给他讲述了他进入蜀中之后发生的所有事情,云琅即便是有准备,也被霍光说的内容吓了一跳。   万万没想到,卫皇后,母亲,以及刘据他们会走的这么远,如果霍光所说的事情都是真的,那么,在母亲跟卫皇后的帮助下,汉中,这片刘邦赖以起家的地方,已经成了刘据个人的帝国。   并且他们并不满足肥沃的汉中,还正在向蜀中渗透。   霍光之所以揭发刘据以及他自己的贪渎行为,纯粹是为了快速的把自己从漩涡里摘出来。   在这一点上,云琅跟霍光的看法是一致的,太子的权力只能来自于他的父亲,而不能来自于他自己。   “给你的才是你的,不给你的,你不能抢!”   这句话让刘彻讲出来,再合适不过了。   对一个权力野兽来说,任何向他夺权的行为,都是他的生死大敌。   老虎或许不会吃自己的儿子,但是,龙!会!   褚狼走进云琅书房的时候,霍光正坐在一张椅子上看书,张安世跪坐在毯子上整理一些卷轴。   云琅坐在桌子后面,用茶碗盖子轻轻地敲着茶碗,三个人没有一个在状态的。   “谢长川的管家谢永,这个人要死于意外。”   张安世从卷轴堆里取出一张卷轴拿给褚狼道。   “这个人完全避不开是吧?”   云琅轻声问道。   “避不开,钱庄想要便宜的铜,弟子贿赂了这个人,坑了谢长川一把,账目虽然做的很平,如果此人反水,我们一定会被揪出来问责。而那些因为便宜多出来的铜,又被我以高价报给了钱庄,中间的差价很大,全被我们吃了。”   “有多大?”   “七成利!”   霍光放下手里的书本,皱着眉头道:“那就留他不得。”   云琅点点头道:“不能留,一旦他出了岔子,牵扯太广了,后果太严重,甚至会毁掉刚刚走上正途的钱庄。褚狼,你亲自去办吧!”   褚狼接过卷轴,仔细看了卷轴上的那个人像,确认已经全部记在心里了,就把卷轴还给了张安世。   张安世随手就把卷轴扯碎,丢进正在着火的火盆里,很快,就化作了一堆灰烬。 第六十九章 三个坏蛋   事情安排下去了,云琅心中并不愉快。   看着自己的两个弟子,终究还是叹息一声。   “我早就告诉过你们,我们不能急功近利的做事情,哪怕慢一点,也不要急于求成。我们的目标不是钱,任何利益对我们来说没有太大的作用,我们现在做的所有事情都是为了创造一个适合我西北理工生长,繁衍的环境。现在,你们两个都犯了这个错误,目标都没有找对,真是愚不可及。杀人灭口这种事算不得大事情,然而,做了一次,以后就会继续用下去,长此以往,就只剩下这一种手段了。真正的智慧是接纳,外不起分别,内不生对立,团结所有能团结的人,如此,才能与天斗,与地争,最终跳出三界外,成就真正的无上功业。”   霍光站起身垂手而立,张安世也跟着站起来站在霍光身边。   云琅知道这两个家伙的心里还是不服气的,让两个自认智慧过人的少年在面对一群蠢货的时候,不生出激进之心是不可能的。   这种错觉很容易让他们产生老子天下第一的心态,从而反应在做事上。   他们与大汉人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他们看事情的角度不同于常人。   云琅讲了太多后世的故事给他们听,他们很喜欢,也很喜欢模仿一下,这就导致他们在大汉的人群中格格不入。   后世的教学手段可能会迅速的让一个人成熟起来,与此同时,疑问一切的教学方式也会让他们无视权威。   现在,这两个混蛋最乐意干的事情就是将那些高高在上的人物玩弄于掌心之中,而对方无法查觉犹自沾沾自喜。   “如此说来,你们准备让谢长川来顶缸?”   “他最贪婪,所以他的仆人也贪婪,以至于所有追随他的人也贪婪。”   “会伤害到谢宁吗?”   “不会,自从谢宁不愿听他父亲的安排,决意自立门户,而谢长川又在五年中给谢宁生了三个弟弟,因此,谢宁已经成了谢氏的弃子。”   “卫皇后他们在汉中,以及蜀中安排的局面会被破坏么?”   “不会,都是皇族,又没有谋反之心,皇帝只能训斥他们,压制他们,不会对他们下手的。”   “事事总有意外,要小心从事啊。”   霍光拱手道:“会的,蜀中的事情,在我回来之前,已经处理完毕了,卓王孙接替了我们暗中留存的基业,他也不知道是我们故意留给他的,他甚至杀掉了那个孙姓商人,以为基业是通过抢夺得来的。所有事情,云氏并未出面,所有货物几经周折,最终还是落进了我们手中。即便是有人来查,也只会查到我们从某某人那里平价买到了一些货物,绝对想不到,整个产业链全是我们在暗中控制。”   云琅瞅着霍光微微泛红的眼睛,拍拍他的脑袋道:“杀了很多人是吧?”   “十一个。”   “有你很看好的人?”   “有。”   “有对你有恩的人?”   “没有!下不去手。”   “以后试试不用杀人就能清除后患的法子。”   “师傅,没有那样的法子!”   “有的,一定有。”   “弟子不敢冒险。”   霍光已经形成自己独立的思维了……   他在岭南的经历是常人无法想象的艰难,不仅仅要面对自己的内心良知,还要兼顾所有人的利益。   问题是,要了良知就没了利益,良知与利益根本就是背道而驰的两件事。   所以说,云氏获得了多大了的利益,霍光就丢掉了多少良知。   云氏在艰苦时期经常吃鲇胡子鱼,只是贪图这种鱼的油大,很适合进补。   实际上,鲇胡子是一种杂食性的鱼类,最喜欢吃水中腐烂的生物。   以云琅的洁癖性格,如果不是实在没法子,他不会吃这东西的。   但是,霍光喜欢,超级喜欢,尤其喜欢师傅亲自烹调出来的鲇胡子鱼。   在霍光回来之前,云琅就命人准备了两条肥硕的鲇胡子鱼,养在清水里去除污物。   已经养了十天了,除过换水,一点食物都没有喂,直到清水再也没有变浑之后,才算是彻底把这两条鱼弄干净了。   做这样的两条鱼没有什么特殊的技巧,只要重油,重香料就成。   红烧出来的鲇胡子撒上香葱之后就香气喷鼻。   师徒三人蹲在小厨房里围着一个小桌子吃鱼。   云琅就吃了两口,接下来就一直在喝酒。   霍光跟张安世两个倒是吃的满嘴流油。   等霍光吃饱喝足了,云琅就对霍光道:“你接下来继续进学吧,以后要执掌西北理工的,如果学问比不过别人,你也没脸说你是大弟子。”   霍光抬起头道:“师傅要我修心养性么?”   云琅点点头道:“以前听一位高人说过,一个人的本事一定要跟一个人的心性修养相匹配。   如此,才能相辅相成,不至于走火入魔。   实际上,我们师徒三人现在都有些走火入魔的倾向。   我在上林苑布局,安排二十年后的事情,你在蜀中,汉中布局,破坏别人来之不易的基业,免得将来大汉国又出现一个分裂的局面。   安世用钱,在长安掀起滔天巨浪,为我们两个打掩护。   现在看来,成效不错。   可是呢,我们三个却变得有些不伦不类了,我们本着最慈悲的心干着杀人越货的勾当。   我们认为没有错,认为这是前进路上必须要付出的代价,可是啊,别人恐怕不这样看,那些被我们杀死的人也不会这样看。   太注重大局,而忽视细节的人呢其实是残忍的。   很早以前,我是极为鄙视这种人的,现在,我成功的变成了我昔日最讨厌的那种人了。   所以说,接下来,不仅仅是你要开始读书,我也要开始读书,而安世就要去完成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娶妻!   无论如何,生活还要继续。   你们两如果心中还有心结没有解开,那就不要解开,反正三个坏蛋中最坏的一个坏蛋是你们师傅我。   只要你们一旦不痛快了,就这样想——所有的坏事都是我师傅要求我去做的。   你们不妨这样想,时间长了,就会感到很舒服。”   张安世嘿嘿笑道:“弟子岂是揽功诿过之辈。”   霍光笑道:“弟子以后一定会这样想的。”   云琅仰天大笑,举起酒杯道:“安世是个言不由衷的傻瓜,我们饮甚!”   师徒三人的酒杯在半空中重重的碰一下,然后相视一笑,痛快的将酒浆倒进嘴里。   就在他们师徒三人在自家的小厨房里饮酒的时候,富贵城里正是最热闹的时候。   今年的秋季马上就要到来,天南海北的客商源源不断的走进了富贵城。   临县侯谢氏的大管家谢永这两年一直都是富贵城中最受人欢迎的人,仅仅一年时间,他就被富贵城中的商家誉为“财神”。   因为,不管你想要什么货物,谢永那里都有。   尤其是从西南来的货物,更是应有尽有。   其中,以朱砂,粗铜,蜀锦,蚕丝,药材,香料为最。   好不容易摆脱了一群对他嘘寒问暖的商贾,谢永长出了一口气,就安步当车来到了他最熟悉的文昌街。   文昌街东西长两里,就在太学里面,这条街几乎贯穿了太学,将硕大的太学分割成两半。   一半是学堂,一半是住宿地。   太学祭酒董仲舒原本是不同意让低贱的商贾进驻太学的,是谢永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终于打动了董仲舒的心,亲自接见了这个身份低微的人。   要知道,即便是他的家主谢长川,见到董仲舒也是被呵斥的对象。   没想到,谢永离开董仲舒居住的湖心亭的时候,年迈的董仲舒亲自送他到码头,这在学子中间掀起了轩然大波。   然后,原本只有云氏文房四宝以及书籍店铺可以进驻的文昌街,一下子就成了富贵城中最繁华的商业市场。   谢永路过云氏买卖文房四宝跟书籍的店铺,嘴角轻轻地咧一下,极为不屑。   “买这些东西能得几个钱!”   谢永唠叨一声继续前行。   谢氏还有两间铺面正在修整,准备加盖两层,如此拓宽空间之后,在这里开一间专门为士子们服务的歌舞宴会场所应该是很不错的。   高高的毛竹搭建的脚手架上站满了工匠,谢永仔细看了一遍,没见到偷懒的,这让他非常的满意。   就在他准备进入其它店铺喝口茶的功夫,就听见有人在大喊:“闪开啊……” 第七十章 聪明人跟傻子   一个人的身体里有七成左右的物质是水。   因此,当一个巨大的配重石完整的拍在一个人身上的时候,就起到了一个挤压脱水的过程。   只不过这些水都是红色的……   脚手架倒塌了,脚手架上起重用的配重石自然就被甩飞了,最后准确的落在谢永的身上,最后榨干了他身体里的每一滴水份。   为了达到这个效果,褚狼做了很多准备,并且仔细的请霍光帮他计算过石头的落点。   这样一来,他只需要让谢永在合适的时间处在合适的地点上就好了。   没人知道在脚手架倒塌之前,谢永曾经被两个伙计模样的路人推着跑,原因就是他先前站立的位置不太对。   推到合适的位置之后,谢永正好就处在四块配重石的落点上,很准确,他是被第二块配重石压成肉饼的。   大家都在逃命,谢永的死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直到身死,人们才想起在逃跑的时候似乎听见了一声悲惨的叫声。   这样的悲惨的事故偶尔会出现在人们的闲谈中,很快就被人们淡忘了。   谢氏似乎也没有继续追究的意思,一件飞来横祸引起的死亡事件而已。   更何况,谢永死后,还有更多的人希望能坐上谢永空出来的管家位置。   谢永之所以受人拥戴,并不是因为他,而是因为他是谢氏的管家,手里掌握着大量的财富与资源。   谢长川在处理谢永后世的时候,突然发现谢永的家财出乎他预料的多。   仔细的查账之后,才晓得,在过去的一年中,谢永贪墨了他大量的钱财。   于是,在搜刮光谢永的家财之后,谢永的家人就被赶出了谢氏,而后便不知所踪。   “谢永的家眷都死了。”   张安世放下手里的账簿对坐在对面看书的霍光道。   “谢长川下的手?”   “是的,褚狼亲眼所见。连埋尸体的地方都知道。”   “谢长川没有毁尸灭迹,就这么埋了?”   “是啊,粗疏的惊人。”   “谢永没有留下账簿什么的?”   “没有,谢永的记性很好,好多大买卖都装在他的心里,从不见诸于文字,这也是我当初找谢永合作的原因。”   “你跟他开始合作的第一天就想弄死他?”   “是啊,毕竟是脏活,干了之后有辱师傅的名誉,我本来连师傅跟你都不想告诉的,就是担心万一出事了我好一个人承担,没想到被你跟师傅发现了,就成了我们三个人的罪孽。”   霍光放下手里的书本抬起头道:“这种事不能隐瞒,一人计短,三人计长,加上现在时局不好,我们多小心一点没有坏处。”   张安世点点头道:“记住了,师兄,你说我是不是该把这笔章彻底抹掉?该怎么消除掉呢?”   霍光接过账簿看了一眼道:“想要账目合适,主要是收支一定要平衡,这么大的一笔进项,你需要慢慢消化,不能突兀的消失掉这么大的一笔进项。否则,在查账的时候会有人发现端倪。我建议你分解收益,将进项小额化,然后加大某些常务支出,尽量不要集中消核进项,最后将这一笔进项消弭于无形。”   张安世点点头道:“用什么名目好呢?”   霍光举起桌子上的折扇,敲敲张安世的脑袋道:“陛下千秋节的支出,皇后寿诞的支出,阿娇贵人平日往来的费用,大长公主跟大将军寿诞,年礼的费用,还要加上咱们家跟所有藩王,勋贵,官员人情往来的支出,往大里写上个一两倍就是了。剩下的就能用在我们日常救灾,施粥,捐助,济贫,助学,求医,舍药上。这些数目大了,师傅脸上也好看一些。”   张安世笑道:“也是,除过陛下就咬死了牙关只要金子之外,其余人家的贺礼大部分都是我们自产的东西,比如精美的瓷器跟茶叶就是一例,这东西全是孤品,不好给价,就如师兄所说,我们统统加价五倍,应该没人有意见。”   霍光嘿嘿一笑,摇着折扇瞅着窗外的荷塘道:“金日磾是不是只要来家里,就会去外宅的书房?”   张安世转头朝荷塘边上看书的金日磾看了一眼笑道:“他在等霍三呢。”   “为何要等霍三?”   “因为他要帮霍三完成作业,好让霍三教他《基础算学》,这家伙求学之心甚是浓烈,现如今已经学完了加减乘除四则运算,马上就要接触到求未知数了。我看了他最近借阅的书了,他已经开始预习一元一次方程式,进度可能比霍三要快。”   霍光笑道:“霍三能教他到几时?”   “人家不管啊,只要进益就锲而不舍,说实话,就他求学的这个劲头,以及进学的速度,当一个匈奴人实在是可惜了。”   霍光笑道:“他其实应该来找我求教的,我一定会教他的。”   张安世盯着霍光的眼睛看了良久都没说话。   霍光笑道:“怎么了,难道我教不了他?”   张安世摇头道:“如果我是金日磾,我也不愿意跟你学,跟霍三学,走的至少是正确的大道,跟着你学很可能会走进死胡同,求学是一辈子的事情,不敢冒险。”   霍光大笑道:“多少有些黄钟毁弃瓦釜雷鸣的意味,罢了,就遂了他的意。至少能逼迫霍三上算学课的时候认真些。”   金日磾知道霍光回来了,现在还不是见霍光的时候,见霍光需要做一些准备,在至少要把跟霍三的交易处理完毕才成,否则,一旦被霍光拆穿,那就难堪了。   云氏主人已经全部回到了云氏庄园,这场酷烈的瘟疫仅仅肆虐了上林苑一个月,就快速的消褪了。   这跟传染病的病毒强弱有关,要知道,传染病的病毒也会有一个衰减的过程,往往在初期的时候最为可怕,而匈奴人弄来的疫病,已经在衰减的半途上。   即便如此,鸡瘟已经消灭了上林苑九成以上的鸡,鸭子跟鹅也损失过半。   至于猪瘟,羊瘟,牛瘟,更是让上林苑的百姓损失惨重,一时间,上林苑再也看不见牛羊成群的场面了。   孟大,孟二从骊山赶着残余的鸭子跟鹅回到云氏的时候,孟大的头发甚至变得有些斑白了,孟二也似乎苍老了十岁有余。   他们兄弟两才是匈奴人此次戕害最严重的人。   两个爱鸡鸭鹅成命的人,眼看着心爱的家禽一批批的死掉,自己还要亲自拌着石灰填埋,孟大,孟二那种痛断肝肠的模样,让人不忍卒睹。   “这些鸭子跟鹅的命大。”   孟大瞪着血红的眼珠子对霍光道。   霍光叹口气道:“少了很多。”   孟二摇着大脑袋道:“命大的跟命大的交尾,就会产出命更大的鸭子跟鹅,我们迟早要培育出不怕鸡瘟的鸭子跟鹅!”   霍光闻言大吃一惊。   连忙将扇子插在脖子上,整理了衣冠之后,郑重的朝孟大,孟二施礼道:“我兄所言极是,霍光浅薄,惭愧,惭愧!”   孟大沉声道:“我要好好的吃一顿,然后睡几天,不困了之后就会着手挑选种鸭,种鹅。”   霍光立刻唤来了厨娘,吩咐她们一定要在最短的时间里弄出一桌最丰盛的饭食来。   厨娘匆匆的去准备了。   孟二拉住霍光的手抽泣着道:“你帮我跟我媳妇好好地说说,不是我不回家,是回不了家。让她莫要打我。”   霍光咬着牙齿道:“她敢打你,我就打她,打死她。”   话音刚落,就看见孟二暴跳如雷,揪住霍光的脖领子怒吼道:“我让你求我老婆莫要打我,谁要你打她了?你难道不知道她刚刚生了孩子,身体不好吗?”   霍光目瞪口呆,被孟二的口水喷了一脸,再三保证,并且发誓赌咒绝对不打小虫,只为孟二求情,加上厨娘喊他们兄弟先吃一碗面条垫垫肚子,这才被孟二放过。 第七十一章 师徒斗法   霍光蹲在小溪边上用力的洗脸,刚才他还用干净的溪水狠狠地漱过口。   孟二朝他咆哮的时候口水不但喷在脸上,因为他太惊讶,有几滴口水甚至喷进了他的嘴巴。   刚刚洗漱完毕,用手帕擦干了脸,霍光嗅嗅鼻子似乎还能闻见孟二的口臭,就决定再洗一遍脸,再漱口一次。   于是,整整一天,霍光都纠结于还要不要再洗一遍脸的问题中,直到他邀请丑庸用刷子在滚烫的温泉中彻底的帮他清洗了一遍身体,才觉得好过一些。   “我就说过,小光屁股上有两颗黑痣,一颗在左边,一颗在右边,这是大富大贵之像。今天,你们也看见了,验证了我的话,是不是,该给钱的给钱,该请客吃饭的赶紧掏钱。告诉你们啊,凡是屁股上有黑痣的孩子都是有大出息的。”   刚刚从凉亭里散发过闷热的霍光刚刚走到荷花亭,就听见花墙后边有一群云氏仆妇正在热烈的讨论他的屁股……   霍光的身子气的发抖……他以为丑庸只是喜欢伺候他,把他当晚辈对待,万万没想到,人家只是想用他屁股上的黑痣来证明一些别的事情。   云氏的仆妇都是长舌妇,这一点霍光知道的很清楚,他相信,不用到明天,今天晚饭的时候,全云氏的人都会知道他屁股上长了两颗黑痣。   再过三天,全长安的人都会知道,不出十天……全上林苑的人也就知道了。   张安世看他的时候表情极为诡异,于是,霍光毫不犹豫的给了张安世一拳。   “你打我做什么?”   “这是警告!”   “警告我做什么?”   “别说你刚才没有笑话我屁股上长黑痣的事情!”   “天啊!”张安世叫起来撞天屈:“我们一起洗澡的次数没有一百次也有八十次,我难道会不知道你屁股上长黑痣的事情?有什么好笑话的?”   霍光抽抽鼻子道:“算我打错了!”   张安世拉住霍光的袖子怒道:“什么叫算你打错了?就是你打错了。”   霍光恼羞成怒双手稍微一用力,就把大他四岁的张安世给反擒过来,怒吼道:“要不,你跟我再打一次?”   张安世忽然笑了,霍光今天的倒霉事他自然是知晓的,忍不住嘿嘿笑道:“这就是在家的感觉,不是你在军营中的模样。在军营里人家敬你是皇长子的左拾遗,在家里,你就是霍光,跟别的孩子没区别。”   霍光松开被他反绞着的胳膊,还殷勤的拍拍张安世被他弄皱的衣衫,陪着笑脸道:“要不,你也打我一下。”   张安世揉着被霍光弄痛的胳膊道:“你这是病啊,要治!”   霍光摇头道:“我觉得我能克服。”   张安世摇头道:“拉倒吧,你那个军神哥哥都没有克服,你凭什么克服?我可是听说了,你哥哥就寝的时候可是需要你大嫂带去的那些丫鬟们披甲守护的。你现在变得容易冲动,脾气还暴躁,虽说没有你哥哥的病症来的严重,也是病症。你可是我西北理工的大师兄,千万不能出问题,万一你要是变成变态了,我们西北理工很可能就要贻羞万年了。所以啊,你一定要去治病,去找二师娘最好!”   霍光冷冷的道:“解剖尸体你以为我没有见过吗?有几次师傅师娘解刨尸体的时候,就是我在一边给他们递刀子,人的大腿骨我也锯过,算不得事情。”   张安世见四周无人,就把嘴巴凑到霍光耳边道:“要不,我带你去趟春风楼?”   霍光怒道:“我堂堂西北理工高第,何等的高贵,你却自甘下贱,我还要洁身自好呢。”   张安世摊摊手道:“你看,你还说你不是变态?以前的时候我这样跟你说话的时候,你往往一笑了之,毫不在乎,现在却暴跳如雷,你不是变态,谁是?”   霍光狐疑的瞅着张安世道:“我以前是那样子的?”   张安世重重的点头道:“你忘记了,我还带你去春风楼偷看过歌舞伎,你看过之后就说了一句‘原来如此’,很是豁达啊。”   霍光的眉头紧紧的锁起,他忽然想起以前的很多事情,那时候的自己跟现在确实有很大的不同。   “另外……你不觉得丑庸的胆子也太大了一点吗?”张安世朝霍光挑挑眉毛。   霍光忽然笑了,咧着嘴对张安世道:“也只有师傅能控制我的情绪,并且知晓我的弱点在那里。”   张安世道:“我可什么都没说。”   霍光鄙夷的看了张安世一眼道:“你也是师傅派来的走狗对吧?专门来挑破我的情绪,让我自警的吧?”   张安世大笑道:“你知道又如何?还不是被算计了?这是阳谋,不是阴谋。你等着,以后还有更多的花样等着你呢。师傅说你只有彻底崩溃了,才能破而后立,重新建立你的心神。”   霍光潇洒的摆摆手道:“我接着就是!”   说完就大踏步的离开了荷花亭,脚步轻松,全身充满了斗志,能与师傅较量,霍光觉得机会难得。   云琅坐在书房里已经看了很长时间的书,与其说是在看书,不如说他是在发愣,手里的书本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翻动过了。   宋乔从外边走进来,她的随身丫鬟将药箱放在案几上就退下了。   云琅看看宋乔凝重的脸色,摆摆手道:“如此说来,霍仲孺没几天活头了?”   宋乔叹口气道:“心,肾都不好,其中肾脏已经失去了八成的功能。”   云琅皱眉道:“我西北理工将这种病症称之为尿毒症!肾脏是人体排毒的器官,失去了功能,就死定了。”   宋乔道:“在我这里,脾肾阳虚且有湿毒也是绝症,霍仲孺的下肢水肿的很厉害,我预计他活不过一月。小光这孩子看似坚强,睿智,实则最是看重亲情,他的父亲害死了他的母亲,谁都以为他会做出不忍言之事,后来,他却把失去母亲的痛苦一个人背了,对父亲反倒更加的亲近……可笑霍仲孺却被功利心冲昏了头脑,以前对小光只是痛恨,后来就变成了惧怕。真是……我很担心小光现在的模样,恐怕接受不了这个事实,最终性情大变。”   云琅叹了口气道:“我事先做了一些安排,看看能否激发这孩子的傲气,助他渡过难关。”   宋乔点点头,就回到后宅去了。   云琅丢下书本,对书房外伺候的云氏童子道:“去把狗子,跟毛孩叫来。”   不大功夫,狗子跟毛孩就走进了书房,云琅笑道:“喊你们过来,就是想通过你们去办一些事情。”   狗子毛孩对视一眼之后躬身道:“请家主吩咐。”   “撤掉对小光的所有保护措施,让他孤独下来。”   狗子不解的道:“这是为何?”   云琅淡淡的道:“帮他渡过难关,也帮他撕扯掉身上的伪装,他成熟的太快,好多性情方面的基础并没有打好,需要重新培基。以前的时候我总以为‘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只是一个说法,今日方知这是金玉良言。”   狗子道:“小光在岭南的时候有过夜惊,也有过夜哭。”   云琅点点头道:“你送来的文书我看过,只是没想到会这么严重,派他去岭南,是我最大的失策。”   毛孩道:“刘据的性情变化更大,变得如他父亲一般喜欢猜忌且喜怒无常。”   云琅笑道:“我不是刘据的父亲,所以,管不了那么多,小光却是我最疼爱的弟子,我不容他从今往后被情绪所控制,最终变成一个暴虐无常的人。”   狗子道:“在云氏庄园内,小光的保护措施会去掉,出了云氏庄园,某家以为必不可少。”   云琅笑道:“我正是此意!你们也小心,小光是一个聪慧的孩子,他会察觉的!”   毛孩笑道:“他年纪毕竟还小。”   云琅笑道:“你试过便知,那孩子坚韧起来很可能会刀枪不入。”   狗子笑道:“您的目的不就在此么?”   云琅点头道:“百折不挠是所有大人物共有的特性,小光身上绝对不能少了这一特性。” 第七十二章 好时光   云音的年纪长了一些,琴技却没有多大的长进,即便有卓姬这样的大家教导,长进也不是很大,不过,她弹琴的模样倒是极好的。   主要是人长得很美!   十一岁的女孩子正在从女孩向少女蜕变,就像毛毛虫将要变成蝴蝶一般,马上就要迎来一生中最美丽的时刻。   云音在弹琴,霍光站在树影斑驳的窗外看云音弹琴,卓姬则坐在不远处看他们两人。   琴声叮咚,算不得悠扬,如今的云音还是只能;练习一些简单的曲子,想要让琴音变得悠扬起来,还需要下苦功。   霍光觉得云音的琴音很动听,他听过云音第一次弹琴的时候制造出来的噪音,因此,现在有曲调给他听,已经是难得的享受了。   卓姬发现霍光看云音的样子很好看,一个刚刚长起来的少年郎嘴唇上只有一层薄薄的绒毛,阳光照在皮肤上,似乎就染上了一层光晕。   高挺的鼻梁,有棱角的嘴唇,笑起来的模样很像他的师傅,流转的眼波中带着一丝丝的狡狯之气,混入整张脸,就让人觉得非常诚恳。   就是屁股蛋上有两颗黑痣,这是卓姬对霍光唯一不满的地方。   冲着霍光招招手,霍光不情不愿的走了过来,如果不是因为卓姬是家里最小的一个师娘,他宁愿在窗外看云音弹琴,也不想跟这个他不是很喜欢的女子说话。   霍光表现出来的淡淡的疏离感,卓姬自然能够感受的出来,自己嫁了三次才算是进了云氏的门,这一点已经是无法抹杀的劣势。   以前自己还顾忌一下脸面,现在,有了一些岁数,就不觉得脸面有多重要了,哪怕在云氏地位不高,她也不愿意回到那个寂寞的让她发疯的大房子里去。   “喜欢云音?”卓姬的话语中多少带着一丝调侃的意思。   “是的,很喜欢!”霍光回答的理直气壮。   卓姬没想到霍光的回答是如此的直白,愣了一下道:“云音也喜欢你吗?”   霍光张开嘴巴露出整齐的白牙齿笑道:“云音喜欢什么样子的人,我就会变成什么样子的人,所以,她没理由会不喜欢我。”   “云音要是喜欢别人呢?”   霍光眼中寒光一闪,低声问道:“比如说……”   卓姬被霍光看的有些心慌,见金日磾刚好从荷花池边走过,就指指金日磾道:“比如他。”   霍光看了金日磾一眼,然后继续看着卓姬道:“云音可以喜欢金日磾,如果这家伙敢喜欢云音,他就死定了。”   卓姬懊恼的拍拍脑门对霍光道:“这就是你西北理工的道理?你师傅也是这德行,如果人人都像你们一样,天下人那里还有活路。”   霍光笑道:“天下人?天下人活的好好地,遇到挑粪的我会让路,遇到砍柴的我会帮忙,遇到苦难的我会帮助,遇到伤心的我会安慰……前提就是别跟我抢东西!”   霍光来了,云音早就不想弹琴了,只是父亲,母亲一直说做人要有始有终,这才耐着性子继续弹琴,好不容易弹完了最后一个音符,就离开古琴,匆匆的跑到霍光面前仰起脸期待的道:“小光哥哥,我弹得好不好?”   卓姬撇撇嘴道:“差的远呢。”   霍光恼怒的看了卓姬一眼,露出最灿烂的笑容道:“很好,确实很好,已经快要演绎出《龙翔操》真正的意境了,如果把第四节,第一段首音拔高一个调子,就完全中规中矩了。”   霍光的点评远比卓姬粗暴的呵斥有信服力,云音给了霍光一个笑脸,就对母亲道:“您到底会不会听琴啊?”   卓姬没好气的拍了闺女一巴掌,挥挥手道:“去吧,去吧,你的心思已经不在弹琴上。”   早就不耐烦跟卓姬说话的霍光,拉起云音的小手就离开了这座小院子。   卓姬见两人走远了,就进了小楼,对躺在锦榻上看书的云琅抱怨道:“大老爷,您的闺女跟人跑了!”   云琅将目光从书本上挪开,从书本上方看了卓姬一眼道:“你以前不是因为别人弹了一首曲子就跟人跑了吗?你闺女这么干,有什么好奇怪的。”   卓姬抚着胸口软软的靠在云琅身上,怒道:“能不能不这样说,每次都戳人家的心窝子。”   云琅微微一笑,握住卓姬的手漫不经心的道:“只有经常说,经常戏弄你,你才会将往事看的平淡,刚开始可能很难受,这样说一百次之后呢,你就不当一回事了。”   “所以说,人都是贱皮子?”   “是啊,有一个自我强大的过程,也是一个自我治愈的过程,小光现在是病人,你也是。如果你早日厚着脸皮进云氏,你何至于是某家的小四?”   卓姬气急败坏的将云琅放在她屁股上的手丢开,站的远远地道:“那时候的你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你会要我?”   云琅怒道:“过来,好不容易对你有点念想,别破坏了。”   卓姬扭捏着过来,云琅重新将手放在该放的地方上笑道:“从你写那首狗屁不通的诗给我的时候,我就在家里给你准备了一座小楼,这事你知道吧?”   卓姬重新靠在云琅的怀里叹口气道:“你们这些大人物的心思很难猜,我担心受辱。”   云琅笑道:“这就是你的错误了,脸皮这东西有时候会害死人的,你如果厚着脸皮试探一下,说不定就成云氏大妇了,收益这么高的事情你偏偏不尝试一下,怨得谁来?”   “宋乔的脸皮比较厚?”   “错了,是我的脸皮比较厚!”   “厚此薄彼!枉为人子!”   “行了,你在这家里谁拿你当过小妾看过?日子过的比人家大妇还要逍遥。”   卓姬挺起胸膛道:“妾身是不一样的。”   “哦?不一样?这倒要领教一下!”   云琅抱着挣扎不休的卓姬就起身就去了卧室。   毛孩站在云氏大门口的松树下,打了一个唿哨。就有四五只尾巴蓬松的小松鼠快速的从树上下来,快速的爬到毛孩的肩膀上,叽叽的叫个不休。   松树上还有十几只松鼠不肯下来,毛孩自然是不理会那些跟自己不亲近的松鼠的,从怀里掏出几颗核桃,一个松鼠给了一颗,让他们抱着啃硬皮。   其余的松鼠见状,一窝蜂的从松树上跑下来,围着毛孩叽叽的叫唤,却什么都没有得到。   “只有信任我的才有奖励!”   毛孩将肩膀上的松鼠放到树上,然后拍拍树干就去了莲花菜菜地。   霍光跟云音正举着捕捉网,在菜地里捉白粉蝶,从云音手里提着的麦草编织的笼子来看,里面装满了各色的蝴蝶,她们应该已经在菜地里玩耍了好一阵子了。   这批莲花菜是最早种下去的一批,有的已经结球了,青色的菜叶子铺展开来,真的如同一朵巨大的莲花。   毛孩在霍光他们不远的地方,用刀子割了几颗莲花菜丢进背篓里,准备送给厨娘。   云音对什么都好奇,大呼小叫的跑过来,亲自割了一颗最大的莲花菜,放进背篓里。   毛孩笑道:“好我的大女哟,莲花菜只吃菜疙瘩,不吃周边的叶子。”   霍光也跟着过来,似笑非笑的看着毛孩。   毛孩道:“家主撤掉了你的护卫!”   霍光笑嘻嘻的道:“所以啊,我出门都带着刀子。”   毛孩看看霍光的后腰道:“短弩也带了?”   霍光道:“喂了毒的。”   毛孩从背篓里取出一具闪烁着寒光的钢铁短弩递给霍光道:“这是新产品,五连发,十步之内可掼重甲!”   霍光接过这柄小巧的精钢强弩,借用机括上好了弦,正要扣动,却被毛孩制止了。   “不能空射,会挣断弓弦。”   霍光从腰后取出旧有的短弩递给毛孩道:“怎么,有人要杀我?” 第七十三章 霍光的反击   “想要杀你的人,被我们发现了六个,四个是蜀中人,一个来自皇长子的詹事府,还有一个是你家的家仆。”   毛孩见云音又去追一只漂亮的蝴蝶了,就笑着说出了实情。   霍光皱眉道:“蜀中人要杀我很正常,毕竟夺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我在蜀中的时候夺了不少人的饭碗,人家想要杀我很正常,我非常的理解。皇长子的詹事府官员要杀我也能理解,此次肃清詹事府内患的时候,我一口气杀了十一个官员,某一个官员的家眷想要弄死我也很正常。至于,你说我父亲要杀死我……这个,这个,这个也很正常啊!”   毛孩惊讶的道:“你不奇怪?”   霍光叹口气道:“父亲已经疯了。”   毛孩点点头道:“你能这样想最好了,有时间去看看他!不要干涉他的事情。”   霍光沉默片刻道:“师傅的话?”   毛孩点头道:“先生觉得愧对你父亲,也希望你莫要在人间留下什么遗憾,还说,你去看他,其实是在看自己的过往。”   “我父亲时日不多了么?”   “很严重的肾病,且病入膏肓了。”   霍光的手抖动的厉害,好在,他还是控制住了自己,仰起头笑道:“那些想要杀我的人是不是已经被你们给处理掉了?”   毛孩摇头道:“处理了三个,给你留了三个,詹事府的,你家的仆役,还有一个蜀中来的死士。”   “留下我家的仆役,其余两个处理了吧,我不要紧,主要是阿音这些天一直在我身边。”   毛孩瞅着霍光的脸,见他似乎很是平静,就背起背篓,继续去看他心爱的菜地了。   “阿光,我捉了一只黑色的蝴蝶!”   云音站在远处冲着霍光大喊。   霍光沉吟片刻,等笑容浮上面颊,这才提着笼子走过去。   赞美过云音捉到的蝴蝶,霍光笑道:“能陪我去看看我耶耶吗?”   云音笑道:“当然可以,我们还可以去阳陵邑看角斗!”   霍光拉着云音的手慢慢的向回走,此时,已经是晚霞满天的时候了,他脸上的笑容跟云音一样灿烂,心中却痛的厉害,导致他只能一步一挪。   吃晚饭的时候,桌子上只有云琅跟霍光。   瞅着霍光僵硬的笑容,云琅把一杯酒推过去,这时候,他应该很需要这东西。   霍光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云琅又给添了一杯。   霍光又是一饮而尽。   最后,云琅从桌子底下提出一壶酒递给霍光道:“嘴对嘴的喝,这样痛快!”   霍光举起酒壶又是一饮而尽,只是眼珠子被上涌的酒气给染红了。   “酒量不错!”云琅给徒弟夹了一筷子凉拌猪耳朵。   “黄酒随韵,辣酒随荤,这是您以前喝酒的口头禅,弟子在岭南那个地方,没有酒几乎就没法过日子,所以也就喜欢上了这东西,师傅如果不喜欢,弟子以后不喝就是了。”   “从医家眼光来看,饮酒对子孙不利,对男人而言,不饮酒生活了无生趣。所以啊,只要有节制就好,一点不喝,算什么男子汉。”   霍光端起酒杯对云琅道:“既然如此,弟子敬师傅一杯。”   云琅笑着举杯共饮。   “师傅在等什么人吗?”霍光吃了一口菜问师傅。   “等你哭泣呢。”   霍光摇头道:“弟子心里很难受,却哭不出来。”   云琅笑道:“哭泣跟坚强之间没有任何的关系,眼泪只是一种体液,难受的时候哭出来很痛快的。”   “师傅哭过吗?”   “哭过啊,像你这么大年纪的时候经常哭,只是不出声罢了。”   霍光继续摇头道:“弟子不想哭。”   云琅喝了一杯酒道:“啧啧啧,如此,你可就少了一种绝妙的人生体验。”   “如此体验,不要也罢。师傅今日难得有闲暇,您还是继续给弟子讲讲那个爱喝酒的华山派大师兄跟他小师妹之间的事情吧。”   “你上次不是说那个大师兄太笨,虽然豪爽,是条汉子却不是一个好情人么?”   霍光笑道:“弟子现在还是这么看,如果弟子是那个华山派大师兄,哪里有什么林平之跟小师妹的事情,早就想方设法帮他报仇,然后再把他踢出华山派了。”   云琅大笑道:“没那么简单。”   霍光笑道:“也没那么难!”   “不用火药?”   “干嘛不用?弟子从不介意用器具来帮助我达到目的!只要是有用的手段,弟子一定会用的。您说的那个故事里面,弟子最喜欢的人物就是第一个自宫的家伙,对自己够狠,够决绝,只是后来为什么会成变态了呢?”   云琅笑道:“你看看何老,大长秋,隋越,钟离远的模样就知道他为什么会成变态的。”   霍光低头看看自己胯下叹息一声道:“保住小兄弟才是不会被变成变态的第一保证!”   跟霍光吃了一顿饭之后,云琅就很明确的告诉卓姬,云音长大后除过嫁给霍光之外,没有第二个选择。   同时,也可以把霍光今天说的话当成一种宣言。   “都是你养出来的祸害!”   “小光不好么?是最像我的人。”   “你怎么知道你闺女将来就一定会喜欢霍光?”   “因为将来所有喜欢闺女的外人都会处在巨大的危险之中,即便是皇帝都不例外。”   卓姬瞅着丈夫谨慎的样子笑道:“女儿是你的,你想找谁当女婿自然是你做主,轮不到妾身来说三道四。”   云琅叹口气道:“小光的母亲死了,他也知道他父亲就要死了,他跟去病的关系也非常的淡漠,所以啊,就想要一个亲人。云音从小就跟他在一起,甚至可以说是他背着长大的,有这种心思不足为奇。”   卓姬砸吧一下嘴巴道:“你最好慎重一些,如果小光跟阿音顺利走到一起,自然是好事,我就怕这中间起了风波,一个是你当儿子看的大弟子,一个是你的亲闺女,看你如何自处。”   云琅笑道:“我对小光很有信心。”   卓姬怒道:“为何不是对女儿有信心。”   云琅苦笑道:“差别太大了。”   卓姬狐疑的瞅着云琅道:“你这么聪明,妾身也算是聪明人,为何会生一个傻闺女?”   云琅瞅着天花板郁闷的道:“可能,这才是我的本来面目。”   天赋这种东西比金子还要珍贵!   是上苍赋予某些钟爱的人的特殊礼物。   上苍似乎特别钟爱霍家人。   武功,武器,军略这种东西似乎就长在霍去病的血脉中,只要年岁到了,需要用的时候,他就会主动出现,帮他在两年间成为大汉国著名的军神,匈奴人眼中最可怕的恶魔。   而霍光呢?   云琅想起来就有些沮丧,在云氏十年,云琅已经觉得自己没有多少东西可以交给霍光了。   面对一个聪明的令人发指,且有过目不忘之能的孩子,云琅即便是拥有再渊博的学问,也会被勤劳的霍光一点点的给掏干净。   如果说历史上的霍光被人称之为熊罴之士,那么,现在的霍光就是肋生双翅的猛虎。   云音如果跟普通勋贵家的女子相比,自然是佼佼者,可是,跟霍光比……   卓姬见云琅神游物外,一会咬牙切齿,一会迷之陶醉就拉着他的手道:“不要想太多,阿音的年纪还小,您还有很多时间来考虑这件事。另外,您就不觉得这是您的弟子在反将您么?”   云琅点点头道:“知道,还是阳谋,我前边才用阳谋对付了他,他就立刻反击了。反击的某家心神有些乱。”   卓姬大笑道:“如此,我才觉得你们师徒就是一对儿混蛋,不管对付谁,都会倾尽全力,犹如狮子搏兔!” 第七十四章 父子和解   霍光坐在马车上有些魂不守舍。   阳陵邑就在眼前,他却痴痴的看着城门,没有进城的意思。   长安城里不适合做生意,主要是政治功能夺过经济功能,进富贵城做生意的门槛太高,那里只批发不做零售。   所以,阳陵邑就很好地弥补了这个空缺,变成了关中最热闹的城市,因为人数太多,小小的阳陵邑根本就装不下,皇帝一声令下,阳陵邑的城墙就成了摆设,八座城门日夜洞开,金吾不禁,即便是在城门外边,如今也跟城内区别不大。   云氏的大马车堵在路上,后边的马车就不能前行了,好在云氏的皇族标志太明显,被堵在后边的人,也就有了足够的容忍度。   霍光的心情非常不好,云音也看出来了,就乖乖地坐在霍光身边握着他的手一言不发。   “是不是有些闷?我们去城里逛逛吧。”   霍光回过神来,见云音担忧的看着他,笑容就重新浮上来了。   “你不高兴?”云音担忧的问道。   霍光笑着道:“师傅说我耶耶就要死了,他得了很严重的肾病,大师娘,二师娘她们也束手无策。”   云音虽然单纯,却知道一个道理,那就是——只要耶耶跟大娘,二娘说过一个人要死了,那么,这个人一定会死。   她不知道该如何安慰满脸笑容的霍光,忽然想起耶耶安慰二娘的场景,就探出手将霍光的脑袋抱在怀里道:“你可以哭,大声的哭,我抱着你一起哭。”   被师傅精神虐待到惨的无以复加的霍光,面对师傅的时候依旧坚硬的像一块铁,可是,云音笨拙的安慰却一下子击中了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多年坚持的笑容依旧挂在脸上,眼泪却真的如同泉水一般从双眼中涌出,并且发出了野兽般的低嚎。   不知何时,阳陵邑成了霍光最不愿意面对的一座城市,如果可能,他恨不得这座城池根本就未曾存在过。   在这座城里,他被父亲抱上了云氏的马车,在这座城里,他曾听听过父亲无数次的抱怨,在这座城里,他的父亲杀了他的母亲,在这座城里,他的父亲见了他会被吓得尿裤子……   在云氏居住的时间长了,他很喜欢美满的家庭气氛,他甚至希望父亲跟母亲在阳陵邑也能过得如同云氏一般安闲,他也愿意用自己的智慧给父亲,母亲带来一个又一个的荣光,告诉父亲,他没办法指望大哥,还能指望他!   聪慧的霍光无论如何都想不到他期望的一且,都会在短短的两年中烟消云散。   如今,父亲也要死了,他的家终于完蛋了。   云音一边流泪,一边哽咽着不断安慰霍光莫哭,莫哭。   给他们赶车的狗子终于有了笑容,家主说过,霍光只要哭出来,只要把心中压抑的情感宣泄出来,霍光就还是那个霍光,流泪是一种极为特殊的体验——很美好,尤其是强者的眼泪,更是珍贵的如同珍珠一般。   霍光的哭声极为低沉,极为压抑,并没有传出很远,那些跟在云氏马车后边的马车见他们没有挪动的意思,就纷纷掉转车头,走别的城门了。   哭泣过久的后果就是两人的眼睛都哭成了桃子。   霍光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的模样之后勃然大怒,一把扯开马车帘子瞅着刚刚吃了一只烤鸡正在剔牙的狗子道:“我不是师傅的对手,这下你满意了?”   狗子随手丢掉手里的牙签淡淡的道:“家主可没有折磨你的心思,只是怕你压抑的太久成了变态。现在好了,你心里终于平静了,可以去干任何你想干的事情了,想必如何面对你父亲,也有准备了吧?”   霍光叹了口气道:“略尽人子之道罢了。”   “家主说了,你这段时间就不必回到云氏庄园了,安心陪伴你父亲,云音住进云氏别院,就在阳陵邑陪着你,有什么事情尽管让褚狼去干。”   霍光沉默片刻对狗子道:“我知晓了,进城吧!”   马车终于进了城,很快就来到了霍氏。   面色蜡黄的霍仲孺正躺在一张硕大的软榻上盖着被子晒太阳。   见霍光回来了,就朝他招招手道:“我儿,过来。”   霍光来到霍仲孺的身边,将他露在外边的手臂放进被子轻声道:“那些伺候您的妇人呢?怎么能让你一人留在这里?”   霍仲孺笑道:“刚刚知道我沉珂难去的时候,我害怕孤独,就找了她们来热闹一下。热闹过了,也就罢了,留她们作甚?”   霍光蹲在父亲身边笑道:“您这几年诗酒风流的就没有给我留下一个弟弟妹妹?”   霍仲孺大笑道:“老夫的好运气都被你们两兄弟给占光了,后来呢,你老子我找了很多女人,却连一颗蛋都没有生下来。”   霍光笑道:“没人跟我争家产,妙极!”   霍仲孺苦笑道:“我倒是希望有个跟你争家产的,好歹也能帮帮你。你师傅气量高绝,眼光长远,可就是这样的高人,干的事情也自然不是普通人能想的到的,如此一来,你将来想要过好日子恐怕很难。儿啊,无论如何性命第一啊,万万不可舍命而去争夺什么胜利,你要知道,人将要死的时候,除了想多喘一口气之外,没有别的念想。”   霍光笑道:“好巧啊,师傅也是这么教我的。”   霍仲孺精神一振,支起上半身道:“你师傅真的是这么教你的?”   霍光道:“师傅说,这世上就没有什么事情是需要我西北理工的弟子拿命去交换的。”   霍光搀扶着父亲重新躺好,就听霍仲孺不断地呢喃道:“这就好,这就好,这就好……”   “云氏大女云音见过霍家伯伯。”云音走上前盈盈施礼。   霍仲孺再次挣扎着支起身子瞅着云音问霍光:“这就是君侯与卓氏大家的长女?”   霍光道:“是我小师妹,师傅公务繁忙不能来看望耶耶,派遣小师妹问候您。”   霍仲孺笑着对云音道:“很好地小女啊,快快去阴凉处休憩,伯伯有病,万万不可过了病气给你,快快去,快快去……”说着话就干脆屏住了呼吸,挥着手要云音起客厅避暑。   见霍仲孺把脸憋得通红,云音笑着答应一声,就跟狗子捧着礼物去了客厅。   霍仲孺目送云音进了客厅,就一把抓住霍光的手道:“她会是我儿媳吗?你师傅允了没有?”   霍光笑道:“师傅从不为难任何人,包括小师妹,孩儿倒是对小师妹有些心思,不过,最终还是要看小师妹同意不同意。”   霍仲孺激动地道:“你师傅说的就是屁话,不为难别人?你知不知道,他已经开始造势,准备让他的二弟子张安世娶大司农家的大女呢。”   霍光皱眉道:“这事是我这个大师兄安排的。”   霍仲孺高兴地道:“这就好,这就好,耶耶还为你抱不平呢,全长安,没有比娶大司农儿宽家的大女最好的婚事了。当然,你既然心属云音这个骊翁主,又比儿宽家的大女好了十倍不止。长门宫可比儿宽那个不倒翁要好上十倍啊。”   高兴归高兴,霍仲孺眼中的担忧之意依旧溢于言表。   霍光也不揭破父亲的那点小心思,笑呵呵的道:“您只需要知道你孩儿乃是堂堂正正的男子汉。只会娶亲,为我霍氏开枝散叶,不会入赘,成为人人唾弃的一个小赘婿!”   “嘿嘿嘿……”   霍仲孺猛地笑了出来,然后就对霍光道:“你现在就可以弄死我为你母亲报仇。然后再把我风光大葬……如此,你心中再无芥蒂,我心中也再无遗憾……不对,你不能弄死我,这会毁了你的名声,我必须自己解决……哈哈哈……我去地下给你母亲赔罪,哈哈哈……你在人间为我霍氏开枝散叶……哈哈哈,如此才痛快!” 第七十五章 因为蠢,所以活   “是药三分毒,任何药物的使用对你父亲来说都跟服毒没有差别。人肾脏的功能就是代谢我们身体产出来的废物,从而让人的身体机能达到一个平衡状态。现在,你父亲的肾脏坏死了,失去了这个功能,身体里的废物就会积蓄在体内,最终身体机能紊乱而死。很早以前呢,我们西北理工还可以通过机器清理病人血液中的废物达到延缓病情的目的,最终通过换掉肾脏来重活。可惜,一场大变之后,这样的手段永远的失传了。”   在与父亲和解之后,霍光立刻觉得自己还不能这么快的失去父亲,就骑着快马回来找师傅。   云琅的回答虽然让霍光有些失望,不过,他还是很快抓住了要点——师傅说,换掉肾脏父亲还能活。   他不觉得弄到几个腰子对他有什么难度,不论是死囚牢里的死囚,还是满长安跑来跑去的匈奴奸细,或者那些飞檐走壁的大盗,都是很好的腰子来源。   至于奴隶的腰子,还不在霍光的考虑范围之内,那会玷污父亲的身份。   云琅自然看透了徒弟的心思,叹口气道:“别多想了,十万人里面也不一定有一个适合移植到你父亲身体里的腰子。即便是有合适的腰子,就我们目前的条件,想要移植肾脏是一桩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霍光并不气馁,瞅着师傅道:“会不会还有高人?”   云琅抬手在霍光脑瓜上拍了一巴掌道:“如果不出什么别的意外,你师傅就该是这世上最高的高人。”   霍光笑道:“高人就是意外!”   云琅颇有意味的瞅着霍光道:“你师傅我就是意外。”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   “问题是,你别拿你父亲来做实验,还记得皇太后是怎么死的么?”   “您说是被她的儿子孝顺死的!”   “所以啊,殷鉴不远,你就陪你父亲好好地度过他最后的岁月,就是最大的孝顺。不医治,还能多活一段时间,一旦用药,就离死不远了。”   “师傅您知晓这种病症?”   云琅斩钉截铁的道:“这世上没有人比我更加清楚这个病症了。”   霍光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了,站起身道:“子欲养而亲不待这种倒霉事又落在我身上了。”   云琅怒道:“人死鸟朝天,我不信教导了你这么多年,你会没有这个觉悟。”   霍光怒道:“那是我父亲!”   吼叫完毕了就摔门出去了。   苏稚抱着自己的两个孩子在一边笑道:“你徒弟在你面前越发的没有规矩了。”   云琅冷笑道:“他要是在你面前规规矩矩,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的话,你敢用他?知道不,我其实最讨厌聪明人了,尤其是比我聪明的。”   苏稚气恼的将云乐放进丈夫怀里,她自己抱着云动掀起衣襟哺乳。   云琅瞅瞅闺女嘴里的软木奶嘴,再瞅瞅儿子嘴里含着的乳头,恼怒的道:“你平日里就是这么糊弄我闺女的是不是?”   苏稚笑道:“动儿饭量大,乐儿是女孩子饭量小,她哥哥吃饱了剩下的足够她吃了。即便是不够,不是还有乳娘么?”   云琅再掂量一下轻飘飘的闺女,再看看胖嘟嘟的儿子无奈的道:“你总说你爹娘对你不公,只喜欢你弟弟不喜欢你,看看你现在在干什么?”   “她有奶吃!乳娘的奶,两个呢?”   云琅尽量让自己声音变得平和一些,低声道:“乳娘的儿子都两岁了,你觉得她现在产出的奶水真的可以给孩子当饭吃?”   苏稚皱眉道:“那就喝牛乳。”   云琅轻柔的拍着闺女小小的身子继续压低了声音道:“关中刚刚才经历了一场史无前例的牛瘟,你就不怕?”   苏稚愣了一下,就把已经喝奶喝的开始吐奶的云动给了丈夫,接过云乐继续哺乳。   儿子明显的比闺女沉不少,见他正在吐奶泡泡,云琅就开始梳理儿子的后背,免得他吐奶。   宋乔进来的时候,见丈夫正抱着云动在地上转悠,就接过云动对丈夫道:“大长秋找你呢。”   “什么事?”   “苏焕被隋越带回来了,陛下要你去领人。”   “啊——”   苏稚腾的一下就站起来,闺女没奶吃了就大哭起来。   云琅看了苏稚一眼,苏稚连忙乖乖的坐下,继续给闺女哺乳,低着头不敢看丈夫阴沉的脸色。   宋乔笑道:“终究是好事,说明我夫君的面子足够大,在没有跟陛下求情的状况下,陛下还要看在你的面子上饶了一个必死之人。”   云琅冷笑道:“只要是让我不高兴的事情,陛下一定会干的,他喜欢看我一边感恩,一边痛恨不已的模样。”   宋乔笑道:“这件事真正倒霉的人是夫君,真正亏心的人是我,夫君就当是给妾身一个颜面,把苏焕领回来,妾身在阳陵邑给他置办一个小院子,再把师娘接过去,让他们母子好好地过日子也就是了。”   云琅笑道:“怎么不把你师傅也接过来?”   宋乔尴尬地笑道:“师傅如今身在洛阳,据说购买了一座大院子,当他的富家翁,当的心安理得。”   云琅冷笑道:“把他们母子全部交还给他,让他知晓,他之所以能走掉,并不是因为他运气好,而是我看在你们姐妹俩的份上不计较。我本来还等着他丧心病狂的来报复我呢,没想到他居然大彻大悟的开始混日子了,真是让我失望。”   宋乔苦笑道:“师娘跟苏焕过去了,会把师傅吓死的,他原本以为自己逃掉了,如果知晓他一直活在你的眼皮子底下,随时都有性命之忧,再好的日子也会没有滋味的。”   云琅笑道:“全家团聚,不是很好吗?”   “师傅丢下师娘自己远遁,不管儿子死活,如今又见面了,不知道他会如何自处。”   宋乔说的痛快,脸上却没有什么笑意,苏稚早就想哭了,在丈夫面前却不敢哭出来,憋着嘴努力的憋着眼泪,生怕自己惹怒了丈夫,丈夫就不去领苏焕回来了。   一个心高气傲的女子被折磨到这个份上,云琅心头一软,叹口气道:“罢了,罢了,我去领,随你们去安置。”   云琅刚刚出门,就听见苏稚在大哭,心头烦乱,摇摇头就去前厅见大长秋去了。   又见到了皇帝那张阴不阴阳不阳的脸,跪坐在毯子上的云琅也只好眼观鼻,鼻观心的等候皇帝发落。   “知道是什么救了你小舅子的命么?”   云琅俯身道:“陛下恩典!”   刘彻摇摇头道:“错!”   云琅笑道:“请陛下解惑。”   刘彻合上面前的文书瞅着云琅道:“是他的无能挽救了自己的性命,这样的人不适合做官,是朕给了他官做,所以错在朕。朕赦免了他的罪,也剥夺了他的官职,爵位,把他还给你,从今往后,朕在这件事情上就不欠你什么了。”   听刘彻这样说,云琅非常的惊讶,不解的看着皇帝道:“陛下如此说,真是愧杀微臣了。”   刘彻抬抬手不耐烦的道:“朕的恩典居然换不来你的一点实话,医馆的事情是朕安排的,你会不知道?”   云琅坚决的摇头道:“关陛下何事?”   刘彻吧嗒一下嘴巴道:“尽管这又是一句屁话,朕还是很受用的,领了你的小舅子回去吧。”   “微臣谢恩!”   刘彻点点头又道:“你不会杀了你小舅子吧?”   云琅也跟着叹口气道:“终究还是要过日子的。”   刘彻笑道:“是啊,好日子谁都想过,就看怎么个过法了,你算是一个知足的,多少知道一点知足常乐的道理,有些人就不一样了。不论朕给了他多少,他都想要更多,非要到了死到临头才知道忏悔,这还真是很无趣的一件事啊。” 第七十六章 皇帝的手段   王温舒见到云琅的时候多少有些尴尬,吱唔许久,就是不带云琅去见苏焕。   进了皇帝陛下的死囚牢,从未有人活着从里面走出来过,苏焕还是第一个。   云琅能想象的到苏焕在王温舒手下会有什么样的遭遇。   就叹口气道:“人活着就是大侥幸了,某家焉敢要求太多!”   “如此,就请君侯亲自去地牢里领人吧,你的那个小舅子打死都不肯出牢房,害怕出了牢房就会被某家处死。”   王温舒见云琅好说话,也就不再隐瞒了。   随着王温舒走进了长门宫地牢,云琅全身都不舒服。   里面阴森森的,只有照明的火把在哔哔啵啵的燃烧,除此之外,就是突然间爆发出来的一声惨叫。   王温舒暗中打量云琅,见他面不改色,行动自如,不由得佩服的道:“君侯果真大英雄也!”   云琅瞥了一眼监牢中那些蓬头垢面,惊恐至极的囚犯道:“享受荣华富贵是需要付出的,尸位其上可不成。”   王温舒笑道:“君侯所言极是,隋常侍在代州斩杀了一百七十四名犯官,带回长安受刑的不过三十一人,君侯领走苏焕之后,就剩下三十人了。这一点君侯务必要知晓。”   云琅瞅着王温舒道:“你知道个屁啊!”   说完,就留下一脸惊愕的王温舒就继续向里面走。   苏焕居住的牢房里有好大一片像是被油脂浸泡过的地面,上面还有早就凝固了的血迹,能模模糊糊的看出来是一个人形。   没有得到云琅礼遇的王温舒没有一点不悦的意思,现在,云琅是上位者,怎么对他都是应该的,如果有一天云琅成了阶下囚,他也可以随意的对待云琅,这就是王温舒的生存法则,不管从哪一方面来看,都非常的公平。   “这里以前住着刘陵的侍女,上了火床之后,又煎熬了三天,阿娇贵人看不下去了就赐她一死,地上的油脂跟血都是她的。”   云琅沉默片刻,瞅着黑峻峻的牢房道:“苏焕呢?”   王温舒笑道:“能赤手在地牢里挖出一个坑的人,也只有您的这位小舅子了。来人,掌灯!”   两个狱吏挑着灯笼打开铁门走了进去,借助昏黄的灯光,在墙角依稀有一团黑影瑟瑟发抖。   狱吏想要把他从坑里拖出来,他就发出凄厉的叫声,听到这惨厉的叫声,云琅胸中即便是还有一些愤恨之意,也在一瞬间就消散的差不多了。   “苏焕!”云琅低声呼唤。   “不要杀我,不要杀我,我姐夫会救我的,我姐夫会救我的,你们杀了我,我姐夫会杀你的……不要杀我。”   王温舒耸耸肩膀道:“君侯你也看见了,自从被捕之后,他只会说这一句话。隋越问他的时候他这样说,中尉府问他的时候他这样说,某家问他的时候他也这么说……不得不说,君侯的颜面真是值钱啊。隋越放过了他,中尉府的赵禹放过了他,就连某家在处置他之前也请陛下拿了主意,结果——陛下赦免了他。”   云琅笑道:“看起来某家做人还是成功的,至少没有四处树敌。”   王温舒笑道:“老好人儿宽的外甥可没有逃脱被斩杀的命运……因此,与颜面无关,所有人都觉得君侯很可能会因为此事嫉恨上他们,所以,才拖下来了。”   云琅苦笑一声道:“我他娘的何时成了气焰熏天的权臣了?看来我明日就要上本告老还乡才能对得起诸位的厚爱啊。”   王温舒大笑道:“君侯还未到而立之年,谈告老还乡未免太早了吧。”   云琅傲然一笑。   “有的人为官时间虽短,却能立下无数功勋,有的人虽说当了一辈子的官,却尸位其上,未有寸功!云某自认一生所立功勋还算对得起陛下给的高官厚禄,告老还乡正当其时。苏焕,滚起来,我们走!”   云琅说话的声音很大,在矮小的牢房里几乎有振聋发聩的效果,苏焕尖叫一声,抬起头四处寻找姐夫,当他看到云琅背手站在牢房门口,弹簧一般从坑里跳出来,手脚并用的爬到云琅脚下,用一双几乎能看到白骨的双手,死死的抱着云琅的小腿,哭得委屈至极。   云琅要他站起来,他似乎没有听见,双手勒的云琅小腿生疼。   没法子,只好这样子向外走,按照王温舒的说法,此时不宜把他分开,否则,狂喜之下,苏焕很可能会立刻死掉。   有人可以活着出去,这让原本寂静的地牢里顿时就变得喧哗起来,每间牢房里都有奇形怪状的囚犯在用世上最凄厉,最委屈的声音一遍遍的向走在廊道里的云琅等人倾诉自己是何等的冤枉。   “我才是最冤枉的……”   苏焕抱着姐夫的小腿,这时候还有心思反驳别人,生怕还有更加冤枉的人会取代他的位置,于是,抱着姐夫小腿的一只手就更加的用力了。   站在阳光底下,云琅才看清楚苏焕的模样,才仅仅二十四岁的苏焕,此时头发已经白了一大半,全身上下几乎看不到几处好肉,右手的五指的指端全是白骨。   王温舒尴尬的拱拱手道:“进入廷尉府,先要过一遍刑罚才开始问话,这是规矩,至于他的手,是他自己刨坑的时候磨损的。”   云琅淡淡的道:“说到底能活着从廷尉府出来,已经是难得了,某家焉能责怪廷尉!”   “如此就好,如此就好。”王温舒避开云琅凌厉的目光,拱手之后就快快的告辞了,转瞬间,地牢门口就剩下这一对姐夫跟小舅子了。   苏焕坐在地上,贪婪的看着头顶上的大太阳,看的双眼流泪这才对云琅道:“我姐呢?”   云琅道:“回家吧,你姐姐在家等你呢。”   苏焕艰难的站起身,四处瞅瞅,疑惑的道:“这里是长门宫?”   云琅叹口气道:“是啊,这里是长门宫!”   云琅记得以前的长门宫地牢是用来储存蔬菜用的地方,现在……成了地狱。   云琅走一步,苏焕就跟一步,他的目光依旧是惊恐的,只要遇到长门宫的人,他就会立刻躲到云琅身后去,很明显,他的胆子早就被吓破了。   云琅没有走云氏与长门宫相连的那道门,而是安步当车的从长门宫大门走出来,绕了很远的路从云氏大门回来了。   苏焕见到苏稚,就抱着他姐姐的胳膊再不松开,姐弟二人哭得天昏地暗。   宋乔抹一把眼泪对云琅道:“这一回他该知道官场的利害了吧?”   云琅道:“人已经废了。”   宋乔瞅瞅正在向姐姐要食物吃的苏焕,忍不住抽泣道:“那些人怎么这样狠毒啊。”   “不狠毒一点如何当官啊,大汉天子的荣华富贵从来就不是好享受的。而混日子当官,是需要本钱的。”   宋乔点点头,担心苏稚悲伤过度,就派人安排人给苏焕沐浴更衣,包扎伤口。   何愁有也看到了这一幕,摇摇头对云琅道:“接受了廷尉大刑的人,没有人还能活过十年。廷尉大刑本来就是为了毁伤犯人的生机而制定的刑罚,每一种刑罚伤到的都是囚犯的本源。不过,这个家里医者众多,不知道能不能给他固本培元一下,或许还能多活几年。”   云琅忧虑的摇头道:“苏焕的事情告一段落了,我就担心陛下这是在用苏焕堵我的嘴。”   何愁有愣了一下道:“你觉得陛下下一个发难的对象会是跟你很密切的人?”   云琅摇头道:“陛下可能误会我了,觉得我跟谢宁是生死挚交,就会跟谢长川穿一条裤子。我跟陛下奏对的时候,陛下还话里话外的警告我来着。我准备派人告诉谢宁,让他自求多福吧!”   何愁有笑道:“看来是了,谢长川才是陛下用来告诫群臣的靶子,谢宁应该没事,毕竟,谢长川的关内侯是他在白登山用苦劳换回来的,是军功!” 第七十七章 飞蛾扑火   霍光推着一辆精致的四轮小车,霍仲孺坐在车子上频频的向乡邻们问好,原本蜡黄的脸,此时也多了一丝红润,心情舒畅至极。   这些天,霍仲孺带着霍光拜访了所有霍氏族人,让所有人知道,他死之后,霍光就是霍氏的新主人。   这样的行程是非常疲惫的,霍仲孺拖着病体却感受不到劳累,事无巨细都安排的井井有条。   “儿啊,你莫要看今日拜会的人都不过是一些胥吏,可就是这些人才是真正管理长安,阳陵邑,乃至关中的人。   在大事上他们自然不能左右,可是到了具体的小事上,真正做主的人是他们。   尤其是左十八这个人,是你耶耶用了十五年的时间才结交到的人。   在这十五年中,你耶耶花在他身上的钱,不下三十万,虽然算不得多,可是,每一次都用在了刀刃上,因此,左十八欠我家很多。   这个人是廷尉府的狱吏,我儿不可轻用此人,一旦要用此人就要用到极处。   他会用命来还我们的人情。”   霍光点头道:“确实很有用。”   霍仲孺笑道:“你耶耶虽然当了一辈子的胥吏,也有自己的门路可走。   我霍氏出身于长平公主门下,只从长平侯曹襄开始精简家族势力的时候,耶耶就趁势从长门门下退出,并且将分离的时间向前推了十五年,也就是你出生前一年。   那时候户籍簿册全是竹简,混乱不堪,不像现在这么整齐,耶耶还是有手脚可以做。   以前的时候耶耶就担心长平一门可能会衰落,就做了很多的准备,结果,长平侯曹襄的病好了,且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趋势,让你耶耶的好多准备都成了东流水。   不过也好,那些人还是有些用处的,你师傅与长平侯亲密无间,看似不会出问题,可是呢,只要出问题就是惊天大事。   这年头,谁信得过谁啊,多一个准备总是有备无患。”   霍光皱眉道:“此事还有人知晓吗?”   “哪里敢在你大哥面前说啊,要是说了,他第一时间就会提着刀子宰杀掉那些人。   事情是我做的,你看着用,不能用就不要联系。   这些年你拿来的钱呢,耶耶其实没有乱花,在秦岭下的盩厔县购置了一处庄子。   霍夫在那里看着呢,这些年只有投入没有产出,几乎掏光了你耶耶的家底。   如果不是因为实在是太困顿了,耶耶也不至于打你母亲的那点积蓄的主意。   你哥哥性情刚烈,宁折不弯,这样下去怎么得了啊,会把所有人都得罪光的,一旦有事就是天崩地裂啊。   让你求学云氏,其实就是想着抬高你的起点,起点是高了,可是呢,云氏这些年风雨飘摇的,看似门第高贵,最大的危机来自于陛下的信任,陛下对云氏的心思不明,所以呢,云氏也就是一个福祸未定的家族。   不论是你哥哥,还是你,都需要一个可以歇歇脚的地方,这就是你耶耶为什么要在盩厔县安置庄园的原因。   这个地方就不要告诉你师傅了,这是我霍氏的私事。”   霍光的鼻子酸的厉害,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霍仲孺回过头瞅着儿子道:“你好久没有回过家了,而云琅待你又如同亲子,当耶耶知晓,云琅居然把西北理工完全交给你之后,耶耶就绝望了,以为永远的失去了你。又不敢直接问你,担心招来杀身之祸,然后……然后……就有了很多昏悖之事!”   霍光擦拭一把眼泪笑道:“孩儿好快活啊……”   霍仲孺嘿嘿笑道:“耶耶也很快活,知道不,当耶耶知道你师傅没有要你入赘成为他家的赘婿,而是要自立门户,娶妻生子,耶耶更快活啊……哈哈哈,云氏娇娇女你一定娶到手,一旦娶到了云氏大女,你获得的不仅仅是骊翁主的封地,还有卓氏在蜀中的大片基业。人财俩得,这才是娶妻子的最高境界。”   霍光嘿嘿笑道:“放心,属于阿音的财产孩儿一定不会放过,您最好能多活几年,就会看到这一幕!”   说罢,父子两人对视一下,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霍光后悔的心都要碎掉了……这些年自己太过痴迷西北理工的学问了,却忽视了自己这个患得患失极度小心眼的胥吏父亲。   他忽然觉得,从根本上来讲的话,母亲的死其实是他霍光造成的,如果他能多回来几次,多跟自己这个卑微的胥吏父亲说说话,父亲何至于此……   苏稚傻傻的看着母亲给弟弟哺乳……   苏焕一脸的无奈,却不得不把脑袋靠在母亲的胸前,接受她的爱意。   母亲的脸上再也没有往日呆滞狰狞的模样,也不再狂躁的大喊大叫,她最心爱的儿子回来了……她就想把最好的都给他。   女人哺乳的模样该是世界上最温柔的一幕,苏氏脸上的模样就是如此。   “挺好的,苏焕遭受了可怕的磨难,这时候有人全心全意的疼爱他,多少能消磨掉他心中的恐惧感。岳母虽然脑子坏掉了,还是能认出儿子,这就太难得了,虽然行为不那么妥当,有苏焕在,我觉得她会好起来的。”   云琅确实觉得挺好的,苏焕成了已经傻掉的岳母的大玩具,对两人都好,至少,在他们的世界中,两人相互扶持安慰可以相对快活的活下去。   谢宁匆匆的赶来了,他很紧张。   云琅考虑再三,还是接见了他。   才见面,谢宁就低声道:“:此事当真?”   云琅道:“你没有察觉吗?”   “谢氏这两年开始大富大贵,这超出了我父亲的俸禄以及家业的收息太多,我问过父亲,父亲要我滚,还说我见不得他好是来诅咒他,盼他早死好接收谢氏的。”   谢宁多少有些痛心疾首的模样。   云琅挑起眉头道:“快跑!”   谢宁苦笑道:“如果你说的是真的,我能跑那里去?”   “陛下正在整合玉门关,阳关的障塞尉所属,希望能够利用这些熟悉边关的将士们,组合出一支斥候大军,为明年大军出关做向导。陛下征求我们意见的时候,我建议赵破奴为首领,你为副贰将军,去病同意了,大将军也同意了,虽然还有些人反对,问题应该不大。如果你亲自上本去争取这个位置,就能通过结果知道陛下到底是不是要对你父亲下手了。也能窥探一下陛下对你的看法。”   谢宁立即起身,对云琅道:“我这就去长门宫求见陛下。”   云琅叹口气道:“可以告诉陛下,我,去病,阿襄,阿敢都愿意为你作保。”   谢宁笑了,用力的捶了一下胸口,就大踏步的走出去了,对他来说,早日迎接命运的审判,也比无休止的等待下去更好。   云琅很希望谢宁会有一个好的结果,刘彻最见不得那些躲在暗处干蝇营狗苟之事的人。   他的胆子很大,只要欣赏你,就敢委以重任,哪怕他处置谢长川的心意已定。   他似乎有一种天真或者说狂妄的看法,只要是他看中的人,就会沿着他安排的道路走下去。   云琅现在很怕见到司马迁,这家伙就住在云氏,偏偏不为云氏说一点好话。   上林苑大扫荡的事情被他事无巨细的全部记录下来了,没有带半点私人情感。   尽管他认为此次大扫荡是必须要进行的工作,给云琅的评语依旧是——狡狯,好杀!   这就没法好好说话了,不过呢,跟司马迁说话,总是让他心里安定,充满了荣誉感。   如今的司马迁,才真正有了几分大汉史官的风采!   “没一个是安稳的啊……”   云琅长叹一声。   坐在云琅对面烹茶的司马迁道:“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这是陛下保持朝廷活力的一个法子。如果朝堂上总是同一批脸孔,你让朝堂如何能有新意呢?”   云琅喝了口茶水道:“过程残忍了一些。”   司马迁笑道:“即便如此,世人依旧趋之若鹜。” 第七十八章 酒宴上的小事情   白露时节到了,此时,应该是一年中最好过,最舒适的季节,然而,关中依旧闷热。   只有经历一场绵长的透雨,热气才会慢慢的散去。   岭南国主又给皇帝进贡了两头白象。   这两头白象不错,见了皇帝还知道屈膝跪拜,很是神奇。   刘彻非常的高兴,很想将这两头白象定为祥瑞,只是发现云琅正在煞有兴致的研究白象蒲扇般大的耳朵,这才放弃了这个想法。   免得刚刚说出来的话,又被云琅给弄成了笑话。   “所谓白象其实就是得了白化病的大象!与阳陵邑买炊饼的杨婆婆几乎没有分别。”   果然,云琅又开始高谈阔论了。   将他心中的神物与一个全身煞白的老妇人相提并论了。   “白虎,白色豹子,白鹿其实都差不多。”曹襄在一边故作高深的道。   刘彻不由自主的瞅瞅自己兽池里的白老虎,忽然觉得很倒胃口,只要看到这些美丽的野兽,就会想起一个面目狰狞的白色老婆子。   “启禀陛下,永安侯信口雌黄,无端羞辱神物,请陛下为外臣做主。”   岭南国左相裴人极为不满,出班启奏,希望皇帝能教训一下信口雌黄的云琅跟曹襄。   刘彻笑道:“你都自称是外臣了,你要朕如何为了你这个外臣而处罚自己的臣子呢?”   裴人的脸色短时就变了,他从皇帝的口中听到了不祥的意思。   他很想再分辨几句,却被鸿胪寺的一干人簇拥着去了酒宴上继续饮酒。   公孙贺身为丞相,自然第一个举杯祝贺皇帝又有了新的奇珍异兽,现如今,他这个丞相的主要功能就在于此。   皇帝征伐岭南的旨意已经发出了,路博德的大军已经沿着湘水进入了漓水,马上就要在象郡建立大军营寨,另一路大军守在梅山五岭的边上,只要大行令李息抵达,就要经过越城岭一路向南征伐南越国,一旦两支大军在南越国汇合,南越灭国就成了铁定的事实。   而大汉朝的皇长子刘据,灭掉了夜郎国之后,同样对征伐岭南的功劳虎视眈眈。   所以说,这一次,皇帝已经下定了决心要灭掉南越国,完成金瓯一统。   此时此刻,不论南越国敬献什么样的宝贝都无济于事,这个裴人之所以还能活着,完全是刘彻的恶趣味造成的,他喜欢玩弄对手,然后再一口吞掉。   南越国献上来的礼物,自然是先由皇帝挑选,然后就是皇后,阿娇,长平这些贵人挑选,再接下来就该丞相,三公,彻侯,大将军,骠骑,卫将军这些上卿们挑选。   剩下的将会有鸿胪寺的官员将宝物造册,分发给其余官员当做福利。   霍去病选了一千斤漆,他老婆说了家里的漆器不多了。   曹襄选了一斗珍珠。   云琅选了两根黑不溜秋的木头!   皇帝其实一直注意着云琅,见他选择了两根其貌不扬的木头就非常的诧异。   这两根木头甚为粗大,非三人合抱不能拢,刘彻知道,南越人送来的木头必定不是凡品,可是,面对珍珠,玳瑁,砗磲以及各色岭南物产,木头毕竟是最廉价的一种东西。   “云卿为何只选了这两根木头呢?”   云琅拱手道:“陛下待臣宽厚,微臣焉敢贪心,随便取一两样就好。”   刘彻自然是不信云琅这番屁话的,随手举举杯子就算是邀饮了。   曹襄自然也是不信云琅这番话的,指指自己拿的一斗珍珠道:“跟你换一根木头。”   云琅撇撇嘴低声道:“十斗差不多。”   曹襄撇撇嘴道:“那就不换了。”   黄花梨木这东西在大汉并不是很珍惜的东西,云琅相信海南岛上应该多的是。   大汉人还不知道这东西的珍贵性,估计跟生活条件不好有关,在吃饭还是头等大事的情况下,木头,除了可以取暖跟盖房子之外用处不大。   此时的关中,人们只担心山太高,林子太密,野兽太多,没有人有任何关心大自然会如何的心思。   酒宴进行的非常愉快。   即便是最谨慎的臣子也没人担心此次征伐南越国会有一个失败的结果。   在很多人看来,之所以要征伐南越,完全是皇帝为了满足岭南将士们立功的愿望。   国力的增长,让所有人对大汉这个国家充满了信心。   南越国左相裴人坐在大汉君臣身边,就像是一只被猛兽围住的羔羊,一张脸早就笑的僵硬了。   说来也怪,无论谁跟他喝酒,他都会满饮一樽酒,酒宴仅仅开始了半个时辰他就喝了不下十樽酒。   皇帝大宴群臣的时候一般都用青铜爵,这东西很深,因此装的酒也多。   云琅自认酒量不错,兴致来了,也就能喝七八尊,多了也不会醉,就是肚子被灌饱了,没地方储存酒。   霍去病喝一樽酒就瞅裴人一眼,喝了几尊酒之后就起身对皇帝道:“陛下,微臣往日多在北地作战,从未去过南方,不知南人的脖颈是否坚硬,能否被微臣的大戟斩下,微臣颇想一试。”   刘彻也喝得微醺,笑呵呵的对霍去病道:“北地猛虎不善舟楫,且看朕的蛟龙立功吧。”   霍去病闻言,只好坐下,继续看着裴人有一口没一口的喝酒。   云琅瞅了裴人的脖颈一眼对霍去病道:“他们脖颈上的肌肉松散,不如匈奴人的脖颈结实。南方之地,万物生长的奇快,稻一年三熟,就是味道不如关中一年一熟的稻米好吃。所以,南人的骨骼脆弱,在大江大河大海上很占便宜,就是经不起刀子砍。”   曹襄醉醺醺的道:“没有捞到去岭南的机会,遗憾啊,就是不知道路博德他们回来的时候懂不懂事,我也想要跟你拿的那种木头。”   公孙敖嗤的笑了一声道:“你们去岭南,没的辱没了我北军的名声,老夫羞于你们为伍。”   公孙贺见裴人身体抖动的如同筛糠,面色惨白,就攀着裴人的肩膀道:“你回到岭南也只会成为阶下囚,不如留在长安,也免得万里奔波。”   裴人踉踉跄跄的从矮几后面走出来,噗通一声,跪拜在刘彻面前道:“逆贼赵建德不服王化,妄图以天南一隅抵抗大汉实在是不自量力。我岭南之民,自微臣一下,早就渴盼天兵到来,解我岭南之民于倒悬。微臣愿为大军前驱,引领我岭南之民归属王化,诛杀赵氏叛逆。”   刘彻哈哈笑道:“看来,岭南之地也不尽是叛逆,朕心甚慰!”   公孙贺起身拉着裴人的手将他搀扶起来,亲热的拍拍裴人的手道:“你运气好啊,这时候来到了长安,且随老夫去丞相府一叙,看看如何能将你刚才说的那些话全部变成现实。”   云琅瞅着公孙贺跟牵羊一样的牵着裴人走了,就打了一个哈欠道:“酒宴该结束了吧?”   霍去病瞅瞅大殿外黑漆漆的天空忧伤的道:“天亮之后,路博德就应该发起进攻了……”   曹襄笑道:“我们没可能经历每一场战事的。”   霍去病瞪了曹襄一眼道:“胸无大志!”   说罢,站起身,就扬长而去。   已经完成了陪皇帝演戏的任务,确实没有必要在这里喝酒了。   云琅亲自要求隋越派人把两根木头送去云氏,这才踩着软绵绵的脚步跟随霍去病,曹襄离开了未央宫。   今夜无月,风也显得微凉,走了几步之后,人就清醒了。   霍去病停下脚步对云琅道:“谢宁走了,将妻儿托付于我们。”   曹襄冷笑道:“谢长川完了,酒宴上没有看见他,也没有看见王温舒,此时,应该是王温舒正在请他饮酒吧。”   云琅摇摇头道:“陛下的心胸还是太小了,处理谢长川贪渎一案的时候,你看着,也会同时处理刘陵案。”   霍去病烦躁的朝墙上打了一拳道:“老子恨不得现在就提兵出关……” 第七十九章 自溃论   天子一怒,伏尸百万,血流漂杵。   云琅总以为这是喜欢夸大事实的纵横家们的一种表述天子重要程度的方式。   来了大汉国这么久之后,他觉得这些纵横家们说的话,其实还是有道理的。   刘彻以前杀人的时候,就是这么恣意汪洋,唯恐天下人不知道他作为皇帝的威严所在。   现在,随着大汉国国力蒸蒸日上之后,他做事反倒变得很低调。   关中人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血淋淋的屠杀汉人的场面了。   都以为皇帝已经收起了屠刀。   其实,这是对皇帝的一种误解……他现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喜欢悄无声息的做。   谢长川一家失踪了。   昨日还是满门欢庆谢长川第三子满月的场面,今天,这座巨大的宅院已经变得空荡荡的。   谢宁走的时候,往云氏塞了很多人,其中就包括他数目庞大的老婆群。   以前的时候,谢宁对他的十一个老婆是深恶痛绝,时间长了之后就发生了一些改变,变成了家人。   或许是因为感情慢慢的变好的缘故,十一个老婆给他生了四个孩子,一个儿子,三个女儿。   不知道谢宁哪来的勇气认为云琅是一个可以托妻付子的人,被皇帝剥除爵位,没收家产之后,他就把老婆孩子送到云氏,自己从云氏挑选了两匹马,又从霍去病家挑选了两套铠甲跟兵刃,拖着从曹襄家里弄来的一辆马车,带着两个跟随他很久的谢氏家将就去了阳关!   云琅不知道他这一去会不会弄到新的军功,他昔日的军功以及因为军功获得的财富因为他父亲的过错,已经被皇帝全部剥除了。   二十九岁的谢宁原本正是风华正茂的时候,从长门宫出来之后,整个人就像被人抽掉了脊梁。   好在,精神没有垮掉,他准备继续去边关苦熬岁月,重新获得皇帝的认可。   他甚至没有资格再去看他的父亲最后一面,只是在离开上林苑的时候,重重的向他家所在的方向跪拜了一下就走了。   或许他们父子暗中已经有了约定,云琅不清楚,只是觉得谢宁这一走,想要再回来恐怕很难。   任何违背皇帝意愿的人,都没有太好的下场,如果不是因为有云琅,霍去病,曹襄三人联保,谢宁没有这个机会。   即便是有人联保,皇帝也不会给谢宁太多的机会,不会赋予重任,谢宁此去,只是以一个良家子的身份去担任一个小小的障塞尉。   或许能够守一个障塞,或者负责守卫一个柴堡,再或者能够担任长城烽燧上的一个烽燧卫。   好多这样的障塞尉,在边关苦劳十余年之后,如果不死,会去一个下等县担任县尉……   家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谢宁那些好吃懒做的老婆们在进入云氏之后,大老婆就带着一群小老婆恳求宋乔给她们安排一些活计,她们不想在云氏白吃白喝。   秋天的第一场雨终于还是下来了,淅淅沥沥的,不算大,却缠绵的厉害,让人心中充满了愁绪。   “有这样的见识,我觉得谢氏还能辉煌起来的。”   宋乔翻了一个身,将下巴放在丈夫的胸膛上幽幽的道。   “没机会,这跟谢宁是不是有才华无关,他的本事再好,皇帝不用全白搭。谢宁也没有抱着建功立业的想法去的阳关,而是想着多少能立下一些军功,让谢氏莫要被归类到罪囚的行列里去。谢氏想要东山再起,看他儿子这一辈人吧,他这一辈子算是毁掉了。”   “五天前,谢长川的小妾来找我们看病的时候,跟下人还有些颐气指使的模样,谁能想到,仅仅几天之后,谢氏大宅就空无一人。夫君,您说,陛下会杀了谢长川吗?”   “不会,不过,发配田横岛已经不可避免。”   “妾身听当利说,这一次去田横岛的人很多啊,大概有上千人。”   “人越多,局面就越惨,那座岛不大,长不过四里,宽不过一里,容不下那么多的人,一旦食物不够分配,岛上一定会发生不忍言之事。”   宋乔哀叹一声道:“如果是这样,还不如在关中被处死算了,死的时候多少会体面一些。”   云琅默不作声,雨水打在窗外的竹叶上沙沙作响,就像秋蚕正在吞噬桑叶一般。   两人都没有睡意,抱得时间长了,就有些相互安慰的意思,也不知过了多久,喘息声才停下来。   这种环境下,相互取悦,相互安慰的心思很浓,对于过程并不是很讲究,也没有多少愉悦可言。   谢宁算是云琅的朋友,白登山时候的谢长川也算得上是一位敦厚的长者。   回到长安之后,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个钢铁一般的汉子,身处温柔乡之后,很快就垮掉了。   云琅这时候就在想,留着一个虚弱的匈奴对大汉来说或许不是什么坏事。   至少会让大汉的君臣们知晓,天下还没有平安,大家还需要小心谨慎。   皇帝终究是要灭亡匈奴的,西极的天马没有得到,昆仑山上的白玉没有采尽……皇帝不会停下西征的脚步。   秋雨下个不停,淅淅沥沥的让人烦躁,云琅披衣而起,站在桌案前,磨好了墨,宋乔挑亮了灯芯,帮他铺好纸张,等待丈夫下笔。   “臣,云琅叩拜:古人云:内无法家拂士,外无强敌外患者,国恒亡!而今,大汉天兵称雄宇内,兵甲之利,远超前代,凡陛下一声令下,虽千万里之敌教之灭亡,亦非难事……寰宇天下,敢称兵仗者寥寥无几……”   云琅写了整整一夜的《自溃论》天明的时候,午时就已经出现在刘彻的案头。   刘彻看的乐不可支,拍着桌案呼唤阿娇一同观看。   阿娇刚刚到来,刘彻就举着云琅的折子对阿娇道:“看看,看看,一个自称混吃等死得家伙,居然从谢长川的事件中咂摸出一些东西来了。告诫朕,要戒骄戒躁,莫要以为平定天下之后就可以高枕无忧,可以刀枪入库,马放南山。还告诉朕,平定天下,不过是在修筑万里长城的时候,摆下的第一块砖。重新修订上中下三户,让我大汉百姓吃饱穿暖,再无下户,才算是真正的盖世功业。”   阿娇凑过来看了一遍《自溃论》点点头道:“虽然是老生常谈,云琅能想起来给您上这样的折子,难能可贵了。”   刘彻点点头道:“朕也这样认为,他的奏章全篇都在用谢长川做例子,说此人在白登山的时候,不可谓不忠瑾,不可谓不英勇。回到长安才几年就退化成了贪官污吏,胆子之大骇人听闻,蜕变之速,前无古人。最后还用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来警告朕,谢长川蜕变不过是疥癣之疾,如果朕变成了谢长川,才是天下的灾难。呵呵,你别说,这道奏疏里还真是有些新东西,小中见大,朕预备将这封奏疏昭告天下,你以为如何?”   阿娇撇撇嘴道:“云琅写出来的奏折有几个人会重视呢,这样的诏书就该陛下亲自动笔,亲自告诫天下,趁着谢长川一干人的教训血还没干,告诉他们大汉国时至今日,还没有到骄矜自满的时候。云琅以前就说过,国家富裕了,最容易出蛀虫,仓库满了,最高兴的就是鼠雀。就如同他在奏疏上说的,如今打败匈奴不难,平定天下也不难,难就难在如何让大汉国真正的走进一个前所未有的盛世。” 第八十章 培养贪婪心   雨还是在下。   已经下了六天了。   如果再不停止,地里将要成熟的糜子等作物就要倒在地里了。   今年上林苑里的牲畜遭了灾,粮食无论如何都不能再遭灾了。   农家的主要食物就是糜子,夏日里出产的麦子跟稻米都用来粜卖交了皇粮。   勋贵家对于秋粮并不是很在乎,反正他们家里的粮库中装满了精细的食物。   霍仲孺坐在轮椅上,看着儿子催促家丁们腾空粮库,他的精神很差,整个人胖了一大圈,这其实不是胖,而是浮肿了。   霍光安排好家事之后,就回到父亲身边轻声道:“仓库准备好了,就等雨停之后,好收割糜子。”   霍仲孺挣扎着道:“以后呢,家里的粮仓不要全部储存那些精细的粮食,糜子这东西至少要占存粮的一半。想想啊,大灾之年,被人家都在饿肚子,就你家在吃白面,吃稻米,那该多招人恨啊。吃糜子就没有那么显眼了,这东西虽然没有白面,稻米好吃,却也能吃饱肚子。你耶耶以前负责赈灾的时候,看到饥民的模样心都凉了……场面太凄惨,也太可怕,你永远都想不到那些人为了一口吃的会干出什么事情来。别成为让他们嫉恨的人,别把日子过的太璀璨,你年纪小,没必要一步登天,一步步的走,每一步都走踏实,不是走得快的人就是胜利者,而是走到最后的人才是胜利者。”   霍光抹一把脸上的雨水笑道:“有时候,您说的话跟我师傅说的话有异曲同工之妙。”   霍仲孺肿胀的发亮的胖脸上出现了一丝笑意,勉强抬起手对霍光道:“这就放心了,这说明你师傅是真心对你,没有那那些似是而非的大道理来欺骗你。”   霍光道:“师傅对金日磾倒是经常说大道理,对我就随便的多,打骂乃是常事。”   霍仲孺缓缓闭上眼睛虚弱的道:“这我就放心了……”   霍光静静的站在那里等父亲继续说话,等了很久,他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安静地坐在轮椅上,垂着脑袋,像是睡过去了。   也就在这一瞬间,霍光轻轻地摆摆手,那些正在忙碌的家丁们也就停顿下来了。   整理仓库完全没有必要,只是霍光想给父亲多一点生活气息,给他一个活着的世界,而不是死寂的世界。   老仆给霍光额头勒上白麻布,给他披上麻衣,呆滞的家丁们也迅速行动起来,不一会霍氏就缟素满天。   “给冠军侯府报丧,给永安侯府报丧,给长平侯府报丧,给平阳侯府报丧。按照我事先规定好的流程,给父亲一个风光大葬的机会。”   家丁们顺从的应答,然后就跟所有哭丧报讯的人一样,哭嚎着骑着马奔向各自的目标。   云琅接到丧讯之后微微叹了口气,霍仲孺能坚持到现在很是出乎他的预料之外。   他很清楚,每多活一个时辰,对于霍仲孺来说就多一个时辰的煎熬。   十天之前,霍仲孺基本上就水米不进了,身体的各项机能基本上陷入了停顿状态。   这十天,对于霍仲孺来说,不亚于经历一场酷刑。   如果不是他想多补偿霍光一点的话,早就死了。   现在,霍光准备大张旗鼓的为父亲办丧事,云琅这个做师傅的自然要全力支持。   云氏的两个大管事,平颂跟刘婆,第一时间就带着家里百十个仆役去了阳陵邑。   就这种高规格丧礼而言,霍光家的仆役还上不了台面。   等云琅抵达霍氏的时候,霍去病也换上了丧服,跪坐在灵堂里,答谢前来祭奠的亲友。   霍光在前院迎客,脸上带着戚容,礼仪上却没有半点差池,中规中矩的。   平颂身为谒者在门前唱名,刘婆领着一干仆妇在后宅穿梭,布置答谢的酒宴。   这样的场合中,勋贵们没有人有心情吃东西,送礼之后,就勉强饮上一杯,就匆匆离去,直到三日后再来送霍仲孺一程。   酒宴其实都是给乡邻们准备的,他们来霍仲孺的灵前嚎哭一嗓子,念叨一下霍仲孺平日里对他们的好,献上一点微薄的祭品,就领着全家老小,准备在霍氏开伙吃饭了。   胥吏不是官,霍仲孺自然也不是,虽然他生了两个有出息的儿子,还是没有获得皇帝封赏哀荣的机会。   因此,霍仲孺只能停灵三天,第四天就要入土为安。   以前的时候,大汉朝很流行守孝三年这个规矩,自从皇帝为母亲守陵二十一天的先例出现之后,再守孝三年,就不再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了。   秋雨依旧在下,没有停止的意思,只是变小了一些,天气也逐渐转凉,再无暑气逼人。   云琅在霍氏陪伴了霍氏兄弟三天之后,就回到了家中。   一场极为热闹的葬礼也落下了帷幕。   总体上来说,霍仲孺是大汉国丧礼办得最隆重的一个胥吏,前来祭拜的侯爵就有五个。   四个侯爵在曹氏停留了三天。   守孝的人只有霍光,霍去病并没有去守孝,他与霍仲孺之间有父子之实,却没有父子之名。   守灵已经是破坏规矩了,如果再守孝,对他的母亲极为不利。   从元朔四年起,规矩就大于事实,赵禹制定了《大朝礼》,对官员有约束力,同样的,对百姓胥吏也有很强的约束力。   这就是一个可喜的变化。   云琅认为这也是他来到大汉国之后,这个世界发生的一个改变。   要知道,如果他没有来,流传千古的二十四孝其中有八件就发生在大汉时期。   雨不断的下,秋粮遭灾已经成了定局。   因此,有无数的农人,带着自家的奴隶,冒雨收割糜子,谷子,高粱。   原野上人群熙熙攘攘的,给凄冷的秋雨,带来了一丝热度。   秋收时节,皇帝停止了朝会,朝廷似乎也停止了运转,所有人都投入到收割秋粮的工作中了。   云琅在木工房里待了两天……   第三天的时候,他将一串黄花梨木珠子递给宋乔道:“给你一个东西。”   宋乔接过珠串,疑惑的道:“木头的?”   云琅笑道:“闲来无事,给你们做点玩意把玩,这东西把玩的时间越长,光泽就越亮,你闻闻,还有淡淡的木香气,有提神的效果。”   宋乔仔细的把玩着珠串,仔细的端详之后道:“真是神奇,这些珠子都是一般大小,太难得了。”   云琅撇撇嘴,又从袖子里拿出七八串递给宋乔道:“同一个模范里出来的,要是不一样大才奇怪呢。”   “您堂堂卫将军,忙碌两天就为了这些珠串?”   宋乔觉得丈夫很可怜,不管这珠串有多么好,多么值钱,一个卫将军丢下公务两天,去做这东西也是不值得的。   云琅将身子靠在锦榻上懒懒的道:“岭南大战在即,我看了作战部署,也看了战后的安置图。那些败家子把什么都考虑到了,就连遥远的交趾郡也派遣了官员。唯独对生产这种木头的那座岛屿不闻不问,还说岛屿荒蛮蛇虫滋生,不要也罢。我弄这些珠串就是要告诉那些人,大汉国的每一寸土地都不是多余的,天知道那片土地上会长出什么奇珍异宝来。”   宋乔掩着嘴笑道:“也就是您把一片荒蛮之地当做宝贝看,大汉国疆域之广,前所未有。陛下要北征,以后,大汉的疆域将会直达北海,您却在考虑天南的事情。着从南到北,想要走一遍,恐怕都要走一辈子才成,我们要那么多无人居住的土地做什么?真不知道你这贪婪心是从哪里来的。”   云琅冷笑道:“妇人之见!” 第八十一章 陈涉世家   地球这颗蔚蓝色的星球对如今的云琅来说,就是一颗将要被分割的大西瓜。   如何能够分到最大,最肥美的一块还不是大汉国现在的国力能够达到的。   现在的人总是认为,世界是无限大的,上苍是仁慈的,他会公平的提供给每一个人足够的土地。   事实上,资源总量是足够的,足够每个人都像人一样的活着,可是呢,在分配的时候总是出问题,总是有人没有足够的生存之地。   这就是问题所在。   像云琅,霍去病这种天生的强者,像曹襄这种从生下来就是富贵命运的幸运者,他们总觉得这个世界是公平的。   因为,他们能够依靠自己的本事,或者依靠祖上留下来的财富活的风生水起。   很不幸,这种人毕竟是少数……   “土地多一些,哪怕以后全是败家子,也能多败几年!”   云琅笑着向宋乔说了自己悲观的言论。   这个世界即便是没有云琅,大汉国依旧击败了匈奴,刘彻依旧是煌煌的大帝。   只是,纵观史册,纷纷列朝,“余皆以弱灭,汉独以强亡”。   所以,这是一个将汉人血性张扬到极点的时代,也是一个让人遗憾的难以释怀的时代。   云琅有一张绚丽的让人嫉妒的黄花梨大桌子,一把让人看一眼就念念不忘的黄花梨椅子。   曹襄看到以后,认为这东西比漆器好一些,觉得自己那一天就该用十斗珍珠换一根木料。   现在,那根不起眼的木头成了珍宝,再说换的话,那就会惹人笑话了。   这样的好东西,阿娇自然也是有一套的,同样的,长平也有一套。   云琅很想给刘彻也弄一套,出于自己名誉的考虑终于还是没有送去。   司马迁虎视眈眈的留在云氏,监视着皇帝的一举一动,如果云琅给皇帝送了,一个“媚上”的名声就会落在云琅的名下。   云琅现在已经开始讨厌司马迁了……估计刘彻更加的讨厌司马迁。   这家伙之所以来到云氏,就是准备开始动手写他名传千古的作品——《史记》。   地洞已经收拾出来了,他预备等第一场雪下过之后就住进去,到现在,云琅都不明白这种史家写东西的怪癖出自哪里。   给他准备的精舍,窗明几亮,环境优美,空气清新,非常适合创作。   他偏偏要住进地洞里,暗戳戳的写一些见不得人的东西。   “我死之前啊,《史记》不面世。”   司马迁在大吃大喝之余,嘴巴还有空闲跟云琅,曹襄二人耳提面命。   “万一你死之后,我发现你的书中尽是鞭挞我的言论,我到哪里找你理论去?”   曹襄非常的警惕。   “你本身就不咋地,难道还不允许某家臧否一下?”   曹襄看看云琅,云琅摇摇头道:“不管是褒,还是贬,都是上了史册的人物,你该高兴才是。你的家世到了这个地步,如果没有登上史册才是一件天大的憾事。”   曹襄抽抽鼻子小声的对司马迁道:“一千两黄金买你说我家的好话。”   司马迁连连点头道:“成交,今天晚上就把钱拿来。”   曹襄大喜,正要扬声吩咐家将回家拿钱的时候,就听云琅道:“肉包子打狗一去无回的事情也有人愿意干啊。”   司马迁瞪大了眼睛道:“胡说八道些什么,谁是狗?”   云琅毫不客气的指着司马迁道:“你就是!”   曹襄怒道:“你是说他在骗我吗?”   云琅笑道:“这么多年下来,这家伙早就成滚刀肉了,你的钱他现在用了,等他死后,你再发现书里面写的对你曹氏不利,难道还能把他从坟墓里挖出来追索?”   曹襄上下打量一下司马迁,发现这个身材不算高的家伙显得极为猥琐。   忍不住他们口气道:“这样的人写出来的史书也有人信?”   云琅跟着叹口气道:“会成为读书人必读之作的。”   “你这么看得起他?”   “不是我看得起他,而是他自己把自己弄得崇高无比。”   司马迁对于云琅跟曹襄的窃窃私语并不在意,有机会喝最好的酒,吃最好的菜肴,他一般从不放过这样的机会。   史官很穷,这几年要不是跟着云琅四处混了一些钱财,想要过上超人一等的日子很难。   毕竟,长安的物价腾贵,已经到了,非富即贵无法安身的地步了。   “有事相求两位侯爷!”   司马迁吃饱喝足之后,就打了一个饱嗝,擦擦嘴角的油脂,就一本正经的提出了要求。   “陈涉立张楚国,自立为楚王,小人得志之下,骄奢淫逸之风盛行,假王吴广为部将田臧所杀,陈涉不思改过,忘记了自己苟富贵勿相忘的诺言,亲小人,远贤臣,信酷吏,逐猛将,终为车夫庄贾所杀,呜呼哀哉。”   听司马迁乌泱泱的说了一堆的话,云琅跟曹襄非常的不理解他说这话的意思。   司马迁见二人一脸的疑惑,就从带来的包袱里取出一颗骷髅头放在桌案上道:“此为陈涉之首级!”   云琅,曹襄大惊,仔细端详之,而后面面相觑。   司马迁喝了一大口酒,拍着骷髅头道:“君侯不日之前才上了《自溃论》,陛下交口称赞,还亲自撰写了文章,行文天下,要天下官员一定要戒骄戒躁,再立新功。某家思量良久,方才将家传的宝物献出来,请两位侯爷将这陈涉之首级亲自交付陛下。一篇文章,哪有陈涉的首级就在眼前更加直观,也更加直接,更加的令人警醒。”   云琅摩挲一下骷髅疑惑的道:“这真的就是陈涉的首级?”   司马迁哈哈大笑,从桌案上取过云琅的笔墨,饱蘸浓墨,就在骷髅的头顶写下了“陈涉”二字,然后推给云琅道:“现在是了。”   曹襄看的目瞪口呆,吞咽一口唾沫道:“这也太随便了吧?”   司马迁笑道:“真的如何,假的又如何呢?不管这枚首级曾经的名字叫什么,首级上蕴含的道理总不会错。”   曹襄揉揉鼻子道:“我舅舅是皇帝!”   司马迁冷笑道:“皇帝也是人,也会出错!”   云琅仔细端详了陈涉的首级良久,然后拍拍大腿道:“既然是假的,我们就用黄花梨木雕刻出一颗首级来,然后再献给陛下,有利于陛下日日把玩!”   司马迁想了一下点点头道:“能让陛下日日警醒,制作的时候不妨弄得更加精致一些。”   “再珍贵的东西也是假的啊……”曹襄哀嚎起来,欺骗他舅舅的罪名很大,尤其是还欺骗的这么明显,他不想凑到一起找死!   云琅道:“把这个头骨送去,说不定会有欺君之嫌,如果弄一个黄花梨木的,就没有欺君之嫌了,只能说这东西是一道奏章,让皇帝陛下可以时时警醒的奏章。”   云氏有的是巧手工匠。   一段华美的木料很快在工匠的刻刀底下就变成了一颗华丽的骷髅头。   曹襄的注意力从来就没有放在这颗骷髅头上,他更喜欢看那些正在车珠子的工匠。   一段黄花梨木放在一个夹头上,然后就有工匠开始摇手柄,夹头带着黄花梨木飞速旋转,一个满是齿的铁管子慢慢接触到黄杨木……然后,木屑飞溅,一颗圆润的黄花梨木的珠子就慢慢出现在他的面前。   当这颗圆润的珠子被工匠用麻布抛光之后,被刀子切断,一颗精美的香木珠子就跌落在水盆里,不大功夫,曹襄就发现,区区两个工匠就弄了半盆大小一致,颜色均匀地珠子。   工匠给那颗黄花梨骷髅头抛光的时候,云琅跟司马迁这才收回目光。   然后,就看见曹襄双手下垂,两只手被袖子遮掩的严严实实,见云琅跟司马迁在看他,就尴尬的抬手施礼道:“见笑了。” 第八十二章 纷乱的秋天   兄弟就是兄弟,知道自家兄弟正为如何推广黄花梨木珠串发愁,他就动手偷了两胳膊的珠串。   于是,一个很好的推广方案就在一瞬间成型了。   什么样的宝贝才值得皇帝的外甥,长公主的丈夫,彻侯世家,平阳侯府的当家主人,见识过无数奇珍异宝,视金钱如粪土且富可敌国的曹襄,曹侯爷不顾脸面的下手偷呢?   只能是黄花梨珠串!   这黄花梨木,原本就是天帝的手杖,因为暴怒之下用手杖投掷不听话的闺女,这才失落南海。   据说,此手杖迎风渐长,落地生根,转瞬间就化作了一片黄花梨木树林。   手杖所化之主树早有灵性,努力生长三千年方钻入云端,帝感其诚,重新收此树为手杖……   主脉升天,其余小树日夜嚎哭,吸收南海之天地精华,疯狂生长,也希望有一天能够成为天帝的手杖……   天帝不胜其扰,降下雷霆将大树腰斩,并命留存人间的黄花梨木不得高过三十丈,绝了他们重返天庭之心。   南越国王偶然得到了两根黄花梨木,敬献给了汉天子,汉天子不识货,以为南越国王对天子不敬,遂发兵征讨……   听云琅说完他的故事创意之后,曹襄不由自主的将手指塞嘴里,咬着手指艰难的道:“我就是看这些珠子圆润可爱……”   云琅吹干纸上的墨迹笑道:“金子本身没有利用价值,只是因为人们用它来做交换货物的一种凭证,这才身价百倍。如今,我们赋予黄花梨木以文化,以身份,以尊贵,他自然就会成为一种宝物。既然南海上随便出现的一根木头都有了如此尊贵的地位,那么,南海上别的东西难道就不能成为盖世奇珍?如此一来,谁还会认为南海上的那座巨岛没有价值?”   曹襄把手从嘴里拉出来惊讶的道:“你就是为了那座破岛才如此的败坏我的名声,再把天帝,陛下,拉出来为你编造的故事做注脚?”   “对啊,是这样的。”   “你要是喜欢那座破岛,我觉得我有能力从我舅舅那里把那座破岛要来给你。你以后就住到岛上去养老如何?”   云琅想了想,脑海中飞快的计算了一下开发那座岛的难易程度,然后坚决的摇头道:“不要!”   “没天理啊,你都不要的东西,大汉国干嘛要?那座岛孤悬海外,乃是蛮荒之地,除了招盗贼之外,没有别的用处。如果大汉将它纳入版图,就要派人上岛,你觉得派谁去那座岛上当官合适?”   云琅笑道:“总比把人送去田横岛要好。”   “你是说罪囚?”   “对啊,以后有了死囚千万不要再杀了,统统送去那座岛上为我们砍伐黄花梨木有什么不好的?说不定还能发现别的宝贝!”   云琅信誓旦旦的道。   曹襄不是傻瓜,发现云琅有利用他的嫌疑,一想到舅舅那张冷酷的脸,连告辞的话都没有,戴着两胳膊的黄花梨木串子就扬长而去。   陈涉的黄花梨木首级打造好之后,就变成了一件阴森森的宝物,以黄褐色的主色调构成的木头骷髅,放在灯光下光华流转,宝气四射。   刘彻拿到这东西的时候看了良久,用手摩挲着骷髅光滑的表面,对坐在对面玩弄珠串的阿娇道:“陈涉的首级!”   阿娇抬起头,扬扬箍在雪白手腕上的珠串道:“很不错的东西,平凡的东西经过云琅的手,总是能变得好看许多。”   刘彻屈指弹弹骷髅头笑道:“陈涉忘记了‘苟富贵,莫相忘’的承诺,众叛亲离之下被马夫杀死,不值得朕惦记。不过呢,此人以一己之力挑动天下乱局,朕倒是不能不防,若天下再有陈涉出现,定要第一时间斩杀!”   阿娇大笑道:“云琅似乎不是这个意思吧?”   刘彻哈哈大笑道:“自他上了那道《自溃论》之后,朕还以为他已经改过了,没想到还是没有多少变化。他想要朕自警,朕确实自警了,只是警醒的地方不是他期望的而已。朕算是看明白了,跟云琅这样的混账斗法,朕还是先平复心绪,才不会为他所趁!这件宝物不错,就放在朕的桌案上。”   阿娇笑而不语。   给皇帝上谏言其实是一个很有技术的行当,云琅的目的本来就在黄花梨木本身,想用黄花梨木来绑住海南那座大岛,不至于被白白的丢弃。   大汉帝国向北发展其实不算好。   北方贫瘠,敌人却凶悍的一塌糊涂,南方物产富庶,敌人却不堪一击。   大汉国想要富裕,就要开发南方才成,也只有富庶的南方,才会生产处足够多的物资来满足北方日益扩大的需求。   云琅眼中的江南,吴越已经是难得的福地了,即便如此,依旧被大汉关中人称之为南蛮之地。   远比后世庞大的长江正在肆虐他的下游之地,湖南湖北之地,没有船,根本就无法通行。   西汉时期的洞庭湖,烟波浩渺,一望无际,动辄有巨鱼出没掀起巨大的波涛,岸边的沼泽地带,猪婆龙成群结队肆虐八方。   这样的情况下,想要开发南方自然是痴人说梦。   云琅清楚地知道,只有北方实在是没法子生活了,大汉国的百姓才会向南进发,开始艰苦卓绝的开发南方大业。   其中最悲壮的莫过于著名的——衣冠南渡!   五胡乱华之下,中原百姓不得不放弃固有的家园,供胡人放火,不得不放弃耕耘多年的良田,供胡人牧马……   而汉人,只能与沼泽里的鳄鱼争斗,与草丛中的毒蛇争斗,呼嘘着毒疠又开发出了一片的新的天地!   云琅与大汉人最大的区别在于,他的历史观是有前后的,而大汉人只知道过去而不知道未来。   知道未来的人是痛苦的,他明明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样的灾难,却没有足够的力量去纠正。   此时此刻,他只能期望他的大汉国变得更加强大,变得前所未有的强大。   唯有如此,才能让大汉人以后的日子好过一些。   云琅其实很害怕去想后世那些凄苦的时代,他有时候在想,如果他不知道将要发生的事情,该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啊。   无知的人日子总是过得很快活……   孟大,孟二的第一窝小鸭子终于被孵出来了,他们兄弟为此好好地庆祝了一番。   云琅赶到的时候,两兄弟已经把一整颗烹煮的绵软肥糯的猪头分吃的干干净净。   地上还胡乱丢着三四个酒坛子。   两兄弟倒在地上烂醉如泥。   云琅非常羡慕,只有真正高兴的人才会庆祝的如此放肆。   明明是孟大,孟二邀请他一同来庆祝的,这倒好,自己这个客人还没有到来,他们已经喝的烂醉如泥了。   命家仆们照料好这两个让人哭笑不得的宝贝,云琅的心情就如同头顶的天空,变得晴朗起来了。   大地还没有被太阳晒干,一场秋风就如约而至,树叶很快就变得枯黄,很多翠绿的柳叶,来不及泛黄,就被秋风从树枝上吹落,飘的满天都是。   秋粮折损了两成,却没有人在乎,这样的天灾下,能有这样的收获已经是殊为难得了。   春种,夏长,秋收,冬藏,节气不能乱,有没有粮食都要严格按照节气走。   于是秋收节如同往年一样开始了。   大汉国的秋收节除过喝酒,吃饭,就没有别的庆典。   哪怕是最吝啬的人,也会在今天敞开肚皮好好地吃一顿,犒劳自己一年的辛苦。   秋收节也就是秋分,《春秋繁露·阴阳出入上下篇》中说:“秋分者,阴阳相半也,故昼夜均而寒暑平。” 第八十三章 好人坏人难分辨   霍光回来的时候,已经是霜降时分了。   在野外居住了一个多月,并没有让这个少年人变得憔悴,相反,他变得更加平和了。   霜降之前,正是云氏收割大白菜的时候。   今年雨水足,大白菜长势很好,云琅最喜欢吃被霜打过的白菜,这样的白菜吃起来没有生菜的味道,有些发甜,即便是生吃也是极好的。   云琅很喜欢收割白菜,所以,霍光也就跟着师傅一起收割白菜。   绿中泛白的白菜一个个肥墩墩的,霍光砍下来一棵,去掉外边不好的叶子,将白菜丢给张安世道:“这可是你的聘礼,小心拿着。”   张安世抱着白菜道:“真寒酸啊。”   霍光笑道:“往前数几年,这样的白菜可以拿来换爵位。”   张安世道:“你也说了,是前几年的事情,既然是现在,不如拿一颗玉石雕刻的白菜去求亲比较好。”   云琅将一棵白菜放小车里,直起身子笑道:“儿宽老贼号称清如水,明如镜,此次他的外甥给他的老脸抹了很大一块污秽,让他羞愧的无法见人。我的帖子递过去两次了,都说卧病在床,无颜见故人,你们两个怎么看?”   霍光嗤的笑了一声道:“老贼这是问您要礼物呢,您要是没有礼物,进他家门恐怕不容易。”   张安世摇头道:“大汉刑名上的事情我们不能沾,就目前的局面,谁要是沾上了,就会惹一身骚。多花点钱不要紧,如果要师傅您去牢狱里捞儿宽的外甥,弟子觉得不值。”   霍光跟着笑道:“您上一次从长门宫大牢里把苏焕救出来了,这可是天大的颜面,所以,人家就惦记上了您。儿宽的外甥梁如意本就是儿氏捞钱的那个人,如果没了梁如意,儿宽老贼想要继续过这样不求人的清贫日子恐怕就难了。”   张安世道:“清贫日子……想在长安带着百十个家人,三百余家仆过清贫日子何其难也。”   云琅笑道:“我就问你看上人家闺女了没有?如果看上了,师傅再去找一下阿娇贵人未必就不能把人捞出来,即便是不捞人,也可以找阿娇贵人撮合你们的婚事。我想儿宽还没有胆子拒绝阿娇贵人。”   张安世笑道:“不好说,我就忙着看屁股了,没看见脸,人家戴着面纱呢!”   霍光惊讶的道:“脸上戴着面纱,屁股就没有遮掩?”   张安世笑道:“她撅着屁股上车的模样,看的我心里痒痒的。”   这就是他们师徒的日常对话。   云琅比张安世大了不到八岁,加上云琅又是一个随和的性子,导致张安世在他面前没有一点规矩。   在大汉时代谈爱情总是让人非常的伤心,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不认为爱情才是婚姻的基石,对于勋贵来说爱情就更加是一个天大的笑话了。   时间长了,也就没人宰及信息谈什么爱情了,于是,婚姻就变成了联系人情世故的一个纽带。   张安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不认为爱情是他生活中的必需品,有慢慢培养爱情的功夫,不如观察一下这个女子是否是一个好生养的人。   同样的,儿宽家的掌上明珠儿殷明知道张安世在偷偷地看她,于是,展现给张安世的也不是自己的美貌,而是一个浑圆的惊人的臀部。   云琅没兴趣培养,纠正弟子的婚姻观跟爱情观,如果真的把自己的弟子培养成后世脑残剧里面的男猪脚,在大汉这部现实剧里面,他们绝对活不过两集。   人总要取舍的,狗子可以为他莫名其妙的爱情奔波万里,张安世不成,霍光也不成。   既然别人都是在成亲之后才慢慢培养感情的,他们为什么不能?   霍光往云音的背篓里装了一棵小小的白菜,又随手往喜欢跟着家主干活的刘婆背篓里丢了几棵又大又重的白菜,这才拍拍手上的泥土对张安世道:“想好怎么捞你的舅爷了没有?”   张安世笑道:“其实啊,弄死更省事。”   云琅摇头道:“我去找找赵禹,这个老倌自从被发配去了受降城一遭后,性情变了很多。”   霍光笑道:“鹰犬如果不咬人了,迟早是下锅吃肉的命。”   云琅笑道:“所以才要找他啊,趁着他还有用处。”   偌大的云氏,当家做主的三个人都不算什么好人。   说来也奇怪,凡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当家做主,家业都不是很兴盛。   所谓慈不掌兵是对的,同时,慈不掌大家族这话也是对的。   反正云琅放眼望去,没发现几个好人。   云氏庄园又摆满了白菜。   往年这时候,家里应该有很多客人来拉白菜,今年来的人就很少了。   不是说大家都不吃白菜了,而是因为阿娇正在挖藕……   硕大的荷花池塘一旦开挖,出产几十万斤莲藕还是没有问题的,本来这点莲藕还不够皇室自己吃的,不知道为什么,刘彻今年很大方,决定给自己的臣子们也给一点。   于是,长门宫又成了人头攒动的地方。   云氏自己也有莲藕,挖几万斤自家吃还是没有问题的,所以云琅就高傲的没有去领自己的那一份。   还以为今天不会有人来了,曹襄却匆匆的来到云氏,指名道姓的要一块黄花梨木来雕刻一颗骷髅头。   因为皇帝今天出场的模样非常的震撼人心,他手里居然提溜着一颗诡异阴森的黄花梨木骷髅头。   把好好地赏赐大会弄得鬼气森森。   上有所好,下必效焉!   这就是曹襄来云氏要黄花梨木的原因所在。   “张安世的婚礼!”   云琅毫不客气的提出了条件。   曹襄怒道:“不就是娶儿宽老二的重孙女么?你的脸面不够?”   云琅摇摇头道:“老家伙想要我把他家的钱罐子从牢狱里捞出来。”   “梁如意?”   “是啊!”   “我这就告诉儿宽,梁如意最好死掉,只要活着,长安勋贵们就没有几家可以睡好觉。谢长川的事情牵涉了太多人,至今还有价值十六万金的货物下落不明,大家都在猜测,这些货物如今都在谁的手里。其实啊,不管在谁的手里,都不是他儿宽能惹得起的,一旦不小心把人家拖下水,不要说那个梁如意,就算是儿宽想要颐养天年都有很大的问题。”   曹襄嘴里说着别人,眼睛却一直看着张安世。   云琅轻笑一声道:“你家吞没了多少?”   曹襄不以为意的撇撇嘴道:“不到四万金的货物。”   云琅笑道:“加上我家的就差不多十六万金了。”   曹襄大笑一声,心照不宣的拍拍云琅的手道:“幸亏谢长川的那个大管事出意外被石头砸死了,否则,我还要出动人手灭口,看来老天都在帮我们啊。”   云琅皱着眉头道:“你不会真的以为那家伙是出了意外被石头砸死的吧?”   曹襄道:“不管是谁弄死的,都说明了一个问题,这家伙该死了,谁去关心他是怎么死的。”   云琅道:“其实梁如意应该活着,如果整件事都做的密不透风的,陛下反而会怀疑。”   曹襄冷笑一声道:“怀疑谁?最可疑的人有两个,一个是他的皇后,一个是他的长子。绝对不是你跟我!你只要看看陛下自从离开了你的官衙之后,就住在长门宫没挪过窝,你觉得陛下是在防范谁呢?”   “既然如此,我觉得为了给我弟子娶一个不错的老婆,我们可以出手救一下梁如意。我准备明日就去拜会赵禹,你觉得他会不会卖脸给我?”   曹襄笑道:“我们一起去,看他赵禹如何自处!” 第八十四章 人情世故   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坐在矮几前,一边咳嗽一边批阅文书,让人多少能感觉出一丝丝的悲壮意味。   赵禹看到云琅,曹襄联袂而来,连忙起身迎接两位君侯。   曹襄懒洋洋的对赵禹道:“我们兄弟今日前来就是来让你宰杀的肥羊。错过了今日,以后估计就没有机会了。”   赵禹笑道:“大司农的家仆日日来老夫门下打探,代替老儿宽询问他家的外甥什么时候处斩。老夫就知晓,一定会有大人物前来说项的,只是没想到老儿宽居然请动了两位君侯前来。”   云琅拱手道:“劣徒一定要娶大司农家的掌上明珠,我念这个孩子没了父亲,少了帮衬,我这个做师傅的只能赤膊上阵了,现在,就看中尉给不给我们兄弟这个面子了。”   赵禹笑呵呵的道:“此人牵涉颇深,两位君侯想要保出去,就不怕受到牵连么?”   曹襄不耐烦的道:“要受牵连,也是儿宽老儿被牵连,关我们兄弟屁事。我们兄弟就想给张安世弄一个合适的老婆,别的事与我们何干?”   赵禹并不着急,召唤来胥吏为他们两人倒上茶水,邀请饮茶,看样子还有很多话要说。   一盏茶水喝了一半,就见赵禹慢悠悠的道:“兹事体大啊,如果谢永不死,梁如意不过是一介走狗而已,看在两位君侯的颜面上,给点惩罚,放了也就放了。可是呢,谢永是事发之前就死了,他死了之后,老夫捉拿谢氏账房,乃至于谢长川,他们居然是一群糊涂蛋,什么都不知道。王温舒对谢长川用了刑,也没能从他嘴里掏出一些有用的东西,眼看追索无望,陛下就匆匆的将谢长川一家流放去了田横岛。现在,能称得上大老鼠的,就有这个梁如意,陛下没有旨意,老夫哪里敢放人呢。云侯既然能从虎口中将你的妻弟夺出来,不妨继续恳求一下贵人,老夫这里也好做,只要旨意到了,老夫定然不会从中作梗,只会乐见其成。”   曹襄手里揉捏着一串珠子,懒散的道:“你也太高看这个梁如意了。把他的名字报上去,有辱圣听!现在,我们兄弟来了,就是给了你老赵天大的面子,千万别跟我们兄弟说什么兹事体大。说句犯忌讳的话,伺候不好我们兄弟才是真正的兹事体大。”   云琅跟赵禹两人钦佩的看着曹襄,这种话也只有他说出来才不会犯忌讳,如果出自云琅的嘴巴,赵禹就敢当场将云琅下狱!   赵禹幽幽的道:“皇长子此次西南征战,泰半成果不见踪影,陛下虽然没有下令严查,却也没有放出什么别的话。君侯是在难为老夫。”   云琅轻声道:“这件案子,没有人比陛下更加清楚的了,某家大弟子霍光回来之前,我就觉得不对,亲自向陛下请罪,退还了一大批金银。陛下手中还有一封绣衣使者的密奏,据说还有一张名单。”   赵禹不动声色的道:“哦?竟然还有此事?既然陛下有名单,老夫这里就轻松了,按图索骥而已。”   曹襄轻笑一声道:“陛下把名单给烧了。”   赵禹抬头看了曹襄一眼,见他没有开玩笑的意思,就站起身告罪一声,就去了公廨外边。   曹襄闭着眼睛盘着手里的珠串,慢悠悠的对云琅道:“我就说嘛,这些老贼应该都有他们自己的消息渠道,就是不知道是谁!”   云琅摇头道:“我没兴趣知道任何关于陛下的事情!”   曹襄冷笑道:“有阿娇贵人正大光明的告诉你,你还用得着找什么门路?”   云琅点头道:“没错,事情就要办得正大光明才好。”   “包括你偷偷地告诉我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云琅点头道:“正大光明的救援兄弟,有何不可?”   曹襄叹口气道:“下次不要掰开了揉碎了再告诉我,这样会显得我很傻。”   云琅同情的看着曹襄道:“你的家族太大,人太杂,稍有不慎,就会被卷进漩涡之中。我身在局外,多少可以看得清楚一些,你如果觉得不服气,等我死后就用同样的法子照料一下我家。”   曹襄笑道:“将云音嫁给我儿子,你想让我怎么帮助你都成!”   云琅冷笑一声道:“你真的认为霍光是一个好对付的?”   听云琅说到霍光,曹襄眼中兴奋的光芒就渐渐地淡化了,身为云琅最亲密的兄弟,他知道霍光这个妖孽是何等的可怕。   “看样子霍光要成你的女婿了是吗?”   云琅笑道:“那要看他能否获得阿音的喜欢,我很早以前就说过,云氏子孙婚姻自便。”   曹襄懒懒的笑了一下,指着云琅道:“会酿出祸端来的。”   云琅笑道:“这天下终究是有德者得之。”   就在云琅跟曹襄在官榭闲谈的时候,赵禹已经重新检验了一下云琅跟曹襄两人话语的可信程度。   等他再次来到官榭的时候,身后就跟着穿着囚衣的梁如意。   云琅从手腕上褪下一串珠子递给赵禹道:“在不损伤云氏的状况下,我可以答应你一个条件。”   赵禹接过珠串,笑眯眯的套在手腕上,然后就开始送客……   刘彻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已经是一天之后。   王温舒肃手站立在大殿门口已经很久了,才听见刘彻要他进去的旨意。   刘彻放下刚刚到手的密奏问王温舒:“这么说,是云琅跟曹襄两人从赵禹那里讨走了那个梁如意?”   王温舒施礼道:“正是,还给了赵禹一串珠子作为信物,还说以后只要不伤害云氏,云氏就会答应赵禹一个条件。陛下,云琅气焰嚣张,有权臣之姿,微臣以为应该早做安排才是。”   刘彻摇头道:“朕的天下容不得权臣,也不会有权臣。朕且问你,拿下那个梁如意果真能揭开西南财货分配的奥秘?”   王温舒点头道:“正是如此。”   刘彻淡淡的道:“梁如意还活着吗?”   王温舒道:“活着,只是已经在儿氏家将护送去了封地。”   “那就查查,云琅,曹襄为何不肯杀掉梁如意的原因。”   王温舒犹豫一下还是继续道:“云琅代替他的弟子张安世向儿宽的重孙女儿殷求亲了,这个梁如意就是求亲礼。”   刘彻听到这句话,忍不住笑了,抚摸着面前的黄花梨骷髅头骨道:“看样子云琅贼心不死,还是想要大司农这个位置啊。既然如此,那就合了你的意思,看看你拿这个大司农的位置到底要干些什么事情。”   王温舒见皇帝又开始低头批阅奏章了,就悄无声息的倒退着出了大殿。   守在殿外的大长秋笑道:“廷尉不再等候陛下的召唤了?”   王温舒摇摇头,径直离开了长门宫,直奔云氏,今天是张安世与儿殷定亲的日子,他还有一份礼物要送上。   他可不想成为云琅跟曹襄两人眼中钉肉中刺。   至少,现在不想!   一个觊觎大司农高位的臣子在皇帝眼中是励志的表现,也是想做事情的征兆。   皇家的官职本来就是用来招揽贤才治理国家用的。   云琅不管从哪一方面来说,都是真正的贤才,只要他没有馋涎欲滴的表现出对皇权有想法,德佩高位是再合适不过的事情了。   没人怀疑云琅能否管理好司农寺,能否胜任大司农,就云琅这些年表现出来的能力,一个大司农正当其时。   不要跟风头正盛的人作对,这是王温舒为官多年总结出来的经验。   兀鹫,野狼只能去吞食那些伤病,老迈的猎物,而不是追着最健壮的野兽东跑西颠。   那样的话,就算是累死,也没几口好肉吃。 第八十五章 暗流中毒液   人富裕了之后,就不能顿顿大鱼大肉,天天醉生梦死,日日美女成群的过日子。   这样过富裕日子容易死人。   必须让精神财富与现实财富一起成长才是和谐的生活。   可是呢,想要享受精神财富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一定要识字,一定要学会幻想,一定要在贫乏的生活中发现美才算是有了精神上的享受。   狗子的两个老婆,就属于不会生活的那种人。   云氏有丰富的食材,可惜,狗子的老婆兰英不会做,聪明一些的兰乔也不会做。   于是,不管什么样的食材,统统丢进铁锅里加上盐巴煮一下,就是难得的美味。   云氏出产丝绸,麻布也有出产,甚至连葛布也有少量的出产,所以,在云氏生活,就不用担心没有布料做衣服。   匈奴人做衣服的样子很粗犷,一匹布上挖一个洞套在脑袋上,再给腰上栓一条绳子,就是一件不错的衣衫。   狗子这人很奇怪,明明快被两个匈奴女人折磨的疯掉了,他依旧不去云氏食堂吃饭,每日里,只要没有事情,就留在小院子里陪伴这两个孤独的女人。   铁锅端出来,热气腾腾的,肉块,蔬菜,面饼,米饭混在一起散发着难以描述的味道。   狗子依旧会让兰英给他装好大一碗,蹲在屋檐下稀里哗啦的吃的非常香甜。   只要不出门,狗子身上穿的必定是兰乔给他制作的带着严重匈奴人气息的衣服。   样子不好看,却非常的暖和。   狗子蹲在一边吃饭,兰英兰乔就会蹲在丈夫身边晒着暖和的太阳一起吃饭,对她们来说,这就是美好的生活。   晚上没事的时候,他们也会喝一点酒,这个时候,狗子就会搂着一个老婆,听另外一个老婆给他絮絮叨叨的讲述在云氏经历的每一天。   全家人,只有小狗子是一个例外。   狗子绝对不允许两个老婆给孩子沾染一点半毫的匈奴气息,所以,已经会走路的小狗子,带着虎头帽,穿着虎头鞋,白白净净的在家里跑来跑去。   跟别的孩子没有什么区别。   上一次是兰乔生了孩子,兰英很是羡慕,自从狗子回来之后,她就很希望自己也生一个,于是,狗子在很多个晚上,都是趴在兰英身上的。   只是,老天很残酷,兰乔的肚子又大起来了,兰英的肚皮却瘪瘪的,不管她怎么跟狗子努力,都没有什么用处。   毛孩制作的风鸡是出了名的好。   秋日里家中宰杀了非常多的鸡,为了不至于坏掉,毛孩就制作了大量的风鸡,风鸭,风鹅。   晚秋时分,人需要热量补充,这时候吃这些腌腊味就显得非常符合时令。   狗子一般只在嘴巴里快要淡出鸟来的时候,才会去毛孩家里弄三只风鸡。   他家里的人食量大,一两只根本就不够吃。   毛孩希望狗子再娶一个汉家闺女,每一次说起这件事,狗子都会付之一笑。   一旦强势的汉女进门,这两个傻乎乎的匈奴女人就没有活路了。   肚子已经很大的兰乔从门外进来的时候,头上戴着一朵黄色的喇叭花,狗子仔细看了之后,才发现是一朵葫芦花。   温泉边上秋日里种下的葫芦,已经开始有雄花开放……只是有谁家的妇人会在头上插一朵葫芦花?   狗子知道兰乔又被那些妇人给戏弄了,就不作声色的从兰乔头发上取下那朵葫芦花,放进嘴里慢慢的嚼着吃了下去。   “这种花,是用来吃的,如果要戴花,明日我去阳陵邑,给你买些绢花,你皮肤白,戴红色的好看。”   兰乔笑嘻嘻的道:“夫君真好。”   “兰英呢?”   “被马婆子她们叫去打扮去了,说打扮漂亮了,她就会给夫君生孩子了。”   狗子微不可察的呻吟一声,见兰乔的小腿肿胀的厉害,就让她躺在软榻上,自己蹲在炉子边上,给她按摩小腿。   兰乔似乎对狗子的头发很感兴趣,就抓过来一绺,编辫子玩。   跑了一整天的兰乔不一会就睡着了,狗子给她盖好毯子,把睡着的儿子放在兰乔身边,再把炉子弄得旺旺的,一个人坐在炉子边上倾听烧水铁壶发出的嘶嘶声。   兰英扭扭捏捏的进了门,狗子忍不住叹息一声,不等兰英向他炫耀妆容,狗子就把铁壶里的热水倒进木盆,丢进去一块帕子,强行让兰英洗脸。   涂得如同一块红布一样的脸,他不知道美在那里。   洗干净了脸的兰英忽然低声哭泣起来。   狗子让她坐在凳子上,从她怀里掏出胭脂水粉,亲自帮她上妆,这样的活计,狗子在绣衣使者群里学习过,手艺要比一般的妇人强的太多。   兰英,兰乔其实长得都不差,她们本来就是匈奴人中的美人儿,能被刘陵看中,并且作为笼络人心工具的女子容颜能差到那里去?   匈奴人的皮肤普遍白,而兰英,兰乔本来就是姐妹,她们长着一头的亚麻色头发,两颗眼珠子如同湖水一般湛蓝。   给兰英修整了眉毛,又用炭笔修饰之后,就取过铜镜让兰英自己看。   兰英看到铜镜里的美人儿,惊呆了,抓着狗子的手不愿意松开。   狗子笑着道:“以后想要漂亮了,就来找你夫君我,马婆子那些无知的蠢妇哪里会给美人儿打扮。”   兰英一手抓着铜镜,一手抓着狗子的手,虽然快活的要昏过去了,两样东西却没有一样愿意放手的。   “锅里面还有给你留的鸡汤,一会热一下泡米饭吃,不要光吃肉,菜也必须吃一点,不准丢出去。我去毛孩大哥那里走走。”   兰英这才恋恋不舍的松开了狗子的手,微微有些遗憾,她喜欢丈夫刚才看她的目光。   深秋时节,基本上就到了猛兽蛰伏的时间。   老虎大王孤独的在满是白霜的地面上踱步,在他身后还跟着一头有他一半大小的老虎。   两只老虎一前一后的绕着庄子遛哒了一圈之后,就粗暴的将站在门前的狗子拱开,径直进了云氏。   小老虎在狗子胯间嗅嗅,觉得味道不太满意,就追上父亲,想早点去暖和的房间里睡觉。   白日落霜,这就是下雪的先兆,远处的官道上一个行人都没有,富裕起来的上林苑百姓,哪怕是最勤快的少年人,也不会在这样的天气里去赚钱。   该来的人没有来,狗子多少有些失望。   他是云氏安全的第一道保险,这一点狗子非常的清楚。   家主弄走了梁如意,不论是赵禹,还是王温舒,亦或是皇帝都会要问个为什么的。   过去了,自然就会消弭一切暗藏的危机,如果云氏捞取了大量钱财的事情泄露了,一定是一场巨大的灾难。   毛孩从外边回来,抬头瞅瞅松树上的探头探脑的松鼠,见狗子靠在门框上百无聊赖的磕着南瓜子,就笑道:“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   狗子点点头将手里的炒南瓜子分了一半给毛孩,两人一起靠在门框上嗑瓜子。   “夏侯静老先生真是可怜啊,众叛亲离之下,只有一个弟子梁赞守在他身边,你觉得梁赞能不能继承夏侯先生的一切?”   狗子吐掉瓜子皮道:“如果不能,你觉得我们还该做些什么?你觉得打断夏侯静那个不孝子的腿成不成?”   毛孩摇头道:“不要动弹了,过了这段时间再说,我就担心灾祸频繁的落在夏侯氏的头上,会让人怀疑。”   狗子道:“既然如此,就看梁赞自己的了,事情到了这一步,所有的局面对他都有利,他应该会把握住的。”   “大王父子回来了没有?”   “回来了。”   “那就关门,大冷的天气里,我们兄弟去喝一杯。”   “好,我去警告一下马婆子就去你家。”   “你老婆又受欺负了?”   狗子冷哼一声道:“被马婆子她们打扮的像鬼一样!” 第八十六章 理想家   “先生,《萍水录》已经刊印完毕,用的阳版,字迹清晰,墨痕浓淡如一,线装版,纸张厚实,颜色虽然有些发黄,却是难得防虫蛀的纸张。”   梁赞兴冲冲的穿过回廊,才到先生书房边上,就高兴地大叫。   夏侯静闻言推开窗户,接过梁赞拿来的书本,先不看,放在鼻子下面深深地嗅一口,一股子淡淡的椒树皮味道直冲脑际。   “陈铜做人还算厚道,一分钱,一分货没有让老夫失望。”   梁赞瞅着夏侯静短粗肥胖的手将书本摩挲的沙沙作响,脸上的笑意渐渐消失。   有些担忧的道:“只是这耗费也巨啊。”   夏侯静冷笑一声道:“那个不孝子又为难你了?”   梁赞摇头道:“没有,大公子的话虽然不好听,却是至理名言,这两年,家中刊印书籍的费用都是夏侯一族支应,如今快要坚持不住了,先生,后边的《达禄》《衡寿》两书是不是暂缓一些。待家中资财充盈之后再刊印?”   夏侯静摇头道:“只要把书刊印出来,以后想要多少资财没有,那个不孝子不知晓这个道理,难道你这个读书人也不理解吗?”   梁赞摇头道:“出书固然是千秋大计,先生与弟子却活在当下,为千秋大计损伤现在的生活,弟子不知道值不值。”   夏侯静笑道:“既然不值,你为何还要把自己所有的俸禄都投进来了呢?”   梁赞摊摊手道:“弟子只有一人,只要每天有新的学问可以让弟子寸进,每天有两顿稀粥可以过活,对弟子来说就是有意义的一天。”   说着话,就从背后拿出一个荷叶包放在夏侯静的面前道:“一只烧鸡,乃是家母所赐,请先生受用。”   夏侯静没有接烧鸡,看了一眼被炭火烤的金黄的烧鸡笑道:“你母亲还是不愿意脱离奴籍,愿意在云氏生活?”   梁赞摇头道:“奴籍早就去除了,如今,母亲是云氏桑蚕作坊里的管事。”   夏侯静笑道:“管事也是奴籍!”   “母亲是富贵县人氏,是有丁口之家的人。”   梁赞说着话就净了手,撕下一根鸡腿递给夏侯静道:“母命不敢违背。”   夏侯静吃了一口鸡肉恨恨的道:“外边的孝廉见了你该退避三舍才对。你既然已经通过了大比成了官身,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内史议曹,却是正途官员,只要用心任事。迟早会有升迁的一天,现在就该主意风评,你母亲的行为不妥,应该早日离开云氏,自立门户,别人才不会无端的攻讦你。”   梁赞笑道:“弟子站得直,走的正,何必在意那些小人的言辞。”   夏侯静叹口气,瞅着他放在桌子上的鸡骨头道:“你的学问足够了,就是这股子书呆子气越发的严重了。”   梁赞拿起那本《萍水录》用袖子抚平书皮上些许的褶皱,就把它放进了书架。   一个裘衣中年人走进了书房,无视夏侯静虎视眈眈的目光,一把抓住梁赞的脖领子道:“无耻小人,滚出我夏侯氏!”   梁赞手掌轻轻一翻,就反过来擒拿住了中年人的手道:“夏侯兄何至暴躁若此?”   中年人能感受到梁赞手上的力道,自觉不是梁赞这种经过科考的全门人才的对手,就后退一步道:“一本书八十个云钱,什么书居然如此值钱?”   说着话就对沉默不语的夏侯静道:“耶耶,您被这个卑鄙无耻的小人给蒙骗了。”   夏侯静淡淡的道:“老夫愿意被他骗。”   梁赞知晓,这是夏侯静盛怒之前的一贯表现,连忙对夏侯衍解释道:“平日里一本书的刊印费用也就四十个云钱,这一次印书的纸张不同,还是阳版,这才增加了一倍的费用。”   夏侯静嗤的一声笑了出来,指着梁赞道:“你对这个无赖子解释的这么清楚做什么?他哪里能知晓这一本书到底靡费了多少,与夏虫语冰真是愚不可及。”   夏侯衍悲伤地看着一脸冷漠的夏侯静道:“耶耶,家中实在是再无资财可以供应您印书了。再这样下去,就只好卖掉家中田亩了。”   夏侯静冷笑一声道:“董仲舒已经开始收受贿赂了,只要逼迫他再跟我们比过几次,他只有收受贿赂一途可走。   如果我谷梁春秋,击败公羊春秋,夏侯家想要多少资财不可得?   我谷梁一脉讲究崇敬天子,借天子之威教化世人,要世人知晓廉耻。   只要有我夏侯静一日之存续,定要让谷梁一脉成为大汉国的道德成法。   一字之褒,宠逾华衮之赠。   片言之贬,辱过市朝之挞。   德之所助,虽贱必申。义之所抑,虽贵必屈。故附势匿非者无所逃其罪,潜德独运者无所隐其名,信不易之宏轨,百王之通典也。”   夏侯衍悲伤地看着父亲,摇摇头,不敢质问父亲,就恶狠狠地对梁赞道:“你信么?”   梁赞皱眉道:“我自然相信,师傅失败了,还有我们,我们失败了还有后来人,子子孙孙无穷匮也,总有一天定要让我《谷梁春秋》摈弃公羊,成为《春秋》的正宗。”   夏侯衍见梁赞一脸的狂热,又看见父亲正在满意的点头,就咆哮一声道:“那就卖光家产,我们抱着书本过活!”   夏侯静大笑道:“此乃为父毕生之所愿。”   夏侯衍大哭着离开……   梁赞冲着夏侯静深深地一礼道:“弟子老母还有些许资财,弟子这就取来,看看能否助先生一臂之力。”   夏侯静笑着摇头道:“不用,老夫一代文宗,岂能窥伺一个老妪的那点活命银钱。备车,我们走一遭上林苑,老夫就不信弄不来一点刊印《达禄》《衡寿》两本书的钱。你要记住,对我等学问人来说,今日散出去的钱粮,不过是寄存在那些人手中,一旦我辈成功,他们定会乖乖的将我们散发出去的钱粮送回来。”   梁赞抚掌大笑道:“弟子忽然想起又一次在云氏侍宴,曹氏主人在大醉之前曾经狂呼——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先生抛家舍业也要让我谷梁一脉的学说全部刊印出来,豪气不下于曹侯。”   夏侯静哼了一声道:“休要将为师与纨绔浪荡子相提并论,这是为师的耻辱。”   师徒二人说笑着就离开了书房,早有老仆备好牛车,一路烟尘滚滚的就杀向上林苑。   霍光抬手将小老虎衔走的毛笔夺回来,准备着墨的时候,才发现笔杆子被小老虎给咬坏了,轻轻一碰就断了。   毛笔用不成了,霍光就取过一枝炭笔,继续在一本书上涂涂抹抹。   云音红扑扑的小脸出现在窗户上,霍光将手放在嘴前,呵两口热气,用力的揉搓一阵子,然后把发烫的双手掩在云音冰冷的耳朵上道:“为何不去温室待着,跑出来受罪可不对啊。”   云音好不容易从霍光的魔爪中逃出来,怒气冲冲的道:“你有多久没有陪我玩耍了?”   霍光稍微想了一下道:“两天而已。”   云音难以置信的看着霍光道:“听说你不许别人在你屋子里生炉子,也不许别人来打搅你,你说的两天,其实已经整整十五天了。”   霍光抬头看看天上的月亮,拍着额头道:“没想到已经这么多天了。是我的不好,你说,明日要玩什么,我一定奉陪,陪到你满意为止!”   云音得到了满意的回答,就揪住小老虎毛绒绒的耳朵道:“那就一言为定!” 第八十七章 他不是一个人   夏侯静去了曹襄府上,毕竟,这位才是他的大金主,这两年如果没有曹氏泼水般的散财,长安很多文人隐士就不可能过的那么快活。   夏侯静自然也拿到了曹氏的很多补贴,当然,他付出的代价就是门下又多了两位曹氏弟子。   梁赞在曹氏并不怎么受欢迎,很多曹氏家仆认为梁赞丢了勋贵家仆们的脸。   前途远大的勋贵家仆不去做,却跑去把夏侯静当祖宗一样的伺候,时时露出一副穷酸相,实在是不识抬举得很。   不过呢,在云氏,梁赞却没有遇到那么多仇视的眼神,云氏强大的婆子团们,对这个眼看着成长起来的少年人非常的喜欢,哪怕是穷了一些,也有好几个有闺女的婆子准备把他当女婿来看待。   云氏主人就是大汉国从穷光蛋一路奋斗到顶级富豪勋贵的典范。   所以啊,她们看人的眼皮子很高,不看一个少年人有多少钱,只会看这个少年人是否有才能,将来是否有出息。   至于钱?   云氏婆子军团们认为自己已经很有钱了,以后吧可能还会更加的有钱,供得起一个上进的好孩子求学花用!   至于梁赞将母亲的积蓄全部留给母亲跟妹子,自己光屁股去打天下的行为,在婆子们中间并不是一个秘密。   所以,当梁赞穿着旧的衣衫,单薄的鞋子走进云氏的时候,依旧获得了婆子们温暖的问候。   在婆子们眼中,冬日里,脚下的鞋子也还是单鞋并不是穷酸的象征,而是有情有义有出息的表现。   “我的儿啊……你这官做的委屈啊……官家连一双暖和的鞋子都不给你,还把你脚上的暖和鞋子给扒掉了……”   母亲才见到冻得瑟瑟发抖的儿子就嚎哭了起来。   梁赞可没有心情去安慰母亲,急着找吃的,他的肚子里空空的,早上才陪着夏侯静吃了一碗米冻,这时候早就被消化光了。   一寸宽的皮带面条,装了满满一盆子,多醋,多蒜,多茱萸,一勺子滚热的菜油泼在面上,茱萸跟青蒜的香气被热油激发出来,香气从屋子里一下子就窜到了外边。   梁赞那里顾得上说话,抱着盆子吃的稀里哗啦的。   妹子流着泪蹲下去给哥哥换上暖和的皮靴,这种鹿皮靴子在云氏并不少见,反正云氏养的鹿已经泛滥成灾了。   喝一口母亲端来的面汤,全身暖和,梁赞这才抬起头对母亲笑道:“饿死我了!”   母亲摸着儿子瘦峭的脸哽咽道:“在外面不好的话,就回来,娘厚着脸皮去求少君,以我儿的才干在家里当个管事不难,要不然就让你顶替母亲的位置,去打理丝绸库,一年下来,五十金的例份还是有的。”   梁赞笑道:“母亲有所不知,孩儿志向不在于此,若是想在家里谋职,孩儿更喜欢去钱庄,做学问才是孩儿毕生所愿。”   梁婆子知道儿子从小就极有主见,他做出的决定,一般很难更改。   只好叹息一声道:“我儿明明做官了,却为何做官做的如此困顿?”   梁赞道:“我所有的俸禄都拿去支持先生出书了,现在是紧要关头,只要咬咬牙坚持过去,以后会有很大的回报。所以啊,母亲不必如此悲伤,会好起来的。”   梁婆子擦擦眼睛道:“你的事情为娘弄不懂,你自己拿主意就好……不过,你要是娶了刘婆的闺女,要多少钱没有啊?”   梁赞将最后一条子面吃了下去,拍拍鼓鼓的肚皮道:“刘婆的闺女刘翠长得太丑!”   梁婆子在儿子脑袋上拍一巴掌道:“可是,她家钱多啊,你要是娶了刘翠,她家的钱都是你的。”   梁赞将刚刚八岁的妹子搂进怀里,不顾满嘴的油吧唧就亲了一口问妹子:“你说哥哥该不该娶刘翠?”   八岁的妹子欢喜的靠在兄长怀里坚决的道:“太丑,洗澡的时候我看见了,她屁股上还长了一撮毛!”   梁婆子抬手就在闺女脑门上拍了一巴掌道:“胡说,那是多子多福的福相。以后再敢乱说,小心刘婆撕烂你的嘴巴。”   梁赞见母亲不高兴了,就沉吟了片刻道:“先生的三女,虽不是大女,却性情淑均,长相无妖媚之色,最是适合成为当家大妇,孩儿已经与她相熟,估计用不了多久,就能娶她过门。”   梁婆子小心的道:“早就听说夏侯氏门楣高贵,我儿想要娶人家的贵女,恐怕不易。”   梁赞一边逗弄妹子的双丫髻,一边淡淡的道:“不算很难……”   在家里换了一身暖和的衣衫,梁赞这才来到后花园。   老虎大王正在懒洋洋的靠在木头平台上晒太阳,他的儿子拴着绳子正在来回的跑,好把云音的秋千荡的更高一些。   霍光站在秋千架边上,小心的护卫着云音,因为那个丫头越荡越高,还把绑在秋千架上绳子松开了,让小老虎离开这个危险的地方。   其实,这没有什么危险,云音在贵女们举行的荡秋千大赛中从来都是获胜的,这要感谢何愁有数年如一日的精心教导,她就算从秋千架上掉下来,也能稳稳地站在地上。   梁赞靠在秋千架子上,对霍光道:“夏侯氏如今处在劣势,大师兄认为该如何补救?”   霍光头都不回的道:“不能给钱,也不能给人,夏侯氏是你梁赞的,如果失败了,就代表着你失败了,回来之后,你如果不想去当云氏的某一地的大掌柜,还想继续在仕途上混,就只能成为别人的副贰。”   梁赞叹息一声道:“我的难度是他娘的地狱级别的。”   霍光冷笑一声道:“是你当初太自大了,以为自己孤身一人就能重振夏侯氏,怨得谁来?”   梁赞呻吟一声道:“你知道我讨厌商贾之道!”   霍光笑道:“商贾之道你也是学过的,弃之不用是你的事情,关老子屁事!”   “我如果开了一家糕饼店,你千万莫要笑话我。”   梁赞非常的郁闷,他实在是想不到自己有一天居然会去开一家糕饼店。   “我会去光顾的。”霍光依旧言简意赅。   “多做一些蛋糕,我喜欢你做的蛋糕!”   云音的耳朵很尖,即便在荡秋千,也听得清清楚楚。   “不做,那东西卖价高了不合适,卖价低了我亏本,还很容易让人看出跟云氏有关。我准备做酥皮糖饼!”   听梁赞要做酥皮糖饼,云音立刻就没了兴致,这东西在云氏没几个人喜欢吃。   “我准备娶夏侯氏的闺女,我们门中,没有什么条例不许我这么干吧?”   梁赞看看在秋千架上上下翻飞如同彩蝶一般的云音,压低了声音问霍光。   “你娶头猪回来都跟我们无关!”   梁赞坏笑道:“我要是真的弄头猪回来当老婆,就让她管阿音叫师姐!”   霍光笑道:“你们现在都怎么了,一个个的都朝人家的贵女下手了,有一个已经闹出人命来了。”   梁赞嘿嘿笑道:“你是大师兄,头没有带好,我们这些做兄弟的自然要有样学样。师傅怪罪下来,也是先惩处你,我们最多小惩大诫一下就会了事。另外,给点本钱做生意啊,总不能要我去拿我娘养老的银子吧?”   霍光笑道:“去我书房拿,不要拿多了,都是老子在西南用命换回来的血汗钱,咬一口都是血!”   梁赞笑道:“都是土人的血吧?你就是师傅口中的吸血蝙蝠,应该弄了不少钱回来。我正好打土豪,分田地。”   云音的身形慢慢缓下来了,霍光挥挥手,就像撵走苍蝇一般的撵走了梁赞,准备接云音从秋千上下来。 第八十八章 胡乱下蛋的肥杜鹃   云琅的书房里有一棵松树盆景,高不过三尺,粗不如儿臂,树干遒劲有力,弯曲如龙,树冠如伞盖,亭亭玉立。   这棵松树原本是长在悬崖上的,被云琅连同泥土一起挖掘回来,装进木盆之后,树干并没有太大的变化,而装盆景的木盆,已经从以前的两尺之径变成了六尺有余。   即便如此,云琅最近还发现,这棵松树的根居然从木盆缝隙里钻了出来,沿着地砖的缝隙插入了地下。   如今,算是在云琅的书房里立地生根了。   这棵松树的根,以前从没有得到过好的待遇,悬崖上全是石壁,少有泥土,为了活下去,他已经学会了充分利用所有的泥土,为此,他明明已经生长了很多年了,树干,树冠依旧如同幼树……这是克己的结果。   现在,环境发生了变化,他的树根就开始疯长,等到他的树根扎进泥土的地方足够多,足够深之后,云琅认为,就该是自己这座楼阁倒塌的时候了。   他乐见其成!   甚至有些同病相怜的感觉。   刘彻就是他的悬崖……他跟这棵松树选择了同样的活命方式。   扎根,扎根,玩命的扎根,等到悬崖消失了,就到百花绽放的时刻了。   好的时代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乏味!   大汉朝现在就很乏味。   明年春日的大征已经准备完毕,该去打前站的将官已经出发了,赵破奴,李敢都在此列。   卫青,霍去病,云琅,公孙敖,都在此次征召之列,现在唯一不清楚的就是,不知道皇帝会不会发神经御驾亲征!   打匈奴打的多了,而且每次都胜利,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百姓们对这场战争的热情。   国内平静无波。   云琅这棵树还在慢慢的生长,没人知道他隐藏在泥土下的根系正在逐渐的膨胀……连霍去病都不知道。   曹襄却是知道一二的,他跟云琅一样,都在做同样的安排,两人都有无数的烦恼,在刘彻的威严之光的照耀下,都需要缩起爪子,用嘴唇包住獠牙,静静的等待自己的好日子。   董仲舒是真正的智者!   云氏门徒无法进入董仲舒门墙的核心,不过,他的大弟子吕步舒的家中,充满了云氏仆童……   很早以前,董仲舒就靠讲学,培养了无数的弟子,他的弟子如今全部到了可用的年纪了。   因为布局很早,他的弟子中有的成了大汉属国的王相,有的成了守牧一方的太守,刺史,更有人进入了军中成为了长史,成为了参军。   儒家现如今之所以能够快速的将自己的理念推行天下,全赖这些弟子门生们上下戮力支持。   太阳底下基本上没有什么新鲜事,古往今来,人们使用的计谋都是大同小异的,只是看谁能玩出花花来,谁就是成功者。   有董仲舒这个前人已经把路子趟出来了,云琅如果不照猫画虎那就太蠢了。   这没有什么好难为情的,毕竟,董仲舒也不过是在学习孔丘的故智。   后现代的学问其实就是一种病毒。   他站在大汉朝所有文化的最顶端,俯视着这个世界。   此时此刻,百家争鸣的风波还没有过去,儒家还没有形成自己强大的理论体系。   而云氏童仆偏偏在接触这些儒家学问之前,先被云琅从后世带来的各种奇思妙想荼毒了一番。   于是,当这些童仆再去别人家学习他们的学问,就觉得索然无味。   反正,云琅在后世学习儒家知识的时候,经常睡觉……   后世学问中最明显的一个学术理论就是——求新,求变,自从太宗说出——黑白猫理论之后,后世的学问理论就全部整齐的奔向了实用原则。   这也是后世汉人的求生准则——先存活,而后再建设精神领域。   云琅觉得这就是好东西,因为他亲眼看见持这种理论的汉人,在很短的时间里就把一个贫弱的国家变成了一个人间奇迹。   穿旧鞋走新路是一个很大的智慧,云琅深以为然。   所以他没有推翻任何人的心思,他不想把世界弄得血淋淋的,只想用自然淘汰来达到他想要的目的。   就目前来看,进行的很顺利,那些早早就有了各自户籍的童仆门很自然的进入了别人家,然后就潜心学习,准备将来顺利且自然地做到鹊巢鸠占。   这都需要时间,而云琅觉得自己有足够的时间慢慢等待自己种下的种子开花结果。   或许有些种子会长歪,不过,不要紧,只要种子发芽了就好,毕竟,云氏的种子都很霸道,没人喜欢当人家的副贰!   梁赞抱着一个小箱子从教室门外经过,云琅看见了,梁赞也给了师傅一个灿烂的笑脸就走了。   在走之前,还把曹信他们乱糟糟的鞋子摆好。   他手上的箱子看起来沉甸甸的,其实只有一百金,这些钱,在云氏内宅算不得什么。   出了内宅,梁赞就换掉身上暖和漂亮的衣服跟鞋子,重新换上自己那套洗的发白的衣衫跟单鞋。   衣服很旧,却极为干净,哪怕是白麻布做的领子内衬也不见半点污渍。   这是云氏很早一来立下的规矩,衣服可以破旧,唯独不能沾染污秽。   这样一来,一个衣衫破旧精神却非常昂扬的朴素少年人就出现在世人面前。   再加上长得不算很差,谈吐文雅,礼仪一丝不苟,落落大方,进退有据,不卑不亢待人,这样的少年人又有哪一个喜欢择英才而育之的学问人不喜欢呢?   至于获得美人心这种毫无难度的事情,自然不在话下。   夏侯静有些悲伤……   没有见到曹襄,曹氏谒者倨傲的神情让他很是受伤,在这样的状况下,即便是饿死,夏侯静也不会谈起自己需要钱印书的事情。   夏侯氏已经山穷水尽了,这一点夏侯静是知道的。   董仲舒从来都不会为钱财发愁,支持他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想到这里,夏侯静胸中的郁闷之气就无处发泄。   “先生,我们如今有一百金!”   梁赞将小木头箱子放在师傅面前打开,里面的十枚金判稳稳当当的闪着金光,并不因为马车的晃动而晃动,看着就让人踏实。   “云侯给的?”   梁赞伤感的摇摇头道:“这是我母亲为我准备的成亲用的钱,被我拿来了,作为我谷梁一脉东山再起的本钱。”   夏侯静看着梁赞道:“不后悔?”   梁赞看着师傅的眼睛笑道:“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夏侯静的拳头一瞬间就捏紧了。   梁赞继续道:“弟子并不准备用这一百金继续来刊印书本,而是要做生意!”   夏侯静并不意外,继续看着梁赞道:“为什么?”   梁赞道:“因为,我们以后想要筹钱出书的可能性会变小,而且,弟子也不允许恩师因为区区一点钱粮就去追逐肥马之尘,更不允许小兰儿因为一枚木头珠子就伤心难过。”   夏侯静平静的面皮抖动了两下,叹息一声道:“委屈你了。”   梁赞笑道:“弟子如今正在讨好小兰儿,准备开一家糕饼店来结的小兰儿的欢心。”   夏侯静长叹一声道:“为了老夫,真真是委屈了你,去做吧,不论成败,小兰儿跟着你都没有什么好遗憾的。”   被师傅一言道破心机,梁赞洁白的面颊居然在一瞬间变得通红。   夏侯静不由得哈哈大笑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有什么好难为情的。你与小兰儿原本就交好,老夫也喜欢看你们在一起的模样,这事就这么定了。”   梁赞小声道:“弟子除过不做赘婿,余者全凭师傅做主!”   夏侯静大笑着在梁赞肩膀上拍了一巴掌道:“你前程远大,为师如何会用这样下作的手段来羞辱你。”   梁赞笑道:“店铺的主人是小兰儿……”   夏侯静似笑非笑的看着梁赞道:“那是自然,毕竟,这一百金是你的娶亲的本钱……哈哈哈……” 第八十九章 美人的威力   有机会跟别人谈条件的时候,就一定要彻底的谈清楚,一般这个时候往往是你谈条件的对象最虚弱的时候。   错过了这个机会,一般情况下,就会发生很大的变故,再也难以以现在的条件达成自己期望的目的。   循序渐进的说法其实是骗人的,是那些容易被人谈条件的人放出来的风声,误导大家的,就连温水煮青蛙的故事也是骗人的。   在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想要干成点事情实在是太难了。   云琅制作猪肉炖酸菜的时候,就感到非常遗憾,没有了粉条子这东西,炖菜吃起来总是少了一部分的灵魂。   一盆子失败的猪肉炖酸菜别人都吃的很香,只有云琅暗自伤神。   已经是四个孩子的父亲了,云琅自然不能表现的太过忧伤,这会影响到孩子们的情绪。   于是,他装了一碗酸菜汤,一小口,一小口的慢慢喝。   昨夜的一场小雪,让他很有吟诗的冲动,只是在红袖的痴缠之下,很快就忘记了这回事。   早上起床的时候,才发现小雪已经停了,就像逝去的光阴一般永远的失去了今年的第一场雪。   吃过早饭,云琅就要去参加刘彻组织的一场冬狩活动。   今年的瘟疫让上林苑的人,失去了很多牲畜,人们也失去了更多的肉食,匆匆剥下来的皮毛,质量也不好,这就让上林苑里少了很多乐趣与奢华。   于是,皇帝就决定开展一场轰轰烈烈的狩猎活动,想要依靠野兽的肉跟皮毛来弥补一下他的子民。   骊山是大汉人活动频繁的地方,这地方就不该有什么野兽,很自然的,皇帝的禁卫军们,就包围了骊山,只给野兽留下一条狭窄的通道,好供人们屠杀。   此时此刻,在遥远的岭南,同样上演着一幕屠杀,郁林郡,也就是云琅熟知的桂林,伏波将军路博德似乎真的掌控了漓水的波涛,在象鼻山杀,击败了南越国丞相吕嘉率领的南越国水军。   据说这一战阵斩了四千,血流漂杵。   云琅其实是很纳闷的,漓江从来都是以秀美冠绝天下,上万大汉水军跟好几万南越国水军在漓江上怎么战斗?就凭借深度不到两米,宽度不到十丈的江面?   乘坐竹筏作战云琅倒是会相信,如果是楼船——这就太欺负人了。   狩猎场上刘彻雄姿英发的厉害,按照时间来算,皇长子刘据这时候应该带着剿灭夜郎国的大汉甲士抵达了番禺城下了吧。   说不定南越国王赵建德已经束手就擒了。   至于漓江水浅不能水战的事情都是无关大局的小瑕疵,刘彻并不追究。   大行令李息已经过了梅岭,楼船将军杨仆,他带兵走豫章郡一路下了横潽。   这两路大军南下的目的是为了彻底的清除南越,东越的隐患,一战而定天下。   云琅跟霍去病,曹襄汇合之后,才发现长平也来了。   皇长子刘据这一次一定会被册封为太子的,所以,她的心情极好,强弓握在她手中箭不虚发,野猪,野鹿,野羊,纷纷倒在她的箭下。   由于今年狩猎的时候没有野人,让皇帝不能尽兴,所以,他就随便射了几箭,然后坐在高台上笑呵呵的看着群臣射箭。   见云琅,霍去病,曹襄三人没有射箭的兴致,就招手示意他们过来说话。   刘彻的宿卫神将赵冲似乎总是看他们三人不满,横跨一步就挡在霍去病的前边。   霍去病叉开手掌,按在赵冲的脸上就把他给推了一个趔趄。   曹襄眼高于顶,鼻孔高傲的哼了一声,也从赵冲的身边挤过去了,云琅瞅着赵冲紫茄子一般的脸道:“你总是挡路做什么。”   赵冲闷哼一声,横跨一步让开了道路。   这让云琅非常的纳闷,这家伙之所以挡路,难道就是跑来接受羞辱的?   “怎么不狩猎呢?”   刘彻喝了一口热茶,嘘出一口白气问霍去病。   霍去病拱手道:“留着锐气斩杀匈奴!”   刘彻点点头道:“也好,不过呢,你平日里也莫要太严肃了,趁着大战未开之时,多陪陪妻儿,大战一开,就很难兼顾了。”   霍去病跟皇帝在低声细语的交谈,云琅,曹襄见他们君臣很是相得,就站在一边四处观望。   周围的胡乱射箭的人实在是没有什么看头,两人的目光很容易就落在一些美好的事物身上。   一个宫装女子站在刘彻身后不远的地方,虽然只是一个侧影,就已经让曹襄的眼珠子都要突出来了。   “李夫人啊……艳绝中山国的白娃娃啊……”   那个女子真对着青山发愣,却不知在别人的眼中,她就是一道峰峦起伏的秀美山川。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笑倾人城,二笑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诗兴大发的曹襄立刻口占一绝。   云琅叹口气道:“这首歌已经给了刘陵……”   “刘陵有另外一首!”   “啊?”   “北方有贱人……后面的诗句你负责补全。”曹襄非常的不讲理。   李夫人身边没有宫女,却有三个男子围着她,隐隐有保护之意。   云琅特意看了刘彻的脸色,发现他笑的很是开心,没有半点的不悦。   “没胡子且长得极为俊美的那个叫李延年,是一个倡人,善音律,长得粗壮的那个叫做李广利,年纪小一点的叫李季,全家都是倡人,李延年就在犬台宫养狗,自从李夫人受陛下恩宠之后呢,就鸡犬升天了,现在已经是协律都尉了。”   云琅笑道:“怪不得陛下喜欢临幸犬台宫,原来问题出在李夫人这里啊。”   曹襄吞咽了一口口水道:“可惜了。”   云琅冷笑一声道:“他算是你的舅母!”   曹襄笑道:“阿娇是,卫氏是,别的,只不过是玩物罢了。”   “这也不妥啊,毕竟是你舅舅的女人。”   “怎么,还不允许我想想?我舅舅的后宫里面有七百多个女人呢。”   曹襄吧嗒一下嘴巴道:“听说李夫人舞技一绝,尤其擅长长袖舞,随音律舞动妙不可言,最难得的是泼墨之后可在地上作画,我们兄弟不知道有没有机会看。”   云琅的瞳孔稍微锁了一下,低声道:“泼墨?作画?”   “没错啊,据说是李延年的想法,一经问世,轰动长安,现在有很多文人,已经开始泼墨作画了。”   “李延年?”   “人家厉害啊,你去问问司马迁,他就根据陛下的《起居注》评价李延年说——而与上卧起,其爱幸埒韩嫣。我舅舅想要美人有李夫人,想要……”   云琅捂住了曹襄的嘴巴,这家伙在见到李夫人之后发疯了,嫉妒的开始诋毁他亲爱的舅舅了。   刘彻从头到尾就只跟霍去病谈话,对云琅,曹襄二人视作无物。   好在平台甚为宽大,云琅,曹襄隔着人群不时地偷窥一两眼李夫人也是很好的。   云琅对这位美人非常的好奇,如今总算是见到了,也就理解了为什么李夫人死后,刘彻还念念不忘。   理解了一个阉人李延年为什么会有两千石的官职,明白了李广利为何会成为著名的贰师将军……   面容什么的隔着面纱看的不是很清楚,可是穿着厚厚的裘衣,还能让人对她产生无限遐思的女人,这位李夫人还是第一个。   有时候天地总不是那么公平,把好东西给了自己的宠儿,让她一生不用那么辛苦的奋斗就能获得高不可攀的地位与成就。   说什么色衰恩驰,长成李夫人这样,难怪刘彻会不顾地道危险,也要留在犬台宫。 第九十章 看你咋了?   狩猎的过程很长,持续了整整一天,在这漫长的一天时间中,不论是李延年,还是李广利,亦或是年纪最小的李季,都没有离开李夫人的意思。   看的出来,他们非常的警惕,也非常的小心。   李夫人就像一只护雏的母鸡,牢牢的保护着她的三个兄弟。   见云琅一直在看他们,李夫人盈盈一礼,而后就站在了刘彻的身后,贴心的帮皇帝披好裘衣。   云琅笑着摇摇头,表示无意冒犯,就走到长平跟前取过弓箭准备拉弓射箭。   “你拉不开硬弓!”   长平的话语总是那么刺耳,不过,云琅早就不在意了,取过一柄上好弩弦的弩弓,就对着高台下寥寥无几的野兽一顿猛射。   长平叹口气道:“莫要浪费弩箭了。”   云琅收手,靠在长平身边笑道:“李夫人能够得宠,母亲出力不少吧?”   长平看了一眼李夫人道:“阿娇过于霸道了。”   云琅摇头道:“阿娇如今对争宠这种事已经毫不在意了。”   长平笑道:“只要是女人就逃不过妒忌这一关。”   云琅道:“阿娇在享受自己的爱情,享受自己对陛下好这个过程,至于陛下如何对待她,说实在的,她一点都不在乎。”   长平冷笑一声道:“长门宫,富贵城,天下财富聚集之地全部握在阿娇一人之手,对大汉社稷不利。”   云琅笑道:“阿娇以为‘女慕贞洁,男效才良,知过必改,得能莫忘,罔谈彼短,靡恃己长,信使可覆,器欲难量’这三十二个字才是她的立身之本。总之,阿娇越活越像神仙,母亲却总是耿耿于怀,您被刘据登基一事彻底的蒙蔽双眼了。”   云琅从来没有跟长平说过如此的重话,这让长平吃了一惊,看着云琅道:“你都知道些什么?”   云琅叹口气道:“母亲与陛下的关系在逐渐的疏远……”   长平道:“我知道,这是我管的太多惹陛下不高兴了,可是,如果我不管,刘据……”   “如果母亲不管,刘据早就成为皇太子了。”   “这怎么可能?”长平惊诧至极。   “孤独无助的人才能成为太子,也只有没有靠山的太子,才会全心全力的依靠他的父亲。   不依靠皇帝父亲而功勋卓著者,对陛下来说是一种威胁,而不是骄傲……   这是皇权的唯一性决定了的,与人间父子之情截然不同。   此次陛下对母亲,对刘据失望至极,西南的财货,被皇长子拿走了一半,因为母亲,与卫皇后的关系,陛下不得不将此事完全压下来。   处罚谢长川不是在处罚谢长川的贪墨之罪,而是要打死谢长川这个已经明显投靠皇长子的人。   全族不杀,送去了田横岛,不时有田横岛惨状传来长安,其实就是做给母亲跟卫皇后看的。   目前为止,刘据是唯一符合太子条件的皇子,陛下没有选择,如果有选择,这时候,早就应该立别的皇子为太子了。”   长平颤声道:“你是说,是我阻碍了刘据成为皇太子?”   云琅嘿嘿笑道:“看清楚这一点的人很多,比如大将军,比如曹襄,比如去病。”   “你们为何从不提醒我?”长平忽然觉得身后空的厉害,一把扶住高台栏杆才稳住身形。   “因为我们都爱母亲,自从您小产之后,心绪就一直非常的低落,您又是一个高傲的人,决心走出困境,就选择完成一门挑战,来证明您并未老去。这种情况下,您觉得大将军,我,曹襄,去病,有谁会去夺走您唯一的乐趣呢?”   “现在为什么又说了?”   “那是因为我刚刚发现,我大汉又要出现一群外戚了,这会取代我们的地位,伤害了我们几家人。”   长平目光变得阴冷,回头看了一眼正在跟皇帝说笑的李夫人道:“你是说他们?”   云琅点点头道:“没错。”   长平握住云琅的手低声道:“狩猎结束之后,你们这几个混蛋一定要给我一个交代!”   云琅嘿嘿笑道:“那是自然,不过,事情没有发展到最糟糕的时候,目前还在我们掌握中。”   “想要我高兴,就让刘据成为太子!”   守在母亲身边的曹襄笑道:“这有何难!”   “很容易吗?”长平看曹襄的眼神已经带着愤怒了。   卫青笑道:“只要我们从此之后跟刘据保持距离就好了,你也不再提立刘据为皇太子的事情就好。陛下其实早就该立太子了,就是因为请求陛下立太子的臣子太多,陛下这才将立太子的事情硬是向后拖了这么些年。”   长平抬手敲敲脑袋道:“我真的错了?”   曹襄不满的道:“错大了。”   长平左右看看,就很自然的一手拉着云琅,一手拉着曹襄下了高台,准备回家。   今天的事情让她羞愧难忍,于是,云琅,曹襄两人的手就倒霉了。   刘彻很羡慕长平可以随意的修理云琅,因为她不用跟云琅讲什么理由,母亲想处罚儿子还用不着那东西。   云琅一行人来的时候是骑着马来的,回去的时候云琅跟曹襄就只好坐马车了。   长平下手非常的讲究,就在他们两人认为自己手骨就要断裂的时候,长平松开了手……   云琅面不改色的对长平道:“下次换去病!”   霍去病笑道:“无妨!”   长平带着大汉国三个最著名的侯爵在人群中穿梭,所到之处人人避让,就是赵冲又习惯性的走过来,要长平莫要横冲直闯,陛下面前当有礼如一。   手掌被捏的快要断掉的曹襄怒气从脚底板向上涌,抬腿就踢在赵冲的胯下,然而,这猛烈的一脚,被赵冲的铁甲战裙给挡下来了,人家岿然不动,曹襄的脚却传来阵阵剧痛。   霍去病抬脚的时候,赵冲就闪开了,他有些不明白,平日里谦和的如同君子一般的卫青,今日却嚣张跋扈的让人难以理解。   当场就有御史开始弹劾云琅……这让刘彻非常的高兴,于是,云琅就被皇帝罚俸一年。   柿子捡软的捏,这个道理云琅自然是知晓的,最近,自己好像总是占上风,不送点把柄让皇帝处罚一下会会有麻烦。   一张一弛才是混朝堂的要诀。   皇帝最害怕的其实就是谦谦君子,这种人从不与人争,遇到好处会退一步。   这本来是一种很好地品格,可惜,在皇帝眼中,只能说明这人面对的利益不够大,些许小利不足以打动他。   卫青就是这样,雷打不动的好人,现如今,卫青第一次变得跋扈,刘彻认为这是一个好现象,司马大将军兼职太尉的人还能礼贤下士,那就太可怕了。   云琅颇有意味的一眼,让李夫人莫名其妙的慌张起来,她不知道云琅为什么会那么看她。   如果像曹襄一样用满含情欲的目光看她,这是正常的。   “你对云侯知道多少?”李夫人轻声问自己的兄长李延年。   “当年一首《佳人歌》脍炙人口,造诣之高为愚兄这些年来所仅见。”   “只知道这些吗?”   “还听说他的师门来历诡异,当年李少君天师与他争斗,惨遭天罚。许莫负与云侯相争,自戕身亡。妹子,此人与阿娇相交莫逆,不会是我们的助力,只会是我们的敌人。”   李夫人道:“就是因为有阿娇珠玉在前,我才宁愿留在犬台宫这个污秽之地苦熬,也不愿意进入皇宫。一旦进入了皇宫,我们想要继续团聚,恐怕将是美梦一场。”   李广利轻声道:“若有难处,小妹尽管告知,刺杀此人不难!”   李夫人摇头道:“稍安勿躁,没到生死关头,刺杀之法不可轻用。” 第九十一章 平安是福   抱团取暖的感觉其实是很不错的。   当然,前提是抱团取暖的人中间,没有半路跑到别人怀抱的才行。   如果是一群坚决的,且相亲相爱的伙伴一起抱团取暖,很快就会衍生出很多的便利来。   大汉国就是刘邦抱团取暖出来的结果。   加上这个时代的人一般都认死理,动不动就发生为朋友抛家舍业,丢脑袋的事情,这让皇帝非常的为难。   弄死卫青不算难,弄死霍去病不算难,弄死云琅,曹襄更加的容易,问题是,想要一同弄死这些人,可能会发生可怕的兵变,这才是皇帝为什么忌惮他们的原因。   谢长川穷人乍富,又嚣张的不近人情,这才被所有的勋贵们给抛弃了。   就连跟他生死与共的裴侯爷,也仅仅是吐了一口血,然后就像没事人一般的继续拖着病体去青楼鬼混。   大战马上就要开始了,将军们自然要表现得嚣张一些,这也是惯例。   大家都要弄一些不大不小的把柄让皇帝握着,如此,才能在大胜归来的时候平安的活下去。   卫青基本上到了赏无可赏的地步了。   霍去病年纪轻轻已经是骠骑大将军,冠军侯,再有军功该怎么赏赐?   云琅如今是卫将军,在军中的职衔仅次于卫青,霍去病,他与这两人合称为军中三巨头毫不为过。   好在,这三人真正可以掌控的军队不多,卫青不过是三千人的卫队。   霍去病牢牢地掌控着骑都尉的三千六百人。   云琅有卫将军府牙兵一万两千人,去掉那些不怎么忠诚的郡国兵,他还有三千多可以利用的封地兵马。   这所有的人中,霍去病掌握的骑都尉才是几家人敢在长安安心生活的力量源泉。   现如今,不论是卫青,还是云琅,都不得不承认,三千六百人的骑都尉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强的骑兵。   在配备了火药之后,小心如曹襄,都明白,自己的性命终于到了自己说了算的时候了。   无数个夜晚,当云琅,霍去病,曹襄三人把自己关在密室里进行过无数次军事推演之后,才感慨当世已经没有敌手了。   这就是曹襄为什么会说,让刘据当太子算不得难事的原因。   自从有了马鞍子跟马镫之后,骑兵就变得与众不同。   可是,训练骑兵在马上作战太难,耗费太大,所以,直到现在,大汉北大营,细柳营所谓的骑兵,依旧是骑着马进行作战的步兵,甲士依旧是战场上的王者!   当然,霍去病麾下的兵马除外。   云琅给这个世界带来的影响仅仅局限于长安,最远不超出关中,关中之外,依旧是原来的世界,从来都没有改变过。   十三年,对人来说是一段漫长的生涯,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仅仅是弹指一挥间。   长平得意的坐在四个男人中间,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最后舒坦的叹口气道:“好,刘据的事情我不管了,只是,等他从岭南回来之后,你们出征之前,我希望能见到册封他为太子的旨意。”   卫青道:“我会上书陛下。”   霍去病道:“我也会上书。”   云琅道:“我们都不能上书,该上书的人是文臣,是御史言官,是丞相,绝不能是我们。”   曹襄抽抽鼻子道:“公孙贺挺好的。”   长平笑道:“公孙贺的小闺女人不错,你们三个谁娶?”   霍去病道:“娶过来丢我家!”   长平道:“好,有人会去操办的。”   五个人吃了一顿耗时漫长的饭,直到月上半空这才停止。   天刚亮,云琅,曹襄,霍去病三人就离开了阳陵邑,没有在长平侯府多留。   该有的避讳还是一定要有的。   消息对皇帝来说是不对称的。   他认为卫青的甲士扈从才是最强的战力,所以,对这些扈从下的心思最多。   至于霍去病的骑兵,云琅的牙兵,他不是很在意,这就给了他们极大的活动空间。   在很久以前,卫青就是一个靶子了,一个可以吸引所有火力的靶子,对这一点,卫青乐见其成。   身为卫皇后的兄长,卫青,正好利用一下自己的实力向皇帝宣示一下心中的不满。   李夫人如果留在犬台宫,他没有意见,如今,在冬狩这样浩大的国事活动中,陪伴在皇帝身边的妃子不是卫皇后,而是李夫人,这让卫青非常的不满。   他必须让皇帝了解他的愤怒。   云琅一路上都在权衡得失利弊,自从云氏变成一个大家族之后,每权衡得失一次的时间在变长。   如今,甚至需要一整天的宁静时间才能厘清其中的利害关系。   所以,云琅回到家里,就显得极为疲惫,有时候剧烈的脑部活动能把人所有的精力榨干。   每回看到丈夫心情不好的时候,宋乔就会让苏稚过来陪着丈夫,这似乎已经成了定例。   不知为什么,以卓姬的多才,红袖的美丽,宋乔的温婉都不是那个一天到晚总给云琅闯祸的苏稚的对手,云琅似乎更加的偏爱苏稚一点。   自从被丈夫骂过之后,苏稚就再也不敢偏爱儿子了,这一次,她怀里抱着闺女云乐,乳娘抱着儿子云动。   两个孩子放进云琅怀里,他的精神立刻就振奋起来,孩子们被苏稚照顾的不错,小小的鼻子就像透明的白玉做成的,轻轻触碰一下,云乐就会努动嘴巴还会无意识的避让一下。   至于云动,他自然是一动不动,两只乌黑发亮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父亲看。   儿子既然不动弹,自然就会被放在曲起的大腿根上,闺女喜欢交流,自然就抱在手上上下左右的晃动。   乳娘悄无声息的退下了,苏稚坐在锦榻上,小心的照顾着他们父子三人。   陪着闺女玩了很久,这孩子也不哭泣,似乎越来越有精神,反倒是儿子坐在父亲的小腹上开始呼呼大睡。   “您还说我偏心,您更偏心。”   苏稚见不得儿子受委屈,就把儿子抱过来,在地上来回的踱步,希望儿子能睡得更加安稳一些。   “你母亲好一些了么?”云琅已经不再称呼苏氏为岳母了。   “好多了,不过,只认识苏焕,如今一刻都离不开他,只要苏焕离开,就会大喊大叫。”   “苏焕的妻妾下落如何?”   “杳无音讯,自从苏焕败落,就鸟兽散了,苏焕也不愿意再娶亲,他的意思是留在家里,求我给他一碗饭吃就心满意足了,知道你不愿意见他,就想搬到富贵城里住。我在城里找了一个不大的院子,雇佣了一男两女三个仆人,他们如今住在里面,平颂回来说,苏焕现在整日里陪伴母亲很满足,白日里去城里转悠,就连买菜这一类的活计也愿意干,他说,只有这样才能让母亲慢慢的恢复。”   云琅叹息一声道:“也罢,大难过后,人总是要警醒一些的,如此平安的过活下去,不一定是坏事。”   “父亲……”   听苏稚提到了苏子良,云琅冷笑一声道:“我派人告诉你父亲你母亲跟苏焕的消息,还带去了苏焕的亲笔信,结果,第二天,你父亲就消失了,十五天之后又在邯郸出现,估计他想找一个我找不到他的地方安身立命。至于你的母亲跟弟弟,估计已经被他舍弃了。”   还以为说起这些事情苏稚会悲伤,没想到她表现的非常平静,仅仅“哦”了一声,就继续晃悠。   “有什么脾气就发出来,别委屈自己。”云琅不放心的道。   苏稚靠着云琅坐下来道:“心早就被伤的透透的,现在,听说他活的好好地,还有什么奢望?他就是那种死要面子,且死不认错的人,只要他觉得自己日子过的不错,就不再挂念了。”   云琅点点头,苏稚这样想就最好了。   “夫君啊,医馆又修好了,等孩子们断了奶,妾身就想再去开医馆,本事练好了,妾身再陪您走一趟漠北,好好地见识一下您说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场景。”   云琅笑着在苏稚的头上敲了一下道:“没学问,大河如今在我大汉的控制之下,你在受降城难道没有见识过么?我这一次要去的地方远比受降城远,见识,见识北海的风雪倒是很有可能。”   苏稚笑道:“那就见识一下北海的风雪,您以前说过,您会用冰雪造暖和的屋子是不是?”   云琅非常肯定的道:“那是一定的,别看屋子是冰雪制造的,却很暖和,据我所知,有一个生活的更加寒冷地方的族群,人家就是靠冰雪屋子过冬的。”   苏稚嘿嘿笑道:“如果是那样的屋子,我们晚上睡在里面,能不能看见天上的星星?”   云琅想了一下道:“可能不成,如果开一个天窗应该可以,我听说那里的星光灿烂。不过怎么样我都不会允许你去漠北的,孩子还小,需要母亲,更何况作战太危险了。匈奴已经成了困兽之斗,我担心他们狗急跳墙。”   苏稚笑道:“就是因为知道危险,我才想陪您去,我死了您可以带我回来。您要是战死了,我们就住在冰屋子里永远在一起。”   云琅懒懒的看着苏稚道:“云氏没有殉葬这一说,我就算死了,也希望你你能回来,照顾我们的孩子长大成人。” 第九十二章 谁是谁的命啊   云琅暗地里算计过,家里的几个妻妾,能陪他死的就苏稚一个,这是一个敢爱敢恨的傻女子,所以她的爱最是无私,也最为纯粹。   宋乔就是一个标准的大汉坚强女子,丈夫要是战死了,她会坚强的带着孩子们活下去,直到老死再与丈夫合葬。   红袖是一个经历过大难的女子,她知晓生命是宝贵的,因此,在得知丈夫战死之后,会努力的把自己的生命活出别样的精彩来,因为她知晓,陪着丈夫一起死是最愚蠢的。   至于卓姬,指望一个历经沧桑的女人会为别人死,完全是一种奢望,她对生命的看法已经带着强烈的宿命论,不论有任何苦难加身,她都会认为这是上苍对她的考验。   男人都是自私的,也是占有欲最强的,他们不仅仅想要女子的身体,心,连生命都想要。   云琅何能例外?   这些阴暗的心思自然是不能宣诸于口的,他就因为很清楚,所以才对苏稚显得极为宽容。   都能同生共死了,那些意外出现的事情,实在是不值一提。   卓姬很想弄明白这一点,可是,她不是苏稚,所以永远都不会明白,哪怕在苏稚的父母家人给云氏差点带来灭顶之灾的以后,云琅为什么会更加的疼爱苏稚。   她看的出来,虽然云琅对待苏稚的态度是最粗暴的,却是最疼爱她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云琅拿着一卷书,在暖房里教授弟子的模样卓姬百看不厌,一个青衣男子披散着头发,背着手在孩童群中漫步,不时地纠正一下孩子的谬误之处,带着和煦的笑容在顽童的脑袋上用书拍一下,看着就让人觉得暖和。   冬日里的第一场真正的大雪终于来临了。   地面上铺着厚厚的一层白雪,仆人们正忙着用竹竿敲打松柏跟竹子上落雪,每一杆子下去,就有大蓬的雪粉落下来,仆人匆忙闪躲却没有避开,弄得一头一脸。   荷花池上繁盛不再,已经有了薄薄的冰层,偶尔会有红色鲤鱼顶开薄冰匆忙呼吸几口,然后又钻进薄冰下面。   池面上还有不多的几枝枯瘦干瘪的莲蓬,里面的莲子早就跌落了,没了莲子的莲蓬轻飘飘的,风一吹,就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几只小小的麻雀绝望的缩在枯枝上,把自己的羽毛支棱起来如同一个毛球,似乎这样就能抵御寒冷与饥饿。   读书声大起来之后,麻雀就会被惊飞,抖下一蓬雪粉之后就不知所踪了。   屋檐上的白雪堆得厚厚的,这让云氏原本就有些上翘的屋檐显得更加挺拔一些。   披着红色斗篷的红袖在白雪中显得极为醒目,去掉毛茸茸的兜帽那一刻,就连卓姬都着实有些惊艳。   云琅很确定,这个死妮子是故意的,家里粗壮的婆子多得是,尤其是几个膀大腰圆的厨娘更是彪悍的长安城都有名,那里轮得到她踩着冰雪来给孩子们送课间的糕饼。   卓姬钦佩的瞅着云琅道:“我夫君真是好福气。”   云琅笑道:“耶耶早就说过,我来大汉国,就是为了来享福的,怎么,不服气?”   卓姬赞叹道:“妾身恨不能身为男子,如果我是男子,也定要这样生活。”   云琅见红袖还忙着给孩子们分发糕饼,就低声道:“你在温泉池子里最情浓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   卓姬翻了一个白眼道:“我怎么说的?”   “你说身为女子真好,这世上的便宜不能被你一个人占尽了吧?”   卓姬啐了云琅一口道:“下流!要我快点走就明说。”   说完话,就命丫鬟抱起琴就扭着腰肢离开了荷花池,她可不愿意看见丈夫跟别的女人在一起的恶心样子。   红袖来到云琅身边,展颜一笑,云琅就摇着头道:“都说回眸一笑百媚生,这句话用在你身上,最恰当不过了。”   红袖从篮子拿出最后一块烧饼递给云琅道:“热的,就茶吃最好。”   云琅接过烧饼,咬了一大口,满意的点点头,他很喜欢这种什么都不放的白面烧饼,咬一口慢慢的粮食香味。   “夫君已经好久没有上过朝了,今日又有差官来催促了。”   云琅摇摇头道:“没人喜欢我留在朝堂上,陛下也不会喜欢,之所以会有差官前来,完全是丞相公孙贺在完成他的职责,去与不去又有什么分别。还不如趁着在家,将孩子们的课程赶一赶,等我开春出征了,就没时间了。”   红袖倒了一杯热茶放在云琅面前道:“如此,您就该多与妾身在一起。全家就我没有孩子。”   云琅愣了一下,看着红袖道:“你素来是个清冷的性子,怎么也问起子嗣之事了?”   红袖毫不扭捏的道:“我该有孩子了,母亲昨夜托梦给我,问我有没有孩子,还在责怪我冷落您。”   云琅大笑道:“别拿你母亲来说事,你是担心我一去不返是吧?”   红袖扭头看着纷飞的白雪有些寂寥的道:“您出征的时间越来越近了,妾身心中空落落的,如果腹中有个孩子,应该会好很多。”   云琅点点头道:“此去并非一年半载就能功成的,陛下要求干净彻底地解决掉匈奴,然后再把西域之地全部纳入版图。想要做到这些事情,就要走数万里路,经历无数的厮杀。”   “皇图霸业,乃是男儿雄心所向,妾身只是一个可怜的小女子,只希望守着自己的夫婿,生一两个孩子,慢慢变老,最后无牵无挂的离开。”   “我去作战让你感到不安了?”   云琅握住这个一生中都没有多少安全感的女子的手。   “是的,我最近的梦境很乱……”   云琅将红袖从座位上拉起来,离开了纷乱的荷花池暖房,一前一后的走在雪地里。   “你该知道,有些事情是我必须要去做的。”   红袖双眼噙着泪花哽咽道:“我知道,你想看着匈奴覆灭,这是您一生功业的巅峰,所以我不敢留您,只想要一个孩子陪我。”   云琅抬手擦拭掉红袖流淌下来的泪水道:“你可能弄错了,覆灭匈奴是皇帝的功业,是去病他们的志向,唯独不是我的,因为我知道,不论我去不去漠北,匈奴人都难逃覆灭的命运。我的志向在大汉,在人们居住的房子上,在他们身上的衣衫上,在他们碗里的食物上,从来不在覆军杀将上。”   说到这里云琅张开手,让雪花落在手上,雪花很快就融化了,与红袖的泪水融为一体。   “论作战,我不如去病,甚至不如李敢,论到富国,一百个去病,李敢也不会是我的对手。你也知道,你的夫君我向来是一个狡猾的人,我知道我的命有多珍贵,所以,你大可放心,我会平安回来的。至于你想要孩子,你觉得一两个够么?我可不这么认为,我认为我们会有很多,很多孩子,多的让你照顾不过来。”   红袖被云琅这些吹嘘的话弄得破涕为笑,抓着云琅的袖子娇嗔道:“我又不是母猪。”   云琅抓抓头发道:“怎么不是,我觉得我现在都成一头公猪了。”   红袖大怒:“你真是……”   云琅哈哈大笑道:“一头蠢猪吗?我真的是!”   说完,就抱起红袖向主楼走去。   很不幸,在将要走进主楼的时候,碰到了刚刚从里面出来的大长秋。   大长秋笑呵呵的看着一脸无奈的云琅道:“老夫不耽误你的时间,就是来告诉你,阿娇贵人准备开一场白雪宴,邀请你前往,时间就在今晚。”   “什么白雪宴?”   “就是找陛下的新宠李夫人来给重臣们跳舞!”大长秋说的云淡风轻。   云琅惊愕的道:“这也成?”   大长秋撇撇嘴道:“左右不过一个贱婢而已。”   云琅连忙摇头道:“我是说陛下!”   大长秋笑道:“是卫皇后亲自准许的,陛下也不能阻止,不过,看陛下的样子似乎并不感到奇怪。”   云琅感慨的道:“原来陛下也有无奈的时候。”   大长秋聪明的不接云琅的话,看着一脸娇羞的红袖道:“不错,不错,好好地过日子比什么都强!”   说完就大笑着走进了漫天大雪中,连兜帽都没有戴。 第九十三章 吃好,喝好   有红袖在,李夫人的模样云琅就记得不是那么太清楚了。   说起来很怪,夫妇二人敦伦,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与外边的女人野合却往往得不到原谅。   傍晚的时候,云琅动身去长门宫,满脑子都是红袖痴缠的模样,有红袖这三碗酒垫底,这个时候去看别的美人儿,估计会有一个非常平和的心态。   阿娇要李夫人当着重臣的面起舞,对她算不得侮辱,毕竟,一个还没有名分的女人,阿娇有一万个理由当她是歌姬。   事实上,阿娇现在也没有什么名分,可是呢,满大汉的人似乎都忘记了这件事。   不论是皇帝,还是丞相,三公大夫,御史猛将,见了阿娇还是把她当皇后对待,见面时候的礼仪也是君臣之礼,只不过不能喊皇后陛下,而是贵人陛下!云琅从侧门走进长门宫之后,一股子浓烈的嚣张气焰就扑面而来……   漫天的白雪下的非常嚣张,巨大的荷花池里不但不结冰,反而冒着淡淡的白气很嚣张,金甲武士披着红色披风站在雪地里一动不动非常的嚣张,无数盏红色的莲花灯笼在白雪中红艳艳的如同真正的莲花盛开,这就更加嚣张了。   至于十几个膀大腰圆的厨娘排着队从云氏走进长门宫这就更加嚣张了,因为,连云琅这个家主都不知道她们为什么会出现在长门宫。   高大的长门宫就像着火一般明亮,偶尔有人打开门窗,立刻就有明晃晃的光柱从里面爆出来,这让云琅觉得阿娇的楼阁里可能藏了一颗太阳。   很明显,云琅来早了,堂堂的永安侯,卫将军来到长门宫不但没人招待,还被所有人忽视。   眼看着殷红的葡萄酿泉水般的从一座巨大的冰山上喷涌而出,再沿着冰雪渠道倾泻而下,即便是见多识广的云琅,也忍不住用冰山边上的玉碗,接了一碗葡萄酿站在雪地里慢慢的啜饮。   跟红袖在一起的时候血脉贲张,浑身滚烫,这时候还没有消下去,正好用冰酒稳定一下情绪。   一碗酒都没有喝完,就看到曹襄乘坐着巨大的马车来到了长门宫前的平台上,穿的跟狗熊一样,在两个侍女的搀扶下颤颤巍巍的走路。   抬头看见了云琅,立刻就甩开了侍女,大步流星的来到云琅跟前淫猥的道:“你来得早,听没听说李夫人会穿什么衣裳跳舞,是不是纱衣?”   话音刚落,就发现汲黯也在往这边走,立刻就大声对云琅道:“今夜我等一定要做到非礼勿视!”   云琅也不答话,继续喝自己的酒,既然酒山都摆到外边了,他觉得阿娇今天一定很生气,估计是要这个李夫人在冰雪中舞蹈!   汲黯也接了一碗酒,学着云琅的模样啜饮,见曹襄过来了,就冷笑道:“我是来看美人的!”   曹襄怒道:“无耻之尤!”   云琅弄了一碗酒递给曹襄道:“消消气,我们其实都是无辜的,只是碍于阿娇贵人的颜面,不敢不来罢了。”   汲黯看了云琅一眼道:“难得你能想出这样的借口,不错,一会老夫拿来用一下,抵挡一下那些皮里阳秋之徒。”   官做的越大,就越是真诚这是有一定道理的。   大家都是聪明人,不太好骗,这时候再假惺惺的说一些场面话会被别人嗤之以鼻。   云琅的解释就很合理了。   反正大家都摄于阿娇的淫威不敢不来,看了百看,不看白不看。   站在冰雪中喝冰酒,冰酒到了肚子里却能腾起一股子暖意,所以,待在这里并不算冷。   更何况,所有的人身上都裹着皮裘,酒喝多了反而觉得有些热。   长门宫的仆役们办事很有效率,不一会就用巨大的木板,在荷花池子上搭建了一座平台,铺上厚厚的地毯之后,一个可以跳舞的台子就搭建好了。   在十几个气死风灯的照射下,即便是白雪似乎都避开了这座平台。   一个青衣人连滚带爬的来到长门宫下,也不管地上的冰雪,噗通一声就跪在地上,冲着楼上凄厉地喊道:“求贵人开恩啊!”   那人跪在地上看不清眉眼,曹襄皱眉道:“哪来的臭虫,居然敢破坏我们的雅兴!”   云琅瞟了一眼青衣人道:“李延年!”   “跳舞而已,又不是杀他妹子,他干嘛要如此败兴?”   汲黯笑道:“老夫今天就是来看热闹的,至于美人儿,老夫年纪大了有心无力,就是想看看李氏兄妹在冬狩的时候高调开场,却不知该如何收场!”   曹襄笑道:“她那么做的时候,就该考虑到这个下场。”   云琅瞅着跪在那里浑身沾满白雪的李延年道:“我觉得没这么简单,既然做了就该有应付的手段才是!”   曹襄道:“皇后与阿娇联手,回旋的余地不大,除非我舅舅出手,否则,阿娇就算是要李夫人脱光了跳舞,她也必须跳。不过,阿娇跟皇后应该是不会太过分,毕竟,真的那么做,我舅舅的颜面无光。”   随着重臣到来的越来越多,云琅他们所在的棚子渐渐地不够站立的了,毕竟,这里才是看歌舞最好的一个地方。   “求贵人开嗯呐!”   每隔三十个数,李延年就会哀求一次,此时,他已经成了一个雪人,须发皆白。   云琅的脸色逐渐变得阴沉,低声对曹襄道:“苗头不对!”   曹襄也闻到了阴谋的味道点点头道:“是不对!”   汲黯嘿嘿笑道:“终于有点意思了。”   云琅笑着将汲黯的酒碗添满道:“您老仔细说说!”   汲黯白了云琅一眼道:“少来套老夫的话,反正阿娇贵人这次占不到什么便宜。”   “叫停?”曹襄道。   “不能叫停,叫停了阿娇就更加的没颜面了,此时,只能见招拆招了。”   云琅沉声道。   汲黯笑道:“你准备怎么帮阿娇?”   云琅正要挥手,却看见大长秋从长门宫里大步流星的走出来,单手按着李延年的脖颈道:“前几年,主父偃与战马同槽而食的事情,看样子已经被世人给遗忘了。既然忘记了,那就重新领略一下也好,反正都是冬日,正当其时。”   被大长秋按住脖颈的李延年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汲黯瞅着李延年被大长秋提小鸡一样的提走了,就对云琅道:“阿娇贵人看样子不打算讲理了。”   云琅道:“阿娇贵人什么时候跟人讲过理?”   汲黯点点头道:“说的也是。”   事情到了现在,云琅算是发现了,阿娇这是真的在发飙。   眼看着,公孙贺来了,桑弘羊来了,董仲舒来了,卫青来了,公孙敖一干将领也来了。   这里依旧没有招待客人的人出现,不过,无数美食倒是流水般的送了上来。   公孙贺见场面难堪,就主动招呼大家到各个棚子底下就坐,群臣才入座,就有仆役抬着一个个火盆送到众人身边。   一排排的乐师抱着乐器上了搭建好的台子,跪坐在台子两边,安静的等候舞者的到来。   云琅原本是跟曹襄联席的,汲黯却挤了过来坐在云琅身边道:“陛下恐怕就在楼上吧?”   曹襄笑道:“自从冬狩之后,陛下一直都在长门宫,顺便告诉你一声,皇后也在长门宫!”   汲黯抚掌大笑道:“如此说来,皇长子刘据将要登上太子之位了吧?”   云琅摇头道:“江山统继之事,某家以为应该是由陛下一言而决,我等臣子还是莫要多嘴多舌。”   汲黯摇头道:“你要是真的这么想,应该可以长命百岁。”   云琅正要反驳一下,就发现眼前光明一片,只见身后的长门宫二楼所有门窗全部打开,在牛油大烛的照耀下,原本被阿娇用金箔包过的大厅,金光闪烁,夺人耳目至极。   披着紫色轻裘的阿娇端坐在一个被宫人推出来的小亭子里,显得极为华贵。   可是,所有人的目光并未落在阿娇身上,而是齐齐的落在了一声玄色衣衫,未戴冠帽随着亭子走出来的刘彻身上。   群臣见礼。   刘彻轻轻地挥挥手道:“吃好,喝好!”   然后坐在最中央的锦榻上,取过一本书看了起来…… 第九十四章 欢宴上的《论语》   台子上的编钟响起来了,也就表示舞者已经上了台子。   云琅在苦读——《论语》……   有美人轻启歌喉,声音婉转而袅娜……曹襄在研读《司马法》。   一声鼙鼓似乎从远处传来,好似开启了关山冷月。驼铃声声……云琅认为孔丘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这句话实在是太精彩了。   白雪飘飘,歌声阵阵,两者混合之后就宛如真正的天籁,其中女声中的高调似乎要穿破阴云,直奔九霄之上。   “先王之治,顺天之道,设地之宜,官司之德,而正名治物,立国辨职,以爵分禄,诸侯说怀,海外来服,狱弭而兵寝,圣德之治也。此为金玉良言,妙哉,妙哉!”   曹襄读书读得很认真,读到精妙之处,得意的抓耳挠腮喜不自胜。   汲黯看的书就比较深奥了,一本《连山易》被他翻得哗哗作响,看样子这本书他已经看过很多遍了。   琴声叮咚,似乎有流泉自高山倾泻而下,编钟轻柔,宛若女子赤足溯流而上……   “隋越,我就看一眼成吗?”   汲黯终于按捺不住了,轻声问守在他们身边的隋越。   “随便看,陛下没有禁止!”   隋越回答的很干脆,每个字却冰冷的如同冰珠子。   “那就是不成喽?”   汲黯叹口气,终于开始认真的研读眼前的这本《连山易》。   他们三人的书本是隋越送来的……不看是不成的。   云琅估计,所有想看李夫人跳舞的人这时候手里都应该拿着一本书苦读才是。   皇帝的目的已经很明显了,他没有办法管理阿娇跟卫皇后,却有办法管理这群来看表演的大臣!   皇后以及阿娇可以因为拈酸吃醋这事跟皇帝打擂台,这不算过份,如果臣子不知好歹的参与进来,你不死谁死?   后宫自然是归皇后掌管的,可是臣子却是皇帝陛下的臣子,皇后无权过问。   只是听听音乐,云琅就知道场上的歌舞非常的有质量,从皇帝不断发出的喝彩声中,就能窥见一斑。   说起来很吃亏啊,今晚,不论李夫人表演的舞蹈如何的香艳,也只会落入皇帝一个男人的眼中。   至于阿娇她们会看到,刘彻会认为这是一种情趣。   皇帝又叫了一身好,看样子李夫人刚刚表演出来的舞蹈动作应该非常的和皇帝的脾胃。   曹襄放下书本瞅着隋越道:“你就不能去盯着别人,比如公孙敖那只老色鬼?你在这里,我没法子安心看书。”   隋越冷笑一声道:“公孙敖虽然好色如命,这时候绝对没有胆子朝台子上看一眼的。”   云琅好久都没有说话了,这让曹襄非常的奇怪,转过头去看他的时候,发现他居然转过头,背对着台子,捧着书本看的极为认真。   曹襄不知道他对面的冰山有什么好看的,干脆凑到云琅身边,同样转过身去,很快,就表现的非常规矩。   站在冰山后面的隋越笑道:“这才是陛下的好臣子。”   听隋越表扬了云琅跟曹襄,汲黯这个老不羞的也就凑到曹襄身边,有样学样,读书读得非常认真。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钟鼓停了,三人这才如梦初醒,对视一眼,齐齐的喝彩道:“妙到毫巅,冠绝天下!”   隋越笑道:“确实如此,三位仅仅是听音就能听出李夫人的舞姿动人,真是让某家钦佩之至。哼,算你们识相。”   说完话就从三人手中收走了书本,施施然的上了长门宫。   “那日见李夫人还以为是一个窈窕的美人,没想到脱衣之后居然很是丰盈啊!”   曹襄喃喃自语。   汲黯笑道:“可怜老夫老眼昏花,只能看见一个影子。”   “闭嘴吧,我们什么都没看见。”   曹襄四处瞅瞅,低声问道:“她到底穿衣服了没有?”   云琅叹口气道:“如你所愿,穿着纱衣。”   李夫人跳完舞蹈之后,酒宴立刻就进入了正常阶段,虽然台子上还有歌姬舞姬在跳舞,众人却没了欣赏的意思,依旧谈笑言欢,相互敬酒,其乐融融。   也不知道是谁起哄说李夫人舞技天下第一,长袖舞更是妙到毫巅,众人这是托了阿娇贵人的福气这才有幸一见。   皇帝笑眯眯的应承了下来,还当场挥毫写了天下第一四个大字赐给了李夫人。   众人瞅着李夫人包裹的严严实实的来到台子上谢恩,心中有说不出的滋味。   前边不管不顾的让阿娇折腾李夫人,这是皇帝给阿娇的交代,认同阿娇对李夫人有控制权。   后面赏赐李夫人这幅字,是在安慰自己的美人儿,从道理上,刘彻做的四平八稳,无懈可击!   阿娇看完李夫人的舞蹈就回去了,刘彻大马金刀的坐在高台上频频举杯,邀请重臣饮酒。   眼看就要到子时,方才在侍者的搀扶下离开了酒宴。   云琅跟曹襄两个打着哈欠准备走侧门回云氏,却被大长秋给拦住了,一定要这些来饮宴的重臣们从前门走。   “长门宫的马厩在前院!”   听云琅这么解释一下,曹襄立刻就来了精神,拉着云琅就直奔前院。   越过重重宫禁,老远就听见一声声不似人声的惨号……   天寒地冻的日子里,身上被人泼上冰水,很快就会被冻成雕像。   而此时的马厩里,这样的雕像有三座。   汲黯长叹一声走到雕像面前道:“何苦来哉!”   最粗壮的那尊雕像虽然冻得快要僵硬了,却硬是咬着牙关恶狠狠地道:“某家受得住!”   云琅伸出一根手指弹弹李广利胡须上凝结的小冰柱道:“好汉子,你可以走正途的。”   李广利一言不发,只是用眼睛凶狠的看着云琅。   “怎么连我都恨上了?”   李广利悲愤的道:“无耻小人!”   云琅看看李广利湿漉漉的手道:“保护好你的手,拿剑的手可不能短缺了指头。另外,你兄长跟你弟弟恐怕没有你这么强壮的身体,你不求饶,刑罚不止。”   李广利左右看看身边的兄长跟弟弟,见他两已经昏昏欲睡了,连忙大喊大叫,他清楚地知道,一旦他们两人真的睡着了,就死定了。   众人感慨万千的依次从李氏兄弟身边走过,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样的事情。   皇帝只想要李夫人,至于李夫人的兄长跟弟弟,他不在乎。   云琅重新回到红袖的房间,红袖没有安寝,伺候云琅洗漱后轻声道:“李夫人美丽吗?”   云琅笑着摇头道:“李夫人跳舞的时候,你夫君正在研读《论语》颇有收获。”   红袖娇嗔道:“瞎说!”   云琅苦笑道:“陛下妒忌之心大作,不准我们看李夫人跳舞,一人发了一本书,要我们潜心研读,等李夫人舞蹈之后,我们才能抬起头来。”   见丈夫说的认真,红袖这才大笑了起来。   “一个可怜的女子罢了,她在台子上风光,她的兄长弟弟却被阿娇绑在马厩里挨冻。这样的天气里,浑身上下浇了水,想要平安无事可能很不容易。”   红袖摇摇头道:“您天生就是富贵人,不知晓那些低贱的人想要谋求富贵的决心。李夫人知道她只有依靠陛下才能活命,她的兄长弟弟们也清楚地知道,只有李夫人得宠,他们才能飞黄腾达。所以,李夫人甘心受辱,她的兄长弟弟们更是心甘情愿的为李夫人受苦。一个个都怀着渺茫的希望,在拿自己的命做赌注,都是真正的狠人啊。”   云琅点点头,揽住红袖纤细的腰肢喟叹道:“说起来都是自作自受。”   红袖摇头道:“不是的,您从来没有当过奴隶人,不了解奴隶人的心思。”   云琅笑道:“怎么会不了解呢?他们就像一颗颗被压在巨石下的种子,是种子就要生根发芽,哪怕头上有巨石也同样要活命,所以,要嘛被巨石压垮,要嘛努力发芽顶走巨石,获得阳光雨露。不过啊,李氏的这几个人不知为何,好像把我当做那颗大石头了。” 第九十五章 人与虎   天亮的时候云琅听到了一个震撼人心的消息。   昨夜的大雪没有杀死李氏三兄弟。   被皇帝以天意的借口还给了李夫人。   “他们三兄弟脱掉了衣衫,三人抱着战马渡过了这一关。”   大长秋往嘴里塞了好大一筷子酸菜,满意的吞咽下去之后这才给云琅解释了一下。   “昨夜为何不弄死他们呢?”云琅把话问出来了,就觉得自己很傻。   惩罚李延年三兄弟也是皇帝准许的,却没有准许阿娇取人家的性命。   毕竟任由阿娇处置李夫人的话,李夫人很可能就没活路了,退而求其次之下,只好让李延年三兄弟吃苦了。   李氏三兄弟其实问题不大。   尤其是李广利,这人作为军人来说其实是合格的,如果不是被皇帝逼迫过甚的话,也不至于带着三万大汉军队西征到死伤殆尽。   这人的遭遇跟李陵差不多,都是在领兵在外的时候,被皇帝屠戮了满门老少,再无回头之路。   只不过李陵选择了投降,李广利选择了伤害刘彻,将他的三万精锐白白的消耗在了漫天黄沙中。   云氏新的一天又开始了,只是大雪依旧在下。   在这个时代,一场大雪就能阻绝交通,站在门口,就能感受到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寂寥景象。   这样的环境下,意境是不缺的,尤其是两只老虎踩着一尺厚的白雪出现在原野上之后,就让这样的图景多了一丝生趣。   每天巡视云氏庄园一周,这是老虎大王必修的功课,看样子他有把云氏庄园领地传承给儿子的打算,每次出巡都必须带着自己的儿子。   按道理来说,公老虎是不会带孩子的,只是因为在云氏,老虎的食物极大的丰富,这才催生了公老虎带孩子的场面。   至于地盘,更不成问题了,反正老虎大王领地里的野兽每隔两年就会被人类大扫荡一次,扫荡之后,整座山都会变成空山,所以,价值不大,老虎大王早就看淡了。   猪圈里的猪变少了,这让大王非常的忧伤,对他来说,这里才是他的粮仓。   父子两头老虎趴在猪圈围墙上看猪的场面最近经常出现,大王也终于知道怜惜粮食了,再也没有以前只要觉得那头猪可口,就扑上去咬死,只吃最肥美的部分,把剩余的全部丢掉的浪费行径。   今天大雪,天气寒冷,老虎父子需要更多的食物来补充热量,猪圈里的猪不多了……大王伸出舌头舔舐一下嘴唇,就带着儿子去了鹿苑。   在老虎眼中,鹿肉没有猪肉肥美,缺少甘美的脂肪,瘦肉太多,费牙!   自从老母鹿死掉之后,老虎就不太来鹿苑了,这一次之所以过来,就是想教会儿子如何狩猎。   看守鹿苑的仆役见大王父子来了,早早地就打开了鹿苑栅栏,欢迎他们父子。   大王威严的守在鹿苑门口,小老虎见到一大群鹿,嗷的叫了一声,就扑了过去。   云琅散布到鹿苑的时候,发现老虎大王正忧伤的趴在栅栏上,伸长了脖子看里面。   就好奇的凑过去看了一眼。   也不由得为大王伤心。   眼看着大王的儿子被一头长着巨大鹿角的雄鹿追杀的屁滚尿流,着实丢了老虎一族的脸面。   就拍拍大王的脑袋道:“他还小。”   老虎大王人立而起,挥舞着前爪咆哮一声,鹿苑里面的鹿顿时就慌乱起来,即便是正在追杀小老虎的那头雄鹿,也停下脚步,警惕的看着老虎大王,缓缓后退。   大王人立而起的时候,远比云琅高大,愤怒咆哮的时候更是将兽中之王的威风展露无遗。   轻轻一个纵跃,大王就越过高高的栅栏进入了鹿圈,他伸长了脖颈,围着那头勇敢的雄鹿慢慢的踱步。   被这头雄鹿弄得毛发散乱的小老虎这时候终于有了精神,跟在父亲身后向这头雄鹿咆哮。   终于,强大的压力让这头雄鹿无法忍耐了,低着头凶狠的向老虎大王扑过来,在它的身后是一大群无处可去的母鹿跟幼鹿,如果再不赶走这头老虎,族群就会覆灭。   如果是在旷野中,雄鹿自然会率先逃跑,等待老虎捕捉到体弱老迈的同伴吃饱后,再停下来。   现在,不一样了。   跟随这头大雄鹿一起发起冲锋的还有三头雄鹿,而其余鹿群在另外一头雄鹿的带领下,重重的撞向鹿圈大门。   老虎大王愣了一下,从来没见过鹿会主动向他发起进攻。   再看看那三头鹿完全是疯魔了,就警惕的闪到一边,又发现这三头雄鹿完全是不要命了,这才迅速的跳上栅栏,眼看着那三头鹿的大角狠狠地撞在栅栏上,弄得木屑纷飞。   如果不是大王一爪子把儿子捞起来,疯狂的撞击一定会将他的儿子撞得骨断筋折。   为食物拼命这种事情,大王已经很久没有做过了,他觉得不值。   雄鹿发疯般的撞击,终于有了结果,一根粗壮的木头被撞断了,然后鹿群就从鹿圈里夺路狂奔。   蹲在栅栏上的大王,郁闷的一爪子拍翻一头鹿,算是有了收获,小老虎嗷的叫了一声,就扑在那头被父亲拍翻的鹿身上,狠狠地咬住了鹿的咽喉。   云琅觉得很无趣,还以为会看到一场虎鹿大战的场面,没想到大王在关键时刻居然逃了。   就来到大王身边,仰着头瞅着依旧威风凛凛的大王道:“怎么说?这是避实就虚?你什么时候学会用兵法了?”   大王如同一只大猫一般蹲在一根大木头桩子上,高傲的瞅着落荒而逃的鹿群,不理睬云琅。   小老虎拖着那头野鹿往家里走,老虎父子现在都不怎么喜欢把自己的皮毛弄脏,云音给他们父子留下的印象很深刻,弄脏了皮毛就要去洗澡……而洗澡的过程苦不堪言。   司马迁也是一个喜欢白雪的人,大雪天打着一把伞,在雪中漫步是他最喜欢的活动之一。   事实上,这人不但喜欢雪,还喜欢雨,喜欢风,如果说的糟心一点,他还喜欢各种灾害气候……比如蝗灾,旱灾,水灾,地龙翻身……   艳阳高照的气候是他最厌恶的,因为这样的天气里,激发不了他那颗史官之心。   有无穷的事件记录的史官才是好史官,平安枯燥的日子就是史官的大敌。   游逛的时候正好看见云琅跟老虎大王有说有笑的从草坡上下来,就举着伞在路口等待。   “君侯与野兽相处其乐无穷,与人相处则处处提防,噫,人与兽大不相同!”   云琅道:“虎无伤人意,人有害虎心,某家身居高位,嫉妒者众,不得不提防尔。”   司马迁大笑道:“又出现了一位甘愿与野兽为伍,也不愿意与人为伍的人。”   云琅笑道:“这么说,还有以为咯?”   司马迁道:“很多,数之不尽,自古以来,走上野兽之道的人,终其一生,只能与野兽为伍。君侯用野兽的标准对待人,也许会于已有利。但同时也是走上了绝路,自己也只能成为野兽。从此无法再与‘人’为伍,从此再无安全的宁日。”   云琅知道司马迁对他近年来的做派有些不满,也不回答,只是摇摇头道:“与人接触的多了,我就发现自己似乎越来越喜欢老虎了。”   司马迁点头道:“何不求去?”   云琅白了司马迁一眼道:“如今天下,正是风起云涌之时,正是大丈夫追风博浪之时,焉能轻言退却?”   司马迁笑道:“君侯今日不退,日后想要再退恐怕绝无可能了。”   云琅看着司马迁道:“你都知道些什么?”   司马迁叹口气道:“皇长子不日就要回京,据说对君侯不利!”   云琅笑道:“皇长子入京,马上就要被立为太子,云某出力甚多,缘何会对我不利?”   司马迁道:“施恩与受恩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感受,君侯早做准备吧。” 第九十六章 欲盖弥彰   司马迁的路子其实很广,自古以来,所有的太史公都有自己的消息来源。   一部史书,绝对不仅仅是太史公自己的,其中融合了很多人的心力。   云琅知道司马迁说的是真话,对他来说却没有多少意义。   刘据应该成为太子,却绝对不能成为皇帝!   这念头在他脑海中早就生成了。   刘据成为太子对分化皇权有很大的作用,可是,一旦他真的成了皇帝,云琅觉得自己的苦日子又会来临。   很多时候,权臣们不喜欢一个成年皇帝是有很正确的理由的,没人喜欢将一个喜怒无常的人顶在脑袋上,与其这样,还不如自己来做主好一点。   年幼的孩子当皇帝那就太好了,尤其是十岁以下的孩子当皇帝,小孩子当皇帝的每一天,绝对是所有大臣们渴慕已久的节日,且每天都是。   董卓这个蠢猪做的最糟糕的一点就是太不尊重年幼的皇帝了,然后才会被看不惯他的人群起而攻之。   如果将云琅放在董卓的位置上,他绝对会把刘协,刘辨兄弟二人当神一样的供起来。   给他人世间最尊贵的待遇,让他们成为世界上最高贵的人,高贵到没有朋友的那种人……   皇帝其实就该送到天上去,成为神!   神,就该高高在上,俯视人间,而人间的任何事情都跟神没有太大关系。   人间的事情就该让人说了算。   强势的王朝一点都不长久,只有弱势的王朝才能长久存在,这就是周天子为什么会有八百年江山的原因。   所以,云琅真的不是很在乎刘据。   不管刘据如何愤怒,对云琅来说,他就像一只奶狗一样在冲着他狂吠,抬脚就能踢走。   司马迁看到了云琅眼中的不屑之意,很担心的道:“你到底要干什么?”   云琅认真的道:“我只想让所有汉人过上人该过的日子,这么伟大的种族,天生就该成为世界的统治者。”   “你这是在做梦!”司马迁放心了。   云琅笑道:“我给自己树立一个远大的理想,然后就朝着这个目标前进,能否完成我不管,我只管前进。”   司马迁自己就是一个疯子,却不愿意跟更加疯狂的人说话,云琅这人吹牛吹习惯了,这么好的一个下雪天,只听疯子的胡言乱语,那就太浪费了。   于是,撑着伞在雪中漫步的人继续去漫步,跟老虎说笑的人继续跟老虎说笑,两不相干。   大雪继续在下,下的纷纷扬扬,肆无忌惮。   全世界都被白雪遮盖,松林那边不断传来松树折断的声响,云氏后山的竹林里也有竹子折断的声音相应和。   在漫天大雪中,霍光终于完成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本书。   在大汉时代,出一本书很难,不论是《吕氏春秋》还是《淮南子》,这些书都是集很多人心血之大成之作。   千金一字,就是这些人对书籍的要求。   云氏印书作坊出现之后,才让书籍真正成了书籍,真正拥有了书籍传播知识的功能。   在云琅出现以前,大部分的书籍都是孤本,也就是说,不论书写的多么精妙,大部分只有一本。   这就是为什么黄石公传书给张良的时候会有那么多人羡慕,并且把这事弄成了一个传奇。   用手抄书,根本就不是传播学问的好路数。   想要一本书全天下人手一本,这几乎不可能。   霍光自然是早就知晓这个道理的。   身为西北理工开山大弟子,整理西北理工的学问,然后将之刊印成书,最终发扬光大是他的使命。   这些天以来,他没干别的,就是一心在整理师傅教授的各种学说,编篡成书。   孔夫子的弟子们能把先生的讲义编篡成《论语》,霍光觉得师傅的学说整理之后,就该叫做《自然》。   陈铜过来取书稿的时候,霍光非常的不放心,西北理工一脉对世界的认知,对自然的认知,才是师傅所有学说中最璀璨的篇章。   如果被陈铜这个夯货万一给泄露出去……   陈铜眼巴巴的看着霍光桌案上的书稿,却不敢拿,因为霍光一双眼睛正恶狠狠地盯着他。   “腾空印书作坊,我要用!”   霍光终于下定了决心。   陈铜笑道:“这是自然,这是自然,绝不让闲杂人等进入,某家亲自看门。”   霍光道:“我是说连你都不许留在印书作坊里。”   陈铜眨巴着眼睛道:“某家不在,工匠们不在,公子如何刊印书籍呢?”   “教会云氏童仆排版,布字,印刷,你们负责调墨,换版……”   陈铜哆嗦着嘴唇道:“您这是在欺负人!”   霍光点点头道:“是有点欺负人,不过呢,这总比让你们刊印完毕书籍之后,再把你们的眼睛挖出来来的仁慈吧?”   对于霍光发布的威胁,陈铜并不是很害怕,因为云氏干不出这种事情来。   “公子到底要刊印什么书籍呢?”   霍光瞅着书案上的书稿叹口气道:“不用你管,按照我说的去做吧,准备一套字,准备全套的工具,这书籍还是由我们自己来做。”   “让那些孩子们印书?”陈铜简直难以理解。   霍光道:“师傅带着一群少年能把云氏庄园盖起来,我为什么不能带着他们刊印出一本书籍?再说了,刊印书籍本身就不难,我觉得我们可以做到。”   陈铜嘿嘿笑了起来,他大方的摆摆手道:“就如公子所愿,您要的纸张,油墨,活字,各种工具一定会安排妥当。某家保证,偌大的印书作坊除过老鼠之外,不会有一个外人,某家正好趁着这难得的闲暇时光,去一趟洛阳。”   霍光摇头道:“陈铜,你知道为什么你儿子想要娶一个老婆,都会被一个落魄的良家子戏弄吗?”   陈铜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了,怒视着霍光等他把话说完。   霍光冷笑道:“一千斤重的猪,如果不能把自己变成獠牙森森的野猪,它就还是猪。而五十斤重的狼,不管在沙漠,还是在草原,它依旧是狼。肥猪吃屎,饿狼吃肉,这是天道。一千斤重的肥猪对于狼来说,绝对不可怕,因为有谁会嫌弃自家食物多呢?”   陈铜怒道:“你到底要说什么?”   霍光幽幽的道:“书籍高贵无匹,而你们这些印书匠却是贱业,你就不想改变一下这种状况吗?”   陈铜怔怔的看着霍光道:“不明白!”   霍光笑道:“让高贵的书籍来拉升你们的地位。”   陈铜放弃了思索,萧瑟的道:“公子有何吩咐尽管道来,某家无不从命。”   霍光肉痛一般的道:“最难得其实是印刷,这一道工序绝对不是短时间所能掌握的。我希望你们能够蒙上眼睛,由家里的仆童们引导,完成最后的印刷。作为回报,我会在书本后面印上‘陈铜监制’四个字,让你与这本书一样留名千古。”   陈铜摇头道:“不用了,作坊里的工匠们即便是蒙上双眼,也能印出和好的书籍来,不用童仆门引导。”   霍光满意的点点头道:“很好,就这么说定了。”   陈铜走到门口,又走回来冲着霍光道:“公子其实不用兜圈子,直接吩咐陈铜就是,虽说蒙上双眼干活乃是奇耻大辱,看在君侯的份上,我还是能忍受的。当然,前提是公子只要给够钱就成。”   陈铜落寞的离开了霍光的房间。   张安世从后面走进来道:“欲盖弥彰啊,你这么折腾陈铜有些不厚道啊。”   霍光道:“没办法,现在的人都是贱皮子,白送的他们不会珍重,只有偷来的才会当做宝贝。从一般人手里偷出来都没有什么成就感,只有从陈铜这种人手里偷出来的东西才有成就感,才会当做宝贝。”   张安世笑道:“刘据真的会上当?”   霍光看了张安世一眼道:“我在西南的时候无意中告诉刘据,我西北理工其实是有秘籍的……他很感兴趣……”   张安世翻动一下《自然》这本书,瞅了两眼里面的内容,叹口气道:“看了这本书,世上就没有神仙了。” 第九十七章 谋定而后动   刘据是一个谋定而后动的人。   人还在南越执行覆灭南越大计,触角已经早早地伸回了关中。   领过兵,打过仗的人不论有没有被战场熏陶过,他们都认为自己已经长大成人了。   这是一种误解。   尤其是霍光,他认为刘据已经非常膨胀了,滇国是他跟郭解打下来的。   夜郎国是甲士头领韩无极冲锋陷阵之后,阵斩了夜郎国新国王,最终才攻下夜郎城的。   南越国的战事是在路博德的控制下,跟他几乎没有关系,唯一有的一点关系就是在奏折上。   不论是霍光,还是韩无极,亦或是路博德,在奏章上都把大皇子的功劳立在第一位。   于是,刘据就真的以为自己是一个天才了。   成了天才之后,就喜欢干一点天才才能干的事情,比如说——未雨绸缪!   未雨绸缪绝对是聪明人干的事情!   可是呢,霍光觉得刘据弄错了绸缪的对象,他这时候应该尽快的料理自己在西南留下的尾巴,而不是迫不及待的在关中布局。   连皇帝都认可了,阿娇在富贵城的统治权,刘据却不这样看,他觉得富贵城是关中除过长安之外,最重要的一座城池,绝对不能落在阿娇这个下堂妇手里。   于是他就做了很多事情……比如将大量的西南资源向谢长川倾斜,希望能够通过谢长川来达到控制占有富贵城的目的。   事实上,谢长川做的不错,通过大管家谢永笼络了很多富贵城的商户,并且通过董仲舒获得了太学的支持,谢氏声威在富贵城一时无二。   云琅很早就发现了这一点,于是,他就果断的认为霍光在西南有不妥的行为。   在最短的时间里将霍光从西南这个巨大的泥沼里给拔出来了,并且通过张安世向皇帝缴纳了两万金的赎罪钱,最终一个糊满泥巴的霍光变成了一个干干净净的少年。   紧接着,皇帝就发难了……谢长川一家子被弄去了田横岛玩野外生存去了,刘据伸到关中的那只手也被皇帝给砍断了。   刘据是不敢埋怨他父亲的。   可是呢,手断了,痛彻心扉吗,总要找一些泄愤的对象吧?   找来找去,他发现云琅好像非常的合适……   以上,就是霍光通过他留在刘据身边的钉子传回来的消息。   既然刘据喜欢未雨绸缪,霍光觉得他身为皇长子左拾遗,有义务告诉刘据什么才是真正的未雨绸缪。   于是,他从师傅的言论中挑选出最具蛊惑的言论,准备通过陈铜让人拿给刘据看。   刘氏的女子各个飞扬跋扈,刘氏的男子各个认为自己是天纵之才,人间的学问已经不能满足他们了,他们急切地需要一些从未给听说过的新学问来填满自己那颗飞扬的心。   霍光认为,师傅说过的那些具有极度前瞻性的话语非常的适合刘据,一定能够引起刘据注意的。   《自然》这本书就是这样。   这本书的开篇就是——上帝已经死了!   人间的秩序需要天之子重新修订!   一个枯坐山中十八年的隐士,在离开自己的潜修地之后,向他见到的第一个人宣告——上帝已经死了。   云端上的天庭里已经空无一人……   从此,花开花落全成自然,人生人死不过是自然规律,水汽蒸腾变成云雾,而后化作春雨落在大地……   雷霆不过是云雾相撞的结果,泼一瓢水,就能在阳光下见到彩虹……   人间需要有一个人来告诉所有愚昧的人,这个世界从此需要靠人自己来掌管。   打破愚昧,给所有不能解释的自然现象一个合理的解释,让神的影子逐渐远离人间。   很多话确实是云琅说过的,可是,更多的话却是霍光自己编造的,这一本书的写作过程,让霍光整个人都觉得酣畅淋漓,太美了,说出来他心底最深处的恶意。   张安世看了一段就把书给丢下了,他不想再看了,再看下去,这个世界上所有美丽的畅想都会被书里的内容给破坏的一干二净。   东皇太一没了,大司命,少司命不见了,擂战鼓的雷神,鼓动双翅煽风的风神雨伯消失了。   天庭里空荡荡的,只有白云漂浮在空空的楼阁中。   “那么,谁是天上殿堂的新主人呢?”张安世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霍光看了张安世一眼道:“很明显,是皇帝!”   “为什么一定是皇帝?”   “如果不是皇帝,我就要倒霉了。”   张安世觉得霍光说的很有理。   在大汉国,只要你想干点大事,绕不过皇帝这道门槛,有什么好事情一定要紧着皇帝先来。   “你把事情干的这么隐秘,刘据怎么可能会知道呢?”   张安世有些担心。   “我会告诉他,书印好之后,等刘据的人弄走一本之后,我就会放火把别的书全部烧掉。让那一本书成为世上的孤本。”   “既然如此,你为何要让陈铜在书上署名呢?”张安世觉得霍光有些过分了。   “不署名就没有事,署名就会有事。”   “什么意思?”   “杀贪心!”   听霍光这么说,张安世叹了口气道:“师傅早就说过,人心是经不起试探的。”   霍光笑道:“还是多试验几次比较好,否则难当大任!”   两人的谈话有了分歧,霍光自然不愿意跟张安世弄别扭,就笑着道:“听说你最近经常邀约儿殷出游?”   张安世笑道:“洞房花烛夜里两个不认识的人,立刻睡在一起我觉得很别扭。”   “感觉怎么样?”   “规矩很多,现在见我的时候总算是不戴面纱了。”   “长相怎么样?过得去吧?”   “二师娘说就是胖了些,其它还好,没有隐疾。”   “你揍金日磾了没有?”   “揍了,不过没打过,下一次准备用兵刃,无论如何都要撕烂他的那张嘴。”   霍光皱眉道:“金日磾说他在春风路见过儿殷,是不是真的?你查过没有?”   张安世怒道:“春风路是官道上的一段,只要是住在上林苑的人谁没有走过春风路?”   霍光道:“金日磾是不同的,他可是真正的春风路上的王子,属于见多识广之辈!”   张安世怒道:“他是在报复我,用一句肯定的话来羞辱我,报我败坏他,名声的仇恨。”   霍光道:“这件事交给我,我去帮你查验,别真的成了大笑话。”   张安世果决的摇头道:“不用!”   霍光笑道:“我现在谁的话都不信,即便是师傅的话,我也要权衡再三再做决定。”   霍光是最了解张安世的人,见张安世不说话了,也就笑而不语,调查是必须要进行的。   不仅仅是儿殷的人品,还要调查点别的。   冬日的荷塘边上太冷,没人愿意停留,金日磾大多数时间都消耗在书房里。   从霍三那里偷学学问的事情,看样子云氏是知道的,却没有人阻止,就是他帮霍三做作业的事情,把霍三害得好惨,所有金日磾帮他做的作业,全部重新做三遍,让霍三的日子过的惨不忍睹。   甜食没有了,肉食没有了,玩乐嬉戏的时间没有了,甚至睡觉的时间也被剥夺了很多。   整整一个月,霍三都被埋在高高的作业堆中,且得不到任何人的怜悯。   代写作业的事情被发现,是霍三的错,默写过得作业背不下来谁都帮不了他。   但是,霍三也是一个一言九鼎的汉子,答应金日磾的事情依旧在继续……   不是霍三愿意继续教授金日磾,而是他很害怕父亲知道他做了背信弃义的事情。   一旦背信弃义被父亲知道了,父亲的惩罚绝对不仅仅是剥夺甜食,肉食,睡眠这样的小惩罚了。   金日磾见张安世跟霍光走进了书房,就合上霍三的书本,抬头笑道:“没骗你,我真的在春风路上见过你带的那个大屁股女人!” 第九十八章 锲而不舍金日磾   张安世打不过金日磾,所以他拉来了霍光。   霍光十三岁的时候,何愁有就不再教授他武技了,因为已经没有什么必要了,剩下的就该他自己持之以恒的修炼了。   之后又被他哥哥带去军营待了半年,回来之后就潜心读书,对于武技似乎再无兴趣。   不管他练不练武,霍去病都不怎么管。   因此,在云氏嫡系中,霍光的武功算是最高的。   金日磾惹怒张安世,并且殴打了张安世,目的就是要向霍光挑战。   只可惜,霍光对于个人武技的高低并不在意,在金日磾做好较量的准备之后,他一声唿哨,就喊来了六个家将……   张安世目瞪口呆的瞅着金日磾在六个彪悍的家将的围攻下苦苦支撑,然后艰难的回过头看霍光。   只见霍光正饶有兴趣的翻看霍三的作业本,头都不抬的道:“只有匹夫才会依仗个人武勇闯天下!   我就没有想明白,你身边明明有家将,为何不用呢?   要知道,你身边的家将,就是你武力的延伸,是属于你的力量。   陛下的武功不高,然而,不论是何师傅,还是我哥哥不都在被他所用?   天子剑以以燕谿石城为锋,齐岱为锷,晋魏为脊,周宋为镡,韩魏为夹。   包以四夷,裹以四时;绕以渤海,带以常山。   制以五行,论以刑德;开以阴阳,持以春夏,行以秋冬。此剑,直之无前,举之无上,案之无下,运之无旁。   上决浮云,下绝地纪。此剑一用,匡诸侯,天下服矣。   我们自然是不能运用天子之剑,然而,我们兄弟运用一下诸侯之剑还是没有问题的。   而庄周诸侯之剑的开篇就是——以猛士为锋刃!   我们学学问不是为了读书,而是为了使用,你怎么还如此不开窍。   以你诸侯之身,运用庶人之剑,是何道理?”   张安世被霍光训斥的哑口无言!   金日磾奋力一拳轰开一条缺口,跳出战圈冲着霍光吼叫道:“无胆鼠辈!”   霍光放下手上的作业本,指着披头散发狼狈不堪的金日磾对张安世道:“你看看啊,这就是标准的庶人之剑——蓬头突鬓垂冠,曼胡之缨,短后之衣,瞋目而语难。相去于前,上斩颈领,下决肝肺,无异于斗鸡,一旦命已绝矣,无所用于国事。你以后要戒之!”   张安世见金日磾又被家将们围殴,忍不住对霍光道:“这样很没有意思啊。”   霍光冷声道:“目前你的力量占优势,就一定要把自己的力量用尽,不要讲这样无聊的话。等到金日磾实力占优的时候,你觉得他会放过你?失败就是失败,不要找借口!”   金日磾虽然在激战中,霍光的话却听得清清楚楚,大叫一声,拼着小腹挨了一记重拳,也愤怒的脱离战圈,向霍光扑过去。   霍光整理一下自己的头发,并不理会金日磾,他相信,云氏这些从战场上下来的百战猛士,拦住金日磾一点问题都没有。   果然,一个家将猛地前扑,捉住了金日磾的脚腕子,使用拗摔之技,将金日磾摔倒在地,其余家将立刻就扑了上去,按住他的四肢,让他再也动弹不得。   霍光蹲在金日磾的脑袋跟前,瞅着他笑道:“怎么想起跟我搏斗一番了?想用我的名声当踏脚石?”   金日磾喘着粗气道:“无耻啊!”   “总比你拿安世未婚妻的事情羞辱他来的有品格一些。”   金日磾抬起头怒道:“你以为我春风路小王子的名头是谁传出去的?”   霍光抬头看看张安世,张安世尴尬的道:“谁让我每次看见你的时候,你都在跟马车里的女人胡混!”   金日磾大笑道:“耶耶没用一个钱,想要那个女人就要那个女人,不像你为了一个大屁股女人,还要出动你师傅,师兄,丢不丢人啊。”   张安世大怒,抬起脚想要踹金日磾一顿,见他被家将们按的死死的就收回脚道:“这一次不算,下一次看我如何收拾你!”   金日磾嘿嘿笑道:“我真的在春风路见过那个女人!”   张安世愤怒的掀开家将们,还命令他们不得帮忙,他想狠狠地教训一下金日磾。   很可惜,还没上手,就被翻身而起的金日磾一个头槌撞在肚子上,从台阶上翻滚下去了。   霍光叹息一声,手按着栏杆轻盈的翻了出来,探手就捉住了金日磾的手腕,身子扭转一下,一只脚踹在金日磾的腰上,将正在追杀张安世的金日磾重重的踢倒在地上。   金日磾不怒反笑,不理睬趴在地上的张安世,两条腿乌龙一般的旋转起来,想要缠住霍光。   一招乌龙绞柱才让他的下半身旋转起来,小腹上就被霍光踢了一脚,整个人在地上滑出去一丈多远跌出了亭子。   霍光摇动一下脖子,将青衫的下摆塞进腰带里,张合着拳头慢步走出亭子,等金日磾捂着肚子站好了,这才笑道:“很久没有亲手打过人了,今天手痒得厉害。”   金日磾喘息片刻,狠狠的按一下肚子道:“花拳绣腿,好看是好看,就是没有什么力道。”   霍光飞身而起,左腿横扫,只听咔嚓一声响,亭子外边一颗碗口粗的松树就被他一腿踢断。   伞状的树干倾倒下来,弄了金日磾一头一脸的雪沫子。   等他扒拉掉满头满身的雪沫子,就看见霍光站在他三尺之外好整以暇的等他准备好,并没有偷袭的意思。   金日磾看看倒在身边的松树道:“一个贵公子,能下这样的苦功确实了不起。”   张安世从地上爬起来,捂着肚子对霍光道:“大师兄,一定要打掉他满嘴的牙。”   霍光笑道:“我帮了你那么多,都没有听你喊过我大师兄,帮你打一个人,却听到了,你还真是没出息啊。”   说完话,就单腿跳起,右腿高举重重的向金日磾头顶劈了下去。   这一幕全落在云琅的眼中。   宋乔见霍光跟金日磾打的激烈,就有些担心。   “夫君,他们在干嘛?”   “金日磾想要进我们家求学。”   云琅看了一眼就继续看书。   宋乔叹口气道:“他如果不是匈奴人,您会不会收?”   云琅摇头道:“不收。”   “为什么?”   “他的思维跟常人不同。”   “哪里不同呢?”   “他总是认为手段比人心重要。”   “可是,小光这孩子的心机恐怕比谁都重吧?”   “不一样,那是因为小光自知前程远大,想要走好每一步路,不敢出差错。”   宋乔停下手里的活计轻笑道:“您也太偏心了。”   云琅笑道:“那是自然,这孩子跟我最久,情感也最深厚,我偏向他一点没问题。”   “这金日磾也算是人中之龙吧?”   “那是自然。”   “既然如此,都是可用之才,您为何总是将他拒之门外?”   云琅放下书本,瞅着宋乔道:“金日磾此人野性难驯,进入云氏并非出自他本意,只不过是皇帝陛下的要求他这么做而已。”   宋乔吃了一惊,连忙道:“陛下?”   “没错,告诉你啊,陛下现在恐怕连我两的房事都有兴趣知道,派金日磾用水磨工夫进入云氏算得了什么。”   “我们家对陛下没有隐藏什么啊,就在长门宫眼皮子底下,难道还有什么是陛下不知道的么?”   云琅笑道:“就是因为知道的清清楚楚,陛下才会认为我们对他还有所隐瞒。他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能有人大公无私到我们家这种地步!” 第九十九章 攻伐   金日磾被殴打的很惨!   霍光就是这样的人,他可以不打人,一旦开始打人了,就一定要把打的作用发挥到极致。   跟何愁有学的武技,自然是多数都是阴毒的,怎么打才能让被打的人更加痛苦,何愁有是有深入研究的。   所以,金日磾虽然没有受很重的伤,可是,潮水般的疼痛感,让他不得不把身体缩成在母体内的姿势,唯有如此,似乎才能安慰一下这具已经痛的失去了灵魂的身体。   霍光在金日磾大腿内侧又重重的击打了一下之后,听见金日磾发出一声更加高亢的惨叫,这才抖抖手,对张安世道:“一个时辰内,你用手指捅他一下,他都会痛苦的不能自抑。”   张安世笑道:“我正好问问他在春风路上的事情。”   霍光笑道:“你不是已经确定儿殷不过是路过春风路吗?”   张安世笑道:“你看看这混蛋现在的样子,我还是确认一下好。”   霍光瞅瞅蜷缩成一团的金日磾,只见这家伙哪怕是落到这幅模样了,苍白的脸,加上漂亮的眉毛,高挺的鼻梁,一双水汪汪的蓝眼珠子,依旧显得楚楚动人,妖孽一般的美丽。   整个人他娘的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被恶龙折磨过的精致受难的小王子。   于是,他俯下身,又在金日磾的两只眼睛上补了两拳,在他的高鼻梁上也来了一下。   眼看着金日磾的双眼开始肿胀,鼻子开始流血,这才满意的离开。   刚才为了保持风度,一直没有打金日磾的脸是一个很大的错误,漂亮的人抠鼻屎的样子也比常人好看些。   霍光自然也是一个美男子,而且是一个标准的美男子,他的长相不像他哥哥霍去病那般线条明显,刀砍斧凿,也不像云琅那样柔和,俊美偏女性化,而是结合两者之长,自成一脉,剑眉,朗目,高鼻,瞳仁漆黑如墨……   以前的时候,霍光的眉毛不是这样的,是两道跟肥蚕一般的眉毛,笑起来还会一抖一抖的……自从西南回来之后,不知怎么的,他的眉毛就变成现在这副样子。   狗子说,这是霍光坚持不懈拔眉毛的结果,还用了一些西南地方特有的药水,过程非常的痛苦,霍光却坚持下来了。   眉毛的形状改变了,这让他的面容看起来就很有压迫力。   霍光离开了,张安世就笑眯眯的蹲在金日磾身边用指头轻轻地戳一下金日磾的腰,见他痛的疵牙咧嘴的,就问道:“胡编乱造也要有点底线,你诽谤我好说,别拿人家闺女的名誉开玩笑。”   金日磾用力的咳嗽两声,努力把气喘匀,低声道:“屁股真的很大……”   张安世骑在金日磾身上又是一顿暴打……   金日磾有三天没来云氏了。   第四天来到云氏的时候,眼眶依旧淤青,再漂亮的男人,如果鼻青脸肿的话,也好看不到那里去。   不过,他似乎并不在意,求学之心甚于颜面。   这三天,张安世终于弄清楚了一件事——那就是儿殷并没有来过春风路。   完全是金日磾在信口胡诌。   有了这个结果,在看见金日磾鼻青脸肿的样子,心里就没有多少愧疚之心了。   很奇怪,真正下手痛殴金日磾的人是霍光,张安世却发现金日磾与霍光谈笑风生的,似乎他脸上的淤伤不是此人造成的一般。   金日磾对霍光客气,是因为他打不过霍光,被人家赤手空拳揍成什么样子都是应该的,这一点对于一个匈奴人来说,并不是很难理解。   对张安世,金日磾依旧心怀不轨,他很直接的告诉张安世,只要不在云氏,他一定会把张安世落井下石的仇恨补回来。   霍光当着金日磾的面对张安世道:“你看,这就是匈奴人的特性所在。畏威而不怀德!”   金日磾冷笑道:“我只是打不过你,等我可以打过你的时候,我会让你知道匈奴人的语言里,从来就没有臣服这两个字。”   霍光懒懒的看了金日磾一眼道:“很好,匈奴人最好有这样的特性,这样,我就有理由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殴打你了,到时候,希望你能表现出匈奴人的这一特质。”   金日磾大笑道:“你打我,我就打张安世!”   张安世无奈的道:“我以后会带家将出行的,反正家里的家将多,了不起我多带一些。”   霍光阴郁的瞅了张安世一眼道:“你该多练武,把一身的肥肉减下去,逃跑的时候也能利索一些。”   张安世用手掐着肚皮上的肥肉笑道:“我觉得这样子很好。”   说罢,三人一起冷笑。   整体上,大汉国是一个年轻的帝国,近百年的不断积累,让这个帝国正在蓬勃发展。   刘彻的雄心没有止境,于是,大汉国的雄心也就没有了止境。   夏侯静审时度势之后,在故纸堆里翻出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句话,并且对这句话做了新的注解——天下皆是君王之土,皆是君王之臣!   这句话出自《诗经·小雅·北山》……云琅记得这句话说的是君王的职责,而非君王的权力。   可是,这样的解释,刘彻喜欢!   当夏侯静带着门徒载歌载舞的唱着这首歌,将蕴含着无穷权利与野心的这句话送到未央宫的时候,获得了刘彻的接见。   不仅仅如此,刘彻还亲自从大殿里走出来,拉着夏侯静的手进入了未央宫,大为勉励。   随即,一千匹绢,五十万钱,金十斤,珍珠一斗的赏赐立刻就颁发了下来。   即便是皇后也派人送来了珠花,绸缎,美酒,美食,皇长子府邸也有礼物送上。   一时间谷梁学说名声大噪!   董仲舒闻听此事之后,怒骂夏侯静乃是一介趋炎附势之徒,还说坏天下者乃夏侯静也。   夏侯静反唇相讥,指责董仲舒意图限制皇权,以天来压制皇权,让皇帝不能随心意去治理国家。   于是,谷梁一脉,与公羊一脉原本相互苟合的状态完全被撕裂了。   一时间,尘嚣直上。   云氏非常的安静,无数勋贵来问云琅对此事的看法,他都笑而不语,只说——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空头话谁都会说,与其唇枪舌剑的相互攻杀,不如低头按照自己的理念去施行,有了一个结果之后,再说好坏不迟。   印书作坊里很忙碌,十几个云氏童仆正在里面忙的不可开交,四个脸上蒙着黑布的活计木然的坐在字版面前,熟练地将白纸铺在字板上刷子刷过,一张印刷好的纸张就被揭下来,放在一条不断向前走的木板上等待油墨风干。   珍贵的东西自然不会印刷过多,霍光以为有五十本就足够了。   所以,这样的印刷量对印书作坊来说算不得什么事情,只要把字板排好,印书几乎是一瞬间的事情。   霍光见到书本的时候,没有在书皮上看到陈铜监制这四个字,看样子陈铜并不准备扬名,也并不在乎霍光提出的条件。   不过,霍光相信,印好的成书绝对不止这五十本,他不知道有多少书出去了,总之,出去就好。   五十本书还没有被人看过,就被霍光亲自送去了厨娘那里,眼看着这些书一本本的被塞进了炉灶里化为灰烬,这才满意的回到了书房。   大背景下做一些小事情很容易,且容易被人们忽视,这个时候播下的种子,才有机会悄悄地发芽,慢慢的成长。   当霍光向师傅将事情的前因后果以及做事的方法,期望造成的结果禀报师傅之后。   云琅仅仅是长叹一声,他觉得刘据这个人实在是太可怜了,有霍光在,他这一生不可能平平淡淡的度过。 第一百章 老成谋国之道   入冬之后,农夫们就清闲下来了,大汉国的战争动员也就正式开始了。   也就是在这一刻,云琅算是真正看到了这个帝国的底气所在。   募兵令一出,关中二十六州的良家子,就自备武器兵刃,马匹,向中军府报备。   报备完毕之后,他们就会自成一军,临时听命于某一位将军,或者校尉。   短短的二十天,原本空空荡荡的中军府就多了五万多甲胄齐全的军队。   这支军队不用继续操练,只需要根据平日里的名声,以及武技的强弱,就能分辨出各级军官,瞬间成军。   霍光就是一名标准的良家子!   张安世也是一名良家子!   于是,霍光就成了良家子军中的一名校尉,而张安世也顺利地成了良家子军中的一名主簿。   他们的主帅就是司马大将军卫青!   霍光原来的官职被皇长子废除了,刘据做的非常巧妙,他认为左右拾遗他已经不需要了。   狄山成了他的参谋副将,至于霍光的职位就这么暂时被搁置了。   霍光自然明白刘据的意思,于是,他主动上书以才能不够的名义辞去了皇长子左拾遗的官职。   霍光的官职被废黜,在很多人眼中,这就预示着皇长子与云氏已经决裂了。   就在所有人等着云氏对皇长子反击的时候,云氏却什么都没有做,在霍光为了保存最后的颜面辞去了那个没名堂的官职之后,他就加入了良家子军中。   很快,这又成了一个非常励志的故事。   很多人都说这是霍光不甘受辱,为了证明自己的才华,才冒险加入良家子军中,准备以军功显世扬名。   话虽这样说,云氏与皇长子之间的裂隙已经到了无法弥合的地步。   此次地方征调,以上林苑为重。   官府一口气征收了上林苑四年的粮赋,皇帝还以诏令的方式答应上林苑百姓,只要服从此次征调,在从今后的六年内,将不再征收任何赋税。   这样的交换,如果在大汉国其余地方,一定会造成民变,可是,在上林苑里,百姓们却闻风景从,不惜用钱从市场上高价购买粮食来缴纳军粮。   有了结余的地方才能抓住任何一个增加积累的机会,一次性缴纳四年的钱粮,可是,未来的六年内,上林苑中将不再有任何赋税,包括徭役,劳役,怎么算都是一笔值得做的好买卖。   有钱粮的人家,自然会全额缴纳,没有钱粮的人家,就会从钱庄里借出钱粮缴纳。   面对这种不合理的横征暴敛,上林苑的百姓们非常欢迎。   既然是皇帝的诏令,云氏这个不在缴纳赋税名单上的家族,居然也如数缴纳了钱粮,从物质上表示了对皇帝北狩政令的支持。   有了云氏做例子,其余勋贵人家也自然要纷纷效仿,一时间,从上林苑征调的钱粮总数,远超官府的预计。   这笔交易对国家来说也是合算的。   如果从全国征调,最大的麻烦就是运输,仅仅是一路上人吃马嚼的费用就比征调来的钱粮少不了多少。   更重要的是,如此巨大的一场战事,影响的仅仅是关中人,准确的说,仅仅是上林苑的百姓,这对维持天下安稳有无穷的好处。   想出这个办法的人就是汲黯。   汲黯已经研究上林苑好久了。   他不是一个看不起新事物的人,相反,这家伙虽然老,却对新事物有着孩童一般的好奇心。   虽然这两年皇帝总是给他气受,希望把他打发到偏远的地方去做州牧,他总是推脱,宁愿把坏脾气跟臭嘴改变一下,也不愿意被发配出京城。   对于长安,汲黯其实没有多么的留恋,他本身是一个性格烂漫的人,最是受不得闲气,如果不是他想搞清楚上林苑的事情,早就离刘彻远远地,去做他的封疆大吏去了。   也就是因为这两年的探查,他比谁都清楚上林苑是一个多么富庶的地方。   也就是因为如此,他才能想出用上林苑一地之力来支应大军北征。   并且很想把这样的事情着为永例!   云琅对汲黯的想法其实是不以为然的,他知道那个肥胖的老家伙打的是什么主意。   无非是想要狠狠地搜刮上林苑一次,然后再用六年的时间让被吸血的上林苑继续变得血脉充盈,而后,再来一次……而后再复活……且如此循环。   这样做还有一个更加深远的意图,那就是控制刘彻发动战争的次数,每隔五年大征一次,是一个很好地规律。   就算皇帝一不小心把上林苑给弄垮了,大汉国别的地方早就休养的差不多了,可以再选一个地方继续如此循环。   计策这种东西永远都没有完美的时候,有一利必有一弊这是一定的,只要利大于弊就能好好地利用一下。   至于大环境下的倒霉蛋,他是顾不得的。   二十天的时间,良家子军已经到位,刘彻非常的满意,同样的二十天之内,他需要的粮秣也已经全部到位,这让刘彻非常的得意。   长门宫的库房根底深不可测,是他最大的仪仗,他喜欢没事干就绕着长门宫的库房游走一番……虽说需要骑马走很长时间,他也感受不到劳累,且乐此不疲。   对刘彻来说,长门宫的库房里装的不仅仅是粮食跟物资,更是他执政的信心所在。   跟阿娇在长门宫平台上下象棋的时候,刘彻抬眼就能看见远处高大的仓库,这样的景致谈不到好,却是刘彻看不够的一个地方。   “您可是一下子盘剥了上林苑四年的赋税,如果来年您继续在上林苑征调,这片地方就算是完蛋了。”   阿娇毫不客气的用自己的卒子回头吃掉了刘彻的一匹马。   对于阿娇违规的事情,刘彻就当没看见,抬车斩杀了阿娇的一枚炮之后淡淡的说:“朕自登基以来,还从来没有失信于天下的事情。你以为百姓们为何会在短短二十天里就把四年的赋税全部凑足?还不是因为相信朕!对于忠心于朕的百姓,朕只会倍加珍惜,如何会失信于他们,你放心就是了。”   “该死的汲黯!”   阿娇恨恨的将自己的老将挪开。   “怎么又恨上汲黯了?你前些天还劝说我不要生汲黯的气,还说汲黯是一位难得臣子。事情到了你头上,原来你也受不了!”   阿娇愤愤的道:“您在装糊涂,我就不信您会看不出来汲黯的坏主意?”   刘彻微微一笑,觉得一个车杀不死阿娇的老将,就把一匹马从后方调了上来。   “汲黯不愧有老成谋国之名,以上林苑一地的纷乱,换来我大汉其余疆土的安宁,这主意其实不错。你只看到他在祸害上林苑,却没有看到他想用上林苑来挟持朕的行为,事情做得滴水不漏,堪比云琅啊。”   “怎么又扯到云琅头上去了?他最近已经很乖巧了,您横征暴敛本来与他这个关内侯没关系,他还是乖乖缴纳了赋税,给其余勋贵开了一个头,应该算是功臣啊。”   “功臣?嘿嘿,缴纳一点钱粮,他的大弟子霍光就成了射声营的校尉,二弟子张安世就成了军中粮草主簿。这可是两个既能捞到军功,又能平安无事的两个军职,他这个当师傅的对弟子算是呕心沥血的好了。”   阿娇嫣然一笑,随手把自己必输的棋局拂乱,给刘彻倒了杯甜茶道:“你的长子不待见他的弟子,还不准他这个师傅再给弟子谋一点前程?再说了,张安世进入军中是个什么目的您会不清楚?偌大的一个钱庄,可真真是便宜您了。您现在不把钱庄并入司农寺更待何时?”   刘彻笑道:“不急于一时。”   阿娇惊讶的道:“您以前不是总说钱庄应该成为国之重器的么?”   刘彻道:“钱庄有调节天下货币的作用,朕已然知晓,朕却对钱庄到底是一个什么东西没有了解清楚。而云琅明明可以把张安世放进司农寺,替朕来打理钱庄的,却把他义无反顾的塞进军中。娇娇,你来告诉朕,是何道理?”   阿娇道:“自然是方便您接手。”   刘彻摇摇头道:“朕可以劫夺,可以创造,唯独不接受这种含义不明的给予。朕遍览史册发现了一个道理,白给的东西往往是最昂贵的。石牛粪金的典故你不算陌生吧?朕如果成了那个愚蠢的蜀王,那就太糟糕了。”   阿娇噗嗤一声笑了起来,握着刘彻的手道:“您也太小心了,云琅要是敢对您用秦惠王戏弄蜀王的法子,臣妾就太佩服云琅的胆量了。”   刘彻皱着眉头道:“朕若在,云琅做事历来讲究谋定后动,从不占眼前的小便宜,他的眼光比较长,所以朕需要慢慢来应对,等朕彻底的将钱庄的事情弄清楚了,再收下不迟!”   阿娇点头道:“江山多娇,祖宗获得不易,陛下小心些总是对的,现如今,正是对匈奴发起最后一战的好时候,您真的要把草原变成一片没有人烟的空地么?”   刘彻点头道:“朕的意图很明显,除过汉人,朕不允许任何异族人踏足草原。” 第一零一章 长大成人的刘据   自古以来北方的异族人就是中原帝国的死敌。   而来自南方的异族人,对比之下就非常的弱小了,地域决定了那片土地养不出北方那么彪悍的敌人来。   因此,北方边境,永远都是中原帝国严防死守的防线。   有历史,就说明有传承。   周幽王被犬戎族灭杀的事情给中原帝国留下了很深的伤痛记忆。   而匈奴单于冒顿想要睡吕后的故事更是让刘氏子孙引以为耻。   刘彻不是一个仁慈的君主,他对汉人都谈不到仁慈,对于匈奴人自然是随心所欲的对待。   政治讲究平衡,刘彻认为只要国家的国土足够广博,他就能做到平衡。   某一地受灾了,那就把百姓搬离那里,去别的地方找饭吃,百姓的粮食不够吃了,只要多种一些,就一定能有收获的。   这与云琅的败家子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妙。   皇帝强势的时候,天下所有人都要让着皇帝,这是必须的一个过程。   没人愿意找死,因此,在强大的皇帝治理天下的时候,门阀豪强的力量就会变得很小。   曹氏在清理门户,云氏在削弱自家的存在感,基本上所有的大族在做同样的事情。   他们同时也在远离皇长子刘据!   刘据的马车驶进关中的一刹那,文武百官齐齐的闭上了嘴巴。   只有民间的大儒夏侯静极力主张希望皇帝能够早日册封太子,给天下人一个交代。   霍去病以前在卫皇后哀求下,上书皇帝希望能早日立下太子,是被皇帝命人叉出大殿,丢在台阶下面的。   曹襄被母亲逼迫,准备跟舅舅说说表弟成为太子的事情,话才说了一半,就被刘彻殴打的死去活来。   在前两位的教训面前,云琅很聪明的没有跟皇帝说起这件事,即便如此,刘彻看他的目光也极为不友善。   夏侯静不知走了什么运,在满朝文武全部闭嘴的情况下上书皇帝,提起立太子的事情,并且表示这也是鲁地大儒们的一致意见。   话语说的强硬,似乎没有什么转圜的余地,皇帝却没有生夏侯静的气,收到奏折之后还专门给夏侯静给了一道旨意,专门解释,现在不能立太子的原因。   夏侯静看到旨意之后,立刻就发动自己能发动的力量,继续上书皇帝……这一次皇帝留中不发。   人人都以为夏侯静这一次要犯忌讳了,夏侯静却非常安静,据说正在说动山东的儒生史东梁将家中大女嫁给刘据为妃子。   就在夏侯静身处风口浪尖的时候,他的弟子梁赞,却在阳陵邑开了一家糕饼店。   一时成为士子们的笑谈。   就连夏侯静在获得皇帝大批赏赐之后,也劝说梁赞放弃贱业,专心就学。   梁赞曰: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今日显贵,明日落魄,本就是常事,依靠贵人的恩宠获得财富不能长久,唯有自立才是正途。   不但自己亲自站在糕饼店外大声叫买,还放弃了跟随夏侯静四处讲学扬名的机会。   被士人笑称为痴人!   看惯了岭南,西南荒蛮的群山,再看到关中沃野千里的模样,刘据竟然生出一种死里逃生的感觉。   此去经年,已是物是人非。   “不知霍光看到我今日显贵,会不会后悔?”   刘据此时很想看到霍光后悔的模样。   瘦峭的快没有人形的狄山道:“殿下……不可……羞辱霍光。”   刘据把玩着一枚玉佩笑道:“吹尽黄沙始见金啊,你是黄金,霍光不过是流沙而已。”   狄山摇摇头,不愿意再说话,他说话本就艰难,这些天因为霍光的事情已经跟刘彻说过很多次了,没有一次有效果。   刘据见狄山沉默,就宽慰他道:“霍光有一位好师傅,好兄长,不靠我们也能活得很好,或许这就是他没有毅力跟我们一条道走下的原因所在。”   狄山吃力的道:“殿下……在西南……过……于……贪婪了。”   刘据点点头道:“是啊,我确实有些着急了,孤王为皇长子已经十四年了……时间太长了。”   狄山连忙道:“殿下……不得……腹诽!”   刘据轻笑一声,对狄山道:“在你面前我如果还不能随心所欲的说话,那就太郁闷了。爱卿如果没有口吃的毛病,孤王一定将你举荐给父皇,委以重任!”   狄山笑道:“微臣……很……知足!”   刘据摆摆手道:“你的忠诚,你的才干,我是有切身感受的,不必过谦。”   说着话就掀开马车帘子,瞅着一身戎装护卫着马车的郭解对狄山道:“出发之前,我以为此人不可用,现如今,我却引为心腹之臣,这世间的人啊,真是无法预测。”   狄山摇头道:“臣以为……此人野性难驯……没想到……”   刘据大笑一声道:“比霍光这等虎头蛇尾之辈好的太多了。昔日云侯教导我‘看人需要三年整,吹尽黄沙始见金’,这句话真是妙用无穷,没想到被风吹走的第一粒沙子就是他引以为傲的大弟子!”   狄山见刘据越说越过分,就低声道:“不……可!”   刘据笑眯眯的道:“我自有分寸,云琅这个卫将军我还是尊敬的。至少,他是支持我的。”   就在两人低声交谈的时候,就听郭解在外边禀报道:“启禀殿下,我们已经过了渭水!”   刘据从马车上下来,看着刚刚走过的渭河桥叹息一声道:“我们走的时候河面上还没有这座桥。”   郭解笑道:“殿下戎马倥偬,哪里能理会这等小事!”   刘据摇头道:“这可不是小事,我们这一路上吃足了道路糜烂之苦,回到关中才仿佛从地狱回到了人间。别小看这座桥,很快,这里就会出现一个繁华的村镇,而后,村镇又会衍生出一座城池来。一个国家,就是这样慢慢兴旺起来的。”   郭解大笑道:“如果殿下喜欢桥梁,微臣愿意献出此次出征西南所得,供殿下在关中修桥。”   刘据看着郭解笑道:“这些财货都是你用命换来的,孤王还没有拿自己部属的心血来为自己捞取名望的习惯。”   郭解连忙道:“微臣能在殿下的门下行走,自然是期望殿下能够节节高升,殿下是我等苦命人的主心骨,只有殿下好了,我们才能好,这个道理微臣虽然出身草莽,还是知道的。殿下但有所需,莫说区区钱财,就算是要微臣这条命,也绝不皱皱眉头!”   刘据看着冬日里清澈的渭河水,幽幽的道:“在西南,我们知道自己的敌人是谁,将军也尽可用你的刀为孤王开山劈石。在关中,在长安,在上林苑,天知道谁是朋友谁是敌人,我们从今日起起一定要小心从事。谢长川原本是我们最好的一个棋子,可惜才开始用,就被人连根斩断。郭解,此事断然不会平白无故,孤王要你回到家之后,就发动你所有的力量,为孤王解惑。”   郭解连忙拱手道:“微臣已经派出人手探查了,回到上林苑之后定会给殿下一个详细的说法。”   狄山皱眉道:“谁?”   郭解笑道:“任侠父,若说军阵作战他不如我,论到探听消息,为贵人解惑,我不如他多矣。”   狄山长叹一声道:“我……就……怕……结果……会超乎我们……的预料。”   刘据大笑一声挽着狄山,郭解的手道:“不管是什么样的答案,总比我们一头雾水来的好。我们一起进京,看看到底是何方魑魅魍魉之徒在作祟!” 第一零二章 不可缺少的云琅   此时的刘据,多了几分决断,少了几分急躁,如果说这次出征带给了他什么变化,那就是——等待,他学会了等待,不再凭借个人主观印象就匆匆行动。   调查谢长川被贬斥一事,确实是他需要优先解决的事情,如果不能彻底的弄明白这件事,他就没有办法通过谢长川事件来窥伺他的父皇,对他的容忍底线到底在哪里。   他离开关中的时候还是春天,回到关中的时候,已经是冬日了。   他作战的地方没有雪,关中有。   眼看着洁白的冰雪在他的掌心逐渐融化,刘据收回了湿漉漉的手,寒冷让他的指尖变得麻木了。   白色的世界中,长安城如同一头黑色的猛兽趴伏在大地上,张大了嘴巴等待他进去。   没有盛大的欢迎仪式,也没有热闹的欢迎场面,今日的长安就像他经历过的无数个平淡的日子一样,并不因为刘据回来了,就有所变化。   汉长安南边的宫门有三个,一个叫做清明门,一个叫做霸门,还有一个叫做宣平门。   将士出征为霸!归来曰——宣平。   如今,西南方已经平定,刘据自然是要从宣平门进入长安的。   随从甲士已经回归了中军府,郭解统御的扈从也已经各归乡里,能走进长安城的不过是刘据的六百名侍卫,以及狄山,郭解两人罢了。   一阵悠扬的笛声传来,曲调为《清平调》,《清平调》最善于以物喻人,此时白雪飘飘,曲调自然显得孤高而清冽。   寒天腊月里,就连看守城门的金吾卫们都缩在城门洞子里瑟瑟发抖,一个穿着皮裘的人,却光着头站在大雪中吹笛子。   他的头上落满了白雪,几乎遮盖住了他乌黑的头发,好在他的手似乎很灵活,从头到尾,一个调子都没有乱。   马车走进了些,刘据终于看清楚了站在城门口的人到底是谁。   “是霍光啊……”   刘据神色难明。   马车来到霍光的身边停了下来,刘据打开马车帘子,笑眯眯的看着霍光道:“怎么没有酒?”   霍光从腰里解下一个酒葫芦递给了刘据。   刘据拔出塞子大大的喝了一口道:“好酒!”   霍光笑道:“偷我师傅的。”   刘据哈哈笑道:“既然你来了,就一起进宫吧,我父皇母后应该等了很长时间了。”   霍光摇头道:“我跟着去不合适。”   刘据一把拉住霍光的手道:“同去,同去,我们一起从长安出发剿灭不臣之国,又一同大胜归来,如今到了摘取果实的时候,如何能够少了你?”   霍光看看一脸期盼之色的狄山,又看看一脸鄙夷之色的郭解,摇头道:“我是半路回来的,虽然不能被称之为逃兵,却不能用你们的功劳来给我脸上贴金。今日来,就是为了迎接殿下归来,如今,殿下曲子也听了,酒也喝了,某家这就告辞。”   狄山结巴一时说不出话,郭解在一边冷笑道:“还算是有自知之明!”   霍光脸上的笑容不见了,看了郭解一眼道:“你当年若不是在北地面对匈奴的时候被吓得屁滚尿流,今日,这句话倒也说得!”   郭解大怒,将马鞭子舞动的呼呼作响,却迟迟不敢抽下去,更让他受伤的是,霍光对他的恼怒似乎毫不在意,不论他表现的多么愤怒,都不理睬,似乎不认为他有胆子把马鞭抽在他身上。   反而伸出手臂重重拥抱了一下狄山。   刘据目送霍光的身影消失在白雪中,这才笑着对握着马鞭的郭解道:“为什么不抽下去?”   郭解打了一个激灵连忙道:“怕坏了殿下大事。”   刘据笑道:“既然知道不能抽,那就不要愤怒。”   说完就坐着马车进入了长安城,今日,他很想在章台宫见到自己的父亲母亲。   卫子夫踉踉跄跄的在冰雪中快步行走,把身边的宫女,宦官丢出老远。   她出身贫贱,在冰雪中奔跑很是熟悉,远不是那些养尊处优的宦官宫女们所能比拟的。   刘据远远地就看见了母亲的身影,大喊一声,就狂奔起来,卫子夫停下脚步,站在风雪中见自己的儿子跑的像豹子一般敏捷,笑着张开了双臂……   “母后……”   刘据紧紧的抱住了母亲的双腿,他原以为自己已经足够坚强了,没想到,在见到母亲的第一个瞬间,却大哭了起来。   卫子夫的泪水滴落在刘据扬起的脸上,笑意却无论如何都掩饰不住。   “我的儿已经长大了……”   狄山站在一边不断地擦拭泪水,直到卫子夫将目光落在他身上,这才跪地禀奏道:“启禀……皇……后陛下,臣狄山……将皇子……”   卫子夫不等狄山把话说完,就笑着道:“先生说话不易,就不要多说,你的心意,本宫明白,本宫明白!”   狄山仰起头大笑一声,然后重新施礼道:“既然……如此,微臣……告退!”   说罢,就转身离开,不论刘据在后面如何呼唤,也是一步不停,很快就消失在甬道里面。   卫子夫拉着刘据的手道:“此人可重用!”   刘据连连点头道:“孩儿也是如此认为,他身为右拾遗,尽到了他的职责……至于孩儿的左拾遗,刚才也在城外见到了,无论如何都一言难尽。”   卫子夫笑道:“这才是事情本来的面目,我儿为何感慨若此?”   刘据不忍母亲站在雪中,瞪了一眼伺候母亲的宫女宦官,亲自撑开伞盖,与母亲在长长的廊道上徐徐而行。   “你父亲去了细柳营,不在宫中。”   卫子夫多少觉得有些对不住儿子。   刘据轻笑道:“父亲如今正在犬台宫,母亲不必替父皇隐瞒,‘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道理孩儿还是知晓的。只是,父亲向来睿智,此次不见孩儿,是否孩儿在西南做了什么让父亲不满的事情?”   卫子夫长叹一声道:“谢长川啊……”   刘据点点头道:“狄山说孩儿太贪婪了,现在看来,还真是得不偿失啊。”   卫子夫摇头道:“你揽财没有错,你父亲也允许你揽财,唯一的错处就是不该让人抓住把柄,成了言官弹劾你的理由,这说明,你驾驭局面的能力不足,还需努力。”   刘据怒道:“到底是谁掀出了谢长川?”   卫子夫停下脚步,瞅着已经比她高的儿子轻声道:“太复杂了,谢长川之事原本不该发生,可惜,匈奴大阏氏刘陵在关中大闹了一场,你父皇准备暗中整顿一下长安官吏,没想到,查匈奴奸细的时候,发现了你跟谢长川之间还有勾连。”   刘据并不感到意外,本来这些情况母亲早就跟他在信中说过。   “云氏呢?”   卫子夫苦笑道:“云琅狡如狐,滑如油,他深知你父皇的脾气,担心霍光被你连累,就一连发了三封信给霍光,要他半路回来,并且亲自去跟你父皇请罪,赔了两万金,方才将霍光从麻烦中解脱出来。云氏不是要抛弃你,而是不愿意得罪你父皇,在某些时候啊,云琅似乎更愿意让你立刻成为我大汉的太子。”   刘据摇头道:“一次背叛,终生不用!”   卫子夫笑着摸摸儿子的脸道:“这句话在我面前说说也就是了,你父皇何等的雄才大略,也不喜欢云琅,偏偏云琅的官职越来越高,一次比一次看重。现在都成卫将军了,马上就要位极人臣了。云琅这人胆子很小,才能却很高,如果只是理政之能,多少还有能替代他的人。想要国富民强,我儿就少不了倚重云琅跟霍光,甚至是西北理工。”   刘据斜着眼睛道:“不见的吧?”   儿子回来了,活生生的站在自己面前,卫子夫的心情好了很多,随意的摆摆手道:“等你用人的时候,就会发现,谁都没有云琅好使唤!” 第一零三章 生命的本质   “衡门之下,可以栖迟。泌之洋洋,可以乐饥。岂其食鱼,必河之鲂?岂其取妻,必齐之姜?岂其食鱼,必河之鲤?岂其取妻,必宋之子?”   梁赞坐在糕饼店门前,手里捧着一本书靠在一个烤饼的火炉子边上自在的吟诵这《衡门》这首歌。   这家店是他开的第四家店铺,就在长安城西门边上,距离他的公廨很近,每日下差之后都会雷打不动的来这里看伙计们售卖糕饼。   霍光从炉子里掏出一张烤好的白面饼子,饼子太热,他就倒着手咬了一口,大冷的天气里有一张热饼子吃是一种很好地享受。   梁赞看了霍光一眼,就拿过那张饼子,随手掰开,从边上的盆子里挖了一块洁白的猪油,撒了一点碾过的细盐再递给霍光,抬手道:“一个钱!”   霍光摸出一个钱放在梁赞手里,吃着喷香的饼子,非常的满意。   “你已经是官员了,为什么还要做这样的事情?”   梁赞翻了一个白眼道:“为了更好地接收夏侯氏啊!”   霍光三两口吃完饼子,擦擦手道:“听说你最近在夏侯氏没了恩宠是吗?”   梁赞笑道:“夏侯氏举高踩低本来就是家风,有什么好奇怪的,我在等夏侯氏败落,人被杀的差不多了,再出来力挽狂澜!”   霍光笑道:“你不该撺掇着夏侯静去干那么危险的事情,还一次干三件。”   梁赞笑道:“这都是我力劝我家先生不能干的事情,为此还失去了先生的宠爱。”   “可是,他全干了,还干的畅快淋漓,不亦乐乎!”   梁赞叹口气道:“人穷的时候就会生出奸计来……我有什么法子,明明我的糕饼店日进斗金的生意兴隆,他偏偏看不上开糕饼店赚到的银钱,非要认为凭借自己的学识,见识,胆量赚来的银钱才是好银钱。还告诫我,再这样与下贱的商贾为伴,他就要把我开革出门了,害得小兰儿哭了好多天。”   “咦?你还真的要娶夏侯兰?”   梁赞弹弹自己的帽子道:“这世上的好女子很多吗?”   霍光摇摇头。   梁赞笑道:“好女子本来就少,能入我们兄弟法眼的女子更是凤毛麟角,好不容易遇见一个,我要是不往死了爱恋,岂不是白白在西北理工门下学了这么些年?”   “这么说你很看重这个女子?”   “废话,我之所以能在夏侯氏待下去,全指望这个闺女呢,要是没了她,夏侯氏可能已经完蛋了。”   “夏侯静要是不把这孩子许配给你呢?”霍光觉得这事太有意思了。   梁赞笑道:“不可能!”   霍光点点头,他相信梁赞能够控制的很好。   梁赞见霍光站直了身子,就叹息一声道:“好了,我现在听你训示!”   霍光道:“别把自己弄得太苦,我们家用不着吃苦受累,不喜欢完全可以全身而退。”   梁赞疑惑的看着霍光道:“你摆正了姿势就说这句屁话?”   霍光笑道:“那是没话找话说的一句,其实呢,我就是想要你知道,我是西北理工的大师兄!”   梁赞笑道:“搞定我一个人不算什么,其余的六个你要是都能搞定,我才佩服你。”   霍光笑道:“一个个桀骜不驯的,好在我这个大师兄是真材实料的,否则还真不容易让他们心服口服,你是最后一个!”   梁赞愣了一下道:“胡家的那个可不是一个省油的灯,你确定他服了?”   霍光笑道:“再不服软,就要被我打死了。”   梁赞点点头道:“确实如此,胡子性烈如火,不是一个轻易服软的人,看样子你真的把他打得很惨!”   霍光笑道:“你上差的时候去金吾卫看看他,就知道他有多惨了。”   梁赞看看霍光缠着纱布的手连连点头道:“完全可以想象得到。”   霍光看看糕饼店里忙碌的妇人以及伙计,就小声道:“夏侯氏族人?”   梁赞道:“是啊,都是一些过惯苦日子的人,他们可没有我家先生鄙视商贾的习惯,他们更加在意自家的孩子能否每日都吃饱!贫穷的读书人,其实是不对的,读好书,好读书的人就不该受穷。”   “收买了几成人心?”   “七八成吧,不过,不是收买,是真心对待,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霍光拍拍梁赞的肩膀道:“那就继续努力。”   说罢,扬扬手,就重新走进了风雪中。   梁赞朝四周瞅瞅,见大雪依旧在下,就重新靠在炉子跟前,继续看自己的《秦风》。   起风了,他的衣袂被风吹起,一个中年妇人就快步从店里走出来,将一件皮袄搭在他的腿上。   坐在长条凳子上的梁赞笑道:“谢谢九娘……”   听霍光把自己这次巡查的结果说完后,云琅就笑道:“上百童仆就出来了这么七个,但愿他们都能完成自己的梦想。”   霍光道:“鹊巢鸠占这种做法难度不是一般的高!”   云琅摇头道:“我也想让他们白手起家,光屁股打天下,可是呢,我大汉国的国情已经注定了,不是大家族出来的人,就很难真正获得重用。门第才是最重要的!”   霍光皱眉道:“可是呢,陛下麾下寒门子弟多如过江之鲫!”   “那是因为陛下他太贪权了,寒门子弟无依无靠,自然只能成为陛下的鹰犬,世家子弟就不同了,他们都有各自的诉求,所以陛下想要他们俯首听命,这就很难,因为他们有各自的立场需要考量。   你只看到大将军,看到汲黯,看到桑弘羊,看到主父偃这群人,可是,除过这些人呢?   大汉五百石以上的官员四万七千六百人,他们占据了多少?   按理说开科取士应该是一个很好的法子,今年秋日的大比你也不是没看到,你看看,有多少真正属于寒门的子弟获得了真正的官职?   咱们家有最好的求学条件,有最适合童子生长的生活环境,还有数之不尽的名师教导,更有你师傅我孜孜不倦的教诲,才出现了七个有可能成才的人。   这样的条件,放诸四海,又有几家能达到,即便是能达到,又有几家会不计血本的这样培育子弟?   所以,在教育条件不改变的情况下,士族掌权估计还要延续很多,很多年,除非教育普及化,我在有生之年,不觉得有这个可能,我甚至觉得,在你的有生之年,也看不到什么希望。”   霍光沉默了片刻低声道:“师傅您对将来为何会如此的失望呢?”   云琅道:“大汉国还是太穷了,大汉的百姓们还是太穷了,人穷了,就只会在意肚皮,不会在意脑子。还是那句老话——衣食足而后知礼,学问也是一样,都不是生活的必需品,更加美好的生活那是吃饱之后的追求。我们师徒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最重要的任务,还是解决百姓们吃饭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了,其余的事情不过是顺水推舟,借助水流之力就能让一艘巨舟逐浪千里。”   霍光沉默了良久,才点头道:“是啊,师傅,您说人为什么总是喂不饱呢?”   云琅往嘴里丢了一颗红枣笑道:“因为活着就是为了吃,吃饭是为了活着,吃饭,才是每天早上起床之后想的第一件事。”   霍光苦笑道:“您这样解释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让弟子很难觉得自己在干一件伟大的事情。”   云琅非常认真地道:“你要是能让天下人都吃饱饭,你一定是后世子孙跪拜的最伟大的神祇!” 第一零四章 天冷心热   如果云琅说话算数的话,他更希望在冬日里就向漠北进发。   春日里虽然少了酷暑跟严寒的侵扰,对作战部队很有理,唯独对他这个督运粮草的卫将军非常的不利。   冰雪消融之后,原本被冻得硬邦邦的大地就开始复苏了。   坚硬的大地就会变得柔软,一旦沉重的粮草车走在上面,就很容易陷进泥浆里。   而且,春日里东风渐起,会引起大气发生很大的变化,这个时候也是荒漠中风沙最大的时候,传说中的黑沙暴往往就出现在这个时候。   云琅希望在大军行动之前,就开始向边关运输粮草的建议刘彻采纳了。   刚刚入冬的时候,赵破奴,李敢就已经率先出发了,同时也把一部分粮草也运走了。   云琅以为此次行军路途太远,粮草携带不容易,必须舍弃往日的普通军粮,以高热量,高质量的军粮为主体,唯有如此,才能减少以小米,高粱,豆子为主体的体积庞大的军粮的携带量。   去年夏日里的那场瘟疫,导致上林苑屠杀了大量的家禽家畜。   这些家禽家畜,全部被制作成了咸肉或者干肉,没有足够多的奶制品,云琅也用各种豆干做了一些补充。   这一条,刘彻也采纳了。   至于云琅提出率先出发的建议,却被刘彻毫不犹豫的给拒绝了。   刘彻从来不会对某一个人言听计从,哪怕你提出的建议再高明,他也只会听一次,破天荒的能够一连两次同意云琅的建议,已经是非常难得的事情了。   从那以后,云琅从不连续向皇帝进谏,而是将自己地谏言分别从曹襄,霍去病口中说出,皇帝就很容易全部同意了。   云琅的副将是曹襄!   这是不容更改的一道旨意。   也是云琅所喜闻乐见的。   说来也怪,刘彻从来就没有怀疑过曹襄会背叛他,云琅也早就不指望通过曹襄去坏刘彻的事情。   这么多年亲密的兄弟,云琅知道曹襄的底线到底在哪里!   弄点钱?   这没问题,越多越好。   小范围内弄点权?   这也没问题,还可以适当的再多弄一点。   至于戕害刘彻?   曹襄心中从未有过这个念头,包括在梦里都没有取而代之的想法。   同样坚持这一点的人还有霍去病!   在他的心中,他死都不会允许刘彻受到伤害。   云,霍,曹三家一体,所以,刘彻就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霍去病的忠心没问题,曹襄的忠心也没有问题,那么,通过以上两个人就基本能够得出一个——云琅大概也没问题的解释。   事实上也是如此,云氏一族如果想要对大汉不利,基本上属于蜉蝣撼树,掀不起什么大浪来。   既然其余两家是大汉的忠臣孝子,云氏想不做孝子贤孙都不成。   云琅最近的工作就是为大军准备合适长途携带且不易发霉变质的军粮。   肉干无疑是最重要的一种。   即便是肉干,云琅依旧觉得不妥当,于是,他一声令下家里储存的所有肉干,全部被送去了水磨坊。   干肉一条条的进入了磨眼,然后就有肉粉从水磨的边缘缓缓地落下。   云琅从水磨边缘装了一盘子肉粉,端到前来视察军粮制作的刘彻身边道:“陛下,这就是肉粉,与炒面混合之后,是一道非常不错且可以快速进食的军粮。”   刘彻抓了一把肉粉看了看,闻了闻道:“肉粉应该比较好携带一些,是吧?”   云琅笑道:“这是自然,此次北征,路途遥远,荒漠上没有一条可供军粮马车行走的平坦道路,想要快捷的运送军粮,唯一可行的法子就是人背马驮。即便如此,微臣依旧对军粮运输的前景不太乐观。”   刘彻晒然一笑。   “路途遥远,人迹罕至,艰苦是必然的,朕相信我大汉猛士最终能够抵达北海。”   刘彻说完话,就把盘子里的肉粉递给阿娇道:“给朕用热水冲一下,朕要吃。”   云琅笑着接过盘子道:“不必劳动贵人,微臣亲自去调制。”   刘彻的眉头皱了一下道:“不必,将士们怎么吃,朕就怎么吃,还不用你这个烹饪高手特意迎合朕的口味。”   云琅道:“陛下有所不知,人的身体所需极为奇妙,不仅仅需要有食物,还需要有盐,茶,这些辅料配合,否则精力依旧不济。”   云琅说着话,就当着刘彻的面,在案子上的十几个碗里挑出各种辅料,加上肉粉之后,就用开水冲泡了七八碗军粮,亲自端起一碗送到刘彻手中,他自己也端起一碗道:“微臣还没有亲自尝试过,今天也是开荤了。”   刘彻端着碗并没有吃,云琅也没有吃,凑热闹也端了一碗阿娇也没有吃。   第一个开吃的人却是皇帝的侍卫将军赵冲,而后便是隋越,大长秋,钟离远三人。   赵冲吃的很快,一扬脖子,一碗滚烫的肉粥就被他给吞掉了,也不嫌烫。   隋越三人吃完之后,皇帝手里的肉粥已经不太烫了,云琅笑道:“陛下不妨慢慢品尝,看看能否从中品出别的滋味来。”   刘彻喝了一口品尝片刻道:“味道不错,还加了茶叶?”   刚刚吃了一口的阿娇道:“里面还有豆干,盐,糖,云琅,这肉粥甜不甜,咸不咸的味道不好。”   云琅放下手里的碗对刘彻道:“盐糖是人身体必不可少的物质,微臣在弄这些军亮的时候,首先考虑的是每日饭食能否让我大汉将士支撑下一天的苦劳,至于味道,实在不是第一需要。”   刘彻吃了一碗,抹抹嘴巴道:“还不错。云卿,你这是准备将所有的干肉都磨成粉末么?”   云琅指指桌案,刘彻就随着云琅来到桌案边,仔细的看着桌案上的十几个大碗。   刘彻一一的检视过,桌子上的东西都是食物,吃了不会有任何问题。   阿娇看了一遍之后,却有些伤心,指着一个大碗里的油渣道:“这也是必需品?”   云琅点点头道:“肥肉全部拿来炼油了,大军出发,每个将士都能分到一小罐猪油,油渣在贵人看来是不好的东西,在百姓眼中却是难得的美味。不仅仅是油渣,还有猪骨头,鸡骨头全部都需要送进水磨里磨成粉,最终成为将士们的口中食物。”   阿娇红着眼睛对刘彻道:“陛下,我们并不缺少粮食。”   刘彻叹口气道:“缺少可以把粮食运送到北海的能力,朕在白登山,阳关,敦煌,右北平这四个地方都囤积了大量的牛羊,大军前进初期,可以食用粮食,中期就可以食用牛羊,云卿准备的这些食物,是最后的救命粮食。每人五斤,可支撑十日,极端条件下,混合了其余野菜,山菌可保大军一月所需。云卿,将配方交付中军府,混合军粮将由他们来制作!”   云琅连忙答应。   军粮这种东西自然是不能交付给某一个私人的,由国家来制作才是正理。   虽然制作军粮可以发一笔财,云琅此时却没有任何想要赚钱的想法。   大军出关,远征数千里……这就不是一个可以赚钱的行当!   苏稚有官身,她是云氏妇人中唯一一个有官身的人,上次随军出战白登山归来之后,她就是大汉朝俸禄五百石的博士。   “微臣医官博士苏稚,请求携带一百医工随军出征,照料我大汉受伤,生病的猛士!”   苏稚的医术早就蜚声关中,虽然很多人对她喜欢解剖尸体一事多有诟病,刘彻却从未下旨阻拦过。   如今,见苏稚请求随军出征,缓缓站起身,示意隋越将苏稚搀扶起来,瞅着苏稚道:“家中一双幼子,可能离开母亲吗?”   苏稚再次下拜道:“微臣不去,谁去?若微臣只顾惜自己一双幼子,我大汉将会平添更多的孤儿寡母,微臣与幼子不过小别片刻,如果仅仅贪婪这些快活,那些受伤将士的幼子将有可能与他们的父亲永诀!请陛下恩准微臣随军远征!” 第一零五章 云氏的靠山妇   云氏是忠心的!   这是刘彻离开云氏的时候心中最深的感受。   连家中小妾都请命出征的家族,再说他心怀不轨那就太过分了。   更何况,这个小妾还把自己一双还在吃奶的孩子丢下,毅然决然的为国出征了。   云氏的人就是太骄傲了,刘彻很想封苏稚一个荣衔,比如五华夫人一类的称呼。   没想到却被苏稚直截了当的拒绝了,她说,她要大汉朝真正的官员,而不是一枝插在花瓶里的花。   于是在阿娇的帮助下,苏稚就很自然的得到了太常府的太医丞,秩六百石,为百官看病。   至于少府属下的太医令,苏稚自然是不去的,阿娇也不喜欢让苏稚去给宫中的人看病。   给百官看病没有多少忌讳,即便是看错了,医死了人问题也不大,有的是机会补救,在少府属下的西汉太医令手下当差,一旦出了人命,往往就会有阴谋论诞生。   太医丞乃是大汉真正的官职,属于百官序列中的太常,少府属下,会有丞相考功,也会有大夫一类的官员监督,还会随着年月变长,获得稳步的升迁。   总之,苏稚很满意。   苏稚今天的表现非常的出色,以至于刘彻为了保护苏稚,还送给了她两个——靠山妇!   全家人都非常的高兴,只有霍光不是那么高兴。   云琅笑道:“你今天没有机会出场,等家中的混合军粮配制完毕之后呢,你送样品去长门宫吧。”   霍光吧嗒吧嗒嘴巴吐掉嘴里的甜草根道:“陛下也不是那么喜欢我,明知道您邀请他来家中观看军粮,就是为我铺路,他却没有提到我,阿娇贵人也不好多说话了。”   云琅笑道:“还好,没有被失望弄乱了心智,还知道把你二师娘推出来捞好处,目前看来,效果不错,两个靠山妇呢。”   霍光笑道:“也是啊,家中有靠山妇镇守,我们总算是可以高枕无忧的去漠北了。”   云琅道:“其实呢,从陛下今日的做派看来,你远离刘据是对的,要知道,直到今日,陛下都没有召见自己远征回来的儿子,可见,陛下对刘据是失望的。你帮助了刘据,这对我母亲以及大将军,皇后都有了交代,半途离开,对阿娇也有了交代,其实是一个很好的策略!”   霍光笑道:“所有人都满意一半?”   云琅笑道:“这世道,能有一半的满意已经很好了,谁敢奢求完全满意呢?”   “我们师徒成了墙头草,这很危险啊。”   云琅笑道:“我们正在全心全意的效忠国家,那里是墙头草了,直到现在,我们师徒做的事情都是有利于大汉的,有利于百姓的,那些骂我们的人他们算老几?”   “百姓愚昧,不知感恩,弟子甚至能想到,如果我们师徒被绑在刑场问斩,一定会有很多百姓前来欢呼的。”   云琅站起身,看着霍光一字一句的道:“凭什么要让他们的好恶来影响我们师徒呢?救助百姓,让大汉国万世永昌是我们师徒的志向,他们喜欢也罢,不喜欢也罢,我们都要继续干下去的,对我们毫无影响!”   霍光笑道:“师傅说的极是。”   云琅解下出入长门宫的腰牌递给霍光道:“不要一次就把最终配方给陛下,要多去几次,进度你自己把握,直到陛下认定你是一个干臣为止!”   霍光挑挑眉毛接过腰牌就跳着走了,这让云琅非常的无奈,一个小妖精当着他的面假扮小孩子的样子非常的恶心。   母亲一定会把最好的都给孩子,于是,两个粗壮的靠山妇一人抱着一个孩子,云琅都不敢靠近。   最诡异的是不是这一幕,而是这两个极度专业的杀人武器,此时此刻却变得极为温柔,两个小小的孩子,卧在她们粗壮的臂膀中似乎非常的舒服,睡得极为香甜,而这两个靠山妇的脸上也没有了凶神恶煞的模样,脸上有满满的温柔之意。   从今日起,这两个靠山妇就与皇家再无半点联系,她们就是皇帝赏赐给云氏的礼物。   孩子们已经睡下了,云琅抱着孩子的苏稚为难的看着站在床榻前的两个靠山妇,眼对眼良久,无奈的道:“你们可以去休息了,不用管我们,好好地洗个澡,睡一觉,你们从今往后的日子将会跟你们在贵人身边的日子孑然不同了。快去吧,好好睡觉,云氏的床榻非常的暖和,你们一定会喜欢上的。”   胖大的靠山妇似乎没有听见,惹得趴在云琅怀里的苏稚吃吃发笑,见丈夫脸色不太好,这才咳嗽一声道:“去吧,听我夫君的话,痛痛快快的洗个澡,睡个好觉,如果睡不着,就去找别的婆子们打麻将。”   两个靠山妇脸上尽是迷茫之色,不过,她们还是非常听话的离开了房间,脚步咚咚的下了楼。   苏稚吃吃笑着拿指头在云琅胸口画圈,云琅的手也没有闲着,不断地在苏稚丰盈的身体上游走,就在两人准备进一步的时候,他们就听见了远处传来的一声惨叫,紧接着惨叫声就此起彼伏。   听声音,应该是云氏的婆子们发出来的。   云琅跟苏稚的手同时停下来了,眼对眼的长叹一声。   云琅懒懒的将手从苏稚怀里抽出来,指指外边道:“靠山妇只听你的话,该你去处理。”   苏稚从云琅怀里坐起来,愤怒的捶一下床铺,就披上衣衫匆匆的下楼了。   云琅不放心,也就跟了过去。   云氏著名的麻将房里狼藉一片,七八个凶悍的云氏婆子,如同小鸡一般蜷缩在角落里,恐惧的看着眼前的两座肉山。   两个靠山妇站在婆子堆前边,也不说话,就是这么冷冰冰的看着她们。   当苏稚出现在门口的时候,那些原本一声都不敢发出来的婆子们,顿时就爆发出一声惨叫——“细君救我!”   苏稚无奈的挥挥手道:“她们是家里的新人,以后就要住在后宅,你们多少给我长点脸面行不行?不要总是欺负新来的,她们可不是一般人,是武士。”   素来亲近苏稚的黄婆子连忙道:“细君这可是愿望我们了,我们没有欺负她,是她们一上来就要打麻将的,还把我跟李婆子丢到墙根里,自己霸占了座位。她们也不打牌,就这么干坐着,老身忍不住埋怨了两句,就被她们把我们一群人都打了。”   苏稚叹口气挥手让这些婆子们快快离去,然后就拉着两个靠山妇在麻将桌前坐下来,轻笑一声道:“你们不会打麻将?”   一个靠山妇低下头道:“见过,没打过。”   苏稚道:“那可要学学,麻将就是从我们家传出去的,家里人个个都是高手。这可是一门消磨时间的好游戏,你们以后在家里要过一辈子的,这么漫长的时间,不会打麻将可怎么过呢?”   苏稚一边说话,一边熟练地码好了牌。   两个靠山妇见状,也有样学样,码牌的样子很熟练,很快就码好了牌,开始随苏稚学习如何打牌。   云琅打着哈欠来到麻将室的时候,苏稚立刻就让他加入了战局,麻将本身就是四个人的游戏。   云琅绝对没有预料到靠山妇们对麻将的热情会如此之高……这一场教学麻将整整打了一夜……   云琅中间不是没有想过离开,每一次都被靠山妇们渴求的目光给拦下了。   苏稚似乎有别的想法,居然牺牲了跟丈夫春风一度的机会,极有耐心的陪着两个已经酷爱上麻将的靠山妇打了一圈又一圈…… 第一零六章 子不如人   云琅很确定,靠山妇们应该是非常寂寞的一群人。   她们武力强悍,脑子却并不迟钝,整个人看起来似乎很是笨重,高大,心思却是细腻的。   毕竟,皇宫大内里面就容不下傻子存在。   一晚上的麻将教学之后,这两个孤独的靠山妇就彻底喜欢上了麻将这个游戏。   除过每日雷打不动的两个时辰的训练时间,其余的时间基本上都被她们消耗在麻将桌上了。   她们来云氏的时候身无长物,就身上穿的那身衣衫,套在衣衫外边的铠甲,以及两柄宽大的直柄切刀。   切刀多少能看到菜刀的影子,一想到一代名将韩信就是被这样的刀子给剁成肉泥的,云琅就不胜唏嘘。   孤独的人自然就喜欢跟同样孤独的人作伴,于是,靠山妇们最好的麻将伙伴就是狗子家的两个婆娘。   看到老婆们跟靠山妇们把麻将打的稀里哗啦的,狗子就非常欣慰,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很美的场面。   匈奴人忙的时候就会努力干活,衣食无忧的闲暇时光,就会全力以赴的繁衍后代……   说来也怪,兰乔很容易受孕,可是,兰英就不同了,不论狗子跟她如何努力,都不见成效。   现在,她们喜欢上了麻将,很好。   狗子其实不怎么喜欢去长门宫,可是,霍光要去长门宫,他就不得不去。   霍光被皇帝召见,狗子就只能站在二道门外边,安静的等候霍光出来。   这几年,总有美少年在皇宫消失,所以,云琅从不放心霍光一人进出皇帝驻跸的地方。   大雪初晴,宫室外边滴水成冰,狗子站在冰冷的阳光下面,闭目沉思。   “你应该感谢我的。”   一个宦官特有的声音钻进了狗子的耳朵,睁开眼一看,见大长秋笑眯眯的站在距离他不远的地方。   狗子咧嘴一笑道:“我是云氏家臣,这世上能让我感激的人只有家主一人。”   “是老夫将你的名字从绣衣使者名录上删除的。”   狗子笑道:“我只是云氏家臣,从未听说过什么绣衣使者,老丈如此大言炎炎,就不怕犯禁么?”   大长秋笑道:“人活到老夫这个份上,也就没有什么禁令能够让老夫止步了。”   狗子不为所动,见霍光提着一个竹编的食盒从里面走出来,就很有礼貌的向大长秋行礼,然后就接过霍光手里的食盒,随着霍光离开了长门宫。   大长秋看着霍光跟狗子离开,笑着摇摇头,他觉得云琅太宠苏稚了,而红袖却在云氏孤苦无依的很是可怜,想通过狗子这种重要的云氏家臣给红袖一点助力,看样子这些云氏家臣对他们的家主很忠心,没有暗中支持某一位主妇的想法。   红袖没有孩子,这让大长秋非常的着急,虽然也曾暗地里问过红袖,云琅是否对她恩爱如常,红袖的回答也是肯定的,可是,这么久都没有孩子,是不对的!   每次见到红袖,大长秋脑海中就会出现一个黄衫女子,那个女子的一颦一笑都深深地印在他的心中,时隔这么多年,依旧恋栈不去。   “大伴在想什么?”   一张同样青春年少的面庞出现在大长秋面前,大长秋收回哀伤的思绪笑着行礼道:“臣大长秋见过常山王殿下。”   刘据微微欠身,算是回礼,而后便道:“父皇今日可有闲暇时光?”   大长秋笑道:“殿下若是问起阿娇贵人的行程,臣自然是知道的,只是,要知晓陛下的行程,殿下还需问隋越。”   刘据抬头看看高大的长门宫叹口气道:“这是第四次了……”   大长秋笑道:“殿下需要有耐心。”   刘据道:“心中惴惴不安,如何能耐得住性子啊。”   说话的时候握住大长秋的手,也就在这个时候,一颗鸽子蛋大小的珍珠就滑进了大长秋的袖子。   大长秋的感觉非常的敏锐,珠子才进袖子,他就已经对珠子的大小成色了熟于胸,衡量过后,他觉得这颗珠子很适合给红袖当压箱底的宝贝,就笑着对刘据道:“该去伺候贵人下棋了。”   说完就匆匆的走进了长门宫大殿。   刘据很高兴,还以为阿娇的大长秋对他应该没什么好感,没想到并不是那样,以大长秋的地位,依旧甘愿为他所用,这让他抬头看天上的太阳的时候都觉得温暖。   母后果然了得,既然能跟昔日的仇敌缓颊到这种程度。   自他懂事之后,刘据一直对阿娇充满了恐惧,尤其是阿娇怀孕的那一年,母后抱着他日夜垂泪,还说他命苦。   这些事情都给幼小的刘据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直到蓝田出生,刘据才觉得母亲松了一口气。   这么些年,阿娇年岁渐长,再无子嗣诞生,压在刘据心头的那块大石头才渐渐落地。   此次西南的事情虽然让父亲很不满意,可是,刘据相信父亲没有选择的余地,最迟在今年上元之前,他的太子之位就会被确定下来。   阿娇现在这样做,也只是不愿意得罪他这个未来的汉皇!   “这么说,刘据现在敢独自一人来长门宫了?”   靠在软榻上的阿娇,摆弄着自己洁白的脚趾,正在研究指甲上的蔻丹。   “是的,看样子这一趟西南之行,到底把他胸中的胆量给激发了几分。”   阿娇懒懒的道:“到底是陛下血脉,若是连这一点胆量都没有,不用陛下出手,我就会弄死他,免得丢了陛下的颜面。”   大长秋笑道:“云侯常说‘老子英雄儿好汉’此言不虚。”   阿娇吃惊的抬起头,见大长秋神色诡异,也就嫣然一笑,松开脚趾道:“刘氏骨血中到底还是有一些狠厉之气,昔日这孩子见了陛下如临大敌,见我如避蛇蝎,现在敢孤身走进长门宫,可见,变化不小,或许啊,这就是我大汉江山万年不坠的底气所在。”   “什么狠厉之气,一介乳臭未干的小儿,在西南胡作非为一通,仗着长辈宠爱,就无法无天,此次若是不能给他一点教训,他还不知道天高地厚!”   刘彻大踏步的从外间走进来,一边走一边愤愤不平。   阿娇笑道:“好坏都是你儿子干下的,你总不能下重手吧,给点教训就收手。您不见他,会让人以为你不中意这孩子,到底是从西南苦战一番回来的,再不见啊,麻烦事就会接踵而来。”   刘彻叹口气,坐了下来,苦笑一声道:“西南的事情查清楚了。”   阿娇摊摊手道:“您已经给这事盖棺论定了。”   刘彻叹息一声道:“西南之战的前半场,据儿他们的作为可圈可点,即便是瞒着朕敛财,也敛的很是高明,财务有进出,有出处,堪称一丝不苟,却能瞒下六万金为据儿所用。如果按照这个样子继续接下来的战斗,并且如愿完成,朕一定很高兴,待他班师回朝的时候,朕即便是不派遣丞相前去迎接,至少会派出太常,鸿胪寺长上前去迎接,至于贪墨的钱财,朕连问都不会问。还会欣慰我儿终于会做事了……然而……”   阿娇见皇帝郁闷的说不出话来,就拉着他的手道:“您已经满意了一半,就把这一半当做全部好了,孩子大了,不聋不哑难做爹娘,莫要生气。”   刘彻长叹一口气道:“真不是在生这件事的气,而是在生我的皇儿居然不如霍光的气。在西南的时候,霍光被据儿的贪心给压垮了,贪心大到了霍光再也无法填补窟窿的地步了。于是,霍光果断离开了胜利在望的西南之战,放弃了唾手可得的功劳,孤身回京,宁愿补偿朝廷两万金也要与据儿做一个完整的切割。这样的决断,这样的勇气是霍光做出的,而非我儿做出的,阿娇啊,你能想象得到朕是何等的失望吗?” 第一零七章 暖心暖肺的阿娇   刘据求见自己的父皇四次,霍光恰好也去见了皇帝四次,请皇帝评判新式军粮的优劣。   不能说霍光是故意的,只是每次都恰好在刘据准备见他父皇之前,霍光正好研制出来了新的军粮。   军粮的研制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如今,大军准备要出发了,定型新式军粮的事情迫在眉睫。   即便是皇帝也没有发现霍光来长门宫的次数实在是太勤了,只是觉得这个少年人真的很勤快,是一个可造之材。   每一次见皇帝,霍光总能提出新的改进意见,每一次的意见都非常的中肯。   长门宫是阿娇的天下……这里所有的消息对刘据来说都是封闭的。   他无从得知,每一次他来求见父皇的时候,都是皇帝对他最失望的时候。   霍光就是标准的别人家的孩子——帅气,阳光,好学,上进,聪慧,懂事……   刘彻恰恰是一个高傲的人,他高傲的认为自家的孩子就该像他一样睿智,沉稳,胸怀天下。   只可惜,刘据达不到他的要求,甚至远远低于他的预期。   在这种情况下,原本准备晾儿子一段时间的皇帝,不知不觉的将自己凯旋归来的儿子冷落了一月之久。   刘彻自然是不在乎冷落儿子这点时间的,可是,刘据在乎!   皇帝本来就没有过多的亲情,如此薄弱的亲情,经过几次冷落之后,亲情就会变薄,最终会演变成陌生人,如果再有一点利益上的冲突,陌生人之间就会变成仇人。   大长秋喜滋滋的跟隋越从长门宫里出来,他并不介意给红袖的藏宝箱里再增加一些藏品。   因此,抢在隋越前面道:“殿下小心了,尽管阿娇贵人为你说了不少好话,陛下的怒气并未消散多少,进去之后好生奏对,莫要再惹怒陛下。”   隋越好奇的看着大长秋,在他的印象中,大长秋从来就不是一个多嘴多舌的人。   直到刘据感激的拉着大长秋的手,大长秋轻飘飘的袍袖一瞬间变沉重之后,他才明白大长秋多嘴多舌的意义所在。   于是,轻咳一声道:“殿下啊……”   不等他说话,刘据就冲上来拉着他的手,用同样的法子送出了两颗珠子。   看着刘据被内侍带进了长门宫,大长秋就从袖子里掏出五颗光华流转的珠子冲着隋越晃晃,就重新收进了袖子。   隋越的职位与大长秋的职位等级相同,只不过一人伺候皇帝,一个伺候比皇后还要厉害的阿娇,不管怎么说,皇帝的贴身宦官永远都是宦官中的王者……现在,刘据竟然敢如此小看他。   大长秋一个无伤大雅的小小的炫耀举动,就让隋越的胸中充满了愤怒!   刚刚得到两颗宝珠的喜悦一瞬间就没有了。   到了隋越这个位置上的人,对于财货并不是很在意,毕竟,只要他愿意,他想要多少财货都会有人送。   现在,隋越觉得自己被刘据羞辱了,哪怕是刘据也不成。   每一位皇帝的贴身宦官,在皇帝过世之后,下场只有两个,有些自知罪恶深重的,会选择为皇帝殉葬,没有被殉葬的也会被荣养在宫中,就此再无消息。   因此,隋越的主人只有一位,也只能有一位,如今,刘据羞辱了他,这让他极为愤怒。   刘据当然不知道,仅仅在一个瞬间,他就得罪了权势最大的一个宦官,且永远都没有解释的可能。   他不该一个人来的,也不该亲自向大长秋,隋越行贿的,即便是要行贿,也需要有一个随从来做这件事,万一拍马屁拍到马蹄子上了,也可以通过斩杀随从来获得别人的原谅,他没有,所以……   刘彻看着自己的儿子觉得非常陌生!   面对霍去病的时候他可以打骂,见到曹襄他可以毫无顾忌的连踢带打,这都不是什么事情,打了这么些年,不但没把那两个家伙给打跑,反而让这两个家伙跟他越发的亲近了。   现在,面前这个行礼行的一丝瑕疵都没有的儿子,却让刘彻亲近不起来。   刘彻心中暗叹一声对刘据道:“西南之行尘埃落定了,对也好,错也好,朕不再追究。回来之后就好生的修整,总结一下西南一行的得失,为了让你对自己有一个宏观的认知。丞相府对你西南之行的评价,中军府对你西南之行的评价,云琅对你西南之行的评价以及李息,路博德,你都要好好地看看,中间有一些话不中听,你不得心生怨愤,更不得以此事为由向他们发难。另外,还有霍光西南之行的札记,你也拿去一观,这些人的谏言奏章,就是你的一面面镜子,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你知道了吗?”   刘据抬头看看父亲,发现父亲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冷冰冰的,连忙低下头道:“儿臣知晓了。”   奏对算是结束了,刘据却咬着牙不肯走,父亲听完自己的奏报,没有任何赏赐,没有任何勉励,连他在奏对中一再提起的狄山,郭解两人,父亲也没有任何表示,这让刘据心中充满了委屈。   就在刘据眼圈发红,眼泪就要流下来的时候,阿娇从外边走了进来。   她先是用一根指头挑起刘据的下巴认真的看了刘据一眼,然后再看看皇帝笑道:“这孩子还是刚出生的时候我见了一面,从那之后居然再也没有见过,想不到短短时光,他已经长大成人了。”   刘彻怒气难平的道:“越长大越不省心!”   阿娇大笑道:“才能这种东西都是外在的,找个好师傅慢慢教总会长进的。您是帝王,在乎自己的臣子有没有才能,妾身是女子,只在乎这孩子是不是您的血脉。您瞧瞧,这嘴巴跟眉头跟您长得一模一样,就连委屈的样子都跟您有八分像。”   说完又得意的大笑起来,刘彻紧皱的眉头也慢慢松开,脸上多少有了一丝笑意。   刘据第一次真正面对阿娇,不由得拿这个女人跟母亲做了一个对比,即便他是卫子夫的儿子,也不得不承认眼前这个女子比母亲更有皇后气象。   想到这里,就低声施礼道:“大母金安!”   阿娇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再次挑起刘据的下巴看了片刻才对皇帝道:“这还是这孩子第一次给妾身请安。”   刘彻冷哼一声道:“这是他的错。”   阿娇摇摇头道:“不是他的错啊,想当年,我跟他的母亲斗的刀光剑影,杀机四伏的,他一个孩子如何敢来见我,我不是也不准许蓝田去见卫氏吗?这件事说不到对错,至少不是这孩子的错!”   阿娇说起这事,刘彻一脸的尴尬,刘据刚刚那颗还委屈万分的心却莫名其妙的变得暖暖的。   阿娇见他们父子都不说话,就拍拍手,立刻就有宦官挑着七八个大箱子走了进来,放在刘据身边。   阿娇傲然一笑,让宦官打开箱子,刘彻,刘据父子忍不住一起看过去,只见里面装满了各色锦缎,每一种都做工精致,华丽异常,几乎看不到一个线头。   刘据不解的看向阿娇。   阿娇笑道:“听说你马上就要大婚了,这些锦缎你母亲手里还没有,全是长门宫两百匠师用最好的丝线,历经两年就织造了这十箱,给蓝田留了两箱,剩下的全便宜你了。”   闻听此言,刘据顿时手忙脚乱,实在是有些受宠若惊。   刘彻见儿子一副没见过世面的猥琐样子,怒气又起,拍了一下桌案道:“还不谢过大母赏赐?”   刘据这才慌忙跪拜道:“儿臣谢过大母赏赐!”   阿娇微笑着受了刘据一礼,就轻轻擦拭着眼角对刘彻道:“陛下您就莫要再为难这孩子了,九死一生的走了一遭西南,就算有什么不妥之处,也算是为我大汉江山效过死力了。别拿他跟去病儿这些人相比,就我皇族子弟,刘据已经倾尽全力了。该给的赏赐就给,该升官的就给点职位,莫要让人觉得追随皇长子却得不到任何回报。”   刘据以为自己绝对不会在阿娇面前流露出软弱的模样,可是,阿娇的这番话,却让他的鼻子一算,眼泪忍不住成串的流淌下来,不一会,就在脚下光滑的地板上汇成了一个小小的水洼…… 第一零八章 眼泪的作用   刘据心满意足的走了。   刘彻却坐在座位上瞅着窗外的天空久久不动。   阿娇似乎知道刘彻的心情不好,也不打扰,乖乖的坐在下首百无聊赖的玩弄着手指。   “别伤他!”   刘彻终于说话了,声音出奇的低落。   “不会,凡是能伤害到你的事情我都不会去做。”   阿娇平静的回答。   “他哭得很伤心……”   “是啊,你对他的关心实在是太少了。”   “我说他哭了!”   “哭有什么好奇怪的,我以前经常哭。”   刘彻站起身,背着手离开了大殿,看样子准备去外边散步。   阿娇微微一笑,她知道皇帝此时的心情有多么的糟糕,她甚至认为这是皇帝罪有应得,如果年轻的时候跟她生子,而不是跟卫子夫那个贱婢生子,如何会有刘据这样的儿子?   皇帝在寒冷的院子里散布,穿的暖暖的如同一个小肉球一般的蓝田却哒哒的从里间跑出来,见到母亲,就欢笑着扑进母亲怀里。   阿娇瞅着闺女娇嫩的脸蛋,笑颜如花,这孩子血脉高贵无匹,身份独一无二,模样长得也可爱,唯一欠缺的,就是学识。   没儿子这让阿娇极为失望,因此,她很想把自己的闺女当做男孩子来养。   云琅早就答应过,等这孩子六岁了,就能去云氏求学,算算时间,也就是在云琅北征归来的事情。   阿娇的眼界极高,这些年见过无数的少年才俊,在阿娇看来,也只有云氏出来的霍光,张安世能入她的法眼,至于别的少年……才高八斗者有之,智慧超绝者有之,可是呢,只有霍光跟张安世两人最像人!   经历过大变的阿娇不在认为诗赋风流的少年就是好少年了,相反,她认为挽着裤腿,扶着耕犁露出笑脸的少年,才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少年。   霍光一点都不喜欢犁地!   他甚至讨厌所有能弄脏他衣服的事情。   不过,陪伴师娘在温泉水边上用剪刀收割韭菜这种事他还是很喜欢做的,因为,他最喜欢吃韭菜盒子。   这东西味道很大,韭菜还会粘在牙上,吃过之后口气很难清新,看起来似乎非常的不雅致。   不过,一群人一起吃,就没有这个弊端了。   温泉边上的韭菜已经长到一尺长了,算不得翠绿,叶脉边缘还有些泛黄,这是没法子的事情,数九寒天里,能有绿菜吃已经很难得了,哪里能讲究太多。   其实他就是来出苦力背韭菜的,因为,师娘跟师妹师弟们正在韭菜地里的撒欢,轮不到他亲自去收割。   忙碌了一上午,好大一片韭菜终于收割完毕了,然后一群人就在饭厅里将韭菜分成一捆捆,用草绳子捆扎好,然后就会派梁翁将这些绿菜包裹好,送去相熟的几家。   今天是吃新菜的日子,也是云氏大聚会的时候。   贫穷时期养成的吃大锅饭的习惯,如今在云氏只是偶尔才有的事情。   更多的变成了一种习惯。   富庶的云氏仆妇们并不缺少一日三餐。   全家人围着大桌子吃韭菜盒子的模样非常壮观,每年这一天的午餐,全家人只吃白粥跟韭菜盒子。   对云氏族人来说,这只是一个养成时间很短的一个习惯,对云琅自然是不同的,他甚至能将这个习惯追溯到他生命的三十多年前……   少年时期的饮食习惯一旦养成,就很难更改。   每到这一天,家主的心情都不好,家人们吃饭,他却会独自走上骊山,除过老虎之外,一个随从都不要。   云琅的侍卫刘二吃的满嘴流油,太喜欢吃韭菜盒子了,尤其是热腾腾的韭菜盒子。   目送家主跟老虎进了骊山,也发现何愁有也进了骊山,刘二顿时就放心了,满满一食盒的美食,足够他吃很长时间。   今年跟往年还有很大的不同之处……皇帝在骊山上。   刘彻背着手站在骊山高处,冬日里红艳艳的太阳就在他的身后,他没有远眺,而是低着头看云琅跟老虎沿着青石台阶慢慢向上爬。   等云琅爬上那处平台,就听刘彻幽幽的道:“据说此处就是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处!”   云琅闻言笑道:“坊间传闻,陛下千万莫要当真。”   “何以见得?”   “有史书记载,周天子伐申国,申侯邀请犬戎助阵,在骊山下击败了周天子,于是,周天子身死。至于烽火戏诸侯完全是一个笑话,天下诸侯封地有远有近,岂能一同前来,而且朝发夕至……微臣现如今都办不到的事情,陛下以为周天子的诸侯能做到?至于褒姒……微臣以为是周天子的无耻!”   刘彻笑了,指着周边高大的松树道:“如此说来,它们见证了周天子的无耻?”   云琅摇头道:“天子做错事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承认,还推脱给女人,这就太无耻了!”   刘彻见云琅把话说得激烈,就笑道:“如果朕做错事情了呢?”   云琅笑道:“陛下如果发布了错误的政令,造成天下动荡,百姓受苦,那么,第一,首先要问责丞相,第二,要问责御史大夫,第三,陛下需要自省,最后改正。”   刘彻大笑道:“很丢脸啊。”   云琅笑道:“推到一个女人身上更丢脸。”   刘彻停止了大笑,瞅着云琅道:“你觉得朝中无奸佞么?”   云琅直言道:“或许有立场不同者,说到奸佞微臣还真的一个都没有发现,比如主父偃,微臣至今也认为此人乃是一个才干之士。”   刘彻点点头,表示承认,他与云琅的看法一样,能进入中枢的官员哪里有什么尸位其上的人,之所以会被贬斥,或者流放杀头,更多的原因是政见不同,至于贪渎,违法,不过是疥癣之疾,上不得台面。   “云卿对常山王有何看法?”   说了半天的废话,刘彻终于说出了自己邀请云琅上山观景的真正目的。   云琅想了一下道:“微臣曾经教导过常山王农学,就这一点来看,是一个勤勉的学生。”   刘彻笑道:“勤勉而不是聪慧?”   云琅笑道:“微臣以为对一位帝王来说,勤勉这一特质要比聪慧更加的重要。”   刘彻愣了一下道:“此话怎讲?”   云琅看看刘彻咬咬牙道:“太聪慧的人其实不适合当皇帝!”   刘彻笑道:“如此说来朕也不算聪慧?”   云琅叹口气弯腰施礼不再说话。   刘彻摆摆手道:“好了,好了,不说朕了,你就说说聪明人为何不适合当皇帝这件事就好。”   云琅拱手道:“乾纲独断有时候是风范,有时候是灾难,一件政令从提出到颁布,中间需要有研判,调研,权衡,试验,这四个步奏,微臣以为这四个步奏缺一不可。之所以这样做,就是希望能够尽最大可能做到博采众长,减少疏漏,杜绝乾纲独断这种事。”   刘彻脸上的笑容消失了,缓缓地道:“你在指责传说中的内廷是吗?”   云琅看着刘彻道:“陛下之所以设置内廷,是为了简化行政流程,增加决议推进的速度,减少反对意见,用最短的时间提升国力。然而,这样的决策在短时间内对国朝有极大的推进作用。可是呢,这样的事情其实与我大汉国情不符合。如今,我大汉国如今国运昌隆,如红日初升,势不可挡,一举一动就能令天下风云变色。此时,再急功近利就极为不妥了,安稳才是最重要的。”   刘彻不愿意谈论这件事,见书记官已经将云琅奏对的话记录下来了,就遣退书记官,低声对云琅道:“爱卿以为常山王可教否?”   云琅长叹一声,朝刘彻施礼道:“已经过了学习西北理工学说的契机了。”   刘彻没有想到自己今日已经算是低声下气了,依旧不能让云琅来教授刘据,不由得怒火渐起。   云琅继续道:“常山王应该学的是帝王书,而不是富民书,据微臣多年研究看来,这两者是相悖的。” 第一零九章 卫子夫的哀伤谁能懂   懦弱,感动这是普通人的情感,刘彻不喜欢,他是皇帝,当然知道皇帝需要什么。   冷酷这种情感其实很难培养。   世界上最多的是在情感方面属于中性的人,这些人既不算太善良,也不算太冷酷。   想要让一个人摈弃冷酷的一面变成纯粹的善良人不容易,同理,让一个人纯粹的摈弃心中的善念,完全的冷酷也同样艰难。   物以稀为贵,是普世法则,纯粹的善良人,与纯粹的冷酷的人都很珍贵。   前者会让人相信自己是一个人,爱所有人,而后者会让人相信人与牲口没有区别,需要鞭挞,需要统领。   皇帝的感情不能太丰富,也不能善良,否则今天因为一段爱情或者一段亲情破坏规矩,明天又因为善良不小心赦免了敌人,这样的皇帝统领下的国度就没了规矩跟威严。   欺善怕恶是人的本性,所以,皇帝只能是凶恶,而龙这种皇帝化身,也从来没有善良过,最多能做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刘据的眼泪刘彻算是照单全收了,他认为刘据可以哭,但是,不该在阿娇说了几句不值钱的宽慰话就哭泣。   云琅是刘彻难得看得起的读书人,即便是董仲舒,对皇帝来说也不过是一个比较有用的工具,偏偏云琅在他的心中活的活色生香,算是一个真正的人。   刘据应该有一位好老师的……   可惜,云琅不接受!   对于这个结果,刘彻还是能接受的。   他知道,云琅是在避嫌!   很久以前,刘彻就在专心培育属于自己的力量,卫青,霍去病,曹襄,云琅这些人其实都是他寄予厚望而后选拔出来的人才。   然而,这才短短十年时间,以卫青,长平为首的军事集团已经发展到了让人不敢小觑的地步。   一旦匈奴被平灭,卫青,霍去病,云琅这三人必定成为大汉国最强大的军事首脑。   就目前看,卫青,霍去病,云琅这三人对这一点都有清醒的认知。   卫青在战事结束之后,就隐居不出,就连自己的亲卫军也全部交付长平统御。   霍去病虽然掌握了骑都尉,却是武痴的本色,三千人的军队人数虽然多了一些,在拥兵四十万的长安并不算什么。   云琅掌握了卫将军牙兵一万五千人,这支军队的成员却杂乱不堪,战力低下,称之为乌合之众也不为过。   而且,云琅本性懒散,自从结束了大扫荡任务之后,就对这些牙兵不理不睬,军中事物全部交付李氏兄弟掌控。   正因为这三人做出了这些事情,刘彻才对这三人极为放心,如果平灭匈奴之后,这三人还能保持本心,不为权势所左右,也是刘彻极为愿意看到的。   现如今,云琅拒绝了太子太傅的官职,就是一个很好的苗头,看来这三人想把全部精力用在与匈奴作战上。   卫子夫烹茶的手段已经很高明了,自从把云氏茶娘借过来之后,她每日都在研究茶艺。   一个人如果想要把事情干好,只要专心就可以了,毫无疑问,卫子夫就是一个非常专心的人。   “今日的茶水里有一股子花香。”刘彻轻轻品味了一口橙黄色的茶水就发现了不同。   卫子夫笑的很开心,给刘彻换了一杯茶道:“陛下,您再尝尝!”   刘彻又喝了一口新茶,摇头道:“不好,桂花香气太浓郁,夺了茶的本位。不如上一种好。”   卫子夫叹口气道:“茉莉花茶是云氏的配方,桂花茶是妾身的配方……”   刘彻端起刚刚放下的桂花茶又喝了一口道:“确实不如上一杯茶。”   卫子夫笑道:“论到口腹之欲,云氏确实是有些门道的。”   刘彻见卫子夫笑的有些尴尬,就笑道:“云琅拒绝当据儿的师傅。”   卫子夫低下头,很是失望。   刘彻笑道:“他给出的理由很充分,认为据儿跟他学只会害了据儿。”   卫子夫不解的道:“这是为何?”   刘彻道:“很多事情你不了解,云琅却非常的清楚,他知道他只能培育出干才来,而不能培育出一个好的帝王。帝王术乃是一种高屋建瓴的学说,与西北理工脚踏实地的作风极为不符。”   卫子夫叹口气道:“陛下如何知道这不是他的推托之词呢?”   刘彻笑道:“因为他们准备建功立业,青史留名,不愿意在权力的漩涡里挣扎。”   “成为皇儿的师傅就不能建功立业吗?”   刘彻道:“如果是朕,朕也会选择长驱万里屠灭匈奴,而不是留在长安成为皇子的老师。”   卫子夫犹豫再三,还是咬牙问道:“陛下,您会让据儿成为您的皇储么?”   刘彻看了卫子夫一眼道:“这不是你该问的事情。”   说罢,就站起身子,背着手离开了未央宫。   卫子夫的大长秋衡姬目送皇帝离开,忍不住劝谏皇后道:“您不该在这样的好日子里惹怒陛下。”   卫子夫落寞的道:“十六年前的今日我成了陛下的女人,十六年之后,恩爱不再。”   “阿娇贵人能做到的,奴婢认为皇后也能做到。”   卫子夫摇摇头道:“我做不到……以前,我以为能做到,现在,年老色衰做不到了。”   衡姬轻声道:“阿娇贵人比您大四岁……”   卫子夫摇头道:“没法子比啊,现如今,我对陛下已经无所求,只要据儿能成为太子,哪怕从此不再出未央宫一步,我也心甘情愿。”   两人正说话的功夫,刘据匆匆来了,见母亲一脸的落寞之色,就失望的道:“父皇还是没有给准信是吧?”   卫子夫笑道:“迟早的事情,我儿不必忧虑。”   刘据皱眉道:“可有小人从中作祟?”   卫子夫摇头道:“记住,乾纲独断是你父皇的本色。”   刘据咬牙道:“今年若是还不能确认,孩儿只能回常山国封地了,一旦孩儿远离京畿变数更多。”   卫子夫见刘据一身的酒气,遂皱眉道:“汝今日又饮宴了?”   刘据笑道:“有六位大儒来投,孩儿焉能轻慢。”   “夏侯静?”   “正是!”   卫子夫低头沉吟片刻,抬起头看着喝酒喝得面红耳赤的儿子道:“下不为例!”   刘据惊愕的看着母亲道:“明日还有西南巨贾来投……”   卫子夫猛地拍一下案几道:“你还没有成为太子呢!这些人看中的是你太子属官的位置,想用最小的代价成为从龙之臣,他们不是真心投靠你的。我且问你:除却夏侯静之外,可有家主来投效与你?”   刘据摇摇头,卫子夫长叹一声道:“太子府属官,将是你未来的肱股之臣,是你治理天下的依仗,也是决定你生死存亡的重要所在。你如何能轻易地就把它们许人?”   刘据道:“儿臣自有驾驭之法。”   “狄山呢?”   “回鲁地去拜访史氏。”   “长安盛传你要娶史氏大女,此事为真吗?”   刘据笑道:“已经禀报父皇,父皇并无不允之意。”   卫子夫轻轻地拍拍额头道:“你父皇也没有答应吧?”   刘据笑道:“只要娶了史氏大女,鲁地大儒尽入孩儿彀中矣。”   卫子夫咳嗽两声,用手帕掩着嘴巴良久才道:“云氏大女如何?”   刘据摇头道:“苟合之余孽,不足为太子妃。”   卫子夫无力地挥挥手道:“去吧,回东宫去吧,记住,你如今虽然居住在东宫,却还没有成为太子呢。”   刘据笑道:“孩儿记得了,求母后多多向父皇美言,早日让孩儿成为名副其实的太子!”   卫子夫再次挥手,刘据笑吟吟的告退了,今日,他的府上佳客如云,确实怠慢不得。   刘据走后,卫子夫良久一言不发,衡姬取过她手中的手帕,才发现手帕上有一片血迹。   卫子夫幽幽的道:“我儿可能忘记了,他的母亲本来是一个卑贱的歌姬这回事了……”   衡姬跪坐卫子夫身边,用一块新手帕轻轻地擦拭了一下卫子夫嘴角残存的血迹低声道:“您终究是常山王的母亲啊……” 第一一零章 果子熟了   太阳将要落山的时候,夏侯静一行人才醉醺醺的从未央宫边上的东宫离开。   马车行驶在青石铺就的街道上,马蹄特特,行人匆忙闪避。   今日给夏侯静赶车的正是他的儿子夏侯衍。   两个骑马着的仆役掌着夏侯氏的旗帜在前边开路,肥马轻裘极为惹眼。   马车穿街走巷良久才来到米粮街,最终停在了梁氏糕饼店前。   梁赞早早来到街边恭候,夏侯衍冲着梁赞冷笑一声并不说话,夏侯静却掀开马车帘子看着梁赞道:“可以回府了,太子已经延请某为太子洗马!”   梁赞正色道:“常山王还未加冕为太子,如何能封官许愿?”   夏侯衍冷笑道:“耶耶为太子造势,如今大势已成,常山王为太子之日已经屈指可数,此时不靠近太子何时靠近太子?”   梁赞拱手道:“师兄所言不妥,潜龙于渊之时,自当缩爪收翼等待,一日大风起,才好龙腾于渊,如何能在这时候就张牙舞爪唯恐世人不知他是潜龙?”   夏侯衍大笑道:“鼠目寸光之辈某家羞于相识。”   “子德不得羞辱梁赞,梁赞所言句句在理,只是站在山下,看不到远处罢了。”   夏侯静训斥过夏侯衍之后,温言对梁赞道:“为师已经将你的名字报于太子,不日就有官文下来,你要做好准备,一旦进入东宫,就是我师徒大展宏图之时。”   梁赞还想多说两句,却看见夏侯静从马车里提出一个沉重的包袱丢给梁赞道:“将你母亲妹妹从云氏接出来,谷梁门下不能有污点。”   说完话,不等梁赞回答,就把身子缩回车厢,夏侯衍大笑一声,就驱动马车离开了米粮街。   梁赞抱着沉重的包袱长叹一声,觉得自己很有必要先把小兰儿娶回家,再这么下去,自己跟小兰儿很可能就要相见无期了。   梁赞在不懂人事的时候确实贫穷过,自从懂事之后,就从未品尝过什么是穷日子。   跟云氏的很多人一样,钱财在他们眼中并不算真正值钱的东西,也就是一个交换货物的中间替代物而已。   所以,抱着一包袱银块,梁赞感觉很麻烦,随手丢给店铺掌柜道:“入账吧。”   掌柜的也是夏侯氏族人,刚才那一幕看的真真切切,抱着银块笑道:“公子这就要把太夫人跟大女接出来?可要小老儿去置办宅院?”   梁赞叹口气道:“家母可能看不上这点钱。”   掌柜的掂掂手上的银判道:“二十斤好银呢。”   梁赞思量再三道:“去钱庄换成金子,再把金子送去金匠那里打造成各色首饰,我好向小兰儿求亲。”   掌柜的有些忧愁的道:“就怕家主不肯。”   梁赞无声的笑了一下道:“小兰儿再不下嫁给我这个穷小子,肚子可能就要遮掩不住了。”   掌柜的大吃一惊道:“如此一来,公子可就真的恶了家主,对公子仕途大为不利。”   梁赞笑道:“你太小看你家公子我了,早在十日前,我就已经从长安县功曹升迁到渭南郡担任六百石督邮了。”   掌柜久在夏侯氏担任管事,如何会不知晓督邮是一个怎样显贵的官职,见梁赞并无说笑之意,就拱手道:“恭喜公子升迁,老奴等人终于有了盼头。”   梁赞笑道:“只有娶了小兰儿,我才能心安理得的带着你们这群人一起变富裕,要是娶不到小兰儿,我就成人家的笑柄了,还怎么带着夏侯氏的人发财呢?”   掌柜的嘿嘿笑道:“家主是一个读书人,少主人是一个笨蛋,夏侯氏多读书人,也多笨蛋,只有公子成为夏侯氏姑爷了,我们这些人才有些盼头。”   梁赞笑道:“那就去做,让我成为夏侯氏的姑爷,免得将来家主在东宫不受宠,我们也好有个退路。”   掌柜的深以为然。   夏侯氏如今只红火了主家一脉,贫穷的时候全族人勒紧了裤腰带供应主家,现在主家红火了,夏侯衍却总是说主家历年来亏空严重,并无赏赐颁给其余分支族人,如果不是还有四家红火的糕饼店支撑,这些族人连今年征收的四年税赋都交纳不起。   如果错过这个好机会,等到了明年,别人家都不用服劳役,只有夏侯氏在服劳役的话,这个大族的脸面也就不用要了。   眼看着掌柜的收拾收拾东西,带着两个族人去了钱庄,梁赞只是笑一下,夏侯静父子太嚣了。   先生虽说是一代大儒,可惜,一生襟抱未曾开,如今突然有了一个天大的机会,就再也忍耐不住了。   消息是不对称的,梁赞知道的消息跟夏侯静判断出来的消息完全是两回事。   皇帝并不是那么愿意立太子,只是因为大势所趋之下,才不得不立一个太子出来。   梁赞还知道一点,但凡是被人强迫皇帝干的事情,强迫皇帝的那个人绝对没有好下场。   就像师傅一样,虽说干的每一件事都是有利于大汉,有利于皇帝的,仅仅是因为锋芒太露,就被皇帝针对了十余年,在朝堂上几乎没有一天好日子过。   梁赞甚至从大师兄那里得知,皇帝立太子之日,恐怕就是夏侯静这个喜欢跳弹的人的末日。   谷梁学说最近红极一时,却没有招来董仲舒这些人的任何狙击或者报复。   原因就在于,实力庞大的公羊一脉,就在等夏侯静自寻死路呢。   这些话,梁赞不是没有对夏侯静说过,甚至力劝夏侯静莫要急躁,好机会不是这样用的。   即便是想要投靠太子,也要讲究策略,至少,要等常山王成了真正的太子再说,现如今,太子的位置还没有消息呢,就急匆匆的凑上去,彻底拉低了谷梁学说的身份。   不论是谷梁学说,还是公羊学说,对梁赞来说都是无所谓的,西北理工的喜欢博采众长,绝不会拘泥于一家之说,只会通过评论,研究,总结,最后得出自己独立的意见。   梁赞认为自己一定会成为一位《春秋》大儒的,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形成自己独有的学问。   这本身就是师傅让自己来夏侯氏的原因所在。   梁赞甚至清楚地知道,掌柜的此去族里,寻找奥援,一定会失败的,小兰儿也一定会受苦的,自己更是会成为族人口诛笔伐的无耻之徒……   不过,不要紧,这些都不重要,极为要脸面的夏侯氏绝不会把这个丑闻传扬出去。   夏侯静更是会全力将此事压下来。   婚礼一定会有的,因为,渭南郡督邮这个官职对夏侯静已经很有交代了。   只不过,自己将再也得不到来自夏侯氏的帮助了。   云琅接到梁赞手书的时候,就把眉头皱的紧紧的,霍光看过梁赞手书之后就笑的快要昏过去了。   只是陡然间发现师傅看他的目光极为不善,这才吃了一惊,坐好了身子,准备跟师傅商谈一下该怎么帮梁赞达成这个目的。   可是呢,师傅的话语总是阴森森的,似乎别有他意,云音两次来找霍光游玩,都被师傅呵斥了出去,以至于云音委屈的找母亲诉苦去了。   卓姬怒气冲冲的来找丈夫,在看过梁赞自己书写的对付夏侯氏的方略之后,也就一点脾气都没有了。   见霍光跟云音又快活的在冰封的荷塘上手拉手滑冰,就小心的道:“妾身会看住他们的。”   云琅瞅瞅荷塘上的两人,叹口气道:“那家伙明明知道我是什么心思,偏偏在这时候跟阿音玩耍的愉快,这是在向我挑战呢。”   卓姬发愁的道:“该怎么办呢?”   云琅道:“立规矩,讲道理!另外,等梁赞回来的时候就家法伺候!由霍光掌刑!” 第一一一章 轩然大波   未婚先孕这种事,云琅是不在乎的,如果在后世的话,他还会笑呵呵的祝福他们,奉子成婚也算是一段佳话。   在这里就完全不同了。   夏侯静此人自诩道德之士,夏侯氏也号称家无不孝之男,族无淫奔之妇。   夏侯静此人以孝廉入官,后因为父守丧辞官不做,孝道无缺,族中也多为耕读本份之人。   婚丧嫁娶自有规矩。   如今,梁赞想要以小兰儿怀孕一事来挑战夏侯静的族长威严,恐怕没有那么容易。   在儒家风气还没有占领朝堂之前,黄老之道在大汉极为盛行,在道法自然,清静无为的风气带领下,任何存在的都是合理的,都是自然之道。   因此,不论是先帝娶了王娡这个再嫁之女,还是卓姬因为一首曲子就与人私奔,都是可以原谅的。   现在,风气变了,儒加之道大行天下,云琅认为梁赞这件事做的很不好。   对于梁赞,云琅自然是不担心的,西北理工门下如果连自保都做不到,那也就太失败了。   但是,对于夏侯兰恐怕将是一场一生都难以忘怀的噩梦!   云琅不知道夏侯兰为什么会同意梁赞这样子做,也不明白梁赞为何要在这个时候突然发难。   他相信,梁赞是一个有计划的人,同时,也是一个做事有担当的人,如此轻易地将一个弱女子送进火坑,必定有他自己的想法,一个可以说得通的说法。   否则,他将面临云氏最严重的惩罚。   很久以来云琅就认为,一个人可以作恶事,前提是不要殃及无辜,更不要丑陋。   云琅对梁赞很有信心,可是家里人却不这样看。   先是宋乔过来冷嘲热讽一顿,然后就以卫道士的口吻要求云琅好好地教训一下梁赞。   接着,苏稚也跑过来了,指责了云琅好久之后,突然发现自己干的事情好像也不是那么名誉,然后就匆匆跑了。   红袖算是最得意的,趁着天气好,把着自己成亲时的嫁妆,全部拿出来晾晒,引来无数人的赞叹。   卓姬有一颗很大的心脏,即便是听到了闲言碎语,也是一笑了之,毫不在意。   反正她已经跟司马相如私奔了一次,就不在乎再有第二次。   云琅羞恼难忍之下,亲自出手教训了宋乔,苏稚,跟红袖一顿之后,家里终于安静了。   家主很霸道,下面的人就不敢扯闲篇。   这件事,在云氏好歹还在可控范围之内,可是,在夏侯氏早就炸了锅了。   梁赞如同往日一般胳膊底下夹着一卷书才走进了夏侯氏的宅院,就遇到了状如疯虎的夏侯衍,他手持木棍,咆哮着要杀死羞辱了夏侯氏的梁赞。   梁赞没有还手,硬撑着挨了夏侯衍几棍子之后,见夏侯衍依旧不满意,还准备把棍子往他脑袋上抡,然后就三两下夺过棍子,将棍子徒手折成好几段,然后丢在了柴火堆上。   夏侯静的脸色极度难看,对梁赞还是动用了家法——抽了梁赞十二鞭子,几乎是夏侯氏鞭刑最重的一种。   梁赞脱掉衣裳,依旧笑吟吟的当着夏侯氏所有族人的面接受了鞭刑,中间一声不吭,将他准备展现的好汉子模样展现的淋漓尽致。   受完鞭刑,就让仆役给他裹好鞭伤,穿好衣裳,依旧笑吟吟的单膝跪倒向夏侯静求亲。   夏侯静脸色铁青,戟指梁赞道:“你……无耻!”   梁赞拱手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此事错在弟子,与小兰儿无干,只要先生允准梁赞的求亲,必能成就一段佳话。”   夏侯静瞅着天空道:“老夫勘研《春秋》多年,唯一看破的就是一个礼字。多年以来,夏侯氏耕读传家,礼为先,你跟随老夫求学时日虽然短,老夫却没有忘记教授你礼法。现如今,却做出如此无耻之事,你让老夫情何以堪?”   梁赞拱手道:“弟子也想发乎情止乎礼,只是那一日多喝了一杯……”   夏侯静怒斥一声阻止了梁赞的解释,对夏侯衍道:“我夏侯氏刚刚获得太子看重,此时出此污秽之事,定会有碍夏侯氏门楣,也会让太子看低我夏侯氏。此事你来处理吧!”   梁赞连忙道:“将小兰儿嫁给学生不就两全其美了么?”   夏侯静的一张脸都扭曲了起来,恶狠狠地道:“孔丘可以诛杀少正卯,你以为老夫就杀不了你这个淫猥之徒么?”   梁赞笑道:“弟子已经就任渭南郡督邮,如果要杀,也是陛下的事情,先生恐怕还杀不了弟子。”   夏侯静脸上的怒火慢慢的平息了,瞅着梁赞道:“一介奴仆之子何德何能可以一年三迁?”   “弟子大比之时,以一篇《劝农书》获得贵人青睐,命我去了司农寺就任小吏,两月之后,弟子升迁长安县功曹,在功曹任上,弟子主持编篡了长安县户籍,并且厘清了长安县往年积欠的税赋,于是,在年底考功之时,弟子以优等升迁渭南郡督邮,督邮全郡。”   夏侯静听完梁赞的话之后,似乎不认识梁赞一般,重新打量了一下他道:“为何此事为师不知?”   梁赞笑到:“先生事务繁忙,久不与梁赞闲谈。”   夏侯静沉思片刻继续问道:“你说有贵人提携,这个贵人可是卫将军云琅?”   梁赞摇头道:“卫将军待云氏仆从亲厚,这一点天下共知,然而,亲厚之意仅在钱粮,官位乃是国之重器,云侯并无私相授受之能。弟子所说的贵人,乃是大比的阅卷师儿宽先生。”   “大司农儿宽?”   梁赞笑道:“正是!”   夏侯静微微一笑道:“你若能请动大司农为你来我夏侯氏求亲,为师就算是准了这门亲事如何?”   梁赞道:“不能!”   夏侯衍在一边嗤笑道:“一个没跟脚的六百石督邮,还没有在我夏侯氏门前耀武扬威。”   梁赞看了夏侯衍一眼道:“不是请不来大司农,而是,小兰儿不允许!”   夏侯衍大笑道:“一派胡言!”   梁赞笑而不语,倒是夏侯静挥挥手,命人将夏侯兰从后宅召唤出来。   梁赞见夏侯静重新闭上了眼睛,就笑着对夏侯衍道:“你今日打了我几棍,来日求我的时候,先把这几棍挨了之后,再说话!”   夏侯衍轻蔑地笑道:“年后我也会进入东宫为官,用得着求你?”   夏侯静斥退了儿子,再一次看着梁赞道:“你知道为师雄心之所在,如果你真的升迁到了督邮的位置,只要好生求亲,没有这些污烂事情,我会同意将小兰儿许配给你。梁赞,你是我弟子中难得的聪慧之辈,又有长远的眼光,人也并非什么淫邪之徒。老夫到现在都不明白,你为何要出此下策?”   梁赞见师傅终于从盛怒中走了出来,开始用脑子说话了,就拱拱手道:“曹氏主人常说:英雄难过美人关,弟子对小兰儿用情甚为深厚,自然早早就被小兰儿俘获。小兰儿一定要受孕之后才嫁入梁氏,弟子又有什么办法呢?”   夏侯静吃了一惊,夏侯衍早就破口大骂道:“一派胡言,兰儿如何会做出如此辱没我夏侯氏的事情?”   梁赞摊摊双手道:“没法子,这就是小兰儿提出的条件,师傅,您也知道,弟子与小兰儿在一起的时候,事事都是小兰儿做主。弟子规劝师傅,现在立刻同意弟子迎娶小兰儿,否则,一旦让她将此事传扬到长安城中,那时候,弟子脸上也不好看!”   夏侯静缓缓地摇摇头道:“老夫不信,夏侯氏养育她十六年,老夫也疼爱了她十六年,恩遇如此之重,她如何会这般待我!”   一个清脆的女子声音清楚地从夏侯静背后传来:“我就这样做了,夏侯氏女儿未婚先孕,一定要让全天下人都知晓!”   梁赞站起身,瞅着夏侯兰从内宅里走出来,遂笑道:“不是说这事我来解决的吗?”   夏侯兰冲着梁赞微微一笑:“我的肚子我说了算!”   梁赞大笑道:“理应如此!” 第一一二章 新的大门   云氏的婆子们是长安城乃至关中最重要的一个群体,算是大汉国第一批凭借自己的双手富裕起来的群体,她们有钱,有见识,也有胆量。   长门宫的仆妇们算是第二批,可惜,就见识而言,她们与云氏的婆子们相去甚远。   七八年前,当阳陵邑的房子,店铺用荚钱都能购买的时候,云氏的婆子们早就人手一座宅院了。   一些担任工头,管事的婆子甚至不止一座宅院。   当富贵城还仅仅存在于规划图上的时候,还是这些婆子,她们整日里在云氏混饭吃,却把自己赚到的所有钱粮拿出来,一股脑的投入到了富贵城的建设中,于是,当富贵城建成之后,她们自然就有权力,在富贵城里修建属于自己的宅子。   当云氏钱庄刚刚开始与子钱家开战,利率最低的时候,她们就果断的将阳陵邑,乃至富贵城还没有踪影的房子抵押给别的子钱家,拿着大笔的银钱投资给了云氏钱庄……   几番运作下来,每当云氏钱庄的资本开始翻倍成长的时候,她们的资产也在翻倍的成长……   于是,大汉国内最密集的富婆群就出现在了上林苑!   于是,云氏的婆子们开始引领关中,乃至大汉国的消费风潮。   每当关中又有最好的胭脂花粉出现,第一个使用的一定是云氏的婆子们。   每当关中的妇人们又有了新的发式,第一个美美的炫耀的妇人一定是云氏的婆子。   每当关中的金匠们做出了最新的首饰样子,第一个佩戴的依旧是云氏的婆子。   每当……   总之,不论什么好东西,想要大规模推广售卖之前,先要过云氏的婆子们这一关。   如果云氏的婆子们喜欢,这东西必定会在长安城流行开来,云氏的婆子们几乎成了长安商贾们判断东西好坏的试金石!   至少,在长安,在阳陵邑,在富贵城,没有一个商贾胆敢怠慢任何婆子,且不论她身上的衣衫是否干净。   曾经有首饰商贾这样做过,将一个身穿奇怪衣衫的婆子从店铺里撵了出去,却不知这个看似奇怪的婆子,正是云氏刚刚离开绸布工坊的婆子,来不及换衣衫就来拿自己早就定制好的首饰,没想到被只敬衣冠不敬人的掌柜给撵了出去。   于是,在很短的时间里,这家原本极为兴盛的店铺就日渐萧条,最终关张大吉。   这样的事情多了,关中就开始流传一句话——云氏的婆子惹不得!   满关中都是她们的传说,以及她们的丰功伟绩!   大汉的女子地位依旧不高,云氏婆子群的出现,让关中的女子在嫁给高官显宦之后,有了一条新的可以崛起的榜样。   夏侯兰就是其中的一位!   当她在父亲的逼迫下给一群宦官起舞,希望能够通过一群宦官最后达到进入皇宫的目的。   于是,心有不甘的夏侯兰自然将舞蹈跳的一塌糊涂,并且她的奇怪妆容,给这些宦官们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从那之后,不论夏侯静如何运作,都没能将他家美丽的大女送进皇宫,侍奉天子。   这一次不同了,刘据来夏侯氏做客的时候看到了小兰儿,也发现了小兰儿的美丽,一句此女甚佳,就让夏侯静的心头火热起来,再一次看到了将小兰儿送进皇宫的希望。   夏侯兰从未想过要走进皇宫那个女人的斗场,尤其是认识了梁赞之后,她就发现,上苍并没有对她不公平,相反,对她极为厚爱。   当她傻傻的告诉梁赞,她不喜欢嫁入豪门大家,然后继续守在后宅消磨岁月,更不愿意进入皇宫,与一群女人争夺皇帝的宠爱……她觉得自己读书的目的并非是为了这些。   然后就从梁赞口中知晓了这世上还有一群叫做云氏婆子的人群。   她甚至偷偷地女扮男装,在梁赞的帮助下亲自去了一趟云氏与那些婆子们相处了一日。   她发现,自己喜欢这种日子,哪怕需要她去工坊做工,她依旧喜欢,并且认为这就是她苦苦追寻的生活。   她喜欢这群通过自己的双手,不依靠男人过上自己想要的日子的女人,并且幻想,如果自己可以加入,将会远远地超越婆子们眼中的神——刘婆!   再后来,因为怀念在云氏吃过的糕饼,她就一口气开了四家糕饼店,当然,是以梁赞的名义开的。   夏侯静的一张脸彻底的扭曲了……   夏侯衍又开始了自己无意义的咆哮……   “拿下这个孽障!”夏侯静大吼一声,怒眼环睁,须发酋张。   梁赞叹息一声,就跨前一步,挡在夏侯兰的身前拱手道:“先生既然不喜欢小兰儿,不妨将她许配给弟子。”   夏侯静怒吼道:“做梦!”   夏侯兰从梁赞的身后走出来道:“耶耶自称算无遗策,不知耶耶知否今日之事?”   夏侯静冷冷的看着夏侯兰道:“你虽非老夫出,老夫养你一十六年,眼看着你从一介婴儿长大成人,你就是如此回报我的么?”   夏侯兰笑道:“耶耶收留兰儿的目的本来就不纯,如何让兰儿感恩戴德呢?同辈姐妹一十六人,如今又有几人在世,几人过上了好日子呢?在耶耶眼中,兰儿不过是一个长得漂亮的可以笼络人心的工具,这些年,耶耶以兰儿为诱饵,不也笼络到了很多人么?短短三年,兰儿就定亲四次,也退亲四次,这一次,既然耶耶想要兰儿笼络住梁赞,兰儿做到了。”   梁赞听夏侯兰如此说话,站在一边连连点头道:“确实被兰儿迷惑住了,且不能自拔!”   夏侯静已经失去了耐心,指着人群里的家丁道:“将她拿下,关进阁楼,禁食三日,没有老夫的准许,不得放出来。”   梁赞连忙道:“先生,不妥,不妥!”   夏侯静阴森森的看着梁赞道:“你为了一个女子,就要割舍我们的师徒情谊,连自己的前程都不要了吗?”   梁赞道:“弟子以为小兰儿如此做,才是真正的在帮夏侯氏先生千万莫要错怪了好人。”   夏侯静无声的笑了一声,指着梁赞道:“从现在起你已经不再是老夫门下弟子,老夫会昭告天下读书人,将你的狼心狗肺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梁赞嘿嘿笑道:“先生莫要恼怒,此事一定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夏侯衍冷笑道:“你还想骗我耶耶到几时?”   梁赞不耐烦的瞅了夏侯衍一眼道:“不学无术,却一定要把自己置身于漩涡之中,真是蠢得让人难以置信!”   夏侯衍大笑道:“你觉得常山王不能成为太子吗?”   梁赞先是看看夏侯静,见他依旧冷着一张脸,连夏侯衍用恶毒的话语给梁赞下套都视而不见。   就轻叹一声道:“常山王成为我大汉的太子已经势不可挡,然而,常山王成了太子,对夏侯氏来说却不是什么好兆头,为了亲近太子,却恶了陛下,弟子以为愚不可及。”   夏侯静冷冷的道:“拿下!”   家丁群里有些骚动,一些家丁想要遵从家主的吩咐捉拿夏侯兰,却被另外一些家丁给牢牢地挟持住,终于低头不语,也不再出头了。   夏侯静直到此时才认真了起来,他发现,他一连呼喊了三声拿下,却无人遵从他的号令。   “你收买了这些人?”夏侯静带着嘲讽的笑意问梁赞。   梁赞摇摇头道:“弟子一介外姓人,如何能赢得夏侯氏族人的拥戴?”   说罢,就把身后的夏侯兰推了出来,笑吟吟的道:“有很多族人希望能跟着小兰儿过上好日子,吃几顿饱饭。”   夏侯静笑了,起身来到夏侯兰身边,看着夏侯兰的眼睛道:“你觉得能逃脱老夫的掌控吗?”   梁赞从怀里取出一本册簿对夏侯静道:“小兰儿是夏侯氏分支的家主,与先生无涉!”   梁赞给出的是一本户籍册簿,仅仅是长安县县令红彤彤的官印就让这本册簿的真实性无从质疑。   “你做了手脚?”   梁赞羞涩的道:“被小兰儿迷惑住了,自然唯她命是从,不小心办下的事情。”   夏侯静也不看册簿,他相信梁赞的话,这两年他对这个弟子的认知太深了,他说的话必然是真的,按照他谨慎的性格,再想用父亲的权力来对付夏侯兰明显是做不成了。 第一一三章 脆弱的夏侯氏   夏侯兰,在云氏发现的第一个不同于夏侯氏之处,就在于家里的气氛。   她亲眼看到云氏的少君身边一个丫鬟都没有,却跟一群婆子们靠在墙根下晒太阳,说着闲话,相互传递着小吃食,欣赏各自的首饰。   她亲眼看见,云氏的丫鬟在追杀几个壮的跟牛犊子一样的小小子,哪怕童仆一头撞进家主怀里,差点把家主撞一个跟头,家主也只是恼怒的抓住童仆,在脑门上敲两下,然后这件事就算是结束了。   她亲眼看见云氏金贵的大公子被几个童仆轮流背着在场子上追一个皮胆子。   夏侯兰喜欢这样的场面。   有时候照镜子,她也会仔细的欣赏自己美丽的容颜,只是,越看就越是悲伤,如果没有这副好皮囊,她想过自己想过的好日子恐怕更加容易一些。   就因为有这一副好皮囊,想要离开夏侯氏,诚心诚意的为自己活就变得极为艰难。   十六岁的少女,在下定决心之后就认为,只有毁掉这副皮囊,自己才会有一条生路。   用刀子把脸弄破,太疼……于是,就便宜了梁赞!   夏侯静一介心高气傲的大儒,对于家事自然是不屑理会的,所有家事都托付给了夏侯衍。   夏侯静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没有生出一个有胸怀的儿子,而是生出了一个爱财如命的儿子。   爱财者必不愿意散财……只是一味地夺取,从不付出的家主,在族人心中的地位也就可想而知了。   当梁赞的职位发生了改变,一夜之间成了渭南郡的督邮,这样的官职,对于还要依靠土地求生的夏侯氏族人来说有着绝对性的影响力。   再加上,梁赞这人从不在乎什么钱财,在他看来,只要钱财能让夏侯氏族人对他充满好感,花多少钱都是值当的。   恰好,夏侯兰也不是一个很在乎钱财的人,不论是夏侯兰昔日积攒的私财,还是糕饼店铺带来的收益,除过必须的储存之外,其余的都散给了衣食无着的族人。   主家吝啬,族人生活艰苦,夏侯静又把所有的心思放在常山王的身上,于是,给了梁赞,夏侯兰很好地笼络人心的机会,而夏侯衍这个蠢货居然觉得最近轻松了很多,再也没有面有菜色的族人登门求告了。   夏侯静眼睁睁的看着分支族人追随夏侯兰跟梁赞走了,此时此刻,他才知晓自己错的有多么的厉害。   夏侯衍却喜不自胜,跟随夏侯兰走掉的穷鬼族人早就是他心头的一根刺,他甚至认为这些族人不能给家里带来财富,只是一个大家的累赘,如今,全跑了,他甚为欣慰。   “耶耶,这些人现在走了,将来一定还有求告到我们面前的时候,那时候再狠狠地收拾他们。”   夏侯静看了一眼愚蠢的儿子,喟叹一声道:“我们家已经落魄到了连一个督邮都无法对付的地步了。”   夏侯衍道:“等常山王上位,我们父子一起进入东宫为官之后,小小的一个督邮还不是手到擒来?”   夏侯静苦涩的摇摇头道:“儿啊,不是你想的那样,梁赞原本就是我们家中最有前途的弟子,就因为他的才干,为父才会不顾他出身低微这个现实,将他收归门下。   我从不怀疑他的才干,所以,那些族人跟着他走会有好日子过的,而一个十七岁的督邮,督邮这个位置绝对不是他的终点。   再加上有儿宽老儿照拂他,时间拖得越长,对我们父子就越是不利。   为父到现在都想不明白,他想娶小兰儿,为父其实也同意了这门婚事,如果,太子殿下不看重小兰儿,为父还是会把小兰儿嫁给梁赞的。   我想,这一点,梁赞是清楚的,小兰儿也是清楚的,而太子忘记小兰儿的可能性很大,他们完全可以再等等,没想到他们却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先发制人。   造成了现在这种两败俱伤的局面。   看来,梁赞真的不喜欢我们家投靠太子殿下……”   夏侯衍咬牙道:“不如我们在常山王面前将梁赞偷走他心爱女人的事情告诉他,让太子去对付那个小小的督邮。”   夏侯静强忍着要抽儿子一个大嘴巴的冲动沉声道:“现在,是我们全心全意帮助常山王成为太子的时候,不是我们借助常山王力量的时候。一个对常山王没有任何帮助,只有拖累的人,常山王不会看中的,此事就此作罢,等我们真正有了力量之后,再跟梁赞谈论此事不迟。”   梁赞站在马车下边,见夏侯兰掀开马车帘子久久的注视着夏侯氏的大门,就很有耐心的在一边等候。   此时,后背上的鞭伤火辣辣的痛,夏侯衍下手狠,没有一鞭子有手下留情的意思。   夏侯兰见梁赞的身体有些发抖,就低声道:“夫君受的伤重么?”   梁赞笑道:“无妨,我受的不过是皮肉之伤,不出十日就会复原,倒是你,落下来一个不好的名声,以后有你受的。”   夏侯兰笑着摇摇头道:“一个女子要是太在乎名声,那就什么都不要做了。夫君,我不想白白来人世走一遭。”   梁赞笑眯眯的握住夏侯兰的手道:“在我们家,你尽可大展身手,我本来就是一个没名堂的人,家也是一个没名堂的家,如果你能为我梁氏立下家规,我很乐意见到。只是,你如今有了身孕,想要大展身手,还是等孩子出生之后再说吧。你不是喜欢云氏吗,可以住到我母亲那里去。”   夏侯兰看着梁赞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笑的梁赞有些莫名其妙,好在他也是一个心思机敏之辈,马上改口道:“你喜欢在那一天办婚礼?剩下的我去准备,一定让你风风光光的嫁入我梁氏家门。”   夏侯兰笑着摇头道:“你哪来的自信,我们在春风一度之后,你就能让我受孕?”   梁赞惊讶的看着夏侯兰道:“曹氏家主曾经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越是漂亮的女人,就越会骗人!”   说罢,也不管夏侯兰如何想,吆喝一声,就在夏侯氏族人的簇拥下直奔糕饼店,在他们居住的地方没有收拾出来之前,他们全部都居住在店铺院子里。   两天时间过去了,原本等着梁赞的事情发酵然后疯传的云琅惊讶的发现,市面上依旧流言纷纷,却没有一件事跟梁赞有关。   卓姬给丈夫倒了一杯茶道:“您当年可没有这个本事哦。”   云琅怒道:“当年向外扩散我们关系的人是你,还拿出我们的诗四处宣扬做注脚,我还能怎么办?”   卓姬笑道:“你本来就是一个坏种,我如果不把身子给了你,天知道你还会对卓氏下什么黑手呢。妾身委身于您,就是求您放卓氏一马,有什么不满都发泄在妾身身上,卓氏才刚刚有点起色,经不起您这位大老爷折腾。”   云琅叹口气道:“我当初没想把你卓氏怎么样啊,我已经拿到了我要的东西,谁会去对付你。”   卓姬撒娇般的靠进云琅怀里道:“这世道谁敢相信谁呢?当初妾身可是害怕极了。眼看着一个人畜无害的小兔子,忽然变成了斑斓猛虎,还跃跃欲试的做出一副吃人的模样,妾身只好把您欺负妾身的事情告知于众,让您在乎名声,莫要来占卓氏。那可是妾身安身立命的资本!”   “那也没必要连床榻上的事情都说的那么仔细吧?你去听听,至今市面上流传我跟你在床上新开辟的花样呢。”   卓姬笑嘻嘻的道:“怎么个花样?要不,您教教妾身?”   “滚!”   云琅拂袖而去。 第一一四章 有苗不愁长   云琅对梁赞处理事情的方式还是赞赏的。   其中,梁赞毫无反抗的接受了夏侯静的鞭笞惩罚,表示依旧认夏侯静为恩师,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两者之间的仇恨程度。   在夏侯兰带着一部分族人离开夏侯氏之后,夏侯静并没有做出过激的反应,这说明,梁赞的做法夏侯静是不赞同的,但是,他还是将梁赞的这一行为认为是一种谏言,堪称兵谏的谏言。   至今,夏侯静都没有放出将梁赞开革出谷梁一脉的话,只是默默地将这一奇耻大辱隐忍了下来。   虽然说这一做法有常山王的因素在里面,云琅也不得不承认,夏侯静忍耐的功夫实在是一流。   霍光不这样看,为此还谴责了梁赞,认为他过于心慈手软,没有一口将夏侯氏吞掉,夏侯氏人口中最有价值的那一部分人并没有收归门下,是一个耻辱的失败。   而且,梁赞发动的时间太早了,他至少应该继续隐忍下去,直到夏侯氏自然崩溃的兆头来临之后,再接手夏侯氏,如此一来,就能拿到一个完整的势力。   鹊巢鸠占的计划,才开始实施,就被梁赞这个混蛋弄砸了一大半。   “夏侯兰果真美丽到让你忘乎所以的地步了?”   披着皮裘的霍光站在船头,听着木船撞开薄冰的声音问坐在船舱里烤火的梁赞。   “为了她,我觉得我可以放弃一些原则。”   梁赞喝了一口酒,面对霍光的指责丝毫不退。   “师兄,做事情的时候,千万不要刻板的为了做事情而做事情,师傅说过,我们在做事情的时候一定要享受这个过程,如果这个过程让你感到痛苦了,那就要放弃。至于夏侯氏,师弟一定会给师兄一个交代,我保证,西北理工会得到一个完整的夏侯氏的。”   霍光转过身子看着梁赞道:“懒散,这毛病师傅身上有,没想到在你身上也体现出来了。”   梁赞大笑道:“我不知道孜孜不倦的做事会不会对事情有帮助,可是,偶尔懒散一下,的确很舒服!师兄,有时候你就该停一停脚步,箭矢已经射出去了,你总要给箭矢飞行的时间吧?”   “不行,我如果也懒散,你们就会懒成猪,说说,接下来你准备怎么做?”   梁赞递给霍光一杯酒道:“剩下的就是等啊,等我的夏侯师傅在东宫砰的满鼻子血的时候,我会再去迎接师傅回来,他还是夏侯氏的主人,只不过他只会成为夏侯氏学问的主人。师兄,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的道理你不会明白的,这样的一老,有麻烦的时候可以推出去挡刀,被人用弩箭攒射的时候可以当肉盾,我如今,正殷切的盼望着夏侯师傅倒霉呢,只有这样,他才能安心的留在夏侯氏做学问。不是我涨他人志气灭自家威风,面对董仲舒的时候,没人能代替我的夏侯师傅!”   “所以,你就把事情做了一半,不惜丢掉最重要的一些人?”   梁赞哈哈大笑道:“我说过,让羽箭飞一会!”   听梁赞这样说,霍光冷峻的面容渐渐缓和了下来,坐在梁赞对面道:“婚事确定了么?你儿子什么时候出生?”   梁赞苦笑道:“夏侯兰在怀疑我的生殖能力,她还说春风一度不足以让她受孕。”   “嘶……”霍光倒吸了一口凉气道:“你娶了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啊,你不是告诉我说,这女人温婉可人吗?”   梁赞带着缅怀的神色道:“以前没这事之前,她确实是一个善良,温婉,可人,的女子,跟她在一起,满肚子阴谋诡计的我都有些自惭形秽。这下好了,师傅的那句话真的应验了。”   霍光喝了一口热酒道:“什么话?”   “鱼找鱼,虾找虾,乌龟找王八,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此言简直就是金玉良言。知道不,夏侯兰最崇拜的人居然是卓姬,这实在是让我太头疼了,师兄,你说夏侯兰会不会有一天也跟人跑了?”   “咦,你这么对自己没信心?”   “不是我没有信心,而是那个婆娘太狂热,才回到糕饼店,就从我手里夺走了大权,自己亲自打理糕饼店,厨房里的活计一样不落的在干,根本就不像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女子,要知道,夏侯静为了提升她的价值,可是把她当大女养的。”   霍光笑道:“不错,不错,这个女人可靠吗?”   梁赞道:“生上两个孩子就可靠了。”   霍光拍拍梁赞的肩膀道:“那就努力,别等人家赤手空拳弄出偌大的一份家业来,那时候,你的话估计就全是放屁了。”   “那就想办法把我的官职再升升,要不然总是底气不足。”   “一年三迁,你还要怎样?”   梁赞正色道:“我觉得我可以胜任更加重要的职位,一介督邮也太寒酸了,好歹我也算是天子门生是不是?”   霍光冷笑道:“你就任督邮还是师傅动用了曹氏力量强行压下去的,跟你一起考试的人,好多人还在丞相府观政呢。别不满足。”   “我不是要官职,我就是觉得当督邮可惜了。”   这明显就是不愿交谈下去的征兆。   霍光挥挥手道:“不愿意跟我说话就明说,我走了。”   梁赞一把拉住霍光的袖子道:“我十天后成亲,你先把贺礼给我送过来,要知道,我现在身无分文,另外,你跟张安世他们说一声,该给的礼物不能轻了。”   霍光烦躁的甩开梁赞,眼看船头距离岸边还有一丈多宽,也不借助竹篙更没有让狗子靠岸,急不可耐一个纵跃就上了河岸,骑上拴在岸边的骏马,就狂奔而去。   狗子将小船靠了岸,钻进船舱对梁赞道:“家主要我告诉你,这次做的很好,不温不火,不招人瞩目,轻描淡写的就把事情办了,很好。家主还说,如果你真的与夏侯兰情投意合,就莫要辜负,天大的事情也不如你终身幸福重要。”   梁赞起身施礼道:“多谢师傅爱护,请转告师傅,夏侯兰是弟子的,夏侯氏也将是弟子的,而且,不会有什么意外。”   狗子笑了一下,朝梁赞拱拱手,也就上了岸,骑上马去追霍光了。   没了船夫,小船就随渭水顺流而下,此时的河道并不算安全,河岸边上的冰凌已经很厚实了,渭水中间的河水依旧奔腾不休。   梁赞将身子靠在船橹上,让船保持直行,手上戴着鹿皮手套,很暖和,一手抓着酒杯,一手抓着酒壶,一边行船一边饮酒,觉得畅快至极。   霍光骑着马停在岸边,眼看着梁赞的船顺流而下,而那个家伙居然得意洋洋的,就对身边的狗子道:“师傅又奖赏他了是不是?”   狗子笑道:“奖赏,惩处,是你的事情,家主不会一竿子通到底的,弟子把事情办得不错,勉励几句还是必须的。”   霍光冷哼一声道:“慈父败儿!”   狗子笑道:“有本事当着你师傅的面亲口说,在我这里说算怎么回事?”   “不行啊,师傅最近看我的眼神越来越不善,似乎很想抓我的把柄,所以要小心从事!”   霍光有些忧愁,别的地方来的压力,他总能找到办法消解,唯有师傅给的压力,他只能硬生生的承受。   狗子瞅着远去的梁赞悠悠的道:“我都在替家主发愁,你们几个没有一个让他省心的,整天有担不完的心。你们几个又没有一个好相与的,看看梁赞在夏侯氏干的事情就知道了。不但在谋算人家的家族,连人家的闺女都不放过,就不知道接下来的那几位耶耶,会干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情来。”   霍光大笑道:“这世间有了人才变得精彩,如果没有我们,你难道不觉得这个世界也太无聊了吗?” 第一一五章 心思总是不同的   第一支离开长安奔赴右北平的军队还是卫青的属下,此次作战,他们肩负的责任最重,人数也是最多的。   于是,第一支两万人的兵马由公孙敖率领,在一个寒冷的早晨离开了长安。   云琅在安排了三千民夫三百将士押运足够这支军队食用三个月的粮草先行出发之后,在公孙敖离开长安的同时,又派出了三千民夫随后离开,他们携带了同样数量地军粮跟物资。   大军出发的时候,没有传说中的锣鼓喧天,更没有多少慷慨激昂的宣誓活动,只有一眼望不到边的送别人群,大部分人都沉默无语,只有很少的一部分妇孺在嚎哭……   铠甲铿锵,刀枪如林,战旗飞扬,脚步如雷,他们将要用自己的脚步丈量长安到北海的遥远空间。   大军出征从来都不是惊天动地的,他们只会默默地出征,然后带着荣耀归来,最后重新变成农夫,变成工匠,变成各色各样的人。   云琅看到这一幕却总是心潮澎湃。   激动地不能自抑。   如果空间发生变化,将历史这本画卷缓缓地打开,这里的人就会知晓这支出征的大军是何等的强大。   “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   云琅喃喃自语,曹襄竖起耳朵听,然后就把这句话用他最大的声音吼叫了出来——“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   所有人都像看白痴一样的看着他,大军已经远去,将士们听不到这句话,在他身边的只有前来送行的官员。   这些人自然不会有多少激情的。   其中一个年轻的官员撇撇嘴小声的对同伴道:“不犯我大汉,老子都想把他灭族,这家伙这时候居然说这种大逆不道的话,真是没点志向,大汉的勋贵们已经老朽了,等我辈成长起来,再看看这天下到底如何为大汉色变。”   云琅忍不住回头朝那个年轻官员挑挑拇指,年轻官员嘿嘿一笑,就把身子缩到别人身后,看样子,这几句话就是专门说给云琅听的。   慷慨激昂的话就该得到应和,曹襄第一次借用云琅的名言却没有收到喝彩,这让他很是恼怒。   对云琅道:“刚才有个王八蛋在骂我是吗?”   云琅摇摇头道:“没有,可能是喝彩吧,你听错了。”   对于自家弟子,云琅一向都是很大度的,护犊子也是必然之事。   第一支大军离开了长安,战争的准备进程就进入了快车道,时隔一月,皇帝终于开始同意云琅的谏言了,所有的军事物资开始绵绵不绝的向边地运送。   他也终于想通了,不再怀疑自己的将领,不怕将领们拿到太多物资之后回头找他算账了。   这场战事对刘彻来说是一场豪赌,他赌大汉的军队对他是忠诚的,即便在将长安兵力抽走七成之后,这天下,也不会有反对他继续统治的人存在。   大军离开的时候,刘彻就站在城头,云琅一群人则站在城下,大军已经走得不见踪影了,皇帝依旧没有离开城头的意思,于是,送别依旧继续。   “这一次,我们能彻底的铲除掉匈奴这根毒刺么?”   刘彻前所未有的虚弱……   卫青拱手道:“尽全力,不留情!”   刘彻点点头道:“云琅以前跟朕说过一种‘落水狗’理论,朕觉得还有那么几分道理。既然要彻底的给大汉打出一个百年安稳,那就要把事情做的彻底一些,爱卿此次从马邑出兵,那么……这一路上,就不要留任何活口了。”   卫青躬身道:“末将领命!”   刘彻似乎放心了心头压着的石头,伸展一下腰身道:“这就好,这就好。”   卫青再次看了一眼已经消失在地平线上的大军道:“微臣但愿这是我大汉最后一次向域外派遣大军。”   刘彻笑了,挥挥手道:“这不是第一次,也将不是最后一次,刚才曹襄的呐喊声你听到了吗?虽然话里话外都冒着傻气,底气却是有的。犯我强汉者?朕要这天下不敢再有犯我大汉者。哼哼哼,犯我一次者——斩草除根!”   卫青脸色一变,连忙道:“草原上不仅仅全是匈奴人,如果陛下煎迫过甚,大汉国北疆将永无宁日。”   刘彻看了卫青一眼淡淡的道:“朕算是看清楚了,大汉富庶,北方的蛮族贫瘠,在我大汉兵锋最盛的时候,如果不能将蛮族的实力全力削弱,只要给他们修养生息的时间,又会出现一个新的匈奴。卫青,这就叫做得理不饶人!如果匈奴此刻比我大汉国强大,我想,匈奴单于也会这么想的。执行朕的旨意吧,你若不能,霍去病,云琅将会接替你做,他们似乎没有你这种奇怪的想法。”   卫青哑口无言,只好应命。   回家的途中,卫青一直不说话,同来送大军出征的长平公主低声问道:“夫君为何愁眉不展?难道大军出征有什么不妥之处?”   卫青摇摇头,沉吟片刻道:“陛下在害怕!”   “害怕?这怎么可能,匈奴人如今已经是日暮西山,不值得我大军全力一击,陛下为何会害怕?”   卫青喟叹一声道:“一支强大的军队,不仅仅能让敌人感到恐惧,也能让他的主人害怕。大汉军队经过这三年修整,早就非往日之军队了,以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形容我朝大军毫不为过。既然大军是无敌的,如果在征伐匈奴之后,却突然向陛下举起了剑,陛下也毫无胜算。”   长平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半晌才道:“不会的!不会的!”   卫青轻笑一声道:“我知道不会的,天下人都知道不会的,可是陛下想的总跟我们不太一样,他如果觉得有可能,就会担心,会害怕。就在刚才,陛下在城头对我下了密令,要我清理草原上的人呢,只要是大军所到之处,就不该有蛮族人。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将军队留在草原上,等他觉得自己还能彻底的掌握大军了,大军才能回来。陛下到底知不知道,他这样猜忌,对作战的将士们是何等的不公!”   长平倒吸了一口凉气道:“如此说来乌桓等族亦在大征之列?”   “陛下连鬼奴都不肯放过啊……从此之后,北地荒原明明什么都没有,我大汉的好儿郎却要前赴后继的在那里作战,牺牲,想想这些,我就……为一块没有人居住的荒原付出这么多,值得吗?”   卫青最终叹息一声,不再说话了,这一次他真的想彻底的闭上嘴巴,一言不发。   云琅从长安回到上林苑家中之后,终于可以松口气了,因为他的工作全部交给了霍光跟张安世。   狗一般忙碌的霍光每次看见师傅或者坐在红袖身边喝茶,或者在暖棚里听卓姬弹琴,他的心情就很不好,他甚至怀疑,师傅之所以把他们师兄弟教授的这么聪慧,很可能不是为了大汉百姓,而是为了自己好偷懒。   云音最近也见不到,听说被派去伺候何愁有了,那个老家伙终于在这个寒冷的冬天病倒了,裹着厚厚的棉被缩在床上,上气不接下气,看样子快要死了。   霍光每天都去看何愁有,可是呢,何愁有就是不肯咽下最后一口气。   在他的窗外,有一株大叶子梧桐树,树上的叶子早就被冬天的寒风凋落的差不多了,只有树梢位置还存在着几片树叶在顽强的长在上面。   何愁有每日里躺在床上,只要侧过头就能通过透气口看到那棵树,最近几天,他看树的次数越发的频繁了。   云氏有最好的医者,却弄不明白他到底生了什么病,光是觉得寒冷,却没有伤寒的所有症状。   霍光问过师傅,师傅告诉他,这是何愁有这人不想活了,简称活腻了,现在就一门心思的想死,好早日去陵卫大营里跟他昔日的同袍站在一起。   何愁有给自己设计的泥塑式样,霍光是看过的,华丽的不像话,将来制造这尊雕塑的时候至少用到黄金粉十斤,珍珠六百颗,宝石一斗,镔铁五十斤。   说实话,如果霍光有一个这样的泥塑外壳,也会期待死亡降临的。   何愁有已经三天水米未进了,身体衰弱的厉害,不论云琅如何告诉他,他没有病,只要肯吃饭,就能很快好起来。   何愁有却不这样认为,他认为自己要死了,即便是身体虚弱的厉害,还不断地警告云琅,一定要把他留下来的宝贝全部用在他的藏身的雕塑上。   人老了就会糊涂,云琅就把雕塑能用的珍宝都放在何愁有视线可及的地方,还特意给他增添了几块上好的昆仑玉。 第一一六章 坚持底线的人是痛苦的   哀莫过于心死。   何愁有就是活的不耐烦了,就是想死。   找不到任何活着的意义,每一天的日子就成了煎熬他的炼狱,不死待何?   一场大风吹过,树梢上的一片叶子被风摘走,何愁有就有些开心,又一个寒夜过后吗,树上的叶子又掉了两片,这让他的心极为宽慰。   又一个寒夜过后,何愁有虚弱的转过头去看那棵梧桐树,看了一眼之后,他以为自己眼花了,揉揉眼睛又看了一遍,确认自己没有出现幻觉,就愤怒的从床上爬起来,费力的从墙上抽出一把刀子,踉踉跄跄的推开守在他身边的云音,咆哮着冲出了房门。   门外一个人都没有,只有一棵春树正在努力的绽放着黄色的菊花。   满树的绿色叶片密密匝匝,牢牢地被细细的丝线绑在树枝上,莫说寒夜,就算是狂风都奈何不得这些丝绢制作的树叶。   就在树梢上,残存的那片树叶在风中岿然不动,何愁有丢了一颗石子上去,听见了一声敲击铜片的闷响,才发现,那片树叶早就被换成了铜片……   何愁有头上包着的白色头巾被寒风吹乱,胡乱的敲打着他的面庞,刀子无力地从手中滑落,好半天才抬起手指对惊慌的云音道:“去,给耶耶杀了霍光!”   霍光就趴在墙头上,眼看着何愁有在云音的伺候下喝了一碗加了人参的稀粥,这才飘然而去。   人想死就是一个执念,只要破坏了他的执念,一般都会忍辱偷生下去。   何愁有怎们能够例外呢?   谢宁的三个老婆,正在卖力的磨着麦子,云氏的大牲口也被皇帝征调去了边关,而冬日里溪水太小,每日里光是磨军粮都顾不过来,自家人食用的粮食只好靠人来推石磨。   当初谢宁把家小托付给云琅了,云琅也不在意,无论如何给这群人一口热饭吃就是了,云氏出的起这点钱粮。   没想到,谢宁什么都没说,他的老婆们却不肯接受云氏的馈赠。   女人们全部去了云氏的桑蚕作坊里做工,硬是不肯吃一口闲饭。   谢长川倒霉的事情,并非是云氏在推波助澜,之所以要对谢氏的管家灭口,不过是为了自保。   云琅并没有觉得自己有对不起谢长川的地方,是他想发财没有处理好自己的手尾,怨不得旁人。   当勋贵其实是一个高难度,高智商的活计,没有过人的智慧,没落不过是顷刻间的事情。   谢宁如今只想给儿子争取一个良家子的身份,至于他,就主动承担了一个犯官能承担的所有后果。   他想把所有的罪孽一人承担!   不过,好汉在那里都是好汉,送去边关的各色罪囚,犯官,赘婿中也不乏能人。   谢宁凭借自己强悍的武力,硬是在这些人中脱颖而出,成功的担任了阳关城的一个烽燧长。   在阳关城外,绵延百里之地,星罗棋布的安置着上百座烽燧,谢宁固守的烽燧,是最偏僻,最危险的一个。   云琅抖抖书信对霍光道:“谢宁在信里说,那里没有匈奴袭击的危险,却有来自野兽的威胁,没有立军功的机会。他不想老死烽燧上,就托我让他进入军中,充任罪囚前军,为大军踏平所有危险,唯有如此,他才有机会与匈奴人作战,立下足够多的军功,重整门楣。”   霍光笑道:“犯官的功劳能到手吗?弟子是说,他即便是立下了军功又如何,那些军功也是统军校尉的。良家子的军功没人敢侵吞,但是,他忘了他是罪囚吗?”   云琅道:“这就是他来信的目的所在。”   “师傅准备帮他么?”   云琅点点头道:“不是送他去敢死队,而是送他去另外一座更加危险的烽燧当烽燧长。”   霍光想了一下道:“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如果谢宁知晓了我们做的事情,后果难以预料,谢宁八成会成为您的仇人。”   云琅皱着眉头道:“难道说,我就应该把谢宁弄死在边关,然后再把他的妻妾儿子都弄死,才能高枕无忧?”   霍光一言不发……   云琅抬手在霍光的脖子上抽了一巴掌,霍光也不躲避,硬生生的挨了师傅一巴掌之后道:“按道理来说,应该这样做。”   云琅无声的笑了,坐在椅子上道:“谢宁本来就知道!”   霍光松了一口气道:“您告诉谢宁的?”   云琅点点头道:“是的,我告诉他的。”   “谢宁没有恨您?”   “没有,就说了一句知道了,然后就把妻儿托付给我了。”   霍光摩挲一下自己才长了一片绒毛的下巴道:“弟子怎么觉得这里面有兵法的意思在里面?”   云琅点点头道:“是啊,所以说,这世上没有傻子,尤其是到了生死关头,就会变得更加聪明,有一种大彻大悟的样子。”   “所以您宁愿提防谢宁,也不愿意用毒辣的手段以绝后患?”   云琅苦笑道:“做人的底线在哪搁着呢,我跨越不过这条线,我也希望你不要跨越这条线。”   霍光点点头算是答应了师傅的要求。   眼看着霍光离开,云琅忍不住长叹一声,今日要是不把话说清楚了,一旦被霍光察觉,后果很难说。   现在的霍光如同一头刚刚长大的狐狸,正在努力的开拓自己的安全生活区,为自己筑巢。   很多时候,都不是能用道理能说的通的。   这样的经历云琅也有过,刚刚从山里下来的时候,面对大千世界他一无所有,这时候的云琅心肠是最狠的,遇到猎夫是他平生第一次杀人。   即便是第一次杀人,他也没有任何的不适,还能把整个过程思虑的毫无破绽,最终一击杀之。   宋乔牵着云哲来到他身边,一边费力的从云哲身上扒衣服,一边高兴地埋怨道:“这孩子长得快,三月前才换的新衣服,现在就把他勒的跟蚕一样,您说,这孩子将来是不是能比您还高一些?”   云琅瞅瞅胖儿子,胖儿子也在看父亲,然后就把头扭过去了,这孩子还在记恨父亲昨晚打他的事情。   “您看看,这孩子生气的模样是不是跟您一模一样?”   宋乔努力的把儿子的脸扭过来吗,让他的父亲看。   云琅道:“不用你提醒我也知道这是我亲生的。”   宋乔推了云琅一把道:“怎么还跟自己的儿子置气呢?”   云琅摇头道:“没有,是因为别的事情。”   “谢宁家的事情?”   “咦?你现在有未卜先知之能了?”   宋乔指指桌案上的书信道:“去病家也接到了这样的信,还不止一封,这些信全是谢宁的扈从写的,谢宁的亲笔信又来了。”   说着话就从袖子里取出一封信放在云琅面前。   云琅看着信却没有拆开,抱起不再跟他发脾气的儿子淡淡的道:“就按照扈从信里说的帮他办事吧。”   宋乔犹豫一下,看着桌案上的信小声道:“你倒是看过之后再做决定吧?”   云琅摇摇头,把儿子架在脖子上道:“看了之后就会更加的迷惑,或许还会生出别的不好的心思来,不如直接帮他把事情办了来的省心。每个人啊,都会高估自己的意志力,只有面对绝境的时候才会知道什么才是困难。谢宁心高气傲,如果不是沦落到了绝境,决计不会这样做的,看样子,他在阳关的日子过得很难。”   宋乔见丈夫架着儿子出去看麻雀了,就收起那封信来到前院找霍光。   听完师娘的吩咐之后,霍光淡淡的对宋乔道:“师傅这是在努力的把谢宁往好里想!”   宋乔皱眉道:“如此,这件事该不该办?”   霍光将那封信放在蜡烛上烧掉了,等这封信成了纸灰,才慢慢的道:“当然要帮,否则师傅的坚持就成了无用功。”   宋乔弄不明白这师徒两个到底怎么了,见霍光一张脸板的紧紧的,就笑道:“你害得何公公多挨了几天的饿,这几天可不要往后山跑了。何公公跟云音两个正商量怎么扒你的皮呢。” 第一一七章 毛辣子   给何师傅出气成了云音最近的大烦恼。   一个走路颤巍巍随时就有一口气上不来的老人家,拉着云音的手,要求她帮自己找回一个公道,仅仅是浑浊的眼睛,无力地双手,就让云音的心都要碎了。   “唉,你帮不了我,你也不是霍光那个孽徒的对手,可恨啊,老夫如今年迈,却遭此羞辱,真是报应啊!”   云音帮老家伙擦拭一下眼角的眼屎,为难的道:“霍光也是在帮您啊,您就不要生气了。”   “帮?那个要他帮了?老夫无儿无女,活着还有个什么劲?就你一个就你一个贴心的孩子,却不是那个孽徒的对手。”   说着话,何愁有又无奈的朝窗外的那颗春树看了一眼,偷偷看了云音一眼,绝望的哀叹一声。   梧桐树上长着金丝皇菊,怎么看怎么像是在讽刺他,这口气无论如何都咽不下去。   云音揉捏着裙子为难的道:“我真的打不过小光。”   何愁有挤出一丝笑容道:“傻孩子,击败一个人的手段多得是,不一定要靠武力,如果武力才是决定胜负的先决条件,傻孩子,项羽早就夺得天下了。”   “可是,我没有小光聪明!”   “这不要紧,问题是他喜欢你对吧?”   “嗯。”云音羞臊的低下了头,一张俏脸一瞬间就成了大红布。   “嘿嘿嘿……这就足够了,我听说你二娘手头有一种药……”   云音来到苏稚药房的时候,一瞬间她就迷糊了,二娘的药房非常的大,装药的架子直抵屋顶,蜂巢一般的架子上,装满了各色药物,浓郁的药味,几乎让云音窒息。   家里都是医者,云音却一点都不喜欢药味,取出手帕绑住口鼻按照何公公说的药名一格格的找。   找了一炷香的功夫,云音就想放弃了,这里的药材实在是太多,如果一格格的找,估计要找到天亮才成。   门外传来二娘尖利的声音,云音连忙找了一个角落藏了起来。   云氏的药房就是她的禁足之地,很久以前,耶耶就说过,在她们学会配药之前,不允许踏进此地一步。   “一个个都是猪脑子,药方的配伍讲究四平八正,汤头歌没有背过么?大寒之物配伍发物,你们跟那个病患有仇是不是?毒死他还用不着这些珍贵药材,一丁点夹竹桃汁液就能达到目的!”   苏稚叫嚷着从门外走进来,随意的扫了一遍药架就皱起了眉头。   回头对跟随她进来的学徒怒道:“今天是谁整理的药房?”   一个眉目青涩的少年战战兢兢的站出来道:“是弟子整理的。”   苏稚从地上捡起一块黄连塞进少年的嘴里,恼怒的道:“慢慢含化它,云氏的每一片药材都是真材实料的,容不得浪费!”   嘴里含着黄连,少年的眼睛都要凸出来了,其余,有志于医者的少年少女们顿时噤若寒蝉。   云氏的细君平日里是一个很温和的人……可是,当她从云氏细君变身太常治下的御医之后,整个人就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这些被太常府派遣来学习医道的少年人,最害怕跟在苏稚身边学习,她比别的男御医更加的难以伺候。   苏稚看了一眼被黄连苦的脸都变形的少年道:“吐出来吧,黄连有微毒,自己去拿两条甘草含服,中和一下。   你们哪,别觉得本官苛刻,要知道你们将来都会成为御医,而御医这个活计并不好做。   侍直、进御、扈从、奉差、储药、祭先医、诊视狱囚、施药这八项就是御医的全部职责。   那有一个是可以松懈的,事关皇家安危,莫要说出错,一旦有了失误,掉脑袋毫不稀奇。   本官辛辛苦苦的将医术教授于你们,没打算让你们年纪轻轻就丢掉性命,还指望你们能将我璇玑城医术发扬光大,悬壶济世呢。   一个个都是家里有门道才能进入太医署的,别觉得进入了太医署就有可能成为天子近臣。   这里面的门道你们应该很清楚,无论如何莫要出错!   我们出不起错!”   一干弟子纷纷拱手领命,搬出梯子按照苏稚喊出的药物名称,迅速的抓药称量,一时间乱糟糟的。   云音小心的把身子藏好,不过,她总觉得二娘已经发现她的存在了,因为,二娘不止一次的冲着她藏身的地方冷笑了几声。   云音自觉藏得还算是安稳,不明白二娘这个从未练过武的人是如何发现她的。   云氏的人很聪明,所以,云音觉得二娘是在诈她,就越发的小心了,甚至屏住了呼吸。   苏稚检查过学徒们抓的药,又训斥了两个抓错药的家伙,直到他们完全掌握了这道药方的配伍,才准许他们离开。   瞅着学生们如蒙大赦一般的离开,苏稚就笑着朝云音藏身的地方道:“出来吧,怎么想起到药房来玩,被你耶耶抓住,一顿家法是免不了的。”   云音不情愿的从药架上面跳下来,鼓着嘴巴挽着苏稚的手臂道:“您是怎么发现我的?”   苏稚抱着云音深深地嗅了一口,然后宠溺的在云音的额头上点了一下道:“你母亲恨不得把你每天泡在香料里,配方又是二娘我给的,一个香喷喷的女子出现在药房里,你二娘我怎么可能会不知道?说吧,来药房找什么?”   “毛辣子。”   “什么?你要这东西做什么?准备害谁?”   “啊?害谁?”   “对啊,毛辣子是一种绿色的毛毛虫,绒毛沾在人体上就会痛痒难当,伤口处如同火灼伤一般。这东西以前没人在意,是你父亲跟何公公打赌的时候弄来的,你武功盖世的何公公,就沾了一下,两天一夜之后疼痛才稍有减少,是你耶耶准备拿来坑人的,你要它做什么?”   云音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道:“何公公要。”   苏稚脑子稍微一转,就知道何愁有想要干什么了,想起丈夫最近为霍光发愁的事情。   就嘿嘿笑着从药架左边高处抽出来一个药匣子,小心的从药匣子里取出一个不大的玉盒,放在云音面前。   仅仅看了一眼这东西,云音浑身就起了鸡皮疙瘩,抱着双臂移开视线道:“好恶心啊。”   “毛毛虫啊,怎么会不恶心?还好,这是干品,如果是活的,更加恶心,你耶耶总喜欢收集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云音连忙问道:“您说这东西触碰了皮肤之后会发痒?”   苏稚笑道:“绝对的,会痒好几天,不过呢,痒过之后就会复原,什么后遗症都没有。”   云音狐疑的瞅着苏稚道:“真的?”   苏稚笑嘻嘻的道:“绝对是真的。”   云音拿着玉盒走了,苏稚就一个人留在药房里用木胶配药,她觉得一会霍光可能会用的上。   “这东西沾在身上会痒,还会痛?”   霍光跟云音两个沾在桌案前边,仔细的端详着里面那些小小的动物尸体。   “二娘说的,就该是真的。”   “何师傅真的准备让你把这东西倒进我的脖领子里?”   “是啊,还让我多放几条。”   “老家伙好狠的心……”   “嘻嘻嘻……”   “这东西我留着,是个好东西,不过呢,先在金日磾身上试验一下,看看效果。”   “不成的,你不能拿这东西去害人,还是丢火盆里烧掉比较好。”   “放心,二师娘既然敢把这东西交给你来害我,就说明这东西害不死人的,等我看过效果之后,再看能不能利用一下。对了,你赶紧去何师傅那里,我总觉得师傅最近看我的眼神不太对,毛病很可能就出在我们两个太亲密上。也不知道师傅是怎么想的,把我看得跟梁赞那个无耻之徒一样!”   云音从小就拿霍光一点办法都没有,见霍光坚持这样做,再三嘱咐霍光不要拿去害人,却被霍光推出房间,一个人待在里面不知道在干什么。 第一一八章 转嫁痛苦   金日磾最近很怕见到云琅。   在一个月前,云琅曾经邀请他随大军征伐匈奴,金日磾拒绝了。   “一个民族由盛而衰是一个正常的变化,在神的眼中,只不过是一群蚂蚁被另外一群蚂蚁打败罢了。   在圣人眼中,这是无可逃避的社会规律,堕落的,落后的种族总会被那些更加勤劳,更加先进的种族所替代。   在我的眼中,你如果能亲眼目睹自己昔日的族群灭亡,将有利于你建立一个新的是非观与世界观。   只有跳出红尘,才能看清楚这个世界,从表像直指灵魂,你不能一直活在回忆跟痛苦中。   大丈夫当有决断,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大汉与匈奴你只能选择一个,没可能一边享受大汉国繁荣的成果,一边又为自己昔日的族群消亡而伤感。   这样做是不对,你要有所选择!”   云琅那一天对他说的话再一次在金日磾耳边响起,记忆非常的清晰,金日磾连云琅那一天对他说这些话的表情都记忆犹新。   淡淡的有些疏离,也有一些遗憾跟恨铁不成钢。   走在云氏富丽堂皇的庭院里,金日磾如同一具行尸走肉,今日,他必须对云琅的问话有一个明确而彻底的交代。   云音匆匆的自霍光的房间里跑出来,面孔绯红,见了金日磾立刻绕道而走。   突如其来的场景,让金日磾的心神有了一丝松动,暂时放下了心头的苦恼,转而研究起云音跟霍光之间的关系来。   瞅着云音还没有长成的瘦峭身体,金日磾忍不住撇撇嘴,觉得霍光很不讲究,云音毕竟太小了,霍光表面上是一个正人君子,没想到也会在背地里干出禽兽行径。   云氏偌大的书房里跟往常一样空旷,这里的藏书之丰富,整个关中也没有几家能够比拟的。   身为印书作坊的股东,云氏藏书堪比皇宫,甚至比太学藏书楼还要丰富一些。   汗牛充栋早就成了一个大笑话,在纸张的时代里,学问在体积上被极大的压缩了。   不论是造纸,还是印刷,都对学问的传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云氏书房这样的环境,莫说匈奴,就连关中也不多见。   金日磾将十天前借走的《管子》小心的放在书架上,这本书原本就是稷下学宫记录的,里面全是管仲的言行与做事方法。   云琅说管仲是这个时代中思想最活泛的人,更是“法家之先驱”对此人极为推崇。   所以,金日磾就想从这本书里找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可惜,一无所获。   真的如同云琅所说的那样,想从古圣人的记录中寻找符合自己行径的言论,就像屠夫想用一块猪肉来还原整头猪那么艰难。   “不要相信管仲这个人,自他让齐国富强起来之后,整整四百年,看似强大的齐国却再无作为。一个国家如果只追求享乐,不再励精图治,就像人没有了脊梁骨,做什么事情都不会成功。”   金日磾不用回头,就知道来的是谁,凡事都跟别人拧着来的人,只有那个龌龊的霍光。   “咦,金玉良言你居然都听不见去,是不是看不起我啊?”   霍光极具进攻性的语言再一次落进金日磾的耳中。   “我打不过你,所以,你说什么都是正确的。”   金日磾背对着霍光冷冷的道。   “你是用屁股来赞同我的话么?”   “噗……”   金日磾用一股恶臭回答了霍光。   霍光愣了一下,金日磾已经从敞开的窗户里纵身飞了出去,他知道,霍光一定会恼羞成怒的。   很奇怪,霍光并没有追出来,素有洁癖的他来到了门口,安静的呼吸着新鲜空气,颇为玩味的看着金日磾。   金日磾站稳之后看着霍光道:“我不怕你!”   霍光笑道:“你说这句话的时候其实已经在害怕了。”   “你就是想找机会再次殴打我一顿。”   霍光摇摇头道:“没有,我一般不打人,除非有合适的理由!”   金日磾小心的看着蠢蠢欲动的霍光道:“你今天有理由么?”   霍光点点头道:“正好有!”   霍光话音刚落,金日磾就率先用重拳捣向霍光。霍光的拳法很是缺德,一旦让他率先出手,别人就只能被动的防御,直到被霍光击倒,上一次就是吃了这样的亏,金日磾自然要先发制人,不给霍光喘息的机会。   两只拳头碰撞的时候,金日磾赫然发现霍光手上戴着一只鹿皮手套。   担心其中有诈,金日磾错过了与霍光拳头相撞的想法,闪身躲开霍光的拳头,两人擦身而过。   “你手套里是不是有铁刺?”金日磾站稳身形之后就用看狗屎一样的眼神看着霍光。   霍光摇头道:“我的手套里绝对没有铁刺!”   此时的金日磾似乎对霍光认识颇深,见霍光冲过来了,就跟他乒乒乓乓的打的极为热闹,无论如何,却把十二分精神放在霍光戴着鹿皮手套的右手上。   在发觉霍光的拳头很重,自己且有些抵挡不住,金日磾果断的拔腿就跑。   霍光一时追不上他,只好恼怒的脱下手套朝金日磾丢了过去,霍光丢的很准,手套砸在金日磾的脖子上,就无力地掉了下来。   正在奔跑的金日磾却感觉自己的脖子像是被火烧了一下,用手摸了一下,却什么都没有发现,恨恨的停下脚步冲着霍光道:“暗箭伤人算什么好汉。”   霍光疑惑的道:“就因为我用手套砸了你一下?”   金日磾捂着剧痛的脖子冲着霍光怒吼道:“你的手套上有毒!”   “有毒?”霍光疑惑的捡起掉在地上的手套,左右看看没发现任何不妥。   金日磾大怒,冲过来不顾危险地将手套在霍光的脖子上摩擦了一下。   霍光岿然不动,依旧用疑惑的目光看着金日磾。   “你不痛?”   霍光冷笑道:“某家皮糙肉厚,不像你这种娇生惯养的废物,被手套砸一下就叫苦连天。咦?你不会去找我师傅哭诉吧?”   金日磾强忍着脖子后面的不适,蹲下身子在手套掉地的地方仔细检查,他相信,毛病一定出在这只手套上。   最终,金日磾什么都没有发现,见霍光重新戴上了手套,就对霍光道:“我病了。”   霍光点点头道:“可能是你刚才逃跑的太迅速,扭伤了吧?今天何师傅在,这种伤势正好找他看看。放心,我不会对一个病人下手!”   霍光检查了一下金日磾的脖子,对他道:“你脖子就是有些发烫,还有些红,没有别的外伤。”   随着霍光的手指从脖子上划过,金日磾觉得霍光的手指就像铁锉刀一般从他的脖子上划过,痛不可当,忍不住惨叫一声。   霍光见金日磾确实病情严重,就从水里捞起一块碎冰按在他的脖子上,然后单手搀扶起金日磾快速的向后山跑去。   有了冰块,金日磾就觉得没那么难受了,随着霍光一起狂奔,想要早日解除痛苦。   从前院到后山,也就一炷香的功夫,霍光眼看着金日磾的脖子由红转而出现了好几个薄薄的黄色的水泡,不由得暗自心惊。   他万万没有想到毛辣子的毒性居然会如此的猛烈!   也有些后怕,如果不是云音更加的偏向他,此时金日磾的现状就是他可能的将来。   来到何愁有的山居前边,童仆自然告诉金日磾何师傅正在睡觉不容打扰。   很奇怪,原本惨叫不休的金日磾到了何愁有的门外,却倔强的咬着牙,一声不吭。   霍光关心的道:“都是一家人,如果叫唤能让你舒服一些,还是叫出来,早点把何师傅吵醒,也好给你看病。”   金日磾颤抖着摇摇头道:“不叫唤,你刚才看着我叫唤似乎很高兴,耶耶就不让你快活!”   霍光平和的笑容没有了,愤怒的举起了拳头,他觉得自己今天很有把握让金日磾投降。   何愁有靠在一个软枕上,云音正一勺子一勺子喂何愁有喝粥,听着外边的惨号声道:“霍光?听声音不像,丫头啊,你真的把毛辣子倒进霍光的衣领里去了?”   云音摇头道:“没有,我也不敢,就是把毛辣子藏在小光衣领上了,他每天都要换好几遍衣衫,一定会中招的。您说,他是不是来找算账的,毕竟,小光的衣箱只有我能动。”   何愁有点点头道:“那就该是霍光这个小混蛋,放心,他还不敢进来。”   惨叫声非常的短促,就那么几声,然后就迅速的远遁了。   何愁有喝完了一碗药粥,叹口气道:“霍光太聪慧了,从小到大没有受过任何挫折,我担心这孩子将来会得意忘形,这才借你的手让他痛苦一下,只有记得这种痛苦,这孩子做起事情来才会更加的谨慎。”   云音用怀疑的目光看着何愁有光光的后脑勺,撇撇嘴,她才不相信何师傅刚才说的话呢,一个字都不信!   苏稚解开金日磾的外衣,瞅了一眼金日磾的脖子跟后背,就恼怒的看了霍光一眼。   二话不说,就用熬好的温热木胶敷在金日磾脖子跟后背红肿的地方,然后刺啦一声,又把木胶给撕了下来。   很怪,手指触摸都会让金日磾痛苦不堪,此时,用力的撕扯木胶却让金日磾倍感舒泰。   三次之后,那种针刺一般的痛苦消失了,代之而起的是皮肤撕裂一般的痛楚。   这对金日磾来说,是一种可以接受的痛苦。 第一一九章 少年人的坚持   听完霍光的叙述之后,云琅长叹一声道:“你不能总是靠聪慧跟幸运来混日子啊。”   霍光微笑着关好门窗,最后来到师傅面前道:“想让我吃亏长见识,先要比我聪慧,比我有见识才成。明明可以依仗智慧避开的麻烦跟痛苦,弟子如果梗着脖子硬上,您又会骂我愚蠢的。”   云琅发现自己似乎无话可说。   智慧这东西其实是一种很邪恶的东西,智慧太高的人看天下所有不如他的人就像是看傻子。   一种智慧绝伦的人会化身为圣人,努力的让那些不如他聪慧的人变得跟他一样聪慧,这中间最有代表性的人物就是——孔丘。   另外一种智慧绝伦的人,就没有这样的想法,他们会竭尽全力的用自己的智慧去迷惑更多的人,让这些人成为他思想的奴隶,最终随着他的指挥棒乱转。   毫无疑问,霍光就是第二种人,现如今,大部分人在霍光眼中都是那种呆呆的泥雕木塑。   面对这种东西,他没有耐心来好好地对待这些人,不是他不想好好地对待世人,而是他认为没有必要。   经历的事情多了之后,人的心就会变冷,变硬,一般的情绪对他来说没有什么影响,所以说,聪明人其实都是孤独的,孤僻的,甚至是邪恶的。   霍光自己的是非观已经形成,云琅想要改变他,基本上没有什么可能了。   现在,唯一能让霍光再有一些进益的是生活本身。   “陛下的旨意已经下来了,我们是最后一支离开长安的军队,也是陛下重点控制的目标。”   云琅与霍光在后宅的园子里漫步的时候,云琅终于说出了心中的忧愁。   霍光似乎不是很在意,将手插进袖子里淡淡的道:“陛下制衡的策略而已。之所以这样做,是陛下睿智的表现。为了方便大军作战,不好把大军管束的太死,又不能不防,所以,我们这支管理大军粮秣供应的军队,自然就成了重中之重,就是不知道陛下将会如何控制我们。”   云琅俯身从温暖的菜园子里摘了一个拳头大小的香瓜放在霍光怀里,自己又摘了一颗,用袖子擦拭一下,就狠狠地咬了一口。   霍光问他的话,他也不清楚,直到现在,卫将军属下的高级军官中,只有曹襄这个副将是明确的,长史,参军,至今还是空缺。   霍光咬了一口甘甜的脆瓜,嚼了几下淡然的道:“不管来的人是谁,总要保证大军粮秣供应充足的。这是大趋势,我不认为来的人有胆子破坏大军的结构,跟军事进程。只要这些不受影响,师傅给他一定的尊重即可,不必在意他的存在,您以前就是这样做的,现在还这样做不就成了么?”   云琅吃着脆瓜,没有回答霍光,稍停片刻又问道:“褚狼那里有什么新的消息?”   霍光道:“没有任何蛛丝马迹,刘陵的属下似乎销声匿迹了。”   云琅喟叹一声道:“这不是一个好消息,以刘陵对皇帝的认知,她不会想不到皇帝现在要干什么。   每次大战之前,应该是细作最活跃的时候,他们自上一次爆发之后就再无消息。   我们现在对匈奴人没有任何认知,只知道他们在还在北海,在我们从未踏足过的土地上。   这一次远征,与其说是在作战,不如说是在探险。   据我所知,当作战跟探险合二为一的时候,运气才是决定胜负的关键因素。   在这方面,我们的经验要丰富一些,应该作为前驱为大军探路的,没想到陛下却一定要我压阵。”   霍光笑道:“师傅太急躁了。”   云琅愣了一下,摇头笑了一下,正如霍光所说的那样,自己太着急了。   对于未知谁都会迷茫,云琅尤其如此,这段故事历史书上没有,司马迁写的历史书上,此时的匈奴依旧强大,大汉朝依旧没有形成对匈奴压倒性的优势。   云琅很确定,这段历史的改变跟他有关。   因此,一个本来知道大汉朝发展方向的人,突然被自己制造的世界蒙蔽了,这是一个可怕的危机。   矛盾中求发展是一个精细活计,一般人没有这个能力,云琅考虑衡量了良久之后发现,自己也没有这样的能力。   霍光倒是雄心勃勃,这或许说,不知道未来的人才能创造真正的历史。   锋芒毕露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是一个好的习惯,云琅就带着霍光去见家中的供奉,比如,司马迁,比如东方朔!   司马迁已经做好了远行的准备。   云琅见到司马迁的时候他正在准备新的稿纸,细细的麻线将白纸订成本子,整个过程他做的很是仔细,还用两片薄薄的木板将本子夹住。   本子很厚,看样子他准备记录的东西应该有很多。   见云琅师徒进来了,就把放下本子道:“要出发了吗?”   霍光笑道:“您好像很兴奋。”   司马迁道:“该是浓墨重彩的一笔,一定要仔细,一定要亲身经历,一定要告知后人,我大汉是如何将匈奴灭杀的。”   “匈奴人不是一根根木头桩子,专门在北海等我们去杀死他们,他们会逃跑的。”   霍光又道。   司马迁就拿起本子继续用锥子扎眼,淡淡的道:“跑到哪里,我们就追杀到那里,反正,匈奴人是一定要灭掉的。”   云琅笑了一下道:“哪来的执念啊,如此的痛恨匈奴人?”   司马迁抬头看看云琅道:“饿狼还是杀死剥皮之后,我才能舒心一些。”   云琅道:“你可以慢慢的做准备,卫将军所属是最后一支离开长安的军队。”   司马迁笑道:“看来,陛下还是最不放心你。”   “怎么说?”   “还怎么呢?你最后一个带着最弱的一支军队离开长安,就已经很说明问题了。你西北理工的学问过于具有侵略性了,缓缓吧,事情一件件做最好,别想着一口吃成胖子。”   霍光哈哈笑道:“我西北理工人畜无害。”   司马迁冷笑一声道:“就你做事的法子来看,你也敢说自己人畜无害?小子,告诉你,人家真正厉害的人看起来都像是一个傻子,只有这种人才能笑道最后。像你一样看起来就是精明人,不管谁对你都会留一个心眼的,你师傅也是如此,过于聪慧了,就没人有把握驾驭你,也就没有信任感了。藏拙,你这么聪明的人难道就不会吗?”   云琅很是安静,就在一边看着司马迁教训霍光,一个人有这样的看法,可能会有误区,很多人这样看的时候,一定是很有道理的。   霍光回头看看师傅,见他陷入了沉思,没有帮自己的意思,就正色对司马迁道:“我现在装傻,似乎晚了一点。”   司马迁指指趴在窗口看他订本子的东方朔道:“这种事你该问东方朔那个聪明人,他现在已经成功的让所有人认为他已经变成傻子了,是一个有经验的人。”   东方朔无声的笑了一下,捋着颌下漂亮的山羊胡须道:“傻子当道的世界里,装什么聪明人啊。你看看我这些年一直在假扮傻子,官职也升了,俸禄也变多了,陛下看我的眼神也终于温和了。降低自己的智慧跟人相处其实很有意思,小子,你还要慢慢的学。”   霍光看看师傅毫无表情的脸,烦躁的来回踱步,过了片刻才指着东方朔道:“我不是缩头乌龟,也假扮不了乌龟,我不喜欢别人吧唾沫吐到我的脸上。更不喜欢被人虐待。你对我好,我会记住,你对我不好,我会加倍偿还,小爷来着世界上是准备痛快过一生的,没打算委委屈屈的过一辈子。就算是会被人算计,会被人压迫,会被人打击,小爷就是小爷,就算是万马分尸我也不后悔!” 第一二零章 愁绪万里云   云琅宠溺的看着霍光怒气冲冲的离去,对司马迁道:“你这个专门掏古人尸骨的貔貅,那里知晓少年人的心思?”   司马迁冷笑一声道:“某家当年热血初起之时,曾经用一双脚踏遍楚地,一柄剑染血无数,一路在遭遇的盗匪恶徒数不胜数,历经九死一生,这才整理完毕了《楚地论》,做学问如同做人,来不得半点取巧。你刚才不也是在为弟子的将来忧虑吗?现在,又说这样的话,为人真是毫无原则。”   趴在窗户上的东方朔也懒懒的道:“他这人其实根本就没有立身的根本,说他是墙头草,他还有点风骨,说他是一棵青松,他又柔软的可以拧成麻花。拎起来是一串,丢下去是一摊,谁也别想给他塑造出一个固定的模样来。他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倒是想把徒弟弄得有点人样,就像那些狐仙鬼怪一样,你以为披上一张人皮就能成人了?你云氏满门狐狸精,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现在想着要藏拙,晚了。”   能得到这两个人的肯定,云琅多少有些小得意,他的思绪不由自主的飘飞到了久远的将来。   至于,司马迁跟东方朔两个人,就像两只大嘴乌鸦,正在张大了嘴巴呱呱的叫。   人的世界,与野兽的世界差别不大,人性与兽性有很多的相同点,只不过一个人后天衍生的,一个是先天形成的。   用人性来掩盖兽性,就是孔夫子以前在做的事情。   霍光兽性的一面在本身过人的智慧催生下,显得更加明显而已,这是因为他发现,兽性比人性更加好用,办事更加的方便,更容易达到目的。   能给自己设置心理障碍的只有人,这是一个更高的人性阶段,霍光还是需要学习,毕竟,他是云琅自己催生出来的一个怪胎。   金日磾又被霍光打的哇哇叫……   张安世鼻青脸肿的在一边为大师兄呐喊助威……   金日磾只要有机会就不顾霍光落在他身上的拳头,也要把拳头砸在张安世的身上。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金日磾被霍光打的动弹不得,而张安世则被金日磾打的惨叫连天。   “有本事就把耶耶打死,只要打不死,我就把张安世打个半死,你打我多少下,我就还张安世多少下。”   躺在地上动弹不得的金日磾嘴巴一如既往地强硬,原本总喜欢痛打落水狗的张安世只敢捂着被打的凄惨无比的脸嗷嗷叫,却不敢再动金日磾一下。   张安世听了金日磾的话,心中苦涩至极,金日磾不怕挨打他是知道的,这个皮糙肉厚的匈奴人,曾经在决斗场快被人打死了,也能顽强的活过来,这样的经历不是每个人都有的。   他绝对相信金日磾的话,他这样说,就一定会这样做,绝对不会打半点折扣。   自觉生命珍贵的张安世没有跟金日磾同归于尽的打算,西北理工学生上的第一课就是要懂得珍惜生命。   这个教条是云琅亲自传给霍光,张安世以及其他弟子的,就是要告诉他们,只有留下有用之身,才有否极泰来的机会。   屈辱只是一时的,而世人多健忘……   “大师兄,不要再打了。”   霍光收回捶向金日磾嘴巴的手,看着张安世道:“你这是被他打怕了吧?”   张安世连忙道:“那里,那里,我只是不愿意跟他同归于尽,他已经很惨了,您要是继续打,会打死他的。”   霍光愤愤的收回拳头对张安世道:“平日里要你多练习一下武技,就跟要你的命一样。这件事我不管了,你自己解决。”   霍光一腔的怒火全部倾泻在金日磾的头上了,自觉舒坦了不少,见云音在远处朝他招手,就匆匆的走了。   金日磾抬起脖子瞅瞅远处的云音对张安世道:“你师兄其实就是一个畜生你知道吗?”   张安世苦笑道:“你这张嘴但凡是能遮拦一些,你也不至于被他天天揍。”   金日磾艰难的冲着张安世笑了一下道:“你不会真的认为你大师兄如此虐待我没有一点其它原因吧?”   张安世立刻道:“我当然知道,他就想把你打服气,说真的,除过你,我没见过大师兄殴打任何人。”   “那是因为别人不值得他动手!”   张安世瞅瞅金日磾烂糟糟的脸犹豫了一下,还是小心地问道:“你被我师兄打出高人一等的感觉了是不是?”   金日磾愣了一下,缓缓的点头道:“我应该记仇的。”   说完就抬起头,却发现张安世已经躲在大柳树后面,警惕的看着他。   云音站在高高的阁楼上,不断地摇晃一块翠绿色的手帕,霍光胸中残存的最后一丝不快之意也就烟消云散了。   跟师傅亲昵一下,会被坑。   跟师娘亲昵一下,也会被坑。   何愁有现如今只想看着他倒霉。   至于张安世以及家里的那一群小崽子,霍光看着就来气……   现如今,只有云音跟金日磾才能让他觉得神清气爽。   “快上来!”云音低声叫了一声。   霍光立刻就跑了两步,踩着青砖砌造的围墙斜着上了围墙,跳起来攀着屋檐的承尘荡两下就跃进了阁楼。   “我把毛辣子全部给你偷来了……”   云音兴奋地打开一个木盒,里面全是毛辣子的干品。   霍光苦笑一声,将盒子盖好,坐在地板上,一瞬间觉得无话可说。   “怎么了?你前天还说这东西好用来着。”   霍光双手用力的揉搓一下面颊道:“师傅不喜欢我用这些东西,司马师傅,东方师傅也觉得我不该用这东西。”   云音靠着霍光的后背也坐了下来,低声道:“你马上就要跟着耶耶北征了,我就是想给你多弄一些保命的东西。”   霍光用后脑勺磕一下云音的后脑勺道:“我知道,现在,只有你担心我的安危。师傅只是一味的要求我光大西北理工,大哥一味地希望我能在这次北征中杀死匈奴人,更多的人希望我能够通过北征建功立业。阿音,我有时候觉得很累。”   “累了,就大睡一场,耶耶要是催促你干活,我就去大哭!只要我哭了,耶耶什么条件都会答应。”   霍光张嘴笑了一下,师傅如果这么容易改变初衷,也不会被人称之为狐狸了。   “你什么时候走?”   “向阳坡上开始泛绿芽的时候就要走。”   “我会天天看的。”   “你盼着我离开?”   “不,我想给南山坡上浇开水……”   云琅静静的躺在软榻上,手里把玩着一串黄花梨木珠子,这串珠子被他揉捏的明光锃亮,隐隐有玉石的模样。   苏稚靠在他的身上瞅着两个孩子呼呼大睡。   “别说我没告诉你,你闺女正跟霍光躲在阁楼里呢。”   卓姬匆匆的走进来,见云琅跟苏稚之间很是黏糊,就毫不犹豫的把闺女给出卖了。   云琅笑了一下道:“都是好孩子,不会出事,我们管的越是紧,他们就越是有独处的乐趣。你要是不在乎了,他们也就觉得无趣。马上就要离开长安了,这一去不知道会多久,以陛下的脾气来看,这一次的目标不仅仅是消灭匈奴,会耽搁很长时间的。”   卓姬听丈夫这样说,也觉得很无趣,就靠着苏稚坐了下来,一屁股顶走了苏稚,不等苏稚发怒,就连忙道:“这一次出去不止一年呢,就你一个人陪着夫君,将来有的是时间在一起,不如把现在的机会给我。姐姐年纪大了,等夫君回来的时候,如果我变成了鸡皮鹤发的老妪,想要跟你争宠也没机会了。” 第一二一章 女大不中留   元狩四年的春节来的格外的晚。   不是因为急切过新年,才觉得晚,而是大汉的皇帝刘彻,将春节整整延后了两个月。   以前的时候啊,按照始皇帝定下的规矩,大家十月份就开始过春节了。   大汉皇帝刘彻认为,天下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汉家雄风已经盖压天下,旧有的规矩需要用新的规矩来替代。   于是,落下闳、邓平这两个奸臣就按照皇帝的指示重新制订了《太初历》,于是,孟春正月为岁首这个习惯就流传了两千多年。   春节不下雪,总觉得没有什么过节的气氛,好在,在年三十的那天,一场小雪如约而至。   白雪遮盖了群山,遮盖了大地,也自然遮盖了很多垃圾。   南山坡上依旧漆黑一片,即便是下雪也没有办法遮盖那里的模样,满目疮痍不是这点白雪就能遮盖的。   云氏的大女不知道发了什么疯,一把火就把南山坡上的草木烧的一干二净,听说,她还动用了好几百家丁,用滚开的水,把南山坡细细的浇灌了一遍。   富贵县官员找上门来的时候,被愤怒的云氏谒者平颂挥舞大棒追赶了足足两里地。   还亲口告诉富贵县的官员,想要捉拿放火烧山者,找他就好,敢牵涉到大女,他就带着家丁将富贵县的县衙也一起烧掉。   这是云氏难得的硬气时刻。   很奇怪,向来平易近人的云氏此次难得的开始不讲理了。   而且是从上到下没有一个讲理的。   云琅刚开始知道这件事之后,抱着哭泣的闺女长叹一声。   霍光知道这件事之后,把自己一个人锁在云氏的宝库里待了整整一夜,出来之后,就变成了一个温润的君子,再无虎视鹰扬的模样。   刘彻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无声的大笑了良久,然后就告诉那些弹劾云氏的御史,此事作罢。   “只不过烧了一片荒地而已,这也人还没完没了了。”   阿娇见皇帝心情不错,送上奶酪的同时,就嘀咕了一句。   刘彻不喜欢奶酪的奶腥气,架不住阿娇硬是要他吃,也就皱着眉头吃了一块。   擦干净嘴巴之后道:“不是南山坡那点事,是他家的谒者过于霸道,今天敢烧了富贵县衙,明天就敢烧阳陵邑,胆子再大一点就敢烧长安城了。不给一点惩处,说不过去。”   阿娇道:“小孩子的一点小心思而已,那些人值当大做文章吗?”   刘彻笑道:“这就是朕为何会把这件事捂下来的原因。”   阿娇笑道:“赤条条无牵挂的人才是陛下要担忧的人,至于那些拖家带口的,都该是您敲诈勒索的对象是吧?”   刘彻摊摊手道:“朕从不用那些没心没肺的人,云家小妞,如此留恋父亲,不愿意她父亲远征,这对朕来说就是一个好现象,朕就能放心的把大军交给他,至少他还会回来的。”   刘彻在阿娇面前说话,越来越不喜欢伪装了,毕竟,两人什么丑陋的样子没有在对方面前出现过呢?   他也喜欢有这样一个可以随心所欲说话的人。   匈奴人不过年。   因此,当金日磾拄着拐杖悲壮的在雪地上一步一挪的来到云氏书房,见到霍光之后,就拍拍拐杖道:“等我伤好了我们再较量一下。”   霍光贴心的将金日磾扶到椅子上坐下,笑眯眯的道:“我不会再打你了,把以前的事情都忘掉吧。”   金日磾青一块紫一块的脸皮微微抽搐一下,然后艰难的道:“你把我打成这个样子,然后再给一个笑脸,就要我把过往全部忘掉?”   霍光背着手轻声说道:“何师傅说我的武艺已经练到了入微得的境地,今后要做的就是继续磨练,只要勤练不辍,迟早会达到武道宗师的地位,那时候的我,基本上就是无敌的。而你的错过了练武的黄金年纪,小的时候跟别的匈奴孩子撒野就是你练武的方式,却不知道这世上的武技理论已经上升到了一个很高的地步。你不知道人体的构造,不知道出拳打在人体那里会造成最大的杀伤效果。你不知道人体运转的秘密,更不知道如何在最节省力气的情况下对敌人作最大的杀伤。金日磾,别怪我说匈奴人是蛮夷,不是我看不起你们,而是在事实上,你们还处在蛮荒状态中。”   金日磾看着霍光喃喃自语道:“落后就要挨打?”   霍光认真的对金日磾道:“金玉良言,落后就要挨打,而且是白白的挨打。我年轻的时候你打不过我,我壮年之后你也打不过我,等我老迈了因为懂得调养的关系,一定会老迈的比你慢,所以,你还是打不过我!既然你总是打不过我,不如把这些事情忘掉,对你好,我才这样说。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霍光表现出来的善意,在金日磾心中掀起了万丈狂澜,他现在很想用一柄铁锤砸烂霍光那张伪善的面孔,在把汤汤水水丢进茅厕里。   然而,理智告诉他,霍光的这些话里,没有一句假话,都是真真实实的东西。   可就是这种残酷的真实,才让金日磾心中升起一阵悲凉意。   他已经是匈奴人中难得的猛士了,面对霍光这种人依旧没有任何反抗之力。   一想到霍光身后还有一个有狐狸之名的师傅,一个有战神之称的哥哥,他的心就哇凉哇凉的,没有一丝暖意。   “好吧,我原谅你了。”   这句话从金日磾的口中说出来,每个字似乎都有千斤重。   霍光郑重的拱手施礼道:“多谢!”   金日磾见霍光准备了很多废纸就打算离开书房,就好奇的道:“你要这么多废纸做什么?”   霍光瞅着远处的阁楼温柔地道:“阿音上一次把南山坡烧的不够彻底,我准备用废纸做引子,把山坡再烧一遍。”   “你们烧南山坡做什么?”   “阿音想要烧,我就帮她烧,她不喜欢南山坡上有青草萌发。”   金日磾哈哈大笑起来,指着霍光道:“真是愚不可及,冬日烧荒,来年野草更加的茂盛。”   看着金日磾的笑脸,霍光嘿嘿笑道:“你不懂,你不懂,你们匈奴人永远都不会懂……”   霍光走了,金日磾在想霍光临走前那一道落在他身上的怜悯的目光。   张安世进来了,金日磾还是没有想通,就直接问道:“你大师兄发疯去烧南山坡的事情你知道吧?”   张安世点点头道:“当然知道,我也想烧,可惜啊,儿殷没有那种让我去烧南山坡的心思。”   金日磾的沉默片刻道:“有什么事情是我不理解的吗?”   张安世鄙夷的上下瞅瞅金日磾道:“你是春风路上的王者,就好好的当你的王者,那些前凸后翘的贵妇还等着你去安慰呢,不要想这些可以给精神带来极大享受的事物,你学不来,也做不来。”   金日磾依旧迷惑,翻开一本书觉得没有意思,霍三作业本上的题目也索然无味。   打开南边的窗户,他就看到了远处的南山坡。   南山坡上黑烟阵阵,霍光这该是动用了火油,金日磾极目远望,隐约能看见一个青衣少年跟一个黄衫少女,正在用推挤一种粗大的竹子,然后就有黑色的火油从竹子里喷出来,带起来了一条熊熊燃烧的火龙。   同样的场景云琅也看到了,他轻叹一声对宋乔道:“你说这孩子烧掉南山坡到底是为我呢,还是为了那个混蛋?”   宋乔轻声道:“南山坡上第一株青草露头之时,就是夫君出征之日,要烧,也该是妾身去烧。”   云琅皱着眉头道:“这就是说,阿音之所以烧南山坡就是为了那个小王八蛋喽?”   宋乔苦笑道:“女大不中留,您前两天不是才说过这种话吗?” 第一二二章 谁都不顺心   看别人出征,或者豪迈,或者慷慨激昂,或者伤感悲伤。   轮到云琅出征的时候,他的感觉又有了很大的不同。   他觉得很恶心。   引起这种身体不适感的原因不是因为气味或者吃坏饭了,而是他身边寸步不离的跟着一个死太监!   以前的时候,隋越身上是没有尿骚味的,现在,这种味道很浓郁……一股股的尿骚味从隋越的胯下传过来,云琅忍不住又干呕了一下。   曹襄跟在云琅旁边倒是一副如沐春风的模样,看样子他真的是很开心。   大军出关作战,他只需要守在阳关大营,等待大军回归即可。   皇帝的亲外甥,总会有一些优待的,这一点没人有话说。   “你没有闻到什么味道么?”   云琅问曹襄。   曹襄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道:“只有前面粮草车传来的腊肉味道。”   云琅再看看隋越叹了口气,越发的没心情说话了。   身为大汉国第一个用宦官来当长史的将军,云琅觉得自己有很大的可能因为这件事被载入史册。   这一点其实不用猜测,只要看那边的司马迁嘲弄的目光就什么都了解了。   卫将军出征,副将平阳侯曹襄,长史隋越,军司马赵培,主簿司马迁,书记东方朔,参军李陵,射声校尉霍光,步军校尉李勇三兄弟……   原本的历史上,曹襄这时候早死了,司马迁如今正在当太史令,东方朔陪着皇帝说笑逗闷子,至于李陵,再过十年,就要害死他全家了,至于李蔡的三个儿子,史书上没有记载……   这一支属于倒霉蛋的大军。   早上离开长安的时候还风和日丽,大军刚刚离开了咸阳桥,就下起了春日里的第一场小雨。   云音的努力没有任何意义,南山上依旧有嫩芽萌发,如今的南山,已经是草色遥看近却无的场面了。   她的行为虽然傻,却给这孩子带来了仁孝的名声,云音烧山这个典故不知道会不会成为后世二十四孝之一,云琅不得而知。他只知道,那个死丫头之所以这样做,完全是为了霍光!   由此可见,二十四孝图全是骗人的。   人倒霉的时候,绝对不会只倒霉一次,很快,冷得让人咬牙切齿的春雨就变成了鹅毛大雪。   倒春寒出现了。   大军既然已经离开了京城,那就要按个按照军司马制定的路程行军,不到目的地,绝对不会罢休的。   好在,云琅军中的装备素来齐全,将士们披上披风,带上兜帽之后,泥水地里就多了一溜嫣红。   以前的时候,云琅总以为羽林军用红色披风是为了好看,后来弄死了黄氏之后,接手了人家的染坊,才知道那些人之所以用红色,完全是因为当年种植的茜草太多了,红色染料来得容易,这才会选择红色成为大军服饰的主色调。   隋越见云琅闷闷不乐,就凑过来道:“某家是第一次上战场,还请云侯多多照拂。”   云琅没好气的道:“你实话告诉我,为何你会出现在大军中?害得我直到现在,心里头都乱糟糟的。”   隋越无奈的摊开手道:“陛下一道敕令,某家就成了长史,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不过呢,估计赵将军比较清楚。”   赵培自从来到卫将军军营,就一直有意无意的躲着云琅,他早就从云琅的眼神中看出深深地恶意了。   现在,没法子,所有将官都要围着主帅行军,他避无可避,见隋越反手出卖了他,只好拱手道:“末将原本是陛下寝宫宿卫将军,我也不知道为何一道敕令下来,末将就成了军司马。”   云琅瞅瞅隋越,又看看赵培低声道:“约束好你们手里的密探,我不管你们承担了什么样的使命,但是,所有人都不得贻误军机,但凡发现一个,本将就杀一个,绝不留情。”   有这样一群人在,云琅已经不指望自己的大军有多么强悍的战力了。   送走了云琅,刘彻站立城头的时间就更长了。   直到春雨变成了大雪,他才回到了长门宫。   对他来说,留在长门宫,比留在长安城更让他安心。   刘据已经跪在雪地里好久了,春雪落在身上很容易融化,如今的刘据,衣衫已经湿透了。   刘彻露出了深深地疲惫之意,对钟离远道:“昭告丞相府,准备立太子的典仪吧。”   刘据听到了父亲的话,大喜过望,在泥水中连连叩头道:“儿臣谢过父皇恩典。”   刘彻轻轻哼了一声,路过刘据身边,却没有搀扶他起来的意思,走出一段路之后,才回头对刘据道:“不管是谁,给你出了这条利用雨雪天博取朕同情的计策,你回去之后就杀了他吧!”   说完就走进了长门宫大殿。   刘据一脸的惊愕之色,不过,很快就恢复了平静,朝着长门宫大殿三拜之后,就站起身,大踏步的向外边走去,他决心已定,夏侯衍这人一刻都不能多留。   而夏侯静也不可重用了……   他不想因为这两个无关紧要的人,坏了自己在父亲眼中的形象。   白雪抱成团从天上落下,扑簌簌的落在地上,刘彻瞅着空荡荡的长门宫,长叹一声道:“真是太安静了。”   阿娇牵着蓝田走过来道:“人都离开京城了,这里如何会不安静?”   刘彻把身子靠在锦榻上,慢慢的道:“据儿在外边跪拜了多久?”   阿娇道:“两个时辰,臣妾唤他进来避雨,他没有进来,固执的跪在泥水里。”   刘彻淡淡的道:“他该去送大军离开的,而不是跪在泥水里跟朕提立太子的事情。”   阿娇挥挥手道:“您刚才不是已经答应他了吗?既然答应了,就不要想太多,再说了,您也该立太子了。这些没有太子的年岁里,大家总是提心吊胆的过日子,现在好了,各安其职就好。”   刘彻冷笑一声道:“提心吊胆?怕朕突然死了?让他们没了主子?”   阿娇笑道:“其实就是这个意思,臣妾也不帮他们遮掩了,您知道就好。”   刘彻将脑袋靠在锦榻的靠背上,仰着头看着房顶,招手唤过蓝田,让这孩子骑在他的肚皮上,长出了一口气,开始跟蓝田说笑,似乎已经忘记了刚才的不快。   阿娇的眼皮子跳动一下,对刘彻,她太熟悉了,越是沉默,爆发起来就越是可怕!   卫青走了,霍去病走了,云琅走了,朝中的猛将都离开了长安,去遥远的地方与匈奴人作战了。   留下一个空旷的长安给皇帝。   当这些人都在长安的时候,皇帝的目光必然会落在他们身上,现在,这些人都去为大汉国开疆拓土去了,皇帝一眼看过去,就只剩下的一个身材单薄的刘据让他生厌。   皇帝不说话,就没人能逼着他说话,看到皇帝把女儿往天上丢,然后再接住,父女二人玩闹的非常愉快,阿娇终于松了一口气。   紧接着,她就发现,皇帝一次比一次用力,蓝田一次比一次被丢的高。   阿娇站起身,从半空中接过蓝田抱在怀里,单手提过一个云氏瓷窑最近进贡的漂亮瓷瓶放在刘彻手里道:“想发怒了,就丢瓶子,别祸害闺女,臣妾就这么一条命根子,还折损不起。”   刘彻随手就把瓷瓶丢在地上,咣当一声,摔得粉碎,见锦榻边的白玉瓶子也不顺眼,一脚踹过去,白玉瓶子就飞了起来,眼看就要摔得粉碎,一道人影从帘子后面扑出来,紧紧的抱住了瓶子,将脸杵在地板上一言不发。 第一二三章 刘据的报答方式   “钟离远!”   刘彻怒吼一声,腾腾腾的赤着脚走到钟离远身边,抬脚就踩在钟离远的脖子上,钟离远不敢反抗,只能吃力的将脑袋贴在地上,好让刘彻踩踏的方便一些。   “陛下,不要拿奴婢们出气,这没有用。”   阿娇淡淡的冲着刘彻说了一句。   刘彻转过头瞅着阿娇道:“你们屁用不顶!”   阿娇道:“有些事我们帮不了你,只有靠你自己去处理,好坏都是自己儿子,随你的意就好了。”   刘彻把脚从钟离远的脖子上挪开,冷哼一声,就来到平台上,冲着漫天的飞雪大吼道:“苍天,你对我刘彻不公!”   寒风裹挟这雪花扑打在刘彻的脸上,让他狂怒的心慢慢平静了下来。   对抱着蓝田的阿娇道:“他就不能有点自己的想法么?一个被臣子撺掇的太子,将来能是一个好皇帝吗?将来能守住列祖列宗传下来的江山么?”   阿娇一言不发。   刘彻这是在发疯,其实呢,刘据的做法并不算太过分,想当太子自然要全力谋取。   当年刘彻还不是太子的时候,还不是需要讨好窦太后跟自己的母亲?   皇帝看事情跟别人看事情的方式是不同的,他们本来就是世上最有权势的人,做事只需问本心,不必管别人的想法。   刘据是皇长子,只是一个王,在大汉国,比他有权势的人多得是,本身就是一个弱者,让他如何用强者的思维去考虑问题呢?   暴怒的刘彻就是一头野兽,一头没有任何羁绊的野兽,而冷静下来的刘彻则是一条毒蛇,世上最毒的一条蛇。   他不需要露出毒牙去咬人,只要张口,他的敌人就会立刻死去。   今天是皇太子大宴宾客的好时候,皇帝终于吐露了立太子的口风。   也就是在今天,丞相府联合太常寺已经开始准备加冕太子需要的所有典仪了。   这个过程很繁琐,按照典仪,至少需要二十一天的准备时间。   刘据大宴宾客的原因没有说,每个前来参加饮宴的勋贵们却心知肚明。   刘彻在长门宫的低声细语,落在他们耳中无异于敲响了黄钟大吕。   偏殿之内,刘据的脸色阴沉似水,夏侯静拜服在地上,不断地叩头,却掩盖不住夏侯衍杀猪一般的吼叫声。   “汝父子对孤王有恩,孤王自然铭记于心,只是,杀夏侯衍乃是我父皇的旨意,没人能够违逆。夏侯先生,你一心想要让你的谷梁派发扬光大,现如今,你若是想要谷梁一脉绵延万年,那么,眼前的儿子无论如何就要舍弃掉。”   夏侯静抬起头怔怔的看着刘据道:“何至于此啊?”   刘据不忍心再看夏侯静那张老泪纵横的脸,背过身去道:“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对不住夏侯先生了。”   偏殿的大门洞开,一身甲胄的郭解从门外走进来,手里端着一个木头盘子。   木头盘子上端端正正的放着夏侯衍的人头,即便是已经死掉了,他的脸上依旧有两道清晰地泪痕。   “启禀殿下,末将缴令。”   刘据看了一眼木盘里的人头,就对夏侯静道:“请先生跟爱子告别吧。”   说完话,就带着郭解离开了偏殿,进入了酒气熏天的主殿。   刚刚走进主殿,刘据的脸上就不由自主的浮起一丝笑意,从宫娥手里取过一个青铜酒爵,高高举起吼叫道:“诸君,大功告成,且满饮此杯!”   殿中的勋贵们齐声应诺,举杯一饮而尽,温暖的酒浆下了肚子,一股暖意从腹中升起,刘据乐淘淘的坐在主位上,举着空酒杯对殿中人道:“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今日功成,诸君之情不可忘,待他日,我等共享天下荣华。”   “殿下知遇之恩,某等不敢或忘,只求以性命报答!”   纷杂的声音穿透了漫天的冰雪,落在偏殿中,也落在夏侯静的耳中,此时,这些声音是如此的刺耳。   夏侯静跪坐在冰冷的青石板地上,面前放着自己儿子的首级,首级上的泪痕已经被夏侯静擦干了。   直到现在,他都没法子接受,一炷香之前,自己的儿子还在为太子欢呼,庆祝,拿出来他所有的热情跟希望。   一炷香之后,儿子的头颅就已经逐渐变得冰冷。   夏侯静紧紧的握住拳头,指甲全部镶嵌进了掌心,鲜血成串的从手心滴落……   他痛苦地弯下身子,将前额碰触在儿子的额头上,低低的咆哮声成串的从胸腔里喷出来,如同失去孩子的老猿。   主殿里欢庆的声音越发嘈杂,偏殿里的哀嚎声却穿不透外边的冰雪,被寒冷的风将所有的悲伤牢牢地锁在偏殿里。   夏侯静告别了儿子,踉踉跄跄的打开偏殿的大门,等寒冷的风将他的面庞冻得完全失去了知觉,将他诡异的笑容凝固在脸上之后,他就来到了主殿。   从自己的座位桌子上取过一樽酒,高高地举起大吼道:“恭祝皇长子得偿所愿!”   刘据笑吟吟的举起酒杯遥遥的与夏侯静相互祝贺,然后就一饮而尽。   飞雪漫天的日子里,糕饼店的生意却出奇的好,尤其是香甜的蛋糕,卖的更加爽利。   夏侯兰头上绑着一方青色手帕,与普通妇人别无二致,笑容满面的招呼前来购买糕饼的客人。   梁赞捧着一本书靠在火炉子边上,一边喝茶,一边看书,偶尔抬起头跟夏侯兰对视一笑,觉得日子能过成这样就非常的满足。   一方桂花糕放在了梁赞的手边,趁着夏侯兰不注意,梁赞就在夏侯兰丰隆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然后带着笑意,从盘子里拿起一块糕饼,慢慢的送进口中。   茶水微苦,糕饼鲜甜,两种滋味在口腔混合之后,就变化万千。   梁赞闭上眼睛,细细的品味,只觉得龙肝凤髓也不过如此。   原本嗔怒的夏侯兰无意中向街道上看了一眼,就缓缓地低下了头。   店里正在忙碌的活计仆妇们也似乎一瞬间就安静了下来。   觉察到店中气氛不对劲的梁赞慢慢抬起头,然后,就看见了坐在马车车辕上的夏侯静。   夏侯静似乎喝了很多的酒,全身上下都被白雪覆盖了,也不觉得冷,裘衣丢在一边也忘记了披上。   “你忙你的,老夫只是过来看看。”   夏侯静见梁赞要过来,就连忙阻拦。   夏侯兰冒着风雪跑了出去,帮助夏侯静掸干净了雪花,披好了裘衣,这才低声道:“耶耶进店里烤火。”   夏侯静笑着摇头道:“不用了,今日雪大,耶耶只是不放心你,过来看看。”   梁赞给夏侯静请过安之后,就嗅嗅鼻子,然后用诡异的目光看着夏侯静。   夏侯静呵呵笑道:“今日陛下终于发话了,皇长子终于可以成为东宫了。就不免多饮了几杯,不妨事,这就走!”   梁赞笑道:“风大,雪大的,先生又喝了酒,不妨让弟子送您一程。”   夏侯静摇摇头道:“今日的马车一定要老夫亲自赶才好,你就莫要坚持了。以前对你们开店铺,行商贾之事老夫颇有微词。现在看起来,也不错。好了,好了,年纪大了就喜欢唠叨,这就走,这就走!”   夏侯静说罢,就挥动一下马鞭子,马车就继续沿着青石板路骨碌碌的走下去了。   一滴殷红的血滴在雪地上,红的刺眼,梁赞俯身在捏起那片被红色浸染的雪花,手指搓一下,然后放在鼻端闻闻,就缓缓的放下手。   身为督邮,自然有审判案件的权力,对于人血他有很深的认知。   平日里为夏侯静赶车的人就是夏侯衍。   现在,赶车的是夏侯静,那么,夏侯衍去了哪里?   梁赞不想过度的追问,一旦真的把猜想变成现实了,梁赞以为,历来骄傲的夏侯先生一定会发疯。 第一二四章 明白人看刘据   人只有在吃了亏之后才会领悟到一些忽视了的美好过往。   可是呢,往往在这个时候,又会失去重新领悟的机会跟心情,如此,就成了一个死循环,在恶劣的环境跟恶劣的心情中徘徊,直到死去。   夏侯静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他自以为有功于刘据,却遭到了刘据无情的抛弃,他想离开刘据,却放不下先前投在刘据身上的心血,更不想让儿子死的毫无价值。   于是,他只能委曲求全,继续跟着刘据厮混,想要把以前付出的全部收回来。   在这种情况下,他只能加大投入,对刘据更加的死心塌地。   止损是一个很高级的概念,至少,夏侯静是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的。   但是呢,云琅会!   所以,当大军在漫天风雪中抵达宿营地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跟隋越,赵培聚在一起吃火锅。   当巴掌大的牛肉片子放进由鸡汤勾兑的火锅里面的时候,众人紧绷着的情绪也就慢慢的缓解了。   由于汤里面添加了炮制好的山茱萸,看似白白的汤锅里,就有微微的辛辣味道传来。   酱油跟山葵调制的料碗,最适合在这样的天气里食用,煮熟的牛肉放进料碗里,稍微沾一下,再一口吞下去,多样的调味料就会把牛肉的滋味烘托到了顶点,而山葵的味道更是让人感动,一口下去,就会忍不住潸然泪下。   眼泪流出来就好。   不管他是因为什么原因流出来的,只要流出来,人的情绪就会变得活泼,尤其是对这一屋子早就不知哭泣为何物的倒霉蛋们来说更是如此。   当一个人泪流满面的拉着你的手说,他想起了自己亡故的父亲,在这种情绪下,你要是不对他真诚一些,你几乎就算不上是一个人。   曹襄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跟云琅在一起的时候,他往往会用——自己以前遇到一个特别的女人为开头打开话匣子,最终以香艳隽永,充满诱惑的话语作为结束,让人充满遐思。   跟一般人在一起的时候,曹襄就很习惯用剽窃云琅的话语来让那些傻蛋们感到震惊。   在众人摸不清楚他有几斤几两的时候,就把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至于,跟隋越,赵培这样的人打交道,他就会把自己亡故的父亲拿出来,顺便提一下他那个执掌了大汉近卫的母亲。   于是,一个充满悲情,又不乏强权的大汉勋贵形象就变得饱满了,变得栩栩动人。   所有人都听得汗流浃背,泪流满面,只能疯狂的进食牛肉,以示尊敬。   等到这顿火锅吃完,隋越跟赵培惊讶的发现,他们的权柄已经被曹襄分出去了不少,其中,最重要的军事决断权,他们无权参与。   不仅仅如此,隋越跟赵培还惊恐的发现,他们还要发动所有自己能够发动的力量,为云琅这个主帅服务,且不得有任何推三阻四的理由。   隋越跟赵培很害怕,在军中,云琅是极为强势的,卫将军牙兵完全彻底地在他的掌控之下,副将曹襄,参军李陵,军中三校尉全是云琅的嫡系,就连负责殿后的后军,也是永安侯封地的郡国兵。   这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军事圈子,假如,云琅想要他们两人去死,隋越跟赵培是没有任何抵抗之力的。   随着大军缓缓北上,隋越跟赵培两人终于放下了担忧的心思,全身心的投入到了各项军务之中。   他们觉得,自己没有时间去担心,每日里处理完军务之后,他们就已经精疲力竭了,根本就没有多余的心思去想别的。   忙碌的军中生活,也让这两人有一种奇怪的充实感,因为军中所有的大事小情,都需要他们直接参与。   “驾驭一个人的方式有很多种,需要随时随地的做出调整,最终达到转化自如的境界。面对隋越跟赵培这种跟我们不是一条心的人,一般来说就有两种方法,一种呢,就是闲置他,让所有人都疏离他,让时间把他熬成所有人的对立面,这个时候,他就没有什么威胁了。可是呢,这样的做法不适用于这两人,因为他们是皇帝派来的,冷落他们,就是在冷落陛下,陛下固然会迁怒于这两人,可是呢,对我们也会有看法,此法不可取。第二种方式就很好了,那就是给他们巨量的工作,用工作填满他们所有的时间,让他们没有多余的时间去想别的,我们现在做的就要达到这个目的。”   云琅侃侃而谈,对面的霍光流露出敬佩的目光,然后就被云琅用一本书砸在他脸上。   “以后不要用这种白痴般的目光看我。”   霍光笑着从地上捡起那本薄薄的册子道:“除过师傅,又有谁值得弟子崇拜?”   把自己裹成鼹鼠一样的曹襄从裘衣里探出脑袋,瞅着霍光道:“这种事情一定要持之以恒,消磨掉你师傅的警惕之心,要知道,我对我舅舅就是这么干的,现如今,曹氏获得了多少好处,小子,你也心知肚明。”   “大雪封路,我们裹足不前,能否如期抵达阳关都成问题,你们还有闲心在这里说笑?”   东方朔挑开帐篷帘子走了进来,跺跺脚,弄掉脚上的泥水,显得非常忧愁。   随他一起进来的司马迁却笑呵呵的,扬扬手上的邸报道:“陛下准许皇长子常山王刘据所请,准备立他为太子,丞相府,太常府已经在准备典仪,这一次,算是把刘据住在东宫的现实彻底的给正名了。”   云琅跟曹襄对视一眼笑道:“本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我们离开,正好便于太子培育自己的力量,这是历朝历代立太子的规矩,没什么大不了的。”   曹襄冷笑道:“看来你对我舅舅的性格还是一无所知!”   霍光立刻拍马道:“愿闻其详!”   曹襄高傲的看了一遍帐篷里的一群人道:“我们这群让陛下伤脑筋的人都走了,他才有多余的精力来评判太子是否合格。   你们看着,刘据的处境不可能如他想的那么宽松,自在,陛下以前是怎么对付我们的,就一定会如法炮制在刘据身上。   我想想都为刘据担心,他没有我们这样的心胸跟才智,却要面对我舅舅的特殊对待。   他以后没有好日子过的。   现如今啊,我舅舅身体康健,看不到半点的老态,正是一生中建立文治武功的黄金时代,他焉能错过?   可是呢,只要看到刘据,就等于看到了一个时时提醒他,证明他已经老了这一个现实。   告诉你们吧,吃苍蝇有多恶心,我舅舅看到已经是太子的刘据就有多恶心。   刘据?   可怜啊,且熬着吧,我舅舅只要在位一日,他就没有一天好日子过。”   司马迁把文书拿给了云琅,坐在曹襄身边道:“如此说来,立太子对刘据是祸不是福?”   云琅三两眼看完了文书,将它合上丢给了曹襄,接着司马迁的话道:“刘据就不该在这个时候当什么太子,我如果是他,就老实的回到封地去,一边好好地治理封地,一边将积极地向陛下尽孝,不给陛下猜忌他的机会,如此,当上的太子才是真正的太子,而不是把自己弄成箭垛。”   曹襄摇头道:“母亲跟卫皇后不会让刘据这样做的,她们想要早早地确定我们这些族群不会因为皇权的更迭,我们的地位就会发生什么变化。说起来都是为了我们好,我们却没有法子阻止这件事,只能看着刘据慢慢的滑进深渊而束手无策。” 第一二五章 不想弄得太明白   不论是云琅,还是霍去病亦或是曹襄,他们早就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靠人人跑,靠山山倒!   谁强大,都不如自己强大来的靠谱。   因此,他们并不看重刘据,仅仅是因为长平的关系,这才勉为其难的支持刘据。   霍去病早就想去除身上的外戚烙印,这一点,不仅仅是长平看出来了,皇帝也看出来了。   就因为这一点,皇帝才会对霍去病倍加信任,而长平却在疏远霍去病。   云琅,曹襄两人没有资格做出任何选择。   既然长平是他们的母亲,那么,他们就是皇族,还是两个没有任何继承权的皇族。   此生能达到的顶峰就是彻侯这个级别,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在死后落一个单字侯爵。   “非刘姓者封王,天下共击之!”   这句自私到极点的话,是高祖皇帝传下来的,也是他为什么会大肆分封刘姓王的原因所在。   他不怕刘姓王起兵造反,只要最终登上皇帝位置的人姓刘,他的供桌上就少不了冷猪肉。   他希望大汉的天下,永远在刘姓王中间流传,最好可以流传万世。   这是一种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的险恶行为。   自从陈胜吴广喊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而刘邦又以亭长,无赖身份获得了天下,天下人对于血脉的看法就很淡了,每个人都知道,只要自己有朝一日鸿运当头,血脉并非一个阻碍自己成功的因素。   如今,人们对勋贵的尊重,并非是从血脉上认知的,而是对勋贵的财富,权力,武力上的尊重。   如果说某一个人是天生的贵人,就连曹襄这种人都会发笑。   大军抵达居塞(兰州)的时候,云琅站黄河岸边的皋兰山上北望,忍不住长叹一声。   这片地域原本是他极为熟悉的一片土地,如今,只有大河与高山依旧存在,记忆中的繁华杳无踪影。   皋兰山出自匈奴古语,寓意为大河边上的高山。   西北的大部分山川,都是以匈奴的音译来命名的,即便是雄伟的祁连山也不例外。   跨过大河,就等于跨出了大汉朝固有的领地,而云琅从明日起,就要真正踏进这片刚刚被霍去病征服,还没有完全臣服的荒蛮之地。   “河西四郡啊……”   司马迁张开双臂似乎在搂抱西北的风。   云琅看着东方朔道:“没有作赋的想法?”   东方朔大笑道:“在此地作赋,必须以剑为笔,以血为墨,以山川大河为纸张,以日月星辰为思潮,才能写出一篇好的诗赋来。在某家看来,霍骠骑已经写下了一篇,有高贤在上,某家献丑不如藏拙。”   云琅闻言笑了,一大群倒霉蛋在脱离了刘彻的阴影之后就固态萌发,整个人都变得鲜活起来。   三月的居塞,主色调依旧是枯黄色,偶尔有柳树萌发了一点新芽,也只能润润眼帘,就是这样的场景,才能真正的表述春天的含义。   大山看多了容易让人变得豁达,雄厚,这是云琅不喜欢的,为人太豁达,太雄厚容易变成庸人。   虽然仁者乐山,是一种好的生活态度,却不符合混朝堂的人,那里处处刀枪剑影的,仁者会被害得很惨。   毕竟,真正的仁者当不了官员。   官员与仁这个字眼,天生就是相悖的。   即便是出现了那么几个仁者,那也不是仁,而是怜悯。   政治很多时候是智慧者的游戏,一个纯粹的大的智慧游戏,一个以满足个人欲望为前提的游戏。   失败者九鼎烹,胜利者九鼎食!   大河就不一样了,它九曲连环,环环相扣,遇弱愈强,遇强则柔,在高山峻岭间奔腾咆哮,在平原沃野中却寂静无声,只是一旦冲垮了堤坝,就会糜烂千里。   傻子才会在这种天气里在河边沐足。   可是,真的有人这样做了……   “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   隋越坐在大河边上的呀呀的唱着歌。   曹襄笑道:“这个阉货在发什么疯?大河刚刚解冻,就把脚塞进河水里,就不怕冻掉?”   云琅明显的看到霍光在翻白眼,就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对曹襄道:“人家在抱怨我们呢,意思是说,遇到逆境的时候他有办法生活,遇到顺境的时候他也能活的很好。看来这个阉货现在回味过来了,觉得我们是在累他这个傻小子呢。拐着弯的告诉我们,他是军中长史,我们但凡有群体活动,万万不能少了他。不过,他是自己一个人跑来的,没带上赵培,看来啊,他跟赵培还不是一伙的。”   曹襄冷笑道:“他们本来就不是一伙的,宦官永远都不会跟非宦官的人成为一伙,这也是我舅舅的要求。出现一个喜欢勾三搭四的,就会被我舅舅砍死一个,出一群就弄死一群,在这件事上我舅舅从来都不含糊。尤其是宦官跟宿卫们勾结,更是天大的忌讳。只有他们两方势成水火,我舅舅才能安居,才能居中调停,掌握好平衡。”   话说完就看了霍光一眼道:“小子,别以为你翻白眼我没有看到,当官的,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是基本功,隋越干的事情,我不是不知道,而是懒得看穿。害得你师傅还要帮我解释,最后你还得罪了我,以后这种自作聪明的事情万万不能做。我是没办法了,跟你哥哥,师傅是一家人,没法子收拾你,要是换一个人,你看看我是怎么收拾他的。”   霍光躬身道:“别拿话挤兑我,要我去给隋越当副手就直说,还发没来由的脾气?我师傅,我哥哥,加上您,看不惯我的行为了,你们哪一个不是上手就揍?以前翻您的白眼不下数百次,也没见您发怒过。”   曹襄摸摸鼻子嘿嘿一笑,云琅也只能报以苦笑。   曹襄探手摸摸霍光的脑袋道:“以前脑袋圆圆的摸起来舒服,现在长大了一点都不好玩了。”   云琅一群人过来了,隋越就快速的把脚从冰水里抽回来,云琅看着隋越那双被冻得发青的双脚道:“有话就好好说,不要虐待自己,咱们军中历来讲究畅所欲言。”   隋越用干布擦干了双脚,颤巍巍的穿好鞋子朝云琅拱手道:“某家就是一个专门告人黑状的人,这一点可以摆明了说。站在我的立场上想想,陛下到底想从我嘴里知道些什么呢?自然是你们犯的错,被我发现,然后上报的谍报。现在已经出来一个月了,我一封奏报都没有写,你们觉得合理吗?一个个都是当了很多年官的人,你们要是一点错误都没有的话,那么,错的只能是陛下。而陛下是不会犯错的,所以啊,错的一定是你们!”   霍光苦着脸道:“我师傅是主帅,一旦犯错兹事体大,这时候副将应该被推出来当替罪羊,可是,副将也不肯担责任,所以,只好拿我这个黄口孺子来当突破口。以后,小子就是您的副手,这样的安排,您还满意吗?”   隋越哈哈笑了起来,拉着霍光的手道:“还别说,你这颗脑袋不大不小正合适用来顶缸。现在,大军渡河准备不足,迁延了三日路程的罪名就由你来承担吧!”   霍光无力地道:“我们已经过河了……是你们觉得大军一路上翻山越岭的辛苦了,需要修整……”   云琅摆摆手,这件事就已经定了调子。   隋越站起身,背对着大河道:“皇长子已经变成太子了,这消息你们应该知道了吧?”   云琅摇摇头道:“此事乃是陛下家事,只要陛下愿意,我们自然就愿意。现在,我只想带着这些物资粮秣,以及大军可以早日赶到阳关,去病的大军十五天前,已经离开了阳关,带走了那里几乎所有的物资跟粮秣,正式踏入了瀚海。隋长史,以后这些消息我们不用知道,也不想知道,万事以军务第一。”   隋越苦笑道:“我也不想知道!没法子啊。” 第一二六章 匈奴人的战略   白茫茫的盐碱地上,一支大军在艰难的行军,风一吹,就有白色的盐碱被裹挟起来,落在将士们红色的披风上,偶尔有碎屑落进眼睛,就会让人泪水长流。   每个人的眼睛都是红彤彤的,即便脸上蒙着细纱,微小的盐碱尘土依旧无孔不入。   西北地,荒凉,而孤独。   这片长达百十里的盐碱滩,一点生机都没有,就连天上的鸟儿也不愿意从这片天空飞过。   “这就是大涝池……匈奴人口中的天绝之地。”   云琅从游春马的背上跳下来,抓起一把盐碱土,仅仅握了一会,手心就传来一阵灼热。   这是手心的汗水跟盐碱起反应了。   曹襄细心地检查一下自己的马蹄子,见上面包着的麻布还算结实,没有破漏,就站起身道:“加快行军,早点走出这片盐碱地。”   云琅摇头道:“慢慢走,走的快了扬尘更多,会更加遭罪。你看看那边,全是骑兵走过的马蹄印,该是去病他们走过的痕迹吧!”   曹襄点点头道:“必定是,除过我们,也只有去病的大军会走这条路。这里毕竟要近很多,也不用翻山。”   “命后军收集地面上的盐碱,直到将空出来的粮车装满为止,记得莫要进水。”   “你要这些东西干什么?”   “自保用。”   “我们不是有火药么?”   “那东西能不用就不要用,用了之后,后果严重,据说陛下已经在暗中验证郭解他们用过的火药了。如果我们拿出威力更大的火药,陛下就别想睡一个好觉了,我们也别想过上什么好日子。”   “怎么是什么事情最后都跟陛下有关?”曹襄有些想不通。   “因为能压制我们的只有陛下,所以,很难形容我们跟陛下的关系。如果硬要我说出一个形容的字眼,我以为共生关系这四个字很恰当。”   曹襄想想也是,大汉国需要一位英明的皇帝,大汉国也需要一群能干的臣子。   英明的皇帝需要能干的臣子,如此才能制衡天下,如果皇帝麾下全是酒囊饭袋,皇帝即便是再能干,全身打铁,又能打几根钉子?   同样能干的臣子也需要以为相对英明的皇帝,如果皇帝连是非都分不出来,这个国家一样会完蛋。   除非——有人能帮皇帝做出正确的决断。   以前的时候,曹襄只会想到前两点,后一点他从未思量过,不过么,今天走在绝地里,思想未免就变得散发了一些。   百里长的大涝池,云琅的军队足足走了两天。   如果光是军队,估计一天之内就能走出这片盐碱地,可惜,云琅的军队并非是作战军队,准确的说这是一支专门为霍去病供应粮草的辎重大军。   霍去病作战,最不喜欢用民夫,他坚持认为把那些没有受过军事训练的人送上战场的将军,全是懦夫!   打仗本来就是军队的事情,驱赶民夫当敢死队消耗敌人的武器,这是极度无耻的一种行为。   所以,他可以轻装简从,率领着自己全骑兵部队以一日两百,三日五百的速度向边关狂飙。   他狂飙的很是过瘾,却难死了为他供应辎重的官员,皇帝无奈,这才将本来要管三路大军粮秣供应的卫将军派来专门伺候骠骑将军一路兵马。   等云琅的辎重队伍走出了大涝池之后,就在黑河边上开始了休整,照样是三天!   担任前军校尉的李勇,非常的懂事,不知道从哪来捉来了一些羌人,让原本人手紧张的卫将军军营一下子就有了很多新的人手可以使用。   军中粮草是不缺的,然而,这些羌人能食用的东西却是从他们部族里抢来的,短时间内绝无问题。   至于长远打算,李勇根本就没有想过,前方的道路只会比大涝池更加的难走,没有在前面开山辟路的人,大军前行的速度只会更慢。   匈奴人不可能在原地等着霍去病去杀他们,所以,此次战事绝对是一游击战,追击战,很难打成歼灭战,这一点,不仅仅云琅是这么想的,皇帝自己也是如此认为。   这样一来,战事就会变成持久战,这对大汉国绝对是一个极大的考验,对云琅来说则算得上是一种折磨。   如果没有一条合适的道路,云琅能想象的到,将来的日子会多么的难过。   云琅的脚踩在刚刚挖开的山坳口上,工地上隐隐有尸臭味道传来。   他不想过多的去责备负责开路的李绅,他只是在尽力完成自己的军务,把人往死里用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没什么好说的。   “以后把尸体尽量丢远一些。”   云琅很担心引发瘟疫。   李绅抱拳道:“明日一定开通山道,保证让马车可以安全通过。”   云琅拍拍李绅的肩膀,就离开了山口,大军还是要继续向前的,如果不能在三十天之内抵达阳关,那里的军队就会饿肚子。   军队要是开始饿肚子了,唯一的手段就是抢劫。   抢劫是大军存活的一种方式,一般都用在敌人身上,如果附近没有敌人,倒霉的就会是自己的百姓。   过了山口,在不远处的山坳里,有大群的乌鸦跟兀鹫正在抢夺食物,吵闹的厉害。   李绅丢过去一块石头,乌鸦,兀鹫们轰的一声飞了起来,肥大的兀鹫不愿意舍弃食物,就蹲在刚刚有了新芽的树干上,阴险的看着眼前的这支大军。   苏稚穿着厚厚的麻布衣裳,戴着厚厚的口罩从山坳里出来,手上的鹿皮手套满是怪味道,不过跟在她身边的羌人看护妇们却端着一个个小巧的瓷瓶,这应该是苏稚刚刚取出来的样品。   “你去安置死人的地方了?”云琅的语气有些强硬。   苏稚戴着口罩瓮声瓮气的道:“没有,那里的尸体基本上已经成了白骨,没有看的价值,刚才有一具新鲜的色目人的尸体,我取了一些组织样本,准备冰冻之后比较一下。”   可能是感觉到了丈夫的不快,苏稚匆匆带着这群看护妇们就跑了。   她们所到之处,军卒们无不骇然躲避。   “以后再有尸体,就放一把火烧掉。”   云琅匆匆给李绅下了命令,就赶去了前军。   隋越的帐篷就支在路边,里面却只有霍光,霍光见师傅过来了,就随手指指左边,云琅就沿着霍光指引的方向走了过去。   小山背后有一条小溪,隋越居然安坐在溪水边上安静的钓鱼,溪水非常的清澈,在山脚下汇成一个不大的水潭,一眼望下去黑乎乎的,这个水潭应该非常的深。   云琅刚刚靠近,几个彪悍的军卒就围在了隋越的身边。   隋越回头看到云琅之后就笑道:“我今日有恙,就不在帐内办差了,还请大将军见谅。”   “军中不吃外食,这是一条铁律,长史一定要铭记于心。”   云琅随手就把隋越刚刚钓到的鱼倒回水潭。   围绕着隋越的那些军卒脸上已经有了恼怒之意,隋越却站起身道:“这是为何?某家到现在都不明白,军中为何不得饮用生水,不得吃外面的食物,不得私自接触当地人呢?”   云琅淡淡的道:“因为本将刚刚接到游骑的禀报,说是在这条小溪的上游,发现了沤烂了的牛羊尸体,人的尸体也发现了。”   隋越闻言顿时色变,第一时间将手指塞进喉咙里催吐,鱼肉他没有吃,用这条溪水冲泡的茶水,他已经喝了足足两个时辰了。   呕吐良久之后,隋越发现自己似乎已经没有东西可以呕吐了,艰难的在护卫的搀扶下直起身道:“如此说来,这里有匈奴人出没?”   云琅点点头道:“这里的大地太空旷了,我们的军队人数又太少,看管不过来。匈奴人的游骑自然可以进来,我希望从现在,你要留在军营里,无事,不得随意出入。” 第一二七章 怀化公主   这个时代在域外所说的占领,其实就是一个说法。   很多时候,武力就是权力!   当匈奴人实力大到让人无法抵挡的时候,这片土地就算是匈奴人的,所有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人都要听匈奴人的,接受匈奴人比抢劫好不到那里去的税收。   当大汉国击败了匈奴人之后,大汉国就是这片土地的主宰,而主宰的标志就是缴纳同样跟抢劫差不多的税收。   这里地广人稀,想要如同中原一样王化,是不可能的,更不可能派大量的官吏来这里治理。   最多象征性的在重要的隘口建立几座城池,作为统治的基础。   因此说,铁打的土地,流水的统治者,这片大地上生活的部族们早就习惯了。   刘彻要杀光匈奴人,是一个无可奈何地选择,唯有如此,草原上才能消停一阵子。   他知道,击败了匈奴仅仅是击败了而已,想要做到长治久安,完全不可能。   也唯有杀光匈奴人才能彻底的震慑住那些心存不轨的异族人。   因为这个缘故,大汉的军队进入了草原之后,除过军事命令之外,基本上是没有其它军律约束的。   云琅自然也不会故意约束军队,那样做会让将士们心生不满,对军队战力不利。   正规军的战力强悍,同时,他们也是富足的一群人,他们更加在意军功,对财物的要求没有那么强烈。   卫将军府的牙兵们就完全不同了,他们全部来自于穷山僻壤,因为地位的关系,他们并不是很渴望军功,军功对他们来说太过遥远,他们更加在乎财货。   因此,卫将军麾下的大军,越是向前推进,队伍就越发的庞大,主要是队伍中的牛羊数量在不断地增加。   当一群蝗虫踩着春天的脚步向北方推进的时候,平日里安静的河西四郡,就变成了人间地狱。   有人烟的地方在会有道路,才会拿到补给,大军的行进路途,自然就是人烟相对稠密的地方。   武威郡很大,姑臧城很小,也很残破,早就失去了防御的意义。   始皇帝统一天下的时候,这里是大月氏人的驻牧地。   冒顿单于击败大月氏人之后,这里就成了匈奴休屠王的领地,也就是金日磾他们家祖传的领地。   而武威这个名字,就是因为霍去病在这里夺取了休屠王祭天金人之后,大振汉家雄风,皇帝特意将此地命名为武威!   同时,这里也是汉家的伤心地……自从太祖高皇帝兵败白登山,高祖皇帝就接受了大臣楼敬的主张,和亲换平安……   而后,吕后、惠帝、文帝、景帝继续执行这一政策,先后向匈奴单于冒顿单于、老上单于、军臣单于遣送很多皇室公主和亲,并奉送大批财物给匈奴人的主要地域,就在这里!   所以,这里也是大汉外嫁公主最多的地域。   云琅的大军驻扎在姑臧城里,在这里他准备屯兵建立一座兵站,也作为后续粮草的囤聚地。   大军才安顿好,李绅就再次忙碌起来,率领自己的部曲监督羌人重新修建姑臧城。   第二天,云琅就带领着卫将军府所属将官,开始焚香沐浴,准备第二天去见一位贵人。   这个礼节不可废,云琅也没有半点怨言,哪怕是最桀骜不驯的霍光此次也难得的把自己刷洗的极为干净。   金冠,丝带,袍服,深衣,方头履一样不缺,还专门跑去问苏稚,自己的穿戴是否还有什么疏漏。   云琅,曹襄二人难得的戴上了代表公侯身份的七旒冠,上面系青玉珠。   司马迁与东方朔如今都算是卿大夫,戴五旒冠,黑玉为珠。一群人都各以绶采为组缨,旁垂黈纩。   这就是大汉最正式的官服,所有衣衫都是由陈留襄邑的服官监所制作。   平日里,即便是觐见刘彻,云琅曹襄都没有这样穿过,只有遇到大朝会或者皇帝祭天这种大活动,才会动用这套衣衫。   根据赵禹制定的《大朝律》所说,穿戴这套衣衫之后,一呼吸一步,一步两尺,一脚落地,另一只脚才能离地,玉佩一定要压住袍服的衣角,不可轻浮。   这样的说法一向被云琅等年轻官员认为是一个大笑话,到了今日,平素丝毫不在意礼节的曹襄,也穿戴的一丝不苟。   苏稚自然是要穿官服的,不过,女子穿男子官服太过不雅,所以,苏稚就穿了一套传说中的广袖流仙裙。   她的个子本来就高挑,穿上这套衣裳,搭配好配饰之后,一个光彩动人的贵妇形象就呼之欲出了。   赵培一身奢华至极的金甲,手握一柄代表皇帝亲临的黄金柄的金瓜锤,带领着二十四位胸口系着红色绸花的金甲仪仗骑兵,不可谓不隆重。   至于隋越自然是本色演出,一身黑色的宦官服侍,黑色纱帽上的三道金边,无时无刻不在彰显他宦官之王的本色。   在他的身后,则站立着十二位捧着红色木盘的军卒,他们一身黑衣,只是在脑袋上别了一朵艳丽的宫花!   红色木盘上堆满了各色锦、绣、绮、縠、冰纨的样品,并且堆满了各色最奢华的珍宝珠贝,至于金银,更是装了两大箱子。   霍光统带两千甲士在乐手的吹吹打打中离开了姑臧城,直奔黑水边上的仓松部落。   这一队人刚刚离开姑臧城,就引来无数羌人以及没有离开凉州的归化匈奴人的观望。   这些人第一次见到了上国的繁奢,纷纷以为神,不由自主的跪拜在道路两边。   比较有见识的是那些来往西域关中之间的胡商,在荒蛮之地陡然间见到了这样的一支队伍,立刻就口沫横飞的向第一次来中国的胡商们吹嘘。   以云琅这些人的豪奢来印证他们昔日吹嘘过的汉家盛景。   从姑臧城到仓松地,不过二十余里,云琅一行人却走了将近一上午。   从日出之时出发,抵达仓松地的时候,已经眼看就是中午了。   大军过处,羌人,杂胡,匈奴人纷纷避让,一些心怀不轨者,只要见到如林的旗帜,就夺路狂奔。   仓松地其实就是一个很大的水洼,这里水草丰美,是一块极好的牧羊地。   也是匈奴人的主要聚居地。   别处的匈奴人见到汉军自然是望风而逃,这里的匈奴人却并不惧怕汉军。   一些满脸鼻涕的小孩子甚至追着这支队伍看,口中居然说着流利的长安汉话,跟他们讨要食物。   曹襄阴郁的看着这些明显带着匈奴特点的孩子道:“如果这些人都是怀化公主的子孙,应该一个个都是富贵人家,锦衣玉食,而不是流着鼻涕向我们讨要吃食。”   “十六岁远嫁匈奴,如今已然六十六岁了,也不知道这一位流着皇家血脉的真正天潢贵胄是如何熬过来的。”   曹襄喟叹一声道:“没有法子啊,当时文皇帝登基不久,朝中大多数臣子都是吕氏心腹,恰逢匈奴南下,朝中人人惊恐,担心有覆国之祸,没法子才让怀化公主远嫁。身为皇族,我都不知道等一会该跟这位老祖宗说什么样的话,才能抚平她胸中的伤痛。”   云琅也跟着叹口气道:“我也知道我们现在的样子很傻,这时候没法了,只能用这种最傻的方式去见这位皇族的奇女子,不论她说什么,哪怕是把唾沫啐在我们的脸上,我们也一定要做到唾面自干。说真的,我们这些人其实都欠她的。”   司马迁弹弹帽子上的灰尘道:“弥补是没法子弥补了,这是祖宗欠的账,我们努力还就是了。”   说完话就回头看着东方朔道:“今天,把你所有的本事拿出来,哪怕是假扮优伶,也别觉得是在委屈自己。”   东方朔捋着颌下的长须道:“这是自然,某家今日一定要倾尽所能,哪怕让这位祖宗露出一丝笑脸也值得。” 第一二八章 来的太迟了   仓松部落里的匈奴人见了汉军是不逃跑的。   因为他们一面旗帜。   一面大红的用金丝织成的嫁衣。   这面旗帜用的太久,很多地方已经非常残破了,边角被风扯碎,呈丝丝缕缕状。   云琅来到仓松部落的时候,这面旗子再一次被树立了起来。   血红,血红的,就像是一团火。   霍光纵马扬鞭,来到简陋的木栅栏边上扬声叫道:“天使驾到,大汉怀化公主刘萍接旨!”   话音刚落,站在栅栏里看热闹的匈奴人顿时就跑的一个不见,只剩下满地的牛羊……   狗子纵身越过栅栏,打开那道残破的门,对霍光道:“他们知道个屁啊,赶快进来,直接找正主才是真的。”   两千汉军立刻涌进了营地,在最短的时间里控制了这个不算很大的部落。   同时也发现,这个部落里似乎只有妇孺,跟一些伤残男子,完好无缺的成年男子,一个都看不见。   想想要抓一个人来问,不论抓到哪个,她们只会发出杀猪一般的大叫,别想说出一句完整的话。   霍光遥望整个安静的部落,居然有些束手无策。   刚刚兵丁们来报,在这个部落里没有发现任何汉人公主的踪影。   他眼中凶光爆起,刚准备出言恫吓,逼出怀化公主,却被狗子给阻拦住了。   指着大槐树下的两个年迈匈奴老妇道:“问问她们。”   霍光定睛一看,只见两个鸡皮鹤发,裹着老羊皮袄,正在那里纺织羊毛线,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道:“不会就是她们吧?”   狗子苦笑道:“八成就是,跪坐这样的坐法,还不是匈奴人能做到的事情。”   霍光跳下战马,快步来到大槐树下,朝着两个老妇拱手道:“敢问婆婆,怀化公主刘萍可否就在此地?”   一个老妪抬起头,搔搔头发,迟疑的对另外一个老妪道:“好熟悉的名字啊。”   另外一个老妪笑道:“你不是就叫刘萍么?”   老妪张开没牙的嘴巴笑了一下:“这名字不值钱。”   另一个老妪抱着这个老妪用力的摇晃一下道:“在我这里永远值钱,不管怎么说,你都是我的公主。”   听老妪这样说,霍光大惊失色,单膝跪倒大声道:“也是末将的公主!”   怀化公主那张原本呆滞的面孔,慢慢变得生动起来,浑浊的双眼也渐渐地明亮。   就在霍光准备接受斥责的时候,老迈的怀化公主却灵活的从树根上站起来,一把拉住霍光大叫道:“我要吃烤羊羔、烤乳猪、韭菜炒蛋、片切酱狗肉、红烧马鞭、豉汁煎鱼、白灼猪肝、腊羊肉、酱鸡、酥油、酸马奶、腊野猪腿、酱肚、焖羊羔、豆腐脑、清汤鲍脯、甘脆泡瓜、糯小米叉烧饭。   我还要吃,焖炖甲鱼、烩鲤鱼片、红烧小鹿肉、煎鱼子酱、炸烹鹌鹑拌橙丝、枸酱、肉酱、酸醋拌河豚或黑鱼。   天啊,天啊,肥美的小牛腩肉,配以嫩脆的笋尖和蒲心;红焖肥狗肉,夹着爽脆的石耳;云梦泽的香粳米,拌着松散的菰米饭,又黏又爽口;软韧的熊掌……天啊,天啊……   蘸着五香的鲜酱;叉烧鹿里脊,嫩滑又甘香;新鲜的鲤鱼片,烩溜黄熟的紫苏;打过霜的菜苔,微微煮一下,吃起来嫩绿甘脆,真叫人陶醉。   最后用兰香酒来荡涤齿颊,使人食指大动;清炖豹胎,使你回味无穷。   我都要吃,我都要吃……   快去准备,快去准备!   一日之内没有备好,本宫会斩下你的狗头!”   霍光的脸皮微微抽搐,他觉得自己已经考虑的足够全面了,他还是没有想到第一次见面,会是如此模样。   更没有想到,才见面,怀化公主并没有嚎啕大哭,或者歇斯底里,而是连珠炮一般的给他报出了一长串菜名。   怀化公主身体上散发的腥膻味道紧紧的笼罩着他,让他几乎喘不上气来。   素有洁癖的他只觉得胃里在翻江倒海,却不敢挣脱老妇的纠缠吗,生怕一不小心就把这个风烛残年的怀化公主给弄死。   另一个老妪却嚎啕大哭起来,双手拍打着地面,哭得死去活来,狗子无奈,只好上前搀扶住她,随时准备帮她掐人中。   老妪这一哭泣,抓着霍光手臂的怀化公主癫狂的神色慢慢的恢复了平静,直直的看着霍光道:“这么说,陛下有旨意给我,我可以回家了么?”   霍光趁机脱离怀化公主的掌控,后退两步,恭敬地施礼道:“天使就在寨子外边,陛下派遣平阳夷侯曹襄,卫将军永安侯云琅,未央宫大长秋隋越,太史令司马迁,五大夫东方朔,未央宫殿值金甲将军赵培,太医丞苏稚以大长公主銮驾恭迎怀化公主回京!”   怀化公主老泪纵横,回头呼唤另外一个老妪道:“华蓥,我们可以回去了。”   本来哭得晕陶陶的华蓥听怀化公主这样说,一下子从懵懂状态中惊醒,左右看看,焦急的搓着手,然后再一次大哭道:“公主,我们没有礼服了。”   怀化公主流着泪微微一笑,指着挂在旗杆上的红色嫁衣道:“那就是……”   华蓥以最快的速度跑到旗杆底下,想要放倒旗杆,却不是她一介老妪所能做到的。   霍光轻飘飘的几个纵跃,就来到旗杆下,单手硬生生的将旗杆从石头底座里拔出来放倒,轻轻地将那件嫁衣取了下来,折叠好放在华蓥手中。   眼看着怀化公主这就要当众换衣,霍光一声令下,大汉军卒齐齐的拜服于地,恭候公主换衣……   “抬起头来!”一道带着浓重关中口音的女声在霍光不远处响起。   霍光咬着牙抬起头,只见一件宽大的嫁衣挂在鸡皮鹤发的怀化公主身上,有说不出的怪异。   “我美吗?”   “公主殿下本就风华绝代,如今虽说到了暮年,依旧风采不减,臣霍光为殿下贺!”   说出这些话的时候,霍光觉得自己很像隋越。   怀化公主低头看看如同鸡爪一般的双手吃吃笑道:“若是有焉支山的胭脂,我还能更美一些。可惜,大汉夺取了焉支山,匈奴妇人就只好永远的丑陋下去了。”   “殿下若是需要,整座焉支山的胭脂都会因殿下而光彩夺目。”   霍光觉得自己更加的像隋越了,从心底里决定以后离隋越远点。   怀化公主用自己满是污垢的手指挑起霍光的脸庞,心醉神迷的道:“这才是我大汉人,温文有礼,也守礼,从不当面讽刺一个想要变美的女子。不像粗鄙的匈奴人,只要你的双乳没有了乳头,你的肚皮不能再诞育小匈奴人,他们就会把你从帐篷里踢出去。小阿郎,带我回大汉吧,至少让我死在大汉,我想念我的耶耶,我的阿娘,我的兄长,我的弟弟。无论如何,他们不会嫌弃我老的。”   霍光的黑白分明的双眼,逐渐浮起一丝水雾,而后就慢慢的变红,不再躲避怀化公主的脸,沉声道:“所有羞辱过公主的,所有慢待过公主的,所有让公主感到羞愧的,末将都会用手中剑,一一为公主平灭。世上但凡有一人敢有微词,末将必定杀之而后快!”   怀化公主轻轻地拍拍霍光英俊的脸蛋笑道:“我们出去吧,陛下的旨意需要恭迎。我要看看陛下如何补偿我刘萍五十年的辛苦!”   说罢,就率先向外走,虽然她的模样滑稽,虽然她的衣衫滑稽,虽然她所有的表像都让人觉得滑稽。   她从大汉将士们组成的人墙中间走过去的时候,不论是谁,都觉得这是一位真正的公主——她的每一步都走的极为稳当,极为自然,极为理直气壮!   文帝三年,匈奴右贤王侵扰河南地,杀戮边军,掳掠百姓,文帝以丞相灌婴为帅,集合八万五千车马准备与匈奴右贤王决战……济北王刘长兴起兵谋反,开大汉国同姓王反叛之先例。   文帝无奈之下解散了军队,以宗室怀化公主远嫁右贤王,换得匈奴罢兵……文帝遂平济北王刘长兴! 第一二九章 甜甜的米饭   霍光进入仓松部落之后,云琅就抱着双手恭敬地等待。   这么些年的官宦生涯下来,不为外界的变化所动的养气功夫早就练成了。   当赤裸着身体套着一件破烂大嫁衣的怀化公主出现在眼前的时候,他没有半分意外。   年轻美貌的公主或许还能享受一点阏氏的福利,像怀化公主这样的老迈公主,与普通匈奴老妇活的没有什么区别。   如果不是当年霍去病在武威大破匈奴,大涨汉家威风,像怀化公主这样失去存在价值的老妪,早就被那些实际的匈奴人丢弃在了荒野中。   汉家儿郎掌控了河西,匈奴人发现那些原本一钱不值的汉家女子似乎可以保护他们,于是,那些原本过着凄惨生活的汉家女子终于有了一丝喘息的余地。   面对落魄的怀化公主而不意外的原因就在于,云琅在来的时候,就已经把希望降到了一个非常低的水平——只要活着就好。   圣旨在隋越手里,宣读旨意的也是他,刘萍都已经走到跟前了,隋越这个杂种还是没有动静,似乎想要确认眼前这个人是不是刘萍。   云琅没有辨别的意思,此时此刻,哪怕这个老妪只是一个普通的大汉女子,他都会毫不犹豫的认了。   想必皇帝也该是这个心思……   迎接远嫁的公主回国,本就是一场盛大的仪式,是用来安抚天下百姓的。   不论此人是不是刘萍,皇帝付出的也不过是一些赏赐而已,至于获得的——是无价的珍宝——民心。   就在云琅跟曹襄两人同时准备抬脚把隋越踹出去的时候,隋越这个混蛋居然惨叫一声,自己窜了出去,扑倒在刘萍的脚下,抱着裸露在嫁衣外边的那双黑黝黝的腿嚎哭道:“奴婢来迟了啊——让贵人受苦……奴婢罪该万死啊……”   刘萍拨弄着隋越帽子上的三条金边喃喃自语道:“居然真的是未央宫的大长秋……我记得送我离开长安的人,也是大长秋,名字叫崔安……他说过,要我忍耐几年,就会把我接回去,没想到这一等,就是五十年……”   云琅,曹襄对视一眼,齐齐的挥动宽大的袍袖,以迎接大长公主的礼节跪地禀奏道:“臣永安侯云琅,臣,平阳侯曹襄,恭迎怀化公主大驾。”   怀化公主刘萍微微侧身,从两位君侯的服饰上,她看的出来,这两位的身份要比她昔日的身份还要尊贵些,更不要说他们官帽上的青玉珠子,早就证明了他们是军功武侯的身份。   “平阳侯曹参的子孙?”   刘萍此时的脑筋似乎非常的清明。   曹襄连忙拱手道:“正是,家母乃是大长公主刘颖。”   刘萍瞅着他们身后的各色仪仗潸然泪下:“我只记得刘嫖,不记得有刘颖。”   云琅见曹襄一脸的沉痛之色,就拱手道:“公主离开长安之日,我母大长公主还未诞育。”   刘萍笑道:“本宫也未曾听说有云氏封侯者,你是新晋的关内侯?”   云琅笑道:“正是,来人,给怀化公主沐浴更衣,然后再宣读旨意。”   趴在地上拗哭不停的隋越一下子就从地上窜起来,连声催促军卒们搭建好帐篷,准备香汤沐浴。   自从云琅等人出现之后,另外一个老妪华蓥就变得极为拘谨,毕竟,她不过是一介宫女。   “华蓥,你来伺候我。”   怀化公主轻轻地招招手,就带着她最忠心的宫女随着隋越走进了帐篷。   不大功夫,帐篷里就传来隋越的大哭声,估计是看见了怀化公主破衣烂衫下饱受摧残的身体。   苏稚叹息一声,就带着六个羌人看护妇也走进了帐篷。   司马迁一言不发,东方朔沉默不语,完全看不到刚来时的轻松模样。   幻想跟现实的巨大差异,让他们两个起不了半点调节气氛的心思,即便是有,恐怕话还没有出口,就会先哭出来。   赵培用最阴郁的目光看向这片匈奴人的营地,皇家的尊严遭到了史无前例的伤害,身为皇帝家奴,他觉得很有必要将这里所有的活物全部清理干净。   霍光走到云琅身边做了一个抹脖子的举动,这让赵培眼中精光大冒,也来到云琅身边道:“此事交付末将去做。”   曹襄哼了一声道:“看怀化公主的意思吧,如果公主想要灭口,我们执行就是了,若是公主不愿意,就把他们全部送去长安,由怀化公主安置。”   司马迁叹息一声道:“这让某家如何下笔呢?如实写……大汉朝颜面尽失,如果不写……某家胸中总是堵着一块大石头……”   曹襄嘿嘿笑道:“写啊,为什么不写,即便是现在,还有人希望将我大汉女子远嫁呢,你不写出来,怎么能彰显他们的无耻嘴脸呢?写!你要是没胆子,我亲自执笔!”   就在几人讨论该如何下笔写这段史书的时候,苏稚红着眼睛走了出来对云琅道:“她们很饿!”   云琅拍拍手,就有看护妇提着七八个食盒走进了帐篷。   “怀化公主身体如何?能否经得起长途颠簸?”   苏稚流泪道:“利器之伤六处,四为刀砍,两为斧斫,其余伤患数不胜数。”   云琅的神色一黯,对苏稚道:“问问怀化公主是否要带着人回京,如果不带,我们会另做安排。”   隋越卖力的帮助怀化公主擦背,澡盆里面的水已经变成了黑汤,另一边,华蓥也泡在澡盆里心安理得的接受看护妇的服侍。   怀化公主刚刚喝完一碗甜甜的银耳莲子羹,目光却一直都落在那一碗雪白的白米饭上。   隋越用一张毯子裹住怀化公主瘦弱的身体,将她从澡盆里抱出来,放在厚厚的羊毛毯子上,等待那些看护妇们换水。   怀化公主急急的指着那碗白米饭道:“拿过来,我看见上面似乎盖了糖霜。”   隋越笑眯眯的道:“您的肠胃枯竭的时间太长了,我们先要喝粥,然后才能吃干的。您以前以牛羊肉为食物,现在陡然间换了我大汉的吃食,会不适应的,您要是因为吃坏了肚子导致回不了长安,那该多遗憾啊。慢慢来,永安侯不但功勋卓著,也是我大汉第一庖厨,您想吃什么他都会满足您的。”   刚刚被热水浸泡过,怀化公主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丝血色,抓着隋越的手低声道:“就吃一口!”   隋越笑着摇摇头,还是用瓷勺子挖了一勺子,刚送到怀化公主的嘴边,就被她凶狠的咬了上去。   隋越相信,如果她还有牙齿的话,一定会把勺子咬断的。   再次将怀化公主放进换好的热水里面,交给看护妇照料,就离开了帐篷。   “身份辨认结果如何?”   云琅看看头上的太阳,低声问道。   隋越点点头道:“确实无疑。”   “公主可否流露出对这些匈奴人的留恋之意?”   “公主并无所出!”   “那就是说,我们只需要带走公主与她的侍女是吗?”   隋越点头道:“这样可以防止匈奴奸细进入长安。”   赵培兴奋的道:“这里交给末将就好,末将保证不管有没有奸细,将来都不会有问题。”   隋越摇头道:“公主不想让我们杀光这里的人,她说,这些妇孺迟早会被别的族群吞并,杀之无益。”   云琅笑道:“公主还有什么说道?”   “公主还说,西北地太大,匈奴人杀不完,如果能逼迫匈奴人离开北地就是最好的结果了。一个已经习惯统治别人的种族,不能存在于这片土地上,大汉如果想要永远的安宁,就必须成为这片土地上最强大的存在,延续匈奴人一般的统治,才能长治久安。”   云琅无声的笑了一下道:“公主离开中原太久了,他对如今的大汉国国力,一无所知。赵培,饶恕匈奴人是他们昆仑神要干的活计,以这些匈奴妇孺为诱饵,铲除匈奴人才是我们要干的事情!”   赵培大喜过望,拱手道:“喏!” 第一三零章 宠爱到死   再奢华的仪仗也掩饰不了怀化公主的悲伤。   再凶狠的报复,也找不回怀化公主失去的五十年岁月。   鸡皮鹤发,遍体鳞伤的身体,即便是用心装扮,也不如那个十六岁娇憨少女的模样。   沐浴过后的怀化公主,显得金碧辉煌,显得富贵奢华,显得高高在上,前来迎接这位公主的王公大臣们依旧没有笑颜。   怀化公主倒是非常开心。   这位命运多舛的公主,多自己的将来充满了希望,在她喋喋不休的表述中,所有人都发现,她似乎将自己带入到了遥远的五十年前。   她相信,自己的耶耶在等她回去,自己的母亲在等她回去,自己的兄弟姐妹也在等她回去。   似乎只要回去,她的生活就会重归往日的幸福美满,她希望自己刚刚才经历过的五十年悲惨岁月不过是昨夜做的一场噩梦。   从华蓥的口中众人得知,自从来到了匈奴地,怀化公主就把自己锁进了梦境,认为自己遭遇的所有苦难都是梦,只要醒来,美好的一切都会向她张开臂膀。   这也是她在遭受了非人的凌辱,虐待之后还能活五十年的原因。   整整五十年,华蓥从未将自己的公主从梦境中唤醒过。   所以,当一个老妪用少女的方式打扮自己之后,就迎来了轰天的喝彩声。   卫将军永安侯云琅用“翩若惊鸿,婉若游龙”来形容怀化充满活力的美丽。   平阳侯曹襄疯狂的大叫——“侍儿扶起娇无力,正是新承恩泽时”来歌颂怀化沐浴后的媚态。   五大夫东方朔进言曰——今日方知妇人之美可以撼天动地。   司马迁激动地泪流满面当场掏出自己记录史书的本子,将以上勋贵们的言辞一一记录,并对怀化公主表达了无上的敬意,发誓要写出新的历史诗篇——出塞公主传。   至于宦官之王——隋越,则高傲的为怀化公主戴上了一幕面纱,皇家公主的美丽不能为俗尘沾染。   至此,怀化公主似乎忘记了自己遭受的苦难,如同一个少年公主刚刚被人赞誉之后一般娇羞。   当她与宫女华蓥相拥着在绵软的如同云彩一般的丝被中睡去之后。   喧闹声就慢慢冷落了下来。   云琅,曹襄,东方朔,司马迁,隋越,赵培,霍光,苏稚等人脸上没有半点睁眼说瞎话的惭愧。   神色一个比一个冷厉。   “我刚才说的是真话,谁有意见?”   云琅的神色极为不善。   曹襄连忙道:“我刚才说的,就是我亲眼见到怀化公主的模样,没有人有意见吧?”   东方朔捋着胡须道:“某家只恨自己词穷。”   司马迁苦笑道:“我请教诸位之后,记录下来了一段史实。”   隋越冷笑道:“她值得某家为她造梦,而且会把这个梦永远制造下去。”   云琅喟叹一声道:“受尽苦楚五十年,就让她余下的岁月里享尽人间宠爱吧!”   云氏的马车轻快的走在黄土路上,几乎感受不到多少颠簸,来的时候旗帜招展,气势如虹,归去的时候,每个人的心头似乎都压着一块砖石,沉甸甸的。   怀化公主的父亲,母亲,以及兄弟姐妹早在景皇帝时期就因为七国之乱死于战火。   这样的消息自然是不能告诉她的。   等怀化公主回京之后,刘彻有的是办法把怀化公主的梦境继续造下去。   没人敢把这个梦戳破,一旦戳破,怀化就会死,大汉国最后的赎罪机会就会消失。   不管如何,大汉国总算是迎回来了她的第一位公主。   卫将军大营屯聚姑臧城,这是原本就制定好的军略,前军校尉李勇带着一部分粮草,继续向阳光挺进,那里是霍去病大军的前进基地。   他的大军在阳光的主要军事目的就是清扫出一片安全区域,然后由云琅来聚集当地的胡人,汉人,形成一两座新的城池,最终成为大汉国派遣官吏统治本地的基础。   河西走廊乃是军事要地,一旦此地形成官治,对于防范异族入侵至关重要。   所以,霍去病在前方劫掠如火,云琅在后方不动如山,一动一静的目的,就在于将偌大的河西彻底的收归大汉版图。   云琅相信,此时时刻,不论是大将军卫青,还是大行令李息以及后将军公孙敖,正在奋力的向北海进发。   如果不出意外,匈奴人就会离开北海一路向西,这个时候,就要轮到霍去病在西北地进行围追堵截,直到将匈奴残部消灭在戈壁上。   计划是精准的,就是不知道会不会向这个方向进发。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云琅不以为在强大的汉军面前,匈奴人还能跟前世一样,跟汉军在北海地厮杀的难解难分。   早在云琅出发之前,伟大的博望侯张骞提前离开了长安,这一次,他的属官中有苏氏的次子苏武,一个扬言要用一柄剑就让番邦全部臣服在天子脚下的骄傲少年。   清晨,云琅被鸡鸣声唤醒,苏稚依旧睡得慵懒,离开苏稚的纠缠洗漱之后,云琅就来到了这座破旧大宅的前院。   一只羊从他的面前懒洋洋的走过,没有一点身为午餐的自觉。   霍光赤裸着上身,刚刚练武完毕,一柄长矛拖在身后,上面还插着一只野鸡。   见师傅出来了,就连忙披上衣衫,指着长矛上插着的野鸡道:“练习长矛的时候自己飞过来的。”   云琅笑道:“这里偏僻,适合公主静养身体,别不满意。”   霍光摇头道:“不是不满意居住的地方,是不满意您派赵培去做的事情,这件事弟子也很想做。”   云琅背着手抬头看看刚刚升起来的太阳轻声道:“治理蛮荒历来是以杀戮为突破口的。你的身份不容你背负屠夫之名。咦?听你话里的意思,赵培已经回来了?”   霍光点点头道:“凌晨时分回来的,整个人都成血葫芦了,从马上跳下来还抖了一地的血沫子,看着就恶心。”   云琅指指霍光,就匆匆的去了帅帐,赵培一定想要跨功的,这是一个将士能在主帅面前展现的最好的形象了。   果然,赵培双手杵着一杆大戟,站在那里不断地打盹,听见云琅的脚步声传来,立刻抖擞精神,把身子站的笔直。   云琅围着赵培转了一圈温言道:“可否受伤?”   赵培笑道:“毫发无伤,身上的血都是奴贼的。”   云琅满意的点点头又问:“战损几何?”   赵培的神情微微一黯,低声道:“战死一十七人,伤七十一人。”   “战果几何?”   赵培立即有了精神,连忙道:“阵斩三百四十七名奴贼,杀降一百三十三人。”   云琅不顾赵培身上的血污,拍拍的肩膀道:“军功记录在册,将军辛苦,下去休息吧,以后战事还多,就仰仗将军了。”   赵培骄傲的看了霍光一眼,施礼之后就退下了。   “两千羽林,占据天时地利人和,埋伏袭杀一支不足五百人的匈奴牧人,居然战损半成,师傅,这样的蠢货您还要重用么?”   霍光愤愤不平。   云琅看了霍光一眼道:“合格的将军都是用死尸喂养出来的,慢慢会好的。”   霍光见师傅不搭理自己,就匆匆的跟上来,低声道:“您是想削弱咱们军中的羽林力量?”   云琅停下脚步,想了一下道:“你有这个心思?”   霍光打了一个激灵,连忙道:“不敢有!”   云琅沉声道:“永远都别有这个心思,否则,第一个要杀你的人,就是你的师傅我!” 第一三一章 《杀奴令》   少年人的思想一旦活泛了,各种念头就会纷至沓来,且好坏不分,做事情往往以达到目的为先。   这种急功急利的心思只要是少年就一定会有,他们的年岁还小,却渴望得到认可。   这就是教育存在的意义了。   云琅在受降城有很好的名声,所以,羌人头领对云琅的好感很足,大清早,就有羌人头领带着隆重的礼物来求见卫将军。   这个在西北占据了大部分人口的部族以为,匈奴人完蛋之后,就轮到他们出场了。   至于大汉国,他们拥有更加温暖的气候,更加肥沃的土地,应该不会对这片荒蛮之地有什么兴趣。   只要汉人拿不走这里的草场跟土地,拿走一些牛羊,珍宝,不过是小事一桩。   一千头牛,一万只羊,五百匹马,就是羌人头领贺石兰所能表达的最高诚意了。   见到卫将军的时候,贺石兰非常的恭敬,小心的将自己的额头触碰在云琅的脚尖上,用最谦卑,最诚恳的声音道:“伟大的将军,您的仆人贺石兰听候您的吩咐。”   云琅微微一笑,也用同样温柔地声音对贺石兰道:“贺石兰,我感受到了你的诚意,你的礼物让我非常的满意,现在,该你向我提出要求了。”   贺石兰抬起头见云琅的笑容和煦,就大着胆子道:“黑石山偏远,有不臣之人盘踞其间为祸河西,还请大将军能够早日平叛,还我河西一片朗朗乾坤。”   云琅瞅着脚下的贺石兰道:“你真的是羌人?”   贺石兰连忙道:“仆的祖上是汉人,家父常年游走于汉地与河西做一些牛羊买卖,家母也是汉人,所以,仆也是汉人。”   云琅点点头,第一个向大汉示好的部族必然与汉人有一些牵连,这是一定的。   “黑石山部族的首领乞买颜送来了归顺表,并无反意,无罪而伐是为无道。贺石兰,乞买颜可有什么不臣的行为吗?”   “今年冬日,仆与乞买颜相会于湟水,乞买颜曾经说——匈奴人走了,羌人的好日子就到来了,我们当自立为王。”   “你同意了么?”   “没有,如此大逆不道之事,贺石兰万万不敢沾身。”   云琅笑了一下道:“目前以绞杀匈奴人为第一要务,贺石兰,你若想让你的名字出现在朝廷的奏折上,先全力绞杀匈奴人吧!至于乞买颜,我以为那该是你的事情!”   贺石兰猛地抬起头,用最炽热的目光看着云琅道:“如果君侯答应支援贺石兰部落,仆以为此事可成。只要得手,贺石兰部永生永世效忠君侯!”   云琅并没有拒绝贺石兰的效忠,点点头道:“先绞杀匈奴人,我不希望在河西之地见到一个匈奴人!”   贺石兰躬身道:“仆知晓了。”   云琅满意的送走了贺石兰,就坐在椅子上慢慢的啜饮茶水。   依靠大汉军队想要完全彻底的除掉匈奴人,这或许能做到,绝对做不到斩草除根。   依靠羌人,以及从羌人中分离出来的先零、烧当、卑湳、卑禾、婼、参狼、钟等部族一起绞杀匈奴人,才能做到杀光匈奴人这一目的。   羌人与其余种族有很大的不同,他们的团结性很差,很容易分裂,很容易变成彼此的仇敌。   这虽然有生活环境逼迫的结果,不得不说,从本性上他们就成不了一个强大的部落。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唯一一次有羌人建立的正式王朝,就是羌人姚苌建立的后秦!   贺石兰说自己是汉人,这一点不奇怪,这个时代的番邦人,人人以成为汉人为荣,贺石兰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或许他介绍祖宗的时候都是在放屁,在胡说八道,这也不重要,云琅相信,只要他有这个念头,他以后想不成为汉人都不成。   隋越从外边走了进来,即便是已经进门了,依旧朝外看,在云琅的帅帐外边,还有无数的地方头人准备拜见云琅。   “将军刚才居然没有杀掉贺石兰?”隋越小心的瞅着闭目沉思的云琅。   “杀他做什么?”   “他的部族很肥!马上就要长驱万里了,我们需要牛羊。”   云琅睁开眼睛道:“我让他去帮我们抢劫,大汉军队不能在这里杀戮过甚。”   “可是,您把贺石兰这个猛兽放出去了……河西之地的杀戮会更加惨烈的。”   “这与我们有什么关系呢?”   “贺石兰会变强……咦,您打算坐山观虎斗?人家不会这么傻的。”   云琅叹口气道:“坐山观虎斗?哪有那么好的事情啊,我准备等这里的羌人再也受不了贺石兰压迫的时候,再为那些弱小的羌人复仇。以后要形成一个惯例,培育一个,然后就要杀一个直到我们汉人在这里成为绝对多数的时候再换策略。”   “要是杀不掉呢?”   “那就封官好了,让他去关中成为高官,感谢他为大汉国做的所有事情。好了,一个宦官不要没事就想跟我讨论军阵上的事情,我问你,怀化公主今天进食可还愉快?”   “很好啊,豆腐脑喝了一大碗,油条吃了两根,还想吃,被我阻止了。”   “不错,让苏稚给她调养身体,一旦身体能够支撑长途跋涉了,就立刻派人送回长安。”   “外边的那些部落头人君侯如何对待?”   云琅从桌案上拿起霍光起草的《杀奴令》递给隋越道:“给陛下抄录一份存档。”   隋越拿起那本薄薄的《杀奴令》手札,几眼看过去,就合上手札道:“君侯只有封赏三百石以下官员的职权。”   云琅笑道:“我给的官职没有一个是三百石以上的官员,好多官职的名字你可能都没有听说过。”   隋越笑道:“是啊,这个最大的护羌校尉我就没有听说过,君侯准备糊弄这些羌人?”   云琅摇头道:“没打算糊弄,官印你负责雕刻,告身你来出,这就很妥当了。”   隋越吃了一惊道:“我未央宫大长秋可没有这个权限。”   云琅怒道:“你觉得你来封官许愿好,还是我来封官许愿好呢?”   “当然是我……”   “既然知道是你的名字好使,还不快去雕刻印章,准备告身?我马上就要发动羌人捕杀匈奴余孽了。”   “既然你要给陛下弄一群异族宦官,我是没话说的,陛下要是问起来,我只能说是你逼迫的……”   隋越嘟囔着离开了。   云琅就命刘二打开大门让那些等后许久的羌人部落首领进来……   河西走廊的大时代随着云琅一声令下终于缓缓到来了。   从今天起——河西走廊将不再适合匈奴人生活,这片土地上生存的所有人,都将把匈奴人视作自己功劳的来源。   只要击杀一个匈奴人,击杀了匈奴人的猛士将再也不用给任何人缴纳一个钱的赋税。   击杀十个以上匈奴人的部落,将会获得大汉朝廷的颁赏,他们的子孙中的一个就会进入繁华的长安,成为大汉国户籍名册上的一名汉人。   击杀百人以上的部落,就有资格把自家最优秀的子孙送去长安就学。   至于击杀千人以上的部族,就会有专门的官职颁赏下来,最高的职位就是——护羌校尉!   部落首领们得到这些许诺之后,就留下丰厚的礼物,匆匆回去了,他们必须趁着现在匈奴人还多的时候,抓紧立下功劳,为部族的将来做最好的准备。   《杀奴令》的效果远远出乎云琅的预料之外。   才五六天的时间,姑臧城外的京观,就已经颇为壮观了。   每日都有部族人送来匈奴人的脑袋,将已经很是雄伟的京观变得更加雄伟。   部族仇杀的效率高的可怕……很可能不会有结束的时候,当匈奴人被消灭干净之后,最终将会演变成羌人之间得仇杀。   这样的例子多的数不胜数,至少在云琅看来,这是一个必然的结果。   前军校尉李勇已经安全将粮秣物资送到了阳关,却没有见到霍去病。   霍去病的大军依旧在向北方挺进,据说,他已经找到了就地补充军粮的方法了。   就在云琅松了一口气的时候,隋越却匆匆的跑过来,神色慌张。 第一三二章 羊盘查敌踪   刘萍在咳血!   云琅魂飞天外。   等他跑到怀化公主寝宫的时候,苏稚已经在忙碌了。   “出了什么事情?”   云琅的脸变得煞白,就怀化公主的身体状况,随时都有逝去的可能。   “不要紧,喉咙受伤了。”   “喉咙受伤了?”云琅的声音里出现了明显的尖声:“她的喉咙怎么可能会受伤?中毒了吗?”   苏稚从怀化公主的喉咙里拉出一条带血的麻布,神情镇定,见丈夫焦躁不堪,就小声道:“食道受伤了。”   云琅闻言立刻转过身恶狠狠地瞅着隋越道:“你给她吃了什么?不是告诉你不准她吃坚硬的东西么?”   隋越向后退一步,连忙道:“今天就吃了稀粥跟包子!”   苏稚接话道:“公主贪吃,滚烫的包子烫伤了食道。”   云琅怔怔的看着不好意思的怀化公主道:“殿下,您就不能等包子凉下来慢慢吃么?”   怀化公主沙哑着嗓子道:“包子好吃……”   云琅摊摊手,觉得无言可对。   华蓥走过来笑道:“君侯莫要烦恼,公主与奴婢既然能在匈奴存活下来,就有活下来的本钱。昔日被人用巨斧砍伤,都能活下来,如今,不过是被食物噎了一下,不碍事的。”   云琅拉着华蓥的手道:“可不敢出事情啊,如今,全大汉的人都等着公主平安回家呢。此时若是出事,会让天下人失望的。”   华蓥看看沉浸在被人关心愉悦中的怀化公主,微微叹口气道:“有时候,浑浑噩噩的过一生也不错,就这样被一个包子噎死也很难说不是一个好出路。”   云琅道:“一饮一啄,莫非天定,吃了苦,就该享福,如果人一生只吃苦,不享福,上苍就没有了存在的必要。华蓥嬷嬷,好好地活着,活着回到长安去看一眼故乡的山水,看看自己的将要葬身的土地,去祭拜一下故去的先人,然后不留半点遗憾再走,此生才会圆满。”   华蓥连连点头,第一次觉得自己的生命还有一些存在的价值。   “云琅,我要吃包子。”   怀化公主的食道不流血之后,她就立刻想起了刚才让她欲罢不能的包子。   云琅瞅瞅盘子里白胖胖的包子,触摸一下,发现包子已经变得温热,就拿起一个稍微小一些的包子放在怀化的手中,温言道:“慢慢吃,包子有的是。”   见怀化公主双手捧着包子慢慢的啃,云琅这才离开公主简陋的寝宫。   一出门他就准备追杀隋越,这明显就是这个混蛋的错误,早就告诉他怀化公主这里怠慢不得,他偏偏自以为是的想要参与军事布置。   他根本就不知道怀化公主活着回去,对于皇帝来说有多么的重要。   隋越在得知怀化公主平安无恙之后,第一时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贺石兰第三次来答应交付匈奴首级的时候,云琅亲自接见了他,这一次,贺石兰带着一个年轻的羌人出现在云琅面前。   目的很明显,他已经交付了一百六十余匈奴人男子首级,已经可以满足他送家中子弟进京读书的要求了。   “这是我的三子贺兰……”   贺石兰显得越发的谦卑了。   云琅端起茶碗吹吹上面的浮沫喝了一口茶轻笑道:“贺兰世兄可曾进学?”   贺石兰陪着笑脸小心的道:“粗通文墨,跟着汉家的先生学过一些。”   云琅笑道:“学过或者没有学过其实不重要吗,既然你已经斩杀一百六十余匈奴人,那么,贺兰就该入学。不知族长准备让令郎何时入学?”   贺石兰躬身道:“全凭君侯安置。”   云琅点点头道:“不日就有鸿胪寺官员来我姑臧城迎接我大汉怀化公主回京,不如就让贺兰与公主同行。”   不等贺石兰发话,原本垂手而立的贺兰当即拜倒于地,沉声道:“贺兰愿意护送公主回京。”   云琅叹息一声道:“其余族群为何不见送子孙去长安求学呢?要知道,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时机,错过了,也就没有了。”   贺石兰陪着笑脸道:“羌人愚昧,不过,我贺兰部落愿为先驱。”   至此,云琅不得不承认,机会永远只给胆大心细,有准备的人的。   在可以预见的百年中,大汉国绝对没有足够的人手来填充河西。   去年秋日里计算户籍的时候,全大汉不过九百八十七万户,数字是庞大的,大汉国的土地也是广袤的,两千多万的人口,散布在大汉的国土上,依旧显得稀疏。   在方便,安全,肥沃的土地还没有耕种完毕,就不会有真正的汉家子冒险来到河西立足。   既然汉家子短时间内过不来,那么,只有努力的同化羌人,用汉家的教育方式教化羌人贵族,只要持之以恒,这些羌人最终会失去他自己的民族属性。   时日长久了,就没有所谓的羌人了,毕竟,这个世界上的文明光辉,大部分来自于大汉族这个太阳的照耀。   所以,云琅对于把羌人子弟送去大汉国读书非常的有兴趣。   “吁——”   霍去病勒住了战马的缰绳,掀开脸上的蒙布,探出手,他的家将霍亮就送上了一个水壶。   霍去病拔出塞子喝了一口凉开水漱漱口,然后就把水连同沙子一起吐了出去。   五月的戈壁滩依旧荒凉一片,抬眼望去,绵延的低矮山丘,一座连着一座一直到天的尽头。   长史聂壹擦试一把汗水道:“启禀将军,一连五十里地,我们没有发现任何羊盘(羊的粪便堆积处)。”   霍去病喝了一口水润润嗓子道:“那就继续找,一定要找到羊盘才成,否则,就说明我们走错路了。”   聂壹苦笑道:“将军,您为何一定要寻找羊盘?为何一定要用羊盘来确定我们的行军方向?您应该知道,在荒原上一旦迷路,后果太可怕了。”   霍光并没有准备给这个聂壹解释什么,他历来讨厌解释自己的想法。   以前的时候,军中大将只知道听命就是了,不论是李敢,还是赵破奴,都没有多嘴多舌的习惯。自从聂壹成了长史之后,他的废话就多的让人烦躁。   身为大军长史,连羊盘的作用都不知晓,也不知道他这个长史能有什么用。   “增加三百斥候,继续搜寻羊盘。”   霍去病漠然的下达了军令,立刻就有传令兵背着旗子策马而去。   赵破奴见聂壹一脸的尴尬之色,就低声道:“发现羊盘,就会判定这个部落的人口到底有多少。”   聂壹疑惑的道:“一堆羊粪而已……”   赵破奴道:“一堆羊粪?你可知道牧人在转战草场的时候如果没有羊盘这东西,他们根本就无法生存。”   聂壹见霍去病再次打马前行,就朝赵破奴拱手道:“愿闻其详!”   赵破奴笑道:“冬天刚刚过去,长史可知,在漫长的冬天里,牧人依旧需要赶着羊群四处觅食。   可是天寒地冻的时候羊群卧在冰冷的大地上,永远都捂不热寒冷的土地,于是,直接躺在地面上休息的羊会被冻死。   有的羊比较聪明,这时候它们就会压在其它羊的身上,有时候,一夜过去,一支一千只羊的大羊群,第二天能站起来的羊不足一半,对于依靠畜牧的匈奴人来说,几乎就是没顶之灾。   这时候如果有一大堆羊粪,这些羊群就会睡在羊粪上,从而避开被冻死的命运。   这些羊粪是匈奴牧羊人日积月累之后的成果,羊群迁徙的路线本来就是恒定不变的。   所以,只要找到羊盘,顺着羊盘跟踪,就一定可以找到一个比较大的匈奴部落。” 第一三三章 敌踪   姑臧城外的京观还在无限制的扩大,匈奴人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正在河西消亡。   虽然期间也有一些反复,在云琅看来,河西胡人驱逐匈奴人的大势已经形成,强大的惯性会拖带着匈奴人最终离开。   剥夺一个种族的生存之地,这是人世间最残酷的一件事情,站在汉人的角度来看,自然是合理的,然而,站在匈奴人的角度上,则是……   云琅是汉人,所以他一般只考虑汉人的事情,匈奴人的事情应该是匈奴王考虑的事情。   以前冒顿单于帮匈奴人考虑事情的时候,匈奴占了很大的便宜。   所以说,只有立场问题,没有德道问题。   每个种族都想发展,都想占据最好的资源,老天爷无所谓帮谁,他总是最钟爱有准备且实力强大的孩子。   霍去病无疑是上天的宠儿,斥候派出去之后,就找到了羊盘……而且不止一处。   有一处地方的羊粪甚至还是新鲜的,从规模来看,应该是一个大羊群。   匈奴人在寒冷的日子里,自己也会把帐篷搭建在羊盘上,道理跟羊群喜欢睡在羊盘上是一致的。   所以,只要找到了羊盘,就等于找到了羊群,找到了羊群,就意味着找到了匈奴人。   在荒原上最艰难的不是作战,而是先要找到匈奴人,只有找到了匈奴人,才能谈到作战。   霍去病将战马停驻在羊盘上,看着眼前足足有一里地方圆的巨大羊盘,即便是见多识广的霍去病,也暗暗咂舌。   这样的羊盘对于匈奴人来说,就已经算是一个流动的城市了。   “年年杀奴,偏偏奴贼还有这么多,真是一群杀不干净的贼胚!”   中军司马李敢吐掉嘴里的羊粪沫子,恨恨的道。   赵破奴大笑道:“人家匈奴人据说都是天生地养的,无需经过十月怀胎,见风就能长大,我们怎么跟人家比,想要匈奴快点消失,那就要多杀,快杀才成。”   聂壹担忧的看着一言不发的霍去病,他觉得自己跟这支军队有些格格不入。   很多时候,他这个长史似乎都是摆设。   于是,他就朝自己身后看去,见到一望无际的披着红色斗篷的全骑兵大汉将士,心中的不安才慢慢消失。   在这片汉人从未踏足的土地上,唯一能让人心安的就是这些有着共同意志的伙伴。   霍去病手中的兵力永远都是不足的,上一次他手中只有一万四千人,这一次同样,皇帝还是不肯给他足够的将士,肩负了阻截匈奴西逃重任的他,手中还是只有两万六千人。   事实上,如果把民夫跟辅兵算上,他手头至少有五万人可以用,可惜,霍去病一点都不喜欢那些人,挑三拣四之后,他就只剩下两万六千人。   带领这样庞大的一支军队在荒原上行军,是一件极为艰难的历程。   带领八百人的队伍跟统领两万六千人的队伍的差别实在是太大了,两者根本就没有任何可比性。   一个水洼,可能八百人使用没有问题,两万六千人使用就会出大问题。   好在匈奴人迁徙路线是一条成熟的路线,其中,水源,草场,都非常的健全。   适合匈奴人带着大群牲口迁徙的路线,也非常的适合大军行走。   五月的草原上依旧荒凉,青草刚刚长出嫩芽,去岁的荒草依旧覆盖着大地,因此,五月的草原上,依旧荒凉一片。   不远处就有一条亮晶晶的小河,军卒们从小河中取水,装在巨大的铁皮桶里用满地的牛羊粪便当柴火煮开。   有了开水,这才抓一把炒面进去,美美的喝一碗热糊糊,对他们来说就是最好的奖励。   炒面的味道很好,最重要的是里面添加了果干,果干泡开之后,绿莹莹,红彤彤的煞是好看。   霍去病麾下的大军从不饮用生水,这是一条厉禁,但凡是喝了生水的军卒,不管是谁,都会被另外安置营帐,直到发现他没有生病的症状,才能回营。   刚刚休息了片刻,就有斥候吹响了号角,所有休息的军卒在都尉的催促下,快速的站起身,握紧了武器准备迎敌。   然而,等他们列阵完毕,又有警报解除的锣鼓声响起……   在地平线的尽头,隐约能看见匈奴人的骑兵,他们并不靠近大军营地,只是在远处窥伺。   如同狼群窥伺羊群一般。   在草原上,匈奴人比汉人更加的占有优势,汉人刚刚踏进草原,他们就能通过草原野兽的行为变化,推测出汉人军队到来的消息。   自从入夜之后,匈奴人偷袭的警报每隔一个时辰就会响一次,搅扰的人无法安心睡眠。   赵破奴的斥候军不论如何努力的驱赶匈奴人,总是能让匈奴人找到空隙,钻到大营边上。   警报声再次响起,不胜其烦的聂壹来到了霍去病的营帐,见大帐里灯火通明,就走了进去。   霍去病正在看书,不论警报声如何凄厉,他还是那副安静的模样,既没有命令大军做好迎战准备,也没有躺下睡觉。   他的铠甲被撑在木头架子上,大戟却就在手边。   聂壹抱拳道:“启禀大将军,匈奴人今夜已经骚扰了我们不下六次。卑职以为虚则实之,实则虚之,天亮之前,匈奴人必然会发动一次真正的侵袭。大将军应该早做准备才是。”   霍去病放下手里的书本,看了聂壹一眼道:“听说当年在马邑,你是负责引诱匈奴人的将官?”   聂壹老脸微红,依旧拱手道:“正是!”   霍去病冷笑一声道:“成功了吗?”   聂壹的一张老脸涨的通红,涩声道:“就因为有马邑的疏漏,卑职这才希望大将军能够谨慎面对。”   霍去病挥挥手示意聂壹出去,聂壹强忍着心头的怒火道:“大将军,匈奴人虽然衰败,却不容小觑。”   霍去病淡淡的道:“既然你不放心,那就去巡营吧,天亮之后,大军依旧按照制定好的路线,继续前进。希望你一夜没睡之后,明日还有力气赶路。”   说完话,就躺在自己低矮的行军床上,不大功夫就鼾声如雷。   “周亚夫故技,并不适合在匈奴地施展。”   聂壹见自己的建议被霍去病无视了,恨恨的跺跺脚,就离开了帅帐,带着亲卫开始巡营。   一轮弯月照耀着孤独的刁斗,赵破奴从刁斗上滑下来,见聂壹在巡营,就拱手道:“长史去休憩吧,有某家在,大军定会安然无恙。”   聂壹拱手道:“将军辛苦!某家没有大将军的胆魄,敌军在外,某睡不着。”   赵破奴笑道:“匈奴人知晓我们在后面追赶,所以就想尽办法迟滞我大军行程,雕虫小技尔,不足为虑。”   聂壹趁机道:“如果匈奴人大队人马真的杀过来呢?”   赵破奴冷笑着拍拍自己的佩剑道:“某家求之不得!”   聂壹不解的道:“既然我军强大到了不畏惧敌人偷袭,将军为何不连夜赶路,早日绞杀前面的匈奴人呢?”   “匈奴牧人有守望相助之习俗,我们只要盯住其中的一支,就能把周围的匈奴人全部都吸引过来。大将军素来喜欢毕其功于一役,一战之后,数百里草原就会空无一人,免了我们长途跋涉之苦。”   聂壹闻言喟叹一声,就放弃了继续巡营的想法,回帐幕中休息,既然大将军已经有了完整的战略,他这个长史,也就没必要再多嘴。   一旦中伏,自己了不起努力作战就是了。   对于霍去病,聂壹实在是难以信服,即便霍去病早就有了战神的称呼,他依旧不以为然。 第一三四章 逼迫   清晨时分,呼啸不已的匈奴就消失了。   在夜晚时分,他们还能仪仗熟悉的地形避开大汉游骑的绞杀,到了白日,如果还留在原地,后果难料。   七十年前,白登山大战的时候,大汉军队的装备就比匈奴人要好,唯一欠缺的是作战的勇气。   那个时候的匈奴是强大的,刚刚完成统一大业的汉军,还不是匈奴人的对手。   现在,即便是再乐观的匈奴人面对大汉甲士的时候,也只能唱一曲悲歌。   悲歌,或者悲壮虽然是一种很好地励志曲目,对民族间的博弈来说,却没有半点好处,霍去病这人,一般都喜欢让别人成为悲壮场面的主角,他更加喜欢扮演让主角展现悲壮场面的大反派!   日出的时候,就出发,日落的时候就宿营,这样的行军速度算不得快,却也比牧民们驱赶着牛羊前进的速度要快的多。   只要继续走下去,迟早会追上匈奴人,霍去病很乐意看到匈奴人帮他把牛羊驱赶到更加靠北的地方。   第三天的时候羊盘上开始出现湿润的羊粪,这说明,就在昨晚,匈奴人就是在这里歇息的。   “明日里兵分两路。”   霍去病随意的下达了军令,李敢抱拳领命之后就去准备新的宿营地了。   今晚不同,霍去病并没有解下铠甲,而是全身着甲坐在一张高脚凳子上闭目沉思。   他的大戟就插在身边,战马也踢踏着蹄子站在他身边,其余将士也是如此,没有一人懈怠。   帐幕倒是被支起来了,大军中唯一的一座刁斗也被竖起来了,刁斗上方站着两个手搭凉棚四处观望的大眼睛军卒。   太阳刚刚落山的时候,匈奴人如同往日一般,再次出现在地平线上,借助落日的余光,这些骑着马的匈奴人呼啸着向营地扑击过来。   报讯的号角声再次响起,霍去病不为所动,坐在高脚凳子上如同一尊雕塑。   果然,匈奴人鼓噪片刻之后,就缓缓地退下了。   夜幕笼罩了大地,汉军却快速的行动起来,在营地周围布下了密密匝匝的绊马索。   这是一种新式绊马索,绊马索上缠绕了数不清的铁刺,只要有一根尖刺扎在马腿上,绊马索就会缠绕在马腿上,其余地方的尖刺也会随之缠绕在马腿上,想要脱离,带有倒钩的尖刺就会撕下战马腿上好大的一块皮肉。   大军趁着夜色缓缓地离开了羊盘区域,汉人可不像匈奴人那么傻,天气明明已经逐渐变暖和了,谁还愿意继续居住在牛羊的粪便上?   牛羊粪便对匈奴人来说就是宝贝,尤其是在这片广袤的荒原上更是如此。   这东西不仅仅是可以隔绝地气,更重要的是这东西还能拿来烧火做饭,取暖。   刁斗上的军卒也换成了稻草人,只有巨大的营站里还透着点点火光。   漆黑的夜晚偷袭敌军,凡是下达这样的将令的将军一般都会被拿去砍头。   所以,想要在夜晚偷袭敌军,至少需要天上的月亮给大家照亮道路。   夜袭汉军是匈奴人经常性的战略,相对于经常吃肉的匈奴人来说,他们在夜晚的视力远超那些只吃五谷杂粮的汉军。   很久以前,夜盲症在汉军中是普遍存在的。   白登山一战中,汉军之所以不能在夜晚突围,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到了夜晚,大汉的军卒们就如同瞎子一般。   自从关中的食物变得多样化之后,夜晚的睁眼瞎就变得很少见了。   即便是如此,夜晚的战斗依旧不是将军们的首选,大汉将士装备精良,训练有素,这样的战士更适合在光线充足的白日从正面击溃敌人,而不是在夜晚让自己陷入不利的境地。   巨大的羊盘边缘被浇灌了一些易于燃烧的东西,汉军就缓缓地退出了羊盘。   霍去病是最后一个离开羊盘的人。   他很希望匈奴人在强大的压力下,会在今晚发起进攻,一旦错过今日,到了明日之后,大军就会追上那些行动迟缓的牧人。   匈奴人离不开自己的羊……   “李敢将军会从后面包抄过来吗?”   见到霍去病终于开始重视敌人的袭扰作战方式了,聂壹非常的欢喜,他甚至在为霍去病提前分兵的英明举动喝彩。   “李敢不会回来,他有自己的敌人需要对付。”   霍去病冷淡的回应了一声。   聂壹再一次被噎住了,他就想不明白,霍去病跟云琅是生死挚交,云琅脸上的笑容好像凝固在脸上的,从来没有消失过,不论是面对贩夫走卒,还是王公大臣,他都会认真的对待,至于别人向他求教的时候,他唯恐解释的不细致。   到了霍去病这里,他只会扳着一张死人连,多说一个字似乎都是他的损失。   他不知道的是,云琅在看待大汉土著的时候,习惯性的把所有人都当傻子看,一个傻子像他请教问题的时候,他自然要给人家说透,说清楚,否则,就是欺负傻子了。   在这样的思维下,云琅很容易博得一个礼贤下士的名声。   霍去病是真正的将军,他只会对战争的胜负负责,至于别人,在他眼中跟死人差不多。   多说一个字都是浪费。   一边的赵破奴裂开大嘴露出一嘴的白牙,嘿嘿笑一声就去做准备了。   地面微微颤动,这是匈奴人骑着马快速接近的动静,这一次来的匈奴人远比上一次来的人多,战马数量至少在三千人左右,战马的蹄子踩踏在大地上的声音很是沉闷,这说明,匈奴人至少是一马双骑!   报讯的号角声再次响起,营地里却没有多少动静,站在黑暗里的匈奴人贵族们,在相互告别之后,就纷纷加入了骑兵队伍。   枭尽出身名门,乃是提挛氏中难得的会写汉字的小王。   自从霍去病的身影出现在河西,他就决然下令,全族搬迁,他非常的清楚,只要是霍去病出现的地方,就一定没有任何谈判的余地。   汉皇派他来河西一带,从来不是让他来与人谈判的。   他以为自己的行动已经足够迅速了,没有想到,在辽阔的瀚海中,依旧会被霍去病追上。   全族两万八千人,只有一万名匈奴猛士,有这一万名匈奴猛士,枭尽曾经牢牢地控制着除过阳关,沙洲以外的广袤地域。   他不想与霍去病作战,在这之前,他用尽了心机去迟滞霍去病大军的行程。   现在看来,想法是错的,不论是日夜袭扰,还是故布迷阵,亦或是分兵诱惑,都没有撼动霍去病一心追击他的决心。   他就像是一头倔强的驴子,固执的按照自己惯有的节奏,一步步的深入,终于将枭尽苦心经营的距离,消磨殆尽。   最多到明日下午,霍去病的大军就会追上枭尽部落。   “今天如果汉人不死,明日,就轮到我们死亡了,匈奴的猛士们,杀光汉人!”   眼看着汉人粗陋的牛皮围墙就在眼前,枭尽终于不再隐忍,大吼着率先杀入了汉军盘踞的羊盘地。   没有预料中的弩箭射击,撕破牛皮围墙之后,也没有迎面而来的长矛,先头部队以雷霆万钧之势杀进围墙之后,枭尽只看到了空荡荡的军营,以及一些没有人却点着蜡烛的帐篷。   看到这一幕,枭尽的心就凉透了,他根本就没有下达撤退的命令,而是径直向营盘对面杀了过去。   他相信,霍去病一定就在黑暗中看着他。   聂壹瞅着彻底杀进营盘的匈奴人撇撇嘴道:“愚蠢!”   原本正在看匈奴动静的霍去病听聂壹这样说,回过头看着聂壹道:“这是最正确的选择。”   聂壹还想争辩两句,见霍去病缓缓抬起了手,就忍住了要说话的冲动,眼睁睁的看着无数的火箭随着霍去病的胳膊下落之后,就腾空而起,向羊盘的边缘地带飞了过去。 第一三五章 漫步夜游   匈奴人冲进羊盘之后,枭尽就看到身后的火光了。   他没有停下脚步,用长刀挑开一顶帐篷,发现里面空无一人之后,就把帐篷丢在依旧燃烧的油灯上,不一会,帐篷就跟着燃烧起来。   燃烧起来的帐篷如同火炬一般照亮了空地,他特意亮出了代表自己身份的黑纛,这是一柄用黑色牦牛毛编织成的大纛,经过上百年的精心呵护,即便是在黑夜中。黑色的大纛也被火光照耀的闪闪发光。   “汉家子,出来,与某家一战!”   枭尽丢掉身上作为掩护的黑羊皮,露出一身雪白的皮甲,冲着面前无尽的黑暗大吼大叫。   他知道自己中埋伏了,却不是很惊慌,这一战迟早会到来,现在开始跟明日开始并没有太大的差别。   此时,月亮已经下山了,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他希望能在黑暗中与汉军作战。   赵破奴的大弓已经拉开了,瞄准的对象正好就是这个枭尽,距离虽然远了一些,赵破奴认为在黑夜的帮助下,自己还是有八成的可能射中这个把自己弄得如同火炬一般光明的匈奴小王。   霍去病抬手按下了赵破奴将要发射的羽箭,颇为玩味的指着场子里的枭尽道:“难得啊,终于见到一个像点样子的匈奴贵族了。”   聂壹见匈奴人正在迅速地向那个黑色大纛底下汇集,军阵就要成型,就连忙向霍去病建议道:“不可让他们结阵。”   霍去病叹口气看了聂壹一眼道:“不光是匈奴人快要没了英雄,我们大汉国也快没有英雄了。”   赵破奴立即抱拳道:“待末将亲自领兵破开匈奴军阵!”   霍去病冷冷的看着赵破奴道:“你在匈奴流浪的那几年,是不是流浪成了傻子?”   赵破奴呐呐无言,不知道该怎么接霍去病的话。   聂壹急躁的道:“那么,射声营总该发动吧?匈奴人军阵已经结好,你看,他们冲过来了。”   霍去病不好训斥军中长史,继续安坐在马上,一动不动。   眼看着匈奴人以五六百名骑兵为锋矢,步卒随后跟上,气势汹汹的杀了过来,聂壹怪叫一声,抽出腰间的宝剑,就向前冲出十余丈,站在第一排长枪兵的后面,准备亲自督战。   霍去病脸上浮现出一丝欣慰的笑意,继续盯着那个癫狂的匈奴小王。   马蹄如雷,却这掩不住天边传来的阵阵沉闷的雷声,听到雷声之后,霍去病就忍不住笑了,对传令兵挥挥手,早就把全部心神放在霍去病身上的传令兵,终于吹响了号角。   “呜嘟嘟嘟……”   原本站立在长枪兵左右两侧的骑兵就猛地向左右方向狂奔,原本正在全力狂奔的匈奴骑兵似乎猛地停顿了一下,然后黑暗中就响起血液从血管中急速喷涌出来的声响。   同时发出的还有一些咻咻的琴弦断裂的声响。   然后,那些匈奴骑兵的身体就从中折断,有的是脑袋掉了下来,有的是手臂掉了下来,有些战马的脑袋也从中折断,半空中仿佛出现了一柄巨大的锋利的战刀。   有些匈奴人的身体就那么挂在半空,手舞足蹈的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后面的匈奴骑兵见前方似乎有诡异的陷阱,就想避开正面的陷阱,分成两股,从两侧绕了过来。   霍去病看着焦灼的枭尽,摇摇头道:“正面有钢丝,难道侧面就会没有?一刀就能斩断的东西,却因为无知就想着避开,战场上,哪有那么多的便宜让你占?”   果然,同样的事情又发生在两侧,匈奴骑兵不知道自己遇见了什么,居然有些不知所措,在霍去病的军阵前边挤成了一疙瘩,然后,射声营的校尉不用将军下令,铺天盖地的弩箭就覆盖了过去。   聂壹的眼皮子不断地跳动,期待中的遭遇战并没有发生,匈奴人正在被屠杀,每看到一个匈奴骑兵从战马上掉下里,他就吞咽一口唾沫,不大功夫,也不知道吞咽了多少口水,即便如此,他依旧有些口干舌燥。   一个雄壮的匈奴军官举着皮盾带着一队步卒蛮横的冲撞过来,他的身体是如此的沉重,撞击在第一道钢丝上,居然将钢丝生生的撞断,断裂的钢丝咻的一声从他脸旁掠过,也带走了他的一只耳朵。   这个匈奴军官不但不怕,反而失声大叫道:“绳子……”   就这一声,堪堪稳住了将要混乱的匈奴军队,一队队的匈奴步卒举着皮盾奋不顾身的向前冲。   当神秘感消除之后,匈奴人的战斗力被完全发挥了出来,即便是汉军强大的弩箭覆盖,对这些已经学会用皮盾护身的匈奴人并不能造成完全的杀伤。   于是,汉军,缓缓后退,并不给匈奴人贴身作战的机会。   枭尽没有给自己留退路,今日,他就想跟汉军痛快的拼杀一场,过了今夜,四十里外的匈奴牧人将无处逃遁。   羊盘上一旦开始着火,就很难熄灭,破坏羊盘对匈奴牧人来说就是在破坏他们的城池。   羊盘的三面都开始着火了,火焰在缓慢的向中心蔓延,被干冷的春风吹拂了一个月的羊盘,早就变得干燥且适合燃烧。   枭尽希望用这种背火一战的方式,将匈奴战士身体里最后一丝勇气都压榨出来,投入到战斗之中。   这场战斗不是什么部族战争,不是什么劫掠战争,而是部族的能否生存的战争,每个人都没有什么退路可言。   两军终于接战了……   长枪刺进肉体的声音,狼牙棒砸在铠甲上的声音,刀剑相撞发出的铮鸣声,战马受伤之后的哀鸣声,人临死前的惨叫声,混合在一起,将原本安静的草原变得喧闹无比。   月亮下山了,大地上一片黑暗,刚开始作战的时候,匈奴人背后的明暗不定的火光,还能让汉军占据不少便宜,很快,当两军厮杀在一起的时候,就很难分得清谁是谁了。   当汉军长史聂壹发现自己已经找不到自家将军的时候,他觉得事情可能大条了。   烦躁的将一个面目狰狞的匈奴人尸体从长剑上踹出去,一把捉住身边的卫士吼叫道:“将军在那里?”   卫士左右看看,一边抵挡着一个匈奴人的进攻,一边匆忙道:“不知道啊。”   聂壹绝望的大叫一声,此时此刻,唯有努力作战,弄死身边所有的匈奴人,才能知晓最后的结果。   此时的霍去病,在护卫的陪同下,在黑暗的战场上漫步,一边走一边喝着凉开水,如同一个浪漫的诗人。   他看到匈奴人粗陋的刀剑砍在自家将士的铠甲上蹦起一溜火星,而那个几乎武装到了牙齿的大汉将士,轻易地把短矛刺进了匈奴人的身体。   他看到匈奴人的狼牙箭射在大汉将士精良的铠甲上,白色的狼牙变成粉末,箭杆带着白羽无力地掉在地上。   他探手捉住一枝正在飞行的箭矢,就像从树上摘下一颗成熟的果子,放在眼前端详片刻,就随手拗断,继续他的游行。   之所以这样做,他就是在审验这支军队的装备到底能对匈奴人产生多么大的优势。   枭尽的长刀闪电的劈砍在一个汉军的手臂上,汉军惨叫一声,半截臂膀就跌落在地上,他手里的长刀在黑暗中也闪闪发光,左右劈杀势不可挡。   就在他准备再来一刀将倒在上的伤兵砍死的时候,一条黑暗的手臂从旁边伸出来,握住了他的手腕。   “霍去病!”   当霍去病高大的身形从黑暗中完全显露出来,枭尽大叫一声,另一只手里的尖刺就无声的刺向霍去病的胸腹。   霍去病挥动右拳砸开了尖刺,铁质护手与尖刺相撞后,就趁势砸在枭尽的鼻子上。   枭尽连连后退,想要脱离霍去病的控制,霍去病却没有松开左手的打算,无论枭尽如何退缩,他总是一拳一拳的砸过去,刚开始的时候,枭尽还能勉强应付,片刻之后,他发现霍去病的拳头越来越沉重,等他无力抵挡的时候,霍去病的拳头就开始肆无忌惮的虐待他的头,他的脸,以及霍去病想要打击的任何地方! 第一三六章 鸿鹄焉知燕雀之乐   看着破口袋一样的枭尽,霍去病感受不到半点应该有的战争激情。   尽管自己的身边,全是为了各自目的以命搏杀的人,呐喊声,作战声,惨叫声,哀鸣声,大喊大叫声一样不缺,且战场气氛浓厚到了极点。   不知为什么,霍去病就是高兴不起来,也激动不起来。   甚至觉得这样的战斗有些索然无味。   他很怀念那个在大河边上死战的且兰王,他很怀念那些举着锤子脑袋掉了依旧会向前奔跑的悍将。   他甚至有些怀念那个射了他一箭,差点要了他的命的那个且兰神箭手。   这些人甚至比不上日逐王的那些人手,至少,当初在镜铁山作战的时候,那些人宁愿成片成片的死,作战的意志却没有片刻的松懈。   打昏了枭尽之后,霍去病就没有再动手,哪怕有一个年纪不大的匈奴人不小心砍破了他的披风,他也没有动怒,任由他惊恐的大叫着向浓烟滚滚的火场跑去。   即便是在黑暗中,训练有素的汉军依旧完成了自己的军务,他们堵住了匈奴人,没有让匈奴人想要脱离火场的打算成功。   东方微明,大地上依旧有些黑暗,不过,这样的黑暗很快就被天光驱散的。   微明的天光中还夹杂着些许黑暗,世界没有变得更加明亮,眼前惨烈的战场却让太阳迟迟不肯露头。   巨大的羊盘还在燃烧,在还没有开始燃烧的羊盘上,一群破衣烂衫的匈奴武士,握着刀子凶狠的看着站在羊盘外面的大汉军队。   当天色完全亮起来之后,展现在他们眼前的战况,让匈奴武士最后的一点战意逐渐消散。   地上的尸体很多,属于汉军的却不多,大部分汉军还能呻吟出来,最多的是伤者,完全战死的汉军少的可怜。   木棒,长刀,锤子对全身铠甲的汉军并不能造成太大的伤害,因为混战的原因,他们发现自己昨晚在黑暗中,更多的伤害到了自己人……   聂壹从天色刚刚微明的时候,就开始到处寻找霍去病,他没有在岿立不动的后军中找到霍去病,也没有在中军找到霍去病,当他从北边的战场一路跑到南边,才看见霍去病披着一件有裂口的披风,背着手,注视着包围圈里的匈奴人。   他的眼神是淡漠的,在他的脚下还躺着一个看不清眉眼的匈奴贵族。   他的护卫守在他身边,其中一个抱着一个巨大的水葫芦,紧紧的跟着霍去病,一步都不离开。   聂壹松了一口气,看着那个抱着水葫芦的护卫,突然想起云琅给那个家伙下达的一道军令——不许大将军喝一口生水!   霍去病走的时候,这个水葫芦是云琅亲手交给这个霍氏家将的,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脸色阴沉到了极点,在场的所有人,包括卫青,都不怀疑他这句话的重要性。   如果这个家将让霍去病喝了一口生水,没人怀疑云琅的杀人决心。   霍去病的弱点在喝生水上?   奇怪的念头从聂壹的心中升起!   不过,他没有办法将喝生水丢命这件事跟眼前这个如同魔王一般强大的将军联系在一起。   “料理战事吧!我去睡了。午时继续出发!”   胜局已定,霍去病脸上看不到半点欢喜的意味,懒懒的下达了军令之后就准备去后军准备的帐幕里睡一会。   原本烂泥一般仰面躺在地上的枭尽蠕动了两下,睁开眼睛对霍去病低声道:“饶了他们吧!”   霍去病停下脚步,想了一下道:“大汉跟匈奴之间的战争是一场大局面,不会因为小的事件而停止。现在才刚刚开始。”   枭尽在地上爬行两下,来到霍去病的脚下,充满希望的仰头看着霍去病道:“你们想要牛羊……拿去,你们想要女人……拿去,你们想要我的人头换军功……拿去好了……哪怕你们想要杀光这里的男人,就杀光好了。求你,别去追逐那些可怜的妇孺……给她们一条活路,我保证她们不会去北海,只会一路向西,在大汉军队到达不了的地方苟活下去……求你!”   霍去病长叹一声,聂壹却恶狠狠地一脚踢开枭尽抱着霍去病靴子的血手道:“当年在马邑,我也是这么恳求右贤王的,右贤王干了些什么?   他杀光了老弱,将我汉人用牛筋穿过锁骨,串成一串带回了草原,无数的汉家女子,在马上就被你们匈奴人淫辱。   大将军是常胜将军,只看到了你们匈奴人的可怜样子,他没有见过你们匈奴人嚣张蛮横的模样。   大将军是堂堂的男子汉,可能会对你们匈奴人有一点不忍之心。   可是,某家不会,某家当年被你们当做汉奴一样对待,那个时候某家就在想。   只要我有机会……只要我有机会……我就会亲手杀光所有的匈奴人……你没听错,所有的!”   枭尽闻言目眦欲裂,一把抱住聂壹的腿,就张开没有几颗牙齿的嘴巴,狠狠地咬在聂壹的小腿上。   聂壹不但不躲开,反而满意的看着被枭尽狠狠地咬着他的小腿,张开嘴大笑了起来,枭尽咬的他有多痛,他就有多痛快。   当年,如果条件允许,他也很想咬住右贤王永不松口。   霍去病从来都是一个果断的人,也是一个很守军规的人,控制战争走向是他的职责,战后的安排却是长史的事情。   虽然枭尽算是他比较看得起的一个敌人,也不值得他破坏军中的规矩。   聂壹说的没错,从他踏上战场,就只看到了匈奴人的可怜模样,没见过匈奴的嚣张模样,他觉得有些遗憾。   或许,嚣张跋扈一些的匈奴人可能更加的有战斗力。   枭尽的事情不过是大战中的一个小插曲,霍去病回到军帐中睡下之后,就把这件事忘记了。   这个时候他很是想念云琅跟曹襄。   有这两个人在的时候,自己就永远都没有孤寂的时刻,不论是云琅制作的美食,还是曹襄说的那些没有趣味的下流笑话,总能勾起话题,让快乐持续下去。   睡了一觉之后,时间就到了中午时分,巨大的羊盘依旧在燃烧,这么大的羊盘估计还要燃烧三天左右才会熄灭,至于会不会引起草原火灾,霍去病不是很在意,毕竟,这里的草被两拨牛羊吃过,剩下的已经不多了。   草原上的空气明显变得有些湿润,天上的阴云也有些厚,春雨也该降临在这片干燥的土地上了。   李敢回来了,神情极为兴奋,不仅仅是他,他麾下的骑都尉将士们也有掩饰不住的笑意。   聂壹忙着处理匈奴人呢,李敢就悄悄地在霍去病耳边道:“效果惊人,所向无敌!”   霍去病喝了一口茶水道:“敌人太弱,看不出效果。”   李敢得意的道:“在我看来,火药一出,与敌人的强弱没有任何关系,不管多强的敌人,在被火药弹撕碎之后,也就强不到哪里去了。”   霍去病叹口气道:“阿琅生生的把可以让人血脉贲张的战争弄得索然无味。”   李敢不解的道:“这样做难道不好吗?”   霍去病看看李敢那张明显比昔日大了很多的胖脸道:“这就是为什么我是骠骑大将军,阿琅是卫将军,而你只是我的副将的主要原因。”   李敢无辜的摊摊手道:“你们两个是鲲鹏不假,可是,你们哪里知道我这种燕雀的欢乐呢?你担心敌人不够强,我只担心敌人不够弱,阿琅志在天下百姓,而我只需要管好我家的几百口人就好。只要你跟阿琅这种人活着,我跟阿襄这种人就能把日子过的快活无边。谁占便宜谁吃亏,老天知道!” 第一三七章 歌谣的力量   “每一座毡房的梦里,都有你打马经过……”   歌声悠扬!   是云琅唱的。   没办法是怀化公主想要听曲子。   苏稚就是一个笨蛋,根本就不会唱歌。   至于别的羌人看护妇,她们只会唱“一只山羊山坡上走着咧,一个姑娘子吗正在洗澡着咧”这类求偶一般的曲子。   曹襄唱的《美人曲》倒是非常和怀化公主的心意,只是这样的曲子一连听了三天之后,也就索然无味了,而曹襄的嗓子也快要嘶哑的说不出话了,怀化公主这才算是放过了他。   “风从草原走过,吹散多少传说,留下的只有你的故事……”   草原风的歌曲,很适合怀化的心境,仅仅开始,就让怀化公主苍老的心重新变得活泼。   云琅比曹襄聪明多了,见怀化公主又有纠缠他的意思,立刻就把大才子东方朔推了出去。   以东方朔的才能,用这样的调子随随便便制作出百十首草原调子的歌曲不在话下。   “你说的那个传说到底是谁?”   “去病啊!”   曹襄努力想了一下,在一个漆黑的夜里,霍去病骑着乌骓马,拿着大戟,披着猩红的斗篷……悄无声息从匈奴牧人的毡房旁经过……   想着想着,曹襄就打了一个多哆嗦,这样的霍去病不但匈奴人害怕,他也害怕!   “去病在盐沼地斩杀了三万匈奴人,看看军报,我就能从中嗅到浓浓的血腥味。阿琅,你说去病是不是杀人杀的红了眼?”   云琅从袖子里取出一封信递给曹襄道:“盐沼地去病确实击败了匈奴军队,可是,那些妇孺可不是去病下令屠杀的,是聂壹干的。趁着天黑,将匈奴人分成数十个小队,还要匈奴人挖坑,坑挖好之后就……”   云琅的话让曹襄再次打了一个哆嗦:“狗日的聂壹好狠!”   “这就是陛下为何一定要派聂壹这种人去当长史的原因。去病是军人,两军争锋,不管杀成什么样子都是应该的,但是,屠杀妇孺不是一个好名声。我准备把去病的军报改动一下,斩首六千,击溃匈奴部族数万!”   “功劳会变少……”   “白起在长平一战的军功多,结果呢?   阿襄,大汉国与匈奴之争胜负其实早就定了。   这时候不论有多少军功,都不太重要了。   当年我在上林苑杀奴的时候,区区一十八级首级,就能让陛下将我小小的郎官迁升成少上造,后来的军功待遇如何你心中不会没有数吧?   这一次北征,军功会更加的不值钱,这个时候,匈奴人还是要杀,可是,谁来杀,谁来做是重点。   陛下能把聂壹派给去病,开始的时候我还不是很理解,以为是在防范去病,现在,我不这样看了。   陛下太了解去病了,知道他是一个真正的军人,不屑干屠杀妇孺这样的事情,所以才派了聂壹给去病。   可是呢,去病这人你也知道,只要他军中发生的事情,即便不是他干的,他也不屑去解释。   所以啊,这家伙在前方拉屎,我们兄弟就要帮他擦干净!”   曹襄皱起眉头想了一下就道:“不如这样写奏折,就说去病在盐沼地域匈奴精锐激战一夜,阵斩六千,长史聂壹率部突袭匈奴营帐,驱散并斩杀匈奴人两万?”   云琅笑道:“你觉得把话说清楚比较好?”   曹襄冷笑道:“朝中那些人比我们想象中更加能够装糊涂!”   云琅嘿嘿一笑,从怀里掏出霍去病的印章,重新抄写了一份军报,用了霍去病的印章,又把自己的印章用了,然后就递给了曹襄。   曹襄看了一遍军报,也用了自己的印章,亲自用火漆封好竹筒,喊来信使,要他一刻不停的将这份军报送到长安。   云琅把霍去病送来的军报丢进火盆烧掉,然后扬扬手里的重新写的军报把刘二喊进来,要他将军报送给司马迁存档!   “如此一来,此事就有了定论。”曹襄懒洋洋的把身子塞进椅子里,刚刚到六月,姑臧城却变得炎热起来。   按照皇帝的计划,云琅的大军此时应该已经推进到了阳关一线,自从看了云琅整顿后方的大计划之后,他就认可了云琅讯循序渐进的行军方式了。   自从云琅的奏折上去之后,朝廷发现云琅已经肃清了武威一地的匈奴人,而且,让那些羌人也很听话,朝堂上商议过后,就开始准备向武威一地派遣官员了。   陇西的官员,距离云琅最近,在武威这地方刚刚进入夏季之后,庞大的迎接怀化公主的车队终于赶到了武威。   眼看着怀化公主隔着纱窗冲着他们招手,不论是云琅,还是曹襄的鼻子都酸涩的厉害。   这位真正的姑奶奶终于走了……同行的还有十六个羌人部族首领的儿子。   云琅很希望这位苦命的公主能在剩下的岁月里过的如意……   河西郡守叫王赫,云琅对他的出身很是陌生,不过,看他跟曹襄非常亲密的份上,就不说什么了。   不过,他给曹襄带来两个女扮男装的仆人,这就没办法接受了。   看在兄弟一场的份上,云琅在第三天才问起这件事,曹襄大义凛然的道:“今早就退回去了,我们兄弟准备上战场了,哪里能胡作非为?”   云琅深以为然,然后就把建造了一半的姑臧城丢给了王赫,他是大汉历史上第一位武威郡守。   “这个王赫是你的人?”   曹襄淡淡的道:“四十年前他姓曹!”   云琅无言的朝曹襄拱拱手,自觉比不起。   自家的小崽子们还在艰难的往上爬,曹氏的门人却早在四十年前就已经改头换面了。   家族大的好处就在这里体现无疑。   皇帝随便指派一名看似跟哪一位朝中大佬没有关系的身家清白的官员,偏偏就有曹氏的人,这样的安排,远比曹氏亲自安插亲信来的好。   离开了武威,大军行走十一日就到了张掖郡。   张掖的含义来自于“张国臂掖,以通西域”的解释,给这片地方起名字的正是留在西域为大汉连接西域诸国的博望侯张骞。   他如今已然离开了乌孙国,正在向龟兹国挺近,从他通过商队送过来的文书看,苏武留在焉耆国中,正在替焉耆王摄政。   以前张骞出使西域的时候,身边最多只有百十人,想要弄点外交活动很艰难。   现在,当张骞统御着两千人出使西域的时候,就免去了使用很多外交技巧的机会。   像焉耆这种只有不到五千人的国家,皇帝是可以随便替换的,且没有人有意见。   大汉打不过匈奴人的时候,西域三十六国对大汉国的使者非常的粗暴,张骞携带的货物经常被他们抢走,张骞本人也经常被他们当做礼物送给匈奴人,导致张骞有两次差点就回不了家。   这一次张骞抵达西域的时候,乌孙国王离开了城池,亲自迎接张骞,只是不许入城,在乌孙城外,张骞与乌孙国王杀马订立盟约,共同对付大家的共有敌人——匈奴。   为了表达诚意,乌孙国王在张骞动手之前就送来了六颗匈奴人的人头。   张骞知道这六颗人头不是匈奴人的,看在乌孙国王毕恭毕敬的份上,就把这六颗匈奴人头挂在乌孙城门上,告诉所有的乌孙国臣民,他们的王已经杀了六个匈奴人,今后,大家再也不用担心匈奴人前来盘剥了。   昭告过乌孙国民之后,张骞还命乌孙国著名的金匠,将这六颗人头制作成了镶着金子的酒杯,作为珍贵的礼物,由乌孙国王派人送去了长安,当做乌孙国与大汉国结盟的重要证据,并且将这个故事编造成歌谣,交给那些习惯走远途的商队们沿途传唱,只要有人的地方,必定能够听到这首骑凄婉动人的歌谣。 第一三八章 大时代的开端   外交辞令云琅从来不看,也不听,这东西只有专业人士才能解读,一般人要是按照自己的想法解读外交辞令,恐怕会产生非常大的偏差。   也不知道这些话到底是给谁看的。   如果说这些话是给皇帝看的,完全没有必要弄得这么隐晦,要是遇到一个蠢一点的皇帝,可能会弄出坏事来,这不是坑自己人嘛?   如果说是给大臣看的,那些狐狸一样狡猾的大臣们,他们早就读懂字里行间的意思了,还不如说大白话,大家都节省些时间。   排除掉以上两种人,那就剩下骗傻子百姓这一条路了。   博望侯张骞从匈奴逃回来的时候,家里也遭受了一场大难,家人以为他死了,出现了很多可怕的误会,其中一个误会就是关于他妻子的。   张骞并不在意,却终于覆水难收,皇帝觉得对不起张骞,于是就赏赐了很多美人给张骞,张骞只取了一个,剩下的全部还给了皇帝。   那时候,还是元朔六年的事情,云琅以少上造的身份也参与了那场婚礼。   见到了疲惫的博望侯。   当时云琅很理解这位伟大的先行者,觉得一个走了好几万里路的人适当的疲惫一些是可以理解的。   却不知,此时的张骞,已经派出了四路使者,分别从西南向身毒挺进。   只因为他在遥远的大宛国,居然看到了蜀地生产的蜀布,以及那里的特产竹杖。   那个时候刘陵还只是老单于的一个妃子,匈奴人的势力依旧强大,羌人还是匈奴人的附庸,他没有办法通过匈奴人的土地再去一趟西域。   所以,就想从别的地方想办法,结果,这四路使者都没有达成目的,却奇迹般地弄清楚了西南的地理跟道路。   接下来,贪婪的刘彻就派出了自己的甲士……洗劫了滇国跟夜郎国。   再接下来,更加贪婪的刘据,就带着更多的人马进入了西南,将西南彻底的平定,还给大汉留下了胖柯、越侥、沈黎、汶山、武都等五郡。   灭掉滇国,夜郎等国之后,张骞原本准备通过西南绕道前往大宛等国,继续自己连接西域的使命。   结果,在筹备的过程中,霍去病拿下了河西,卫青在龙城击败了匈奴人,匈奴人被迫向北迁徙。   此时,大汉国通往西域的道路完全被打开了,迫不及待的博望侯就带着两千凶猛的随从再次离开了长安,准备凿空西域,为大汉开疆辟土。   外交家的眼光一般是狠毒的。   这一次,博望侯又看中了乌孙国,这个西域地最大的王国,他觉得乌孙国应该向大汉国臣服!   于是,就有了断绝乌孙国与匈奴人交好的最后一条道路。   虽然博望侯的文书里,每一个字眼都在描述睦邻友好,可是,云琅的眼睛也不知道是怎么长的,他居然从满篇华丽的字眼里看出了一个又一个类似征服的字眼。   苏武成了焉耆的摄政王这就很说明问题了,焉耆的地理位置正好处在乌孙国的后背……   此时的大汉国堪称人才济济,公孙敖,李息从右北平出发,一路向北海挺近。   卫青数量达到三十万的超级军队从马邑出发之后就呈扇形划过浩瀚的草原,一路向北。   霍去病的铁骑从阳关出发,在最荒凉的土地上笔直的前进,目标依旧是北方……   楼船将军杨仆正在梅林以南的地方为大汉国凿空。   路博德的马蹄并没有停在番禺这个地方,而是选择了向西南进军,据说,那里还有一片叫做交趾的土地上物产丰富……   这就是云琅畏惧刘彻的地方……他把自己几乎所有的力量都派出去了,自己带着老婆待在空荡荡的长安,等待他的将军,为他立下不世奇功。   将他推上帝王世界的最高峰。   有魄力的人一般也是赌徒,当所有人都在为刘彻担心的时候,只有云琅一个人在黑夜里长吁短叹,因为他知道——刘彻赌赢了,几路大军,不会有一路大军让他失望!   大汉国军队在对外作战的时候,国内的百姓一般都不会造反,开启有对外战事造反先例的人恰恰是刘氏皇族,也就是那个害了怀化公主一生的济北王刘长兴!   所以,这个时候,刘彻对那些刘家人显得更加的无情,更加的狠毒。   云琅离开长安才四个月,刘彻已经杀了两个亲族,夺了两个封国的爵位。   一个是济川王刘明,一个是济东王刘彭离,他们都是梁王刘武的儿子……罪名——大不敬!   自从杀了两个王,其余的封国君主就纷纷离开自己的封国,前来长安拜谒皇帝,并且为死去多年的景皇帝守孝。   这些事情都是长平派人捎来的消息。   不论是长平,还是阿娇,都认为这时候想要过几天安生日子,最好的地方就是军中。   王族一个个都自身难保,留在关中的勋贵们日子过的不如狗。   张掖是一个很好地地方,不用张骞多做解释,云琅早就听说过金张掖,银武威的说法。   帝国的腋窝里,自然是水草丰茂的好地方,祁连山雪水融化之后润泽了这片荒凉的地方,如果有人肯花力气经营,不出十年,一定是一个可以安身立命的好地方。   有了武威郡的例子在前面。   云琅刚刚来到张掖,就有无数的羌人头领拿出了自己珍藏的匈奴人头来换取自家子侄进京就学的机会。   现在,到了云琅享受民族仇杀之后的果实了。   张掖的堡垒城池在他到来的第一天就开始建设,匆匆一月过后,动用了三万多羌人日夜赶工的周长两里的甘州城就修建好了。   黑水河从甘州城外蜿蜒流过,这座背靠雪山,面临黑河的城池从建成,就开始繁华了。   在河西,甘州是难得的一块适合耕种的地方,这地方的羌人最多,主业就是耕种。   也是匈奴人最看重的地方。   多年以来,匈奴施加在张掖羌人身上的赋税沉重的不合道理,守着肥沃的良田想吃一口饱饭而不可得,这就是张掖羌人的真实写照。   “以前匈奴人定下的赋税是多少?”   云琅合上羌人头人送来的木牍,上面密密麻麻的写满了人的名字,云琅看的头疼。   “七成五!”   已经看过这些册簿的东方朔一口报出。   “那就改成五成收税。”   东方朔看了云琅一眼道:“大汉国内施行的是十税一!”   云琅摇摇头道:“以后会慢慢减免到十税一的,现在不成,提前把税率降到十税一,这里的人反倒不信。我们对他们收的税律不能低于他们的期望太多,如果太低,无法取信于民。只会便宜了那些头人,不如就定在二税一,即便是这样,已经比匈奴人仁慈的太多了。对于大汉国来说,一个富裕的张掖郡对国家是有害的,收一半的税,能让这里的羌人有口饱饭吃,又不至于吃的太肥,生出什么不应该出现的野心来。”   东方朔皱眉道:“羌人是国朝准备接纳的人,过于严苛,恐生祸患。”   云琅指指外面等候他宣布税率的羌人头人对东方朔道:“你去问问他们期望的税率是多少,也就是说他们能够接受的税率是多少。你问过之后,我们再着手制定。”   东方朔瞅瞅外边伸长了脖子满是期待的羌人头人道:“你的道理实在是古怪,对与不对总要问过才成,我就不信,他们会主动给自己制定高的税率!”   说完话,东方朔就匆匆出去了,不大功夫就回来了,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喝了一口茶,想了一下之后才对云琅道:“六成!”   云琅点点头道:“跟我猜想的差不多,你现在就去给他们宣布税率,收四成五!”   “咦?为什么降了?”   “你再告诉那群头人,他们可以对百姓收五成五的税,多出来的就当是损耗。”   东方朔呆滞片刻道:“您这是在鼓励贪污。”   云琅没有继续解释,挥挥手道:“执行吧。”   东方朔叹息一声,就来到大帐外边,宣布了张掖郡的新税率。   云琅坐在大帐里听到了外边响彻云霄的欢呼声,皱着眉头狠狠地甩甩脑袋,自己还是过于仁慈了。   对刚刚进门的东方朔道:“派遣大匠们进驻九百里外的镜铁山吧,早日冶炼出合格的铁锭,就多打造一些元朔犁,分发给百姓,告诉他们,这是大汉皇帝的恩赐!” 第一三九章 甘州八声   镜铁山才是云琅的主要掠夺目的地。   当初霍去病为了救汉奴,不惜长驱两千里,偷袭了镜铁山,一把火将镜铁山烧了一个干净。   五年过去了,镜铁山铁矿依旧没有恢复生产。   可以说,没有了汉人,羌人,匈奴人想要干点有技术含量的事情完全是难如登天。   云琅来的时候,就带了一百四十名冶铁,挖矿的大匠,云氏也有管事过来,如此一座巨大的铁矿,在大汉国还是很罕见的,在这里开一家冶铁工坊,是军中所有大佬的意愿。   霍光在整理了师傅最近的施政措施之后,就立刻明白了师傅到底想干什么。   他可不像东方朔那么悲天悯人,跟师傅学了这么些年,师傅的一举一动对他来说没有秘密可言,同理,师傅看他也是跟看透明人一样。   如此下来,师徒二人就只剩下坦诚交谈的份了。   “师傅,您准备什么时候杀这些羌人头人?”   “等这里的羌人忍无可忍开始造反的时候!”   “您送去长安的那些羌人子弟怎么办呢?”   “当然是做官,他们在长安要学的就是如何做官。”   “可是,您准备杀他们的父兄哟。”   “傻小子,是那些底层羌人要杀他们的父兄,不是你师父我,等我应了底层羌人的呼声杀了他们的父兄之后,就会派他们继续来张掖郡做官……”   “也对,这样一来,底层的羌人不信任新来的官员,新来的官员对底层百姓充满了仇恨,这里的人就永远不可能拧成一股绳,可以做到长治久安。”   云琅挠挠头发道:“这样的手法可能粗糙了一些,会有一些人受到伤害,不过呢,我们做事只看大局,不计较小的得失,总体上算是一个不错的行政措施。”   “要是有一人看穿了您的计谋,不计较父兄之死,转而跟底层羌人打成一片,这样的人您该怎么办呢?”   “哦,如果有这样的人,这人就该是英雄了,大汉国用不了那么些英雄,尤其是羌人英雄。”   “您再继续杀?”   “傻子啊,你师傅不可能一直留在张掖,要杀,也是陛下的事情,是张掖郡郡守的事情。大汉国有萧规曹随的习惯,我们立下规矩,后来的官员跟着施行就是了。”   “如果大汉派来的郡守是傻子呢?”   云琅喟叹一声道:“一般来说,越是偏远的重点地区,国朝就会派遣干练的官员前来牧守,张掖本身就是河西的战略重地,帝国的肘腋部位何等的重要,如果驻守这里的人都成了傻子,乱世也就该降临了。”   霍光舔舔嘴唇道:“弟子比较喜欢乱世。”   云琅笑道:“你喜欢的是受你控制的乱世,如果不受你控制,你一点都不会喜欢的。   小子,你记住,天下安稳这个成果来之不易,每一次乱世伤害的并不是国朝,而是整个大汉族。   乱世中的皇帝依旧可以享受他能享受的一且,或许会死,或许会改朝换代,对皇帝这个职业来说无所谓,最大的不同就是换皇帝而已。   对大汉族百姓来说就不一样了,多年积累的财富毁于战火,好多新的工艺,新的法门也会在战火中离失。   我们好不容易才把大汉族的文明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将会因为乱世而大踏步的倒退。   小子哟,你一定要记住,如果皇帝阻碍了大汉族继续前行,这个时候你可以做你想做的,不过,一定要权衡利弊,得大于失的时候才能做,否则,就不要动弹。   现在,正是帝国兴盛的时候,是在给后世立规矩的时候,所有的成法很有可能成为万世之法。   你千万莫要为了个人私利,就给后世立一个很坏的例子,那会害了大汉族的。”   霍光笑了,低声道:“也就是说皇帝这种东西其实是可以更换的是吧?”   云琅白了霍光一眼道:“好好地观政,好好地学习,等你确立了自己的思想观之后,再讨论这些事情。”   霍光点点头,收拾好自己桌案上的文书,抱在怀里离开了师傅的帐幕,匆匆的去了师娘那里,听说,师娘正在甘州城里免费为百姓看病呢。   云琅抱着茶壶躺在一棵柳树下,百无聊赖的看头顶柳叶婆娑,柳叶多,数不尽,人就有了一丝倦怠之意。   想起刚才跟霍光的一番对话,忍不住张口吟诵道:“问紫岩去后汉公卿,不知几貂蝉。谁能借留侯箸,著祖生鞭。   依旧尘沙万里,河洛染腥膻。谁识道山客,衣钵曾传。   共记玉堂对策,欲先明大义,次第筹边。   况重湖八桂,袖手已多年。   望中原驱驰去也,拥十州、牙纛正翩翩。   春风早,看东南王气,飞绕星躔。”   吟诵完这首《甘州八声》云琅就不困倦了,抬头四面瞅瞅,没看见曹襄,就多少有些遗憾。   曹襄去了镜铁山……   在云琅的记忆中,镜铁山距离嘉峪关不远,此时原本矗立嘉峪关的地方应该还是一片荒漠。   想想都快活啊。   卫将军的权柄是如此之大,偌大的一个河西全部都在他一人掌控之中。   生杀予夺的权力往往令人迷醉。   现在的云琅,终于发现了权力的好处。   如果给他十年时间,未必不能在这里建立自己的王国……   然而,这仅仅是一个想法而已,在刘彻时代造反……难度太大了,只要想想那些正在跟匈奴作战的彪悍大汉铁骑马上就要转身对付你了,再好的计划也会在襁褓中夭折,而且还是自己亲自淹死的。   挺好的,大汉国的盛世确实有折煞野心的作用,刘彻也不是唐明皇,两者没有任何可比性。   司马迁与李陵的关系不知什么时候变得很好了,平日里没有公务的时候,他们两人就会驱马四处游玩。   就在前几日,两人居然进入了祁连山,在山里游玩了整整三天才回到甘州。   看到这一幕,云琅很是忧愁,所以他决定派遣李陵,押送第二批物资前往阳关,为众人打前站。   “抵达阳关之后,你部不得踏出阳关一步,不用派出斥候去探路,也不用你亲自去探路,安心的留在阳光,等候大军的到来。我准备好大军过冬的物资之后,就会经过酒泉郡在天气寒冷之前抵达阳关。”   对于李陵,云琅从来没有过好脸色,发布命令的时候也是疾声厉色。   李陵也习惯了云琅这样对待他,就目前而言,云琅这个主帅除了对他发脾气之外,还没有刻意的去为难他,这让李陵已经很满意了。   他一直以为云琅作为他叔叔李敢的生死兄弟,对他执掌李氏门楣意见很大,对他态度不好也是应该的。   可是,司马迁不这样看,他对云琅的做事方式很熟悉,他总觉得哪里不对。   如果云琅讨厌李陵,根本就不会带他来出来,也不会主动上表为李陵辩解,请功,升官了。   他甚至觉得云琅对李陵的关切有些过度。   这种事情以前只发生在霍去病一个人身上。   比如云琅固执的命令霍去病此生都不许喝生水,这在别人看来有些不可理喻。   但是,云琅却在极力的坚持。   联想到那个神棍李少君以及天下第一相师许莫负惨烈的死状,司马迁就极力劝诫李陵一定要听云琅的命令,千万,千万莫要违逆。   事关玄学,历来是讳莫如深的,云琅已经做得非常明显了,不能再为难云琅,让他说出事情的真相!   李陵颇不以为然,少年人总是会夸大自己的力量,认为,只要自己多努力奔跑一些,噩运就追不上他。 第一四零章 西极天马   自从苏稚给一个难产的羌人妇人做了剖腹产手术,帮一个羌人割掉了发炎的盲肠,又帮一个老妇做了白内障切除手术让她重见天日之后,她神医的名号就没有任何人敢质疑了。   很幸运,这三个人都没有因为伤口感染而死,这让云琅极为叹服大汉人的身体素质。   一个高高在上的贵妇,不顾污秽的帮羌人妇人接生,毫不避讳男子暴露在外的生殖器官,给他施展神术从地狱里把命拖回来,还不顾老妇人腌臜的身体让她重见光明,这简直是神才能做到的事情。   在最短的时间里,苏稚就成了甘州城中最受人膜拜的女神,即便是云琅这个给羌人降低了两成税赋的高官都不如苏稚亲切。   而苏稚从头到尾都扳着一张脸,一身绿色的官服套在她身上,也让人亲近不得。   撵走了那些携带牛羊前来邀请苏稚给他家人看病的头人,苏稚随手从老妇人的篮子里拿走了一颗煮熟的鸡蛋,就让羌人看护妇把唯独在医馆前边的人统统撵走,她还要继续给百姓看病呢。   很奇怪,苏稚表现的越是不近人情,这里的百姓对苏稚的崇拜之意就越发的癫狂。   云琅说一句话未必有人肯定,苏稚要是振臂一呼,盲从的人一定会很多。   或许,这些人很久,很久以来都没有被人平等对待过了。   在霍光的操纵下,那些同样骄傲的羌人看护妇就用极为骄傲的口吻,将苏稚昔日的丰功伟业挑拣了几样告诉了这里的羌人。   当羌人知晓苏稚是第一个使用羌人看护妇的贵人,顿时就变得更加疯狂。   好多在家中没有活路且没有孩子的羌人寡妇,在第一时间成群结队的跪在医馆门口,希望苏稚可以收留她们,她们可以为苏稚做任何事。   这些事苏稚历来是不管的,也不知道怎么管,穿着白色的麻衣将手插在大口袋里看了一眼跪了一地的羌妇,觉得很是麻烦。   霍光很狗腿的陪在师娘身边,低声进言。   苏稚就很大度的挥挥手,示意这些羌妇她都要了,反正马上就要进荒原了,到时候会有非常多的伤兵需要照顾,多百十个人不算什么。   云氏的规矩,那些先来的羌人看护妇自然是知晓的,带着这些妇人清洗身体,杀虫,就用了整整三天,三天后,一群穿着同样白色麻布衣裳的看护妇出现在军营里的时候,所有人的眼睛都在发亮。   很好,苏稚恶名在外,军中那些精虫上脑的军卒,只要一想起苏稚切割尸体的画面,一个个立刻就没了欲望。   云琅自然是不同的,夜晚的时候抱着苏稚娇嫩的身体,不管看多久,都百看不厌。   昏黄的烛光倾泻在苏稚赤裸的身体上,像是给她白皙的身体涂上一层蜜蜡,欢愉过后的身体还残留有几分春色,漂亮的小脸红扑扑的,娇艳的像是能滴出水来。   每次跟云琅独处的时候,苏稚的本性就会暴露,像一个撒娇的孩子一般八爪鱼一般的缠着丈夫,撕都撕不下来。   “真好,只有这个时候,您才是真正属于妾身的,不像在家里,总是不上不下的,让人失望。”   “啪!”   云琅在苏稚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道:“怎么说话呢?”   苏稚娇憨的举起自己的手,弹出四根指头道:“家里的时候您足足有四个老婆呢。谁都想要,谁都喜欢长久,偏偏妾身是个医者,知道在这种事情上男人是天生的弱者。自己是弱者还不自知,非要多娶老婆,你们男人啊,正是不知所谓。”   云琅松开苏稚,无力地望着帐篷顶道:“你这样的婆娘在别人家的话会被活活打死你知道吗?”   苏稚可能也感觉到自己说的话有些伤害丈夫身为男人的自尊心了,就连忙抱住丈夫道:“妾身就是说说……”   云琅翻身将苏稚重新压在身下恶狠狠地道:“你太多嘴了,另外,你的医学评价是错误的……”   天亮之后,云琅赖在床上不肯起来,事实证明,苏稚的医学报告是正确的,苏稚早早就离开帐篷去给百姓看病了,一夜就睡了两个时辰,她看起来依旧精神奕奕。   中午时分,隋越来访,云琅这才勉为其难的起床,去接待这个他早就想揍一顿的太监了。   “甘州刺史的任命已经下来了,来的是您的熟人。”   隋越幽怨的看着云琅,他的帐幕跟云琅夫妇的帐幕是连着的,昨夜的动静很大,好多事情他都听得清清楚楚。   云琅之所以选他当邻居,就因为隋越是太监。   初来大汉的时候,云琅就跟太宰居住在一起,所以他对太监并没有什么过份的鄙视。   只是相处的时间长了,就很容易忽视太监的男女属性,在大汉,太监的男女属性也是模糊的。   比如让隋越伺候怀化公主沐浴,对怀化公主来说就是一种很高的礼遇。   跟年纪无关,哪怕怀化公主今年真的只有十六岁,也不会有任何问题,依旧是最高的礼遇。   云琅打了一个哈欠道:“来的人是谁啊?”   隋越贱笑一声道:“司马相如!”   云琅沉吟片刻皱着眉头道:“谁的主意?”   隋越挺直腰板道:“陛下,司马相如本来在西南为官,他沟通西南夷有功,陛下就把他派来张掖郡了,希望他能够为帝国再立新功。”   “西南夷还有活人么?”   “这是什么话啊,太子殿下怎么杀,也不可能把西南夷全部杀光,就是剪除了一些不听话的人,还剩下很多。”   “我怎么觉得这是陛下的恶趣味呢?”   隋越嘿嘿笑道:“或许有之,因为陛下给奴婢的诏书里说的很清楚,你捡拾了人家的卓姬,人家捡你的张掖郡,这很公平,陛下还严厉的告诉我,不准你耍花招为难司马相如!陛下很想要一篇可以流传千古的河西赋,司马相如来张掖的目的就在于此,人家写完赋之后就会离开,您就行行好,别折腾他,司马相如在长安向陛下哭诉,说你对他极不友善,此次很可能会有来无回。”   云琅无辜的摊摊手道:“某家素来大度!”   隋越笑道:“您的大度在长安是出了名了,那些已经死了全家的人都能证明。君侯,说真的,以您现在的身份,再去跟司马相如计较那就太失身份了。”   云琅叹口气道:“我就是看不上这人的人品,其余的倒还好,这家伙在诗赋上的才华,不服气不成。陛下如果想要一篇好的诗赋,在长安就能写,干嘛派他来掌管河西最重要的张掖重镇?这里太重要了,一旦出了问题,我们在前方大军的粮道就会被截断。陛下应该派一头猛虎来守着张掖郡,再不济也该派一只狗来,派一只羊能守住张掖?”   隋越笑道:“陛下自然是不看好司马相如的,可是,陛下看好君侯啊。但凡是您平灭过的地方,如果还能发生变故,这才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放心,您虽然要走,可是您的虎威还在,但凡张掖郡的羌人有什么异动,大军回头就能平灭他。君侯就不要再生事端了,这篇诗赋对陛下很重要。”   云琅叹了口气,刘彻既然坚持,就不可能有什么改变,司马相如来这里要是不把刘彻写的那首坑惨了大汉军队的《天马赋》延展出来才见鬼了。   好大喜功就是这副模样!   匈奴人还没有被灭掉,皇帝已经开始觊觎大宛的天马了,也不知道他要那些天马做什么。   这样的马一来不能做战马用,二来天生娇贵,不耐粗饲,难道说皇帝喜欢上赛马了? 第一四一章 大汉国商业惯例   云琅手腕上的黄花梨木手串,已经被他把玩的油光发亮,稍微一转动,就会有神秘的油光流传。   这种光芒一般被人称之为宝光。   所以,一个东西想要成为珍宝,带有自身特有的光芒是不可少的。   比如,黄金,珍珠,宝石,玉石,钻石等等。   夜光杯能在夜间发出微微的幽光,自然很快就成了一种新品种的宝物。   这种杯子采用了祁连山玉雕琢而成,大多呈墨绿色,好处就是品质非常的恒定,遇高温不会炸裂,遇冷也会安然无恙,所以用来温酒最好不过了。   自从霍去病在河西击败了匈奴人之后,河西道路被打通了,第一个使用这条通道的人并非军队,而是商人。   说来也怪,玉石在别的地方只是一块好看的石头,在大汉因为自古流传的文化缘故,也因为汉家祖先对玉石过度偏爱的缘故,让这东西成了价值虚高的奇货。   也因为这些商队携带大量玉石进关的缘故,阳关不远处的一座小小关隘,已经有了一个新的名字——玉门关!   而阳关这座明明要比玉门关大很多的军事堡垒,却只能委屈的因为地处玉门关的阳面,而称之为阳关。   从这一点来看,人们似乎更加喜欢商业活动,而非军事活动。   成群结队的骆驼客背负着玉石从玉门关进入了河西走廊,他们携带着在西域一文不值的玉石经过漫漫征途之后抵达关中,那些石头就会在汉家工匠的手中绽放他真正的光辉。   玉石这东西在汉家用处极多。   最重要的当然是拿来充作礼器,上到皇帝下到公卿,都需要把玉石雕刻成玉璧,玉钰,玉瑝等等礼器,在祭拜祖宗的时候摆上,以示敬意。   于是,玉石就有了神性。   因为有了神性,自然就显得珍贵,就因为珍贵,他的商业价值也就被体现出来了,而且是人类自从明白“礼”这个东西的重要性之后,产生的第一种价值物,在远古时期,玉石就能换取珍贵的食物跟女人了。   最恐怖的是,大汉人对玉石的要求似乎永远都没有止境,不论有多少昆仑玉进入大汉国,都会被消耗的干干净净,永远都没有多余的时候。   这是不符合商业规律的,大汉人在拿到玉石玉器之后,产生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珍藏,而不是售卖,所以,每一个拿到玉石,玉器的人其实都是最后的接盘人。   刘彻的皇宫里就堆满了全大汉最多,最好的玉石,玉器,他不喜欢笨重的青铜器,也不喜欢粗糙的陶器,至于漆器,他总觉得那东西有味道。   如果不是云氏烧制出来了瓷器,他的生活用品基本上全是玉器。   诸侯王死掉之后,会用金缕玉衣来覆盖全身,而且还不忘记在嘴里,在鼻孔,耳朵,乃至肛门里塞上特制的玉器以保证自己万年不朽。   此次云琅北征,还肩负着为王宫大臣们弄一些便宜玉石的重任。   比如年高德劭的儿宽老贼,就话里话外的想要弄一根肛塞好死后来用。   也不知道这个老贼的身体构造是什么样子的,一口气要一百块玉石来制造肛塞……   当然,儿宽的原话不是这样的,他的原话说:“君子如玉,老朽成不了君子玉,不妨用玉石来装点一下死后用的棺椁……”   金缕玉衣这东西儿宽还没有资格穿,不过,他死的时候身边只有家人,谁知道他会不会穿上呢?   反正会埋进土里,将来只有盗墓贼才能窥见一二。   那个著名的长沙王刘庸,更是玉器的重度喜爱者,他的父亲长沙定王刘发是元朔年间才去世的。   也就是那个经常被曹襄他们光顾的长沙王宫的主人,他死了,长沙国发生的所有不法事,也就被皇帝一笔勾销了,长沙国就重新变成了一个平安的封国。   只是,后果依旧是严重的,他们失去了对王国的统治权,只剩下享受封国部分赋税的权力,刘彻在处理掉自己的弟弟刘发之后,长沙国内的县令一级官员都是朝廷任命的。   一个富裕的封侯国,他的国王除了穷奢极欲之外,就没有别的事情可干了,于是,百无聊赖的刘庸就喜欢上了玉器跟墓葬。   他给自己的父亲刘发修建了五十三座疑冢,算是继承了他们家忠孝的门风。   只是玉器用的多了一些,也不知道刘庸用了什么法子跟曹襄拉上了关系,此次,曹襄要为他弄五十车玉石!   这明显是喝醉酒之后给出的承诺……偏偏曹襄非要完成这个承诺,什么原因不知道,仅仅看曹襄信件中诚恳的话语,云琅也只好咬着牙认了。   至于朝中重臣的各种奇怪的要求,更是数不胜数,阿娇,卫氏,长平,也有要求,而且数量都不少。   给他们准备了,皇帝的那一份自然只能多不能少,杂七杂八的算下来,少于一千车云琅都没办法交代。   想到这里云琅就恨不得揪光头发,天知道那些人要这么多的玉石塞子作什么用途!!   《玉石律》就是这种背景下出台的……只要是从河西经过的玉石商队,必须向官府缴纳三成的玉石当做入关费用。   这条商路如此的繁华,以至于半个月的时间里,甘州城城关就收到了大量的玉石。   屋子里堆满了没有雕琢的玉石,外表看起来毫不起眼,跟一堆鹅卵石区别不大。   可就是这样,司马迁跟东方朔两个人躺在石头堆上,一块石头,一块石头的仔细看。   这时候两个高洁的文人就消失不见了,两人的袖子沉甸甸的,天知道装了多少玉石。   装完之后还有脸站在云琅对面一脸沉痛道:“君侯,如此巧取豪夺有失我大汉国颜面!”   云琅假装看不见这两个人两袖子玉石,端起茶壶喝口茶道:“你觉得这些胡人用这些石头就轻易地换走我大汉国的各种出产,你觉得合理吗?金珠玉贝饥不能食,渴不能饮,却能换走我们的丝绸,漆器,金铁,茶叶,纸张,笔墨,我若不是不限制进入关中的玉石数量,我们这个亏天知道要吃多久!”   司马迁可能觉得袖子很重,就铛的一声把沉重的袖子放在桌案上对云琅道:“这样做没用的,只会让关中的玉器价格飞涨,大汉国更加吃亏!”   云琅叹口气,从桌子上捡起一块从司马迁袖子里漏出来的玉石道:“羊脂白玉啊……”   司马迁一把夺过云琅手里的玉石,继续问道:“快说啊,你这个《玉石律》制定的没道理啊。”   “你能不能先把袖子里的白玉收起来再用张汤的口气逼问我成不?”   司马迁笑道:“我拿的是我的俸禄。”   “你的俸禄我记得在你离开长安的时候,陛下一次给你们支付了一年的。还是双倍!”   东方朔把玩着一颗晶莹剔透屁的玉石籽料道:“这是宦囊!”   云琅无奈的道:“能卖的起玉石的人,就不在乎多出一点钱,既然是奢侈品,那就把价格定的高高的,彻底隔绝普通百姓与这东西的关联。而且呢,我认为这东西一定要受监管才好,否则真的会从我大汉国源源不断的吸取我们的血。说实在的,只有大汉国国土上可以生产的东西才是真正的好东西,比如这东西!”   云琅说着话就从桌子底下抱起一块祁连玉顿在桌子上。   刚刚看过无数极品白玉的东方朔,司马迁二人定睛看清楚了眼前这块绿了吧唧的玉石,就撇撇嘴道:“石头?”   云琅微笑不语,又从桌子下面拿出几个圆润的玉杯道:“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嘶……”司马迁跟东方朔齐齐的倒吸了一口凉气,以他二人的才学,很容易分辨出刚才那四句话的含义。   “句子是好句子,可是呢,这东西依旧是石头!”   这句话说出来,证明二人不但有文学眼光,也同时很有商业眼光。   云琅无奈,又从手腕上褪下一串黄花梨木珠子放在他们面前道:“这东西现在价比黄金!”   司马迁看了看珠子,再看看夜光杯,就把袖子里的白玉往里面拢拢,捻着颌下不多的几根胡须道:“你又要制造宝贝?”   云琅点点头道:“任何外来的好东西,都需要尽快在国内找到替代物,如果是种子,我们就试种,如果是工匠做出来的东西我们就仿造,如果是无法替代的东西,我们就一定要污蔑,将他彻底的弄得不值钱。如此,才是我大汉国与外国交往的手段!” 第一四二章 大帝国的初始状态   司马迁的眉毛又拧成了一疙瘩。   “如此一来,还有谁愿意跟我大汉国打交道呢?大汉国的名声也会被毁于一旦。人人都恨我大汉国,恐怕不是美事!”   云琅摊摊手道:“大国从来都是让人敬畏,痛恨的,不是拿来让人喜爱的。如果一个皇帝,或者一位大臣做到让异国他乡的人喜爱了,那么,这个皇帝,这个大臣,如何面对本国百姓呢?要知道,正是有了本国百姓的支持,他才能当他的皇帝,当他的大臣,难道他们不该在第一时间选择站在自己本国百姓的立场上做事吗?同时,一个牺牲了本国百姓利益去取悦外族人,我以为这样的人算不得我大汉国人,他们应该去那些喜欢他们的国度当皇帝,当大臣!”   司马迁立刻从玉石堆里找到了自己的小本子,拿过云琅的笔墨迅速的开始记录,一边记录一边道:“这些话会被记录进《永安侯传》里面。”   东方朔笑道:“内圣外王的故技而已,算不得新鲜,只是人人都说王化,可没有人像你说的这么直白跟无耻!”   云琅愉快的摊摊手道:“我早就说过,这天下根本就没有新鲜事。”   司马迁一般只会提问,从不会干涉事情的结果,他如今正在努力的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游离于世界之外的人。   东方朔自然是聪明人,但凡是聪明人,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看破不说破。   他知道云琅的心思对除过大汉国之外的人来说非常的不友善,这样的论调应该还有商榷之处。   如果按照云琅这一套思维去管理国家,不能保证大汉国会变得更好,至少不会变得更坏。   如果这一套法则在大汉国运行成了习惯,那么,一个喜欢到处搜集好东西为自己用,又能保证自己的好东西不外传的国家,变得富裕强大起来是必然之事。   这和世界上的好东西多得是,就比如博望侯这些年从外面收集的种子,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大汉人的饮食结构。   每多一种食物,大汉人的温饱就多一分保障。   作为云琅的谋士,他必须说出自己的见地,维护主公,于是笑吟吟的道:   “海纳百川,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你们只看见海纳百川,何时见过大海倒流河川?这就是海为什么大的原因啊。”   东方朔重新给云琅解释了海纳百川的含义之后,就拖着沉重的袖子离开了云琅的帐幕。   一直低头努力处理公务的霍光见这两人都走了,这才抬起头,给师傅的茶壶添满水,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茶道:“先是白拿玉石来保证他们自己跟您是站在一条线上的,又提出这么严肃的问题来证明,自己并非被您用玉石给收买了。这两人还真是有趣。”   云琅瞪了霍光一眼道:“我记得跟你讲过一个叫做杨修的家伙的死因。”   霍光道:“是啊,还是封神时期的事情,有一个国王麾下的谋士叫杨修,因为太聪明,说破主公的心思,让主公屡屡脸上无光,所以被找了一个罪名给杀了。”   云琅抬手道:“你如果以后还像今日这样聪明,多嘴,我很担心你活不到给我披麻戴孝的时候。”   霍光笑道:“师傅是要活成人瑞的人,此生必定福禄寿齐全,弟子由您恩庇,何愁不能活成老贼。也只有在您面前,弟子才心中想什么就说什么,换一个人或者换一个环境,弟子必定会装成一个平庸之辈,一个依靠先辈恩荫过活的二世祖。另外,弟子好奇怪啊,您讲的故事每一个都寓意深刻,每一个都足以流传下来,为什么这么多好的故事,统统只有您知晓呢?当初弟子可是为了寻找注脚,专门翻遍了咱们家的藏书,连长门宫跟太学的藏书都没有放过,却没有找到一丝半点的消息,就连可供猜疑的蛛丝马迹都寻找不到。”   云琅嘿嘿笑道:“我顺口胡诌的。”   霍光摇摇头道:“不可能,弟子知道师傅的才学惊天,可是,这些故事绝对不是谁能顺口说出来的,您当时讲这些典故的时候,弟子看得出来,您是不假思索就说出来了,这说明,这个故事一直就藏在您的心理。师傅,今日四下里无人,您就说说其中的缘故吧!”   云琅的眼睛眨巴了好久,最终还是叹口气道:“等我剩下一口气的时候,你再问我这个问题,我要是还有力气回答你,就一定会说,如果没力气了,你就迷糊一辈子吧!”   霍光同样眨巴着眼睛道:“很严重,很重要?”   云琅脸上露出一丝迷茫之意,摇摇头道:“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说。”   “庄子一梦逍遥游,日东海而暮苍梧,世上本来就有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多出师傅一件也不稀奇。弟子以后不再问了。”   霍光看出师傅的心境似乎变得非常忧伤,轻轻地在自己脸上抽了一巴掌轻笑道:“弟子刚刚接到公文,司马相如十天前已经抵达武威郡,再有两日就要抵达张掖郡了,师傅想好如何折腾这个家伙了么?如果没有,就让弟子出马好了。每次见到这家伙的名字,弟子就会莫名其妙的冒火,如果交给弟子,弟子一定能让他身体毫发无损,精神千疮百孔。”   云琅见霍光变着花样的让自己开心起来,就笑着道:“不用,都是长辈间的陈年旧事,真正撕扯起来,颜面不好看,让你小师娘如何自处?云音的处境会更加难堪。”   霍光本来是拿司马相如来开师傅的玩笑,没想到师傅居然提到了云音,他那张俊俏的娃娃脸顿时就变得阴沉起来,捏着桌子角道:“我早就该把他碎尸万段!”   说完,就跑出去了。   这孩子,什么事情都不能牵扯到云音,一旦跟云音有关系的事情他都上心,好的他会鼓励支持,坏的……一般没有坏的,有坏的,也会被他清除掉。   偌大的帐篷里立刻就剩下云琅一人,虽然帐幕四周都有通气孔,他还是觉得闷热无比。   离开帐幕,天边有一片黑云压得很低,几乎从裹挟着祁连山过来的。   昔日在阳光下白的刺眼的雪山,完全隐没的乌云中,能偶尔看见闪电,却听不见雷声。   这证明这片乌云距离这里最少还有三百里。   如果这片云彩足够大,霍去病以及那两万六千人的大军应该正在这片云彩下行军。   想要截断匈奴人向西逃跑的路线,他至少还要继续向北行军两千里。   这是一场赌博,两万多人深入不毛之地,在这时代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可是,放在霍去病的身上,却显得极为寻常。   毕竟,霍去病上一次已经依靠手头少的可怜的军队,横扫了河西走廊,击破焉支山,有着充足的远征经验。   如果这些还不足以给云琅信心的话,那么,在云琅的记忆中,霍去病还曾经越离侯山,渡弓闾河,率汉军追至狼居胥山(今蒙古德尔山)。   为庆祝胜利,霍去病在狼居胥山上积土增山,举行祭天封礼,又在姑衍山举行祭地禅礼,并登临瀚海刻石记功。   记忆中的那一次远征,霍去病的装备远没有这一次精良,更没有火药可以作为依仗。   更没有全骑兵部队支持,没有舒适的马鞍子,没有坚硬的马蹄铁,没有可以保证将士体力的优质军粮,更没有指南针这样的好东西。   所以,云琅看到乌云,只是怀念一下自己那个足矣让他骄傲到死的兄弟一下。   并不担心远征的结果。   此次远征,与其说是在征伐匈奴,不如说,这是霍去病在做一次伟大的地理大发现! 第一四三章 西北理工的仁孝   既然已经发生战争了,很多时候就没法子和平收手,除非有一方目的达到了,或者是另一方完全失败了才有和解的可能。   大汉国与匈奴的战争没有任何和解的可能。   主要原因是——刘彻不同意,军方不同意,文官集团们也不同意,就连大汉百姓也不愿意。   每个人的诉求都不一样,皇帝要一雪前耻,要把祖宗受到的屈辱全部收回来。   军方不愿意收手的主要原因是,只有战时,军队的地位才会凌驾于所有人之上。   文官集团不愿意收手的主要原因就是可以做到一劳永逸,大汉国每年用在抵御匈奴战事的费用居高不下,为了以后可以宽松过日子,用一笔钱来换取以后的彻底安宁还是划算的。   至于百姓们,则从汉匈战争中获取了很多的好处,比如牛羊马匹这些大牲口如今在大汉国泛滥成灾就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在这种全民都在支持战争继续的情况下,总有一些傻子跳出来劝诫皇帝莫要再穷兵黩武,要给百姓一个修养生息的时间。   四年前,云琅就是这样劝诫皇帝的,皇帝也基本上接受了云琅的劝诫,让天下平安了四年。   现在,皇帝想要让全世界臣服在他脚下的欲望如同熊熊燃烧的草原大火,还有人这样劝诫,那就太没有眼色了。   四年前,大汉国的财政还支持不了如此庞大规模的一场战争,四年后的今天,国库中的粮食已经开始露天存放,长门宫的布帛仓库里已经成批的出现朽烂的布匹,那里存放的银钱,也开始生锈了。   景皇帝时期的盛世场面已经出现很久了,如果再不建功立业,让皇帝情何以堪?   云琅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在张掖郡居然有看到梁赞的一天……   夏侯静肩膀上扛着一杆长矛,脚上套着一双草鞋,黢黑的双脚上全是血口子,走路一瘸一拐的,白发飘飘,却始终昂着头一步不停的向前走。   梁赞就跟在夏侯静的身边,身上背着两个硕大的包裹,他的衣衫比较齐整,不像夏侯静一身的戌卒打扮。   “霸陵老卒夏侯静拜见卫将军!”   夏侯静恭敬地施礼,一丝不苟。   云琅泰然自若的接受了夏侯静的大礼,不管从哪一方面来讲,上下尊卑的讲究不能乱。   “陛下让你来驻守新平沙隘口?”   夏侯静笑道:“老卒能为国戍边倍感荣耀。”   云琅长叹一声道:“何苦来哉!”   夏侯静笑道:“老夫当年有多么浓烈的幸进欲望,现在就会接受多么惨烈的失败结果,这很正常,卫将军千万莫要为老卒可惜,对老卒来说,能全身而退已经难能可贵了。”   “所以,先生就极力向陛下谏言,要小心用兵,缓缓图之,与匈奴平息干戈?”   夏侯静笑道:“正是,陛下此次举倾国之兵酣战四野,是不妥当的,一位帝王当以固守家邦,安抚百姓为要,以征服四野为次。陛下本末倒置,老卒以为不妥,身为人臣,自然要谏言。”   “先生可知大汉征伐匈奴之势已成燎原大火不可遏制,此时此刻逆天而行,会招来祸患的。”   夏侯静轻笑一声道:“老夫原本有一个孩子,前不久被太子殿下斩首献给了陛下。   老卒不敢恨陛下,却每每自责,老卒以为自己辅助太子殿下尽了全力,窃以为会有一点荣华富贵,没想到太子功成之日,正是劣子被斩首之时。   如今劣子的尸首已经腐烂,老卒有舔犊之情,却只能暗自神伤。   太子行事历来讲究因势利导,而老卒还想留存一些读书人的风骨。   自然不能继续襄助太子,想要全身而退,未免会被人说成是心存怨望。   这般形势之下,老卒自然要直言上奏陛下。   人人都以为此次北征我大汉胜券在握,却不知这场北征我们的赢面虽然很大,依旧有很多弊端。   这一战,不论胜负,大汉国今后的局面与往日将会完全不同。   所有的王公大臣都在竖起耳朵等候大军胜利的消息,却没有一个人在为战后的国事考虑,就连陛下也是如此。   所以,老卒就上书陛下说了一些别人不喜欢听的风凉话,然后,老卒就心满意足的成了新平沙隘口的由尉!统带戍卒二十一人为国戍边。   陛下许我三年之期,只要新平沙隘口不为匈奴所破,老卒就能还乡充任霸陵地方的一个亭长。”   夏侯静必报完毕自己来到张掖的因由,公事也就结束了。   坐在云琅的对面,美美的喝了一口香茶,品味良久之后才笑道:“老卒的下场虽然凄惨,老卒的心中却是快活的。离开长安的时候,全族恭送老卒北征,又有我最好的弟子宁愿抛弃官职,也要追随老夫一路北上。有这样的家人,弟子,老卒还有什么放不下的!”   听夏侯静这样说,云琅也忍不住拱手施礼祝贺。   此时此刻,夏侯静的面容上没有半分悲苦之色,满满的洋溢着豁达之意。   像他这种读书读了一辈子的老家伙,一旦放下了心中最后的执念,在学问一途上自然能够勇猛精进。   看到面前这位身处绝境依旧豁达自如,对未来充满希望的夏侯静,云琅第一次觉得董仲舒这次没有弄死夏侯静,是真的给自己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   原本谷梁一脉因为夏侯静积极靠拢太子,眼看就要落得一个鸟兽散场面,现在,却因为夏侯静幡然悔悟,公羊一脉未必就能稳操胜券了。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这八个字云琅以前总是挂在嘴上说,却从未真的相信过,现在,他开始觉得这八个字真的有那么一丝道理在里面。   两人抛开了眼前的处境,谈笑的很是愉快,从天文到地理,再由神到人,从远古到现在,再展望一下未来,不知不觉大半天的时间就过去了。   梁赞躺在霍光干净整洁的床榻上不断地哼哼。   “大师兄,给我肉,给我一大盆面,多放蒜,再给我一坛子葡萄酿,要加冰鱼。”   “要不要我给你找一个美女?”   “美女?一个哪够啊,至少三个,一个帮我洗澡,一个帮我洗头,一个用嘴巴喂我喝酒,不成,至少四个,还有一个要帮我按摩一下我劳苦功高的双腿!你知道么,我身上都开始长虱子……”   话音未落,梁赞就被霍光一脚从床榻上给踹下去了。   见梁赞掉在了地上,霍光就有些后悔,把哎哟,哎哟叫唤着的梁赞扶到床上,皱眉道:“这座帐篷归你了。”   梁赞揉着腰肢道:“我为西北理工放弃了高官厚禄,陪着一个落魄的老头子步行到了两千里之外,你居然如此对我!”   霍光从桌子底下掏出一罐子葡萄酿,打开之后,递给躺在床上的梁赞道:“说说,你有什么发现?”   梁赞猛猛的喝了半罐子葡萄酿,长出一口气道:“我发现,跟随我家先生在新平沙隘口当三年戍卒,要比我在渭南当三年官更有收获!   大师兄,我们家人的日子在师傅的庇护下过的太顺利了,太平安了,我们没有过过苦日子。   这些天,我跟先生一路从关中走到张掖郡,走了一路也说了一路的话。   你能相信么?这是我第一次真真正正的跟先生做学问!   这一路上,我居然没有觉察到苦楚,脚底板走烂了我都浑然不觉,白日里高谈阔论,夜晚就深思冥想。   第二天走路的时候,又能在跟先生谈话的时候,将心中的疑惑一一解开!   大师兄,这谷梁一脉的学说,我算是接定了!”   霍光眨巴眨巴眼睛道:“可你是我西北理工的弟子啊,你准备骗夏侯静到什么时候?”   “骗到他死!骗到他心平气和的瞑目。骗到他心满意足毫无遗憾的离世。大师兄,我们西北理工不是也将仁孝么?你觉得我这样做,对得起我家先生吧?” 第一四四章 恨一个人可以恨到水枯石烂   夏侯静在一次有皇帝参加的太子举办的酒宴上,举杯向皇帝祝贺天下安泰。   皇帝欣然允之。   然后夏侯静就趁机向皇帝进言,放慢北征的步伐,向匈奴人释放善意,要求他们归附大汉国。   这样的要求被皇帝否决了,他一点都不相信匈奴人的归附的诚意,还固执的认为,与其让心怀仇恨的匈奴人归附,不如让大军平灭掉,这样更加符合大汉国的长久利益。   夏侯静不以为然,他认为北地荒凉,大汉国取之无益,今日灭掉匈奴,来年说不定又会有别的种族趁机占领北方广袤的土地。   不如结好匈奴,用大汉的灿烂的文化来融合匈奴,鼓励大汉人与匈奴人通婚,最终让匈奴人完全融合进大汉族群中,如此,大汉国才会拥有一个长治久安的北地。   酒宴间,夏侯静的话引来哄堂大笑,一些粗鄙之人居然询问夏侯静,可否准许夏侯氏先与匈奴通婚。   夏侯静大笑,说家中未嫁之女已经没有了,如果真的要夏侯氏充任表率,他愿意娶一个匈奴女子为妻。   太子大怒,几次三番打断夏侯静的话不让他继续说下去,夏侯静却仗着酒兴,再三向皇帝进言,大汉国军队长期在外,会有祸事生在肘腋之间……   皇帝不动声色,问夏侯静身为一代大儒,能否治理一个州郡!   夏侯静曰:不能!   皇帝又问夏侯静能否治理一个小县!   夏侯静曰:不能!   皇帝又追问夏侯静能否充当一个合格的亭长!   夏侯静曰:能!   就在皇帝准备任命夏侯静担任霸陵亭长的时候,太子进言:大汉国亭长非军功之士不能充任,夏侯静想要当亭长,首先就需要去边军充任戍卒三年。   皇帝看了暴怒的太子良久,最终还是答应了太子的要求,命夏侯静立即进入军队,充任新平沙关隘长三年,三年后回京,就任霸陵亭亭长!   宣布完毕旨意后,皇帝在忧心忡忡的卫皇后的陪伴下离开了东宫!   太子心腹重臣太子洗马狄山在听到这个消息后,吐了一口血,不理睬刘据的苦苦挽留,决意辞官,回山东老家养病。   霍光从梁赞口中知晓夏侯静在长安的所作所为之后,也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个老家伙报复起人来真是又阴险又狠毒啊……”   梁赞嘿嘿笑道:“却把种在陛下心头的那根刺给拔掉了,我想,这才是我这位先生的真正面目吧。   想当初,长安大雪,先生亲自赶着马车路过我家门前,他站在雪中冲着我笑,我当时就感觉他的笑容比当时的冰雪还要冷。   他当初为太子奔走,四处联络招揽贤才,这一次,他的所作所为又把太子刚刚积累的一点人气又给散发干净了。   最恐怖的地方在于,凡是有才华的人都能通过此次事件看清楚太子的本来面目,哪里敢做我家先生第二?   而那些一心求幸进,没有真才实学的阿谀之徒又能欢天喜地向太子身边靠拢。   过滤掉贤臣,只给太子殿下留下佞臣,这就是我家先生的报复。   从此之后,反正我是不看好这位太子的前程。   现在,我这位先生被太子迫害已经成了人所共知的事情,而文人最大的特点就是记仇,这件事恐怕要陪伴我们这位太子爷一生吧,弄不好,这一辈子都不够,还会被写进史书流传千古,成为别人修正衣冠的镜子!”   霍光嘿嘿笑道:“我这就建议先生,把夏侯静从新平沙隘口借调来卫将军帐下效力。”   梁赞白了霍光一眼道:“你以为我先生跑来师傅大帐为什么,难道是来遭受羞辱的?他老人家现在一点想死的念头都没有,铆足了一口气准备再活十几二十年,没看到太子的下场,老人家无论如何都不会甘心的。来到师傅这里,就是来寻找庇护的,他老人家现在就是一口屎盆子,谁不帮他,谁就跟太子是一丘之貉。容不得师傅不帮他!所以啊,老人家淡定的很,路上见我的脚底板走破了,帮我挑血泡的时候就安慰我说,这一路走到张掖郡,就算是走到头了。”   霍光咂舌道:“有点走一步看三步的意思了。”   梁赞道:“如果仅仅是这些,还不值得我丢弃渭南郡的官职跟他风餐露宿。   他还说啊,咱们这位陛下必定是武治一生,戎马一生,只要陛下在位一日,这天下的干戈就不会罢休。   谷梁一脉的学问是治理天下的学问,可不是应对战事的学问,所以,在陛下在位的时间里,我们要潜心做学问,为谷梁一脉日后爆发做准备。   反正我还年轻,十年后,我也就二十几岁,有的是时间来谋求高位。   现在吃点苦是好事。   我也准备好吃苦了。”   霍光笑道:“有点做大事的样子了。”   梁赞放下将要塞进嘴里的肉块,瞅着霍光道:“狗赞子是何等的幸运啊……我娘遇到了师傅得以活命,我遇到了师傅得以启蒙,又遇到了先生,可以让我扶摇直上。有这么多的幸运,我自然要提高一下自己的志向,否则对不起师傅,也对不起这个时代。天下很大,能容得下我们所有人的志向。”   说完话就把肉块塞嘴里大嚼起来,看起来他对未来非常的有信心。   “你可以当我的帮手的。”霍去病的眉头皱了起来。   梁赞干脆的回答道:“休想!”   “我是大师兄,可以揍你!”   “你揍我是你的权力,我不答应是我的权力!嘿嘿,一个精深博大的西北理工你想彻底弄明白,给你一百年的时间都不够,就不要贪多了。我没有你那么聪慧,也没有你的行动力,所以,我就挑选一条相对简单的道路,从另一个方向去验证我西北理工学问的正统性,以及正确性。师傅总是说,学问一途走到极处便是殊途同归,我们在那个时候再相见吧!”   “滚出我的帐篷!”霍光大怒。   “太小气了吧,再说我在你的床上躺了这么久,说不定虱子已经跑床上了。”   “我知道这样做很小气,可是,我就是要发火!师傅辛辛苦苦的把你们养育大,你们一个个翅膀硬了就要飞走,我就是替师傅觉得不值!”   梁赞鄙夷的瞅着霍光道:“西北理工是你的,关师傅屁事,他老人家只负责把学问教出来,想要发展是你的事情。师傅早就说过,我们这群人,只要遇到合适的机会,就不要放过,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哪怕变成风云老奸贼也是自己对自己负责,他老人家只负责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万事不管的。”   霍光闷哼一声,第一次发现师傅把西北理工完全彻底地交给自己,并不是因为他最受宠爱,而是因为他最能折腾,最有可能把西北理工的学问发扬光大。   隋越需要帮手!   身为军中长史,他很需要帮手。   来的时候不小心把暗探一类的人手带的太多,专门负责大军常务的人手就少的可怜。   还以为军中归长史管理的事情不多,等到他真正成了长史之后才发现,长史才是军中最忙碌的那个人!   来的时候总以为云琅一定会拼命的收紧他这个长史的职权,哪里料到,云琅不但给了他长史该有的所有权限,连将军府的好多职责也分派在了他的名下。   隋越的长处在于伺候人……现在不但要管理军中事务,还要充当张掖郡的郡守,一时间,隋越发现,自己已经忙碌到了连监视云琅的功夫都没有了。   不监视云琅,皇帝会砍掉他的脑袋,不处理好军务,云琅这个主帅也能正大光明的砍掉他的脑袋,背着一个无能的罪名杀了,连皇帝都不会说他一句好话,只会觉得丢人。   当一身戍卒服饰的夏侯静带着弟子来拜见隋越的时候,这个被公务折磨的焦头烂额的大宦官,终于觉得眼前的迷雾一下子就散开了。   身为皇帝的心腹,他才不管太子对这个人有什么看法呢,他自己对太子不识好歹的行为也非常的厌恶。   夏侯静这样的人,派去担任一地的郡守都绰绰有余,之前虽然在陛下面前说自己不成,只是特殊场合下说的特殊的话。   有他帮着自己处理一些不重要的公务,自己就能有更多的时间跟在云琅身边了。   所以,见到夏侯静的那一刻,隋越就给了夏侯静最高的礼遇。 第一四五章 此恨绵绵无绝期   刘彻似乎对云琅本人有着无限的好奇心。   君臣之间斗法这么久了,也就能看出一些端倪来了。   刘彻监视云琅其实没有多少恶意,纯属好奇。   同样的,云琅很了解刘彻,刘彻同时也很仔细的观察了云琅。   他发现,云琅与大汉国所有的人似乎都有差别,他说不上来哪里不一样,可是,他就是觉得云琅很古怪……   于是,他就想知道更多的关于云琅的事情。   他开始这样做的时候,云琅非常的担心,以为皇帝准备对付自己,就在上林苑里从不做大动作,免得被皇帝抓到把柄,最后落得一个不好的下场。   也就是这个原因,就催生了云氏门徒!   云琅不做事,不带表他的弟子不做事,不论是霍光,还是张安世亦或是梁赞他们,没有一个人闲着。   金日磾是刘彻硬塞给云琅的,他希望金日磾也能进入云琅的弟子群中,让他可以窥见云琅的另外一个模样。   有一个想要全方位了解自己的上司,云琅的日子过的痛苦不堪。   隋越就是皇帝的眼睛。   自从有了夏侯静帮他处理公务之后,他就贼目烁烁的跟在云琅身边,几乎做到了寸步不离。   时间久了,云琅使唤隋越也就成了惯例,隋越听云琅使唤也就形成了习惯。   帮云琅研墨完毕之后,隋越就小心的拔掉了毛笔上的一根乱毛,将润好的毛笔放在笔架上,小声的道:“君侯,今日您无论如何也该见见司马相如了。”   云琅叹息一声道:“我们又该离开张掖郡了。”   隋越道:“酒泉郡不如张掖郡好吗?”   云琅苦笑道:“接下来的路,全是戈壁,沙漠,骑骆驼比骑马舒坦。”   “既然如此,我们就骑骆驼好了。”   云琅哀怨的看看隋越道:“骆驼的味道很大……”   隋越见云琅没有召见司马相如的意思,就习惯性的倒退着离开大帐。   云琅眼睁睁的看到了这一幕,瞬间决定,一旦隋越下次再敢倒退着离开大帐,就打他二十军棍。   别人可能觉得这是隋越对云琅保持尊敬的一种方式,可是,云琅却知道,这样的尊敬方式一般只会出现在皇帝的金銮殿上。   宦官坑人的法门其实是有严密传承的,比如,满清的大将军年羹尧,就是被宦官用这种方式坑死的。   隋越在门口转身离开云琅大帐的一瞬间,习惯性的向后瞄了一眼,见云琅脸色不好,就加快了步伐走的远远地。   当宦官自然要有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本事,每次离开自己伺候的主子的时候,一定要在离开的时候瞄一眼,把握一下主子真正的心情。   他面对云琅的时候,云琅的心情似乎还不错,自己刚刚转身,云琅的脸色就很难看,这就很说明问题了。   隋越已经很清楚自己下一次的时候该如何面对这位聪明的令人讨厌的主子了。   隋越翘着腿坐在一张高高的椅子上,司马相如瑟瑟发抖的跪在他的脚下。   自从听到要来云琅帐下效力的旨意,司马相如就觉得有一道闷雷重重的轰击在他的脑门上。   那一瞬间,他连接旨的礼仪都忘记了,而前来宣旨的小黄门也没有怪罪他,毕竟,他与云琅的恩怨,世人皆知,且有无数个香艳的版本在关中流传……   云琅心胸狭窄的名头举世闻名,不论是蜀中黄氏,还是子钱家无盐氏的下场都严重的证明了这一点。   虽然卓姬是云琅从他手里抢走的,司马相如却觉得自己此生干的最错的一件事就是与卓姬有纠缠。   景皇帝娶了王娡之后,王娡以前的丈夫金王孙就没有以后了,这人好像从人世间蒸发了,再也没有人提起过他。   司马相如一直都在担心,自己也会有人间蒸发的下场,这几年,他从不在长安逗留,哪怕被皇帝派遣去蜀中结好西南夷,他也认为这是皇帝在保护他,是在对他好。   如今,噩运终于到来了,司马相如只能指望隋越能救他一命。   “卫将军心胸豁达,不会与你计较昔日的龌龊事,你此次来张掖郡,是为了写赋,安定好你的心神,写出一篇旷世之作来,莫要为这些小事情分心。”   隋越端起茶碗,吹开了茶杯上的浮沫慢悠悠的道。   司马相如连连叩首道:“猛虎在侧欲择人而噬,下官如何能定下心来写赋?”   隋越冷笑道:“陛下的旨意下来了,你也接了,猛虎在侧算什么,就算是脑袋掉了,一篇华丽的赋也必须交付陛下。”   司马相如再次哀告道:“请大长秋转告君侯,司马相如早就把往事忘记的一干二净,心中实在是没有留存丝毫的怨望,宁愿在此立誓,此生定不再踏入长安一步。”   隋越嘿嘿笑道:“你忘不忘记有什么关系,要看君侯有没有忘记。现如今,君侯不愿意见你,你好自为之吧!”   司马相如听隋越并没有庇护自己的意思,失魂落魄的从隋越的帐篷里走了出来,整个人如同行尸走肉一般。   夏侯静在树荫底下铺了一张席子,小吏搬来了一张矮几,梁赞给他泡了一壶浓茶,他准备今天下午就在这块阴凉的地方将隋越积攒下来的公务处理一下。   见司马相如呆滞的从他面前走过,就咳嗽一声。   司马相如这才注意到夏侯静。   “文泽先生救我!”   司马相如哀叫一声,就扑倒在席子上,拉着夏侯静的手再也不肯松开。   身高八尺的伟岸男子一旦弯下了腰,整个人看起来就很是矮小了。   夏侯静一向喜欢司马相如的辞赋,在长安时也曾将司马相如奉为座上客,灞上酒宴从未缺少过此人。   此人的辩才,见识,辞赋,以及高雅的谈吐,风雅的举止,伟岸的相貌。都给夏侯静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长卿,安定,安定,什么事情能让你慌乱成这副模样呢?你在僰中发布《喻巴蜀檄》,恩威并施降服土人的才干去了哪里?”   司马相如悲戚的摇头道:“某见恶于君侯,如今性命难保!”   夏侯静哈哈大笑起来,笑的司马相如一头的雾水。   “文泽先生不帮相如也就罢了,为何还要取笑某家?”   夏侯静指着司马相如道:“你小看了云琅,却高看了自己,老夫焉能不笑?”   司马相如直起身子道:“卓姬之事实在难以怪在我的身上,然取云侯辛苦开发的张掖郡,却是实实在在的恶了君侯。”   夏侯静何等样人,稍微想一下,就知道了司马相如恐惧的来源。   他以为皇帝对云琅不放心,派他来试探云琅,看看这位手握大权的卫将军,是否听话。   有这样想法的人不多,知晓皇帝跟云琅之间一直在斗法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这样的事情也绝对不该是司马相如这个层次的官员能知道的。   “这么说,长卿兄在为太子殿下奔走?”   夏侯静放下茶水,盯着司马相如的眼睛道。   司马相如苦笑一声道:“太子喜爱辞赋,曾经命我以陛下千秋节盛大的场面作赋,某家勉强做出一篇,陛下甚为欢喜,也因此被太子看重。”   夏侯静笑道:“在太子左右随侍,长卿好福气啊,老夫拙于言词,见罪太子,才有今日之下场。长卿万万不可学我,把握好潜龙在渊的好机会,一旦潜龙升渊,长卿正好扶摇直上。”   司马相如摇头道:“能躲过这一灾再说扶摇直上的话。”   夏侯静笑道:“张掖郡中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长卿是奉旨办事,君侯定不会为难与你,只是你们见面尴尬,君侯才不愿意见你。”   司马相如拱手道:“但愿文泽先生之言能让相如躲过一劫。”   夏侯静笑道:“长卿此言差矣,不是我的话可以让你躲过一劫,而是你太子心腹的身份让你躲过一劫。现如今,君侯忙于收拢昆仑白玉,在这个时候,你的事情不过是小事一桩!”   “昆仑白玉?”   “是啊,君侯下了军令,所有入关的玉石商人,必须在张掖郡向卫将军府缴纳总货物的三成!如今,张掖郡的白玉,已经堆积如山了。” 第一四六章 没有一个人是对劲的   夏侯静处理的军中事务,很大一部分就是来自云琅收取的这些昆仑玉。   大军外出,其实就是一场有组织有计划地抢劫行为,而河西之地是一个没有律法的法外之地。   在河西走廊,云琅的话就是王法!   云琅的在河西之地出口成宪的权力源自于大汉朝廷。   所以,在这里得到的白玉除过一部分必须上缴国库之外,剩余的按照惯例,就必须分送支持云琅,以及给了云琅权力的人,包括皇帝!   云琅也喜欢用这种方式来暂时交好那些人。   霍光对这些白玉的分配工作做得极为细致,而夏侯静就是专门按照白玉等级分配这些白玉的执行人。   从那张写满名字的礼单上,夏侯静没有发现有太子刘据的份额。   看到礼单的时候,夏侯静还在佩服云琅的见识以及城府。   在老皇帝没死之前就向太子献媚,绝对是一种找死的行为,如果人人都能像云琅一样加大献给卫皇后的白玉份额,不给太子一块白玉,这个世界也就彻底安宁了。   在察觉司马相如居然也投向太子之后,夏侯静立刻就改变了自己的想法。   他觉得云琅不给太子白玉是一种极大的失礼行为。   必须将云琅这里有大量白玉的事情告知太子殿下,免得太子殿下受到损失!   在夏侯静保证云琅不会杀自己之后,司马相如慌乱的心也就慢慢平复了。   也就慢慢的找回了自己高人逸士的风范,与夏侯静一起饮茶谈笑。   夏侯静抱怨司马相如的到来耽误了自己处理公务的进程,就很自然的把自己的一半公务交给司马相如一起处理。   不知为何,司马相如在处理公务的时候,不知道发现了什么,脸色越来越难看,勉为其难的帮助夏侯静处理完公务之后,就匆匆的离开了。   等司马相如走远之后,夏侯静冷冷的看着他的背影,无声的笑了一下,将摊开的文书一一合起来,抱在怀中,去隋越那里缴令。   苏稚没有见过司马相如,躲在暗处看过司马相如之后,就匆匆的来到云琅的帐篷。   打散自己的发髻,将长发披散下来,懒懒的坐在锦榻上看着云琅露出难以猜测的笑容。   云琅放下手里的毛笔,将刚刚批阅完毕的文书递给霍光道:“受降城运送来的羊皮少了一千四百张,命负责押送的人三日内补齐,如果不能,就地斩首!”   霍光领命,离开帐篷,云琅就转过头看着苏稚道:“看你不怀好意的模样,应该是见到司马相如了吧,想要笑就笑,别憋着,会憋出毛病来的。”   苏稚笑道:“没敢嘲笑您,如果您不是妾身的夫君,找司马相如这样的男子做丈夫其实也不错。”   云琅靠着苏稚坐了下来,捋着她的长发道:“你这是在夸我,还是在损我?”   “卓姬能在蜀中那片地上找到司马相如这样的人才,也算是有眼光,妾身在想啊,如果您没有带着老虎偷看卓姬洗澡,人家两人会不会是一对恩爱夫妻?”   云琅低头嗅嗅苏稚的头发,自信的道:“卓姬是我的!”   苏稚欢喜的靠在云琅怀里撒娇道:“您是不是更喜欢我?”   云琅笑道:“你是最傻的一个,而我呢,喜欢傻傻的女人。”   苏稚笑道:“您才是最傻的!”   “何以见得?”   “你娶了四个老婆!”   苏稚跳跃性的思维让云琅有些跟不上,他不知道这个脑子里原本全是医术的女子现在在想什么。   军情未明之前,还是按兵不动的好。   就在云琅准备另辟蹊径的时候,霍光出现在军帐外边,还狠狠地咳嗽了一声。   苏稚风情万种的白了云琅一眼,就去了自己的帐篷,这些天,她忙着调教那些新近投靠她的羌妇,时间并不宽裕。   “今日清晨,司马相如的六个亲随分三批离开了张掖郡,狗子截杀了最后一组,从其中一人的身上截获了这封信。”   霍光说着就把一封沾着血迹的信放在云琅的桌子上。   云琅没有看信的内容,淡淡的道:“事关玉石?”   霍光点点头。   云琅笑道:“夏侯静真是恨刘据不死啊。”   霍光皱眉道:“梁赞说的?”   云琅点头道:“梁赞说他先生回到帐幕之后,心情似乎很好,且难得一见的喝了酒。   他觉得这非常的反常,自从夏侯静爱子被刘据斩杀之后,夏侯静就很少有愉快的时候。   所以他就查验了他拿回来的公务文书,发现有一半不是他的笔迹,那一半文书上的内容,恰好是皇族的玉石配额。   查验了笔迹之后,那些文书上的笔迹与司马相如的笔迹吻合。   还说夏侯静是一个非常严谨的人,不大可能主动把自己的公务交给外人处理。   既然这样做了,就一定有这样做的原因。   文书是你拟定的,夏侯静只需要分派就好。   你制定的分配额度,应该是恰到好处的,唯一可能的漏洞,或者是可以让人利用的地方,就是名单上没有太子刘据的份额。”   霍光点点头,表示知道了,既然事情的前因后果已经很清楚了,就没有必要着急,应对的法子很多。   “师傅,我们应该离开张掖郡了,陛下没打算让我们舒服的待在一个地方享福。派司马相如来张掖郡,恐怕就是来恶心您的,现在,司马相如还没有接手张掖郡呢,就已经开始给我们带来麻烦了,弟子以为,此人不留也罢。”   云琅低头看着桌子上那份带血的书信,叹口气道:“能不杀人的时候,就不要轻易杀人,这些人都是大汉人,脑袋掉了,就接不上去。我最怕的就是你养成漠视人命的习惯,做人不要做得血淋淋的,更不要把荒蛮之地的行为带回国。这是两重天。”   霍光也跟着叹口气,年轻的脸上多了一丝与少年人气质不符的哀伤。   “这是一个错误,一点钱财而已,司马相如没有必要派遣三路信使回长安。狗子与我都判断错误了,认为兹事体大,需要提前做防范,这才对这两人下了死手。师傅如今的位置太过显要,我们只好小心行事,别人的性命也就顾不得了。”   霍光走了,云琅沉默了许久,以前自己训斥霍光的时候,他一般会嬉皮笑脸的蒙混过去。   这一次不同,他开始认真的解释了。   云琅不知道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认真就代表着成熟长大,而认真也代表着疏离。   责任摆在面前的时候,感情也就不重要了。   炽热的阳光下,祁连山的雪峰依旧白雪皑皑,云琅知道,随着高度的升高,温度就会递减,这就是垂直递减率。   这样的道理用在人的身上也非常的合适,随着个人地位的升高,身边就会越发的冷清,所谓高处不胜寒,就是这个道理。   霍光是自己培养出来的接班人,不论好坏云琅都必须接受,自己种的树结出了果子,不论是什么味道,都只能细细的品味,看看还有没有改变的可能。   这些年,让霍光做的事情太多了……   隋越进门的时候并没有禀报,与往日谨小慎微的行为差别很大,显得大大咧咧的。   半个屁股坐在云琅的桌案上,轻佻的道:“您不能总是晾着司马相如,该见的时候,还是要见的。”   云琅没有说话,抬脚就把隋越从桌子上踹了下去,不等隋越站起来,他就俯视着隋越道:“见与不见是我的事情,还不用你这个长史来提醒我。现在,你来告诉我,跟我斗智让你觉得很愉快吗?”   隋越摇摇头道:“我只是不喜欢你总拿我当奴才看,某家是奴才不假,却是陛下的奴才,该有的礼遇你应该给我。”   云琅站直身子懒懒的道:“你真的很难伺候啊,拿你当朋友,你觉得我是在拉拢你,苛待你,你又觉得我在针对你,你自己来说说,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样的礼遇?” 第一四七章 画蛇添足   云琅终究没有见司马相如,却通过隋越将张掖郡托付给了他。   司马相如在自寻死路,云琅可以不理不睬,有时候他真的弄不明白,聪明人为什么总是喜欢在大人物之间寻找存在感,他就不担心自己弱小的身躯,被大象群给撕碎吗?   这种感慨一闪而过,然后就被他忘记了。   他有更重要的事情做。   北地的秋日将要到来了,而霍去病已经踏入荒漠三个月了,不论他统领的大军多么能征善战,在冬日到来之前,他们必须回到阳关修整。   冬日里的北地不适合人类生活,即便是匈奴人,也不敢在这个季节里带着牛羊迁徙,只要在路上遇到一场暴雪,不用汉人出手,匈奴人也会被北地的冰雪杀死。   所以,霍去病的职责就是在春日的时候踏进荒漠,四处寻找匈奴人的踪迹,然后消灭,制造大量的无人区,让远途迁徙的匈奴人得不到补给,最终将他们困死在北地。   冬日的严寒对匈奴人来说是一道无法翻越的天堑,对汉人来说同样也是。   云琅必须赶在霍去病回到阳关之前,准备好所有的过冬物资,迎接那一支精疲力竭的军队。   骆驼身上的气味一如既往地不好闻,云琅用手帕过滤后的空气依旧让人无法忍受。   所以,只要道路允许,云琅就会骑在马上,而不是骆驼背上。   跟他同样坐立难安的人就是霍光。   离开张掖之后,大军很快就进入了荒漠地带,初秋的荒漠气候诡异的能把人逼疯。   太阳没有出来的时候寒气逼人,太阳刚刚露头大地就变得炎热起来,到了中午热的人恨不能将自己的皮肤撕扯下来好让肌肉快点散热。   在这种地方,马车是无法通行的,好在云琅早就准备了非常多的骆驼,加上每一个军卒本身就要参与负重,这才勉强携带了一半的物资。   加上之前李勇,李陵带去的物资,节省一点用,应该够五万人度过这个漫长的冬天了。   只是这样做的后果就是行军速度极慢,大军在天色蒙蒙亮的时候出发,中午之前休憩,落日之后继续出发,直到看不清道路再宿营,一日行军三十里,几乎是大军的极限了。   站在骆驼背上,云琅极目四望,只见大军从眼前延伸到了远处如同一条黑线。   除过战马的嘶鸣声,听不见人声,这样艰苦的行军,每个人都失去了说话的兴致。   八千多人,加上将近十万匹牲畜组成的大队,气势是宏大的,这让云琅想起非洲大草原上长途迁徙的角马群。   只不过,这支迁徙队伍不像角马那样没有什么抵抗灾难的能力,他本身就是一群由食人猛兽组成的群落、这就注定了他是无敌的。   大军所到之处,狼群奔逃,各色野兽不见踪影,只有贪婪的兀鹫在队伍的上空盘旋,希望能够捡到一两具尸体。   总有牲畜会出事,折断腿的,突然发病的,年老体弱不堪重负的,这样的牲畜就会被抛弃,最终便宜了那些兀鹫。   道路两边,也总是能够看到一些白骨,有些白骨是牲畜的,有些白骨则是属于人的。   这些骸骨暴露在太阳下已经有些时间了,留存最久的白骨,被马蹄子轻轻一碰,就四散开来,再被后面的大队碾压过后,生命留存过的痕迹就彻底的被抹杀了。   仁者爱人,义者讲义,两者相合,便成了仁义这个大命题。   面对白骨讲仁义多少有些不合时宜。   不过呢,仁义这东西他是古拙,质朴的,就像这大山,这大地一般,原本就存在于天地间。   智慧这东西其实是跟仁义不搭界,因为“智慧出,有大伪”仁义二字经过智慧解读之后,往往会出现偏差,失去了本源的意义。   所以,太聪明的人一般都把握不好仁义的度。   霍光终于受不了骆驼身上浓重的气味,仗着自己辈分小,挤到苏稚的爬犁上偷懒,还能混好多果子吃。   戈壁上无遮无掩,炽热的太阳光从头顶掉下来的时候,人的胸腔似乎都在燃烧。   这时候,就不能继续行军了,云琅一声令下,刚刚还拖得很长的队伍顿时就变粗,最终变成一摊。   无数的遮阳棚在很短的时间里就被支起来了,军卒们猛猛的喝一些凉开水,咬几口干粮,然后就抓紧时间摊开四肢睡觉。   这样的生活谈不到苦,君王一声令下,再苦再累都要坚持下去。   既然无法摆脱,拒绝,就只好苦中作乐。   隋越到底还是被云琅胖揍一顿,不是他打不过云琅,而是不敢反抗!   打过之后,两人之间的怨隙就抹平了。   被打的人毫发无伤,打人的人却手脚乌青发肿,只因为隋越挨打的功夫早就炉火纯青,每当云琅的拳脚落在他身上的时候,挨打的部位总是隋越身上最硬的地方,或者是肘子,或者是膝盖,最后一次重的,是隋越把脑门迎上去了,这一拳下去,云琅的右手就没了知觉……   大汉的宦官就像大汉的文人,看似弱不禁风,手无缚鸡之力,其实呢,全是土匪!   弱不禁风,手无缚鸡之力只是这些人应对社会的手段,就司马迁这种人,都能开大黄弓,而且是连开八次大气不喘!   隋越只要看到云琅动弹不得的右手,就会露出神秘的微笑,也喜欢叉开腿坐在云琅对面,豪气干云的吃喝。   云琅没有发明适合男人穿的内裤之前,大汉人就不穿内裤,即便是有裤子,也只是那种跟套袖一样的讨腿,且不论男女,那时候,所有的礼仪都是夹着腿的,跪坐在地上,没人敢这样叉开双腿坐在地上的,那样会暴露出不该暴露的位置。   云琅鄙夷的看了隋越一眼,别的男人暴露出内裤的时候,总是有一团隆起,这家伙那个部位平平的毫无美感。   “君侯居然能忍得住火气没有弄死司马相如,其实啊,只要您等司马相如写完陛下要的辞赋之后,再找个由头弄死他,某家就当没看见。”   隋越吃的是豆腐皮卷牛肉,中间抹了辣根酱,吃一口就要抽抽鼻子,看着很爽的样子。   “我们无冤无仇,杀他做什么。”   “他骗了华阳夫人,您如何能忍?”   云琅笑道:“夏虫不可语冰,我与你谈论男女情事,岂不是与前者有相似之处?”   这种话如果是别人说出来,隋越定会勃然大怒,出自云琅之口,隋越只觉得有趣,并没有觉得受到了羞辱。   这样的话云琅常说,就像在说一个事实,而非刻意羞辱他。   第一次听心中可能还有些不愉快,次数多了,也就慢慢习惯了。   至少,他知道,云琅绝对不会拿他们的缺陷来羞辱人,因为,云琅最尊敬的师长也是阉人。   只要天下阉人用这个理由去还击云琅,这家伙反而是最受伤的。   听云琅再次说起这事,隋越吃吃笑道:“某家见过的美人儿成千上万,宫中女子各个美艳如花,为了博取陛下一笑智计百出,某家如何不能说?”   自从来到云琅军中,隋越总有一种占了便宜的感觉,陛下屡屡在云琅手上吃哑巴亏,如今,自己终于让云琅也品尝到了这种感觉,如何能不得意?   云琅闷哼一声,向一边爬了两步,准备躺下来睡一会,跟隋越说的话越多,他就越是得意。   “皇后那里的白玉份额多的不像话,这事你是不是应该跟我说一下啊,要不然太子殿下问起来,我不好帮你遮掩!”   云琅叹口气道:“你就饶了我吧,我是陛下的臣子,自然只能效忠陛下。以前的时候,太子还只是皇长子的时候,大家都是陛下的臣子,我当然会给他留一份。现在,太子殿下也成了君,我这时候自然要有取舍,给皇后的那一份里就有太子的份额,你难道就不明白?”   隋越嘿嘿笑着从怀里掏出一份文书递给云琅道:“看看吧,你的好心被人家曲解了。”   云琅叹了口气,瞅瞅这封熟悉的信函,无奈的摇摇头,看样子司马相如的第二队信使,也遭了毒手。   要是再来一位多事的人,反倒会便宜了司马相如。 第一四八章 引经据典   云琅很不看好刘据。   如果刘据还像上一辈子一样,成于深宫,长于妇人之手,善良的心性没有发生改变,在学习了儒家经典之后,性格趋于保守,云琅或许还有支持一下刘据,让他躲过那场恐怖的巫蛊之祸,当一个太平皇帝的想法。   如今的刘据被他的父亲强行塞进军伍中,在西南之地品尝到了人血的味道,将性格中的劣势人格充分的暴露出来之后,云琅立刻就没有了帮助刘据的心思。   一旦让这人当上皇帝,他可能比他的父亲更加的暴虐。   刘彻在行过暴政之后,还有力量挽回局面,刘据则没有这个能力,对于大汉国来说,有这样一个君王,不是什么好兆头。   贪婪这种性格其实是有等级划分的,刘彻虽然也贪婪,他却把得到的东西全部用在了他的军队上,用在了剿灭匈奴的战争上。   刘据则不一样,他刚刚正式入主东宫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大兴土木,扩展自己居住的东宫。   云琅觉得自己有的是时间等待李夫人或者钩弋夫人的孩子长大成人,即便是没有长大,也不要紧,云琅喜欢跟孩子打交道。   隋越觉得云琅的目光似乎穿透了他的身体,看向遥远的远方。   这种感觉他其实是很熟悉的,有时候刘彻就是这个样子,明明人坐在宫殿中,却总是说自己正在观看大汉将士正在遥远的北方与匈奴作战。   火红的太阳刚刚落山,习习凉风就迎面吹拂过来,云琅叹息一声,就下令,大军继续前进。   这个时候,是最好的行军时间,云琅很想早日赶到阳关,就不由自主的加快了行军步伐。   司马迁坐在一峰高大的骆驼背上,不知道在大声的吟诵着什么,周围军卒们喝彩的声音倒是非常的响亮。   苏稚吹不响陶埙,也吹不响胡笳,就命霍光在半个时辰内学会吹这东西,她很喜欢那种苍凉悠扬的调子。   云琅自然是会吹的,那是在受降城学会的手艺,那个时候,苏稚与云琅经常依偎在一起,看黄河东流,听胡笳悠扬。   对于师娘这些没头没尾的要求,霍光早就习惯了,他接到过比这更加过份的要求,比如……在一刻钟的时间内,写出一首好听的情歌。   霍光会吹笛子,所以胡笳,陶埙这两种大同小异的乐器难不住他。   找准调子之后,就开始呜呜呜呜的吹奏着陶埙。   这声音从地面上起来,而后盘旋到了天空,最后散播出老远,最终消散在大地上。   “这样的曲子对大军行军不利,只会让人丧失前进的心思,传令,擂鼓!”   云琅侧耳倾听了一阵子,就果断的阻断霍光继续吹埙,此时此刻,唯有隆隆的战鼓声,才能激励将士们继续前进。   “咚咚咚”鼓声响起,霍光遗憾的放下陶埙,对苏稚道:“师傅不让吹了。”   苏稚伸了一个懒腰,懒懒的靠在一块充填了羊毛的巨大枕头上,对霍光道:“无趣的男人。”   霍光把自己的脚拖在爬犁外边,感受沙子从脚后跟流过的感觉。   在他脚后边,是两排背着背包艰难行军的羌妇。   霍光对苏稚道:“小师娘,这些羌妇您准备带回上林苑么?”   苏稚打了一个哈欠,擦拭一下眼角的泪水道:“自然是,让汉家妇人去照顾一个赤裸的病人,就跟杀她们一样。还是这些羌妇比较好用,有力气不说,还听话,最重要的是,她们没有汉家妇人那么多的避讳。”   “就因为她们好用?”   “是啊,要不然你以为呢?”   “弟子以为她们毕竟是羌人……”   不等霍光把话说完,苏稚就冷声道:“我切开了那么多的汉人跟羌人,没发现有什么不同。你也曾跟着我解剖过尸体,也曾经仔细的观察过人的内部组织,你发现有什么不同了吗?至于这些羌妇,她们不过是一群无家可归的可怜妇人而已,跟着我混口饱饭吃,你有意见吗?”   霍光摇摇头道:“自然没有意见,只是,弟子以为啊,您要是给她们穿上汉家女子的衣裙,就没人能分辨出他们跟汉家女子有什么不同之处了。”   苏稚朝走在最前面的一个跟了她很久的羌妇招招手,那个羌妇就跳上了爬犁。   苏稚用手从羌妇的眉毛上划过,又在自己的眉骨上抚摸一下,就轻声问道:“要是把你改成汉籍你可愿意?”   羌妇闻言大喜,连连给苏稚叩头道:“奴婢愿意,奴婢愿意。”   苏稚点点头,赏赐给了那个羌妇一个硕大的果子,示意她可以下去了。   霍光点点头道:“看样子没什么问题。”   “你明日就把这些妇人的奴籍给我改过来,就说这些妇人都是我汉家流落在外的女儿。”   “她们原有的奴籍,就注销掉,以战损的名义?”   苏稚点点头,就找了一个舒服的位置重新躺了下去,爬犁在沙地上滑行,异常的平稳,此时凉风习习,苏稚准备再睡一觉。   霍光跳下爬犁,快走几步,就跃上一峰骆驼,然后就踩着骆驼的脑袋纵越上了另外一峰骆驼的背,如此几次之后,就来到了东方朔乘坐的骆驼上。   正在喝酒的东方朔明显已经醉了,见霍光跳了上来,就笑道:“你在耍猴戏?”   霍光骑在骆驼的脖子上仰着头瞅着骑在驼峰间的东方朔道:“我发现了一个归化羌人的好法子。”   东方朔晃晃手里的酒葫芦道:“说来听听。”   霍光笑道:“把他们的户籍改掉就成了。”   东方朔愣了一下,敲敲脑门道:“你这算什么法子?”   霍光笑道:“您能说说羌人与我大汉人的区别吗?”   东方朔略加思索道:“《山海经·海内经》说:‘伯夷父生西岳,西岳生先龙,先龙是始生氐羌。氐羌,乞姓。’《逸周书·王会解》说‘氐羌以鸾鸟’。《注》云:‘氐羌,与羌不同,故谓之‘氐羌’今谓之‘矣’。’如是,羌是大名,氐是羌中的一种,因羌的种类很多,所以称氐为‘氐羌’。某遍览群书而后认为,氐羌同为姜姓,即同出于炎帝。”   霍光又笑道:“先生以为我汉家先祖为谁?”   东方朔闻言,醉态顿去,朝四方拱手后道:“华夏也称‘夏’、‘诸夏’。华夏又称中夏。华与夏曾相互通用,‘中夏’又称‘中华’。有别于‘四夷’(东夷、南蛮、西戎、北狄),四方胡人。以黄帝姬氏,炎帝姜氏为共祖。”   霍光笑道:“既然羌人先祖为炎帝,我们是不是就可以认为羌人也是我们的手足兄弟?”   东方朔骇然道:“此言万万不可,也有上古记录曰:自天地开辟,乃有边夷羌、蛮、戎、狄,为中国之篱落!你若破了此道,必成天下读书人唾骂之人!”   霍光幽幽的看着东方朔道:“我刚刚忽然发现,只要改了羌人的籍贯,羌人立刻就成了汉人……如今,匈奴将灭,我们需要有人来帮助我们看守这些辛辛苦苦占据的地方。如若能够在两代之内归化羌人,则我大汉人口将剧增一成,西北纵横万里之广袤国土,难道还比不上上古书籍记录的几个字吗?”   东方朔摇头道:“饮水思源,先贤之言不可破。”   霍光道:“昔日之时,人人以河洛为华夏本土,而后黄帝征伐四方,而后才有华夏之说。楚地原为蚩尤子孙食邑,如今又有几人提及?不过是春雨落地,润物无声,待得大雪消融,又有谁记得过往呢?学生以为,羌人也可例行此事。这世间每少一个异族,大汉国就会强大一分,若世间再无异族,则我华夏之光当万世永存!” 第一四九章 酒泉郡的酒   戈壁上见不到一个匈奴人!   即便是在不多的一些绿洲上,也看不到牧人以及牛羊。   偶尔会遇到驼队,那些卑微的胡商们会跪拜在路边,等待大军从他们身边经过。   商道是要维系的,所以,云琅约束军队不要抢劫这些胡商,并且会给他们一些清水跟粮食,祝福他们能早点走到长安。   抢劫胡商这种事军队不能做,这种事还是官府来做比较顺手,等胡商入关之后,也能起到关门打狗的效果。   所以,胡商对大汉军队的观感还是不错的,尤其是那个明显是贵族的年轻将军,在观看了他们携带的货物之后,还给了他们一些很好地建议。   “除过匈奴人,我们不会攻击任何人!”   那位年轻的贵族将军,临走时,给了驼队一个很好的承诺,这让胡商们感激莫名。   等军队消失之后,他们就欢快的向大汉国国内进发,那位贵族将军身上的绸缎衣衫,就是他们此次想要获得的宝物。   河西地的匈奴人,经过霍去病的扫荡之后,大部分人都逃入了荒漠,或者西域。   剩余的一部分以为自己只要肯投降大汉国,就能平安无事,结果,自从云琅在武威郡做的事情被传开之后,剩余的匈奴人也就自然消失了。   可以说,凡是云琅脚步踏过的地方,已经没有匈奴人生存的土壤。   西北的蓝天显得极为高远,没有风沙的日子里,蓝色的天幕就像是一块蓝色的果冻,色度饱满,让人心旷神怡。   尤其是傍晚时分,天幕上就出现了一半天蓝一般黑暗的奇观。   酒泉郡终于到了。   此地是祁连山,马鬃山的交汇之地,向右可以进入大草原,向左就能通过火焰山进入西域。   霍去病把美酒倒进泉水中与将士们痛饮的那块地,现在已经有了一座不算大的兵站。   在兵站周边,稀稀疏疏的生活着八千多人。   看到这些原住民之后,霍光就觉得人群中,如果不分出贵族平民,奴隶,这样的等级出来,简直没有天理!   越是向北走,这些地域上的原住民就越发的原始。   就他们脏脏,麻木,卑微的样子,只要是个人就想奴役一下他们。   汉军来了之后,还敢在本土生活的人,就只剩下羌人了。   霍光几乎不敢相信,明明有水,这些人却脏的不像话,明明长着一双手,虱子以及各种寄生虫就在身上游走。   司马迁长叹一声道:“这就是匈奴治下的百姓!”   东方朔道:“人与牲畜无异。”   隋越吃惊的瞅着袒胸露乳的脏女人从远处走过,叹息一声道:“真该让那些在长安城里吃饱了没事干,净说我们坏话的言官们来这里看看。”   在云琅眼中,这些正在鄙夷酒泉羌人的汉人跟那些人没有多少差别。   都属于鄙视链底层的土著!   所以,他的眼中只有眼前的这眼清泉。   清澈的泉水汩汩的从地底涌出来,就像翻滚的玉液,将手没入泉水,冰冷彻骨!   霍去病尝言,酒泉郡多泉水,大多是春夏之日雪山消融,有雪水注入地下,待到地下暗河奔流到平原,冲破地面复生。   云琅左右看看远处的雪山,觉得霍去病的话很有道理。   苏稚早早就带着一群羌妇占领了另外一座泉眼,并且用深色的帷幔围出来老大一块地。   命霍光带着家将守着,不一会,帷幔里面就冒起了浓烟,是这些妇人正在烧水,准备沐浴。   帷幔里边欢声笑语不绝于耳,霍光却烦躁的想要捂住耳朵,他主要是受不了梁赞那个混蛋不时投注过来的戏谑目光。   在戈壁中刚刚进行了漫长的旅程之后,谁看到了这些清澈的泉水都会稀罕一下子。   女子们需要用帷幔,大汉国男子向来豪放,在安营扎寨结束之后,就赤条条的跳进了冰冷的泉水中。   此时的云琅与一干官员,将领,已经沐浴完毕,围着一眼泉水,享受难得的美食。   到了酒泉,自然要饮酒的。   斥候放出百里之地,见不到任何敌踪,就留下校尉李绅带领本部人马为警戒力量,其余将士,皆赏赐美酒一勺。   东方朔自然不会只满意区区一勺酒,所以他带来的勺子格外的大。   为了应付西北将要到来的严寒,加上路途遥远,云琅带来的酒水全部都是蒸过的浓缩酒……   满满一瓢烈酒下肚之后,东方朔就已经分不清东南西北,只觉得眼前的有喝不完的美酒,吃不完的肉脯。   云琅亲眼看见,醉醺醺的东方朔掏出一个本子,趁着醉意,居然开始写他已经写了很久的《神异经》。   “西北荒中有玉馈之酒,酒泉注焉,广一丈,长深三丈,酒美如肉,澄清如镜。上有玉樽、玉笾,取一樽,一樽复生焉,与天同休无干时。石边有脯焉,味如獐鹿脯。饮此酒,人不生死,一名遗酒。其脯名曰追复,食一片复一片……”   在没有经历这件事之前,云琅曾经看到过东方朔撰写的这本书的前半部。   里面的故事怪诞不经,比如他曾经写一棵树曰:东方有桑树焉,高筏十丈,敷张自辅。其叶长一丈,广六七尺,其上自有蚕,作茧长三尺。缲一茧,得丝一斤。有椹焉。长三尺五寸,围如长。   那时候云琅甚是奇怪,不明白东方朔从哪里搜集到这样神奇的故事,他甚至不能确定这样的树有没有,毕竟,从大汉国到后世,足足有两千余年,这中间消失很多奇珍异宝也是情有可原的。   此时此刻,他终于明白了,那本书里的记录的全是他酒后的胡言乱语。   想到这里,云琅就忍不住把目光盯在司马迁身上。   东方朔可以胡说八道,如果司马迁也这样做,事情就大条了。   司马迁冷冷的瞟了一眼沉浸在自己幻想中不可自拔的东方朔,对云琅道:“某不善虚言,不信鬼神,不听乱谈!”   云琅长出了一口气,就举起玉杯遥遥的敬了坐在泉眼另一边的司马迁。   喝了半夜的酒,而后便沉沉睡去,天亮起床之后,赶路造成的疲惫似乎已经消失了。   苏稚的帷幔里面,依旧冒着浓烟,看样子还在烧水,帷幔入口处围着好多的酒泉郡的羌妇。   把霍光喊过来问什么原因。   霍光恭敬地道:“与我们师徒相比,小师娘才是真正的好人!”   云琅点点头道:“女子就该善良,男子就算了,在这个环境里,善良的男子不能长寿。”   霍光指着那些肮脏的羌妇道:“小师娘说,妇人若是不能时时清洁沐浴,就会衍生出很多妇人特有的疾病来。这些羌妇没有沐浴的习惯,她想从她开始,教会她们爱惜自己的身体。”   云琅愣了一下道:“苏稚在教那些妇人沐浴?”   霍光笑道:“还有除虫!只要小师娘在酒泉郡多停留几日,就会成为这些妇人眼中的神。”   云琅喟叹一声道:“小稚已经成了一位真正的医者,她如今医治的绝对不只是几个病妇的身体,而是在帮这些愚昧的人养成好的生活习惯,在疾病未来之前,就做出预防措施,是真正可以惠及子孙万代的医家手段。”   隋越从帷幕里走了出来,刚刚出来就干呕了几声,见云琅已经起床了,就匆匆的跑过来道:“你家细君太过失礼,待奴隶人太过宽厚。”   云琅斜着眼睛看了隋越一眼道:“莫要多想,这是医家手段,我没有邀买人心的想法。而且也没法子邀买人心,这里的粮食,已经被霍去病抢光了,我如果想要邀买人心,给他们粮食就是了。”   隋越贱笑道:“卫将军自然不会做这些出格的事情,问题是,您不需要邀买人心,陛下却是需要的。某家身为陛下的奴婢,自然要将陛下仁慈宽厚的名声传扬到每一片大汉的国土上。”   云琅冷笑一声道:“我军中的粮草都是有数的,你千万别想着动军粮。你要是动了,我就敢砍你的脑袋,我相信,就算是到了陛下面前,陛下也没有二话说。” 第一五零章 谁对谁错?   云琅军中的规矩甚为严格,尤其是在预防疫病这方面,卫将军牙兵的饮食规矩严格的不近人情。   来历不明的食物不吃!   野生食物不可生食!   未经检验的水不喝。   未曾烧开的水不喝!   这四条军律是其余军中没有的,在云琅军中,触犯这四条军规的罪过,仅仅次于七禁五十四斩之下。   所以,此次大军经历了漫长的征途之后,有很多伤病的牲畜需要处理。   在路上已经丢弃了一部分,到了酒泉郡之后,无数的战马,牲畜的蹄铁都需要更换。   车马校尉检校过之后,就出现了大批的需要淘汰的牲畜。   除过一些明显因为外伤,老弱被剔除出军营的牲畜外,还有很多生病的牲畜。   因为外伤,老弱而被剔除的牲畜,自然就进了火头军营地,而那些生病的牲畜,云琅已经下令,准备就地销毁。   隋越愉快的承担了销毁这些牲畜的军务,然后,他就很自然的准备把这些牲畜销毁在酒泉羌人的肚子里。   在他看来,云琅这是矫枉过正,即便在大汉国内,生病无法治愈的牲畜的销毁方式也是被吃掉。   军中携带了不下七万头大型牲畜,生病的牲畜足足有两百多头。   如果分给这里的羌人,也算是一场声势浩大的赏赐。   云琅的权力在这支军队中最然是至高无上的,可是,对于地方土著,他除了有杀戮的权限之外,并无抚民之权。   而抚民的权力恰恰在——隋越这个长史身上。   隋越这样做了之后,云琅能做的就是隔绝军队与当地百姓的接触,并且应该在最短的时间里离开酒泉郡。   这一路上,很多的水源地都发现了腐烂的牛羊或者人的尸体,这就是匈奴人阻拦汉军前进的第一步战术。   越是一路向北,这样的遭遇就越多。   军队里的军卒自然会遵从军令,云琅的军令却不能约束那些牲畜。   给这么多头牲畜喂凉开水是一件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因此,牲畜染病的可能性非常大。   云琅觉得隋越这个混蛋很有可能造了一场大孽!   苏稚躺在锦榻上睡得很熟,这两天她马不停蹄的给这里的病患看病很是劳累,愉快的打着小呼噜。   云琅没有惊醒苏稚的打算,坐在锦榻上低头看着这个小小的女子,微微叹息一声。   军队来到一地不可能带给这个地方多少好处,军队本身就代表着死亡跟征服。   在这个大前提之下,不论苏稚的心多么的善良,多么的温柔,最后的结果依旧不会是一个好的结果。   “呀,夫君,您回来了,怎么不叫醒我?”   苏稚睁开眼睛,看到云琅坐在锦榻边上,就探手抱住了他。   刚刚睡醒,她的身体很温暖,云琅将她散乱的长发从脸上撩开道:“有没有发现新的有意思的病症?”   苏稚软弱的将身子依偎在云琅的怀里,细声细气的道:“没有呢,就是因为脏,出现了一些女人病,另外啊,她们身上的虫子太多了,不论怎么清除,都干净不了。我还去她们家里看过……天爷爷啊,那就不该是人住的屋子。好在这里太闭塞,没有外来的病症,也没有发现一些不该发现的脏病。只要这里的人能下定决心,清洁家里,清洁身体,基本上就没有什么难以应付的怪异症状。”   见苏稚拍着胸口为这里的羌人庆幸的模样,云琅自然就把刚刚想要说的话生生的给吞咽回去了。   “做好准备,后天我们就要全军出发了。”   “按照您的计划,在酒泉郡不是要修整七天的么?”   “没时间了,早日赶到阳关,早点做好准备,此次去病的大军已经在荒原上游荡了近四个月,一旦回军,定会有很多的伤病,到时候有的你忙呢。”   苏稚从云琅怀里站起来,匆匆的整理一下妆容,就穿上白色的麻布长袍准备出门。   走到门口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扑过来拥抱了一下云琅道:“我就抓紧把剩下的病人看完,后天走的时候也好无牵无挂。”   苏稚走了,云琅就来到桌案后面,叹口气开始给皇帝写奏折,把这一路上的见闻,以及处理措施一一禀报。   离开了张掖郡之后,因为道路的关系,大汉国内的消息就没有那么容易传播到酒泉郡。   剩下的时间里,云琅肩上的责任将会更重,因为,到了这里,才算是真正到了天高皇帝远的地方,所有的事情都能一言而决。   做人家的主帅没有那么容易,卫将军府衙上下一万两千人加上随从的官吏,工匠,仆从将近两万人的性命都担在他的肩膀上,随便一个轻率的决定就能让这两万人全部埋骨黄沙,由不得云琅不谨慎行事。   写完奏折之后,云琅重新检验了一下奏折,提起笔在最后又加上了一句话。   “臣不期望此次北征可以功高盖世,只求此次远征能将我汉家儿郎全数带回,天佑之!”   写完之后,就让人招来隋越,当着他的面把文书用火漆封好,递给他道:“加急!”   隋越接过文书笑道:“到了这里,加急不加急的,一月之后才能传到陛下桌案上。”   云琅抬起头看着隋越道:“我又想打你了,这一次不准你弄伤我!”   隋越惊诧的道:“就因为我把生病的牲畜赏赐给了那些羌人?”   云琅点点头道:“疫病一旦发作,他可不管什么汉人羌人,只要挨上,就是一场灾难!”   隋越冷笑道:“你没有看到那些人在得到那些生病的牲畜是何等的欢喜吗?   你也没有看到那些人在吃肉的时候是何等的贪婪吗?   君侯,你一生衣食无忧,根本就不知道饥饿是个什么滋味,某家知道,饥饿的时候,你会觉得你的胃在灼烧,就像有一把小刀子在你的肚子里搅来搅去,心里只想着如何吃饱。   什么疫病不疫病的,君侯自己身为医家名宿都不能确定的事情,您指望那些人能懂?   我们的霍大将军在离开酒泉郡的时候,把这里的粮食牛羊一扫而空,没给他们留下任何食物。   地里长得青稞,至少还需要一月之后才能成熟,这些人之所以还能活命,完全是因为现在是夏秋时节,可以食用的东西多少还有,即便是这样,再有十天,这里的人将会饿死不少。   您以为我隋越吃饱了撑的要造孽?   反正都是死,不如赌一下,有这两百余头生病的牲畜,至少能让他们支撑到青稞成熟。”   隋越说完话,就抱着头蹲了下来,低声对云琅道:“不准打脸,否则传出去不好看。”   云琅觉得这世界上的所有人都是对的,做的事情都是有道理的,只有自己一个人好像当了王八蛋。   “狗日的匈奴人!”   云琅咬牙切齿……   发脾气了,总要找一个发泄的目标才好,否则就能把人活活的气死。   目前而言,匈奴人是唯一合适发泄的目标,此时此刻,如果刘陵在他面前,云琅真的会用最暴虐的方式对付她。   隋越早就若无其事的站起来了,冲着云琅嘿嘿笑道:“你如果不打我,我就要走了。”   云琅点点头道:“不打了,谁家将军会总是没事干以殴打自己的长史为乐呢?”   隋越连连点头,非常地认同将军的这句话,从桌案上取过奏折,走到军帐门口才转过身对云琅道:“其实呢,将军您是一个很讲道理的人。”   云琅挥挥手道:“去吧,我们马上就要到地头了,接下来,日子会过的非常艰难。”   隋越笑道:“这一路是最艰苦的,也是军务最重的一路兵马,卫将军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吧,陛下的目标不仅仅是匈奴人!” 第一五一章 心结   云琅上一次去阳关的时候,阳关只剩下几座孤零零的烽燧,以及遍地的石块。   在古董滩上幸运的人还能找到一些箭簇,古币,石磨残骸,以及一些失去主人的残破酒杯。   那时候有冷风裹挟着戈壁滩上砂砾打在脸上,生疼,就像大汉时期雄兵们的怒吼,让人只能低头臣服。   阳关自古以来就是凄凉悲惋,寂寞荒凉的代名词。   但是,对现在的云琅来说,阳关还没有积淀太多的悲伤,至于“西出阳关无故人”这句话放在他身上也很不合适,他的兄弟霍去病,李敢还在关外与匈奴人作战呢。   阳关北边七十里外就是玉门关,这两座关隘,一南一北控制了通往西域的南北两条道路。   自从霍去病夺下河西之后,大汉的版图上就多了四郡两关。   四郡为武威郡,张掖郡,酒泉郡,敦煌郡,两关则为玉门关与阳关。   四郡如同珍珠一般散落在狭长的河西走廊上,而玉门关与阳关,就像两只拳头伸向大漠深处。   通往西域北面的玉门关如今只负责商贾进出,而南边的阳关,则是一座彻底的军城,负责监视大漠深处的匈奴人。   如今的阳关,水草丰茂,气候宜人,渥洼地里的芦苇足足有一丈多高,如今,刚刚入秋不久,风一吹,漫天都是飘飞的芦花。   河西四郡中,唯有敦煌郡才是真正由大汉人掌握的地域,为了防范匈奴,皇帝在三年间,向敦煌征发了不下六万罪囚,罪官,商贾,赘婿。   这还不包括阳关校尉,玉门关校尉统御下的八千汉军。   云琅的军队才出现在地平线上,先期抵达阳关的李陵,李勇,就率队迎接。   与他们站在一起的是阳关校尉狐长,与玉门关校尉韩东。   “拜见卫将军!”   当这四员大将齐齐的单膝跪倒在地大礼参拜的时候,云琅扯下脸上的蒙面巾,面无表情的道:“起来吧,玉门关校尉韩东即刻赶回玉门,无令不得擅离职守。以后但凡有朝中重臣来到阳关,玉门关校尉不必迎接,着为永例。”   颌下留着长须,面如重枣的玉门关校尉韩东立即应诺起身,朝众人抱拳施礼,然后就骑上战马,带着亲卫就向北疾驰而去。   云琅的大军缓缓进城关,他自己却跳下战马,踩着夯土阶梯走上了城墙。   隋越瞅着远处长满芦苇渥洼地感慨的道:“还以为阳关会更加荒凉,没想到这里居然处处绿洲,实在是出乎预料之外。”   云琅却叹息一声道:“这里的秋日来的也太早了一些。”   东方朔摇着折扇道:“塞外八月即飞雪,这一阵暖,一阵凉,正是西域的气候啊。”   “大将军可有音讯?”   云琅问李陵。   李陵摇头道:“末将极为担心,大将军与阳关之间的联系已经断绝三十一天,请将军允准,由末将统领本部人马进入荒漠寻找。”   云琅摇摇头道:“不必了。我相信大将军一定可以回来的,命令大军,在阳关安营扎寨,布置大将军营地,做好万全准备,等待大将军归来。”   李勇,李陵应诺一声,就匆匆下了城墙,去为霍去病准备营盘去了。   云琅又对东方朔,司马迁道:“两位也请多辛苦一下,将阳关,玉门关,敦煌新营的粮草统计出来,然后派人清点,从今后,哪怕是一粒粮食的流出,也需要我亲自批准。”   “喏!”   东方朔,司马迁两人也抱拳领命,一个去了敦煌新营,一个去了玉门关。   “霍光,统计我们携带来的皮张,立即开始制作寒衣,在大将军归来之前一定要准备妥当,否则,严惩不贷!”   霍光抱拳领命匆匆的去了,监督制作裘皮寒衣的任务很重,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完成的,他觉得自己从今天起,基本上不用睡觉了。   云琅的目光落在隋越身上,隋越很自然的躬身等待命令。   “长史的军务就是统计阳关,玉门关人口,从中甄别匈奴奸细,务必要把玉门关,阳关两地的匈奴奸细一网打尽。”   隋越抱拳道:“下官领命,定能将两关里的奸细一个不剩的找出来。”   云琅叹口气道:“宁杀错,莫要放过!”   隋越冷笑道:“将军不用嘱咐,下官也会这样做的。”   转瞬间,城头只剩下云琅,苏稚,以及刘二带领的云氏家将。   云琅拍着箭垛对苏稚道:“别的城池只需要预防一个方向的敌人,唯有阳关,玉门关需要应对两方面的敌人,羌人愚昧,最易被人煽动,你日后就不要在羌人群中行走了。”   苏稚撩撩垂下来的头发轻声道:“这是卫将军对御医丞苏稚下的军令吗?”   云琅摇摇头道:“这是你丈夫云琅对他的妻子苏稚下的禁足令!”   苏稚笑着弯腰施礼道:“妾身领命就是了,军医队也需要找地方安置,妾身这就去了。”   刘二犹豫着要不要跟上去,见云琅摆摆手,就迅速的跟上苏稚下了城墙。   从瀚海吹来的风,把云琅的披风吹得猎猎作响,他却没有离开城墙的意思。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个肮脏的甲士从远处一步一挪的走过来,单膝跪倒在云琅身边,哽咽着说不出话。   “我以为你不会过来呢。”   “实在是无颜见君侯啊。”   “我记得曾经给你找了一个容易跟匈奴人发生战斗的地方,你为何还在阳关?”   “谢宁惭愧啊……信发出去了,就后悔,又写了一封辩解的信,发出之后更后悔……”   “既然去病比我早到阳关,为何不要请求去病带你去沙场,我不信你如今会害怕。”   “犯官,见不到大将军,也无颜见大将军。”   “犯错的是你父亲,不是你!”   “他伤害的却是大将军跟君侯。”   “这么说,你父亲给陛下上《绝命书》一事你也是知道的?”   “事先不知道,后来,家母在发配途中给我送来了一封信,这才知晓。”   云琅从袖子里掏出一封折的皱皱巴巴的信递给谢宁道:“这就是你父亲给陛下上的《绝命书》,陛下在我出征之前亲手交给了我,还告诉我,他没有打开看。现在,我把他交给你,我也没有打开看过。”   谢宁颤巍巍的伸出手接过那封信,也不看,直接塞嘴里,一口口的咬烂了,最后吞下了肚子。   云琅笑了,低声道:“你就不后悔?说不定你父亲信中会告诉你是我害死了你谢氏全家。”   谢宁抬起头也露出一丝笑意道:“我不信!”   云琅苦笑一声道:“你应该打开看的,你看了之后我会更加的安心,你也安心。”   谢宁摇头道:“我太了解我父亲,自从离开白登山之后,他就没有真正的安宁过,认为陛下评功不公,区区一个关内侯并不能表彰他为国征战二十六年的功绩。   还在家中说陛下给的赏赐也太少了一些。   虽然我也认为陛下亏待了父亲,却明白,这样直白的说出来并不是一个臣子该做的。   从那一刻起,我就刻意的在疏远父亲,父亲也明白,也想给谢氏留下一枝根苗,也就刻意的疏远我。   我以为父亲会出事,没想到他竟然会投靠太子,而且是在陛下派遣他监督太子的时候投靠太子。   如果仅仅是贪渎一些钱财,以陛下对功臣的宽厚之心,最多罢官除爵,如何会施行那么残酷的刑罚?   你我都知道,陛下最痛恨的就是背叛他的人,不知为何,我父亲偏偏利欲熏心,做了陛下最痛恨的事情。”   云琅拍拍箭垛感慨的道:“我也是在知道你父亲投靠太子之后,才断绝跟你父亲所有往来的。那时候,你的父亲已经无药可救了。” 第一五二章 多余的心思   “你应该明白你余生的任务吧?”   “战死边塞,或者老死边塞!”   “未必!”   “哦?还有别的法子?”   “投靠匈奴!”   ……   从那一天在城墙见过谢宁之后,云琅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了,他就像一颗尘埃,随风消失在了阳关。   阳关城墙不高,却很大,城外的烽燧高高的立在墩墩山上俯瞰阳关,城池南边的渥洼地水波荡漾,一处是最高点,一处是最低点。   两个地点都是同样的重要,也是军队重点防御的区域。   张掖郡的信使来了,也带来了酒泉郡没有爆发瘟疫的消息,顺便带来了满腹辛酸的曹襄的口讯,以及一封信。   曹襄的口讯中,对于云琅将他丢在镜铁山一事极为愤怒,他在信中说,他实在不敢相信,一位大将军会把他的副将一声不吭的丢在蛮荒之地,让他自生自灭。   展开他的来信,里面却是白纸一张……让人看之心碎。   隋越很是同情曹襄,同样对云琅的做法非常疑惑。   “一门四兄弟,就不该同时出现在战场上,不仅仅是国法不允许,礼法也不允许。”   “霍,曹,云,李不是一家人,也不能成一家人,君侯智慧过人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   “此战之后,霍去病准备做一个猎夫,云琅准备进入太学以教学为乐。曹襄觊觎大司农之位久矣,李敢也恨不能成为大汉国的镇北将军。至于小儿辈,自然凭借自己的才德在陛下面前寻找合适自己的职位。”   “君侯不准备当丞相?陛下有意将这个职位给君侯留着。”   云琅放下手中的笔,看看隋越道:“刚才的谈话就很有智慧性,你怎么总是喜欢把话题向愚蠢的方向引?”   隋越摇摇头道:“还是问清楚比较好,你别骗我,要是骗了我,我没有好下场,你的下场也好不到那里去。”   云琅幽幽一叹。   “若问我话的人是陛下该多好……”   “陛下是皇帝,皇帝不会用奴才问主子的方式问话,但凡有心中有了疑惑,陛下会用刀子清除疑惑。所以,只能是我来问。”   云琅站起身,瞅着窗外忙碌的军卒道:“你的军务交给了夏侯静?”   隋越笑道:“夏侯静处理政务手到擒来,处理奸细一事,还要看绣衣使者,跟夏侯静那个年轻的弟子。实在没想到,夏侯静那种古板性子的人,居然能教出一个长着一颗七窍玲珑心的弟子。听说那个年轻人的母亲还在你云氏为仆?”   云琅点点头道:“跟着我没出息。”   隋越道:“不是跟着你没出息,而是你那个大弟子霍光太霸道,你应该说,没霍光有本事的少年人,在云氏注定得不到重用。”   “霍光的年纪还小,一些小聪明罢了,在朝中诸公眼中,不过是一只上蹿下跳的猴子而已,谁会看在眼里?”   “即便是小猴子,也是你最疼爱的一个小猴子吧?你用在他身上的心血不可谓不多。人人都以为太子殿下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你却生生的把将要立下大功的霍光从太子殿下身边拖走。君侯,你不看好太子?”   云琅笑道:“陛下在位一日,他就是人主,太子虽然是陛下至亲,我觉得自己还是一心跟着陛下走比较好。”   “卫氏,长平,一个素来跟你亲厚,一个甚至是你的母亲,加上大司马大将军的关系,你应该支持太子殿下才是!”   云琅摇头道:“你忘了,还有一个阿娇!”   隋越长叹一声道:“一团乱麻啊,想要理清楚,你需要一柄快刀!”   云琅喟叹道:“斩不得啊,不管斩在那里都会血淋淋的让人伤心。算来算去,只有斩在我的身上,才能相对痛快一点。陛下那里也好过一些。说起来,云某也是皇族,我历来不喜欢拿着刀子把自家人切得身首异处。所以,凑活着过日子吧。”   隋越帮云琅努力的想了很久,也没有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只好陪着云琅一起发呆。   隋越相信,就算是把这个问题交到陛下手里,让陛下处在云琅的位置上,恐怕也找不到一个好的平和的处理方式。   不过,这是基于云琅的想法,如果陛下自己处在云琅的位置上,一定会有解决办法的。   隋越走了,云琅就重新看了曹襄的书信,纸上面密密麻麻的写满了蝇头小字。   云琅看过之后,长出一口气,事情没有自己想的那么糟糕,多少还有转圜的余地。   瞅着纸上慢慢消失的字迹,云琅就把这张纸丢进了火盆,纸张化作黑灰,上面的字迹却越发的清晰,他用铲子把纸灰彻底捣散,那封信没有字迹的纸张彻底的就消失在人时间了。   刘彻对云琅了解的越多,未知的也就越多,他是一个执着的人,不彻底了解一个人就不会罢休。   不知什么时候,云琅,曹襄,霍去病三人的联络方式就变成了一种奇怪的方式。   一封信里,明明都是很正常的问候话语,他们三人却能读出不同的意思来。   比如,明明是一封曹襄写给云琅的无字信,云琅看到的内容却是卫青万里迢迢写给霍去病的。   “匈奴人离开了北海,北海一个人都没有,甚至看不到那里有匈奴人生活过的痕迹。从草原上的青草状况来看,匈奴人离开北海,至少有两个月的时间了。也就是说,有两路大军完全扑空了,现在,只剩下我们堵截匈奴人向西逃窜的这一支大军了。”   晚上吃饭的时候,饭桌上只有云琅,苏稚,霍光的时候,云琅把这个不好的消息告诉了霍光。   “褚狼跟扶余人做了多年的生意,按理说跟匈奴人是有接触的,可是,他没有传来任何有效的消息。师傅,能让狗子走一遭吗?”   云琅摇摇头道:“不用,有人比狗子更加合适,他已经走了。”   “谢宁?”   云琅没有回答,只是低着头吃饭,苏稚抬头看看沉默的师徒两,分别往他们的饭碗里夹了菜笑道:“先吃饭,家里就不要说那些让人头疼的公事了。”   “我大哥是不是在草原上发现了匈奴人的踪迹,这才迟迟未归?”   霍光并没有因为苏稚给他夹了一块牛肉,就放弃说公事的权力。   “按照匈奴人行军的速度来看,两个月的时间,还不足以走到我们这边,尤其是在携带了大批牛羊的情况下。在北海跟瀚海之间,一定有一个匈奴人的过冬地,我们现在需要找出这个过冬地。”   “难道说,我们真的要在寒冬时节待在能冻裂石头的荒原上?”   云琅摇头道:“即便在荒原上找到了猫冬的匈奴人大队,我们这支在冰天雪里跋涉多日的军队未必就能战胜实力强大的匈奴人。就算是战胜了,我们也会损失严重,得不偿失。”   霍光觉得师傅似乎在有意的放匈奴人离开。   冬日里的瀚海虽然寒冷无比,但是啊,给将士们的裘衣都是他亲自督造的,几乎每人都能分到一件。   而分配给将士们的军粮,也是他跟皇帝亲自审定的,足够的食物,加上暖和的裘衣,以及他亲眼见识过威力的火药,击败匈奴有一定的胜算,而且赢面很大。   更何况,匈奴人冬日里的衣衫不一定就有大汉将士们身上穿的好,一增一减之下,冬日里追逐匈奴人,也并不是那么难以接受。   百思不得其解之下,他忽然想起了皇帝寝宫墙壁上悬挂的皇舆一览图来……辽阔的西域西边,似乎还有更加广阔的空间…… 第一五三章 无所事事的霍去病   霍去病在草原上其实屁事没干,自从上次与匈奴小王枭尽打了一场毫无意义的仗之后,他就整日里带领着大军到处寻找羊盘,然后,就一把火烧掉羊盘。   面对一堆堆肮脏的牛羊粪便,霍去病很少把精力放在这些东西上面。赵破奴虽然从小就生活在匈奴地,他当马贼的时间远比当牧人的时间长,虽然知晓羊盘的作用,却不是很了解,至于李敢,在战场上试验过火药的威力之后,眼中已经没有敌人这种东西存在的地方了。   在聂壹造了一场大孽之后,有几个匈奴人的胆子彻底被吓破了。   其中就有与枭尽一起长大,并且成为好友的复陆支,伊机盰。   找不到匈奴人,霍去病怒火万丈,即便是前军将军赵破奴都被他用鞭子抽过。   担心受责的大汉游骑如同受惊的驴子,满世界奔跑,寻找匈奴人的踪迹。   效果依旧不佳,而长达二十三天的连续操劳,折损在荒原上的游骑达到了惊人的六十七人。   这个时候,复陆支跟伊机盰大着胆子向霍去病建议:冬日马上就要来临,匈奴人需要寻找过冬地,这个时候需要羊盘作为宿营地,否则,他们的牛羊就无法在寒冷的大地上休息。   想要杀死匈奴人,与其四处寻找匈奴人的踪影,不如直接烧毁羊盘……   枭尽被绑在一头骆驼背上,当他看到昔日的好友,带着汉军烧了一个有一个的羊盘,目眦欲裂,整日里冲着天空向昆仑神祷告,希望昆仑神可以降下一道雷霆将这两个匈奴人的叛徒活活烧死。   秋日的荒原上已经有些寒凉了,霍去病坐在帐篷里烤着火,用小刀子削羊腿吃。   跟云琅混的久了,他对食物好坏也就有了要求。   小羊腿被炭火烤的金黄,刷上云琅秘制的料汁,再用火烘焙一下,将食物与香料的味道完全激发出来之后,就一层层的削着吃。   李敢进来的时候,很自然的从边上的盘子里取过一支羊腿学着烤。   赵破奴却有些畏缩,他脸上的鞭痕还没有下去。   霍去病看看赵破奴,就把手里刚刚烤好的羊腿丢给赵破奴,就当是道歉了。   赵破奴接到羊腿大喜过望,就拿着羊腿凑到李敢身边学着李敢的样子削着吃羊腿。   他知道,他挨揍挨的极为冤枉,大军所到之处,方圆两百里之内是不可能有匈奴人的,这一点他几乎敢用脑袋担保。   没有匈奴人,总不能凭空变出匈奴人来吧?   云琅给霍去病当长史的时候,霍去病还没有这么暴躁,换了聂壹当长史,狗日的一点屁用都没有,连大将军的火气都压不住,导致兄弟们遭殃。   跑死了六十七个人,大将军才放弃了无意义的搜索。   要霍大将军道歉那是不可能的,大将军即便是犯了错,即便是在陛下面前,也从不说一句软话。   他的态度很明确,要老子的命,你拿走,要老子道歉,这不可能。   所以皇帝每次只好亲自揍他一顿算是发泄怒火,不管这位大将军犯了多大的错,统统是打一顿了事,包括上一次冒天下之大不韪上书皇帝分封三王,立太子之事。   刚刚霍大将军赏赐了半根吃残的羊腿,已经表示道歉了,所以,赵破奴心里暖洋洋的……如果再能赏赐一口酒喝就太好了。   火盆旁边,还放着一个用白银打造的大肚子水壶,这个水壶的盖子据说用的是云氏工坊里的新工艺——螺纹,只要轻轻扭一下,盖子跟酒壶就会连接在一起,不论如何颠簸,也不会漏水。   这样的水壶,李敢也有,可是,能在水壶里装一种特殊烈酒的人,只有霍大将军。   赵破奴是一个嗜酒如命的人,自从进入荒原之后,他就一口酒都没有喝过,如今,闻着敞口的水壶中散发出浓烈的酒香,他的喉结就上下窜动,口水溢满嘴巴,啃一口羊腿,口水就能把羊腿洗涮一遍。   “就喝一口!恶心的样子!”   霍去病随手把酒壶丢给了赵破奴,赵破奴大喜,刚要伸手接,却发现酒壶被大将军背水葫芦的亲卫抢先一步给抓住了。   在赵破奴仇恨的目光中,亲卫从怀里取出一个拳头大小的瓷杯,倒了满满一杯酒递给了赵破奴,见李敢也在看他,就从怀里再次掏出一个瓷杯装满了酒递给李敢。   霍去病笑着指指那个家将道:“别看这家伙姓霍,其实骨子里是姓云的。”   李敢,赵破奴焉能不知这个家将的重要性,要知道,云琅那个家伙把这个家将全族二十七口人,全部都接到云氏居住,傻子都知道,但凡霍去病出半点问题,发疯的云琅要是不把他全家二十七口剁成肉酱才怪。   如果霍去病平安归来……这家伙全家立刻会成为大富翁,而且还会有官职赏赐下来。   所以,霍去病与将士们同吃一锅饭,同喝一口水的往事就销声匿迹了。   哪怕是李敢,赵破奴都不能跟霍去病用一个酒壶喝酒。   “有什么事情就说吧。”   霍去病重新给自己弄了一支羊腿烘烤,他们的军粮早就吃完了,现在吃的还是枭尽一族留下的牛羊。   李敢斟酌一下词汇道:“今晨起来的时候,石头上已经有了霜花,末将以为我们该回阳关修整了。”   赵破奴顾不得品味酒香,也跟着李敢的话道:“根据末将在北地的经验,再过十五日,溪水就会结冰,此时赶回阳关避寒,还来得及。”   “匈奴人逃了怎么办?”霍去病不为所动。   “我们已经烧掉了三十一处羊盘,跨度足足有一千一百里之遥,这对匈奴人来说已经是一道天堑。而我军此次出征,轻装简从,将士们并未携带寒衣,下官以为,军事目的已经达到,应该尽快回军阳关避寒。”   聂壹掀开军帐门帘走了进来,闻见了酒香,就探出手要属于他的那一份。   家将无奈,只好也给聂壹倒了一杯酒,然后就把酒壶揣怀里走了出去。   大将军的酒,根本就不是用来喝的,是用来清洗伤口用的,根本就没有带多少。   霍去病道:“将士们还能支持多久?”   赵破奴摇头道:“出来四个月了,已经是人困马乏,继续搜索下去会有意外的战损。”   霍去病道:“留我本部亲兵,余者返回阳关避寒。”   下达了军令之后,霍去病就继续忙着吃东西,天气寒冷的时候就要多吃一些。   聂壹给赵破奴,李敢努努嘴,示意他二人出去,见帐篷里就剩下他跟霍去病了,这才道:“陛下有旨意,不许将军一意孤行。”   霍去病探出手。   聂壹叹息一声就从怀里掏出一份旨意,放在霍去病的手中。   霍去病看了旨意之后,又把旨意合上装回自己的怀里,然后瞅着聂壹道:“你知道个屁的一意孤行,以后是否应该遵旨,由我来把握。”   聂壹伸出去的手无奈的收回来,拍着脑门道:“我就知道是这个结果。”   霍去病冷笑道:“既然知道,你就不该拿出来。”   “既然将军准备继续留在荒原上,下官以为,应该带上复陆支,伊机盰。讲过下官调教,这二人可以信任,同时,下官也会留下来襄助将军。”   霍去病用可有可无的语气道:“你其实应该跟着云琅的,跟着他你的军旅生涯应该能过的很愉快。跟着我,战场上没有好果子吃,虽然跟着我有胜仗可以打,将来也有丰厚的赏赐。不过,在这之前,你还是先保住自己的性命再说。” 第一五四章 可怜的男人   军中人人都盛赞卫青待部下宽厚,人人都夸奖云琅军中待遇丰厚,人人都鄙薄霍去病统军严苛,薄情。   跟着卫青的军卒们一般都能获得细心地照料,有了军功也不会担心被人贪墨。就是仆从军里的那些罪囚赘婿一类的人死伤大一些。   跟着云琅的军卒们一般都是享福的,因为卫将军属下,不论是后勤,还是装备,甚至是待遇都能高处别的军队好大一截。   唯有霍去病的属下,往往会被他操练的跟狗一样,吃着牛马食,穿着破烂的衣衫,面对最凶残的敌人,打最残酷的仗,战损率为大汉国诸军之首。   偏偏……   但凡是有一点追求的军卒,都抢着要给霍去病当属下,宁愿被霍去病虐待,也不肯去卫青军中接受照顾,更不愿意去云琅军中过好吃,好穿的幸福日子。   看似难以理解,其实只要看看这些年被封侯的都是些什么人,就很容易理解了。   云琅跟霍去病混——被封侯了。   李敢跟霍去病混——被封侯了。   谢宁跟着霍去病混——被封侯了。   赵破奴跟着霍去病混——马上就要封侯了。   至于大校尉以下的军官封赏,就更加数不胜数了。   只要是强悍一点的军卒,谁没有一个马上封侯的梦想呢?   在军中,死了算你背风,活着就该升官发财,没人想要照顾,更没人想要过安逸的日子,他们只想拿着匈奴人的脑袋跟皇帝换钱,换爵位,童叟无欺。   实实在在的军功才是真正打动人心的地方。   所以,霍去病对待部下从来就不客气,既然来的人都是目标明确之辈,找不到匈奴人,就没法子用匈奴人的脑袋换军功,白白的跑出来一趟,实在是不划算。   霍去病的本部人马就三千六百人,也就是以前的骑都尉,里面的军官都是他昔日的袍泽,军中的军卒,是从全军挑选的最精悍的将士。   卫青当初在看了这支军队之后,认为这支军队是天底下最强悍的一群亡命之徒。   皇帝审阅了这支军队之后,立刻就对霍去病说:一旦大战打完,这些人应该分散到全军,担任低级军官,如此,可以提高大汉国军队的整体实力。   至于云琅,则固执的认为,这支军队本身就是这颗星球上最强悍的军队。   其余大军在赵破奴的带领下离开了营盘,他们携带着伤兵沿着来时的路线开始回归。   霍去病,李敢,聂壹目送大军回归,至于复陆支,伊机盰则穿着汉人的铁甲骑在马上威风凛凛的立在军伍的最前头。   身为匈奴人,只要看看头顶上的乱飞的兀鹫,他就知道哪里有他的族人。   虽然路途遥远了一些,他们还是雄心勃勃地想带着大汉的军队走一遭。   “大将军,现在我们的人少了,您觉得匈奴人会不会跑来攻击我们?”   李敢在背后还背着一个硕大的双肩包,跟他同样打扮的还有六百多人。   这些人就是骑都尉硕果仅存的老兄弟了。   聂壹对背包里的东西非常好奇,已经打探好久了,可是呢,直到现在他都不知道这些人的背包里装的是什么。   每一个有背包的人都把背包看的比命还要重要。   他还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这些人在背负背包的时候,从不靠近火堆,哪怕被冻的瑟瑟发抖也绝不靠近。   霍去病怕水!   这些人怕火!   在军中的时间越长,聂壹就越是觉得这支军队神秘莫测。   这支军队是归副将李敢统带的,在大军中即便是立营寨,也总是独立营寨。   霍去病的帅帐永远在大军的中心位置,李敢的营寨永远在霍光大帐的左边。   骑都尉的人很独,他们似乎不愿意与其他军中同袍多说话,至于私下里的交流,聂壹一次都没有看见。   现在身处这支军队中,瞅着别人投注过来的不怀好意的眼神,聂壹第一次觉得自己好像就不该进来。   在这种状况之下,就算是发现了什么,他被人灭口,也没有地方去申冤。   他身边还有十一个聂氏家将,这些家将各个武艺高强,都是百种选一的好汉。   可是呢,即便是这样的好汉,也不能带给他半点安全感。   所以,聂壹紧紧的跟着霍去病,身在狼群里,最安全的地方反倒是狼王身边,只要狼王不准备吃他,别的狼就不敢动他。   跟着骑都尉行军极为辛苦,他们一人三马,一日之间奔走不停,即便是拉屎也是在马上完成的。   好几次,聂壹因为骑术的原因落在后面,他总是能看见一个个硕大的屁股对着他,然后就有恶臭随风传来。   大军如同龙卷风一样在荒原上游荡,霍去病似乎并不担忧自己的大军会落入匈奴人的包围圈。   他们在荒原上跑的如此肆无忌惮,如此的信马由缰,险恶的戈壁滩,对他们来说就像是云氏漂亮的后院。   霍去病肆无忌惮的行军,寻找匈奴主力决战,谢宁却跑的胆战心惊,处处小心。   离开阳关之后,他身边仅存的人手就是谢氏两个忠心耿耿的部将。   他并没有遵照霍去病的行军路线前进,他知道,一旦自己在荒原上遇到霍去病,恐怕连辩解的功夫都没有,霍去病一定会在第一时间杀了他,然后给他报一个战死沙场的结果。   全家都在云氏待着呢,如果自己不尊将令在荒原上乱跑,很容易被人误会为想要投降匈奴人。   如果投降匈奴这个差事不是云琅安排,隋越确认,打死谢宁也不敢这样做。   汉人对于投降者历来没有宽容的余地。   天黑了,就要挖洞睡觉,好在荒原上多的是土包,用短柄的铲子很容易在山包上挖出一个能容纳三个人的土洞,至于六匹战马,现在还没有采取保暖措施的必要。   木头架子上煮着茶,三人默不作声的吃着厚厚的锅盔。   看得出来,那两个部将的心情很好,不再是往日那种死了爹娘的哭丧脸。   谢宁把锅盔揉成粉末放进茶水里,苦笑道:“你们两个看起来很高兴啊。”   谢同笑道:“我们如果死在了匈奴,家人就不再是罪囚了把?”   谢宁点头道:“君侯的人品我是信得过的,只要我们走一遭匈奴,能起到该起的作用,我们三个官复原职不难。”   谢正笑道:“是啊,有陛下身边的大长秋作证,君侯也不会骗我们三个走投无路的人。家主,这一次你就别把我们三个人当活人看,最好死在战场上,只有这样,全家才算是有了一条活路。”   谢宁喝着茶水粥,叹口气道:“离开的时候君侯对我说,所谓悍卒,就要处乱不惊,在死地里杀出一条活路来。所以啊,我们三个军务要完成,也一定要求活,一定要活下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正大光明把妻小从云氏接回家,从田横岛接回幸存的族人,才有脸告诉世人,我谢氏贪财不假,上了战场却个顶个的是好儿郎!”   “匈奴人会相信我们吗?”   谢宁沉吟片刻,放下木碗道:“在狼跑水碉楼戍边的时候,我真的想过投降匈奴!如果君侯不给我们最后一条路走的话,我真的考虑过投降匈奴!现在,没这个心思了,一点都没有了。”   谢同点头道:“在狼跑水的时候,我真的认为我已经死了,投降谁都无所谓,反正谢氏完蛋了。”   谢正嘿嘿笑道:“现在简单了,豁出命去达成君侯的目标就是了,我们自己都想过投降匈奴人,现在,我们去投靠匈奴人,他们应该会相信吧?”   谢宁道:“我们的目标不是刘陵,君侯说刘陵这人太熟悉我们汉家儿郎的想法了。投靠匈奴支持自次王赵信是最好的。这人以前是匈奴的小王,后来在龙城之战中,损兵折将,三千多大汉儿郎尽数战死,他承担不了这个责任,就重新投靠了匈奴人,被伊秩斜封为自次王,权柄很重。我谢氏的遭遇他是知道的,我们主动去投靠,被接纳的可能性很大。记住了,从现在起,我们要回到狼跑水时期的样子,我想,这并不难吧?”   谢正大口喝了一口茶,放下茶杯道:“唯一可惜的就是这口茶水,再也喝不到了。”   谢宁搂抱着谢正谢同道:“我们要努力活着回来啊……” 第一五五章 完成理想的刘陵   从很久以前,我们的先祖就发现一个神奇的现象,那就是,抱团才能在严苛的自然条件下生存下来,并且吃饱肚子。   于是集体这个概念就出现了。   后来,每当人们在参与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的过程中,人们逐渐变得强大。   在这个过程中,人类衍生出来了很多的副产品,其中,血缘关系就是很麻烦的一种关系。   很多时候,这种关系会让人做出近乎自毁的行为来。   一个彪悍的人,仅仅因为敌人抓住了自己的幼崽,就放弃了反抗,最终被敌人杀死的例子数不胜数。   随着人类变得越发强大,这种自毁的行为出现的次数就越多,以至于到了后来,就成了一种普世法则。   这种行为很多时候是没法子用道理来描述的。   没人能真正说清楚这种行为的根源来自哪里,却把这种胁迫当做最好用的手段用了好几千年。   云琅一点都不担心谢宁会做出脱离他控制的举动,会真正的投入到匈奴人的怀抱里。   虽然他的手段也说不上光彩,他也没有明说要用谢宁的家小来控制他。   然而,其中的道理谁都明白,不用说出来,一旦说出来了,就连最后的脸皮也会撕下来。   为了让自己不至于沦落成卑鄙小人,云琅真心希望谢宁可以建功立业……   其实呢,在云琅控制谢宁的同时,留在长安城里的刘彻何尝不是在用同样的法子在控制云琅。   只不过,刘彻多了一个国家大义的名头,也顺其自然的多。   阳关城头的黄土上开始出现霜花的时候,云琅真正开始着急了,如果霍去病的大军还不能回来,问题就大了。   两万多人暴露在西北的寒风中,这不是一件好事,很多时候,一股寒流下来,两万多人能回来的人不会太多。   在大汉时代,大自然依旧是人类最大的危机来源。   寒冬就在最北方正蓄势待发,而霍去病这个王八蛋居然还不回来。   云琅不管在那座城池里当主官,他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总是加高,加厚城墙。   无数的兵法上都说,城池的险峻不是决定战事胜败的因素,可是,历朝历代的人总是想把城墙修建的更加高大一些。   纯粹的物理防御是实力的体现,这是云琅这个来自后世人的坚定信念。   城墙每加高一尺,敌人想爬上来就艰难一分,损伤就会大一分。   因此,云琅在来到阳关的第六天,就下令所有的罪囚,犯官,商贾,赘婿们开始修建长城。   修建一条将玉门关与阳关连接在一起的长城,这座长城足足有七十里长。   霍去病只知道率领大军去塞上完成自己的梦想,卫青,李息,公孙敖这些人只知道索要更多的资源去达成自己建功立业的目标。   这些人没有一个人真正知晓,大汉国为这一次漠北之战到底投入了多少资源。   云琅是清楚的。   云氏钱庄调集了六十万金!大汉其余的子钱家共同出资四十万金,长门宫出资合计五十万金,且不算堆积如山的物资,粮秣。   就这,还不算大汉国厘清国库的费用。   此时的刘彻,已经把大汉国这几年积存的财富全部拿了出来,对匈奴作最后一击。   刘彻是虚弱的,所以,他就表现的无比疯狂,无比的敏感,无比的不自信,但凡被他发现不安定的苗头,他都会在第一时间清除。   汲黯的信中充满了苦涩的意味,每一个字都像是蘸着黄连水写成的。   他希望在外的将士们能够在最短的时间里击败匈奴,快快班师,好让大汉国恢复昔日的平静场面。   云琅不同意汲黯的看法,他认为这一战事关大汉国百年安危,绝对不能草草了事,需要通过这一战,确定西域的归属,打通丝绸之路,让东西方的商道变得通畅。   大汉国需要一个对外交流的窗口。   太过闭塞的一个大汉国,并不符合长足发展的要求。   七十里长城,将是大汉国控制西域的第一道关口。   这里的施工条件过于简陋了,除过夯土为墙之外,没有别的好办法。   云琅很想用大块的条石来修建这条防线,无奈,找遍四处,这里大部分都是一片片的风化岩石,很少有成块的可以充当石料的石头山。   连接玉门关与阳关的长城以前就有施工,只是进度太慢,经过云琅全力催动之后,建造的速度增加了十倍不止。   以前读孟姜女哭长城的故事的时候,云琅对孟姜女充满了同情,现在,当他负责建造长城的时候,他发现,普通人的命运,在大事件面前,是微不足道的。   所以,他就派了隋越去监工。   昨夜刮了一夜大风,原本还有些暖意的白日,在太阳出来之后,依旧冷冰冰的,气温没有半点回暖的意思。   好在,还没有结冰,施工还在继续,云琅没打算在这个冬日里停止施工,哪怕冬日里修造出来的城墙只能维系到明年开春,在他看来也是值得的。   这个冬日是变数最大的一个冬日,只要熬过去,到了明年,他会获得更多的资源支持。   听汲黯说,皇帝准备征发七十万民夫填充河西四郡!   “动儿两个月前终于可以自己走路了,师姐说别看这孩子平日里懒洋洋的,动起来却很有力气,就算是摔倒了也不哭,这一点上比哲儿还要强一些。就是乐儿的骨头似乎还是软的,没力气,走两步就不肯走了。”   一个母亲说起自己的孩子来,哪怕是再小的事情也能骄傲好久。   云琅不知道听苏稚说了多少次了,每一次听苏稚说的时候,他都会放下手里的公务认真的听,夫妻两还会因为这些事情交换一下看法。   总之,要满足苏稚所有的骄傲。   霍光进来的时候,苏稚拉着霍光看了很久,还举起手比量一下霍光的身高,然后对云琅道:“您比小光矮小一寸,不知道动儿将来能不能长成小光这个样子。”   霍光接过话题笑道:“师娘放心,云动将来一定会长得比我高,您到处说过,我小时候太过挑食,不喜欢和牛乳,这才没有全部长起来。小动那么喜欢喝牛乳,一定会长成一个伟岸的男子汉的。”   苏稚满脸欢笑,尽管她也这么认为,还是扭捏着道:“是啊,是啊,小光可惜了,不喝牛乳,耽误了长身子。”   云琅挥挥手道:“耽误什么?他十五岁已经快要身高八尺了,再长,战马都驮不动他。”(汉尺约23厘米)   苏稚不以为意的道:“去病身高八尺有余,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云琅撇撇嘴道:“我这种身高七尺半的人是不是就该去死?”   “人家司马相如都要身高八尺呢!”   “滚出去!”云琅真的生气了。   苏稚不以为意的挥挥手里的手帕,对霍光道:“知道你们要谈正事,我就不打扰了。”   霍光送走了苏稚后,回过头对云琅道:“褚狼的消息传来了,伊秩斜已经死了。消息绝密,大部分匈奴人都不知晓,刘陵秘不发丧,据说她用了胡亥故智,开始的时候在单于军帐堆积了很多牛羊肉晒干肉,还派单于阏氏轮流进帐服侍。后来,不知道不知道从哪里得知了腌肉的法子,用了大量的盐,将伊秩斜的尸体埋起来,制作成了腊人,对外还是说伊秩斜病重难起。”   云琅吃惊的道:“如此隐秘的消息,褚狼是从哪里得知的?”   霍光笑道:“这种事只能是鬼奴来做,做这件事的人,害怕刘陵杀人灭口,做完之后就逃走了,他是在扶余人哪里见到了这个人,得到了这个消息。”   云琅皱眉道:“这时候我们才知道伊秩斜死了,而且,这个消息辗转了不知道多少里路才传到我们耳中,如此说来,伊秩斜已经死了至少大半年了。”   霍光不胜唏嘘的道:“看着一代奸雄被人制作成腊肉,我心里怪怪的。”   云琅点点头道:“我也觉得怪怪的。”   即便是霍光,云琅也不准备把那个毒瓶子的事情说出来,这样的东西用在匈奴人身上自然是无恙的,如果反过来用在汉人身上,那就真的遗祸无穷了。   如果有可能,云琅很想把那个瓶子收回来,亲自销毁掉,免得弄出更多的腊人来。   很多事情跟刚开始的预料是有差别的,走着,走着就走到奇怪的道路上去了。   “如今,刘陵大权在握,匈奴人的特性加上我们汉家的智慧,这个女人难对付了。”   云琅笑道:“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匈奴人之所以强大,就是因为他们的民族本性,除非刘陵有本事在保持匈奴人本性的情况下,再把汉家的智慧添加上去。否则,画虎不成反类犬就是一定的,汉家的方略用在汉家身上无往而不利,用在匈奴人身上,不一定就有效果。最好的状况就是——匈奴人抛弃了自己擅长的方面,完全用我汉家的制度。如此一来,匈奴人想用我汉家制度来击败汉家,不吝于痴人说梦!” 第一五六章 全是老狐狸   云琅说的是一种可能的战略。   可是呢,战略这东西过去虚无缥缈,只有依靠一个个战役或者事实支撑的战略才叫战略,否则,全叫做妄想。   很多时候啊,我们的战略都是倒推的,在一个个战役成功之后,才有一种叫做战略的东西出现。   而战略,往往就是大人物的意志与希望。   古往今来,在人类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战略成功实现的次数屈指可数。   在云琅眼中,大的战略一般不如他眼前正在强行修建的长城。   这座夯土长城,在没有结冰的时候就用夯土,在结冰之后就用夯土加上水,建成冰城。   冰城对大汉人来说不算秘密,在云琅使用冰墙之前,历史上使用冰城的例子数不胜数。   其中最简单,最著名的就是邯郸城头的那一场攻防战上,冰挂城墙的辉煌战例。   敦煌,阳关,玉门关这座三角形的地带上,停滞了足足有十六万汉人,以及二十一万羌人。   这在西北地已经是难得的人口密集区域了,如今,这三十七万人全部在云琅的麾下听候调遣。   所以说,在短时间内,云琅有足够多的人手可以调派。   历史上有很多奇怪的巧合。   在云琅苦苦期盼霍去病回来的时候,伟大的博望侯却先霍去病一步回到了阳关。   他似乎对危险有着超出常人的敏锐度,瞅着眼前这位满面风霜的传奇人物,云琅也忍不住心生敬意。   “匈奴人必然西迁,这是老夫遍走西域诸国之后得出的结论。”   张骞贪婪的喝着茶水,话语却沉重无比。   “早在两年前,匈奴人就已经开始经营西域了。当年,乌孙王难兜靡被月氏人攻杀,他的儿子猎骄靡刚刚诞生,是由匈奴冒顿单于收养成人,后来得以复兴故国。所以呢,乌孙人天生就与匈奴人亲近,他们很容易接受匈奴人的统领。老夫此次虽然用反间计,诓住乌孙王,让他不敢投靠匈奴人,可是呢,计策毕竟是计策,如果没有将军全力支持,很容易被匈奴人一眼看穿。苏武因为受他父亲兵败受降城的影响,一心想要建功立业,不听老夫劝告,至今还停留在焉耆国,老夫以为不妥,卫将军当召回,免得陷于敌手。”   云琅笑道:“既然博望侯已经有了方略,不妨全盘托出,让某家盘恒一下,看看是不是还有别的解决事情的法子。”   张骞道:“留在西域的匈奴人不在少数,尤其是被卫将军从武威,张掖,酒泉,敦煌驱逐出去的匈奴人,大部分都去了西域诸国,只有一小部分去了北方寻找匈奴王庭。所以,老夫才有西域局面危如累卵的说法,至于其它的,自然是以卫将军马首是瞻,张某不敢僭越。”   云琅沉吟片刻道:“漠北不见匈奴王廷!”   张骞听下往嘴里塞糕饼的手,猛地拍一下桌案道:“匈奴人正在西进!老夫从玉门关一路走来,发现卫将军在修筑长城,难道说,将军准备在玉门关与阳关之间与匈奴激战一场吗?”   云琅摇头道:“匈奴王庭经过长途跋涉之后,未必有胆子与我大汉雄兵激战一场。如果他们肯来玉门关,阳关,某家自然是求之不得!”   张骞笑道:“既然卫将军已经做了周到的安排,那么,我们可以试着逼迫匈奴人一下,让他们不得不与我们在玉门关战一场。”   云琅无声的笑了,抬手邀请张骞继续进一些汉家食物,然后道:“君侯以为西域诸国还能做一些文章?”   张骞笑道:“大将军手握重兵,只要放出进入西域的话语,老夫以为西域诸国将惶惶不可终日。在这个时候,即便是不立即投靠我们,至少也不敢与匈奴人纠缠过甚。匈奴人一旦进入了西域,想要彻底的让西域诸国心悦诚服,首先就要击败卫将军才成。”   云琅听张骞说完话,有笑了,指着长案上的地图道:“君侯以为此次匈奴王庭西迁,会有多少帐兵马?”   张骞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了,声音沉重的道:“假如司马大将军他们没有在北海找到匈奴王庭,那么,此次西迁的匈奴人将不会下三十万帐。”   云琅长叹一声道:“三十万帐啊,足足有百万人之巨。以匈奴人全民皆兵的习俗,至少有五十万控弦之士。由于没有了后路,只能一路向西求得存活之地,这五十万匈奴人的战力将会有很大的提高。即便是大将军全军回归阳关,我们也只有区区五万将士,想要把匈奴人全部留在西域很难做到。”   张骞气恼的道:“大月氏国王拉拉赫鼠目寸光,认为大汉与匈奴的战争是我们两国的事情,不肯出兵襄助我们,这一次我倒要看看,一旦匈奴人突破西域,大月氏的国运是如何到头的。”   云琅叹息道:“现如今,冬季马上就要来临,司马大将军与大行令李息只能退回相对温暖一些的龙城,等待春日温暖之后才好继续追击匈奴王庭。依靠我们五万人想要完全堵住匈奴人,无异于痴人说梦,可以说,匈奴大阏氏刘陵,完美的利用了寒冬,跟我们打了一个漂亮的时间差,在局部地区形成了以多打少的局面。我预备上书陛下,在西域地堵截匈奴人,而不是与匈奴人死战,如同狼群一般围绕在匈奴人身边,伺机撕咬,驱赶匈奴,让他们疲于奔命,在行动中逐渐消亡,最后逼迫匈奴人进行一场史无前例的远征,直至完全消亡。不知君侯可愿意在这封奏折上联名?”   张骞坚决的摇头道:“老夫只是一介使者,焉能参与到军国大计之中,卫将军太高看老夫了。哎呀呀,赶了一月的路,老迈之躯已经倍感疲乏,不敢打扰卫将军定计,这就告退!”   张骞果断的走了。   云琅瞅着狼藉的桌案,回头对霍光道:“这就是老狐狸啊,你以后要学着点,千万不敢听人家说的好听就人云亦云的跟随。”   霍光低头受教,又有些不服气的道:“师傅您不会因为博望侯拒绝联名,就放弃吧?”   云琅笑道:“博望侯已经拒绝了我,我就不好继续劝诫他参与联名了。”   “弟子以为西域副使苏武,应该没有博望侯这般老到吧?”   云琅笑道:“你难道就没有从我们伟大的博望侯口中听出一点别的什么消息吗?”   霍光笑道:“博望侯刚才说,西域副使苏武,是一个急功好利的人。弟子听得很是清楚。”   云琅叹息一声道:“你看看,年轻人在博望侯这种老狐狸手下过的是何等的悲惨啊。被他打包卖掉,还感激博望侯给他出头的机会,你以后跟这些老狐狸打交道的时候千万小心。”   霍光也学着师傅的样子叹口气道:“大汉的老狐狸何其多啊,董仲舒,桑弘羊,汲黯,儿宽,张骞,李蔡,王温舒……真是数不胜数啊。不过呢,等这些人都死了,这天下就该是师傅你们这一辈人的天下了。”   云琅苦笑道:“只要陛下活着,绝对没有我们这一辈人的事情。所以说呢,我们这一辈人活在最好的时代里,也恰恰活在最坏的时代里。”   霍光看看师傅,两人相视苦笑一声,然后,霍光小声道:“博望侯的联合署名您还要不要了?”   云琅斩钉截铁的道:“当然要,西北地做出的主张,必定先说服所有身在西北地的官员,然后才能向陛下提出这个建议,如果连西北地的官员都无法说服,如何说服陛下同意呢?”   霍光笑道:“所以?”   云琅合上桌案上的地图道:“所以,我准备让隋越去说,我们可以不在乎隋越,可是呢,对这些老狐狸来说,隋越的地位之重要,几乎无可替代。隋越说话的分量,在这些文臣眼中,比我还要重一些。” 第一五七章 宦官不总是可恶的   在别的皇帝麾下,法不责众还是具有一定现实意义的。   在刘彻麾下干活,法不责众就基本上没什么用处了,一个巫蛊之祸,就弄死了足足十万人。   所以,云琅并不是很看重法不责众这个做事手段。   可是呢,一个人去干违背皇帝意愿的事情,同样风险很大,所以就要拉上一些皇帝非常信任的人一起干,才能有效地降低自己的风险。   想要说服张骞,就需要隋越出马,想要隋越出马,首先就要说服隋越。   东方朔自告奋勇的领命而去。   到了傍晚,东方朔就怒气冲冲的回来了,额头上还有硕大的一个青包。   “没有说服?”   “我都没有开始说,他就暴跳如雷,用茶壶砸我!极其的无礼。”   云琅懒懒的道:“果然都是人精啊,他不是要打你,而是要你不能张嘴,你中计了。如果你在挨打之后还能劝诫他,说不定就有机会了。”   东方朔的面皮微微颤抖一下道:“我是被亲卫抬着丢出来的,可见,隋越意志很坚定。”   “他的意志来自于陛下,却很少用自己的心想事情,你如果想要说服隋越,就要站在陛下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才有机会说服他。”   东方朔揉揉自己脑袋上的大青包道:“他对我已经有了防范之心,再去就有了提防之心,不可取。”   司马迁见云琅的目光落在他身上,就下意识的摇摇头道:“宦官乃是身体残缺之人,多有暴戾之徒,常人难以测度,某家不适合。”   说完话之后,见云琅用极为怪异的目光看着他,就挺挺胸膛道:“某家做事,历来是宁可直中取,不在曲中求。”   看着司马迁骄傲的模样,云琅忽然觉得自己处心积虑的保护这个人似乎是一个错误。   如果不保护的话,他应该跟隋越有很多共同之处,也会有很多的话题可说。   夏侯静在处理完公事之后,就抱着一摞子文书来到了隋越的帐篷外,准备让隋越亲自确认之后,就把这些文书签发。   见隋越的帐篷外边站立着四个护卫,就非常好奇,平日里,隋越的大帐与云琅的大帐一样,门口都不设立守卫的。   护卫见夏侯静来了,就让开路,请他进去。   隋越半靠在一张锦榻上,见夏侯静进来了,就笑道:“有劳先生了。”   夏侯静将手上的文书一一摊开,指着第一份文书道:“向玉门关调拨的三百二十担军粮,卫将军并未批复,留言道:从这个月起,军中只调拨七成军粮,余者,自己筹集。”   隋越叹口气道:“不是没有粮秣,而是运不上来啊,从关中运粮到阳关,一担粮食运送到地头,最多能剩下一斗。莫说卫将军看着心疼,某家也替陛下心疼啊。尽量节省粮食,这是很有必要的事情,你在文书上替某家告知玉门关校尉韩东,要体谅国朝得辛苦,能自筹一些,就自筹一些,莫要让卫将军难做。”   夏侯静点点头,提笔在文书上又添加了一行字,就从桌案上取过隋越的长史印信盖了上去,而后把文书递给隋越观看,自己又指着第二封文书道。   “九月中,气肃而凝,露结为霜矣,霜降三侯,一候豺乃祭兽;二候草木黄落;三候蛰虫咸俯。如今已然过了草木黄落之时,蛰虫都知道咸俯,而大将军依旧迟迟不归,卫将军派遣的三路斥候,均没有找到大将军的踪迹。让人忧心忡忡啊。”   隋越闻言,放下手里文书,又拿起军报仔细看了一遍,又忍不住叹口气道:“冠军侯这是在拼命啊。”   夏侯静笑道:“冠军侯少年英雄,乃是吾辈楷模,只是担心他求胜心切,会有折损。”   隋越傲然一笑:“冠军侯也会战败?”   夏侯静低声道:“冠军侯乃是人间麒麟子,与人相争,断无失败之理,老夫担心的是天时。人不与天争胜,这与人的强弱无关,只与天命有关。”   隋越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怅然若失的丢下手里的军报,赤脚来到窗前,瞅着外边阴沉沉的天空沉默良久。   “昨日,绣衣使者有信使到来,说大司马大将军的大队人马遍搜北海,没有找到匈奴人的踪迹,最后从种种蛛丝马迹中推断,匈奴人离开北海已经快三个月了。算算时间,他们已经快要来到西北地了。”   夏侯静垂首不语。   隋越接着苦笑道:“云侯先前修建连接玉门关与阳关的长城的时候,某家还以为云侯是小心过头了。   现在看来,他的担心是有道理的,是某家太过乐观了。   今日上午,东方朔来我军帐,才说了一句话,我就知晓他想要说什么了。   五万大军应对五十万穷凶极恶的匈奴人,不论是谁都不可能有决胜的把握的。   最好的应对策略就是让匈奴人继续西进,离我大汉国远远地,去祸害别的国家。   云侯也一定有这样的想法,或者安排,可是呢,陛下对匈奴人有一个执念,那就是,完全彻底地将所有匈奴人杀死。   现如今,西北地的局势变得恶劣无比,不论冠军侯,永安侯两人的才能是如何的惊才绝艳,想要以五万人去应对百万逃跑心切的匈奴人,终究是有力不逮。”   夏侯静闻言抬头看着隋越道:“匈奴王庭有三十万帐人马,您别忘了,匈奴王廷这一路西来,定然裹挟了更多的匈奴人,现如今,没人知晓西来的匈奴人到底有多少。”   隋越烦躁的挥挥手道:“某家只是陛下派来的一个监军,根本就不是什么行军长史。某家在这里只是陛下的耳目,不是陛下的嘴巴。陛下只要求我多看,多听,没让我多管,多问。”   夏侯静嘿嘿笑道:“那就如实的将这里的消息传递给陛下,将您在西北地的所见所闻,不假修饰的原原本本的告诉陛下,这不就是您这位行军长史的责任吗?即便是您不能说,也不方便说,不是还有一位吗……”   隋越停下不断挥舞的手,瞅着夏侯静道:“你说博望侯张骞?”   夏侯静笑道:“博望侯功在社稷,陛下对他历来亲厚,如果他也给陛下上奏折,再加上长史的信函,永安侯等人的奏折,想必陛下一定会对西北地的局面重新考虑一下的。”   隋越冷笑道:“云侯既然连我这个陛下的家奴都不放过,如何会看不见博望侯这么伟岸的一条汉子呢?”   夏侯静拱手道:“自从谢长川事件之后,朝中勋贵大多保持一种莫管闲事的诡异气氛。云琅想要邀请博望侯为西北地的官兵们说话,可能性不大,只有长史出面,博望侯才无法拒绝。”   隋越狂躁的心慢慢冷静下来,拉着夏侯静的手道:“太子殿下以先生父子为登高的阶梯,实在是大材小用了。”   夏侯静笑呵呵的将手从隋越的手中抽出来,双手插在宽大的袍袖里道:“太子殿下如今高朋满座,夏侯静如何能算得什么人才,否则也不会被殿下当做劈柴给烧了。”   隋越笑道:“陛下那里某家一定会极力为先生进言,好好地人才断不能毁在一场兵灾中。既然先生极力希望某家去博望侯那里走一遭,某家就走一遭,哪怕被陛下惩处也是某家最做自受。希望某家的一番心血不会白费,希望某家的一些话能让我西北地的大汉儿郎多活一些。”   说完,就穿上鞋子去找张骞了。   夏侯静脸上温和的笑容逐渐消失,轻轻地叹口气道:“连一介宦官都有为民请命的心思。看来,这刘氏江山还有悠长的时间啊。” 第一五八章 找到匈奴人了   真正想打仗的人一般都没有仗可以打。   天阴沉沉的,三千两百人的小小队伍,放在辽阔的荒原上就是一小队蚂蚁。   可是,这样的一支小军队,大模大样的在荒原上流浪了二十天,还是没有遇到任何敌人。   天上的兀鹫没有在他们的头顶盘旋,这说明,周围应该有大量的匈奴人,可惜,霍去病一个都没有找到。   很多时候,他找到的都是匈奴人废弃的营地。   羊盘上的马粪几乎是新鲜的,还没有彻底的被风干,追踪了两天,这些被发现的匈奴人全部进了阴山。   “匈奴人就在阴山里。”   李敢勒住战马缰绳,血红的战旗在他背后猎猎作响。   “匈奴人应该能看见我们是吗?”   霍去病低声问道。   李敢肯定的道:“我甚至敢肯定匈奴人的斥候,就在那座山头瞅着我们。”   霍去病回头看看背后浩瀚的荒原,对李敢道:“大军向前抵近五里。”   李敢愣了一下,还是忠实的执行了霍去病的军令,手一挥,率先催动战马,以战斗的姿态小跑起来。   很快三千两百名战士,丢弃了背负装备粮草的副马,以李敢为锋矢,组成一个巨大的三角形,向远处的阴山山脉逼近。   五里地对于霍去病率领的这种可以骑在战马上作战的骑兵来说,不过是一瞬间。   在大队人马停下脚步的一瞬间,一名披着血红色披风的骑兵高举着一面黑色的龙旗越众而出,又向前抵近两里地,而后重重的将铁杆战旗插在地上,面对苍茫的阴山大吼道:“奴贼可敢与耶耶一战!”   “奴贼,耶耶在此,可敢与耶耶一战!”   “奴贼,来与耶耶一战!”   一声比一声大,一声比一声急迫。   只是,对面的阴山没有任何动静,他的声音大极了,传递到山上,隐隐有回声。   李敢目不转睛的看着对面的山包,然而,山包上寂静无声,没有人作任何应答。   “匈奴人跑山里去了?”李敢对霍去病道。   霍去病摇头道:“他们就在那里,否则李大嘴的声音足矣惊起山上的鸟雀。”   李敢小心地问道:“我们进山?”   霍去病看看李敢道:“你怎么越来越傻了?”   对于自己是否变傻这件事李敢不是很在乎,他只在乎霍去病要不要进山。   只要不进山,被骂成傻子对他来说无所谓。   “回阳关吧!”   “啊?”李敢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大战在来年。”   霍去病探手接住飘飞的小雪沫子淡淡的道。   号角声响起,李大嘴从地上拔起飞龙旗,插在鞍座边上的套子里,又重新回归了本阵。   既然匈奴人不肯出来,霍去病转身就走,毫不犹豫,不大功夫就消失在地平线上。   山上有匈奴人,有很多,密密匝匝的匈奴人营地几乎铺满了山包后面的峡谷。   外边天寒地冻,华丽的牛皮大帐里却温暖如春。   披着白色狐裘的刘陵坐在最中间,怀里抱着一只黑的狸猫,她眼前的视线极为开阔,能一直看到荒原的地平线上。   就在刚才,不论是霍去病大军逼近,还是李大嘴吆喝叫骂,她都看的清清楚楚。   一颗血淋淋的人头被人装在红漆木盘里送了进来,刘陵看了一眼,就让人去埋掉了。   人头是身材高大的蒙查端进来的,做完事之后,就坐在刘陵的下首一言不发。   “你觉得杀了左弃有些可惜吗?”   蒙查瞅着刘陵那张笑脸,满腹的怨气似乎一下子就消散了,低声道:“左弃是一员悍将,仅仅因为他想跟霍去病作战,就杀了他,不好。”   刘陵继续笑着道:“你觉得左弃能打得过霍去病吗?”   蒙查摇摇头道:“应该不能。”   刘陵继续道:“我杀左弃并非是因为他想跟霍去病作战,而是因为我已经下了军令,全军不许动,他已然带着本部人马准备出战,无视我的将令,他死有余辜。蒙查,你现在已经是左贤王了,以后还要接任大单于的位置,这个时候就不能用左贤王的身份去看事情。我问你,冒顿单于当年射杀自己的宝马,宠妾是为了什么?”   蒙查皱眉道:“是为了统一军心。”   刘陵站起身将手放在蒙查的头顶上继续道:“那么,现在,你明白军令如山的道理了没有?”   蒙查放肆的伸手抱住刘陵的腰臀,将自己的脸贴在刘陵的肚子上深情的道:“知道了。”   刘陵也不躲避,探手抱住蒙查的头颅道:“我们如今的处境非常不好,这一次逃离了北海,我知道有很多人都心生不满,认为折损了大匈奴的威风。现如今,还有人这样说吗?”   蒙查呼吸着刘陵身上传来的馥郁的香气,迷醉的摇摇头。   刘陵用力推开蒙查的大脑袋嗔怒道:“既然知道我做的都是正确的事情,为什么还要心生不满?”   蒙查委屈的看着刘陵道:“我没有!”   “还说没有,昨夜你喝醉的时候跟左右说,迟早有一天,你会拿到我手里的银壶用他装满美酒痛饮,还说要我继续给你当大阏氏,给你生儿育女,你还敢说没有?   最蠢的是,你居然当着彭春那些鬼奴将军们的面说,你就不担心他们来我这里嚼舌根吗?   蒙查啊,你爷爷是怎么死的你忘记了?   伊秩斜是怎么当上大单于的你忘记了?   我匈奴太子是怎么投靠汉国的,你都忘记了吗?   每一次更换大单于,我大匈奴就会掀起一场腥风血雨,此时此刻,汉国雄起,我大匈奴势弱,我们经不起一场大波折了,你知不知道?”   蒙查从迷乱中清醒过来,点头道:“我没忘。”   刘陵缓缓走到蒙查身边,重新抱住蒙查轻声道:“蒙查啊,你快些长大,快些成长为一个合格的单于啊,我一个女子,实在是担负不起带领族人西迁的重任。”   蒙查将脸贴在刘陵的肚皮上深深地吸一口气,站起身子道:“我这就去巡营,倒要看看,还有谁敢对左弃之死有怨言。”   婢女如意来到刘陵的身边,轻声道:“蒙查有野心了,他想当大单于。”   刘陵轻笑一声道:“如果让他生在大汉朝为王子,他恐怕连十岁都活不到。”   “您准备把银壶拿给他么?”   “太早了,我们现在还需要蒙查帮助我们领兵打仗,还不能毁了他。至少,在鬼奴将军们成长起来之前,还不能这样做。”   如意叹口气道:“婢子没用,如果我也能像银屏姐姐一样能干就好了,至少可以为公主分忧。”   听如意提起银屏,刘陵的脸上第一次浮现出痛苦之色,她佝偻着身子,扶住帐幕中间的柱子,恨恨的道:“她居然被刘彻剥下了人皮……”   如意低声哭泣了起来。   刘陵的身子颤抖了许久,她慢慢的支起身体,对如意道:“记住她,如果有一天我忘记了她,你记得要提醒我。”   如意轻轻地点点头。   “喵……喵!”   地上的黑色狸猫叫唤了两声,刘陵俯身抱起这只狸猫,重新回到座位上,冷冷的看着远处的荒原道:“那些大秦商人看好了没有?”   如意连忙道:“都在,他们希望获得您的赏赐,所以,对于领路这件事很是热心。”   “很早以前,我们就从刘彻那里得到了一张图,听说这张图是云琅先给刘彻的。上面标准了太多我们闻所未闻的国家,我以前以为是云琅的哄骗皇帝。遇到大秦商贾之后,我才从他们的身上验证了很多事情,其中就有云琅献给刘彻的那张地图。现在,已经证明,在大月氏的西边,还有更加广袤的肥沃土地足够我大匈奴人在那里牧马!” 第一百五十九章 人是怎么变成魔鬼的   一个汉人女子成为匈奴人的最高统治者是非常艰难的。   好在,刘陵是一个很有手腕的女人,她不仅仅笼络了大巫师,在北海的时候,就假借伊秩斜之手,铲除了对她不满的很多匈奴将领。   等到匈奴军队跟牧人都不满伊秩斜暴政的时候,她再出面,告诉所有匈奴人,伊秩斜病重,是被魔鬼缠身,现如今已然不能说话了。   一个被魔鬼缠身且满身溃烂,臭气熏天的伊秩斜被展览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   人们只是隐隐听说,伊秩斜还活着……   只是大单于的帐篷臭气熏天,一般人都不愿意靠近。   从那一天起,刘陵就成了所有匈奴人感激的对象,毕竟,是这个女人把他们从残酷的伊秩斜大单于的统治下解救了出来。   刘陵的儿子叫做固结,汉名唤作云儿。   人人都以为这个孩子将会成为匈奴的左贤王,没想到,跟弹查部结亲的蒙查,却出人预料的成为了左贤王。   就这一点,刘陵就获得了更多匈奴部族的支持,在这些部族人眼中,刘陵算得上是一个英明的大阏氏。   毕竟,固结太小,如果在大匈奴繁盛时期,固结做左贤王还是可以的。   在大匈奴风雨飘摇的时候,他还不能担当大任。   当刘陵希望匈奴人离开最后的庇护地北海准备全族西迁的时候,又有无数的部族不愿意离开北海。   他们认为,北海太过遥远,凶恶的汉人不可能来到北海。   于是,在手握军权的蒙查的帮助下,刘陵杀掉了所有阻挠她西迁的部族长老。   而卫青,李息两路大军来到北海寻找匈奴人决战的消息被这些匈奴人知道之后。   匈奴人的王廷只有她一人的声音。   来到阴山,西迁的计划就完成了一半,刘陵原本想抢先进入西域的,只可惜,匈奴人的哨探告诉她,霍去病先一步烧掉了很多羊盘,导致她的大队人马无法在冬日里驻足荒原。   所有的计划,都被刚刚落下的大雪毁掉了。   霍去病走了,说明,他的人手不足,不足与大匈奴的数十万大军作战。   这个局面,至少在明年开春之前,不会有什么变化。   寒冬阻挡了匈奴人西迁,也能阻止身后的卫青跟李息的追击。   而匈奴人的牛羊,在走了数千里路之后,掉膘严重,阴山算是最好的冬日牧场,也是唯一能够容纳上百万匈奴人过冬的地方。   种种因素之下,不由刘陵不下令修整。   鬼一样的大巫师,再一次钻进了刘陵的帐幕。   刘陵并没有像以往一样露出媚态,更没有曲意逢迎,今晚的刘陵身穿铠甲,手里握着一柄剑,威风凛凛。   “成为匈奴大单于的你比以往更加的美丽。”大巫师满是褶皱的面孔如同菊花一般盛开。   刘陵笑吟吟的收起宝剑,任由大巫师搂抱着她,轻笑道:“您已经做完所有祭祀的事情了?”   大巫师吃力的撕扯着刘陵身上的甲胄急促的道:“已经做完了,每一个匈奴子民如今都知道,在遥远的西方有一片水草丰茂的土地正等着我们去放牧,在那里,没有白灾,没有严寒,只有开满鲜花的草原跟波光粼粼的湖泊。更没有凶恶的汉人,只有一些懦弱的可以供我们驱使的野人。”   刘陵很是满意,转过身抱着大巫师道:“有谁知道你才是我最重要的一个男人呢?”   大巫师嘎嘎笑道:“我宁愿死在你的怀里。”   刘陵俏皮的道:“一言为定!”   大巫师无力的手怎么也解不开刘陵身上的甲胄,不由得有些发急,刘陵从袖子里掏出一把刀子道:“解不开就用刀子啊!”   说着话就把刀子向大巫师递了过去……   如意,红玉进来的时候,刘陵正皱着眉头,地上倒着大巫师凄惨的尸体。   尸体上的皮被割下来很多,很不完整。   刘陵将满是鲜血的手放进冰冷的清水里,瞅着逐渐变红的清水道:“我不会剥人皮,所以,以前的誓言很难实现了。”   如意从地上捡起那柄刀子,随便在大巫师干瘪的身体上切割两下,也站起身子道:“我也不会弄。”   没了眼皮,眼睑的大巫师,那一双眼睛睁的格外的大,怒眼环睁四个字才能形容他此时的模样。   红玉用刀子剜掉大巫师的一双眼睛,就对刘陵道:“大巫师来您账房的时候,蒙查看见了。”   刘陵瞅着自己重新变得洁白如玉的双手无所谓的道:“那就让蒙查进来,他应该会剥皮!”   如意笑道:“他应该会,剥羊皮他才是一把好手。”   怒气冲冲的蒙查走进帐幕之后,原本准备大喊大叫一番发泄一下怒火。   第一眼就看见了凄惨的大巫师,不知为何,他居然变得高兴起来,当红玉把刀子塞进他手里,要他帮着剥皮,蒙查立刻就蹲了下去,单手提起大巫师瘦弱的身体,直接用刀子插在大巫师的脚上,刀子穿过大巫师的脚牢牢地钉在柱子上。   蒙查掏出自己的刀子笑呵呵的对刘陵道:“剥活人皮,要从顶门开始,剥死人皮,就要从脚上开始,你们不懂,好好地一张皮子被你们割的乱七八糟的。好好地学着吧。”   他不想问刘陵为何会如此的痛恨大巫师,他知道原因,他也很想把大巫师挫骨扬灰。   只要一想起大巫师黑黝黝的身体在刘陵雪白的胴体上跟公狗一样耸动的场面,他也有剥大巫师皮的强烈念头。   蒙查剥皮的手艺很好,眼看着一张人皮从大巫师尸体上垂下来,刘陵咳嗽一声道:“你不要总是看不起自次王,他对我们来说很重要。”   蒙查嘴里叼着一柄刀子,手里握着一柄,熟练地切开皮肤跟筋肉连接的地方,见刘陵在跟他说话,就吐掉刀子不满的道:“我觉得他不可信。”   刘陵嗅嗅自己的双手,发现手上还有血腥味,就让如意重新换了一盆水,继续洗手。   “我查过了,自次王赵信这一次是真的投降我们了,他不会再背叛我大匈奴了。”   “他上一次就背叛了我们一次。”   “这一次不同,汉国皇帝很骄傲,不允许被人背叛他,赵信背叛了他,就再也没有回汉国的可能了。从今往后,他想要活命,就只能跟随我们一路走下去。”   蒙查点点头道:“你说的话我自然会听。”   半个时辰过去了,一张有很多缺口的人皮终于被蒙查给剥下来了。   软软的堆在地上,毫无美感,跟长在大巫师身上的时候一样令人作呕。   “新的大巫师听话吗?”刘陵用脚踢了一下软塌塌的人皮问如意。   如意笑道:“很听话,他也喜欢看到大巫师死掉。”   “既然如此,神门的事情就交给神门处理,我想,他会处理好的。”   刘陵把话说完,就离开了帐幕,蒙查,匆忙洗洗手,就追了上去。   谢宁跟刚刚被剥皮的大巫师一样,也被人倒吊在帐篷里。   只不过,坐在他头面前边的人是自次王赵信。   “你真的是谢长川的儿子?”赵信不敢相信,在这种时候,居然有汉人来投靠他。   如果不是因为全军覆没,担心被皇帝砍头,他也不愿意再回到匈奴。   见识过汉地的繁华之后,匈奴人现在过的日子让他度日如年。   谢宁瞅瞅另外两个同样被倒吊着的兄弟苦涩的道:“别羞辱我了,你又不是不认识我。”   赵信抬头瞅着被烟火熏得发黑的帐篷顶部道:“只是匆匆的见了你两次。一次是你在皇帝面前封侯的时候,一次是大校场阅兵的时候,那时候的你意气风发,跟在霍去病跟云琅的身后如同太阳一般耀眼,怎么就沦落到了现在这个地步?”   谢宁垂头丧气的道:“要是你的父亲接受了腰斩的刑罚,你的家人被送去了田横岛,你侥幸活了下来,又被送到了阳关一个烽燧当大头兵,你不会比我现在好多少。”   赵信听谢宁这样说点点头道:“你家的事情我知道,你投靠我大匈奴的事情我也不怀疑。我现在就问你一句,你是怎么找到我们的营地的?” 第一六零章 信任最难得   “我先找到了霍去病的营地,然后尾随他找到了这里。”谢宁一字一句的道。   赵信苦笑道:“我本是匈奴人,还以为会在龙城大显身手一番,谁料到,不但全军覆没不说,还连累了信我的右将军苏建。而霍去病却能在河西之地大展身手,一路连破折兰王,休屠王,浑邪王,似乎没有遇到半点阻碍。哪怕是单人独骑面对数万匈奴人,也能全身而退,以竟全功,我很想知道,我这个匈奴人都做不到的事情,他一介汉家贵公子是如何做到的。”   谢宁已经被倒吊的头昏脑涨,勉强睁开充血的眼睛道:“我哪里知道,那一战我只是跟随在霍去病的身后,他赶路的时候,我跟着赶路,他杀敌的时候我就跟着杀敌。直到我受到重创之后昏迷不醒。等我醒来的时候,我的亲卫就告诉我,我们获得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大胜。霍去病阵斩了折兰王!”   赵信苦笑道:“当初云琅邀请我加入霍去病军中,被我拒绝了,或许,当初我应该听云琅的话,在霍去病麾下就任前将军,估计也不会有现在的局面。”   谢宁艰难的蠕动一下嘴唇道:“你如果不想杀了我们,就把我们放下来。”   赵信挥刀斩断了谢宁以及两个家将的绑绳,眼看着他们头朝下摔倒在地上,蹲在谢宁的眼前道:“或许,我们真的是一伙人。”   谢宁揉着鼓胀的太阳穴道:“别试探我了,我就是一个想要活下去的人。你如果有什么雄心壮志,我可以帮你完成,如果能在匈奴回复我谢氏昔日的荣光我更是求之不得。”   赵信笑道:“慢慢来,如果你能斩杀几个汉人,说一些痛骂刘彻的话,我们从今后就是兄弟,定然生死与共,共享荣华。”   谢宁摇头道:“你还是杀了我吧,这事我做不来,如果在战场上,我们各自使出手段求活,杀谁都无所谓。至于骂皇帝,我敢骂,你敢听吗?”   赵信缓缓站起身道:“你这样做,真是让人为难啊。”   谢宁干脆躺在地上,瞅着头顶上的赵信道:“如果你不信我,就把我送到刘陵面前吧。或许,她敢用我。”   赵信笑道:“大阏氏如今就是大匈奴的女王,我们自然是要见她的。谢宁,我们的境遇想通,我真的希望我们日后可以并肩作战!走吧,我们这就去见大匈奴的女王。”   谢宁挣扎着站起来,扶着梁柱休息了良久才觉得舒坦一些,见赵信在帐篷外边等他,就踉踉跄跄的跟了上去……   张骞亲自誊写了一遍云琅的奏折,每一个字都认真检查之后,这才用了自己的印信。   然后又亲自用了云琅跟隋越的印信,用火漆封好竹管,交给信使带走。   做完这些事情的张骞叹口气对隋越道:“何苦将老夫拉下水呢。”   隋越瞅着远去的信使淡淡的道:“宦官的命不好,某家只想给人世间多留一份善念,期待日后也有人这样待我。”   张骞冷笑道:“别人做官都是越做心越狠,你倒是越发的良善了,大长秋你该知道,你这样的人一旦没了自己的立场,下场可能会非常的不好。”   隋越摆摆手道:“我此生只要不背叛陛下,不做对陛下不利的事情,就算有什么不好的事情,陛下也会随手帮我挡掉。我是做人家奴婢的,一心一意为主子好,哪怕被主子误会了,也没什么。”   张骞见隋越意志坚定,就看着云琅道:“你这样做是对的,去不是合适的。”   云琅轻笑一声道:“大汉国之所以能走到目前的强盛局面,靠的可不是那些合适的话,靠的是很多正确的话。我还年轻,学不来你们缩手缩脚的作派。有时候我在想,你博望侯张骞当年出使大月氏,算是正确的,还是合适的事情?”   张骞冷笑道:“今时不同往日。”   “就因为你成了博望侯?”云琅的话语中有掩饰不住的讥诮之意。   张骞沉默片刻叹口气道:“人老了,就会怜爱幼子……不敢轻易冒险。”   云琅大笑道:“那就让开位置,让年轻人上,如果你的副使苏武在,他一定会秉笔直书,而不是被我们胁迫着做一些不愿意做的事情。要你的印信,不是要拉你下水,而是要加强说服陛下话语的力量。最终的目的是不与匈奴人在西域决战,而是尾随匈奴人伺机撕咬匈奴人。好让匈奴人在西征的道路上流尽鲜血,自我消亡。也借着匈奴人的力量彻底的将西域三十六国消灭殆尽,而后,由我大汉来重整西域山河。”   张骞冷哼一声道:“你这招驱虎吞狼之计难道不会被匈奴人看破么?”   云琅反手一卷,将袍袖卷在手上,瞅着张骞道:“不试试怎么知道?”   张骞正要继续劝说云琅,却看见李陵从外边匆匆进来,抱拳道:“启禀将军,赵破奴带领大军回来了,如今,正在阳关城外等待将军点兵入城。”   云琅一听没有霍去病跟李敢的名字,眉头立刻皱起来了,阴沉的看了李陵一眼。   李陵连忙道:“骠骑大将军未曾回归,副将李敢率领骑都尉护卫,继续向北进发了。”   云琅匆匆离开自己的住所,快马来到城墙之上。   天上飘着雪,地上的黄土也早就被白雪染白,在这样的白色世界里,红色旗帜以及黑色的大军就显得极为醒目。   赵破奴见云琅的帅旗升起,就跳下马,朝城头拱手道:“骠骑将军麾下前将军赵破奴报名入城。”   云琅恶狠狠地瞅着城头下的赵破奴,牙齿缝里迸出几个比冰雪还要冷得字:“准许入城,一曲一报备!”   赵破奴率先进城,跟随云琅站在城头,听每一曲的曲长报名入城,看东方朔在花名册上不断地勾销入城军队的番号。   他不敢看云琅那张阴冷的脸,局促的搓着手,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良久,眼看着大军全部进入阳关了,云琅这才瞅着赵破奴道:“你就这样丢下自己的主帅回来了?”   赵破奴单膝跪地惶恐的道:“大将军有令,末将不敢不从!”   这两年云琅积威日重,完全没有了当年一群人在军中嘻嘻哈哈胡闹的样子。   莫说赵破奴,就连李敢都不在云琅面前说胡话了。   见赵破奴这副样子,云琅叹口气道:“我岂能不知去病的性子,我不该怪你的。起来吧,报备伤兵,送去太医署那里,全军准备沐浴,而后修整一日,明日杀牛宰羊犒劳三军。”   赵破奴这才起身,抱拳道:“谢卫将军赏赐。”   云琅向前走了两步,又回头对赵破奴道:“布置完营地来我房间喝杯酒。”   赵破奴重重的点点头就走了。   瞅着赵破奴的背影,云琅再次叹口气,这个人的命运也不好,环顾四周,云琅赫然发现,自己身边居然没有一个福寿绵长的人物。   两万人进了阳关城,本来就不大的阳关城一瞬间就被这些人马塞得满满当当。   房屋自然是不够住的,好在云琅已经准备了很多地窝子,一个大的地窝子可以放进去一队百人。   按照云琅原来的设想,这些人应该在城外居住超过十五日之后确认没有携带瘟疫才能进城。   不过,刚刚开始下雪了,寒冷的天气并不适宜瘟疫蔓延,加上天气寒冷,再让军卒们在城外隔离半个月,非常的不人道,而且对军心不利。   寒冷的日子里,没有比喝一大碗飘着厚厚一层羊油的羊汤更加的让人感到愉悦了。   连续吃了四五个月的炒面加烤肉,回来的大军一端上饭碗,就再也不肯松开……   军卒们吃足了苦头,他们的战意却没有消减多少,回到阳关城之后,有了城墙保护,一个个就松懈了下来,吃喝中开始谈论自己此次出征获得了多少军功。   在军中,军功是永远都绕不过去的话题,可是呢,屠灭枭尽一族的军功,远不够这么多人分的。   按照惯例,云琅在审核军功的时候,自然将那些被杀掉的匈奴妇孺也算成了军功。   隋越很快就发现了这个问题,悄悄地问云琅,这样算不算杀良冒功。   云琅以这本是皇帝派军北征的目的为由掩盖了过去,并严令记事官东方朔不得外泄。 第一六一章 被智慧碾压的谢宁   “长安市上可否繁华依旧?”刘陵的身子陷在皮毛中,看见谢宁之后,眼角居然有泪光闪烁。   谢宁不敢抬头看刘陵,低声道:“更胜往昔,开了上元禁,每到上元夜,灯火辉煌,如同白昼。”   “可有妇人跳舞?”   “有,不过更多的是胡姬,如今,龟兹妇人多去汉地以舞蹈奏乐为生,每到夜晚,长安城歌舞不断,有人纵酒高歌,呼卢喝雉之声漏夜不绝,更有大秦猛士相互搏杀为戏,让人不忍睡去,唯恐辜负了好时光。”   “云氏还会在上元日煮糯米团子吗?”   “如今,不仅仅是云氏煮糯米团子,此风俗已经漫延关中,但凡是小康之家,定会在上元日吃一些加了糖霜的糯米团子,以为乐事。”   “他家里还挂红灯笼吗?”   “不挂了,挂灯山已经成了长门宫的惯例,每到上元夜,长门宫就要悬挂上万盏灯笼,一夜之间需要耗费灯油千斤,不过,灯山点亮之后,金黄色的长门宫就成了人间仙境。”   “令人神往啊,想当年,朕在云氏学艺之时,就最喜欢云氏的红色灯笼,一旦这些灯笼悬挂起来,整个云氏就成了火一样的红色世界。云氏那些丑陋的仆妇的老脸,也会被灯光打扮的漂亮了三分,那时候,经常看见云氏仆妇与人在黑暗处偷情,也不知是灯光的原因,还是春情涌动,总让人觉得日子就该这样过,才快意一些。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了八年时光,正是令人怀念啊。”   谢宁大着胆子用不解的目光看着刘陵,他是来接受人家甄别的,不是来跟刘陵一起回忆昔日的好时光的。   见刘陵似乎陷入了沉思之中,就只好耐着性子等候刘陵从梦幻中醒来。   “你父亲被腰斩了?”刘陵的声音突然响起,声音冷冽的如同大帐外边的冰雪。   谢宁连忙道:“家父被奸人所害!”   刘陵忽然笑了起来,指着谢宁道:“如果你父亲在我大匈奴做了跟他在大汉国同样的事情,他能接受的唯一处罚就是——五牛分尸!你以为在汉国犯了的错,在我大匈奴就不是罪过吗?”   谢宁谦卑的跪倒在刘陵面前道:“谢氏族人在田横岛上为一口吃食,用命相博,如今恐怕已经死伤殆尽了,只留下谢宁一人苟且偷生,求公主给谢氏一条活路。谢宁必定以命报答。”   或许是公主两字打动了刘陵,她的神色不再那么凌厉,轻轻抚摸着怀里的黑色狸猫道:“一句公主让朕似乎又回到了昔日的时光,谢宁,你真的很会说话。你的遭遇不假,朕没有理由不相信你有归顺大匈奴的诚意,既然如此,你想要什么样的职位呢?”   谢宁明显的松了一口气,抬头看着刘陵道:“谢大阏氏收留,谢宁不敢奢求,只求有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就成。”   刘陵笑道:“你没有想过复仇吗?”   谢宁惨笑一声道:“不敢想!家父临终前有言,要我活下去,莫要断了谢氏香火。”   刘陵轻叹一声道:“刘彻如今果然强大到让人不敢怨恨的地步了吗?谢宁,你认为我大匈奴可有击败汉国的可能?”   谢宁摇头道:“毫无可能!”   刘陵愣了一下,她没有想到谢宁会把这个问题回答的如此干脆利落。   “为何?昔日我大匈奴先王也曾在白登山逼迫刘氏先王丢盔弃甲,夺路而逃,难道今时今日就做不到吗?”   谢宁正色道:“做不到,如果说十年前匈奴还有与大汗国相争的本钱,经过十年生息之后,如今的大汉国,国力比昔日强盛了不止五倍。   此次皇帝派遣三路大军出征,几乎动用了大汗国能动用的所有兵力,可是,国内的百姓不以为苦,反而翘首期盼大军得胜归来。   大阏氏有所不知,此次出兵,动用的粮秣之巨,物资之多数不胜数。   一担军粮自关中运输到阳关,仅能剩下一斗,即便如此,汉国州郡存粮并未动用多少。   供应此次军费,粮秣地方,仅仅是上林苑一地而已。   也就是说,大阏氏此次只是在跟大汉国上林苑一地作战,并非大汉国全部。   即便大阏氏出奇兵,将这里的汉军全部绞杀,大匈奴恐怕也是强弩之末了,需要休养生息。   而大汉国即便是全军覆没了,再给刘彻三五年时间,他又会组织起同样数量的大军。   这对大汉国并非难事,请大阏氏明鉴。”   刘陵笑道:“说的还算中肯,看来你不是来害我大匈奴的。这些事情啊,我知道的比你还要详细。   论起国计民生,大匈奴确实不如汉国,草原上牛羊蕃息不易,牧人即便是顶风卧雪一年岁入,也无法与汉人相比。   我匈奴人在北方停留的时间越长,大匈奴与汉国的国力相比就更加的悬殊。   再加上汉国这些年人才辈出,此时此刻,大匈奴如果再不离开北方,恐怕会有灭族之忧。   谢宁,我知晓让你这个下驷与卫青,霍去病,云琅这等上驷对阵,你必然落得一个身死战败的下场。   不如用你这个下驷去对付西域的驽马,如此,你还有领军作战的信心吗?”   谢宁神色复杂的看着刘陵道:“大阏氏居然如此信任我?”   刘陵无声的笑了一下道:“你是不是奸细有那么重要吗?   你的父亲被刘彻腰斩了,你的族人被送到田横岛上了,妇人为了一口吃的可以为娼,男子为了一口吃的可以暴起杀人。   这些都是事实,都是已经发生,或者正在发生的事情,我不信你心中没有怨言?   你就算是立下功勋又能如何呢?   你跟刘彻之间的仇恨注定了不可能化解的开,此生你都不可能再被重用,你的儿子也不可能,谢氏想要重振家门,没有三五代人毫无可能。   跟我走吧,我已经厌倦了跟刘彻争斗的日子了,这样的日子看不到头,看不到结束的时候。   我们去域外,看看外边的世界,我不相信域外的那些国家,也会如同大汉国一般强大。   这个世界很大,只要我们肯走出去,总会闯出一条活路来的,谢宁,你留在云琅府上的家眷就放弃了吧。   朕会安排一场你被我杀死的游戏,瞒过汉人的耳目,以云琅此人迂腐的性情,定然不会慢待你的家人。   然后你就能跟着我去遥远的地方开创我们自己的世界,那时候我为君,你为王,岂不是乐事一件?”   谢宁的瞳孔在不断地缩小,直到此刻他终于明白了,他与云琅,刘陵这些人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在不久前,云琅的承诺让他心花怒放,没想到,仅仅过了一月不到,刘陵给出的承诺更加的让他无法拒绝。   不论是云琅,还是刘陵,这两人都没有说一句假话,谢宁相信,只要自己好好地当云琅的耳目,自己一定可以回到长安,甚至官复原职。   可是,刘陵也没有说一句假话,他即便是官复原职了,也不可能再受到重用了,皇帝的眼睛会永远盯着他,只要自己流露出一丝半毫的怨望,皇帝这一次绝对不会再留情,一定会再来一次斩草除根的举动。   如果自己死了,还是为国捐躯而死,家眷们才算是真正没了生死之忧。   自己的儿子,才会重新被大汉国接纳,有云琅在,他即便是不能显贵,富贵生活绝对是有保障的。   只是,自己真的可以蒙骗过云琅吗?   谢宁一时间汗出如浆,心乱如麻! 第一六二章 吾梦好杀人   霍去病冒着雪回来了。   云琅煮了满满一锅猪骨头来欢迎他。   不知怎么的,霍去病不喜欢吃牛羊肉,这一点跟大汉人有着很大的区别。   不喜欢吃牛羊肉,这可能跟他无数次上战场,吃了太多不考究的牛羊肉有关。   所以,满满一锅肥瘦相间,且附着在骨头上的猪肉就非常符合他的胃口。   霍去病不吃青菜,也不喜欢青菜,他身体里的维生素来源全部来自于水果跟茶叶。   如果把猪肉换成牛羊肉的话,他的饮食习惯无限接近匈奴人。   吃饭的时候,霍去病从来都不说话,所以,云琅跟隋越两人一人拿着一块猪骨头,陪着霍去病一起大嚼。   他们两人自然是吃不了多少的,每人也就吃了两块就停手了。   剩下的全部被霍去病一人给吃光了。   “他吃一顿顶三天。”   云琅见隋越似乎非常的惊讶,就随便解释了一句。   “舞阳侯当年在鸿门宴上,一口气吃了一条十几斤重且半生不熟的猪腿,被项羽称之为猛士。所以……”   “所以猛士就该是酒囊饭袋?”   霍去病擦擦油光光的嘴巴,一出口,就差点把隋越噎死!   “匈奴人就在阴山里,看样子准备在哪里过冬,我觉得刘陵可能也在山里。另外,谢宁进山了。”   霍去病说话就是这个样子,言简意赅,他总是喜欢用最少的话语说最多的事情。   谢宁的事情没什么好说的,问题是刘陵既然发现了霍去病为何会没有发生战事这才是两人关心的地方。   “大将军只有本部亲卫,刘陵坐拥数十万将士,为何不趁机攻击大将军呢?”   隋越觉得自己有理由把这事问清楚。   “没什么好奇怪的,我背后就是广袤的荒原,而我的部下都是一人双马,有些人甚至是一人三马,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来的是少量匈奴人,我就会当场击杀那些匈奴人。如果匈奴人倾巢出动的话,我自然会带着骑都尉离开,等他们的前锋军追的差不多了,且与后军失去了联系,我会回马击杀匈奴前锋。里外都是匈奴人吃亏,所以,人家不出来,我自然也不会傻到进攻他们。天上开始下雪了,我无法在野外多逗留,而匈奴人也需要背靠大山过冬,既然已经确认了匈奴人的营地,我当然会领军回归阳关大营。今年的战事,已经结束了。”   霍去病意外的解释的很清楚。   云琅当然知道这些话不是对他说的。   隋越连连点头,甚至取出笔墨将霍去病刚刚说的话完整的记录下来,准备呈递给皇帝。   得到了一个完美的解释,隋越见霍去病跟云琅两人都瞪着他,就很知趣的离开了。   云琅拍拍手,脸上捂着口罩的苏稚就带着四个同样捂着口罩的身穿麻衣端着木盘的羌妇走了进来。   霍去病拍拍额头道:“一定要检查吗?要不然你来给我检查!”   云琅点点头道:“这方面小稚的技艺比我高,自然是她来主持检查事宜。”   “我从未喝过生水!”   “我知道。”   “还要检查?”   “必须检查,这一次的检查很重要,用琼脂培养细菌,而后观察细菌的特性,这还是第一次。知道不,为了弄到琼脂,我专门派人去海边找了江蓠菜跟石花菜,经过浸泡,碱水洗涤,蒸煮,过滤十余道工序才弄到了不多的一点琼脂。就是为你准备的。”   霍去病不了解什么是琼脂,更不知晓什么东西才叫细菌,反正不可能是代表老婆的细君二字。   肉已经在案板上了,霍去病就很大度的脱掉衣裳,只穿着一件短裤趴在锦榻上。   “翻过来,不好意思个什么劲啊,又不是第一次!”   这句话也就是苏稚说,霍去病才不会暴怒,换一个人这样说,早就被他一脚踹死了。   即便是如此,他的喉头还是发出一阵阵类似老虎大王低声咆哮的响动。   苏稚毫不客气的捏开霍去病的嘴巴,用一根丝绵签子在他牙龈上捣鼓了良久,才把这跟丝绵签子小心的放进一个用温水浸泡着的白玉瓶子里。   一个羌妇立刻就端着盘子离开了,去培养细菌了,这项工作极其危险,所有的工作都是在地下完成的。   在霍去病忐忑不安中,苏稚接下来给霍去病摸了脉搏,听了心音,检查了皮肤,连脚底板都没有放过。   至于他内裤包裹的地方,则是两个羌妇认真完成检查工作的,这是霍去病最后的底线。   “看起来很健康,接下来就看细菌培养了,如果没有比对上,就说明去病很健康。”   苏稚冷冰冰的说完诊断结果,就带人离开了。   霍去病穿好衣裳,犹豫一下道:“你这么紧张,是不是有什么奇怪的说法?”   云琅点头道:“许莫负说你活不过二十三岁!”   霍去病咧嘴笑道:“耶耶今年二十六岁了。”   云琅默不作声。   霍去病有些尴尬的道:“难道说你也认为我早在三年前就该死掉了?”   云琅叹口气道:“这一点上,我跟许莫负有同样的看法。”   霍去病的眼珠子转了一圈,抓抓脑门道:“你的意思是说,我会被凉水呛死,还是会被凉水淹死?”   “许莫负认为你是遭受了天罚,我比较倾向你死于瘟疫。”   “也就是说,我其实是赚了三年?”   “应该是!”   “我以后只要喝了凉水就会死?”   “概率很大啊……”   “我既然已经躲过一次,以后会怎么样?”   云琅摇摇头道:“没人知道啊……我只知道你名扬千古,当然,那是你死后的事情。”   霍去病忽然笑了,拍着云琅的肩膀道:“既然你都不知道,那么,是不是预示着我以后有无数种可能?”   云琅点点头。   霍去病哈哈大笑道:“这才是耶耶要的运程!”   云琅也跟着笑了,世界变得完全不一样了,这都是自己的功劳,至于接下来该怎么走,自己正在努力的参与到变化之中。   或者说,自从他从半空中跌落下来之后,这个世界就发生了很多改变。   李敢贼眉鼠眼的趴在大门口往里看,刚才云琅,霍去病,隋越三人谈话的时候,他没有资格进来。苏稚戴着羌妇们进来的时候他不方便进来。   好不容易等隋越,苏稚都走了,他自然第一时间就跑过来。   霍去病见云琅看李敢的神情非常奇怪,就低声道:“他也有问题?”   云琅不怀好意的看着霍去病道:“你死之前的七个月,在一场狩猎活动中,你亲手用箭射死了李敢。”   “误伤?”   “不是,是你在谋杀他!从背后!”   霍去病朝李敢挥挥手,李敢就愉快的跑了过来,手上还端着另外一锅猪骨头。   刚才云琅跟霍去病都有心事,根本就没有放开吃喝,现在,心里的阴翳尽去,两人又开始有了胃口。   半锅猪骨头下肚之后,霍去病端起一碗酒跟李敢碰一下道:“对不住了。”   李敢大笑道:“我们是兄弟,有什么对得住,对不住的,即便是有我也不记得了。”   “好样的,都是好汉子,说开就好了,确实不值得说什么谁对不住谁的话。”   云琅也端起酒碗,跟霍去病,李敢豪迈的痛饮了三碗。   李敢放下酒碗,摸摸脑袋道:“看样子应该是去病对不住我,为何我不知道呢?要不你说清楚,我好继续原谅你?”   霍去病丢下酒碗道:“我做了一场噩梦,梦见我们在一起狩猎,我从背后射了你一箭,结果,你死了。”   李敢认真的点点头道:“有时候人会发癔症,会被梦魇住,你统兵作战多年,暴戾之气有时候难免会爆发出来,就把我当成敌人出手杀死。看来,我们以后一起狩猎的时候,我一定要待在你身边,不让你有法癔症的机会。”   云琅,霍去病齐齐的挑起大拇指,认为此言大善! 第一六三章 匈奴人早就不是麻烦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霍去病就成了四兄弟的领头羊。   云琅认为领头羊应该是他!   如果让四兄弟随着霍去病的脚步走,云琅不确定四兄弟可以活到自然老死。   所以,他想要话语权!   可惜,霍去病本身灿烂的就像是一轮朝阳,只要是个人就会认为霍去病才是四兄弟中的老大。   这样认为当然是不对的。   霍,曹,云,李四大家人口合起来足足有两万多人,云琅怎么可能会把领导权交给一个只会打仗,剩余的事情全靠情义来处理的霍去病呢?   杀光匈奴固然痛快,可是,杀光匈奴之后,他们四兄弟怎么办?   刘氏杀功臣的手段可谓花样百出,殷鉴不远,不论是韩信,亦或是被剁成肉酱的彭越,都在用事实告诉云琅,如果不能在自己利用价值消失之前找到一个可以保证四个家族平安的方法,不论是阿娇,还是长平都保不住他们。   要知道刘氏杀起功臣来,连理由都不用找。   去病在战场上是神,但是,在朝堂上,他的脑子就显得极为不够用,在这一方面,他连曹襄都不如。   云琅想在四兄弟中间拿到足够的话语权,就只好祭出自己先知先得的本事。   对自己的兄弟耍心眼,这让云琅极为痛苦,尤其是看到两个兄弟傻呵呵的喝酒,对他笃信不疑的时候,他的心就如同刀割一般。   只是一想到家里的两万多人,云琅的心就硬了好多,了不起度过灾难之后,再实话实说就是了。   匈奴人是云琅,霍去病,卫青这些人追逐的最后一只兔子,一旦这只兔子被他们咬死了,没肉吃的刘彻就会把他们下锅。   别看军队的指挥权在他们手上,然而,遍布军中的长史,司马,都尉,不会允许自己的主将把枪口对准皇帝的。   击败了匈奴,并且让大汉国国富民强的刘彻,对那些人来说就是神一般的存在。   如果动用火药来干掉刘彻……大汉国会在一瞬间回到战国时代。   这些天,云琅有过无数个弄死刘彻的念头,可惜,心中升起多少念头,就会被他掐死多少个念头。   死了刘彻……中华大地上刚刚出现的系统的政治体系,道德观念,就会完全倾塌,从此之后,世间再无礼法,再无秩序,只有一条真理在天空放光——那就是拳头大才是真理。   最重要的是,一旦让阿娇,长平,霍光,卫青,曹襄这些人知道是他杀了刘彻……那个局面该有多酸爽,云琅根本就不想去尝试!   坐在黑暗中,云琅气喘如牛,汗出如浆,他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了藐视皇权,没想到真正到了要行动的时候,想要下决心却如此的艰难。   阿娇很久以前就警告过云琅,每当云琅闹出乱子的时候,都是阿娇最开心的时候,因为只有总是遭到处罚,云琅的官职才不会继续升迁。   当云琅成了卫将军之后,阿娇就不再劝诫云琅了,因为木已成舟,积重难返了。   长平逼迫霍去病,曹襄,云琅三人上奏折支持刘据当太子,也是真正的在为他们三人着想。   只可惜,长平并不知道,刘据才是祸害这些人的罪魁祸首。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云琅不由自主的吟诵起曹操的名篇,想从这位贤哲的诗词作品中找到一条出路。   枯坐到天亮时分,云琅才沉沉的睡去,心中也有了计较。   云琅一觉睡到中午才起床。   拿起桌子上的酒坛子往嘴里灌一口就算是漱口了。   不管是不是中午,对于云琅来说都是新的一天。   刘彻今天非常的高兴,皇家的以为姑奶奶终于回来了,他亲自出城十里去迎接。   当打扮的如同妖怪一般的姑奶奶从銮驾中被另外一个白发老妪搀扶下来的时候,即便是刘彻,也恭恭敬敬的以大礼参拜。   “好高大的皇帝啊,跪着都快要跟我一样高了。”   一只皱皱巴巴的手按在刘彻戴着得冠冕上,如同少女一般顽皮。   刘彻不以为忤,反而探手牵住怀化公主的手笑道:“咱们刘氏的儿郎大多身材高大,侄孙更是比其他子弟更加高大一些,您看看这些皇族子弟,您还认识多少?”   怀化公主茫然四望,最终失望的摇摇头道:“我不认识他们呀!”   刘彻见怀化公主出来的匆忙,连大氅都没有披,就解下身上的黑狐裘披在怀化公主的身上,继续牵着她的手道:“不认识人,总该认识这灞桥柳吧?”   怀化公主来到柳树边上,抚摸着皴裂的柳树树皮,低下头轻轻地饮泣两声,然后紧紧的攥着刘彻的手道:“阿爷,阿娘可在?”   刘彻笑道:“都在,都在,就怕分别时日太久,你记不得他们的模样了。”   怀化公主抚摸一下自己雪白的头发擦一把眼泪道:“我也老了,阿爷,阿娘应该更加老了。”   刘彻咳嗽一声,宋乔就从贵妇群中走了出来,不着痕迹的从皇帝手中接过怀化公主的手,一只手按在脉门上,过了片刻对皇帝点点头。   刘彻长出了一口气,挥手道:“奏乐,恭迎怀化公主归汉!”   此时,跟随在刘彻身后的王公勋贵,文武百官,齐齐的弯腰拱手施礼,嘴里唱着恭迎怀化公主归汉的音调,恭迎这位为了大汉国付出了所有的女人。   刘彻命宋乔陪伴怀化公主上了銮驾,亲自坐上驭者的位置,挥动马鞭,在鼓乐声中为怀化赶车。   天地间就这一辆巨大的马车,由八匹雪白的骏马拖拽着,在人潮的簇拥下,缓缓进了长安城。   宽阔的街道两边,摆着无数的香案,每过一处香案,就有穿着皂色衣衫的长者,亲自将香案上最精美的食物摆在銮驾巨大的平台上。   仅仅走出半里地,銮驾已经被各色美食,美酒完全给包围了,或许是担心惊吓到这位生命将要走到尽头的公主,长安城里出来迎接公主的人虽然多,除过几声婴儿的啼哭,几乎听不到其余人声。   每个人都在看趴在銮驾窗户上看热闹的怀化公主。   一身黑衣的阿娇坐在阁楼上,俯视着眼前发生的一且,当怀化公主的白头从她眼前经过的时候,阿娇低低的叹息一声道:“以一国之力宠爱一人,希望能对得起你昔日的付出。”   大长秋低声道:“陛下经此一事,国运稳固,再无失去民心的忧虑了。”   阿娇苦笑道:“在经营大汉江山的事情上,陛下可以放得下身段,舍弃得了颜面,说得出最动人的假话。这大汉江山,就是他的命,他的血肉。”   大长秋道:“云琅预备施行最省力的驱虎吞狼之计,贵人可否想好要帮他了吗?”   阿娇摇摇头道:“这世间还有人不敢再取战功的人,你信吗?”   大长秋道:“自然是有的,大司马大将军坐拥封户六万,骠骑大将军坐拥四万封户,卫将军坐拥两万封户,仅仅这三人,便有封户十二万……已经远超开国侯,奴婢担心,陛下会用另外一种方式收回。”   阿娇道:“所以啊,云琅才要用驱虎吞狼之计,不与匈奴人做正面冲突,只是追赶,威逼,驱逐……大长秋啊,我们的好日子就要到头了,今后的每一天,我们都将过的非常艰难。”   大长秋沉默不语,刘氏是一群可以共患难,不能共享福的族群,对于这一点,大长秋再清楚不过了。 第一六四章 顾头不顾腚   老虎大王病恹恹的趴在平台上,偶尔抬起头朝四周看一下,没发现感兴趣的东西,就重新将脑袋趴在爪子上,慢慢的舔舐自己爪子上的短毛。   云音坐在老虎身边,抱着膝盖同样的百无聊赖。   另外一只半大的老虎则在院子不断地奔跑,翻滚,似乎有发泄不完的精力。   毛孩背着一捆绳子从院子里走过,云音很想叫住毛孩,问问父亲的消息,不知为何,又闭上了嘴巴。   红袖双手抱在胸前,不见裙摆飘动,人却很快来到云音的身边。   不等红袖说话,云音就告饶道:“我今天不想背书。”   红袖闻言轻叹一声道:“我今天也没有教你读书的心思,咦,你母亲呢?”   云音有气无力的道:“进城了。”   “去干什么?”   “去迎接那个远嫁归来的怀化公主去了,母亲说,那是我汉家妇人的骄傲。”   红袖闻言从袖子里取出一本精致的笔记本,打开木质的外皮,用炭笔在上面迅速的写了一些字。   云音怒道:“我母亲现在不能出门了吗?”   红袖悠悠的道:“总要记清楚的,咱们家现在要关起门来过日子,不能沾染是非。”   云音学着大人的模样叹口气道:“耶耶总是要出征,阿光也出征,只留下一个没用的张安世。”   话音未落,刚好从她们身边经过的张安世就一头撞在柱子上。   他揉着发红的额头咆哮道:“我怎么就没用了?”   云音鄙视的瞅了张安世一眼道:“有本事打跑金日磾才是本事。”   张安世靠着老虎坐了下来,瞅着被冰雪覆盖的荷塘低声道:“我不是没有试过,我真的打不过他。”   “不让他进门你也做不到吗?我看到他就烦!”   “不成,师傅临走前留下话了,不得阻碍金日磾继续求学,所以,我不能阻止他进家门。”   “小光在的时候金日磾就不怎么敢登门。”   张安世叹了口气,就把脑袋埋进老虎厚厚的颈毛中,觉得生无可恋,早知道这样,还不如跟着师傅远征算了。   照顾偌大的一家子人,比战场上跟匈奴人厮杀还要难。   长安城的宵禁自从大军走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开禁,大军明明都离开了长安附近的军兵,却比以往更多。   直属皇家的近卫们,似乎一夜之间就从地里冒出来了,很多没来历的人,突然之间就出现在长安城了,并且手握重权,云氏以前构筑的关系网,似乎在一夜之间就消失了。   那些熟悉的面孔,不是被派遣去外地做官,就是去了中尉府听差,负责支应大军粮秣,运气不好的那些人,则被关进廷尉大牢,等待最后的审判。   不仅仅是云氏,曹氏,霍氏也是如此,霍氏主持的铁器买卖被桑弘羊严令禁止了。   云氏钱庄里的冶金作坊,如今,连铜器都不许铸造,至于银器,金器必须在大司农官员的监视下进行。   曹氏的咸鱼买卖,也被禁止了,咸鱼上再也不能裹上厚厚的一层盐壳子售卖了。   至于钱庄,更是被皇帝强行借走了大笔的金银,如今,张安世不用再担心如何借贷给客户钱粮了,而是在为每日需要兑付的到期存银如何兑付发愁。   关中平原上轰轰烈烈的大开发场面,已经消失了,往日密密麻麻冒着黑烟的各色作坊,如今冒烟的没有几家,尤其是烧砖的砖窑,早就停产很长时间了。   想到这里,张安世就越发的怀念起师傅跟大师兄来。   云音见张安世悲伤地样子,也觉察到自己说的话似乎不合适,就柔声道:“对不住啊……”   张安世把脑袋从老虎的脖颈里抬起来,看着云音道:“别说这句话,师傅说过,当一个人对你说对不住的时候,他一般就准备继续的对不起你。”   云音碰了一鼻子的灰,就扭过身子不理睬张安世了。   红袖瞅着张安世道:“银钱头寸很紧张吗?”   张安世揉揉红鼻子道:“抽调了蜀中钱庄的六成存银,也不知道能支持多久。到了年底,还有更多的人要来钱庄提钱,现在大家伙都在尽力的隐瞒,钱庄缺钱这个消息。我现在,就害怕有心人把这个消息透漏出去,那样一来,会有更多的人前来提钱。如果钱庄提不出钱来,呵呵……师傅数年的心血就会付诸流水。”   红袖沉吟片刻道:“家里还有一些存金,估计在两万金左右,你可以全部拿去应急。”   张安世红着眼圈,重重的在大腿上拍了一巴掌道:“如果陛下不要一次性的抽调二十一万金,我们的资金是足够的,应付多大的危机都没有问题。库房里的金子其实就不是陛下的,也不是我们的,而是百姓们存进来的。他遇到难事我理解,慢慢抽调,保证钱庄的流水正常,这才是合适的法子,不能为了救急,就杀鸡取卵啊。”   红袖轻蹙峨眉,疑惑的道:“其余钱庄也是一样的下场?”   张安世苦笑道:“老熊快要抹脖子了,在桑弘羊家里大哭了一场,被人家的家将给丢出来了,至于韩氏,不说也罢,还想从我这里调运一些头寸……我如今的日子过的胆战心惊,唯恐那些在钱庄存了银钱的人上门挤兑,那样……就全完蛋了。”   “你今天上门就是为了这件事?”   张安世点点头道:“阿音刚才说我没用,我之所以没有反驳,就是因为,她说的是对的,我真的没用啊。”   红袖冷哼一声道:“抬起头来,我云氏还不至于被些许银钱就逼上绝路。跟我来,一起去见细君!”   张安世不知道红袖师娘的豪气是从哪里来的,不过,能有这么大的口气,应该是有解决办法的。   “如果家里有钱,我们也不能一口气拿出这么多,一旦被陛下知道了,他又会来抽调银钱的。这个时候,陛下才不会管钱庄的死活呢,他只想体体面面的完成这次北征,还是在不搜刮百姓的前提下完成北征。到时候陛下定会成圣明君主,我们则会成为侵吞万民钱财的硕鼠,下场比满门抄斩好不到那里去。钱庄的大掌柜申屠良,已经做好了被官府拿去当替罪羊砍头的准备了。”   红袖喝道:“放稳心神,不就是一点钱吗?难不住我们!”   张安世连连摇头道:“不仅仅是一点钱的事情,还要防备陛下抢劫。”   红袖冷笑道:“他不敢抢的!”   “长门宫的钱?”   张安世似乎有些开窍了,不过,他马上哇哇叫道:“长门宫的钱也被陛下席卷一空。”   红袖不理睬张安世,匆匆的在前边走,张安世只好快步跟上,他觉得这件事处理起来非常的麻烦。   皇帝已经决定牺牲钱庄来成就他的伟业了,不可能再放口子,任由钱庄继续存活了。   宋乔端着一个精致的茶碗盯着云哲抄写文章。   这孩子心性不定,屁股上像是长了钉子,一刻都不会安稳,不像他的弟弟云动,只要丢进摇篮里,就叼着一个软木奶嘴,安稳的很,这孩子能抱着自己的脚丫子玩一个下午。   云哲的字已经写得有模有样了,见母亲过来查看,心头一慌,一大团墨汁就滴在雪白的纸上。   “慌什么,要学你耶耶,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才是做学问的模样。”   宋乔刚刚训斥了儿子一句,就听见云乐那边又开始嚎哭了,就丢下茶碗,给这个皮丫头换了干净的尿布,抱在怀里轻轻地拍着,这才平息了一场哭闹。   红袖跟张安世进门的时候,张安世脚下绊了一下,差点摔倒,宋乔就皱起眉头道:“你小师弟没半点稳当的性子,你也没有吗?” 第一六五章 柿子就该捡软的捏   宋乔听张安世介绍完毕钱庄危机之后,她只是微微一笑,对张安世道:“定下你的心去做事,一旦发生了你预料到的问题,派人快马告知我就好了。”   张安世看看继续监督小师弟写字的宋乔,再看看抱着云乐站在窗前看雪景的红袖。   不知怎么的,一口气从他的胸中缓缓吐出,再也不复方才的惶急心态。   来到摇篮边上,抓着云动的脚丫子跟小小师弟玩耍。   长安内廷之中,桑弘羊狠狠地伸了一个懒腰,透过气孔瞅着屋檐上垂下来的冰柱,冷冷的笑了一声。   干脆一把推开窗户,院子里的雪景就映满眼帘。   这些年桑弘羊最失败的地方就是没有研究透什么才是钱庄,这让云氏以及那些先知先觉的子钱家们赚得盆满钵满。   等他用了三年时间彻底弄清楚钱庄的运转规律之后就认为,钱庄这东西只应该是公器,也只能是公器。   在大汉国国力普遍贫弱的时候,钱庄的作用并不显眼。   等大汉国的城市经过近百年的发展之后,钱庄调节市场的作用就完全展现出来了。   从钱币铸造,发行到流通,这中间有太多的利益可以攫取。   尤其是云氏,自己铸造钱币,而后发行钱币,最后还回收钱币,每每想到一旦云氏存心不良会引发什么样的后果的时候,桑弘羊就彻夜难眠。   这一次,桑弘羊借用皇帝北征的名义,从各大钱庄中抽调了大量的银钱,几乎是在一夜间将皇帝在钱庄中所占有的份额银钱,以及权力,一次性的从钱庄中剥离出来。   留下一个个空壳子钱庄,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皇家的份额,一次抽空之后,因为此事,造成的民间动荡,自然就与皇家一分干系都没有了。   如果这些钱庄不能兑付百姓预存的银钱,或者兑付不了两地的飞票,他正好那这些子钱家们开刀,无论是抄家还是变卖家产,都能补偿一下那些受损的百姓。   而后,再用皇家做担保,开一家新的钱庄,将旧有的钱庄一网打尽。   韩氏,熊氏等子钱家已经破产在即,唯有云氏还有断尾求生的可能。   想到这里桑弘羊心中就有些失落,早在两年前,云氏的弟子张安世就已经从钱庄中抽身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叫做申屠良的破落户,虽然人人都知道云氏钱庄是属于永安侯云琅的产业,自从云氏钱庄变成了富贵钱庄之后,就跟云氏没有半分关系了,至少在律法角度来看,真是一分关系都没有。   在大汉朝堂之上,桑弘羊最想抄家的对象就是云氏!   他相信,只要抄了云琅的家,朝廷的收获一定会大的难以想象。   这个梦想桑弘羊很久以前就有了,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他产生了这种邪恶的念头,总之,如果此生不能抄一次云氏,桑弘羊就觉得自己此生不太圆满。   这种情绪远比他当年抄孔仅跟东郭咸阳这些人的家的时候强烈的太多了。   或许是出于嫉妒,或许是看不惯云氏那些人的生活状态,总之,他很想在云琅的卧室里睡一觉。   想到这里,桑弘羊微微叹了口气,云氏如今还碰不得……也不敢碰。   他计算过自己的力量,发现,如果跟云氏硬碰硬的话,受伤死亡的很可能是自己。   云氏起家的时间太短,蹿升的太快,烈火烹油一般的红火,这些都是桑弘羊眼看着发生的。   不过,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一般的人家,桑弘羊也见过几家,现在,那几家早就不见了。   他觉得自己能等到抄云氏家产的那一天……   一个主簿抱着账簿匆匆的来到桑弘羊的房间,躬身道:“大夫,各个钱庄账簿已经清点完毕。”   桑弘羊关上门窗低声道:“他们还有回天之力吗?”   主簿冷笑道:“六十万金被抽掉,少了足足八成银钱支撑,他们如果还有回天之力,下官宁愿挖出自己的双眼。”   桑弘羊点点头道:“我只问云氏钱庄!”   主簿闻言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然后看着桑弘羊道:“下官只知道富贵钱庄,不只有云氏钱庄!”   桑弘羊捋着颌下的短须道:“有差别吗?”   主簿立刻道:“有差别,昔日的云氏钱庄,大掌柜是云氏的弟子张安世,如今的富贵钱庄,大掌柜是一个叫做申屠良的人。这中间可是千差万别啊。”   桑弘羊冷笑道:“你在害怕?”   主簿道:“下官以为大夫您也应该害怕一下的。”   桑弘羊沉默片刻,点点头道:“确实如此,谢过主簿提醒,我有些自大了。”   主簿靠近桑弘羊一步,在他耳边轻声道:“如果大夫把钱庄没有存银,库房空空如也的消息传播出去……您与永安侯,冠军侯,平阳侯之间立刻就成了死敌,望大夫三思。”   桑弘羊闻言,即便是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也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   主父偃的下场已经严重的告诫了内廷的这些人,并不会因为他们内廷的身份,就能杜绝所有的伤害。   沉思了片刻,桑弘羊抬起头对主簿道:“传出去吧,我们是在为陛下办事。”   主簿为难的道:“陛下不会承担恶名的。”   桑弘羊苦笑道:“自然是我们承担!也只能是我们承担,去做吧。”   主簿噗通一声跪倒在桑弘羊脚下道:“下官最近恶疾发作,实在是不能继续服侍大夫,还请大夫允许下官辞官养病。”   桑弘羊的脸上浮出一丝笑意,微微的点点头道:“既然如此,本官准允了,回到家中好生养病,莫要多嘴多舌。”   主簿如蒙大赦,连连叩头道:“下官一定守口如瓶,就当自己是一个哑巴,断然不会泄露半个字。”   桑弘羊满意的点点头道:“那就去收拾,收拾东西,早日离开内廷,避开这些麻烦事也好。”   主簿再三谢过之后,就小心的将账簿放在桌案上,自己快步离开了桑弘羊的公廨。   “杀了他,立刻!死因——暴毙!”   桑弘羊对站立在墙角的卫士挥挥手,就烦躁的关上了窗户。   把身体依偎进云氏特制的椅子里,桑弘羊捋着椅子扶手上柔软的皮张,自言自语的道:“钱主簿啊,你在内廷任职的时间也不短了,人也是一个聪明人,怎么就能提出这么过份的要求呢?只希望你莫要怪我,这是你自寻死路啊!”   说完话,桑弘羊就闭上眼睛,把衣裳裹紧,准备靠在椅子里假寐片刻,昨夜一夜没睡,到了现在,也疲乏的紧。   钱主簿的恐惧是有道理的,只是他桑弘羊避无可避,既然是已经制定好的策略,就一定要执行。   至于得罪什么人了,实在不是他跟控制的事情。   过了不长时间,公廨外边就传来钱主簿失足落水的消息,桑弘羊见卫士又若无其事的站在墙角,似乎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就重新闭上了眼睛。   东边宫墙外边又传来丝竹声,中间混杂着歌姬袅娜的歌声,桑弘羊凝神听了一会,发现歌姬唱的正是《楚辞》中《卜居》一篇。   “世溷浊而不清:蝉翼为重,千钧为轻;黄钟毁弃,瓦釜雷鸣;谗人高张,贤士无名。吁嗟默默兮,谁知吾之廉贞!”   听了良久,桑弘羊发现歌姬只是翻来覆去的唱这一段,遂无声的笑了一下。   陛下如今长居犬台宫,哪里能听到太子的这番话,即便是听见了,也只会动怒。   只要陛下还没有发疯,就不会让太子带着大汉的军队北征,将士们跟着太子这样的统帅,半只脚就算是踏进了鬼门关。   真是一个不知深浅的家伙。   桑弘羊坐直了身子,准备继续看账簿的时候,伸向账簿的手停在了半空中。   一个很好的计划,就在电光火石之间就已经形成了。   脸上露出真诚的笑意,就取过账簿,认真的核查起来,此事,不允许出半点纰漏。 第一六六章 刘彻的奶妈情结   “幽深的皇宫中有很多不可思议的存在。   其中以郭舍人跟他的母亲最为神奇。   他们之所以神奇,还得从阿彘小时候说起。   阿彘小的时候很是能吃,据说一日需要哺乳十余次,再加上皇宫中的惯例,阿彘也有许多的乳母。   这些乳母年纪轻轻,放下自己的孩子,来奶小皇子,从人道上来讲,的确是非常不简单,不容易。要知道,那时候的孩子没有母乳可是很容易早夭的。   在所有奶妈中,有一个是最受阿彘喜爱的,等到阿彘坐上宝座后,他就封这位奶妈为‘奶子母’。   成年之后的阿彘依旧对自己的乳母非常依恋,为了能够母子团圆,一月进宫面圣两次。   每次进宫,两人总是有着说不尽的话,等到乳母离开皇宫时,阿彘就派自己贴身近臣赐五十匹上好的丝帛,另外加上大批珍馐美味。   乳娘自然是欢天喜地地接受,老天总是有眼的,付出总是有回报的,奶大了皇帝总是有功的。   随着时间流转,有一天,乳娘在进宫的时候就上书皇帝,说某某地有公田荒芜。   阿彘就会问;你是不是想要那块地?   乳娘说:想!   于是,这块地就被赐给了这位乳娘,也就是郭舍人的母亲……   人的贪欲是无穷的。   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到了后来。阿彘甚至允许乳母的马车走在大路中间,即便是遇到九卿也不用退避。   于是乳母就更加的骄横,最后连抢劫路人衣衫这样的事情也干出来了。   就惹起了众怒。   有御史弹劾乳母骄横跋扈,损害了陛下的清明,希望陛下能够将乳娘惩处一下,免得继续为祸长安。   阿彘开始答应了,准备训斥一下乳母,于是,就诏乳母进宫……   谁知道乳母刚刚走到大殿门口,偷偷看了一眼阿彘,郭舍人疾言骂之曰:咄!   老女子!   何不疾行!   陛下已壮矣,宁尚须汝乳而活邪?   尚何还顾?   一语说出,阿彘心中悲凉不已,就下令准许郭舍人与母亲常驻建良宫,而那位谏言阿彘驱赶惩罚乳母与郭舍人的御史,却被贬官流放了。”   阿娇不疾不徐的讲了一个故事,而听故事的张安世愤怒的眉毛都要竖起来了。   “就是这个郭舍人,在太子饮宴之地,醉酒后告知众宾客,如今的大汉钱庄,富贵钱庄不过是一个空壳子,凡是家中有银钱存放在钱庄里的人家,要尽快去支取,否则,就会血本无归!”   阿娇喝了一口茶水,瞅着窗外被白雪映照的明晃晃的天空悠悠的道:“我入宫为后,郭舍人母子收敛不少,以优伶身份混迹未央宫。有几次,我想要惩治这对母子,都被阿彘给挡住了,这一次,他居然敢掺杂进军国大事里面,看来,是在自寻死路。”   张安世朝阿娇深深一礼道:“今日已经有人前来钱庄打探,不出明日,挤兑潮必然出现,学生这就去处置。”   阿娇叹息一声道:“陛下一边要支应国朝大军北征,还要体恤民力,这难过的档口,只好拿钱庄来挡灾了。安世啊,既然这是陛下的意思,你就顺其自然好了,救了反而不美。那个申屠良不就是你师傅给你找的替死鬼吗?你前途远大,就莫要在陛下心中留下一个与他做对的印象了,至于,弄垮钱庄会不会引起大麻烦,你就不要管了,这天下是陛下的,他想折腾,谁都拦不住。”   张安世起身道:“贵人有所不知,钱唯有流动起来,才叫做钱,不能流动,那就是一堆废物。   钱庄无钱兑付,造成的结果是非常可怕的,市场上陡然少了六十万金,就会造成钱贵货贱的局面,如果陛下在这时后放出大量的银钱,以低价购买货物,等六十万金全部消耗完毕,银钱与货物的价值重新等值,就等于陛下整整搜刮了天下百姓的六十万金的财富。   这会让很多农夫,工匠,矿山,作坊,遭受重创,其中以丝绸业为例,蚕农,桑农,缫丝煮茧,丝绸作坊,染织作坊,丝绸店铺,全部受损。   六十万金,几乎是大汉国一年赋税的收入,陛下这样做,看似没有伤害百姓,实际上,这样做等于又对百姓收了一次赋税。   越是商业繁盛之地,遭遇的打击就越大,其中,以我富贵城受创最重。   贵人啊,我就想不通啊,我们其实已经准备慢慢的将钱庄交付国家了,已经准备慢慢从中抽身,比如我,已经准备等钱庄成为官营之后,就立刻进入司农寺为官。   用钱庄这个利器来调节大汉国的岁入,以及钱币的平衡,然而,陛下却用我等对国朝的信赖,做下这等杀鸡取卵之事。   这到底是为何啊?   钱庄之所以能成立,完全是因为信用,信用这东西看起来是虚无缥缈的,他却是实实在在存在的。   而信用只能立,不能破,一旦信用破产,以后再想建立钱庄,就完全不可能了。   有此次钱庄的灾难在前,以后,谁还敢把自己手里的钱送进钱庄?   学生敢断言,即便是陛下出面,也无法再树立钱庄的信用,而陛下好不容易积攒的民心,也会损失殆尽。   贵人,您能告诉我这是为何啊?”   张安世几乎怒发冲冠,咆哮着说出这一段话之后,就软软的坐在地上,幽幽的道:“我真的很想知道,这件事到底是谁从中主导的。”   阿娇轻笑一声道:“心疼钱?”   张安世迷惘的摇摇头道:“西北理工门下最不看重的就是钱,不用我师傅出马,就我们师兄弟几人,只要给我们几年时间,重新弄回二十一万金,不是什么难事。我只是心痛师傅这几年投注在钱庄上的心血,算是付诸东流了。”   阿娇笑的前仰后合,从果盘里拿起一块果脯丢在张安世的脑袋上,然后擦拭着笑出来的眼泪笑骂道:“你师傅就是一只万年老鬼,如果他真正倾注过心血的东西如此容易被人破坏掉,陛下也不至于在身上吃足苦头。好好看着吧,钱庄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商贾的买卖一定会继续进行。蚕农煮茧缫出来的桑蚕丝有人收购,丝绸作坊制作出来的丝绸也有人买,不会出现你说的那种天下纷纷的场面。可恶的小子,居然来我跟前讹诈,真真是气死我了,大长秋——把这个混账东西丢出长门宫!”   阿娇话音未落,大长秋就鬼一般的出现在张安世的背后,单手捉住张安世的后脖颈,就这样提着缩头缩脑的张安世离开长门宫大殿。   来到门口就顺手丢了出去,不等张安世坐起来,又有两个身穿金甲的粗壮武士架着他的双臂,凌空将他提起,一路走向长门宫大门……   张安世被丢出去了,阿娇脸上的笑容就慢慢的消失了,打开桌子上的一个镶嵌了碎玉的漆盒,从里面拿出一张花花绿绿的纸张,仔细看了一眼,就抖抖这张纸,对回来的大长秋道:“你确定这东西有人购买?”   大长秋从袖子里取出一沓同样漂亮的纸张道:“老奴买了一百万云钱的。”   阿娇的笑容再次浮上面颊,俏皮的用红红的指甲弹弹道:“我买了九千万云钱的。”   大长秋嘿嘿笑道:“云氏仆妇也是大户,人家购买了足足两千万云钱。听说这样的信用凭证已经发卖光了,还特意去钱庄门口等着,准备兑换那些储户手里的散碎存单。然后再用存单去钱庄兑换货物凭证。”   “这么说,钱庄里面现在现钱全是铜钱?”   “也不多了,勉强能支应日常交易,剩下的钱,全部在商户跟作坊手里……”   阿娇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对大长秋挤挤眼睛道:“天下的货物大部分都有了买主,不知陛下的六十万金能购买到多少东西呢?” 第一六七章 什么都没有发生   被丢出长门宫的张安世从地上爬起来之后,就遗憾的离开了。   阿娇手里足足有价值九千万云钱的货物凭证……等到明年秋日收割的时候,她又能用货物装满长门宫空空如也的仓库了。   她用两千万云钱加上自己的信用,从钱庄收割了大量将要到付的大额存单。   这些存单的主人不是大富之家,就是大商贾,很多人之所以将银钱存进富贵钱庄,大汉钱庄,目的就是为了生利息。   所以,只要这些人不去挤兑,钱庄剩余的银钱,足够支应那些需要银钱周转的商户以及平民所需。   抵押物,就是长门宫周边废弃多年无用的土地!   上林苑中,最宜居的土地就是长门宫以及富贵城周边,现如今,这两地已经有了合拢的迹象,而中间位置,便是长门宫,云氏庄园,霍氏庄园,曹氏庄园,李氏庄园。   以前的时候,长门宫何曾缺少过钱粮,所以,喜欢安静的阿娇从来就没有把长门宫以北的地方做过任何开发。   她喜欢那一边荒草萋萋的模样,这让她可以不忘记长门宫当年冷僻的光景。   而这片荒地——东西从渭河边到骊山,南北足足有十里!   富贵城的土地是不用想了。   如今,城里挤满了大汉国的有钱人,堪称寸土寸金。   所以唯一能容纳这些人的地方就是长门宫边上的那块荒地。   当那些富贵人家以及大商贾在听说,钱庄把他们即将到付的存单全部交给了长门宫,而长门宫的抵押物居然是那块土地的时候,他们就从心底里希望,阿娇还不上那些钱……   阿娇告诉那些人,这些钱她准备再用一年,年息两分,到时候如果还不上,就把那块荒地分块给他们抵账。   长门宫往年从来都只有给大家散财的时候,那里有过借钱的时候,这一次如果不是为了支应陛下北征,阿娇贵人掏空了长门宫,否则,何至于拿他们的那点钱财。   而北征……匈奴人都已经从北海老巢逃跑了,司马大将军,大行令李息他们正在荒漠上追赶匈奴人,骠骑大将军,卫将军正在敦煌堵截呢,胜局已定,哪里会有什么战败的风险。   所以……那些不急着用钱的人,都喜欢把存单交到阿娇手上,衷心希望阿娇贵人钱再少一些,没有还钱的希望……那样的话,他们就能在长门宫以北安之家业。   这一切自然建立在阿娇是个说话算话的人,而阿娇这个人从出生那一天起,就没有说话不算话的时候。   金碧辉煌的长门宫上被阿娇涂上了一层厚厚的金粉——纯金粉!   这是皇帝答应给她建造金屋,而后来没有建造的后果。   “等皇帝穷的没有银钱使用的时候,就能刮长门宫上的金粉支应……”   这是大汉国中最隽永的情话,也是奠定阿娇虽然只是一介废后,却可以让世人歌颂的主因。   “做官当做执金吾,娶妻当娶陈阿娇。”   这是全大汉国百姓最殷切的希望……   当然,阿娇自然没有把自己喜欢的荒地让那些没名堂的人在上面修建宅子,这样做会影响她的心境,她需要那片荒地来证明自己不堪的过去,人不能忘本!   至于那些人的钱,阿娇当然不会赖掉,虽然她有赖掉的本事,却不会这样做。   钱庄里,不但有大量的存单,还有更多的借据……   因为本金被抽调一空的原因,子钱家韩氏,熊氏,钱氏,云氏,就只能咬着牙认亏。   钱庄抹掉借贷方的利息,希望他们提前还钱,却没有多少商家愿意,他们坚持还钱就要等到日子才还,有些人甚至暗暗高兴,一旦钱庄倒闭了,他们说不定就不用还钱了。   结果,阿娇用到付的存单,买下了钱庄的借据!   所以,阿娇就成了大地主,大盐商,大丝绸商,大皮货商,以及她需要储存的所有货物生产者的债主。   等借据到期的日子,他们就会发现,阿娇很霸道,自己没法子用银钱来还贷,只能用生产的货物抵账……   两头吃下来,阿娇让自己庞大的女子账房先生群计算过,中间有四成利!   整个交易结束的时候,大家都没有见到多少钱,而货物的流转却不受影响。   中间吃亏的是钱庄!   而钱庄因为大股东跑了,资本缩水乃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刘彻拿走的六十万金,本身就是钱庄留存下来应付这种挤兑状况的一种保证。   现在,这种保证变成了各种单据,钱庄的运行并不受影响,那些数量庞大的子钱家也不会家破人亡。   最重要的是,钱庄终于变成他们自己的了,可以自己说了算!   不再是皇帝豢养的一群狗。   这是他们只敢在梦里幻想一下的场面……   如果皇帝这时候再用金子去市场上购买货物,他一定会惊奇的发现——货物很贵,且购买不易。   他失去了六十万金带来的庞大利息收入,毕竟,在桑弘羊抽回那些本金的时候,是没有考虑利息的,也就是说,放贷出去的钱,全部都是子钱家自己的钱,子钱家们平白多出了很多利息。   这些利息没人敢拿,除过被刘彻亏欠了大量钱财的阿娇!   在用更多的钱财收购到比往年更少的货物之后,刘彻有一天可能会惊奇的发现——阿娇变得更加富有了。   十二月初五日!   这是一个普通的钱庄开门的日子。   桑弘羊早早就来到了钱庄云集的富贵城。   在富贵城金水街对面的一座茶楼上,他特意找了一个临窗的包间。   只要打开窗户,就能看到对面数之不尽的金碧辉煌的钱庄。   如他所料,今日的金水街上人头涌涌,大部分人都挤在钱庄门前,等待钱庄日出开门。   钱主簿不慎落水死了,这让桑弘羊多少有些孤独。   如果跟随了他十年之久的钱主簿不死,这时候一定会乖巧的询问他:大夫今日容光焕发,可有喜事临门?   这时候桑弘羊一定会咳嗽一声,摆摆手道:无他,昨夜睡得安稳罢了。   钱主簿自然不会相信,一定会郑重的向他贺喜,而他只会笑而不答。   这是一种雅趣!一般人无法品味其中的滋味。   把钱庄没钱的消息传递给大嘴巴郭舍人的人,正是钱主簿,再被桑弘羊追究之后,就投水自杀了。   所以,钱主簿不能复活。   桑弘羊早在两日前就已经把这个惊天噩耗告知了关系最好的子钱家韩氏,韩式的主人,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就昏厥过去了。   在表示过歉意之后,桑弘羊就离开了,这是一场泄密事故,官府已经有人用命做出了赔偿。   不论子钱家心中有多么的愤怒,也不能再说官府的不是。   太阳从东方缓缓升起,阳光从富贵城高大的屋顶上,逐渐洒落在街道上的时候,街上的人群开始蠢蠢欲动了。   穿着精干,漂亮的束身绸衣的钱庄活计从侧门出来,先习惯性的朝等候在门外的人笑容可掬的拱拱手,道一声辛苦。   然后就打开了钱庄宽阔的大门。   等候在门外的人群,轰的一声,就闯进了钱庄的大门。   桑弘羊微微一笑,用茶碗的盖子轻轻刮一下茶水上的浮沫,喝了一口金黄的茶水,自言自语道:“以前,是这些硕鼠在吸我大汉百姓的血,今日,终于轮到大汉百姓吸这些硕鼠的血了。”   日上三竿的时候,桑弘羊喝的茶水早就淡而无味了,此时此刻,即便是桑弘羊也开始佩服对面的那些钱庄伙计了。   面对汹涌的人潮,他们依旧井然有序的安顿着门外等候的客人。   大冷的天里,总有一碗热茶供应,不论客人显得多么的焦急,他们依旧温言劝说每一个客人,钱庄不会让任何一人的钱没了着落。   事实上也是如此,桑弘羊亲眼看到,很多客人进门之后不久,就背着鼓鼓囊囊的钱袋子出来了。   这说明,钱庄还在垂死挣扎。   可是,还有很多客人进门之后,并没有带钱出来,而是潇洒的背着手瞅瞅拥挤的人群,发出一声奇怪的笑声,而后就离开了。   开始的时候,背钱出来的人很多,后来,就逐渐在减少,再后来,越来越少……   人群的情绪似乎也在逐渐平息,到了傍晚时分,钱庄门前就不再拥挤了,与往日别无二致。   太阳的光芒离开富贵城城墙的时候,劳累了一天的活计,捶着腰,关上了大门,然后又从侧门出来,将两只巨大的灯笼挂在钱庄大门前,就等着天黑时分点亮他。   桑弘羊的肚子骨碌碌的叫,他喝了一天的茶水,粒米未进……这里没有出现他期望的场面。   仅仅是一个繁忙的钱庄日常罢了。 第一六八章 笑看风云   钱庄大门关上了,桑弘羊也就走了,他急需细作们统计回来的文书作为依据来衡量钱庄剩余的潜力。   他不知道的是,在钱庄的后院里,一群群的妇人正在七八个偌大的暖房里打麻将。   老熊在门外脱掉厚厚的熊皮大氅,换上一副最谄媚的笑脸,走进了左手第一间暖房。   刘婆靠在锦榻上打盹,见老熊进来了,就懒懒的道:“收到的存单够不够我把带来的钱全部花掉?”   老熊站在锦榻边上,笑眯眯的道:“可能不如您的意,今日只能满足您四成的需求。不过,您要的王婆胭脂水粉作坊的借贷单子,钱庄已经给您准备好了,您只要拿到这些单子,就是王婆胭脂水粉铺子的第二大东家。如果,刘婆婆还需要钱庄帮忙弄到更多的份额,我们这就去做。”   刘婆叹口气道:“我家夫人心善,就便宜了你们这些杀才,明明自己家的钱庄也需要金银进入,偏偏让我们来你这里送钱,家里的活计都给耽误了。明天我们就不来了,一天天的正事不干,整天的打麻将,人都给带坏了。”   老熊连忙告饶道:“好我的刘婆婆唉,这几天正是钱庄生死两难的时候,您就发发善心,可不敢离开钱庄啊,您不在这里,我老熊的心肝就噗通噗通的跳,没一刻安宁的时候。”   两人正说话呢,一个脸上有刀疤的妇人丢下麻将气冲冲的走了过来,抓住瘦弱的老熊吼道:“我要的炭窑你到现在都没有找到是吧?再找不到,我就去找韩氏,钱氏,我就不信了,这时候拿着现钱会找不到我要的东西。”   刘婆见这个从山里出来的妇人没个样子,就皱眉道:“汪氏,腰里才有几个钱,就忘了自己当年讨饭的时候了吧?你弄不弄得到炭窑是小事,要是坏了少君的大计,你信不信我能把你再丢到秦岭里面跟野猴子配对?”   汪氏平日里仗着人高马大在仆妇群里颇有些霸道,只是面对刘婆,她还是缺少应对的底气,见刘婆开口骂人了,就悻悻的松开瘦弱的老熊,回到麻将桌上,将被人刚刚码好的牌推倒,叫嚷着要重来。   如果是自家的仆妇这样对待老熊这个楚王孙,一定没可能活过今晚的。   云氏的仆妇……那就算了,因为好些云氏的仆妇,可以经常见到阿娇,长平,卫皇后这些人……   与其说是云氏把自家的仆妇惯得没样子了,不如说是阿娇,长平,卫皇后这些人在给她们撑腰。   男人强势见的多了,妇人强势,很难得,尤其是大规模的强势就更加的难得。   阿娇,长平,卫皇后这些女人乐见其成。   这个汪氏,就因为在阿娇贵人来云氏菜园为皇帝寻找新鲜蔬菜的时候,听她讲了自己在山里跟一头野狼恶斗的事情,从而获得了阿娇的赞赏,从此就不知道天高地厚了。   除过云氏的主人家她不敢惹,几乎用自己壮硕的身体打遍云氏后宅无敌手,自从家里来了两个不喜欢说话,只喜欢动手的靠山妇后,才稍微收敛了一些。   屋子里乱糟糟的,刘婆就跟老熊去了另外的暖房细谈,这里的妇人自然有钱庄的掌柜们负责应对。   “钱庄能撑下去吗?”刘婆终归叹了口气问老熊。   老熊把牙齿咬得咯吱吱作响,半晌才道:“支撑过十天,钱庄将运转自如。”   刘婆看看咬牙切齿的老熊轻声道:“别想着报复……”   老熊重重的在胸口擂了两拳道:“我知晓!陛下如同飞龙在天,不论你跪在地上给他上供,还是举着拳头向他喝骂,在飞龙眼中,没有差别。对飞龙而言,上供的东西是他的,你抱在怀里的东西还是他的,它只要需要,就会自己来拿,没空理睬你的心思。更何况,这一次陛下只是拿走了自己的那一份,没有要我们的东西,已经是莫大的仁慈。”   刘婆点点头,都是聪明人,楚王孙老熊说的非常贴切。   如今的刘彻,才是自古以来权力最大的皇帝。   他的将士们所向无敌,他的百姓们对他顶礼膜拜,他的臣子们对他忠心耿耿。   这样的皇帝与神坛上的神祇,没有多大区别。   “此次事件,是朝廷六十万大军在外征战,需要海量的粮秣,物资供应,造成国内物资紧缺,陛下要维持国内的稳定,又要维持大军补给,两方不能均衡才出现的事情。   我相信,陛下只是需要物资,而不是需要金子,我们钱庄虽然也在努力的帮助陛下获取物资,可是,速度太慢,这才造成一些谗臣有机可乘,向陛下谏言,牺牲钱庄来完成北征大业,这样也能保证国内百姓的负担不重。   北征对于陛下来说,是万世大计,只要能完成对匈奴的最后一击,国朝放眼四海,在无敌手,国泰民安也就成了自然之事。   在这样的诱惑下,牺牲掉在他看来无关轻重的钱庄,在陛下眼中根本就不算什么事情。   却不知道,这种杀鸡取卵的行为,将直接影响到国朝十年的岁入。   这种事情,某人已经干了不止一次,请刘婆婆回去之后务必向少君说清楚。   我们面对的并非是陛下,而是某些谗臣!”   刘婆重重的点点头,表示一定会把这些话带给自家少君,见掌柜们已经跟仆妇们交割完毕了存单,借据,就吆喝一声,分别坐上自家的马车,扬长而去。   连捷坐在高大的椅子上,短小的双腿悬空,不时地踢腾一下,身为云氏的家臣,他是有资格直接跟少君对话的。   “家主曾经说过,子钱家的话不能信,一个字都不能信,一旦子钱家们开始说实话了,那一定是到了穷途末路的时候。楚王孙说的某位谗臣,不外乎桑弘羊而已。一个连谗臣名字都不敢说出来的人,他的话能有几分可信呢?所以,臣下以为,我们就当他是在胡言乱语就好了。如今家主不在,小光也不在,如果凭借一群妇孺也能攻击桑弘羊这样的重臣,等家主归来,再出手的就该是陛下了。我云氏需要忍气吞声,逆来顺受,至于,事情的后果自然与我云氏无关,这一次,云氏已经算是元气大伤,应该让陛下觉得已经达到了削弱云氏的目的。”   连捷的话是说给宋乔的,他的脸却对着云哲,云琅不在,家里最尊贵的主人是云哲而非宋乔。   云哲百无聊赖的右手揉捏左手,眼见老虎的尾巴就在门外晃来晃去,如果不是母亲的眼神太过严厉,他早跑了。   老态龙钟的何愁有眼睛睁开一条缝瞅了连捷一眼,重新闭上了眼睛。   毛孩道:“钱庄昨日接受冲击的时候,桑弘羊就在钱庄对面的茶楼。从早到晚续水四次,换茶六次,去茅厕五次,自言自语三次,一整天粒米未进。”   褚狼低声道:“护卫严密,全天只有三次机会比较好,余者不足利用。”   卓姬笑道:“妾身应该再去主持春风楼!”   张安世道:“桑弘羊捅娄子了,陛下拿到了钱,此时,市面上却没有足够的物资供应。陛下只能用钱来补贴地方州府,然后调集地方州府库存的物资,动用了库存物资,并不是陛下的第一选择。弟子以为,什么事都不做,静静的看着事态发展最好。”   听完了家臣们的意见,宋乔瞪了卓姬一眼,对其余人道:“既然大家都倾向于什么都不做,我们这些天就瑾守家门,坐看事态变化!” 第一六九章 盖世名将李广利   “击破匈奴事优先!”   与丞相公孙贺奏对的时候,刘彻回答的非常干脆。   “钱庄不过是小事,不破不立,即便尽数关张,匈奴事了,朕也能重建。爱卿不必忧虑过甚。”   公孙贺拱手道:“臣知道了。”   刘彻见公孙贺还有未了之言,就挥挥衣袖道:“爱卿且去,永安侯素来大度且一心为国,区区钱庄不过是他游戏之物,不足论!”   公孙贺再次施礼,匆匆的离开了犬台宫。   才出大殿,就看见李广利身着戎装扶着一杆大戟站立在甬道上,就冷冷的道:“一介掾吏也敢挡我去路?”   李广利抱拳施礼道:“丞相一身功业全部来自于马上,起始之地尚不如我,如今因何会小觑我等掾吏?”   公孙贺道:“某听闻犬台宫守卫已经尽数归你统带,陛下也称赞你治军有方。难道因为这些事情,我就要高看你一眼吗?要知道某家眼中早就被冠军侯,永安侯等惊才绝艳之人充满,还容不下撮尔小吏。”   说罢就扒拉开李广利,便扬长而去。   李广利瞅着公孙贺的背影恶狠狠地道:“总会有一天你的眼中只会有我李广利。”   被人轻看,其实对李广利来说已经习惯了。   同样是外戚,最强大的却是卫青,霍去病集团,排名第二的就要算云琅集团。   一个出自现任皇后卫氏,一个抱得是废后阿娇的大腿,最让李广利郁闷的是,不论他的妹子长得如何美丽,也不论他的妹子有多么温柔。   直到现在,也只有夫人之名,并无实际封号,李夫人多次希望皇帝能够封她为婕妤。   这是一个仅在皇后之下的妃位,乃是宫中妃嫔之首,尊荣堪比上卿,列侯。   每次李夫人提起此事,皇帝都顾左右而言他,将这件事糊弄过去。   这让李氏兄妹极为不安。   因为外戚强大的缘故,卫皇后的位置稳如泰山,因为坐拥长门宫的关系,阿娇更是融入了大汉朝的血脉之中,成了不可替代的一环。   在没有准备换皇后的情况下,婕妤的位置还不能交给李夫人。   如果李师兄妹能够看得远一些的话,就不会埋怨皇帝,他们会发现,这是皇帝真正喜爱李夫人才做出的安排。   不论是卫氏,还是阿娇,她们之间或许会相安无事,一旦再插进来一个婕妤,那两个女人就会合起来对付新来的敌人。   就算是皇帝,在面对这两个女人的时候,也需要三思。   “云琅大胆!隋越可恶!”   正在批阅奏章的刘彻,忽然将手中的军报丢了出去,怒气冲冲的站起来,还在奏折上狠狠地踩了两脚。   刘彻盛怒的时候,犬台宫中的所有宦官,宫娥,武士齐齐的跪在地上,大气都不敢出。   李夫人也跪拜在地上,即便她怀中还抱着幼子,她此刻只希望幼子千万莫要哭闹出声。   大殿中只有刘彻呼呼的喘着粗气的声音。   “传桑弘羊,汲黯,董仲舒!”   过了半晌,刘彻平静的声音在大殿上响起,钟离远这才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应诺一声,匆匆的去宣旨了。   汲黯就在左近,听到皇帝宣召,就匆匆的来到大殿。   此时,云琅的那封内容为——追击绞杀匈奴人,而不是直面堵截匈奴人的奏章重新铺在桌案上。   汲黯匆匆看了奏折之后,拱手道:“微臣敢问陛下所思!”   刘彻淡淡的道:“云琅还不至于怯战,却害怕部属牺牲,聪明人总是这样,总想以最小的代价收获更多的成果。却不知有些事无法避免,无法退让,今日你让匈奴逃出生天,明日匈奴人就可能卷土重来。想在军国大事上投机取巧,他想错了。”   汲黯拱手道:“奏折上所书,匈奴人百万余众正在阴山一线,此时可否属实?”   刘彻的腮帮子动了几下,涩声道:“属实,刘陵所统御的匈奴人数不少于百二十万。其中,控弦之士不下五十万。”   汲黯再次拱手道:“敢问陛下,我大汉国在西北荒原上可否有坚城可供藏身?”   刘彻摇头道:“只能是一场野战!”   “敢问陛下,冠军侯,永安侯大军的援兵可曾出发,几时可以出发,冠军侯,永安侯需要阻拦匈奴大军多久?”   刘彻叹口气道:“我们押错了方向,大汉重兵都在司马大将军,以及大行令李息麾下,云霍二人只有可战之兵不足五万。”   汲黯再次逼问道:“陛下可曾想过,在冠军侯,永安侯以及五万将士战死荒原之后,陛下是否还有可供使唤的人手,继续镇守河西四郡?”   刘彻黑着脸道:“没有!”   汲黯笑着朝皇帝施礼道:“既然如此,陛下为何还要怪罪云琅更换战术一事呢?   这可是五十万急着逃出生天的匈奴人,并非是草原上的普通牧人。   永安侯应该衡量过匈奴人此时的战力了,如果不是情非得已,他如何敢推翻陛下已经安排好的事情。   而且,微臣还在奏折上看到了博望侯张骞,大长秋隋越的印鉴。   博望侯张骞乃是我大汉国最了解匈奴以及西域的人,而大长秋隋越更是陛下身边的奴婢。   微臣不认为这两个人会对陛下有所隐瞒,臣以为,奏折中所说的事情,必然是他们看到的实情。   既然陛下并不怀疑冠军侯,永安侯会怯战,以及他们的能力,也不怀疑博望侯,大长秋二人的忠诚。   此时,陛下只需要做出一个决定,战还是衔尾追击。   若陛下选择战,冠军侯,永安侯以及我汉家五万儿郎竭力死战便是,后果由陛下来承担。   若是陛下同意永安侯衔尾追击的想法,那么,就让他们这样做,如果有差池,斩首永安侯问罪便是!   如何决定,请陛下圣裁。”   刘彻叹口气道:“朕以为冠军侯,永安侯二人总有出人预料之举,如今看来,也只是常人。”   汲黯放声笑道:“他们本来就是常人,虽说这二人一勇猛一聪慧。   但是啊,在绝对的实力面前,除过死战别无他法。   玉门关外乃是一望无际的荒原,在这里没有山峦水势可以利用,不毛之地又将火攻水淹这两个可以以少胜多的条件排除。   天时,地利,人和一样都不占。   云琅即便是有惊天的才能,也要面对匈奴骑兵的马蹄!   以微臣之见,云琅能够大胆推翻陛下的布置,已经算是一个合格的将领了。”   刘彻愤愤的在桌案上捶了一下道:“匈奴人施加在我大汉国身上的羞辱,倾尽三江四海之水也难以洗涮。只有血,只有血,才能祭奠无数年来被匈奴杀死,奴役的大汉百姓!朕真的希望,上苍能给朕降下一个人才,好扭转这个不利的局面!让朕得偿所愿!”   刘彻失态的咆哮起来,眼看着匈奴人就要灭绝了,现在却因为自己当初的一念之差,将兵力配置错误,给了匈奴人逃出生天的机会,这让他如何能够接受。   他的话音刚落,就有一个慷慨激昂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陛下!冠军侯怯战,永安侯无智,两个浪得虚名之辈如何能为陛下分忧。请陛下派遣末将出马,定能将匈奴人一网打尽!”   刘彻精神一振,却看见董仲舒与桑弘羊二人联袂从门外皱着眉头走了进来,在他们身后,跟着一位身穿金甲的将军。   汲黯定睛一看,原来是李夫人的胞弟李广利。   汲黯大怒,顾不得君前失礼,挥舞袍袖吼道:“滚出去!”   刘彻低下头一言不发,他也很失望。   董仲舒双手插在宽大的袍袖里白眼看天一句话都不说。   只有桑弘羊对梗着脖子不愿意离开的李广利道:“出去吧,别惹怒了陛下。”   李广利的身体虽然在向门外退,口中继续禀奏道:“匈奴人如今不过是丧家之犬,惶惶不可终日,只要我军众志成城,集中兵力攻击匈奴单于大帐,未必就没有取胜的机会!” 第一七零章 虽败犹荣   董仲舒等李广利咆哮之声消失之后,就朝皇帝施礼道:“陛下已经有了解决匈奴事的法门,老臣告退!”   刘彻没好气的看着董仲舒道:“你在看朕的笑话?”   董仲舒呵呵笑道:“国中有敢战之士,陛下应当感到欣慰。”   “你觉得李广利可以代替霍去病跟云琅,一战而下百万匈奴?”   “没有试过,且没有发生过的事情,谁知道呢!”   董仲舒依旧一副超然物外的高人模样,看样子要把嘲讽皇帝的态度继续下去。   没有第一时间呵斥,处罚李广利,皇帝本身就理亏,刘彻也知道这一点,烦躁的挥挥手道:“说正事!”   汲黯拱手道:“按照永安侯的方略继续就是了,再议论,只会议论出怪事来。”   很短的时间里,桑弘羊已经看完了云琅的奏折,尤其是仔细辨认了一下张骞与隋越的印鉴,确认无误之后,对皇帝道:“河西四郡是国朝新获得的地方,既然已经获得了,就要牢牢的守住。   如今,我大汉在河西之地,只占领了几个点,巨大的河西地此时说是我大汉之土,尚为时过早。   河西地九成以上的军兵,都在敦煌,玉门,阳关三地。   如果说河西四郡是一颗鸡蛋的话,那么,敦煌,玉门,阳关就是鸡蛋的外壳。   外壳坚固与否,就在冠军侯,永安侯身上,目前看,永安侯经营的河西四郡还算平安,所以,微臣以为没有换将的必要。   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剿灭匈奴虽然迫在眉睫,然而,微臣以为,保住河西之地更是重中之重。   武威,张掖,酒泉,敦煌四郡如同一条锁链牢牢地将大汉直通西域的这条狭窄走廊固定在我大汉身上。   如同陛下伸出去的一只臂膀,进,可以入西域,收,可以护卫国家。   所以,微臣认为,永安侯之所以不顾靡费的在阳关,玉门之间修筑长城,目的就在于此。”   三个重臣中,刘彻最想听桑弘羊的建议,听他提都不提李广利,就知道,这一次,可能要按照云琅的方略经营西域了。   不等刘彻说话,桑弘羊再次拱手道:“陛下,冠军侯高傲,永安侯阴冷,如果李广利率军去他们帐下效力,那些大汉将士不会有问题,以李广利今日信口开河的模样,恐怕没有活过三天的可能。”   “他们敢!”刘彻勃然大怒。   汲黯嘿嘿冷笑道:“如果老臣是主帅,李广利刚才大放厥词之后,就已经被老夫斩首了。”   刘彻还要再为李广利分辨几句,见他麾下的三位重臣都似笑非笑的看着他,老脸一红,挥手道:“此事再议。”   说罢,就卷起袖子回到了内宫去了。   汲黯瞅着桑弘羊道:“难得啊,还有一些真知灼见。”   桑弘羊笑道:“某家坐上御史大夫的位置,总不能尸位其上吧?”   董仲舒冷笑一声道:“钱庄一事怎么说?”   桑弘羊眼中闪过一道冷芒。   “六十万金已经进入了少府库!”   董仲舒幽幽的道:“每年冬至,太学都要储存大量的粮食,往年的时候,只需两百金,就能储存到足够我太学师生食用一年的粮食。今年,用了两百四十金,粮食的成色还不如昨年好,不知御史大夫收购粮秣的过程可否顺利?”   桑弘羊淡淡的道:“河内,河南,颍川,南阳,汉中,陈留,汝南,山阳,东海九郡两年大熟,官仓中的粟米堆积如山,郡守们很愿意把存粮变成金子。如果董大夫愿意将两百金托付桑弘羊,就能买到比往年还要多出两成的粟米。”   董仲舒大笑道:“果真如此?”   桑弘羊笑道:“天下的黄金数量是有数的,关中这些年因为有大量的钱庄,所以就聚敛了天下近六成到七成的黄金。这就造成了关中黄金兑换货物的能力不足,然而,放眼天下,在关中价值不高的黄金,到了这些郡县……呵呵黄金还是黄金,并不会因为某些人避开使用黄金,他的价值就不存在了。开钱庄的子钱家们避过了这一劫,我就不信他们能够永远得意下去。”   汲黯叹息一声道:“为何要斗来斗去呢?桑大夫此次虽然在购置粮草方面可以占到一些便宜,然而,其它物资呢?不论是麻绳,还是布帛,乃至皮张,弓弦,鱼胶,生漆,桐油,药材等等物料,都不是边远之地所能供应的。桑大夫终究是要借助钱庄之力才能尽数购置,仅仅依靠官府,恐怕又会弄出一场暴政出来。”   桑弘羊低下头,良久才朝着汲黯抱拳道:“虽然只要陛下下令,天下商贾莫敢不从。一次,两次可以,时间长了,就会损害陛下的名声。所以,商场上的事情,某家也愿意以商场上的手段来解决,请大夫告知钱庄诸人,见好就收,无论如何也要保证北征将士的用度。若是连这一点都做不到,就休怪桑弘羊掀翻桌子,大家都别吃饭。”   汲黯惊讶的道:“听闻大夫昨日才召见了子钱家难道说他们敢违逆不成?”   桑弘羊微微的摇摇头道:“自然不敢违逆,只是敢阴奉阳违,敢以次充好,敢弄虚作假,敢拖延时日,大夫也是当过地方官的,该知晓商贾们惯用的那些龌龊手段。某家虽然有利刃在手,可以斩断这些黑手,然而,我很担心在我斩断黑手之前,已经有北征的将士们受害。如果出了那样的事情,桑弘羊百死难辞其咎!”   董仲舒点点头道:“桑大夫不愧是陛下内廷第一人,有这样的见识,有这样的气度,老夫佩服。若桑大夫不便出面,不如交给老夫与汲黯大夫去传话,定要叫那些心中怀有怒气之人平息怒火,众志成城的帮助陛下剿灭匈奴,稳固边关,完成大事之后,再见一个真章也不迟。”   桑弘羊大笑道:“请先生告知那些人,敢坏了陛下大事,桑弘羊定会食其肉,寝其皮。若能暂时平息干戈,助陛下成就万世功业,那么——我桑弘羊只要不死,他们尽管拿出手段来,某家接着就是!”   汲黯见桑弘羊说的激烈,就喟叹一声拱手道:“宿怨已成,想要完全解开,不吝痴人说梦。也罢,某家这就走一遭长门宫,听听阿娇贵人如何答复。”   董仲舒呵呵一笑,也拱手道:“老夫走一遭云氏吧,云氏大妇历来深明大义,想来不会为难桑大夫。”   桑弘羊深深一礼,谢过两人,恭送二人离开犬台宫。   汲黯,董仲舒走的容易,桑弘羊想要离开,就要先问过皇帝才成。   此时距离钱庄事发已经有十天了。   自第四天开始,钱庄就已经变得很平静了,存钱的,借贷的,转运的商家络绎不绝。   从放在钱庄里的密探那里,桑弘羊得知,钱庄的运转已经趋于平稳,再有一月,就到了新年封账的时候了,等来年钱庄重新开门,所有的钱庄又会如同往日一般兴盛。   毕竟,大汉国国内整体的生存环境是在向前发展,一个安定繁荣,低赋税的国度,是商贾们渴盼了很多年的梦想之地。   在钟离远的监视下,桑弘羊孤身一人来到了帷幕后边。   刘彻手里捧着一碗牛乳,慢慢的啜饮,李夫人戴着面纱跪坐在刘彻的身后,旁边的摇篮里,有婴儿呀呀之声。   “尔真是没用!”刘彻捧着温热的牛乳喝了一大口。   桑弘羊跪在地上,将脑袋贴在地板上一言不发。   “在这些人没有恶意针对大汉江山,针对朕之前,他们还是朕的子民,朕不会对他们举起屠刀,这一点你该明白!”   桑弘羊连连叩头道:“是微臣学艺不精所致。”   刘彻丢下瓷碗淡淡的道:“阿娇跟朕打赌说,凡是云琅倾注了心力打造的东西生命力极强,除非朕动用皇权,否则,一般的手段不可能伤到本质,除非有人比云琅更加聪明。当初,朕以为给了你权力,你就能打败云琅的聪明神话,没想到,你倾尽全力,依旧败了。如果你没有官府身份,仅仅以一个商贾的身份与云琅相争,朕以为,你早被他生吞活剥了。”   桑弘羊抬起头道:“云琅并非不能战胜,他也是普通人,只是这些年我们加注在他身上的猜测太多,这才迷惑了我们的双眼,只要用心,不见的就打不败他。这一次,微臣虽然功败垂成,却也营造出来了一个极好的态势,微臣正好利用官府的优势,来监管钱庄,让他们在官府的监管下做生意。刚开始不必先拿出规定,微臣想用五年时间来慢慢为钱庄这匹烈马套上笼头,让他彻底的受国朝掌控。”   刘彻烦恼的敲敲脑门道:“怎么又是这样啊,不管是谁,只要跟云琅争斗失败之后好像都是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好像在他手里吃了亏,就能增长学问,真是咄咄怪事!”   这话刚说出口,刘彻的心情好像又不好了,挥手道:“去吧,按照你的想法去做。另外,李广利准备邀约河东不良人奔赴边关为国效力,朕已经准了,你给他文书便是!” 第一七一章 全他娘的是好人   所谓不良人,在大汉时期就是指那些见坊间走狗斗鸡之辈,到了隋唐时期,就自动成为官府爪牙,专门缉拿凶犯。   这些人虽然没有到为祸乡间的地步,却也是百姓们所痛恨的一群人。   早年间,在李夫人还没有进宫之前,李广利就是不良人中的佼佼者。   他最拿手的本事是斗狗,恰恰皇帝也喜欢斗狗,自从发现李广利有这个本事之后,每当皇帝心情烦躁之时,就在犬台宫与李广利斗狗,且乐此不疲。   对于自己的这个狗友,刘彻还是很看重的,加上李广利本身勇武过人,一身本事也是上上之选,在李广利恳求他打算去带兵之后,刘彻并未拒绝。   刘彻已经记不清楚他是怎么发现了卫青的长处,也不记得霍去病当初是怎么一战雄起的。   他只记得,是自己慧眼识英雄,并且大胆用人,才造就了大汉朝两位战无不胜的战神。   李广利为什么就不能是第三个呢?   桑弘羊的脸皱的如同一只丑橘,半晌才苦笑着道:“他会死的。”   刘彻笑道:“不归云霍二人节制他就不会死了。”   桑弘羊吃了一惊,连忙道:“一地两帅,乃是兵家大忌!”   刘彻无所谓的道:“一群不良人而已……”   桑弘羊瞅瞅如同泥雕木塑一般的李夫人,见她没有说话的意思,就直起身子道:“微臣遵命。”   等桑弘羊离开了,刘彻就对李夫人道:“告诉你弟弟千万莫要给朕丢人。”   李夫人俯身施礼道:“他是陛下的臣子,但凡有差遣,用命去完成就是了。好与坏,妾身一介女子可不敢保证。”   刘彻皱眉道:“你竟然不看好你的弟弟?”   李夫人流泪道:“妾身听闻,但凡是名将者,无不是自律之人,那里有喜爱美色钱财之人,李广利出身草莽,不但贪财还好色,哪里有名将的模样?妾身只怕今后会受他连累,也有伤陛下英明。”   刘彻不解的道:“你读书读傻了吧?拿赵奢老婆的话来自保?这样做虽然称得上明智,却不知我大汉朝如日中天,即便是一只狗,在借助了我大汉雄风之后,也敢与老虎搏斗!朕从不认为李广利会是一个名将,朕只不过打算给他一个机会,一个证明他至少是我大汉朝的一只狗,虽然不能开疆拓土,帮着我大汉朝外人狂吠两声还能做到吧?放心,不管李广利干了什么事情,朕都不会怪罪在你头上!”   李夫人叹息一声道:“李广利奴隶人出身,陛下高看他了。”   刘彻撇撇嘴道:“卫青也是奴隶人出身!”   李夫人再无话可说……   桑弘羊拟定好文书之后,一路摇着头,准备再看看李广利的丑态。   没想到,李广利在拿到文书之后,不但没有欣喜若狂,反而潸然泪下。   行动间与方才嚣张的模样大相径庭,拜别桑弘羊的时候也恭恭敬敬,不见半分傲态。   来到刘彻寝宫门外,匍匐在地上大声道:“李广利得陛下厚爱,必将以死报答。”   刘彻低沉的声音从寝宫传出。   “知道了。”   李广利大哭着拜了三拜,这才高举着双手用力的挥舞着离开了犬台宫,自从接到文书的那一刻,李广利觉得自己的命运就有了很大的不同。   牵着马来到犬台宫准备伺候刘彻骑马的金日磾亲眼看到了这一幕,颇有些眼热。   可是,一想到所有人将要对付的是匈奴人,那点想要建功立业的想法就随风散去。   汉家的功勋,就是对匈奴的残忍……   皇帝出来了,金日磾弯下腰,单膝跪倒在御马旁边,刘彻踩着金日磾的后背上了马。   从金日磾的手中接过马鞭道:“在云氏求学如何?”   金日磾轻声道:“每当金日磾自以为学有所成,然后就会发现自己才刚刚进门。”   刘彻信马由缰,抬头瞅着冬日里的太阳又道:“昨日里,桑弘羊也是这么说的。你们一个个都是朕看中的人,不要总是在云氏跟前吃了大亏之后才有长进啊。”   金日磾快走两步跟上御马的脚步,轻声道:“云氏其实没有那么神奇,只是他家的学问比较怪异,与我大汉的显世学问有很大的不同之处。一旦学会了,就会发现其中并没有太深奥的东西,只是看事情的角度不同,一旦微臣彻底学会了用云氏学问看事情的方式,云氏就不再有什么神奇之处。”   刘彻停下御马,瞅着金日磾道:“比如说……”   金日磾连忙道:“比如说我们看水,看到的只是水,云氏看水,看的却是水的本源。”   “什么是水的本源?水生万物,万物复归于水?这是大秦人传过来的学问里的话。管子也曾说:水者,何也?万物之本原也,诸生之宗室也,云氏的学问说的是这两路吗?”   金日磾摇摇头,用树枝在地上写下了,大大的H2O。   刘彻低头看了良久才道:“那个2朕是认识的,其余两个符号是什么意思?”   金日磾抓抓头发吸一口凉气道:“据说,这就是水的本源,臣下还没有弄明白。”   刘彻皱眉道:“云氏不肯教你?”   金日磾为难的道:“张安世是知道的,原本会说的,可是,臣下殴打了张安世之后,他就不肯说了,要我跪地叫他耶耶,他才肯告诉我。”   刘彻闻言抽抽鼻子道:“求学哪有那么容易,云氏整体上算是开放的,不敝帚自珍这点,云氏难能可贵。如果跪地磕头喊别人一声耶耶,就能解开迷惑,这样的事情一定要抢着做。”   金日磾苦着脸道:“云氏的学问历来是由浅到深,循序渐进式的进学方式。臣下如果这一次跪地磕头喊人家耶耶了,以后恐怕一辈子都直不起腰来。以张安世的本性,这事他做的出来。”   刘彻叹口气道:“桑弘羊学了云氏钱庄的学问足足三年,自以为得计,不但动用了朕的六十万金的本金,还背上了大大的恶名,想要一战定乾坤。谁知道,仅仅给钱庄造成了一些微不足道的困扰,还让子钱家脱离了朕的控制。如果之前,桑弘羊要是有你这种跪地磕头喊人耶耶就能学到精髓学问的途径,他是一定会做的。男子汉大丈夫要能屈能伸,想想你学透,学完了云氏学问,回过头来再看云氏,将昔日高不可攀的云氏踩在脚下,那时候,所有的屈辱只会成就你忍辱负重的名声。金日磾,自己不如人的时候,就要学会隐忍,想要跟朕一般飞扬跋扈,那就要有强大的本钱!”   刘彻说完话,就一鞭子抽在御马的屁股上,御马吃痛,却没有受惊,仅仅是嘶鸣一声,就迈着漂亮的步伐向前方奔驰。   金日磾目送皇帝远去,一张脸早就抽成了包子。   在云氏求学这么些年,他深深地明白一个道理,云氏的学问根本就做不到触类旁通,他身边也没有任何学问可以佐证云氏的学问。   在这样的情况下,除过接受云氏的教导,没有任何增长学问的可能。   今年跪在张安世脚下喊过耶耶之后,张安世一定会把水的本源说清楚。   那么,明天土的本源该怎么知道呢?   解决了土的本源,火,木,金的本源又该如何知道呢?   想到这里,金日磾瞅瞅骑着马被侍卫簇拥着在大地上奔驰的刘彻,第一次对自己卑微的身份有了很大的意见。   汲黯见到阿娇的时候,正是在阿娇庆祝蓝田自己会吃饭的庆典上。   庆典是如此的热闹。   汲黯几乎在这个巨大的庆典上看到了所有他知道姓名的皇族人。   每当蓝田用金勺子挖一口饭吃,围观的妇人群里就爆发出阵阵欢呼。   漂亮的让人不忍偏开视线的巨大瓷器里,装满了各色美食,仅仅是放在最边上最不起眼的黄澄澄的炒米饭,就让汲黯食指大动。   云氏的少主云哲,就站在蓝田身边,手里拿着同样精致的金勺子鼓励蓝田大胆的向一盘小牛腩肉进攻,因为那是他的最爱。   蓝田吃过的食物,就被宫女们分享给来客,汲黯有幸分到一盘子,他端着盘子一边吃,一边悄悄地向阿娇靠近。   直到阿娇再也无法忽视他的存在的时候,汲黯才放下盘子施礼道:“贵人享用丰盛的饭食,小公主仅仅因为会自己吃饭了,就举行如此庞大的酒宴。却不知贵人知晓,在边关,还有无数的大汉将士们,正在顶风冒雪,忍饥挨饿?”   阿娇斜了汲黯一眼道:“天下人谁人不知,我长门宫以一己之力在供应一路大军所需?边关将士虽然困苦,却不会出现缺衣少吃的场面,我只是一介弃妇,心疼一下自己的小女儿,有什么可奇怪的。汲黯老儿,倒是你,刚刚金珠玉粒噎满喉,好像也没有任何不适的样子啊。”   汲黯大笑道:“某家今日前来非是为了其它,就是来做鲁仲连的,贵人的气应该消的差不多了吧?”   阿娇道:“好好地钱庄,马上就要被朝廷收入囊中了,偏偏他桑弘羊自以为得计,想要彻底干净的把子钱家一网打尽。   有康庄大道不走,偏偏要剑走偏锋,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今日的子钱家,早就非昔日的子钱家,他们的存在对大汉国只有好处,并无多少坏处。   如果顺利的纳入国朝,随便给他们一官半职,将他们的资财从钱庄剥离出来,国朝就平白得到了十四家钱庄,再借助这十四家钱庄沟通大汉地方那个官府,自己就能起到一个调配阴阳的作用。   我看他是好日子过腻味了,想要给自己找不自在。   你去告诉桑弘羊,这一次,他给陛下闯下的祸患,我长门宫帮他兜底了。   再有下次,就没有这么便宜的事情了!” 第一七二章 总有人倒霉   见阿娇要比见宋乔更加容易,因为在很多时候,大汉百官已经把阿娇当做是与皇帝并肩的君,而不是一个女人。   臣子见君,只需要遵守上下尊卑的礼仪就好,其它并无硬性要求。   宋乔就不同了,她是云氏的大妇,士大夫们想见她,过程就要麻烦的多。   不像苏稚,红袖,卓姬,见她们几乎没有什么禁忌。   加上宋乔平日里只去新建的云氏医馆坐诊,给妇人们看病,基本上就不出门。   这让宋乔的存在感很低,可是呢,在勋贵群中,并无一人敢忘记宋乔的存在。   一个给家主生了长子的大妇,不但是云氏这一代的女主人,还有很大的可能性在云氏下一代的时候,还是当家人。   人过了七十之后,基本上就百无禁忌了,董仲舒自然也在此列。   拜帖送上去三天了,云氏谒者送来了回帖,这时候,董仲舒才能前往云氏拜会宋乔。   这是下位者对上位者该有的礼仪。   董仲舒虽然名满天下,在官职上,他与云琅差了整整两个等级。   宋乔见董仲舒的时候,是云哲出门迎接的,尽管云哲一点都不喜欢这个白胡子老头,他还是在谒者的帮助下完成了所有的迎宾礼仪。   张安世陪同董仲舒来到云氏中庭,在这里他见到了被仆妇丫鬟们众星捧月一般簇拥着的宋乔。   “云氏宋乔见过先生!见先生身体康健,妾身不胜欢喜。”   宋乔微微一礼,就把这场会面定性为私人会面,而非官场正式接待。   董仲舒笑呵呵的道:“儒门大会与夫人一别,已然两载,老夫早已垂垂老矣,夫人却与昔日一般无二,可喜可贺!”   宋乔微笑道:“两相安,便是人间乐事,两厢奉茶,容我与先生叙谈。”   董仲舒见云氏并未用他家惯用的桌椅布置席面,而是沿用了矮几,便欣然入席。   他对云氏的高脚桌椅并无好感,当初居住在云氏的时候,就曾经对云琅抱怨过此事,认为,这种高脚桌椅虽然好用一些,却坏了礼仪。   跟妇人说闲话显得轻佻,董仲舒在坐定之后便直接道:“老夫此次前来,一来是为了叙旧,二来,便是为了云氏工坊开工一事。不知此事,少君能否做主?”   宋乔笑道:“我夫君远征塞上,我孩儿年纪尚幼,家中无有长辈,但凡是家事,自然是由宋乔一言而决!”   “既然如此,钱庄一事能否就此作罢?”   宋乔细长的眉毛微微挑动一下,沉吟片刻道:“云氏并无钱庄!”   董仲舒叹口气道:“云侯如今正在塞上与匈奴决战,要以五万兵马对阵匈奴百二十万人,少君可否想过此战的艰难?”   宋乔冷声道:“我夫君以身许国,生死存亡早就抛诸脑后,临别时,又有诀别书赠与妾身,声言此去西域九死一生,若能生还,则万事可期,若是战死西域,也无怨无悔。军国大事,历来是男子争雄之地,岂是妾身一介妇人可以置喙的。我夫君若是平安归来,是我莫大的福分,若战死疆场,妾身自然会谨守家门,抚育儿女,静待儿女成长起来,延续云氏血脉,光宗耀祖。先生与我一介妇人谈论战阵之事,未免有问道于盲之嫌。”   董仲舒见宋乔话语冷淡,便知道此次会谈不可能出什么成果了,就看着坐在他对面的云哲道:“少主人今年四岁了吧?”   云哲奶声奶气的道:“我差点就五岁了。”   董仲舒笑道:“再过十年,又是一位少年俊彦,不知少君对少主的将来可有什么打算?”   见董仲舒不再说钱庄的事情了,改说家常了,脸上便有了笑意,连忙道:“不知先生可有什么好的教子方略?”   董仲舒笑道:“云氏幼学,天下闻名,在开启幼童灵窍一道上,哪里会有比云氏幼学更好的手段呢。老夫家中尚有无知小儿辈,可否进入云氏幼学进学?”   宋乔笑道:“先生说笑了……”   董仲舒正色道:“并无说笑之意,乃是老夫由衷之言,不知少君准允否?”   宋乔皱眉道:“若是董氏旁支,来到云氏幼学……”   董仲舒连连摆手道:“自然是我董氏正朔。”   宋乔见董仲舒说的恳切,便点头道:“欢迎之至。”   董仲舒大笑道:“如此,便一言为定!”   宋乔起身施礼道:“这是先生看得起我云氏。”   目的已经达到,董仲舒自然不愿意久留,准备起身告辞的时候,却听见坐在云哲下首的张安世阴恻恻的道:“惹下天大的事端,想要全身而退,桑弘羊未免自视太高了吧?”   董仲舒认真的看着张安世道:“此事微妙之处在于,陛下未曾插手。”   张安世冷笑道:“这一次钱庄侥幸脱逃,下一次未必就会这么幸运。如果做恶之人不受惩罚,一次戕害不成,自然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乃至于第四次……这世间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董仲舒嘿嘿笑道:“错在太子府门禁不严!”   张安世拱手道:“可曾形成决议?”   董仲舒笑道:“郭舍人!”   张安世长出一口气道:“静候佳音!”   董仲舒站起身,俯视着依旧跪坐在地上的张安世道:“这世上已经没有了让天子忌惮的事物,这是你云氏造成的过错。皇权可以强大,皇帝本身不能太强大,这是一个大道理,是你云氏这些年来一直在资助皇帝的野心,让他可以藐视这世上所有的存在。事已至此,我们就只能让皇帝变得更加强大,更加的如日中天,让所有人都在皇帝的权威下瑟瑟发抖。这同样也是一个大道理。我希望你能明白!”   董仲舒把话说完,就朝宋乔施礼后就离开了云氏。   张安世带着云哲送别了董仲舒之后就回来了。   再进中庭的时候,屋子里已经坐满了云氏家臣。   平叟叹口气道:“水势太大堵无可堵,便只有疏通水道,让他平安的流淌进大海。这确实是一个大道理!”   张安世冷笑道:“师傅说过,民义如弹簧,压得越紧,反弹的就越是厉害。陛下是一个千斤重锤,在这枚重锤的压力下,弹簧不妨收缩的紧一些。等陛下这枚重锤离去,弹簧自然就会伸直。到时候没了陛下这道重锤施压,刘氏子孙将会遇到前所未有的压力。毕竟,陛下施加给勋贵门阀的压力,终究是要释放在刘氏子孙的头上。”   平遮道:“此次董仲舒牺牲自家嫡系子侄,也要帮助桑弘羊渡过难关,他们之间的交情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了?”   张安世道:“这个牺牲在董仲舒眼中算不得严重,毕竟,我西北理工的学问,也是儒家的正门学问,你们觉得他是在牺牲,在我看来,他准备往我们家掺沙子了。”   红袖悠悠的道:“只要十岁以下的,只要他敢把孩子送进我云氏,我就有把握让这孩子变成我云氏门徒。”   连捷嘿嘿笑道:“太子府又要多事了,有时候真的弄不明白,堂堂的东宫难道就一个可堪重用的人都没有吗?   郭舍人当初在宫中优伶排位中,尚不如我,怎么就能在太子的殿堂上大放厥词,而太子的那些宾客,居然就能信了郭舍人的鬼话,且如人所愿的将钱庄无钱的消息自动传播出去。   难道那些人不知晓,这些年以来,经营钱庄的子钱家们早就不是单纯的子钱家了。   每一家子钱家的背后都卧着一头猛虎。   不论钱庄有没有钱,关太子府屁事,如果太子当场囚禁郭舍人,将他交给皇后发落,太子就能收获好大的情面。   就这样毫无意义的散播出去,太子就不担心给自己招来很多怨恨吗?   现在好了,明明事情是桑弘羊做的,人们最恨的却是太子与郭舍人,何苦来哉?”   张安世笑道:“太子殿下有陛下眼高于顶的做派,却没有陛下胸中自有沟壑的城府。陛下看不起子钱家,是因为陛下把对百姓的承诺看的比钱庄重要,中间有这样的取舍算不得错。至于太子,他只是单纯的看不起子钱家,他身边的那些来自山东的儒生们,同样也看不起子钱家。师傅说一个人的立场往往是看屁股,而不是看脑袋。山东儒生跟商贾一个桌子吃饭都会引为奇耻大辱,更不要说在他们眼中比商贾还要次一等的子钱家了。”   平叟捋着颌下不多的鼠须道:“子钱家与开赌场的以及奴隶贩子是一类人。”   即便是给太子立下大功的郭解,如今在太子府里的日子也不好过,经常被人斥责为“食尸鬼”。   宋乔见众人都说的差不多了,就轻咳一声道:“受我云氏控制的各个作坊,该如何做事?”   平叟拱手道:“启禀少君,老夫以为,以全力完成现有的长门宫订单为上,一刻都不得迁延。只要我云氏在日夜赶工制作东西就成,至于做好的东西去了哪里,去了谁的手里,大可不必理会。” 第一七三章 学无涯   “你打我一顿好了,就像我揍你一样的打我!”   金日磾堵住张安世,背着手站在寒风里如同青松一般挺拔。   “就为了水的本源?”   张安世眼睛一亮。   “如果你能一口气告诉我金木水火土在你西北理工学问中的本源,你可以多打一会。”   金日磾虽然是来求人的,却骄傲的像一个真正的王子。   张安世左右看看,突然朝旁边的绣楼大喊道:“阿音,阿音,你快出来啊。”   云音的绣楼窗户猛地就被打开了,露出两只硕大的虎头,朝下东张西望,很快,云音美丽的容颜就从两只老虎脑袋中间冒出来,怒气冲冲的瞅着楼下。   张安世朝云音挥挥手道:“让你见识一下我的厉害。”   话音未落,一记勾拳就重重的捣在金日磾的肚子上。   金日磾的身体摇晃一下,站直身子道:“没什么力道。”   张安世嘿嘿一笑,拳头直奔金日磾高挺的鼻子,金日磾单手探出,一把抓住张安世的拳头,一字一句的道:“不许打脸!”   张安世点点头,却趁着两人身体靠近,抬起膝盖就捣在金日磾的小腹上。   金日磾松开张安世的手,捂着小腹踉跄后退两步,抬起头看着张安世道:“你这个无耻的小人。”   张安世笑道:“水的本源是氢原子跟氧原子,简单的说就是两个氢原子加一个氧原子就跟构架出一个水分子。你看到的那两个不认识的符号,一个代表氢元素,一个代表氧元素。这就是微观世界里的水。现在知道了,那就站好,下一招我准备用连环踢,你要配合一下,让我的动作看起来连贯而且漂亮。”   “什么是氢原子跟氧原子?”   “不要废话,让我踢完,耶耶再告诉你!”   张安世说着话,就把长袍的下角掖进腰带里,原地蹦跳两下,猛地拔地而起,一条腿在半空中抡圆了踢向金日磾的脖颈,金日磾举起双臂,吃力的格挡着张安世的腿,还要在格挡完毕之后趁势将张安世的腿向上托举一下,好让这家伙飞的高一些,好有时间把另一条腿砸过来。   云音跟两只老虎看的目瞪口呆,平日里都是金日磾追着张安世殴打,今天偏偏就倒过来了,张安世凶猛如虎,平日里难得施展的花哨功夫,在这一刻完全施展了出来。   可怜的金日磾在张安世暴雨般的攻击下,如同水中的浮萍。   花哨的功夫打起人来自然要显得好看一些,加上金日磾无微不至的配合,这一通功夫施展下来,张安世气喘吁吁,金日磾也狼狈不堪。   不等把气喘匀,张安世就朝云音道:“你今日算是开眼界了吧。从今往后,我随时随地都能殴打他,阿音,告诉你,这才是男儿本色!”   金日磾抖抖衣衫上的尘土,背着手一句话都不说,明明可以一拳打掉张安世的牙,却要表现得狼狈不堪,这让金日磾多少有些悲壮的意味。   “你这顿打,其实挨的很值当的,来来来,去我书房,我慢慢告诉你这世界都是一些什么物质构成的。   告诉你啊,这个世界的构成非常的复杂……   西北理工的贤人们认为我们其实是住在一颗旋转的大球上……   什么?你不信?旋转到下面的时候人会掉下去?   你想多了。   这就要从基本的地心引力开始说起……你看,我手里的橘子是不是掉地上了?   你来回答我,它为什么不掉到天上去呢?   这就是引力,重力存在的证明……   好了,我已经跟你说了太多的东西了,我的体力已经恢复了,你应该让我再打你一顿……”   打一个木头一般毫不还手的人是很无趣的一件事,而金日磾早就麻木了……   张安世打了金日磾两拳,见他没什么动静,就把手放在他的鼻子前边,探探他是否还有呼吸。   确定金日磾没有死掉,就钦佩的拍拍他的肩膀道:“你怎么敢定下挨揍换学问这种规矩的?知道我为什么佩服霍光吗?”   金日磾麻木的摇摇头。   “是因为霍光在研究了这一套学问之后,居然到现在还没有疯掉!   我当初开始接触这些物理常识的时候,曾经无数次的怀疑我师傅早就疯掉了,霍光也只是披着一张正常人的皮在生活,其实呢,他们早就疯掉了。   这一套学问一路学下来,我眼中的世界早就跟以前不一样了,给你说一个笑话,董仲舒准备把他家的嫡系子弟送来云氏偷学学问。   你觉得他接触了这套学问之后,会不会疯掉?   我曾经疯过一阵子,师傅怕我死掉,就带着我跟师兄,以阳光为参照物,测量过大地的曲率。   师傅说:取河南北平地之所,可量数百里,南北使正。审时以漏,平地以绳,随气至分,同日度影。   得其差率,里即可知。则天地无所匿其形,辰象无所逃其数,超前显圣,效象除疑。   最后证明西北理工先贤们说的都是对的,至于什么‘日影差一寸,地差千里’的说法根本就是错的。   我们也从这次测量中得知,河南郡那么平坦的地方都有曲率,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大地真的是弯曲的,如果把测量的目标范围加大,曲率就越高,最后如果沿着大地测量一圈,你就会发现大地真的是一个圆球。   师傅还说,古人南辕北辙的笑话,根本就不可笑,如果那个人真的有跑不死的骏马,有足够的时间跟粮草,一路向北走,他真的能抵达他想去的南方!”   金日磾听得目瞪口呆,半晌,痛苦的呻吟一声道:“这就是西北理工的大学问?”   张安世怜悯的看着金日磾道:“这只是在学西北理工学问之前需要知道的常识。师傅常说,只有颠覆了固有的见识,才能学我西北理工的学问,否则,学习西北理工学问的过程是痛苦的,一边要纠正自己固有的思维,一边还要建立新的常识,那样的话,真的学不进去。目前而言,就霍光那个疯子一个人学进去了。你是一个匈奴人,从小养成的常识比我们汉人要原始的多,想要学好,也比我们困难的多,我只问资质不算太差,就我这样的都学的磕磕绊绊,狼狈不堪,你就算了。与其被学问把你逼死,还不如被我打死。”   金日磾一言不发,脑袋空空的离开了云氏。   他坚信,张安世不会欺骗他的,因为根本就没必要欺骗,说实话,这世界上都没有人能理解,那里用的着说什么假话。   云氏的学问,说白了就是一个巨大的泥沼,只要陷进去,一辈子就只能被那些稀奇古怪却正确无比的学问活活的困死。   全身都痛,这是被张安世殴打的,不过呢,这顿打挨的很值,直到现在,金日磾还是这样认为。   他觉得自己白白付出了四年的宝贵时光……   张安世全身酸痛,今天过得很是愉快,多年来淤积在心中的羞恼之气,一天就散发干净了。   老虎巨大的爪子按在摇椅上,张安世全身上下晃荡,就更加的舒坦了。   抓着小老虎肥厚的爪子,轻轻拍着胸膛,哼着小曲,偶尔抿一口冰凉的葡萄酿,张安世只希望金日磾不要被他的这一番话给吓跑。   打死金日磾倒不至于,如果每天都能这样疏松一下筋骨还是不错的。   直到这一刻,张安世还在怀念自己飞起一脚踢向金日磾脖子那一瞬间的美妙感受。   一只手按在摇椅的背上,用力的一按,张安世的脚就朝天了。   从下往上瞅着云音那张不忿的脸,出奇的诡异。   “你今天怎么这么神勇?金日磾居然不还手,净挨揍了。说说,有什么好法子?”   “钾钠氢银正一价……”   张安世仅仅说出来了第一段秘诀,云音就捂着耳朵跑了,不但云音跑了,两只老虎也跟着跑了。   摇椅剧烈的晃动几下之后才恢复平稳。   霍光在云氏是最好的学生,而云音则是云氏最差的学生,好在云琅并没有打算把自家闺女教导成女学究,所以就任其发展。   在大汉时代,女子懂点诗词歌赋就好,真的学成了女学究反而与时代相悖,以后就没好日子过了。   研究学问,在大汉勋贵中是一股潮流,是大汉士人与普通百姓之间最大的区别。   刘据是一个喜爱研究学问的人,平日里如果没有公务,他就一般都会手不释卷。   儒家的学问,学到深处尽是道理……   今天,刘据却没有机会读书了。   因为他要面对母亲那张阴沉到极点的脸。   “郭舍人什么时候成为你的座上宾了?”卫皇后急速的呼吸几下,才能压下心头的怒火。   “此人颇为风趣……因此……孩儿偶尔会邀请他饮宴!”   刘据不明白母亲为何会因为一个优伶如此质问于他。   “我带来了郭舍人的人头,你亲自送去长门宫,并且向阿娇贵人致歉。”   眼看着一个靠山妇端来一个红漆木盘,刘据不知道哪来的一股子邪火,暴跳起来,不等靠山妇把木盘拿过来,飞起一脚就踢翻了木盘。   木盘上狰狞的人头骨碌碌的滚出老远。   刘据面目狰狞,冲着母亲吼叫道:“谁都跟我要人头,谁都跟我要人头。我这里是东宫,不是菜市场,凭什么一个个的都问我要人头啊?我有一颗脑袋,你问他们要不要……” 第一七四章 发狠的卫子夫   卫子夫见一向温文尔雅的儿子如此狂躁,微微叹口气,就亲自蹲下身子,从地上捡起那颗人头,放在木盘子里,盖好麻布递给刘据。   刘据的泪水哗哗的往下淌,怔怔的看着那个红漆木盘,跌坐在地上。   卫子夫用清水洗了手之后,见儿子没有起来的意思,还坐在地上流泪,心头一痛,斥退了左右,就坐在儿子对面。   等儿子哭泣完毕了,就用手帕仔细的擦干眼泪,抬起儿子的脸轻声道:“无目的的发怒跟流泪是两种最无能的表现……以后要记得改掉。”   刘据神情木然,探手取过红漆木盘,抱在怀里,准备起身去长门宫。   卫皇后拉住儿子道:“能助你登上皇位的人是你的舅舅,你的表兄,你姑姑,以及阿娇……余者,不足论。”   刘据低声道:“舅舅不理睬我,表哥看不起我,长门宫视我如草芥。”   “那是因为你还没有展现出足矣让他们正视你能力。   你舅舅奴隶出身,如今所有的一切都是自己百战之后获得的赏赐。   儿啊,你千万莫要认为你舅舅之所以能够发迹,是你母亲的缘故。   好儿郎只要有志气,有本事,总会出头。   至于你表哥,那就不用多说了,他本身就是一代人杰,这样的人杰不仅仅看不起你,除却云琅等极少数人,他看不起天下所有人。   至于长门宫……你该知晓当年发生了什么事情,能缓和到如今这个地步,已经难能可贵了。   你母亲虽为皇后,却没有多少权柄,是你舅舅,表哥他们的存在,才让长门宫不得不咽下那口恶气,平和的对待你。   所以啊,只要你母亲我不死,你舅舅,你表哥,乃至于曹氏,云氏就不会成为登上皇位的阻碍。   这一点你一定要记清楚。   学问这东西对你来说并非是最中要的,你就算是遍览群书,如果没有你舅舅,表哥他们的支持,想要登上皇位那是千难万难的。   不论是你表哥霍去病,还是云琅他们都是妖孽一般的人物,你不用事事跟他们相比。   你比不过,别人同样也比不过,这个时候,你只要拿出赤子之心去对待他们,迟早有一天你会发现,有他们全力帮助,跟没有他们帮助,完全是两回事。   去完长门宫之后,你要亲自走一遭山东,去把狄山博士请回来,至于,夏侯氏,却要提防的,我未尝听闻杀子之仇可以轻易化解的。   郭解在你身上倾注了他所有的力量,在你登上皇位之前,此人你大可信任,污秽的事情让他去做,由你来化解。   这是一般的权谋之术,你要善加运用。   另外,你门下的人太过清闲,你要让他们动起来,一群无所事事的人聚拢在一起,只能生出事端来。   我儿也要通过让这些人办事,来考量他们的能力,能者上,庸者下。   最重要的一点,是你父皇那里,千万不要因为你父皇亲近其你其余未成年的兄弟,就心生怨愤,你父皇不喜欢成年子女,因为你父皇只要看到你,就会想起他的年纪。   我的儿,安静下来,狄山回来之后,你就躲在东宫轻易不要出门,上了朝堂也不要轻易表态,观政,观政!看你父皇是如何处理天下大事的,不要轻易提出自己的主张,除非你认为这样做会让你父皇满意。”   刘据瞅着母亲的脸,见母亲眼中满是焦灼之色,轻轻叹口气道:“我要等很久啊……”   卫皇后摇头道:“任何不该有的想法都不要放在心上,你父皇是数百年来最强大的皇帝。   就像一座由岩石堆砌的大山,任何人碰在岩石上都会是粉身碎骨的下场。   强如你舅舅,表哥,云琅这些人,在你父皇的威势之下,也不得不选择蛰伏。   等北征一事结束之后,他们的日子会更加的艰难,那个时候,才是我儿居中调停的时候。   现在,把郭舍人的人头给长门宫送去,你是晚辈,言辞卑下一些不丢人。   快去吧,把你真实的想法告诉长门宫,告诉阿娇你没有想要戕害钱庄的意思,是被桑弘羊利用了。”   刘据点点头,站起身,抱着红漆盘子向外走。   卫皇后凄厉的声音从后面传来:“儿啊,收起你无数所谓的骄傲,这个世界上,强人比比皆是,你的地位又无比重要,稍有不慎,就有全军覆没之危。”   刘据转过身,放下红漆盘子,跪在地上向母亲拜了三拜,而后就长出一口气,挺起了胸膛大踏步的走了出去。   听着儿子在外间一连串的下着出行的命令,卫皇后苍白的脸上终于浮现出一丝血色。   卫皇后才回到未央宫,就听大长秋禀报说皇帝召见。   这不是好事情,因为大长秋的脸色非常的难看,而且,皇帝身边的宦官钟离远还守在宫外。   卫皇后冷笑一声,换了一身衣衫,就坐着车去了未央宫前殿。   刘彻披散着头发,手里握着一枝毛笔正在一张纸上写着什么,见皇后进来了,就招手道:“皇后,过来看看朕写的字。”   卫皇后笑吟吟的走到近前,仔细看了刘彻写的字,轻声吟诵道:“衣不如新,人不如故。这是陛下赠与妾身的?”   刘彻看着卫皇后轻声道:“你杀郭舍人做什么,害得奶娘上吊自杀了。”   卫皇后笑道:“不管谁想要利用我儿,戕害我儿,做对我儿不利的事情,都难免一死!妾身性子柔弱,别的事情都能容忍一二,唯有在我儿的事情上,莫说有一杀一,就算有一杀百,妾身也是能干的出来的!”   刘彻见卫子夫笑吟吟的一张脸在说出这些狠话之后,逐渐变成了铁青色。   就抽抽鼻子道:“杀了就杀了,我也没有追问你的意思,这么凶悍做什么?你儿子不争气,被人利用,他偏偏往下跳,怨得谁来?你要教他聪明一些。”   卫子夫冷声道:“妾身正在教,用人头教!只要妾身再斩下一些人头,就没人敢再利用我儿了。都以为我儿软弱可欺,他们可能忘记了,我儿还有一个凶悍的母亲!”   刘彻沉吟片刻,点点头道:“甚好!”   皇帝寝宫温暖如春,玉门关外却早已寒风刺骨。   一队斥候从荒原回到了玉门关。   即便是裹着厚厚的裘衣,这些人的须发上也布满了冰霜。   为首的精壮大汉从战马上跳下来,脚下一软,差点跪在地上,他却一挺身子硬生生的站直了。   “马老六,骑马骑的连路都不会走了?”一个缩在茅屋里的曲长大笑出声。   马老六见曲长腰间有一个不大的酒葫芦,眼睛一亮,三步并作两步走到茅屋里,二话不说,就开始撕扯曲长腰间的酒葫芦。   “给耶耶喝一口,快要冻死了。”   曲长也不争夺,任由马老六用僵硬的手解下酒葫芦,痛饮了一口之后,马老六哈出一口浓烈的酒气,拍拍胸膛道:“好酒,容耶耶再喝一口。”   曲长笑呵呵的似乎一点都不心疼。   马老六一边防备着曲长过来撕扯,一边快速的将剩下的酒浆全部倒进嘴里。   最后将空空如也的酒葫芦丢给曲长道:“何老三,算耶耶欠你一个人情。”   何老三呵呵笑道:“不用欠,不用欠,这本来就是配发给你的那一份,耶耶这些天都不敢离身,生怕被那些天杀的给糟蹋了。”   马老六愣了一下道:“我的?”   何老三笑道:“这是卫将军府下发的好东西,每人只有一角,据说这是一个月的份额。”   马老六目瞪口呆,一把夺过酒葫芦,仰着脖子又从葫芦里控出几滴酒,砸吧着嘴巴瞅着何老三腰上另外一个沉甸甸的葫芦道:“狗日的好酒啊,一次喝光了,这让老子剩下的日子怎么过?何老三,要不,我用好东西跟你换酒?”   何老三先把酒葫芦挪到身后,挑挑眉毛道:“什么好东西?”   马老六从怀里掏了半天,才掏出一块玉石递给何老三道:“羊脂白玉,便宜你了。”   何老三嗤的笑了一声,用脚踢开脚下的一个木头箱子,里面全是玉石。   “这样的东西多得是,谁跟你换。”   马老六这才想起何老三这狗日的就是城门官,往来的商贾哪有不打点他的道理,早就肥的屁股流油了。   何老三见马老六脸上满是遗憾之色,就笑嘻嘻的道:“听说你绘的一手好春宫图,给耶耶画一张,这壶酒就归你了。”   马老六听何老三在打他春宫图的主意,反倒不着急了,抖抖披风上的尘土,慢条斯理的道:“那可是耶耶跟卫将军在白狼口的时候学来的。一壶酒恐怕太便宜了吧?”   何老三吐一口唾沫在地上,摸摸自己满脸乱长的胡须恨恨的道:“前些天就捏了军医营羌妇屁股一把,耶耶居然挨了二十军棍。还被校尉狠狠地臭骂一通,兄弟,玉门关上没女人,给哥哥我画一个,免得哥哥我连自己是公的这件事都忘了。”   马老六顺势拿过何老三的酒壶,小心的揣怀里,冲着何老三胡乱拱手道:“等着,等我向校尉报备之后,就给你弄一幅,小心着保存,可不敢弄坏了。” 第一七五章 边关无战事   敦煌校尉幕烟将双腿搭在粗糙的木头案子上,举着一张地图在研究斥候搜索的路径。   在宽大的木案子另一头,他的部校尉马老六正伸着舌头,努力的用炭笔在一张纸上勾勒一幅裸女图。   幕烟咳嗽一声,马老六依旧没有反应,这家伙只要沉浸入作画的氛围中,就很难顾及外边的事情。   对于马老六这手本事,幕烟是佩服的,想当初,能对着碉楼上的图画,千百次临摹的人,绝对不是等闲之辈。   好不容易等马老六画完了,就对意犹未尽的马老六道:“这一次没想着向阴山靠靠?”   马老六抖抖画作上的碳粉,摇头道:“去阴山要过瀚海,冬日里过瀚海,是死路一条,所以我们就在瀚海边上遛哒了一圈。”   “没发现敌踪?”   “不可能发现敌踪,这样的天气里除过我们还能瞎溜达一下,哪里会有人出门?”   幕烟冷哼一声道:“骆驼客!”   马老六无所谓的道:“那些要钱不要命的骆驼客,在冬日里走一遭你看看他们能活下来一半不?”   幕烟瞅了一眼马老六图画上丰满的过份的女子,摇摇头道:“你能不能把心思用在别的地方,不要总是痴迷在这东西上。北征结束之后呢,耶耶就要调回长安任职了,到时候你会接替我就任敦煌校尉。现在起,要学着做官,敦煌可是一个很有油水的地方,哥哥我先去长安给大家伙打基础,等兄弟们一个个都成材了,也好一起去长安享福。你还要接着给弟兄们弄钱呢,我可不想回到长安之后还他娘的是一个穷光蛋。”   马老六无所谓的摇头道:“我去了长安能干什么?”   “喝酒,吃肉,睡女人!”   马老六点点头道:“那就等我骑不了战马,杀不了敌人的时候再回去享福。”   “狗日的没脑子是不是?这一次要不是我求卫将军网开一面,你觉得就我这样的家世,有资格回长安任职吗?趁着没死的功夫,过几天人过的日子,闭上眼睛的时候也没有什么遗憾。”   马老六终于把目光从图画上挪开,瞅着窗外昏黄的天空,叹口气道:“离开了沙子,你让我怎么活哟?”   玉门关起沙暴了,一炷香之后沙暴就到了阳关。   火锅上面漂着一层灰色的尘土,怎么弄都弄不干净,云琅就放下筷子,吩咐刘二去把这锅食物拿走。   霍去病的嘴巴如同一个无底洞,不管是羊肉,还是牛肉,亦或是锅盔,面条,包子,可以统统往进倒,且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耶耶之所以战无不胜,攻无不取,就靠这个好身板支撑呢,能吃,能睡,没毛病,万事大吉!”   “咦?你以前不是睡不好吗?”   “跟着我战死的兄弟多了,也就不怕了……”   门被人推开了,刚刚那一锅被云琅送出去的火锅又被隋越给端回来了。   这家伙长着一双巧手,用一柄薄薄的刀子插进火锅里,然后轻轻一挑,漂浮在火锅上面的那层黑灰就被挑出去了。   他也不客气,把火锅重新安置在火盆上,就开始吃,并没有邀请霍去病跟云琅。   没事干请霍去病胡吃海塞会被云琅处罚,请云琅吃不干净的东西会被云琅鄙视。   隋越觉得自己不是一个高贵人,吃一点美味的不太干净的东西不打紧,于是,他一个人吃的非常愉快。   东方朔这人只要有酒,吃不吃饭并不重要,一边审核文书,一边有一口没一口的喝酒,明明已经醉陶陶的,手底下却非常的利索。   不一会,就处理了一堆的公文。   司马迁如同一只老猫,缩在厚厚的裘皮堆里,慢条斯理的看着一本书。   对于军帐里发生的事情不闻不问。   苏稚气冲冲的走进大帐,对霍去病道:“你如果再不约束一下你的那些下流兵将,本官将终止对骑都尉那些混蛋的后续治疗。”   霍去病挪动一下屁股瞅瞅苏稚道:“如果冒犯了你,你砍他们的脑袋就是。如果只是骚扰一下那些羌妇,你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好了,都是战场上下来的好汉子,小事情放他们一马就是了。”   苏稚冷笑道:“既然将军发话了,卑职知晓了。”   说完话就在地上跺跺脚,迅速离开了。   云琅抬头看着霍去病道:“那些伤兵要倒霉了,看样子以后再给伤兵治疗的时候,止疼这一道程序可以省略了。”   霍去病嘿嘿笑道:“都是好汉子,怎么可能会怕疼?”   云琅微笑着摇摇头,不置可否。   如果苏稚在伤兵身体疼痛感最敏感的地方下手,伤兵们也只能怪自家主帅。   因为他家主帅这辈子就没有高看过任何女人一眼。   霍光风尘仆仆的从外边进来,清洗了一下脸,见木盆底部出现了一层细纱,就叹口气道:“水源地全部结冰了,民夫们想要取水变得很是艰难。又不能大量的使用军营中的柴火融冰,给土墙浇水的事情被我下令叫停了。”   隋越刚刚吃完了一锅火锅,擦擦嘴吧上的油脂淡淡的道:“那就寻找柴火就是了,北边不是还有一片大胡杨林子吗?砍伐就是了。”   霍光朝隋越拱手道:“长史有所不知,这片绿洲与那片胡杨林的存在息息相关。正因为有了那片胡杨,才有阳关这片绿洲,如果我们将胡杨林砍伐一空,阳关绿洲将会彻底的消失。”   隋越狐疑的瞅瞅霍光道:“还有这样的关联?”   霍光道:“阳关缺少柴火,而那片胡杨林矗立在那里已经不是几年,十几年,而是矗立了几百年。您可曾看到居住在阳关的羌人动过那片林子?最多去胡杨林检点枯枝败叶。如果可以砍,轮不到我们,早就被羌人砍光了。”   正在喝酒的东方朔放下酒壶道:“在水源地边上掘井,井水一般不会上冻。”   霍光皱眉道:“地已经上冻了。”   东方朔继续道:“再难也要掘井,土墙一定要泼水结冰,否则,几场大风下来,土墙会被北风掏空的。”   这种事情云琅跟霍去病是不会理会的,两人在一边低声商议匈奴人的事情。   对于放弃堵截匈奴人,任由他们离开,霍去病还是非常遗憾的,他觉得如果云琅肯把火药装备到全军,借助火药惊天动地的威力,未尝不能在野战中击败匈奴人。   云琅也不解释,两人在地图上你攻我守了一阵子之后,霍去病丢下棋子道:“没人可以将百万人指挥的如同一个人一般。”   “你的五万大军也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死战到底的,一旦被匈奴大军缠住,你甚至有全军覆没的危险。”   两人的话语里都没有提及火药,却都明白,刚才的演习当中,已经把这些因素考虑进去了。   霍去病的建议只是穷极无聊之下的一种假说,给五万人配备火药这种事情,不是云琅能做到的,甚至不是刘彻能做到的。   所以,闲话就只能是闲话。   所有人都知道匈奴人就在阴山里,却没有办法攻击,或者驱赶。   真正的阴山地距离阳关两千余里,然而这座巨大的山脉由东向西,如同一座巨大的屏障矗立在草原上。   阴山的北坡寒冷,而南坡就比较温暖。   刘陵此次沿着阴山一路西进,走到阴山余脉狼山就停止了前进的步伐。   而狼山,距离阳关不过千里之遥。   就是这一千里平坦的路途,让霍去病奈何不得匈奴人。   也因为如此,霍去病,云琅空有五万大军,却只能停在阳光,玉门关一线白白的消耗粮草。   霍光与东方朔的争论终于有了结果。   大地被冻的硬邦邦的,想要开挖大量的水井,工程量太大,不过,这里冰雪奇多,在温暖的南山坡上挖掘出很多水渠出来,再把冰雪堆积在水渠上,只要天气好,总能收获一些融化的冰雪水。   虽然融化的冰雪数量不算多,仅仅是给城墙上泼水挂冰,还是勉强能做到的。   隋越见大帐里没人说话,就小声道:“有消息说,陛下还会派遣一员大将来阳关。”   霍去病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   云琅却非常感兴趣的道:“路博德吗?这家伙什么时候回京的?陛下手中除过近卫之外,还有成建制的军队?总不可能把南方的兵派来阳关吧?”   隋越嘿嘿笑道:“李夫人给陛下添了一个皇子,所以来的人就是李夫人的兄长李广利。陛下没有给他军队,是他自己在河东召集了不良人,准备自己成军,听说还有狂言,说两位将军不敢跟匈奴人作战,他敢!”   云琅露出和善的微笑。   “他是来我们帐下听用的吗?”   隋越摇头道:“不是,据说是自成一军。”   霍去病听隋越这样说,就笑道:“这么说,陛下已经准许我们的军略了是吧?要不然也不会把捞军功的好机会给李广利!”   隋越抓抓脑袋道:“这是绣衣使者的密信,您两位能不能说的这么大声。给您两位的诏书,才离开长安九天。” 第一七六章 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干阴私勾当的人,总比别人更加的注重消息的传递速度。   隋越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他本身就是刘彻的大长秋,属于宦官中地位最高的一位,他的手中甚至还有三千宫兵的指挥权。   只不过在被皇帝委派了差事之后,那枚调兵虎符就被皇帝留在长安了。   他来云琅军中担任长史,只不过是一份临时的差事,相比长史,他更在乎大长秋这个位置。   钟离远被皇帝看重,这对隋越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威胁,因此,他人虽然远在数千里之外的阳关,对于宫中发生的事情,却了如指掌。   李广利得势这样的消息他如何能不知道?   这是一个新的变化。   预示着皇帝准备培养另一家外戚了。   跟皇帝不同,隋越一点都不看好李广利!   不论是眼前的霍去病,云琅,还是远在大青山的卫青,他都有深入的了解。   稍微衡量一下,他就发现,李广利在这三人面前,卑微的连尘土都不如。   西北地其实不缺少人,缺少的是粮草,物资,驻扎在这里的人马增加一倍,后勤运输的压力就会增加至少三倍。   这就是隋越当了大半年的行军长史总结出来的一个很有用的经验。   隋越不想给自己再添麻烦,仅仅是霍去病跟云琅两军的物资损耗,就已经让他焦头烂额了。   再来一群数目未知的不良人,日子就没办法过了。   这些年,大汉年轻人被喜好武功的皇帝给刺激成了暴徒,不管有没有家业的年轻人,都喜欢给自己弄一柄剑挂在腰上,随时随地的等待皇帝的命令。   隋越相信,这些人如果在接受了严苛的训练之后可以成为合格的大汉军卒。   可是呢,在没有训练的情况下就投入到战场上,那就是一群乌合之众。   在战事顺利的情况下,这样的乌合之众就是一群暴徒,在战事不利的情况下,这些乌合之众就是导致大军溃败的源头。   任何一个有脑子的将军,都不会把自己的精锐军队跟这样的乌合之众混编。   人数看似多了,战力却是实实在在的下降了。   所以——率领不良人的统帅——李广利,没人欢迎。   隋越看到了云琅笑容里蕴含的浓烈杀机,也看到了霍去病眼中的不屑之意。   在他看来这是正常的,两只鹤正在研究怎么抓鱼的时候,突然挤进来一只杂毛鸡,出于严重的不适感,两只鹤会停止捕鱼,先把杂毛鸡撵走再说。   隋越自认为是皇帝的忠仆,所以他全心全意的为皇帝着想。   以前地位不高的时候,他只要伺候好皇帝的衣食住行就是一个好仆人。   自从成了大长秋,他就觉得自己应该进一步,在更多的地方展现自己忠仆的本色。   如果能在对皇帝忠心耿耿的情况下,做一些对皇帝有益的事情,那么,自己的生命会不会更加有价值呢?   比如李广利的事情!!!   隋越认为皇帝可能做错了,那么,自己身为皇帝忠仆,就有责任帮助皇帝将错误的想法造成的伤害降到最小。   看到云琅悄悄地给霍光下达了几个不知道什么内容的命令,隋越刚刚吃完火锅的肚子,又有些饥饿,为陛下完成了一件好事,应该再犒劳一下自己。   于是,他准备出去弄一只羊,宰杀之后熬一锅美味的羊汤,留着晚上吃。   隋越离开大帐之后,云琅跟霍去病对视一眼。   霍去病不耐烦的道:“最烦你这样做,有话说清楚,不要总是让我猜。万一我猜错了,会出大事情。”   已经喝的醉醺醺的东方朔笑道:“隋越干了出格的事情,以后下场不好,要不要提醒他,别走错路,避开将来可能发生的可怕后果,看两位君侯是不是怜悯他这个阉人了。”   司马迁笑道:“这些阉人最是喜欢揣摩上意,却不知晓自己本身就是奴隶人,奴隶人就不该有自己的想法。他们在上位者眼中,与骡马,农具一般都是工具,一件工具要什么想法呢?”   霍去病皱眉道:“隋越人不错,跟别的宦官不一样,人也不贪婪,对我们还算友好。这样的人要是倒霉了,换一个上来更麻烦,我看啊,干脆告诉他,别让他自寻死路。”   霍去病此话一出,东方朔,司马迁两人深以为然,连连点头赞同,只有云琅师徒二人没有说话。   见霍去病有些恼怒了云琅跟霍光才点头答应。   规劝隋越的事情自然是由东方朔与司马迁去做,这种事宜早不宜迟,趁着还没有被皇帝发现,早早收手为妙。   等两人离开大帐,霍去病皱眉道:“还有更好的选择?”   云琅笑道:“钟离远!”   霍去病惊讶的道:“他比隋越还要好?如果比隋越还要好的话,那就到听命与你的地步了。你在陛下身边安插了人手?”   云琅摇头道:“我只是有恩与钟离远,钟离远事实上已经报过恩了,我说过我们两个两不相欠。”   霍去病低声道:“是你认为你们两不相欠是吧?”   云琅摊摊手道:“是这样的!”   “那就是说钟离远不这么认为?”   “他可能觉得跟我一起混能活的长久,顺便给他的儿子捞一个远大的前程。”   “陛下不知道?”   “应该不知道吧,因为钟离远是一步步从绣衣使者积功到侍者这个位置的。”   “说说,还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   “我的事除过房事之外你没有不知道的。”   “钟离远的事情我就不知道。”   “你好好想想……我跟你说过不下三次,是你自己没有往心里放。”   霍去病稍微回忆一下就怒道:“你每次都轻描淡写的说,讨论他就像讨论一颗白菜,我哪里会知晓他这么重要。阿琅,让钟离远离开陛下!”   云琅看着霍去病道:“不后悔?”   霍去病摇头道:“人,总要讲点情义的。”   云琅无所谓地问道:“哪怕你会因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霍去病沉声道:“这世上还有几个可以让我把脑袋给他都不后悔的人。”   “我可能要挣扎一下!”   霍去病笑道:“应该的,谁的命都不是白来的。”   “问题在于我还想保住你的命!”   “不用,霍去病想要保命,凭着一杆大戟杀出去就是了,如果束手就擒,就说明,我不想杀出去,杀出去可能比我死掉还让我痛苦。这个话我只对你说一遍!”   把话说完的霍去病似乎放下了心事,从大帐里找了一坛子酒夹在胳膊底下,就离开了大帐。   “我大哥乃是真正的汉子,快意恩仇,活的太痛快了。”   霍光用崇拜的目光瞅着身材高大的哥哥走进了阳光里,就对云琅赞叹道。   “你准备有样学样?”   “不干,我的命是我自己的,谁要拿走我就跟谁拼!”   “对的,这才是我西北理工,我们可以为家国活着,可以为家国送命,可以为家国忍受所有痛苦……那是我们自己的选择。谁要是在我们不同意的情况下要我们的命,我们就拖着他一起下地狱!霍光,你记着,这句话我也只跟你说一遍!”   霍光嘿嘿笑道:“弟子记下了!”   自从来到这个世上,云琅就没打算把自己的命被动的献给谁,皇帝也不成。   这一点上,云琅与霍光的认识有着高度的统一。   云氏的其余弟子也是如此,云琅从来都告诉他们,为人立意要高远,要珍惜自己的生命。   想要干大事,先要保证生命,这是一个巨大的前提。   生前悲苦不堪,死后名扬天下的事情,西北理工的弟子绝对不能干。   仅仅是为了理想,就把命送掉,不如庸庸碌碌的过一生。   唯有生命与身名两全的人,才是一个幸福的人。   云琅一直认为,只有自己幸福了,才能带给别人幸福。   “我们跟我哥哥看起来差好多啊……”   霍光衡量了自己,以及师傅乃至兄长的行为之后,多少有些惭愧。   “所以,你哥哥以后的成就要比我们高。”   “因为大家都喜欢敬仰悲苦的英雄?”   “不是的,是因为性格越是激烈的人,就越有看头,我们西北理工讲究春风化雨,不为人知。”   “这是保命的策略?”   “是啊,我很怕死!”   “我也怕!”   “所以呢,我们以后办事要更加谨慎,隐秘,在不知不觉中就把大事给办了。”   滴水成冰的日子里,隋越汗水浸湿了衣衫,眼神慌乱,手足无措,他想跟东方朔,司马迁施礼,又觉得跪地磕头能更加的表达自己的心意。   “在卫将军的奏折上署名,用印,是你能做的极限,而且只能做一次。   再有一次,某家保证你活不过第二天。   隋越,借用卫将军的一句话来说——你膨胀了。   一个奴隶人一步步走到你今时今日的地位,你认为自己的能力已经大到了可以忽视一些规矩了。   却不知,在本质上,你并没有改变,你也不能有所改变。   老隋,我们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就生出了情义,没人愿意看到你有倒霉的一天。   慎之,慎之。” 第一七七章 江充的希望   隋越的梦想很是远大,胆子却小的可怜……   跟着云琅刚刚练出来一点胆量,在东方朔跟司马迁的恐吓下,顷刻间就烟消云散了。   心中不再有什么义薄云天的想法,整日里哪里都不去,就眼巴巴的跟着云琅,哪怕是云琅出恭,他也要守在外边。   跟司马迁一样,他也有一个小本子跟一枝炭笔,云琅看过他的小本子,上面林林总总的记录着他每天的日常。   这家伙甚至要求住进云琅的大帐里,还厚颜无耻的告诉云琅,他是宦官,哪怕云琅跟苏稚欢好的时候也不用避讳他。   这样的要求自然被云琅驳回了。   自从进入寒冬,阳关的天气一天比一天冷,当有一天云琅发现悬挂在旗杆上的旗子都被冰雪冻住的时候,他终于下令,停止一切野外活动,包括修筑长城。   “往年没有这么冷啊。”   当玉门关斥候从野外带回来一个冻成雕塑的匈奴人呈现在云琅面前的时候,云琅心中很是忧虑。   “旱獭滩发现的。”   脸上的冻伤遇热之后,就会渗出黄水,这让马老六的模样根本就没法子看。   “旱獭滩?瀚海这边?”   “是的,距离我阳关不到三百里。”   “发现了多少匈奴人?”   “二十六个,这个看起来像是领头的,末将就把他给扛回来了,看衣着打扮,应该是斥候。”   马老六不断地用他肮脏的汗巾子擦拭脸上的黄水。   云琅低头看着地图,找到旱獭滩之后就陷入了沉思,过了片刻,见马老六依旧守在他身边,就随口道:“去军医营看看看冻伤。”   马老六将脑袋摇的如同拨浪鼓。   “这点轻伤不用去,结痂之后就好了。”   云琅皱眉道:“军医营发生了什么事情?我记得以前你们不受伤都喜欢往军医营跑。”   马老六打了一个冷颤道:“将军啊,不敢去啊,以前看病那些妇人一个比一个轻柔,现在去看病,先要疼个半死之后,才能治病。”   云琅眉头轻皱,挥挥手道:“你见到医官就告诉她,不得无故折磨将士,违者严惩不怠!”   马老六听云琅这样说,立刻喜滋滋的去了军医营。   苏稚的脾气不好,又把那些看护妇看的太重,军卒与看护妇之间有些磕磕绊绊是正常的,如果矫枉过正,反倒会让军中的汉家子弟对羌妇有看法,长此以往,绝非那些羌妇之福。   事情解决了,云琅就重新把目光放在地图上,现在,他很想知道谢宁在干什么。   天气极寒的时候,晴朗的天空就会落雪,西北的空气本就干燥,空气中最后的一点水分也被凝结成冰霜,这让暴露在外边的人,每呼吸一口,肺部就火辣辣的疼。   天空看不见任何飞鸟,哪怕是兀鹫在这样的天气里也没有出来飞翔的勇气。   匈奴人在这样的天气里吃的很少,谢宁看到很多匈奴人在吞咽干掉的苔藓跟羊毛……   吃这两样东西非常的讲究,先用苔藓把羊毛包裹起来,然后就放在火上烤。   苔藓比羊毛耐烤一些,当羊毛逐渐变得焦黄发脆了,就要趁热一口吞下去。   在这样的环境里,谢宁惊讶的发现,云琅预料中的匈奴人大批死去的事情并没有发生。   营地里甚至没有一具尸体。   他们一天只吃很少的东西,有时候干脆就不吃,整天躺在窝棚里裹着老羊皮呼呼大睡,似乎他们只需要睡觉,根本就不需要进食。   不过呢,这毕竟是一种表象,每当谢宁三兄弟开始吃饭的时候,他都能感受到那些匈奴人投注在他们身上的焦灼的目光。   这说明,他们是饥饿的。   当谢宁转过头再看他们的时候,匈奴人又会若无其事的继续吃自己的苔藓跟羊毛。   每当谢宁开始吃饭的时候,一个叫做江充的汉人就会来到他们居住的窝棚里,谈天论地。   这也是一个饥饿的人,所以,谢宁偶尔也会给他一点食物。   不是不愿意每次都给,而是因为谢宁他们的食物也仅仅可以充饥。   自从上一次见过刘陵之后,谢宁就再也没有见过这位匈奴大阏氏,她似乎已经忘记了谢宁的存在。   江充的都来,极大的丰富了谢宁无聊的卧底生活,此人学识极为驳杂,不论是什么话题他都能顺手拈来,并且从中阐释一番,不管有没有到底,都会给人一种很有道理的样子。   谢宁似乎听说过这个人的名字,仔细回忆之后才想起来,这个家伙到底是谁。   一想到这家伙是云琅宁可冒犯刘彻也要斩杀的人,谢宁就对这个家伙非常的警惕。   更不要说,这家伙能在云琅的追杀下活到现在,算是一个真正有本事的人。   谢宁认为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人就是霍去病,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就是云琅。   很多时候,云琅要比霍去病可怕的多。   得罪霍去病的人,只要不被他打死,就算是逃过一劫,得罪云琅的人,直到现在,还能愉快活着的就只有江充一个。   “如果不是实在是无路可走,某家也不会投靠匈奴,我想,谢兄应该也是同样的遭遇才对。在这支队伍的后面,有卫青,李息的大军在紧紧追赶,在前面又有霍去病,云琅的大军在堵截。如果不是大阏氏提前两个月舍弃了北海的草场,拉开了与卫青,李息之间的距离,我想,此时此刻,我们想要喝一口热汤都是奢望。”   谢宁道:“百万之众,面对五万汉军,我们总能一路向西杀出一条活路来的。”   江充放下手里的木碗,用手指蘸水在石板上上画出一幅图来,指着已经结冰的白色地图道:“汉使张骞已经联通了西域诸国,我们即便是冲开了霍去病与云琅的布防,以后恐怕要走一路战斗一路了。举世皆敌说的就是现在的大匈奴人。与汉军交战多年,匈奴王庭能够收拢的人手只有这百二十万了,如果此路不通,匈奴人将从此消失在人间。”   谢宁道:“不管在大汉国,还是在匈奴地,我都不过是人家的马前卒,不会想的那么深远,眼下之计,活一天,算一天,听天由命就好。什么大汉,什么匈奴,对我们来说都不过是一个安身的地方罢了。”   江充烤热了双手在脸上摩擦片刻,吐一口气道:“眼下能吃饱肚子就算是万幸了。”   谢宁沉吟了一下道:“我很奇怪,按道理说,你与云琅应该没有什么交集,为何云琅会追杀你追杀的如此迫切,宁愿冒犯犬台宫,也要致你于死地?”   江充抬头看着天思索良久之后道:“我也莫名其妙啊,我与云琅的交集不过是把舍妹送去了云氏医馆,舍妹病重,最终死在云氏医馆。舍妹之死,无论如何也怪罪不到云氏头上,我也从未想过要对云氏做什么。偏偏云琅在听到我的名字之后,就像疯了一般追杀我,若不是我躲在暗处看到了云琅的做派,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云琅会对我下毒手。难道说,云琅与害死我妹子的赵太子丹有关系?”   谢宁摇头道:“云琅也是皇族,此人自视颇高,就太子丹这样的混账,他还没有放在眼里,更不要说替赵太子丹出头了。此人思虑深远,不会无的放矢!”   江充苦笑道:“某家实在是一无所知,想要知道此时的究竟,还需问云琅才知晓,某家到底如何得罪他了。”   人的肚子吃不饱,干什么事情都提不起精神,话说多了也累,谢宁与江充靠着火堆,瞅着天空慢慢的等待春天的到来。   一个枯瘦的剩下一把骨头的老匈奴人踉踉跄跄的从一棵松树后面走出来,他几乎是赤裸的,穿过匈奴人的营帐,窝棚,乃至人群,路过火堆也不知道休息一下,在所有匈奴人的注视下,他不管不顾的走到悬崖边上,一声不吭的一头栽下悬崖,中间,连惨叫声都没有发出。   直到此时,谢宁才明白匈奴人营地中为何不见一具死尸的原因了。   江充自草丛中找到一颗松果,仔细的敲打之后从里面找出来几粒松子,放在滚烫的石板上仔细的煨熟,分给了谢宁两粒,把属于自己的两粒含在嘴里道:“现在是老匈奴人自杀,说明粮食还够大家熬一阵子,再过一阵子就该有病,有伤残的匈奴人跳崖了。等到你发现匈奴妇人开始跳崖的时候,说明匈奴人快要被灭族了,等到匈奴孩童被饿死的事情发生之后,匈奴人就成野兽了,为了能够活下去,他们能干出让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事情来。我之所以忍饥挨饿也要留在匈奴,就等着看匈奴人变成野兽的那一刻,那时候的匈奴人,才是无敌的。哈哈哈哈……”   谢宁郁闷的瞅着江充,他忽然发现,云琅无理由的追杀江充,很可能是非常正确的做法。   如果江充说的是真的,一群绝望的匈奴人很可能会爆发出让人难以置信的力量。   在这股力量面前,即便是霍去病跟云琅,也难有作为。 第一七八章 神赐之地   刘陵跪坐在一张毯子上,正在为一个年轻的匈奴武士擦拭耳根处渗出的黄水。   如果将马老六身上的冻疮与这个年轻匈奴人身上的冻疮相比较的话……马老六就不算受伤。   少年人的耳朵已经掉了,勉强抬起来的左手也只剩下两根指头,伤口处不见血,只是乌青一片。   “大阏氏,我保住了右手,我还能握刀。”   刘陵的眼中含泪,轻轻的握住少年人的残缺的手放进自己的怀里,抚摸着少年人杂乱的头发道:“暖和些了吗?”   少年匈奴人黝黑的脸变得更加黝黑,汗水都从额头渗出,他想抽回那只手,却被刘陵按住,一滴泪水从刘陵的眼角滑落,拍着年轻匈奴人的后背道:“我是你的母亲啊……”   平日里如同公狗一般围着刘陵转悠的蒙查,此时非常的平静,对于少年人探进刘陵怀中的那只手就像没有看见一般,低头对那个少年人道:“好样的,我会给你制造最能获取战功的机会。”   少年人就像没有听见蒙查的话一般,怔怔的瞅着刘陵美丽的容颜低声道:“你真美啊……妈妈。”(全世界人喊妈妈基本都是一个调子。)   刘陵搂着少年人擦拭一下泪水轻声道:“要好好的活下去,我会带着你们离开寒冷的北方,去寻找一片流淌着蜜水的大地,那里的树木四季常青,那里的树上结满了果子,那里没有白灾,没有风雪,没有能冻掉人耳朵的寒潮。有的只是温暖的带着花香的风……那时候啊,你可以骑上最好的骏马去追逐你最喜欢的姑娘。累了,就躺在花丛中,看漫天的星斗,听牛羊的欢叫。”   “妈妈,真的有那样的地方么?”少年人无比的渴望。   刘陵嫣然一笑,如同一朵盛开的花朵,让周围所有人看的心神迷醉。   “傻小子,自然是有的,只要我们走过这片荒原,击败霍去病,云琅的五万守军,我们就能一路走到大月氏去,杀光大月氏人而后,我们就会进入一个神奇的国度……   有一个聪明人把那个地方叫做——印度!   他跟我说起那片土地的时候,是如此的贪婪,如此的神往……他说,那是一片天赐之地,地域平坦,河流密布,土地肥沃,只要丢下一颗种子,就能长成参天大树。   我的孩子,你这次探的路,就是通往这片土地的大道。   现如今,那个聪明人就守在我们前进的道路上,想要阻止我们去那片天神花园一般的土地上。   你说,我们能让他如愿以偿么?”   少年人挣扎着从刘陵怀里坐起来,看着刘陵的眼神满是狂热,他抱住刘陵的一只手放在嘴边亲吻一下道:“那就杀了他!”   刘陵猛地从怀里抽出一支匕首缓缓地从左手心拖过,眼看着血流如注,刘陵却丝毫不顾,举起自己被血染红的左手大叫道:“我们要去神赐之地,谁要阻拦,就是我们的仇敌!”   少年人跟着大喊起来,蒙查以及大帐内的所有匈奴人也兴奋地大叫起来,不大功夫,神赐之地四个字已经传遍了狼山。   “神赐之地!”   “神赐之地!”   “神赐之地!”   “我们要去神赐之地!那是昆仑神赐给我大匈奴的礼物——”   “神赐之地?”谢宁听到匈奴人的呐喊之后就问江充。   江充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摩挲着自己的下巴道:“自从离开北海的时候,我就发现大阏氏并非是担心汉军北伐。   北海之地广袤无边,汉军来了,大匈奴就继续向北走就是了,我们能走,因为我们只要有牛羊,天下那里去不得呢?   汉军就不一样了……我计算过,只要我们继续往北走五百里,汉军的军资就要多消耗一半,往北继续走一千里,汉军如果跟上来,只能是全军覆没的下场。   大阏氏之所以要离开,是因为寒冷的北方对我大匈奴非常的不利。   在北方生活不易,一年中有大半年的时间是冰雪覆盖的天气,能生产的季节只有不到一半的时间。   在这样的地域里还要跟强大的汉国争雄,这本身就对我大匈奴极为不公平。   汉家拥有天下最平坦的土地,那里四季分明,物产丰富,只要皇帝争气一点,对我大匈奴来说就是灾难。   始皇帝时期如此,刘彻时期又是如此,即便是将冒顿单于放在这两个时期,恐怕也只能缩在北地,不敢南下一步。   所以说呢,天时地利人和,这三样我大匈奴几乎一样都不占,加上我们自己没本事生产必须的物资。   在与中原王朝争雄的过程中,我们只要失败一场,失败的命运就不可避免。   可是呢,汉国不是这样的,大匈奴压榨了大汉国几乎百年,人家只要一朝战胜我们,大匈奴就会灭亡。   现在呢,果不出我所料。   大阏氏西进并非是没有目的的瞎走,而是有非常清晰地目标,以前不说,是担心大汉国将我们的目的告诉那个叫做印度的土地,让我们失去了攻其不备的机会。   现在,在匈奴人士气最低落的时候拿出来,一来可以鼓舞军心,民心,二来,可以让所有匈奴人知道,好日子就在前面,值得每一个人用命去博取。   如果让大阏氏获得成功,她将真正的成为大匈奴的第一位女单于。”   这样的一番话,这样一个宏伟的战略,这样一个让人不能拒绝的美梦,即便是谢宁听了都有些心跳加速,更不要说那些普通的匈奴人了。   然后,跳崖的匈奴老汉,老妇就更多了,每一个走的时候都没有什么悲伤的态度,就像去邻居家串门一般,一步步的走到悬崖边上,纵身一跃,就离开了人们的视线。   “你看,我没说错吧?匈奴人开始积蓄自己所有的力量了,再有两个月,当大雁北归的时候,匈奴人就要离开狼山,想自己期望的神赐之地进发了。”   江充的肚子骨碌碌的叫,脸上却洋溢着希冀之光,他会不到大汉国了,只能期望匈奴人有一个好的将来。   “我现在大概知道云琅为何一定要毫无理由的追杀你了。”谢宁给江充倒了一碗热水。   江充啜饮着热水,给身体补充着热量,一边笑嘻嘻的道:“哦?愿闻其详!”   “因为你跟他一样,都是聪明人,我听说啊,聪明人最讨厌的就是聪明人,这应该就是云琅一定要弄死你的原因。”   谢宁伸长了脖子等待赵信,这家伙不回来他没饭吃。   江充摇头道:“我那时候身名不显!”   谢宁瞅了江充一眼道:“你太小看云琅了,他看人从未出过差错,能把许不负都给活活逼死的人,你以为人家就没有一点神奇的手段?”   江充同样看着谢宁道:“如果有机会跟此人交锋一下,探探他的底细。如果能面谈一次最好。”   谢宁笑道:“是极,是极,云琅这人最是识英雄重英雄,你们一定有很多话可以说。”   江充悠悠的道:“真是期待啊!”   谢宁低下头,努力的不让江充看见他的脸,他很担心江充会在他的神情中发现端倪,从而不愿意再去找云琅送死……谈话了。   云琅这人很懒,能一次解决的事情他绝对不会玩弄什么惺惺相惜那一套。   “无论如何也要与匈奴人大战一次啊,要不然没办法熄灭陛下想要剿灭匈奴人的心火。”   云琅仔细的研究了旱獭滩的地形之后,对霍去病道。   霍去病不用看地图,用牙签从牙缝里挑出一条肉,重新放嘴里嚼,看的云琅一阵阵泛恶心。   “我牙齿里的东西,我吃掉,你恶心个什么劲。”   “那是你昨晚吃肉塞牙缝里的肉吧?被口水浸泡了一晚上,发胀之后才让你觉得牙齿不适,也就是说,你吃的那一条子肉是腐肉。”   霍去病倒了一杯茶一股脑的倒嘴里,咕嘟咕嘟的漱口之后就把茶水咽下去了,云琅又是一阵干呕。   “旱獭滩,顾名思义就是到处都是旱獭洞的地方,那里也必定是水草丰美的地方。四处一定是一望无际的草地,草地下面也一定是四通八达的旱獭洞,马蹄子要是陷进洞里,马腿就会折断,马上的骑士如果是在全力冲锋,被摔死,或者被后面的战马踩踏成肉泥几乎是肯定的。你如果想把战场预设在那里,我劝你别做美梦了,要知道这是在草原上,匈奴人比我们更加了解草原,旱獭洞这种事情,人家知道。”   云琅摇头道:“我没打算把战场设在旱獭滩,我只是奇怪匈奴人不是准备西进的吗?干嘛要摆出一副攻伐乌孙国的态势?”   霍去病笑道:“如果我是刘陵,我也会选择在西进之前拿下乌孙国,毕竟,这一路走来人困马乏,上百万人得不到持续的补给,总要吃顿饱饭吧?拿下乌孙国,再相继拿下焉耆,龟兹,于阗,大宛,小月氏,大月氏,这一路上就有了补给,最后离开我大汉军队的作战范围。如果刘陵真的有这样的雄心,我居然有些不忍心弄死她了。” 第一七九章 凿空西域   “昨日巡营的结果不好。”   “怎么说?”   “将士们精气神没了,一个个都认为这是对匈奴的最后一战,此战过后,天下平安,所以,捞钱比作战还要上心。”   霍去病叹息一口气,还是忍不住对云琅说了实情。   云琅抬头笑道:“西域三十六国,也该长点记性,当年如果不是他们首鼠两端,匈奴人何至于嚣张若此?张骞,苏武二人最了解这些胡人,我以为他们的做法应该是正确的,一群养不熟的狼,也没有必要对他们怀柔。”   “大宛国进贡了一对汗血马,你为何还是斩杀了大宛国的使节呢?”   霍去病见云琅似乎有准备,也就不做声了,想起后院安置的两匹宝马忍不住又问了起来。   “我要的是二十匹!不是两匹!”   云琅淡淡的道。   “我听说这种马非常的难得,每年到了春夏之交,大宛国人就把最神骏的母马放置在龙马出没的天山之下,等到夏日过完,这才将母马收回,此时,母马已经怀孕。待到冬日产子之后,才能知晓收获的到底是不是汗血马。据说,百不成一。如此珍贵的宝马,你一次要二十匹,人家如何能够答应?”   云琅放下手中的毛笔,揉揉发红的眼睛对霍去病道:“我就要二十匹,难道大宛王还能咬我不成?”   “他们全国都应该没有二十匹!你这是强人所难!”   云琅放下揉眼睛的手笑着问道:“你收大宛王的好处了?”   霍去病不屑的道:“你说呢?”   云琅怒道:“既然没有收到好处,你替他们说什么话?知不知道,你现在一句话价值多少?少于一万金,你就老老实实的闭上嘴巴!隋越的一句话都值一车白玉呢!”   霍去病惊讶的坐起来,指着云琅道:“你最近苛政不断的目的就是为了捞钱?”   云琅叹息一声道:“强干弱枝懂不懂啊?大汉国即将要开始凿空西域了。你知道为何是凿空二字,而不是经营西域?”   霍去病皱眉道:“这是张骞给陛下上的文书里用的词,至于你说的强干弱枝我懂,不就是要限制西域这些国家变强吗?问题是你好歹要点脸啊,你这么做,比强盗还要凶狠,再这么下去,会弄得西域人民怨沸腾,最终全体反对我大汉,如果大军在西域寸步难行,我看你如何跟陛下交代。”   云琅自顾自的道:“所谓凿空,就是说,在张骞眼中,西域已经是一块冰冷的石头。   想要暖热已经不可能了,这个时候,我大汉将要经营西域,就一定要用凿子一点点的将西域这颗石头凿烂,等他变成碎石之后,再把他放进磨盘里全部碾碎,最终变成流沙,可以握在手里把玩。   这就是凿空!   另外,你不要担心民心这种可笑的东西,我完全不在乎。   匈奴人只要从西域走一遭,就没有什么所谓的民心了,现在活着的这些人如果把不是被匈奴人杀死,也会成为匈奴人西进的前驱。   反正他们就要死了,我为何还要善待他们呢?   有怜悯他们的功夫,我还不如趁着他们没有被匈奴人洗劫之前,先搜刮一次,好有钱,有物资来经营河西四郡。   到了明年,陛下将要向河西四郡征发百万百姓,不弄点钱,弄点物资囤积起来,明年我拿什么来养活那些百姓?”   霍去病张口结舌,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恨恨的挥挥拳头,就不做声了。   从他认识云琅的那一天起,讲道理他就没有讲过云琅,在他眼里云琅有时候会干出极为邪恶的事情,可是呢,经过云琅一番解释之后,他发现,错的永远都是他。   隋越趁机低声道:“陛下这次收回了他在所有钱庄占有的份子,你云氏也损失惨重,要不,你从这里弄点补贴一下?放心,我绝对不会说。”   云琅瞪了隋越一眼道:“就凭你说了这句话,我就该把你就地正法。   云氏钱庄当初开办的时候,就说的很清楚,那东西不是为云氏筹钱的一个工具。   而是为灭掉匈奴筹集的钱财!   现在,陛下将它用在了供应大军上,没有拿去修建宫殿,也没有穷奢极欲。   钱用在了正途,有什么好可惜的。   再说了,陛下仅仅抽走了自己的那一部分份额,我觉得已经给足我脸面了。   还是说,你觉得陛下身为钱庄的股东,没有权力撤股吗?”   隋越脑门上的汗水又开始冒出来了,擦拭一把汗水,就匆忙在小本子上记录云琅的言行。   “当然,陛下撤股,撤的太过突然,这样做可能会损害钱庄的声誉。   如果陛下用半年时间慢慢的从钱庄抽调资金,基本上买多少东西,就抽掉多少资金。   如此,市场上的金子与货物的价值永远是平衡的,这样一来呢,陛下就能用同样的六十万金购买到更多的物资。   损失了如此大的一笔收入,罪在桑弘羊,他管理钱庄三年,应该知道如何做才能将陛下的利益最大化。   而不是出于个人私利,迫害钱庄,都是陛下的子民,何必要弄得血淋淋呢?   难道不死一批人,就不足以彰显他桑弘羊的能力?   现在好了,全便宜了长门宫……不过也无所谓,阿娇贵人与陛下本就是一体,还谈不到吃亏占便宜。   经过此事之后,钱庄没了陛下的资金作为监督,就会肥了那些子钱家。   我已经写好了奏折,希望陛下早日开通大汉皇家银行,同时呢,也作为钱庄的管理机构。   如此,就能有效的控制那些贪心的子钱家们胡作非为,同时也让钱庄这个东西一直利国利民下去。   内举不避亲,桑弘羊此人才干不足,我举荐张安世为大汉皇家银行的第一任行长,直接对陛下负责。   云氏控制的那个小钱庄也将并入大汉皇家银行,占一点微不足道的股份,让云氏子孙有口富贵饭吃就好。   如此一来,大汉国日后的钱币发行功能也将并入大汉皇家银行,云钱之说可以休矣。”   隋越汗流浃背的记录了好多文字,见云琅又开始跟霍去病说笑了,就匆匆的离开,他要把云琅刚才说的这些很重要的话重新整理一下,发给皇帝。   他知道,皇帝很想知道云琅对钱庄的态度。   云琅说这一番话的时候,并没有避开霍光,司马迁与东方朔。   醉醺醺的东方朔甚至起身朝云琅深深一礼,表示钦佩。   司马迁则跟隋越一样将云琅的话记录了下来,准备以后充盈一下他的《云侯列传》。   霍光笑呵呵的道:“桑弘羊这人即便是有万般不足,有一点说的是没错的。   那就是——钱庄乃是国之重器,私人不得染指!   我知道他这次之所以这样做,目的就是想把私人钱庄一棒子全部打死。   他忘记了一件事,这些年钱庄开通天下的渠道非常的重要,如果贸然毁掉私人钱庄,同时也就等于毁掉了这些渠道。   要知道,这些年下来,钱庄最大的本事不是赚了多少钱,而是培育出来了各地无数的钱庄掌柜,以及伙计,也培育了很多利用钱庄提供的钱,进行生产,售卖的商家。   货物每流通一次,就会给国家带来一大笔税收,流通的越是频繁,制造的财富就越多。   这样做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减轻农夫的负担。   当然,后面的我就不说了,这关系到我西北理工的独家学问,我与恩师都没有资格随意说出去。”   不知什么时候,霍去病停止了与云琅的闲谈,聚精会神的听他弟弟的解释。   他同样发现,他弟弟说的每一个字他都知道,也认识,当这些字组成句子之后,他就听得云山雾罩,隐隐觉得有道理,就是不明白道理在那里。   “这些道理你怎么没跟我说过?”霍去病觉得自己很是吃亏。   云琅笑道:“当年劝你跟阿襄多读书,你说你的大戟就是你的书本,还说,事无成法,耶耶去创造。你都要当开山祖师了,我要是再让你学西北理工的学问,岂不是耽误你成一派之祖?”   霍去病有些遗憾的道:“我只是觉得有点用处。”   云琅摇头道:“你别学,有些人天生就不该读书,读书反而会把你读糊涂。你就是这样的一个人。阿襄那样的人读书也不可取,就像是人喝水一样,清水灌进去,最终会变成尿出来。只有像司马,东方他们才适合读书,因为他们足够聪慧,能从书本里总结出对自己有用的东西,排斥坏的东西。”   霍去病冷冷的看着云琅道:“你算什么?”   云琅呲着满嘴的白牙笑道:“我生而知之!”   “滚!”   不仅霍去病对云琅这句话极为不屑,东方朔,司马迁也觉得是无稽之谈。   只有霍光躲在一边眨巴着眼睛,他觉得师傅很可能说的是真话……   西北理工的学问里,有太多太多无法解释的事情……多到了让霍光都无法招架的地步。 第一八零章 该来的总是要来的   云琅自诩是历史的见证者,在真正面对历史的时候,他发现,历史对每一个人都不那么友善。   匈奴人如今过的凄苦不堪,实际上,他这个负责西北地防御的卫将军的日子过的也不好。   霍去病是军队统帅,他只要管理好军队就成,只要军队不受到大的损伤,他就没有什么罪责可言。   至于战胜匈奴这种事是要看战场实际情况的。   刘彻不是一个糊涂蛋,他不会让自己最精锐的三万军队加上云琅的两万乌合之众去碰百万匈奴大军的。   这一次匈奴人的百万大军可不是随便说说的,是真的有百万人之多。   而且是匈奴的全部力量。   如果胜利,匈奴就会逃出生天,如果战败,匈奴人就会灭族。   在这样的情况下,不由匈奴人不认真作战。   战局对云琅是非常不利的……   好在刘彻的旨意终于来了,一句“便宜行事”又让云琅把心提到了嗓子眼上。   皇帝每回说这句话的时候,其实心中还是对战局有期望的。   他希望通过给边关将领极大的权力,从而达到战胜敌人的目的。   这个皇帝从来不会对自己的部下说什么撤退,迂回,保存实力的话,他认为,是真猛士,就敢勇于面对逆境,是真豪杰,就该在逆境中杀出一条血路来。   他喜欢披创无数的猛士,就是不怎么喜欢云琅这种总想着兵不血刃战胜敌人的人。   他一生只经历过一次战场,还是在白狼口被无数猛士簇拥着经历。   就这一次,他就骄傲了很多年,凭借自己在战场上的臆想,来指导他的将军们作战。   北风一阵紧似一阵,严寒一日胜似一日……不过,柔不能守,强不能久,这也说明,冬天就要过去了。   从阳关到玉门关,如果走城墙的话,一天时间就够了,这段七十余里的城墙,云琅不记得自己走过多少遍。   为此霍去病极为不理解。   自从刘陵的斥候冻死在旱獭滩,就说明,刘陵的目标就在乌孙国。   刘陵不可能千里迢迢跑到阳关,玉门关一线来跟汉军做攻城战,匈奴人没有这个时间,也没有这个能力。   云琅不以为然,他觉得匈奴人已经在疯狂的边缘,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们不能干的。   反正,如果他是刘陵,抢劫玉门,阳关,远比抢劫乌孙国收获来的大。   “哼,骑兵千里奔袭,你知道意味着什么?你根本就不懂骑兵!”   “不是我不懂骑兵,而是你不懂刘陵!”   霍去病认为大军应该空群出动,盯着匈奴人,伺机从奔逃的匈奴人大队上咬下一块肉来,才是合乎骑兵要义的。   云琅则认为,这样做不对劲,杀伤多少匈奴人并不重要,先要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才是正确的。   匈奴人大队绕过阳关,玉门关之后,再追击匈奴人不迟,反正她们要赶着牛羊,带着妇孺一起行动,迟早可以撵上。   对于云琅的保守,不仅仅是霍去病有些不满意,就连张骞,隋越这两个对军事狗屁不通的家伙,也对据守阳关,玉门关的战略心存疑问。   霍去病在军事上对别人的影响力实在是太大了,这个从未有过败绩的统帅,只要一说话,就能让很多人跟着盲从。   “去病,如果论进攻,天下将领无人能出你之右,可是呢,你只要算算你经历过的所有战争,你就会发现,你从未主动据守过,你的战略就是,进攻,进攻,进攻。   骑兵在你的驱使下狂飙突进,杀敌无数,不管你怎么作战,先机总是你的,你总能占到先机,杀敌人一个措手不及。   这一次不同,刘陵的部下不是几万,乃至十几万人,而是整整百万人。   你手里的军队人数太少,不可能同时拖住百万大军。   人家只需要用几万人缠住你,还有足够的大军去完成刘陵的其余使命。   哪怕我们兄弟空巢出动,能拖住多少匈奴人呢?   二十万顶天了。   在西北地这片平坦的荒原上,人家可以一边跟我们作战,一边派出自己多余的军队干什么都行。   这一次在河西四郡,我用了重典,杀人无算,用力量将河西四郡暂时扭成了一股绳。   既然已经用了蛮力,这个力道就要多施加一阵子,让羌人逐渐习惯高压了,才算是达到了基本目的。   如果被匈奴人趁势跑进来祸害一下,我们刚刚建立的权威就会消散。   得不偿失啊。”   如果是别人,霍去病一定会固执己见的,面对云琅,他没有继续坚持,最终,他还是决定率领本部人马在三九过后就去寻找匈奴人,找到之后,就伺机寻找战机。   云琅带领卫将军所属兵马,继续固守玉门关,阳关,敦煌,通过城墙将这个三角形地带经营成一个堡垒,为河西四郡守住大门。   对于这个方案,霍去病不满意,云琅同样不满意,在这样的方案下,进攻的力量不足以让匈奴人感受到威胁,防守的力量也不足以让匈奴人却步。   两不靠的作战方略,在目前却是他们唯一能做到的安排。   都说战争是政治的延续,以前的时候云琅不信,现在,他不得不相信。   在很多时候,都是政治在决定战争的走向。   不论云琅跟霍去病的关系如何紧密,在这个时候,就像是有一双无形的大手在推动他们,让他们不由自主的作出了违心的决议。   或许这就是刘彻将军权拆分的目的所在。   霍去病的目标在于进攻,云琅的目标在于防守,两者没有任何共通的可能。   南辕北辙的军事目标,杜绝了两人合兵一处的任何可能。   这或许就是刘彻愿意看到的。   雁门关的城墙没有云琅预料的高大,阳关的城墙也同样如此,在贫瘠的敦煌,想要找到一棵大树几乎都是一种奢望,就谈不到修建高大的城关了。   云琅在来到敦煌之前想要就地烧砖来达到修建城池的目的,真正面对这片荒漠,他才知道,设想与现实偏差太大了。   该死的北风呼啸着扑到城墙上,总能带走一些泥土,才建成的阳关,被北风吹拂了半个冬天,城墙中固定泥土用的芦苇就暴露在空中,被风一吹就发出鬼怪一般的呐喊声。   “将军真的认为刘陵会来阳关?”隋越面对脸色阴沉的云琅,实在是提不起勇气大声说话。   “只有把我们堵在城池里,匈奴人才能在西域为所欲为,隋越,你应该知道,在西北地,我们才是真正弱势的一方。这就是我为何一定要陛下改变战略的原因。”   “既然如此,将军为何不跟陛下要求援兵呢?”隋越大为不解。   云琅苦笑道:“我要求陛下改变战略的奏折,其实就是一封跟陛下要援兵的奏折。陛下看明白了,所以,就把李广利给我派来了。”   隋越叹息一声不再说话,他知道他刚才说的就是一句废话,大汉国的军队正在四面出击,不论是北面,还是南边,都是战云密布,皇帝手中只剩下十二万人的近卫军。   这支军队是皇帝最后的底气所在,如何能够派到西北地来?   “刘陵提前离开北海,把我们害苦了。”隋越只能怪罪刘陵,怪罪敌人,没法子说这些都是刘彻计算失误的错。   云琅笑道:“敌人没有错,错的只是我们,以后不要说这样的话,让人笑话。这时候,肩负起你长史的责任,我要你立刻开始统计阳关,玉门关,敦煌的所有男丁,并开始操练他们,时刻准备走上城墙作战。”   司马迁叹息一声道:“以前我总觉得这个冬天太漫长,我现在只希望这个冬天能够持续的时间更长一些。” 第一八一章 希望需要等待才能出现   当兀鹫的身影出现在天空上的时候,霍去病带着两万人离开了阳关……   他给云琅留下了六千骑兵。   天气依旧严寒,白日里或许还能感受到春天到来的气息,到了晚上,又会成为滴水成冰的寒冬。   在装备了足够多的御寒衣物,与高热量食物之后,勉强能够应付。   当然,这仅仅限于汉军,对于匈奴人来说,此时出击,为时过早。   云琅送霍去病离开阳关的时候,笑容满面,潇洒的挥挥手,就像是送霍去病出门狩猎一般。   霍去病也同样笑逐颜开,对云琅道:“照顾好自己,在野外,还没有人能够让我吃亏。城池是困住我的地方,而不是可以让我展现本事的地方,荒野才是我的天下。而借助高墙壁垒让敌人无处下手,处处吃亏是你的领域。我们兄弟就在这西北地漂漂亮亮的打一场仗,让世人知晓我们兄弟的厉害。”   说完话,就扬鞭离开了阳关。   霍去病离开了,这就预示着战争就要到来了。   阳关,敦煌的军营空了一半。   不过,隋越很快就用一些精挑细选的丁壮,填补了这个空白,这让云琅很是意外,他没有想到,隋越居然能在短短的十五天时间里就给他凑足了两万可以参加战斗的丁壮。   其中有五千人的战斗力居然非常的不错。   罪囚,犯官,赘婿,商贾中有一些人常年累月的被征调去军中,有些人充当敢死队时间长了,也就学会了一身的本事。   这要感激大汉国的国力,也只有在国力飞速发展的时期,军队才会战无不胜,加上霍去病,云琅不是很喜欢动用敢死队,这让很多原本早就该战死的人,得以活到现在。   看着他们欢天喜地的给自己装备铠甲,云琅忽然觉得有些对不住他们。   他现在只希望,匈奴人可以真的如同霍去病他们想的那样,不来阳关,而是直奔乌孙国。   这样的想法只能在心里想想,一旦说出口,他就成大汉国军方最无耻的将军了。   虽然这样想的将军很多,没有一个人说出来过,哪怕是战死了也没人说出来。   “城墙不够高啊!”   霍光还是把师傅最担忧的话说了出来。   “明天起,你就代替我走一遭镜铁山,跟曹襄商量一下准备在张掖筹建第二道防线的事情。”   “匈奴人不会去张掖,他们甚至不会冲进酒泉。”   “我们是这么想的,可是,刘陵的脑子要是万一抽了呢?”   霍光犹豫一下,低声道:“师傅您觉得此战非常的凶险?”   “不算凶险,我心中有数,快去准备吧。”   “师娘是不是也应该跟我一起走?”   “你师娘不会走的。”   “哦,那么,我也不走,我去准备好那两匹汗血马。”   霍光说完,就匆匆的离开了。   云琅心虚的朝四周看看,发现没人注意,这才松了一口气。   只要一想到丧尸一般的匈奴人从瀚海潮水般的涌出来,密密麻麻的挂在城墙上,他就真的想跑。   “将军,城墙前边的伏桩已经安置完毕,三角刺也已经泡过马粪水安置完毕了。”   李陵那张阳光的脸出现在云琅面前,这让云琅的神情稍微恍惚了一下。   然后就亲自下了城墙,检查了安置好的伏桩,这东西只要连上钢丝,就能一刹那从地里钻出来,专门用来割断匈奴人的马腿。   三角刺铺出去足足三十丈,上边铺着一层浮土,只要马蹄或者人的脚踩上去,就会给匈奴制造大量的伤兵。   “末将以为,如果在前方,大黄弩覆盖范围之内,再挖掘三道壕沟,藏弩兵于壕沟里,只要匈奴人靠近,首先就能偷袭匈奴一阵,让他们未战先胆寒。”   云琅瞅着地平线笑道:“害怕吗?”   李陵羞涩的摇头道:“本来有些担心,不过,有将军在后边看着,我就不害怕了。”   云琅叹息一声道:“你看这茫茫戈壁,中间唯一的凸起物就是我们固守的这座阳关。在这个鬼地方,我们想要将城池修建在一个险峻的地方都做不到。一旦开战,就是四面皆敌的态势,我们能够依靠的不是这座城池,而是我们自己。李陵,交给你一个军务,如果我,我是说假如,假如我身陷敌阵不能脱身,你一定要杀了我!”   李陵干脆的点头道:“这是自然,不过呢,末将一定会战死在将军前边的。末将不死,还轮不到将军冲锋陷阵。”   云琅笑着挥挥手道:“李陵,我们都要努力活下去,一定要把匈奴人赶到天边去。”   李陵见云琅的脊背如同枪杆子一般笔直,不知怎么的,就笑了起来,回头再看看杳无人烟的戈壁,只盼着匈奴人立刻过来,好痛痛快快的厮杀一场,把祖父没有达成的愿望全部实现。   云琅回到帅帐之后,再一次摊开地图,将手指重重的点在旱獭滩上。   旱獭滩的地形非常的特殊,全部都是一人高的小山坡,如果站在高处看,这里的地形如同波浪一般。   这样的地形,对骑兵来说是最有利的,不妨碍战马奔驰,还能有成效的避开汉军的弓弩覆盖。   霍去病之所以现在就出发,恐怕就是为了熟悉地形,准备在这里跟匈奴人大战一场……   此次匈奴迁徙,必定会有前后左右中军之分,前军最强,左右次之,以后军最弱。   前军用来穿凿军阵,左右用来合围敌人,至于后军,是断后的军队,必须要有死志,甚至还要面临被抛弃的命运。   所以说,此次匈奴人行军,必将是一场声势浩大的整体行军,以军队为外壳,中间裹挟牧民以及妇孺,以绝对庞大的体量让所有的敌人胆寒。   至于分散行军,有霍去病在边上窥伺,刘陵只有在缠住霍去病,没了后顾之忧,才会派一支偏师进逼阳关,玉门关一线,让云琅无法出兵,从而让行走缓慢的牧民,妇孺先走。   “先后顺序很重要啊。”   云琅喃喃自语。   霍光不知什么进来了,见师傅一心扑在地图上,就在一边默不作声。   见师傅开始说话了,就低声道:“那两匹汗血马跑的真快!”   云琅笑道:“那是自然,毕竟是难得一见的宝马,你记着,如果战事不利,你就带着你师娘快跑,跑的远远地,等匈奴人走了再回来。”   霍光愣了一下道:“不是我们两个?”   云琅摇头笑道:“怎么会想到是我们呢?我如果跑了,你让这里近十万汉人怎么办?难道把他们送到刘陵的屠刀下去吗?”   “您以前说,我们西北理工绝不会轻易牺牲的。”   云琅想要摸摸霍光圆圆的脑袋,却发现这家伙已经长得比自己都高了,就放下刚刚抬起的手道:“西北理工弟子的命不是不能牺牲,主要看我们是否愿意。目前局面,就属于可以牺牲的那种,我们惜命,却不能胆小,一旦没了胆气,即便是再辉煌的门第,也只能是二流门第。该面对的一定要面对,逃避能逃一时,逃不过一世。我们有逃避的智慧,也一定要有迎难而上的勇气。这种勇气是可以世世代代传承下去的,很重要!”   霍光看了云琅好久,这才点点头道:“弟子不能陪您去战死!”   云琅道:“当然不能,你要是跟着我一起战死了,我在这里所有的坚持至少就没了一半的意义。”   “接下来该怎么办?”   “等待,等待!等待机会出现,等待刘陵犯错!” 第八卷 历史的残骸 第一章 新局面的诞生   “匈奴的勇士们,今天,就是我们要开启新世界大门的第一天!   从今天起,我不再对勇士们有过多的要求。   我只要求你们冲过汉军的包围,冲过去,冲过去就是胜利,冲过去我们将会抵达昆仑神赐予我大匈奴的土地。   从这一刻起,我赋予所有大匈奴猛士勇敢作战的权力。我赋予你们保护所有妇孺的权力,我赋予你们拯救大匈奴的权力。   我赋予你们获得所有战利品的权力!   我的猛士们,此战,你们的大阏氏将与你们一起并肩作战,我只希望我的猛士们,即便是战死了,身体也应该扑倒在前进的道路上。   那怕,在看到我战死之后,不要停下你们前进的马蹄。   一路前行,一路前行,直到抵达神赐给我们的土地!   原昆仑神保佑!”   刘陵袒露右胸,饱满的胸膛就那样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她虔诚的匍匐在地上,随着大鬼巫怪异的吟诵经文的声音,一遍又一遍的向昆仑神祈祷。   狼山下,一望无际的匈奴人跟随者他们的大阏氏面对雪山的方向,一起虔诚的祈祷。   刚刚祈祷完毕,一个精壮的少年人就一跃而起,率先跳上战马大叫道:“谁愿意跟我一起先行一步?”   无数的匈奴少年跟着跳上马,挥舞着长刀道:“我们一起去!”   左手只剩下两只手指的匈奴少年扣着缰绳,右手挥舞长刀再次大叫道:“我们是前军,出发!”   在所有匈奴人的赞叹声中,少年人率先离开狼山,向着自己选定的目标狂奔而去。   如狼,似虎!   “卡布叻!我等着给你庆功,会把最美的女人留给你!”   刘陵在后边大笑着许诺。   引来匈奴人齐声喝彩。   卡布叻带着两万多匈奴少年走了,剩余的匈奴军队也缓缓启程,与此同时,由蒙查率领的匈奴人大队也驱赶着牛羊,洪水般从狼山出来,踏上了荒原。   如意给刘陵换上了匈奴式样的甲胄,这个看似柔弱的女人在披挂完毕后,就变成了一个威武的女将军,被白狐裘包裹中的那张美丽的脸,也多了几分男子的刚强。   她就坐在路边的巨石上,热情洋溢的向每一个经过身边的匈奴人问好,鼓励每一个失落者,病困者……   直到蒙查无数次邀请她上马,这才起身离开,骑在一匹白马的背上,与匈奴人并行。   “霍去病的大军就在前方不远的地方!”   蒙查多少有些忧虑。   刘陵笑道:“霍去病再强大,他手中的兵力不足这一点是无法弥补的缺憾。蒙查,派赵信去对付霍去病,不求他取胜,只要求他死死的拖住霍去病,给中军留下足够的时间攻伐乌孙。”   蒙查点点头道:“云琅这边呢?我去!”   刘陵摇头道:“你要管理中军,要知道中军才是我们的要害之地,至于云琅那边,我去!”   蒙查狞笑道:“荒原中的一座孤城罢了,大阏氏不必太看重,中原地的城池骑兵没有靠近,可是呢,阳关,玉门关这样的城池,攻破不难。”   刘陵左右看看,见周围都是亲卫,没有外人,就一巴掌抽在蒙查的脸上,将蒙查打的愣住了。   “你这个该死的野蛮人,告诉过你多少遍了,一定要读书,一定要读书,你可曾听过我一句话?我大匈奴将要迎来数百年来未有之机会,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一切都要迎来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大匈奴如今之所以处处失败,最大的原因就在于我们自己,汉国有了云琅一群人,如今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才几年啊,刘彻就从弱势走向了强势,继而逼迫的我大匈奴一退再退,乃至于退无可退。你还敢小看云琅,不说别的,就我带来的马蹄铁跟双边马镫,你认为这个东西重要不重要?”   蒙查挨刘陵的打,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以前出错的时候都是用鞭子抽的,只是最近两年,才变成了抽耳光。   对此,蒙查并没有多少意见。   所有匈奴勋贵中,刘陵对待蒙查的态度是最差的,却意外得让蒙查感到欢喜。   “你也不教我……”   “我知道些什么,你该向男子学习一些男子该学的东西,你看不起赵信,看不起那些从汉地逃来的人,却不知道,这就是你最大的失误。   你来告诉我,匈奴人除过放牧牛羊之外,我们还会干什么?   作战?你是不是正在这样想?   你打得过霍去病吗?   这些年有那一场战事是我们胜利了?   战败了不要紧,关键在于要学习。   只有不断地采纳别人的长处,我大匈奴才能源远流长的将自己的族群传承下去。”   刘陵讲道理的时候极为迷人。   别的女人来到匈奴地,这朵鲜花就会枯萎,陨落,只有刘陵,来到匈奴地之后,不但没有因为北方的寒风,以及腥膻的牛羊肉而变得丑陋,反而愈发的娇艳。   站在很多时候,权力是男子最好的春药,也是女子最好的驻颜利器。   蒙查只顾着看刘陵别样的装束,满脑子想着与刘陵昔日一起嬉戏的场面,哪里能听得进去她说话。   于是,他又挨了一记嘴巴子。   百万人出动,是一场声势浩大的举动,想要瞒过别人基本上不可能。   先头的卡布叻已经跑到百里之外,后队负责断后的匈奴左大将还在狼山里,等待牧人们尽数离开。   天上的苍鹰看到了这一幕,也纷纷掉头向别的地方飞去。   浩瀚的匈奴人群,呈一条黑线,从狼山中扯出来,一路向西。   在这条粗大的黑线两边,还有两处色彩浓重的黑点,这些黑点的移动速度很快,一会出现在黑线前方,一会出现在黑线后方,如同黑线的两条腿,在前后滑动。   刘陵有些骄傲!   匈奴人之所以有如此壮观的迁徙行为,都是出自她的命令。   一想到自己一声令下,就能号令百万匈奴人,自豪感油然而生。   此时此刻,她很想站到最高处向住在长安的刘彻喊话,告诉他,汉人成为汉国之王算不得什么,你最害怕的敌人,如今全部是我的麾下。   如今,我就要带着他们向你最强大的将军发起挑战!   霍去病就站在不远处的一座山上吗,瞅着远处这条移动的黑线,久久一言不发。   匈奴人不准备用什么高深的行军方式,他们就这样大鸣大放的离开了狼山,蛮横的向前推进。   中军与两侧护卫军队距离如此之近,只要霍去病敢偷袭两侧的军队,马上就要面对匈奴人数众多的中军。   不论他在短时间内杀死多少匈奴人,都要面对更多的匈奴人。   他忽然想起云琅曾经跟他说过的一种蚂蚁——行军蚁,只要数量足够多,他形成的压迫就是绝对性的。   任何军略与智慧,在这么多匈奴人面前,几乎没有多少施展的余地。   李敢看了良久之后道:“只有前军还算是有些机会。”   霍去病摇头道:“前军虽然毫无章法,却士气高昂至极,一旦接战,就是不死不休的局面。阿敢,我们作战多年,这样的敌人平日我很喜欢遇到,现在,我们伤亡不起。”   李敢不死心的道:“我们有火药!”   霍去病白了李敢一眼道:“那是我们最后的手段,天知道这场仗会打到什么地步。”   李敢叹口气道:“怎么办?匈奴人抱成一团,不给我们任何机会,难道就眼看着他们杀进乌孙国?”   霍去病眯缝起眼睛道:“不管乌孙国,我只担心他们会分兵指向阳关,指向玉门关。匈奴人目前的态势非常的可疑,我觉得他们不仅仅是要拖住我们,还想洗劫整个西域。” 第二章 负荆请罪李广利   匈奴人终于来了。   两天前,云琅就接到了霍去病传来的消息。   二十万!   听到这个数字,云琅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还好,比预想的情况要好很多。   没有空群出动的来到玉门关,阳关一线,这也说明匈奴人没有跟汉军在这里死战一场的打算,最多能算是一个关门战略,将云琅关在城关里面,好方便匈奴人在西域攻城掠地。   云琅预想的是跟霍去病这些人一起缩在城关里,跟匈奴人不痛不痒的打一阵子,好给皇帝交差。   只要匈奴人不绕过阳关,玉门关向关内挺近,云琅就准备当一次缩头乌龟。   反正西域的秩序从来就没有正常过,现在大军进入西域,会遭受极为强大的抵抗力。   如果让匈奴人先扫荡一次,将西域那些存在很多年的古老国度连根拔起,最后留给云琅一个破败,无秩序的西域,这是最好的结果。   在一张白纸上更好作画。   说来可笑,大汉国之所以会无休止的将国土向被拓展,而不是向南,最大的原因就是在北方生活,要比在南方生活更加的容易。   哪怕是西域这样的荒蛮之地,生活起来也要比南方愉快,轻松地多。   跟李陵闲聊的时候,云琅对南方的生活有了一个基本上的认知——那里根本就不适合人类生活。   连绵不绝的雨季,无时无刻不在泛滥的洪水,随时随地就能叼走人的各种怪物一样的野兽。   云琅亲眼见过长沙国给皇帝敬献的那一对犀牛——还他娘的是两头黑犀牛。   在先秦时期,蜀中就有犀牛,那时候的蜀中也是洪水泛滥,处处沼泽。   这样的环境自然很适合犀牛生活。   后来李冰父子修建了都江堰之后,锁住了洪水泛滥的源头,沼泽逐渐变成了良田,犀牛也就失去了生活的空间。   在云琅的印象中,凡是有犀牛跑来跑去的地方,绝对不会是什么好地方!   闷热的天气导致细菌极为容易滋生,加上还有大量的喜欢吸血的蚊虫,导致大汉国八成的瘟疫都发生在南方。   莫说现在,即便是六百年之后的唐朝,南方依旧不适合人类生活。   所以说,在目前而言,匈奴人占领的地盘都比南方蛮族占领的地盘都要好。   每一个帝国都需要大量的土地来养活自己的百姓,大汉时代正好是河中文明发展的巅峰时代。   之所以能发展处巅峰来,最大的原因就是这里的土地适合耕种,物产非常的丰富,人口也能满足帝国的需求。   这也是刘彻想要北征的附加目的。   毕竟,河中这片地方连胡萝卜都生产,应该是一块不错的地方吧!   二十万匈奴人就要来了,云琅的心反倒定下来了。   凭借二十万匈奴骑兵,想要攻破玉门关,阳关,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刘陵应该不愿意将匈奴最后的精英葬送在城关之下。   所以,云琅最近的日子过的很不错,就是苏稚对刘陵要来充满了疑虑,她知道刘陵一直在喜欢云琅,还知道刘陵屡次勾引过云琅。   跟清楚云琅给刘陵作了一曲著名的《佳人歌》!   在听东方朔,司马迁这些人说,刘陵来阳关的目的不一定就是为了经略河西四郡。   于是,她就固执的认为,刘陵是来跟她抢丈夫的。   “我可能会怀孕!”   清晨起床的时候,苏稚一边挽着头发,一边警告云琅!   “怀孕了好啊,咱家人丁不旺,巴不得多生一些孩子。”   云琅依靠在床头,此时他非常的怀念旧日的烟卷。   “我不想孩子出世的时候连耶耶都没有。”   “你要是昨日问我,我可能还不确定,今天问我,我可以告诉你,不管你生多少个孩子,他们都会看见耶耶的。”   苏稚愣了一下道:“这几天,霍光总是围着我转悠,还把我的军医营重新安置在敦煌,是不是你做的主张?”   老夫老妻的确实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云琅诚实的点头道:“匈奴人如果大举来攻,我确实准备让你跟霍光先走。”   苏稚笑道:“知道为什么是我来西域吗?”   云琅笑道:“因为你最喜欢我。”   苏稚白了云琅一眼道:“是因为跟着你最合适,家里老婆不少,适合跟着你一起死的恐怕只有我。不是我有多喜欢你,主要是我最合适!”   云琅无声的笑了,这就是这个时代的女子对爱情的基本反应,她们只做,不说。   斥候不断地将匈奴人逼近消息传来阳关,而霍去病却突然消失了,连续六天,云琅没有收到任何关于他的消息。   不过,在匈奴人距离阳关只剩下三百里的时候,李广利来了。   不得不说,他来阳关的速度很快,从河东招兵买马,到抵达阳关,总共用了三个月。   此时此刻,正是云琅最艰难的时刻,最需要援兵的时候,云琅已经做好了应对李广利骄横跋扈的行事作风了。   没想到,才见到李广利,这家伙就单膝跪地抱拳道:“末将李广利奉陛下之命,来阳关听用。”   说实话,云琅稍微惊讶了一下,就将李广利搀扶起来,拉着他的手一边走一边道:“将军说笑了,陛下旨意中你我二人并无统御关系,如此私相授受,恐怕不妥吧?”   李广利露出一个勉强的笑容道:“某家在长安大话连篇,不过是为了求一个出头的机会。诋毁了冠军侯,永安侯,实在是死罪。只求两位君侯看在李广利只想一心杀奴的份上,暂且饶恕李广利,且看李广利是否能杀贼,而后再定论。若是两位君侯依旧怒气难消,李广利这就自请惩罚。”   话说完,就挣开云琅的手,豪迈的脱掉衣裳,也不管地上的尘土,赤条条的趴在地上,对亲兵吼叫道:“李广利出言无状,诋毁两位君侯,罪在不赦,自请鞭挞三十,立即执行!”   云琅看的目瞪口呆。   而李广利的两个亲兵,却提着早就准备好的蘸水鞭子,毫不犹豫的就向李广利的身体上抽去。   “啪,啪,啪……”   鞭子抽在肉上的声音从清脆逐渐变得沉闷,李广利光洁的脊背,屁股,不一会就变得血肉模糊。   仅仅看这一点,就足以证明,李广利是在诚心忏悔,即便是虚假的忏悔,他也是下了足够的本钱。   鞭子之下,李广利血肉横飞……   三十鞭子很快就抽完了,两个彪悍的亲兵齐齐的朝云琅施礼道:“请君侯验伤!”   李广利也挣扎着抬起满是汗水的脸,颤抖着道:“若君侯还是不满意,等大战结束之后,某家再来请罪。”   云琅怒道:“混账!大敌当前,不知爱惜身体,留着有用之身杀敌报国。居然干出自残的事情来,来人啊,火速送去军医营医治,若有半分怠慢,提头来见!”   李广利挤出一个笑脸抱拳道:“末将知罪!”   随着云琅的吩咐,四个亲兵,将李广利抬到一张担架上,飞快的朝军医营奔去。   目送李广利离开,霍光叹口气道:“大汉朝的奸人越来越多了,以后的日子不好过。人人都说李广利只是一个草包,谁能想到,这家伙能在众目睽睽之下,以一军统帅之尊,生生的挨了三十鞭子。师傅在想要刻意的对付他,难喽!”   云琅皱着眉头道:“谁告诉你,我会在两军阵前,因为私人恩怨对自己人不利?   这年头,不论是出自什么目的来边关的,都是汉家的好儿郎啊。   有人说李广利来西域是出于私利,却忘记了他来西域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杀匈奴人。   至于军功,至于荣华富贵,只要他立功了,我就不会把他的军功抹掉。   该有的荣华富贵会一样不少的向陛下给他要回来。   付出了,就该有收获,这是大汉军规中最核心的条例,不能因为我不喜欢这个人就有所改变。” 第三章 游侠儿   “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借问谁家子,河东游侠儿。   少小去乡邑,扬声沙漠垂。宿昔秉良弓,楛矢何参差。   控弦破左的,右发摧月支。仰手接飞猱,俯身散马蹄。   狡捷过猴猿,勇剽若豹螭。边城多警急,虏骑数迁移。   羽檄从北来,厉马登高堤。长驱蹈匈奴,左顾凌鲜卑。   弃身锋刃端,性命安可怀?父母且不顾,何言子与妻!   名编壮士籍,不得中顾私。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云琅写完《白马篇》最后一行字之后,就把毛笔放在了笔架上了。   对霍光道:“送给李广利。”   霍光有些不满的道:“糟蹋了。”   东方朔仔细研读了这篇《白马篇》之后,捋着胡须道:“与常见的乐府诗不同,不是”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一百二十五个字就把少年人的活泼气彰显无疑。对于提高军心士气有很大的作用,君侯的诗歌写的越发精湛了,已经超越了《佳人歌》。只是这一次就不要再说是平阳侯写的就好!”   司马迁道:“人家两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情我愿的事情你能怎样?”   东方朔吸一口凉气道:“只是觉得大好诗篇从平阳侯嘴里吟诵出来,总觉得味道不太对。”   司马迁笑道:“某家在《曹氏世家》中并未有平阳侯诗赋记录,只写了平阳侯喜欢纵酒高歌,每每大醉,总有振聋发聩之言。”   东方朔挥挥手道:“这都是小事情,目前为止,匈奴人的大军停在三百里外,是个什么道理?”   云琅从桌面上取过一封信递给隋越道:“把刘陵这封信的内容照抄一遍。”   隋越取过信看了一眼道:“中间有很多涂抹掉的地方……”   云琅冷笑道:“这是最低级的离间计。”   “这句话的意思好像是要封你为什么来着?”   “谁知道呢,大概是要封我为右贤王吧,应该是这个位置,才对我有一点点的吸引力。”   “您似乎很不在乎?”   “换了你你会在乎?”   隋越点点头。   云琅说的没错,他在大汉本身就是朝中有数的重臣,如果还是给人家当臣子,干嘛不在富裕,熟悉的族人居住的大汉当,非要去匈奴当?   如今,在很多人眼中,匈奴人已经将要覆亡了,这样的族群谁会喜欢去呢?   司马迁也跟着誊抄了一遍刘陵给云琅的信,随口问道:“信使呢?”   “放回去了。”   “为何?”   “我告诉刘陵,下次再派人来,请他派一个汉家逃奴来,这样说话也方便一些。”   “你想杀谁?赵信,还是谢宁,亦或是江充?”   “没有确定的目标,只要地位比牧人高就成!”   “刘陵邀约你在城外见面,你到底去不去?”   “去,我跟隋越一起去。”   云琅看了忐忑不安的隋越一眼。说出他此时最想听的话。   刚刚挨过打的李广利又来了。   一则为云琅写的那首诗歌,二来,他很想听听云琅对目前局势的看法。   李广利的身体很强壮,刚刚挨了三十鞭子,包裹过伤口之后,行走依旧稳健。   虎步龙行的,让云琅看的很是羡慕。   在大汉时代,有个好身体比什么都强。   即便是受点伤,也可以毫不在乎。   云琅自忖,如果是自己挨了三十鞭子,不躺十天半月的可能下不了床。   “伤势无碍吗?”云琅没有起身迎接,淡淡的问道。   李广利抱拳道:“只要云侯不心存芥蒂,李广利还能忍受更重的鞭策。”   云琅笑道:“你来的不是时候,刘陵的大军就在阳光以东三百里的地方。这个时候来阳关,恐怕马上就要面临一张恶战!”   李广利大笑道:“如此说来,末将来的正是时候,只要云侯需要,李广利这就出门迎战匈奴。”   云琅微笑道:“这倒是没有必要,我们有坚城要守,没必要与匈奴人在野外死磕。我只是想问你,你麾下这些游侠儿战力如何?”   听云琅这样问,李广利被风吹成黑紫的脸瞬间就变得有些发白。   刚才,他只是客气一下,他没想到云琅似乎真的有用他们这些人的地方。   然而,他刚刚来阳关,立足未稳,加上刚才又稀里糊涂的接受了云琅的安排,此时要是再反悔,他很担心云琅会翻脸。   想了一下,就抱拳道:“都是我大汉的好儿郎!”   云琅大笑道:“要的就是你这句话,那就一起共克时艰吧,将军下去养伤,待我安排好城防事,自然会邀请将军共同参商一下。”   话说完,不给李广利多说话的机会,就被关心他身体的霍光给请出去了。   “君侯打算剥夺李广利的军权?”   隋越即便是再不懂军事,就云琅今日的表现已经看出很多问题来了。   “守城的时候用一下,用过之后立刻交给李广利。”   “他如果不肯呢?”   云琅微微笑道:“他不敢!”   李广利带来了一万两千人,其中正规军,只有三千,大多数是上林苑宫卫。   带着亲卫检阅了这支军队之后,云琅多少有些羡慕李广利了。   自己当初开府建牙的时候,皇帝就给了一群郡国兵,到了他小舅子这里,不但有三千精悍的宫卫,还有四千食邑兵,是皇帝自己划分给自己的食邑!   其余不良人只有五千,乱糟糟的挤在一起,当云琅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时候,居然有几个不知死活的张嘴问云琅,什么时候才能与匈奴人真刀真枪的干一场。   云琅放过了那些多嘴多舌的人,反而鼓励他们要为国多多杀敌。   宫卫以及食邑兵们对云琅表面上非常的恭敬,但是,从他们的表现来看,云琅的军令很可能对他们不起作用。   这个时候一般就是隋越出马了,云琅不想多事,只想将眼前的危机应付过去。   二十万匈奴人听起来很多,假如让这些人来攻城的话,云琅并不是很害怕。   骑兵攻城在很多时候都是一种禁忌。   对匈奴人来说更是如此,而大汉军队中的很多骑兵,其实不算是骑兵,他们只能算是骑在马上的步军。   天空中终于出现了鸿雁的身影,而东风也渐渐地出现了,当东风吹动军旗的时候,风中隐约送来了,匈奴人身上的臭味。   云琅很是镇定,就坐在一张椅子上,眼看着自家的斥候逐一奔跑进城门。   此时此刻,匈奴人的斥候,已经出现在了云琅的视野中。   李陵兴奋地发抖,见匈奴人纵马从阳关城边上飞驰而过,向云琅请命道:“将军,且容末将出击,斩杀此僚。”   不等云琅发话,在城下列阵的几十个河东游侠儿,居然脱离了本阵,骑着马大声吆喝着就向匈奴游骑追逐了过去。   云琅瞅了李广利一眼,李广利连忙躬身道:“末将这就下去约束军纪。”   云琅摇摇头道:“等他们回来,让军法官直接斩首就是了。”   自以为强大的游侠儿,呼啸着向向匈奴人扑了过去,而那些匈奴游骑开始还在逃跑,在发现追逐他们的只有三五十个人之后,这些游骑就调转马头,向游侠儿对冲了过来。   仅仅一个冲击,游侠儿们就纷纷落马,剩余几骑见势不妙,也不顾掉在地上的兄弟,拨转马头就逃。   却被匈奴游骑追上,一一射杀。   仅仅半炷香的功夫,三五十个游侠儿就被匈奴游骑杀的干干净净,头颅被他们斩下来,提在手上,向城头的云琅示威。   云琅深深的叹了口气,而李陵则大声对李广利呵斥道:“临阵辱军,这是必杀之罪。”   李广利怒极,朝云琅躬身道:“且容末将出击!”   云琅摆摆手,对身边的霍光道:“杀了吧!”   霍光点头,朝身后的床弩集群挥动了旗子,只听轰的一声,上百架床弩,就在一瞬间被激发,粗如长矛的弩矢,越过长长的距离,呼啸着向那些不小心靠近了城墙的匈奴游骑! 第四章 篝火   床弩这种东西一般是用来遏制敌人冲锋势头的,对于骑兵冲锋能起到非常好的钳制作用。   而一根合格的弩枪造价不菲,为了对付三五十个匈奴人就一次激发上百枝弩枪,这是一种极大的浪费。   不过,弩枪之所以被称之为弩枪,就是因为它强大的威力,即便是从半里外射击过来的弩枪,那些匈奴骑兵依旧没有什么抵抗之力。   一百多枝弩枪覆盖了那些耀武扬威的匈奴骑兵,面对这种暴力武器,他们没有任何抵御手段。   只是看谁的运气更好一些。   粗大的弩枪撞击在匈奴人的皮盾上,皮盾起不到任何阻挡作用,穿透了皮盾,也将皮盾后边的匈奴人,以及他的战马一起射穿,最终被钉死在地上。   地上出现了一片枪林,白色的尾翼如同发芦花一般在风中抖动。   刚才还在奔驰的匈奴人,似乎被定格了,尘土飞扬之后,地上就只剩下哀鸣的战马,以及垂死的匈奴人。   侥幸躲过弩枪轰击的匈奴人,大叫一声想要离开,李陵一声令下,十余骑立刻脱离军阵,追击片刻之后,就用手里的短弩将徒步逃跑的匈奴人一一射杀!   云琅命床弩射击,志在立威,李陵命骑兵出动,同样是为了立威。   只不过云琅是在立威给刘陵看,李陵立威是为了给李广利看。   战场上安静了下来,只是多了百十具尸体……   “再有无令出击者,斩首!”   云琅冷酷的就像一块冰冻的石头。   李广利想要解释一下,嘴唇嚅动了几下,终于还是闭上了嘴巴。   刘陵的大军似乎并没有因为死了一些斥候就打乱他们的修建营地的步伐。   这是云琅第一次发现,匈奴人在修建营地。   以前的时候,匈奴人从来不修建营地,仅仅是一群人聚集在一起,组成一个巨大的居住地,营地就算是完成了。   云琅见匈奴人正在往地里钉木桩,就命令李勇率领左翼骑兵出击。   三千骑兵离开城墙,绕过中间的空地,呈弧形向匈奴人的右翼发起冲锋。   在李勇奔驰了一半路程的时候,一支匈奴骑兵从右翼出发,迎着李勇扑了过来。   云琅微微摇摇头,霍光立刻命号手吹号,召回李勇。   李勇听到了号角声,回头看了一眼城头,见黄龙旗已经竖起来了,就很不甘心的带着全军在原地划了一道弧线重新回到了城墙的保护范围。   出来应战的匈奴人远比汉军多。   “这就是匈奴的优势所在!”   云琅给不通军事的隋越解释了一下。   隋越刚刚攥紧的拳头里都是汗水,见李勇大军平安归来,就长出一口气道:“对面的匈奴人有两万吧?”   云琅摇头道:“没有那么多,两万骑兵不可能投在同一个战场上,对面的骑兵人数应该在八千左右!”   “八千?”   隋越惊叫一声。   云琅笑道:“人一过万,无边无沿啊,此时来到阳关的匈奴人仅仅是前军。刘陵的心腹鬼奴军还没有到来,估计刘陵也没有到来。看样子来到阳关的匈奴人恐怕是十足十的二十万人。”   “匈奴人退回去了。”   隋越指着停下追击脚步的匈奴人大叫。   就在刚才,匈奴八千骑兵出动之后,隋越几乎有些绝望,他非常担心这些匈奴人会直接攻城,八千骑兵一起冲锋的模样实在是太可怕了。   “匈奴人的军纪森严了很多啊,不过也好,无意义的战斗就会少很多。”   云琅看了一眼缓缓后退的匈奴骑兵,决定收兵。   今日的试探到此为止。   云琅已经知道,刘陵并没有战斗的决心,或许她只想把汉军堵在城池里罢了。   时间对云琅是有利的。   开春之后,复活的不仅仅是匈奴人,同时也有卫青,李息这些人,在北海扑空之后,他们如今正随着匈奴人走过的路,一路向西追了下来。   六天前,云琅接到卫青的军报,说他们已经抵达了大青山,按照路程计算,卫青先期派出的公孙敖部,此时应该快要抵达狼山了。   只要让云琅在阳关拖住刘陵十天,公孙敖部就能分担阳关的压力,只要阳关的总兵力达到十万人,刘彻的愿望就很可能会实现。   所以,对于刘陵浪费时间的行为,云琅非常的坦然。   傍晚时分,匈奴大营里响起了号角声,不用听斥候的报告,云琅也知晓,该是刘陵抵达阳关了。   匈奴人的数量在迅速的变多,他们的营地布置也发生了变化,由一个营地变成了两个,一东,一西,关闭了阳关通往西域的道路。   刘陵站在高坡上,看了阳关好久,才对谢宁道:“从今后,过了阳关就是汉地了。”   谢宁沉声道:“从此后,过了阳关,就是故乡。”   刘陵潸然泪下,指着阳关道:“那是你汉家的家乡,不是我匈奴的家乡。”   谢宁拱手道:“我也算不得汉家了,这里也成不了我的家乡了,我是汉乡的弃儿。”   刘陵抹干眼泪,瞅着夕阳下显得格外雄伟的阳关,挥挥手道:“我们就要远行了,多看一眼吧,此生,我将永不再来此地。汉乡虽好,却冷酷无情,不是良乡!谢宁,我们去云琅所说的那片福地,在那里再造一个家乡。我刘陵就是家乡,我走过的地方都将成为大匈奴的领地,谢宁,派人去告诉云琅,我今晚在两军阵前,点起篝火等他。”   谢宁愣了一下道:“我自己去?”   刘陵笑道:“你若真的投靠了我大匈奴,云琅必定会杀你,你若不是真心投靠匈奴,云琅将不再让你回来。既然我们都要离开汉家了,你是不是真心投靠我大匈奴又有什么关系。去了印度,我们即便不是一家人,也将成为一家人。派鬼奴去。”   谢宁松了一口气。   云琅派他来到匈奴军中,不是要他现在就回来的,他需要长期留在匈奴人军中,唯有如此,云琅才能掌握匈奴人的一举一动。   现在,他就很想告诉云琅,匈奴人并没有走到西边尽头的打算。   而是准备通过吞并大月氏之后,进入那个该死的印度。   天黑下来了。   距离阳关城两里之地,燃起来了一堆熊熊的篝火。   刘陵穿上离开汉家之时穿着的大红嫁衣,跪坐在一张巨大的羊毛毯子上,静静的烹茶。   在他身后,只有五位匈奴武士,以及她的贴身宫女,如意,红玉。   三千彪悍的匈奴骑兵就在火堆向后一里的地方,在这些骑兵的对面,是李陵率领的三千汉家骑兵。   云琅带着隋越从黑暗里走出来的时候,刘陵挥挥手,那五位匈奴武士就躬身退下。   “先生,您不来品尝一下学生烹制的茶水吗?”   刘陵举起手中的银杯,遥遥的向云琅说话。   云琅取过隋越手里的酒葫芦冲着刘陵晃动一下道:“我自带了。”   刘陵娇笑道:“先生居然不信任您的学生!”   云琅冷笑道:“当你的先生会折寿,这两个字还是少说为妙。”   刘陵轻轻地咂了一口银杯中的茶水,摇摇头道:“先生为何要这样说呢?刘陵远嫁匈奴是我皇兄的主张,如今我成了匈奴的大阏氏本就是我皇兄要求的结果。我与先生虽然没有师徒之情,却有师徒之实,当年若非先生教导,刘陵如今恐怕早就死去多年了。如今,学生准备远行,先生难道就不送行一下吗?”   云琅笑道:“我自然会带兵送行,将你送上西天为止!”   说着话,也大大的喝了一口葫芦中的酒。   刘陵笑而不答,终于将目光放在隋越身上,稍微愣了一下,就诧异的道:“难道说我皇兄也来了?”   隋越上前施礼道:“回禀翁主的话,陛下没有来,来的只有老奴隋越,如今为云侯军中长史。”   刘陵大笑道:“我皇兄对先生忌惮到如此地步了么?居然派自己的大长秋来监视您。”   云琅呵呵笑道:“是我要求的,只要有隋越跟着,我就能干任何我想干的事情,而不必担心陛下误解。这样做,简单明了,方便,而隋越也是一个有本事的人,我何乐而不为之呢?” 第五章 七日谈   “我从山里出来的时候啊,就知道我跟很多人不同。   有时候甚至觉得,我除了跟大家长得一样,就再也没有多少共通之处了。   万重大山隔绝了我与世界的联系,我的父兄们给我创造了一个属于我们的世界。   只是,那个世界很小,到了最后就剩下我一个人了。   你也知道,一个人是没办法生存的,所以我就走出了大山,抛弃了我的世界,来到了你们的世界。   当我突兀的出现在你们的世界的时候,我曾经想要努力的融入,成为其中的一份子。   结果不太好,可能是我身上怪异之处太多,与你们的世界格格不入。   在我原先的世界里,没有君王,没有奴隶,所以,当我开始有了一个叫做皇帝的君王之后,我要学着去接受。   这么些年下来,好像也习惯了。   刘陵,说真的,你是我在这个世界里见到的最厉害的女性,真的,这一点我不隐瞒。   你也是一个雄才大略的女人。   不说别的,仅仅是放弃匈奴祖地决定西征,就这一条,你已经比所有的匈奴王更加的伟大。   从去年六月左右,你能屏蔽所有消息外泄带着匈奴人一路向西,做到这一点很难,这让你的成功有了基础。   卫青,李息这两路主要的西征大军被你完美的避开,而我跟霍去病这一路负责堵截的人马,如今看起来,对你造不成任何威胁。   刘陵,这又是你的胜利!   从这两点上来看,你其实已经赢了。”   云琅说着话隔着火堆朝刘陵举举自己的酒葫芦表示敬意。   刘陵举起银杯饮了一口,算是回敬。   “先生说,刘陵是您最钦佩的女人吗?”   云琅点点头道:“是的,这一点我无法否认。”   “既然如此,先生为何不跟随刘陵一起去您说过的神赐之地去看看呢?”   云琅听刘陵说到了神赐之地,瞳孔在不断地缩小,半晌,才艰难的道:“你的目标是——印度?”   刘陵轻笑一声道:“您应该说——安息!”   云琅笑了,隔着火堆指着刘陵道:“你什么时候开始注意那片土地了?”   刘陵喝了一口酒道:“很久以前,当我在匈奴遭受匈奴单于,大巫师,左右贤王,左右将军们羞辱过后,为了安慰我自己,我就会努力的回忆一些美好的往事。   回忆来,回忆去,我最终发现我的人生真是失败,从小到大就没有真正欢喜的时候。   反而在你云氏养伤时期,成了最让我怀念的一段时光。   虽然那时候您总是拿我当丫鬟使唤,每天都有干不完的活计,每天最想念的就是我那张被你安置在粮库边上的那座有人字形屋顶的砖房小床。   那间屋子很干燥,我每天都要泼水,我的床单是麻布的,有些粗糙。   不过呢,用太阳晒过之后,就有一股子说不上来的香味,洗过一个舒坦的温泉澡之后,一头扎在那张小床上,就想睡到天荒地老。   知道不,你跟我说的每一个字我都记得清清楚楚,你跟我开的每一个玩笑都让我心里暖和……   你跟说印度人的故事的时候,我记得很清楚。   离开云氏之后,我就再也没有那种心境了。   云琅,我遭遇了世上最残酷的羞辱,付出了一个女人能付出的一切!   今日的一切,我享用的心安理得!   云琅,你有意见吗?”   云琅遗憾的摇摇头道:“如果你没有带着二十万大军过来,我可能会有很多意见。如今,二十万大军在我城下枕戈待旦,我即便是有意见,估计你也不会听。”   刘陵轻笑一声道:“不要指望你的兄弟霍去病了,他在旱獭地那片满是旱獭洞的地方跟赵信捉迷藏呢。昨天,霍去病在旱獭地以西一口吞掉了赵信的四千部族,在这之前,他还吞掉了我的前锋将军卡布叻的三千少年军,这一战霍去病亲自上阵,以三十亲卫为锋刃,凿穿了卡布叻的军阵,亲手斩下了卡布叻的一只耳朵。如果不是其余少年军竭力接应,卡布叻很可能会被霍去病斩首。十天时间,霍去病阵斩我大匈奴小王一位,当户三人,并且把赵信逼迫的不敢擅自离开旱獭地,如此丰功伟绩,不愧为冠军侯!你说,你兄弟厉害不?”   云琅瞅着刘陵再次举起酒葫芦道:“为大阏氏贺!”   刘陵妖娆的扭扭身子,坐直了喝了一口酒道:“我受损失了,有什么可祝贺的?”   云琅郁闷的道:“祝贺大阏氏成功的利用我勇猛的兄弟完成了恐吓匈奴人。让他们从今后,唯你之命是从。”   刘陵修长的手指在银杯中蘸了一点酒水,曲起中指向外弹了几滴酒水,而后道:“我这次来保持着极大的克制,这一点你应该明白。否则凭借朕手中的二十万大军就能踏平你阳关。”   云琅摇头道:“你要是全力来攻打,我这里自然扛不住,问题是你现在兵分三路,恐怕就奈何我不得了。有本事你来攻,敢攻击阳关超过十天你试试看,看看到底是谁会死在这里。”   刘陵笑呵呵的站起身,在沙地上张开手臂旋转一下身子笑道:“朕的鬼奴军,应该已经拿下乌孙国了。”   云琅冷笑道:“没那么容易,我早就警告过乌孙国主,要他小心戒备,你不可能偷袭成功!”   刘陵笑道:“没有那么难,乌孙国的宰相是我的人,乌孙国的王妃是我的人,乌孙国的大将军也是我的人。朕在西域苦心经营三年,你以为会一无所获吗?可笑你们那位渊博的博望侯,居然想要制造乌孙与匈奴不合的假象。却不知道,我正在发愁没有一个合适的借口屠灭乌孙王,博望侯制造的借口很合适我用。一个胆敢斩杀匈奴人的乌孙王,我没必要留活口!”   云琅同样站起身,去不敢靠近刘陵,天知道这个鬼女人会干出什么疯狂的事情来。   从她一开始谦卑的自称学生开始,到后来的我,在后来的本宫,再到朕……这女人已经不可理喻了。   很多时候云琅都认为,但凡是成了皇帝,基本上就没有男女之分了。   他们已经把自己经营成了天下最有权势的人,喜欢男人就要男人,喜欢女人就要女人,喜欢把自己塑造成什么人种就塑造成什么人种。   因为,这天下间所有的礼法,规矩,法律都对他(她)没有任何约束。   他成了制定规则的人,一切从自己个人的利益出发,继而不管你愿意不愿意的惠及所有人类。   隋越吃惊的合不上嘴,口水流了一地,就算这样,他也没法子将那个被他亲手送上皇帝床榻的娇弱女人,跟眼前的匈奴王联系到一起。   他发现,自己的皇帝对刘陵所有的评价都是错误的,都是片面的。   谁都以为刘陵不过是一个卑贱的女人,一个可恶的间谍,一个以色相换取好处的女人。   认为她索要谋取的东西无非是一点荣华富贵,谁能想到,今时今日的刘陵,居然有一个大胸怀。   积土成山,聚水成渊,最终成为了天下间唯一一个可以与大汉皇帝平起平坐的王。   此时此刻,如果将刘陵的事迹传回大汉国,相信人们不再说她龌龊不堪的往事。   只会起身赞美她取得的丰功伟绩。   至于昔日的一点不如意,在匈奴王这个光辉的成就面前,一切都变得理所当然。   “云琅,我每日都会来这里燃起一堆篝火,如果你能来陪我说七天的话,那么,我就不进攻你阳关。让你心满意足,不费一兵一卒的达成你驱虎吞狼的目标,你认为如何?”   夜风还是有些冷,云琅抽抽不太通气的鼻子,抱拳道:“什么都好说,明天我要带苏稚来,你没意见吧?”   刘陵大笑道:“你如今惧内到了如此地步吗?”   云琅叹息一声道:“那丫头一直想看看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女人,我想满足她的愿望!” 第六章 事事不如意   霍去病停下战马,匈奴人已经跑远了,再追逐下去,就会脱离本队,让匈奴人有机可乘。   “刘陵去了阳关?”   霍去病喝了一口清水,问身边的聂壹。   聂壹瞅瞅在远处继续列阵的匈奴人点头道:“二十万,全是精锐。”   霍去病叹口气道:“我们真没用啊,连拖住赵信的力量都没有,我问你,大司马,大行令他们的兵马到了那里?几时能与我们汇合?”   聂壹摇头道:“十五天以上,十二天之内,少量先锋会抵达阳关。明显来不及了,鬼奴军帅彭春已经轻易地拿下了乌孙国。”   霍去病怒道:“怎么会这样?乌孙国好歹有带甲之士三万,如何连抵挡鬼奴军一下的力量都没有?”   聂壹沮丧的道:“他们就没有抵挡,鬼奴军到达的时候,乌孙国王的脑袋就被他的王后给砍下来了,乌孙国的大将军打开乌孙国的城门,国相亲自带领官员纳降。彭春控制了城池之后,就下令劫掠,杀人……我们的探子只跑回来两个,其余的都被鬼奴军给杀了。现在的乌孙国,活人不太多了。鬼奴军并没有在乌孙国长留的打算,劫掠,杀人之后就一把火烧了乌孙城,裹挟着两万多乌孙军以及五六万乌孙百姓直下焉耆。”   霍去病吞咽了一口口水,叹息一声道:“脱离旱獭地,这里不适合跑马。”   聂壹瞅着又缓缓逼近的匈奴人,挥挥手里的旗子,簇拥着霍去病迅速离开了旱獭地。   云琅一整天都在叹息,隋越一整天都在发呆,霍光进出两三次之后,才对云琅道:“将军,城外的匈奴人正在砍伐胡杨林。”   云琅瞅一眼徒弟道:“你干了什么?”   霍光嘿嘿笑道:“李陵在胡杨林正在截杀匈奴人。”   “安全退回来了吗?”   霍光点头道:“已经回来了,就是战果没有我们事先预料的大,只截杀了不足三百人。”   “水源地的毒药被匈奴人发现了没有?”   “发现了,匈奴人取冰化水饮马,战马死了一些,他们就放弃了沼泽地里的毒冰。改从上游取活水了。”   “玉门关校尉韩东他们那里有什么新的发现?”   “没有任何发现,除过匈奴游骑总是骚扰玉门关,并不见匈奴大队人马。另外,匈奴鬼奴军帅彭春击破乌孙国,在乌孙国烧杀劫掠了三天之后,就带着大军出发了。同时带走了两万乌孙国军队,以及差不多五万乌孙人离开了乌孙,他们的下一个目标就是焉耆。”   云琅看了一眼地图,指指阳关与乌孙之间那片广阔的空地道:“阳关校尉狐长,敦煌校尉幕烟那里有什么发现?”   霍光摇摇头道:“遇见了匈奴牧人,以及匈奴人储存的牛羊,狐长校尉出击两次,都被匈奴休屠王蒙查击退。幕烟原本准备等蒙查追击狐长校尉之后好趁机袭击匈奴牧人,结果,蒙查击败狐长之后,并没有继续追赶,而是回军守卫那些牧人,幕烟无功而返。”   东方朔苦笑道:“人家人多,就算狐长能吸引走一些匈奴人,剩下的匈奴军队依旧不是幕烟那区区三千人能有所作为的。想要以少胜多,就要依靠地利,可是呢,那里是一片平坦的荒原,连草都不长。我们真是技穷矣。”   云琅摇头道:“这本来就是现状,我们无能为力,李广利这家伙这几天还算安稳吧?”   司马迁冷笑一声道:“很听话,我宣布了您要他们在阳关内城驻扎的军令后,就待在内城,连营门都没有人出来。整座军营,沉寂的如同一座死营!”   云琅站起身,离开了中军大帐,回到了自己的卧室。   苏稚正在精心的打扮自己,如云的乌发上插着五六枝精美的簪子,云琅进来的时候,她正在往脖子上扑粉。   云琅连忙打开窗户,皱眉道:“你就不怕把自己给熏死?”   苏稚笑道:“机关又没有被打开,你怕什么,乌头原碱粉末毒性低,又杀不死人,最多只会让人感觉不舒服。”   云琅揽着苏稚的腰身道:“我觉得你的法子不怎么靠谱啊,刘陵狡猾如狐,没有上当的可能。”   苏稚道:“你别管,我只问你,弄死了刘陵之后,我们是不是有机会逃回阳关?”   “这一点你放心,有李陵的三千精锐在,我们逃回阳关还是很有把握的。要不,这事交给隋越干吧?你就不要去了。”   苏稚固执的摇摇头道:“乌头原碱是我熬煮出来的,原生乌头碱也是我提取的。如果不是原生乌头碱的麻辣味道很重,我也用不到乌头原碱。这两者之间的分寸把握,没人能比我做的更好。再说了,我是女人,刘陵不会提防的。你只要劝说刘陵跟我们坐在同一座账房里谈话就成。”   苏稚的心劲很高,即便是云琅都不知道她从实验室里到底捣鼓出来了什么东西。   自己只说过,要分解一下乌头,测量一下乌头的毒性成分,没想到苏稚已经分离出来了乌头碱,以及乌头原碱。   原碱是无色无味的,毒性轻,乌头碱味道又麻又辣,毒性却非常的重。   算是苏稚这些年来独特的大发现。   云琅瞅瞅苏稚脑袋上插的那几根美丽的簪子,觉得自己还是小心些为妙。   荒原上,篝火再一次燃烧起来,云琅带着苏稚,隋越如约而至。   地方已经被李陵检查过七八遍,同样的,也被一位匈奴将军检查过七八遍。   今天,吸取了昨日的教训,多了一道两头开通的帐篷,云琅自然坐在靠近李陵的这一边,刘陵自然坐在靠近匈奴人的那一边。   只要帐篷里发生了不好的事情,两边军队都能在最短时间里赶到帐篷这边。   春日里阴去阳生,平日里都是北风向南吹,天气渐渐变热之后,东风渐起,风就从云琅这边吹向匈奴那一边。   苏稚咬着嘴唇,焦急的等待刘陵出现。   天色渐渐黑下来之后,刘陵终于来了。   见到云琅之后,就慵懒的伸展了一下腰肢,愤愤的对云琅道:“你怎么连砍柴的可怜人都杀?”   云琅同样怒道:“你在草原活了这么久,我就不信你不知道那片胡杨林不能砍伐?如果能砍,我早就砍了,还能轮得到你?”   刘陵伸了一半的懒腰忽然打住了。   警惕的看着云琅道:“你今天很怪啊,死的人是我的人,我还没有愤怒,你愤怒个什么劲?咦?苏稚来了,还真的来了。过来让我看看!”   云琅拖住苏稚不让她过去。   苏稚却毫不在意,挣开云琅的手就绕过火堆笑吟吟的道:“您两位都是金贵人,自然要小心,妾身不过是一个妾室,草命纸身的,有什么打紧,趁着机会看看汉家的奇女子,才是要事。”   刘陵笑吟吟的张开双臂道:“好久不见少君,来,让朕看看,昔日的小丫头是如何变成一个大美人的。”   苏稚抚摸一下自己头发上的发簪,来到刘陵面前,微微蹲身道:“妾身苏稚见过大阏氏——啊——”   苏稚惨叫一声,云琅霍然起身,却看见刘陵一把打乱了苏稚刚刚挽好的发髻,发簪落地,却被刘陵一脚踢出帐篷。   不知几时,她手里出现了一柄寒光闪闪的短匕首,云琅眼眶都要瞪开了,眼睁睁的看着那柄锋利的匕首从苏稚的脖子以下划了下去。   隋越大鸟一般越过篝火,探出爪子向刘陵抓了过去,却被如意,红玉的两把刀子逼迫的收回爪子,一脚踹飞了红玉,想要继续解救苏稚的时候,却听见刘陵大叫一声道:“都给朕滚回去!”   云琅暴怒,短弩从袖子里滑出来,正要扣动扳机,却看见一个光溜溜的美人被刘陵大笑着推了过来。   云琅连忙抱住,上下检查了一下苏稚,汗水涔涔而下,还好,那一刀仅仅划破了衣衫。   苏稚没事,云琅的一颗心这才放下来,用大氅包裹住苏稚光溜溜的身子,召回隋越道:“大阏氏这是在羞辱我吗?”   刘陵冷哼一声道:“也就是知道你把这丫头的命看的很重,这才留她一命!这么些年来,只有我刘陵害人,没有别人能害我刘陵!”   说罢,脸上带着嘲讽的笑意,将手中刚刚从苏稚身上撕下来的衣衫丢进火堆! 第七章 王者不低头   帐外,已经传来急促的马蹄声,且不是一两匹战马的蹄子在踩踏大地,而是真正的千军万马。   云琅跟刘陵对视一眼,同时走出帐幕,不一会,又同时回来了。   而帐外的马蹄声也戛然而止,很快就远去了。   刘陵瞅着云琅将哭得稀里哗啦的苏稚抱怀里安慰,柔声细气的让人讨厌,就鄙夷的道:“你的女人都是这种货色吗?”   云琅给苏稚擦拭了眼泪,抬头看着远处的刘陵道:“我家女人有丈夫,所以各个娇弱,没人像你一样彪悍。你怎么不过来讽刺我?”   刘陵的脸被火光照耀得有些发红,摇摇头道:“你手里有短弩,我的甲衣能挡住,距离近了,你会射击我的头面。”   云琅笑道:“你也别让红玉靠近我,短弩什么的她也有,更不要用你的杯子给我倒酒,另外,你也不要觉得我武功不如你就胡来,我自救的手段,你想都想不到。”   刘陵笑道:“这一点妾身……”   “打住,你还是继续用朕这个自称比较好。”   “也好,这世间没有男人可以让朕自谦,云琅,我给你机会,你也不要自恃太高。”   云琅笑了,帮苏稚掩好衣襟,解下腰带把裘衣束缚在她身上,上下看看没有什么不妥,这才对刘陵道:“对未知的恐惧,让您夜不能寐了吧?想从我这里知晓更多的消息?”   刘陵道:“仅仅就见识这一点,天下无人能出你之右,朕之所以对阳关围而不攻,且容忍你屠杀朕的子民,就是想知道更多关于安息国的事情。”   云琅笑道:“今时不同往日,想要知道这些事情,你需要付出代价。”   刘陵大笑道:“朕不杀你,就已经是恩赐了。”   云琅摇头道:“我的内心中,其实很希望你突然失去理智,继而疯狂的用你的骑兵来攻城,只是觉得用我手里的手足兄弟消耗你的兵力,是一桩非常不划算的事情。反正在你面前,还有西域大大小小的很多国家,你需要一路平推过去,这个过程不算轻松。我只想等你走了,跟在你大军的后面,慢慢的捡便宜。你看,我们之间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你也不要恐吓我,时间对你来说会更加的重要。另外,问计于敌,谁给你的自信?”   刘陵抖抖身上的白色狐裘的,顺便解了下来,将白狐裘丢给云琅道:“我撕破了你老婆的衣衫,赔她一件!”   白狐裘还没有飞到云琅跟前,就被隋越从半空拦截了,开始仔细的检查这件白狐裘。   不一会,就从白狐裘的领子部位,取出来了三枝细如牛毛的钢针……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我以为你会对我特别仁慈一些呢!”   刘陵笑道:“郎心似铁,难道就不允许妾心如蛇?”   云琅苦笑道:“曹襄曾经说过,我与你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狗男女,此言不虚。”   刘陵笑的花枝乱颤,停下笑声道:“如果当年在我停居云氏的时候,你纳我为妾,曹襄的话很可能会成真。”   苏稚终于停止了哭泣,她从未经历过如此危险的时刻,就在刚才,刘陵那一刀剖下来的时候,刘陵的眼神阴冷,残毒,她真的认为自己要死了。   一瞬间,她绝望极了,想起自己的那一对儿女,第一次害怕了。   现在听在丈夫跟刘陵似乎在打情骂俏,她却觉得这世间最恨对方的一对人,就是眼前的这两位。   “刘陵,给大汉皇帝陛下上书吧!”   云琅忽然冒出来的一句话,让刘陵愣住了,很快,她就以极其轻佻的话语道:“我再自荐枕席一次?”   云琅听刘陵这样说,微微叹息一声道:“我就知道是这个结果,还是愚蠢的说出来了。让你们这些人低下自己的头真的这么难么?”   刘陵冷哼一声道:“我好不容易抬起来的头干嘛要再低下去?   你让我向刘彻上表,让我向他称臣?   你觉得我这样做,你就能毫无保留的向我解说安息那里的状况是不是?   你这种人我见得太多了。   平生惯用阴谋诡计!   别人只有是或者不是两条路走,偏偏你们自恃聪慧,总想从中找出第三条路来。   这第三条路,不过是弯腰,或者半弯腰才能走的路。   比如云琅你,你自从出山之后可曾痛痛快快的为自己活过一天吗?   你那时候总是说自己是山里的猴子散漫惯了,在大汉国,就像是一只被装进笼子里的猴子。   现在,你这只猴子已经快要被压在巨石底下了,你难道还要退让,还要继续退让,好等着一座山压在你身上你才准备觉悟吗?”   隋越听到刘陵说的这一段话,大吃一惊,不由自主的停下了记录的手。   云琅淡淡的道:“继续记录,一个字都不要错过,错别字都别改,将来完完整整的交给陛下。”   刘陵叹息一声道:“云琅,你性子散漫,最是受不得约束,跟我走吧,只要你肯跟我走,我就向刘彻上书,上降表都成,正式以诏书的方式将我匈奴故地交付大汉。   我想,刘彻就不会再怪罪你了,如果你愿意,我可以继续跟刘彻交易,把你的家人换回来。   我对你是什么态度你心中有数,只要你肯跟我走,我将大匈奴所有人马都交付与你。   那时候,不论你心里怎么想的,都可以用我大匈奴百万雄师去完成。   云琅,跟我走吧,放开你的心胸,将你压抑在心中的猛兽放出来,全部施加在西边的那片土地上。   人生在世,不过百年,匆匆而过如同白马过隙,此时不张扬,再过几年,我们就老了,再也无力张扬。”   隋越的手颤抖的厉害,炭笔好几次都从手中跌落,有时候手重了,会把炭笔折断,他顾不得这些,从怀中继续取出新的炭笔继续记录。   他觉得这场谈话太重要了。   云琅沉默不语,他沉默良久,见苏稚瞪大了眼睛恐惧的看着他,就探手摸摸苏稚洁白的小脸,发现苏稚已经泪流满面,颤抖着冲着他不断摇头。   云琅转过头,瞅着身后的阳关,长叹一口气道:“阳关后面就是汉乡。   我是汉人,离不开这里。   我所有的荣耀只有留在这里才有意义。   刘陵啊,我跟你们不同,你们身在大汉却总想着跑出去,我是跑出去太远之后,又回来的一个人。   西北理工并非如你所想,他不是我臆想出来的一个地方,你知道吗,那个地方是曾经真实存在过得。   我经历过的繁华超乎你们的想象。   你所说的宏图霸业,对我来说,不过是多杀了一些人而已,这些年我杀掉的人已经很多了,我已经厌倦了。   你的雄心壮志刚刚起来,安息是一个实现你雄心壮志的好地方。   那里没有北方那么严寒,那里的土地平坦,河流密布,也非常适合放牧。   安息人对那片土地来说,也是外来者,不过呢,你要小心,那是一片四战之地。   一切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容易,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之间的碰撞,刚开始的时候,一般都是游牧民族占优势,时间长了之后,游牧民族不事生产只知道掠夺的恶习就会暴露无遗。   而且那片地方还有大汉地从来没有过的宗教势力,你去了就会遇到,小心了。   想要长久地占据那块土地,看你的手段了。”   刘陵冷声道:“你就说这点?”   云琅抱起苏稚站在帐篷口子上道:“这是看在你我以往的交情份上,我才会说这些。就这些话,我回到国内恐怕都会有很多的麻烦。刘陵,我们的私人情义到此为止。如果你想要知道更多,就在战场上来拿吧!”   刘陵大笑道:“你的胆子被刘彻给吃了吧?既然如此,就让我看看你的胆子到底还在不在。”   说罢,不等云琅反应,她自己率先骑上战马,拨转马头带着红玉,如意二人就回转了匈奴营地。   寒风一吹,隋越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催促云琅道:“快走,这个鬼女人根本就是一个疯子。” 第八章 情义?不存在的!   有时候,战争的起因会非常的复杂,需要很多聪慧的人,才能理清楚其中的原因。   有时候战争的起因则非常的简单。   就像刘陵与云琅之间的战争。   声称受到了羞辱的刘陵,在第二天清晨,就集结了大军,没有任何宣战的动作。   他的骑兵们下了战马,在第一时间就扑向了长城。   阳关与玉门关之间的长城足足有八十里,云琅不可能将有限的兵力部署在这道漫长的长城上。   如果真的那样做了,那就证明云琅是一个愚蠢的主帅。   所以,当匈奴人蜂拥而上的时候,在长城上骑着马巡逻的汉军,就按照既定的战术,退回了,玉门关,或者阳关。   刘陵很轻松的就截断了玉门关与阳关之间的联系,仅仅半天时间,云琅费尽力气修建的长城就被挖掘出七八个巨大的口子,而后,匈奴人的骑兵就顺着这些口子鱼贯而入。   阳关校尉狐长,敦煌校尉幕烟,带着本部人马,如同剪刀一般,左右交叉,一次次的将匈奴冒出头来的队伍剪断,李陵的五千丹阳军,则立在正面,将冒进的匈奴骑兵消灭在长城后的空地上。   这样的战术在一开始的时候,是非常有效的,随着长城上被匈奴人推出来的缺口越来越多,狐长,幕烟这两把剪刀刃,就不能配合的很好了。   剪刀口合不上,也就无法剪断突进的匈奴骑兵,于是,在鏖战了整整一天之后,云琅鸣金收兵,狐长退去了玉门关,幕烟,李陵退回了阳关。   傍晚的时候,刘陵又在荒原上燃起了篝火……   这一次,篝火白白的燃烧了一夜,云琅并没有出现在荒原上,他觉得该跟刘陵说的话,他已经全部说完了。   如果还需要说话,就该用战争来对话了。   刘陵孤独的身影在荒原中伫立了一夜,天明时分才回到了匈奴大营。   这一夜,云琅也没有闲着,他在计算自己的损失,延续了仅仅一天的战斗,就让云琅战损了两千一百人。   战事短促而激烈。   看到摆在空地上的战士尸骨,云琅有些后悔,自己昨日说话的时候,应该更加温和一些。   为了争一口气,就让一千三百人战死,让八百人重伤,这太不划算了。   虽然匈奴人的伤亡是汉军的两倍之多,云琅依旧觉得不值,汉军本不应该在胜利的前夕,遭受这样的损失的。   不知道刘陵是怎么想的。   或许,这个女人想在离开大汉国土之前,用这样的方式告诉汉人,匈奴人依旧能够战斗!   一边任由自己的部属们隔着长城厮杀的血流成河,一边跟敌方主帅谈笑言欢,这对高高在上的士人来说,可能是一种美谈。   对云琅来说,就很难接受了。   刘陵可以不在乎,云琅做不到。   “这么说,匈奴人突进长城的那部分骑兵,已经退回去了?”   云琅在查看完伤兵之后问李陵。   李陵抱拳道:“匈奴人此次作战目的更像是示威,不是想要达到什么作战目的。我以为,在我退回阳关之后,匈奴人可能会举大军长驱直入,直奔敦煌。结果,幕烟撤退回敦煌,我回到阳关之后,匈奴人就停止了追击,反而退出了长城。”   云琅捏捏鼻梁,摇着头道:“刘陵没有疯,这才是最难对付的。直到现在,她的目标依旧很明确,就是要把我们堵在阳关,玉门关,不准我们出击。”   霍光道:“我们安置在敦煌的布置失去了效用,是不是要撤回来,安置在阳关?”   云琅摇头道:“不用,匈奴人已经破坏了长城,绝对不会只用一次,如果需要,他们还会从那些缺口中突进来。匈奴人的大队离开乌孙国了吗?”   东方朔抱拳道:“启禀将军,匈奴人大队还在乌孙,想要彻底的洗劫乌孙国,至少还需要三天,先期离开的是鬼奴军。看来,匈奴人西进的目标没有改变,他们想用鬼奴军为他们打头阵。”   云琅点点头对隋越道:“刘陵在阳关至少需要停留五天,隋越,你的消息快一些,你知道大司马,大行令他们的前锋军何时能够抵达阳关,玉门关一线?”   太阳出来的时候,匈奴人果然在一次出现在阳关前边。   云琅就站在城头俯视着匈奴人。   这一次,匈奴人似乎摆出了全部阵仗,将全部人马摆在阳关前边。   密密匝匝的匈奴人看不到边,二十万人的军阵压迫的汉军几乎连气都喘不上来。   “刘陵走了!”   云琅观看了一阵子就叹口气道。   隋越连忙问道:“何以见得?将军,您看那座最大的军帐上依旧矗立着牛毛大纛,那是刘陵的权杖,她不会离开的。”   云琅没有跟隋越解释什么,而是淡淡的道:“准备作战吧,刘陵想要尽最大可能削弱我的力量,继而达到去除后患的目的,好让她走的安稳一些。”   话音刚落,匈奴人浩瀚的队伍里就分出七八只队伍,再一次向长城扑击过来。   阳关对面的中军,却没有动弹的意思。   李勇,李绅带着本部人马去做李陵昨日做的事情,消耗严重的李陵则跟在云琅身边。   匈奴中军,忽然从中间裂开,一大群蓬头垢面的人喊叫着从军阵里跑出来,直奔阳关。   云琅痛苦的闭上眼睛。   在他的视野中都是羌人,是刘陵这些天捕捉到的羌人。   现在,他想用这些羌人来毁坏阳关城下的种种布置。   跑的稍微慢一点的羌人,被躲藏在羌人群后面的匈奴挥刀砍死,剩余的羌人就更加的惊慌了,眼看着就要抵达阳关城下,羌人更加的慌乱了。   有的大声喊叫着,希望汉军能打开城门让他们进城,有的跪地膜拜,希望汉军能够饶他们不死。   眼看着这群人被驱赶着将要踏上汉军埋伏的机关了,云琅轻轻点头,隋越就挥动了旗子,而后,箭如雨下。   匈奴人在后面放声大笑,汉军站在城头也没有多少痛苦之色,只有中间的羌人,在哭喊,在哀求,在翻滚!   射声营里的军汉,换了一茬又一茬,城池外边的羌人死了一群又一群……   当城头的羽箭逐渐变得稀疏之后,匈奴人就骑着马从羌人身体上踩踏而过,凶悍的向城墙扑击过来。   三角刺,钢丝,绊马索,鹿角丫杈,被匈奴人拖拽过来的羌人尸体彻底掩盖了。   而后,就有匈奴猛士,在羽箭的掩护下,坐在马上挥舞着长长的皮绳,将挠钩投上城墙。   “砰!”   几乎可以遮天盖地的再一次飞上天空,弩箭飞的又高又远,远离了城下的匈奴人,向纵深飞去。   弩箭爬高到极限之后,就开始下落,这一次,收割的是匈奴人的生命。   汉军从不缺少弩箭,尤其是云琅军中。   云琅对弩箭以及投石机等远程武器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了大汉国所有的将军。   他认为,能在远处杀死敌人,就千万莫要近身搏斗。   弩箭清空了一片土地,很快,又被新的匈奴人补充上。   于是,弩箭与匈奴人之间,在很短的时间里,形成了一个美妙的平衡。   弩箭隔绝了匈奴持续支援前锋军的空间,于是,阳关的两座城门大开。   全身披挂重甲的李广利就从左边城门冲了出去……   一炷香的时间,李广利需要从左边城门出发,清除城墙下的匈奴人之后,再从右边城门回来。   同样的,云琅的部将李陵,也需要从右边城门出发,清理干净城下的敌人后,再从左边城门回来。   他的时间,同样只有一炷香的时间。 第九章 表决心的代价   战争彻底开始了。   就说明,刘陵没有任何要低头的意思。   她平生追求的就是不向任何人低头,如今,她做到了。   她与刘彻之间再无转圜的余地。   她想通过这场战争,告诉刘彻,她没有忘记刘彻施加在她身上的羞辱。   也想通过这场战争,告诉匈奴人,她没有忘记汉人施加在匈奴人身上的痛苦。   想要让大汉国与匈奴和解,做起来非常的难,会损害刘陵的统治基础,于是,在从云琅身上得不到好处之后,刘陵就悍然向阳关发起了进攻。   尽管,这样的战事本身意义不大,她需要展现她的态度,告诉所有匈奴人,她虽然是汉人,却不会心向汉人,她如今,是匈奴的大阏氏,将来,还会成为匈奴人的王。   留在阳关没有太大意义之后,刘陵就果断的离开了,她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她的百万子民还需要在她的指挥下去寻找自己最终的安身立命之所。   这样的杀伐决断,云琅还是很佩服的,刨除了感情因素之后,这样的刘陵,就成了真正的君王。   看着眼前的战场,云琅不知道说什么好。   世上最无聊,最没有意义的惨烈战争正发生在他的眼前,而身为主帅的他,却不得不奉陪。   战况对云琅并不是很有利,李广利率领的不良军,并没有如期进入南门。   李广利左冲右突,他身边的匈奴人却越发的多了,即便在城头密集的弩箭掩护下,他也未能向南门继续挺近一步。   “云侯救我!”   李广利的左肩挨了一刀之后,他身上的重甲终于被斩碎了,绝望之下,他仰头向城头的云琅大叫了一声。   战场上人声鼎沸,云琅并没有听到李广利绝望的求救声,即便是听见了,在这一刻,他的关注点也不在本应该早早完成的军务的李广利身上。   李陵的步军,在完成军务之后,不但进入了西门,在短暂的休息了片刻之后,他的步军再一次出现在战场上。   由李陵指挥的完整军阵,云琅是见过的,只是没有见过在战场上出现过。   这一次,是在李陵再三要求之下,云琅准许李陵再次出战!   李陵的战阵是陇西李氏不传之秘,即便是李敢也不知晓如何应用,军阵的构成非常的简单,以长戟手和持盾战士为拒马,后列弓弩手。   五千大军丢在十余万人的战场上,如同一块丢进水里的石头,很快就翻出波澜。   长戟手和持盾战士弯腰前行,长戟自巨盾缝隙中探出,杀敌的却是躲在盾手后边的弓弩手。   弩箭如蝗,清扫军阵前边任何敌人,即便是有残存的敌人,也会被长戟斩杀。   短短一炷香的时间,李陵居然在匈奴纷乱的军阵中向前突进了一百丈。   “他要干什么?”   隋越瞅瞅被匈奴人攻击的几乎没有还手之力的李广利,再瞅瞅杀的匈奴人四散逃跑的李陵,忍不住抱怨道。   云琅笑了,指着百丈外那一座土丘道:“李陵准备占领那片土丘,然后居高临下,用弩箭射杀匈奴人。”   隋越犹豫一下指着身边仅仅剩下三五百人的李广利道:“他快死了。”   云琅不耐烦的看了李广利一眼,对霍光道:“坏我大事,发动投石机吧!”   霍光恨恨的点点头,挥动了黄色的旗子,于是,无数由胶泥烧制成的人头大小的陶土弹就从城墙上飞了出去。   沉重的陶土弹跌落地上之后,有的碎裂开来,炸开的坚硬陶片四散开来,打的匈奴人纷纷落马。   而那些没有碎裂的陶土弹,则在地上蹦跳几下之后,就在匈奴人密集的军阵中冲出一条血路。   李广利见状,大吼一声,鼓足余勇,挥刀斩杀了面前的匈奴人,又一刀斩断一条马腿,冒着被陶土弹击中的危险,率先向关闭的南门狂奔。   云琅瞅着钻进城门洞子的李广利冷哼一声,就再也不去理会这个志大才疏的家伙了。   相比李广利,李陵这边看起来就顺眼的多,五千多人军阵在突进到土丘上之后,就如同一朵散开的莲花,层层叠叠的布置在山丘上。   任由匈奴人疯狂攻击,这朵莲花一会收起,一会散开,总能一次次的将匈奴人的进攻消解于无形。   “李勇,李绅那边如何了?”   云琅收回注视李陵军阵的目光,将目光落在了隋越身上。   “启禀将军,一炷香之前,李勇来报,李绅,幕烟,狐长,正在长城口与匈奴激战,如今,快要回长城缺口了。”   “玉门关那边如何?”   “玉门关无战事!”   云琅笑道:“匈奴人要走了,随时准备全军出击!”   隋越大惊!   “将军,匈奴人恐怕就等着我们出城呢。”   云琅缓缓直起身子,瞅着远处即将落下的一轮残阳道:“匈奴人要走了。”   “要走了?”   “是啊,刚开始的时候有十余万人,等羌人消耗完毕之后,就剩下不到十万人。   现在,你再看,留在战场上的匈奴连五万人都不到了。   这也是为什么李陵胆敢深入敌阵的原因。   这时候能让匈奴人主动退兵的人,只有去病将军,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法子将战场上的匈奴人调走了这么多。   不过,我猜想啊,剩下的这些匈奴人应该是去病将军留给我们的。   去病应该已经来到附近了,匈奴人再不走,那就不用走了。   来人,擂鼓,为李将军助威!”   密集的鼙鼓响起,激战中的李陵回头望了一眼阳关城头,擦试一把脸上的血迹,对部下狞笑道:“全军突击!”   圆阵立刻变成了锋矢阵,李陵自巨盾后一跃而起,长戟横扫,掀翻了一匹战马,转过大戟,轻轻回勾,一颗人头就带着血爆起。   “大帅恕罪!”   披头散发的李广利跪拜在云琅脚下,瑟瑟发抖。   “将军过谦了,你我本就统属不同,我如何治罪能,收拾你的兵马,我们一起出城!”   李广利一双大眼瞪得快要裂开了,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刚刚兵败归来,云琅又要他出征。   隋越连忙对李广利道:“全军出击,你不会不出去吧?”   李广利见云琅已经握住了大戟,跨上了战马,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在身上擦拭一下血迹,提起长刀紧紧跟上,留在阳关城里的剩余五千部属,被军官连踢带打的送上了战场。   当霍去病骑着乌骓马从太阳落山的方向出来的时候,云琅无声的笑了,这家伙总是这样,不到重要关头,从不轻易现身。   在他身后尘土飞扬……似乎有千军万马……   “出击!”   云琅催动战马第一个离开阳关,跑了百来丈之后,隋越,霍光,李广利就已经超越他了。   于是,他就干脆放慢了马速,在亲卫的包裹下,继续前行。   无数声急促的号角声响起,正在激战的匈奴齐齐向西看去,他们第一眼就看到了跑在滚滚烟尘前边的霍去病。   一支匈奴骑兵直直的迎了上去,却像一块巨大的乳酪遇到了滚烫的刀子,轻易就被切开了。   在他身后,尘土直上九霄……   云琅出城,空群出动,终于撼动了匈奴左大将恒誉笮那颗想要离开的心。   他放弃了正在交战的匈奴人,带着军阵几乎完好的匈奴中军缓缓后退,而要求匈奴人归队的号角声,却一声急似一声。   李广利见匈奴人本阵终于动摇了,大叫一声,催动战马,脱离了云琅的军阵,斜刺里向一群散乱的匈奴人杀了过去…… 第十章 苦心人,天不负   在遥远的希腊,有一座阿波罗神庙,神庙的柱子上就刻着一句箴言——认识你自己。   这句话,云琅在两千多年后就曾经见过。   那个时候,云琅就对自己已经有了极为深刻的认知。   所以,看到霍去病如同太阳神阿波罗一般张开巨弓,把箭壶里的十六枝全部射出去,眼看着十六个敌人从马上栽下来,他的心中没有泛起任何波澜。   自从小时候跟霍去病打架,打赢了霍去病之后,云琅就一直自称霍去病的身手不如他。   而且,每次说起这件事的时候,都是当着霍去病的面说的,还每次都要求霍去病承认。   时间长了,霍去病也就习惯了。   从最开始的愤怒到后来的不屑,再到笑而不语,直到干脆承认打不过云琅,霍去病用了很长时间。   所以,当霍去病带着五百骑冲散匈奴战阵,赤手捏死了两个匈奴小王之后,云琅也没有什么嫉妒心。   这都要归功于云琅对自己的深刻认识。   战场,总体上来说——还是霍去病的天下!   今天不太一样,霍去病追逐了匈奴人一阵子,就放缓了马蹄,最后停了下来。   匈奴人游走如蛇……   游春马努力的撒开蹄子,才追上霍去病的乌骓马,追上之后就很自然的跟乌骓马并排站在一起。   它跑的不快,气势却很足。   乌骓马打了一个响鼻,游春马连忙让开两步,见乌骓马没有什么太大的动作,又凑了过来。   不论是霍去病,还是云琅都没有把注意力放在两匹马上,他们的眼中只有已经跑远了的匈奴人。   “匈奴人作战的意志很强,却不愿意跟我们酣战,他们的骑术比我们好,追不上了,收兵回营吧。”   霍去病扫视了一遍战场,就对云琅建议道。   云琅并没有收兵的意思,战前他就告诉过李陵,击破敌阵之后就回撤。   所以,追击敌人追击的最远的李陵,已经停下了脚步,只有李广利带着他的不良人军队,旋风一般从李陵身边飞驰而过,他们还想要更多的功劳。   “匈奴人就等着你来阳关呢。”   “我回来了,李敢,聂壹,赵破奴他们可没有回来。”   “没有差别,他们只是不想遇见你。”   霍去病轻叹一声道:“匈奴人走远了……”   云琅笑道:“新的时代又开启了。”   霍去病摇摇头,看着云琅道:“我不喜欢现在的样子。”   云琅大笑道:“你只是不喜欢没有匈奴人的日子。”   霍去病笑了,指着远去的匈奴人道:“可能是这样!”   大军开始清扫战场,没死的匈奴人就杀掉,死掉的就再砍一刀,自家的兄弟没死的,就丢上牛车,死掉的也丢上牛车。   离散的战马归拢到一起,死掉的战马,就运回去,至于匈奴人遗留的皮甲,弯刀……没人在意。   天黑的时候,云琅在荒原上点起了很大一堆篝火。   就在刘陵招待他的那个地方。   那座帐幕刘陵没有拆掉。   只是在账目的牛皮上多了一行字。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这是你当初送给刘陵的那首《佳人歌》?”   霍去病坐在一张毯子上,瞅见了那些小字,就轻声念了出来。   云琅点点头,用刀子把那一块牛皮切割下来,收在袖子里道:“追不上的就不应该追,背不动的就不应该继续背,看不惯的,丢掉就是。刘陵的人走了,却想让我怀念她,殊不知,她在我心中没有留下任何影子。像她这种女人,只会让人害怕,不会让人喜爱。”   霍去病摘掉头盔,挠挠下巴,有些犹豫的道:“我怎么觉得刘陵还不错呢?”   云琅笑了,抬手拍拍比他高大大半个脑袋的霍去病的肩膀道:“就你说出的这句话,足够证明,你根本就没把刘陵当做女子来看。”   霍去病大笑道:“能让我霍去病束手无策的人就不该是一个女人!”   说完话,就把手中的大戟猛地刺向地面,大戟入地两尺,挑起之后,大戟上就挂着一个瘦弱的匈奴人。   云琅瞅着那个兀自挣扎不休的瘦弱男子问道:“你是刘陵派来杀我的人?”   男子的右臂被大戟的锋刃纠缠住,明显的断成了几截,烂绳子一般的缠绕在大戟的横枝上,被霍去病挑在半空显得更加瘦弱。   霍去病轻轻地抖动一下大戟,一个锦盒就从匈奴男子身上跌落。   云琅没有碰那个锦盒,霍去病却用脚挑起锦盒,将大戟随手一甩,就把那个匈奴人丢到一边。   云琅来不及阻拦,锦盒已经被霍去病打开了。   看了一眼之后,他就神情古怪的将锦盒丢给了云琅。   如果可能的话,云琅是不想接锦盒的,然而,霍去病丢东西丢的很准,不容云琅闪开,加上锦盒已经被打开了,云琅自然看到了里面的东西。   一件女子穿的大红色丝质亵衣,一方金质印信!   “这个刺客身上没有武器,就是一个信使,看看,人家知道你故剑情深,会来到这里思念一下旧情,特意给你安排的,如此兰心蕙质的女子,你不动心?”   云琅四面瞅瞅,见霍光他们都在百步以外忙碌,就抬起弩弓,将那个缩成一团的匈奴人射杀,然后,就把亵衣用火折子点燃,丢的远远地。   至于那方镌刻着“大匈奴左仆射”六个字的官印,被云琅收入怀中。   霍去病鄙夷的道:“人家的一片心意,你烧了做什么?”   云琅同样用鄙夷的眼神瞅了霍去病一眼道:“你喜欢可以拿去,毕竟才烧了一半。”   “为何要留下金印?难道说你担心将来在大汉国没了立足之地好投奔匈奴?去当什么左仆射?”   云琅悠悠的道:“刘陵确实了不起,他要在匈奴人中施行汉家法度了。   左仆射乃是秦官,位置在上卿之下,大夫之上,我大汉初年有这个官职,后来被吕后废黜。   刘陵这是准备趁着匈奴人大部聚集在一起的难得时刻,准备在匈奴人中立秦法!   将匈奴人从无组织,无纪律的状态中解救出来。   问题是,她这样做一定会出大乱子的,就是不知道他准备怎么做,不过,就我们在战场上遇到的这些不知名的匈奴将领来看,她如今应该正在大力的提拔底层的匈奴人,摈弃旧有的匈奴贵族。   这件事她干的很聪明,通过残酷的战场来完成新旧匈奴贵族的更迭。   我甚至敢打赌,匈奴人这一次之所以会留下如此明显的破绽,很可能就是刘陵计划的一部分。   通过你我手中的刀,把跟她不怎么对付的匈奴人都干掉,即便是干不掉,也能极大的削弱他们的力量。   去病,你觉得她这样做的底气何在?”   霍去病长叹一声道:“她既然已经开始清除异己了,就说明他对接下来的战事至少有九成的胜利把握。   这几年,刘陵启用了她在大汉国能启用的所有人手,哪怕是上林苑之变,也仅仅派遣来了一个侍女。   我一直在疑惑,她难道如此的看不起我大汉国的人吗?   现在明白了。   这些年,刘陵的重点渗透目标不是我大汉,而是西域乃至于那个传说中的印度。   阿琅,我们一步错,步步错,在我们把匈奴人当做主要作战对象的时候,人家已经在积极地布局西方。   苦心人,天不负啊!   对了,你还没告诉我,你为何要留着金印?”   云琅烦躁的挥挥手道:“我没有富裕到随手乱丢金子的地步!”   “说人话!”   “我准备按照这枚金印的式样,多铸造一些金印,等刘陵入侵印度成功了,看看有没有浑水摸鱼的机会。另外,这个地方是真的很富裕啊……生意还是要做的。至于你担心我叛逃这件事呢,不存在的,我要是活不下去了,估计你们早就死光了。这个时候,你觉得我这种人还会找一个耶耶顶在头顶上吗?你以为我就知道印度这么一片可以容身的好地方吗?” 第十一章 不败之地   “刘陵跑了,匈奴跑了,而陛下又是一个没敌人就过不下去的人,我们有很大概率成为陛下新的敌人。你想好怎么应对了没有?”   霍去病砸吧一下嘴唇道:“我去当猎夫。”   “少傻了,你去当猎夫,会死的更快。”   “我总觉得陛下不会这么对付我。”   “当初彭越也是这么想的。”   “你干嘛总把陛下想的这么坏?”   “问题是我们不敢赌啊,如果赌输了仅仅是输钱,我一定赌,问题是,赌输了全家老少会被绑在一起奔赴黄泉,那个场面我一点都不喜欢。”   “不会吧?我觉得八成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   “有半成我都觉得毛骨悚然,你还敢赌两成?”   霍去病双手按住云琅的双肩道:“你信了我那么多次,再信我一次!”   云琅笑了,指指自己的脑袋道:“仅限于这一颗!跟你,跟阿襄一起命赴黄泉,我不觉得冤枉。”   霍去病冷笑道:“我还没有活够呢。”   云琅叹口气道:“那么,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倾巢出动,去追杀刘陵吧,直到我们粮草不济为止!”   霍去病摇头道:“我接到陛下旨意,要求我等待司马大将军到来,然后再做定夺。估计你也快接到同样的旨意了。”   皇帝旨意的到来远比云琅预料的要快。   傍晚时分,隋越就走进了军帐,手里捧着一份诏书。   诏书里将云琅的职责定位的非常清楚,那就是继续整顿河西四郡,准备接受将要到达的移民。   移民们很惨,他们被皇帝从遥远的山东迁徙到了河西!   自古以来山东之地就是民乱的起源地。   因为山东地大儒辈出,这里的百姓的识字率也是全大汉最高的。   此时的儒家还是那个要求心性明通的儒家,所有的文章字句中并没有一个字要求百姓可以逆来顺受,而是在弘扬——“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也就是说,你待我的态度决定了我待你态度,这非常的公平,云琅非常的喜欢。   山东士人永远都是高高在上的,这让刘彻非常的不高兴,当初太祖高皇帝最终选择定都长安,让期盼定都很久了的山东士人非常的不满。   齐地历来都是物华天宝,人文荟萃之地,不在这样的地方建都,却跑去了贫瘠的长安,曾经让很多人想不通。   不识字的老百姓自然是没有这种想法的,只有那些骄傲的读书人才知道定都对一个地方的重要意义。   所以,山东士子们就不太愿意去长安做官,这些年,山东的诸侯王们造反的事件中,总有山东世子的影子。   不止一代皇帝对山东士子有意见,到了刘彻的时代之后,皇权强盛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山东士子们就成了案板上的一块肉。   这一次,刘彻将所有有问题的人全部放在了河西四郡,不知怎么的,云琅总觉得刘彻在办这件事情的时候,眼睛总是看着他。   想想都恐怖,万一自己受不住山东士子的蛊惑,一不小心扯反旗,自立山头了,刘彻该是多么的开心……如此,他只需要一战,就能解决大汉国以后百十年内的所有隐患。   此时的大汉国,前所未有的强大。   与历史上的大汉国不同,大匈奴这件事情上,刘彻没有消耗太多的国力,国内人口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三成。   一反一正之下……普通汉人的自信心早就达到了天际,而刘彻的信心早就强大的爆炸了。   这个时候,他不畏惧任何人的反叛,反而有些希望有人跳出来,可以让她实验一下自己的刀子到底锋利不锋利!   隋越的眼睛很真诚,见云琅接受了诏书,就诚恳的跪拜下来,恭贺云琅成为了凉州牧!   这是刘彻在长安玩的新花样,他将天下分成了十三个刺史部,后来觉得刺史部不好听,觉得自己是天下之主,百姓不过是他治理下的牛羊。   于是就找了十三个牧羊人,云琅就是凉州的牧羊人,也是辖地最大的一个州牧。   唯一的缺点就是凉州的百姓太少,羊太少。   云琅不仅仅是凉州牧,还有一个官名叫做——护羌校尉!   对于这个官职,云琅是反对的,既然羌人已经是大汉的子民了,就该跟汉人一样都是他手下的牛羊。   硬要在羊群中分出黑羊,白羊,是一件很讨厌的事情,汉人不喜欢,羌人也不喜欢。   分开了反而会分出汉人跟羌人,如果没有分别,大家缴纳一样的赋税,一样的劳役,时间长了,自然就会变成一种人。   所以,云琅拒绝了护羌校尉这个官职。   隋越很是满意,云琅不接受护羌校尉这个官职,不是嫌弃官小,而是出于政见不同。   这样就很正常了,算是一个和谐的官场气氛。   “将军,我要回京了。”   隋越在云琅的军帐里处理完毕了最后一份公文,放下笔对云琅道。   “你的继任者是谁?”   隋越摇头道:“没有,将军您可以自己任命!”   云琅抬起头看着隋越道:“回去告诉陛下,就说我是一个没有人监视就没法子安定的人。一定要派来一位陛下信任的人来做我的副贰,否则,就让我回长安吧。”   隋越拱手道:“卑职一定把将军的话带到。”   “回去的时候多带点玉石,金子,宫里的贵人们要打点到,宫外的贵人也要打点到。从今后,我们没法子再靠军功躲避种种诘难了,一切都要从头开始。争取在长安,别让我成为一个被人讨厌的人。”   “陛下,会知道的!”   “就是要让陛下知道,我与常人没有区别,以前之所以飞扬跋扈,是因为我知道陛下离不开我,现在不同了,我很知趣,不会再让陛下难做。”   听云琅说软话,隋越不知怎么的反倒有些悲伤。   以前的云琅孤傲的如同一匹苍狼,这样的人天生就该是天之骄子,天生就该是翱翔的九天上的雄鹰。   如今,孤狼戴上了枷锁,飞鹰落在了地上,昔日那些从不放在眼中的野狗,麻雀,也要开始小心对待了。   英雄的时代落幕,远比美人迟暮更让人心酸。   霍去病大口喝着酒,他已经这样喝了两天,总是喝不醉这让他非常的烦恼。   卫青,李息总是不来,消息一次比一次迟缓,眼看着匈奴人越跑越远,让霍去病非常的烦恼。   烦躁之下走进了霍光的军帐,才走进去,他就出来了,用力的揉揉眼珠子之后,这才继续走了进去。   霍光的房间里,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摆满了白色的玉石,霍光的床头,堆积了十几个巨大的木箱子,箱子盖没有盖上,仅仅看一眼,霍去病这种从来不在乎财富的人,也有些头晕。   各色宝石在烛光的照耀下胡乱闪着各色光芒……   觉得地面的感觉不太对,用力的跺脚之后,才发现地面上铺的全是一寸厚,半尺长宽的金锭。   金锭上布满了各种稀奇古怪的图案,最多的却是乌孙人的狼头图腾。   张开手,费力的从地上提起一块金砖,霍去病问自己弟弟:“你从哪来弄来这么多的金子?”   霍光放下手里的账本,揉揉发胀的眼睛,轻描淡写的道:“只要有战事发生,总会发财的。”   霍去病吃惊的道:“这也太多了些。”   霍光笑道:“西域国库库存,总不能便宜了匈奴人吧?我把它们都拿过来,也算是填补一下河西四郡贫瘠的百姓。”   “你们这段时间没有片刻闲着是吧?”   “是啊,您以为幕烟,刘二他们为何屡次出关?四个月啊,好不容易抢在刘陵到来之前处理完毕了。现在,我们至少已经立在不败之地了!” 第十二章 人鬼两殊途   “就靠这些钱?”   “人世间的力量莫过于‘权,钱’,我们在权力上处于弱势,那么,就该在‘钱’上取得优势,这叫做优势平衡。”   “你准备用这些钱做什么?”   “安置山东移民,结交所有能结交的人。”   “这东西未必能让所有人满意。”   “我知道啊,‘钱’是水,在平原上纵横,在山岭间穿行,发于高处,奔腾到海,遇阻绕行,遇壑咆哮,虽柔却无坚不摧。”   霍去病摇头道:“陛下的钱粮比我们多……”   “不一样的,国家的钱再多,陛下也不能用这些钱满足所有人的私欲。我们能……我们能满足那些对我们有用处的人的私欲。”   霍去病长叹一声,离开了弟弟的账房,他不知道弟弟这样做对不对,也不知道这样做会引发什么样的后果,他只是单纯的不喜欢。   “既然不喜欢,干嘛要去看呢?”   云琅端起玉杯喝了一口红艳艳的葡萄酿,有一滴葡萄酿就挂在嘴角……   “我还是不喜欢!”   “你当然不喜欢,我也不喜欢,阴谋诡计本来就不是让人喜欢才出现在这个世上的。是用来达到目的用的手段。光明正大的手段最有威慑力,我们却没有办法使用,那就只好用一些上不得台面的手段了。”   “你在用最坏的手段来达到最好的目的?”   “这不可能,手段就是手段,阴谋诡计本身就是带有贬义意味,出发点就是错的,怎么可能达到最好的目的呢。只不过,我没有追求所有人的好目的,只追求对我们最好的目的就行了。以有限的手段去博取有限的好处,我想,这并不过份。”   “真的对所有人都有用吗?”   “比如说……”   “比如说董仲舒,比如说桑弘羊,比如说汲黯,比如……很多人。”   “董仲舒一生所求者,不过是推广儒学,为了儒学可以流传万世,他并不在意效忠谁。   我准备资助董仲舒在大汉国开办五百家儒学,并且提供支应这五百家儒学运转一年所需的费用。   当然,不是一瞬间提供的,准备用二十年的时间来达到目标。   如此一来,二十年内,董仲舒以及儒家将不会对我做的事情做任何评论。   至于桑弘羊,此人已经坠入了金钱的魔道且不可自拔。   上一次在收缴钱庄一事失败之后,他就已经不是以前的桑弘羊了。   我早在四个月前就上书陛下,希望开办我皇汉银行,并且向陛下推荐了桑弘羊为主脑,张安世为辅。   在开办皇汉银行之时,全力帮助他,让他成为银行业的开山鼻祖,继而名传后世。   想要让皇汉银行全面的接管大汉子钱,同样需要很长时间,在这段时间里,云氏与桑弘羊基本上是站在一起的人。   只要我们没有明显的反叛动机,桑弘羊就不会对我们怎么样。   至于汲黯……”   云琅把话说到这里,叹口气摇摇头停住了话语。   霍去病明了了云琅的想法。   忽然走上前,双手按着云琅的脑袋用力摇晃两下道:“你到底要干什么?”   云琅被霍去病摇晃的头昏眼花,努力的推开霍去病道:“我只想我们兄弟一起快乐的老死!”   “你这样想,我那个弟弟可不这样想!他野心十足!”   云琅哈哈大笑,用拳头捶一下霍去病的胸膛道:“关我们屁事!我们把自己的一生好好地过完就算很用心了,谁能管得了那么多。”   霍去病怒道:“你不能管杀不管埋!”   云琅拉住霍去病的手笑道:“朝堂上,其实就是一个游戏场,也是一个厮杀场。   自古以来就是有力者胜之。   只要朝堂上的博弈不波及到百姓,其实啊,对大汉朝总体上来说是有利的。   霍光如今是西北理工的大弟子,他对西北理工的学问研究,甚至超越了我。   身为一派宗师,他自然有责任将自己一生所学用到国计民生上去。   而我呢,认为我西北理工的学说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先进的学说。   也是对大汉国,乃至黎民百姓最有利的一种学说。   既然如此,我当然要支持霍光。   不试一下,天下人如何知晓我西北理工才是大汉国学说界的翘楚呢?”   “你如此大张旗鼓的拉拢人,就不怕陛下对你心生怨隙么?”   云琅笑了,从桌案上拿起一份奏折递给霍去病道:“我做的所有事情对陛下,对大汉国都是有利的,而且每一件事都是禀奏陛下之后才开始逐步实施。这是我能做到的所有阳谋了。”   跟霍去病说这么复杂的东西很麻烦,必须要解释的通透才成,否则他很容易想偏。   有时候云琅就想不明白了,在军阵上,没人能骗得了霍去病,不论多么狡猾的诡计他都有能力轻易破掉。   可是呢,离开了军阵,这家伙的智慧立刻就往下掉,而且掉的不是一星半点。   好在曹襄明天就要到了,这些事情还是跟他多商量一点,还能获得一点支持。   所有的事情都让霍去病不喜欢,他觉得所有人都在发生很大的变化。   所有的人都让他觉得陌生。   虽然他本能的相信不论云琅曹襄他们要做什么,都不会害他,更不会欺瞒他。   他还是想要知道所有的事情,哪怕是将来倒霉了,也能知道为什么倒霉,黄泉路上也好有话语埋怨云琅跟曹襄。   卫青,李息的大军终于来了。   铺天盖地的……   只是,他们已经没有了什么战斗力。   三十万人跋涉了上万里路之后,能活着已经很不容易了。   皇帝一个人的错误,就活活累死了六千一百二十七个人,以及三万四千八百多匹大牲口。   至于耗费的粮秣,更是不计其数。   一场超长距离的行军,让大汉军队浩浩荡荡的在草原上兜了好大一个圈子。   场面是好大的,行军是悲壮的,卫青,李息这一路上硬生生的在草原上开拓出来了一条贯穿整个草原的大路!   云琅跟霍去病见到卫青的时候,这位名将浑身上下透着浓浓的疲惫之意。   一双眼睛如同炭火一般通红,短须也变成了虬髯,白净的面皮被草原上的寒风吹得皲裂,爆皮,一双白玉般的可以弹奏出美妙音乐的双手上布满了血口子。   一张嘴,沙哑的声音几乎让人分辨不出这就是卫青的声音。   云琅递上酒葫芦,卫青夹手夺过,来不及拔掉塞子,一掌就劈开了酒葫芦的头,慢慢一葫芦酒根本就不能满足卫青,霍去病拔出塞子把自己的酒葫芦也递给了卫青,卫青接着痛饮。   一炷香的功夫,卫青喝了整整六葫芦葡萄酿,这才打了一个酒嗝对云琅道:“准备食物,准备热水,准备军医,准备取暖之物,全军修整!”   这些事情云琅早就准备好了,只是疲惫至极的汉军,在回到安全的城池,见到伙伴之后,紧绷的神经终于松懈了,甚至来不及吃饭,就各自找了暖和的地方倒头就睡。   在荒原上行军,卫青以及李息两人率领的大军,不断地遭遇匈奴人的偷袭。   就像霍去病偷袭匈奴大军一样,来去如风,飘忽不定,让汉军苦不堪言,需要随时打起精神准备应付匈奴人。   最让卫青,李息担忧的就是匈奴人大队,如果他们趁着汉军在荒原上长途跋涉,精神,体力都到了极限的时刻,突然发起大规模袭击,后果实在是不堪设想!   不仅仅如此,如果匈奴人狗急跳墙,突然进攻兵力薄弱的云琅,霍去病部,偌大的河西四郡就会糜烂,如果让匈奴人从河西四郡进入大汉国,继而进入关中。   卫青,李息,云琅,霍去病四人百死难赎!   自从卫青收到云琅,霍去病的军报之后,几乎是没日没夜的赶路,如今能抵达阳关,已经耗尽了他们所有的力量。   前军卫青还有力气喝酒,后军李息则是被家将从马上抬下来的,长时间的骑马行军,苦了许久未曾骑马作战的李息,他的大腿早就被马鞍子磨得血肉模糊。   李息见到云琅的时候,似乎就剩下最后一口气了,挣扎着问道:“匈奴人真的已经向西走了?” 第十三章 不可能讨好每个人   在得到云琅确切的回答之后,李息长出一口气,大咧咧的叉着腿倒在两个羌人看护妇抬着的担架上。   无力地对看护妇道:“快些看看耶耶的裆部,千万不敢影响了子孙!”   对于这种粗俗话,看护妇们早就习惯了,咧嘴笑笑,就抬着李息直奔军医营地。   李息鼾声如雷,这是彻底放松之后的表现。   没人想带着一支精疲力竭的军队跟最凶狠的敌人作战。   本来要走的隋越不敢走了。   因为这里已经聚集了大汉国四成以上的精锐力量。   所以,卫青在看到无论什么会议都要参加的隋越也松了一口气。   开会的时候,特意降低了说话的速度,好方便隋越记录。   大军跟着匈奴人继续往西走,已经不可能了。   匈奴人已经跑到了焉耆,并且把焉耆国的人给杀的精光,逃出生天的只有苏武跟他的二十一个手下。   李广利勇猛异常,紧追着匈奴人大队不松口,不远不近的缀在匈奴大队后边两百里的地方,斩首无数!   云琅对李广利报上来的军功,没有打任何折扣,尽数上报,卫青看了功劳簿之后,眼皮子跳动了两下,还是把功劳簿递给了大行令李息,要求他如实上报。   李息看了一眼功劳簿,就把厚厚的一叠功劳记录垫在屁股底下,他的屁股受伤了,需要坐在软一些的东西上面。   西域三十六国,已经没有什么油水可以捞取了,匈奴大军蝗虫一般从西域掠过,不可能给汉军留下任何好东西。   此时再冒着春日的风沙去追索匈奴人,没有利益。   没有利益,也就没有动力,有这些时间,不如多睡几天,养养精神。   这些话是李息说的,全军中,也只有李息敢这样说话。   “云侯,老夫的大军在北地走了上万里路,脚底板都走烂了,沿途就斩杀了一些被匈奴丢弃的小部族。手上一点荤腥都没有沾,不知云侯这里如何啊?”   云琅点点头道:“有些收获,不过,准备留下来作为移民安家立业的资本。没法子送给大行令安慰这些劳苦经年的将士们。”   李息笑道:“贱民何如我大汉将士重要!”   霍去病冷笑道:“谁的就是谁的!”   李息报以一声冷笑,却不再言语了。   卫青就像没有听见一般,一字一句的对隋越道:“隋长史记得禀报陛下,大军疲惫不堪,已经无力西征,卫青请罪。”   隋越淡淡的道:“咱家不过是陛下的耳目,司马大将军如果要说公事,还是直接上奏陛下,将不能西征的前因后果说清楚为妙。”   卫青点点头道:“奏折自然是要上的。”   云琅再次出列抱拳道:“敦煌乃是不毛之地,不宜囤聚数十万将士,请大司马另行安置屯兵之所。”   李息斜着眼睛看着云琅阴阳怪气的道:“前将军好大的官威,这就要驱逐我等了,不知前将军还记得不久前的求援急报?老夫看到急报,心忧如焚,驱赶三军如驭牛马,日夜不停的赶路,即便是老夫都已经僵硬在马上,老茧处处的裆部也被马鞍子磨得血肉模糊。怎么,老夫才到敦煌三日,就要驱赶老夫走人,这恐怕不是为人之道!”   云琅叹息一声道:“早走早好,我不信大行令想不到这其中的利害关系。”   李息冷笑一声道:“一将无能,累死千军,老夫无能,让十万将士追随老夫走了一遭北海,又从北海走到敦煌,一路上累死的将士就超过两千,未战先损,错在老夫。既然已经无颜见麾下将士,老夫不如丢掉脸皮,给麾下将士讨要一点土产,回到长安,也好添置几样衣衫!”   云琅苦笑道:“云某同样一事无成,也面临大行令同样的困境。如果可以,云某自然不会吝啬,只是,刚刚接任了大行令,七月份,就要接纳百万山东移民,陛下并无安置费用拨下来,全部需要河西四郡自筹。如此重压之下,云某手中区区资财,犹如杯水车薪,那里还有多余的支援大行令!”   李息见云琅说的诚恳,微微叹口气道:“这一遭北地,走的冤枉啊。”   隋越抬起头别有深意的看了李息一眼,看完之后就走出了大帐。   李息微微一笑,就跟着走了出来。   不一会,两人又分别走了进来,李息看看云琅,就闭上眼睛一言不发,当起了石翁仲。   卫青并不打算在敦煌多做停留,准备在五天后拔营南归,云琅不知道卫青跟皇帝之间达成了什么样的默契,这样的事情居然没有提前告知皇帝,要知道,五天之内,卫青要求回京的奏折绝对到不了长安。   见卫青也没有透露的意思,会议结束之后,云琅就与霍去病一起离开了军帐。   阳关,玉门关,敦煌这片三角区域里,驻扎了将近六十万大汉国青壮,这些人多在这里停留一天,云琅就焦躁一天。   同样的,待在长安的刘彻也好过不到那里去。   霍去病瞅着连绵不绝的营盘感慨道:“我很久以前就梦想有一天可以率领我大汉的百万雄师,为我大汉扫清四夷,如今,百万大军近在眼前,却发现,幼时真是天真。云琅,为什么我们一定要顾忌来,顾忌去的做事情呢?何时才能真正的痛快一回!”   “人世间的事情不如意者十之八九,勉强满意就很好了,谁敢要求痛快淋漓?   李息口口声声说自己在北地白白走了一遭,却不知,如果没有走这一遭,你以为刘陵真的会下决心带着匈奴人离开北地?   这一遭走的很值得,不但彻底驱赶走了匈奴人,还有利的震慑了北地其余族群。   对我大汉控制北地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说实话,死亡了六千余将士,就能彻底的平定匈奴本身就是大功一件。   匈奴望风而逃,大汉不战而胜,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霍去病点点头道:“对将军们来说是好事,对将士们来说就不是好事情了。毕竟,将士们之所以愿意跟着将军走上万里的路,目的就在于军功,如今,军功不见,将士们鼓噪不休,这恐怕就是李息勒索你的原因所在。要不,你分他们一些?”   云琅坚决的摇头道:“我可以拉拢董仲舒,拉拢文臣,唯独不能拉拢军队。这是陛下容忍一个人的底线。我对李息越是刻薄,陛下那里就越是满意。”   霍去病点点头道:“阿襄怎么还不来,你不是说他昨日就该抵达敦煌了吗?”   云琅笑道:“阿襄手里有更多的钱,以及铁器,火药,以阿襄的才智,你觉得他愿意来敦煌跟我一样被人勒索?”   “铁器跟火药?”   “是啊,铁器是货物,火药是我们兄弟保命的重要物资一样都不能缺少。有了足够多的铁器,我们在开发了镜铁山之后,河西四郡就有了拿得出手的货物。再加上一个破败的西域,河西四郡一定会发展起来的,我对此充满了信心。去病,召回你在外的军队,河西马上就会成为一个骚乱之源头。”   “你是说移民?”   “是的,陛下凭借好恶之心强行迁徙了山东之民,乱子一定会发生的。”   霍去病点点头。   他对云琅治理地方的本事还是非常有信心的,在受降城他已经见识过了。   不管多么纷乱的局面,他相信云琅都会应对过去。   “你说隋越对李息都说了些什么。”   霍去病难得有兴趣理睬别人的闲事。   “他们应该在说李广利吧……” 第十四章 一个人建立的家族   本来是卫将军,担任的是后将军的职责,却被李息嘲笑为前将军。   这是一件很没有意思的事情。   可是呢,李息在认真的说,云琅在仔细的回答,哪怕是起了争执,两人都要保持口齿清楚,不能说错一个字。   因为这场争论一定要拿捏好尺度,李息不能过,否则云琅就会真的认为李息是在挑战他。   云琅不能不解释,否则,李息也会认为云琅对他有看法。   这一幕真正的观众是刘彻!   尽管他不在敦煌,云琅跟李息两人也需要卖力的演出。   这才是大人物的真正标志!   不管是卫将军,还是后将军,亦或是前将军,都已经成了过去式。   云琅现在是大汉国的凉州牧!   既然是凉州牧,自然就要干一些符合凉州牧身份的事情,比如第一时间请卫青,李息这些统带大军,却已经没有了凉州军务的人迅速离开。   州牧自然有守土之责,不论是国内大军,还是国外大军在没有得到皇帝允许之前,都不得私自逗留。   就在卫青准备离开的时候,他接到了皇帝召他回京的旨意,同时,云琅也接到了协助司马大将军部离开河西的旨意。   此时,距离云琅接到凉州牧任命书不过十三日。   所谓协助司马大将军部离开河西,这句话很难解释,一则可以解释为帮助,二则,可以解释为监视。   云琅很自然的选择了帮助……   粮秣,云琅还是有一些的,这是云琅能做到的极致,当然,他也派遣了自己麾下的校尉李勇,为司马大将军卫青带路。   卫青走了,走的很匆忙。   临别时,卫青别有深意的对云琅说——他病了。   云琅劝慰卫青,戎马倥偬一生,也该好好地休息一下,千万莫要继续操劳。   “老夫要去琅琊郡修建大宅子,不知永安侯可有好的工匠助阵?”   李息这一次没有骑马,他脆弱的裆部还不能支持他再走四千里路。   不过,功成名就之后,在封地修建宅院,享受荣华富贵也是一个很好地出路。   “论繁华,琅琊不如长安!”   “长安人多,不如琅琊安静!”   云琅见李息已经打定了主意,只好拱手施礼,与李息告别。   “李广利不得入玉门关!”   告别完毕之后,李息的面容顿时变得阴狠。   云琅摇头道:“某家没有节制李广利的权力!”   李息大笑道:“巧了,老夫有!”   说完,就命随军长史给了云琅一份公文。   云琅当面看过之后笑道:“如此,李广利不得进入玉门关!”   李息笑道:“大汉国需要在西域保留一份兵力,彰显我们的存在!陛下对大宛天马垂涎已久,这些事都需要有人去满足陛下,李广利很合适!”   云琅接着笑道:“李将军确实是最合适的人选!”   李息冷笑一声道:“人家现在自称贰师将军,看样子一定会抵达大宛贰师城,为陛下取得天马。”   云琅嘿嘿笑道:“某家也是这么认为的。”   李息见云琅笑的痛快,就拍拍乘坐的马车道:“如此,拿你一辆马车不算勒索吧?”   云琅拱手道:“大行令说笑了。”   目送李息离开了敦煌,枯黄的荒草中已经有绿色的嫩芽悄悄地抽出。   空气逐渐变得湿润,野兔在山脊上狂奔,旱獭在荒草下蠢蠢欲动,天上的飞鹰飞的又高又远,雪山上的冰雪也有了消融的迹象。   干涸的谷底又有了潺潺的小溪。   不论人间发生了什么样的变故,春天如约到来,只是春风吹到玉门关的时候,比其它地方晚了一些。   李广利从焉耆传来军报,匈奴人兵分两路,其中一路攻破乌孙之后,又继续一路攻击前进,已经荼蘼整个乌孙,车师,龟兹,焉耆四国已经为匈奴所灭,且末戎卢,渠勒,皮山,西夜,依耐等国望风而逃,如今正在被匈奴人追杀。   匈奴大军所到之处,城池被烧成一片白地,绿洲树木被砍伐一空……   另一路,却不理会路过的那些部族,小国,日夜行军,过精绝,楼兰,且末,于阗只强令这些小国缴纳了一部分粮草,就匆匆离去,如今,即将抵达大宛国。   云琅算了一下李广利写这份军报的时间,就遗憾的摇摇头,大宛国这时候应该已经被匈奴灭国了。   刘陵到了大宛国,只要折道向南就该是大月氏了。   大月氏将是她打开印度的一把钥匙……   没见过看军报都能看的血脉贲张的……   霍去病就是这种看军报能看出高潮来的人。   重重的一拳砸在桌子上,发出一声巨响。   “刘陵何德何能,敢建立如此功勋!”   一声巨响把正在吃羊肉的曹襄吓了一跳,羊腿从手上跌落,掉进了火盆里,他迅速把羊腿从火盆里捞出来,用刀子削掉沾了灰的肉,抱怨道:“都是些人口不过万的小国,你这么激动做什么?我听说这西域的胡人就杀不光,今天杀了,明天又会从石头缝里蹦出好多,继续建立国家。你忍耐两年,等这些人重新建国了,你再去灭一次也就是了,做兄弟的一定支持你。”   霍去病叹息一声道:“罢了,罢了,西域将成一片白地,再说已经没有意义了。”   曹襄往嘴里送了一块羊肉含含糊糊的道:“那些人事先被阿琅勒索了一遍,我不觉得还有什么油水。你看看阿琅啃的羊腿,还有一丝丝肉吗?”   云琅看看自己手上光秃秃的骨头,遗憾的丢到一边,对霍去病道:“再忍忍,等刘陵打下大月氏之后,我们就能继续去勒索刘陵了。”   霍去病从曹襄手上夺过羊腿咬了一口道:“那要等到什么时候?”   曹襄擦拭一下手上的油脂嘿嘿笑道:“种庄稼你还要等半年呢。忍忍,我们先应付一下山东来的田氏,先从他们身上捞点好处再说刘陵那里。”   云琅愣了一下道:“田氏?”   曹襄笑着喝了一口酒满足的道:“田氏代齐的典故你知道不?”   云琅,霍去病一起点头。   “田氏是陈国的公子陈完流落到齐国,被齐桓公收留,赏赐了不少田土,从此就叫田氏了。   然后呢,这家伙就养了很多女人,努力的生儿子,不管是不是他生的他都认。   他还公平的把自己的家产分给了自己的这一堆儿子,支持儿子们继续努力的生儿子。   没过多少年,齐国姓田的就多了起来,还出了田忌,田单这种妖孽人物。   再后来,田氏就成了齐国实力最强的贵族,他们家购买了齐国大部分的土地,算是把齐国买了一遍。   光买还不放心,他们又造反了一次,然后,齐国的王就从姜姓变成了田姓!   完成了田氏代齐的伟大使命。   太祖高皇帝初年,田横不肯投降我大汉,在首阳山自杀,躲避在海岛上的五百个家臣,在听说田横自杀之后,也就自杀了。   这说明了什么问题呢?   说明田氏的力量在齐地依旧强大无匹,一旦出现一个英雄人物,田氏又会风云再起。   于是,就把齐地田氏一分为八,不准他们再姓田氏,给了起了八个新姓——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直到第八!   把他们迁徙到了长安附近,方便管束。   谁知道,从太祖高皇帝到陛下,这才过了几十年啊,田氏在山东又成祸患了。   按照桑弘羊的说法,齐地有三成的土地属于田氏,属于第一到第八这九个实则为一个姓氏的人手里。   这样就很讨厌了。   于是,陛下只好不分青红皂白的将山东田氏势力最大的三个郡的百姓以三抽一的方式,抽调来到河西四郡。   想依靠战乱以及天灾来削减田氏势力。   我觉得陛下的打算可能又要落空了。   匈奴人跑了,河西四郡又成了大汉通西域的商道,只要经营得法,田氏在河西四郡比待在山东还要好。   所以啊,阿琅,这一点你要把握住,不能给姓田的人给机会,这个族群的人,最大的本事就是生孩子跟置办土地。   这两点,是已经印证过的,不会有错!” 第十五章 曹襄的高端见解   云琅听完曹襄讲过田氏的故事之后,脸色变得非常难看。   因为他恍惚间觉得自己明白了,刘彻为何对他总是戒心重重的原因了。   仔细说起来,他跟那个陈完何等的相似!   都是一个人,还都有一身不算差的本事,两个人对金钱的敏感度都非常高。   都对土地有着异乎寻常的热情……   最要命的是,云氏在刚刚立足的时候,首先招揽的人手就是五百名仆妇……   对于陈完这个人,云琅还是了解的,这家伙也是趁着齐国与楚国大战之后,男丁减少,妇人多于男丁的机会,也启用了大量的妇人为他劳作!   然后在他短短的一生中,诞育了足足一百七十几个儿子!   也就在这一点上,云琅不如陈完,可是,论到赚钱,十个陈完加起来都不如云琅一个。   儿子少,这一点可能让皇帝非常的失望,否则,他就能冷眼旁观云氏大力繁衍,然后,他会在某一个节点上将云氏的苗裔掐断,让云氏的传承戛然而止。   他喜欢这个!   曹襄见云琅脸色不好看,就皮笑肉不笑的道:“田氏来河西四郡是不是在警告你,我不知道,反正这事你一定要处理好,我舅舅最近的变化很大。母亲手中的内卫军权已经被褫夺了,交给了一个叫做刘涤的家伙。此人虽说是皇族,以前不显山不露水,才露头,就获得了陛下全面的信任。不仅仅是我母亲,刘氏宗正被我舅舅收回去了,由他自己兼任。这段时间,我舅舅从刘氏子弟中遴选了三百五十七人,充实到城卫军,以及宫卫中,我们昔日相熟的宫卫,城卫,全部都外放了。”   霍去病听得烦躁,站起身道:“我带三千人马出一趟阳关,在戈壁上吃沙子也好过留在这里生闷气。”   目送霍去病离开,曹襄懒懒的躺在锦榻上,翘着脚问云琅:“陛下准备清洗朝中旧人的趋势,已经非常的明显了,曹氏,卫氏,霍氏,云氏即便是不被清洗,也会边缘化。你做好应对的准备了没有?”   云琅点点头道:“我的凉州牧能当多久?”   曹襄道:“那要看陛下将长安清理的如何了,清理的速度快,我们回去的时间就近一些,处理的慢一点,我们回去的时间就久一些。这些年,我一直在致力于削减曹氏族人的数量,可是呢,曹氏人丁兴旺,数量庞大,依旧不能让陛下满意。曹氏这两年的封地在变大,封户却在变少,陛下催促桑弘羊等人执行新政,曹氏封地里的人口已经被调出很多了,只是没有像田氏那样被拿来充实边塞,我舅舅多少给我留了一些颜面。你云氏没有这个忧虑,毕竟,到现在,你云氏依旧是人丁单薄。当然,是在你没有染指你云氏仆妇的前提下。”   云琅摇摇头道:“云氏任何时候都不会以量取胜。”   曹襄无声的笑了一下道:“这是你的期望而已,尧舜圣贤也有不肖之子。你一人过于出类拔萃,可能会占尽云氏气运,到了你儿子这一辈可能不会像你这么优秀了。再来几代,如果云氏子嗣继续单薄,说不定就会有灭族之忧。这年头啊,干什么都不如多养儿子,只有儿子多了才能经得起损耗。”   云琅没有理会曹襄的胡言乱语,继续拿起一只羊腿放在炭火上烤。   眼看着羊腿被烤的金黄,油脂一滴滴的掉进炭火里,燃起一股明亮的火焰,这才用刀子一点点的将烤熟的羊肉切下来,慢慢的吃。   他相信,只有猪才会依靠数量取胜。   跟曹襄这种古人比起来,云琅没有太严重的宗族观念,如果云氏会因为没有子嗣最终走上灭亡的道路,他没有多少遗憾,他只担心西北理工。   刘陵走上了一条跟历史完全不同的一条道路,她带走了匈奴人,让北地广阔的草原真正变成了无人区。   虽然还有少部分乌桓,鲜卑人,以及肃慎人,至于趁着大汉与匈奴大战继而兴起的高句丽人,现在还不足为虑。   接下来的时间,是刘彻大展拳脚的空间,也是大汉国向外扩张的黄金时期。   不知不觉,云琅就把一整只羊腿吃完了,同样吃的非常干净。   曹襄瞅瞅羊骨头上的牙印笑道:“生气也没用,该来的总会来的,半点不由人。”   云琅抬起头看着曹襄道:“多好的时代啊,国无外患,内无奸邪,大家为何不放弃成见,把全部心思都用在建设国家,提升百姓上?”   曹襄冷哼一声道:“没有什么比统治更加重要的事情了,至于富民?现在还不是必须要解决的事情。百姓们既然已经穷困了上千年,也不争这一时半会。等朝堂上的争论有了结果,我舅舅的江山稳固如山,再考虑百姓也不迟!”   对于曹襄说的这些大实话,云琅很早就知道了,也理解,只是胸口总觉得憋得慌。   任何时候,富民都是一个伟大的目标,想要实现的时候,却总被放在最后。   “你最近有什么新作没有?”曹襄贱兮兮的把脸靠近云琅,大言不惭的问道。   “前段时间作了一首《白马篇》,你听说了没有?”   “可惜了,被东方朔跟司马迁给糟蹋了,你不是说你不能太出名吗?干嘛还要出风头,把这个风头给我出啊!”   云琅瞅着近在咫尺的那张大脸郁闷的道:“你这辈子不能全靠抄文章混日子啊。”   曹襄无奈的道:“我自己试着写了,结果……不好,自己看了都觉得恶心,这事情其实怪你,我以前看自己写的东西觉得还满意。从你那里得到那么多的好东西之后,再看自己的东西,就再也没有写东西的信心了。我不管,最近我快要把你给的东西用完了,你要多作一点,我要留着用。也不白用你的,颍川那片地方你想不想要?曹争在那里弄了两座坞堡,分你一个。”   云琅点点头道:“给霍光吧。”   曹襄皱眉道:“你就不打算给你儿子留点东西?”   云琅摇头道:“云氏不应该占有太多的东西。”   曹襄砸吧一下嘴巴道:“也对,名望跟钱,只能要一个,要是两者兼得,也是麻烦。鬼谷子一脉当穷鬼当了很多年,许莫负这一脉也快要变成穷鬼了,可是呢,他们的门庭却变得更加兴旺了。所以说,想要家族传承的时间够久,就要习惯过苦日子,这世上没人人都关注有钱人,至于穷鬼,你就算是有天大的本事,没钱,狗都不理睬你!”   不开心的话说多了,会影响人的心情乃至于身体。   云琅,曹襄两人都很知道节制。   忧愁解决不了眼前的事情。   凉州牧又要开府建牙了。   战争结束了,云琅的卫将军印信已经上缴了,霍去病的骠骑大将军印信也已经上缴了。   云琅不要的护羌校尉名头,被皇帝托付给了霍去病,节制凉州境内的汉军,其中包括,云琅麾下的一万四千侯国军。   除过李敢,聂壹,霍去病麾下将军们,自赵破奴以下有六成被皇帝调离了霍去病军中,空余职位将由长安中军府指派。   主要是为了防御可能会发生的胡人入侵。   卫青回到长安之后,大将军的名号估计也会被褫夺,只能剩下一个大司马的官位。   一切又回到了战争爆发之前。   凉州牧的治所被云琅选择在了武威郡,姑臧城。   在确定了回归的武威郡的时间后,云琅向皇帝上表,希望能把家眷从上林苑迁徙到他的凉州治所!   在这一场巨大的人事变动中,有人将会从长安来到凉州,也将有人从凉州回到长安。   幕烟作为护卫隋越回京的将领,将不再回到凉州,敦煌校尉的官职终究还是落在了喜欢沙漠的马老六头上。 第十六章 苏武,苏武   西北地,天高,地远,人就会变得渺小。   心胸却会变得宽阔起来。   刘陵抬头看一眼天上的苍鹰,对于脚下正在发生的贰师城战斗并不是很在意。   自从大宛王将他所有的武士都收缩回贰师城守卫王城之后,这场仗他就已经输定了。   贰师城并不是一个适合防守的城市,这一点,刘陵在第一眼见到贰师城的时候就知道了。   想当初,云琅在修建富贵城之初,搭建城池模型的时候,刘陵就给云琅搭了很长时间的下手。   从那个时候起,刘陵也就明白了一座拥有什么样构造的城池才是一座真正的好城池。   绝对不是像眼前的这座贰师城一样,拥有高高的城墙,就算是坚城了。   贰师城的优点很突出,缺点同样很突出。   这座修建在半山坡上的城池,确实易守难攻,然而,当刘陵下令,在贰师城后城墙外开始挖很深的壕沟,并且成功的挖出地下水以后,贰师城里的抵抗就变弱了。   一座很缺少水源的城市里,突然涌进来比平日里多出十倍的人口,水供应就已经非常艰难了。   当敌人挖断贰师城中不多的地下水源之后,这座城池被突破的日子,就屈指可数了。   距离刘陵不远的山坡下,倒伏着六具尸体,这六具尸体属于大宛国,是大宛王派来求和的使者。   刘陵没有从他们的口中听到投降这两个字,就下令杀了他们。   她不稀罕大宛国国王提供的那点东西,她需要整个大宛国,需要大宛国十余万人口,成为她进入大月氏乃至于身毒国的扈从。   匈奴人百十万人想要填满身毒,大夏这些地方,实在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江充怀里抱着一个唇红齿白的小小男孩,这个男孩跟其余匈奴人一样,全部都用崇拜的目光看着坐在最高处的女王。   刘陵跟那个小小男孩的目光接触了一下,就招手示意他上去。   小男孩挣脱江充的手,连蹦带跳的来到刘陵身边,牵着刘陵的裙子道:“母亲!”   刘陵瞅瞅儿子漂亮的面孔,用手扒拉一下这孩子的眼皮,叹息一声,这孩子的眼珠子不像她的眼珠子一般黄中泛黑,更像匈奴人,黑中微微透出一丝蓝色。   匈奴王子令格捉住母亲的手大声道:“母亲放心,师傅说随着我慢慢长大,我的眼珠子会变成黑色的。”   刘陵恶狠狠地瞪了江充一眼,然后就笑眯眯的对儿子道:“令格,母亲不在意你的眼珠子颜色,只在意你是否可以成长为一个男子汉。”   令格对母亲说的话非常的满意,就抱着母亲的腿,指着脚下激战正酣的贰师城道:“母亲,我们就要胜利了吗?”   刘陵点头道:“是啊,就要胜利了。”   令格指着玉门关所在的方向道:“今天打败了大宛,明天,我们能回到故土去吗?”   刘陵摇头道:“我们不回去了。”   “为什么?”   “因为那里的敌人太强大了。”   “我能打败他们……”   听着儿子稚嫩的话语,刘陵本来想纠正一下儿子的想法,看到江充跟谢宁之后,她就改变了想法,觉得无论如何也要先改变一下这两个混蛋的心思。   否则,就算是把儿子稚嫩的想法纠正过来了,也会被这两个混蛋带偏。   于是她招招手,就有两个年轻的匈奴武士走了过来,刘陵低声吩咐了几句话,年轻的匈奴武士,就来到江充,谢宁身边,同样低声说了两句话。   江充,谢宁就愁眉苦脸的跟着走了。   刘陵把儿子抱起来,母子一起俯视脚下这场正在进行的激烈战斗。   “啪啪啪!”   鞭子抽在江充身上,江充强忍着不做声。   “啪啪啪。”   鞭子抽在谢宁身上,谢宁同样的坚强。   “我不想变成匈奴人,江兄以为如何?”   挨过打之后,谢宁跟江充两人赤裸着脊背,趴在石头上瞅着山脚下激烈的战斗,等待背上的伤口结痂。   江充把目光从战场上收回来,略带嘲讽的道:“我们被大汉人伤害的体无完肤,也不知道我们兄弟这点莫名其妙的坚持是从哪里来的。”   谢宁道:“大阏氏也没有忘记,否则,也不会把小王子交给我们兄弟了,跟着我们兄弟长大的孩子,你说,他是匈奴人呢,还是大汉人?”   江充左右看看,没有发现有外人,就低声道:“你长得英俊一些,如果能成为大阏氏的入幕之宾,说不定就能诞育出一个完整的汉家种的小王子。”   谢宁嘿嘿笑道:“这种事,你我兄弟不够格,大阏氏在阳关城下,等待了云琅七天,结果,什么都没有发生,我觉得大阏氏一定非常的失望。”   江充有些遗憾的道:“便宜了蒙查这个匈奴人。”   谢宁直愣愣的看着江充,江充低头嘿嘿一笑,指着谢宁道:“看破莫要说破。”   谢宁转过头,他很多时候根本就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跟这个家伙成为莫逆之交!   这些天以来,谢宁除了没有把自己是云琅派来的奸细这件事告诉江充,剩下的事情几乎全部跟江充说过。   两人甚至还非常深入的交流探讨了一番。   最后,江充认为,他与谢宁在大汉国的遭遇其实都是有迹可循的,事情从一开始就错了。   有现在这样的结果一点都不稀奇。   不论是江充把妹子送进了赵王府,还是谢长川在领受皇帝使命的情况下与太子同流合污,都是错的。   根子长歪了,就别想着有什么好果子长出来。   两人甚至认为,如果在还留在大汉国,他们依旧会有无穷的愤怒需要宣泄。   可是,离开了大汉国,心中只有无数的酸楚与不舍……就像两个绝望的孩子。   “轰隆隆——”   贰师城高大的城墙终于坍塌了,城外的匈奴人蜂拥而入,身材高大的蒙查快步走上城头,高举着三尺长的长刀,哈哈大笑,号召所有匈奴人进城。   江充与谢宁身上的鞭伤已经不再流血了,两人疵牙咧嘴的穿好衣裳,去接匈奴王子令格。   等刘陵进入贰师城的时候,贰师城已经变成了人间地狱,除过没有极大的杀戮,匈奴人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在这座城池里造孽无数。   抢劫,殴打,强奸,正在这座城市里的每一个地方上演。   刘陵被武士们簇拥着漫步在城市里,眼前的惨状对她没有半点影响。   很多苦难她以前遭遇过,所以她知道,只要过些时间,伤口就会自动愈合。   而大匈奴武士,艰难跋涉了上万里路,吃了无数的苦楚,现在,也该是享受一下的时候了。   贰师城里的大宛王宫,大门洞开,门口有匈奴武士守卫,刘陵笑着朝看守门户的匈奴武士挥挥手道:“去吧,这里不用你们守卫。”   匈奴武士抚胸一礼,然后就大叫着向两边纷乱的民宅狂奔,就像是去奔赴一场盛宴。   很奇怪,刘陵居然在走进大宛王宫殿的时候,居然听到了乒乒乓乓的武器碰撞声。   中间还夹杂着匈奴人,汉人的叫嚣声。   刘陵循声走去,围观的匈奴武士自动分开,正在场中正在鏖战的两个人,也各自停了手。   蒙查非常的不满意,握着长刀等待刘陵一声令下,他就会把眼前的这个汉人撕成碎片!   跟蒙查对战的那个汉人长得手长腿长,一身裁剪合适的大汉贵公子衣衫,穿在他身上似乎更显奢华。   此人见到了刘陵,瞳孔微微收缩,就抱着剑柄朝刘陵施礼道:“大汉国西域副使苏武,见过翁主!” 第十七章 苏武必须牧羊   渊渟岳峙这四个字基本上就是为苏武准备的,九尺高的汉子,在群狼环伺的环境里,依旧进退有据,有礼如一。   从刘陵进来,直到停止战斗,苏武脸不红,气不喘,脸上洋溢着见到故人的笑容。   苏武很小的时候,刘陵曾经去他家拜访过他的父亲苏建,那时候的刘陵妖艳的如同一朵带毒的花朵,因此,给年幼的苏武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刘陵笑道:“平陵侯可好?”   见刘陵问候父亲,苏武单膝跪地道:“回禀翁主,家父粗安!平陵侯爵位因为龙城一战失败,已经失去了。”   刘陵笑道:“没了就没了,有什么大不了的,苏将军有你这样的儿子,何愁家里没有千里驹?再说了,平陵侯,平陵侯,这名字也不雅观,与朕的名字冲突了,不如,你来我大匈奴做敬陵侯如何?”   苏武笑道:“大阏氏说笑了,汉匈不两立,苏武乃是汉家子,如何能成为匈奴?”   说罢站起身,从身后的从人手中接过旄节抱在怀里重新向刘陵见礼道:“大汉国西域副使苏武,见过大阏氏!”   刘陵笑着点点头道:“好,回头就有国书给你,朕离开北方时,走的匆忙,没有向邻居告别,是朕的不是。来人,送汉国使节去驿馆休憩!”   刚刚被刘陵惩罚过的江充立刻就走了过来,他似乎还兼任着大匈奴迎宾使这么奇怪的一个官职。   他有些犹豫,不知道驿馆在那里。   不等他邀请苏武,就听苏武对刘陵道:“请大阏氏用人来引我去馆驿,苏某不习惯与鬼打交道。”   刘陵看了一眼脸色变差的江充,摇着头轻笑一声道:“:那就先跟着我吧,反正现在也没有馆驿给你住。”   苏武厌烦的瞅瞅江充,以及江充身后的谢宁,将旄节缠绕在杆子上,就左跨一步,站在刘陵身侧靠后一点。   蒙查大怒之下,一刀就砍掉了已经被活捉的大宛王的人头,然后恨恨的一脚就把人头踢了出去。   既然已经开杀了,蒙查自然不会轻易放手,不一会,就把在场的所有大宛王族男丁斩杀的干干净净。   或许是因为不太满意刘陵对苏武的态度,一只手揪住大宛王妃的头发,就拖着她路过刘陵身边。   刘陵并没有发怒,反而用宠溺的目光瞅着蒙查,目光中还有少许的责备,原本怒气勃发的蒙查,越走越是心虚,还没走到宫殿门口,就手上用力,将大宛王妃丢给了一群匈奴武士道:“便宜你们了。”   见蒙查乖乖的回来了,刘陵就探出一根指头在蒙查的脑袋上点了一下道:“你呀,是我见过的将军中,最傻的一个。”   蒙查不安的看看苏武,一声不吭。   刘陵从跪在地上的大宛国美人儿中间,挑选了一个长相最好的年轻美女,把她推给蒙查道:“从今后,她就是你阏氏中的一个,大宛国的军队,也一并托付给你,马上就要进入大月氏了。你为前锋!”   蒙查抱着这个美丽的女子,骄傲的看了苏武一眼大笑道:“这是自然,我不当前锋,还有谁能为我大匈奴杀出一条血路来呢?”   刘陵满意地笑道:“那就去约束军队,抢劫什么的都好,千万不要起了杀心,这些人很有用。”   蒙查打横抱起那个美丽的大宛女子,答应一声,就龙行虎步的离开了大殿。   大殿上有一座用白玉雕刻的,极为奢华的王座。   刘陵慢慢走了上去,安静的坐了下来,双手抚摸着光滑的王座扶手叹息一声道:“这就是宏图霸业啊!”   听刘陵这样说,追随刘陵走进大殿的匈奴长老,勋贵们纷纷抚胸施礼,恭贺大阏氏又获得了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   “大宛在匈奴西南,在我朝正西面,离大汉关中大约一万里。   当地的风俗是定居一处,耕种田地,种稻子和麦子。   出产葡萄酒。   有很多好马,马出汗带血,它的祖先是天马的儿子。   那里有城郭房屋,归它管辖的大小城镇有七十多座,民众大约有几十万。   大宛的兵器是弓和矛,人们骑马射箭。   它的北边是康居,西边是大月氏,西南是大夏,东北是乌孙,东边是扜罙、于寘。   于寘的西边,河水都西流,注入西海。   于寘东边的河水都向东流,注入盐泽。盐泽的水在地下暗中流淌,它的南边就是大河的源头,大河水由此流出。   既然君侯说匈奴人此次出征的目的是大月氏,那么,匈奴进入大月氏之后,必然会有一场激烈的大战。   当年匈奴老上单于曾经杀掉了大月氏的王,还把他的头颅制作成了酒杯,至今还留在匈奴王帐之中。   大月氏两次迁徙都与匈奴有关,可以说,大月氏人的血泪全部来自匈奴人的压迫,大月氏人不可能会臣服于匈奴的。”   张骞合上了手里的本子,给云琅讲述了他在西域的见闻,以及他对大月氏人的基本判断。   曹襄丢下酒杯笑道:“大宛国快要被苏武搬空了吧?这是,他为什么不回来,一定要等着见刘陵呢?”   云琅摇头道:“苏武以我会出援兵解救大宛国为理由,给我们弄回来了这么多的好东西,以及十六匹汗血马,可谓劳苦功高,只是,他自己决定要去见刘陵,恐怕是一个不好的想法,应该说是一个非常坏的想法。他见了刘陵,恐怕不给匈奴人牧羊都不可能了。”   张骞叹口气道:“使者,吃的就是这碗冒险的饭,如果什么都不做,跟信使有什么区别,以一己之力加上三寸不烂之舌扭转乾坤者,方为使者!匈奴离开北地,也就脱离了为大汉的监管,如果我们对匈奴以后的事情一无所知,而匈奴人又对大汉心怀怨恨,加上刘陵日思夜想回到大汉,一旦出事,就是大事,所以啊,一定要了解匈奴人。苏武给我来信说过此事,我同意了。”   曹襄笑道:“大宛国国王临死都没有期盼到我们这支援军到达,你说,他会不会杀了苏武?”   云琅道:“不会的,我们与大宛国使者的约期是大宛国必须抵抗匈奴半月以上,我们的军队才能抵达。我估计大宛国能支撑五天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曹襄大笑道:“所以,你根本就没有派出援军?”   云琅耸耸肩膀道:“我干嘛要让李陵他们白走一趟呢?有李广利跟在匈奴人后面,足够让大宛国使者相信我们就在大宛国附近。”   张骞苦笑着摇头道:“君侯,您这样拙劣的计谋欺骗了焉耆,欺骗了乌孙,大宛国,康居,可谓骗尽西域人,从今往后君侯的信誉恐怕在西域不彰啊。”   曹襄笑的前仰后合,指着张骞道:“博望侯此言差矣,所有被云琅欺骗过的西域人都会被匈奴人裹挟走,很快,又会有大量的流民填充这些绿洲,又会形成新的国度,到时候,云琅又可以欺骗他们一次了。只要方法得当,这样的欺骗方式可以进行很多年。”   张骞长叹一声道:“弱小的国家就不要再谈论什么邦交了,弱小的时候即便是有邦交,也是小国的存在,对于大国来说还有作用。匈奴人,马上就要与身毒人大战,很快就要与大夏人大战,在西域,这两个国度才是真正实力强悍的国度。某家现在就想知道,云侯准备什么时候向匈奴,身毒,大夏这三个势力发起最后的攻击?”   云琅哀叹一声道:“等陛下那颗英明的心被平庸的生活消磨掉,开始享受的时候,我想用这场战争再把陛下的雄心唤醒!” 第十八章 占便宜的隋越   别人的悲伤其实不是悲伤,至少,对我们自己来说是这样的。   当大宛国百姓正在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的时候,云琅,曹襄,张骞却在考虑日后如何继续统治新生的大宛国。   西域荒原上悲伤地哀嚎声,传不到敦煌就被荒原上的狂风给吹散了。   同样的,云琅,曹襄,张骞忧国忧民的心思也传不到长安,就被波涛汹涌的大河直接带去了东海。   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才是最麻烦的事情。   云琅的心不在大宛国乃至西域人身上。   刘彻的心也同样跟云琅不在一条道路上狂奔。   追求的东西不一样,行动的方式也不一样,最终的结果很难想同。   所以,云琅就决定,不再考虑刘彻的想法,一心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做自己该做的事情。   脱离了刘彻,云琅眼前豁然开朗……再也没有东西遮挡视线,于是,他的视线就能从现在,一直看到两千多年以后。   河西四郡想要真正的发展起来,离不开那条伟大的丝绸之路,离不开玉石交易,离不开铁矿,铜矿交易,更加离不开食盐交易。   西北地多盐池,而产盐最多的地方自然就是西海——(青海湖)。   云琅现在要做有两件事,一件是剿匪,另外一件就是修路。   想要发展丝绸之路,就离不开一个好的经商环境。   国家收税是调剂阴阳,平衡贫富之善举,马贼收税这就很难让人信服了,必须剿灭。   云琅每到一处地方,都会有善政留下来,凉州也不例外。   自玉门关,阳关开始,在云琅眼中都是大汉国的国内,西域目前被匈奴弄得民不聊生,还不到摘果子的时候。   军队抵达玉门关,阳关,不管是粮秣供应,还是物资供应,等移民到来之后可以做到就地供应。   国家收拢一个地方,一定要成为国家新的财富来源之地,而不能成为累赘。   否则,军队抢到的地盘越多,国家就会越发的虚弱,这也是“国虽大,好战必亡”这半句话出现的原因之一。   敦煌弹丸之地,养活不了太多的人,大军,民夫留在这里只会给后勤带来巨大的麻烦。   于是,云琅带着数量多达五万的民夫,开始缓缓向武威郡后撤。   让敦煌,玉门关,阳关,变成一个彻底的军城。   “云琅在修路?”   刘彻见到隋越的第一时间就问云琅的行踪。   隋越时隔一年多,再见到刘彻胸中激动不已,还没有向皇帝倾诉离别意,就立刻进入了大长秋的职责中。   “北雁南飞,冰河解冻的时候,卫将军已经下令,由敦煌校尉马才率领民夫开始修建从敦煌直通酒泉的道路。”   “这条路准备直通到哪里?”   “陇西郡黄河边新近建立的金城县!”   刘彻起身看了看地图,点点头道:“那里是陇西郡,张掖郡的边地,是他这个凉州牧的管辖范围。隋越,你说的话,我信了,也不得不信,如果连你的话都不可信,朕就不知道还有谁的话可信啊!”   刘彻的声音很轻,落在隋越心中却如同洪钟大吕发出的巨响,他匍匐在地上,嚎啕大哭。   刘彻等隋越哭泣的声音渐渐缓和之后,笑道:“衣不如新,人不如故,偏偏跟着我这个皇帝的人,时间久了就会生出骄矜之心。隋越你能一以贯之,很难得。你记录的那些东西朕都看了,而且看了不止一两遍,朕很多时候,只有在看了你写的那些东西,才能睡一个好觉。你,知朕心!”   隋越擦拭一下脸上的泪水,哽咽道:“卫将军屯驻敦煌,骠骑将军屯驻敦煌,奴婢觉得事情不大,等到司马大将军,大行令两支大军齐集敦煌的时候。   奴婢站在阳关城头,瞅着阳关后边一眼望不到边的军营,心中的惊惧不能言表。   一想到我大汉将近四成的精锐,平生第一次被摆在一个点上,奴婢就不敢睡觉。   在司马大将军,大行令屯驻敦煌期间,奴婢每日睡觉的时间从未超过一个时辰。   好几次都想把帐幕搬到城头上去,又怕让人多心。   陛下,奴婢在军中的日子过得苦啊……”   说罢,又开始大哭。   刘彻盘腿坐在隋越的身边,抚摸着他的脑袋道:“有一个很好地结局,你的辛苦就没有白费。如今,司马大将军节制的军队,已经进入了关中,由各部司马,校尉带回了驻扎地。大行令的军队进入了河内,也在消解回驻地,司马大将军,大行令不愧是国之柱石。”   隋越泪眼朦胧的抬起头看着皇帝道:“奴婢僭越了,不该在云侯那张奏折上用印的。”   刘彻呵呵笑道:“你用卫将军长史的印信,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朕只问你,为何在加盖了长史印信之后还要用你大长秋印信?你想告诉朕什么?”   听刘彻这么问,隋越停止了哭泣,跪在地上向皇帝抱拳施礼道:“奴婢知道不该动用大长秋印信,可是,当冠军侯查探到匈奴人军阵藏在狼山之后,奴婢苦思良久,觉得在这件事上奴婢的脑袋可以掉,却必须把奴婢最彻底的心思告诉陛下。   一百余万匈奴人,已经走了数千里地,却没有四散奔逃,更没有丝毫怯战的心思。   匈奴少年斗志昂扬,与冠军侯鏖战,虽然损失惨重,却不退却半步。   冠军侯对匈奴人作战,虽然战绩彪炳,却因为人少,被匈奴自次王赵信牢牢地缠住。   永安侯智计百出,不顾自身安危出城与匈奴大阏氏刘陵会面,想要劝退匈奴大军。   然而,拖了三天之后,匈奴人依旧开始攻城,数次突破长城,二十万大军在长达三十余里的战线上与永安侯争锋。   玉门关,阳关,守军尽出,就连李广利的新兵也出城鏖战。   陛下您不知道啊,当时城下的匈奴人一眼望不到,潮水一般扑击阳关。   尤其是被匈奴人裹挟的羌人,更是在匈奴人的威逼下不要命的冲城,将永安侯布置在城下的机关破坏殆尽。   眼看城墙危在旦夕,永安侯尽出射声营,隔绝了匈奴后队的支援,李陵,李广利两位将军各自率领五千步卒出城,仅仅一炷香的时间,李陵部战损千人,艰难的从南门回来了,而李广利率领的五千不良人,却在这一炷香的时间里,损失殆尽,若不是李陵将军再次出城,李广利将战死在阳关城下。   若不是司马大将军的前锋军已经将要抵达阳关的消息为匈奴人所知,若不是冠军侯率领百骑扬起尘土假装大军来袭,匈奴人还是不会退的。”   刘彻听隋越说完,就笑道:“你从头到尾都不觉得自己做错了是吗?”   隋越见皇帝脸色很不好看,心中哀叹一声,咬着牙道:“当匈奴人从阳关撤退的时候,他们似乎并不慌乱,骑兵在荒漠中游走如蛇,即便是冠军侯都不能继续扩大战果。从那一刻起,奴婢忐忑之心,就彻底的平静了。请陛下降罪,奴婢甘愿接受任何惩罚,而无怨无悔。”   刘彻没想到隋越会说出这番硬气话,看了隋越半晌,最后淡淡的道:“错,就是错,不管你出于什么原因犯的错,都要惩罚。来人,去除隋越大长秋差事,褫夺隋越所有出身文字,贬斥掖庭宫为奴!”   隋越重新匍匐在地上连连道:“谢陛下不杀之恩,谢陛下不杀之恩,谢陛下不杀之恩……”   隋越的声音逐渐远去,他是被两个黄门拖走的。   等隋越的声音完全消失了,刘彻忍不住长叹一声道:“便宜你这个狗奴才了!” 第十九章 难伺候的刘彻   隋越离开了建章宫,也就停止了哭泣,拖他出来的两个黄门,多看他一眼的功夫都没有,就匆匆的回去了。   黑色的纱冠被人家拿走了,腰上的玉带也被人家拿走了,腰上的黄金鱼,以及袖笼里的印信,自然也被人家拿走了。   春风没有抵达玉门关,长安却早就春色满园了。   隋越用力的揉搓了一下脸庞,就沿着建章宫高高的台阶一步步的走下了建章宫。   站在建章宫底下,回头再看建章宫,这座宫殿显得极为宏伟,延伸出来的檐角,以蓝天为背景,显得极为壮观。   隋越长出了一口气,仰着头看了半天的晴空,心中空落落的,一时间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靴声囔囔,有一行人从夹道里转了出来。   隋越习惯性的准备上前看看,却猛地停下了脚步,快步来到道路边上,卑微的躬下腰,双手抱拳靠在胸口,等待贵人过去。   脚步声在隋越的身前停了下来。   一只手放肆的挑起他的下巴,一个充满嘲讽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汝骄横多年,未知也有今日!”   声音圆润,温和,是太子刘据的声音。   隋越呐呐的道:“雷霆雨露都是君恩,隋越不过是陛下脚下的一株小草,昔日有陛下照拂,自然有昂扬之态。如今,陛下不再需要奴婢了,奴婢自然又成了一株小草,本来就没有什么改变。”   刘据还要继续讽刺几句,就听旁边有人磕磕巴巴的道:“太……子……不可!”   说话的人自然是狄山。   刘据意犹未尽的瞅瞅隋越,就与狄山一起开始攀爬那些高高的台阶。   目送刘据离开,隋越有些可惜的摇头道:“他为何不打我呢?打我一顿才对我有好处啊,我的太子爷!”   掖庭宫距离建章宫有很长的一段距离,以前的时候,隋越就居住在建章宫的偏殿,好随时听候皇帝的召唤。   他所有的身家,自然也安放在建章宫,现在,被驱逐出来了,那些身家自然就便宜了别人。   不知为何,被皇帝一撸到底的隋越心中并没有多少凄凉的意味,只是突然间没了伺候皇帝的任务,有些不习惯。   皇宫中繁花似锦,隋越看什么都新鲜,直到此刻,他才忽然发现,自己进宫足足二十三年了,居然没有好好地看过这座皇宫!   好在,他当年往掖庭宫送了不少人,对那里的道路还算熟悉。   就施施然的向掖庭宫走去,如果走的快一些,甚至能赶上掖庭宫放饭。   刘据来到建章宫,在宫门前犹豫片刻,在狄山的催促下这才让宦官禀报。   如果不是狄山催促,他是不愿意来见父亲的。   因为父亲对他从来都没有过好脸色,除了训斥,就是训斥,这让他非常的难过。   穿过珠帘,刘据跪拜自己的父亲,狄山跟在太子身后,一言不发。   刘彻没有理会刘据,等手里的奏折全部批阅完毕之后,取过茶碗喝了一口茶道:“来做什么?”   刘据连忙道:“久不见父亲,孩儿特意前来请安。”   刘彻挥挥手道:“朕安,你也看见了,退下吧?”   刘据本能的想要离开,却看到了狄山那双焦灼的眼睛,遂咬咬牙道:“儿臣前来,一来是给父皇请安,二来,想为父皇分忧!”   刘彻用讥讽的目光看了儿子一眼,不等儿子再说话,就从桌子上的奏折堆里找出一份奏折丢给刘据道:“好啊,朕正好有一件事悬而未决,你来看看,觉得朕该如何决断!”   刘据打开奏折一看,发现居然是云琅的呈情折子,上面居然说,要把家眷全部接到凉州,还说准备用一生时间为大汉国开拓河西四郡!   仅仅看了一遍,刘据就愤愤的道:“这如何可行?河西四郡地处边塞之地,地势险要,云琅担任了凉州牧,他与护羌校尉霍去病乃是莫逆之交……”   狄山用力的拖拽刘据的衣角,刘据却浑然不顾,自顾自的道:“边州之臣,家眷留京,乃是惯例,他云琅因何会提出如此过份的请求,难道说此人的不臣之心,已经昭然若揭了?”   刘彻安静的看着儿子,等儿子把话说完了,就挥挥手道:“去吧,你还需要继续观政。”   刘据见父亲非常的平静,心头大骇,他知道,当父亲怒气勃发的时候,说明他还不是非常生气,一旦父亲变成了泥雕木塑的雕像,则说明,父亲是在努力的克制自己的怒火,这个时候如果还不知道进退,后果非常的严重。   刘据退出建章宫,才发现自己全身都在冒汗,尤其是背部,居然将轻薄的春衫给湿透了。   “我今天又说错话了?”   刘据轻声问狄山。   狄山摇头道:“没……有,本来……就是……心里……话,何错之有?面对……君父……以……诚……为……先!”   “可是,父皇发怒了。”   “那是……因为……殿下……不知……变通!”   “如何变通?”   “封赏……云氏……长子……大妇!”   刘据叹口气道:“是啊,云琅此次北征,虽然只跟匈奴打了一仗,虽然没有战胜匈奴,却也殊为难得。如今,北征的目的已经达到,父皇确实该封赏功臣。云琅挟军功要求家眷随从,父皇完全可以封赏云氏长子,大妇,堵上他的嘴!我刚才是怎么了?这样浅显的道理都没有想到。”   狄山叹息一声道:“那是……因为……殿下……不……喜……外……戚!”   刘据愣了片刻,终于慢慢的道:“我不是不喜欢外戚,你看,我跟我舅舅家的三个儿子关系就很好。我只是不喜欢,霍去病,不喜欢云琅……我是太子,是天生的未来皇帝,既然我是太子,他们就该事事以我为先。可是,他们都很骄傲,需要去求他们,我实在是弯不下这个腰!”   狄山奇怪的看着刘据,最终不再说话,他发现,刘据似乎又忘记了这次来建章宫的目的。   刘据在云琅,霍去病面前有些自惭形秽,这谁都能理解,毕竟,像他们这样的人在大汉也仅仅是凤毛麟角般的存在。   能获得他们的好感就已经非常不容易了,还要求他们忠心耿耿,这就是一个有很高难度的事情了。   陛下如今还没有对这两人做到如臂使指,遑论刘据了。   “既然……进……宫,就……该拜见……皇后!”   狄山提醒了刘据一下。   刘据摇摇头道:“母亲不再干政了,我想遥领西域属地的目的无法达成。”   狄山惊愕的道:“您……该……去拜见……皇后!不……论……有……没有……事!”   刘据的一张脸微微一红,就转身向母亲的寝宫走去,狄山说的没错,自己不该如此势利!   隋越终于走到了掖庭宫,在吃了一顿他已经好长时间没有吃过的猪食之后,他就从一间破旧的房子里找到了一条破旧的毯子,铺在青石板上,再次抬眼看看天上的太阳,无声的笑了一声。   就躺在破毯子上,这样的春日里,就该好好的晒晒太阳。   就像苏稚检查过他的身体告诉他的一样,他的身体阴寒,需要经常晒太阳来补充纯阳之气。   太阳晒在身上暖洋洋的,五脏六腑似乎都变得暖和。   于是,隋越就张大了嘴巴,努力的向外呼气,他想把身体里的寒气全部呼出去,再替换上温暖的阳光!   有人挡住了阳光,隋越恼怒的睁开眼睛,却看到了钟离远。   就懒懒的挥挥手道:“别挡着我晒太阳!”   钟离远丢下一个硕大的包袱道:“二十余年的宦囊就这么一点,有辱大长秋的官位。”   隋越冷笑一声道:“你知道个屁啊!”   钟离远笑道:“屁我倒是不知道,要不您给分说一下?”   隋越白了钟离远一眼道:“怎么,你成了大长秋?”   钟离远摇摇头道:“我还是常侍,不是大长秋,陛下似乎没有任命新的大长秋的意思。”   隋越大笑道:“你真以为某家这些年鞍前马后的伺候陛下数十年,就一点情义没落着吗?你想成为大长秋还早的很呐。”   钟离远倒吸了一口凉气道:“你还有回天之力?”   隋越摇头道:“我以后的日子只会更加的难过。”   “为何,你已经成最底层的宫奴了。”   隋越悠悠的道:“越是亲近的人干了让陛下不满意的事情,陛下的惩罚就会越重。等下一次因为云侯,霍侯他们引发陛下怒火的时候,基本上就是我倒霉的时候了。”   “为何啊?”钟离远惊诧莫名。   “为什么?因为陛下拿云侯,霍侯他们没有办法,只好冲我发火喽!我现在,只求云侯,霍侯能够安安稳稳的,甚至办几件让陛下高兴地事情。如此,我才有好日子过。好了,快走吧,陛下该午睡了,你要小心,陛下睡觉不安稳,有踢毯子的习惯,千万不要过去给陛下盖上。很可能会没命!” 第二十章 可怜的云哲   刘彻处理完政事,回到了长信宫,卫氏端来一些茶点,两人很没有滋味的吃着。   吃了一块糕点,刘彻就擦着手道:“据儿来找你了?”   卫氏笑道:“前来问安!”   “没有说什么事情?”   “没有,妾身早就告诉过他,他已经成了太子,我这个做母亲的用尽了全部力气,不惜损伤我们的夫妻情义。作为母亲,妾身自以为做到了自己能做的所有,从今往后,只希望能尽心尽力的伺候陛下,偿还妾身昔日……”   刘彻摆摆手道:“立据儿为太子是朕的决断,不是你用力的结果。朕如果不同意,你累死都没用。这一次,据儿还算是长了一点心思,居然知道西域地的好处,还知道来朕的面前讨要。长进不少!就是眼界太狭窄了一些。”   卫氏笑道:“云侯之所以要求带家眷去河西,不过是想回长安的试探策略,陛下驳斥就是了,用不着多做解释,更不用封赏云氏长子,大妇这样的策略。”   刘彻咦了一声道:“据儿方才的策略可是指责云琅有裂土封疆的野心啊……   哦,是了,他没有这样的眼光,那个狄山多少有些才学,八成是他给据儿进言了。   你们的想法格局依旧太小。   云琅回京,那就是一只人形蜘蛛,别看他没有掌握大权,这些年下来却编织了一张巨大的网,只要动他,就会牵扯出一大群朕不能动,也舍不得动的人来。   嘿嘿……他如果真的准备立足河西,朕说不定就会答应,将他这只肥蜘蛛丢在荒原,离开了原来的大网,他能有多少作为?   裂土封疆?   这天下的每一寸土地都是朕的,他一介牧羊人,敢动这些心思,无非是找死。   哪怕他投靠刘陵,也只有死路一条!   一个个都说朕难伺候,朕就是难伺候!即便是不情愿,也给朕忍着!”   卫氏见皇帝心情不错,就在一边轻声道:“英明无过陛下,妾身见了喜欢。”   刘彻见卫氏低垂着头,露出白皙修长的脖颈,旁边的大长秋点上了一炉檀香,卧榻上的丝被掀起了一角。   就笑道:“朕今晚在这里安歇。”   卫氏羞红了脸,起身来到刘彻身边道:“妾身伺候陛下沐浴更衣。”   刘彻纵声大笑道:“汝抛开那些私心,又有昔日的少女之态,如此甚好,万万莫要为了那些儿女债,就辜负了自己。”   不等把话说完,就把卫氏推倒在床榻上,而后一步跨上床榻。   大长秋笑着垂下帷幕,如同泥雕木塑一般静立一边。   宋乔担忧的看着云哲跟蓝田扭打成一团,阿娇却满不在乎,这两个孩子已经忘记了他们打架的初衷,现在仅仅是因为云哲弄乱了蓝田的发髻,蓝田非要把云哲的金冠摘下来踩扁才罢休。   “你操的哪门子心,你夫君狡猾如狐,凶狠如狼,从不吃亏,这一次也是一样的。他给陛下上奏疏,一定是有万全的把握才会上书,否则,以他缩头乌龟一样的做事方法,才不会如此明显的激怒陛下呢。”   宋乔自动过滤了狐狸,狼,乌龟这三种完全不搭界的动物,这三种东西跟自己英俊潇洒的夫君完全不搭。   她只是很担心,万一全家要去河西,要不要把全部家当都搬去河西。   如果云氏准备搬家,就会有很多东西需要发卖,如果发卖,有可能会打乱长安的市场,一来卖不上合适的价钱,二来,也找不到可以完整接受云氏家业的有实力的商家。   “本宫要是接受了你们的家产,你夫君一定会暴跳如雷,张安世这些天四处打问,到处宣扬你云氏将要搬去河西的消息,你可见到有任何人动心了吗?   你云氏产业全是最赚钱的产业,什么样的原因让长安城里的人心如止水呢?   想想清楚,你夫君就是在试探陛下。   说实话,本宫早就看不习惯了,两个大男人你试探我,我试探你,来来去去的恶心不恶心啊。   都是君臣了,有什么话就不能好好说,非要拐着弯的试探,白白耗费了心力。   匈奴人被我们打跑了,天下也就该安定了,以前用在打匈奴人的钱,如今可以用来贴补一下百姓了。   哪怕是提高一下官粮收购价也是好事情啊。   至少可以让百姓落到一点好处。   满世界的豪强还需要陛下打击,这才处理了一个山东田氏,就弄得天下沸腾。   那些富贵人家群情激奋本宫明白他们的心思,那些该死的穷鬼为什么也跟着闹腾?难道这事对他们来说不好么?   都是一群糊涂蛋啊,活该被富人盘剥。   他们就不明白,富人之所以是富人,就是靠盘剥穷人起家的,你夫君说的那个什么‘剩余价值’就是穷人活在世上的唯一价值。   这个道理都不明白,还当什么人啊。   陛下如今在杀富济贫,这该是多么大的人心胸啊,多么大的善意啊。   也就陛下能做这样的事情,敢做这样的事情,换一个皇帝他连打击豪强的胆子都没有。   不趁着陛下有精力,有雄心的这几年,赶紧肃清地方豪强,等到以后,谁去管他们,谁又能敢管他们?受苦遭殃的还是他们。   一群傻蛋!”   阿娇坐在长门宫的阁楼上可以肆意说话,宋乔就没有这个胆子了,只能陪着笑,希望儿子赶紧打败蓝田,他们母子好早点回云氏。   “坐稳当了,你儿子还打不过蓝田,陛下之所以让你夫君去当凉州牧,目的就在于看重你夫君的手段了,准备把全大汉的魑魅魍魉全部送到凉州,好好的让你夫君整治一番。如果能把那些人整治过来了,陛下也好少杀一些人,现在战事已经结束了,能少杀人的时候就不要杀人。我是闻够了尸体腐烂的臭味了,这辈子都不打算去闻那个味道。”   宋乔担忧的瞅着被蓝田骑着的云哲,对阿娇道:“如此一来,我夫君岂不是要得罪天下豪强?”   阿娇冷笑道:“你以为你夫君有选择的余地吗?”   宋乔嘟囔道:“早知道这样,还不如在长安当一个闲散侯爷呢。”   阿娇怒道:“侯爵有闲散的吗?你当我大汉的侯爵什么人都能当?现在,连皇族想要封侯都基本上没有机会了,你还敢抱怨?你看着,不出两年,陛下就会裁撤天下近一半的侯爵。我大汉的禄米珍贵,养不了那么些吃白饭的侯爵。你夫君是个有本事的,那就把这个本事好好地用,按照他的心思把凉州弄成一个富裕之地,弄成一个可以让大汉国,进可攻,退可守的战略要地。等将来人口多了,我们还要继续西进呢。”   云哲的性子执拗,即便是被圆滚滚的蓝田压住,也能翻过身,趴在地上努力的保护自己的金冠不被蓝田荼蘼。   蓝田勒着云哲的脖子,用力的往后扳,小脸涨的通红。   阿娇就像没看见一般,宋乔却心疼的要死,几次准备起身去帮助儿子,却被阿娇给拦住了。   “他耶耶有脑子,可以靠脑子吃一辈子的富贵饭,他有没有他耶耶的本事我没看出来。没有他耶耶的复杂心思,就该有比他耶耶强壮的身体,两样都没有,就只好娶了蓝田,吃一辈子的软饭。他现在就是在给他将来争话语权呢。千万别拦,你现在拦住了,还能帮他拦一辈子?”   宋乔大惊,连忙道:“我夫君答应了吗?”   阿娇撇撇嘴道:“他答应不答应有什么要紧,你觉得蓝田还能嫁给谁?你儿子注定了要娶公主,你觉得还有比蓝田更好的选择吗?” 第二十一章 正在进行时   云哲战败了。   尽管蓝田站在他背上跳跃了两下,云哲还是没有哭。   只是金冠被蓝田扯下来了,踩得扁扁的还给了云哲。   金冠如今被云哲拿在手里,头发散乱的披在头上,金冠早就没了最初时光彩夺目的样子,红色的绒球沾上了墨汁,变成了黑色的,一颗龙眼大小的明珠被蓝田扣下当做战利品。   垂头丧气的跟在母亲后边,哼哼的发脾气。   宋乔不断地斜着眼睛偷偷地看儿子,见他虽然垂头丧气的,却没有太过萎靡。   蓝田比云哲高半个头,身子也比云哲粗壮一些。   毕竟,刘彻,阿娇都是身材高大之人,也就是相师们常说的龙凤之姿。   他们的强大的基因自然影响到了蓝田,所以蓝田本就比同龄的孩子高大。   而云琅跟宋乔的骨架都显得纤细,所以,云哲小的时候是一个小胖子,随着身体开始长高,也就变得跟他父亲一般瘦峭,都没有什么练武的资质。   加上少女的身体发育要早于男孩子,所以,纯粹的比力气,云哲处在下风。   练武这回事本身就是激发身体潜质的一种行为,身体强壮的人,练武要比身体瘦弱的人更加有优势。   就像云音跟霍光两人。   两人接受的是同样的教育,然而,十个云音都打不过霍光,当然,在学业上……十个云音同样比不过霍光。   云琅自问不算差,卓姬也是女中英才,然而,他们的孩子遇到霍光之后,就显得有些平庸。   “娘,我要去找何公公!”   云哲突然挥手把手里残破的金冠丢了出去,气咻咻的对宋乔道。   “何公公老了,你就莫要去打扰他老人家的安宁,想要练武找你姐姐去。”   “不去,何公公说了,姐姐是他门下之耻!”   宋乔皱皱眉头,轻声问儿子:“你喜欢蓝田吗?”   云哲大声道:“不喜欢,不过我一定要打败她!”   儿子已经七岁了,说话的时候已经有些小大人的模样了,宋乔露出笑意,摸摸儿子管滚滚的脑袋道:“嗯,一定要打败蓝田,回去之后为娘就给你招募好老师。”   “不,我只要何公公!”   宋乔正准备劝说儿子,就看见僵尸一般的何愁有从树丛里走出来,手中拿着一只破损的金冠,阴恻恻的对云哲道:“跟你耶耶一样有眼光!跟公公走吧!”   云哲立刻挣脱母亲的手,飞奔向何愁有,何愁有拉着云哲的手缓缓走进了树林。   宋乔想要嘱咐两声,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自从何愁有的自杀大计被霍光,张安世破坏之后,他就像幽灵一般在云氏庄园里转悠,很多时候,在半夜时分,巡逻的家将们都能在园子里见到胡乱溜达的何愁有。   宋乔觉得何愁有的脑子已经坏掉了,云琅确认为这是个人的习惯问题。   毕竟,一个喜欢冒充兵马俑跟别的兵马俑站立在一起的人,喜欢夜晚瞎溜达,还算正常。   云氏每年都在发生变化,今年开春之后又有了新变化,以前修建的那些平房,如今早就不适合云氏庞大的仆妇群们居住了。   一个个都身家巨万的,再跟儿子,女儿挤在小小的平房套间里不像话。   于是,一瞬间几十栋小楼正在拔地而起,这让原本显得空旷的云氏庄园变得有些拥挤了。   红袖伸展一下腰肢,曼妙的身材展露无遗,即便是跟随她的丫鬟们也有些眼红。   丫鬟们将账本一一收好,就听红袖懒懒的对她们吩咐道:“告诉张婆她们,盖宅子归盖宅子,就是不能挡了主楼的风景,要是违背了这一条,到时候拆楼的时候,她们可别找少君哭诉!”   一个红衣丫鬟连忙道:“自然不会,主家把地皮卖给她们盖房子已经是天大的脸面了,如何敢坏了家里的风景。”   红袖瞟了丫鬟一眼道:“你说了不算,这些婆子们一贯嚣张,把话说到最好。我马上就要去河西了,等我回来的时候,她们要是敢……哼!”   红衣丫鬟连忙陪着笑脸道:“我母亲犯错也就这一次,下次绝对不会再犯。细君,您去河西的时候,是不是也带上我!”   红袖笑道:“你要留在这里看住你那个不省心的母亲,绿衣,蓝珠跟我去。”   红衣丫鬟怒道:“我母亲乃是不识字的粗鄙之人,穷怕了,眼中只有铜钱,君侯都说这无伤大雅。再说了,她这一生最大的成就就是在云氏当一个工头,忤逆君侯的事情是不敢做的。上一次犯错,已经吓得半死,焉敢再犯。您要去河西之地伺候君侯,对我们来说也是一个机缘,河西军中多得是少年英杰,绿衣,蓝珠这两个浪蹄子年纪还小,没有到选婿的年龄,着什么急?”   红袖听了红衣丫鬟的话,与其余两个丫鬟一起笑的直不起腰来。   绿衣指着红衣丫鬟道:“彩画姐姐终于说出了心里话,原来你着急出嫁呢。呀呀呀,张婆会哭死的。”   云氏丫鬟本就没有卖身给云氏,她们只是在云氏干活,红袖是她们的上司,却不是主人,平日里相处的融洽,也就没有多少畏惧感。   遇到好处,自然是敢争一争得。   彩画见自己中了几人的计,干脆坐在红袖身边搂着红袖道:“别人家的主人,见不得美貌的丫鬟,咱家的主人倒好,我们姐妹自认容貌不差,平日里却连看我们一眼的心思都没有,端端是让人失望。”   平日里话不多的蓝珠瞅瞅正在把脸贴在红袖脸上的彩画,叹口气道:“别说违心话,我们姐妹要是有细君这样的容貌,家主也会巴巴的过来。谁给了你这么强大的信心跟细君比容貌。”   红袖笑着推开彩画对绿衣跟蓝珠道:“你们的彩画姐姐可没有说错话。   长安城中多得是走马斗狗的纨绔,想要找到好的良人,最好去军中找。   以前呐,军中汉子还有战陨的危险,现在可不同了,匈奴人已经被家主他们打跑了,再也不回来了。   边关没了战事,将士们的地位可没有降低。   这时候嫁给军官最划算。   尤其是那些有前途的少年郎。”   彩画见绿衣跟蓝珠都在低头想事情,就噘着嘴埋怨红袖道:“看破不说破啊,您这样一说,这些浪蹄子全都起了嫁人的心思,那里还有好的让我挑。”   蓝珠冷笑一声道:“卫将军麾下牙兵一万两千人呢,全给你好了,看你能应付的过来不!”   “啐……”   其余三人一起啐了蓝珠一口!   嬉闹之余,红袖见宋乔从长门宫回来了,就匆匆的下了楼,揽着宋乔的腰肢道:“姐姐,我什么时候出发去河西?”   宋乔没好气的看着红袖道:“你就这么着急去河西?都走了,偌大的家业交给我一人来管理吗?”   “不是还有张安世,阿音,跟卓姬吗?少我一个有什么打紧?”   宋乔叹口气道:“不光是你要过去,老虎父子,阿音也要去,你们走了,这家里就空荡荡的。没个人气。”   “姐姐也可以去啊。”   宋乔摇摇头道:“我要是走了,会出大问题,其实呢,都是陛下多虑了。云氏从来没有想过要更高的权势,目前的这点权势足够我们家用了。最好永远这样下去。”   红袖笑道:“不安全,隋越已经被发配掖庭宫为奴了。”   宋乔吃了一惊,握住红袖的手道:“此话当真?”   红袖点点头道:“我耶耶说的。”   宋乔的脸色立刻就变了,对红袖道:“立刻收拾行装,明日,就让褚狼送你们去河西!” 第二十二章 无聊的盛世   宋乔背着沉重的包袱来到掖庭宫的时候,隋越正好挑水回来。   见宋乔眼中含泪站在那里,隋越冷哼一声,就从宋乔边上走过,并不理睬。   “这里只是一些卧具……”   宋乔低声道。   隋越停下脚步头都不回的道:“陛下给我卧具了。”   宋乔擦拭一把眼泪道:“我知道不该来,可是不来,我心难安!”   隋越道:“某家虽然没落了,那也是我罪有应得,安知不是陛下在打磨某家。”   宋乔挤出一个笑脸道:“但愿如此!”   说罢,就将手里的包袱放在花坛上,施礼之后,就向皇后寝宫走去。   一群宦官嘻嘻哈哈的打开了宋乔拿来的包袱,隋越微微一笑,任由那些宦官们挑拣,并不生气。   在掖庭宫想要活下去,所有的东西就要共享,这就是掖庭宫宫奴们的存活之道。   来到这里的宫奴,跟隋越有着相同经历的人并不少,只是,像他身份如此尊贵的宦官来到这里,还是第一次见。   一般来说,像他这样级数的宦官,要嘛富贵下去,要嘛早就没命了,绝对不可能出现在掖庭宫。   所以,这里的宦官们摸不清隋越的来路,就很自然的将他当成了同类,还稍微给了一点优待。   捧高踩低的事情在皇宫中很常见,唯独不会出现在掖庭宫。   这里都是一群倒霉蛋,没人想更加倒霉。   所以,平日里相处还算不错。   包袱里的一篮子甜瓜被其余宦官放在隋越身边,春日里吃这东西自然是一件奢侈至极的事情。   也只有云氏那片一年四季都长蔬菜瓜果的温泉地上才能在这个时候出产这东西。   甜瓜被隋越当场剖开,里面除过果肉之外什么都没有,这让好多人暗暗失望。   与人分食了甜瓜之后,隋越就继续挑着水桶去挑水。   屋檐下接雨的陶瓮非常大,里面装的都是用来救火的水,今年春日里雨水少,陶瓮里的水少,隋越的职责就是让这些陶瓮时时装满水。   忙碌了一整天,工作才做了一小半,隋越感到有些疲乏,就着清水吃了一点糜子饭,他就躺在自己的破毯子上,全身再一次舒坦下来了。   云氏送来的好东西被其余宦官给瓜分了,那些人淘汰下来的卧具就分给了他。   不算新,却还算干净。   暂时睡不着,就睁大了眼睛看着屋顶,屋顶上有一个西瓜大小的破洞,透过那里,就能看见暗红色的晚霞。   以前的时候,隋越只要有点时间,就想睡觉,毕竟,伺候陛下的时候是不能睡觉的。   现在,睡了几天之后,隋越的睡意总是在变淡,他开始怀念自己辉煌的日子。   以前向往的安逸日子并不适合他。尤其是加上贫穷两字之后,就更加的让人难以忍耐。   “也不知道钟离远有没有被陛下弄死?”   隋越在心里低声问道。   陛下不是谁都能伺候得了的,钟离远不知道陛下喜欢喝什么样温度的水,不知道陛下讨厌在牛乳中加糖,不知道陛下最讨厌有人动他的奏折……   这些忌讳弄错一样就会被斥责,弄错两样就会被殴打,弄错三次,隋越就能在掖庭宫见到他了。   想到这里,隋越就微微叹口气,在他离开陛下身边近两年的时间里,伺候陛下的人就是钟离远,看来,他对陛下的习惯已经了然于胸了。   这些事情是隋越不愿意去想的,他努力不去想钟离远伺候陛下的模样。   “云氏还不错,尽管那个婆娘傻了一些,情义却还是有的……”   隋越又低声自言自语了一句,就翻了一个身,准备睡觉了。   破洞外的天空已经变黑了,几颗星星出现在破洞上方,今夜不会下雨,于是,隋越又开始了自己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   宋乔进宫,是有原因的。   皇后准备封赏宋乔,虽然只是一些首饰,宋乔还是千恩万谢的离开了皇宫。   她不喜欢太子看她的眼神,太子的眼神中没有半点敬意,似乎还有一点没道理的敌意。   红袖带着云音,老虎父子离开了长安,宋乔就要不断地出现在人前。   她不但经常出现在云氏医馆里,为妇人们诊病,还要带着儿子参加皇后举办的各种活动,有时候还要带着云动,云乐,一起出动,目的就是为了告诉其余的勋贵,云氏并没有离开长安,家族的重心依旧是长安。   陇西四郡,不过是家族准备安置的另外一个家。   这样的安排是勋贵们常做的安置,家族大了之后就要多安置几处宅院才好,这就是所谓的狡兔三窟。   皇帝将云琅要求把家眷接到陇西的奏折给封存了,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   将红袖这样的妾室,以及云音这样的长女送走,非常符合皇帝的期望。   云氏这样做了,就显得云氏识情知趣,目的达到了一些,显得皇帝没有那么绝情。   有时候,一件事情需要两方配合着来做的,仅仅依靠一方面动作,事情的结果一般没有这么完美。   红袖离开了,张安世就要担负起教导师弟,师妹们的职责。   云琅已经不准他再触碰钱庄生意了,所以,他在司农寺的主簿官职就成了他生活中重要的环节。   让一个五百石的主簿去担任培育良种的任务,是皇帝给的职责。   培育良种,在大汉国已经形成了一套独有的体系,是云琅跟曹襄拟定的。   这个机构不但有培育良种的职责,更有培育新庄稼的职责。   增加农作物产量这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达到的,培育新粮食对张安世来说却不是什么难事,只要把云氏菜园里的新庄稼,选一种产量高的,种上去就是大功一件。   所以,张安世选择了好吃的胡萝卜作为实验对象,一口气种了一千亩。   司农寺培育良种的土地就在上林苑,所以,张安世就有了很多的闲杂时间。   红袖给孩子们上课的时候,金日磾是不能进去的,看似很好说话的红袖在这件事情上执拗的让人无法理解。   等到张安世授课的时候,金日磾就能坐进教室里,与霍三成为了同学。   对于云氏的学问,金日磾已经不再抱全部学完的希望了,现如今,他对学问的态度端正了很多——能学多少就学多少。   一年多的时间里,金日磾的官职也升迁了两级,从皇帝的专用马夫,变成了车马监的都尉。   授课完毕之后,金日磾一般都会邀请张安世喝一杯。   今天也不例外。   云氏的荷塘因为多年没有挖莲藕的缘故,新发出来的芽苗密密匝匝的竖在水中,一旦芽苗浮出水面,有些就会变成莲叶,有些就会开出花苞。   垂杨柳早就发芽且长成了绿色的丝绦,柔柔的垂在水面,引来无数的红鲤鱼争着触碰。   “好无聊啊……”   金日磾把酒杯里的残酒倒进荷塘。   “猜拳输了就该把酒喝掉,而不是倒进池塘里。”   “不是不喜欢喝酒,只是忽然没有了喝酒的兴致,张安世,你有没有一种快要发霉的感觉?”   张安世嗤的笑一声道:“娶个老婆就好了。”   金日磾反唇相讥道:“你有未婚妻,为何不快快娶过来?要是把肚子弄大了,大司农会扒了你的皮。”   “我师傅,师兄不在,成什么亲啊。”   “他们不回来你就不成亲了?”   “两个最大的金主不在,我跟你这种穷鬼收礼能收几个钱?”   金日磾不理会张安世的胡诌,把玩着酒杯道:“盛世真是无聊啊。” 第二十三章 盛世的意义   匈奴逃离了大汉的魔爪,金日磾无比的欣慰。   身在大汉,他对这个国家雄厚的国力有着清醒的认识。   此次北征,大汉国出动了战兵四十万,民夫五十万,各种大牲口不下六十万匹,其余粮秣物资数不胜数。   当云琅大军最后离开长安的时候,金日磾心中的绝望之意充塞胸臆。   此次出动的全是大汉国的精锐,并非普通民夫,是真正可以与匈奴猛士在草原野战而不落下风,甚至超越的汉国精锐。   而统兵的将领,更是群星璀璨。   匈奴人在这样庞大的力量面前,没有多少胜利的希望。   所以,当金日磾知道刘陵带着匈奴人开始北征之后,他由衷的认为匈奴人中间,终于出现了一个脑袋清醒的人。   匈奴人走了,北方的草原就变成了空地。   汉家人并不适合放牧,也不会去吃苦放牧。   原本以为,皇帝会启用他们这样的降将带领族人来填充这个空白。   如今看来,皇帝没有这个想法。   他宁愿北地荒芜,闲置,也不允许异族人进驻。   年初之时,皇帝的一封诏令已经明确的告知东北的鲜卑,乌桓,扶余诸部,除却汉人,任何异族人不得踏进大草原一步!   北地,是皇帝为大汉罪囚准备的流放之地,也是大汉国的牧马之地。   更是大汉国牛羊的生产地。   这与金日磾最初的想法南辕北辙。   汉皇太随心所欲,太霸道,这是所有异族人的统一认识。   “你说大汉为什么不用异族人为你们放牧牛羊,饲养战马呢?如此一来,大汉将会更加的强大。”   金日磾思虑良久,最终还是把心头的疑惑问了出来。   张安世看看金日磾道:“这种事情一点都不好,好多时候,我们的敌人都是我们培育出来的……要是把你放在草原上,百十年后天知道匈奴人会不会在北地死灰复燃,其它族群也是如此,弄出一个大鲜卑,大乌桓,大羌人,对我大汉人有什么好处呢?   临时占一点便宜,却要子孙后代用命去偿还,金日磾,你觉得我们都是傻逼?   现在,我大汉国的土地多得是,陛下正在鼓励百姓开荒,而且是谁开垦到的就归谁。   又对开垦荒地有大量的补助,仅仅是垦荒用的大牲口,今年准备分派四十万头只。   将作监更是制作了大量的元朔犁无偿分给百姓。   至于我司农寺,已经接到旨意,今年也要派发良种五万石。   百姓们只要从地方豪强地主家出来,主动去官府上户口,就能领取了大牲口,跟农具,种子,劳作一年就能有自家的农田。   告诉你,这才是大汉朝的盛世到来的前兆……”   金日磾叹口气道:“大汉国依靠地方豪强的支持最终成为了这片大地的主宰。如今出尔反尔,恐怕会有阻力。”   张安世冷笑一声道:“十年前,陛下就曾经下令,不许大家族蓄奴,桑弘羊出手之后,东郭咸阳,孔仅,卓氏,这些著名的豪强,被撕扯的四分五裂。   那时候,陛下的权威不彰,都敢这样做,你以为现在的陛下有什么事情不敢做?   只要将所有汉人,从地主豪强手中解救出来,地主豪强们想要继续压榨百姓从中渔利的日子就会消失。   我大汉国缴税的农夫就会越来越多,国家的实力又会不断增强。   这两者相辅相成,只要一以贯之的施行这样的法度,大力禁止蓄奴之事发生。   不出十年,你再看大汉国,定然是另外一番天地。   这样的盛世你以前没见过,以后一定会发生的。”   金日磾笑道:“农夫们受益了,地主豪强过惯了好日子,如何肯任凭自家衰落?”   “他们已经占有先机,手里的钱财要比新产生的农夫们多得多,如果这些人聪明,他们就应该放弃从土地上赚钱,而应该考虑做生意。   种地只有三倍的利益,做工有五倍的利益,做生意却有十倍的利益。   独立的农夫多了,产出就会多,这时候商贾的价值就会体现,没有商贾,农夫产出的多余东西就会被浪费掉。   有了商贾,南北西东的农夫的多余产出才会完成交换。   最终完成利益共享,大家共同富裕。   我就不明白,这些人直到现在还认为做生意的商贾是贱业,真是不可思议。”   金日磾看着慷慨激昂的张安世沉默了下来,有些话张安世没有说,金日磾却是明白的。   皇帝最大的依仗并非那些被解救出来的农奴,而是他手中的军队。   皇帝也喜欢动用他心爱的军队来完成自己的目标……假如有人不同意皇帝的做法……军队一定会让他举双手双脚赞成皇帝颁布的每一道政令的。   这看起来似乎非常的无耻……却是最有效,最快捷的改革方式。   “你看着,大汉国最明显的变化,将在这五年之内发生,一旦陛下完成了他国内的布置。大汉国强横的实力将会向外溢出,那时候,才是大汉国真正让这个世界颤栗时候。”   说完话,张安世白了金日磾一眼道:“只可惜你不是汉人,无法体会这样的骄傲。”   金日磾无话可说……   云哲的惨叫声从树林后面清晰地传来,被宋乔抱着的云动一头栽进宋乔的怀里,云哲的惨叫声太吓人了。   宋乔面色苍白,瞅着怀抱云乐的卓姬道:“这如何是好?”   卓姬不为所动,正在给云乐编织小辫子,见宋乔在担心云哲就翻了一个白眼道:“云音受罪的时候您怎么不说话?”   宋乔怒道:“云音不是我生的,自然会淡然一些。”   卓姬嘿嘿笑道:“云哲也不是我生的,我也可以淡然一些。”   宋乔瞅着卓姬道:“你是要吵架?”   卓姬抱起云乐亲了一口道:“谁让你不准我去河西的。”   宋乔摇摇头道:“红袖到现在都没有一男半女,你也好意思跟她争?你们都走了,家里就剩下我一个我如何应付的过来?别人家的妾室恨不得把自己拴在钱袋子上,你们倒好,一个个都变成视钱财如粪土的人。只想着去河西见夫君,却忘了咱们家的跟脚在长安啊。”   卓姬又翻了一个白眼,却无话可说。   宋乔的话是实话,前几年,她以为只要把握住云氏的一些财源,就会有一定的话语权。   几年时间过去了,她惊愕的发现,在云氏,谁的钱多,谁就没有了话语权。   云氏的钱财来的容易,一旦获得钱财上的补偿了,其他方面就很难的道优先照顾。   苏稚是最愚蠢的一个女人,她手里的钱财是最少的,偏偏她是最受云琅照顾的一个。   即便是没钱,也没发现她把日子过的捉襟见肘。   钱多的花不完,数量就没有了任何意义。   云哲又发出了一声惨叫,宋乔忘记了跟卓姬争吵,把云动往卓姬怀里一塞,自己提着裙子,匆匆的向树林后边跑去。   云哲的惨叫声也惊动了正在喝酒的张安世跟金日磾。   金日磾侧耳倾听了片刻,就叹口气道:“在拉筋骨啊,一个贵公子吃这样的苦头何苦呢?”   张安世笑道:“谁告诉你成了贵公子就该混吃等死?你是匈奴小王子,从小不也是在吃苦吗?盛世的意义是每个人都变得越来越好,这样做才能让盛世变得更加绵长。”   金日磾丢下酒杯道:“你不用处处提醒我,防备我,我也是大汉官员!”   张安世嘿嘿笑道:“你表面上是我大汉的官员,骨子里还是一个该死的匈奴!” 第二十四章 急躁的心   金日磾无言以对。   张安世说的没错,他从来没有忘记过自己是一个匈奴人这回事。   在他看来,这没有什么好改变的,他的父亲,母亲都是匈奴人,他天生就该是一个匈奴人。   即便是在大汉过着最舒适的日子,他梦中的主要场景依旧是祁连山脚下的牧场。   当初跟随他一起来到长安的匈奴人,有的人已经死掉了,有的人已经忘记了自己曾经是匈奴人。   尤其是在刘陵带着匈奴人远走他乡之后,金日磾觉得自己仿佛是天底下最后一个匈奴人。   夜晚的时候,他面对北方,总要吹奏胡笳,胡笳悠扬,也只有这个时候他的心才是安宁的。   只是这些乐曲传进自己的耳朵,就像一曲哀歌。   一个伟大的族群离开了祖居之地,去了遥远的远乡作战,不知道能否胜利。   如果没有庄园里的这些妇孺拖累,金日磾真的很想骑上一匹快马直奔西域,追上匈奴人大队,跟他们一起战斗。   哪怕战死在疆场上,也是愉悦的,舒坦的,痛快的。   每当胡笳拉到高调的时候,他的血都在沸腾,很多时候,需要舞动长刀直到天明。   每当他舞刀舞的精疲力竭的时候,母亲就会出现在他身边,跪在他的身边嚎啕大哭。   不仅仅是母亲哭泣,别的族人也会哭泣,那些眼泪一次又一次的将他胸中的火焰熄灭。   这个时候,金日磾总会发出一声凄厉的狼嚎。   “刘陵在大月氏势如破竹啊!”   云琅敲敲地图,颇为玩味的瞅着张骞。   张骞笑道:“不用可怜他们,当初他们也没有可怜我,任由我被匈奴人抓走当了许多年的奴隶。”   “博望侯对大月氏人的观感不好么?”   “不好,一点都不好,离开我大汉族群聚集地,看外人怎么看都不好。一个个目光短浅,总以为这大地无限广阔,有无数的土地可以供他们藏身。一个不知道反抗的国度,只知道逃避的族群,怎么可能长久呢?”   云琅微微一笑,丢过来一份文书给张骞道:“苏武成了匈奴的左大将,却给我们来信分辨说自己并没有投降匈奴,你对这事怎么看?”   张骞看着面前的文书,想要拿走,却被云琅用手指按住。   “张公好好地想想,不知道是一回事,知道了就是另一回事情。”   张骞用力的从云琅指尖下取走文书,看都不看就放在蜡烛上点燃了这份文书。   眼看着文书被火焰完全吞灭,这才看着云琅道:“你欠我一份人情,我现在就要。”   “兹事体大……”   云琅不置可否。   “这是匈奴人的反间之计,云侯英明,定然不会上当吧?”   云琅摇头道:“多骨城一战,苏武身先士卒,第二个攀上城墙,大杀四方!”   张骞摇头道:“我不信!”   云琅神色古怪的道:“是真的,第一个爬上城头的是谢宁……”   张骞身体顿时瘫软在椅子里,喃喃自语道:“他真的投降匈奴了。”   云琅摇头道:“很难说,因为这份文书是谢宁派人送来的,还经过刘陵同意,送信的使者就在外边,要不要见见?”   “他们既然口口声声说自己没有投降匈奴,为何又要为匈奴人作战?”   云琅幸灾乐祸的瞅着张骞道:“原因都写在文书里面,却被你一把火给烧了。”   “我宁愿相信他们是被逼无奈!”   “还真的不是,刘陵把大月氏的两座城池许给了他们,六座城池许给了陛下,前提是,必须帮助匈奴人扑灭大月氏。你的副使觉得有利可图,就干了,还裹挟了谢宁!”   张骞愤怒的看着云琅,他知道谢宁应该是云琅派到匈奴人里面的汉人奸细,现在,为了减轻谢宁的罪责,云琅不惜先把苏武提出来当大头。   “老夫听说云侯当年与苏建也有一些怨隙?”   云琅笑道:“当年苏建半分脸面都不给我留,我现在也没有必要给他留什么脸面。”   “老夫的脸面呢?”   云琅笑了,指着地上的灰烬道:“这不是正在跟君侯商量呢吗?”   张骞叹口气道:“商量的结果就是申诉苏武的事情是吧?”   云琅点点头道:“跟苏武显赫的身份相比,谢宁不过是一介戊卒,不值一提。”   “如此一来,苏武全族就危险了。”   云琅哈哈大笑,再次指着地上的灰烬道:“既然君侯如此忧心,此事就托付君侯上奏陛下知晓了。”   说完话,云琅就离开了张骞的营帐,只留下张骞对着一堆灰烬发愁。   云琅的队伍中一般不会容忍有异己分子存在的。   哪怕是有,云琅也一般会把他变成自己人,比如说——隋越。   张骞在河西之地没有具体的官职,他依旧是大汉国的西域特使,只有负责联络,宣扬大汉的职责。   可就是这样一个人,偏偏跟在云琅身边寸步不离。   这不是一个很好的现象,害的霍光做很多事情的时候都非常的不方便。   直到现在,云琅都没有摸清楚这位博望侯为何会牢牢地跟着军队,跟着他这个凉州牧。   张骞初次来到军中的时候,云琅摄于博望侯的威名,没有对他想太多。   甚至觉得张骞留在军中对他只有好处,没有什么坏处,现在看来,这个家伙也不是省油的灯,天知道他身上还背负着什么使命。   刘彻用人,看似大胆,实际上却环环相扣,将权力重叠交错分配下去,看似主将一人独大,实际上只要主将犯错,就会有很多不知所谓的人跳出来钳制主帅。   云琅觉得张骞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   霍去病带着大军如同孤魂野鬼一般在荒原上游荡。   整整半个月过去了,他在荒原上没有见到一个匈奴人,这片荒原像是已经死掉一般。   很多年下来,牧人,羊群,牛群,与荒原上的野兽已经形成了一个完美的生物圈。   如今,生物圈断裂了,首先糟糕的就是狼群,没了羊群,没了牧人,没了牧羊犬,没有了战争,狼再也不用成群结队了。   草原上的狼变成了孤狼。   秃脑袋的兀鹫也消失在天空,它们落在悬崖峭壁上,密密匝匝的排成一排,悲伤地望着空空如也的草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霍去病的目光非常的迷茫,没了匈奴人,他的生活似乎一下子失去了全部意义。   斥候自然没有发现任何匈奴人的踪迹,无功而返。   聂壹勒住战马缰绳对霍去病道:“将军,您现在是护羌校尉,职责不在荒原,该回去了。”   霍去病遥望远处,那里天地一色,草原上刚刚发出的草芽还不足以改变原有的枯黄色。   “我们去乌孙国旧地去看看。”   霍去病低声下令。   聂壹连忙道:“将军,此时去西域,对我们没有半点好处,云侯在等西域胡人走投无路了,才会大举进入西域。”   霍去病笑道:“为什么一定要有好处了才去做呢?”   聂壹尴尬的道:“对大汉国有利!”   “我们去看看。”   霍去病说着话就率先离开了荒原,调转马头一路向西。   霍光目送三百辆马车离开了敦煌,好东西不能继续储存在敦煌了。   在未来的几年里,这里不需要这些物资,只要留下足够多的粮食就可以了。   武威郡的姑臧城,才是以后西北地的治所,大汉朝治理河西四郡的政令将全部从姑臧城里发出。   他很想去姑臧城,因为在不久的将来,云音就会抵达姑臧城,他们将在那里会面。   一想到云音,霍光心里就暖和的厉害,也不知道哪个烧光南山青草的傻女子,现在过得好不好,有没有像他思念她一样的思念着他。   霍光很小的时候就喜欢云音,这一点他非常的确定,所以这些年他见过的美丽女子无数,却没有一个女子能留在他的心里。   他有时候努力的回想自己到底喜欢云音那一点,总是想不起来。   只是单纯的觉得跟云音在一起的时候全身都舒坦。   喜欢一个人应该就是这个样子吧。 第二十五章 羞愧也能让人产生恨意   谢宁从背后取出一个小包,从里面取出几块干净的散发着浓烈酒气的麻布,撒上一些淡黄色的药粉,就用麻布把伤口包裹起来。   现在,天气已经变得暖和了,保持伤口干净,是很重要的事情。   做完这些,他就懒懒的坐在一具尸体上,背靠着被火焰熏黑的城墙喝了一口水。   在他不远处,身材高大的苏武也在做同样的事情。   看见苏武撕扯衣袖裹伤,谢宁并没有大方的将自己的干净麻布送给他。   金疮药不多,麻布也不多了,自己都不够用呢,如何能给苏武?   匈奴人不擅长攻城,所以,谢宁,苏武就被刘陵任命为前军大将,负责率领匈奴猛士攻城。   谢宁无所谓,他本身就是细作,只要匈奴人不伤害到大汉的利益,干什么无所谓,帮助匈奴人攻打大月氏还能加快西域空心化,对君侯的大计很有帮助。   苏武就不一样了,当刘陵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他考虑了很久,最终要求刘陵答应,由他写一封文书,由使者送给张骞,只有答应了这个要求,他才会同意刘陵的要求。   刘陵非常的大度,不但允许苏武写,还同意谢宁也给家里人写一封信,她可以让人带去长安。   她似乎对这两人是不是汉人奸细一点都不在意,也是,都到这个程度了,是不是大汉国的奸细又能如何?   在大月氏这片土地上,汉人跟匈奴人才是最亲近的。   谢宁不记得这是他跟苏武领着匈奴人攻打下来的第几座城池。   大月氏人似乎对城堡,城池这样的建筑情有独钟,可惜,他们建造城池的技术太差。   除过高墙还有一点可取之处外,其余的都一塌糊涂,在谢宁眼中,这些城池与其说是城堡,不如说是一个个的大院子。   不论是壕沟,还是云梯,乃至于简陋的投石机都可以轻易地攻陷这些城池。   城墙里边,便是大月氏人所谓的城市,里面乱糟糟的居住着一些农夫,跟牧人,整座城池与其说是一个城池,不如说就是一个大羊圈。   高大的城墙保卫着他们最珍贵的财产——羊群跟粮食。   每一座城池都有一位城主,谢宁对砍掉城主脑袋这种事没有多少兴趣。   反正每一次战后,刘陵都会分给他好多男女奴隶。   苏武包裹完毕伤口走了过来,他从不跟谢宁平起平坐,哪怕是在一起也大多数用居高临下的口吻说话。   “你包裹伤口的药粉拿给我!”   谢宁惊愕的瞅着苏武道:“我自己用都不够呢。”   “你这种云氏医馆出品的紧急药包是从哪里得来的?”   谢宁道:“当然是耶耶的,以前,军中像我这种高级将领有配发,没用完,就留到现在了。没想到还能救我的命。”   苏武鄙夷的看着谢宁道:“你的事情我知道了,大体上还算说得过去,只是你背弃了祖宗,真的准备跟着蛮夷厮混一辈子吗?”   谢宁摊开腿,懒懒的道:“你看我还有选择的余地吗?谢氏完蛋了,三五辈子没有出人头地的机会,我又不甘心种地,也不甘心服各种苦役,富贵习惯了,又吃不了苦,我还能怎么做?我要是跟你一样,家族仅仅是剥夺了爵位,还有东山再起的希望,你以为我会好好的汉人不当,跑来跟蛮夷鬼混?”   “你的家眷怎么办?”   谢宁苦笑一声道:“只要老子活着,还会有谢氏的。”   苏武纵声大笑道:“匈奴谢氏?”   谢宁苦涩的低下头道:“总比没有的好。”   “下贱!”   苏武呵斥了一声,就沿着城墙去了别处,他麾下在此战中损伤不少。   太阳升起来之后,空气逐渐变热,谢宁屁股下面的尸体也就变得软绵绵的,短短时间,各种难闻的气味四处弥漫。   这具尸体的主人死亡事件很早,现在已经开始软化,太阳晒一天,紧接着尸体就该腐烂了。   谢宁站起身,他也不愿意继续留在这个满是尸体的城墙上,人临死前的各种模样,他是看的够够的。   下了城墙,谢宁就看到了刘陵,这个女人身上的妖媚气已经消散的差不多了。   如今,披着一身西域女式铠甲,威风凛凛的,在一大群匈奴勋贵们的簇拥下,就像一个真正的女王。   谢宁不愿意跟刘陵打交道,不知为何,他只要面对刘陵总觉得心里发虚。   “此战将军又是奋勇当先,朕在这里谢过了!”   刘陵轻轻地抱拳一礼。   谢宁连忙躬身还礼。   他很吃惊,没想到刘陵现在敢当着所有人的面自称朕了。   看样子,最近她又清洗了很多不喜欢匈奴出女单于的人。   “只要将军再接再厉,我们一起拿下大月氏的蓝氏城,大月氏人覆灭在即。到时候,朕一定不会食言,将大月氏的破甲城赏赐与你,并且会用三座城从汉皇手中换回你的家眷,我想,汉皇一定会答应的。”   谢宁连忙单膝跪地感激的道:“能如此,谢宁敢不肝脑涂地以报陛下!”   刘陵笑道:“不仅仅是你,我们以后要有大片的土地来繁衍生息。我大匈奴善于打天下,却不善于治理天下,以后用到将军的地方还多,请将军多多保重!”   谢宁看看周围没有汉人,连忙抱拳道:“喏!”   刘陵刚刚离开,江充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了,瞅着刘陵的背影道:“我就说过,大阏氏一定会成为匈奴之王的,你看看,她现在的心胸,明明知道你这人靠不住,还给了你莫大的赏赐,兄弟啊,别想着回汉地了,我们兄弟联手,在这里未必就不能打出一片天下来。”   谢宁笑道:“是极,如果我们想在这里立足,就要多结交一些汉人,我们毕竟不是匈奴人,一旦匈奴人达到了目的,我觉得我们兄弟很可能会没下场。”   江充叹口气道:“鬼奴军就不要想了,他们真的已经不把自己当汉人了,他们的族长如今是刘陵。算是正式跟大汉人分家了。我们兄弟的优势就在于我们的一身本事,鬼奴军大多来自边州的百姓,他们除过一身力气之外,别无长处,就算是给他们一座城池,他们也不会管理。兄弟,趁机多捞一些军功,以后兄弟就全靠你了。”   谢宁一把拉住江充的手郑重的道:“苟富贵,勿相忘!”   江充感激的抱住谢宁道:“好兄弟!”   两人发誓完毕,江充在谢宁耳边低声道:“苏武此人心高气傲,如今被困在匈奴,我们兄弟万万不可让他抢走风头。”   谢宁见四下里无人,就低声道:“计将安出?”   “下次出战,由哥哥我陪你,我们同生共死就不信拿不下大月氏人的这些破烂城池。想办法将苏武边缘化,最好能让陛下把他囚禁起来最好,他不是手里老拿着旄节吗?你不觉得那东西最适合用来放羊吗?”   谢宁一脸的难色道:“这太过了。”   江充叹口气幽幽的道:“人家是高高在上的使节,我们兄弟是大汉国的叛徒。每次看见这家伙的那张脸,我就有愧于心,想必你也是如此吧?”   谢宁苦笑道:“刚才在城墙上,这家伙还骂我无耻!”   江充跟着苦笑一声道:“这家伙刚才把一口浓痰啐在我的脸上……你说他凭什么这么骄傲。我们兄弟是被逼的没法子了,才投靠了匈奴,如果还有别的路走,谁他娘的肯受这种气?咱们兄弟以后每日里对着他那张丑脸,想要给陛下献媚都羞惭的干不出来。再这么下去,我们只有死战的份了,拿命捞到的功劳只能发挥一半作用,你说亏不亏啊?”   谢宁颤声道:“要不然,把他弄回大汉去?”   江充冷哼一声道:“我们兄弟没有别的路走了,既然已经投靠了匈奴,那就一条道走到黑。不斩断我们跟大汉国的最后联系,在这里不可能被重用!” 第二十六章 新生的赤谷城   当霍去病的大军抵达乌孙国都城赤谷城的时候,以他的见识,依旧被眼前壮丽的景色深深地迷住了。   黑色的山峦中,有一道红色的巨大峡谷,赤谷城就坐落在这座峡谷中。   大汉人将乌孙国称之为——行国,也就是说,汉人以为乌孙国跟匈奴人一样都是马背上,或者骆驼背上的族群,一年四季随着草木的变化而变化。   霍去病眼前的赤谷城却不是这样的,它是一座城池。   当游牧民族有了城池之后,就预示着他们将从游牧民族向半游牧半农耕民族改变。   也就会诞生真正意义上的国家。   霍去病当年拿下的受降城,那是羌人准备建国的基地,因为霍去病,羌人建国的苗头被拦腰斩断。   自从云琅接收受降城之后,羌人建国这件事就被无限期的滞后了。   眼前又出现了一座同样规模的城池,霍去病总觉得这就是宿命。   这座城池被匈奴人破坏了一次,看样子并没有打断,乌孙人准备建国的进程。   在这座赤色的山谷里,一条不大的河流顺着山谷倾泻而下,在河流的对面,就是赤谷城,这条河流如同护城河一般挡在城池的前边。   河流上以前有坚固的木桥,可惜,现在全部都损毁了。   站在高处就能看清楚赤谷城的全貌。   这居然是一座由外城跟内城构成的城池。   外城内部建有很多高于内外墙的瞭望台,可以随时观察到方圆几十里地域上的风吹草动。   通过外城之后才能进入内城。   内外城墙都是方形,以木架结构为主,兼用泥土混合当地植物所制的坚固砖石,墙上每隔几米就有一个箭孔。   内城与外城之间布满扇形箭塔,防御严密、易守难攻。   除却这些东西之外,整座城都是空地,空地上如今满是残破的帐篷。   匈奴人的到来,让这座原本很美丽的城池变得残破不堪。   霍去病的大军来到赤谷城,城里有数不清的炊烟正在升起。   仅仅视线所及,霍去病居然发现,这里的人口不少,而且还有人正在修补残破的城墙。   只是在发现霍去病大军之后,才一哄而散。   短暂的混乱过后,城里响起了号角声,一些乱糟糟的牧民,拿着各色武器居然爬上了城墙,看得出来,他们非常的害怕,却没有一个人逃走。   “匈奴人不会办事啊。”   聂壹疑惑的瞅着眼前的这座城池。   “怎么还会有这么多的乌孙人?这不是给我们添麻烦吗?将军,卑职这就命匠作营架桥,我们把这里再清理一遍!陛下有令,域内敢称兵仗者斩!”   霍去病笑道:“没有人,我们要一座残破的空城做什么?来人,去告诉他们,即刻投降,否则——杀!”   随着霍去病一声令下,就有两骑脱离军阵,背着旗子来到河边,用汉话大声道:“大将军有令,尔等即刻投降,若敢迁延片刻,大军立即将尔等碾成齑粉!”   喊话的军卒声音很大,一连喊了三遍之后,城头上的乌孙人忽然骚动起来。   一个穿着皮甲的人站在城头,用标准的汉话大声道:“你们都是强盗,我们决不投降!”   此时霍去病已经来到了河边,恰好听到这句话,忍不住笑了起来,其余军卒也听到了这句黄鹂鸣叫一般清脆的声音,一起跟着大笑起来。   见这条河流已经被匈奴人加宽了很多,还给最深处丢了石头,河水变浅,很多混蛋已经迫不及待的准备驱马渡河了。   霍去病见城头有一面破烂的旗子正在飘扬,就取出强弓,一连射出了三支箭,一支箭射落了旗子,一支箭插在那个叫嚣的女人面前的垛堞上,另外一支箭将跌落的旗子带的不知道去了哪里。   “告诉他们,投降!”   霍去病收回弓,淡淡的对大嘴巴军卒道。   大嘴巴军卒大笑着朝城投喊叫:“大将军有好生之德,饶了尔等一面,快快投降!”   城头稀稀疏疏的飞出来了一些狼牙箭,飞的最远的一枝居然到了霍去病面前。   霍去病探手捉住那支箭,瞅了一眼对聂壹道:“进攻,这个女人留着!”   聂壹淫猥的一笑,挥挥手,大群的黑甲骑兵就纷纷下了河,头上尽管有羽箭射下来,他们只需要举起自己的圆盾,就毫无顾忌了。   骑兵过河,就放弃了战马,有的抬头向城头射箭,发射弩箭,有的从腰上解下指头粗细的铁链子安上铁爪之后就丢上了城头。   这些跳荡手各个都是身手敏捷之士,有半身铁甲护身,双手攀着铁链子就如同猿猴一般在城墙上交错上升。   城头的乌孙人顶着密集的弩箭奋力的砍斫铁链,付出极大的损伤之后却发现他们的刀斧居然奈何不了那些铁链。   眼看着跳荡手将要攀上城墙,城头上的乌孙人发一声喊,轰然散去。   霍去病看了一眼聂壹,聂壹连忙道:“李敢已经绕过去了。”   “别杀人,刚才杀的已经有点多了,我们要跟匈奴有点区别,不能胡乱杀人,这地方云琅可能有用。”   聂壹连连点头,眼看着跳荡手纷纷上了城墙,就赶紧对亲兵下令,目送亲兵跟着进了赤谷城。   这才对霍去病道:“这里居然有这么多的人,匈奴人杀了一批,又裹挟了一批,如今,粗粗一看,还有不下一万人,太让人吃惊了。”   “匈奴人来的时候,大部分乌孙人并不在城里,他们应该在城外的各个冬季牧场。也就是说,被匈奴人捉走的乌孙人,大部分是乌孙王族跟勋贵。”   聂壹笑道:“听大将军这样一说,卑职觉得匈奴人其实挺会办事情的。知道我们不喜欢什么王族,只需要普通百姓,他们就帮我们做到了最好。”   霍去病微微一笑,催马渡过小河。   此时,赤谷城的城门已经被跳荡手打开了,城里面,空荡荡的,只有城西喧闹的厉害。   经过城门的时候,霍去病用手拍拍高大的石头城墙,用力的从石头缝隙里拽出一块碎石,拿在手里掂量一下道:“不错的城墙。”   聂壹不以为然的道:“城池足够险峻,问题是周边可以利用的农田太少了。这些野人在筑城的时候,难道就没有想过,一旦人进了城,聚集在一起,吃饭的问题怎么解决?难不成进城了,还继续放牧?将军,蛮夷就是蛮夷,尽做些顾头不顾尾的事情。”   两人一路走,一路说,不知不觉就来到了内城。   李敢得意洋洋的从城西过来了,在他的战马过梁上,还趴着一个俘虏,尽管还在努力挣扎,却被李敢按住后背,无论如何都走不脱。   “大将军,这是乌孙女王,我给您抓回来了。”   李敢得意的揪着那个俘虏的头发,让她仰起脸,好让霍去病看的清楚一些。   这个乌孙女人长得出奇的美丽,霍去病瞅了一眼,就对李敢道:“绑起来丢进囚车,回去之后交给阿琅,阿襄处置。”   李敢吱吱呜呜的道:“要不然……”   霍去病瞪了李敢一眼道:“传令下去,今日执行七禁令五十四斩。”   “啊?将军,咱们自从离开了大汉,就再也没有执行过这些军令了,是不是跟以前一样,挑选一些禁令再执行?”   一个女人可以不要,如果连抢劫这种事情都在禁止之列,那就太让人痛苦了。   兄弟们这些年早就把匈奴人,胡人的东西当成自家的东西了,现在倒好,不但不准拿,多看一眼都成了罪过。   被李敢捉住的那个女人,在李敢跟霍去病对话的时候,不断地大喊大叫,说自己是乌孙的昆莫,是受大汉使者张骞认同的乌孙王族,乌孙国给大汉上供了国礼,乃是大上国的下邦。   大汉军队不该如此对待她。   霍去病对这个女昆莫的话置若罔闻,聂壹倒是听得清清楚楚,他甚至觉得这个女人说的话有些道理。   只是,身为大军长史,他弄不明白霍去病到底是什么意思,他隐隐觉得霍去病可能看上了这个乌孙女人。   准备带回去跟他狐朋狗友们共享! 第二十七章 云琅的本质   “再有十天,刘陵将抵达蓝氏城。”   云琅看了一眼地图,用手比量一下就得出了一个大致的结果。   “什么时候我们开始收割西域?”   曹襄脱掉鞋子,靠在锦榻上问。   “再等等,等天气再暖和一些,地里的青草长出来之后。”   曹襄舒坦的叹口气道:“是啊,这才是他娘的收割,就像庄稼自己长在地里,我们什么都不用做,等他成熟之后,就拿着镰刀去收割……阿琅,有没有更加舒坦的法子,让这些庄稼自己走到我们的口袋里来?还是不要都不成的那种?”   “其实是可以的。   匈奴人对我们的帮助非常大,帮我们杀光了所有西域旧有的统治者,将西域人积蓄了几百年的财富一扫而空。   现在的西域人什么都没有,而且呢,他们还知道,如果没有一个强大的靠山,他们以后生产出来的财富还是会被别人拿走。   这时候就凸显出我们的珍贵了。   只要我们的军队还在西域,匈奴人就不敢来,顺便再把一些讨厌的马贼剿灭掉。   我们就能愉快的在西域收税了。”   “怎么收税?西域这么大,收税的成本要比收到的税还要高,这样的税收要他做什么?”   “你刚才不是已经想出法子来了吗?”   “什么法子?”   “让庄稼自动走进我们的口袋里。”   “西域人是傻一些,他们应该还没有傻到这个地步吧?”   “包税制实行下去就可以了。”   “然后再隔几年你再把包税的那些人干掉。再扶持新的包税人?”   “这是陛下用惯了的套路,我们为什么不能用一下呢?干掉民怨沸腾的包税人,有助于地方的长治久安。”   曹襄点点头道:“把税率稍微降低一点,这样西域的百姓就会很感激我们。”   “不能降低的太多,西域之地地产丰富,尤其是玉石,宝石,玛瑙,皮毛,干果,矿藏数不胜数。如果用低税率,对大汉百姓是非常不公平的。这些事你不要管了,东方朔,司马迁,夏侯静正在整理西域各国的税收,他们准备折中一下,制定一个比较完备的税率,最好能一劳永逸。你看你什么时候回长安一趟,我们兄弟都在外边,家里没有一个说话的人,很多事都要解释来解释去的,很麻烦,还容易给我们大家招来灾祸。”   “我舅舅那里就不要再费力气了,他这人是不会改变的,强行改变他的看法跟心思,只会让他更加的憎恶我们。   阿娇,母亲,皇后那里我们不用费力气,别的大臣没有结交的必要。   我们兄弟不是权力太小需要往上爬,而是我们的权力太大,已经跟我舅舅起冲突了,这时候最好让人忘记我们才好。   总是出现在人前,时时提醒别人,大汉国还有我们这么一群人,绝对不是好事情。   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悄悄地积攒钱粮,悄悄地培养人手,造反不至于。至少我舅舅的板子打下来的时候,我们能经得起敲打。   你要是觉得我无所事事的让你看着厌烦,我就回到镜铁山去,那里的铁矿我是越看越喜欢,比看到金子还让人欢喜。”   云琅白了曹襄一眼,这家伙如今快要臭到床上了,能躺着绝对不会坐着。   原本挺拔,瘦峭的身体,吹气球一般的又肥硕起来,尤其是那颗大肚腩更是突出,害得云琅还以为他的旧病复发了,让苏稚给他做了最严格的筛查,最终发现,这家伙就是胖的,没有别的原因。   英俊挺拔的少年人眼看着变成一个肥硕的长着胡子的中年人,云琅非常的唏嘘。   男人的好时光就那么短短的几年,随着时光流逝,不好的隐性的东西就会全部冒出来,最终把一个个好好地美少年变成猪。   “去病说要带着你练武!”   “不练!”   “去病说练武,好像没有征求你的意见。”   曹襄挺着大肚子从锦榻上艰难的下来,摆着手道:“我这就离开敦煌,准备回镜铁山当我的山大王去。”   云琅一把拉住曹襄道:“等去病回来,我们有很重要的事情商量。”   “只要不是谋反,你们怎么商量的,我就怎么干,现在,别拉着我,我现在的体格,要是被去病拉着去练武,我可能会死。”   “行了,去病要干的事情,你以为你跑回镜铁山就没事了?他一样会把你抓来。”   曹襄狠狠地咬咬牙,就甩开云琅的手,出了门,云琅在后面大叫:“别想着逃跑。”   “我找苏稚给我开消肿的药……”   敦煌郡的人在不断地减少,这里的人口其实都是民夫跟军队,当军队带着民夫开始修路,随着路途逐渐远去,敦煌也就逐渐变得萧条。   东方朔背着手站在荒原上,不知道在看什么,司马迁随着东方朔的目光看了许久,觉得前边除过一望无垠的荒原之外,再什么都没有。   他却不屑去问东方朔,因为此人最爱信口开河。   同一样东西,昨日从他嘴里知道的答案,与明日从他嘴里听到的答案会大相径庭。   然而,他却能用最正确的理论来解释他的信口开河之举。   “夫大为马,小为驹;长为鸡,小为雏;大为牛,小为犊;人生为儿,长为老;天下之事从无定数,那个会用这等小事欺你。”   自从听到这个正确的怪论之后,司马迁就不再跟东方朔辩论什么了,按照他的这个理论,不论他说什么,都是他对。   今日,是东方朔难得的清醒的一天。   司马迁决定再给他一个机会。   “你在看什么?”   “我在看三千里之外,刘陵正在与大月氏王决战。”   “谁赢了?”   “还没有分出胜负。”   东方朔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有说不出的落寞之意。   “一个大族,当柔中有刚,挟而不服,压而不弯,不平则呼,遇强则抗,死敌必生,勇往直前……如此方可流传万世而不衰。   匈奴人之主变成了女子,这是匈奴人的灾难之始,女子心性必会遇强而避,遇弱而侵,得之,必不愿撒手,失之,必念念不忘。   她不知正因为有北方的冰雪才养育出彪悍的匈奴人,匈奴人与冰雪作战,才能铸就坚强不屈的性格,强壮有了的身体,一往无前的勇猛之心。   她只知道,北方活人不易,物产不丰,这片土地不是她打下来的,所以弃之如敝履。   如今,匈奴人在西域高歌猛进,突进如狂飙横卷,马蹄之下无往而不利。   却不知,这应该是匈奴人最后的辉煌了。   一旦到了温暖富庶的地方,以匈奴人之贪婪,必定会横征暴敛,穷天下之力来满足匈奴人一己之私。   富贵乡是蚀骨的毒药,匈奴人不擅长斗智,一旦强壮的身体也失去了,就该是匈奴人彻底灭亡之时。   用刀子杀不绝匈奴,哪怕是我大汉如今这般强悍的国力也做不到,不缠斗百十年,将匈奴最后一滴血耗干,根本就达不到这个目的。   现在,不用了,这片荒原上一个匈奴人都没有了,即便是隐藏在山里的匈奴人也不惜远涉大漠去追随他们的王。   北地一个匈奴人都没有了……   匈奴人离开了祖地,也就完蛋了,不论他们现在多么的辉煌,等这一口气完全消耗干净之后,紧接着就会落寞,他们今日施加在大月氏,大宛,乃至大夏,等国身上的苦难,他们的子孙会千百倍的还回来。   子长,你为永安侯云琅作传的时候一定要加上一句。”   司马迁笑道:“加什么?加上驱逐匈奴的伟业?还是告诉世人,云侯一边吃喝玩乐,一边就把匈奴人送进了死地?”   东方朔回头看着司马迁道:“不,你一定要告诉后人——云琅用心——何其毒也!” 第二十八章 以讹传讹   云琅的凉州牧做的非常开心。   在凉州境内,云琅才会觉得可以长长的喘气。   离开了凉州,刘彻就会成为他噩梦中不可缺少的元素。   国家正欣欣向荣的往好里变化,百姓的生活也渐渐的变好,农税在不断地降低,徭役劳役征调的次数也在变少。   这是国力强盛的最主要标志。   最重要的是,有些富裕的地方,在征召百姓兴修水利等事情的时候,开始出现工钱这一说法。   凉州就是其中之一。   修路就有工钱!   其实呢,云琅也不想给这些劳役们工钱,能省钱的时候他也不愿意铺张浪费。   可是呢,凉州这地方的人,根本就没有用钱的概念。   他们更加喜欢以物易物。   以物易物,只是远古时期的交易方式,对地方经济半点好处都没有。   左手倒右手一般的交易,没有盈余这个概念,你让需要食物跟物资支持的身体怎么活下去?   所以,云琅就开始给劳役们发钱,甚至把他们的粮秣也换成了钱分派了下去。   有军队在,不愁这些人拿着钱买不到足够的食物跟物资。   羌人中间的富人他们很喜欢钱这个东西存在,至少,有了钱之后,就不用往家里存储多的数不清的粮食。   穷人就不成了,他们的眼中,只有粮食,麻布,绸缎,牛羊猪才是财富。   经济改革的先锋必须是军人,依靠百姓自觉,云琅认为一百年都推行不下去。   对凉州闭塞的百姓来说,一百年前是怎么生活的,一百年后依旧如此,基本上没有新的东西。   只有每一次大规模的暴力事件发生之后,这里的状况才会发生微不足道的一点改变。   云琅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跟别人讲过什么人权了。   一来没有必要,二来,刘彻都不跟他讲人权,他怎么可能难为自己去跟别人讲什么人权。   强制百姓使用钱这个东西来交易,首先就要设立一些大型的交易市场。   只有让钱这个东西真正可以换来东西,在凉州推行钱这个政策,才能有好效果,最终养成百姓用钱的习惯。   等凉州的商业与大汉国内的商业融合一体之后,当大家都用一套规则办事之后,当大家过同样的节日之后,民族融合也就完成了。   在凉州,暴力工具远比教化有用。   如果想要让凉州彻底的变成大汉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随后的教育必须跟上。   大汉国内的诸子百家学问盛行,越是富裕的地方思想就越是混乱,相比之下,凉州就算是一张洁白的白纸了。   这里人从来就没有接受过教育,这个时候为他们开蒙,教他们什么,他们就会信什么,是一种非常可爱的教育现状。   董仲舒非常喜欢这个地方。   夏侯静也非常的喜欢这个地方。   然后,夏侯静就要求云琅准许他在姑臧城开馆招纳弟子。   在云琅阴冷的目光下,梁赞缩在帐篷的角落里抱着脑袋,一声不吭,哪怕云琅的脚已经落在他身上无数次了,他依旧如此,丝毫不为师傅的苦心所动。   霍光抱着一本书坐在椅子上,对师傅殴打梁赞的行为非常的满意。   西北理工的人在内部出现纠纷的时候很少讲道理,拳脚才是最直接的对话方式。   等到开始讲道理的地步了,事情就已经非常,非常的严重了。   等师傅殴打完毕了,梁赞就掸掸身上的灰尘,先给了师傅一张笑脸,然后对霍光道:“现在你满意了?”   霍光挪动一下屁股,目光并没有离开书本,听梁赞在讽刺他,就笑道:“你想留在凉州,到底想要干什么?   这里人口太少,你准备教化蛮夷?   等山东田氏到了凉州,你又要跟田氏斗个你死我活,你应该知道,陛下仅仅是把田氏给搬迁到了凉州,而不是流放。   人家在山东是富豪,到了凉州一样是富豪。   你千万不要以为有师傅在凉州你就一定可以压得过田氏,我可是听说了,田氏在被迁徙到凉州的路途上,人家就已经开始收拢人心了。   在这里你只有夏侯静一个帮手,想要成功,难度非常的大。   最后,告诉你一声,如果你留在凉州,估计这一生都不可能有什么出息了,因为在凉州这个烂地方,你想弄出一些成绩,难如登天。   咱们西北理工从来都不做拓荒牛,我们只做嫁接,你是被师傅给嫁接到了夏侯氏这棵树上。   那就要把夏侯氏的资源用干净。   而不是自己生根发芽,即便是一棵梨树五年之后才能结果,我们的时间太少,消耗不起。”   梁赞瞅着不做声的云琅道:“师傅,我没想从头开始,我想利用田氏落魄的时候,说服他们支持我谷梁一脉。这也是您说过的嫁接之术。弟子其实想的很明白,我们不用在凉州生根发芽,只需要在凉州守住地盘,不让公羊一脉进来,就是弟子的胜利。夏侯氏如今已然衰落了,这个时候需要韬光养晦,需要先安定下来,然后再说发展。弟子自然不会留在凉州,京城长安才是弟子施展才华的场所。”   云琅狐疑的看着弟子怒道:“这些想法是我踢你的时候才想起来的急智,还是早就有的计划?”   霍光嗤的笑了一声道:“您每踹他一脚,他的脑子里就把刚才的那一番话凝练一番,等您踹累了,他正好全部想明白。别怀疑,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不打不出油!”   梁赞揉着肩膀道:“绝对是肺腑之言,绝对是早就想好的策略。”   霍光冷笑一声道:“我西北理工可不出什么一条道走到黑的人。   你也不是一个坚贞不屈的人。   说实话,我西北理工的学说乃是高屋建瓴之举,基础类的东西对我们没有多少用处。   这些学问有的是人钻研,我们需要站立在超越所有学说的最高处来指点江山。   别人走一步,我西北理工需要走十步,别人看十里,我们就要看到千里之外。   唯有如此,才能保持我西北理工学说的先进性,阿赞,谷梁一脉是你扬名立万的学问,不是你的根本之地,这一点你要想清楚。”   梁赞从怀里掏出一本册子放在云琅手里轻声道:“一切尽在这里。”   云琅瞅了一眼封面,见上面用毛笔写了“勾陈”两个大字,就拍拍册子道:“西北理工一切向前看,你居然在勾陈?怀念过去?你准备回到什么时候?回到圣王时代,还是回到蛮荒时代?亦或是回到蒙昧时代?”   梁赞摇摇头道:“弟子没有那么迂腐,只想把我西北理工的学问脉络给整理清楚。   很多时候弟子都在想,我西北理工的学问就像是一座空中楼阁,它艳丽非常光芒四射,却低头不见跟脚。   这套学问就像是凭空生出来的一般,前面有无限探索的可能,回头却是一片迷雾。   弟子愚钝,却明白一个道理,无根之木,无源之水是无法立足的。   我们在研究别人的学问,事实上,研究我们西北理工学问的人更多。   弟子能发现的漏洞,别人同样能够发现,弟子甚至觉得,他们正在积蓄力量,准备寻找我们更多的漏洞,最后将我西北理工一举击垮。   这一点,师傅您不得不防。”   梁赞絮絮叨叨的说了一大通废话,云琅却在飞快的看梁赞编造的西北理工史册。   梁赞见师傅看的入神,就跟霍光二人离开了帐篷。   霍光觉得自己没什么话说。   梁赞却觉得心中有无数疑问要问霍光。   “师兄见过我西北理工除过恩师之外的长者吗?”   霍光犹豫一下,最终还是道:“算是见过一位。”   “见过,就是见过,为何要说算是?”   “因为那位长辈已经去世了,我只见到他的灵位,以及葬身的地宫!”   “地宫?”   “是的,地宫,一座无比浩大的地宫,里面不但埋葬着我西北理工的先贤,还有一位始皇帝!” 第二十九章 不公平啊!   “啊?”   “小声点!”   “我就啊了一下,没说始皇陵!”   “你现在说了!”   “我们难道是前朝余孽?这太让人兴奋了,师傅姓嬴还是姓赵?”   “你傻啊,师傅姓云,我们不是前朝余孽,只是继承了前朝最神秘的一门学问。”   “啊?”梁赞有些失望。   不过,他很快就端正了态度,小声问道:“跟走东海的徐福有关系?”   “师傅对徐福不屑一顾。”   “我能去地宫看看吗?”   “等你回庄子再说!”   “啊?地宫就在云氏庄园?我怎么不知道?”   “你又不是西北理工的大弟子!”   “还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一起说出来,我要编篡《勾陈》让它变得更加可信!”   梁赞说完话,似乎想起来了什么,快步走回帐篷,见师傅正捧着《勾陈》一书看的津津有味,见他进来了,还冲着他微微一笑,这让梁赞有些汗颜无地。   “编造的不错,算学出自伏羲八卦,还是能说的通的,至于格物出自庄子就有些扯淡了。   你不能因为我们在研究极大跟极小两个世界,就把鲲鹏,蜉蝣的概念用在这里。   庄子的学说虽然有些道理,跟我西北理工的学说比起来,他太粗糙,太宏观。   你也知道,太粗糙,太宏观的结果就是什么话都没说,只能起到一个开源作用。   墨家对光的研究当然很了不起,这本身就是光学的起源,西北理工的光学原理就是从墨家的很多学问基础上起源的。   医卜星象,这些门类还带着浓重的神秘学色彩,我们的作用是解释这些无法解释的现象,而不是去迷信。   西北理工现在要做的就是把这些祖宗提出来的假想一一证实,最后看看对人间有没有作用。   这才是我们西北理工存在的意义。   总体上来说,你书里的这些结论还算不错,不过呢,并非是我西北理工真正的过往。   西北理工的前身不是没有,而是说出来容易招人攻击,这件事陛下是知晓的。   你也不用背负什么思想负担。   至少在目前,我们西北理工还没有反汉复秦的想法,估计以后也不会有。   安心的做事,做学问,没路走了,再说反抗的话,不过呢,在这之前,必要的准备还是要做的。”   梁赞趁机从师父手里拿过那本《勾陈》,轻声道:“我们的命运最终还是要掌握在我们自己手里才成。”   云琅笑道:“那是自然,我们的生命太过珍贵,消耗不起,也折损不起,哪怕是跟这个国度比起来,我们的生命似乎更加重要一些。”   梁赞理所当然的点头道:“这是自然。”   云琅目送梁赞溜出帐篷,莞尔一笑,很是欣慰,不管梁赞做的对不对,至少是在真心为西北理工考虑。   谢宁破破烂烂的身体再一次被人从城头抬了下来,这一次他受的伤很重,不过,躺在他身边的苏武伤势似乎更重。   蓝氏城啊……   这是一座真正的城池,是谢宁在西北地见过的最城池中,最高大,最完全的城池。   城上的守卫,也是最像军队的一群人。   他们没有弩弓,却有一种跟人一般高的长弓,这种弓射出来箭力量非常大,谢宁一想到那些从耳边呼啸而过的羽箭,心里就不断地抽抽。   羽箭可以射穿他挡在身前的铁盾,附加在铁盾上的力道,让他一头从城头掉下来。   如果不是城下已经铺满了尸体,他相信,自己一定会被摔死。   抬头看着蓝蓝的天空,强忍着剧痛,谢宁心中一遍遍的咒骂老天不公。   他第一次离开父亲跟随的将军就是霍去病,他跟着霍去病,云琅参加了无数次战斗……   可是,每参加一次战斗,他就会受伤,受很重的伤,相对应的,霍去病,云琅他们基本上不会受伤。   每一次看着霍去病全身被羽箭扎的跟刺猬一样,总以为他这一次完蛋了。   然而,当霍去病解开甲胄洗漱的时候就会发现,中箭跟受伤永远都是两回事。   追随云琅驱赶着战车,在夜晚突袭匈奴人的大营,这是一场几乎是必死的战斗。   那一战,云琅麾下战死过半,他谢宁身为后军将军,全身披创二十六处,仅仅是血,就流走了足足两斤,骨折两处,在床上躺了四个月才算是活过来了。   而云琅,为了救霍去病,疯子一样的率军突击,一路上几乎贯穿了匈奴人的营地,他的扈从刘二都少了一条胳膊,云琅自己呢?   居然只有两处骨骼脱臼……加上虎口被匈奴力士的重型武器震裂。   从这两人身上,谢宁早就看透了这个贼老天!!!   自己就是因为没有他们那么好的运气,才会从堂堂的侯爷沦落到给人当间谍的地步。   好在,苏武比他还要惨一些,从他手臂诡异的弯曲角度就能知道。   他的胳膊上还有一股子血泉在汩汩的向外冒血,如果再不止血,苏武就活不下去了。   匈奴人没有军医,远处只有一个神巫穿着厚厚的裘皮全身挂满铃铛在那里跳舞。   估计等神巫跳完舞,苏武早就该完蛋了。   谢宁挣扎着从担架上翻下来,一点点的爬到苏武身边,先是探探他的鼻息,发现还有呼吸,就用嘴撕扯下来一截布条,紧紧的勒在苏武的胳膊上,血泉不再冒血了,谢宁就准备帮苏武整理一下那条凄惨的胳膊。   久病成良医,这句话放在谢宁身上再恰当不过了,尤其是对于接骨这一道,他颇有经验,他知道他这人比较倒霉,以后可能还会断骨头,所以苏稚给他接骨的时候,他学习的很认真。   谢宁不会苏稚用银针止痛的法子,所以,他拿着苏武软塌塌的胳膊扭来扭去的时候,昏迷中的苏武还是慢慢醒来了。   “呸!”   苏武用力的吐了一口口水,只可惜他太虚弱,口水最终落在他的脸上。   “别不识好人心,帮你接骨呢。”   “滚开,耶耶好好地汉子,被你触碰之后就臭了。”   “我也是汉人!”谢宁阴郁的看着苏武,很想把他的胳膊生生扯下来。   “你也配当汉人?”   苏武用力收回受伤的胳膊。   谢宁眼睁睁的看着刚刚包扎好的伤口再次有血濡湿了麻布,而苏武的那张苍白的脸逐渐变得蜡黄。   就低声道:“谁说耶耶不配当汉人了?”   苏武的瞳孔微微一缩,认真的看了谢宁一眼,就干脆的道:“快给耶耶治伤,疼死我了。”   谢宁叹口气,只好再次拿过苏武的胳膊继续给他上夹板。   身上的伤药不多,给苏武用了,他就没的用了,天气已经变得炎热起来了,这时候带着满身的外伤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清理干净了伤口,谢宁挣扎着坐起来,瞅着眼前如火如荼的攻城战发呆。   匈奴人足够彪悍,大月氏人的表现同样勇猛。   密集的羽箭来回飞翔,有时候会在半空不期而遇……   “大月氏人支持不了多久!”   苏武喝了一些清水之后,神志清明了许多。   “我知道,攻城战只是吸引大月氏人的幌子,地道已经挖掘了足足十天,现在应该已经延伸到城里了。”   谢宁从口袋里摸出几块奶疙瘩,往苏武嘴里塞了一块,自己也慢慢的砸吧着牛乳的味道。   没有添加盐巴的奶疙瘩很酸,大汉国内的奶疙瘩已经不添加盐巴了,流行添加糖霜。   匈奴人的供应已经非常的紧急了,这一路上虽然缴获不少,但是分配到庞大的匈奴队伍中,食物总是不够的。   蓝氏城是一座坚城,本来按照匈奴人作战的特点,他们应该绕过坚城,收割荒野里的大月氏人。   只可惜,大月氏人的坚壁清野政策,让匈奴人再也无法绕开城池,只能强攻!   只有攻下每一座城池,匈奴人才有足够的食物度过这些艰难的日子。 第三十章 蓝氏城破了   这场战争已经与谢宁跟苏武无关了。   从城头掉下里,并且弄得自己满身伤,这是谢宁在衡量过城头战斗的激烈程度之后做出的抉择。   苏武也是这么想的,他只是比较倒霉,掉下来的时候胳膊撞在一块石头上了。   不过,他们的武勇形象已经落进了刘陵的眼中。   刘陵不是一个将军,也不是云琅这种不惜用最坏的心思去衡量别人的人。   所以,她看到谢宁跟苏武从城头掉下来之后,有些伤心。   好在谢宁给他出的攻城方法还在,所以,匈奴人们正推着庞大的攻城车,一步步的向蓝氏城靠近。   不断地有匈奴武士从攻城楼车里跳进蓝氏城,最终还是会变成一具具的尸体被大月氏人从城池里丢出来。   匈奴人前赴后继,大月氏人勉力支撑。   现在,已经到了最考验人的时候了。   蒙查脱掉沉重的铁甲,换上轻便的皮甲,单手握着战锤,另一只手握着盾牌,猿猴一般钻进了一辆刚刚制成的攻城楼车里,被两百多个匈奴人费力的推动着,缓缓向蓝氏城的城头靠近。   刘陵目送蒙查离开,然后对守在身边的匈奴贵族们道:“如果蒙查失败,就轮到我上去了,那位爱卿愿意与我同行?”   所有的匈奴勋贵们齐齐的弯腰施礼道:“愿意追随陛下作战!”   刘陵大笑一声,指着高大的蓝氏城道:“这里面有我们需要的所有东西,还有无数的财富跟粮秣,更有无数美丽的女奴,以及牛羊。既然大家都愿意跟着朕死战,那么,这座城池里的东西,将由我们所有人共享!”   匈奴勋贵们听了之后,欢呼一声就各自去准备了。   等身边的人都离开了,刘陵这才恶狠狠地对身边的侍女红玉道:“这些老贼都该杀,什么时候了,还想着如何保存实力!”   红玉道:“陛下想要把匈奴人变成大汉一般的正常国家恐怕会非常的难。”   “再难也要走下去,如果我大匈奴还是部落族战说了算,我们永远都不可能跟汉国一般强大。   大神巫有些不满意,他总是说事实都学汉国,大匈奴将会变得不伦不类。   到时候汉国的精髓没有学到,我们反而丢了匈奴人的生活方式。”   刘陵不屑的撇撇嘴道:“匈奴人才经过了多少年,汉人经历了多少年?他只是担心我们走汉人的路子之后,他这个大神巫就不那么重要了。你看看伤兵营那边,大神巫有个屁用,受伤的将士一个个的正在死去,他在那边跳舞,难道说跳舞就能治好将士们?在这一点上,他连江充都不如。”   两人正说话的时候,红玉忽然道:“蒙查将军上城头了。”   刘陵连忙看去,只见蒙查已经跳上城头,巨大的战锤横扫过去,就为后续的匈奴武士清出好大一块空地。   眼看着大月氏武士发一声喊,挺着长矛向他刺过来,蒙查张开双臂,三扭两扭那些刺向他的长矛全部落空,被他生生的夹在胳膊底下。   丢掉手里的战锤,他用双臂揽住长矛,暴喝一声,居然将对面的一群带着三角帽子的大月氏军卒挑了起来,然后猛地一个转身,就把那些大月氏人推下了城头。   蒙查在城头悍勇如狮,刘陵在城下看的血脉贲张。   大叫一声道:“拿鼓来!”   一片鼙鼓立刻就安置在刘陵面前,刘陵大叫一声扯掉身上的披风,拿起沉重的鼓槌,就擂响了战鼓。   蒙查听见了战鼓声,哈哈大笑,捡起自己的战锤,继续在城头一步步的为身后的匈奴猛士开辟立足之地。   谢宁吐掉嘴里的奶渣滓对苏武道:“现在是立功的好机会,你要不要试试?”   苏武摇头道:“我现在站立都成问题。我问你啊,那个江充?”   “你要是有机会弄死江充,千万别犹豫。”   “明白了,我能不能借用一下你的门路,有很多话要对博望侯说。”   “可以,我成立了一家商队,正在用匈奴人抢来的东西跟我大汉国换取粮秣,武器,你要不要参一股?”   苏武脸上露出笑意,摇着头道:“原来做间谍是一门很赚钱的事情啊。”   谢宁笑道:“要不然你以为呢?我大汉缴获了无数的匈奴人才能用的甲胄跟刀剑。放在大汉一个钱都不值,现在让匈奴人用有用的东西再把这些武器换回来,我们受益良多。”   苏武笑道:“是啊,目前大汉国需要匈奴人高歌猛进,他们如今打下来的每一寸土地,都将成为我大汉的羁縻之地。只要我们的羁縻之地足够宽广,人口足够多,这片羁縻之地就是我大汉国不到的长城。”   谢宁无声的笑了一下道:“你的眼光还是有问题,不论是冠军侯,还是永安侯,都没有想过利用羁縻之地来保证大汉国的安全。他们想利用这些土地上的人,自动向外扩张,让我大汉国永远处在进攻别人的状态中。如此一来,边关还会有什么忧虑呢?”   苏武愣了一下,然后就笑了。   如此一来,大汉国的边关永远都是烽火不断,也只有这样,身处羁縻之地的胡人,才不敢背叛大汉国。   大汉国不用作战,却能收获无数的好处,万一羁縻地变得过分强大了,中间还能做做手脚,让他变得没有那么强大。   “这个时候,对大汉国来说,脑袋就比武力有用了。”   城头上已经足够喧闹了,呐喊声,惨叫声融为一体,人的身体如同雨点一般从城头掉下里每个人都会发出一声长音,加上刘陵玩命的敲鼓,谢宁想要的安静完全不可能实现。   也就在此时此刻,蓝氏城里忽然爆发出一阵更加激烈的喧闹声,每个大月氏人的声音都是惶急的,即便是城头的大月氏人也纷纷发出一声哀嚎,似乎大难临头了。   “江充这个狗日的从地道里进城了。”   谢宁哀叹一声,就重新躺在担架上。   他身边的那个小个子匈奴人早就死掉了,两只眼睛睁得大大的,他的年纪很小,看样子连十五岁都没有,甚至更小,眼珠子上蒙着一层浮土,没了裤子遮盖的下体软塌塌的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就因为眼看着他死掉了,谢宁,苏武才能肆无忌惮的说话。   那个小孩子似乎很想活下去,谢宁给苏武治疗完毕之后看过这个小孩子的伤势。   没办法,他的肋下被长矛捅了一个大洞……   谢宁把自己的皮袄丢过去,盖住了那个小匈奴人的尸体。   苏武仰头看着天道:“没法子啊,他要是我汉人就好了,这么点年纪军队不会要他的……”   谢宁像是没有听见,他的心情很不好,大汉的孩子不用上战场这是肯定的,可是呢,大汉的孩子却是会上刑场的……他的好几个亲眷……   “江充这家伙被困在城里了,他本身就不是军人,不知道蓝氏城这样的坚城在被敌人围困之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封死城门!”   谢宁懒懒的道。   苏武摇头道:“你看看,蒙查已经从城头杀下去了,大月氏人这时候该是腹背受敌,只要江充也能跟蒙查一样悍勇,破城不难。城门被土块石头堵死了,搬开就是了,只要匈奴人占据了上风,不论是从城头攀爬还是从地道里钻进去,都不需要多长时间。”   谢宁用一只胳膊挡住了眼睛,用梦呓一般的话语道:“蓝氏城破了……”   苏武点点头,非常同意谢宁的说法,刚才,谢宁之所以说那些幸灾乐祸的话,就是想看看江充的下场罢了。   匈奴人如同蚂蚁一般从攻城车跳上城头,也有一队队的匈奴人钻进了壕沟,再也不见出来。 第三十一章 汉代厚黑学   漂亮女人被一根缺德的绳子绑的紧紧的,不仅仅让她茁壮的胸部变得更加雄伟,单薄的衣衫也被绳子牢牢地束缚在身上,美好的曲线也显露无遗。   “这个女人怎么样?”霍去病笑着问云琅。   云琅笑道:“除了脏了一些,没什么好说的。”   曹襄搓着双手把这个异族女子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看了好几遍之后就义正辞严的对云琅跟霍去病道:“你看看她,毫无驯服之意,容我审讯一番。”   乌孙女子高声尖叫起来,并且用水汪汪的大眼睛哀怨的瞅着霍去病。   “滚!”霍去病舌绽春雷,冲着曹襄吼了一声。   “你吼什么?”云琅在一边非常不满意。   曹襄也仿佛发现了新事物,不理睬霍去病的那一声吼叫,反而笑眯眯的看看那个乌孙女人,再看看霍去病,似乎很想从中发现一点什么。   “我对她没想法!”霍去病迅速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立刻发声解释。   云琅瞅着霍去病却对曹襄道:“阿襄,这个女人归你了,你去审问。”   曹襄露出一嘴的白牙道:“太好了,耶耶贯会审讯女人!”   霍去病的喉咙动弹了几下,终于还是没有再出言阻止。   眼看着曹襄抓着不断扭动的乌孙女人走了,云琅淡淡的道:“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哦。”   “我只是觉得这个女人对你有用?”   “我有老婆,马上还有一个老婆要来,我要这样的女人有什么用?”   “我不是说这样的用法。”霍去病有些发急。   云琅好整以暇的瞅着霍去病道:“哦?还有别的用处?怎么个用处?说啊。”   “我觉得你在受降城利用女子治理异族的法子很好用,这个女人似乎是他们的什么公主,在短短时间里居然凑够了上万人,跟她一起据守赤谷城。应该有点本事。”   云琅奇怪的看着霍去病道:“你不是一向都醉心于军阵吗?现在突然关心起政务来了,少见啊。”   霍去病一屁股坐在椅子上道:“没仗打了……”   云琅笑道:“这不是军人的最高要求吗?以杀止杀,如今大汉国四海升平,其中就有你霍去病的丰功伟绩。”   “草原上一个人都没有,兀鹫都要搬家了。”   “以后还会有人的,这世上最能生孩子的动物就是我们人,我们依靠这个本能战胜了无数野兽终于站立在了世界最高峰。”   霍去病显然不喜欢听云琅胡诌,叹息一声,坐在椅子上抬起腿,将双脚搭在云琅的办公桌上,摊摊手道:“给我找点事情做吧。”   云琅嘿嘿笑道:“你不是说要操练一下阿襄吗?你也看见了这家伙快肥成猪了。他的体质与你我不同,少年时期遭受了大难,受到的损伤一直没有彻底恢复过来。他的本源支持不了他有一个庞大的身躯,所以……”   “所以要我帮他减肥是吧?好啊!”   霍去病起身立刻就走了。   云琅叹口气有些无奈的道:“那个女人你们谁拿走都成,就是千万别干出丢人的事情来……”   霍去病的身体打了一个趔趄,还是调整了步伐去找曹襄了。   “先生,我夏侯氏曾经有先人就任了前秦的博士是吗?”   梁赞给夏侯静的水杯添满了茶水之后,就小声问道。   夏侯静把目光从文书上挪开,看着梁赞道:“怎么问起这事了?是有一位,是德展公,夏侯氏第四代族长,在咸阳宫就任博学才德博士。始皇帝死后,就辞官不做,回到了老家,教书育人一生。”   “那么,德展公的文稿笔记可否在长安?”   夏侯静点点头道:“在竹简房,不过,当年因为天下大乱,德展公的好多文稿已经毁坏了,你要德展公的文稿做什么呢?你什么时候对前秦的过往有兴趣了?”   “弟子准备研究一下我夏侯氏的过往,整理出一个清晰地脉络,好让我夏侯氏的学问可以一以贯之。”   夏侯静想了一下道:“好,现在我们回不去,我也有意留在凉州,开拓新的世界。你必须回长安,好好地做官,如果你没有在长安坐到一个很高的位置上,为师在凉州的努力就毫无意义。夏侯氏弟子很快就要到来,这边我来掌控,至于长安夏侯氏,全部托付给你了。为师对你唯一的要求就是——你的长子必须姓夏侯。”   梁赞听到这个要求微微愣了一下。   夏侯静站起身背着手瞅着帐篷外的荒原凄凉的道:“夏侯氏嫡系一脉绝嗣了。”   “大哥死前不是留下两个女孩子吗?我们可以培养她们,招赘婿就是了。”   梁赞小心翼翼的道。   夏侯静摇摇头平静的道:“不可,变数太多了,而且这样做还需要考验人的心性。而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   梁赞脸上浮起一丝笑意,用拇指指着自己道:“弟子觉得没有太大的问题。”   夏侯静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点点头道:“你是一个很好地孩子,这一点老夫知晓。可是呢?你出身贫寒,对宗族一说一无所知,你也不知道何为宗族。”   夏侯静说完,就用手里的扇子拍打了一下梁赞的脑袋。   梁赞在心中叹口气,他在试探先生,先生何尝不是在试探他。   夏侯宗族虽然说是没落了,可是呢,瘦死的骆驼依旧比马大。   夏侯氏教书育人百年,师傅当年就是看中了夏侯氏的门生故吏,这才让他离开云氏,进入了夏侯氏。   想要借用夏侯氏的力量为西北理工服务,最终达到鹊巢鸠占的目的,让夏侯氏成为西北理工的隐形力量。   梁赞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这位先生实在是一位高人,在他咄咄逼人的行动下,眼看着夏侯氏已经唾手可得的情况下,先生居然有大勇。   不惜以年迈之躯,准备在凉州重新创业!   梁赞甚至能想到,夏侯氏最重要的子弟会被先生全部拉到凉州来。   却把长安的老弱妇孺交给他来照顾。   如此……许多年后……即便是发生变故,也是应有之意。   同时,也不能说先生不看重他,既然是人才,就该有大用,先生已经把妻小托付给了他,再说先生不重视他,就有些亏心了。   先生的安排看起来非常的贴心,一方面考虑了他的前途,另一方面也给了他极大的权力。   问题是——距离他全盘接手夏侯氏这个目标,越来越远了。   这两年折腾下来,原本身体微微有些肥胖的夏侯静,如今只剩下一把骨头了。   可是,这人的脊梁骨却一直挺得很直。人变瘦了,骨头变硬了。   或许这就是儒家的真正子弟,他们如同老松,青竹,老梅,愈挫愈勇。   虽有大雪,风霜,重重欺凌,依旧昂扬向上。   梁赞看夏侯静的背影,逐渐有了一丝杀机!   有些人既然不能从精神上击败他,唯一的办法就是摧毁他的肉体。   目标是高尚的,手段就无所谓了,这是梁赞很小的时候就接触到的一个道理。   西北理工高高在上……门中弟子人人以为自己是神,所以,很多时候,在看到凡人们跑偏的时候,必须加以纠正。   曹襄当然不会碰那个女人,他几乎连看的兴致都没有。   霍去病不能有一个胡人妻妾,他曹襄同样不能有。   少年轻狂的时代走就过去了。   以前可以胡作非为,现在,如果再做出格的事情,面临的将是千夫所指。   霍去病走进他的帐篷的时候,曹襄指指另外一座帐篷道:“想要了,就快去找她。”   霍去病皱眉道:“我找她做什么?”   曹襄笑道:“你抓他回来做什么?”   “我以为有用!”   曹襄瞅着霍去病道:“如果此人还是处子,就献给陛下您看如何?”   霍去病的脸顿时就黑了…… 第三十二章 哲人江充   “阿琅从大宛国弄回来的十二匹汗血马全部到了敦煌,这些宝马都是准备献给陛下的。我总觉得只献马有些单调,你觉得我在十二匹汗血马的马背上再放十二个西域绝色,你看,这样的礼物就很有看头了。我舅舅一定会喜欢的。”   曹襄的帐篷里摆放着十二副精美的马具,黄金上镶嵌了西域白玉之后,仅仅是这些鞍鞯,就价值不菲。   别看刘彻是曹襄的舅舅,这甥舅之间的感情绝对不能仅仅依靠亲情来维系,时间长了之后就会慢慢地变淡。   这方面曹襄还是非常有经验的,不仅仅是他,母亲长平也是如此。   要知道刘彻后宫里的好多美人儿包括卫氏都是长平献上去的。   刘氏皇族的公主有这个习惯,当初长公主刘嫖对她的兄弟景皇帝也是如此。   曹襄不敢给他舅舅送女人,所以,就送十二匹汗血马,至于马背上的十二个绝色美人只是汗血马的配饰。   想想都让人血脉贲张。   十二匹神骏的不像人间所有的神马出现在热闹的长安街头,在阳光下,神马的毛发如荣燃烧的火焰,身上的配饰更是闪闪发光。   而十二个身材各异的极具异族风情的美人儿骑在神马背上,那该多么的轰动长安街市啊。   曹襄用梦一样的语言给霍去病制造了一幅美不胜收的画面,而霍去病的嘴巴越张越大。   曹襄描述的场景让霍去病有些羞愧。   他霍去病从来都是用军功来说话的人,现在,难道真的要靠贿赂皇帝才能在大汉立足吗?   这个念头仅仅出现了一瞬间,霍去病就有了决断,他准备回去之后就交卸所有职务,只留下冠军侯这个封爵过日子用。   他觉得自己去骊山里依靠打猎为生,也好过敢曹襄现在干的这些事情。   “你该减肥了!”   霍去病想通了,精神一下子就松弛下来。   曹襄身上的肥肉抖动了一下,然后就苦着脸道:“能不能从明天再开始?”   “不成,阿琅说了,你的身体本源不好,支持不了你这一身的肥肉。我想跟你多做几年兄弟,赶紧的,别磨蹭,今天先抡一千下木槌,往地里钉一百根木头桩子。”   不容曹襄辩解,霍去病提着曹襄的脖领子就离开了帐篷,在出门的一刹那,霍去病看了一眼摆在地上的华美鞍鞯,情绪还是有些低落。   蓝氏城变成了一座空城!   大月氏人的尸体被匈奴人的仆从军一车车的运去了几十里外的山沟里。   匈奴人入住蓝氏城之后,这里就变成了一个可怕的魔窟。   刘陵酒到杯干,舒服的接受着匈奴贵族们的恭维,醉陶陶的,此时,她才感受到了成为皇者的幸福感。   汉朝的使者跪坐在最左边,自他以下,全是匈奴人掳掠的西域各国的国王。   与汉朝使者苏武大吃大喝的模样不同,这些人一个个如丧考妣,每当有匈奴贵族起身祝贺刘陵获得了大胜,他们就赶紧端起酒杯高声附和。   大月氏人的惨状,他们全部都看在眼里。   匈奴人在蓝氏城损失惨重,所以,就把所有的怒火都发泄在了大月氏人的身上。   偌大的蓝氏城,如今已然没有活着的成年男人了。   剩下的女人,全部成了匈奴战士的妻妾。   苏武自然是不屑附和刘陵的,一个人坐在最显眼的位置上自斟自饮。   他只有一只胳膊可以动弹,这并不影响他保持一个非常的高雅的仪态。   旄节就插在他的背后,长长的丝绸穗子随风舞动,就像大汉国长安城边的杨柳,在不断的抚慰他,给他胆量跟勇气。   “汉使,我大匈奴猛士雄壮否?”   刘陵喝的半醉,媚眼如丝,却无人敢上前撩拨。   苏武吃了一口羊肉道:“某家只是汉家最不成器的无名小卒,如何敢评说大军威武。我大汉骠骑将军,冠军侯就在左近,陛下可以遣使问问冠军侯的评价!”   刘陵笑道:“尔冠军侯如今没有了用武之地,该担心刘氏惯用的‘狡兔死,走狗烹’这样的祖传法门。而不是出言评论我大匈奴猛士!”   刘陵说完,大殿中的匈奴勋贵顿时爆发出阵阵大笑,苏武身边的那些亡国奴们,也跟着大笑。   苏武安静的喝了一口酒,瞅着笑的最大声的蒙查道:“蒙查将军,您别冲着我笑,等冠军侯来了之后,您冲着他大笑才算是英雄!”   蒙查的笑声戛然而止,站起身来到苏武身边指着他绑着夹板的左臂道:“一次冲城,就让你身受重伤,何其无用!”   苏武仰起头看着蒙查愤怒的道:“此战若不是我与充作先锋的匈奴猛士用命来冲锋,让大月氏人心惊胆战,你如何能够冲城一次就成功?蒙查,身为他们的王,他们的将军,你居然无视那些战死的匈奴猛士。如此骄横跋扈,看不起同袍,你有何颜面在匈奴人中称王?”   蒙查被苏武骂的哑口无言,刘陵却举着酒杯遥遥的对蒙查道:“有你最后一次攻城,这才让先前冲城的猛士们的血没有白流,来啊,为蒙查贺!”   众人齐齐的举杯,帮助蒙查掩盖过了这场尴尬事。   江充的目光基本上就没有离开苏武。   苏武高坐嘉宾第一席位让他妒火中烧。   与刘陵给苏武显赫的待遇相比,他跟谢宁的位置就非常的尴尬了。   明明江充也是率先攻进蓝氏城的猛将,他只能坐在一堆匈奴人的后面,连酒水,肉食都比前边的那一排人差了好多。   “蒙查已经恨上了苏武!”   江充与谢宁碰了一杯酒之后就小声道。   “我觉得你更加恨他。”   江充叹口气道:“只要他在匈奴,我们就只能当一个正直的人,耶耶明明已经是大汉国的叛徒了,偏偏在他面前不敢让汉家的节气有半分的玷污。论起忠诚,我们比不过匈奴人,更比不过鬼奴,只能依靠匈奴人,鬼奴不擅长的谄媚之词来讨陛下的欢心。有苏武这个混蛋在,我们干不出这样的事情啊。”   谢宁奇怪的看着江充,他发现现在已经完全无法理解这个人了。   这家伙当着汉人的面就一定会要脸面,没有汉人或者只有他这种同样叛逃出大汉国的人,他能干出世界上最龌龊的事情,并且引以为傲。   很快,他就得到了答案。   “光屁股面对人的时候,我们总会不由自主的去揣摩那家伙看到我的光屁股会怎么想。这时候,只要是人,就会下意识的遮掩一下羞处。当我光着屁股面对一群猪,或者羊,或者狗的时候,你觉得我有遮掩羞处的必要吗?”   江充说的很直接,谢宁理解的也就非常的直接。   ——这家伙根本就没有把满屋子的匈奴人当成人看!   “多好的一群匈奴啊,他们能战斗,还听话,最重要的是我们说什么,他们就会干什么,没有反抗,没有抵触,给一颗甜枣,他们就能豁出命去……老谢,我现在终于明白翁主为什么宁愿付出惨重的代价,也一定要来匈奴这个虎狼窝了。因为付出的虽然多,得到的却会更多,一失一得,一饮一啄有时候是天意,有时候却是人为。老谢,我们来匈奴,你不要觉得委屈,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再过几年,你就会明白哥哥说的这些话全是真真正正的大道理,好道理。只要有人可以供你施展胸中所学,在哪里都是一样的,不会有差别。”   江充说着话,还遥遥的冲着苏武施礼,似乎在为他刚才说的那些话祝贺,能在匈奴人群中,扬大汉声威,殊为不易!   “杀掉苏武可能不成,撺掇蒙查让苏武去牧羊,条件已经具备了。”   江充笑吟吟的对谢宁说。 第三十三章 苏武留胡   卑鄙者是黑夜里的王者,太阳一出来就会被融化。   不论是刘彻的卑鄙行为,还是云琅的卑鄙行为,亦或是圣人的卑鄙行为,都见不得人。   他们的卑鄙行为并不比别人的卑鄙行为高尚。   脸皮是一个很奇怪的东西,他无影无形,基本上也没有太大的用处,可是,就有人为了他送命,为了他悲苦一生。   蒙查看苏武的眼神中夹着刀子,而苏武看蒙查的眼神,就像是看到了一堆狗屎。   汉帝国如今无比的强大,这让苏武这种人对于异族人的鄙视变得更加不加掩饰。   尤其是当匈奴人开始穿丝绸衣衫之后,苏武的鄙薄之意几乎要从全身的每一个毛孔中横溢出来。   刘陵并不去管他们之间的矛盾。   事实上,在她心里,匈奴人并没有占据太多的层面,这些即便在大夏天,依旧穿着毛茸茸裘衣且散发着浓烈体味的人,仅仅是她可以利用的武器而已。   她喜欢云琅狡狯的眼神,喜欢霍去病英姿飒爽的模样,喜欢曹襄华贵公子的装束,更喜欢汉家巍峨的宫殿,精美的食物,华贵的用具。   这些少年时期就已经习惯了的东西,让她永生难忘。   她坐在高高的王座上,用金杯喝着甘甜的葡萄酿,一杯杯的酒下肚,她似乎忘记了自己昔日遭受的所有苦难。   两个近乎赤裸的大月氏女子被蒙查丢在了苏武的面前,他用猩红的眼睛瞅着苏武道:“攻进蓝氏城确实有你们的功劳,老子刚才说错话了。匈奴人不陪罪,说错了话,就用财物说话,这两个女人不错,送你了。”   苏武看都不看那两个女子,冷漠的扫视了蒙查一眼道:“我家中有妻室。”   蒙查大笑道:“老子也有阏氏!”   苏武大笑道:“汉家与匈奴不同,某家与山妻结发那一天,就曾经说过,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什么意思?”蒙查的眼珠子似乎又红了两分。   苏武轻笑一声道:“也就是说,某家此生注定,也只愿意与一个女子可以相伴到老。”   蒙查大怒,一只脚踩在苏武面前的桌案上,另一只手抓着一个大月氏美人儿的头发,将她的脸按在桌案上道:“她难道不美吗?”   美人儿恐惧的浑身颤抖,泪水泉水一般涌出来,却不敢发出半点声音,只是用哀求的目光看着苏武。   苏武看了一眼蒙查已经抽出来的刀子,叹口气道:“很美,从现在起,她们就是我的了。”   说着话,就将两个大月氏女子从蒙查身边拖过来,安置在自己身后,然后,举杯冲着蒙查笑道:“谢过左贤王赏赐!”   蒙查目的达到,拿起酒壶一口喝干,指着苏武对在座的匈奴大笑道:“这就是汉人啊……哈哈哈。”   苏武丝毫不感到羞愧,反而举起酒杯朝刘陵祝酒道:“陛下大胜,外臣为陛下贺。”   刘陵有些尴尬,蒙查的野蛮行径,让她有些羞愧,毕竟,这个野兽一样的左贤王是她一手调教出来的。   这么多年,蒙查学了很多汉家书籍,这些学问在他的身上没有半点作用。   再看看其它匈奴人,有些当着她的面,就已经与女奴胡天胡地起来,其它的即便是没有捉弄女奴,也吃肉喝酒弄得一片狼藉。   鬼奴将军彭春,自次王赵信,王太子太傅江充,小谷蠡王谢宁,乃至汉国使者苏武那里还算安静。   还算是有几分仪态,吃肉,喝酒自有法度……   打天下的时候,这些匈奴人很有用,等到匈奴大军完全拿下大夏,身毒,这些人的存在,只会坏事。   酒宴上开始有女奴发出尖叫声,刘陵摇摇头,就带着儿子以及侍女离开了酒宴。   还没有走出大殿,就听见蒙查粗豪的声音,邀请所有人一起尽兴,偌大的大月氏王的宫殿立刻变成了一座专门供野兽狂欢的地方。   大月氏王被绑缚在一根木头桩子上,炽热的太阳从头顶落下滚烫的光线。   他的皮肤已经被晒得黝黑,很多地方已经裂开了。   刘陵背着手来大月氏王的跟前,左右看看,立刻就有心腹通译用大月氏话问道:“王族宝库何在?”   大月氏王艰难的抬起头用最凶狠的目光看着刘陵道:“神灵不会饶恕你的。”   大月氏王说的居然是纯正的长安话,这让刘陵有了一点点跟他对话的心思。   “你的汉话是从哪里学来的?”   大月氏王不回答,只是眼眶处有血流出来。   通译连忙道:“陛下,大月氏人的祖地在汉国酒泉,敦煌两郡,昔日与我大匈奴争西域,大月氏王被我匈奴老上单于斩杀,头颅制作成了酒杯。后来虽然搬迁到了此地,他们的皇族中人,多少都会说一点汉话。”   刘陵笑道:“大月氏王,既然你懂得汉话,那么,成王败寇这四个字什么意思你应该明白。交出皇族宝库,朕立刻就杀了你。”   大月氏王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看了刘陵片刻才道:“全部给了汉国永安侯!在你们攻伐我大月氏之前,就已经献给了永安侯,那个汉国使节经的手。”   刘陵脸上的笑容慢慢褪去了,她相信大月氏王说的应该是实情。   通译的刀子捅进了大月氏王的胸口,用力的扭动了一下刀子,大月氏王的头颅就低垂了下去。   大月氏王粘稠的血从伤口里缓缓流出,刘陵对侍女道:“将他的头颅打造成金杯,派人送给云琅,这是他该得的。唤苏武过来。”   刘陵没有离开行凶现场的意思,当苏武吊着胳膊匆匆赶来的时候,乌泱泱的大头苍蝇已经附着在大月氏王的身体上,伤口以及血液处尤其多。   两个惶急的大月氏女人紧紧的跟在苏武身后,寸步不离。   刘陵背着手沉声问道:“在我大军进入大月氏之前,你已经来过这里是吗?”   苏武笑道:“外臣乃是使者,自然要为我皇四处奔走,大月氏何能例外?”   “云琅将大宛国的财富偷盗一空,是否也是经过了你的手?   云侯并无偷盗大宛,大月氏人财富的想法,是这些人害怕大匈奴的雄兵,意图以财富结好大汉国,好让大汉国起兵帮助他们,躲过灭国之灾。   结果,大匈奴的骑兵奔驰如电,猛士们攻城掠地如入无人之境,等不到我大汉军到来,就已经灭国,真是让人感到遗憾。”   刘陵冷笑一声道:“阳关,敦煌一战,云琅闭门不出,若不是朕留存了一些仁慈之念,云琅早成朕的刀下之鬼。焉敢大言炎炎,救助西域诸国?”   苏武大笑道:“陛下谬矣,当时陛下若不是行壮士断腕的手段,此时此刻,恐怕早就在我朝司马大将军,骠骑将军,卫将军大行令等统帅的数十万大军的围剿下灰飞烟灭了。”   “大胆!”   刘陵身边的侍女红玉大声呵斥苏武。   苏武看了红玉一眼,继续道:“陛下得到了土地跟人口,大汉国得到了西域的财富。某家以为是一件极为公平的事情。”   刘陵冷笑一声道:“为何不趁机烧毁蓝氏城的粮秣?”   苏武叹口气,指着死去多时的大月氏王道:“这个建议我们给了,这位大月氏王认为他的蓝氏城足够高大坚固,守军足够勇猛,可以拒匈奴大军于城下。”   刘陵长吸一口气,勉强压住心头的怒火,对苏武道:“我们是友是敌?”   苏武挺起胸膛正视着刘陵的眼睛道:“陛下颁发的《杀奴令》至今没有撤销。”   刘陵大笑一声道:“来人啊,将苏武送去左贤王帐下听令,若有忤逆,杀无赦!”   苏武怀抱这旄节躬身道:“外臣告退!” 第三十四章 弱民   刘陵叫住了准备离开的苏武。   “你没有其它的话要说吗?毕竟,朕给你许诺了城池!”   苏武抱着旄节笑道:“某家抱着旄节,就代表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代表我大汉皇帝说出来的。   所以,在外边,旄节不允许我向任何人低头,包括您这位大汉的翁主!   至于您许诺的城池,如果您给了,这是您在信守诺言。不给,是您在背信弃义。   我想,坚守诺言的人会受到我大汉的优待。   对我大汉背信弃义者,自有人会寻找陛下,来找您讨要您当初承诺的城池。   到了那时候,不论您允许不允许,我们都会拿走我们该有的东西,且需要另外的赔偿。”   刘陵笑了一下,她不得不承认苏武说的话是正确的。   刘彻此人在弱小的时候,都对匈奴人的压迫咬牙切齿,任何来自匈奴的微小羞辱,都会被他认为是奇耻大辱。   如今,他变得无比强大了,哪里会忍受一星半点的羞辱。   这家伙早就以天子自居,认为天子之疆域没有边界,天子的臣民没有种属。   这苍天之下,都是他可以予取予求的地方。   想要避免被刘彻身体里散发出来的臭气熏染,就必须要走的远远地。   苏武没有流露出一星半点的软弱,这让刘陵有些为难,对红玉道:“告诉蒙查,他可以惩罚苏武,却不得羞辱!”   苏武自然没有听见刘陵吩咐宏宇的这些话,被人看押着,还把两个大月氏女人的手绑在自己的腰带上,马上就要见蒙查那个恶魔了,他想给这两个可怜的女人最后一点保护。   重新回到了大殿,这里已经变成了野兽的交配场。   苏武站在大殿门口,冷漠的瞅着眼前这些由匈奴人出演的一幕幕的丑剧。   全身赤裸的蒙查在听武士告诉了前因后果之后,就哈哈大笑着从一个大月氏美人身上离开,赤裸裸的站在苏武面前道:“尔如今后悔吗?”   苏武笑了,看着蒙查的胯下道:“好家伙!与驴马无异!”   蒙查正要自傲一番,江充披上衣裳来到蒙查身边道:“他的咒骂您是驴马!”   “脱掉他的衣裳!”蒙查恼羞成怒。   苏武狞笑起来,单手握住腰上的长剑,只要匈奴人敢羞辱他,他准备用这柄剑拒绝任何羞辱。   押送苏武过来的红玉低声对蒙查道:“陛下有令,左贤王可以惩罚苏武,却不能羞辱他。”   “就因为他是汉人?”   红玉轻笑一声道:“陛下目前没有招惹汉人的想法。”   江充凑上来低声对蒙查道:“蓝氏城以东四百里的地方有一座小城,名曰乱石城……”   蒙查疑惑的道:“那里已经没有一个活人了。”   江充笑而不语。   蒙查忽然醒悟过来,哈哈大笑着对在场忙碌不休的匈奴人大叫道:“给他五十只羊,一只狗,两个女人,二十年后我们再去乱石城,看看他能否重建乱石城!”   苏武没有理会大殿中群魔乱舞的场面,瞅着江充看了良久之后道:“你天生就是一个坏胚子,还是云侯看人看的准,你这样的人确实需要在第一时间杀死!”   江充冷笑道:“某家活下来了。”   苏武摇着头道:“你会死掉的,某家保证你会死的惨不堪言!”   苏武的这句话说的很是大声,颇有些义愤填膺的味道,躲在柱子后边喝酒的谢宁听得清清楚楚。   这不仅仅是苏武对江充发出的追杀令,也是在告诉谢宁,转告云琅,霍去病,快快去救他。   如果说谢宁当初被刘陵的一番蛊惑之词说的有些动摇。   这一路西征下来,他已经没有半点想要留在匈奴的想法了。   很多时候,谢宁认为自己还算是一个人,跟匈奴人厮混的时间长了,他觉得自己更像是一头野兽。   跟野兽打交道,是没有什么规矩可以遵循的,他们看似天性烂漫,却正好是无规矩,无拘束的野人的最明确的证明。   自己只要完成使命,说不定就能将谢氏的罪责全部抹掉,最坏的状况就是谢氏从头再来。   无论如何,有霍去病,云琅,曹襄,李敢,赵破奴这些昔日的同袍庇护,谢氏未必就没有东山再起的日子。   如果自己把家眷从汉国取回来,以蒙查等匈奴人贵族的淫猥习惯,加上他们对汉女的索求几乎没有节制,自己数量庞大的老婆群,未必就能在匈奴人群中保护周全。   毕竟,匈奴人眼中的女人,仅仅是一个生育工具,他们甚至不在意这些女人生出来的孩子是不是自己的。   刘陵有以身饲狼的心理准备,他谢宁可没有。   匈奴人能把老婆跟别人生的孩子当做自己生的,谢宁自问还做不到。   如果谢氏真的向这个方向发展,这个谢氏天知道该姓什么。   谢宁知道自己这时候不方便出面,倒了一碗酸辣的马奶酒朝苏武离开的方向敬一下,算是为他送行。   蒙查这个蠢货,根本就不知道,匈奴人在大月氏大肆的烧杀劫掠,却不知这里到处都是被云琅雇佣的大月氏商人。   早在匈奴人到来之前,那些早就准备迁徙去大汉国的大月氏商人,果断的抛弃了他们的国王,带着自己的财富与家人全部逃进了深山。   救援苏武的事情,根本就用不着通知云琅他们,他谢宁,就能做到。   或许,不等苏武抵达什么乱石城,就有的是想要立功的大月氏人会把苏武当贵客一路送去阳关。   “董仲舒之所以在我等眼中被视为大恶之辈,主要的原因就是他准备启用‘儒皮法骨’这一套。   云侯也是博览群书之人,应该知晓,论到法家必定要提到韩非,而商君乃是韩非一法中最重要的先行者。   云侯自出山以来,所作所为无不是在为天下懦民考虑,每走一步都意图让百姓变得富庶。   却不知云侯对《商君书》中的《弱民》一篇有何看法?”   夏侯静在安排完梁赞之后,就立刻见了云琅。   像他这种人一旦将所有的事情思考完毕,自然就会立刻立即执行。   夏侯氏想要在凉州立足,那么,必然离不开云琅的支持,眼看着山东田氏就要来到凉州了,夏侯静首先就要与云琅结成同盟。   “《弱民》?先生是指——‘民弱则国强,民强则国弱,有道之国,在于弱民’这句话?”   云琅稍微想了一下,就小心的问道,毕竟,这句话是法家治世的诀窍。   简而言之,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国与民,天生就是对立的,国家想要强大,就必须把百姓踩在脚下,一旦民强大了,国家就会变弱,一旦国家强了,百姓必须接受严刑峻法的统治,动弹不得。   夏侯静无声的笑了一声道:“云侯果然博览群书,却不知云侯对‘农有余食,则薄燕于岁’有何见解?”   云琅看着夏侯静的眼睛一字一句的道:“我理解的意思是,一旦百姓有了余粮,他们就不会努力生产,所以,国家必须通过苛捐杂税把他们的余粮搜刮干净,如此,他们才会努力开荒,努力种粮食。”   夏侯静嘿嘿笑道:“那么,君侯对于商君所说‘政作民之所恶,民弱,政作民之所乐,民强……民弱国强,民强国弱……民强而强之,兵重弱,民弱而弱之,兵重强’这句话又做何解释?”   云琅闭口不言,只是脸色出奇的难看。   夏侯静笑道:“为政者不为百姓分忧,反而要做对百姓有坏处的事情,绝不做让百姓高兴地事情,这样做,国家才会强大。反之,国家就会衰落,越是顺从百姓,国家就会越弱,越是压迫百姓,让他们无隔夜之粮,无庇体之衣,国家就会越来越强大。前秦就是在忠实的施行了商君这一套,依靠压迫搜刮百姓,这才造就了短时期内几乎无敌的强秦。继而为始皇帝铺平了剿灭六国的道路……云侯,您觉得董仲舒此时重提《儒皮法骨》是对的吗?” 第三十五章 相对论   战国时期,诸子百家曾经构建出无数种可以富国强兵的法子,很多法子都被渴望强大的诸侯们所选用。   那时候的君主们对富国强兵的渴望几乎没有底线。   在一个需要竞争的世界里,需要保证自己统治不会被瓦解的时代里,君主们考虑的更多的是自身。   威胁太多,人们的注意力只能集中在最要命的几个点上,余者,不足论。   所有的幸福生活都来自于战争结束!   只有当战争彻底结束了,人们才有多余的心思去考虑自己的问题。   所以,秦法,在战国时期被百姓们忠实的遵从了,当战争结束之后,对于生命威胁最大的战争没了,人们自然就会回过头来考虑继续遵从严苛的秦法,是否还有必要。   于是,秦——二世而亡!   “法家诸子,大多沦为帝王鹰犬,即便是商鞅也未能逃脱狡兔死,走狗烹的命运。   李斯初学儒,道两法,后来因为需要钻研了韩非之学,继而将法家之事纳入行事准则,最终也落得一个身败名裂,身死族消的下场。   到了我朝,侯封,晁错,郅都,宁成,张汤,哪一个看起来对我大汉都有大功,然则,他们的下场如何?   听闻云侯曾经冒天下之大不韪,送别了张汤,那么,云侯应该知晓,但凡是与法家结缘者,都没有好下场。   他们太重威权,最后死于威权之下也算是死的不冤。   董仲舒一心想要将我儒家发扬光大,老夫初期甘愿为其门下走狗,甘愿为他奔走。   然而,这个老贼为了儒家兴盛,却忘记了我儒家本该坚持的道义——从道不从君!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恒言君之恶是为忠!   法家要求臣民像狗一样跪伏在君王脚下,所谓‘君恩隆于父恩’简直违背人伦,为了君王可以弒父,杀母,不但不受惩罚,反而歌功颂德!   非人哉!   《尚书》有言:抚我则后,虐我则仇!   孟子曰: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如此,方为我儒家,行此事之人,方能称之为儒!   以天下之民为心头之肉,以四海百姓疾苦为身上之衣,施大善,行大义,方为儒门大弟子!   云侯也是我儒家门下名宿,十年间,西北理工异军突起,行走天下与我儒家大义相亲相近。   西北理工处处为民着想,处处行大义慷慨无私,这才是我儒家之精神所在。   董仲舒沾染法家,下场必定与李斯之流毫无二致,大浪淘沙后,正该是云侯这等盖世英雄雄起之时。   西北理工的学说必将绵延万年!”   夏侯静一口气把要说的话全部说了出来,然后就笑着起身,拱手告辞,连云琅的答复都懒得听。   很多高人就是这样,用一堆大道理将你逼到墙角,明明没有选择的余地,却非要说他从来都没有逼迫你接受。   这种人非常的可恶。   霍光拍着嘴巴从里间走出来,这就是一个没心没肺的混蛋,夏侯静一番慷慨激昂的话,似乎对他没有半点影响。   “都是一些老套的套话,师傅过虑了。”   云琅抬起头瞅着霍光道:“那就说说你的道理,反正,我是被夏侯静的一番话给打动了。”   霍光道:“问题是我们是西北理工啊,不是儒家,现在虽然被董仲舒将我们纳入到儒家体系之中,我们依旧是无拘无束的西北理工啊。   对我们而言,不论是儒家,还是道家,法家,没有一个门派可以成为我西北理工的师门。   就如师傅所言——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法门。   儒家说法家不好,却不知法家乃是救急之法,得利于一时,难以长久。   病重之时,切手跺脚在所难免,饮鸩止渴先活下来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商君执政之时,秦国已经被魏国逼迫的快要喘不过气来了,正值生死存亡之际,活命自然是第一优先!   前秦之所以二世而亡,是因为他们没有执政一个大一统国家的经验。   以为成法可以在秦国本土执行,就能在六国之地执行,却不知楚人烂漫,齐人懒惰,赵人彪悍,燕人诡诈,韩人得过且过,魏人还活在祖宗的荣光里。   同一个法度,如何能统一这么多不同的人呢?   所以,始皇帝统一了度量衡,统一了文字,统一了道路车马,唯独没有统一人心。   而施行秦法,又快又急躁,不听,则刀斧加身。   加上春秋战国两代足足绵延了五百五十年之久,如此漫长的岁月,人们对一个大一统的国家没有心理上的准备。   如果始皇帝能够用安抚的手段,而不是用严刑峻法,二世皇帝如果不那么荒淫,则,大秦天下会出现一次动乱,而这样的动乱是可控的。   太祖高皇帝穷八年之功,从沛县亭长,成长为大汉国的皇帝这就是明证。   说明,天下百姓已经对战争没了兴趣,陈胜吴广造反,不过是六国人心中最后的一口怨气而已。   大秦覆灭,并非什么法家,儒家之争,不过是天下大势如此而已。   夏侯静太高看他没落的儒家了,也过分指责了在乱世之时可以安定天下的法家。   秦二世逆流而上,太祖高皇帝顺水推舟,一个在要命的时节全部干了错事,一个在恰当的时间,干了恰当的事情。   所以,一个失败身死,一个踏上皇位。   如此而已!”   听了霍光的话,云琅忍不住笑了。   这家伙已经初步具备了枭雄的心态,不再迷信任何人,任何事,甚至不再为世人的话所动。   在立场的坚持上,甚至比云琅自己都坚决。   “我已经被夏侯静说动了,也同意在凉州支持夏侯静,当然,是在暗中支持。这个时候,我们不能得罪董仲舒一行人,你应该知道,那个老家伙要是存心害人,能把人活活的逼死。反正他也没几年活头了,等他死了,我们再做我们的事情,用我们年轻的身体把老贼熬死应该是最好的战略。”   霍光不满的道:“我们为何总是要等呢?”   云琅笑道:“等你们年龄再大一些,经验再丰富一些,官职再高一些,就可以做我们想做的事情了。”   霍光冷笑道:“皇帝是可有可无的!”   云琅摇头道:“皇帝一定要有,只是,可以当成神,放在神坛上,初一十五,祭拜一下就好。否则,弄掉了旧有的皇帝,马上就会有新的皇帝诞生,这样一来,我们做的事情将毫无意义。”   霍光叹口气道:“想要默不作声的完成这个目标很难!权力的更迭,不可能不流血。”   云琅笑道:“随机应变,有机会就做,没机会就等,我觉得我们的机会很大。”   “现在的皇帝太强大了。”   “盛极而衰是事物的必然属性。”   霍光云琅四目相对,齐齐的无声笑了一下。   “师娘她们什么时候到敦煌?”霍光转移了话题。   “她们不来敦煌,在武威姑臧城等我们。”   “弟子在敦煌的事情已经做完,是否可以提前回姑臧城?”   “不,李陵先回去,我总觉得司马相如那个家伙好像没安好心。”   霍光摆摆手道:“弟子以为太子胆子再大,也不敢把手伸进咱们凉州来吧?”   云琅道:“没人能预测太子会干出什么事情来,很多时候,我能预测一下皇帝的心思,对于太子这个人,我反而没有太大的把握。”   霍光捶捶脑袋道:“聪明人的思维是可以预测的,只有傻子才没法子预判,因为你永远都不知道那个家伙会愚蠢到什么地步!” 第三十六章 云音的念想   老虎大王悠闲地坐在一连没有棚子遮盖的马车上,拉车的马是云氏本家的马,对老虎的雄风早就习惯了的挽马。   大王的儿子却不喜欢乘坐马车,它更喜欢在荒原上撵狼。   不过,在一望无垠的荒原上,老虎跑不过狼,所以,小老虎总是徒劳而归。   实在是疲惫了,这才会跳上马车,跟父亲挤在一起。   父亲的头顶上永远有一只肥硕的鸡,只要伸伸脖子就能够到,然而,大王对这只鸡永远都是不屑一顾的。   一爪子拍开儿子伸向肥鸡的脑袋,大王呜咽了一声,似乎在怪罪儿子没有出息。   肥鸡自然是云音挂上去的,只要老虎大王吃了这只鸡,他就要陪着骑马的云音去撵兔子。   离开长安的红袖,立刻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她不喜欢长安,哪怕长安城是人世间最繁华的城池她一样不喜欢。   在这座城池里,她需要背负太多的回忆跟伤痛。   眼前的荒原虽然见不到多少好看的景致,只有怪石嶙峋的山峦以及长着一蓬蓬乱草的平原。   见不到洁白的如同云彩一样的羊群,只能时时看见站在土堆上直立起身体的旱獭。   一些毛色斑驳的瘦狼从地平线上跑过,偶尔会有黑色的大鹰从天空俯冲下来,抓起一只肥肥的旱獭,然后就呼扇着翅膀去了远处。   “过了这片荒原,就到我们家的地界了。”   红袖摊开四肢,毫无规矩的翻了一个身,对自己地三个急于嫁人的丫鬟道。   “看不到一个人啊。”   彩画早早就想看到想象中那些披着红色斗篷威风凛凛的骑兵,直到现在都没有看见,让她有些失望。   蓝珠笑道:“少君说了,凉州广袤,君侯只有一万多手下,全部撒出去,比荒原上的狼都少,我们自然看不见。等我们到了姑臧城,那里的人就多了。”   绿衣趴在窗口上一直在看外边,听自己的两个姐妹在说一些没用的废话。   就冷笑一声道:“你们不应该想男人,应该多注意一下路上的商队。如果在这里能买到一些便宜的玉石,将来拿回家,即便是没有找到好男人,也不亏。我云氏女儿一心只想着靠男人,那是最下贱的想法!”   彩画被绿衣骂了,却不怎么生气,眼珠子骨碌碌转一下就对假寐的红袖道:“细君,我听说在凉州当马贼不犯法?”   红袖闭着眼睛,轻轻地呸了彩画一下,这才慢悠悠的道:“你家主子正在全力剿匪,你如果想当马贼也可以,被军中的武士们捉到,你想要多少男人都有!”   彩画趴在红袖的身上亲昵一下道:“褚狼可是带着八十六个亲将呢。听说每一个都是武艺高强的好汉,我是说,如果我们遇到胡人商队,是不是可以仗着君侯的势力欺负他们一下。毕竟,这些混账把石头从昆仑山运进来,卖的老贵了,我想要一枝碧玉簪子,问了价,恨不得把这些黑心肠的全给砍死,一块破石头就敢问我要五百个云钱,他们为什么不去死?”   红袖在彩画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道:“老老实实的待着,等见到侯爷了,我帮你们去要好石头。怎么样?你们的诡计得逞了吧?得逞了就去吧大女叫回来,这么大的太阳,小心晒爆了皮!”   彩画三人的目的终于达到了,就齐齐的把脑袋探出窗子冲戴着幕篱的云音大叫。   云音不喜欢跟这三个多嘴多舌的丫鬟在一起,只要跟她们在一起,她们总会问到霍光!   彩画那个无耻的甚至会问霍光有没有亲过她的嘴。   身为云氏的大女,这点廉耻还是有的……不过,如果她们不问霍光,不说跟霍光有关的话,云音其实还是很喜欢听她们唠叨家里的那些奇怪的男女的。   云音张弓搭箭,羽箭嗖的一声就飞了出去,羽箭落处,穿透了一只正在探头探脑的旱獭。   云音傲慢的指指那只倒在地上颤抖的旱獭,希望老虎大王去给她叼回来。   然而,老虎大王傲慢的闭上了眼睛,继续用力的舔舐自己前腿毛,一只旱獭引不起他的任何兴趣。   小老虎嗖的一声就从马车上跳下去了,叼着旱獭,殷勤的献给了云音。   云音冲着老虎大王哼了一声,就抽出羽箭,将死掉的旱獭挂在粮草车上,今日午时,让厨子剥掉旱獭皮,等皮子凑够了,就给父亲做一件旱獭皮的氅子。   脚后跟上的马刺稍微碰一下马肚子,云音胯下的这匹神骏的白色战马,就窜了出去。   走在队伍最前边的褚狼见云音跑了,就对身边的四位骑士挥挥手。   四匹骏马就沿着云音奔走的路线,紧紧追了下去。   西北的黄土高原上,最多的自然就是黄土,被远古大洪水,以及北风侵蚀出来的稀奇古怪的地面上,到处都是沟壑,如果站在高处,就会发现,这是一片破碎的大地。   席丽马商队早早就看见了云音一行人,他们以为这是一支小型军队,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躲在沟壑里休息。   当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所有人都站立了起来,握着刀子准备应付即将到来的灾难。   一个小姑娘骑着一匹神骏的白马,站在他们头顶上,看到这群胡人,这个小姑娘并没有慌张,而是居高临下地问道:“你们是马贼还是商贾?”   年轻的赫里穆抬头看着这个美丽的少女,不知为何,竟然磕磕巴巴的道:“美丽的姑娘……我……我们是善良的商队。”   云音黄鹂一般清脆的声音从幕篱里面传出:“所有的商队都说自己是善良的,结果呢,没有一个好人。现在,拿出你们的通关文书,我要看看!”   席丽马在赫里穆跟云音对话的时候,已经爬上沟壑,发现有一支车队在武士的陪同下将要到达这条沟壑,连忙道:“美丽的贵人,我们是来自于大月氏的商队,目的是伟大的长安,我们走过的每一寸大汉土地,都遵守了汉家的规矩,没有任何逾越。”   云音听这些家伙只是一个劲的说自己是好人,却拿不出任何通关文书,就愤怒的道:“你们这群骗子!”   赫里穆已经被云音好听的声音征服,平复了一下心情,就笑嘻嘻的道:“美丽的姑娘,我能有幸看看你美丽的容颜吗?”   “登徒子!”   云音更加的愤怒。   赫里穆还想说话,一声野兽的咆哮从他背后传来,他连忙回头看过去,只见一头肥硕的老虎正蹲在一根石笋上冲着他咆哮。   席丽马的脸色变得沉重起来,他刚刚看到,有四位披着红色斗篷的甲士缓缓从土坡后面走了上来,每个人都全副武装,最可怕的是他们手里的强弩已经端在手上了。   等褚狼带着车队过来之后,商队已经被甲士们给包围了,闪着寒光的箭簇,只要武士们放在扳机上的手指动弹一下,席丽马认为,自己的商队将不会有人活着。   战战兢兢的从沟壑的另一头爬过来,不敢靠近那个被武士们众星捧月一般围着的少女,把自己的通关文书递送给了最外围的一个武士。   一个狡黠的绿衣女子居然从武士手里夺过那份通关文书,扫视了一眼就大声对云音道:“呀呀呀,居然是霍郎君签发的文书,大女,你看看,这家伙的印章真的很丑。说不定是伪造的,您一定要看仔细,一定要他们拿出最好的玉石,再放过他们。”   云音接过文书仔细的看了一遍,有些失望的对绿衣女子道:“是真的。”   绿衣女子不甘心的冲着席丽马大叫道:“你们真的不是该死的马贼?”   随着绿衣丫鬟的喊声,一头体型更加庞大的老虎慢吞吞的走了过来,用他淡黄色的眼珠子冷漠的看了看席丽马,冲着蹲在石笋上的另外一头老虎低声咆哮一下。   那只小老虎就从石笋上纵越到了平地,随着那头巨型老虎一扭一扭的重新回到了马车上。   云音觉得很无趣,一路上好不容易碰见一群像是马贼的人,谁知道人家偏偏就是守法的商队。 第三十七章 姑臧城的传说   车队走了,武士们也依次离开,席丽马抹一把额头渗出来的汗水,心有余悸的对赫里穆道:“以后管管自己的嘴巴,我们马上就要踏上汉国内地了。天知道会遇到什么样的贵人,你要是再把大月氏的那一套说辞用在这里,迟早有一天,我们都会被你害死。”   赫里穆沉吟片刻,喘着粗气道:“如果匈奴人没有来……”   席丽马不等赫里穆把话说完就冷冷的道:“我欠你父亲的恩情,这一次把你活着从大月氏带过来,已经偿还了你父亲给我的恩情。赫里穆,你不再是一位高高在上的王子了,你现在只是商队中的一个伙计,记住了,忘记你一日的荣耀,忘记你曾经的王子身份。大月氏已经被匈奴人占领了,它已经不存在了。在伟大的汉国,我们都是最卑微的商人,要守这里的规矩,别胡来!”   赫里穆点点头,瞅瞅自己一身破烂的羊皮袄,自嘲的笑了一下,席丽马说的一点错都没有,大月氏已经完蛋了,就算在一些荒僻之地,还有一些大月氏人,他们如今过的如同老鼠一般,见不得光。   失去了国家保护的大月氏人,就像是荒原上无主的牛羊,谁捉到就算是谁的。   席丽马说的没错,大月氏已经完蛋了。   他这个王子的身份在大月氏兴盛的时候还有些作用,现在……一介亡国奴,能有现在的待遇,已经非常的难得了。   自从进入了荒原,两只老虎就没怎么洗过澡,脏老虎云音自然是不允许它们进自己的马车的。   所以,两头巨大的老虎就蹲在车辕上,虎爪按着马屁股,帮云音赶车。   真正负责赶车的婆子却对两只老虎没有什么好脾气。   一来,这两头老虎太重,压在车辕上,导致拉车的四匹马非常的吃力。   二来,有老虎在,拉车的挽马的力气就消失的很快,走不上二十里地,就要换马。   很明显,这些挽马用在防备老虎父子的精力,远远超过了拖拽马车的精力。   云音的马车里面铺着厚厚的垫子,人躺在上面,就像躺在云彩上一般。   即便是西北地的路非常不好走,她躲在马车里边也没有吃到半点苦楚。   伺候她的丫鬟叫做点墨,是胸无点墨的那个点墨,人是卓姬专门给她配的。   跟着云音的人还是傻一点最好,太狡猾的丫鬟,会把天真的云音带进沟里面去。   当然,云音身边还有一个足智多谋的嬷嬷,这一位,可是卓姬花了大价钱从出宫的年长宫女中挑选出来的人精。   老虎大王觊觎云音柔软的马车垫子很久了。   才把大脑袋探进马车,就把被云音给用力退出去了。   这家伙现在奸懒馋滑四种坏毛病算是占遍了。   非美食不吃,非重型贿赂不接受,非有重大好处的事情不动身。   以前云音丢一个毛线球,老虎大王都能跟她愉快的玩半天,现在,丢肉球都引不起老虎的半点兴趣。   脑袋进不来,它就转个身,将粗大的尾巴探进马车,不断地摇晃着骚扰云音睡觉。   点墨凶猛的抱住老虎尾巴,无奈,她单薄的身体,几乎被老虎用尾巴甩起来了,身子撞在车厢板上砰砰作响。   云音无奈,大叫一声,老虎立刻就停止了甩动尾巴,一头就钻了进来,不等嬷嬷铺上毯子,它就找了一个最舒适的地方爬了下来。   小老虎也想钻进来,却被老虎大王一巴掌就给拍出去了。   这些都不过是漫漫路途上的一点小小的消遣。   越是靠近武威郡,路上的商队以及行人就多了起来。   云音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穷人。   上林苑也有穷人,可是,上林苑的穷人跟这里的穷人根本就是两回事。   上林苑穷人忧虑的是住不起青砖瓦房,儿女身上见不到半点绫罗绸缎,家里的晚餐除过米粥跟饼子咸菜之外没有别的吃食。   凉州的穷人……最大的想法就是下一顿饭在哪里?   羌人总是黑乎乎的,或者说脏乎乎的,加上大夏天,他们依旧穿着破烂的羊皮袄,让他们的外在模样看起来更加的不堪。   看到这一幕,彩画,绿衣她们就开始后悔来到这片穷地方了。   红袖笑吟吟的道:“这可是你们抢着要来的,不是我逼着你们来的。”   彩画长出一口气道:“怎么会有这么穷的地方?”   年纪稍微大一些的绿衣却无所谓的道:“我母亲当初带着我来家里之前,我们也是这副模样。咱家君侯做了凉州牧,这里的人很快就会富裕起来的。”   红袖微笑不语,云氏的仆妇们如今是大汉国一支举足轻重的经济力量。   一年多以前,大汉钱庄遭受没顶之灾的时候,就是这些仆妇们利用手里的庞大资金,帮助钱庄渡过了一场灾难。   如今,灾难已经过去了,昔日被子钱家们当做垃圾抛售出来的东西,如今,又恢复到了他昔日的价格,甚至有了长足的增长。   所有的好消息都来源于匈奴人跑了这个最大的利好消息。   汉军虽然跑了上万里路,却兵不血刃的拿下了整个北方,这个前所未有的巨大胜利,一下子就把长安人对未来的恐惧一扫而空。   匈奴人跑了,每一个汉人都明白这意味者什么——意味着大汉国从今往后,再也不会有什么大的战事发生。   关中之地将真正变成世界的中心。   加上匈奴人在西域之地大肆的烧杀劫掠,来自西域的富商,王公们,为了避难,纷纷带着家产来到长安这个世界上最安全的城市,导致长安的所有生意都在变好,所有的资产都在暴涨。   也导致云氏的仆妇们变得更加的富裕,更加的无法无天。   彩画,绿衣这些丫鬟,与其说是丫鬟,不如说她们就是在云氏干活的富人。   她们的母亲,哪怕是最低级的工头,家财与她们现在干的事情毫无关系。   一个赤裸着上身,站在热水锅边上缫丝的妇人,很可能就是长安某座铺面的主人。   一个扛着一匹绢骂骂咧咧的妇人,在工作结束之后很可能就会赶着自家的华丽小马车去太学游玩的人。   所以,云氏现在已经是一个很笼统的称呼,只要是云氏仆妇,即便是已经离开了云氏,也习惯性的在家门口标上云氏别院这样的门头。   尤其是富贵城,云氏在这座城池里,有云半城这样的称谓。   这样的事情,云氏在长安,阳陵邑,富贵城干的肆无忌惮,可就是因为云氏在长安疯狂的置办家产,皇帝对云琅的信赖却在日益加深。   因为云氏最大的资产就是房子跟地产,所以,刘彻乐见其成。   这些话红袖自然不会跟那些婆子们提起的。   云氏又要开拓西域凉州,京城里的无数家产,就是云氏留给皇帝的人质。   当某一天来临的时候,皇帝很可能就会发现,所谓云氏庞大的资财,基本上都属于一个个私人,并非云氏的产业。   这都是张安世的安排,他认为云氏养活了这么多的仆妇,并且让她们一个个大发横财,为云氏这个主家背负一些责任也是理所当然。   道路两边开始出现农田之后,河西的第一个重镇武威就近在眼前了。   调任武威担任刺史的司马相如,派来了属官前来迎接,红袖却无视了司马相如的存在,径直带着车队进入了刚刚被整修一新的姑臧城。   红袖进入姑臧城之后,就给守卫姑臧城的云氏将领下令,封锁姑臧城,闲杂人等不得进入。 第三十八章 无心之失   司马相如贯会勾引在室之女!   也不知道这句话是怎么传出去的,反正司马相如在长安的名声算是臭大街了。   以前,他跟卓姬之间的爱情故事有多美好,现在被传的就有多恶毒。   红袖与卓姬同出一门,哪里会跟司马相如这种有着恶劣名声的人有任何交集?   而且,云琅不在,你司马相如巴巴的跑去迎接云琅的妾室,只会让人更加的看不起。   对于此事,司马相如有苦难言。   他出仕凉州的原因是为皇帝写出关于凉州的新的诗赋,好让皇帝拿出去显摆一下,增加自己功绩的分量。   所以,他来到凉州,就很难受人重视。   张掖之地太苦,他就赖在相对繁华一些的武威郡,准备有些作为。   毕竟,凉州之地,地广人稀,马上就有大量的移民过来,只要安置好移民,司马相如就能在自己的刺史任上,干出一番成绩出来。   可惜,凉州说白了就是云琅的后花园,他不允许司马相如这种人在这里有任何作为。   比如武威郡最重要的姑臧城,他连进城的资格都没有。   红袖进了姑臧城,立刻就成了这座城池的主人。   这就是凉州牧的权威。   整座姑臧城,其实就是云琅的行辕所在。也是云琅在凉州的治所。   即便是皇帝也默认,姑臧城就是云琅的安身立命之所。   因此,红袖回到姑臧城,就像回到自己家一般。   守城的武将是云琅麾下的李氏将领李昭,城守是平遮,都是红袖用惯了的人。   云音对霍光不在这件事非常的不满,指挥老虎大王扑倒平遮,命他三日之内把霍光从敦煌弄回来。   平遮自然是不怕老虎的,他的身子粗壮,肥硕的老虎趴在他身上也能勉强支应。   但是这一幕却把姑臧城里的仆役们吓得半死,他们总觉得那头面目狰狞的老虎会吃人。   “大女,讲讲道理啊,敦煌到武威足足两千里地呢,即便是快马单程也要跑十天,来回最少二十天,三天,那就看家主能不能给霍郎君插上翅膀了。”   “那好,他来不了,我就去敦煌找耶耶。”   平遮无奈的瞅着发脾气用马鞭子抽打桌椅的云氏大女,陪着笑脸道:“敦煌到酒泉的路已经快要开通了,而山东移民再有一月也就到武威了,也就是说,君侯无论如何也会在一个月后回到武威,霍郎君也会回来的。大女只要耐心等一个月,都能见到。”   敦煌距离武威有多远,霍光在信里跟云音说的很清楚,他知道这个女子对距离是没有什么概念的。   霍光这样说,现在平遮也这样说,云音只好泱泱的让老虎大王放开平遮。   眼看着按着胸膛的两根柱子一样的爪子挪开,平遮喘匀了气,继续陪着笑脸道:“君侯送来了好多的好马,都是驯养过的,大女要不要试试?”   看不见霍光跟耶耶,云音也就没了骑马的兴趣,她骑来的那一匹马是从长门宫马厩里牵的,算是非常好的战马。   云音不在乎骑什么样的马,她只在乎跟谁一起骑马。   来武威之前,云音心中满是欢喜,如今,到了武威却看不到自己想看的人,失落之意更加浓重。   安置好之后,红袖就站在空旷的院子里看着蓝天笑眯眯的,她喜欢武威这个地方。   主要是这里距离长安很远。   蓝蓝的天空就像是被水洗过一般,空气中也没有长安城特有的烧煤味道。   干爽的空气很是满足红袖的需要,有时候轻轻抚摸一下肚皮,如果在这里诞育一个孩子,终老武威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所以,她比云音更希望见到云琅,昨夜一夜的春梦,让她觉得无比的幸福。   立下功劳的人,一般都比较牛气,苏武就是这样,即便是面对云琅也没有多少礼数。   粗大的指头在地图上划过之后道:“从法理上来讲,乱石城以东全是我大汉的国土。”   云琅看了一下地图,发现苏武划分地盘的时候非常的粗犷,就他那根跟胡萝卜一般粗细的指头在地图上一划,大汉好像又多了好几百里地。   苏武离开蓝氏城,丝毫都没有耽搁,直接就有人杀了押送他的匈奴人,用马车把他日夜兼程送到了敦煌。   回到敦煌的第一件事,苏武就去找了苏稚,请苏稚好好地看看他的胳膊。   将近半个多月过去了,手臂依旧隐隐作痛,苏稚肯定了谢宁的手艺之后,苏武这才把一颗悬着的心放了下来。   在匈奴之地,他对那两个大月氏女子照顾有加,到了敦煌,他就立刻把这两个大月氏女人送给了苏稚,中间没有表现出一丝半点怜香惜玉的之心。   倒是那两个大月氏女人哭得稀里哗啦的,这更让苏武有些厌烦。   他在匈奴之所以会救这两个女人,完全是从一个人的心态出发的。   为了一点点颜面,眼看着两条生命在他眼前消失,苏武自问做不到。   等这两个女人抵达了安全的地方,他就觉得自己该做的事情已经做完,再也不想跟两个胡女有什么纠缠。   大丈夫做事当清风霁月,他身为大汉使节,这个身份不容有半分的玷污。   云琅笑眯眯的看着苏武道:“乱石城?我们要这么多的荒地做什么?”   苏武顿时有些不悦,他觉得云琅不像是一个军人,一个真正的军人怎么可能会嫌弃自家的地少。   “从乱石城向南走,穿越高原,大峡谷之后,就会抵达我大汉西南!”   听苏武这么说,张骞冲着云琅冷笑一声道:“某家在大夏时,看到了市场上有我蜀中的土产邛竹杖和蜀布。   追问它们的来源。大夏人曰,是大夏的商人从身毒买来的。   而身毒国位于大夏的东南方,某家当时推断大夏位居中国的西南,距长安一万二千里。   身毒在大夏东南数千里,从身毒到长安的距离不会比大夏到长安的距离远。   而蜀中在长安西南,身毒有蜀的产物,这证明身毒离蜀不会太远。   据此,某家向陛下建议,遣使南下,从蜀往西南行,另辟一条直通身毒和西域诸国的路线,以避开通过羌人和匈奴。   虽然两次入西南均告失败,但是,却证明了某家的推断是正确的。   现如今,随着匈奴人西迁,我们发现,大夏国距离长安并没有一万二两千里,而身毒国与我大汉西南接壤,也比我们想象中近的多。   如此,乱石城就有了足够的价值,某家猜测,经过乱石城就能进入身毒,而后从身毒再绕道我大汉西南直达长安。   一个乱石城,就能把我大汉国的西部跟西南连接起来,云侯为何丝毫不重视?”   云琅当然知道印度距离大汉国西南边境其实不太远,可是,那里有一座高原,加上一座绝世高峰挡着呢,在大汉时代走路过去实在是难比登天。   不论是沿着雅鲁藏布江走,还是走喜马拉雅山口,那一条都没有太大的价值。   至于张骞,苏武两个外交家想要通过乱石城将偌大的西藏高原全部揽入大汉的怀抱,云琅听着都头大。   外交家就是这个样子的,他们才是一个国家最贪婪的一群人,因为他们的职责就是为自己的国家攫取好处,不论是大好处,还是蚊子腿上的肉,他们都不会轻易放过。   而此时的居住在青藏高原上的藏人,还处在上古神话世纪中,人口不多,只有六个不算大的部族,居住在比较温暖的灵芝一带。   藏人真正开始变多,是因为羌人被汉人赶上青藏高原了,然后他们就融入了藏人队伍中,最终形成了强大的乌斯藏。   想到这里,云琅就哀叹一声,好多羌人就是害怕他,才自发的上了高原。 第三十九章 利益与空虚   大汉国当然可以宣布对青藏高原具有主权!   大汉国可以向他能到达的任何地方宣布他具有主权。   只要不遇到强大的种族,一般都会被那些弱小的种族欢迎,并且接受统治。   如果这样的奏章被张骞,云琅,苏武送上去,刘彻只会认为云琅变成傻子了,而张骞,苏武则有冒功之嫌。   在东方除过跟汉国有矛盾的汉人,很少有不愿意接受大汉皇帝统治的人与地。   相比广袤的土地,刘彻更加在乎国内的稳定。   在岭南干掉南越,在西南干掉那些刚刚成型的国家,是为了本土的安全,算是在为子孙后代着想。   至于别的依旧处在刀耕火种的原始人,刘彻没有任何收揽他们的兴致。   多收揽一些人回来,大汉国就多了一些负担,仅仅是派遣官吏治理,也是没有人愿意去。   河西之地不同,这是刘彻布置的大汉国大框架下重要的一环,是应对北方蛮族兴起的最前线。   没有一点彪悍的能力,在西北地是活不下去的,而山东人读书多,现在该开发一下勇力了。   苏武全身而退,对云琅来说自然是好事情。   按照苏武所言,匈奴人占据了大月氏之后,似乎已经开始变得懈怠了。   向西身毒国进发的心气不足。   想想也是,匈奴人从前年夏日就开始迁徙,路上走了足足两年,终于摆脱了汉人的追击,又找到了蓝氏城这种可以休憩一下的坚城,自然就有很多人有了在大月氏落地生根的打算。   “这是不成的。”   云琅用力揉搓一下面部对苏武张骞道:“大月氏这片地方我们大汉有用,匈奴人必须让出来,他们必须去身毒。”   “为何?您刚才连乱石城都不想要。”   “所有的占领都必须与利益挂钩,如果没有利益,再大的土地也没用,如果有利益,再远的地方我们也应该染指。这个世界上,所有跟利益有关的地方,都应该能看到我大汉人才对。换句话说,我们只为利益奔忙!”   云琅把话说得非常直接。   他觉得以后所有的大汉国的外交家都必须遵循这一原则。   土地有时候是飘忽不定的,而利益绝对是永恒的。   苏武回来了,张骞就要离开敦煌,他们准备一同回到长安,向皇帝汇报自己在西域立下的丰功伟绩。   张骞早就说过,他回到长安,将会对所有留在敦煌乃至西域的人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花花轿子人抬人。   张骞这样做了,云琅在给皇帝的奏折中,自然也会把张骞,尤其是苏武冒险进入刘陵军中探听虚实的故事复述一遍。   这些天,云琅一直没有去看曹襄。   他担心自己去看了之后会不忍心再让霍去病去折腾他了。   少年人减肥很容易,只要给他发一把木槌,用高压让他整天把力气用在木槌上,很短的时间里,就能完成减肥的过程。   曹襄不成,这混蛋这些年酒色财气样样都来,身体的底子本来就差,哪里经得住这样旦旦而伐。   身体肥胖就是一个很严重的讯号,已经说明他的体质在快速的变衰。   这样的人如果真的发给他一柄木槌,用不了多久,他就会被活活的累死。   当然,霍去病是这方面的绝对权威,由他来操练曹襄,云琅很放心,就是不愿意去看自己兄弟的惨状而已。   阳关附近有很多的芦苇荡,春夏之交的时候这里的芦苇已经有两尺高了。   最奇怪的是,这里的芦苇荡里居然有鱼,还有很多。   这些芦苇荡产生的原因是下雨,芦苇荡里并没有活水注入,云琅百思不得其解,这里的鱼都是从哪里来的。   不过,芦苇荡里的鱼普遍不大,巴掌大小的鲤鱼,已经算是很稀有了。   云琅来到霍去病操练曹襄的地方,却发现这两位仁兄正卷起裤腿站在浅水里,用细细的渔网捕鱼。   岸上的木桶里已经有了一些收获,大多是指头长短的小杂鱼。   这些杂鱼一般都长不大,倒是两三条黄不拉几的泥鳅混杂在其中,看着很是肥硕。   芦苇荡边上都是细细的沙滩,云琅脱掉鞋子走在沙滩上,沙子微微有些烫脚,不过,很舒服。   曹襄看起来瘦了一些,至少在弯下腰捕鱼的时候不那么吃力了,整个人拖着渔网到处跑,看起来非常的愉快。   曹襄看见了云琅,却不想理睬他,是这家伙把他从舒适区里拖拽出来的。   霍去病从脚底下掏出一条泥鳅丢给云琅道:“今天中午吃泥鳅吧,小鱼没意思。”   云琅笑道:“泥鳅也没有意思,干嘛不抓一些大一点的鱼,我上一次从这里钓到过一斤重的鲤鱼。”   霍去病笑道:“钓鱼可不能让阿襄减肥,你看看他的屁股,快撵上我的乌骓马的屁股大了。”   听霍去病这么说,正拖着渔网乱跑的曹襄就愤怒的把渔网丢了过来。   云琅捡起渔网,整理顺当之后,就用力的向芦苇荡中间抛去,渔网在半空中形成一个完美的圆圈,唰的一声落在水面上,然后迅速被铅坠给拖进了水里。   云琅一边收网,一边对曹襄道:“你拖着渔网在岸边跑跑能捉到什么大鱼,应该像我这样。”   曹襄撇撇嘴巴道:“老子世代公侯,用得着自己去撒网捕鱼?想吃鱼吩咐下去就是了。”   云琅对曹襄笑话他的出身丝毫不在意,呵呵笑道:“捕鱼是一种乐趣,岂能是你这种肉食者所能体会的。”   云琅收回了渔网,渔网里却什么都没有。   曹襄大笑道:“你这不是也是白费力气吗?”   云琅不理会曹襄的嘲笑,四处看了看,发现自己刚才为了卖弄一下撒网的技巧,忘记选择水面了,刚才渔网落下去的地方明晃晃的反射着阳光,这样的地方要是有鱼才是怪是。   于是就拖着渔网在岸边的沙地上走来走去,在一片小小的汇水湾附近,云琅果断的撒网。   这一次才开始收网,他就觉得渔网里应该有好货色。   兄弟三人蹲在沙滩上仔细的研究着云琅刚才用渔网捕捉上来的骷髅头。   还是三颗!   “能分出是哪一族的颅骨吗?”   霍去病用树枝扒拉一下那颗光溜溜的颅骨问道。   云琅摇头道:“汉人的颅骨跟胡人的颅骨差别不大,很难甄别,不过呢,从颅骨下面还带着半截颈骨来看,这三个可怜人是被斩首了。时间应该还很短,否则,颈骨应该早就跟颅骨分离了。”   曹襄遗憾的看着自己刚刚捕捉到的那些小鱼道:“这鱼算是白抓了。”   说着话就把木桶里的小鱼跟泥鳅全部倒进了芦苇荡。   研究三颗骷髅头,是一时兴起,这三人谁都没有继续追究这头骨主人是谁这种想法。   在芦苇荡边上的沙地里随便挖一个坑,就把三颗颅骨给埋掉了。   见过的死人太多了,即便这三人都是被冤枉死的,谁又会在乎呢?   赤着脚踩在沙滩上时间不可太久,时间长了足弓部分就困顿的难以接受。   芦苇太小,也做不成芦笛,最终三个无聊的男人就坐在一颗胡杨树底下喝酒。   兄弟多年,早就没有什么话要说了,没话找话更是没有必要。   反正只要对方存在,就已经很好了。   这个时候随便想想心事,怀念一下那些已经消失的人,就是一种莫大的乐趣。   “匈奴人怎么就跑了呢?”   霍去病对匈奴人不战而逃的事情依旧耿耿于怀。   “跑了也好,跑了也好,杀来杀去的谁又能捞到好处呢?看将士们厮杀,哪里有美人的歌声好听。我这几年越发的讨厌战争了,也讨厌我们兄弟一定要跟别人斗智,斗勇。难道就不能好好地活着吗?我听说华山里又有凤鸣,回到长安之后我想去找找,就算找不见凤凰,能找到一些诡异的炼气士也不错。”   云琅微微一笑,松开了指缝,感受着沙子从指缝溜走的快意,低声道:“我去过华山!”   曹襄愤怒的把手里的沙子丢远,大声道:“你就不能给我留点念想吗?”   云琅笑道:“我怕你一去不归!” 第四十章 人心思动?   曹襄光着脚的时候说出来的话全是屁话!   这就是贵公子的臭毛病。   但凡要做重大决策的时候,绝对不会轻易就下定论,而是参研再三,最后穿上合适的衣服,才会宣布出来。   不这样做,好像对不起他为了想事情而死去的大量脑细胞。   贵公子多多少少都有一些田园梦的。   很多时候他们很羡慕在农田里干活的农夫,觉得这些人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一群人,只要把粮食种好了,就万事无忧。   等到他们自己亲自下田耕作的时候,他们才会晓得,原来耕作是如此的劳累的一件事。   天上的太阳,地里的虫子都是劳作者的大敌。   尤其是曹襄,就差让侍女给他擦屁股了,指望他去过清苦的隐士生活,纯属做梦。   “我想在华山人迹罕至的地方修建一座茅屋,打开窗户云彩就能飘进来的那种。这个时候啊,我什么都不想做,给我一壶热茶,或者一壶酒,让我趴在窗户上看外面的景致直到老死……”   霍去病嘲笑道:“那至少要给你配二十个护卫,否则一天都没过去,你就被华山里的野兽给吃了。”   云琅摇晃着手里的芦苇头道:“还需要安排四到六个侍女,每个侍女的皮肤要白皙,身材要各不相同,从肥的到瘦的一个都不能缺。这方便阿襄寂寞的时候散心。”   曹襄嘿嘿笑道:“还需要带上三个厨子,必须是从你家学成归来的那种厨子,最好有一些乐工,我这人喜欢听曲子,这么一来那些侍女的等级又要上涨,最好会唱歌,会跳舞,当然,内媚是第一位的!兄弟们说的不错,回去了就这么弄,也就厨子难找一些。你们可能不知道,富贵城最近多了一座胡楼,是一个叫做易思迈的大月氏胡人开的。里面的陈设听说不错,伺候人的也都是大月氏人,听说胡人女子比我们汉家女子温顺一些。等我们回去了,就去享受一下。”   话题不知怎么的,就从严肃的个人去路问题变成了香艳的风月话题。   云琅自然不会戳破,霍去病也没有搭话的兴趣,靠在那颗胡杨树上打盹。   “我们本就是富贵人,却给自己揽下来一堆的麻烦,说实话,我们的力量越来越强,我舅舅就越发的难做,我们也难做。以前的时候我们的力量小,不论怎么折腾,对我舅舅来说就是小孩子的把戏。现在吗,没人把我们当小孩子看了。阿琅,我们以后想要再见到母亲,就需要事先送帖子……真的好没意思。”   “我准备在凉州待几年!”   “不可能!最多是遥领凉州,你个人还是需要回长安的,你长时间留在凉州,对谁都不好。”   霍去病已经睡着了,云琅也很想睡,只是曹襄总是絮絮叨叨的说话,让他没法子睡觉。   刘二从远处走来,云琅就叹息了一声,看样子自己想要偷懒一天的盘算可能要落空。   “君侯,有一个叫第一名的人想要拜见君侯。”   云琅看了刘二一眼道:“是谁让你来的?”   刘二道:“是东方先生,如今东方先生正在陪客人说话。”   能让东方朔收起玩世不恭的心态,亲自接见的人,应该不是一个简单的人。   云琅正准备回去看看,霍去病却翻身坐起,懒懒散散的道:“今天,我给那个第一名一个面子,去见见。”   说完话就提上自己的鞋子,大步流星的走了。   曹襄扭过头瞅着云琅道:“他是在担心你呢。”   云琅道:“有什么好担心的?”   “怕你造反。”   “我没有造反!”   “这个第一名来了之后,目的就是怂恿你造反。”   “你知道这里面的一些事情?”   “是啊,一个大家族被拆分的七零八落的,心中总会有点不高兴的意思。他们这些人只要不高兴了,就要弄出一点事情,让天下变得乱起来,然后趁机看看有没有占便宜的可能。   放心,大家族的常用手段而已。   皇帝对他们家不友好,就准备拉你下水,要不,我们也去看看,不知道田氏会用什么来拉拢你,先说好,如果是美女,直接给我好了。”   云琅听了只能摇头,多少年了,曹襄的爱好始终如一——那就是美人,如果再说的宽泛一点,那就是所有种类的美人!   曹襄去看热闹了,云琅却去了苏稚那里。   这个傻女子快要累死了。   自从春天到来之后,敦煌的病人就多了起来。   而且是各种各样的病患,最多的就是水土不服者。   十几万人的聚集地里只有七八位医者,可想而知,她有多么的忙碌。   云琅见到苏稚的时候,她刚刚摇晃着从诊室出来,嘴上还叼着一块面饼。   见丈夫过来了,就张开双臂扑进怀里,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云琅怀里。   云琅把她抱起来,就去了后面的休息的地方。   一路上遇见了很多羌人看护妇,她们只是掩着嘴巴轻笑一声,连多看一眼的意思都没有。   苏稚很享受丈夫的宠爱,一路走过去,还不断地摇晃双脚,试图吸引更多人的目光。   军中面条是不缺的,尤其是来自云氏挂面作坊的挂面更是多的数不清。   一点青菜,一颗鸡蛋,一把面条,就成了一锅青菜鸡蛋面,没时间吃饭的苏稚吃了很多,加上这是丈夫给她一人做的,所以,连面汤都没有放过。   “再有三天,我们就要去酒泉了,很幸运,酒泉的瘟疫没有爆发。”   “他们干净了很多……”   “是啊,干净才是不生病的主因,这个概念一定要传播出去,作为医者劝告病患的第一要素。”   “红袖那个小蹄子到哪里了?”   “武威,待在姑臧城,云音也在那里。”   “噢,我一点都不想见到她。”   云琅不理会苏稚的废话,拍拍她的脸道:“好好休息,病人太多,你看不过来的。”   苏稚叹口气道:“看一个少一个。”   “等我们在武威一地彻底的待住了,在那里也开一家医馆,从家里派人来主持,这样你就没有那么累了。”   苏稚点点头道:“医馆的作用很强大,对于这些贫瘠的北地人来说,有一间可以救命的医馆,对官府的态度就会改变一些。毕竟啊,自古以来,就没人关心过他们的死活,所以,您的这座医馆想要赚钱,恐怕很难。”   “从税赋里面出,不算大事。”   安顿好了苏稚,见这个女子沉沉的睡过去了,云琅这才回到了自己的军帐。   霍光,司马迁都在,却不见东方朔跟霍去病,看热闹的曹襄也不见踪影。   “人呢?”   司马迁懒懒的道:“被冠军侯打跑了,带来的礼物被平阳侯抢走了,东方朔去安抚那个叫做第一名詹的家伙了,可能安抚的效果不大,冠军侯出手很重。”   云琅点点头算是知道了,然后就像没事人一般打开文书,继续批阅。   文书总是批阅不完。   里面的大事也渐渐多了起来,张掖的羌人最近开始聚集,似乎要造反。   这事情从里到外都透着诡异。   几乎全部的羌人都涌到焉支山去了,中间还夹着为数不少的大月氏人。   不管从文书的表面含义,还是结合大月氏人的动向,这件事里里外外都需要汉军去处理。   云琅看了一眼一言不发的霍光道:“你就这么想回武威?”   霍光对师傅看出文书背后的含义一点都不奇怪,梗着脖子道:“阿音说,我如果不能在一月内回到武威,她就偷跑出来找我们。” 第四十一章 一个人的凉州   霍光一个人的时候可能是无敌的。   但是呢,加上云音之后下场就很难说了。   张掖的羌人,以及逃难过来的大月氏人每年在初夏之时都会聚会在焉支山唱歌。   其实呢,唱歌不是主流,让羌人男女趁机结合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羌人部族里的男女基本上不允许通婚,每年春夏之交的时候,部族长老就会带着族中的成年男女去焉支山,参加这场热闹的聚会。   休屠王一族的姓是虚连提氏,浑邪王一族的姓氏是义渠氏,这两族天生就是匈奴人中的王者。   金日磾是休屠王一脉,这家伙之所以能长得这么英俊,最大的原因就是他休屠王一脉在张掖羌人开这种大会的时候可以提前挑选美女。   休屠王一脉的基因被美人基因改造了几百年,金日磾想要变得难看都很难。   这些事情,云琅跟霍光讲过,这种聚会对羌人来说非常的重要,关系到种族延续,阻拦这样的聚会只会让羌人痛恨汉人,不可能有别的结果。   这样的聚会,云琅自然是要派人去监视的,也很可能会派人参与其中。   可是派军队是很没有必要的一件事。   人类任何跟繁衍有关的聚会都是比较喜庆的,弄得血淋淋的毫无必要。   霍光知道这些前因后果,这时候却提出必须派兵,那么,他的目的只有一个,准备跑回武威去。   这家伙在这件事情上严肃的厉害,且没有给师傅任何通融的可能。   他的表情已经出卖了他,只要师傅拒绝,他就会自己跑路回武威。   不管从哪一方面来说,他跑回去都比云音跑来敦煌要安全的多。   “弟子准备骑两匹汗血马回去,一路上换乘,两千里地,三五天就能回去了。”   霍光的语气非常的坚定,强硬,几乎是在撒泼。   这几乎是这个孩子最大限度的表示跟师傅亲昵的方式了。   “问题是你骑上汗血马,别人怎么可能跟得上你?”   “弟子不要护卫!”   “胡说八道,不准你骑汗血马,既然一定要回去,那就挑选最快的马,带上十六个护卫,你自己也必须全副武装。”   霍光喉咙里发出延续时间很长的低音。   然后,下午吃饭的时候,云琅就找不到霍光了,他居然在两人谈话之后,就带着十六个家将走了。   第一名詹的伤势很严重,左耳朵被霍去病一脚踢飞了,肋骨更是断裂了四根。   主要用来格挡攻击的右手,基本上算是废掉了,五根手指如同烂莲花一般无力地垂向各个方向。   “冠军侯英雄本色,一旦出手毫不容情,第一名算是领教了,以后再也不敢放肆了。”   被人殴打成这个样子,第一名詹脸上依旧带着笑容,似乎身体上遭受的那些重伤跟他没有关系。   “你们来意不善啊,这让我很为难。”   云琅示意第一名詹不用勉强站起来。   第一名詹躺在病床上朝云琅拱手道:“我等哪来的多余心思,被陛下从山东一纸诏令就迁徙来到了凉州,心中不敢有丝毫的怨恨。只是家族太大,好多事情总要提前打点一下,不能闷头就来道凉州,如果有变,全家将死无葬身之地。”   云琅点点头道:“汉人来到了凉州,不管以前持何种立场,在这片满是胡人的地方,总是更加亲切一些。”   第一名詹用唯一能用的左手擦拭一般眼角的泪水道:“只求君侯能够对我等一般视之,不敢奢求照拂。”   云琅淡淡的道:“等你们族长,或者是族中真正能够说话算数的人来了,我们再详谈,在我麾下,我不介意你们的过往,我只看重眼下。”   第一名詹连连点头道:“君侯说的再对没有了。”   云琅挥挥手道:“你的礼物我会帮你要回来,在凉州只要遵纪守法,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来日方长,我们有的是时间慢慢打交道。”   云琅把话说完,就走了,第一名詹像是所有力气都耗尽了,重重的将勉强抬起来的脑袋丢在枕头上,大口大口的喘气。   云琅从来不是一个好打交道的人,这一点在大汉国内是出了名的。   他的交往圈子似乎很小,除过霍曹卫李这四家之外,就只跟长门宫关系很好。   他的温情也似乎都给了这些人家,其余想要占他便宜的人,一般都死的很惨。   将活动圈子固定死,这可能就是云琅的求生之道。   田氏其实也很想加入这个圈子,从霍去病跟曹襄两人蛮不讲理的态度上,第一名詹就已经知道想要搭上云氏这辆马车,他们还没有这个资格。   没有被霍去病一脚踢死,第一名詹也就是田詹已经感到很意外了。   他第一个来试探云琅,还能活着回去,这是田詹不敢想的事情,在来敦煌之前,他已经交代好了后事。   田氏没有皇帝想的那么倔强,在大局面跟前,田氏弱小的不堪一击。   田詹甚至相信,正是田氏的弱小,没落,才让汉家的开国皇帝向他的家族举起了屠刀。   自从田氏被一分为九之后,田氏在山东已经待不下去了,权力的空白永远会有人去填充。   大汉开国已经将近百年,在这段时间里,田氏失去了大量的土地,也被山东人嘲笑他们的古怪姓氏。   一个家族没有了土地,自然只好经商,于是,多年下来,很多田氏族人,以及第一到第八这些姓氏的人又极大的填充了汉家仆从军的队伍。   经历了以无为治理天下的文景皇帝之后,田氏终于再一次成了山东望族。   眼看着田氏就要重新崛起,第一名到第八名这八个姓氏的人准备一起发力重归田氏。   为此付出了极大的心力,财力。   可惜,为田氏呼吁的奏折送上去之后……   却遭遇了来自皇帝的第二次打击。   太祖高皇帝的决定是正确无误的,刘彻用更加无情的处置方法肯定了这一点。   “凉州啊……”   田詹透过军医营简陋的窗户看到了远处的白雪皑皑的山头。   云琅也在看地平线上的雪山。   曹襄用牙签剔着牙,随着云琅的视线看了很久什么都没发现就笑道:“想什么呢?”   云琅叹口气道:“这个第一名詹居然把自己的妹子都拿来当礼物送过来了,你觉得田氏的处境还好吗?”   曹襄无所谓地笑道:“把自己妹子当礼物到处乱送的人很多啊,又不是只有田氏一家。问题是他妹子的容貌不错,可是年纪太小,今年只有十二岁,让老子下不去手啊。”   云琅惊诧的看着曹襄道:“当利嫁给你的时候我记得也仅仅十三岁吧?”   “胡说,十四岁了!而且当利长得很大,不像第一名詹送来的这些闺女,一个个跟少年男子没什么区别,还年龄小。”   “送回去吧,没必要帮他们养闺女。”   “送来的那一批青铜礼器呢?”   “自然要收好,从周公时期传下来的铜器不多了。”   “我家用的礼器是从武丁时期传下来的……”   云琅很愿意跟曹襄商讨家世,每次只要提起这事,都是曹襄最得意的时候。   他祖宗跟着太祖高皇帝一路打进了秦国的国都……什么好东西没有?   “这个田氏沾不得,我很担心田氏是陛下派来试探我们的人。   不过还好,田氏想要进入我们的圈子,没有十年驱使,没有任何可能。   看来,陛下对我们的施行的长久监视的政策。   从今天起,我可以好好睡觉了。   阿琅,有机会送我回长安吧,待在凉州,我快要发霉了。   去病也要回长安了,估计他会有别的任用,从今往后,凉州,真的就是你一个人的凉州了。”   听曹襄这样说,云琅特意看了一下他脚上的鞋子。   很好,这一次是穿了鞋子说的话。 第四十二章 情切   该离开的总会离开,自己创造的生活总要自己独立面对的。   凉州很大,矛盾很多,云琅能够倚仗的只有自己麾下的那一万两千汉军。   霍去病之所以屈辱的接受了那个狗屎一样的护羌校尉,就是想帮助一下自己的兄弟。   曹襄放弃了长安城奢侈的生活,来到这片荒原上苦熬,也是为了能让他的兄弟可以多一点准备时间。   然而,准备时间永远都是不够的。   这里的羌人居心叵测,这里的汉人心中充满了愤怒,这里的胡人虽然表面卑微,实际上,在脱离了监管之后,他们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刘陵上百万的大军就在不远处攻城掠地,一旦失败,那些匈奴旧势力就会弄死刘陵,然后重新回到北方。   一旦出现这样的问题,河西是他们最理想的可以安身的地方。   在这种情况下,云琅不但要保证河西四郡一定要牢牢地握在大汉人手中,还要找机会出击,为大汉国图谋一下西域那片广袤的土地。   目前的局面,对云琅来说是最好,最有利,然而,他并不算平稳,且充满了不确定性。   刘彻以及朝中大臣们对云琅治理河西四郡充满了信心,他们眼中的云琅,能应付世界上所有的艰难局面。   只有云琅自己清楚,在河西这片新开辟的土地上,自己没有任何可以借用的先例。   在以前的历史上,漠北之战大汉国虽然胜利了,却并没有完全彻底地将匈奴人消灭。   匈奴人依旧在广袤的荒原上纵马驰骋,他们心中充满了对大汉国的仇恨,依旧时时骚扰边疆,让大汉不能安心国内,战争依旧在继续,只是变得更加艰难了。   云琅不想认输,也没有认输的想法,在大汉时代生活了这么多年,一个充满理想的咸鱼一般的青年,已经成长为一个合格的政治家了。   他依旧认为自己超越了很多人,甚至可以说是所有人,因此,他对治理好河西四郡充满了信心。   笼络汉人,安抚羌人,打击胡人,这就是云琅准备在河西四郡执行的政策。   河西四郡首先需要有一座规模庞大的城池,而这座城池不仅仅会成为汉人的聚居地,也会成为羌人向往的居住地,更会成为胡人梦寐以求的安全地域。   跟大汉人谈经济,大概会有不到一成的人可以理解,跟羌人谈经济建设,估计只会有一两个人可以明白,跟胡人说这些,他们只会露出傻子一般的笑容。   鉴于此,云琅以为自己没必要听别人的建议,河西四郡最聪明的人都在自己的麾下,跟这些傻子商量事情商量的多了,只会弄乱自己的思绪。   趁着霍去病还没有离开,自己不用考虑敦煌,玉门,阳关一线的安危,此时要做的就是迅速的安定河西四郡,让这里的经济开始起步。   而经济的起步点,自然就在——镜铁山!   穷山僻壤之地,不卖矿,不卖原始产品,还能卖什么呢?   以前还可以卖牛羊牲畜,皮毛。   现在,帝国北部有一望无际的草原,给汉人配上一些兽医,牛羊,不出三年,谁还会缺少那点牛羊?   汉人的生产力几乎是这个世界上最高的,这一点云琅是肯定的。   不仅仅因为汉人是最吃苦耐劳的种族,还因为汉人是世界上最喜欢生产革新的种族。   铁,这东西在目前的生产生活中堪称第一工业要素,此时此刻,工具革新就是生产力革新。   而贯通敦煌到陇西的道路,是迫在眉睫的一件事,路不通,即便有再好的东西也没用。   毕竟,世界上消费最大的城市群,是在关中!   云琅不知道此时的罗马城到底是个什么样子,从游吟诗人口中得知的东西永远都被夸大了十倍不止。   可是呢,长安目前是个什么样子,他非常的清楚。   弄不明白司马相如这个蠢货是怎么想的,敦煌的道路都已经快要修到酒泉了,连接张掖郡跟武威郡的道路直到现在,他连人手都没有凑齐。   只知道把一封接一封的奏折往长安递送。   他如今坐立难安,应该知道云琅没有放过他的可能了,只想着快快的回到长安,避开云琅的威压。   第一名詹再见到云琅的时候,表情精彩的无法赘述,收一半礼物,退一半礼物的人他这一辈子就没见过。   那一套完整的青铜礼器,云琅毫不犹豫的收下了,那些从田氏精挑细选的美人,云琅一个都没要,一个都没有动的给他送了回来。   这样的做法,反而让第一名詹非常的迷糊,他不知道云琅对他田氏到底是一个什么态度。   拉拢一半,迫害一半?   他不敢问云琅,只能失望的带着自己的妹子们离开了敦煌,第一名詹的移民地在武威……   老虎大王趴在房顶悠闲地舔舐着爪子,自从来到了西北地,他就养成了这样的习惯。   西北地干旱的气候,让他的毛发经常会产生静电,有时候跟穿着丝绸衣衫的云音蹭蹭挨挨的时候,就会噼里啪啦的放电。   这让云音很不舒服,老虎也不喜欢。   老虎也不喜欢趴在地上,他喜欢趴在高高的房顶上,只有高处的风,才能让他燥热的身体舒服一些。   一阵风吹来,老虎霍然起身,巨大的鼻孔不断翕张,过了片刻,他就从房顶上跳了下来,三两下翻上高大的城墙,再一次站立在城墙上辨认一下。   没错,风中有他熟悉的味道。   于是,老虎就滑下城墙,两只巨大的爪子,在城墙上留下七八道深深地刮痕。   姑臧城没有护城河,所以,老虎跳下城墙之后,就欢喜的朝北边咆哮一声,然后就摇头晃脑的向北边跑去。   越是靠近姑臧城,霍光的心跳的越发厉害。   一年多没有见过云音,也不知道她到底长高了没有。   平原上传来一声虎啸……   霍光胯下的战马嘶鸣一声人立而起,霍光勒住战马缰绳,在半空随着战马的身体扭转了半圈,就没好气的拍拍惊恐不安的骏马脑袋道:“怕什么,那是大王!”   话音刚落,一头毛色斑斓的猛虎就出现在众人面前,战马哀鸣一声掉头就跑。   霍光跳下战马,哈哈大笑着张开了双臂冲着老虎大王喊道:“大王,分别一年有余,你过得好吗?”   老虎大王生生的停下身子,围着霍光转了两圈,然后看看跑远了的战马,就挺起身子,将两只爪子搭在霍光的肩膀上。   霍光苦笑道:“我可背不动你。”   老虎就放下爪子,趴在地上呼哧呼哧的喘气,大肚皮翻滚的如同波浪。   刚才那一番动作,消耗了太多的力气,此刻,他一点都不想动弹。   霍光也是全身酸痛,六天时间跑了两千里地,即便是他,也自觉扛不住了。   就干脆靠在老虎的身上坐了下来。   一人一虎瞅着近在咫尺的姑臧城,谁都不愿意动弹了。   霍光抚摸着老虎的脑袋轻声道:“我非常的想念她,大王,她也想念我么?”   老虎嗷呜了一声。   霍光笑了,拍拍老虎的脑袋道:“这就对了,我还是第一次这么思念一个人。”   老虎不做声,将硕大的脑袋搭在霍光的腿上。   霍光一边帮老虎挠痒痒,一边低声道:“她知道我回来了吗?”   老虎用爪子扒拉着霍光腰上的酒葫芦,对霍光的深情告白视若无睹。   家将们好不容易收拢了战马,却不敢靠近这一人一虎,站的远远地,等待霍光进城。   霍光没有等到云音,略微有些失望,眼见太阳就要落下,就叹口气,拍拍老虎,一步一挪的向姑臧城走去。 第四十三章 柳暗花明   “吃饭吧!”   云音擦拭掉鼻子上的烟灰,故作大方的指着琳琅满目的食物对靠在门口看她的霍光道。   霍光惊疑不定的拿起筷子,犹豫的瞅着云音道:“你都没有接我。”   云音笑道:“你又不是小孩子了。”   霍光笑道:“小孩子的时候不用迎接,现在需要。”   “为什么?”   “我想第一眼看到的人就是你。”   云音恶狠狠地道:“我迎接了你二十三次,你一次都没来!”   霍光满意的点点头道:“哦,知道了。”   说完就开始夹菜。   云音如同一个小妇人一般跪坐在桌边,给霍光倒了一杯酒,轻声道:“郎君辛苦了。”   霍光吃了一大口菜,接过云音送上的酒杯,一饮而尽。   “听说胡女美貌?”   “是啊,不过可惨了,被匈奴人抢光了,剩下的嘿嘿……不堪入目。”   “我还听说龟兹女子善歌舞?”   “错了,是男子善歌舞。”   “哦,那就多吃些。”   霍光放下筷子,低头瞅着用力捏着桌角的云音道:“我已经跟师傅说过要娶你的话了。”   云音淡淡的道:“我耶耶怎么说?”   “师傅说你说了算。”   云音嘿嘿笑道:“你才知道?”   “我很早以前就知道,只是想找师傅确认一下。”   云音低头看看自己瘦峭的身段,摇摇头道:“十八岁之后再说,耶耶没有规定我应该嫁给谁,却规定了我什么时候出嫁。耶耶还说,凡我云氏女子,出嫁之期都在二九之年。”   霍光点点头道:“还有六年,不算长。”   “云氏女子只做鸳鸯,不群!”   霍光点点头道:“我母死于是,愿作鸳鸯!”   云音见霍光回答的干脆,就有些不忍的道:“母亲说,她的财货都是我的嫁妆。”   霍光笑道:“多要点,西北理工将来需要很多钱财支持。”   “你是耶耶的大弟子,你也要争取一些,莫要让耶耶把钱财都给了张安世。”   “给张安世的钱财我们不要,师傅把西北理工给了我,已经让我占尽便宜了。财货上,你只能跟你母亲讨要,千万不要被师母的表现的可怜状给欺骗了,师母手里的钱财,比大师娘都要多。仅仅是蜀中的财物,就足够我们用很多年。”   云音重重点头。   云音说的认真,霍光则是信口开河,他从不认为钱财这东西有多重要,如果西北理工想要钱财,有一万种办法自筹,根本用不着琢磨师傅的那点家财。   只是云音说到了兴头上,他随声附和而已,加上云音做的饭菜味道实在是难以形容,他宁愿跟云音多说话,也不愿意埋头吃东西。   从进门到现在,云音的表现非常的诡异,根本就不是云音的性格能做出来的事情。   出门迎接他二十三次这件事绝对是云音的风格,至于后面给他做饭,跟他谈将来,说一对鸳鸯,讨论嫁妆这种事情,绝对不是云音该说的,也不是云音能说的出来的。   抬头看看房间外那些缩头缩脑的云氏丫鬟们,霍光就恨不得把那几个多嘴的鸡婆一个个捏死。   娇憨模样的云音,才是他心中的云音,斤斤计较的云音,根本就是那群丫鬟们的愿望集合体。   怎么看怎么透着一股子小家子气。   “这些话都是谁教你的?”   “绿衣她们……”云音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一会让小师娘用鞭子抽绿衣她们一顿,好好地贵女被她们给教成什么样子了。”   “啊?这样不好吗?绿衣她们说女子跟郎君在一起的时候一定要先说明这些事情的。还有好多我都没有说呢。”   “比如……”   “比如你一定要当大官!”   “还有呢?”   “十里红妆,千人迎宾礼!”   “还有呢?”   “好像还有大雁……”   霍光又喝了一杯酒,重重的将酒杯顿在桌子上怒道:“告诉小师娘,用鞭子抽绿衣她们两顿!”   “你不喜欢?”   “当然不喜欢!”   “你喜欢什么?”   “我喜欢你迎接我二十八次,喜欢你跟我发脾气,喜欢你跟我耍无赖,喜欢你笑的露出牙齿,更喜欢你穿一件嫁衣就跑来嫁给我!”   云音松了一口气道:“这样就好,这样就好,你知道的,我不喜欢板起脸跟你说话,也不喜欢给你做饭,就想跟你天天在一起。”   霍光哈哈哈大笑,掰开小老虎的嘴巴把桌子上的饭菜一股脑的塞进去。   小老虎丝毫不嫌弃,全数吞下。   眼见一点都没有剩下,霍光哈哈大笑着拍拍桌子道:“说的再对没有了。现在,让厨娘再给我做一桌子饭菜出来,饿死我了!”   云音露出洁白的牙齿大笑道:“我就知道,我做的饭菜没有那么好吃……古婆婆,古婆婆,把你做的饭菜端上来。”   “面条,我要一盆!”   司马相如一人在石羊河边长吁短叹,满头的乌发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居然染上了些许白霜。   他都做不出让皇帝满意的辞赋。   皇帝不允许他回京。   云琅就要回来了,这让司马相如有一种大难临头之感。   他相信,等云琅回到武威之时,就是他人头落地的时刻。   堂堂一位张掖刺史,麾下民户一万六千户,丁壮两万一千,奴隶三千九百,加上充足的修路物资,按道理来说,修建一条道路并非难事。   然而,修路的指令已经下达了一年之久,司马相如至今连一寸道路都没有修建出来。   司马相如知晓,云琅不是一个好说话的人,身为凉州牧属下的刺史,如果不遵守武人出身的云琅的命令,不用想都知道是一个什么下场。   然而,云琅的命令已经下来两次了,最后一次明显的没有好声气。   刺史的民政属官长史姜环,军政属官司马吴彤却屡次抗拒司马相如的指令。   这一拖,就是一年。   司马相如颓然跌坐在一块石头上,拍打着大腿却束手无策。   不论是姜环,还是吴彤,都是他从太子府带回来的人,他却拿这两人没有任何办法。   平遮带着人来石羊河取水。   霍光不好伺候,他跟家主一样,对喝茶得水极为讲究,姑臧城里的井水虽然也甘甜可口,想要烹出一壶好茶,非石羊河的水不可。   给霍光取水,平遮是不敢托付别人的,不论是装水的木桶,还是负责运水的仆役,都是他亲自挑选出来的,而且必须在他监视之下取水。   司马相如孤独的坐在河边,鞋子浸泡在冰凉的水中,似乎下一刻,他就准备一头扑进这波涛滚滚的石羊河中。   平遮昔日在卓姬府上就与司马相如相熟,如今,见这位文采飞扬的才子孤独的坐在河边,知道前因后果的平遮心中有些不忍。   来到下游司马相如枯坐的地方低声道:“不修路必死!”   司马相如抬头见是平遮,端正了坐姿道:“某家如今正在等死!”   “明明可以求活,郎君如何就要求死?”   司马相如摊摊手道:“凉州牧杀伐果决,太子府宫禁森森,哪一处都非司马相如所能撼动的。不死若何?”   平遮笑道:“我家主上乃是一个讲道理的人!”   司马相如嗤的笑了出来,指着滔滔的河水道:“你看,河水走了。”   平遮呵呵一笑,指着河水边上的回水湾道:“总要想办法挽留一下的。”   司马相如摇头道:“我若死,姜环,吴彤会有什么下场?”   平遮淡淡的道:“我家君侯惯用军法治理地方,你死,姜环,吴彤没有活命的道理。我就奇怪了,他们两个如此的阻挠刺史修路,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他们真的认为我家君侯奈何不了他们吗?”   司马相如苦笑道:“他们就是这么想的。”   平遮闻言愣了片刻,点点头道:“既然他们一心求死,刺史为何也要跟着一起死呢?”   “离开了他们,某家无法修路,指挥不动任何人。”   平遮笑了,指着司马相如道:“我听闻刺史门下尚有老仆两人,从人六位,美婢两位,厨娘一名,为何说没有人修路呢?”   司马相如猛地转过头看着平遮道:“有用吗?”   平遮嘿嘿一笑,指着河里的回水湾道:“你至少在修路!” 第四十四章 幸福的云音   霍光回到了姑臧城,心情就好了起来。   一袭轻柔的青色纱衣披在身上,偶尔会被风吹动,头发随便梳成马尾巴甩在后面。   端坐在书桌前面,神情凝重,提起的毛笔久久不曾落下。   霍光叹口气,从桌子下边抽出一条老虎尾巴,对卧在对面的老虎大王道:“你就不能去外边晒太阳吗?”   老虎无聊的收回尾巴,很快,随便甩动的尾巴再一次磕在霍光的大腿上。   霍光忍无可忍,跳过桌子抓住老虎的一只耳朵,就准备把他拖出房间。   老虎以为霍光在跟他玩耍,于是,一头撞在霍光的肚皮上,毫无防备的霍光被老虎一脑袋拱翻在地,在光滑如镜面的木板地上滑行了老远。   霍光大怒,双腿翻绞,正好钳住老虎的脖子,身体腾空,想要把老虎摔倒。   老虎脖子粗大,不但不挣脱,反而继续一脑袋顶在霍光的屁股上,让他飞出去更远。   这一次霍光懒得反抗了,他跟老虎打斗,如果在不伤害到老虎的前提下,只有被老虎虐待的份,这一点,他试验过无数次了。   云音咯咯笑着从外面走进来,甩掉带着绒球的鞋子,赤着脚站在地板上,给老虎加油。   老虎开心极了,一个虎扑就泰山压顶一般朝霍光冲过去,霍光向一边翻滚,堪堪避开老虎,却不防老虎伸出了大爪子,又把霍光捉回来,两只粗壮的前爪按在霍光胸膛上,得意洋洋的。   云音快快的跑过来,跪坐在霍光身边得意的道:“老虎是我的打手!”   霍光想要挪开老虎的大爪子,试验了两次都没有成功,就认命的道:“你能不能让你的打手把爪子挪开,我快喘不上气来了。”   云音摇摇头道:“我就喜欢你现在的样子,乖乖的,把嘴张开!”   霍光很听话,张大了嘴巴,一块金黄色的蛋糕被云音塞进霍光的嘴巴里。   霍光将蛋糕吞了下去,砸吧一下嘴巴道:“你烤的点心真的是没话说,怎么就做不好饭菜呢?”   云音笑道:“我喜欢甜食。”   老虎咆哮一声,云音捡起一块蛋糕塞老虎嘴里,老虎这才肯继续帮她按着霍光。   这样谈话的样子很怪,云音却很喜欢,霍光也懒得继续从老虎爪子下逃生。   “你总是喜欢乱跑,才从西南回来,又跑到了敦煌,总是没时间陪我。最好让老虎永远这样按着你,你就跑不掉了。”   霍光干脆把两只手枕在脑后任由老虎按着胸口,见云音有些不高兴,就安慰道:“你在长安应该有很多女伴才是啊,怎么想起来跟丫鬟们学一身的坏毛病?”   云音摇摇头道:“那些贵女全是傻逼!”   听到这两个字,霍光吃惊的差点掀翻老虎,是老虎把大半重量压上去,才没有被霍光掀翻。   “跟谁学的?”霍光有些绝望。   “张安世骂金日磾的时候就是这么说的。”   霍光沉默片刻,恨恨的道:“回去之后,我一定剥了他的皮。”   “家里一点意思都没有,大娘整天板着一张脸,看不见笑脸,三娘见到我就会笑,笑的假了吧唧的,母亲只要见到我,就跟我谈论嫁给谁合适。何公公越来越像鬼,连皮球越来越像球,平公公整天睡觉,云哲发誓要击败蓝田,整天把自己操练的快要累死了,两个小的整天哭闹,张安世带着一群小鬼把家里闹得翻天覆地的,没一天安宁。至于别人家的大女,我已经殴打了两个,敢说我不是嫡出,简直是在找死。”   霍光幻想了一下云音殴打别人家贵女的模样,摇头笑道:“然后人家就不找你玩耍了?”   云音挺起胸膛气咻咻的道:“是我不找他们玩耍了。”   霍光能想到云音在长安的处境,也明白宋乔为什么一定要把云音送来凉州。   因为云音的存在破坏了很多人心中的嫡庶观念,加上云音并非婚生子,却获得了嫡子都不一定能得到的地位。   云音的存在很容易让他们的庶子产生不该有的想法。   也幸亏云音是女子,加上云琅此人历来不走寻常路,大家捏着鼻子也能忍受。   若云哲不是嫡子却享受嫡子的所有权利,这件事一定能闹上朝堂。   云音虽然心性粗疏,这件事情却是知道的。   她曾经无数次的问过父亲,父亲的态度始终如一,云氏的事情关别人屁事!   人人都说霍光是人杰,云音也这样认为,她自幼与霍光相处甚笃,虽然现在年纪还小,对于男女之事还不是很清楚,却隐隐觉得把霍光一辈子拴在腰带上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你是不是听到了什么?”云音有些心虚。   霍光淡淡的道:“你是天底下最好的……除你之外,其余贵女在我眼中都是狗屎!下回再有人那你的身世说话,我帮你揍他们。”   “女的也揍?”   “狗冲着你多叫两声,我都揍!”   云音拍着胸口道:“这就好,不过,你打女人,传扬出去不太好。”   霍光冷笑道:“耶耶脾气上来,差点连我父亲都干掉,你觉得我会在乎?”   云音知道霍光母亲之死给了他多大的困惑,连连摇头道:“你打男的,我打女的,打到他们不敢说为止!”   霍光伸出手摸着云音的面颊,见云音的脸红的像一颗向阳坡上的桃子,很想亲一口,努力了两次都抬不起身子,愤怒的看着老虎,老虎却用了更大的力气按住霍光。   云音柔柔的道:“耶耶说过,他会保护我,谁敢说我的坏话,他就打谁,云哲也说过,他会保护我的。如此一来,老贼由耶耶出手,小贼由云哲出手,年轻的男人你打,年轻的女人我打,我们一家人一起努力,一定会让所有人闭上嘴巴!”   霍光笑了,用力捏一下云音的脸蛋,有些遗憾的道:“这头该死的老虎应该拿去剥皮。”   云音笑了,将脸蛋靠在老虎的大脸上用力蹭蹭,然后把一块蛋糕放进老虎嘴里,幸福的道:“你不知道,我打那些贱人的时候,老虎也帮我按着她们,有一个还没打,就被吓得尿裤子了……”   霍光冷笑道:“他该咬死她们的!”   云音摇头道:“不杀人!”   霍光叹口气摸摸云音的头发道:“杀一个,以后就没人说了。”   云音继续摇头道:“不杀人!”   霍光见云音态度坚决,心中暗暗叹了口气,云音这样做只会助长那些人的气焰。   云氏自从立足长安之后,很少亲手杀人,这对一个大家族来说是不对的。   既然已经站到了猛兽群中,该吃肉的时候一定要吃肉,而且需要亲自动手!   依靠别人来捕获猎物,无法完成家族立威。   窗外有人吹了一声口哨,老虎大王立刻就松开了霍光,从窗户里窜了出去。   吹口哨的人是红袖,她就站在霍光书房边上,似笑非笑的看着从窗户里露出头来的云音,霍光。   红袖什么话都没说,冲着云音挑挑眉毛就带着老虎走了。   “我们在说话——”   云音冲着红袖的背影大声喊道。   红袖挥挥手,表示知道了,就转过角门不见了踪影。   霍光不满的对云音道:“我们本来就在说话,你跟她解释什么?”   云音有些扭捏的道:“我就是给她说一声,免得她想偏了。”   霍光长叹一声,觉得自己以后应该多跟云音相处,免得她总是跟傻子在一起,那会变得更傻!   “阿光,你觉得三娘会不会想多了?”   “不会,她看的很清楚,心里也很明白,不会多想。”   “她刚才看我的眼神很怪!”   “你没发现我现在看你的眼神也很奇怪吗?” 第四十五章 霍光的解决之道   司马相如的修路大业是从姑臧城的北门开始的。   他并没有像平遮所说的那样带着老仆,从人,美婢,厨子修路。   而是在街市上雇佣了一些闲汉,从刺史管辖的仓库里拿了一些工具,购买了两头牛,一头驴子,一辆板车,然后就一刻都不停地全身心投入到修路大业中去了。   很快,刺史亲自修路这件事就成了姑臧城里的笑谈。   长史姜环,司马吴彤亲自来劝说司马相如放弃这种无意义的劳作。   司马相如都笑颜以对,之说自己是刺史,不遵从凉州牧的命令不像话。   不论这两人如何劝诫,如何向他保证太子殿下不会放弃他们,司马相如都微笑拒绝。   跟姜环,吴彤两个从地方上直接被太子提拔到长安做官的人不同,司马相如对云琅有着极为清醒的认识。   一旦上者不愿意把下位者当人看的时候,下位者绝对会活的猪狗不如。   同样的例子他见过不少。   姜环,吴彤面带嘲弄之色离开之后,司马相如就亲自拿起铁锹挖土。   老仆见刺史都亲自修路了,就不得不参加进来,二十几个人修路,虽然慢了一些,一天下来,疲惫的司马相如看着自己修的不足十丈长的一段路,感慨万千。   “盖明者远见于未萌,而知者得避危于无形,祸固多藏于隐微,而发于人之所忽者也。”   司马相如出感慨之言,从人却非常的奇怪,就有老仆大胆问道:“姜吴二公已经言明,抗拒修路之事尽管推在他二人身上,相公为何还要如此作践自己呢?”   司马相如笑道:“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性命攸关,慎之,慎之。某家此时不过是劳累一些,却无性命之虞,姜吴二人出身鄙陋,不识贵人之重,不知大将军之威,以为依靠太子就能万事无忧。却不知夏侯静有丧子之痛,谢长川有车裂之苦,有如许故辙在前,我们焉能将身家性命托付于远在三千里之外的太子身上?如今,卫将军在凉州地权势熏天,杀伐恩赏一言可决。以某家对卫将军的了解,他恐怕吞咽不下这口气。”   老仆见旁人都在远处,就低声问道:“卫将军与相公有夺妻之恨,不论相公是否在修路,他都不会放过相公啊。”   司马相如嘿嘿笑道:“人人都说云琅与我有夺妻之恨,却不知是云琅夺我妻,并非是我夺云琅之妻。即便是仇恨,也该是我仇恨云琅,他云琅有何理由仇恨于我?如果我没有必死之罪,云琅杀我并不那么容易。毕竟,这天下悠悠之口他云琅一介读书人还是顾忌的。”   “如此说来,姜吴二公将死矣?”   “云琅到来之日,就是他二人人头落地之时。”   “相公既然与太子亲厚,缘何不告诫姜吴二位?”   “某家刚才所说之言已经仁至义尽,他们不听,某家能如何呢?”   “可是太子……”   “某家已经写了书信,此时此刻,太子应该已经接到了,姜吴二人瞒着太子无端生事,我不是禀报了么?”   老仆怵然一惊,惊恐的看着自己狼狈不堪的主人。   司马相如淡淡的道:“你是不是觉得我应该在一年前就把这个消息禀报太子知晓?”   老仆汗流浃背。   司马相如笑着拍拍老仆的肩膀道:“夺妻之恨啊,你真的认为我忘记了?”   老仆身体颤抖的如同秋风中的树叶……   酷暑很快就到来了,司马相如已经整整修缮了一个月的道路,虽然这一个月中,司马相如仅仅修缮了不足两里长的一段路,这段路却被修整的结结实实,不论是填土,还是夯土,都中规中矩,没有丝毫疏漏。   或许是太辛苦的缘故,司马相如的一位老仆终究因为年老力衰,倒在了工地上。   已经被太阳晒得黧黑的司马相如喟叹一声,就亲自将老仆埋葬在了路边,坐在老仆的坟墓前作挽歌一首,歌唱完毕之后,继续修路。   霍光最喜欢坐在书房里,让前厅的风穿堂而过,吹拂过他的身体之后再从后窗出去,如此循环往复,最好永不停歇。   他非常的怕热。   再有两天,他的好日子就要过去了。   喝了一口云音送来的蜜水,霍光叹息一声,一想到两天后将要到来的庞大的移民大军中的第一部,他的脑袋就疼痛的厉害。   此时,他才明白师傅为何会大度的让他先回到武威郡了。   姜环,吴彤两人在准备迎接移民大军这事上非常的上心,不论是为移民准备的遮风避雨的窝棚,还是为移民们准备的土地,或者是在移民种群的划分上,都准备的非常细致,堪称能吏。   目前,只要移民们过来,按照册簿划分土地,安置居民点,就能初步将移民们安排好。   整套策略,霍光查看过,非常的满意,甚至代表卫将军,凉州牧赏赐了二人不少财货。   这就让更多的人开始嘲笑司马相如了。   本来,以武威张掖二郡的能力,仅仅是安置移民大军,就已经忙的头拱地了,哪来的能力兼顾修路?   现在,代表凉州牧云琅的霍光,已经开始表彰姜吴二人,这说明,凉州牧府,对修路一事并不是非常的在意。   司马相如在闻听此事之后,不但不停止修路大业,反而卖掉了自己的宝马香车,筹集了更多的钱,继续修路。   第一期六万人终于抵达了武威郡。   这批人算是第一批离开山东的,而且没有多少反抗皇帝旨意的行动,所以,这一群人将得到优待。   云琅允许他们围着姑臧城开垦土地,准许他们沿着石羊河建造属于自己的房屋。   六万人,聚在一起铺天盖地,分散开来之后,却又显得星星点点。   每家每户都需要足够多的农田来生活,所以,一个村庄距离另一个村庄的距离就不能太近,当然,也不能太远。   尽管说,第一批人已经获得了极大的好处,然而,人对于好处这东西永远没个够。   被分到偏远处的移民们,在见识了围着姑臧城修建村子的那些人获得土地之后,怨言四起。   甚至有人开始纠集地处偏远之地的不满移民们,开始聚众闹事。   姜环,吴彤二人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居然将这些麻烦事一股脑的推给了霍光。   于是,移民们闹得越发厉害了。   三天后,那些移民们没有散开的迹象,反而大着胆子开始向姑臧城进发。   霍光在移民到来的时候,仅仅是按照姜环,吴彤做好的准备划分了移民进驻的区域之后,就离开了,在他看来这两人已经做的很好了。   居住在远处的移民会得到比围着姑臧城居住的移民更多的粮秣,更多的牛,更多的工具,也有更多的可以耕作的土地。   在霍光看来,这样的安排是相对合理的。   只是很奇怪,这些人为什么还会闹事呢?   当移民们聚集在姑臧城门前,盘腿坐下来等待有人前来应对他们的时候,城门开了。   霍光穿着一袭青衫,腰上悬着一柄宝剑,胳膊底下夹着一卷书,就像是一个踏青的士子,一个人出现在城门口上。   看了一眼坐在城门前的移民轻声对领头的一些移民道:“某家就是霍光,你们来姑臧城有什么事情吗?”   或许是霍光温和的模样让这些移民们的胆子大了起来,一个有些年纪的移民指着霍光道:“为什么我们先来,却被分到了山脚下?那里的土地贫瘠,而且大多数都是旱田,这让我们如何生活啊?”   霍光认真的点点头,表示听到了,转过头就对早就来到姑臧城边准备看热闹的司马吴彤道:“分配土地一事都是你跟姜长史在谋划。按理说这些人应该正在忙着为自己修建住房,为何还会来这里闹事?”   吴彤冷笑道:“都是一些的刁民,只要公子一声令下,吴某一定让他们知晓我大汉律法的厉害。”   霍光又看着那些明显已经有了怒意的移民道:“你们怎么看?”   移民首领大胆的上前一步道:“许诺我们的牛羊,种子,农具全无,再让我们远离城郭,这是要逼着我们去死啊!来来来,公子也不用去对付那些老弱妇孺,先杀了我他们就害怕了。”   霍光闻言点点头,反手抽出长剑,只见寒光一闪,一颗硕大的头颅就冲天而起,紧接着,一股鲜血飚射出一丈多远,尸体在原地站立了片刻,就软软的倒在地上。 第四十六章 相敬如宾   霍光的宝剑质量很好,砍杀完毕之后,遗留在宝剑上的血很快就凝结成一个个的血珠子,轻轻抖一下血珠子就纷纷脱离宝剑,而这支宝剑寒光依旧。   宝剑入匣,吴彤的尸体倒地。   霍光的鞋子上沾染了一点血迹,他皱皱眉头,对惊呆了的移民首领道:“擦干净!”   移民首领如同魔怔了一般,蹲下身子,用衣袖将霍光脚上的那一滴血迹擦拭干净,然后躬着身子,如同老仆一般垂首听命。   “回去吧,继续修造你们的屋子,冬天到来之前,所有人都该有一间温暖的房间过冬。今年的农时已经过去了,我们只能期待明年,所以,在剩下的时间里,你们会很忙。盖房子,储备柴火,修整农田,兴修水利,这些事都要你们自己来做。至于官府答应给你们的种子,牲畜,农具,会到位的。”   移民首领应诺一声,就大声的招呼一下同样失去思考能力的移民们离开了。   一个敢毫无征兆的将一个高官斩杀的人,他的话语权一般都会很高。   “让姜环即刻将移民所需物资尽数发放,入冬之前,如果还有移民前来找我,我就找他!”   霍光和声细气的对吴彤的副手道。   副手一言不发,躬身领命。   霍光厌恶的瞅了一眼吴彤的尸身就离开了现场。   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这就是霍光对移民闹事的看法。   计划已经制定好了,那就严格的执行计划好了,非要出这么多的事情,好像在工作中遇不到困难,就不足以展现官员的睿智。   既然障碍是吴彤他们制造出来的,霍光只要砍死吴彤,所有的困难都会迎刃而解。   百姓就是这个样子,被一个个傻逼一样的人利用来,利用去的,最后自己也成了一个蠢货。   有时候霍光在想,如果每一个百姓都有了辨别真伪的能力,这个世界上的野心家一定会无所遁形,最后成为人人喊打的落水狗。   他才不在乎怎么杀吴彤呢。   云氏既然已经被人当做一头老虎了,如果这头老虎真的变成云家的老虎大王,那样就太糟糕了。   不吃人的老虎,又有谁会害怕呢?   不仅不会害怕,反而只要是个人,就想欺负一下,从而满足一下自己降服猛兽的幻想。   对于百姓太好的官员,一般都会被百姓挟持,最终成为他们的代言人。   不管是百姓的代言人,还是皇帝的代言人,霍光都没有什么兴趣去做。   他此生只想按照自己的想法活着。   跟皇帝相敬如宾,跟百姓相敬如宾,这就是霍光想要追求的终极生存奥义。   姜环闻听此事之后大惊!   他没有去找霍光,而是来到修路的工地上寻找司马相如。   司马相如听完姜环的诉说之后,停歇片刻,看着姜环道:“按照人家说的法子去办。你如果死了,太子殿下想要图谋西域的计划就会完全落空,另外,再找些人来帮我修路。”   姜环愤怒的道:“怎可不教而诛?”   司马相如笑道:“如果你不愿意接受这个结果,我还能坚持一些时日。”   说完话,就丢下愤怒的姜环,又开始埋头修路。   姜环怒不可遏的模样终究是装出来的,心里更深处隐藏的却是无穷的恐惧。   他第一次发现,原来,云琅想要杀他,根本就不用请示皇帝,更不用考虑太子的颜面。   此时懊悔已经有些晚了,姜环终于明白,只要云琅抵达武威郡,就是他丧命之时。   连夜,就有信使从无为出发了,直奔长安。   这一次,没有人阻拦信使。   云琅的大队人马浩浩荡荡的沿着新修的大路向河西内地迁徙。   对于此次大迁徙,不论是敦煌附近的羌人,还是数千里之外的匈奴人都长出了一口气。   云琅离开,霍去病留下,说明大汉对于西域的目前的状况持观望态度,对于匈奴人经略西方,呈赞许态度。   不论是刘陵还是羌人,都不认为匈奴人还有回来的一天。   过酒泉郡的时候,云琅有些胆战心惊,就在不久前,隋越将无数病死的牲畜送给了酒泉人当做过冬的食物,他以为酒泉郡在来年一定会发生一些疫病什么的。   结果,这里的人身体非常的强壮,云琅再一次在泉水边上扎营的时候奇怪的发现,现在的酒泉羌人,似乎比去年的样子要好很多。   至少,干净了很多。   苏稚出去了一整天,傍晚的时候才回来,笑吟吟的,似乎发现了什么令人愉快的事情。   “夫君,这里的病患少了很多,我去年治疗过的那些人,如今身体大多康健。最重要的是,这里的人学会了勤洗澡,身上的虫子也少了很多。妾身又给他们下发了很多除虫子的药物,他们很高兴的领取了,回来的时候,他们正在泉水下游沐浴呢。”   云琅笑道:“知道干净,就能少死一半人,但愿喜欢沐浴这个习惯能成为所有羌人的生活习惯。”   苏稚道:“羌人虽然粗鄙,却不是笨蛋,什么样的生活习惯好,什么样的生活习惯是坏的,他们自己能领悟。最让妾身发笑的是,他们居然已经有了一个沐浴娘娘庙,有很多人都去朝拜呢。”   云琅皱眉道:“不会是按照你的样子雕刻,然后将雕像杵在澡堂子边上?”   苏稚假作生气的拍打丈夫一下,就顺势靠在丈夫怀里道:“不管是什么原因,只要这些人的日子变得好起来,就是好事!”   云琅苦笑一声道:“想要彻底变得好过,还需要很多年。”   “为何?”   “因为河西一地若是想要变得富有,除非西域之地重新兴盛起来,如此,河西之地就会成为大汉国联通西域的重要路口,商贾行走的多了,自然就会给这里带来很大的便利,只有这种便利真正的让河西之地的百姓享受到,这里才会真正发展起来。不过,现如今,这里地广人稀,即便是陛下迁徙来了一百万人,对于河西四郡来说,人口还是太少了。”   苏稚自然不知道,云琅这是在用王霸基业来衡量河西四郡,在云琅的记忆中,依靠河西四郡建立的国家屈指可数,除过一个西夏国比较强大之外,剩余的哪里有十年的国运啊。   毕竟,这里太偏僻,太贫穷,教育也过于落后了。   云琅也是知晓的,刘彻不可能给他一块富庶的土地,他只会把最穷,最落后的地区交给云琅来发展,一旦这个贫穷落后的地方变得富裕了,云琅就必须离开。   当然,这样的待遇不仅仅云琅一人有,全天下的牧守都是同样的待遇。   牧守一方的人都是刘氏家族的牧羊人,羊群是刘氏的,草场也是刘氏的,如果非要自寻没趣一点的话,这些牧守也是刘氏的人。   秦汉时期修的路,很多都非常的不靠谱,除非是愿意跟前秦一般动用天文数字的劳力来修建驰道一类的道路。   也只有把土蒸煮之后,把土地里的种子煮熟,再把这些土覆盖在路面上,才能避免道路被荒草侵袭。   刘彻没有要这种可以长期存在的道路的想法,对他来说,只要道路能用,就足够了。   富国是刘彻孜孜以求的目标,富民,就算了,这个问题还需要商榷。   酒泉的状况很好,隋越心血来潮的举动没有遗祸无穷,这些酒泉羌人,吃掉了那些病死的牛马,看样子只获得了好处,却没有受到病毒的伤害。   这一发现,让云琅啧啧称奇。   都说傻小子天照顾,看过酒泉人的生活之后,云琅对这句话深以为然。 第四十七章 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   “朕可以跟你打赌,司马相如不会死掉的。”   刘彻靠在一张软榻上,用挑衅的口吻向阿娇发起挑战。   阿娇没有回答,她全副身心都放在院子外面的草地上,蓝田正抓着云哲的耳朵,而云哲正死死的抓着蓝田的手腕。   蓝田被云哲弄疼了,她喝令云哲松开她的手,而云哲的耳朵被抓,他不得不低着头威胁蓝田,要折断她的手臂。   皇帝得不到回应,就站起身朝外面瞅了一眼,见蓝田跟云哲又扭打到了一起,就叹口气道:“你真的准备把蓝田许配给云哲?”   阿娇见蓝田再一次占了上风,就得意的点点头道:“我找不到比云哲这孩子更好的女婿了。”   刘彻不置可否的摇摇头,他并不这样看,他认为他治下的大汉国从来都是一个藏龙卧虎之地,只要他需要,人才就会自动从百姓中站出来,供他驱使。   “其实呢,如果云氏大女的身份没有那么尴尬的话,把她许配给据儿还是不错的。”   不知为何,刘彻在发现自己的闺女将要成为云氏人口之后,心里就有强烈的不舒服的感觉。   “既然你要把蓝田许配给云哲,那么,他们现在在做什么?”   阿娇长吸一口气道:“争夺话语权!”   刘彻听阿娇这样说立刻来了兴趣,瞅着院子里的两个孩子兴奋地问道:“谁家的话语权?”   阿娇看了刘彻一眼道:“长门宫是公器,又不是我一个人的,争的自然是云氏的话语权。”   刘彻见闺女被云哲绊倒,还被云哲骑在肚子上,双手按在蓝田的伸出来的双手上继续角力,就有些担忧的道:“蓝田打不过云哲。”   阿娇笑道:“未必!”   话音刚落身材明显比云哲大一圈的蓝田就把云哲从身上推下去了,按过来粗暴的骑在云哲的背上,抓着云哲的头发使劲的向后拉,还不断地喝问云哲是否投降。   云哲的脑袋用力的向后甩了一下,后脑勺正好撞在蓝田的鼻子上,蓝田的鼻子一酸,哇的一声哭了出来,继而被云哲翻身,扭住了胳膊,算是失败了一次。   刘彻失望的道:“女子就是女子,已经锁定胜局了,就这么一点小小的痛都没法子忍耐,真是……”   阿娇冷冷的对刘彻道:“这是孩子们的把戏,大人不要掺和进去,只有靠自己的力量战胜了对方,才能让人服气。”   刘彻笑道:“宫中倒是有几个摔跤的好手……”   “那就送来啊!知道教云哲的人是谁吗?”   “谁?”   “何愁有!”   “咦,这个老贼居然没死?”   “距离死就剩一口气了。”   “这么多年何愁有一直在云氏?”   “没错,就住在云氏,一天天的衰老,要不是霍光打断了何愁有的死亡路,这时候早死了。”   “也算是善终吧!”   刘彻淡淡的道。   他的心性薄凉,一旦一个人对他失去了存在价值之后,他很快就会忘记这个人,即便是何愁有这种在他生命中出现了无数次的人,也是如此。   一个宫女给蓝田,云哲端来了一份果子露,两人并排坐在木头椅子上,开始享用难得的美味。   这就是阿娇的策略了,两人可以竞赛,却不能坏了情分,情分要是坏掉了,后患无穷。   “司马相如不会死于云琅之手,你信不信?”   刘彻见小孩子们开始玩耍了,旧话重提。   “只要司马相如不犯该死的罪过,应该能活。”   “咦?你怎么如此肯定?”   阿娇叹口气道:“当年您要不是不在后面推一把,云琅何至于被人当做登徒子一流?”   刘彻嘿嘿笑道:“敢做就要敢认。”   “这么说,你准备重用张安世了?”阿娇从皇帝的话语中听到了一丝不同于往日的暗喻。   刘彻对阿娇的判断力从来没有怀疑过,夫妻多年,对彼此太熟悉了。   “张安世提出来了一个银行的念头,我这些天仔细参研之后觉得还是有些用处的,所以,准备让张安世,桑弘羊开始筹备!”   “谁为主,谁为辅?”   刘彻背着手在大厅中来回走了两步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张安世为主,桑弘羊为辅。”   阿娇点点头道:“既然要做,那就尽快做起来,我有好大一笔钱准备放进去,听说有利息是吧?”   刘彻哼了一声道:“桑弘羊失误一次,就让你们占尽了天下便宜,用长门宫的土地白白的从天下人手中获得了大量的钱财,而你长门宫的一寸土地都没有给别人。宰相公孙贺已经向朕禀报,说天下财货最多的地方不是我大汉国库,而是你长门宫库房。”   阿娇得意的挥挥袖子道:“普天之下,也只有我一人当得起富可敌国这句话!”   刘彻有些幽怨的道:“你的钱财全部取自朕施政错误是吧?”   阿娇大笑道:“拾遗补缺本身就是我该做的事情,有我在,陛下尽管大胆施政,错了也不要紧,总之,有妾身在您背后帮您兜底。”   刘彻也跟着大笑道:“朕犯了小错,你长门宫就发一笔小财,朕犯大错,你长门宫就有大笔的进项。妙极,妙极。”   大笑过后,刘彻的一张脸就拉了下来了,因为他刚刚回味过来,长门宫有多强大,就证明他这些年做皇帝做的有多失败。   长门宫做生意的方式极为简单,当皇帝在赌局中押双的时候,长门宫就会押单,反之亦然。   中间或许会有很多极为复杂的算计,结果却真实无误的摆在面前,骗不了任何人。   好在,长门宫依旧属于他,如果长门宫另立门户,刘彻不敢想象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你要不要把长门宫收回去?”阿娇斜着眼睛看刘彻。   刘彻摇摇头道:“留着吧,目前长门宫对我大汉还是很有帮助的,也能让朕自警一下,能用长门宫的发展来衡量朕的施政是否得当。”   阿娇笑道:“我死之后,你爱怎么折腾怎么折腾,只要我活着就不愿意看见你一个人在世上单打独斗。”   刘彻握住阿娇的手点点头,过了片刻瞅着阿娇道:“我们在一起的次数不少,为何不见你再有身孕?”   阿娇摇摇头道:“年纪大了,受孕不易,这些年我也不做他想,你也不要做他想,只要刘据做事还能让你忍受,就忍受着吧,别想着更换太子。这天下啊,才平静下来,这些年真是我大汉帝国真正变得国富民强的几年。不敢被任何事情给打乱了步伐。”   刘彻摊开腿坐在毯子上懒懒的道:“天下一统,金瓯无缺,朕也该享福了。”   阿娇正色道:“金瓯无缺怎及铁桶江山?”   刘彻见阿娇发急,就笑呵呵的道:“剩下的事情都不太急,大多是一些水磨石的功夫。教化万民不在一朝一夕,铁桶江山也需要慢慢雕琢。看你这么着急,你想要做什么?告诉朕,朕帮你办到。”   阿娇认真的道:“以大地为棋盘,以城池为棋子,以道路为棋路,开始布局天下。”   刘彻愣了一下,立刻道:“你是说云琅在河西之地施行的修路政策很重要?”   阿娇轻声道:“一旦道路畅通,这一条条道路就是陛下捆绑天下的绳索,怎么能是小事呢?云琅来信说,如今天下一统,陛下声威一时无二,越是这个时候,就该是陛下铺设宏图大业的时候。万万不敢行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之举,若是这样做了,陛下先前经历的辛苦都将付之东流。” 第四十八章 一入侯门深似海   桑弘羊坐在张安世的面前,久久不说一句话。   等到茶水已经变凉了,他才取过来轻轻啜饮一口,手指在桌子上反射性的叩动几下,这才道:“好一个张郎啊……”   张安世挪动一下肥屁股,让身体微微前倾,双手交叉抱在桌子上认真的道:“家师说过,达者为先,张安世也就不推辞了。”   “君侯恐怕在凉州待不了多久。”桑弘羊努力压抑着心中的怒火。   张安世笑道:“家师被陛下留在凉州,我大师兄也滞留凉州,桑公应该感到庆幸。”   桑弘羊阴沉着脸道:“尔西北理工也只有你师徒三人可用,难成大器。”   张安世抬起头想想那些早就离开云氏的师兄弟,沉重的点点头道:“虎豹自然只有二三子,唯有猪羊可成群。”   桑弘羊强忍着想掀翻桌子的冲动,指着坐在另外一张桌子前边,装做很忙碌的金日磾道:“匈奴人也能参与进来?”   张安世嗤的笑了出来,对桑弘羊道:“人家的名字是陛下取的,你怎么还说人家是匈奴人。再说了,匈奴人已经跑到西天地界去了,从此之后跟我们毫不相干,为什么就不能用他?”   桑弘羊冷冷的瞟了一眼继续假装找东西的金日磾道:“少府门下有的是可用之才!”   张安世摇摇头道:“新的部门当有新的气象,大汉银行不缺少敷衍了事,尸位其上的官员,我为什么还要更多呢?”   桑弘羊再也无法忍耐,手掌重重的拍在桌子上吼叫道:“如今,大汉银行只有我们三人,那么,在我们三人中,哪一个是尸位其上之徒?”   张安世的胖脸皱了起来,眼睛都被肥肉给包裹了,搓动着肥胖粗短的十指道:“师傅常说,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我西北理工做事,旁人不明白,也做不好,所以要推倒重来,至于桑公所说尸位素餐之辈吗……你我心中明了就好,不必说出来。”   桑弘羊怒极,拂袖而去……   金日磾叹口气道:“人家看不起我就看不起我,嘴上说两句就说两句,你这么暴躁做什么?”   张安世奇怪的道:“你觉得我挖苦桑弘羊是在为你出气?”   金日磾摊摊手道:“难道不是?”   张安世点点头道:“确实是!”   金日磾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自言自语的道:“我到现在都不明白,你为何把我这个养马的人弄到银行里面来。匈奴人天性对银钱没有什么概念,让我做我最不擅长的事情吗,到底为何?”   张安世正色道:“白纸上好做画!”   说罢站在窗前看着外边被风吹得树叶沙沙作响的槐树又道:“我不喜欢桑弘羊,这个人身体上总是散发着一股子霉烂之气,这种味道很多人身上都有,包括我老婆的老祖。   金日磾,你身上只有一股子青草气息,准确的说就像是阳光照耀青草发出的味道。   我喜欢这股味道,有时候呢,在做事的时候,不一定是才能高的人才能做好事情,而是味道对的人才能做好事情。   银行这东西在我大汉是一个新生事物,虽说前面有钱庄,有子钱,然而,银行是不同的。   只要我们搭建好可以让新生事物发展的平台,它强大的生命力自然就会推动事情向前发展。   真正考量一个人能力的地方,永远不是开始,而是事物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   不过,在我们有限的生命里,应该看不到这一天。   所以啊,我们不需要什么高屋建瓴的人才,即便有这样的人,也不可能高过我师傅。   我们需要一大群可以埋头做事的人,按照我师傅制定好的目标全力前进的人。   很可惜,桑弘羊不是这种人,他想成为银行业的鼻祖,如果把他放上去了,我师傅该放哪?   你觉得桑弘羊比我师傅高明吗?”   金日磾确实认为云琅比桑弘羊高明,但是从张安世的嘴里说出来,就很难有什么说服力,毕竟,大吹大擂的夸耀自己的师门,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自夸这两个字。   跟着张安世已经有一阵子了,金日磾发现,开银行并不难,只要有钱,再从皇帝那里拿到准许文书,弄一座富丽堂皇的大楼,用账房先生跟美女把大楼填满,然后开业就好。   皇帝虽然总是欺骗百姓,百姓们却总是愿意无怨无悔的相信皇帝,上当次数再多都无所谓。   皇帝开店了,有什么好犹豫的。   大汉银行刚刚开,面对的人群依旧是商贾,不做普通百姓的生意。   做商贾生意,也只是为将来接手朝廷赋税做准备,在不久的将来,银行将从大司农手中接管过很大一部分业务。   桑弘羊离开了大汉银行,站在门前回头看着高大巍峨的银行大门,想起自己昔日面对钱庄指手画脚的浅薄模样,微微叹一口气。   如果当年不是那么高傲,不是那么急躁,或许今日就没有张安世这个乳臭未乾的小子什么事了。   银行行长这个职位固然重要,皇帝的恩宠却是桑弘羊的立身之本。   这些年以来,桑弘羊自诩为大汉,为皇帝堪称鞠躬尽瘁。   然而,长门宫,云氏,在财力上对皇帝的帮助更大。   最要命的地方在于,他桑弘羊在面对天下人的时候占尽占了上风,面对长门宫,面对云氏的时候却总是昏招迭出。   一次,两次无所谓,处处失败,那就是能力问题了。   桑弘羊本身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比如推行郡县制。   皇帝分封牧守,意图就在于限制诸侯国,桑弘羊永远都是站在皇帝一边的,他也以皇帝鹰犬自居。   然后……数次败在云琅之手,他非常的不甘心,哪怕明明知道限制诸侯才是最重要的事情,他却不愿意放手这个新近出现的银行。   他从本能上觉察出,银行这个部门将来一定会成为大汉帝国中举足轻重的要害部门。   政治活动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发言权……桑弘羊一点都不愿意失去。   谁都有一些小心思,桑弘羊这个皇帝的忠犬也是有的。   金日磾放下掀起来的窗帘,指着离开的桑弘羊对张安世道:“他这一次真的走了。你说,他死死的盯着门楣上的银行招牌在想什么呢?”   张安世丢开手上的文书道:“他舍不得银行。”   金日磾沉默了片刻,对张安世道:“你应该知道我之所以能活到现在都是陛下的恩赐。”   张安世原本扳着的胖脸浮上一丝笑意,连连点头,鼓励金日磾继续说下去。   金日磾却长出一口气道:“你知道就好。”   “我等了半天,你就跟我说这些?没有别的了?”   金日磾想了一下又道:“陛下很喜欢李夫人,对于李夫人所生的儿子昌邑王非常疼爱。我伺候陛下这些年,第一次发现陛下会怀抱婴儿骑马。”   张安世满意的点点头道:“昌邑王很不错,问题出在他有一个不省心的舅舅。后果难料,就目前而言,刘据的太子位无可动摇!”   金日磾皱眉道:“跟我说这些做什么?”   张安世大笑道:“因为我们终归要成一伙的。”   金日磾冷笑道:“你真的这么认为?”   张安世笑眯眯的道:“你以为我西北理工的学说是那么好学的?你以为你学了我西北理工学说之后还能跟我们分开?告诉你,学了西北理工的学问,就是西北理工的人,这一点,没人能改变。” 第四十九章 等不及长大   大汉时代是一个人心淳朴的时代,学了儒家学问的人,一般都会为自己的学说发声,长气。   学了法家学问的人如果不把自己的身份向律法上靠拢简直是大逆不道。   自然,学了云氏特有的西北理工学说的人,基本上认为,眼前的世界对他没有秘密。   这要归功于云琅不辞辛劳的讲故事,不厌其烦的解答所有弟子的,所有稀奇古怪的问题的能力。   好多答案都是学生们从来没有听说过的,从来没有想到过得,而且,讲完故事之后,云琅还经常用一些简单的实验来为自己的答案寻找支持。   很多时候,这些答案都跟学生们已经知道的答案不相同甚至是完全相反的。   可就是一个个简单的实验,将孩子们心中只有神魔才能驾驭的事件归功于自然,或者人类。   因此,西北理工的孩子们已经养成了一个习惯,那就是在看到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之后,心中第一个念头想的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个现象发生,而不是简单的归咎于神魔。   一群对神魔都没有多少敬意的孩子,指望他们对人产生自然地敬意,这就非常难了。   所以,云氏门徒进学的第一天学到的学问就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仔细想来,这八个字包括了西北理工对世界最基础的看法,他们认为任何思想上的迷惑,都来自自己的无知,只有每天进学,才能壮大自己的灵魂,最终让自己变成一个强大的人。   霍光之所以变成目前这种目中无人,胆子奇大的人,是有一定道理的。   翻遍西北理工典籍,霍光就没有从这些典籍中找到任何关于——服从,投降一类的字眼。   西北理工所有的学说都在诉说一个恐怖的道理——人,才是世界的主宰!   对自然知识萌芽式的掌握之后,西北理工弟子很愿意用自己掌握的知识来解决自己的麻烦。   云哲再一次不出预料的被蓝田打败了。   找何公公哭诉,却被公公又打了一顿。   眼看着云哲一个人坐在湖边抹眼泪,曹襄的儿子曹信悄悄地坐在云哲的身边。   悄悄地将一个鹿皮小袋子放在云哲的手边道:“明日再去找蓝田比试。记得把这东西抹在手上。”   云哲抽泣着道:“这是什么?”   “辣根粉!”   “怎么用?”   “涂抹在手上,趁机触碰一下蓝田的口鼻嘴巴就好了。”   “有效果吗?”   “放心,霍三就被这东西折磨的生不如死。”   “不成,蓝田娘会发火。”   曹信打开鹿皮袋子,用小指甲挑了一点,加了一点口水混合之后,就涂抹在自己手上,然后轻轻地用手背触碰了一下云哲的眼睛,云哲顿时就涕泪滂沱了。   等云哲渡过了难过的时刻,曹信又从怀里取出几个鹿皮袋子献宝一般的摆在眼睛通红的云哲面前,指着这些袋子一一介绍到。   “这个里面装的是辣根,这个里面装的是洋辣子,这个瓶子里面装的是绿钒油,这个袋子里装的是我按照经典配方配置出来的火药。不论你拿了哪一种,打败蓝田都是小事一桩!”   云哲犹豫良久,刚才眼睛里沾了一点辣根粉,就让他苦不堪言,一想到把这东西用在蓝田的身上,他还是有些不愿意。   因为母亲告诉过他,蓝田将来会是他妻子。   云哲虽然不知道妻子是个什么东西,怎么用,却知道妻子一定是自己最亲近的人,就像耶耶跟母亲。   耶耶从来没有把辣根这种东西弄进母亲的眼睛。   曹信见云哲拒绝,就学着大人的模样叹口气道:“你这样心软是不对的,我母亲就告诉过我,她当年就是一时心软,才没有强迫我耶耶让她做正妻,这才让我成了庶出之子。阿哲,你一定要记住,心慈手软容易让自己倒霉。”   云哲摇摇头道:“我更怕蓝田哭,你又不是不知道,她的哭声有多大,三娘说,能把骊山里的狼都能招来。”   曹信点点头道:“知道了,你还是想用拳脚解决,不难,戴上这些东西!”   曹信说着话就从身边取过一个不大的口袋丢在云哲身边,云哲打开口袋,发现里面装的全是铁器。   曹信从不口袋里掏出一样铁器就佩戴在云哲的身上,不大功夫,云哲就被曹信装备成了一个带刺的小铁人。   曹信用手指敲敲铁皮打制的铠甲,低声道:“我每次回家的时候都要穿着它,正因为有了它,我后娘才对我无可奈何。这两年我身子长高了,用不上这东西了,送你了。”   云哲低头瞅着自己身上装备的简陋铁甲,用拳头敲的梆梆作响,对这东西他非常的满意。   有了这东西,蓝田休想打疼他。   眼见着曹信如同世外高人一般背着手走了,云哲大声道:“阿信,明天我就去找蓝田。”   曹信停下脚步,阴森森的看着云哲道:“最好用的其实是洋辣子,只要让蓝田品尝一次洋辣子的味道,她一生都会害怕你。铠甲只是用来防御的护具,人家拳头打不痛你,用锤子难道也打不痛你吗?记住,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不公!这是大师兄教我们的话,你也应该记住。”   云哲对曹信说的这些话非常的不理解,他并不认为蓝田就是自己的敌人,尽管他们两个总是打架,虽然自己打架总是输多赢少,可是,阿娇贵人给的奶酪很好吃啊。   蓝田还经常把美味的果子露分给他。   想想蓝田的好处,云哲顿时就把敌人这件事给忘记了,他只想天色赶紧黑下来,明天早点到来,有了这件铁甲,他就不怕蓝田掐他了。   曹信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就关上了门。   在云氏求学的这几个孩子中,就数曹信最是深沉,他居住的房间从来不允许仆妇们进去打扫,他宁愿自己清理房间也不想劳动别人。   除过霍光,张安世,就连宋乔都不知道曹信的房间到底是什么样子。   如果红袖进来,她一定会大吃一惊的,因为,在曹信的房间像实验室多过像卧室。   曹襄小心的把袋子里的一点火药倒进一个大肚瓶子里,眯着一只眼朝瓶子里看了许久,叹口气道:“太少了。”   在他的桌子上有一个沙盘,如果曹襄过来看的话,他很容易就会发现,这个沙盘,居然就是他平阳侯府的模型。   沙盘上插满了小小的旗子。   每个小旗子上都写着一个姓名,这些名字的主人,每一个都接受过他的赏赐。   曹信相信,这些人没理由会不帮助自己。   只有平阳侯的后宅这一片土地上没有插任何旗子……这里也是当利公主居住的地方。   曹信回头看看装火药的瓶子,摇摇头自言自语的道:“太少了,至少需要五十斤。”   云氏对制造火药的材料看的很紧,只有毛孩手里有一些,曹信本来学习的主业就是火药,所以,他才能分到一点材料来做实验,而实验过后,毛孩都要收回材料的,并且把曹信弄好的火药收回来。   这就导致曹信收集火药的速度奇慢无比。   曹信失望了片刻,很快就调整好了心情。   洗了手之后,脸上就带着笑意,这个时候,该是跟霍一他们一起吃晚饭了。   云哲的眼睛红红的,却没有多少悲伤地意思,反而在那里狼吞虎咽的吃饭。   宋乔觉得儿子很奇怪,今天下午,他被何愁有打了一顿的事情,宋乔自然是知道的。   平日里,遇到这样的事情,云哲都会伤心好久,不吃饭,不理睬人是必须的。   今天是怎么了?   宋乔瞅着云哲刚刚给她挟的一块排骨陷入了深思。 第五十章 平民化教育   蓝田惨败!   赢得胜利的云哲却高兴不起来,如他所料,蓝田的哭声才是最要命的武器。   瞅着哭得稀里哗啦的蓝田。   此时此刻,云哲恨不得自己从来没有佩戴这些铁甲。   生性倔强的蓝田在大哭了一阵之后,又扑上来对云哲拳打脚踢,当然,再一次不小心踢到铁甲上,抱着脚大哭。   阿娇站在远处似笑非笑的瞅着束手无策的云哲,对于蓝田吃亏一事并不是很在意。   刘彻暴怒……几次三番准备亲自教训云哲,都被阿娇给拦下来了。   她相信,最终吃亏的人一定不会是蓝田。   果然,云哲卸掉了那些鸡零狗碎的东西,拿着蓝田的拳头往他身上砸,而蓝田的哭声就变得更大了,也不愿意再打云哲。   被蓝田的哭声弄得极为暴躁的云哲,忽然把蓝田拖起来,然后就把那件铁甲给蓝田穿上,还细心地把阿娇披风给蓝田裹上,最后就对着蓝田开始拳打脚踢,把一件铁甲砸的乒乒乓乓作响。   瞅着云哲疵牙咧嘴的痛苦模样,蓝田终于破涕为笑……   这一幕统统落在阿娇跟刘彻的眼中。   “这就是云氏的子弟啊……”   刘彻叹了口气,继续道:“没出息啊!”   阿娇笑眯眯的瞅着远处两个重新和好的孩子,白了刘彻一眼道:“你当初可没有云哲这一套,把我弄哭了,只会迁怒别人,没有半点良心。”   刘彻皱皱眉头指着云哲对阿娇道:“这不是世家子的做派。”   阿娇冷笑道:“我不喜欢世家子的做派!一点人味都没有。我闺女将来要嫁给一个活生生的人,能对我闺女的痛苦感同身受,不是什么门阀世家。”   刘彻附和道:“也对,娶了朕的闺女,要什么没有?”   阿娇道:“你给的人家未必稀罕。”   刘彻露出白牙笑道:“朕给的他不要都不成,朕不给,伸手砍手,伸脚跺脚。”   说罢,就招手把云哲唤过来,瞅着云哲发红的小手,握在手中揉搓片刻,盯着云哲的大眼睛道:“记住,男子汉大丈夫做错了事情可以,命可以拿走,道歉?不成!”   云哲对于这位经常可以看到的皇帝并没有多少畏惧之心,听皇帝说的话跟父母亲交代的不一样,就大声道:“我耶耶说过,做错了,就做错了,只要是错事,就一定会留下痕迹,如果能有挽回错误的机会,就一定不要错过。”   刘彻皱着眉头道:“这就是你云氏的家教?对谁都如此?”   云哲摇摇头道:“不,要区别对待,耶耶说‘亲我者,如何委曲求全都不为过,不亲我者,我管他去死’!”   刘彻紧皱的眉头慢慢松开,摸摸云哲的脑袋道:“还真是符合你云氏的门风!”   蓝田得到了新玩具,她很想让云哲继续殴打她,见父亲拽着云哲不断地说话,就跑过来将云哲拖走。   云哲每殴打她一下,她就会爆发出灿烂无比的大笑。   让刘彻,阿娇两人看的目瞪口呆。   “看看你女儿……”阿娇终于没有说出“傻子”两个字。   刘彻吧嗒一下嘴巴道:“是你生的!”   阿娇冷声道:“看看你生的这些孩子……”   刘彻眉头皱起怒道:“你干嘛不多生几个?有本事生一个聪慧的出来给朕看看!”   阿娇怒极,一把拉住刘彻袖子道:“现在就生!”   云哲回到家里,脚痛的几乎不能走路,双手也变得红肿不堪,每走一步,对他来说都是煎熬。   云哲没有长随,只有一个伺候他起居的丫鬟,去长门宫更是没有人陪伴,毕竟,云氏与长门宫只有一道柴门相连。   曹信站在柴门不远处,冷眼看着云哲一瘸一拐的走路,没有半分怜悯之意,只有浓浓的嘲讽之情。   “铁甲呢?”   “被蓝田拿走了!”   听到云哲这样回答,曹信冷哼一声就走了,走了几步又回来了,蹲在云哲面前道:“爬上来!”   云哲立刻就趴在曹信背上,曹信背着云哲慢慢的往家走。   “我不想伤害蓝田。”   “哼!都丢盔弃甲了,要是在战场,你会被砍头的!”   “我干嘛要上战场?我耶耶说,我们有极大的概率一辈子都没机会上战场!”   曹信停下脚步,回头看看把脑袋搁在他肩膀上的云哲道:“敌不在外,在内!”   云哲不解的道:“都是自己人,干嘛要当敌人看?”   曹信把云哲的屁股往上抬一抬淡淡的道:“因为不公!”   “不公?”   “我是耶耶的长子,却不能成为平阳侯府的主人。”   “可是,你已经很厉害了啊,三娘说你是最好的学生,经常用你做例子来教训我。”   “你不懂!”曹信的话语变得温柔一些。   云哲骄傲的挺起胸膛道:“三娘说,你能来我家受教,而你弟弟不能,还说你将来一定会有大出息。就像光哥哥,安世哥哥他们一样,会成为有用之才。”   曹信再次停下脚步轻声道:“如果动哥儿要拿走你该得的东西怎么办?”   云哲笑道:“那就给他,谁让他是我弟弟呢,昨天阿动弄坏我的模型我都没有打他。”   曹信觉得脚步非常的沉重,就把云哲放下来,哥俩坐在麻籽地边上,一个看天,一个脱掉鞋子看脚,半天都不说话。   “我不服!”   曹信猛地咆哮一声,惊飞了麻籽地里的好多鸟雀,也把云哲手里的鞋子给吓得掉地上了。   “为什么你耶耶喜欢跟你在一起,爬山的时候还会把你抗在脖子上?凭什么我耶耶来的时候,我就要挨骂?他对家里的弟弟比对我好一万倍!我要弄死他!”   云哲猛地扑上来一把捂住曹信的嘴巴大叫道:“你疯了,那可是你弟弟!”   曹信掰开云哲的手,张了张嘴巴,最后无奈的道:“我也下不了手。”   云哲听曹信这样说嘿嘿笑道:“昨天阿动弄坏了我的模型,我也说要打死他,最后不也没打他吗?”   曹信呆滞了片刻叹口气道:“我不喜欢回家!”   “那就住在我家啊,光哥哥,安世哥哥不都是住在我家的吗?人多热闹。”   曹信不再说话,重新把云哲背起来回到了家中。   他没有把云哲送到宋乔那里去,而是直接回了云哲的卧室,查看过他的手脚之后,发现问题不大,给他弄了一些冰块冷敷发胀的地方,就回去了。   回到房间,在平阳侯府的模型跟前呆坐了好久,终于取来了一块蒙布,将整个模型沙盘覆盖了起来。   看看墙角的大肚子瓷瓶,再看看满屋子的实验器材,云哲刚才无意中说的那句话又在脑袋里回响。   “你能来我家上学,你弟弟不能……”   曹信拿起桌子上的书本,随意的翻动一下,脸上逐渐有了笑容,确实,云哲说的没错,长安勋贵都想把孩子送来云氏,除过他们几个,没有一人成功。   他觉得自己应该读更多的书,于是,就出门准备去书房。   才出门,屁股上就挨了一脚,曹信大怒,回头看发现是张安世,立刻就蔫了。   “去厨房给我弄几样酒菜,记住,猪耳朵不能少。”   曹信点点头准备离开,又被张安世抓住脖领子给揪回来。   “敢往酒菜里吐口水,或者干别的事情,看我怎么收拾你。”   云氏的厨房里总是有食物的,曹信知会了厨娘一声,就自己去纱笼下寻找食物。   食物很干净,曹信抓了几片猪耳朵放进嘴里嚼,又从酒缸里给张安世打酒。   酒壶快装满的时候,曹信停了手,见四下无人,就努力的往酒壶里挤了几滴尿。   师傅曾经说过,烈酒里面添加一点尿,酒的味道会更好…… 第五十一章 魑魅魍魉   张安世跟金日磾二人痛饮一场,酩酊大醉。   曹信就在一边伺候。   西北理工就这样,谁的拳头大,谁就有道理。   这一点云琅从未想过去改变。   因为他知晓,西北理工子弟必须好好练武,这是他们最后一道保命的本钱。   金日磾醉的一塌糊涂,呕吐完毕就倒在席子上呼呼大睡。   张安世还有最后一丝理智,指指金日磾对曹信道:“想要报复找他就好,敢动我……”   一句话没说完,也就倒在席子上睡过去了。   曹信拿着毛巾细心地帮张安世擦拭了面颊,还给他灌了一些凉茶。   天气热也不用盖毯子。   安置好两人之后,曹信就走了。   曹信刚刚离开,张安世就努力睁开醉眼,露出一丝笑意,就真的昏睡过去了。   今日没有课业,李禹,霍一,霍三都脱得精光,在莲花池子里的瞎扑腾。   霍二已经九岁了,是一个大姑娘了,宋乔早就不允许她跟男孩子们厮混。   云氏的莲花池子水浅,没有莲花的地方铺满了小石头,夏日里用来嬉戏最好不过。   霍三见曹信坐在池子边上没下来,就大声喊:“曹大,快下来,跟耶耶比试一下。”   曹信摇摇头道:“不了,安世哥哥醉的不省人事,我要看着他。”   霍三一听,立刻就兴奋了起来,攀着荷花池子的边缘就光溜溜的爬了上来,蹲在曹信身边道:“你确信他喝醉了?”   曹信点点头道:“喝醉了,金日磾也喝醉了。”   霍三站起身,打了一声唿哨,李禹跟霍一就围拢过来。   “安世哥哥今天踢你屁股了没有?我们三个全被踢了!”   霍三等着曹信的眼睛看。   曹信点点头。   “你不会出卖我们把?”   曹信坚决的摇摇头。   “好,如果事情泄露了,我们三个会捶死你。”   曹信衡量了一下武力,四个人里面,就以霍三的身手最好,他目前还打不过。   就更加肯定的摇摇头。   “我准备陪大师娘做账,你们干了什么我什么都不知道!”   霍三拍拍曹信的脑袋道:“是个识时务的人!”   目送三个光屁股小孩蹑手蹑脚的去了张安世的房间,曹信抽抽鼻子,就快速的去了宋乔那里。   他很想报复张安世,却不想自己遭殃。   宋乔正在算账,屋子里坐满了云氏的账房先生,曹信凑到宋乔身边,接过账簿代替师娘报账。   对这个乖巧的孩子,宋乔一向喜欢,忙碌了一上午,就不见那几个没良心的过来帮忙,只有这个沉默寡言的孩子最体谅大人。   今天的要整理的账本很多,曹信忙碌了一整天,直到日落西山的时候才忙碌完毕。   小小的少年本来眉目就俊秀,因为劳累了很长时间,疲倦中还有精力对所有人露出小脸,这样的小少年又有谁不喜欢呢?   家中的仆妇,仆役们很奇怪,至少跟曹信去宋乔那里之前的样子有很大的不同。   一个个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并且交头接耳,见曹信过来了,就迅速散开。   曹信心中快活的几乎要开花了。   不用猜就知道,饱受张安世璀璨的霍三一定对醉酒的张安世干出了人神共愤的事情。   他决定亲自去看看。   当他来到张安世的房门前,只见门窗大开,屏风也被折叠了起来,张安世跟金日磾相拥而眠……最可怕的是两人都没有穿衣服……   曹信的心咯噔一下……事情闹大了!   他都不敢想张安世睡醒之后会是一个怎样的狂暴模样,那时候,羞怒交加的张安世哪里有空去破案,只会将他所有的小师弟一起收拾一顿。   霍三把事情干的很是巧妙,两人的衣衫就丢在一边,像是自己撕扯下来的。   霍三想的太美了,羞怒之下的张安世基本上没有人性,无论如何他也该给两人把短裤穿上!!!!   曹信匆匆的跑进屋子,见两人鼾声如雷,睡得深沉,废了好大力气才帮他们穿好裤头。   见两人依旧没有醒来的意思,就悄悄地出了门,关上门窗,然后就去吃晚饭了。   云氏的仆役,仆妇们收到了来自霍三最严厉的警告,不许把这事说出去。   张安世醒来的时候,就看见金日磾衣衫整齐的坐在门口,用非常奇怪的眼神看着他,还微微有些失神。   张安世看看自己的裸体,大叫一声,就匆匆的用衣衫裹住了胸口,指着金日磾道:“你撕扯了我的衣服?”   金日磾看他的眼神更加的奇怪了,慢悠悠的道:“我比你先睡过去!醒来的时候,发现你搂抱着我,很是用力……”   张安世低头看看自己的裤头还在,松了一口气道:“抱错了,这事不准说出去!”   金日磾指指门外道:“梁翁就在外边,说是睡醒了就去见云氏少君!”   张安世重重的一巴掌拍在脸上道:“有人看见了,想灭口都晚了。”   天色完全黑下来了,黑色的蝙蝠在院子里上下飞舞吞食昆虫,宋乔的脸色阴沉的就像是锅底,张安世跟金日磾羞愧的跪在宋乔面前无颜以对。   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云氏,让宋乔羞怒交加,更别说出事的人是夫君看重的张安世!   她一介女子不好分说这件事,只能命令毛孩,将这两个混账东西拖出去狠狠地打。   面对师娘,张安世更是羞惭的无地自容。   哪怕是被毛孩用鞭子抽的时候,也一声不吭!   太羞耻了,没脸嚎叫啊……   鞭子落在屁股上的时候,却把张安世给打清醒了,因为就在他咬紧牙关忍痛的时候,他发现霍一,霍三,李禹三个小混蛋一人端着一碗冰凉的果肉刨冰趴在窗口看他挨打。   金日磾则闭着眼睛,享受云氏的家法。   对于挨揍这回事,金日磾是没有怨言的,学了云氏的学问,接受人家的惩处是必然的。   挨鞭子的过程,也是张安世思考的过程,面前的这三个死孩子他再熟悉不过了。   仅仅看他们幸灾乐祸还有些骄傲的小眼神,张安世就很容易从中找到自己挨揍的根源了。   瞅瞅身边咬着牙挨揍的金日磾,张安世没有告诉他事情真相的打算。   害他们的是自己的三个小师弟,即便是要揍,也是自己来,不能假于人手。   十鞭子!   云氏已经很久没有人接受这么重的惩罚了。   宋乔想用鞭子告诉张安世,男子就该与女子成一对,而不是两个男子相互爱慕!   十鞭子很快就过去了,云氏的鞭子也不是被人家那种可以把人抽的血肉模糊的鞭子。   这里的鞭子,其实就是一根柔韧性非常好的小青竹,一鞭子下去一道青色的棱子,感觉很不好,却不会把人真正打伤。   挨完鞭子,金日磾连看张安世一眼的心情都没有,一瘸一拐的迅速离开云氏,他很担心自己被人传成喜好龙阳……   张安世穿好衣裳,顺手从霍三手里抓过刨冰狠狠地吃了两口,然后轻声道:“你们放心,这十鞭子我一定会加十倍讨回来。”   最老实的李禹手一哆嗦,刨冰碗差点从手里掉了,赶紧抱住碗,却没有回应张安世的话。   “那就没的说了,就是你,李禹,我这人很讲道理,谁让我出丑,我就让他出更大的丑。”   李禹焦急的道:“不是我!”   张安世嘿嘿一笑,往嘴里塞了一大勺刨冰笑眯眯的道:“不是你,是谁?霍一跟霍三,亦或是曹信?阿禹,你是一个老实孩子,平日里最说不得假话,来,告诉师兄,是不是霍一,霍三跟曹信他们?”   李禹的一张脸顿时涨的通红,瞅瞅旁边神情紧张的霍一跟霍三,最后咬着牙悲壮的道:“是我干的!”   张安世大笑着将手里的刨冰碗丢掉,一把提起霍三的脖领子喷吐着口沫用最狰狞的模样冲着霍三吼道:“一猜就是你的主意。”   霍三被张安世提在手里,并不惊慌,而是淡淡的道:“证据呢?我们西北理工最讲证据,没有证据,你就无权处罚我!你刚才套李禹的话算不得证据,我要实打实能证明是我干了这件事的证据!” 第五十二章 平安的代价   很多,很多很多年了……西北地从未像现在这般平安过……   麦子已经吐穗了,糜子已经成熟了,谷子也结穗了地里的豆荚已经开吃了,一切都预示着今年会有一个不错的收成。   让河西四郡的人奇怪的是,直到现在,山里的土匪,草原上的马贼,以及凶恶的头人们都表现的非常克制。   往年的这个时候,不论是土匪,还是马贼,亦或是头人,都已经开始活跃了。   土地里的庄稼虽然是羌人自己的,然而,最终说了算的却是土匪,马贼跟头人。   在羌人的记忆中,这片土地上真正的主人就是土匪,马贼跟头人。   现在不是了。   马贼们正在修路,土匪们也在修路,至于头人,他们需要为修路的人支应大笔的粮草。   云琅统带着大军从北向南横扫过来,他们不放过任何一处山寨,也不放过任何一个马贼,更不能容忍那些修建个土围子将一些羌人圈起来就说自己是头人的人。   这样的活计,卫将军衙门干起来非常的顺手,他们在关中就干过一次,这一次,效率更高,麻烦更少。   所有的豪强都在云琅的打击之列,他甚至准备把这样的行动立为永例——每隔三五年就来一次。   此地民风彪悍,就需要更加强有力的律法来约束。   霍去病是孤独的,云琅看到霍去病一人骑着马在旷野上来回奔驰的时候,总觉得有些对不起他。   这样的人或许就该在胜利的那一刻死去。   一旦没了战争,对他来说,剩余的时间并没有多少意义。   曹襄也走了,走的时候瘦了很多,至少大肚腩不见了。   此时此刻,云琅是幸福的。   向后看,有他最强有力的兄弟在护卫他的后路。   向前看,有他最贴心的兄弟在为他斡旋。   他现在,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治理好河西四郡。   云琅以每日二十里的行军速度向武威进发,大军每日行走二十里地是定数,也就是说,那些修路的劳役们,每日都需要修好二十里路。   这是一道死命令,修不好,只有死路一条。   以前的时候,当修路的主力还是大汉劳役的时候,云琅并没有下达这样残暴的军令。   自从他手里有了更多的马贼,土匪,以及不法头人之后,就开始有了这样的军令。   这非常的公平,这些人趴在羌人百姓身上吸血多年,现在该是反哺羌人百姓的时候了。   云琅就是要在最短的时间里将路修通,要在最短的时间里压榨干这些人所有的利用价值。   所以,这条路被很多人称之为——血肉之路!   很多年后,凡是行走在这条大陆上的人,都会唱一首悲凉的歌谣。   同样喜欢唱悲凉歌谣的人还有李广利。   大行令李息的军令直到现在都没有撤销,所以,他至今不能进入玉门关。   皇帝需要的汗血马他没有弄到一匹……   他只好带着自己的不良人军队,如同孤魂野鬼一般在荒原上流浪。   现如今,他们成了大汉国最熟悉西域的一支军队。   从他们送来的军报中云琅得知,他们最远已经抵达了那个大夏国,并且与大夏国的军队打了两场,劫掠了两座城池。   云琅认为这非常的合理,大汉帝国必须有一支游弋在外的军队,向西域的胡人们宣示大汉帝国的存在。   云琅的奏折获得了皇帝的赞同,于是,李广利想要凯旋回家的梦想只好无限期的向后拖延。   刘陵的大军离开了蓝氏城,终于向身毒人举起了屠刀,大月氏人以及西域的仆从军们成了她的先锋。   就算没有谢宁的消息,云琅也能想象到刘陵现在是如何的威风。   近两百万人,如同蝗虫一般进入到身毒境内,对那个国度来说绝对是一场浩劫。   东西方的碰撞迟早会到来……云琅希望先由匈奴人来试探一下。   他甚至有些期待与刘陵再次会面,那时候的刘陵相比早就没了现在这样的小家子气,该成为一位伟大的女皇了。   在原来的历史进程中,匈奴人依旧在西迁,迫使害怕匈奴人的大月氏人入侵了身毒,继而在身毒北部建立了强大的贵霜帝国。   在这之后,大夏希腊人,塞人,以及安息人也纷纷进入了这个富饶的地方,从此,让这个古老的种族分崩离析,再也没有建立起真正的统一国度。   乱世很适合刘陵这样的野心家建功立业。   与之相对应的是——大汉帝国已经完成了在东方的拓展。   云琅完全可以期望,在接下来的百年内,大汉帝国会迅速的成为一个强大的让人不敢仰望的光辉存在。   脚下的路依旧在向南延伸,每天都有二十里的进度,对于这一点,云琅非常的满意。   只是经常有大规模的奴隶暴动,这让他有些心烦。   好在,有李陵,李勇,李绅等人压制,每一次奴隶暴动之后都会在短时间内平息下来。   这样也造成了另外一个不好的结果,那就是捕捉来的土匪,马贼,以及恶劣头人的数量在不断地减少,并不能完美的完成云琅最初的计划——即道路修建完毕,这些人也损耗殆尽!   所有民族对另外一个民族的统治都是从杀戮开始的,且没有一个例外。   云琅在执行有选择的杀戮,无论在何时,土匪,马贼,恶劣头人都只是羌人庞大人口中的一小撮。   只要保护好大部分老实的百姓,对于这些小部分渣滓,羌人们对他们的去留并不在意。   而地方上没有了强人,正好适合大汉帝国的官吏进驻,最终完成对羌人的统治与同化。   云琅在河西四郡的政策两极分化的厉害,一方面铲除掉地方豪强之后,羌人百姓的负担在急剧的下降,在缴纳过高额的官府赋税之后,剩余的东西全部归自己,且不用担心有人来抢劫。   即便云琅在河西四郡执行的是三税一的政策,河西四郡的羌人依旧欢迎。   在这之前,羌人从来不知道也不清楚自己该缴纳多少东西给头人,马贼以及土匪。   有了秩序的地方慢慢就会平静下来,随着羌人逐渐归化,云琅相信,这些人日后缴纳的赋税将会与汉人看齐——即十税一。   这需要一个过程,任何奖赏都要基于羌人自己的变化,毫无节制的将好处给羌人,会让他们觉得自己天生就该享受这些好处,从而不愿意起归化之心。   霍光杀了吴彤!   云琅觉得霍光过于小心了,应该将长史姜环一起杀掉,如今的河西四郡,用不着有别的声音存在,在河西四郡即将迎来大发展时期,这一点非常的重要。   至于刘据……云琅觉得他不会成为大汉国的君王。   不是因为他们这群勋贵不同意,而是皇帝刘彻自己就有很大的不同意见。   他认为自己还年轻,有的是精力来治理国家,还不需要一个时时刻刻提醒他迟早有一天会老去的太子存在。   刘彻把自己的皇权看的比命还重要,哪里会轻易地交割出去?   基于这一点,不论刘据是愚蠢还是聪慧,他永远都不可能成为一个让刘彻满意的太子。   除非——他今年只有一两岁!   张掖郡近在眼前!   云琅纵马穿行在大片,大片的农田里,并不理会那些惊慌的羌人农夫。   这里的人总算是开窍了一点,至少懂得了平整土地,至少知道了开沟灌溉,至少懂得了给土地积肥。   别看这只是很小的一点进步,对于河西四郡的羌人来说,这是翻天覆地般的改变。   “明年,沿着弱水两岸,还会有两万亩水浇地开发出来,张掖郡的迁居之民,也会沿着弱水两岸布置,今年,安置五万移民已经是张掖郡的极限了。”   张掖刺史陈爽不敢过于靠近云琅,见牧守在地头停下战马,就连忙拱手禀报。   云琅笑道:“葛川先生过谦了,张掖郡能有现在这样的农田规模说实话已经超出我的预料。回头会有表彰文书上奏陛下,葛川先生的功绩,本官没有忘记。”   陈爽连连谢过,又轻声道:“听说朝堂上对君侯在河西施行的政策不满?”   云琅点头道:“确实有一些卑鄙小人认为我在河西施行的是暴政。”   陈爽叹口气道:“他们身在长安膏腴之地,如何能知晓我等在蛮荒之地施政的艰难。若是没有我汉人移民加入,下官决计不敢在张掖郡推行新农业计划。如果我们不能彻底羁縻住羌人,这样做无异于资敌。”   云琅笑道:“葛川先生尽管放心,我们既然要把河西四郡彻底的纳入版图,自然就不会轻易地放弃。羌人是最适合归化成汉人的种族,只要我们时时注意莫要让羌人群中出现强人,两代之后,此地将不会再有什么羌人一说了。”   陈爽笑道:“诚如君侯所言,下官已经在汉人中招纳敢战之士,一旦张掖军司马府组成,下官就可高枕无忧。”   云琅大笑道:“离开长安,诸公都是提着脑袋在为君分忧,牧守,牧守,没有牧羊犬跟鞭子如何牧守?葛川先生尽管在张掖郡成立军司马府,不仅仅张掖郡要成立军司马府,河西四郡都应该成立,而且应该是重中之重!”   陈爽见四下无人,就低声道:“是否要上报太尉府?”   云琅看了陈爽一眼道:“军司马当由太尉府派遣!”   陈爽连连点头道:“如此,下官这就起草文书,上报太尉府,请太尉决断!” 第五十三章 孔明师伯的孔明灯   军中是云琅的天下,官府这一边就不是了。   陈爽乃是堂邑侯陈婴的后裔,也就是说,陈爽最大的靠山其实就是长门宫阿娇。   在云琅对司马相如就任张掖郡刺史不满意之后,原本的武威郡刺史陈爽就变成了张掖郡刺史,而张掖郡刺史司马相如就变成了武威郡刺史。   这样的安排里自然有刘彻的恶趣味,总之一句话,司马相如不能离开河西!   陈爽算是一位称职的刺史,在他接任张掖郡刺史之后,严格按照云琅的命令,大力修建道路,不仅仅完成了张掖道酒泉郡的一半道路,也完成了张掖郡到武威郡的一半道路。   在完成修路的同时,还修建了六十里长的水渠,修整了五万亩农田,而农田甚至已经长出了第一茬粮食。   这样的人却心思不纯,明里暗里的希望云琅可以自立门户。   这样的人云琅见多了。   没一个是好人!   他们喜欢在权贵间挑起战争,然后趁机捞取好处。   云琅的职位够高,爵位够大,身边围绕的权贵力量也足够,这样的人,最好的结果就是走上与皇权对立的道路。   不管最后的结果如何,他们都能抢先分得一杯羹!   毕竟,勋贵资源是有限的。   所以,这样的游戏在勋贵中被使用的经久不衰。   看破不能说破,这也是勋贵间早就形成的默契,指望勋贵们守望相助,那就太愚蠢了。   所以,云琅能做的,就是一笑了之。   武威郡直到目前仅仅修建了不足二十七里的道路,据说全是武威刺史司马相如带着家仆修建的。   除过修路,武威郡的其余公务,姜环完成的很好,开垦了多达十六万亩的农田,修建了一百余里的水渠,最重要的是修建了两万三千多间窝棚。   为安置移民做了很大的贡献。   表面看起来似乎不错,实际上,姜环在认真的完成皇帝给的任务,对于云琅分派的活计视而不见。   这明显是一种找死的行为,而且还是最愚蠢的一种,哪怕是太子刘据,也不敢对云琅如此不敬!   这让云琅觉得非常有趣。   霍光也觉得非常有趣!   随着师傅距离武威郡越来越近,姜环越来越焦急。   此时再想修路时间上根本就来不及了。   于是,在某一个夜晚,姜环把长史大印悬挂在长史府大堂上,整个长史府的人在一夜间消失无踪。   霍光没有派人去拦截,更没有派人去追赶,只是写了一封文书派人送去了长安。   姜环跑了,修路的责任就落在了司马相如这个刺史身上。   这是司马相如所没有料到的。   霍光再一次关闭了姑臧城,任由司马相如在外边如何哀求也不肯开门。   既然他们愿意在河西之地鼓捣出一些麻烦,那么,就该有承担后果的责任。   姜环挂印逃跑,估计也逃不出多远,绣衣使者最关注的就是这些人。   如今的大汉官员,绝对不是文皇帝,景皇帝时期,那个时期可以挂印辞官,甚至被人们引为美谈。   现如今……大汉皇帝不许!   所有挂印辞官者就预示着对皇帝的大不敬!   司马相如就是害怕这一点才不敢私自逃回长安,没想到,他不敢做的事情,姜环做了。   截杀姜环不是一个好主意,会给人留下一个杀人灭口的嫌疑,虽然这种事情云琅不是没做过,这一次却非常的没有必要。   姜环回到长安,必定会托庇于刘据门下,然后……这件事估计就非常的热闹了。   刘据有很大的可能让步,在谢长川,夏侯静之后,制造新的一个保不住门人的例子。   这不是云琅有意识做的事情,而是霍光很想看看刘据的底线在什么地方。   杀掉吴彤,是因为此人是武人,说不定有胆子直面云琅,这是不合适的。   死掉的吴彤给了姜环非常大的压力,让姜环跑回长安哭诉,对云琅来说是最好的一个结果。   司马相如求告无门之下,咬着牙用最强硬的手段征召了武威郡的百姓,不论是移民还是羌人都在征召之列。   他还亲自掌管了武威郡的军司马府,开始了自己平生第一遭酷吏之路。   他清楚地知道,这件事过后,即便云琅不杀他,回到长安他也罪责难逃。   小小的姑臧城对云音来说就是一座监牢,她不能出城,只能在城里跟老虎大王父子仰着头看四角的天空。   霍光总是非常的忙碌,红袖也总是非常的忙碌。   自从红袖用鞭子教训了她的几个丫鬟之后,丫鬟们也就很少靠近云音了,至于闲话,自然是再也没有了。   云音如今的好伙伴就只剩下老虎父子了。   “大王,你说耶耶为什么还不回来啊?”   老虎大王冷漠的抬起脑袋抖抖身上的尘土,不屑作答。   “每个人都很忙,只有我……”   小老虎用头拱拱云音,希望她继续跟他玩毛线球游戏。   云音奋力丢出了毛线球,小老虎嗷的一声就追了过去……   “见不到他的时候总想着他,见了面,他又有忙不完的事情,我不喜欢啊。”   很明显,老虎没有这方面的困扰,继续伸出舌头整理自己前腿上的毛发。   小小的少女就靠在老虎身上,瞅着天上的白云发愣,老虎大王虽然聪明,却不了解小儿女的心思。   一个巨大的彩色大球从城墙边上升起,这个球越来越大,最后铺满了云音的眼帘。   老虎大王霍然站起,仰起头冲着这个巨大的彩球咆哮,毛发竖起,快跑两步猛地窜起来,张牙舞爪的扑向这个让他感到惊恐的彩球。   他的后肢力量巨大,硕大的身体被送上了半空,然而,即便是飞起来了,牙齿却咬空了。   身体重重的落下,咚的一声尘土飞扬。   云音也站起来,大声的警告角楼上的军卒,那些军卒却笑呵呵的看着她。   霍光灰头土脸的从从城墙另一边爬上来,一瘸一拐的,来到云音身边就坐下来,指着那个巨大的彩球道:“本来想给你一个欢喜的。结果不成,实验失败了。”   云音仰着头瞅着巨大的彩球道:“这是什么?”   “热气球,也是我们小时候玩过的孔明灯。”   “伯伯灯?”   “是啊,孔明师伯制作的。”   “怎么这么大?”   “太小的带不动我们,我想带你去天上飞。”   “给我做的?”云音激动地浑身发抖。   “是啊,这些天的时间全耗在这东西上了,我以为能飞起来,结果不成,漏气啊,我刚刚坐上去,才飞起来三丈多高,就掉下来了。”   霍光一边揉搓着脚踝,一边跟云音解释。   云音一直仰着头看着眼前的这个彩球,而老虎大王则锲而不舍的不断跳起,然后又无奈落下。   “按理说,孔明灯能飞起来,热气球就能飞起来,可惜啊,没有可持续加热空气的炉子,这东西太不稳定。我本来想等你生辰的时候带你玩,现在看来,不成了,还需要继续研究。”   “好漂亮啊……”云音由衷的赞叹。   “当然漂亮,我用了十二匹最好的丝绸,又给丝绸上涂抹了防止空气溜走的鱼胶,废了不少功夫,就是带不走人。”   霍光话音刚落,这个本来原本圆鼓鼓的彩球迅速就瘪了下来,最后成了一坨软塌塌的东西,掉在了地上。   霍光见云音眼中满是失望之色,就摊摊手道:“你也看见了,就是这个样子。”   老虎大王摇头晃脑的走了过来,把大脑袋杵在云音的怀里胡乱蹭蹭,刚才跟他对峙的那个大球被他打败了,他想讨要属于自己的奖赏。   “既然能飞起来,那就成功了一半对吧?”云音烦躁的推开捣乱的老虎,兴奋地问霍光。   霍光点点头道:“是这个道理。”   “那还等什么,我们继续研究!”   云音拉起霍光就要往城外跑,霍光惨叫一声,摔倒在地上,痛苦的抱着脚踝道:“你就不能等我的脚伤好了再去吗?” 第五十四章 话事人   云音大呼小叫的要军卒们把热气球给她拖回去,自己带着老虎紧紧的跟在后面,似乎已经忘记了霍光的存在。   原本佝偻着身体的霍光慢慢挺直身体,笑吟吟的看着云音重新变得活泼起来,掸掸衣衫上的尘土,转身去了城主府。   河西四郡是云氏布局的重中之重,霍光岂能不放在心上。   云音生性活泼,受不得冷落,霍光是知道的,这样的人只有让她全身心的投入到自己喜爱的事情当中,才会忘记姑臧城的无聊与冷漠。   热气球对霍光来说并不是一个很难的事情,很久以前他就萌生了要制造一个能把自己送上天的热气球。   为此他早就设计过热气球的构造,现在,拿出一半的设计交给云音,以安慰这个无所事事的傻丫头。   回到房间,霍光立刻就变成了一个位高权重的贵公子。   每发出一道指令,就有相应的人手去完成。   储存在姑臧城里的巨量黄金,以及玉石,如今剩下不多了,等师傅到来之日,姑臧城将会成为一个很普通的城池。   再无什么秘密需要保守。   “山丹部落的马场如今弄得怎么样了?”   霍光疲倦的揉揉眉心,问面前的羌人装束的少年人。   “种马四百匹,母马三千匹,今年春天的配重情况不好,太匆忙了。”   霍光摇头道:“我只准你们出一次错误!”   少年人拱手道:“喏!”   “这一次汗血马配种的进度如何?”   “甚为顺利,六匹公马已经运回来了,就看冬日里的马驹子是否优秀。”   “小六,辛苦你了。”   霍光抬起头看了一眼这个大夏天依旧穿着羊皮袄的少年,轻轻说了一句。   小六愣了一下,这样的话很少从霍光口中说出,摸摸自己晒得黝黑的脸膛笑道:“我书没有念好,只能出蛮力。”   霍光道:“那就早点成亲,期待你儿子念书成功。”   小六大笑道:“我今晚准备把绿衣带走,记得给我打掩护!”   霍光笑了,敲敲桌子道:“我听说绿衣看不上你!”   小六冷笑道:“睡都睡了,还矫情什么!”   霍光的眼睛似乎都要凸出来了。   小六喝口茶水,慢慢的道“你不知道的事情多了,还不是她那个老娘,总想把闺女嫁给有头有脸的人家,难道耶耶就比那些混账东西差么?真是有眼无珠的蠢婆子。”   霍光点点头道:“羌人的力量运用的好了,是一股很好用的力量。”   小六一口喝完茶水,重重的将茶水杯子顿在桌子上,用羊皮袄掩盖好精壮的胸膛,冲着霍光摆摆手道:“绿衣要是失踪了,你就不要找,是我带走了。”   霍光同样挥挥手,表示他不掺乎这件事情。   云氏的婆子们彪悍,要是被绿衣的母亲知道是他帮忙把她闺女弄没了,即便是霍光也没有好日子过。   忙碌完公事,霍光就大步流星的向城主府走去,穿过前厅,他看见云音还在捣鼓热气球,他的腿立刻就变得不自然起来,走路也一瘸一拐的,凑到云音身边道:“想出办法来了没有?”   云音忧愁的摇摇头道:“绸布经不起火烧。”   霍光点点头道:“那就好好的想办法,我也是没法子了才推给你的。”   “你的脚还疼吗?”   云音终于想起,霍光先前似乎受伤了。   霍光道:“没关系,过两天就好,这点伤势不算什么,我们当年在何公公门下,什么苦没有吃过,不用管。”   确实,霍光与云音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练武,这样的伤势算不得严重,他们早就习惯了。   见云音再一次陷入了瞎想之中,霍光起身进了内宅。   红袖已经等待霍光很久了。   见霍光进来了,直接道:“西北地的投入太大了,如果你继续这样投入,很快就会青黄不接,不如选重点扶持,长久才是最好的。”   霍光指着红袖手上的账簿道:“镜铁山,山丹马场,凤凰山铜厂,野人沟金矿,这五处产业是一定要持续的,其余的可以砍掉一些,不过,主要吞食钱粮的地方就是这五处,其余用不了多少钱。”   红袖摇头道:“钱粮算不了什么,重要的是人手,我担心你扩张太快,人手跟不上,用了外人,就很容易出问题。”   霍光皱眉道:“师傅在凉州最多能停留两年,这几乎是极限了,我们必须在这两年中把云氏的产业融入凉州本地。时不我待,也就不能太讲究了。”   红袖冷冷的道:“欲速则不达!”   霍光叹口气道:“那就要取舍了,如果非要我压缩规模,我们只能放弃明面上的镜铁山。”   红袖脸上露出笑容,点点头道:“这五处地方,以镜铁山最为损耗钱粮,也最为羁绊人手,镜铁山出铁器,虽然重要,却是大汉国人尽皆知的事情。公孙弘,桑弘羊这些人早就对镜铁山垂涎三尺,皇帝陛下对镜铁山也是早有耳闻。如果我们强行将镜铁山握在手中,并非好事。”   霍光道:“既然要让出镜铁山,那么,我们就要获得别处的补偿,师娘可以写信给平阳侯,问问他我们如果放弃镜铁山,能换来什么好处。”   “利益交换必定是有的,我们也不能要的太过明显,毕竟,你师傅是出了名的淡泊之士,如果过于强调交换,对你师傅的名声不利。”   霍光摇头道:“师傅自然可以淡泊,我们不能,这世上淡泊名利的高人多了,可是,您看看到哪一位在争夺利益的时候手软过?每一个高人背后都有无数需要利益支撑的人,利益不是给师傅要的,是给我们这些晚辈要的。”   红袖比霍光大不了多少,霍光在她面前很少讲礼数,更多的时候把她当做同龄人来看。   云氏的权力构造非常的特殊,云琅,宋乔是一级,他们是主人,权力的缔造者。   霍光,跟红袖是一级,他们是云氏主要的权力使用者。   苏稚,卓姬两人在云氏地位超然,不参与家事,却各自有各自的事情忙碌。   当红袖跟霍光的意见统一之后,一件事也就基本被确定了。   公事谈完,霍光就准备离开,把云音一个人丢在那里发愁也不是一个好主意。   却看见绿衣挪着脚丫子走了进来。   霍光立刻知道是怎么回事,裴六子说的凶恶,他还是不敢直接从红袖手里抢人。   他们两个的事情,只能说是私奔。   霍光端起茶杯准备看一场好戏。   红袖的眼神非常的冷漠,看绿衣的神情非常的不善,她自然也是知道绿衣来意的。   云氏虽然家教松散,可以,也没有到可以随意淫奔的地步,更何况,绿衣的母亲林婆只有绿衣这一个女儿,绿衣为了一个裴六子就丢下母亲不管,堪称不孝。   绿衣跪了下去,霍光咕咚咕咚的喝茶,红袖俏面如霜,冰冷的眼神刺的绿衣瑟瑟发抖。   “你想清楚了?”   红袖的语气里像是夹杂着冰珠子。   “想清楚了。”   “不打算管你的母亲了么?”   “过两年我会回去看母亲的!”   绿衣的声音很低,却无比的坚强。   “你的男人呢?跑了?不敢来见我?”看到绿衣的死样子红袖的怒气顿时就升腾起来。   绿衣摇摇头道:“他是男人,需要脸面,细君万世找我就好。”   红袖冷笑道:“他不敢来见我,难道就敢去见家主吗?此事,家主知晓吗?”   霍光在一边咳嗽一声道:“裴六子上报我知晓了,我还没有跟师傅提起。”   红袖电锯一般的目光立刻就向霍光劈过来,霍光面不改色,只顾着低头喝水。   “来人,传我的话,大女云音禁足半月!” 第五十五章 谁是狼王   云氏惩罚人的时候,历来都是直指要害。   一个下人小厮跟丫鬟私奔不算大事,只要掩盖一下,下一个禁口令,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云音不成!   她母亲已经没有好名声可以让她涨脸,她就必须自己为自己争脸。   万万不敢再走她母亲的老路,如果真的跟霍光有什么不堪的事情传出来,云氏的女儿家就别想再有好名声了。   红袖这一次之所以来凉州,就是想要一个孩儿,这个梦她已经做了好久了,只要关系到后代,红袖固执的令人发指。   霍光张张嘴吧,却没有法子说话,后宅是红袖的天下,他没有任何资格跟红袖争论。   一想到云音最近确实需要一个安静的空间研究热气球,他也就不再想说话了。   裴六子是被褚狼抓来的,这个少年时期就已经来到凉州羌人土地上的云氏子弟,即便是干了丢人的事情被抓了,也昂首挺胸面无惧色的跪在红袖面前。   “你就不能明媒正娶吗?”红袖的银牙都要咬碎了。   裴六子嘿嘿笑道:“提亲了,我母亲亲自提的,被林婆把聘礼从家里丢出来了,还说我是一个马倌,配不上她闺女。我是马倌不假,可是,掌握了上万匹战马的马倌跟普通的马倌能一样吗?他林婆有什么资格对我评头论足!如果不是家主的事情需要隐秘,万全,不敢娶外面的女子,我裴六子也是好汉一条,哪里用得着如此委曲求全!”   给红袖说完了事情的经过,裴六子又对绿衣道:“一句话,跟我走不?走,万事我扛,不走,我立刻就回山丹部落,此时就当没有发生过。”   红袖气的发抖,偏偏拿裴六子一点办法没有,这些早年就离开云氏的混账东西,现如今一个个都成气候了,年纪虽轻,却个个是一方大豪。   手上见过血,经历过大场面,一个个桀骜不驯的如同野马,或许只有在云琅跟霍光面前,才会心悦诚服。   裴六子的话说的极为混账,绿衣却理所当然的回答道:“当然跟您走。”   裴六子仰天大笑道:“好,好,你今日给耶耶脸面,来日耶耶让你一世无悔!你母亲也会以你为荣!”   说罢,就拉着绿衣跪在红袖面前,拱手道:“我裴六子只有母亲,不知有父亲,不敢以家主为父,只求细君以大母身份,受我夫妻一拜!”   红袖眼睁睁的看着裴六子拉着绿衣对她梆梆梆的磕了三个响头,来不及反应,裴六子就打横抱起绿衣哈哈大笑着就要出门。   霍光的手动弹了一下,一个小小的包袱就飞向裴六子,绿衣探手捉住,就听红袖道:“这是你的陪嫁,好自为之!”   霍光目送两人离开,就对红袖道:“我不会学他的,我与阿音成亲之日,必定是轰动长安城的大事。我很贪婪,不但要师傅师娘们的祝福,也需要全天下人的祝福。如果偷偷摸摸,趣味全无,甚是无趣啊!”   红袖指着门口舌绽春雷:“滚——”   张安世已经两天两夜没有睡觉了,同理,霍一,霍三,李禹三人也没有觉可以睡。   全是犟驴,所以只有看谁能熬到最后了。   李禹的脑袋重重的砸在桌子上,发出砰的一声巨响,他的脑袋应该很痛,他却一声不发,趁机睡觉。   可惜,第一个呼噜还没有打出来,他的脑袋就被张安世给提起来了,同时一块巴掌大的冰块被张安世塞进了李禹的脖领子里。   李禹虚弱的叫唤了一声,勉强睁开双眼。   “投降吧,说自己错了,说出来你就能去睡觉了。”   张安世的声音中似乎带着无限的诱惑,李禹无力地张张嘴巴,却支棱着脖子,还是一个字都不说。   霍一的眼睛里早就只剩下白眼仁了,他的眼皮被张安世给黏住了,他非常的想睡觉,睁着眼睛却无法入睡。   霍三同样如此,只是他啊比起这两位就要坚强的太多了,不仅睁大了眼睛,还有空威胁张安世:“有什么本事就使出来,只要你不睡觉,耶耶也不会睡的。”   张安世用冰水洗了一把脸,眼睛红的如同炭火一般,挑挑大拇指道:“我看你嘴巴能硬到什么地步。我根本就没有打算从你们嘴里问出是谁干的。我只想让你们极度的困倦,等你们睡的跟猪一样,我就带你们去富贵城……”   李禹傻傻的道:“去富贵城?”   霍一摇晃着脑袋道:“他准备剥光我们的衣衫游街啊。”   霍三笑道:“耶耶不会输!”   张安世狞笑道:“那是你们还不够困,等你睡着了,我有无数种法子讨回血债。”   如果不听他们的谈话,从窗外看进去,只能看到兄友弟恭的教学场面。   如果听声音,会让人不寒而栗。   云哲指指屋子里的四个人问曹信:“他们在干什么,两天了好像没有换过姿势。”   曹信往茶水里丢了一颗剖开的青梅,喝了一口茶水,发现有些酸涩,又往里面加了一勺糖霜,再喝一口,这才满意的点点头。   “他们在熬鹰!”   “熬鹰?什么意思?”   “有猎人抓到鹞鹰之后,想要借助鹞鹰之力狩猎,就必须先驯服鹞鹰,可是呢,鹞鹰本身就是天空之王,性情刚烈,一般不容易屈服,这时候,猎人就会付出极大的精力熬鹰。熬鹰是一件颇为苦累的活计,几天几夜,人与鹰就那么对峙着,不吃不喝,谁也不眠,直至一方最终败下阵来,才宣告熬鹰的结束。一场活儿下来,开始还桀骜不驯、斗志昂扬的鹞鹰最终会乖乖的接受猎人的指挥,继而终生成为人的奴隶。”   “现在,他们四个谁想成为谁的主人?”   “张师兄想要立威,确定他二师兄的地位,霍三想要脱离二师兄的管束,所以,这一场争斗不可避免。”   “为何不去争大师兄的位子?”   曹信摇摇头道:“这事就不要想了,斗不过大师兄的,大师兄也不会跟我们斗,他只会把所有人打服气。走的时候啊,除过你,他把我们齐齐的打了一遍,当然,是以考教武艺的名头。”   二人正说着话呢,宋乔走进了那间屋子,挨个摸过这四个家伙的脉搏之后,叹口气就离开了。   她只能管束这些孩子的衣食住行,却不能干涉他们之间的斗争。   这样惨烈的斗争,在云氏学生中出现的频率不算低,就像云琅当年给了张安世一箱子黄金,让他扛着去花销一般,都是对个人意志力最好的淬炼。   张安世那一次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就是不知道今天,会有谁是失败者。   李禹第一个扛不住了,身子向后一倒,冲着张安世用嘶哑的嗓音吼道:“我要睡觉,随你怎么样,我认输!”   张安世连忙把已经睡着的李禹抱上床榻,给他盖上毯子之后笑眯眯的对霍一道:“你也熬不住了吧?想睡就睡,没关系,我不会太过份。”   霍一的黑眼珠终于回到眼睛中间,艰难的道:“你真的不会太过份?”   张安世道:“你们年纪小,光屁股逛街问题不大。”   霍一痛苦的道:“我不要脸的啊……算了,随你吧。”   说完就学李禹的样子翻身睡了过去。   张安世狞笑着将霍一放在李禹身边,同样给他盖上毯子,然后就来到还在坚持的霍三面前道:“你已经很厉害了,至少比李禹跟你哥哥强,投降吧,投降了就能睡了。你看,他们两个睡得多香甜啊。”   霍三大叫一声,挥出一拳重重的打向张安世的眼睛,大叫道:“耶耶不投降!”   张安世轻易地避开了霍三虚弱的拳头,冷声道:“你的梦想是做像你父亲一样的男子汉,我不得不承认,你确实很像你的父亲。可是,时局不同了,匈奴人跑了,你没有可能像你父亲一样率领部属,远征匈奴,继而立下不朽的功勋。你现在的坚持一点意义都没有,投降吧,然后就好好地睡一觉,你已经快到极限了。”   霍三坐直了身子,平视着张安世道:“别想趁机睡觉,我确实快到极限了,你不是也快到极限了吗?说那么多的废话做什么,好好地看着我,看看到底是谁先睡着!你要是睡着了,我还会把你的衣衫扒光,这一次,就不是在这座院子里,而是要带你去长安!” 第五十六章 皇宫里的闲谈   没有了匈奴人,大汉帝国变得活泛起来了。   就像是获得了新生,或者像是纤夫丢掉了纤绳,驴子去掉了重负,身体轻盈如燕,却不知该向那个方向发力。   盛世中,第一个兴盛起来的行当就是商业。   尤其是关中!   在太祖高皇帝准备在关中建都之时,从四面八方调集富裕人家入京的活动从来没有停止过。   这是一种扩大关中经济总量的一种手段,虽然,以前的皇帝并不明白他们这样做对关中意味着什么,只知道这样做能快速的让关中变得富裕,同时,也能极大的削弱地方。   现在,不用皇帝用诏令迁徙富户了,只要是有钱人,最理想的居住地就是长安。   长安城是官城,没有几个人真正能住进去,而且,人们也不是很喜欢这座经常需要宵禁的城市。   阳陵邑里寸土寸金,想要在这里落户,一般富户根本就拿不出那么多钱。   于是,新丰市,细柳营就成了人们的主要集聚地。   而富贵城作为全大汉设施最先进,最干净,生活最便利的城市,已经被大汉帝国的权贵们牢牢地把持住了。   城内人口不再增加,却开放了城外的土地,于是,在很短的时间里,围绕着富贵城已经诞生了很多村庄。   世界都在变,唯一不变的就是那座皇宫。   隋越从水井里提上来一桶水,迈着轻快的步伐将水倒进接雨瓮里,见大瓮里的小鱼又有了足够的游动空间,莲叶也慢慢舒展在水面上,这才用手帕擦一把汗水,坐在凉亭下纳凉。   半年时间过去了,他已经习惯了现在的生活。   刚开始的时候他还期望皇帝能够想起他,现在,他只希望皇帝能够把他真正的给忘记掉。   或许,这是所有被贬斥掖庭宫之后的宦官们的一致心愿。   见识过繁华,就能承受没落的痛楚,繁华之地未必是良乡,没落之地也未必是绝境。   隋越的财产被钟离远保存下来了,所以他一点都不穷。   很早以前,他的侄子隋金就被兄长过继在他的门下,所以,他也是有儿子的人。   隋金在富贵城购置了一座很大的宅院,也购置了一些商铺,说不上是大富之家,却也算是衣食无忧。   农家长大的孩子见识不多,好在还知晓孝道,每个月的初一十五,总有食物,换洗衣物送到掖庭宫,所以,隋越在掖庭宫也没有吃什么苦。   他在宫中唯一的朋友就是钟离远,不论是下棋,还是喝酒,品茶,都令人愉快。   在掖庭宫日子过的太过悠闲,隋越反而变胖了不少。   抬头看看日头稍微偏西,这时候,皇帝也该午睡了。   隋越就从屋子里的搬出一张小桌子,放上两个小板凳,泡了一壶茶,将棋盘备好,就等钟离远过来。   这些事情刚刚做好,钟离远就骑着一匹马来到了掖庭宫。   也不打招呼,自顾自的坐在隋越的对面,从茶壶里倒出一杯茶喝了一顿,才慢悠悠的道:“今日早晨,朝堂上快要吵翻天了。”   隋越笑道:“他们总是吵架。”   钟离远摇摇头道:“这一次不同,儿宽老贼要告老,提议桑弘羊就任大司农,被群臣给否决了。”   隋越幽幽的道:“当年桑弘羊抢劫孔仅,东郭咸阳,炮制白鹿币,抢劫钱庄,这些人应该记得清清楚楚。每一样都是为陛下敛财。好了陛下一个人,那就自然恶了群臣,通不过也是自然,或者说桑弘羊这一生都休想成为三公一类的官员。他是官员中的异类,陛下支持他了吗?”   钟离远摇头道:“陛下现在很少下决断,都是看群臣争论出一个结果了,才顺势而为。”   隋越举杯道:“陛下是真的迷茫了,大汉目前的局面太特殊,没有任何先例可以借鉴。所以啊,以陛下的谨慎之心,他会再看看,等陛下心中有了大概的沟壑,也就该发动了。”   钟离远点头道:“也是,陛下现在有的是时间观察天下,再从中理出一个鲜明的脉络出来。反正大汉没有了敌人。”   “没有敌人了,你说我大汉强军该如何布置?”   “各归大营就是了,反正大军都是归地方军司马指挥,大司马,大将军们回京之后就交卸了差事,现在在外的大军不到十万,算得了什么。”   “咦?是你这样看,还是朝堂上的那些大臣们这样看?”   “两者皆有,司马大将军从凉州归来之后便告病在家,大行令也交卸了军职,我大汉最精锐的细柳营,以及左大营兵马重新回到驻地,接受军司马节制。我大汉已经没有了所谓拥兵自重的大将,大臣们的目光已经开始从外收缩回国内了。就在今天,还有人建议削减边军数量,由州牧自筹少量边军,安定地方治安。”   “陛下答应了吗?”   “没有,陛下笑而不语,就把话题岔开了。”   隋越得意的往嘴里丢一颗炒豆子嚼的嘎吱嘎吱的。   “指望陛下下放军权,完全是白日做梦。陛下就是靠我大汉强军才给我们打下来了一个太平世界,汉军就是这个太平世界的基础,无论如何陛下都不会轻易放手军权。”   钟离远道:“已经开始削边军了,凉州牧手中可用之兵只有卫将军府衙牙兵的六成。”   隋越笑道:“君侯是不同的……”   刘彻睡觉的时候,一般没有人敢打扰,他一向喜欢夜间办公,所以,白日里必定会酣睡一个时辰。   这是他多年养成的习惯,轻易不会改变。   今日也一样,只是,安寝之后,皇后欲言又止的模样中就让他起了好奇之心。   “云琅斩杀了武威军司马吴彤!”   卫氏犹豫再三,还是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刘彻躺在床上,用一只手撑着脑袋饶有兴趣的对卫氏道:“吴彤把凉州牧的命令当成耳旁风,不杀他杀谁?”   “姜环挂印辞官了。”   “哦,无法无天,交付有司处置就是了,怎么,你想为姜环求情?”   卫皇后摇摇头道:“妾身总是想不明白,永安侯与太子之间并无大恶,为何他们中间总是会起纠纷呢?”   刘彻冷笑一声道:“因为利益,还要朕说的更清楚一些吗?”   卫皇后苦笑道:“有机会听您解析朝堂,妾身如何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   刘彻坐了起来,平静的看着卫皇后道:“云氏是大汉国的新贵,而且是实力最大的一个新贵,太子也是新贵,是未来权势最大的一个新贵。   在旧有的利益已经被我们刮分干净的情况下,太子必然会走跟云氏方向一致的道路。   偏偏云氏并不想依靠太子,所以,他们之间起冲突是必然的事情。   太子想要迅速强大,没有云氏帮助他做不到。   就目前而言,云琅还算克制,算是给足了太子这个储君颜面。   有时候朕都感到奇怪,太子为何如此急躁?”   卫皇后见皇帝似乎有些动怒,连忙搀扶皇帝躺下,轻轻摇着蒲扇给皇帝纳凉。   “莫要动怒,一动怒您就没法子入睡了。”   皇帝冷哼一声,缓缓闭上了眼睛。   等皇帝睡熟了,卫皇后就离开了皇帝寝宫,回到了自己居住的椒房殿。   唤过大长秋吩咐道:“传我旨意,命太子潜心读书!”   大长秋答应一声,然后轻声道:“太子殿下已经从中尉府提走了姜环。”   卫皇后道:“姜环无足轻重,陛下不在意,他取走就取走吧,不管怎么说,以据儿那个薄凉的心性,能想起保护自己的部属实属不易。”   大长秋躬身道:“是不能不救,狄山以性命威胁太子殿下,太子殿下这才做出救援姜环的举动。奴婢听说,太子殿下起初对姜环,吴彤二人极为不满,说他二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卫皇后哀叹一声道:“君王才能做这样的取舍,他还只是太子,笼络人心还来不及呢,这个时候,为何还要驳斥忠心耿耿一心为他考虑的部属呢?” 第五十七章 变化不一定每个人都有   突如其来的胜利让大汉国的国民们变得不知所措。   董仲舒宣告闭关,准备好好地理一理思绪,看清眼前的世界之后再发高论。   卫青交卸了所有军职,仅仅保留了一个名义上的三公之位,躲在骊山青牛谷里与世无争,他想给皇帝足够多的时间,来考量大汉国新的军制。   桑弘羊与张安世两人在大汉银行一事上斗得翻翻滚滚,一时间,谁也奈何不了谁。   从官职以及履历上,桑弘羊其实已经失败了,他的对手原本应该是云琅。   现在,云氏的一个二弟子就让他分不出精力去干别的事。   太子刘据被皇后禁足,从中尉府夺回姜环一事,也就没有人追究了。   王温舒叫唤了两天之后,也就偃旗息鼓,不再多事。   满世界人的高人都在反思的时候,长门宫却高歌猛进,阿娇不仅仅在关中,河间,山东,修建了常平仓,还准备将常平仓推广到全天下。   其中,凉州,就是重中之重。   大司农儿宽见长门宫如此跋扈,终于在七月底的时候向皇帝提交了辞呈。   没有长门宫有钱,也不如长门宫多变的大司农寺已经没有了存在的必要。   云音的热气球终究没有飞起来,一连烧毁了三个热气球之后,红袖就不准云音再继续研究热气球了。   八月,云琅的大队人马终于回到了阔别已久的武威。   而司马相如这个风度翩翩的中年人,也在短短的三个月时间里变成了一个葛衣老农。   路,终究是没有修完……   “给陛下的辞赋作的如何了?”云琅没有发怒,司马相如得预料没有错,只要他做了,云琅就不会杀他。   “多日以来,某家心中只有牧守要下官修建的这条路,那里容得下那些锦绣文章。”   不知为何,司马相如在看到云琅之后,一扫心中的恐惧,甚至有些发泄怨气的想法。   看到司马相如有些气急败坏的样子,云琅微微一笑,对司马相如道:“司马公自今日起可以潜心诗文了。”   司马相如有些失落的道:“姜环,吴彤两人已经被君侯剪除了,现在,司马相如已经没有用武之地了么?”   云琅微笑道:“司马公何出此言呢?”   司马相如叹口气道:“天下如局,人如棋子,有君侯这般驭手,司马相如能平安从棋局中脱身实属幸事,安敢妄求。如君侯所言,自今日起某家就安心文章之内,醉心于文字之间,若能如此终老,也算不白来这人世一遭。”   云琅神情不变,依旧笑眯眯的道:“好好活着吧,听说司马刺史为了修路,已经耗尽了家财。精神难能可贵,却不可取啊,为国修路,岂能让刺史自掏宦囊。花销了多少,自去东方先生那里支取。”   云琅赔偿了司马相如的损失,司马相如却更加的失望,哀叹一声,就拱手告辞。   他明白,从他出了这座帅帐之后,他就真的变成一个闲散文人了。   云琅如果自大,或者刻意为难他,司马相如还没有这般失望,当云琅和颜悦色的在翻掌之间剥夺了他的权柄,这对司马相如来说是赤裸裸的羞辱。   看云琅的样子,他似乎更喜欢安慰趴在他脚下的那头大老虎,而不是面对他。   这些天准备了无数种说辞,一种都没有用上,这让司马相如的心隐隐发痛。   无视,才是最大的羞辱!   司马相如的辞赋文章云琅还是很喜欢的,在这一道上,他确实是高人。   不过,也仅仅是辞赋文章能过得去而已。   在大汉国见过很多神话般的人物之后,像司马相如这样的人物已经在他心中翻不起任何波澜了。   老虎大王就贴心多了。   云琅来到武威郡干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老虎大王好好地洗了一个澡。   里里外外洗的非常干净,即便是爪子缝隙里,也用小小的刷子清理了一遍。   所以,老虎大王现在浑身散发着肥皂的味道,比身边的红袖还要干净两分。   云琅跟红袖两人在床榻上为子嗣拼死缠绵的时候,老虎大王就在外边挠门。   红袖白皙的身子变成桃花色的时候,不论是云琅还是红袖都没有心思去理睬他。   对云琅来说,红袖的身体就像磁石一般牢牢地吸引住他,他们两人更多的是肉体上的吸引,而非爱情。   娶了四个老婆的云琅知道自己没资格提起爱情这两个字,而红袖在目睹母亲惨死之后,也早就不追求什么爱情了。   不论是云琅,还是红袖对爱情都没有过多的要求,他们之所以能在一起,完全是因为生活需要。   红袖只想在云氏这一方天地里愉快的生活,对她来说,也基本上找不到比云琅更好的丈夫人选了。   在大汉时代,或许,在所有时代,爱情都是可遇不可求的高级奢侈品。   红袖发出一道长音,如同溺水之人长出的第一口气。   柔软的身体变得僵硬,长久才松弛下来……   “怪不得《礼记》中说夫妻之情只有在枕席交欢之后才会产生,这是很有道理的。”   红袖的一只手还扣在云琅的腰上,云琅的腰火辣辣的痛,那里一定被抓破了。   男人的兴致来的快,去的也快,这一点与女子大不相同。   “您说,我们今天过得这么美,明天,我肚子里会不会有小宝宝住在里面?”   床榻上的女人基本上没有多少智商。   云琅摸着自己的脖颈,就在刚才,他觉得自己的心跳动的如同战鼓,直到现在才慢慢的平缓下来。   “药婆婆她们没有给你计算过什时候才是你的好日子吗?”   “算过了,不过,我不想管,你回来了,每天都是我的好日子……我来的时候,宋乔姐姐还在骂苏稚姐姐,说她看起来一副很能生的模样,跟您出去了两年多,却没了动静。还说家里人口少,院子大,就该多生一些,云氏才好壮大。要不然偌大的家业全部便宜了外人。”   “我没打算把云氏交给外人,再说了,阿光,安世也不是外人!”   “姐姐以为只有姓云的才算是云氏人!”   红袖蠕动一下身体,紧紧的缠住云琅,她的身体滑腻,媚眼如丝,转瞬间就再次挑起了云琅的心火。   或许是见到了云琅,红袖的心情好,第二天的时候,懒得梳妆的红袖被苏稚看见了,也有一丝丝惊艳的感觉。   “这个女人天生就是一个妖媚的……”   苏稚非常嫉妒,话到嘴边还是把最恶毒的两个字吞咽下去了。   红袖的年纪小,跟苏稚最为接近,平日里笑骂习惯了,见苏稚真的妒火中烧,就媚笑着靠在云琅怀里道:“比不上就比不上,别一理亏就发火,要说嫉妒,也该是我嫉妒你,跟着夫君出门,一去就是两年多,这笔账回家之后有的是人跟你算。”   苏稚哪里肯放过红袖,两人很快就扭在一起,不一会就嘻嘻哈哈的打成一团。   好在屋子里的只有他们三人,云琅坐在铜镜面前,瞅着镜子里的自己,叹一口,就把镜子推到一边,镜子里的那张脸,这些年几乎没有多少变化。   从这一刻起,他就打起来了留胡须的念头,顶着一张嫩脸身居高位,天生就会被别人看轻。   红袖跟苏稚闹够了,就一起坐在床头看云琅,见丈夫一直在摩挲上嘴唇,就笑问道:“您在做什么?”   云琅回头看看她们两个继续摩挲着嘴唇道:“我该蓄须了。” 第五十八章 化敌为友?   掐指算来,云琅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整整十五年了,在这十五年中,云琅的外貌并没有太多的变化。   加入忽略掉他身为中年人的沉稳气息,以及久居高位带来的压迫感,他依旧是一个美少年。   曹襄已经从一位翩翩美少年变成了一个油腻的胖子,最近虽然减少了很多体重,跟云琅站在一起,已经从兄弟快要变成父子了。   霍去病的体型变得更加魁梧了,由于身体已经完全发育成熟,他如今看起来就像是一座山。   至于李敢,跟云琅站在一起,他明显就是长辈。   外貌上不曾有太多的变化,这让卓姬跟云琅在一起的时候越发的尴尬。   让曹襄长叹上天不公。   现在,红袖对丈夫的外貌非常的满意,她心中隐隐觉得,再过一十年,估计只有自己跟丈夫最相配。   听云琅说要蓄须,红袖果断地脱离了苏稚的纠缠,快快来到云琅面前道:“这样很好!”   苏稚坏笑道:“估计卓姬会感到不舒服。”   云琅瞅着这两个无聊的女人道:“我已经很老了,什们样的年纪就做什么样的事情,外貌这东西,算不了什么。”   苏稚双眼冒星的道:“我就是喜欢夫君顶着一张年轻的脸,最好五十年后,妾身都成老婆婆了,夫君的模样也不要变,那时候妾身可以跟别的妇人吹嘘。”   红袖闻言,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道:“如果到了那个时候,妾身就不见人了。”   苏稚大喇喇的坐在云琅怀里,骄傲的对红袖道:“我才不管呢,到时候羡慕死那些老婆子。”   老虎大王已经在屋子里开始转圈了,云琅就把苏稚从怀里撕下来丢给红袖,带着老虎就出了门。   云琅回来了,云音立刻就变得肆无忌惮起来,一个淡青色的巨大热气球再次在热风的吹拂下变得鼓胀起来,不等云音欢呼出声,热气球立刻就变憋了,然后一大团火从底部燃起,烧断了绳索,眼看着一大块丝绸重新鼓胀起来,最后随风飘走,最终化作一团火焰,不等落地就烧的干干净净。   “耶耶——”   云音见耶耶跟老虎站在台阶上漠然的瞅着她的实验失败,就有些不高兴。   “继续,继续……”   云琅摆摆手,就准备带着老虎出门。   他看的很清楚,如果霍光肯帮云音,这个热气球早就飞起来了,根本用不着这么麻烦。   自家的闺女是什么性子,云琅还是很清楚的,如果敢让她把热气球弄成功,她就敢坐着热气球一路飘回长安!   目前这副样子应该是最好的。   很多时候,云琅都在为自己这个不学无术的闺女发愁。   好在,也不知怎么的,这孩子偏偏把霍光吃的死死的,尽管霍光比她聪慧一百倍。   在情爱这种事情上,谁占上风根本就与智商没有半点关系,因为,在这种事情上,没人讲道理!   两个极度聪慧的人是过不到一起的,总要有一个显得蠢一些生活才能过得下去。   霍光跟云音很般配,至少,云琅是这么认为的。   老虎很耐烦,因为云音又沾到云琅背上去了,他探出爪子很想把云音从云琅背上撕下来,瞅瞅自己锋利的爪子也就放弃了,只是不耐烦的咆哮。   “乖,自己玩,材料没了就去库房里找,我相信我闺女一定能把热气球鼓捣出来的。”   “耶耶,为什么您这么聪慧,云哲也很聪慧,就我一个人显得傻不拉几的,连霍光都比不上,我是您亲生的吗?”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反手拍拍云音的面颊道:“当然是你老子我亲生的!”   对于这件事,云琅从来都回答的斩钉截铁。   “既然如此,为什么会有人说我不是您的孩子,云哲,云动他们才是?”   云琅探出左手,将闺女的手跟自己的左手放在一起,指着无名指道:“你看见了没有,我们两的无名指都很长,基本上跟中指齐平!”   云琅迅速拿出了云音是他孩子的明证!   “为什么云哲的无名指就跟我们两不一样?”   “我们两脑袋上都长着两个旋……”   傻话就要用傻话来应对。   云音这孩子对外人说的话比较在意,这是自信心缺失的表现,按理说云音自小就在他身边长大,之所以会这样,完全是因为有霍光这样的妖孽在,让本来还算优秀的云音,感觉不到自己的长处所在。   有了耶耶的鼓励,云音就拾回了自信。   说起来有些悲哀,云琅已经记不清楚这是自己第多少次帮闺女重拾自信。   云琅骑着游春马,老虎跟在他身后狂奔,这是老虎很喜欢的一项活动,当然,还要给老虎准备两匹不害怕他,并且能背的动他的两匹强壮的挽马。   他跑一会就懒得跑了,必须骑马!   武威一地本就是戈壁上的绿洲,左边有白雪皑皑的祁连山,右边则是一望无际的荒漠。   这里谈不到什么美景,只有一望无际的等待收割的麦田多少还有点看头。   老虎跑了不到三里地,就跳上了一匹挽马的后背,蹲坐在挽马屁股上得意洋洋,根本就不管他屁股下面的那匹马。   云琅出行自然是前呼后拥,云氏家将群早就不是十六个那个少了,离开了长安,云琅身边至少有五百个家将。   荒原尽头有狼群,不见虎豹,老虎大叫一声,远处的狼群四散逃遁,牧人正在放牧的马群,牛群,羊群也在第一时间乱了,老虎屁股下面的那匹挽马,更是被吓得屎尿齐流,卧倒在地上,只能听见出气,见不到进气。   游春马愤怒的扬起前蹄,虚空蹬踏两下就沿着黑水河,一路狂奔,家将们紧紧追随,丢下老虎大王守着快要死掉的挽马咆哮连连。   武威将是云氏以后重要的落脚地点。   在盛世,繁华的地方那个当然是生活的第一选择。   当乱世来临的时候,武威郡这种边远地区却是家族保留元气,准备东山再起的重要基地。   皇帝既然任命云琅为凉州牧,那么,也就是默许了云琅在凉州可以落地生根。   过不了多久,云琅的永安侯很有可能会被换掉,变成实封的武威侯。   刘彻正在干的事情就是把关内侯统统从关中撵走,他要把长安建成一个纯粹的刘氏皇朝控制的地域。   这一点云琅看的很清楚,大汉帝国强干弱枝的政策从来就没有改变过。   自大的刘彻认为,只要把天下最富庶的地方统统纳在他的管辖之下,天下诸侯就没有实力跟他起冲突。   这个道理在他的时代里是成立的……   黑水河蜿蜒东流,最终汇入大河,河水会经过长安……   一天时间,云琅巡视了半个武威,说来可怜,武威郡如今的人口基本上都在姑臧城附近,离开姑臧城二十里以外,就杳无人烟了。   尤其是靠近荒漠地带,更是人迹罕至。   只有靠近祁连山的地方,才有不多的一些羌人部族在这里生活。   总体上来说,武威郡如今非常的平静。   傍晚的时候,云琅率领的队伍走进姑臧城,老虎大王已经快要被累死了。   他走了整整大半天,将近六十里路!   体型越大的动物,就越是不喜欢走路,虽然他们的力量非常的大,然而,随着体型增大,敏捷跟跑步这两种重要的技能也就远离他们了。   看着老虎大王趴在水池上贪婪的喝水,云琅来到老虎身边,抚摸着他满是尘土的皮毛叹口气道:“不管怎么说,捕捉食物的本事你一定要保留下来。”   老虎喝了一肚子的水,就瘫在云琅脚下,他能感受到云琅的心情,此时此刻,云琅的心情非常的糟糕。   再过三天,刘陵的使节团就会路过武威,前往长安,去给刘彻纳贡,顺便祝贺刘彻的生日,也就是千秋节。   刘陵提出来了一个宏大无比的计划,希望在她全力攻击身毒人的时候,大汉国能够拖住来自北方的塞人,为此,她不惜付出一半的身毒战利品来作为交换。   这是一个非常可行的计划。   现在的刘彻,对任何好处都有掺一脚的兴趣,哪怕这样的好处远在天边。   只是,云琅觉得刘陵绝对没有这么善良……或许,他进入了身毒之后,才发现,身毒人的身后还有一些强大的存在。 第五十九章 是否要参与世界的管理?   刘陵的野心太大了。   或许这跟匈奴人的生活习惯有关。   放牧牛羊需要大片的土地!   云琅以为刘陵只是对身毒国的土地感兴趣,现在看来,她对塞人的土地同样充满了兴致。   塞人就是塞种人,与中土大汉人的人种完全不同,也不同于匈奴,乌孙等人种。   在大汉时期,金发碧眼的人,都会被称之为胡人,长城以外的人种其实有大多数都是这样的异族人。   包括匈奴人中的西部匈奴,他们的外貌也跟汉人有着很大的区别。   在六百年前,这些金发碧眼的胡人甚至就居住在河西之地的外边。   他们逐水草而居,居无定所,却屡次袭扰河西之地。   其中见诸古代典籍的就有允姓之戎、大夏、莎车、大月氏、匈奴、楼兰等。   这些当时北方的游牧民族很早就活动在河西走廊、湟水流域和北方草原上,他们依靠强弓劲马,在这一带纵横驰奔,经常与河东之地的定居人民发生冲突。   至秦穆公时,为了彻底解决来自河西地区游牧民族的侵扰,用能人由余的智谋,在六百年前,派兵攻打戎王,占领了许多游牧民族的地区。   最终导致了这些被打败的民族向北和西方迁徙。   在这些民族中,就有允姓之戎、大夏、月氏、莎车等族,到五百年前,这些人开始出现在塞地,即伊犁河和楚河流域。   人们称之为塞种,意为塞族。   塞种在先秦时期被称作作“释种”,有时候也被称之为“释迦”。   三百多年前成佛的释迦摩尼,就是出自这个释迦族。   “昔匈奴破大月氏,大月氏西君大夏。自此塞王南君罽宾,塞种分散,往往为数国。自疏勒以西北,休循、捐毒之属,皆故塞种也。”   这些故纸堆里的学问,没人比司马迁知道的更多了。   “匈奴入身毒,面对的并非身毒人,而是塞种人,自身毒国君王阿育王身死之后,北方的身毒人已经被塞种人统治了一百年之久,他们的战斗力不强,人数却很多,再加上全部都崇信佛道,据说有守望相助的道义。   刘陵的兵马进入身毒国之后,面对的是全部塞族人的进攻,虽然刘陵自己的实力很强,她却不愿意将匈奴人宝贵的人口消耗在这种毫无意义的战斗上。   所以,就想出了目前的这个法子。   她知道想要快速的攻占身毒,那就要避免四面受敌的危险,其实呢,对匈奴人最大的威胁依旧来自我大汉。   对这一点,刘陵是有着清醒认识的,所以,他很想用北方塞族人来缠住我大汉军队,好让她可以安心的经略身毒。   一旦战事结束,刘陵拿到了她想拿到的东西,出一些钱,对她来说算不得什么。   毕竟,金银珠宝这些财富,对一个全是奴隶的国度意义不大。”   东方朔已经把刘陵的目的诉说的很清楚了。   云琅点点头道:“我们明白没用,一定要朝中的那些人明白其中的关联。这一次划分西域,将决定我大汉国以后对西域地在法理上的拥有权。所以,要谨慎以对。”   东方朔奇怪的道:“难道不是谁拳头大就听谁的吗?”   云琅摇头道:“当实力相当的时候,法理这东西就开始起作用了。”   “这世上还有堪比我大汉的存在?”   云琅想了一下,觉得凯撒再过二十年就要出生了,就点点头道:“这世上英雄辈出,我们还是有备无患比较好。”   东方朔面无表情的瞅瞅云琅,摊摊手道:“算不算是杞人忧天?”   云琅叹口气道:“事情办的仔细些总不会有错。如今,我大汉年年风调雨顺,粮食多了,人口就会增长。南方蚊虫滋生,虎豹蛟蛇多如牛毛,生存不易,还是多向北,向西拓展一下。给大家多一点种粮食的土地。”   司马迁笑道:“风调雨顺?不见得吧?”   云琅笑道:“工具先进,牛马多,可以耕种的土地也多,大河发洪水了,百姓们就去别处耕种,一地出现旱灾了,人们就去有水的地方耕种。   发现蝗灾了,就一把火烧掉农田,连虫子一起烧死,再去别的地方谋生就是。   当灾害不再让百姓哀鸿遍野了,灾害也就不叫灾害了。   如此,强的比较稳定,才算是一个强大的国家。   有时候我在做一种梦,梦见每家百姓耕种的土地都是连片成群的,而不是东一块西一块。   如此,就能大规模的使用牲畜,以及新工具,耕种的土地多了,即便是产量不如人意,也能衣食无忧。”   对于云琅此时的心态,东方朔与司马迁基本上是嗤之以鼻的。   勋贵们走到最高处,眼光就会往下看,他们对自己遇到的普通百姓会比那些底层官吏们跟多了一份同情心。   在大汉国,哪怕是坏蛋勋贵也绝对不会放低身段去欺负一个农夫的。   因为,那会让别人不齿的。   人都有同情心,并不会因为身份上有差异就会有什么变化,勋贵们的同情心如果给了别的勋贵,那绝对是自找麻烦。   可是呢,同情心必须有一个安放的地点,放在普通百姓身上无疑是最安全的。   最重要的是,身为剥削者,对普通百姓好一点,其实就是对自己好。   毕竟,普通的劳动者最后生产的剩余价值里有他的一份。   西域对大汉国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商道。   不论是长安,还是蜀中,亦或是吴越之地,每年都有大量的桑蚕丝被生产出来。   这些桑蚕丝完全留在大汉国意义不大,只有拿出去交换大汉国没有的珍宝,才算是物有所值。   对云氏来说,这条路不仅仅是丝绸之路,他还应该是瓷器之路,纸张之路,所有西方世界不能生产的物资之路。   一个如此巨大的国家,既然出现在了这个蔚蓝色的星球上,就该主动参与到管理这个世界的人群中来……   自古以来这四个字很重要,云琅很希望在遥远的后世,有政治家理直气壮地对外人说——自古以来,我大汉就是世界秩序的管理者!   封建制度此时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制度啊,罗马腐朽的必将崩溃的共和制在他面前没有任何可比性。   假如世界全部按照大汉国的模式在发展,在生活,身为大汉国后裔的人们应该是非常幸福的。   东方朔,司马迁全部都不知道云琅此时此刻心中所想,隔着两千多年的时空差距,他们是大汉人,天生就是骄傲的,根本就没有云琅那种猥琐的酸涩心态。   所以就觉得很多话从云琅口中说出来,是一件很丢大汉国威风的一件事。   老虎大王也是如此认为的。   云琅来了之后,他每日都要跳上房顶,朝空空的四野咆哮两声,宣示自己的领土权威。   没有看见或者听见反对者之后,才会跳下屋顶陪云琅一起共进早餐。   云琅,云音,苏稚,红袖,早就习惯了跟两头老虎一起吃饭。   只要云琅在,老虎父子就只能吃生肉。   老虎大王一天需要吃四十斤生肉,这是在跟着云琅进行了激烈的户外运动之后的食量。   平日里,老虎大王父子才能食用四十斤肉食。   尽管老虎大王对云琅桌子上的包子更加感兴趣,不止一次的跑过来闻,都被云琅强硬的推开。   老虎就该吃肉。   云音吃饭的时候也心不在焉,有一口没一口的,她的热气球再一次被烧毁了。   即便云音对钱财没有什么概念,当她看到那些帮忙的军卒跟丫鬟们流露出来的可惜,痛苦的表情,她还是对自己一而再,再三的失误感到羞耻。   云琅假装没看见闺女求救的目光,霍光却有些坐不住了,被云琅强硬的目光接触了一下,就只好埋头大吃。   正在喝粥的云音开始啜泣起来,云琅心硬如铁,霍光再也忍不住了,顾不得师傅的警告,小声对云音道:“不着急,我们一起想办法。”   “现在就去……”   霍光立刻把剩余的半个包子塞嘴里,就随着云音匆匆的跑了。   苏稚不小心笑了出来,红袖回头看着离开的霍光跟云音皱起了眉头。   “他这是自找苦吃……”   云琅冷冷的说到。   “大女还是很有办法的,知道自己的心思不够用,知道求援,知道自己该从那里找到支援,很不错,女子的标准行为。” 第六十章 酎金失侯   霍去病很无聊。   其实,云琅更加的无聊,他只是没有表现出来。   以前的时候,有匈奴为敌,大家好歹都有一个目标,现在,匈奴人跑了,大家连为之奋斗的目标都没有了。   如果说云琅这样的人还在追求什么富贵荣华,那是对云琅高傲的心最大的羞辱。   富贵荣华虽好,还不值得他这个奇特的生命用自己的所有去追逐。   他没有被天雷烧成灰烬,还来到了大汉这片沃土,本身就是一件大神奇的事情。   这些天来,霍去病跟云琅之间的通信非常的密集,基本上两天就会收到霍去病的一封来信。   同样的,两天之内,霍去病也会收到云琅的一封信,只要是来往武威郡跟阳关的信使身上,都会有他们两人的信函。   寂寞的霍去病对自己的未来极度的不看好,他甚至忧伤的写道——此生再无用武之地!   在云琅看来,这就是霍去病这个铁骨铮铮的汉子第一次向这个世界低头。   以前的霍去病是何等的骄傲,无论遇见的是千军万马,还是鬼蜮伎俩,他都能依靠自己的大戟从中杀出一条血路来。   现在,他这个无敌的猛将,只能枯坐在阳关的城头,幻想有敌人从地平线上出现……   第一名畴现在成了武威郡的长史。   他是云琅认识的第一个田氏族人。   也是田氏族人挑选出来的话事人。   这样的人如果不把他摆在明处,就会在暗处搞一些让云琅难受的小动作。   把他推荐成官员,一切就很方便了。   任何关系到移民或者田氏族人的事情,云琅一般会派遣第一名畴去处理,处理好了没有奖励,处理不好,就会有刑罚派发下来。   第一名畴就在这种痛苦的环境里担任了武威郡的最高民事官员。   在他的头上,还有司马迁这个暂时的武威刺史压在他头上。   李陵成了武威的军司马,这是一个真正的一千担官职,他的祖父李广,在右北平的官职也不过如此。   马上就要夏收了,云琅来到武威郡之后并没有打扰这里的各部羌人头人。   他准备在夏收之后再与这些羌人们好好地讨论一下加入大汉族的事情。   派下去摸底的人回报上来的消息还算让云琅满意,羌人头领们对于全族变成汉人并没有太大的阻碍心理,甚至有一些头人非常的欢迎。   云琅并没有剥夺掉羌人头人的各种权利,相反,还加强了一些。   当这些头人们全部变成汉家官员之后,对于民族的大融合还是非常有好处的。   只要是官员,就会有调动,升迁,等等好处,当然,下狱,砍头这些坏事云琅一般是不会告诉这些头人的。   这些头人们见识了汉家官员的威风,以至于让他们忘记了霍光不久前才当着很多人的面,一剑砍掉了某一个官员的脑袋。   云琅准备在两年之内把这些头人们管辖的地方更换一下,只要完成了更换,也基本上就消灭了所有羌人的头人。   东方朔,司马迁对云琅这一手政治手段非常的钦佩,觉得兵不血刃就能安定地方蛮族,这是一种极为高超的政治手段。   一时间,让这两位真正的高人,对云琅的手段佩服的五体投地,司马迁甚至用最中正平和的笔法,记录了云琅的这一政治策略,并且按照云琅的解释,将之命名为——改土归流!   这样的法子可以用很多年,只要是有蛮族的地方,其实都可以使用一下。   甚至在一些大汉国的力量还没有办法触及的地方,比如吴越之地的外边,乃至岭南之地的南边也能按照这一套成功的流程先做,等到帝国的触角真正波及到这里了,就能更换官员,收割果实了。   这样做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汉人的生活水平要远远高于那些蛮族。   过上好日子是每一个人终身追求的事情。   除过身毒国人在追求死后的来世之外,其余的蛮族都很希望在有生之年就能过上吃得饱,穿的暖的生活。   为此,他们可以舍弃自己那些不好的生活习俗。   以羊为图腾,这是不好的,以后要改为龙,被发衣皮?这也是不好的,以后要该穿麻衣,葛衣。住帐篷?这更加的要不得,凉州准备推行房屋建设。   有病了之后请巫婆跳舞?这个可以继续,如果巫婆跳舞之后不见效,应该吃药。   妇人生孩子的时候不能粗暴的用木棍往外擀,需要等孩子自己从妇人肚皮里爬出来……   大部分的策略,对于羌人来说都是好的,他们没有生成文字,所以指望一群文盲多么的坚持自己的本族文化,这非常的不现实。   更不要说,从羌人变成汉人之后,他们的赋税就会降低三成!   第一名畴这些真正的汉人必须要成为羌人们羡慕的人群,他们也是云琅统治凉州的基本人群。   所以说,皇帝要求凉州牧打压田氏,到了云琅这里,就完全变味了。   不管田氏的人多么的贪婪,也比那些整日里盯着汉人美女看的羌人更让云琅放心。   时间会告诉刘彻,他的基本势力同样是汉人本族人,不能因为田氏有自己的发家手段,就不把人家当人看。   太祖高皇帝时期天下不稳定,出了田横这样的人物,自然是要担忧一下的。   放到现在,云琅唯恐汉人不懂得如何致富,哪里会嫌弃田氏赚钱的花样多呢?   云琅看了上下好几千年的历史,百姓从来都是因为衣食无着才会揭竿而起,从来没有听说百姓因为太富裕,会导致朝代替换的。   百姓们不在乎皇位上坐的是谁,他们更多的注意力都在自家锅里的粥上。   夏收的时候,从京城里传来一个算不上坏的消息——丞相公孙贺终于被罢免了。   这对公孙贺来说应该是一件喜事,自从公孙弘死后,大汉国的宰相大多不能落好,公孙贺能够全身而退,算是一件非常难得的事情。   只是,他在丢掉丞相职位的同时,也丢掉了自己的南奅侯爵位。   与他一同丢掉爵位的人,足足有六百人!   云琅在看到邸报的时候非常的吃惊,直到曹襄从长安发来的信函中解释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云琅才知道,皇帝终于对满世界都是侯爵这件事已经非常不满了。   每年六月的时候,就到了列侯们给宗庙敬献黄金祭祖的时候,等到了九月中,大祭司就要开始了。   云琅自从被封永安侯之后,每年给宗庙敬献的黄金也不在少数,回回都是用成色最好的黄金。   基本上每年都能获得皇帝嘉奖,去年的时候,皇帝甚至把云氏制造的金饼子,当做献礼摆在供桌上。   这其实就是一个过程,侯爵们敬献给宗庙的黄金按理说不可能出错,偏偏就是在今年……列侯因献给朝廷祭祀宗庙的黄金成色不足分量不够,由此犯下不敬之罪而被夺去侯爵者共计一百零六人,南奅侯公孙贺在其中。   上百名侯爵在一夜间被除爵,这件事迅速就成了轰动天下的大事。   对于这件事,云琅并不感到惊讶,连年的战争,造就了无数侯爵。   现在,战事结束了,无数的侯爵都需要皇帝来安排封地,以及发放军功酬金。   不论大汉帝国如今变得多么强大,如果真正按照他们的军功进行封赏,对财政以及皇帝来说压力都非常大。   在去年冬日,皇帝就草草的象征性的封赏了一下诸侯,结果,这让很多人大失所望。   皇帝对军功的不重视让他们暗地里心怀怨恨。   刘彻不是一个你埋怨他,他就会低头的人,相反,他是你强,他比你更加强硬的人……于是,酎金失侯的事情就自然而然的发生了。   这一百零六人当中,云琅唯一觉得可惜的人,不是南奅侯公孙贺,而是从骠侯赵破奴! 第六十一章 与狼论恩,与刘彻论情   六百人失爵,一百零六位侯爵成了布衣……   剩余的爵爷们弹冠相庆。   那些失去爵位的官员心丧若死,齐聚丞相府,希望能由公孙贺带头去未央宫叩阙。   公孙贺的一句话让很多心怀不满的人彻底闭上了嘴巴。   “老夫如今可以回到老家,种田,经商,狩猎,儿孙绕膝颐养天年,全赖陛下仁慈,夫复何言?”   说完这句话,公孙贺就主动脱掉官府,冠冕,印绶,打叠整齐摆放在木盘中交给了前来传令的钟离远。   全家在一个时辰之内就搬离了丞相府,两个时辰之后,就离开了长安,直奔老家北地郡。   公孙敖前来送行,公孙贺却不停马车,仅仅拱手与公孙敖作别。   “公回程何其速也!”   “某家侥幸在雷霆中活命,焉敢奢求,只求尽快回家务农,给子孙求一个平安。”   “兄长走了,某家该如何自处?”   “你本就是一介无赖汉,侥幸获得天子信赖,如今富贵多年,还有什么不满足的。想要保身,唯无赖而已。”   公孙敖目送公孙贺绝尘而去,回到府中,就大开酒宴,欢庆合骑侯爵位得保。   席间,纵酒高歌,呼卢喝雉,投壶杂耍尽情嬉戏,一连六日,合骑侯府上歌舞不绝。   未央宫里静悄悄的,就连最勤快的宦官宫娥,此时也不敢轻易走动。   皇帝的心情非常好,在他的面前,是一张长长的官员名单,凡是被皇帝红笔勾勒过的,将不再出现在大汉国官员序列中。   普天之下,能把狡兔死,走狗烹的事情干的理直气壮地人只有刘彻!   长平跪坐在殿下,等待皇帝处理公事,如今,她的心如凉水,多年谋划一朝成空。   她不想为那些失去爵位的官员说情,她来到未央宫,唯一的目的就是请罪。   与长平有关的爵爷,被废黜了二十六人。   刘彻心情愉快地处理完毕了手头的事物,然后就来到长平对面坐了下来,笑眯眯的看着长平道:“吐故纳新乃是帝国存活之道,阿姐不必自责。”   长平叹口气道:“就是觉得这些年推荐的人对陛下,对我大汉江山无益,心怀惶恐之情,特来请罪。”   刘彻哈哈大笑道:“阿姐不必如此,废黜爵位,并非是因为这些人毫无用处。而是,我大汉如今天下平定,这些得爵之人已经不适合再身居高位,新的天下,新的局面,自然就需要新的官员来与朕一起将我大汉江山打造成铁桶一般的江山。接下来,朕就要大开选材之门,天下间,只要觉得自己是可造之材,朕都欢迎他们来到长安,参加大比,而后,按照录取名次分封官员。元狩之年已经过去,年后,朕将开启元鼎之年!”   长平俯身施礼道:“陛下有次雄心壮志,臣为陛下贺,如今,臣已老迈,不做他想,只希望过几年儿孙绕膝的日子。臣这一生,子嗣艰难,所出者,不过曹襄一男,后来又有云琅拜在臣的膝下以为良子,这才稍解老妇寂寞。如今,襄儿已然归京,就是不知我那苦命的良子何时才能从苦寒之地回来?”   长平心中的不满之意已经完全爆发,她自认为这些年为了大汉江山,她并无私心,全心全意的辅助皇帝治理这个巨大的国家。   如今,天下抵定,她万万没有想到,皇帝第一个开刀的对象居然是她。   刘彻沉吟片刻,叹了口气,拉住长平的手道:“阿姐莫要生气,这些年阿姐的所作所为朕铭记在心。   想当年,朕初登大宝,是阿姐提着剑护卫在朕的身边,朕这才能有一个安稳觉可以睡。   深宫凄凉,孤寂,阿姐就为我唱歌,让我脱离那些可怕的梦魇。   此情此景,朕如何能忘?   平阳侯病死,武安侯田蚡气焰嚣张,与藩王里应外合,天下动荡,阿姐顾不得为曹氏守孝,亲提我王族锐士六千将长安守卫的水泄不通,给了朕足够的时间熬死田蚡……这些事情,朕哪里能忘记?   卫青出身奴隶,阿姐降尊纡贵嫁给了他,朕如何会不明白姐姐心中的苦楚?   只是为了大汉,阿姐与卫青这个奴隶人一生相敬如宾,毫无怨言,朕如何不知?   朕亏欠阿姐良多,大汉国亏欠阿姐良多,朕不是铁石心肠之人,怎能视而不见?   可是!   我大汉自太祖高皇帝揭竿而起以来,披坚执锐苦战,击败天下群雄,方有我大汉基业。   匈奴人自高原发迹,从我大汉之初,就压迫的我们喘不过来气,列祖列宗没有一天不为匈奴发愁……   如今,匈奴终于被赶走了,大仇不能报,朕心痛彻骨髓。   然而,朕不得不认了这个现实。   匈奴走,确实比我们清缴匈奴对我大汉更加有利。   阿姐,你我的生命都不属于我们自己,我们的心肝脾肺肾乃至皮毛全部属于大汉国。   我们个人的荣耀,个人的心绪从来都不是最重要的,只要大汉能够万世永存,朕被煎骨剥皮又算得了什么。”   长平听了嚎啕大哭,双手拍打着地面哭叫道:“我知道,我知道啊,可是我的心,我的心就是过不去。   卫青戎马一生,为了大汉国追逐匈奴到了天边,阿襄一介纨绔子,为了大汉多次与匈奴直接面对,我知道他胆子小,一想到我把一个胆小的孩子硬是送到了最凶恶的敌人面前,我的心都要碎了。   还有云琅……   我平生最对不起的就是阿琅,他那么聪慧的一个孩子,那么讨厌战场的一个孩子,硬是被我给逼迫成了名将。   他天性逍遥,与世无争,如果没有我,他想过什么样的日子没有?   现在,你再看看,卫青身体康健,却要装出弱不禁风的模样,去病儿天下无敌,如今只能坐在阳关城头渴盼敌人来战。   阿襄的身体不好,虽然经过云琅一再调整,却坏了根基,也不知道能不能为我披麻戴孝。   最苦的就是我的良儿阿琅……多年以来,你处处看他不顺眼,处处针对他,不管他立下何等功勋都不能让你把他当做我皇族子弟来看。   在内,有何愁有时时看着,在外,又有隋越刻刻监察,他的一言一行都被他们记录在册。   隋越为云琅多说了一句话,就被你打入掖庭宫为奴,张汤与云琅交好,就被你活活逼死。   办一个破钱庄,其中还有你六成以上的份子,就这样,桑弘羊那种狼心狗肺之徒还在处处觊觎。   皇帝啊,你到底要他们怎么做你才满意啊?   现在,天下平安,我大汉国四野无敌,他们已经没有什么用处了,老妇求你,让他们一个个都回来,就围着老妇过活,让老妇每日里都能看见他们。   我刘萍,是皇族,为了大汉国不管付出多少都是应该的,哪怕是粉身碎骨我也不在乎。   可是呢,我的丈夫,我的孩子们,我求你放过他们,让他们回来,让他们回来,我们不要官职,不要爵位,什么都不要,我们就待在家里种田……”   长平哭泣的快要昏厥过去,刘彻的脸皮在不断地抽搐,平日里对他百依百顺的阿姐,这一次再也无法忍耐了。   刚刚废黜别人爵位带来的愉快心情,瞬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长平的哭声慢慢低沉下去,偶尔出现的抽泣却更加的让人心痛。   刘彻抬头看着天慢慢的道:“你门下二十六人的爵位不撤了……”   长平猛地抬起头,用猩红的眼睛看着刘彻吼叫道:“他们的爵位与我何干?他们确实为大汉国立下过功勋,我们也给了他们足够的荣华富贵。我们原本就两不相欠!刘彻,我今天,没有跟你说朝政,我跟你说的是亲情,我说的这些人都是你的亲人。你醒醒啊,不要真的把自己过成孤家寡人,到时候你一个人高坐在皇位之上,放眼望去,连一个可以信任的人都没有,那才是你这个皇帝做的失败的地方!” 第六十二章 泥沼一样的云琅   刘彻探手将长平扶起来,盯着长平的眼睛道:“朕不在乎孤独!”   长平怵然一惊。   刘彻淡淡的道:“皇位只有一个,我一个人坐犹嫌太挤,如何能让别人觊觎?   有见识的,最好离皇位远远地,没见识的,只要靠近皇位,有多少,朕就会杀多少,没有饶恕的可能。   卫青是一个有自知之明的人,多年以来,他对朕忠心耿耿,朕知晓。   去病儿是一个武痴,天生的将种,这样人朕只会喜欢,哪里会有嫌弃的道理。   襄儿本身就是一介纨绔,这些年来,曹氏门庭不断加大,襄儿却知道清减门人,虽然还是有藕断丝连之嫌,却也算是对我这个做舅舅的有了交代。   云琅是不同的。   朕观人千万,云琅与任何人都不同,坊间传说他是谪仙人,朕深以为然。   他的脸上似乎蒙着无数层面纱,每当朕以为掀开了他的面纱,很快就会发现,他的脸上还有一层面纱。   朕这些年以来,从他脸上扯下来无数层面纱,最后发现,想要完全扯掉云琅脸上的面纱,需要朕一生的时间。   一个没有被朕看清楚的人,你让朕如何对他推心置腹?   能把他用到凉州牧,卫将军的职位上,恐怕也只有朕有这个心胸。   好在,这些年下来,朕也算是摸到了一些门道,而这个门道说出来让朕激怒如狂。   朕发现,云琅此人对朕并没有多少忠瑾之心,他效忠的对象不是朕,也不是大汉国,而是这片土地上生活的百姓。   阿姐,你知道吗?   这就是让朕极为讨厌的圣人之心!   以天下为己任,不为一人效忠,朕的死活他其实不放在心上,对待勋贵下手狠毒,他似乎更在乎那些黔首,这么多年下来,随着云氏一起富裕起来的黔首不计其数。   跟着他一起富裕起来的勋贵却只有区区几人。   至于长门宫,长门宫所获皆为天下资财,取之于天下,用之于天下。   别人都说云琅给朕贡献了无数资财,却不知这些资财都用在了天下人的身上。   阿姐,这是有区别的。   大汉国不需要圣人!   只需要一位英明的皇帝。   皇帝才是大汉的根本!”   刘彻的声音冷冰冰的,话里面的含义更加的让人感到寒冷。   长平长叹一声,面对皇帝大礼参拜一下,然后就一言不发的离开了未央宫。   这一刻,长平觉得自己昔日的所有付出都没有意义。   她以为只要自己认真的对待大汉江山,大汉江山也会温柔地对待她。   现在,她发现,大汉江山是由一些冷冰冰的岩石,泥土,冰水构成的,不可能给她任何温暖。   钟离远进来的时候,皇帝正背着手看未央宫外的景色,在他背后有两座巨大的冰山向外喷吐着白色的霜气,霜气似乎很重,从冰山顶部慢慢的流淌下来,最终铺满了那两个安置冰山的巨大的铜盆。   “把名单送去太庙,执行吧。”   刘彻淡淡的对钟离远道。   钟离远躬身应诺,取过那道写满名单的旨意,倒退着出了未央宫。   卫皇后从帷幕后面走出来,静静的跪坐在蒲团上,等待皇帝问话。   毕竟,长平已经请罪了,抡也该轮到她了。   “你对朕的决策有什么看法?”   卫皇后抬头看着刘彻趴伏在地上恭敬的道:“圣明无过陛下。”   “你不敢说吗?我以为你也会跟阿姐一般来质问朕。”   “臣妾不敢!”   “只是不敢么?”   “陛下此举对据儿极为有利。”   “朕不是为了据儿,是为了大汉江山,除旧迎新,吐故纳新乃是帝国之所以兴盛的基础。”   卫皇后犹豫一下,小声道:“据儿以为陛下这样做,完全是为了他,请陛下莫要拆穿。”   刘彻冷哼一声道:“假的就是假的,如何能变成真的?”   卫皇后笑道:“据儿以为是真的就好,他需要来自陛下的鼓励。”   刘彻重重的将身体倒在锦榻上,疲惫的挥挥手道:“退下吧,朕乏了。”   卫皇后再次施礼,退出了未央宫。   隋越重新摆好了棋子,钟离远如约而至。   “旧有的勋贵已经被陛下宜酎金成色不足淘汰的差不多了,也不知道新进的勋贵又有何人?”   钟离远匆匆的坐下来,迫不及待的挪动了棋子。   “废黜的大部分都是军功得爵的人。所以,填补这些人位置的人只可能是太学中人。”   “太学生?他们恐怕没有资格吧?”   “太学里面的博士……陛下在完成天下一统之后,开始借助儒家的力量来安定天下了。”   钟离远点点头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一套确实对陛下极为有利。”   隋越笑道:“云琅又要占便宜了,陛下可能又要吃亏!”   “何以见得?云琅自己就是武将集团中的佼佼者,如今被陛下派去了荒凉的凉州做州牧,短时间内不可能回来。”   隋越挪动一下棋子笑道:“有本事的人在那里都是有本事的人,尤其是在天下大变的时候,像云琅这种机变无双的人,一定会吃到最大的一块肥肉。我们这些人都是被运势簇拥着走,云琅这种人一般会挟持着运程按照他想走的方向走。当年,我太祖高皇帝打天下的时候用的是一批人,坐天下的时候用的却是另外一批人。这本来就是我大汉的惯例,有什么好奇怪的。”   钟离远摇头道:“云氏子弟年龄太小,只有霍光,张安世堪堪一用,如果只有这两个人,无损大局。”   隋越看了钟离远一眼道:“你就没有发现,云氏从来都是大势的追随者,而非开拓者么?   儒家想要彻底的成为朝堂上的大多数,中间还需要一段时间。   在这段时间里,无论是陛下,还是儒家,都还处在相互适应的一个过程中。   等陛下与儒家彻底的适应之后,十年时间就过去了,云氏的那些弟子正好到了入仕的年纪。   以他们雄厚的家世,再加上云氏的悉心教导,二十年后正是他们大放异彩的时候。   所以说,不论怎么算,云氏都是赢家,就算眼前不赢,以后也一定会赢的。”   钟离远拿起一颗棋子半天没有落下,有些奇怪的问隋越:“你怎么会如此的肯定?”   隋越叹口气道:“我在凉州与云琅朝夕相处了近两年的光阴,我记录了他的一言一行,每天入睡之前,我都要把白日里发生的事情在心中过一遍,结果,很多时候,我都会把云琅的脸跟陛下的脸混合在一起,尤其是在睡梦中,我根本就分不清他们谁是谁。”   钟离远倒吸了一口凉气道:“你认为云琅有帝王之姿?”   隋越想了想,坚决的摇头道:“没有,不是他越来越像陛下,而是陛下越来越像他!   很久以前,陛下就对云琅这个人极为感兴趣,于是,就不断地发掘关于云琅的所有事情。   结果,发现云琅所有的故事都来自元朔二年,之前的所有事情都不可考。   所以,陛下只能用云琅的现在去推断云琅的过往。   然后,就大事不妙了,云琅此人如同一汪沼泽,一旦陷入,总会让人沉没在里面。   且不说云琅的种种怪异之处,仅仅是一个西北理工的学说,就让陛下召集了天下才学之士,日日夜夜的研究。   那些看起来极为粗浅的学识,随着那些才学之士深入的研究之后,就一个个沉迷其中不可自拔。   你应该知道,陛下在就寝前,总要读书半个时辰的,自从十年前,我发现陛下研究的就是西北理工的学问,直到我离开陛下身边的时候,陛下的床头,放置的依旧是西北理工的学说。   钟离远,你要是不信,今晚伺候陛下安寝的时候,看看他手里的书就知道了。” 第六十三章 皇帝的政治经济学   刘彻回到未央宫的时候,如果不是跟卫皇后一起安寝的话,基本上都是自己一个人睡的。   他现在睡前有一个很不好的习惯,那就是靠在床上看书。   云琅没有弄出纸质书本之前,他是没有这个习惯的,毕竟,捧着木牍或者竹简躺在床上看,是一桩很耗费力气的事情。   有了容量更大的纸质书本,躺在床上看书才成为人生中不多的几种享受之一。   眼看着刘彻开始的眼神开始迷离,钟离远就小声的提醒皇帝:“陛下,夜深了。”   刘彻“唔”了一声,钟离远就把皇帝手中的书取过来,小心的夹好书签,放在一边的小几上。   放下床帏,吹熄了床头灯,自己跪坐在皇帝床头边,等着皇帝入睡。   “解决百姓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这是百姓对国家的本质要求,是维系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特征……”   钟离远的目光落在书本上,他发誓,这里面的每一个字他都认识,偏偏,他根本就读不懂这上面说的是什么意思。   他冥思苦想了很久,发现,还是没有什么头绪。   皇帝悠长的呼吸声从床帏中传出,钟离远就熄灭了鹤嘴灯,两个宫女,两个宦官悄悄地出现,跪坐在黑暗中。   他离开了未央宫,来到高高的露台上,八月的长安酷暑难耐,即便是深夜,也难得凉快下来。   未央宫地势高,两边水雾重,蚊子还飞不上来,再加上凉风习习,所以说,露台是未央宫中最受人欢迎的地方。   皇帝睡觉了,钟离远也就下差了,脱掉被快被汗水湿透的大衣服,抬起双臂,让凉风沐浴全身。   看不懂皇帝看的书,这很正常。   皇帝本身就是一个极为博学的人,而且看书成瘾。   钟离远也是读过书的人,然而,他大部分心思都放在复仇上了,并没有过度的涉猎学问。   自从付出惨重代价复仇完毕之后,他的生活就乏善可陈了。   现在,他很想知道皇帝为什么要读这些书……   能帮他解释那句话含义的人自然只有张安世。   未央宫很大。   很多时候,皇帝睡觉了,官员们却还要继续工作,张安世最近就一直留在未央宫中,随时准备着等待皇帝召唤。   钟离远走下高台,穿过长长的甬道,让侍卫打开连接外间的大门,又走了半里长的路,他就见到了张安世。   张安世最近被刘彻支使的团团转,完全就不考虑他个人的想法,很多关于银行的细则甚至都是刘彻自己制定的。   ……虽然狗屁不通,张安世却一定要从这一堆狗屁主意里面发现金子,并且将之发扬光大,最后成为皇帝可以拿出去吹嘘的亮点。   所以,他的工作压力就变得非常大。   钟离远走进来的时候,张安世正在重新泡浓茶,皇帝的建议又来了,他必须尽快的安排,理出头绪,明天的时候好让桑弘羊把事情交代下去。   钟离远拒绝了张安世递过来的浓茶,他准备求教过后就去睡觉。   “你问的这句话出自我西北理工名篇《政治经济学》中一个著名的结论。想要明白这句话的含义,你就必须要懂得什么是《政治经济学》。广义地说,是研究一个社会生产、资本、流通、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活动、经济关系和经济规律的学科。也有人说这是一门研究‘国民财富的产生和分配’的学问。   想要理解那句话的含义,首先就要弄明白什么是‘生产力’,什么是‘生产资料’,什么是‘商业’,什么是‘商品’,还要了解‘商品与生产力之间的换算关系’。   你确定你想知道?”   钟离远自然对钻研学问没兴趣,听张安世说了一大堆的从未听说过的名词,就激动地拉着他的手道:“这么说,能看懂这句话的人,是不是已经算是把这一门学问吃透了?”   张安世摇摇头道:“我跟着师傅学了六年,至今看那门学问,依旧觉得脑袋嗡嗡作响。西北理工好多学问,就算是学一辈子也没可能说自己已经完全掌握这门学问了。当然,能看懂那句话的人,也算是不错了,至少不像别人那样对商业,对经济,一无所知。对了,从哪看到的?这本书可不是我西北理工外借的书。”   钟离远笑而不答。   如果是云琅,他自然会毫无保留的告诉他皇帝正在看他们家的书,而且已经看了不下十年。   张安世?还是算了。   长平回到了上林苑,却没有回自家的庄园,而是直接来到了长门宫。   云哲跟蓝田正在斗殴,而且两人都穿着铠甲,手里握着武器,打的乒乒乓乓的。   “你就不该去找阿彘,尤其是不该跟他的想法相悖。现在的阿彘,其实才是最大公无私的时候,当然,他的公平是站在大汉江山的立场上的。想要帮云琅他们,你最好直接做,不要问,做的不好阿彘会阻止,做得好了,阿彘会放任自流。指望阿彘自己为某一个人开口子,那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必须要把大将军,去病,阿襄,云琅跟我大汉江山牢牢地绑在一起,他们才会高枕无忧。”   阿娇现在早就对长平没有什么怨恨之心了,只是觉得这个女人很可怜,为大汉国,为皇帝操了一辈子的心,最终却被开革出局,如果不是嫁给了卫青,这辈子一定非常失败。   长平翻了趾高气扬的阿娇一眼道:“你的做法,就是把蓝田许配给云哲?”   阿娇认真的点点头道:“你觉得这个法子如何?”   “刘氏女子不值钱!”   “加上长门宫就值钱了。”   “你觉得阿彘不会收回长门宫?”   听长平这样说,阿娇忍不住哈哈大笑,指着窗外的重重屋宇道:“你以为长门宫就是这些?阿彘如果要,给他就是!”   长平痛苦的呻吟一声道:“你布局十年,长门宫下走狗数不胜数!”   阿娇得意的挑挑眉毛道:“你这些年又干了些什么?给皇帝送美人,现在已经送出祸患来了,你就没点后悔的心思?”   “阿彘最恨别人结党营私,你长门宫已经积重难返了。”   “对啊,你说的没错啊,如果长门宫小的话,阿彘早就拿走了,现在,长门宫太大了,大到了让阿彘无法下手处理的地步了,你看着,只要阿彘铁了心要收拾长门宫,他就做好过十年苦日子的准备吧。另外,长门宫对阿彘没有什么秘密可言,准确的说,长门宫也是他的,我想不出,阿彘有什么理由来祸害我长门宫。长门宫变成了另外一个朝廷。皇帝依旧是阿彘,我们没有多余的心思,只是想把阿彘从另外一个朝廷那里拖拽过来。刘萍,这就是我告诉你的融合之道!”   长平惊讶的合不拢嘴,她以为阿娇治下的长门宫一直是皇帝自己在控制,听阿娇如此一说,她发现,阿娇更像是皇帝另外一个朝廷里的宰相,而不是他的妻子。   教训了长平一顿,阿娇就愉快的把两个打闹累了的家伙叫过来,亲自给他们解身上绑的那些零碎。   长平从地上捡起一对护膝,拿在手里敲打两下,有金属碰撞声传来。   她就瞅着满脑袋都是汗水的云哲道:“你将来会娶蓝田吗?”   云哲擦一把脑门上的汗水,抖着自己被汗水湿透的裤头道:“不娶不行。”   长平笑着给云哲擦拭了汗水,继续笑眯眯的道:“为什么不娶不成呢?”   云哲回头看看呲着牙冷笑的蓝田道:“她会哭……” 第六十四章 关系复杂的二代们   “快些,我要去你家!”   蓝田语气不善的催促云哲。   长平瞅着还有些婴儿肥,却眉目如画的蓝田,对阿娇道:“跟你当年一模一样。阿哲以后会很辛苦。”   阿娇瞄了一眼云哲,摆摆手道:“我闺女脾气大一些也是应该的。不过,对云哲,蓝田到现在都没有跟他翻过脸,哭泣一声就能解决的事情,蓝田没那么傻跟云哲闹别扭。反正,满长安能让蓝田看得起的男孩子也就云哲一个,她的几个哥哥,在蓝田身边大气都不敢喘一下,包括,刘据!”   长平皱眉道:“你当年就是因为太傲……”   阿娇冷笑道:“蓝田的处境比我当年还要好,为什么就不能骄傲一下?她的父亲是皇帝,她的母亲是皇后,她才是这个世上血脉最高贵的人,她的那个太子哥哥都不能与她相媲美。”   长平叹口气道:“你不是皇后了。”   阿娇微微一笑,用葱白一般的手指朝窗外指一下道:“你去听听,母仪天下这四个字指的是我陈阿娇,可不是她卫子夫!”   长平小的时候就领教过阿娇的狂傲,见她故态萌发就摇摇头不再说话。   把全部的注意力放在蓝田跟云哲身上。   蓝田已经换好了一声火红色的衣衫,云哲依旧在那里笨手笨脚的往脚上套袜子。   这东西直到现在,只有云氏的人在穿,其余的贵人们依旧喜欢穿繁琐的足衣。   西北的受降城如今最大宗的产品就是袜子,深受百姓们好评,想要把这东西推行到上流社会,却非常的难。   毕竟,在大夏天穿一层厚厚的编织袜子,很不舒服。   见云哲穿袜子穿的费劲,而旁边的宫女却傻了吧唧的不知道帮忙,蓝田就蹲下身子,探出肥胖的双手帮云哲提袜子。   等云哲穿好袜子,蓝田就站起来,指着那个傻宫女道:“下次再不帮他穿袜子,不用来见我了。”   宫女魂飞魄散,噗通一声就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   云哲穿上鞋子对蓝田道:“我有手有脚,不用人伺候,你到了我家,也不准你随便使唤人,云氏没有奴仆……你可以使唤我!”   蓝田瞪大了眼睛怒道:“我想使唤谁,谁就要听话,不听话的可以用鞭子抽。”   云哲大怒,这番话跟他耶耶教他的完全不一样,也不多说话,扭身就走。   长平对云哲表现出来的男子汉气概非常的满意,眼看着云哲走出了殿门,就似笑非笑的看着阿娇。   阿娇白了长平一眼,再瞅瞅自家闺女。   事情哪有这么容易,蓝田杀猪一般的哭声从大殿里响起,阿娇明智的捂住了耳朵。   然后,长平就看见云哲气急败坏的从外边跑回来,到了蓝田身边习惯性的背对着她蹲下身子。   蓝田也非常习惯的趴在云哲背上,虽然一边哭,一边把眼泪鼻涕抹在云哲脖子上,云哲也一声不吭,背着胖胖的蓝田离开了长门宫。   哭声逐渐远去,长平再次叹口气道:“云哲比阿彘差了好多啊……”   阿娇瞅着远去的两个小人,低声道:“如果当年阿彘像云哲对蓝田一般待我,他就算要我的血肉,我都会毫不犹豫的剜给他……金屋藏娇啊,现在想来是一个多么无聊的承诺,远远比不上云哲说的那句——她会哭!金屋子住着有什么好的?夏天热,冬天冷,还招雷,与其给我修建一座金屋,不如让我少哭几次!”   长平犹豫片刻,指着犬台宫方向道:“你最近哭过吗?”   阿娇笑道:“十余年不知哭泣为何物了。”   “是你变得强大了?”   “不是,是我的心变冷了。”   长平过了许久才道:“我准备终老上林苑。”   阿娇道:“别郁闷,好好活着,既然盛世已经到来了,我们就该好好的看看这人间到底能好到什么程度。”   很早以前,阿娇来云氏一次,就祸害云氏的菜园子一次,后来,觉得应该避嫌,于是,来的人就成了蓝田。   “唰!”   寒光一闪,一个翠绿的西瓜就变成了两瓣……   “唰!”   寒光继续一闪,又一个西瓜变成了两瓣……   然后……“唰唰唰”……   剑是好剑,云氏珍藏的百炼钢打造的短剑!   一般悬挂在云琅的书房墙壁上,有削铁如泥之能。   瓜是好瓜,云氏培育了十几代的好瓜,以前瓜籽多得让人无法下口,现在,已经少多了。   不论是云氏的护卫首领毛孩,还是长门宫过来的宦官头领,都没有把注意力放在一地残破的西瓜上。   两人全神贯注的瞅着蓝田手上的那柄短剑,唯恐发生什么意外,他们两人就不用活了。   这是秋日里的最后一茬西瓜,是云氏款待嘉宾的好东西,同时也是皇室规定的贡品。   蓝田来云氏一次,就会祸害一次,云哲早就习惯了,他以前认为母亲可能会生气,后来发现,不论蓝田在云氏干了什么坏事,母亲都笑眯眯的,是真的高兴,不是假装出来的。   反正云氏人口多,蓝田祸害再多的西瓜也不会被浪费。   看到没有成熟的西瓜被砍开,云哲跳着脚道:“你砍这些没熟的西瓜干什么?”   “练剑!”蓝田回答的言简意赅。   “练剑不用西瓜来练吧?”   蓝田大笑道:“你看看这满地的西瓜,像不像我砍开的匈奴头颅?”   一枚拳头大小的西瓜呼啸着从旁边飞向蓝田,宦官首领第一时间护在蓝田身前,探出鸡爪一样的手,凌空捉住那枚西瓜,不见用力,那颗小西瓜就在他的手中四分五裂。   刚刚要怒吼出声,就听边上的毛孩小声对他道:“冠军侯家的嫡子。”   “霍三!给本宫滚出来,暗算偷袭,算什么好汉!”   蓝田莫名其妙的兴奋起来,挥舞着宝剑,大喊大叫,害得毛孩又是一阵心悸。   霍三没有出来,背着背篓的曹信倒是从边上的麻籽地里走了出来,也不说话,就从地上捡起半颗被蓝田砍破的西瓜,从怀里掏出一把银勺挖着吃了起来。   麻籽地里有人嘟囔一声,曹信就用脚把几瓣西瓜踢进了麻籽地。   几双手从麻籽叶中探出来,稳稳地捉住西瓜,那里又恢复了平静。   “你为什么不再往地里踢西瓜?”   蓝田看的高兴呢,曹信却不再表演,自顾自的吃西瓜。   “他们四个够吃了,什么还要踢?”   曹信挖了一大块西瓜填嘴里才含含糊糊的回答了蓝田的话。   曹信吃的痛快,红色的西瓜汁子顺着嘴角往下淌。   蓝田毕竟年幼,见不得别人吃东西吃的爽快,她也想吃,只是人家手里的有勺子她没有。   云哲很自然的从怀里掏出他的勺子递给了蓝田,蓝田立刻眉花眼笑的选了半块熟透的西瓜坐在宦官搬来的板凳上大吃。   早就忘记了要找霍三麻烦这件事。   从麻籽地里走出来三个半大的少年,以及一个穿着男子短衣的女子。   霍三不喜欢跟宦官打交道,来到云哲跟前道:“你又打输了?”   云哲面无表情的道:“打输打赢没有任何意义,她一个人在长门宫太寂寞,我去陪陪她。”   霍三嗤的笑了一声道:“你打算九岁就成亲?”   云哲怒道:“如果不是我真的打不过你的话,这会你的牙齿都被我打掉了。另外,你身上还有臭味,不要离我太近!”   霍三出奇的没有发火,低头嗅嗅自己的衣衫道:“那件事过后,我至少洗了不下二十次澡,臭味早就没有了。”   云哲笑道:“张师兄说再坚强的人也敌不过烈性泻药,我其实很不明白,你跟张师兄当时已经是针尖对麦芒了,为何还敢喝他递给你的水?” 第六十五章 扼杀文明的凶手   云琅从山头走了下来,老虎大王独自留在山头上,他喜欢这个山头。   九月的武威已经有些寒凉了。   老虎大王匍匐在独石头上仰着头感受天气的变化。   草木已经开始泛黄,再远一些的玉门关应该已经寒气逼人,至于遥远的天山早就白雪纷飞了。   武威郡的好日子也没有几天了,最多再过半个月,北风将如约而至。   老虎所在的这个山头,实际上就是一颗巨大的石头,一颗单独成山的巨大石头。   羌人们喜欢把这座山称之为独石头!   平原上突兀的出现一颗跟山一样大的石头,这本身就是一件很怪异的事情。   云琅查看了整座山,最后确定,这确实是一颗单独的石头,至于为什么会在平原上出现这么大的一颗石头,他也不明白。   但是,羌人们把这颗石头当做神!   每年到了羌历九月一都会成群结队的来到这颗石头山周围,祭拜,唱歌,跳舞,顺便交易。   唱歌,跳舞,云琅认为是应该的,交易更是一件好事,唯有祭拜,这很有问题。   凉州有六成左右的羌人是以放牧为生的,因为牧场的关系,他们居住的非常分散。   剩余的四成羌人则已经变成了彻底的农耕种族。   很奇怪,牧羊的羌人,与种地的羌人关系很好,数百年来他们相互依存,互通有无。   每年聚集在一起的时间不多,而秋日祭拜独石头的活动是他们最看重的一次聚会。   这一次聚会,超越了羌人生活中的所有聚会,每年秋日,不仅仅是羌人互换物资的时候,也会是分散的羌人为自己女儿,儿子寻找伴侣的日子。   到时候,这里会有三十万的人聚会,也会有无数的粮食,布匹,盐巴,牛羊,皮张,矿石,药材……   这样的大型聚会,即便是最凶悍的山贼,马贼也不敢来捣乱,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劫掠一下来这里的羌人。   这或许是一个生活习惯,最早的独石头聚会已经没有人记得是什么时候了,只是因为习惯,才一代代的流传下来。   随着在凉州执政的时间越长,云琅对羌人这个种族有了一些新的认知。   这片土地上的羌人远比他预料的要多。   《凉州减赋令》下达之后,云琅趁机开始给羌人编造户籍,随着这项工作的不断深入。   羌人这个神秘的部族对云琅来说再无秘密可言。   以前,云琅只是简单地认为,这就是一群只会放羊的野人,现在,他不这样看了,毕竟一个有自己天文历法的种族,绝对跟野人不沾边。   这已经是一个将要诞生出自己文明的种族,只是因为匈奴人的压迫,居住地太过分散,这才延迟了成为一个大型邦国的可能。   云琅不觉得羌人能诞生出什么高级文明来,至少,在他经历过的两千年后,没听说羌人的文化。   匈奴人走了,云琅觉得汉人就该承担起继续压迫羌人文明的重任。   一个大一统的地方,只需要一个文明就好,文明多了,人们就会产生争论,分歧。   对大一统极为不利。   云琅之所以会来独石头,就是想要破坏羌人祭拜独石头这个习惯的。   因为这样的聚会,对他在凉州的统治极为不利。   身为牧守,不论是什么样的聚会对他来说都是一种挑战,尤其是这种不是官方发动的纯自觉行为。   凉州安定之后,云琅或许会允许百姓们在城里聚会,游玩,或许会亲自主持一些大型活动。   前提就是这些活动必须是在官方的监视下进行。   石头就是石头,如果石头成了神,这就很麻烦,因为他会凝聚人心。   原始人的王最初就是这么产生的。   “再有十天,就会有羌人陆续到来,直到十月初一(农历)这一天人数达到顶峰,就会有羌人选出来的老人,带领他们祭拜独石头。然后,聚会继续进行五天之后,羌人就会散去。”   东方朔已经摸清楚了独石头聚会。   “这些老人是他们临时选举的,还是多年以来都是那些人不变?”   “经常变换,只是,有三个德高望重的人从未换过。”   听东方朔这样说,云琅停下脚步看着东方朔。   “马嘎嘎,姜珠,姚丹!”   “马房,姜房,姚房?”   东方朔点点头道:“靠近大汉地域的羌人没有成族,他们是以亲房为群,聚居生活,每一房的长者,其实就是族长。因为每一房都是亲族,所以,他们的凝聚力很强,这一点上,远超其余部族。只有那些远离大汉地域的羌人才会杂居。比起那些杂居的羌人,他们的力量更强,在争夺草场,水源,矿藏的斗杀中,杂居族群远不是他们的对手。你从他们的姓氏中应该发现了,他们的习俗更加的像汉人。牧守怀疑这三人控制了独石头聚会,某家以为非常有可能,这三人留不得。”   “杀了他们!”   云琅冷冰冰的下了令。   东方朔点点头道:“虽然会引起混乱,却势在必行,再让他们主持一阵子独石头聚会,恐怕会生出大变。不论对不对,先把灾祸消灭在萌芽中总不会错的。”   云琅冷笑道:“凉州目前只应该有一个声音。开局最重要,只有开出一个好头,后面的事情才能顺水成章。任何异端都必须铲除啊!”   东方朔低着头踢飞了一块碎石子,有些惆怅的道:“道理是对的,只是执行起来总不那么尽人意,也有违我们的本心。我还没有入仕的时候,见多了官员草菅人命的勾当,总以为自己当官之后,就能杜绝这种事发生。现在,说着如此恶毒的话,心中却不起任何波澜,也不知道是我变了,还是这个世道本来就是如此。”   云琅轻笑一声道:“是你的阶级变了……”   东方朔愣了片刻,低声道:“是我变了。”   说完话就仰头看着孤独的站在独石头上的老虎。   “起了远游的心思?”   “是啊,我想去蜀中一趟。”   “哪里有值得一见的人?”   “没有,只有值得一见的蜀山。”   独石头下的谈话很快就结束了。   话语中的杀意却没有被风带走,反而围绕在独石头周边,变得更加杀气四溢。   独石头距离姑臧城不到百里,快马一日即可往来,云琅回到姑臧城的时候,太阳堪堪落山。   才洗漱完毕,一杯热茶都没有喝完,霍光就匆匆赶来了。   “师傅,此时刺杀羌人三房长老恐不是好事。”   云琅道:“你有别的法子?”   “修建独石城!”   “你要把独石城变成凉州的商贸要地?”   “正是,弟子已经谋划良久,就等今年独石头聚会之际宣布!”   “马嘎嘎,姜珠,姚丹,这三人中哪一个是你的人?”云琅饶有趣味的瞅着霍光。   “姜珠!”   “可信吗?”   “他两个儿子被弟子送去了长安,他的嫡亲儿子。”   “那就让姜珠当内鬼,诛杀马嘎嘎跟姚丹。”   “弟子原来只想分化这三人来着。”   “死人更加可靠,我们如果需要人手重新培养就是,野生的这种我信不过。小光,为师今年不过三十岁,你只有十七岁,在我们这个年纪,千万不要想着豢养那些年纪大的人。我们有的是时间自己培养!”   霍光点点头道:“弟子知道了,这就去安排,相信姜珠还不敢违抗我们。”   云琅点头道:“那就去安排,今年的长老选举,应该由我们来主持,这一点很重要。”   霍光道:“弟子会安排好的。”   “我觉得阿音的热气球到了飞起来的时候,你以为呢?”   “弟子也是这么认为的。” 第六十六章 凉州牧与父亲   地方官员最高的职责就是维护国家的完整与统一,这就是云琅这个凉州牧的根本任务。   至于发展民生一类的政务不过是捎带的……   霍光认为杀几个人根本就对现在的局面没有什么好处,反而会搅乱凉州原本稳定的社会现状。   云琅的见识比霍光要长远,他知道杀人才是最好的抑制羌人继续羌化的最好手段。   维系这个人类世界存在的是百姓,然而,带领人类前进的却是少部分的社会精英。   对于原始的羌人来说,首领的作用更加的明显,因为,首领获得消息来源的途径最广,他们有推动本族人前进的欲望,更有支撑这种梦想的财力。   普通的羌人则没有这样的见识,他们最大的梦想就是有一群羊可以让他放牧,可以吃饱穿暖,生一个孩子给他更多的羊去放牧,然后子子孙孙无穷匮也。   至于羌人文化,文明会成什么样子他们不关心,因为他们本身就不知道什么是羌人的文化。   羌人首领的希望,云琅需要把它掐死,羌人百姓的希望,云琅要努力让它实现。   这也是云琅在凉州执政的意义所在。   希望是一个很虚无的东西,他甚至跟天上的云彩都是不同的,他更加的无影无形。   对于这样的东西云琅是没有办法控制的。   可是,羌人首领们则是一个个活生生的存在,只要杀了他们,他们心中的希望也就会消失。   所以说,杀人就是在诛心!   马嘎嘎死了。   是在酒后与人赛马的时候从马上掉下来折断脖颈而死,留下了二十几个老婆跟三十一个儿子。   云琅接到霍光的报告之后,很不理解,一个只比他大六岁的家伙是怎么有三十几个儿子,十几个女儿的。   这一点让他非常的羡慕。   霍光见师傅的关注点明显有了偏差,连忙道:“马嘎嘎十四岁以上的儿子有十四个,最大的一个儿子已经二十二岁了。”   “十四岁就有了儿子?”   “他还有一个二十四岁的长女,嫁给了姜珠的长子。”   “十二岁啊……”   “师傅,马嘎嘎死的突然,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现在,马氏子们正在争夺父亲的职位,已经打得不可开交。”   云琅合上文书,笑吟吟的瞅着霍光道:“我们有插手的余地吗?”   霍光神情阴郁的摇摇头道:“我们如果参与进去,他们之间的纷争会立刻结束,转头全力对付我们。”   “马嘎嘎是什么职位来着?”   “武威郡属军从事,过了今年,会升迁为偏将军。”   “马嘎嘎那几个儿子的实力最强?”   “长子马胜,三子马辉,四子马勇,以及十一子马合!”   “跟姜珠有关系的是哪一个儿子?”   “十一子马合!”   “跟姚丹走的最近的又是哪一个?”   “三子马辉!”   “既然这样,继续诛杀,马合,马辉,再从马嘎嘎的儿子中扶持出来六个,与马胜,马勇争夺马房话事权!为师这次就破费一次,一次给马房八个军从事的位置,当然,前提是他们八个真的翻脸了。”   霍光笑道:“师傅准备把《推恩令》缩小之后用在羌人大族中?”   云琅看了霍光一眼道:“这事要办的迅速,如果你有本事,就该把姜珠,跟姚丹家的事情一块办了。办得晚了,人家就会有戒心。”   霍光点点头道:“姚丹的事情正在办,姜珠家的事情可能需要弟子亲自出马。”   云琅瞟了弟子一眼道:“凉州是我们的根本要地,以后你要长期联系凉州,你怎么能落坏名声呢?”   霍光苦笑道:“武威郡中全是我们自己人,不管用谁都会牵连到我们,既然如此,不如弟子出手算了。”   “司马相如不是还没有走吗?你我知道他交卸了武威郡刺史的职位,外人如何知晓?再用一下吧!”   霍光笑着答应一声,就匆匆的跑去办事了。   很多阴私的事情自然只能在他们师徒之间说,离开书房之后,云琅立刻就变成了一个与世无争的隐士。   云音的热气球终于可以长久的飘起来了。   瞅着闺女站在巨大的热气球下跟几个丫鬟一起欢呼雀跃,他脸上的笑容就更加的慈祥了。   猛火油炉子能持续不断地给热气球提供可以控制的热气,这是热气球之所以能够飘起来的重要原因。   猛火油这东西在大汉内地出产极少,偏偏在玉门关延寿县却盛产这东西,被当地人称之为石漆,意思是可以染黑石头的一种漆。   有时候这种石漆会自燃,一旦自燃就会生出滚滚浓烟,因此,在戈壁上只要看见黑烟,就等于看见了石漆。   霍去病在戈壁上漫游的时候,发现了这东西,装回来一些丢给云琅之后就不闻不问。   云琅并没有故作神秘,派人弄回来数百车之后就尽数交给了霍光,且与那些宝物同列。   霍光没有时间去处理,又把这东西交给了梁赞,不久之后,云琅就得到了这个世界上第一罐汽油。   如何冶炼石油梁赞自然不懂,他只是简单的将石油放进先生蒸馏烈酒的木桶里蒸馏,然后就从出酒的地方得到了这个世界上第一桶汽油。   只是在爆炸了几次之后,梁赞也不是很喜欢这东西,加上把这东西装在木桶中,第二天再看,里面的东西不翼而飞了,这让他对这东西的好感度再次降低。   好在,后面蒸馏出来的东西不错,用来点灯,除了烟大之外没有多少毛病,于是,梁赞就把这东西开拓成了灯油,也算是玉门之地一个土产。   灯油就是猛火油,云琅一般把这东西称之为煤油,霍光,梁赞都不明白为什么会被称之为煤油,既然师傅已经确定了,这东西就有了一个正式的名字——煤油。   霍去病对这个东西非常的满意,无论何时何地,灯油都是一个很好的东西,除过富贵人家喜欢用蜡烛,普通百姓家大部分用的都是灯油。   这是一门大生意……   直到云琅把最初的一瓶汽油埋在沙土里点燃之后,霍去病无聊的戍边生涯终于有了一点点的色彩。   云琅瞅着闺女怀抱一个小本子,还不时地在本子上记录一点什么,就觉得闺女的模样真是可爱极了。   至于那些忙着往热气球上搬沙袋的家仆,看着就来气。   闺女已经告诉他们来,她准备计算热气球的升力了,那些蠢货却硬是往热气球拖着的篮筐里堆满了沙袋。   难道就不知道抵达临界值之后就罢手的道理,用力的在那里捣鼓煤油炉子做什么?   难道一点余量都不留吗?   “耶耶,耶耶,热气球飞不起来!”   云音发现父亲站在一边看她做实验,连忙跑过来撒娇,希望父亲能够帮她。   云琅查看了一下闺女手上的记录本子,挠着头发道:“闺女啊,热气球的升力是有限的,你为何一定要往篮筐里装两百斤的沙袋呢?”   云音含羞带怯的瞅着父亲道:“我跟阿光加起来有两百斤重了。”   云琅眨巴一下眼睛,对云音道:“霍光这个混蛋至少有一米八高,多年练武,全身都是腱子肉,看着瘦峭,体重绝对不会低于一百五,这样的人上热气球做什么?”   云琅的一句话似乎一下子就把云音的脊梁骨给抽掉了,泱泱的将记录本子塞在父亲手里,哽咽着跑了。   跑了一半还特意折回来在热气球篮筐上踢了一脚道:“谁稀罕!”   红袖看到了这一幕,来到发愣的丈夫身边道:“你闺女要成人家的人了。”   云琅冷哼一声道:“至少还有六年。”   红袖攀着云琅的肩膀道:“您当年对我就是这样的,人家十五岁的闺女早就出嫁了,偏偏把妾身留到十七岁,好几次看您瞅着妾身的身子发愣,也不知道您这么辛苦为了什么。如今呢,还要把阿音留到十八岁,小心留成仇!”   云琅翻了红袖一眼道:“你知道个屁啊!” 第六十七章 戒急用忍   所有人其实都用两个标准来看世界的。   一个标准是自己拿来用的,另一个标准是拿来说的。   在这件事情上,几乎没有人例外。   云琅见过两千多年之后的人,也见过两千多年之前的人,见过新世界中被各种奇思怪想熏陶过的人,也见过旧世界中固执己见的人,他发现,两者区别不大。   或者说,两千多年的时间没有让人的基本思维发生太大的变化。   也就是因为这一点,让云琅可以跨越两千多年之后,依旧可以生活的如鱼得水。   云琅是一个公私分明的人。   在处理政务的时候,他就是大汉国的一方诸侯,所有诸侯能用的手段他不会藏着掖着,更不会突发奇想的另辟蹊径。   中华的历史已经足够长,那些已经被证明有效的手段绝对是好手段,用不着革新。   在家里的时候,他就是一个父亲,一个丈夫,一个好兄弟。   这两者绝对不能混淆。   闺女跑了,剩下的活计就需要云琅亲自来干。   红袖眼睁睁的看着丈夫在很短的时间里测定了热气球最大起飞临界值,然后就发现丈夫站在篮筐里,晃晃悠悠的起飞了。   这是她从未见过的恐怖场面,于是,她就撕心裂肺的大叫起来。   “喊什么喊,没见有绳子拉着吗?”   云琅站在篮筐里,瞅着紧紧抓着绳子不放的红袖懊恼的大叫,那个女人死死的抓着绳子,就像是抓着她的命。   在红袖的大声命令下,一群侍卫扑上来,将刚刚起飞的热气球硬是给拖回地面。   云琅想要亲自试验一下热气球的想法破灭了。   从篮子里跳出来,红袖就抓着云琅的衣袖不松手,身体颤抖地厉害,脸上全是眼泪。   她这模样不好见人,云琅就搀扶着她进了宅子,才进门,就看见云音抱着一个硕大的梨子在啃,老虎卧在边上,在吃另外一个梨子。   “没一个有良心的,你耶耶刚刚差点被热气球带走。”   红袖不好跟云琅发火,见到云音跟老虎,立刻就爆发了。   云音瞪着眼睛瞅瞅父亲,再看看一塌糊涂的小妈,原本阴沉的脸一下子就变得笑靥如花。   跳起来大叫道:“可以飞了?”   云琅没好气的道:“带不动霍光!”   云音丢掉手里的半个梨子道:“造一个大的就是了。”   不等云琅回答,她就跳跃着离开了大厅,去看她的热气球去了。   老虎跑的慢了一些,被红袖踢了一脚,他毫不在意的抖抖毛发,懒洋洋的去追云音了。   “你不准去坐那东西。”   “飞天啊,你难道就没有什么想法?”   “没有,半点都没有!我就想脚踏实地的好好过日子,别人想飞让别人去飞,我们不飞。我肚子里的孩子还小……”   “啊?你有孩子了?”   “说不准!”   听红袖胡搅蛮缠,云琅惋惜的道:“没有飞天啊,不知道飞天的好,你想想啊,白云之上到底有没有仙人?你难道就不想去看看?”   红袖抬头看着云琅道:“我喜欢人间,不喜欢仙人。”   “这又是为了什么?”   “天上没有云氏庄园,没有那些活生生的人,我宁愿看家里的婆子们打架,也不愿意跟神仙坐在一起喝茶。夫君,我们就在地上生活好不好?”   云琅低头看着红袖,发现这婆娘眼中满是惊慌之色,想到她的身世,就叹了口气掏出手帕帮红袖擦干眼泪道:“其实啊,天上什么都没有。”   红袖立刻顺着云琅的话语道:“是啊,是啊,什么都没有,一定什么都没有。”   说话的功夫,就听外边又起了争吵。   似乎是苏稚在跟云音争吵。   云琅跟红袖出了大厅,就看见苏稚站在篮子里,正在阻止云音爬上篮子。   趁着两人争夺的功夫,老虎大王已经跳进了篮子,篮子不大,所以他就蹲坐在篮子里,原本轻飘飘的篮子,自从老虎跳上去之后,就再也没有动弹过。   云音从小就跟苏稚不对付,因为偌大的一个云氏,只有苏稚从来不让着她,今天也不例外。   老虎对于火这种东西原本是畏惧的,自从来到云家之后,火见得多了,也就不那么畏惧了,于是,他就伸出巨大的爪子去触摸依旧煤油炉子里喷出来的火焰。   “嗤啦”一声,老虎爪子上的毛发被烧焦了一大片,吓得老虎一个大翻身就从篮子里跳了出来,然后发疯一般跑到云琅身边“呜呜”的嚎叫。   云琅拿起老虎的爪子看了一下,发现不仅仅是爪子上的毛发被煤油炉子喷出来的火焰给燎了,就连前爪上的皮肉都已经烧得发红了。   顾不得再看苏稚跟云音之间的争吵,带着老虎回到屋子里,将伤口用烈酒清洗干净,包上干净的麻布,老虎这才安静下来,趴在地上郁闷的瞅着自己包扎的结结实实的前爪。   烧伤本来不用包扎,抹上药就好,可是,老虎这家伙又舔舐爪子的习惯,尤其是受伤之后,他唯一会的治疗方式就是舔舐……   窗外又传来苏稚的大喊大叫声,云琅推开窗户,只见云音跟苏稚两个一起坐在篮子里,正被热气球带着缓缓上升。   霍光笑吟吟的站在地上,手里抓着一根绳子,绳子的尽头绑在一棵树上,看绳子的长度,最多上升十丈就该到头了。   事实上,热气球上升了四五丈之后就随风飘向东南,最终被粗大的绳子牢牢地拴住,在风中摇曳。   两个女人上了天空,就一直在大喊大叫,她们早就忘记了爬上热气球要干什么事情了,只顾着四处乱看,大喊大叫。   对她们来说这可能是一场很刺激的观光活动。   云琅瞅瞅红袖,指着热气球道:“想不想上去看看?”   原本一脸羡慕之色的红袖立刻摇头道:“不去。”   云琅指指霍光,霍光笑着点点头,就目前这点高度,底下还有扯着大网的护卫,他不觉得热气球上的两个人会有什么危险。   热气球曝光的时间不能太久,只能惊鸿一瞥的让世人看一眼,下一次,他就会出现在独石头……   司马迁,东方朔,夏侯静,梁赞也在看这颗热气球。   由于云音捣鼓这东西的时间很长,他们四人早就见识过,只是第一次看见热气球可以带人飞行。   东方朔羡慕的口水都要流下来了,指着热气球对司马迁道:“你还不赶快记录下来?”   司马迁摇摇头道:“奇巧淫技不登大雅之堂。”   夏侯静捋着胡须笑道:“拿来应对独石头聚会倒是一个利器,民心必须争夺过来,如此,方能长治久安。”   梁赞沉默不语,有夏侯静在,他没有办法为西北理工的新发明欢呼喝彩。   东方朔大笑道:“夏侯公倒是胸怀博大,甘于守在凉州授徒讲学。却不知董公,董仲舒又在催促陛下东巡,想来儒家大业即将功成,某家在这里为夏侯公贺。”   夏侯静面不改色的道:“山东儒家并非全是董仲舒一脉,陛下东巡在于封禅泰山,并非封禅儒家。”   司马迁冷笑道:“只要董公亲自书写祭天文书,儒家将成我大汉学宗。”   夏侯静大笑道:“他在东部煊赫,某家在西北之地无声,都是一种境界,分什么高下。”   梁赞将目光从开始旋转的热气球上收回来,朝夏侯静施礼道:“弟子不日就要进京,替先生去看看董公的煊赫模样。”   夏侯静扶起梁赞,拍着他的手道:“戒急用忍,莫要见他人煊赫,就心中发急,此时此刻,我谷梁一脉,要安静下来,要沉入这泥土中,与新的凉州一起生根发芽。” 第六十八章 齐齐的松了一口气   以前啊有一句话叫做“梁园虽好,非久恋之家。”   这句话出自司马相如。   枚乘等文士就是这句话的见证者。   梁苑规模宏大,集离宫、亭台、山水、奇花异草、珍禽异兽、陵园为一体,是供梁王游猎、出猎、娱乐的苑囿。   据说,梁苑内“作耀华之宫,筑菟园,园中有百灵山,山有肤寸石,落猿岩,起龙囿,又有雁池,池间有鹤州,凫渚。其诸宫观相连,绵延数十里。奇果异树,瑰禽怪兽毕备,唯有上林苑堪堪与之相比。如此美景,让庄忌,枚乘等人乐不思返。唯有司马相如一边感慨于梁园的美景,奢华,一边大发感慨,说:梁园虽好,非久留之地!”   而后就辞掉了文学侍从的官职,千里迢迢回到了长安。   那时候的司马相如意气风发,觉得自己留在梁园最终会成为一只被人养在鸟笼中的鸟雀,而他还有雄心壮志未曾完成,果断的抛弃了梁园。   一时间成为美谈。   现如今,看着眼前的这一份文书,司马相如的心久久不能平定。   他甚至都不知道姜珠,姚丹,马合等人是谁,现在,却要签署一份诛杀这些人的文书。   文书是霍光派人送来的,胥吏就等在门外,只等司马相如用印之后,就会有人去执行。   良久之后,司马相如提笔批阅完毕,又用了私印,这才把文书交给了胥吏。   胥吏阴阴一笑,就扬长而去。   在凉州,司马相如感受不到半点的尊重。   当初离开梁园去找卓姬有多么的雄心勃勃,现在,就有多么的后悔。   枚乘至今还在梁园饮酒作乐,据说,他准备死在梁园。   司马相如却觉得自己很可能会死在凉州。   “黄鹄后时而寄处兮,鸱枭群而制之。神龙失水而陆居兮,为蝼蚁之所裁。”   吟诵出贾谊的名句之后,司马相如长叹一声,重新跪坐在桌案前,开始审阅自己新近书写的《天马赋》。   吟诵数遍之后,司马相如将刚刚写成的辞赋丢进了火盆,眼看着火焰吞噬了纸张,他遍大叫一声倒在席子上。   北风已经将要来临了,无数的黄叶被北风从树上摘下来,击打在他的窗户上,如同鬼鸣啾啾。   “你们看啊,天上有一个彩球!”   仆人们嘈杂的声音在窗外响起,司马相如愤怒的推开了窗户,正要斥责仆人,却抬头看见了一个巨大的彩球正在风中摇曳,而彩球上似乎还站着两位女子。   眼前的这一幕让司马相如愣住了……   “天马徕从西极。经万里兮归有德。承灵威兮降外国。涉流沙兮四夷服。”   有人吟诵着一首辞赋推开了司马相如的大门。   来人是东方朔!   “长卿兄,这首《西极天马歌》如何?”   随东方朔一起进来的还有大蓬的黄叶。   司马相如冷笑道:“不堪入目!”   东方朔朝长安方向拱拱手道:“此乃御制文章!”   司马相如继续冷笑道:“御制又如何?难掩辞赋词穷之弊。”   东方朔拱拱手道:“此言有理,这首歌确实算不得好,长卿兄本就是赐福大家,按照云侯的说法,你才是此道中的大家,既然是大家,当然会有大家的尊严。在这方面,长卿兄看来是不肯低头了是吗?”   司马相如道:“某家就剩下这点东西傍身,不想失去。”   东方朔笑道:“我已经跟云侯请辞了,准备去蜀中一游,长卿兄可愿与我同游?”   司马相如呆滞了片刻,落寞的道:“陛下的旨意某家至今还没有完成。”   东方朔道:“陛下自己作好了,用不着长卿兄多事,难道说,长卿兄还准备写出一首比这首《西极天马歌》更好的辞赋出来不成?”   司马相如大笑了起来,朝东方朔拱手道:“曼倩兄可愿意饮酒?”   东方朔笑道:“固所愿而!”   司马相如再次看了一眼天上的彩球,就关上了窗户,打开大门迎接东方朔进来。   就在刚才听了东方朔的一席话之后,司马相如一下子觉得背负在身上的担子尽去,只想痛痛快快的喝一顿酒,然后立刻离开凉州回长安。   至于东方朔刚才说一起游玩蜀中,他哪里有那个心思。   外边起风了,云琅安静的待在书房里看书,屋子里炉子轰隆隆的作响,这是热气四溢的结果。   老虎父子离炉子远远地,卧在云琅的脚下,小老虎总想去咬父亲爪子上的麻布,每次都被父亲一巴掌拍开。   云琅没有功夫理睬这父子两,三天之后就要去独石头参加大会了,他必须把所有的事情在眼前过一遍。   如同一潭死水一般的羌人,对云琅来说不是好事,只有让他们动起来,才能看清楚每一个人的样子。   曹襄带回去的两公六亩八匹汗血马,让皇帝龙颜大悦了足足半个月,不尽亲自骑乘了这几匹马,还为这几匹马举办了盛大的酒宴,最后还在酒宴上亲自作了一首《西极天马歌》。   这首歌是皇帝以前作的,那时候他刚刚听说大宛国有这样的神马,一时间极为想要得到。   如今大宛国早就烟消云散了,大宛国的汗血马中最好的八匹已经全部落在了他的手中。   剩余的六匹稍微差一点的,有两匹在云氏,两匹在霍氏,两匹在曹氏。   对于这样的分配结果,皇帝还是比较满意的,只是,对于,云琅,霍去病,曹襄他从来不会客气,所以派来了专门相马的官员来查看云琅,霍去病手中的四匹汗血马,至于曹襄家的,他已经亲眼看过了,确实不如给他的八匹神骏。   对于皇帝的这种小心眼,云琅也是极为无奈。   换一个大臣,皇帝绝对不会做出这种小心眼的事情。   有人认为这是皇帝对他们三人表示亲近的一种态度,也有人认为这是皇帝开始不相信云霍曹李集团的一个先兆。   帝心难测,就这件事,云琅都搞不清楚皇帝心里到底想的是什么。   一种宝马,如果想要繁育,必定是不能放在一处,放在一起的,需要分散开来,用各种地域的风雪来磨炼这些宝马,才是真正的驯马,养马之道。   云琅的这种安排非常的合理。   被皇帝派来查看这四匹汗血马的马监有三个人,其中最年轻的一位就是金日磾。   汗血马在敦煌停留了很久,在武威也停留了很久,在这段时间里,汗血马已经导致十六匹母马受孕。   这件事知道的人很少,怀孕的母马也已经被裴六子带去了山丹马场。   云琅从来就不相信皇帝能够培育出合适的汗血宝马,事实上,史书早就有记载,皇帝在得到汗血宝马之后,基本上就没有下文了。   史书上,皇帝耗费了数万人命得到的宝马,最终沦为了皇帝的玩物。   而那些从大宛国得到的普通战马,则在很大程度上改良了大汉国的马种。   任何东西一旦被冠上皇家两个字之后,灭绝就是他唯一的下场。   皇帝在废除了六百多名勋贵的爵位之后,又表现出来了极大的宽容性。   那些因为贡献不纯黄金给太庙的罪官,全部得到了赦免,甚至官职都没有褫夺,被拿走的仅仅是封地跟爵位。   此事过后,大汉国的勋贵人群一下子就少了三成之多。   大家现在说的最多的话题就是来自大宛国的汗血宝马,以及皇帝无赖式样的查看云氏,霍氏,曹氏汗血马的事情,至于别的事情,都被人们刻意的给遗忘了。   天下依旧平安……   朝堂上依旧平静,没有人有怨言。   天子之威重于泰山!   云琅仅仅召见了金日磾一次,这也是公事公办的事情,对金日磾并不比对另外两位马监客气。   只是金日磾自己执礼甚恭。 第六十九章 利益是拿来交换的   金日磾靠近云琅的时候,“混账!”两个字被他听得清清楚楚。   他苦笑一声,低下头,算是承认自己被骂的活该。   他与张安世的龙阳事件还是被人传出去了。   为此,儿宽的孙女儿殷没有少找他的麻烦。   云琅身为张安世的长辈知道这件事毫不稀奇。   霍光置酒招待金日磾的时候,也是长久不说一句话,等酒过三巡之后,才小声问道:“你喜欢安世?”   金日磾刚刚喝下去一杯酒,听到这句话,立刻就把酒喷了出来,擦干身上的酒渍之后就笑吟吟的道:“为何不是安世喜欢上了我呢?”   霍光吃了一口肉脯道:“安世不好男色,这一点我很清楚。”   金日磾愤怒的道:“我也不喜欢男色啊。”   霍光提起酒杯瞅着金日磾等他继续辩解。   “我说我们两是被霍三他们整治了,你信吗?”   霍光摇头道:“霍三行事粗鲁,性子粗疏,李禹性情温和,甚至有些木衲,霍一这孩子缺少主见,曹信又没有参与,你说的这些话很难让人相信。”   “霍三承认了。”   “哦?霍一承认了没有?”   “那倒没有。”   “霍三这孩子与我兄长的性情极为相似,在你们逼迫下,一旦脾气上来了,别说承认这件事,天大的祸事也敢承认。所以说,此事绝非霍三主谋。”   金日磾喝了一口酒淡淡的道:“我已经有了春风路小王子的称号,再背上一个龙阳名声也差不到那里去。”   霍光摇头道:“你可能不知道,西北理工的人历来喜欢柿子捡软的捏,最喜欢干破鼓万人捶的事情,痛打落水狗更是西北理工弟子一向贯彻的目标。你这一次忍了,他们就会认为你已经被他们打败了,下一次再见面的时候,他们就会以胜利者的面孔出现在你面前。如果你继续忍让,你以后在他们面前休想抬起头来的做人,他们以后对你做的事情只会越发的过分,直到把你的奴性给培养出来,这时候,才会对你好一些。当然,是主子对奴仆的那种好。”   金日磾摇摇头道:“我本来就是奴仆。”   霍光见金日磾不为所动,就端起酒杯跟金日磾碰了一杯酒道:“你不准备参加今年的大比吗?”   金日磾道:“我是一个匈奴人。”   霍光苦笑一声道:“以前你当匈奴人可能是一个坏事,现在不一定了,匈奴人已经远走他乡,你这个匈奴人的名声反倒成了一件好事。如果进入仕途,则是最纯粹的一种官员,没有任何羁绊,陛下也最喜欢用你这样的人。”   “你的意思是要我丢弃现有的官职,去跟大汉士子们争夺那些少的可怜的名额?”   “你不丢弃现有的官职,你就一辈子都是奴仆,如果你走正途获得了官位,那么,你就是一个真正的官员,没人那你当奴仆看,选择当主人,还是继续当奴仆,你自己看着办。”   “你觉得我现在的学问可以跟大汉士子们一较长短吗?”   “你在西北理工学了这么久,难道就没有学会我们这些人的做事方式吗?”   金日磾笑道:“狂傲?”   霍光摇头道:“自信!”   “自信?你确定不是自大?这世间能人异士辈出,山野间藏龙卧虎,你怎么敢如此肯定你西北理工就是天下第一?”   霍光眯缝着眼睛,笑的有些诡异,然后重重的拍拍金日磾的肩膀道:“老子就是天下第一。”   金日磾哭笑不得道:“如果我去大比,被人挤下来怎么办?”   霍光奇怪的看着金日磾道:“我们西北理工有名额啊!”   “名额?”金日磾的脑袋像是被人重重砸了一锤子,只觉得眼前金星乱冒。   霍光呲着白牙大笑道:“你不会真的以为大比是一场公平的才学比试吧?诸子百家,各大世家,皇族子弟,这些人都是要率先满足的,剩余的,才是真正的大比。你金日磾在我西北理工求学多年,自然会被纳入我西北理工的领域里面,今年大比,恰恰是我西北理工参与人数最少的一年,所以,你占了很大的便宜。”   “也就是说,只要我参加大比,就一定能够成功?”   “这是必然!”   金日磾面无表情的道:“你这是在羞辱我!”   霍光把一根鸡腿放在金日磾的饭盘中淡淡的道:“你接受这样的羞辱吗?”   金日磾啃了一口鸡腿若无其事的道:“挺好的,不过,你要记住一点,我还是皇帝陛下的人。”   霍光丢掉鸡骨头,擦擦手道:“你是谁的人这不重要,西北理工的学问是要传承下去的。我一直都很期待某一天的到来。”   金日磾若无其事的道:“什么样的一天?”   霍光抬起头瞅着房顶道:“满朝都是西北理工的人,然后厮杀的你死我活。”   “你不在意你是不是能当权?”   “我只在乎西北理工能不能当权!”   金日磾低下头想了片刻道:“我没有问题了。”   霍光道:“你没有问题了,我有问题,杀马合的时候少一个高手坐镇。”   金日磾愣了一下道:“谁是马合?”   霍光不耐烦的道:“你问那么多做什么,让你杀,你杀了就是!”   “我怎么杀马合?”   “穿上高山羌人的衣衫,然后拿一把刀子,砍死马合的护卫,最后杀掉马合,最好让很多人看见。”   “我匈奴人的模样是不是对你的计划很有用?”   “当然,凉州一定要乱起来才好,这时候我们才能看清楚谁心向大汉,谁心中另有打算。凉州平定的太轻松,不乱一次,羌人们就不知道珍惜未来的平和岁月。”   “什么时候动手?”   “明日下午,在饮马峡谷,马合会带领十二个护卫路过饮马峡谷去独石头,你在那里杀。”   “只有我一个?”   “你可以带弓箭!”   金日磾点点头,就继续吃饭。   这顿饭一直吃到天黑才结束。   回到房间的金日磾坐在桌子前想了很久,然后就拿起自己的刀子,背上自己的弓箭,离开了姑臧城,在两个护卫的带领下,去了三十里外的饮马峡谷。   检查完整个峡谷,确定了袭击的位置,金日磾独坐咋砂岩上瞅着天上的弯月,良久,他才自言自语的道:“我为什么会答应帮他们干这些脏活呢?难道说,我真的已经变成西北理工的弟子了么?”   天上的弯月不能回答他,只有一股股寒冷的风从峡谷里穿过,发出呜呜的响声。   “上午杀马合,下午就要离开武威回京,时间还真是紧凑啊……”   金日磾解开黄褐色的头发披散在身上,然后取出一条破旧的麻布条子勒在脑门上。   一件光板没毛的皮袄勒在身上,他甚至连脚上精美的小牛皮靴子也脱掉,换上了一双做工粗糙的牛皮靴子。   脸上涂抹一些黄泥,鼻子上涂抹一些红色的颜料,眼眶部位抹上白粉,再加上一双深蓝色的眼珠子,一个鬼方野人就出现在了饮马大峡谷。   西北地民风彪悍,一个人对付十三个人,应该是一件很吃力的事情,金日磾却毫不犹豫的把任务接下来了。   他相信霍光会安排好的。   对于霍光的武功金日磾多少有些不服气,对于霍光安排事情的能力,他相当的佩服。   安排妥当之后,金日磾就找了一个背风的地方,裹紧皮袄,抱着刀子假寐,天亮之后,还有一番苦战在等着他。   天亮了,云琅起身洗漱,见老虎大王无精打采的,就顺便给老虎大王刷了牙齿。   直到这家伙的口气没有腥臭味道这才罢休。   此时,太阳已经升起来了。   秋日的阳光有些清凉,树叶已经被前两日的寒风给摘光了,一颗棵大树孤独而又倔强的站立在大地上,让这个世界变得肃杀,寂寥。   这样的天气很适合杀人,在今天,至少有四个人会死亡。   霍光双手插在袖筒里出现在大门口,给师傅请安之后就旁若无人的去了云音的房间。   他们约好今天要去野外放飞热气球,可能会忙碌一整天。 第七十章 两相宜   云音今天要乘坐热气球飞跃石羊河!   这对云音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   如果成功,她将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飞渡大河的人。   这些活动都是霍光自己安排的,他不想让云音的凉州生活变得无聊,少年人的生活本来就该是多姿多彩的。   热气球目前为止并不能飞的很高,也没有人有胆量坐上热气球飞上云端。   抵达神的领域,不仅仅让人的身体遭受一番折磨,也会让人的心理遭受极大的折磨。   这一次飞行,霍光会骑着马在下面跟随,而且会有一道绳子绑在战马的身上,这就是霍光的安全措施。   热气球在荒野中缓缓升起,云音穿着厚厚的裘衣被固定在篮子里,随着北风逐渐变大,云音丢掉沙袋,热气球晃晃悠悠的离开了地面。随着北风一路向东。   热气球是一个无法控制方向的死物件,他所有的力量都来自空气的变化。   所以,热气球自然只能随着空气的变化而变化。   热气球在天空中飞行,霍光在热气球下面纵马狂奔。   马蹄踩踏上了石羊河上的木桥,马蹄如雷,即便是如此,热气球的速度远比战马的速度为快。   霍光非常的紧张,不断地通过圆盘控制手里的绳子,而热气球就是霍光放出去的风筝。   云音在热气球上哇哇大叫,她看到了以前从未看到的美景,感受到了以前从未感受到的速度。   只觉得风呼呼地从耳边掠过,大地飞快的在脚下移动,她恨不得一下子就飞到天边。   热气球能过得地方,很多地方都不是战马能走的,很多时候,霍光不得不控制着手里的两匹马在大地上兜圈子。   他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云音身上,唯恐有什么闪失,至于,此时此刻正在干更加危险事情的金日磾,根本就被他丢到了脑后。   一个不能干掉马合的人,对于西北理工来说没有什么用处,一个连十三个人都不能独自解决的人,不配用西北理工宝贵的资源。   安排金日磾刺杀马合的时候,他就是这么想的,至于后援什么的,也不在他的计划之列。   金日磾对霍光来说,连云音的一根头发都不如。   无法控制的热气球最终的命运就是挂在树上,这已经是霍光能控制的最好结果了。   当云音从大树上滑下来的时候,霍光抱着后怕的云音不断地安慰,并且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之中,他觉得自己高估了热气球的安全性。   此时此刻,金日磾却发现,自己低估了这些羌人的战斗力,不仅仅是战斗力,他们的作战意志似乎也比其余部族强得多。   在被羽箭射杀了三人之后,剩余的十个人,并没有惊慌逃走,也没有将自己此次刺杀的目标簇拥起来,而是在那个年轻的羌人率领下,骑着马举着盾牌向巨石后边的金日磾发起了进攻。   一枝羽箭从岩石的缝隙里射出来,没入了战马的胸膛,战马哀鸣一声摔倒在地。   来不及射出第二支羽箭的金日磾从岩石后面跳出来,挑开了为首骑士的长矛,重重的一脚踩踏在骑士的胸膛上,骑士的胸膛立刻就塌陷了下去,金日磾也从战马上滚落。   不等他站起来,一柄长矛呼啸着向他投掷了过来,他翻身躲过,两只巨大的马蹄就凌空踩踏了下来。   金日磾单手捉住一只马蹄,大吼一声用力的向外掰,战马轰然倒地,而他的长刀已经刺进了羌人武士的脖颈。   “还剩下八个!”   金日磾再次翻滚,逃离了战马马蹄的踩踏,一柄长刀贴着他的脸颊呼啸而过,如果转头的速度稍微慢一点,他的鼻子一定会被这柄刀子切掉。   捡起掉在地上的皮盾护在身上,皮盾发出一阵闷响,两只马蹄踩踏在皮盾上,金日磾用力推开,却看见战马再次人立而起,挥舞着前蹄再一次踩踏了下来。   长刀的寒光一闪,战马的两只蹄子被切断,金日磾迅速后撤,身体靠在另外一匹战马的肚子上,揉身后翻,居然攀上了马背,闪身夺过一杆长矛,顺驰刺进了自己紧贴着的骑士腰肋。   战事只发生了一瞬间,金日磾已经被马血,人血浸透了,骑在马上用野兽一般的眼神瞅着仅剩下的六个骑兵。   “你是谁,你是来杀我的吗?”   “我是一个杀手,有人付钱给我。”金日磾的羌人语言说的字正腔圆,没有一丝的杂音。   “你是我哥哥请来的杀手吗?”   “不知道,我只知道拿了钱,就要帮人杀人!”   骑在马上的马合从鞍袋里掏出一个钱袋丢在金日磾的马前道:“这是一袋子金沙,拿走这些金子,去帮我杀了雇你的人。”   金日磾用长矛挑起钱袋,揣进怀里,然后冲着马合嘿嘿笑道:“我先干完这一桩活计。”   说罢,就催动战马,向马合扑了过去,三枝羽箭从面前飞过来,只能看见三点寒星,金日磾无畏的用圆盾迎了上去,三枝羽箭穿透了皮盾,在他的肩膀上划出三条血痕,他奋力丢出长矛,马合用长枪挑飞了长矛,然后横过枪杆,挡住了金日磾凶狠的一刀。   金日磾胯下的战马哀鸣倒地,金日磾自己却闪到一边,隔着将要倒地的战马挥出了一刀。   马合胸口的皮甲裂开一条缝隙,大叫一声想要后退,金日磾却用嘴叼着长刀,双臂用力推着已经快死亡的战马,重重的撞在马合的战马身上。   战马受惊,猛地一窜,胸口冒血的马合就从战马上滚落。   不等金日磾挥刀,一个羌人武士彪悍的凌空扑了过来,金日磾无奈,只好挥刀将此人拦腰斩为两段,他的后背一凉,一柄长矛已经刺穿了他身上的皮甲,尖锐的长矛被他身上的链子软甲阻隔了片刻,然后就刺进了他的肩部。   金日磾猛地向前一冲,跨过死去的战马,化解了长矛上最后的力道,一头撞进了马合的怀里。   马合被撞得翻身摔倒,金日磾却没有机会杀死马合,挥刀挡开了一根长矛,与最后两位羌人武士鏖战成了一团。   “快走,快走。”   在羌人武士的嘶吼声中,胸口冒血的马合失去了战斗的意志,踉踉跄跄的爬上一匹无主的战马,趴在马背上就要离开这个可怕的战场。   金日磾被剩余的两个武士死死的缠住,即便是他已经把一杆长矛送进了武士的肚子,那个武士依旧张开满是血渍的嘴巴,张开双臂想要抱住金日磾。   金日磾挥刀挡开了长矛,重重的一脚踢在武士肚子上的那杆长矛上,长矛刺穿了武士的身体,被血肉润滑之后脱离了他的身体,废除一丈远,准确的刺进了马合的谷道,入体两尺有余……   战马受惊,背着马合的尸体狂奔而去。   金日磾停下手里的长刀,瞅着最后一个羌人武士道:“你不值钱,杀之无益。”   说完,就抓住一匹战马,也不理睬那个惊慌到极点的羌人武士扬长而去。   离开了饮马峡谷,金日磾轻轻地咳嗽起来,嘴里满是血渍,这是肺部受伤的征兆。   强忍着疼痛,找到了自己来的时候骑乘的那匹马,匆匆的包扎了一下伤口,就向姑臧城狂奔。   远远地有两骑迎接了过来,一件大氅丢给了金日磾,金日磾披上大氅,遮住了他一身的羌人打扮。   “霍光在哪?”   “陪大女放热气球!”   “我的帮手在那里?”   “小郎君认为你一人就足够了。”   “带我去见他!”   “不成,小郎君有吩咐,使者团已经离开了姑臧城,现在已经在二十里外的古道上等你,你应该立刻与使者汇合,马上回京!” 第七十一章 谁是最后的主人?   霍光是一个很纯粹的人。   他认为,既然已经开始利益交换了,就不要把人情这种可以破坏纯洁利益交换的行为混杂在里面。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金日磾明白,既然他已经宣誓效忠皇帝了,那么,想要使用云氏的资源,就必须用等价的东西来交换。   金日磾有些失望。   他的后背痛的厉害……   他不确定这是不是伤口带来的伤害,他的肺部受伤了,疼的却是心。   换掉衣衫之后,他又成那个英俊潇洒的大汉皇家马监。   金日磾觉得自己没有什么话好说,很公平的一桩交易,他帮霍光杀掉了马合,霍光给了他一个成为大汉国正式官员的机会。   “这是君侯给你的东西。”   家将从马包里取出一个包袱递给了金日磾。   “这是什么?”   “不知!”   金日磾取过包袱,拿在手里掂量一下,很满意,这里面装的不是金银。   如果是金银,金日磾就会把自己纯粹的定位在杀手这个无情的身份上。   他能感觉出来,包袱里全是书。   金日磾将包袱绑在背上,扬长而去。   云音终于停止了哭泣,霍光非常的欣慰。   看看热气球并没有被树枝刮坏,霍光就下令砍倒了大树,将热气球取下来之后,重新调试了一下。   然后,他就站在篮筐里面,果断的扭开了煤油炉子,火焰噗噗的喷出来,很快就把球体吹得鼓胀起来。   两尺长的火焰烧热了冰冷的空气,让热气球也产生了巨大的上升欲望。   霍光沉重的身体终究还是被热气球带上了半空。   这一次,骑着马在下面奔跑的人是云音。   尽管有很多家将的骑术都比云音高,力量也比云音大,霍光还是选择了云音,别的人,哪怕是云氏的家将,也很难获得霍光的信任。   这是霍光第一次御风飞行,眼看着大地在脚下向后飞奔,霍光忍不住赞叹一声。   热气球是西北理工超时代学问的一个例证,只要这东西能够飞起来,西北理工好多看似荒谬的学问,就得到了证实。   至少,可以向所有怀疑西北理工学说的人说——人,真的可以飞起来。   不依靠传说,不依靠神仙,仅仅凭借自己的力量就能飞起来。   煤油炉子喷出来的火焰慢慢变小了,霍光皱起了眉头,他觉得热气球可以成为一种划时代的交通工具,而现在,这个炉子很不合适,并不适合供应热气球作长途旅行。   热气球缓缓地落在一片空地上,霍光从热气球上下来,云音欢呼着迎上去,抱着霍光的胳膊兴奋的道:“是不是很神奇?”   霍光低头瞅瞅云音,摸摸她的头顶笑道:“很神奇。”   “我想跟你一起上去,我一个人总是害怕。”   霍光道:“那就建造一个大的热气球……”   云音非常肯定的点点头,对未来充满了希望。   让家将们送云音回了姑臧城,一个家将轻轻地在霍光耳边道:“金日磾得手,已经去追赶使者大队了。”   “他受伤了?”   “背部受了重创,咳嗽见血。”家将有些担心。   霍光沉默片刻道:“应该不重,如果伤势很重,他就会去找小师娘救命。他是匈奴人,没有那些高贵的坚持。”   对于霍光的冰冷心思,家将们早就习惯了,与家主比起来霍光总是显得那么无情。   他不知道的是,霍光的无情仅仅表现在做事的方法上,而云琅的心本身就是冰凉的。   老虎大王的身体很热,所以当老虎大王趴在云琅脚上的时候,屋子里有没有火盆,炉子一类的东西都无所谓了。   尤其是被两头老虎簇拥着,凉州地方官员再看云琅的时候,就很容易把他跟两头老虎归结为一类。   就在昨日,武威地面发生了很大的改变,马,姚,这两个地方大族的首脑接连被人袭击,马房自从马嘎嘎坠马而死之后,马房的两位嫡子,相继被刺杀,一位在独石头被人用弓箭射杀,一位在饮马谷在护卫的保护下,被刺客从容的杀死了十一个护卫,最后将马合杀死。   相比马房的遭遇,姚房的境遇更加的悲惨,他们的营地被人袭击,一夜之间,姚房的族长,以及族长的两个儿子都被杀死,同时被杀的还有姚房亲族一十六人。   不论是马房,还是姚房,都希望官府能给一个确切的回答,如果官府不能捕捉到凶手,他们将自己动手。   凶手杀人的时候并没有做到完美无缺,留下了很多把柄,其中山地羌人就最明显的一个凶手代表。   云琅自然震怒,在凉州已经逐渐平静下来的时候,还有人意图扰乱凉州治安,破坏大汉对凉州的统治,这是牧守府所不能容忍的。   于是,一纸命令就由牧守府发出,命令山地羌人必须交出凶手,然后听候牧守府处置,否则,大军将会出动,剿灭山地羌人。   这一道命令云琅交给了马房,姚房,姜房让他们去负责执行。   对于山地羌人这个族群,云琅不是很熟悉,不过,这支羌人恰恰是羌人中最善战的部族。   因为善战,平时也就不太遵守云琅的律法,时不时地依仗自己强悍的武力,抢夺水源,草场,以及强买强卖。   即便是在羌人中,山地羌人的名声也不算太好。   让平地上的羌人去对付山地羌人,在他们中间散播仇恨,分化羌人之间得团结,本来就是云琅制定好的策略,他也希望事情能够按照他的计划执行下去。   可惜,事情在独石头聚会的前一天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马,姚,两家并没有忙着去找山地羌人复仇。   反而发生了激烈的内讧……   好在这两族人都是亲房,内讧的虽然激烈,却没有兵戎相见,在每个人的意见无法得到彻底的尊重的情况下,他们准备把家事交付来到独石头参加聚会的各族长老们来解决。   云琅来到独石头之后,就邀请了所有的羌人长老们共商建立独石城的事情。   凉州羌人从来没有过一座属于自己的城市。   而独石城将成为他们拥有的第一座城池。   在云琅提出这个建议之后,羌人长老们迅速的就理解了云琅的意愿。   这对羌人们来说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很早以前,就有人提出过这个想法,只是因为匈奴人不喜欢城池这种可以阻挡马蹄的东西,建城的建议一次又一次的被束之高阁。   现在由凉州牧提议建城,这让羌人早就冰冷的心重新变得活泛起来。   利益从来都是用来交换的。   马房,姚房虽然是羌人中很重要的部族,在建造独石城这件事情面前,依旧算不得什么。   而且,云琅并没有准备吞掉马房,姚房,仅仅是把声势浩大的两族平均分给了这两房的后人,而且是不分嫡庶,只要是儿子,人人有份。   其余羌族人对于云琅大公无私的行为非常的赞赏,强大的马房,姚房,对他们来说也不是什么好事情。   因为这两房人不仅仅会放牧牛羊,他们还会种地,纺织。   往年的独石头聚会上,因为实力强大的原因,他们总能获得最丰厚的收入。   分配完毕马房,姚房之后,姜珠早就坐不住了,霍光对他求救的目光视而不见。   然后,会议上就出现了一个奇怪的场面,那些来自游牧部落的羌人长老们,开始控诉姜房这些年对他们干过的不法事。   云琅两次退席,留给了姜房说服其余羌人族长的时间。   “这样做不妥,保持平衡是我们执政凉州的关键所在,山野羌人也需要遏制。”   云琅在后帐谈话的对象正是第一名詹。   第一名詹连忙道:“羌人不懂得如何治理城池,如果牧守将独石城交给他们,用不了多少时间,独石城就会变成一个满是牛马粪便的马厩。”   云琅笑道:“我可以信任你吗?”   第一名詹低头不敢回答。   云琅沉吟片刻,换了一种方式问道:“你能取代马房,姜房,姚房在平原上的作用吗?”   第一名詹欢喜的抬起头,单膝跪在云琅脚下道:“田氏最擅长的就是取代他人。从今往后,我凉州田氏将以牧守马首是瞻。”   云琅轻笑一声道:“了不起啊,看来你们已经做好取代我的准备了。” 第七十二章 神走了……   第一名詹从云琅的大帐中出来的时候出了一身的冷汗,被外边的凉风一吹,便通体生寒。   云琅的眼珠子很黑,笑起来非常的耐看,声音听起来也是温和的,只是,第一名詹在听了那些话之后,身体颤抖的更加厉害了。   独石城跟田氏无缘。   或者说,云琅根本就没有准备让田氏染指独石城。   但是呢,云琅又想让田氏支持他修建独石城。   只索取,不付出。   羌人就不会建造城池,他们连自家的茅草屋都修建不好,冬日的时候修建的过冬房屋,也仅仅是找一些片岩堆起来,就算是自家的屋子了。   想要修建城池,离不开汉人。   云琅如果现在凉州见到一点能看得过去的建筑,只有自己亲自动手。   以前没有来大汉之前,云琅对古人的生活极为向往,认为那才是真正的生活。   来到大汉之后,他连皇家的生活都有些鄙视,就不要说西北苦寒之地羌人了。   生活习惯往往会跟随人一生,对云琅这种人来说更是如此。   喝了一杯茶之后,云琅再次来到议事的帐篷,姜珠已经倒在地上,一双眼睛睁得大大的,失去神采的眼珠子上沾满了灰尘,而他的身体已经是千疮百孔了。   很多羌人长老正在擦拭凶器上的血渍。   这是一场集体执行的谋杀案。   云琅似乎没有看到姜珠的尸体,坐在主位上微笑道:“明日的交易,必须按照大汉律法纳税,诸位有什么意见吗?”   帐幕里鸦雀无声,云琅笑了,然后就有人进来拖走了姜珠的尸体,顺便用铲子把染血的地皮一起铲走。   “如果想要修建独石城,就需要大量的石料,而这一带最缺的就是大块的石料。刚才我问了工匠,工匠们一致认为,可以开采独石头,用独石头来建造独石城,诸位意下如何?”   山地羌人长老年纪已经很大了,睁开浑浊的双眼,轻声道:“那是我们的神啊……”   云琅笑道:“昨夜睡觉的时候,独石头托梦给我,说他已经在这里矗立了五万年,自从我来了之后,这里安定祥和,他决定出游,明日就会飞升离开。等神离开了,我们就能开凿独石头,修建城池。”   在座的羌人长老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仔细的看了云琅,发现他并没有开玩笑的意思,原本安静的帐幕里,顿时就响起了这些人交头接耳发出的“嗡嗡”声。   云琅无所谓的道:“明天看吧,要是真的有神灵飞走了,我们就开采独石头,如果没有,我们就烧砖建城,只是速度会慢一些,建造好的城池也不如石料建造的结实。”   山地羌人长老站起来抚胸施礼道:“牧守所言是真的么?”   云琅大度的摆摆手道:“是不是且看明日。现在,你们一定要保证明日的各种交易顺利进行。百姓们生活不易,一年所获不能付之东流,务必要让每个人都有所得,公平交易,不得欺行霸市,若有不妥行为,莫要怪本官心狠手辣。”   对于这些羌人,云琅从来就没有给过什么好态度,一来,他必须对这些羌人保持高压的姿态。   二来,越是蒙昧的族群,对神的敬畏之心就越重,在汉家的神没有完全进驻凉州之前,这些淫祠野神必须清除。   云琅作为一个对独石头神没有半点尊敬之心的人,没有任何必要对羌人显示出一丝和善之意。   他只要表现的比匈奴人好一点就成了,太过和善,羌人未必会接受。   指望一个被匈奴人压迫了上百年的种族在短时间内就获得足够的尊重,就连羌人自己都不信。   原以为没有了匈奴人压迫的羌人会在短时间内抱成一团,共同对抗新的压迫者。   结果,他们没有!   反而为了一点利益就杀死了姜珠。   只要是有点脑子的都会怀疑马房,姚房倒霉的原因,就算霍光把事情做的滴水不漏,凉州牧依旧是最可疑的一个阴谋者。   这个时候本应该抱着唇亡齿寒的想法共渡难关,他们毫不犹豫的选择了从别人的尸体上攫取自己的利益。   既然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自爱,云琅自然会压迫这些人压迫的心安理得,且没有愧疚感。   这个世界上啊,好多人长得就像是可以被欺负的样子,遇到这样的人不欺负他,就是跟自己过不去。   在羌人身上云琅找不到任何可以炫耀的功绩,所有的阴谋都进行的非常顺利,接下来,就该论到马房,姚房,姜房这些反击其余羌人的时候了。   自从这些人合谋杀死了姜珠,那么,杀死马房,姚房的凶手也就呼之欲出了,只是,跟牧守府没有半点关系。   云琅顺利的接手了独石头聚会的主导权,在武威官吏的管理下,一个新的有秩序的市场在天亮之后就开业了。   这场聚会,不仅仅是羌人的聚会,同时也是汉人的聚会,在云琅的要求下,聚居的汉人们也赶着马车来到了这个大市场。   因为有汉人参与,今年的货品比那一年都要丰富,而丝绸,陶器,铁器也随着汉人的进入第一次出现在羌人的交易市场上。   一个铁锅换两头牛,一斤盐巴换五只羊的故事很快就成为汉人们茶余饭后的话题。   田氏的人是见过大世面的,仅仅用了半天,他们就火速成立了两家商行。   大肆的高价收购那些还没有醒悟过来的汉人的货物,然后用这些东西去换更多的羌人财物。   热气球从独石头上刚刚飞起来的时候,没人注意这东西,每个人都忙着交易,没时间去看天空。   当一个人无意中看了一眼蓝天,惊叫出来之后,所有人的眼睛就定在那个热气球上了。   云琅也在看,用五颜六色的绸布制作出来的热气球在夕阳下显得格外醒目。   热气球很快就飞上了天空,最后一头钻进云彩里去了。   羌人们跪了一地。   汉人们犹豫着要不要跪拜,见自家牧守背着手站在独石头上似乎没有任何要跪拜的意思,他们也就挺直了腰板,用猜疑的眼神瞅着那些痛哭流涕的羌人,不知道说什么好。   这东西姑臧城周围的汉人见过,这时候,却没有一个人多嘴多舌。   反正汉家的好东西被羌人跪拜,心中的骄傲感非常的满足,然后,他们再看羌人的眼神就有了一些变化。   眼见羌人如此的淳朴,第一名詹欢喜的快要跳起来了,他决定用更高的价格去收买汉人手里的货物,他认为,只要自己运作的好一点,不论多么高价格的东西,他在羌人哪里都是有利可图的。   云音非常的不满。   她的热气球被耶耶直接放到空中去了,想要找回来的可能性基本上没有了。   “这个已经没用了,我们回去之后,一定帮你造一个更大的,一个可以把我们两个送上天空的热气球。我还准备在上面试验一些东西,看看能不能控制热气球随着我们的意愿到处飞,而不是随风飘荡。”   “这么说,如果成功,我们就能坐着热气球回长安?”   霍光摇摇头道:“可能性不大,需要我们探索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对于霍光跟云音的窃窃私语,云琅看在眼里,却没有做任何提醒他们的举动。   科学发现永远都是一种偶然的行为,而非必然,开了一个好头,指引了大致方向之后,接下来将是一场技术上的革命,或者叫做大发展。   市场上熙熙攘攘,热闹非凡,这就给独石城的建造创造了一个很好的局面。   独石头神已经飞走了,飞走的非常突然,也非常的淡然,汉人不在乎,羌人忙着交易,不论是什么神,如果不能带给羌人实实在在的好处,飞走也就飞走了,算不得什么大事。   当然,如果不算那几个痛哭流涕的长老,独石头神飞走的事件会被所有人遗忘。 第七十三章 深思熟虑   世事繁杂,有些人不深思熟虑就匆匆行事,事前没有周密的安排,事中没有得当举措,出了问题就会措手不及,只能落得一个轻举妄动的名声,最后接受这样做的后果。   这样的事情在西北理工学子中是被严厉禁止的。   很多时候,西北理工做事,宁愿不求进取,也不绝对不做什么富贵险中求的举动。   霍去病做事,只问敌人在那里,然后就领军杀过去,最后获得胜利。   这样做明显是不合适的,可是,每一次他都能赢。   曹襄做事就稳妥多了,不过,他每次做事之前都会看他舅舅的脸色,如果舅舅的脸色好,他就算干出天大的错事,最后了不起就是挨一顿揍了事。   所以,他做事的成功率非常高。   有这两位珠玉在前,云琅觉得自己做事情之前,一定要考虑清楚,他不认为自己有霍去病的运气,也没有曹襄那个可以帮他包揽所有事情的舅舅。   对于羌人,云琅已经策划很久了,现在不过是到了收割果实的时候,秋天到了,果子好不好,都该摘下来。   羌人百姓是淳朴的,而羌人的头人们则是狡诈凶狠的。   云琅不喜欢那些狡诈的人,这样的人应对起来非常的麻烦,那些相对淳朴一些的百姓以及牧民,云琅就非常的喜欢了。   一个脏的看不清眉眼的孩子穿着一件露着屁股的烂羊皮袄到处兜售他采集的药材。   然而,处处碰壁。   第一名詹见云琅的目光落在那个孩子身上,就连忙解释道:“东西不错,是锁阳,固本培元的好东西,问题是那孩子太脏,没人愿意搭理。”   云琅笑道:“我让你来做生意的目的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让所有人的货物统统得到流通。越是贫穷的人,你越是应该接纳他们,准确的说,我让你做的就是穷人的生意。”   第一名詹打了一个哆嗦,匆匆的来到那个焦急的少年跟前,不等他说话,那个少年就把怀里的锁阳高高的举起,带着哭腔道:“这是好东西……”   第一名詹回头看看云琅,发现他正虎视眈眈的瞅着他,连忙拉着少年的手道:“确实是好货,你想换什么?”   “麻布!”   少年回答的非常干脆。   第一名詹眼看着一些小爬虫沿着少年的胳膊爬上了他的胳膊,强忍着不适,继续干笑道:“可以啊,你想要那块麻布,自己去挑。”   少年人大喜,一股脑的将怀里的锁阳丢进第一名詹的怀里,三两步来到第一名詹的货堆前边,瞅着五颜六色的麻布,不知道该挑选哪一种。   第一名詹好不容易弄干净了胳膊上的虱子,迅速的将锁阳丢给了伙计,再换上一张笑脸,来到货物前边。   他用自己肥厚的手掌拍着麻布堆笑道:“想要哪一种?”   “我……”少年人的眼睛不够用了,每一种麻布都非常好看,每一种麻布都很多。   第一名詹嘿嘿一笑,从麻布堆里取出一匹蓝色的麻布,放在少年人够不到的地方道:“这种就很好,纺织的时候用料足,厚实保暖,最适合你了。”   少年欢喜的舌头都要吐出来了,瞪大了眼睛等眼前的这个胖子继续说话。   “两尺!”第一名詹再次打量了一下少年人拿来的锁阳咬着牙道。   这已经是他在独石头做的最亏本的一桩生意了。   少年羌人的眼神微微有些黯淡,看了第一名詹让伙计扯出来的两尺布料,有些失望。   两尺布料能干什么?   一条裤子都做不了,估计够做一条裤衩的。   看看羌人少年的屁股蛋,第一名詹又让了一步,决定给这个少年三尺布,好歹可以遮羞。   少年的眼睛在发亮,脑袋点的如同小鸡啄米。   第一名詹松了一口气,他不在乎这一尺两尺布,他害怕云琅让他以后做生意的时候都按照这个标准。   小心的回头看看云琅,发现牧守的脸色依旧难看,第一名詹想都不想的就扯下来六尺布,叠好之后塞给了那个羌人少年,他只想尽快的打发掉这个小瘟神。   再一次站在云琅身边,就听云琅淡淡的道:“挣有钱人的钱,你想怎么挣都行,这些衣不蔽体的人,你最好能让他们有一件衣衫遮羞。”   第一名詹为难的道:“这里穷人多,富人少。”   云琅轻笑一声道:“做下去,你会有所收获,这是你田氏唯一能在凉州立足的根本。”   第一名詹叹口气道:“收拢人心的事情牧守为何不做?”   云琅笑道:“你做了,就等于我在做。”   说完话,指指一大群带着各种穷酸怪相的少年男女对第一名詹道:“去做事吧!”   第一名詹惊恐的看着乌压压的一片人头,等云琅走远了,就带着哭腔对伙计们吼道:“三尺,三尺,不能再多了。”   夏侯静安静的坐在一个毯子上,他的面前摆满了书本。   梁赞很有规矩的跪坐在夏侯静身后。   他们师徒已经在这里枯坐了很久,招牌上写着招收学生的消息,却没有一个人过来。   梁赞见那边售卖馕饼的摊子被人包围的水泄不通,就叹口气,低声对先生道:“羌人愚昧,不知学问为何物,先生这样苦守,非长久之计。”   夏侯静苦笑道:“为师原以为羌人不识字,一旦有了识字的机会定然会乐不可支,谁知道,会是这样。”   梁赞笑道:“先生这是要把鞋子卖给不穿鞋子的人呢,学问是一个好东西,却需要让这些蒙昧的人知晓学问的珍贵才成。”   “你有什么办法?”   梁赞笑道:“山不来就我,我就山,既然羌人只知道吃饭睡觉,我们就从这点开始。弟子刚才发现第一名家的摊子边上,全是适龄的少年男女,先生不妨从他们身上下手,应该会有收获。”   夏侯静深以为然,他是一个坐起立行的人,手里握着一本书,来到鹌鹑一样瞅着第一名詹的少年跟前,对一个长着一双灵动眼睛的少年道:“你可愿意进学?”   少年羌人瞪大了眼睛不明白夏侯静说的是什么意思。   夏侯静自嘲的笑了一下,继续道:“你如果愿意跟我进学,每天都有饭吃,你可愿意?”   少年羌人的眼中流露出浓浓的嘲讽之意。   梁赞见先生境遇尴尬,走过来直接道:“我家准备招仆人,谁愿意来?”   话音刚落,他们师徒就被人潮淹没了。   第一名詹遗憾的叹了口气了,这些天以来,他想了很多办法,要把田氏的子孙送到夏侯静门下读书,每次都被夏侯静一口回绝。   直到现在,他都想不明白,夏侯静一代大儒,为何宁愿去教羌人,也不愿意教他们家的汉家子弟。   东方朔目送夏侯静如同老母鸡一般带着一群小鸡去了远处,非常的羡慕。   司马迁自然知道老友在想些什么,指着远去的夏侯静道:“你要是愿意在这里下十年苦功,你也会有大成就的。”   东方朔摇摇头道:“我静不下来心,也吃不了这些苦。”   司马迁就耸耸肩膀道:“既然如此,你就莫要羡慕凉州弟子全部出于夏侯静座下这件事了。”   东方朔大笑道:“欲做大事,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我生性烂漫,做不来这些事情。我就是比较奇怪,君侯的西北理工不是也需要扩张吗?他为何会放弃这么好的机会?”   正在给户籍册用印的霍光抬起头瞅瞅远去的夏侯静不屑的道:“西北理工乃是参天梧桐,凤凰落下我犹嫌太挤,要那么多的麻雀做什么?” 第七十四章 人人都需要迂回一下   霍光当然想给西北理工培育一批性情彪悍,模样像强盗的读书人。   可惜,夏侯静的谷梁一脉是梁赞的地盘,而梁赞这个混账东西居然早就有了自立门户的想法。   所以,凡是梁赞插手的东西,霍光出于自尊,自然要退避三舍的。   独石头聚会对凉州的安定极为重要,他被这件事牵绊住了,只好放弃跟梁赞打擂台的想法。   马房,姚房,姜房三房人被师傅拆分的七零八落之后,今年选出来的长老只有一个人——云琅。   一些年轻人对云琅当选唯一长老非常的不满,想要鼓噪两下,就被自家的族老拎着棒子追赶了好久。   匈奴人占据河西的时候,所有的事情都是匈奴人说了算,现在汉人强势,汉人高官说了算也就顺理成章了。   年纪大的羌人很习惯,只有这两年成长起来的年轻羌人才会觉得自己才是这片土地的主人。   云琅很满意现在的结果。   至少,在马房,姚房,姜房这三族人离开的时候,他们对高山羌人的敌视已经毫不掩饰了。   他们家的财物,人口,牛马,被凉州牧公平的分给了他们自家的人,凉州牧没有从中捣鬼,办了这么大的事情,连一点好处都没有收。   姜珠怎么死的,他们很清楚,凉州牧弹压不住那些想要分裂三房的羌人,只好顺水推舟。   高山羌人想干什么,他们也非常的清楚,甚至聪明一些的已经发现州牧对他们也不是很友善。   这个时候,应该是三房人众志成城一起抵御外侮的时候。   道理谁都知道,大家非常明白,如果那些分到家产的弟子愿意交出手里的财物,人员,三房立刻就能成为铁板一块,让外人无机可乘。   所有人都在愤慨,所有人都在忧愁,然而,想要交出权力的弟子,连一个都没有。   马,姚,姜三家被云琅拆分成了十八家,这十八家每家都希望别人能放弃到手的权益,唯独舍不得放弃自己的好处。   这就是无奈啊。   谁都想得到,都害怕失去,拿在手里的不愿意放弃,没得到的就想去抢夺。   云琅知道这个道理,所以对羌人的鄙视也就不再掩饰了。   趁着人多,独石城的修建就被云琅提到了议事日程上,冬日里正好用来开山取石头。   趁着独石头神已经飞走的功夫,用独石头神的石头来建造一座城池,一定会得到神的庇佑。   穷人在那里都会受到鄙视。   羌人这里也不例外。   有族群,有牛羊,有土地的羌人在得到满意的货物之后,就纷纷离开了独石城。   那些没有族群愿意压榨的孤独羌人,就留在了独石城,在他们的生命中,在独石头待着的这段时间里,总算是混到了一碗饭吃。   接下来,那个仁慈的牧守给了他们更大的惊喜,牧守希望他们去采石头,用采下来的石头去跟牧守换取食物。   惊喜不仅仅只有这些,眼看着冬天已经到来了,牧守居然给他们准备了温暖的地窝子。   有了工具,有了取暖的衣衫,再加上温暖的地窝子,这些羌人对于独石头神的敬畏降到了最低点。   每日,不用云琅去催促,他们就纷纷离开地窝子,提着工具,在工匠的监督下,开始采石。   独石头的石料质量非常的好。   只是开采不容易,需要大量的铁锤,铁钎,以及大量的柴火。   工匠们带着羌人开采出第一块合格的石料之后,云琅就准备返回姑臧城。   留下督造独石城的人正是李勇。   “对一个人好的时候,就一定要给他出乎预料之外的好,只有这样,他才知道你对他好。否则,很容易养出仇人来。”   这是云琅对李勇唯一的嘱托。   这些一无所有的穷人,正是云琅需要积极拉拢的人,他们正因为一无所有,当有人能让他们吃饱饭,有衣服穿的时候,就会很自然的站在给他衣食的人身边。   而将来修建好的独石城,主要的居民也将是这群人,唯有如此,云琅修建出来的城池才能够长久的存在下去。   独石头聚会结束之后,从各地传来的消息不太好,短短时间里,凉州忽然多了非常多的马贼跟土匪。   他们抢劫的对象毫无例外的都是山地羌人,在发生了很多抢劫事件过后,山地羌人自发的形成了护卫队,开始跟那些可恶的马贼们交锋。   流血事件一旦开启,就没有个结束的时候。   仇恨一般都会附着在鲜血上,流淌的鲜血越多,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就无法释解。   云琅不愿意看到一个团结的羌人族群,出现这样的局面是必然的。   只有在两方面都有求于官府的时候,官府的权威才能逐渐树立。   于是,云琅在流血事件愈演愈烈的时候,就派出了李绅带领军队去山地羌人跟平原三房的中间地带驻扎,空出好大一片区域作为缓冲区。   军队进入之后,人烟相对稠密的武威郡终于安定下来了。   而武威郡的第一场雪,也缓缓落下。   落雪了,就连寒鸦这样的鸟雀也消失无踪,周天之下,只有刺骨的冰寒。   在大汉时代,暴雪,寒冷,大雨,大风,沙暴很容易把凉州变成一个封闭的世界。   现在,这里的王,就是云琅。   而且是一个不受人控制的王。   刘彻已经站在地图前很久了。   桌子上凉州的邸报,最后的日期是十月初三,想要看到凉州最新出的邸报,需要等到明年三月。   加上路途上消耗的时间,至少有半年,云琅消失在他的视线之外。   “朕是不是太放纵他了?”   刘彻转过头问正在烹茶的阿娇。   十一月的长安也恰逢大雪,暖阁外边的同样白雪飘飘。   阿娇穿的非常单薄,屈身烹茶的时候,惊人的曲线让人血脉贲张。   她虽然上了一些年纪,身材却似乎没有任何变化。   “果然是到了色衰恩驰的时候了。”   阿娇没有回答刘彻的话,反而直起身子愤怒的瞅着刘彻。   刘彻无声的笑了一下,指着阿娇的肚皮道:“我们试过了,你没有怀孕。”   阿娇叹息一声道:“夫妇欢好,本就是一个相互讨好的过程,你现在连接受我讨好的心思都没有了。”   刘彻摊摊手道:“我现在没有心思接受任何人的讨好。”   阿娇将一杯热茶塞进刘彻的手中,满含酸意的道:“我听说你在犬台宫一连住宿了五天?”   刘彻涩声道:“她只想让我尽快把她的哥哥调回长安。”   阿娇冷笑一声道:“寸功未立的人,如何有脸进入玉门关?”   刘彻摆摆手道:“这是大行令李息下的军令,李广利当初也立下了军令。说什么不获得天马誓不回乡。现在倒好,天马为云琅,霍去病,曹襄所得,李广利一无所有,匈奴人又远走天边。朕也不知道李广利该用什么借口回玉门关。”   阿娇瞅瞅皇帝,然后就迅速的跑去了帷幕后面,片刻之后就出来了,这一次她全身裹得严严实实的,就连脸上都戴上面纱,没一点透皮露肉的地方。   刘彻不解的道:“你这是干什么?”   阿娇大笑道:“不给您半点可乘之机!您休想从我这里拿到号令云琅的旨意,放你的那个无能的姻亲回玉门关。”   刘彻并没有因为阿娇作怪,就显得开心一些,叹口气坐在锦榻上道:“李夫人病重,还自囚于静室,不让朕看她的颜面,她不想让自己憔悴的模样落在朕的眼中。”   阿娇嗤之以鼻的道:“她是在嘲笑您以貌取人,之所以待她好,完全是因为她长得美貌。”   刘彻抬头看着阿娇道:“没错啊,朕就是喜欢美人儿,朕就是喜欢看她美艳的样子。”   阿娇叹口气,扯下脸上的面纱道:“好吧,我会告诉云琅,准许李广利回京。不过,有一件事我还想问清楚,您为何不亲自下令给云琅,霍去病呢。别告诉我说,您的旨意对这两个人没有用。”   刘彻伸出双手用力的揉搓一下脸,恨恨的道:“朕的威权已经在夺爵一事上消耗干净了。现在,正是群臣人心惶惶的时候,朕不能再做刺激群臣的行为。” 第七十五章 瘟疫一般的云琅   夺爵事件发生之后,强大如刘彻也感受到了沉重的压力。   他很明白,自己已经完全站在了勋贵们的对立面。   至少,在人心没有安定下来之前,他不论做任何事情,都会牵动满朝文武官员的心。   唯恐皇帝又要有什么进一步的动作。   安抚,这是刘彻在完成自己的大目标之后唯一能做的事情。   至少,在没有培育出新一代的忠犬之前,他不想赤膊上阵,这对皇族没有半点好处。   所以,这段时间刘彻不得不任命高陵侯赵周为丞相。   赵周的命运多舛,在担任楚王相的时候,就不受楚王喜爱,处处排挤,若不是皇帝太过强势,强行将楚国的大权交给了他,他在楚国几乎没有什么立足之地。   回到长安之后,就任少府事,在列侯敬献黄金祭祖的过程中,明明知道列侯敬献的黄金成色不足,也装作视而不见,为此,皇帝将赵周下狱。   赵周被下狱之后,羞愤难耐,就在他准备上吊自杀的时候,皇帝的旨意来了,他又成为了大汉朝的丞相。   前来宣旨的人是中大夫范璇。   这不是帝国应该给丞相的待遇……   想当年,曹参就任大汉宰相的时候,惠皇帝三请,曹参三辞,惠皇帝建高台,黄金铺满高台,锦帛为梯,吕后弯腰,惠皇帝牵马,万人行跪拜礼,如此,曹参才勉为其难的就任丞相。   上任之后,什么事都没干,就说了一句“萧规曹随”然后就整日在新建的丞相府饮酒作乐,再然后,天下太平……   黄金台这东西自从被燕昭王建立之后,就成了招贤纳士的代名词,尤其是在聘任宰相的时候,礼仪会更加隆重。   赵周欣然从命。   他没有指望皇帝能对他有多少尊敬之意,只要能从王温舒手中逃脱,就已经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   至于朝中关于丞相的一些谣言,他知道的很清楚,饮鸩止渴虽然不可取,这个时候,他没有选择的余地。   赵周上任之后,刘彻身边可用之人就很少了。   桑弘羊面对张安世的压榨,几乎要疲于奔命了。   身为银行的主使,张安世自然是要坐镇长安统筹一且,桑弘羊身为副使,只能在外筹建分行,洛阳,蜀中,江淮,山东,河北,乃至吴越都是桑弘羊出差的目标……   对于张安世把桑弘羊支使的如同一匹奔忙的老狗,刘彻并不感到意外。   他在研究了西北理工的学说之后发现,在大汉各地建立银行的分行,绝对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张安世确实是赋予了桑弘羊非常重要的公务,钱权两道都给了桑弘羊极大的支持。   这些事情,桑弘羊一人完成的可能性很小,为此,桑弘羊从内廷抽调了大批精干人手,分赴各地筹建银行分行。   没了桑弘羊这个好用的爪牙,刘彻觉得自己很是空虚,好在他深谙进退之道,想通过今年的大比来充实自己的人才库。   大比原定于秋日,中秋之后就立即开科,只是,他低估了大汉国疆域的广度,大汉各地的读书人想要在中秋日之前进入长安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加上勋贵们对于开科取士这件事毫无热情,推广的速度奇慢。   所以,日期便一再后推。   窗外的白雪扑簌簌的落下,刘彻的心里空落落的。   放眼望去大地一片白茫茫,没有敌手的感觉非常的不好。   “你说,云琅这时候在干什么?”   刘彻突兀的问道。   已经快要睡着的阿娇被刘彻的声音惊醒,打了一个哈欠道:“抱着他的娇妻美妾饮酒作乐呢。”   刘彻看一眼欲求不满的阿娇道:“他就不能做点公务?”   阿娇撇撇嘴道:“凉州有什么公务?移民才去了三十万,还是有名的田氏,人家自己就会落地生根,用不着他那个凉州牧多管。剩下的都是一群野人,这群野人开始被霍去病荼毒了一番,云琅自己一来一去又荼毒了两遍,再彪悍的野人这时候也该知道大汉的厉害了,谁能去惹事?”   刘彻知道自己问的很无礼,不过,阿娇回答的更加无礼。   平台上寒风刺骨,刘彻喜欢留在这里,阿娇却用厚厚的裘衣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   云哲踩着一尺厚的雪艰难的从云氏那边走进了长门宫,背上还背着一个奇怪的东西。   整个人被裘衣包住,圆咕隆冬的,远远看去更像是一只黑色的肉丸子在面粉上滚动。   “云氏的胖子又来了。”   刘彻见云哲进长门宫如入无人之境的样子就来气。   阿娇伸长脖子瞅一眼外边,懒懒的道:“跟蓝田有约。”   “他们准备干什么?”   刘彻见自家闺女在宫女的簇拥下迎了上去,还拉着云哲的手欢呼雀跃的样子就更加来气了。   阿娇又朝外看了一眼道:“哦,他们要去滑雪!”   “滑雪?”   “是啊,云哲想出来的玩意,很好玩。”   刘彻强忍着这才没有问出滑雪好玩的地方在那里。   见云哲跟蓝田两人开始用小铲子堆雪堆,而那些该死的宫人居然就在一边看着,一点都没有搭把手的意思,正要发怒,就听阿娇悠悠的道:“您要是实在没事可做,去教训一下你的儿子,让他不要没事干就来长门宫,有功夫多孝敬一下他的母亲,而不是有什么好东西都一股脑的送来长门宫。”   “太子在亲近你?”   “是啊,可能是认为我可以帮上他吧。”   “送来的礼物你收了?”   “我当然收了。”   刘彻点点头道:“确实是送错了,该送给他的母亲。”   都是聪明人,话不用说透,刘据很想拜阿娇为母亲,也不知道这是他自己想的呢,还是有人教他。   如果是自己想的那就让人心寒了,当然,如果是太子宾客的建议,而太子又执行了,同样令人寒心。   “送太子去云琅那里担任监军,你以为如何?”   刘彻想了一阵子终于想出来一个自认为不错的主意。   阿娇笑道:“您是皇帝,您说了算,问我做什么。”   刘彻点点头,脑海中已经开始构思该如何跟云琅说清楚这件事。   阿娇则在心里腹诽皇帝,她从来都不觉得云琅这个人能培育出一个好的皇帝,那个家伙满门心思都放在西北理工的传承上,恨不得全天下人都按照他西北理工的行为准则做事。   他培育出来的皇帝,一定会成为全天下百姓的敌人。   在皇帝跟阿娇的注视下,一个硕大的雪人出现了。   它有圆圆的脑袋,圆圆的身子,胡萝卜做的鼻子,小南瓜做的大眼睛,云哲又把自己的红帽子扣在雪人身上,雪人的模样怪异……   “这是什么东西?”   看着闺女围着雪人做各种怪模样,刘彻问阿娇。   阿娇羡慕的道:“雪人啊,以前听云琅说过,没想到他儿子也会堆雪人。我们以前为什么没有这么干过?”   刘彻看了看阿娇,心中刚刚想好的措辞,立刻就崩解了,派刘据去云琅那里的想法,也同时消失了。   云琅就像是瘟疫,凡是靠近他的人都会变得不像一个大汉人,这一点刘彻是清楚的。   “蓝田儿嫁给云哲真的是一个好主意吗?”刘彻看着雪地里玩耍的蓝田跟云哲,开始怀疑一且。   “反正直到目前,与蓝田同龄的孩子中间,我就觉得云哲好,所以啊,这个选择不会差。另外,云氏的人做事历来都是不达目标不肯罢休的,你就算不愿意,你看着,到最后,蓝田还是会以某种形式嫁给云哲。这件事,事关我闺女,你就不要拿来作伐,冷眼旁观看最后的结果就是了。” 第七十六章 十斤重的脚   天降大雪,冻结的不仅仅是大地,还有人心。   刘彻放眼望去,活泼的只有云哲跟蓝田,看着云哲在雪地里吃力的拖着一连小车,而坐在小车上的蓝田不时地爆发出欢乐的笑声,刘彻很不明白她们为什么会这么欢乐。   想到这里,他怵然一惊。   喊了一声“摆驾回宫”,就匆匆的离开了长门宫,沿着雪道直奔长安。   天下人不开心了……   这些天,刘彻很少见到笑脸,就连阿娇,卫氏也没有了往日的欢笑,至于李夫人,她将自己关在黑屋子里的不见人……   情绪是一种很难说清楚的事情,他却能感染人。   隋越今天很倒霉,接雨瓮因为装满了水的缘故,终于被冻裂了,里面的水淌了一地。   这是他的疏忽,天气寒冷的时候,就不该给接雨瓮里装太多的水,还要预防里面的水结冰。   现在,他的麻烦大了。   身为宫奴,即便他以前地位显赫,现在,本职出了差错,没人来包容他。   虽然被冻裂的接雨瓮不算多,他完全买的起,但是,今天,屋檐下一定要有接雨瓮,接雨瓮里一定要有水。   寒冷的天气里,流淌出来的水很快就结冰了,隋越一个人在清理那些冰块,不一会,就弄得满身都是泥。   整个上午,隋越都在跟泥水较劲,中午的时候,匆匆吃了一块干饼子,就继续干活。   一脚踩进了一个水窝子,水窝子上的冰层瞬间破裂,他的右脚变完全被泥水没掉。   冰寒刺骨……   “陛下……”   隋越的嘴唇哆嗦的厉害,眼睛里不断涌出泪水,越擦越多,他甚至忘记了叩拜皇帝。   “朕只是随便走走。”   刘彻心里很不好受,他以为隋越就算是被他贬为宫奴,至少衣食无忧,平安度日是没有问题的。   他没有想到,隋越会是眼前这幅满身泥水的悲苦模样。   “天气太冷,陛下莫要冻到了,您的鼻子不好,再受冻就会影响说话。”   刘彻点点头,瞅着站在泥水里的隋越道:“是否有人欺辱与你?”   隋越摇摇头,指着冻裂的接雨瓮道:“是老奴办差不用心,出了岔子。”   刘彻抬头看看依旧飘雪的天空,淡淡的道:“在下雪,不用接雨瓮,差事免了。”   隋越跪在泥水中低声道:“启禀陛下,规矩就是规矩,老奴如今的差事就是管理接雨瓮,现如今,接雨瓮出事了,就是老奴的错,上差没有见怪,只是命我修好接雨瓮,清理完毕这些冰雪,已经是难得的优容了。陛下怜惜老奴凄苦,老奴感激不尽,只是,这接雨瓮必须弄好,今日放过,明日就会懒惰,后日就会仗着陛下的恩宠忘记接雨瓮之事,冬日里用火之处多,万一走水,老奴就百死难赎了,请陛下回宫休憩,老奴这就处置好接雨瓮。”   刘彻面无表情的点点头道:“也好,处理完接雨瓮之事就来见朕。”   说罢,就离开了掖庭宫。   隋越长出了一口气,擦擦脑门上的汗水,忽然觉得右脚以及小腿一阵阵刺痛。   吃力的将右腿从水坑里拔出来,才发现自己的拔出来的居然是一根泥水冰柱。   正要敲破这跟冰柱,隋越又愣住了,一段遥远的记忆又在脑海里生成。   “女侯,您帮奴婢看看,奴婢何时才能飞黄腾达?”   “呵呵,大伴的右脚有十斤重的时候,就是大伴飞黄腾达之日。”   许莫负说这句话的模样隋越记得清清楚楚,他甚至记得许莫负说这句话的时候,脸皮都皱成了一朵菊花。   “这该有十斤吧?”   隋越低头敲敲连在腿上的冰柱自言自语。   皇帝刚才来过,掖庭宫的管事宦官自然在第一时间赶到,皇帝与隋越说话的时候他就在身边,送走了皇帝之后,这个管事宦官就迅速的来到隋越身边,顾不得地上的泥水,跪在脸上连连叩头道:“恭喜老祖宗苦尽甘来。”   隋越的右腿肌肉绷紧,用力的抖动一下,小腿上的冰柱就碎裂开来,只剩下一些残冰挂在裤管上,叮叮当当的。   “待某家清理完接雨瓮再说。”   隋越说着话就继续清理接雨瓮。   很快,掖庭宫主事就上前帮忙,不大功夫,院子里就来了很多宦官,一起帮助隋越处理完了冰水。   还从库房里抬出新的接雨瓮放在屋檐下。   一瞬间,隋越的活计就干完了。   隋越瞅着满院子眼巴巴看着自己的宦官,就进到屋子里提出一个包袱,拿给掖庭宫管事道:“里面是一些银钱,分给大家吧。”   宦官们抬来一个木桶,给里面装满了热水,七手八脚的伺候隋越洗澡。   隋越闭上眼睛,静静的享受权力带来的幸福。   失去权力的时候隋越以为自己不会太难过,随着时间推移,巨大的落差让他几乎窒息。   掖庭宫的生活平静,却非常的无聊,这里的生活就像是一副没有色彩的画,每日重复着简单枯燥的劳动,以至于让隋越以为自己已经死了。   如果不是钟离远时不时地过来找他,跟他探讨一些他不清楚的事情,隋越的心情会更加的低沉。   洗过澡,让宫女们给他梳了头,直到此时,隋越才发现自己的双鬓已经有了些许白霜。   宫女们帮隋越整理好衣衫,用一方玉佩压住衣角,掸去了鞋子上沾染的一些线头,就齐齐的垂首站在旁边。   隋越瞅着这些老宫女微微叹一口气道:“如果某家官复原职,你们可愿意出去,可愿意去找自己的良人?”   为首的一个老宫女施礼道:“只求不在掖庭宫终老。”   隋越点点头道:“知道了,如果事情顺遂,你们就去云氏吧,掖庭宫清冷,终不是人间乐土。”   宫女们齐齐拜谢。   隋越坐上一辆轻便马车,马车缓缓行驶,他抚摸着马车上的精美的花纹,心生感慨,这本来就是他的车子,大半年不见,居然破旧了很多。   沿着未央宫青石砌造的台阶缓缓而上,隋越有些不真实的感觉,这些早就被他走熟悉的道路,处处透着新鲜。   钟离远站在台阶尽头笑吟吟的看着隋越,隋越离开了皇帝近一年的时间,他没有成为大长秋,他就知道,除过隋越之外,应该不可能有人可以取代隋越成为新的大长秋。   现在果然如此。   “听闻长秋宫的右脚有十斤重了?”   隋越骄傲的点头道:“超过了十斤。”   “可是大长秋飞黄腾达的时刻到来了?”   “许莫负这样说过,还要看陛下如何决定,陛下才是我们这些人的天命。”   钟离远连连称是。   隋越走上高台极目四望,长叹一声对钟离远道:“此处才是某家安身立命之所。”   话音未落,就有人一头撞开大殿的大门,踉踉跄跄的从里面扑出来,然后抱头鼠窜。   隋越吃惊的看着跑远的太子刘据,把目光转向钟离远。   钟离远无奈的道:“陛下亲自教子呢!等一会进门的时候一定要小心,某家上一次差点被陛下分尸!”   这样的场面隋越见识过,只是没想到会有这么惨烈。   等大殿中砸东西的响动安静之后,隋越就溜着墙根慢慢走进了大殿。   只见皇帝单手扶着一柄长剑,站在大殿中央呼呼地喘着气,而大殿里的摆设,已经没有几样完好的了。   皇帝不用转身,就似乎知道隋越已经进来了,冷冰冰地问道:“禁口令下了吗?”   隋越连忙来到皇帝身边低声道:“钟离远已经去做了。”   皇帝转身看着隋越道:“再给你这头老狗一个机会,下一次就没有贬斥掖庭宫这么便宜的事情了。”   隋越叩拜于地,一言不发。 第七十七章 泥沙俱下   刘彻的心情非常的不好,不仅仅是太子的事情让她神伤,许莫负预测隋越有一只十斤重的脚,更让他心有余悸。   他相信隋越不会骗他,他也相信自己并没有对隋越的安排有一个深远的规划。   一切都应该是未知的……   许莫负却能提前预测到自己一时的心血来潮。   刘彻只觉得天旋地转,摇晃了一下才堪堪站稳,对一脸惊惶之色的隋越道:“诏董仲舒觐见。”   董仲舒来的时候,皇帝躺在床榻上,额头上覆盖着一块湿麻布。   自己的行为被别人预知,对一个皇帝来说就是最大的羞辱,也是最大的危险。   董仲舒听皇帝叙述完毕了许莫负的预测之后,就漠然的瞅着隋越。   隋越俯身道:“奴婢不敢有一字欺瞒陛下。”   刘彻无力地摆摆手道:“相信他,他不会骗朕的,当年先帝召见贾谊的时候,有人弹劾先帝,说他,夜半召见贾生,不问苍生百姓,却问起了鬼神。朕一向以为他们说的很有道理,现在,事实发生在朕的身上,董公,你且告诉朕,这世上真的有超越我们认知的人与事情吗?”   董仲舒微微笑道:“许莫负已经死了。”   刘彻哀叹一声道:“朕的江山上,还有无数的奇人异士,难保不会再出来一个许莫负。”   董仲舒神色渐渐变得严肃,轻声道:“庄子处处诋毁孔丘,甚至说什么‘圣人不死,大盗不止’。   流言一直存在,诋毁之心就在人们的胸膛。   陛下因何会担心此事呢?   隋越被其陛下启用,是坏事呢,还是好事呢?   如果是坏事,陛下有足够的力量跟时间来纠正,如果是好事,那就顺其自然。   只要陛下之心恒定,那么,野狐鸣叫之言,只需付之一笑。”   刘彻坐起来,去掉额头上的麻布叹息一声道:“许莫负死的太早了,否则,朕也想问问我大汉朝的将来。”   董仲舒摇头道:“陛下可还记得楚王芈负刍在洞庭遇凤凰求国运的事情吗?”   刘彻有些恼怒的道:“董公缘何要将朕与那个亡国之君相比?”   董仲舒大笑道:“楚王芈负刍在洞庭遇凤凰,哀告凤凰,希望知道楚国国运几许。凤凰三点头,而后鸣叫三声,楚王大喜,以为楚国国运还有三百年零三载,加之击败了秦将李信,以为秦将王翦再次攻楚不过是自寻死路,轻易出兵,被王翦所趁,最终兵败在寿春被俘,楚国亡。历时三个月零三天。如此,陛下难道还敢相信相士之言吗?”   刘彻张张嘴,他平生第一次感到迷茫,隋越之事却是真的,而董仲舒之言……   “唉,不知道云琅有没有这样的本事。”   董仲舒大笑道:“云琅若是有这样的本事,也不至于被困凉州。”   刘彻有些幽怨的道:“他好像很喜欢留在凉州,前几日还弄出一个会飞的大球,蒙骗羌人呢。”   董仲舒嘿嘿一笑,从袖子里取出一个一尺长的木鸟,轻轻地推出去之后,那只木鸟便振翅飞翔,在未央宫大殿中盘旋了三匝方才落地。   隋越将落地的木鸟捡回来放在刘彻的面前,趁着刘彻把玩木鸟的机会,董仲舒继续道:“奇巧淫技不登大雅之堂,这不过是老夫送给蓝田公主的玩物。”   刘彻放下手里的木鸟脸上终于有了一丝笑容,对董仲舒道:“朕最近一直在看西北理工的书,发现书中所说,大多是一些没有用处的学问。有用的地方大多是关于银钱的一些论述,不知董公对云氏学问可有涉猎?”   “西北理工的学说,不过是我儒家学问中的一种,沧海一粟不值一谈。”   刘彻笑了,从床上坐起来,看着董仲舒道:“朕觉得董公低估了西北理工。”   董仲舒笑道:“三十年后,西北理工或许可以扬名长安,百年之后,西北理工或许能有一二子成为我儒门大家,而西北理工将不存在。”   “何也?朕观西北理工之说,颇有见地,有借鉴之处。”   董仲舒微微一笑,张开手掌道:“昔日百家争鸣何其激烈,每一家都有可取之处,然而,数百年过后,还有多少学说可以称之为家?大浪滔滔,去芜存菁,我儒家走到最后,这不得说是天命所归。”   刘彻被董仲舒乐观的话语说的心怀大畅,走下床榻邀请董仲舒共同进食。   隋越端来了一些酒,两人便开始饮酒,最后刘彻喝的酩酊大醉,董仲舒却意识清醒的被隋越送出未央宫。   出了未央宫,董仲舒便扶着栏杆一动不动的瞅着西北方向,良久之后,对隋越道:“西北有异色。”   隋越吃惊的道:“您刚才还对陛下说西北理工不过是沧海一粟,最终会被淘汰。”   董仲舒长叹一声道:“哪有那么容易,西北理工的富民之策天下绝无仅有。天下间研究西北理工学说的不仅仅是陛下,我太学就有专门的博士在西北理工的故纸堆中皓首穷经……是真正的皓首穷经,一旦被西北理工的学问擒获,便再也没有脱身的机会了。五年间,四位博学士已经深陷其中不可自拔,就他们按照西北理工学说延伸出来的东西,让老夫汗颜无地。”   “既然如此,董公为何与陛下奏对的时候不说明呢?”   董仲舒摇头道:“不可说,不可说,帝王之气可涨不可泄,藐视天下的帝王才能运转阴阳,调配天下,心中若是有所畏惧,便不能直抒胸臆,这对天下有大害。”   隋越瞅着董仲舒道:“您说的这些话,是否要我转达陛下?”   董仲舒点点头,然后就一步步的走下了未央宫,坐上一辆轻便马车离开了皇宫。   霍三把自己埋在雪中已经足足一炷香的时间了……   当曹信准备往雪中倒点水的时候,霍三从雪中走了出来,一言不发的走进了卧室,很久之后,一声凄厉的惨叫从他的房间里传了出来。   云哲吃惊的指着霍三的房间问曹信:“他在干什么?”   曹信若无其事的道:“打熬筋骨。”   “谁想出来的办法?”   “书里啊,古人将自己全身浸泡在冰水中,据说可以延年益寿,他们不仅仅把自己泡在冰水中,还喜欢在冰水中游泳,据说这样打熬出来的筋骨可以百毒不侵。我不太相信,霍三认为自己身体强壮,可以试一下,没想到他居然忍耐了一炷香的时间。”   “哪本书会记录这样的事情?”   曹信从袖子里摸出一本书递给云哲,云哲定睛一看,只见书皮上写着硕大的《杂谈》二字。   他慌忙把书塞给曹信道:“这是东方先生整理了跟我父亲聊天时候说过的话,记录了很多怪谈。你应该知道,我耶耶每回跟东方先生,司马先生谈天论地的时候都是醉的。酒话,你们也敢听?”   曹信耸耸肩膀道:“霍三这个人又蠢又执拗,不这样他就搞不懂怎么用脑子。我西北理工素来以脑力见长,四肢发达的人出多了有辱门风。”   云哲见曹信说话的时候经常偷窥张安世的房间,也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曹信必定已经成了张安世的狗腿子。   这个念头在心里成熟之后,云哲就觉得自己还是去找蓝田一起玩比较好。   曹信见云哲要走,就一把抓住他的脖领子道:“明天陪我回家一趟。”   云哲想都不想的摇头道:“不去!”   曹信冷哼一声道:“后天就是我耶耶的寿辰,你敢不去?”   云哲苦着脸道:“说真的,是不是要真的把你家炸成碎片吧?”   曹信露出嘴里的白牙阴森森的道:“你去,就不会!” 第七十八章 寿辰?   曹襄过三十三岁寿诞,云氏自然是要派人去祝贺的,最能代表云氏门面的人,自然就是云哲。   三十三岁的人鬓角已经有了星星点点的白发,这是曹襄不愿意看见的。   曾几何时,他还把自己当成一个孩子来看,现在,已经人到中年。   过寿之前,曹襄必须要去给舅舅送米糕。   来到未央宫的台阶前,曹襄非常的犹豫,如果可能的话,他一点都不愿意走进这座充满他痛苦回忆的大殿。   很多时候,对他来说,这座大殿就是他的刑房……   “君侯,陛下在上面等着呢……”   曹襄长时间不动弹,陪伴他的隋越就小声提醒他。   “从掖庭宫出来了?”曹襄这才把注意力放在隋越身上。   “大梦一场啊!”   “别大梦一场了,你迟早都会回到陛下身边,这一点我们早就知道。”   隋越摇摇头道:“奴婢也知道,可是等待的那一段时间太难熬了。”   曹襄笑了,拍拍隋越的肩膀两人就爬上了高高的未央宫。   隋越没有领曹襄进入大殿,而是从回廊位置去了后园。   未央宫的后面,便是一座不大的花园,这里属于刘彻一人独有,即便是皇后也不能轻易踏入此地。   曹襄幼年之时进去过一次,他几乎忘记了里面的模样。   大雪未曾消融,踩在脚下咯吱咯吱作响,才穿过月亮门,就看见六枝一丈多高的红色珊瑚树红艳艳的矗立在雪地中,晶莹剔透美的不可方物。   曹襄拍着身边的珊瑚树,感慨的道:“我当年来的时候,这些珊瑚树可没有这么巨大,难道这东西到了陆地上会自己长高不成?”   隋越笑道:“这是四年前新换的,来自岭南。”   珊瑚树下站立着六个金甲武士,地位不够的宦官进不去,隋越就接过他们手里的木盘,陪着曹襄继续向前。   曹襄记得很清楚,这里虽然被称之为后花园,实际上,一棵花草都没有。   不论是玉石雕刻的老梅,还是种花草,大多是各色玉石雕刻而成。   刘彻就坐在一座由玉石雕刻成的亭子里,亭子里炉火熊熊,看起来并不寒冷。   恭恭敬敬的给刘彻行大礼之后,刘彻就抬抬手,示意曹襄坐在他的对面。   曹襄坐定,刘彻就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下他,抬手触摸一下曹襄两鬓上的白发,叹口气道:“怎么年纪轻轻就生了白发?”   曹襄陪着笑脸道:“云琅说我少年患病,伤了本源,能活到现在已经是赚到了。”   刘彻的神色黯淡了下来,招手要过隋越捧着的米糕,随口吃了起来。   片刻之后,刘彻将一大块米糕吃的干干净净,拍拍自己的肚皮道:“据说朕吃的越多,你的福气就越足,朕把他吃完了,但愿你能长寿百岁。”   曹襄的鼻子酸涩的厉害,强忍着酸楚笑道:“舅舅说外甥能长命百岁,外甥无论如何也要活他个百年。”   刘彻笑着点点头,背着手站起来,看着后花园中间的那棵老梅道:“有时候,舅舅好生后悔啊,明知道你是一个病歪歪的身子,偏偏派你去蛮荒之地,是舅舅不该。”   曹襄慨然道:“加入舅舅让外甥在长安过醉生梦死的日子,外甥此时恐怕早就不在人世了。大丈夫来这世上一遭,总要留下点什么东西,否则,就是白来一遭。”   刘彻微笑着看曹襄慷慨激昂的说话,等曹襄说完了,就没好气的道:“在你舅舅面前,不用继续假装了。大汉国是朕的,也是你的家,你为这个家做什么都是应该的。说说,你对凉州的看法。”   “有云琅在,凉州迟早会成为我大汉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你这么相信你的兄弟?”   “他到现在,还没有做过一件让我失望的事情。”   “告诉舅舅,你曹氏跟云氏,霍氏,李氏,连接到了什么程度?”   曹襄想了片刻,咬着牙道:“生死与共。”   刘彻没有发怒,轻笑了一声就略过这个话题。   “你支持你表弟吗?我是说据儿。”   曹襄毫不犹豫的道:“我们支持舅舅您。”   刘彻点点头。   “这一届的大比,你们能不能不参加?”   曹襄愣了一下,马上道:“自然可以,如果舅舅需要,我们以后的大比也可以不参加。”   “你跟去病儿,李敢自然是没有问题的,可是,云琅会答应吗?”   “我答应了,云琅就会答应,不过,舅舅啊,霍光您要是不用那就太可惜了。”   刘彻摇头道:“没什么好可惜的,这天下英才济济,少一个两个无所谓。他不是已经从云琅手中接过西北理工山门了吗?可以潜心为我大汉培育人才,如此一来岂不是更好?”   曹襄无话可说。   “天下安定了,虽不能如云琅奏折里说的刀枪入库,马放南山,这天下百姓也该松一口气了。始皇帝就算是有万般不好,郡县制却是好的,云琅本来就是前秦太宰的弟子,想来他对郡县制非常有心得吧?”   “舅舅准备在大汉施行郡县制?”   刘彻点点头。   “势在必行!”   “那些王族怎么办呢?而且这样做有违太祖高皇帝的遗愿。”   “太祖登基之时,天下刚刚从大乱走向大治,分封诸位亲族为王,自然能够起到安定天下,杜绝野心的作用。如今,天下已经彻底大治了,就不需要那么多的封王了,这些年来,屡次伤害我大汉江山的人,恰恰是我刘姓封王。早年的七国之乱且不说,仅仅是这几年封王不断造反,就让朕有足够的理由废黜封王。”   曹襄的头皮一阵阵的发麻,就在不久前,皇帝刚刚解决了六百多勋贵,一百多侯爵被废黜,没想到,在余波未了的情况下,他又要对封王下手了。   “舅舅,您是要废黜封王,还是仅仅收回封国?”   刘彻叹口气道:“收回封地,在长安修建宅邸,安置诸王。”   “没有了赋税,诸王该如何生活呢?”   “如同云琅一般给他们银行的份子。”   “半成?这也太少了吧?”   “错,只有一厘,云氏有真金白银投入到银行,他可以占据半成份子,至于藩王们,有一厘就不错了。大汉开国百年,刘姓皇族已经有八万六千三百七十一人,不出五年,就会增加到十万之众。长此以往,刘姓皇族将成为大汉江山最大的负担,要解决的话,现在就解决,你表弟那个样子,是没胆子来做这件事的,与其靠他,不如就在朕的手中一次解决。”   听到刘彻冰冷毫无感情的话,曹襄笔直的身子也慢慢变得有些弯曲。   他知道自家舅舅是一个无情的人,万万没想到会无情到这个地步。   他能对本家下这样的毒手,遑论他人。   “外甥能帮舅舅做些什么事情?”   “既然你说你能做曹,霍,云,李四家的主,那么,你就要带着这四家,达成朕要达成的目标。彻底的完成郡县制!”   曹襄脸上的汗水涔涔而下,冰天雪地的天气里,他的脑门上热气蒸腾,脑袋如同开锅了一般。   “怎么,不敢?”刘彻清冷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曹襄艰难的道:“能不能把云琅,霍去病,李敢一起调回长安?”   刘彻冷笑道:“不能,他们必须守住凉州。”   “可是,他们不回来,云氏,霍氏,李氏,不过是一群妇孺而已,如何能帮助舅舅完成大业?”   刘彻笑道:“要兵马,朕有三十万大军枕戈待旦,要人手朕满朝文武难道还不够用么?”   曹襄瘫坐在毯子上喃喃自语道:“如此一来,我曹氏将不会再有亲戚了。”   刘彻笑道:“不光是你曹氏!” 第七十九章 事事关心   郡县制是大汉朝一直在执行的一种国策。   与前秦不同之处就在于他做的不够彻底,在郡县之上还有封国。   虽然这些封国在刘彻的治下战战兢兢的日子过的连狗都不如,按理说已经没有取缔的必要了。   然而,刘彻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就像眼前的这片白雪上见不得污渍。   他现在在对他的江山精雕细琢,任何瑕疵都不在他的容忍范围之内。   曹襄从未央宫出来的时候,心情平静如水。   皇帝给的选择,其实就是他们唯一的选择。   马车行驶在长安街道上,冬日里的长安街道显得格外安静,车窗外传来一阵突兀的哭喊声。   曹襄掀开帘子朝外面看了一眼,发现一群金吾卫军士正在捉拿一个相士模样的人。   相士一脸的死灰,拖拽他衣襟的一个妇人哭声震天,一个劲的给金吾卫的军士们分辨,说自己夫君不是相士。   金吾卫军士们看见一辆华贵至极的马车停在路边,周围还有甲士护卫,为首的金吾卫军士就松开了相士,来马车跟前见礼。   曹襄放下帘子,轻声问道:“这个人犯了什么罪?”   金吾卫军士犹豫一下道:“太子府请相士。”   曹襄皱眉道:“请相士的人为何是你们?”   金吾卫军士苦笑道:“太子认为相士都是骗子,已经诛杀了十三人。”   曹襄掀起帘子,看了一眼金吾卫军士道:“回禀太子,就说平阳侯曹襄说过,饶了这些以骗人为生的人吧。”   话说完,曹襄的马车就缓缓启动,再也没有理会那些金吾卫军卒。   为首的金吾卫目送曹襄的马车走远,摆摆手,就丢下相士夫妇,回东宫去了。   自从隋越十斤重的脚这个典故传出去之后,市面上就多了很多,五斤重的手,一斤重的耳朵,二十斤重的腿之类的箴言,最夸张的就要数那个三十斤重的脑袋的故事。   刘据从母亲那里得知父亲最近对相士一类的人非常有兴趣,就在全天下范围内重金招揽相士。   相士们以为自己这一行的春天已经到来,无数相士纷纷去东宫毛遂自荐。   一时间,能预测天地之密的高人,可以飞沙走石的神巫,能饮朝露,餐白石的神仙,还有自称只要兵解就能灵魂出窍的炼气士纷至沓来,希望能成为太子的座上宾。   可惜,太子给自己的父亲送去了一些自认为不错的高人,这些高人在皇宫中却没有一个活过一晚的。   太子也被脾气愈发暴躁的父亲用砚台砸伤了脑袋。   回到东宫的太子刘据,也跟着性情大变,认为,这些人全部都是骗子。   他在手中握有一物,要这些相士们猜测手中之物的名字,一旦猜错,便大开杀戒,不算他父亲杀掉的那些高人,仅仅死在刘据手中的相士已经有一十三位。   每一个人都是骗子……这让刘据的怒火更盛,命东宫所属金吾卫四处擒拿相士,来东宫猜测他手中的物品。   傍晚的时候,东宫使者瑕丘江公来平阳侯府告知曹襄,太子殿下已经释放了捉进东宫的二十一个相士,此事就此作罢。   曹襄苦笑一声,对瑕丘江公道:“太子殿下在先生门下受教一年,为何会如此暴虐?”   瑕丘江公道:“某家本来受夏侯公邀请来长安,为太子殿下筹备课业,然而,陛下好《公羊》而瑕丘江公一生所学者乃是《谷梁》,这两者冰火不相容,某家如何能够影响太子殿下半分?”   曹襄摇头道:“为臣者忠啊,瑕丘先生难道就眼看着太子殿下倾颓下去?”   瑕丘江公大笑道:“有周建德,郭解,卜式之流围绕太子身边,这些人本就是暴虐之辈,太子怎能不暴虐?今年开春之后,某家就要远赴凉州,随夏侯公在凉州开蒙学,教授幼童,长安之事,与某家无关。”   曹襄吃了一惊,连瑕丘江公这等最初追随刘据的人都要离开,以此推论,离开刘据的人绝对不在少数。   送走了瑕丘江公,曹襄连忙写了三封信,分别送给了母亲,阿娇,以及云琅。   刚刚安寝,就有仆人来报,说家里的马厩着火了。   曹襄回头看一眼躺在身边的当利公主叹口气道:“对曹信不可苛待。”   当利翻身坐起,直视着曹襄的眼睛道:“你来告诉我,为何曹信一介庶子可以进云氏求学,为何我儿曹瑞就屡次被云琅拒绝?”   曹襄笑道:“西北理工学说金贵,云琅不予外传。”   “既然不外传,为何曹信能去,曹瑞就不能去?”   曹襄摇摇头道:“因为曹信是云氏门徒,曹瑞是曹氏家主,两者风马牛不相及。当然,如果你的肚皮争气,再生一个儿子,就能送去云氏为学徒了。”   当利一听曹襄这样说,胸中怒火再起,恨恨的道:“既然别人家的嫡长子云氏不收,为何霍三会留在云氏?”   曹襄摊摊手道:“那是云琅怜惜霍三,怕那个傻孩子被他母亲教导的更加愚蠢,以至于以后无法在霍氏立足,这才准许霍三进入云氏。即便云氏启蒙手段天下第一,霍三这跟榆木疙瘩脑袋依旧没有开窍,学了多年,连他姐姐霍二都不如。你看看曹信,这才学了几年啊,放火的手段已经出神入化,即便是被家奴看着,也能神不知鬼不觉得点燃马厩。”   “点燃自家的马厩算什么本事?”   曹襄嘿嘿笑道:“这话千万不敢对外说,曹信那孩子跟我小时候类似。他比我强的一点就是在云氏学了很多稀奇古怪的学问,他要是知道了你说的这句话,说不定就去烧别人家了,岂不是更加的麻烦?”   当利激动地抖动着大胸尖叫道:“他在云氏到底学了些什么?”   曹襄环手兜住当利跳跃的胸脯在她耳边轻声道:“何愁有教出来的弟子,你说他都学了些什么,我还知道,云氏有一门高深的学问,专门传授给了曹信。到底是什么法门连我都不知道,总之,是一门极为阴毒的杀人术。你以后万万不敢招惹他,那孩子的心性被云琅给教坏了,又狠有毒,别让他恨上你,一旦被他恨上,很危险。他将来有他的路要走,平阳侯爵位与他无关。最多分一些钱粮土地,这些东西我们家那里缺他那点东西。曹瑞将来如果能得到曹信的帮助,未尝不是一个很大的臂助。”   当利扭过身子看着曹襄道:“他今年不过十三岁。”   曹襄冷笑道:“霍光十三岁是个什么样子你难道不清楚?”   提起霍光,当利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就是这个孩子把大汉国最大的子钱家弄得家破人亡,满门流放田横岛。   “云氏教出来的弟子都是妖怪。”   曹襄顺势脱掉当利的亵衣,将头埋在当利胸前含含糊糊的道:“云琅自己就是一个大妖怪!”   等候在门外的老仆,还在等候家主的吩咐,久久不见回应。   耳听得里面传来一阵阵令人面红耳赤的响动,就微笑着点着脚尖离开了曹襄的卧房。   看来家主不在乎一个烧焦的马厩。   既然如此,只要让仆人们拆掉马厩,打扫干净,明天再盖一座就是了。   曹家的小主人,既然喜欢烧自家的房子,就随他去烧,二夫人凄苦多年,总要有一个泄气的地方。   曹信等候的暴风骤雨完全没有发生……   就把已经睡着的云哲摇醒,拍拍睡眼惺忪的云哲道:“你看,你看,他们这是在无视我的存在。”   云哲迷迷糊糊的道:“那是你的火放的不够大……” 第八十章 火药的正确用途   曹襄对自己的大儿子非常的满意。   这孩子现在变得聪慧,细致,阴毒,小心眼,且眦睚必报。   这样的孩子才该是真正的曹氏子弟。   要是在云氏把自己的儿子弄成一个,阳光,善良,温和,博学的人,曹襄才会真正感到失望。   前者可以有足够的能力来统领曹氏暗族,至于曹瑞,一定会被他那个胸大无脑的母亲给培养成后一种人的。   想想都得意,一个孩子以谆谆君子之风游走于勋贵之间,获得皇帝以及所有人的好评。   一个孩子游走在黑暗中,时时刻刻的盯着任何对曹氏有敌意的人。   在必要的时候,黑暗中的孩子可以将所有的危险消弭于无形,继而让所有人称赞那个阳光的孩子有好运气。   想想这两个孩子的将来,曹襄就得意的厉害,于是,见当利已经快要死了,兴致又来了,双手揽住当利的腰,再一次让当利陷入了那种令人迷醉的半昏迷状态中去了。   “你不能用火药!”   云哲擦拭掉嘴角上的口水,扑在曹信的背上,不让他离开。   “这东西还不能为人所知。”   曹信停下脚步,想了一阵子,终于把抱在怀里的竹管放回了埋在地下的箱子里。   “我母亲今晚哭了,父亲又去找那个贱人去了。”   “你可以去陪你母亲啊,实在不行我们两个一起去,她就不寂寞了。在我家的时候,我经常陪母亲睡觉的。”   “胡说八道,你的《礼记》都学到狗肚子里去了?”   “编篡《礼记》的戴圣那个家伙才把人心丢到狗嘴里去了,母亲一个人感到寂寞,儿子过去陪伴她,哪里有毛病?”   曹信咳嗽一声道:“你年纪还小,我已经十三岁了。”   云哲笑道:“我们去你母亲屋里睡地上总可以吧,告诉你啊,想要讨你母亲欢心,有一百种法子。用火药炸你父亲卧房大门是最蠢的一种。”   “可行?”   “废话,当然可行,不过,你要背我过去。”   曹信收拾好自己的藏品,用厚厚的蚕丝被子包裹住云哲,就背着他去了母亲牛氏的房间。   牛氏的屋子里还有烛光透过来,窗户上有一道剪影看起来极为落寞。   云哲睡得呼呼地,曹信兜着云哲的屁股往上窜一下,就轻轻地敲母亲的房门。   丫鬟打开了门,然后就看见背着云哲的曹信。   曹信一脚踏进大门,对母亲道:“我们的屋子太冷,今晚睡你这里。”   说这话,就把肥嘟嘟的云哲丢在母亲的床上,自己也脱掉鞋子上了床。   牛氏惊愕的道:“谁在伺候你们,看我不剥了他的皮。”   曹信被人冷落也就罢了,云氏的嫡子也在,如果云哲回去之后跟他母亲抱怨,曹氏的脸面可就丢光了。   曹信有些羞涩的道:“您这里暖和。”   牛氏愣了一下,再次抬起头的时候已经笑容满面,给云哲脑袋底下塞一个枕头,再伺候儿子宽衣。   等两个小少年全部躺好之后,牛氏就坐在床边眼睛一眨不眨的瞅着自己装睡的儿子。   云家的小子完全是儿子背过来的添头,这一点事情牛氏还是看的很清楚的。   握住儿子发烫的手,牛氏觉得自己现在什么都不缺,那个没心肝的混蛋东西就算一辈子不来,也没什么。   曹信装睡了好久,也不见母亲休息,睁开眼睛见母亲靠在床头打着盹,就一脚把云哲踹到最里面去了,自己也往里面靠一下,低声对母亲道:“您也上来睡吧。”   牛氏笑道:“不用,这样靠着舒服,我儿就要成年了,该成大人了,母亲看了欢喜。”   曹信见云哲依旧睡得跟死猪一样,就低声对母亲道:“我本来想杀了那个贱人的。”   牛氏吃了一惊,睡意全无,紧紧的抱着曹信的脑袋道:“万万不可。”   曹信低声道:“我只想给您出一口气。”   牛氏欣慰的瞅着儿子将下巴搁在儿子脑袋上道:“你成材,就给母亲出了最大的一口气。”   曹信傲然道:“我成材是必然的。”   牛氏有些遗憾的道:“听你父亲说,陛下不准我们几家参与今年大比。”   曹信无声的笑了,抱着母亲的腰肢道:“谁会看得上什么狗屁大比。”   牛氏奇怪的道:“不参加大比,你将来如何入仕?平阳侯爵位我儿可能拿不到。”   曹信嘿嘿笑道:“母亲不知道权力的本质是什么,入仕是一种获得权力的方式,却要处处受人节制,孩儿将来要的权力是不受人节制的那种。如此权力,才是真正的权力。”   牛氏眨巴着眼睛听不懂儿子的话,见儿子说的意气风发,也就跟着快乐起来。   见云哲脸贴着床榻围栏,就把他小心的翻过来,盖好被子,有一下,没一下的拍着已经长大的儿子,希望他能睡得安稳。   清晨。   能上曹氏主桌吃早饭的只有曹襄,当利,云哲,曹瑞四个人,牛氏跟曹信,至于大厅外,就很热闹了,满满当当的摆了七八桌子,都是曹襄这些年纳的妾室以及她们的孩子。   曹襄看云哲的眼神非常的不和善。   其实这也是能说通的,一个外姓小子爬上了他妻子的床榻,且在那里睡了一晚上,身为正主,总会有些不高兴的,如果传扬出去,太难听了。   云哲低头吃饭,他根本就没把曹氏当成外人,基本上,他在云氏能够达成的诉求,在曹氏他得到的会更多。   “今天哪里都不许去,抄一遍《礼记》。”   曹襄下了禁足令,云哲抬起头瞅瞅曹襄,又看看当利公主,然后就抱着自己的饭盘坐到牛氏跟曹信的桌子上去了。   牛氏站起身朝曹襄当利施礼道:“昨夜天气寒冷,两个孩子怕冷,就来到妾身的卧房休憩,是妾身没有安排好他们的起居,错在妾身,不在这两个孩子。”   曹襄笑道:“两个都是我儿,有什么错不错的,我说的是规矩,规矩不能破!”   牛氏笑道:“夫君说的是。”   当利在一边想要说话,见曹襄看了他一眼,就继续低头吃饭,这件事有云哲在,她不好再说。   五岁的曹瑞见云哲抱着饭盘离开了,他也就吃力的抱着饭盘去追云哲了,爬不上凳子,还是曹信把他抱了上去。   这一幕落在曹襄眼中,让他的心情非常愉快,曹信不喜欢当利这是必然的事情,只要他们兄弟两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仇恨,那就无所谓。   虽然当利很想把儿子抱过来,曹襄仅仅一句“吃饭”,就打消掉了当利的企图。   吃过饭,众人退下,云哲,曹信被曹襄留了下来,曹襄摊开手对儿子道:“把火药交出来,这东西不宜存放在家里。”   曹信刚刚有点平和的脸又变得僵硬了。   曹襄又对云哲道:“阿信把火药藏在什么地方,你应该知道吧?”   云哲点点头道:“知道。”   “在那里?”   “不知道!”云哲回答的极为干脆。   曹襄见两个孩子跟他僵住了,并不生气,伸出食指摸摸自己的八字胡,对曹信轻声道:“那东西太危险,还不是你现在能掌控的,等你年过十五,为父一定不会再问。”   曹信挺着胸膛道:“那东西不是曹氏的,也不是云氏的,是我自己一点点找原料配置的。”   曹襄哈哈一笑,就转身离开,等他回到书房的时候,一个很大的木箱就已经被家将们安置在书房当中。   挥退了家将,曹襄打开木箱吃惊的道:“这小王八蛋是要炸平平阳侯府吗?”   说着话,从木箱里取出一管火药,安置在花园里,点燃之后就躲在假山背后。   “轰隆”一声响,花园里草木折断,尘土飞扬。   几乎是平地一声雷,平阳侯府里的人如同炸窝的蚂蚁四处乱窜。   家将们循声赶来,就看见曹襄背着手站在一个黑漆漆的大坑前边。   对惊慌的家将首领道:“冬日惊雷,击打在我曹氏庭院,请司天监判前来,为我曹氏辨别吉凶!” 第八十一章 化学是一门最精确地学问   曹襄寿诞的前一日家里遭了雷击。   司天监的人过来看了之后,就打个哈哈离开了,他们没有法子解释这件事,尤其是冬天里打雷,这件事非常的严重。   曹襄似乎对这种鬼神之事一点都不在意,没事人一样的大宴宾客。   今年寿诞与往年不同,前来赴宴的人少了很多,六百多勋贵被皇帝从长安踢了出去,曹襄也只能哀叹一声,今年收到的礼物会别比以前少三成以上。   长平跟卫青也来了,算是这里最尊贵的人,不过,外边的勋贵没资格见到这两人。   他们在内宅另外开了一桌席面,在座的人,只有长平夫妇,云哲,曹信,霍三跟李禹。   卫青自从回到长安之后,就告病在家,如果不是因为曹襄是他假子,他不会来到长安。   匈奴人跑了,大汉国的朝堂就要发生一些新的变化,这种变化比起以往的变化应该更加的猛烈。   卫青之所以留在家里不出门,就是在给皇帝时间,等尘埃落定之后再看皇帝对他的安排。   说起来这是非常被动的一种做法,却也是目前最合适的做法。   长平把手从霍三的手上拿开,霍三的脑门上热气腾腾,不过,这家伙吭都没有吭一声,坚持的时间最长。   “跟他父亲一样都是傻子。”   长平笑吟吟的对卫青道。   卫青笑了,摸摸云哲的脑袋道:“这就是一个不吃亏的。”   云哲放下嘴边的鸡腿憨厚地笑道:“我怕痛,还是霍三哥哥勇敢。”   长平摇摇头。   “跟你父亲一模一样,他就不愿意吃亏,也不愿意强撑着,有时候我才抓住他,他叫大喊大叫,毫无武人的气节。”   卫青笑道:“这才是人啊,武人的气节并不包括忍受痛苦死撑,痛苦是你施加给他们的,有时候简直毫无意义,完全是因为你心中不忿,在拿他们撒气。难道非要死撑着让你心满意足了才叫气节?”   云哲指指霍三道:“霍三哥哥前两天把自己埋在冰雪中,想要打造不坏之身。”   卫青瞅瞅愤怒的霍三,继续摸摸云哲的脑袋道:“他就是一个傻子!”   长平见霍三的眼圈红红的,就探手将霍三拉进自己的怀里,抚摸着他的脸蛋道:“家里打雷是怎么回事?”   霍三趴在长平温暖的怀里,正在平复被卫青鄙视后受伤的心,听长平温柔地跟他说话,立刻张嘴道:“火药炸的。”   听霍三这么说,云哲立刻就把整支鸡腿塞嘴里,忙着吃东西,曹信重重的一巴掌拍在脑门上,就连一向愚笨的李禹也吃惊的看着霍三。   长平继续抚摸着霍三的后脑勺轻笑道:“真是乖孩子,能不能让阿祖也见识一下火药?”   霍三立刻指着曹信道:“他有!也会配,我不会配!”   曹信气的双手发抖,筷子都从手上跌落,咬着牙对霍三道:“以前你被二师兄欺负的很惨,心中还觉得不忍心。现在我才发现,你这样的人不被人欺负才是天理不容。”   长平推开怀里的霍三,笑嘻嘻的朝曹信摊开手。   曹信在众目睽睽之下从怀里掏出一截竹管递给了长平。   长平在手里把玩了良久,递给卫青道:“这东西就能把地弄出一个大坑来?”   卫青翻来覆去的瞅着火药,赞叹道:“看起来不起眼,李敢却能用这东西不耗费一兵一卒,就弄死了两个匈奴部族,我就说嘛,为什么如此大功,却见不到斩首报功,原来,那些匈奴人都被炸碎了,或者沾染了火药,不好拿出来显摆。曹信,这东西怎么用?”   自从坐在炉子边上的卫青拿到火药,云哲就迅速的出现在长平身边。   他耶耶告诉过他,如果他敢在没成年的时候碰火药,会把他的腿打折。   李禹也是见识过火药爆炸威力的,也不由自主的端着饭盘向外挪挪屁股,不敢靠近卫青。   长平笑道:“你看看这几个小崽子,他们害怕的厉害,这说明这东西的威力十足。几家人就靠这东西活命呢,我们知道就成了,不用弄得满城风雨。”   卫青理所当然的将半截竹管塞进怀里,对长平道:“要不,我们回去吧,看看这东西是不是有用。”   长平脸上浮出一丝怪异的笑容并没有离开的意思,拍着大腿道:“我等会还要看看我那个孝顺的儿子呢。”   卫青笑道:“你是长平侯府的女主人,就莫要再管平阳侯府的事情。年纪大了,重在修心养性,你这样怒火中烧的样子,可不是长寿之道。”   长平怒道:“什么长寿不长寿的,先活痛快再说,被自己亲儿子蒙在鼓里的感觉能让我少活十年。”   见长平发怒,懵懂的霍三这时候才隐隐觉得自己好像做错了事情。   拿指头捅捅云哲道:“哪里不对?”   云哲从嘴里抽出鸡骨头,塞进霍三的嘴巴,然后一巴掌拍在霍三脑袋上道:“哪里都不对头,你放心挨揍就是了。”   长平摸着刚刚被云哲敲过的霍三脑袋,没好气的对云哲道:“你们一家子都是狐狸,你要是拿出一分对待蓝田的心思对待你阿祖,你阿祖也不会这么生气。等你耶耶回来,我倒要问问他,他的心是不是都被狗吃了。”   云哲一头扑进长平的怀里,抱着长平的脖子喷吐着满是鸡腿味道的口气对长平道:“火药秘方就阿信知道,耶耶不准我们问,更不准我们碰。阿祖怪我耶耶好没道理!”   长平被云哲的一番话给气笑了,在云哲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道:“这么说,我只能怪你曹伯伯,不该怪你耶耶?”   云哲笑的有些羞涩。   曹信在一边瓮声瓮气道:“我耶耶也不知晓火药配方。”   长平愣了一下,瞅着曹信道:“你说你耶耶也不知道?”   曹信挺起胸膛道:“化学是一门最精确地学问,差之一毫,谬之千里。我耶耶吟诗作赋常人难以企及,但是,论到化学,我耶耶学不会。”   卫青愣了一下问道:“什么是化学?”   霍三撇撇嘴道:“就是炼丹术。”   曹信像是受到了侮辱,瞪着眼睛大叫道:“你上化学课的时候净睡觉了,作业也是那个匈奴人给你做,三娘领着我们做实验的时候,你那一次用心了?还敢说化学就是那些装神弄鬼的人捣鼓的炼丹术,被师傅听到,一定会打断你的腿。”   长平,卫青对视一眼,然后就听长平道:“说说,化学,阿祖觉得有趣。”   霍三不满意的道:“我会用石灰生成氧气!”   曹信鄙视的看了霍三一眼,跪坐在桌子边上,双手扶着大腿对长平道:“阿祖,化学若是能用三两句话说清楚,它就不是我西北理工的镇山之宝。”   长平当然不懂什么叫做化学,听曹信吹嘘的厉害,就再次跟卫青对一下眼,然后就笑眯眯的道:“正好,你阿祖这些天闲的无聊,等你耶耶寿诞过后,我们就一起去云氏,你给阿祖好好分说一下这个化学。”   云哲笑嘻嘻的道:“耶耶说化学太枯燥,非有大毅力之人不能通晓。阿祖其实应该学一些《政治经济学》,这可是富国强兵的大道,我二师兄非常的擅长。”   长平瞪了云哲一眼。   “闭上你的狐狸嘴,阿祖就是喜欢化学,就是不喜欢什么狗屁的《政治经济学》你能奈我何?”   曹信笑嘻嘻的道:“既然阿祖喜欢,孙儿一定倾囊相授,只是……”   长平冷笑道:“你在云家学成狐狸精了是不是?少拿化学这东西来要挟你阿祖。你阿母是曹氏的平妻,公主才是正妻,就她的身世以及你耶耶对她的心思而言,半点都不曾委屈她。是她自己要求太多。你若是想让你母亲高兴,那就努力成材,母以子贵的话你应该不是第一次听说了吧?” 第八十二章 肺腑之言   刘据来的时候,酒宴已经进行了好一阵子。   所以,曹襄仅仅站在二道门口迎接刘据。   “表兄——”   刘据拖着长音,快走几步握住了曹襄的手。   曹襄还是单膝跪地向刘据请了安。   看到曹襄,刘据兄弟两兄友弟恭模样的人很多,而刘据的目光也大多停留在客人们的身上。   然后,大厅里就跪到了一大片人迎接刘据的到来。   “姑母可在?”   刘据等宦官们将寿礼送上之后,就焦急的问曹襄。   曹襄摇头道:“亚父跟母亲今日不见人。”   刘据愣住了,指着自己的胸口道:“我不是外人。”   曹襄点点头道:“母亲就是这么吩咐的,我也没法子,母亲就在后宅,殿下可以进去问。”   曹襄说完话,就亲自领着刘据去了后宅。   后宅门口站着两个雄壮的靠山妇,刘据,曹襄刚刚走到门口,就被两柄宽厚的大刀给拦住了。   刘据家也有靠山妇,他知道跟这些人将讲道理一点用处都没有,能指挥这些杀人武器的人只有她们的主人。   “姑母不肯见我……”   刘据多少有些悲伤。   曹襄叹口气道:“母亲连我都不愿意见。”   “姑母与父皇大吵一架之后,就如此吗?”   曹襄看看刘据的眼睛道:“当时我在镜铁山荒山里面,殿下应该比我更加清楚。”   “没人知晓姑母与父皇争吵的原因。”   曹襄冷笑道:“我在镜铁山,云琅在凉州,去病在阳关,我们三人没有一个有需要母亲去找陛下吵架的事情。母亲自从交卸了皇城军统领的差事之后,就不再理睬军国大事,一心在家修心养性,唯一喜欢的人就是几个孙辈。你说母亲是为了谁跟陛下吵架?”   刘据有些羞愧的低下了头,跪倒在门外,朝大殿里面拜了三下,起身后就对曹襄道:“表哥,我们是一家人,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忘记曹氏对我的帮助。”   曹襄冷冷的道:“我就想不明白,既然你明白这个道理,为什么在你想要在凉州布局的时候,不问问我呢?如果你问过我,凉州现在已经成了你的势力范围。”   刘据淡淡的道:“表兄我是信得过的,可是,云琅,霍去病他们的眼睛长在脑门上,我之前已经数次招揽,他们把我视若无物。”   曹襄惨笑一声道:“你考虑过,云琅,霍去病一起投奔你之后会发生什么事情?”   刘据暴躁的道:“我是储君,能有什么事情!”   曹襄万万没有想到刘据居然会这样说。   一时间就失去了说话的兴趣,拉着刘据的手走到宴客的地方道:“那就去饮酒吧,今日人来的全,你在里面挑拣,挑拣,看看有谁对太子的大业有帮助。场面我算是为殿下搭好了,就看太子的表现了。”   说完话,不等刘据说一声感谢,就把他推进了大殿。   见刘据潇洒的冲他拱拱手就进了大殿,曹襄忍不住皱起了眉头,自己这个表弟怎么会这么傻!   自己倾向他是没办法的事情,因为曹氏,卫氏,天生就是太子这一方的人马。   如果刻意的疏远,才会被人怀疑。   云琅,霍去病不出两年就会成为大汉国的擎天柱一般的人物,这样的人物怎么可能在事情没有明朗之前就投靠太子?   这置皇帝陛下于何地?   直到现在,刘据都没有弄清楚他的父皇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这是可等的悲哀。   曹襄摇摇头,觉得太子之所以会这样,与母亲过份的保护他有关。   让他忘记了,皇权的争夺本该是何等的残酷。   曹襄再次折回来的时候,靠山妇们就不再阻拦了,他走进正殿,见偌大的屋子里笑语盈盈,不论是母亲还是亚父心情似乎都非常的好。   特制的圆桌上杯盘狼藉,甚至还有酒。   母亲怀里抱着云哲,霍三正在演武,曹信不断地把一些盘子朝霍三身上丢,李禹抱着酒壶仰面朝天躺在地上,而亚父正在用筷子敲击碗盘作歌。   母亲笑的极为开心,听亚父作歌到了好处,就在云哲的胖脸上啄一下,看样子,心情不错。   “母亲!”等亚父作歌完毕,曹襄笑吟吟的跟母亲见礼。   “滚!”   随着长平一声断喝,屋子里快活的气息一瞬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就连云哲也非常识趣的离开了长平的怀抱。   其余几个孩子立刻离开了屋子,他们知道曹襄伯伯要倒霉了。   曹信走的时候若有若无的看了父亲一眼,曹襄心中立刻开始叫苦。   幸好自己提前做了一些准备,如果毫无防备的遇到今天的事情,估计会被母亲拉去埋掉。   “真是长大了,还学会了淮阴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本事,只是,你把这门本事用在你母亲身上,是不是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曹襄连忙道:“儿子不敢!”   长平冷笑道:“已经做了有什么不敢的,也是,平阳侯现在位列我大汉国诸侯第一,确实不需要你这个没用的,还会拖累你的母亲了。”   卫青皱眉道:“襄儿能做到这个地步你该高兴,而不是生气,活成刘据那样的你就欢喜了?”   长平叹息道:“我是怕他飞起来,你看看他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刘据仅仅对他无礼,他就在家里用火药制造被天雷轰击的假象。他这是要活活气死我啊。”   曹襄笑道:“母亲多想了,火药这东西的性能极为不稳定,很多时候未伤敌,会先伤自己。所以,孩儿们就想着等火药的性能彻底稳定了,再告知母亲,可惜啊,直到现在,火药依旧算不得稳定,有时候在运输途中还是会发生爆炸,着火,遇水又会失效等各种麻烦。绝非有意隐瞒。至于刘据表弟的事情,孩儿一向是上心的,今日,孩儿就把前来参加饮宴的人都引荐给了表弟。母亲怎么能说孩儿是在害表弟呢。”   长平瞅着曹襄道:“害他你还不至于,问题是你们几个根本就看不起他。”   曹襄笑道:“孩儿出生的时候,正是舅舅大显神威的时候,少年之时又遇到亚父叱咤西北,杀的匈奴屁滚尿流。   再大一点,去病就已经可以独立领军作战,且所向无敌,云琅自己就能带给大汉一个不一样的上林苑。   就算是董仲舒,汲黯,主父偃,张汤,东方朔,司马迁,桑弘羊,公孙弘,儿宽,王温舒这些人也各自在自己的领域中的佼佼者,哪怕是公孙敖这个混蛋,领兵打仗也是一把好手。   所以啊,孩儿的一生中,身边的人无一不是万里挑一的出类拔萃的人。   这个时候,您让孩儿认刘据为主……这就让孩儿非常的难做。   每次准备低头认主的时候,他总是能干出一些让孩儿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   我们不怕有一个愚蠢的主公,相反,这对孩儿们来说可能是一个吉兆。   我们害怕的是出现一个薄情寡义,不知进退,肆意胡为,且毫无担当的主公。   母亲,一只羊,无论他的皮毛长得如何漂亮,身体长得如何高大,对猛虎来说,都不过是嘴边的一块肉。”   长平颤抖着手指着曹襄道:“你们要干什么?”   曹襄狠狠地用手搓搓脸,对母亲道:“让他变得聪明些,或者变得更加愚蠢些。千万不要是眼前这副样子!这个样子的刘据要是成了大汉的君王,孩儿与云琅,去病真的只有披发入山修道这一条路了。”   卫青低沉的声音从大殿上响起。   “我明日就上本给陛下,希望能够成为太子太傅,这孩子本性不差,就是有些自以为是。好在,他的年纪不大,还有匡正他行为的时间。”   曹襄没想到自己抱怨之后的结果会是这样,见母亲似乎很高兴,就长叹一声道:“既然亚父都成了他的太傅,就让孩儿成为太子宾客吧。”   卫青摇头道:“不必,你进来了会更加的麻烦,我一人就足够了!”   曹襄莫名其妙的从卫青话音中听出兵戈交鸣之音,抬头见亚父面色如铁,且杀气四溢! 第八十三章 一瞬两千年   “你为了一个如此猥琐的家伙居然动用了五百骑兵,跑了六百里地,杀了两百个马贼?”   云琅靠在椅子上瞅着匍匐在脚下的一个汉人,又看看来找他喝酒的霍去病,觉得自己的脑袋似乎要炸开了。   霍去病伸出腿挑了一下,就把那个猥琐的汉商给踢出了屋子。   然后撑开腿靠在椅子上摸着脸上的虬须道:“闲着也是闲着,走一遭还能散散心。”   “然后你就散心到了武威郡?”   霍去病摊摊手道:“这年月找一个可以痛快喝酒的人很难,满凉州只有你跟李敢,李敢这家伙最近喜欢上了一个羌人女子,准备在凉州留一族苗裔,整天在屋子里忙碌,不好打扰他,只好找你来了。”   “这么说,你彻底的放弃跟刘陵合击塞人的想法了?”   霍去病摇摇头道:“刘陵已经走得很远了,这个女人真是有决断啊,居然放弃了大月氏人的领地,领着匈奴人越过了葱岭全部进入了身毒人的领地。”   云琅由衷的赞叹道:“看样子,她已经击败了塞人。”   霍去病躺在椅子上,眼睛瞅着天花板道:“我以前听说塞人很厉害,骑兵着皮甲,步卒着铁甲,还听说他们的骑兵多的像是地上的牛羊,一旦出动便是铺天盖地。   很想与他们一战啊。   只可惜,现在,那些塞人被匈奴人像驱赶牛羊一般的进入了身毒领地深处。   刘陵甚为担忧的其余塞人国居然在刘陵正面击败塞人之后,全部选择了依附匈奴人,现在成了匈奴人的先驱为刘陵所用,追杀那些不肯降服匈奴的同族人。   所以啊,我一下子就没有了跟那些杂碎作战的兴趣。   至于那个汉商,我倒是很赏识,三五个人就敢组成商队去西域做生意。   尽管这家伙在出事之后很没出息的投降了,却暗中派了一个人来阳关求援。   还说,西域马贼那里的金银满谷,然后我就去了,结果,只救援了几个混蛋,那些马贼穷的厉害,饭都吃不饱,哪来的金银啊。”   看着霍去病落寞的样子,云琅笑了一下,对霍光道:“传令出去,就说骠骑大将军有言在先——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   霍光笑嘻嘻的出去传令去了,霍去病懒洋洋的道:“这算什么?我没说这句话。”   云琅给霍去病的杯子添满茶水道:“你把事情做出来了,以后要着为永例。”   霍去病喝一口热茶道:“听着挺提气的。”   两人正在说话的功夫,云音从外边走了进来,见到霍去病似乎有些羞涩,想要离开,被云琅喊住了。   “见了长辈怎么也不见礼?”   云音羞答答的冲着霍去病施礼,喊了一声“伯伯。”   霍去病从怀里掏出一块暖玉递给云音道:“来的匆忙,没什么准备,这块玉不错,冬暖夏凉,多少有点意思吗,送你了。”   云音羞答答的接过暖玉就离开了。   霍去病抽抽鼻子对云琅道:“这一声伯伯估计让孩子为难了,要不要先给他们文定下来?”   云琅撇撇嘴道:“孩子年纪还小,性子根本就没有定下来,现在文定太早了,怎么也要等他们成年再说。”   “年纪小?你多大有的云音你心里没数?”   “那就是一场谬误。”   “谬误?也是啊,男人都这样说,至少是提起裤子之后都会这样说的。”   云琅很不愿意跟霍去病,曹襄,李敢这些人谈论男女之事,在他们眼中,女人除过有传宗接代的作用之外,就是玩物。   尤其是霍去病,这家伙对长辈孝顺,对兄弟义气,对部下怜悯,说到老婆……就很难解释的清楚。   “你要回京了是吗?”云琅轻声问道。   霍去病点点头道:“我不走,李广利就不敢进关。”   云琅喟叹一声道:“我们兄弟现在已经被人不待见到了这种地步。”   霍去病笑了,“等我回到长安,应该就到了春暖花开的日子了,多年征战,没有好好地休憩过,这一次,我要彻底的休息了。”   云琅从霍去病的话语中听到了浓浓的落寞之意,这个时候,除过喝酒,实在是找不到什么合适的话来安慰这个一心想要战斗的人。   天下平安——就是武将的原罪。   喝了一整天的酒,不但没有把人喝醉,反而越来越清醒,霍去病看着头顶上灿烂的星空道:“很想去天上去看看。”   云琅丢掉酒杯道:“这有何难?”   霍去病一骨碌坐起来,大大的眼睛在闪闪发光。   “你真的是神仙?能飞的那种?”   云琅抽抽鼻子不屑的道:“谁告诉你人就不能飞了?”   霍去病围着云琅转了一圈,还特意捏捏他的肩胛骨,挠着脑袋道:“没见你长翅膀啊。”   云琅幻想一下最肋生双翅在九天翱翔的模样,摇摇头把那个奇怪的想法甩出脑袋,拉着霍去病就去了后花园。   家将们手举着火把将后花园照耀的宛如白昼。   霍去病看着眼前的一堆绸布跟一个篮筐不解的道:“这是什么?”   云琅笑道:“可以把你送上天的东西。”   “怎么送?”   “点火。”   “哦,确实是送人上天的好东西。”   “我是说真的把人送上天。”   “废话,烧成灰之后他不想上天都不成。”   云琅瞪着霍去病看了许久之后突然叹口气道:“我发现,你的三个孩子中,可能只有霍三是你真正的孩子。”   “你是说我的两个侍妾都在偷人?我不这么认为,她们不敢!”   “我是说你的儿子霍三跟你一模一样,都是我想打死的目标。”   “你这些年都没有办成的事情,你以为现在就能做到?”   霍去病说着话,就抓着后花园里的一棵鸡蛋粗细的花树,生生的给拗断了。   “点火!”   云琅决定不跟霍去病废话。   这些天来,他一直在寻找治愈霍去病忧伤的良药,热气球就是其中的一种。   大汉时代的生活对云琅来说枯燥的几乎无以复加。   看美人儿跳舞,看来看去总是那几个甩袖子扭屁股的动作,要不然就是带着鬼怪神灵的面具,随着暴烈的锣鼓声嚯嚯的大叫。   歌女唱歌的时候永远都是一个调子,因为大汉乐府已经把制度订死了。   赛马,是有钱的游戏,角斗是妇人们寻找快感跟兴奋地源泉,投壶?云琅对此毫无兴趣。   一个毫无趣味的曲水流觞就把大汉的勋贵们激动地夜夜不能寐。   只有麻将才能让云琅寻找到一点旧时的回忆。   霍去病最大的爱好就是作战,除过作战之外,就是云琅弄出来的各种美食,剩下的时间他都用来练武了。   失去了作战的兴趣之后,云琅就觉得该给霍去病找一点新奇的娱乐方式。   在霍去病惊愕的眼神中,热气球逐渐被热风吹得鼓胀起来,拖拽着篮筐的绳子也慢慢的绷紧了。   霍去病吃惊的看着眼前那一摞子绸缎逐渐变成了一个大球,这一幕超出了他对世界的认知,见篮筐里有两个座位,就指着座位道:“这东西真的能飞起来?”   云琅轻蔑的看了土包子一般的霍去病一眼。   “上去试试。”   如果是曹襄,他一定会拉着云琅跟他一起上去,霍去病这里根本就没有这样的麻烦,抬腿就跨进篮筐里。   云琅也跟着上了篮筐,调大了火焰,就示意下面的家将解开绳索,只留下一条控制热气球的安全绳。   匆匆赶来的霍光,把一些酒菜送了上去。   然后就亲自指挥着家将们缓缓地用绞盘送热气球上天。   霍去病盘腿坐在椅子上,感受着热气球缓缓上升,眼珠子四处乱转,登高远望这种事情他向来喜欢,只是,这一次的体验非常的奇怪。   眼看着下面的人群逐渐消失了,周围一片黑暗,霍去病喝了一大口酒道:“能飞多高?”   “理论上可以飞升三千丈。”   “神仙住哪里?”   “不知道,我没见过神仙,可能跟神仙有过一次近距离的接触。”   “什么感觉?”   “一瞬两千年!” 第八十四章 臧否天下   跟霍去病谈话是云琅最愉快的时候。   在这个人面前基本上没有隐藏任何东西,他甚至将自己的来历以开玩笑的方式告诉了霍去病。   结果,霍去病并不相信,还冲着云琅伸出了中指!   尽管是这样,云琅依旧很开心,对自己的兄弟隐瞒来历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   既然已经告诉他了,信不信那就是他的事情。   随着热气球升高,天山上的风越来越大,气球也早就离开了姑臧城,如果不是有一根安全绳拽着,这么大的风,早就把他们吹到数十里以外去了。   热气球左右晃动的幅度很大,对霍去病来说却不算什么,他的下盘根基很稳固,酒杯里的酒水一滴不撒。   “这是你送给我的礼物吗?”   跟云琅霍去病从来就不会客气。   云琅跟霍去病碰了一杯酒,一饮而尽之后道:“没错,回到长安之后,什么事情都不要做,等带陛下给你安排,如果有闲暇时光,就在上林苑玩这个热气球。”   “曹襄在干什么?”   “此时应该正在研究为什么他家会被雷劈,等到夏日之后真正有了天雷之后,他家还要被雷劈一次。”   “为什么他家总会被雷劈?”   “这是上天在告诫曹襄……”   “我会不会被雷劈?”   “不会,只要远离曹襄你就不会被雷劈。”   “没意思啊,回到长安我玩球,曹襄找着被雷劈,你将来回去之后要干什么?”   “教授学徒,全力教授学徒,西北理工的大扩展就在那个时候。”   “你现在有多少个弟子?”   “不算霍光,张安世,也不算家里的那些小子,还有十七个。”   “这么说,你鹊巢鸠占计划已经完成了?”   “准确的说,还在继续进行中,没有成为各个地方的首脑,就不能算作成功。”   “那个梁赞就是你的弟子吧?”   “是的,不算太拔尖的弟子。”   “负责潜伏我家的人手是谁?”   “霍三!”   霍去病点点头道:“这个人不错。”   云琅叹口气道:“这个人最糟糕,我万万没有想到,我西北理工居然能教导出来一个莽夫。”   霍去病哈哈大笑……   热气球猛地一震,然后就开始缓缓下降,霍去病四处看一下遗憾的道:“没有见到神人,有些遗憾。”   云琅没好气的道:“你上升到三千丈也看不到神人。”   “既然天上没有神仙,那么,上面有什么,为什么我们在地上看星空觉得不是很高,为什么我们飞了这么高,星空依旧在远方?”   霍去病一瞬间就变成了一个梦想家,这让云琅非常的不习惯,一个武将突然开始开始关注学问了,这就是一种明显的堕落。   “回家问你儿子去,哦,不要问霍三,这傻小子不懂,问霍一,霍二都能有一个准确的回答。”   “你干嘛总是提醒我霍三是最傻的一个呢?”   “因为只有这个傻孩子才能让你冠军侯府长久的传承下去。”   霍去病笑道:“霍三是嫡子,就算我想换人,他母亲也不允许,背后还有一群人呢,没一个是省心的。算了,回到长安我就整日里玩这个球,反正这东西很好玩,你说,要是陛下看到了这个球能把人带着飞翔会怎么想?”   云琅道:“之所以让曹襄家被雷劈,又让你玩热气球,目的就在于皇帝陛下。他怎么想我们无法控制,看看能不能用这些事情引导一下他,多少发生一点变化,对我们来说就是好事。”   “陛下又开始相信鬼神了?”   “应该是吧,许莫负的一句话让陛下已经死掉的心又开始复活了,他觉得这个世界上如果没有神仙,可能就不算圆满。既然陛下想要神仙,我们就给陛下制造一些神迹,顺其自然就好了。”   “咦?你以前不是告诉陛下这世界上从来就没有神仙吗?”   “说过了,可是他不信啊,反而觉得我心怀叵测,在这件事情上我太冤枉了。这些年,陛下之所以不信任我,最大的原因就在于此,他觉得我跟神仙有染,却不告诉他。是一个良心大大坏了的家伙。”   “这么说,你现在想当神仙了?”   “不当!”   “其实你要是当上神仙,我觉得可行,毕竟,到现在你都没有告诉我,为什么我一定要在西域喝热水?”   云琅瞪了霍去病一眼道:“你没有喝生水吧?”   霍去病摇摇头。   云琅松了一口气道:“这就好,这就好。”   热气球缓缓落地,云琅跟霍去病的谈话也就结束了。   有些话只适合说给鬼神听,落入第三个人的耳朵里就要坏事。   从高空下来,人的心一般都很冷静,即便是喝了一天酒的霍去病跟云琅也是如此。   酒意散了,这不是好事情,都是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   于是,两人就继续喝。   谁都没有提休息的事情。   很快就喝到天亮了,话似乎已经说完了,就不断地碰酒,不说话喝起酒来的感觉也不错。   两人都没有刻意去要烈酒,喝的就是微微有些发酸的绿蚁酒,滤清之后的绿蚁酒的味道不够浓,没有滤清的漂浮着酒渣的绿蚁酒最适合对饮长谈。   一碗碗的喝,最后上一遍茅房,又能重新开始。   霍去病来的时候就说自己的来找云琅喝酒的,才离开阳关,在路上就遇见了诏他回京的旨意。   所以这一顿酒喝的时间格外的长。   天亮的时候,霍去病喝完最后一口酒,丢下酒碗道:“我要回长安了。李敢也要回去,阳关交给了老聂,陛下喜欢把我们兄弟拆分的七零八落的。你布置完凉州之后,就回长安吧,你一个人留在外边,我不放心。”   “独石城建立之后,我就要回长安了,陛下不允许我也要回去。我也接到了旨意,李广利马上就要进关,他将是新的玉门关守将。”   霍去病忽然烦躁起来,握着拳头道:“怎么外戚也会被人替代掉?”   云琅笑道:“知道不,我最讨厌你身上的那个外戚印记,你与大将军明明都是顶天立地的好汉。最后却被人评论的时候总把你们跟女人的裙带联系在一起,这让我心里很不舒服。”   霍去病用嘲讽的语气道:“你比我能好到那里去?只不过我是未央宫的外戚,你是长门宫的外戚,有什么分别?”   云琅大笑道:“我这个外戚是我自己找上门去当的,所以求仁得仁,没有什么好遗憾的。你这个外戚是天生的,没法子。我当外戚当得心满意足,你当外戚当得心中委屈,这又是不同的地方。所以啊,你还是多保重吧。”   “能不能不要让那个该死的司马迁乱写,只写耶耶纵马关山的壮举,莫要写……”   “不可能,你与司马大将军已经被某家归入外戚世家,你在第十一卷。”   抱着手站在门外的司马迁话音清冷,一点转圜的余地都没有。   霍去病大怒,指着云琅道:“他,你是怎么写的?”   司马迁道:“目前在列传,以及《货殖列传》,等我死之前会再看看他西北理工能否成功,若是成为普世学问,就把云氏补录入《世家》。”   霍去病长叹一声道:“你如此宽厚,就因为你这些年吃了云氏无数的饭食?”   司马迁点点头道:“有这方面的考量,再者,某家的《史记》想要流芳天下,离不开云侯的支持。仅仅这一点,就善莫大焉,给他隐讳一些,理所当然。”   霍去病吃惊的朝云琅看过去,发现他呲着一嘴的大白牙笑的如同一只老狗一般。 第八十五章 进出之道   李广利兴冲冲的要进玉门关,却不被聂壹同意。   按照军中才制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他与他的军队,要在玉门关外停留整整十五天。   李广利悲愤的在玉门关前大喊大叫,却被聂壹用弩箭警告了。   在呼啸的寒风中将军队驻扎在关外,这样的军令是不合理的,聂壹却没有半点通融的意思。   霍去病不在,李敢又滚蛋了,阳关,敦煌,玉门关一线最高的军事统帅就是聂壹。   没有霍去病钳制的聂壹,立刻就恢复了自己绣衣使者大统领的威风,即便是李广利也不敢不尊不遵守他的军令。   十五天下来,李广利率领的不良人已经冻伤大半,这让李广利欲哭无泪。   进入玉门关之后,又要接受沐浴,剃发之辱,又一次激起了李广利不多的一点自尊心。   他决定不接受这道毫无意义的军令。   聂壹做事极为干脆,下令将这些不良人驱逐出玉门关。   万般无奈,李广利第一个接受了剃发,沐浴的洗礼,然后就安静的驻扎进了马老六治理下的敦煌营地。   直到李广利彻底抛弃了抢劫来的各种财富,以及上千个西域女子,把这些人跟东西全部交给了聂壹之后,这些人才算是真正进入了玉门关。   云琅接到消息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月后了。   他知道聂壹这样折腾李广利的原因所在。   大汉军队有军队的骄傲,而李广利率领的不良人,就是这支队伍最大的耻辱。   良家子与不良人天生就是两种不同的人类。   在大汉朝,阶层的差别甚至超越了与狗的差别。   李广利告状的文书在云琅这里就被丢进了火盆,这个结果李广利自己也是清楚的。   他之所以告状,也是为了给自己的部下一个交代而已。   云琅烧掉了文书,却给李广利写了一封信,告诉他为什么会烧掉他的文书。   同时也送去了一批物资,希望能够改善一下他的境遇。   有时候云琅非常的想不通,李广利为何不继续在他如鱼得水的犬台宫执役,为什么一定要来到这片对他非常不友好的土地上,用自己的命去博一个渺茫的希望。   霍去病走了之后,云琅算是明白了李广利的想法。   犬台宫里的人才是他们家所有的希望……那个年幼的昌邑王才是能保证他们一家人永远过富贵生活的人。   而年幼的昌邑王需要来自亲人的帮助。   从某些方面来讲,李广利称得上高尚,为了自己的妹子跟外甥丝毫不在意自己的性命。   他很想成为新一代的卫青,霍去病,不仅仅是实力不允许,现实也不允许。   因此,他必须接受所有的侮辱,这才是他的存活之道。   外戚,毕竟是幸进,是所有正途官员的大敌。   人人都以为刘据将成为大汉国未来的皇帝,只有云琅清楚地知道,刘据没有成为皇帝的可能。   未来的时间是漫长的,随着刘彻的身体逐渐老朽,他把持权力的欲望却更加的强烈了。   那个时候,一个权力欲望很强正值壮年的太子将会成为他最大的敌人。   以前,云琅很想改变刘彻。   结果,无数的事实告诉云琅,任何想要改变刘彻的人,最终都会自食其果。   这么多年下来,阿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长平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卫青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霍去病跟曹襄更是死里逃生。   哪怕是董仲舒这等人物,在云琅的潜移默化下,也多少有了一些改变。   没有变化的人只有刘彻!   他的思维或许有些变化,他的视野似乎变得更加广阔,可是,他做事情的方式从未改变过。   云琅觉得自己就像是浪花,不断地扑击在刘彻这块石头上,石头却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整整一个冬天,六千多名无家可归的羌人都在开凿那块巨大的独石头。   打眼,开凿,放火,泼水,一块块完整的石头被羌人们从独石头上剥离下来,于是,一块平地上,也就慢慢出现了一道城墙。   随着独石头逐渐变矮,城墙在不断地加高,城墙将独石头完全包裹起来。   在不久的将来,当独石头消失了,一座全部由石料制造的城池就会出现在地面上。   全石料构建的城池,普天之下,这还是第一座。   开春之后,当土地解冻了,石羊河就会在这里拐一个大湾,最终把独石城包围起来。   皇帝听到这个消息之后,一定不会允许云琅继续留在凉州的,毕竟,只要独石城建立起来,在凉州这片荒僻的土地上,就会出现一座军事,政治,军事重镇。   从此西北有了重心。   “前来独石城找活计的羌人更多了。”   东方朔的心情似乎非常的低落。   “人多了,难道不是好事吗?”   “汉人们不愿意干这些活计,来的全是羌人。”   “哦?你是说汉人依旧不配住在城里?”   “是的,修建独石城,已经死了一百多个羌人,这些羌人已经开始对这座城池生出情感。也有人在暗地里鼓励羌人,说,这座城是一座完全属于羌人的城池!”   云琅瞅着东方朔看了许久之后皱眉道:“你应该有应对的法子。”   东方朔苦笑一声道:“我发现自己下不了手。”   云琅笑了,拍拍东方朔的肩膀道:“那就调整计划,这些羌人建城完毕之后,就发配酒泉之地,分给他们土地,种子,粮食,让他们在那里生活吧。”   东方朔抬头看着云琅道:“君侯当初说过,谁建造的城池,就让谁入驻,这些羌人也是这么认为的。”   云琅笑道:“事情发生了变化,我们自然要跟着变化,如果这些人不受其余羌人蛊惑,愿意当一个顺民,那么,住在独石城里有助于融合。既然他们心存别的念头,那就要干净彻底地清除出独石城,这座城住满汉人,对这座城可能有更多的好处。曼倩兄,我们首先要照顾的是汉人的利益,至于别的族人,是在照顾汉人利益之后做出的一些施舍。我知道这话听起来不好听,可是,事实就是如此,大汉朝的根基是汉人,不是羌人,羌人只是大汉国变得更加强大路途上的一个遥远的选项。”   东方朔长叹一声道:“他们如此的热情高涨……”   云琅冷笑道:“他们应该习惯失望才对。什么叫做羌人的城?他们除过开凿石头,搬运石头之外什么都没有做。粮食,工具,就连他们栖身的窝棚都是我们提供的,这座城池跟他们有什么关系。得寸进尺!”   东方朔哀叹一声拱手道:“下官不能胜任本职,请君侯准许某家辞官。”   云琅背着手转过身,淡淡的道:“这就是成为官员的代价,你天性烂漫,其实不是很适合成为一方的主官。想想,别离开,回到我帐幕下做一个幕僚吧,你此时去蜀中不会有什么好心情。等你看遍人间百态之后,你会发现,凉州其实是一块很不错的土地。而凉州牧云琅在施政的过程中手段也是最温和的。”   东方朔摇摇头道:“说信,那就该毫不犹豫,说不信,就该亲自去看看。大汉国如今完成了天下一统,应该有一个新气象。我想看看大一统之后的大汉国,是不是变得比以前更好了。等我有了计较,再回来与君侯长谈。”   云琅淡淡的道:“你会失望的。”   东方朔笑道:“看过再说。”   “准了。”   云琅见东方朔长揖不起,就准许了东方朔的请求,离开了独石城。 第八十六章 来自凯撒的教训   初春的清晨,阳光明媚,黄土山清晰可辨,向阳坡上有牧羊人悠闲地唱歌,而背阴处的残雪都没有消融干净。   云琅这些年写了很多的书,可以说凭借一己之力弄出来了百十本书。   如果说他是开创者的话,这百十本书一定会把他送上智慧的最高峰。   可惜,他只是一个复印机,一个功能不怎么完全的复印机。   即便是这样,也要感谢以前经历过的天涯是的教育,那种教育方式最大的好处就在于,他能把大部分的基础学科整理出来一个大概。   所以说,云琅是没有时间去做高深研究的,相反,他只要从记忆中提炼出来一些学问,这些学问就会成为大汉学术界最灿烂的明珠。   研究西北理工学问的人是霍去病。   清晨,霍去病就捧着一摞子书去了师傅房间。   这是师傅最近写出来的一些书,很多跟机械勾连有关的学问,霍光整理之后,拿来找师傅确认。   师傅的生活很好。   红袖,苏稚陪伴在他身边正在吃早饭。   天气依旧寒冷,这是红袖所不喜欢的。   在云氏庄园就没有这样的苦恼。   整个云氏庄园早就被陶管,或者铜管给包围了。滚烫的温泉水从管子里面流淌过,即便是马厩,也比这里的房间暖和。   霍光不是很喜欢云氏庄园里的安逸生活,他居住的小楼里根本就没有温泉管道。   在云氏后宅,即便是没有铺设管道,他也感觉不到多好寒冷之意。   大雪纷飞的日子里,冰雪刚刚落在地上就会融化,变成水滋养那些绿意盎然的春韭。   霍光放下后书本,坐在饭桌边上,红袖端来了米粥,霍光慢慢的吃了起来。   云氏吃饭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只是因为云音不在,霍光懒得开口罢了。   安静的吃完饭,霍光小声道;“《机关》《勾连》两书已经校正完毕,师傅要看看吗?”   云琅摇头道:“不必了,反正都是你要去研究的,我只管写。”   对于师傅的无赖模样,霍光很是适应,他甚至觉得这样的师傅才是好师傅,自己开一个头,剩下的交给弟子去研究,且不管弟子能研究出什么东西来,这样的师傅对他来说非常的合适。   很早以前师傅就说过,研究的方向有无数个,不管那一种其实都是对的,衡量学术研究不能只看他能不能赚钱,要看他对推动人间生产力有没有效果。   “那就这样了,如果因为迁就一些蠢人,我们就把学问写的深入浅出是对学问最大的不公平。蠢货就该去卖弄力气,玩什么脑子啊。”   云琅瞅了霍光一眼道:“你非要把这些东西弄得晦涩难懂心里才会满意吗。”   云琅不用看霍去病修整过的文稿就知道,这家伙再一次将自己写的文章变成了晦涩难懂的东西。   科普类的文章本来就不好弄明白,云琅自己已经在努力的将那些常人难以理解的东西尽量简单化。   霍光在弄明白这些道理之后,就立刻将它复杂化。   至于云琅的原稿,只有西北理工的入室弟子才有资格看。   这样做很不利于学问的拓展,可是,霍光认为,自家的学问还是兜着点比较好,不可流传到外边去。   比起自家兄弟占据学问最高点这个问题,西北理工向外拓展的事情就没有那么重要了。   同时,霍光也不觉得西北理工有必要把学问传播的到处都是,只要在自家传扬就足够了,反正,西北理工从不缺少弟子。   缩小学问的扩散点,这是霍光非常坚持的一件事,即便是在云琅跟前,也没有做出任何改变。   云琅一笑置之。   敝帚自珍才是大汉朝学问人的行为主流。   “你哪来那么多的时间去研究这些学问呢?即便是其中一门,你若是精通,青史留名也不算难事。贪多嚼不烂,万一变成你师傅这种,什么都知道一点,什么都不精通的人,那就太遗憾了。”   霍光摇头道:“师傅这样的人再来十个,大汉国就会焕然一新。”   云琅听了弟子的吹捧哈哈大笑道:“对陛下来说,一个云琅都嫌多,遑论十个,如果真的有十个,也一定会被陛下杀掉九个,留下一个研究研究。”   霍光笑道:“就像天上一下子多了九个太阳,必须被后羿射下来九个人间才能安定?”   云琅叹口气道:“是这个道理啊。”   “所以儒家讲究君子之光莹莹如玉?”   “是的,本身就是一个求活之道,不这样做,总是乱七八糟的放光,迟早会被皇帝这个射手一一清除掉。”   “所以,师傅让我兄长带着热气球去了长安,请平阳侯在长安弄出一些奇怪的动静,做了这么多的事情,您想给西北理工的学问大行其道做铺垫?”   “不是的,我想让陛下知道有些时候人制造出来的奇迹远比神灵制造的奇迹更加神奇。”   “师傅,我们不是说好了,不再理睬皇帝的事情了么?他想干什么就去干什么,您怎么又改主意了?”   云琅笑道:“人如果把事情干到了极致,跟神的差别不大,这个道理应该让所有人都知道,不仅仅是皇帝。”   霍光皱眉道:“西域如今为我大汉所占,一些西域番僧也趁机进入了凉州,师傅觉得这些人该如何处理?”   云琅叹口气,历史进程加快的好处跟坏处同样明显。   好处就是西域乃至河中之地的人开始跟汉人有了交集,不论是物种,还是货物,亦或是人与人的交流都变得频繁了。   这对大汉国是有极大好处的,然而,拜火教,佛教,他们也随着西域商人一起进入了大汉国。   遥远的身毒,大秦等国如今都算不得平安,来过长安,或者富贵城的西域人,已经把关中当成了人间福地。   云琅不怕拜火教,佛教入侵,这些教派进入大汉国,最终都会被大汉本土宗教所侵蚀,最后跟起初的那些宗教发生很大的变化。   相比这些人,云琅更害怕那些带病进入大汉国的人,尤其是一些致命的细菌。   好在西域到凉州的路途遥远,没有一个强健的身体是无法长途跋涉来到长安的。   一些身体患病的人一一倒在了路上,以至于后来人不用路标,就能进入中国。   那些人与牲畜的骸骨就是他们最清晰的路标。   这些还不算可怕,最可怕的是大秦,希腊人的生活方式入侵大汉国。   云琅很害怕,凯撒,那个著名的——“所有男人的女人,以及所有女人的男人”式样的人诞生在大汉国。   因为在大汉国,皇帝的地位要比罗马元老院长老更加尊贵,更加的没有约束。   “我让你找人翻译的《希腊神话》你翻译了吗?”   云琅推开霍光制造的一堆垃圾问道。   霍光皱眉道:“出来了,不过,弟子不准备刊印成书。”   云琅笑道:“为什么?”   霍光厌恶的道:“有悖人伦。”   云琅无声的笑了一下,对霍光道:“拿给董仲舒,夏侯静,这些人看,至于别人,就算了。”   霍光见两位师母都离开了,就凑近云琅低声道:“他们真的是那个样子的?一个天神跟种马一样逮着什么动物就匹配什么动物,他连漂亮的母牛都不肯放过。”   云琅点点头道:“大秦人现在的生活比之更加的无耻,以后会更加的无耻,最后会因为这种生活导致国家四分五裂。”   霍光道:“总有新的问题出现,我们到底要不要警告一下朝廷,让他们做好准备应对新问题的心态?”   云琅笑道:“我们多写书就是了,这是最好的办法,让我们的生活习惯渗透进那些拿手抓食物吃的人,就目前而言,先让这群人习惯用筷子吃饭再说。” 第八十七章 国事,房事   连通西域,大汉的国门也就被打开了。   门一旦被打开,好的坏的,都会涌进来,当然,涌进大汉朝最多的人却是那些不愿意活在战火中的人。   长安,对很多人来说,那里是梦想中的天国。   西域所有的国家被云琅勒索了一次之后,又被刘陵洗劫了一次,那些土王的统治轰然倒塌。   如今各种势力还在角逐王座,为了一个个王座,仅存的西域人陷入了最可怕的杀戮之中。   这样的世界没有什么好留恋的。   美丽的女子跳上一个骆驼客的骆驼背,就毅然决然的跟随驼队一路南下。   她们可能是西域最有勇气的人,用自己向往美好生活的希望贡献了最多的西域路上的白骨路标。   前赴后继!   以至于连云琅都看不下去了,在西域颁布了法令森严的《同伴令》。   所有前往大汉国的人,有守望相助的责任,所有前往大汉国的人有保护同伴安全的责任……   这一道政令发布之后,起始地只能是阳关城外的哈密,这是大汉国政令可以抵达的最远方。   驼队在哈密确定人数之后,才能离开哈密向阳关,玉门关,敦煌进发,到了敦煌之后会有官府人员查看哈密官府签发的勘合,一旦人数不符合,就会面临重税。   这条政令在哈密到大汉国的路上很有用,只可惜,在哈密城外,被抛弃的人却骤然增加了很多,尤其以西域女子为多。   于是,哈密就成了驻防西域的军卒们最喜欢去的地方。   安定一个地方,就像是准备把一块铁板弯成圆圈,在做这项工作之前,去掉各种乱七八糟的应力是首选的工作。   战乱就是一个去应力的过程,等大部分人开始厌倦战争,厌倦厮杀了,一个大治的时代就会来临。   凉州领地以内也是这样。   当平原羌人跟高山羌人开始争斗的时候,云琅派出了军队,将这两族人分割开来,避免他们相互残杀。   事实证明,这样做基本上没有什么用处,在领军校尉李绅的视线内,没有任何纷争。   然而,在李绅看不到的地方,残酷的厮杀依旧在进行。   李绅看不见的地方,住在姑臧城里的云琅自然更加的看不见。   打仗是一种能把傻子变成聪明人的活动,当平原羌人开始家家拗哭,山地羌人开始出现大量的孤儿寡妇之后,他们终于认清了一个现实,那就是不能继续打下去了。   不论是哪一方都没有占到足够的便宜,而那些贩卖战争物资的汉人,则是这个冬天最大的收获者。   春草露出头的时候,平原羌人需要种地,高山羌人要开始给牛羊贴膘了,战争也就无疾而终。   李绅回来的时候,南雁北飞早就结束了,将士们也脱掉了厚重的裘衣,换上轻便的棉衣,三三两两的在初春的原野上踏春的时候,凉州的和平时代终于来临了。   “已经有半个月没有争斗事件了。”   司马迁刚刚处理完自己的事情,拿起公文看了一眼就笑眯眯的对云琅道。   “以后会平静下来的。”   “可是,平原羌人跟山地羌人之间的仇恨已经不可化解了,以后他们继续争斗怎么办?毕竟,现在是初春,对每一个人来说生计都是最重要的,这时候化干戈为玉帛没有可信度吧?”   云琅翻看着公文淡淡的道:“那就继续争斗呗,这样打下去,总有一帮人会被杀光的,如此一来,仇恨也就结束了。另一方人的实力也会被削减到极点,这样下去,汉人的实力就会大涨,会自然完成羌人入汉这个过程。这不就是我这个凉州牧孜孜以求的吗?”   司马迁深深的看了云琅一眼道:“牧守这是真的在把这里的人当做牛羊了。”   云琅停下手里的笔,瞅着窗外盛开的红杏微微叹一口气道:“曼倩兄已经离开我们一个月了,此时,他应该已经进入蜀中了吧?”   司马迁摇摇头道:“你不用担心,我不会像他一样离开凉州的。”   “对于今年的大比你怎么看?”   “已经出榜了,寒门子弟成了最大的赢家,儒家成了最大的赢家,世家子成了最大的可怜虫。梁凯这个名字我为什么会这么熟悉?另外他的卷子里有一句话叫做——人生百年,立于幼学!这句话我记得应该是出自你之口吧?”   云琅重新拿起笔,不想回答司马迁这个问题。   司马迁特意走到云琅身边,从他背后瞅着云琅批阅公文,没有走的意思。   “还有一个叫做彭琪的家伙,我看他的诗赋为何总能闻出一股子你云氏的臭味?”   云琅的加快了批阅公文的速度。   “梁赞本来就是你云氏家仆,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成为谷梁一脉的大弟子?”   云琅很快就批阅完毕了公文,见手头再无公文,就叹息一声道:“当初让你在云氏教授幼学,是我做的最错误的一个决断。”   司马迁大笑道:“头榜三人,两人出自你云氏,三人的文章流传天下,两篇属于你云氏。世间才华你云氏独占七成,如果不是我亲眼所见,谁敢相信?只是,那个梁凯明明是你云氏的门徒,为何又是董仲舒大弟子吕步舒的得意弟子?那个彭琪,明明也是某家启蒙,在你云氏顽劣十余年,为何又成了法家门徒?你来告诉我,还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   云琅恼怒的甩掉手里的毛笔,愤愤的道:“今天不杀人灭口是过不去了。”   司马迁笑道:“曼倩恐怕就是害怕你才离开的吧?”   云琅默然。   “虽然我不知道你要干什么,虽然我不明白你为何要把门徒分散天下。君侯,司马迁求您,莫要动不该动的心思。”   “我没有什么不可对人说的心思,如果有,也只有我的房事,你确定要听?”   司马迁笑道:“房事某家也有,昨夜才刚刚经历过,这一点没什么好说的。请君侯雄才大略,布局天下的时候,也多想想黎民百姓的房事,如此方为真英雄。”   云琅摊摊手道:“我没有不让别人行房事,也没有破坏别人房事的想法。只想让所有人在吃饱穿暖之后再行房事。”   司马迁大笑着拜伏于地道:“如此,司马迁瑾为君侯贺,此生不做他想。”   云琅长出一口气道:“你可不敢走,如果你也离开了,云某此生也就太失败了。我讨厌皇帝的权势过大,我也讨厌过整天朝不保夕的日子在,更讨厌我明明在为天下人,为大汉国谋福利,偏偏把自己的日子过不好。所以啊,我要编织一张大网,看看能不能把皇权罩在网中,不要动不动就杀一堆人,更不要动不动就把人送到田横岛上演一幕幕人吃人的惨剧。”   司马迁正色道:“君王为天下大害!某家定当秉笔直书,约束皇帝让他知晓这天下还有大义,这天下乃是天下人之天下,非他一家之天下。”   云琅不由自主的将目光落在司马迁腰间,摇着头道:“你还是不要这样做,免得影响房事。”   司马迁摇头道:“房事,国事,孰轻孰重,某家分的清楚!”   说完话,就挺胸抬头的离开了云琅的书房。   坐在帷幕跟前的霍光痛苦的敲着脑门道:“他掺和进来做什么?这是真正的画蛇添足!”   云琅淡淡的道:“看住他。”   霍光道:“我只求他别在他的史书里乱写。”   云琅不屑的道:“只要在史书中把真实的皇帝模样写上去,就足够皇帝杀他一百回了。”   霍光愤愤的丢下手里的活计,一边向外走,一边道道:“我还要帮这些人擦多久的屁股?” 第八十八章 陛下圣明   刘彻站着的时候,别人就要跪着。   梁凯,彭琪,申屠雪三人也未能例外。   从王温舒那里死里逃生的丞相赵周,将双手抱在胸前,一副眼观鼻,鼻观心的模样,且心无旁骛。   梁凯三人就是他挑选出来的才子,这是他经过层层选拔之后,又把三人的文章昭告天下之后,这才领到皇帝面前。   他自认为这三人应该是此次大比之下最有才华的三个人。   所以,尽管皇帝已经狐疑的绕着这三个人转了两圈,他心中依旧不慌。   梁凯是一个脸上有点白麻子的年轻人,面貌说不上英俊,也说不上丑陋,是一个混入人群就找不见的那种人。   他的衣着,礼仪毫无瑕疵,一看就知道出自名门。   彭琪的相貌就很出众了,尤其是有一双灵动的眼睛,这让他本来显得有些俊秀的面容变得更加生动,即便在皇帝的注视下,也滴溜溜的转动着好奇的打量未央宫。   申屠雪是文皇帝时期宰相故安侯申屠嘉的后裔,虽然出身名门,他的衣着偏偏是三人中最寒酸的一位。   他的目光没有离开过皇帝片刻,眼中的光芒是炽热的,他很希望皇帝能够重用他,好让他恢复祖先的荣光。   刘彻抬腿踹了彭琪一脚。   彭琪的身子赶紧跪的笔直,梁凯跟申屠雪跪拜的姿势极为标准,只有彭琪这家伙跪坐在自己的后脚跟上。   梁凯看了彭琪一眼,有些恼怒。   申屠雪则已经在怒视彭琪了。   而守在未央宫大殿中的隋越,已经把大部分的注意力放在彭琪身上了,没人比他更加了解皇帝了,只有在皇帝心情极好的情况下,才会粗暴的对待自己的臣子。   在彭琪之前,有资格挨皇帝脚踹的人,只有曹襄跟霍去病,至于云琅,皇帝从未这样做过。   刘彻回到桌案后面,再一次翻看了三人的履历,至于摆在最上面的文章,他看都没看。   梁凯自幼孤苦,寡母一人劳作将梁凯抚养成人,而梁凯在与人为仆的时候通过偷窥富家子读书,开启了灵智。   而后,便四处寻找书读,为了有书可以读,他为富家子书童,为富人家的牧童,只要有书可以读,他甚至不要富家子给的工钱。   “尔曾经在云氏为奴?”刘彻放下卷宗问梁凯。   梁凯面无表情的拱手回答道:“启禀陛下,家母不愿学生为人奴婢,因此,从未在某家权贵中落籍。云氏不过是学生与人为仆的一家而已。”   刘彻点点头道:“因何为吕步舒看重?”   “吕师认为学生是一个可造之材。”   梁凯的文章很好,这一点刘彻是相信的,他也相信这个年轻人是有才华的。   不过,他并不喜欢这种一板一眼性子的人,不过,朝廷中也不能少了这样的人。   “入秘书监吧!”   刘彻朝赵周看了过去。   赵周施礼道:“梁凯入秘书监。”   刘彻又看着申屠雪道:“尔祖申屠嘉为人廉洁正直,以材官而至关内侯,荣宠不可谓不盛,为我大汉宰相四十年,更是而申屠氏一族的无上荣耀。然骄横跋扈,冒犯天子之威被除国,申屠雪,你心中可有怨愤之心?”   申屠雪叩拜道:“申屠雪如今心中如火烧,只想重振我申屠一族昔日的荣光,陛下能给微臣机会,就是无上荣宠,申屠雪心中只有无上感激之意,何来怀恨之心?”   刘彻听了哈哈大笑,指着申屠雪对赵周道:“你看看,这就是我大汉子民,只要有才,朕不吝破格擢升。申屠雪,你可愿意入太常为官?”   听到皇帝用商量的语气询问自己,申屠雪眼泪都流出来了,颤抖着身子匍匐在地上道:“微臣遵命。”   见申屠雪如此激动,刘彻叹息一声安慰了申屠雪之后,就把目光落在彭琪身上。   彭琪毫不畏惧的迎着皇帝的目光道:“微臣愿意去中尉府,为王温舒副贰!如果陛下肯让微臣去廷尉府,与赵禹结伴,微臣也是极为乐意的。”   “你就不畏惧赵禹,王温舒吗?”刘彻的声音也变得阴测测的。   彭琪笑道:“马上就要与王公,赵公成为同僚,何来畏惧一说?”   刘彻见彭琪就是一个滚刀肉,就瞅着赵周道:“没有比他更好的人选了吗?”   赵周睁开眼睛拱手道:“微臣没有发现。”   “有一个叫做金日磾的人你认为如何?”   赵周拱手道:“他堪堪进入前十,与前三还有距离。”   刘彻想了想道:“将他放在前三,彭琪向后排。”   赵周听了这句话,心中丝毫没有泛起波澜,拱手道:“陛下说的是。”   刘彻瞅瞅彭琪,发现这家伙脸上的笑容一点都没有改变,就单手托腮对彭琪道:“你就没有什么好说的?”   彭琪拱手道:“只要陛下准许微臣进入中尉府或者廷尉府,将微臣科举的名次革除,微臣也不在意。”   刘彻皱眉道:“哦?说说你进中尉府,廷尉府的理由。”   彭琪笑道:“不论是赵公,还是王公,他们把活干的太粗,招来了很多诟病,如果微臣进了中尉府,廷尉府,保证把活干的非常漂亮,让陛下无后顾之忧。”   刘彻长出了一口气对彭琪道:“你出自云氏对吧?”   彭琪毫无畏惧之色,点点头道:“微臣在云氏当了人家六年仆役,也在云氏完成了启蒙。后来发现,在云氏当不了官,所以就跑出来求官。陛下,微臣虽然是云氏门徒,做的却是我大汉的官员,从今往后,心中只有大汉天下,绝无半点私心。”   “为何一定要进入中尉府或者廷尉府?”   彭琪终于收起了玩世不恭的笑容,郑重的朝皇帝施礼道:“微臣想要将我大汉律法中的漏洞补上。”   “你认为我大汉律法不周全?”   彭琪点头道:“国法杀人当有度!”   “何解?”   “一人犯法全家连坐,微臣以为此为弊病。”   “无知孺子,来人,将他轰出大殿。”   刘彻话音刚落,隋越就扑了上来,抓着彭琪的脖领子就丢了出去。   彭琪屁股着地,在光洁的地板上滑出老远,最终停在大殿门口,不等他起身,就被两个金甲武士抓着胳膊再次丢出了大门。   金日磾获得了皇帝的召见,进入未央宫的时候正好看见彭琪被人家丢出来。   彭琪他自然是认识的,见他如此狼狈,这时候却不是说话的地方,点点头就走进了大殿。   刘彻把彭琪丢出大殿之后,并没有生气,依旧和颜悦色的与梁凯,申屠雪说话。   能与新近官员如此长时间的说话,这还是隋越伺候了皇帝这么多年以来仅见。   金日磾进来之后,皇帝脸上的笑容就变得更加和蔼,远远地冲着跪地行礼的金日磾道:“走到近前,让朕好好看看。”   金日磾快走两步,重新跪倒在刘彻面前。   刘彻仔细打量了一下金日磾,对赵周道:“你可知道,六年之前,这还是一个粗通文墨的匈奴野人。”   赵周的脸皮抽搐一下拱手道:“如今,这个野人已经是我大汉难得一见的俊才。”   刘彻哈哈大笑道:“所以说嘛,这天下从来不缺少才干之士,只要朕想要人才,这天下就会有无数英才供朕使用。”   赵周拱手道:“启禀陛下,彭琪如何处理?”   刘彻笑道:“他既然喜欢进入中尉府,廷尉府,那就派他去中尉府当一个狱卒吧!”   赵周本来想一口应承下来,忽然想起自己是丞相,对皇帝有劝谏的职责,就再次拱手道:“如此,陛下羞辱的不是彭琪一人,而是此次参与大比的一万一千三百二十六名士子。请陛下三思!”   刘彻从善如流,点点头道:“赵卿言之有理,既然彭琪的名声已经扩散出去了,那么,就给他安排一个合适的职位,只是,这个职位必须是与牢狱有关。”   赵周用干巴巴的声音道:“启禀陛下,大比前三名,授官八百石,彭琪被陛下移除前三,如今替代了金日磾的第十名,按例授官五百石。我大汉全国大狱两千一百余,京城大狱二十六座,狱监凡三千四百六十余人,五百石以上狱监只有四人。除廷尉诏狱之外,就数上林诏狱、若卢诏狱、司空诏狱。不知陛下要将彭琪安置在何处?”   刘彻听赵周说的仔细,满意的点点头道:“既然他想去廷尉府,那就去廷尉诏狱!”   “观政?”   “不用,云氏出来的人最重实践,就派他去廷尉诏狱,直接上任。”   “不知上任狱监如何处置?”   “杀了吧!”   刘彻淡淡的道。   金日磾见秘书监的官员已经开始写诏书了,心中不由得为彭琪暗自担忧。   皇帝见金日磾有些不安,就问道:“你认识此人?”   金日磾连忙道:“在云氏见过几次,也听他讲解过几次《大汉律》,颇有见地的一个人。”   刘彻笑道:“既然有才,朕将他用在实处岂不是正好?”   金日磾道:“陛下英明。”   刘彻再次爆发出一阵大笑,指着赵周道:“既然你们都说朕英明,那么,就告诉彭琪,朕无故杀了廷尉诏狱的狱监,他必须让朕杀人,杀的名正言顺,不负圣明之名!” 第八十九章 概率学   云琅不在,曹襄基本上就是四家的话事人。   霍去病回到长安之后,这一点依旧没有发生什么变化。   如今的上林苑百姓,面对每日都会升起来的热气球已经见怪不怪了。   从最初百姓口中的神灵,慢慢变成大球这个称呼,中间仅仅用了六天时间。   当然,外地来的客商,以及刚刚进京的官员,依旧会大呼神迹,每当这些人面对天空中的那个彩球俯首膜拜的时候,身边总会传来长安百姓的讥笑声。   衡量一个人是不是见过世面,那个彩球已经成了衡量的标准。   曹襄来到霍去病家里的时候,第一时间就看到了自己儿子被吊在树上,心疼之余,很快就发现在他儿子身边,还齐齐的吊着四个小子。   一串人,就像树上长出来的五颗果子。   云哲的脸上挂满了泪珠,曹信耷拉着脑袋,霍三跟鱼一样不断地晃动身子,霍一的屁股上有血渍从裤子上沁出来,至于李禹,同样耷拉着脑袋,似乎已经睡着了。   霍去病躺在一张躺椅上晒太阳,身边的矮几上还有酒壶,以及云氏刚刚送来的甜瓜。   曹信见到父亲来了,不由自主的蜷缩身体,恨不得变成隐形人。   云哲见曹襄来了,立刻就哇哇大哭起来。   至于霍三见到曹襄来了,就张嘴吼叫道:“伯伯救我!”   霍一见到曹襄,又听见弟弟杀猪一般大叫,羞臊的冲着霍三吼道:“闭嘴!”   这一声断喝吓得李禹从睡梦中醒来,见道曹襄,也学着云哲的样子哭泣了起来。   曹襄瞅瞅被绑的跟粽子一样的儿子,冷哼一声,就坐在霍去病对面的躺椅上,吃了一块甜瓜对睁开眼睛的霍去病道:“彭琪去了廷尉诏狱,梁凯去了秘书监。”   霍去病道:“赵禹已经老朽了,不能再当陛下的爪牙,王温舒迟早要成为廷尉,彭琪去了诏狱,是一个很自然的事情。”   “你不感到奇怪?”   “有什么好奇怪的,这不是你们计算的结果吗?”   曹襄摇摇头道:“张安世他们计算过,彭琪有九成的可能会被陛下看穿,所以就干脆不掩饰了。   试探一下陛下对云氏门徒的看法,从结果来看,陛下对云氏并没有太大的戒心。   能去廷尉诏狱就任主官,说明陛下对云氏还是信任的。   倒是梁凯的任命让人心里打鼓。   我总觉得陛下怀疑的人并非彭琪,而是梁凯!   秘书监是什么地方,那是朝夕与陛下相处的衙门,不像彭琪,说是被流放到了监狱,实际上,廷尉诏狱狱监这个官职历来都不会轻易授给旁人。   就他们三个人而言,彭琪才算是被真正重用了。   至于陛下要求从一个狱监身上找到该死的理由,我觉得这不是什么难事。   对彭琪这个新任狱监来说,反倒有好处。”   霍去病满不在乎的道:“你去警告一下梁凯不就好了吗?”   曹襄摇头道:“两年之内,我不会跟梁凯有主动交集,你也不成!”   霍去病笑道:“我现在谁都不见,整日在家里玩球,等春风结束之后,再无大风的时候,我就打算砍断连接热气球的绳索,自由的飞它娘的一次。”   曹襄知道霍去病讨厌这些蝇营狗苟的事情,见霍去病不愿意多谈,也就随着霍去病的话道:“那些小子们怎么了?”   霍去病怒哼一声道:“他们比老子玩的还要野,现在就想砍断绳子御风飞行。”   曹襄哦了一声也就不理会哭声越来越没有诚意的云哲等人,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喝了下去,就跟霍去病一起躺在躺椅上晒太阳。   金日磾见到张安世的时候脸上带着狞笑。   张安世缩在墙角,如同一个惊恐的妇人。   “耶耶从一千石的马监,变成了八百石的金吾卫,这就是你师兄给我的升官发财的承诺?”   听金日磾这样说,惊恐的张安世立刻就不害怕了,从角落里走出来,掸掸衣袖上的灰尘道:“你可以继续回去养马。”   金日磾摸摸身上的金甲,呵呵笑道:“耶耶终于不用跪在地上当陛下的马凳了。”   张安世恶毒的一笑,指着皇宫飞檐一角道:“听说陛下临幸妃子的时候,有些宦官还需要趴在地上当床……你可以向这方面发展一下。”   金日磾冷笑一声道:“当着一个金吾卫的面诟病陛下,谁给你的胆子?”   张安世笑道:“等你成为执金吾之后再跟本官说这样的话,现在!你!一个八百石的金吾卫小头头,见了本官因何不拜?耶耶可是两千石的大官啊。”   笑闹完毕,张安世布置了一些精美的酒菜,为兴奋的金日磾祝贺。   酒过三巡,金日磾拍着胸口道:“知道不,耶耶本来是第十名,结果,陛下没有忘记我,特意将我从第十名提拔到了第三名,你的一个旁听的小师弟成了第十名,可见,耶耶是真才实学,你们西北理工的人都是混子。”   张安世跟金日磾碰了一杯酒冷笑道:“彭琪他娘就在云氏,有本事你把这话跟她说!”   金日磾笑道:“反正耶耶现在是第三,彭琪是第十,这是陛下认定的,没人能更改。”   “光屁股撵狼!”   “怎么说?”   “胆大不知羞!你自己去品鉴一下你的文章,再拿去跟彭琪的对比一下,然后你就该知道我西北理工一个不出名的小子有多厉害了。”   金日磾按住张安世准备倒酒的手,认真的道:“说清楚,在我参加大比这件事情上,你们到底出了多大的力气?”   张安世冷笑道:“云氏弟子只有彭琪一人去参加了大比,为了参加大比,彭琪甚至离开了云氏,从此成为了自由人,再也不受云氏指派,你说,我们付出了多少?另外,你难道就没有发现你写的狗屁文章《国难》多了很多字吗?”   金日磾坚决的摇头道:“都是我写的!”   张安世呆滞了片刻,重重的点点头道:“没错,都是你写的,你背会理解了没有?”   金日磾点头道:“如此好的文章,耶耶焉能忘记!”   张安世提起酒杯重重的跟金日磾碰一下杯子,一口喝干杯中酒,两人相视一笑,然后就发出夜枭鸣叫一般的笑声。   “这样下去对国家不利!”   金日磾忽然觉得有些不妥,放下手中的筷子,还有些自行惭秽的意思。   “也就是这一次大比是这样,以后呢,大比的卷子就需要糊名,誊抄,以及流水阅卷,我师傅说了,一定要把大比中的种种弊端扼杀掉,否则就会遗祸万年。快吃,就知道你喜欢这道凉拌猪耳朵!”   经张安世不断地开导,金日磾心中的愧疚之意逐渐远去,很快就跟张安世快活的喝起酒来。   未央宫的大殿上,依旧灯火辉煌,大殿中只有更漏水珠跌落的声响。   隋越目光炯炯的瞅着依旧在查看本章的皇帝。   听见皇帝打哈欠的声音,隋越就赶紧凑上去,将皇帝面前冰凉的茶水换掉,端上来一碗温热的牛乳。   刘彻每天都有喝牛乳的习惯,而长安人开始喝牛乳的习惯是云氏饲养的牛开始大量产奶之后的事情。   每日里,只要喝完牛乳,皇帝就会准备安寝。   隋越甚至已经朝站在角落里的宫女去布置陛下的床榻了。   很奇怪,刘彻喝完牛乳之后却没有睡觉的心思,继续提起毛笔似乎要写东西。   隋越挑亮了蜡烛,又研好了墨,却听见皇帝轻叹一声道:“忠焉?奸焉?”   毛笔在手上停留了很久,可能是笔端蘸取的墨汁太多,一滴浓墨从笔尖上跌落下来,在微微泛黄的白纸上晕染出一团墨迹。   刘彻重新放下毛笔,对隋越道:“回寝宫,唤张夫人侍寝!” 第九十章 追求学问的先贤   “希腊人的帝国已经消亡了,可是呢,这个族群创造的各种学说却没有覆灭。与我西北理工最接近的学说,就是亚里士多德、毕达哥拉斯、德谟克利特等人创造的学科。其中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毕达哥拉斯的《几何》,德谟克利特的《大小宇宙论》你都应该看看。学问这东西是没有族群之分的,只要是学问,不论出自任何人之手,我们西北理工都应该抱着虔诚的心去学习。”   窗外狂风呼啸,沙尘滚滚,屋子里却静谧的落针可闻。   “西北理工的很多学说,其实就建立在这些人的研究之上,从而进行了新的研究跟开发。   比如我西北理工学问中的‘奇数、偶数、质数、亲和数及完全数’就是出自毕达哥拉斯之手。   三百年前,不论是东方的大德,还是西方的智者,他们都将自己立为宇宙的中心,以美学的观点来衡量世家所有东西的价值与美丑。   不论是孔子,庄子,还是毕达哥拉斯他们都认为精神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精神决定物质,物质是精神的产物。   因为这种观察衡量世界的方式过于片面,我西北理工的先贤,将他们归类为‘唯心论’。   很多时候,这样的想法是正确的,甚至带有普遍性,可是呢,中间到底还是有很多事情是‘唯心论’所不能解释的。   于是,西北理工的先贤们就认为,在现实世界之外独立存在着一种客观精神,它是世界的本原,世界万物是由它产生出来的,我们把它称之为‘客观唯心论’。   都是一些很有意思的解释世界存在的想法,你们要注意借鉴一下,却不要盲从,随着我们对世界的认知不断加深,所有的学说都会有新的发现,继而拓宽我们的视野……”   云琅并没有把“唯物论”抛出来,这对霍光,红袖等人来说实在是太难以理解了,也缺少基础的研究来验证它。   苏稚崇拜的瞅着丈夫,而霍光跟红袖却陷入了沉思,至于司马迁根本就没有考虑,只是一个劲的记录。   司马迁觉得云琅继续讲下去,他可能探究出西北理工的本源。   以前,司马迁认为西北理工就是出自大秦帝国的陇西制造,既然云琅把西北理工的历史又向前推进了三百年,这让司马迁对探究西北理工本源一事充满了信心。   霍光皱眉道:“师傅,也就是说,我们现在学的东西大部分来自于西方?”   云琅叹口气道:“我们的大德们更加关注人的本身,而不太在意物质的研究。   我们研究出来的大部分东西都跟统治,领导,控制百姓有关,我们在意的是统一性,而不关心个体。   这样做是有道理的,在蛮荒时代,集体的力量远比个人的力量要强大。   这让我们可以挑战一下神灵的领域。   这些道理,从我们的神话中就能探究出一斑。   你前些时间诵读的《希腊神话》,就是这方面的例子,将神的作用推广到了极致,世上若是没有神,人类就不会出现,人们必须膜拜神灵,才能从神灵的口中得到一点唾余。   我们的祖先不同,天,是被盘古劈开的,他的身体血脉化作高山大河,体毛化作树木丛林。   西方教义中,将世界的诞生归功于一个天神,而且是永远不死的,就像我这个州牧,用最客观的手法控制着这个世界。   人不能与天争斗,只能逆来顺受,即便是神破坏了这个法则,也会受到严重的惩罚……比如普罗米修斯盗火……   西方世界中,大洪水来临的时候,人们选择了逃避。   我们先择了抗争,这就让大禹的功绩彪炳史册……   这样说的目的并不是让你小看西方学说,而是要让你重视起来。   想要了解西方,埃斯库罗斯、亚姆布里科斯、阿里斯托芬、欧里庇得斯、米南德、菲尼库斯、柏拉图、索福克勒斯……等人的著作不可不看……   看过他们的书之后,即便你对西方一无所知,也会有一个大概的印象。”   霍光想了一下道:“我西北理工先贤早年有人游学西方吗?”   云琅没来由的想起了第一批去西方游学的华夏子弟,心情微微有些黯然,叹口气道:“不容易啊。”   霍光会错了意思,想想从长安到西域路途上的艰险,也跟着点点头,不由自主的对西北理工先贤们生出一股子崇敬之意。   司马迁在一边咕咕笑道:“董仲舒,夏侯静等人的目光还落在我大汉国土上的时候,西北理工的先贤们已经走出大汉疆域,如此求学执念,让人敬佩。某家必须记录进史书。”   云琅认真的看着司马迁道:“一定要写进去,让后人知道,为了学问我大汉国人可以走到天边。让他们知晓,我大汉人的胸怀是博大的,我们永远会追求这世上最高深的学问,在每一件事情上都要做到极致!”   司马迁的嬉笑之态隐去了,认真的答应了云琅的要求,见霍光似乎有话跟云琅谈,就抱着自己的笔墨纸张离开了屋子。   二道门刚刚打开,垂在二道门上的白纱就被风吹进了屋子,飘扬的如同一面旗帜。   “先贤有灵!”   司马迁郑重的朝门外深深一礼,然后溜着墙根离开了屋子。   霍光合上大门,回头想要跟师傅谈论更多的往事,却发现云琅已经倒在锦榻上了,闭上眼睛在假寐。   “西北理工的往事太过惨痛,你还是不要知道为好,就当我是奠基人,你来做开拓者!”   霍光轻声道:“师傅在那场变故中是一个什么样的立场?”   霍光追问了一下,一个门派的源头必须清楚,不能不明不白,尤其是云琅本人的立场。   如果后面发展的道路走上了与师傅坚持的方向相悖,师傅在那场大变故中吃的苦头就白吃了。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云琅含含糊糊的念叨了一句话,就再也不肯说话了。   苏稚将霍光推出门外,恼怒的道:“你师傅一定是好的,这还用问么?”   霍光匆忙辩解道:“我当然知道师傅的立场是好的,问题是,我必须要知道什么是错的,免得西北理工以后走上歧途。”   “滚蛋,去找云音去吧,你也就在她跟前老实一些,莫要在这里碍眼。”   霍光本来很想跟师傅把西北理工的往事说透,见师傅师傅不愿意说,师娘又不讲道理,只好离开这里,如师娘所说的一般,去找云音。   今日这样重要的授课,云音没有被准许参与,这时候心情一定很坏。   苏稚关上门,就用脚踢了一下陷入沉思的红袖道:“该起来走动了,肚子里怀着孩子,整天坐在毯子上快要发臭了。你发臭了不要紧,云氏可没有生傻孩子的例子。”   红袖被苏稚从沉思中唤醒,心情非常不好,想要发怒,忽然想起自己肚子里的孩子,怒火顿去,赶紧爬起来,抱着肚子在屋子里转来转去的溜腿。   苏稚自己爬上锦榻,用一张锦被盖住他们两个,从背后抱住丈夫,将脸贴在他背后,万事不理。   这样的天气里,不适合给人看病,更不适合做手术,不睡觉更待何时。   美好的时光总是会被人搅扰。   苏稚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武威校尉李勇却骑着快马进了姑臧城。   他甚至不等战马挺稳当,就纵身从战马背上跳下来,对云氏家将首领刘二道:“请禀报君侯,匈奴王刘陵有使者来到了张掖,不日将要抵达武威!” 第九十一章 匈奴使者团   刘彻忘记收回刘陵手里的皇室玉牒了。   这就是匈奴使者为什么能够进入玉门关的主要原因。   云琅不知道刘彻为什么直到现在都没有剥夺刘陵的特权,他隐隐觉得刘彻对刘陵成为匈奴王一事,心中其实是欢喜的。   对于刘彻,云琅已经研究了十几年了,这么多年下来,虽然不能做到事事都能料准,在大事上,总能预料个七八分。   后人对刘彻的研究还算充分,而云琅又对这个汉武大帝充满了崇敬之情,所以,关于他的书以及影视没有少看。   去掉一些粗制滥造的书本,后人对刘彻的评论多少还算靠谱。   一个人能经得起几次研究?   更不要说,后世那些高智商的人已经把刘彻看了一个通透,云琅只要把那些研究拿出来,再根据刘彻的反应,就能知道这个帝王大致的思想轨迹。   刘陵带着匈奴人离开了漠北,那么,匈奴人跟大汉人的仇恨也就算是告一段落了。   没有了切骨之痛,刘彻就会重新审视刘陵。   与遥远的一个大国国王属于同宗,同文,这对大汉朝是有利的。   云琅没有想到刘陵派来的使者居然是谢宁跟江充。   “匈奴国使者谢宁,江充见过君侯!”   听这两个混蛋自报家门,云琅忍不住笑了,江充瞅着云琅露出来的白色牙齿,竟然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   于是,他就用力的握住了手里的旄节,似乎在告诉云琅他是匈奴使节,不能随便的被杀掉。   谢宁看云琅的眼神中满含愧疚之意,他在匈奴娶了一个老婆,并且生下一个孩子的事情根本就瞒不过云琅。   高高在上的云琅将目光从谢宁,江充身上移开,落在一个彪悍的匈奴人身上,慢慢的露出笑意道:“左贤王怎么来了?”   蒙查挺直了胸膛,脱掉身上的羊皮大氅,大马金刀的坐在一张椅子上傲然道:“某家才是正使。”   云琅无声的笑了一下,对蒙查道:“你知道刘陵为何会派你出使长安吗?”   蒙查嘿嘿笑道:“大匈奴,只有某家才能全权代表我王。”   云琅怜悯的看着眼底有一丝红线的蒙查道:“不是那样的,是因为刘陵的儿子已经长大了。而匈奴人与塞人的战争也告一段落了,你的作用没有你想的那么大。正好派你出使长安,趁着你不在的功夫,她好整顿一下军队,将分散的军权收回来。”   蒙查霍然站起,握着拳头向云琅的座位走近两步,面目狰狞,气势极为恐怖。   陪云琅接见匈奴使者的李陵,李勇也站了起来,挡在蒙查面前。   蒙查停下脚步嘿嘿笑道:“来的时候我王就说了,汉人狡猾,要我只要带着眼睛,嘴巴来汉地,不要带耳朵。现在看来,我王的话是对的!”   云琅斥退了李陵,李勇,把玩着手里的白玉道:“你回到身毒国之后就会发现,某家所言不虚。”   江充挡在蒙查前边,很害怕这个蠢货被云琅三言两语给说动,不愿意去长安。   “君侯,现如今没有什么身毒国,只有我大匈奴!”   云琅看了江充一眼道:“当年我追杀你的时候,你侥幸逃脱,运气真是很好。”   自从江充看到云琅的那一刻起,他的腰背就没有挺直过,云琅在西域的所作所为,他太清楚了,凉州牧针对西域颁布的任何一个法令,如果掰开了揉碎了,在里面都能发现毒药的残渣。   通过云琅在西域的所作所为,他从来没有认为云琅会是一个宽宏大量的人,而是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枭雄。   直到现在,他都不明白云琅为什么会突然不死不休的追杀他,自忖没有对不起云琅的地方,他很想问清楚。   身为一个被追杀者,在见到云琅之后,他居然生不出半点怨恨之意来。   “君侯,你我过往宿怨不论,我等此次前来是为了匈奴,大汉两国邦交,某家手持旄节,就代表我王亲临。还请君侯为大汉国留点颜面。”   云琅看看江充手里的旄节,忍不住发笑道:“我只知道匈奴人喜欢把牛尾巴毛编织起来充当权杖,却不知你们也开始用我汉家的旄节了。苏武,你去辨别一下真假,如果有错,就帮他们改过来,免得他们去了长安之后闹笑话。”   陪云琅见匈奴使节的汉家官员齐声大笑起来,苏武居然真的从后面走过来,仔细研究了江充手里的旄节,然后对云琅禀报道:“一般无二!”   江充听云琅话语里没有要将他立即斩杀的意思,一颗悬着的心终于安稳了一些。   原本气势汹汹的蒙查,在他受到云琅诘难的时候并没有站出来为他撑腰,反而低着头在那里沉思。   江充心中哀叹一声,对自己这一行人去长安要达到的目的基本上不抱希望了。   这仅仅是云琅给的一个下马威。   他不知道自己千里迢迢走到长安之后,还会遇见多少云琅这样的人。   匈奴人打仗除过大汉人,没有害怕过谁,这一次长途远征,一路上也是百战百胜,所向无敌。   短短一年半的时间,就为匈奴人找到了世上最好的牧羊地,最好的栖身之所。   江充相信,只要再给大匈奴两年时间,大匈奴将会在那里打下一片大大的国土……   只是,匈奴人不会治理国家!   如果还像以前一般游牧为生,匈奴人多少还能支应这个庞大的国家。   然而,新开辟出来的土地上,还有大量的农奴,大匈奴需要这些人给他们提供粮食,以及各种生活必需品。   不能把所有的土地都拿来放牧牛羊。   这样一来治理国家就必须提上议事日程,江充亲眼见到匈奴人是如何治理地方的。   那场面根本就不是治理地方,而是在毁灭地方农奴,因为他们什么都会抢,从粮食到衣物乃至任何他们觉得有用的东西。   稍有反抗,就会死一群农奴!   按照他们强盗一般的本性,不出十年,那些农奴就会被他们给祸害光。   “你们此次进京,居然是向我皇求援的?”   云琅耐着性子看完了江充献上来的文书,仅仅看了两页,就皱起了眉头。   “大汉与匈奴乃是亲眷之国!”   云琅哑然失笑道:“刀子上的血还没有干呢。”   江充拱手道:“那已经是过去了,为此我王准备给我家小王子求娶一位汉家公主,真正的汉家公主!也好亲上加亲,永结盟邦!”   云琅合上文书阴冷的道:“你应该知道大汉公主出嫁番邦已经是我大汉国不能提起的伤痛!”   江充笑道:“今时不同往日,我家小王子乃是我王亲自教导,并无匈奴陋习。我们还带来了身毒画匠绘制的王子画像,君侯观后,定然不会认为那是一个匈奴人。”   听江充如此贬低匈奴人,云琅就看看如同雕塑一般沉默的蒙查,心中微微叹了口气。   刘陵的声望已经高到可以随意指责匈奴陋习的地步了。   匈奴使者最终的目的是进京,云琅这个地方官是没有权力阻挠匈奴人进京的。   清查一遍之后,也就用了印鉴,准许匈奴使者继续向长安进发。   晚宴之后,谢宁总算是找到了跟云琅独处的空间。   “我发现你在匈奴人群里待得好像很愉快?”   云琅不等谢宁见礼完毕就勃然大怒。   谢宁盘腿坐在地上幽幽的道:“君侯料事如神,该不会预料不到刘陵早就看穿我了吧?我这样一只丧家之犬,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如果匈奴依旧在漠北与我大汉为敌,谢宁自然会找机会对匈奴行惊天一击。可是呢?匈奴人离开了漠北,他们不再跟大汉为敌,匈奴王刘陵对我也算是推心置腹,你让我如何决断?” 第九十二章 刘陵的大手笔   “我记得你是我大汉派出去的间谍!”   谢宁苦笑一声道:“谢宁自然记得,不光我自己知道,君侯知道,刘陵也清楚地知道。   您说,在这样的状况下,我能有什么作为。   此次,匈奴王刘陵向皇帝结亲,与以往任何一次和亲都完全不同,匈奴人的陋习也正在被刘陵纠正。   群居的匈奴人正在向一家一户转变,父死子娶母已经被严厉禁止了。至于兄死弟娶嫂的规矩已经被建立起来了。   卑职以为,陛下答应匈奴王子求婚的可能性很大。   而我,将自然而然的成为我大汉公主的属下。”   云琅嗤的笑了一声道:“这就是你敢去长安见陛下的依仗所在?”   谢宁低下头为难的道:“卑职家小还在长安。”   云琅狞笑道:“你就不怕我下手吗?”   谢宁抬起头迷惑的瞅着努力将面容扭曲的云琅道:“卑职从未想过君侯会这样做。”   云琅无力地摆摆手道:“滚出去,滚出去,一个个吃定了耶耶,我不管了,你的家眷是死是活我不管了。你也太小看陛下了,他最恨的就是反复无常的小人,你要是这样做了,陛下一样不会把你的家人让你带走,可能会看管起来。”   谢宁从怀里掏出一封信拿给云琅道:“这是刘陵写给陛下的亲笔信。”   云琅瞅瞅这封被火漆密封的严严实实的信封,丢给谢宁道:“看不了。”   谢宁又从怀里掏出一封信拿给云琅道:“这是那封信的誊抄本,刘陵知道君侯一定会对这封信的内容感兴趣,特意誊抄了一份,免得君侯背上私自拆封国书的罪名。”   “我怎么知道这封信是不是跟国书的内容一致?”   “这封信是卑职按照国书的内容誊抄的,刘陵写的错别字卑职都没有改动。”   云琅看了谢宁拿给他的信,仅仅看了一眼,就对内容没有了继续阅读的兴趣。   这封信与其说是国书,不如说是刘陵在回忆跟刘彻度过的甜蜜岁月。   云琅发誓,这是他在大汉国看到的内容最污秽的一段文字。从这一段文字中云琅了解到,刘彻原来还有很多不为人知的性怪癖。   将那封信点燃销毁掉,云琅咳嗽一声道:“把这封信的内容忘了吧!”   谢宁点点头道:“我就知道陛下的身体不错,别的什么都不知道。”   云琅叹息一声道:“当初派你去匈奴我确实没有预料到会有现在这样的局面。现在的局面瞬息千变,让你陷入如今这个尴尬的局面,是我欠考虑了。汉人走到哪里都不要忘记自己汉人的身份,这一点我希望你能记住。你回到大汉朝境遇不会太好,这是一定的,既然你已经决定了,且找好了退路,身为你昔日的兄弟,这是我只能帮你最后一次。从此后,你我恩断义绝,两不相欠。”   谢宁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云琅道:“我依旧是汉家臣子,君侯何必对我如此绝情?”   云琅笑道:“离开了汉家土地的人,我一般不愿意再联系,如果继续联系,将会陷你于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的地步。跟我有联系,你就做不了匈奴国的忠臣,不能对给你好处的国度尽忠,就是不义之徒。我的朋友中还没有这样的人存在。”   谢宁见云琅已经表现出拒他于千里之外的模样,就无奈的点点头,人总归是要有立场的,尤其是身为官员,更是如此,一个没有立场的官员,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会是人群中的异类。   这样的人没有资格享受一个国家带给他的任何骄傲与荣耀。   不管他做出什么样的事情,在别人看来都是居心叵测的。   谢宁眼角有泪水流淌出来,缓缓地朝云琅拜了三拜,就从袖子里又拿出一封信递给云琅道:“这是刘陵给您写的亲笔信,我没有看过。”   信封上没有火漆,没有封口,且鼓鼓囊囊的,还露出花花绿绿的一角。   云琅讨厌刘陵总是送肚兜给他,这个婆娘现在疯了,才跟刘彻说完他们极度不堪入目的往事,转手就把自己的肚兜装在信封里送给另外一个男人。   她到底要干什么?   这样做能满足他什么样阴暗的心思?   谢宁眼观鼻,鼻观心一本正经的道:“来的时候,刘陵当着众人的面从袍子里扯下肚兜塞进信封。还告诉我们,如果您没有挑拨蒙查,那么,这东西就让我带回去还给她。如果您撩拨蒙查了,就让我当着众人的面把这东西交给您,还说——您要是喜欢玩这些阴谋诡计,她都接着,看谁能把谁活活玩死!”   云琅呻吟了一下,愤怒的将刘陵的肚兜丢进火盆里,指着谢宁破口大骂,污言秽语层层叠叠的从他的口中喷涌而出,很多新鲜的词汇谢宁闻所未闻。   半晌,云琅慢慢安静下来。   谢宁依旧一本正经的对云琅道:“刘陵给我准备了六件肚兜,每一件肚兜上都绣着她的名字,还告诉我,您若是阻挠匈奴与大汉和亲,就让我在长安大张旗鼓的将这些肚兜送到云氏庄园,昭告天下,让天下人都知晓您与她之间那些不得不说的凄婉的故事……”   “卧槽……”云琅目瞪口呆。   “有《美人歌》作证,君侯恐怕很难把自己洗干净,更何况,刘陵在某些时候还是陛下的女人,这样的事情传出去,对您极为不利……”   “她如今是匈奴女王,难道就不顾及……”   “君侯,刘陵的身份变了,她现在是王,不是一般的女子,她麾下有百万之众的将士听她号令。这个时候,男女之事对她来说就是一种点缀,事情说出去了,别人也只会说君侯这样的豪杰也是刘陵的裙下之臣,更能彰显刘陵的本事。”   云琅沉默片刻,对谢宁道:“你就不能不做?”   谢宁摇头道:“我不做半点用处都没有,别看蒙查来了,江充来了,我来了,真正说话算数的却是刘陵的侍女如意。当初陛下与刘陵欢好的时候,就是如意伺候的……她才是刘陵最信任的人。”   云琅用手指头轻轻叩着桌子,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   “刘陵如此做法,是否表示刘陵不容任何人破坏这次和亲是吗?”   “是的,此次汉匈和亲是刘陵最重要的计划,为此,她愿意帮助大汉国清除大汉与匈奴之间所有的小国,完成与大汉真正意义上的接触。   此次我们带来的礼物粗粗计算就不下三千万钱。   还有西域各国的十二位公主,各个都是人间绝色。一百二十匹安息马,不亚于汗血宝马,一百二十个阉割过的少年优伶,他们的歌声如同黄鹂一般动听,一百二十个身毒国处女舞姬。   十二头狮子,十二头黑犀牛,十二头纯白色的大象,一尊纯金铸造的释迦牟尼坐像。   我们这些人不过是给使者团开路的人,刘陵的侍女如意带着两千名匈奴武士押运的贡品队伍,才是真正的使者团。   这一次,刘陵是以皇族亲眷的名义给她的兄长送上的礼物,虽然没有明说匈奴是大汉国的额属国,已经用另外一种方式认定大汉皇帝是她的族长。   如此一来,对大汉来说,这是匈奴人彻底认输的表现,卑职以为,陛下以及满朝文武恐怕很难拒绝。”   云琅双手托腮感慨的道:“没想到刘陵居然会达到这样的高度,该舍得的时候,没有半分犹豫!”   谢宁喟叹一声道:“君侯没有见到现在的刘陵,很难让人把她跟以前那个受尽人间苦楚的大汉翁主联系在一起。她不仅仅对匈奴人表现出来了广阔的胸怀,重用匈奴底层武士,提拔匈奴人中的才干之士,即便是大月氏,身毒,塞人中有智者,她也降尊纡贵的亲自去寻找,邀请他们出山,为大匈奴效力。君侯,别看匈奴人的名声在身毒国非常的不好,那里的人却个个盛赞匈奴王的仁慈。人人相信在匈奴王的率领下,他们迟早会变得富庶起来。” 第九十三章 大门开了   云琅把自己关在一座黑屋子里谁都不见。   他觉得自己的嘴巴已经被刘陵的肚兜堵住了。   当初以为刘陵会带着匈奴人一路向西,去遥远的大秦国完成“上帝之鞭”的伟大使命。   没想到刘陵的最终目标却是身毒国。   亚洲的将来容不下两个巨大的国家,这是云琅一贯的认知,现在,麻烦来了,刘陵这家伙突然爆发了,正在向千古女帝的方向发展。   在大汉国,云琅还要接受刘彻的重重压迫,各种新的社会改革进行的如同龟爬。   而刘陵这帮人就没有任何顾忌了,反正匈奴人那一套刘陵根本就深恶痛绝,早就想要丢掉了。   只要是云氏有的,刘陵全部都能照搬……   躲在黑暗中,云琅能听到自己粗重的喘息声,一想起刘陵在云氏庄子的时候积极参与云氏劳动,管理,他就觉得自己喘不上来气。   刘陵的肚兜算什么……   云琅经历过更恶心的事情……   政治家如果要脸皮,就不是一个合格的政治家。   反正他在长安的名声就不太好,一个卓姬早就把他假道学的面皮撕扯的半点不剩。   他在意的是云氏庄园的模式。   当初在建立云氏庄园的时候,云琅就在刻意的将它社会化,只要把云氏的管家换成宰相,把云氏的管事换成群臣,再把云氏的各个工坊,农田换成天下疆域,一个新兴的国家架子就算搭起来了。   刘陵可是把云琅真正当师傅请教的,就剩下上床伺候了。   那个时候,云琅一肚子的辛酸,好不容易弄出来的云氏庄园皇帝完全无视。   在刘陵殷勤的伺候下,不知不觉的就把自己对这个世界的认知完完全全的告诉了刘陵……   这是好为人师的错!   看看刘陵的国书就知道,她把儿子的姓名改做刘芳就足矣说明问题了。   这个名字一方面与流放同音,又有流芳百世的意思在里面,足以说明刘陵对自己的儿子抱有何等的期望。   “这可怎么办啊?”   云琅用力的揉搓面颊,恨不得把自己的脸皮磨破。   十二个西域公主各个长得千娇百媚,一百二十个舞姬各个堪称人间瑰宝,一百二十个阉割后的优伶各个油光水滑,一百二十匹阿拉伯马……   不论刘彻喜欢什么,刘陵这都满足了他……说到底,刘陵对刘彻的秉性太熟悉了。   不用猜想,云琅就知道刘彻接下来会有什么反应。   匈奴前来进贡了……   匈奴人投降了……   以前只有大汉国给匈奴进贡的份……   以前只有大汉国给匈奴送美女……   现在!   匈奴人送来了国书,送来了钱财,送来了美人,宝马,优伶,大象,狮子,犀牛,金佛,算算总价值,早就超越了刘彻登基以来送到匈奴的东西。   赚了啊!   赚大发了啊!   老子不过是风光大嫁一个公主而已,算得了什么事?   而且是嫁给不再换老婆,而且还有一半汉家血统的匈奴王子,那个匈奴王子还被一个汉人从小教导……嫁给匈奴王子成为将来的王后,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反正闺女大了总要出嫁的……等闺女再生了孩子继续当匈奴人的王,匈奴血脉就会一点点的被刘氏血脉稀释掉,再过两代,匈奴王身上流淌的就是刘氏的血!   不管是作为刘氏的族长,还是大汉国的皇帝,这都是一笔非常划算的买卖!   “我要回京!”   云琅哀嚎了一声之后,就一脚踹在门上,可惜,门是关着的,从外边可以踹开,从里面……   然后,他就发出一声更加凄厉的哀嚎。   一个人的时候可以崩溃,可以畏缩,可以哭嚎流泪,出了大门之后,云琅还是那个玉树临风的高官。   “马不错,我想弄一些过来送去山丹马场,匈奴人不同意。”   霍光眯缝着眼睛正在想办法弄匈奴人的战马。   “夫君,那些西域女子真的好漂亮,我摸了几个,软软的还很香。”   苏稚只要跟云琅在一起基本上没有什么智商。   “夫君,如果可能,您应该把那尊金佛留下来,浇筑大金佛不留任何瑕疵的工艺我们家直到现在都没有掌握。”   红袖虽然肚子已经出来了,还是不忘记给云氏捞好处。   “君侯,帮我弄两个优伶,听了他们的歌声,提神醒脑,让人乐淘淘不知东西。”   司马迁最近对阉人的兴趣很大,云琅觉得这非常的危险。   “耶耶,我想要两头狮子,狮子看起来比大王还雄壮一些……”   云琅瞅瞅靠在他腿边献媚的老虎大王,长叹一声道:“这里的东西我们一点都不能取!”   霍光皱眉道:“按理说,西域番邦朝觐陛下,首先就要打点好我们才对。刘陵雄才大略,不是不知道规矩的人。”   霍光一听这些东西只能看不能碰,有些失望。   “这些东西是匈奴王为自己的儿子刘芳准备的求亲礼,每一样都是有数的,拿不得。”   “既然如此,弟子这就把这群人驱赶出姑臧城,让他们在城外扎帐篷!他们的安危我们不管,要是遇到了盗贼,马匪与我们无关!”   如此庞大的一笔钱财过手不能扒皮的痛苦让霍光已经失去了理智。   “耶耶,我要狮子!”   云琅拍着老虎大王的脑袋对云音道:“我们家有更好的。要什么狮子啊,这才是兽中之王!”   云音看看冲着她傻笑的老虎大王,满脸的嫌弃……   “耶耶。我要狮子!”   面对如山的财富跟珍奇异宝,疯狂的不仅仅是刘彻。   云琅想要回京,终究只是一个想法而已,身为一方牧守,云琅没有随意回京的权力。   春天,是老虎发情的季节,武威之地没有老虎……所以,云琅用了很大的力气才把老虎大王从母狮子那里拖回来。   即便这样,已经晚了,老虎大王把该办的事情全部办完了。   面对刘陵侍女如意,云琅就算是有天大的火气也发不出来。   当如意穿着云氏仆妇衣衫出现在云琅面前的时候,第一个哭出来的居然是苏稚。   离家两年,她非常的怀念云氏庄园。   她喜欢云氏的百果园,喜欢云氏精美的食物,喜欢云氏的温泉水,不喜欢继续在凉州吃沙子。   “每当陛下怀念中原的时候,奴婢们就会穿上这样的衣裳,来怀念我们一生中最愉快的日子。”   云琅转过身,艰难的挥挥手,就放如意她们了姑臧城。   把使者留在姑臧城十天,是云琅权力的极致。   使者已经去了长安,该通知曹襄的事情已经全部通知了,该告诉阿娇的事情已经全部说了,至于长平那里,云琅仅仅轻描淡写的诉说了同意和亲后会有什么后果。   云琅相信,从长安出发迎接匈奴使者的队伍已经出发了,如意这群人离开姑臧城之后,将会在各路官员的护送下平安抵达长安。   天气慢慢的变热了,云音已经换上了春衫,小小的女子换上葱绿色的春衫之后,怎么看都好看。   她依旧在为自己没有弄到狮子感到遗憾。   霍光发誓赌咒一定给她弄一群狮子回来,这才让小小的少女脸上有了笑容。   云琅见云音一脚踢开了老虎大王,就皱眉道:“怎么这么没有心?大王陪伴了你这么多年,你竟然因为一头狮子就嫌弃他。”   云音连忙摆手道:“他身上有味道!”   云琅走到跟前低头嗅嗅,遗憾的抚摸着老虎的脑袋道:“你也喜欢狮子?”   老虎大王意犹未尽的瞅着狮子离开的方向,慢慢的踱步回到了自己的大窝,趴在上面,继续用力的舔舐爪子。   “这才过了多久,一个个都开始喜新厌旧了……”   云琅长叹一声,外面来的新东西总能让大汉人兴奋好久,他们总喜欢给自己枯燥的生活里添加一抹从未有过的亮色。   大汉国如今终于敞开了胸怀,开始接纳外面的世界了。   云琅有些庆幸,这样的变化是大汉国强盛的象征,只有那些最强大的王朝,才有打开大门迎接世界的勇气。 第九十四章 大牲口的来源   大门打开了,外面的人群就呼啦一下全部涌进来了……   匈奴的使节团刚刚离开姑臧城,云琅就接到了玉门关,阳关急报。   在这两座城池外边,有一万三千人等待入关。   接替霍去病成为护羌校尉的聂壹认为,这件事必须尽快决断,等待在玉门关外的人可能没有那么多的时间。   这样的事情云琅在后世的时候听说过,很多在本国活不下去的人就想跑到别的富裕的国家求一口饭吃。   富裕的国家自然是不愿意要这些人,于是就拒绝他们入关,最终的结果就是逼迫的这些没有退路的人铤而走险,最终用生命踏出一条大路。   大汉国的边境防卫根本就没法子跟后世的那些国家相比。   茫茫的戈壁上,虽然有玉门关跟阳关两座关隘作为天堑一般的存在。   但是,那两座关隘是用来防备外族入侵的,不是用来防备外人小规模偷偷入境的。   聂壹手中只有不到两万人马,就算是把这些人全部撒出去,也没有办法堵住所有漏洞……   皇帝想要万国来朝,却不愿意接纳外国来的穷鬼,这是一定的。   其实,云琅也是这么想的。   刚开始的时候,大批的西域财主进关的时候,云琅是欢迎的,皇帝也是欢迎的。   在云琅看来,这些富人带着财富进入大汉,这对大汉国的经济非常的有帮助。   在皇帝看来,只要富人们带着他们的财富进了大汉……这些财富都是他的!   因此,财主们进入大汉,享受到了大汉国最有礼貌的接待,当然,付出的费用也是不菲的。   穷鬼们进入大汉国给这个国家带来的好处就非常有限,如果全部去卖苦力了,会严重拉低大汉国奴隶的价格,以太子刘据为首的奴隶主们,会遭受很大的损失。   要知道,在西域人进入大汉之前,大汉国的奴隶们都是捕奴团的杀才们从外边抢来的。   大汉国的国策定制的非常自私。   随意损害一个汉人的利益,会有麻烦,如果遇到一个耿直的官员伤害汉人利益的人甚至会有天大的麻烦。   至今为止,大汉国已经全面禁止了汉人奴隶,汉人只可雇佣,不可奴役。   命令勋贵们给部曲发钱,也是刘彻对付勋贵们的一种手段。   至于异族人……   大汉国至今还没有出台任何一部保护他们权益的律法。   云琅知道,这些人进入大汉之后命运一定会很悲惨。   那些想要进入大汉国的西域人却不明白。   他们以为一旦进入大汉国,他们就能过上商队口中的美好的生活。   以为自己只要到了大汉国,就能跟大汉国民一样,受到官府的保护,受到优待。   以为自己进入了大汉国,只要肯吃苦,就能获得丰厚的报酬,就能衣食无缺。   这样的梦很多汉人都不敢想,这些西域人却沉浸在自己的幻想里不可自拔。   云琅不喜欢生活在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在他的记忆中,所有的多民族国家内部都有不可调和的矛盾。   大汉国有一部分异族人是一件好事,这对开拓大汉国民的眼界有很好的作用。   一旦多了,麻烦也就会到来。   一万三千多人拥堵在玉门关外,这也不是长久之计,玉门关外就是寸草不生的戈壁,那里并不适合人类生存。   “准许妇人,儿童进入玉门关求活。”   云琅轻飘飘的下达了政令。   书写公文的苏武在写完云琅的政令之后,犹豫再三,还是谏言道:“君侯,能走到玉门关的西域人,大多数都是壮年男子。”   云琅看了苏武一眼道:“执行吧。”   苏武叹口气,在政令上用了凉州牧大印之后,就安排信使快速去了玉门关。   等苏武离开,霍光道:“这些西域人可以利用一下。”   云琅瞪了霍光一眼道:“我们只用汉人!西北理工的基础是汉人!这一点不容更改,即便这些西域人很好用,也不用!”   霍光在师傅的注视下郑重的承诺了之后,云琅才把目光从霍光的身上移开。   “我们正在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变革,匈奴逃走了,这对大汉国来说是前所未有的胜利。   从此,在这片土地上,再也没有强大的异族人。   剩下的部族都不值一谈,我们要做的是融合他们,驯化他们,最终让这片土地上只有一个族群,那就是——汉!   我们想要消化这些胜利果实,没有百年的光阴是完成不了的。   在这之前,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提高汉人本身的能力,让汉人成为人群中的佼佼者,然后再谈融合这个问题。   就目前而言,汉人依旧占据着高峰,这对我们是有利的,我希望西北理工存在的目的不是争权夺利,而是作为一种学问的高峰让人顶礼膜拜。   让我们的高度达到别人不敢质疑我们学说的地步。   这就是你将来要去做的事情。”   霍光笑道:“弟子知晓,可是,皇帝的存在就是一个麻烦,毕竟,学问之王也是王,皇帝不会允许自己的国度里有第二个与他有同样权力的人。”   云琅轻笑一声,微微摇头道:“慢慢来,不要着急,千万不敢操之过急。”   霍光点点头,就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继续处理公文。   过了半晌,霍光又停下手中毛笔,看着沉默的师傅道:“事情总要解决。让那些人白白的死在玉门关外不太好吧?”   云琅淡然的道:“现在全面开放,那些西域人就没有了感恩之心。   他们必须明白,是大汉国给了他们一条活路,一旦进入了大汉疆域,他们必须效忠大汉国,忘记自己以前的国家,族群。   人不到绝望的时候,绝对不会有什么感恩之心。   放他们进来,是给他们一条活路。   然而,我凉州存在的本来作用就在于隔绝东西,检校边寨,好的进来,坏的挡在外边。   所以说凉州一地对我大汉国至关重要,甚至不可替代,是大汉国真正的国门所在,不可轻忽!”   “为什么不能是西域呢?我们可以把国门向前推进一下?”   霍光显然不同意师傅这种内敛的作法。   “因为人口,汉人恋家,只要能活就不愿意远行,想要把西域完全变成汉人占据绝大多数的状态,非常的难,甚至不可行。”   霍光摇头道:“弟子以为,只要有发财的机会,我们汉人会像骆驼一样在任何地方都能生存!”   云琅笑了,站起身擦擦手上的墨迹道:“如果你真的这么想,可以试试!”   地里的麦苗已经破土而出了,麦子长得很好,出芽整齐,所以,一望无垠的麦田也就显得生机勃勃。   一场小雨如期而至,第一名詹走在麦田里,没有披蓑衣,这是田氏来到凉州之后种植的第一茬麦子。   “这里的土地肥沃,不像在山东时候,地里全是盐碱,很难见到麦苗这样齐刷刷的长出来。”   田氏种田好手第五名七捏碎了一块黄土颇有些兴奋。   第一名詹笑道:“山东的土地我们已经耕种了上千年,地力早就贫乏了。这里的土地不同,我们才是第一茬耕作者,只要风调雨顺,好年景可期。”   “可惜了马房的那些好地,他们根本就是在糟蹋土地,詹管事不妨问问马房的人,能不能把跟我们相邻的那些土地租给我们,现在种一些豆子为时不晚。”   第一名詹嘿嘿笑道:“再等等,我听说马房现在对姜房极为不满,等他们斗争完毕之后,再去谈这件事,我想,再争斗几次,他们家的男丁就会更少。到时候我们可以租用他们更多的土地。”   第五名七摇头道:“地太多了,我们也耕作不过来。”   第一名詹拍拍老伙计的肩膀得意的道:“我会找一些大牲口来帮我们种地的。”   第五名七惊讶的道:“我们不缺大牲口,就是缺人。”   第一名詹仰天大笑,也不回答本家人的话,就扬长而去了。 第九十五章 田氏西迁   与战火连天的羌人部落相比,汉人聚居区就平和的让人羡慕。   春播过后,汉人们就逐渐清闲下来了。   没有踏青活动,仅仅在遥远的凉州拜谒了祖宗之后,就再一次陷入了忙碌的工作中去了。   冬日里收购了天量的羊皮,牛皮,都必须在短时间内处理完毕。   否则,这些好东西就会烂掉。   论到皮匠好手,自然是羌人为先。   这个活计汉人还干不好。   第一名詹在这方面没有什么忌讳,他很喜欢雇佣那些羌人,只要不当强盗了,一个个憨憨的,很好用。   重要的是,他们干活只要粮食,不要钱,不管什么粮食他们都需要。   看着羌人老老实干活的样子,第一名詹就非常感慨。   云琅这样的人才能让一个地方的人一边打仗一边安定的种地做生意。   他很希望羌人的战争永远都不要结束,最好同归于尽。   当然,他心里是这样想的,表面上,他对这些羌人皮匠非常的友善。   皮匠们就像是在变戏法一样。   污秽难闻得皮张经过他们的手之后,一张张洁白的裘皮就出现在第一名詹的面前。   他拿起一张旱獭皮,轻轻地吹一下,一个漂亮的小漩涡就出现了。   这是上好的裘皮,可以制作出最好的裘衣。   一张旱獭皮从收到制作完毕需要花费三尺麻布,半斤粮食,三十张旱獭皮就能制作出一张精美的裘衣,而一袭裘衣的价格……第一名詹想想就会被幸福的暖流包围住。   如果不是凉州牧下死命令不许过于苛刻,一张旱獭皮对羌人来说算不得什么,根本就用不到三尺麻布!   在汉人聚居区的边缘处,矗立着一座巨大的茅屋。   夏侯静笑眯眯的站在门口,接受孩子行礼。   夏侯静的还礼同样一板一眼,丝毫没有不耐烦的意思。   等孩子们全部都走进了茅屋,夏侯静就笑呵呵的走了进去,不大功夫,里面就传来了琅琅的读书声。   这里看不到羌人装束的孩子,只有一个个在脑袋中间留了一撮毛的汉家童子。   只有这里的汉人们才知晓,这里面大部分的孩子都是羌人!   其实也谈不到羌人两个字,他们都是父母双亡,或者是被父母卖给夏侯静的孩子。   不论是父母,还是羌族对他们来说早就无所谓了。   他们从生下来的时候就已经吃尽了苦楚,以前,也仅仅是活着而已……   现在,他们都是汉家的乖孩子。   去年孵出来的小鸡到现在已经长大了,在一只毛色斑斓的公鸡带领下正在浅草里寻找虫子跟草籽。   第一名詹缓步来到学堂前面,抬手丢出一颗石子打跑了准备鸣叫的公鸡。   透过草堂的窗户,他看到里面坐满了孩子,耳听着读书声,再看看远处一望无垠的土地,觉得田氏来凉州算不上发配,甚至可以说是一次开拓。   身为田氏分支的掌舵人,他比那些普通族人更加清楚大汉国如今是多么的威风。   只要皇帝没有放弃这片土地,田氏迟早会在这片土地上落地生根,最终形成新一代的田氏。   第一名这个姓氏,田詹一点都不喜欢,不过,他没有想过改变,再过一些年,改动不迟,田氏终究还是田氏,不是什么第一名第二名!   田氏在山东的日子并不好过,好多田产都被皇帝给收缴了,那时候觉得这是天塌了。   现在再回头看,用山东的贫瘠土地换取这里的肥沃土地,田氏并不吃亏。   这里唯一不好的一点就是距离祖祠远了一些。   如果,田氏的人再多一些就好了……   田詹极目四望,这里的平原平坦的让人难以置信,如果能按照云氏的方法将水从石羊河里提出来,不消说,这一大片土地都会变成肥沃的水浇田。   刚刚兴起的想法,经过水车浇灌之后,立刻就结出了果实。   田詹决定派两个族中老人亲自回山东一趟,把这里的情况跟族里的人商谈一下。   在山东,田氏的名声已经臭了,皇帝看他们不顺眼,地方官员看他们同样不顺眼。   这样的状况下,日子过得艰难。   如果能够来到凉州抱团立足,绝对不是什么坏事。   “目前,要做的就是占据开垦出更多的土地!”   田詹坐在学堂台阶上的时候,不由得自言自语了一句。   “有见识!”   授课结束的夏侯静,毫不嫌弃的坐在台阶上。   “只是,离开祖地……”   “哼,当初陈完的祖籍也不是山东。”   田詹没法子跟夏侯静这样的大儒说自家的往事,不管他如何狡辩,如何为祖宗脸上抹粉,对那一段历史,他也没有夏侯静清楚。   更没有夏侯静权威。   “你祖宗田氏代齐干的非常漂亮,能用李代桃僵之策平和的将国祚从姜氏手里接过来,实在是太难得了。不过,这种事只能干一次,一个族群,这样的事情干了一次,别人就会永远警惕。我们的陛下就是一个非常警惕的人,你田氏终我大汉一朝想要翻身太难了。甚至完全不可能。你想在凉州安置族人这个想法很好,只有远离皇帝的视线,你们才有养精蓄锐从头再来的可能。”   田詹笑着拱手道:“先生说的极是!”   夏侯静瞅着田詹道:“这就结束了?”   “啊?”   “老夫帮你田氏出谋划策,你就嘴上说一声感谢就结束了?”   田詹想不起来这个老头给自己出了什么主意,迷惑了片刻,瞅瞅满满一屋子的孩童,就叹口气道:“五十担粮食。”   夏侯静满意的拍拍田詹的肩膀道:“等一阵子就送来吧,这些孩子看着年纪小,一个个胃口却不小。再这么吃下去,老夫都要养不起了。”   “您就打算一个人撑着?”   夏侯静笑道:“还有一些老友闲来无事,也会来凉州开课授徒。”   田詹的眼睛一亮,连忙道:“先生,您若是能允许我田氏子弟进学堂,我就算是自己不吃饭,也一定支应好学堂的用度。”   夏侯静嗤的笑了一声,用鄙视的眼神瞅着田詹。   田詹话刚刚出口,就羞臊的难以自持。   连忙拱手道:“让先生笑话了。”   夏侯静瞅着远方叹口气道:“没什么好笑话的,老夫沦落至此,也没有想到啊。好在这沃土三千,又给了老夫无穷的力气,只要老夫脚踩大地,就能一次次的站起来。田氏!你们真的想要供养老夫吗?”   田詹听夏侯静突然这样说,猛地站起身道:“只要先生不嫌弃,田氏愿意竭尽全力供养先生,供养学堂,绝不敢有任何怠慢。”   夏侯静点点头,沉默了片刻,再次张口道:“那就把你田氏彻底的从山东招来此地之后,让你田氏族长来跟老夫谈。”   田詹兴奋至极,见夏侯静走进了学堂,就欢快的在原地跳了两下。   然后就身轻如燕的向庄子里狂奔。   他发誓,一定要把这个好消息尽快的告知族长,邀请族长用最快的速度来凉州。   田氏辉煌过,知道学问的重要性,在山东,已经没有哪一家的大儒愿意招收田氏子弟。   如今,终于有一位名动天下的大儒愿意接纳田氏,这让田詹如何不感到惊喜?   且不说凉州的万亩良田,凉州的皮货生意,仅仅是田氏子弟有机会在大儒坐下受教,就足以打动族长将田氏全部从山东迁徙过来!   夏侯静站在学堂里目送田詹蹦蹦跳跳的离开了。   脸上也浮现出一丝笑意。   羌人孩子虽然生性质朴,却不适合做学问,夏侯静已经发现了这一点。   或许老天给了他们强健的身体,却同时收走了他们的那颗七窍玲珑心。   想到这里夏侯静低头看看自己已经花白的胡须,微微叹了口气,如果时间允许,他会教出一些彪悍的羌人弟子。   只可惜,没时间了,只能借助田氏之力,从中选拔出几个狡猾的学生,好应对不久之后的百家争鸣!   这是百家最后的哀鸣,最后的搏杀,最后的希望! 第九十六章 刘据的坚持   匈奴使者到了长安,长安令遵照皇帝旨意,开放长安城三天,几乎所有的勋贵们都去了长安城,目睹匈奴人第一次朝贡大汉。   这样的大礼仪下,皇帝,皇后,太子都应该出席,同时还要昭告祖庙,大赦天下。   然而,刘据并没有出现在庆典上,哪怕是匈奴左贤王蒙查向皇帝敬献国书的时候,刘据也没有出现。   云氏在上林苑有一座幽静的小宅子,就在无忧谷里,这里是云氏每年四月观赏油菜花的别业。   由于云琅不在,宋乔也就没了看油菜花的心思,油菜花没有开放的时候卫青想要借用,就交付给了卫青。   卫青的从人简单,只有两个家将一个老仆,又从云氏借了一个厨娘,就关上了大门,宣布对外闭关。   “天下是打下来的,其实呢,更是守出来的,而守天下则重在一个‘打’字上。因此,身为君王,不可不知兵事!”   卫青背着手再在远山堂上,面前就是一片金黄的油菜花,虽然没有盯着看背后的刘据,依旧给力刘据巨大的压力。   刘据最怕见到的人只有两个,一个是他的父亲,另一个就是他的这位嫡亲舅舅。   舅舅说他如今赋闲在家,正好给他教授一下军略。   这件事刘彻刚刚听到就满口答应,至于他的母亲卫氏,则欢喜的流泪不止,那里容得刘据说半个不字!   “舅舅,我现在就算是想打,也找不到打仗的对手,我父皇已经夷平四海了。”   卫青莞尔一笑,转过身对刘据道:“你理解错这个打字了,打并非只有军事手段。   很多时候,军事手段是万般无奈之下的最后选择。   可是呢,这个选择却要对敌人形成真正的威胁。   长弓大箭引而不发为上,一旦发作,那就要贯彻到底,不给敌人任何机会。   切记不可半途而废。   要知道这世上的事情大多艰难,一次成功者少,一次不成,那就两次,如果半途而废,对军队,对君王的威信都是极大的损失,这方面的威信得来不易,万万不可损伤。”   “舅舅,今日是匈奴使节团来长安的第三天,听说刘陵姑姑要给祖庙献祭……”   听刘据答非所问,卫青叹口气道:“此时此刻,不论外边如何热闹都与你无关。这些荣耀都属于你父皇!”   刘据笑着摊摊手道:“我是太子。大礼仪不能缺。”   卫青没有回答,离开了远山堂。   刘据哀叹一声,就倒在地板上。   眼前的油菜花开的再美丽,他也没有什么心情去欣赏。   今天是大汉国的大日子,满朝文武都去给他的父皇祝贺,唯独少了他这个太子。   当然,卫青也没有去……   刘据的贴身宦官端着一个木盘子从外面走进来,把一碗热气腾腾的牛肉羹放在刘据面前矮几上,低声道:“殿下,您该吃饭了。”   刘据道:“潘五,你说我要是偷偷溜出去会有什么后果?”   潘五低声道:“陛下会发怒,皇后会伤心,大将军会难过。”   刘据轻笑一声道:“你看看,我虽然是太子,至少还有三个人让我俯首帖耳。”   潘五笑道:“殿下想要宇内独尊,那就要等到登基之后才成,到了那个时候,就没人能左右殿下了。”   “啪!”   刘据笑着重重的抽了潘五一个耳光,潘五并没有闪避,脸上的笑容都没有改变。   “啪啪啪……”   刘据重重的抽了潘五七八个耳光之后,这才停下来,从袖子里掏出白绢手帕,擦拭了双手之后对嘴角流血的潘五道:“让厨娘给我做碗米粥。”   潘五含糊不清的道:“云氏厨娘走了。”   “走了?”   “自从您把餐盘砸在她脸上之后,就离开了山庄。”   刘据笑了,拍打着地面道:“果然是云氏的人,真是一点委屈都不肯受。你猜,她回去之后会不会有惩罚等着她?”   潘五摇头道:“云氏少君召唤她回去了……”   刘据飞起一脚踢在潘五的肚子上,几乎把这个少年人踢得飞起来,他呻吟着倒在地上,不敢大声呼喊。   刘据蹲在潘五身边问道:“你为什么不走?刚才看你说起云氏厨娘离开的时候似乎非常向往。”   潘五吐出一口血,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就在刘据准备喊人抬走潘五的时候,宋乔从外面走了进来,先是阴郁的看了看垂死的潘五,挥手让侍女们抬走潘五,自己朝刘据施礼道:“厨娘手艺不好,宋氏亲自来为太子殿下准备膳食。”   刘据笑道:“这如何使得。”   宋乔笑道:“:既然太子殿下不喜欢让我来准备膳食,宋氏这就告退。”   说完话,不等刘据回答,就径直离开了屋子,她的心情很差,在这里多待一刻都觉得心里不舒服。   云氏大妇亲自来解释厨娘的事情,算是给足了刘据面子,如果没有发生潘五的事情,宋乔还准备跟刘据多说两句话,现在,她觉得没有说话的必要。   云氏是刘氏的臣子,不是刘氏的奴隶。   刘据脸上的笑容没有消褪,手上的白绢手帕却被揉成了一团……   潘五的伤势很重,刚才刘据那一脚踢破了脾脏,如果不赶紧动手术,潘五活不过半个时辰。   好在云氏庄园最不缺的就是手术室,这是苏稚要求的,她喜欢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做手术,所以,只要是云氏产业,她可能去的地方都会有手术室。   摘掉脾脏能不能活,宋乔一点把握都没有,无论如何,也比眼看着他死要好的多。   手术完成之后,潘五的脸立刻肿胀起来,不大功夫,一张清秀的脸就成了一个猪头。   如果不是口鼻处还有细微的呼吸,宋乔几乎要放弃治疗了。   等宋乔从手术室出来,就看见了郭解。   几年不见郭解,他身上的草莽气已经完全被一股子富贵气给掩盖掉了。   安静的站在一棵槐树下,像是在品鉴槐花的香味。   “见过,少君!”   郭解虎步龙行三两步就来到了宋乔面前。   “太子殿下不肯放过这个孩子是吗?”   郭解脸上堆起笑容拱手道:“他毕竟是太子的奴仆。”   “我刚刚给这孩子做了手术,能不能活过来我不清楚,你准备走进这间屋子杀了他吗?”   郭解面对宋乔咄咄逼人的追问,后退一步道:“上命难违。”   “带我去见太子。”   “太子殿下已经离开了山庄,回长安去了。”   “你真的连一个可怜的宦官都不肯放过?”一道清朗的声音从旁边传来。   郭解的身体抖动了一下,咬着牙道:“上命难违!”   “啪!”   不知何时到来的卫青抬手就一巴掌抽在郭解的脸上,这一巴掌用力极猛,抽的郭解大半个身子都转过去了。   郭解只觉得脑袋里嗡嗡作响,心中的羞恼之火已经开始燃烧,就算你卫青位高权重,也不能如此面对一个少上造!   他的拳头已经捏起来了,理智却告诉他,他今天如果胆敢动手,这里很可能就是他的长眠之地。   摇摇脑袋,勉强让自己变得清醒些,弯腰拱手不动如山。   卫青一直等着郭解反击,等了好久发现这家伙并没有作为,且执礼甚恭。   后续的手段用不上了,卫青微微有些遗憾,也有少许诧异之情,遗憾的是今天没有除掉郭解的机会了,诧异的是,一个山野草莽之人居然有如此忍耐之心,两种情感交错之后,卫青就更加坚定了弄死郭解的想法。   “既然潘五有大将军庇佑,郭解这就回去劝告太子殿下忘记潘五这个人。”   郭解弯着腰,一步步后退,最终离开了云氏山庄。   卫青长叹一声对宋乔道:“如果那个宦官侥幸活过来了,就送去长公主府。” 第九十七章 托孤   麻烦事卫青带来的,宋乔自然不会把潘五继续留在云氏。   留在云氏也保不住,更不要潘五本身就是一个宦官,是天子家奴,只有皇族才有资格使用。   送到长平那里就没事了,当然,宋乔原本是想送去长门宫的。   这些年,宋乔见惯了义勇武烈之人,唯独没有见过刘据这种专门欺负自己人的贵人。   尤其是潘五这种贴身伺候自己的人,拉拢都来不及呢,干嘛要往死里折腾。   皇帝那么狷介的性子,看看他是怎么对待隋越的。   刘据走了,卫青自然也就走了,走的时候垂头丧气,长吁短叹的。   卫青才离开,宋乔就派了大批的仆役进驻山庄,将刘据居住过的地方彻底的清洗了一遍,一些家具,也被她命人劈成了柴火,彻底重新布置这件雅舍。   云哲跨坐在秋千架上,蓝田在下面用力地推,他的身子不断的晃荡,蓝田脸上的笑意就越发的浓重了。   这让云哲非常的郁闷,想起以前他对待蓝田的样子,就很想抽自己一巴掌。   还是大师兄说的对,蓝田从来就不缺少对她好的人,你对她再好,她都认为是天经地义的。   等你某一天忽然不跟蓝田献殷勤了,她才会正眼看你。   阿娇从秋千架边上已经走过两趟了,她看见自家闺女脸上红扑扑的还布满了汗水。   云氏的那个胖子居然悠闲地坐在秋千架上,任由自己的傻闺女在底下用力的推。   以前的时候难道不该是云哲在下面推,蓝田坐上面的吗?   对于云哲阿娇从来就没有小看过,担忧的根苗不是针对云哲,而是针对云氏庄园里那一群粘上毛就是猴子的人!   大长秋倒是看得笑容满面。   阿娇侧过身伸长脖子对傻笑的大长秋道:“你就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对吗?”   大长秋随意地答道:“老奴年纪大了,就喜欢看小儿女耍乐的样子。”   阿娇皱眉道:“你就没有发现他们两个换位置了吗?”   大长秋向一边走了一步道:“两个孩子,贵人多虑了。”   阿娇点点头,也觉得自己想多了。   于是,就坐在另外一个秋千架上对云哲道:“过来推我!”   云哲跳下秋千架,开始推阿娇的时候才发现蓝田已经扑在母亲怀里,挥舞着拳头为他加油。   很快云哲就累的半死,正在他快要吐舌头的时候,一个锦衣宦官手里举着一道诏书匆匆的来到阿娇面前。   阿娇并没有从秋千架上下来的意思,懒懒的对钟离远道:“念吧!”   钟离远已经习惯了阿娇接圣旨的样子,直接略过前面的排场话,直白的对阿娇道:“匈奴使者给贵人敬献了六只蓝孔雀。”   阿娇嗤的轻笑了一声,朝一个宫女挥挥手,那个宫女就从怀里掏出一个哨子,呜呜的吹了起来。   不大功夫,对面的山林里就骚动了起来,一群孔雀从山林里飞出来,五颜六色的组成了一片彩云。   争先恐后的落在水池边的空地上。   阿娇斜着眼睛看了钟离远一眼道:“回去告诉刘陵,本宫不缺少她那点破烂。”   钟离远躬身道:“陛下说远来是客!”   不等钟离远说出送孔雀的意图,阿娇就对大长秋道:“我听说无忧谷里的菜花开的热闹,我们明日就走。”   大长秋应答一声,就抱着手站在钟离远身边,就等阿娇一声令下,他就会把钟离远从长门宫丢出去。   钟离远连忙道:“奴婢只是一个传话的。”   阿娇冷笑道:“那就帮我给陛下传句话,收一些狮子,大象也就罢了。我还听说陛下还收到了刘陵的相思信,里面的内容污秽不堪,陛下居然在酒后与群臣传阅?不知他羞是不羞?”   钟离远连忙道:“这是陛下在羞辱匈奴人,您没见那位匈奴左贤王气的脸都发紫了。”   “匈奴左贤王很值钱吗?值得他丢下自己的脸面亲自上阵羞辱?他刘家的人都是这样,只要得意,就开始忘形。”   刘彻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了,摆着手道:“好了,好了,知道朕来了,也不附和一下朕,偏偏要用话挤兑。”   刘彻说着话就看见云哲傻了吧唧的站在一边走不是,不走也不是的为难。   就抬腿把云哲踢了一个屁股墩道:“滚!”   云哲从地上爬起来,一溜烟的跑了。   “你干嘛踢他?”蓝田从母亲怀里跳下来,抱着父亲的腰想要把他掀翻在地。   刘彻无奈的对阿娇道:“娇惯的没样子哦!”   阿娇同样一脚把蓝田踢到一边,看了一眼四周,秋千架跟前立刻就没了人。   皇帝夫妻一人占据了一个秋千架,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不过,长门宫里的人却有些兴奋。   犬台宫里的那个妖妇快要死掉了,就是不知道皇帝能不能把昌邑王交给阿娇贵人来抚养。   如果长门宫里也有了一位王子,这对长门宫来说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   虽然阿娇贵人有蓝田公主傍身,长门宫上下却很希望阿娇贵人膝下再有一子。   李夫人病重,皇帝伤心了很多天,不过,伤心之后也该处理年幼的昌邑王了。   一个不到三岁的王子自然是没有办法去封地的。   最安全的法子就是交给一个宫妃抚养,等他成年之后再去封地。   “怎么不说话?难道陛下想把我们床榻上的事情也写成文章,传颂天下?”   刘彻仰着头看着天空,过了片刻才道:“刘陵的事情确实是朕荒唐了一些。”   阿娇叹口气道:“不是要你道歉,您是皇帝,做了就做了,没什么好抱歉的,我是在跟您进谏呢。”   刘彻淡淡的道:“有什么好进谏的,以前做了荒唐事,那是事出有因,以后有需要,荒唐事依旧难免。我问你,想不想接着抚养昌邑王?”   阿娇愣了一下道:“交给妾身?”   刘彻烦躁的道:“卫氏有私心,留在你这里这孩子才能长大成人。”   阿娇摇头道:“没您想的那么麻烦,您春秋鼎盛呢,您才是昌邑王的主心骨。卫氏不是恶人,只要昌邑王跟太子之间没有什么交集,昌邑王一定能平安长大的。”   “你不愿意?”刘彻有些意外。   阿娇叹口气道:“长门宫容易出人才,昌邑王既然来到了我的身边,我自然是不能容忍他成为一个纨绔的。可是呢,有才,对皇家子弟来说未必就是福气。把一个好孩子教成纨绔,我做不出来,如果那孩子将来平庸,我还觉得丢脸。”   “朕还没死呢,轮不到别人来决定他的生死。”   阿娇看看刘彻那张微微有些哀伤的脸不满的道:“这又是那个李夫人给你出的主意?”   刘彻叹口气道:“命不久矣!”   “宋乔怎么说?”   “李氏生产昌邑王的时候血亏,就是因为有宋氏给她医治这才多活了两年,现在,旧疾复发,神仙难救!”   阿娇沉默片刻,对刘彻道:“你知道,我不会拒绝你的,这件事即便是要做,我也会做的堂堂正正,李氏既然要把儿子托付于我,那就该由她亲自托付。我阿娇做事不容人诟病!”   刘彻冷笑一声道:“大汉宫闱阴私事情发生的太多,自然要做的堂堂正正,让人说不出一句话来。”   阿娇听了刘彻的话,狐疑的瞅了他一眼。   刘彻脸上露出一丝笑意,拉过阿娇的手道:“等我死了,那座正在修建的陵寝里只能装我们两人。亏欠你的,死了之后偿还你。”   说完话,刘彻就跳下秋千架,背着手朝外走,阿娇在后面喊道:“你就不能在活着的时候对我好一点吗?”   刘彻头都不回的道:“现在的刘彻是皇帝,当以天下为公,顾不上你,你且忍着吧。”   “我明天就去犬台宫!”   “再等两天,让她们母子多团聚一些日子……” 第九十八章 李夫人的鹊巢鸠占计划   皇帝走了,阿娇的笑容逐渐消失了。   大长秋走过来低声道:“问过宋乔,李夫人活不过五日!”   “她的死有什么蹊跷之处吗?”   “没有,是她自寻死路!”   “哦?”   “宋乔说,李夫人在怀孕之时,处处戒备,怀孕六月见红,侥幸保住了胎儿,生产之后又有崩漏之症,月事不绝。不求医于云氏,而是寻找了方士,方士以艾炙烤三阴交,足三里,气海初见成效,而后大溃。再寻医问药于云氏,先是药婆婆束手无策,后有宋乔以银针止血,然,银针之术只治表未能治里。每月必须经宋乔施针月事方能干净,两年下来,血脉枯竭,生机已绝,回天乏术了。”   阿娇闻言点点头道:“如此便好,如此便好,只要不是我们中的某一个人动了手脚就好。”   大长秋吃了一惊道:“贵人以为……”   “不是以为,是很有可能,长门宫,云氏,两家已经从昔日的爬虫成长为蛟龙,这里面的利益太大。刘据这人天性薄凉,不是一个好主子,陛下在的时候他对长门宫,云氏仅仅是垂涎而已,一旦他登基之后,绝对不可能容忍长门宫,云氏这样的势力存在。如果不是上一次刘据准备认我为母,我还没有察觉,被我拒绝之后,刘据对我恐怕早就怀恨在心了。对了,陛下是不是也查过这件事?查到了什么程度?”   大长秋冷笑道:“陛下贬斥隋越就是为了方便勘察,主事之人便是田千秋。他原本就田齐之后,是供奉长陵的高寝郎!”   “田齐之后?如此说来,田氏迁居凉州……”   “是陛下在惩罚田千秋无功之过!”   “云琅可知道这件事?”   “知晓,他现在全力扶持第一名詹,也就是田詹,用不了多久,田氏将会被云琅一分为二,凉州田氏得势之后,田千秋将死无葬身之地,死的让人无话可说。”   阿娇满意的点点头道:“还好,还好,我们不欺负人,一旦有人不长眼欺负到我们头上,让他生死两难都是轻的。告诉云琅,不必留手!”   “喏!”   蓝田被母亲踢了一脚,云哲被父亲踢了一脚,因此,蓝田非常的不高兴。   一大把鱼食丢进了花鱼池子,眼看着一群花鲤鱼在那里夺食,蓝田就命宫女往里面倒更多的鱼食。   宫女明知道这样喂食会把这些鱼撑死,见蓝田气鼓鼓的模样,还是把一筐筐鱼食投进了池子。   阿娇知道的时候满池子漂满了鱼,只能告诉宫女们,尽力把这些孵化了好几代的花鲤鱼救活。   “你再这样淘气,就把你嫁给刘芳!”   阿娇对付自己闺女的招数不多,把她嫁给某某某人,就是她手头最有用的法子。   “云哲会打死他的。”   “云哲打不死刘芳,刘芳在匈奴国。”   “匈奴国在哪?”   阿娇抬头看看自己墙上的《天下一舆图》,随手在身毒国的位置上拍了一下道:“就是这里。”   蓝田指挥宫女给她搬来一个锦墩,踩上去用胖手比划了一下身毒国到长安的距离,吃惊的把手塞嘴里,不说话了。   阿娇得意洋洋的道:“害怕了吧?”   蓝田也就害怕了一瞬间,就懒洋洋的对母亲道:“没关系,我毒死刘芳就好。”   “毒死?”阿娇吃了一惊,她是真的害怕,云氏的实验室里从来不缺少各种毒物。   “就像那些花鱼,就是被我毒死的。”   阿娇点点头,然后对贴身宫女道:“去,告诉宋乔,要是让蓝田接触到任何毒物,我一把火烧了他云氏。”   大长秋连连点头。   云哲在长门宫如履平地,蓝田在云氏……基本上属于无法无天!   她甚至摆弄过苏稚摆在房间里的人骨头架子。   为此,苏稚还兴奋了好几天,认为蓝田喜欢医学,后来发现蓝田只是纯粹的好奇,这才罢休。   阿娇说的话并非空穴来风,刘陵此次求婚的目标就是蓝田!   不过,这件事被刘彻当成了一个笑话,阿娇更是笑的直不起腰,笑过之后就觉得自己受到了莫大的羞辱。   霍去病在酒宴上亲自与左贤王蒙查为皇帝演武之后,口齿崩落的蒙查不得不闭上嘴巴。   卫子夫却认为这是一门好亲事……如果阿娇不愿意,她愿意促成六岁的阳石公主与刘芳成婚。   刘彻到现在都没有松口,可是,所有人都看得出来,皇帝其实已经倾向于同意了。   把蓝田嫁给刘芳,明显是不可能的事情,云哲与蓝田的亲事现在就差昭告天下了。   这门亲事也是云氏愿意与皇家结盟的善意举动,更不要说这还关系到云氏与皇族之间扯不清说不明的情愫,蓝田嫁给云哲就能很好地平衡这一点。   云氏只会心甘情愿的接受蓝田一人,换一个人,云氏就会关上娶公主这扇大门,皇族再想深入云氏内部,就完全没了机会。   犬台宫,自从李广利带着不良人从长安出发之后,这里就不再养狗了。   春雨落在青砖上让原本活泼的颜色变成了深沉的暗黑色。   人的心情愁苦,即便是看墙角一枝盛开的桃花,也能从中品读出悲伤地意境来。   两年病患,剥夺走了李夫人所有的骄傲,也夺走了她艳丽的容颜。   刚刚从活泼的长门宫回到犬台宫,刘彻长叹一声,对随侍在身边的李延年道:“我进去看看。”   李延年强忍着悲痛道:“娇娥去日近在眼前。”   刘彻点点头,抬手推开宫门走进了李夫人寝宫。   床帏低垂,只能听见里面有沉重的呼吸声。   刘彻心情愈发沉重,正要掀开帷幕,就听里面的李夫人低声道:“妾长期卧病,容颜憔悴,不可以见陛下。”   刘彻早就听闻李夫人如今骨瘦形销,想起李夫人向来爱美,就停下手道:“朕问过宋氏,她说夫人病重,大概不能痊愈,你还有什么后事要跟朕说么?”   李夫人在帷幕中哀叹一声道:“妾身病重,是宋氏施展妙手让妾多活两年,妾尤为感激。如今将要离开陛下远行,希望能把儿子和兄弟托付给陛下。”   刘彻沉吟片刻道:“让我见一面再嘱托后事,岂不快哉?”   李夫人戚声道:“妇人容貌未曾修饰,不可以见君父,妾不敢轻慢懈怠陛下。”   刘彻沉声道:“夫人如见我一面,将加赠千金的赏赐,且授予你的兄弟尊贵的官职。”   李夫人哀叹道:“授不授尊官都在于陛下,不在于见妾一面。”   刘彻掀开帷幕,李夫人便转过脸去叹息流泪,不再说话。   刘彻面有不虞之色,淡淡的道:“两日后,阿娇会来犬台宫,有什么事你跟她说吧。”   说完话,就起身离开,没有留下一言半语。   皇帝走了,李延年呆立宫门良久,这才回转寝宫,见妹子靠在厚厚的羊毛枕头上就低声问道:“贵人您为什么不可以见一见陛下以嘱托兄弟呢?难道说你在怨恨陛下么?”   李夫人无奈的笑了一下:“我之所以不愿见陛下,正是为了能确实地托付兄弟之事。我因为容貌美好,得以从微贱地位获得宠爱。以美色事人者,色衰则爱意松懈,爱懈则恩义断绝。论到情,谁能比得过阿娇,论到利益,谁能比得过卫氏?陛下之所以还能念念不忘来看我,正因为我平生美好的容貌,现在如见到我容貌毁坏,颜色非故,一定会厌恶抛弃我,还怎么会记得怜悯录用我的兄弟呢!”   李延年也是伺候皇帝很久的乐工,听妹子这样说,暗自垂泪,他知道妹子说的根本就是事实……   “既然如此,妹妹为何要把昌邑王托付给长门宫呢,如果这样做了,我怕昌邑王今后将不记得有妹妹这个母亲。”   李夫人蜡黄的脸上浮出一丝红晕,斥退左右之后,才对自己的兄长李延年道:“只有托付给长门宫,我儿才有机会登上九五之位。”   李延年吃了一惊,连忙道:“大汉太子已立!”   李夫人笑道:“陛下当年也不是太子!”   李延年牙齿剧烈的碰撞起来,半晌才道:“我们没有这个力量。”   李夫人咯咯笑了起来,随即厉声道:“我们是没有,二兄在西域之地吃口受累拿自己的脑袋去拼,才拼了一个玉门关守将的官职。可是,长门宫的阿娇有,凉州的云琅有,长安的曹襄有,霍去病有!只要我儿能登上九五之位,不管他记不记得我这个娘亲,我都将是大汉国的太后!即便是死了,也是!” 第九十九章 停尸不顾束甲相攻   阿娇终于要收义子了。   事实上妾室的儿子交给正室夫人抚养本就是大汉国的规矩之一。   所以,人人都知道阿娇就要有儿子了。   旨意是皇帝下达的……天下震惊!   阿娇的狗腿子们一个个欢呼雀跃,长久以来,阿娇没有儿子一直是他们心头的一块伤疤。   现在,阿娇贵人就要有儿子了,这群把身家性命都维系在长门宫上的人们,如何不欢欣鼓舞?   阿娇在,他们的今天就有保障。   阿娇有了儿子,他们的明天也就会有保障。   如果昌邑王子子孙孙无穷匮也,他们的子子孙孙也将无穷匮也。   卫子夫与长平星夜见了阿娇。   大汉国三个最尊贵的女人坐在一起,没有动手,周围的人就已经听到了刀剑交鸣之音,也看到了刀光剑影。   “啊,这是陛下的意思,不关我的事。”阿娇打了一个哈欠,对这两个女人打搅她睡觉,非常的不满。   长平涩声道:“你不该接旨!”   阿娇看看长平一言不发。   卫子夫倒是帮着阿娇解释道:“这是陛下的意志,无人能够阻拦。”   阿娇看了卫子夫一眼道:“你为什么不收养昌邑王呢?现在,你才是皇后。”   卫子夫愤怒的摇摇头道:“陛下不准,他似乎害怕我对昌邑王不利!”   阿娇点点头道:“我虽然看不起你,但是在心性这方面我还是放心的,虽然你有很大的可能把昌邑王教导成纨绔,不过呢,这也是你能对昌邑王做的最不利的事情。现在的年月啊,谁的日子都不好过,昌邑王如果真的成了纨绔,也未必是一件坏事。”   长平捏捏拳头道:“谁来教导昌邑王?”   阿娇冲着长平诡异地笑道:“我长门宫里的亲厚孩子自然都会丢去云氏。”   长平想起云氏满院子跑的那群妖孽,重重的叹口气道:“能不送去云氏吗?”   阿娇大笑道:“这件事你们应该去问陛下。当年云琅亲自教授刘据,结果如何呢?   刘据不喜欢云氏的那一套,还说云氏子每日都在嬉戏,毫无上进之心。   害得陛下还以为刘氏子智慧高绝,给他换了无数师傅。   这些年下来之后,你们再看看,云氏可有一个刘据口中的废材?   最不喜欢学问的霍三,如今也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陛下亲自考教过几次,就属他最为平庸。   同样的题目考教别人……连霍三都不如啊!霍三至少能算清楚一千兵马一年所需的粮草。   别人呢?”   长平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此次卫青亲自教授刘据军国之道,刘据却心不在焉,甚至为了一点小小的事情就拂袖而去。   卫青回到宅邸之中,连续多日未曾好好地睡过觉,即便在睡梦中,也能听见他长吁短叹的声音。   云琅,卫青,这两个人长平太熟悉了,如果说云琅教授的那一套学问长平弄不懂,不明白好在哪里。   那么,卫青教授的军国之道,绝对是一个君王必须要知道掌握的高深学问。   普天之下,还有谁在此道中能胜过卫青?   云琅教授的富民之道刘据不愿意学,卫青教授的军国之道刘据依旧不喜欢学。   学了云琅的学问,云琅就会全力帮助刘据,让他西北理工的学问大行天下。   学了卫青的军国之道,刘据就能统御卫青昔日的袍泽。   天啊,他到底想要什么?   一时间,长平感到前所未有的疲惫。   卫子夫垂泪道:“求两位姐姐看在妾身的份上,饶过那个傻孩子……”   说着话,就趴伏在地上拗哭不已。   长平振作精神,看着阿娇道:“昌邑王不能入云氏求学!”   阿娇瞅着大哭的卫子夫皱眉道:“昌邑王至今仅有三岁,刘据已经成了太子。   一个没有了母亲的王子,如何能让你如此失态?   如果刘据现在就害怕昌邑王,那就干脆莫要活人了,如此之人如何能成为我大汉皇帝?   连昌邑王一介婴儿都斗不过的太子,我们要他何用?   闭嘴!   你要是再哭,我现在就提剑杀了刘据,免得他将来祸害了我大汉江山!”   面对阿娇的暴怒,卫子夫立刻就停止了哭泣,擦一把眼泪就对阿娇道:“如此,昌邑王恐怕很难活到成年!”   阿娇大笑道:“这就对了,夺嫡啊,不就是你杀我,我杀你的,最后活下来的才是好皇帝,当年我跟阿彘在一起的时候整天想的就是如何干掉刘荣。刘荣喜欢我的美色,我就涂抹了带毒的口媒子,故意穿的花枝招展的在他身边晃悠,就等着他来亲我……哈哈哈,结果没成!你们知道不,我撅了一天的嘴巴,最后都麻木了……哈哈哈哈,有趣!”   卫子夫站起身盯着阿娇道:“你要杀刘据?”   阿娇笑道:“他敢杀昌邑王,我就敢杀他,毕竟,从现在起,昌邑王就是我阿娇的儿子!”   长平咬碎了牙齿,冲着厚厚的帷幕吼叫道:“刘彻,你给我出来!”   刘彻冰冷的声音从帷幕后面传来。   “你们既然已经帮朕安排好了所有,朕出来做什么?”   卫子夫软软的拜倒在地哀声道:“求陛下对据儿好一些……”   然而,帷幕后面一阵脚步声由近及远,最终默不可闻。   阿娇喝了一口茶,淡淡的对卫子夫道:“别说我没帮你哟!”   卫子夫脸色灰白,丧气的道:“陛下这是为什么呀?”   长平苦笑道:“刘据的太子之位来的太容易了,以至于让他没了上进之心。大将军在无忧谷闭关教授刘据,何等的苦心,刘据为了一口饭不合适,就大发雷霆,在卫青教授他学问的地方,殴打了云氏厨娘,殴打了随身宦官……这些其实都不重要,他千不该,万不该,在大将军还没有告诉他结束教学的时候,就一怒之下离开了无忧谷。大将军是他的嫡亲舅舅,他都如此放肆,换一个将军,说不定就会羞愤的无地自容。卫子夫,我就问你,一个好好地孩子怎么就变成了现在的模样?”   见卫子夫哑口无言,阿娇冷笑道:“陛下春秋鼎盛,有的是时间等待昌邑王成长起来。   现在,陛下仅仅是在用昌邑王警告刘据,如果他再不悔改,说不定就会成现实。   另外,陛下不喜欢见到我们三个和睦相处,就丢过来一个刘髀给我,先把我们三个弄得反目成仇再说。   你们知道的,陛下的安排我一定会遵守的,说不得会好好地抚养刘髀成人,给陛下多一个选择。   另外,千万别出手戕害陛下子嗣,陛下子嗣艰难,就这么几个经不起损伤。   别弄得我们死后无颜见刘氏列祖列宗。   好了,你们请回吧,明日我就要去犬台宫接刘髀回长门宫,你们与其在这里难为我,不如好好地教导刘据,说真的,我的儿子要是这么没出息,早就被我活活打死了。”   所有的事情都是皇帝安排好的。   这一点,长平,卫子夫已经心如明镜,虽然心恨皇帝无情,站在皇帝的立场上,两人无话可说。   这件事甚至赖不到阿娇头上……   长平,卫子夫连夜离开了长门宫。   阿娇解下头发,让头发披在背后,走到寝宫之后发现刘彻靠在锦榻上,手里还握着一本书,眼睛却闭着。   “我要是把刘髀培养成人,最后跟刘据打起来,你千万别怪我。”   阿娇知道刘彻没心情睡觉,刚才在前殿,跟他关系最亲密的三个女人背着他密谋已经伤透他的心了。   刘彻睁开眼睛,恶狠狠地盯着阿娇道:“只要他们足够强大,耶耶宁愿他们停尸不顾束甲相攻!”   阿娇眨巴着大眼睛凑到刘彻身边道:“你哪来这么大的怨气?”   公牛一般的刘彻呼吸变得急促,一把扯掉阿娇身上的纱衣,压在她的丰满的身体上掐着阿娇的脖子道:“气死我了!” 第一百章 月色如水   男人一般会通过一些攻击性的行为来发泄自己的怒火,然而,夫妇敦伦绝对不是一个好的方法。   因为生理结构的原因,在这方面,男人永远都是弱者,即便有男人宣称自己天下无敌,也不过是女人们在曲意奉承,当不得真。   男女之事过后,不是怒火消失了,而是体力消失了,身为雄性动物,一旦没了力量这一最大的依仗,大部分都会平静下来。   刘彻也不例外!   “我没有想分化你们三个……”刘彻还是有些怨气。   阿娇一边做着事后清洁事情,一边回答道:“我知道,之所以那么说,就是不想给她们任何希望。”   “据儿出生的时候朕是何等的欢喜啊……大宴群臣,大赦天下,京城老者均有米布赏赐,司马相如作赋,公孙弘作歌,董仲舒作记,司马谈作史……卫青携诸将以长剑割血,载歌载舞祝我三千寿。就连匈奴人也送来了羊羔……这才过去多久啊……”   阿娇扭动着动人的身体依偎进刘彻怀里道:“妾以为您要的太多了。”   刘彻淡淡的道:“朕要的多吗?”   阿娇将头发挽了一个发髻重新躺在刘彻的胳膊上,这样,不论谈多久的话,刘彻的胳膊都不会发酸。   “多啊!”   “比如呢?”   “江山永固,美人常在,天下富足,臣子忠贞,这些您都有了,唯一缺的就是父慈子孝。您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李夫人……”   “你想错了,我说的美人指的是我!”   “哦!也是……”   阿娇翻了一个身趴在刘彻怀里看着他的眼睛道:“我不是卫子夫那个蠢货。刘髆(昨天写错了)那个孩子到了我的手里,应该不会太差。如果,您给了这个孩子希望,将来又把他放在一个危险的境地,对他来说是不公平的,毕竟,他也是您的骨血。”   刘彻闭上眼睛叹口气道:“看天意吧。”   阿娇微不可察的摇摇头,刘彻到底还是喜爱刘据的,毕竟,那是他第一个儿子。   张安世不止一次的把云哲从他屋子里给推出去了。   他觉得很烦。   当云哲的脑袋再一次出现在他窗户上的时候,张安世叹口气道:“有什么话就说。”   “昌邑王刘髆你知道吧?”   张安世点点头。   “他要成我们的小师弟了。”   张安世波澜不惊,瞅着云哲道:“然后呢?”   “你不明白?”云哲瞪大了眼睛。   “师傅很难拒绝阿娇贵人的请求,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可是,昌邑王……”   张安世一把将云哲的圆脑袋推出窗外,顺手关上窗户道:“我们多一个小师弟而已,你跟猴子一样上蹿下跳的做什么?快滚,今天的课业多,你要是完不成课业,明天才有你难过的时候。”   云哲很受伤,他觉得张安世好像看不起他。还把他当小孩子看。   他决定去找母亲。   不大功夫,他就被母亲给撵出来了,不服输的云哲又一头钻进了卓姬的小楼。   卓姬用毛巾擦拭着长发,见云哲的眼珠子滴溜溜的转,就没好气的道:“好的不学,跟你耶耶一样,总是在别人洗澡的时候跑过来。”   话说完了,老脸忍不住红了一下,她突然想起,这个小家伙已经十岁了,这种玩笑不能再开。   “说,有什么事情?”   “昌邑王的母亲就要死了,陛下吧昌邑王交给阿娇贵人抚养,然后,昌邑王就很有可能成为我的小师弟。”   卓姬对这个消息也不感到吃惊,懒懒的靠在锦榻上,对云哲道:“小子,这件事可大,可小。大到极致,可以让大汉风云变色,如果说到小,不过是咱们家多一个学徒罢了。”   云哲见卓姬一副要开长篇的样子,就迅速的把一盘子切好的甜瓜放在卓姬手边急忙道:“您分说,分说。”   卓姬吃了一口甜瓜,将脑袋靠在软枕上话语中满是回忆的意味。   “小子,大汉国的女子看起来柔弱,其实呢没有一个好相与的。你想要明白整件事情,那就要先从你的祖母长平公主说起……”   在柔柔的月光下,卓姬将自己知道的以及自己想到的关于昌邑王所有的事情一点一滴的告诉了云哲。   她是从心里喜欢云哲这个孩子。   身为一个意志坚定的女子,她最想要的并不是女儿,而是一个儿子。   没人知道她在得知自己生了一个闺女之后,心里有多么的失望。   彻底融入云氏之后,云哲这个孩子就出现在她的视线中。   别人家的嫡子是不会跟父亲的妾室有什么交集的,可是,在云氏,云哲这孩子却很喜欢在自己的几位母亲周围晃悠。   眼看着云哲一天天的长大,卓姬那种从大家族里带出来的对亲人的警惕之心慢慢的也就融化了。   云哲跟他父亲不同,他父亲是一个只问结果不问过程的人,而他,喜欢把所有的事情彻底弄清楚。   “这么说,以后阿娇贵人的注意力会全部关注在昌邑王的身上了是吗?”   云哲听完了卓姬的分析,突兀的插话道。   卓姬愣了一下,然后拍着脑门道:“你今天问这些事情,其实都是在为蓝田鸣不平是吧?”   云哲学着父亲的样子皱眉道:“蓝田太傻了……”   卓姬一把抓过云哲,扳着他的肩膀怒道:“你云氏的男人是不是认为天下的女子都是傻瓜?”   云哲笑道:“没有,我耶耶只告诉我,跟女人起冲突了,别太较真,吃点亏就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滚出去!”   云哲再一次被人从房间里给推出来了。   看看到了该睡觉的时候了,就沿着回廊往自己的小楼走。   路过曹信房间的时候吗,发现这家伙的房间灯火通明,从窗户探脑袋进去,发现曹信正在整理自己的木头箱子。   箱子里全是书本,火药一点都看不见了。   曹信没有了火药,云哲就不太愿意跟曹信多说话,冲着曹信莫名其妙的笑了一下,就匆匆的跑回自己的小楼。   他住在二楼,云动跟乳娘住在三楼,妹子云乐则一直跟着母亲。   云哲匆匆的上了三楼,云动已经睡着了,乳娘坐在油灯下做着针线活。   来到弟弟的小床边上,云哲低头瞅着弟弟小小的身子,对乳娘道:“他怎么这么小?”   乳娘笑道:“二公子不到三岁,自然就这么大一点。大公子三岁的时候也只有这么大一点。”   “三岁的小孩子都只有这么大是吧?”   “那是当然。”乳娘走过来给云动重新盖了小被子。   “这样,我就放心了。”   云哲像一个大人一般再看了弟弟一眼,就背着手下了楼。   拒绝了丫鬟帮他更衣的举动,漱口,脱衣,睡觉一气呵成。   他很期待明天能早点到来……   刘据喝的酩酊大醉……倒在未央宫的平台上,对着惨白的月色大声咆哮。   皇帝去了长门宫,随侍的人是钟离远,所以,隋越很早就休息了。   刘据的咆哮声,声声入耳,隋越就用被子蒙住脑袋,他希望这个醉鬼赶紧离开。   今天,他可以装作看不见,也可以命令未央宫的宦官宫娥们也装作什么都没有听见,什么都没有看见。   一半次的冒犯,隋越认为可以原谅,用不着告诉陛下,因为陛下即便是知道了,也只会更加生气,对谁都没有好处。   睡醒一觉之后,未央宫平台上终于安静下来了。   隋越披衣而起,打开偏殿的大门,来到平台上。   太子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皇后卫子夫。   “皇后,夜深露重,您要保重凤体啊。”   卫子夫转过头,月光照在她美丽的脸上,惨白一片。   “隋越啊……”   卫子夫轻呼一声,便没了下文。 第一百零一章 可怜天下父母心   卫子夫在高台上站立了一夜,直到太阳出来,才慢慢的回到了寝宫。   隋越在高台上陪了她半夜,很长的时间里,隋越就听皇后说了那三个字,极其绝望的三个字。   一个婴儿不可怕,可怕的是皇帝不再认为刘据是他唯一的选择。   哪怕这个婴儿是皇帝用来逼迫刘据成熟的一个由头,那么,在实际上,说明皇帝对刘据的不满已经到了极致。   云琅教不了他,卫青教不了他,夏侯静教不了他,董仲舒以年老体弱为借口拒绝成为太子太傅……   这说明什么?   说明群臣对刘据是有看法的……以后在支持刘据上位这件事情上,他们是有条件的。   清晨,阿娇就带着自己庞大的爪牙队伍直奔犬台宫。   刘彻没有跟着去,他返回了长安。   云哲跟蓝田两人很想跟着去,被阿娇训斥一顿之后,只好留在云氏上课。   蓝田不喜欢上课……却拗不过张安世,因为只要到了课堂上,张安世就不怎么管身份问题。   偌大的云氏,也风平浪静,除过宋乔的马车缓缓离开云氏之外,看不出半点变化。   长门宫大张旗鼓,云氏就必须籍籍无名。   “贵人,陛下不去,老奴总觉得的有问题。”   “陛下就不能去,如果陛下也去了,就说明陛下对太子已经不报任何期望了。他心中的太子依旧是刘据,只是怒其不争罢了。不过,阿彘这个人呢,历来没什么耐心,慢慢来,时间会改变皇帝的想法的。”   “我长门宫真的要跟皇后,长平她们相争吗?”   大长秋还是有些担心,毕竟,不论是卫子夫还是长平,跟云霍曹李这四家的关系太亲密了。   大长秋不提起此事阿娇还不想笑,听大长秋说起来了,阿娇立刻就笑的前仰后合。   在这件事情上,长门宫从来都不是一个恶人,相反,代表着大汉国的良心。   李夫人要死了,有资格收养她孩子的人,只有皇后跟阿娇,皇后存心不良,被皇帝拒绝了,那么,长门宫就是唯一的选择。   在这之前,长门宫对刘据一向是友善的,哪怕在阿娇跟卫子夫交恶的时候,刘据也能来长门宫做客。   而阿娇对刘据成为太子并无阻挠之意,甚至在有意的成全,这一点,天下皆知。   现在的问题全部出在刘据的身上。   不论是卫青,还是云琅,霍去病,曹襄,这几人都是聪明绝顶之辈。   想要这几人鼎力支持,自己首先就要拿出真心来。   这一点恰恰是刘据最缺少的。   如果刘据拿不出真心实意来对待他们,出于个人的骄傲,这些人也不可能像东宫里的那些人主动投效刘据。   毕竟,以他们的功勋地位,只可拉拢!   “一个舞姬生出来的儿子果然上不得台面!”   “可是,昌邑王也是舞姬所生。”   “居犬台宫鲍鱼之肆,久而不知其臭!入我长门宫芝兰之室,久而不觉其香!”   不长时间,阿娇浩大的队伍就已经来到了犬台宫。   才走进犬台宫,就发现这座宫殿居然张灯结彩,热闹非凡!   车队刚刚抵达犬台宫门口,百十个乐工就在门口吹奏了起了欢快的竽,呜呜丫丫的极为热闹。   一曲罢了,李延年振衣而起,穿过乐师队伍,跪拜在阿娇车马前高声道:“协律都尉李延年恭迎贵人降临犬台宫。”   一袋子金钱从马车里抛出来,李延年习惯性的接住,转手揣进怀里,率领一干乐师,让开了大路。   阿娇给了赏钱,那些跟随阿娇一起来的勋贵们自然也纷纷景从,雨点般的金钱落在李延年脚下,就像他刚刚演奏了一曲,获得了无数的赞誉。   乐师们一个个喜气洋洋,漫天的金钱雨中,只有李延年一人悲愤的血液都要从脑门上冲出来了。   李夫人着盛装,容光焕发,见阿娇到来,立刻盈盈拜倒:“奴婢见过贵人。”   阿娇皱眉道:“看你荣光焕发不似久病之人。”   李夫人笑而不语。   宋乔盯着李夫人看了良久,低声对阿娇道:“虎狼之药,拔苗助长。”   阿娇喟叹一声道:“何苦啊……”   李夫人笑道:“请贵人怜惜。”   阿娇看看青灰色的犬台宫道:“不请我进去喝一杯吗?”   李夫人摇头道:“犬台宫中病魔肆虐,贵人不宜落足,这宫苑中阳光明媚,正是托付幼子的绝佳之地。”   “你不再想想吗?”   李夫人坚决的摇头道:“奴婢不过是一介倡人,得陛下宠爱,方才有了一点陛下的骨血。然而,奴婢出身低微,无福将这个孩子抚养长大,能托付贵人,是我儿之福,也是奴婢之福。”   阿娇点点头,再次对李夫人道:“想清楚,昌邑王到现在还是你的孩子,一旦交到本宫手中,你再想要回去就没有这么容易了。”   李夫人转过身,面对在场的所有勋贵高声道:“皇天可鉴,五国夫人李柔命不久矣,今日亲手将所生之子昌邑王刘髆托付阿娇贵人抚养。从今往后,刘髆当以陈阿娇为母,乃是我李柔心思所及,若有半点隐情,天地不容。”   站在院子里的一干勋贵齐齐拱手施礼道:“我等可以为证,他日若有宵小问及,共击之!”   李夫人听完这些人的承诺,美丽的脸上似乎在放光,从今天起,自己的儿子刘髆将不再是一个可怜的王子,而是一个可以问鼎九五之位的皇子。   也只有这样得皇子,才配得上这满院子的勋贵做出承诺。   李夫人的弟弟李季抱着年幼的刘髆从大殿中缓缓走出来,将孩子交给李夫人的时候泪流满面,哽咽的不能自己。   “哭什么,你该大笑,这是我李柔作为一个母亲能给我的孩子最有力的帮助,不准哭,露出笑脸!”   李夫人接过儿子,狠狠地训斥了李季。   李季张开了嘴巴大笑,笑声却如同失孤的老猿。   阿娇看的不忍,转过身去对李夫人道:“你再想想,本宫可以给你半个时辰的时间。”   李夫人抱着儿子施礼,低声道:“请贵人容许李柔再给这孩子哺乳一次。”   阿娇长叹一声,背对李夫人,此时,阿娇的心中真是有千万种滋味一下全部涌上心头。   阿娇转过身,满院子的勋贵们齐齐的转过身,李夫人坐在一张锦墩上露出胸乳,将刘髆抱在怀中,年幼的刘髆见母亲露出胸乳,就呵呵的笑着扑了上去,用力的啜吸。   可怜李夫人久病之身哪来的母乳,刘髆又长出来牙齿,连咬带吸吮之下,吸出来的都是血。   李夫人毫不在意,只是久久的将目光落在儿子脸上,泪水潺潺而下。   阿娇不知何时转过身,瞅着孩子嘴角的血迹,就低声道:“本宫不会亏待他。”   李夫人抬起泪眼,笑的开心,拍拍刘髆的小屁股道:“这孩子吸吮母乳有力,定不会让贵人失望。”   阿娇淡淡的道:“我会把他抚养成人,成材,至于别的,看天意吧。”   李夫人又把目光落在宋乔的身上,低声道:“刘髆能否拜在君侯门下?”   宋乔漠然的道:“云氏收徒苛刻,要看这孩子的造化了。”   李夫人又看着阿娇道:“拜在贵人膝下,这孩子本就是一个有福气的。”   阿娇点点头道:“我亲自与永安侯言说。”   李夫人再次拜倒。   宫娥端来清水,李夫人亲自将刘髆嘴上的血渍清理干净,把一个白白胖胖的孩子交给了阿娇。   阿娇抱了一下,就转交给大长秋道:“验明正身!”   李季就从怀里掏出一份玉牒金册,一并交给了大长秋。   大长秋仔细验看了玉牒金册之后,对阿娇道:“此为昌邑王刘髆无疑。”   自从儿子送到阿娇手里,李夫人的精气神似乎一下子就消失了,方才还明艳照人的脸上浮起一丝晦暗之色。   “你死后,本宫准许昌邑王刘髆送你一程,以全这孩子的孝道。”   李夫人苦笑一声,朝阿娇施礼道:“谢贵人隆恩。”   阿娇点点头,亲自抱着不明就里犹在大哭的昌邑王刘髆离开了犬台宫。   犬台宫大门缓缓关上,就在关上的那一刹那,就听李夫人撕心裂肺的声音从门缝里传出来。   “我的孩子啊……” 第一零二章 人世多坑   夜半时分,犬台宫送来讣告,五国夫人李柔,薨!   刘彻下旨,李柔因有子刘髆,赠昭仪封号,葬于皇陵之西,封赏李延年五大夫爵位,封赏李广利牙将军,封赏李季为皇城校尉。   李氏一族也算是飞黄腾达了。   事实上没人在意李氏有什么样的封赏,就现在的局面,李氏不可能被封侯。   没了昌邑王刘髆的李氏,已经在事实上彻底的从大汉勋贵中被清除掉了。   人人都吧注意力放在刘髆本人身上。   当卫皇后听说皇帝把大比前三的金日磾安置在刘髆的身边,就长叹不已。   她曾经试着帮自己的儿子向这些新科官员们示好,却被这些人呢言辞拒绝了。   他们都在等待皇帝的册封。   基本上,只要是上了科考场的人,都自认为皇帝门生,他们骄傲的认为,自己可以走正途,没必要讨好后宫的贵人来为自己谋一份好的差事。   事实证明他们的坚持是有道理的,皇帝在任用这些人的时候,给的起点很高,所有的安置都符合他们的才学。   金日磾为昌邑王伴,在大长秋的带领下,处置李柔后事。   停灵九日之后,下葬。   李夫人下葬之后,刘彻下令封闭犬台宫……   蓝田抱着刘髆跑的飞快,一会儿放在锦榻上,一会儿放在地板上,再过一会就把他丢进摇篮里,自己用力的摇晃。   看顾刘髆的宫娥快要吓死了,含着眼泪不敢叫唤,只能紧紧跟随,不敢怠慢。   或许是冥冥中感受到母亲不在了,刘髆大大的眼睛里含着泪水,却不哭不闹,任由蓝田把他当做物件一样搬来搬去。   云哲双手托腮,忧愁的看着蓝田折腾刘髆。   或许是折腾累了,蓝田就来到云哲身边,指着站在摇篮里看她的刘髆对云哲道:“他为什么不睡觉?你弟弟整天都在睡觉。”   云哲忧愁的道:“我弟弟叫云动,因为他天生就懒,所以整天睡大觉。”   蓝田并肩坐在云哲身边嘿嘿笑道:“我也有弟弟了。”   云哲皱眉道:“当你弟弟不是一件好事。”   蓝田张开缺少了一颗牙的嘴巴道:“这是我掉的最后一颗牙,都是弟弟带来的好运气。我以后会对他很好地。”   云哲的思维明显跟不上蓝田跳跃性的思维,不过,他还是点头道:“当小孩子艰难,我听母亲说有三成的孩子长不大,对他好点是应该的。”   三个孩子的作为,阿娇看的清清楚楚,这几天,她特意放开刘髆让蓝田折腾,想看看到底会有什么结果。   听两个孩子已经确定了,她也就松了一口气。   正式告诉照顾刘髆的宫娥,以后不许蓝田再折腾刘髆。   “将!”   云琅把红车推到底部,叫将。   司马迁落士,轻笑一声道:“抽将终不可得,君侯可有懊恼之意?”   云琅收回红车固守在河沿道:“咄咄逼人不是我的做派。”   司马迁将黑炮放置在马后,指着最前面的黑卒道:“只要有跟脚,这个小兵将会长驱直入。”   云琅飞相吃掉司马迁过河的黑卒道:“送死而已。”   司马迁毫不犹豫的用炮打掉红相,云琅并未用红车吃掉黑炮,而是重新将红车沉底,司马迁笑着挪开黑炮,云琅的红炮再次沉底……   惨烈的换子过后,司马迁剩下孤零零的老将,云琅这边也只剩下两个孤零零的卒子。   司马迁想要认输,云琅不干,自顾自的向前拱兵,司马迁只能把老将挪来挪去。   “你很喜欢虐杀对手是不是?”   “不是,棋局到了现在才是最有意思的时候。很多时候啊,我们其实不用做太多的事情,胜利就会如约而至。大局之下,任何小的奋斗都于事无补。”   司马迁眼看着自己的黑将被两只小兵活活的逼死,结束了棋局道:“昌邑王进了长门宫,对君侯来说是一种胜利吗?”   云琅笑道:“我没有做任何改变,这本来就是事物发展的必然方向而已。”   “压制李广利也是其中一种?”   “压制李广利是出于另外一种考量,与李夫人无关,李广利此人惯于肆意胡为,只会破坏而不能成事,这才不给李广利任何立功的机会。大汉朝的朝政需要简单化,而不是复杂化,陛下竭尽全力给李广利立功的机会,这本身就是错误的。让大汉的外戚由一家变成两家,他想坐山观虎斗,却不知李广利这人不堪大用。最后落得一个失望的结果不难猜。司马兄,你不要把我想的太阴暗,这件事我根本就没参与,李夫人走到这一步是事物的发展规律。”   “以后怎么应对这件事呢?”   “还是什么都不做,阿娇贵人有了一个儿子,我以后可能会多一个学生。这是唯一的变化。”   “君侯准备淡化这个孩子存在的影响?”   “是的,不管怎么说,那都是一个小小的生命,将来的事情不论,现在,要做的就是让这个孩子不受影响的长大,莫要被夺嫡这种事情损害了心智。知道不,我现在非常喜欢把自己放在一个局外人的地位上看世界慢慢发展。看起来似乎什么都没有做,最终的结果却总是好的让人不可思议。”   司马迁叹口气道:“这或许就是智者的从容,你看的深远,所以就从容,在事情的起点上,稍微点拨一下,就能纠正事物发展的方向。纵观大汉国,有这个能力的人只有君侯一人而已。”   云琅摇头道:“没有谁是神,即便这世上真的有神灵存在,他也会感到疑惑。毕竟,面对的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总有变化的。”   红袖的肚子已经鼓起来了,她却不喜欢苏稚给她做怀孕时的各种检查。   这种事云琅也做不来,于是就臭骂了红袖一顿,最终,红袖只好乖乖的接受苏稚对她上下其手。   “你小妾的屁股不错,是个好生养的。”   苏稚在饭桌上大咧咧的对云琅道。   眼看着红袖就要摔碗了,云琅赶紧拉住红袖道:“这是在夸你呢。”   话音刚落,就听苏稚嘿嘿笑道:“我一次生了两个,屁股比她的大。”   才把话说完,红袖手里的饭碗就扣在苏稚头上。   云琅叹息一声,只好放下碗筷,帮苏稚清理。   红袖发脾气的模样,云琅觉得很熟悉,因为苏稚怀孕的时候就是这幅嚣张模样。   在家里,大肚婆的地位最高,所以,苏稚被弄了一脑袋米粒,依旧哈哈大笑,不见半点气恼,跟一个二傻子一样。   云琅弄不明白她的笑点到底在哪里。   老虎大王吃肉的时候有一根骨头卡在喉咙里了,可怜的大王痛苦的上蹿下跳。   云琅找来了一根细木棒把大王的嘴巴撑开,用镊子费尽力气才从他的喉咙里取出那根骨刺。   被折腾了良久的老虎大王就怏怏的没了精神,趴在云琅脚下哪里都不肯去。   至于小老虎,跟着霍光,云音去打猎了。   凉州今年迎来了难得一见的好年景,自从开春之后,雨水就不断地落地。   就连光秃秃的山峰,被雨水润泽之后,显得比往年翠绿许多。   只要地里的庄稼在茁壮成长,凉州就不会发生大的民乱事件,云琅这个凉州牧也就清闲的无事可做。   此时的京城应该是乱成一片的。   不管是卫青,还是霍去病,曹襄都不会安宁下来,阿娇的那些狗腿子们一定不会放过阿娇有儿子这个最大的利好消息,一定会在关中搅起很大的风浪。   不用说,皇帝一定会帮着刘据来平息这场风暴。   而风暴迟早会平静下来,最终,人人都会知道阿娇贵人有儿子了,帝国臣民在刘据这个唯一的选项之外,又多了一个可以选择的皇子。   至少,选择了刘髆,大家就能平安至少二十年。   阿娇有儿子这件事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压制匈奴人进京求婚的消息。   云琅觉得李夫人这人真是很会选时间,是一个聪明的人。 第一零三章 坑儿子的刘彻   从李夫人的事情上,云琅算是彻底明白了一件事。   只要跟刘彻有关系的人,基本上都会变得很聪明,当然,刘据除外。   刘彻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战斗型人物,不管是谁,想要在他身边站稳脚跟,没有丰富的斗争经验是不成的。   唯一一个刘彻不怎么针对的刘据,就很自然的展现出了刘氏族人的本质。   有时候云琅还是很感激刘彻的,如果没有他不辞辛劳的压榨,云琅觉得自己无论如何也达不到现在的高度。   这个高度指的不是官职,而是心智。   刘彻不喜欢用旧有的勋贵,他对旧有的勋贵从来没有和蔼可亲过。   当然,他对寒门子弟也是如此,用的时候恨不得同塌而眠,一旦对他没有用处了,就会弃之若敝履。   尽管如此,刘彻依旧是寒门子弟们心中最伟大的君王,不论如何,这位君王喜欢不拘一格的使用人才。   在皇权实力极大的时候,刘彻这种卸磨杀驴的手法没有问题,反而会促进无数的人才来投。   可是呢,这毕竟是不能长久的事情。   大汉国的统治基础依旧是勋贵!   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勋贵们即便是失去了权力,在地方上,他们依旧是最富裕的人群,也就是说,离开长安,他们的话语权很重。   刘彻早就看到了这一点,才会强迫天下富户迁徙到长安。   如今,长安已经是大汉国最富庶的地方,仅仅是关中一年贡献的赋税,就占据了大汉国国赋的六成以上。   如果继续迁徙天下富户入长安,那么,大汉国其余地方,就会彻底的沦为蛮荒。   富者愈富,贫者愈贫,迟早会闹出大事件出来。   有前秦做例子,刘彻清楚,一旦大汉国百姓对他怨愤难平的时候,他就算是有强大的军队做支撑,几次造反,就能把富裕的大汉国变成一个烂摊子。   因此,刘彻一边希望长安变得更加富庶,一边又期望大汉的其余地方也逐渐富裕起来。   这明显是一个很矛盾的事情。   以前的时候刘氏皇族不知道该如何让天下变得富裕,只能被动的等待。   云琅来了之后,刘彻忽然发现让天下变得富裕起来还是有可能的,所以,就拿荒凉的凉州给云琅作试验田。   好坏不过一个凉州而已,一旦有变,大军横推过去就是了,即便把凉州土地上生活的人全部杀掉,他也不觉得是什么大事。   快要入夏的时候,独石城的城墙逐渐出现在了地平线上。   而那座巨大的独石头却不见了踪影。   留在地上的是一片巨大的石头地,就像是一块用石头铺好的地板。   开凿石头的那一批羌人,已经被李绅送去了酒泉郡,中间有很多人觉得不公平,他们甚至派出首领来跟云琅谈判,希望能由他们进驻独石城。   劳役首领们没有见到云琅就被李陵给杀了。   牧守府传来的军令,从来没有打折的时候,更不是一个可以商量的问题。   这样做虽然残酷了一些,如果让这些人进驻西北重镇独石城,对凉州的威胁更大。   今天跟他们谈判去留的问题,明天就会有人跟云琅谈判谁才是独石城主宰的问题。   面对云琅的时候他们或许会选择屈服,但是……随着时间推移,当凉州牧府不再强硬的时候,这些把独石城当做自己家的人,就会生出一些奇怪的想法出来。   所以,独石城从开始就注定了,这将是一个以汉人为主,以羌人为辅的城池。   如果可能,云琅很想把独石城变成一个纯粹的汉人居住的城池,可惜,凉州的羌人贵族们,纷纷向云琅进言,希望能够在独石城定居。   跟刘彻想的一样,云琅自然欢迎富户进驻独石城。   这是一座城池保持活力的重要法门。   唯有如此,独石城才会发展成一个有活力的富裕之城。   为了平息羌人心中的不满,云琅下令,唯有上户才可经过勘验之后定居独石城。   这个条件适用于凉州所有百姓,不论汉人还是羌人。   羌人大多为赤贫,汉人虽然刚刚从山东迁徙过来,然而,他们的财富远比羌人充足。   独石城足够大,足矣将凉州所有的富户都容纳进来。   云琅的统治没有法子深入到每一个部族,每一个聚居区,那样的话就需要大量的军队跟官吏。   而这两样,他哪一样都不具备,至于让羌人自治这样脑残的行为,云琅无论如何都不会采纳。   “老夫以为君侯的策略并不完全。”   在云琅颁布了《进城令》之后,夏侯静匆匆的来到了姑臧城,来不及喝水,就匆匆的进言。   “哦?先生有何妙策?”   云琅不得不停下公事,听夏侯静说话。   跟随夏侯静一起进来的还有一位蓝袍老者,这位老者云琅并不认识,仅仅看他跟夏侯静联袂而至,就知道此人的身份地位不会比夏侯静低多少。   “君侯忘了一座城中不可或缺的读书人。”夏侯静一口喝干了茶水,把自己想说的话浓缩成一句说了出来。   云琅起身给夏侯静及蓝袍老者斟满茶水,冲着蓝袍老者拱手道:“未知先生大名?”   蓝袍老者起身还礼道:“山东瑕丘江公!”   云琅大喜,再次施礼道:“原来是江公,云琅眼拙至此,还请恕罪。”   瑕丘江公大笑道:“君侯过誉了,老夫不过是一个太子不用之无用读书人,焉能当得起君侯如此看重。”   云琅跟着哈哈大笑道:“天下谁人不知江公之名,既然今日有贵客前来,夏侯公,我们还谈什么公事啊,来人,命后宅速速备下酒菜,菜肴要厚,酒要宽!再找些西域舞娘,乐工助兴,今日我等定要一醉方休!”   夏侯静眼见云琅亲将离开了大厅,就大笑着起身道:“可怜老夫久居荒野蔽塞之地,久不闻酒肉之味,丝竹之音,今日定要化身老饕。江公,你在长安之时恐怕也未曾品尝过云府家宴,此为人生一大憾事。今日,你可以得偿所愿了。”   瑕丘江公连连点头道:“是极,是极,老夫早有此心,只是君侯宦游在外,老夫不好登门,今日大好良机,怎能错过。”   三人各自心有所属,都在极力的让气氛变得热烈。一时间宾主极为相得。   等待酒宴的功夫,三人的话题很自然的就切入到时政方面。   云琅妙语如珠,臧否天下辛辣滑稽并无半分隐瞒。   夏侯静字字如刀,对眼下大汉朝政分析的鞭辟入里,说到动情处甚至潸然泪下。   瑕丘江公则显得隐晦的多,大部分时间只是侧耳倾听,偶尔插上一两句话,也往往针砭时弊,很有见地。   酒宴歌舞准备妥当之后,司马迁便翩然而至,加入三人论谈,酒过三巡之后,瑕丘江公喟叹一声道:“好好地一个太子刘据被陛下生生的给养成了废物。”   人人都在嘲笑刘据,却不知这始作俑者就是陛下自己。   刘据乃中人之姿,本性宽厚,若是能摈弃短处,瑾守宽厚仁孝未必不能成为一个守成之主。   然,陛下以己度人,以为自己雄才大略,心如铁石,那么,他的儿子也将是这样的人。   却不知百样米养百样人,太子刘据早年身在深宫,长于妇人之手,本性懦弱。   这样人如果随着陛下观政数年,心智自然有所长进,陛下却对深恨太子成长太慢。   居然派一个柔弱的太子带领大军深入不毛之地,与野人争锋,虽然劫掠了一些金钱,却把一个本性柔弱的太子生生的沾染上了野人的气息。   仁义礼智忠孝之风在蛮夷之地如何能施展?   况且他麾下全是百战之猛士,狐枭一般的绣衣使者,郭解这般异类。   杀戮,则死尸遍地,劫掠,则人畜不留。   仁义礼智忠孝之风在蛮夷之地如何能施展?   我大汉猛士在蛮夷之地自然无往而不利。   这样的成功让太子以为唯有如此,方能成为陛下最喜欢的样子。   夏侯先生,君侯,都曾经为太子师,当知晓太子的心智已成,想要回转,难如登天。   人人都恨太子刘据心如蛇蝎,却不知,是陛下生生的将一个宽厚仁慈的太子生生的逼迫成了这般人物。   可笑陛下还想用刘髆来逼迫太子成长,却不知他已经给大汉国种下了祸起萧墙的根苗。 第一零四章 独石城的根基   瑕丘江公喝了一些酒之后就变得豪气干云。   跟刚刚认识的人说这样话的人,一般只有两种人。   一种是蠢货。   另一种就是智者!   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瑕丘江公都不是一个蠢货,相反,他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   不但聪明还非常的有决断力。   云氏跟长门宫基本上是一体的。   这一点只要是长安人都知道。   皇帝拒绝了匈奴人向蓝田公主求婚的原因,就是因为公主要嫁给云氏长子。   在确定云氏与长门宫的关系之后,瑕丘江公就果决的发现,云琅只能,也必须站在刘髆一边……   这个时候再说些对刘据,刘彻不满的话,就很容易走进云氏,与云琅的关系变得密切起来。   同样的,在凉州之地与云琅处理好关系,甚至结盟,对谷梁一脉在凉州立足就显得极为重要。   因为都是长者。   霍光表演了舞剑,云音表演了舞蹈,同样收获了很多赞叹。   夏侯静,瑕丘江公满意而归。   云琅不仅仅答应谷梁派在独石城开学堂,甚至给他们准备了学堂,还特意批了一些钱粮供夏侯静与瑕丘江公作办学之资。   夏侯静还提出由他们出资购买一部分学堂周围的店铺,作为学堂永久的资金来源,云琅同样做出了友善的回应,基本上做到了有求必应。   夏侯静没有说什么感谢的话,瑕丘江公也认为理所当然。   人与人真正的好处来自于交换,不是来自于施舍。   对这一点,夏侯静,瑕丘江公知道,云琅,霍光也知道的清清楚楚。   从今天起,谷梁一脉就会向刘髆靠拢。   “大儒与常人无异。”   霍光将自己的佩剑放在剑座上,淡淡的对云音道。   云音道:“耶耶那么看重这两个人,是什么道理?”   云琅第一次让自己的闺女给别人献舞,这确实非常的不寻常,要知道,平日里能看到云音跳舞的人,只有霍去病,曹襄,李敢三人。   “因为我们家不会直接帮助刘髆。”   “为什么?”   “因为我们家目前效忠的对象只有陛下!”   “我们不提前做准备?”   “没必要,云氏不喜欢坐船,我们自己就是船,坐别人掌舵的船很容易翻,要是坐错了,一旦翻覆,我们就会落水。坐自己的船好处就在我们可以自己掌舵。不管是谁登基了,只会拉拢我们,至少在短时间内是这样。”   “哦哦……”云音连连点头。   老虎大王从屋顶跳到围墙上,再跳到马棚上,最终从一个斜坡上慢慢走下来。   叼起自己晒在杆子上的破毯子,找到了正在树荫下看书的云琅,把毯子铺好,就趴了上去。   云琅探手抓抓老虎的顶瓜皮,把一块肉干塞老虎嘴里让他嚼着玩,自己继续看书。   云琅看书的过程,就是一个思考的过程,这是他很早以前就养成的一个好习惯。   这可以让他不断地进步,且冷静下来。   得意的时候不猖狂,失意的时候不自哀。   有时候从字里行间可以联想出一些奇妙的想法,得出一些应对灾难的妙法。   或许这就是读书的意义所在。   老虎大王一张嘴就把云琅的小腿咬住,没有用力,云琅依旧有些胆战心惊的。   他知道老虎大王不会伤害他,可是呢,这个家伙掌握不来轻重,对他来说只是用了一点点力气,却能把云琅的小腿咬断。   掰开老虎的嘴巴,云琅叹口气,这家伙说到底还是感到寂寞了。   丢下书本,老虎就跟着站起来,见云琅出门了,就留恋的瞅瞅自己的毯子,犹豫片刻还是跟着出去了。   五月的凉州美不胜收,大丛大丛的槐花已经开败,空气中却多了浓郁的沙枣花香。   如果说槐花还带有一丝羞涩不愿意香满人间,那么,沙枣花的花形不好,它就毫无顾忌的喷吐香味,把这个半荒蛮之地用香气渲染得如同贵妇的卧房。   五月的长安已经燥热不堪,那里的麦子已经进入了收割阶段,而凉州的麦子才开始灌浆。   汉人种麦子,山地上的羌人们喜欢种青稞跟荞麦。   汉人的麦地看一眼就感到舒坦,那是一种让人放心的感觉。   而羌人的荞麦正在开花,粉艳艳的覆盖了整个山坡,虽然妖艳,却让人踏实不得。   种植粮食最终的结果是要拿来食用的,这个时候的百姓还没有专门开辟一块油菜花或者荞麦田供人欣赏的雅趣。   羌人喜欢山地,没几个喜欢平原,这让人非常的不理解,云琅来到西北的时间长了,总算是明白了。   住在山地上远比住在平原上来的安全。   这就是羌人为什么宁愿在山坡上种地,也不愿意下到平原上来的原因。   无论在什么时候,生命永远是第一位的。   不过,羌人现在想要下山也没地方了,平原都被汉人占领了……   独石城就在眼前,只是看不见了那块巨大的独石头,这个昔日的仙人府邸,被工匠们凿开之后除过石头,什么都没有发现。   独石城里面的房子也大多是就地取材用石头建造的,靠近城池中心的位置上还有一片石头没有被开采。   这是当初东方朔出的主意,他认为万事不可做尽,留下一片石头将来或许会有用处。   云琅知道他的意思,他想给被大军围困的独石城留下一点反击的余地,毕竟,这些石头还能被制作成石弹,用来防御敌人进攻。   去年秋日交易后的羌人,在开春这个时候也开始忙碌起来,牛羊贴膘的活动要从现在一直延续到初雪。   汉人最大的优点就在于会制造生产工具,比如会制造铁器,会制造陶器,会编筐子,会织布,会制作任何跟生活有关的器具。   羌人这方面就显得极为无能,他们一生都离不开的铁器,陶器,布匹,只能依靠汉人供给。   他们唯一拿手的就是利用牛羊,很多时候,并且用牛羊制品来满足自己生活,生产需要。   云琅是第一次看到皮碗这种东西。   更难得的是这东西装水居然不漏,只是用这东西吃饭,云琅还是下不去口。   晶莹的油脂中还带着一点反光,被云琅挑在刀子上加了一点盐巴就一口吃了下去。   这里的羊肉感觉不到多少膻味,尤其是在加热之后,那股子膻味就更加淡了。   一只羊,云琅吃了两口羊尾巴,一根羊腿,剩下的都被老虎给吃掉了。   老虎吃羊肉的时候非常警惕,云琅很无奈的帮他把羊肉剔下来,他才会慢慢的进食,上一次被骨头卡在喉咙上,给他留下了很深的阴影。   “进城的汉人已经多达两千四百户,羌人不到三百户。想要把城池装满,还需要引进一千五百户以上。”   李陵对独石城的感情很深,他似乎很想把李氏族人从陇西迁徙一部分过来。   毕竟这片土地要比他陇西的老家还要来的富庶,来的有前途。   “刚开始的时候不要随便把地给别人,这里的住房一定要严格控制,个人不得占地太多,这座城我预备往里面塞五万人,加上常年来往的客商要达到常年居住七万人的目标,还要给军队留下东西两座营盘,里面的水源要能够供应十万人使用,包括两万头大牲口。”   云琅见老虎小心的吃完了羊肉,就擦擦手对李陵道。   至于李陵想要把一支族人从陇西迁徙过来的小心思他没有戳破,而是给了他一个大致的数字。   “水源地其实不难解决,只要把地面向下继续开采出十丈,就会出现一个很大的深坑,只要天上下雨,就会自然形成一个涝池,这里的水可以供应百姓日常,牲口饮水,至于人喝的水,主要来自于城墙跟前的四十口水井。独石头之下大多是沙地,开凿水井很容易,水井里面的水很甜,人喝一点问题都没有。”   李陵很聪明的没有提及独石城外的护城河,那条河是从石羊河中引来的。   他理解的非常透彻,云琅说的水源,绝对指的是战时水源,而不是什么平日里的人畜饮用水。 第一零五章 宝贝   来到独石城刚刚修好的城主府,云琅很满意。   这是一座彻底由石头构造的建筑。   论到木头建筑,自然是汉人第一,可是呢,论到石头建筑,就只能说来自罗马的工匠手艺高超。   因为时间的关系,高大的石柱上没有雕刻任何花纹,外表依旧保留着工匠斧凿的痕迹,看起来就像是在石柱上镶满了花瓣,层层叠叠的从底部一直落了下来。   这座建筑谈不到高大,却极为结实,门廊都是由巨大的条石搭建而成,云琅估量了一下,投石机对这东西的作用不大。   脚下的石板同样粗糙,踩在上面微微有些硌脚,如果穿上皮靴就没有这个烦恼了。   云琅抬头看去,只看见灰沉沉的屋顶,一连串巨大的铁质烛台悬在半空中,二楼上高大的窗户里有光柱落进屋子,让这座恢弘的石屋子显得没有那么阴暗。   云琅用手拍拍基座墙瞅着李陵道:“这座屋子的基座是凿出来的?”   李陵笑道:“与其破碎了石壁再重新安装,不如直接凿出来,您看看,这里还有无数的楔子印痕,去不掉了。君侯,这座城池几乎是末将眼看着堆砌出来的,万万没有想到那些大秦工匠居然有这样的本事。”   云琅笑道:“且看看,这域外工匠造出来的东西算不上精致,倒是把结实这一优点发挥的淋漓尽致。”   云音住习惯了云氏的精致小楼,看了自己的房间之后就撅着嘴巴出来了。   “那间房子可以拿来养猪!”   霍光笑道:“我问过了那些人了,他们国王住的地方也不过如此,唯一的缺憾就是没有时间在石头上雕刻花纹。”   “雕刻了花纹也是用来养猪的。”   云琅笑道:“雕刻花纹花费的时间可比造屋子的时间长多了。造价也高的多。另外啊,我们不能修造出一间让陛下都羡慕的房子出来,那样就失去了我们建造房子的初衷。”   “耶耶我们家有什么初衷啊?”   “以后很多年,这里都会是我云氏的根本要地,哪怕是把骊山的那座庄园丢掉了,这座石头城堡也不能丢。”   “哦,不过,为什么呢?”   云音继续追问。   霍光连忙拉着云音的手离开了,他很担心云音会问出师傅不好回答的问题来。   李陵笑着拱手道:“君侯,末将想把李氏也迁出一支来独石城可行?”   云琅摇摇头道:“你李氏的根基在陇西,不在这里,我知道你想的是什么,现在还不成。云氏一家在凉州陛下会容忍,如果我们抱团……你自己去想想后果。”   李陵叹口气道:“事事不由人心啊。”   云琅笑了,指着城主府外的一圈街市道:“你为何一定要把李氏正大光明的迁徙过来呢?”   李陵并不是一个傻子,瞅着城主府外空空荡荡的街市,似乎明白了什么,再也不提李氏入凉州的事情了。   云琅相信,自己在凉州的一言一行必定有人一字不漏的汇报给皇帝。   他已经习惯这样的待遇了,只是有些遗憾,如果隋越能留在凉州牧府继续担任官职,他能做的事情会更多。   跟羌人打交道了两年多,这里的人对于云琅已经有了一个深刻的认识。   在他们看来,这位喜欢带着老虎到处溜达的人一定会是一个残暴的人。   甚至有人信誓旦旦的说自己曾经亲眼见过云琅用人肉来喂养老虎。   所以,当凉州的羌人首领一个个走进独石城大厅的时候,首先看的就是那头趴在地上用一双无情的大眼睛看着他们的老虎。   老虎大王残暴的目光同样从每一个进门的人身上掠过。   当这些人战战兢兢的坐在椅子上的时候,云琅轻声道:“就这些人吧?”   老虎大王霍然起身,绕着大殿转悠了一圈之后,就趴在门口,休闲的舔舐自己的爪子。   一些胆小的羌人惊恐的瞅着趴在门口的老虎,他们甚至觉得云琅今天叫他们过来就是要杀了他们。   “进了独石城,以后就是一家人,不过,有一些规矩是一定要说清楚的。现在说清楚要比以后说清楚来得好,如果有谁违反了,也不要说我不教而诛。”   云琅说完话,见羌人首领齐齐的坐直了身子凝神倾听,就满意的点点头对霍光道:“念吧!”   独石城的规矩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四条就是——城主在战时有调集独石城所有资源的权力。   其二,就是城主在独石城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其三,城主有收取税赋的权力。   其四,城主有审判案件并且执行惩罚的权力。   至于城主有保护城中居民的义务,这种事情被大家刻意的遗忘了。   两年的交锋下来,羌人们已经认为云琅就是这片土地上的主宰,甚至是唯一的主宰。   对于独石城开始有规矩,他们心中是有准备的。   独石城将会成为大汉国沟通中原与西域的重要节点,这已经成了一个事实。   两年时间内,凉州这片蛮荒之地逐渐有了生机,都拜云琅所赐。   仅仅是修通了从敦煌到武威郡的通路,就已经给给凉州的土著带来了极大的好处。   有了这条路,河西走廊上的每一个城市作为节点都会在来来往往的商队的开发下,最终变成富庶之地。   云琅在武威郡索要的好处虽然多了一些,却把敦煌,酒泉,张掖完全空了出来,是典型的有财大家发的行为。   事实证明,房地产这个行当只要选对地方,不论在什么地方,什么时空都是最赚钱的一个行业。   富贵城的模式再一次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凉州没有什么比人的生命最宝贵的了,而全石料建成的富贵城加上彪悍的汉军,就是保护他们生命财产最好的地方。   有些羌人首领家中的财富多的让人吃惊,当了多年的土皇帝,哪怕他们收入微薄一些,经过几十上百年的积累之后,总数依旧极其庞大。   在云琅来凉州之前,他们手里的财富大多就是牛羊跟奴隶,而凉州某些地方又盛产金子。   跟汉人交易的时候,他们喜欢用牛羊,皮张,药草等货物,于是金子就慢慢的沉淀了下来。   当这些人听说云琅希望以金子作为购买独石城房屋土地的时候,羌人首领是欢喜的。   毕竟,金子对他们来说并不是很重要。   傍晚的时候,云琅就住在了独石城,城里面的房屋土地交易自然由霍光带着胥吏们去处理。   这方面,他们很在行。   就在云琅安慰了撅着嘴巴不愿意睡在石头屋子里面的云音之后,霍光匆匆的赶来了。   他几乎是用颤抖的手打开了背着的包袱。   云琅仅仅看了一眼,就愣住了。   霍光进来的时候他已经把目光盯在包袱上,这东西看起来不轻,还以为一块巨大的牛头金,万万没想到霍光拿出来的居然是一块天然的金包玉。   黄灿灿的黄金块上镶嵌着一块纯白色的玉石,金子的质地看起来很纯,而那块被金子包裹的白玉也在烛光下散发着莹莹宝光。   云琅哑然失笑,拍拍这块宝贝道:“还真是难得啊。”   霍光没有跟着笑,而是指着白玉道:“师傅,您仔细看这里。”   云琅顺着霍光指引的方向看去,发现白玉的这片地方隐隐发暗。   就摇头道:“终究没有十全十美的东西。”   霍光不言语,取过烛光照在白玉的后面,对云琅道:“师傅您再看看!”   云琅再次定睛看去,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只见在烛光的照耀下,这块薄薄的玉石中间居然镶嵌着一朵翠绿色的植物。   沉吟良久之后,云琅肯定的道:“这不是玉石,应该是一块琥珀!”   “琥珀?这看起来很像玉石啊。”   “这不可能,玉石形成于地下,形成之初被地火融化,而后喷涌出地面,最终形成玉石。所以,玉石里面绝对不可能出现植物!”   说完之后仔细的辨别了一下琥珀里的那棵植物模样淡淡的道:“此物至少有两万万年的历史了。”   霍光惊讶的看着师傅道:“您为何会知道?”   云琅笑道:“我因何会不知道呢?我不管你这东西是从哪里弄到的,既然有一块,说不定就能找到第二块。如果这东西是羌人首领拿来的,那就问他继续索要,不要动武力,拿出利益交换就是了。”   霍光道:“很重要吗?”   云琅无声的笑了一下道:“对皇帝来说很重要!” 第一零六章 情义与阴谋   通过伟大的历史记录,云琅虽然只活了不到六十岁,他的见识却足足有两千年。   在中华两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曾经出现过无数的奇珍异宝。   很多奇珍异宝甚至是云琅亲眼所见。   所以,在经历了极度的富足之后,珍宝的价值已经不能让他的心理有任何的波动。   开始关注珍宝在价值之外的一些意义。   已经玉化的琥珀以及里面的蕨类植物,给了云琅确定这个宝贝形成的时间标靶。   这让霍光极为惊讶,云琅自己知道,他之所以可以确定这颗琥珀的形成时间,只跟自己的见识有关,霍光虽然聪明,却对古生物学一无所知。   师徒两就坐在烛光下,观赏琥珀里面的那棵植物。   很奇怪,那棵植物栩栩如生,并没有被固化在琥珀里面,而是被一汪清澈的水球包裹着,只要移动琥珀,那棵蕨类植物就会随之移动。   “这也太神奇了……”   霍光迷醉的瞅着那棵植物喃喃自语。   “师傅,我想留下来……”   云琅点点头道:“你难得有喜欢的东西,既然舍不得送出去,留下来也好。”   “咦?师傅,您好像对这个东西毫不动心。”   “我喜欢别的……不过很难出现……”   云琅叹口气,脑海中出现了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相比这件瑰宝,他更希望出现在眼前的是一杯香浓的咖啡。   只可惜,咖啡这东西根本就没人知道,除非云琅自己可以深入到黑非洲的埃塞俄比亚……   “这东西我拿走了,陛下怎么办?”   霍光忽然想起师傅刚刚说的话。   “陛下?哦,以后再有了就拿给他。”   “在您眼里,弟子比皇帝重要?”   “如果不是因为陛下有权力可以弄死我们,他在我心中并没有什么位置。”   霍光得到了一个极为满意的答案,抱着他的宝贝离开了师傅的书房。   见霍光似乎要去云音那里,云琅皱眉道:“阿音睡了,不要去打扰她。”   “哦,知道了。”   听着霍光毫不走心的回答,云琅叹了口气,重新回到了卧室。   霍光也不是一个喜欢宝贝的人,这方面他们师徒极为相似,云琅不知道霍光要拿这东西去干什么,他不想管。   毕竟,给别人送宝贝绝对不是一件错事。   睡在石头城堡里,云琅很习惯,很久以前他就居住在水泥森林里,所以,靠在床头看着从高窗上透进来的月光,他觉得还算不错。   苏稚靠在云琅胸口,目光却落在红袖的身上。   自从怀孕之后,红袖就没有离开云琅。   红袖的眼睛闭着,她的呼吸声却出卖了她。   天知道这个女人是怎么想的,她似乎很想看到一些别的事情。   “夫君,作诗!”   苏稚在穷极无聊之下开始难为云琅,这是云琅跟她单独相处的时候的睡前游戏。   现在,云琅不肯把红袖撵走,她就显得气咻咻的。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抄袭汉代的韵文体诗赋对云琅来说是有难度的,一来留存下来的很少,二来,不如唐诗丰富,两者只要比拟一下,抄袭唐诗对云琅来说要简单的太多了。   “好诗,夫君,我记下了,下次可以送给曹襄。”   “曹襄已经有这首诗了。”   “什么人啊,他怎么那么喜欢拿夫君的诗赋?”   “他喜欢,就随他。”   “夫君论诗作赋的时候为何与常人不同呢?”   红袖果然没有睡着,听丈夫作了诗歌,就抱着自己的枕头从大床的另一边挪了过来。   “你知道什么,这是夫君新创的文体!”   只要关系到云琅,苏稚从来不吝啬赞美。   “好在哪里呢?”   红袖是云氏的大才女,与卓姬几乎不相上下,论起学问,八个苏稚也比不过红袖。   “好就是好,用得着说理由吗?你一个大肚婆知道什么?”   红袖抬起头点点头道:“我这个大肚婆还真的知道一些。”   “你知道什么?”   “我只知道夫君作的这首诗,并不适合吟唱,只适合诵读,不能与乐曲相配的诗歌,算不得好诗。我就知道这些,仅仅是这些东西,也比你这个马屁精强一百倍。”   苏稚很生气,却不敢动红袖,云氏的大肚婆惹不起。   于是,苏稚就抱住云琅道:“夫君,我也要成大肚婆,这样,她就不敢对我放肆了。”   红袖听了苏稚的话,笑呵呵的坐起来,瞪着大眼睛笑呵呵的道:“可以啊,你让夫君把你变成大肚婆,我就在一边看着。”   苏稚大笑道:“你以为我不敢?”   红袖继续在一边推波助澜道:“你就是不敢!”   眼看着苏稚就要脱衣服,被云琅给按住了,这个傻女人从来都是火爆脾气,一点就着。   丝毫不考虑他的感受。   抬手在红袖的丰满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红袖就扑到枕头上吃吃发笑。   苏稚也觉得自己的行为很是荒唐,很想惩罚一下红袖,却不敢碰她。   “夫君,我已经很久没有解剖尸体了,手法有些生疏,上一次解剖尸体的时候还是在阳关,他们送来了一具西域年轻女子的尸体。那个女子很美,我用刀子切开了她的胸腹取出内脏之后,就开始解剖那个女子背部的肌肉,那个女子的身段很像红袖,皮肤白皙……”   苏稚一边说,一边拿手在红袖的背上比划,红袖大叫一声把全身都依偎进云琅怀里,苏稚的动作让她感到恐惧。   别人说这样的话,绝对是在开玩笑,到了苏稚这里就完全不是了,她是真的解剖过无数尸体的人。   云琅又教训过苏稚之后,两个女人这才安静下来。   “其实,我不喜欢留在凉州,我想回到长安,家里这时候有好过果子可以吃了,青杏子已经有核桃大小了,这时候就想吃这个东西。”   “明日就让他们用快马送过来。”苏稚不以为然。   “不要多,就几颗就够了。”红袖觉得这样做不好。   “不用,我们有的是人手,不过,再有半个月,杏子就该成熟了。”苏稚也很想吃。   “想吃啊……”   “再忍忍,再有半个月凉州的杏子也该长大了,想吃多少都有。”   “现在就想吃……”   就在云琅跟两个老婆在床上瞅着月亮幻想长安的各种美食的时候,霍光一个人坐在黑暗中,眼睛死死的盯着那件宝贝。   烛光下,宝贝金光灿烂。   他的桌上,铺着一张白纸,纸上写满了人的名字。   如果云琅在的话,就会发现这个少年人将皇帝,皇后,阿娇,长平,刘据几人的名字全部列在上面。   名字与名字之间有很多线段连接。   随着时间流逝,月亮从正面逐渐转向侧面,月光透过窗户将霍光的房间照耀的一片光明。   霍光抬手捏熄了蜡烛,孤独的坐在椅子上自言自语的道:“师傅还是太重情谊了……”   说完,就叹了口气,把桌子上的那张纸揉成一团,夹在手心里用力揉搓一下,那张纸就化作纸屑从他的掌心滑落。   霍光其实不太喜欢情义这个东西,很多时候都会影响他的判断,让他在做事的时候不能痛快淋漓。   他分析过师傅的目前的处境,又发现,恰恰是他最看不起的情义,才让师傅周围围满了各种各样的人。   从云氏那些令人生厌的无知仆妇,一直到李敢,曹襄,霍去病这样的豪杰。   这些年下来,别人家总会出各种各样的乱子,唯有云氏似乎从来就没有出现过给主人家带来麻烦的大乱子。   兄长曾经说过,云氏能让仆役们都忠心耿耿,这是一门极为了不起的本事。   霍光非常肯定,在师傅第一眼看到这个宝物的时候,心中一定有了一个很好的计谋。   在观赏宝物的时候,那个念头又被师傅生生的给掐死了,这才会大度的送给他。   “不争夺的宝物,算什么宝贝!”   月光下黄金的光芒敛去,白色的琥珀却在莹莹生辉,琥珀中的那棵草似乎有了生命力,翠绿欲滴。   “算计阿娇是不成的……师傅不会接受……长平也是不成的……关联太多……皇帝?不!他是最后的接受者……现在又不能伤害刘据,太明显了……” 第一零七章 无产者出现了   一夜没有睡觉的霍光,目送一队骑兵离开了独石城,就像放下了一件心事,回到房间呼呼大睡。   云琅起来的也很晚,昨夜的时候三人说了很长时间的话,几乎到天明的时候才睡着。   如果不是老虎大王进来催促云琅给他准备早饭,云琅是不准备起床的。   上一次喉咙里卡了骨刺,给老虎留下了很深的阴影,现在,他再也不相信云氏的厨子了。   除非云琅亲自给他弄吃的,否则,宁可饿着也不吃。   云琅的早餐是豆浆跟油条,老虎的早餐却是一盆子不见任何骨头的羊肉。   一盆肉十五斤,是老虎一天的口粮,幸好,这家伙现在每日里只需要吃一顿就饱了,否则,让云琅每天给他弄羊肉,绝对是一件苦差事。   独石城这地方很怪,早上起床的时候还是晴空万里,云琅吃过早饭之后,就已经是乌云盖顶了。   黑压压的乌云从山背后刚刚出现,瞬间就已经来到了独石城。   因为有太多高山的缘故,西北高空中气流紊乱,平日里的白云也飞的快逾奔马。   乌云遮满天空的时候,天色迅速就黑暗了下来。   云琅叹口气,只希望这片乌云不会带来冰雹。   西北之地对百姓影响最大的坏气候有两种,一种是冰雹,另外一种就是倒春寒。   这两年很幸运,云琅没有遇到五月飞雪的恐怖天气,也没有遇到雹灾。   他只希望自己的运气能继续下去。   西北的雨下的极为干脆,连闷雷都没有,几点雨水从天上砸下来之后,暴雨就倾盆而下。   雨幕笼罩天地之后,房檐水就稀里哗啦的落了下来。   云琅站在屋檐底下,探出手接雨水,雨点子打得他手疼痛,却始终没有感受到冰雹落下来。   很久没有经历过大雨的老虎跳进了雨地里,漫不经心的在暴雨中漫步,似乎在回忆他在骊山度过的岁月。   蓬松的虎毛被雨水浇透之后,那只肥胖的老虎就变成了一只瘦骨嶙峋的老虎,再无往日的威风。   雨下的越来越大,雨水也越发的冰冷,老虎终于扛不住了,回到屋檐下抖动毛发,并接受两个仆役的服侍。   这就是云琅担心的事情,雨水变冷,这是形成冰雹的前兆。   家将们搬来一把椅子,云琅跟老虎两个就坐在屋檐下等冰雹落下来。   独石城的房子确实很好,尤其是被雨水清洗之后,青色的石头颜色变得更加深沉,远比青砖房好看。   西北的暴雨一般来的迅猛,去的也快,两个时辰的暴雨落下,城主府前面的涝池已经装了一半的水。   好在,让云琅担心的冰雹终究没有落下来。   不过,他已经非常肯定,住在山里的羌人一定没有逃过这场注定的雹灾。   不是因为云琅有多么的神奇,他站在城头远眺,远处的山峦已经披上了一层白色。   雨水还在不断地落下,石羊河开始变得浑浊,即便是围绕着独石城的护城河水,也变得浑浊不堪。   泥石流开始流淌进石羊河了。   当护城河里开始出现淹死的羊的时候,云琅终究还是忍不住叹了口气。   山里面的灾害一定很可怕。   “命武威郡守准备粮食,准备物资,扎帐篷,派衙役,军队入山救援。”   云琅无可奈何的对司马迁一干属下下达了救灾令。   新来的武威郡郡守赵毅连忙道:“君侯,山里全是羌人,并无我汉人在内。而且,羌人在这片土地上繁衍了数百年,面对这样的灾害还是有应对之法的。”   云琅道:“那是以前,以前的时候这片土地上没有管理者,羌人遇到困难只能自己扛。现在,我们是管理者,既然从人家身上收取了重税,那么,就有义务去帮助他们,让他们从心里觉得有人管理跟没人管理有很大的区别。”   “君侯要收买人心?”   云琅苦笑一声道:“这是我们的责任,去吧,如果觉得以州牧府的名义救灾有问题,就用陛下的名号去办。”   听云琅这样说,武威郡守赵毅这才领命而去。   灾害远比云琅想象的重。   山洪在戈壁上狠狠的犁出了三十一条壕沟,最深的一条壕沟深达三丈。   新近才修建好的官道也被山洪冲毁了六处。   汉人眼看着就要收获的两田,也被山洪损毁了一千多亩。   石羊河几乎被山洪带下来的泥石流给淤塞了,好在这里的河道宽阔,石羊河才没有改道。   云琅瞅着眼前的满是巨石跟淤泥的河道,几乎认不出来这就是昔日风景秀美的石羊河。   欢快的只有夏侯静买来的那群羌人孩子,他们赤着脚在烂泥地里捉鱼。   夏侯静扶着一根木杖从烂泥地里走出来,见到云琅就指指身后的石羊河道:“这里的水利还是要修啊。”   云琅点点头道:“这才是一场不大的灾害,如果来了真正的大灾害,石羊河就会改道,这会危及到独石城。真不知道这里人以前是怎么应对的。”   夏侯静笑道:“地广人稀,有什么好应对的,河水想改道就改道吧,人跟着过去就是了,反正就是一些烂茅草屋。现在不一样了,你的城池已经修好了,汉人的聚居区也已经修建好了,这时候再让这条河水随意改道是不成的。你的独石城想要成为西北重镇,就必须把这里整治的适合人生活,让人舍不得荒废,宁愿下大力气不断地整治这里才成。”   云琅没看见第一名詹,而夏侯静很习惯的站在一群汉人的最前面,说的每一句话都能引来一群人附和。   斥退了那些汉人农夫,云琅瞅着夏侯静道:“你怎么成了移民的领袖了?”   夏侯静呵呵笑道:“这有什么奇怪的地方么?”   云琅点点头道:“这对你来说,还真的没有什么难度。”   “君侯想要让凉州变成自己的老巢,那么,控制人心是必然之势,而君侯自己还不能去做这样的事情,由老夫出面岂不是更好?”   “你已经在这样做了。”   “总比董仲舒派人来做这件事要好。”   云琅想想也对,夏侯静现在捏准了自己的脉门,做的事情看似都是在为云氏着想,实际上在为他自己做打算。   还利用刘彻的存在,逼迫云琅不得不捏着鼻子认同他的做法。   不过,云琅并不生气,有梁赞在,夏侯静今天做事有多么努力,将来云氏在凉州的根基就有多么坚固。   由此看来,在这个世界上,谁的布局早,谁就能占到最大的便宜。   “长门宫对建立学堂跟药房很有经验,也非常的有诚意,夏侯先生为何不去争取一下呢?”   “你是说,准备将学堂与药铺绑在一起?”   “对啊,阿娇贵人这些年之所以被百姓尊称”国母“,最大的原因就是,长门宫舍得拿出三成的收息来供养这些学堂以及药铺。百姓家的孩子们上学堂,自家人看病都托赖长门宫,都说那是阿娇贵人省下来的钱粮,专门为百姓做好事。这么多年做下来,陛下都不敢轻易针对长门宫。我觉得我们凉州也应该有样学样。”   夏侯静轻笑一声道:“梁赞在长安正在筹备这件事,前日来信说,他已经有幸拜见了阿娇贵人,贵人对凉州办学,开药铺很有兴趣。”   云琅微微一笑,郑重的向前一步朝夏侯静拱手道:“如此,这石羊河堤坝,以及河边的水利,就拜托先生了。”   夏侯静摊开手道:“没有人手,没有钱粮,你让老夫如何办成这样的千秋大业?”   云琅指指远山上的冰雹道:“山地羌人遭了大难,某家已然派去了衙役,军士入山,接那些遭灾的羌人下山,想来先生很快就会有人手了。至于钱粮,武威郡守自然会调拨下来。”   夏侯静愣了一下,指着云琅道:“下山的羌人还能回到山上去吗?”   云琅摇摇头道:“他们失去了牛羊,回不去了。”   “他们如何生活呢?就靠给官府做工?”   “没错,官府的事情做完了,还可以给商贾,富户做事情,这个地方,所有的人都有家产,这是不合适的,总需要一些一无所有的人来做工。”   夏侯静沉默良久,抬起头看着云琅道:“君侯好毒辣的绝户计!” 第一零八章 怎么就失手了呢   “我留给了他们希望!”   云琅背着手面对凄凉的石羊河道。   “你所说的希望就是我?”   “是的,昔日苏秦得意之时曾说,使我有洛阳二顷田,安能佩六国相印。上苍既然剥夺了他们放羊的本钱,我就给他们开一门更好的活路。从此不与天争,不与地斗,更不用葬身野兽之口,可以平安度日了。”   夏侯静长笑一声道:“与天争,天有雨露润泽时,与地斗,地有五谷丰登时,与人争,恐将死无葬身之地矣。”   云琅笑道:“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   “君侯从一开始进入凉州,就没安好心吧?”   “某家未来凉州之时,这里的人不识安居为何等感觉,不知活着为何种滋味,某家到来之后,贵者不敢苛待部曲,盗者不敢觊觎民财,驱野兽,开良田,修大路,开市场,盖坚城,民有灾难,本官彻夜难眠,不及天明就安排米粮赈济灾民。这一桩桩,一件件,夏侯先生别说没有看见。有什么不妥之处吗?”   夏侯静扶着木杖,摇着头转身离去,他以前觉得云琅应该算是一个不错的官员,还算体恤民情,现在看来,别的官员不过是一匹匹饿狼,而云琅自己,从根本上就是一头食人无数的猛虎。   道理他全部都明白,甚至可以看透云琅做的任何安排,就眼前而言,云琅的做的很好,即便是最苛刻的羌人,也找不出指责云琅的借口。   可是,只要把眼光放长远就会发现,云琅在凉州做的任何事情都有着极其明确的目标。   毁掉羌人!!!   所有的后路都堵死之后,羌人只能依附在汉人身上求生,再过一段时间,羌人可能真的就只是人们记忆中的一个种族。   夏侯静觉得心情非常的沉重,他认为人心中总有一些恶的因素存在。   人做错事是必不可免的。   如果说别人都是在用计谋害人,那么,云琅的出发点就是黑暗的,他知道羌人短浅的目光,所以把所有的恶包裹在善意中正大光明的害他们。   云琅用这种方法害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从他出现在长安之后,他就处心积虑的在害人,水车,水磨,耕犁,纸张,雕版印刷,活字印刷,车马,平底船,新的庄稼,新的铁器,新的瓷器……每一件新东西的出现都跟云氏脱不开关系。   每一件新东西出现,都给了长安人,乃至大汉人最大的震撼。   十余年下来,追随云氏脚步,已经成了长安勋贵乃至百姓们的一种习惯。   夏侯静相信,云琅此番在凉州也一定会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   当荒僻的凉州紧锁着西域的咽喉,成为一个富庶之地之后,大汉国其余边州就会施行与云琅在凉州相同的政策。   一旦实施成功,大汉国的疆域将会不断地向外扩张。   原因很简单。   云琅的政策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当凉州成为大汉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后,他对凉州的剥削力度就会逐渐放缓,想要弥补这一些损失,凉州的政策就会缓缓地向玉门关外拓展,换新一批的归顺者!   直到无法拓展为止……   回到茅舍的夏侯静在童子的伺候下洗干净了满是淤泥的双脚,抬头就看见了瑕丘江公。   接过童子奉上的凉茶,痛快的牛饮了一碗,就迫不及待的对瑕丘江公道:“江公,你如何看待云琅此人?”   江公捋着胡须道:“心中有奇谋可安天下,腹中胆量不足,说不上是英雄,却也不能称之为枭雄。”   夏侯静惊愕的瞅着瑕丘江公道:“江公真的认为此人胆略不足?”   江公笑呵呵的道:“在当今陛下的麾下,有胆略不是一个优点。”   “为何?”   “因为当今天下,陛下一人有胆略就足够了,好在天下鼎定,百姓人人思安,这就没有了产生枭雄的土地。如果,天下百姓离心,如果有胆略的人太多,大汉将会分崩离析。”   “如此说来江公居然成了庄子门徒?”   瑕丘江公笑道:“我们这些人的存在,只会让争斗变得更加凶险。   一介莽夫不过百人敌,云琅这种人堪称万人敌。   我就是抱着这样的想法才跑来凉州这种荒凉的地方,与你一起给我谷梁一脉留下一些种子。   云琅在凉州施行的政策,虽然用心阴毒险恶,却只针对羌人。这些天来我也审视过羌人这个族群。   到了今天我才知道羌人分布之广,人数之多,堪称罕见啊。   他们如今虽然开起来贫弱,可是数百上千年以来,他们生于斯长于斯,在凉州乃至西域甚至高山雪原上存活,只有其生存之道。   这样的族群现在缺少的就是一个雄才大略的人物,如果有人能够一统羌人,西北之地立刻就会出现一个不亚于匈奴的国度,这对大汉来说非常的危险。   云琅已经有目的的在吸纳羌人,多少给了羌人一条比较容易活下去的路。   只要抹掉羌人对自己族群的认知,说他们是汉人,又有谁能辨别出来呢?   牧民如牧羊,一味地宽厚并非监管之道,云琅的作为虽然看似抹杀了羌人的崛起之路,却也算是出手善良,牺牲一两代羌人,造福羌人后代,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夏侯静并非是一个轻易认输的人,即便是听了瑕丘江公的解释,也没有改变自己的看法。   淡淡的道:“事情可以做,我们甚至可以帮助云琅归化羌人,道理却要说清楚,不能干了亏心事之后,还要涂脂抹粉,这不是老夫的做人之道。”   瑕丘江公大笑道:“随你,随你,你可以写进自己的书里,事情却是要继续做的。既然云琅已经给我们搭上了长门宫这条路,那就该好好地利用一下。老夫尝闻长门宫富甲天下,如果不利用一下,也显得我们过于无能了。在凉州修建三百所学堂,夏侯兄以为如何?”   夏侯静冷笑一声道:“也好,我谷梁一脉的弟子既然无法在长安大比中胜出,来凉州教学糊口他董仲舒总不能不允许吧?”   瑕丘江公叹口气道:“董仲舒刚愎自用,不给我们半点活路,看来,我们也只好在边地求活了。”   讨论过后,不论是夏侯静,还是瑕丘江公,又恢复了自己大儒的本色。   重新点起了红泥火炉,点了一把干柴,就着火焰架上茶壶,准备泡茶,美美的享受一下雨后初晴的凉州美景。   “去病儿飞天了?”   刘彻抱着一只茶碗,惊奇的问阿娇。   “是啊,昨天飞的,还从我长门宫上空飞过,那个大球似乎真的不错,带着去病儿飞出去老远。”   阿娇点点头。   昨日里,一颗巨大的彩球从长门宫上空低低的掠过,弄得长门宫鸡飞狗跳的。   如果不是大长秋及时禀报阿娇,长门宫守卫几乎要用强弩射击这颗五颜六色的圆妖怪。   “去病儿能飞,这就说明朕也能飞。”   刘彻的一双眼睛亮晶晶的。   “知道你闺女去哪里吗?”   阿娇又给刘彻倒满茶水之后用无所谓的口气问道。   刘彻瞅瞅被放在地上也不乱跑的刘髆,就好奇地问道:“去哪里了?”   阿娇怒哼一声道:“这时候应该被去病儿用绳子绑着挂在树上!”   “云哲跟她绑在一起?”   “何止,云氏一屋子的小妖怪都被挂在树上,包括,张安世跟金日磾!”   听说是被霍去病给收拾了,刘彻毫不在意的道:“他们干了什么事情,把朕的冠军侯气到这个地步?”   “第二次偷窃去病儿的大球,你闺女是主谋!”   刘彻闻言惋惜的道:“怎么就失手了呢?” 第一零九章 清凉如水   会飞的热气球对霍去病来说跟他的乌骓马一般珍贵。   以前,他喜欢骑着乌骓马在大地上奔驰,现在,他更喜欢乘坐着热气球在天空飞行。   只有独自一人迎着高空凛冽的寒风大声吼叫,高歌,呐喊,他才能感觉到自己还活着。   他觉得自己就是一匹狼,一匹孤独的狼,而匈奴人就是他要狩猎的羊群。   羊群没有了,他这匹孤独的狼也就要活不下去了。   现在,云琅给他装上了一双翅膀,带他去了另外一个神奇的世界。   热气球越飞越高,慢慢钻进云层,全身都被水汽包裹住,这让霍去病的身体变得寒冷,他的心却变得热乎乎的……   热气球继续上升,穿过了云层,看到头顶上的那颗太阳,以及湛蓝的天空,霍去病极度的失望。   “原来云层上面什么都没有……”   原以为乌云滚滚电闪雷鸣的时候正是天上神灵鏖战的时刻,原以为天空白云朵朵,风和日丽的时候,正是美丽的仙女舞蹈,神灵饮宴的时候。   结果,云朵就他娘的是一片水汽,云层上面冰寒彻骨。   热气球轻轻地震动了一下,停止了飞行,霍去病朝辘轳上看过去,发现辘轳已经停止转动了,那根用桑蚕丝编织成的坚固绳子已经放到了极致。   关小了火焰,热气球开始慢慢的下降。   “呀,冠军侯升天了。”   有幸看到这一幕的蓝田张大了嘴巴,虽然她依旧被吊在树上,却并不痛苦,相比张安世跟金日磾霍一,霍三他们,年龄相对小的蓝田跟云哲被霍去病捆的跟两只蚕一样,虽然吊在树上,却并不痛苦。   “绳子绷紧了,霍伯伯该掉下来了。”   曹信的话刚刚出口,就觉得不妥,旁边的霍一,霍三对他怒目而视,霍三甚至探出脚来踢他。   金日磾跟张安世两个人是真的被吊着,而且是绑着双手吊着,想要减轻痛苦只能用脚尖撑地。   很明显,他比张安世狼狈的多,因为,张安世的一只脚套在他的腰带上,还能借到更多的力,只是这样做了之后,金日磾就越发的痛苦了。   “狗日的,拿走你的臭脚。”   张安世气喘吁吁地道:“休想,我本来是看大将军御风飞行的,是你把我害到这个地步的。”   金日磾瞅瞅被吊在高处的蓝田委屈的道:“公主的命令我还是要遵从的。”   “你他娘的是长门宫宫奴,耶耶又不是,明明没我的事情,你为何要诬陷我?”   “我也不是宫奴,我是昌邑王从!”   “这有什么区别?”   就在一群人吵闹不休的时候,刘彻跟阿娇打着黄罗伞盖走了过来。   刘彻先是瞅瞅那根绷的紧紧的由四个家将看守的蚕丝绳子,顺着绳子一直看到天上,发现这条被染成黑色的绳子居然钻进了云层,就对阿娇道:“他真的上天了。”   阿娇笑道:“等冠军侯下来之后呢,我们问问他都看到了什么!”   刘彻笑道:“我保证,云层上没有什么神仙!”   “哦?陛下为何如此肯定?”   刘彻正色道:“就不该有神仙!”   “陛下很失望吗?”   刘彻摇头道:“如果说能遇见神仙,也是朕遇到,不该是去病儿遇到。”   阿娇大笑道:“难道说神仙对您另眼相待?”   刘彻轻笑一声道:“朕富有四海,天地荣宠到了极致,难道还不能证明吗?”   阿娇笑的更加大声了,指着天空道:“反正等去病儿下来了,您也休想再飞上去!”   刘彻点点头有些惋惜的道:“让朕抛开这大汉江山,去求仙道,这很难抉择。”   阿娇瞅着皇帝认真的道:“您是一个把大汉江山看的比命还要重的人,这两者很好抉择!”   刘彻叹口气,走到蓝田身边,伸出一只手托着闺女的肚子,好让她轻松一些。   “父皇,如果不是张安世太笨,孩儿差点就得手了!”   刘彻笑道:“以后还有机会!”   “不用了,云哲说他帮我做一个更大的。”   刘彻瞅瞅羞臊的满脸通红的云哲没好气的道:“要造就该早点造!”   云哲小声道:“找不到猛火油,不知道炉子构造。”   刘彻淡淡的道:“问你父亲要,就说是朕说的。”   “耶耶说了,不许我碰猛火油……”   “朕说可以,就可以,你若是不帮蓝田造这个大球,等你父亲回来,朕把他也吊起来。”   听皇帝这么说,云哲无奈的垂下了脑袋。   不论是刘彻,还是阿娇都没有把这些人从树上放下来。   很明显,霍去病对这些人用的是家法,既然是家法,不论蓝田的身份有多么的尊贵,皇帝,阿娇也不能越俎代庖。   这是对霍去病的尊重。   “去病儿下来了!”   天空中出现了一个小黑点,阿娇立刻告诉了刘彻。   刘彻抬头看了许久,感慨的道:“如果不是朕亲眼所见,实不能相信人真的可以飞到天外。”   “神仙呢,其实就是一个念想,您不必作真。”   刘彻见绑在闺女身上的绳子很是讲究,不但不会给闺女造成痛苦,还像一张网一样托着闺女,就松开了手,来到那根绳子跟前仔细的研究。   他探出手弹了一下绳子,指头粗的绳子居然发出“嘣”的一声响。   再看看两个用力摇动辘轳受精绳子的家将,对阿娇道:“京城里出现了一块金包玉。”   阿娇笑道:“很稀奇吗?”   刘彻笑道:“金子跟白玉都不稀奇,问题就在于这块美玉被金子包裹,且是天造地设的。”   阿娇撇撇嘴道:“这也没什么好稀奇的。”   “如果那块白玉里面还有一汪水,一棵活着的苗呢?”   “这不可能!”阿娇断然下了定语。   刘彻摇头道:“是真的,现如今就在朕的桌案上!”   “谁给你送来的?”   “皇后!”   “卫氏又是从哪里得到的?”   “有人给她献宝!然后,她就让据儿献给了朕,还说什么天下至宝有德者得之!”   阿娇皱眉道:“据儿自称有德者?”   刘彻淡淡的道:“他可没有这样说,只说自己不配得到这样的宝贝,就送到朕的跟前了。”   阿娇点点头道:“总算是干了一件明白事情!”   刘彻叹口气道:“可怜卫氏一片苦心啊……”   听刘彻这么说,阿娇的眉头也跟着皱了起来,连忙问道:“不妥吗?”   “没有什么不妥,皇后安排事情还是很有章法的,虽然这块宝玉是她得到的,她让据儿献给朕,虽说有些小气,却也说的过去。问题就在于,据儿告诉朕那块玉石中的水是天赐神水,饮之可以延年益寿!”   阿娇的眼睛都要凸出来了,良久才牙痛一般的吸着冷气道:“他怎么敢……”   刘彻抬头瞅着缓缓下降的霍去病,摇摇头道:“据儿还没有戕害朕的意思。他只是太急功近利了。”   说完话,刘彻就微不可察的叹了口气。   这种事即便是阿娇也无话可说,天底下的事情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同样的一件事情,办好的是他,办不好的也是他。   霍去病乘坐的热气球缓缓地落在地上,他从箩筐里跳了出来,才要向皇帝行礼,皇帝就摆摆手道:“你去了天上,怎么把自己弄的湿淋淋的?难道说你进了天河?”   霍去病笑道:“启禀陛下,云彩不过是一团水汽,微臣在水汽中穿行,自然弄的湿淋淋的。”   “没看到神仙?”   霍去病皱眉道:“云彩之上依旧是蓝天,太阳,哪来的神仙!”   刘彻点点头,朝侍卫在他后边的隋越道:“你再上去看看!”   隋越二话不说,就重新跳进了箩筐,有冠军侯作模样,他并不害怕。   霍去病朝家将们吩咐一声,立刻就有人重新更换了炉子,还有人教隋越如何使用炉子。   皇帝跟阿娇来了,霍去病就很自然的免除了那些被他挂在树上的几个害人精。   蓝田刚刚得脱,立刻就朝箩筐跑去,攀着箩筐高大的边沿就要爬进去。 第一一零章 刘彻的要求很高   隋越不敢碰蓝田,因为蓝田告诉他,敢碰她,回头就让他去云氏养猪。   阿娇只要碰一下蓝田,蓝田就会大声嚎叫,刘彻在一边笑眯眯的,一个劲的夸奖自己闺女有他的风范。   蓝田当然是不能上天的。   当云哲把蓝田从热气球篮筐上撕下来之后,隋越这才能顺利的上天。   而刘彻却对云哲非常的不满,让钟离远,把云哲,蓝田丢进他的马车,准备看完隋越升天,就带他们两个回未央宫。   隋越升天的过程也不过一个时辰,等他从天上下来的时候刘彻已经带着云哲,蓝田离开了。   他仅仅看着隋越飞上了天空,就不再等待结果了。   阿娇见皇帝走了,她就没兴趣留在霍去病这个满是兵器的破园子里,至于在天上飘的隋越,她更加的不在乎。   穿着夏天衣裳的隋越从天上下来之后,哆哆嗦嗦的从篮筐里爬出来,瞅着空荡荡的后花园,哀叹一声,就跳上一匹马,赶紧回宫去了。   云哲坐在未央宫光滑的地板上一动都不敢动,所有的宦官,宫娥全都在看他,蓝田到了未央宫就像是回到了自己家,东看看西翻翻,不一会,就往云哲的怀里塞了不少东西。   云哲很想把东西都丢出去,却被蓝田死死的按住,不准他丢掉一件。   眼看着蓝田要把皇帝桌案上的青玉镇纸也要往云哲怀里塞,在一边皇后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就对蓝田道:“灯架上的宝石其实很不错。”   蓝田看看卫子夫道:“要钱财未免流于下成,我喜欢父皇桌案上的东西。”   蓝田的一句话,让卫子夫俏脸微红,见皇帝没有看她,就柔声对蓝田道:“就要用晚膳了,你喜欢吃什么?今天有上好的羊肉。”   蓝田奇怪的看着卫子夫道:“我今天应该吃素!”   “为什么?”   “今天是初一啊!”   “为什么一定要在初一吃素呢?”   “春种,夏长,秋收,冬藏,一年如此,一月亦当如此,初一,十五茹素是因为人的血脉运转有序,开始的时候血脉运转不畅,自然不能进荤腥,到了中间,又到了血脉运转最快速的时候,这时候也不能进荤腥,否则会让人生浊气。”   卫皇后碰了一鼻子灰,只好问云哲:“你也如此?”   云哲摇头道:“这是蓝田的家训,我家不一样,没有这么多的规矩。母亲只要求我不可饱食,不可饥寒。”   卫皇后无奈的摇摇头又对蓝田道:“你可以陪你父皇用膳。”   蓝田立刻走到刘彻身边,规规矩矩的行礼道:“父皇可否准允孩儿与父皇一起用膳?”   刘彻停下手中笔笑道:“准了,云哲赐食。”   蓝田笑的很开心,感谢过父亲之后,就问云哲:“看到你喜欢吃的就告诉我,我拿给你。”   卫子夫在边上轻叹一声道:“还是阿娇姐姐会教养孩子。”   刘彻抬头道:“据儿也是学过的,只是他不喜欢遵从。”   “好些规矩妾身都是现学现卖,哪里能约束得了据儿。”   “你让他小的时候没有吃过苦,长大了自然就无所顾忌,这是你的过失。”   卫子夫勉强笑道:“现在学也来得及,前几日献给陛下的那方金包玉就是这孩子改正的例子。”   当卫子夫满怀深意的看向那尊金包玉的时候,惊骇的发现,蓝田正垫着脚尖去够那尊美丽的金包玉。   “小心!”   “小心!”   帝后二人一起发现蓝田正在干的事情,齐齐的喊了出来。   蓝田的手一抖,金包玉从架子上翻下来,先是撞在蓝田的肩膀上,然后,蓝田就被云哲猛地拖开了,卫子夫惊骇欲绝的发现,那尊金包玉重重的砸在一块白玉板上……   蓝田被眼前的事情吓呆了,转过头就扑进云哲的怀里不敢再看。   刘彻扯开闺女的衣衫,见她的肩头仅仅是破了皮,就冲着发呆的卫子夫吼道:“传御医。”   卫子夫这才回过神来,连忙命宫娥带御医过来。   等御医检查过蓝田的伤势之后,发现没有大碍,刘彻这才蹲在那尊金包玉跟前仔细的查看了起来。   上面的白玉已经摔裂了,里面的那棵碧绿的植物在一瞬间就变成了暗黑色。   清澈的水,也没了清澈透明的模样,浑浊一片。   刘彻瞅着渗出来的水珠叹了口气。   卫皇后惊骇欲绝,结结巴巴的道:“妾身不知……”   刘彻抚慰卫皇后道:“我自然知道……不仅仅是你不知道,就连据儿也不知道,他只想顺应朕的求道之心,说一些吉祥话,加重他在朕心中的地位。”   卫皇后连连点头。   刘彻笑道:“这东西是天生地长的,我们就试验一下,看看有没有据儿说的那么神奇。”   卫皇后连忙道:“这水不洁。”   刘彻大笑道:“你以为朕会喝吗?钟离远,牵一只羊过来。”   钟离远牵来了一只羊,羊在舔舐了白玉板上的水珠之后,就毫发无伤的离开了,既没有马上暴毙,也没有变得精神百倍。   就像饮用了一点普通的水罢了。   刘彻惋惜的瞅着破碎的金包玉,叹口气道:“挺好一件瑰宝,这就没了,蓝田呢?”   等他回头再找蓝田的时候,发现她跟云哲已经跑出很远了。   刘彻指指他们的背影,对钟离远道:“送他们回长门宫。”   钟离远立刻就追了上去。   卫皇后幽幽的道:“即便这时候妾身非常生气,也不会把怒火发泄在这两个孩子身上。”   刘彻淡淡的道:“你不会,据儿就难说了,一件无心之失的事情,他会解读出别的意思出来。告诉据儿,忘了这件事。”   卫皇后蹲身施礼道:“臣妾遵命!”   刘彻又道:“蓝田打破了朕的心爱之物不能不罚,责付玩伴云哲,命他给朕重新拿来一件瑰宝,否则……哼哼哼!”   卫皇后阴沉着脸道:“这样的瑰宝他云氏可没有。”   刘彻笑道:“你也太小看云琅了。”   卫皇后诧异的道:“小看了?”   刘彻只是笑笑,终究没有告诉卫子夫云琅与始皇陵的关系。   大汉执掌天下不过百年,而前秦延续了足足数百年,更不要说前秦一统天下之后,六国珍宝全部为前秦所得。   云琅身为大秦国最后一任太宰,未必就拿不出一两件奇珍异宝。   两个惹了祸事的少年,坐上马车,马夫死命的赶路,天色刚刚擦黑,两人就回到了长门宫。   阿娇听了钟离远的禀报之后,先是勃然大怒,准备惩罚蓝田,等钟离远走了之后,阿娇就在蓝田的脸上重重的亲了一口,然后对刚刚学会说一两句简单话语的刘髆道:“以后要谢谢你姐姐,她从现在就开始帮你了。”   刘髆报以一声傻笑。   阿娇摇摇头道:“又是一个没见识的,两岁到三岁正是孩子学说话的时候,这个李氏怎么搞的,刘博都三岁了,还跟一个傻孩子一般。蓝田,云哲,两岁半的时候都能背诗了。”   回头看看正在分赃的蓝田跟云哲,阿娇叹口气,抱起刘髆眼对眼的教他说话。   顺便思考一下帮云哲赔给皇帝一件什么宝贝比较好。   从天上回来的霍去病到了晚上就只剩下一个爱好了,那就是喝酒。   他喝酒的时候一般不允许别人在身边,即便是妻子也不成。   当然,曹襄来的时候是没有这些禁忌的。   “陛下今天居然能忍住不去天上看看,真是奇怪啊。”   曹襄喝了一杯酒,吐吐舌头,霍去病这家伙喝的都是云氏拿来的烈酒,狠辣。   “陛下不可能上去的。”   曹襄笑道:“我知道,我知道,就是随便说说,我们出的这道题本身就是一个选择题。陛下选择不上去,就说明陛下并没有求道的心思,他只希望获得长生。不过呢,就在今天,那块金包玉被蓝田无意中给毁掉了,琥珀里面的青草灰飞烟灭,里面的水,被一只羊吃过之后,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这又说明,陛下很想求长生,又对所有长生事物持怀疑的心思。总之,陛下就想要一场又安全,又能长生的宝物。” 第一一一章 天下   “以前呢,我们以为中原就是天下,现在,我们才知道中原不过是大地一隅。想要平天下,却只会给自己找麻烦,马蹄所到之处,虽然能震慑敌人于一时,终究不能守。就算能守,也会滋生出祸害来。所以,大汉现在的版图就是我们能力的极致。去病,你已经立下了不朽的功勋,没必要整日里闷闷不乐。”   曹襄说了一大堆话,霍去病并不在意,他在磨刀石上喷一口酒继续磨自己的短刀。   “说话啊,我在等你回话呢。”   曹襄哪有霍去病这样的养气功夫,见他长久不说话,就显得很是急躁。   “我整日里忙碌得很,哪有功夫伤心!”   “比如呢?”   “我今日上了云彩之上,前日飞翔了六十二里路,大前天测试了风向,做记录,忙的不可开交。”   “可是,嫂夫人……”   “她想多要几个孩子,我认为已经够了!”   曹襄问的无礼,霍去病却回答的非常干脆。   “你到底想要干什么?”曹襄大骇,每当霍去病说出这种无情无义的话的时候,他都会干出让世人震惊的事情。   “陛下求长生执念不改,这是不成的,既然高天上没有神仙,我就准备去华山看看。如果我踏遍华山也不见仙人踪影,那么,陛下是不是就该死心了呢?我霍去病侍奉的皇帝万万不能如同始皇帝一般落得一个万世嘲笑的结果。”   “华山,阿琅去过,上面什么都没有,不见弄玉,不见肖史,不见紫凤,不见赤龙,你没有必要……”   曹襄连忙劝诫,华山险峻至极,猿猴难以攀援,人如何能上去,就算是云琅,听说也仅仅抵达北峰而已。   “有必要,阿琅做事虚虚实实让人无法猜度,陛下未必肯信他的话,只有我亲自走一遭,回来告知陛下,陛下才会相信,才会绝了长生执念。   好好地去泰山封禅!完成他身为帝王最重要的一步。   当年,我追逐匈奴远到狼居胥山,在那里起了勒石记功的心思,后来想起阿琅的警告就作罢了。   我舅舅当年在燕然山勒石记功,回来之后就大呼后悔,你们如今只看到陛下在求长生,准备换太子,唯独就没有想到陛下对我们已经极为忌惮了。   刘据都能看出,我舅舅在陛下面前的话语权在减少,你们怎么就看不清楚呢?   自从我大汉开始北征,所有领兵打仗的统帅大多不得好死,唯有我舅舅与我苟活至今。   一个闲居门庭寸步不离家,一个整日里搬弄热气球心无旁骛。   泰山封禅,陛下已经推辞两次了,总说自己德行不够,阿襄,你来告诉我,陛下驱逐了匈奴,统一了天下,让大汉至今国泰民安,何来德行不够的事情?   唯一不够的地方就在于勒石燕然这件事,陛下一日不封禅泰山,勒石燕然就辉煌的让人无法忘记。   封禅泰山,陛下看样子要做到三辞,而后才开始这场与天人的对话。   世上有神仙跟没有神仙对陛下来说非常的重要。   所以说,这些天我一直在做准备,等待最适合的风向,我就会驾驭热气球飞向华山,代替陛下去求仙问道。”   曹襄长叹一声道:“我们已经卑微到尘埃里去了啊……”   霍去病大笑道:“想要痛快,简单,你我重新被甲与陛下痛痛快快的大战一场,虽然不敌,也能把胸中所有的怨气一朝清洗干净。问题是,这种事你我做的出来吗?既然不忍心生灵涂炭,不忍心刚刚走上正途的大汉重新烽烟四起,那么,我们就低下身子去,继续侍奉我们的君王。你要知道,我们卑微,不是为了自己的这条命,更不是贪恋什么荣华富贵。而是为了天下!”   曹襄苦笑一声道:“天下人多负心之辈……”   霍去病哈哈大笑道:“耶耶做事只求无愧于心,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要他们知道做什么?难不成耶耶还要叫他们来怜悯耶耶不成?耶耶领兵作战是为了天下太平,归来俯首忍耐也是为了天下,本心不失去,谁敢说耶耶不是一条好汉?”   曹襄被霍去病的一番话惊呆了。   他头一次发现自己对自己的兄弟居然如此的陌生。   自从他回来,人们只知道他变得消沉,变得无所事事,甚至对夫妇敦伦这样的事情也没有了兴趣。   很多人以为霍去病这样的猛将离开战场之后就已经死掉了,以为他所有的雄心壮志都已经消磨殆尽了。   却不知他的本心从未改变过,依旧在做自己想做,应该做的事情。   他的胸怀就像大海,星空一般宽广。   这样的人,他不是好汉,谁是?   曹襄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三两步来到热气球边上挑进篮筐,冲着霍去病笑道:“我陪你去!”   霍去病抓着曹襄的肩膀就把他从篮筐里提出来,顿在地上道:“你连秋千架都不敢上,谁敢指望你上天。”   “篮筐很大,我可以缩在一边,真的,只要不让我看底下,我不害怕,就像我跟你上战场一样。”   “不看底下,我要你干什么?”   “我有一双好耳朵,可以帮你听凤鸣,龙吟,甚至是肖史吹箫,弄玉唱歌的声音。说好了,带上我。”   霍去病笑着拍拍曹襄的肩膀道:“你就不要去了,那对你是一场折磨。我记得你跟阿琅来受降城找我的时候你是什么模样,你把自己打昏了,被人带着来到我身边。一世人两兄弟,没那么多的客套话,出生入死一次就足够了。”   曹襄见说服不了霍去病,就指着月亮门外的内宅道:“即便是你老兄志存高远,也不能冷落妻妾。你说你是为了天下,那么,你就该知道她们也是天下的一部分,莫要厚此薄彼。你来照顾天下,我就帮你照顾好你的家!至于我舅舅要不要求长生,我们不去管他,江山是他的,他如果喜欢误入歧途,关我们屁事。”   霍去病长吸一口气道:“姜尚《六韬》中说得好,这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非一人之天下!”   曹襄大笑道:“别误解姜尚的话,他后面还说‘有德者居之’。我舅舅早就说他就是天下最有德行的人,所以这天下还是他的。你要是不信这句话,立刻就会刀斧加身!到时候不信也得信!”   说到咬文嚼字,霍去病这个只是粗读兵书的人,如何能是曹襄这种博览群书人的对手。   没几句话,就被曹襄推推搡搡的弄进了月亮门。   他自己对着天上的明月,痛快的喝干了一大壶烈酒,醉醺醺的对家将道:“我们去万花阁,看看哪里是不是真的有一万朵花可以采摘。”   家将不敢违抗,两人架着曹襄上了马车,趁着月色,就向不远处的富贵城奔驰而去。   即便是半夜,富贵城依旧灯火辉煌。   无数的灯火将这座城市照耀的如同白昼,即便是半夜,这座城池却没有睡着,街道上游人如织,街道边上的酒楼中,依旧非常的热闹。   酒香,肉香,脂粉香气夹杂着喧闹声中,即便是已经喝醉了的曹襄。   也睁着朦胧的醉眼,看着这个如梦似幻的世界呐呐自语道:“这大好世界,谁会舍得毁掉呢?”   说罢,就从马车上跳下来,摇晃几下才站稳,挥舞着宽袍大袖就在街道上舞蹈起来。   一边舞蹈一边醉醺醺的向遇到的每一个人大声叫道:“来啊,舞起来啊,舞起来啊,盛世来之不易,千万,千万,莫要损毁掉……来啊,来啊,不管你是谁,只要你舞起来,快活起来,我请你喝最好的酒!” 第一一二章 董仲舒从来不是一个简单的人   清晨,曹襄醒了。   从一堆白嫩的肢体纠缠中爬出来,赤裸着身子瞅着窗外那一轮红日。   他不记得自己有多长时间没有见过朝阳了。   今日的朝阳比自己记忆中的朝阳更加的好看,嫣红的如同被胭脂涂抹过的嘴唇。   一个美丽的如同妖精一般的胡姬如同蛇一般缠绕上来,曹襄笑道:“我已经没有力气了。”   胡姬能听懂曹襄的话,很体贴的给他端来了一碗滚烫的羊汤。   曹襄瞅着碗里的羊宝贝,叹了口气,就大口的喝汤吃肉,一碗大补汤下肚,浑身暖和。   洗漱过后,他就施施然的下了万花阁。   他的家将们就跟在他身边,一个个看起来很有精神,昨晚,曹襄在荒唐的时候,家将们却在为他宿卫。   富贵城是一个不夜城,也是一个不知道休息为何物的城市。   夜晚奢华的生活痕迹还没有散去,新的一个嘈杂的白日又到来了。   慵懒的妇人提着净桶打开家门,在门口的小水渠里涮洗过后,就打着哈欠回到了家里。   不一会,大门又开,睡眼朦胧的孩童背着书包从家里走出来,无精打采的向学堂踱步。   卖热汤,热馄饨的小商贩跟前已经排起了长队,大家有一句没一句的叫唤着昨日的见闻。   一碗热羊汤不足以让曹襄果腹,他寻找了一家排队人最多的商贩。   家将们撵走了一些食客,伺候曹襄坐了上去。   一碗热馄饨,两根酥香的油条,一大碗豆腐花,再一次进了曹襄的肚子。   擦拭过油光光的嘴巴,曹襄再次抬头,太阳才升高了不到一丈。   只是没有刚才看起来那么红艳。   潮湿的热浪从地上升起,不一会,曹襄就汗流浃背了,他推开了家将们手中的大伞,摘掉帽子,光着头就兴冲冲的在大街上漫步。   自从昨日里跟霍去病谈话之后,他觉得自己这些年过的很亏,整日里都是在勾心斗角,活的颤颤巍巍的,还真的没有认真看过这个有自己参与创造的新世界。   太阳升高一丈之后,一阵阵急促的门板碰撞声,噼里啪啦的响了起来。   这个时辰,是大汉钱庄,银行开门的日子,每一个看门人都会准时在这个时候打开大门。   卸掉门板之后,四个穿着蓝色衣衫的武士就从大门里鱼贯而出,很自然的分成两排,握着刀柄,如同石翁仲一般站在门外。   然后,每家钱庄的大门里就会走出一个或者胖,或者瘦,或者不胖不瘦的掌柜。   每个人脸上的笑容都是灿烂的,齐齐的露出八颗牙齿,优雅的抱拳祝贺自己的同行们今日生意兴隆。   曹襄王八一般的横着从钱庄街道上走过,那些掌柜的们就齐齐的弯下腰,希望这位尊贵的人可以走进自家的钱庄。   路过自家钱庄的时候,曹襄眼皮子都没有抬,丝毫不顾掌柜的失望的眼神,继续向太学街走去。   很自然,太学对面就开着一家比万花楼还要庞大的花楼,这里是蜀中商贾们的产业。   据说跟云氏还有一丝联系。   因此,曹襄从来都不去这里。   不过,他认为这家花楼的掌柜很聪明。   把花楼开在太学旁边也算是长了一双慧眼,毕竟,最喜欢去青楼的人,除过曹襄这样的纨绔之外,就是太学里的那些多情的太学生们。   清晨时分,那些睡得很晚的女子们还在梦想,一些太学们却必须以最大的毅力逼迫自己起来。   每日清晨的报名,对他们来说非常的重要,两次点卯不到,就会被清除出太学,这是一条厉禁,不容违反。   穿过一座巨大的门,曹襄就算是进入了太学,道路两边都是高大的柳树,人走在路上,需要不断地撩开垂下来的杨柳枝。   这让曹襄的头发有些散乱,其中一绺头发从头上垂下来,遮住了一只眼睛。   过了杨柳街,曹襄的耳朵里就灌满了学问。   左边有随韵的《新书》,右边有悲愤的《天问》,向前看,有人握着一卷书踽踽独行,向后看,有人举着一根锤绳正在对日观察。   无论如何,被学问包围的曹襄心中依旧波澜不兴。   荷花池就在眼前,曹襄丢下家将跳上一叶扁舟,站在船头的船夫撑一下竹篙,扁舟就飘飘荡荡的进入了藕花深处。   藕花深处有肥鹅,麻鸭,一群群一堆堆的在捕食水中的杂鱼,偶尔遇到一条大的,就会惊起大片的水花。   一队晚走的天鹅踩着水花从荷花池飞起,斜刺里钻进了湛蓝的天空,不大功夫就变成一团黑点,飞向遥远的北方。   曹襄看的眼睛都酸了,目送天鹅去了北方,正要吟诗一首,扁舟却微微的震动了一下,就听船夫低声道:“贵人,已经到了董公处。”   曹襄收回凌乱的目光,背着手下了扁舟,施施然的来到一个背对着他的老叟身边,喘口气,坐了下来。   “昔日姜太公垂钓渭水之上,是因为有志难伸,董公清晨垂钓碧溪,又是为了什么?”   披头散发的董仲舒呵呵笑道:“无他,饱腹尔。”   曹襄又道:“董公可知我今日经历了什么?”   董仲舒道:“日新,日新,日日新,人活一日当有所得,否则,岂不是虚掷岁月?”   曹襄扳着指头道:“某家昨夜夜宿万花楼,唤来万花共眠,今晨,我背对朝阳穿越了整个富贵城,吃了馄饨,油条,豆腐花,看了倒净桶的民妇,见了去学堂的幼童,见了钱庄开门,见了从青楼归来的太学生,又见了游鱼,荷花,肥鹅,麻鸭,天鹅,历经重重劫难,这才来到董公身边。董公有何可以教我?”   董仲舒头都不回的道:“君侯富贵已极,尊荣已极,功勋已极,且名满天下,今日又浑浑噩噩以仙人之姿游历人间,见老夫时已经心如止水,这天下该经历的君侯已经经历过,想要更进一步,当从头再来!”   曹襄沉默片刻,坚决的摇头道:“我好不容易走到了这一步,即便是不快活,也断然不能走回头路。云琅说的好,耶耶前进一步容易吗?即便是前路不好走,有刺,有荆棘,耶耶也需要一步一个脚印的走下去,哪怕是一条道走到黑,耶耶也不后悔。”   董仲舒冷笑道:“想要更进一步,就要让陛下更进一步,否则,陛下就是你们的道路的尽头。想要陛下更进一步,那就要封禅泰山,焚表祭天,昭告天下,吾皇于功业一道已经远胜三皇五帝,当进大皇帝位。如此,我等弯着腰在人间苦苦坚持的人,才有空间挺直腰板。君侯以为然否?”   曹襄点头道:“正该如此,前两请都是董公牵头,这第三次劝谏陛下封禅泰山,就由我等牵头如何?”   董仲舒大笑道:“君侯准备贪天之功为己有吗?”   曹襄笑道:“某家见董公似乎已经忘记了这件事,就只好自告奋勇了。”   董仲舒叹息一声道:“三请,陛下必然会同意,就不劳君侯大驾了。”   说着话,董仲舒提起来鱼钩,一尾一尺长的红鲤鱼就被他从水中提出。   他并不忙着把这一尾鱼从鱼钩上取下来,而是任由这尾鱼在鱼钩上挣扎。   直到鲤鱼渐渐没了力气,这才把它从鱼钩上解下来,用几根茅草穿了鱼鳃,收起鱼竿,提着鱼向自己居住的茅屋走去。   曹襄站起身,朝快要进门的董仲舒喊道:“三天,三天后我将上本奏请陛下封禅泰山。”   董仲舒大笑道:“你不敢!”   “我有何不敢?”   “因为你不配!”   “某家累世公侯!”   “你曹氏,云氏,霍氏想要奏请陛下封禅泰山,再过一百年或许有此资格。”   曹襄叹口气道:“既然你知道大家的日子都过得苦不堪言,为何不能尽快为大家抬抬房顶,让我们都直起腰来生活?”   董仲舒停在门口,回头看着曹襄道:“除非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第一一三章 每个人都没有闲着   曹襄小心的挽好发髻,用一枝青玉簪子将发髻固定好,捡起董仲舒留下的鱼竿继续钓鱼,似乎没有离开董仲舒居住的这座小岛的想法。   他沉得住气,董仲舒更是一位不动如山的大行家,两人隔着一扇窗户,一个看书,一个钓鱼,当然,在不远处还有一个童子正在剖鱼。   因为饵料丰富的缘故,经常打鱼窝子,董仲舒居住的小岛边上,很容易就能钓到鱼。   不一会,曹襄就钓起来了七八条鱼。   瞅着鱼篓里的那堆鱼,曹襄忍不住笑了,对正在读书的董仲舒道:“是不是每当有客人到来,你就会坐在这里钓上来一条鱼?”   董仲舒冷哼一声。   “是不是遇到你想见的人,你就会说,佳客落足,就有一尾鱼自愿上钩以身待客。要是来人你不想见,就会怎么说?”   董仲舒怒道:“不见!”   曹襄点点头,觉得董仲舒说的很对,以前他来这座岛的时候,总会受到董仲舒用鲜鱼招待,那时候自然是嘉宾。   自从云琅在凉州跟夏侯静一起合谋办学,他再来这座岛自然就不会受到好招待了。   “董公未免太小气了些。”   董仲舒放下书本,压抑着怒火道:“云琅……”   不等董仲舒把话说完,曹襄就大笑道:“公羊学,谷梁学都是儒学,董公同室操戈何其速也!”   董仲舒并没有被曹襄一句话就激动的失态。站在窗前道:“大好年华,若不能成千秋之业,就是蹉跎了岁月。”   曹襄轻笑一声,又把一尾鱼甩上岸,轻声细语的道:“陛下运筹天下之力剿灭匈奴之后才有如今的太平盛世。这中间还有卫青,霍去病,云琅等人戮力作战之功,更有长门宫,云氏以及群臣百姓努力制造财富,为大军供应足够的军粮,物资之功。这两者缺一不可,曹襄不才,也曾深入虎穴,为大汉作战,几次险死还生……董公不但坐享其成,还要分享太平盛世这方酢肉上最肥美的一块,还享用的如此霸道,试问天下谁能佩服?”   董仲舒被曹襄的话给气笑了,从窗户里探出半个身子道:“老夫不是汉人,不能安享这太平盛世?你们做的事情让天下人有了一个平安的家园。而老夫做的事情则可以让大汉国祚绵延千万年,孰轻孰重,平阳侯不会不知吧?”   曹襄眼看着那条蹦跶的鱼不再蹦跶了,就笑道:“我只是在想,我们怎么就不能平安过日子呢?你想要说服诸子百家,为何不用嘴巴,一定要用刀子呢?”   董仲舒哈哈大笑道:“老夫且看你们如何用嘴巴说服太子,让昌邑王上位!”   曹襄摇头道:“我们真的没有参与到夺嫡一事中。”   董仲舒冷笑道:“陛下准许你们置身事外吗?”   “就是如此,我才希望董公能够尽快发起第三次动议,请陛下封禅泰山。让陛下获得大圆满之后,或许心中就会有那么多的想法,如此,大家都平平安安的过日子,把自己的余生快些弄完。”   “让云琅放弃支持夏侯静他们,老夫就发起动议。”   “不可能,你们不愿意去凉州,而凉州又必须尽快归化,没了夏侯静他们,归化之事就谈不到什么进度。董公,公羊一脉大势已成,就不要在意那些犄角旮旯里的事情,倾尽全力快些稳固中原才是大事。如果董公不愿意发起动议,曹氏或许可以从中穿针引线,发动诸子百家上本,动议陛下封禅泰山。”   说完话,就从鱼钩上摘下那条死鱼丢进鱼篓里,笑眯眯的道:“给董公加道菜!”   曹襄再次跳上扁舟,就听董仲舒在后面高声道:“你们已经等不及了是吧?”   曹襄摆摆手道:“如今勋贵们一个个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如果再不松口气,大家都会窒息而死。”   “陛下去封禅泰山,太子就会监国是吧?”   曹襄的身子抖动一下,迅速就站稳了身子高声道:“你想差了。”   董仲舒目送曹襄远去,此时,童子正好烹制好了那条鱼。   他吃了一口,索然无味。   不仅仅是曹襄觉得这个鲜活的世界已经变的死气沉沉,就连董仲舒这个强力推进儒学的先锋,也觉得这两年大汉朝少了一些什么东西。   往日里,有匈奴人为患,虽然此时的匈奴已经被大汉国压制的龟缩在北海一带牧羊。   大家口口声声还是铲除匈奴……   现在,匈奴跑去了西天!   大汉人的感觉并没有预期的那么好,就像眼看着自家的羊跑到天边再也回不来了一样,心中满满的全是失落。   有时候,董仲舒也会问自己,大汉国的将来到底会成什么样子?   鏖战了数百年的春秋,战国结束了,终结了战国的大秦也覆灭了,战争的烈度总体上是在不断地降低。   现在,最后一个敌人也跑了。   彪悍善战的大汉人不懂得如何享受没有敌人的日子。   面如冠玉的司马相如如今看起来更像是一个老农。   在跟云琅一起共事的日子里,他度日如年。   重新回到长安之后,他看着繁华的长安恍若隔世。   在走进未央宫之前,他用手按着胸口,生怕怀中的哪一篇文字会不翼而飞。   这是他抵达梁园的通行证。   “朕听闻凉州如今已然物阜民丰了?”   刘彻无视跪拜在他脚下轻轻啜泣的司马相如,眼睛看着天空轻声问道。   司马相如擦试一把眼泪连忙道:“汉人确实如此!”   刘彻点点头,收回目光看着司马相如道:“这么说,羌人那里并不安稳?”   “永安侯有意挑拨羌人部族相互厮杀……”   “他们如今厮杀累了吗?”   “已经平息下来了,微臣离开武威郡的时候,永安侯派驻在外的李陵大军已经回防姑臧城,只是……”   “很好地治理地方的手段……云琅没有让朕失望,你还想说什么?”   “独石城!陛下,独石城是一座用石头雕刻出来的坚固城池,该是天下第一坚城!”   刘彻无声的笑了,朝司马相如挥挥手,示意他可以退下了。   司马相如心中虽然不甘,还是乖巧的离开了未央宫,他怀中还装着自己新近抄写的诗赋,皇帝当初派他去武威郡目的就在于一篇上佳的诗赋,归来之后,皇帝却一个字都没有提。   这让司马相如何等的失望。   司马相如退下之后,偏殿边上的一道帘子就被宦官给拉开了,狭窄的梁柱中间,跪坐着一个面目黧黑的中年汉子。   “田千秋,你来告诉朕,独石城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田千秋俯身拜倒道:“一座真正的坚城,若是由猛将统御,坚不可摧!”   刘彻笑道:“这世上的坚城多了,无论是函谷关,还是大梁城,亦或是卫青他们整饬的雁门关,都不过是一座城关而已。田千秋,一个人怎么样才能做到没有私心的侍奉他的君王呢?”   田千秋惊慌失色,连连叩拜。   刘彻轻笑一声道:“司马相如与云琅有夺妻之恨,你与云琅有夺亲之仇,你们眼中的云琅自然是邪恶的。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完全是因为在你们的眼中,云琅是强大的,你们对他毫无办法。   在朕的眼中,云琅不过是朕的一个臣子而已。   你们觉得云琅只要占据了独石城,就是心怀不轨的表现,在朕的眼中,看到的却是我大汉河西之地终于有了一个可以称之为重镇的地方。   有了这座重镇,即便是阳关,玉门,敦煌,酒泉,张掖这些地方全失,还有独石城可以抵挡来自荒原沙漠的强敌。   云琅给大汉修建了第二道防线。   他是有功的!”   田千秋咬咬牙道:“微臣听说永安侯与田氏筹交往很深,还启用了夏侯静等一干大儒,扶持田氏筹!种种态势表明,永安侯所谋者大!”   刘彻大笑了起来,俯视着脚下的田千秋道:“既然对云琅不满,那就好好的防备他,监视他,莫要让他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同理,你看云氏不顺眼,云氏看你也好不到那里去,你在山东族中的地位岌岌可危,那就用心思去稳固。别想着朕会替你们出头,击败云氏是你的本事,云氏击败你,你也莫要埋怨。朕是仲裁者,不是你们可以拿来打击对手的武器,这一点,你必须记住。下一次,就没有这么便宜了。” 第一一四章 明珠暗投?这是必然   田千秋离开未央宫,长出了一口气,每次来到未央宫,他就觉得自己像是进入了老虎嘴。   他很讨厌这种随时随地都能粉身碎骨的感觉。   微微叹了一口气,无数愁绪就涌上心头。   山东田氏准备迁徙去凉州的人很多……虽然都是一些不重要的庶出子弟,可是,这些人也是田氏的力量源泉。   当初在山东的时候,田千秋就敏锐的发现,一个庞大的田氏并不符合官府的期望,而抱成团生活的田氏已经习惯横行乡里的日子。   让他们不要放肆,不要欺负小姓人家,他们根本就做不到,田氏的实力越大,侵吞本土百姓利益的事情就越多。   到了最后,就会跟官府的权威起了冲撞,因为,官府发布的政令本身就是对百姓不利的。   小姓人家无力反抗官府,只能逆来顺受,而田氏则不会这样忍气吞声,最终,田氏就成了官府的眼中钉肉中刺。   当皇帝拆分田氏的旨意下达之后,田千秋果断的接手了这一重任。   他认为,与其让别人来分割田氏,不如由自己来!   就在他以为将田氏不重要的族人全部剥离之后,剩下的田氏族人可以安心度日的时候,田詹回来了。   谁都以为田詹回来是向田氏族人求援的,人人都心里已经决定拒绝帮助的时候,田詹展现了他们从未见过的阔绰手段。   三千张羊皮,一千张牛皮,一百二十一件精美的祭祖玉器,加上他们骑乘的骏马,每一样都说明,他们在凉州过的比山东时还要好。   田千秋以为这是田畴为了拉拢山东族人做的伪装,当他通过各种渠道得知凉州族人的实际生活之后,他就无话可说了。   被他剥离的田氏族人背负了田氏所有的屈辱,现如今,他们回山东更有衣锦还乡的心态了。   如果仅仅是生活安逸,田千秋并不是很在意,在凉州地广人稀,每人分到的田地自然会比山东多很多,同样的,他们也会变得更加劳累,还要面对蛮族,朝不保夕。   种种状况对比下来,留在山东,是要比留在凉州要好,最重要的,当田氏族人去了凉州,与蛮族的接触是必不可免的,时间久了,为了生活,就会很自然的丢弃汉家衣冠。   然而,夏侯静这样的名满天下的大儒在凉州,瑕丘江公这样与董仲舒不相上下的大儒也在凉州,甚至他们就生活在田氏族人聚居区,在那里开馆授徒。   云琅的大军已经把凉州清洗了不止一遍,他甚至正在着手减少羌人人口的宏伟计划,目前看起来,似乎进行得非常顺利。   官职到了云琅这样的高度,就不再是谗言一类的行动可以动摇的了的。   皇帝如果没有足够的信心,是不会派云琅这样的人成为一方诸侯的。   田氏很大,想要对付云琅还是不够的,雄霸蜀中的黄氏,现如今已经灰飞烟灭了,而蜀中也成了皇帝以及一干勋贵们的乐园。   他不想,也不敢触怒云琅这样的人。   在长安,云琅的名声并不好,出了名的小气,出了名的睚眦必报。   而曹襄则是出了名的混蛋……   霍去病只会打人!   与他们这种超级勋贵争斗毫无意义,战胜了,会把长平公主,阿娇贵人这样的人引出来,战败了,就会被他们连皮带骨吃的干干净净。   在长安,云氏,曹氏,霍氏,李氏都是恶霸一般的存在。   云氏主妇连太子殿下都不放在眼中,这件事已经被太子府里的人散播成了传奇。   很多人甚至绘声绘色的将云氏主妇宋乔形容成了一个著名的悍妇。   直到皇帝将李夫人之子托付阿娇抚养之后,这样的传说才慢慢地消失了。   只要不太傻的人都能看出,这是皇帝在给太子最严厉的警告。   李夫人之子没有可能与太子刘据争夺什么,但是啊,当李夫人的儿子变成阿娇的儿子之后,就立刻有了这样的可能。   毕竟,阿娇贵人除过没有儿子这一个弱点,再无懈可击!   现在,阿娇贵人有儿子了……难怪云氏主妇对太子殿下毫无敬意。   联想到陛下如今春秋鼎盛,执政二十年似乎没有任何问题,到了那个时候,已经长成大人的昌邑王刘髆,无疑将是皇位最有力的争夺者。   在大汉国,太子殿下不一定就是未来的皇帝,这中间有无数的变数。   换太子这是刘氏的传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田千秋迅速的想通之后,心里就没有那么难受了,他甚至开明的认为,只要田氏在不断地变强,变大,在那里其实是无所谓的,他们这种大世家,最怕的就是籍籍无名。   来日方长……   金日磾愉快的从春风路上走过,这一次,他无视了那些冲着他招收的美人儿。   从家里出来之后,安步当车,不大功夫就来到了长门宫。   这里以后就是他当差的地方,他的主子就是那个还流着口水的三岁孩子。   束了袖口的箭衣,薄底的分左右的快靴,淡黄色的头发用丝带束缚,即便嘴角带着浓烈的不屑之意,依旧引得那些躲在马车里的妇人们连连惊呼。   大汉朝的女子们历来是大胆的,男子可以当街调戏女子,并且留下著名的秦罗敷故事,那么,女子为什么就不能做同样的事情呢?   一些很熟悉金日磾的女子甚至大胆的探出手去抚摸他的头发。   这让金日磾非常的愤怒。   四处瞅瞅,没看见张安世这个混蛋,眼看车里的佳人体软如绵,红霞满面,匈奴人的本性立刻爆发,连赶车的丫鬟都没有放过,捉小鸡一般的提进了马车。   马车抵达长门宫的时候,金日磾从马车上跳下来,擦拭一下脸上残留的口媒子印痕,面对渭水水面确认自己没有问题了,这才大摇大摆的走进了长门宫。   “不准把你弟弟拿去水池子!”   刚刚游水完毕的阿娇慵懒的靠在锦榻上,警告了一下偷偷摸摸的蓝田。   让乳娘带着刘髆去看孔雀。   蓝田非常的郁闷,上次跟云哲毁坏了父皇的宝物,云哲就接受了家法,如今被他母亲关在小楼里,十五天之内不得出小楼一步。   没有了云哲,蓝田才发现自己一个玩伴都没有。   阿娇有目的的把蓝田送去了皇宫,希望她能与自己的兄弟姐妹们相处一下。   结果不好,蓝田对自己的兄弟姐妹毫无兴趣。   不仅仅如此,他们多见了几次之后,蓝田认为自己在跟一群傻子玩。   阿娇不准蓝田在这段时间里去云氏,毕竟长门宫赔给了皇帝无数宝物,皇帝都不满意,事已至此,不论是阿娇还是宋乔,都清楚了一件事,皇帝需要云氏赔,而不是长门宫赔偿。   穿着游泳衣的蓝田噗通一声就跳进了水池子,像一只青蛙一般在水里来回游动了七八个来回,就抱着水池边上的木头杠子回气。   贴身宫女轻声对她说了两句话,蓝田这才想起来,今天要跟金日磾学习射箭。   金日磾射箭的样子很好看,而且精准无比。   “你是匈奴人,听说你们喜欢射箭是吗?”   金日磾骄傲的道:“大比中儒家礼、乐、射、御、书、数六艺,微臣拔得射,御两道头筹。”   蓝田卸掉披风,露出一身大红色箭服,伸展一下手臂道:“射给我看看。”   金日磾微微一笑,提起长弓,就来到三步开外的地方,也不看标靶,搭箭张弓,“嗖”的一声第一支箭就飞了出去,他没有停下来,而是箭发连珠,转瞬间一壶十八枝羽箭就密密麻麻的钉在箭垛上。   就在金日磾骄傲的收好弓箭,准备告诉蓝田何为射箭之道的时候,才发现,蓝田已经带着宫女走远了。   “不准告诉我母后!”   蓝田远远地传来了警告。   金日磾叹口气,来到箭垛边上,把射出去的箭一一的取回来。   他很清楚,自己以后的箭术课程,都会变成蓝田去云氏玩耍的时间。   “明珠暗投哟。” 第一一五章 一锅夹生饭   蓝田是生长在明珠堆里的孩子,对于一般人可望而不可及的名师,她一般都是弃之如敝履的。   如果她想练习箭术,她恐怖的爹娘就会找来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老师来教导她。   在这些老师面前,金日磾还算不上什么。   云氏与长门宫之间的柴门平日里都是锁着的,且有四个宫卫把守。   这是长门宫中最清闲的活计。   当然,这也是最恐怖的活计。   因为蓝田会从大门边上的洞口钻到云氏去。   大门蓝田不敢走,因为她的母亲不允许她出门,所以折中的方案就是钻洞。   眼看着蓝田钻洞走了,四个宫卫如丧考妣,又一顿责罚是逃不掉了。   云氏的麻籽地还没有长起来,所以蓝田站在起腰深的麻籽地里,理直气壮地对正在忙碌的云氏仆役们喊道:“抱我出去!”   一个年长的仆妇立刻跑过来,战战兢兢的将这个天下最尊贵的一个小女子抱出麻籽地。   贴身宫女紧紧的跟在后面,她也是一脸的凄惶,阿娇贵人不是一个太讲道理的人。   蓝田犯错,她们顶缸已经是家常便饭。   到路边上丢着一个大背篓,蓝田看见了,顿时欢喜的跳进了背篓,再一次大声喊道:“何公公,何公公!”   脑袋上一根杂毛都没有的何愁有阴沉着脸从松树林里走出来,怀里抱着一堆干松果。   见蓝田站在他的大背篓里,就无可奈何的道:“你母亲似乎不允许你来云氏!”   “母亲只是不允许我走出大门一步,我没走大门,是钻洞过来的。”   何愁有年纪越老,似乎就越是喜欢小孩子,将蓝田以及背篓一起背在背上,叹口气道:“一个个都活成妖精了,知道你母亲不允许你出来,就拿何公公顶缸,你回去之后打算怎么说?是不是准备告诉你母亲,是我用背篓背着你去的云氏?”   蓝田摇摇头道:“我只会说我走不动了,就央求何公公背了我一程。”   “这有什么差别吗?”   “有何公公在,母亲就不会处罚我了。”   蓝田的贴身宫女很害怕何愁有,可是公主在何愁有的背篓里,她一步都不敢离开。   何愁有嘿嘿一笑,也不再说什么,相反有些得意,在云氏,他就是日常给孩子们背黑锅的人。   哪一个孩子犯了错,每当宋乔准备惩罚的时候,只要说一句是何公公让这么干的,就有很大的几率免除惩罚。   蓝田几乎也是在云氏大院子里长大的,对一个套路很清楚的。   长门宫卫们看到蓝田被何愁有背走了,也松了一口气。   至少,在他们看来,蓝田的安危无虞。   瘦弱的何愁有背着一个硕大的背篓有清街的效果,即便他在云氏已经很久了,全家上下的仆役们依旧害怕他。   梁翁是例外,这或许是何愁有看在他长了一头白发的原因。   进二道门的时候,梁翁早早就迎了上来,先是冲着何愁有施礼,然后就笑眯眯的看着蓝田道:“大公子至今还没被夫人放出来。”   蓝田大度的摆摆手道:“我来找霍三。”   “霍家三公子也不安稳,他被夫人惩罚了。”   “他又干了什么好事?”   “用弹弓打池子里的花鱼……”   “曹信呢?”   “他去了山里……”   “他去山里做什么?”   “不晓得,是家将们护送着去的。”   何愁有见蓝田似乎不愿意走了,就放下背篓,一脸嫌弃的将蓝田放出来,自己背着背篓就沿着小路去了自己居住的山居。   “我去厨娘那里。”   何愁有一走,蓝田立刻就活泼起来,就连梁翁的话也似乎多了起来。   在梁翁的护送下,蓝田又去了厨房。   她今天的目的就是来为云哲做一顿美食。   张安世的房间里凉风习习,很适合睡觉,这个时候他却不能睡觉,原以为很轻松的一次谈话,会被桑弘羊弄得如此繁琐。   白白胖胖的张安世对面就坐着被太阳晒得黝黑的桑弘羊。   一年的时间里,桑弘羊整整跑了六千里路,脚印遍及河间,洛阳,山东,河北,淮南……   “就是这个样子……地方官并无将税款托付银行的准备,他们有自己的想法,且非常的强硬,他们认为,一旦将税款上缴银行,他们就会遭受非常的损失。虽然这些话明着说出来不妥,可是呢,这是活生生的现实,地方贫瘠,长安富庶,在这种状况下,长安还要吸吮地方的鲜血自肥,他们认为非常的不公平。”   桑弘羊端着一杯鲜艳的果子露,不时地轻轻呷一口,享受着果子露的甘甜,以及徐徐而来的清风。   至于张安世脸上不耐烦的模样,他完全视而不见。   “你要知道,银行收取地方赋税不是我们主动要求的,是陛下硬生生的安排下来的。   银行是收钱,放钱的地方,不是商贾啊。   地方上收来的赋税银钱很少,大部分都是粮食,货物,且种类繁多。   我们要那么多的货物做什么,难道要你我去吧货物全部兑换成钱?   我们是银行,就要干银行该干的事情,不要以为我不知道地方官员在想什么。   以货物顶赋税,他们就有一个长期的拿好处的过程,十税一的税率经过他们之手后,很可能就会变成十税二,或者更多。   不要给地方官留下我们银行是一个跟他们争夺利益的衙门的印象,银行发展离不开地方官员的支持,准确的说我们是一伙的,而不是相互制衡。”   桑弘羊喝了一大口果子露浇灭了心中的怒火,轻声道:“你难道不觉得税赋走银行,会减少很多贪渎之事发生吗?”   张安世嘲笑道:“银行一旦开始贪渎,地方官贪渎的那点都算不得什么,还更加的隐蔽,更加的难以察觉。桑公如果有心治理贪渎,不如就先从银行开始,地方官贪渎不法事有中尉府,廷尉府去管,一旦我们越界了,没人会喜欢我们,我还年轻,不打算成为天下官员的敌人。”   桑弘羊冷笑道:“我以为你张安世如同你父亲一般胸怀天下呢,没想到你也是一个蝇营狗苟做事的懦夫。”   张安世笑道:“家父从来没有胸怀天下,家父的心中只有陛下,他老人家至死想的都是陛下的成败。   我师傅常说,这人世间除过陛下之外,所有胸怀天下的人都该死,一个个做不好自己事情的人,却整天把心思扩大到天下,自以为高尚,实际上,这样的人臭的连狗都不吃。   我们西北理工坚信,只要每个人干好自己的事情,就是对这个天下最大的贡献。   如果每个人都能干好自己的事情,做一个对大汉有益的人,这样的人就算是最好的人。   别想着一个人就把所有人该做的事情做了,我师傅说他做不到,这世上也没有人能做到。   只能一点点的做事情,一天比一天好,就是侥天之幸了,还敢要求翻天覆地的变好?   我们这些做银行的人,只要在陛下规定的范围内做好自己的事情,把事情做到极致,我就当是自己已经胸怀天下了。”   桑弘羊听完张安世的诉说,惊诧的道:“这就是你西北理工孜孜以求的目标?”   张安世阴郁的道:“首先保证自己活的好,吃得饱,穿的暖,然后才是做事!做事从来不是西北理工的第一目标。”   桑弘羊喟叹一声,只觉得浑身乏力,万斤重拳打在虚空处的感觉非常的难受。   推开窗,让更多的凉风吹进屋子,桑弘羊发现蓝田公主正端着一个锅偷偷地钻进了一座淡蓝色的小楼。 第一一六章 于无声处听惊雷   就在云氏仆役们非常担心自家大公子的肠胃的时候,云哲吃的极度开心。   蓝田端来的是一锅红烧鸡块!   每一块鸡肉都是云哲最喜欢的翅根!   考虑到每只鸡只有两只翅膀,这一锅鸡翅,来自十几只鸡。   又考虑到有的鸡翅有颜色,肉质不太好,蓝田弄死了云氏三十只鸡,精挑细选之后才弄到了这锅鸡翅。   君子远庖厨,公主自然也要远庖厨,所以料理这锅鸡翅的人是云氏面相最和善的一个厨娘。   蓝田最后给鸡翅上洒了一点熟芝麻,这锅鸡翅就理所当然的成了蓝田制造。   “今天的鸡翅特别好吃。”   云哲又吃了一根鸡翅,给了蓝田一个很大的笑脸。   蓝田也吃的不亦乐乎,擦一把嘴上的油脂豪迈的道:“还算不得好。下一次我们用烤的。你觉得我家孔雀的翅膀怎么样?”   云哲摇摇头道:“我耶耶说过,论到好吃,自然要数我们饲养的家禽家畜,野味总是有各种各样的问题,最不好的一点就是脏。就像曹叔叔,他就是野味吃的太多了,才会有大肚子病,你以后不要再吃鱼脍。”   “我家的孔雀也是家养的,跟养鸡差不多,下回试试。”   云哲掏出手帕帮蓝田擦拭掉满脸的油脂,笑眯眯的道:“除非你也想跟我一样被禁足。”   “没事,我毒死了很多花鱼,母后也没有怪我。父皇还说,天生万物就是拿来给人享用的,不取反而不美,我们是人中之皇,自然有驾驭万物的权力。”   云哲仰起头瞅着屋顶想了一下道:“我耶耶不是这么说的,他说人不可贪婪,要取之有度!”   蓝田嘿嘿笑道:“所以,我父皇是皇帝,你耶耶是侯爵。”   云哲皱眉道:“站在人的角度,我觉得我耶耶没说错,皇族也不可贪婪!竭泽而渔的后果你知道。”   蓝田见云哲有些不高兴,就嘻嘻哈哈的道:“我父皇说了,取天下之利供养皇族,根本就做不到竭泽而渔。如果真的有竭泽而渔的危险,就处理一批贪官污吏,地方豪强,然后我们就又吃的了。”   云哲郁闷的道:“这是我家老虎大王经常干的事情!”   “咦,它是怎么干的?”   “以前大王在家的时候,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清理一下骊山里的豹子啦,狼啦,狐狸这些肉食猛兽,这样一来,山里的野羊,野鹿,野猪就会多起来,他抓起来也容易一些。”   蓝田大笑道:“老虎大王是骊山这片山林的皇者,既然是皇者,做事情的方式自然跟我父皇别无二致。”   云哲拿起一根鸡翅塞嘴里,漱口一样的在嘴里涮一下,就抽出两根鸡骨头,丢在桌子上道:“我们到底是人啊,我们的行为应当高于野兽才成。”   蓝田捏着云哲的胖脸道:“假清高会害死你的。”   说完话,见一锅鸡翅已经被他们两人吃光了,就擦擦嘴道:“我是偷跑出来的,再不走就会被母后发现,下次来看你,会带孔雀翅膀,不过听说孔雀胆是有毒的。我会找人试过之后再拿来。还有啊,我父皇要的宝贝你不要放在心上,了不起个弄点鸡血给他抄一部《孝经》,就说是我割血写成的,父皇想不承认这是宝贝都不成。就是必须割破手指才能糊弄过去。”   说着话就伸出一根嫩芽一般的手指考虑从哪里的下刀。   云哲摇头道:“不用糊弄陛下,陛下要的宝贝我云氏多的是,以前的时候,我耶耶弄出了元朔犁,被陛下当做天下至宝,后来又弄出了纸张,陛下也说这是天下至宝,以至于活字印刷出现之后,陛下还说是天下至宝……总之,这样的宝贝我云氏太多了,等我禁足结束了,就去库房里随便取一样献给陛下就好。陛下要的宝贝无非就是这些东西。”   “我父皇在逼你啊,他想要的东西就是热气球,如果这是你家的宝贝,还不如我割手指呢,这样痛快!”   “我知道,我母亲也知道,就是害怕把热气球给了陛下,他会坐上去……”   蓝田听云哲这样说,忍不住咯咯笑了起来,点一下云哲的脑门道:“你傻啊,你真的觉得我父皇会坐上去?告诉你,没有这个可能,他会派无数的心腹之人上去,他一定不会坐上去。知道不,我父皇连一些奇怪而又美味的食物都不肯吃,会亲自上天?想多了!如果只有这个忌讳,就早点把热气球给我父皇送过去,免得他又小肚鸡肠的。”   云哲闻言,连连点头。   蓝田笑嘻嘻的走了,至于满地的鸡骨头她自然是不肯收拾的……   桑弘羊眼看着蓝田提着裙摆从小楼上下来,有时候还会停下脚步打一个饱嗝。   眼前的这一幕让桑弘羊心中悲凉的厉害,跟云氏这样的人家较劲,似乎没有任何意义。   他从来就没有看好过刘据!   从刘据成为太子的那一天起,桑弘羊就没有看好过刘据!   身为皇帝的幕僚,与皇帝朝夕相处,他才是最了解皇帝的人。   权力对刘彻这个皇帝来说就是生命!   他活着就是为了权力!   权力让他成了一个高高在上的人,让他成了一条可以呼风唤雨的神龙,让他变成了一个权力猛兽。   桑弘羊清楚地知道,在皇帝没有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任何人觊觎他手中的权力,都会遭到最恐怖的报复与清洗。   权力高高在上!   亲情一文不值!   群臣不喜欢头上有一个成熟的君王。   老皇帝也不喜欢自己的身后跟着一个随时随地就能接收他权力的人。   刘髆的出现,桑弘羊一点都不感到吃惊。   他甚至为,年过五十的刘彻,有一个两三岁的继承人才是皇帝最满意的。   等他年迈的时候,刘髆才刚刚成人,这时候的刘髆还离不开他的帮助。   等到他老的没有办法执掌天下大权的时候,还能退居幕后指导太子执政。   等到他闭上眼睛龙驭宾天的时候,刘髆正好变得成熟,如此,他的一生正好都被权力紧紧的包裹住,走的毫无遗憾。   而刘髆……是长门宫抚养长大,以阿娇这些年表现出来的睿智,她不可能让刘髆恨她,只会让刘髆无限的感激她,她一定会成为一个非常好的母亲,蓝田也必然是一个很好地姐姐。   这一点,桑弘羊甚至敢下定语。   云氏满屋子的小妖怪,跟着刘髆一起成长,他们虽然比刘髆大一些,却正好可以为刘髆上位扫清任何障碍!   桑弘羊第一次觉得自己已经老了……   云琅从未争权夺利过,从未表现出一星半点的权利野心,他不是不争,而是在为下一代争!   不知不觉间,他已经布局完毕了,而且将局面布置的如此顺理成章,如此的理所当然。   云琅在凉州干什么根本就不重要,不论是杀戮羌人,还是修建独石城,亦或是控制西域跟中原的贸易……   这些都不重要,他就算在凉州什么都不干,就已经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他在凉州城唯一的目的,就是远离皇帝的视线,让世人忘记大汉国还有一个妖孽一般的人物。   “你愿意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桑弘羊收回目光,淡淡的对张安世道。   张安世点点头,指着富贵城方向道:“明天起,桑公开始坐镇银行如何?”   桑弘羊看了张安世一眼道:“你准备干什么?”   张安世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铜币放在桌案上,指着这枚铜钱道:“陛下准备明年更改年号曰——天汉!这就是我们为陛下铸造的新钱,名曰——天汉钱,一面留字天汉通宝,另一面为陛下侧面半身像。母钱已经修造完毕,就等陛下审阅完毕之后就要大规模铸造了,我要去整备铸钱局。”   桑弘羊轻笑一声道:“如此说来,横行我大汉十余年的云钱,将会销声匿迹?”   张安世点头道:“天汉,天汉,此乃烈日,烈日一处皓月,星辰自然应该隐匿无踪。” 第一一七章 关门打狗   第一名詹回到凉州的时候,心情极为激动。   他虽然没有带回来大量的田氏族人,却带来了很多失去土地的农夫,还有数十个专程来看凉州的田氏族人。   在山东一文不值的田氏族人,刚刚进了凉州,就获得了军队护送这样的荣耀。   当他们心情忐忑的穿过荒凉的金州,越过高耸入云的高山,才踏入平原,一片生机盎然的土地就落入了他们的眼帘。   “眼前的这片土地任由我们开垦,只要开垦出来,就是我们自己的土地!”   田詹遥指牛羊成群的荒原又道:“这一带先放牧牛羊,等牛羊的粪便让这片土地变得肥沃了,就轮到我门开垦了。可惜,人手不足,我们只是占据了河谷地,这里暂时还顾不上。”   “按照大汉律令,算赋,口赋真的会如你所说按照十五税一来算吗?”   田詹仰天大笑,指着那个问他的族人道:“这里执行二十税一,不足之处由羌人承担。”   “羌人赋税几何?”   “三税一!”   听完田詹说完,这些人齐齐的闭上了嘴巴,没有人为羌人鸣不平。   “快些走,傍晚的时候我们就到屯聚之所,就在姑臧城周边,我听说啊,独石城已经修建完毕了,要从汉人中间挑选良善者入城居住,虽然花费不菲,只要进了城,用不了多久吗,花出去的钱财就会回来。”   “独石城?”   “那是一座由一颗巨石开凿出来的城池,城门与大地连在一起,除过少数的城墙,大部分的城墙原本就是巨石原来的模样,就是给修整成了城池的模样。你们有机会看到,某家相信,你们看到独石城之后,就不再有半分犹豫了。”   田詹说话的时候俯身捏了一把土,捏碎之后,就缓缓地从指缝中间漏出来,被风吹散之后,就消失无踪了。   姑臧城与独石城很近,也就三十里的模样,两座城池一南一北钳制着大片的平原。   云琅相信,这片平原会让凉州成为一个著名的粮仓,甚至会有多余的产出供应阳关的边军,如果发展的好了,大汉国介入西域的军队就会有一个坚实的前进基地。   凉州地域特殊,他如同一个楔子,牢牢地将草原,高山分割开来。   让汉人的力量有机会向前延伸,最终参与到西域建设,或者河中争夺。   这是一个要地,万万丢失不得,值得花费大力气去经营。   云琅的做法,在大汉国朝堂上就是一个大笑话,他们甚至认为云琅只是在凉州敛财,好在凉州偏僻,他们才没有上书弹劾云琅。   不知道蒙古高原上的蛮族对汉人干了什么的人,自然会这样笑,不知道吐蕃高原上将会诞生一个强悍种族的人,也可以这样笑话云琅。   云琅自己很清楚自己为什么一定要经营凉州,如果不能从现在就给凉州塞大量的汉人,等到这里的胡人疯狂繁衍的时候,天知道凉州会属于谁。   霍光带着云音去了遥远的祁连山,苏稚去了酒泉,她到现在都觉得酒泉的人命很大,这些人连瘟疫都不怕,所以,苏稚很想破解这个秘密。   红袖再有三个月就要生了,苏稚走了之后,她就变得更加娇气,颐指气使的模样,让整个武威郡的人都知晓这位牧守夫人不是一个善茬。   司马迁离开了武威郡去了张掖郡访友,他的好友任安不知道在长安得罪了谁,被人从淮南任上调任张掖郡担任郡守。   任安离开武威郡的时候心情低落,在听说任安病倒之后,司马迁就跟着苏稚北去的车队去了张掖郡,顺便邀请苏稚这位国手为任安看病。   东方朔在蜀中游玩的不亦乐乎,给云琅的来信中云山雾罩的说了一通废话,总体意思是他跟一个叫做黄龙子的炼气士进了蜀山,准备寻仙问道。   云琅很怀疑东方朔的意图,据他所知,东方朔对仙人的事情永远抱着一种烂漫的心态去面对的。   他喜欢看见仙人,喜欢看见仙人遨游于九天之上,喜欢看见仙人翩翩起舞,喜欢跟女仙人合欢,喜欢跟男仙人饮酒作乐,至于别的,他并不希望仙人进入人间。   他认为的仙人最好生活在幻想中,或者美梦中,永远不要突破空间壁垒来到人间。   即便是要打破这个壁垒,也该是人类打破壁垒去仙人的世界。   弱者进入强者的世界或许是好事,强者进入弱者的世界往往会给弱者的世界带来极大的灾难。   云琅甚至能想到,以东方朔那个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做派,这一次去了一遭蜀山,回来之后一定会告诉天下人,他见到了仙人!   这还不能说他在撒谎,只是这个喜欢做梦的家伙,很多时候都分不清现实与幻想。   这种人云琅以前见过,只不过那些人一般都是在嗑药之后才会产生这样的幻觉。   东方朔不是,他的烂漫心态就是他最大的奇幻故事的来源地,更别说在他喝醉之后了。   人人都很忙碌,云琅自己却清闲无比。   给老虎父子洗过澡之后,就躺在椅子上无聊的看着天上的白云。   很久没有这样荒废生命了,云琅觉得很痛快。   两只手被两只老虎含在嘴里咬着玩,很快,云琅就把小老虎给踢走了,这家伙完全不知道轻重,两次都用尖利的犬齿来嗑云琅的手腕。   它可能觉得自己已经很温柔了,云琅已经痛不可当了。   第一名詹进来的时候,云琅没有起身迎接,也不用迎接,因为这家伙才进门就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上,冲着云琅连连的膜拜。   “该来的人都来了吗?”   第一名詹双手抱拳道:“来了六成。”   云琅笑道:“既然不信我,独石城居住资格就只能给你田氏四成名额,四成名额给那些追随你来的山东没有土地的农夫。”   第一名詹大惊,膝行两步道:“君侯开恩!”   云琅把手从大王的嘴里取出来,在水盆中清洗一下,擦着手道:“不信我的人要那么多做什么。你田氏多猜疑,却不知是本官给了你们第二次生发的机会,本官自认为已经做到了仁至义尽,你们却犹豫不前。既然如此,多出来的名额本官自然要分配给那些相信本官,相信朝廷的人。第一名詹,你以为本官处置的如何?”   第一名詹连连叩头道:“田氏说是大族,实际上大部分为乡村鄙夫,请君侯宽延一些时日,第一名詹这就快马回山东,一定能带来更多的人。”   云琅轻笑一声,摇摇头道:“没有必要了,你也不用回山东,自然有人把这里的消息传递回山东。我们只要等着,就会有很多人来到凉州求生。只是,曾经许诺的偌大好处,减少几分罢了,他们依旧有利可图。”   第一名詹不甘心的抬头看着云琅道:“君侯曾经许诺过……”   云琅挥挥手道:“大好的机会从来只有一次,他们没有把握住,是他们的错。第一名詹,我如果是你,这时候就不会再哀求什么了,赶紧把自己的心腹之人安排进城才是大事。后面来的人会一波比一波强,你这种实力弱小的人,如果不能占据先机,会被后来人追上的。”   第一名詹长叹一声,重重的叩首之后,就迅速的离开了,云琅说的没错。   田氏大举进入独石城,对田氏来说是一件大好事,对以后的发展也是好事。   对云琅这种想要永远控制独石城的人来说就不是好事了,这样做会留下隐患。   这一次回到山东,带来的大部分人依旧是穷困者,那些家大业大的人依旧在观望。   他们特意让这些穷鬼来给他们打前站,一旦发现有利可图,就会迅速地大举进入凉州。   一旦他们来了,自己这群当初在山东遭受白眼,压迫的人,不可能是他们的对手。   云琅的策略第一名詹也看的很清楚,当初自己去山东的时候,云琅给的承诺本身就是一个谎言。   他吃准了自己不可能带回足够多的人,等到这些人看到了凉州的好处,再大举迁徙到凉州之后,就会发现——今时不同往日了。   到了地头,这些人就会发现,自己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只要凉州牧府再给一点恩惠,他们就会无比的感激。   第一名詹走了,红袖就挺着大肚子从亭子里走出来,刚才那一幕她看的清清楚楚。   来到云琅跟前,扶着他的肩膀道:“第一名詹还算实诚,您不该这样对待他。”   云琅笑着握住红袖的手道:“这是官府的惯用手法,以诱饵让人蜂拥而至,而后,便是关门打狗!” 第一一八章 自讨没趣   随着历史的发展,人们的智力没有太大的提高度,改变的只是手段而已。   逐步完善且隐秘的制度与手段不过是时间的产物。   很多手段都是生产生活中逐渐总结出来的,都是一些切实可行的手段,云琅觉得不用太可惜了。   自从大禹把权力托付给了自己的儿子启,禅让制其实就已经灭亡了,而后便产生了家天下。   家天下很稳定,却不能长久,事实上,尧舜禹的禅让制也没有支持多长时间,就算是后世的选拔制度,最长也不过数百年,站在历史长河中,基本上没有多大的借鉴意义。   大汉朝的民智未开,交通阻绝,消息传递的很慢,且谣言四起,这种状况下,官府就该是最权威的机构。   为了效率,云琅很自然的就变成了一个独裁者。   凉州大地上的所有事情,自己一眼可决的感觉很好,这种充当所有人大脑的感觉让男人会不由自主的兴奋起来。   坐在他怀里撒娇的红袖立刻就感觉到了,吃吃的笑着转身搂住云琅的脖子道:“您就不该让苏稚姐姐去酒泉。”   云琅有些尴尬的道:“你这样一个大美人坐在我怀里乱动弹,我要是没有一点坏心思,还是男人吗?”   红袖解开头发,扑在云琅的怀里,把身体紧紧的贴在云琅身上,还在他耳边轻声道:“这样会不会好一点?”   云琅把红袖抱起来,放在一边的躺椅上,没好气的道:“你这是火上浇油。我刚才好不容易把心思转到政务上,又被你给勾回来了。”   红袖得意的大笑,她对自己怀着孕依旧对丈夫有致命的吸引力感到自豪。   老虎大王对于红袖打扰他睡觉很不满,抬头冲着红袖咆哮一声。   云琅拍了老虎一巴掌,皇帝来旨意训斥他了。   不是因为云琅做错了什么,而是老虎大王做错了事情,匈奴人敬献的六头母狮子怀孕了,生产下来十四只崽子,每只崽子毫无疑问的跟老虎大王有关系……   狮子生产下来的小兽全部具有狮子跟老虎的特征……   “别人家的狮虎兽,都是雄狮跟雌虎的后代,你倒好,不挑拣,选了母狮子。人家狮虎兽一次能生产一只就很了不起了,你给人家一口气种了十四只崽子。生产一只叫做祥瑞哦,生产一堆那就是大逆不道。”   老虎大王自然听不懂云琅说的复杂语言,不过他还是明白了云琅语气中蕴含的宠溺之意,就把大脑袋靠在云琅肋下用力的摩擦。   他想在云琅身上蹭痒痒,结果就是百来斤的云琅被他从椅子上推下去。   红袖笑的直不起腰。   他这时候并不适宜大笑,云琅朝红袖摆摆手就带着老虎大王出门了。   刘彻的旨意里虽然措辞严厉,字里行间却透漏着一股子掩盖不住的得意之情。   他认为六只狮子跟大汉国的老虎合欢之后,就迅速生下来十四只狮虎兽,这是大汉国国祚绵长的表现,更是他这个大汉皇帝生命力旺盛的表现。   云琅恶毒的认为,刘彻可能已经把自己带入到老虎大王身上,恨不得昭告天下,这十四只狮虎兽是经他努力之后才诞生的。   始作俑者老虎大王自然是受到了封赏,一块半斤重地金牌挂在脖子上很是威风。   老虎大王却不是很喜欢在脖子上挂金牌,不断地摇着脑袋想要抖掉金牌,一副很不识抬举的模样。   想到刘彻得意的模样,云琅脑海中总会出现阿娇的模样……这让云琅难以理解。   微微叹一口,就带着老虎沿着石羊河漫步。   初夏时期的那一场大洪水改变了石羊河的模样,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之后,泥泞的河滩就变成了绵软的沙地。   赤着脚走在这样的沙地上不能停下来,只要稍作停留,脚就会下陷,如果不停地在原地踩踏,干燥的沙地就会重新变得潮湿,如果时间再长一点,就会有水渗出来,最终变成一个小小的泥塘。   被沙滩包围着的水沟里,密密麻麻的挤满了一两寸长的小杂鱼。   它们的脑袋浮在水面上,让人非常的难受,没有见到猎物的喜悦。   有些水塘已经干涸了,更多的小杂鱼在泥浆里挣扎,或许过了今天,它们都会死掉。   有人在拯救它们!   瑕丘江公带着一群半大的羌人崽子,赤着脚站在泥浆里,用簸箕不断的装鱼,然后再把这些小鱼倒进石羊河里。   老虎大王跑过来嗅嗅装在簸箕里的小鱼,觉得不好吃,就不再留恋,去了一棵最大的柳树下撒尿,扩大自己的江山。   瑕丘江公见云琅过来了,就洗干净了脚上的泥浆,站在沙地上等候。   “这是为何?”   云琅指指依旧忙碌的羌人孩子问道。   “这些鱼都是杂鱼,长不大的。”   瑕丘江公笑道:“说是在救这些鱼,实际上是在救这些孩子的心性。羌人散漫惯了,对人命也不是很看重,他们甚至对自己的生命也似乎不在乎。这样的族群不是一个可以向上走的族群,老夫就打算用这种法子告诉这些少年人,懂得生命的珍贵。”   云琅指着那群少年人道:“他们可能无法理解。”   瑕丘江公笑道:“现在不理解,以后有一天或许就会明白,老夫不求所有人有一天都能顿悟,只求他们习惯拯救生命。时间长了,仁爱之心就会渗透进他们的魂魄,最后因为怜惜鱼而扩大到怜惜人。”   云琅摇头道:“我很喜欢我家老虎大王,可是杀起人来,我没有半分的不忍。”   瑕丘江公指着云琅道:“你这种人其实是把书读出恶毒意味来的那一类人,不是善类!”   云琅指指自己的脑袋道:“我这种人才是人类中的主流。”   “所以孔夫子说,有教无类!”   “你觉得我也需要教育?”   瑕丘江公摇头道:“你这种人应该忘掉所有的学问,你们的存在对良善者来说是最大的威胁。”   “圣人不死,大盗不止?”   “这世上就没有圣人,全是大盗!”   不知为何瑕丘江公忽然变得愤怒起来,冲着云琅怒吼道:“天地本无仁心,且喜怒无常,我们活在天地间已经悲苦不堪,生老病死各安天命。你们这些人居于高天之上,手握雷霆,不曾让天下风调雨顺,反而时时降下雷霆,让百姓如犬豕一般疲于奔命。尝闻古圣人当政之时,为百姓驱逐猛兽,治疗疾病,架屋筑城保全性命,所以称之为圣。尔等居然有脸面自称为圣人,不过一群贼人而已。”   云琅被骂的脸皮发热,热血上涌,张了几次嘴巴,却无法出言反驳,只能恨恨的指着瑕丘江公道:“老贼!”   说罢拂袖而走,发怒的老文人实在是得罪不起,只要看看老贼须发虬张的模样,就知道他就是在找机会跟骂人,万万不能中计。   骂当权者很容易提升人望。   尤其是当着很多人的面骂云琅这种位高权重的人,更让人觉得热血沸腾。   瑕丘江公这个该死的老贼,刚开始的时候跟云琅和颜悦色的说话,等周围看热闹的人多了之后,这个老贼立刻翻脸。   云琅带着老虎大王回家的时候心里还隐隐作痛,今天遭受的羞辱是自己找上门的。   怨不得旁人。   明明知道,夏侯静老贼,瑕丘江公老贼到处找提升名望的渠道,自己还主动送上门去,真是自作自受。   瑕丘江公目送云琅远去,很有气势的怒吼道:“为官当为百姓着想,若是不能,就该挂冠求去!”   然就在那群百姓们看神灵一样的目光注视下,背着手,赤着脚离开了河道。 第一一九章 此情不为他人知   “这个天杀的老贼!”   回到姑臧城,云琅依旧怒气难平。   红袖上下抚慰着云琅的胸口道:“既然知道是老贼,就不要跟他一般见识了。”   “耶耶今天成了他的垫脚石!”   “你就可怜一下那两个老头子,一个没了儿子,一个是无儿无女的老孤寡,跟这种什么都不在乎的老头子计较没的失了身份。”   “难道我就要成他们的出气筒?”   “下回他们就不骂了。”   “胡说,得了一次便宜,下一次还会故技重施!”   “他们得了名声还不是在帮夫君做事?”   云琅叹口气道:“是在帮刘彻做事……”   “这中间有什么区别吗?”   “有,非常大,这两个老贼不是一般的狡猾,他们知道我想要打成什么目的,所以,他们就握准了我的脉门为所欲为,就算是得罪了我,在刘彻那里他们依旧能落一个好名声。咱们家做事从来都不准备吃亏的,这一点你应该清楚。”   “要不,妾身去骂他们一通,跟老贼您不好对骂,妾身是女子,可就没有那么多的讲究了。”   “算了吧,就让老贼得逞一次!”   一想到红袖挺着大肚皮指手画脚的咒骂夏侯静跟瑕丘江公的场面,云琅就恐惧的摇摇头。   秋收之后,云琅就再一次发动百姓正式入驻独石城。   眼看着有名额的百姓们欢天喜地的入驻独石城,那些被留在囤聚点的汉人就无限的失落。   虽然都是一个族群的人,从今往后,他们的生活将成两重天。   毫无疑问,独石城作为西域跟大汉商贾重要的补充物资的中转站,居住在城里的居民很容易从中获益。   这个利益是巨大的。   不仅仅如此,居住在城里的居民,还能获得更加优良的居住条件,乃至医疗条件,甚至是教育条件。   云琅设计的城池,不论在便利性,以及安全性,卫生性方面都远超长安城。   仅仅是有下水道这一条,就让长安城相形见绌。   大汉唯一能与独石城争锋的城市就是富贵城!   云琅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独石城一定会成为丝绸之路上的一颗璀璨的明珠。   没有获得进城资格的居民们并不这样想,他们显得既悲观又失望。   姑臧城是凉州牧府的所在地,城中居民大多是官员以及官员的家属。   这里不仅仅是凉州治所,还是重要的屯兵之地,就官员而言,他们更加喜欢居住在安全的姑臧城,而不是纷乱的独石城。   云琅在独石城有府邸,却不能长久的居住在里面,为了避嫌,他将武威郡守府安排进了独石城,自己依旧留在姑臧。   城外的富人们基本上都进了城,留下来的自然都是些贫苦的汉人。   他们没有钱进入城市,也没有能力经营某一样产业,所以,只能继续在土地里寻找吃食。   好在,云琅准许他们的孩子进城求学。   夏侯静跟瑕丘江公这两个老贼留在凉州最大的好处就是能招揽来数量更多的年轻学者。   论到教书育人,并不是越老越好,而是越年轻越好,尤其是在凉州,没有一个好身板,基本上无法在应付艰苦的生活环境的同时承担教书育人的重任。   凉州刚刚从蛮荒中走出来,这时候的凉州,基本上不提什么出人才,只要能让更多的人识字,就是功德无量的事情。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这句话是有道理的。   文化从来都不是廉价品。   相反,他是昂贵的奢侈品,老师不便宜,书本不便宜,笔墨不便宜,时间成本更是昂贵的。   在农家,每一个劳力都是珍贵的,大部分人家都没有供养一个半大的男孩子不干活只读书的能力。   而且一旦错过少年时期的农活培养,就成不了一个合格的农夫,以后只能依靠他读过的书来生活。   这是一种冒险,偏偏,大汉的农夫是最没有冒险精神的一群人,他们更多的讲究生于斯死于是。   让自家的孩子脱离农活成为读书人,这需要他们的父母有足够的眼光跟毅力。   相比之下,羌人就是一副随遇而安的性子,多年的朝不保夕的流浪生活,让他们对土地没有太深的眷恋。   读书是一种生活,放羊同样是一种生活,毫无疑问,放羊太艰苦,也太危险,比不上读书安全,轻松。   唯一的缺点也很头痛,这群羌人不是读书的料子。   云琅见过夏侯静教羌人孩童的模样,好多孩童宁愿撅着屁股挨夏侯静手里的藤条,宁愿打着赤膊在烈日下给院子拔草,也不愿意在沙盘上写那些难以理解的符号。   这对夏侯静心性的修炼应该很有帮助!   “这些孩子认识一些字之后,君侯就把他们招揽进军伍吧,他们不是读书的材料,却是上阵厮杀的好苗子,尤其是认识字之后,很容易成为底层军官的人选。”   夏侯静来找云琅喝茶,喝茶的间歇就很自然的提出了要求。   “他们还记得自己是羌人吗?”   “再有两年就会彻底的忘记,老夫给他们起了汉家的名字,告诉他们祖宗到底是谁,还给他们教授了祖宗的丰功伟业,还不准任何人在他们面前提起什么羌族。”   云琅很满意,点点头道:“给他们的屁股烙上我汉家印记,让他们临死是都认为自己是汉人,有死后也要埋进汉家坟墓的觉悟之后再说进入军队的事情!”   夏侯静微微一笑道:“这很容易!”   “夏侯先生没有什么话要说了吧?”   “君侯为何要撵老夫走呢?”   “我怕你骂我。”   “哦,这样啊,等人多的时候再骂,现在只有两人,君侯羞刀难以入鞘的时候,说不定会拿老夫泄愤。我还有一件事要说。”   “请讲。”   “老夫的弟子梁赞在右扶风任上颇受排挤,如今岌岌可危,君侯能否施以援手?”   “不能!”   “为何?”   云琅叹口气从桌案上取来几封信递给夏侯静道:“董公,董仲舒来的信,语气一次比一次严厉,一次比一次凶狠,现在,已经开始威胁我了。他警告我说,如果我继续在凉州旗帜鲜明的支持你谷梁一脉,他让我作好接受损失的准备!”   夏侯静笑眯眯的道:“君侯不会退缩吧?”   云琅冷笑道:“我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事情一旦做了,就永远不后悔。”   “既然如此,君侯为何不对梁赞施以援手呢?”   “不是不救,而是你那个弟子的胆子太大,敢骂董仲舒是国贼,这句话我也很想骂,我到现在都不敢骂。董仲舒现在还没有出手,只是一群徒子徒孙出手,他要是连这些人都没法子应付,那就是自寻死路。”   夏侯静笑呵呵的道:“年轻人嘛,脾气暴躁一点还是可以原谅的,难道只允许董仲舒的门徒骂老夫是匹夫,就不允许老夫的弟子骂他是国贼?梁赞这孩子我还是了解的,他是一个谋定而后动的性子,应该会有后手化解纠纷。不过呢,到底是年轻人,做事没有底数,君侯在后边托一下也是以策万全。这孩子是料理老夫身后事的人,不敢出岔子!”   云琅想了一下道:“夏侯先生可以写信给曹襄,向他求助。”   夏侯静听云琅这样说,立刻站起身,来到云琅的桌案边上,铺纸研墨一挥而就,一篇辞藻华丽地信就已经写好了。   然后就眼巴巴的看着云琅。   云琅摇摇头,在信上用了自己的私人印鉴,夏侯静这才将这封信装进了一个牛皮筒子,小心的用火漆封好,毫不客气的唤来了云琅的家将,命他找人用最快的速度送信去长安。   送走了夏侯静,云琅沉吟良久,在一张纸上写道:“已经欺骗了,此事无可挽回,既然你们师徒情深,那就把真相隐瞒在心底,直到幽冥!” 第一二零章 当仁不让   见不得人的东西终究是不能放在太阳底下曝晒的。   这关系到人们的脸皮。   说起来也奇怪,脸皮这东西看似是有形的,其实他是无形的,有形的脸皮起到辨识度,以及美观一类的作用。   无形的脸皮就跟尊严,自信心,以及伪装有很紧密的联系。   鹊巢鸠占计划从名字上就能看出来,这不是一个和善的计划,云琅在当初规划这个计划的时候,其实参考的是《画皮》。   除过鬼跟蝙蝠之外,云琅想不出还有那些昼伏夜出的存在。   这两样东西的口碑都不好……   刘彻的实力最强,所以他是一颗理所当然的太阳,他成了太阳之后,代表的就是广泛意义上的正确。   任何跟他做对的都是错的,或者是不好的,都应该消灭或者砍头。   大部分的动物在脑袋被砍掉之后,生命也就终结了,只有鬼这种东西似乎是一个列外。   无数的神话故事里,脑袋掉了的鬼依旧活的生猛,不过,这句话似乎是一个悖论,活着跟死亡是对立的,死亡之后依旧能够生猛的活着,是所有人最殷切的希望,包括刘彻,不过呢,他把这种东西称之为神仙。   云氏的鹊巢鸠占计划里的云氏门徒,在云琅的眼中就是一个个不死的阴魂。   他们离开云氏之后,找到寄生体之后,才算是真正的活着。   这个过程本该是狠辣无情的……   可惜,云氏没有教会他们如何当一个无情无义的坏蛋,这就导致他们在鹊巢鸠占的过程中会产生很多迷惑,甚至痛苦。   梁赞不能在睡了人家女儿,占据了人家的家业,夺走了人家的族人之后,还能沾沾自喜。   这对夫妻生活非常的不利。   梁赞的老婆怀孕了,夏侯静非常的欢喜,他甚至丢下他正在做的事情,强行钻进由他保管记录的云氏宝库,在里面寻找了一块传说级别的羊脂白玉。   并且霸气的在账簿上写上自己的名字,承诺所有费用,让账房从他的俸禄中扣除。   耗费了六天时间,在上面刻出一行字——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并且细心地用绵软的白叠子纺织出来的细布,把这块洁白无瑕的羊脂白玉打磨的水润光泽。   在云琅看来,这块玉已经被他打磨的很好了,夏侯静却不满意,整日里将这块玉握在手中,只要有空,就会拿出来把玩摩挲。   “玉有灵,唯人气滋养之,婴儿皮肤娇嫩,不能触碰粗糙之物,老夫润养之后,就能挂在孩子胸口,达到延年益寿之效。”   夏侯静见云琅一直在盯着那块玉在看,就说出了原因。   “我没有想这些,我在思考,需要扣你多少年的俸禄,才能抵扣这块玉的价值。”   “老夫舔犊情深,你难道看不见?”   “看见了,问题是你舔犊情深,拿的却是我云氏宝库里的东西,这未免有些不合适。”   “此物饥不能食,渴不能饮,君侯一代高人,计较这阿堵之物,令人失望。”   云琅若有所思的道:“云氏的东西没有白拿的。”   夏侯静张开双臂呵呵笑道:“老夫的全部身家都在此,君侯想要砍,想要剁尽管下手。只是,亏欠君侯的是我夏侯静,也只是我夏侯静,不是梁赞,也不是我那个未出世的小囡囡。”   “你确定梁赞生出来的是闺女?”   夏侯静停下在手中不断转动的玉石,有些失落的道:“梁赞说如果所生为男,就姓夏侯……老夫不愿意让世人以为梁赞入赘我夏侯氏,身在数千里之外又不能阻止梁赞如此莽撞的行为,只好期盼这一胎所生为女。”   云琅有些动容,轻咳一声道:“先生恐怕还是希望梁赞生的这个孩子是男孩吧?”   低头瞅着玉石发愣的夏侯静身体颤抖一下,抬起头道:“或许,老夫是真的在这样想。我儿被太子殿下枭首……那一刻老夫的心也就跟着死掉了,以为此生也就如此了。梁赞又给了老夫希望……这让老夫又不愿意离开这个人间……呵呵,人生之机遇无常,无非是在失望,希望之间徘徊,君侯,老夫这棵老树如今又生新叶,看来还可以苟活几年。董仲舒国贼,老夫不死,你休想得偿所愿!”   夏侯静大步流星的走了,云琅瞅着这个老匹夫的背影,真是感慨万千。   赖账都能赖出如此高度的人,果然不愧为大汉国屈指可数的大儒。   “玉石我们家多得是,夫君干嘛跟一个可怜的老头计较呢?”   红袖的肚子越发的大了,人也变得越发的大度。   以前,在云氏的时候,她统管云氏庄园账簿,曾经为了六十个云钱,就把一个贪渎的管事送进了大牢。   现在,怀孕之后,连价值连城的羊脂白玉都放在眼中了。   “这是为妾身肚子里的孩子祈福呢。”   果然,人依旧是那个人没有变化。   “妾肚子里的孩子该是一个有福气的!”   红袖抚摸着自己的肚皮满脸的幸福之色。   “是啊,现在的孩子都是有福气的,他们从一生下来,就没有匈奴屈辱这个概念,从一生下来,就没有饥馑之忧,更没有尸横遍野的场面给他看。所以,他们就该死一个善良的人。”   “我儿不做善良的人,只做一个有福气的人。”   红袖可能想起了自己的遭遇,对善良二字非常的反感。   云琅叹口气道:“我发现,善良这东西不是你愿意不愿意有的事情,他本身就存在于我们的身体里,除非我们舍弃这具身体,彻底的变成鬼,否则,甩不掉。”   “夫君!”   红袖一把抓住云琅的胳膊,抓的紧紧的,认真的对云琅道:“那就在孩子生下来之前,把所有能弄死的坏人,全部弄死,免得波及到我的孩儿。”   云琅认真的道:“我尽量!”   “行刑!”   一个穿着红袄的络腮胡子队正恶狠狠地下达了命令。   十几个手握长刀的军汉,大喊一声,长刀闪电般的落下,只听见“咔嚓”一声响,十几颗人头齐齐的落地。   血从脖子里喷出去老远,被绑缚着的尸体才软软的歪倒,脑袋没了,他们的四肢就在剧烈的颤抖,这是神经最后的哀鸣。   红袄队正睥睨四方,而后跨前一步展开一道文书大声念道:“凉州牧有令——盗者死!”   吼完之后,再用凶暴的眼神扫视一下围观的百姓,就喝令收队,而后就走进了酒泉郡的土城。   酒泉郡的羌人百姓早就见惯了杀戮。   十几个强盗被处死,引不起他们的同情心,反倒有些兴奋。   一个半大的小子一脚踢飞了滚到他脚下的人头,对别的少年道:“来我大汉当强盗劫杀商队,真是自寻死路。”   这句话引来一个大汉的不满,斜着眼睛道:“你们大汉?忘了你是羌人?”   半大小子并不害怕大汉,瞅着他的眼睛道:“当羌人有什么好的,连户籍都上不了,只能给人家当奴隶,耶耶就是要当汉人,不想当奴隶。”   大汉指着地上的尸体道:“这些人也是羌人!”   半大小子从地上捡起一颗长着一头花毛的首级道:“耶耶的头发是黑的,不是花的。这些人是西域强盗,咦,莫非你也是强盗?”   大汉见一群半大小子不怀好意的围拢过来,就后退一步道:“你们要干什么?”   为首的粗壮少年缓缓抽出腰间的长刀狞笑道:“耶耶们是学堂里的学生,先生说过,不服王化者死。”   大汉听闻这句话,大惊失色,转身就向荒原深处狂奔。   为首的少年瞅着大汉奔向远处的身影,嘿嘿笑道:“我们可以狩猎了,不过,要也跟军爷们借用一下他们的弩箭才好去狩猎!”   少年人都是好事之徒,听闻董鹏有这样的门路,齐齐的答应一声,丢掉手里的首级,就一窝蜂的向军营方向跑去。   董鹏一边跑一边大笑道:“我们不仅仅要借弩箭,顺便借一些战马。”   “军爷会不会借?”   “会的,我们用先生的名头去借,斩杀叛逆,我们这些学府学生当仁不让!” 第一二一章 病去如抽丝   朝出西门去,暮提人头归。   十几个狼一样的少年人,虽然样子狼狈,当他们将两颗血淋淋的人头丢在集市上,原本热闹的集市顿时就安静了下来。   董鹏得意的大叫道:“耶耶们是汉人,还有谁不信?”   集市上的商贾们仅仅愣了片刻,就迅速变得活泛起来,该做生意的依旧做生意,该买东西的依旧跟伙计们讨价还价。   在西北地,谁没有见过几个死人脑壳呢?   酒泉郡的百姓们对这东西司空见惯,可是官府却不能容忍。   还是那个满脸络腮胡子的队正,在听说这事之后,就提着一根棒子走出了军营。   用棒子指着董鹏等一干少年人喝骂道:“无法无天了,平白无故的杀人,眼中还有耶耶吗?”   董鹏等一干少年从马上跳下来,陪着笑脸凑到队正跟前道:“这两人说自己不是汉家子民,又不是西域商贾,所以,我们自然要问个究竟,谁知道他居然敢冲着我们动刀子,然后,就被我们给杀了。”   队正吧嗒一下嘴巴道:“就算有问题,也该是你耶耶我出手,你们是学生,念书才是你们的正事,屁大的孩子就知道杀人,这可不成,耶耶今天就当是替你们王先生教训你们了。”   话音刚落,从其余地方钻出来几个军汉,动作娴熟的将这几个少年人按在地上。   队正狞笑一声,抡起棒子就打,噼里啪啦一顿臭揍之后,队正抹一把额头上的汗水,喘息着道:“耶耶今天身体不适,便宜你们了。再有下次,先问问耶耶手上的棒子饶不饶你们!段成,给这些崽子屁股上药,都是些读书人,金贵着呢。”   队正说完话,就倒拖着棒子施施然的进了军营,只留下一地哀嚎不断地少年人。   至于丢在地上的两个人头,早就被野狗叼走了,没人理睬。   “什么时候羌人崽子也成了我大汉人?”   坐在茶楼里的一个青衣文士问对面正在奋笔疾书的司马迁。   司马迁抬头瞅瞅好友任安,不耐烦的道:“夷狄之辩你不是不知道,难道你喜欢看见这些少年人自称羌人你才满意?”   任安轻轻咳嗽一声道:“杀了两人接受的惩罚仅仅是一顿棒子,酒泉郡的官员……”   话没有说完,就被司马迁打断了。   “你以后在张掖郡也该如此,汉人被杀自然是大事件,自称羌人或者异族的人,不受我大汉律法保护。毕竟,在原则上,生活在凉州的羌人如今都是汉人,敢自称羌人的人,就说明他们已经放弃了律法保护,少年人们做事确实有些残忍,从律法角度来看,却没有什么罪过。那个队正做的没错,没有施刑,只是代替他们的先生教训一下,很妥当。”   “你觉得羌人能驯化成汉人?”   司马迁不耐烦的拿手拍拍手上的本子道:“轩辕氏的本族人占地不过三百里,族人不过三万,你觉得只依靠本族人,能有现在的大汉族?”   任安摇头道:“今时不同往日了。”   司马迁笑道:“古往今来,人心从未改变。”   任安依旧摇头,指着走来走去的昔日羌人今日汉人道:“任重道远,非一日之功。”   “我大汉国的盛世已经来临,在你我有生之年,大汉国将雄踞天下,陛下旨意一出,何人敢不从?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有的是时间来驯化这些人,等新一代羌人成长起来之后,我们就成功了六成。四十年后,羌人将会从人世间消失,不是杀戮他们,而是让他们融入大汉族,最终跟我们没有差别。”   任安苦笑一声道:“君侯做事从来都把目光放在以后,却对与眼前的危机一无所知。”   司马迁笑道:“眼前的危机?”   任安点点头道:“陛下罢黜了六百位勋贵,只剩下一些跟皇族紧密相关的勋贵,你觉得这能长久吗?”   司马迁不为所动,抬抬手道:“你继续说。”   任安坐直了身子一字一句的道:“陛下推行郡县制的最终目的是什么?”   司马迁道:“集权!”   “陛下有雄心,也有能力收天下权力于他一人之手,你不觉得君侯他们这些人在陛下眼中很碍眼吗?”   司马迁嘿嘿笑道:“陛下有雄心,也有能力集权一身不假,他一人却不能干尽天下事。莫说他一人,就算如今的朝廷,也不可能做到,官僚的培养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穷陛下一生,也不可能!”   任安也是一个聪明人,听司马迁这样说敏锐的发现,他的朋友并没有把所有的心思放在皇帝刘彻身上。   稍微一想长门宫里的那个幼童,就什么都明白了。   刘彻带给人世间的压力并不仅仅表现在云琅他们这些勋贵的身上,只不过他们距离刘彻太近,是压力的直接承受者,任安这些中级官吏,同样被刘彻的威压压得喘不过气来。   “走吧,你今天走了不少的路,应该达到开刀的程度了。”   司马迁收起自己的本子,搀扶起任安道:“以前二夫人给人动手术的时候,只是在给孕妇接生的时候让那些妇人走路,没想到你也有这待遇,说实话,你到底得的是什么病?我到现在都不知道。”   “疝气!”   “什么?”   “苏先生说我的一个器官跑到不该去的位置了,需要矫正,还说跑的不够到位,需要走路,如果走路之后还不能恢复,那就要切开我的身体,把东西复位。”   “你叫二夫人为先生?”   “是二夫人让我叫的,还说我的疝气在腹股沟,位置不对,云氏二夫人无故看男子下体不合适,就让我叫她苏先生。”   司马迁大笑道:“还真是的。”   搀扶着任安回到了军营,苏稚正双手插在胸前的大口袋里愁眉不展。   这些天军中的汉子们给他送来了好几具尸体,解刨之后并没有发现什么不对的地方,这里的羌人跟别处的羌人,汉人没有任何本质上的差别。   她很想弄一些瘟疫源,用在罪大恶极的死囚身上,然后从头到尾的研究一下这些人,可惜,给云琅写信之后,被臭骂了一通,还说任何活体实验都是邪恶的,绝对要禁止。   老腮胡子队正离苏稚远远地。   他觉得自己是一个狠人,可是在他见识了苏稚的解剖手段之后,再看苏稚就像是看见了魔鬼。   “过来!”   苏稚冲着络腮胡子大声叫了一下,这些该死的丘八,一个个都是杀才。   没有半点眼色。   队正走到跟前单膝跪倒道:“上官有何差遣?”   苏稚怒道:“下一次的尸体要新鲜一些。”   队正为难的道:“启禀医官,酒泉郡大牢中的死囚已经没有了,不合用的西域强盗已经被斩首示众。下官总不能去捉无辜良民吧?”   苏稚叹口气道:“奔波了千里,没想到一无所获。”   说着话就撵走了没用的队正,冲着任安招招手道:“趁着太阳还没有落山,尽快处理完你的事情。”   刚才苏稚跟队正的谈话,任安听得清清楚楚,吞咽了一口口水道:“苏先生,难道真的只有开膛破肚一条路吗?”   苏稚冷笑道:“你走路的时候疼痛不?”   任安回答道:“好痛!”   苏稚道:“我带着你从张掖郡来到酒泉郡,就是给你自愈的机会,可是呢,直到现在,汤药用了,按摩用了,没有任何效果,你如果不愿意开刀,现在就回去吧。”   任安咬咬牙,朝苏稚拱拱手道:“请苏先生看在某家曾经在云氏充当西席两年的份上,手下留情。”   苏稚不耐烦的道:“知道了。”   说完,就朝那些羌人看护妇摆摆手,上来四个膀大腰圆的,将任安抬上一个担架,就走进了手术室。   司马迁连忙道:“请夫人费心。”   苏稚横了司马迁一眼道:“用得着你说?” 第一二二章 走偏了的敦煌壁画   任安这种士大夫的身体,与那些死去的羌人别无二致。   当然,如果说一定要找到一些差别还是有的,比如,任安的皮下脂肪比那些羌人厚实的多。   苏稚如今对人体熟悉的程度堪比庖丁对牛身体的认知。   所以,他在切开任安的身体之后很容易就找到了出岔子的地方,将跑偏的身体部位复原之后,她就迅速的缝合了伤口,也留下了一个小小的引流口子。   一根被开水煮过的芦苇杆子插进去之后,治疗就完毕了。   在伤口复原的过程中,任安是不能动弹的,吃喝拉撒只能在床榻上,由那些羌人看护妇伺候。   苏稚抽掉插在任安颈椎上的银针之后,任安就缓缓睁开了眼睛……   神志还没有清醒,腹股沟处传来的疼痛就让他忍不住大声嚎叫起来。   想要动一下身体,才发现自己被牢牢地束缚在一张奇怪的床榻上。   在他的身边的一张石床上,也躺着一个赤裸的男子,只不过,这个男子的身体跟任安的身体不一样,他胸口直到小腹的皮肤肌肉都被剥离了,五脏六腑就暴露在空气中,面容却非常的平静,似乎睡得非常安详。   被任安一叫唤,苏稚缓缓转过身瞅了任安一眼道:“很痛吗?”   任安被巨大的恐惧包围住了,他似乎忘记了疼痛,听苏稚在跟他说话,就木然的点点头。   “肠胃通气之前不得进水米。”   苏稚吩咐之后,一个看护妇就赶紧应承下来,几人合力将任安被绑缚的身体松开,从石床上抬下来放在担架上,抬着出了手术室。   苏稚继续瞅着眼前的这具尸体,用手比量一下尸体上心脏的大小,微不可察的叹了口气。   夕阳西下,天空正在逐渐变黑,任安躺在担架上,瞅着天边的晚霞,有一种死里逃生的感觉。   “咦,半炷香的时间就医治完毕了?”   任安脑门上黄豆大小的汗珠子正汇集成小溪,从脑袋上往下滑落。   “很痛吗?”   任安点点头,并且疲惫的闭上了眼睛。   司马迁问看护妇:“医治的过程顺利吗?”   看护妇连忙道:“很顺利,我家夫人已经下了医嘱,只要这位病人这几天不要乱动,伤口莫要化脓,七天之后就会好起来的。”   任安艰难的抬起手指着自己被绑起来的双腿,以及裸露的下体,艰难的对司马迁道:“生不如死……”   司马迁却笑眯眯的对看护妇道:“看护好他,某家明日再来。”   他知道任安不想让他看见自己的尴尬场面,没有多留,径直走了。   任安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见看护妇的目光一直落在他的下体,就挥挥手道:“走吧。”   阳关外,再一次聚集了大量的西域人,这一次,护羌校尉聂壹没有阻拦他们进关。   经过一年的验证,西域人在进入了中原之后很老实。   哪怕是来自大秦国的武士,进入关中,也不过是想要去长安的斗兽场去碰碰运气。   如果成功了,他们就能带着大量的金银或者丝绸回到罗马,成就自己的富裕梦想。   如果失败了,无非是战死在斗兽场而已。   长安城里的贵人们的爱好是多变的。   从最早的羌人奴隶,到匈奴奴隶,再到如今的西域女奴,他们来者不拒。   尤其是西域女奴,她们是最忍辱负重,吃苦耐劳的一群人,进入主人家之后,她们付出的不仅仅是自己的劳力,还有身体。   这在西域本来是最普通不过的事情,却让长安的贵人们各个欣喜若狂。   从没有见过这样好用的奴隶,这让他们对不好用的汉人仆役非常的不满。   尽管不满,却不敢过于苛待,自从皇帝陛下驱逐走了匈奴人,平复了岭南,将大汉国周边的所有势力狠狠地殴打了一顿之后,他的视线就放在百姓身上。   他觉得在自己青黄不接又要跟匈奴人作战的时候,他的百姓们没有大规模的造反,而是选择了跟他一起咬牙坚持。   到了现在,就该这百姓们享受自己的庇护。   当勋贵们的男女仆役们也有在中尉府,廷尉府敲鼓鸣冤的权力之后,勋贵们对自家的仆役们顿时就多关心了几分。   即便是如此,汉人仆役人数也在急剧的减少,官府登记的平民户籍数量在急剧的增加。   庞大的仆役缺口将由这些听话的西域奴隶们补上。   聂壹自己在阳关的府邸里就蓄养了百十个千娇百媚的西域女奴。   与大长秋当好朋友多年,他对女色的兴趣并不是很大,当年如果不是过不了子嗣关,他绝对会成为大长秋一类的角色。   汉人与汉家女子成婚,生下来的孩子才是家里的主心骨,与西域女奴所生的孩子,自然会被别人笑话。   所以,聂壹在阳关三年,并没有留下什么后代,相反,留在马邑的老妻带着妾室不辞万里来到了阳关全家团圆。   阳关并不适合安家立业,而敦煌这个地方又是苦寒之地,所以,聂壹退而求其次,将家眷安置在了酒泉。   皇帝似乎已经忘记了他的存在,有时候聂壹悲哀的想着,自己可能要老死阳关了。   苏稚到了酒泉,司马迁也到了酒泉,他一方面要陪伴自己的老友任安看病,另一方面,他还要去阳关跟敦煌,说服聂壹跟敦煌校尉马老六将家眷迁徙去独石城。   任安的病情稳定了,总算是可以穿上裤子,再也不用把自己下体暴露在外边,任由那些看护妇们参观,司马迁也就离开了酒泉,直奔敦煌,阳关。   阳关无战事,玉门关无战事,所以,敦煌就成了平安的内地。   马老六虽然娶妻生子了,人却变得更加奇怪。   他喜欢作画,非常的痴迷,他甚至在砂岩上开凿出一个个洞窟,用颜料作画,痴迷的几乎快要荒废公务了。   马老六并非是一个好的画师,除过是精简笔画之外,他的作品在敦煌,阳关并没有什么口碑。   所以,司马迁见到马老六的时候,这个昔日的悍将,如今,正专心致志的在砂岩洞里作画,手上抓着几只笔,口里还叼着一枝,一笔一划,描绘的非常认真。   好在,他笔下的图画人物都穿着衣衫,只是那些飘飞在空中作飞天状的美女,依旧各个摇曳生姿,引人遐想。   “这个撅臀放屁,并且能喷出三道方向不同的火龙的猛士是何人?”   司马迁在欣赏了一阵马老六的画作之后,小心的问道。   马老六吐掉嘴里的画笔,一个鹞子翻身从架子上翻下来,指着一个屁股朝天喷出三条火龙的壁画解释道:“此人为匈奴国来的托钵僧,为了筹集路费,当着耶耶的面居然点燃了自己的屁,一股火朝上,然后又表演了两次,一次向左,一次向右……耶耶怕麻烦,就用一幅画表现出来了。”(这幅画真的存在于敦煌壁画中,还是他娘的文物,千万莫要怀疑,我这几天专程去看了。)   司马迁认真看了图画之后道:“这三道火里的龙你怎么说?”   马老六得意的道:“我觉得不够威猛,添加的。”   砂岩洞里暗的厉害,一日之中最多能有上午的两个时辰可以作画。   司马迁扫视了马老六的画作之后就没了再看的心思。   与马老六一起走出洞窟,慢慢的道:“君侯希望你能把家眷送去独石城!”   马老六低着头道:“某家答应幕烟将军,将来会回到长安去,与兄弟们一起过好日子。”   司马迁点点头道:“你莫要误会,君侯没有拿你家人当人质的想法。”   马老六摇头道:“没有误会,君侯不是这样的人,我只是离不开这片沙地。”   司马迁大笑道:“作画?”   马老六羞涩的笑了,搓着一双沾满油彩的手道:“画的不好,某家只想让后来人知道,有一群人,在这片荒漠上,活过,厮杀过……” 第一二三章 涟漪微动   在沙漠戈壁上待久了,习惯了寂寞,就不喜欢去繁华的闹市。   这可能就是家的感觉。   戈壁上最美的时光一般都是黄昏。   马老六杀了一只羊,带来了两坛子酒,在戈壁上挖了一个坑,堆上石块,在下面烧起了大火。   等石头已经变得滚烫了,就把那只羊用木棍撑开,涂抹上香料之后,挂在中空的石头堆里。   夏日里的野沙葱真是滋味浓厚的时候,抓一把过来多蒜多醋的拌匀,就是一道不错的美味。   “司马先生肯跟我一个粗人一起饮酒,那是看得起我马老六,来来来,我们先喝一碗。”   司马迁端起浅底的黑陶碗,轻轻地跟马老六碰一下之后,就一饮而尽。   “西域之地纵有万般不是,这葡萄酿却比长安的味道还要好一些。”   马老六笑道:“主簿走的时候可以带几车回去。”   司马迁点头道:“如此,就多谢了。”   马老六将葡萄酿酒坛子推到司马迁身边憨厚地笑道:“某家是粗人,品尝不来这种酒,先生喜欢就多喝一些,某家还是喜欢中原传来的烈酒。”   司马迁吃了一口沙葱,犹豫片刻,最后还是问道:“校尉久在西北之地,可否知道羌人马房?”   马老六摇头道:“某家是汉人。”   司马迁点点头道:“校尉就没有想过做一下马房的族长?”   马老六放下手中的酒坛子,低声道:“这是君侯的意思吗?”   司马迁道:“是的。”   马老六叹口气道:“既然是君侯的意思,那还说什么,末将遵命就是了。”   司马迁摇头道:“没有那么简单,你需要幕烟他们的帮助,否则,无力侵吞马房。”   马老六愣了一下道:“不能明着下手?”   司马迁笑道:“脸面总是需要的,也不能寒了羌人大族的心。”   马老六不解地问道:“我们难道只吞并马房,对其余大族不动手吗?”   司马迁道:“马房这两年内战不休,他们族中的男丁已经伤亡惨重了,这时候,他们很想投靠一个可靠的人,他们希望能在君侯麾下做事,君侯不允许,算来算去,只有你最合适。”   “如此说来,君侯要把马房从武威郡迁出?”   司马迁笑了,人人都说马老六是一个棒槌,是一个傻子,可是呢,偏偏就是他在幕烟走了之后成了校尉,人人都说马老六听不懂别人的话,可就在刚才,他才说了几句话,马老六已经准确的掌握了君侯的心意。   “这么说,我还是清除掉马房的一些人是吧?”   司马迁不说话,马老六起身从简易烤炉中取出那只羊,羊肉的外表已经被烤成了金黄色。   他运刀如飞,烤熟的肉片如同雪花一般落在木盘里,不一会,就铺满了木盘。   马老六继续给剩下的羊肉上面涂抹了香料跟蜂蜜,重新把羊放进烤炉里,肃手邀请司马迁用餐。   “还是在洞窟里作画有意思,我可以把我在这里的见闻全部画上去,如此,人们就知道我们曾经干过的事情,这非常的重要。”   司马迁道:“校尉在干跟我一样的活计。”   “你也在洞窟上绘画?”   “不,我在纸上写字,把我们现在以及我们知道的先人故事全部写出来留给后人看。校尉如果喜欢,那就继续做画,只是别忘记了马房的族长,以及敦煌校尉这两个重要职责。”   马老六点点头,他想活的简单,可是,生活不允许,他并不缺少面对的勇气,所以,他无所谓。   戈壁上的风将火苗吹得朝一边倒过去,幽蓝色的天空上已经有星辰在闪烁。   事情交代清楚了,司马迁也就不想说话了,马老六更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   两人就坐在戈壁上,就着一堆篝火吃肉,喝酒……   ……   李广利知道云氏的二夫人来酒泉了,也知晓云氏的重要幕僚司马迁来酒泉了。   他特意在玉门关备下了丰盛的酒宴,可惜,不论是苏稚,还是司马迁都没有来。   “校尉,关门吧,他们不会来了。”   李广利站在城门楼子上等待了一天。   “再等等……”   李广利的语气极为虚弱。   星辰布满天空之后,部将再次低声道:“将军,关门吧,否则,军律无情。”   李广利再次向前边看了一眼,确认,前边一个人影都没有,失落的挥挥手,算是同意了部将的建议。   六名军卒用力关上了沉重的城门,沉闷的落栓声音像是砸在了李广利的心头。   妹子死了,外甥被送去了长门宫,李氏多年的努力全部化为灰烬。   李广利甚至觉得自己可能要老死在玉门关了。   回到城主府,大厅里空荡荡的,摆在那里的酒宴依旧丰盛,只是已经冰凉了。   李广利坐在主位上,提起酒壶,却发现酒壶是空的……   扫视了一眼大厅,就发现一个青衣汉子端着酒杯站在帷幕前,青色的衣衫与青色的帷幕让他们混为一体,如果不仔细看,根本就不会发现。   青衣汉子举举酒杯道:“酒不错,羊肉也不错,就是那道野猪肉不好,可能是因为你没有一个好厨子。”   蓦然见到了一个陌生人出现在眼前,李广利不惊反喜。   青衣汉子丢过来一枚腰牌,李广利放在烛光前仔细辨认了一下道:“先生出自绣衣使者?”   青衣汉子收回腰牌,坐在长桌的对面,举杯邀饮。   李广利陪了三杯,就一言不发等待对方说话。   “李夫人以婕妤之位陪葬皇陵,昌邑王被李夫人在临终前托付给了阿娇贵人,这些事想必你已经知道了吧?”   李广利道:“清楚,家兄,舍弟的信中说的很清楚。”   “你应该知道李夫人之所以把昌邑王托付给阿娇贵人,这是李夫人自己的选择,其中并无半点威胁之意!”   李广利拱手道:“阿娇贵人心胸宽广,仁慈厚道,李广利铭记于心,不敢忘怀。”   “你应该知道李夫人之所以生病,最终不治而亡,乃是病情如此,并非有人刻意陷害,这件事你了解吗?”   李广利拱手道:“舍妹生产之时,某家就守卫在舍妹身边,一干饮食用度,都是某家亲自检验,饭食饮水更是亲自尝过之后舍妹才会进食,如果舍妹在这样的环境下依旧被奸人所害,李某认了。”   青衣汉子,无声的笑了,指指长安方向道:“校尉可愿意为昌邑王去死?”   李广利霍然起身,单膝跪在地上道:“李广利生性无情,唯有舍妹与我那可怜的甥儿可让李广利忘记性命!”   “长安传言,昌邑王刘髆将取代太子刘据,因此,长安城中人人都说太子刘据将要对昌邑王行不轨之事。校尉怎么看?”   李广利厉声道:“我不管我的甥儿能不能成为我大汉之主,我只希望这孩子可以长命百岁。不管是谁想要对我甥儿不利,就是我李广利的生死大敌,某家必啖其肉,饮其血!”   青衣人满意的点点头,站起身道:“等着吧,用不了多久,你将奉诏回京,担任昌邑王洗马侍从。有人认为这个职位非你莫属。”   李广利抱拳道:“某家当仁不让!”   青衣人笑了,还礼之后就要离开。   李广利连忙道:“敢问先生尊姓大名?”   青衣人摇头道:“我的名字对你而言毫无意义,我只是受人之托不远千里来问你这几句话。如今问完了,你也就该忘记我的存在了。”   李广利笑道:“好一个相见不问名姓,无论如何先生为我可怜的甥儿奔波劳顿,某家过意不去,准备了小小的土仪,还请先生笑纳。”   青衣人摇头道:“我若敢拿你一个钱,就会付出性命的代价,校尉,我们就此别过。”   李广利眼看着青衣人消失在庭院之中,没有让部属相送,也没有做任何安排。   回到长桌边上,就这残羹冷炙饮酒,直到天明。 第一二四章 觉醒的少女   祁连山上多冰川。   即便是炎炎夏日,高山峡谷间依旧有厚厚的冰盖。   霍光的脚步轻盈,云音想要挪动脚步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不是没有体力,而是霍光用裘皮把她包裹成了一个球。   炽热的太阳照耀在白惨惨的冰川上,反射的阳光让人睁不开眼。   好在他们都戴着用黑水晶制作的眼镜,这才没有被阳光伤害到。   霍光纵身跳上一个冰瀑,捉住一根冰锥,探出手希望把云音给拉上去。   云音皮球一样在冰川上蹦蹦跳跳却够不到霍光的手。   多跳了几次之后,她就气喘吁吁地坐在冰川上,抬头委屈的看着霍光。   霍光一松手,就从冰瀑上跌落,在冰川上滑行一段消散了冲力,来到云音跟前。   “你该让那些家将们跟上来!”   霍光非常无奈的道。   云音倔强的道:“我不喜欢走到哪里都有一群丫鬟婆子家将跟着。”   霍光将云音抱起来,拍着她的后背道:“也罢,你现在只有我一个能使唤了。”   云音用插满小铁钉的鞋子踩踩脚下的冰川,疑惑的对霍光道:“耶耶说这座冰川叫做七一冰川,还说这里远望似银河倒挂,白练悬垂;近看则冰舌斜伸,冰墙矗立,冰帘垂吊,冰斗深陷,神秘莫测,乃是世间一大奇观。你说,耶耶真的来过这里?”   霍光笑道:“师傅身上有很多奇异之处,既然他不愿意说,那就是我们不该知道的,既然如此,我们就不要问,总有一天师傅会告诉我们的。”   云音摇头道:“不会的,我耶耶以前对我母亲说过,他说谁都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带进坟墓里才是正理。”   霍光笑道:“我刚才看见了一个巨大的冰斗深不可测,稍微一个不注意,就会掉进去。”   他一边说着话一边把一根指头粗细的绳子拴在云音的腰上。   云音从包裹里取出一块光滑的折叠木板,打开之后就坐了上去,指指木板上的绳子,示意霍光拖着她走。   拖着云音,霍光就没法子攀爬冰瀑了,遗憾的看看那座美丽的冰瀑,最终还是把绳子挂在肩膀上,拖着云音沿着冰川一路向上走。   一片阴云路过冰川,洒下了淅淅沥沥的小雨。雨水进入冰川之后转瞬间就变成了雪花缓缓落下。   云音抬起手准备接一些雪花,却发现霍光奔跑的快逾奔马。   被颠簸的起伏不定的云音大叫道:“你慢一些。”   霍光头都不回的道:“再不找到一个躲雨的地方,我们就完蛋了。”   云音疑惑的瞅瞅天上飘落的雪花不解的道:“下雪而已!”   霍光充耳不闻,继续发力狂奔。   云音疑惑良久之后终于发现不对头的地方了,抱着脑袋大声道:“快跑,快跑,雪花变成冰渣子了。”   霍光闷哼一声,斜刺里窜了出去,脱离了冰川,刚刚到了乱石滩上,云音就从滑板上跳下来,被霍光抓着手踩着乱石朝山坡上冲过去。   冰川上见不到一棵树,更见不到自然形成的山洞,好不容易看见由两块巨石组成的一个小空间之后,霍光就毫不犹豫的钻了进去。   才进这个仅有的小空间,霍光就笑了,在他眼前站立着一头灰色的大狼。   此时,外边的冰渣子已经发展成了冰雹,龙眼大小的冰珠子在乱石滩上不断地跳跃,转瞬间,就填满了乱石缝隙,让整片乱石滩变成了一片白茫茫的平地。   灰色的巨狼冲着霍光龇牙咧嘴,霍光并不是很在意,把云音安置在一个安全的角落里,就摊开手对那头狼道:“你出去,还是我丢你出去?”   巨狼明显的不满意霍光的建议,张大了嘴巴就贴着地咬向霍光的小腿。   霍光很惊讶,这头狼很聪明,如果他闪开,这家伙就会扑向看样子没有什么战斗力的云音。   所以,他就抬起了腿,准确的将自己的小腿送进了狼嘴。   巨狼用力的合拢嘴巴,就听咔嚓一声,霍光粗大的小腿就瘪下去了……   眼见巨狼中计,霍光就长处一口气,拖着巨狼来到一块石头跟前坐了下来。   巨狼依旧死死的咬住霍光的小腿,黄中泛黑的眼珠子恐惧的瞅着眼前的这个人。   一股股鲜血从狼嘴角扯成线捶在地上,想要松口,却无力张开嘴巴……   云音扯起霍光裤腿,只见这头巨狼的嘴巴镶嵌在一具钢铁打造的护腿上。   两根尖刺已经刺穿了巨浪的上下颚,如同鱼钩一般牢牢地将狼嘴固定在霍光的护腿上。   巨狼很想逃跑,霍光的脚踩在地上如同铁柱一般,无论他怎么挣扎,都无法脱离反倒把自己嘴巴上的伤口弄得更大了。   云音探手摸摸巨狼脖颈上的硬毛道:“还算不错,比何公公养的那几头狼有血性。”   霍光道:“何公公养的那些狼已经变成狗了,又整天被老虎大王他们戏弄,狼性早就没了,更不要说它们的牙齿都被何公公给拔掉了,喝稀饭跟肉糜的狼你指望它们能有多神骏。这头狼怎么处理?你要不要?不要就弄死它?”   云音摇摇头道:“不要,带回去就会成老虎大王父子的玩物,迟早被折磨死,放了算了。”   霍光笑了笑,就轻轻按了一下护腿上的机括,两根尖刺啪的一声就缩回来了,巨狼的嘴巴得到解脱。   嘴巴刚刚被人松开,这头巨狼就毫不犹豫的一头钻出这两块石头的组成的缝隙,顶着冰雹逃向远方。   “那只狼好傻啊,要是老虎大王,他才不肯钻进冰雹地里。”   “大王是懒惰成性,好了,把毯子拿出来铺好,我们在这里歇息一阵,等乌云过去就离开。”   云音身上的包袱中装了很多东西,其中就有她最喜欢的梅子酒。   霍光取过一只烤鸡,吃的欢喜。   云音幽幽的道:“耶耶为什么要把我们赶出家门?”   霍光吞咽一口鸡肉含含糊糊的道:“朝廷使者马上就要到来,师傅要塑造自己孤家寡人的形象。”   “我是他女儿,算什么外人。”   “王温舒不这么想。”   “来的人是王温舒?”   “是啊,整顿凉州官吏。”   “哦哦哦,怪不得那个叫任安的家伙会生病,怪不得司马迁会去找马老六他们。”   霍光宠溺的瞅着云音道:“我才是凉州最大的贪官,所以啊,我们要跑远些。”   云音大笑道:“可是,你很穷啊,今年的春衫都是我帮你做的。”   霍光笑道:“你为把金子装满屋子的人就是富人?”   云音道:“这样的人难道不是富人吗?”   霍光摇头道:“不算。真正的有钱人平日可以粗茶淡饭,而金子不过是他们完成理想信念的一种物质。我现在就是这种人。”   云音嗤的笑了出来,指着霍光道:“我娘说你这种被称之为大丈夫的男人守不住财,要我多备一些,免得以后跟着你会被饿死。”   霍光嗤之以鼻。   云音又道:“我发现自己只能嫁给你了是不是?”   霍光大笑道:“这世上还有比我更好的人?”   云音抱着膝盖摇晃着身子道:“别得意,你忘了我是云氏的大女,如果你以为云氏女儿只会靠男人生活,那你就想错了。将来,我会成为你最有力的帮手,如果不能,我会离开!”   霍光吃惊的道:“离开?”   云音一把捏住霍光的脸颊道:“你如果以后还事事对我隐瞒,让我觉得自己是一个没用的废人,我当然会离开,了不起就像阿娇一样自己打天下。”   霍光很想说云音这是没事找事,可是看到云音坚定的眼神,他决定退让一下。   揽住云音的腰肢道:“你想知道什么?”   云音盯着霍光的眼睛道:“告诉我,我们为什么一定要离开武威郡来这片洪荒之地?” 第一二五章 说不明白的交易   云音不在,苏稚不在,红袖早早地睡着了,站在月亮下的云琅就变成了魔鬼。   准确的说,不是云琅想变成魔鬼,而是他面前站着一位魔鬼。   能跟魔鬼友好对话的人自然只能是魔鬼。   如果是天使一类的东西他们会打起来的。   “你先去了玉门关,然后再折道武威,所以啊,我很想知道你跟李广利都说了些了什么?”   “没什么,李广利很希望离开玉门关,陛下给了他一个机会。”   “昌邑王身边吗?”   “自然如此,君侯,昌邑王是陛下的儿子,其实跟阿娇贵人无关。陛下不可能让阿娇贵人独占昌邑王。现如今昌邑王年幼,自然要交给妇人来照看,等昌邑王长大之后,陛下希望阿娇贵人少插手昌邑王的事情。”   “你这话可以直接对阿娇贵人说。”   王温舒在月光下露出自己一嘴白牙,摊开手道:“陛下都不愿意跟阿娇贵人说的话,你让我去说吗?”   云琅笑道:“同样的道理,我也不会说,这些年阿娇贵人的脾气好了很多,以至于让别人忘记了她也是这个帝国的主人之一。”   “不遵从陛下的旨意,没人有好日子过,遵从了陛下的旨意同样没有好日子过,君侯,我们总要想出一个两全的法子,要不然夹缝中做人的感觉不妙。”   “如果昌邑王只是一个王子,怎么处理都无所谓,陛下既然对昌邑王下如此苦心,就说明刘据要倒霉了?”   “没有,陛下没有这样说,也不会这样说,一鸡死一鸡鸣的事情在我大汉并不稀奇。可是,在太子的事情上,陛下如何慎重都不为过。”   云琅笑了,月光照在脸上,同样露出了洁白的牙齿,他的牙齿似乎比王温舒的牙齿还要洁白,且有些熠熠生辉的模样。   “你想害刘据?”   王温舒坚决的摇头道:“某家不过是陛下的鹰犬。”   云琅点点头道:“那就是了,你要干什么,我不管,问题是别牵连太广。大汉国的勋贵们看似一体,实际上是分散的,各自有各自的利益诉求。陛下应该平衡这些利益诉求,而不是把利益诉求全部给抹杀掉,这样做后患无穷,此时,是陛下这轮东风压倒了西风,一旦西风强劲,又会压倒东风,东风不要捏死西风,西风也不能掐死东风,只有如此,在利益环绕下我大汉才能平稳且长久。”   “君侯指的是卫氏?”   “我指的是大汉所有人。”   “卫氏不倒,刘据不倒,这是一体的。”   “让时间来慢慢侵蚀,我们不要拔苗助长,如果刘据真的做出了极大的改变,我们不是不能尊他为我大汉的皇帝。   当然,这些话的前提是陛下愿意。   就目前而言,维持陛下的威信,是让大汉国平稳富足的前提。   千万别弄成一团糟啊。   我们费尽心力撵走了匈奴人,平复了大汉周边的蛮族,如果自己起了刀兵……我们之前抛头颅,洒热血干的事情都会失去意义。   一个王朝存在的理由是让世界恢复正常的秩序,且要维护好这个秩序,只要秩序维护好了,百姓自然就会过上好日子,从而更加的维护王朝的统治。   这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事情。”   王温舒皱眉道:“君侯认为自己的这番话可行吗?”   云琅摆摆手道:“你不允许我做梦?”   王温舒找了一个椅子坐下来,疲惫的捏捏眉心,又摊开四肢将身体晾晒在月光下,拍着额头道:“谁敢做梦啊……”   云琅嘿嘿笑了起来,背着手道:“既然眼前全是迷雾,那就不妨等等,迷雾总会散去,那时候再做道理。你们啊,总是太着急,一件事才出现一点苗头,你们就想要控制,或者铲除,有时候会把参天大树当成小草铲掉的。”   王温舒拱拱手道:“如果王温舒有一日不得好死,希望君侯看在王温舒与君侯还算亲厚的份上,能送我一程,莫要让我被狱吏羞辱。”   云琅皱眉道:“你何苦来哉?”   “当一只狗不再咬人的时候,就会被主人家烹煮掉,昔年张公想要以云氏为契机改变自己鹰犬的处境,结果……”   “他儿子会重整张氏门楣,你也看到了,张安世如今并非什么鹰犬。而是大汉的干臣!”   “那是他运气好……”   王温舒说完这句话就起身走了,跟云琅这样的人谈话不用彻底说清楚,只要确认了对方的态度就算完成了交易。   第二天,凉州府的官员被王温舒斩杀了三人,囚车带走了四人,至于罪官的家眷,被云琅留下来了,发配阳关……   云音的心情很不好,霍光跟她说了很多事情,云音发现自己好像听不懂。   霍光戏谑的模样让云音很是受伤。   “背我下去!”   霍光从善如流,背着云音踩着冰雪缓缓地向冰川外走去,他不时的回头,总觉得这座冰川充满了神秘感,有云音跟着,他无法纵情去攀越冰川,征服冰川。   走了不到一里路,霍光停下脚步,在他脚下的冰层里,镶嵌着一匹狼。   昨日里的那场冰雹已经化作冰层,那匹狼的脑袋还露在外边,从它嘴上的伤口来看,就是袭击他的那匹。   “这就是你善良的结果。”   云音低头瞅瞅那匹狼低声道:“耶耶说过,我善良是我的事情,与结果无关。”   霍光跨过那匹狼的尸体,边走边道:“这世上事与愿违的事情太多了,我们抱着一颗好心做的事情,结果往往不如人意。应该多想一些,更深入的想一下结果。师傅的话没错,人世间大多数都是庸庸碌碌之辈,他们的生活没有任何目标,需要我们替他们多想,多做他们才有目标。”   “你好像很骄傲啊。”   云音在霍光的背上蠕动一下。   霍光抬起头看着绵延的群山低声道:“我有理由骄傲!”   云音的脚丫子在霍光的大腿上踢打了两下道:“你能不能不要这么自大。”   霍光哼了一声,一步步的踩着冰雹组成的冰层缓缓下山。   脱离冰川之后,已经过了午时。   山脚下的冰川融水淙淙的流淌,一个彪形大汉躺在柔软的草地上呼呼大睡,在他身边还有一匹神骏至极的战马,正悠闲地吃草。   霍光,云音从山脚转过来之后,战马停止了吃草,打了一个响亮的响鼻。   躺在地上的汉子立刻翻身坐起。   云音看到了这个汉子,笑容立刻浮上面颊,惊叫一声,就朝这个大汉飞奔过来。   大汉同样欢喜,正准备张开双臂迎接云音,却听见一声不怀好意的咳嗽声,立刻就收起了双臂,任由云音抱着他的腰身,嘿嘿的傻笑。   “裴六子,裴六子,你赔我绿衣!”   裴六子笑道:“绿衣连孩子都生一个了,正在怀第二个,赔给你你要?”   “你怎么没有带她来见我?”   “来不了了,我准备三年生两个儿子,如今只生了一个,绿衣哪里能出的来?你呢?不准备生?”   云音面对自幼玩伴自然是没有多少羞臊的模样,得意的拍着裴六子的光头道:“用不着你管!”   霍光又咳嗽了一声,裴六子脸上的笑容立刻就消失了,朝霍光拱手道:“凉州牧长史陈爽被王温舒押解回京了,张掖郡校尉张唐,酒泉郡司马钱穆,被王温舒就地斩首,张掖郡守任安去酒泉郡看病,虽然没有罪责,却有申斥文书下来,命他尽快回张掖郡。某家按照大师兄吩咐准备劫杀陈爽,被先生阻止了,没能做到杀人灭口。”   霍光叹口气道:“师傅一定要留把柄给陛下,我们能有什么法子呢?” 第一二六章 连锁反应   陈爽是阿娇的堂弟!   这一点非常的重要。   有些话就连刘彻都没有办法跟阿娇说。   王温舒跟没有什么资格走到阿娇面前说:“你可以养大昌邑王,却不能跟昌邑王太过亲厚。”   王温舒很清楚,如果自己这样说了,长门宫里的马厩就是他以后的卧房,皇帝绝对不会为他说一句话。   任何不能帮皇帝分忧的人都是废物,罪该万死是一定的。   所以王温舒不远千里而来,目标就是凉州牧长史陈爽。   云琅很想阻拦一下,直到王温舒拿出皇帝签发的便宜行事的旨意之后,他就放弃了帮助陈爽的想法。   罪名是贪渎枉法!   这个罪名非常的无理,除过一些将自己的政治生命看的比自家享受看的重的官员之外,这个罪名其实就是官员们的日常。   面对令人寒毛直竖的中尉府主事王温舒,陈爽并不是很害怕。   如果王温舒想要构陷他,对王温舒来说不一定就是好事,即便是构陷成功了,他也休想脱身。   王温舒做事非常的扎实,当他带着人从陈爽家里搜出七八车财物之后,云琅都觉得陈爽这人做的很过份。   陈爽贪渎枉法被王温舒弄成了不容置疑的铁案,云琅想要说话,也不知从何说起。   事实上,王温舒要的就是这个结果,云琅无话可说,一向母仪天下的阿娇自然也没有什么话说。   云琅知道陈爽跟霍光走的很近,他们之间一定有很多不为人知的交易。   所以,在发现王温舒将清吏的目标指向陈爽之后,就不准霍光在短期内回到姑臧城。   被王温舒这样的酷吏咬上一口,很不划算。   他捉拿陈爽的目的根本就与贪赃枉法无关,他只是想借用陈爽来跟阿娇对一次话……   云琅认为王温舒一点都不了解阿娇。   所以阻止了裴六子在路途中将陈爽灭口的计划。   皇帝派人来凉州找茬,如果什么都找不到,总有一方是傻瓜!刘彻不可能是傻瓜,那么,只有凉州地方官来做这个傻瓜了。   霍光很快就把握住了师傅的想法。   他的想法跟师傅不同,他更在意自己这群人的利益,他认为既然是合作者,就不能轻易地放弃。   杀掉陈爽应该是最简单的解决事情的办法。   想清楚了,时间也过去了不短的时间,见裴六子居然采了很多野花编织成一个花环戴在云音的头上,原本平静的心再一次变得愤怒难平。   “六子,给我过来,一年多的时间,我发现你已经肥胖不堪,莫非只顾着生孩子而忘记了练武。”   裴六子连连摆手道:“你这是报复!”   霍光冷笑道:“那又如何?”   说着话重重的一脚就踢了过来……   霍光在武道这一方面,是真正下过死功夫的,加上他并非在死板的练武,以他超强的学习能力,他还在练武的过程中不断改良。   这就让霍光在如今这个体力,精力最旺盛的时候,个人的攻击力几乎遇不见敌手。   即便是他的兄长霍去病,也曾经认为,在他是霍光这个年纪的时候,远没有霍光强。   云音在一边笑眯眯的看着裴六子挨揍。   绿衣跟裴六子私奔,她被红袖训斥了好几次。   “有事情商量啊……”   裴六子被霍光一记鞭腿踢得飞了起来,倒在地上之后就不愿意起来了。   霍光散发过后,觉得通体舒泰,就取过裴六子放在地上的水壶喝了一口水道:“什么事情?”   “我们在大马营建立马场的事情被刘陵知道了。”   “什么?”   霍光吃了一惊。   “刘陵在身毒国安身之后,就积极地派人入关,沿着河西一带修建自己的秘密堡垒。大马营当年是冠军侯击败匈奴的地方,我们在这里建立了马场,刘陵以为此地已经被荒废了,也派人秘密潜入河西,准备在大马营,也就是我们的山丹马场修建他们的秘密堡垒。四月里被我发现之后,杀了一些人,却也有人逃走了。最近,匈奴人又来了,还给先生带来了一封信。”   裴六子说完话,就从怀里掏出一封信递给了霍光。   霍光看都没看,直接丢进了云音点燃的火堆,瞅着被烧成灰烬的信件,幽幽的道:“查出送信的人,斩草除根。”   裴六子惊讶的道:“刘陵已经知道了,杀送信的人有什么用处?”   霍光看着裴六子咬着牙道:“两个月不到的时间从身毒到大马营,你觉得可能吗?”   裴六子道:“勉强可以!”   霍光深吸一口气道:“刘陵不是神,这只可能是对方奸细的判断,在试探你。”   裴六子道:“捕杀奸细的事情我没有停,事实上我就是从马场追杀那些匈奴人来到这里的。”   霍光四处看看,缓缓抽出腰间的长剑道:“遇见家将了吗?”   “遇见了,他们在前方两里地扎营,我没有惊扰他们。”   霍光叹口气道:“召集所有人马,我们再进一次冰川。”   说完这句话,霍光后脊背上渗出一层细汗。   云音愣愣的看了霍光跟裴六子一阵子,忽然笑了起来,抽出自己腰间的短剑有些兴奋地道:“敌人在冰川里?”   霍光道:“那匹狼不该是孤狼,也不该朝山下跑,山上才是它更好的避难地。”   裴六子道:“如果不是昨日那场冰雹,我们可能就追上他们了。”   霍光又问道:“冰川过去是什么地方?”   “黑山!那里地势险要,我已经派人去那里了。”   一声响亮的唿哨声在山谷间回荡,不大功夫,一小队骑兵就从山谷的另一头跑了过来。   与此同时,几个穿着皮袄的牧人膜样的人也从山脚处的松林里走出来。   他们见到霍光跟裴六子,也就放松了警戒,霍光指指背后的冰川道:“这里面的人,杀无赦!”   冰川山谷里不是战马能去的地方,家将们很快就随着那群牧人快速的涌进了山谷。   裴六子看着霍光道:“你不进去?”   霍光道:“阿音比那些人重要的多。”   云音怒道:“我不用你看护。”   霍光大怒道:“闭嘴!”   云音立刻闭嘴。   裴六子嘿嘿一笑,就随着前面的牧人以及家将钻进了冰川。   “在冰川上作战,我们占不到便宜,那里环境恶劣,我们非常的陌生,即便有十成武力最多发挥到五成,这就是我不允许你进入冰川的原因。”   云音怏怏的踢着脚下的碎石头不理睬霍光。   霍光走到云音侧边又道:“这批匈奴人居然能猜到山丹马场是我们埋伏下的力量,就说明,这群匈奴人不一定就是匈奴人,很可能是刘陵属下的鬼奴,为首的首领很有可能是对我们很熟悉的人。”   云音扭过头道:“你聪明呗,你总是对的!从小就是这样,长大了还是这样!”   霍光笑道:“知道我为什么要把你留在这里吗?”   “不放心我呗,怕我是累赘呗!”   霍光摇摇头道:“黑山口已经有人把守了,那些人逃不出去,冰川上不但寒冷,而且缺少食物,他们不可能长久的留在冰川,一定会下来的。所以说,敌人就在附近。”   云音听完霍光的话,精神一振,握着手里的短剑道:“你想把他们引出来?我们两个是鱼饵?”   霍光将云音按得坐了下来,牵来战马将云音围好,自己站的笔直,还不断地在周围走来走去的。   “借你身边的女娃子一用!”   不远处的荒草丛里钻出一个反穿羊皮的彪形大汉,三两步就来到霍光身边,指着站在马群里偷看他们的云音。   霍光看着这个彪形大汉手里的粗大铁棒道:“其余人呢,你一个人可做不到。”   彪形大汉笑道:“一个人就够了。”   霍光眼中满是不解之色,指着身后的战马道:“你们难道不想要战马吗?”   大汉哈哈大笑道:“都要!” 第一二七章 三姓家奴   彪形大汉挥舞着铁棒冲过来的时候,霍光勇猛的迎了上去。   他的身法轻灵,力量却是不够的,只能与大汉缠斗,一时间,两人斗的尘土飞扬,却奈何不得对方。   彪形大汉久战霍光不下,担心进了冰川的武士们会回来,吆喝一声,又有一条大汉自侧面的草丛里跳出来,狞笑着向云音冲过去。   霍光大惊,一阵强攻,让与他对战的汉子难以抵挡,就听这汉子急促的大叫:“先一起来做掉这个家伙。”   另一个反穿羊皮的家伙,停下脚步,见伙伴支撑的很是艰难,就骂骂咧咧的冲了过来。   霍光抬腿就是一脚,踹在对手的小腹,等对手低头弯腰的时候,手里的长剑闪电一般的劈下来,当啷一声,被另一个鬼奴给挡了去。   霍光这一脚很重,即便是久经战场的鬼奴,也承受不住,腰身没有直起来,一口血就喷了出去。   霍光手中的宝剑锋利至极,唰唰几剑,就将新来的鬼奴杀的左支右突难以抵挡。   先来的鬼奴喷出一口血之后,就大喊一声:“一起来,干掉他,夺马!”   然而,他大吼过后,草丛里却没有动静,霍光大笑道:“敢骗耶耶,耶耶今日正好杀奴!”   与他作战的鬼奴不知怎么的,似乎被霍光这句话给刺激到了,猛烈的进攻几刀,甚至丢掉刀扑进霍光怀里,准备跟霍光角力。   霍光倒转剑柄,一边后退一边用力的在这家伙的脑袋上砸,两下之后,这家伙的脑袋就破开了,血如同泉水一般汩汩的冒出来。   甩开抱着他腰的鬼奴,霍光慢慢的来到那个受了重伤的鬼奴跟前,二话不说,就挥剑砍死了他。   给了看热闹的云音一个眼神,云音立刻就嚎哭着从马群里钻出来,抱着疲惫的霍光哭得很惨。   “声音再大点,再引诱一些人出来。”   “呜呜呜,我哭不出来,哇——你掐我。”   云音哭得凄惨,霍光疲惫的坐在地上喘着粗气。   休息了片刻霍光扶起嚎哭不停地云音道:“我们要赶紧离开,以防又有贼人来。”   云音抽噎着跟霍光一起赶马准备离开。   四个同样反穿皮袄的人从山阴处的雪地里爬起来,正好挡在霍光的前边。   为首的一个胖大汉子拱手道:“公子与云侯有何关系?”   低着头的霍光抬起头嘿嘿笑道:“彭春,鬼奴将军?”   彭春对于霍光能认出他来并不奇怪,毕竟,他是跟骑都尉打交道最多的鬼奴。   “如此看来,公子应该就是云侯的大弟子霍光吧?”   说完话,就冲着啼哭的云音拱手道:“惊扰了云氏大女,死罪,死罪。”   霍光笑道:“你怎么敢进入我大汉领地,就不怕死吗?”   彭春微微一笑,跨前一步对霍光道:“某家也是汉人。”   “你只是长得有点像汉人,并非汉人。”   “刘彻的一道旨意并不能阻止我成为汉人,我的祖先成为汉人的时候,大汉国并不存在,刘彻也不存在。”   霍光强硬的道:“背叛大汉之后,你们就叫鬼奴,不再是汉人,以后也莫要说自己是汉人,否则,我见一个杀一个。”   彭春可能并不赞同霍光的话,指着背后的冰川道:“在冰川上某家本来有机会杀你。”   霍光缓缓地抽出长剑道:“给你机会你不杀是你的事情,我杀你的时候并不会手下留情。”   “某家不敢杀你,所以,把战马给我,让我离开。”   “你不能离开,否则大马营牧场会成为你们裹挟我师傅的一个手段。”   “不会,我家陛下与君侯情谊深厚,你我双方只有合作,没有敌对的可能。”   霍光大笑道:“我师傅堂堂汉家侯爵,岂能与你这等不人不鬼的腌臜货有什么交集,既然你们已经来到了凉州,那就不要走了,死在这里吧!”   话音刚落,彭春背后就响起了尖锐的弩箭破空之声,他们慌忙扑倒,却终究慢了一步,他们四人的双腿处插满了弩箭。   三人摔倒,彭春站的稳稳地,他似乎对这个结果并不吃惊。   裴六子带着八个家将从冰川高处走下来,默不作声的将彭春四人捆绑起来,丢在战马上,就簇拥着霍光,云音呼啸而去。   云音的短剑在霍光的背后比划了好几次,最终还是恨恨的收起了短剑。   刚才霍光在她屁股上恨恨的掐了一把,让她又是羞臊,又是疼痛。   不论是霍光,还是裴六子都对背后发怒的云音视若无睹,哪怕在她用短剑在霍光后背胡乱比划的时候,同样镇定。   裴六子算是跟云音很亲近的幼时伙伴,霍光更是云音的青梅竹马的伙伴,他们对云音的了解远远超过云音自己。   他们两人都在看彭春,一个双腿基本废掉的人依旧要骑马,而且坐在马上很是端正。   “你是鬼怒将军,在如今的匈奴应该过得不错,干嘛要亲自回到大汉来搅风搅雨呢?”   彭春认真的回答道:“无他,衣食住行无法接受。”   裴六子笑道:“你们在山西的时候,穷的就没有衣食住行这一说。”   彭春自嘲地笑道:“这世上的人啊,没有吃不了的苦,却总有享不了的福。某家自以为出行有护卫,进入有美婢,着金戴银,食金珠,吞玉露,当是人间最欢快的人。然而,梦中却总是出现儿时的残破村庄,还记得门口的那棵大柳树。有了思乡梦,吃什么都不会香甜,只想一路走回我的故乡。”   裴六子瞅着霍光道:“你说他是不是吃饱了撑的?”   霍光道:“衣食足而后知荣辱,这是一定的。”   彭春笑道:“没有被公子捉到的时候,某家还全心全意的想着回到匈奴,被公子捉到之后,这个想法就淡了,哪怕是被斩首,也想回到故乡去。”   裴六子道:“那是因为你被耶耶捉住了。”   彭春笑而不语,转过头看着霍光道:“公子明明是百人敌的身手,为何一定要假装不敌呢?”   霍光冷哼一声,指着后边的云音道:“她喜欢看热闹!”   “不是想把我们引出来?”   “没有,只想让阿音看一场好戏,我刚刚骂过她。原本以为你们会一个,两个,三个,乃至四个,最后一拥而上的来战我,没想到,你最后几乎就投降了。”   彭春羞惭的道:“我该第一时间一拥而上的。”   “被我师傅的威名震慑住了是吧?说起来你们也挺可怜的,在大汉穷困的时候没饭吃,不得已投降了匈奴,然后再带着匈奴依靠抢劫别的汉人为生。后来呢,在走投无路之下跟着刘陵跑到了天边,现在却后悔了,彭春,你回来其实就是一个错误,没人希望你回来。你当初不好好的当汉人,投降了匈奴人,既然当了匈奴人,那就好好的当你的匈奴人,现在,你们又想背叛匈奴回到大汉,我真的不知道你们到底想要干什么?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派人渗透大汉,积极建造隐秘的堡垒,其实不是刘陵的意见吧?应该是你们自己的做派,想要给自己留一条后路,或者想通过这些堡垒给自己积蓄一些力量,好让自己的后代回到大汉,我说的对不对?”   彭春笑眯眯的道:“公子所言无差。”   霍光叹口气道:“既然如此,你们的家眷在什么地方。”   彭春抬手摸摸自己的脖颈道:“大汉陛下最恨的就是我们这群鬼奴,如果君侯将我的首级献给陛下,那么,君侯与匈奴王刘陵的最后一丝干系是不是就会清洗干净了呢?”   霍光摇头道:“你想错了,陛下从来就没有认为我师傅会跟匈奴人勾勾搭搭。他不放心的是我师傅本人,可不是什么狗屁的匈奴人!” 第一二八章 一利一害   彭春对自己的下场不是怎么关心,反正他年幼的儿子们正居住在刘陵的皇宫里。   自己的这条命他从来就没有在乎过,早在离开山西成了鬼奴之后,他就当自己已经死了。   云琅没有见彭春……   所以彭春以及他的部下很快就被霍光给处理掉了。   “彭春死了?”   “是的,死的很从容,刀子落在脖子上的时候也没有眨眼睛,算是一条好汉。”   云琅微微点头。   “有些人可以饶他一命,有些人只要见到就该杀掉,容留他多活一刻,都是对死去的大汉百姓的亵渎。”   “背叛过的就不能饶恕是吗?”   “背叛个人无所谓,背叛种族的人,他们比敌人还要可怕,这是不允许的。”   “我给彭春先择了一块不错的墓地,他应该很满意。”   云琅听得出来,霍光对他处理彭春的手段不是很赞成。   “你觉得彭春还有更多的用处?”   “是的,这样直接杀了,太浪费。”   云琅看着霍光道:“你要记住,我们做事的立身之本是为了大汉这个种族,符合这个种族利益的事情要多做,不符合的就不要做。   彭春手上沾染了太多的大汉百姓的血,死有余辜,哪怕是没有把他的用处利用干净,也要先满足大汉种族的喜恶。   做事看长远,莫要只顾眼前,很多眼前看着是正确的事情,经过时间洗涮之后未必是正确的。   做事要遵守最根本的底线,如果任何事情都能交易,你最终将会变得毫无底线。   哪怕是枭雄,也必须遵守,我从未听说过有一个毫无底线的人可以光耀千秋。   恰恰是他们的一些坚持,才让他们变得光芒万丈。”   霍光犹豫一下,低声道:“师傅您对我的要求太高了。”   云琅笑道:“你本该是一个光耀千秋的人物,因为你有成为这种人物的所有条件。你这样的孩子如果仅仅把自己的目标放在成功二字上,未免太可惜了。”   “我知道我会成功,只是没想到师傅您对我的期望会这么高。”   云琅嘿嘿笑道:“等你老的走不动路的时候,坐在椅子上回忆你师傅今日所说的话,你一定会由衷的觉得,你师傅就是神!”   霍光轻笑道:“您一定会长命百岁的,到时候弟子亲自告诉您。”   云琅拍拍霍光的放在桌子上的手道:“把你的心放开,不要紧锁着,你的心就像太阳,关在一个小屋子里,只会烧掉这座屋子,只有关在高空,你才能温暖大地。”   霍光笑而不答。   师傅二人的对话非常的温馨,这是一种最好的相处模式,霍光也喜欢跟师傅在一起。   在他心中,师傅就是这蓝天,就是这大地,就是辽阔的海洋,总能容纳世间万物,更是唯一了解他的人。   独石城是一座会改变颜色的城市,由于这座城市的建筑材料大多取自独石头,所以,在太阳曝晒下会变成灰白色,当整座城市被雨水润泽之后,很快就会变成淡青色。   所以,独石城也就有了变色之城,又叫双色城!   这座城市从他诞生的第一天开始,就注定了他是一座以商贸为主的城池。   也就是说,这座城里的百姓的生活来源全部来自于商贸。   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富裕的城市都是依靠商贸起家的,唯一不同的城池就是大汉的富贵城。   这座城池不仅仅有商贸,更多的还具有金融跟产品生产地的功能。   当别的城市只负责聚集货物然后卖出去的状况下,富贵城已经成为了重要的商品生产地。   据说,在富贵城,你能找到你想要的任何货物,那里每一天都会诞生一种新的货物。   这让全世界的商人趋之若鹜。   跟富贵城精致的货物相比,独石城的货物就显得极为原始,即便是有深加工的货物,也不过是把生皮子加工成熟皮子。   海量的玉石进入了独石城,这里的加工雕刻玉石的手艺却非常的粗糙,即便拥有质量最好的玉石,没有经过雕刻加工,价格也上不去。   就因为如此,独石城的货物成交量很高,总额却上不去。   富贵如红袖这样的人,也只是在独石城里采购最好的玉石,等待回京城之后,再去找工匠雕刻。   云琅很担心红袖,她的肚皮鼓得很高,就像是生吞了一个西瓜。   每天晚上看到她满是青色血管的薄薄肚皮,云琅很怕又不小心就会破开。   “苏稚姐姐双生子的时候都没有我的肚皮大。”   红袖也非常的忧虑。   “苏稚再有三天就要回来了,完全来得及给你接生,你好歹秋天才生产呢。”   “哎呀,孩子又动弹了。”   云琅低头看着红袖肚皮上的鼓包,轻轻用手按住,孩子在肚子里踢腾的很厉害,也很有力气。   过了良久,孩子终于安静了,云琅长出一口气,红袖却得意的大笑起来。   “我儿子该是一个有力气的。”   “我希望是一个闺女。”   “咦?凭什么她们都生儿子,到我这里就生闺女?”   “我喜欢闺女!”   “我喜欢儿子,生了儿子至少不用过生孩子这一关!”   “好好,都答应你!”   “您该去后土祠祭拜一下!”   “好,好。”   伺候孕妇很麻烦,这是一个从肉体到精神舒缓的全部过程,两者都需要照顾到。   宋乔生孩子的时候云琅在外边,苏稚生孩子的时候云琅也不在家,卓姬生云音的时候,云琅根本就不知道。   所以,他很想陪伴红袖,参与到自己孩子成长的每一个过程。   老虎大王父子已经不允许靠近红袖了,他们的身体太大,磕碰一下红袖都会造成大事故。   每日里只有等红袖睡着了,云琅才有片刻的清闲。   桌子上的公文已经积累很多了,云琅不想去处理……   皇帝的旨意不能不看,打开之后,云琅才发现,皇帝终于要去封禅泰山了。   封禅泰山,就要向上天昭告大汉国的军国大事,也就是说,只要封禅泰山,大汉国的朝政,律法,军法,以及官位制度就会确立下来。   董仲舒等待的跟云琅不一样,他一直在等待皇帝在封禅泰山的时候,告诉全天下,儒家将成大汉取士唯一的可以考核的学问,余者,都是旁门左道。   这些年下来,儒家跟云琅知道的儒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董仲舒为了让儒家成为学问的制高点,在儒学中掺杂了,法家,道家,以及西北理工的大量学说,组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新儒家。   仅仅这一点,云琅就认为董仲舒已经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只是,这个老家伙为什么还不死?   皇帝准备封禅泰山,精选了大汉国一十六个侯爵随从,云琅在这些侯爵中排名第十。   所以,他必须离开凉州进京,参与到皇帝封禅泰山的队伍中去。   而这支封禅队伍,将在一月祭拜完毕大汉祖庙之后起行,路上耗费两月时光,四月的时候正式登上泰山。   云琅微微叹口气,在凉州牧长史还没有正式委派之前,他是离不开凉州的。   陈爽进京之后就失去了消息,皇帝的旨意中并没有提及新的长史人选,估计来的人不会让云琅心情愉快地。   很奇怪,这些消息云琅本该在皇帝旨意颁发之前就知道的,不论是长平,还是阿娇,亦或是曹襄都没有传来有用的消息。   难道说,京城里又有了新的变化?   思量了很久,云琅还是没有多少头绪,最终叹了口气。   身在凉州虽然躲开了皇帝的征伐,却也失去了很多消息来源,不在长安,就没法子直接掌握那里发生的每一个变化。   这还真是有一利必有一弊! 第一二九章 进退两难的刘彻   云琅一直牵挂的陈爽进京之后日子过的很愉快。   明明因为贪渎之事,已经被王温舒定成了铁案,斩首陈爽的旨意却没有下来。   中尉府大牢对汉人来说就是地狱一般的存在,陈爽却能在童子美婢的照顾下,在大牢中生活的有滋有味。   看到这一幕,王温舒的一张脸黑的如同锅底。   中尉府大牢就是王温舒的领地,他不允许这里的人犯有任何超出常人的待遇,即便是陈爽也不成。   于是,他在第一时间处理掉了给陈爽所有优待的狱吏。   陈爽眼看着自己装饰华美的监牢被王温舒派人一一的撤除掉,看着伺候自己的童子美婢被王温舒关进了别的大牢,他没有做任何反抗的事情,只是扶着牢房的木栅栏冷冷的看着这个著名的酷吏。   “某家犯了贪渎之罪,上官应当奏请陛下处理,上官因何如此拖拉?”   陈爽等王温舒走近之后就笑着问道。   王温舒停在陈爽的跟前道:“等你斩首的那一天,某家会亲自行刑,不会让你死的过于痛快。”   陈爽笑道:“算了吧,我的官职被褫夺是一定的,至于我这条命,你想拿走就要先问问阿娇贵人才对。”   王温舒朝长门宫方向拱拱手道:“阿娇贵人历来以大汉江山社稷为重,胸怀宽广,岂会因私废公。”   陈爽叹口气道:“就因为是这样,我才觉得我的爵位,官职大概是保不住了,王温舒,到此为止吧,这样下去对你,对我都好,莫要让陛下为难了。你我都知道你捉拿我到底是为了什么,如果你不方便去跟阿娇贵人说的事情,某家去说。”   “法不容情,你贪渎数目巨大,如何能够轻饶?”   “王温舒跟你说过多少遍了,我拿的那些财货都是羌人部族之主献给我的,并没有拿一个钱的国帑,也没有贪墨一个钱的移民钱粮。你来告诉我,如果你在老夫的这个位置上,这些钱你拿是不拿?”   王温舒呵呵笑道:“你拿了如此多的孝敬,那么,君侯拿的岂不是更多?”   陈爽冷笑道:“你居然还想用我把君侯拉下马?你真是活的不耐烦了。”   王温舒叹口气道:“某家虽然是陛下鹰犬,面对君侯这等虎豹一般的人物,终究有些力不从心。”   陈爽继续冷笑道:“既然如此,你就慢慢的等吧,老夫好歹算是回到长安了,住在监牢里也好过待在凉州!”   王温舒看了陈爽一眼,沉吟片刻,就离开了监牢。   长门宫此刻极为热闹,霍一,霍三,曹信,李禹,云哲,蓝田正在给皇帝刘彻展现一个新宝贝——翻车。   几个少年人将龙骨水车的一头插进荷花池子里,另一头放在高处,少年人两两一队,正在努力的踩翻车,随着脚踏板不断地转动,荷花池子里的水,被刮板沿着水槽源源不断的送到高处,最终倾泻进高处的水槽里。   刘彻背着手仔细查看了这东西,对须发皆白的司农寺卿儿宽道:“有点意思是不是?”   儿宽笑呵呵的道:“这东西看似简单,却能起大作用,水车送水虽然方便,田间地头的小片土地却顾及不到,有了这个翻车做补充,不错,是个宝贝!”   听儿宽将宝贝两字咬的甚重,就看了儿宽一眼道:“怎么,要帮那个小子?”   儿宽呵呵笑道:“老臣岂敢。”   听皇帝说话了,蓝田非常的不满,赤着脚从翻车上下来,撅着嘴巴道:“这可是大宝贝,比您那个破石头好多了。”   一同来看翻车的太子刘据闻言笑道:“小妹,这话可就不对了,这个由木头制作的东西如何能与父皇的祥瑞相媲美。”   蓝田看着刘据大声道:“金珠玉器,饥不能食,渴不能饮,这件翻车却能给高处的良田供水,让禾苗长得更加健壮,从而多产粮食,孰高孰低一眼而明。对我皇家而言,一件好的农具胜过无数金珠宝贝,钱财对我皇家来说不过是一种工具而已,而这件翻车不但能在大旱来临之时救活焦渴的禾苗,更能让我大汉百姓依仗他度过灾年。于我大汉江山有无穷的好处,且能千万年的使用下去,区区玉石算得了什么!”   刘据被蓝田一顿抢白,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偷偷地看了一眼父亲见他已经微皱眉头,连忙道:“我是说,云哲打碎了父皇的珍宝,就是大不敬,更应该拿出诚意来,一件翻车不足论,怎么也该是那件飞天神器才成!”   蓝田听了大怒,抱着刘据的腰就用力的用脚丫子踢刘据的小腿,一边踢一边叫道:“你知不知道那件飞天神器很危险?你知不知道云氏之所以不把他献给父皇是因为担心父皇的安全?刘据,你好大的胆子,居然敢撺掇父皇身临险地,你安的是什么心?”   刘据目瞪口呆,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自己随口一句话居然被蓝田牵引到弑君这个可怕的话题上来了。   见父亲的脸色更加的难看,双腿一软,噗通一声跪在父亲面前,呐呐不言。   抱着刘髆在一边看热闹的阿娇道:“起来吧,你是陛下的儿子,更是我大汉的太子,岂能因为一句话就吓成这个样子,你有没有害你父皇的心思,你父皇岂能不知!站起来,你要是再敢随意跪在地上,你以后就不用再站起来了!”   刘据连忙起来,低着头就想离父亲远一点。   刘彻并不理会这里的喧闹的场面,兴致盎然的来到翻车边上,脱掉鞋子,亲自踩了一会翻车,对旁边笑的跟狐狸的一样的云哲道:“算你过关。”   说完话又觉得不太满意,指着这里的五个小少年道:“既然都出了力气,朕不能不封赏,你们五个,一二三四五,补充进羽林卫,充任朕的羽林郎,十六岁算数!”   五个人中,以霍三最为兴奋,高兴地在半空中翻了一个筋斗,落在地上就重重的向皇帝叩拜谢恩。   刘彻抬手摸着霍三的圆脑袋道:“希望你能跟你的父亲一般,为朕的冠军侯!”   霍三握紧拳头重重的胸口擂一下道:“这是小臣的愿望,已经等候陛下召唤好久了。”   刘彻哈哈大笑道:“好好好,都是朕的好孩子,日后,朕的安危就托付于你们了。”   刘据见父皇没有理睬自己,而是跟五个小少年交谈甚欢,再一次将头低了下去,眼中的恨意无人得见。   就在刚才,蓝田屡次让他这个太子处处难堪,父皇不但没有呵斥蓝田,反而有纵容之意……   七月天,正是云氏西瓜成熟的季节,刘彻吃着冰镇的西瓜,默不作声的吃掉了大半个人头大小的西瓜这才停下来。   “朕以前吃西瓜,最多一块,且不超过三口,现如今,朕已经没有了昔日的自律,阿娇儿,你说我是不是已经老了?”   阿娇笑道:“就陛下昨夜在床榻上的雄风来看,您距离这个老字甚远。”   刘彻苦笑着摆摆手道:“别偏私朕了,老不老我心中有数。”   阿娇叹口气道:“别装可怜,妾身怪不习惯的,您有的是时间好好教导您的太子,您不发话,刘髆不参与夺嫡。”   刘彻苦笑道:“你现在很不看好据儿是吗?”   阿娇道:“好好地一个皇家长子,硬是成长成了一个小肚鸡肠的鄙夫,您这些年都干了些什么?卫子夫是不是认为只要他儿子当上了太子就高枕无忧了?”   刘彻道:“这是朕忽略了的事情……”   阿娇用肩膀碰碰刘彻道:“别伤心,您有的是时间来教导刘据,一定能教出来的。没道理他的父亲是英雄,儿子却成了狗熊。说实话,刘据当太子是最合适的,陛下也应该制定下立长的规矩。这样做或许选拔不出最好的太子,对大汉皇朝来说,却是最省事,最长久,最没有争议的方式。”   刘彻自嘲地笑道:“朕的皇位是从刘荣手里夺过来的,有什么资格立这样的规矩!” 第一三零章 倒霉的董仲舒   刘彻此时的心态是矛盾的,非常的矛盾。   他一边希望刘据能够重新变得英明起来,一面又觉得刘据并非是他最好的选择。   即便是跟阿娇低头,也让他的心中充满了挫败感。   于是,在一个碧空如洗的好日子里,陈爽被斩首了……   阿娇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沉默了许久,最终抱着年幼的;刘髆去了董仲舒居住的小岛上。   “你来担任昌邑王王相!”   阿娇没有跟董仲舒客气,而是用了命令的口气。   “老夫已然年迈,贵人就不能找一些年轻力壮的人来当昌邑王王相吗?比如永安侯,或者平阳侯,哪怕是大司农卿也比老夫更加的有用。”   阿娇淡淡的道:“不成!就你了!”   董仲舒叹口气道:“老夫只是一个幌子是吧?”   阿娇道:“那是自然,长门宫有的是人手帮助昌邑王处理政务。”   董仲舒烦躁的摆摆手道:“三年!老夫只担任昌邑王相三年!”   阿娇撇撇嘴巴道:“更长的时间我也不敢指望!”   “既然如此,贵人准备拿什么来充当老夫的束脩?”   “你想让儒门大兴,本宫就如你所愿!”   董仲舒笑道:“一言为定!”   “三天后,在长门宫行拜相礼,先生到时候来就是了。”   话说完,阿娇就走了。   “先生怎可受此奇耻大辱!”   董仲舒的弟子吕步舒得知消息之后,匆匆赶来,不等坐定就匆匆的发问。   董仲舒轻轻地啜饮着茶水淡淡的道:“行百里者半九十,阿娇贵人就是最后的十里!”   “这样会得罪陛下,让前九十里功亏一篑。”   “不会,不是我儒家选择了陛下,而是陛下选择了儒家,如今,陛下与我儒家乃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不论我干出了什么事情,都不可分割,去儒家,对陛下的损害更大。朝野乃是陛下的权力所在,而民间,则是阿娇贵人的天下。若阿娇贵人与我等作对,儒家想要推行天下,至少需要延后二十年。老夫没时间了。”   “陛下那里……”   “呵呵,昌邑王是陛下的儿子……”   吕步舒再次拱手道:“我儒门弟子梁凯已经入驻秘书监,陛下甚是喜爱。不知能否再次为他造势,让他更进一步!”   提起梁凯,吕步舒胸中顿时就暖洋洋的,就是这个其貌不扬的孩子给了他最大的喜悦,不仅仅在大比中拔得头筹,进入秘书监之后也干的有声有色,不仅仅是皇帝喜欢,就连一向没有什么主张的丞相赵周也赞不绝口。   董仲舒笑道:“梁凯这孩子为人方正,胸怀磊落,更难得的是于孝义两道无亏,虽说不懂得曲径通幽之术,然做事堂堂正正,善恶分明,这才是我辈所求的君子之道。这样的孩子自然要精心培育,只是,不能拔苗助长,让他自然生长,一步一个脚印的向上走,等到某一日,当这个孩子想要执政我大汉之时,我要让全天下人都心服口服!”   吕步舒抚掌赞叹道:“梁凯也是这样对我说的,他说,自古以来成大事者,都要遭遇无数的艰难困苦,他视艰难困苦如考验,不可缺少。”   董仲舒笑道:“这样的孩子,你只需要爱他,助他,莫要干扰他的追求。老夫真的很希望能看到这孩子大展宏图的那一天。”   吕步舒似乎想起来了什么,微微皱眉道:“他最近在如饥似渴的研读西北理工学说。”   董仲舒指指书桌上的一摞子书道:“老夫也在研读西北理工学说,且乐此不疲。”   “万一……”   吕步舒有些担心,那些研读西北理工学说但凡有所得的人,已经快要背离儒门了。   “糊涂!西北理工学说也是我儒家的正经学问,为何研读不得?不仅仅梁凯要读,老夫要读,你也要读,尤其是其中的治国,富国两篇,更是一定要烂熟于胸才好。自古以来,我儒家以教书育人为经国大业,因此我儒家子弟大多长于智计,短于实践,西北理工的学说正好弥补了我们的缺憾。待老夫将这两篇整理出来,补录进我儒家经典,以备后世子孙研读。”   “先生还记得那个西北理工弟子彭琪吗?”   董仲舒稍微思忖一下就道:“他不是进了廷尉大牢当了狱监吗?怎么……”   “自他进入廷尉大牢,他就将廷尉府中的所有案件齐齐的整理了一遍。在三个月的时间中,直接斩首六十七名人犯,释放了两百八十三人,给三百七十六人制定了明确的刑期。陛下原本大怒,在看过他的本章之后居然同意了彭琪的做法,且表彰了这人。梁凯的表现虽然出色,与此人相比却黯然失色。”   董仲舒笑道:“西北理工尽出妖孽,霍光更是人间惊才绝艳之辈,只可惜,对这个人,陛下戒心甚重,不可能大用,不拘一格原本就是西北理工的本性。   在这样的本性操弄下,做事可以短期见到成效,想要长久很难。   彭琪一开始就选错了道路,他志在律法,成为我大汉司寇就算是达到了巅峰。   与梁凯走的不是一条路。   不用放在心上。   而且,司寇历来是陛下爪牙,因为杀伐之故,多为人间所恶,一个操弄不好,就是狡兔死,走狗烹的下场,老夫很期待这个彭琪能脱离这个命运。”   “云琅在凉州全力支持夏侯静等儒生,我们要不要警告一下云琅,如此做下去,就是与我们为敌!”   吕步舒咬牙切齿,甚至一拳头砸在桌子上,对云琅如此做非常不满。   董仲舒冷冷的看着吕步舒道:“夏侯静乃是老夫的敌人,却不是儒家之敌,我们的分歧不过是理念不同,说白了,我们研修的都是同一个学问。   老夫可以压制夏侯静,你身为我儒门大弟子,眼光怎可如此短浅?   凉州之地荒僻,不准夏侯静在那里传播学说,难道你准备亲自去凉州?   凉州的人性野蛮,能学会读书识字已经是侥天之幸了,如何能分辨谷梁与公羊孰优孰劣?   我儒家进门学问都是一样的,夏侯静愿意在那里传播儒学,对我儒家有利,且让他去做,你只需要压制谷梁成名弟子,比如梁赞之辈。   对于凉州学堂,该支持的一定要支持,老夫就不相信,他夏侯静,瑕丘江公能把那些野人归化成可以与我公羊一脉相媲美的大儒!”   吕步舒额头上的青筋暴跳,他很想说自家先生这是在养虎为患,见先生似乎不准备再讨论这个话题,只好按捺住心头的怒火低声道:“三日后您就要去长门宫了,不如,就让弟子代替先生做这个昌邑王相。”   董仲舒叹口气道:“你的名望不够,阿娇贵人就是看中了老夫还有些薄名,才做了如此安排。你可能不知道,就在昨日,陛下下令斩杀了凉州长史陈爽,这是阿娇贵人做的一次反击。老夫在这个夹缝中或许们活的如意,你去了,就是死路一条!”   “如此说来,长门宫正式与东宫决裂了?”   董仲舒摇摇头道:“未必,长平公主不断地给陛下敬献美人,就是为了拉拢关系,将长公主府与皇族牢牢地绑在一起。   卫皇后出自长公主府,刘据虽然与卫氏,霍氏,曹氏亲厚,刘据却并非一个感恩之辈。   李夫人也是出自长公主府,若阿娇贵人培育得人,对长公主府并非什么坏事。   现在,就看长公主,司马大将军,冠军侯,平阳侯这些人如何抉择了,唯一难过的只有卫皇后一人而已。   在看不清局面的情况下,一定不要参与夺嫡之争,我儒家日后一定要避免此类争执。   切记,切记!” 第一三一章 倒霉的会是谁呢?   彭琪贪婪的看着对面请楼上款款扭动腰肢的歌姬,不断地大声呼唤,希望引起对方的注意。   张安世用袖子遮着脸,他觉得今天邀请彭琪过来的喝酒,是一件非常丢人的事情。   好不容易等到彭琪尽兴了,笑吟吟的坐回座位,张安世才叹息一声道:“要是喜欢,就过去啊。”   彭琪撇撇嘴吧道:“师傅偏心,当年为了教导你,给了你一箱子黄金任由你挥霍。等到我们出来的时候,问师傅要这样的福利,师傅除过说了一个‘滚’字之外,再无其他。我哪里有钱去青楼?”   张安世皱眉道:“你可是五百石的官员,又坐在狱监这个肥缺上,怎么连上青楼的钱都没有呢?”   张安世的一句话就让彭琪变得暴怒起来,一把揪住张安世的脖领子低声吼叫道:“廷尉监牢就是人间地狱,耶耶的心软,这个月仅仅给犯人看病,就花掉了我大半的俸禄。剩下的勉强够吃饭,哪有余钱。”   张安世解开彭琪的拳头,微笑着道:“你在替官府出钱,活该你没钱啊。你就不能上报赵禹,王温舒,让他们替你出这笔钱?”   彭琪无精打采的坐回位置,无力地挥挥手道:“他们说我在行妇人之仁,不给报。”   张安世从袖子里摸出一个钱袋,丢给彭琪道:“归你了。”   彭琪打开钱袋,把里面的钱统统倒出来,瞅着散落在桌子上的十几枚云钱,以及七八个小小的银块,再次愤怒的瞅着张安世不说话。   张安世叹口气从怀里摸出几枚金瓜子放在桌子上道:“全给你了。”   彭琪这才满意的将桌面上的钱统统扫进钱袋,然后就站起身就要离去。   张安世怒道:“坐下,对面的歌姬跑不了。”   彭琪笑道:“还有什么事情?先说好,想让我徇私没有可能,至少现在不能,我刚刚树立了我铁面判官的形象,不能轻易毁掉。”   “有人让我给你带一句话,先斩后奏的事情可一,不可二,陛下对你已经极为不满,只是看在师傅的份上,让你得逞一回,以后,还是按规矩来,不能肆意妄为。”   “梁凯说的吧?那家伙以前就是一个老学究模样,现在进了秘书监,就更加的让人看不起了,一点少年人的血性都没有。”   说完话又想跑。   张安世一把拉住彭琪道:“你听进去了没有?”   彭琪笑道:“我要是活成梁凯那副德行,不如死了算了,耶耶要的是快意人生。”   张安世担忧的道:“也就是说你打算一直这么干下去是吧?”   彭琪笑道:“那是自然,开弓哪有回头箭!”   “扯淡,开工怎么就没有回头箭?只要去掉一半的尾羽毛,射出去的箭就能绕一个大弧回到原地。”   “你才扯淡呢,要达到那个目的,需要多么精确地设计,多么苛刻的条件你不是不知道,少抓我的语病。我自幼就喜欢法家学问,我喜欢通过本身来当一架天平,还时间人一个公道。如果一开始就畏缩不前,还谈什么以后。”   “梁凯说陛下非常愤怒!”   “会杀我吗?”   “应该不会!”   “只要不杀,就不算大事,总有一天陛下会觉得我做的全是对大汉有益的事情。”   “你的日子会过的很苦。”   “不是有你们呢吗?我没钱了,记得多送一些来,我喜欢住在青楼!”   不等张安世再嘱咐几句,他已经下了楼,不一会,张安世就发现彭琪已经出现在对面的青楼上,被一群歌姬簇拥着走进了灯火辉煌的地方。   张安世恨恨的将手上的酒杯砸在桌子上,他觉得很是烦恼,云氏就从来不出让人省心的家伙,一个都没有!   跟这些混蛋比起来,张安世觉得自己就是一个乖宝宝。   张安世回到自己在富贵城的官邸的时候,发现家里的仆人们都很安静,即便是从云氏带过来的两个管事,也很有规矩的垂着手站在二道门上迎接官人回家。   “儿殷来了?”   “来了,还拉着全家仆役开了会,警告了您买来的两个胡姬,派她们两个去清理茅厕了。”   一个管事笑呵呵的回答。   张安世轻咳一声道:“以后不用那两个胡姬照顾茶水间了!”   管事笑道:“清理茅厕这种活计历来是异族奴隶干的事情,即便是夫人想要惩罚胡姬,小的也不能让她们去干这种腌臜事情。”   张安世朝管事挑挑大拇指就大笑着去了后宅,一边走一边喊道:“小殷,小殷,我回来了,你在哪里呀?”   儿殷的丫鬟从屋子里探出头冲着张安世甜甜地笑道:“大女在耳房!”   张安世闻听丫鬟这样说,血脉顿时贲张,他家的耳房就是专门洗澡的地方。   一想到儿殷那具白皙的身体,张安世毫不犹豫的就一头冲进了耳房。   刚才,彭琪去了青楼,他其实也很想去的,就目前而言,大汉国的青楼里装满了各种各样的美人儿,尤其是富贵城的青楼,每一个去过的男人从那里回来之后都在渴盼下一次……   儿殷就是在这种担忧的境遇之下,还没有成婚,就便宜了张安世。   “我要是有了身孕该怎么办?”   “不要紧!我师傅就是这么干的。”   “你师傅的名声已经毁掉了。”   “我师傅的名声都毁掉了,我们要是还要名声,岂不是在打我师傅的脸?”   “如此说来,你西北理工的人都不要脸了是吧?”   “别说话,容我重整旗鼓……”   “呀!你这个死人……”   长安城处处欢歌,唯有长门宫死寂一片。   阿娇心情不好了,乌云就会笼罩在长门宫上空。   “大长秋,给陈爽府送去黄金一千斤,告诉丞相赵周,陈爽的兄弟陈武准备继任堂邑侯爵位。请他代替我去问问皇帝准不准!”   大长秋躬身应答之后有些头疼的道:“堂邑侯爵位不是陈爽,陈武兄弟的,是您的兄长陈须的。您启用堂兄弟,却致自己兄弟于不堪之地,这就是不仁!丞相赵周如今处境尴尬,他也不敢接您的旨意。”   阿娇大怒道:“我不管,我不舒坦,谁都别想好过。”   大长秋苦笑道:“奴婢查过陈爽的案子,确实是没有什么不妥之处,王温舒把陈爽的案子定成了铁案,没有翻案的可能。”   阿娇冷冷的将手中,正在把玩的玉佩丢向大长秋,见大长秋探手捉住,这才道:“陈爽就算该千刀万剐,下手的人该是我,不该是他王温舒。”   大长秋左右瞅瞅,见四下里无人,就低声道:“始作俑者是陛下。”   阿娇显得更加愤怒了,咆哮道:“你以为我不知道?陛下对我不满,就拿陈爽下手,现在本宫不满,难道就不能拿王温舒下手出口气吗?你去,给本宫找王温舒的罪证,本宫也要把案子做成铁案,然后杀掉王温舒,让陛下无话可说。”   大长秋跟阿娇几乎相伴了一生,对她的脾气自然是熟悉无比。   知晓阿娇根本就不在乎什么陈爽,阿娇在乎的是刘彻对她的感情。   昌邑王是刘彻自己塞过来的,并非是她阿娇从李夫人手中多回来的。   现在,却因为自己要为昌邑王铺路,皇帝就对她起了疑心,这如何能让她退缩。   难道说,一定要把昌邑王养成一只鹌鹑,等刘据称帝之后再烹煮掉才符合皇帝的心思?   如果这样,将她阿娇的脸面置于何地?   “长门宫不出废物!”   阿娇再次威胁了一下大长秋,就自顾自的回了寝宫。   大长秋对阿娇的威胁自然是无所谓的。   反正他与长门宫本身就是一体,普天下人都是废物,他大长秋也不可能是废物。   主要是阿娇贵人安排下来的活计不太好干。   上一次陛下胜利的干掉了陈爽,如果下一次阿娇贵人顺利的干掉了王温舒,那么再下一次,陛下为了挽回颜面又会对长门宫门下的某一人下手,然后阿娇贵人再继续……   想到这里,大长秋顿时就觉得脖颈后面一阵阵的发寒……陛下跟阿娇不会有事的,也不可能有事,他们说不定会乐在其中……   倒霉的会是谁呢?   前两日里,陛下与阿娇贵人还在静室里缠绵了整整一日,没可能才恩爱过后就刀兵相见!   倒霉的会是谁呢? 第一三二章 倒霉的人是王温舒   王温舒拜见赵禹,没有见到人。   赵禹的仆人说主人昨日就去了终南山访贤去了。   王温舒恭敬地朝赵禹的家门施礼,一连拜了三次,最后一次从袖子里扯出半截白色的绢布,挂在赵禹家的大门上对仆人道:“请禀报主人翁,王温舒不会再来了。”   仆人的神色不变,依旧谦逊而且礼貌,对王温舒怪异的行为没有意见,含笑答应。   王温舒坐上马车回到了宅邸,在书房沉吟良久之后,便命人唤来了妻子。   王温舒在家中威权甚重,即便是妻子见他也战战兢兢。   “我得罪了阿娇贵人,不日将有奇祸降临,你要早做准备!”   妻子梁氏连连点头。   “我少年时便手持铁锤,专门在夜间捶杀路人,而后埋尸敛财,人人都知晓我罪恶滔天,却苦无证据,这才给了我从一介恶人成长为朝廷重臣的机会。我以为此生就这样了,没想道还是要走张汤的老路。对于死我是不怕的,只是没能煊赫一时,这实在是让我感到难过。我死之后,你们就隐姓埋名去下邳城居住,我在那里给你们购置了一些产业,将来虽然不能大富大贵,也能安然的活下去。”   唯唯诺诺的梁氏听丈夫这样说,忍不住抬起头,陪着笑脸道:“为何不回阳陵邑居住呢,夫君在那里购置了更多的产业啊。”   王温舒嘿嘿笑道:“我不出名的时候,在阳陵邑用铁锤捶杀路人为生,难免会有仇家。我出名之后又在中尉府为陛下鹰犬十余年,经我之手处死的人就不下八百,所以,我死之后,你们连一炷香的功夫都活不到,如此,你还要选阳陵邑吗?”   梁氏骇然……   丈夫在位的时候,她在阳陵邑也算不得什么良善人家,她一样清楚地知道,如果丈夫死了,她们母子也就没有了活路。   “您的姬妾……”   梁氏大着胆子多问了一句。   “阳陵邑的产业给她们……我王温舒让人恐惧了这么些年,总要给人家留下一些可以泄愤的东西。而且,那些姬妾大多是我从犯官手中接收过来的,她们表面逢迎我,心底里恐怕恨不得亲手杀死我。”   梁氏颤抖着身子继续问道:“我们什么时候走呢?”   王温舒看看窗外渐渐昏暗的天空,喝了一口茶水,抽抽鼻子道:“半个时辰之后,渭水上有一艘挂着蓝色旗子的货船会停在我家后宅门口,他们只在岸边停留一炷香的时间。如果一炷香的时间内,你们没有上船,那就回阳陵邑去吧。”   梁氏听完王温舒的话,片刻都没有犹豫,转身就走,甚至没有多看王温舒一眼。   王温舒并没有什么悲凉的感觉,喝了一壶茶水之后,就觉得口中寡淡的厉害,唤来仆役,给他准备了一桌酒席,一个人坐在窗前自斟自饮,颇有些自得其乐的意思。   他以为皇帝不会杀陈爽!   他以为自己只要表现出极度想要杀死陈爽的态度就成了。   没想到,皇帝下令杀了陈爽,他王温舒是监斩官!   当刽子手的砍刀落在陈爽脖子上的时候,王温舒很有同感,当陈爽的人头掉在地上的时候,王温舒觉得自己也跟着死掉了。   以前的时候,王温舒认为,只要自己抱紧皇帝的大腿,打着为皇帝办事的旗号不论做多少恶事,这世上就不可能有人能奈何得了他。   现在不一样了,在大汉国,还有一位的光芒即将与皇帝齐明。   在皇帝处理掉权臣,处理掉藩王,处理掉匈奴,处理掉所有外敌之后,就在他以为天下独尊的时候。长门宫却横空出世了。   皇帝霸烈如天上的骄阳,阿娇就温柔地如同天上的明月。   不管太阳如何霸道,总有落山的时候,每当这个时候,天下就笼罩在月亮的光芒之下。   刘彻此时才发现,这座江山,以及所有的荣光,他都必须与阿娇共享。   阿娇之所以能走到这一步,并非是阿娇自己争取来的,刘彻思考了良久之后,他发现,每当自己的威势上涨一分,阿娇的权势也就会自动增长一分。   每当他觉得自己已经独占大权的时候,就会觉得阿娇变得更加重要了。   臣子们不敢对他说的话,敢跟阿娇说,臣子们不敢对他提的意见,敢跟阿娇提……   最终,是自己威逼着自己的臣子,将阿娇推举到可以跟他平等对话的地步。   就在他以为董仲舒等臣子已经放弃了限制皇权的可笑想法,没想到,在不知不觉间,刘彻发现大汉已经离不开阿娇了。   没人喜欢一个独断专行,肆意妄为可以做任何事情的皇帝,百姓们不喜欢,臣子们不喜欢,勋贵们不喜欢,就连跟他休戚与共的皇后也不喜欢。   刘彻就不明白,一个废后为何会成为这个帝国的女主人,而且没有一个人质疑阿娇的地位!   此时再说废黜阿娇就是一个笑话,阿娇本身依旧是废后,是一个罪人,废无可废。   她的权力来自于帝国,来自于人心,来自于她长门宫雄厚的实力……这么多年以来,阿娇神奇的没有做错任何事情,她的一举一动对帝国都是有益的,她做的任何事情,哪怕是嗔怒,哪怕是胡闹,从最后的结果来看,都受到了文武百官乃至百姓们的欢迎。   哪怕她骄傲的如同一头凤凰,看都不看脚下那些卑微到尘埃的人,那些人依旧对阿娇俯首膜拜,视她为母……   很多年前,皇帝废了九牛二虎之力这才废黜掉了阿娇,现在,刘彻哪怕是举倾国之力也无法废黜阿娇,阿娇已经把自己的身体与大汉江山紧密的连接成了一体。   身怀利刃,恶念顿生!   王温舒仅仅是按照皇帝的旨意轻轻地试探了一下,就再无活路。   明月不知何时从远山升起,王温舒停下手中的酒杯,将微醺的面孔探出窗外,对天上的明月道:“一定要我自己审理自己置办的铁案吗?还一定要翻案,还要翻的理直气壮,合乎法理,人情……这也太欺负人了!”   天上的明月没有回答他任何问题,只是把清冷的光辉照耀在他的脸上,让他原本被酒烧的微微有些发红的面孔复归于惨白!   云琅的车队过渭水的时候,正好听说了王温舒自己审理自己的千古怪谈。   云琅懒得去知道事情的起因跟结果,更加不愿意去看那场足矣把王温舒一世英名全部毁掉的审判。   一只皇帝陛下的狗,在成为了一个斗法的棋子之后,想要痛快的死亡都是一种奢望。   前来迎接云琅回上林苑的大长秋非常的兴奋,爬上云琅的马车,来不及喝口水就要讲述自己的丰功伟绩,却被云琅给阻止了。   “谁的主意?”   大长秋喝口水道:“我的。”   云琅转过头对霍光道:“你现在就骑上马,去找彭琪,什么话都不要说,先抽二十鞭子!”   霍光冷笑道:“把请君入瓮的故事修改一下就拿出来,他以为可以骗的过谁!”   说着话,霍光就窜出马车,凌空骑在他的战马背上,抖抖缰绳就扬长而去。   大长秋目送霍光离开,砸吧一下嘴巴道:“这些孩子很好用,就是太少了,贵人还问呢,你这些年就没有多培育些好用的人手出来?”   云琅冷笑道:“培育出来的人手,能控制住,能指挥得动的才是好人手,如果一个个都变得千奇百怪的,那就是乱世开始的时候。”   大长秋笑道:“太苛求了,我看那个彭琪就是一个很好的孩子,早晚会成为我大汉的大司寇!”   云琅没有理会大长秋话,径直问道:“王温舒会被自杀,还是会被治罪?”   大长秋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一字一句的道:“夺爵,罢官,成黔首!”   云琅的脸皮微微抽搐一下,看着大长秋道:“为何不给他一个痛快?”   大长秋冷笑道:“他何时给过别人痛快?要不是答应放他妻儿一命,这个恶犬一般的人就不该在人间留下任何东西!” 第一三三章 长门宫奏对   因果关系是佛家重要的理论基础,所有佛家的法门都是建立在因果关系之上的。   在刘彻时期,佛门的因果关系还没有大行于世,却不代表这种看法就不存在。   在这个时期,对因果的准确描述就是——天将降大祸于斯人,必先厚其福而报之!   这句话是老子说的,后世人也是因为这句话从而引申出道家的因果律,有了这句话之后,而后便有——祸兮福所依,福兮祸所伏等等理论。   总体上,是一段劝告人得意的时候莫要猖狂,失意的时候莫要绝望的话。   云琅是不会在意的。   他做事从来都是先考虑好退路之后才进行的,如果没有退路,他宁愿不做。   作为当事人的王温舒,这一刻应该非常的难过,阿娇不仅仅要王温舒的命,还要毁掉他平生积攒的功业。   准备从肉体上,乃至精神上将这个人完全铲除。   就这一点来看,阿娇做事情的时候比刘彻还要狠毒。   长门宫一系供应了大汉国三成的国用,这仅仅是明面上的,在人们看不见的背后,长门宫到底为大汉国倾注了多少心血以及财力,就连丞相赵周都不甚清楚。   他只知道,在皇帝需要钱的时候,长门宫从未让皇帝失望过,就因为有长门宫支持,皇帝才能在这个最需要人心安稳的时候,对全天下农人减免了一半赋税。   在长门宫的帮助下,皇帝才能一面对勋贵们举起屠刀,一面又对百姓春风化雨。   阿娇那里总有用不完的金钱,总有取之不竭的物资……   当然,如果将阿娇换成一个男人,以刘彻的性子,他会不惜一切代价铲除掉阿娇这种人的存在。   如今的阿娇已经逐渐露出自己的獠牙了,云琅刚刚回到长安,大长秋就过来迎接,目的就是要云琅直接去长门宫。   她已经不愿意再做任何遮掩了。   苏稚,红袖,云音自然是先一步回了云氏,云琅自己安步当车施施然的走进了长门宫。   刚刚进入大殿,云琅脸上就露出笑容,如他预料的一样,刘彻就在长门宫!   “臣凉州牧云琅拜见陛下!”   云琅向前走出两步之后,就恭恭敬敬的向皇帝行了叩拜大礼!   这是没法子的,封疆大吏进京,这一道礼仪免不掉,否则无以说明他的恭顺,臣服之意。   刘彻也坐的端端正正,抬抬手道:“爱卿平身,来人,看座!”   隋越取来了一个软垫子放在云琅身前,云琅安坐之后就再次拱手道:“陛下圣体安康?”   刘彻点点头,隋越在一边大声道:“圣躬安!”   刘彻也看着云琅道:“爱卿牧守荒僻之地,辛苦了。”   云琅连忙起身施礼道:“职责所在,不敢言苦!”   刘彻松了一口气,用手拍着桌子道:“你在凉州干的不错,能在短时间里让一个荒僻之地勃发生机,这是你的本事。只是,朕听闻你凉州多发贪渎之事,不知爱卿如何分说?”   云琅叹口气道:“凉州乃是荒僻之地,与繁华的内地不同,盗贼如麻,微臣屡次派兵围剿,虽有收获,却屡禁不绝。   加之羌人野蛮,民风彪悍,稍有纠纷便刀兵相向,一场争斗下来血流成河为常事。   凉州的律法还仅仅停留在当年太祖高皇帝进咸阳时期的约法三章。   微臣想要进一步树立律法的权威,却苦于人手不足。   地方吏治更是如此,主要依靠官员的自觉。   有些官员以为只要不盘剥我大汉百姓,就是对陛下效忠,在与异族人打交道的过程中敛一些意外之财以为常事。   未能及时督导,导致吏治败坏这是微臣之罪。”   刘彻叹口气道:“天下太平了,一个个就松懈下来了,都以为从此之后就能高枕无忧。却不知行百里者半九十,此时,还不是松懈的时候。”   听刘彻这么说,云琅有些发懵。   松懈的最厉害的人就是皇帝自己!   云琅不知道皇帝有一颗多么无畏的心才能说出这句话。   刘彻见云琅一副不置可否的表情,轻咳一声道:“听说你在凉州修建了一座独石城?”   云琅笑道:“是的,凉州之地乃是我大汉新开辟的疆域,在这片疆域上,微臣以为,还是要以镇压为主,安抚次之!独石城就是应运而生的一座城市,它坚固,繁华,安全,且位置独特。进,可以安抚河西三郡,窥伺玉门关外。退,可以固守疆域,将战火据之门外,保证我大汉本土安然无恙。”   刘彻沉吟片刻道:“爱卿以为谁能担当大任?”   云琅笑道:“独石城为凉州要地,帝国边境要塞,既然是我大汉重要的关口,自然需要一头猛虎去看守。”   “朕的未央宫厩令上官桀如何?”   云琅轻轻地摇摇头道:“无名之辈,不足以托付大任。”   刘彻皱眉道:“上官桀力大无穷。”   “臣家中的耕牛也力大无穷,上官桀还比不上他。”   “莫非你认为只有霍去病才是镇守独石城的唯一人选吗?”   “骠骑大将军充任独石城城守,陛下太大材小用了。”   “咦?你居然不满意霍去病?”   “不是不满意,而是不合适。”   “那么,你认为谁合适呢?”   云琅叹口气道:“苏建之子苏武!”   刘彻听闻哑然失笑,指着云琅道:“朕听闻你这个永安侯与苏建那个代郡太守并不和睦。你这是外举不避仇啊!不过,以朕对你的了解,现在你可以说内举不避亲的要求了。”   云琅叹口气道:“请陛下准许微臣回到上林苑教书育人。”   刘彻瞅着云琅道:“你该知道,朕对你的容忍还远没有到不能容忍的地步,现在辞官未免太早了。”   云琅笑道:“微臣还想从今往后与陛下一起钓鱼,骑马,下棋,饮酒作乐,没想待在廷尉大牢里握着监牢粗大的栏杆,对着空空荡荡的监牢喊冤,或者咒骂陛下无情无义。凉州之地已经平定,加之那里天高皇帝远,微臣留在那片土地上只会滋生出野心来,不论是为陛下计,还是为微臣计,早早交卸了差事回到长安才是对所有人都好的法门。”   听云琅说到造反,刘彻晒然一笑,挥挥手道:“安心的做你的凉州牧。该抚民的时候抚民,该图谋西域的时候图谋西域,哪怕是趁机贪污一些,只要不是太严重,朕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是不要把心思放在造反上。富国强民这事你的擅长,造反?呵呵,不是朕看不起你,你还没有那个坐看生民涂炭而面不改色的心境。没有这种心境而造反的人,一般都会被朕捉住之后,在长安五马分尸,快快熄了这个心思。”   君臣之间的奏对非常的愉快。   云琅跟皇帝详细解说了凉州大地上发生的所有事情,甚至连匈奴人正在向河西渗透的事情也没有隐瞒。   不知不觉天色已经暗下来了。   刘彻瞅着掌灯的宫娥,叹口气道:“朕已经很久没有跟人如此愉快的谈话了。”   云琅摸摸颌下的短须道:“这是陛下许久不见微臣,乍看之下有些新鲜,时日久了,陛下又会看微臣不顺眼的。”   刘彻怔怔的瞅着跳动的烛火愣了片刻,然后就对云琅道:“你来做昌邑王的太傅吧!”   云琅点头道:“只要陛下下令,微臣一定遵旨,不过呢,请陛下先想清楚这道旨意背后的含义。微臣一旦接任昌邑王太傅,那么,就会全心全意的辅佐昌邑王,达成他心中最大的愿望。”   “夺嫡吗?”刘彻疲惫的捏捏眉心。   “只要昌邑王想,微臣就会帮他!”   “这话为何不对太子刘据说呢?”   云琅眨巴眨巴眼睛道:“微臣此生不愿意与陛下为敌!”   刘彻涩声笑道:“朕岂会将太子放在眼中?”   云琅微笑不语,将盘子里最后一块糕饼吃了下去,天色已经晚了,皇帝却没有赐宴的举动,他只好自力更生。   “好吧,朕准许你回到长安,那么,你想让谁来担任凉州牧呢?”   “霍光!”   “你还真是内举不避亲!一介毛头小子也能担当如此大任?”   “陛下试试就知道了,反正微臣在凉州的时候大多时候是不理睬政务的,都是霍光在处理。”   刘彻看的出来,云琅来到这里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大实话,没有半分的掩饰。   就是这样的态度,让刘彻心乱如麻! 第一三四章 都想干大事!   霍光抬头瞅瞅中尉府大牢黑色的门楣,将战马拴在一棵树上,然后就来到了大门前。   中尉府大牢自然不是任何人都能进来的。   这难不倒霍光,收起阴沉的面容,换上人畜无害的笑容施施然走了进去。   阳光般的笑容,加上一身素淡的青衣,再给胳膊底下夹着一卷书,自称是狱监彭琪在太学中的好友,自然没有遇到任何人的阻拦。   走进一道门之后,霍光的鼻子里就充满了浓重的血腥气。   十几个木头架子横在院墙边上,粗糙的木头外皮已经掉光了,甚至显得有些光滑,只是木头架子毕竟立在那里时日太久很多木头已经裂开了,木头的缝隙里全是黑色的血痂。   带路的狱吏见霍光在看那些木头架子,就笑道:“进了中尉府大牢,不论是什么原因,三十鞭子的门俸还是要领受的。”   霍光微微点头道:“对付刁顽之徒,让他们受些皮肉之苦也是该的,否则,无法彰显我大汉律法的威严。”   狱吏笑道:“公子说的再对不过了,我们狱监也是这么说的,还说进入了中尉府大牢的人,即便是没有罪过,也是与罪过有关的人,挨一顿鞭子不冤枉,这能让他日后远离是非,珍惜自家的性命。”   霍光撇撇嘴,不置可否。   随着狱吏很快就走进了高墙之内。   高墙之内有一大块空地,这里阳光灿烂,霍光听师傅说起过,师傅曾经来过这里,与很多有名的人一起晒太阳,聊天。   师傅说的有趣,霍光亲眼看到之后,就觉得这里的环境跟师傅说的完全不同。   即便是烈日炎炎的夏日,很多囚犯依旧愿意坐在太阳地里,弥补监牢中不足的阳光。   只有一个人坐在阴凉处闭目养神。   他的头发披散着,遮住了面颊,显得非常孤独。   “那一位就是凶名赫赫的兀鹫王温舒……哈哈哈想不到吧,曾经将无数人投进大牢的王温舒也有今天。”   狱吏说着话,就快步上前一脚踹在王温舒的肩膀上吼道:“站起来,让耶耶看清楚!”   王温舒默默地站起来,撩起了遮盖面颊的长发,好让狱吏看的清楚一些。   狱吏回头冲着霍光媚笑道:“公子,您看看,这就是那位差点登上三公之位的王温舒。”   霍光塞给狱吏一把金瓜子,示意他走开,然后走了过来,看着王温舒道:“为何不去死呢?”   王温舒原本木讷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对霍光道:“马上就去死。”   霍光点点头道:“如此,你就没有遗憾了。”   “信物,我已经毁掉了。”   “你两个儿子改姓为吴,到了下邳城,有一些不多的家业饿不死,也算不上富贵,长大倒是没有问题。倒是你老婆似乎有些不甘寂寞,在到达下邳城的第二天就背着包袱跟一个人跑了。”   王温舒笑道:“我原本就该杀了她的,只是看在两个儿子的份上没有下手。公子能帮我做这件事情吗?”   霍光摇头道:“你没有资格指使我西北理工。”   王温舒笑道:“我有一处秘藏。”   霍光厌恶的摆摆手道:“快点死吧,别丢人现眼了。”   王温舒见霍光不受诱惑,急忙道;“是真的,我没有骗人!”   霍光却不愿意多听王温舒再说半个字,将书本插在腰带上,准备去揍彭琪,这个混蛋的身手不错,估计要费一些功夫。   “富贵城昭阳位第二处……富贵城昭阳第二处……”   霍光充耳不闻。   彭琪听说有自己的同窗来了,欢喜的从官廨里出来,自从他进入了中尉府大牢,昔日的好多同窗就对他敬而远之,如今好不容易有一个前来,便兴冲冲的出来迎接。   才跑出来,就看到一脸怪笑的霍光,彭琪连犹豫的过程都没有,飞身撞开一扇窗户,逃之夭夭。   霍光冷笑一声并不追赶,只是留在原地等待。   他不信彭琪这个混蛋明知道自己过来干什么,还敢避他不见。   片刻之后,彭琪一脸不情愿的从另一间屋子里走出来,冲着霍光抱拳道:“大师兄!”   霍光道:“跑什么呀?”   彭琪陪着笑脸道:“我也不知道为何见了大师兄就想跑,想来也是昔日被大师兄欺压过甚的结果!”   霍光斜着眼睛瞅着彭琪,一言不发,彭琪等待片刻,终于受不了了,很光棍的道:“大长秋找我要办法,如果不给他出主意,他就要我去审讯王温舒,权衡过后,我就给他出了主意。另外,我很想在中尉府干出些名堂来,王温舒不倒霉,我只能呆在狱监的位置上,这个官职跟我的才能非常的不匹配。”   霍光摇摇头道:“我没告诉你戒急用忍吗?”   彭琪摇头道:“忍不了了,王温舒一日不死,大汉国的律法就是一纸空文。   我希望大汉国今后处罚某人的时候遵循的是大汉律法,而不是谁的命令。   哪怕是陛下想要除掉某人,我也希望是按照律法来办事,而不是凭借一时的好恶。   早一些开始,就能给大汉律法多留存一些颜面,不能在处置百姓的时候用律法,在处理勋贵,官员的时候用权力。   只有人人都尊重律法了,大汉国才能长治久安,才会让百姓,商贾,官员,在律法的框架下安心的活命。   现如今,是陛下权势最重的时候,也是陛下最自大的时候,陛下有的是魄力去做任何改变,也只有在陛下的治理下,我们才有可能完成变革,而不至于弄得天下沸腾,大师兄,这是难得的机会,我们必须抓住。   此事事关子孙后代,如果我们不做,很难想象后世子孙会有我们的魄力去做这些事情。   也没有哪一位帝王具有陛下这样的威势,胆量去做大的改变。   师傅主张所有的变革都应该是自下而上的改革,先通过自己的努力完成大势,然后逼迫当权者不得不变化,这些年虽然已经取得了一些成就,可是呢,你也看到了,师傅做的所有变革对当权者都是有利的,所以才能推行的如此之快。   一旦改革到了当权者的身上,我不认为他们还会一如既往的支持师傅。   现在不同了,当权者们已经利用长门宫完成了对陛下的挟制,而陛下心中对长门宫已经非常不满了。   虽然现在还不至于爆发冲突,一旦阿娇贵人老去,死亡,陛下必然会收回长门宫拥有的所有权柄以及利益。   将我们所有人的命运都维系在阿娇贵人的裤裆里,我觉得这很危险。”   “慎言!”   霍光皱起了眉头。   彭琪摊开手道:“我说的是事实,虽然淫猥了一些,你却不能说我是错的。这世上最脆弱的就是生命,一根鱼刺,一口水,或者睡一觉都会死人。总之,我觉得还是通过制度来保证我们的生命,利益比较好,一旦形成共识,不论是谁,想要改变都不会太容易。”   霍光瞅着房檐低声道:“我们可以等皇帝成为我们中的一员之后再讨论这件事。”   彭琪嗤的一声笑了出来,指着霍光道:“大师兄,你是我们这群人中最睿智的一位,您觉得皇帝是个什么东西?莫要说别人,我自己就曾经幻想过自己成了皇帝之后会不会按照我西北理工的形态来治理天下。仔细衡量过之后,我发现,我如果成了皇帝,想要过足当皇帝的瘾头,最便捷的方法,就是把你们全部干掉。然后,我就能让全天下跪拜我一人,以全天下的财力供养我一人,让全天下人,随着我的手势去为我心底最深沉的梦想去奋斗,去努力。你敢确定我心中的梦想都是对天下人有益的吗?” 第一三五章 就是一摊死水   霍光最终都没有拿出鞭子。   这些混蛋一个个已经长大了。   小的时候,他们在鞭子的威胁下会干出违背自己意愿的事情,随着逐渐长大,鞭子的威力在不断地减退。   肉体上的一些疼痛对他们来说已经不重要了,他们更加在乎自己的独立人格,以及梦想。   直到此刻,霍光才忽然发现,西北理工从来没有教育过这些人去听某一个人的话,更多的时候,师傅都在告诉他们为自己而活,为自己的梦想而活,谁都不是谁的奴隶……   阿娇披散着头发靠在一张锦榻上,淡紫色的纱衣随意的披在身上,见云琅进来了仅仅是把身体向上靠了一些,并没有遮掩什么,相反的,这样做让她茁壮的胸膛显得更加挺拔。   云琅回头看看大长秋,苦笑着说:“这样好吗?陛下还在长门宫呢。”   阿娇闻言大笑道:“现在是不是只有你还把我当成女人来看?这可是老妇今年听到的最让人欢喜的一句话。”   云琅拱手道:“贵人依旧艳光四射,何来老妇之说?”   阿娇满意的点头道:“明知道你在骗人,本宫还是生受了,年纪大了,就不以色相见人了,说吧,我们今后该怎么办?想要与陛下回到昔日那种亲密无间的模样恐怕已经不可能了,你有什么新的章程就施行吧。”   阿娇坐直了身子,宫女给她披上一袭长衫,绾好青丝之后,那个高贵的人儿便再次出现了。   云琅笑道:“能干什么?我们什么都不干,就好好地过日子,贵人一心一意的养育昌邑王就是了。我准备去太学当教书先生。少年时心气高,觉得做学问不如去入仕为官,如今当官之后又觉得研究学问可能更加的有意思。所以呢,就随着心情走,贵人也该随着心情走就是了。闲暇之时跟去病,曹襄他们去打猎,不再过问朝政,不再动问军事,跟不与人来往,我们都去当隐士吧。”   阿娇笑道:“陛下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我们,所以呢,就等着我们先发动呢。他以己度人,以为谁都跟他想的一样,得到了一些,就想得到更多。哈哈哈,我们现在不要了,我们开始混吃等死,这也是一个不错的应对法门。不过,云琅啊,你要记住一件事,我们如果长久的不做任何事,时间长了就会让很多人失望,最后啊,别人就会忘记我们,你做好准备了吗?”   云琅笑道:“陛下能做的无非是更换臣子而已……”   听云琅这样讲,阿娇的眼睛一亮,点点头道:“好啊,好啊,反正我懒得理会朝政上的事情。我自己手头就有大汉施药局,大汉稳婆,大汉蒙学,长门宫仓这些事要忙,没空理会更多了。”   云琅抚掌赞叹道:“这才是贵人该干的事情,只要贵人的恩泽能够遍及天下百姓,能让大汉孕妇幼儿得以成活,又能让所有愿意进学的幼童都有所学,这便是天大的恩泽。只要做好这些事情,贵人的地位就无人能够撼动。”   阿娇指指未央宫方向神情有些黯然,低声道:“卫氏如今对我恨之入骨,刘据也视我如寇仇。就算是你那个母亲,也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来过长门宫了。”   云琅笑道:“这是必然的,所以呢,这时候,我们什么都不做,让岁月告诉那些不理解贵人的人,什么才是对的,错的。”   阿娇自动过滤掉了云琅的废话,轻声道:“可怜,可怜刘据,那孩子快要疯魔了。我们什么都不做,那孩子会做,他跟他父亲一样都是急性子,都没有什么等待的耐性。陛下想看我们乱动弹,很可能等到的是他那个儿子在胡乱动弹,你知道的,我也是大汉国的主人,也不希望看到这个国家乱糟糟的。有规矩自然是最好的。昌邑王不过是陛下塞给我,让我胡乱动弹的一个理由,如果可能,我还是认为刘据继承皇位比较好。”   云琅笑着道:“陛下喜欢斗争,喜欢在激烈的冲突中完成自己的主张,我们不跟陛下对着干,这样做除了伤害大汉国百姓之外没有什么好处。昌邑王将来能登基,那也是太子亲自把昌邑王送上去的,与我们无关。将来如果太子登基,我们就自动流放就是了,凉州就是我给大家准备好的避难地。”   阿娇伤感的道:“你看着办吧,别让我们这群为大汉国出过死力气的人没一个好结果。”   云琅轻声道:“已经安置好了。”   阿娇点点头,示意大长秋送客。   不大功夫,大长秋回来了,阿娇解开外袍,站在巨大的铜镜跟前瞅着自己的身影对大长秋道:“看来我真的老了。”   大长秋摇头道:“贵人光彩如昔。”   阿娇摇摇头道:“以前见云琅的时候,他总会找机会偷偷打量我,这一次他可没有呀。”   大长秋皱眉道:“以前也没有吧?”   阿娇嗤地笑道:“你一个阉人知道什么叫做风月?”   大长秋毫不客气的道:“奴婢净身的时候已经二十有四了,并非一窍不通。”   阿娇嘟囔道:“可惜了,这么好的人我遇见的时候偏偏已经嫁作他人妇,否则定不放过。”   云琅离开长门宫的时候,月亮已经升上了天空。   隋越向皇帝禀报的时候,刘彻停下手中的毛笔,瞅一眼沙漏低声道:“一炷香的功夫,看起来云琅已经安排好应对事宜了,否则不会这么淡然。”   隋越不解的道:“他没有资格跟陛下争锋。”   刘彻叹口气道:“朕知道,你知道,云琅如何会不知道呢,所以他不会跟朕争锋的。不行啊,这天下如今安静的厉害,如同死水一般安静,这对朕来说不是好事情。如果在这个天下间,人人的诉求都能够得到满足,谁还在乎朕的存在呢?”   隋越更加的不解,他不明白天下太平难道不是最好的一个局面吗?为何陛下会如此的不满。   “传旨,昭告天下,朕已经聘请永安侯云琅为昌邑王师傅,束脩三千金。”   隋越的身体抖动了一下。   刘彻看的很清楚,就问道:“你抖什么?”   隋越吞咽一口口水道:“微臣担心太子殿下。”   刘彻冷笑一声道:“有什么好担心的,身为朕的太子如果连这点坎坷都无能应对,还当什么太子,如何继承朕的江山?”   隋越拱手应命,去偏殿寻找信任的秘书监丞梁凯,去拟定旨意。   梁凯很快就你定好了诏书,亲自将诏书拿给皇帝过目。   刘彻看完之后,微不可察的叹了口气,就让隋越用了印,挥挥手示意梁凯将这道旨意连夜送去丞相府加盖印信,好挑选一个黄道吉日昭告天下。   宋乔背对着云琅趴在澡盆边上,身体酸软的一丝力气都没有了。   云琅靠在她身边,用脑袋碰碰宋乔的腰肢道:“想我了没有?”   宋乔洁白的身子滑进澡桶,把脑袋靠在云琅的胸膛上梦呓一般的道:“回来了就好。”   “不回凉州了,也不想当官了,你觉得如何?”   “很好啊,就这么活着就很好了。”   云琅将宋乔重新抱在怀里,宋乔一口咬在云琅的肩膀上,直到那里出现了一个明显的牙印这才松口道:“一走就是三年,也不想想妾身是怎么熬过来的。”   云琅笑道:“我们还有时间,如果老天给脸,我们应该还会有几个孩子的。”   宋乔惊叫一声,搂住了云琅的肩膀,呢喃几声之后忽然笑了起来。   指着窗外对云琅道:“卓姬今晚可是睡不着了。” 第一三六章 人与兽   老婆数量多了,很多事情就变成了责任。   毕竟在某些需要上,男子来的热烈去的快速,不如女子来的隽永。   老夫老妻在一起,相互安慰的成份要多于取乐的成份。   这是维系亲情的一种方式,也是男子宣示主权的方式。   卓姬瞅着自己已经变粗的腰身有些难过,拖过薄毯子掩盖住了肚皮。   云琅抚摸着她光洁的肚皮道:“遮掩做什么,天热。”   卓姬把头放在云琅脑袋边上叹口气道:“谁家家主还会宠爱自己四十几岁的妾呢。”   云琅不满的道:“我刚才白忙碌了是吧?”   卓姬低头瞅瞅自己红霞尚未消散的胸口道:“您是一个好人。”   “屁的好人,我如果真的是好人,就不会弄四个老婆。”   卓姬笑道:“就您的身份来说四个不多,您门下的奴仆平遮都有九个妻妾。”   卓姬说着话就轻轻地拍拍手,随即,便有两个披着轻纱的妙龄女子从帷幕后面转出来跪在床榻边上。   云琅把薄毯子拉上来盖在身上,对卓姬道:“你的意思是说,我以后宠幸她们,把你这个老女人丢到墙外边去?”   卓姬红着脸道:“跟妾身在一起有些难为您,这是妾身补偿您的。”   “你的意思是,以后我们在一起的时候跟你草草了事,然后把力气用在她们身上?你确定我来找你是在敷衍你?我刚才几乎是在用命对你好,你感觉不出来?”   卓姬支起身子怜惜的抚摸着云琅瘦峭的面容,低下头将自己的鼻子按在云琅的鼻尖上道:“你是一个温柔地人。”   云琅冷笑道:“你以为我找不到别的美女,需要你来帮我安排?”   “妾身老了,这是大户人家通常的做法。”   云琅抬起手重重的在卓姬丰隆的臀部拍了一巴掌道:“固宠?你这么没自信?   你卓姬是什么人?   一个诗词歌赋无一不精的人,一个做生意能做到富甲天下的人,一个敢爱敢恨的人,怎么这个时候就一点自信都没有了?   别说你现在依旧美艳如常,就算是以后变成鸡皮鹤发了,我只要有力气,一样不放过你。   这才是夫妻,你是我妻子,不是情人,我们之间的联系不仅仅是床榻上的这点事,这仅仅是表达爱意的一种方式,不是全部,你有用美女固宠的法子,不如多作出一些动听的歌赋来固宠,我觉得这种法子要更加的有用。   知不知道,你每次轻歌曼舞的样子能迷死人。”   两个纱衣美女悄然退下,卓姬伏在云琅的胸口怮哭不止,泪水很快就把云琅的胸口濡湿了一大片。   云琅轻轻抚摸着卓姬的后背道:“跟着我就是一辈子,没有冷落,没有抛弃,这算是承诺,到我死为止,死了之后就不关我事,毕竟,我已经死掉了。”   卓姬脸上挂着泪珠,却笑得开心,斩钉截铁的对云琅道:“我年纪比你大,一定会死在你前边,死掉之后,我就不管了,毕竟,我已经死掉了。”   忙碌了大半夜,两个人果真都要死掉了,在濒临死亡的那一瞬间相拥着入睡……   清晨,鸟鸣啾啾,云琅从睡梦中醒来,看了看那只蹲在窗口不断鸣叫的黑白相间的鸟雀道:“这家伙还没死?”   坐在铜镜前边整理云鬓的卓姬轻笑道:“老的早就死掉了,这是它们的后代,总能在妾身这里找到吃食,也就不愿意离开了。”   说着话就从梳妆台上端起一个青瓷钵盂,抓了一把谷子丢在窗外,顿时,呼啦啦从树梢上落下一群同样颜色的鸟雀,落在地上啄食谷子。   “现在变成无赖了,找寻了一群伙伴来妾身这里骗取食物。”   仅仅是一夜之后,卓姬话语中就多了几分肯定,少了一些柔弱。   云琅赤条条的从床上跳下来,好奇的瞅着外边的鸟雀,卓姬慌忙将云琅推到床上,三两把给他套上衣衫。   “云音就在三楼,闺女大了,你不能再随心所欲。”   云琅冷笑道:“闺女大了,心里就不再想她的耶耶了,满脑子想的都是情郎。”   “所以,您要把霍光派去凉州当您的凉州牧长史?”   “本来想让他当凉州牧的,陛下不同意,那个该死的丞相赵周居然也不同意。”   “十八岁的孩子当一方牧守,亏您想的出来。”   “十八岁?嘿嘿,霍去病十八岁的时候已经带兵远征匈奴,且杀的匈奴狼狈逃窜。耶耶十八岁的时候已经是受降城城主,受降城以外千里之地尽在耶耶的掌控之下。霍光这孩子早慧,大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趋势,他做一个安定的凉州牧有什么不妥?陛下雄心不再,不敢再启用年轻人了,这就是大汉国的悲哀所在,没了进取之心,只想着安定,是耻辱!”   卓姬不理睬云琅的唠叨,凑到云琅脖子上闻闻,不满的道:“有味道,您该洗澡。”   云琅也凑到卓姬脖颈处闻闻道:“什么味道都没有啊。”   卓姬羞臊的道:“妾身洗过澡了。”   云琅舒展一下双臂无奈的道:“好吧,我去温泉里泡泡,一会曹襄跟去病要来,去病也就罢了,曹襄长了一副狗鼻子,又会被他笑话。”   卓姬推搡着云琅让他出了门,自己依旧坐在铜镜前边仔细的描绘妆容。   三年没回来了,云氏的温泉池子早就被修改的更加豪华了,云氏从来不缺少玉石,玉石,整座温泉池子都是用青玉砌造的,被工匠们打磨的非常光滑,躺在其中,算是难得的享受。   云琅昨夜没有睡好,躺在池子里,在脖颈下垫了一块毛巾,正在昏昏欲睡的时候,觉得头顶似乎有人,睁开眼睛瞅了一眼又懒散的闭上。   “想洗澡就下来,蹲在我头顶算怎么回事。”   “你留了胡须之后好看多了,一时间看的入迷,就多看了一会,看你疲惫的样子,我在考虑要不要等你安顿好后宅之后再来。”   “为何?”   “为何?男人亲近了女人之后,就会欲壑难填,这种兴奋的模样会延续一段时间,这时候,满脑子想的都是女人的身体,不论谈什么,最后都会谈到女人,所以说,不是谈话的好时候。”   “去病呢?”   云琅不愿意跟曹襄斗嘴。   “他摔伤了腿,不能骑马,只能翘着腿被家将用马车运过来,所以,我就先来了。”   “早就告诉过他,热气球还没有完善到极致,他这么匆忙做什么,还想腾云驾雾游览关中,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曹襄大笑道:“去病现在就靠热气球活着呢,他来了之后你千万莫要劝阻他,他老婆劝了几次,差点被他打死。”   在云琅面前,曹襄永远都是一个没遮拦的好汉,三两把撕扯掉衣衫之后,就赤条条的下了池子。   “今天是家宴,你老婆来了吗?”   曹襄怒道:“我脱的赤条条的陪你还不够么?这个时候还窥伺我怀孕的老婆,这就过份了。”   “当利三年给你生了一儿一女,听说又怀孕了?你好歹给人家一点休息的时间。”   曹襄坚决的摇头道:“孩子多了,当利喜欢,我舅舅也喜欢,我自己也喜欢。   曹氏这么大,如果仅仅是我曹氏的孩子执掌了曹氏产业,我舅舅会担心,现在,他外孙执掌曹氏产业,他就放心多了,我的麻烦也少,布局起来也方便,少了很多顾虑。   你光想到当利辛苦,知不知道我更加辛苦啊?”   云琅无声的笑了一下,拍拍胸膛道:“差不多了,我也在努力的向你靠拢。”   曹襄大笑道:“西域各国重新被张骞给扶持起来了,这一次给陛下敬献了两百多西域美女,你家分到了几个?”   云琅摇头道:“云氏不要异族,这一点你该明白。”   “为什么不要呢?真的好美!还听话!”   “不要就是不要,你非要我给你一个理由么?”   曹襄打了一个哈欠道:“知道你看重云氏血脉,我们不留血脉,只是尝尝鲜有什么不可以的?”   云琅想了一下道:“人就是人,不是牲口。”   曹襄笑道:“牲口在一起才是为了繁衍后代,人跟人就很难说了。”   云琅听得有些烦,摆摆手道:“你先告诉我,你跟去病对昌邑王是怎么看的,我已经被陛下绑在昌邑王的战车上了,就目前看,好像没有脱身的可能。” 第一三六章 必然的事情就避不开   “我们谁都不帮!”   曹襄回答的简单明了。   这是一个很负责任的回答,云琅很满意。   曹氏是一个非常大的家族,堪称门生故吏遍天下,这样的家族在夺嫡一事上早早站队,纯属自己找不自在。   即便是刘据这个太子,曹襄都表现的不冷不热的,遑论昌邑王。   将来,不管是谁登上了皇位,曹氏都能活的风生水起。   云琅知道了曹氏的态度之后,以后在做事的时候就会考虑曹氏的立场,不会轻易地破坏人家的立身之本。   “去病也是谁都不帮,说实话,也没有帮的必要,刘据虽然是太子,可是呢,昌邑王有长门宫这个庞然大物在后面支撑,很难说谁占到了先机。陛下春秋鼎盛,我们就不要多说话了。你当了昌邑王师傅也是如此,职位是陛下压给你的,不是你自己要求的,当好昌邑王师傅,没有错。你也不要太担心。”   云琅轻笑一声,看着曹襄道:“昌邑王有八成的可能登基你信不信?”   曹襄无所谓的道:“等他登基了我再向他效忠不迟,我其实很不明白,你为何如此不看好刘据?”   云琅没有接曹襄的问题,问道:“你跟长平侯府已经做了切割?”   曹襄道:“因为我母亲的缘故,平阳侯府看似跟长平侯府是一家,在我执掌家业之后,自然是要分割的清清楚楚的,现在,母亲已经完全不理会平阳侯府的事情了。我亚父也同意母亲这样做,我还发现,司马大将军也在切割他们跟太子刘据的关系。只不过,他自己还是在支持刘据,亲族关系让他避无可避,刘据能把自己弄到众叛亲离的地步,我实在是感到吃惊。”   “这是刘据自己的事情,没人能明白,我以前觉得这个少年人还不算太差,现在再看,他好像没有干对过一件事情。陛下现在又开始煎迫他的太子,我不知道以后还会发生什么事情。”   “马上就要封禅泰山了,陛下远行,重臣跟随,留太子监国,但愿他不要胡作非为。”   两人絮絮叨叨的说着闲话的功夫,霍去病坐在轮椅上过来了。   热气球出事故了,他伤了一条腿跟两根肋骨。   在云琅的记忆中,这似乎是这个家伙第一次受这么重的伤。   霍去病见云琅的目光落在他包裹着石膏的腿上,大气的挥挥手道:“不妨事。”   云琅皱眉道:“热气球撞到树上都没有弄死你,我觉得下一次你可以试试悬崖。”   霍去病毫不在意的道:“就是在华山上出的事情,山涧里的气流很乱,控制不住,才撞树上的。”   “华山没有神仙!”   云琅斩钉截铁的对霍去病道。   “你怎么知道,你去过?”   “我当然去过,不仅仅去过,还游览了华山所有的高峰,甚至在东峰看了日出,山顶上冷得厉害,我穿着厚厚的衣服差点被冻死。山上买水的老汉还讹诈了我很多钱,卖吃食的老婆子更是黑的厉害,两道菜要了我两百个钱……不过,太阳从云海里跳出来的时候蔚为壮观,让人有一种想跳下悬崖的感觉……”   曹襄点点头道:“确实如此,某家上去的时候吃不惯山上粗粝的食物,带了厨子跟歌姬,山上清冷,某家一夜御女三十,方才觉得暖和……日出之时,某家一边吐纳,一边敦伦,人间仙境莫过于此……”   云琅,霍去病一起愤怒的瞅着曹襄,曹襄讪讪的指着自己的胯下嘿嘿笑道:“把耶耶都给说兴奋了。”   霍去病皱眉问云琅:“你真的上去过?”   云琅认真的点头道:“上去过,还路过了大鱼石,莎萝坪,百尺崖,千尺憧,翻越了苍龙岭,过了老君犁沟……堪称一路艰险,困难重重……”   霍去病点点头道:“好,等我的伤势好了,我们从泰山归来之后就去华山,你领路,我们再爬一次。”   曹襄连忙插话道:“我也可以领路!”   “滚!”   云琅,霍去病一起怒吼。   曹襄极为不服气的道:“阿琅说他去过你就信,我说同样的话你为何不信?”   霍去病皱眉想了片刻道:“不知为何,某家明知道阿琅说的也非常不靠谱,可是,我总觉得他说的是真话!”   曹襄怒道:“难道我说的就是谎言?”   云琅起身擦干了身体穿上了衣衫,推着霍去病径直去了前院,曹襄跳出来想要追过去,发现自己一丝不挂,衣衫又被云氏仆役拿走了,就怒吼一声唤来仆役给他准备衣衫。   云氏的家主回来了,庄园里立刻就有了生机,无数仆妇在院子里来回穿梭忙碌,今日,云氏要宴请的人很多,没有什么闲人。   “以后再用热气球的时候还要配备一个叫做降落伞的东西,背上这东西之后,就算从千尺高空落下,也没有性命之忧。不过呢,这东西没有试验过,等我弄清楚其中原理了,再拿给试试看。”   “哦?降落伞?什么样的东西可以如此神奇?”   云琅从怀里掏出一方手帕,用细绳子栓了四角,在底下绑了一块石头,就把手帕丢上空中,只见手帕在半空中舒展开来,带着那块石头在空中晃晃悠悠的缓缓落下,最终落在地上。   霍去病摇着轮椅来到手帕跟前,捡起手帕,一扬手再次把手帕丢向了半空。   指着手帕下面的那块石头道:“我就是那块石头,可以从高空跳落而不至受伤?”   “霍光应该告诉你降落伞的事情,你为何表现的如此无知?”   霍去病摇头道:“这个小崽子就没说,看样子他是害怕我摔死。”   云琅四处看看,没发现霍光,此时,云氏庄园里到处都是宾客。   看得人生厌。   招待宾客这种事情还用不到云琅出面,很多时候由云氏家臣出面就能很好地解决。   见云琅推着他去后山,霍去病指指那些宾客道:“你不打算出面招待了?”   云琅摇摇头道:“办这样的宴会,只是为了应景,告诉人家云氏三年来没有招待宾客是因为我在外边。如今回来了,也是给所有人一个交代,我必须表现的跟一个普通勋贵一样,如果太高傲了反而不美。至于我出面与否不重要,重要的宾客也不会在今天这个时候来。走吧,我们三个难得清静,就干脆不理会了。”   霍去病笑道:“你变得越来越普通了,昔日特立独行的模样已经从你身上消失了。你不再骄傲,不再拒绝跟蠢货打交道。”   “因为我发现,是蠢货在掌控这个世界。你别看陛下英明神武,也别看朝中那些兢兢业业的臣子,他们只能制定前进的方向,至于该怎么走,如何走,其实都是由数量庞大的蠢货们来决定的。”   “你是指百姓们都是蠢货?”   “不是啊,百姓更多的是无知,我说的蠢货指的是地方豪族。他们只想获取,从来都没有想到付出,我们要教会他们有得必有失这个道理。我们必须告诉他们,穷人越来越穷对他们来说并非好事。”   “富人就是依靠搜刮穷人来致富的,穷人要是变的不穷了,就没人愿意被富人压榨,富人的好日子就没了。阿琅,现在有奴隶来代替穷人接受压榨,不过呢,这个时间不会太长,我曹氏已经开始着手经营大汉域外,你难道还要守着汉人的这块田地继续下去?”   曹襄不知什么时候追上来了,见云琅跟霍去病在讨论贫富问题,就随便说了一两句。   云琅停下脚步,瞅着曹襄道:“你跟刘陵合作了?”   曹襄摇摇头道:“是陛下跟刘陵合作了,我大汉公主将在明年远嫁匈奴太子,从此之后,大汉与匈奴将会互通有无,往来不绝。”   云琅倒吸了一口凉气道:“按照你刚才的说法,这条路不仅仅是丝绸之路,恐怕也是一条奴隶之路吧?”   曹襄点点头道:“最受益的依旧是你凉州。” 第一三七章 女子大丈夫   刘彻的决定让云琅极为吃惊!   他万万没有想到刘彻居然在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开始构建国家食物链了。   骄傲的刘彻自然而然的将大汉国定位为食物链最顶层!   而远赴身毒国并且攻占这个国家的匈奴人成了食物链的第二层,开始为大汉国供应更加肥美充沛的食物了。   很明显,匈奴人除过武力之外什么都没有,他们有数量极为庞大的战利品需要处理。   环望世界,在匈奴人的认知中,只有大汉国才拥有消化吸收这些战利品的实力。   也只有大汉国才能在接纳了他们的战利品之后反哺给他们大宗货物,继而让他们重新拿起刀,继续作战,抢夺更多的战利品。   中原太远,长安太远,那么,如同曹襄所说的,凉州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从凉州到身毒国的距离依旧遥远,然而,在茫茫戈壁沙漠上行走,对匈奴人来说算不得辛苦,更不要说还有数之不尽的商贾驼队来帮助他们。   东西是抢来的,只要能跟大汉国换到自己需要的东西就是值得的。   至于成本,匈奴人认为没有……因为最大宗的战利品就是奴隶!   奴隶可以自己走到大汉国,奴隶可以带着货物自己走到大汉国,由货物带着货物去远方交易,对匈奴人来说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云琅终于明白了张骞为什么会再次出使西域,明白了张骞跟苏武两人为什么那么热心的在西域建立一个个小小的羁縻国了。   对大汉人来说,这一长串羁縻国,其实就是丝绸之路上的一个个驿站。   在云琅的书房里,霍去病,云琅,曹襄在仔细研究了地图之后,云琅用红笔在地图上勾勒出来了一条红线,很自然的,在这条红线上,出现了张骞,苏武建立的所有羁縻国的名字。   卫子夫的女儿诸邑公主远嫁匈奴太子刘芳,这是卫子夫对阿娇做出的一次反击。   阿娇最大的依仗就是她几乎掌控了大汉国的商业,天下商贾大部分都是打着阿娇的旗号在天下奔走行商的。   一枚长门宫号牌,在大商贾那里可以换来黄金一百斤。   在大汉国中,卫子夫想要重走阿娇的路子没有任何可能,于是,当匈奴使节团来到长安之后,卫子夫那颗如同枯木一般的心再一次抽出来嫩芽。   这一次她不容许任何人破坏她的计划,哪怕将自己的亲生女儿送去遥远的匈奴也在所不惜。   “今时不同往日,匈奴人跟以前的匈奴人也大不相同,刘陵自己吃过苦,所以,她正在极力的纠正匈奴人的陋习。   你只要看看她给自己儿子起的名字就该明白,刘陵已经把自己当成了皇帝。   无论如何,她都是汉家女子,哪怕她再淫荡,也无法接受匈奴人乱伦之举。   此时,诸邑公主嫁过去将是真正的一国太子妃。   而刘陵也不可能再有别的子息,刘芳是必然的匈奴王,或者说他将是必然的匈奴皇帝,过些年,说不定连匈奴两个字都不会有了。   你我都清楚地知道,左贤王蒙查,不过是刘陵把玩的一个物件,在她登基之时,蒙查的作用很大,如今……哈哈哈,刘陵大权在握之后,她可能需要面首,却一定不会用一个手握大权的面首,此人的死期近在眼前了。”   曹襄丢下手里的果核,重新拿起一枚桃子咬的汁水四溅,就像一口咬在猎物脖子上的猛兽。   霍去病在地图边上看了良久之后道:“还是没仗打是吧?”   云琅点点头道:“大汉与匈奴即将进入蜜月期,打起来的可能性几乎没有,至少在我们这些人还活着的时候看不到战争的可能。”   霍去病沉默片刻,就指着云琅书房里的热气球模型道:“我想把这东西弄得再大一些。”   “没有用,热气球现在的大小是霍光严格计算后的结果,弄得再大一些毫无意义,我们又不是拿这东西来运货物,没必要太大。”   听云琅谈到了货物,曹襄眼前一亮,指着模型道:“这东西可以运送货物,我是说从身毒国一路运送货物过来?”   云琅淡淡的道:“没有可能,即便是能,也不划算。”   曹襄摇头道:“慢慢来,慢慢来,你西北理工不是一直讲究——穷器之能于极致吗?我觉得继续研究下去,说不定就能弄出一个巨大的运货热气球,你想想啊,一个硕大无朋的热气球在天空飞行,携带了巨量的货物,七八日就从身毒国飞到了大汉,然后再从大汉国飞去身毒,这该是多么辉煌的时刻啊。好了,这事就这么办了,你西北理工的弟子中谁聪明一些,把人给我,我出钱让他去研究这事,一年不成就五年,五年不成就十年,不管多久,只要能弄出来,就能赚取海量的财富。唉,对了,你觉得我儿子怎么样?”   云琅冷冷的看了曹襄一眼道:“不成,你自己找人弄吧,别打西北理工的主意。”   “曹信是我儿子!”   云琅冷笑一声道:“你去问问你儿子,愿不愿意帮你。”   曹襄猛地站起来,又懒懒的坐了下去,摆摆手道:“算了,那孩子从小就跟我不对付。我既然已经准备把曹氏暗子交给他,他就不该这么引人注目。”   霍去病放下手中的热气球模型对曹襄道:“你准备准备,过几天给孩子们定亲。”   曹襄怒道:“定什么亲,为什么我这个当父亲的不知道?”   霍去病道:“刚刚想起来的,你儿子跑我闺女卧房去了,还一连去了三次。”   “霍二?”   “没错。”   “她们应该不及乱。”   霍去病看着曹襄道:“你去问,还是我去问?”   曹襄摇头道:“问了也没有实话。”   霍去病把身子靠在椅子背上摊开手道:“既然如此,那就定亲喽,没问题吧?”   曹襄有气无力的道:“曹氏庶子娶霍氏庶女真他娘的是门当户对啊。”   霍去病见曹襄没有在第一时间表露出高兴地模样,就瞪着眼睛道:“你觉得不妥?”   曹襄懒洋洋的道:“都他娘的门当户对了,有是总角之交,我有什么不满意的。就是忽然发现,耶耶居然老了。”   霍去病可没有曹襄这么多愁善感,今日提亲是老婆交代下来的任务。   他原本是不想管的,被烦的不轻,就随口把事情说出来,然后定下。   见曹襄已经答应了,剩下的事情就是几个婆娘的,他重新拿起热气球继续观摩。   曹襄对云琅道:“说到定亲,张安世是不是该跟儿殷成亲了,再不成亲,我就等着看笑话了。我可是听说儿宽老贼自杀的心都有了。”   “宋乔在操办,就在六天之后,这孩子命运多舛,少年时期就丧父,到时候送过来的礼物要重一些。”   “不能总是掏老本啊,阿琅,你觉得这条丝绸奴隶之路我们要不要参一手,哪怕我们不要,给孩子当礼物也是不错的。”   云琅摇摇头道:“不妥,我们兄弟已经是人尽皆知的财主,这时候如果什么钱都要,会有麻烦,卫皇后那里恐怕不好交代。刘据也会恨不得吃我们肉,喝我们的血。”   曹襄笑道:“卫皇后给母亲分了份子,母亲不要,我就准备接手,说实话,卫皇后也清楚,没有我们兄弟插手,这件事她未必能够顺利的干成。西域之地全是去病的部将在镇守,凉州要地又是你的地盘,哪怕是皇后跟太子想要在这片土地上干成事,也离不开我们。你就发发善心,帮他们一把,偏心眼不要偏的太狠,母亲都看不下去了。”   云琅叹口气,想想长平到今天都没有来云氏,心中也有些伤感,对曹襄道:“明日我去拜见母亲。”   曹襄摆摆手道:“母亲进宫了,这些天一直在陪伴卫皇后,两人在布置西域事。” 第一三八章 弥合   话说到这里,三个人都开始沉默了。   很奇怪,大汉国的男子似乎都比较内敛,偏偏大汉国的女人们却有一颗开拓域外的雄心壮志。   或许是刘陵给了这些女人们勇气。   想想也是,一个在大汉国混的不如意且声名狼藉的女人,到了匈奴立刻就成了匈奴人的皇帝……   这中间的落差实在是太大了。   云琅相信,随着大汉国的边境对西域人放开,一定会有一些女人离开大汉国,去域外寻找自己的梦想。   没话说了,三个人就开始喝酒,只是没了李敢这个生力军,三个人还喝不完送来的十坛子酒。   云哲前来邀请三位长辈去大厅见客的时候,发现三位长辈都喝醉了。   将三人安置好之后,云氏似乎更加的热闹了,在当利公主的撺掇下,宋乔准许富贵城最好的杂耍班子进入了云氏,而霍去病的老婆则在云氏摆开了大汉国规格最高的一个大赌场。   张安世在后宅烤肉。   食客众多。   将最肥美的一块烤肉拿给儿殷之后,剩下的就被一群少年人哄抢一空。   霍光对烤肉没有任何兴趣,端着一盘子煮好的青豆角吃得起劲。   云音陪着她母亲去了后宅赌钱去了,所以,霍光对儿殷留在这里的行为就很好奇。   张安世摆摆手道:“别嫌烦,怀上了,她祖父说了,如果不能嫁给我,就把她丢进水塘里。所以啊,现在我走到那里她就跟到哪里,寸步不离啊。”   “不是已经说好六天后成亲吗?”   “是说好了,问题是儿宽老贼说我西北理工都是一群不理睬法理的混球,还是看好了,成亲之后就不用这么艰难了。”   霍光点头道:“看来我西北理工想要光耀万世,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呀。”   张安世继续翻烤着肉片,找机会瞟了一眼霍光,见他一边吃豆子一边喝酒,似乎心情不是很好。   就挑拣一些烤熟的牛肉装在盘子里来到霍光身边,取过他手上的酒壶喝了一口,把肉片递给霍光道:“你什么时候变得心慈手软了?”   霍光瞅了张安世一眼道:“你是说我?”   张安世道:“没错,当年你凭借一根木棍确定了自己大师兄说一不二的地位,现在,你却在节节后退,梁赞的事情上你在退缩,彭琪的事情上你也在退缩,以后如果再出现一个不听话的,你是不是还要后退?知不知道啊,你这样一味地放纵这两个混蛋,对我们这些依旧听你的话,老老实实为西北理工谋利的人有多么的不公平!”   霍光喝了一口酒道:“我知道。”   张安世瞅着霍光道:“把他们开革出山门算了,这些人本身就不是心性安定的人,在如今这个时候,肆意妄为会害死很多人的。”   霍光沉声道:“梁赞跟彭琪似乎都是你的好友。”   张安世笑道:“就因为关系好,所以我才了解他们,他们继续留在西北理工中,对他们来说很不公平,是禁锢,不再是帮助了。   梁赞想要把儒学跟西北理工的学问糅合在一起,弄出一套新的东西出来,所以呢,他的野心很大,希望有一个更加宽阔的场面供他控制。   除非他成为西北理工的大师兄,否则,不会一心一意为我西北理工考量的。   而这些是我们无法供应给他的。   彭琪更是一个没心没肺的人,他知道在格物一道上比不上你,在精算一道上比不过我,在研究细微处又比不上梁凯他们,所以啊,就想别出心裁的专攻律法一道。   开革掉他们,这样对他们比较好,对我们来说就是去掉了一个隐患。   如果任由他们这样继续干危险的事情,迟早有一天会连累到我们。   如果那个时候我们足够强大也就罢了,就怕那时候我们还没有成长起来,就遭了难。”   霍光不等张安世把话说完,就点点头道:“就按照你说的这么办!”   张安世重重的一拳砸在木头桩子上,冲着霍光比划了一根中指,就继续给那些疯狂的食客们烤肉去了。   霍光大声道:“主意是你出的,你去告诉他们。”   张安世笑道:“有些话不能出自你口,自然需要我这个二师兄出马。梁赞他们如今的作为已经不是为了西北理工,而是为了他们自己,既然不是为了西北理工,我们就没有必要为他们承担后果,说起来很无情,却是我西北理工可以传承久远的基础。这样做对我们好,对他们也是一种解脱,还不用结怨,要快些。”   霍光郑重的朝张安世拱手道:“拜托了,顺便告诉梁赞跟彭琪,如果以后不幸成为了对手,让他们尽管放马过来。”   云哲手里捧着一块肉,却忘记了咀嚼,怔怔的听着张安世跟霍光间的谈话,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自己听到的内容。   梁赞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在云氏,后来出去了,就再也没有见过,他如今对梁赞的印象已经很模糊了。   至于彭琪,他在云氏待了很久,只不过他一向在负责云氏的山居,后来参加了大比成了官员之后,也就很少来云氏了。   今天,父亲归来,本该是一个阖家团圆的日子,霍光跟张安世却在想着如何将两个家人从家里撵出去。   霍光跟张安世并没有避开云哲的意思,见这个孩子陷入了沉思,两人也不开解,只是吃肉喝酒,不亦快哉。   “梁赞跟彭琪都是很好的人。”   云哲犹豫很久之后,终于鼓足了勇气跟霍光为两人求情。   霍光瞪了云哲一眼道:“你清楚前因后果吗?”   云哲摇头道:“不知道,就知道你们准备把梁赞跟彭琪开革出西北理工。”   霍光叹口气道:“什么都不知道就为别人开脱要不得啊。”   云哲皱眉道:“梁赞,彭琪都是好人。”   张安世笑道:“如此说来,你霍光哥哥跟张安世哥哥就是两个坏蛋是吗?”   云哲摇头道:“不。”   张安世举着翻肉用的竹夹子凑过来,对云哲道:“既然你霍光哥哥跟张安世哥哥都是好人,按照你说的道理,我们做出的决定不会有错。”   云哲大声道:“可是,梁赞跟彭琪也是好人。”   霍光怒道:“谁告诉你,好人就不能伤害好人了?”   云哲大叫道:“这样做让我的亲人不得相亲,近在咫尺不得相见,算什么好法子?”   张安世见云哲有些激动,就拍拍他的脑门道:“既然你这样认为,不如你去找梁赞跟彭琪他们,要求他们后退一步如何?如果他们肯退步,我们这边退一步没有任何问题。”   云哲涨红的脸慢慢恢复了平静,伸出手掌道:“一言为定!”   霍光随便探出手跟云哲重重的拍一下,算是完成了承诺。   张安世的脸莫名的红的厉害,指着外间对云哲道:“梁赞代替夏侯静先生来家里拜谒了,彭琪也在外间,就是不肯进来。你现在就可以去找他们了。”   云哲放下手里装肉的盘子,匆匆的就出去了。   接替张安世烤肉的曹信对霍光道:“彭琪跟梁赞要离开我们了吗?”   张安世点点头道:“人家准备自成一家,不要我们了。”   “不是你们要把他们开革出去?”   张安世叹口气道:“我们家就这么几个人,每一个人都是难得的人才,我们怎么舍得放弃他们。只是有些人已经走得太远,太偏了,需要纠正一下。”   曹信点点头道:“阿哲是最好的人选,你们没选错人。”   霍光冷眼看了曹信一眼,淡淡的道:“你父亲已经向我大哥给你提亲了,我大哥已经答应了,霍二那里也应该没有什么问题。过两年,就该你们成亲了。”   曹信闻言,惨叫一声,就丢下手上的肉片,如同屁股中箭的兔子向曹襄安寝的房间狂奔。 第一三九章 论斤两的情义   宋乔为人温婉,上了赌场之后却杀伐凌厉,一改昔日之风,裸着一只胳膊摇骰子藐视四方。   苏稚拖着两个孩子在一边为大师姐呐喊助威,一时间,将当利,李氏一干妇人杀的面如土色。   云哲只能听到二娘在里面大喊大叫却进不去,守卫在门口的靠山妇根本就不准他进去。   里面是妇人们的世界,唯一的男子就是喜欢趴在母亲怀里睡觉的云动。   卓姬跟云音倒是在外边,她们母女二人正坐在葡萄架下闲谈,那里的驱蚊香青烟袅袅,环境恬淡,云音伏在母亲膝盖上,仰着头似乎在撒娇,云哲自然不方便过去。   云哲觉得自己还是去找父亲比较好,尽管父亲已经喝醉了,这个时候才能跟父亲要到真正的主意。   才进门,就看到红袖阿姨的大肚皮,云哲非常担心,因为红袖阿姨的肚皮非常大了,就像一口吞下了一颗大西瓜。   红袖掏出手帕擦掉云哲脸上的油渍,轻笑道:“你父亲已经睡着了,有事明天再说不成吗?”   云哲探头瞅瞅酣睡的父亲,皱眉道:“等不及了。”   红袖拉着云哲的手坐下来道:“那就跟小娘说说,拿不定主意了再找你父亲不迟。”   云哲想了一下道:“光哥哥跟去病哥哥要把梁赞,彭琪开革出西北理工。”   红袖闻言愣了一下,然后掩着小嘴笑道:“傻孩子,你被骗了……”   云哲摇头道:“他们亲口说的。”   红袖伸出一根手指点点云哲的嘴唇道:“傻孩子啊,很多时候嘴巴不光能吃饭,还能骗人。”   云哲道:“不管他们是不是在骗我,他们想开革梁赞跟彭琪是不对的。   我很喜欢梁赞跟彭琪,不能因为他们做了一些不符合西北理工利益的事情就放逐他们。   这样我会很伤心的。   耶耶说过,利益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也是最不重要的东西。   光哥哥跟安世哥哥把利益看的很重已经足够了,到了我这里,利益就不那么重要了。   我只想跟所有相亲相爱的人生活在一起,哪怕不见面,站在月光下回忆起还有这样的一些人,就足够让我欣慰了,让我知道我在这个世界上从未孤独过。”   红袖听得目瞪口呆,她没有想到云哲这孩子已经有了自己的想法。   她有权力让云哲吃饱穿暖,却没有权力指导云哲如何生活,更没有权力指导云哲的人生方向。   这个时候,云哲需要父亲的指导,也只有他的父亲才有资格指导这孩子未来的人生路该如何走。   云琅醉酒的程度并不深,加之已经睡了一个多时辰,红袖呼唤了他几声,就睁开了眼睛。   睁开眼睛就看到了云哲,云琅笑着撩开薄毯子对云哲道:“打雷了吗?快快进来,有耶耶在,我儿不要害怕。”   红袖又好笑又好气,正要找凉毛巾让云琅清醒一下,云哲却迅速的钻进父亲的被窝,把脑袋靠在父亲胸口对红袖道:“我要跟耶耶说话。”   红袖撇撇嘴,放下蚊帐之后就继续去外间做自己的针线活。   云哲听着父亲平缓的呼吸,忍不住问道:“耶耶。”   云琅嗯了一声。   “喜欢一样东西就一定要握在手中吗?”   “是的,只要你有能力,自然是握在自己手中最好。”   “如果是人呢?”   “男人,女人?”   “男人!”   “那就有多远滚多远!”   “如果这个人很有用呢?”   “男人能有什么用处?儿子,喜欢男人很危险。”   “就像您跟去病,曹襄伯伯那种喜欢。”   “儿子啊,你去病,曹襄伯伯这种人没人有办法将他握在手中,我们在一起是一种相互吸引的行为,他们觉得我这人不错,我也觉得他们不错,这才走到一起来的。男人之间不叫喜欢,叫欣赏。”   “如果您欣赏的人干了您不欣赏的事情呢?”   云哲继续问道。   云琅的话说多了,神志也就慢慢的恢复了,见儿子似乎遇到难题了,就干脆坐起来,取过桌子上的凉茶喝了一大口,摇摇脑袋瞅着儿子道:“那要看我欣赏的人是谁了。如果是你去病跟曹襄伯伯干了我不欣赏的事情,不论我喜欢不喜欢,我都会认命,跟他们一条路走到黑。走通了算我运气,走不通,了不起一起完蛋就是了。”   “您不准备另辟蹊径?”   “不,另辟蹊径这种事不适用于你霍伯伯,曹伯伯,身为兄弟,必须在第一时间旗帜鲜明的支持他们。同样的,如果我干了他们不欣赏的事情,他们也会做出跟我一样的选择。”   云哲想了一会道:“这样做似乎并不是最好的选择。”   云琅揉揉儿子的脑袋笑道:“这种事最好直接做,不要选择。”   云哲重重的点点头道:“我记住了。”   说完话,就从床榻上下来,扶着云琅重新睡好,给他盖好毯子之后低声道:“孩儿已经不怕打雷了。”   云琅笑道:“我知道,我就是想跟我儿子亲昵一下。”   说完,父子俩相视一笑,云哲就离开了父亲的卧室。   红袖目送云哲离开,来到卧室却发现云琅已经起床了,站在窗前看云哲离开。   “这孩子已经长大了,不害怕打雷了。”   红袖撇撇嘴道:“好几年前就不害怕了。”   云琅叹口气道:“上一次这孩子跟我睡觉的时候还是因为雷电交加,不害怕雷电,就说明这孩子长大了。”   “你就不问问这孩子来干什么吗?我觉得他好像有心事。”   红袖很担心云氏的嫡子走上歧途。   “孩子长大了,就该有自己的决断,我已经告诉他决断的方法跟立场,不论他做出何等决断,我都会支持这孩子。”   红袖摇摇头道:“我觉得今晚似乎对这个孩子很重要,他从来没有这么难以抉择过,您应该帮他。”   云琅摇头道:“不用,我的儿子我知道。”   红袖叹了口气,抚摸着自己的肚皮对云琅道:“您马上又要多一个孩子了……”   云哲来到了前院书斋,梁赞跟彭琪都坐在书斋里,书斋不大,两人却一南一北坐的很远。   每人的桌前都点着一盏油灯,桌子上却没有书本,跳跃的油灯火苗,将两人的背影落在墙壁上,如同两个黑色的巨人。   来云氏却不能进入后宅,对他们两人的打击非常大。   此时此刻,不论是梁赞还是彭琪,都知晓得到这样的待遇意味着什么。   书斋的门被人推开了。   梁赞跟彭琪都没有回头看的兴趣。   梁赞冷冷的道:“我这就算是被开革出门了是吧?”   “这里是你的家,没人有资格驱赶你们离开自己的家。”   云哲笑眯眯的回答道。   梁赞跟彭琪发现不是霍光的声音,就转过头,立刻就看见了不算太胖的云哲。   彭琪从云哲手里接过木盘,将木盘放在桌案上,自己取过一碗面,用力的搅拌一下对云哲道:“你说了不算。”   云哲将一头蒜递给彭琪,把另外一碗面端给梁赞道:“我说了,这里是你的家,谁能把你们从家里撵走呢?我父亲都不成。”   彭琪的眼泪掉进面碗里,却倔强的一言不发,埋头用力的吸溜面条。   梁赞叹口气道:“大师兄可能不这样想,我接手了谷梁一脉,已经不可能再顾及到西北理工了。”   云哲把另外一头蒜递给梁赞道:“好好地吃饭,在这里枯坐了大半天,你不饿吗?”   梁赞点点头,也学着彭琪的模样咬一口蒜头吃一口面,显得很是香甜。   彭琪忽然丢下空碗,拍拍桌子道:“阿哲,你去告诉阿光,就说我投降了,我不玩自己的那一套了,以后他说什么,我就干什么,这样还不成么?用得着把我从家里踢出去吗?”   正在吃饭的梁赞端着饭碗的手剧烈颤抖了一下,终于没有停下进食,短时间过后,他的手就不再颤抖,显得坚定无比。   云哲笑道:“刚才我问过耶耶了,问他情义跟利益该怎么分割,耶耶说,情义这东西论不起斤两,尤其是家人的情义,做就对了,不能问,也不敢问。” 第一四零章 分歧所在   梁赞吃完了面条,就跟彭琪一起走进了内宅。   云氏子弟从来都不缺少面对问题的勇气。   云哲目送两人走进了内宅,就愉快的去找父亲去了,他今晚很想跟父亲一起抵足而眠。   他回来的时候,云琅正在喝还魂酒,见儿子小脸红扑扑的很是兴奋,就分给了他一小杯。   云哲豪气干云的一口喝干,将酒杯顿在桌子上道:“全部解决了。”   云琅笑道:“解决了什么?”   “梁赞跟彭琪不会被大师兄开革出门了。”   云琅给儿子手里放了一把煮熟的豆子笑道:“没那么容易。”   云哲惊愕的道:“大师兄他们也不希望梁赞跟彭琪离开啊。”   云琅道:“重点在于利益,梁赞跟彭琪必须有利于西北理工的地方,你大师兄他们才不会放弃梁赞跟彭琪,如果没有,你大师兄会毫不犹豫的把他们开革出去。”   云哲皱眉道:“情义呢?”   云琅摸摸儿子的圆脑袋道:“那是另外一回事。”   云哲站起身愤怒的道:“他们怎么可以把情义跟人本身分开?”   云琅耸耸肩膀道:“你大师兄就是这样的,利益的归利益,情义的归情义,他总是能分的很清楚。   你可能不知道,在情义方面你大师兄远没有你来的丰富。   你从一生下来,就是万众瞩目的场面,每个人都希望你能活的轻松写意,甚至希望你能够成为云氏家族的道德标杆。   所以啊,那些阴暗的,龌龊的,不好的事情从未出现在你面前。   让你觉得这个世界原本就是充满善意的,每一个人都是好人,每一个人的本性都是善良的。   所以呢,你觉得只要用情义去感化每一个人都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梁赞跟彭琪都是看着你长大的,他们爱你,维护你,帮助你,你只要对他们付出真心,他们就会回报你真心。   你大师兄是不一样的,他的父亲杀死了他的母亲,他又想杀死他的父亲,虽然没有这样做,却起了这个念头。   这就让他的心里对任何人都心怀疑虑,他不吝用最恶毒的心思去考量别人,就是为了不再受伤害。   因此呢,他做起事情来总是显得无情,之所以这样做,就是为了防微杜渐,不想让恶果出现在自己身上。   知道不,你大师兄曾经对我说过,此生不愿意再见负他之人。   那一刻,就连你耶耶我,心里也微微发痛。”   云哲愤怒的将手里的豆子丢出去,豆子丢出去了才想起这是父亲给他的,一张小脸涨的通红,想要钻进花丛里找回豆子,被云琅给拉住了,重新给了他一把豆子道:“你改变不了你大师兄,也改变不了梁赞,倒是彭琪这个小混蛋纯粹是为了名耀九州,他会被你大师兄弄垮的。我觉得他现在恐怕正在怀疑自己的人生。你大师兄之所以没有提前弄垮彭琪,目的就在梁赞身上。梁赞跟彭琪不同。彭琪对我西北理工的学问是笃信无疑的,而梁赞已经开始有了自己的疑问。”   说到这里云琅叹息一声站了起来,背着手站在窗前幽幽的道:“西北理工的学问确实是这个世界上最能改变人们生活条件的一种学问。   可是呢,前进的步子太快,就会有道德问题,道德一旦追不上经济的步伐,人就会变成逐利的野兽。   这些年关中百姓的生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却失去了淳朴的一面。   你耶耶虽然一直在用‘仓禀实而知礼仪,衣食足而知荣辱’这句话来哄骗众人。   现在快哄骗不下去了,关中的百姓并没有因为富足之后变得更加懂礼,反而一个个变得更加的贪婪狡猾。   梁赞就是看到了这一幕才对西北理工有些失望,他觉得人性善恶比富足与否更加的重要。   儿子,如果你不能在这方面说服梁赞,很难有一个好的结果。”   云哲低着头很是失望。   半晌才看着无所不能的父亲道:“您出马也不成吗?”   云琅摇头道:“硬压下来自然是可以的,不过我不愿意这么做,会违背他们的本心的,耶耶创建西北理工并不是为了成就一个门派,而是为了传播学问,让我大汉的学子少走一些弯路。另外,成为高人的必要条件就是少说话!让别人对你讳莫如深,探不出你的深浅,你耶耶快要技穷了,这时候不想把屁股漏出来,最好的法子就是闭嘴。”   云哲张开手臂抱住父亲道:“您就是一位无所不能的人,谁说都没用,我都会这样认为。”   云琅同样抱住儿子道:“我的儿子是天底下最好的儿子,这一点谁诋毁你都没用。”   云哲脸上露出笑容,抬头看着父亲道:“我去看看。”   云琅点点头道:“小心,别让他们伤到你。”   “啊?”   云哲听父亲说的严重,就惊叫一声,迅速的跑了。   云琅宠溺的瞅着奔跑的儿子,对门外的竖起耳朵偷听的红袖道:“这醒酒汤滋味不够啊,我脑袋痛的厉害。”   云哲快快的跑到后宅学堂,才冲进去,就听见一股风声向他袭来。   赶紧躲到月亮门后面,就听轰隆一声响,彭琪的身子从亭子里飞出来一头撞进了月季花丛里去了。   然后就看见彭琪愤怒的带着一身花刺从月季花丛里钻出来,咆哮着冲进了亭子。   梁赞的身手了得,一个人对战霍光仅仅落于下风而已,至于彭琪刚刚加进战团,转瞬间又被霍光一脚给踹出来了……   这些人全部受艺于何愁有,算是名家子弟,身手都不差,可是,与霍光这样的妖孽相比,迅速的就分出高下来了。   这种战团云哲自然是不敢凑过去的,霍一捧着半个西瓜,一边用勺子挖着吃,一边凑到云哲身边道:“大师兄在折磨梁赞呢。”   云哲怒道:“:你就不能上去劝诫一下?”   霍一瞪大了眼睛道:“你嫌我这些天没挨揍,你心里不舒服是吧?”   说着话,把才吃了几口的西瓜塞云哲怀里道:“好好地吃瓜看热闹,就要分出胜负来了。”   云哲抱着西瓜心里苦涩,四处张望没看见曹信,就问道:“曹信呢?”   霍一撇撇嘴道:“他不想当我妹夫,去找他耶耶申诉去了,估计这会正在挨揍呢。”   “谁在揍他?”   “霍二。”   云哲心中更加的苦涩了。   张安世在亭子里高卧,身边堆满了各色吃食,李禹陪在他身边一边吃一边喂张安世吃,显得极为悠闲。   眼看着彭琪再一次冲上去被霍光踢了一个筋斗趴在地上装死,剩下梁赞继续苦苦支撑,云哲有些看不下去了,指着彭琪道:“他在装死!”   霍一露出一嘴的白牙嘿嘿笑道:“看出来了?这家伙早就想服软,给自己找台阶下呢,就是苦了梁师兄。”   “他们为什么会打起来?”   “梁师兄跟彭师兄一进门就说要讲道理,大师兄不同意,说先打败他再讲理,打不败他,以后只要见面,他就见他们一次打一次,还不分场合。然后梁师兄就说大师兄是莽夫,白学了这么多学问,大师兄说论学问;梁赞差他更远,论学问也可以,还拿出来了师傅都在研究的高等算学……梁师兄根本就没有机会接触这些学问,恼羞成怒之下率先向大师兄发起了进攻。幸好还知道拉上彭琪,总算是没有蠢到家。”   云哲眼看着彭琪趴地上装死,梁赞一人那里是霍光的对手,被霍光反扣着咽喉,反身绊倒在大腿上回头瞅着梁赞道:“你服是不服?”   梁赞喘着粗气道:“你不能以力服人!”   霍光冷笑道:“古往今来儒生的一张嘴总是屈服在利刃之下,你梁赞何能例外。”   梁赞怒道:“耶耶心不服!”   霍光长笑一声道:“那个要你心服了,我只要你知道西北理工的学问浩如烟海,你才学了屁大的一点,就敢质疑本门学问,梁赞,等到你将我西北理工的学问研究透彻之后,再说你狗屎一样的道理!” 第一四一章 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武力只能解决彭琪这种意志不坚定的投机之辈。   对于梁赞这种一经发现问题,且正在寻找解决之道的人是没有用的。   肉体上的屈服只是权宜之计,心里面依旧固执己见。   霍光是一个很干脆的人,他不需要梁赞从心底里臣服,只要肉体上臣服就足够了,他不觉得自己可以让所有人心悦诚服。   他的视野很大,心胸很广,一两个人的不同改变不了世界的本来面目。   所以,他对梁赞很宽容,只要宣告投降就不会再多想。   一炷香之后,师兄弟们就很愉快的围坐在一起吃果子,吃豆角,吃蛋糕。   云哲不想说话,总是偷偷地打量大师兄,他发现大师兄那双漂亮的眉毛斜飞入鬓,显得极为威严,他的眉毛就很没有特点,小的时候长得像两只蚕,现在也没有太长开,虽然漂亮了一些,却没有大师兄的眉毛那么有特点。   云氏的聚会进行了三天。   这样的聚会对主人来说是一件非常劳累的事情,云氏上下玩的很开心,也非常的疲惫。   接下来,他们不能休息,三天后就是张安世迎娶儿殷的时候,云氏还要有很多的工作要做。   张安世在富贵城里的宅邸是师娘送的,以前是云氏在富贵城的别业,在张安世就要成亲的功夫,就成了张安世的产业。   张安世要把母亲跟祖母接过来一起生活,祖母却不愿意,她觉得跟着当官的后代一起生活非常的危险。   尽管张安世的母亲很想离开张氏旧宅子搬到富贵城的新房里,张安世的祖母却禁止儿媳去富贵城,宁愿在张氏旧宅子里养蚕,纺织也不愿意享受荣华富贵。   告诉张安世清正做人,清廉为官,还拿出自己这些年积攒的六千个云钱给儿殷置办了一套首饰,算是尽到了当长辈的义务。   张安世成亲,自然是长安城中的一件大事。   皇帝赐下了锦缎,皇后赐下了首饰,阿娇送来了一箱子金子,太子也送来了一对白玉环。   张安世的母亲,祖母跟老贼儿宽接受了新人的大礼,云琅则云淡风轻的接受了新人敬献的一杯酒,就跟霍去病,曹襄离开了张安世的新居。   至于大汉国的各个钱庄,则送来了数之不尽的奇珍异宝……   张氏的声名在张汤自杀之后,重新登上了一个新的高峰,二十三岁的两千石朝廷大员,已经多年没有出现过了。   跟张汤相比,张安世更加的容易让人亲近,他不再是皇帝的鹰犬,而是大汉国朝堂上有数的干臣!   就此,张氏顺利的完成了身份的改变,云琅也算是完成了张汤最后的遗愿。   就在所有人都认为平静的生活可以继续下去的时候,皇帝一道旨意下来,云哲成了皇帝的近卫。   还是那种皇帝走到哪里就带到那里的近卫,哪怕是皇帝批阅奏章的时候也必须站在帷幕旁边的亲近之人。   “这哪里是恩赐啊,他把儿子交给了阿琅教育,就要把小哲带到身边培育,陛下这是半点亏都不肯吃。”   别人盼都盼不来的恩典,放在云氏就变了味道。   即便是霍去病对皇帝这样的做法都有些嗤之以鼻。   “小哲这孩子太善良不适合走仕途!”   曹襄也有些忧心忡忡。   云琅仅仅是皱皱眉头,就不再想这件事了,不论是霍去病,还是曹襄都小看自己那个看似傻乎乎的儿子了。   红袖正在生产,他还没有心思多考虑大儿子的前途问题。   宋乔就不一样了,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第一时间就去了长门宫。   “去啊,为什么不去?”   阿娇张嘴吐出一连串的西瓜子,引来一群五颜六色的花鱼追逐。   宋乔哽咽的道:“这孩子从来没有离开过妾身。”   阿娇笑道:“男孩子总要见世面的,总是留在你身边,你就不怕这孩子背上一个长于妇人之手的名声吗?”   宋乔擦擦眼泪道:“不是的,这孩子心地善良……”   不等宋乔把话说完,阿娇就大气的挥挥手道:“陛下身边多的是奸佞之徒,多一个善良的孩子有什么不好的。”   “妾身就怕这孩子触怒陛下!”   “触怒了陛下又如何,难道他还能害了这个孩子不成?”   阿娇回答得极为大气霸道!   “既然陛下喜欢教育孩子,那就把蓝田一起教育了,反正这孩子我是教育不了了。”   听阿娇这样说,宋乔总算是松了一口气,有蓝田在,云哲吃不了什么亏。   阿娇笑眯眯的道:“阿哲这孩子就像是一缕阳光,待在谁身边谁就能感到温暖。陛下的大殿里成天冷飕飕的,风雨雷电一样不缺,就是少了阳光,就让他去!”   “我不想去父皇那里!”   蓝田听话听了一半就从里面的屋子里跑出来了。   阿娇冷哼一声道:“你不去?”   蓝田坚决的摇头道:“不去,上次打破一个破玩意,就让阿哲赔,小气的父皇!”   阿娇淡淡的道:“你要是不去,天知道你父皇会有多少黑锅扣在云哲头上,再问你一遍,去不去?”   蓝田的眼珠子转了一圈道:“把金日磾给我,我就去。”   阿娇皱眉道:“你要金日磾干什么?”   蓝田道:“我犯错了之后,父皇要惩罚伴当,正好拿金日磾抵数,不至于责备到阿哲头上。”   “如此一来你就可以尽情的在皇宫中胡来是不是?”   蓝田撇撇嘴道:“那个破皇宫里整天阴沉沉的,我要是不给自己找点乐子,闷都闷死了。”   “别去招惹皇后!”   “不招惹,懒得看她那张哭丧脸。”   “也不要去招惹太子。”   蓝田缩缩脖子道:“不招惹,我要离他远远地,免得被他推进水塘里淹死。”   阿娇怒道:“胡说……不过还是远离太子比较好,太子要是找你麻烦,你就向你父皇哭诉好了。”   蓝田从袖子里抽出一根泛着蓝光的尖锐短刺比划一下道:“他敢碰我,我就刺他。”   阿娇一把捏住蓝田的手,夺过那柄短刺恶狠狠地瞅着宋乔。   宋乔连连摆手道:“妾身不知。”   “有毒?”阿娇质问蓝田。   “没有,就是在马粪水里浸泡过。”   “哪来的?”   “富贵城买的,西域工匠的杰作。”   阿娇将短刺丢在地上,对大长秋道:“找到那个该死的胡商,杀了他。”   大长秋从地上捡起那柄短刺,在手里把玩一下,就转身离开了池塘。   蓝田惋惜的瞅着大长秋的背影道:“那可是来自波斯的杀神武装,曾经有三个键陀罗的王死在这柄短刺之下。”   听完蓝田的解说,阿娇更加的愤怒对宫女道:“更换蓝田身边的护卫,护卫首领贬斥岭南守卫烽燧,无令不得回归。搜查蓝田寝宫,不得有任何武器,若有纰漏,一体斩之!”   宋乔见长门宫里开始变得纷乱,就想告辞回家。   阿娇用冰冷的眼神看着宋乔道:“你云氏的毒药,我再说一遍,敢让蓝田触碰,我就烧了你家。”   宋乔无奈的道:“等蓝田以后成了云氏大妇,别说毒药这种小东西了,就连瘟疫的种苗也在她的管辖之下。”   阿娇吃了一惊连忙道:“你云氏有瘟疫的种苗?你们收集这东西做什么?”   宋乔道:“是苏稚弄回来的,她想制服瘟疫,自然要研究瘟疫的形成条件。”   阿娇的眼珠子都快要从眼眶里掉出来了,大声道:“你是说瘟疫种苗就在我长门宫隔壁?”   宋乔摇头道:“我哪敢把这东西放在家里,安置在酒泉郡呢,就算是苏稚想要研究,也得亲自去酒泉郡,每次接触瘟疫种苗之后,必须隔离两月,没发现问题才能回来。”   阿娇沉吟片刻道:“陛下知道吗?”   宋乔点头道:“是陛下给苏稚这个军医官下达旨意收集的,由我云氏派人维护,守卫是绣衣使者,妾身很想去研究一下,我夫君不准。”   阿娇沉默不语,过了好久之后才对宋乔道:“有伤天和。”   宋乔笑道:“如果能为解除瘟疫贡献力量,就是好事,这世上我们不能理解的东西很多,我想啊,如果我们能够了解瘟疫,就不再恐惧瘟疫,将坏事变成好事。”   阿娇点点头,她总算是明白了皇帝为何对云氏另眼相看的原因了。   果然,力量只有在平衡之后,才会安然相处。 第一四二章 看不顺眼的理由   能跟随皇帝走一遭泰山的人基本上就是大汉帝国最核心的人物,所以,想要加入这个队伍的人非常的多。   即便是皇帝,也对这个名单非常的慎重,审核了良久之后也没有弄出一个合适的名单。   皇帝非常的忙碌且焦躁,云哲却觉得自己在浪费生命。   因为他已经无所事事的站在墙根上两个时辰了。   他很想去方便一下,皇帝却没有离开未央宫的意思,他不走,云哲就只能站着。   隋越就站在云哲的身边,手上捧着一个红漆木盘,木盘里放着各色的果子,他的眼睛睁着,平缓而悠长的呼吸早就在证明他在睡觉这个事实。   “啪!”   皇帝再一次将手中的奏折丢在地上,云哲惊奇的发现本来睡着的隋越就像是一条蛇,无声无息的游走到奏折处,将奏折捡起来,整理好,重新放在皇帝的左手边。   肆意处置大臣的奏折这是不允许的。   烦躁的皇帝咆哮出声;“都给朕滚出去……”   然后,隋越就拉着一头雾水的云哲离开了未央宫。   在茅厕中尽情的放水之后,云哲看到了坐在台阶上乘凉的隋越。   中午早就过去了,他还没有吃午饭,云哲摸摸胸口,从怀里取出一个荷叶包来到隋越身边坐下,将荷叶包放在两人中间,示意隋越吃一口。   隋越瞅着荷叶包里四五个彩色的饭团,拿起一个叹口气道:“你来这里遭这个罪做什么呢。”   云哲嘴里塞了一个饭团,含含糊糊的道:“我是云氏长子,来侍奉陛下是应该的。”   隋越咬了一口饭团,觉得香糯可口,想要多吃一个,见荷叶包里只有两个饭团了,就不再吃了。   云哲很是大气的将一个饭团塞给隋越,自己一口吃掉了另一个。   “你又多了一个妹子是吗?”隋越把饭团吃下去之后问道。   云哲笑道:“是的,前日里才出世,小小的一个小肉团,小娘哭得厉害,她不喜欢闺女,好在我耶耶喜欢,我也喜欢。”   隋越笑道:“这就够了,是个有福气的孩子。”   两人闲聊了片刻,隋越就带着云哲准备回到大殿里。   “陛下不喜欢我们待在大殿里。”   “陛下需要人伺候,刚才只是发脾气,这会他的茶水已经凉了,改换新茶了。”   “我们现在进入没问题吗?”   隋越叹口气道:“有问题,不进去麻烦更大。”   说着话两人再次走进了未央宫大殿。   云哲穿的锦袍很厚,八月的长安依旧闷热,他站立的地方恰恰是阳光照射的地方,不一会,衣服就被汗水湿透了。   他偷眼望去,只见隋越下巴上的汗水不断地滴在地上,比他还要热。   皇帝仰面朝天躺在席子上,看着未央宫华丽的藻顶,不知道是在睡觉还是在沉思。   一股凉风从背后袭来,云哲偷眼看去,只见蓝田正躲在帷幕后面举着一柄巨大的蒲扇用力的给他扇凉。   很舒适……   不过呢,根据能量不灭的道理,他凉快了,扇扇子的蓝田就变得更热了。   云哲偷偷地指指隋越,蓝田却撇撇嘴更加用力的给云哲扇凉,站在云哲旁边的隋越只能报以一声苦笑。   正在神游物外的刘彻忽然沉声道:“过来,给你父皇扇扇。”   蓝田从帷幕里探出头瞅瞅父亲身边两座巨大的冰山,慢慢的走出来,却把蒲扇塞给了云哲。   蹑手蹑脚的来到父亲身边娇声道:“父皇为何烦恼?”   刘彻将双手枕在脑后,瞅着自己闺女道:“名单排不好。”   蓝田惊讶的道:“这样的事情也需要父皇亲自安排吗?梁凯,梁凯,你死到哪里去了,为何要偷懒,让我父皇做你该做的事情?”   郁闷的梁凯从格子间里探出头,见皇帝没有反应,就重新把头缩回去了。   刘彻笑道:“这件事梁凯做不了,有些人呢,留在长安不合适,带去山东也不合适,这就两难了。”   蓝田笑道:“那就杀了他们,岂不是天下太平?”   刘彻瞅着闺女道:“杀了他们?”   蓝田道:“是啊,放在长安不合适就说明父皇离开长安之后他们会胡作非为,带去泰山不合适,说明他们的德行不足以陪伴父皇拜谒昊天大帝。这种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的人不杀他们,难道留着他们过年?”   刘彻皱着眉头道:“你从哪得来的怪想法?”   蓝田道:“云氏圈养了很多头牛,这些牛不用耕田,主要是拿来产奶用的。每年都要清除掉很多产奶不足的牛,这些牛就跟父皇担忧的那些人一样。云氏面对可杀可不杀的牛,总是选择宰杀,儿臣认为父皇对待那些让您为难的臣子也该这么做。晦涩难明的人或者牛最讨厌了,或许有用,可是用起来又有祸患,不如杀掉,这样就不为难了。”   刘彻点点头道:“道理听起来不错,为何你父皇我总觉得哪里不对呢?”   蓝田抱着刘彻的胳膊撒娇道:“父皇,您忙碌一天了,该休憩一下了。”   刘彻瞅瞅拿着扇子傻乎乎的在阳光里冒汗的云哲点点头道:“是该休憩一下了,走吧,陪父皇去院子里松快一下。”   未央宫的后面便是那座著名的玉苑,这里并非一般的园林,重要的是这里没有一棵树,却堆满了宝石,玉石,珊瑚等可以反射阳光的宝贝。   阳光普照下,各色玉石珊瑚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人站在里面,感受不到半点愉悦之意,只能平白变得烦躁不堪。   云哲就站在那颗最大的珊瑚边上,刘彻笑眯眯的看着比站在玉石珊瑚堆里的云哲还要暴躁的蓝田。   “父皇在欺负人。”蓝田泫然欲泣。   刘彻冷哼一声道:“你们合起来欺负你父皇才是真的。你还没有嫁过去呢,云氏到现在甚至还没有提亲,仅仅是你母亲一句话,你就把自己当成了云氏的主母,蓝田啊,我们是皇家,该有的矜持还是要有的。”   蓝田抬起脸瞅着父亲道:“父皇不是一直对云氏很疑惑吗?如果女儿嫁过去了,就是云氏的大妇,以后父皇如果还有疑问,不好问永安侯的,就可以直接问女儿,这样不好吗?”   刘彻见云哲的衣衫已经被汗水浸透了,就叹口气摆摆手,示意隋越把云哲带走。   云哲刚刚离开,刘彻再回头找女儿的时候,发现闺女早就跑了。   玉苑是刘彻很私密的一块地盘,每当心情烦躁的时候他就会把来到这里,感受光芒万丈的感觉。   刚才蓝田或许说的很有道理,可惜,云氏跟任何世家不同,任何进入云氏的人很快就会变质。   刘彻曾经试验过,试验品就是金日磾,以前的时候,刘彻非常肯定,金日磾是效忠他的……现在,他不那么肯定了,却从金日磾身上找不到任何背叛的证据。   云氏也没有专门策反金日磾,只是金日磾在云氏待得时间长了,就沾染上了云氏的臭气,变得跟云琅一个模样了。   刘彻不喜欢云琅万事不求人的模样!   刘彻不喜欢云琅那种看似谦恭,实则傲慢的模样。   云琅的永安侯爵位是他一步一个脚印用功劳换来的。   大汉国需要农具的时候云琅有精妙的农具献上,大汉国需要好庄稼的时候云氏就有产量高的良种献上,大汉国需要金钱的时候,云氏就有大笔的金钱敬献给国家。   当然,无军功者不得封侯这是组训,于是,云琅就统带大军与霍去病曹襄一起远征大漠,戈壁草原,用一个又一个辉煌的胜利终于拿到了他期望已久的侯爵。   这里面没有皇帝的恩赐成份……也就是说云氏感受不到皇家的恩赐,他们之所以有现在的地位完全是通过自己的努力的得来的。   如果真的跟蓝田说的一样,把这样的人杀掉,刘彻其实很想这样做,只是他不知道后果是什么。   他总觉得一旦跟云氏开战,后果会非常的严重,他甚至隐隐觉得,自己好像承受不了云氏的反噬。 第一四三章 云氏的窗户   经过一上午的折腾,刘彻认为云哲可能不会再来未央宫了。   毕竟这个孩子的靠山太多,任何一个靠山说话了,刘彻都没有拒绝的理由。   睡了一觉重新爬起来整饬政务的刘彻发现云哲再一次站在帷幕边上,这一次,他的背后却没了蓝田帮他扇凉。   艰难的拟定好去泰山的名单之后,刘彻端起茶碗喝了一口,朝云哲招招手。   云哲来到皇帝身边,按照皇帝的吩咐跪坐在他的对面。   “朕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正处在风雨飘摇的时机,先帝病重,窦太后执掌大权。那时候窦太后不喜欢我,她说我眼神太凌厉,做事太霸道,如果由我当了大汉的皇帝,会给大汉国百姓带来长久的灾难。现在,我倒是希望窦太后依旧活着,这样一来,朕就可以告诉窦太后,大汉国在朕的带领下,不仅仅洗雪了祖宗的耻辱,还让百姓变得无比的富足,朕的大军所向披靡,八荒六合之下,朕为第一人。云哲你觉得朕在离开京师之前,在窦太后墓前说这一番话合适吗?”   云哲狐疑的瞅着皇帝一声不吭,这样的话,他觉得自己不该回答,就像耶耶说的那样,聪明人都要少说话。   果然,皇帝没有得到云哲的回复,不由得哑然失笑,抬手摸摸云哲的脑袋道:“朕怎么想起跟你说这些话了。”   就在皇帝准备撵走云哲的时候,忽然听见云哲低声道:“小臣听说窦太后有眼疾,如何发现陛下目光锐利的?这必然不是窦太后的本意,只是别人进的谗言罢了。”   刘彻咦了一声,认真的看了看眼前的孩子,忍不住又道:“说的很有道理。”   云哲立刻露出一副标准的笑容,牙齿洁白。   刘彻笑了,又说道:“既然你上一句话说的不错,你来告诉朕,你父亲应该留在长安辅助太子镇守长安,还是应该随同朕一起祭拜泰山?”   云哲皱着眉头道:“我耶耶已经准备好随陛下一起去泰山了,行李都准备好了,就等陛下一声令下,就可为陛下先驱。”   刘彻哦了一声道:“你父亲希望去泰山?”   云哲重重的点点头道:“是啊,谁不想随同陛下封禅泰山呢?这可是我大汉国这些年来最大的国事。”   刘彻笑道:“你师傅号称不信鬼神,也会在意泰山封禅一事?”   云哲疑惑的道:“我父亲什么时候不信鬼神了?我小娘生产的时候,父亲特意在家中祈求鬼神可以让我小娘母子平安。另外,我父亲还说,封禅泰山,乃是国之重典,陛下封禅泰山,不仅仅是昭告上苍,说我大汉国富民强,也是告诉祖先,他们的辛劳没有白费,我大汉终成天下霸主。这是无上的功业,家父说陛下祭文中的那些功绩,其中就有他的一份,他能亲眼见证,也是无上的荣耀。”   “你父亲这样认为?”   “是啊!”   “封禅泰山的主意最早来自于许莫负,你父亲逼死了许莫负,难道对她封禅泰山的主意没有别的意见?”   云哲坚决的摇头道:“我父亲讨厌术士,不讨厌封禅大典,封禅大典并非是许莫负制定的,而是自古就有。”   “云氏中你最喜欢谁?”   “何公公!”   “为何是他?朕不喜欢他。”   “他最可怜……”   “为什么?”   “他什么都没有。”   “他曾经有过很多!”   “不,何公公什么都没有,养了几匹狼都死掉了,他也想死,是我大师兄不准他死。”   “咦?你大师兄可以决定何愁有的生死?”   “大师兄说了,他不准他敬爱的人孤苦无依的死去。”   “哦,很霸道啊,对你也这样吗?”   “是的,打我!”   “你父亲不管?”   “大师兄才是西北理工的主人,他要把西北理工的学问传遍天下,让全大汉的人都不再愚昧,不再贫穷,他是一个志向远大的人。”   隋越见皇帝跟云哲谈话谈的很是热闹,脸上露出笑意,招手让宫娥送上去两杯果子露。   傍晚的时候,云哲终于回到了云氏在长安的宅邸,回到家里关上门,脱掉衣裳,把自己身子埋进澡桶,半晌才钻出水面,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见丑庸目光炯炯的看着他,就叹口气道:“我洗澡的时候不用别人帮助。”   丑庸笑道:“家里的哥儿们,哪一个不是我伺候洗澡的?到你这里就害羞了?”   云哲指着跟在丑庸本后的小丫头道:“你好歹让她出去。”   丑庸把那个其貌不扬的小丫头推到前边对云哲道:“我伺候你父亲,褚楚就该伺候你。”   云哲把身子埋进水里,捂住裆部道:“这是哪门子的道理?”   丑庸笑道:“少君答应的,少主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贴身丫鬟伺候,褚楚正好比你大两岁,伺候你正好。”   “别,千万别,她会被蓝田打死的。”   “你就不要担心了,蓝田公主见过褚楚。”   “我不要!”   云哲的声音变得尖锐起来。   丑庸肥胖的身体站了起来,无所谓的丢下毛巾对自己闺女道:“以后你来伺候少主,伺候不好就去死。”   吩咐完闺女,又对云哲道:“这话是他耶耶说的,你也知道她耶耶是一个说一不二的人。褚氏是云氏第一家奴,如果连少主都伺候不好,要这样的奴婢有什么用处?”   说完话就扭动着硕大的臀部出去了。   云哲惊恐的看着又黑又小的褚楚语无伦次的道:“你伺候的很好。”   “你天生就是我的主子,我耶耶早就说过,你不让我伺候,我就去死。”   褚楚很是无所谓的凑到澡盆边上,解开云哲的头发加上肥皂用力的揉搓起来。   “褚楚啊,云氏没有奴仆了。”   褚楚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继续揉搓着云哲的头发道:“那是那些没良心的人才会脱离云氏奴籍,我母亲当年也脱离了,后来发现那些仆妇们一点良心都没有,纷纷脱离奴籍,又把户口给改回来了。别躲,我娘说了,男子洗澡三把屁股两把脸,你总是躲什么?你三岁前我就见过,没什么好看的。”   云哲羞愤欲死。   “告诉你啊,霍光公子的脾气不比你执拗?还不是被我母亲折腾的老老实实的,每回来长安,沐浴的时候依旧是我母亲伺候的。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了,不是我们母女非要伺候你们,而是因为长安城太乱,我耶耶说窥伺我们家的人太多。家里的公子们各个身娇肉贵,万一出什么问题,我们全家百死难赎。你们的起居,吃饭,只能是我们母女伺候,不准外人插手。”   “有这样的事情?”   云哲第一次离开母亲,对长安城里的事情确实很陌生。   有褚楚帮着洗澡,确实轻松了很多。   今天在皇宫里陪了一天的小心,尤其是跟皇帝说话的时候更是绞尽了脑汁。   不能让皇帝觉得自己是一个聪明人,也不能让皇帝觉得自己是个傻子。   这中间的度很难把握。   想到自己将来要长时间的跟皇帝打交道,云哲忍不住长叹一声。   父亲说的清楚,自己其实就是一个质子,是皇帝了解云氏的一扇窗户。   云氏不能对皇帝关上所有的窗户,如果皇帝对云氏一无所知才是云氏最危险的时候。   这很考验人,云哲觉得自己应该能通过这场考试。   刘彻同样在沐浴,只不过伺候他沐浴的人是卫皇后,原本用不着卫皇后来做这样的事情,自从昌邑王被阿娇收养之后,卫皇后就开始心甘情愿的为皇帝做任何事情了。   “云氏长子云哲与云琅有很大的不同。”   见卫皇后小心翼翼的,刘彻心中有些不忍。   “那个孩子来历清白,从生下来直到现在,都处在陛下的视线中,自然与云琅不同。”   “我是说,这孩子比云琅更像我大汉人氏,我准备留在身边亲自教导。”   卫皇后有些酸楚的道:“据儿呢?”   听皇后提起刘据,皇帝不由得有些烦躁,丢开蒙在头上的毛巾,恨恨的道:“他如何能在这个时候远走洛阳?朕还没有离开呢,他就忙着接手关中了吗?” 第一四四章 满腹辛酸的刘据   “我做什么都是错的。”   刘据坐在一棵柿子树下对郭解道。   “殿下……这时候……什么……都不……做才是……对的。”   刘据笑道:“我知道,我知道,什么都不做静静的等待父皇老去才符合所有人期望。狄公,你的心意我知道,却不能这样去做……”   狄山了解刘据至深,清楚的知道他说的都是肺腑之言,也就不再劝告了。   刘据又道:“我们查探的很清楚,昌邑王进长门宫的事情并非是阿娇贵人撺掇的,而是我父皇的旨意。   云琅成为昌邑王师,也不是云琅自己凑上去的,而是我父皇为了将云氏长子云哲留在身边做出的一种交换行为。   我父皇之所以这样做,目的就在于长门宫……我有时候也想不通,阿娇贵人把持长门宫固然不妥,可是呢,长门宫既然已经出现了,我目前看不到有谁比阿娇贵人更适合掌管长门宫。   要知道阿娇贵人无后……   蓝田公主即便是在阿娇贵人之后继续执掌长门宫,只要我们对长门宫依旧保持敬意,长门宫的存在对大汉只有好处,没有多少坏处。   阿娇贵人血脉尊贵,是真正的天潢贵胄,云琅此人惊才绝艳乃是人间少有的智者。   此时,正是长门宫力量最强大的时候,也是长门宫继续发展的时候。   一下子将长门宫夺回来不现实,想要收回长门宫必须要经历几代人的布置慢慢回收才是正理。   阿娇贵人掌管的长门宫对孤没有威胁,蓝田掌管的长门宫对孤王也没有多少威胁。   他们要尊荣,要富贵孤王给他们就是了,哪怕把他们捧得高高的也无所谓,毕竟,长门宫有不干涉朝政的传统。   可是啊,昌邑王进长门宫了……这是父皇在为难我,也在为难尚在襁褓中的昌邑王……   孤王如果登基,昌邑王难逃一死,昌邑王如果……如果……登基,孤王也只有死路一条。   所有的不仁来自于我父皇……”   刘据说着话,眼泪在眼眶中转圈,终究没有落下来,话语声转而变得阴冷。   “孤王百思不得其解,问过我母后,问过我舅舅,舅母,他们都哑口不言。哑口不言难道就能阻碍我知道事情真相吗?我无论如何都想不到,导致我陷入如此地步的原因不是我刘据不够好,也不是我刘据做了一些倒行逆施的事情,真正的原因居然是因为我父皇见不得我这个年长的太子!”   狄山闻言大惊,连忙起身道:“殿下……慎言!”   刘据摆摆手道:“没什么,没什么,今日只有你跟郭解,孤王如果连你们两人都信不过,还能信得过谁呢?   云琅以前就对我不热情,我以为是他清高孤傲的原因,知道父皇不喜欢我的原因之后,我明白了,云琅看的很清楚,很清楚,他在我少年之时就看的很清楚!   母后恳求他教授我学问的时候,他没有教授经国之道,也没有教授富民之策,而是选择了最吃力不讨好的农学。   以前深恨之,现在不恨了,云琅是对的,我表现得越是聪慧,越是众望所归,我父皇就会越发的讨厌我。   我如果像现在这样表现的平庸,表现的让父皇以为这天下还是离不开他,我才会有继续走下去的机会。   呵呵,在我父皇讨厌我的时候,我成了太子,在我表现的桀骛不驯的时候,我入驻了东宫,在我不可救药的时候,我父皇给我派来了名臣猛将做我的师傅。   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已经证明,我只有在表现的很差劲的情况下,才能得到父皇的优待。   这些年来,孤王真的一无是处吗?   远征滇南,远征岭南,孤王数次几乎死在边地,首封山国,孤王轻徭薄赋,闻听常山国遭受了虫灾,孤王减衣缩食挤出钱粮来赈灾。   细柳营纨绔子肥马轻裘招摇过市,欺男霸女几乎成害,是孤王惩处了那些纨绔子,让新丰市成了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安宁所在。   孤王代替父皇去河南赈灾,过手的钱粮数不胜数,孤王可曾沾手过一个钱,一粒米?   离开河南的时候,百姓们顶礼膜拜,我父皇不可能看不见,他看见了,然后呢?   昌邑王就进了长门宫……”   刘据说罢,将满满一杯酒倒进嘴里吞下,苦涩异常。   郭解陪着刘据喝了一杯酒,放下酒杯轻声道:“瑕丘江公希望殿下这里能多支持一些。”   狄山冷声道:“云琅……开放了……凉州路?”   郭解道:“云琅被召回长安,遥领凉州牧,他的弟子霍光成了凉州牧长史。司马大将军府,长公主府的商队已经为我所用。”   刘据轻笑一声道:“云琅不知情?”   郭解冷笑道:“不知情!”   刘据又喝了一杯酒道:“假装不知情吧?”   郭解道:“不知情比知情要好,云琅此人历来圆滑,他自然会选择。”   狄山道:“昌邑王师啊……”   刘据笑道:“我父皇喜怒无常,他也不敢肯定昌邑王就一定能成事。加之,他与长公主府,司马大将军府是斩不断的联系,没有选择。如果,我父皇此次封禅泰山,云琅能以卫将军的名义留在长安辅助我监国,就说明他不看好昌邑王。”   狄山摇头道:“云琅……不会忤逆……陛下的,这……是他做……事情……的一贯模……样。”   刘据叹口气摊开手对自己最心腹的两个臣子道:“你们看看,弱小才是我们的原罪。你们说说,此次监国该如何做?”   狄山摇摇头道:“殿下已经……说……弱小了,自然……俯首做……小。”   刘据来洛阳,并非如同刘据猜测的那样是来邀买人心的,而是来洛阳表明心迹的。   准备用这种方式来告诉他的父亲,万事由他做主,他回到长安之后按照皇帝的旨意行事就是了。   他相信,在他的身边有无数双眼睛在盯着他的一言一行,除过能在郭解,狄山这两个跟他生死与共的人跟前说说心里话,在别人面前,最好装出一副暴戾无情的模样。   东方朔骑着一头驴子缓缓地从洛阳东门走进了洛阳城。   初秋的洛阳城依旧炎热,一人一驴两仆从进了洛阳城之后,东方朔便寻找了洛阳城最好的客舍居住了下来。   满天下游玩了一年多的时间,心中挂念自己留在阳陵邑的妻子,遂有了归来之意。   匆匆洗漱之后,东方朔便蒙头就睡,这一觉从下午时分一直睡到了入夜时分。   觉得腹中饥饿,便唤来了店家,让他准备一些饭食。   不大功夫店家就端来麦饭。   瞅着煮熟的麦子,东方朔哀叹一声道:“为何就不能去除麦麸,只吃白面呢?”   店家非常的大气,嘿嘿笑道:“那是长安贵人们享用的饭食,客人行色匆匆,将就一下罢了。”   “没有肉羹?”   店家摇头道:“没有。”   “没有葵菜?”   店家摇头道:“白日里才有。”   “无论如何给某家弄一些蜜水来下饭,否则麦饭粗粝不堪不易下喉。”   店家摇头道:“没有蜂糖,如果客人想吃一顿好的,不妨去隔壁的宫室,那里的酒宴通宵达旦,但凡是有一两分才学的人都可以去讨一顿好吃食。”   东方朔吃了一口麦饭听店家这样说,就笑着问道:“何处来的贵人?”   店家挺挺胸膛骄傲的道:“太子殿下。”   东方朔愣了一下,他知道皇帝将要离开长安远赴山东封禅泰山,太子殿下无论如何也不该在这个时候离开长安。   推开眼前的麦饭,对店家道:“既然如此,某家就去宫舍处用才学混一顿美食。”   店家见东方朔似乎认真了,连忙道:“客人有所不知,这些天以来,想要进宫舍混饭吃的人不计其数,确实有被太子殿下迎接进门的才学之士。更多的人,却是被打断了腿,丢出来的骗子。以某家之见,客人还是吃了这碗麦饭,早些安寝来的平安。”   东方朔大笑道:“你这狗才,既然想看某家的笑话,今日就让你看个够!” 第一四五章 你我皆凡人   客舍的隔壁是一条小河,小河的对面就是气势恢宏的宫舍。   昔日,太祖高皇帝初步定都洛阳,后来改为长安。   在这个过程中,洛阳已经修建了大量的宫舍,河对面的河图宫便是其中的一座。   河上有木桥连接南北,木桥上有披甲持戈的守卫,即便是夜间,这里也灯火通明,酒肉的香味从宫舍中飘出,引来无数乞丐驻足垂涎。   东方朔施施然的走上了木桥,在胳膊底下夹着一卷书,这是跟云琅学来的坏毛病。   云琅不穿官服且闲暇的时候,就是一袭青衫,将头发束成马尾巴,在胳膊底下夹一本书,有好景致的时候就悠闲地看看景致,没有好景致的时候就看看书,显得高贵而恬淡。   于是,就有很多人学他的模样,尤其是长安太学中的学子,更是趋之若鹜。   东方朔很快就发现了这样做的好处,胳膊底下有一本,则完美的说明了这人的读书人身份。   穿上青衫,更是进一步表明了这人的家财不菲,有书,有青衫则在很大程度上证明了这人是一个有钱的读书人。   不论是读书人,还是有钱人,都是一种身份的象征,而有钱的读书人早就变成另外一种阶层了。   这个阶层,就是大汉国的统治阶层。   东方朔见过无数的官员,见过大军林立的场面,见过皇宫禁卫的无情模样。   因此,守卫在桥上的四个乡下大头兵,见到东方朔视他们如无物的模样,也就很自然的把自己当做了隐形人。   正在河图宫里饮宴的都是读书人,更多的是有钱的读书人,全都是太子殿下的贵宾。   得罪这样的人会有性命之忧,所以,东方朔进入河图宫居然毫无阻拦,甚至还有殷勤的小吏,为他带路。   皱着眉头的东方朔随着小吏走进了河图宫,并没有人理会他,因为大家都忙着看大殿中央正在起舞的胡姬。   胡姬的身子旋转的如同风车一般,裙摆飘起,粉白的臀,洁白的腿子就暴露在灯光下,让人目不暇接。   小吏将东方朔领进河图宫之后就退下了,东方朔慢慢的向坐在上首的刘据接近。   距离刘据二十步的时候,没有人前来阻拦,于是,他又向前走了十步。   很诡异,依旧没有人阻拦他,就连守候在帷幕边上的宦官,宫娥,也视而不见。   于是,东方朔便继续前进,路过宫娥身边的时候还从盘子里取了一杯酒,悠闲地喝了一口酒之后,他就来到了刘据的身边,当刘据转过头看他的时候,他从袖子里取出一柄匕首,顺利的落在刘据的胸前。   刘据僵住了……   宫娥惊叫起来,宦官蜂拥而至,狄山目眦欲裂,郭解拔剑指向东方朔。   满堂宾客噤若寒蝉,无人敢发声,只有迷醉在舞蹈中的胡姬依旧旋转个不停。   “殿下太大意了。”   东方朔把匕首收回袖子,继续喝了一口酒,一脚踹开了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安静的坐在他的位置上。   刘据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过了片刻才道:“不是大意,而是孤王不信你东方先生会谋刺孤王。”   东方朔瞅着郭解道:“近王二十步,收缴兵刃,近王十步卸甲,近王五步,必有一人相伴,少上造身负护卫太子殿下之责,为何就忘记了?”   郭解怒道:“殿下礼贤下士,从不以礼仪为要。”   东方朔将杯中残酒泼在郭解的脸上,不等郭解近前,再一次厉声喝道:“殿下知晓东方朔为何人,门外的甲士,小吏,宫娥,宦官,可曾知晓某家为何人?若进来的不是东方朔,而是心怀不轨之辈,一旦殿下在洛阳出事,在座的诸位的人头明日就会悬挂在洛阳城头。试问,在此等状况下,你郭解还有机会向某家发难吗?”   刘据见东方朔诘问郭解,郭解难以辩解,便笑着道:“这是孤王的旨意,任何有才学之士都能进来喝一杯。”   东方朔认真的朝刘据施了一礼,拱手道:“殿下此言差矣,我大汉如今不是先王开国之时,那时候天下纷乱,先王需要依靠才学之士助他平定天下。那时候,礼贤下士是应该的,先王之所以冒险,乃是为了实现更大的目标。现在,我大汉已经平定天下,且国富民强,此时此刻,我们更加应该注意规矩。用规矩来制定天下人的行为准则,皇权乃是天赐,不可冒犯,不可不防备。殿下就算是有天大的理由,也当把自己的安危放在第一位,不如此,殿下所有的努力都将付诸东流。”   狄山擦一把额头上渗出来汗水躬身施礼道:“东……方先……生所言……极是,是某家的错。”   说完,狄山便离开了宫舍,去安排外边的守卫。   刘据朝东方朔扬扬手里的酒杯邀饮。   “闻听先生云游天下,怎么会出现在洛阳?”   东方朔拿起酒壶喝了一口酒道:“好山好水看不足,只是忽然心生眷恋,游子也该回家了。本来住在河对岸的客舍中,梦醒之时听到这里有丝竹之声,便循声而来,只是没想到连拜帖都没有用,就能靠近殿下三步之内,便掏出匕首让殿下感受一下危机。”   刘据笑道:“我就知道先生不是来寻找孤王的,既然只是偶遇,不妨共饮。”   东方朔奇怪的指指自己的胸口道:“东方朔不才,自忖不算太差,既然殿下在招揽天下英才,为何对东方朔弃之如敝履?”   刘据把玩着酒杯道:“先生若是准备来我东宫任职,刘据自然以高位相待。就怕先生不来。”   东方朔看着刘据愣了片刻,对着壶嘴喝了半壶酒之后摇头道:“没用的,我屁股上已经烙上云氏的烙印了,即便是到了你那里,也不会获得信任。如果在昌邑王没有被陛下送到长门宫,为太子殿下效力是东方朔的荣光所在。现在,不可能了。我回到长安之后,将会继续成为卫将军府的幕僚,今日过来,就是想大吃一顿,安慰一下某家的饥肠。”   说完话,就用手抓起案几上的酢肉,大嚼了起来。   有东方朔搅扰,在座的宾客没人感到自在,一些不想卷入东宫与长门宫之争的人,很快就告辞了。   刘据瞅着空了一大半的宫舍,自嘲地笑道:“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啊。”   东方朔抓抓脑袋不解的看着刘据道:“很有道理的一句话啊,不知典出何方?”   刘据在大殿中踱步几下,嘲弄的瞅着东方朔道:“是云侯当年教导孤王农学之时说过的话。那时候孤王看不起那些农夫,君侯就用这句话来教导孤王。那时候孤王不以为意,没想到这才过了几年啊,孤王就发现此言大有道理。”   东方朔撇撇嘴道:“这并非云琅所说,他对人间的认知没有这么深,必然是他西北理工前辈的话语,按照他的话来说——他就是一个驮夫。”   刘据笑道:“君侯总是睿智的。”   东方朔摇头道:“一个站在巨人肩膀的人罢了,睿智的是他西北理工的先贤。云琅自己不过是一个凡人罢了,任何一个人,只要如他一般完全彻底地继承了西北理工的学说,什么都不用干,也会是人间珠玉一般的人物。”   刘据疑惑的瞅着东方朔道:“先生何出此言?难道你这样论云侯,他不会恼怒吗?”   东方朔大笑道:“这是君侯自己说的,他常说自己不过有一份厚重的遗产,有了这份遗产,他天生就比别人高一头。某家深以为然啊,平日里与君侯相处,他并没有什么高深莫测的行为,平日所作所为,某家也能料到一二,并没有脱出人的范畴。只是所有人被他利用西北理工学说做出来的东西,以及事情惊呆了。从而忘记了他是一个凡人的本质。”   刘据摇摇头道:“这世上有生而知之的人。”   东方朔笑的更加开心,拍打着坐垫道:“何人如此,殿下告知某家,让某家来戳穿他制造的假象。” 第一四六章 驯养   刘据不肯将云琅当做普通人看。   即便是东方朔无情的戳穿了他是一个普通人的真相之后,刘据依旧不敢小觑云琅。   他只知道任何跟云琅做对的人基本上都死了。   哪怕是长生不老的李少君,亦或是辨识天机的许莫负同样没有脱离这个怪圈。   至于那些跟云琅做对的势力,基本上没有被刘据看在眼里,凡是他能做到的事情就没有什么好神奇的。   刘据的头上只有他高高在上的父皇……   清晨,东方朔从河图宫里走出来的时候满身都带着浓重的脂粉香气。   刘据身边的胡姬确实都是极品!   郭解这人干别的事情不成,贩卖奴隶一道上却是大汉第一人,大汉国最大的奴隶贩子毫无疑问就是郭解!   虽然每个人都说最大的奴隶贩子是郭解,一些明白人却心里跟明镜一般,很自然的将最大的奴隶贩子的名头安在太子刘据的身上。   以前的时候,刘据觉得自己很穷,有了郭解的帮助,他再也没有为钱的事情烦恼过。   对于他来说,金钱这种东西确实是最容易得到的。   有钱的人精神一般都会升华一下,即便是不愿意升华,也会被别人簇拥着一起升华。   刘据在很久以前就已经不以金钱为人生目标了,身为刘彻的儿子,只有坐上父亲的位置,人生才算是圆满了。   东方朔在外面游荡了一年多,今日得到刘据热情的招待之后,那里能把持的住自己,更不要说那些胡姬一各个都长得让他食指大动。   客舍的那个丑陋的老板,眼看着东方朔从河图宫的大门里走出来,又看着他被那些甲士搀扶着走过木桥,等到东方朔出现在他眼前的时候,他的膝盖就不由自主的弯了下去。   “还是麦饭好吃!”   东方朔打了一个浓重的酒嗝,酒肉在胃里发酵之后味道不太好闻,客舍老板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谄媚的道:“好酒,好肉,好菜,先生可是准备进太子府为官了?”   东方朔挥挥手道:“去休,去休,某家不为几斗米折腰!”   客舍老板搀扶着东方朔,听着他怀里金属碰撞之声,对这位贵人再无怠慢之心。   “东方朔来孤王这里,到底要干什么?米看看他,对于美色,金银来者不拒,难道他就不担心云琅问责吗?”   刘据闻听东方朔走了,很纳闷的问狄山。   郭解接话道:“云琅此人纵有千般不是,在待人一方面,却非常的诚恳。他既然相信东方朔,绝对不会因为他接受了我们的一点钱就有所变化。”   刘据笑道:“既然如此,你说说,他昨晚对云琅的评价准确吗?”   郭解叹口气道:“老祖去世之前曾经说过,云琅此人来处模糊,去路不明,是一个无命之人。这样的人变数最大,不可亲近,也不可与之为敌。”   刘据背着手在廊檐下走了几步,对狄山道:“终究是敌人,还是高看一些吧。”   狄山好半天才挤出一句话:“来……日……方……长。”   刘据看着远处的朝阳叹口气道:“好漫长啊……”   ……   云琅怀抱着自己的小闺女在屋子里的踱步。   孩子轻轻小小的,抱在怀中几乎感受不到重量,坐在床上的红袖正在恶狠狠地吃东西。   丈夫说了,不管她怎么想,要是饿坏了他闺女一定不会饶了她。   “真是见了鬼了,这么好的孩子居然不喜欢!”   正在伺候红袖吃饭的卓姬道:“她们都有男丁,到了我姐妹这里只有闺女。”   云琅低头瞅瞅闺女,发现孩子睡着了,就低声道:“这是你们不争气啊,别埋怨我。”   这句明显属于甩锅的话语,听在红袖,卓姬两人的耳中,却无法辩驳。   既然丈夫跟另外两个女人能生出儿子来,她们两个生闺女实在是属于自己无能。   云氏的四个女人,对于生男孩这件事简直是走火入魔了。   宋乔很争气,第一胎就奠定了自己无可置疑的当家主妇的位置,在闻听红袖生了闺女之后,就对这个闺女疼爱到了骨子里,才出生不到半个月,就开始忙碌操办孩子的百岁礼。   至于苏稚,这些天总是带着自己的一对双生子来看红袖,只不过,她来一次,红袖就哭一次,然后就被云琅给撵走了。   很好,家里还是很和谐,云琅非常满意。   轻轻地将闺女放进了摇篮里,轻轻一推,摇篮就摇晃起来,如同在母体中一般。   见红袖嘴角还有一丝饭后的残渣,就用手帕擦掉之后,摸摸这个傻女人的脑门,感觉不到烫意,说明身体的炎症已经好了很多。   “好好地养好身体,生孩子这种事你有的是时间卷土重来。”   红袖点点头,卓姬却恶狠狠地对云琅道:“你是说妾身已经没有机会了是吧?”   云琅叹口气摸摸卓姬的鼻子道:“你还年轻呢。”   卓姬冷笑道:“这骗子当得太随意了,有本事今晚来我房间让我得偿所愿才是真本事。”   云琅落荒而逃……身后传来卓姬,红袖放肆的笑声。   云琅最羡慕的人就是孟大跟孟二小虫一家三口了。   尽管人人都知道小虫嫁给了孟二,可是她生的四个孩子中,却有两个叫孟大耶耶!   云琅当然知道是怎么回事,长安城里却把这件事情传的很恶心。   好在,小虫不在乎,孟大,孟二更是不在乎,他们的爹娘也不在乎,当这些人不在乎之后,外人对他们的诋毁就屁用不顶。   孟大,孟二的脑子或许不合适,孟二生的四个孩子却一个个都透着机灵。   他们的长子孟万生已经注定了要继承家业,现在正在太学中受教,据那些博士们说,此子将来必定会光耀孟氏门楣。   孟大听说这些话之后,就非常愉快的饲养了两百只雪白的大鹅,整日里被这些大鹅前呼后拥的满山跑,就连刘彻遇见之后都会为这支白鹅大军让道。   孟大不傻,身为大军统领,当即斩杀了他的白鹅先锋,将尸体送给皇帝泄愤。   皇帝亲自吃了大鹅之后,赞不绝口,钦定孟氏大鹅为皇室贡品,甚至有意将大鹅带去泰山,填充他的祭天祭品。   皇帝游玩骊山的时候,跟孟大孟二哥俩说话的时间都超过了云琅,曹襄,霍去病一干人。   云琅瞅着自己儿子用绳子牵着两只鹅跟在皇帝身后,就觉得很对不起儿子。   “这有什么,孟大,孟二给陛下献礼呢,无论如何都逃不过你云氏的一份功劳,没必要哭丧着脸。”   曹襄见云琅表情不虞,就在一边开解他。   霍去病道:“你没看见那两只鹅一直在咬哲儿吗?”   曹襄定睛瞅了一下局面,摇头道:“一只鹅而已,咬不疼人,一会陛下登高望远之后,那两只鹅也就被斩杀了,到时候你多吃一口,为你儿子复仇。”   曹襄的话引得身后的重臣们一起哈哈大笑。   刘彻回过头瞅着云琅道:“爱卿的家臣能人辈出,即便是孟大,孟二也能驯服天鹅,真是让人羡慕。”   云琅拱手道:“这事很简单,只要不断地从孵化出来的天鹅群中挑选肥壮的,继续孵化,过上七八代之后,这些天鹅就因为体重的缘故逐渐失去了高飞的本能,身体也变得肥壮,很适合当家禽饲养。”   刘彻笑道:“果真如此简单吗?如果换成人呢?能不能将那些随时都准备展翅高飞的人变成淳朴之辈?”   云琅摇头道:“可能不行。”   刘彻大笑道:“没试过怎么知道?” 第一四七章 都是神人   云琅笑了,刘彻无疑是在恫吓他。   在看了自己牵着鹅的胖儿子之后,云琅笑的越发灿烂……   登高仪式结束之后,再过三天,皇帝还会去终南山再登高远望一次。   再有九天,就是皇帝离开长安远赴山东的时候了。   东方朔骑着驴子进云氏的时候,被云氏的仆妇们给鄙视了,认为这个糟老头子给云氏丢了脸。   在这个仆妇出门都有四轮马车的时代里,穿衣邋遢,留着山羊胡须,人又猥琐的东方朔确实有些其貌不扬。   “出门在外为什么不乘坐马车?”刘婆站在自己的大马车前边气咻咻的。   东方朔直起腰杆瞅着眼前的胖大妇人道:“没有……”   “没有马车就是你的不是了,你的份例,加上朝廷给的俸禄,不少了,至今还骑驴子,说出去谁信?云氏就是造马车的,你这个客卿都不坐马车,让云氏的马车卖给谁去?今天就买,等不及的话就把我的开走,从你的份例中扣除。”   刘婆说着话就让车夫把缰绳递给了东方朔,再把那头难看的驴子牵走。   东方朔拿着马车缰绳,瞅着远去的刘婆,半晌才回过神来,大喊道:“我要马车也要新的,不要你的旧马车。”   刘婆的马车被她装扮的花花绿绿的,极为骚包,早就是长安城里的一个大笑话,偏偏她很得意,认为这辆马车跟自己的财富非常搭配。   只是最近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长门宫一口气定制了二十两同样颜色的白色马车,作为送蓝田去长安的座驾,有一次刘婆的马车跟在最后,被路人嘲笑了一路,从那以后,刘婆就对自己的马车非常不满了。   东方朔丢开缰绳,走进了云氏中庭,习惯性的钻进了司马迁的书房。   司马迁的书房里乱糟糟的,人很多,大多数都是云氏的童子,这些人正忙着整理司马迁的文稿,分门别类的归置好,准备送去印书作坊里印刷。   司马迁却坐在窗前,慈爱的看着童子们整理出来的手稿,这些手稿是他十多年的心血。   东方朔打开一卷书瞄了一眼。   “维昔黄帝,法天则地,四圣遵序,各成法度;唐尧逊位,虞舜不台;厥美帝功,万世载之。作五帝本纪第一。   维禹之功,九州攸同,光唐虞际,德流苗裔;夏桀淫骄,乃放鸣条。作夏本纪第二。   维契作商,爰及成汤;太甲居桐,德盛阿衡;武丁得说,乃称高宗;帝辛湛湎,诸侯不享。作殷本纪第三。   维弃作稷,德盛西伯;武王牧野,实抚天下;幽厉昏乱,既丧酆镐;陵迟至赧;洛邑不祀。作周本纪第四。   维秦之先,伯翳佐禹;穆公思义,悼豪之旅;以人为殉,诗歌黄鸟;昭襄业帝。作秦本纪第五。   始皇既立,并兼六国,销锋铸鐻,维偃干革,尊号称帝,矜武任力;二世受运,婴降虏。作始皇本纪第六。   秦失其道,豪桀并扰;项梁业之,羽接之;杀庆救赵,诸侯立之;诛婴背怀,天下非之。作项羽本纪第七。   羽暴虐,汉行功德;愤蜀汉,还定三秦;诛籍业帝,天下惟宁,改制易俗。作高祖本纪第八。   惠之早霣,诸吕不台;崇彊禄、产,诸侯谋之;杀隐幽友,大臣洞疑,遂及宗祸。作吕太后本纪第九。   汉既初兴,继嗣不明,迎王践祚,天下归心;蠲除肉刑,开通关梁,广恩博施,厥称太宗。作孝文本纪第十。   诸侯骄恣,吴为乱,京师行诛,七国伏辜,天下翕然,大安殷富。作孝景本纪第十一。   汉兴五世,隆在建元,外攘夷狄,内脩法度,封禅,改正朔,易服色。作今上本纪第十二……”   东方朔合上书卷,朝司马迁施礼道:“煌煌巨著,天下人无忧矣。”   司马迁带着幸福的微笑还礼道:“曼倩走遍天下可有所得?”   东方朔笑道:“散心而已,谈不上有所得。”   司马迁道:“君侯喊你回来就是为了审核某家的书?”   以东方朔道:“君侯将此书誉为三代以下第一书,不可不慎,不可不防。”   “防备什么?”   “看看有没有得罪天颜之处。”   司马迁冷笑道:“史书,史书,重在真实,若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史书上就该有所表现。”   “三代之前的历史就是你根据那些乡野闲谈,以及古人的无稽之谈整理出来的。”   司马迁叹口气道:“简牍繁复,寻找不易,这已经是某家能搜集到的最可信的篇章了,大部分取材自祭祀文,可信度已经很高了。”   东方朔道:“祭祀文最不可信,骗活人不过,就写文章骗鬼神,你看看历朝历代的祭祀文,有几句实话?”   司马迁摇头道:“大浪淘沙,多少事实掩埋在黄沙之下了,留下来的不管是否真实,我们已经无法识别,只能当真。”   东方朔恨恨的在桌案上拍了一巴掌道:“先是骗祖宗,然后骗子孙?”   司马迁大笑道:“你这是受了谁的气,非要在我这里逃回便宜?”   东方朔拍拍大腿郁闷的道:“刘婆,那个婆娘知道我有一笔钱马上要领,就把她的破马车给我了。”   司马迁揉揉眉心,指着窗外道:“这个家里的人快变成强盗了,好人就不该进来。以前的时候呢,她们惯于抢劫外人,现在,外人听到云氏之名,已经不愿意跟她们打交道了。人人都知道,凡是云氏准备接手的东西,必然是赚钱的买卖,都捂在手里不肯出手,她们没法子,只好坑害自己人。你以后莫要再被骗了。”   东方朔认真的点点头,又指指地上的那一堆文稿对司马迁道:“等我跟君侯诵读完毕之后再送去刊印,文章千古事,不容我们不慎重。”   司马迁骄傲的长笑一声,并不言语。   东方朔离开司马迁,马上就到了云琅的书房,见云琅正拿着彩笔,在一张纸上细细的描绘。走到跟前一看,立刻就皱起了眉头。   纸上描绘的是一个彩衣女子,衣带飘飘颇有些神仙气,只是面目看不清楚。   “这是谁?”   “陛下梦中的一个女子。”   “陛下梦中的女子你描绘她做什么?”   “这是陛下的要求。”   “为何看不清面目?”   “那是因为要等陛下看到喜欢的女子之后,我再把面目描绘上去,这样就比较符合天意。”   “为何要这样做呢?”   “陛下要封禅泰山,自然要有一点神奇之事发生,我这人薄有才名,陛下自然会选我做这样的事情。”   东方朔再次仔细的端详了一下画上的女子叹口气道:“即便是不看脸,这也该是一个美女。”   云琅大笑道:“不是美女你认为能走进陛下的梦中吗?”   东方朔不得不承认,云琅在描述一个人的时候,经常描述的非常传神。   比如对大汉的皇帝陛下。   梦见美人儿,这是皇帝的特权,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即便是东方朔也认为这非常的合适。   见云琅小心的吹干了画上的颜料,帮着他卷好画卷,就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靠在椅子里懒懒的道:“我在洛阳见到刘据了,他对我们仇视不深,却已经把我们当成敌人来看待了。”   云琅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茶水淡淡的道:“他如果不把我们当成敌人,这才是大问题。”   东方朔点点头道:“最麻烦的就是敌我不清楚的关系,现在好了,确定了敌意之后,我们做事也爽快,不用再考虑长公主以及司马大将军的情面了。”   云琅摇摇头道:“刘据是刘据,母亲是母亲,要分开。”   东方朔苦笑一声道:“分不开的,云氏已经退出汉中,退出了岭南,退出了滇南,我们让出来的利益,被长公主跟大将军接手了,最终全部落在了刘据的手上。君侯,我们真的还要开放凉州路吗?”   云琅轻笑一声道:“皇后跟刘陵已经商量好要贩奴了,我们阻拦不了。”   “陛下那里有什么动向吗?”   “没有,陛下现在就坐在高处看底下的各色人等忙碌,不知道他想干什么。”   “所以我们要开始示弱了?”   “不是的,我们也袖手旁观,静看天下风云变幻,陛下不出手,我们也不出手,就是看……” 第一四八章 限制跟教育   自从云琅在凉州感受到皇帝对他的恶意之后,东方朔就离开了凉州云游天下。   身为云氏的第一家臣,东方朔离开凉州之后,并没有回到长安,甚至没有跟云氏的人再有多少交集。   他选择直接入蜀地。   自从云氏将蜀中黄氏击垮之后,不论云氏如何避嫌,他们家依旧成了成了蜀中商人最大的靠山。   云氏依仗印染业,控制了蜀中四成丝绸业,仅仅是这一项,每年就为云氏带来了极大的利益。   尤其是在丝绸之路开通之后,蜀中的丝绸业有了进一步的大发展,按照云琅的指令,蜀中丝绸作坊出产了大量符合西域人,乃至于大秦人波斯人审美的简陋丝绸。   丝绸简陋,价格却不菲,把控凉州路让自己成为唯一的供货商,这就是云氏能攫取丝绸最大利润的秘密。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商业模式,当一个巨大的产业被某一个人垄断了大部分出路的时候,其余人很难知晓这其中会有多大的利润。   因为所有丝绸布都要卖去外国,云氏放弃了自己在大汉国的丝绸市场,将它全部交付给了长门宫。   这也就是云氏为何会把钱庄彻底干脆的交付给皇帝成立大汉银行的原因。   赚钱的生意对云氏来说不过是一鸡死一鸡鸣的事情,只要云琅愿意,云氏总会找到最赚钱的生意。   就是这个本事,才让刘彻对云琅的感情变得晦暗不明。   东方朔去了蜀地,去了汉中,甚至去了昔日的夜郎国,看似悠闲,实际上用了足足一年多的时间,将云氏在这些地方的生意做了极大的整顿。   为了让皇帝放心,云氏在不断地退缩,不论是铜矿,还是药材,木料等事业全部放弃了,交给了长平……   “大汉国现在已经进入了寡头垄断的时代了。”   云琅丢下茶杯淡淡的道。   东方朔道:“曹氏的鱼盐,霍氏的牛羊,云氏的丝绸,已经布局完毕了。”   “别人也完成了垄断……就连刘据也垄断了奴隶交易。”   “皇帝似乎不为所动!”   “他是最大的土地垄断者,只要他需要,他可以用自己的军队拿到任何想拿的东西。”   东方朔无声的大笑道:“没人肯放弃已经到手的利益,如果皇帝敢抢,会有人拼命地,不仅仅是一两个人,一旦所有人的利益都不能得到保障……”   云琅鄙视的看了东方朔一眼,到了这个时候,这家伙依旧不愿意说出那些忤逆字眼。   云琅被刘彻折磨了十几年,岂能不想着限制一下刘彻的权力,让他不要如同现在这般嚣张?   为了这个目的,他从很多年前就已经开始布局了,现在,慢慢的见了一些成效而已,想要彻底的将刘彻这头恶龙送到他该待着的位置上,就他现在取得的这点成就来看,还严重不足。   董仲舒想用天命一类的东西来限制皇权无疑是可笑的,尤其是现在的刘彻,他不是史书上所写的那个崇信巫蛊之术能给他带来伤害的皇帝。   他比原来的刘彻显得更加清明,冷静,客观,如果说史书上的刘彻是一头暴躁的巨龙,那么,现在的刘彻无疑要比暴躁的巨龙更加的可怕。   这样的一头巨龙不会在乎什么天命的,只要他足够强大,他坚信,他自己就能创造出一个天命来。   能限制权力的东西只有权力自己。   当利益阶层全部行成之后,就会按照各自的诉求发展,最终寻找到一个谁都不满意,却还能忍受的平安局面,达到一个微弱的平衡。   这样的平衡是脆弱的,只要有哪一方觉得自己的利益诉求没有得到满足,就会反抗,所以,非常的考验当权者的行政经验。   因为,稍有不慎,就是天下大乱的局面。   所以说,外敌从来都不是皇帝最大的忧虑,皇帝最大的敌人来自于他的臣民。   有些人的感情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变得越发浓厚,皇家不是这样的,用感情来维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不可靠的,哪怕是,刘彻,阿娇这样的恩爱的人,到了现在,对于利益的考虑要多过夫妻之情。   没有人是安全的,也没有人是无辜的。   云哲终于在未央宫拥有了一个矮几,一个小小的蒲团,以及笔墨纸砚。   他今天的公务就是临摹皇帝陛下的字,他的左手红肿,是被皇帝陛下用棍子抽的,只因为他临摹皇帝的字体临摹的不好。   每隔半个时辰,皇帝就会检验一下……也就是说,每隔半个时辰,云哲的手就会遭殃。   “都说云氏子聪慧,以你看来,也不怎么样吗,言过其实了。”   在云哲的左手上添加了两条红印之后,刘彻背着手满意的走了。   云哲目送皇帝离开,瞅瞅案几上皇帝的手书,摇摇头,继续临摹,他实在是不敢学的太快……   刘彻的字如同他这个人一般,对天地万物似乎都充满了恨意,每一笔写下去,似乎都要把纸张弄穿。   每一个字都浓墨重彩的,就像是镌刻在纸张上一般。   隶书的变化不多,尤其在纸张才刚刚被云琅弄出来的时代里,书法这个概念也才慢慢成型而已。   刘彻很喜欢,他认为每个人写的字就跟每个人一样,都有独特性。   如果让一个人长时间的临摹另外一个人的字,很可能就会将另外一个人培养出与被临摹人同样的气质。   于是,刘彻果断的就在云哲身上试验一下。   傍晚的时候,云哲才从未央宫里走出来,瞅着夕阳忍不住长叹一声。   整座皇宫都沐浴在夕阳之下,青色的宫殿被夕阳染成了黄色,从未央宫这里看过去,显得极为壮丽。   昔日安静的皇宫里,最近显得极为忙碌,已经到了傍晚,依旧有大群的官宦宫娥在为皇帝出行做着准备。   “很难吧?”   蓝田从偏殿走出来,坐在云哲身边,拿起他红肿的手查看一下,就显得极为忧郁。   云哲从蓝田手里抽回自己的手笑道:“陛下是天下最厉害的人,如今想要我也成为他那样的人,再难,我也要坚持下去。”   “我求情了,父皇不肯,母后也说我没道理……”   “以后不要这样做了,会让陛下生气的,这点小伤,我还受得了。”   “长大真的好无趣啊,阿哲,我们要是一直都不要长大该多好?”   云哲笑道:“感受到了不安?”   蓝田点点头道:“父皇跟母后之间的关系没有我想的那么好,父皇也没有我想的那般疼爱我。阿哲,我最近发现啊,这个世界没有我想的那么好,我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你没有我想的那么喜欢我。”   云哲奇怪的看着蓝田道:“你发现了什么征兆吗?说出来,我改!”   蓝田摇摇头道:“就是因为没有发现我才会害怕。”   云哲将蓝田拖起来,领着她向外走,边走边道:“等到发现的那一天再难过不迟,既然还没有发现,那就继续快活的活着。”   云哲最大的本事就是能从所有的不快乐中找到可以让人快乐起来的地方。   云琅说过,云哲这样的孩子才是真正幸福的孩子,他有能力,有资格,让自己永远生活在愉快之中。   这样的孩子,才配的上二世祖这个褒贬难明的词汇。   出了皇宫,长安城的夜市已经开起来了。   匈奴人被驱逐之后,长安城的宵禁就完全被取消了,百姓们得以在夜间出游长安城。   随着大汉国商贾之风大盛,长安城已经失去了昔日庄严的模样,等到太阳落山,长安城中华灯初上,照耀着卫士们的黄胡须,显得极为具有异国情调。   这是没法子的事情。   不知为何,刘彻似乎更加喜欢使用匈奴降将来保卫自己。 第一四九章 试探口风   如果整体的衡量一下刘彻自己建设的保护保护网就会发现,昔日被汉人仇视的匈奴降将,如今算是真正的获得了重用。   霍去病活捉的匈奴将军复陆支,异志轩曾经带着霍去病的大军在征缴,追杀匈奴的过程中功不可没,皇帝没有忘记他们的功劳,特意将守卫长安的重要任务交给了他们。   这是真正的重用。   不像匈奴左贤王於单,以及浑邪王那样悲惨。   同时,於单跟浑邪王的下场又在警告着这些残存的匈奴人,离开了皇帝,他们将死无葬身之地。   金日磾对自己能做什么非常的明白,即便是他已经快要蜕变成云氏子弟那种肉食动物了,对于皇帝交代的事情,从来没有阴奉阳违过,不论事情大小,都竭尽全力去完成。   当然,有时候,有些事情即便是了努力了也不可能完成,所以,这时候,惩罚就无可避免。   每当云哲被皇帝用棍子抽打的时候,蓝田就会找各种理由来惩罚金日磾。   而且是当着那些匈奴守卫们的面……只要那些匈奴人的眼中生出兔死狐悲之意,鞭子就会落在他们的身上。   皇帝不可能为了一些匈奴奴隶就去责备自己地位高贵的女儿……   金日磾受到的伤害并不重,蓝田真正想伤害的人其实是那些匈奴卫士。   蓝田的胡闹终于超出了皇帝的容忍程度,一道旨意下来,蓝田被禁足长门宫半年。   然而,阿娇对女儿受到这样的惩罚非常的不满,接替了蓝田干的事情,且让匈奴卫士们倒霉的范围变得更大了。   刘彻恼怒至极,却没有什么好办法,明知道阿娇只想把云哲要回去,却始终不松口,对云哲的处罚变得更加严厉。   这样的游戏云哲自然是不知道的,直到皇帝在龙首山祭拜了天地,启程前往山东,这种揍人跟被揍的事情才慢慢停止了。   皇帝离开京师,声势浩大,十五万大军相随,这已经超远了以往任何一位帝王出巡的随从规模。   离开的不仅仅是皇帝,还有皇后,妃子,诸位王子,以及半个朝廷。   能留在长安的只有长门宫势力与太子刘据。   长门宫下令在皇帝离开长安时期闭门不出,六千长门宫卫封锁了长门宫,隔绝了交通。   刘据正式入驻丞相府,以摄政的名义号令剩下的半个朝廷。   一切看起来都理所当然。   只有霍去病拒绝了成为皇帝前卫营将军的任命,宁愿穿上文官的衣衫跟云琅,曹襄坐在一辆马车里陪皇帝缓缓出行。   卫青理所当然的成为了行辕将军,长平统领着刘氏皇族卫士成了皇帝的亲卫营。   祭台上的烟火升起来的时候,大队人马离开了长安,向山东进发。   云琅挑开窗帘,瞅着前边不远处的御辇问曹襄:“你觉得陛下会不会在坐在那辆车上?”   曹襄摇头道:“正车两架,副车六架,陛下出现在那一辆车上都不奇怪。你问这个做什么?”   云琅皱眉道:“我在担心我儿子呢。”   曹襄道:“阿哲跟陛下在一起,没问题。”   “就是跟陛下在一起,我才会担心。”   曹襄叹口气道:“长门宫现在半点退让的意思都没有,阿娇为了昌邑王如此的得罪陛下值得吗?”   云琅道:“这种事就不能退让,退让一次就会退让一万次,阿娇贵人比想让长门宫成为陛下手里的玩具,她现在很想要陛下的尊敬,也要求陛下正视昌邑王。陛下不能在点火之后就什么都不管。”   霍去病冷冷的道:“这只是表象,不是真实的,实话说吧,陛下跟阿娇两个人才是真正一伙的。上一次两人做了一个小小的配合,就利用陈爽之死震慑了勋贵们的贪婪之心。顺便在陛下即将封禅泰山之前,将替陛下干肮脏活的王温舒除掉,好干干净净的上泰山。”   曹襄看着云琅认真的道:“这是一个陷阱?”   云琅笑道:“还是狼狈为奸的事情,这一次我不知道陛下跟阿娇两人想要坑谁,不过呢,阿娇没有告诉我,所以我觉得这一次的陷阱,陛下针对的是天下所有人。”   霍去病有些悲凉的挥挥手道:“我们喝酒吧,明明身边都是赤胆忠心的好臣子,他偏偏要不断地试探,这人心啊,就经不起试探。”   曹襄喝了一口酒道:“仅仅是怀疑,还准备了陷阱等人往下跳,我觉得还不错,陛下以前根本就没有这么讲究,只要怀疑谁了,谁就没命了。”   “你不再殷勤的喊陛下叫做舅舅了。”   “他现在是我的君王,不是我的舅舅,上次已经明白的告诉我了。曹氏现在对陛下来说就跟普通的侯爵没有什么差别,再想要的道陛下的眷顾,恐怕很难了。”   霍去病烦躁的挥手道:“说点开心的事情,阿襄,你准备让你儿子什么时候迎娶我霍氏大女?”   曹襄愤怒的道:“霍二不是你曹氏大女,是你的小妾生的,你不要学阿琅。如果霍二能像云音一般温柔贤惠,某家也就认了,能把阿信的一条胳膊掰断,也只有你霍氏的女子能干的出来。”   云琅平静的看了曹襄一眼道:“霍光要是跟曹信一样对云音说曹信对霍二说的那些混账话,他活不过第二天。”   霍去病皱眉道:“你给云音什么东西了?先告诉你,一些东西绝对不许带进霍氏。”   云琅笑道:“她二娘给的,不是你们害怕的东西。”   为皇帝东巡新修建的官道非常的平坦,这是今年新修的官道,用碌碡碾压过的路面上,还有薄薄的一层黄沙,车轮碾在上面寂静无声,让人有昏昏欲睡之感。   云琅三人的心情没有一个好的,不论说什么话题,最后都会以懊恼告终。   第一天,队伍一口气走了五个时辰,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才停下来,准备安营扎寨。   云哲终于离开了皇帝,爬上父亲的马车,一头倒在毯子上只想睡觉。   云琅阴郁的瞅着儿子的小脸,探手触摸了一下,就离开了马车,向皇帝所在的中军走去。   刘彻的心情似乎也不太好,见云琅走过来了,不等他施礼,就沉声道:“云氏子依旧太娇惯了些。”   云琅笑道:“既然如此,劣子就由云琅自己教诲可好?”   刘彻看了云琅一眼道:“放肆!”   云琅再次拱手道:“劣子生病了。”   刘彻愣了一下道:“生病了?”   云琅低声道:“劣子生性倔强,明明已经生病了,也不跟人说,强撑而已。此时已经睡着了,就由微臣自己照看好了。”   云琅的话语中并没有跟皇帝商量的意思,他说的很清楚,云哲病了,需要休息。   “朕没有虐待他!”   刘彻难得的跟别人解释了一句。   云琅道:“这是自然,这孩子之所以感到心神疲惫,是因为在陛下身边不论做什么都会有极大的压力。这种感觉就连微臣等人都难以承受,就莫要说云哲了。这孩子虽然很想伺候好陛下,也不愿意让我担心,然而,他还只是一个孩子,还做不到这一点。”   刘彻踏前一步,他身材远比云琅高大,俯视着云琅道:“你果然很疼爱自己的孩子。”   云琅摊摊手道:“微臣并非禽兽,焉能不爱自己的孩子,即便是禽兽也未曾听说有食子之类。”   刘彻道:“朕也不愿意吃掉自己的孩子,云琅啊,云琅,你疼爱自己的孩子,难道朕就不疼爱自己的孩子吗?”   云琅郑重的拱手道:“陛下,请让昌邑王回归昌邑为王,微臣愿意以昌邑王师,辅佐他成为我大汉国一个很好的藩王。”   刘彻冷笑道:“朕如何教子,还用不到你多嘴……”   云琅见皇帝不愿意接受自己的建议,站直身子的时候,已经是笑容满面。   通过今天这场谈话,他已经非常的肯定了一件事。   那就是皇帝真的对自己的太子没有了信心。 第一五零章 岁月静好   云哲是云氏长子,更是永安侯世子,在大汉国也是上了皇家宗谱的,地位之重毋庸置疑。   云琅是大汉国的关内侯,地位与战国时期的韩赵魏等君主类同。   如今,刘彻正在大力推行郡县制,让所有的封国变成了虚号,可是,在法理上永安县依旧是属于云琅的领地。   封建,封建,有封地才叫封建,没有封地,只有名号,这就是大汉国的一个新发明。   后世的帝王全部采取了这样的方式,让封建之名,变得极为有中华特色。   云琅与皇帝的争辩,并没有引起皇帝的不快,同样的,他也很高兴。   云氏不再沉默了,开始反抗了,这是云氏最大的变化。   刘彻不怕云氏反抗,他相信,只要云氏开始反抗了,云氏的诉求就会变得清晰,不像现在这样不明确。   他从来都不相信云琅说的关于云氏一心只想要大汉国变得强大的屁话。   无所求,才是要求最高的人。   他觉得自己似乎捉住了云琅的弱点。   这个人对家人太在意,所有的事情只要涉及到家人,这个聪明人就很难继续表现出他惯有的睿智与冷静。   晚饭的时候,刘彻多吃了一碗饭,卫子夫很奇怪,在奉上一杯清茶之后,就笑着问道:“陛下今日有喜事?”   刘彻点点头道:“云琅那只狐狸的尾巴终于被朕捉住了。”   卫子夫惊讶的道:“那可不容易啊,多年以来,永安侯就像是一团泥巴,不论陛下用锤子砸,还是手雕塑,虽然总能变成陛下希望的样子,只是,从来没有改变过他泥巴的本性。怎么?这一次他那里露出来了破绽?”   刘彻叹口气道:“其实朕早就发现云琅爱惜家人这个破绽了,这么多年以来,朕一直不愿意用这样的手段,总觉得君臣之间还是要讲一些情义的。   而利用家人控制臣子无疑是最下乘的一种做法。   当年云氏大女云音在诞生之时,卓氏女不愿意将云氏骨血交给云氏,是朕硬生生的从卓氏女手中夺回来,交给了云琅。   那一次,朕第一次在云琅这个浪子一般的人身上见到了责任二字。   随后,云琅放弃了放浪形骸的生涯,以最快的速度成婚,生子,而后为我大汉东奔西走,开疆拓土。   天下纷乱的时候,有志之士自然会为天下人奔走,谋福祉,这是天下人之大幸。   天下安定之后,朕希望这些有志之士可以收回自己飞扬腾达的志向,甘心于平淡,与国同休。   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朕不想用太祖,吕后的手段,这个盛世是朕的心血凝结出来的,朕只愿意让他万古长青,不愿意让他有半点的损伤。   别的勋贵朕都能一眼看透,唯有云氏,朕的眼前总是遮着一团迷雾。   现在,朕通过云哲这个孩子,朕已经看到了迷雾之后的云氏一线真容。   现在,又用云哲这孩子看到了云琅的本质。   以后啊,朕不会再这样烦恼了。”   卫子夫吃惊的看着越说越兴奋的刘彻,她发现,刘彻似乎有些失态了。   “陛下喜欢云哲这孩子吗?”卫子夫小心翼翼的问道。   刘彻沉默片刻,拍拍大腿道:“只恨此子非朕所生。”   卫子夫眼圈一红,强笑道:“此子好在哪里,也让妾身知晓一下,说不得以后会有这样的孩子诞生在我皇家。”   刘彻轻笑一声道:“在这个孩子眼中,世上无恶人。”   卫子夫不解的道:“他真的认为这个世上没有恶人吗?以云琅的为人,他不可能养育出这样的孩子。”   刘彻笑道:“就是因为云琅这种心思复杂的爱子之人,才会知晓污秽的人世中,有一颗干净的心是何等的可贵。”   “就不能是伪装的吗?”   刘彻瞅了卫子夫一眼道:“你觉得朕这双眼睛是瞎的?”   “臣妾不敢。”   “退下吧,朕有些疲乏了。”   卫子夫看一眼刘彻见他面无表情,心中不由得微微酸楚,施礼之后退出了大帐。   云琅回到了属于自己的帐篷,见儿子还在酣睡,刘二坐在一边照顾他,看水盆里的凉毛巾,就知道儿子还在发热。   斥退了刘二,云琅再次摸摸儿子的额头,发现他烧的更加厉害了,就褪掉他的衣衫,盖上毯子,取了一些蒸馏酒,用酒擦拭儿子的脖颈,耳后,腋窝,腹股沟……   月上半天的时候,云哲的烧终于退下了,守候在帐篷外边的御医听到这个消息,就匆匆的去皇帝那里禀报。   听完御医的禀报,还在看书的刘彻点点头,就丢下书本去睡觉了。   云琅没有睡觉的意思,继续守在儿子身边,人一旦发烧,晚上才是最危险的时候。   听着儿子平稳的呼吸声,云琅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地了。   他担心儿子,却没有多少愧疚之意,这孩子马上就要有自己的生活了,并且已经开始自己的生活了,有些磨难是该自己去尝试一下的。   他今天在皇帝跟前有些失态,虽然把握到了皇帝的态度,却也被皇帝掌握了他的底线。   孩子确实需要教育,却不需要为了磨难而磨难,这样做,只会把孩子弄成一个变态,就像刘据一样。   刘据的成长过程,一直是所有人注意的焦点,云琅也很注意刘据的成长过程。   他亲眼看着一个懵懂的刘据是如何被他狂暴的父亲一步步的给逼成一个精神分裂者的。   安静的时候,刘据是一个很好地王子,甚至称得上聪慧,狂暴的时候就变成一个杀人如麻的恶魔了。   面对天下臣民的时候,刘据是高高在上的王,面对他父亲的时候,刘据迅速就变成了一只阉鸡。   是刘彻自己打断了儿子的脊梁骨……   天蒙蒙亮的时候,大队人马又要启程了,云琅将云哲抱上了马车,这个孩子睡的很沉。   “耶耶,我该去陛下那里了。”   云琅刚刚打了一个盹,就听见儿子微弱的声音。   云琅揉揉眼睛,从边上取过浸泡在热水里的米粥,给儿子喂了一口道:“今天我儿子不伺候人,耶耶伺候你。”   云哲昨天就没怎么吃东西,很快就喝了一大碗稀粥。   “陛下不喜欢我。”   云哲的情绪有些低落。   “你在乎他喜欢你吗?”   “我在乎蓝田。”   云琅苦笑一声道:“云家总算是出了一个痴情种。”   “耶耶,你不喜欢母亲吗?”   云琅正色回答道:“喜欢。”   云哲皱眉道:“你其实也喜欢二娘她们是吧?”   云琅点点头。   “孩儿听东方先生说过,喜欢所有人的人,其实就是什么人都不喜欢是吗?”   “应该是这样的,就像春雨浇灌大地,即浇灌禾苗,也浇灌野草,是一种本能,而不是喜欢。”   “我做不到喜欢所有人……”   “所以你是一个情种。”   “这样的人好不好呢?”   “谈不到好坏,就是有些吃亏,不过呢,一生也活的精彩,真实,毕竟阿,你用一颗真心去对待别人,收获的真心也一定比别人多。”   “耶耶,您呢?”   听儿子这样问,云琅沉默了一会,瞅着车窗外道:“你耶耶活的虚假无比,有些话到死都不能说。”   “你害怕别人知道您的秘密?”   云琅皱眉道:“是的。”   “谁都不能说吗?”   “没有来头的话说给别人听也没有人信,就不如不说。”   “你可以试着告诉我。”   “滚!”   云琅轻轻地拍了一下儿子的屁股,用毯子把他包裹起来,耳听得外面喧闹起来了,父子俩就齐齐的趴在车窗向外看。 第一百五十一章 小事情,大惩罚   发生了一点微不足道的骚乱。   就在前卫军走过,侍卫大军还没有到来的空隙时间中,大路中央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一颗被人砍倒的大树,导致守卫皇帝的军队变得警惕起来。   由于大队人马已经走到了南阳郡的境内,所以,大将军卫青在第一时间就把前来迎接皇帝大驾的南阳郡守张吉斩首。   刚才的骚乱就是张吉的喊冤声造成的。   刽子手是不会理会张吉冤枉不冤枉的,大将军下令了,他就要砍掉张吉的脑袋,如果不做,他的脑袋就会跟张吉的脑袋一起被砍掉。   跟张吉一起被杀的还有南阳郡的司马,校尉以下官员二十七人。   这些人被斩首之后,脑袋被刽子手拿去跟大将军交差了,只留下破口袋一样的身体乱七八糟的倒在路边,还不断地有鲜血从脖颈中慢慢流出来。   血腥气很重,加上天气炎热,苍蝇铺天盖地般的过来进餐……   听到刘二禀报之后,云琅就把光溜溜的儿子强行按倒,用毯子把他裹起来,不准他看外边的惨状。   “大将军这样杀人不对,那个叫做张吉的郡守以及官员真的很冤枉。”   云琅把儿子包裹好,听儿子这样说,就笑道:“如果你耶耶我是负责保卫陛下安危的将军,也会这样做的。”   “为什么?”   云哲吃惊的几乎要坐起来,被早就有准备的父亲再次按倒。   “叫什么叫,这已经比用圆规在地图上画圈,然就剿灭圆圈里所有人来的好。”   “啊?为什么?”   云哲吃惊的鼻涕都从鼻子里喷出来了。   云琅用手帕把儿子嘴唇上的大鼻涕擦掉,顺手拍拍儿子的额头道:“这个地方已经出现了一个针对皇帝下手的叛贼,一般情况下,叛贼这东西就像蟑螂一样,看见一个,就会有好几百个,这个时候,一口气把附近的人全部杀光,是一种从源头上解决事情的办法。”   “耶耶,常用吗?我是说这种法子常用吗?”   云哲说话的声音都变得颤抖了。   云琅叹口气道:“耶耶在凉州用了两次……儿子,别看不起你耶耶。”   云哲执拗的从毯子里钻出来,光溜溜的趴在窗口瞅着那堆被苍蝇包围覆盖的尸体,大颗的眼泪从眼眶里流淌出来。   片刻之后,就再次钻进了毯子里,紧紧的抱住父亲的腰,把脑袋杵在父亲的怀里。   “耶耶,我要是不做官,您会不会失望?”   云琅想了一下道:“你不可能不做官,比如你耶耶的这个永安侯的侯爵你是继承定了的。”   “让云动去……”   “不可能,你是耶耶的长子。”   “刘据也是长子啊,可是昌邑王……”   “呸呸呸,少拿皇家那些狗屁倒灶的事情来形容我们家,我们是好人家!”   “耶耶……”   “嗯?”   “我不喜欢做官!”   “傻子,做官也分好多种的啊,你可以尸位其上啊,你可以偷懒啊,你可以在其位不谋其政啊,总之,你讨厌的是做官后,受人摆布的后果,不是做官本身。”   “好吧,我以后做官了,就尸位其上好了,耶耶,我可以不要俸禄是吧?”   “皇帝巴不得呢,儿子,官我们要做,俸禄我们要拿,事情我们可以不做。否则,就成傻子了。”   “陛下会不高兴的。”   “他以后会更加不高兴的,不管他。”   云哲似乎松了一口气,将头枕在父亲的大腿上如同一只受伤的小狗,找了一个安全的地方舔舐伤口。   马车路过那棵被抬到路边的大树的时候,云琅,曹襄,霍去病特意下了马车查看一番。   这是一棵合抱粗的大树,想要砍倒这样的一棵树,绝对不是前军,中军衔接空隙创造的那点时间能做到的。   “居然是被锯子锯断的。”   曹襄看过之后就指着云琅道:“你干的?”   云琅道:“要是十几年前啊,能锯断这么一大棵树的锯子,确实不多。现在,可就数不清楚了,我家就制造了无数的锯条,墨家也在疯狂的制造。这么多年下来,早就不稀罕了。”   霍去病从后腰上抽出一把折扇,很有风度的摇晃两下,唰的一声合上扇子,用扇子指着大树断面道:“用了好几天锯断的,本来要等陛下的马车过来的时候弄倒大树达到谋刺陛下的目的。张吉跟他的部下死的不冤枉。”   曹襄阴测测的道:“原本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忽然间绿叶变黄,脱落,死亡,南阳郡的官员居然没有发现,他们不该死,谁死?”   云琅笑了,满意的道:“死了就死了,偏偏害得我儿子不舒服,这个南阳郡的郡守是你曹氏的人吧?”   曹襄怒道:“我怎么会知道他这么蠢,这一次我都脱不掉干系。”   霍去病道:“我舅舅不是已经帮你处理完毕了吗?”   曹襄叹口气道:“我去陛下跟前请罪了,我舅舅不理睬我,面都没见,就把我给打发了。”   云琅道:“以后啊,陛下不喊我们,我们最好不要见陛下,只要见面了,准没有好事。”   霍去病瞅着云琅道:“我们应该多去看看陛下,我们如果不去,陛下就会被奸佞之辈包围,对大汉不利,对我们也不利。”   曹襄笑道:“去病这些日子没有白过,居然悟透这个亲疏道理了,难得,难得。路途寂寞,不如我们一同去找陛下打麻将如何?”   云琅摇头道:“不去,如果有人趁机再行博浪沙大铁锤之事,我们岂不是冤枉?你现在有嫌疑在身,想急着洗脱嫌疑,要去你自己去,不要拉着我跟去病。”   曹襄鄙视的道:“你不去,就是你儿子去,你觉得你去好,还是你的宝贝儿子整天跟在陛下身边好?”   云琅连连点头道:“自然是我去比较好。”   霍去病见云琅跟曹襄斗嘴斗得厉害,莞尔一笑,率先向被近卫包围的严严实实的御辇走去。   事实证明,跟皇帝就不能赌钱!   他家的祖先刘邦就是一个喜欢赖掉赌帐的无赖,刘彻在赌桌上的态度比他的祖先更加的恶劣。   赢钱了,就指手画脚,骄傲自得,一副天下惟我独尊的模样。   一旦输钱了,立刻就破口大骂,打翻别人的牌挑出一张他需要的,指着人家的鼻子质问他会不会打牌,为什么不打这一张。   最恶劣的是曹襄给他喂牌被铁面无私的霍去病截胡之后,他居然抬脚就踢了曹襄一脚,还不断的用污言秽语说明,准备用各种体位折磨一下长平……   总之,刘彻在跟云琅,曹襄,霍去病一起打麻将的时候精神极度的饱满,非常放得开。   日落西山的时候,云琅,曹襄,霍去病终于走下了御辇……三人面如土色!   云琅目送皇帝御辇走远了之后吗,回首就掐住曹襄的脖子怒吼道:“明天还去?”   曹襄淡淡的道:“陛下赌钱赌的使上了性子,有本事你明天就不要去。”   霍去病拿手指掏掏耳朵道:“明天打牌无所谓,只是不再坐他上家了,一天被他问候了我母亲七八次,实在是忍得很辛苦。要是他对我的寡母有兴趣,娶进宫我没意见,总拿别人长辈的下三路说事情让人接受不了。”   曹襄大笑道:“我母亲他也没放过啊。”   云琅挥挥袖子道:“我儿子病了,我要照顾他,今天我看皇后跃跃欲试的,看样子也很想玩,我就不凑热闹了,你们尽兴就好。”   曹襄抓住云琅的胳膊道:“轮着来,谁都别跑,我觉得这可能是一个机会。” 第一百五十二章 内乱   对于曹襄的智商,云琅一直是认可的。   这家伙在很多时候都算的上大汉国勋贵群中的智者。   只是呢,这家伙在面对刘彻的时候,智商就不够用了,每一次出的主意都幼稚的出奇。   陪皇帝打麻将就能消除隔阂?   云琅觉得曹襄出这样的主意,不但是在侮辱他的智商,连刘彻的智商也一起侮辱了。   “这是最有效的法子,相信我!”   曹襄再一次信誓旦旦的说。   云琅甩甩袖子就走了,他觉得很羞耻,如果继续留下来,他忍不住会打曹襄。   霍去病也走了,他也不愿意把自己变成弄臣,更不要说今天刘彻伤害了他母亲的名誉整整一天。   云哲在马车里睡了一天之后,精神就恢复了,躺在马车上见父亲上来了,就放下手里的书给了父亲一个大大的笑脸。   云琅探手摸摸儿子的额头,又把手塞进他的衣领子里面,摸摸他的脊背。   还不错,这孩子的烧退了一些,不过,还是要主意,到了晚上可能会有反复。   “耶耶,车队没有停,我们要走夜路吗?”   云琅点点头:“这里地势平坦,道路也不错,陛下准备连夜行军,再继续在路上耗下去,泰山上该下雪了。”   “受降城是不是已经下雪了?”   云琅摇摇头道:“还没有,八月底才会下雪,这时候青草变得金黄,是受降城最美丽的时候。”   “二娘跟我说了她跟您在河曲上钓鱼的事情,我很想去受降城看看,也去河曲钓鱼。”   云琅在云哲的屁股蛋伤兵拍了一巴掌道:“你耶耶我之所以会深入不毛之地与匈奴作战,就是为了你可以不去那里。现在你却告诉我说你喜欢受降城。”   云哲笑道:“我喜欢那里的天。”   云琅瞅瞅车窗外边湛蓝的天空,天空里正有大片洁白的云朵从头顶飞过,回想了一下,这里的天空跟受降城那里的天空几乎没有区别,就疑惑的瞅着儿子等他解释。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云哲轻轻地吟诵了一首歌……然后就钦佩的看着父亲。   云琅的脸皮有些发热,因为很不幸,这首歌是他作的。   “耶耶,好美的场景啊,在这样的天地里信马由缰,该是一件多么美的事情啊。”   云琅瞅着陷入诗跟远方的儿子,无奈的道:“其实啊,那里没有你耶耶歌词里诉说的那么好。”   “可是,曹伯伯说,受降城的模样全部在您的歌词里。”   “他一向喜欢拍马屁,见谁都拍……”   “真的很美啊。”   “其实没有那么美,草地上到处都是牛粪,到处都是虫子,到处都是苍蝇蚊子,枯草中还有小咬,喜欢钻进肉里面吸血……骑马走一圈浑身都起红疙瘩。”   云哲抬头看着父亲笑道:“还是想去。”   云琅端详着儿子的面庞,猛然间发现儿子脸上的婴儿肥已经消除了不少,少年人该有的轮廓已经慢慢出现了。   这孩子的眉毛太圆润可能是硬伤,不过,他的眼睛很好看,眼角微微上翘很柔和或者说有些妩媚,跟宋乔一模一样。   少年人的公鸭嗓子刚刚消褪,如今说话不再尖利,相反,很有磁性。   不管他嘴里说什么样的话,都非常的从容……跟云琅记忆中的贵族腔调非常的相似……   反正,不管怎么看,这孩子已经长大了。   “耶耶放心,我不会一个人偷跑去受降城,我跟蓝田商量好了,准备带着大队人马走一遍大汉的国土。不管是北国风光,还是南国秀丽都要看看,我还想去大海边踏浪,还想去大师兄说的雪山上饮酒,庆祝我已经长大了。”   云琅松了一口气靠在车厢上道:“已经长大了,不再需要你耶耶了?”   云哲嘿嘿笑道:“至少不需要您再把我的衣衫剥光,拿我当小孩子一样疼爱了。”   云琅大笑道:“放心,你耶耶很注意你的隐私,没看你长没长毛。”   云哲叹口气道:“我的腹股沟全是酒味……”   云琅放声大笑,摸着儿子的脑袋道:“太小,没看清楚!”   云哲大怒,用力的把父亲推下了马车。   云琅下了马车,依旧笑容满面,见曹襄的马车过来了,就跳了上去。   给曹襄当枕头的侍女胸部很大,给曹襄当脚凳的侍女臀部非常的丰满,给曹襄踩背的侍女有一双美丽的长腿……   云琅上了这辆大马车,三个令人印象深刻的侍女就迅速离开了马车,很快,就有一个眉目如画的青衣小童点燃了几颗松果,开始为两位君侯烹茶。   “你看,富贵到了极限,财富跟权势就能满足我们每个人心底里最深沉的欲望。所以啊,我们的家业不敢丢掉了,一旦丢掉了,我这样的人是没法子过苦日子的。”   “你的欲望就是酒色?”   “没错啊,我这人其实对于权力这东西没有多少兴趣,在保证我的享受待遇不变的情况下,我其实不在乎谁登上皇位的。不论是刘据还是刘髆对我来说没区别。所以啊,你要是打算让我支持谁,看在我们兄弟情分上,我一定会全力以赴。但是,曹氏还是要保持中立。”   曹襄以为云琅终于有决断了,专门跑来问他立场的。   曹襄的立场跟云琅预料的曹氏立场很一致,很早以前,他就知道曹襄会是这样的说辞。   “谁有功夫管别人家的儿子,我们自己的儿子已经长大了,不知道你发现了没有?”   曹襄惊讶的点点头,他没想到云琅会是这个态度。   “我从来就不在乎谁登上皇位,在我看来,谁登上皇位的重要性完全没法子跟我家已经长大的儿子相比。你也该想想你的儿子。”   曹襄笑道:“知道啊,我儿子早就长大了,在他准备火药预备把当利炸成碎片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儿子长大了。不过呢,在他准备放置火药的时候啊,我正在跟当利敦伦,可能动静有点大,那孩子犹豫了良久,最终还是放弃了他的计划,是个好孩子。”   云琅皱眉道:“你在冒险!”   曹襄转过头用诡异的眼神瞅着云琅道:“我早就把竹管里面的火药给换掉了,如果那晚上,曹信这孩子真的点燃了火药捻子,我会非常的心痛,非常的难过。好在,这孩子只是捂着耳朵来回走动了几圈,最终把火药丢进水塘里,就回去睡觉了。第二天给我请安的时候眼睛红红的,肿的很厉害,跟我说话的时候声音都是颤抖的,看的出来,他极度的后怕。怎么,你跟我说孩子的事情,难道说你儿子也准备趁你跟老婆敦伦的时候用火药把你送上天?”   云琅摇头道:“我儿子没有听他耶耶墙根的习惯,刚才突然发现云哲这孩子长开了,很漂亮的一个孩子。我来找你就是想显摆一下,你别误会,没有别的意思。”   曹襄笑道:“确实该显摆,你可能不知道。陛下已经发出——恨不生子如云哲的感慨!”   云琅道:“陛下还有生孩子的机会。”   曹襄犹豫良久吐出一口气,把自己的手指捏的嘎巴,嘎巴作响,似乎有一句话很难说出来。   云琅笑道:“别试探,别试探,再试探下去就真的死无葬身之地了。”   曹襄连忙道:“你看出来了?”   云琅冷哼一声道:“何止是我看出来了,大将军,去病,我,都看出来,就连陛下也开始怀疑了。要不然也不会在跟我们打牌的时候辱骂那些话了。”   曹襄软软的躺在软软的床榻上轻声道:“我亚父不再理睬刘据,开始调教卫伉他们了,母亲不甘心。”   云琅皱眉道:“不是刘据?”   曹襄翻了一个身,面朝车厢里面幽幽的道:“他没有那个胆子……” 第一百五十三章 误中副车   去泰山封禅的车队很长,加上军队,这支队伍就绵延了足足有十里。   即便在夜晚,守卫在车队两侧的探马依旧来回奔驰。   有了上一次的教训,这一次,卫青斥责了部下,将最后的一丝漏洞也给弥补上了。   从曹襄马车上下来,云琅瞅瞅灯火通明的车队,觉得儿子乘坐的马车也太明亮了一些。   云氏自从有了玻璃这东西之后,马灯这种东西也就自然而然的出现了,只是玻璃太过珍贵,只有云氏自己在少量的使用,像曹襄这种人更加喜欢玻璃珠子,如果再把玻璃珠子弄成七彩斑斓的,他就更加满意了。   云氏的马灯不怕风吹,也不担心雨淋,最重要的是灯光明亮,比什么气死风灯要好一百倍。   如此,在整支车队里,云氏的马车就像黑夜中的萤火虫一般明亮。   云哲正在马灯下看书,云琅抬手熄灭了马灯,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小小的烛台。   “有刺客?”   云哲一骨碌爬起来,显得非常兴奋。   “不知道,可能有,可能没有,不过呢,我们父子俩不当别人的替死鬼。”   “咦,孩儿送了一盏马灯给董公,这就去告诉董公现在不要用。”   云琅满意的摸摸儿子的脑袋,很是骄傲,不过,他还是阻拦了儿子要下马车的行为。   云氏的马车车厢上装了千锤百炼之后的铁板,遇到突然袭击,马车上是最安全的。   “可是,孩儿要是不告诉董公,他就会成为目标的。”   云琅笑眯眯的道:“为什么?”   云哲瞪大了眼睛道:“咱家的灯熄灭之后,就数董公的马车最亮。”   云琅让儿子躺好,这孩子到了晚上,果然又有些发烧了,不过,比起昨日要好的太多了。   “董公年高德劭,这种老不死的老贼一般都有遇难成祥的本事,我们不要去管了,好好养病才是正经。”   云哲很怀疑父亲的话,不过,他还是闭上眼睛准备睡觉了。   在马车上坐了一整天,云琅很想下去走走,刚刚准备下车,就看见儿子亮晶晶的眼睛里满是祈求之意。   “好好睡觉,耶耶帮你告诉董公。”   在儿子感激的目光中,云琅跳下马车。   初秋的夜晚清凉如水,皎洁的月光照在纷乱的车队上,居然生出一种宁静的感觉。   远处的秋虫在发出绝唱,近处的秋虫寂静无声,只有无知的青蛙依旧如故。   萤火虫不时地从草根处飞出来,拖着肥硕的屁股在空中成群结队的飞舞。   也只有看到这东西大群大群的出现,云琅才能确定自己真的来到了大汉朝。   车队整体走的不快,跟云琅漫步的速度差不多,董仲舒的马车就在不远处,闪亮的如同天上的明月。   不明白这位老先生为什么要把马灯挂在马车外边,稍微想了一下老先生的德行,云琅就明白了,这盏是用来给路边的军卒照亮的,不是满足自己看书需求的。   看着围拢在马车周围赶路的军卒,云琅觉得老先生真是太善良了。   人老成精这句话是不会有错误的,更不是云哲这种心地纯良的孩子能领悟的。   董仲舒的马车外边全是军卒,所以,安全上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最远的哨探在百步以外,云琅计算了一下,如果他想弄死董仲舒,至少有六种法子。   “蹦蹦蹦,咻咻咻”一阵奇怪的声音传进了云琅的耳朵,他的身体比思维更快的指挥着身体趴在地上……   “攻城弩,连发强弩。”   趴在地上之后,云琅的大脑中立刻就出现了笨重的攻城弩的模样。   紧接着他就听到水袋破裂的声音,以及大锤敲打木板的声响,然后才是几声晚到的惨呼。   云琅抬起头的时候,已经看见黑压压的一群军卒冲向了弩弓发声的地方,董仲舒的马车已经破裂了,马灯也破了,里面的灯油弥漫出来,迅速的点燃了马车,让周边越发的明亮。   谁都没有儿子重要,云琅连看董仲舒下场一眼的兴趣都没有,跳上马车,一把将趴在窗户上看热闹的儿子按倒在锦榻上。   云氏家将迅速的将马车围拢起来,刀枪齐出,指向道路两边。   一群穿着锦缎彩衣的汉子越众而出,跳进了齐腰深的荒草中,迅速的向弩弓的发声地冲击。   “耶耶,我们不看看吗?”   “敌暗我明,不看。”   “就看一眼。”   “一眼都不看!”   “您是大将军!”   “你知道个屁,大将军遇到这种事情跑的最快。”   “霍伯伯不是这样的。”   “他那样做是不对的。”   “我们什么时候可以看?”   “捉住刺客,军卒们确定外边已经安全之后。”   云哲虽然不满,还是跟父亲一起趴在锦榻上,竖起耳朵听外边的动静。   刀剑碰撞的声音响了起来,云琅缓缓坐起来,云哲更是迫不及待的趴在窗口朝外看。   外面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见,刘二早就用自己宽大的后背挡住了车窗。   “君侯,刺客有六人,正在缉拿中。”   刘二有些嘶哑的声音从外边传来。   “呀,此刻被活捉会死很多人是吗?”   外边什么都看不见,云哲低声问父亲,跟刘彻在一起的时间长了之后,多少已经了解刘彻处理事情的方式了。   “应该不会,外边的那些人应该是死士。”   “死士就会死是吧。”   “是的,死士的作用就是干一些必死的事情。”   “我们家有死士吗?”   云琅沉吟片刻决定不欺骗儿子,低声道:“咱们家很大,耶耶把很多人的生命看的比自己的命更重要,所以啊,咱们家第一个死士就是你耶耶我。”   “我当第二个!”   云哲喷吐出来的热气燎在云琅的脖颈处,有些燥热。   “等你耶耶死了之后,就轮到你了。”   “我知道,蓝田要我发誓不管什么时候都不准我离开她,哪怕是要死,也必须跟她一起被砍头。”   云琅愣住了,好半晌才道:“儿子,站在一个父亲的立场上,我觉得这事可以见机行事,不一定要跟着一起死。”   云哲摇摇头道:“我答应蓝田了。”   云琅心中莫名其妙的升起一股怒气,他觉得自己生儿子,再把儿子养大,倾注了无数心血,绝对不是让他长大之后为某人殉情的。   于是,他就决定带云哲去看看死士的下场,看看死亡到底是怎么回事。   哪怕将来儿子变成了一个懦夫,变成了一个千夫所指的人,云琅其实都不是很在乎的。   只要儿子好好地活在他身边,比什么都强。   外面的战斗已经停止了,有军卒大喊大叫说活捉了刺客。   大群的军士已经举着火把将外面照耀的如同白昼一般,云琅让儿子穿好衣裳,拖着他下了马车。   军卒们分开一条路,云琅就看到了被绣衣使者活捉的刺客。   到了云琅这个位置,绣衣使者对他来说没有多少约束力,所以,他看着几个满身伤痕的刺客问为首的绣衣使者:“哪里来的刺客问清楚了吗?”   绣衣使者面无表情的捏开了其中一人的嘴巴,在火把的照耀下,这人的嘴里没有舌头这东西存在。   “君侯,这是死士,他们不仅仅没有了舌头,估计也不会识字,想要问清楚,要从别的方面着手。”   云琅点点头,见儿子怔怔的瞅着满脸血渍死士,就拖着他去看董仲舒的到底死掉了没有。   董仲舒得马车已经裂开了,露出几块铁板,马灯引起来的火焰已经被扑灭了,董仲舒的模样很是狼狈,披头散发的坐在一张毯子上,神情看起来还好,很从容。   “你云氏的东西不好白拿啊,老夫算不算替你父子挡灾了?这个人情君侯要记住。”   老贼见云琅父子过来了,就笑呵呵的指着云琅讨要好处。   云琅惋惜的瞅着破碎的马灯残骸摇着头道:“可惜了,两千个钱的马灯啊……” 第一五四章 济水之神   “云侯可曾被攻城弩正面轰击过?”董仲舒的弟子帮助他挽好头发,老家伙又有了仙风道骨的模样。   “没有,攻城弩属于我大汉独有,匈奴人没有,西域的那些杂毛也没有。一般情况下都是本帅下令用攻城弩轰击匈奴骑兵,先生可能不知道,攻城弩过处,就能在匈奴的骑兵群中犁出一道鸿沟。接连穿透三四个匈奴人之后才会力竭。属于军中重器!”   董仲舒点点头对绣衣使者首领道:“既然如此,老夫就要问问使者,在大汉的国土上,在陛下的行在中,老夫缘何会被攻城弩轰击?”   绣衣使者面色苍白,半晌才吱吱呜呜的道:“这,这,这要清查一下军中攻城弩数量之后再作论断。”   董仲舒见云琅一脸讥诮之色,就追问道:“你确定可行?”   绣衣使者首领拱手道:“军中器械历来有定数。”   云琅笑道:“据某家所知,没有定数!”   绣衣使者首领愤怒至极,却不好冲着云琅发怒,拱拱手就带着那些被活捉的死士离开了。   董仲舒背着手送走绣衣使者,缓步来到马车边上的空地上,瞅着躺在地上的两个军卒,惨然一笑,郑重的拱手施礼后就对云琅道:“忠义之士,应当厚葬!”   云琅不好指责董仲舒吝啬,就对刘二道:“厚葬!”   董仲舒指着自己残破的马车道:“这是云氏出产的马车,当时说好了,这东西可以保证老夫身家性命,现在成这幅模样了,君侯就没有什么好说的吗?”   云琅很想说如果没有云氏防弹马车保护,你这时候早就被狙杀了,只是周围围观者甚多,只好点头道:“再送先生一辆就是了。”   倒是云哲拉着董仲舒的袖子,一副担心的模样很好地诠释了云氏良好的家教。   董仲舒拉住云哲的手道:“小郎君无需担忧,老夫年高,即便是身死也算不得夭折。”   说罢就与云哲拱手告别,就上了他的新马车。   霍去病从黑暗中走出来,身后有军士抬着一架巨大的攻城弩,即便是没有上弩箭,这架攻城弩依旧完美的展示了自己身为杀人利器的风采。   “绝对是军中才有的东西,民间还造不出这样的宝贝。”   见到云琅,霍去病就下了结论。   云琅皱眉道:“这么大的一架杀人利器,游骑们就没有发现吗?”   “人家藏在三百步之外的山包上,还挖了坑洞做了掩蔽,那里全是低矮的树木,游骑们想要发现这东西需要掘地三尺。你也是统领过大军的,这时候再苛责游骑就很不公平了。”   云琅冷笑一声道:“这话你去跟陛下说,跟我说有屁用,我统领过大军,自然知晓此事怨不得军士,陛下可没有统领过大军,他只会认为有人渎职了。”   霍去病回头看看跪了一地的军卒,叹口气道:“罢了,我去分说!”   说完话就直奔皇帝御辇去了。   云琅再次爬上自家的马车,刚刚上去就看到曹襄坐在最里面吃着云琅给儿子准备的一些小吃食。   “你没去看热闹?”   曹襄抬手摸摸云哲的脑门道:“烧退了,明天又是一个生龙活虎的好汉。”   说着话还奖励了云哲一个蜜饯果子。   “事情麻烦了,这一次不死一地人,这事解决不了。”   “死的会是谁?”   “这回我真的不知道了,敢这么做的人我都想不出会是谁!”   云琅看着曹襄一字一句的道:“我知道这一次出手的人应该跟我们这群人无关,因为他们狙杀的目标居然是我。我还不认为母亲会对我下手。只是想不通,狙杀我有很多机会,为何会选在这个时候,在这里刺杀我相当于谋反。”   曹襄看了一眼装睡的云哲摇头道:“不知道。”   说完就走了,很是干脆。   车队依旧继续前行,天亮的时候才停下脚步,云琅亲眼看着刽子手砍掉了绣衣使者首领的脑袋,然后大队人马继续前进。   昨夜负责近卫的军卒被贬斥成了军奴,这是霍去病挨了皇帝七八脚之后的成果。   剥掉铠甲,穿着麻衣成了军奴的前军卒们对霍去病感激的恨不能替他去死。   这是一种非常矛盾的心态。   人只要不死,什么承诺都敢许。   刘二无数次的向家主谏言,启动云氏的情报网调查这件事,都被云琅拒绝了。   他隐隐觉得这件事很不对劲,云氏如果自己跳进来,可能会后患无穷。   大汉皇帝出行,几次三番的被人谋刺,这让刘彻的泰山之行几乎成了史上最大的笑话。   被皇帝斥责了的行在将军卫青,看云琅的眼神非常的奇怪,迷离中有些伤感。   云琅隔着车窗给了卫青一个笑脸,然后道:“你想错了。”   卫青听了这句话,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云氏对马车的改良让长途旅行从受罪变成一种享受了。   一连三日,都是秋高气爽的天气,即便是日夜赶路,也没有再遭遇刺杀这样的事情。   车队进入济北国之后,天气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还没有看到济水的影子就风雨大作,倾盆大雨倾泻而下来势凶猛。   皇帝很不喜欢济北国,主要是第一代济北王刘长居在文皇帝北伐匈奴的时候在背后谋反,虽然被文皇帝诛杀了,继任济北王的却是刘长的子孙。   刘长这人在担任淮南王的时候也曾经联络匈奴跟闽越首领准备造反,还是被文皇帝给打败了。   所以说,济北国这片地方从来就没有安分过,也就是在刘彻取得绝对优势之后,这才小心的侍奉皇帝,再也没有出现过造反之类的事情。   现在的济北王刘胡当年跟淮南王等人一起跟皇帝在卧虎地打了一个很大的赌。   结果打输了,不得不再元狩元年正式履行了赌注,将泰山一带交还给了皇帝。   皇帝刘彻很不客气的在这片土地上设置了泰山郡!   说到济北国,就不得不说一下济水这条神奇的河流。   云琅从来就没见过济水,在他以前生活的时代里,根本就没有济水这条河。   所以,他对这条河流很是向往,想亲眼看看这条神奇的河流。   济水发源于王屋山,源水以地下河的形式向东潜流七十余里,到济渎和龙潭地面涌出,形成珠(济渎)、龙(龙潭)两条河流向东。   不出百里便交汇成一条河,至温县西北始名济水。   后第二次潜流地下,穿越黄河而不浑,在荥阳再次神奇浮出地面,济水流经原阳时,南济三次伏行至山东定陶,与北济会合形成巨野泽,济水三隐三现,百折入海,神秘莫测。   大雨如注,云琅当然无法出行,更没法子见识济水。   不过,在扎营的第二天,他没有见到济水,却被洪水泛滥的济水逼迫的向高处移动了三十里。   “这是济水之神在阻拦陛下封禅泰山!”   跟云琅,曹襄,霍去病一起饮酒的董仲舒铁口直断!   “不满足济水之神的条件,风雨不会停,河水不会退去!”   董仲舒又神奇的给出了解决之道。   云琅呆了半晌才拱手道:“不知济水之神需要怎样安抚,才能心平气和的放我们过去?”   “大雨不止,河水泛滥主小人作祟,陛下必须找到小人,将之敬献给济水之神,才能平息神灵的怒火。”   曹襄指指云琅道:“你的意思是说只要把阿琅丢进济水里面,雨水就会停,泛滥的河水就会退去?”   董仲舒笑而不语,如同神棍一般。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西门豹当年干过给河神娶妻的勾当,我觉得可以把阿襄丢进水里,献给喜好男风的济水之神才能达到我们的目的。”   霍去病冷笑一声道:“耶耶去,斩杀了这头恶龙,还济水两岸百姓的一个朗朗乾坤!”   董仲舒左右瞅瞅这三个混账东西,摇摇头,喝干了杯中酒,起身离开了这个散发着恶臭气息的地方。 第一五五章 光与暗   大雨下个不停,雷电却逐渐停止了,这让皇帝行在里的人们安心了很多,至少,没有了被雷劈的危险。   据说啊,雷公总是会在这样的天气里用雷电劈死几个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之徒。   这里的人大部分都亏心,被雷劈的概率很大。   现在,雷电没了,每个人都松了一口气。   避雷针这东西云琅早就知道,他只是不愿意拿出来,跟这群人一起生活的时间长了,觉得被雷电劈死几个完全是合情合理的,没有什么不妥。   云哲的个子矮小,混在人群里危险不大,反正被雷劈的总是个子比较高的人……比如身高八尺的刘彻!   雨不断地下,似乎没有终结的打算。   帐篷外边的江山如画,却没有人理睬,大家都忙着奉承卫皇后。   帐篷里都是些妇人,这些妇人全部来自于皇族。   皇帝封禅泰山,诸侯王也纷纷携家带口的跟随。   连日大雨阻断了道路,行在中居然有谣言传出来了,正如同董仲舒所说的那样,有小人作祟,天帝发怒了,必须找出这个小人祭天,大队人马才能继续前行。   司马迁已经烧了很多龟甲,送给了皇帝,皇帝也召集了很多方士来解析龟甲上的纹路,来判断吉凶。   本来云琅也在召见之列,却被云琅一句“无稽之谈”就给拒绝了。   这种事情上,皇帝拿云琅是没有办法的,在鬼神之说上,云琅才是真正的宗师。   皇帝见过云琅是如何神奇的弄死了李少君,如何神奇的在大雷雨中也安然无恙的。   所以,云琅说出来的话虽然很无礼,却让皇帝非常的安心。   云氏也是皇族,当皇后召开皇族聚会的时候,云氏也该去,只是宋乔她们都留在长安,云琅不好混在一群妇人中间占便宜,就派了自己的儿子出马。   云哲好不容易把自己的脸从济北王妃胸膛上拔出来,他很想发怒,宽厚的性格却让他做出了相反的反应,给了济北王妃一个灿烂的笑脸。   然后,被鼓励了的济北王妃就再一次将云哲搂进怀里,非常的用力,几乎要把云哲按进她身体的架势。   云哲再一次把脸拔出来,就想逃离这个可怕的地方,没等他走远,就被卫皇后捉住了手。   “都来看看,都来看看,这就是云氏子,陛下也夸赞过的好孩子。”   皇后的声音刚落下,帐篷里的空气就像是凝结了一般,云哲感觉到无数双眼睛在看他。   “永安侯之子云哲拜见长辈。”   云哲抱拳施礼,却没有弯腰,长身玉立的模样颇有几分父亲的风采。   “这就是让陛下亲口说——恨不生子如云哲的那个孩子?”   卫子夫笑吟吟的道:“正是,你们看看,这孩子也不知道怎么长的,谁看谁喜欢。”   云哲施礼道:“皇后谬赞了,云哲也只是一介普通顽童。”   “说自己是顽童的孩子,可不是什么顽童,永安侯世子过谦了。”   济北王妃笑吟吟的走过来又想把云哲抱进怀里疼爱一下。   卫子夫笑道:“这孩子可是阿娇亲自给蓝田公主选的夫婿哦!”   济北王妃的脚步立刻就停了下来,像是被钉子钉在地上一般,一动不动!   不过,她毕竟是老于世故的狐狸精,眼珠子转一下,就从袖子里掏出一颗色彩斑斓的琉璃珠子炫耀般的展示了一圈,然后就和蔼可亲的拉起云哲的手,将琉璃珠子放在云哲的手里,得意的道:“这可是难得的好东西,据说人世间这样的东西不超过十枚,今天见了永安侯世子觉得亲切,就当做见面礼。”   云哲低头瞅瞅手上的琉璃珠子,有些疑惑,他记得这东西家里好像很多,自己跟曹信他们趴在地上弹弹珠的时候,用的就是这东西。   自己赢了好多,小木箱子都快要装不下了,怎么就只有不到十颗?   蓝田手里还有更多,她喜欢用这东西当弹子,打弹弓的时候常用……   抬头看见济北王妃一脸期盼的等着他夸奖呢,心中一软,就郑重的将这颗弹子收进怀里,在满堂贵妇们的注视下弯腰施礼道:“长者厚赐,云哲不敢推辞,禀明家父之后,再谢长者。”   济北王妃满意的点点头,骄傲的道:“好孩子配的上这样的赏赐,也请世子禀报君侯,济北王府随时恭候君侯到来。”   这一幕落在卫皇后眼中却别有一份感慨。   琉璃珠子就是云氏琉璃作坊里生产的,云哲身为云氏长子,哪里会少什么琉璃珠子。   即便是她那里,云氏也送来了大量的这东西,早就不稀罕了,济北王妃手里的珠子,还是陛下赏赐济北王的时候,随意塞进去充数的。   云哲明明被不怀好意的济北王妃给羞辱了,这孩子却能以德报怨,压下心头的不快,在众人面前给足了济北王妃面皮。   这是真正的君子行径。   看着云哲轻声细语的跟这些已经知道分寸的贵妇们交谈,卫皇后没来由的想起自己的儿子。   那个孩子年幼的时候跟云哲一般心软,不知为何,年长之后却变得乖戾无常了。   怏怏的回到自己的座位坐下,卫皇后单手托腮继续瞅着温润如玉的云哲暗自猜想。   “或许,云哲跟随陛下时间长了,也会变成据儿一样的性格吧!”   “久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长居芝兰之室,久而不觉其香!”   曹襄抬屁股放了一连串的响屁之后,继续将羊腿放进嘴里大嚼。   云琅叹口气,挪到上风位之后道:“贵人了啊,讲究些,莫要辜负了尊贵之名。”   霍去病也放了一连串的响屁之后道:“尊贵人也要放屁,更何况我们今天吃了很多豆子。”   云琅的肚皮也很胀,肠蠕动对他也是有效的,他也想肆无忌惮一把,想想自己跟曹襄,霍去病毕竟差了两千年的进化历程,不好有返祖现象,便起身离开,来到帐篷外边,在暴雨的掩饰之下完成了排气过程,回到帐篷之后,就继续刚才的话题。   “云哲是不同的,这孩子从出生开始就接受了很好的教育,你们只要看他身处曹信,霍一,霍三等人的包围之下,依旧茁壮的成长成一个好孩子,就该对他有信心。莫说陛下对他的影响了,就是我这个亲爹,对这个孩子的影响也没有多少了。天知道这孩子到底是怎么长的,主意正的要命,陛下想通过言传身教改变这孩子,没有什么可能。相反,跟这孩子相处的时间长了,反而会被这个孩子影响,反正现在啊,我就不敢在这个孩子面前显露自己暴虐的一面,生怕被这孩子给鄙视了。我不想让自己的儿子看不起。”   云琅把话说得情深意切,曹襄,霍去病两人的理解方式却发生了明显的偏差。   “你的意思是曹信这孩子是一个坏蛋?”曹襄丢下羊腿就开始质问云琅,毕竟,这孩子是交给云琅教育的。   “我可没有教曹信听你的墙根,在你门外埋炸弹!”   霍去病道:“霍一也就罢了,跟他母亲一样是个废物,霍三我倒是很满意,虽说蠢了一些,多少还有几分我的风采,你对霍三也不满意?”   云琅叹口气道:“我是以霍光为模板来评价这几个孩子的,在我的弟子中,恐怕也只有霍光,云哲这两个孩子以后能够成为精彩人物。”   曹襄撇撇嘴道:“你把霍光调教成了一个大混蛋,把云哲调教成了一个君子,你就不怕他们以后会起冲突?”   听曹襄这样说,霍去病也抬起头等着看云琅如何解释,明暗,善恶永远都是对立的。   霍光小小年纪已经显露出了超越常人的果决,心肠之狠,手段之毒,杀伐之凌厉,早就让曹襄跟霍去病不敢把他当做孩子来看待了。   云哲过于善良,行事过于正大光明,这样的两个人注定不可能走到一条路上来的。   云琅笑道:“黑暗跟光明永远都是同时存在的。光明的世界里,人的一言一行都会受到约束,在这样的世界生存长久了,只会诞生出更大的恶来。黑暗的世界里,人的欲望会得到彻底的放纵,在这样的世界生存长久了,人的善念就会复苏,只有最大的恶果上,才能开出最美的花朵。我们在黑暗中寻找光明,也在光明中寻找黑暗,这才是人的本性,人的本来面目。” 第一五六章 大雨瓢泼   穿着蓑衣的司马迁从外边走进来,脱掉湿漉漉的蓑衣,抽抽鼻子不满的道:“什么味道?”   曹襄笑道:“芝兰之室就该是这个味道。”   司马迁没法子理解曹襄没头没尾的话,挂好蓑衣,就来到火盆跟前,找了一根顺眼的羊腿吃了一口道:“占卜辞说,小人在东方!”   霍去病衡量了一下自己三人身处的位置满意的道:“我们在陛下行在的西方。”   司马迁继续道:“大鱼鼓波,王者阻路。”   曹襄大笑道:“济北王完蛋了。”   霍去病不解的道:“济北王在济水北边啊。”   曹襄不怀好意的道:“在长安的东边!”   云琅道:“封王不多了,看样子陛下又想弄掉一个封国,阿襄,济北国有什么把柄握在陛下手中吗?”   “卧虎地旧事!   当时,谁让刘胡这人不安份,参与到陛下跟淮南王,梁王之间的赌注里去,陛下虽然胜利了,却也是惨胜,长水校尉营算是被这些人给弄没了。   淮南王手下的八骏本事不小,害得陛下差点失败。   刘胡时隔好几年才把泰山一带敬献给了陛下,是在淮南王起事失败之后的事,这就说明,这家伙还是不甘心的。   两年前,陛下就要封禅泰山,命济北王在泰山上修建行宫,修建登泰山的道路,这件事济北王干的不好,拖延了整整两年。   否则,陛下早就携驱逐匈奴的大功封禅泰山了,现在才弄好,是为尸位其上。   另外啊,听说济北王宫里混乱不堪,咱们的济北王世子喜欢美人儿,且不管这个美人儿是谁,跟他有没有关系就胡来,济北王相弹劾过数次,好像没有悔改的迹象。   反正,陛下想找借口,总会有借口的。”   司马迁瞅瞅讨论激烈的三人,疑惑的道:“陛下下旨表彰了济北王,没有杀济北王的迹象。”   曹襄鄙夷的翻了一个白眼对司马迁道:“你对我舅舅的为人一无所知!”   霍去病道:“陛下是一个奖惩分明的人,有功必赏,有过必罚,奖励赏赐了济北王之后,再惩处他,这就叫奖惩分明,奖励跟砍头是两回事,不能因为奖励了,就不砍你的头。司马,你也要小心了,前几日我给军士们求情的时候,陛下正在看你的书,本来只是训斥我一顿就能帮到那些军卒的,结果出乎我的预料,我被陛下踢了七八脚,记记踢在我的小腿面上,直到把我踢出帐篷。这非常的难以理解。我想了很久,那就是在我去的时候,陛下正在生气,而且生的不是刺客的气,而是你的气。我受的是无妄之灾,你带来的无妄之灾。”   曹襄撇着嘴巴道:“展现太祖高皇帝胸怀天下的《大风歌》你不浓墨重彩的记录,三言两语就揭过了,偏偏将一个民间流传的小曲《高祖还乡》记录的明明白白,其中有一段我都记得清清楚楚——   ——那大汉下的车,众人施礼数,那大汉觑得人如无物。众乡老展脚舒腰拜,那大汉那身着手扶。猛可里抬头觑,觑多时认得,险气破我胸脯。   你须身姓刘,您妻须姓吕,把你两家儿根脚从头数。你本身做亭长耽几盏酒,你丈人教村学读几卷书。曾在俺庄东住,也曾与我喂牛切草,拽坝扶锄。   春采了桑,冬借了俺粟,零支了米麦无重数。换田契强秤了麻三秤,还酒债偷量了豆几斛。有甚胡突处?明标着册历,见放着文书。   少我的钱,差发内旋拨还;我的粟,税粮中私准除。只道刘三,谁肯把你揪捽住?白甚么改了姓更了名唤做汉高祖!   哈哈哈……虽然说得都是真事……你这样记录下来,就不怕陛下发怒么?”   听到曹襄背诵了一段《高祖本纪》上的记录,云琅暗自叹息一声——这是自己跟霍光说笑的时候背诵的一段后世人写的小曲,没想到却被霍光通过一些不为人知的渠道给传出去了。   目的在于消除皇权的神秘与威严,没想到被司马迁从乡间听到记录了下来,终于造成了目前的局面。   就为这件事,绣衣使者疯狂的捉捕了很多人,也造成了很多死伤。   司马迁的书稿云琅是看过的,东方朔也是校正过的,两人都提出将这东西删除。   无奈,司马迁抵死不从,还专门写了奏章将此事上奏给皇帝,问皇帝能不能写,能不能记录下来。   皇帝还能如何说?   只能说司马迁是史官,自然由他来权衡!   按理说,到了这个时候,司马迁应该替尊者隐讳,不再提这件事了。   更何况皇帝还派人明里暗里的示意司马迁这个史官将此事隐藏掉。   没想到司马迁终究不肯这么干,勇敢的记录下来了,并且在刊印完成之后,还送给了皇帝一套……   司马迁笑着摇头道:“远古时期的事情云侯已经在指责我胡编乱造了,近代的事情我如果还不能如实记录的话,后世史家在记录大汉史的时候,岂不是也要如同我记录远古时期的时候一样,也胡编乱造吗?某家既然开了史书,就要绝了后人编造史书的可能性,告诉后人一个真实的大汉朝。若陛下杀我,我引颈就戮便是,我已经告知了我父亲,我死之后,他必须尽快来到陛下身边,如果陛下删减了这本书上写的事实,就要尽快填补上。”   曹襄倒吸了一口凉气道:“如果陛下将司马叔父也斩首了呢?”   司马迁微微一笑,抚摸着胸口道:“我父若是也死了,我的女婿杨敞答应接任史官,重新记录!”   “你就不怕害了你女婿?”   司马迁很有把握的摇头道:“不可能,陛下虽然暴虐了一些,却不失为一代大帝,不可能连崔杼这种弑君的匪类都不如的。杀了某家,杀了我父,已经足够泄愤了,再杀我女婿就会引起天下读书人的愤慨。而且,那首小曲只会因为我父子之死会流传的更广!我女婿正好用我父子的血为以后的史官铺平记录事实的大道!”   听了司马迁的规划,在座的三人就没法子再劝了。   因为司马迁是在为自己的理想殉葬,为史家谋万世之基,所谋者大,生命与这样的谋划相比,根本就不值一提。   曹襄跟霍去病就很自然的把目光落在云琅的身上。   毕竟,《史记》一出,云氏脱不了干系。   云琅也觉得自己不该脱离干系,灾祸是自己无意中传出去的,受一点牵连也是应该的。   “无妨,这点担当云氏还有!”   司马迁欣慰的冲着云琅抱拳施礼。   在决定书写那个小曲的时候,他就有了殉葬的念头,毕竟,一本书想要流传后世,为后人所看重,不流血,不死人,实在是没有什么说服后人的分量。   他跟父亲早就商量过,司马氏如果想要流传千古,让《史记》成为史家之绝唱,牺牲是必不可少的。   对于云氏受到的牵连,他只能表示遗憾了,没想到云琅居然甘愿被牵连,果然不愧是他司马迁看重的人。   求仁得仁的事情就没什么好说的。   霍去病对自己被写成了外戚多少还是有些遗憾的,本来想找司马迁说道,说道的,如今,太祖高皇帝都被司马迁如实记录下来了,他那点事情也就说不出口了。   他是外戚,这一点不容否认!   司马迁痛快的啃完了一根羊腿,就潇洒的离开了帐篷。   他走了,云琅三人也就没有了喝酒聊天的兴趣。   霍去病站起身,对云琅跟曹襄道:“大雨一时半会停不了,我去睡一觉。”   说罢,就掀开帐篷帘子,一头撞进了瓢泼大雨之中。 第一五七章 济北国没了   大雨接连下了十一天之后,终于雨过天晴。   在这十一天中发生了很多事情。   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济北王刘胡薨毙这件事。   没人能说清楚济北王是怎么死的。   就连跟济北王睡在一张床榻上的济北王妃也不清楚,只知道早上起床的时候济北王刘胡怎么都唤不醒。   绣衣使者检查过刘胡的身体之后,没有发现任何不妥之处,他是在睡梦中去世的。   皇帝的行在中自然不是举办丧事的地方,于是,济北王妃就在十里之外搭起了灵棚,将棺椁安置在这里。   云琅等一干皇族勋贵自然是要去拜谒一番的。   “济北王死了,大雨就停了,现在就等东海官员禀报东海大鱼浮尸海上的消息。”   曹襄对诸侯王死亡的程序非常的了解。   “诸侯薨毙,大鱼死,这事难道是真的?”   “必须是真的!”   曹襄回答的斩钉截铁。   云哲拉拉父亲的袖子低声道:“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耶耶,真的有几千里那么大的鱼吗?”   云琅摇头道:“不可能!”   “为什么?庄子都说了。”   “他在胡说八道,在意淫,他后面还说——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你想想都不可能出现这种东西,如果是真的,人活不成现在的规模。最大的鱼叫做蓝鲸,长十余丈,重三十六万斤!以后别人问你最大的鱼有多重,就这么说,不过呢,这种鱼并非卵生,而是胎生,跟牛马一般,只是生活在水中,我西北理工的先贤并没有把它归类于鱼类。”   “咱家的书上没有记录。”   “回去就写……”   云氏父子的谈话在悲怆的气氛中很不合时宜,不过,济北王府的人也没有心情追究这件事。   济北王世子刘宽甚至有些欢喜……   济北王妃戴着黑色的面纱,跪坐在毯子上木头一般的杵在那里,看不出悲喜。   云哲走到济北王妃身边,从怀里掏出一把琉璃珠子递给了济北王妃。   济北王妃掀开面纱瞅着云哲,不知道他这样做的目的。   “耶耶说,济北王府可能有很长一段苦日子要过。”   济北王妃接过那一把琉璃珠子,眼角有泪水滑落,抬手摸摸云哲的面庞轻声道:“我上次唐突了,你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孩子。”   云哲低声道:“保重。”   济北王妃就点点头重新戴上面纱呆坐在那里。   “那个戴黑纱的女人屁股好大!”   曹襄的目光没有落在棺椁上,而是落在别的地方。   霍去病冷笑一声道:“已经在找靠山了,要不然不会不遮屁股,光遮脸。”   云琅瞅了一眼,人家已经重新坐好,丰隆的臀部被黑纱遮住了。   曹襄怪笑道:“没看上你!”   云琅摇摇头道;“我不喜欢这种用屁股看人的。”   曹襄嘿嘿笑了片刻道:“我喜欢看屁股多过看脸!”   一个大人物死掉了,很容易造成一种诡异的喜剧效果。   人死掉了,他所占有的财富跟富贵就成了无主之物,对于勋贵们来说嚼食同伴的尸体自肥,是一件非常自然的事情。   被嚼食的人,也有这样的自觉。   曹襄不发话,曹氏的管事已经带着悲戚的表情去找济北王妃了,希望她能够节哀,努力的活下去,继续造福世人。   曹氏的商行总是进不去济北国,在这个封国里,从法理上来讲,都是属于济北王的。   曹襄知道济北王世子刘宽可能要空欢喜一场了,因为皇帝陛下只要有机会除国,他绝对不会放过的。   一片新的空白商业领地出现了,曹襄如何肯放过?   他进去了,云氏,霍氏也就进去了。   当天晚上,曹襄跟济北王妃谈话谈了整整一夜,天没亮的时候就匆匆离去了,看样子已经谈的很透彻了。   中午一起吃饭的时候,疲惫的曹襄懒懒的对云琅跟霍去病道:“济北国物产不丰,最赚钱的生意却是鱼盐,不是生产这些东西,而是所有的鱼盐想要进入关中,离不开济北。我准备在这里建立转运站,你们有什么想法?”   云琅摇头道:“我对山东没有想法,也不喜欢这里。”   霍去病道:“我也没有想法,我喜欢草原跟荒漠。”   曹襄点点头道:“既然如此,我就不客气了。”   云琅笑道,“你付出了那么多,活该你独吞,只希望你胃口好,别被人家弹劾了,这可是大罪!”   曹襄笑道:“我舅舅要是准备收拾我,我就算是一个真君子,该掉脑袋一样掉脑袋,如果没有这个想法,我就算把天捅破了,也会平安无事。”   太阳出来了,大地依旧泥泞,济水依旧汹涌,想等到河水消褪,还需要几天。   进入了秋天,被大雨浇灌之后,天气就暖和不起来了,春寒料峭,秋寒一样料峭。   只是起了大雾……   等不到皇帝敕封的刘宽,死在了寒雾中……   东海有使者来报,东海出现了大鱼浮尸,一大一小……   刘宽的死非常的诡异,面色铁青,脑门中间有一枚钉子几乎从下颚透出来。   云哲守候在皇帝身后好长时间了,皇帝一直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大帐外边的寒雾发愣。   云哲个子矮,想给皇帝披上裘衣,却总是够不到,于是,隋越就抱起云哲,方便他给皇帝披衣。   刘彻回首看了云哲一眼,虎步龙行的回到桌案边上,对跪在地上的新的绣衣使者首领道:“彻查!”   绣衣使者首领应答一声,就倒退离开帐篷。   见皇帝拿起了笔,云哲就赶紧给皇帝研墨,墨已经研好了,皇帝却丢下手中笔看着云哲道:“你怎么看?”   云哲吃了已经,墨条差点从手上掉出来,左右看看,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皇帝没有指望云哲回答,自顾自的道:“刘胡死有余辜,刘宽之死是谁做的?”   “不是我耶耶!”   云哲不知道那根弦不对,竟然说出了这样的一句话。   刘彻笑了,微微闭着眼睛悠悠的道:“云氏不会为了一点资财杀人,这一点朕是信得过的。听说你给了济北王妃一把珠子?”   云哲不敢跟皇帝鹰隼一般凌厉的目光对视,低头道:“她死了丈夫,很可怜。”   刘彻点点头道:“常怀仁慈心,是福不是祸!”   云哲看一下帐篷外空荡荡的空间,小声道:“我耶耶说,再耽搁下去,泰山上就要下雪了。”   刘彻道:“下刀子朕也会登上泰山!”   “我耶耶说,封禅泰山可以凝聚民心,陛下必须尽快,否则会真的为小人所趁。”   刘彻噗嗤一声笑了,抬手捏着云哲的胖脸道:“你耶耶才不肯说这样的话呢,这是你自己说的吧?说说,为何要冒险说这样的话?”   云哲低头瞅着脚尖半晌不说话。   刘彻冷声道:“说话,在朕这里瞒不过去。”   云哲猛地抬起头看着皇帝大声道:“总是死人,总是死人,走一路死一路的人!”   刘彻俯视着云哲道:“你就不问问这些人为什么会死吗?”   云哲坚决的摇头道:“我不管,我只知道人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大眼瞪小眼之下,刘彻终究敌不过云哲黑白分明的眼眸,收回视线背着手看着帐外的大雾道:“云琅怎么会教出你这样的孩子呢?”   隋越陪着笑脸道:“他还年幼……”   刘彻冷笑一声道:“他再长两岁,就要作妖了。”   隋越愣了一下道:“老奴不解。”   刘彻哼了一声道:“他耶耶就是在十四岁的时候从朕这里骗走了云氏庄园。”   隋越笑了,随着皇帝的语气打趣道:“陛下当年对那场交易似乎很满意啊。”   刘彻摇头道:“朕得利于一时,云氏得利于一世,云琅这样的人一个都嫌多,再多一个,朕就不知道该如何对待了。” 第一五八章 刘彻的瑜伽天女   刘彻的精神面貌很好,至少云琅每次见到刘彻的时候,他的精神都非常的饱满。   可是呢,刘彻出现在百官面前的次数却在急剧减少。   当云哲回来告诉父亲,陛下现在喜欢在莲花座上盘腿打坐这就让云琅非常的不理解了。   他不相信佛门现在就已经入侵大汉国了。   直到一群披着轻纱,身姿曼妙,能做出各种各样让人瞠目结舌的美妙动作的身毒国美女出现在云琅面前,他才知晓,皇帝现在对婆罗门教发生了很大的兴趣。   这些美人儿都是匈奴皇帝刘陵送给刘彻的礼物,开始的时候,云琅只是一笑了之。   用美色来侵蚀强大的刘彻,这根本就做不到,刘彻是云琅见过的人中,意志力最强大的一位。   对阿娇都能果断的斩断情丝的人,指望他对别的女人生出情愫,继而影响大汉国的稳定,这简直就是白日做梦。   以前以为这些女人只是单纯的美女,是拿来让刘彻欣赏的,现在才知道,人家有一个美丽的名字叫做瑜伽天女,也就是婆罗门教中的圣女。   薄薄的晨雾中,在天光明亮之所,一个披着轻纱的美丽女子出现在光亮处,薄雾浸润着她的身体,让薄薄的轻纱裹在她饱满的肉体上,虽然很有看头,却很难让人生出亵渎之念。   只不过,在她动弹了之后,事情就走向了奇怪的一面。   她先是舒展身体,以幻椅式招揽来了无数灼热的目光,而后便是突兀的金鸡独立式,一条腿撑地,另一条腿如同一条蟒蛇一般围绕着身体做出各种让人难以想象的姿势。   “我喜欢这个姿势!”   曹襄认真的对云琅道。   云琅点点头,表示认同,曹襄早就进化到了投过表现看本质的地步了,尤其是对于美女。   不论长相多么纯洁,气质多么圣洁的女人,对他来说用处只有一种,且只有一种。   “君侯曾经长居敦煌,想必对这些身毒女人有所了解。”   大汉国的丞相高陵侯赵周低声问云琅。   “婆罗门教的圣女!”   “什么是婆罗门?”   “神灵的祭祀,一般被身毒人称之为婆罗门。”   “他们供奉什么神灵?”   “大梵天,毗湿奴和湿婆。他们认为,我们生活的世界其实就是大梵天在梦中创造的,一旦大梵天的梦结束了,我们的世界也就完蛋了。所以啊,身毒人存在的价值就是维护好大梵天的梦,让他不要醒来,好让我们的世界继续存在。”   “这些个神很厉害吗?”   云琅点点头道:“很厉害!梵天和毗湿奴争夺最高神的时候啊,湿婆神的林伽突然出现了,看不见顶端,也看不见根部。于是这两个神想看看湿婆神的林伽到底有多长,就一个化作天鹅向上飞,一个化作野猪向下跑,整整跑了,飞了一千年都没有看到尽头……”   赵周疑惑的道:“什么是林伽?武器吗?”   云琅满含深意的瞅瞅赵周的胯下。   赵周打了一个哆嗦,将双手插进宽大的袍袖里点点头道:“确实壮观!”   过了片刻,赵周又道:“既然有伽,那么,瑜字又该如何解释呢?”   云琅漠然的瞅瞅赵周的眼睛,不做声。   虽然没有解释,赵周还是了然于胸,他身为刘彻的丞相,日子过的很凄惨,整日里就靠看刘彻脸色活人呢,有些话不用说透,他也能揣摩出个一二来。   “陛下端坐莲花台,观瑜伽天女演舞,这又是哪一桩?”   “身毒人将男子之器又喻为金刚杵……”   “那么,莲花……”   云琅点点头,赵周长吁了一口气道:“如此行为可得长生?”   云琅皱眉道:“你若旦旦而伐,是个什么结果?”   赵周想了一下道:“恐怕不得永年。”   话说完,两人都失去了说话的兴致,此时,木台上的瑜伽天女正双手合十高举,身体如同风中的树木,缓缓摇晃……   云琅跟赵周之间的谈话听到的人很多,却没有人有太大的反应,之是看那些瑜伽天女的眼神变得更加贪婪,眼光更加的炽热。   “只可惜陛下此次东行,东宫没有跟来,否则,现在就可以向郭解下订单了。”   合骑侯公孙敖喟叹一声,话语中有无数遗憾之意。   “现在修书一封给郭解,谅他也不敢怠慢!”   大行令李息对这事也非常的热心。   以前的时候,这些人跟云琅多少有些怨隙,这些年因为皇帝太过强势,所以,大家都不在乎以前的那点小事了。   公孙敖过寿,云氏送去了重礼,云氏长子云哲代替远在凉州的父亲登门祝寿,宾客相得。   李息的儿子犯了重罪,还是经过云氏请动了阿娇贵人,才将祸事平息。   总体上来说,如今的这些重臣,基本上没有了内斗的心思,不约而同的将注意力放在了皇帝的身上。   刘彻自己知晓自己目前的处境,连续重拳改革之后,他知晓自己的臣子快要把自己当成寇仇来看待了。   可是呢,财富,名誉,权力的本身就具有强烈的排他性,持续不断地竞争又会让世界陷入动荡。   刘彻很希望自己的臣子们能够满足于现在拥有的一切,然而,他又知道,人类追求成功的欲望永远没有止境,贪婪之心永远满足的时候。   所以,只能用重压让臣子们保持对他的敬畏之心。   满天下,在财富,名誉,权力一道上能成功的人只有刘彻一人。   当刘彻自己达到顶峰的时候,他已经开始感到孤独了,这种成功的自我意义毕竟与他的生命长度相比来说,是不匹配的。   一旦生命结束,那么,所有的一切都是烟云。   这个时候,刘彻就开始自觉不自觉的开始追求长生之道。   云琅给他关上了多少扇长生之门,他就会打开多少,哪怕是荒谬的,不靠谱的,他也如获至宝。   云琅不记得婆罗门教有记录长生的法门,他只记得,婆罗门教一直在告诉富贵人家活在当世,告诉贫苦奴隶们追求来世。   “婆罗门教没有你说的那么不堪吧?”   霍去病不愿意让云琅落下一个胡说八道的名声。   “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婆罗门典籍上记载的东西,是他们崇信的东西。”   曹襄指指自己的胯下道:“他们崇拜这个?”   云琅面无表情的道:“这叫生殖崇拜,很多宗教都有,越是原始的宗教,越是崇信。”   曹襄满脸陶醉的道:“你说,我要是当诸邑公主的送亲使者如何?”   霍去病道:“诸邑现在恐怕都走到敦煌了。”   曹襄不以为意的道:“苏武当送亲使者不足以彰显诸邑的尊贵。”   云琅拍着脑门道:“你真的要为了几个瑜伽天女跑好几万里路吗?”   曹襄看看排队离开的瑜伽天女狠狠地点头道:“值得!”   三人说了很多废话,直到云哲回来了,三人才开始讨论泰山封禅的事情。   济水变得平缓,木桥也在架设中,估计到明天就能渡过济水直奔泰山。   吃晚饭的时候,云哲似乎很饿,一口气吃了两大碗米饭,这才有机会吃几口菜。   “中午没有饭吃。”   云哲见父亲在看他,连忙解释了一下。   “陛下在干什么?”   “打坐,据说这样可以进入一个新的生命层次。”   “你不吃饭在干什么?”   “陪陛下打坐,睡了一觉,忘记吃午饭了。”   “皇后呢?”   云哲停下手里的筷子道:“我很久没有在陛下那里见到皇后了,也没有见到别的嫔妃。进进出出的都是那些味道很重的瑜伽天女。”   “哦,今日耶耶就给陛下上本,就说你要传承我云氏绝学,这段时间不能伺候陛下了。”   云哲点点头,继续抓着他喜欢的猪骨头啃了起来。 第一五九章 母亲啊,母亲   过了济水之后,一路上就没有怪事发生了。   没有人偷袭皇帝,也没有人偷袭勋贵,世界平安的让人怀疑。   绣衣使者们如同一群群受惊的驴子,张牙舞爪的在队伍中巡梭,只要有人稍微表露出一丝一毫的异样,就会被捉去盘问。   一旦走到了这个步骤,平安回来的可能性就不大了。   看似热闹的队伍没有半分生气,到了晚上,就会陷入死一般的寂静。   自从亲眼见到了董仲舒被人袭击的模样后,云氏的马车就被一种叫做武刚车的东西给围住了。   被围住的不仅仅是云琅的马车,还有曹襄跟霍去病的马车。   这种武刚车出自卫青之手,他昔日在草原上跟匈奴作战的时候就用了大量的这种车子。   这种车子只有一个坚固的车板,左右有铁环,扎营的时候只要将铁环连接起来,就立刻成了一座车城。   这是皇帝中军的标准配置,卫青将配属给自己的武刚车全部给了云琅,曹襄跟霍去病。   接连不断的遇袭,给了卫青很大的压力,他笔直的脊梁已经不再挺拔,没说几句话,就开始剧烈的咳嗽。   云琅要给他看病,被卫青拒绝了,勉强挺起腰板,走几步路之后,腰身就会逐渐变佝偻下去。   “亚父最喜欢苏稚烂漫的性格,如果她在,亚父或许不会拒绝看病。”   曹襄的心情一点都不好。   “六天前,我已经派人去接苏稚了,日夜赶路的话,等我们抵达泰山,苏稚就会带药过来。”   “舅舅的心情不好,什么药物都没作用啊。”   霍去病烤着火,心情更加的恶劣。   曹襄无奈的摊开手对云琅道:“我越发的不明白母亲了,年纪大了为什么更加的执着了?”   云琅叹口气道:“多年以来,母亲都是手握大权的人,她已经习惯性的把自己的一切献给大汉帝国了。   现如今,母亲手中的权柄已经被陛下剥夺光了,她那么骄傲的一个人如何能在空寂的院落里等着老死呢。   很多时候,我们三人也有错。   母亲看着我们三人一天天的长大,一天天的却跟她不是一条心,心中难免会失落。   我们不停她的,她就想找一个听她话的人。   所以啊,这才不遗余力的帮助刘据,甚至不惜弄险。”   “我们没法子跟母亲一条心,我不甘心将我为之奋斗了半生的曹氏无条件的献给刘氏,刘氏已经足够强大了,曹氏即便是奉献了,也只是让刘氏更加强大而已。   你云氏也一样,你太听母亲的话了,将钱庄献给刘氏我是不满的,只是没法子说出口就是了。   这些年来,你知道我亲手斩断了曹氏多少利益吗?你知道我亲手掐断了曹氏多少发展的好苗头吗?   你知道我把多少优秀的曹氏子弟改名换姓让他们离开曹氏自由发展吗?   我们做到了这个地步,母亲为什么还不满意?   非要我改姓刘她才满意吗?”   曹襄低低的咆哮声在车厢里回荡,他的面目狰狞,双手痉挛,抽成了鸡爪状,看的出来,他非常的痛苦。   “我总要给我的孩子留下点什么吧?至少要让他们有安身立命之所吧?至少要让他们在灾难来临的时候有抵挡两下的力量吧?阿琅,你知道我现在有多难受吗?以前,母亲捏我的手,我只当是我们母子间的一个小游戏,现在不了,她再捏我手的时候,我会拒绝。”   霍去病低声道:“我跟陛下说过很多遍,我想把家搬去马邑这个地方,每次都被陛下拒绝,舅母也不允许我离开长安,他们需要我留在长安,生活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随时随地可以看见我……我很不喜欢……我只是想去马邑这种无拘无束的地方骑马而已……乌骓马再不骑乘,它就跑不动了。”   云琅低声道:“我也很久没有去给母亲请安了。”   曹襄冷笑一声道:“去了说什么?只要一说话就是朝政,只要一说话就是怨隙……   我想跟他说曹信长大了,想跟她说当利的霸道,想跟她说陛下的冷漠这些家事,想让她安慰我一下,没想跟她说刘据的无能,也没想跟她说朝政的变幻,更没想跟她说什么官员的变动。   刘据上位了对我曹氏真的是最有利益的选择吗?   不见得吧,那孩子无情无义,翻脸就不认人,我以前帮他多少?他可曾感恩过?   他只是认为我跟他有亲,天生就该帮他,而且是毫无保留的全身心投入的去帮他。   他不知道我曹氏原本就是大汉勋贵,我们有我们自己的自尊,我们的权势,富贵不是皇帝赐予的,而是我们列祖列宗用血,用汗,用命挣来的。”   大太阳底下说这种不忠不孝的话,并没有引来雷劈……曹襄发泄过后就像一摊烂泥一般倒在锦榻上,无力地挥挥手道:“我不管了,我是没退路了,陛下已经开始在平阳县任命县令了,再退让下去,曹氏的根本之地就要丢了。”   云琅,霍去病都没有说话,云琅的永安县早就有县令了,霍去病不耐烦封地上有官员,就主动把封地换成了马邑。   曹襄的封地平阳县跟云琅的永安县,霍去病的邓州有天壤之别,平阳县对曹襄来说不仅仅是封地,更是老家,他曹氏的祖宗就生活在这里,平阳县的百姓受曹氏庇护多年,也听命于曹氏多年,人们已经习惯不纳税,不纳粮,遇到纠纷找曹氏评判。   现在曹氏在平阳县猛然间不再是掌控者了,曹襄难以接受,曹氏子弟也难以接受。   这就是不可调和的矛盾!   这个时候长平再一次站在刘氏宗族的立场上说话了,就让曹襄开始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长平的儿子!   云琅沉默良久之后道:“如果我们彻底交出永安县,能否保住你的平阳县?”   曹襄嗤的一声笑了出来,坐起身子指着云琅的鼻子道:“你对我舅舅的为人一无所知!”   云琅痛苦的摇摇头道:“多少知道一点。”   “你知道个屁啊!   你以为我舅舅是一个小孩子?你以为我舅舅会作选择?   你彻底放弃永安县,我舅舅会一口吞下,然后继续谋算平阳县。   不仅仅如此,你一旦放弃了永安县,就给所有的关内侯开了一个恶劣的头。   我舅舅会用你来做例子,威逼所有关内侯交出封地,到时候啊,没人敢恨我舅舅,只会恨你!   我舅舅到时候不但收回了封地,还将你孤立起来了,一石二鸟的事情我舅舅最喜欢了。”   “我只是不想跟母亲闹翻!”   “哈哈哈……”曹襄笑的如同老鸹一般,手指头颤抖的指着云琅胡乱点动。   “母亲?母亲?你知不知道母亲不是一个普通女子啊?   她是大汉国的长公主——!!!!!   她从生下来就在权衡利弊的世界里长大,所以,她考虑事情的时候永远都是利益当先!   这不是她无情,而是她早就习惯了,你知不知道,在我小的时候母亲就教导我——为了更大的利益,没有什么是不能牺牲的,哪怕是有一天我因为利益出卖了她,只要实实在在的利益落到实处,她即便是被坑死了,也会含笑九泉!   哈哈哈……   利益永远都是相对的,我可以出卖她,她为了利益也可以出卖我!   这就是我从她教我的那句话里品味出来的延伸含义!!!   我们要是死了,她一定会肝肠寸断的……这一点我不怀疑,你也别怀疑。   可是,肝肠寸断归肝肠寸断,利用出卖归利用出卖,该出手的时候她不会犹豫。   只要利益足够大,她在弄死我们之后痛苦的无法自抑,自杀殉葬也不是不可能……可是啊……阿琅,真的别以为母亲会一生一世保护我们。   一生一世保护孩子的母亲很多,唯独不包括皇家的长公主!!!” 第一六零章 讲道理啊   云哲的字写得很是规整,横平竖直一丝不苟。   写隶书就该有写隶书的样子,这孩子的隶书书法跟别人写的隶书还是有很大不同。   隐隐有些宋体字的模样。   云琅的字体就偏向于宋体字,他儿子的字体中也完美的表现出来的这种神韵。   他跟着刘彻学习了很久,虽然非常的用心模仿刘彻的字体,这么长的时间下来,效果不大。   好在写隶书的时候,每个人写出来的都大同小异,如果云哲刻意一下,就能临摹个七八分像。   在皇帝身边,云哲就很用心的模仿刘彻的笔迹,在父亲跟前,这孩子更加的放松,自然就写出了自己的特点。   柳树的叶子已经微微泛黄,树影婆娑下,一个小小的圆脑袋少年正在写字,一个青衣男子站在一边指导,父子俩偶尔相视一笑,很是温馨。   “耶耶,捉到死士那天晚上,我忽然担忧起一件事情,为什么那些身居高位的人会失去仁慈之心呢?那天晚上,如果不是您守在我身边,我很害怕车窗外边会伸出一只手把我拖进黑暗里去。”   云琅背着手笑道:“耶耶会永远守在你身边的,所以,好好写字,不会有黑手拖你进入黑暗。”   云哲重新拿起毛笔,用笔杆子挠挠自己的下巴,继续问道:“您牧守凉州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为您放牧的那些羊舍命?”   云琅皱眉道:“没有,能让我舍命的人不多,其中包括你。”   云哲抬起头看着父亲道:“我觉得一个好的牧羊人,应该为他放牧的羊舍命!”   “为什么?”云琅有些厌烦这个话题。   云哲露出一如既往地傻笑道:“因为我们是高高在上的牧羊人啊!因为可以保护那些羊,我们才能心安理得的享用羊毛,羊肉,羊的一切。如果做不到用命去保护那些羊,我们就没有资格享用,一切的道理都说不通了。”   “那是因为没有人跟我们讲理。”   云哲嘿嘿笑道:“道理总是要讲的,尤其是我们,不能因为别人不跟我们讲道理,我们就不去跟别人讲道理。总要有人开头的。”   云琅看一眼儿子淡淡的道:“我不希望第一个讲理的人是你!”   云哲点头道:“我不成的,大师兄或许可以。”   “我记得你大师兄跟你们讲理的方式一直是拳头吧?你认为拳头的大小是评判事物正确与否的标准?”   “大师兄不可能用拳头去对付全天下的人,总有一天他会遇到拳头比他大,比他硬的人,那时候,他说不定就会跟别人讲道理了。”   云琅的眉头皱的更紧,掩饰着心中的不安问道:“董仲舒说的?”   云哲摇摇头道:“是我自己想的,董公公问我要不要跟他进学,被我拒绝了。”   云琅烦躁的抓抓头发道:“有时候啊,即便是耶耶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做。”   “耶耶是天底下最聪慧的人,一定有办法的。”   云哲对父亲充满了信心。   云琅看着儿子无邪的眼睛,决定跟皇帝真真正正的讲一次理。   收拾好了心情之后,他就直接去了皇帝的中军大帐。   永安侯云琅求见,自然是没有问题的。   云琅走进了大帐之后,就不差点被浓烈的檀香给熏得晕过去。   刘彻就坐在一张巨大的雕刻成莲花的白玉台上目光炯炯的看着云琅。   “如果你准备向朕进言驱逐婆罗门圣女的话,你现在就可以滚出朕的寝宫了。”   刘彻一开口,就让云琅没了跟他讲任何道理的心情。   想想儿子殷切的目光,云琅还是躬身道:“启禀陛下,武威司马来报,武威郡发生了地龙翻身,毁坏屋舍六千三百余间,死伤超过一千一百人,前年新修的水渠也毁坏了两百六十里。北地入冬早,此时已经开始降雪了,武威郡司马禀报说,地方财力不足,不能应对这次灾难,还请陛下早日开放府库赈济灾民,同时打开长门宫平粜官仓放粮。”   刘彻听云琅禀报的是公务,冰冷的面容稍微融化了一些,点头道:“绣衣使者已经有奏报上来了,朕知晓了,等进一步的消息到来之后,朕自有决断。”   他的语气依旧很不耐烦,想要三言两语把云琅撵走。   云琅笑呵呵的跪坐在白玉莲台的下首,再次拱手道:“陛下的仁慈之心,微臣一定命地方官吏向百姓宣讲清楚。微臣以为,地方的府库与平粜官仓只能保证百姓饿不死,想要重建地方,府库与官仓的积存就远远不足了。微臣还想跟陛下请一道旨意,准许我凉州灾民离开受灾的武威郡,进入没有地龙翻身波及的张掖郡躲避严寒。”   刘彻想了一下道:“灾民进入张掖郡是否会裹挟张掖郡的百姓干出一些不忍言之事?”   云琅笑道:“:如果真的发生不忍言之事,臣以为,凉州边军正好为陛下清楚所有隐患。”   刘彻摆手道:“不妥,在朕封禅泰山的时候,不允许出现民乱,朕会派大使前往武威郡,就地处置。”   云琅应答之后,继续笑眯眯的拱手道:“许久不见陛下甚是想念,今日既然来了,就不打算立刻走,不知陛下能否赏赐微臣一顿酒饭?”   刘彻鹰隼一般凌厉的目光落在云琅身上,云琅面不改色,依旧笑眯眯的等待皇帝回答。   刘彻的神色变幻了一下,突然轻笑一声道:“既然爱卿想与朕饮上一杯,朕自然是欢心,隋越,布置酒饭。”   云琅闻言笑的越发开心,继续拱手道:“臣三日前看过瑜伽天女的舞蹈之后念念不忘,不知陛下能否招来瑜伽天女舞蹈一番,好满足一下微臣的好奇之心?”   刘彻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挥挥手,一群仅仅披着纱衣的瑜伽天女就鱼贯而出。   没有音乐,瑜伽天女抬腿撩纱,胴体多了一层遮掩更是显得活色生香。   云琅举杯遥敬刘彻一杯,吃了两口菜肴,皱皱眉头又给吐出来了,奇怪的看着皇帝。   刘彻道:“朕在茹素,朕吃得,你吃不得吗?”   云琅笑道:“陛下乃是九天上的神龙,路上走兽,水中鱼虾皆是陛下食物,为何吃起牛马之食来了?”   刘彻怒道:“你不吃素食,自喻为什么?”   云琅淡淡的道:“臣乃是大汉的卫将军,帜飞虎旗,自然自喻为猛虎。微臣这头猛虎不是不能茹素,而是担心茹素时间长了,就忘记了该怎么吃肉了。”   刘彻大笑道:“朕的食量宽大,吃起东西来不拘泥于一种,饥饿之时,即便是猛虎也不是不能食用。”   云琅看一眼肉光致致的瑜伽天女叹口气道:“郡县制乃是千古国策,微臣是赞同的,只是不可用力过猛。现如今,关内侯的封地大多为百战所得,陛下册封之时的纶音犹在耳边回荡,此时就开始剥夺……”   云琅停止了继续说下去,准备抬头瞅瞅皇帝的脸色,再决定要不要继续说下去。   刘彻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居然起身来到云琅的座位前,亲自给他倒了一杯酒,然后笑道:“继续说,继续说,难得啊,多少年了,第一次看见你这只滑不留手的泥鳅开始直言不讳了,太难得了。说,继续说,不管你今天说什么,朕都洗耳倾听。”   云琅看着皇帝的那张笑脸有些绝望……皇帝这是真正的发怒了。   果然,不等云琅说话,刘彻自己忍不住冷声道:“忍不住了?终于跳起来了?   你想为谁出头?   曹襄?   霍去病?   还是为你云氏自己?   笑话,朕就是要一统宇内,这天下不准许有朕的旨意到达不了的地方。   不管是九幽荒僻之地,还是国内繁华之所,这天下只能有一种律法,一个声音!   云琅绝了你心头的侥幸,为了济北国,朕可以杀了刘胡,你以为为了永安县,朕就杀不了你一个小小的永安侯吗?” 第一六一章 该死的不死啊   话不投机半句多,然后,云琅就被撵出了行宫。   他没有半分的气馁,反而笑容满面。   刘彻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谁对他好,他就对谁恶劣,生怕表露出真实的感情之后,会被自己最亲近的人算计。   云琅没有学过帝王术,不过,他认为,这就是皇帝的驭下之道吧。   郡县制云琅是支持的,虽然这样做不符合云琅这个大贵族的利益。   不过呢,这却是历史大潮。   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者生,逆者亡这句话云琅是清楚的,云氏不准备成为牺牲者。   曹襄也只是咆哮几声,他的反抗也是极为无力地,平阳县迟早会变成大汉国的一个县,这一点毋庸置疑。   曹氏或许还能拿到平阳县的物产,想要平阳县的执法权,立法权,纯粹属于白日做梦。   很早以前云琅就放弃了对永安县的管辖,一个个世家大族如果有了自己的大本营之后,最大的方便之处就是方便造反。   诸侯王就是这么干的。   自从大汉国建国以来,造反次数最多,为祸最烈的全是诸侯王造反。   百姓造反,一般只要出一支几百人的正规军就能平灭。   什么,恒天王,狼神王……之类的家伙霍去病弄死过很多,这样的造反很多人甚至都没有听说过。   至于诸侯王造反……比如八王之乱,就差点颠覆了皇帝的统治。   这样的矛盾其实是刘邦自己制造的。   站在他的角度,不管是哪个诸侯王登上了皇位,都是他刘氏子孙,祖庙中祭祀的对象依旧是他。   站在皇帝的立场,就不同了,任何对他地位有威胁的人,都是他的生死大敌。   云琅同意郡县制,甚至同意取消自己的封地,这对皇帝来说就是最大的支持。   所以,虽然皇帝在冲着云琅咆哮,恨不得一刀砍死他,但是,在心里,他是欣慰的。   云琅唯一的要求是不要这么急,不要用武力,给所有人一些时间,让郡县制在不知不觉中完成。   云琅表述的这一点意见,让刘彻的心里暖洋洋的。   毕竟,一个侯爵愿意放弃自己的封地,这本身就是对他这个皇帝最大的支持,最大的牺牲。   云琅不想让曹襄成为众矢之的,不想让曹襄因为社会的进步彻底的走到皇帝的对立面,这样做是自取灭亡。   云氏放弃了永安县,却大力经营凉州,就是在为自己寻找一个更加隐蔽的大本营。   这些年下来,凉州即便是没有真正属于云氏,其余的勋贵们在进入凉州之前都会询问一下云琅的意见。   曹氏也是如此!   曹襄也很清楚没人能阻止刘彻收回封地的决心,所以,早早地将家族分散开来,其中最重要的地方就是沛郡!   现在之所以难受,仅仅是因为感情这一关过不去,觉得丢掉了平阳县就对不起曹氏的列祖列宗。   跟难过的是,母亲在这件事上没有站在他这一边,而是站在了皇族一方。   痛苦的人注定还要继续痛苦下去,因为他放不开已经得到的东西。   云琅少年时期就学会了放弃,比如久慕不得的亲情,以及无所谓的爱情。   来到大汉国之后,有了自己的家,一颗冰冷的心才开始慢慢的复苏,不过,即便是这样,他依旧不敢奢望自己能得到世界上最好的东西。   没有过高的期望,便不会有太深沉的失望。   回到自家的帐篷,儿子跟小狗一样在他身上嗅来嗅去。   “耶耶,你去了陛下那里?”   云琅低头闻闻自己的衣衫,那里有很浓重的檀香味道。   “这是用来遮掩那些女人身上的臭味的,您千万莫要靠近那些女人,她们太臭了。”   云琅无声的笑了,探手捏捏儿子的脸蛋道:“以后跟耶耶说话就直接说,耶耶没有看上那些身毒国来的臭女人。另外,人家也不是很臭,是你故意在夸大。最重要的一点呢,咱们家不会有异族人!”   “可是,金日磾跟狗叔叔的老婆都是异族人。”   “金日磾是我的学生,你狗叔叔的两个老婆是汉人!”   听耶耶这样说,人小鬼大的云哲终于放心了,至少,他耶耶不会把一个他不喜欢的臭女人带回家。   “今天,董公又跟我提起进学的事情。”   云哲吃了一碗饭,见父亲好像没有胃口,就低声说起跟董仲舒进学的事情。   “他很殷切吗?”云琅放下饭碗问道。   “没有很殷切,只是觉得我不学儒家奥义,是我的大损失。”   “你想去学吗?”   云哲低下头犹豫片刻道:“想!”   云琅无声的笑了,摸摸儿子的脑袋道:“喜欢就去学,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是,会不会让被人看不起耶耶,说我家学渊源,偏偏去学别人的东西。”   云琅笑了,瞅着儿子的眼睛认真的道:“学问虽远在天边,我亦当求之!这是云氏的求学精神。要有海纳百川的气概,尤其是你,儿子,作为云氏未来的主人,你的心胸一定要广阔。学问没有好坏之分,相反,博览群书,采多家之长只能让云氏学问宝库变得更加渊博,变得更加的精彩。所以啊,只要你对儒学感兴趣就去学。”   “为何大师兄他们不学?”   “你大师兄需要的是专精,而不是驳杂,他是西北理工的大弟子,自然要保持我西北理工的骄傲。”   “我也是西北理工的弟子。”   “你还有一个身份是云氏的主人。”   “不理解!”   “慢慢来……”   云氏父子的谈话永远都是在一个很好的氛围下进行的,父子俩谈话完毕之后,胃口大开,将晚饭进行的非常彻底。   董仲舒在咳血……   被攻城弩轰击依旧给他带来了很大的伤害。   攻城弩虽然没有直接伤害到他,可是,攻城弩与铁板撞击造成的巨大震动,以及心理上的冲击让这个老人依旧受到了伤害。   匆匆赶来的苏稚在检查了董仲舒的身体之后,对旁边的云琅道:“内腑移动了,很麻烦,只能静养。”   云琅瞅着面如金纸的董仲舒摇摇头道:“泰山封禅大礼是董公一手操持的大礼,他不会放过的。”   假寐的董仲舒没有睁开眼睛,淡淡的对苏稚道:“只要夫人能够让老朽可以活到泰山大典结束之后就成,有什么虎狼之药尽管对老夫用。”   苏稚怒道:“我是救人的医者,不是杀人的屠夫!”   董仲舒睁开眼睛笑呵呵的道:“救人夫人自然是行家里手,却不知泰山大典进行之后可以活更多的人吗?”   苏稚道:“我是太医正,落到我手里,就必须按照我的法子医治,只要我在,你休想用一些竭泽捕鱼的虎狼之药,不允许。”   董仲舒向云琅透过恳求的目光,云琅摇头道:“这方面还是听她的,我没法子。”   董仲舒眼睁睁的看着苏稚在他的胸口用了几根粗大的银针,眼看着暗红色的淤血顺着银针的沟槽缓缓地溢出,叹口气道:“那就请太医正尽力施为。”   说完话,再一次闭上了眼睛,看样子心中已经有了主意。   给董仲舒看病不过是顺手施为,苏稚此次不远千里匆匆而来,主要的病人是卫青。   给董仲舒看完病之后,苏稚亲自为这个老家伙熬制了汤药,亲眼看着他服下,这才离开了董仲舒的马车。   “内腑受到了震动,心神也伤了,不过呢,这个老家伙的脉搏依旧强劲有力,一时半会死不了,等到明日再给他散去淤血之后,休憩一月就会复原。”   苏稚第一时间就跟云琅说明了董仲舒的伤情。   云琅叹口气道:“如此说来,大将军的病情不容乐观是吧?”   “痨病!”   苏稚很是忧愁。   云琅愣了一下,缓缓地道:“杀毒药没有成功?”   “从西域取得的甜瓜在云氏试种成功,我也利用甜瓜培养了一些霉菌,从试验结果来看啊,效果很好,毒性也同样明显,你们用水晶打磨的那个显微镜还是太模糊,看不清霉菌的模样,也就没法子进一步的培养。只能碰运气,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我不赞成用这东西,你说的脱毒程序到底是什么样的程序?还没有弄清楚吗?”   云琅苦笑道:“我知道的全告诉你了。”   苏稚白了丈夫一眼道:“你都记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第一六二章 疯狂的长平   人的生命跟瓷器一样脆弱,经不起打击,一旦打击的力量过重,就会碎成碎片。   卫青跟霍去病两人的寿数都不长。   霍去病在云琅的保护下,如今活的非常健康,喝开水,吃熟食已经成了他的日常习惯。   卫青就不同了,云琅不好对他过份的关心,于是,如同史书上记录的一样,他开始生病了,且一病不起。   皇家的御医在苏稚眼中都是废物!   这些连头疼脑热都治疗不了的家伙们,一个个吃的脑满肠肥,过着不错的日子。   因此,苏稚到了之后,将一干御医当着皇帝的面骂的狗血淋头,这些人只能低着头不敢抬头,更不敢多说一句话。   “拖出去砍了!”   神情阴郁的刘彻等苏稚骂完之后,便对侍卫们下达了杀人令。   一群御医听皇帝这样下令,噗通一声就跪了一地,口口声声的哀求皇帝饶命。   苏稚的眼睛瞪得如同核桃一般大叫道:“陛下,万万不可!这些人还有大用。”   刘彻冷哼一声道:“尸位其上,不斩待何?”   苏稚叹口气道:“大汉国的医者太少,微臣虽然看不起这些人,却找不到比他们更好的医者了。一个医者从学医到行医,中间要有漫长的实验时间。他们的医术虽然低微,却比国中的医者强大多了,杀了他们,以后恐怕无人再敢学医。”   刘彻皱眉道:“没有好医者?”   苏稚骄傲的道:“好医者都在我云氏!”   刘彻瞅瞅缩着脖子准备逃跑的云琅道:“好医者都在你云氏?”   云琅无奈的道:“拙荆出身璇玑城……”   刘彻抬起头想了一阵道:“我记得你的丈人似乎是璇玑城的城主是吧?哪去了?”   云琅瞅瞅大嘴巴苏稚无奈的道:“在洛阳城!”   “那就派人唤他过来。”   云琅摊摊手道:“他如今在开客栈,已经很久没有行医了。”   刘彻听云琅这样讲,忽然想起自己似乎利用过此人打击过云氏,效果似乎还不错,脸上顿时浮起一丝笑意,对隋越道:“派人找他来。”   苏稚又准备说话,见丈夫瞪了她一眼,就闭上了嘴巴,乖乖的站在一边。   卫青剧烈的咳嗽声从帐幕里面传来,刘彻叹口气就离开了军帐。   痨病会过人的,所以,苏稚不允许别人靠近卫青。   跪在地上的一群庸医这时候也站了起来,对于苏稚咒骂他们,害他们差点没了脑袋,心中很是怨愤,又赖苏稚出言拯救他们,万般滋味在心头,想要说几句好话,也不知从何说起。   卫青病重,霍去病自然就成了皇帝卫军的大将军。   对于霍去病就任卫军大将军,没有人有意见,霍去病接到任命之后就叹一口气,披上铠甲上任。   云琅想揍苏稚!   回到自家的马车上之后,就看见了母慈子孝的一幕。   云哲坐在马车后边给苏稚用夹子捏核桃,苏稚翘着脚心安理得的躺在锦榻上接受云哲的伺候,两人话不多,都是家长里短的一些小话,只是笑意盈盈显得极为和睦。   苏稚见云琅上了马车,连忙道:“夫君,我今天说错话了,您别生气。”   有云哲在,云琅也就不好跟苏稚发脾气了。   接过儿子递来的核桃一边剥,一边道:“你害死你父亲了。”   苏稚无所谓的道:“我其实很想念我耶耶。”   “想念?我觉得你有些话不由衷啊。”   “是很想念,我很想当面问问我耶耶,将我母亲跟弟弟丢下,一个人逃命是个什么滋味!”   “所以你就跟陛下说你璇玑城才是天下医者的巅峰?”   “本来就是啊,只不过现在的璇玑城城主是我跟师姐,以后准备交给云哲。”   云哲摇头道:“我不要!”   苏稚转过身捧着云哲的脸蛋道:“傻孩子,你必须要接下来,医者这个行当只要你混成了最厉害的医者,对别人只能施恩,不可能结仇。哪怕把人医死了,也可以说病人患的是必死之症,药石无救,反正满天下没有比你更高明的医者了,这句话也不能算错。你想想啊,你将来成了家主,即便是不喜欢做官,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救一两个人,很快就能把自己的威望建立起来,别忘了,二娘跟你娘本身就是天底下最厉害的医者,有我们给你背书,谁敢说我儿医术不好?到了那个时候,我儿不但是永安侯世子,更是皇帝的女婿,还是璇玑城城主,出一次手,这需要别人拿多大的颜面来换呢?很适合我儿恬静的性子,到时候只要你大师兄他们稍微帮你传几句话,我儿就是天底下最宅心仁厚的君子。”   云哲并不愿意上当,瞅着苏稚道:“可以交给云动,让他来做这个宅心仁厚的君子。”   苏稚大方的摆摆手道:“他是当弟弟的,所有事情要紧着你先来,你好了,云动他们也就好了。”   云哲知道苏稚将璇玑城看的很重,不论苏稚是不是诚心诚意的准备将璇玑城交给他,他都不准备接手。   如同二娘说的一样,学医需要漫长的时间,绝对不可能一蹴而就。   就寝的时候,云哲被云琅撵去了马车,自己跟苏稚住到帐篷里去了。   躺在行军床上,苏稚脸上的笑意才逐渐敛去,叹息一声对云琅道:“京城里没法子活人了。”   云琅多少知道一些京城里的事情,就低声道:“刘据?”   苏稚摇摇头道:“母亲疯了,刘据监国,她控制皇家近卫,裁撤了很多官员,如今,偌大的关中,很多事情都是母亲一人决断。司马迁,东方朔,应雪林,一干人想辞官不做都不成,全部来到咱家避难,唯恐得罪了母亲,被她一怒之下下狱。”   云琅并不惊讶,抱着苏稚软软的身子道:“刘据在做什么?”   “褚狼获得的消息并不好,说刘据正在逐渐向凉州渗透,玉门关守将已经更换了,换了一个叫做刘丹的皇族,阳关守将聂壹她换不掉,就把敦煌守将马老六换去了张掖做军司马。凉州护羌校尉李敢坐镇酒泉,准备在那里修建一座城池,担心一旦玉门,阳关有失,他在酒泉郡还能建立第二道防线。小光也离开石头城去了张掖郡,准备督造张掖郡到酒泉郡的驿站……”   听了苏稚的一番话,云琅重重的叹息一声。   这一切都是他跟曹襄放纵的结果。   他接到这些消息的时间远比留在长安的苏稚她们早,知道之后,不论是他还是曹襄都闭口不言,李敢更是只能被动的防御不能反击。   就是因为这些事情,才导致曹襄对长平几乎已经心灰意冷了。   皇帝自然也是知道这一切的,他就蹲在一边笑呵呵的看热闹,他不认为自己的姐姐会干出什么过份的事情来,即便是干的过份了,他也有无数的法子搬回来。   借力打力才是最轻松舒适的方式。   他喜欢看到这几家人狗咬狗。   苏稚把一肚子怨气都倒给云琅,然后就迅速进入了梦乡,这一路鞍马劳顿,耗费光了她的精力。   已经进入了泰山山区,明日就要抵达泰山最高峰脚下,营地里非常的安静。   山区里面已经很寒冷了,不断地有寒风从帐篷的缝隙里钻进来,将烛光吹得左摇右晃。   这种情况下,云氏的马灯很好用,却没有人用,这是很诡异的事情。   山里有风,头上的月光却非常的明亮,云琅躺在床上,也能隐约看到巡逻的军卒身影,刁斗上不时传来梆子声,与军卒的脚步声混合在一起,让人从心底里感到安稳。   在云琅的记忆中,长平是一个非常有城府的人,从来都不是一个急功近利的人,这一次,到底是为了什么? 第一六三章 泰山闲话   如果可能,云琅绝对不愿意跟长平起冲突。   如果可能,他宁愿做一些让步,也不愿意跟长平起冲突。   大汉以孝治国,虽然不符合云琅的世界观,可是,这是大潮流,身在潮流中就只好随波逐流了。   在大汉国,没有了孝之名,干什么事情都是师出无名的。   当年七王之乱的时候,人家也打着“清君侧”的名号进行的,没有把罪名倒在皇帝头上。   这一次的事件,很可能是长平做的最后一次努力,最后一次为刘据发声。   如果效果好,刘据将会继续安稳的留在太子的位置上,并且清除掉了大部分隐患。   如果效果不好,最坏的结果就是长平一人倒霉罢了。   云琅甚至觉得,长平之所以对曹氏,云氏下手,目的恐怕也不是为了那点势力,应该有更深层的含义。   之所以会对曹氏,云氏下手,最大的可能性不是侵占,而是割裂!   自从知道长平对云氏下手之后,云琅就觉得长平这一次好像不想活了,是在安排后事。   尤其是发现卫青得了重病之后,云琅就彻底明白了长平的心思。   这个倔强的大汉长公主有了殉葬的想法!   云琅的脑子里在跑马,身边的苏稚却睡得如同小猪一般,打着轻快的小呼噜,只要丈夫在身边,天塌下来她也不会在乎的。   把苏稚缠在他腰上的腿拿下来归置好,云琅起身披上衣裳离开了帐篷。   夜深露重,秋蝉的声音低沉而哀怨。   曹襄的营地就在云氏营地的边上,即便是深夜那里也是灯火通明。   曹襄在默默地饮酒,七八个娇媚的歌姬在无声的跳舞,从她们被露水打湿的裙角来看,已经跳了很长一段时间了。   见云琅过来了,曹襄丢给他一壶酒,云琅喝了一大口,坐在曹襄身边道:“放弃吧!”   曹襄抬起头,他的双眸被跳跃的火光映照的一片通红,瞳孔中甚至有两团火焰在跳动。   “我没有什么好失去的!祖宗的陵寝总要保全吧?”   “没人要你曹氏祖坟,你要是继续抵抗下去,母亲就会死的很快。这一次,她是在用命逼你,你除了投降之外,没有别的路可走走。”   曹襄嘲讽的道:“你放心,母亲是练武之人,我死掉了,她都会活的很好。”   “如果是自杀呢?”   曹襄笑道:“有人会自杀,唯独不会出现在母亲身上。”   “要是真的呢?”   曹襄瞅着云琅的眼睛道:“如果她真的准备这样做,我后退一步又如何?”   云琅一口气把黑陶罐子里面的酒喝光,把罐子丢到远处道:“她快要死了。如果你做不到眼睁睁的看着她死,那就退让一步。”   “为了刘据?”曹襄毫不掩饰话语中的嘲讽之意。   “为了大司马……”   “母亲为什么不能为我付出这么多呢?我是她亲生的儿子,应该是她最亲近的人。”   听曹襄这样说,云琅无声的笑了一下,靠着曹襄坐了下来,拍着他的膝盖道:“你知不知道有些人有一种毛病,叫做——亲近伤害综合症?”   曹襄抽抽鼻子道:“是一种病吗?”   云琅点头道:“没错,是一种病,这种病主要表现在,越是亲近的人,越是容易被她忽视。她觉得自己最亲近的人,一定是最了解她,最理解她的人,所以啊,她就不在乎亲近之人的感受,反正你能理解是吧?”   曹襄点头道:“这种病我舅舅也有……唉,这是刘氏的遗传病症,无药可救是吧?”   “你舅舅可不是这种病的患者,他眼中根本就没有所谓的亲近之人,你可以把他看成是这座泰山,也可以把他看成一条大河,反正你不能把他看作是一个人。他知道自己姐姐要干什么,会有什么样的下场,依旧抱着手在一边看,在他眼中,放任自己的姐姐肆意胡为不管,就是对她最大的恩赐。你如果再守着平阳县不愿意交出去,母亲在这段时间里犯下的错误就得不到赦免。下场是什么你清楚。”   曹襄笑了一下,挥挥手,那些已经疲惫至极的歌姬们就迅速退下了。   没有这种默片一样的舞蹈打扰,云琅就把注意力放在噼里啪啦作响的火堆上,酒喝完了,就抱着膝盖来回摇晃,等待曹襄作出应答。   “不!”   曹襄把酒坛子丢进了火堆,原本平安燃烧的火堆一下子就冒起无数的火星,云琅不得不连连后退。   “平安县的事情也由我来做主!”   曹襄站起身子对云琅轻描淡写的道。   云琅道:“好啊,我只是说了一下我的想法,你要是有别的想法尽管去做,反正我们哥几个是绑在一条绳子上的蚂蚱,你既然有想法,做就是了。不过啊,别伤害母亲!”   曹襄冷冰冰的道:“不伤害,了不起没了长公主头衔,没了公主名分,以后我养她就是了,权势,财物一样不缺。你跟我舅舅的斗争失败了,那就换我来,我也想硬气一次!”   “穿软甲去!”   曹襄瞪着云琅道:“这不好笑。”   云琅摊开手道:“我没有开玩笑,我之所以没有挨揍,是因为我怂了,但愿你能撑到底。”   “我已经长大了,他不能再像小时候一样待我。”   “你可能对你舅舅的看法出现了误差,他才不在乎你的想法呢,对他来说,我们是他的晚辈,不会给你脸面的。”   “总要试试……”   云琅笑了,拍拍曹襄的肩膀道:“前两天我这么说的时候你还在笑话我,今天我是不是也可以笑话你?”   曹襄认真的摇摇头道:“你忘记了我们兄弟也不是弱者,我们不是没有还手之力!”   云琅笑了,抱了一下可怜的曹襄,就会去睡觉了,天寒地冻的,抱着温香软玉的苏稚要比跟曹襄一起喝冷风要好的多。   天亮之后,大队人马继续沿着山涧前行,泰山周边的山都不是很高大,只是长满了青松翠柏,古意盎然。   不时地有虎啸从山林里传来,却看不见老虎的影子,能听见猿啼,一样看不见猿猴的模样。   不论是虎啸,还是猿啼,都是对入侵者发出的警告。   刘彻自喻为龙,自然不在意什么老虎跟猴子,大队人马浩浩荡荡的在山涧穿行,只苦了霍去病。   秋日的泰山上满是落叶,加上连续十余天曝晒,只要有心人在山里放一把火,皇帝的这支队伍就会变成博望坡上的曹仁,赤壁之地的曹操。   所以,他派出了大量的斥候,沿着两边的山脊搜索前进。   不大功夫,老虎的虎啸听不见了,猿啼也迅速的消失了,霍去病骑着乌骓马守在皇帝銮驾边上,有一句没一句的跟趴在车窗上的皇帝聊天。   “如果此时我们遇到火攻,你怎么办?”   “迅速切割出一片空地,在水源地边上为陛下营造营寨,等火势变小。”   “如果没有水源地呢?”   “立即屠杀队伍中的无用之牲畜,用它们的血为陛下浇灌出一片湿润之地。”   “如果这把火是云琅放的呢?”   “陛下,云琅就在您的车驾后边……”   “朕是说假如。”   “假如是云琅放的火,我们没有人能活着出山。”   “为什么?”   “云琅作战从不以勇猛为先,他总是在计算得失,如果胜算不超过八成,他就不会做任何冒险的举动。而且,云琅军中有一种东西叫做猛火油,这东西用水扑不灭,只会助长火势。”   刘彻回头瞅瞅乖巧的坐在銮驾角落里的云哲道:“你怕不怕被你耶耶烧死?”   云哲摇摇头道:“我耶耶不会烧死我的。”   刘彻笑道:“你这孩子真是无趣,朕是说假如。”   云哲认真的回答道:“如果我耶耶一定要举火烧山,他一定会给安排好一条逃生之路的。陛下可以跟着走出火场!” 第一六四章 赌不赌?   刘彻大笑,捏捏云哲的脸蛋道:“好,到时候你给朕带路!走出火场。”   结束闲聊之后,刘彻就命令绣衣使者拿下泰山郡郡守张弛,让绣衣使者问问张弛,为何要将他的皇帝陷于危险之境。   绣衣使者问话一般都能问出自己想要知道的消息。   半个时辰之后,张弛就跟一桩谋反罪名联系在了一起,当场被砍了脑袋,绣衣使者还不满足,派快马去泰安城捉拿张弛的家小。   张弛被皇帝以谋逆的罪名砍头,却没有人知道张弛到底是跟谁合谋准备弄死皇帝,仅仅一个小小的泰山郡郡守还没有这种胆量。   张弛的脑袋被插在一根木棍上,就放置在路边,每一个勋贵都看清楚了张弛那个可怜的脑袋。   云琅探手取掉张弛头发上沾染的草根,对曹襄道:“你不准备找陛下讲道理了?”   曹襄抽抽鼻子道:“我担心只要我去找陛下讲道理,幕后指使张弛谋逆的人就会变成平阳侯府。这人死的真冤枉。”   云琅摇头道:“他一点都不冤枉,三年前,陛下就准备封禅泰山,专门派张弛来担任泰山郡郡守,最重要的一项职责就是为陛下封禅泰山做准备。现在,你看看这一路上我走过的路,可有一处能让人舒心的?昨晚我们居住的地方应该有行宫的,结果呢,我们住在野地里,我儿子说陛下居住的行宫也潮湿不堪,甚至有虫蚁爬行,这种状况下,他不死谁死?陛下这人不愿意浪费,所以砍了张弛的脑袋,顺便敲打一下你这种总想跟陛下讲道理的人,现在看来啊,效果还是不错的。至少,你现在没胆子跟陛下讲道理了。”   “我是在为母亲考虑!才不去找陛下的。”   曹襄很认真的回答道。   云琅欣慰的拍拍曹襄的后背道:“果然没看错你,你是一个很孝顺的儿子。”   曹襄苦笑一声道:“在陛下治下,不孝顺都不成啊。”   云琅没有笑话曹襄,他知道曹襄昨晚聚集起来的勇气一瞬间就被张弛死亡之后狰狞的面容给打消掉了。   他自己的心底里也有一股无力的感觉在蔓延。   生杀大权在皇帝……   彩石溪到了,泰山也就近在眼前了,高大的山峰挡住了人们的视线,站在泰山主峰脚下,望之而弥高。   无数股泉水在彩石溪汇集,让一条小溪变成了一条水量充沛的小河,翻滚着白浪向山下奔涌而去。   董仲舒被奴军抬着率先朝山上走去,他要在山上停留三天,准备好一切封禅所需之后,皇帝才会登上泰山,举行大典。   在这三天里,皇帝必须饿三天,每日只进一些清水,还要洗六遍澡,把身体彻底弄干净之后,才会登上泰山。   “耶耶,陛下要我陪他一起熏香沐浴断食。”   云哲非常的委屈,他又不是皇帝,干嘛要饿三天?   “还有谁陪陛下一起熏香沐浴,节食?”   “皇后,还有隋越跟钟离远。”   “哦,不要紧,耶耶帮你想办法,对了,儿子,流食你喜欢什么口味的?”   “牛肉粥!”   “这个不成,牛肉粥凉了之后就不好喝了。”   “牛乳加糖霜如何?”   “吃不饱!”   “实在是饿了,就吃一点压缩军粮。”   “不准带军粮进入内殿。”   “谁说让你带军粮了,耶耶只是让你带几本书进去,这三天你总要看书不是吗?”   云哲听了耶耶的话,愁容尽去,拉着云琅的袖子道:“我要吃牛肉味的书。”   “放心,这些书本一定会非常美味,不仅仅有牛肉味的,还有各种果子味道的,不过啊,你一定要记住,只能在一个人的吃。”   “我记住了,耶耶,一个人吃!”   云氏的厨娘有很好的刀工,云氏的裁缝也有很好的手艺,于是,一个晚上之后,云哲就有了六本厚厚的书,以及一个可以穿在身上的牛皮背心,背心上有一根竹管,只要低头,云哲就能从牛皮背心里吸出散发着浓香的牛乳。   每日里有宦官把换洗衣裳送出来,把干净衣衫送进去的时候,云哲就有喝不完的新鲜牛乳。   皇帝要沐浴,勋贵大臣们也要这样做,所有人都必须向昊天大帝献上自己的敬意。   云琅目送儿子进了皇帝行宫,在鸿胪寺的引导下,也进入了勋贵们的沐浴之地。   连续三日,行宫中不许有烟火……   封禅大典对于云琅来说,不过是一场很大的热闹。   他相信这场热闹会很大,一定不会进行的如同皇帝设想的那般顺利。   曹襄正在沐浴,不过,他头上的竹管里流出来的不是水,而是散发着浓烈酒气的酒水。   所以,他坐在竹管下边,只要张开嘴,就能喝到美酒。   在他的面前,还摆着卤肉,风鸡,点心,各色菜肴,只是冷冰冰的不见半点热气。   “昊天在上,也不能不让他的子民吃饭是吧?”   “谁定下三天不准吃饭的规矩?”   “董仲舒!”   曹襄狠狠地撕咬了一口鸡腿,恶狠狠地回答。   “有人遵守吗?”   云琅也取过一只鸡翅膀大吃了起来。   “估计只有董仲舒自己。”   云琅叹口气道:“不规范啊。”   曹襄道:“第一次嘛,可以理解,始皇帝来泰山的时候可没有这么多的规矩。”   “刚刚去看了大司马,精神好了一些,你不去看看吗?”   云琅想了一下,还是把自己来找曹襄的目的说了。   曹襄摇摇头道:“我在沐浴熏香呢……”   “大司马没有错!”   曹襄似乎很不愿意听云琅说这些,抬头又对着竹管子喝了一口酒,继续吃肉。   云琅不好再说些什么,从竹管子上接了一杯酒,陪着曹襄喝了起来。   卫青喝了一口米粥之后,就摆摆手,示意自己不想再吃了。   “多吃一些,您的身体很虚弱。”   苏稚把饭碗递给了卫青。   卫青接过粥碗却不喝,一个劲的瞅着窗外的青山绿水发愣。   “我夫君刚刚说了,您不必担心,不会有很严重的事情发生。”   卫青低头看着粥碗道:“为人臣子不忠,为人丈夫无爱,为人父者不恤,这么多年以来,某家一心为国,只想回报陛下的知遇之恩,谁料想到了功成名就的时候,却屡屡犯禁。一生坚持尽付东流水。就连大祭祀之日,也违背了规矩,呵呵,苏稚,你去吧,我想休憩一下。”   苏稚没有动弹,瞅着卫青笑嘻嘻的道:“别人都在享用酒肉,伯伯却独自饥寒,这才是最大的不公。”   卫青笑道:“别人是别人,我是我,给你母亲的信发出了吗?”   苏稚笑道:“我们随陛下封禅完毕之后就要回去了,就不劳动母亲千里奔波了。”   卫青放下粥碗摇摇头道:“趁着我还没死,她还是来这里的好,有些话当面跟陛下说清楚,远比在长安自作主张的好。”   苏稚笑道:“您不一定会死。”   卫青笑道:“痨病还有活路?”   苏稚道:“医家还有最后的手段!”   卫青摆摆手道:“莫要耽搁了事情,如果有法子,你们早就在我身上施展了。莫要哄我,你伯伯即便是死,也要死的明明白白。”   苏稚正色道:“有一半的机会您博不博?”   卫青奇怪的道:“一半的机会为什么不博一下,你伯伯已经是必死之人了。”   苏稚叹口气道:“如果您赢了,就会痊愈,如果您输了,就会立刻毙命,连剩余的时间都没了。”   卫青皱起了眉头……   “你觉得我应不应该赌?”   “现在不赌,等您的病症严重到拖不下去的时候再赌,那时候最划算!”   卫青脸上浮出一丝笑意,对守在身边的儿子卫伉道:“写信给你母亲,告诉她你耶耶还有一半的可能会继续活下去,问她吗,赌不赌!” 第一六五章 烂摊子不妨再烂一点   “你父亲如何把牛肉弄成这样薄薄的书页的?”   刘彻从一本《论语》上撕下来一页书,放进嘴里吃了一会,觉得味道不错,就问云哲。   “我耶耶把牛肉搅碎,蒸熟,然后用木板把牛肉压成薄饼,烘干之后裁剪,就成了书本模样的吃食。陛下,您尝尝这本,里面添加了红枣跟果子水,味道更好。”   云哲将一本《春秋》拿给了刘彻。   刘彻丢掉书皮,撕下一页书吃了一口道:“论到庖厨之道,你父亲堪称天下第一。”   已经饿了一天一夜的隋越陪着笑脸道:“也只有永安侯才有这种小心思。”   刘彻笑道:“人活着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吃!不管是帝王将相,还是贩夫走卒,吃才是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人想做大事,首先就要供养这具身体,只有把身体供养好了,才能承载大志向。所以啊,吃是人之根本,半点马虎不得。隋越,你也吃一点,吃饱了才有力气爬山!”   隋越之前已经吃了云哲带来的食物,此时听皇帝这样说,腹中的饥火难耐,小心的从《论语》上撕下来两页,揉成一团之后一口吞下。   云哲从袋子里又拿出一本《算经》对皇帝道:“可以拿给皇后陛下么?”   刘彻摇摇头道:“你拿去,皇后也不会吃的,她想用最虔诚的一颗心为自己的儿子祈福,唉……告诉你耶耶,明日准备一些酒!”   刘彻不喜欢喝牛乳。   吃独食这种事情对自幼孤苦的云琅来说是一种本能,对从小就衣食无忧的云哲来说就很难做到了。   当他听到刘彻的肚子开始咕噜噜作响的时候,就毫不犹豫的把自己的食物奉献了出来。   对他而言这是很自然的一个举动,一个人肚子饿了,就该吃饭,不论他是不是皇帝。   这一幕看在刘彻眼中,却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食物之所以做成书的模样,牛乳之所以会装在牛皮小衣里,所有的伪装防备的对象就是他刘彻!   当那个孩子将书本拿来,解下牛皮小衣说这些都是食物并且邀请他吃的时候,刘彻发现自己心跳的厉害,眼眶都有些发红。   一向心如铁石的刘彻,第一次有了奇怪的妒忌心理。   坐拥天下的他第一次发现帝王并不是全世界最幸福,最强大的人。   后半夜的更鼓声传来,刘彻叹了口气对隋越道:“很好地孩子。”   隋越低声道:“带吃食进来,恐对神灵不敬。”   刘彻轻笑一声道:“心香一瓣,是进贡神灵最好的贡品。”   说罢,就闭上眼睛,跪坐在空旷的大殿里,一言不发。   隋越也就跟着跪坐在角落里的蒲团上,笑着闭上了眼睛。   他以前很是为云氏担心,现在看没有什么必要了,就算云琅倒霉了,云哲也不会有任何问题,既然云哲没有问题,云氏哪里会有什么灾难。   而云琅这人根本就是一个喜欢钻营的泥鳅,这种占尽天下便宜的人,不倒霉,就连泰山上的神灵都看不过眼。   人只要吃亏之后,心中就会有巨大的不平之感。   曹襄现在就是这个模样。   泰山太冷,张弛的脑袋还没有开始腐烂,他就不敢跟自己的皇帝舅舅直言争论。   可是呢,让他安安静静的吃哑巴亏,心头的怒火又无处发泄,于是,在午时勋贵们聚会的时候,他无意中将自己准备把曹氏的平阳县,云氏的永安县,霍氏的邓州的治权交给丞相府的事情说了一遍。   然后扫视一遍周边的诸侯王一眼,非常的得意,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郡县制必须推行天下,而且是顺者生,逆者死,希望诸侯王能够向他学习,把自己的封国也献给皇帝。   眼看着诸侯王们如同锅底一般的脸色,曹襄顿时觉得自己通体舒泰。   失去平阳县的痛苦,也减轻了不少。   所以,在跟云琅一起吃饭的时候,他胃口大开,不仅仅吃了一大碗面条,还啃了半只羊腿。   “陛下之所以不辞辛劳的来到泰山,就是为了昭告天下,大汉国已经金瓯无缺,完成了最终的大一统,除过宣告自己的功绩之外,陛下想做的就是推行郡县制,直到所有封国,封地全部纳入大汉朝廷管辖。你这么来一句,会让那些诸侯王怎么想?”   曹襄咬了一口梨子毫不在乎的道:“我舅舅能推行下去,是他的本事,推行不下去了,我们依旧过自己的好日子。我阻拦不住,还不允许我赞成一下,给我舅舅当一个先锋?”   云琅点点头,觉得曹襄的行为很符合一个勋贵的基本状态。   云琅自己也承认,勋贵们就没有一个好的,不干涉自己利益的时候跟谁都是最好的朋友,一旦牵涉到自己的利益,就丑态百出了。   不要说曹襄,他也是一样。   明知道刘彻的行为是真正的大一统行为,为后世统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后世民族大融合起到了真正的承前启后的作用,他一样觉得很别扭。   对错在利益面前一般都没有什么重要性。   所以,云琅很是钦佩历史上的改革者,他们是真正无畏的人,每一次改革,基本上都会触动很多人的利益,他们用自己的汗水,乃至鲜血在努力的推进了中华社会的进程。   “说了那些话,也就是发泄一下不满,其实呢,屁用不顶,我们兄弟都扛不住的事情,指望那些被陛下豢养了多年的猪?   诸侯王如今只有活着的权力,其余的权力都被陛下派去的封国官员掌控了,诸侯王想要调动一百个甲士都要我舅舅同意,这种情况下,他们还造个屁的反。   最多去祖庙对着太祖高皇帝的灵位哭诉一番。   这些年,我舅舅算是真正的坐稳了皇位,你去民间打听打听,百姓们过上好日子也就是这几年的事情。   人家可不知道办了无数好事的银行是你云琅的手笔,不知道遍布天下的医馆,药铺是你云琅率先发起的,不知道每一亭都必须有一座学堂的国策是你云琅挣来的,更不知道他们如今种进地里的好庄稼是你云琅自己一点点收集,培育的。   人家只会念叨我舅舅的好,只知道是我舅舅跟阿娇这夫妻两拿他们用来盖宫殿的钱给百姓办了无数好事。   更只会念叨是我舅舅把赋税降到了文皇帝时期的规模。   他们早就忘记了,赋税是我舅舅一点点加上去的这个事实,只知道我舅舅拿他们的钱粮打跑了匈奴,打服气周边无数的蛮族……是应该的。   我们在其中的贡献其实就是一个屁!   这些年啊,不论我们愿意不愿意,已经把我舅舅送上了神坛,他老人家现在就是神。   就因为如此,他老人家现在看所有人,就像神灵看蝼蚁一般,根本就不管我们的想法。”   对于曹襄现在的状态,云琅很是欣慰,史书上,刘彻在年老之后才逐渐变得昏聩了。   壮年的刘彻,在他目光看盯着自己的江山的时候,他很少做出不合时宜的改革。   不论是云氏还是别的人,想要干点什么不符合刘彻心愿的事情,至少要等到他只把目光盯在后宫美人儿的身上的时候。   曹襄吃完了梨子,心情又变得很好了,拍拍云琅的膝盖道:“苏稚很不错啊,用我亚父的命逼迫母亲来泰山,这一手太高明了,是你出的主意吗?”   云琅摇头道:“不是的,是大司马自己的想法!”   曹襄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重重的挥挥拳头道:“这一次,该母亲为难了。” 第一六六章 长平的决断   长安,长公主府。   长平撩一下披散的长发,一缕斑白的头发顽固的落在她的胸前,平日里对自己容颜极为爱惜的长平,此时看到白发却如同没有看见一般,再一次将这一缕碍事的长发丢到脑后。   桌案上摆满了文书,她刚刚看完了一卷,提笔批阅之后就放在一边。   窗外落叶飘飘,北雁南飞,长平没有功夫伤春悲秋,打开另外一份文书看了一眼,呆滞了片刻,叹口气,终于还是提笔做了批阅,这一次,没有将文书丢在一边,而是重新打开细细的审阅。   年迈的宫女换掉了早就冰凉的茶水,见长平没有休息的意思,犹豫片刻就低声道:“公主,您该吃饭了。”   眼前的宫女伺候了长平一辈子,不论长平年纪多大,长平永远都是她的公主。   长平低声答应一声,将文书放在桌案左侧,满含嘲弄之意的对老宫女道:“这一次,恨我的恐怕不仅仅是阿襄,阿琅也会恨我的。”   老宫女低声道:“公主,您只有这两位小郎君,为何不回护一下他们呢?”   长平道:“他们不用回护,他们自己足够强大。”   “这样对两位小郎君不公平!”   “他们两个都是皇族,如果他们都觉得这个世道对他们不公平,那么,大汉国的百姓该如何活下去?”   老宫女见长平的一张脸如同冰封一般冷峻,就叹口气,将长平拖起来,希望她能丢下手里的事情去院子里走走。   打开大门,秋风卷着黄叶涌进大门,长平没有理会挂在衣裙上的黄叶,张开手,想要捉住一片黄叶,黄叶却绕开了她探出去的手钻进了房间终不可得,只好遗憾的叹息道:“原来已经到秋天了。”   “上午的时候,最后一队大雁飞走了,公主想要猎雁,就要等明年了。”   老宫女伺候了长平一辈子,自然知晓自己的主人的喜好,看了她一辈子,也心疼了她一辈子。   一个女子活的倔强,活的刚烈,就会活的艰难。   猎雁是长平最大的爱好,每到秋日,她都会带上自己的强弓,骑上最快的马,追逐着大雁的身影直到看不见为止。   唯有今年,公主似乎忘记了大雁……   离开了长平侯府搬回长公主府之后,公主就很少说话,脸上也不见欢颜。   老宫女是个很笨的女子,从小时候就笨,活了一辈子也没有活明白,她只知道伺候她的公主。   很多时候,老宫女都在为公主惋惜,司马大将军多好的一个人啊,他在的时候,公主脸上从来不缺少笑容,那时候,两位小郎君也经常来,虽然公主总是你喜欢捏两位小郎君的手捏的他们支里哇啦的叫唤,府邸里却总是不缺少笑声,哪里像现在,府中人人端着小心,活泼不得。   长平踩着落叶在花园里漫步,老宫女亦步亦趋。   “以后可能只有你陪着我过活了。”   在一株树叶落尽的槐树下,长平停下脚步,扶着这棵老槐树对老宫女道。   “不会的,小郎君会来,小小郎君也会来,大将军也会回来。”   “阿襄在恨我,我能感受得到,阿琅也在怨我,我也能感受得到。至于大将军,我等他回来。”   愚蠢的老宫女不明白公主为什么会这么说,阿襄小郎君最是大方,平日里只要过来,家里的仆役们就能收到大笔的赏赐。   阿琅小郎君带来的礼物最是精美不过,不论是吃食,还是用具,或者是首饰,都精美的不像是这个世界上的东西。   自从卫青离开长安之后,长平就不太喜欢看外面的世界了,不论外边的风景多美,她宁愿留在黑暗的房间里。   槐树的叶子落得很早,只有在四月的时候枝头挂满槐花的时候这棵树才有短暂的活力。   “陛下这个时候应该已经开始封禅泰山了吧?”   长平低声问老宫女,不等老宫女回答,她自己又道:“应该已经结束了,就是不知道陛下的愿望达成了没有。”   老宫女一声不吭,她知道公主没有问她。   “您的头发白了……”   两人长久的不说话,气氛很是不好,老宫女就找了一个新的话题。   “我已经老了。”   老宫女摆弄一下自己的头发道:“我的头发还没有白呢。”   长平瞅一眼老宫女乌黑的头发苦笑一声,这个老奴一辈子都活的没心没肺,再过十年,她的头发也不会发白。   长平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把这个没心没肺的傻子留在身边几十年。   这些年她更换过很多宫女,唯有她,从未离开过,长平很担心,一旦自己死了,这个傻子会过的很苦……   老宫女的头发乌黑而柔顺,握在手中有很大的一把。   长平从头上取下梳子,就站在槐树下给这个陪伴了自己一生的宫女梳头。   “启禀公主,大将军府有信使来了。”   管事站的远远地向长平禀报。   长平抬头看看天空,并没有停手,熟练地给老宫女挽了一个胡女的发髻,又把一枚簪子插进头发固定好,端详一下发式,觉得很满意,这才问管事:“戴孝来的?”   管事吃了一惊,连忙道:“没有,信使说带来了大将军的亲笔信。”   长平平静的面容终于起了一丝波澜,连忙道:“快让他进来。”   守候在门外的信连忙进来,走到长平身边就单膝跪地将一个密封的木盒呈递给了老宫女。   木盒子抱在老宫女的怀里,长平并没有着急打开,而是问信使:“大将军身体安康吗?”   信使连忙道:“不太平,太医正苏稚判断为肺痨。”   长平对这个结果并不吃惊,继续问道:“现在是苏稚在给大将军诊病吗?”   信使道:“正是。”   “有什么好结果吗?”   信使也是卫青的贴身侍从,闻言悲伤的摇摇头道:“不见起色。”   长平挥挥手示意信使退下,带着老宫女重新回到了房间。   老宫女关上门,将木盒子放在桌案上,长平久久的看着木盒没有打开的心思。   “你觉得木盒子里的信上写着什么?”   长平再次问老宫女。   老宫女笑道:“一定是大将军思念公主了。”   长平脸上戴着笑意道:“不久之后我们就会永远在一起,短时间的分别算不得什么。”   老宫女笑眯眯的道:“打开看看,说不定里面写满了情话。”   一坨嫣红浮上长平惨白的面颊,她抚摸着木盒子笑道:“那是一个木头人,从不知温柔为何物。”   说着话,就撕开封条,从盒子里取出一封信,打开来看了一眼,安静的长平立刻就站立了起来,一瞬间就从一个哀怨的妇人变成了威风凛凛的大汉长公主。   “来人!”   大门打开,两个壮硕如山的靠山妇就俯首听命。   “备马,备快马!我们即刻启程,去泰山!”   靠山妇领命而去,长平对老宫女道:“更衣,劲装!”   老宫女瞪大了眼珠子不明白公主为何要骑马去泰山,一边向外走一边愁苦的道:“奴婢骑不了马。”   长平冷哼一声道:“不带你这个废物!”   等长平更衣完毕,长公主府的銮驾车马已经准备好了。   长平断然下令道:“不带銮驾,全员快马,董成先行,一路上准备好驿站,更换的马匹,这一路上人不卸甲,马不停步,日夜兼程!”   长公主府侍卫首领董成率领一彪人马立刻离开,一炷香之后,身着劲装的长平公主也离开了长安城。   刘据接到长平离开长安的消息已经是半个时辰之后了。   禀报这个消息的人是郭解。   “我舅舅病发了?”   刘据皱着眉头问郭解,长平离开之后,很多事情就必须他亲自处理,刘据觉得这样做一点都不好。   “微臣不知,不过,据微臣所知,一个时辰前有司马大将军的信使进入了长公主府,半个时辰前,长公主一身戎装离开了长安。”   “没有给我留下什么话吗?”   郭解摇摇头道:“没有。”   刘据叹息一声道:“我舅舅这病发的不是时候啊。” 第一六七章 泰山上   云琅用力的裹紧了裘衣,即便是这样,寒风依旧刺骨,不得不站起来来回的跺着脚走路。   “张弛这狗日的就该千刀万剐!”   曹襄抹一把鼻涕,狠狠地骂道。   泰山脚下虽然寒冷,有帐篷,马车遮寒,加上有酒肉补充热量,寒冷的天气对一群勋贵的影响不是很大。   可是,上到山顶之后,云琅曹襄才知晓,泰山郡郡守张弛修建的泰山山顶行宫小的可怜,皇帝与一干诸侯王住进去之后就把行宫塞得满满当当,他们这种关内侯,在山脚下自然是尊贵人,来到山顶上之后才发现,这天底下比他们尊贵的人还有好多。   尤其是他们还年轻,更要礼让一下那些老家伙,一来二去,两位年轻的大汉侯爵,就只能住在单薄的帐篷里,寒风一吹,冰寒入骨。   凡是能得到允许来到山顶的人,基本上没有可以让他们轻易使唤的人。   山底下的家将们,即便是想送东西上来,被董仲舒为首的一群文官斥退了。   董仲舒固执的认为,大汉天下还不富裕,前来封禅泰山的贵人们应该克己奉公,忍耐三天,过上三天苦日子也就下山了,在泰山之上,在众神关注之地,吃苦就意味着虔诚。   “董仲舒这老狗是故意的,他三天前就已经上山了,这里的状况这个老狗瞒的死死的,就是准备给我们兄弟一个下马威,还是去病好,这次身为陛下的执戟武士时时刻刻守在陛下身边,不用跟我们兄弟一起挨冻受饿。你说我们怎么就没有想到派人上山看一遭?”   云琅将裘衣往上拉一拉,遮住耳朵,瞅着岩石上的白霜道:“你敢派?”   曹襄点点头道:“确实不敢,陛下也没有通知我们的想法,这三天的罪是挨定了。你说我要是出钱,有没有人肯把他的裘衣给我们拿来捂脚?”   “不可能,如果你肯用你的权力来诱惑一定会有人愿意。”   “我傻吗?在我舅舅眼皮子底下给别人封官许愿,你嫌我活的太长了是吧?”   “你可以找一些机灵的,不用把话说透的那种。”   曹襄叹口气道:“这个时候他敢给,我也不敢要,除非用钱买。”   云琅哈哈一笑,被冷风一吹,打了一个激灵就来到了背风处。   单薄的帐篷根本就不足以阻挡山顶的寒风,还不如山上的乱石靠谱。   上山的勋贵们将怪石嶙峋的山顶挤得满满当当,为了不至于发生火烧连营的惨剧,山顶上还不许生火。   始皇帝在泰山上留下了六块石刻碑文,无一不是在宣扬他的功绩。   皇帝宣扬功德的口气都差不多,无非是“作治明法,诸产得宜,皆有法式”。   二来留下训诫子孙的文告,也无非是一些“顺承勿革,尊奉遗诏,永承望戒”一类的东西。   以前的时候,云琅在泰山上看到了始皇帝的无字碑,上面的字已经被风雨侵蚀的一个字都看不见了。   这让云琅大感遗憾,原以为自己这次可以看到内容了,结果四处寻找了之后,根本就没有这块碑!(玉皇顶上的无字碑据传说是秦始皇树立的,作者看过这块碑,不这样认为。)   司马迁倒是老老实实的站在寒风中,哆哆嗦嗦的将泰山上的碑文全部拓印了一遍,准备添加到他的书里面。   他因为官职低,之所以能上泰山,也只是因为他是史官的原因。   不过,他这个史官的前途没人看好,哪怕是董仲舒这种读书人也认为,他没几天活头了。   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他连一顶薄皮帐篷都没有分到。   如今,云琅跟曹襄两人将他们分到的两顶帐篷重叠在一起,三人挤在里面,司马迁才没有被泰山上的寒风冻死。   “陛下的碑文已经开始镌刻了。”   刚刚从外面回来的司马迁很是兴奋地对躲在帐篷里的云琅,曹襄道。   曹襄呻吟一声道:“董仲舒就不能提前镌刻好吗?”   司马迁正色道:“镌刻碑文,必须是在陛下祭天之后才能做的事情。否则就是对神灵的不敬。等到碑刻完成之后,陛下才能真正进行封禅大典,你放心匠人镌刻的很快,一块碑文几十个工匠轮流动手,一天时间足够了。”   曹襄咬了一口干饼子,对司马迁道:“这一次不要犯傻了,把陛下写的好一些。”   司马迁也咬了一口硬邦邦的饼子道:“我等着陛下的碑文出来再说,如果陛下的碑文中还有一些悔意,我自然是大书特书,如果没有,之说自己的功绩,某家自然秉笔直书。”   曹襄怒道:“你一定要借陛下的名头为你史家扬名是不是?”   司马迁鄙夷的看了曹襄一眼道:“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云琅看着司马迁道:“你死了之后,你觉得还有多少史官愿意跟着去死?”   司马迁得意的举起手道:“五个!陛下不会一个接一个的把这五个人都杀光。”   曹襄冷笑道:“我舅舅会一次性把你们五个都杀了,这样,即便是传出去,我舅舅也只是杀了一次史官,不是五次!不会给你们展现坚贞不屈的机会的,你们死光了,再找听话的史官就是了。”   司马迁大叫一声道:“怎么会这样?”   曹襄冷笑道:“我能想到的事情,你以为我舅舅想不到?这些年来,你看我舅舅杀人什么时候手软过。你千万不要听董仲舒那些人骗你,死到临头的时候你会发现,没人帮你说话。”   司马迁知道曹襄说的是真正的肺腑之言,沉默良久之后惨然一笑,用力的吃了几口干饼子,低声道:“不知道的史书,我们可以只能根据传说来写,这是我最大的容忍度,我不会容忍我写的史书上连我亲眼看到的东西也扭曲。平阳侯,我的《史记》中容不下太多的谬误。”   云琅摇头道:“我觉得陛下不可能用写书这样的罪名来处置你,很可能是给你罗织别的罪名。毕竟,泰山封禅之后,陛下的名声如日中天,他不容许自己的好名声沾染半点尘埃。”   司马迁笑了,朝云琅跟曹襄拱拱手道:“无非是一条命而已,陛下想要,拿走便是。”   这样的对话其实已经进行了不止一两次,每一次谈话之后,司马迁就会对后果知道的更加清楚。   他的反击对于皇帝来说,简直就是一个笑话,充满了书生气。   傍晚的时候山风更大了,安置在泰山最高处的青铜巨鼎燃起了熊熊大火,一只活羊被投进巨鼎之后,火焰更盛,刘彻拜倒在巨鼎之下,董仲舒呼唤神灵享受蒸尝的声音被山风带出去老远,他明明已经声嘶力竭的呐喊了,跪在上风位的众人却只能听到微弱的声音。   或许,天上的神灵真的能听到他的呐喊声也说不定。   在寒风中跪拜了半个时辰的云琅,曹襄,司马迁回到帐篷里的时候哆嗦的如同三只寒鸦。   一个毛茸茸的肉球跳弹着钻进了帐篷,云琅一把抱住暖和的儿子,将脸埋在他身上厚厚的裘皮里面……   “耶耶有肉包子!”   云哲从怀里掏出三枚刚刚出笼的肉包子,曹襄的眼珠子立刻就绿了。   一把夺过一枚包子却不吃,捧在手里呵着白气享受难得的热量。   云琅,司马迁有样学样,这个时候,任何有热度的东西对他们都有绝对的吸引力。   曹襄吸吸鼻涕冲着云哲道:“娘的……耶耶堂堂的一个关内侯,竟然为了一个包子心旌摇动,眼泪都要流下来了。” 第一六八章 泰山对   封禅泰山在很大意义上是皇帝私人的事情。   不论是功高盖世的卫青,还是悍勇绝伦的霍去病,亦或是智计百出的云琅,在这个大前提下都沦落为背景。   皇帝忍饥挨饿是为了能够将自己的功业纯洁到最大化,云琅这群人忍饥挨饿就难免会有怨言。   其实,十月底的泰山上并没有寒冷到让人无法忍受的地步,只是,这顿苦对于云琅他们来说是没有意义的,所以也就不愿意忍耐,不愿意坚持。   当年驱兵漠北的时候,那里的气候更加的严酷,生活更加的困顿,云琅也是一言不发的坚持下来了,包括锦衣玉食一辈子的曹襄,哪怕耳朵被冻的流黄色脓水也没有抱怨过一句。   所以说,人心是多变的。   皇帝在号称连续喝了四天清水之后,终究是要进食的,董仲舒亲自送来了一盒子食物,里面的食物很简单,一粥,一菜,一块米饼。   面色红润的皇帝根本就不像是一个饥饿了四天的人,董仲舒不好指责皇帝,仅仅叹了口气道:“存乎一心啊。”   刘彻喝了一口米粥笑道:“孝道与天道如何论处?”   董仲舒道:“人道与天道本就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事情,人若不知孝,与禽兽无异。”   刘彻笑道:“有稚子见朕饥肠如雷,明知犯禁却敬献出了自己的吃食,你让朕如何拒绝?”   董仲舒闻言,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拱手道:“稚子之心难得。”   刘彻朝行宫四角拱拱手对神灵表示了一下敬意,然后又道:“朕很享受这片稚子心,想来神灵也喜闻乐见。”   董仲舒笑道:“狐狸窝里长出一只茕茕白兔,岂不怪哉!”   刘彻很快吃完了很少的一点食物,点头道:“善良比聪明更难得,聪明是一种天赋,而善良是一种选择。很多时候,我们遵循道德人性,不是因为我们自身能够坚守,而是因为诱惑不够大。云氏子坚守云氏立场天经地义,只是,这孩子坚守的同时却能顾及到人性。顾及到他人的感受,这一点很难得。这是一个他过得好,就希望全天下人都跟他过的一样好的孩子,董公,你可以收他为徒。”   董仲舒笑道:“已经在做了,这孩子也喜欢跟着老夫就学,只是,他自幼学的是西北理工的那一套,想要校正过来,恐怕很难。”   刘彻指着董仲舒大笑道:“这世上岂有轻易就能获得的大成就吗?教云氏子一人,比董公教授千百孺子更有功效。另外,朕对董公挖云琅的墙角持喜闻乐见之态。”   董仲舒见皇帝支持,便抱拳施礼道:“仁厚者当仁厚,狡诈者当狡诈,一阴一阳,相辅相成。云琅此人狡诈到了极致,所以阴极阳生,他的长子便是天生的宅心仁厚之辈,这也是天道,且不可逆转。”   刘彻抚掌大笑道:“狡诈一句用的极好。”   董仲舒跟着大笑道:“云氏自云琅横空出世以来,面对重重阻碍,依旧成长为大汉国的顶级勋贵,不过而立之年,就凭借自己的双手双脚位居关内侯之位,卫将军之尊,能与之相比者不过霍去病一人而已。而此人生性跳脱,原不能成大器,能走到今日,全凭天生了一副好脑壳。见机不对即刻掉头,遇难而走不是君子本性,他往往又能另辟蹊径,短短十余年间,云氏已成参天大树,大地之下的根苗盘根错节,想要撼动难矣。”   刘彻笑道:“砍倒大树容易,挖掘根苗艰难,云氏子弟如今遍布天下,且一个个出类拔萃,砍倒云琅这棵大树,不出五年,又会有长出更多的大树。   所以说,云氏还只是一棵大树而已,西北理工才是大树的根苗。   董公,西北理工之说于发家致富一道上见效极快,于政务处理之道也颇有见地。   用之于虚则能名扬天下,用之于实则能光耀千秋。   朕知晓西北理工之道在对世人诱之以利,是在催发人之贪欲,驱动欲望不断求利,算不得一个安定天下的好法门。   可是呢,朕面对西北理工带来的利益,也不能漠然视之,遑论天下臣民了。   云氏之说,利在一时,害在千秋,此时有多大的利,将来就会有多大的害处。”   董仲舒拱手道:“利在千秋,利在千秋,陛下既然已经开始言利,就逃离不了利的陷阱。”   昔日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   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   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   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   万取千矣,千取百焉,不为不多矣。   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餍。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   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   刘彻闻言大笑道:“先生看如今天下可有能取我刘氏而代之的人家吗?”   董仲舒拱手都:“老臣看不见。”   刘彻有些的神情有些萧索,慢慢的站起身道:“朕也看不见,不仅仅是朕看不见,历代君王也看不见。这如同人站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暗房中,想要寻找隐藏起来的贼人一般,艰难啊。”   董仲舒道:“唯仁义而已,唯打开上进之门而已……唉……”   刘彻淡漠的道:“朕的马夫成了司马大将军,朕的仆童成了骠骑大将军,朕昔日看中的一个小子,如今也成了卫将军。朕生在皇家,能接触到多少人呢,无非是勋贵子侄,以及一些仆役罢了。能遇见的人朕都会积极使用,这些人实际上也没有辜负朕的期望。董公,这天下贤才果然如此多吗?以至于朕稍微使用一人,此人就能成就大业。”   董仲舒指着行宫外的天空道:“这是上天赐予的结果,天下人中蠢材占十之八九,中等人才占十之一二,微末之处才是陛下简拔于微末的这些人。不得不说,陛下乃是天命之子,行走坐卧自有风雷景从,龙虎襄助。如今陛下身居神灵之乡,当敬仰神灵,供奉神灵,国之大事,在戎在祀,两者做好了,刘氏天下当长久绵长。”   刘彻点点头,算是认同了董仲舒的话,毕竟,他觉得自己看不清楚的事情,别人也看的不太清楚。   接下来两天不进食,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难事。   “昔日云琅与李少君斗法,风雷大作,大雨倾盆,还有冰雹落下,李少君身死,死后肉身如皮革,刀剑不入,被长平用大火方才烧成灰烬,先生以为云琅此人倒底是人是鬼?”   董仲舒道:“李少君乃是妖人,活百年而容颜如同少年,他才是妖孽,李少君与云琅斗法一事老夫也知道一些。陛下当时并没有告知云琅,事实上云琅自己也不知情,这种情况下李少君身死,不过是天罚的结果。陛下与其询问云琅是不是妖人,不如多感谢一下神灵,毕竟,在神灵的眼中,容不下李少君这样的污秽之人!”   刘彻很是怀疑董仲舒说这些话的意图,不过,他还是礼貌的送走了董仲舒。   云哲从外面回来的时候,刘彻笑眯眯地问道:“敬献给神灵的百食,你耶耶吃了吗?”   云哲趴在地上回禀道:“我耶耶吃了,曹伯伯也吃了,司马先生也吃了。”   “你父亲不担心受到神灵的惩罚吗?”   云哲大咧咧的回答道:“我家中每年进贡给祖宗的贡品,最后全部进了我们的肚皮。” 第一六九章 封禅书   “黄帝得土德,黄龙地螾见。夏得木德,青龙止於郊,草木畅茂。殷得金德,银自山溢。周得火德,有赤乌之符。今秦变周,水德之时。昔秦文公出猎,获黑龙,此其水德之瑞。於是秦更命河曰‘德水’,以冬十月为年首,色上黑,度以六为名,音上大吕,事统上法……   这便是始皇帝封禅泰山之时的祭文,某家不知道董仲舒是如何给陛下作祭文的,想必也脱离不开这个‘五德终始说’的范畴。   当年术士邹衍在大河(黄河)岸边向始皇帝敬献‘五德终始说’之后,大河便有黑龙现身,咆哮三声之后方才潜水离开。   某家以为这里面大有文章可做……某家在关中查看过一些竹简残片,黑龙出水据说是始皇帝时期的事情,《秦书》上却将看见黑龙出水的人写作秦文公,上溯了整整五百年之久……以某家看来,此处存疑……”   司马迁一旦开始说起史书,就会侃侃而谈,意气风发的如同一只刚刚打过鸣的雄鸡。   指斥方遒的模样让曹襄看的悠然神往……   “五百年前,我家祖宗曾经猎过一头野猪,据说这头野猪身高三丈,腰围也是三丈,脑袋如同车轮,尾巴如同钢鞭,双眼如同灯笼,牙齿如同利剑……惯会喷火……平日里以憾山为乐,肚子饿了,就随便吃掉一个小国的百姓充饥……家祖大怒,持长戟,背长弓……”   曹襄滔滔不绝的为自己祖宗平添了一炷香的丰功伟绩,终于住嘴,擦一把嘴角的白沫,见云琅跟司马迁都在愣愣的看着他,就抬手示意司马迁继续说。   司马迁权当曹襄在放屁,整理一下思路继续道:“封禅解释有两种:一是在泰山上封土为坛以祭天,称为封。   在泰山下一处小山上清理出一块地面以祭地,称为禅。   合称封禅。   二是认为祭天的册文(符)要用银绳缠束,打结的地方封以金泥,加盖印玺,称为封。   不管是哪一种都没有要求陛下大张旗鼓靡费无数国帑来做这件事情。   泰山郡郡守张弛,仅仅是因为没有太看重这件事就被屠戮了全族,这是陛下的不仁。   当年始皇帝封禅泰山,无人知晓《周礼》对封禅的解释,所谓堆土为封,山东儒生就准备在泰山下堆一个土堆请始皇帝在土堆上宣告一下也就是了。   始皇帝对此极为不满,他认为,天下堆土那里及的上泰山这堆土呢,就开了我们来的时候走的那条车道,在泰山顶上作了‘封’,在泰山脚下的梁父山做了‘禅’。   陛下此次不仅仅要在泰山作‘封’,也要在泰山作‘禅’,意欲超越始皇帝,为新的天下第一人。   帝王心当常怀谦卑,不可骄傲自满,陛下如此做,就把自己的功业置于以往帝王之上,如果天下稍有变故,陛下恐怕会没了回旋了余地……”   云琅叹口气道:“司马先生,某家以为史官作史,重在真实,尔身为史官,只需如实记录便是,莫要将自己的论调加入史书。有的时候啊,一个人的做法,在当时看是不合适的,可是将目光放诸历史的长河中,却有无与伦比的意义。你若做了太多了个人论断,恐会误导后世读史书之人。”   司马迁站起身,裹紧了身上的裘衣,朝云琅拱手道:“此事某家自有论断。”   说完话,就离开了帐篷,颇有些话不投机半句多的意味。   曹襄收起脸上玩味的笑意,淡淡的对云琅道:“此人已经疯魔了。”   云琅道:“人活着才有史书,人死了,就没了。”   曹襄笑道:“当年太祖高皇帝斩白蛇赋大风而后得天下,早就传为人间佳话。   太祖高皇帝斩杀白蛇之后,酒意发作,倒地酣睡,有老妇人托梦于太祖高皇帝曰:‘赤帝之子斩杀白帝之子也。’   太祖高皇帝将梦中所见之事告知伙伴,原本因为放走了戌卒而胆战心惊的伙伴们立刻变得雄心勃勃,回头就攻占了沛县,得三千子弟。   在秦军即将前来围剿之时,沛县又有‘五星聚于东井’之祥瑞降世,军心大振!   太祖高皇帝宰杀牛马,以牛马之血涂抹于衣衫,涂抹于旗帜,祭祀了天地,以血色为火德,至此,汉兴!   司马迁明知泰山封禅是陛下凝聚人心的又一手段,区区靡费何足道哉,却对此大发厥词。   如果说,之前他书写陛下的不是之处,陛下或许会一笑置之,这一次,如果再对封禅大典说三道四,恐怕再无活命的机会。   他这样做,不是在揭陛下的短处,而是在掘大汉国的根苗。   阿琅,此事不可参与!   是死是活,就看司马自己的命数了。”   云琅微微的叹了一口气,他想起了《史记》中著名的篇章《封禅书》。   他记得很清楚,自己的老师是这样分析《封禅书》的……《封禅书》的意义还在于,司马迁以愤懑之情,对汉代统治者,尤其是对汉武帝的滥祭淫祀,进行了委婉而充分的揭露和嘲笑,为后世治史者留下了光辉的典范!!!!!   想到这里,云琅忽然发现,在以前的历史中,汉武帝刘彻对司马迁仅仅施行了宫刑——还可以出钱赎买……这是何等博大的胸怀才能做出这样的事情。   云琅走出帐篷,瞅着一个人背着手站在泰山之巅抒发胸怀的司马迁,真诚的为这个家伙祈祷,只希望刘彻这一次千万莫要因为自己的到来而发生什么变故,千万,千万,只对司马迁施行宫刑,千万,千万……要可以用钱来赎买罪行!!!   钱,云琅的有的是,至于男性的象征,云琅也没有多余的……   刘彻提起一根很大的毛笔,在一张洁白的纸张上挥毫写下了大大的“天下一统”四个字。   帮刘彻扯着纸张的云哲见皇帝写完了,立刻就用软麻布轻轻地吸走了纸张上过多的墨渍,与隋越一人扯着纸张的一角,将写好的条幅展开,让皇帝御览。   刘彻对自己的字很是满意,他说不出自己的字好在哪里,只是觉得看起来很舒坦。   想说两句感慨的话却无从说起,正准备让云哲跟隋越两人将条幅收起来,却听云哲在一边感慨道。   “我耶耶曾经说过,字体之美,隶书犹在金文之上,更不是秦篆所能比拟的。我耶耶还说隶书的字里行间开阔,潇洒是一种开放的典型。可以在其中看到了字体以次递增的寻求解脱束缚的渴望。与秦篆相比,隶书的开放和反拘束是毋庸置疑的。由秦篆的规行矩步、一毫不苟的恭谨变成了轻松活泼、流畅自如的抒泻,从此,字体便有了生命。陛下,您的字已经有了生命,有看不尽的活泼之意。”   隋越惊恐的看着云哲,刘彻看云哲的眼神却更加的温柔……   “虽然是在恭维朕,不过,却不算过,朕也觉得这几个字有了活力,只是一时间说不出来。没想到你小小年纪就有这样的眼力,不错,不错,看来朕这些时日的教导没有白费。隋越,赏赐云哲珍珠一斗,白玉两方,哦,再加蜀锦十匹,黄金一百。”   隋越笑着将条幅放在桌案上,施礼答应一声就去准备皇帝赏赐了。   刘彻很自然的忘记了云哲口中那个令他厌恶的“耶耶”。拉着云哲的手来到桌案前,指着上面的条幅道:“看看,还有什么地方有不足之处,我们参研一下。”   “陛下,弟子以为笔墨浓淡之处是不是还可以再讲究一下……如果能做到断而不绝,绝处有音,袅袅连连会更加的让人回味无穷……”   “说得对,为师也有此意,不过,这四个字是准备镌刻在石碑上永久保存的,为师以为,用浓墨重彩最能体现国朝的厚重千钧之意……你写的字娟秀有余,厚重不足,如果能做到为师这般举重若轻,就算大成……”   躲在帷幕后面准备禀报刘彻赏赐之物已经备好的隋越,听了这两人的对话,双膝不断地发软……此时此刻,他已经在心中暗暗发誓——此后,宁愿得罪云琅,也万万不要得罪云哲。 第一七零章 大事定了   得罪云琅最多会吃一点苦头,得罪云哲……自己很大概率会再次回到掖庭宫,而且永无出头之日!   这就是隋越这个皇帝最信任的宦官在这一刻得出的一个肯定的结论。   当云哲欢快的跑出行宫,向自己父亲炫耀这件事的时候,云琅的眼珠子都要从眼眶中掉出来了。   自己的儿子是个什么性格,他岂能不知道,这孩子从懂事起就憨厚,自己还以为这孩子将来一定会过很多苦日子的。   没有过人的机智却身居高位,不知道会引来多少饿狼的窥伺,这就是为何阿娇将蓝田许配云哲的时候,云琅没有任何阻挠拒绝的意思。   哪怕知道勋贵跟皇室结亲不是好事,为了这孩子的将来,他还是接受了蓝田。   并且将云氏最为人所诟病的西北理工全盘交给了更加聪慧的霍光。   将云氏最大的财源银行业一半交给了刘彻充当卖命钱,一半交给了张安世充当云氏的钱袋子。   还把自己培育的云氏爪牙分散到天下,防备有一天云氏倒霉了,这个善良的孩子还能富裕的带着全家活下去。   为了爱子的将来,云琅也算是操碎了心。   现在看来,儿孙自有儿孙福,自己之前做的所有安排似乎都是白费了。   “儿子,你为什么会拜陛下当老师呢?”   云琅此时看着趴在自己怀里得意的向他炫耀的儿子,良久才问出了自己最想问的一句话。   “拜陛下当老师,以后我做学问的时候,不论是谁都只能求我,不能逼我。最重要的是,不论我做出了什么样的结论,别人只能接受不能反驳!我讨厌别人跟我争论学问!”   “我记得不久以前你还准备拜董仲舒为师来着。”   “我还是可以拜董公为师啊!”   云琅想了一下,就重重的在儿子的胖脸蛋上亲了一口,他觉得自己儿子已经把他未来的生活安排好了,而且安排的非常好,找不到半点瑕疵。   曹襄裹着厚厚的裘衣慢慢爬过来,凑到云琅身边道:“当利生的女儿今年已经两岁了,看模样是一个很有福气的孩子,贤良淑德一样不缺,你再看看我跟当利的模样就该知道,这孩子将来一定是一个美人胚子,我们是不是现在就给他们把亲事定下来?不当正妻,就当一个平妻,如果你觉得当利的孩子地位不够,我让母亲出马,给她弄一个公主头衔你觉得怎么样?”   云琅惊恐的看着曹襄道:“你知道蓝田是个什么性子吧!”   曹襄嘿嘿笑道:“当利的女儿是蓝田的侄女,她不好对这个孩子下手的!”   “你还知道你女儿是蓝田的侄女?说出这话,你不觉得难为情?”   云琅连忙把儿子推开,捉住曹襄伸向儿子的双手,他真的有些生气了。   曹襄笑道:“我们皇家不讲究这个。”   面对无耻的曹襄,云琅无言以对,只能从牙缝里迸出一个字——“滚!”   曹襄哀伤的重新爬回自己的裘皮被窝,将全身埋在裘皮堆里恶狠狠地道:“回去就把曹信接回来自己教,我发现你偏心的厉害,好东西,好学问全给了自己儿子,一些不值钱的害人的学问给了我家曹信!”   云琅不理睬怨妇一般的曹襄,拉过笑嘻嘻的在一边看热闹的儿子道:“你把今天的事情完完整整的给耶耶说一遍,我们重新捋一下前因后果。”   云哲想了一下就把今天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跟父亲重新说了一遍。   不等云琅说话,把脑袋埋在别的官员献上来的裘皮堆里的曹襄幽幽的道:“天时地利人和,一样不缺,这是水到渠成的事情,我舅舅也是人,有时候心肠也会变软,会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没有问题。”   云琅之所以要儿子把事情重新说一遍,就是说给曹襄听的,跟刘彻论感情这方面,超越曹襄的没几个。   现在,曹襄说没有问题,基本上这事就稳当了,不是皇帝的计谋,也没有什么陷阱,是一件真实的好事情。   这世上的事情,大多是有一得必有一失,云哲获得了皇帝彻底的信任,这是云氏的得,而司马迁将要遭受苦难,这是云氏的失。   得失平衡了,云琅心中的郁闷之气也就少了一些。   天下一统碑树立起来的时候,封禅大典也就进行的差不多了,云琅关注的就是这个天下一统碑,至于别的他觉得那是刘彻一个人的表演,还不好看。   巨大的石碑树立起来的时候,天公作美,漫天的彤云被狂风吹散,蓝蓝的天空终于出现了。   高空中狂风大作,彤云飞快的向东方飞去,站在泰山之顶,一种白云苍狗的沧桑感油然而生。   已经有了准备交出封地治权的曹襄,云琅早就痛苦过了,所以,当宰相赵周宣布天下间只能有一个声音的时候,他们的表情非常的平静,尽量在摊开身体,享受难得的阳光。   而那些诸侯王们,则匍匐在地上嚎啕大哭,哀求皇帝莫要违反祖制,拿走他们最后的栖身地。   刘彻喜怒不形于色,仰天大笑一声,拍拍驮着碑文的神兽赑屃光溜溜的脑袋就离开了祭祀地。   诸侯王在这里只有两个侍从,没有军队,没有护卫,没有文臣,没有仆从,是他们最虚弱的时候。   赵周的声音在山顶上传的很远,宣读完毕皇帝的旨意之后,就有使者带着皇帝新认命的官员,直奔诸侯王的属地。   这个时候,诸侯王依旧被困在泰山上,等他们再次回到属地之后就会发现,他们已经彻底的失去了封国的控制权,沦为刘彻豢养的牲畜。   出乎司马迁意外的事情出现了,皇帝在泰山上完成了“封”,却没有将“禅”在泰山进行下去。   由此可以看出,刘彻此次泰山封禅,最大的目的并不在于夸功,而在夺权。   他的一言一行都是有目的的,并非为了祭祀而祭祀,更不是为了夸功而祭祀。   举行“禅”礼的地方依旧是泰山脚下的梁父山。   云琅不觉得刘彻对这座山有什么特殊的兴趣,只不过从泰山上下来,人困马乏,休憩之后再去梁父山继续“禅”礼,会把诸侯王以及有封地的勋贵们留在他身边,好让负责推行郡县制的官员多一些时间完成重任。   从泰山上下来,众人的日子就好过多了,董仲舒的禁令已然失效。   皇帝不仅仅给参与封禅大典的官员们赏赐了很多礼物,还供应了精美的食物,以及美酒。   失去了封地的王侯们,抱着皇帝赏赐的礼物并没有什么好心情,皇帝用这点微不足道的赏赐夺走了属于他们的封地。   云琅得到的赏赐很多,粗略算计一下,大约等于永安县十年的赋税。   这些补偿云琅还是满意的,毕竟,他当年被第一家公司开革出门的时候,只给补偿了三个月的工资……   曹襄得到的更多,怨气也是三人中最重的……   只有云哲得到的赏赐是真正意义上的赏赐,就数量而言,给云琅的补偿还不如云哲的赏赐多。   泰山脚下有无数的红枫,在叶子即将落下的时候,红枫叶子终于变成了血红色,漫山遍野的铺展开来,如同火焰一般。   “这都是我们的血啊。”   曹襄悲伤地哀鸣一声。   云琅却笑了,搀扶着悲伤地想要满地打滚的曹襄道:“一个新的纪元又要开启了。从今往后,大汉国与以往的大汉国会有很大的不同,你会看见一个前进的大汉国的。”   曹襄有气无力的道:“这是吸饱了曹氏鲜血的结果。” 第一七一章 一百二十七颗人头   被刘彻强行留在泰山脚下的勋贵们对这位皇帝是极其不满意的。   不过,也仅仅是不满意而已。   他们甚至还需要向皇帝表态,皇帝目前做的所有决断都是极其正确的,且没有任何瑕疵。   每个人都上了表章,表示坚决服从皇帝陛下真正一统天下的号召,放弃自家对封地的控制权。   云琅跟曹襄的表章都是司马迁写的,他们审阅之后发现司马迁写的很好,就交给了丞相赵周,再由丞相府将表章呈递给皇帝,好让皇帝开心一下。   皇帝一统天下了,自然要向大地敬献一些礼物的。   群臣们就是看到了这些礼物,才自觉自发的向皇帝献上膝盖的。   皇帝在梁父山献给大地母亲的礼物是一百二十七颗人头……   一百二十七颗贼酋的头颅!   其中有一颗镶嵌了黄金,白银,宝石,珍珠的人头最是光辉夺目。   对于这颗人头,云琅很熟悉,因为,这颗人头就是他带人从钩子山匈奴王冒顿坟墓中挖出来的。   镶嵌了黄金,白银,宝石的首级准确的说头骨还有六颗,其中一颗首级上的镶嵌的黄金,白银,宝石,珍珠,充满了异域风情,云琅仔细观察之后,才发现摆放首级的木盘边上写有首级主人的名字。   这颗极具异域风情的首级居然是匈奴王——伊秩斜的。   冒顿的首级边上有介绍文字,上面写明了是云琅挖掘出来的。   而伊秩斜的首级边上的说明文字却表明,这颗首级是刘陵亲自斩下来的……   抬头望去,一百二十七颗首级被摆在巨大的祭坛上,显得很有气势!   也让人生出些许唏嘘之意。   这一百二十七颗首级的主人全都是号令一方的大豪,现如今,他们的首级被人当做祭品与猪头,牛头,羊头摆在一起,接受神灵检阅。   刘彻就站在最前面,像摆弄藏品一般的摆弄着这些人头。   他不允许这些人头有任何瑕疵,即便是有一片落叶掉在人头上,他也会细心地摘下来,顺便再把人头摆好……   除过一些骷髅之外,这些人头都被保存的很好,有些人头上的头发,胡须都非常的完整,只是面目显得狰狞了一些。   这二十年来,大汉国军队东奔西走,浴血厮杀,终于为大汉皇帝刘彻凑齐了这些昂贵的祭品。   现在,刘彻可以向天下所有人宣告他的功业了。   见刘彻一个人站在高台上,背负着青山,顶着烈日,张开双臂迎接狂风入怀的模样,云琅,曹襄都以为皇帝这是准备长篇大论了。   不由得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站立,准备等待皇帝的长篇大论。   谁知道,皇帝拥风入怀之后,就用很轻微的声音对群臣道:“天下,安矣!”   群臣齐齐的抱拳弯腰,恭贺皇帝立下的无上功业。   丞相赵周出班启奏道:“臣以为,当筑京观以戒来者!”   刘彻点点头道:“准!”   鸿胪寺卿出班启奏道:“臣以为京观应当建在长安!”   不等刘彻回答,董仲舒出班道:“臣以为,泰山之地为京观之所很合适。长安为我大汉国之腹心,不宜炫耀武力,陛下想要天下归心,要用王道,莫要取用霸道!”   刘彻依旧不说话,不过,眉头已经明显的皱起来了。   曹襄用肩膀碰碰云琅低声道:“你不去说说?”   云琅不解的看着曹襄道:“说什么?”   “你不觉得这些东西可以装饰长安城的城墙吗?”   云琅摇头道:“长安应当宏大,威严,富丽堂皇,唯独不能弄得鬼气森森。”   “你赞成董仲舒的看法?”   “是的,长安城如今也算是万国来朝之地,只能让他们看到大汉国的富足,文雅,不能展现我们粗鲁的一面,不能寒了那些远方来的客人的心。”   “我记得你以前总说那些蛮夷畏威而不怀德啊。”   “废话,要是他们每一个人都怕我们,还要我们这些军人做什么?如果全世界都他娘的四海升平了,军人就该倒霉了。”   “你认为应该让那些蛮夷看到大汉的富足,文弱,然后起觊觎之心,我们就好趁机把他们家的东西都搬回来?”   云琅点点头道:“是这个道理,这样说的事情最好多来几次,次数一旦多了,哪怕我们真的衰弱了,他们也不敢轻举妄动,因为到时候他们分不清这是不是我们的伪装。”   曹襄点头道:“是这个道理,越是国力强盛的时候我们就要温和,越是国力衰弱的时候,就要越发的凶狠。”   站在云琅身后的公孙敖低声道:“这一百二十七个枭雄死掉之后,大汉国才能有今日万国来朝的局面,你看看那些使节,哪一个不是缩成一团跟懦鸡一般。也就匈奴使者的胸膛抬得很高,他家三位单于的首级摆在台子上,也不知道他哪来的胆量。”   曹襄抬头看了一眼匈奴使节噗嗤一声笑了,对公孙敖道:“老家伙,那个匈奴使节是汉人。”   公孙敖撇撇嘴道:“什么汉人,鬼奴而已。”   站在曹襄身后的张骞叹口气道:“今时不同往日,大汉国与匈奴国如今是姻亲之国,我们不能再用旧有的目光来看待匈奴人,如果匈奴王由刘焕来担任,匈奴国其实也就成了大汉国的一个分支。这个时候不能吓唬我们的盟友,我们还需要匈奴人去帮我们看看外面的世界呢。”   随着云琅几人的小圈子开始说闲话,站在台子下面的群臣也开始了窃窃私语,不过,窃窃私语的人多了,会场就如同马蜂窝一般嗡嗡声响个不停。   刘彻恼怒的看了赵周一眼,赵周立刻扬声道:“肃静,肃静!”   会场逐渐安静下来了,刘彻瞅着云琅怒道:“有什么话不能当众说,非要窃窃私语?”   云琅连忙出班拱手道:“启禀陛下,臣以为一百二十七颗贼酋首级不足以彰显陛下赫赫武功,更不足以让蛮夷臣服,臣以为,我等还需尽力开拓边疆,迎接更大的荣光。”   刘彻哼了一声,不再理会云琅,对赵周道:“朕赦封泰山为阴魂安息之地,你去办!”   应声虫一般的赵周立刻转身去办理政务了,皇帝也不声不响的下了高台,钻进了自己的行宫,似乎不想再见别人。   云琅还是很同情刘彻的。   自从长平快马从长安赶来泰山之后,她一边配合苏稚为卫青看病,剩余的时间都用来折磨刘彻了。   云哲很害怕,因为他看见,长平用爪子捏碎了茶杯,还踢翻一个甲士,抢夺了甲士的长剑,指着皇帝大声的喝骂,披头散发如同疯子一般。   皇帝大怒,也抽出宝剑指着长平,甲士们才准备上来帮皇帝,却被皇帝斥退。   长平才开始发怒,云哲就被隋越拖着离开了行宫,所以他不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事情,只知道长平在一炷香的时间后离开了,手中的长剑不知道砍到了什么东西,变得七扭八歪的。   从那一天之后,长平只要见到皇帝就会发疯一次……导致行宫里的宫女,宦官们人人自危。   长平发疯的对象不仅仅是皇帝,曹襄,云琅,霍去病同样遭灾。   她倒是没有对这三个晚辈动刀子,却每一次见面都哭得稀里哗啦。   看着长平扯下钗环丢在地上,还撕破了自己的衣衫,弄散了头发,不说要求,只是自虐,这让曹襄,云琅,霍去病早就准备好的章程完全没有了用武之地。   曹襄很早以前就想质问自己的母亲。   云琅也很想跟母亲好好地谈谈。   至于霍去病,他本来做好了不理睬长平的……   现在,一句重话都说不出来,只能轻声安慰。   卫青躺在病床上,刚刚喝了很多药,嘴里含着一口糖霜,笑容满面,吃完糖霜,就笑呵呵的对苏稚道:“你看,这才是一个母亲跟儿子们正确的谈话方式!讲什么理啊,亲人之间如果开始讲理了,还算什么亲人!” 第一七二章 分不清是谁的《短歌行》   卫青笑着说出来的话让苏稚觉得很是心酸。   母亲跟儿子们谈话的方式绝对不是撒泼打滚,更不是长平这个长公主身份的母亲能做出来的事情。   现在……长平这样做了……   这是卑微到了极点的做派……   如果跟长平谈话的人不是她最钟爱的三个晚辈,长平宁愿血流漂杵也不会如此自降身价啊。   云琅三人就是看到了这一幕,才真正的开始为难了。   卫青却很喜欢,虽然这样做很不名誉,长平还是准备在家的圈子里解决目前的矛盾。   没有把这三个晚辈当做政治敌人来对付。   刘彻每天都会来看望一下病重的卫青。   当然,长平折磨云琅,曹襄,霍去病的事情他一样是知道的。   今日见卫青面色出奇的好,就问道:“汝今日颜色大好,有什么乐事与朕共享吗?”   卫青靠在床榻上无声的笑了一下道:“长平正在折磨三个晚辈。”   刘彻闻言捧腹大笑道:“恶人终须恶人磨,有他们三人抵挡一阵,朕这里就松快了。”   卫青笑道:“长平过于急躁了,请陛下恕罪。”   刘彻叹息一声道:“朕都拿不准主意的事情,也不知道长平哪来的胆量如此肯定。”   卫青笑道:“无非是嫡长子继承制罢了,选用嫡长子继承天下,这样的大汉首脑或许不一定是最好的,却是保证我大汉江山延续的最好手段,少了无数无所谓的争执,也少了很多野心家的窥伺。陛下君临天下,天下自然安定,长平只是害怕后世子孙没有陛下的威望,没有陛下虎视鹰扬的雄心壮志,一旦为野心家所趁,大汉将会陷入内战之中。如今我大汉之强大,远超先代任何一位帝国,一百二十七为敌酋的首级已经证明我大汉外无敌手,在可以预见的时间里,我们的敌人只能来自内部。只要我们不乱,敌人何足道哉!”   刘彻轻笑一声道:“朕的时间还多,此时考虑统继之事为时过早。刘据已经是太子,那就好好的当他的太子,做出几件漂亮事情给朕看,给天下臣民看,只要他真的能做到万众所归,他就是我大汉未来的君王。”   卫青见皇帝终于松口了,就挣扎着从床榻上下来,拜谢了皇帝的恩德之后,就吩咐家将取来一架古琴。   焚香净手后对刘彻道:“老臣这段时间缠绵病榻,自知不能永年,前几日之时,见明月有感,遂作歌一首,愿为陛下歌之。”   刘彻见卫青的身体极为虚弱,连忙摆手道:“爱卿不必匆忙,待日后身体康复,朕召集群臣在长安未央宫待月明之时一起歌之如何?”   卫青摇头道:“此歌是微臣为陛下所做,也只有微臣能吟唱此歌,别人吟唱,大为不妥。”   刘彻哦了一声道:“为何?”   卫青笑道:“封禅泰山的路上,风雨大作,军伍为济水所阻拦,微臣陪陛下一夜三次观济水水情,当时陛下披着蓑衣站在济水岸边,身边虽然有从人无数,臣却觉得陛下当时是如此的孤独。臣知晓陛下的心思,唯恐这场风雨是上苍降下来的惩罚,是阻拦陛下封禅泰山的大凶之兆。说来不怕陛下笑话,微臣当时心中怒火中烧,恨不能挥动手中大戟,为陛下劈开眼前乌云……咳咳咳……”   刘彻叹口气轻轻抚摸着卫青的后背好让他咳嗽的轻松一些。   卫青咳嗽完毕,一张脸涨的通红。   “臣本是一介马夫,陛下不以臣卑鄙,简拔臣于马厩之中,咨臣以军国要事。臣自受命以来,兢兢业业,不敢有一日之松懈……陛下完成真正的天下一统之后,臣心神松懈,方才发现这具残躯已然千疮百孔……臣虽在病榻,却不敢忘记陛下嘱托,虽有心继续辅助陛下定鼎天下,却有心无力也。明日,微臣就要接受璇玑城最后的治疗,生死难料……微臣心有所悟,请陛下准许微臣为陛下歌之,以酬谢陛下知遇之恩。”   卫青说到此处,已然潸然泪下,刘彻双目泛红,跪坐在一张毯子上,强行露出一丝笑意,肃手道:“爱卿尽管歌来,朕洗耳倾听。”   卫青拨弄一下琴弦,发出嗡咚一声响,平复一下胸中翻涌的情怀,举起面前的酒杯邀请刘彻共饮。   刘彻举起酒杯君臣一饮而尽。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卫青唱出了前四句,虽然声音低沉厚重,且余音袅袅,刘彻听在耳中脸上却露出一丝苦笑。   这首《短歌行》是云琅十五年前的旧作,早就被收录进入了《乐府诗》里面去了,这首短歌行气派宏大,悲凉刘彻不知道听过多少遍了,卫青却说这首短歌行是他所做,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他想用这首歌说明什么事情呢?   刘彻忽然想起,云琅在阳陵邑居所作这首歌的时候,正是他刚刚出山不久,受聘与卓氏之时。   当时的云琅居无定所,寄人篱下,虽有一腔的雄心壮志却不能施展,整日里与工匠为伍,受卓氏羞辱之后喝的酩酊大醉,怒不可遏之下,作下了这首短歌行,自怜自苦之意浸透每一个字,算得上是难得的佳作。   难道说卫青也想用这首歌来告诉朕,如今勋贵们已经活成了明月下的惊雀“绕树三匝,无枝可依”?   当卫青唱出“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这四句的时候,刘彻提起酒杯敬了卫青一杯,每回有优伶唱到这一句的时候,刘彻总是要举杯喝酒的。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四句唱出来的时候,刘彻心中原本的感动之意已经完全消失了,哪怕卫青唱的很费力,他的面容依旧是淡淡的。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明明如月,何时可掇?忧从中来,不可断绝。   越陌度阡,枉用相存。契阔谈讌,心念旧恩。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这些句子唱出来的时候,刘彻以为卫青已经唱完了,毕竟,云琅作的短歌行到这里就该结束了,这几句并不是一些吉祥话,换一个场合,刘彻可能会潸然泪下一下,在这样的奏对场合,这些话除过说皇帝刻薄寡恩之外,没有别的解释。   刘彻心中渐渐有了恼怒之意,准备随便应付一下卫青,称赞两句之后就回宫就寝。   不料,卫青的琴音继续,并没有断绝的意思,猛地拔出几个高音之后,即便嘴角开始有血渍了,刘彻依旧没有动容的意思。   卫青却露出了笑容,调整了全身的力气,高声唱道:“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刘彻愣住了,用鹰隼一般凌厉的目光死死的看着卫青。   卫青双手按在古琴上,制止了语音,喘息着对皇帝道:“陛下,泰山并非最高峰,东海并非最大的海……大汉国如今并没有站在世界的最高峰处,臣听闻,西方的大秦国并不比我大汉国弱。匈奴人之所以愿意接受前所未有的羞辱,刘陵宁愿将伊秩斜的首级送来长安充作陛下的玩物,他们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结好大汉国。他们已然知晓大秦国的庞大,强盛,也知晓匈奴在身毒之地与大秦国必定会发生冲突。一旦我大汉国与匈奴纠缠过甚,到时候,大汉国与大秦国的一场大战在所难免。臣恳请陛下,行周公吐哺之行,继续结好大汉武侯,千万莫要刀枪入库,马放南山!” 第一七三章 四个红盒子   刘彻非常的愤怒!   卫青这是在挟恩自重!   面对明日就要接受璇玑城最后治疗的卫青,刘彻强行压下心头的怒火,吩咐苏稚明日一定要全力以赴,而后,便匆匆离开了。   卫青一直在笑,哪怕嘴角有鲜血溢出来他依旧在笑。   苏稚给了用了针灸之后,他不再吐血了,脸上的笑容却没有消褪。   “明日就看你的了。”   卫青小声的对苏稚说了一句话,就轻轻闭上了眼睛,他的身体极为虚弱,不允许他再做多余的事情。   心愿了了,生死也就无所谓了。   他知道皇帝听了一定会非常的生气,刘彻是他见过的人中最骄傲的一个。   这时候告诉他大汉国掉进了刘陵的圈套,他如何会接受?   大秦国的强大皇帝不可能不知道,刘陵在打什么主意皇帝也是聊熟于胸的。   大秦国距离大汉国有多远皇帝更是知道的清清楚楚。   不用大秦国打过来,刘彻自己早就想派大军杀过去了,如果不是路途实在是遥远,这个时候,大汉的猛将霍去病,云琅等人应该正在大秦国境内为大汉国开疆拓土。   这个念头早就存在于刘彻的心中,最早的时候,他更想在云琅,霍去病等武将在外厮杀的时候完成自己的郡县制大业。   等大军班师回到国内的时候,大汉国的改革早就水到渠成的完成了,根本不用这么麻烦!   路途实在是太远了,逼迫的刘彻不得不放弃这个想法。   他嫌路远,大秦国元老院中的首脑们,应该也会做出如此判断。   刘彻不认为执掌一个帝国大权的人会是一群傻子。   东方,是他刘彻的,至于西方……也该是他刘彻的……   征伐不了大秦国,刘彻对于西域从未放松过。   李广利被云琅等人撵出玉门关的时候,虽然没有给他带回来汗血宝马,却带来了西域的各路消息。   这些年,张骞,苏武两次离开了玉门关进入了茫茫戈壁,他们的脚步一次比一次远,尤其是年轻力壮的苏武,他不仅仅到了身毒,甚至尝试着与大秦国建立某种联系。   大汉军队虽然停留在了敦煌,玉门关,阳关一线,大汉国的捕奴团,与凿空西域的使者团却越发的庞大。   就在今年,根据玉门关守将禀报,离开玉门关的捕奴团人数最多达到了四千人,且全副武装。   而苏武带领的使者团,与其说是使者团,不如说是一支合格的军队,大汉国五百名最彪悍的骑兵,足够苏武在西域之地做任何事。   刘彻早就不是昔日的刘彻,他没有任何耐心与任何人达成什么谈判。   不仅仅是,就连留在西域的军队也有一句名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就在这句口号的激励下,离开中原远赴西域淘金的大汉人屡禁不绝。   他们就像是一柄横扫荒原,戈壁,沙漠的巨大镰刀,不断地收割着西域的财富与人口。   刀枪入库,马放南山?   想到卫青说的这句话刘彻就很想大笑出声。   如今,对大汉国经济贡献最大的不是国内的农夫,也不是商贾,而是大汉国强大无匹的军队。   虽然国内的悍将都留在了长安,可是,还有无数的军司马,校尉们统领着大汉国的军队,为大汉国抢回来一车又一车的奇珍异宝,各种风情的美人,一群,一群接一群的奴隶。   国家已经把赋税降低到了一个可有可无的地步,大汉国依旧能够朝气蓬勃,皇帝依旧可以靡费无数,全靠那些军卒们在外劫掠供养。   这个时候说什么刀枪入库马放南山?   只有将周边的各种蛮夷全部变成奴隶,大汉国才能一骑绝尘的飞速发展。   只要国朝的大军在外一日,大汉国就会越来越强大,周边的蛮族终归会回归蛮夷。   步行回行宫的刘彻走到宫门,见云哲正在一丝不苟的写字,他的眉头就皱了起来。   他发现,自己好像忘记了去卫青那里要办的事情!   他好像是去看望卫青,顺便找长平算账的……   卫青探望过了,长平……好像忘记了。   刘彻无声的笑了,笑的眼泪都快要出来了。   卫青说的那些话除过长子继承制度之外,别的话全是废话,不论是唱歌,还是奏对,目的只有一个,哀求他放过长平!   虽然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一路上遭受的偷袭都是出自长平之手,刘彻还是准备质问一下长平的,很多时候,皇帝不需要证据。   他觉得像就成了。   长平太放肆了,越过了皇帝能够忍耐的极限,虽然几次刺杀都不可能伤到皇帝的皮毛,可是,转而刺杀云琅,董仲舒,预备在皇帝封禅之前,造成打乱,瓦解皇帝早就做好的废黜封地的安排。   自己这几天之所以跟长平争锋相对的目的,就是为了打击长平,然后选择卫青即将治病的前夕彻底干脆的质问长平一次。   现在,除过听了一首不知所谓的歌之外,该干的一样没干成。   刘彻很想转身再去长平的营帐,瞅着不远处寂静无声的卫青的帐篷,微微叹息一声,就一脚踹向隋越。   隋越不知道他那里招惹皇帝了,导致皇帝想要揍他,虽然他有不下四种方法可以化解或者躲过这一脚,在皇帝的脚落到他身上的时候,他还是选择了被皇帝踢飞。   刘彻蹑手蹑脚的来到云哲身后,瞅着这个正在写字的孩子,忍不住再次叹息一声道:“算了……”   长平的哭泣声如同一柄钢钻不停地往云琅,曹襄,霍去病三人的脑子里钻。   曹襄见母亲裸着一个臂膀,解下身上的裘衣披在母亲身上叹口气道:“平阳县交出去了,母亲应该安心了。”   长平拢一下裘衣,抬起泪眼瞅着儿子道:“不交出去,损失会更大,这一次,陛下是铁了心要收回大汉国每一寸土法外之地的。”   云琅朝长平笑了一下道:“回到长安,我就去太学教书,母亲放心,昌邑王的事情我不再理会了。”   长平怔怔的看着云琅道:“我没有让人用强弩轰击你的车驾!”   云琅点点头道:“刘据干的,我不想追究了,他用强弩轰击了董仲舒,以后,即便是我们什么都不做,刘据想要登基的希望也会越发的渺茫。   这支队伍里没有笨蛋,我能猜到,没道理董仲舒这种老贼猜不到。   对自己的大臣下手,刘据登基失去了最后的合法性。   母亲,你们这样做,不是在帮助刘据,而是在活活的把他害死了。   您炮制出来的长子继承制,失去了最后的依仗。   孩儿实在是弄不明白,你们为什么一定要给陛下封禅制造障碍呢?   没道理啊!”   长平低下头想了一下道:“这是许……”   不等长平把话说完,云琅立刻就阻止长平继续说下去,拍着脑袋道:“这么多年了,母亲还相信巫蛊一道吗?”   长平坐直了身子道:“许负算准了你亚父的死期!”   云琅冷冷的道:“许负已经死了。”   “死前留下来的,装在四个红色的匣子里,每个盒子上都写着开封条的日子,每个盒子里都有一条谶语,第一条谶语就是你亚父的死期。而你亚父,在离开长安之前,就已经被确诊为肺痨。”   听长平这样说,云琅,曹襄,霍去病齐齐的叹息一声,这个死去的鬼女人准确的预测了隋越八斤重的脚之后,她的谶语就成了将要发生的事实。   “云氏放弃了永安县!”   “霍氏放弃了邓州!”   云琅艰难的从地上站起来,离开了长平的帐篷,在门口站了片刻,霍去病出来了。   云琅怪笑着对霍去病道:“巫蛊之祸终究会发生,你信不信?”   霍去病淡然一笑道:“陛下终究答应我去马邑之地骑马,你去不去?”   云琅摇摇头道:“我准备去太学教学生了。” 第九卷 长河落日 第一章 长安早春   一场烟雨过后,大地吐绿,关中平原漫长而严寒的冬日终于过去了。   杏花桃李相继绽放,当梨树上布满白色花朵的时候,渭水河堤上就满是春衫少年。   这些少年大多是太学生,春光明媚的好日子里正是烟柳拂堤的好景致。   来看烟柳的士子并不多,主要是河堤上满是春装仕女,这才让懒惰的士子们趋之若鹜。   或者骑马,或者乘车,或者,漫步的仕女让春风路上多了几分旖旎之意。   “我本世上逍遥客,君是深闺梦里人!”   有士子纵酒高歌,打破了周边的宁静。   正在钓鱼的云琅忍不住回头瞅了一眼,目光与高歌的士子对接了一下,正在喧闹的士子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拖着伙伴匆匆的跑了。   躺在锦榻上的曹襄将吃剩下的半只甜瓜丢进渭水,伸了一个懒腰道:“五年时间了,你一直在太学教书,难道就没有换一种活法的意思?”   鱼漂动了一下,云琅提起鱼竿,鱼钩上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就连鱼饵也不见了。   曹襄笑道:“这里的鱼都成精了,也不知道换个地方,五年来你一直在一个地方钓鱼,这不合适。”   云琅从篮子里抓过一把浸泡过的小米丢进了水里,黏上鱼饵之后重新把鱼钩放进水里。   擦擦手,对曹襄道:“你知道我五年来丢进这块水域里的小米有多少吗?”   曹襄摇摇头。   云琅笑道:“一千斤,只多不少。”   “收获呢?”   “应该不少于三千斤鱼获。”   曹襄点点头道:“赚了,你云氏这五年来按兵不动,是不是也有同样的收获?”   云琅摇头道:“并没有,相反云氏财力不如五年前。”   “没有收获?”   “有!”   “什么收获?”   “我老婆不让我告诉你。”   曹襄捧腹大笑,好半晌才停下笑声,指着云琅道:“我老婆也这么说。”   云琅好像不愿意跟曹襄说这些,见鱼漂又动了,就迅速的提起了鱼竿。   这一次,一尾巴掌大小的鲫鱼挂在鱼钩上跳弹的厉害,曹襄一骨碌翻身坐起,取过抄子接住了鱼,将鱼从钩子上摘下来丢进鱼篓里,蹲在河边洗洗手。   他蹲的很是费力,五年时间,那个风度翩翩的曹襄早就变成了一个有着大肚腩的痴肥之人,比他少年患病时的肚皮还要大。   只不过曹襄已经不在乎容貌了,他想要女人青睐早就不依靠这东西了,就算长得再难看十倍也不是问题。   只是蹲了片刻就眼冒金星,两个娇美的妇人匆忙将他搀扶起来,让他重新靠在那张可以移动的锦榻上。   曹襄喘息了片刻,这才继续对云琅道:“去病四十大寿你去不去?”   云琅收起鱼竿,瞅着马邑方向点点头道:“去!五年不见,甚是想念。”   “带全家去?”   “不,就我自己!”   曹襄点点头道:“你还能骑马,我是骑不了马了,我乘车,哈哈,就是不知道我们兄弟突然离开长安,有多少人会睡不着觉,又有多少人会寝食难安。”   云琅叹口气道:“李敢奉调入京的事情再一次被丞相府拒绝了是吧?”   曹襄冷笑道:“人家说了,征西将军不在西边待着回长安做什么。”   云琅冷笑一声道:“谁说的?”   “赵周!”   “这个老贼在找死!”云琅从牙缝里迸出冰冷的几个字。   曹襄找了一颗合胃口的蜜饯丢嘴里道:“他如今活的生不如死,正想找法子解脱呢。说到底,是陛下不允许阿敢入京,他赵周算什么东西。我们四个人中间,只有阿敢手握兵权,他麾下还有八万雄兵,如果阿敢回京,西边的大军也就到了换防的时候,阿敢一人进京无所谓,如果带着八万人一起回京,问题就大了。整整七年,阿敢终于将一盘散沙一般的西北驻军捏成一团,我也不建议阿敢回来,只要他留在西北,我们在长安就可以高枕无忧。”   云琅背靠在椅子背上,抬头看着天上的白云悠悠的道:“我一直不明白,陛下因何会眼看着阿敢坐大,而不做任何调整,哪怕是太子府进言数次,陛下也没有动李敢。”   “符离侯路博德不是也手握十万重兵留在梅岭以南不动声色六年了。   将梁侯杨仆的五万水军至今还驻防在卫氏朝鲜,左将军荀彘统领五万步军驻守在辽西郡弹压乌桓人。   陛下即便是要动,也一定会先动杨仆,荀彘,然后是路博德,最后才会是阿敢。   这是一个很明显的顺序,而杨仆,荀彘,路博德,阿敢四人又没有明显的过错,所以啊,陛下在等。   四个人中间,只有阿敢一直在请调入京,其余三人似乎忘记了军队真正的主人是陛下,留在当地当土王,当得不亦乐乎。   他们也不想想五年前,陛下在泰山上是如何治理那些诸侯王,以及我们这些勋贵的。   军队是拿来办事情的,办事情的时候手握重兵完全没有问题,天下太平,征无可征的时候依旧手握重兵,他们怎么就这么想不通呢?   阿琅,你说这些人都是为了什么啊?   为了一时的威风,难道说就真的忘记了这些年死了多少人吗?   我舅舅这五年长居深宫,一年中难得见他一次,如果不是有小哲,我们甚至不知道,我舅舅居然在跟几个身毒来的神棍修炼。   没人知道他们是怎么修炼的。   不过呢,我舅舅虽然年纪越来越大,精神却越来越好,阿琅,你说这是什么道理?   对了,你儿子是不是也在修炼?”   云琅摇摇头道:“没有,陛下在密室静修,我儿子一般都守在门外看书,等陛下修炼完毕。”   曹襄道:“小哲现在是散骑常侍,他为什么不进言?”   云琅苦笑道:“本来我儿子想要劝诫陛下的,结果出手慢了一点,被桑弘羊抢了先手。”   曹襄似有所悟的点点头。   “这就是桑弘羊被发配岭南种甘蔗的原因?”   云琅笑道:“我儿子不想去岭南,所以就闭上了嘴巴,反正陛下的身体越发的强健了,并没有变得虚弱,说不定跟着番僧修炼真的可以长生也说不定。”   “这么说,我也应该弄一些番僧回来教我修炼,就这么定了,那些瑜伽天女屁用不顶,三五次之后就没了兴致,阿琅,你要不要番僧?”   云琅回忆了一下那些番僧可怕的模样,坚决的摇摇头,收拾好渔具,准备回家了。   去马邑为霍去病祝寿还有一些时间,他只想好好地教育一下儿子,不要多嘴。   所谓上有所好,下必效焉,现在长安勋贵人家供奉番僧已经成了潮流,这时候提出反对意见,后果严重。   回到家里,问了梁翁,得知云哲还没有回来,云琅直接去了卓姬的院子,这个女人的身体最近很不安稳,昨日贪吃了几口刚刚成熟的香瓜,就闹了一晚上的肚子。   原本躺在锦榻上赏花的卓姬,听侍女说夫君来院子里了,立刻起身回到了房间,躺在床上哼哼唧唧的。   云琅摸了卓姬的脉搏,见脉搏跳的有些急促,就温言道:“躺在床上怎么还这么费力,是不是喘气不均匀?”   卓姬娇声道:“就是不舒坦,夫君陪我一会就好了。”   云琅摸摸卓姬渐渐有了皱纹的脸道:“那就陪你,你好好睡觉。晚上想吃什么,我亲自去做。”   卓姬笑道:“面疙瘩汤,加点小野菜,妾身现在就是喜欢这一口。”   见卓姬露出狡黠的笑意,云琅哑然失笑,拍拍卓姬的手道:“都是做祖母的人了,怎么还耍小孩子脾气?”   听丈夫说起云音,卓姬叹口气道:“这就看出生儿生女不同之处了,云音跟小光一直在凉州,我就是想要含饴弄孙,也没机会。夫君,不如让小光他们回来好不好?”   云琅摇头道:“小光现在是凉州牧,他的去留已经不是我能左右的,这时候我也不好说话。你夫君我现在就是一个不值钱的教书先生,没有那么大的权限。你把身体养好,要是想念云音跟外孙了,就去独石城探望他们。”   卓姬坚决的摇摇头道:“妾身老了,老了就该陪着夫君,儿女们长大了,就要离开。妾身要是去了凉州会更加的想念夫君,不如不去!” 第二章 新时代正在偷偷到来   清晨,云琅的马车已经准备好了,今天有课,他必须一大早去太学。   吃早餐的时候,没看见云动,云琅看了苏稚一眼,苏稚摊摊手道:“你儿子去了哪里别问我。”   宋乔笑道:“早上看见他去了山林小筑,估计又去找何公去了。”   云哲往嘴里塞了一个包子,快快的吃完,拿起自己放在桌子上的书本对云琅道:“耶耶,我今日要去上林宫观政,先走一步了。晚上回来的很晚,不用等我吃饭了。”   说完就走了。   云琅四处瞅瞅,出过自己的四个老婆跟两个闺女在之外,云氏男孩子似乎都不愿意跟他这个当父亲的坐在一起吃饭。   “阿娇贵人派人传信,要我们家早日去跟陛下求亲,阿娇贵人担心阿哲跟蓝田再这样朝夕相处下去,会逾矩。”   云琅抱过六岁的小闺女云珂帮她擦一下嘴角道:“阿娇贵人说的有些无理啊,要逾矩,早就逾矩了,也等不到现在,这时候才开始操心,是不是有些晚了。”   红袖掩嘴笑道:“前些天儿殷入长门宫拜见阿娇贵人,不知怎么的说起她跟张安世的往事,阿娇贵人说云氏门徒没一个好的。这才提起这件事。”   卓姬笑道:“那可不是妾身的错……”   听这些女人的话越说越不像话,宋乔冷哼一声,大妇的威严立刻彰显无遗。   不仅仅是卓姬闭上了嘴巴,就连云琅也不愿意说话了,只有云氏的次女云乐瞪着大眼睛,眼珠子骨碌碌的在眼眶里乱转,把所有人的表情收在眼中。   宋乔立刻对云乐道:“你要是再敢跟着大狗,小狗两个钻林子,小心你的皮。”   云乐并不害怕宋乔,凑到母亲苏稚跟前低声道:“有人欺负你闺女。”   苏稚冷笑道:“你就是一个是非精,为娘的才不管呢。”   云乐抬头看看父亲,见父亲也没有帮她出头的意思,就端起饭盘,快速的将上面的炒米饭扒拉进嘴里,然后将盘子丢在桌子上道:“没人疼我,我去找狗子叔了。”   “你这个没规矩……”   宋乔训斥的话还没有说完,云乐已经不见了踪影。   找不到云乐,宋乔就怒视苏稚。   云琅吃完了饭,背着手就离开了饭厅,将战场留给了家里的四个女人。   刘二站在前厅等候云琅,见自家侯爷来了,就跳上马车车辕,预备送侯爷去太学。   这些年下来,刘二算是最亏的一个人,刘婆不愿意再生孩子,也不知怎么弄得,刘婆真的再没有生过,两人膝下如今只有一个闺女,还是刘婆带来的,他的血脉算是断绝了,这些天两人正在为纳妾一事闹得不可开交。   云琅见刘二脸上的伤痕还没有好,就拍拍刘二的肩膀道:“不用去了,你把家里的事情先弄好。”   刘二马上陪着笑脸道:“君侯,我是不愿意打那个婆娘,要是愿意,一只手就捏死她了。”   云琅冷笑道:“你打得过靠山妇?”   刘二立刻就不说话了,刘婆这些年长袖善舞,将家里的婆子们笼络的密不透风,水泼不进的,就连两个靠山妇也成了所有妇人的靠山,只要家里的男人敢对妇人动粗,两个靠山妇就会捉住那个施暴加以惩罚。   过于强大的男人不愿意自降身价的跟两个靠山妇一般见识,不强大,且身有残疾的家将几乎被靠山妇打遍了。   有靠山妇作靠山,云氏的妇人越发的跋扈,现如今,有钱的云氏仆妇几乎可以在关中横着走。   “回去吧,跟刘婆好好说说。”   刘二摇头道:“说不通,所以小的准备另外安排一个家,刘婆也同意了,还给了我一些钱财。”   云琅有些遗憾的道:“还以为你们过得不错呢。”   刘二叹口气道:“刘婆是个好女子,只是现在年纪大了,要她再生孩子等于要她的命。她跟我说,不是不愿意生孩子,而是年纪大了,好不容易把日子过的像一个人,实在是不愿意冒险,她也知道我想要一个孩子的心思。所以呢,干脆就分开,一别两宽。”   云琅瞅着独臂的刘二道:“有妇人愿意嫁给你?”   刘二挺挺胸膛道:“怎么没有?很多啊,就是昨晚刘婆哭得让人心里难受。”   云琅撇撇嘴,这种事情他也没法子。   刘婆说的没错,她不想辜负此生,好好地活一回人,刘二想要一个孩子传宗接代,他似乎也没错,云琅只是没有想到刘婆为了维护自己的幸福生活会下这样的决断。   这样的事情以前在大汉国基本上是不存在的,现在却很普遍。   云琅身边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我将这些归结为生活富裕的一种表现,妇人们正因为已经有了自立的本钱,这才会努力的去追求自己的幸福,不再依靠男子。通过以上实例,你们在看待人间变化的时候,一定要从多方位去观察,莫要只站在男人的立场上去判断。董公将这一现象归结为礼乐崩坏,我的看法要积极地多,我认为,随着大汉国民变得越发富足之后,每一个都会逐渐变得独立,以前依靠宗族大家抱团生活的方式可能也会崩坏。宗族会逐渐碎裂为大家庭,富悦程度越高,家庭人口就会越少,这是一种不可逆转的潮流。”   云琅在课堂上阐述完毕自己的看法之后,并不理睬那些学生的提问。   他知道学生们会提问什么问题,对于这些原始人来说,他们认为宗族关系牢不可破。   男人掌控天地依旧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云琅每次授课都之说自己的见解,太学生们接受不接受是他们的事情,没有解释的必要。   一旦开始解释了,就会引来无穷的争论,且会无休无止,将宝贵的时间消耗在无用的争论上,云琅觉得不值得。   云琅在太学表现的非常冷淡,加上他身份实在是太高了,太学生们一般不敢亲近他。   不过,还是有一个学生紧紧的跟在云琅背后,追着他一直到了云琅在太学里的公廨。   “谁准你女扮男装的?”   见蓝田跟着进来了,云琅立刻就皱起了眉头,刚才他进了教室之后,就发现了女扮男装的蓝田。   这孩子长得有些英武,面相虽然追随了阿娇,可是脸上的线条却追随了刘彻,脸上的线条清晰,加上这孩子举动大气,走起路来毫无女子的模样,穿上男装之后,别人只当她是一个长相俊美的男子。   “下课之后,那些蠢货都在说您又发奇谈怪论了,您就不打算找他们的麻烦?”   蓝田不敢进云琅的屋子,趴在门框上伸长了脖子怂恿云琅去惩罚那些愚蠢的学生。   “你看不起这些人,为什么还要来太学?”   “我就是想看看这些人到底会蠢到什么地步,长门宫今年又要从太学招收一些人手,母亲要我来选,现在看了之后很是失望,觉得没有可用之人。师傅,您把李禹给我好不好?”   云琅怒道:“李禹要接你李敢叔叔的爵位,李氏一大家子人呢,怎么可能去长门宫当小吏?”   “我会给他发很多钱的……”   “你觉得李氏缺钱?”   “我不管,我不想要这群傻子,长门宫的事情多,需要好多能干的人,只有西北理工出来的人我才要。”   云琅冷笑一声道:“你去问阿光要人好了,西北理工我已经很久没有管理过了。”   蓝田长叹一声,走进云琅的官廨,把身子倒在圈椅里,神情怏怏的,很不快活。   霍光是什么人蓝田太清楚了,想从他手里要人,难度高于虎口拔牙。   再加上那个家伙天生一张臭脸,很难亲近。   “你可以用云哲啊……”云琅怪笑一声话语中有数之不尽的嘲讽之意。   蓝田哼了一声道:“阿哲倒是会帮我,就是我父皇不同意,他明明没有什么可以教阿哲的,偏偏不放手,我就是想用阿哲,也得阿哲有时间啊。师傅,我知道咱们西北理工绝对不只有明面上的十几个人,您把暗子给我几个啊,等我掌控了长门宫,到时候拿长门宫当嫁妆,您看看,云氏立刻就有了好大的一片基业啊。”   云琅冷笑一声道:“云氏现在的规模很好,我怕你带着嫁妆过来,会把小小的云氏撑死!你要是没事就滚蛋,我还忙着呢。” 第三章 蓝田,蓝田!   蓝田就是一个闯祸精,云琅对这个孩子头痛至极,却毫无办法。   身为刘彻跟阿娇的女儿,历史上从未出现过,这孩子是云琅不知她未来发展方向的外人。   她胆大如刘彻,骄纵如阿娇,狡狯却跟云琅学了个十足十!   刘彻对于蓝田不是男子耿耿于怀了十五年。   好在只要是人,就有致命的缺点,蓝田也是如此,这世上能让蓝田乖乖听话的人不是她的父亲刘彻,也不是她的母亲阿娇,更不是她的师傅云琅,而是她未来的夫婿云哲!   有时候云琅对于云氏家族的未来极为失望,只要蓝田嫁入云氏,不消说,云氏家族一定会烙上蓝田带来的明显印记。   刘氏的妇人都强势,这一点在蓝田的身上表现的尤为明显,自从她过罢了及笄大典……长门宫就已经由她说了算了。   阿娇是一个懒惰的性子,既然闺女把长门宫上下打理的不错,她就懒得理会,年过半百的阿娇整日里沉迷之绘画之中不可自拔。   云琅早就放弃了对蓝田的教育,任由她东一点,西一点的胡乱学。   就目前而言,蓝田最喜欢的学问不是云琅最引以为傲的算学,格物学,农学,更不是什么琴棋书画,而是云琅学问中极为偏僻一门《政治经济学》。   顺便兼修《药理学》跟《星象学》。   或许是天资聪颖的结果,这三门功课蓝田学的非常精深,仅仅是《药理学》一项,就给云琅带来了天大的麻烦。   蓝田有一个私人小花园,里面种满了张骞从西域带回来的玫瑰花。   玫瑰花开的时候,整座占地十亩大小的小花园就美不胜收,成了长安,乃至关中最美的一座花园。   云琅,曹襄等人去参观了一次之后,就再也没有去过……   这座花园里的玫瑰开的极为艳丽,在百十个宫人的伺候下,看不到一点枯枝败叶……   每一株玫瑰都长得极为旺盛……   只是这座花园太过寂静,没有蝴蝶,没有蜜蜂,没有小鸟,云琅翻开土地,他甚至没有发现蚯蚓,没有发现蜘蛛,连微小的害虫都没有一只。   发现这个问题之后,云琅就慌不迭的拖走了曹襄,喊走了自己的孩子跟老婆们,逼着他们发誓,此生不得再踏进那座花园一步。   曹襄再三逼问之后,云琅才说明原因——那座花园里不知道被蓝田使用了多少毒药,多少种毒药才能达到目前这种万籁寂静的效果。   当云琅质问蓝田的时候,蓝田却瞪大了那双美丽的眼睛,指着死寂的花园对云琅道:“多美啊,我种花的目的就是为了要好看的花,没想要那些恶心的虫子……”   为了绝后患,云琅立刻将这个恐怖的事实禀报了皇帝跟阿娇。   刘彻处理此事的方式极具皇家风范——蓝田不仁,对万物毫无慈念,罪在不赦,责付公主太傅云琅……   云琅被关进了祖庙闭门思过,蓝田求情不成性子发作,一把火烧掉了自己开的正艳的玫瑰园……   从此再没有捯饬过什么花园子。   她绝了自己种花的心思,也因为此事绝了天下有志之士的求婚闹剧。   除过云哲,没人敢亲近蓝田这个蛇蝎美人……   这时候的蓝田,仅仅只有十三岁!!   也因为此事,云琅极为担心儿子,他很害怕有一天儿子忽然发现自己并不喜欢蓝田……   好在云哲是一个死心眼的孩子。   当蓝田身边围满了各色佳公子的时候,他表现的波澜不惊,跟蓝田依旧交往如常,毫无担忧之意。   当蓝田把自己打造成一个蛇蝎美人之后,他依旧没有太多的表示,一样跟蓝田如同往日一般过着没心没肺的好日子。   最近,蓝田对云氏的产业极为感兴趣,她不止一次的催促宋乔,早日把她迎娶过门……云琅对此深恶痛绝。   他之所以允许儿子跟蓝田相亲,就是想一直借用长门宫的虎皮。   现在,虎皮突然变成老虎了,这让云琅如何能够接受?   蓝田对云琅的看法弃之若敝履,依旧顽强的推进自己嫁入云氏的大业。   在她看来,只要进嫁进了云氏,她迟早有一天能成为云氏说话最算数的人!!   她甚至跟云哲商量好婚后生几个孩子,以及每个孩子该继承云氏什么产业的问题。   云琅看过她们两个弄出来的计划,看过计划之后,云琅觉得自己一生的辛苦全部在为他人作嫁衣裳……如果继承的人不是他的儿子,他的孙子,他觉得自己只有起兵谋反这一条路好走了。   刘彻对自己闺女的做法惊为天人妙策!!   他发现自己昔日实在是高看了云琅,对付云琅根本用不着什么屠龙术,只需把一个能干的闺女嫁给云琅的儿子即可!   发现云氏的这一弊端之后,刘彻看云哲的目光更加的慈祥,这让刘据无数次在酒后狂怒!   蓝田被云琅撵走了,她没有半点不愉快的意思,很有礼貌的跟师傅告辞之后,就来到了上林苑里的建章宫接云哲下差。   说好了今日傍晚一起去太学后边的湖面上泛舟的……   守卫建章宫的羽林军们眼睁睁的看着蓝田穿着男装大摇大摆的进了建章宫,却无人敢阻拦。   不仅仅是羽林军不敢阻拦,就连建章宫卫也不敢阻拦,更不消说站在建章宫外的宦官们了。   远远地看见蓝田蹦蹦跳跳的来到了建章宫,钟离远的一张本来充满威严感的脸顿时就变得欲哭无泪。   身后就是大汉朝巍峨高大的中枢所在,这是在这个小女子面前,似乎黯淡无光。   蓝田远远地朝钟离远踢了一脚,钟离远顿时就识趣的让开挡在宫室大门前的身体。   即便是在春光明媚的日子里,朝堂上开始议事的时候依旧把大门关的紧紧的。   所以,当蓝田推开建章宫正殿大门的时候,门外灿烂的阳光就闯进了幽暗的宫殿。   原本听群臣上奏,听得昏昏欲睡的刘彻,发现闺女走进来了,挂满冰霜的脸上立刻就有了笑意。   丞相赵周的上奏被他挥挥手就给停止了,群臣肃立在一边,眼睁睁的看着蓝田快步走到皇帝身边,父女两嘀嘀咕咕的在那里说悄悄话。   怒火中烧的刘据在看对面的云哲,云哲却在看蓝田,他已经很习惯被刘据敌视。   也不知道他们父女两有多少话要说,刘据捧着本章已经等候好久了,高高在上的父亲却视而不见,宁愿跟他的女儿说一些家长里短的闲话,也不肯正视他今天要说的重要政务。   忍无可忍的刘据咳嗽了一声。   原本正跟女儿和颜悦色说话的刘彻立刻变了脸色,指着刘据对隋越道:“叉出去!”   刘据连忙跪地道:“父皇,西域有重大军情传来,匈奴刘陵兵进河中了。”   刘彻不做声,又看了一眼隋越,隋越立刻就拖着刘据离开了建章宫。   刘据被无声无息的拖出了建章宫,刘彻这才又恢复了一个慈父的模样,轻轻拍拍蓝田的俏脸道:“划船的时候带上那些奴才,让他们划船,你们莫要划水,莫要落水了。”   蓝田娇笑道:“父皇,您忘记孩儿会游水了。”   刘彻笑道:“千金之子,坐不垂堂,能不落水还是莫要落水。云哲,你们去吧。”   刘彻又跟云哲说过话之后,就起身离开宝座,走了两步之后回头对隋越道:“散朝吧!”   说完之后,就头都不回的去了后宫。   赵周轻叹一声,挥挥手,大汉重臣们就排着队缓缓地离开了建章宫,像今日这样的场面,又不是第一次见到,没什么好奇怪的。   云哲跟蓝田离开建章宫大殿后,见刘据依旧跪坐在大殿之外,想要跟刘据说两句话,却被蓝田一把拉住道:“有什么好说的,他从来就没有喜欢过你,说再多的话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还不如不说!” 第四章 少年识得愁滋味   云哲并没有因为蓝田拖拽就放弃跟刘据说话,走到跟前拱手道:“殿下,刘陵进攻河中一事,六日前阳关守将聂壹已经禀报了陛下。陛下留中不发,准备看看河中局面变化之后,再决定要不要李敢将军领兵出关。这些事情在昨日的邸报中已经说明了。”   刘据冷冷的看了云哲一眼道:“哦?如此说来,是孤王多事了。”   云哲施礼道:“微臣知晓殿下为何惶急,其实殿下完全不必担心遍布河中的捕奴团,他们装备精良,且骁勇善战,这么些年来纵横河中所向披靡,不会有什么危险的。再者,匈奴人如今还想与大汉结盟,断然不会对捕奴团下手的。即便是匈奴人对捕奴团下手了,即便是捕奴团全军覆没了,对大汉来说依旧没有什么损失,通过这些人的生死看看匈奴对我大汉的真实态度也是值得的。”   刘据嘲弄的瞅着云哲道:“你这是在跟孤王奏对吗?”   云哲认真的道:“正是!身为人臣当为君主进忠,看到了却不说破,这不是云哲的做派。”   刘据见满朝文武都停下脚步听云哲训斥他,面孔都有些扭曲了,咬着牙道:“如此说来,孤王还应该感谢你不成?”   云哲摇摇头道:“微臣不敢!”   说罢,又施了一礼,微微叹口气,就跟蓝田离开了建章宫,留下刘据一个跪在平台上,也不知道心中在想些什么。   “我这位哥哥一旦暴怒就毫无理智可言,你让他自己想或许能想通,你想通过奏对让他把你的话听进入那就太难了。有时候我真的想不明白,堂堂的大汉太子,居然跟肮脏的捕奴团搅合在一起,为了针尖大小的利益,不惜损害自己的名声,真不知道他图什么。以后啊,小髆要对付他都不用自己出手,只要不断地激怒他,他自己就会把自己毁灭掉。一个见小利忘命的人能成为大汉太子,也不知道父皇看上他哪一点!”   云哲停下脚步拉着蓝田的手道:“你如果能傻一点,我可能会更加喜欢你。”   “张安世不是说了吗?才华这东西就跟怀孕一样,时间长了怎么遮掩也遮掩不住。”   云哲再次停下脚步道:“这是二师兄在掩饰他痴肥的话,你一个女子说出来不雅。”   “可是,这样说话很痛快啊,对了,你跟你耶耶说了你把我睡了的事情?”   云哲苦笑道:“我哪里有。”   蓝田嘿嘿笑道:“我说有就有,胆小鬼,我衣衫都脱了,是你非要说成婚以后才成的,机会我是给你了,剩下的事情你就不要说话了。”   “你总要学着当一个女孩子才成啊,要不然即便是成婚了,咱们两个男人躺在一张床上,你难道不觉得奇怪吗?”   “你又不是没看过,我哪里不像女人了?”   云哲轻笑道:“你在月光下跳舞的模样就很好。”   蓝田哈哈笑着揽着云哲的肩膀道:“我也知道很美,这世上也只有你有资格看。”   云哲强行将蓝田的手从自己肩膀上拽下来,伸手揽住蓝田的腰肢道:“以后,只准我搂你,不准你揽住我的肩头。”   “我们长得一般高,这样很不舒服。”   云哲叹口气,论武功,蓝田早就打不过他了,论文采,偏科严重的蓝田跟自己也不可同日而语。   现在唯有身高这实在是没有法子,刘彻身高八尺,阿娇也是身材高大的女子,蓝田从生下来就长得很快,两人相处的大部分岁月中都是蓝田比他高,自己也是这两年才长高了一些,堪堪与蓝田等高。   再过两年,谁比谁高真的很难说。   故作娇羞状的蓝田真的很美,云哲伸手将蓝田的发髻打乱,柔顺的头发便如同瀑布一般散落下来。   别人看来高不可攀的蓝田,在云哲眼中却是一个很善良的女子。   她之所以把自己伪装的极其彪悍仅仅是因为担心她的父皇将她许配给他人。   虽然母亲早就说过云哲就是她的夫婿,父皇至今没有明确的旨意下来,一切都是未知数。   皇家说亲情那就太可笑了,蓝田从年幼时期就明白这个道理。   在皇家看一个人,只看他有没有用。   蓝田只盼着云氏不断地增加实力,逼迫父皇为了遏制云氏将她嫁给云哲,这是最可行的方法。   说到底,自己能否嫁入云氏,还要看师傅跟父皇之间博弈的结果。   一旦师傅正式提亲了,就一定要做到一击而中,如果不能做到一击而中,那就必须等待更好的机会。   日暮溪上风光很好,稚嫩的荷叶将将探出水面,柔柔的铺开,小小的,圆圆的,船桨稍微划动一下,就会激起微微的波澜,让那些小小的,柔柔的荷叶随波起伏。   云哲弹琴,蓝田一边梳理长发,一边唱歌……   太阳即将落下的时候,云哲将蓝田送回了长门宫,自己穿过小门进入了云氏。   回头看一眼暮霭沉沉的长门宫,云哲的脸色就变得阴沉。   蓝田不开心,甚至有些恐惧,他能感受到。   一头巨大的老虎从低矮的麻籽地里钻出来,将一个破烂的毯子丢在他的脚下扭头就走了。   云哲探手捡起老虎大王丢在地上的毯子,随着老虎向院落里走去。   此时的云氏已经灯火通明,暮春的夜晚稍微有一些凉意,很舒服。   一些仆妇的女儿见云哲走过来,借着给老虎大王挠肚皮的机会,拼命地向云哲抛媚眼。   云哲还以微笑,只要他笑了,那些很会打扮的女子们就能高兴很长时间。   她们只求成为云哲的妾室,甚至贴身丫鬟,这是一个在云哲看来很卑微的想法,却很难实现。   云氏的女子从来就不愁嫁,一来身家丰厚,二来各个能歌善舞且识文断字,有一些甚至在云氏本身就是地位高贵的女管事。   这样的女子在大汉国本身就是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她们却不愿意挑选外面的少年郎,将嫁给云哲成为云氏的妾室为自己最高的生活目标。   别人家的妾室活的如同牛马一般,至于云氏……不论是苏稚,红袖,还是卓姬都是令人羡慕的例子。   满长安人都知晓,云氏的妾室也活的比别人家的正室夫人更自由,更加的快活。   老虎接受了云氏女子献的殷勤后,就懒洋洋的向后宅走去,用巨大的爪子推开云琅书房的大门,找到了坐在书桌后面的云琅,就吧唧一声趴在云琅脚下,习惯性的开始舔舐毛发。   云哲跟着走进书房,见父亲在写字,就安静的在一边研墨。   云琅写好了一封信,云哲吹干墨迹,找了一个信封,融化了朱漆倒在封口上,用了印章之后放在父亲桌案上。   云琅喝过茶水放下茶碗道:“陛下的出招了。”   云哲点头道:“陛下想要看看李敢叔叔会不会主动请缨去河中监视匈奴大军与河中西域人的大战。一个操弄不好,河中将会是一场惨烈的三国大战。”   云琅笑道:“你李敢叔叔出关作战,你大师兄将会奉调入京,陛下既然要看我们舍不舍得放弃凉州,那就做给他看好了。”   云哲道:“耶耶已经安排好了所有事情是吧?”   云琅道:“云氏的实力在民间,而不是在官员中,民间是陛下的视野盲区,大汉国的官府从未下到州县以下。凉州牧的官职可以交出来,各处的领兵校尉官职我们也可以交出来。唯一不能放弃的是凉州乡野良家子……” 第五章 愤怒的阿娇   培育良家子是非常费钱的。   所谓良家子不仅仅要求在籍且身家清白,良家子还有保民卫土之责。   遇到外敌入侵,良家子有权集结成军队抵抗外敌,直到官军抵达之后,再编为官军,继续与敌人作战。   一个标准的良家子的装备是由两匹马,一杆长矛或者大戟,一柄长剑,一具长弓,箭四十八枝,铁甲半幅或者皮甲一套,随时随地能拿出行军十五日所需的军粮。   有这样严苛的要求,这就导致了良家子的稀少。   在大汉朝,只要良家子参与作战,有很大的可能性成为军官,因为,大部分的良家子不但要习武,还要读书!!   即便是后世粗鄙不堪的董卓,他也是一个能歌善舞的家伙,且能作歌。   良家子大多处于边地,著名的六郡良家子不仅仅可以入羽林,家中女子也能进入皇宫侍奉皇帝。   这是大汉国为了抚慰那些常年在边地与匈奴等外敌作战的良家子给的奖励。   窦太后便是出身良家子,即便是身份低微,却执掌大汉朝堂二十一年之久。   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西河六郡的良家子因为一代又一代的与匈奴作战保卫长安,身份最高!   自从凉州这个新开辟的州府代替这六郡成为大汉国新的边疆之后,刘彻就开始着重培养凉州良家子。   对于这件事,刘彻只是发一道旨意,召一些良家女子入宫当做奖励,至于谁家的儿郎能成为良家子,他认为这是一个自然地过程。   云氏在凉州置办了很多产业,很多云氏不成材的弟子全部被丢进了凉州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发展。   于是,马场,牧场,农庄,作坊,林场就如同雨后春笋一般从凉州大地上冒了出来。   虽然直到现在,也只有一少部分产业开始有了产出,大部分产业仍然需要云氏输血才能生存下去。   每一个马场,牧场,农庄,作坊,林场都有资格成为良家子,而且不止一个……   这是云氏的绝密,即便是偌大的云氏,知道自家在安排良家子的事情,也只有云琅,云哲以及霍光。   张安世虽然不明白为什么每年云氏都要向凉州输送大量的钱财,却从未多问过一句。   他相信,再过十年,云氏在凉州的布置将会彻底的完成,到了那个时候,云氏的重心将不再是关中,而是凉州!   “父亲,我想娶蓝田。”   云哲想了良久还是说出了自己的要求。   云琅叹口气道:“阿娇也跟我说起了这事,儿子,在我们谈论这件事之前,你告诉你父亲,蓝田可靠吗?”   云哲诧异的瞅着父亲道:“您又不是准备谋反的阴谋家,现在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全家的安全。   孩儿算过,蓝田娶进门之后,我们家的地位将坚如磐石。   长门宫不可取!   事实上,蓝田进门之后,我会建议蓝田将长门宫重新交给阿娇贵人。   现在的长门宫已经不是一座宫殿了,它已经成了大汉国不可或缺的一个部门。   这些年下来,长门宫已经被陛下的势力渗透的差不多了,尤其是长门宫派驻各州府的分支,早就在按照陛下的旨意在做事,而不是遵从长门宫旨意。   如今的长门宫令不出关中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了。   所以,这样一个烂摊子我们家不要。”   云琅抬眼看看儿子,脱下鞋子就砸了过去,云哲单手捉住父亲砸过来的鞋子,蹲在地上给父亲穿好,笑嘻嘻的道:“这个想法确实不太君子,不过,我们家不要长门宫难道也是错的?”   云琅叹息一声道:“皇帝有你们这样的臣子真是造孽啊。”   云哲笑道:“孩儿没有错啊,您就是把这话告诉陛下,陛下也只会感激孩儿,没有觊觎他刘氏家财。”   云琅刚才的动作有些大了,惊动了老虎,老虎从桌子底下伸长了脖子露出那张憨厚的脸瞅着云琅。   云琅抚摸着老虎的脑袋淡淡的道:“蓝田不要长门宫,只会便宜了刘髆,你这样做是准备让刘氏兄弟人头打成猪头是吧?”   云哲摇头道:“我只是建议蓝田放弃已经被陛下势力侵占的那一部分,没说不要关中长门宫。关中长门宫是蓝田的嫁妆,谁敢夺我必定不与他干休。”   云琅哀叹一声,站起身就离开了书房。   云哲连忙道:“父亲您要去哪?”   云琅怒道:“你不是要娶老婆吗?我这是去找你丈母娘商量婚事!”   “父亲,现在已经天黑了,这时候去长门宫不合适吧?”   “有什么不合适的,阿娇贵人已经五十多岁了,哪来那么多的讲究。”   “可是,蓝田说了,您每次去长门宫的时候,阿娇贵人总是会穿上最好看的衣衫……”   “滚——”   云琅终究没有一个人去长门宫,他带上了老虎大王。   即便是天已经黑了,家将们传信之后,大长秋就已经守在小门处了。   刺眼的马灯照耀下,大长秋一头的白发极其的刺眼。   “短时间内还死不掉吧?”   云琅问的极其无礼。   “何愁有都要变成骷髅了都没有死亡的迹象,我还能活好长时间呢。”   云琅点点头道:“那就好,那就好,都好好的活着,好好地活着,一辈子人倒霉了半辈子,不把好日子过的长一些,实在是太亏。”   “你跟红袖再生一个儿子我就能多活一阵子。”   云琅停下脚步,狐疑的瞅着大长秋道:“这些年来我一直有一个疑问,不知当问不当问?”   大长秋抖抖袍袖道:“不当问。”   云琅点点头道:“其实问聂壹也是一样的。”   大长秋提高了嗓门道:“你到底想问什么?”   云琅嘿嘿笑道:“我总是不信我的老丈人会是窦婴。”   “窦婴当红袖的父亲不好么?至少出身名门。”   “其实啊,是不是的不重要,我只是觉得你好亏啊。”   大长秋的眼珠子在黑夜中似乎在熠熠生辉,阴森森的道:“我觉得红袖现在过得很好,就是子嗣少了。”   说罢,挥挥袖子就率先走了。   阿娇现在住的老高了。   以前,她就住在长门宫大殿的二楼,现在,她搬去了五楼居住……楼梯又陡又长。   云琅气喘吁吁地爬上高高的长门宫,阿娇已经穿着一袭紫色常服坐在蒲团上等他了。   云琅喘口气埋怨道:“干嘛要住这么高?”   阿娇淡然一笑,指着云琅道:“以前不用爬楼我本身就能让你心浮气躁,现在,年纪大了,没有那份吸引男人的本事了,只有依靠让你爬楼,达到心浮气躁的目的。”   “美人迟暮的话你十五年前就该说了。”   云琅毫不客气的回敬。   “你现在还会去卓姬那里安寝吗?”阿娇今天的话语里到处透着诡异。   “我儿子跟我说了,他想成亲!”   这时候,云琅只好顾左右而言他。   “你先说你跟卓姬的事情!我想听。”   云琅有点气急败坏的道:“那是自然,她是我老婆。”   “以后还会这样?”   “那是自然。”   “如此说来,卓姬为你背上臭名声也不算亏。”   云琅见阿娇神情黯然,低声问道:“怎么想起问这个了?”   阿娇笑道:“阿彘有两年没有夜宿长门宫了。”   “这说明什么?”   “说明他喜欢的依旧是那个貌美如花的陈阿娇。”   “这没什么,我也喜欢漂亮的,只要是男人恐怕这个毛病就改不掉。”   “你至少没忘旧人!”   云琅发现阿娇这几个字几乎是咬牙切齿说出来的,心中暗暗觉得不妙。   果然,阿娇接下来道:“蓝田嫁给你云氏,长门宫不嫁!” 第六章 重整旗鼓   “我觉得这件事是不是可以商量一下?”   云琅觉得自己已经看到刘彻死后两个儿子停尸不顾束甲相攻的场面了。   或者,在刘彻活着的时候就会出现这一幕。   “你莫要觉得阿彘可怜,你还没资格可怜他,他这人心如铁石,看着自己的儿子为那个位置争夺,说不定会很高兴。他的位置本身就是他夺过来的,你以为先帝的太子跟粟姬真的如同传说的那么愚蠢吗?我的母亲还活着,如果你想知道当年的事情,我可以带你去问她。刘氏没有谁值得可怜,你可怜皇帝,可怜太子,难道就不可怜一下刘髆吗?毕竟,他是你的弟子。”   阿娇拍拍手,七岁的刘髆就被大长秋带进了屋子。   云琅回头看看这个身体单薄的孩子,直到现在,这孩子看到他依旧怯生生的,除过阿娇,看谁都感到惊恐。   云琅矫正了很多次,眼看就要成功了,李广利来一次,云琅的努力全都白费了。   就是看到这个孩子生性软弱,云琅才不愿意把他推到夺嫡的恐怖战场上。   身为人家的老师,云琅从来没想害自己的每一个弟子。   “饿狼群里把一只小猫推进去,什么后果你明白。”   云琅淡淡的对阿娇说了一句,就朝刘髆招招手,刘髆轻轻地走过来,跪坐在云琅身边,头都不敢抬。   “这是你这个太傅没有尽到职责。”   阿娇不同意。   “就像蓝田种了一地的毒玫瑰,这也是我的错?”   “我说过,别小看任何一个刘氏子弟,他们是天生的权力野兽,刘髆现在年幼,再过两年,你再看他,他一定会表露出追逐权力的欲望的。这是他的命运,不是你能改变的,云琅,如果你真的可怜这个孩子,就把你的真本事教给他,让他活的时间长一些。”   云琅看着被大长秋领走的刘髆叹口气道:“霍光这么大的时候已经学完了基础算学,云哲这么大的时候,儒家经典已经通读了一遍,曹信这么大的时候,已经会摆弄很多化学药剂了,霍三八岁的时候爬树,翻山如履平地……这孩子直到现在一本《孝经》还没有读完。他算不得优秀,也没有太高的天赋,太吃亏了,就读书一道,他甚至没有刘据的天赋。”   阿娇坐直了身子,冷冰冰的看着云琅道:“你不觉得这样的孩子成了皇帝,我的蓝田儿,哲儿才能活的更好吗?明天就把刘髆给你送过去,要不要李广利见刘髆完全是你的事情,总之,这孩子能不能活下去,看你的本事了。”   云琅无奈点头答应。   总体上,阿娇说的没错,刘据上台,云氏必定倒霉,这是肯定的,刘据不仅仅仇视他云琅,还仇视云哲,以云琅孤绝的性子,如果换一个人,他早就出手弄死以绝后患了。   “现在,可以谈谈两个孩子的婚事了吧?”   “有什么好谈的,你去请旨,我全力配合,没事就走吧!”   “你就没有说闲话的想法?”   “说什么?你一介君侯大半夜的来长门宫,难道是来占我这个老妇人的便宜的?”   阿娇依旧愤怒难耐。   这么说话,就没法子继续谈了,云琅起身准备离去,回头见阿娇低着头不做声。   就笑道:“刚强了一辈子的女人啊,怎么老了,就把自己定位成一个以色娱人的人物了?每次来长门宫让我心浮气躁的是阿娇贵人气吞万里如虎的气概,可不是你曼妙的身姿。皇帝来也好,不来也罢,终究不过是你生命中的一个过客,如何能让他撼动你的生命目标?陛下喜欢的是那只可以跟他鸾凤齐鸣的巨鸟,可不是一个唯唯诺诺的小女子。软弱的女子陛下见多了,你若不强,陛下只会越发的看不起你……”   阿娇闻言抬头看着云琅道:“滚……”   云琅见阿娇挺直了腰身,这才拱拱手道:“微臣告退。”   “如你所言,莫要求刘彻,正常求婚即可!”   阿娇的声音远远地传来,颇为硬朗。   说到底阿娇还是太孤独了,她害怕孤独,这些年如果没有蓝田这个孩子,她早就崩溃了。   能撑到现在已经很难得了。   云琅来的时候是一人一虎,走的时候却只有一个人,问过大长秋之后才知道老虎大王熟门熟路的去找蓝田了。   被蓝田留宿在她的闺房不准备回家。   从云琅回到长安,老虎大王的生活圈子就变大了很多,以前只局限在云氏以及骊山上,现在,连长门宫的每个角落都被他用尿液圈占了一遍。   最重要的是,长门宫里有孔雀可以让他抓着玩,为了防止老虎大王被长门宫豢养的老虎伤害到,蓝田下令将长门宫豢养的老虎全部杀掉,全部敬献给了她的父皇。   似乎除过老虎大王是老虎,其余的老虎全部都是可以宰杀的牲口。   老虎大王不饿的时候绝对不会多吃一口东西的,这是云琅调教了很长时间的结果。   大王的儿子如今早就啸傲骊山了,大王也就不再去骊山里捕捉野猪一类的猛兽了。   他如今更喜欢趴在云氏的猪圈上,挑选一口模样顺眼的肥猪,用爪子抓一个印记,自然有仆役将那头猪剥洗干净,挑选最肥美的部位送到他的嘴边。   蓝田把大半个身子靠在老虎大王的身上,光着的脚丫子不断地在半空晃悠,很是得意。   “大王啊,女人装可怜还是很有效果的是吧?”   老虎大王漠然视之,他更喜欢蓝田挂在房顶上的一张破毯子,上面的味道很熟悉,这东西原本应该属于他的,是被蓝田用两只孔雀换走的。   这也是蓝田能留他在长门宫留宿的最大依仗。   “阿哲啊,傻傻的,我说什么都信,下午我才装可怜了一次,晚上就鼓动师傅来提亲。   以后要告诉他,女人的话一句都不能信,不!一个字都不能信!   我才不怕父皇呢,我知道父皇想要什么。我知道父皇要把我的利用价值最大化。   我不怕啊,只要父皇想利用我,他就不是无懈可击的。   这世上除过师傅之外,还没有我看不透的人,可是呢,我不知道师傅的上限在那里,却对他的下限知道的很清楚。   说白了,师傅就是一个胸无大志的人,或许还是一个骄傲的人。   他其实并不爱几位婶婶,我看的出来,把这几位婶婶换成另外四个人,他一样会如此恩爱的。   所以说呢,四位婶婶其实是很幸运的四个人,估计能被他蒙骗一辈子吧。   好在阿哲不是这样的。   我好几次用余光偷看阿哲,发现他看我的眼神让我非常的舒服,怎么说呢,我现在恨不得把身体揉进他的身体里,最好两人变成一个人。   他最好不要变成师傅的模样,那样的话,就太让我失望了。   大王,你知道不,我总觉得师傅看别人的时候,总是像是在看傻子。   他可能不是胸无大志,只是单纯的看不起大汉国的这些人,就像你趴在猪圈上看猪的模样。   也不知道他这样看世人的底气是从哪里来的。”   老虎大王的耳朵抖动一下,猛地站起来,将蓝田掀翻了,然后猛地高高跃起,想要把房顶上的破毯子抓下来。   长门宫的房顶很高,老虎大王已经跃起两丈高了,想要够到三丈高的房顶依旧不可能。   够不着,老虎大王就安静了下来,重新懒懒的趴在地上。   被掀翻的蓝田爬起来就恼怒的抓着老虎的耳朵吼叫道:“你试过无数次了,难道还不死心?” 第七章 媒人难找   天亮的时候,老虎大王又试了一次,这一次也没有成功,他的身体越发的沉重,导致跳跃的高度不断地变矮。   落地的时候发出了很大的响声,趁着蓝田睁开眼睛发怒之前,老虎大王离开了蓝田的卧室,站在长门宫宽大的平台上伸了一个懒腰,冲着面前开阔的草地咆哮了一声,宣示了自己的主权之后,就下了高楼。   守在楼下等待阿娇喂养的孔雀们见老虎大王出来了,便惊慌失措的向远处的山林飞去,绚烂的羽毛组成了一道美丽的虹。   巨大的脚掌踩在软绵绵的草地上很舒坦,这让老虎大王忘记了去追逐那些漂亮的鸟儿。   大鸟飞走了,小鸟却有些肆无忌惮,一只长着黑白羽毛的小鸟落在老虎大王的脑袋上,唧唧的叫着召唤同伴一起来。   老虎大王毫不理睬。   无视了那些侍卫们谄媚的笑容,以及他们手上捧着的对他毫无吸引力的早餐。   穿过一片花海,一些五颜六色的花瓣粘在他的皮毛上,老虎大王站在阳光地里,用力的抖动皮毛,斑斓的皮毛顿时如同锦缎一般荡漾开来,那些花瓣便如同五颜六色的雪花四处飞舞,几只落在他脑袋上的小鸟也惊叫着飞上了半空。   “铛铛铛……”一阵舒缓而清脆的早饭钟声从云氏传来。   老虎大王抬头嗅嗅空气中飘荡的香甜味道,不再慢慢的踱步,小跑着向云氏跑去。   他不喜欢云氏的麻籽地,麻籽叶上有小小的倒刺,会黏在皮毛上,所以,老虎大王没有走小门,而是一个纵跃就跳过了半人高的篱笆,落地之后,回头看看篱笆,又跳了过去。   如此三次之后,他才离开了篱笆墙。   小心的避开麻籽地之后,又是一片小松林,几只鹌鹑呆呆的蹲在松林下的灌木上,自觉隐藏的很好,却难逃老虎大王的眼睛,他漠然的看了一眼那些傻鹌鹑,没了捕捉的兴趣,就加快了步伐穿过松林小路。   松林小路的尽头是一片开阔的小草地,云氏的草地跟长门宫的草地不同,上面树立了很多杆子,杆子中间有绳子连接,今日天气晴好,绳子上晾满了五颜六色的衣衫,大多数是妇人的衣衫在晨风中微微飘荡。   一件粉红色的里衣吸引了老虎大王的眼球,他凑到里衣跟前用力的嗅嗅,觉得肥皂味道很好,准备将这件里衣摘下来的时候,身后有妇人刺耳的尖叫声传来。   老虎大王立刻放弃了偷走里衣的想法,穿过晾衣绳逃跑。   结果被一件袍子蒙住了脑袋,导致他走偏了方向,于是,他撞到了很多杆子,拉扯了很多晾衣绳子,拖着被他揉成一堆的衣衫在草地上狂奔起来。   开始只是一个妇人在尖叫,很快,就变成了一群,老虎大王撕扯掉蒙在头上的衣衫,找了一个人少的方向偷偷地溜掉了。   云氏的菜地是老虎大王的禁地!   所以老虎大王的脚步停在了菜地边上。   正在采摘黄瓜的毛孩看到了老虎大王,就随手从黄瓜藤上摘下一根黄瓜,在身上蹭掉刺跟黄花,递给老虎大王道:“又想吃素了?”   老虎大王一口咬住黄瓜,不小心给咬断了,毛孩随手捞住将要掉地的半截黄瓜重新塞老虎嘴里道:“你就不该吃素,茄子吃不吃?”   对于茄子,老虎大王自然是不喜欢的,倒是温泉边上的西瓜看起来很是诱人。   毛孩挑选了一个成熟的西瓜,用拳头敲开,掰成四瓣,人头大小的西瓜,老虎吃了四口,就完全给解决掉了。   他没有吐籽的习惯不等毛孩帮他擦嘴,就沿着菜地埂子向云氏主楼跑去。   尽管他很想早点找到云琅,在路过厨房的时候,他还是停下了脚步。   如今,胖厨娘已经很少做饭了,取而代之的是胖厨娘同样肥胖高大的儿子。   这家伙刚刚从烤炉里取出两盘子刚刚烤好的蛋糕,蛋糕香甜的气味生生的拖拽住了老虎大王的脚步。   云氏彪悍的厨子叹息一声,就从旁边的盘子里取过两个放的温温的煎蛋。   盘子端过去,老虎大王就张大了嘴巴,厨子将煎蛋倒进老虎嘴巴,还把盘子翻过来向老虎证明,真的没有了,老虎大王这才重新挪动了步伐。   远处,云琅正在训斥云动,云哲正抱着一本书坐在阳光下喝茶,几个夫人围着一张小桌子在说话,看样子,他们已经吃过了。   这让老虎大王非常的失望。   蹲坐在地上瞅着半山腰上的猪圈沉思良久之后,觉得猪圈太远,自己又不是很饿,就重新踱步来到云琅身边卧下。   肚皮微微的起伏,还有些瘪……   云动笑的很开心,只要老虎大王来了,父亲就不会再训斥他了。   果然,云琅丢开儿子,蹲下来抚摸着老虎的肚皮道:“没混上一顿饭吃?”   老虎大王甩甩尾巴算是做了回答。   又冲着云哲嗷一嗓子。   云哲叹口气,放下手里的书本,示意书童去拿老虎大王的破毯子。   蓝田拿走了老虎大王最心爱的那条破毯子,这让老大王伤透了心,剩余的这条同样花色,同样大小的破毯子他看的比命还重要。   只要他在家,就守着毯子,如果不在,要嘛交给云哲保管,要嘛交给云琅保管,至于宋乔等不靠谱的人,他是绝对不会托付的。   等书童铺好毯子,老虎大王立刻就卧在毯子上,打了一个哈欠,就有仆人端来满满一木盘切碎的牛肉。   吃了几块之后,老虎大王就冲着云琅看。   云琅没好气的道:“你年纪大了,不能再啃骨头,你的牙齿都磨得差不多了。你是一头老虎,就靠这满嘴牙活着,牙齿没了,你也就完蛋了,以后不许啃骨头。记得吃完饭之后洗牙。”   没有骨头的肉吃起来总是不那么对胃口,老虎大王喜欢一口咬断牛腿骨,吃里面骨髓的感觉,看样子,今天是吃不到了。   吃完饭被仆人掰开嘴巴洗牙总是让老虎大王不舒坦,好不容易洗完牙齿,他就生不如死的瘫在毯子上装死。   此时,天上的太阳已经升高了,草地上也变得灼热起来,云琅全家自然回到了阴凉的房间里。   今天要开全家会议,商谈云哲娶亲的事情,虽然云琅不习惯儿子十七岁就成亲,奈何蓝田已经十九岁了,在不娶亲,蓝田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老虎大王不会说话,却占了房间里最显眼的位置。   听父亲说了会议的主题之后,妇人们欢呼雀跃,云哲毫无不好意思的表情,倒是云动缩在椅子上冲着哥哥挤眉弄眼的。   “司马迁算好了日子,三天后就是一个不错的好日子,我准备请母亲跟大司马出动,给阿哲向陛下求亲,你们觉得如何?”   苏稚摇头道:“夫君,不成的,大司马缠绵病榻五年了,虽说病情没有恶化,却总是好不起来,他的病还会过人,劳动大司马不好。”   宋乔道:“确实不好劳动大司马,不过啊,请大司马给哲儿写庚帖,再请大司农跟母亲一起进宫求亲,如此一来福禄寿就全了。”   卓姬摇头道:“陛下早就给我们家出难题了,当时开玩笑的说情媒人一定要请一位有身份的。不论是母亲,还是大司马,或者是儿宽,都是陛下的臣子,很难说地位相当。”   红袖怒道:“这是陛下在为难我们,他是天下至尊,我们还上哪里去找一位能入的他眼的高贵人物?总不能去找刘陵吧?”   苏稚同样恨恨的道:“好好地一对好姻缘,陛下这是要做什么,夫君请刘陵当媒人还是能请的动的,可是,如果真的请刘陵当媒人,估计陛下会更加的生气。”   云哲放下手里的书本,瞅着屋子里的长辈们道:“找一个跟陛下平起平坐的王不难,我家就有。”   宋乔瞪了儿子一眼道:“我家哪来的王?”   云哲指指趴在破毯子上打着呼噜睡觉的老虎大王道:“他!”   “他?”   众人惊叫。   “没错,就是老虎大王,陛下是人皇,我家老虎大王是兽皇,上一次陛下来咱们家吃饭的时候,对我们可是不理不睬的,唯独对老虎大王可是拱手行礼过的,还说咱家他唯一看顺眼的就是老虎大王!既然陛下都行平辈礼了,我家老虎大王兽皇的名头就坐定了,不但满足了陛下的要求,还不犯忌讳!”   听儿子这样说,云琅笑了,看来儿子对自己的亲事非常的上心,是深思熟虑的结果。   “我觉得可以,这天底下找一位跟陛下平起平坐的人是痴心妄想,即便是有也在陛下征伐的名单上。我看啊,老虎大王去不错,媒人就是老贼儿宽跟母亲,如果陛下非要一位有地位的,那就让老虎大王一起去。”   话音刚落,云动一个飞跃就骑在老虎大王身上,惊得老虎大王猛地站起来,驮着云动在地上走了两圈,发现是云动的恶作剧之后,就抖动身子将云动从背上抖下来,不满的在云动屁股上踩了两脚,这才弄好毯子,重新趴下睡觉。 第八章 一发不可收拾   “阿哲要成亲了啊。”   卫青坐在一张轮椅上,膝盖上盖着毯子,面容清癯,只是头上的黑发已经白了大半,与他的年龄很不相符。   长平坐在一张锦榻上,正在编制一件毛衣,这是她跟羌人那里学来的本事,如今已然非常熟练了。   “陛下一定会为难你的,没有你们想的那么容易。”   长平停下手上的活计,若有所思的对云琅道。   “结果应该是好的。”   云琅回答的很有信心。   “过程一定会曲折的让你怀疑人间。”   卫青对云琅乐观的心态嗤之以鼻。   “阿哲跟蓝田的婚事不仅仅是两个孩子之间的事情,更不是你云氏跟皇族的事情。不商量好长门宫去留事宜,两个孩子的婚事就无从谈起,这是陛下拿捏阿娇的手段,否则啊,蓝田也不至于十九岁还没有嫁出去。你以为蓝田耍一点小手段就能吓跑那么多的求婚者?有长门宫那么大的利益,有的是人愿意冒险!”   “阿娇的意思是蓝田出嫁,长门宫不嫁!我也同意这个要求。云氏还用不着攫取孩子的嫁妆来壮大,如果那样做了,对云氏来说就是一场极大的羞辱。”   长平瞅瞅手上的毛衣,摊开来看了一眼道:“正好给阿彘的毛衣织好了,我先去宫里帮你们探探陛下的口风。”   她是一个办事利索的人,打定了主意之后就坐着銮驾离开了百花谷,直奔建章宫。   长平走了,云琅就抓着卫青的手腕摸了脉搏之后道:“还是不见好啊。”   卫青推动轮椅去了云琅的下风位,摆摆手道:“能多活五年老夫已经心满意足,该安排的事情都安排好了,你母亲烦躁的心也渐渐平息了。这五年以来,陪着我住在百花谷里,日子虽然清淡一些,却难得的安逸。去病寿辰你们准备什么时候出发?如果为难就不必去了,你们跟去病之间还不用走这套俗礼。现在这年头,能多安静一年是一年。”   云琅笑道:“五年没见,甚是想念……”   卫青见云琅神情黯淡,也就轻叹一声,唤人端来酒菜,让云琅自斟自饮,他就在一边看着。   这是卫青的新毛病,自己喝不了酒,就喜欢看别人喝。   没了长公主名号的长平再进皇宫,就比以前麻烦了很多,她的銮驾不能再进皇宫,需要停在宫门口,然后乘坐皇宫中的小马车去建章宫。   五年前的事情刘彻到底没有追究到底,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去了长平的大长公主封号,剥夺了长平统领内侍的职权。   长平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不满,顺从的接受了皇帝的处置,姐弟两个的感情不但没有疏远,反倒亲近了很多。   伺候刘彻脱掉外袍,套上毛衣之后,长平不满的拍拍刘彻鼓鼓的肚皮道:“痴肥了啊。”   刘彻笑道:“天下无事,朕也就松懈了,阿姊今日前来不仅仅是给朕送衣衫来的吧?”   长平道:“没事我也不来打搅你,云琅来百花谷了。”   “哦,他要干什么?”   “他要休沐半年。”   “他现在不理国事,在太学教书,跟休沐在家有什么区别?咦!你说他要离京,去哪里?凉州?”   长平见刘彻连珠炮一般的发问,就莞尔一笑,帮刘彻脱掉毛衣道:“去马邑,曹襄也想去,去病儿寿诞。”   “为什么不是去病儿回京?朕的大寿也只见他的礼物不见他本人过来。告诉云琅,曹襄,不准!想要见去病儿,就让去病儿回京,一个人躲在马邑那个苦寒之地干什么?知道的说是去病儿自愿去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朕苛待功臣。”   对于这个结果,长平并不感到吃惊,皇帝最见不得霍去病,曹襄,云琅三人聚在一起嘀嘀咕咕的。   恨不得把他们三个分开在天南地北才好。   这件事就是一个由头,见皇帝毫不犹豫的拒绝了,就整理好毛衣抱在怀里道:“肚子这地方有些紧了,我拿回去再改改,秋天的时候好穿。”   刘彻拉住长平的手笑道:“阿姊多日不来宫里,既然来了,就陪朕吃顿饭,说说大将军的病情。”   长平笑着点头,隋越随即张罗了酒宴,姐弟二人对饮了三杯。   刘彻道:“阿姊还有什么话一起道来,在我这里没有什么好忌讳的。”   长平喝了一口酒道:“蓝田今年已经十九岁了,你就不为她的婚事操心?”   刘彻闻言纵声大笑,拍着桌子道:“有云哲这个小子垫底,朕才不担心呢。”   长平笑道:“既然您心里有底,就早点把蓝田嫁出去,免得留成仇。”   刘彻笑道:“阿姊不必着急,此事朕心中有数,来尝尝这道茄子,是云氏敬献上来的菜式。”   刘彻把话说死了,长平也不好再说什么,在刘彻的规劝下吃了一肚子的茄子回百花谷了。   长平刚走,卫皇后就从后面走了出来,见皇帝在闭目沉思,就低声道:“阿姊所为何来?”   “给云琅探路,要娶朕的掌上明珠!”   “您答应了?”卫皇后有些惶急。   刘彻看了卫皇后一眼道:“没那么容易。”   卫皇后咬咬牙问道:“您已经有了章程了?”   刘彻闭上眼睛道:“朕自有主张!”   刘据知道云氏求亲消息的时候天色已晚。   一个人坐在大厅里沉吟良久之后对内侍道:“请朱买臣过来。”   不一会,长居东宫的朱买臣就匆匆赶来。   “云氏要抢孤王的长门宫了。”   朱买臣笑道:“抢不走的,没有人能抢走长门宫,长门宫不再是属于阿娇贵人的私有之物,而是我大汉的国器,陛下不可能将他托付云氏的。”   刘据面色阴冷的道:“阿娇说了,长门宫是她的产业,只会交给蓝田。”   朱买臣笑道:“太子与其担心阿娇贵人将长门宫托付蓝田,不如担心阿娇贵人乃至陛下将长门宫托付给昌邑王!”   “这是何意?”   朱买臣朝刘据拱手道:“太子提防的方向错了,蓝田公主即便是再强大,也不过是一位富甲天下地位尊崇的长公主,对太子来说她不是什么威胁,一旦太子登基,一道旨意下去,就能收回长门宫。如果长门宫落在昌邑王手上,他就真的拥有了跟太子抗衡的本钱。他才是太子的大敌。为今之计,太子不如赞同云氏与皇家结亲,并且极力赞成长门宫成为蓝田的嫁妆。”   刘据闻言吃了一惊,站起来道:“如此,云氏势力大涨,以后恐怕难以遏制!”   朱买臣轻笑道:“这是陛下该考虑的事情,不是太子的麻烦。”   刘据闻言,绷紧的肌肉慢慢松弛下来,重新坐下,瞅着东宫明暗不定的灯火低声问道:“许莫负的箴言不准,五年来我们没有任何进展。你说说看,我们还要不要继续按照许莫负的箴言推进呢?”   朱买臣沉思片刻道:“许莫负的箴言准确了八成以上,如果不是璇玑城插手,五年前卫青就已经病入膏肓了。   是云氏强行逆天改命,这才让卫青苟活五年。   微臣问过以前的璇玑宫主人苏子良,他言说,璇玑宫从未有过可以治疗肺痨的神药。   如果有,也是云氏现在研制出来的。   他还断言,痨病无法治愈,定是云琅用了其余的不可告人的妖法,强行给卫青续命。   巫蛊一道,许莫负还不是云琅的对手!”   刘据闻言轻笑一声道:“云琅当初为何不把这个专门害他的丈人除掉呢?”   朱买臣惊讶的看了刘据一眼,刘据也自觉失言,咳嗽一声道:“我不会帮云氏的,不坏他们的好事,就是孤王能做到的最大让步!” 第九章 霍光还京   争斗,博弈,谋杀,这些血淋淋的事情距离云琅很远,也距离刘据很远,跟所有长安的勋贵们很远。   但是,离霍光很近。   云氏庄园平静和谐的如同世外桃源,在这里每一个都善良,大度,富足,快活,有礼。   就如同云琅很久以前知道的一句话一样——你之所以过的轻松快活,完全是因为有人替你负重前行。   替云氏负重前行的人是霍光,是张安世,是褚狼,是狗子,是毛孩他们。   云氏远不是表面上表现的那般无害。   在蜀中,云氏铁血手段让所有蜀地商人胆战心惊,在凉州,所有凉州土著听到云琅的名字就会不由自主的弯下膝盖,在西域,云氏商队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一个小小的云氏商队掌柜往往就能决定一个小国家的命运。   在云氏势力掌控凉州的七年时间里,云氏家将战陨了六百七十八人。   这六百七十八条生命换来的是云氏对凉州良家子的绝对控制。   如今,云氏在凉州想要达成的目的全部达到了,再继续留在凉州,会被皇帝所忌,为了避免与皇权发生直接冲突,霍光也就准备入京担任光禄大夫,掌皇帝顾问,奏对之职。   车队将要入京,夜宿灞水之滨。   霍光是一个极有耐心的人,将刚刚排泄完毕的闺女料理干净之后,把脸凑在闺女肚皮上没有闻到不好的味道之后,才把孩子交给了妻子云音。   “耶耶不许孩子叫‘成’,这是为什么呢?”   云音抱着孩子哺乳,见孩子吃的贪婪,忍不住叹口气问自己的丈夫。   霍光一边洗手一边道:“有术士说这孩子有红颜祸水的潜质,耶耶可能有自己的看法。”   “那个术士呢?”   “已经被我杀了。我霍光的女儿有资格祸害一下这天下的,何用他多言。”   “总是杀人不好。”   霍光洗干净了手来到妻子身边,瞅着吃奶的孩子道:“西北理工从不信命,即便是有什么运程,我们也能逆天改命!”   “耶耶说等孩子三岁了,就要交给红袖小娘抚养,他亲自教导,您说,是不是这孩子的运程真的不好?”   霍光微笑道:“耶耶曾经对我说过,李陵是天底下最倒霉的一个人,现在,这家伙镇守天南,拥兵三万监视南越故地,这些年顺风顺水的,南越两次叛乱,都被他绞杀于无形之中,如今,距离封侯仅有一步之遥,如何能算得倒霉?还有司马公,耶耶曾经说他此生难逃刀斧之祸,现在,他不仅仅是大汉史官,还兼任司天监,隐隐有执我大汉文坛牛耳之势,看不出刀斧之祸在哪里。”   云音摇头道:“耶耶在我很小的时候曾经跟我说过很多奇怪的话,其中一句就是——我的诞生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就因为有我,他才觉得自己是一个人。耶耶以为我年幼,记不住这些话,却不知我记得很清楚,小的时候不理解,长大之后就觉得很奇怪。”   霍光闻言嘿嘿一笑,拿指头点一下云音的鼻尖道:“这世上最神秘的人其实就是耶耶。不光是我有这种感觉,安世,梁赞他们也有同样的感觉,不断地学我西北理工的学问,就一次次的拔高对耶耶的评价。到了我这个地步,就觉得耶耶绝对是神!此次进京,我一定要弄明白刘据手中的许负的五道箴言到底是什么,褚狼,狗子办事不利,五年了毫无寸进,简直是丢了我云氏的脸。”   云音摇头道:“莫要跟我说这些,我只想知道耶耶会给这个孩子起一个什么名字。”   霍光笑道:“我也很好奇。”   孩子吃饱了,也悄悄的睡了,云音陪伴着孩子,等她们母女睡着了,霍光却穿上了软甲,提上宝剑离开了卧房。   在家将们的注视下,霍光骑上汗血马,单人独骑离开了营地,今夜,他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   离开营地不到一里地,黑暗中不断地有骑士跟随在霍光身后,跑出十里地之后,一支五十个人五十匹马组成的武装骑兵队伍已经完全成型。   又跑了二十里地之后,路边钻出一个挑着暗红色灯笼的黑衣人。   霍光跳下战马,低声问道:“如何?”   “马合罗的营地在一里之外,已经安歇。”   “目标何在?”   “匈奴丞相江充的密使就在马何罗身边。”   “确定马何罗不知江充密信?”   “确定,就连密使也不知密信的内容,谢宁将军很肯定。”   霍光回头瞅瞅身后的骑士,拉上蒙面巾子道:“第一目标江充密信,第二目标江充密使,余者,挡路者杀!”   一个黑衣骑士越众而出抱拳道:“公子不必涉险,我们去就足够了。”   霍光抬头瞅瞅昏暗的下弦月道:“我要第一时间评判江充密信对我们事业的损害程度,出发!”   即便是黑夜中,五十一人依旧纵越如飞,片刻时间就来到了马合罗营地。   一个不大的营地静悄悄的矗立在河湾处,大汉人现在已经形成了一个习惯,那就是只要在野外,必定会沿袭军队的做派,安营扎寨,尤其是远走凉州,西域的商队更是如此,这是无数人用血跟命总结出来的教训,现在,没人再敢嫌弃这样做麻烦了。   四个黑衣人熟练地匍匐着向营寨靠近,而站在营寨上的守卫却东倒西歪的打着瞌睡。   从西域到长安,这一路上他们损耗了太多的精力,如今,已然进入了关中,明日就可以抵达长安,疲惫的武士们终于放松了警惕。   四个黑衣人悄无声息的攀上了营寨,处理掉营寨上的守卫之后,就打开了营寨大门。   整队人马忽然散开,钻进了帐篷之中,隐隐有几声闷哼,黑衣人又从帐篷里钻了出来,继续钻进下一顶帐篷。   突然间,黑暗中传来刀剑碰撞的声响,一个惊恐不安的声音突兀的响起——敌袭!   霍光见偷袭不成,就用沙哑的嗓音下令道:“杀!”   不得不说,能走西域的汉子没有哪一个没有经历过战阵,即便是在酣睡中,也是怀抱着武器入睡,听到有人呐喊,这些人第一反应就是抽刀。   即便本人还处在酣睡初醒,手软脚软的状态中,却没有人逃跑,他们清楚,这时候如果逃跑,只会让敌人将他们各个击破。   厮杀声响了起来,霍光用剑挑开最中间的一座帐篷,迎接他的却是一道刀光。   荡开这一刀之后,霍光挥剑将帐篷斩的七零八落,之见一个仅仅穿着短裤的大汉双手握刀,指着霍光道:“你是谁?”   霍光并不答话,虽然面前的马合罗不是他的目标,为了遮掩目的,他还是将注意力放在了马合罗身上。   马合罗沉重的斩马刀砍在霍光的百炼长剑上,长剑鸣响一声并未被斩断,剑身荡漾几下便消掉了斩马刀的力量,顺势斩了下去,马合罗惨叫一声,他握刀的四根手指就被长剑斩断,斩马刀跌落尘埃,马合罗揉身向后跃出,霍光追了上去,马合罗在黑夜中左摇右晃,好不容易躲开了霍光致命一击,全身上下却几乎被长剑斩的鲜血淋漓。   “你是谁!!”   马合罗大喝一声,单手握着短刀披头散发如同厉鬼就像霍光扑过来。   霍光站定身形,长剑横胸,只待马合罗扑过来就作最后一击。   马合罗的身体看似向前扑击,在半路上却高高的跃起,从左边扑向滔滔灞水。   霍光一时不查,只能在马合罗大腿上划出一道长长的伤口,眼看着马合罗跳进了灞水。   霍光掏出短弩,准备攒射,马合罗在水中撞出大片水花之后,就消失不见了。   “第一第二目标已经达成!”一个黑衣人来到霍光身边匆匆的禀报一声。   霍光瞅着依旧在酣战的黑衣人道:“杀光!”   说罢,自己也加入了战团……   天亮的时候,云音揉揉眼睛坐了起来,回头看看身边,没看到霍光,再看看床边的摇篮,闺女刚刚醒来,抱着自己的脚丫子卖力的啃着。   云音莞尔一笑,抱过闺女摸摸屁股,发现孩子的身下很干燥,尿布还是新换的,就放心的抱着闺女喂奶。   霍光挑开帘子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白米粥来到床边,云音喂闺女喝奶,霍光喂云音吃饭。   早饭吃了足足两炷香的时间,等云音洗漱完毕,霍光将活泼的闺女交给了云音,就来到了帐幕外边。   就在刚才,云府的家将们在河边提水的时候,发现了一个满身伤痕且昏迷过去的裸衣大汉。   想到自己的营地在灞水下游,霍光忍不住笑着摇摇头。   看过之后,发现被家将们救上来的人果然是马合罗。   只是这人受了重伤,又被河水浸泡了一夜,头脸肿胀的几乎看不出本来面目。   吩咐家将们好生救治马合罗之后,霍光就写了一封信交给了家将,让他们早日将这封信送给马场的六子。   这封信最终会交到谢宁手中。   看过江充写给刘据的密信之后,霍光才发现,云氏在西域的布置,并没有逃脱匈奴人的监视。   好在江充只知道云氏在西域的布置,对凉州的事情知道的并不多,即便是如此,霍光对谢宁在匈奴的进展非常的不满意,明明他才是大汉名门之后,还有云氏大力支持,如此好的条件却被江充当上了匈奴国的丞相。   这是谢宁的无能! 第十章 权臣的底线   张安世忧伤的瞅了一眼那片从西北飘过来的乌云,端起酒杯对弘农郡太守梁赞道:“好日子即将远去啊。”   梁赞苦笑道:“好在大师兄这几年不再考教我们的武功了,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张安世拍拍自己硕大的肚皮道:“他还能如何考教?总要讲道理吧,耶耶这几年为了发展银行业,整日里酒宴不断,早也吃,晚也吃,半夜都他娘的吃,生生的吃出来了一身肥肉,这都是功劳啊,他必须认。即便是不认,反正就这一身肉,他要是喜欢拿去就是了。”   梁凯端起酒杯道:“大师兄什么时候讲过道理?他永远以己度人,认为自己也很忙,却依旧把自己捯饬成了玉树临风的模样,就认为我们也能办到。”   张安世怒道:“他要是责备我,就让他来帮我应付几天,看看他整日里吃会不会变得痴肥。”   梁赞大笑道:“就他的那张冷脸,哪里能做生意啊,没的把人全部吓跑了。”   张安世挪挪肥硕的屁股,凑到梁赞身边道:“你们往刘据那里渗透的怎么样了?这可是一个技术活啊,退路一定要弄好。别将来刘据倒霉了,陛下把你们一锅端啊。”   “这是瑕丘江公自己的事情,与我谷梁一脉何干?再说了,瑕丘江公今年八十一岁了,犯了天大的过错也没有一条律法可以治他。这一次随大师兄进京,准备去太子府养老,是陛下同意了的事情。他来了,董公他们对我的煎迫就会少一些,你看看,我已经把长安周边的官员快要当遍了,就是不准我进京。像我这样的经世大才,屈就一个弘农太守,实在是大材小用了。”   张安世大笑道:“夏侯先生看来也忍耐不住了吧,人家董公傲立泰山之巅,当众诵读儒家名篇的时候,夏侯先生只能留在凉州跟那些流着鼻涕的顽童为伴。唯一有才能的大弟子又只能围着长安转,太可怜了。不如你投靠董仲舒的大弟子吕步舒算了,你看看梁凯,秘书丞啊!人家现在已经进了陛下的内廷,打的桑弘羊去了岭南之地种甘蔗,被誉为年轻一辈中的佼佼者,过不了几年封侯拜相是应有之事。这才是真正的威风!”   梁赞点点头道:“梁凯确实了不起,新的《盐铁令》就是他的手笔。不但革除了旧有的《盐铁令》里不公的地方,还将盐铁与政令挂钩,从此,盐铁价格完全由朝廷说了算。不温不火的将所有对《盐铁令》不满的人聚拢在一起,弄出来了这么大的一场变故,让《盐铁令》这个弊政变成了良政。有今时今日的地位,是应该的。对了,你如果肯给我贷一千斤黄金,弘农郡不出两年就能富裕起来,我还能顺便把弘农郡治理的路不拾遗,夜不闭户。”   张安世笑道:“你拿什么作抵押?钱?耶耶有的是!”   梁赞从怀里掏出硕大的官印丢在桌子上道:“这东西成不成?”   张安世瞅瞅官印,再看看梁赞从牙缝里迸出一个字。   “滚——”   梁赞也有些讪讪之意,把官印收回来道:“只要是我弘农郡有的,你说我就答应,这次入京,我就是来弄钱的,弄不到钱,渑池附近的铁山就无法开采,我想用函谷关要地为东西通商口岸的做法就无法完成。事情我来做,钱!你出!”   张安世沉思一下道:“你总要报一个大噱头上来,让陛下看到盈利的可能,五百斤黄金以上的贷款需要陛下用印。我可以帮你拟定文书,各处衙门还需要你自己跑。”   梁赞笑道:“一言为定!”   说话的功夫一队马车从酒楼下驶过,张安世,梁赞齐齐的将脑袋探了出去,正好对上霍光电锯一般狠厉的目光,齐齐的打了一个哆嗦,又把脑袋缩回来了。   “完蛋了,他对我们两个非常的不满。”   张安世哀叹一声。   云琅抱着小小的外孙女,心中感慨的要死……   不知不觉,自己已经成了别人的外公!!!   他很想说这是一场噩梦,要快点醒来,外孙女的小手抓着的他拇指不放,又告诉他这是一个真实的不能再真实的事实。   “孩子以后就叫霍节!什么事情都没做成呢,叫什么霍成君?虽然云音是翁主,在鸿胪寺还没有确认孩子身份之前,叫什么”君“啊。你这些年在凉州待得已经忘记了自己还是大汉的臣子了吧?”   听师傅把话说的诛心,霍光垂手而立,一副乖乖受教的模样,倒是云音看不下去了,撅着嘴巴道:“别人家都是这样做的,也没见大宗正说什么。”   “别人是别人,你霍氏归你霍氏,你兄长远走马邑,就是不想增加麻烦。你们倒是毫无顾忌的,一点都不知道避讳。”   霍光陪着笑脸道:“弟子记下了。”   宋乔在一边看不下去了,埋怨道:“这两个孩子才回来,水都没有喝一口,不是说教的时候,你快些把孩子给卓姬,没见她眼珠子都红了么?”   云琅低头再看看霍节的小脸,将孩子递给了早就跃跃欲试的卓姬。   师徒两回到了书房。   霍光将凉州的发展事项一一的跟师傅汇报了一遍,云琅听得很仔细,当他听到云氏家将战陨了将近七百人之后,还是忍不住哀叹了一声。   “昨夜,弟子袭击了马合罗的营地,在营地里发现了这个!”   霍光说着话就把江充的密函拿给云琅看。   云琅看了一遍,就放在桌案上的水盆里,用笔杆搅得稀巴烂这才抬起头道:“刘陵窥伺中原的野心还没死是吧?”   霍光道:“江充此次划分的西域势力图谱,有一定的真实性,首当其冲的就是我云氏。这样的事情可大可小,如果陛下不在意,就没事,如果陛下在意,就能拿这东西治我们的不臣之罪。弟子以为,江充此人应该早日除掉,如果师傅能通过刘陵之手除掉江充最为合适。”   云琅摇摇头道:“不可能,刘陵此人虽然智慧不高,却是一个很精明的人,如果我去信告诉刘陵,江充此人应该重用,或者用心不良,他绝对会高看江充一眼的,不论江充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只要我们重视了,刘陵就一定会把江充当成一个重要的人才看。命谢宁想办法吧,这时候以江充为首的汉人官吏一定与匈奴左贤王蒙查为首的匈奴官吏水火不容。上一次蒙查进京,我已经发现蒙查有了中毒的迹象,这是刘陵的手段。但是呢,刘陵一定会想办法让蒙查认为是别人下的手。所以呢,我觉得这个矛盾是谢宁可以下手的地方。”   霍光道:“弟子也是这么想的,还准备将辅助张安世的张卫雨派去协助谢宁,咱们对于匈奴的渗透力度太小了。从现在起,必须着手进行,即便在刘陵时代无法发挥作用,也要等刘陵之后,必须掌控匈奴国大权。”   云琅看了一眼霍光道:“我可能活不到那时候,既然我看不到,那就是你的事情,我不管。”   霍光嘿嘿笑道:“璇玑宫有医者成了匈奴御医,刘陵的身体并不太好。她昔日在匈奴荒僻之地,遭罪太多,年轻的时候还无所谓,年长之后就有很多病患……”   云琅叹息一声对霍光道:“别用医术杀人,刘陵应该寿终正寝的……”   话说了出来,云琅突然觉得胸口一阵阵发懵,离开书房站在水池边用力的喘息了几下,才感觉舒服一些。   “小光啊,凡是对大汉有功的人,就该获得奖赏,凡是戕害过大汉的就该受到惩罚,这是我们必须执行的底线。”   “如同公孙敖一般?”   “是啊,他为大汉国出生入死多年,尽管这人还是很讨厌,我们还是要善待他。这就是天道,以后要形成这种风气,让报国者可以安心报国无后顾之忧,让叛国者胆战心惊,惶惶不可终日!最终死无葬身之地!”   霍光沉思良久重重的点头答应,虽然他很奇怪,这样的底线该是帝王要做的事情,师傅为何托付给他。   傍晚云氏开宴。   不是为了迎接霍光跟云音,而是庆祝霍节一岁生日。   没有请外人,只有云氏自家人。   张安世来的最晚,他很害怕见到霍光,上午的时候被霍光瞪了一眼,至今还惴惴不安。   倒是跟在他身后的张卫雨见张安世有些不安,就不以为然的道:“大师兄高风亮节,胸怀宽广,不会为难您的,再说了我们把银行弄得风生水起的,他也没有理由怪罪我们。”   张安世双手按着张卫雨的双肩道:“好兄弟,到时候全靠你在一边缓颊了,不过,话说到前头,你要是因为这事被大师兄惩罚了,莫要怪我。”   张卫雨大笑道:“二师兄放心,大师兄再暴戾,也不至于把我踢到匈奴那里去吧?”   张安世的眼神闪烁一下,怜悯的拉着张卫雨的手道:“不可能,不会的,去匈奴做什么,你是做官的料,又不是走商队的。来,你许久没来庄园了,你走在前头!” 第十一章 最后一个匈奴   张安世喜欢跟师傅在一起,不喜欢跟大师兄在任何地方待在一起。   很多时候张安世认为自己跟师傅是一路人,不论是他还是师傅对这个世界都没有太高的要求,大抵上只要能活的开心眼中见不到人间惨事就很是满足了。   跟师傅在一起没事看看桃花,看看梨花,摘下最美的桃花酿酒,槐花开了做一些美食,顺便期待一下将要盛开的莲花。   看春雨浸透屋顶,最终汇成小小的溪流从屋檐上流淌下来形成漂亮的水柱……当然,如果大雨瓢泼之下,屋檐水能形成瀑布就是大自然给的奖赏了,可以快活一天。   师傅认为做学问这件事急不得,需要慢慢的领悟,即便是年纪大了也不能领悟也就算了,不是什么大事情,人活在世上,有的是比学问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很多时候,跟师傅坐在平台上看关中的晚霞,看黑暗逐渐侵吞掉天边最后的一丝光明,这时候师徒两人就会齐齐的叹息一声,然后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然后连话都不说一句,就各自回房间……   张安世没有师傅那双锐利的可以刺穿骊山的双眼,师傅可以长久的对着枯燥的骊山发愣,这个时候张安世总觉得师傅像是看穿了骊山,正在观瞧骊山内部。   他一直认为这是智者才有的能力,他一眼看过去,骊山上除过长满了树木之外,没什么好看的。   大师兄就不同了。   他说话的速度很快,还往往是跳跃性的讲话,只要你一次听不明白,接下来就是一顿训斥。   有时候训斥之后还不解气,往往就会用考教武功的方式用拳脚加深一下理解。   大师兄最恨的就是遇见蠢人,张安世认为,在大师兄眼中这世上聪明人不太多,估计一巴掌就能数过来。   好在今天跟大师兄汇报银行是由的是张卫雨……这孩子口齿伶俐,最难的是的能把一分功劳说成三分,张安世自己都在一边暗自为张卫雨挑起了大拇指。   拜见过师傅之后,张安世很想跟着师傅一起去后宅喝茶,听师傅说说不曾讲过的西北理工先贤们的故事,一定能度过一个美好的傍晚。   可惜师傅没有转身,看不见张安世哈巴狗一样的眼神,于是,张安世努力的挤出一丝笑意,朝坐在椅子上的霍光拱手。   “大师兄经营凉州五年,辛苦了。”   昨天晚上忙着杀人,白日里又走了大半天的路,下午又忙着应付家里人,即便霍光的身子是铁打的,此时也有些疲倦了。   将双手盖在脸上用力的揉搓一下醒醒神。   “你在京城干的不错!”   张安世听到大师兄的夸赞声,以为自己听错了。   张卫雨在一边骄傲的挺起了胸膛。   张安世笑道:“这都是卫雨能干,河西郡原本没有树立银行的必要,是卫雨一定要在河西郡设立了三座银行,没想到大将军居然搬去了马邑,与草原人开了互市,河西的牛羊生意大盛,长安作坊里的器物也大举进入了草原,从此,多了一条重要商道,银行也因此赚取了大笔的利润,受到了陛下的嘉奖。这都是卫雨的功劳。”   霍光点点头道:“银行干好了,对百姓的好处甚多,河西只是一处罢了。卫雨虽然能干,这里面依旧少不了的功绩,你能把重点放在家里,这就很难得了。你之所以五年来没有升迁,完全是为了守住云氏在银行里的半分份子,委屈你了。不过……”   张安世心中暗自叹息一声,就知道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张卫雨在一边道:“大师兄,二师兄这几年过的很辛苦,如果有什么做的不妥的地方,都是我们这些才开始办事的小师弟们没有做好,让二师兄为难了。”   霍光点点头,算是认可了张卫雨的话,转头问张安世:“我听说卫雨在长安有浪荡之名?”   张安世看了张卫雨一眼道:“他准备四十岁之后再成家!没有成家也就谈不到浪荡。”   张卫雨感激的冲着张安世拱拱手,算是感谢二师兄回护。   霍光似乎没有看见两人的小动作,再次揉揉面孔道:“很好,既然没有成家的打算,那就要重用,有一个位置需要一个无牵无挂的人去坐。既然卫雨暂时无意成家,他去最合适不过了。收拾,收拾,五天后云氏有一支商队要去匈奴,卫雨夹杂其中去匈奴为官,为谢宁副贰,很多精细一些的计谋,谢宁还把握不来。好了,去准备吧,我也要安寝了。”   霍光走了很久之后,一直处在迷茫之中的张卫雨才慢慢有了感觉,拉着张安世的手道:“二师兄……”   张安世怜悯的拍拍张卫雨的手道:“不错啊,才出山四年,就接了这么重要的事情,我听说匈奴那里各族美人儿美艳绝伦,你去了,算是掉进了美人窝,好好干吧。”   张卫雨惨叫一声用力的抱住张安世的胳膊道:“我要美人儿,在长安什么样的找不到,非要去匈奴吗?二师兄,你跟大师兄说说,我不想去匈奴当刘陵的面首,就想留在长安当纨绔啊。”   张安世微微一笑,手臂泥鳅一般滑溜的从张卫雨的手中解脱出来,认真的对张卫雨道:“大汉国的高官,目前看还轮不到你,去了匈奴起点会很高,以后回来了,正好碰到咱们大汉开始经营西域,你正当其时啊。放心吧,大师兄做事从来都是走一步看三步的,不会坑你的。”   见张卫雨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张安世满意的抖抖袖子,就去观荷轩找金日磾去了。   难怪大师兄这一次会如此轻飘飘的放过他,原来把辅助谢宁的差事交给了张卫雨,在这之前,早就听到风声的张安世很害怕大师兄把这差事交给他。   现在,好了,张卫雨去了……   不论大汉将来经营不经营西域,他这一辈子都不愿意离开关中,不,准确的说,张安世从来都没有打算离开长安。   金日磾卧在窗边的锦榻上,手里握着一卷书,却没有诵读的心思,目光呆滞的瞅着湖面上反映出来的暗红色的灯火。   一盏孤灯从远处走来,映照在湖面上就如同一颗飞行缓慢的流星。   张安世在窗口站立了很久,金日磾似乎都没有从沉思中醒来。晚上过的一点都不好的张安世忍不住咳嗽了一声,将金日磾从沉思中唤醒。   “安世,我想念草原了。”   “长门宫后边就有一片草原,没事多走走。”   “我还思念祁连山,思念冰川,雪山,思念牛羊……思念带着青草味道的奶干……”   “这有何难!”   张安世喊过一个仆役,不长时间之后,张安世就拖着金日磾去了云氏庞大的牲口棚。   牲口棚边上有一座巨大的干草山,干草山上蒙了一块巨大的白绫子。   干草山下的草地上,已经有人设置了一桌酒宴,边上甚至还有一座冰山。   “你看,雪山,冰川,草原,牛羊,哥哥都给你准备好了,就连你喜欢的带着马粪味道的奶干也给你备好了。今天,我们兄弟不醉不归!”   金日磾咬了一口奶干,吐在地上,冲着张安世苦笑道:“太过精细了,安世,我此生恐怕再也回不到草原了是吗?”   张安世抽抽鼻子道:“陛下活着,你就没有任何机会回到草原,哪怕是想,也是大罪。”   “刘陵已经征服了匈奴,从此后将不再有匈奴人了是吗?”   “没错,左贤王蒙查就要死了。”   “看来,我是这片大地上最后一个匈奴了是吗?”   “你现在叫金日磾,我已经忘记你原来的名字了,所以啊,你现在是汉人。” 第十二章 因祸得福   一个民族的消亡其实远没有人们想的那么慢。   尤其是草原民族,消亡,诞生,鼎盛,再消亡的速度快的让人难以理解。   无数年以来,草原上曾经出现过很多族群,这些族群有的在历史上留下了赫赫威名,有的名不见经传,就已经消亡掉了。   一家一户分散生活,对于草原人来说就是一场大灾难,没人能单枪匹马的在草原上活下去。   可是,因为牧场的原因,他们又必须分散,组成一个个的小部落抱团生活。   在这样的小部落生活久了,因为基础的信息量逐渐变少,他们的知识层面就会逐渐退化,假如时间再久一些,他们就会趋于野蛮化,会越来越像野兽。   毕竟,在他们的小天地里,活下去才是唯一要关注的事情。   因此,当他们的大部落毁灭之后,这些小部落很自然的就变成了别的部落的人,不可能有哪一个小部落依旧坚持自己的信仰。   即便是有别的部落这样做了,他们也会成为别的小部落争着侵犯的对象,在这种局面下,小部落只会消亡的更快。   刘陵带走了匈奴人的主力,不过短短的五年时间,草原上就没有人自称匈奴了。   金日磾如今担任了皇帝近卫首领,有的是途径知晓草原上发生的事情。   汉家草原上,已经没有了匈奴人……只有一群边民,在昔日这片属于匈奴人的草地上放牧,唱着汉家的牧歌,放牧着汉家的牛羊。   汉家人存活在世上的本事是最高的,只要有水,有土地,他们就能播种粮食,收割庄稼,哪怕只有一户人家也能艰难的活下去。   种地的本领早就融入到了每一个汉人的血脉之中,不论隔多少年也难以消除。   高高在上的刘彻,最喜欢干的事情依旧是行走在将要成熟的庄稼地里,每年到了庄稼收割的日子,他都会离开皇宫,将自己投入到广袤无垠的粮田里。   看着风吹麦浪的跌宕起伏的模样,他就从心底里欢喜。   董仲舒喜欢种小米,卫青喜欢种菜籽,富贵如曹襄者,也装模作样的在家里开辟了一片稻田……   种庄稼是大汉国立身最正的事情。   昨晚被张安世蒙骗了,金日磾早上醒来的时候却对张安世充满了感激。   与张安世一起离开云氏,他就敏锐的感觉到,他这位昔日的春风路上的王子,现如今已然不值钱了。   不再有美艳的汉家妇人为他停下马车,更不会有娇媚的仕女邀请他共乘一车。   匈奴人少年,青年之时,各个都是夺人眼球的美少年,到了中年之后,一个个毛发旺盛,胡须会把五官都遮盖起来,再美的男子,在那些喜欢美丽少年的妇人眼中,也不过是一只只穿衣服的野兽。   或许会有一些妇人会喜欢,金日磾却对她们毫无兴趣。   张安世对此乐见其成,只要金日磾没了昔日的魅力,他就很喜欢跟金日磾一起出游。   “今日你有公务吗?”张安世抬头看着太阳打了一个喷嚏之后笑眯眯的问金日磾。   “有!”   “什么公事?”   “灞水边上发生了一场惨案,一百一十四个人,只有一人逃脱,其余都被人杀了。京畿之地发生这样的惨案,陛下已经知晓了,命我早日将凶犯捉拿归案。”   “谁被杀了?”   “一支商队!”   “劫财?”   “不,财物丝毫未动,就连敬献给东宫的六方美玉也完好无损,这是仇杀!侥幸没死的马合罗被你大师兄无意中救起,人现在在廷尉府,陛下信不过廷尉府,也没有动用绣衣使者,将案件交给了我们近卫。”   张安世笑道:“陛下没给你指定凶手是谁?”   金日磾看了张安世一眼道:“不外乎长安九姓!”   “长安九姓?”   “你不知道?”   张安世摇着腮帮子道:“不知。”   金日磾冷笑一声道:“你不知道才见鬼了,你云氏在长安九姓中排第五,排名尚在留侯张姓之上,所谓的”金莼玉粒噎满喉“说的就是你云氏。”   张安世甩着腮帮子道:“我云氏也就是贪吃一些,怎么就成长安九姓了。像曹氏那种‘温柔乡里睡不足’的才是该你们真正面对的豪门大户。就算是这几年钱多了一些,也要跟霍氏的‘百战黄沙穿金甲’放在一起才好听一些。”   金日磾叹口气道:“你们是硕果仅存的勋贵,云氏,霍氏是幸进家族,自求平安吧,陛下,太子看你们太不顺眼了。”   张安世笑道:“云氏以后会分裂为三,小霍氏,小张氏,再加上云氏,如此一来,云氏就不成别人的眼中钉了。我大师兄回来了,凉州牧的官职放弃了,我们甚至屡次要求陛下将李敢从凉州路调回来,如此一来,云氏就剩下关中可怜的一点家业了,谁还看在眼里呢。倒是你,这些年被陛下屡次提拔,如今成了近卫首领,以后云氏要是倒霉了,还要你帮一把,就当你还云氏的人情。”   金日磾懒懒的道:“这很符合你云氏的做派,总是不给别人抓尾巴的机会。好了,我要去问马合罗了,看看这件事到底是谁做的,说起来,我觉得你云氏最让人怀疑。”   “为何?”   “因为马合罗是你大师兄救的。”   “救人的人就一定是凶手?”   “那倒不是,问题是你大师兄是那种大发善心的人吗?如果此事跟他无关,即便是看到这家伙倒在水中,估计也会视而不见的。”   张安世笑道:“我以自己的名誉担保,这事与我云氏半点关系都没有。”   金日磾笑道:“你的名誉一钱不值!你现在可以想着如何善后了。”   “包括杀人灭口?”   金日磾抬起头瞅着路边上的渭水道:“我已经帮你云氏杀人灭口过一次了……”   张安世笑道:“我觉得这事像是太子干的。”   金日磾摇头道:“太子杀自己部属?”   张安世惊讶的道:“这种事他干的少吗?”   “有难度!陛下睿智着呢。”   云氏的很多事情其实不用向金日磾隐瞒的,这个匈奴人的孤儿,自从来到大汉国,最亲近的人家就是云氏。   他虽然受皇帝之命进入云氏学习,多年下来,云氏对他早就不是一个勋贵家族了,很多时候,金日磾更愿意将云氏当成自己的家。   只有在云氏,他才敢说说心里话,也只有云氏特有的温柔氛围,才能稍微解开他那颗孤独的心。   第一个问马合罗话的人并不是金日磾,而是钟离远。   皇帝对于死了多少人不感兴趣,也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事,他只想知道这些人为什么死的。   面对把玩着一枚金币的钟离远,马合罗不敢有任何的抵抗,一五一十的将自己被袭击的经过说了一遍。   他发誓,那些强悍的黑衣人一定是来自军中的猛士,也只有大汉军队中的悍卒,才能在短时间内以少胜多,将他统御的一百多人杀的干干净净。   至于为什么会被突袭,可怜的马合罗居然说是为了那些财物……   直到钟离远用了酷刑之后,他才猛然想起自己的队伍中还有两个行踪诡异的汉人。   在钟离远的诱导下,马合罗很快就认定那两个行踪诡异的汉人其实就是鬼奴,缘由就是他们的北地口音。   当金日磾接手马合罗的时候,此人也就比死人多了一口气。   钟离远的本章,跟金日磾的本章一起放在刘彻桌面上的时候,皇帝看完本章,轻声问守候在身边等待皇帝裁决的太子刘据。   “你怎么跟鬼奴也有联系?”   刘据的身体哆嗦了一下,低声道:“有些钱财上的来往。”   随侍在一边的卫皇后闻言几乎昏厥过去。   刘彻却表现的很是淡然,甚至有些满意,亲自将拜伏在地上请罪的刘据搀扶起来,瞅着刘据惊慌的面孔道:“很好!你去吧。”   刘据不明就里,胆战心惊的离开建章宫,一把拉住守候在宫外的朱买臣将建章宫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向他请教自己父皇为何会如此平静。   朱买臣手捋长须笑道:“这是好事。   陛下为天下至尊,他不会在乎你是不是跟匈奴人有什么纠缠的。   换一个人跟匈奴如此纠缠不清绝对是杀头的罪过,你是君,天生就该跟任何人打交道,包括匈奴人。   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鬼奴的身份太臭,殿下不宜沾染。   就这一条,也因为殿下实话实说,消弭了灾祸。   陛下不在乎殿下做什么,只在乎你有没有对他说实话。   现在,殿下的麻烦消除了,陛下就会追问,到底是谁敢在关中这片土地上狙杀太子的部属。” 第十三章 三个胡人   不知不觉的,云氏就变得很大了。   不管去哪一个官府衙门,云琅总能遇见一些亲切的面孔,在这两年中,在他为数不多的上朝次数中,这些亲切面孔的数量也在急剧增多。   这说明了一个什么问题呢?   说明,皇帝在这几年中在大力的提拔新人,贬斥旧人。且速度与力度都很大。   如今,朝堂上经常能看见一些稚嫩的面孔,尽管他们还不能站在前边,青年官员的气势已经出来了。   这些青年绝大部分来自于考场,还有一少部分来自于勋贵世家。   以前的时候,从白衣到官员的农家子弟,往往拼不过那些世家大族的子弟。   即便是有,也是出类拔萃的几个而已,放在大汉国庞大的官员群中,也就算不得耀眼。   自从开了科考之后,刘彻敏锐的发现,这批通过考试选拔出来的官员,不论在能力上,还是忠诚度上都比勋贵子弟高的多。   从此后,那些地方举荐上来的孝廉,秀才,名士就倒霉了,即便是为官,也为皇帝所不喜。   这些年,原有的官员一个个活的战战兢兢的,无他,只因为绣衣使者正在满天下的查检官员。   重点目标就是他们这群人。   刘彻的政治斗争技术很差,往往能把一件可以温水煮青蛙的事情办成油炸青蛙。   虽然效果一样,都达到了弄死青蛙的目的,只是那只青蛙在临死前可不这样想。   好在,刘彻过于强大,他油锅里面的油温很高,青蛙掉进去之后迅速就炸酥脆了……   如果不是儿子太喜欢蓝田,云琅绝对不会同意儿子娶什么公主为妻的。   且不说娶亲过程之繁琐,就连求亲,这种事情也非常的没有颜面。   亲家给亲家跪下,这一条就让云琅思考了良久要不要继续下去。   他不喜欢上朝最大的原因就是讨厌跪拜某一个活人。   今天不行了,从昨晚开始,云哲哀怨的目光就没有离开过他。   老虎已经被云哲跟蓝田打扮的很漂亮了,皮毛上还上了油,在阳光下稍微动一下,油光水滑的皮毛就反射出金黄色的光芒,让人不敢多看。   云氏的老虎大王名字中的大王两字,是刘彻承认了的。   所以,上一次朝堂,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老贼儿宽的白胡须与老虎斑斓的皮毛遥相呼应,此时正愉快的跟同僚打招呼。   他也好久没有上过朝堂了,皇帝其实已经忘记他这个人了,只是每年皇帝千秋节的时候,才把他拉出来当吉祥物展览一下,赏赐一点东西,然后又撵走,就等着他老死之后,就把大司农的职位收回来。   另外一个老不死的董仲舒也来了,自从上次被攻城弩轰击之后,他的肺叶受了伤,走几步路就会咳嗽,如今刚刚站定,又开始剧烈的咳嗽起来。   “云某谢过董公!”   “老夫不是为你来的,咳咳咳……云侯莫要自抬身价,咳咳,老夫是为云哲这孩子来的……”   “既然如此,那就让云哲谢您吧!”   “本该如此,你我还是少见为妙……”   “咳咳咳……”又一阵剧烈的咳嗽声从台阶下面传来,众人闻声看去,只见卫青咳嗽着被侍卫从台阶下面抬上来,所到之处人人躲避,只有云琅,曹襄勇敢的迎了上去请安问好。   “您就不该来。”   云琅知道,卫青这一次是来给云哲助威的,只是能不能起作用他不知道,他还是执着的来了。   “怎么能不来,老夫就是来见证这一盛事的。”   云琅感慨一声,躬身谢过。   长平昨晚就已经入宫了,晚上没有回来,这就是一个好现象,上一次进宫为云哲说亲事,皇帝没有拒绝,云氏就已经开始准备说亲事宜。   长平昨晚没有回来,就说明长平已经知道了皇帝的条件,将她留在宫中,就是不给云氏提前准备的机会。   钟离远打开宫门迎接满朝文武进宫的时候,轻佻的用一根手指就推开了那扇小宫门,还得意的冲着文武百官摇晃一下他的那根手指,炫耀了自己的武力。   然后,云琅就很自然的将目光落在几个穿着兽皮的异族人身上。   见这几个傻子被鸿胪寺的官员剥洗的干干净净,手里还捧着装饰精美的礼盒,伸长了脖子透过钟离远出来的小门偷看里面金碧辉煌的建章宫。   太子刘据站在这群野人身边,温文尔雅的向这些野人介绍大汉皇宫的特色,听得几个野人神思飞驰恨不能立刻进宫去看看。   曹襄安顿好卫青之后,就来到云琅身边,指着那群野人道:“谁允许他们进入宫禁的。”   刘据听到了,连忙解释道:“这是来自东胡的使者,此次前来朝拜陛下,请求陛下准许东胡回归‘长满柳树的河流’为陛下牧马,放羊的。”   云琅笑道:“当年东胡勒索冒顿单于,不但要走了冒顿的妃子,宝马,还逼迫冒顿亲自去他们‘长满柳树的河流’为东胡王牧马。后来为冒顿所败,一部败退乌桓山,自称为乌桓人,一部败退鲜卑山,自称鲜卑人,如此,这些人是乌桓人呢,还是鲜卑人?怎么,这么急着恢复东胡的领地?”   刘据见云琅目光不善,挡在这些胡人身前道:“不管他们来干什么,陛下要见,不妨见见,听听他们怎么说。”   云琅点点头道:“也是,不过,今日我有重要的事情启奏陛下,不宜为外人所知,请殿下改日再带这些奴隶之人前来拜见陛下如何?”   刘据道:“这怎么可能,已经禀报陛下了。”   云琅冷笑一声道:“为了今日,云氏准备了两月有余,殿下的意思是要我云氏改日不成?”   刘据拱手道:“君侯多虑了,不论君侯今日要向陛下奏请何事,这几个人也不妨碍……”   此时此刻,刘彻坐在大殿上伸长了脖子瞅着外边,隋越不时地从外边跑进来在皇帝耳边低语几句。   “这么说,云琅已经开始发怒了?”   “非常的愤怒!陛下,万一云侯放弃了求亲,这如何是好?”   刘彻笑着摇摇头道:“不可能,云琅从来都不是一个会被愤怒冲昏头脑的人,你看看他,那些胡人才出现,他就敏锐的感觉到事情不对了。以朕看来,他一定会在朕上朝之前,解决掉此事的,就是不知他如何应对啊。朕实在是想知道他在盛怒之下会干出什么事情!看看他会不会在受到如此强烈的羞辱之后,会不会迁怒与朕!”   隋越犹豫良久才低声道:“奴婢更怕云侯迁怒与蓝田公主……”   刘彻嘿嘿笑道:“蓝田从小就在他云琅身边长大,蓝田在他身边的时间,远比跟朕在一起的时间多。朕就是生他的气,明明是朕的女儿,偏偏与他更加亲近,今日还想娶走朕的公主,如果简单成行,朕如何能够心甘?你这个狗奴放心,他只会迁怒与朕,不会祸及旁人。”   “云侯会不会杀了那几个胡人?”   “在宫里他没有武器,他跟曹襄两人都不擅武技,卫青重病缠身,去病儿不在,他的大弟子霍光也不在,二弟子张安世也不在,其余勋贵或许会为他说几句话,想要他们出手帮着他杀人,谅那些家伙也不敢。没人帮助,他打不过那三个胡人。朕就是要把他逼进绝地,看看他到底会有什么法子解决目前的困境。”   “奴婢觉得云侯会另选时日。”   “不可能,云氏为了求娶蓝田,今天的日子是司天监特意挑选的好日子,云琅还央求百官今日为他云氏壮声威,你没见今日上朝的勋贵们远比往日来的齐整。哈哈哈,突兀的出现几个胡人,云琅想要的礼顿成泡影,朕想看云琅如何开口提亲!你再去看看,朕想要知道云琅的一举一动,每一个表情模样都不要错过!”   隋越陪着皇帝大笑了一声,就匆匆的离开了大殿去继续去充当皇帝的耳目去了。   刘据脸上的笑容充满了恶趣味,这是他第一次奉诏来为难云琅。   开始的时候刘据还是有些兴奋地。   平日里云琅这人高傲绝伦,别看他对自己礼数周全,可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不屑之意能让刘据发狂。   随着云琅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刘据的心也就噗通噗通的剧烈跳动起来。   尽管他一遍遍的告诉自己,这是父皇的旨意,他不过是执行者,可是,云琅向他逼近的时候,他还是觉得口舌发干,虽然双腿还钉在地上,却明显的开始颤抖。   “殿下这是要让这三个可怜的胡人死在这里吗?”   云琅的声音没有任何平仄变化,越是这样,刘据感受到的压力就越大,眼前的云琅似乎变成了一头猛虎,正在一步步的向他逼近。   “啊——老虎!”   刘据忍不住叫喊了一声,然后就真的看见一头巨大的老虎将脑袋凑到他的脸上,露出森森的白牙,这幻境是如此的逼真,他甚至能感受到老虎口中呼出的灼热空气……   只是这口气并不腥臭,反而带着一股子清新的西瓜味道……   “嗷——” 第十四章 虎啸皇宫   老虎大王的咆哮声响彻皇宫,一大群孔雀惊慌的从后花园里飞起,那些饲养在皇宫里面的珍禽异兽也炸了群。   晒太阳的鳄鱼飞快的钻进了水池,白色的麋鹿在鹿圈里东奔西走,黑色的犀牛虽然反应缓慢,那些刚出生不久的小犀牛却快速的钻进了母亲的肚皮下面,大象扬起长鼻长鸣起来,黑熊爬上了大树,抱着树干瑟瑟发抖,豹子跟着窜上了树,猴子大声的鼓噪,老虎在大坑里来回游走,无数次的想要攀上大坑,却注定徒劳。   只有一群母狮子齐齐的停止了进食,伸长了脖子向虎啸传来的方向看去……   刘彻听到虎啸,暴怒而起,一脚踹翻了面前的案几!!!   刘据……跑了!   三个剥洗的很干净的胡人也跟着太子跑了!   胡人虽然彪悍,让他们赤手空拳的去对付一头五百斤重的老虎,他们自问做不到。   曹襄厌恶的看了看刘据的背影道:“应该让老虎大王吃了那三个胡人的。”   云琅摸着老虎大王的脑袋道:“大王从来没有吃过人!”   “咬死也不错啊。”   “以前咬死过匈奴人,现在没有匈奴人好咬了,也就不咬人了。”   董仲舒笑眯眯的瞅着跑到台阶下的刘据道:“太子应该没有颜面再上来了吧?大礼仪的时候,有三只野狗见证,你云氏还真是露脸啊!”   云琅笑道:“确实不好,现在既然撵走了,不如我们就上殿吧!”   董仲舒冷笑道:“好好地汉家大礼仪,头都没有开好,老夫羞与为伍。回去告诉云哲,成婚之日莫要给老夫请柬,老夫在家中备酒,为他饮一杯就是了,告辞!”   董仲舒把话说完,就怒冲冲的下了台阶,坐上自己的小马车扬长而去。   卫青笑道:“时辰到了,上殿吧!”   当太阳光照在大殿大门上的时候,众人随着宦官的指引鱼贯上殿。   刚才在外边的时候,众人还有说有笑的,自从发现了三个胡人之后,很多人就闭上了嘴巴,进了大殿之后朝拜了皇帝就安静的跪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抱着笏板眼观鼻,鼻观心竖起耳朵搜索大殿上发出的任何声音。   也不知道蓝田跟云哲是怎么教老虎大王的,这家伙才在侍卫们的注视下走进大殿,就匍匐在地上,一点点的向刘彻的方向挪动。   等到隋越喊朝完毕,这家伙就已经来到了刘彻身边,将一卷大红文书小心的搁在刘彻的脚下。   刘彻如同一座冰山一般坐在那里,老虎大王感受到了刘彻的怒意,本来还准备拿脑袋蹭蹭刘彻的腿,终于还是没有做,转身就躲到云琅背后,将硕大的虎头藏了起来。   隋越从地上捡起文书,小心的放在刘彻的案头,顺便解开文书上的红色丝绸,将文书摊开。   刘彻瞟了一眼文书,哼了一声道:“求婚文书啊,不知虎大王为谁求亲?”   云琅抱着笏板出班启奏道:“为犬子云哲向蓝田公主求亲!还请陛下俯允,成全一对孩子。”   刘彻冷冷的看着云琅道:“朕问的是虎大王,没有问你!”   云琅笑道:“虎兄不善言辞,还请陛下恕罪。”   卫青颤巍巍的出班启奏道:“微臣愿意为云氏做媒,求娶蓝田公主下嫁云氏长子。”   卫青的话音刚落,儿宽也咬着牙出班道:“老臣也愿意为云氏做媒,求娶蓝田公主下嫁云氏长子。”   刘彻抬头看着大殿的藻顶淡淡的道:“看来朕不下嫁蓝田也不成了是吧?”   卫青向前一步道:“启奏陛下,确实是一场好姻缘。”   儿宽却把嘴巴闭得紧紧,恨不得立刻钻进地砖缝隙里,他从刘彻的话语中听到了浓浓的恶意。   曹襄出班启奏道:“微臣是看着蓝田跟云哲长大的,对这两个孩子的秉性极为熟悉,微臣以为,这两个孩子极为相配,请陛下成全!如果陛下觉得云氏还不足以迎娶蓝田,微臣与霍去病愿意为云氏作保,保证蓝田下嫁是一桩美事!”   刘彻俯身瞅着曹襄道:“你曹氏,以及霍氏愿意为云氏作保?”   曹襄笑道:“如果陛下觉得云氏聘礼不足,曹氏,霍氏愿意倾尽所有资助云氏!”   刘彻冷笑道:“果真?”   曹襄笑道:“果真!”   刘彻将身子靠在椅背上,心中怒极,他万万没有想到,云,曹,霍三族居然在大殿上承认自成一脉!   云琅上前一步启奏道:“启奏陛下,云琅乃是山野之人,蒙陛下不弃,方有今日之荣耀,臣由是感激。微臣自问入我大汉为官以来,所行所为都是为了我大汉之强大,并为之呕心沥血。多年以来恪守为臣之道,未有半分逾矩之处。微臣原本不敢与陛下冒然攀亲,只是犬子对蓝田情根已深,且难以自拔,请陛下看在微臣舔犊的份上,成全这两个孩子,但凡,云氏所有,尽可成为云氏聘礼。”   刘彻闻言不由得笑了,拍着桌子正要说话的时候,就听见大殿门口有一个冷峻的声音传来。   “用不着,我阿娇嫁闺女,不是卖闺女,你云氏的那点破烂留着供养我闺女平日用度即刻,用不着献给谁!”   刘彻猛地抬头,正好看见阿娇提着一柄染血的长剑从大殿外面走了进来。   “荒唐,你来作甚!”   刘彻勃然大怒。   阿娇施施然的坐在大殿中心位置上,当啷一声就把长剑丢在地上,扯开头发道:“当年我就是因为撒泼,才被陛下夺了皇后之位,今日,妾身还准备撒泼一次,好让陛下有理由夺了妾身的性命。”   刘彻冷声道:“剑上所染之血来自何处?”   阿娇冷笑道:“刘据跑的快没有砍着,三个散发着恶臭的胡奴没有逃过妾身的宝剑!”   大殿上鸦雀无声,落针可闻。   顷刻间刘彻粗重的呼吸声又响了起来,只是一瞬间又恢复了平静。   刘彻站起身俯视着阿娇道:“收回长门宫!”   阿娇点点头道:“关外长门宫所有归陛下,关内长门宫是妾身的私产。”   刘彻又看着云琅道:“收回云氏永安县封地,收回云氏凉州田产,削云氏家将五百!”   云琅拱手道:“谢陛下开恩。”   刘彻又来到卫青身边道:“爱卿重病缠身,不宜有军务缠身,去大司马之位,以大将军之尊荣养天年。”   卫青笑道:“老臣早就不堪驱驰,陛下也早应做此决断,老臣谢恩。”   刘彻又看着曹襄道:“取你平阳县田产,你可服气?”   曹襄哀嚎一声道:“舅舅你不能这么无情啊。”   说着话就抱着刘彻的腿大哭了起来。   刘彻强忍着怒火道:“你很冤枉吗?”   曹襄大哭道:“当然冤枉啊,是他云氏娶亲,又不是我曹氏娶亲,我就是随便说说愿意帮云氏出聘礼的话,舅舅你可不能当真啊。他云氏的人各个能干,没了封地也没关系,人家马上就能弄到更多的钱。我曹氏不一样啊,富贵了快百年了,一个个都养成猪了,全靠家里的那点田地过日子呢,舅舅,您这是要逼死我啊……”   曹襄痛哭流涕的说,刘彻只管看着天一言不发,怒气却越发的强盛。   刘彻一脚踢开曹襄,却引来阿娇的冷笑。   “一桩好好地婚事非要弄得人人都不自在,这周围都是你的臣子,你最亲近的人。   你有什么顾虑就说出来好了,我宁愿你这样直白的说出来,也不愿意猜来猜去的。   你是皇帝,要什么东西直接说,我们能给的就给,不能给的告诉你为什么不能给。   关内的长门宫是我的食邑,我一个弃妇总要有一个吃饭的地方吧?   当然不能给你。   平阳县对阿襄意味着什么你又不是不知道,全天下都是你的,你何苦还要曹氏的那点土地。   云氏之所以答应,是因为云氏的重心从来就不在土地上,你拿走多少,只要不拿走云氏的居住地,云琅没有不答应的。”   “好,好,好说来说去都是朕的错是吧?”   面对云琅,曹襄这些人,刘彻可以表现的很暴戾,可是,面对早就母仪天下的阿娇,刘彻第一次发现自己的权威是如此的无力。   阿娇叹口气,来到刘彻身边道:“我要是说我准备反叛,你信不信?”   刘彻闻言,一张脸涨的通红,半晌,才一个字一个字的道:“朕,不,信!”   阿娇耸耸肩膀道:“我自己都不信!今天之所以会来你的建章宫,完全是因为你在羞辱我的女儿!若不是如此,你把全天下的人杀光了,我的眼皮都不会眨一下!阿彘,把婚约填上字,我此生再也不离开上林苑一步!” 第十五章 卫青说刘彻   相比愤怒到极点的阿娇,云琅并没有生气,他对刘彻的了解,可能超越了刘彻自身。   而云哲跟蓝天之间的婚事,其实在更多层面上来说——政治因素超过了爱情本身。   云琅是有这个自觉地,可是,云哲跟蓝田不这么看,他们把自己的爱情看得比政治要高。   如果可能的话,云哲娶蓝田并不是一个很好地选择,娶了蓝田,就预示着云氏一定要损失很多利益的。   因为刘彻不会认同什么狗屁爱情的,他眼中的世界是由无数的利益交换构成,而非各种情感。   云氏的永安县封地其实已经交出去了,曹襄的平阳县封地其实也是交出去了。   云琅没有想着取回来,曹襄听舅舅的话之后,觉得还有一丝挽回的可能性,立刻,马上抱着刘彻的腿开始耍赖。   反正他哀求刘彻的丑态百官早就看习惯了,在目前这种场面下,曹襄还能抱住刘彻的大腿哀求,这就让百官们肃然起敬了。   阿娇的话说的无情又凄婉……刘彻不好直接回答,不好同意阿娇的诉求,更不好当着文武百官的面接受阿娇提出的城下之盟。   于是,他就开始疯狂的殴打曹襄……曹襄抱着脑袋被舅舅殴打了片刻之后,他觉得事情不妙,因为舅舅似乎没有住手的意思,就趁着舅舅踢他一脚的功夫,向外滚了好几圈,然后迅速爬起来,抱着脑袋向后宫跑去,一边跑一边大声喊:“舅母,舅母,母亲,救命啊……”   这个时候他绝对不会喊出“微臣”一类的傻话的。   被舅舅殴打,找舅母,母亲庇护是理所当然的,被皇帝殴打……就只能待在那里被皇帝活活打死。   刘彻暴跳如雷,追着曹襄就一路追杀下去了……   皇帝跑了……   阿娇笑眯眯的坐直了身子,命隋越帮她绾好青丝,插好发簪之后,就站起来,横扫了一眼静默的百官,来到皇帝的桌案前,在那道大红文书上,提笔写了一个“可”字,然后对丞相赵周道:“成不成?”   赵周汗如雨下……   阿娇的目光落在鸿胪寺卿的身上。   鸿胪寺卿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御史大夫仰面朝天看藻顶看的如痴如醉。   卫青接过文书道:“莫要为难他们,我这个做长辈的还有一点用处,我去找陛下。”   说完话,就慢吞吞的去了后宫。   阿娇冷哼一声,冲着探头探脑看她的老虎大王招招手,老虎大王马上离开了云琅,跟着阿娇大摇大摆的离开了建章宫。   云琅回到自己的位置上抱着笏板安静的坐了下来,好像今天所有的麻烦事都不是他引起的。   在一座不大的偏殿里,鼻青脸肿的曹襄正在给他的舅舅揉腿,他的舅舅四仰八叉的躺在椅子上,看着房顶一言不发。   “舅舅,云氏就是想娶蓝田,没别的想法,对长门宫更是没有觊觎之心。如果不是云哲这个死孩子太死心眼,认准了蓝田非她不娶,云琅才不会如此强求呢。”   “他将朕这个君父置于何地?”   曹襄小心的瞅瞅舅舅的脸色道:“说句您不爱听的话,在云琅这个人眼中,君父恐怕没有他儿子来的重要。”   刘彻怒道:“他安敢如此,既然他喜欢教书,那就教一辈子的书好了。”   曹襄嘿嘿笑道:“舅舅,这可就正中云琅下怀,您可不能太便宜他啊,要不,把他发配岭南?”   刘彻叹口气道:“已经丢在凉州一次了,朕不愿意再让他弄出一个新凉州。云琅此人有落地生根的本事,这一点,满朝文武,没有人能比得过他。真正让朕心寒的不是云琅,云琅按照朕的要求提亲,算不得错,朕,心寒的是,在大殿上,朕已经发怒了,却无人站出来帮朕说一句话。”   曹襄自幼就跟刘彻亲近,所以,偶尔也能听到刘彻跟他说一些心里话的。   如同他话中所说的,他今天真正生气的一点就在于此,他的臣子们居然不帮他说话。   谁都知道长门宫是大汉国一个很古怪的存在,多年以来,皇帝的很多目标的达成都依赖长门宫的帮助,有时候,刘彻很庆幸城门宫的存在。   有了长门宫,他的权力就更加的自由,一些不方便由朝廷来做的事情,他通过长门宫可以一言而决。   伤害阿娇是刘彻的一种习惯,他至今还是不习惯跟别人保持一种更加亲密的交往。   这种交往与肉体无关,只跟感情,思想有关,在这一方面,刘彻更加的喜欢孤独。   只是今日,阿娇把他身上的伪装撕扯干净了,让他非常的难堪,就是受不了阿娇悲伤地目光,他才选择追杀曹襄,离开建章宫的。   卫青走了进来,顺手将那道大红文书撕碎,装在袖子里,这才对一言不发的皇帝道:“陛下,早做决断啊。”   刘彻没好气的道:“要我做什么决断?”   卫青笑道:“陛下不是也喜欢云哲吗?”   刘彻看了卫青一眼道:“那就让云哲来求亲。”   卫青抓抓脑袋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云哲自己来恐怕太无礼。陛下,《孟子·滕文公下》言:‘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如果陛下都不遵从礼法,让国人如何看待这两个孩子呢。不妥,不妥,云哲,蓝田都是高贵的好孩子,该走的礼仪一定要走,不可或缺。”   刘彻看着卫青道:“你真的这样认为?”   卫青点头道:“老臣确实如此认为,云氏与皇室联姻是一件很好地事情,不论是身为陛下的臣子,还是身为陛下的外戚,老臣都这样看。   老臣已经老了,去病儿又是一个不愿意理事的人,李广利更是一个无能的人,不足以为陛下的内廷依仗。   老臣以为,云琅很合适,即便是云琅不合适,云哲这个孩子非常的合适。   老臣之所以冒大不韪,并非是出于帮助云氏,而是在帮助陛下。   陛下自幼便雄才大略,文治武功盖追三皇五帝,只要陛下在,天下便会平安无事。   可是呢,老臣此次死里逃生,方才悟出一个道理,不论生前有何等的盖世武功,死后依旧是黄土一堆,陛下已经年过半百,该是为子孙考虑的时候了。”   刘彻站起身在偏殿中走了几步道:“云琅瞧不上太子。”   卫青笑道:“老臣也瞧不上太子,瞧不上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瞧不上太子还一心拥戴太子的人。”   刘彻点点头,心情平静了很多,叹了口气道:“既然阿娇已经签署了文书,就去办吧!”   卫青从袖子里取出一大把破碎的纸片道:“母鸡司晨,老臣不齿!”   刘彻这才真正的露出一丝笑意,点点头道:“今天的日子不好,被阿娇撒泼大闹了一场,晦气啊,告诉云琅,三日后带云哲进宫。”   卫青大笑着拱手道:“恭喜陛下,贺喜陛下,落得一门好亲事。”   刘彻笑道:“云哲朕还是喜爱的,告诉云琅,永安侯爵位只能给云哲,不可轻托他人。”   卫青笑着答应。   曹襄见皇帝终于露出了真正的笑容,就抬起清淤肿胀的胖脸陪着笑脸道:“舅舅,外甥的平阳县是不是就不用交回了,以后您说平阳侯爵位给曹氏的哪一个孩子,就给那一个孩子,外甥绝无二话。”   刘彻轻蔑的瞅瞅曹襄道:“滚——”   曹襄垂头丧气的滚出了偏殿。   刘彻低声问卫青:“阿娇走了么?”   卫青也压低了嗓门道:“走了,临走前还威胁了百官一通。”   刘彻松了口气道:“朕堂堂的九五之尊,为何在她面前总是提不起脾气呢?”   卫青低声道:“老臣当年娶了长平之后,对几个伺候微臣很多年的妾室也发不出脾气,不过是愧疚尔。”   刘彻点头道:“是极,是极,只是我们君臣为何要压低声音说话呢?”   卫青正色道:“此事不宜说与旁人听!” 第十六章 泾渭分明   刘据身披铠甲,手持长矛守在宫门口,他发誓,今天一定要弄死云氏的那头老虎。   堂堂大汉太子,被一头畜生羞辱了,这让回过神来的刘据怒不可遏。   他明白,是自己破坏了父皇安排的大场面,此时,还不知道父皇有多么的恼怒呢。   为今之计,只有杀掉那头羞辱了他的老虎,才能洗掉遭受的羞辱。   至于云琅会不会生气,他已经顾不得了,他相信,此时此刻,父皇对他已经非常失望了。   想要扭转父皇的看法,杀掉老虎大王是唯一能走的路。   “等那头老虎出来,你们要帮孤王捉住,最后由孤王来刺杀老虎。”   一群东宫侍卫齐声答应,脸上却没有半点兴奋的意思。   杀了云氏的老虎,天知道云琅会愤怒成什么样子,云琅把老虎大王当做兄长的事情,在长安并不是什么秘密。   太子虽然是始作俑者,云琅即便是再愤怒,也不会动太子一根毫毛。   既然不能动太子,他们这些帮凶很可能会成为云氏的泄愤目标,想到这里,东宫侍卫们心如死灰。   太阳偏西的时候,一头猛虎慢吞吞的从金水桥上走过,刘彻霍然站起,手握长矛指向老虎大王道:“捉住它。”   老虎大王眼看着一群甲士蜂拥而至,就停下脚步,虎视眈眈的瞅着这群不怀好意的人。   一辆金色的小马车从金水桥的另一端驶上桥面,阿娇懒洋洋的靠在马车上,任凭大长秋在皇宫中极度无礼的驱车地碾压皇帝御道。   御道上铺着薄薄的一层沙子,车轮碾上之后只有细微的是沙沙声,车子毫无颠簸震动之感。   刚刚提着宝剑在大殿之上撒泼完毕的阿娇又恢复了贤淑静美的模样,一身大礼服穿的整整齐齐,单手托腮,显得有些忧郁,又有一些懒散,披散的头发也挽的很高,两支长长的金步摇随着马车前进微微的摇晃。   老虎大王跳上了马车,庞大的身躯将小马车压得咯吱作响,阿娇见老虎准备把脑袋钻进她的裙摆里,就单手揪着老虎大王的耳朵道:“就这点出息?滚下去。看本宫为你开路!”   老虎大王犹豫一下还是跳下了马车,拉车的骏马如释重负,拉着马车一下子就蹿了出去。   当阿娇高高的发髻才从金水桥上显露出来,刘据就一头钻进了宫墙根上的藏兵洞里,将里面的小门关上,大气都不敢出。   东宫侍卫们回头找不见刘据,也没有听到撤销命令的声音,面对冷笑着的阿娇,还是闭着眼睛举起了武器……   大长秋回头看看阿娇手上血迹斑斑的长剑,叹了口气,就避开那些闭眼等死的侍卫,将马车停在宫墙根上。   老虎大王迈着轻快的步伐从后面追上来,在每一个侍卫的身上嗅嗅,然后再看一眼,似乎要记住这些准备为难他的坏蛋。   武器就握在手上,只要落下,这头毛色斑斓的猛虎就会血染尘埃,三十几个东宫侍卫,却把眼睛闭得紧紧的,莫说手中锋利的武器不敢落下,就连呼吸似乎也停止了。   大汉国多得是老虎,东宫侍卫中也不乏杀虎英雄,有甲胄,有利刃他们并不畏惧老虎……只是,就在宫门口,还有一个女子……虽然有些弱不禁风……却能让这里所有人死无葬身之地。   藏兵洞的门很结实,老虎大王用爪子用力的抓,也只见木屑纷飞,想要把这扇门抓烂,很难。   刘据透过门缝与老虎淡黄色的眼珠子对视之后,他就大声的呼喊起来……   一群侍卫立刻就睁开了眼睛,排成四排,用身体挡住那扇门,硬是把老虎大王挤出了藏兵洞。   阿娇见侍卫首领单膝跪地连连叩头,也觉得无趣,呼唤一声大王,大长秋就重新驱动小马车,老虎大王也跟着出了皇宫,头都不回的在长门宫近卫们的簇拥下向长门宫驶去。   “陛下有旨,退朝——”   钟离远用尖利的嗓音终于宣布百官可以离去了,大殿中的百官,齐齐的松了一口气。   沉默着排着队离开了建章宫。   这与往日喧闹的场景孑然不同。   往日,在宦官宣布退朝之后,难得一见的官员们,总会在建章宫停留片刻,邀约二三知己或者去家中小聚,或者去长安城中的青楼中饮宴一番。   今日,没有人有这个兴致,没人说话,对对眼神,达成默契之后就出了皇宫。   云琅没有等到曹襄出来,只好一人离开了建章宫,他相信曹襄有足够的智慧应对他的舅舅。   刘据持戈站在门口,看云琅的时候不在掩饰自己胸中的愤怒。   百官们不约而同的停下了脚步,回头看慢慢走过来的云琅。看他如何面对太子。   云琅走过来,朝太子施礼道:“殿下安!”   刘据看着云琅道:“你羞辱了我。”   云琅没有回答,而是抬起了手,刘据习惯性的后退一步,云琅缓步上前再一次站在刘据的面前,刘据咬着牙不再后退。   云琅叹息一声,解开刘据松松垮垮的头盔,重新系紧,又来到他的身后打开刘据的束甲丝绦,用力的帮刘彻重新束好甲胄,在背后拍着刘据的肩膀道:“上阵杀敌的时候甲胄不紧会被战马颠簸松掉,到时候甲胄不但不会成为你的护具,反而会成为你的累赘。你是陛下的儿子,天生就是我的君王,不要这样,不要这样,我们不是敌人,不是敌人啊。”   说完,就一步一步的离开了宫墙,刘据凄厉的声音从云琅背后传来:“你这个阴险小人!”   云琅停下脚步,回头看看刘据想要说话,最终叹了口气,消失在城门洞子里。   一众官员礼数周全的见过了如同门神一般持戈站立的刘据,也就三三两两的散去了。   即便刘据还是太子,已经没有人再把他当做一个真正的大汉国太子来对待了。   在大汉国这个崇尚勇武的时代里,软弱,胆怯本身就是原罪。   刘据感受了百官对他那种淡淡的疏离之意,仰天大叫一声,就挥舞着长戈胡乱劈杀起来。   有刘彻在,卫青终于喝到了一点酒。   卸任了大司马之后,卫青与刘彻的关系就回到了从前。   长平在一边侍酒,虽然很担心卫青的身体,见他难得的开心,也就闭上眼睛给卫青斟满了酒。   两人饮酒饮的很是痛快。   话里话外说得都是刘彻初任皇帝的时候的事情。   “那时候,大将军可是出了名的千杯不醉。”   刘彻顿下酒杯,瞅着羸弱的卫青大发感慨。   “那个时候,陛下还正是雄姿英发的好时候,老臣记得陛下初次成立羽林军之时,带着我辈在上林苑奔突纵横,那时候老臣就想着,我大汉之耻也该到雪洗的时候了。”   卫青敬了刘彻一杯,有些缅怀昔日的光景。   刘彻拍拍胸膛道:“匈奴带给大汉的耻辱,让朕夜不能寐,食不知味,每每想起,胸口就痛的厉害。直到云琅禀报说匈奴远走西方,朕这个心口疼的毛病也就不药而愈了。”   卫青笑道:“老臣就要告辞陛下,彻底的回百花谷养病,没有什么能让老臣快活的大笑的事情,就莫要再让老臣出来了。”   刘彻点点头道:“待你六十大寿,朕亲自为你斟酒!”   卫青回头看着平阳公主道:“照顾好我,让我活到那个时候,我真的很想多看看这大汉的锦绣江山。”   长平抹一把眼泪道:“会的,会的。”   刘彻有了三分酒意,将卫青搀扶起来,命隋越打开大殿的窗户,两人凭栏而立,刘彻指着脚下繁华的长安城问卫青:“爱卿可曾见过如此繁华的都市风光?”   卫青笑道:“平生仅见。”   刘彻又指着远处的骊山道:“秦嬴政躺在那座山里,朕不欲打搅他的安宁,朕的陵寝已经安置在他能看见的地方。待爱卿百年,可以陪葬于朕的身边,我们君臣一起去骊山拜望秦皇,问问他,朕的功绩是否已经超过了他。”   卫青笑道:“如果秦皇不服,我们就再战一场!”   刘彻仰天大笑,卫青也笑的极为开心! 第十七章 教子   云琅回到家之后,摸摸儿子的脑袋就去了卧房,没有吃饭就睡了,直到第二天天亮才醒过来。   云哲在他的卧房外边跪了一夜。   “你疯了?”   云琅冲着宋乔怒喝一声就匆匆出了门,一把拽起云哲,摸摸他冰凉的膝盖道:“我这些年白教你了是吗?”   云哲哽咽着道:“我不能不娶蓝田……耶耶,我知道我太任性,可是,我一定要娶蓝田。”   云琅扶着已经不会走路的儿子慢慢在院子里挪动,一边没好气的道:“废话,当然要娶蓝田,不但要娶蓝田,还要过的幸福才不枉你耶耶为你干了这么多的事情。”   “可是,我们家的封地没有了……家将也被削减了,凉州的场面也被封禁了……还连累卫老祖没了大司马……曹伯伯没了平阳县,阿娇贵人没了一大半长门宫……”   “胡说,别没事就把事情往自己身上揽,卫老祖早就想退隐山林了,没了大司马的官职,说明他算是真正的全身而退了。   至于你曹伯伯的平阳县没了,是他活该啊,土豪劣绅当个没够,就算没有你的事情,陛下也早就动手了,只不过找了一个让你曹伯伯无法反驳的借口罢了。   至于咱们家……嘿嘿,永安县有产出吗?那个破地方全是山地,春天干旱,夏天暴雨,秋天满是虫子,冬天大雪封山,那一年不是要用家里的产出去救援百姓?   没了多好啊,我们家不但没有损失,反而会节省一大笔救灾的费用。   咱们家的八百个家将本身就太多了,在你耶耶我当封疆大吏的时候是标配,如今回来当教书先生了,那里还用得着八百家将?三百个都多啊。   凉州的事情就更加可笑了,凉州从来就不是咱们家的,是陛下交给你耶耶管理的,现在呢,该做的事情早就做完了,不回来难道说还要把你大师习放在那里吃沙子?   听你耶耶的,两天后拿着文牒去找陛下求亲,这一次他应该不会再阻拦了。   心里面千万不敢有任何愧疚的心思,好好地过你的日子,耶耶的损失不大,谁家耶耶娶儿媳妇不花费一笔呢,这是应该的。   以后可不敢这么想,等你有了儿子之后,你会发现,你耶耶现在做的事情都不算什么……”   云哲觉得自己对不起家中所有人,对不起所有的亲朋好友,甚至对不起那些人心惶惶的仆役们。   刘彻的作为让这个孩子非常的失望,他以为自己已经获得了皇帝的好感,也觉得自己是蓝田最佳的夫婿人选,他甚至认为父亲去给自己提亲应该是手到擒来皆大欢喜的事情。   他万万没有想到过程居然会如此的曲折,如此的难堪。   虽然父亲不断的说这不关他的事情,他从心里依旧非常的难过,他认为自己高估了自己在皇帝心中的地位。   云琅喜欢吃韭菜鸡蛋馅的包子,今天早上,云氏厨娘就做了最新鲜的韭菜馅包子,绿莹莹的韭菜被笼屉蒸过之后,就有淡绿色的汁液染绿了薄薄的包子皮,咬一口汁水四溅,最是鲜美不过。   云琅一连吃了三个热包子,才发现儿子一口没动,就笑着用手擦拭掉刚刚咬包子的时候溅到儿子脸上的包子汁液,拿了一个包子塞儿子手里道:“这世道没有几件事能让你心想事成,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哦,叫做世上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更何况你这不算不如意。多吃点,耶耶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只有美食才能让我忘掉所有的不愉快,吃饱了之后,耶耶就觉得这天下间就没有什么事能难得住你耶耶。”   云哲这才大口的撕咬起包子来,瞅着父亲的眼神也变得清澈坚毅了许多。   早餐桌上只有这对父子,坐在另外一张桌子上的云动对母亲道:“我要去耶耶那边吃。”   苏稚怒道:“你耶耶跟你兄长说事情呢。”   云动道:“男人的事情吗?”   苏稚道:“是啊,男人的事情。”   云动大声道:“既然是男人的事情,我为什么要跟你们一群妇人坐在一起?”   说罢,就抱着自己的粥碗,来到父兄的餐桌上,将米粥放在桌子上,瞅瞅父兄,学着他们的模样咬一口包子,再看看这两个人。   云琅并不因为小儿子过来了就停止跟大儿子探讨皇帝。   “陛下其实已经不能算作一个人了,他本身就是权力的象征,权力的本质是什么?   从字面上解释,权为权衡,是衡器;力是力量。权力,是平衡的力量、平衡的能力。   人为了更好地生存与发展,必须有效地建立各种社会关系,并充分地利用各种价值资源。   这就需要人对自己的价值资源和他人的价值资源进行有效地影响和制约,这就是权力的根本目的。   但是权力也是人类社会维持运作的必然手段。当权力作为力量的正当性失去后,往往会蜕变成赤裸裸的暴力。   陛下现在手中掌握的权力其实已经随着他本人的变化而发生了一些蜕变,正在从衡器,变成一柄长刀。   我相信,在以后的日子里,这柄长刀终究会染血的。   我同时还相信,长刀染血的过程不可逆转,长刀最终一定会变成一柄屠刀,这世间的所有人,都将是这柄屠刀下待宰的羔羊。”   云琅说的话有些深奥,尽管他已经说的深入浅出了,对于年幼的云动来说依旧太深奥了。   云哲吃掉最后一口包子,缓缓地点头道:“孩儿明白了,以后再面对陛下的时候,会把他看成是一个衡器,一柄刀子,不会再把他当做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来看。”   云琅笑道:“历朝历代最靠近皇帝人都不会有好下场,任何人都概莫能外。任何认为自己已经掌控皇帝这头猛兽的时候,恰恰就是他将要被吞噬的时候。儿子,你一定要记住,皇帝就是一头需要你喂养的猛兽,他不像老虎大王一样会因为相处的时间长了,就会把你看成同类,对你产生依赖之情。皇帝这头猛兽不同,他是永远都喂不熟的一头猛兽,只要他开始嗜血了,不管是谁都会被他吞噬掉。”   云哲听得连连点头,云动也有样学样,也跟着点头。   云琅嘿嘿一笑,就拉起小儿子的手道:“终于被耶耶抓住了,今天你休想逃出耶耶的手掌心,一整天都要陪着我。”   云动笑嘻嘻的假装发力挣脱,见不能达到目的,就仰起头对云琅道:“耶耶,我在山里发现了一个好地方。”   “什么地方?”   “一座温泉!”   “哦?”   “温泉里有好多不认识的妇人在里面洗澡,我往里面丢土块,她们居然骂我,我们今天去教训那些妇人一顿可好?”   云琅疑惑的瞅瞅站在边上一张脸变得通红的苏稚,轻声道:“下手轻一些,莫要给打傻了。”   别人家挨打的孩子总会哭叫两声,云动偏偏就与别的孩子不同,明明被母亲抓着耳朵,他依旧笑的很开心,对将要到来的皮肉之苦毫不在意。   云哲站起身对父亲道:“孩儿进宫去了,今天还有一些奏疏没有整理出来。”   云琅目送解开心结的儿子扬长而去,就把身子靠在椅子背上,舒坦的伸了一个懒腰,抬起脚准备放在老虎大王的肚皮上,才想起老虎大王跟着阿娇去了长门宫。   阿娇的脚正踩踏在老虎大王柔软的肚皮上,老虎大王很想去用爪子去抓阿娇袜子上绣的那两只栩栩如生的蝴蝶,几次都举起爪子了,每一次都放弃了。   阿娇的脸色阴沉,并不是因为长门宫被人拿走了一大半,而是自己的闺女蓝田居然哭诉着说自己不嫁了。   “收起你的死样子,云琅远比你想的开通,他这人啊,只要有目标了,一般就会把达成目标当做第一优先要做的事情,至于付出一点财产,权力,他是不怎么在乎的。财产,权力这东西其实就摆在那里,只要我们想要,就一定能拿到。我阿娇的女儿要是因为一点权力跟资财就变得萎靡不振,那才丢我的人呢!” 第十八章 迂腐的云哲   “我以后会加倍补偿云侯的。”   蓝田沉思良久之后道。   阿娇嗤的一声笑了出来,一脚踢走总是对她裙摆底下感兴趣的老虎大王,瞅着自家闺女道:“你该改口了,从今天起应该称呼他为家翁。   他可能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人,在他这样的人面前谈得失有些羞辱他了。   他之所以不顾代价也要把你娶进门,一来,他很疼他的儿子云哲,二来,我阿娇的闺女值得他付出所有。   说补偿就太可笑了,他这样的人,最不屑的就是不劳而获,最看不起的就是挟恩夺利之徒。   按照他的话说——耶耶是光屁股打下的天下,再光一次还能风云再起。   这天下,最珍贵的是生命,只要还活着,余者不足言。   这一点上,你父皇就不如他,你父皇将祖宗打下来的江山看的比命还要重要,生怕有一点点的闪失,以至于让他无颜面对列祖列宗。   你父皇看似强大,却没有重头收拾旧山河的魄力,这一点上,他不如云琅,也不如太祖高皇帝。   儿啊,你要记住,你嫁给云哲,仅仅是因为你喜欢那个孩子,千万,千万莫要把利害带进你们的卧房。   你们的卧房是你们生儿育女,说阴私话的地方,是相互抚慰,相互支持,相互倾诉心底的地方。   那个地方容不下半点尘埃。   什么功名利禄,什么王侯将相,都不值一提,在那里,你是一个女人,阿哲是一个男人,别的,什么都不是。   哎呀!你这头死老虎,扯我的袜子做什么!!”   阿娇随手拿起锦榻上精美的桃木如意,重重的敲在老虎大王的头上,雕刻精美的如意碎裂开来,老虎大王抬起脑袋无辜的瞅着暴怒的阿娇。   蓝田很想跟母亲继续谈论未来的生活,却见母亲愤愤的回卧房去了。   无奈之下,揪着老虎大王的胡须道:“你就不能不调戏她吗?”   老虎大王呼噜一声,就把大脑袋丢在厚厚的地毯上,用两只爪子抱着脑袋也不理睬蓝田了。   皇家今天大开家宴。   来参加宴会的有太子刘据,齐王刘闳,燕王刘旦,广陵王刘胥,昌邑王刘髆,也有皇后卫氏,齐王之母王夫人,燕王,广陵王之母李姬。   云哲坐在最下首,对于刘据投来的愤怒目光视而不见,愉快的用手插子切割着肥嫩的小牛肉,将所有注意力全部投注在食物上,对宴会上的众人到底说了什么话毫不在意。   刘彻似乎对太子格外的优容,随他昨日里狼狈模样似乎也忘记了。   不但同意了刘据献歌,还准许刘据献舞。   这让齐王刘闳,燕王刘旦,广陵王刘胥非常的失望,倒是昌邑王刘髆看什么都是一副怯生生的模样。   自从当年项庄在鸿门酒宴上舞剑意图刺杀太祖高皇帝之后,在皇家酒宴上舞剑,就成了皇家警醒自己的一种常用手段。   刘据舞剑舞的不错,看样子他对此道是下过苦功的,当他寒光闪闪的长剑掠过齐王刘闳的鼻尖,刘闳汗流浃背,长剑在燕王刘旦的耳边带动风声,刘旦的目光一瞬不瞬的盯着刘据,且面带冷笑。   广陵王刘胥不等刘据来到面前,就拔出一柄长剑跟刘据对舞。   昌邑王跟云哲一样,只是埋头大吃,哪怕他的发梢已经被刘据或者刘胥的长剑触动了,也不抬头。   刘彻笑眯眯的瞅着儿子舞剑,不时地跟卫子夫对饮一杯,有时候还会偷偷地拉拉李姬不安的手。   齐王刘闳自幼体弱多病,若不是宋乔的精心治疗,刘闳几乎活不到现在,他的母亲王夫人在皇帝众多的妃子中并不受皇帝宠爱。   所以,他一直留在京中,没有去齐国封地,自从皇帝在泰山宣召之后,他就永远都不可能去齐国封地了,皇帝给他在上林苑修建了一座恢弘的王宫,他居住的非常满意,只盼着有一天能把母亲王夫人从皇宫中接出来,母子团聚。   刘旦,刘胥为一母所生,李姬也是皇帝非常宠爱的一个妃子,因此,这两兄弟对于刘据历来是不服气的。   只不过因为刘据的实力太强大,以至于他们兄弟只好对这位太子兄长百般隐忍。   当刘据的长剑再一次在云哲眼前掠过,云哲抬起头阴郁的瞅了刘据一眼,然后继续低头对付小牛肉。   刘彻坐在上边看的清楚,忍不住大笑道:“小哲儿为何隐忍不发?”   云哲拱手道:“君臣之分让微臣必须如此!”   正在舞剑的刘胥闻言,大笑一声,居然也把长剑朝云哲横扫过来。   正准备把小牛肉送进嘴里的云哲,探出左手,稳稳地捉住了飘过来的长剑,嘴里叼着一块牛肉,怒哼一声,站起身,随手用力的一折,刘胥没有云哲力量大,居然被他一只手夺走了长剑。   吃了一惊,却不退后,居然欺身上前,准备用拳脚来对付一下云哲。   云哲并没有看冲过来的刘胥,反而把目光牢牢地钉在刘据的身上,刘据被云哲愤怒的目光盯得有些不自然,刘胥却已经冲过来了。   已经暴怒的云哲愤怒的击出一拳,刘胥想用手臂拨开这一拳,却如同蚂蚁憾柱,自幼被何愁有训练出来的云哲虽然不怎么愿意动手,论起武力,在云氏弟子中虽然远不是霍光的对手,也仅仅比霍三差一点。   带着愤怒击出的一拳结结实实的捣在刘胥的胃部,这一拳力量非常的大,拳头几乎陷进刘胥的胃里,将他刚刚吃喝进去的酒菜全部给挤出来了。   在李姬的惊叫声中,铺天盖地的呕吐物飞飙出一丈多远,糊了燕王刘旦一头一脸。   已经昏死过去的刘胥依旧挂在云哲的拳头上,刘据强行站稳脚跟,警惕的瞅着一脸怒容的云哲。   云哲将昏死过去的刘胥缓缓放在地毯上,见刚刚随便收拾了头脸的刘旦只是愤怒,没有找他麻烦的意思,就嚼着嘴里的小牛肉重新回到座位。   刘彻仰天大笑,得意的对面色苍白的卫子夫道:“这一手是朕教的。”   卫子夫长出一口气道:“所以说,云哲今日之所以能出现在家宴上,完全是因为他是您的弟子?”   刘彻奇怪的看着卫子夫道:“你以为呢?”   卫子夫更加的不解了,小声问道:“您既然如此钟意云哲,为何还要把我儿推到前面,让他与云侯作对?让他遭受了如许多的羞辱?”   刘彻笑道:“该来求婚的是云哲自己,只要他往朕的面前一跪,说要娶蓝田,朕一定会答应的。偏偏是云琅怂恿了长平,卫青,儿宽,董仲舒,曹襄,为小哲儿求婚,最后连阿娇也出来了,这是在威胁朕,朕如何能让他们如意?他们让朕不痛快,朕为什么要让他们如意?”   卫子夫苦笑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是礼法,礼法不可废。”   刘彻脸上的笑意立刻就消失了,恨恨的道:“礼法,礼法,这些人就是在用礼法逼迫朕低头呢。告诉你,有些头不能低,一旦低了一次,就成了成法,不但朕要遵从,后世子孙也一定要遵从。皇帝龙腾九天,行云布雨,唤风使雷,赏罚于一念之间,岂能被礼法的枷锁所困?告诉你,云琅是云琅,云哲是云哲,两者不可混为一谈。”   说话的功夫,宦官隋越早就让宫娥们收拾干净了场面,燕王刘旦也换了一身新衣服,重新坐在那里大吃大喝,只有广陵王刘胥依旧躺在地毯上静静的昏迷,只是偶尔会抽搐一下,从嘴角溢出一些酒菜。   云哲等了片刻,见没人管刘胥,就连他的母亲李姬也坐在上首,强颜欢笑跟刘彻说话,怕刘胥被自己的呕吐物呛死,就再次出来将他扶着靠在柱子上坐好,等刘胥的呼吸变得畅通了,就重新回到座位上。   刘彻等云哲做完了这些,对回到他左边坐下的刘据道:“朕之所以喜欢云哲,就是喜欢这一点。他永远都知道自己行事的底线在哪里,他永远都不愿意伤害他人的性命。这样的孩子或许迂腐了一些,却是最好的臣子,最好的晚辈,跟这样的孩子在一起,朕的后背不会凉嗖嗖的。” 第十九章 兄友弟恭   刘彻对云哲是发自内心的喜欢,这一点卫子夫完全能感受的到。   好在,云哲仅仅是皇帝的弟子,是他的女婿,不是儿子。   如果云哲是皇帝的儿子,卫子夫认为不论是刘据还是昌邑王刘髆都不会有半点登基的机会。   就连她自己也喜欢云哲!   如果不是因为太子总是跟云氏起纠纷,她会更加喜欢这个孩子的,跟这个孩子在一起很容易满足一个母亲对儿子所有的期望跟幻想。   这是一个真正憨厚纯良的孩子!   卫子夫从未认为云哲会成为刘据的对手,即便皇帝喜欢云哲超过现在喜欢的程度十倍,云哲也没有半点可能成为刘据登基的对手的。   至于殴打了刘胥,卫子夫是乐见其成的,皇帝的弟子殴打一个藩王,这不算事情,更何况,还是藩王挑衅在先。   一个儿子被打昏了,一个儿子被吓跑了,另外一个在装傻,最后一个儿子吃东西吃的忘我,于是,皇帝就自己跳出来了。   云哲见皇帝站在场子中间冲着他招手,就擦了一下嘴巴,脱掉外边的大衣服,紧了紧腰带,活动一下四肢,在刘据惊愕的眼神中来到了场子中间。   没有施礼,没有礼让,甚至没有半分的客气,眼中只有警惕的目光,身体姿态不断地切换,从进场的那一瞬间,云哲就已经把刘彻当成了对手。   刘彻的身手同样是何愁有教出来的,而刘彻跟刘据,刘闳,刘旦,刘胥这些废物不同,他本身就是一个意志极为坚定的人,在他当太子的时候,每一样学问都曾经涉猎过,且没有一样不精通的。   何愁有曾经说过,他教过的所有人当中,霍光悟性为第一,而刘彻绝对是第二。   如果不是有大量的政务拖累了刘彻,他在武道一途上不会比霍去病差。   云哲进宫的时候,正好碰到刘彻好为人师的一面,他不仅仅教云哲学文,有时候还会指点一下云哲的武技。   跟刘彻对战,最麻烦的就是刘彻的“无礼”,当别人跟他行礼的时候他就会展开狂风暴雨般的进攻,打的对手措手不及,事后,还会告诉被人对战之机,一个不慎就是生死之别,狮子搏兔也将全力以赴,如此才有胜利可言。   多礼,只会自找麻烦,自寻死路!   刘彻身高,近年来虽然体型有些胖大,敏捷不如当年,云哲依旧不敢大意。   眼见刘彻迟迟不进攻,也不敢轻易发起进攻,转了很多圈之后,好不容易见刘彻的身形有些散乱,立刻大喊一声,揉身向刘彻靠近,力量最大的右拳毫不犹豫的向刘彻的胸口轰击过去。   刘彻大笑一声,单臂挡住云哲的右拳,正准备将蓄势待发的左拳轰击过去,却发现自己右手承受的力道没有他想的那么大,此时,云哲的胳膊已经开始弯曲,身形接着向刘彻靠近,肘部向前,继续轰击刘彻的胸部。   刘据尖叫一声,人已经跳了起来,他很确定,云哲这一记肘杀,力大势沉,只要真的轰击在父亲胸口,必定会造成父亲重伤。   然刘彻却借着云哲轰击过来的力量,用力的一推,自己就向后退去,云哲的肘杀完全落空。   云哲并不收力,借助肘杀的力道倒在地上,身体蜷缩成一个球,一条拖后的右腿如同钢鞭一般向皇帝腰部劈斩下来。   刘彻大叫一声“来得好”,双臂交错挡住云哲的鞭腿,同时膝盖下压,直奔云哲的后背。   云哲从侧面滚开,从地上弹起,后退两步,重新与皇帝对峙。   这一刻看似很长,实际上只是兔起鹘落的一瞬间,即便是武道大家隋越也看的津津有味,至于,那几个妇人早就看的目瞪口呆。   她们没有想到,云哲跟皇帝对战,不但没有半分手下留情的意思,反而招招都是杀着,皇帝同样如此,如果刚才云哲不躲开,皇帝的膝盖就会重创云哲的脊背骨……   不等这群妇人进言,皇帝率先发动进攻了,他的胳膊比云哲长,两只拳头轮番出击,逼迫的云哲只能左挡又拦,刚想靠近皇帝,皇帝却一直注意两人间的距离,不给云哲反击的机会。   直到皇帝蓄势已久的一记鞭腿被云哲用同样的一记鞭腿抵消之后,两人终于又恢复了对峙的状态。   刘彻的胸口起伏,别看才过了一盏茶的时间,他的胸口已经在剧烈起伏,额头见汗光。   “你的武功比蓝田高!”   刘彻笑眯眯的对云哲道。   云哲不耐烦的道:“我打不过她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她喜欢哭!还耍赖!另外,陛下您休想利用跟我说话的机会回气,我又来了……”   比武终于变成了缠斗最后变成了纠缠,现在则变成了摔跤!   云哲一个不慎,被刘彻锁住了咽喉,虽然把身体抖动的如同一条上岸的鱼,而刘彻则不管云哲如何攻击他的胳膊,毫不放松。   终于在气息被锁住的状况下,云哲渐渐没了力气,单手拍地,认输了。   刘彻仰面朝天躺在厚厚的地毯上,冲着自己的一干老婆们笑道:“再过两年,朕恐怕就降不住他了。”   云哲躺在他身边,无视刘据等人投来的羡慕目光愤愤的道:“您使诈!”   刘彻揉着酸痛的手臂呵呵笑道:“比蛮力朕有些比不过你了,不用智慧如何获胜?”   隋越在一边感慨道:“陛下舍弃一条臂膀擒住云哲咽喉,这一点可圈可点。”   刘彻撸起袖子,瞅瞅自己被云哲殴打的已经肿胀的手臂叹口气道:“杀敌一万,自损三千,两军交战,果然如此啊。”   刘据有些绝望,他很希望父皇的这句话是对他说的,看看母亲,眼圈微红,终究还是准备上前祝贺父亲获得了胜利。   不等他说话,刚刚醒来的刘胥就指着皇帝肿胀的胳膊大怒道:“云哲无礼!”   刘彻阴冷的目光从这个儿子身上扫过,干脆的指着宫门道:“滚……”   刘胥被撵走了,刘据心中刚刚升起来的委屈感立刻就没了,快要渗出眼眶的泪水也马上就干涸了,他很希望父亲对他其余的两个弟弟也能说这句话。   等了片刻,父亲并没有做声,在母亲的搀扶下,父亲站立起来,缓缓地挪到座位上,一连喝了三大杯酒,这才满意的对母亲道:“朕乏了,你们几个继续。”   送走了父皇母后,刘据就来到还躺在地上的云哲身边,俯视着他道:“所为何来?”   云哲看着刘据道:“我要娶蓝田。”   刘据对这个答案很满意,就蹲在云哲身边道:“我们两个没有仇恨是吧?”   云哲怒道:“我云氏跟你也没有仇恨!”   刘据道:“我只是不喜欢云氏,至于昨日里的事情,你要怪我我也没办法。现在,你能告诉我,如何跟我父皇相处吗?”   云哲的脸皮抽动了一下,有些难以置信的道:“陛下是太子的父亲啊,你们的关系要比我跟陛下亲近的太多了。”   刘据点点头道:“是这个道理,可是,我想跟你一样与父亲相处。”   云哲摇头道:“这没法子教,陛下是我敬重的长辈,我只是在用对长辈的方式对待陛下,没有什么特别的。哦,你不会以为我今天输给陛下是在作伪吧?”   刘据摇摇头道:“整场战局就在孤王的眼皮子底下进行的,你做不做伪,孤王还是能看的出来的。你败了,是真真正正的被我父皇击败了,这做不了假。”   云哲坐了起来,平视着刘据道:“旗鼓相当才能引起陛下的兴趣,殿下,你不论从武功,还是文采上,与陛下相去甚远,该勇猛精进一下了。”   刘据点点头,表情平静,这是他第一次被人家藐视而没有起生气的念头。   刘据回头看了一眼刘旦,最终来到刘髆的跟前低声道:“你要与我相争吗?”   刘髆摇摇头道:“我只想好好地活下去,最好能去封地,过自己的日子,太傅这些年只教我农桑,商贾之道,我想有一块地,一些属民来验证一下太傅教我的东西,余者,别无他求。”   刘据笑道:“心里话?”   刘髆道:“你当假话听吧,我自己会坚持把这条路走下去!”   “如淮南王一般?”   刘髆摊摊手道:“我们现在还有封地这一说吗?”   刘据笑道:“我在上林苑有一片四千亩大小的庄子,给你了,你去验证你学的那些东西吧!”   刘髆看着刘据,半晌才叹口气道:“如果你是真心给我的,我就要!” 第二十章 奋斗永远是别人家的事   在蓝田的记忆里,刘髆永远都是一副怯生生的模样,跟谁都亲不起来。   如果你想欺负他,这非常的容易,不论你如何欺负他,他只会闭上嘴巴,既不哭闹,也不逃跑,任由你欺负个饱。   不仅仅如此,他还有一个最大的特质那就是——从不告状!   对于这样的软蛋,蓝田是不屑欺负的,她喜欢欺负那些敢反抗,且有能力反抗的人,比如刘据!   而云哲从不欺负别人,莫要说人,他连家里的兔子都不欺负,每到深秋,家里开始大肆宰杀牲畜的时候,云哲一般就会住进富贵城。   等到家里的牲畜都被宰杀完毕之后,再回来跟全家人一起享用丰盛的杀猪宴。   刘髆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多少有了一些生气,只是又多了一份自卑,因为他目光所及之处,全是妖孽一般的青年,少年,儿童……   跟云氏那些孩子在一起长大,对一个资质不好的孩子来说是一种莫大的伤害。   别的孩子听一遍先生授课,就什么都懂了,妖孽们甚至还觉得先生讲的东西太浅,听起来没什么意思。   对刘髆而言,他仅仅听了一个大概,每上一堂课,他心中的疑惑就越多,幸好,他的太傅是云琅,目光如炬,知道他没有听懂,每次都会特意放慢速度给他再讲一遍。   “你不必去跟别人比,每个人的天赋点不一样,有的人天生适合读书,有的人天生适合练武,还有的人天生适合画画,适合音律,适合农耕,适合放牧,适合做工。只要找到你的天赋点,你会找到自傲之处的。”   云琅跟刘髆谈话的时候,语速放的很慢,这样有助于这孩子听清楚。   而且,云琅跟刘髆谈话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不会放在课堂上,而是在小路上,湖泊边上,小河旁,花园里,甚至是刘髆的书房里。   “你应该见过孟大,孟二两兄弟吧?”   云琅见刘髆一如既往地沉默,就笑了。   刘髆低声道:“大汉国威名最盛的两位农学博士。”   “以前呢,别人说他们两兄弟是傻子!”   刘髆惊讶的道:“怎么可能,这天下间只要是饲养家禽的人家,谁家不把这兄弟两当做神?他们不傻,只是高人有高人的独特之处罢了。”   云琅笑了,摸摸自己的短须笑道:“以前呢,你父皇见了孟大,孟二兄弟最喜欢拿脚踢了,你母亲阿娇贵人也最喜欢捉弄孟大,孟二兄弟两个了。他们的智慧不高,这是事实!”   刘髆坚决的摇头道:“不对,秋日丰收宴上,孟大,孟二两位博士给我父皇贺喜的时候。我父皇特意从皇座上下来,拉着他们兄弟的手感谢他们对万民做出的功绩。我母亲在邀请他们来长门宫的宴会上专门夸过他们的功绩,还为他们祝酒。这样的人如何能是傻子?弟子甚至觉得他们才是天下最聪慧的人,身居高位而不惹人嫉妒,身家丰厚不引人觊觎,而且,他们的三个儿子一个女儿也不是傻子,每一个都比我强得多。”   云琅笑了,并没有反驳刘髆的话,事实上也没有办法反驳,人们早就忘记了孟氏不堪的过往,只记得孟氏有两个为禽鸟痴狂的人……   两个痴人,两个有利于所有人的人,两个一旦有了新的发现,就迫不及待去找皇帝请功的人,两个没有任何私心杂念的人,不论谁当上皇帝,都只会保护,而不是迫害。   在某些方面来讲,这兄弟二人是弱者,但是,又从别的角度来看,他们兄弟又是绝对的强者。   因为,不论这兄弟两跟谁起了争执,大汉国最高掌权者皇帝陛下都会判对方是错误的一方,且不容辩解!   “这就是你的出路啊,孩子……”云琅在刘髆的肩膀上拍了两巴掌之后,就背着手心情愉快地离开了书房。   刘髆目送太傅走出老远,这才缓缓地抱拳弯腰施礼,久久不肯起来……   云琅心情愉快地回到后宅,发现苏稚正在揍云动,闺女云欢正在一边披散着头发大声嚎叫。   挨打的一副嬉皮笑脸的模样,看热闹的却哭得跟杀猪一样,云琅觉得妙极了。   红袖拖着六岁的闺女云美人在园子里画画,卓姬抱着自家外孙女霍节在树荫下乘凉。   云哲倒在一张躺椅上,蓝田抱着他的脑袋一脸嫌弃的给他挖耳朵。   老虎大王趴在自己的破毯子上遥望后山,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只有宋乔这个当家大妇带着一群丫鬟管事们去了云氏宝库,紧锣密鼓的为云哲的大婚做准备。   老虎大王见云琅过来了,就挪动一下肥胖的身体,邀请云琅跟他一起趴在破毯子上。   云琅自然不稀罕老虎大王的破毯子,找到自己专属的躺椅刚刚躺下,手才伸出去,有眼色的蓝田就已经把一枚红泥烧制的茶壶放在他的手里。   对着壶嘴啜饮一口,茶水的温度刚刚好。   凉风习习,带着荷花的幽香从水面掠过来,云琅抬头看看头顶刚刚结了石榴的果树,抬手示意苏稚轻一些,就缓缓闭上眼睛,这是一日中最美的好时候,不拿来睡觉实在是暴殄天物了。   现在的云琅很讨厌奋斗这个词汇,尤其是用在自家人的身上,他觉得奋斗应该是别人家孩子要做的事情。   只有那些真正奋斗过的人才能明白其中蕴含的道理。   “奋斗,其实就是对生命的摧残!”   临睡之前,云琅喃喃自语。   一觉睡醒,日头早就偏西了,云琅睡了一身的汗水。   宋乔依旧待在宝库里没有出来,而院子里的人除过一个给他撵蚊子苍蝇的丫鬟,再无一人。   老虎大王鼾声如雷……   抬头看看天空阴沉沉的,似乎马上要下雨,怪不得会如此闷热,云琅很犹豫,考虑要不要去洗一个温泉浴。   正在他犹豫不定的时候,仆役来报,司马迁跟东方朔联袂拜访。   云琅无声的笑了,五年前,为了司马迁的身体着想,给他谋了一个蜀中江油太守的官职,希望他能避避风头,免得被刘彻拿去治罪。   好在当时刘彻刚刚颁布了《分封令》,将以前分封出去的土地全部纳为国有,正在面对勋贵,藩王们最后的反扑,无暇顾及司马迁这种小人物,让他逃过一劫。   今年年初,就听说他再一次被任命为太史令,没想到他在这个时候终于回到了长安。   五年不见司马迁,他的身形似乎不再挺拔了,耳边也有了一些白发,行动间也不如往日利落。   司马迁见了云琅,先是怔怔的看了他良久,这才叹息一声道:“都说岁月催人老,这句话放在云侯的身上似乎不妥啊。”   东方朔用充满嫉妒的口吻道:“如果让他剃掉胡须,又是一个活脱脱的二十年前的云琅。”   云琅从密密的黑发中抽出一小绺斑白的头发道:“不行啊,也老了!”   东方朔转头对司马迁道:“染的……别信!”   司马迁仰天大笑道:“离别五年,归来之时云侯依旧是朱颜不改,可喜可贺。”   “改没改,某家心中有数,司马公远道而来,我们先喝酒,喝痛快了再论其他。”   东方朔笑道:“就知道有好酒好菜,快快摆上来,我们不醉不归。”   云琅见东方朔愉快的不同于往日,就惊讶的道:“东方先生有什么好事降临吗?”   司马迁指着东方朔道:“这个老不羞的娶了一个不足十七岁的女子为妻,已然有了身孕。”   云琅笑道:“恭喜,恭喜。”   东方朔脸上的笑容没有了,叹口气道:“那个可怜的良姬一生都盼着跟了我可以享受荣华富贵,做官家的大妇,等我真正成了高官,她却病死在了阳陵邑。她舍命陪伴我十一载,好不容易有了身孕,却一尸两命。她故世之后,为了报答良姬一片真心,我为她当了十一年的鳏夫,到了这第十二个年头,实在是不能再等了,再等下去,我东方朔将无后矣!”   云琅听了东方朔这番感人至深的话心中毫无波澜,眯缝着眼睛道:“我记得你这些年好像没有少往青楼里跑,如何算的为良姬守节?”   东方朔笑道:“良姬在时候我也没有少往青楼里跑啊,良姬知我,我去青楼只是为了写书,为了听故事,并未及乱。”   云琅瞅瞅司马迁,两人齐齐的摇头…… 第二十一章 人生苦短啊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且活的不错,云琅就觉得对得起他们投注在自己身上的感情。   东方朔如今身成了阳陵邑的城守,终于脱离了成为弄臣的命运,行动坐卧之间已经有了名臣风范。   富足的阳陵邑在他的牧守之下,这几年已经隐隐有了跟富贵城,长安三足鼎立的势头。   如果刘彻的雄心足够大,将长安,阳陵邑,富贵城连接成一座大城,那么,地球上这个时代最辉煌的巨大城市就会出现。   不过,从目前发展的势头来看,刘彻似乎没有这样的想法,身为汉代人,刘彻没有构造一个巨大无朋城市的眼光,他甚至不知道该如何管理这样巨大的一座城市群。   农村永远是一个国家的基础,而城市代表着这个国家的发展势头,所有最新的发明,最新的变化都是先出现在城市里,而后向外铺展。   所以,在东方朔的话语中,已经不经意的出现了现有的皇帝已经不符合大汉国继续发展的言论。   虽然很隐晦,即便是东方朔自己也没有发现自己的大逆不道的言论,可是,云琅,司马迁却通过敏锐的思维听出来了。   两人对视一眼,并没有打乱东方朔滔滔不欲的倾诉,一个站起身来到门外,一个面对东方朔陷入了沉思。   门外没有人,只有树上的蝉在疯狂的鸣叫,似乎在大声的呵斥东方朔的悖逆。   不论是云琅还是司马迁都没有点破,两人齐齐的举起酒杯邀请东方朔共饮。   如同云琅预料的一样,三人喝的酩酊大醉。   云琅睡得正酣的时候,被苏稚强行灌下去一杯液体之后,他就迷迷糊糊的醒过来了。   瞅瞅苏稚手上端着的杯子,疑惑的感受一下口腔里奇怪的味道:“你准备毒死我?”   宋乔用一块冰凉的毛巾擦西瓜一般的擦拭云琅的脸,急促的道:“百花谷那边传来消息,大将军快不成了。”   云琅打了一个激灵,来不及穿衣,光着脚就向外跑……   游春马就在门外,他跳上马背就朝百花谷方向狂奔!   “衣服没穿啊……”   关中夏日里的风依旧是热的,云琅汗出如浆,从云氏庄园到百花谷不过二十里路,云琅赶到百花谷的时候,身上沾满游春马扬起的灰尘,又被汗水冲刷出一道道痕迹,整个人已经看不出原来的模样了。   “唏溜溜……”游春马在山谷大门前猛地扬起前蹄,停下了脚步。   云琅没有下马的意思,守门的更夫,来不及哭嚎报信,游春马就扬蹄踹开大门继续向山谷里面狂飙。   云琅的手在颤抖,他没有想到山谷大门上已经挂满了白色的丝绸……这是挽嶂。   人没了,才会挂这东西!   游春马的蹄铁跟青色石板碰撞,带出一溜火花,走了没多久,又被人拦下来了。   云琅大怒道:“滚——”   面前的武士却没有滚,其中一个满脸胡须的家伙居然上前一把拉住游春马的缰绳,硬是用蛮力生生的控制住了战马。   “云侯,陛下在里面,休要放肆!”   云琅从游春马上下来,冷冷的看了赵冲一眼,这位头发胡须都已经纯白色的老贼混到现在依旧是皇帝的看门狗。   他急着看卫青,这个老狗又跳出来了。   这些年云琅并没有领军,更没有在朝中横行霸道,威势却在不断地增加。   一眼看过去,即便是赵冲也避开了云琅的目光,低声道:“君侯衣衫不整。”   云琅冷哼一声,直接跳进旁边的水潭里,胡乱涮涮,就爬上岸道:“现在干净了吗?”   他全身上下只有一条犊鼻裤,身手拨开赵冲,就湿淋淋的走进了内院。   曹襄披散着头发,穿着一半孝衣跪坐在一张蒲团上,后面是卫青的三个儿子。   卫伉见云琅进来了,刚刚要嚎叫,就被云琅抽了一记耳光。   “为什么不提前告诉我?”   曹襄在一边低声道:“亚父不许。”   “不允许我见他最后一面?”   曹襄淡淡的道:“现在就是你见最后一面的时候。”   云琅忍不住松了一口气,瞅着身后已经搭建好的灵棚道:“那么说,这是为了驱邪?”   曹襄摇头道:“去吧,就等你了。”   云琅的腰间被长平侯府的管事绑上了一条白色的带子,云琅随手扯掉道:“人还没走,戴这个做什么,晦气!”   曹襄道:“亚父自己不想活了,否则,这个时候守在他身边的应该是宋乔跟苏稚。”   云琅闭上眼睛哀叹一声,终于还是大踏步的走进了卫青的病房。   房间里面人不多,刘彻背着手站在窗前瞅着外边的明月不知道在想什么,长平神情平静的守在卫青的床边,为他整理发髻。   最欢快的人却是卫青,他坐在床榻上,笑吟吟的冲着云琅招手。   “怎么穿着内裤就来了,呵呵,还湿淋淋的,怎么掉水沟里了?”   云琅面无表情的道:“来的路上看见一个肥婆掉水沟里了,我花了不少力气才把她捞出来。”   卫青闻言大笑起来,而长平却低声哭泣起来。   “不提前告诉你,就是不想你着急,没想到最终还是让你着急了。阿琅,对不住啊,我实在是活的太痛苦了,坚持了五年,实在是撑不下去了,你莫要怪我。”   “再撑撑说不定就能撑到新药出来。”   卫青喘息着指指胸口道:“你说过,药医不死病啊,我这是必死之病,苏稚,宋乔强留我五年,已经是在逆天行事了,她们艰难,我也艰难,不如一死了之,一别两宽。”   “这话不对,一别两宽是指夫妻分别,宋乔苏稚是我老婆,这话您应该跟母亲说。”   “咳咳咳……老夫很想笑,就是笑不出来,呵呵。”   瞅着卫青虚弱的模样,云琅觉得浑身发软,懒懒的坐在卫青身前的脚踏上,对皇帝道:“陛下应该下旨的。”   刘彻冷冷的看了云琅一眼道:“下了,他不遵旨,朕有什么办法?难道砍头吗?”   云琅点点头,他发现刘彻还是很懂黑色幽默的。   “云琅,你自称这世上无事可以让你为难,现在怎么说?”刘彻又习惯性的开始怪罪别人了。   “如果用苏稚提炼出来的虎狼之药,应该还有一点时间。”   卫青摇头道:“苏稚每次往老夫血脉中灌药,老夫痛苦不堪,每次施药之后老夫就要高烧三日,人家平生只死一次,老夫却要死无数次,不划算,一别两宽,一别两宽。”   刘彻嗤的一声冷笑道:“原来你云琅也不是神仙,也有你做不到做不好的事情。”   云琅好生无礼的摊开四肢将头靠在卫青的床榻边上懒洋洋的道:“我若是神仙,必定会当着陛下的面说很多陛下的不好之处,然后哔的一声跳上云端,趁您不备,再跳下来说您的不是,然后再跳走……”   刘彻没有发怒,反而点点头道:“这倒是一句实话,你还没有杀了朕的胆子。”   云琅摇头道:“跟胆子没关系,主要是您要是没了,微臣这些年的努力也就化作东流水了。”   卫青呵呵笑道:“好了,无君无父的话在我这个将死之人面前说说也就是了。既然你已经看过我了,就走吧,去外边戴孝跪着也好,还是回家睡觉也罢,都行,就是莫要来烦我了。陛下也请离开吧,微臣有些话要对长平说。”   云琅愣了一下连忙问道:“不等去病回来吗?”   卫青摇头道:“不等了,我等不及了。”   云琅跟随刘彻出了门,这才发现东方已经微微发亮,新的一天将要到来了。   刘彻没有说话的心思,云琅也没有这个心思。   一个站着,一个坐在台阶上,就等长平出来报丧。   当长平压抑的哭声从屋子里传出来的时候,刘彻长叹一声道:“人生苦短啊————” 第二十二章 可怜的蓝田   卫青没有等到太阳出来,在黎明前的黑暗中静静的闭上了眼睛。   长平将他打理的很干净,他脸上的笑容也非常的和煦,走的了无牵挂。   云琅,曹襄,卫伉几个晚辈送他入冰棺的时候,几乎感受不到多少重量,缠绵病榻五年……疾病已经耗干了他的血肉。   跪坐在灵棚里,云琅听见赵周念了皇帝的诏书,内容非常的多,赞誉之词也满坑满谷,大司马职位又还给卫青了……只是,变成了哀荣。   这些东西云琅不是很在乎,他的目光大部分时间都放在长平身上,他总觉得长平似乎在卫青去世的那一刻起,也死了。   刘据来的时候,执礼甚是端正,甚至扶着卫青的冰棺哭了好长时间。   不知怎么的,云琅总是觉得能从刘据的哭声中听出一股子笑意来。   他甚至觉得与其说刘据在扶棺大哭,不如说他是在扶棺大笑。   按理说,卫青去世了,对他这个外甥没有半点好处,可是,这种怪异的感觉萦绕不去。   狗子给云琅送来衣衫的时候,云琅第一次觉得有必要派人去查探一下刘据,这几年,自己不愿意跟刘据打交道,又不好跟母亲他们做对,就放松了对刘据的监察,现在看来,刘据这家伙真的是很有问题。   狗子是一个机灵的人,见云琅的目光总落在刘据的身上,就深深的看了看刘据一眼,离开了百花谷。   狗子并没有回家,而是直接去了长安找到了褚狼。   紧接着,褚狼就再一次消失了。   云琅对于褚狼跟狗子以及毛孩他们的事情不太关心,这三个人似乎更喜欢跟霍光打交道。   这几年以来,褚狼变得更加神秘,一年中难得见他几次,而狗子却总是在云琅面前晃荡。   至于毛孩这家伙,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云氏庄园一步。   有时候在褚狼回家的时候,这家伙会长久的跪在云琅脚下,感情饱满的说一些此生永不背叛的傻话,每到这个时候,云琅总想让他站起来喝一杯。   不过,云琅相信,褚狼现如今应该很厉害了。   丑庸跟褚狼的几个孩子都在云氏执役,最丑的一个女孩子是云哲的贴身侍女。   因为太过丑陋,云哲从来没有把这个叫做褚红英的女孩子当做女人看过。   他知道这样做不对,可是,褚红英坚决的要云哲把她当成男子来看。   时间长久了,云哲对她的性别意识就更加的模糊了。   实际上,蓝田也没有把褚红英看成女子,一个修习了靠山妇所有本领的女人,此生基本上就跟女人这个词无缘了。   褚红英说是云哲的侍女,却从来不管云哲的生活起居,在云哲的小院子里,她有自己的房间,而且,平日里并不怎么出现在众人面前。   只有云哲需要咨询一些他不懂,或者对某一件事情好奇之后,褚红英才会出现在云哲身边。   蓝田对褚红英的小屋很感兴趣,事实上,蓝田对云氏所有她不方便去,不能去的地方都充满了好奇心。   趁着云琅跟宋乔以及家中的长辈都去了百花谷参加卫青葬礼的功夫,蓝田再一次来到了云哲的小院子里,见褚红英不在,就悄悄钻了进去。   蓝田从未见过如此多的锁……   褚红英屋子里的柜子,盒子,箱子非常多,每一个柜子,盒子,箱子上都上了锁。   而且是云氏特制的铜锁,这种锁,蓝田还没办法用簪子打开。   “防我跟防贼一样!”   蓝田恨恨的嘀咕了一句。   觉得身后似乎有人在看她,转过头,就看见褚红英庞大的身体就在她身后不足一尺的地方,所以,她转过头的时候,几乎跟褚红英鼻子对鼻子。   “我就是看看!”   蓝田迅速的后退一步,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跟一个侍女解释自己的行为。   “下人居住的贱地,公主不宜光临。”   蓝田听到这句话,就像是一只被踩到尾巴的猫大叫道:“我是云氏未来的女主人!我哪里不能进?”   褚红英冷冷的道:“等你成了云氏主妇再说,另外再说一句,即便是宋乔夫人,也不能进入这里。”   蓝田自然知道,这个侍女真正的身份其实是云氏家臣,云哲也曾经告诉过她无数遍,不要招惹这个可怜的女人。   恼羞成怒之下,准备发火的时候,她就看见了皮球一般圆滚滚的连捷从门外走进来。   “你这个矮冬瓜也来欺负我?”   对于云哲的话,蓝田还是愿意听的,既然云哲不愿意她去欺负褚红英,那就只好把怒火发泄在连捷身上。   十余年来,连捷的变化不大,主要是因为肥胖的缘故,他并不显老,如果忽视他满头的白发,他跟十几年前几乎毫无变化。   “公主如果觉得不高兴,可以踢老奴一脚,昔日陛下遇到烦心事的时候,就以踢老奴为乐。”   连捷笑嘻嘻的回答,还故意跪了下来,如此一来,他的身体就变成了一个大圆球上摞着一颗圆滚滚的脑袋,有着说不出的诡异跟滑稽。   蓝田在这两人的注视下,拍拍手嘀咕道:“好脏的屋子,也不知道擦洗一下。”   连捷笑道:“就是啊,褚红英就是一个脏女子,公主快些离开,免得腌臜了衣裙。”   蓝田很羞耻的离开了,连捷就瞅着褚红英道:“这间屋子里明明什么都没有,为什么不给她看?”   褚红英依旧冷冷的道:“既然是伪装,自然要伪装到底,这些年想要进这间屋子被我们杀掉的人还少了?既然已经做好了假象,就要持之以恒。”   连捷的胖脸上有了一丝笑意抬手拍拍褚红英的腰肢道:“莫要懈怠了,最近家里的麻烦事情多,大司马走了,我们的日子将会更加的难过,此时此刻,正该是我们这些寄身云氏的可怜人为主家分忧的时候。打开地道,我要取东西。”   褚红英掀开床铺,轻轻一推就把沉重的大床推到了一边,床下露出一扇门,又帮连捷拉开了那扇大门,一条地道就出现在那里。   连捷踩着台阶走了进去,褚红英又将拉起来的门板放下去,重新将大床归位,自己坐在床上,擦拭一柄厚重的斩马刀。   蓝田气呼呼的走进云哲的书房,正在看书的云哲合上书卷笑道:“告诉你莫要去红英的房间,你就是不听。”   蓝田奇怪的道:“你怎么知道我去了那个胖女人的房间?”   云哲指指自己桌子边上的一盏小铜铃道:“你刚刚进去,这个铜铃就响个不停,红英本来在我这里跟我说话,听到铃铛响了,才赶过去的。”   蓝田的眼珠子转了一下道:“那个房间一定很重要是吧?”   云哲点点头道:“里面除过有一条地道之外,什么都没有,就是有好多贼人对那间房子很感兴趣,听红英说,已经被她捉住七八个贼了。”   “地道?”   “对啊,地道,直通云氏珍藏往来书信的地方,也就是一个……一个档案室,至少我耶耶是这么称呼的。”   “你就这么直接的告诉我了?”   蓝田心中的滋味确实很难形容。   云哲认真的道:“云氏也是一个大族,所以也有一些需要保密的东西。”   蓝田翻了一个白眼道:“长门宫就没有这么些密室。”   云哲怜悯的瞅瞅蓝田道:“谁说没有?你知道长门宫大殿到底有几层吗?”   “五层!”   “错了,五层半。”   “胡说八道!我家我岂能不知道!”   云哲叹口气拉过蓝田拥在怀里道:“长门宫最重要的东西就在那半层里,我进去过。”   “我为什么不知道?”蓝天再一次尖叫了起来。   云哲亲亲蓝田娇嫩的面庞道:“母亲不让我告诉你,说你性子太急躁……”   “为什么你会知道?”   云哲抱紧了剧烈挣扎的蓝田微笑着道:“因为我是母亲的女婿啊……” 第二十三章 胸怀博大的刘彻   抱着云哲厮打了许久的蓝田终于精疲力竭了,气喘吁吁地躺在云哲怀里有气无力的道:“还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   云哲笑道:“建章宫以东六里的地方有一座小山谷……”   听云哲才说出小山谷三个字,本来没有力气的蓝田一骨碌坐起来掐着云哲的脖子道:“那是我父皇炼气的地方,我讨要了几十次,每次都让我滚!他居然给你了?”   云哲点点头道:“是啊,不要不成,陛下赏赐了炼气谷给我,不容我推辞一下,就要我滚了。”   “你是我父皇的沧海遗珠?”蓝田揪着自己的头发道。   云哲摇摇头道:“据我所知,我是我耶耶亲生的,你应该庆幸,我们不是姐弟。”   “我父皇跟母后为什么会对你这么好?”   “可能啊——他们觉得我娶你太亏,就给了我一点补偿吧。”   “我这么美,你娶我很亏吗?”   “我当然不这么认为,主要是陛下跟母亲这么认为。”   “你现在就开始称呼我母后母亲了?”   “从我们定亲成功的那一天起,母亲就要我这么称呼她,确实很奇怪。”   “你说,我母后跟你耶耶是不是有事啊?”   云哲坚决的摇头道:“不可能,我耶耶是一位至诚君子。”   “你的意思是说我母后喜欢你耶耶,你耶耶看不上我母后?”   云哲无奈的摊开手道:“你到底是喜欢我耶耶跟你母后有事呢,还是希望他们没事呢?”   “当然希望他们没事,不过呢,应该是你耶耶垂涎我母后,而我母后对你耶耶不理不睬才对!”   云哲抬头瞅着屋顶想了想认真的点头道:“必须是这样的!”   蓝田小狗一样的趴在云哲的膝盖上,好久不说话,云哲见她若有所思,就拍拍她的脸蛋道:“不论是你母后,还是我耶耶都有足够的智慧去处理这样的事情,这与我们无关。就像这次卫青老祖去世,长辈们不许我们参与其中一样,都有他们的考虑,在我们还没有足够的智慧参与其中之前,置身事外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蓝田发出小猫一般的呢喃声,算是答应了,只是隐约中听见蓝田道:“母后这一辈子好亏啊……”   年轻人总是喜欢无端的猜测一下长辈的行为,云哲不太喜欢,蓝田对猜测长辈行为的事情乐此不疲。   云哲非常的确定,此时的蓝田早就在脑海中为耶耶跟阿娇贵人幻想了无数种凄美的,伤感的,甜蜜的,邪恶的往事……在这些个故事当中,她的父皇刘彻毫无疑问都是最大的坏蛋!!   连捷从地道里爬出来的时候,带着一身的烟火气,不知道的人会以为他一头钻进了烟囱里。   褚红英掀掀鼻子,连捷抖抖身上宽大的衣袍,指着恢复原状的床榻道:“现在才是万无一失,如果蓝田还想进去,就让她进去好了。”   “我还会拒绝她两次!”   褚红英收好了自己的兵刃,抬头看看云哲书房的方向,不知怎么的心情有些低落。   在皇宫中渡过了大半辈子的连捷如何会不明白褚红英的心思,笑着道:“大公子与常人不同,他不会喜欢你的。”   褚红英自嘲地笑道:“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   连捷笑道:“跟你的长相无关,就算是给你换上三夫人的那张脸跟身段,结果是一样的。只是,要是你长得真的美若天仙,你只会更加的痛苦,而不像现在这般仅仅是失望。”   褚红英笑了,露出一嘴的白牙道:“我守着他!”   连捷踩在凳子上捏了一下褚红英胖胖的脸蛋道:“真是一个好孩子啊。”   “连公公,你在云氏过的快活吗?”   在连捷即将出门的时候褚红英忽然发问。   连捷毫不犹豫的道:“快活,对我来说,这里就是仙境!”   连捷觉得褚红英的问话有些傻,他相信,问这个家里所有的人,得到的答复都是一样的。   很多早就可以离开,在外边过大富大贵生活的人,毫无例外的选择留在家里。   比如刘二,比如刘婆。   那些早就名扬长安的云氏仆妇们,在外面明明可以当人上人的。   却留在云氏庄园里,甘心做一个扫地,煮饭,洗衣,照料菜园,打更的仆役。   连捷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坐在夏日的葡萄藤下,给自己弄两样小菜,就着一壶烈酒,慢慢的看日落……不需要人陪,也能从烈酒中砸吧出很多活人的滋味来。   云琅料理完卫青的葬礼之后,看起来似乎一下子老了十岁,主要是胡须爬满了脸,快要淹没他那张年轻的脸庞。   他没有剃须的打算,曹襄,霍去病,李敢三人看起来比他要苍老的太多。   目睹卫青的棺椁被家将们抬进了陵墓。   此时的咸阳原上已经矗立着四座高大的坟茔。   他们分别是——高祖长陵、惠帝安陵、景帝阳陵、以及刘彻的还未完工的陵墓。   每一座陵寝边上都有陵邑,最有名的却是景皇帝的阳陵邑,刘彻陵墓的陵邑已经渐渐有了雏形,再过些年头,这里也会有一个热闹的城市出现。   卫青陪葬皇陵,他的坟墓就在皇帝陵寝不远的地方,向西一千步,墓像庐山!   这是莫大的恩惠!   “总有一天,你也会埋在这里!墓像阴山如何?”   刘彻目送卫青的棺椁进了墓道,便有些感慨的对云琅道。   “听名字就知道一定是位置最差的地方!”   云琅哭丧着脸道。   “还算是有些自知之明!”   刘彻并没有安慰云琅。   “只要是真的忠臣,死后的哀荣朕一定会给!”   刘彻把话说的大度无比,引来群臣们滔滔不绝的马屁之音。   高兴不起来的人,只有霍去病,曹襄,云琅,李敢四个人,不能因为死后有哀荣就忘记了卫青已经永远离开众人这个事实。   “你最后用来封住墓道的那些泥浆是什么东西?为何还要添加去很多钢条?”   刘彻送卫青送的非常诚心,直到封闭了墓道之后才准备离开。   “母亲有子,将来不可能陪葬在亚父身边,所以,微臣就发明了一种新的材料为亚父建造一座永不受人侵犯的墓葬。”   “只是一些泥浆而已。”   “陛下,至柔之物也是至强之物!十日后,这些泥浆将会变得坚不可摧!”   “哦?真的?”   “如果陛下不信,微臣现在就命那些工匠给陛下铸造出一个东西来,任由陛下检验。”   “那就去做……快点!”   不大功夫,工匠们就用钢条与水泥给刘彻铸造了一个一百来斤重的水泥块。   这一切都是在刘彻的眼皮子底下进行的,不等水泥块变干,就被刘彻派人用马车给拉走了。   刘彻上马车之前似笑非笑的瞅着云琅低声道:“始皇陵就是用这东西封起来的?”   云琅点点头道:“没人能进得去。”   “好,如果这东西真的如你说的那般坚固,朕就原谅你这个前秦的逆贼了。”   云琅苦笑道:“微臣为大汉国戎马一生,怎么就成了前秦逆贼了。”   刘彻嘿嘿冷笑一声道:“前秦的太宰云,朕没有说错吧?”   “我只是前秦太宰的学生,我出生之前,大秦就亡了。”   “即便如此,你依旧是叛逆!!感谢朕的博大胸怀吧!”   云琅哑口无言,从皇帝的角度出发,他说的好像没错。   目送刘彻离开,云琅再回头瞅瞅硕大无朋的刘彻给自己准备的陵寝,觉得水泥这东西应该很快就能在大汉流行开来。   史书上说,刘彻的茂陵整整修建了五十三年,上面的封土堆积成山,据说中间还夹杂流沙,巨石,即便是这样,也难逃赤眉军之手。   刘彻知晓始皇陵在何处,即便在他经济状况最糟糕的时候都没有打始皇陵的主意,云琅觉得用水泥将刘彻坟墓保护起来是值得的。   土陵,会被人挖掘开,石头陵墓会被人挪开石头,由一整块厚达三丈的钢筋水泥包裹的陵墓……云琅认为,即便是初级火药也拿它没有任何办法! 第二十四章 刹帝利   在大汉国,身后事在某种程度上比生前更加的重要。   每一个皇帝从登基的那一天起就开始为自己谋划冥界帝国。   他们知道自己无法获得长生,所以,利用人世间的资源为自己的后事服务,算是一种很划算的举动,毕竟,死后的世界才是真正的永恒。   一个贫苦的百姓都期望在自己死亡来临之时能够有一个薄皮棺材容身,对于一个帝王来说,用一生去经营自己死后的帝国也就可以理解了。   对于刘彻,云琅的感觉是复杂的……所以,他准备建造一个密不透风且永远都不会被人打扰的坟墓,让这个家伙老老实实的待在里面……最好永远都不要出来。   水泥块子被刘彻亲自检验之后,就很自然的用在了皇陵上,它代替了巨大的石块,有效的减少了劳役们的工作量,同时,也因为需要采购巨量的水泥,与钢条,从而将古老的炼钢业与新兴的水泥业推上了一个新的高度。   国之大事,在戎在祀,修建皇陵的政治重要性很高,有皇帝做这一波广告,云琅相信,殡葬业将成为大汉国推动经济前进的一个马力强劲的发动机。   “你亚父的墓地外边需要添加一个那种壳子!”   已经很多天不见人的长平忽然出现在云琅的面前,她骨架本身就高大,如今瘦峭的厉害,整个人看起来阴森森的,不过还好,至少她的眼神中多少有了一些光彩,不像卫青入殓的时候那般死寂。   “这是自然,卫伉跟阿襄已经在做准备了,是第一优先的事情,母亲不必着急。母亲许久不来,今日孩儿亲自下厨,为母亲烹调一桌素餐如何?”   长平点点头道:“我需要进一些肉食……”   云琅闻言大喜,转头就对梁翁吼道:“先熬鲍鱼粥,让母亲宽宽肠胃,再让毛孩立刻杀牛,杀羊,杀猪,杀鹿,命家将们即刻进山,一个时辰后我要松鸡,竹鼠,让他们立刻去渭水捞鱼,每一种鱼我都要,最重要的是鲫鱼……”   长平见云琅急不可耐的开始操持,苍老的面容上浮现出一丝笑意,偏腿坐在老虎大王的背上,对守在身边的云哲道:“让你弟弟过来带我走一圈云氏,许久没有走动了。”   云哲陪着笑脸道:“云动毛躁,就让孩儿伺候老祖吧。”   长平瞅瞅云哲那张阳光的笑脸道:“你老祖一辈子尽跟人杰打交道了,老了,就见不得人杰,让你弟弟过来,我喜欢跟这样的孩子打交道,不累!”   云哲呲着一嘴的大白牙笑道:“孩儿就是一个没出息……”   “滚……”   云哲灰溜溜的躲开,云动却噘着嘴老大的不愿意。   长平用手指点一下云动撅起来的嘴巴道:“傻孩子,当人杰有什么好的,操不完心,受不完的累,以后啊,就跟着老祖我们过平平安安的日子,不跟他们厮混。”   “我要做大将军!”   云动的脑袋摇的如同拨浪鼓一般。   长平摸着云动的脑袋道:“大将军啊,我们家的大将军比狗都多,你卫青老祖当了大半辈子的大将军可曾落下什么好处?临了了,就想死一下落个轻松自在,就这,都被你那个黑心的耶耶硬给拖了五年,受了五年的大罪。动儿乖啊,听老祖的,我们不做大将军,不做宰相,我们也不读书,不练武,老祖宁愿你做一个纨绔子,整日里开开心心的,陪着老祖吃吃喝喝也不错……”   “……什么?你耶耶不答应?”   “老祖捏死他……”   苏稚目送长平被老虎大王驮着去了后宅,很是为跟长平一起走掉的儿子担心,她觉得长平正在把儿子往沟里面带……毕竟,不读书,不练武对云欢动的吸引力太大。   霍去病杀牛简直就是一种艺术表演,不用别人帮忙,他自己用一柄铁刺,就轻而易举的将牛杀死了。   眼看着这位绝世猛将将所有的技巧都用在了杀牛宰上云琅的心情很好,倒是曹襄已经悲愤的不能自抑。   “怎么能这样?”曹襄丢开了已经杀了一半的松鸡。   云琅握着肥硕的竹鼠,灵活的挑开肚皮,掏出内脏之后就把圆滚滚的竹鼠放进清水里洗涮。   “有什么不好的?去病前半辈子就知道玩命,以前是他运气好,没有被人干掉。现在有机会过自己的日子也不错,虽然平淡了一些,多生两个娃都是莫大的幸福。”   “他是大将军,无敌的悍将!”   “母亲刚刚说了,我们家的大将军比狗都多啊,什么东西多了就不值钱了。如今放眼四海,你瞅瞅还有值得去病出征的地方么?   南边的野人成群成群的被撵下山,在军队看押下驱逐野兽,平整田地,修建城池。   北边的蛮子全部被捕奴团抓了个精光,成了开荒的主力。   东边的夷人全在帮陛下挖人参,采珍珠,剥兽皮呢。   至于西边……西边已经没有蛮族了,只有我们汉人……这种状况下,你让去病去打谁呢?   英雄无用武之地啊!”   曹襄重重的揉揉脸道:“听你这么一说,我心里好多了,以后要经常开导我,免得我总是想不开。这次啊,我接了大司农的位置,准备在南边种稻子,甘蔗,西边种苏武找来的棉花,北面种甜菜跟麦子,你要帮我。”   “东边呢?”   “东边产鱼盐!”   “不对吧,东边有大片的平原,你不准备在那里大量的种粮食?”   “你才傻呢,东边相对富庶一些,对这样的地方我们要做的不是种粮食,而是把粮食卖给这里,一来呢,方便朝廷控制东部,二来呢,那里的读书人太多,不能太过富裕,要是人家兵精粮足了,很容易造反。”   云琅阴郁的瞅着曹襄道:“造反的从来都不是读书人!”   曹襄捡起松鸡,一把拗断松鸡的脑袋吼道:“我见不得董仲舒太招摇成不成?”   “董仲舒又怎么招惹你了?”   “他在颍川开了书院,在江东开了书院,大有图谋我在颍川跟江东的根基,不出口气怎么成。”   “江东,颍川跟齐国之地有什么关系?”   “还不允许我声东击西一下吗?”   见曹襄有些恼羞成怒,云琅不得不点点头,对正在杀猪的李敢吼道:“你就不能让猪叫的声音小点吗?”   李敢怒道:“你来试试,你杀猪的时候猪不叫唤?”   云琅张了张嘴,发现自己的要求很无礼,就把目光转向霍去病。   霍去病快成野人了,从新鲜的牛脊骨位置取下来一条嫩肉,一张嘴就吃下去了。   自从离开长安之后,霍去病就没有再遵守云琅给他制定的饮食规矩,全部由着性子来。   “牛没有门牙!”   霍去病坐在云琅边上,喝了一口茶水之后,就随便躺在地上,瞅着天上的白云装作很悠闲的样子。   他现在不喜欢跟人接触。   李敢喝茶从来都是用茶壶的,他喝了一壶茶水,脱掉沾满猪血的衣衫,也倒在地上。   “你说,杀猪的时候猪会叫唤,杀羊的时候羊可没有这么大的动静。”   “这里面有一个典故,说的就是牛没有门牙,羊死不做声,猪死嚎破天的事情,你们要不要听?”   霍去病坐了起来,瞅着云琅道:“你先给我说说,刘据跟刘陵之间的事情,我对这个比较感兴趣。”   云琅笑道:“你在马邑之地听到了什么?”   霍去病冷笑道:“我听说刘据准备联合一些人向陛下进言,准备将天下各色人等划分等级。你说说,我们这样的人会被划分到什么阶层里面去?”   云琅将手里洗干净的竹鼠放在竹篦上控水,甩掉手上的水珠道:“刹帝利!” 第二十五章 原人歌   身毒这片土地就是一片被人征服来征服去的土地,几千年来也不知有多少征服者出现在这片土地上。   所以,他们的一直处在支零破碎的环境中,类似于我中华的战国时期,只是,他们的战国时期经历的时间特别长。   自从雅利安人在一千三百年前入侵身毒国之后,古老的身毒人就自然而然的分裂成了两个统治阶层,一个是以雅利安人为首的武士阶层,一个自然就是以祭祀神灵的僧侣阶层。   后来,随着雅利安人的实力没落,僧侣阶层就逐渐掌控了话语权,也就是最初的婆罗门。   一千年前,身毒出现了一个叫做《梨俱吠陀,原人歌》的东西,给人定下了身份等级。   在这个歌谣中,他们将世上所有的人幻想成一个人,也就是原人。   原人之眼,化作太阳,原人之胸化作月亮,原人之口,为婆罗门,原人双臂为刹帝利,原人双腿为吠舍,原人双足为首陀罗!   也就是说,婆罗门僧侣为神人之口,他们传递福音,传达敕命最为高贵,刹帝利愿为帝王将相,他们保卫世人,为上等种姓,吠舍为平民,首陀罗为劳动者,既然身份是天注定,那么,就不可变革!   刘陵无疑是强大的。   她不甘心屈居婆罗门之下,在身毒国杀婆罗门僧侣整整杀了六年,六年之后,婆罗门僧侣们重新修订了原人歌,将刹帝利放在原人第一级。   这样的调整与平民,劳动者,奴隶们无关,所以,刘陵在身毒的统治非常的得人心。   她认为这是一个好东西,就积极地引荐给了刘据,希望刘据也在大汉国施行,达到刘氏子孙千秋万代永远统治大汉的目的。这就是刘据准备推行的身份改革。   听云琅解释了刘据的行为之后,霍去病一言不发,李敢觉得这事跟自己无关,只有曹襄笑嘻嘻的道:“听起来好像不错。”   云琅笑道:“说起来,我们才是利益既得者,有没有这个东西我们的地位不会改变,就是跟陛下开科考的愿望背道而驰,跟陛下打击勋贵豪强的目标相矛盾。也跟董仲舒遵行的有教无类的说法相抵触。所以说,刘据这次才算是真正的自寻死路,彻底绝了自己登基的可能性。”   霍去病冷哼一声道:“陛下会用异族人的东西来统御大汉?”   云琅笑道:“陛下正在确定度量衡,准备将自己单臂长度定性为三尺,将自己体重定性为一担,我也不觉得刘据这种拾人牙慧的东西能够打动陛下。”   李敢大笑道:“刘据身边就没有一些明眼人吗?我记得狄山,瑕丘江公,朱买臣都不是泛泛之辈,应该不缺少这样的见识。”   曹襄道:“真正一心为刘据好的人只有狄山一个,至于其它人,天知道有什么目的。阿琅,朱买臣不会是你的人吧?”   云琅摇头道:“不是,我不会帮助刘据,也一定不会害刘据,这是我跟陛下达成的默契,绝对不会越雷池一步。”   “那就是阿娇弄去的。”   曹襄说的斩钉截铁。   “凭借刘据还没有本事让朱买臣这种人杰为他效力。”   云琅抽抽鼻子道:“刘据手中有五道许莫负留下来的箴言,第一条是去病的死期!”   霍去病闻言立刻来了精神,凑过来问道:“我什么时候死?”   云琅苦笑一声道:“十七年前!”   霍去病点点头道:“甚好!”   曹襄阴沉着脸道:“第一条很扯淡,可是第二条说的是隋越十斤重的脚,已经应验了,第三条说亚父五年前病故,也基本上应验,如果不是被苏稚,宋乔强留五年的话……”   李敢道:“第四,第五条是什么?”   曹襄摇头道:“没人知道,郭解也不知情,他只知道许莫负给了刘据五个锦囊……”   霍去病犹豫片刻看着云琅道:“我是不是跟舅舅一样,十七年前就该死了?”   云琅道:“为什么会这么问?”   霍去病指指李敢道:“你看看他身上的伤痕,再看看我身上的伤痕再说。”   李敢得意的脱掉外袍,再一次向众人炫耀他男人的勋章!   “我这一生顺利的超乎了我自己的想象,想要找敌人,敌人一定会在我冲锋的路上……这不真实啊!”   云琅双手按着霍去病的肩膀道:“你一定要相信,你就是这么幸运的一个人,跟我无关,我除过不许你喝生水之外,什么都没有做,事实上,我也没有能力这样做。”   霍去病笑道:“最好是这样,如果需要靠人帮助才能做到那些事情,我不如早点死掉。”   曹襄终于拔干净了松鸡身上的毛,丢在竹篦上道:“这一摊子烂事其实都不关我们的事情,我总觉得刘据这孩子会把自己玩死。现在也能看得出来,刘据登基之后基本上就没有我们兄弟什么好果子吃。我们现在能做到两不相帮,已经是难得了。阿琅,念个弟子刘髆有取代刘据的能力吗?”   云琅道:“刘髆这孩子最优秀的地方不是有多大本事,而是有足够的忍耐力。他早就看透了刘据,也看透了陛下,觉得只要自己不犯错,就能等到他想要的生活。”   “那就等吧,我舅舅身体很好,如今正在四处寻找他梦中出现的一个女子,各个郡县给他送来了十六个,都不是我舅舅的梦中人。还以为是我舅舅想要美女的一个借口,目前看来不是啊,她真的梦见了一个美人儿。”   云琅当然知道曹襄说的是钩弋夫人,他也知道钩弋夫人如今正在河间府居住,而且刘彻前几年才把钩弋夫人的父亲施以宫刑,充任了中黄门,今年刚刚病死,葬于雍门。   钩弋夫人的事情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父亲提前做的安排,反正云琅没心情帮刘彻找女人。   中午,天气微凉,长平困倦,就在她的小楼里小睡片刻,老虎大王这才得以逃脱,找到云琅之后就那里都不愿意去了。   云氏招待长平的宴席在傍晚,由于是家宴,加上又在卫青的丧期,没有歌舞,没有烈酒,只有一大家子人围坐在亭子里陪长平吃肉。   养了大半天胃口的长平,胃口很好,几乎所有的菜肴都吃了一口,称赞了牛肉,羊肉,鹿肉,猪肉,松鸡肉,竹鼠肉,鱼肉,即便是如此,在品尝完毕最后一道烤鱼之后,也大呼吃撑了。   长平昔日的生活虽然精细,还没有到精致的地步,今天不一样,她不再惋惜粮食,不再考虑名声,不再考虑如此豪奢的饮宴会带坏大汉国的风气。   用最精美的器具,吃最精美的食物,享受自己该得的儿孙辈孝敬。   如她所言,她如今就是一个平凡的老妇,只想静静的享受最后的岁月。   什么军国大事,什么帝国传承,统统被她抛之脑后。   吃饱饭的长平在一大群妇人们的簇拥下去花园里散布,从头到尾,长平都拉着云动的手不愿意松开。   她觉得自己已经把自己,丈夫,儿子,义子统统献给了这个庞大的帝国,现在,只想拥有最后一个孩子,让他陪伴在身边,没有危险,没有苦难,没有劳神费力。   此时此刻,一群苦行僧正围绕着刘彻用梵语吟诵原人歌……   刘据站在大殿之外,听着里面传来的歌声,双手合十,暗暗地祈祷自己的父皇能理解这些梵语中的含义。   他想缔造一个新的世界,一个与自己父皇缔造的世界完全不同的世界。 第二十六章 看风景   奇形怪状的身毒苦行僧们退下了,刘彻也结束了冥想,缓缓睁开眼睛。   什么都没有说,就去了漪兰殿。   当年他出生在这里,刘据也是出生在这座宫殿里的。   他一个人孤独的坐在大殿里,瞅着空旷的大殿,似乎在怀念刘据出生的那一刻。   那一刻,他无疑是欣喜的,自己的长子诞生,眼看着一个小小的孩子被婆子抱出来,刘彻欢喜的胸膛都要炸裂开来了。   他高举着自己的儿子向所有守在外边的臣子们大声呼喝——朕有儿子了!   臣子们山呼海啸一般的贺礼声似乎还在这座大殿里回荡。   卫子夫进来的时候,皇帝抬眼看了她一眼拍拍身边的位置示意坐下来。   卫子夫靠着皇帝坐下,刘彻就握住了卫子夫的手道:“你在这里生下了两个孩子。”   卫子夫笑道:“您不知道妾身当时有多骄傲!”   刘彻点点头道:“朕也很骄傲,有时候我很希望据儿永远只有八岁……”   卫子夫的神情黯淡下来,低声道:“他毕竟是您的长子,是您的骨血。”   刘彻沉声道:“云琅很早以前就跟朕说过,不能用一个人的错误去惩罚所有人。朕当时有些不以为然,现在思来,还是有道理的。”   卫子夫低声道:“据儿又闯祸了?”   刘彻摇摇头道:“没有,他很有孝心,也没有做错事,是一个好孩子。”   卫子夫的面容变得苍白起来,紧紧的攥住刘彻的手道:“求您……”   刘彻摇摇头道:“用不着求,我什么都不会做,每个人的路只能自己走,我不明白,据儿为什么会走上这样的一条路。知道吗?他今日求我,说有一群身毒苦行僧法力高强,愿意为我诵经祈福愿我万寿无疆……”   “这不错啊。”   “是不错啊……可是呢,他们围着我念的却是《原人歌》。朕虽然不懂梵语,梁凯这样的文学侍从却是懂的。”   “什么是原人歌?”   “身毒国的一项国策!刘陵用起来觉得不错,就推荐给了据儿,然后呢,据儿就想在我大汉施行。”   “可行吗?”   “不是可行不可行的问题,而是不能行!我大汉为天下宗主之国,治理天下的国策,乃至律法,都应该是由我们来创造出来,然后颁行天下。   天下诸国,只能追随我们的国策,律法行事,如何能本末倒置?   朕厮杀半生,所求者不过是世界首领位置,坐上这个位置之后我们当号令天下!   不论我们的律法,国策成不成,是不是好的,是不是适合,天下诸国都必须跟进。   如此一来,我大汉才能以王道平天下,有朝一日,当我大汉需要扩张版图的时候,才能做到众望所归,朕一声令下,无需大军征伐就能让诸国献土纳降!天下一宇!   自从刘陵统御匈奴人西去之后,她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如何重回中原。   有朕在,刘陵只能龟缩在身毒国苟活,现在,她居然将手伸向了据儿。   让人失望啊,刘陵送来长安的礼物,只有刘髆一人未曾接受,朕其余的四个孩子……全部接受了。”   卫子夫颤抖着站起身道:“妾身现在就去东宫,将匈奴礼物全部烧掉,将匈奴人全部斩首。”   刘彻拉了卫子夫一把,让她重新跌坐在身边,幽幽的道:“看着就是了,看着就是了。朕谁都不帮,谁都不惩罚,大汉的江山社稷万钧之重,要好好的挑选一下,如果不能,我们就继续生,直到生出一个合格的君王出来。朕!有时间,有信心,不让云琅那群狗贼看朕的笑话!”   卫子夫悲怆的不能自己,扑在刘彻怀里道:“妾身已经老了。”   刘彻狞笑道:“不算老,还能生!”   眼看着皇帝夫妻搂抱在一起气氛压抑,隋越叹息一声就离开了漪兰殿,关好门窗,守在外边暗自为自己的主子落泪。   刘据无法理解自己父亲,母亲此时绝望的心情,送走了那些苦行僧之后就回到东宫,与东宫一干臣属商议下一步计划。   “你们看看这部原人歌,看看如何才能在我大汉施行。”   刘据丢出了翻译之后的原人歌。   郭解拿到之后看了一眼就笑道:“殿下,如此说来,微臣等将成为刹帝利这最高一层?”   刘据笑道:“自然如此。”   郭解抱拳道:“微臣认为不妥。”   “哦?何处不妥?孤王以为此政施行之后,我大汉将万古长青,永无坠落之忧。”   郭解笑道:“微臣不是说这项善政不妥,只是觉得殿下太亏了,我等原本就是殿下的臣子,如何能与殿下位列刹帝利一层?微臣以为,当为殿下再单列神级!”   刘据微笑道:“有尔等襄助,孤王才能治理好这天下,与孤王同列,尔等当尽心竭力用事,不辜负孤王对尔等的信赖。”   狄山咳嗽一声道:“不……妥!我华族……如何……能用蛮夷……之成法?”   刘据大度的挥挥手道:“无妨,只要对我华族有用,我们拿来用就是了,此事,刘陵在匈奴已经验证过了,确实是好的成法,孤王也是小心求证之后才决定如此行事的。”   “江公,你如何看?”   瑕丘江公低垂着脑袋,对刘据的问话充耳不闻,郭解看了一下瑕丘江公,这才发现这个老家伙居然睡着了。   刘据脸上闪过一丝不虞之色,接着问朱买臣:“朱公以为如何?”   朱买臣摇头道:“不妥,刘陵在身毒施行此法,完全是因为匈奴人少,身毒人多,随时会有倾覆之忧。   此计谋用意就在于进一步分化身毒人,所以,她就必须拉拢少数人来压制大多数身毒人。   我大汉则不存在这样的问题,敢问殿下,一旦施行此法之后,我大汉黔首当为几何?   吠舍?还是首陀罗?   昔日秦皇行暴政,这才有了陈胜吴广大泽乡振臂一呼从者云集,我大汉太祖高皇帝这辈英雄也纷纷揭竿而起,终于覆灭了暴秦。   当时在大泽乡行事之人尚不是奴隶,而是戊卒,其地位与吠舍同,微臣不敢想首陀罗之辈会如何想。   殿下,自从太祖高皇帝高呼‘大丈夫当如是’项羽大呼‘彼可取而代之’之后,这草莽间,便再无唯唯诺诺低头自认低人一等之人。   殿下,此策不可取,取之,则为天下之敌!”   刘据闻言大怒道:“身毒国施行此策之时,天下欢呼,并无不愿之人,也不见烽烟四起!朱买臣,你已经被上次的祸事吓破了胆子吗?已经不敢勇于任事了吧?”   朱买臣并无羞恼之意,拱手笑道:“主要是因为微臣就是起于微末,不敢忘本罢了。”   刘据见狄山,朱买臣都不同意,恨恨的挥挥袖子就去了后殿,郭解瞅了一眼在座的诸人,得意的跟上,也去了后殿。   刘据走了,朱买臣就没好气的对酣睡的瑕丘江公道:“江公醒醒,殿下已经走了。”   瑕丘江公睁开睡眼惺忪的眼睛,左右瞅瞅不满的道:“怎么没有饮宴?”   狄山叹了口气就离开了。   朱买臣搀扶起瑕丘江公笑道:“断子绝孙之国策,难道也不能驱赶江公的睡意吗?”   瑕丘江公道:“老夫已经老迈的昏悖了,如何能听出什么是好国策,什么是坏国策,老朽如今不过是殿下弄来的一匹千斤肥牛,摆在场面上好看而已。走喽,走喽,没有饮宴,没有歌舞,翁子难道不请老夫走一遭得意楼吗?”   朱买臣道:“去得意楼容易,我就怕跟着太子会把自己的脑袋给混没了。”   瑕丘江公斜睨朱买臣一眼道:“翁子的跟脚恐怕不在这四面漏风的东宫吧?”   朱买臣没好气的道:“江公的根基在凉州,为何会千里迢迢来到长安?”   瑕丘江公大笑道:“看风景而已……” 第二十七章 钓鱼执法   刘据的谋士一个个心怀鬼胎,他手下的武士却是非常强悍的,跟很多军中统帅一样,都喜欢用那些曾经在自己麾下冲锋陷阵的猛士。   刘据的东宫近卫也是如此,当年随他一起征战西南的猛士大部分成了他的近卫,且忠心不二。   褚狼想要派人进入东宫,这些近卫们是最大的障碍,不过,这一条路走不通,他很快就发现,东宫的文臣们似乎没有任何的节操。   当褚狼拿到一张加盖了刘据印信的空白文书之后,他不得不出现在云琅面前。   看到这张真实的空白文书,云琅,曹襄,霍去病,李敢四人的眼珠子都要凸出来了。   曹襄面色惨白的道:“这不可能是真的。”   云琅拿起那份文书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拿出太子诏令对比了印信,又派人将造纸作坊里的老掌柜陈铜招来勘验了那张特别印制的纸张,确定这确实是造纸作坊特意给宫中印制的用来写文书的特殊纸张之后,云琅额头的汗水也就涔涔而下。   霍去病愤怒的道:“怎么可以这样?”   李敢指着放在桌面上的那张纸道:“如果将这份空白文书变成东宫的调兵手令,再找高手工匠伪造半面虎符,是不是就能号令东宫近卫做任何事?天爷啊,东宫近卫三千,全部驻扎在长安啊!烧掉,烧掉!”   曹襄阴冷的道:“这张烧掉问题不大,要是外边还有流落出去的文书呢?有一张,就会有第二张,第三张……不行,必须将这份文书拿给陛下看!这可不是要害刘据,实在是兹事体大!容不得我们苟且!”   云琅淡淡的道:“如何解释这份文书的来历呢?”   曹襄缓缓坐下来,哀叹一声,缓缓地闭上眼睛,眼角居然有泪水渗出来。   “给阿娇贵人吧。”   曹襄猛地睁开眼睛道:“如果阿娇贵人将这东西另作他图怎么办?”   霍去病冷笑一声道:“阿娇贵人是骄傲的,不屑用这东西来害刘据。”   李敢哀叹一声道:“怎么能出这样的事情,太子印信他难道不随身携带吗?为何要在空白文书上用印呢?褚狼,这份文书是如何拿到的?”   褚狼瞅瞅家主,见云琅点头了,就小声道:“来自春风楼,花费了一百金。”   褚狼还是没有说从谁手里拿到的,曹襄,霍去病,李敢也没有追问。   云琅收起这份文书,对其余几人道:“我去去就来。”   说完就离开了房间。   当云琅来到麻籽地附近的时候,戴着斗笠背着背篓的何愁有从麻籽地里站起来,取下斗笠扇着风道:“不错啊,这一次终于稳当了。”   云琅霍然转头看着何愁有道:“陷阱?”   何愁有淡淡的道:“褚狼跟我说的时候,我就知道是陷阱,我想看看你会怎么做。”   云琅摇头道:“我有些妇人之仁,另外啊,我这人运气不好,总不太相信会有好事掉在我的脑袋上。”   何愁有嘿嘿笑道:“主要是你没有谋反的心思!”   “始作俑者不可能是刘据!”   “是啊,这很符合陛下的手法,陛下这一次算是真正的准备废黜刘据了。同时,这是陛下绝望之下做的最后一次反扑,他的沮丧跟怒火总要有发泄的地方。”   “不会只针对我吧?”   “应该不会,陛下做事,从来都喜欢一网打尽。”   “我是不是应该直接送还陛下?”   何愁有冷笑道:“看穿陛下的计谋很有趣吗?”   云琅回想一下刘彻的胸怀,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道:“还是给阿娇比较合适。”   “要快,越快越好!”   云琅从善如流,小跑着进了长门宫。   这一次云琅跑上五楼之后,就真的有些气喘吁吁了。   阿娇瞅了云琅一眼道:“不用故意跑上来讨我欢心,我知道我老了。”   云琅将那份文书放在阿娇面前道:“家将从春风楼里拿到的,已经研究过,是真的。”   阿娇伸长脖子瞅了一眼道:“啧啧,还真是刘彻的忠臣啊。”   云琅烦躁的道:“本来就是!”   阿娇笑着从一边又拿过两份文书放在桌子上道:“奇怪啊,这已经是第三份了,你可不是第一个来表忠心的。”   “陛下到底放出来了多少份?”   阿娇摇头道:“不知道,应该不少。”   云琅坐了下来喃喃自语道:“这是在钓鱼啊。”   “是在立威!”   “我觉得可能会人头滚滚,血流成河。”   “没有上交的不就是心怀叵测之徒吗?杀了也就杀了,不算冤枉。”   “人心是不能试探的,这个道理陛下应该知道。”   “知道又如何?他的长子整日里跟奴隶贩子混在一起,都快要成奴隶贩子了,这已经足够丢脸了,现在,又跟一群连刘陵都看不起的身毒人混在一起,你能让阿彘如何呢?阿彘那么骄傲的一个人,太子成了这个模样,他身为父亲还能如何?如果他只把刘据当成臣子还好处理,一边是父子,一边是君臣,难自处啊。”   云琅向后躲一下,因为阿娇的一只脚伸过来了。   “此事要尽快处理,慢了,会死人的。”   阿娇白了云琅一眼道:“胆小鬼!好了,我这就进宫,听宫里的人说陛下这几天整日跟卫子夫在一起。”   戏弄过云琅之后,阿娇就起身准备离开,云琅才出门,就看见阿娇宏伟的车队烟尘滚滚的直奔建章宫去了。   “阿娇手里还有两份空白文书!”   云琅来不及喝水,就向曹襄,霍去病,李敢通报了消息。   曹襄的面孔再一次变得惨白,就在刚才初次见到这份空白文书的时候,他在心里犹豫着要不要把这东西交出去,好在理智战胜了私欲,否则,现在就是皇帝舅舅网中的一条鱼。   “当年窦婴曾经说接受过先帝遗诏,准许他可以在危难之时可以进宫面见皇帝。陛下命人查档,结果,没有找到这样的诏书,却在窦婴家中找到了这样的一份诏书,于是,田蚡就说这事窦婴在伪造遗诏,理应斩首。可怜窦婴一生豪雄,平灭七国之乱时何等的威风,鼎盛之时座上三千客,可谓豪奢至极,谁能想到,却在渭城大街被低贱的刽子手斩下头颅,牵连满门,连收敛他尸骨的人都找不到。今日,我们如果一个应对不慎,就会重蹈窦婴覆辙。阿琅,我准备去洛阳居住一阵子,去病也回马邑吧,我舅舅已经疯了,你跟阿敢留在长安,平日里莫要出门。”   曹襄匆匆忙忙的说了一大堆的废话,不等霍去病同意,就拖着他准备一同离开长安。   霍去病拨开曹襄的手道:“我去见陛下,这个时候,陛下需要我这个臣子。”   曹襄咆哮道:“需要你干什么?帮他杀人?”   霍去病摇头道:“陛下必定是因为某一件事不安到了极点,才会行此下策。某家是陛下的臣子,此时就该为他分忧,哪怕是执大戟护卫陛下安眠,也是某家的责任!”   曹襄跳着脚道:“相信我,我舅舅疯了,现在的他一定是六亲不认的。”   云琅拉住曹襄的手道:“安静一些,这时候不能离开长安,我觉得可能会有大乱!”   李敢点头道:“我与去病一起披甲去皇宫宿卫陛下。”   云琅点点头道:“去病跟李敢去皇宫,我们明日去长安明月阁纵酒狂欢。记住,不得带太多家将,一人有十名护卫即可。”   曹襄慢慢安静下来,指着云琅等人道:“你们准备看我舅舅杀人是吧?那就一起看,看看,我舅舅到底会杀多少人,看看谁才是我舅舅网中鱼!” 第二十八章 上天有好生之德   两辈子人活到现在,云琅对于拍别人马屁这种事还是会有强烈的羞耻感。   即便是已经给刘彻当了很多年的大臣,这种出于某种目的主动向刘彻示好的行为他还是不舒服。   当然,事情还是要做的,还必须做好,做快,虽然有些为难人,想到这里,羞耻感就没有那么浓重了。   霍去病,李敢两人快马入长安,执戟护卫皇帝的行为,让刘彻很有感触。   所以,他上朝的时候去掉了两扇翅屏,改以两柄闪着寒光的大戟!   这一点让云琅非常的感慨,两柄锋利的大戟握在两个粗壮的武将手中,锋刃距离脖子不过三尺,如果某一位武将脑子抽了,用力的挥动……改朝换代的事情就已经完成一半了。   朝堂之上刘彻没有说任何关于刘据的话,平静的处理完毕了国事,接见了番邦的使臣,回复了丞相赵周的奏本,批准了几项任命,下达了一些指使,批红了一些处决文书,诫勉了今年参加科考之后获胜的书生,然后就平静的宣布退朝。   霍去病跟李敢跟着皇帝走了,朝堂里顿时就热闹起来了,没人回家,一个个相互越好要嘛去踏青,要嘛去饮酒,要嘛去钓鱼,总之,所有人都找到了可靠地伙伴充当自己行为的见证人,除过刘据。   今晚的长安,注定将是一个不眠之夜……   刘据对今日发生的一切是不了解的,他也发觉了朝堂上诡异的气氛。   直到现在,他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一日之间,几乎没有人看好刘据了。   昔日常常出现在刘据宴饮上的官员,此时避刘据如避蛇蝎。   这就将刘据的短板彻底的暴露出来了,离开了卫氏,曹氏,云氏,霍氏,他身边再无一个位置高,还肯为他真正谋划的人。   不论是郭解,还是狄山,他们对大汉国的朝廷并不熟悉,而瑕丘江公,朱买臣之流,也没有忠诚到为刘据去死的地步。   曹襄看着孤独的有些茫然的刘据叹了口气,回头对云琅道:“刘据总认为外戚会成为他登基之后的心腹大患,他就没有想过,他还没有登基这件事吗?”   云琅道:“我只是没有想到皇后陛下居然也没有给刘据通风报讯。”   “不难理解,陛下与皇后已经达成了一些默契。”   “也就是说,刘据的太子位不会动摇是吧?”   “这是皇后的底线,刘据没了太子位,皇后也就了无生趣。”   “既然如此,我们两去喝酒吧,明月阁!”   曹襄冷笑道:“为什么不去春风楼?我们兄弟去春风楼,看看到底是谁在卖太子的空白手令。”   “是陛下弄的,你知道的。”   “即便是陛下弄的,我也要杀掉这个王八蛋!你去不去?”   云琅砸吧一下嘴巴道:“你难得硬气一次,我当然跟进。”   两人联袂出了建章宫,在甬道位置看到了阿娇的銮驾还停在那里,守在銮驾边上的侍卫很陌生,不是平日里见到的那些人。   “阿娇贵人被陛下留在建章宫了。”   稍微一思索,曹襄就准确的判断出来了事情的前因后果。   见刘据也停下脚步看銮驾,曹襄又对云琅道:“他的气运其实是天下无双的是吧?”   云琅道:“生于危难,死于安乐,古人早就说过了。”   刘据见云琅曹襄两人在看他,就拱手施礼,面对这两个人,他的太子威风还抖不起来。   曹襄犹豫良久,走到刘据身边看着他道:“你能不能什么事都不要做?”   刘据笑道:“如此这般,别人岂不是会说刘据尸位其上?”   曹襄强忍着心头的怒火瞅着天空道:“昔日有大鸟三年不鸣,一鸣惊人,昔日有骅骥,卧槽三载,起身之日,日行千里。昔日有巨鲲,浮游大海千年,化为鹏,一飞冲天!这些故事你知道吗?”   刘据笑了,看着不远处的云琅道:“昔日云侯说过——一万年太久,我们只争朝夕!”   曹襄哑口无言,最终还是将双手按在刘据肩头道:“表弟,你有一个天底下最好的母亲,今日有闲暇,就去看看她吧。”   刘据看着曹襄道:“我敬母亲在心,不在多看两眼。”   曹襄抽抽鼻子,发现自己真的已经无话可说,转身就走。   刘据脸上却露出了胜利的笑容。   在春风楼上,曹襄撵走了所有客人,其实呢,大中午的青楼中还没有多少客人,而熬夜的美人们还在酣睡,曹襄来了,美人们就从酣睡中醒来,匆匆的梳妆过后,就来见曹襄。   美人们很是失望,平日里见到美人们就兴奋地如同一只公羊一般的曹襄,今天安静的如同一只乌龟。   平日里像曹襄,云琅这般人物是不会轻易踏足青楼的,豪门大户中豢养的歌姬,不论是技艺,还是容貌都超过这些美人们甚多,春风楼唯一占据的优势便是热闹。   曹襄面色阴冷,云琅端着一杯酒靠在窗户边上瞅着楼下熙熙攘攘的人群,没人在意美人们。   曹襄勉强饮下一杯歌姬端到嘴边的美酒,用指头在歌姬娇嫩的面庞上轻轻滑动,最后停在美人儿高耸的胸口道:“快跑!”   美人儿笑嘻嘻的站起身,绕着柱子嘻嘻哈哈的跑动起来,一边跑,一边冲着曹襄招手。   曹襄端着酒杯来到云琅身畔,神情郁闷的道:“我的表述是不是有问题,为什么别人都听不懂?”   云琅笑了,用拳头捶一下曹襄的胸口道:“你说的话太高深,别人听不懂而已,像我这样的人,你的每一句话我都听得明明白白。”   “我记得这春风楼以前是你家的产业!”   “卓姬进家门的时候就不是了,听说现在是张连跟周鸿他们的产业。”   “你说,陛下会不会迁怒春风楼?”   “不会吧?消息是他自己派人放出来的。”   “你记不记得我那天说我舅舅已经疯掉的事情?”   “记得!”   “我那时候只是说说,不明白我舅舅为什么会疯,现在明白了,我要是有刘据那样的未来家主,也会疯掉。所以啊,别用常人的性情去评判我那个已经疯掉的舅舅,以前我舅舅治病的时候会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现在,我舅舅疯掉了,脚痛砍头的事情都做的出来,你信不信?”   “你是说张连跟周鸿?”   “不是,张连,周鸿这种人即便是被砍头了,一点都不冤枉他,我说的是这一楼的可怜人。”   “你要救她们?”   “上苍有好生之德!”   曹襄说着话,就从怀里掏出一把珍珠丢在地上对那些歌姬们道:“耶耶今天想玩点新鲜的,只要你们一人拿着一颗珠子,绕长安城跑一圈,手里的珠子就是你们的。”   曹襄话音刚落,一屋子的女人就开始疯抢地上的珠子,只要拿到一颗,两三年就可以衣食无忧。   拿到珠子的女人们已经跑了,没有抢到珠子的女人们哀怨的瞅着曹襄,希望他再丢一把出来,这样公平一些。   曹襄摸摸袖子,发现没珠子了,就把手塞进云琅的袖子里,果然,又抓出一把珠子,丢在地上……   一瞬间,姑娘们就不见了,楼子里面的护卫仆役则追着姑娘们跑了。   于是,整个春风楼就空了,只有一个胖掌柜,笑眯眯的守在楼梯口等曹襄的吩咐。   “我听说你们楼子里有好东西在售卖,拿出来,让耶耶掌掌眼!”   掌柜的脸都笑抽了,凑过来低声道:“知道侯爷们对这东西有兴趣,小的特意给您留了两张。”   曹襄嘿嘿笑道:“拿出来!”   掌柜的出去片刻之后,就双手捧着一个红漆盒子走了进来,打开盒子之后,里面果然又是两张空白文书。   曹襄拿起来看了一眼道;“你确定是真的?”   掌柜的得意的拍着胸脯道:“东宫里流出来的,听说太子少了用度,就拿这东西换钱使唤。”   “太子会缺少银钱使唤?”   “家大业大,又养着一群人,吃穿用度哪一样不需要钱呢?这两份文书您拿去,安排一下子侄的出路,也是极好的。”   曹襄拿起文书喟叹一声对云琅道:“何至于此?”   云琅笑道:“早点戳破,早活几个人,既然你已经开始救人了,那就救到底算了。”   曹襄点点头道:“耶耶也勇猛一次!”   说完,朝胖掌柜招招手,示意他过来,胖掌柜的赶紧凑过来,曹襄按着胖掌柜的脑袋,将脑袋按在桌子上,右手的匕首猛地挥下,尖锐的匕首刺穿了胖掌柜的脖颈,将他的脖子钉在桌子上,胖掌柜无力地挥舞着双手,片刻之后就软软的挂在巨大的桌案上。   血顺着桌面流淌下来,最终滴落在光滑的地板上,汇成小小的湖泊,就向低处流淌,濡湿了华贵的羊毛地毯。   曹襄检查了一下衣衫,没发现沾染上血迹,就对站在门口的家将道:“去廷尉报讯,就说某家发现了一个害国恶贼,被我亲手诛杀!” 第三十章 刘彻的大道理   刘彻接到曹襄,云琅当街杀人的消息之后,沉默了许久,对一同吃饭的卫子夫道:“兄弟情深吗?”   卫子夫捧着饭碗低声道:“绝情绝义其实很难。”   刘彻又问坐在远处不理睬他的阿娇道:“你说了?”   阿娇冷笑一声道:“我已经被你软禁了,跟谁说去?”   刘彻并不在意阿娇话语中的愤懑之意,笑着道:“一家人难得相聚,怎么就成了软禁?现在好了,你要是愿意回长门宫就回去。”   阿娇道:“被人拆穿了,我就没用了是吧?”   刘彻重新端起饭碗吃了一口饭,慢条斯理的用完了餐饭,站起身来到阿娇面前,居高临下的瞅着阿娇的眼睛道:“你是我妻子,我不论怎么对待你都没错。你们如果给朕生出一个成器的儿子来,朕也不至于弄出这么多事情来。”   不等阿娇反驳,刘彻挥挥手道:“好了,好了,就到这里吧,隋越,命赵冲收网吧。”   隋越应答一声,就匆匆离开。   阿娇叹息一声道:“这样做并不好,刘据的名声完蛋了,下面的人也人心惶惶,这么大的国家,被你这么折腾一下,损失很大。”   刘彻低声道:“朕从来就不缺少推倒重来的勇气,根基不好的房子迟早会倒塌,不如让朕来重新修建。”   阿娇的眼睛一亮,瞅着刘彻道:“你是这么想的?这让我刮目相看啊。”   说这话的时候阿娇还看了卫子夫一眼。   卫子夫低着头继续吃饭,对皇帝跟阿娇的谈话充耳不闻。   “别看她,敢跟朕这么说话的人普天之下只有你了。”   阿娇轻笑道:“今天将我跟卫氏拉来一起吃饭,我怎么觉得这样的事情只有云氏才有,陛下在学云氏?”   刘彻点头道:“云琅治家之道确实高明。”   阿娇见刘彻鬓角已经出现了白发,心头一软,想起两人的少年时光,叹口气道:“你不用顾虑我,你想让谁成为太子就由着你的性子来,刘据虽然不堪,却是你几个孩子中最好的一个,他能有今日,并非是这孩子不成器,而是因为你过早的把他送上了太子的位置,以至于让他忘记了自己还是大汉国臣子这个身份。太子是储君,是君,王子是臣,这两者有天壤之别。一旦成了君,他的老师,兄弟,臣属对他就没有了约束力,说到底都是权力将这个孩子害了。一个孩子早早地成了太子,妾身不以为这是好事。”   “朕七岁成为太子!”   “陛下十六岁就登基了。”   “你觉得朕活的时间太长?”   “不是,臣妾以为,您受太子位置折磨的时间太短,是您的幸运。   看看刘据就知道,十岁以前,谁不夸奖这个孩子仁慈善良,有良主之姿?   十四五岁的时候就率军远征,平灭不臣,谁不夸奖这个孩子有乃父之风?   二十岁之后就变了,整个人变得焦躁不安,为人处世上处处与常理不同,直到刘髆送到我处之后,这孩子对您恐怕是生出了怨隙。   也就有了倒行逆施的一幕。   陛下,这些话也只能由臣妾来说,卫氏也清楚这个结果,她还没胆子说。”   刘彻回头瞅瞅低头吃饭的卫子夫道:“卫氏,你也看出来了?”   卫子夫强颜欢笑道:“都是据儿自己不争气。”   刘彻笑道:“你前几日不是说要清理一下东宫么?现在去吧!”   卫子夫惊喜的抬头看着皇帝,丢下饭碗拜伏于地,颤声道:“臣妾谢过陛下。”   阿娇嘴唇动了一下,想要说话,见卫子夫抹着眼泪匆匆离去,终于闭口不言。   云琅跟曹襄两个被赵冲关在一辆马车里送往皇宫。   自从两人发现廷尉府没来人,来的是赵冲之后,就相视一笑,整件事情终于真相大白了。   那个被苍蝇笼罩的胖掌柜毫无疑问是属于绣衣使者这个群体的人。   两人再次走进建章宫的时候,阿娇的銮驾已经不见了。   守卫在大殿外的霍去病跟李敢二人,见云琅曹襄又来了,且被赵冲隐隐看押,就皱起了眉头。   又见两人说说笑笑的样子不像是大难临头的模样,就有些疑惑,直到云琅冲着他们两个打了一个万事大吉的手势,这才安心的继续当自己的守卫。   刘彻的衣着很随便,且披散着头发,坐在一张蒲团上闭目沉思,只是没有云哲说的那些番僧相伴。   两人各自找了一个蒲团坐下等刘彻从沉思中醒来。   过了一炷香的功夫,天色渐渐暗下来了,刘彻睁开了眼睛对两人道:“文书是朕命人弄的,刘据再昏悖,还没有到这个地步!”   云琅弄出一副笑脸道:“陛下一片爱子之心,令人佩服。”   刘彻的瞪了云琅一眼道:“你不相信吗?”   云琅道:“如果是太子府流出来的,最多是太子昏悖,如果是陛下操作的,微臣不知该如何评价。”   刘彻笑道:“你认为朕会在乎别人的评价?司马迁将朕写的那般不堪,朕还是饶他不死。”   云琅抱拳道:“微臣以为陛下之所以饶司马迁不死,不是因为您不在意,而是因为他写的都是事实。”   “咦?今日口气不善啊。”   云琅的强硬超过了刘彻的预料。   “臣以为,陛下不该行此阴私之事……”   “朕做事还用得着你来评价吗?”   “这样做会死很多人。”   “奸佞之徒人人得而诛之。”   “陛下不加以分辨吗?”   “不用了,一份空白文书足矣让朕分清楚何为臣子,何为奸佞。云琅,你有足够的智慧来分辨事情的真伪,朕不认为旁人也有这样的智慧。大汉国平静了五年,这五年中朕没有处死一个肱骨重臣,以至于让那些野心勃勃之人错以为朕已经老了。既然你们已经经受住了考验,看在去病儿,李敢忠心耿耿的份上,朕准许你们留在宫中,不沾染外边的麻烦。”   云琅看看一言不发的曹襄,苦笑道:“不知陛下命人散发出去了多少张文书?”   刘彻冷笑道:“不多,一百份!”   云琅听到这个数字脑袋嗡的响了一声,然后就低下头一言不发,无力感弥漫全身。   “你也不要自认为好心,你就算是告诉那些人这些文书是朕的圈套,他们也会利欲熏心,为了好处铤而走险,有时候好心不一定会有好报。这几日,就留在这里好好想想自己的过往,思索一下将来的路该怎么走,莫要以为朕因为喜欢你们,就会对你们网开一面,莫要犯错,一旦犯错,就算是朕的儿子,朕也不会饶恕!”   刘彻走了,留下一间空屋子给云琅二人。   天色逐渐黑暗下来,一个小宦官点亮了蜡烛,又给两人送来了一桌餐饭。   “你不怪我在陛下面前一言不发?”皇帝走后,曹襄终于恢复了活力。   “你能在陛下面前坐稳当了我就很满意了。”   “我是真的怕我舅舅!”   “我知道。”   “阿琅,这一次会死多少人?”   “一百份啊,就算有五十份被人用了,那也是五十户人家,官员的户口上人口多,再加上牵连到的,只会更多。我现在只希望,董仲舒这个老贼也被陛下的大网给困住了,如此,那些中计的家伙们,才有一线活命的希望。”   曹襄笑道:“一定会中计的。”   “为何你如此肯定?董仲舒老奸巨猾,他的厉害你不是没有领教过。”   “董仲舒确实老奸巨猾,陛下的计谋可能很难不被他识破,问题是,这几年董仲舒身体不好,主事人是他的弟子吕步舒,并非董仲舒本人。吕步舒此人志大才疏,陛下的陷阱正是为他这样的人所设!” 第三十一章 爱子之心大不同   曹襄对朝堂的认知可能不太准确,对别人的心性了解可能严重不足,甚至对事物的发展方向的判断有时候似乎是错的。   可是,他对皇帝的了解几乎深入骨髓。   毕竟,一个从五岁起就开始不断殴打他的人,他一定会仔细研究的,好达到趋利避害的目的,至少,研究透彻了,也能少挨两顿打。   所谓的朝堂纷争,最终不过是看皇帝的意志,人性的纷乱,最终逃不过利害二字,而能控制人心中利害两途的人只有皇帝,至于事物的发展方向也大多跟皇帝有关。   把皇帝研究透彻了,也就把这个世界研究透了,云琅觉得这可能是一个伟大的课题。   曹襄在这个课题研究上,已经达到了前无古人的地步了。   所以,但凡是曹襄对皇帝做出的判断,不论是云琅,还是霍去病,李敢都会遵循无疑。   他说皇帝准备清理朝堂了,那就一定是这样。   就这件事而言,皇帝做的很是巧妙,一百份文书,而每一个拿到文书的人都会认为自己拿到的是唯一。   这个时候,所有的判断都需要自己独立完成,如果将这个文书上缴,则说明这个臣子是一心为国的好臣子,是皇帝陛下忠实的走狗,是可以授以重任的肱股之臣。   如果悄悄地收藏起来,或者用了……这无疑是心怀叵测之辈,就算有些人仅仅是因为愚蠢……那么,这样的人杀了也就杀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云琅拿到这份文书最终上缴给了阿娇,不是云琅对皇帝有多么的忠诚,而是霍去病,李敢两人对皇帝太忠诚的结果。   云琅只是下意识的觉得有问题而已。   至于曹襄,则是完全被皇帝打怕了,不敢做这种事情。   云琅,曹襄,现在都相信,此时的长安城,乃至关中一定是哀嚎一片……   经过这件事,刘据即便干出更加愚蠢的事情,相信也没有人再敢利用刘据的愚蠢而做出什么不应该干的事情来。   这就是皇帝爱儿子的一种手段!   暴烈残忍而有奇效!   龙的儿子就是龙,即便这条小龙长得很像猪,行为方式也很像猪,一副谁都能利用,谁都能欺负一下的模样,一旦他的黄金巨龙父亲还怜惜儿子,那么,他就是一头龙,只不过是一头长得像猪的龙!   刘彻不喜欢刘据,只是不喜欢这个成年的儿子,刘据小的时候是刘彻的心肝宝贝,这种父子之情,并不会因为时间流转而发生什么变化。   不成器的儿子,始终是儿子,不会因为前边加缀了什么名词就发生改变。   阿娇只看到刘据的名声完蛋了,却没有看到从此之后,再无人敢对刘据伸手这个现实。   从此之后,刘据或许没了登基的资格,却能活下去,尽管可能不会愉快的活下去,终归还是能落一个善终。   这就是皇帝爱儿子的方式……云琅总觉得皇帝好像又爱错了……   身为帝王,他恨一个人很简单,举起刀子杀掉就是,要是恨得深,五马分尸或者剁成肉泥,或者诛灭九族也是三个不错的选项。   可是爱……他完全不懂啊……   对于妃子的爱,完全体现在他留妃子侍寝的频率,对臣子的爱他主要体现在加官晋爵,赏赐金银,土地上,对儿子的爱……毫无疑问就是把太子位给他,这是皇帝能做到的极致。   爱是相对的,你付出了对方能感受到才是真正的爱,刘据跟刘彻之间似乎有巨大的认知鸿沟!   云琅坐在蒲团上按照皇帝的吩咐沉思了良久,算是完成了皇帝的旨意。   接下来的时间就很无聊了,他们两个很想要点酒来喝喝,打开门外边一个人都没有,就连刚才守门的宦官都不见了踪影。   曹襄大叫两声,也没人应答,抬腿想要走出去,思想了一下又缩回来了。   这个时候,任何小的错误都会被皇帝无限的放大,而有资格挨皇帝殴打的人越来越少,就目前看,似乎就剩下他一个人了。   而舅舅打人从来就不知道什么是轻重,一个四十余岁的成年男子,被舅舅活活打死了,传出去不好听。   于是,曹襄就转过头想跟云琅说话解闷,却发现云琅正在看墙上的字画。   自从云琅发明出适合写字的纸张之后,书法也就出现了,而刘彻则是书法的狂热爱好者。   这座空荡荡的殿堂上,除过陈设少了一些之外,其实并不空旷!   墙壁上挂满了刘彻自己书写的条幅,不是几幅,而是满墙都是。   正堂位置上挂着刘彻手抄的庄子《逍遥游》,这无疑是在表达皇帝有一颗鹏程万里的雄心,以及将世界掌控在自己掌中的一种渴望。   这样的东西云琅见的多了,几乎跟他的太祖创作的《沁园春,雪》一样多。   所以,云琅没有多看。   西墙是白墙,云氏开始使用白灰刷墙壁之后,刘彻同样将这门手艺用在了皇宫里。   这面白墙上却书写着一段云琅不熟悉的文字。   “夫高真在世,乘物游心,不因穷达悲喜,惟率天性去来,修于中而无索于外,固其本而不饰其枝。闲然如云,逸然如风,旷然如谷,谧然如渊,泽润万物而不处其功,天地归来而不主其名……”   “这是谁作的?”曹襄见云琅看的入神,就凑过来诵读一遍,而后问道。   他觉得这篇文字全文毫无美感,与时下流行的文章模式完全不同,字义浅白,不像是高人所做。   且之乎者也呜呼哀哉一个都没有,毫无情感。   云琅笑道:“这是陛下御制。”   曹襄左右看看,然后小声道:“我舅舅写不出来,很像是你写的东西啊。”   云琅摇头道:“不是我写的。”   曹襄道:“那就是跟你一脉相传的西北理工先贤写的。”   云琅想了一下,觉得刘彻还没有本事去后世找西北理工的无数先贤,就皱眉道:“我博览群书,没发现过有这段文字的记载。”   “说不定是你西北理工的先贤无意中在外边生了一两个孩子,留给自家孩子的东西,被陛下得到了。”   “不可能,你对我西北理工一无所知!”   “我知道的很多啊,我儿子就知道很多,我儿媳也知道很多。”   “曹信知道是曹信知道,关你什么事情,直到现在,你从曹信嘴里掏出来多少关于我西北理工的事情?”   曹襄想了一下自己儿子跟儿媳的怪癖,摇摇头道:“他们从不允许我进他们的书房。为了躲我,还特意住到乡下去了,还告诉我,两年之后他们就要去颍川,无事不回长安。”   云琅笑道:“曹信跟霍二不是在提防你,而是担心你进去之后把书弄乱,他们正在进一步提纯火药,很危险,本就不该留在家里。新式的火药威力很大,一个不小心,你平阳侯府就被炸上天了。”   曹襄摇头道:“我很希望一家人住在一起,可是,曹信总是不得当利喜欢,他想去颍川,还要带走他母亲,你说这算怎么回事啊,把我老婆带走,存的什么心?”   云琅继续皱着眉头看那段文字,漫不经心的回答道:“这是你的家事,别告诉我。”   “我不就是去牛氏房间的次数少点么?关我儿子屁事,他为母亲打的哪门子的不平?这孩子越来越难以管教了。”   云琅冷哼一声道:“这孩子要不是在我家长大,早就被你给逼迫成变态了。别说离家出走,就算是用火药炸你的卧房我都不奇怪。你也不看看当利生出来的两个孩子都被宠溺成什么样子了。”   曹襄咆哮道:“我要把他们两个送去你家,你倒是收啊!”   云琅回头看着曹襄道:“你当年告诉我,送曹信来我家是为了补偿曹信,既然是补偿,那么,别的孩子就进不了云氏。如果我收了你这两个儿子,曹信心头最后的一点骄傲也就没有了。现在的曹信因为有西北理工的学问做心理支撑,对你平阳侯府没有什么觊觎之心,一旦没了这点骄傲,你就等着你平阳侯府家破人亡吧。你呀,对你好,你好像永远都不懂!”   曹襄见云琅面对着那副字画跟他说如此重要的事情,非常的不满,就拉着云琅道:“你总看着这幅字做什么,听清楚我说什么了吗?”   云琅又看了一眼那幅字淡淡的道:“我真的很想知道这些话出自何人之手!” 第三十二章 乱云飞渡   被皇帝关起来的人,如果没人惦记的话,很有可能会被饿死。   云琅,曹襄,早上的时候吃的很饱,中午粒米未进,直到傍晚的时候,才有钟离远带着小宦官送来了一些饭食。   宫里的饭食云琅不喜欢,曹襄也不喜欢,好好地东西全部做成糜状也不知道厨子们安得什么心。   更过分的是饭食里面添加了无数的香料,酸甜苦辣咸,各种滋味在嘴里混合之后,就很容易变成猪食。   云琅主攻什么香料都不添加的浓粥,曹襄则对一只烤羊腿别有钟情。   “皇后去了东宫,东宫里面血流成河……”   钟离远才说了半句话,就被云琅瞪了一眼之后,匆匆的闭上嘴巴,将一碟子小咸菜推到云琅跟前道:“宫中的盐菜还是不错的。”   云琅吃了一口满意的道:“确实不错,阿襄你尝尝。”   曹襄大大咧咧的道:“有什么不能说的,我舅母去了东宫,要是不下狠手才是怪事请。偌大的东宫里面,我舅母除过喜欢狄山之外,找不到一个喜欢的,也不知道郭解被我舅母杀掉了没有。”   云琅快速的吃完了浓粥,指指墙上的那幅字问钟离远:“是谁写的?”   钟离远看过那幅字道:“一个荒野炼气士——名曰自在道人。”   “道人?”   “是的,这是他的自称!”   “自在道人?”   “是的,此人自喻窥破天机,知晓无上奥妙,陛下与之清谈三日,留他在宫中供奉,此人说,‘泥潭中的乌龟可以在烂泥中拖着尾巴爬行,吃腐烂之物为生,却自由自在。供奉在宫中的乌龟虽然日日光鲜,供奉者只看龟壳,不管龟壳里的生命,迟早会焦渴而死。他只愿在泥潭中拖着尾巴爬行,吃腐烂之物,也不愿意变成一个光彩夺目的龟壳,受人膜拜。’陛下不愿意破坏此人的修行,就放他离开了。”   云琅摇头道:“窥得天道?日月无人燃而自明,星辰无人列而自序,禽兽无人造而自生,风无人扇而自动,水无人推而自流,草木无人种而自生,不呼吸而自呼吸,不心跳而自心跳,这些天道他了解了几何?敢妄自称为道人!”   曹襄啃着羊腿含含糊糊的道:“你这是嫉妒了?”   云琅摇头道:“没有嫉妒,我恨不得这天下人都变成智者,问题是我知道修道之人一旦到达了‘太上忘情’的地步,就真的糟糕了。要知道忘情而至公,得情忘情,不为情绪所动,不为情感所扰,这样的人我们一般把他们称之为圣人。圣人眼中人与草木一般,与禽兽无异,再不会因为死亡而悲苦,也不会因为生命诞生而欢喜,这一切在他们眼中,不过是天道,是自然,再无怜悯之心,再无爱欲之念,他们追求的是大爱,是大欢喜。”   曹襄吃惊的放下手里的羊腿,摸摸云琅的额头道:“我舅舅要干什么事情我们逆转不了,你说这么一大堆话做什么?”   云琅叹口气道:“陛下现在做的事情未必就没有受这位自在道人的影响。”   曹襄瞅瞅钟离远道:“要不,你派人把这个自在道人弄死?”   钟离远摇头道:“此人已然不知所踪。”   “一击而中,即刻远遁千里,确实很符合高人的做派,我以前就想做一个这样的人,神龙见首不见尾,云里雾里的让世人测度我的高妙之处。”   曹襄不喜欢听云琅说这些他听不懂的话,钟离远也听不明白,云琅叹了口气又道:“如果董仲舒听到我这一番话,一定会赞叹三声的。”   “董公如今就在宫外的马车里,求见陛下而不可得,没有离开,看样子今晚准备夜宿宫外了。”   钟离远听云琅提到了董仲舒,连忙插嘴,想要多泄露一点外面的消息让云琅听。   曹襄吃吃地笑道:“吕步舒最终还是没有逃出陛下的手掌心,就是不知道陛下这次买不买董仲舒的面子。”   钟离远笑道:“已经下到廷尉府大狱了,听去探消息的宦官回来说,大刑之下,该招的已经招了,现在就等陛下定罪了,而且这一次事件,陛下不许罪囚用钱财赎罪。”   “如此说来,吕步舒死定了。”   钟离远再偷偷看看云琅没有表情的脸,小声道:“吕步舒的大弟子梁凯,在听闻吕步舒被捉拿之后,就跪在陛下寝宫外边请罪,声言吕步舒所犯之罪,是替他代过,求陛下治他的罪,放还吕步舒。”   听钟离远说起梁凯,云琅第一次追问道:“替他代过,为什么?”   “吕步舒用太子的空白诏令,想为梁凯谋一个御史中丞的位置。”   “陛下同意了吗?”   “没有,派侍卫将梁凯丢出了皇宫,没有治罪,连呵斥一声这样的事情都没有,进宫的腰牌也没有没收。看样子,陛下对梁凯还是很喜欢的。”   曹襄探头瞅瞅外边乌云密布的天空对云琅道:“你说董仲舒会不会在今晚受了风寒?”   云琅摇头道:“不可能,以董仲舒的见识,他自然知道现在不是生病死亡的时候,他一定会更加的注意身体的。”   “那就很无趣了。”   说完这句话,曹襄脸色也变了,一把捉住钟离远道:“陛下没说几时放我们兄弟出宫?”   钟离远摇头道:“陛下没有说时间。”   曹襄瞅着窗外的乌云道:“拿些毯子来,已经入秋了,晚上冷啊。”   云琅没有理睬曹襄跟钟离远的互动,打开窗户迎着风道:“但愿陛下心中还有悲悯之意……”   “咔嚓嚓……”   一声惊雷在头顶炸响,一道叉子状的闪电划破阴沉沉的天空。   阿娇停下正要甩出去的牌,转头看了一下被狂风吹开的窗户,见宫娥赶紧关好了窗户,点起了蜡烛,就继续将手里的牌丢了出去。   蓝田翻开母亲的牌看了看,没发现有夹带,就瞅着云哲道:“我有一张7,你不准顶住我。”   于是,云哲很听话的丢出一张6,蓝田满意的丢下一张7然后看着母亲道:“您倒是快出啊!”   阿娇摇摇头道:“你要出炸了,我不要!云哲也不许要!憋死你。”   蓝田瞅着云哲道:“你有一张2是不是?快出!”   云哲像是没有听见蓝田的声音,眼睛瞅着牌,在愣神。   阿娇丢下手里的牌,对云哲道:“你父亲没有事情,就是被陛下留在皇宫了,等事情过去,就会放出来,这对你父亲来说不是坏事。外边的那些勋贵们正在串联,准备跟陛下斗法呢,他们不知道,如果乖乖认罪,只会死一个,如果继续串联,可能会死一窝。”   云哲也丢下手里的牌道:“陛下这样做不对!”   阿娇笑眯眯的看着云哲道:“我们是皇族,如果站在皇族的立场上,陛下没有做错。身为皇族,就一定要不断地削弱勋贵们的力量,壮大皇族的力量。你现在还没有一个身为皇族的自觉。”   坐在角落里看书的刘髆忽然道:“母亲,您认为父皇所作所为是对的?”   阿娇点点头道:“没错,皇帝是孤独的,权力需要独享,所以以前诸侯王自称寡人,太子会自称为孤,你父皇不喜欢这两个自称,所以永远都自称为朕!   始皇帝统一六国后,丞相李斯建议‘朕’为皇帝专有,取‘天下皆朕、皇权独尊’之义。   后来到了秦二世,赵高为郎中令,所杀及报私怨众多,恐大臣入朝奏事毁恶之,乃说二世曰:‘天子所以贵者,但以闻声,群臣莫得见其面,故号曰‘朕’。’   你父皇当年说,赵高说的对,如果想要让臣子敬畏,皇帝少见臣子才是对的,所以,他很喜欢这个朕。   很多时候啊,你父皇的诏令都像是从半空里落下来的,就像眼前的这道惊雷,没人知晓这道惊雷会劈在谁的头上,从而惶恐,继而对你父皇产生强烈的敬畏感。   你以后登基了,最好学你父皇的手段,虽然他不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不过,就做皇帝这件事上,比他高明的不多。”   刘髆笑着点头,坐在云哲身边,将散乱的牌合起来,一边洗牌一边对对撅着嘴巴的蓝田道:“哲哥儿无心陪姐姐打牌,我来!我是一个很好的牌架子!”   蓝田嗤了一声道:“你好好的研究将来怎么做皇帝,我们全指望你当上皇帝有好日子过。”   刘髆轻笑道:“姐姐会帮助刘髆吗?”   蓝田一把推开刘髆靠近的脑袋恨恨的道:“除了你,我们还能帮谁去?” 第三十三章 趋利避害是本能   被皇帝关在皇宫里,对云琅来说是最好的一种逃避方式,或许,刘彻也知道云琅希望他这样做。   用生命,或者用自己的全部身家去维护这个世界,云琅自问做不到。   这一点上,他远不如霍去病,李敢,即便是胆小的曹襄有时候也会干出一些脑袋一热的事情,唯有云琅一直冷静的令人发指。   在他原来的世界里,云琅虽然不算是一个好人,却对生他养他的世界充满了感情,到了大汉之后,他就变成了一个旁观者。   他虽然曾经努力的作战过,努力的为这个世界添砖加瓦过,可是,碰到真正需要选择的时候,他总是会迟疑一步。   这是一个强大的如火如荼世界。   大汉国视线所及之地,无敌手。   大汉国皇帝旨意到达之处,无人敢不顿首。   西边的戈壁上跑着大汉国的牛羊,北边的高山上长着大汉国的人参,东边的海洋里满是大汉国的鱼群在游来游去,南边火热的土地上,属于大汉国的甘蔗长得密密麻麻。   如此强大的一个帝国,云琅以为有没有自己的那点力量都不重要。   可是,在霍去病,李敢,曹襄的面前,云琅总能找到躲在皮袍下的自己。   他跟曹襄居住的偏殿距离正殿的距离并不远,甚至能听到朝堂上那些大臣们声嘶力竭的辩护声,也能听到大臣们被侍卫拖走发出的绝望的嚎叫声。   刘彻的威严不可动摇,那些被拖走的大臣们,似乎知道自己的末日即将来临,那一声声绝望的悲号即便是瓢泼大雨也不能阻绝。   “太多了……”曹襄面色惨白。   哆哆嗦嗦的推开偏殿大门,冒着被刘彻殴打致死的危险,跌跌撞撞的一头闯进了大雨中。   云琅想了一下巫蛊之祸后刘彻执行的大清洗,将手攀在门框上,青筋暴跳,眼看曹襄摔倒在雨水中,就松开了抓着门框的手,跑进雨中,将曹襄搀扶起来。   曹襄抓着云琅的手臂道:“不能坐视不理啊。”   云琅瞅着湿漉漉的曹襄道:“你一个人跑不地道。”   曹襄脸上全是水,也不知道是眼泪,亦或是汗水,混合着雨水溪水般的向下流淌。   “我们是兄弟!”   曹襄再一次抓紧了云琅的胳膊大声道:“见到陛下你来说,我跟随,你知道的,见到陛下我就说不出话来。”   “有可能跟着一起倒霉。”   “一起倒霉也好过袖手旁观,最后被千夫所指。”   “你有这个心理准备就好。”   两人结伴冒着大雨向喧闹的建章宫走去,云琅走在前边,脚步坚定,曹襄跟在后面,依旧哆哆嗦嗦的。   向自己敬畏的舅舅发起挑战,此时的曹襄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身体在何方,每一步都像是踩在棉花上一般。   才走了几步路,两人的衣衫已经湿透了,高大的建章宫矗立在雨水中如同一只食人的猛兽,青灰色的青砖被雨水濡湿之后就变得有些蓝,让这头食人猛兽似乎活过来了。   两人来到大殿门口,云琅远远瞅了一眼坐在王座上似笑非笑一脸嘲讽的刘彻,趁着没被刘彻发现,就果断的拉着曹襄离开了大殿。   “要进去啊……”   曹襄颤抖着道。   “我们两个是罪人,你别忘了,我们也拿到了那份文书,我们还是去找那些被侍卫拖走的人,一起等陛下裁决。”   “要是刽子手连我们一起砍了呢?”   “那就跑……”   “好吧,你做主,要机灵一点啊,我腿软,到时候拖着我……”   刑场很好找,就在建章宫不远处的广场上,那里已经树立起来了几十根柱子,已经有十几个人被绑在柱子上了。   “陛下,冤枉啊……”   “陛下,臣有罪,请陛下惩处微臣一人啊……”   “陛下,开恩啊……”   “陛下,微臣愿意交纳赎罪金……”   “陛下,微臣首告,还有人手里有太子文书……”   “陛下啊……微臣是一时糊涂啊!”   “陛下,云琅,曹襄,霍去病,李敢也与太子文书有染……”   刚刚找了两根最边上的柱子,准备把自己绑起来的云琅,曹襄齐齐的瞅着那个要首告他们的家伙。   仔细辨别之后,才发现居然是李广利!   云琅松开绑绳,来到李广利面前,一通猛揍之后,觉得身体暖和了一点,这才重新回到柱子边上,随便把绳子套上,看看抱着柱子依旧在发抖的曹襄,挺挺腰肢,想让自己站的直一点,总要跟这些胆小鬼有差别才成。   没了双腿的张连被跌坐在雨水里,一样被绳子绑在柱子上,见云琅,曹襄也过来了,遂大吼一声道:“完蛋了,彻底完蛋了,曹侯,云侯,你们怎么也被抓来了?完蛋了,彻底完蛋了。从此之后,大汉国将不再有世家勋爵!”   曹襄抬起手擦一把脸上的雨水冲着张连道:“周鸿呢?”   一个弱弱的声音从左边传来:“在这呢,咱们兄弟除过去病,李敢,一个都没跑掉。娘的,刘据这个王八蛋害死人啊!”   曹襄大吼道:“你拿那个倒霉东西做什么?怎么就不长点脑子?”   周鸿怒道:“你不是也来了吗?”   “耶耶来是为了救你们,我们在得到那东西的第一时间就交给阿娇贵人处置了,陛下也没有怪罪我们,是我们见不得你们被砍头,用这法子求陛下饶恕你们。”   张连仰天大笑一声道:“好啊,好啊,总算是见到两个够朋友的人,云侯,无论如何求你转告陛下,张连有用那份文书谋利益的想法,至于御史弹劾我们,说我们准备调三千东宫护卫谋逆的事情,打死我也不敢啊。”   张连一发话,别的勋贵们也一起喊冤,说法与张连的辩解一般无二。   云琅充耳不闻,豆大的雨点子打在身上生疼,铺了青石板的广场上不一会就成了一座小湖,雨水甚至漫过脚面。   很快,云琅就发现脚下的水变得有些发红,浑身打了一个哆嗦,连忙问道:“谁被杀了?”   按照那道明显的血水痕迹,云琅很快就看到有一堆无头的尸体堆在广场边上,没看见头颅,估计被送到朝堂上给刘彻欣赏了。   被云琅殴打的几乎要昏厥过去的李广利有气无力的道:“六个商贾,薛氏的赘婿,还有一个百工坊的大匠。我们是第二波,吕步舒等文臣是第三波。”   云琅抬头瞅瞅高大的建章宫,吐了一口灌进嘴里的雨水道:“陛下现在应该知道我跟曹襄自缚刑场的消息了吧?”   “你刚才打我的时候,有两个官员跑了,应该是去给陛下禀报了。”   总有雨水往眼睛里面灌,云琅闭上眼睛道:“能不能活就看陛下给不给颜面了。如果一会行刑的时候,我们兄弟两跑了,你们莫要怪罪。”   官员中或许会有好人,而勋贵中间绝对没有一个好人,不管谁被杀了,都算不得冤枉。   这一点是云琅从云氏的发展道路上总结出来的道理,他已经算是极为克制了,即便如此,在凉州,当地豪族在提及云琅的名字的时候依旧会打哆嗦。   陪这些人一起送命,云琅根本就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曹襄肥胖的脸被雨水浇的发白,看他不断哆嗦的样子,云琅很是担心,这家伙身体本来就差,万一被雨水浇坏了,说不定真的会死掉。   瞅瞅那群躲在棚子底下躲雨的监刑官,云琅再一次解开绑绳,从一个官员身上解下蓑衣,回来披在曹襄身上,虽然衣服湿透了,至少不再忍受雨打之苦。   监刑官向皇帝禀报云琅,曹襄自动去了刑场的事情,刘彻愣了一下,然后就无所谓的摇摇头道:“自投罗网!”   正在颤巍巍的向皇帝说辞的董仲舒暗自松了一口气,重新拱手道:“不教而诛已经是帝王的过错,引诱臣子犯错,不是人主的正途。”   刘彻淡淡的道:“心存不轨,本就是死罪。”   董仲舒再次拱手道:“老臣只听说过小惩大诫,未曾听说过有小错大惩,老臣担保,吕步舒绝无谋反的心思,更欠缺谋反的胆量。”   刘彻笑了,指指董仲舒道:“大不敬之罪,董公如何为他脱罪呢?”   “微臣愿意以一万金为吕步舒赎罪。”   刘彻道:“朕说过,此次事件不允许拿钱赎罪。”   董仲舒大声道:“陛下如此作为,就不怕给后世留下一个不好的开端吗?”   刘彻大笑道:“谁敢书写呢?”   皇帝话音未落,一个低级官员就从殿门口出班启奏道:“启奏陛下,微臣刚刚已然将陛下与董公的奏对写入了史书。”   所有人包括刘彻齐齐的将目光落在史官司马迁的身上。   “朕刚刚将你调任史官,你就如此报答朕?”   司马迁跪倒在地将身子挺直抱着笏板道:“微臣永远感念陛下大恩,只是,史书不可曲!”   刘彻沉思片刻道:“你长年为云琅部曲,可是为了云琅?”   司马迁沉声道:“云侯智计百出,如果他不愿意获罪,他就能避开陛下的陷阱,既然是他自投罗网,微臣就认为是云侯自愿。既然是自愿,也就谈不到救赎,微臣此举,并非是为了云侯,也不是那些勋贵,是为了陛下自己。吾皇天威赫赫,建下不世之功勋,必将光耀千秋,为后世帝王之楷模。不可因一些小事,便迁怒臣子,殊为不智!” 第三十三章 丑态百出的勋贵们   大雨没完没了的下着,云琅觉得自己快要被冻死了,冰冷的雨水浇在身上,身体根本就来不及制造更多的热量。   很多人已经昏死过去了,耷拉着脑袋任凭雨水冲刷。   云琅摸摸自己的脉搏,觉得自己还能忍受半个时辰,超过这个时间,不用刘彻动手,自己就已经完蛋了。   即便是现在,云琅相信,已经有完蛋的勋贵。   曹襄靠在柱子上像一条被丢上岸的鱼一样,翕张着嘴巴,只要没有雨水继续落在身上,他那一身肥肉起到了很好地保暖作用。   云琅相信,曹襄现在一定很不舒服。   论到娇生惯养,没人能超越曹襄,假如不是少年时期发了那么一场大病,让他对痛苦有了一定的认知,他一定坚持不到现在的。   尽管曹襄冲着他在笑,云琅还是为曹襄担心。   一柄伞出现在云琅的头顶,转头望去,只见霍去病站在大雨中为他撑伞,曹襄那一边,也有李敢帮着撑伞。   一口烈酒灌下去,曹襄立刻就回魂了,无力地瞅瞅李敢道:“再来一口。”   于是,李敢又喂了他一口。   “不要给多了,喝酒只会加速热量流失。”   “给我喝一口……”   不大的一壶酒,就被众人分了,每个人脸上都流露出幸福的表情,似乎已经忘记了天上跌落的这些要命的雨水。   很早以前,云琅就听说过一个故事,一个人被老虎追,好不容易来到一个悬崖边上,抱住了一颗凸出来的树,正在他庆幸得以摆脱老虎的时候,却发现这个不高的悬崖底下是一个水潭,水潭里全是鳄鱼。   鳄鱼张大了嘴巴等待这人掉下来好美餐一顿,这个人就更加抱紧了这棵树,想要等悬崖上的老虎离开之后再走。   就在他喘息未定的时候,他忽然发现,有一群毒蛇正在迅速地向这棵树爬来……   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危在旦夕的时候,他发现了一颗红艳艳的树莓就在他嘴边。   于是,他就忘记了悬崖上的老虎,水潭里的鳄鱼,以及近在咫尺的毒蛇,用自己全部身心去品尝这颗刚刚成熟的树莓……   这一壶酒,对这里的人来说,就是那颗甜美的树莓。   大家都是见过世面的人,很多人平日里都是决定别人生死的人,如今轮到自己了,虽然有些不甘心,眼看着申诉一点效果都没有,也就慢慢接受了这个现实。   现在,这些人只求莫要牵连到自己的家人。   “耶耶才弄了两个小……”   张连的话还没有出口,就被雨水堵回去了。   李广利冲着云琅大喊道:“耶耶是活不下去了,云侯,你如果能活,记得帮帮你的学生,这些年来,你对那个孩子不闻不问,有负舍妹所托。”   云琅怒道:“你知道个屁啊,如果不是你总是在刘髆耳边灌输你那一通愚蠢到极点的主意,那孩子还能更加的聪慧一些。”   “聪慧有什么用,我要刘髆成为大汉的君主!”   “然后好让你飞黄腾达,权势熏天?”   “你难道没有这样想过?”   “云氏如果想,不用帮刘髆,直接帮刘据就好了。”   “刘据看不上你们!”   “那是他愚蠢……”   云琅并非想跟李广利斗嘴,而是发现当自己开始跟人斗嘴之后,身体上的痛苦就会减轻许多,甚至感受不到寒冷。   很快,发现这个秘密的人越来越多,相互咒骂的声音越来越大,最终变得闹哄哄的。   生命即将走到尽头,人们不惜拿出心底里隐藏的别人的隐私相互攻击,听得云琅目瞪口呆。   他万万没想到,周鸿居然跟张连……彭万里为了一个优伶居然活活的掐死了自己老婆……   曹襄多哆哆嗦嗦得对云琅道:“活该这些王八蛋落到现在的下场,真他娘的恶心啊……什么时候扒灰都算是轻的了?”   云琅勉强笑道:“喜欢听就多听一会,这是这些人自知不能逃脱,在死亡的威胁下,做出得最后发泄,这时候的他们已经算不上是人了。”   霍去病怒道:“大丈夫死则死耳,说这些做什么,羞于这些人为伍!”   李敢正听得津津有味,忽然听到云琅,霍去病都在鞭挞这些人,立刻收起了淫猥的表情,变得一脸刚毅。   人声大过暴雨的声音,这些被刘彻罩在网中的人,似乎变得更加奔放,趁着还有那么一点生命,话语变得更加肆无遮拦。   “冠军侯,给兄弟弄把伞如何?”   一个机灵的家伙终于发现霍去病,李敢好像是自由人这件事,立即开口求助。   霍去病冷哼一声不为所动,如果没有听见这家伙跟父亲的小妾有染的话,霍去病说不定会帮忙,现在,只想让这个污秽的家伙快点去死。   那人见霍去病不肯帮忙,也不在意,仰天哈哈大笑一声道:“耶耶这辈子够本了!”   司马迁的出场方式与众不同,别人都是被拖来的,只有他是被四个侍卫呈大字型从建章宫里举出来的。   霍去病见云琅在看他,就叹口气道:“陛下刚刚问谁敢书写今日之事,司马就站出来了,说他已经写了。”   云琅痛苦的呻吟一声……   司马迁被绑在柱子上的时候却毫不在意,虽然雨水已经把他的胡须跟头发浇的缠绕在一起,兀自向云琅大声道:“我死了,还会有人继续书写,且一字不差。”   云琅耷拉着脑袋不想理睬这个疯子,自己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总想救他一下,没想到他依旧没有逃脱。   公平的来说,云琅认为这一次真的不怪刘彻,按照霍去病描述的场面,只要是个人就受不了司马迁如此伤他的颜面,更不要说刘彻这种把颜面看的比天还要大的人。   虽然绑在柱子上,云琅还是相信,自己跟曹襄应该不会有太大的事情,可是呢,司马迁就很难说了……   或许是司马迁刚烈的行为感动了上苍,瓢泼大雨很快就变成了濛濛细雨,又过了一炷香的时间之后,竟然雨过天晴,一道七彩的彩虹挂在东边,绚烂异常。   云琅衣衫上的水滴答,滴答的掉在脚下的小小湖泊里,泛起一圈圈涟漪,打烂了倒映在水中的虹。   这一次,云琅想要脱离绑绳也不可能了,因为,他又被侍卫们重新绑了一遍,算是真正的与这群人为伍了。   一群宦官开始用大扫帚清扫广场上的积水,看来,皇帝就要来了。   大部分人都清醒过来了,还是有一些白发苍苍的脑袋垂在胸前,看样子,已经没了生气。   这时候,就连最疯狂的人,也说不出一个字。   皇帝出来的时候,云琅很奇怪的看到了刘据……   准确的说,他看到的是一具行尸走肉,此时的刘据不仅仅没有半点生气,就连走路的时候也需要宦官搀扶。   皇帝并没有看广场上的那群待宰的羔羊,而是直接穿过广场,登上了辇车,沿着建章宫与长乐宫之间的甬道疾驰而去。   皇帝走了,这群人就被侍卫从木头柱子上解下来,装进一个个漆黑的马车里,不知道驶向何方。   马车里有干爽的衣衫,云琅换上之后才发现居然是一件囚衣,胸口上写着硕大的一个“罪”字。   等云琅再次见到天光的时候,已经到了廷尉府大狱。   曹襄被泡在木桶里,不把寒气全部拔出来,云琅没打算让他离开木桶,哪怕他被热水烫的支里哇啦的乱叫。   只有被寒雨浇过的人,才知晓一件干爽的衣衫对人是多么的重要。   监牢的房檐还在滴水,显得格外静谧,那些被大雨折腾过的勋贵们终于安静下来了,有些抱着头倒在干草上呼呼大睡,有的双手抓着栏杆,青筋暴跳,恨不得撕开监牢,获得重生。   曹襄泡澡泡的满头大汗,这才从木桶里出来,通体舒泰的裹着厚厚的毯子瞅着桌子上丰盛的饭食道:“陛下派人送的?”   云琅摇摇头。   曹襄撕下一只鸡腿一边吃一边道:“我发现你真的很聪明,早早地就把门下弟子安排的哪里都是,监牢里都有,以后,曹氏应该学。” 第三十四章 强人的心   昔日刘太公尝言,刘季不如他的大哥会积攒家业。   多年以后,刘季变成了大汉国的皇帝,就在酒宴上对自己的父亲道:“昔日父亲说我不擅长治家业,不如大哥甚多,如今,又如何呢?”   满座大臣,包括睿智的萧何,聪慧的张良,暴虐的樊哙,神武的韩信,没有一人对这句满含家天下的话有任何意见,齐齐的起身为自己的君王贺。   云琅读书读到这一段的时候,就已经明白,大汉国属于刘氏私产,并非天下人之天下!   当全世界的人都变成刘氏仆从的时候,说道理,讲律法,就成了一件非常可笑的事情。   昔日吕后暴虐如同女奴隶主对待奴隶一般肆意残杀勋贵大臣,无人敢应对的时候,云琅觉得这很正常。   毕竟,这些被杀的人,已经自认是刘氏的奴仆了,于是,被杀的时候也就要有身为奴隶的自觉。   时代在慢慢的进步,大汉国历史上出现过一些舍身求法的人,也出现过一些强项令,然而,进程是如此的缓慢,经常让云琅急躁不堪。   大汉时代的旧人是颓废的,是注定要被历史大潮淹没的一群人,云琅想要看到一个新时代,就必须依靠新人,还必须是自己亲自教导出来的。   西北理工是一个向往自由的组织,是一个崇尚良知与尊重的组织。   云琅用极为宽松的教学方式,让这些孩子品尝到了平等,自由的滋味。   而这种滋味就像婴儿品尝了第一口母乳之后,便永远都不会忘记母乳的香甜味道。   在这种心境的指导下,霍光出现了,梁赞,梁凯,以及很多云氏弟子出现了,他们如今就像埋在土地下面的种子,才开始发芽,还没有顶破泥土。   说起来,云氏弟子才是大汉国最大的叛逆。   刘彻以无与伦比的敏锐感觉,察觉了这股力量,却不知道这股力量到底在哪里。   于是,一场场的杀戮就会莫名其妙的降临……他想用“宁杀错,莫放过”的心态来安慰自己的不安。   同时,刘彻又是自信的,他坚信只要自己活着,这天下就翻不了。   可是,刘据太弱了……   他其余的儿子也太弱小了……   因此,他就变态般的对云哲好,这是他将自己对儿子们所有的不满,全部变成幻想,投射在了云哲的身上。   当刘彻在纸上写下——万年青三个大字的时候,云哲用丝绵沾去了多余的墨汁,心中也是极为感慨的。   这是一位想把一百年活成一万年的皇帝。   他知道皇帝的心思,阿娇贵人曾经告诉过他,如果父亲不能把刘髆培养的如同皇帝期望的一般强大,皇帝就会把大汉国内的重臣弄得跟刘据一般无能。   在这件事情上,没有人能够逃脱,越是出类拔萃的人物受到的迫害就会越重。   刘彻写完字之后愣愣的看了良久,直到开始咳嗽了,就离开书桌,喝了一大口参汤。   “陛下,弟子想把这幅字送给父亲,让他了解陛下的苦心。”   云哲伺候刘彻喝完参汤,就小声道。   刘彻止住了咳嗽,见云哲将参汤碗拿的远远地,就摇摇头道:“朕也直到参汤不宜多喝,只是最近身体疲倦的厉害,不喝参汤便没有足够的精力去应对天下纷杂的事物。”   云哲道:“家母说过,是药三分毒,人参虽然是好东西,却不可滥用,否则,后果严重。”   刘彻挥挥手道:“朕知道,朕知道,昔日我的母后就是因为我敬献了太多的参汤才离世的,朕什么都知道,可是呢,事实比人强,由不得朕。也就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罢了。朕会少用人参的。你想去廷尉大狱看望你的父亲,去吧,这是孝道不可拒,把这一幅字拿给你父亲看,让他看透,看明白,装在心里,落在行动上。”   云哲应答一声,就卷起那一幅字,临走前犹豫的瞅着皇帝道:“陛下应该用一些清凉败火的汤。”   刘彻冷笑一声道:“朕的心头才燃起大火,如何能轻易地被扑灭!有些该死之人就该死掉,休要多言!”   走出长乐宫的云哲,长出了一口气,不论是谁,在跟皇帝共处一室之后,都会感受到强大的压力。   刘据跪在门外,整个人如同死掉一般。   云哲就来到刘据身边,坐在地上,平视着刘据道:“殿下,没用的,陛下这次不肯饶过任何人。”   刘据怪笑一声道:“我的母亲至今还在东宫不停地杀人,从我的妻妾斩杀到我的门客,我的父亲对我的要求不理不睬,反而斥责我豢养了太多的废物。云哲,我的兄弟,你告诉我,我堂堂的大汉太子此时应该是个什么心情?”   云哲犹豫良久才道:“我如果说父皇跟母后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你好,你会跳起来打我的。可是,除过这句话,我实在是找不出别的原因了。”   刘据笑的跟夜枭一般接着问道:“从小到大,你做过主没有?你真的那么喜欢蓝田?”   云哲抓抓头发道:“你知道的,我从小就跟蓝田一起长大,除过她,好像也没有别的女子了。至于说做主,好像真的没有,都是我耶耶安排好的,上学,读书,游戏,吃饭……”   刘据打断云哲的废话道:“知道我为什么不喜欢你耶耶吗?”   云哲摇摇头道:“我耶耶曾经说过,他不是黄金做不到让人人喜欢。”   “你没有发现你耶耶跟我父皇很像吗?他们都是一般的自傲,一般的固执,一般的无视他人!   他们自以为聪慧,自以为练达,自己为目光深邃,什么事情都要掺一脚,不论我们做出什么样的事情,在他们的眼中,我们的行为都是可笑的,都是不值一提的。   他们不管我们曾经为自己的事情付出了多大的心力,只要不符合他们的意愿,就会一脚踢倒……   所以,我不喜欢你耶耶,不喜欢大将军,不喜欢曹襄,他们与我父皇都是一类人,他们只想要我做他们的傀儡。   我不愿意啊……我宁愿做的不如他们做的那般好,我宁愿做错事情,只要是我自己的主张,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就好。   谁规定他们的做法一定是正确的?   谁规定我就不能另辟蹊径,建立自己的功勋?   云哲,我是大汉国的太子,不是他们豢养的一只狗!”   云哲一把捂住了刘据的嘴巴,将他强行拖到远处,低声道:“你疯了?”   刘据瘫坐在地上咯咯笑道:“我的母亲把我最宠爱的一个西域胡姬,当着我的面用铁刺刺死……我的太子妃如今是死是活我都不知道。   狄山被我母后打了整整十棍子,他有病啊……打的都吐血了。   郭解被我母亲吊起来,四个靠山妇轮番用鞭子抽……血肉横飞啊……   朱买臣没有挨打,他的帽子却被靠山妇当球一样踢出了东宫,其奇耻大辱啊……哈哈哈,瑕丘江公已经八十六岁了,被靠山妇抬着丢出东宫……   其余门客,驱赶的驱赶,杀的杀,可怜我从身毒国弄来的那些高僧,全部被我母亲付之一炬啊……   我想跑,母亲不许,还让靠山妇绷大了我的眼睛,让我眼睁睁的看着她羞辱我的人。   阿哲,去帮我告诉父皇,我受不了了……”   云哲拍着刘据的后背抚慰了这个可怜的家伙良久,就再一次走进了皇帝的书房。   刘彻躺在锦榻上闭目养神,云哲叹息一声跪了下来。   “告诉刘据,这都是他做错事需要付出的代价!”   “陛下,阿据……”   “他很可怜是不是?”   “是……”   “你问问他,堂堂的大汉太子居然混到被别人觉得他可怜的地步,难道就不从自身上找点原因吗?”   “陛下,不能再惩罚殿下了,他快要崩溃了。”   刘彻挥挥手,示意云哲出去,翻了一个身,面靠锦榻里面,气息悠长的道:“真是让朕失望啊……” 第三十五章 第一次刺杀   云哲再次走出来的时候,手上端着一碗参汤,他觉得这个时候,刘据比皇帝更需要这东西。   “父皇赏赐的?”   刘据问了一声,立刻端起碗一饮而尽。   “陛下,什么都没说。”   云哲等刘据喝完了参汤,好心的替刘据隐瞒了一下,这样有助于提升刘据的自信心。   刘据端着碗僵住了,他觉得方才说的那一番话,父皇应该是听到了,毕竟,只有一道门相隔,没理由听不见。   “你要不要去廷尉府诏狱看看?既然事情已经出来了,不妨就把整个事件看个通透。”   “是父皇的旨意吗?”   “不是,是我的建议。”   “建议?现在谁还敢对孤提建议,那些提过建议的人现在不是被杀,就只剩下半条命了。你自己去吧,我昨日看到你父亲了,他的模样狼狈,多带些东西去,在廷尉大狱里面,恐怕没有好日子过。”   云哲坚持道:“殿下应该跟我一起去看看的。”   刘据冷笑道:“我让靠山妇用手撑开眼睛的时候,看的足够多了,来去都不过是父皇的计谋而已。”   刘据说完话,就跌坐在潮湿的青石板上,背靠着一面影壁,闭目养神,只是他的父亲在里面,他在外边。   云琅拿到儿子送来的那幅字之后,看了良久,久久不做声。   曹襄对这三个字赞叹不绝,他觉得他的皇帝舅舅的书法堪称天下第一人。   “阿琅,这幅字我拿走了,寓意是极好的。”   云琅点点头,曹襄就心安理得的卷起了字画。   云哲没有见到父亲,不过,东西倒是送进来了,加上曹襄家送来的东西,狱卒们很快就把这间宽大的牢房变成了一座舒适的书房。   彭琪已经有五年时间未曾得到升迁了,所以,至今依旧是廷尉府监狱的典狱官。   虽然他是一个根正苗红的云氏弟子,这时候也不适宜与云琅相见,对于律法,云氏子弟非常的尊敬,长安人士从未听闻过云氏子弟会犯禁。   云哲这时候就坐在彭琪的官廨里面,两人对坐着喝茶。   “陛下这一次亲手破坏了大汉国的律法,后果非常的严重。”   “陛下不会在乎的。”   “所以说,陛下才是大汉国律法的最大破坏者,立法者不能遵守律法,你让其余人如何面对律法?多少年来,我们一直致力于树立律法的威严,如今全部成了泡影。阿哲,陛下还能统治我们多久?”   云哲摇摇头道:“陛下春秋鼎盛!”   彭琪揉揉面孔道:“我十五岁的时候希望可以大展拳脚,被陛下给收拾了,好好地第一名没了,我十八岁的时候想要修正大汉国的律法,结果就出了王温舒的事情,我二十三岁的时候又想有一番作为,你居然告诉我陛下春秋鼎盛。天啊,难道某家非要等到须发全白的时候才能啸傲朝堂吗?那时候都老的走不动路了,啸傲?牙齿漏风还差不多。”   云哲笑道:“我耶耶说现在的时代其实很好,慢慢来,莫要着急,等历史大潮出现我们再乘风破浪。”   在霍光的眼中,彭琪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蠢货,所以,他来到廷尉府大牢的时候,基本上很少跟彭琪接触。   他很担心,这个跟东方朔学习时间最长的混账东西,会背离西北理工的教义。   不过,就现在而言,这个混蛋除过喜欢说大话之外,一切都还好,本事还是有一些的。   刘彻写的万年青三个字很有看头。   “陛下的手在颤抖!”   霍光看了一眼皇帝的字之后,说出了自己的第一个判断。   “落笔有偏差,陛下第一笔习惯用重墨,万年青的万字开笔太粗疏,停顿的时间太长,以至于在这里形成了墨湖,应该是阿哲及时的用丝绵吸去了多余的墨汁,否则这幅字就毁掉了。”   “陛下处处追求完美,尤其是写字一途上,陛下常常以开山鼻祖自居,不会容忍有瑕疵的字流落在外。现在这幅不算好的字出现了,就说明,陛下已经是精力不济,再无严谨可言。三个字的构架也出现了问题,看似整齐,实际上很松散,另外,这三个字精气神全无。一个人写字作画的时候往往会表现出写字作画者当时的身体,心理状况,如果师傅所言是真的,那么,陛下的身体已经出现了问题。弟子以为,应该让大师娘进宫为陛下诊病。”   云琅摇头道:“这不可能,很多年前,陛下就不再用我云氏医者,准确的说,陛下信不过我们,也信不过除过御医之外的任何医者。我们也不愿意让云氏医者跟陛下有什么牵连。你大师娘,小师娘,这些年主攻的方向是妇科,儿科,故意在弱化其余门类。目的就是为了避免给陛下诊病。”   霍光点点头,见四周无人,就低声道:“师傅还记得马合罗此人么?”   云琅道:“你在灞河边上没有杀死的那个人?”   霍光道:“正是此人!”   “他怎么了?”   “已然散尽家财,准备流浪天下!”   “咦?这怎么可能?”   “马合罗的两位兄长已经被皇后斩杀在了太子府,马合罗的一位叔叔,也因为掉进了陛下的陷阱里,昨日死于大雨中。”   “你是说……”   “是的,弟子以为,马合罗将会有大动作,我们需要跟进吗?”   云琅闭上眼睛,想了一下道:“你是怎么想的?”   霍光低声道:“静观其变,弟子以为应该收回监察马合罗的人,消除掉监视马合罗的印记,装作什么事情都不知道。”   云琅点点头道:“该是有一些变化的,死水也应该微澜一下。”   霍光随即离开了廷尉大牢。   每一天都有人被处死,行刑的地方就在廷尉大牢里。   只要透过栏杆,就能看到犯人是如何被处决的。   这个过程极其的漫长,于是,监牢里再一次变得热闹起来了,有哀求的,有嚎哭的,有心如死灰的,也有自己上吊的。   短短的三天时间里,云琅跟曹襄几乎看遍了人临死前的所有丑态。   张连被斩首的时候,他喝的酩酊大醉,所以,当他的脑袋滚落之后,脸上的表情是最自然的,周鸿哭泣的如同一个婴儿,涕泪交流。   吕步舒哭泣尖叫的声音彻夜不停……天亮之后,终于安静下来了,只是脸上诡异的微笑表情让人不寒而栗。   所有人都在等待太阳升起,每当太阳升起,就会有三个犯人被处决,今天,很奇怪,久久没有宦官来宣布行刑的消息。   云琅瞅着天空中的太阳,曹襄捂着耳朵把自己裹在被子里呼呼大睡。   没人说话,或许每一个人都在期盼前来行刑的宦官永远都不要来。   “烦死了,怎么还不行刑,早点杀完,耶耶好睡觉!”   曹襄一把掀开被子,坐在床榻上,朝外面吼叫。   他的声音尖利且刺耳,所有等待行刑的犯人齐齐的怒视曹襄,曹襄咆哮道:“杀,杀,杀,早点杀个干净,杀完了,有脑袋的,没脑袋的都安心了,总这么折磨人算什么?算什么?”   正在看书的司马迁闻言大笑道:“好死不如赖活着,这句话不是曹侯常说的一句话么?能多活一天算一天啊。”   曹襄抓着栏杆大叫道:“都去死吧!!”   发泄完毕了,就再一次跳上床榻,把两床毯子裹在身上,连脑袋一起捂住,继续准备睡觉。   云琅安静的坐在角落里,抬头继续看太阳。   渗人的安静一直维系到了傍晚,终于被彭琪打破了。   他借着给云琅送饭食的机会,低声道:“陛下于长乐宫遇刺!”   曹襄一骨碌从床上跳起来,握着栏杆颤声道:“陛下如何?”   彭琪摇头道:“不知,长乐宫已然被金日磾封锁,北军大营已经全部出动,封锁了是上林苑,细柳营大军已经做好了出征的准备。大将军霍去病统领城卫军,驻守长乐宫,偏将军李敢统领卫将军所属驻守长门宫。” 第三十六章 死灰复燃   听到霍去病跟李敢两人被皇帝重用了,云琅也就松了一口气。   这个消息传递出两个重要的信息,一个是,皇帝没事,至少能亲自发布命令。   第二个就是——这件事跟霍光一点关系都没有。   云琅松了一口气,曹襄却开始哭泣了,然后就打开监牢的大门就那么急匆匆的走出去了,引来一大群人的惊叹。   这是身为皇帝外甥的特权,舅舅遇刺,做外甥的这时候再赖在监牢里躲清闲,这明显的不合适。   云琅就不能像曹襄那样走出去了,至少在规矩上来说,是这样的。   彭琪每隔半个时辰就来云琅这里一趟,于是,皇帝遇刺的消息也就越发的清晰了。   听彭琪将所有收集到的消息汇总禀报之后,云琅不得不感慨,刘彻这人的自信实在是太爆棚了。   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自信,认为自己在大规模屠杀勋贵大臣的时候,会没有人对他怀恨在心,那些被处死的人的家眷,不敢起任何报复之心,俯首帖耳儿的如同猪羊一般任他宰杀。   马合罗,一个地位卑微的皇城使者,居然可以大模大样的身怀利刃一路穿过层层宫禁,最后来到皇帝寝宫外边。   然后以揭发奸党的借口,见到了皇帝……还要求皇帝屏退左右……而皇帝居然答应了!!!!   投掷出来的短剑,刺穿了刘彻的左臂,若不是有桌案阻隔了两人之间的距离,若不是金日磾就守在门口准备偷听,若不是隋越躲在帷幕后边保护皇帝,以马合罗可以在霍光手下逃生的能力,刺杀掉皇帝并不是一件太难的事情。   马合罗被金日磾活捉,皇帝被隋越抱着跑了……于是,马合罗的刺杀计划仅仅成功了一小点。   而左臂距离心脏……不过半尺!   刘彻没有死,于是电闪雷鸣狂风大作是必然之事,对百姓而言,对官员而言……天塌了……   外边的世界此时一定风云密布,廷尉府大牢里面却变成了一座宁静的港湾。   云琅一日之内连上了三道奏折,希望能离开大牢,面见皇帝,这三份奏折全部石沉大海,杳无音讯。   傍晚的时候,曹襄回来了。   此时的曹襄已经没有了上午十分的恐惧,表情淡然,还有几分窃喜。   “陛下安危如何?”   “短剑刺穿了陛下的左臂外皮,御医料理之后便无事了,好在短剑上并没有淬毒,若是如徐夫人制造的毒剑,恐怕后果难料。”   云琅点点头,坐了下来,对曹襄道:“这里的人恐怕没有半点活路了。”   曹襄摇头道:“这一次你可料错了,陛下决定将这些人交给廷尉处理,私藏太子文书的事情揭过不提,却要廷尉查明这些人的不法事!”   “咦?谁这么有本事,能劝动陛下?”   “董仲舒,他说皇后在清理东宫的时候,苍鹰扑击在大殿上,这是上苍在对陛下示警,还说,裁决之权,在陛下,不在皇后,是皇后的行为触怒了上苍。这才有了马合罗刺杀陛下的事情。他祈求陛下将刑赏杀伐交付有司,以律法杀人,莫要以皇权杀人。还说以律法杀人,是替天行道,天道不亏,以皇权杀人就有越俎代庖之嫌,会自招祸患。”   “咦?这种威胁的话语,陛下听进去了?”   “听进去了,皇后去了祖庙面壁思过,太子居然嚎啕大哭,不是为他母亲受到了惩罚哭泣,反而在为那些被他母亲杀掉的东宫从属哭泣……我当时恨不得一把掐死他。陛下似乎也有些心灰意冷,董仲舒趁机进言,想要救出吕步舒,却被陛下拒绝了,还把快要烂在监牢里面的王温舒重新启用,审理案子。”   “董仲舒弄巧成拙了!”   “是啊,这个老贼得寸进尺的行为引起陛下的警惕了。”   “王温舒在哪里?”   “就在我们这里。”   “去看看,我总觉得司马迁会出事。”   “我们要捞的人只有司马迁是吧?”   “没错,就他一个。”   “那好办,王温舒欠我好大的人情没还就被阿娇贵人差点弄死。趁着陛下诏书没到,我们去找他。”   两人离开监牢,找了一个狱卒带路,沿着一条潮湿的小径慢慢的走向了地下。   云琅摸摸渗水的地道问狱卒:“地牢?”   狱卒嘿嘿笑道:“往日里我等受王温舒大恩,他成了囚犯进了监牢,这里所有的刑罚,他如何能不品尝一遍?”   云琅停下脚步道:“是彭琪的安排么?”   “王温舒犯案,就与彭狱丞有了天壤之别,彭狱丞处处与人和善,岂能与王温舒这般腌臜之辈一般见识。”   曹襄怜悯的瞅瞅这个狱卒道:“告诉我们王温舒在那里,我们自己去,你就不要跟进了。”   狱卒连忙施礼答应,指过囚禁王温舒的牢狱方向之后,将手里的灯笼交给了曹襄,自己快速的向外走,在他看来,云琅,曹襄两位贵人,之所以会找王温舒这个酷吏,唯一的目的就是想要折磨王温舒,发泄一下当年被王温舒压迫的愤怒。   地牢深邃,很多地牢里的囚犯已经成了枯骨,他们略带皮肉的双手依旧被锁链锁在墙壁上,当然,也仅仅有双臂挂在墙上,尸骨已经被老鼠吃的干干净净。   腐臭的气息充斥了两人的口鼻,云琅,曹襄不约而同的用手帕绑住口鼻,即便如此,依旧呼吸困难。   氧气不足,墙壁上的火把冒着青幽幽的光芒,两人踩着湿滑的台阶一步步的挨到一块巨大的石壁跟前,还没有张口呼唤王温舒的名字。   一个黑乎乎的身影就趴在铁门前谄媚的道:“诸位耶耶今天又想听哪家的隐私?云琅的?小的以前一直没有说,只要诸位耶耶多给小的一口吃食,小的一定把云氏的隐私全说出来。”   曹襄嘿嘿笑道:“不用你说,云氏的隐私我知道的比你还多些,老王,混到今天这个地步,怎么看都有些惨啊。”   “你是谁?声音很熟悉……”   王温舒虚弱的声音从铁门里面传来,他瞪大了眼睛,似乎要把骷髅一般的脑袋从铁栅栏里钻出来,因为太瘦,两只眼珠子就显得奇大无比。   云琅摘下面巾,将灯笼照在自己跟曹襄的脸上。   王温舒喉咙间发出“荷荷”两声,然后就把一条黝黑的手臂从栅栏里探出来,想要抓住云琅跟曹襄。   “君侯只要把王温舒弄出去,王温舒就是两位君侯的走狗,万万不敢有违。”   云琅叹息一声,从袖子里摸出两块糖果放在王温舒手里道:“最多半天时光,你就能出来了。”   王温舒死死的握着那两块糖果嘶声道:“君侯大恩,王温舒将结草衔环以报。”   云琅摇头道:“不是我们把你弄出去,而是陛下要把你弄出去,我们来这里其实是来走王公的门路,只希望王公能对司马迁手下留情!”   王温舒诧异的道:“君侯莫要说笑了,王温舒半死之人,怎么可能重新执掌廷尉。”   曹襄道:“没跟你开玩笑,你可能不知道,我们兄弟两现在也住在监牢里,我们是邻居,不过呢,我们也就是住在里面。提前知道了你要出来的消息,担心你被那些狱卒弄死,这才来看看你,这个人情你要领。”   王温舒渐渐地平静下来,将手里的糖果塞进嘴里贪婪的吸吮,半晌才道:“出了什么事情?天变了?”   云琅跟着叹息一声道:“陛下四个时辰之前遇刺!”   王温舒不愧是王温舒,听了云琅告诉他的骇人消息之后并没有大喊大叫的表忠心,反而安静了片刻,对云琅跟曹襄道:“您两位天潢贵胄都身在廷尉大牢,想必,外边还关押着更多的人是吧?”   云琅点头道:“确实如此,大汉国泰半勋贵都在牢狱中。”   王温舒嘿嘿笑道:“陛下总归是需要一个给他干脏活的鹰犬,兹事体大,非我王温舒莫属!” 第三十七章 明察秋毫王温舒   陪着王温舒在散发着腐臭气息的地牢里吃了一会糖果,云琅,曹襄就回到了地面,出门的时候听见了王温舒歇斯底里的大笑在地牢里轰响。   事情的衍生规律就是这样的,一个错误,一个事件,或者一个念头就能改变很多人的一生。   虽然王温舒是出了名的酷吏,可是呢,刘彻要比王温舒可怕的太多了。   刘彻出口成宪,一旦做出了决断就没有了更改的余地,王温舒虽然是一匹恶犬,脖子上却拴着一个链子。   所以,在廷尉府大牢里的勋贵已经死掉三成之后,刘彻任用了王温舒,估计再死掉两成风暴也就该过去了。   刺杀的事件对刘彻来说不是好事情,被自己的臣子刺杀,只能说明——“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的时代终于来临了。   这才是刘彻看重的一个警示,绝对不是什么苍鹰扑击在大殿上这种无稽之谈。   董仲舒不顾一切的向皇帝宣示他的“天人感应”,起到了很坏的作用,让刘彻对自己的臣子更加的不信任。   一个在地牢里被关了很久的人,他的视力已经发生了变化,所以,王温舒从地牢里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   一个破衣烂衫,枯瘦如鬼一般的人,被蒙着双眼,站在廷尉府大牢的空地上发出枭鸟才有的笑声,整个廷尉府大牢都安静下来了。   “入我心者,我待之如君王,不入我心者,我将不再敷衍……”   趴在栏杆上看热闹的云琅吗,曹襄自然听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那些虐待过王温舒的狱卒们则魂飞天外。   眼看着王温舒鬼一般从那些狱吏的面前走过,并且要求每一个人都念一声“王温舒”三个字,狱吏们颤抖着念,王温舒贪婪的听,他的脸几乎贴到了狱吏们的脸上,似乎要一口吸干这些人所有的活力。   然后,云琅,曹襄就看到了人世间最恐怖的刑罚。   有的狱吏被丢进了装满水的水缸里,有的狱吏被丢进了底下有火烘烤的大瓮里,有的被丢进了两片木板中间,有的被绑在绞盘上扯开四肢……   “诸位老友,干过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就说,干过那些不法事就讲,一样都不要隐瞒,一点都不要放过……只要你放过一点,我就会将这些刑罚全部在你身上用一遍……咕咕咕……这里没人是无辜的,供诉出来,让我们看看你们在背后都干了那些见不得人的事情。让陛下看看他昔日看中的臣子们都是什么货色。说吧,说吧,我想听你们哀求的声音,想听你们惨叫的声音……哈哈哈,先从天字二号牢房开始!”   云琅曹襄居住的牢房在正北,算是监牢中最好的一座牢房,被称之为天字一号。   天字二号牢房里关押的就是吕步舒跟司马迁!   眼看着这两人被甲士拖出牢房,云琅焦急的对曹襄道:“这家伙已经疯了,会不会弄死司马?”   曹襄瞪大了眼珠子,瞅着站在月亮地里的王温舒道:“天爷爷啊,我这算是真正开眼了,陛下的一道诏书就能让一个烂泥一般的狗贼一瞬间变成掌握他人生死的魔王。”   云琅指着已经被送上绞盘身体逐渐被拉长,而且还在大笑的吕步舒道:“司马要是上去,命就没了。”   曹襄淡淡的道:“该做的事情我们已经做了,现在就看王温舒给不给面子了,怎么到了司马这里你总是这么急迫,方寸都乱了。”   云琅叹口气道:“司马这人很倒霉。”   曹襄怒道:“我们兄弟更倒霉,整日里替这些王八蛋擦屁股,再这么擦下去,我担心有朝一日手上没了救人的盘面,就要用手扣了。”   曹襄的话很有道理,情面这东西越用越薄,而刘彻这人又很少给别人颜面。   云琅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在刘彻心中保持多久的好感。   王温舒的公堂就设在监牢里的空地上,周围是一大圈监牢,每一座监牢里面都装着三两个人。   或许是他的眼睛已经熟悉了黑暗,扯掉脸上的遮阳的布巾子之后,就坐在一张巨大的毯子上,身边摆满了食物。   很多人都希望他一下子被撑死,可是,王温舒却只是贪婪的看着食物,手上捧着一碗稀粥,慢慢的啜饮。   “某家无罪,只是据实记录史书而已。”   司马迁瞅瞅身体被拉长半尺还在狂笑的吕步舒又道:“他不是不招供,而是人已经疯了。”   王温舒对司马迁并不陌生,放下粥碗淡淡的道:“你一定有罪!既然已经被陛下发配牢狱,那就一定有罪。这里没有无罪之人,就算是关在天字一号牢房里的云侯,曹侯,他们俩也一样有罪,只是陛下不愿意追究而已。至于你说吕步舒已经疯了,这不重要,陛下要口供,他就算是真的疯掉了,也一样要招供!”   司马迁实在看不下去吕步舒的惨状,就扭过头去,却发现另一边更加的凄惨,一个被夹在木板中间的狱吏已经屎尿齐流,两只手抓挠在木板上,居然将木板抓出一道道的血痕。   司马迁抬头看着星空道:“陛下待司马迁不可谓不厚,我却将陛下的过错记录在史书上,以人性来讲,确实是错的。然而,某家身为史官,职责所在,史书不可曲!”   王温舒舔舐着粥碗阴冷的瞅着司马迁不做声。   司马迁又道:“既然陛下不允许司马迁如实写史书,那就请陛下允许司马迁为史书殉道。”   王温舒冷笑一声道:“陛下要口供,你的生死并不重要!”   说完之后,云琅眼睁睁的看着司马迁被两个狱卒推推搡搡的重新关进了大牢。   而吕步舒却被狱卒们从绞盘上卸下来,又投进了一只大瓮里面,很快底下就点起了火。   司马迁抓着栏杆努力的把脑袋伸出来瞅着旁边的云琅跟曹襄道:“我可能熬不过去。”   曹襄往嘴里丢了一颗糖果道:“我们给了王温舒两颗糖,他应该不会太煎迫你。子长兄,其实陛下对你还是很忌惮的,如果你把陛下做的不好的地方在史书中稍微修饰一下,你就会没事,就可以跟我们两个一起坐在这里一边饮酒一边看别人倒霉。”   司马迁摇头道:“老夫前半生跋山涉水,呕心沥血就是为了这本史书,如果修改了,老夫的前半生就白活了,用老朽之年换取老夫的青葱岁月,这才是极大的不值。”   云琅苦笑道:“等到陛下百年之后,你再写这些事情不迟吧?”   司马迁苦笑道:“写史书本身就是一个宁可直中取不可曲中求的事情。真实才是史书的生命,老夫若是苟且于一时,那么,后世子孙就会苟且一世,既然老夫开了史家之先河,那么,这个头就要开好,没有苟且的余地。云侯,老夫知晓对看重司马迁的生命,然大可不必,老夫的《史记》已经基本完成,现在记录的不过是本朝正在发生的事情,有没有老夫已经无所谓了。云侯看轻些,莫要为此事烦恼了。”   “啊——”   一声凄厉的惨叫声从场地中央传来,只见吕步舒跳出大瓮,赤着脚在地上绕着圈子狂奔,一边跑,一边指着王温舒怒骂:“用如此丧尽天良之刑,尔就不怕天谴吗?”   声音虽然惶急,却字正腔圆,那里还能见到半点疯癫之意。   曹襄瞅着面前的奇景,吃惊的糖块都从嘴巴里掉出来了,指着还在狂奔的吕步舒对云琅道:“快看啊,王温舒把吕步舒的疯病治好了。”   云琅瞅着司马迁道:“你确定吕步舒已经疯了?”   司马迁皱眉道:“他连自己的粪便都吃,如何不是疯子?”   吃饱喝足了正在遛弯的王温舒来到关押云琅的牢房跟前,嘿嘿笑道:“吃粪便算什么,老夫曾见过将自己的十指一根根咬下来当食物吃的。毕竟,十指没了,还能活,脑袋掉了,就真的死了!” 第三十八章 大改变   王温舒的审判作业一直持续到了天亮。   东边出现鱼肚白的时候,他就结束了自己的审判作业,找了一间舒适的牢房倒头就睡。   这一夜,没有人死亡,只有重伤……吕步舒在身体被拉长之后,奔跑了一段路之后,经脉断裂,他的双腿受到了不可逆转的伤害,从此,想要站起来,完全不可能。   周鸿的双手插满了竹签子,指甲翻裂,这双手以后还想安稳的捉拿东西也成了梦想。   那些伤害过王温舒的狱卒狱吏们也没有死……不是因为王温舒心软了,而是王温舒想要多玩一段时日。   云琅跟曹襄两人,刚开始看王温舒施刑的时候,那残酷的一幕幕场景,让两人震惊了良久,看的多了,也就麻木了,以至于到了后半夜的时候,两人已经能在凄厉的惨叫声中呼呼大睡。   以前的时候,曹襄对私下里发展曹氏力量总觉得愧对自己的舅舅,经过这件事之后,他终于心安理得了。   在饿狼太过凶残的时候,只有最强壮的兔子才能度过灾难,免于被饿狼吞噬。   云琅也是这样认为的,或许,这些落入刘彻罗网的勋贵们也是如此看待问题的。   此后——家族需要强大,家族需要武力,家族需要分散,家族需要掌控自己的命运。   而且是当务之急,是家族事务中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   中午的时候,正当云琅曹襄两人正在无精打采的吃饭的时候,隋越来了。   他带来了皇帝的诏书,命他二人立即入建章宫面圣。   匆忙洗漱之后,两人就被隋越的马车拉着直奔上林苑里的建章宫。   一路上云琅很沉默,曹襄却活跃的多,跟隋越两人嘀嘀咕咕的说着话。   进了上林苑,沿途的景色就变得美好起来,虽然只是初秋,槐树的叶子已经开始泛黄。   由于道路两边栽种了大量的槐树,让这条直奔建章宫的官道变得黄灿灿的,远远看去就像是一条由黄金砌造的大路。   有些薄薄的,软软的黄叶会随着微风落下来,在风中打着旋,最终落在地上,被车轮碾成黄泥……   “陛下的兴致不高,最近还总是咳嗽,御医说是人参进补多了,有些燥热,再加上陛下最近肝火旺盛,两火相煎,可能已经损伤了肺。御医还说,如果陛下再不能平心静气,还会有更大的损伤。”   “阿娇贵人让陛下住到她的长门宫里去,还说长门宫是非少,不会有人刺杀陛下。服侍陛下睡着之后。阿娇贵人去了祖庙,听贵人口气,本来想要杀了卫皇后,后来不知怎么的,没有动卫皇后,自己回来了,一口气将宫中的近卫杀了两百余……太子被阿娇贵人一脚踢了一个筋斗,还把其余三个皇子,挨个鞭挞了一遍。当着文武百官的面骂他们都是不能为他父皇分忧的废物,接下来,连文武百官都没有放过,从赵周开始骂起,除过金日磾剩下的一个都没有放过,还罚俸一年。”   “百官们对阿娇贵人非常的感激……就是陛下睡醒之后就把阿娇贵人给撵走了,不准她再参与国事!”   云琅笑了,探出手去,抓了一把黄叶回来放在手上用力的一吹,黄叶就飘飞出车窗。   这个世界很有趣,每个人似乎都在竭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没个角色似乎都是独立的,却又似乎是相关联的,一个个都想用自己扮演的角色去影响别人,且乐此不疲。   如同刘彻现在想要追求的不朽一样,阿娇明显也在追求母仪天下这个一个名头。   刘彻鱼刺,是奇耻大辱,而刘彻又是一个自己不舒服了,全天下人都别想舒服的人。   从王温舒死灰复燃一事就能看出来,面对挑战,刘彻总喜欢迎难而上,逃避从来就不是刘彻的特点。   文武之道,一张一弛……刘彻只喜欢张,不喜欢弛,他就像一柄巨大的锤子,只想着用蛮力让这个世界向他屈服。   一锤子不行,那就再来一锤子,直到砸无可砸为止。   “长安城现在还安定吗?”云琅丢完树叶,坐直了身子问隋越。   “很平安,长安城的百姓们甚至不知道陛下遇刺的事情,陛下只是命绣衣使者暗中追捕马合罗的族人以及同党,效果不好,马合罗府上人去屋空,只有几个老仆看守家园,严刑拷打之下,也没有说出马合罗族人的去向,只知道六天前,马合罗的族人就离开了长安。六天时间,足够他们快马离开关中。”   云琅笑着对曹襄道:“陛下还是冷静的。”   曹襄摇头道:“一点都不冷静,我见到陛下的时候,陛下右手持长剑,已经斩杀了很多近卫了,尸横遍野啊,都是陛下亲手杀的人。去病去阻拦,被陛下连续劈砍了十几剑,先是责怪去病,李敢护卫不力,后来想起是他自己强行命令去病,李敢回家的,这才罢手。一点都不冷静啊!”   云琅笑道:“已经很冷静了,廷尉大牢里面的犯人家眷没有波及,近卫军家眷没有波及,没有迁怒文武百官,拿去病泄愤,是因为他知道去病不会怪他。已经很冷静了啊。”   曹襄奇怪的瞅着云琅道:“我发现你好像有些不满意的样子,难道冷静不好么?”   云琅苦笑道:“我们伺候陛下这么些年,他是什么人你还不了解吗?   他是一个根本就受不得委屈的人!   这一次遇刺之后颜面全无,为了大局却忍气吞声,将来一旦有机会,他一定会报复的。   知不知道,上一个让陛下隐忍的敌人是谁呢?   是匈奴!   我宁愿陛下这一次在可控的状态下将怒火发泄出来,也不想他将来跟我们所有人算后账!”   曹襄惊叫道:“关我们屁事,我们兄弟两可是在监牢里面啊!”   “在陛下眼中,我们这监牢里,说不定是提前做好的安排,妄图逃脱他惩罚的一种方式。好在,陛下还不至于认为我们会刺杀他。如果起了这个念头,我们兄弟两的麻烦就大了。所以啊,一会看到陛下的时候,我宁愿他怒火万丈,也不愿意看到他对我们和颜悦色,记住了,如果陛下开始向我们致歉,你一定要抱住他的腿大哭,我会立刻辞官,归隐。因为,那是最坏的一种局面。”   曹襄连连点头,又把目光投向隋越。   隋越苦笑道:“陛下要我观察两位君侯的神色来着……”   曹襄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   建章宫外多梧桐,这些梧桐都是在修建建章宫的时候栽种的,现在虽然还不算高大,十余年下来,树干也有人腿粗细了。   当年栽种这些梧桐的时候,取招龙引凤之意,初秋日的梧桐树叶还没有经历寒霜,所以树叶依旧翠绿,只是在边缘处,隐约镶上了一道金边。   云琅,曹襄见到刘彻的时候,刘彻正在高台上漫步,只是这一次他的腰间悬挂着一柄长剑。   跟云琅预判的不一样,他没有愤怒,也没有平静,更没有伪装出来的和善,有的只是淡淡的疏离感。   这很合理,一个刚刚被自己的臣子刺杀过的皇帝,不可能再对他的臣子太过亲近。   “陛下万安!”   “朕躬安!”   “有贼子行不忍言之事,臣等极为惶恐,护卫陛下不力,死罪!”   “你们哪来的罪?是朕自作自受。是吧?云琅你是不是这样想的?”   云琅低头道:“君臣的情分不可疏离啊……”   “如此,你要朕眼看着这些人心怀不轨,还要对他们无底线的忍让是吗?”   云琅道:“总有法子处理的,杀人是最下等的策略。”   “你的意思是,要朕忘记了自己被刺杀的事情,要不要朕放了马合罗,且给他加官晋爵?”   云琅连忙道:“臣以为,马合罗按照律法处理即可,为后来者戒。微臣说的是廷尉大牢里的那些人,如果陛下愿意放过他们,就立刻放过他们,臣担心,一旦陛下的旨意传达的晚了,陛下也就不用下赦免旨意了。” 第三十九章 群魔乱舞   任何威胁的语气落在刘彻耳中就成了莫大的讽刺。   所以,云琅什么都没有得到。   曹襄被皇帝留在宫中,云琅则被近卫们送回了家。   霍光已经在书房等候师傅很长时间了。   伺候师傅洗漱完毕轻声道:“陛下是大汉国如今最大的变数,所有不确定的因素都是因陛下而起。”   云琅擦着手淡漠的道:“西北理工是社会的建设者,是国家前进的指导者,想要把自己弄得高尚,手上就不能沾太多的血。尤其是不能杀皇帝!这一点,你要注意,一旦杀皇帝杀成了一种习惯,西北理工以后就找不到合作者,只能自己下场当皇帝。如果你成了皇帝,就会有自己的私欲,就会利用权力来做自己私人的事情,再也做不到公正,公平,而西北理工也就消亡了,而且是彻底的消亡。”   霍光道:“感化皇帝?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云琅转身瞅着比他高出半头的霍光笑了一下。   以极为肯定的语气道:“不要杀皇帝,这不是最好的选项,皇帝应该成为你的合作者,是你的伙伴,是你意见的执行者,直到皇帝这个工作消亡为止,直到这天下百姓直到怎么使用自己的权力为止。最重要的是,你一旦谋害了皇帝,会让很多人失望,比如你的哥哥,还有曹襄,李敢,阿娇贵人,甚至还会有云哲,蓝田,以及我……这是你经受不起的损失。”   霍光沉默片刻,点点头道:“我们袖手旁观?”   云琅道:“这样做最好。”   “皇帝已经踏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弟子以为不用我们推动,他也会因为疯狂而死掉。”   “别小看皇帝,我今天见了皇帝,他虽然疯狂,却很冷静,就目前而言,还知道收敛,没有大开杀戒。”   霍光轻笑一声道:“一次刺杀,皇帝可以冷静,两次刺杀皇帝可以淡漠,我就不信,三次,四次,刺杀之后,皇帝还能保持如今的心境?”   云琅淡淡的道:“别人要刺杀皇帝,是别人的事情,我们不参与,绝对不能参与,甚至不能在背后推动此事,一旦你兄长,曹襄,阿娇贵人他们知晓,你的下场一定不会太好。而这个世界上没有永远的秘密可言,想要别人不知道,那就不要做。”   “郭解被皇后抽了上百鞭子,他的那些奴隶贩子兄弟被皇后斩杀了六成之多。他家中蓄养的西域奴隶,也被皇后全部杀掉了,人数达到了六百七十一人,全部是郭解这些年辛辛苦苦从西域收集的人中之龙凤。可以说,皇后此次下手极狠,几乎彻底的摧毁掉了郭解的势力,如今的郭解据说心如死灰。”   “他会裹挟太子谋反么?”   “太子不允许……”   “你估计时间会有多久?”   “弟子觉得郭解伤势好了之后就会进行,同时,因为皇后出手教训了郭解,很多人认为郭解已然失势,开始侵吞他的产业,下手很是凶狠。”   “谁?”   “最狠的是赵冲!”   云琅脑海中闪过那个白头发白胡子的老看门狗,叹了一口气道:“看来是皇帝对郭解开始不满了,否则赵冲绝对没有这个胆量。”   霍光笑道:“弟子还发现长门宫的某些人似乎也在推波助澜,出手的人不是阿娇贵人,而是已经掌握了一点权力的昌邑王刘髆。他做的极为隐秘,替他出手的人来自犬台宫。如果不是因为发现了那人的来路,弟子还不知道那个看似木讷的刘髆会有这样的雄心壮志。”   云琅缓缓地将身体靠在锦榻上,瞅着房顶道:“皇帝开了一个很坏的开头,于是,天下间有野心的人就开始蠢蠢欲动了。皇帝开始不把自己当皇帝,当成了阴谋家,就不能怪别人对他用所有的手段。许莫负留给刘据的五道箴言,弄清楚了吗?”   “没有,还有三道箴言装在三个小小的锦囊里,刘据从不离身,沐浴的时候也是如此。弟子以为我们不用理睬这些箴言,只要盯着太子的行踪即可,鬼神之事太过缥缈,弟子以为不可信。”   云琅缓缓地闭上眼睛,算是认同了霍光的意见。   直到现在,云琅依旧对许莫负五道箴言的准确性存疑,他甚至觉得这很可能是刘据自己编造出来的一种天命所归的假象。   朝堂上的纷争是复杂的,云琅并不觉得自己有足够的智慧去面对所有的阴谋诡计。   想要彻底的超脱,那就什么都不要做,眼看着他墙塌了,屋倒了,反正此时的大汉国强横无匹,从头再来不算什么大事。   人只要参与到某种阴谋当中,整个人就会变得阴测测的。   尤其是老虎大王到来之后,用庞大的身躯包围着云琅,而云琅安静的躺在老虎用身体围成的沙发上,不用做任何动作,也不用说任何话,一个阴谋家的形象就已经跃然于纸上。   卓姬来了一趟,给云琅倒了一杯茶,就走了。   今晚本应该在她那里安寝的。   宋乔见云琅的书房灯还亮着,走进来之后发现自己丈夫似乎很是享受这种静谧的气氛,留下一碟子小点心,也就离开了。   红袖想要跳进老虎大王的包围圈,见老虎大王老大的不愿意,喉咙间还发出低低的咆哮声,就没好气的拍了老虎大王一巴掌也就走了。   只有苏稚进门之后,也不管老虎大王什么态度,踩着老虎大王的肚皮就跳进了云琅的怀里,可怜兮兮的抱着胸口道:“夫君,人家胸口痛……”   苏稚浑身上下香气逼人,云琅制造的阴谋家气氛立刻就不见了,踢走了老虎之后,就抱着咯咯发笑的苏稚去了里间。   一连半个月,云琅一步都没有离开云氏庄园,他什么多余的动作都没有,整日里带孩子,与妻妾嬉戏,带家人去骊山野餐,远足,在野外沐浴,过的极为悠闲。   世道好的时候,云氏就会大刀阔斧般的做事,急火流星一般的发展。   世道不好的时候,云氏就会偃旗息鼓,闭门谢客,自得其乐。   皇帝的目光从未离开过云氏,这一点云琅是知道的,不过局面已经好的太多了。   如今的皇帝需要监管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他坐在九霄之上,目光从高处投注下来,巡梭人间,目光在云氏停留的时间并不会比别人家多。   王温舒的审判作业依旧在进行,听说死了一些人,不是很多,只是伤残的人很多。   在董仲舒苦苦哀求下,吕步舒终于被放出来了,只是,整个人已经废掉了,不论从肉体上,还是从精神上,都是如此,从此之后很难再担当大任。   周鸿也被放出来了,只是他的两只手彻底烂掉了,苏稚给他做了截肢手术,从此之后就成了一个残疾人,他没有多少难过的意思,总拿张连作对比,逢人就感谢皇帝宽宏大度。   李广利是一个特殊的例子,也不知道皇帝是怎么想的,总之,李广利倒是全须全影的活着出来了,连官职,爵位都没有丢。   司马迁被王温舒关起来了,是真正的关起来了,从头到尾没有动刑,也没有放他离开的意思。   云琅给了王温舒两块糖,王温舒派人送来了满满两筐子糖果,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云琅没有深究,就目前而言,王温舒已经做的很好了。   最近,最大的事件并不是王温舒死灰复燃,也不是皇帝遇刺,更不是太子府被皇后血洗,而是大汉国的皇后卫子夫怀孕了!   皇帝多日来的辛苦终于没有白费,算是结出了果实。 第四十章 早熟的黄叶   云琅不知道刘据是怎么想的,却知道阿娇现在的模样。   见到阿娇的时候,云琅发现,昔日高傲的如同凤凰一般的阿娇似乎在一夜间老了好多。   整个人死气沉沉的。   “人家比你小十一岁……与我的年纪相差不大。”   阿娇点点头道:“这一次我彻底被卫子夫打败了。”   云琅耸耸肩膀道:“这是硬实力,没法子的,说实话,你能生下蓝田已经是苍天有眼了。”   阿娇又点头道:“我也是这么想的。”   云琅又道:“大汉国平静了十年,现在又要乱了。”   阿娇道:“谁都能看的出来,臣子们对陛下失去了敬畏之心,皇子们也因为陛下此次利用刘据整肃朝纲的事情,发现陛下对刘据已经极为不满意了。一个个暗地里私自联络重臣,准备博一个君王之位。好在陛下克制住了自己杀人的欲望,仅仅将纷乱控制在朝堂上,并没有扩散到民间,这是阿彘最近唯一做对的一件事。至于卫氏怀孕这件事,很糟糕!”   云琅闻言笑了,朝阿娇拱拱手道:“云氏将要售卖一些产业,不知长门宫有没有兴趣接下来。”   阿娇瞅了云琅一眼道:“你要是卖云氏庄园,我出双倍价格。”   云琅摇头道:“云氏庄园不卖,我准备将蜀中的一些产业让出来,也就是一些丝绸作坊,染坊,丝绸店一类的产业。长门宫如果接下来,大汉国丝绸印染业将全部是长门宫的天下,如此一来岂不美哉?”   阿娇笑道:“你家在凉州的产业我也感兴趣,如果出让我会接下来。”   “为什么会是凉州?那里不过是蛮荒之地,不易管理且不说,那里盗贼多如牛毛,卖给你岂不是在坑你?多年老友,云琅不做没心没肝的事情。”   阿娇捋着垂在胸前的一缕头发道:“别人担心盗贼,你觉得我长门宫担心盗贼么?”   云琅严肃的道:“凉州盗贼来去如风,我在凉州任上几次预备要捕捉盗贼,却总是功败垂成。长门宫没有我当年在凉州任上的那些方便,捕捉不易,我们还是谈谈蜀中,如果贵人觉得蜀中太小,巴中的朱砂矿,滇南的铜矿可以一并买走,不知贵人意下如何?”   听云琅说了这么多,阿娇脸上浮现出狐疑之色,瞅着云琅道:“你卖蜀中丝绸作坊以及染坊,我明白,你是想重新布局云氏,如果你连巴中朱砂矿,滇南的铜矿一起出手,我就不明白了,你这人对各种矿情有独钟,如今连你最喜爱的矿藏也要出手,你想干什么?跑路?背着一大堆金银你准备跑哪里去?说说,如果是好地方,不妨带上我,在长门宫居住了这么多年,多少有些腻味了。”   “带你走?”   云琅尖叫起来……   阿娇叹口气道:“女人变成老女人了就这点不好,总是不能让男人放弃一且去追求。而你们男人变成老男人了,就会越发的老奸巨猾,再无半点热血可言。还是年轻男子好些,就像你当年说的那般,可以冲冠一怒为红颜……多好的比喻啊,无数少女梦中无不有一位可以为她放弃一切,为她披荆斩棘的好男儿,唉,云琅,你老了!”   云琅惊恐的瞅着阿娇低声道:“我们在谈生意,谈的好好地,你为什么会说这么奇怪的话题?我如果带你走,你信不信陛下会把这天下翻个遍,把我们捉出来,然后再把我们剁成狗肉酱喂狗?”   阿娇白了云琅一眼道:“所以说你老了……既然已经成了一文不值的老男人,就快点滚,莫要让我看着生气。”   云琅笑了,指着阿娇道:“老男人不值钱?陛下年纪大了,在你这里依旧价值万金。卫氏有了身孕这件事对贵人的打击不可谓不大。看开些,男人老婆多了,总会出这样的事情。”   阿娇瞅着云琅那张可恶的脸道:“如果女人有很多男人,你会接受这样的打击么?”   云琅摇摇头道:“不接受,而且会非常的愤怒。”   “既然如此,这就有趣了,你不能接受的事情凭什么要我看开些,你不觉得虚伪吗?”   云琅抓抓脑袋苦笑道:“按理说一个茶壶配几个杯子是合适的,一个杯子配很多茶壶就有问题!”   阿娇大笑道:“一个壶里装甜茶,一个壶里装苦茶,再配一个装花茶,一个装油茶,喝够了甜茶就喝苦茶,喝足了苦茶就喝花茶,觉得花茶寡淡,就喝油茶,如此饮茶岂不是比喝你们男人一种茶更加的自在,更加的惬意?我母亲就是这么做的,今年已经七十余岁了,身边的男子多如牛毛,依旧对她趋之若鹜,你有什么意见吗?”   云琅听得目瞪口呆,半晌才艰难的摇摇头道:“没有!”   阿娇点点头重新坐在云琅对面,拎起洁白的茶壶往自己的白瓷杯里倒了一杯清茶,啜饮一口道:“现在,我们可以好好地谈谈生意了,我想看看你这个没心肝的家伙到底会把我坑成什么样子。”   “刘髆开始夺嫡了,这件事你知道吧?”   阿娇嗯了一声道:“知道,是我安排的,陛下并不喜欢一成不变的孩子,如果刘髆自己都对皇位毫无兴趣,陛下不会卑贱到亲自将皇位交到他手里。不过呢,那个孩子似乎不擅长这些,需要我们去教。”   “那就买下云氏在巴蜀乃至滇南的产业,对他来说,那是他争夺天下的基础。”   “你就是因为发现刘髆开始夺嫡,才准备把这些基业售卖的?”   “是啊,我听说刘髆开始夺嫡了,还启用了犬台宫的人,就想到可能是你支持的。身为他的太傅,我觉得有必要帮他一把!”   阿娇笑道:“你真的以为刘髆有机会?就不担心卫子夫肚子里的孩子?”   “最大的变数来自于陛下,不是哪一个孩子。”   “你真的不是为了逃跑开始变卖家财?”   “不是,我能跑到那里去?”   “说不准,你这人身上有太多的谜团,我很担心某一天醒来发现你云氏庄园成了一座空宅。”   “这其实也是我的幻想,我试过了,我带不走那么多的人,而居住在云氏的人,没有一个是多余到可以抛弃的人。”   “你开始反击了是吧?”阿娇有些唏嘘。   云琅笑道:“八年前我就开始反击了,你知道的,我不是一个愿意束手待毙的人。”   “所以说,这些年你处心积虑的将云氏与皇族混合在一起,让云氏与皇族结合的非常紧密,一旦云氏出事,大汉国会受到重创是不是?”   “是的,这是我的自保之道,说句贵人不爱听的话,我喜欢人与人之间纯粹的情感,却不敢把所有的身家性命维系在情感上……人,是一种很残忍的动物,有时候为了某种现实,会做出让自己痛心,难过,甚至撕心裂肺的事情来。毕竟,情感这东西只伤心,不伤肉体。”   阿娇感慨的看着云琅道:“你这种人活该可以长命百岁,活该可以快活一生。”   云琅笑着道:“为自己活着,听起来似乎非常的自私,你这样做了之后,你会发现为自己活着非常的舒坦。”   “你这种为自己活着的说法,只指你自己吗?”   “如果指我自己,一定会活的更加快活,只可惜很难做到,我说为自己活着,也包括哪些我在乎的人,没了他们,我就快活不起来。好了,我该走了,记得让人去找霍光接收巴蜀,滇南的产业。”   阿娇点点头。   云琅才走了几步,就听阿娇落寞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以后多来长门宫走动,走动,我彻底没了丈夫,不想连朋友都没有……”   云琅回头冲着阿娇比划了一个OK的手势,笑了一下就离开了。   离开的时候,长门宫外的梧桐树终于有一片早熟的黄叶落下。 第四十一章 人间幸福就是甜   重车一旦开始走下坡路,下滑的速度就会越来越快,任何阻挠他下滑的努力在惯性的作用下,会一一失败,最终,疲惫焦灼的司机就只能眼看着重车撞向未知的未来,唯一能做的,就是祈祷重车不要撞在价值更高的东西上面。   刘彻这个开着大汉国这辆重车的司机就是这么干的。   放眼望去,重车的前头不是瓷器,就是玉器,还有少量的陶器,于是,撞碎一地的陶器将是最优秀的选择。   霍去病被他撵回了马邑,曹襄去了大司农寺,云琅进了太学成了太学的祭酒,李敢被他留在身边,担任新的皇城卫大统领。   廷尉府监狱里的犯人们也逐渐回到了家,只是每个人都几乎脱了一层皮,对皇帝的威严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准确的说,全大汉国的勋贵们对皇帝权威的认知都有了一个新的高度。   上一次有这样认识的时期是吕后时期,导致的最终结果便是强大的吕氏全族被诛杀。   刘彻的伤势好的很快,不久之后,他手臂上的伤势就完全好了,只是留下了一块明显的疤痕,想要去除,还需要时间……   冬日里的第一场雪飘下的时候,云哲怀里抱着一摞子书,脚步轻快地走进了建章宫。   再有六天,就是他跟蓝田大婚的日子,整个人身上都透着一股子精明能干的气质。   刘彻刚刚练剑回来,随手就把手中长剑丢给云哲,云哲接住长剑安置在剑鞘中,最终将这柄战国名剑放在剑架上。   剑架后边的墙上安置着一面漆黑色的犀皮,犀牛皮被脱脂,晒干之后再浸泡在桐油中一月,再阴干桐油之后,整面犀皮盾就变得轻巧,坚韧,在战场上,除过塔盾之外算是最坚固的盾牌。   在犀皮盾的边上,有一套铠甲,这套铠甲是锁子甲,里面同样加了犀牛皮,云哲按照皇帝的要求试验过,这样的一套铠甲,可以远距离抵御破甲锥的侵袭。   自从上次被马合罗刺杀之后,刘彻就开始练武了,过程有些惨不忍睹。   皇帝以为武功是自己本身就拥有的,只要稍微练习一下,就能恢复昔日强大的刘彻,不至于遇到马合罗这样的蟊贼,一个照面就受伤,还被瘦弱的隋越抱着狂奔。   皇帝将这一幕引为平生之耻!   只可惜,他预料错了,他的身体早就不复少年时光的模样,想要重拾昔日的武力,谈何容易。   刘彻从来都是一个意志坚强之辈,一旦给自己订下了目标,都会坚决完成。   比如,今日击剑八百次!   剧烈的运动过后,刘彻身上的汗水如同瀑布一般往下淌,高耸的鼻尖上,成串的汗珠子噼里啪啦的往下掉。   胸口如同火烧一般,很想喝水,却不能贪婪的饮水。   等身上的汗水稍微少了一些,刘彻就喝了一大壶热茶,身体被热茶一逼,汗水再一次布满全身,刘彻将这一流汗过程,称之为改胎换骨!   等汗水再次消失,刘彻就去了后宅沐浴,此时的云哲已经坐在偏殿上读书很久了。   刘彻再一次出现在大殿上,云哲立刻凑过去道:“陛下,我父亲说您这样练武对您的身体有害无益。”   刘彻笑道:“西北理工的说法?”   云哲点头道:“是的,我父亲说人体其实是一个平衡系统,少年时期,身体的各项机能都很好,缺少一点很快就能从食物中补充回来,年纪大了之后,补充的速度如果赶不上消耗的速度,会出大问题。”   刘彻笑道:“这件事情上你耶耶的话是错的,朕如今感觉无比的好。另外,你不觉得由你父亲这个武功低微的人来劝告朕如何练武,有些可笑吗?”   听皇帝话语中浓浓的戒备之意,云哲不再说锻炼的注意事项,开始跟皇帝谋划起自己的婚事来。   刘彻现在对云哲的婚事非常的感兴趣,如同一个真正的老丈人一般详细询问了云氏对于婚礼的所有准备。   同意了云氏的婚礼计划之后,云哲就离开了建章宫,从今天起,他有两个个月的时间不必陪伴皇帝。   骑马走在长安城的大街上,云哲左顾右盼的寻找蓝田要的一种七彩糖果。   这种糖果不是引领关中人消费观念的云氏出品的,而是出自一个百姓之手。   过了东市之后,云哲就看到了一面巨大的招牌,招牌很简单,上面用名贵的颜料绘出一个有细木柄的圆饼形七彩糖果,很大,非常的诱人。   这种糖果可以拿在手里不断地舔舐,据说每舔舐一口都会有不同的滋味让人回味。   云动拿回这种东西给父亲看的时候,云哲觉得父亲的表现很奇怪,有些激动,还有些缅怀的模样,不过,这样的表情仅仅出现了一瞬间,就平复如初了。   这东西应该跟父亲有莫大的关系,云哲如此暗自认为。   一个瘦峭高大的男子,正在店铺中制作糖果,一双细长灵活的手不断地将温热的糖浆卷起,然后摊开,每卷起一次,再摊开,抹油的石桌上的糖果就会增添一种颜色,非常的神奇。   店面不大,却人山人海,云哲安静的排在人群后面,不时地有调皮胆大的小娘子偷偷地看他。   同时也有獐头鼠目的家伙在偷看云哲腰间的玉佩,只是不敢多看,那块价值连城的玉佩,让盗贼们熄灭了心中的贪婪欲望。   云哲的衣衫并不华丽,甚至称得上简单,修身的青衫穿在逐渐拔出身条的云哲身上极为合适。   一个笑起来如同春日暖阳的少年贵人,总能让很多人喜欢。   所以,自惭形秽的众人,就很自然的将云哲让到了最前面。   融化的七彩糖浆落在石桌上,形成一个漂亮的圆饼,制作七彩糖的男子,轻轻地将细木棍按在糖浆里面,等糖浆迅速凝固之后,一个漂亮的带把的七彩糖果就出现在众人面前。   云哲从男子手里接糖果的时候,不由得愣住了。   男子则微笑一下,对云哲道:“是你啊,看样子一两只棒棒糖是满足不了你了。”   云哲拱手道:“您也知道,蓝田被娇惯坏了,一两只明显是不够的。”   男子回头看看自己装糖浆的盆子里不多的糖浆,就随手翻开了挂在店铺门楣上的一面牌子对云哲身后的人道:“今日没有了,明日请赶早!”   话说完了,也不理睬别人的喝骂声,径直关上了店铺的门,隔绝了将吵闹的人隔绝在门外。   “云哲见过王公!”   王温舒摆摆手道:“什么王公不王公的,如今就是一个卖棒棒糖的老朽罢了。”   “您不是已经就任廷尉……”   王温舒打断云哲的话道:“什么廷尉啊,不过是一条给陛下干脏活的老狗而已。”   “您……”   “为什么会在这里制作棒棒糖是吧?”   云哲点点头。   王温舒抬起头瞅着屋顶道:“一个人在监牢中关了将近六年的人,胃里面整日里都被饥火灼烧,突然有一天有人递给你两块糖果,你觉得那两块糖果好吃吗?”   云哲点头道:“应该是人间美味!”   “何止是人间美味,应该称之为人间至宝,我每舔一口都会捶胸顿足一次,恨我自己为何没有半分的自制力,以至于手中的糖果在不断地减少。小子,你知道一个人脑子里,心里全是糖果的模样,鼻子里全是糖果的味道,就会发生很多种变化。老夫期望有一种吃不完的糖果,如此,便能让幸福的感觉永远维系下去,毕竟,你父亲给我的两块糖果太小了。而老夫制作的这种大棒棒糖可以吃一整天,也可以幸福一整天。”   云哲瞅着王温舒那张瘦峭的脸道:“这不难理解,只是您为何要开铺子呢?”   王温舒沉默片刻,重新开始制作糖果,等糖饼子摊开了,这才笑道:“我一人享受不完糖果的美妙滋味,就想让更多的人替我品尝到。来日苦短,老夫也不知道目前的局面能维持多久,等整件事情结束了,也就到陛下杀狗的时候了。糖果这般世间美味,品尝不道,那就太可惜了……” 第四十二章 蓝田的使命   朝政清明之时,儒家弟子就会纷纷进入朝堂,为天下谋福利,朝政黑暗的时候,富裕的弟子们就会独善其身。   所以,今年秋日,勋贵之家的子弟很少有通过秋日大考进入朝堂为官的。   往年太学的学生在学习够三年之后,就会进入朝堂观政,为将来外出做官做准备,今年,则不然,更多的学子认为自己才学不够,还需要学习……   刚刚成为太学祭酒的云琅很是理解学子们的顾虑,特意准许他们多在太学中学习一年,跟着学问高深的博士们,游学天下。   如果不是因为刘彻不同意,云琅都想亲自带着太学生们走一遭大汉国的山山水水。   在太学中与曹襄一起钓鱼,烹鱼,喝酒,渡过了愉快的一天,才回到家,就听儿子说起了卖糖果的王温舒。   云琅想了一下,就对云哲道:“王温舒此人是不可能悔改的,心如铁石这四个字就是指王温舒。   假如没有什么阴谋的话,那就只能说明,卖糖果可以让他感到愉快。   不过啊,这个原因的可能性很小。   坏人,就是坏人,如果他某一天在做好事,那只能说明做好事会让他获利。   你千万不要认为王温舒已经心如死灰,就等着陛下宰杀他呢。   像他这种人,被人家关在地牢里,生生忍受了将近六年的非人折磨,即便如此,他依旧坚强的活着,给自己一份活下去的希望。   苦心人天不负,他等到了……六年羞辱一朝洗雪,儿子,你没看到王温舒刚刚出狱后的模样,如果看了,你就不会认为王温舒有什么好的改变了。   相反,他只会变得更坏,以前只是一头恶犬,现在,他就是一头恶鬼!   从他那里买来的糖全部丢掉,连狗都不要喂!”   云哲点点头道:“我当然不会拿来吃的,半路上就丢掉了,看到了王温舒怎么做七彩糖,告诉厨娘,厨娘说没什么难的,正在做,还说味道要比王温舒做的好,颜色也更加的好看。父亲,王温舒既然很反常,我们要不要监视一下他,我担心那某一天发疯了,会把毒药弄进七彩糖里给别人吃。”   云琅摇头道:“不用,现在所有人想要应对的人是陛下,随他们去。六天后就要成亲了,紧张吗?”   云哲笑道:“可能是跟蓝田太熟的缘故……孩儿想紧张,却紧张不起来。”   云琅大笑道:“这一点上,我们父子倒是想同,跟你母亲成亲的时候呢,我也没有紧张的感觉。”   “卓姬小娘说,不紧张,也就不在意,这话对不对?”   “对,也不对,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总有一个从陌生到熟悉的过程。一旦走进了内心,就会成为我们的亲族,既然是亲族,就要相亲一生。两个人从相识到相爱再到相亲需要我们花费很大的力气去维持,我觉得我们父子都有这样的恒心与毅力。”   云哲叹口气道:“真的很艰难。”   云琅笑着指指儿子,然后就背着手进了内宅。   有些话不能多说,身为父亲,有教导儿子的责任,不过呢,在情爱这件事上,云琅觉得自己做的不如儿子做的好。   说白了,自己是一个什么都没有的孤儿,而云哲不同,这孩子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接受了这个世界上最好的教育,与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少年为友,与这个世界之王朝夕相处,并且娶了这个世界上最高贵的女子。   他如约成为人人都期望他成为的那种人,他心胸宽广,仁慈,大度,善良,博学,且睿智……   他应该是幸福的,也必须是幸福的,云琅觉得这就是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努力奋斗的所有意义。   云琅并没有将孝顺这两个字放在儿子的评价范围内,这样的孩子不用强调,他本身就是一个孝顺的好孩子。   这只有刘彻那种可怜人,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孝顺,不但要孝,还要顺。   在很多时候,对刘彻来说,顺比孝更加的重要。   自从求亲成功,宋乔就对云氏进行了一番装修。   昔日云琅带着孩子们一起修建的那些工人宿舍一般的建筑被宋乔毫不留情的给推倒了。   虽然那些住习惯了的仆妇们不愿意离开,并且颇多怨词,等到新的楼阁在山边建造起来之后,她们却欢呼雀跃的就住进去了没人留恋那些破旧的筒子楼。   筒子楼的原址起来了一座气势恢宏的巨大楼阁——蓝田宫。   修建蓝田宫的钱是刘彻出的,蓝田身为新一代的长公主,帝国应该给她修建一座宫殿的,只是蓝田不愿意离开云氏,所以,这座蓝田宫就落在了云氏庄园里,与长门宫遥遥相对,只要阿娇,蓝田愿意,每天早上借用小小的千里镜,就能相互打招呼。   掩藏在树林里的缫丝作坊也被宋乔毫不留情的给推倒了,那里要成为蓝田夏日的居住地。   一座满是赤身裸体妇人劳作的地方,有损云氏门风,一些胆大且不要脸的云氏妇人,居然会在劳作之余,敢全身上下就穿一条短裤,径直从缫丝作坊走半里路去温泉池子洗澡……   被梁翁呵斥过几次之后,那些妇人不但不改,反而变本加利的当着老梁翁的面招摇过市。   每次都害得梁翁落荒而逃。   这一次,趁着缫丝工艺被云氏工匠大量改良的机会,宋乔将这些喜欢光身子乱跑的仆妇们终于撵出了后宅。   蓝田宫,夏宫建好之后,蓝田却非常的不喜欢,趁着将要成亲的机会,早早地就把自己的心爱之物全部搬到了云哲现在居住的小楼里,以致这座原本宽敞的小楼,现在更像是库房。   宋乔说过蓝田无数次,她却倔强的认为,她跟云哲只需要一张够让两人容身的床榻,其余的都是没必要的摆设。   老虎已经很久没有去找蓝田玩耍了,哪怕蓝田那里有世上最美味的肉食,老虎大王也不去。   对于一个把自己当做苦力的人,老虎大王永远都是敬而远之的。   宋乔准备把云氏宝库里的宝物分出一半来放置在另外一个仓库交给蓝田掌握,蓝田却一口回绝,还特意将自己多年来储存的宝物,一样样的放进了云氏硕大无朋的宝库里,声名这是云氏库藏,等宋乔百年之后再由她来掌握。   宋乔对此极为感动。   宋乔很感动,苏稚却愤怒的厉害。   蓝田对金银财宝没有半点兴趣,却对她的研究方向非常的痴迷,若不是云琅严禁蓝田去触碰尸体标本,蓝田早就充当无数回屠夫了。   面对苏稚的控诉,云琅一笑置之,蓝田这孩子很可怜,虽然享受了这世上的荣华富贵,却一样有自己必须完成的工作……比如彻底衡量云氏的力量。   闺女就要出嫁了,阿娇却更加的怜惜闺女,母女二人似乎有说不完的话。   “阿哲家里有宝库七座,没什么好说的,也就是金银财宝多了一些,有些即便是很罕见,在女儿看来,这也算不得什么。   说是七座宝库,真正装金银财宝的只有一座。剩余的六座宝库中,一座装满了各种稀奇古怪的机关消息,有可以飞天的木鸟,有几块木条组成的各种锁具,举阿哲介绍说,有了这些锁具,木料建筑的结合才算是有了跟脚,利用这些锁具建造出来的宫殿,城墙,房屋才会结实,美观。   一座宝库里装着正在研究的新的染料,新的燃料,新的马车,新的船,新的工具,新的农具,阿哲说,看了云氏这座宝库,就该知道大汉国未来几十乃至上百年发展的方向。   我还听说云氏已经开始研究昔日方士们使用的一种叫做‘火药’的东西。   还有一种奇怪的散发着呛人气味的水,阿哲把这个东西叫做硫酸。   他还说,这东西是云氏最大,最重要的一种发现,已经有二十几个工匠,正在研究这东西。   阿哲很希望在未来五十年内能彻底发现,这东西的秘密。   苏稚有一个宝库,在骊山上,她不准我去看,后来被我央求阿哲母亲,勒令她带我去……”   蓝田说着说着,声音渐渐地低了下去。   阿娇喝了一口茶水,瞅了一眼低着脑袋的闺女道:“说啊,怎么不说了?”   蓝田难过的道:“越说,越对不起阿哲。”   阿娇白了闺女一眼道:“总算是不太傻。”   “可是,父皇……”   不等蓝田把话说完,阿娇就冷冷的打断她的话道:“你过好你的日子就好,大汉国的事情还轮不到你来操心。   即便是操心,也不能通过背叛自己丈夫的方式来达到。   你天生就是天潢贵胄,要有自己的决断,如果你一心为大汉效力,为你的姓氏效力,直接去做,目前而言,长门宫,云氏都是属于你的力量。   你若是担心云氏对刘氏产生威胁,那就控制好云氏莫要让他走上邪路。   很多事情没必要告诉你父皇,也没有必要告诉我。   你父皇如果想知道,就自己去问,我如果想知道,也会直接去问云琅。   我的孩儿,母亲告诉你一个用了一辈子才弄明白的道理。   记住了,对自己的家人,最好用阳谋,千万不敢操弄权术,千万不敢使用阴谋诡计。   想要什么就直说,就努力去争取,哪怕厮打都无所谓。”   蓝田吃惊的看着母亲道:“万一阿哲不喜欢……”   “用阴谋诡计弄得家里乱糟糟的,云哲就不是喜欢不喜欢的你问题了。另外,你要嫁去的人家是大汉国著名的狐狸窝,我的儿,不是母亲小看你,你去了云氏操弄阴谋,只会自取其辱!” 第四十三章 可怜的云琅   云哲跟蓝田的婚事,是大汉国这个秋天里最重要的一件事。   皇帝下达了赦免令,于是,除过大逆之罪,余者都在赦免之列。   如今的大汉国,想找出一个真正的大逆不道之人很难。   天下所不容,大逆无道。   为妖恶言,大逆不道。   离经叛道,罪大恶极,犯上作乱,死有余辜,罪孽深重为大逆不道的另外几种解释。   而危害君父、宗庙、宫阙等罪行是为大逆!   违反伦理道德要求的悖逆行为,都可以称为“不道”或“无道”。   按照这个标准,就云琅所知,这些被放出来的人其实没有一个应该被放出来,全部应该执行大辟之刑。   包括他跟曹襄这两个看似无辜的人。   任何事情都没有绝对的。   水至清则无鱼,只有泥沙俱下的时候,水中才会隐约看到大鱼游动时掀起的波澜。   有时候,云琅非常的同情刘彻,他就像是一位挥舞着大棒的巨人,在自己的房子里用大棒敲打蚊子……动作稍微大一点,就会砸烂自己的家当。   司马迁不知为何没有放出来,依旧关在监狱中,王温舒对他不闻不问,没有继续盘问,也没有为他开脱,在王温舒看来,如此作为,已经很对得起云琅跟曹襄给他的那两块糖果了。   由此看来,司马迁的罪名已经被定下来了,那就是——大逆不道!   老而弥坚的司马迁把自己的书看的比生命更加的珍贵,怒火万丈的刘彻也把自己的颜面看的比司马迁的生命重要。   这两人不可能有任何一方会退却。   这个时候,云琅也束手无策……   阿娇在大宴天下,只要是在大汉国境内的六十岁以上汉人男女百姓,在云哲跟蓝田大婚的那一天,都可以去官府领粟一斗,肉一条,鱼一条,盐一斤,麻布六尺。   只要是关中的汉人百姓,只要年纪不满十岁,或者年过六十,就能领到同样的东西。   而上林苑里的百姓,每一家还能多领到浊酒一角!   按照阿娇的意思,这两个孩子的婚礼要延续整整半月,皇帝也深以为然,他觉得应该有一场宏大的喜事,来冲淡关中大地上的血腥味。   云琅非常的欢喜,不论此时多么的麻烦,他依旧欢喜,虽说整日里在家中迎接天下各路人马让他疲惫不堪,他没有显示出半点的不耐之意。   哪怕是官职再小的官员,他一样殷勤招待,哪怕是再寒酸的士子,他一样当做大儒来招待。   云氏庄园从十年前开始就有了一些乡邻,这些乡邻原本是上林苑宫奴,自从皇帝开始废黜宫奴之后,这些人也就成了平民黔首,如今,各自有一小块田地,虽然不能大富大贵,却也过的衣食无忧。   乡邻们带来的贺礼,无非是一篮子鸡蛋,一只鸡,一些刚刚成熟的瓜果,家底殷实一些的会带来一只羊,或者一只大鹅……   每一样礼物云琅都亲自看过,亲自夸奖过,然后由梁翁等一干管事带去云氏庄园喝酒。   曹襄已经喝高三次了,睡醒之后再一次勇猛的冲进酒宴场,高谈阔论把酒临风的模样让人羡慕。   董仲舒与老虎大王相互劝酒的模样虽然惹人发笑,却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合适的,相反,还非常的羡慕,一时间,老虎大王的嘴里已经不知道被灌进去了多少酒……   偌大的云氏热闹的如同集市一般。   刘彻就坐在长门宫的高处,一边与阿娇饮酒,一边俯瞰云氏热闹的场面。   “这才是真正嫁公主的场面!”   刘彻喝了一口酒之后有些感慨。   “大汉国以后的公主,就应该这般嫁才能彰显我皇家威仪,总是送去穷山僻壤之地与人和亲,让人心里不舒服。”   阿娇也很满意云氏的场面,跟着感叹一声。   刘彻笑道:“皇女下嫁自古以来就是难事,好在我大汉如今用不着送闺女出去和亲,即便是嫁出去的闺女,也是为了她的将来着想。别看诸邑远嫁匈奴,她去了匈奴却能成为匈奴国的皇后,她的子孙将成为真正的匈奴王。以后也会成为匈奴地位最尊贵的人。蓝田嫁给云哲其实是有些吃亏的。”   阿娇淡淡地笑道:“有什么好吃亏的,嫁给自己喜欢的人,才是皇家女最快活的一件事。皇图霸业说起来慷慨激昂,实际上,有多少人真的会喜欢那种高高在上的生活呢?身为皇后,独守空闺的时间远比相聚的时日多,蓝田嫁给了云哲,在妾身看来再好不过了。”   刘彻又喝了一口酒道:“你觉得蓝田去了云氏能执掌家业吗?”   阿娇笑道:“蓝田喜欢执掌家业。”   “你觉得宋氏一干人会放手吗?”   “宋氏醉心医道,苏稚更是如此,蓝田接手她们欢喜还来不及呢,至于云氏其余两位,地位卑微不足为虑。”   “如此就好,如此就好。”   “陛下对云氏为何如此忌惮?”   “如果云氏没有将西北理工批分出去,朕会更加的寝食难安。这样也好,霍光不是一个久居他人之下的人,好在此人的权力心不重,只是为人阴鸷了一些,用的好,将是一个很好的宰相人选。至于云氏,看样子云琅准备让自己的子孙过富贵长青的日子,挺好的,他要求的富贵朕给他,这些富贵也配得上他这些年为大汉国的付出。”   “所以云哲陛下带在身边教导,却把云氏二子云动送到阿姊身边?”   刘彻摇摇头道:“带着云哲的唯一原因就是朕喜欢这个孩子,至于云动,说真的,这不是朕的意思,是阿姊的意思,他不喜欢曹氏子的呆板,也不喜欢霍氏的莽撞,更不喜欢卫氏子的唯唯诺诺,只有云氏子合她的心意。一方面可能有培养云氏子与皇室的感情,另一方面,大将军过世后,阿姊实在寂寞,有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陪着她,日子能好过一些。你把刘髆教养的如何?”   阿娇摇摇头道:“不如我期望的那般好,不过,有一点我很满意。”   “哪一点?”   “跟你一样,野心勃勃!”   刘彻闻言笑了,瞅着远处人如蚂蚁一般爬来爬去的云氏,干掉一杯酒道:“皇子没有野心怎么成?”   “既然如此,为何不喜刘据?”   刘彻沉默半晌,最终喟叹一声道:“你知不知道刘据手里有五道许莫负给的箴言?”   阿娇点头道:“知道,一道关于去病儿的,没有应验,一道关于隋越的,准确的令人发指,一道关于大将军的,应验了一半。怎么,陛下知晓剩余的两项?”   刘彻站起身缓缓地道:“一道箴言上写着云琅的来路去途,另一道上写的是朕的死期!”   “什么?”阿娇吃了一惊,手中的酒杯当啷一声掉在桌子上,红色的葡萄酿泼洒在黄色的大裙上。   “有日期?”阿娇的手都开始颤抖了。   “没有,如果真的有时间朕岂会饶恕他,上面只写了‘秋日,有星孛于东方,长竞天!’”   阿娇颤声道:“星孛?星孛何时会出现?”   刘彻冷笑道:“周顷王六年,鲁文公十四年,星孛首次出现,根据《春秋》记载,有星孛入北斗!朕命人查阅了全部史书,找出关于星孛的记录,总共找到了四次,朕没有从中找到规律,无法计算时间。”   “为何不问云琅?”阿娇大急。   刘彻大笑道:“云琅自身难保,如何能告知朕这些事情?”   阿娇愣了一下道:“云琅会早死?”   刘彻冷笑道:“许莫负说云琅就是一条游魂!”   “游魂?什么意思?”   “游魂的意思是说,他不过是一介过客,没有生时,没有死地,是天地间最可怜的一种命格!” 第四十四章 复盘   蓝田宫里人山人海,宾客如云。   云哲的小楼里却安安静静的,偶尔会有几个宫女进出小楼,一个个春风得意的模样,像是自己嫁给了云哲。   云哲跟蓝田蜷缩在一张床榻上,春情过后的模样还没有消散……   “客人很多,我们却躲在小楼里,这不妥当吧?”   云哲瞅瞅窗外明艳艳的天空有些不安。   “从昨日起我们就躲在床上……”   蓝田慵懒的依偎进云哲的怀里,懒懒的道:“总归都是一些无所谓的人,见他们做什么呢?”   “会被人笑话的。”   “谁敢笑话我们,我们是新婚小夫妻正是蜜里调油的时候,这时候说闲话的都该死。”   “我们总要吃饭吧?”   “你吃我就好了……”   就在两人窃窃私语的时候,云琅却皱着眉头瞅着大长秋不做声。   大长秋笑道:“星孛何时会出现,贵人要我来问这事。”   云琅神色难明的瞅着大长秋道:“刘据怎么连这点秘密都保守不住呢。”   大长秋笑道:“如此说来,君侯是知道的是吗?”   云琅没有回答大长秋的文化,淡淡的道:“根据我西北理工贤人测算,星孛每七十五年出现在大汉一次,有时候会是黑夜,有时候会是白日,有时候会横贯天空,有时候会沿着地平线慢慢的飞过。准确的说,这只是一种天文现象,与人间无关。”   大长秋点点头道:“既然知道了星孛每七十五年出现一次,贵人想知道的事情就很明了了。”   问完了事情,大长秋并没有离开,而是去了红袖的小楼,自从云美人降生之后,大长秋就对这孩子的宠爱完全没有限度,只要来云氏,不管肩负多么重要的职责,逗弄一会云美人是必不可少的事情。   就像这次,明明知道阿娇贵人派他来是求证刘彻的寿数,在得到答案之后,依旧不缓不急的去见自己的心肝宝贝。   整整过了半个时辰,大长秋才依依不舍的放下云美人,擦拭一下脸上的口水印痕,心满意足的回了长门宫。   刘彻的算数很好,简单的测算一下之后就笑着对阿娇道:“朕能活七十岁呢。”   阿娇伤感的道:“陛下很满意?”   刘彻笑道:“阿娇可曾听闻有古稀之年的天子?”   阿娇思虑一下道:“未曾听说,即便是秦皇,以及太祖高皇帝这般人物也不过在世五十载。”   刘彻站起来走了两圈有些兴奋,走着,走着,慢慢停下脚步回头看着阿娇道:“不够啊。大长秋,再去问云琅,计算是否有误!”   大长秋转身就走,刚才走的时候云美人哭得稀里哗啦的让他的心都要碎了。   能再去一趟云氏,远比陪着皇帝来的舒坦。   阿娇来不及阻止大长秋,见大长秋已经走远了,就对皇帝道:“您也太着急了一些,没了尊严,而大长秋这个狗贼跑的又太快,这下子,云琅会看您的笑话。”   刘彻大度的挥挥袍袖道:“无妨,大长秋这个老狗奴,为朕分忧,是个好家奴。”   云琅刚刚送走了喝的酩酊大醉的董仲舒,才回头就看到了大长秋。   好不容易把脚从醉倒的老虎大王的屁股下面抽出来,没好气的对大长秋道:“又来干什么,如果喜欢美人,就多留一些时间,刚才嚎哭了良久。”   大长秋不耐烦的道:“陛下问你话,你有没有算错?”   云琅怒道:“星孛是常人说的名字,我西北理工以我哈雷师兄的名字命名了这颗大流星,名曰哈雷彗星。我哈雷师兄穷其一生才弄明白的事情,如何能错?这颗大流星每隔七十五年就会来我大汉国一次,如若有错,请陛下砍我脑袋。”   大长秋哦了一声,就再一次钻进红袖的小楼,不长时间,小小的院子里又传来云美人放肆的笑声。   云琅缓缓摇摇头,冷笑着自言自语的道:“你在史书上活了七十年,我很希望你这一次还能如此幸运。”   当年看史书的时候,云琅很希望刘彻活五十年就死掉,如果那个时候死掉,他的名声将会更加的辉煌!   “老而不死是为贼也……”想想自己还要忍受刘彻十余年,云琅就仰天长叹一声。   “这句话很有道理啊,年纪大了,谁都会嫌弃,恨不得早死才好给后人让路。可惜每天早上醒来,发现身体健壮如牛,朝食饭一斗,肉十斤,却不遗矢,就觉得活着还不错,君侯千万莫要责怪,老朽也没几年活头了。再忍忍……”   云琅回头看,就发现了一颗白发苍苍的脑袋,居然是汲黯。   连忙拱手道:“咦,主爵都尉被罢官夺爵四年,又被发配淮阳担任太守五年,居然还没有死?”   汲黯大笑道:“远案牍,亲小人,多听阿谀之言,饱饭食,遇色有心无力,此为长寿之道,云侯切记,这长寿之道老夫不轻易与人。”   云琅轻叹一声道:“朝中快被陛下杀空了,没想到陛下连老先生都不放过啊。”   汲黯笑道:“君侯以为老夫来长安是为了被砍头的吗?”   云琅大笑道:“老先生当年全力支持诸邑公主下嫁匈奴,被我等口诛笔伐,早该千刀万剐,老先生没死是陛下的错,此次回来,正好补上这一刀。”   汲黯再次大笑,笑声洪亮,气息悠长,看来短时间内是没机会参加这个老贼的葬礼了。   “诸邑公主远嫁匈奴,真的错了吗?”   云琅怒道:“我等历经百战,方才救赎回我大汉公主,你一句话又送出去一个,你将我等武将的颜面置于何地?”   汲黯嘿嘿笑道:“颜面?大汉百姓安宁无事才是颜面,大汉百姓衣食无忧才是好颜面,就你等唾面自干的颜面不要也罢。皇家女子爱权势多过爱美男子,就你等事多,害得老夫在穷山僻壤多年,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好不容易回来了,你云氏就是老夫讨饭吃的第一家。”   见汲黯风尘仆仆的样子,云琅就命梁翁去给汲黯安排丰盛的饭食,准备跟他好好地聊聊天,一个阴测测的生意从门外传来。   “君侯,既然都是恶客临门,不妨一起安排了。”   云琅循声望去,只见被太阳晒得又黑又小的桑弘羊从门外走了进来,才一见面,就深深一揖道:“谢过君侯赠药之德,否则,桑弘羊早就埋骨荒蛮之地了。”   云琅扶起桑弘羊感慨的道:“四年前匆匆一别,以为此生再无相见之日,今日相逢,可喜可贺。”   桑弘羊笑道:“此次归来,必不与张安世干休,与他政见不合而已,至于将某家发配岭南种甘蔗吗?”   云琅大笑道:“桑公不去岭南种甘蔗,关中人何来如此多的甜蜜滋味呢?来来来,先饮酒,待酒足饭饱之后,再去找张安世重新来过,那孩子身体肥胖,也该走一遭岭南,减减体重了。”   桑弘羊又朝汲黯施了礼,这才在云琅的带领下去了花厅饮酒。   正在跟霍光赌钱的张安世闻听桑弘羊回来了,就把骰子揣在怀里,对霍光道:“大事不好,仇人回来了,我去看看。”   霍光冷笑道:“你已经连赢九把了,我准备等你赢足了十把,再拆穿你在骰子中灌铅的把戏,现在就准备走了?”   张安世叫起来撞天屈。   “我哪有,不可能,不是我啊。”   说着话就从怀里掏出三枚骰子丢在盘子里继续道:“不信,你们可以检验!”   梁赞拿起一颗骰子,找了一个小锤砸开了牛角骰子,里面什么都没有,就拿给霍光道:“大师兄,骰子是真的,没有灌铅,你冤枉安世了。”   霍光若有所思的瞅着刚才忙着去撒尿,又匆匆回来的彭琪慢慢的道:“原以为今日里只有安世一个人坑我们所有人,没想到是你们一群人坑我……很好,很好……灌铅的骰子既然已经被彭琪丢进了茅厕,想来要找证据已经不大可能。既然如此,我们就重新来过。” 第四十五章 冷静的霍光   霍光仰面朝天躺在锦榻上,云音用剥皮的鸡蛋在他的上来回滚动。   即便是如此,他眼眶上依旧出现了老大一片乌青。   霍光从鼻子里拔出麻布卷,瞅瞅上面,发现只有零星的一点血迹,就随手丢掉麻布,悻悻的。   云音埋怨道:“你打张安世可以打八个,没事干招惹那么一群人做什么,霍三,彭琪,梁赞这些人哪里有一个是好惹的?尤其是霍三,力大如牛不说,还非常的抗揍,你看看,堂堂的西北理工大师兄被人打成这个样子,怎么出去见人?”   霍光哼了一声道:“反了天了。”   云音怒道:“不就是被他们骗了一点钱吗?你至于向所有人出手,最后弄得人家合起来对付你,就不能用一点温柔的法子吗?”   霍光白了云音一眼道:“用谋略对付他们只会引来更多的麻烦,同时,我也不想对他们用什么谋略,拳头是最直接,最不会引起反弹的手段。好兄弟都是打出来的。”   “可是,你已经打不过他们了。”   霍光嘿嘿笑道:“那是你没见到他们的样子,霍三偷袭了我,虽然成功了,我顶在他胃部的那一膝盖,接下来的两天里,我保证他吃什么吐什么。梁赞趁机一拳打在我鼻子上,我觉得这是他预谋依旧的行为,至于彭琪,这一次被他逃脱了,下一次,他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   云音叹口气道:“都是一群奸人,你以后哪里会有什么好日子过。”   霍光坐起身,揉揉面孔道:“奸人才好用,善良的烂好人我们家太多了。”   云音用毛巾擦拭一下霍光的脸,对着那只熊猫眼叹息一声道:“耶耶找你。”   霍光站起身在云音光洁的脸蛋上亲一下,然后就快步离开了卧房。   进门的时候云琅瞅了一眼霍光,淡淡的道:“猛虎难敌群狼,以后,这群狼会变得越发强壮。”   霍光随意的坐在师傅面前道:“打不过的时候就该讲道理了,这是必然趋势。”   云琅点点头,对霍光道:“皇帝知晓了哈雷彗星的传说,也知道了他的寿数,你接下来准备怎么做?”   霍光笑道:“知道自己长寿,皇帝或许没有现在这种急迫感了。想要一天走完一百天才能走完的路,除非发生重大的技术变革,否则仅仅凭借人心,基本上不可能。弟子很担心皇帝会因为心绪的变化,从而毁掉我们好不容易建设起来的大汉,总要给他吃点定心丸的。”   云琅微微一笑,指着霍光道:“既然如此,你为何不判断皇帝会活到耄耋之年呢?”   霍光笑道:“西北理工从来不做任何没有根据的假设,既然许莫负喜欢预测他人的未来,不如就让她来做,我们只做纯粹的技术上的测算。一方面我们需要一个大致准确的判定,另一方面,西北理工需要发布权威的信息,这也是为了不给我西北理工后人增加麻烦。”   云琅沉吟片刻,对霍光道:“这一次,许莫负测算的很准,陛下的寿数确实最多只有七十年。我不知道许莫负是怎么测算出来的,但是呢,结果真的很准确。”   霍光听完师傅肯定的语言,沉默片刻道:“师傅您是如何作出这番肯定的结论的?”   云琅笑道:“我不想骗你,但是,我真的知道!”   霍光点点头道:“既然如此,弟子就不多问了,我们将会调整策略,按照陛下的寿数推进我们的计划。”   云琅叹口气道:“董仲舒没几年活头了,给他一个善终吧。”   “吕步舒侥幸得活,却已经成了废人,心中对陛下充满了愤恨,一旦董仲舒死后,天知道这位大儒会干出什么事情。等他完全不见容于陛下,就该夏侯静一干人等登场了。”   云琅叹口气道:“保护你的师弟梁凯,以及其余的西北理工弟子,他们不能受到牵连。”   霍光笑道:“如非必须,我们不杀人,不过,弟子以为必须尽快的结束陛下的统治,他存在一日,我们就危险一分,对大汉国来说,也不是好事,陛下已经失去了昔日的英明睿智,变得极度自私狠毒。”   “弑君的事情我们不做!”   霍光点头道:“您上次教诲过弟子,弟子也衡量了弑君之后的得失,确实不妥。不过,我们不做,不代表别人不做。”   “这一次又是谁呢?”   “周鸿!”   “因为张连之死?”   “还因为绛侯爵位被剥夺,府邸被收回,周氏子孙大多成了散秩大臣,不出三年,周氏必将败亡。”   “咦,刺杀皇帝能让绛侯府起死回生?”   霍光阴郁的道:“按道理来说完全不可能,偏偏周鸿这样做了,我觉得应该跟太子有关。”   云琅叹口气道:“卫皇后有了身孕,才是对刘据最大的打击……他等不及了。既然有了周勃,就应该还有其余的人。”   霍光冷笑一声道:“弟子不想去查。”   云琅点点头道:“如此说来,你觉得太子没有半点成功的可能?”   霍光道:“即便是能成功,也会在阴差阳错之下失败,弟子总是觉得陛下好像就是在等太子发难呢。”   云琅沉默片刻,挥挥手示意霍光离去。   霍光没有走压低声音对云琅道:“师傅,弟子最近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事情,您不觉得最近长安城,阳陵邑,富贵城里的匈奴商贾也太多了一些吗?”   云琅道:“绣衣使者会处理这种问题的……”   霍光点点头就悄然退下,顺便帮师傅关上书房的门,他知道师傅这时候应该有很多的心事要想。   门关上了,窗户却依旧开着,透过飘飞的落叶,云琅透过落叶树枝隐约可以看见高大的长门宫。   皇帝应该就在长门宫,只是不知道他是不是也正在看着云氏庄园。   刘邦当年回到汉中,在萧何的建议下,治理地方,疏通水道,广积粮草,操演兵马,为谋取天下做准备。   在他沉积这段时间里,项羽东征西讨,几乎平定了天下,却因为刘邦的存在,久久不能称帝。   最终兵出汉中,被项羽击败过无数次,仅仅一次击败项羽,立刻成就了无上霸业。   争夺天下的过程,是一个缓慢而艰辛且充满变数的过程,先出头的人一般都没有什么好下场,比如陈胜,比如吴广……   广积粮,缓称王的道理很多人可能知道,只是没有说出来,让后世的儒生朱升占了先机。   云琅觉得这六个字的方针很有用,即便他没有角逐天下的野心,这六个字对他来说也很有用。   云氏太大了,云琅仅仅在脑海中将整个云氏未来的方向大致捋一遍,时间就过去了一天。   云美人穿着一件纱衣,背着一个硕大的蝴蝶结出现在云琅的书房里。   很乖巧的依偎进父亲的怀里,这才让云琅停止了头脑风暴。   抱起云美人放在膝盖上,擦拭掉这孩子粘在嘴角的蛋糕沫子,轻声道:“母亲让你来喊耶耶吃饭吗?”   云美人笑的灿烂,连连点头,云琅就抱着女儿出了书房门,若有若无的朝长门宫方向看了一眼。   他很想知道,刘彻现在在做什么。   太阳慢慢落下,黑暗笼罩大地,先是长门宫亮起了灿烂的灯火,紧接着,云氏更加灿烂的灯火就逐一亮起。   为了庆祝云氏长子大婚,云氏庄园里的灯火第一次超越了长门宫。   刘彻站在长门宫上看了良久,最后对阿娇道:“城门宫的灯火应该更加灿烂一些。”   阿娇瞪大了眼睛道:“今日是蓝田大婚,就让他们放肆一次。”   刘彻摇头道:“君是君,臣是臣,此例永不开!” 第四十六章 母慈子孝   全长安都在为云哲,蓝田大婚欢庆的时候,刘据一个人来到了幽静的五柞宫。   这是一座距离长安足足有百里的宫殿,因为宫中有五棵树荫笼罩数亩的大柞树,因此叫做五柞宫。   皇后卫氏自从发现自己已经有了身孕之后,就搬来五柞宫养胎。   五柞宫清幽之极,虽然不断地有黄叶落下,青石板路上依旧干干净净,一些黑衣宦官守在这条皇后喜爱的小路上,只要有树叶落下,就会全力清扫。   刘据清瘦的厉害,颌下的短须也显得乱糟糟的,这一幕出现在一向主意仪容的刘据来说,非常的罕见。   不过,这一切比起他手中提着的酒瓶,就不算什么了。   一个人踉踉跄跄的走在青石板路上,有着说不出的萧瑟意味。   卫子夫站在屋檐下,看着儿子从远处过来,等她看清楚他手中的酒瓶之后,就对大长秋道:“让他回去吧。”   说罢,就转身进了大殿。   刘据醉眼惺忪的来到大殿前大声道:“母后,母后,你的据儿来了。”   不等他喊出第二声,大长秋抬手阻拦住了刘据,低声道:“殿下噤声,皇后此时不宜被惊扰。”   刘据咆哮着吼道:“我要见我的母亲,你这个狗奴也要阻拦吗?谁给了你胆量?”   大长秋眉头微皱,依旧拱手道:“皇后身体不适,太子请回吧!”   刘据呵呵笑道:“我知道了,是我的母亲讨厌我,不愿意见我是吧?”   大长秋继续冷声道:“太子请回。”   刘据咕咚咕咚喝了好几口酒坐在台阶上吼叫道:“我母亲不要我了是吗?”   大长秋叹口气道:“皇后有了身孕,这是天大的喜事,太子酒气熏天,不宜见皇后。”   刘据笑道:“我昔日跟云琅学农事,身上沾满了肥料的臭味,母亲也从未嫌弃过,怎么,现在一点酒气母亲就受不了了?”   大长秋摇头道:“今时不同往日,太子殿下,刚才老奴与皇后闲谈之时,皇后曾经问老奴,今日是蓝田嫁入云氏的第七天,该是归宁的时候,太子殿下不在东宫等候蓝田公主与云哲拜见,何事要来到这遥远的五柞宫?”   刘据挥挥袖子道:“人家娶亲,嫁人,关我刘据何事,自从我没事干胡作非为的胡乱在空白文书上用了太子印鉴拿出去卖之后,东宫就臭了。   其实啊,臭了,也就臭了,没关系,反正我刘据得不到别人的喜爱,自己待着也不错。   可是,我的母亲啊……你怎么能带着靠山妇以及甲士进入东宫,将我多年以来好不容易收拢的天下英才杀的杀,流放的流放,用刑的用刑……   为孩儿出生入死多年的郭解,被母亲一顿鞭子抽的至今还卧床不起。   被世人尊封为智叟的瑕丘江公被甲士丢出东宫,磕掉了仅存的两颗门牙。   朱买臣一代名臣,被粗鲁的靠山妇打落帽子,光着头被推出了东宫……   母亲,你到底要孩儿怎么做你才满意啊……”   刘据说着话,将手中酒瓶远远地丢了出去,砸在一个石兽上摔得稀烂,他自己却趴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声如老猿失子,痛彻心扉。   这些话一字不漏的钻进了卫子夫的耳朵,一绺鲜血从卫子夫的嘴唇上滴落,几次预备起身……低头看看自己的肚腹,虚弱的对贴身宫女道:“抬我去后宫。”   四个宫女抬起锦榻,推开后门,沿着青苔小路去了幽深处。   “母后……你不要你的据儿了吗?母后……你好狠的心啊……”   刘据的哭诉声声声入耳,如同魔音一般萦绕不去,卫子夫张嘴吐出一口血,眼神却变得凌厉起来,命宫女加快步伐,逃离这人间地狱。   刘据哭嚎了半日,终于在疲惫之中靠着石头栏杆沉沉的睡去,鼾声如雷。   不知什么时候,卫子夫出现在了刘据的身边,瞅着沉睡中的儿子泪流满面。   缓缓地蹲下来,掏出手帕轻轻地擦拭儿子依旧挂在脸上的眼泪鼻涕。   “儿啊,你让母亲如何帮你呢?你父皇对你无情,你又特立独行,不亲近你该亲近的人,现如今,你舅舅去了,你舅母宁愿寡居百花谷也不愿意踏进长安一步。   你的表兄对你怒火万丈,你的堂兄对你失望至极,云琅原本就该是帮助你,辅佐你登上皇位的重臣,你却一次次的疏远,伤害他,你让你的母亲能如何呢?   你的老母,为了你,不惜重金求药,以残害自身为代价,这才怀上了你的弟弟,只希望他出世之后能帮你一把,保你一世周全。   儿啊,为娘的这番苦心你明白吗?   杀你的从人,是因为你的从人只知道依仗太子之名为祸长安,你依仗为左右臂助的郭解,如今家财千万,仆从如云,如若他不是你东宫所属,早就被朝中官员千刀万剐了。   瑕丘江公这个老贼,只想留在东宫为他谷梁春秋张目,就因为你用了瑕丘江公,董仲舒公羊一脉对你极为忌惮,极力的阻止你成为大汉国未来的君主。   这等人若是能杀,你母后早就将他千刀万剐了。   你以为的贤才朱买臣,他确实是一位干臣,可是,你知不知道,朱买臣是阿娇从西域之地提回来的罪囚,这样的人你也敢放在中枢吗?   儿啊,安静些,如今的大汉朝堂上,虎豹豺狼齐聚,没有一个是你能驾驭的了的。   你是母亲的儿子,可是,你母亲还是大汉国的皇后,必须要为大汉江山负责,决不允许这大汉江山毁于你手!   大汉国这匹烈马你驾驭不了,你驾驭不了啊……”   卫子夫守在儿子身边哭得杜鹃啼血,大长秋等一干仆从纷纷落泪,只有刘据依旧睡得香甜,也不知他在梦中梦到了什么,抽搐一下,嘴角甚至流露出一丝甜甜的笑意……   “云琅计算过,你的父皇有七十年的寿数,我们还有时间,儿啊,等你弟弟慢慢的成长起来,这一次,母亲不会再顾虑什么了,一定将他交给云琅教导。为娘相信云琅这种动如猛虎,静如狐狸一般的人教出来的孩子,无论如何也该是一头吃肉的猛兽!”   卫子夫脸上露出笑容,一把抹掉脸上的泪水,对大长秋道:“将太子安置好,送回东宫!”   说完话就起身再看看儿子,决绝的离开了。   皇室太大,长辈太多,这让蓝田归宁这件事就变得非常麻烦,第三天回的是长门宫,第六天回的是建章宫,第七天应该是拜见兄长刘据的,结果刘据不在,云琅,蓝田二人就只好来五柞宫拜见卫子夫。   对于云哲要骑马这件事蓝田极为不满,一定要云哲跟她一起坐马车。   对于这件事,云哲觉得很是羞耻,因为只要他上了马车,蓝田就会紧紧的抱住他,被马车颠簸几下,这个鬼女人的面孔就红红的,说话跟绵羊叫唤一般……   所以,云哲坚决的拒绝了蓝田的要求,他不是金日磾,不想在长安混一个风流名声。   路上碰到了太子的马车,太子的队伍却没有停,一个宦官告诉蓝田,太子喝醉了。   蓝田不信,打开车门瞅了一眼,发现刘据真的烂醉如泥,这才放过了他。   “阿哲,太子见到母亲会这么高兴吗?”蓝田对刘据脸上挂着的笑容很奇怪。   “你见到母后,不是也很高兴吗?”   蓝田翻一下眼睛道:“我只是觉得刘据干了那么多的错事,皇后为何还会对他那么好,去了五柞宫还有酒喝。”   云哲皱眉道:“母亲对儿子好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   蓝田嘿嘿笑道:“未必!你上马车来,我告诉你其中的关联。”   云哲轻轻啐了蓝田一口道:“做梦!”   羞恼的蓝田立刻抓了一把干果丢向云哲。 第四十七章 刘据的城   “给母后请安,孩儿回来了,夫君尚好!”   云哲,蓝田见到了卫子夫恭恭敬敬的请安之后,蓝田就告诉卫子夫自己的丈夫一切正常,符合生儿育女的基本条件。   同样的话蓝田已经说过两遍了,云哲对此已经毫无感觉。   卫子夫笑的极为开心,拉着蓝田跟云哲的手,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温柔地对两个晚辈道:“夫妇之道乃人伦之始,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此为要义,身为皇家子嗣,当为万世之表率,你们要牢记之。”   云哲,蓝田齐齐点头应是。   卫子夫又笑着对蓝田道:“本宫与你母亲既为姐妹,又为仇敌,然这些年下来,我们之间平安无事者,就是因为这夫妻之道。   若是将我二人弃之荒野,必定会分出一个你死我活的场面出来,然,陛下居中,我们就能相安无事。   古人言,夫妇者,何谓也?夫者,扶也,以道扶接也;妇者,服也,以礼屈服。   我与你母亲就是因为遵从这些人伦大礼,方才摒弃前嫌,共同为你父皇谋划,为大汉的万世基业谋划。   所以说,妇人当以礼臣服自己的丈夫,丈夫当以道义扶持自己的妻子,这就是天理,任何背离了这个天理的人,就会将自己的家变成血肉战场。   蓝田儿,你自幼娇惯,然,大义不亏,这是好的,进了云氏门楣,虽然只是下嫁,也当遵守这天地人伦,不可有半分违背,你可知晓?”   蓝田笑着对卫子夫道:“母亲说的极是,孩儿遵命。”   卫子夫又对云哲道:“尔父就是一个浪荡子,万万不敢学他!”   云哲一脸黑线的道:“子不闻父过。”   卫子夫粲然一笑,瞅着云哲道:“这是公论!”   云哲不满的道:“我只看家云氏家宅安宁,祥和无比,上下尊卑秩序井然,乃是长安少有的道德之家。”   卫子夫大笑道:“你可以把这话告诉你父亲,如果不服,可以来我五柞宫辩论一番。不过呢,想必他是没有这个胆子的。”   云哲见卫子夫说的有趣,也就不再反驳,笑吟吟的听皇后给他们继续讲述夫妇之道。   午餐非常的丰盛,卫子夫的表现毫无瑕疵。   直到送云哲,蓝田离开之后,卫子夫这才轻叹一声,命大长秋关上宫门,不再见任何访客。   云氏的棉花栽种的有些晚,所以等到棉花大量吐白的时候,天气已经有些微凉了。   曹襄从裂开的棉桃里揪出一撮湿漉漉的棉花问云琅:“这东西比丝绸好?”   云琅道:“这是最适合纺织的一种植物,保暖性能最好,远超丝绸,跟兽皮。”   曹襄把玩着棉花道:“如此说来,你云氏刚刚跟长门宫达成的丝绸交易,其实是在坑他们是吧?”   云琅的手从果实累累的棉花上拂过,不小心被棉桃上锋利的硬壳给划破了,随手把指头塞嘴里,含含糊糊的答应了一声。   “你如果要种棉花的话,关中应该不合适吧?”   “为什么不合适?”   “地太少了,干活的人太少了,还贵。”   云琅抬头瞅瞅曹襄道:“你想要什么样的干活人?比如奴隶,没黑没白日的帮你干活的那种?”   曹襄笑道:“别人家的人都是这么干活的,只有我们几家的干活人不但要吃饱,穿暖,还要考虑他们高兴不高兴。”   “所以呢?”   “所以,这些年我们几家人赚到的钱不如人家多,阿琅,使用奴隶已经成了趋势。就像你要种棉花,就要使用大量的人工,我问过管家了,管家说,棉花是个好东西,可是,这东西极度的费工,要剥棉籽,要纺线,要织布,要染色,每一道工序都要人来做,人数少了,就没产量,没产量就没有利润。这一次啊,郭解差点被皇后弄死,这家伙痛定思痛之后,决定远离奴隶贸易,就一次性的把手里的奴隶全放出来了,整整三万个奴隶,你考虑一下,我们要不要全部吃下来。”   云琅忍不住呻吟一声道:“三万个?”   曹襄见云琅似乎不愿意,连忙道:“你放心,就奴隶的事情上,郭解还是有一些手段的。这家伙将奴隶的族群完全打散,各个种族的奴隶们混合在一起,哪一个种族的奴隶人数都不占优,我还听说,这一批奴隶中间有一种皮肤黝黑的人种,身材高大,耐用,且听话。所以啊,不用担心奴隶人数太多的问题。”   这些道理云琅岂有不知道的道理,他担心的不是奴隶,而是曹襄蠢蠢欲动的心情。   刘彻这一次的举动,彻底的伤透了勋贵们的心,每个人在这场风暴中都战战兢兢的。   在风暴过去之后,世家大族必然要痛定思痛,避免再出现这种自己无法控制的局面出来。   奴隶无疑就是在短时间里壮大自家力量的一种选择。   曹襄以前对奴隶的看法是抱着一种可有可无的心态的,现在却积极推动,不得不说,是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些年,关中的人口已经变得多样化了,即便有云琅就任卫将军时候的大扫荡,奴隶人数还是不可阻挡的变得越来越多。   有需要,才会有市场!   关中人如今恐怕是这个世界上最富裕的一群人,而好逸恶劳是人的本性,在获得富裕生活有了资本之后,就无可避免的想要摆脱艰苦的劳动。   不愿意干活,又想过好日子,压榨别人的劳动成果,就成了唯一的选择。   汉人基本上不甘为奴,压榨的狠了会出现反噬的事情来,出现了这样的事情,官府一般会把奴隶主,与奴隶一起砍头,以绝后患。   非常的不好操控。   异族奴隶就没有这个问题了,雇佣一些从军伍里退下来的汉人看管奴隶,只要发现奴隶有生病,或者暴动的倾向,就会立刻镇压,不管杀多少,都没有人管,官府只看自家户籍上的人口没有无故失踪就万事大吉。   随着奴隶的本身价值不断地升高,奴隶贸易就变得更加红火,郭解一次性放出三万奴隶,未必就安着好心。   长安城不允许奴隶进入,因此还保有原来的模样,富贵城只欢迎美丽的女奴进驻,所以,变化不大。   只有阳陵邑变化最大,这座关中商贸重镇,如今走进去,赫然会发现,似乎进入了另外一个国度。   就连城中的汉人建筑,也变得多样起来,无数种风格的建筑琳琅满目的矗立在阳陵邑城中,再加上各色人等汇聚,居然成了关中人最喜欢去的地方。   云琅跟曹襄离开了农田,施施然的走进了阳陵邑。   他们已经很久没有来阳陵邑了,才走进城池,就闻见一股子浓烈的香料味道。   香料的味道混合着烤熟的牛羊肉味道,让刚刚进城的人无不垂涎欲滴。   云琅拿着一把扇子随着人流缓缓前行,今天来阳陵邑,不是为了游玩的,而是来实地看看这座满是胡人的城市。   “刚刚从我面前走过一百二十四人,胡人七十三!”   “从我面前走过了一百七十五人,胡人八十九!”   云琅跟曹襄汇合之后,就来到了一座酒楼,各自报出了自己的数据。   云琅皱眉道:“胡人比汉人多。”   曹襄摇头道:“你只能说住在城里的胡人比汉人多,你我都在阳陵邑有很多产业,可是呢,并不居住在这里。自从胡人进来的多了,贵人们也就离开了阳陵邑,只把这地方当做一个生财之地。”   云琅指指酒楼的招牌道:“你数过店铺上的东宫的印记了吗?”   曹襄摇头道:“没数过。”   云琅叹口气道:“我数过,这一路经过了四十五家店铺,有东宫标记的就有三十一家!” 第四十八章 资本主义的獠牙   “太子殿下无能于朝堂,就只好纵横于商贾了,家财多一些无可厚非。”   曹襄对这件事并不在意,全天下都是刘氏的,刘氏长子多一些店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云琅却不这样看,史书上刘据造反的时候可是裹挟鼓动了长安百姓的。   事实上,长安百姓没有那么容易被鼓动,所以说,随刘据造反的长安百姓,大多是刘据的部曲,家眷以及商户……   现在的刘据似乎比是书上的刘据还要强大一些,毕竟,这一次他上过战场,麾下有一批真正可以作战的猛士。   而且,天下捕奴团以东宫为尊,这些年来,如果没有东宫庇护,捕奴团绝对发展不到现在的规模。   平日里号令天下捕奴团群雄,让刘据早就有了放眼天下的胸怀。   教育这东西其实很古怪,不论是严苛的现实,还是名师的指导都能在很大概率上让学生达到目的。   刘据统领捕奴团时间长了,他的思维自然就是奴隶主思维,加上皇家骨子里的骄傲感,他没有养成皇帝的思维,而是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奴隶王!   奴隶王的思维与胸怀天下的皇帝是完全的两种人,甚至是一种严重的倒退。   这就是为什么刘据认为非常好的策略,在刘彻看来完全是愚蠢至极的想法。   刘彻,云琅,曹襄,霍去病这群人可以看不起刘据,对于其余人来说,刘据已然是云端里的存在。   “今天喝到的桃花酒不错,也不知道是谁家酿造的。”   云琅端起酒碗,瞅瞅微微泛红的酒浆问曹襄。   “西域奴隶!据传还有一种秘法葡萄酿饮之酸涩,回味悠长,果香浓郁,与我等常见的葡萄酿完全不同,据说是西域第一美酒,陛下那里或许有一些,别人家似乎都没有听说有这东西。”   “我家里有一些,是蓝田孝敬我的,我不是很喜欢,你要是喜欢,我让人送去你府上。”   曹襄满意的点点头道;“今天跟着你没头脑的走了一整天,你到底要干什么?”   云琅笑道:“种棉花!”   曹襄苦笑道:“我已经跟你说了,种棉花不划算,除非你同意我们把那三万名奴隶弄到手。”   “云哲他们弄出来了几种机关消息,一种叫做轧棉机的机关可以将棉花里的棉籽从棉花中分离出来。一种叫做纺纱机,可以轻易地将棉花变成棉纱,再有一种东西叫做飞梭织布机。所以呢,我们只需要种棉花就好,最废人力的环节已经解决了。”   曹襄不屑的道:“几个消息机关就能代替人力?”   云琅笑道:“曹信就绝对不会问出这么愚蠢的问题。”   曹襄有些为难的道:“曹睿,曹芳……”   云琅立刻摆手道:“别提他们两个,我闺女也不会嫁给他们,没有半点可能。”   “为什么?”曹襄有些恼怒。   云琅悠悠的道:“我西北理工先贤昔日做过一个调查,惊奇的发现,近亲成亲,子嗣的智力都不高,很多人从生下来,就带有各种残疾。这是天灾,也是人祸。”   “孟大,孟二兄弟两不是也被你教导出来了?”   云琅淡淡的道:“这没有可比性,就算是你愿意让我用特殊的法子教导曹睿,曹芳,当利公主也不会同意的。她从来不认为自己的孩子智力有问题,你还是好好地教导曹信把,免得将来曹氏被曹睿,曹芳给祸害了。”   曹襄长叹一声道:“我已经有半年时间没有见过曹信跟霍二了,作为父亲我当得很失败,连自己儿子的动向都不知晓。”   “曹信,霍二年前去了秦岭,现在在我家,你要是想儿子了就去看看,霍二的肚皮已经很大了,不到两月,就要生产了。”   曹襄喟叹一声道:“我们父子缘何会陌生至此?”   云琅笑道:“有本事的儿子基本上都不会跟父亲太亲近,这是男儿本色。”   “那孩子现在阴沉的厉害,前年在清理阜阳家业的时候,这孩子下手很重,他的一些叔伯从人间消失了。现在,我对阜阳都似乎失去了掌握,我觉得这孩子正在有计划地夺权。”   “这不叫夺权,叫做预先接收,他接收的越多,曹氏家族将来就越兴旺。”   “问题是,我的威严何在?”   “谁叫你养儿子的,儿子本身就是我们甜蜜的敌人,你所创造的一切剩余价值终究会落在他的手中。学我,不要在意这些细节,你要知道我一般都是白送……”   曹襄点点头道:“是这个道理,可是,我心里为什么就这么不舒服呢?”   云琅大笑不止,与曹襄碰碰酒碗,就把一大碗冰凉的葡萄酿送进了嘴里。   今天做的暗示已经足够多了,曹襄并没有听明白,云琅也就不再多说。   以曹襄的智慧,怎么可能会弄不懂今天干的事情的含义,他是不想知道,也不想理会。   奴隶贸易,棉花贸易,刘据飞速膨胀的个人实力,他愿意选择前两项,而不愿意与刘据纠缠不清。   曹襄对皇帝有着强大的信心,这么些年来,皇帝遇见了无数的风浪,他一次次的平安度过,想来这一次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奴隶,云琅是不要的,无论如何都不会要的,他宁愿开发工业技术,也不愿意使用奴隶。   并不是他对奴隶有什么好感,而是觉得自己身为一个文明人,本身就不该跟奴隶有任何粘连。   使用奴隶本身,就是文明的巨大退步。   一台轧棉机顶的上一百个乃至更多的奴隶手工剥棉花,一台多线纺织机,能顶的上几十个女奴摇纺车,至于一台飞梭织布机,则能顶一群手工织布者。   云琅准备将棉纺厂安置在上林苑,这座工厂起来之后,应该是大汉国乃至世界技术水平最高的一座工厂,也隐约有了后世工厂的影子。   曹襄参观过云氏的棉纺厂,意志坚定的抛弃了自己先前想要使用大量奴隶的可笑想法,坚决参股云氏棉纺厂,还替霍去病,李敢,争取了相应的份额。   在霍光,张安世极度不满的目光中,云琅跟曹襄碰了一杯酒之后,事情就尘埃落地了。   “西北理工十年磨一剑,如今成了人人都想要的猪头肉!”   张安世用脑袋碰碰霍光的肩头低声道。   霍光道:“钱财并非吾辈所求之物,你的贪婪之心怎么还没有改变?”   张安世搓搓双手,摊开之后道:“没法子,这是天性,我就是喜欢钱。”   “师傅当年怎么没多给你一些金子,好把你活活压死。”   “你现在给我一堆金子压死我也不晚啊,张某人做事历来持之以恒。”   “好了,不说这些废话,棉纺厂模式应该推广开来,迅速制造出一大批真正依靠做工生活的人出来,如此,城市才会有活力,这才是我们的目标。”   张安世叹口气道:“你信不信,从今往后,只要是能种棉花的土地,都会长满棉花,种粮食与种棉花的收益相比,完全不值一提。我很担心以后会出现别人用管仲的‘齐纨鲁缟如霜雪’的手段糊弄大汉人不种田,最后导致灭国的惨案发生。” 第四十九章 梁凯的公平世界   听了曹襄的担忧之后,云琅笑了,齐国用在鲁国事情,基本上只会发生在大国跟小国的纠纷中。   而现在,大汉就是这片土地上最大的国家,甚至是这个星球上最大的国家,齐纨鲁缟如霜雪这种事情一旦发生,只会对大汉国最有利。   此时此刻的大汉国,什么都是最好的,即便刘彻已经有了很多不好的变化,他依旧是这个世界上最英明的君王。   大汉国整体素质的提升,将个人失误对国家的伤害降到了最低。   长门宫十余年来在教育,医疗上的不懈投入,如今终于结出了丰硕的果实。   云琅改造纸张,发明印刷术的功绩,也让大汉国的百姓们享受到了最好的红利。   昔日之时,童子中识字者千中一二,现如今,大汉国超过三成的孩子已经可以简单地朗诵《诗经》了。   在关中,一家之中若是没有一个识字之人,全家上下都会受别人的白眼。   而雄心勃勃,钱财又多的数不胜数的阿娇贵人认为,每一个孩子都应该读书,不仅仅是男子需要读书,女子也应该享受同样的待遇。   她甚至昭告天下,只有家里有读书识字的母亲,才能教导处一个或者更多有出息的儿子。   只有一边读书,一边耕地,放牧,做工的人家,才真正称得上大汉国的上等人家。   尽管一个家庭供养一个甚至多个读书人会带来巨大的家庭负担,阿娇明确的告诉世人,长门宫今年用于助学的资金达到了骇人的三万四千金!   她还写诗告诫世人——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   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   出门无车毋须恨,书中有马多如簇。   娶妻无媒毋须恨,书中有女颜如玉。   男儿欲遂平生志,勤向窗前读六经。   此诗一出,刘彻震惊的魂不附体,敬阿娇为天人!   不过,他很快就冷静下来了,想起云琅那张丑陋的令他快要呕吐的脸,对这首诗立即没了好感。   他执着的认为,这首诗应该出自他之口才合适!!   “这首诗是你耶耶作的?”   不知怎么的,刘彻此时瞅着坐在角落里的云哲就来气。   “回禀陛下,这首诗是阿娇贵人作的。”   “胡扯,阿娇能不能作出这样的一首诗,你以为朕不清楚吗?”   “真是阿娇贵人作的,我耶耶从来没有作过这样一首诗。”   “你耶耶确实不作歌赋,一般都是曹襄作的,现在,轮到阿娇了是吗?”   见皇帝要发怒了,云哲将脑袋摇的如同拨浪鼓一般,心中暗自悔恨,明明还有一月的假期,自己干嘛要提前进宫?   刘彻再看看云哲桌案上堆积如山的瓜果吃食,回头再看看自己只有笔墨纸砚外,只有一杯清茶的桌面,无名的怒火由心底升起,指着大殿的大门对云哲道:“滚!”   云哲正准备滚出大殿,打扮的妖里妖精的蓝田就从帷幕后面走出来,抱着皇帝的胳膊道:“父皇又动怒了。”   刘彻瞅瞅闺女,再瞅瞅等着看他反应的云哲,怒火再起,抖开蓝田的手,再一次指着殿门道:“一起滚!”   蓝田大喜,喜滋滋的朝父亲施礼道:“今日秋光正好,原本就要跟阿哲一起去看红叶,多谢父皇。”   说完话就拉着不情愿的云哲一起离开了建章宫。   眼看着两人纠缠在一起出了大殿,刘彻的心情似乎又开始变好了,毕竟蓝田是他最心爱的女儿,见她过的快活,刘彻的心情没理由不会变好。   云哲,蓝田走后,刘彻瞅着空旷的宫殿,长叹一声,取出一封文书怔怔的看着。   文书是他的儿子燕王刘旦的。   文书上的每一个字都充满了感情,每一句话都充满了仁孝之心,但是,将所有的文字合起来就一个意思——燕王刘旦希望即刻入京侍奉自己年迈的父亲……   “长安虽大,却无一寸多余的土地来容纳一个亲王!刘旦若是有心,就奉献他封地中的三个县来孝敬他的父皇吧。”   刘彻空洞的声音在空旷的大殿上响起。   帷幕后面一个清越的声音道:“启奏陛下,燕王封地在泰山封禅之时,已经削掉了两县,剩下的四县乃是燕王的食邑,若是再削三县,只剩下一县,恐怕养活不了燕王府众多的人口。”   刘彻淡淡的道:“人不到穷时,不知自己昔日富贵生活来之不易,刘旦既然有心抛弃封地回京,可见封地对他并不重要,削去三县,让他多为口中食,身上衣多奔走一些,说不定就没有进京的心思了。”   帷幕后面的人应答一声,不多时,梁凯就捧着一张写好的诏书送到皇帝面前。   刘彻扫视了一眼诏书,点点头,隋越就在上面用了大印。   “送去丞相府,赵周知晓该如何调配人手。”   一个黄门飞奔而来,带着卷好的诏书去了丞相府。   刘彻沉思片刻,抬头的时候发现梁凯还没有离开,就问道:“卿还有何事?”   梁凯施礼道:“微臣以为陛下对皇子们太苛刻了。”   这还是梁凯第一次直言犯上,刘彻并没有生气,而是饶有兴趣的道:“说说。”   梁凯叹口气道:“微臣自幼丧父,至今不知与父亲相处的滋味,总体看来,无非是相亲而已。燕王为陛下子嗣,上书来京城要侍奉陛下,此为人子之德。陛下不鼓励也就罢了,为何要重责呢?”   刘彻无声的笑了一下,扯过燕王奏折丢给梁凯道:“你读不懂燕王这封奏折里面的含义?”   梁凯笑道:“臣没有看出来,只看到燕王一片敬仰父亲的拳拳之心。”   刘彻笑了,手指在桌案上轻叩两下继续道:“你觉得燕王应该入京?”   梁凯笑道:“这是自然,长安很大,陛下建造的宫殿很多,分拨燕王旦一处便是,如此陛下父子团聚,享受天伦之乐岂不美哉?”   刘彻挪动一下屁股,把身体往前靠靠,又问道:“燕王归京,燕地如何管理?”   梁凯道:“责付丞相府就是!”   刘彻稍微想了一下,就点头道:“追回诏书,重新拟诏。”   梁凯施礼之后,就再一次钻进了帷幕之中,不大功夫,就写好了诏书再次放在皇帝桌案上。   刘彻看完诏书笑道:“燕王旦进京之后你觉得广陵王胥也会进京?”   梁凯拱手道:“这就要看广陵王有没有燕王那么有心了。”   刘彻笑道:“也好,一次解决朕的后顾之忧,也给所有人一个机会。”   梁凯退回帷幕之后,已经到了午时,桑弘羊见梁凯进来了,就放下手中的文书道:“文慧中午可有闲暇,与某家一起进食如何?”   梁凯笑道:“桑公相邀,焉敢不从。”   正在看书的汲黯也放下书本对梁凯道:“一起,一起!”   桑弘羊惊愕了一下,也就释然了。   这里是皇帝的内廷,内廷的人不多,连他们三人算上,也不过九人。   汲黯说一起走,走的人却只有他们三人,余者继续坐在座位上替皇帝处理文书。   按照惯例,内廷之人有皇帝赐予的饭食,每人一份,内容十分的丰富。   偏殿之中很是幽静,梁凯年少,早就腹中饥饿,见对面的两人都在吃饭,也不说话,就埋头大嚼。   汲黯放下筷子,咳嗽一声道:“文慧意欲让长安更乱吗?”   梁凯放下筷子笑道:“公平,方能无后患。”   桑弘羊道:“夺嫡一事怎么可能公平?”   梁凯道:“给他们机会就是公平,我意在将最后的藩王封地处理掉,至于谁能夺嫡,全在陛下一念之间,我在意的是大汉天下再无私人国度。” 第五十章 朕就是规则   桑弘羊很想告诉梁凯,一旦燕王旦,广陵王胥进了京城,已经有些纷乱的长安将会更加的乱。   至于梁凯所说的,燕王,广陵王封地,完全不是什么事情。   早在五年前,燕王相钱术,广陵王相王如意就已经在真正的治理这两个地方了,燕王,广陵王对自己的封地是没有控制权的,燕王旦之所以要求进京,未免没有搏一把的心态。   一旦后路没有了,天知道燕王旦会干出什么事情来。   梁凯的目的很明确,他就是准备让动乱在某一个时刻集中爆发出来,然后再彻底收拾。   这个建议被皇帝同意了,也就是说明,皇帝也有同样的想法。   汲黯一言不发,静静的吃饭,吃完最后一口饭,没有擦拭胡须上的汤汁,就沉声道:“这是谁的想法?董仲舒还是已经疯狂了的吕步舒?”   梁凯的手抖动一下,马上恢复了平静,淡淡的道:“完全是我的想法,总要成全燕王旦的一片孝心。”   汲黯笑道:“也是,有毒的孝心也是孝心啊,吕步舒之所以叫做吕步舒,就是想要跟随董仲舒的脚步行事,文慧,你又是踩着谁的脚步前进呢?”   梁凯摸着自己的胸口道:“依照本心。”   汲黯点点头又道:“也罢,老夫已经风烛残年了,这天下终究是你们年轻人的天下。”   说完话,就起身离开了偏殿,桑弘羊想要呼唤汲黯,最终还是闭上了嘴巴,回头对梁凯道:“好自为之。”   梁凯冷冷的道:“桑公千万莫要多事。”   桑弘羊叹口气道:“董公威势如日中天,某家刚刚从蛮荒之地回来,不想再去种甘蔗了。”   梁凯道:“若是桑公意欲回归银行魁首,梁凯必当全力以赴。”   桑弘羊笑道:“文慧如今已然成了猛虎,难道文慧认为出身云氏的张安世就是良善之辈?某家已经到了知天命之年,不欲与人争斗,或者说,只想安守其土,度完此生。即便如此,某家还是要警告文慧,千万,千万莫要小瞧了霍光。此人这些年来匿影潜踪,名声不显,世人似乎已经忘记了他的存在。却不知当年霍光出世之时,是何等的光芒万丈,文慧虽然也是人间少有的俊杰,某家以为,比之霍光依旧有所不如。”   梁凯惊诧的看着桑弘羊道:“我不如他?”   桑弘羊嘿嘿一笑,自认为目的达成,就背着手离开了偏殿。   梁凯一个人坐在偏殿里,摸摸隐隐发痛的肋骨咬牙切齿的道:“你总是打我,总是打我,总有一天我会连本带利还回来的。”   金日磾是做过角斗士的,虽然直到现在他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去做角斗士。   因为这一段刻骨铭心的经历,让他对角斗士跟角斗场没有任何好感。   可是,今天,皇帝要去看一场角斗,一个来自身毒国的巨人,要与大秦国来的粗壮猛士角斗。   这是一场难得的龙争虎斗,在这场角斗中,没有失败者,只有死亡者。   当皇帝坐进包厢的时候,云琅跟曹襄也跟着走进了包厢,刘彻瞟了两人一眼道:“尔等以为谁会赢?”   曹襄笑道:“微臣以为身毒国的恰尔巴会赢,身高十尺的巨人,为人间罕见。”   云琅摇头道:“身毒国从来就不会出什么猛士,否则也不会被异族人随意入侵了。所以,微臣认为大秦国身经百战的猛士会赢。”   刘彻点点头道:“朕也是这般看法,武力相交,勇者先,身毒人即便是身材高大,身怀千钧之力,没有必死的勇气,恐怕很难赢得这场胜利。”   曹襄凑趣道:“微臣下注一千金币。”   云琅挥挥袖子道:“我从不赌钱。”   刘彻笑道:“那好,你的盘口朕接了。”   曹襄唤过随侍皇帝的宦官钟离远,轻声道:“告诉主办人,今日我与陛下的赌注是公平的,不用操控胜负。”   钟离远看向皇帝,刘彻笑道:“朕从未操控过比赛。”   云琅笑道:“陛下自然不在乎这些,那些角斗场场主如果不能让陛下尽兴,这座场子恐怕连第二天都开不到。”   刘彻闻言并未生气,摆摆手道:“这是臣子们对朕的一片孝心,朕没理由不许他们这样做。”   云琅道:“陛下的话,要是让这座场子里屈死的冤魂们听见,一定会发狂。”   刘彻淡淡的道:“他们既然进了角斗场,那么,他们的生命不过是供人娱乐的物件而已,在角斗场要公平,岂不是天下最大的笑话?”   云琅笑而不答。   场中一声震天的锣鼓响,一个身穿皮甲,手握狼牙棒的高大黝黑巨人,缓缓从东边的小门处走出,嗷嗷的叫了两声之后,就面对刘彻所在的方向,匍匐在地,向刘彻行五体投地大礼。   钟离远手指轻弹,一枚黄澄澄的金币就打着旋从钟离远手中飞出,准确的落在巨汉的脑门上,弹跳一下之后,就落在地上。   巨汉欢喜若狂,从尘埃里捡起那枚金币,捏在指头上,向角斗场上的所有人展示这枚金币。   展示完毕之后,他就将这枚金币小心的揣进怀里,捶打着胸口,如同一只大猩猩一般向对面宣战。   巨人咆哮的声音很大,且口沫横飞,还不断地将铁质的狼牙棒砸在地上,弄得尘土飞扬。   刘彻皱皱眉头瞅了钟离远一眼,钟离远就出去了。   不大功夫,云琅就看见巨人对面走出来的并非是那个大秦猛士,而是一头披着厚厚皮甲的战犀……   这是一头被训练之后用来角斗的战犀,碗口粗的独角上镶嵌了一柄锋利的长刀,摇头晃脑之间,寒光闪烁,威猛至极。   甫一出场,便瞪着小眼睛向巨人冲了过去。   云琅转头看看刘彻,刘彻自言自语的道:“如此猛兽当与猛兽争锋。”   话音刚落,巨人的狼牙棒就砸在战犀的肩背上,战犀似乎没有多少感觉,仰起头叫了一声,摇晃着巨大的脑袋,鼻子上的那柄长刀就匹练一般对着巨人劈砍下来。   曹襄见战犀不断地向前,巨人不断地后退,就对刘彻道:“舅舅,我前面说的一千金币您要不要忘掉?”   刘彻点点头,指着场中激战的一人一犀道:“这一场三千个金币!”   曹襄正要拒绝,云琅在一边快速接话道:“微臣接了。”   话音刚落,就见那个巨人居然虎跳而起,论起狼牙棒砸在战犀的脸上,战犀鼻子上的战刀折断,半边脸血肉横飞,一只眼珠子吊在眼眶外边,痛苦的嘶鸣。   云琅长出一口气对刘彻道:“多谢陛下赏赐。”   刘彻微微一笑指着那只犀牛道:“还没死呢,受伤的野兽才是最凶猛的。”   曹襄瞅着摇摇欲坠的战犀不怀好意的道:“犀牛站不稳了。”   刘彻面不改色,似乎对自己的判断很有信心,直到身毒巨人的狼牙棒再一次重重的砸在战犀的脑袋上,战犀轰然倒地,他的脸上才有了些许悻悻之意。   “下一场,朕赌大秦武士独赢。”   曹襄诧异的道:“对战的只有两人,何来独赢之说?”   刘彻看了曹襄一眼道:“意思是只有朕可以押大秦武士赢,你们只能继续押这个身毒巨人赢。”   曹襄看着场中气喘吁吁地身毒巨人道:“这样不好吧?”   刘彻也不知道哪来的童心,朝着曹襄挤挤眼睛道:“你们有机会赢的。一万金币!”   说罢又对云琅笑道:“规则,人人都需要遵守,而朕恰恰是制定规则的人。在你们跟别人对赌的时候,规则是公平的,唯独跟朕对赌的时候,朕天生就是赢家,这天地规则,都是为了让朕成为赢家才制定的。你们两个老小子,活到现在还没有领悟这个道理吗?” 第五十一章 第二次刺杀   大秦武士出场的时候确实不凡,仅仅是一身抹过橄榄油之后闪闪发亮的肌肉就让在场的汉人男女为止倾倒。   论卖相,比起大猩猩一般的身毒武士恰尔巴高出了不止一个档次。   鸡冠子一般殷红的头盔,直径半米的圆盾,一柄不到一丈长的短矛,腰间再配一柄短剑,踏着牛皮编织的平底鞋子一出场,就牢牢地吸引住了人们的目光。   面对身高十尺的身毒巨人,这位角斗场上的王者毫无畏惧之心,一步步的向巨人逼近。   云琅的目光有些闪烁,他有一些不安,环顾四周之后,却没有发现让他不安的源头。   于是,他对皇帝道:“陛下,微臣有些心惊肉跳,不如带这两人回建章宫再看吧。”   刘彻回头看看云琅轻蔑的道:“你这位战场上的悍将也害怕血腥吗?”   说完,依旧回过头,津津有味的瞅着即将开始的酣战。   曹襄原本看的认真,听了云琅的话之后,立刻就把一半的身体躲在站在他身边随时等候皇帝召唤的钟离远后面。   眼睛开始四处乱看,再也不看场中的角斗士。   巨人的狼牙棒砸在圆盾上发出震耳欲聋的轰响,场中的两人,一人化作铁锤,一人仿佛变成了铁砧,用最原始的方式展现自己的勇力。   场外的百姓高声喝彩,声音更是冲天而起,云琅坐不住了,站了起来,站在刘彻面前,警惕的瞅着四周,还不顾刘彻不愉的笑骂声,喝令赵冲加强戒备。   场中两位角斗士的第一个回合结束了,两人缓缓分开,准备开始第二轮战斗。   云琅站在刘彻面前极其无礼,刘彻却似乎没有那么生气,靠坐在自己的大椅子上饶有兴趣的瞅着云琅的一举一动。   “请陛下回宫!”   云琅不安的感觉越发的浓重,他觉得自己此时就像是猎人枪口下的一只白兔。   刘彻见云琅面色阴冷,缓缓点头道:“准奏!来人,起驾回宫!”   赵冲上前领命,不满的瞪了云琅一眼。   听刘彻准备要回宫了,云琅缓缓出了一口气,正准备跟皇帝告罪一下,一声轻微的弩机扣响的声音穿透百姓们的喝彩声钻进了云琅的耳朵。   军中利器,云琅最喜欢用八牛弩,也曾经被八牛弩轰击过,对这个东西的声音最是敏感不过。   他随手拉过赵冲挡在自己面前,自己身体努力的向后摔倒,撞翻了刚刚起身的刘彻。   身体才倒在地上,云琅就看见一枝粗大的鸭嘴弩枪从赵冲的胸口部位穿出,掠过他的头顶向后飞去。   八牛弩发箭从来就不会只有一枝,就在云琅绝望的时候,他的身体被人一脚踢了出去,离开了危险区,滑动过程中,他绝望的朝刘彻所在的方向看去,却发现刘彻却在向另外一个方向翻滚。   刘彻的座椅被随后飞来的三枝弩箭分尸,碎木块,以及碎石四溅,打在脸上生疼。   钟离远从云琅的身上飞过去救援危在旦夕的刘彻,完全被暴露出来的曹襄则瘫倒在椅子上,只知道“啊,啊”的大叫。   云琅再一次扑倒了曹襄,抱着他肥硕的身体翻滚两下之后就撞破了包厢侧面的雕花木栅栏掉下了台子。   将身体紧紧的靠在台子内侧,抱着脑袋瑟瑟发抖……按照大汉军制,弩枪破敌之后,马上就该箭雨覆盖了,这是标准程序。   果然,云琅熟悉的箭雨呼啸声在头顶响起,然后就是密集的雨打芭蕉之音……   瞅着扎在身边台子上的羽箭,云琅心如死灰,自己这边绝对不是刺客刺杀的主要目标,皇帝那边才是!   小腿上传来一阵温热,云琅瞅瞅眼泪鼻涕一起下来的曹襄,叹了口气,这混蛋被吓尿了。   这时候顾不得这些,等一连三波箭雨过后,云琅悄悄地探出头去,箭雨过后,就该大军冲锋了。   皇帝刚才所在的包厢已经被弩枪撕扯成了断壁残垣,没看见皇帝的行踪,满地都是被箭雨射杀的宦官跟宫娥。   云琅探手从一个死去的侍卫腰间抽出一柄剑,颤抖着双腿勉强站立起来,想要迈步,却发现曹襄死死的抱着他的一条腿不放。   “我们……更重要……逃啊!”   云琅立刻蹲下身子,努力的将曹襄搀扶起来道:“能走吗?”   “不能,腿软的厉害。”   云琅干脆俯下身子将曹襄背了起来,快步走下包厢,瞅准了一慌乱的人群就准备钻进去。   进入慌乱的人群之前,云琅惊诧的发现,一个身高十尺的巨人正挥舞着狼牙棒在人群中开出一条血路,向皇帝刚才所在的方向前进。   另一边,一个皮肤闪闪发光的大秦武士正在与两个金甲武士酣战,在他的身边倒下了更多的金甲武士。   “陛下完蛋了……”   曹襄在云琅背上颤声道。   “他不准我们的家将进来,却允许刺客带着八牛弩进来……阿琅,我以后绝对不会跟家将们分开!”   曹襄受惊之后,一般只剩下一张嘴巴可以自由活动,身体剩余的机能会丧失大半。   云琅才钻进人群,又被人群裹挟着冲了出来,也不知道哪一个混蛋吼了一声“保护陛下!”人群就从逃跑一瞬间转向进攻。   而背着曹襄的云琅一下子被人群推在最前面……   大汉人从来就没有胆怯的时候,尤其是现在这种万年难得一遇的建功立业的好时候,更是让他们胆气被催发到了极致。   角斗士虽然凶残,可是,这些人,在大汉人眼中不过是一群玩物,平日坐在看台上看这些奴隶们厮杀,看台带给他们虚假的安全感,让他们变得更加无畏。   捏着破碎的椅子腿就敢向角斗士们发起进攻。   人多了,曹襄的胆量就回来了,从云琅的背上滑下来,大声的召唤百姓们向叛逆们进攻,一边死死的拉住云琅的后脖领子,不准他奋勇向前。   想要立功的百姓太多,甚至有一些勇猛的女子也混进了人群,尖叫着如痴如癫,向已经形成作战队形的角斗士们进攻。   巨人的狼牙棒带着血腥味捣进了人群,抽出来的时候,狼牙棒上就挂满了血肉,有勇猛的百姓,居然抱住了狼牙棒,很快就被巨人甩飞,等他的狼牙棒再次静止,就会有更多的百姓冲上去抱住狼牙棒,很快,不知道舍弃狼牙棒的巨人就被人潮淹没,只能听见他狂怒的吼叫声。   突如其来的刺杀,受创最重的是皇帝带来的侍卫,按理说,皇帝进入角斗场之后,这里的守卫就该由赵冲来接手。   尤其是角斗场高高的围墙上更是应该站满了护卫,可是,云琅放眼望去,围墙上只有一些猿猴般敏捷的角斗士正在与墙外的皇帝侍卫们酣战。   原本应该保护皇帝的护卫们,早就死光了。   此时此刻,角斗场上的四座大门全部关闭,偌大的角斗场,变成了一座封闭的堡垒,皇帝成了网中鱼。   好在,叛乱的只有角斗士们,他们的人数少,如果皇帝躲过那三场箭雨,应该有一战之力。   直到云琅看见穿着甲胄在角斗士人群中呼和不休的周鸿,立刻就对皇帝能否活着离家角斗场很是悲观。   “周鸿,你这个弑君的叛贼!”   云琅大吼一声,指挥着围绕在身边的不多的几个金甲武士向周鸿发起冲锋。   人群中的周鸿仰天大笑一声道:“云琅,皇帝无道,我们共诛之。”   云琅不理睬周鸿话语中的陷阱,大吼一声道:“诛杀叛贼周鸿,爵关内侯,赏万金!”   曹襄跟着大吼道:“不论何人,诛杀任何叛贼,一颗人头一千金!冲啊!”   周鸿疯狂的大叫道:“杀掉昏君,赏万金!”   听周鸿这么喊,曹襄冷笑一声对云琅道:“跟我们比钱多,他输定了。”   说完话,就从怀里掏出一大把珠子丢向远处的周鸿再次大喊道:“耶耶现在就给!”   战场上的变化往往就在一瞬间,周鸿被云琅跟曹襄拖住了片刻,想要争夺功劳的百姓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将金甲武士与角斗士给分开了。   此时,周鸿没了先机,再想越过人群攻击皇帝所在地,已经很难了。   云琅很快就发现,金日磾率领着不多的金甲武士与百姓们一起发起了反攻。 第五十二章 最后的疯狂   在人群最拥挤的地方,突然有一声野兽才能发出的嚎叫声让躲在人群里的云琅跟曹襄停下了脚步。   身毒巨人恰尔巴高大的身影再一次从人群中站起。   这是一个伤痕累累的巨人,他的两只耳朵已经被人撕扯下来了,他的一只眼珠子吊在眼眶外边,如同他方才杀死的那头战犀。   云琅以前认为将一个人用手活活的劈开,只存在于故事里,没想到,他亲眼见证了这让人胆寒的一瞬间。   一个瘦弱的汉人,他的两条腿被巨人抓在手里,随着巨人的一声怒号之后,他就真的被人从中间撕成两半了。   血雾炸开,原本围拢在他身边的人,忍不住连连后退。   眼看着巨人在人群中劈波斩浪一般向他跟曹襄冲过来,云琅就对一个站在他身前的黄须大汉道:“杀了他!”   黄须大汉叹了口气,转身就走。   曹襄疑惑的瞅着大汉的背影对云琅道:“看背影很像小光,那一声叹息也很像,还有他身上的那股子淡淡的兰花香味,是你大闺女特有的香水味道吧?”   云琅点头道:“应该是吧!”   曹襄继续疑惑的道:“小光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云琅道:“他来看角斗!”   “他既然知道周鸿要起事,为何不告诉你?”   “他是观察者,另外,他也不知道周鸿会在这种绝地刺王杀驾!”   曹襄摆摆手道:“你把我的意思弄反了,我就是想问问,着周边是不是还有我们的人,另外,招呼百姓捞取功劳的人是不是他?我们是不是已经安稳无虞?”   云琅朝四周看看,看见了几张熟悉的面孔,点点头道:“我们应该很安全了。”   曹襄闻言一屁股坐在一具尸体上,压得屁股下这个刚刚成为一具尸体的人鲜血乱冒。   能坚持到现在,天知道他有多努力。   云琅不认为霍光杀死那个巨人会遇到什么困难,他只看到金日磾如今正冒着密集的箭雨向周鸿的队伍前进,虽然时不时地会有同伴被八牛弩弩枪带走几个,他的脚步依旧坚定无比,能一刀将弩枪从中劈开的猛士,在军中是近乎无敌的存在,所以,云琅又把目光转向他背后那片广阔的区域。   没有看见皇帝……   他的背后响起了轰天的喝彩声,不消说,霍光应该已经杀掉了那个行动笨拙的巨人。   皇帝或许已经死了……   这个念头从心头升起来的时候,云琅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他对刘彻的感情非常的奇怪,虽然在梦里无数次的,用无数种方式给了这位残暴的皇帝无数种死法,当现实真正来临的时候,他的眼睛酸涩的厉害。   见到始皇帝棺椁的时候,云琅无疑是骄傲的,但是,汉武终究是不同的,他就活在云琅的世界里,就活在云琅的生活里。   虽然这个人很讨厌,云琅依旧执着的认为这个人不应该死在一场阴谋里。   一个光耀千秋,给了这个种族无数荣耀的称谓,给了这个种族一颗不屈之心的人,怎么可以死在一场拙劣的阴谋里……   他可以老死,可以病死,甚至吃饭被噎死,喝水被呛死,哪怕在龙床上纵欲过度精尽人亡,云琅都能接受,唯独不接受他死在一场阴谋中。   大汉百姓或许不欠这位君王什么,云琅以为,后世子孙们之所以能一次次的在灰烬上重新建立汉人的国度,让这个顽强的种族历经数千载历久而弥新的体魄中,绝对有他的灵魂在支撑。   霍光早就希望干掉刘彻,霍光认为如果让他来安排一场刺杀,成功的可能性至少有八成。   他可以这样做,因为刘彻欠他的,欠他们霍氏家族的,所有人都有杀死刘彻的理由跟动机。   唯有云琅没有……   他享受了汉民族带给他的所有荣耀跟资本,甚至可以说,假如大汉国真的被匈奴支配,这个世界上本就不该有云琅这个人。   如果大汉国真的被匈奴控制,就没有以后了。   瞅着云琅的眼泪在扑簌簌的落下,相知云琅很深的曹襄哪里会不明白云琅因何落泪。   于是,想起舅舅对自己的好,曹襄嚎啕大哭。   一声巨响传来,角斗场坚固的大门被羽林军从外边攻破,带着红色羽毛装饰头盔的羽林军鱼贯而入,头盔上的红羽如林而盛。   一个衣衫华贵的汉人贵妇抱着一颗硕大的头颅放在曹襄面前,兴奋地对曹襄道:“我杀了恰尔巴!”   曹襄抬起头,泪眼朦胧的瞅着面前的贵妇,捧起恰尔巴那颗狰狞的脑袋看了片刻,猛地丢掉首级,一把将贵妇搂在怀里,一双沾满鲜血的大手探进了贵妇的衣衫,大嘴也牢牢地扣住贵妇的小嘴……喝彩声顿时响起。   云琅感到前所未有的孤寂,见羽林军已经塞满了角斗场,战斗的声响越来越弱,他就丢掉了长剑,呆立在那里。   “朕很想知道,如果朕死了,你会干什么?”   “扶昌邑王上位,日子总要继续过下去。”   “很好,刘氏江山得到延续,朕很满意,可是呢,朕没死,你们就滚起来给朕去干活,杀光叛逆!”   穿着宦官服饰的刘彻非常的滑稽,云琅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刘彻一把扯掉身上的宦官服侍,露出里面暗红色的常服,淡淡的道:“如果不是因为朕见你哭得伤心,不会让你看见朕狼狈的模样。如你所说,朕要回宫了,这里全部交给你,该赏赐的赏赐,该杀的杀,你对朕有情,朕对你也大度一次,饶了司马迁,也如你的意,不将此次叛乱扩大化。既然事情处在角斗场,那就在角斗场结束。”   云琅躬身遵命。   刘彻的心情似乎不错,路过曹襄身边的时候,还踢了正在对美人儿上下其手的曹襄一脚,然后就背着手哈哈大笑着离开。   脸上还插着半枝残箭的钟离远,狠狠地拥抱了一下云琅,满身冒血的金日磾哈哈大笑一声,就随着刘彻的脚步远去了。   贵妇已经快被曹襄剥成大白羊了,目送自家舅舅离开,就随手把贵妇丢在一具尸体上,兴奋地对云琅道:“我舅舅没事!”   云琅淡淡的点点头道:“如果他死性不改,迟早会出事的。”   曹襄摆摆手道:“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眼下过好就成。”   羽林卫大将军林奇邀请云琅去观战,曹襄连忙跟上,角斗场上的战事早已平息,剩余的叛逆如今龟缩在角斗场边上的几间小房子里困兽犹斗。   云琅抵达那里的时候,羽林军缓缓退下,留出一点空隙给云琅这位主将,向叛逆做最后的宣示。   那个皮肤闪闪发亮的大秦武士如今倒在尘埃里,油光发亮的皮肤上沾满了灰尘,随着生命消逝,他身体上的光彩似乎也消失了,死灰一片,只有临死前依旧张大的嘴巴里,还多少能看见一丝粉色。   “云琅,皇帝死了吗?”   周鸿将脑袋露出来,冲着云琅大喊。   云琅摇摇头道:“陛下安然无恙!”   一丝血泪从周鸿的眼眶里流淌而下,嘶声道:“天道不公,天道不公,太子殿下,我周鸿无能,对不起你啊……”   周鸿把话说完,就横着宝剑在脖子上用力的拖动,大血管里的血立刻就喷了出来,将他面前的墙壁濡湿了一大片。   随着周鸿自杀,挤在小屋子里的其余周氏家将,也一个跟着一个割开了自己的脖颈。   林奇亲自走进了小屋子,观看了一圈之后出来向云琅禀报道:“启禀君侯,叛贼周鸿以及一干逆从全部授首。”   禀报完毕之后,就把目光落在远处被羽林军围拢在一起的长安百姓。   曹襄摇头道:“这些百姓在今日堪称国之干臣,用自己的血肉给陛下筑成了一座城墙,就算里面有叛逆,也不宜追究,若有人问起,就说是我平阳侯曹襄说的。”   林奇犹豫片刻,躬身道:“喏!” 第五十三章 平息事端   事情发生了,官府的行动总是慢一步,当云琅下令封闭长安城进行大搜捕的时候,该走的人已经走了,绛侯府空荡荡的,只有三五个白发苍苍,鸡皮鹤发的老翁,老妪依旧留守着这座巨大的宅子。   这些老翁老妪,对于官府的盘问做到了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云琅瞅着空荡荡的宅子,叹口气对曹襄道:“周鸿发动的时候,他的家人应该已经出了玉门关。”   曹襄打了一个哈欠道:“现在很麻烦,只要在大汉混不下去了,就会去匈奴,我觉得以后汉奸会逐渐多起来的。”   云琅笑道:“没有什么好惋惜的,刘陵是我们大汉国自己培养出来的,这些年,陛下也不知道给了刘陵多少的帮助。虽说远景计划不错,先下,总会带来很多不便的。”   “娘的,大汉的奸臣,必定是匈奴人的忠臣,这非黑即白的做派让我觉得我们好像又一次进入了战国时分。周鸿,以及张连的余党总会清除干净的,现在,太子那边怎么办?周鸿临死前的屁话我是不信的,可是,不处理太子一下是不成的。”   “你去还是我去?”   “我们谁都不去,如果去了,我怕把太子活活的吓死。”   “你是说请皇后去?”   “只有这一条路了,你别看我舅舅走的时候心情不错,实际上他心中的怒火已经烧透天灵盖了。在臣子百姓面前,多少要遮掩一下。”   “陛下有很么愤怒吗?他的百姓为了他几乎被那个身毒人用狼牙棒捣成肉泥,你看看这遍地的尸体,每一个都是因为豁出命去保护他们的皇帝才惨死的。这对他这个皇帝来说,几乎是天底下最大的褒奖了。岂能因为区区几个人想要刺杀他就忘记了那些为他献出生命的人。”   曹襄咬咬牙道:“我舅舅如果慢待了这些百姓,我就自己掏钱,至少我们兄弟的命是这些百姓救的,我们的命很值钱,是无价之宝,给什么样的厚赐都不为过。”   云琅点点头,环顾四周,没看见霍光,就对曹襄道:“这里的事情你来处理,我去找皇后处理太子的事情。”   云琅说完就走了,曹襄将那个坐在尸体上抹着眼泪的妇人拉起来道:“你是谁家的?”   妇人低声道:“长林府左判……”   曹襄不等妇人把话说完,就对妇人道:“回去告诉那个什么狗屁左判,他发达了,不日就会升官,你从今日起就是他们家的主妇,如果他不愿意,你就告诉我!”   妇人低着脑袋轻声道:“妾身从今日起为君一人守候。”   曹襄单手挑起妇人的下巴,仔细瞅了一眼道:“不用守了,你长得太丑!”   处理完妇人的事情,曹襄指挥着壮汉们将一些没有多少污血的尸体堆成一个座位,自己一屁股做了上去,将手肘靠在一具尸体的胸膛上,懒懒的指着那些百姓们道:“耶耶要的人头呢?”   一个青衣汉子从人群中走出来,将一颗黝黑的人头放在曹襄面前,曹襄瞅了一眼,是一个黑皮肤的角斗士头颅,就丢出一颗珠子道:“赏你了。”   青衣汉子接住了珠子,仔细看了看,又小心的放在曹襄面前道:“启禀君侯,小人只想求一个出身。”   曹襄大度的挥挥手道:“那就滚到一边等候,等管家来了,会把你安排的清清楚楚。”   曹襄这里进行的很顺利,他才不管百姓们献上来的是什么东西,哪怕是一根手指头都好,每一个人都有赏赐,有时候是一颗珠子,有时候是一锭黄金,有时候是一枚金币,更多的时候,随手丢给对方一方银饼子就算完事。   一场角斗比赛,看客不下三千人,能活着来到曹襄面前领赏赐的人不到一千……   当最后一个伤者拿走了一锭金子之后,管家带来的金银还剩下一半还多。   已经深夜了,角斗场中的巨大火把依旧哔哔啵啵的燃烧着,风吹过皇帝包厢部位处的白色羽箭如同拂过芦苇荡,除过没有起伏摇晃之外,别无二致。   曹襄屁股下的尸体逐渐变凉,最终变得硬邦邦的,等天亮之后,这些尸体又会变得柔软,最终腐烂,然后回归大地。   “没人了吗?”   曹襄木然的瞅着空荡荡的角斗场低声问管家。   管家弯腰道:“家主,没有了。”   曹襄擦拭一下眼角意兴阑珊的道:“给每一具死去的百姓尸体上,都放一锭金子,告诉他们的家人,他们的命,被陛下买走了……”   “家主,林将军还等着您带着他们去围剿叛逆呢。”   曹襄冷冷的道:“叛逆都死在角斗场了,周鸿的家人早跑光了,剩下的都是赤胆忠心的好汉子,哪来的叛逆?”   管家吞咽一口口水低声道:“您这样处理,陛下会不高兴的。”   曹襄站起身伸了一个懒腰,还打了一个哈欠道:“爱高兴不高兴,我累了,要睡觉。”   说完话看都不看一眼守在旁边的林奇,坐上自家的马车就回平阳侯府了。   云琅到五柞宫的时候已经天光大亮了。   五柞宫非常的安静,云琅来的时候,这里只有一些宦官在清扫落叶。   宦官禀报之后,云琅就沿着青石小径走进了五柞宫,清晨时分,鸟鸣啾啾,让人心旷神怡。   卫子夫跪坐在一张毯子上,一身紫色的大衣服遮住了全身,即便是双手也藏在宽大的袖子里。   云琅走了进来,跪坐在另外一张毯子上,没有做声,他相信皇后应该已经知晓昨天傍晚发生的事情了。   “据儿不会做这样大逆不道的事情!”   卫子夫终于开口说话了,声音冷得像冰。   “微臣知道!”   “既然知道为何不向陛下分说,来我这里做什么?”   “按照惯例,出了这样的事情,微臣一定会先问问太子的,微臣担心直接去太子府,会惊扰了太子,让他干出愚蠢的事情来。”   “既然事情不是他做的,他有什么好害怕的。”   “不知皇后可曾知晓‘曾子杀人’与‘惊弓之鸟’这两个典故?”   卫子夫面无表情的道:“语出《战国策二》,《战国策四》,这与我儿何干?”   云琅笑道:“此时的太子,一为曾子之母,二为受伤之孤雁,经不起任何风吹草动了。”   卫子夫这才瞅着云琅潸然泪下,戚声道:“君侯教我。”   云琅道:“很简单,皇后亲自走一遭太子府,携太子去建章宫向陛下请罪。”   卫子夫站起身深深一礼道:“本宫昔日误会君侯了,大难临头方才发现君侯还是关爱刘据的。”   云琅叹了一口气道:“太子原本是大汉国最合适的继承人,误入歧途,也有云琅的过错。”   卫子夫苦笑道:“时也,命也,请君侯陪本宫走一遭太子府,我想看看这个孽子到底会干出什么样的蠢事。”   云琅施礼道:“这是自然,此时宜早不宜迟。”   “本宫现在就走。”   从五柞宫到长安不足百里,卫子夫心忧儿子,顾不得有孕在身,一路催促车马快行,抵达太子府的时候,已经到了午时。   太子府大门紧闭,门外一个守卫都没有,偌大的府邸鸦雀无声,偶尔有浓烟升起。   高墙后边还有浓烈的腥臭味道,让人闻之欲呕。   “这个孽子在干什么?”   卫子夫干呕两声,就问云琅。   云琅苦笑道:“铅水,金汁……如果为臣没有预料错的话,滚木礌石应该已经准备好了。看来,太子没有去建章宫请罪的心思。”   卫子夫命人掀开车马的帘子,瞅着戒备森严的太子府问云琅:“君侯乃是我朝有数的名将,您以为攻破太子府需要多长时间。”   云琅叹口气道:“天时地利人和一样都不占,若是微臣领军,以攻城车为先驱,以箭雨为辅,宫门被撞开之日,就是太子府被攻破之时。”   “能否坚持两日?”   云琅摇摇头,怜悯的瞅着皇后道:“您对大汉军队一无所知,若是真正起了大军,盏茶功夫宫门可破。半个时辰之内,太子府内的人会全数被擒!”   卫子夫点点头,对大长秋道:“你去叫门,告诉那个孽子,本宫来了。” 第五十四章 赤胆忠心   皇后的銮驾在最前面,云琅骑着马站在銮驾后边,这是礼仪,不可错废。   太子东宫跟未央宫只有一墙之隔,未央宫的城墙上站满了军士,旗幡招展,盔明甲亮,尤其是超过八具之多的八牛弩,更是带给了低矮的太子府强大的压力。   从地势上来看,东宫城墙没有未央城墙高大,也没有未央宫厚,中间还有一道护城河,如果掘开护城河,所有的水就会流进东宫,算是占尽了地理优势。   这座东宫是景皇帝给刘彻修建的太子府,当时说起来是恩遇极重的一件事,云琅私心认为,这是景皇帝在防备他野心勃勃的太子,才就近安置,好监视他。   这一便利条件,景皇帝没有用上,现在,被刘彻用上了。   云琅不知道是那个缺心眼的把两架投石车弄到皇宫城墙上去的,怪不得东宫墙头上一个人都没有。   如果皇宫这边开始进攻的话,东宫这边就只能被动的接受箭雨,石弹的袭击。   如果守卫皇宫的将领脑子再活泛一点,就能从未央宫城墙上将梯子搭到东宫城墙上,铺上木板之后,就能居高临下的进行集团冲锋了。   大长秋的声音尖锐而高亢,不大功夫,东宫大门就打开了,披着甲胄的刘据连滚带爬的跑出了东宫,见到母亲之后,死死的抱着母亲的小腿嚎啕大哭。   懂事的宦官们很自然的站在周围,挡住了刘据的丑态,只是刚刚下马的云琅也被包围在其中。   “卸甲,随母后进宫!”   “不啊,母后,父皇会杀了我的。”   “你真的跟周鸿一起谋逆了?”   “没有,没有,孩儿没有啊。”   “既然没有,那就进宫跟你父皇请罪,说说,为什么周鸿会攀诬你。”   “周鸿这个无耻小人,他在攀诬孩儿,母后,你要相信孩儿,他真的在攀诬我。”   卫子夫求助的目光落在云琅身上,云琅轻声道:“这时候去说明,为时不晚。”   刘据这时候才发现了云琅的存在,惊恐的躲在母亲身后大声道:“他是来抓我的,母后救命,云琅是来抓我的。”   云琅无奈的闭上嘴巴……   一个青衣人挤进了宦官们组成的人墙,搀扶着摇摇欲坠的太子道:“太……子……不可失……了尊严!”   狄山在,刘据似乎有了一些胆量,说话的时候也似乎有了一些章法。   “母后,周鸿谋刺父皇的时候,孩儿正在与狄山商谈从晋地购买粮食的事情等噩耗传来的时候,孩儿准备立刻领兵去救援父皇,是狄山要孩儿不要轻举妄动,还说周鸿此次谋刺必定不会成功,城卫军,羽林军已经去了,孩儿就没有再去角斗场,那样只会添乱,让局面变得更加复杂,被野心家利用。”   卫子夫看看狄山,深深一礼道:“谢过先生!”   狄山脸上并无喜色,躬身还礼道:“臣下……之责罢了,请皇后……准许……臣下……一起面圣!”   卫子夫点点头,对大长秋道:“打开东宫大门,命东宫所属卸甲,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只是不要出门。”   大长秋领命而去,从这一刻,五柞宫守卫算是正式接手了东宫。   云琅暗自赞叹,卫子夫虽然出身歌姬,地位卑微上位,多年以来的耳濡目染,早就成了一个合格的政治家。   对时事,对刘彻的心理把握的极准。   此时的刘彻应该等自己的儿子过来分辨,已经等得不耐烦了。   未央宫有可能成为战场,所以,皇帝就去了建章宫,在建章宫里待了不到一个时辰,连夜又去了相隔不过三十里的长门宫,而且行踪保密。   所以,云琅跟卫子夫带着刘据先去了未央宫,没有见到皇帝,从脸上中箭,现在一张脸肿的跟猪脸一样的钟离远口中知道皇帝在长门宫,就只好再次向长门宫进发。   卫子夫感慨的道:“本宫都不知道的消息,陛下却命钟离远报与君侯知晓……”   云琅叹口气道:“陛下现在谁都怀疑,如果不是昨晚微臣一头撞倒了陛下,周鸿恶贼的企图说不定就会达成。这个时候,陛下至少不会怀疑微臣会对他不利。”   卫子夫吃了一惊道:“昨日傍晚情形凶险至此吗?”   云琅苦笑道:“八牛弩正面轰击,挡在陛下面前的赵冲被攻城弩斩成了两截,微臣在赵冲身后,陛下在我身后,如果微臣没有及时发现攻城弩,微臣,赵冲,陛下三人将被攻城弩穿在一起……躲过攻城弩,又有箭雨落下,箭雨落下之后,我们又要面对角斗士们发起的冲锋……险象环生啊。”   云琅说这些话的时候,不由自主的将目光落在刘据的脸上,刘据见云琅在看他,打了一个哆嗦,往母亲身边靠拢一下。   卫子夫惨笑一声,指着刘据对云琅道:“君侯觉得刘据有这个胆子行刺陛下吗?他若是真的有这样的胆量,我与他父皇就不至于如此烦恼了。”   事到如今,卫子夫连最后一丝替儿子遮掩的想法都没有了,只求云琅到皇帝面前,莫要害了刘据。   皇后銮驾云琅自然是不愿意留在这里的,听完皇后说完了要说的话,立刻就下了銮驾,骑在马上,瞅着不远处的长门宫,觉得卫子夫极度的伟大,身为皇后,为了儿子愿意去情敌的家中低头做小……   见到刘彻的时候,云琅发现刘彻的心情似乎很好,一个人抱着半只西瓜用勺子挖着吃,很是有皇帝气概。   “天气马上就要变冷了,这该是今年最后一次吃西瓜了。”   云琅指指殿外小心的道:“皇后……”   刘彻皱皱眉头道:“你都查出来什么了?”   云琅道:“这是周鸿不满爵位,封地家财被剥夺,发起的一场报复。”   “朕怎么听说,周鸿在临死之前,说对不起太子呢?”   “攀诬!”   “就这么简单?”   “陛下,必须这么简单,牵连过多,只会引来更大的麻烦。”   “你的意思是说,会有人怀疑朕的统治?”   云琅没有作声。   “换一个人查吧,你这样的查法对大汉百姓有利,对朕不利。”   云琅退出大殿,没看见阿娇,这让他有些奇怪。   等云琅再一次跟着皇后,太子,以及狄山进入长门宫大殿之后,这一次皇帝就显得很是威严。   刘据的目光才跟父亲的目光交集一下,他就噗通一声跌坐在地上,低声哭泣起来。   皇帝似乎忘记了太子的存在,亲自拉着卫子夫的手在主位坐定之后,宣召而来的臣子们也就陆续走进了大殿。   曹襄进来之后习惯性的站在云琅身边低声道:“我舅舅不愿意放过任何一个乱臣贼子。”   “刚才陛下已经对我说了,平息事端对大汉有利,对他不利。”   “也是啊,八牛弩,箭雨,什么的太吓人了,就差投石机也用上了。这说明什么?军中有人跟周鸿联系上了,说起来我们也是军中一脉,少说话啊,免得引火烧身。”   云琅知道,皇帝在角斗场的时候虽然将权力给了他跟曹襄,可是呢,绣衣使者的调查一定会更加的详细,缜密。   现在既然已经到了召集群臣商议此事的地步,一定是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结果。   随着绣衣使者,以及王温舒这些人的汇报一一出现之后,周鸿这些天来做的所有事情都浮出了水面。   牵涉进此事的文官,武将,乃是商贾,游侠,角斗场的名单也展现出来了。   总数不下两千人……   云琅不认为绣衣使者跟廷尉府在一天一夜之间有弄清楚事实的能力,估计是找到一个人,然后列出这个人的关系,再用圆规在这张关系图上画圈,只要进入了圈子里的人应该都在谋逆名单上。   云琅甚至认为,这个关系表可能是随便编写的,圈子也是随便画的……   就在他准备出班询问一下绣衣使者跟王温舒的时候,念文书的宦官终于念到了太子刘据的名字,他的罪名是——心存怨望。   罪名定的极为聪明,即便是刘据也不能辩驳清楚。   刘据一言不发,狄山却站出来向皇帝禀报道:“陛下……微臣……以为……这……是……无稽之谈!”   说话不方便,他却想极力为太子辩驳,一张原本发黑的脸被自己胸中的那口气憋成了黑红色。   王温舒讥笑道:“既然是无稽之谈,那就说清楚,这可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的,太子洗马如果继续用这种方式说话,等我们听完,叛逆早就跑光了。”   狄山瞅着王温舒笑了,指着他道:“我……我……用性命……担保……太子……与……此事……无涉!”   王温舒冷笑道:“你的性命值得几个钱?”   狄山笑的愈发灿烂,朝皇帝拱手道:“陛下……微臣……的……血是热……的,心是……红的……”   说完有面向群臣大笑道:“不信……请看!”   云琅暗叫一声不好,才挪动脚步,就看见狄山撕开衣襟,露出瘦骨嶙峋的胸膛,抽出头上的枣木发簪,狠狠地刺进了胸口,而后猛地拔出来,一股殷红的血柱就飚飞出来……   所有人都被狄山惨烈的行为惊呆了。   狄山吃力的转过身面对皇帝道:“陛下,微臣是太子府的第一幕僚,太子做的任何事情都跟微臣有关,既然微臣都不知晓太子何时谋逆了,可见,王温舒是在攀诬太子!求陛下给太子一个公道,让世人知晓我大汉陛下与太子父慈子孝,并无怨隙!”   或许是觉得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而心中想说的话又太多,狄山口吃的毛病终于饶恕了他一次,让他完整的将他要说的话流利的说完了。   刘彻吃惊的站起来,面对狄山充满渴望,渴求,渴盼的目光,终究跌坐在椅子上,摆摆手道:“如卿所奏,此事与太子无涉!”   狄山艰难的瞅着目瞪口呆的刘据笑道:“殿下的知遇之恩,容微臣来世再报!”   说完话,就软软的倒在血泊中,脸上满是微笑,宛如睡着一般。 第五十五章 王的荣耀   刘据踉踉跄跄的扑倒在狄山的身上,他用手堵住狄山胸口上那个还在汩汩冒血的血洞,大声的呼唤御医……   狄山枯瘦的身躯躺在他的怀里,不论刘据如何呼唤,也不再醒来。   卫子夫缓缓来到儿子身前,从头上取下一朵珠花放在狄山的胸前道:“妾身无以为报,仅以这朵陪伴妾身二十年的珠花相赠,聊表妾身对君的谢意。”   刘据抬起头,一双眼珠子血一般的红,看着自己的父亲,母亲原有的怯懦之意全无,怒吼道:“现在你们满意了吧,现在你们满意吧?一个陪伴了我半生亦师亦友的儒生,因为一件与我半点关系都没有的事情,用心血为我辩白……而我!居然是你们的儿子哈哈哈哈……”   刘彻冷冷的看着儿子,刘据嘴唇哆嗦了几下,终究还是避开了父亲的目光,戟指王温舒道:“总有一天,我会用最残酷的刑罚让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王温舒笑道:“太子是君,我是臣,只要太子一声令下,要微臣怎么个死法都是理所当然。”   刘据笑道:“会有这一天的。”   说完话,将母亲放在狄山胸口上的那朵珠花丢掉,抱起狄山枯瘦的身体大踏步的离开了长门宫大殿,每走一步都会留下一个清晰地血脚印。   在他的认知里,这座大殿上的所有人都是逼死狄山的凶手,无一例外。   这一刻,云琅似乎在刘据的身上看了一丝刘彻的影子,至少,在决绝这一路上,极为相似。   狄山用命向皇帝进谏了,按照大礼仪,天大的事情也必须重新调查,重新商议,皇帝清除叛逆的火速举动被狄山生生的用自己的生命叫停了。   皇帝以及在座的王公大臣们都清楚,狄山的底子是清白无比的,这个即便是收到了太子以及皇后无数赏赐的人,至今还住在一座简陋的宅子里,家里只有老母,妻子,以及一子一女,他所有的身家都拿去资助贫寒子弟进学了。   从很久以前,狄山就已经开始为太子培育未来要用的人手了,虽然太子不是很在意,狄山却一直坚持了下来。   离开长门宫的时候,霍光与云琅是一起走的,别人都是从长门宫大门离开,他们走的是小路。   “整个计划里,狄山是一个意外。”   霍光在跟师傅讲述布局的时候,也有一些感慨。   “周鸿呢?”   “预料之中,又出乎预料之外了,我以为周鸿的叛乱不过是一种以头抢地尔的叛乱。没有想到,他会准备的如此充分,如此恶毒,当我发现有八牛弩进入角斗场之后,我才化妆走进了角斗场,没想到还是晚了一步。”   云琅点点头道:“以后莫要小觑任何人,周鸿家族底蕴深厚,而周鸿自己又有一些泼皮脾气,一旦出手就是石破天惊的一击。不过啊,说实话,你是不是很盼着皇帝死掉?所以,你才会鼓动百姓来救我,而不是第一时间去救皇帝?”   霍光撇撇嘴巴道:“如果皇帝真的在乎您,会拉着您一起逃跑,弟子为了救援您,自然会连皇帝一起拯救的。人家既然不在乎您跟曹侯,甚至有用您两位吸引叛逆的想法,弟子为何要舍弃您去救他呢,从道理上讲不通啊。”   云琅苦笑道:“你看看狄山今天的作为,有什么想法?”   霍光道:“可敬,可叹!这世上能让弟子舍命救援的人一只手都数不满。”   云琅点头道:“把我从你有数的几个人里面剔除掉,用你的命来换我的命,这是一桩吃亏的买卖,以后不要做。”   霍光还想说话,却皱起眉头停下脚步,目光落在麻籽地里沉声道:“你这个老家伙要是再藏在麻籽地里偷听,我会打断你的老腿!”   何愁有背着大背篓从麻籽地里站起来咬牙切齿的道:“你这个小王八羔子,翅膀长硬了是吧?”   霍光笑道:“您第一次殴打我的时候就说了,这世上的人以力为尊,您的力气大,可以心安理得的揍我,还说,等有一天我的武力超过您了,就不用对您毕恭毕敬了。”   何愁有大怒,想要动手,看看霍光高大的身材,叹口气对云琅道:“你教的好徒弟。”   云琅笑道:“也是您教的好徒弟。”   何愁有笑了一下,有些阴森,指指松树底下的一张石头桌子道:“去那里喝一杯。”   自从年纪大了之后,何愁有就很少去陵卫那里试穿自己的泥塑铠甲了,只是,云氏麻籽地乃至松林这一带就成了他的活动场所,尤其是麻籽地这里,更是他钟爱的场所。   “麻籽地闷热,叶子又如同小锯一般,何公怎么就喜欢上了这里?”   何愁有道:“在这里能闻到陛下的气息……”   云琅跟霍光对视了一眼,师徒两都觉得无话可说,一个皇家的老奴才,亲近皇帝已经成了他的本能,哪怕是已经离开了皇宫,成了皇帝抛弃的奴才,见到皇帝之后一样会觉得格外亲切。   何愁有从背篓里弄出来一方豆腐,一大碗鸡蛋糕,还有一盒子肥腻的猪肉,再加一坛子带着甜味的米酒。   云琅经常陪着何愁有喝酒,霍光已经很长时间没见过这位师傅了,对他没牙之后的饮食不太习惯。   “该做准备了。”   何愁有喝了一杯酒之后对云琅道。   跟何愁有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云琅就道:“准备事宜一直在做。”   何愁有指指地下道:“我是说地道,不能只有一条,四条以上才是合适的选择。而且不能所有人都走一条地道,要分开走。”   云琅皱眉道:“我觉得把握朝堂才是最好的安全措施。”   何愁有道:“皇帝临死前有多疯狂你是不知道的,而老夫见证过三位皇帝临死前的模样,还有吕后!”   云琅又道:“皇帝的身体很好。”   何愁有烦躁的挥挥手道:“有备无患的道理不用我告诉你吧?等皇帝觉得自己身体不好的时候,你再做准备就晚了。除非你现在去凉州,在皇帝死之前不要回长安。”   云琅瞅瞅霍光。   霍光点头道:“皇帝从来都不可信任,据我所知,董仲舒之所以会住在一个小岛上,完全是因为担忧皇帝对他下手。云氏太过珍贵,不能把希望寄托在皇帝身上,做最好的希望可以,却要做好最坏的打算。毕竟,如今的皇权有着压倒性的强大。您刚才问我,从狄山身上学到了什么,弟子只能说,永远不要把自己弄到狄山那种可怜的地步!”   何愁有吃了一片肥肉卖的吸吮着,等绵软的肥肉被他含化了,下了肚子,就桀桀笑道:“当年吕后已经找好了留侯充当吕氏的看护人,临死前,却给下达了诛灭留侯全族的旨意,幸好,周勃不愿意,假装执行了,这才有留侯一脉活到现在。先帝对留侯的情感你觉得不如你跟陛下?”   云琅看看何愁有,再看看霍光,吃了一口豆腐道:“你们两是合伙来说动我的是吧?”   何愁有指指霍光道:“你徒弟觉得你有些迂腐了,太看重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就找我来跟你说说刘氏的往事。”   云琅笑道:“我不是对皇族迂腐,而是对大汉百姓迂腐,我很喜欢这群人,也很喜欢这个可以让我心胸变得辽阔的世界。跟他们比起来,皇帝不过是一礼微不足道的尘埃。我们要看这个时代,不要看什么皇权更迭,什么利益得失,只要时代总体上是前进的,其余的我不是很在乎。”   何愁有笑道:“王的荣耀会让你卑微的心无所遁形,王的权力会让你伟大的心变得无所适从,而最终,所有的荣耀跟权力都会归于——王!” 第五十五章 引狼入室   荣耀跟权力全部归于王?   云琅不这样看,他认为这是何愁有当久了王的奴仆之后,斯德哥尔摩症状发作后的胡言乱语。   在他的世界里,权力永远只是一个名词,并且不一定是属于王的。   只要社会环境合适,可以属于任何一个人。   基本上,只要是一个完整的人,他就有了获得掌控权力的最基本的条件。   这不是云琅的梦想,而是他亲眼见过的,亲自体验过的。   虽然过程还非常的漫长,云琅知道他想要的东西终究是存在的。   即便是霍光这一生也被王权笼罩着,并且将之视为理所当然,能做的就是摆弄一下王权,或者更进一步发出项羽,刘邦曾经发出的那种呐喊。   何愁有是一个合格的间谍首领,却不是一个合格的土木工程师。   在云氏,连捷才是负责云氏逃生道路的人选。   这些年来,这位矮小的优伶,如同一个胖胖的土拨鼠一般考察了云氏庄园的每一寸土地。   早在去年冬天来临之前,他就已经整理好了云氏庄园的地下构造。   跟任何人家不同,云氏庄园有完备的上,下水道,热气道,避难所,储藏间,宝库,这些东西都是在光天化日下进行的,云琅相信,云氏的地下构造应该早就被绣衣使者所掌握。   何愁有之所以会提出这个建议,天知道他是通过什么渠道知晓了云氏地下构造早就为绣衣使者知道这个事实。   然后隐晦的要求云氏继续挖掘出几条隐秘的逃生之路来。   他根本就不知道,那条贯穿云氏庄园的架在高空的泉水水槽就是一条直通渭水的滑道。   他不知道,云氏主人的每一间房间都有直达避难所的通道,他更加不知道的是,只要顺着温泉水渠,云氏主人就能顺利的利用索道进入骊山,老虎大王甚至都有一个专用的吊篮。   把自己的生命寄托在刘彻的仁慈之念上,云琅从来没有这样想过。   云氏的火药已经开发到了第四代,之所以没有拿出来,就是用来防备刘彻的,云琅相信,只要火药真正的在云氏庄园爆发,一个新的时代立刻就会到来。   现在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平稳过渡而做出的努力。   霍光是西北理工的主人,不是云氏的主人。   在将霍光分派出去之前,云琅就已经做了完全彻底的分割。   这些隐秘的东西,即便是霍光也不清楚。   何愁有对云琅的固执己见很是感慨,话说了,云琅不听,他自然没有任何办法。   他只希望在自己死亡之前看不到云氏的没落。   霍光则是狐疑的。   他比何愁有更加知晓师傅对家人是如何的看重,他不觉得师傅会成为狄山一般的大汉忠臣,更不会为了大汉皇族牺牲自己的一根毛。   所以,被云琅瞪了一眼之后,霍光就乖乖的闭上了嘴巴,他觉得师傅可能有准备,不过,他还是决定再从外部加强一下云氏的牢固度。   虽然云氏基本上已经稳如泰山了,他还是认为有必要加强一下。   召集了云氏门徒开会之后,他们就有了一个新的办法。   很快,刘彻以及文武百官们基本上在奏折,文书上基本就看不到云氏的存在了。   即便是有,也是云氏生意失败,矿难,以及庄稼欠收的消息……   而每一次灾难性的消息,经过绣衣使者查证之后都会发现是真实的。   今年的冬天很难过,大雪整整下了六天,地上的积雪足足有两尺厚。   被皇帝赦免的司马迁终于从牢狱中出来了。   当司马迁踏着厚厚的积雪来到云氏庄园门口,看到了坐在小亭子里披着黑狐裘喝酒的云琅。   银装素裹的世界里忽然多了一抹黑色,司马迁的眼中却多了一丝温暖。   “喝酒,刚刚热好的。”   云琅递给司马迁一杯热酒,司马迁接过酒一饮而尽。   “某家第一次知晓自己的性命居然价值五千金!”   云琅笑道:“什么钱不钱的,人回来了比什么都强。”   司马迁笑道:“陛下赦免的了我的死罪,王温舒就给我定了腐刑,五千金买我一条无用之物,君侯破费了。”   “尊驾尊严价值几何?”   司马迁笑道:“尊严虽然重要,却没有老夫的这本书重要,昔日商鞅变法之时,秦太子师遭受劓刑不也活下来了么?我身上重任未克,只要能活自然是一心求活的,这样才好被陛下再杀一次,免得我的女婿他们遭殃。”   “陛下两次被臣子刺杀一事就不要写了吧!”   “如何能不写呢?老夫一生都在追逐大事件发生,如此惊天大事怎么能不写,如果不写,怎么才能让后来者戒呢?”   云琅又邀请司马迁喝了一杯热酒道:“狄山算是白死了。”   司马迁冷笑道:“撮尔小吏的一腔热血,又能顶什么用呢?现如今,太子依旧醉生梦死,陛下依旧冷酷如冰,廷尉大牢中挤满了罪囚,大雪天一夜之间就冻死了两百余老弱,尸体就堆在墙角,谁能想到这些被冻得硬邦邦又被大雪覆盖的尸体,曾经全是大汉国赫赫有名的人呢?就王温舒的性子,两千余人应该不会有人幸免。”   云琅微微摇摇头,指着雪地道:“如今酷吏的威风又被王温舒带起来了,即便是我这个太学祭酒,也告病在家避难。不敢跟王温舒正面应对。”   司马迁叹口气道:“王温舒知道自己是必死之人,所以分外的疯狂。一个连生死都不在意的人,谁能指望他心慈手软?我能从牢狱中逃脱,恐怕也是君侯动用了天大的人情吧?”   司马迁说着话将两枚七彩棒棒糖放在桌案上又道:“王温舒托我送给你的。”   云琅用袖子清扫一下,两枚棒棒糖就掉进了雪地里,端起一杯酒道:“再饮!”   司马迁按住云琅的酒杯道:“某家听闻云氏这半年来灾患不绝?”   云琅笑道:“不妨事,商队被劫不过是胡人反扑而已,棉花欠收也不过是天灾人祸,朱砂,铜矿遭遇矿难,虽然让我心绪难安,好在霍光他们处置的不错,罹难的矿工都有一份不错的补偿,陛下也没有苛责我,只是收走了朱砂矿跟铜矿。”   “某家听说周鸿作乱之后,陛下再一次削减了勋贵大臣们的部曲?云氏可曾受灾?”   云琅苦笑一声道:“造纸,印书两个作坊,就是因为人手不足,才被祝融所趁。说句不怕你笑话的话,云氏如今,仅仅剩下一群婆子在死死的追随,已经成关中的大笑话了,很多人都认为云氏已经成了一艘将要沉没的巨舟,走的走,散的散,很是凄惨啊。”   司马迁闻言喜笑颜开,拍着大腿道:“本该如此!”   云琅往嘴里丢了一颗豆子道:“看我倒霉,先生似乎很高兴?”   司马迁大笑道:“如果倒霉一时,能换来一世昌盛,这笔买卖做得。云侯有多久没有理睬过家业了?”   云琅笑道:“整日里醉生梦死的,无暇理睬。”   “如此说来,大家都在等陛下……”   云琅摆摆手道:“现在是陛下的三个儿子的天下,刘旦拿走了我的朱砂矿,刘胥拿走了我的铜矿,刘髆对我的棉花地极为感兴趣,我干脆就送给他了。最近刘胥似乎对云氏的马车作坊的兴趣很大,弄走了我家中不少的工匠,据说他的马车作坊似乎已经开业了。”   司马迁愣了一下,很快就从云琅的话语中抓到了重点,小声道:“这两位全部成了商贾?”   云琅伸开双臂像是要揽住这个空旷的世界,高声道:“欢迎大汉国真正进入商业社会。”   “何为商业社会?”   “简单地说,就是谁更有智慧,谁更有开发新物件的能力,谁就能立于不败之地的社会。也是一个赢家通吃一切,输家一无所有的世界!” 第五十六章 文明的力量   长久以来,都是云琅在被动的熟悉大汉时代的社会规则,被迫在他不熟悉的领域里与各路妖魔鬼怪斗争。   天时地利人和一样都不占,能勉强活到现在堪称奇迹。   现如今,既然有了一定的力量,为什么就不能把这些古人统统拉进自己熟悉的社会规则里,然后再用自己丰富的经验击败他们呢?   经商,对汉人来说依旧是一个上不得台面的事情,只是这些年通过云琅改良了商业形式之后,商贾的地位才稍微有了一些高度。   云氏现在的商业,不再是简单的将东边的东西运到西边卖出,再把西边的东西拿到东边卖出,而是开始了积极地工业生产,开始有实物产出,不再是买空卖空。   这让以前所有人对商贾的诟病之词全然没有了用武之地。   想当年商鞅变法的时候,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禁止百姓干种地以外的所有营生。   如果不能种地,全家就会被贬斥为奴隶。   这道禁令非常的严苛,即便是到了现在,关中百姓依旧对经商的兴趣不大,所以,关中的大商人从来就不是关中本地人,而是六国余孽。   太子经营的奴隶贸易让太子富甲天下,给了天下人很大的鼓励,现在,其余的两位皇子也开始经商了。   这本来就是梁凯要的结果……一个没了封地,没了俸禄收入又有着大量钱财的人,不经商又能干什么呢?   所以,云琅决定经商的甜头必须给人家,尝到了经商的甜味,他们才能坚定不移的将经商之路走下去。   曹襄经商算不得新鲜事,向他们家这种地主老财,对于钱财的渴望是没有止境的,不论干出什么敛财的勾当来都不稀奇。   云琅经商也上不得台面,一个光屁股出来打天下的人,让他事事讲究那就太为难他了。   只有皇子经商,必须是所有皇子经商,才能真正撬动大汉国的经商氛围……人们很容易从皇子经商联想到一些别的东西……比如皇帝喜欢商人一类的消息!   大汉国如今没有内战,外边好像也没有找到合适的敌人,皇帝的性子狷介的让人想哭,大臣们在屠刀下一个个战战兢兢的活着,地方豪强就差把脑袋埋进裤裆里了,唯恐一个不小心被皇帝看到惹来滔天大祸。   刘彻不缺钱,所以,这种社会环境底下,活的最愉快的就是平民百姓。   社会清明,衣食无忧,渔歌互答,牧童吹笛,农人躬耕的美好场面一度让很多官员生出不如求去的心态……面对刘彻那张没有表情的脸,没人敢这么做。   就如云琅所说的一样,此时的大汉国,藩王们生活在地狱里,勋贵们生活在水火中,官员们生活在烈日下,只有百姓们目前似乎活在天堂里。   接连不断的大雪,可能又引起了皇帝的爱民之心,一道旨意下来之后,关中今年的赋税全部取消。   百姓们听到这个消息,心中并没有太大的波澜,打开房门听完消息之后,就重新关上门继续烤火喝茶。   关中今年的赋税早在皇帝北征匈奴的时候就收过了,官家想要征收百姓们的赋税,还要等四年才能顺理成章的收。   云琅听到管家禀报完毕这个消息之后,也没有多少心情去理睬。   他做的滑雪板如今供不应求,刚刚做完云美人的,现在又要做霍节的,这两个心肝宝贝的滑雪板弄完之后,后面还有大量的需求。   曹襄的身体很差,用刨子推出一些味道好闻的刨花之后,就气喘吁吁地停下来了。   “你该多动动的。”   “我昨晚在床上动了半夜!”   “旦旦而伐不可取!”   “我是斧子,喜不喜欢砍树,你也要问问树愿意不愿意啊,很多时候,我这柄斧头想歇着,树总是不愿意,我有什么办法,只能勉力而为。”   云琅摇摇头,唤来曹襄的一个傻儿子,示意他站到滑雪板上试试锁扣合适不合适。   曹芳才站上去,就摔倒在刨花堆里,云琅叹口气把孩子从刨花堆里拖出来,扶着他重新站在滑雪板上。   曹襄忍不住瞅瞅门外边踩着滑雪板来回飞奔的云美人,再看看云动踩着滑雪板从高坡冲下来,还在半空中翻了一个身,然后稳稳地落在地上,就把目光落在儿子身上,小声道:“这孩子怎么站不稳?”   “这不是孩子的错,是你们夫妇的错,这孩子从小就容易摔跤,走路也走不稳当,是平衡感出了问题,也就是苏稚口中的脑干发育的有问题。老祖宗吃了很多年的亏,才订出亲眷不通婚的原则,你们都当放屁了是吧?现在孩子遭罪,你就受着吧。”   云琅说着话就把曹芳交给了曹瑞,由另一个傻孩子推着一个傻孩子离开了房间,去雪地里练习摔跤去了。   “也不知道去病这会在干什么,阿敢也回陇西了,你说,这一次,李陵真的能够将散沙一般的李氏族人拧成一股绳吗?”   云琅笑道:“有阿敢帮忙,应该不难,如果李陵愿意杀人的话,成功性很大,老大的一个家族如果不能整合起来,太浪费了。”   “去病真的准备在马邑安家了,他托我将长安的一些家产变卖掉,还把霍氏祖宅给了霍光,看样子他不回长安了。”   云琅叹口气道:“去病想一生护卫大汉国最危险的边关,如果有外敌入侵,他很希望自己是第一个知道,并且第一个上阵杀敌的人。如果此生无望,他也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继承他的意志,继续站在抵御外敌入侵的最前线。”   曹襄倒在刨花上扭动一下自己肥硕的屁股道:“保家卫国已经成了去病的执念。”   云琅抬头瞅一眼曹襄道:“他更喜欢开疆拓土,不过啊,有他在马邑,全天下人都安心,这几年大汉人已经忘了还有边患这种可笑的事情。”   曹襄咕咕地笑道:“你家商队出事了,敦煌校尉马老六率领本部两千骑兵出征,把出事地方圆五百里的三个小国家给灭了,你家的损失不断一个子不少的回来了,还多了两倍,最后还有三个国王的人头赔罪。”   云琅冷哼一声道:“他们边军的收获更大吧?”   曹襄点头道:“这是自然,没好处,你以为马老六真的那么关心云氏商队?西域的胡人是杀不完,也抓不完的,天知道哪来的那么些人口,被匈奴人杀了七八十年,被太子殿下的捕奴团抓,又被刘陵几十万,几十万的又杀又抓的,没出几年,又是小国林立的场面,真的应了你那句话‘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云琅停下手里的活计,若有所思的道:“匈奴人只是烧杀抢掠,对那一片土地只会带来伤害,没有半点好处。我们就不一样了,我们带去的伤害只是暂时的,为了增加农作物产量,我们带去了先进的农作技术跟工具,为了供应我们精美的器物,我们也带去了先进的工艺……更不要说我们还在那里逼迫胡人说汉话,行汉礼……如此几十上百年之后啊,他们就能从野人过渡到文明国家。你必须要懂得一点,只有毁灭跟伤痛才能真正的催人上进,逼迫他们做出改变。否则,他们的种族迟早会消失在历史长河里。”   曹襄闻言呆滞了片刻犹豫了一下问云琅:“你在太学讲课的时候就是这样对太学生们说的?”   云琅点点头道:“从某种角度来看汉人跟胡人,我们基本上处在两个不同的生命阶层,必须培育汉人的高贵之心,如此才会有怜悯之意出现。”   曹襄倒吸了一口凉气道:“这也太无耻了吧?”   “你就说带不带劲吧?”   “确实,他娘的带劲,就是这些话被胡人听见了,可能就不觉得带劲了。”   云琅悠悠的道:“趁着胡人还没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多骗,多哄,时间长了,他们自己就会这么认为的,从而发自内心的接受我们无穷无尽的盘剥与压迫。阿襄,你知道不,这就是文明的力量!”   曹襄呆滞的道:“我总觉得你对文明这两个字的理解有偏差啊!” 第五十七章 淫祠乱祀   云琅所说的一切,正是大汉国正在对外实施的政策。   刘彻高傲的认为,大汉国是文明人群,应该跟匈奴那种蛮夷有明显的区别。   警告西北边陲的官员们,不得随意戕害异族人,在取得大汉国需要的东西之后,要大力扶持西域羁縻地里的百姓,让他们日子逐渐变得好起来。   董仲舒曾经在朝堂上这样说过——怜悯是一种高贵的情怀,大汉国人应该普遍具有这样的情怀。   如此,才能化解大汉国日益高涨的阶级对立的危机。   皇帝认为董仲舒说的很对,特意颁布了《怜悯诏》告知国人不得随意虐待自己的同族,要以和善的态度对待所有人。   同族相亲,相爱才能让大汉国度变得更加的强大。   不仅仅如此,他还以身作则的赦免了那些被王温舒关在廷尉牢狱里,没有来得及杀掉的叛逆们的妇孺。   这让西北地漫长而严寒的冬日里终于多了一丝温暖。   云氏已经有五年没有增添新的小主人了,云琅自认为已经很努力了,但是上苍不给,他也没有办法。   然而,将云氏放在整个大汉国来衡量,他们就只是一小撮人中的一小撮。   新年钟声敲响之前,阿娇拿到了大汉国五年丁口统计表格。   看到这张表格上的数字之后,阿娇极为满意,相比十年前,大汉国的丁口获得了爆炸式的增长,从元狩年间的四千八百万增加到了现在的六千七百万。   这是阿娇贵人实实在在的功绩,她相信如果不是她这十几年来孜孜不倦的投入巨资,在大汉国大开药房,医馆,培育稳婆,教导百姓们学习最基础的卫生习惯,是不可能有这样的成绩的。   当阿娇慵懒的将统计文书丢给刘彻看了之后,即便是骄傲的刘彻也在大半夜换上了冠冕,郑重其事的向阿娇行礼,感谢阿娇这些年来的努力。   据大长秋来云氏喝酒的时候透露,当时的阿娇贵人极为感慨,抚摸着自己的肚皮说——别看本宫的肚皮里只诞育了一个孩子,这普天之下,有数百万孩子是因为本宫,才能好端端的活在这人世上,才有机会享受这太平盛世。   他们与本宫的孩子有何分别?   云琅听了大长秋透漏的话之后,也极为感慨。   特意换上了朝服,朝长门宫所在的方向,大礼参拜!   这是他自从来到大汉时代之后,第一次心悦诚服的向某一个人行跪拜大礼。   其实莫说在大汉时代,即便在属于他的世界里,如果有这样的一个人,云琅认为自己也会跪拜的,在这样的人面前,膝盖跪在地上不是屈辱,而是荣耀,庆幸自己可以亲眼看到这种大爱真的出现在了这个冷酷的世界上。   有这种想法的人不止云琅一人,当董仲舒带着八百儒门子弟身着白衣,戴着高冠,载歌载舞的从长安一路来到长门宫,在钟鼓声中,在刘彻羡慕的目光中,向披着一袭狐裘的阿娇大礼参拜之后,阿娇母仪天下的名头就彻底的坐定了。   在一边观礼的云琅等诸位君侯,等大礼仪完毕之后,在刘彻的兄弟,已经离开封地常年居住在富贵城的中山王刘胜带领下,捧着阿娇昔日穿过的皇后衣冠,恭恭敬敬的送进了祖庙,焚表告知列祖列宗之后,这一套精美的有些陈旧的皇后衣冠,最终又回到了阿娇手里。   只是从今后,大汉国彻底进入了一个奇怪的双皇后局面,而阿娇此时的后位,已经不是刘彻一人可以废黜的了。   卫子夫闻听这件事后,枯坐五柞宫弹奏了整整一夜的古筝,十指鲜血淋漓都不肯罢休……   刘彻探视了卫子夫,两人对坐无言。   他知晓,这是勋贵以及文臣儒生们对他不满的一次大爆发,借用阿娇的盖世功绩来表达自己的不满。   面对这种波及到天下的大礼仪,即便是强横如刘彻,也无可奈何,这让他原本已经平缓下来的心,变得更加警惕。   “我在阿彘的心中已经死掉了,这件事你们知不知道?”   阿娇对皇后衣冠并不在意,依旧穿着自己平日里穿着的常服淡淡的问云琅。   “没有这件事,难道皇后还能挽回陛下的心吗?”   阿娇笑道:“少年夫妻老来伴,我记得这是你以前安慰我的话吧?现在我的伴当没了,你来做我的伴当?”   云琅摇头道:“我们是君臣。”   阿娇没好气的道:“伪君子说的就是你这种人,从你第一次见我,我就觉得你对我存心不良,现在反而没了胆子,是不是因为我太老了?”   “微臣对皇后一向敬为天人,何曾有过半点亵渎之心?”   阿娇大笑一声,挥挥袖子道:“去吧,去吧,我知道你们把我抬举的高高的应该有你们的想法,既然我已经应承了,你们就去做,你知道我的容忍底线在哪里。”   云琅摇摇头道:“什么都不做,大家就安稳的过日子,有你在,大家可以活的安心些。”   阿娇叹口气道:“也不知道阿彘此时会如何的恨我。”   云琅道:“皇后小看陛下了,陛下的性子是越挫越强大,他才不会产生怨恨这种无用的情绪。”   阿娇道:“如此最好,不过啊,我彻底自由了,头发都花白了才能自主自己的命,说来真是可怜。”   离开了长门宫,云琅再次见到霍光,他只是钦佩的在霍光肩头拍一下,很是无话可说。   “师傅,始作俑者是梁凯!”   “他已经开始接收吕步舒的权力了?”   “如今的吕步舒如同一个残毒的疯子,只要是能让陛下不高兴的事情,他都会做。董公怜惜自己这个残废的学生,才有了这一次的壮举。”   “你干了什么事情?”   “除过居中分派任务之外,什么都没做!”   “没有人知道?”   “梁凯自然是知道的,吕步舒身体经脉被拉断,每到之时便痛不可当,人就会陷入疯狂之中,所以啊,所有的事情都是吕步舒安排的。梁凯当着人前劝诫了几次,被吕步舒丢出来的砚台砸破了脑袋……”   “做好迎接陛下反扑的准备了吗?”   “做好了,吕步舒必死无疑,董公可能也会牵涉。”   “中山王刘胜呢?”   “他不在乎……觉得自己没有什么好失去的东西了。”   云琅松了一口气,只是天空总是阴沉沉的,让人爽利不起来。   上元节很快就到来了。   每年这一天,皇帝都会在甘泉宫上辛夜祭祀东皇太一。   今年的祭祀规模显得格外的大,云琅身为皇帝随从再一次出现在了祭祀现场。   今晚的主要人物不是皇帝,他仅仅颂念了一首赞美东皇太一的诗赋之后,就把剩下来的祭祀大典交给了皇后卫子夫!   颂念东皇太一最好的名篇是屈原做的《九歌·东皇太一》,后人写的大多不如屈原写的那般肃穆,庄严,宏大,即便是已经居住在梁园好久的司马相如写出来的也没有什么好听的。   日出东方,泰山也在东方,所以,东皇太一是阳神,由女子来祭祀并不合常理。   按照祭祀大礼仪来看,女子只适合在祭祀女娲,太阴之时出现,现在由卫子夫来主持祭祀阳神,说明皇帝心中的愤怒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国之大事,在戎在祀!”   桑弘羊跪坐在云琅身后阴测测的道。   云琅摇头道:“陛下做事自然有自己的主张,如果都尉看不下去,不妨亲自向陛下进言。”   桑弘羊闻言微微叹息一声道:“大汉国不见敢于直言上谏的人已经很久了。”   云琅身边的曹襄撇撇嘴道:“狄山刚刚剖心明志,已经被司马迁记录在了史书上,如果都尉有心登上史册,现在是好时候,我这里有一把小刀子,正好用。”   桑弘羊厌恶的扭过头去,不再说话。   汲黯颤巍巍的想要站起来,被云琅一把拉的坐了下来,汲黯痛苦的闭上眼睛道:“淫祠乱祀,陛下就不怕招来神灵的不满么?”   云琅转过头瞅着汲黯道:“陛下是天子!” 第五十八章 破坏规则的人   祭祀最重礼仪。   无礼不成祭祀!   大祭祀只要礼仪出错,人类就不能与神灵沟通,神灵也会拒绝蒸尝,甚至会降下灾祸。   这就是大汉人对祭祀的认知。   在他们的心中神灵是真实存在的。   云琅对神灵也很敬畏,不过,他历史上他没有发现一桩真实的神灵降生的记载,所以,对这方面看的很淡,只是认为,人类需要一个精神寄托,好让自己生有时,死有地,无所谓好不好。   不过,当刘彻用卫子夫来主持太一神的祭祀大典,这就很有问题了……   不是卫子夫有问题,而是刘彻已经将自己的位置放置在诸神之上了。   头一次,礼官分割祭品的时候,勋贵大臣们没有踊跃领取。   有的人甚至在上元节上连皇帝家里的水都没有喝一口,更不要说,往年酒宴上给皇帝敬献赞歌之类的活动了。   曹襄准备了一手拍马屁的诗赋当场吟诵了一遍,却没有收到多少附和之声,只有皇帝,皇后干巴巴的拍了手,再无动静。   甘泉宫挂满了灯笼,就连远处的水泉边上有点着火的巨鼎,火焰燃烧的极为热烈,酒宴上却安静的让人从心底里发冷。   舞蹈的歌姬们舞姿优美,乐师们卖力的演奏……无人喝彩,这让甘泉宫变成了阴森的鬼蜮。   往年通宵达旦狂欢的上元酒宴,不到子时便草草结束。   刘彻脸上的笑容始终没有变化……淡淡的,有些无所谓,又有些不甘心。   云琅连夜回到家里,跟霍光,张安世两人重新吃了饭,回到书房的时候,三人都有些懒懒的,不愿意多说话。   云琅打了一个哈欠道:“那就安歇了吧。”   霍光道:“今日欢宴,没有见到太子。”   张安世道:“上元夜的酒宴还没有开始,太子就已经喝得酩酊大醉。”   “也没有看到刘旦,刘胥,刘髆!”   “陛下命他们兄弟三人服侍酒醉的太子。”   “这时候才想起培育他们的兄弟情,有些晚了吧?”云琅见霍光,张安世不愿意睡觉,就喝了一口茶道。   霍光笑道:“皇帝已经开始对自己的臣子失望了,所以在启用他的儿子们。”   张安世冷笑道:“太祖高皇帝当年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啊,自从大汉开国以来,为祸最烈的一直都是藩王。”   “从明天起,这天下出什么事情都不奇怪,睡吧,陛下的心思已经不在治理江山上了。”   云琅说完话就去了后宅休息。   霍光瞅瞅张安世道:“布局要加快了,银行方面能向我们的人投入多少?”   “两万七千金,这是去年的结余,也是我能动用的最大一笔钱。”   “不能用结余金,钱物的去向陛下会查看的,走正常渠道,即便是不多,也聊胜于无。”   张安世点头道:“知道了,最大的一笔金钱是支付给城卫军金日磾处的。我想,这笔钱陛下应该是不会追问的。”   霍光有些自嘲的道:“对这个国家,我们比皇帝还要关心啊。”   张安世笑道:“因为这是我们以后需要生活的国家,不是皇帝一人的天下。我们现在就要着手进行,在不需要皇帝的情况下,让这个国家依旧可以顺利运转的准备。”   霍光点头道:“是啊,不论皇帝英明还是昏聩,对我们的国家种族都是有伤害的。与其这样,不如抛开皇帝,我们自己做事。”   张安世笑道:“如此最好了,不过,师傅刚才说得对,皇帝已经在爆发的边缘了,从明日起,不论出什么样的事情,都不奇怪啊。”   霍光冷笑一声道:“一步错,就会步步错,皇帝表现的越是暴戾,就越是会失去民心,距离我们的要求也就越贴合。在这个基础上,我们要让皇帝一直处在暴怒的情绪之中,不给他喘息的机会,让皇帝对他的所有臣子完全彻底的失望,最终成为一个真正的孤家寡人。告诉梁凯,这一段时间他必须匿影潜形,莫要再出现在陛下的视线中。”   张安世笑道:“长门宫拉拢走一批人,儒门拉拢走一批人,勋贵们再拉拢走一批人,也不知道能给我们的陛下剩下多少人。大师兄,我们要不要把手探向军方?”   霍光摇摇头道:“真正说起来,云氏属于军方,我们应该在军中的影响力最大。可是,军中将领对皇帝有着谜一样的情感,不论是我兄长,还是师傅,乃至于李敢,李陵,金日磾,这些军中将领,口中虽然总是对陛下的做派不满意,可是呢,真正涉及到跟陛下作对这种事,他们总是极为慎重。尤其是我兄长,只要我们敢发动叛乱,他就能带着兵马来平我们的叛乱。所以说呢,没有军队帮助,文官只能做到这一步。”   “师傅也不赞成我们的手伸进军方,他认为,只要军队参与进来了,后果一定是颠覆性质的,只要军队的长刀开始染血,那就不会停止,直到军方的兵刃被血肉喂饱。那个时候,我们这些年,辛辛苦苦建设的成果,都会毁于兵灾!这个道理我明白,可是呢,只要军队参与了,我们的改变这个国家的进程就会加快!我以为,为了结果,中间有一点损失,应该在我们的承受范围之内。”   霍光摇头道:“还是听师傅的,未来对我们来说是黑暗的,我们这些人没有一双可以洞察未来的眼睛,师傅有!既然师傅要我们继续等待,我们就继续等待,我甚至觉得可能不用等待太久。”   张安世闷哼一声,一拳砸在桌案上有些烦躁的道:“好吧,我去安抚那些不安的师兄弟们。我们继续等待。”   说完话,就离开了云琅的书房,霍光探手捏熄了蜡烛,踩着清冷的月光去了自己的小院子。   蓝田趴在老虎大王的怀里,一只脚翘在云哲的腿上,将手里的书本丢到一边道:“别忙了,我们睡觉吧。”   云哲将蓝田的光脚丫子放在自己的肚皮上,朝着蓝田微微笑道:“困了?”   蓝田摇摇头道:“不困,今天是上元节啊。”   云哲放下手中的毛笔,揉搓着蓝田冰凉的小脚道:“母亲今年没有心思过节,你看,长门宫黑漆漆的,连灯山都没有点亮。”   蓝田趁势扑进云哲的怀里嘟囔道:“咱家也一样啊,到处黑乎乎的,没有一点喜气,老虎大王都没有精神了。”   “知道不?听说今年的太一神祭祀大典,是卫皇后主持的,然后……就没有人能开心的起来。”   “凭什么女子就不能主持大典?”   “太一神是阳神,春朝日是天子礼,月神是阴神,秋夕月是皇后礼,这是《周礼》定下来的规矩,如果这样的祭祀大典对国计民生没有什么影响,就该这样去执行。天下需要安稳,变革需要谨慎,如果变革能做到如同春雨一般润物细无声,这应该是最好的境界。你啊,脾气秉承了陛下,都是一般的暴烈,考虑自己感受的时候多,考虑别人感受的时候少。这是不对的。”   蓝田在云哲怀里胡乱动弹一下,将手按在云哲的胸口上怒道:“我投生在母亲的肚皮里容易吗?干嘛不能高人一等?”   云哲干脆将蓝田整个抱在怀里,扯过来一张薄薄的毯子把她包严实,这才微微摇晃着身子似乎在哄蓝田入睡。   “事情不该是这样的,帝王将相首先是一个人,而后才是他们背负的各种名头。   这些名头都是因为社会大分工中一一产生的,所以说啊,我们活在一个很大的团体中。   如果我们不依靠这个团体,那么,只对自己负责就好,我们两可以不穿衣,不知礼仪,整日里可以活的嘻嘻哈哈不知春秋,直到老死。   问题是,我有父母,弟弟,妹妹,朋友,部曲,仆从,你也有你的生活圈子,离不开的,既然离不开,我们就要遵循在这个大圈子里生活的一些规矩。   这些规矩是为了约束上位者不要过于贪婪,残暴,不要拿走所有的劳动成果,让下位者不至于冻饿而死。   总体上来说,规则是为了保护弱者而设立的,如果背离了这个原则,就说明规则是错的。”   云哲说了一大堆,蓝田似乎并没有听进去,而是躲在毯子里窸窸窣窣的,不一会,就把自己的衣衫从毯子里丢了出来,抬起脸瞅着云哲道:“我们现在假装脱离了你口中的那个集体,先从不穿衣服做起,好不好?” 第五十九章 无论如何都绕不开啊   云氏很久没有孩子诞生了,这给了蓝田极大的压力!   豪门大族娶妻首要的目的就是传宗接代,繁衍族群,如果家中大妇没有满足这个首要条件,不论她的身份有多尊贵,家主人纳妾也就成了一件无可阻挡的事情。   当年,尊贵如阿娇,也是因为无子才被卫子夫所趁,被皇帝下旨废黜了皇后位,凄凄惨惨的在长门宫过活。   也是因为母亲年少的时候无子,这给了蓝田极大的压力,说起来,她背负的生孩子的职责不比她的母亲轻多少。   一方面,云氏长子不能没有孩子,另一方面,长门宫也需要她生出一个男孩子来继承基业。   半年时间肚皮没动静,蓝田有些慌。   房间里的动静吵醒了老虎大王,他不喜欢,站起身就一头撞开房门离开了这座小楼。   一个矮胖如球的身影从地下刚刚冒出来,就被好奇的老虎大王一爪子拍进了地下。   连捷掉进了地洞里,强忍着疼痛没有做声,只是抬头瞅着月光下老虎大王那颗硕大的头颅苦笑。   对家里的这位祖宗的习惯,连捷太清楚了,他现在一定是穷极无聊,觉得刚才那一巴掌拍的极为舒坦,准备再来几下。   连捷没有给老虎大王机会,抬手扭动了机括,将地道门合上,准备重新找出口。   这些年来,连捷在地道中过的日子似乎比在地面上的日子还要多。   不过,云琅为了让老虎大王习惯地道,没事干就领着老虎大王走上那么几遍,所以,老虎大王对于地道也是半点不陌生,见自己要拍打的地老鼠跑了,就蹲在地面上竖起耳朵仔细倾听连捷离去的脚步声。   确定了连捷离开的方向之后,就迈着轻快的步伐朝云动的房间跑了过去……   天亮的时候,连捷与老虎大王一起趴在连捷的大床上酣睡,昨晚玩耍了一晚上的打地鼠游戏,一人一虎都有些累了。   跟老虎大王游戏,是连捷为数不多的乐趣。   他们玩耍了一夜,云氏的主人房间也被老虎大王骚扰了一夜,除过云琅的房间没有被骚扰,其余人的房间被他骚扰了一个遍。   这并不是老虎大王有意避开云琅,而是连捷不敢去云琅的房间骚扰。   苏稚最惨,她房间的地道就在床榻下边,老虎瞅见了连捷在床下的脑袋,等他一头钻进床下之后,正在睡觉的苏稚就连人带床一起被掀翻了。   天亮了,慵懒的躺在太阳地里打哈欠的老虎大王被云氏主人排着队踢了一顿之后,早饭时间也就开始了。   云氏一如既往地平静……   这也是云琅想要的效果,如果可能,他希望这样的平静可以一直延续到天荒地老。   可是,这是妄想,脸上有一个深坑的钟离远来了,云琅想过平静生活的梦想就被生生的打破了。   “王温舒密奏陛下,东宫在秘密行巫蛊之事!”   云琅的脑袋里顿时就嗡的一声,抬手遮住刺眼的阳光,喘息片刻之后才艰难的道:“诅咒的对象是谁?”   钟离远轻声道:“刘旦,刘胥,刘髆,还有一个……”   “不是陛下?”   “目前不是……”   “太子呢?”   “还在东宫,不过,东宫所属掾吏,宫人已经被王温舒捉拿进了廷尉府。”   “你来我这里就是为了说这些?”   “陛下召见君侯!”   云琅转身对苏稚道:“我要生病了。”   苏稚点点头,就取出一根长针刺进了云琅的脊背。   云琅朝钟离远拱拱手道:“我上元夜偶感风寒,苏稚诊断为伤寒症发作,不宜见人。”   说完话,就软软的倒在地上……   钟离远点头道:“如此甚好,我会请宫中御医前来为君侯诊病,然后再回报陛下。”   云琅无力地点点头,就昏睡了过去。   钟离远探手抚摸一下云琅的脉搏,发现他身体变得潮热,确实昏迷过去了,就跟宋乔,云哲告一声罪,匆匆的离开。   钟离远走了,苏稚就拔出那根刺在丈夫脊背上的长针,云琅并没有醒来。   云哲抱起父亲送到内室,对母亲道:“父亲静养,孩儿即刻入宫。”   霍光,张安世也来看过沉睡的师傅后,对视一眼,也就离开了云氏。   “云琅病了?”刘彻坐在桌案后边气定神闲,没有半点生气的模样。   钟离远拱手道:“苏大家说君侯上元夜偶感风寒,天亮之时转变为伤寒症状,奴婢抵达云氏之时,君侯身体潮热,高热不退且昏迷不醒。”   刘彻无声的笑了一下道:“你就这样回来了?”   钟离远连忙道:“奴婢准备携御医再赴云氏,为君侯诊病!”   刘彻轻笑一声道:“这倒是没有什么必要,苏稚的医术冠绝天下,派御医前往只会让人笑话。既然云琅病了,那就莫要打扰他……看看王温舒能问出什么事情来再说。”   钟离远叹息一声拜伏于地轻声道:“陛下……”   刘彻摆摆手道:“休要多言!”   当隋越一个人走进大殿之后,刘彻瞄了一眼又无声的笑了起来。   “启禀陛下,董公病重,不良于行,让奴婢带为请罪,不日会有请罪辞骸骨的奏折递上。”   刘彻止住了笑意,拍打着桌面道:“朕的大臣何时变得如此虚弱了?看来啊,这些人已经把皇家看座一个烂泥潭,不想沾染一身的污泥,可是,食君之禄,忠君之事是理所当然的,装病怎么能成呢?”   云琅生病,而且是伤寒这种要命的病,按理说别人是不能靠近的,曹襄自然是不管的。   一进门就冲着躺在床上一会发冷,一会流汗的云琅道:“和你睡一起就能沾染这个毛病是吧?”   云琅喝了一口清水道:“如果真的是伤寒,你跟我待在一起确实会得一样的病。不过,我的病是假的,所以你没有机会得伤寒。”   曹襄抱着脑袋哀叹道:“阿琅,我此时此刻真的很想得伤寒,大病一场,只要不死掉我就赚到了。”   云琅笑道:“没有严重到这个地步吧?太子只是诅咒一下自己那些弟弟们,算不得大事。”   曹襄坐在云琅床边瞅着房顶道:“我就怕王温舒查出点别的事情来。陛下明知道太子跟王温舒如今是你死我活的立场,还让王温舒去查太子府的不法事,要是能查处一个好结果来才有鬼呢。上一次太子的事情,将文臣清理了一遍,我很担心这次还会借着太子的事情,再把武臣清理一遍。陛下现在对太子毫无怜悯之心,如今的太子只是他手里一个很好用的工具。等到这个工具的用处没有了,太子位也就该被褫夺了。”   “所以,我病了。”   “我也想生病!”   “你就算是只剩下一口气,陛下也会把你抬去甘泉宫听用,别想着逃跑,倒是我,已经随时做好了逃跑的准备。如果有一天你发现云氏庄园只剩下云哲跟蓝田了,千万不要着急,等陛下去世之后我会重新出现的。”   “没这么严重吧,曹襄听云琅说他要准备跑路,一双眼珠子都要掉出眼眶了。”   云琅仔细回忆了一下自己读过的关于大汉朝“巫蛊之乱”得记录,郑重的摇摇头道:“这一次会很乱……很严重,只要是牵涉到这个案件中的人,不论是谁,想要全身而退,基本上不可能。陛下这一次咬定了牙关准备清洗朝堂,把所有跟他不对付,又对他阴奉阳违的勋贵,官员全部替换掉,他此时的神志无比的清醒,意志无比的坚定……说实话,阿襄,相比这位清醒的陛下,我更加希望他只是因为一时昏聩……小心了,下午,我就会被苏稚带着去骊山里躲避,对外会说是担心把病过给人,再看看实际情况会恶劣到什么地步,如果只有一般的恶劣,我的病就会好,如果事情严重,我就会跑路,如果再严酷一些,我说不定会病死。阿襄,你要记住,这一次闭紧嘴巴,不论看到多么凄惨的事情都不要开口说话,只要你开口说话了,就是在跟陛下作对,这时候的陛下,是一个权力野兽,没有半点情感可言。” 第六十章 你想通了也不成   骊山上,石屋边。   云琅就像初来大汉时一样,坐在悬崖边上,眼前是一望无际的丘陵……最高的一座丘陵,就是长满荒草的始皇陵。   太阳从云海中跳出来的时候,天地一片光明。   老虎大王蹲坐在他的背后,不时地用爪子抓抓脖颈,对眼前灿烂的一幕视若无睹。   苏稚给云琅披上了一袭狐裘,云琅没有回头,也没有道谢,目光从遥远的山峦处投向了脚下幽深的沟壑。   太宰就长眠在这山下的沟壑里。   很多年了,云琅对这片土地逐渐生疏,甚至可以说,他不愿意记起这里,记起那个人,记起那座陵墓。   坐在这里很容易让世人生出帝王将相一抷土感慨,而这种感慨在云琅看来是消极的。   他以为自己已经改变了刘彻,没想到,该来的一样会来,且来的更加猛烈。   不过,眼前总是掠过太宰那张虎外婆才有的皱皱巴巴的脸,云琅忍不住笑了。   自从住进了骊山,云琅就切断了跟外面的联系,是真正的切断,霍光两次要求见面,都被云琅无情的拒绝了。   他知道霍光想干什么,也知道此时的山下该是怎样的腥风血雨。   造反的时机不成熟,而且是非常的不成熟,刘彻在发动这场灾难之前,首先确定了自己的不败地位之后,才会真正的施行自己的计划。   不论是谁在这个时候发动叛乱,都是皇帝喜闻乐见的,他执拗的认为,旧有的那一群人配不上他辉煌而壮丽的大汉江山!   他希望一切都是新的……他想要建立一个远超前人,媲美三皇五帝的新时代。   这个计划绝对不是刘彻心血来潮之作,时间之久远,甚至可以追溯到泰山封禅之时。   他的手法熟练而残酷……   当皇帝处理反王的时候,没有人为藩王呐喊,当皇帝开始处理旧勋贵的时候,没有人为勋贵们呐喊,当皇帝开始处理文臣的时候,没有人为文臣呐喊……现在,皇帝开始清理武将们了,自然没有人再出来了说话了。   这是一场浩劫!   苏稚熬的小米粥很好喝,云琅喝了两碗,然后就穿上自己的兽皮靴子,准备去骊山的后山看看。   那里有美丽的冰花……   苏稚犹豫一下低声道:“公孙敖死了,他的妻子毕氏与巫蛊案有关,被腰斩了,全族被处死二十七人。大行令李息也被下狱,估计结果不好。”   云琅摇头道:“李息不会有事的,他还有用处,他镇守边关多年,与羌人的关系很好,是朝廷与北地羌人的桥梁,如果他被处死了,先零羌人就会叛乱,抱罕羌人也会叛乱。陛下虽然狠毒,却不是傻子,李息不会有事的。”   “李敢呢?李敢也被王温舒从陇西叫回来问话!”   “李敢不会有事,如果有事,第一个被问话的人应该是我。”   “夫君,我们走吧!”   云琅见苏稚一脸的坚毅之色,就笑着捏捏她的脸蛋道:“我们去哪里呢?”   苏稚冷笑道:“别以为妾身没有用处,大秦岭里妾身还是做了一些准备的。只要我愿意,疫病在关中流行开来不算什么难事。”   “胡说,我们研究疫病是为了对付疫病,让天下人能避开疫病这个恶魔,不是制造疫病的。”   “如果妾身精准的让疫病只传播到皇宫如何?”   “这样的后果就是——皇帝在临死之前,会杀光所有人的,为祸更烈。”   “皇帝知道我们家的厉害,他不敢拿为我们怎么样是吧?”   “是的,皇帝不会,可是他会拿天下人来威胁我们,一个知道自己必死的皇帝,什么事情都能干得出来。”   “我们就这么看着?”   “霍光,安世,梁凯他们应该已经有对策了,这一次,太子会爆发的。”   “太子只有很少的一点人……”   “郭解手里有火药啊……你不知道,火药是很厉害的……会弥补太子兵力不足这个缺点的。更何况,太子还有匈奴人帮他。”   “匈奴人?他怎么敢?”   云琅烦躁的挥挥手道:“没什么不敢的,这些年你不觉得关中的胡人也太多了些吗?   你以为太子真的是孤家寡人吗?   你以为司马大将军死后,他的那些部曲都去哪里了?   你以为公孙敖真的很冤枉吗?   你以为李息这些年不改变那些羌人是为了什么?   你以为路博德很满意自己伏波将军的称号吗?   还有李陵,你以为他回到陇西去干什么了?   这一次,不论是死去的,还是没死去的,没有谁是无辜的。   皇帝想要一个干净的朝堂,小光也是这么想的,老一辈的人不死光,小光他们如何上位?   可以说,山底下的人,就没有一个是无辜的好人……”   说到这里,云琅双手捂着面孔狠狠地揉搓一下道:“当然了,你夫君我也不是什么好人。可能还是这群坏蛋里面最大的那个坏蛋。”   “去病就是发现放眼望去满世界全是恶人,这才自我流放去了马邑,他知道在大汉这波平静的水面下,游动的全是鲨鱼,一个个都在准备择人而噬。所以他才一个人孤独的去了马邑,不为别的,就是害怕我们这些人起了内斗之后,连边关都忘记把守了。”   苏稚温柔地抱住云琅轻声道:“夫君是为了自保。”   “开始是为了自保,这是可以确定的一件事,慢慢的,随着我们家的力量越来越大,后来就不是了。   总想着改变这个世界,让这个世界随着我的意愿前进,然后在前进的过程中我又发现,对于大汉国来说,云氏的力量不够强大,然后我就去攫取权力,最后啊,我们做出来的很多事情是我以前深恶痛绝的事情。   我总以为我是一个好人,好人的出发点应该不是坏事情,可是呢?   我偏偏做出了这个世界上很多坏人都做不出来的事情。   以前,我以为这是一个陈旧的,鄙陋的,愚昧的世界,他们需要我指引他们前进。   就在昨晚,我忽然自问了一个问题,这个世界真的需要我指引才能走到辉煌的道路上吗?   太阳出来的时候我发现,不论我在不在这个人间,太阳依旧会升起,新的一天依旧会无可阻挡的到来。   我不过是这个天地间的一粒尘埃,微小的可以忽视,可以不必存在!   小稚,这些年来,我太自大了。”   苏稚不明白自己睿智的丈夫为什么会自责到了这个地步,紧紧的抱住云琅道:“你是我的神啊……”   云琅大声笑了起来,反手抱住苏稚狠狠地吻住了她的嘴巴,良久之后才松开,用脑门顶着苏稚的脑门道:“这是自然,我不仅仅是你的神祇,也是宋乔,红袖,卓姬的神祇,当然,还是我家老虎大王的神祇!”   “嗷——”   老虎大王大叫了一声,云琅刚才朝后踢出的一脚,正好踢在他的鼻子上,让他痛不可当。   空气中飘来一股子可疑的味道,老虎大王顾不得找云琅的麻烦,凶狠的向味道飘来的方向奔跑过去。   “滚开,这是老夫的烤鸡!”   何愁有的声音从断崖的另一边传来,云琅跟苏稚走过去之后才发现,何愁有把身子缩在一个浅浅的山坳里,老虎大王用前爪按着崖壁,将何愁有堵在里面出不来。   直到何愁有把手里的烤鸡孝敬了老虎大王之后,这才得以脱身。   “你什么时候来的?”   “你跟你老婆亲嘴的时候就来了,担心打扰你们,就来到这边,准备点火把烤鸡热一下填填肚子。”   “你来骊山做什么?”   “陛下要我给你传话,他准备跟你好好地商谈一下。”   云琅低下头慢慢的道:“要杀我吗?”   何愁有笑道:“这天下没人能杀得了你,这一点陛下比你还要清楚,如果能杀的话,早就杀了。哦,对了,阿娇也会来!”   “谈论什么呢?”   “如何治理天下!”   “转告陛下,这是他的事情,我从今后就留在云氏庄园里过写书,作画,弹琴跟老虎玩耍这些事情。天下,从今日起与我无关。” 第六十一章 点燃森林的人   云琅对皇帝的厌烦已经到了极致……他不觉得跟这位昔日的偶像再有什么话可以平静的说了。   偶像终究是偶像,只适合乖乖的坐在高处,一句话都不说,如此,才是一个好的偶像。   才是一个完美的偶像。   很多时候,偶像的荣光不是自己挣来的,而是无数喜欢他的人给他披上了一层又一层金光,每个人都把自己心中最美的人设施加在他的身上,所以,他就成了神。   现如今,刘彻身上所有的荣光都被他亲自用血给清洗掉了。   一个满身污血,腥臭气冲天的人是不适合当偶像的,一个已经放开心胸大肆杀戮的人不论说什么样的话,都带着浓浓的血腥味。   如此样的人,相见不如不见。   “你不见陛下也好,不过呢,陛下说要见你只是在通知你,并没有征求你意见的意思。”   何愁有瞅着被老虎吃光的烤鸡,叹了口气,说真的,他对烤鸡的关注,远超过对皇帝的关注。   “我有伤寒病,此时不宜见任何人。”   何愁有笑道:“也好,这个理由很强大,不过呢,我觉得陛下要来看你,最大的原因是他心中也有很强的不安之意。他想从你这里得到支持跟理解,好让他确定自己做的事情是正确的。”   云琅没有听何愁有的解释,自顾自的向骊山后山走去,冬天就要过去了,再不去看美丽的“雪见青”就要等到明年了。   老虎驮着苏稚紧紧的跟上,何愁有也想跟着去,见云琅的背影极为萧瑟,叹口气就留在了原地,又从背篓里掏出一只烤鸡,放在火堆上加热。   这一次,老虎大王没有过来抢夺,跟食物相比,老虎更愿意跟着云琅去骊山后山,或者更加深远的山沟里。   雪见青不在骊山,而是在与骊山相连的秦岭上,从后山下来,路过一片陡峭的山崖,再翻越过一条沟壑之后,秦岭便矗立在眼前了。   这里已经是人迹罕至之地,关中这些年虽然发展的很不错,人口聚集的多,也没有可能将关中每一寸土地都利用上。   接连走了将近三十里的山路,云琅终于感到疲倦了,习惯性的钻进左边的一个山洞里,取出以前早就准备好的柴火,点燃之后,就与苏稚对坐在火堆两侧,相对无言。   苏稚对趴在山洞口的老虎大王道:“你兄弟心情很不好啊。”   老虎抬起头嗷呜了一声,很快,山林里就传来好几声虎啸。   当一群老虎将洞口包围之后,云琅才对苏稚道:“就你多事!把他们一家子都招来做什么?”   苏稚笑道:“我们出来的时候没有带护卫。”   云琅哑然失笑道:“这是我的地盘。”   说着话,云琅就从山洞里走了出去,挨个拍了这些老虎的脑袋后,这些老虎这才满意的学老虎大王的模样,趴在地上,百无聊赖的四处张望。   外边的老虎都是老虎大王的子孙,都是在云氏生长到两岁之后才离开家,自力更生的。   别人家的老虎性子都独,几十里地之内只有一头老虎能够生存,可是,这里不一样,凡是从云氏出来的老虎,全部都结伴生活……   为此,云氏不得不经常将一些羸弱的牲畜驱赶进骊山,供这些老虎捕食。   好在云氏出来的老虎早就对人肉没了兴致,否则,一旦这些老虎为祸骊山,方圆百余里的百姓会活的极为艰难。   这些老虎经常被山民们遇见,一次没有被老虎吃掉,被人们称之为幸运,两次,三次遇到老虎之后都没有遭难,人们就渐渐给这些老虎增添了很多的传说,其中,虎山君就是最传奇的一个。   这些年来,老虎大王的孩子足足有三十个以上,只是这家伙对自己的孩子并不关心,一旦小老虎长大了,他就会特意把他们撵出云氏,算是真正做到了一山不容二虎。   大部分有志气的小老虎走进秦岭之后,就再也没有回头,只有近几年放出去的老虎,才会盘踞在骊山周边。   云氏家将们存在这座山洞里的食物,自然是不够这八头老虎吃的。   所以,云琅也就只好熬点稀粥果腹,老虎对稀粥没有多少兴趣。   吃过饭,苏稚见丈夫对着秦岭发呆,就低声道:“夫君,我们不如进山吧。”   云琅摇摇头道:“走不了的。”   “皇帝的人找不到我们。”   “不是皇帝的缘故,是我们自己的缘故,云氏族人早就习惯了锦衣玉食,如果再跟我回到茹毛饮血的时代,没人会愿意的。即便是我,也只能在平日里没事的时候向往一下闲云野鹤的生活,如果真的把日子过成那个样子,第一个受不了的人其实就该是我。去病当年走的时候,曾经邀请过我,希望跟我一起去为大汉国民守卫边疆,被我拒绝了,我以为皇帝已经被改变了,他有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强大国家,应该已经很满意了,不会再做出一些昏聩的举动,没想到,因为国家强大了,他个人的野心变得更大了,戕害别人的时候,别人想要还手一下都不可能。这是我的错啊……现在看起来,去病当年的选择是对的。”   “夫君,您躲在山里也不行啊,事情迟早要面对的。”   云琅怔怔的瞅着骊山脚下的那片翠竹林,翠竹林上覆盖了一些白雪。   不知为何,翠竹上的积雪扑簌簌的掉了下来,几头老虎也同时站起身四处张望。   “有人动用了火药!我就是不想听见火药的爆炸声,才进山的,没想到,声音没有传过来,震动还是告诉了我,有人动用火药了,还是大量的火药。”   “有多少?”苏稚吃了一惊,火药一向是云氏不传之秘,如果有人动用了火药,只能是霍光下的命令。   “至少五千斤,甚至更多……”   苏稚颤抖着道:“叛乱了?”   云琅瞅着苏稚无声的笑了一下,握住她冰凉的小手道:“我们不叛乱,是郭解,或者说,是太子在发动叛乱。”   “这个时候您不该回到长安吗?”   云琅摇摇头道:“这是刘氏自己的争斗,是皇帝想要的其中一个结果。”   “郭解有火药?”   “有的,只是最初级的火药,有人帮他换上了威力更大的火药。”   “谁?”   “曹信!这孩子早就看长安城不满意了,早就想弄一堆火药把长安城那个难看的城门楼子炸飞,今天,他的梦想或许已经实现了。”   苏稚艰难的将身体靠近云琅,最终无力地趴在丈夫怀里道:“阿光要做什么?”   云琅叹口气道:“皇帝以为所有事情都在他的掌握之中,小光准备让事情脱离皇帝的掌控,皇帝以为他可以将这一次的风潮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小光不想让皇帝达成自己的目的,让事情彻底的离开原来的轨道。让此次叛乱的程度出乎皇帝的预料之外,让皇帝对自己一怒之下发动的事情后悔莫及。唯有如此,皇帝才能安静下来,好好地度过自己的余年……”   “他们这是在造孽啊——”   苏稚无力地哀叹一声。   云琅将身体靠在石头上,摊开四肢懒懒的道:“这一切都不关我事……我只是点了一堆火,想要取暖,我没想把整个森林都点燃……现在看来,不仅仅是森林着火了草原也着火了,所有人的房子都被这一把火给点燃了,不烧个干干净净,这火头不会熄灭的。” 第六十二章 谁是大坏蛋?   刘彻对于权力的感觉是敏锐的,这几年他明显的觉察到自己的权力正在逐渐流失。   很多时候,臣子们利用大汉的律法,以及祖训在代替他信使权力……这让刘彻极为愤怒。   董仲舒的名声很大啊,门徒很多,他的很多谏言都被皇帝采纳,给人一种位高权重的感觉,可是,真正论到职权,他甚至比不上一个郡守。   刘彻希望所有的权力都集中在他的手中,然后通过他来行驶这些重要的权力。   可是,现在,看着繁荣的大汉国,刘彻竟然生出一种大汉目前的盛世与他无关的诡异感觉。   他知道在渑池这个地方,有官员建立了一个很大的集市,这个集市是专门用来交易牛羊牲畜的,这个集市甚至是他亲自调派了钱财修建的,调拨金钱的文书上有他的印鉴,他甚至能记得起来自己在文书上用印鉴的模样。   然而,他对这个集市一无所知……不知道这个集市建立前的背景是什么样的,不知道这个集市建立后到底给这个国家带来了什么……他甚至不知道这个集市成立之后赚到的钱去了哪里。   当然,文书是周全的,他只要看文书就会知晓……可是呢,仅仅是关于集市的文书就足足有上千页,即便是已经通过秘书监简略之后,这些文书还是有上百页之多,毕竟,要说明白一种前所未有的东西,必要的论述是一定要有的。   以前的时候,始皇帝一天要看五百斤重的竹简木牍,自从云琅改进了造纸术,弄了印刷术之后,五百斤重的简牍内容对刘彻来说简直不值一提。   他是皇帝,只要把握好大局就成了,完全没有必要去了解一个什么狗屁的集市,一个什么狗屁的工厂,一个什么狗屁的矿场,以及百姓家进行的一些互助形式的资金帮助,劳力帮助组织。   天下太大了,大汉国人口太多了,大汉国的权力也太繁杂了,不是一个人可以管理的过来的。   这个时候,他管理的越多,就会丢掉更多……   云琅心里有很多话要说,只是身边只有苏稚一人,所以,苏稚就成了他最好的听众。   她不用听懂这些话,只要倾听就好了。   云琅见到雪见青的时候,它依旧是老样子,碧青色的叶片被冰壳子包裹之后,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高大的竹子被积雪压断了不少,倒折在地上,一半枯萎,一半翠绿,让人忍不住感叹世道之不公。   天色已晚,云琅就在竹林边上点燃了篝火,算上老虎大王,总共有九头老虎围绕在他身边,这让远远看护着他的刘二等一干家将们,送来了好多肉食之后,就匆匆的离开了。   好多老虎把冻肉咬的咯吱咯吱的,老虎大王却蹲坐在火堆边上,等待云琅将冻肉解冻……   云琅做的烤肉串味道一如既往地好,苏稚吃了好些,见丈夫不吃,就笑道:“您也吃些,大王可是吃了不少!”   云琅摇摇头道:“没了辣椒,烤肉便没了灵魂,即便是再好吃,也好吃的有限。”   “您总是说辣椒,辣椒的,您只要派人去找,总能找到的,大汉国没有,大秦国总归是有的,您要知道,咱们家的商队已经能到大秦了。”   云琅笑了一下,把一条子烤的温温热的牛肉塞老虎嘴巴里,自己咬了一口饼子道:“那东西身毒没有,河中没有,大秦也没有,想要找到这东西,我们需要建造一艘大船,驾驶着这艘船一头进入茫茫大海,一路向东,或许能找到。”   “徐福已经找过了……”   “徐福就是一个骗子。”   “您干嘛这么肯定?”   “你听我的就是了。”   “哦!”   苏稚答应一声,帮云琅披好了裘衣,又取了一串烤肉继续吃,她知道丈夫今天很有谈话的兴趣,准备继续听。   “阿光他们做的事情从来都不是什么大事,所以啊,他们做的事情一般都在皇帝的视线之外。   你想啊,梁赞要在渑池建立一做市场,原本的目的是为了交易铁矿石。   后来呢,皇帝又开始对盐铁施行官卖,所以呢,这个市场还没有开始修建,就已经不合规矩了。   可是呢,渑池之地大多为盐碱之地,这里不适合耕种,偏偏这里的地理位置很重要,铁器又是渑池一地最大宗的货物,百姓们如果想要吃上饱饭,就离不开铁器交易。   于是呢,当地的太守梁赞就打着贩卖牛羊的名头,开起来了市场,实际上呢,依旧在交易铁器以及铁矿石。   他只想利用自己在位的这几年时间里,快速的给当地百姓弄一些钱粮积蓄,有了这些积蓄之后,百姓们才会真正有钱去贩卖牛羊,最终,将这个牛羊牲畜市场变得名副其实。   绣衣使者向陛下禀报了,这个市场挂羊头卖狗肉的行径,于是,陛下就认为天底下所有的市场其实都是在侵吞他的财物。   可是呢,他又拿梁赞没法子,因为这个市场是他出钱建立的,现在明知道不妥,却不能关掉,这会损伤他的声誉。”   “如此一来,梁赞岂不是很危险了?”苏稚停止了进食肉串,开始替那个有着一脸阳光笑容的家伙担心了。   “你以为他们都是良善之辈?你以为梁赞在干这件事之前就没有考量?你以为渑池这个地方想要发财的百姓们,对这个事情就没有什么担当吗?早在市场开始之前,梁赞就把自己开脱出去了,皇帝之所以会在拨钱建立市场的文书上用印,也不是梁赞送上去的,而是南阳督邮送上去的,那份文书上全是百姓们的血手印,他们用自己的命向皇帝要求给他们一个吃饱饭的机会……梁赞要求慢慢来,皇帝急不可耐……”   苏稚惊讶的道:“他们现在合起伙来蒙骗陛下是吧?”   云琅点点头道:“大汉朝朝堂上早就没有什么臣子与臣子之间的斗争了,存在的只是臣子与皇帝的斗争。   你以为渑池的事情就没有人发现问题吗?有些人早就发现了,那些高高在上的大臣们不全是酒囊饭袋。   在蒙骗皇帝这件事情上,他们保持了缄默状态,就这样,一份满是漏洞的文书最终送到了陛下的桌案上,最后由陛下来用印,也由陛下来承担责任。   陛下就是发现了这种状况,才铤而走险要开始大清洗的,他心中的愤怒我完全理解,臣子对他阳奉阴违,这让他心中充满了危机感,甚至感到了害怕。   这就是为什么,他会把所有皇子都召集入京的真正原因,表面上看起来这是在惩罚儿子们,实际上,从那两位皇子欢天喜地进京的模样来看,他们已经清楚地接受到了他父亲给他们的旨意。   你看看他们,从一开始进京,就开始肆无忌惮的敛财,敛权力,甚至到了连我们云氏都不放在眼里的地步。   刘髆有阿娇护着,所以他是知晓事情真相的,同时,为了向他父亲表明他也开始为父亲分忧了,就在阿娇的示意下,拿走了一部分云氏早就卖给长门宫的一些产业。   刘旦,刘胥这两个蠢货,被自己的父亲利用了而不知,他今日敛财,揽权的行为已经让他们身处险地了,最大的危险就来自于他们的兄长——刘据。   刘据是一个被皇帝一脚脚踩进淤泥的可怜人。   被母亲抛弃之后,他彻底的绝望了,在朝不保夕的郭解等人的谏言下,他决定挣扎一下。   所以说哟,山外边的局面已经乱的一塌糊涂了,现如今,火焰已经被皇帝点燃了,我们就等火烧完毕之后再出山去看看局面,如果皇帝还不知道收敛,我们就真的只有进秦岭这一条路了。”   “阿光他们在其中干了些什么?”苏稚第一次觉得霍光那张好看的,人畜无害的面孔变得有些陌生,不再是那个经常缠着她要看解剖的小子了。   云琅抬起头四处瞅瞅,见吃饱了肚皮的老虎们在周围游弋,就压低了嗓门道:“你知道不,皇帝现在有的这种奇怪的紧迫感,其实就是小光他们特意制造的。那些挂羊头,卖狗肉的,市场,矿场,工厂,牧场,将作,都是他们刻意制造的……其实啊,天底下的人对皇帝的崇拜依旧是狂热的,他的百姓们还是没有抛弃他,对他依旧忠心耿耿。只是皇帝自己这些年杀掉的臣子太多,自己心中不安,这才发现了几例不妥的事情,就觉得全天下人都已经背叛他了。皇帝现在干的事情,都是阿光他们早就想完成的事情,不论是淘汰旧官员,还是清理勋贵,藩王。皇帝想要一个清明的,新的朝堂,阿光他们对一个全新的朝堂,全新的国家有着更加深沉的渴望!” 第六十三章 慌乱的世界   云琅总说刘彻成了孤家寡人,其实他比刘彻还要孤独。   进了山,一来可以避开那些他不想听说,不想见到的惨剧,二来,可以自我哄骗一下,落一个心安。   云琅的这些话更适合说给老虎大王听,剩余的话被风吹散之后就成了历史谜团。   不知怎么的,云琅全部说给了苏稚……或许,是他心中的愧疚情绪在作怪。   做不到完全漠视……   云琅在竹林边上的雪见青草地上,搭建了一座帐篷,并且在这里居住了六天。   这里非常的安静,除过鸟鸣,老虎咆哮之外,没有人来过。   这六天里,云琅笔耕不辍,写了很多的文章,大多数文章都是针对这场变革以后的国家发展的。   旧有的阶级被新阶级取代之后,总会有衔接上的问题,云琅目前能做的就是这点事情。   曹襄的头发变得斑白,留在长安的一个月时间里,对他来说就是一场大煎熬。   找到云琅之后,他只是狠狠地拥抱了一下,然后就对云琅道:“该你去支撑了,我受不了了。”   曹襄没有介绍外边的正在发生的事情,狠狠地吃了一顿烤肉之后就鹊巢鸠占,占据了云琅的帐篷开始呼呼大睡。   苏稚摸了曹襄的脉搏之后对云琅道:“心脉受损!”   云琅摸着胸膛道:“确实该轮到我心脉受损了。”   苏稚低声道:“我们可以再扎一顶帐篷的。”   云琅苦笑道:“逃不了了。”   本来已经睡着的曹襄听云琅这样说,就勉强睁开眼睛道:“去看看吧,该死的全死了,不该死的也死了,我老婆就因为跟太子走的近了一些,被褫夺了公主封号,幽禁在我家里,不得离开一步。两个傻孩子如果不是因为脑子不对,陛下可怜他们,就凭他们在太子起事的那一天在太子府欢呼雀跃的样子,就活该被腰斩。”   云琅怒道:“太子怎么连两个半傻的孩子也要利用?”   曹襄桀桀笑道:“我开始也很生气,后来见多了更加龌龊的事情之后,就觉得这不算什么事情了。你出去之后,先去看看皇后……”   “那个皇后?”   “卫皇后!”   “她怎么了?”   “小产,血崩,估计活不过明天。”   “阿娇呢?”   “阿娇去了甘泉宫,守着皇族宗祠,一步都没有离开。另外啊,你云氏犯了祝融,被烧得很是凄惨。”   介绍完毕了基本情况,曹襄就无力地挥挥手,看样子准备待在山里当野人不回去了。   云琅回到家的时候,面对残破的云氏心情毫无波动之意。   纵火烧了云氏的宋乔似乎也没有半点愧疚的意思,甚至还有些得意。   被烧掉的只是一部分房子,模样看起来凄惨,实际上并不重要,早年间修建的木头楼阁,被白蚁吃的差不多了,这一次正好连白蚁一起毁掉。   云琅抬头瞅着一座焦黑的楼阁对宋乔道:“怎么就把家给烧了?”   宋乔笑道:“董仲舒来了。”   云琅拉起宋乔的手道:“烧的好!”   “吕步舒被车裂,全家发配田横岛,梁凯被贬官,罚铜三千斤,董仲舒受到了陛下的斥责,却没有批复他的乞骸骨的奏折。徒子徒孙被抓了很多,一个老人家孤零零的,看着让人心生怜悯。”   “太子呢?”   “太子如今困居阳陵邑,已经十几天没动静了。”   “陛下呢?”   “陛下留在长安,金日磾的城卫军屯聚在犬台宫,与细柳营大军对阳陵邑形成了夹击之势。”   “北大营呢?”   “去了卧虎地……”   云琅在家里没有看到霍光,也没有看到张安世跟云哲,就连蓝田都不在。   这些人这时候应该非常的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诉求,都在为自己的理想而努力。   也就是这一刻起,云琅对努力两字无比的厌恶。   “其余的孩子们呢?”   “被母亲接走了,曹芳跟曹睿在咱家里,他们被吓坏了。”   云琅回来了,云氏部曲似乎一下子就有了精气神,梁翁,刘二,连捷,平叟,平遮,刘婆等一干云氏家臣不用云琅吩咐,就已经安排家仆们开始整理过火的楼阁……   日子总要过下去的。   云琅吃过饭之后,就去了荷塘边上的书房看书,来来往往的家仆们见君侯安静的在那里看书,老虎大王匍匐在书房门口,干活的力气似乎都大了几分。   云琅不在家的时候,有无数人来拜访过云氏,很奇怪,云琅回来之后,却无人登门。   天亮的时候,云琅安排了一下家里的事情,就跟往常一样,带着刘二去了太学。   同行的还有四个护卫加上曹襄的两个傻儿子。   曹芳,曹睿是曹襄特意送来的,他们的母亲不再是大公主了,变得比牛氏还要卑微,这个时候,只有让这两个孩子跟着云琅,才能健康的活下去。   也只有云琅发话,曹信才会给这两个几乎夺走他所有东西的兄弟一条活路。   富贵城繁华依旧,却处处透着诡异,人们非常的匆忙,却没有多少喧闹声。   云琅骑着游春马踏进富贵城的时候,守卫城门的护卫们眼前一亮,不由自主的挺起了胸膛。   看到一家羊肉铺子,云琅跳下马,随便指指笸箩里的胡饼。   羊肉铺子里的掌柜,便亲自操刀给云琅切了一大块肥瘦相间的羊肉,在滚开的羊肉汤锅里翻滚几下之后,就捞起来,趁着汁水没有流淌干净,就全部塞进了刚刚出炉的胡饼里面。   云琅咬了一口胡饼,皱着眉头道:“汤锅里的没有加盐!”   掌柜吃了一惊,尝了一口羊汤,弯腰向云琅请罪。   云琅怒道:“亏你自己吹嘘是多年的手艺,这是要砸维护了十几年的招牌吗?”   说着话,就亲自往羊肉汤锅里添加了盐,品尝一口道:“以后就这样做。”   掌柜的重新给云琅以及李二一干护卫弄好了胡饼,接过刘二丢过来的钱,目送云琅一边吃,一边向太学走去。   “天爷爷啊,总算是看见一位有担当,能担当的主子了。”   云琅所到之处,就像是一道光刺穿了沉重的黑白画面,同时也打开了音频,嘈杂的声响在他背后逐渐响起,最终变得与往日别无二致。   整座城市,在一瞬间就活过来了。   太学里的柳树杨柳依依,只是没有叶子,这些柔软的枝条就很像是鞭子。   云琅背着手站在太学门前,重重的咳嗽一声,看门的两个老苍头就吓得跪在地上。   “门口有落叶……”   两个老苍头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冲进了门房,取出扫帚,开始勤快的打扫落叶。   “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远!区区小事就乱了方寸,枉费我平日的教导,罚抄写《泰伯篇》百遍!”   “身为太学博士,不知督学,却带头妖言惑众,来人啊,将秋生圈禁百花园十日!食水减半!”   “雷芳,一月前命你修建的下水管道是否已经完成?”   “什么?这些天你都干了些什么?来人,圈禁百花园……”   云琅走一路就惩罚了一路犯错的太学生以及太学博士。   所有被惩罚的博士以及太学生们心悦诚服,平日里或许会申辩几句,今日,一个个遵行无虞。   等云琅亲自敲响了太学课钟的时候,闻讯赶来的太学生以及博士们朝祭酒施礼后,就按照平日的课表,继续上课。   才回到官廨,云琅还没有来得及喝一口茶水,就看见隋越一脸沧桑的站在窗外,嘴唇哆嗦着,好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宋乔更擅长妇科,她去了五柞宫。”   隋越强忍着不让眼泪流下来,双手攀着窗棂哀求道:“君侯,跟奴婢走一遭建章宫吧。”   云琅硬着心肠摇头道:“这是陛下跟太子之间的纠纷,不是我能插手的事情。”   隋越摇头道:“不是请君侯插手,只是请君侯进宫一趟跟陛下说说话,哪怕是下一场棋也是好的。”   “陛下后悔了吗?”云琅的语气没有那么生硬了。   “没有,陛下显得极为亢奋,昨晚临幸了四名妃子一夜未眠,今日凌晨又要观看歌舞,还亲自持剑吟唱《大风歌》,现在已经披好甲胄……”   云琅无声的笑了一下,从窗户里探出手拍拍隋越的肩膀道:“陛下正在等待他想要等待的风暴,这时候谁去劝谏都没有作用。只要陛下不杀我,就是我最大的幸事。” 第六十四章 云琅的三千甲兵   人在盛怒或者极度兴奋之下,是听不进去别人的话的。   再加上刘彻自认为自己是一代英主,因此也就特别的喜欢乾纲独断。   云琅自认不是一个忠臣,不是一个可以豁出命为皇帝服务的人,所以,对于劝谏皇帝走正途这种事他历来是不热衷的。   身为一个后世人,他甚至希望皇帝能够犯错,好让他钻一些律法的空子,从而发一下家。   走进骊山是一种逃避,走出骊山同样是一种逃避,就大隐小隐这种事,云琅早就可以转换自如,居庙堂之高而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对云琅来说是家常便饭,不过,他忧其民的时候多,忧其君的时候几乎没有。   不论谁当了皇帝,云琅其实是不太在意的,不管谁当了皇帝,最后还是要吃饭的。   不能因为争夺一下皇位,大家就不用吃饭了。   长安城里现在全是军马,阳陵邑里现在全是暴徒,军队不缺少饭食,暴徒则不用吃饭。   所以,云琅很快就抛弃了这两个地方,专门来到富贵城让这座城市安定下来,不管外面人头打成猪头,城里面的人还要继续生活,继续吃饭。   一旦阳陵邑跟长安城火拼之后,富贵城里的商贾,百姓们好立即占据这两座城市火拼之后留下的大量空白市场,让富贵城的百姓,进入新一轮的富裕阶段。   控制富贵城对云琅来说没有难度。   因为这座城目前几乎是一座不设防的城池。   长安眼看着就要大乱了,富贵城的驻军却是关中所有城市中最少的,由于这里的权力大多数都属于长门宫,所以,守卫这里的主力依旧是长门宫卫,以及皇帝派来的五百城卫军。   爆炸发生之后,阿娇就带着长门宫卫去了甘泉宫,富贵城里的守卫一下子就只剩下五百人。   剩下的五百人,也在阿娇的宫卫离开半天之后,也被金日磾召集去了细柳营。   现在,看守城门的并非什么宫卫,城卫,而是曹襄派来的武士。   进城的时候,看到那些武士,云琅就很想发笑。   富贵城之所以到了现在依旧还能保持平静,并不是因为这里的商人比较有节操,或者是这里的百姓胆子比较大。   而是因为大汉的最高学宫——太学在这里。   十余年的发展之后,太学已经成了大汉国最重要的人才储备基地。   仅仅是今年,太学学宫里面,就足足有三千人在观政,在学习,在修炼。   这些太学生,以及太学里的博士们,才是这座城池的主心骨。   云琅此次出山,帮刘彻将富贵城安定下来,不让富贵城参与到叛乱中,已经是云琅对刘彻做的最大贡献了。   隋越背着刘彻来找云琅,想要云琅做他做不到的事情,云琅自然是拒绝的。   “三千太学生,其实就是三千甲士,陛下忘记了吗?”   云琅喝了一口茶水,淡淡的对隋越道。   隋越怵然一惊,面色苍白的站起身,匆匆的离开了。   云琅冷冷的看了隋越的背影一眼,低声道:“果真是漏洞百出啊……”   过了片刻,刘二回来了,云琅见他面色如常,也就松了一口气。   “武库已经封锁!”   云琅点头道:“那就看好他,不准太学生动武库里的任何一件武器。同时也要让太学生们做好准备,随时准备拿起武器保家卫国!”   刘二低声道:“云氏十八位甲士,太学里的四十一位博士守护着武库,还从太学生手里收回来了刀剑若干。收缴武器的时候,很多太学生不满,他们说,已经到了家国危难的时候了,大丈夫手中岂能无剑!好在博士们下手果决,击败了几个不肯交出武器的太学生,控制住了风潮。”   云琅笑了,对于这些太学生,他实在是太了解了。   数千年以来,太学生,大学生们其实没有任何变化。   他们是一群最有社会责任感的人,他们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八个出自顾炎武,被梁启超点明的字,贯彻的最彻底的人。   因为年轻,所以喜欢用纯真激烈的心去面对问题,他们不喜欢老谋深算的政客,只喜欢用自己的一腔热血,一身血肉去直面最黑暗的世界,哪怕被厮杀的头破血流,哪怕被撞的粉身碎骨,也从未退缩过。   云琅自认为是一只老狐狸,而这群太学生,就是他这只老狐狸看护下的小鸡。   老狐狸不吃鸡,只喜欢看小鸡成长为大鸡,等大鸡膘肥体壮之后就丢进朝堂这个血肉磨坊,去面对更多的狐狸,饿狼,老虎,鳄鱼乃至——龙!   那是他们以后的命运,现在不行!!   长安最值钱的东西绝对不是长门宫的什么仓库,不是建章宫后边的白玉花园,更不是那个破烂阴森的皇宫。   是太学,是这里的三千名学生,以及这里的两百余位博士。   就大汉目前的国力来说,一个破烂的长安被毁掉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要有人手,不出两年,一个更加崭新,更加宏伟的长安城就会拔地而起。   问题是,刘彻跟刘据这对父子,对太学这个人才宝库弃之如敝履,齐齐的将目光放在阳陵邑跟长安城上,偏偏视富贵城如无物。   刘彻以为他已经胜券在握,他以为自己已经保护住了自己最贵重的东西。   刘据以为自己占据了阳陵邑,就已经占据了一定的优势,只要用重金招揽亡命之徒,给所有人开出天大的利益许诺,他就可以死里求生。   反正他注定是失败者,他从不认为,一个繁华的长安,有什么好怜惜的。   如果能用一个破烂的长安,乃至大汉,换来皇位,他甘之如饴。   两人心中所想的都是皇位,都是明日的战局,唯独没有人考虑过,事件过后,大家还要继续过日子的问题。   刘据在刘彻眼中就是一个好笑的玩具,他在等刘据尽最大的能力招揽人手,好让他看清楚人心向背。   谋反这种事情不能一蹴而就,偏偏要排兵布阵,这是云琅见过的最滑稽的事情!   虽然这样滑稽的事情云琅已经从《史记》上看过一次,如今身临其境之后,他觉得更加滑稽了。   未央宫已经被炸成了一堆废墟,云琅觉得全天下人都知道是刘据干的,偏偏刘据认为他这一手很棒,已经成功地吓阻住了他的父亲,希望他的父亲在看到他的强大实力后,能重新评价他,给他应有的尊严跟地位。   人,怎么可以愚蠢到这个地步?   不过,当云琅想到霍光,想到曹信之后,他忽然觉得刘据的想法或许没有那么愚蠢……   大汉的太学生是大汉国真正的人中精锐!   他们不仅仅要学富五车,还要懂得击剑,射箭,挥戈,驾车,被甲,作战……很早以前,云琅就对上一任太学祭酒董仲舒说过,想要儒学在大汉大兴,儒生们就必须加强个人的修养,不仅仅要在文治上有所建树,同时,也必须在军事上有自己的见解。   唯有如此,才能选拔出真正的可以纵横朝堂,掌控国家的盖世奇才出来。   因此,大汉的太学生们的日子就过的很苦,学业完成的时间,也从两年变成了五年!   这些太学生们深深地知道,自己比拼蛮力或许不如那些农夫,不如那些游侠,所以,在太学的武士操演中,更加注重的是对军阵的认知,以及各兵种的配合,复杂的战阵很难被那些目不识丁的农夫,游侠们所习惯,对于这些太学生们来说,则完全不是什么问题。   现在,就连皇帝也是刚刚知晓,云琅已经手握三千甲士!   刘彻听了隋越的禀报之后,沉默了片刻,就摇摇头道:“还真的把太学生练成甲士了?”   隋越连忙道:“太学生大多为富家子弟,平日里本来就熟悉武事。进入太学之后又操演数年,早就形成战力了。” 第六十五章 银壶杀君王   “诏云琅进宫!”   隋越再次来到富贵城的时候,只说了这五个字。   云琅二话不说,就跟着隋越回到了建章宫。   这么多年,刘彻披甲的次数极为有限,即便是云琅这种重臣也仅仅见过三次。   “伤寒症好了?”   刘彻抬头看了云琅一眼,就缓缓坐在王座上,因为铠甲的关系,他的腰背挺得笔直。   云琅拱手道:“万幸啊!”   “你不再劝谏朕了?”   “该说的已经全部说了,该做的正在做,总之,微臣不会辜负陛下的信任。”   “我的儿子要杀死我,未央宫已经被炸碎了,这件事你知道吗?”   云琅摇摇头道:“微臣不知。”   刘彻将身子向前探一下,瞅着云琅道:“朕以为你该知道才对。”   云琅直视着刘彻眼睛道:“微臣为什么应该知道?”   刘彻淡淡的道:“很多年前,曹氏曾经遭遇了雷火,与未央宫的遭遇如出一辙。”   “陛下只需要宣召太子前来,问一问就会真相大白。”   “宣召过了,这个孽子不来,准备与朕兵戎相见。”   云琅向前走了一步道:“既然太子已经叛乱了,陛下为何不行雷霆一击?”   刘彻笑道:“你说想问太子既然是叛乱,为何不一鼓作气是吧?怎么,这个问题让你感到不安了,以至于,去了富贵城控制三千甲士,你要做什么?”   云琅摊摊手道:“微臣如今在建章宫,太学武库已经关闭,太学生手中的武器已经全部收缴入库。陛下这时候还说微臣手握三千甲士,未免……”   刘彻没有给云琅想知道的答案,云琅同样也没有把话说完。   刘彻叹口气道:“朕希望这是朕最后一次对朕的子民下杀手,干脆就再等等,一次解决。”   云琅苦笑一声道:“陛下开了很坏的开端,以后,这样的杀戮永远都不可能停止。血,会一直流……”   “朕感觉不好,不安稳,唯有用屠刀让世人感到恐惧,继而将危险铲除在开始!”   云琅皱眉道:“如今我大汉朝,富甲天双,且兵精粮足,悍勇之士多如牛毛,只待陛下一声令下,即便是绝域瀚海也能征服,微臣不解陛下的忧虑从何而来?”   刘彻招手要来一杯酒,喝了一口道:“朕心不安!”   对于刘彻说出来的这四个字,云琅并没有听进耳朵里,他全部的注意力都被隋越捧着的一个银壶牢牢地吸引住了。   这是一支长颈银壶,底座为莲花纹,中间镶嵌了饕餮纹,壶嘴处成鹤嘴状。   饕餮纹路处镶嵌了各色的宝石,如果云琅没有记错的话,整银壶上应该镶嵌了各色宝石六十四颗。壶盖顶端的那颗鸽子蛋大小的红色宝石,好像来自于身毒……   只要稍微倾倒银壶,就有一线酒浆跌落酒杯,无声无息……   “云卿以为如何?”   刘彻的声音像是来自九天之外……   “云卿喜欢这柄银壶?”   “咦?朕说话你听不到吗?”   刘彻说的每一个字,都像炸雷在云琅的脑海里响起,云琅的身体却僵硬的如同木头,狠狠地咬了一下舌尖,云琅噗的一声吐出一口血。   剧痛终于让他恢复了对身体的控制。   云琅吐血了,刘彻的眼神,立刻变得如同鹰隼一般锐利。   云琅擦拭掉嘴角的血渍,强行压下心头的惊骇拱手道:“敢问陛下,这柄银壶来自何方?”   刘彻见云琅恢复了正常,也没有问他吐血的原因,狐疑的道:“刘陵敬献的。”   云琅伸出颤抖的双手指向那个银壶道:“陛下使用这尊银壶多长时日了?”   刘彻缓缓地放下手里的银质酒杯道:“两月有余,有什么不妥吗?”   云琅嘶哑着道:“请让微臣一观!”   刘彻挥手示意隋越,隋越捧着酒壶放在云琅的桌案上,云琅抽出腰间的宝剑,咔嚓一声,就将眼前的银壶剁为两截。   拿起断裂的银壶放在眼前看了一眼就心如死灰的对刘彻道:“陛下的忧虑来自于这里!”   刘彻命隋越拿走了云琅的宝剑,这才走过来拿起被云琅切开的银壶道:“没有什么不妥。”   云琅叹口气道:“匈奴有两个单于死于这柄银壶之下,匈奴的左大将,右贤王也是死在这柄银壶之下。”   刘彻并不因云琅说出的惊人内幕就感到惊慌,指着银壶道:“朕查验过,御医查验过。验毒宦官,用此银壶十日,未有任何不妥之处。另外,这柄银壶是皇后从匈奴敬献的无数礼物中精挑细选出来的宝物,朕,不认为,皇后会害朕。”   云琅叹口气,用尽全身力气站起来,将两半截银壶抱在怀里对刘彻道:“赏赐给微臣吧。”   刘彻想了一下,点头道:“那去毁掉吧,不论他有没有问题。”   “陛下不准备问一下后果?”   刘彻笑了,双手按在云琅的肩头道:“如果朕有生死之忧,你不会同意朕轻描淡写的处置方式,是吧?有时候,朕也是能吃一些亏的。看你目前的样子,也不能为朕分忧,就回到富贵城继续做你该做的事情吧!”   云琅一时间,顾不得许多,他满脑子里装的都是这柄银壶,于是,匆匆的离开了建章宫。   云琅走了,刘彻就坐在椅子上沉思起来,许久之后对隋越道:“皇后会害我吗?”   隋越噗通一声跪在地上一言不发。   刘彻忽然笑了,拍着大腿道:“我去问问她,这个时候,应该没有什么话不好说了。”   宋乔再一次为卫子夫摸过脉门之后,就叹口气跪坐在一边,等待药效发作。   这已经是她为皇后准备的第三副药了,如果还不见效,皇后的生命也就在这一两天了。   卫子夫的求生欲并不强,或者说,她已经没有了求生的欲望,自从腹中的孩子流掉之后,她就了无生趣了。   该说的话宋乔已经全部说了,病人自己没有求生欲了,再好的医者也会束手无策。   人参只能吊命,无法让病人康复。   刘彻从外面走了进来,宋乔一干人等就退出了房间。   房间里满是药味,刘彻掀掀鼻子,最后还是坐在卫子夫的床榻边上,握着她的手轻声道:“好些了吗?”   卫子夫无力地睁开眼睛,直勾勾的瞅着皇帝道:“我们一起走吧,妾身会好好地伺候陛下。”   刘彻心头一痛,这话卫子夫已经说了不止一次了,以前听她说的时候,刘彻只当卫子夫知道大限将到,说的一些小女人的话。   今日,听云琅说过那柄银壶的奇怪之处后,就不再这么想了。   “你真的很希望朕陪你一起死吗?”   刘彻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觉得自己的心在流血。   卫子夫瞪大了眼睛,哀怨的看着刘彻道:“您对妾身总是很无情,妾身这一生活的战战兢兢的,没有一天快活过,这一次妾身就由着性子来一回。陛下,将天下丢给据儿,我们过点自己的小日子可以吗?”   刘彻摇摇头道:“不行,据儿降服不了大汉这匹烈马。”   “刘髆就可以吗?”   “刘髆也不成,他隐忍有余,魄力不足。”   “刘旦,刘胥?”   “刘旦太贪婪,刘胥只有一股子勇力,没有识人之明。”   卫子夫苍白的脸上浮现一丝嫣红,轻轻摇着头道:“我们的孩儿没有了。”   刘彻轻声道:“朕还会有儿子的。”   卫子夫摇头道:“不会有了。”   刘彻低声道:“一柄银壶还要不了朕的性命!”   卫子夫的眼睛立刻瞪的极大,几乎要从眼眶中凸出来了。   刘彻轻轻地抚摸着卫子夫瘦峭的脸庞道:“朕的幺儿是什么时候没的?绝对不是最近是吗?如果朕没有猜错,是你给朕敬献银壶的时候吧?今天,云琅问朕,刘据既然已经造反了,为何不一气呵成,非要跟朕在关中对峙自取灭亡。朕其实也总是想不通,总以为是刘据还在挣扎,要不要背叛他的父亲,这曾经让朕极为欣慰,觉得刘据即便不是一个合格的太子,至少还是一个合格的儿子。现在,朕知道了,他害怕背上弑君的名声,在等着朕自动暴毙呢。” 第六十六章 一种叫做怪哉的虫子   卫子夫剧烈的摇晃着脑袋道:“我太老了,怀上孩子之后,身体却不争气,没能养大我的孩儿,让他呱呱坠地。他没了,我的心也就死了,不论据儿是什么样子,我也只能用全部力量去支持他。陛下,你明白吗?”   刘据点点头,将卫子夫散乱的头发理顺,拍拍她的面颊笑道:“这个理由我很满意,女人啊,为了孩子做出什么事情来都不奇怪。包括你想弄死我这件事,有这个理由就足够了,你放心,我不怪你。”   卫子夫惨笑道:“我之所以从五柞宫搬来建章宫,之所以支持到现在还不死,就是准备用我的肉,我的血,我的命让你泄愤。陛下,放过据儿吧!他是一个傻孩子……”   刘彻笑道:“我的目标本身就不是据儿,你既然求我了,我自然会放过他,让他继续活下去,毕竟,他是朕的长子。”   卫子夫苍白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用虚弱的手抓着刘彻的手放在自己纤细的脖颈上道:“把你所有的怒火都发泄在我的身上吧?”   刘彻笑着摇摇头道:“将怒火发泄在妻儿身上的人算什么男子汉大丈夫。卫氏,再坚持一下,朕用天下人的命来给你殉葬。”   刘彻说着话就离开了,卫子夫剧烈的咳嗽起来,宋乔匆匆的走进屋子,看见卫子夫居然在大笑。   云哲抱着一摞文书站在角落里偷偷地看刘彻。   刘彻坐在椅子上甩着双腿兴致似乎很高。   金日磾披着铠甲站在大殿外,宰相赵周低垂着头颅,似乎在睡觉。   “金日磾,长安城中太子的人多么?”   刘彻坐直了身子问金日磾。   金日磾道:“目前不多,只有等太子发动之后,我们才会知道到底还有谁对陛下不满。”   “看来太子是没有胆子发动叛乱了,你去发动吧,命细柳营刘旦所部进攻太子府,命光禄大夫霍光进军阳陵邑,命刘胥所部隔绝关中,其余各部,各安值守。”   金日磾应诺一声,就大踏步的走了出去,不大功夫,皇城里就响起低沉的鼙鼓声。   刘彻喘着粗气来到建章宫门前,依靠着门框坐在高高的门槛上,朝云哲招招手道:“过来,这里看的清楚一些。”   云哲抱着文书来到刘彻身边,在刘彻的示意下也坐在门槛上,师徒二人瞅着眼前的长安城无话可说。   良久,刘彻喘着粗气道:“你知道银壶的事情吗?”   云哲点点头道:“父亲在离开皇宫的时候告诉我了。”   刘彻笑道:“怎么个章程?说说,朕会死吗?”   云哲摇摇头道:“银壶是一种慢性杀人的手段,陛下用了银壶只有两月,再加上陛下一向喜欢饮用凉酒,银壶里面的铅毒,丹毒溶解的很慢,对龙体虽然还是会造成损害,只要以后小心饮食,铅毒,丹毒,会慢慢消失的。”   刘彻捂着胸口道:“朕觉得胸口闷的厉害。”   云哲小心的看了一眼刘彻道:“与银壶无关。”   刘彻轻声道:“你父亲说军臣单于死于银壶之下,伊秩斜也死于银壶之下,就连匈奴的左贤王蒙查也死于银壶之下,是这样的吗?”   云哲小声道:“他们都曾经是刘陵的裙下客!”   刘彻笑了起来,笑的涕泪交流,半晌,才用袖子擦干脸上的涕泪对云哲道:“我差点被皇后毒死。”   云哲摇头道:“不会的,人一旦中了铅毒,丹毒之后,会有各种症状出现,只要被我父亲,母亲他们看见,这个阴谋就无法达成。”   刘彻点点头道:“你父亲第一眼看到银壶,就用剑斩断了这柄银壶,所以啊,你说的话朕信。你再说说,这件事如何处理?”   云哲左右看看,发现赵周离得似乎更远了,就小声道:“最好不处理,太丢人了……”   刘彻点点头道:“说的有道理啊,朕堂堂大汉皇帝,被自己的皇后谋刺,被自己的儿子反叛,说出去不好听……那就如你所言……算了?”   云哲重重的点头道:“算了,这个亏只能吃了。”   就在这对师徒窃窃私语的时候,长安城内又响起了剧烈的爆炸声,密集的巨响过后,浓烟四起,原本安静的街道上,也不知什么时候突然出现了很多人,正在与城卫军厮杀。   刘彻冷笑一声道:“你父亲总说朕杀戮成性,你看看这些人,不杀怎么行。”   云哲忧愁的看着乱哄哄的长安城叹口气道:“怎么会有这么多人反叛呢?”   刘彻道:“你兄长刘据散尽了家财,长安巨富郭解散尽了家财,一条命,十两金,以他们的身家,可以收买很多人的性命。”   云哲低声道:“这一次叛乱,让长安百姓积蓄十年的资财毁于一旦。”   刘彻冷冷的道:“就是因为吃的太饱,才会有这么多的事情发生,如果人人都感到饥饿,就会只想着如何填饱肚子,没有时间想别的。”   刘彻的话语中透着浓浓的疲惫之意,再无昔日豪气干云的气概。   云哲低下头悄悄地想……大师兄他们真的已经把皇帝所有的英气都给消磨光了……   战乱终于还是起来了,长安在作战,阳陵邑在作战,长门宫在作战,甘泉宫在作战。整个关中似乎都被战火所笼罩。   云氏只剩下断壁残垣,无数的军卒,武士,捕奴团的猛士,从云氏残破的家宅上呼啸而过,利用云氏与长门宫之间的空隙向长门宫发起了猛攻。   云氏仅剩下的房屋,楼阁,在战火的摧残下彻底坍塌,再一次燃起了大火。   昔日被长安人津津乐道的水车,水磨,水道,温泉都被叛军拆下来当做了攻打长门宫的燃火物。   云氏精美的牌坊,石雕全部成了投石机的石弹,被巨大的投石机送进了长门宫。   金碧辉煌的长门宫如今几乎成了焦黑色,四处冒烟,两座巨大的仓库正在燃烧,里面的堆积的丝绸,麻布燃起了冲天大火,在关中的晴空下留下两道漆黑的浓烟火柱。   夺下长门宫,刘据就有足够的资财来继续蛊惑更多的亡命之徒加入他的队伍,因此,长门宫的战斗尤其激烈。   张安世,平叟,东方朔,司马迁等一干人就坐在半山腰上的亭子里,陪着何愁有一起欣赏这一场原本不该发生的惨案。   酒一杯杯的喝,肉一口口的吃,却没有人评价眼前这场滑稽透顶的战斗。   张安世面无表情,不知道在想什么,眼神冷冰冰的,两只手指在石桌上轻轻叩动,对面前发生的事情是视若无睹。   梁翁老泪纵横,眼看着云哲居住的小楼轰然倒塌之后,就再也忍不住了,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连捷的胖脸不断地哆嗦着,眼前这座彻底被毁灭的家是他们一砖一瓦打造的,如今全完了。   坐在轮椅上的平叟却面带笑容,似乎眼前的云氏毁灭的越是彻底,他便越发的高兴。   云氏的人已经全部转移到了山上,财物全部进了地下,妇孺们去了更远的地方,留下来的都是家中的家臣,护卫。   “烧的甚是干净!”   司马迁端起酒杯遥敬烟火中的云氏。   东方朔冷哼一声道:“烧干净了也好,这一次毁掉的是木质的云氏,下一次云氏就有理由修建一座石头城堡了。”   何愁有桀桀笑道:“也好,关中人不知道自己因何而富裕,这几年逐渐有了骄矜之心,毁灭一次,就知道珍惜以后的好日子了。”   司马迁冷笑道:“可怜陛下用一生追求的文治武功,也随着这场灾祸云散风消了。”   张安世突然大笑起来,指着山脚下的正在厮杀的战场转过头对东方朔道:“先生,那种长了两颗头十六只脚名曰怪哉的虫子,果真是怨气所化?”   东方朔往嘴里丢了一颗豆子后正色道:“果然是怨气所化,如果不信,你用酒水浇它,它就化了。” 第六十七章 从来就没有救世主   叛乱与战乱的后果很相似,甚至更加的恐怖。   当昔日的同伴刀兵相向的时候,杀戮不会减弱,相反,在愧疚之心的驱使下厮杀会变得更加激烈。   偌大的关中,被毁掉的家园,绝对不止云氏一家,大环境下,升斗小民的命运变得更加的凄惨。   刘据依靠的大部分力量来自于奴隶贩子,来自于角斗士,来自于流浪武士,也来自于那些游侠,那些亡命之徒。   这些人从来就没有过什么崇高的理想,如果说有理想,他们的理想也只是发财!   关中是世界上最富庶的地方,这些人对于抢劫关中百姓的兴趣,远比帮刘据实现登上皇位要重要的多。   很多人都抱着富贵险中求的心态,在狠狠地劫掠了一番之后,就逃遁入了深山。   叛乱已经发生三天了,军队还在继续攻打阳陵邑,而太子府已经成了一堆瓦砾。   富贵城安然无恙……三千学子却跪坐在云琅的房门前目光炯炯的瞅着自己依旧在看书的大祭酒。   太学生陈东拱手道:“先生,我们就这般袖手旁观吗?”   云琅放下书本道:“你们是想帮助陛下平叛呢,还是准备帮太子造反?”   陈东朗声道:“我等自然是相帮陛下平叛,可是,陛下有令在先,太学士子不得妄动,若有一人被甲,则视为叛逆。”   云琅重新拿起书本,瞅了陈东一眼道:“你既然知道,为什么还要坚持被甲,离开富贵城?”   陈东大声道:“弟子等人听说,先生的家园,已经被叛贼毁坏了。”   云琅笑道:“云氏破旧不堪,早就该推倒重新修建了,如此甚好,免得我自己动手。”   陈东怒道:“先生富甲天下,区区一座庄园自然不放在眼中,可是,我关中百姓何辜要遭此罹难?关中父老多年以来省吃俭用,孜孜以求者不过是积攒一些家财,好让后世子孙过的舒坦一些。现如今,一场兵灾,就让他们数十年来的积蓄全部成了泡影,这是天子的过失,也是太子的过失。一场皇位更迭的小事,岂能连累到我关中父老?”   云琅见陈东愤怒已极,捶胸顿足的模样让其余太学生也逐渐变得激昂起来。   就合上书本道:“慎言!”   “现如今,有什么好慎言的,帝王家的家事,变成了一场燃烧天下的大火,帝王愿意,我们这些百姓还想过好日子呢。”   云琅笑道:“你待如何?”   陈东挺胸道:“被甲回乡,召集乡勇,杀光叛逆,盗贼,保家卫国!”   云琅瞅着逐渐起身聚集到陈东身边的太学生们道:“你们都是这么想的?”   众人齐声道:“这是我等多日来的心愿。”   云琅将身体前倾,瞅着这群士子道:“陛下的旨意你们置于何地?”   陈东大笑道:“待我等将贼人杀的干干净净之后,自然束手就擒,听候陛下发落就是。”   云琅闻言无声的笑了,回头对刘二道:“打开武库,任由他们取用。”   自从云琅回到太学之后,就一言不发的董仲舒忽然轻声道:“君侯想清楚了,此例一开,君王的尊严将扫地矣。”   云琅道:“君王无法保护百姓,难道还不准百姓自保吗?这也太不讲道理了。”   说完话,就挥挥手,示意太学生们自去。   董仲舒看了云琅良久,才叹口气道:“多年以来,老夫总想限制皇权,不惜祭出天人感应之法,却一无所得,反而让皇权越发的强盛。希望君侯此次做法可以让高高在上的皇帝不再那么高大。”   云琅在刘二的伺候下披甲,等大戟握在手中了,就来到了门外,跨上游春马这才对跟出来的董仲舒道:“刚才家将来报,关中已经出现了匈奴骑兵……”   董仲舒若有所思的点点头道:“我就说嘛,刘据哪来的实力跟陛下争斗两日之久,还不落下风!”   云琅大笑一声,对同样被甲完毕的太学博士们道:“我们杀奴去!”   云琅一声大呼,从者如云,快马出了富贵城城门,身后已经足足有三千甲士。   被甲后威风凛凛的陈东朝云琅抱拳道:“先生,弟子心急如焚,且容我先走一步。”   云琅大笑道:“速去!”   陈东离开了,很快又有太学生陆续离开,他们没有向战事正酣的长安城,阳陵邑,长门宫,甘泉宫这些地方狂奔,而是向那些正在遭受歹人荼毒的乡野之地去了。   刘二随着云琅驰上高坡,眼睛瞅着浓烟滚滚的云氏庄园方向道:“君侯,我们回去吧?”   云琅摇头道:“我们去乡下。”   说罢,第一个向北方一处冒烟的地方奔去。   劳家坝!   听名字就知道是一处由劳姓人家聚居而成的一个村庄。   渭河在这里拐了一个大湾,水面从这里出去之后就豁然开朗,是关中难得的一片水土丰美的地方。   往日里,云琅闲着没事就会骑马到处游走,来的最多的地方就是这处劳家坝。   劳氏族长的老妻,做的一手好茶饭,每当云琅吃腻了家里的饭食,就会来劳家坝换换口味。   这是一座难得的民风淳朴的村落。   如今,这座小村庄却燃起了大火,一群带着武器的无赖子,正在趁机洗劫这座富裕的村庄。   云琅率领的甲士刚刚露头,那群无赖子就发一声喊,四散奔逃。   只可惜,在精锐的骑士面前,这些人只骑着骡子,挽马一类的无赖汉,那里能走得脱。   很快就被甲士们用绳套牵着回到了云琅的面前。   云琅没有时间跟这些混账东西多说话,手一挥,甲士们的钢刀齐齐的落下,六十几颗人头顿时跌落尘埃。   劳氏族长哭喊着从庄子跑出来,来不及说一句谢谢的话,就看着这支骑士队伍继续向北进发。   走一路,杀一路,堪堪到了傍晚时分,云琅这才停下马蹄,他不记得自己杀了多少人,也不记得自己救了多少人。   此时此刻,跟在他背后的甲士只剩下不足八百人。   每救援了一座坞堡,或者一座村庄,就会有太学生留下来,将坞堡,村庄中的青壮组织起来,集结自保。   所以,只要是云琅马蹄所及之处,那里的百姓立刻就会安静下来,重新恢复了汉人该有的优雅跟悍勇。   云琅已经很疲惫了,他身后的甲士们也非常疲惫了,眼看着就要休息了,已经逐渐暗下来的地平线上又有火光冒出来。   云琅轻轻催动了游春马,再一次向火光出现的地方进发……   斩不尽的恶人头!   不知不觉鏖战了整整一夜,也奔跑了整整一夜,就在云琅全身衣甲都被血水渗透了,在寒夜中很快就被冻成了一块。   迎着朝阳,云琅用手搓一下硬邦邦的衣衫,一些红色粉末就扑簌簌的跌落地下。   再一次驱动疲惫的游春马登上高坡,视野所及之处,再也不见敌踪。   人困马乏,肚子里空荡荡的。   就在云琅准备下令全体返回富贵城的时候,地平线上出现了好大一片黑压压的人头。   云琅怵然一惊,眼前的这些人实在是太多了。   他却不能跑,如果跑了,一天一夜鏖战之后,好不容易安宁下来的村庄就会遭受更大的灾难。   一个骑兵跑的很快,等他来到近处,云琅才看清楚,眼前这个同样满身血污的家伙居然是陈东!   “先生,弟子昨日一日间跑了五十六个村庄,晚上又跑了二十一个村庄,联络了乡勇六千,路过的时候,又有几千人加入了我们的队伍,现如今,我们的兵马已经上万,先生,就等您一声令下,我们好荡平关中妖氛!”   云琅张了张嘴,却发现嗓子干渴的厉害,喝了一口水润润嗓子,对陈东道:“人手还是不够!”   陈东嘿嘿笑道:“等到了今日午时,弟子保证汇聚在这里的猛士不会少于十万!”   云琅仰天大笑一声,将手里的大戟丢给陈东道:“去,平灭关中所有乱局!”   陈东嘿嘿笑道:“这种大事,自然是需要大师兄出马才好!” 第六十八章 潮水过后,风平浪静   陈东笑的开心,笑的豪迈,他大师兄的安排,谋划算是完全成功了……   霍光从来没有想过当什么乱臣贼子,他只想让这个世界最好能按照本西北理工的逻辑进行运转。   在他看来,这个世界只有沿着西北理工逻辑进行运转,才会有真正的前途……余者……不足论!   为了这个理想,霍光原本准备将自己有限的生命全部投入进去。   现在看起来,似乎用不着了。   皇帝用自己的法子告诉关中百姓,他并不在意百姓们的生命财产,这个时候,霍光敏锐的发现,如果皇权不再保护百姓之后,这个皇权的根基就是脆弱的。   如果有一股力量取代了皇权之后,旧有的皇权就会跟新兴的权力之间产生激烈的碰撞。   西北理工从来不认为取代皇帝是自己的终极使命,而是认为将权力锁在牢笼中,让权力带着镣铐跳舞才是权力的本来面目。   而新的权力跟旧有的皇权只要并行,就必然会产生极大的冲突,这个时候,就要改变权力的一贯面目,让他以星星之火的形式出现。   让旧有的皇权,想要找到一个碰撞的目标成为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权力归于百姓之后,就像是在天地间燃起了一点点火星,他们聚是一团火,散作满天星。   他们个体看起来极为弱小,与庞大的皇权碰撞之后就会散于无形。可是,他是确实存在的,因为是火星,即便是在黑暗中,他们一样在闪闪发亮。   让旧有的皇权永远知晓,这个世界并非皇帝一人说了算,只要他们施政不当,这些星星之火,瞬间就能变成燎原大火,将旧有的,腐朽的,无能的世界一把火烧个干净。   这样实实在在的压迫远比董仲舒鼓吹的天人感应强大的太多了,也更加的真实。   骄傲的霍光当然知晓,这些弱小的权力之火需要有一个看不见的大网来联络,他当仁不让的认为,自己这等人物天生就是为这个使命才降生到人间的。   阳陵邑外的战斗依旧进行的如火如荼……霍光脸色阴冷,一次次的挥动了手中的旗子,于是,投石机就一次又一次的将石弹送进了已经快成废墟的阳陵邑。   不知何时,阳陵邑已经变成了异族人的阳陵邑,在叛乱刚刚发生的时候,这座城池里的汉人就已经逃遁一空,这些汉人知晓,以刘据的实力根本就无法与皇帝硬碰硬。   他们之所以逃走,完全是因为他们知晓,太子迟早会败亡,等太子败亡之后,还可以再回来,自己的东西依旧是自己的,皇帝不会拿走他们的产业。   那些胡人就不一样了,只要他们敢离开阳陵邑,等待战乱结束之后,他们的产业必然会被军卒们侵吞一空。   奋斗了十几年才有的一些家当,没人愿意舍弃,哪怕为了渺茫的希望,他们也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拼一回,更何况,太子的承诺给了他们巨大的动力。   对于这些人,霍光根本就不愿意给他们半点发起肉搏战的可能,只是一遍又一遍的将巨石丢进城池,一旦有胡人从城里冲出来,就会被弩箭驱赶回去。   今天,已经是第三天了,霍光并不在意阳陵邑的战况如何,他更在意的其它地方出现的新事物。   当关中青壮潮水一般从地平线上出现,霍光忍不住笑了。   挥动了手里面那面早就该挥动的红色旗帜,城卫军顿时就向阳陵邑这座残破的城池发起了最后的猛攻。   随即,这座城市就被汹涌的人潮吞没……更多的是乡野间的青壮……   当年,云琅曾经带着卫将军府所属从北向南将关中清理了一遍。   现在,是百姓们自发组织的大军,开始了新一轮的清扫活动,这一次清扫的干净程度,远胜军队。   一场看似声势浩大的叛乱,在全体百姓的愤怒面前不值一提,百姓们完全彻底地遵从了皇帝的指令——关中之地,妄自称兵者,杀无赦。   人潮吞没了阳陵邑,很快就离开了,很明显,他们的目标是长门宫。   下午时分,围攻长门宫的叛逆闻听身后有人潮涌来,纷纷夺路而逃。   人潮越过了长门宫,目标——甘泉宫!   甘泉宫的叛逆闻听之后,鸟兽散!   此时,云琅饱睡一日之后,正在安静的喝着早茶,面前的食物更是丰盛到了极点。   曹襄吃了很多,吃饭之余还有空闲偷偷瞅瞅云琅的脸色。   “百姓们自发的组成大军,剿灭了不臣,为何还要冲进长安包围了廷尉府,把王温舒五马分尸?”   云琅摇头道:“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道理,不过,百姓们在陛下出现在宫墙上之后,就按照陛下的旨意各自回家,等着陛下的赏赐,这是一件极好的事情。”   曹襄擦擦嘴巴道:“这些百姓真的是自发的?”   云琅捡了一块合胃口的糕点丢嘴里嚼着,含含糊糊的道:“不可能有人怂恿,鼓动,我不认为除过陛下之外,谁还能有这样的能力。”   “我听说太学生们参与了此事!”   “他们是学生,也是百姓!这一次喊出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呼声,我觉得不错。”   “你是太学祭酒!”   “所以我上本乞骸骨,陛下同意了!”   “这么一来,该承担责任的人就有了是吧?”   “我没有承担责任,董仲舒董公认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八个字出自儒学典籍,被学生们总结出来了,还认为这些太学生没有辜负他的谆谆教导。”   “他不要命了是吧?”   “人生七十古来稀,老董已经八十六岁了。”   “他这是彻底活腻了是吧?”   “孔曰成仁,孟曰取义,董曰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从此,儒学便有了三圣,终至大成,这是千古事。用自己不多的一点寿元,来换取万古名声,老董赚大了。”   曹襄瞅着云琅道:“这八个字我好像从哪里听过。”   云琅抚掌大笑道:“一定是出自董公。”   曹襄愣了一下,马上大笑道:“一定是,一定是,我舅舅这一次亏大了,不过,他也发现,关中的军马可以对付这个世上最强悍的敌人,却没有办法去面对他手持粪叉的耶耶!”   云琅笑道:“长安城在叛军面前坚不可摧,却被百姓一阵喝骂就打开了大门,这对陛下来说,是一个新问题,一个值得他用一生去研究,去面对的问题。刚强如陛下,在百姓面前,这一次想不低头都不成了。”   “你说我舅舅会怎么做呢?”   “还能怎么办?下罪己诏呗!”   “罪己诏?这不可能!”   “有什么不可能的,陛下远比你想的要聪慧,也比你想的更像是一个政治家。”   “从今后应该可以过一点安稳日子了吧?”   云琅端起茶杯喝口茶道:“是可以过安稳日子了,只是,从今后你我休想触碰一星半点的权力。也就是说,你我的时代已经结束了。”   曹襄笑道:“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去草原看望去病了?”   云琅笑着点点头道:“这是自然,云氏,曹氏都被这场大难给弄成了瓦砾堆,没有两三年的建设,我们休想过上以前的日子!”   曹襄点点头道:“很好,很好,我们兄弟终于自由了,不过呢,还是要保护好自己,我可不想让我的新生活才一开始,命就莫名其妙的丢掉了。”   “未央宫如今还是瓦砾堆,刘据并不承认是他自己炸毁了未央宫,郭解也辩解说他制造的火药,没有这么强大的威力。听说,陛下听了刘据跟郭解的解说,未出一声。”   “我舅舅不说话,就说明他默认了刘据的解说,你的嫌疑一定是最大的。”   云琅摇头道:“我家可不是嫌疑最大的……”   曹襄的眼珠子转了两圈,忽然叹口气道:“我家被旱雷轰击过!”   云琅把屁股向外挪动一下,距离曹襄远一些轻声道:“当初是你强烈要求我教你儿子一些厉害的法门。”   曹襄狠狠地从羊腿上撕下一块肉一边嚼一边怒道:“我现在才发现,你才是这个世界上最阴毒,最无耻,最不要脸的一个最大的王八蛋!” 第六十九章 买天下   春天的时候,云琅在土地里埋下一颗颗种子,一场春雨过后,从土地里萌发出来了很多东西。   有些东西云琅认识,且非常的熟悉,有些东西云琅看着眼熟,却与记忆中的不大一样。   还有一些完全是云琅不认识,不熟悉的,更有一些从种子落地就已经快速的成长,很短的时间里就已经成长为恶魔藤蔓,缠绕在大汉国这棵大树上张牙舞爪的野蛮生长。   云琅刚刚离开了这个残酷的森林,站在林子外边感叹造物主的神奇。   他从民意上确定了自己存在的价值,也从武力上保障了自己的人身安全。   现在,到了该抽身离开的时候了。   国子监祭酒的职位被皇帝剥夺了……这是一件众望所归的事情。   董仲舒一个人背不来这么大的黑锅,加上云琅之后依旧有些不足,于是,曹襄就成了添头……   刘据在一个狂风大作的夜晚,饮下了一杯鸩酒,被皇帝装在一个精致的棺椁里,安静的放在他母亲卫子夫的棺椁边上,停灵六日之后,没有被埋进刘彻刚刚修建好的巨大陵墓里,而是被埋葬在了五柞宫,谥号曰——戾!   刘据的儿子刘进被皇帝册封为常山王,人被封王,却没有封地,也没有属官,是一个孤独的王者,如果不是被长平接进了百花谷,不论是刘旦,还是刘胥,亦或是刘髆都不会放过这个孤独的孩子。   大汉国硕果仅存的丞相赵周,终于没有躲过这场灾难,全家被发配田横岛,还没有走出齐地,赵周就率领全家,在临淄服毒自尽。   同一时间,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田千秋在春雨霏霏的好日子里登上了大汉丞相这个祭坛!   在这之前,他还匆匆的担任了两个个月的大鸿胪,爵封富民侯!   霍光在担任光禄大夫的同时,又被任命为宿卫首领,掌皇帝出行事宜,爵博陆侯!   金日磾算是几人中最风光的一位,皇帝奖赏金一万,绢一万,宅邸一座,全部被金日磾拒绝,声称自己不过是一介胡儿,侥天之幸得到了皇帝的看重,能守在皇帝身边已经是天大的荣耀,不敢因微末之功,就愧领皇帝的厚赐。   皇帝极为感慨,将宗室嫡女下嫁金日磾,拜驸马都尉,掌城卫重任。   梁凯接任云琅的职位成了太学祭酒,张安世准备老死在银行大使这个职位上。   差点被冲击廷尉府的百姓五马分尸的彭琪就任了中尉府中尉,算是得偿所愿。   而云哲顺利的以驸马都尉,秘书丞迁任大司农。   至此,刘彻成功的将旧有的勋贵文臣几乎一网打尽!   只有汲黯,桑弘羊硕果仅存,与中郎将梁赞重新构成了皇帝的内廷。   即便是这样,还需要有人对整个事件负责任,这个人只能是刘彻自己。   刘彻的《轮台罪己诏》的内容云琅记得很清楚……“前有司奏,欲益民赋三十助边用,是重困老弱孤独也。而今又请遣卒田轮台。轮台西于车师千余里……乃者贰师败,军士死略离散,悲痛常在朕心。今请远田轮台,欲起亭隧,是扰劳天下,非所以忧民也,今朕不忍闻……”   满篇内容与其说是罪己,不如说是皇帝给天下百姓的恩典更加确切,皇帝仅仅停止了在轮台驻军的行为,驳回了桑弘羊等人前驱防范匈奴的做法,废黜了以前强加在百姓身上的赋税……就让天下人感恩戴德,原本已经纷乱四起的大汉朝,在一夜间就变得风平浪静!!   这是汉武的人格魅力……云琅坚信是这样的,在那个艰苦的时代里,百姓们已经习惯了汉武的暴虐,汉武的征战不休……   现在,在这个时代里,刘彻击败匈奴并没有靡费多少,百姓们已经习惯了天下太平的日子。   此次,关中出现了如此巨大的惨事,刘彻再想用一张《罪己诏》就让百姓们忘记刚刚发生的失去亲人,财产的痛苦,这恐怕很难。   更何况,关中的叛乱是关中百姓自己平定的……这就让皇帝的威严感快要降到了地上。   骄傲的百姓更需要皇帝拿出真金白银来补偿他们,而不是听皇帝说几句不痛不痒的废话。   甚至可以这样说,此时此刻,是刘彻作为皇帝,权力最小的一刻。   皇帝没有赔偿云琅,自然也没有赔偿关中百姓!!   他依旧离不开皇帝这个名号的禁锢,传说中的《罪己诏》已经修改了三稿,皇帝依旧不满意,云哲与霍光,梁凯,桑弘羊,汲黯,梁赞六人还留在皇宫中,为皇帝撰写能让他满意的《罪己诏》。   六个人都很尽心尽力,斟酌词句彻夜不眠!   天亮的时候,云琅收到了皇帝的赔偿,皇帝给的赔偿比较奇特,是一条毛茸茸的人腿,腿上的血迹被清理的干干净净,洁白的大腿骨处的断茬呈粉红色,看起来极为新鲜。   整条腿被红色的绸布包裹着,装在一个漂亮的礼盒里面,很有礼物的派头。   这条大腿是隋越亲自送来的,在他身后的马车上,还装着好几个同样的礼盒。   “大腿是郭解的!”   隋越见云琅丢掉了那个大腿,就笑着轻声道。   “阿襄家里也送了?”   云琅干呕出声,不是因为残肢,而是因为刘彻的做法。   “曹侯家里送去的是右腿!”   云琅低头辨认了许久,也没有看出自己收到的是左腿还是右腿,不过吗,既然是刘彻送来的,那么,就一定不会出错。   云氏,曹氏收到的是大腿,估计霍去病跟李敢家收到的可能是一只手。   云琅不知道刘彻把郭解的脑袋给了谁,不过,不可能是一个完整的脑袋,那样做太奢侈了,毕竟,脑袋上的代表性器官多,可以分开多赔偿几家。   看来皇帝准备耍赖了,他还是跟以前一样,只管闯祸,不管收尾。   或许,在他看来,百姓们伤口的自愈能力很强,不管有天大的伤口,不需要管,只要给他们时间,过几年之后又是一条生龙活虎的好汉!   云琅孤独的坐在自家的瓦砾堆上环顾四周,心中有说不尽的凄凉之意,如果他这个时候举起手里的望远镜,就能看见跟他同样孤独的坐在瓦砾堆上发愁的曹襄。   云氏的庄园被焚烧干净了,与云氏相邻的曹氏,霍氏,李氏也难逃被焚毁的命运。   阿娇站在被烟熏火燎的失去了金色光芒的长门宫楼上,举着望远镜看见了孤独的云琅,也看见了孤独的曹襄,她还能看到正在瓦砾堆里巡梭的李敢。   然后,她就笑的直不起腰来。   叫来大长秋,让他去邀请云琅,曹襄,李敢来长门宫赌钱……   “八万!”   李敢丢出一张牌之后就对曹襄道:“陛下不会赔我们家的庄园是吧?”   曹襄叹口气道:“你还是指望今天赢点钱比较靠谱。”   云琅站起身又洗了一遍手,擦干了手,仔细看了自己的手叹口气道:“陛下的赔偿给的真是别出心裁。”   阿娇回首摸摸老虎大王毛绒绒的脑袋道:“借借你的福气。”   然后就探出刚刚摸完老虎的右手,就从牌摞子上摸出一张二条来。   得意的翻开手里的牌大笑道:“胡了。”   曹襄气恼的将自己的牌推倒怒道:“我没钱了。”   阿娇笑吟吟的伸出长胳膊从曹襄那边取过两个金锭道:“看你那副没出息的样子,这才几个钱啊。不就一座庄园么?我赔你!”   曹襄立刻大喜,探出手道:“多谢,皇后陛下最好连我家在阳陵邑的府邸一起给赔了。”   阿娇笑道:“这是自然,不仅仅是你家的宅子,还有关中所有被毁坏的宅子我都会赔偿。”   曹襄吃惊的道:“你哪来这么多的钱?”   阿娇指着黑漆漆的长门宫道:“我把这座宫殿上的包金全部取下来了,就算不够赔偿关中百姓的,我还有一些私蓄。”   云琅叹口气道:“没必要吧?”   阿娇摇摇头道:“阿彘不明白啊,一个新时代已经来临了,我们皇家需要重新争夺天下民意。如果我能通过花钱,可以让关中百姓重拾对我皇室的信心,就算是把我的衣衫,首饰都变卖了,我也在所不惜!” 第七十章 情义无价   听说阿娇愿意赔偿,正在打牌的三人齐齐的停了手,齐刷刷的瞅着阿娇,眼中满是对金钱的渴望。   阿娇叹口气,从自己的金子堆里挑选了三枚最小的金锭,赌气般的丢给了三人。   云琅叹口气道:“云氏的染料作坊,丝绸作坊,印书作坊,造纸作坊,冶铁炉子,炼金炉子,加上造船作坊,造车作坊,金器作坊,铸币作坊,再加上云氏九座高楼,十余处亭台,莲花池子,金鱼池子……你就赔我二两金子?”   曹襄也赌气般的将那锭金子丢在桌面上道:“曹氏阳陵邑占地近百亩的大宅子,加上上林苑那座占地五百亩的庄园,二两金子少了。”   李敢历来不敢在阿娇面前放肆的,这个时候将二两金子握在手中,眼珠子都要鼓出来了。   阿娇弱弱的瞅着果盘里面的那柄锋利的匕首道:“你们认为多少是多?”   云琅瞅瞅曹襄,曹襄跟着叹口气道:“我估摸着怎么也应该赔我黄金十两。”   云琅沉重的点头,附和曹襄的话,而李敢则在震惊之下,从椅子上一下子向后翻倒。   阿娇咬咬牙道:“五两,不能再多了。”   说完话,又从金子堆里小心的翻出三枚比较大的金块,推给了云琅三人。   云琅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愉快的将这两枚金块收进袖子里,还用手按一下,直到确定这两块金子老老实实的待在袖子里,这才开始重新抓牌。   曹襄也一样露出满意的表情,重新将注意力放在牌桌上。   从地上爬起来的李敢狐疑的瞅瞅云琅跟曹襄,也有样学样,小心的把两枚金块收起来,也就不再说什么赔偿的事情,四人又开始愉快的打牌了。   晚饭就是在长门宫吃的,阿娇破例喝了酒,云琅,曹襄,李敢喝了更多,走的时候三人都已经有了一点醉意。   才离开长门宫,心急难耐的李敢就捉住云琅的袖子道:“说清楚,到底是怎么一个章程?这五两金子表示什么?”   云琅奇怪的看着李敢道:“五两金子就是五两金子,还能是什么?”   曹襄皱着眉头问道:“你以为会是什么?”   李敢丢开云琅的衣袖左右瞅瞅,见护卫都在远处,就低声道:“这五两金子难道没有代表更多的钱财?”   曹襄摇头道:“阿琅说的没错,五两金子就是五两金子,我们的家被毁掉了,阿娇贵人给我们每人赔偿了五两金子,这件事就两清了。”   “啊?”李敢惊叫一声,引得护卫们齐齐的向这边看过来。   云琅拍拍李敢雄壮的肩膀道:“回去跟李陵商量一下,他应该能给你一个合理的解释。”   曹襄见李敢还是一脸茫然地样子,就不耐烦的道:“你跟这个傻子卖什么关子,直接说不就完了吗?我问你,你想造反吗?”   李敢傻傻的摇摇头。   曹襄点点头道:“我们两也不想造反,我再问你,你家缺少重建庄园的钱吗?”   李敢再次摇摇头。   曹襄轻轻叹口气道:“我们这些年跟阿娇风风雨雨走到今天,你觉得我们兄弟三个欠阿娇多少?你让阿娇如何赔偿我们?你不会真的以为,我们四家的损失是一点黄金就能赔偿的了的吗?”   李敢的脸上也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摸摸袖子里的金块道:“这不是金子,是阿娇的情义,我们拿走了这些金块,就等于接受了阿娇的愧疚之意,接受了她的歉意,也接受了她的情义,也等于告诉阿娇,我们的情义不变,依旧万金难求!”   曹襄笑了,回首看着逐渐点亮灯火的长门宫,骄傲的对李敢道:“你说的没错,不管是谁只要获得了我们的情义,就可以当金子使唤!”   李敢哈哈大笑,转瞬间又压低了声音道:“如果是陛下呢?”   云琅冷笑道:“三十万金!”   曹襄笑道:“我折半,十五万金。”   李敢抓抓头发道:“我们为什么一定要用金子来衡量情义这东西呢?”   云琅道:“情义无价这句话太虚了,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诉求,不可能毫无底线的任由别人挥霍我们的情义,五两,是我们的底线。”   李敢嘿嘿笑道:“我觉得我现在很富裕。”   曹襄在李敢的胸口捶了一把道:“我们同样的富裕。”   云琅瞅瞅黑暗中的那些废墟头疼的道:“我们今晚住在哪里?”   曹襄道:“住自家的帐篷!”   说完话,就一马当先的冲着自家的废墟走了。   云琅目送李敢离开,自己安步当车,越过大片的空地,回到了属于云氏的废墟。   宋乔站在帐篷前等候云琅归来,云琅轻轻握住妻子的手,将五两金子放在她的手里道:“云氏开始重建吧。”   宋乔叹口气道:“这就是皇家的赔偿?”   云琅摇头道:“这是阿娇的赔偿!”   宋乔轻声道:“既然是阿娇的赔偿,有五两金子,也就说的过去了。”   云琅点点头,拍拍宋乔冰凉的手背道:“做好准备,云氏在建设的同时,也要拿出钱来帮助流离失所的百姓。”   “拿出多少?”   “如果有必要,全部拿出来……”   宋乔拉着丈夫回到牛皮帐篷里,给他倒了一杯热茶道:“小光等你很长时间了。”   云琅喝了茶,就径直去了安置云音的帐篷,她的帐篷驻扎在地热通道上,进去之后,里面温暖如春。   霍节张开手臂要外公抱,云琅接过霍节,抱着她在帐篷里踱步,这孩子只要到了晚上,就困倦的厉害。   云音离开了帐篷,霍光就对云琅道:“师傅,其实您可以有更多要求的。”   云琅瞅了霍光一眼道:“你觉得我该有什么更高的要求?”   霍光轻笑一声道:“给弟子五年时间,就可以让这天下变色。”   云琅见霍节睡着了,就把她放到了床榻上,给孩子盖好被子,轻轻地用手指触摸一下孩子娇嫩的脸蛋,低声道:“你以为我想当皇帝吗?”   霍光笑道:“已经有这个可能了。”   云琅从床榻上站起身恋恋不舍的瞅着霍节,背着手在地上走了两圈之后就对霍光道:“你想让我成为皇帝吗?”   霍光道:“弟子以为,尝试一下没有坏处。”   云琅摇头道:“我也对皇帝这个位置充满了好奇之心,只是一想到后果,我觉得还是保持现状就很好了。”   霍光冷笑道:“即便是失败,弟子也有法子让师傅裂土封王!”   “这样做的后果是我要跟你兄长成为仇敌,有很大的可能性会出现我抱着他尸体大哭的场面,这样的场面我想想都觉得心疼,更不要说让它真实发生了。一旦出现这样的场面,当皇帝的乐趣就少了八成之多,如果再算上阿襄,阿敢,阿娇他们,你觉得我剩下的岁月还有快乐可言么?”   霍光崇敬的瞅着自己的师傅,跪倒在他脚下,抱着他的腿轻声道:“师傅,所以您宁愿选择跟我兄长,曹襄,阿娇他们打麻将也不愿意坐在高高的宝座上是吧?”   云琅抚摸着霍光的头顶轻笑道:“别说打麻将这种美事,就算是跟他们一起在树林中漫步的快乐,就足以让我对皇帝宝座弃之敝履!小光,我的孩子,我以为皇帝这个位置其实是一个坑,一个足矣把一个原本可以过快活日子的人变成野兽。除非这个人的快乐源泉就是权力!”   霍光抬起头道:“弟子想试试。”   云琅笑道:“你想做什么,就去做,大丈夫生在人世间,自然要活的痛痛快快才好。师傅的快乐源泉与你不同,所以,选择也就有了差异!”   “您不阻拦我?”   “我为什么要阻拦你呢?这会让你感到痛苦的,与其让你痛苦,不如让别人痛苦!”   “师傅!”   “嗯?”   “你真的好自私!”   “你在指责一个为这个国家倾尽全部心力,一个愿意为了这个国家毁家纡难,一个愿意为了受灾百姓倾尽家财的人是一个自私的人?”   从小聪慧到大的霍光第一次觉得有些词穷。   见师傅就要走出帐篷了,就对师傅大声道:“掌握权力有很多种方式,不一定就要当皇帝!”   云琅头都不回的走出了帐篷,只留下简短的五个字:“你高兴就好!” 第七十一章 一切都回到了从前   云琅回到自己的帐篷里,发现四个老婆整整齐齐的躺在帐篷里,见他回来了,就冲着他笑。   宋乔才要说话,苏稚就从被子里跳出来,钻进云琅的被子里腻声道:“我怕冷!”   云琅笑吟吟的坐在床上道:“家里的帐篷不够了吗?”   宋乔没好气的道:“你的小妾们害怕!”   云琅奇怪的道:“这有什么好害怕的?”   年纪最大的卓姬笑道:“家没了,就不能再没了丈夫,总归啊,要抓住一样才成。”   云琅豪迈的挥挥手道:“以后不用抓,我们一辈子就在一起,反正我没了官职,没了爵位,也没了钱,成了长安著名的三无人士,就剩下时间了。”   红袖呼扇着湿漉漉的眼睛小声道:“如此也好!”   苏稚着急的扯着云琅的衣袖,希望他早点钻被窝,宋乔拍了苏稚一巴掌,伺候云琅洗了脚,夫妻五人就围坐在床榻上,准备规划一下云琅的退休生活。   霍光同样瞅着沉睡的妻女心绪难平。   人生大转折的时候,想要做出一个明智的决断很难。   师傅已经成了仙人一般的人物,从今天的谈话中,他已经发现,师傅对这个世界上的事情已经彻底的没了兴趣。   从他十三岁跟师傅进行的那场重要的谈话开始,他就知道,师傅迟早有一天会丢下所有让他不开心的事情,尽情的享受他剩下的岁月。   只是没有想到这一天会来的这么快。   云音睁开了眼睛,瞅着丈夫道:“夜深了,安寝吧。”   霍光指指自己的脑袋道:“这里面乱的厉害,睡不着。”   云音笑了,拉住霍光的手道:“你这么聪明,难道也会有难住你的事情?”   霍光笑道:“人世间的很多事情都不可能仅仅依靠智慧就能解决。如果事事只想着占便宜,只想着利害,这种选择自然难不住你夫君。以前的时候,你夫君我认为,人生在世,不可亏待自己……今天跟师傅谈过之后,我又发现,有的时候,舍弃,吃亏,并不一定是坏事。就师傅的表现来看,吃亏似乎让他更加的快乐。”   云音笑道:“耶耶是耶耶,你是你,这一点耶耶早就说过,还说,弟子不必不如师,比师傅强的弟子才是一个好弟子。所以啊,你就放心的按照你的心愿去行事,我不认为耶耶会阻拦你。”   霍光哑然失笑,拍着胸口道:“我今天跟师傅说了很多话,包括我想当皇帝这种话,就是希望师傅能够阻拦我一下,让我熄灭这样的野心。可是,师傅一句阻拦的话都没有说,很不负责仁的对我说,‘你高兴就好’。如果真的让我按照这种心态去行事,这世间恐怕没有多少人,多少事能让我高兴起来。”   云音依偎在霍光的胸前,指着沉睡的孩子低声道:“你现在不高兴吗?”   霍光笑道:“自然高兴。”   云音闻言笑了,拍打一下霍光的胸口道:“既然夫君现在已经很高兴了,那还要做什么改变呢?难道说继续改变可以让你更加快活吗?”   霍光摇摇头道:“你夫君现在内有贤良之长辈,有贤惠的妻子,忠贞的兄弟,让人怜爱的孩子。外有大权在握,让天地变色只在一念之间,大丈夫该匹配的东西,我一样都不少。那里还有比这样的快活更加欢乐的事情呢?就算是皇帝,此时此刻,恐怕也没有我这样的处境。”   云音笑颜如花,呢声对霍光道:“既然如此,想那么多做什么。”   霍光低头看看靠在胸前的云音,不由自主的笑了,解开衣衫上了床榻,两夫妻围拢了闺女,相视一笑,霍光遂探手捏熄了烛火……   刘彻打了一个哈欠……   哈欠似乎会传染,坐在他身边的云哲同样忍不住打了一个哈欠,随即,坐在他身边的刘旦,刘胥,刘髆,也跟着打起了哈欠。   卫子夫,刘据的死亡,对刘彻似乎并没有带来多少伤痛,宦官们处理完毕了妻子的丧葬,刘彻就迅速地投入到调整国策这件重要的事情上来了。   一个国家不可能长时间的保持高压状态,时间长了,前秦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旧有的格局被打破了,这一点,刘彻是非常满意的,一个国家想要永远兴盛,就必须时刻敲打官吏,否则,就会出现文恬武嬉坏风气的事情。   云琅,曹襄,李敢这些能影响朝政的人,已经从朝堂上消失了,就像今日上朝,他放眼望去,站在大殿里的臣子都是一个比一个年轻的陌生面孔。   老迈的汲黯站在人群中格外的刺眼。   “汲黯辞官的本章准了吧!”   打过哈欠之后,刘彻就揉揉酸涩的眼睛对刘旦道。   云哲皱皱眉头道:“父皇,朝中大臣已然太过年轻,如果汲黯再离开,儿臣以为不妥。”   刘旦抬头看了云哲一眼道:“没什么不合适的,父皇将要在今年改元‘太初’,启用新的历法《太初历》,自然要万象更新,启用年轻人并无不妥,怎么,妹夫自己都是年轻人,就已经老态龙钟了不成?”   说完话,刘旦,刘胥就一起大笑了起来。   刘彻对刘旦刘胥表现出来的无礼模样并不在意,这是刘彻目前最大的变化,他不再对自己的皇子冷若冰霜,开始有了一些父亲的模样,甚至有一些纵容。   他微微一笑,对云哲道:“当年朕还是少年之时困居上林苑,身边并无老成持重的臣子来辅佐朕,相反,只有一些年轻人在与朕一起日夜操演羽林。这些年轻人与朕一起成长起来了,现在,朕相信目前的状况不过是旧事重提罢了。对朕来说,不过是从头再来,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这些年轻的臣子如果堪用,朕不吝重用,如果不堪用,那就废黜之。不过,朕以为,不出十年,定会有新的一批人成长起来,供朕驱策!”   刘旦,刘胥齐齐恭贺父亲,云哲跟刘髆却坐在原地,齐齐的叹息一声不再说话。   刘彻不以为忤,指着云哲道:“你不相信朕吗?”   云哲连忙道:“儿臣担心父皇的身体,这才两个月的时间,您的鬓间白发多了一倍。”   刘彻淡淡的道:“总要付出代价的。”   刘胥斜着眼睛看了正在拍父皇马屁的云哲一下,从手上的奏折中挑选出来一份,放在刘彻面前道:“启禀父皇,这是原太史令司马迁所书的奏折,文章中对父皇近日的行为颇有微词。”   刘彻微微一笑,抬手推开文书冷笑着道:“朕既然做了,就不怕人说,司马迁说朕的不是也不是第一次了。你也不用拿司马迁来对付阿哲,你们兄弟四个要拧成一股绳,万万不能内讧,让他人有可乘之机!”   刘彻话音刚落,云哲就重重的一拳打在刘胥的鼻子上,而刘胥此人原本力大无穷,眼见吃亏了,哪里能忍耐得住,跳起来就冲着云哲冲了出去。   刘胥在霍去病等人的眼中自然是不值一提,可是,放在普通人中间也堪称猛士。   转瞬间就跟云哲打成了一团。   刘彻对两人打架的事情并不在意,他以前在训练羽林军的时候,用的就是这种法子。   如果两人不对付了,是可以打架的,一旦分出胜负之后,输的人很倒霉,不但要听赢家的话一次,这顿打也是白挨。   刘髆小心的往刘彻身边凑凑,说起文事,刘髆还是不错的,说到武事,就不是他所长了。   刘彻研究完毕关中十六郡守名单之后,云哲跟刘胥的对战也以云哲的胜利告终……   “明日将这份名单交付田千秋。”   云哲答应一声,就开始收拾纷乱的桌面。   刘胥来到父亲身边才要说话,就被刘彻瞪了一眼:“打输了就要告状?朕不会听的,你以后如果不想总是被阿哲欺负,就要想办法打赢阿哲,否则,就做好一辈子受欺负的准备吧。” 第七十二章 旧梦破灭的人   每个人都在假装关中这场大乱从来没有发生过。   可是,这场大乱终究是发生过的,司马迁在自己的笔记中记录的清清楚楚,他不仅仅写了自己看到的,还向很多当事人求证了事情的真相。   为此,他忙碌到了春天……   太初元年的日子不好过,直到三月天,关中一滴雨水都没有,董仲舒说这是关中大乱,十余万人死难,上天震怒了。   于是,在春寒料峭的时节里,董仲舒披发单衣枯坐在原野上,以自苦的形式向上苍祈雨。   不食,不饮,不动,不眠整整三日,第四日朝阳才露头就被乌云笼罩,而后春雨霏霏!   春雨落下了,土地的墒情得到了缓解,耕牛开始下地,农人开始播种,春日这才算是真正来到了人间。   落雨后的第六天,董仲舒在曲江病故,死后轻敛薄葬,墓高不过六尺……   侍郎尊大、典星射姓、治历邓平、长乐司马可、酒泉侯宜君、方士唐都、巴郡落下闳在同一天向皇帝禀告曰:西北地有大星坠于瀚海。   皇帝祭祀于明堂,三日不曾进食,哀悼董仲舒离世。   三千白衣儒家弟子,齐声吟诵董仲舒名篇《士不遇赋》,又以问答之法,重现了皇帝与董仲舒相遇之时的场景,其中三条策论被誉为“天人三策”。   而后董仲舒亲自撰写的《春秋繁露》正式成为儒门子弟必学之书。   云琅很羡慕。   虽然祈雨这种事情跟撞大运差不多,现在,董仲舒撞大运撞上了,他就把自己彻底的送进了神坛。   霍光不以为然,他认为,西北理工的学问才是学子们日后必学的正统,所有与西北理工学说悖逆的学问,都应该是邪门歪道!   对于霍光的说法,云琅很是惊惧,董仲舒用自己的生命,名誉,促成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局面,还没有来得及享受成果,就要面临,“罢黜儒家,独尊理工”的恐怖局面。   对于霍光的理想,云琅认为施行下去,并且成功的可能性非常大,毕竟,西北理工中尽出妖孽。   待三五年之后,那些被西北理工寄生的门派为西北理工弟子掌控之后,大汉想不执行西北理工的理念也不成了。   历史惊人的相似,初夏,皇帝出巡泰山,而后,蝗灾大起……   皇帝行程抵达河间的时候,有惯于望气者言:此地有奇女子。   皇帝问之,河间官员言说,本地有一绝色女子,天生一手握拳不可展开。   皇帝奇之,召之即来,果然绝色。   只是一手握拳,皇帝愈发奇之。   帝伸出双手将这女子手轻轻一掰,少女的手便被分开,在手掌心里还紧紧地握着一只小玉钩。   随后,帝命人将此女扶入随行的轺车,将其带回皇宫,号称拳夫人。   云琅闻听此事,微微一笑,便继续跟孟大,孟二一起驱赶鸡鸭在旷野中啄食蝗虫。   与阿娇统领的鸡群相遇之后,灾难顿起……   皇后质问云琅为何阻拦她麾下的大军前行,云琅曰:此乃行军长史之责,理当问斩。   皇后责付云氏鸡鸭大军行军长史孟大,鞭五下,而后与云琅的大军汇成一军,横扫长门宫方圆十里之地,从此蝗虫不敢踏进此地半步。   高阳埋首之地早已废弃,只余九尺土坡,皇后站立其上,观蝗虫飞舞,哀民生之多艰。   云琅大笑曰:世事无常,当有备无患!   皇后怏怏而归,唤来长女蓝田,亲自授策之后,蓝田以儿媳身份为家翁跪进汤食。   云琅品尝了汤食,却一言不发,与何愁有结伴邀游于骊山。   “大厦将倾就是目前的这种局面,而陛下已经不复当年的英明神武,他以为自己没有变化,却不知,就连魑魅魍魉之辈都敢羞辱于他。可惜,可叹!”   何愁有在山阳之阿痛心疾首。   “陛下伤害别人的时候,总以为是有利于自己的,结果呢,统统都是杀敌一万自损七千的事情。他杀敌一万,杀的是很多人家的一万,自损的却永远是自己的七千啊。今天损伤七千,明天又损伤七千,就算他的实力深不可测,也经不起这样耗损。就这样吧,陛下自己过得舒坦,我们也过得舒坦一些,就是霍光他们麻烦一些,多付出一些精力,好好地治理一下国家也就是了。”   何愁有冷笑道:“看来你是一个真正的前秦余孽!”   云琅哑然失笑,拍着胸口道:“你也可以说我是大夏,大商,大周的余孽,更可以说我是这片土地上诞生出来的一缕幽魂。我的根深深的扎在这片泥土里,不论我的藤蔓如何疯长,也只是为了装饰这片大地。”   何愁有失神的道:“怎么会跟我说这些?”   云琅瞅着老态龙钟的何愁有道:“因为现在你的打不过我,所以可以说一点实话。”   何愁有徐徐道:“我记得你是一个讲道理的人,并非一个崇尚武力的人。”   云琅笑道:“我讲道理的时候,一般都是我打不过别人的时候,一旦我的力量超越了别人,你会发现我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喜欢跟人讲道理的人。”   “你学文精深,气度豁达,还有仁爱之心。”   “这些东西通通都是为我巧取豪夺,杀人放火做掩饰用的,毕竟,我如果长着一副杀猪匠的脸,莫要说娶四个如花似玉的老婆了,就算是走在街上多看美人一眼,都会招来路人的胖揍。何公,你已经年过百岁,怎么还不明白。”   何愁有深深叹息一声道:“老夫这一生杀人如屠狗,跟你这种杀人于无形的巨擘还是无法相比。老夫杀人之后,心安理得的获得了一个脏臭名声,你杀了那么多的人,到了最后,老夫估计你能混的比董仲舒还要高明!”   云琅掸掸衣袖上的土笑道:“这是必然,以我的才学,我的能力,如果混的连董仲舒都不如,会丢一个世界的脸面。”   “天子被蒙蔽,看样子你会袖手旁观吧。”   云琅冷冷的道:“假如天子被蒙蔽,能让百姓的日子过的更好,我觉得他被蒙蔽不一定就是坏事。另外,我再告诉你,钩弋夫人跟我云氏无关,你应该去问问那些说董仲舒死的那一天有大星坠于瀚海的人,也该去问问是谁撺掇皇帝出巡泰山的,再问问是谁望气之后说此地有奇女子的人。最后擒住拳夫人一顿酷刑之后,我想,你能得到你需要的答案。”   何愁有苦笑一声道:“我老了。”   云琅瞅着何愁有道:“老了就要听年轻人的话,莫要总是活在过去,应该活在当下,展望一下未来。”   “老夫的当下是什么呢?”   云琅从松树下挖出一棵野三七,丢进何愁有背上的小筐里,站直了腰板道:“就是这东西。”   何愁有失望的看着背篓里面的野三七,微微叹口气道:“一会麻烦你把我背回去吧。”   云琅背对着何愁有笑道:“这就对了,人老了就要服老,走不动了,我自然会背你回去。呀,不跟你说了,这里有一大片野三七。”   云琅的身子向前一窜,拨开一片灌木,惊喜的大叫,经过十几二十年的挖掘,成片的野三七已经很难见到了。   等云琅快活的挖光了那片野三七,拨开灌木丛来到何愁有立足的松树下的时候,他看见何愁有斜斜的依靠在松树上,屁股下坐着背篓,脸上的表情很是平静,山风微微吹动着他凌乱的白发,双臂软软的垂在身边。   云琅先是小心的将野三七放进他的背篓里,想了想,又把野三七从背篓里倒出来,将瘦小的何愁有装进背篓,重新收拾好满地的野三七,就背着何愁有,提着另外一个装满野三七的背篓,一步,一步的挨下骊山。 第七十三章 和光同尘   陪同云琅为何愁有送行的人只有霍光跟云哲,至于老虎大王发现何愁有已经死掉之后,就对他毫无兴趣了。   昏暗的陵卫石窟中,云琅跟霍光一遍一遍的往何愁有身上刷着桐油,每刷一遍桐油,就要给他身体上缠绕一层白色的麻布。   等何愁有干瘦的身体逐渐变得粗壮一些之后,就把尸体放进泥浆里面,关上模范的盖子,剩下的工序就要交给时间,等模范里面的尸体变成泥塑之后,云琅就会把何愁有早就转备好的那一身金色铠甲套在泥塑的身上,这个过程一定要一丝不苟,因为,何愁有在生前已经交代过无数遍了,不准云琅粗枝大叶的处置他的尸体,必须按照他设定的流程做好,做仔细,脖子上的红巾颜色应该鲜艳,应该灵动,不能死板板的贴在脖子上。   “其实啊,应该等泥塑定型了,就把泥塑放进炉子里,让大火煅烧,如果能变成瓷器,就能放无数年了。”   霍光对这座陵卫石窟不是很喜欢,总觉得这里摆满了诡异的泥塑,让他暴露在了众目睽睽之下。   云琅瞪了霍光一眼道:“等你百年了,再考虑这样做。”   霍光陪着笑脸道:“师傅您呢?”   云琅对云哲道:“等我死了,就把我装在棺椁里,埋进地里,别人怎么弄,我们家就怎么弄,不要出格,更不准标新立异。”   云哲笑道:“耶耶会长生不老的,陛下说过,您如果剃掉胡须,穿上少年人才穿的春衫,没人会认为您不是一个少年。”   云琅指指自己的身体道:“有没有老,我自己知道。”   霍光笑道:“弟子不敢想您过世之后会是一个什么样子。”   云琅撇撇嘴道:“太阳依旧会照常升起,月亮也会照常出现,人们还会继续过日子,你们假装悲痛一阵子之后,就会继续向自己的理想进发。世界不会改变!”   霍光瞅着地上的模范轻声道:“好奇怪啊,何公对我恩深义后,我对他也极为尊重,为何他死掉了,我居然没有半分难过的感觉,更像是欢送何公去做一场远行。”   云琅同样瞅着模范道:“已经活了一百多岁了,早就应该死掉了,现在才死掉,有些晚,耗费掉了我们为他准备的悲痛之意,是他的错。”   霍光连连点头,云哲也觉得父亲说的话很有道理。   老虎大王在石窟中非常的兴奋,踩着墙边的岩石上下纵越,总让云琅担心这家伙会从石头上掉下来。   跑累了,就趴在云琅身边,肚皮急剧的起伏,张大了嘴巴快速的喘气,刚才一番奔跑,让他体内积攒了太多的热量。   云哲从箩筐里取出准备好的饭食,先给老虎大王倒了一盆清水,又把一块冰凉的里脊肉放在另一个盘子里,小心的去掉了里脊肉上附着的经络,见老虎大王开始舔舐喝水,这才将很多食物摆放在石桌上,又添了酒,三人就着酒开始吃饭,完全没了刚才快乐的模样。   以前的时候,太宰就认为,臣子为君王死难是一种美德,事实上何愁有也是这样认为的。   他经历了很多君王,以前的时候没有死成,想陪着刘彻这个皇帝完成他最后的道德归宿界定。   结果,他很失望,于是就提前结束了自己漫长的等待。   生死对他来说并不重要,活着的意义才是他需要考虑的事情。   现在,他觉得没有意义了,可以死了,就迅速的完成了这一过程。   他相信云琅会把他的身后事处理的很好,一定会帮助他完成他最后的遗愿,对此,他非常的肯定。   霍光吃了几口饭,就瞅着乱石堆积的一个通道对云琅道:“师傅,打开那些乱石,是不是就能直达始皇帝的陵寝处?”   云琅摇摇头道:“这条路已经彻底的毁灭了,我以前走过三个城关,才将太宰送到了始皇帝的陵寝前,一来一回,需要两天时间,现在,被我给炸毁了,想要开通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里面壮观吗?”   “前半段非常的壮观,星辰,河流,山川,宫殿齐聚,后半段就显得极为粗糙,秦二世显然是不愿意在他父亲的陵寝上多花费。”   “这是一个不孝之子!”   正在吃饭的云哲抬起头没头没尾的说了一句。   云琅放下手里的食物瞅着儿子道:“陵墓修建的越是豪华,越容易被盗墓贼侵扰。你看看横亘在关中平原上的那些陵墓,最后一定难逃盗墓贼的毒手。”   “要是用水泥呢?”   霍光明显的对不朽这个问题非常的感兴趣。   “能保存一千年吧!”   霍光笑道:“加上山陵,机关保护,应该能维系更长时间,只要时间长了,人们就会忘记……”   父子,师徒三人吃过饭之后,何愁有的尸体上包裹的泥浆也就逐渐凝固了,尽管还有些软,拿来雕刻是最好不过的事情。   云琅,霍光,云哲三人的艺术造诣都不低,很快就用竹刀修整出来了外形,合力将这尊泥塑放在何愁有生前最喜欢站立的位置上。   “三天后就能上颜料……”云琅的声音多少有些沙哑。   “然后就要永久封闭这里?”云哲也有些伤感。   “不仅仅如此,我们还要改变这里的山川地势,正好,我们家正在修建,这不难办到。”   云琅瞅着装满燃油的巨鼎道:“里面的火油不多了,填满之后再封。”   三人离开陵卫石窟的时候,天色已晚,站在这里能清楚地看到云氏灯火通明的工地。   新修建的云氏远超以前的云氏庄园,气势更加的宏伟,占地面积也更加的大,已经舍弃了大汉流行的木料建筑,只要是能用石材的地方,云氏尽量都在用石材,用不了石材的地方就用少量水泥代替,这再一次引领了一下关中建筑的风潮。   这样做对关中百姓是有利的,在太初元年,关中百姓在遭遇了旱灾之后,又遭遇了蝗灾,基本上,今年的收成已经不用指望了,人们只能通过做工,来赚取今年的口粮。   关中并不缺粮,连年丰收,早就让关中的粮库装满了粮食,虽然遭受了兵灾,粮库这样的重要地方,刘彻还是力保完整的。   于是,在粮食充裕的情况下,以工代赈这种在大汉很新鲜的救灾方式就已经出现了。   关中百姓有一颗最强韧的心,埋葬了亡者,给家人随便弄了一个居住之地,就加入了建设大军。   云氏给的粮食多,还给钱,招到的人手自然很多,为了加快进度,这些百姓日夜赶工。   云氏的一座小山谷被填掉了,那道幽深清澈的泉水也彻底的被埋进了地下。   云氏的管家们在这座新近被填平的山谷上种了很多的松树,云琅相信,不出五年,这里的地貌就会彻底改变。   处理好了何愁有的后事之后,云琅就再也没有朝那座不存在的山谷看一眼。   那里,埋葬的不仅仅是何愁有自己,还有云琅的过往。   云琅说过不再理睬朝堂上的事情,他真的做到了……对这一点,刘彻非常的满意。   此次东巡泰山,他又一次完成了自己的官制改革,启用年轻人,启用寒门子弟,启用没有任何身份背景的士子。   整个过程,没有受到半点阻挠,不论是庞大的曹氏,还是云氏,霍氏,似乎都忘记了为自家子弟争夺位置,固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如同咸鱼一般的活着。   只有在云琅跟曹襄两人喝酒的时候,云曹两家似乎才活过来了。   “夏侯静的苦没有白吃,自从董仲舒死后,陛下大肆启用没根基的年轻人,凉州士子,良家子占了老大的便宜,放眼大汉,也只有凉州那个地方没有豪强。也就是因为这一点,不论梁凯如何阻拦,陛下还是用了大量的谷梁门徒。”   云琅喝了一口酒道:“这是陛下非此即彼的心态在作怪,对了,你家如何?”   曹襄自嘲的一笑,拍拍胸口道:“连祖宗的姓氏都改掉了,这才勉强混了进去。说真的,阿信的实力膨胀的太快,我快要压制不住了,我想把曹芳,曹睿托付给你。不希望他们如同孟大,孟二那般有出息,只希望他们两个能平安的过一生。”   云琅在曹襄的手背上拍拍,轻声道:“相信你的儿子,他不会拿自己兄弟尸体铺路的,如果这样做了,曹信自己都看不起自己,更是让西北理工的颜面无存。”   曹襄苦笑道:“我自信在我死之前,曹芳,曹睿一定可以快活的活下去。可是,当利害怕,她非常的害怕,自从她的公主头衔被剥夺之后,她夜夜哭泣,年纪轻轻白发都出来了。夫妻一场,我不忍心让她在惊惧中郁郁而亡。”   云琅笑了,喝了一杯酒之后指着曹襄道:“你就没有想过我跟曹芳,曹睿亲近,还是跟曹信亲近?”   曹襄难为的道:“自然是阿信!”   云琅摊摊手道:“那就是了,你觉得送到我这里最安稳,当利可不会这样看,她只会觉得你把她的两个孩子送进了虎口。”   曹襄怵然一惊,马上站起身道:“娘的,老子终于知道当利的心思了,这个臭女人整天就知道哭,就不知道把话说清楚。”   云琅挥挥手道:“她如今什么都不是,那里有往日那般长气,既然你已经决定了,那就快写去办。莫要说当利,就算是我,都觉得去病的人品更加的无可挑剔。”   曹襄仰天大笑,很是痛快,看来曹信把他折磨的不轻。   “我们一起去草原上骑马如何?”   云琅大笑道:“正有此意!” 第七十四章 我要去远征(一)   云哲跟蓝田两人呆滞的看着父亲,母亲们欢天喜地的准备出行的行礼。   如果只是简单的准备一下,云哲跟蓝田不会吃惊,可是,父亲跟母亲们已经准备了足足四天。   准确的说,他们不是在为出行做准备,更像是搬家。   光是奇奇怪怪的装备就装了十车之多,至于,甲士,武械一类的东西更是装备的如同造反。   父亲的心情似乎很好,母亲们就只能用兴奋来衡量了。   晚饭之后,云哲跟蓝田来到了父亲的书房。   “耶耶,去霍伯伯那里用不着如此兴师动众吧?”   云琅看了儿子一眼,却对蓝田道:“去告诉你母亲,我要出一趟远门,估计三五年之后才能回来。”   蓝田瞪大了眼睛连忙道:“父亲要去什么地方竟然需要三五年的时光?”   云琅笑道:“这是我与你霍伯伯年轻的时候做的一项约定,我们当年说过,如果有一天我们平定了天下,扫清了匈奴,个人再无用处的时候,就去天地的尽头去看看。”   “天地尽头?”   “是啊,传说中的归墟之地,传说中的极北之地,传说中的海外仙山,都是我们的目标。如果可能,我们说不定会抓一些神仙之类的东西带回来给你们看。”   “神仙啊……”   蓝田露出向往的神色。   云哲皱眉道:“耶耶说的是你曾经跟我说过的美洲之地吧?”   云琅点点头道:“我尝闻极北之地有陆桥将我中华之地与另一片大陆相连接,想趁着陆桥还在,去那边看看。”   云哲连忙道:“父亲,不可,您当年说过,这不是人能够完成的任务。”   云琅笑道:“你这孩子,你以为你父亲,母亲,你霍伯伯,你李伯伯,你曹伯伯是一般人吗?”   云哲发急道:“即便如此,父亲也不可轻易涉险。”   云琅冷笑一声道:“我们留在长安其实更加的危险,这个道理你们两个应该是明白的。我们走远了,或者不回来了,这个国家才能重新正常运转,既然我们的存在让所有人都难受,你耶耶也是人间豪杰,干嘛要生受这些白眼?不要说了,我会带走云动,你要照顾好其余的弟妹,不可懈怠!”   云琅根本就不给儿子多说话的机会,训斥完毕之后,就踩着月色去了百花谷。   云动这些年已经被长平宠溺的不成样子了,云琅见到儿子的时候,发现他正在跟一群纨绔子赌钱。   纨绔们见到了云琅来了,磕头之后就跑的不见了踪影。   云动无聊的将手里的骰子丢在桌子上无赖的道:“耶耶,我马上就要赢钱了。”   云琅随手拿起骰子笑道:“不如我们父子赌一把。”   云动眼睛一亮,立刻抓着父亲的手道:“赌注是什么?”   云琅瞅着儿子明亮的眼睛笑道:“你开!”   “你会认?”   云琅大笑道:“你耶耶认!”   云动兴奋地抓抓发痒的耳朵道:“既然如此,我就说了,如果我赢了,耶耶就该准许我离开关中。”   云琅挑挑眉毛道:“你准备去哪里?”   云动坚决地道:“只要离开长安,去哪里我无所谓。”   云琅找了一把椅子坐了下来,晃动着手里的骰子道:“你小的时候,是一个懒散性子,能躺着就不坐着,所以,你耶耶我就给你起名云动,希望你能动起来,莫要偷懒。怎么,现在想出去了?”   云动苦笑道:“我被祖母当猪一样养着,孩儿觉得很丢脸。”   云琅笑道:“当年让你学习,你说不喜欢,让你学武,你嫌弃太累,你祖母跟你说我们家的孩子用不着太优秀,你一口就答应了,来到百花谷陪着你祖母过神仙一般的日子。我记得你母亲叫了你好几次,你好像都没有回来的意思,现在把好日子过腻味了?”   云动用拳头捶打一下自己的脑袋,恨恨的道:“孩儿当年是年幼无知。不过,你要我成为哥哥那样的人,我还是不干!”   父子俩正在交谈的时候,长平从外边走了进来,理直气壮地坐在最上手,敲着桌子道:“孩子就是贪玩一些,没什么不好的,你训斥他做什么?”   云琅起身陪着笑脸道:“并无训斥之意,只是想问问这孩子以后的打算。”   长平看着云琅道:“你已经有了阿哲那么优秀的一个儿子,还逼迫阿动做什么?一个大家里面,有两个出类拔萃的孩子,并不是好事,这个道理你会不懂?”   云琅摇头道:“如果阿动感到快乐,孩儿自然是乐见其成,但凡阿动心中有一星半点的不甘心,就该给这个孩子一个机会,这就是云氏的教子之法。”   长平叹口气道:“我这一生,见过无数惊才绝艳之辈,也见过无数愚鲁无能之人,几十年下来,惊才绝艳之辈大多已经凋零,唯有愚鲁无能之辈可以安享一世荣华富贵。老妇人已经老了,早就没了当年的满腔雄心,只想有一个喜爱的晚辈可以长久的陪着我,莫要让我一人进食,一人观花就足够了。”   云琅微微摇头,长平彻底的老了,昔日那个为了大汉国可以横刀跃马面对一切敌人的妇人,如今只把注意力放在两个小儿女的身上,再无昔日英姿。   “我们要去北方探险,要去很长时间,我想带云动去,您以前说过,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云动即便是想成为纨绔子,也必须是一个见过世面,经历过困苦的纨绔子。如此,才能把纨绔子这个事情心安理得的做下去。”   长平白了云琅一眼道:“做一个纨绔子有这么难吗?”   云琅笑道:“比您想的更难。”   说着话就把云动的手塞进长平枯槁的手里,长平抖掉云动的手,反手捉住云琅的手用力的捏了起来。   云琅被捏的很疼,却还能忍受,不像以前那样痛彻心扉……   长平见云琅满脸痛苦之色,叹息一声松开了手,瞅着自己的一双手道:“昔日这双手可以拧断一匹麻布,至少有五百斤的力气,今日,连手帕都拧不断了……算了,云动毕竟是你的儿子,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成材,却不知道成材的孩子过得都不快活,也罢,随你去吧。”   说完话,就被两个老侍女搀扶着向后宅走去,才出门,云琅就看到一个粉妆玉砌的小少年从黑暗中冲出来,紧紧拉着长平的手不愿意松开。   云琅斜着眼睛瞅了云动一眼道:“怎么,争宠争不过那个孩子,所以就有了离家出走的想法?”   云动把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般连声辩解道:“孩儿就是看见刘进缠祖母的样子,觉得很丢脸,这才有了离开百花谷的想法。”   云琅满意的摸摸儿子的脑袋欣慰的道:“这就对了,云氏子没有夺人家产的习惯,我们如果想要富贵,会自己去争取。”话音才落,见儿子一脸的鄙夷,遂干笑了一下继续道:“钱财是最容易得到的东西,学问,法统则不然,这才是最珍贵的。”   云动见父亲准备离开了,就指着桌面上的骰子道:“我们换没有赌输赢呢。”   云琅回头看看自己的傻儿子,叹口气道:“如果是你大师兄,或者你哥哥,他们绝对不会问这样的傻问题。”   云动怒道:“怎么就傻了,这是您刚才答应我的。”   云琅大怒,抬腿将云动踢了一脚道:“你耶耶输了!”   说罢,就扬长而去……留下云动还在思索自己为何会挨揍!   苏稚生的孩子心眼都是很好的,就是不太聪明,如果云动跟云哲一样,即便是长平也不能带走这个孩子,将他培养成纨绔。   长平以为这是上苍在照顾云氏,在云琅看来,这都是自己的错,云动应该生长在自己身边的,不应该被长平带走。   云琅,曹襄,李敢要去马邑的消息,很快就传到了刘彻耳中。   “云琅准备了六十甲士,一百二十名部曲,强弓劲弩准备的齐全,另外,还准备了六十辆四轮马车,马车轮子全部包铁,似乎要走长路,如果走一遭马邑不用如此兴师动众。父皇,云氏图谋不轨!”   刘旦信誓旦旦的向自己的父亲推介自己的判断。   刘彻叹口气道:“你觉得六十甲士,一百二十名仆从,能干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我问你,云哲呢?”   刘旦有些尴尬的道:“云琅此次远行只带了家眷,云氏子弟也只带走了次子云动。”   刘彻又淡淡地问道:“曹襄儿带了多少人马,李敢又带了些什么人呢?”   刘旦低声道:“与云氏想同,六十甲士,百二部曲!”   刘彻抬头看了刘旦一眼道:“你就没有去你表兄曹襄那里问一声?”   刘旦呆滞了片刻道:“如何能打草惊蛇?”   刘彻也愣了一阵子,最后喝了一大口茶,这才指着刘旦道:“现在去问!”   刘旦慌忙离开了建章宫,刘彻瞅着儿子的背影捂着胸口自言自语道:“愚不可及啊!” 第七十五章 我们去远征(二)   云琅本来准备给皇帝上一份情深意切的奏折,说明自己此去经年的原因。   后来写了好几遍依旧觉得不合适……主要是他认为太虚伪了。   自己的弟子正在谋划着掏空皇权,自己这个师傅再做出一副赤胆忠心的模样,被司马迁放在史书上,将来会被后世的历史研究者们唾骂的。   曹操,司马懿都是这么干的,他们的名声不说也罢。   闷声发发财或许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如今,朝野上下,云氏门徒漫山遍野都是,看过霍光提供的名单之后,就连云琅自己都吃惊,这东西看完之后霍光就迅速的焚毁了。   人名字,云琅没有记忆周全,可是四百六十七这个数字,云琅却记得清清楚楚。   而这些人,仅仅是已经入仕的人名单,如果算上那些还在排队等待入仕的云氏门徒,这个数字还会增加好几倍,五六年之后,天知道这个数字会是多少。   官员历来是以一窝,一窝这种形式存在的,一个高官屁股后面都会跟上一长串人,这是很自然的事情。   为了保护自己的徒子徒孙,云琅发现,自己除了离开之外,就剩下立刻死掉这一个选择了。   立刻死掉是不可能的,云琅自觉身体还不错,再活三五十年还是很有信心的。   在这种情况下,不如带着兄弟们走一遭美洲大陆,即便是陆桥断掉了,等白令海峡冬日结冰之后再过去也不错。   如果借助船……云琅觉得是在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此时的船运行业不靠谱,在长江上行舟都如同自杀,遑论去大海上航行了。   霍去病这些年已经把热气球这种东西研究的无比纯熟,听说已经可以用到实战里面去了,拿来去美洲探险,云琅觉得非常不错。   六月二十六日,辛未月,丙寅日,宜嫁娶,宜出行,司马迁说卦象是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然后便跳上云氏车马,跟东方朔挤在一起,准备一起去云琅说的美洲见识一下。   曹襄戴上了当利,以及他们的两个傻儿子,李敢则带着老婆,一副生同衾死同穴的模样,让人见了很是不舒服。   好在赶上了出发的好时辰。   没有人来送……这是被云琅严厉禁止的事情。   才离开长安,云琅就在路边见到了很多熟悉的人,有站在路边念书的霍光,有恰好巡行归来的张安世,有正在路边办案的梁赞,更有带着太学生远足的梁凯。   汲黯白发飘飘站在河边一遍又一遍的大声吟诵“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李陵纵马高坡默不作声。   死里逃生的苏武则站在他的身边。   云琅,曹襄,李敢三人待在马车里喝酒喝得昏天黑地,不知岁月几何。   渭水河边,杨柳依依,隋越站在路边笑意盈盈,高声邀请云琅,曹襄,李敢下车,只说是有长者邀请饮酒。   三人醉醺醺的离开了马车,穿过一片杨柳林子,就看到了身着黑衣的刘彻。   “真的要走?”刘彻劈头就问。   “真的要走,三五年不见的回来。”云琅回答的极为干脆。   “为何要走?”刘彻目光炯炯。   “我们在,不利陛下推行新政,三五年归来之后,陛下必定完成了新政,我等三人,也好安食其土。”   刘彻点点头道:“这是真话!朕相信,我们君臣也就不说亏欠之类的话了。你们也明白,只有我们之间没有了冲突,才是我们相亲相爱的好时候。”   刘彻难得真诚一次。   云琅瞅着山巅上的白云,淡淡的道:“我自出山以来,所求者不过是大汉兴盛,所恶者,不过是大汉倾颓。”   刘彻大笑道:“你这一走,司马迁必定会再次在史书上留言,说朕心胸狭窄,不能容人,也罢,这一次朕认了,你这样的人用起来太危险,朕宁愿背一个心胸狭窄的名声!”   云琅笑道:“离开是我的选择,归来同样是我的选择,大汉是我的家,是我的埋骨之地,是我的灵魂安息之所……我之所以出山,是因为我爱这片土地,我之所以离开,也是因为我爱这片土地。既然来去都是因为爱,那么,就谈不到谁对不起谁,跟我们脚下的这片汉土比起来。我们的生命荣辱微不足道。陛下,微臣就此告辞,山高水长,待我等归来之日,我们不醉不归!”   云琅长揖告别刘彻,跳上马车,等曹襄,李敢拜别刘彻之后,就吆喝一声,长长的车队继续向前。   刘彻目送车队离开,背靠在粗大的柳树上,眼角微微有些湿润,这三人离开,就预示着他亲手创造的盛世被他彻底毁灭了。   河畔的凉风一吹,陷入思念不可自拔的刘彻怵然警醒,抚摸一下气血翻腾的胸口,挺起了胸膛,对隋越道:“我们回去,今天还有很多政务未曾完结。”   隋越低声道:“陛下今日心绪不宁,不如就在这风光如画的渭水边上消遣一日如何?”   刘彻瞅着云琅等人离开的方向,慢慢的道:“朕用所有的情义换来了三五年重整天下的时间,如何敢怠慢。隋越,备马,备快马!”   隋越叹息一声,抛弃了辇车,换上了汗血宝马,与皇帝一起纵马狂奔。   皇帝走了,马车里的三人的酒意也就清醒了。   李敢用粗大的手指捣在地图上道:“我们有一百八十个甲士,去病那里还有三百多,也就是说我们共有五百甲士,两千部曲!如果去病如约降服耐寒的肃慎野人,我们就能组织一个万人规模的大军,有了这支大军,我们何处去不得?”   云琅笑道:“我也是这样认为的,我们此去那个传说中的美洲,最大的难处并非那片土地上的人,而是那片土地上恶劣的气候。”   曹襄打了一个哆嗦道:“那里都是冰天雪地吗?阿琅,你该知道的,我很怕冷。”   云琅笑道:“开始可能会很冷,我们一路南下,会逐渐变得暖和起来的,如果到了南部,你甚至可以整天不穿衣服。”   曹襄点点头道:“这就好,这就好,如果要刮分土地的时候,我建议给我暖和的地方。”   云琅拍拍曹襄的大肚腩道:“那里的居民也有好几百万之多,美洲并非不毛之地。”   曹襄摇头道:“不管,我喜欢暖和的地方。”   李敢大笑道:“耶耶做梦都没有想到,这个时候居然还有一辈子的仗可以打,这才是人间美事。”   曹襄冷笑一声道:“去病这些年来一直在考虑北地的异族人,他已经杀了一些,可是杀不光,朝中有很多人还不准去病胡乱开启边衅。清理一些强盗流贼而已,如何算得上开什么边衅,所有的土地都是我大汉的,开他娘的边衅啊。这一次去,我觉得应该将所有的胡人全部驱赶着去美洲,如果阿琅说的没错,我们从北打到南方,估计北地的胡人也就该消耗光了,这才是老成谋国之策。”   云琅叹口气道:“美洲太远了……”   曹襄狞笑道:“只要有足够的利益,老子不嫌远。”   云琅没有做声,为了这一次远征,云氏,曹氏,霍氏,李氏算是抽空了家底,在皇帝的眼皮子底下冒险拿走了难以计数的武械。   这些年来,他在凉州,关中,曹襄在河北,在山东,李敢在陇中,霍去病在雍州,在并州努力经营十年,现在,所有的东西齐聚马邑,终于可以干自己真心想干的事情了。   马邑拥有的大量精良的武械,这才是皇帝真正担忧的地方,只是他不知道这些东西在那里,更不知道是何人所做,这才冒险进行了一次大清洗,希望通过这一次的大清洗来清除隐患。   作为皇帝,刘彻从未昏聩过,他的判断从未出错,不论云琅,霍去病,曹襄,李敢做了多少努力,刘彻依旧没有改变自己的主张,宁愿用自己的太子作伐,将清洗彻底的进行到底了。   水变清了,好多大鱼都被拖上岸了,真正的威胁来自于那里皇帝也就清楚了。   可是,终究是慢了一步,此时的云,霍,曹,李四家已经成长为庞然大物了,如果皇帝再坚持对这四家动手,大汉国将彻底的陷入叛乱之中。   刘彻对局面的把握从来都是准确的,从皇帝自身的角度出发,他没有做错,甚至做得远远不够。   接下来,趁着云琅等人离开的这段时间里,开始大量的裁撤跟这四家有关系的官员,然后再用年轻的士子们补充。   刘彻从不认为,霍光,张安世等人出自云氏就是云氏的人,在他看来,霍光,张安世这些人即将成为新的勋贵,成为大汉国新的权力掌控者。   他坚信,在个人诉求不同的情况下,霍光这些人将会成为最彻底的四大家族的反对者,毕竟,是他们占据了这四大家族的所有好处。   在云琅等人离开关中的时候,云氏家臣完全离开了朝廷体系,云哲自己也从秘书丞变成了大鸿胪。   在云琅等人进入并州的时候,曹氏族人离开了朝廷体系,在云琅等人进入马邑之后,李陵受命南下,去平灭戎族。   这些,云琅,曹襄,李敢并不在意……反正皇帝换上来的人手依旧有他们的人在里面,甚至更多。   多年以来,这四家庞大的资财培育了无数的人才,这些人才已经与大汉国的国运密不可分。   云琅只是培育了人,并没有要求任何一个弟子对云氏效忠,即便是有效忠之意,他们效忠的也只会是西北理工的理念,而不是特定的某一个人。   弟子不必不如师!!!   霍去病站在高高的热气球上,远远地看到了那队在荒原上跋涉的车队,挥动旗子下令收回热气球,才回到地上,就跨上乌骓马向车队迎面跑了过去。   “去病!”这是曹襄在大喊。   “去病!”这是李敢在大喊。   “西瓜!”这是云琅在大喊!   霍去病凌空接住了西瓜,单手一捏,西瓜就暴裂开来,他用手掏了最甜美的一块几乎没有嚼就吞咽了下去。   也不管胡须上淋漓的西瓜汁子,冲着云琅道:“我们快些出发去找你所说的辣椒!”   曹襄觉得自己被骗了,哇哇大叫,李敢愣了一下,而后被便是仰天大笑。   云琅也跟着大笑,笑声方歇,云琅问道:“去病,我要的大军呢?”   霍去病笑道:“已经在白山黑水中等候!”   “训练可曾完成?”   “皆是勇猛敢死之士!”   云琅道:“既然如此,君为统帅,我等三军皆听将军号令!”   霍去病傲然一笑,丢掉手里的西瓜皮道:“本该如此!”   (全书终) ========================================================== 更多精校小说:http://www.ynpj.com/ ==========================================================